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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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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
沈石溪

【第一章  家破豺亡】

  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一个口小腹大的椭圆形石洞,形状很像弥勒佛的肚子,相传明朝年间有个苦行僧曾在这里面壁十年颂经修行,因此这个石洞也叫大肚佛窟。
  一只母豺,将小小的大肚佛窟占为巢穴,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也许是受神灵保佑,两只幼豺健壮活泼,出生才五天就睁开了眼睛,第七天就会在石洞里蹒跚爬行。
  豺是日曲卡雪山一带常见的中型走兽,当地山民称之为豺狗,因为体毛偏红,也有叫做红狼的。既名豺狗,又名红狼,可见豺的外貌特征,介乎于狗和狼之间,体型比普通土狗稍大些,又比狼要小得多。从动物分类学上说,豺、狗、狼皆为哺乳纲犬科,但狗和狼为犬科犬属,也就是同科同属,彼此血缘关系较近,豺却另成一属,为犬科豺属,完全是另一种动物。
  那只刚刚做了妈妈的母豺,体毛浓密,背脊、尾巴和足踵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因此,它的芳名就叫火烧云。
  母豺火烧云今天运气不错,下午外出狩猎,刚到古纳河边,就碰到一只红颊獴与一条大青蛇生死搏斗。红颊獴锐利的牙齿咬住大青蛇的头颈,大青蛇两米多长的身子勒着红颊獴的脖子,在河边沙滩上打滚。它不会去大青蛇,当然也不会去帮红颊獴,谁输谁赢与它没多大关系,它蹲在河边的一棵树桩上,免费看了一场獴蛇大战的好戏。过了一会儿,大青蛇七寸被咬断,蹦弹了下,像根烂草绳一样瘫软在地。红颊獴筋疲力尽,趴在砂砾上大口喘息。它从树桩上跳下来,冲着红颊獴啸叫了数声。红颊蒙本来就不是豺的对手,又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鏖战,元气大伤,哪里还敢接招,委屈地嚎了两声,夹起尾巴逃之夭夭。它不费吹灰之力,就白得了一条大青蛇。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大自然中经常上演这样的悲喜剧。
  对母豺火烧云来说,这是获得食物的最佳方式,不劳而获说起来虽然难听,享用起来却特别舒服。特别是对处在哺乳期的母豺来说,再也没有比白捡一顿丰盛的食物更让它高兴的事了。对豺而言,除了老鼠、青蛙和小鸟,任何狩猎都有风险。即使捕捉雪兔,兔子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捕捉羚羊的话,弄不好就会被羊角挑伤。哺乳期的母豺要是在狩猎中负了伤,不但自己倒霉,幼豺也跟着遭殃。因此,哺乳期的母豺狩猎时会格外小心谨慎,宁肯捡食已经腐烂的动物尸体,也不去冒险打猎。现在好了,红颊獴替它宰杀了大青蛇,活宰活杀非常新鲜,没冒什么风险,也没损耗体力,就能吃到鲜美爽口、营养丰富的蛇肉,这等好事,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它叼着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不在野外进餐,是有原因的。倘若在古纳河边当场撕食大青蛇,血腥味很有可能会引来嗅觉灵敏的野犬、狼群或金猫等猛兽,从它嘴里将大青蛇抢了去。弱肉强食的大林莽,到处都有想不劳而获的强盗胚子。就算侥幸没遇到抢掠食物的猛兽,成群结队的秃鹫和大嘴乌鸦也会来分一杯羹,闹得它没办法安安心心进食。
  小半条大青蛇,就足够母豺火烧云饱餐一顿了。它将吃剩的大半截蛇藏在大肚佛窟石坎后面,以备明后天再吃。两只幼豺出生才一个星期,毫无自我保护意识,也毫无自我防卫能力,哪怕闯进一只紫貂或黄鼬,都能将它们当甜点给吃了。所以,母豺火烧云尽量减少外出狩猎的次数,压缩外出狩猎的时间,换句话说,尽量抽更多的时间待在两只幼豺身边,以减少因它不在巢穴而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日头偏西,斜斜照进大肚佛窟,阴暗的石洞里一片灿烂。日曲卡雪山秋天的阳光,浓艳稠密,带着成熟野果子的香味。母豺火烧云躺在斑驳如玫瑰花瓣的阳光下,将一双小宝贝搂在自己的怀里。鲜美的蛇肉吞进肚子,就好比作坊有了优质原料,**胀鼓鼓的,蓄满了芬芳的乳汁,两只幼豺吃得满嘴溢香。大概是营养好的缘故,两个小家伙眼睛才睁开没几天就学会打闹了,你抓我一把,我啃你一口,在妈妈的怀里滚来滚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叫声,在母豺火烧云的耳朵里,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小夜曲。
  它已经储备好两天的食物,也就是说,明后两天,它可以寸步不离地陪伴在小宝贝身边,不用为食物外出奔波了。阳光很温暖,小宝贝很可爱,大肚佛窟很温馨,它温柔地舔吻着幼豺的小脸、额头、背脊、肚皮和四肢。对豺来说,母亲的舌头就是梳子和洗澡毛巾,它将两个小家伙浑身上下擦洗得干干净净,金黄的绒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做完这一切,它有点儿累了,伸了个懒腰,慵倦地闭上眼睛,享受这难得的清静。
  灾难往往就是在最没有防备的时刻悄悄降临。
  突然,母豺火烧云觉得耳朵里钻进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咔嚓咔嚓!”声音来自石洞外那片乱石滩,不像是山风吹动枯枝败叶摩擦地面,也不像是雀鸟抓刨沙子觅食小虫。“咔嚓咔嚓!”声音虽然微弱,但在一点儿一点儿放大,好像是什么东西在由远而近往大肚佛窟走过来。带崽的母豺警惕性是很高的,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竖一只耳,对任何可疑的东西都高度敏感。它急忙睁开眼翻爬起来,透过洞口的蒿草望出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大肚佛窟外的乱石滩上,夕阳把一匹狼的影子拉得很长。
  两只不懂事的幼豺还在打闹,吱呀吱呀叫唤,它赶紧将两个小家伙压在自己身体底下,用**堵住它们的小嘴,不让它们发出声音。
  它目不转睛地盯着狼。石洞内幽暗,石洞外明亮,形成光线差;它在暗处,狼在明处,它能看见狼,狼暂时还看不见它。这是一匹全身紫黑皮毛的狼,高大健壮,俗称大灰狼。腹部吊着两排**,饱满得就像秋天树枝上成熟的野果子,哦,是匹哺乳期的母狼。它转动狡黠的眼珠子,东张西望,尖锥形的鼻吻在地面上嗅嗅闻闻,朝大肚佛窟走来。

  母豺火烧云看出来了,大灰母狼所走的路线,就是刚才它叼着大青蛇回巢穴的路线。它猛然醒悟,自己叼大青蛇回家时,大青蛇很沉也很长,说是叼着走,其实是拖着走。那蛇头已被红颊獴咬烂,死蛇一路滴着血,肯定还在草根岩石上留下碎肉与内脏。大灰母狼就是发现蛇血和其他痕迹,搜索追踪而来的。它理应将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后,顺原路再走一遍,将蛇血和其他痕迹舔擦干净或刨些灰土掩埋起来的。可它没这么做,当时因为白捡了可供它饱餐三天的大青蛇而兴奋得忘乎所以了。它犯了一个错误,犯了一个引狼入室的愚蠢而又可怕的错误。在危机四伏的林莽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疏忽,都可能招致厄运与不幸。对豺这样处在大自然食物链中间环节的动物来说,任何时候都应该谨小慎微,什么时候都不能太得意了。可惜,它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
  要是现在石洞外灌木丛里突然蹿出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吸引大灰母狼的注意力,把大灰母狼引开就好了。遗憾的是,灌木丛里静悄悄的,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替死鬼。要是老天爷突然下一场冰雹就好了,比鹅卵石更大的冰雹,砸在大灰母狼的脑壳上,就算不能把它砸得脑浆迸流,起码也能把它砸出脑震荡来。遗憾的是,万里晴空,别说大冰雹了,连雨点都不会落下一滴来。
  大灰母狼用鼻子和眼睛搜索前行,恐怖的影子离大肚佛窟越来越近。
  假如来的不是狼,而是其他食肉兽,例如猞猁或狗熊什么的,母豺火烧云也不会如此恐惧。猞猁虽然有“小老虎”的美名,比狼凶猛多了,但和豺并非水火不能相容。如果是猞猁找到大肚佛窟来,即使发现里头藏着一窝豺,也无非是想弄顿晚饭吃吃,它将吃剩下的大半截蛇扔出洞去,猞猁得到鲜美的食物,也就没有兴趣再在这里纠缠不休。狗熊虽然身体有五匹狼大,是森林里有名的大力士,熊掌能轻易撕裂野牛皮,但却比狼容易对付多了。狗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假如现在真是狗熊在石洞外徘徊的话,它可以蹿出洞去,装着受伤的样子,瘸起一条腿,朝别的方向逃窜,贪婪的狗熊肯定会上当,嚎叫着拔腿追撵。它只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狗熊追得快时也逃得快,狗熊追得慢时也逃得慢,始终保持一个让追赶的狗熊充满希望却又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就能将危险引开。但狼就不同了,狼和豺同属于犬科动物,需要基本相同的生存环境和食物资源。大自然中,生存竞争的规律是:物种之间习性和食源越相同,关系就越紧张,竞争就越激烈。正因为这样,自古以来,豺和狼就是水火不能相容的竞争对手。狼天生就憎恶豺,豺也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害瘟疫死光。狼一旦发现豺的踪迹,就不会是弄顿晚饭这么简单了,即使火烧云将那条吃剩大半截的蛇扔出洞去,也是绝对没法将狼哄走的。狼会守在石洞口,先将送到嘴边的蛇肉吞食进肚,肚子塞饱有了力气后,再冲进石洞来收拾豺。尤其是母狼,已经在这块土地上产下狼仔,建立了狼家庭,是绝不会允许豺存在的,它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竞争对手赶尽杀绝。用假装受伤这种伎俩对付狼,一点儿用也没有。狼和豺同属犬科动物,许多行为模式大同小异,装伤的把戏骗不了狼。母豺火烧云晓得,自己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母狼绝不会掉头来追赶它的,只会朝它奔逃的背影投来鄙夷的一瞥,然后继续沿原先的路线嗅闻寻找,直到把石洞里的两只幼豺找到并咬死为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是豺的头号天敌,也是豺生存的最大威胁。
  人类字典里爱把豺狼组成一个词,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要好得难分难舍的朋友,臭味相投互相勾结的伙伴,真是咄咄怪事。
  能让两只刚出生才半个月的幼豺躲过灾难的唯一办法,就是藏在原处不发出一点儿声响,蒙混过关。动物经常要用生命来玩躲猫猫的游戏。但愿这匹大灰母狼是个近视眼,是个聋子,是个鼻炎患者,看不明听不清也嗅不准,找不到被蒿草遮蔽的大肚佛窟。
  但它很快就失望了,大灰母狼好像不是近视眼不是聋子也不是鼻炎患者,眼不花耳不聋鼻不堵,恰恰相反,眼明耳聪鼻灵,似乎已经发现大肚佛窟有一窝藏匿的豺,狼尾像根棍子一样平平举了起来,嘴巴微张,露出一口尖利的狼牙,白多黑少的眼珠子透出一股杀气。怪不得人类词典中有“白眼狼”这个贬义词,确实,狼眼看上去很凶恶,让“人”不寒而栗。 

  母豺火烧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唉,要是公豺大鼻孔现在在它身边就好了,就不用这么害怕。公豺大鼻孔是它的夫君,也是两只幼豺的父亲。豺实行单偶制,雌雄共同抚养后代。大鼻孔是很优秀的公豺,忠诚勇敢,长得也一表“人”才,鼻吻又大又漂亮。因为鼻孔大所以嗅觉格外灵敏,因为嗅觉格外灵敏所以捕食成功率很高,日子过得很宽裕。公豺大鼻孔同它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就在它快要分娩时,发生了意外。在一次狩猎时,它追逐一只小羚羊,羚羊逃进沼泽地,公豺大鼻孔跟着追进沼泽地,倒是将小羚羊扑倒咬死了,但正值夏季多雨季节,潮湿的沼泽地里,山蚂蟥多得就像山上的野草一样。当公豺大鼻孔将小羚羊拖出沼泽地时,身上被叮了十多条蚂蟥。更不幸的是,有两只可恶的蚂蟥钻进它的大鼻孔里,怎么挖也挖不出来,越用爪子抠蚂蟥越往里头钻,拼命打喷嚏打响鼻也无济于事,豺社会又没有外科医生可以动手术,只能任由蚂蟥顺着大鼻孔钻进脑子里去,公豺大鼻孔几个小时后便昏迷死亡。一代豺杰,竟然死在蚂蟥这样小小的软体动物手里,母豺火烧云每想到这一点,便备感痛心。在这个世界上,它第一恨狼,第二恨的就是蚂蟥,要不是蚂蟥作怪,它心爱的公豺大鼻孔不会英年早逝。当然,鼻孔太大也是致命的原因,要是没长大鼻孔,而是长普通鼻孔,也许蚂蟥就钻不进去了。漂亮出众的大鼻孔,恰恰成了断送性命的原因,真让火烧云想不通。要是公豺大鼻孔没有死,也许就能化解眼前这场生存危机。大灰母狼虽然厉害,虽然单打独斗时豺不是狼的对手,但若两只成年豺齐心协力,并肩从大肚佛窟蹿出去扭住狼撕打,不说能成功消灭狼吧,起码可以咬个平手,守住洞口,保护两只幼豺免受伤害。
  此时此刻,它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化解这场生存危机。
  大灰母狼离洞口只有二三十米了。在这节骨眼上,母豺火烧云又犯了一个错误。它太紧张了,生怕不懂事的幼豺会叫唤或发出响动,牢牢地将两只幼豺揽在怀里,也不管它们是否需要,将**塞进它们嘴里。小雄豺大约是小嘴被**堵得太厉害,柔弱的爪子拼命在火烧云的胸口踢蹬,挣扎着想把小嘴从它的**上拔出来。它紧紧用爪子按住幼豺,宝贝,求求你别闹了,乖乖吃妈妈的奶,千万千万要忍耐!或许是将小雄豺的小嘴捂得太紧,影响了小雄豺呼吸,小家伙挣扎得愈发猛烈,小嘴还啃咬它的**。豺一生出来就有牙齿,虽然乳牙细小如碎玉,谈不上锋利,但**肉质细嫩,小家伙胡啃乱咬,就像大黄蜂或红头蚂蚁在叮蛰,它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小家伙趁机将嘴从**上拔了出来,咿呀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叫唤。它的心猛地往下一沉,刹那间脑子一片空白。另一只小雌豺也从它怀里挣脱出来,咿呀咿呀叫唤,就像开二重唱音乐会。
  它们毕竟还小,出生才几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也不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  
  大灰母狼停了下来,发出一声低嚎,绿荧荧的目光聚焦在大肚佛窟,狼毛耸立,狼腿曲蹲。在洞口草丛后面窥望的母豺火烧云晓得,大灰母狼已发现目标,准备厮杀了。它心一横,咬住小雌豺的后颈皮,蹿出石洞,拼命向荒野逃窜。
  它不是面对强敌就会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不惜牺牲儿女的自私鬼。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战胜对方,假如牺牲自己能换取两只幼豺的生命,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同大灰母狼拼个你死我活。可问题是,豺的身体仅有狼的三分之二大,豺牙没有狼牙尖利,力量也弱得多,一只豺同一匹狼搏杀,绝无赢的希望。与狼拼斗,无疑自杀。它若被母狼咬死,两只幼豺也必死无疑,不是被母狼咬死,就是活活饿死,绝无活下去的可能。既然如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逃跑,或者说撤退。
  它叼起一只幼豺逃窜,也是一种求生策略。将两只幼豺分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大灰母狼一锅端。它是这样设想的,要是大灰母狼不来追赶它,它带着小雌豺就可以狼口脱身,保住母女俩性命。要是大灰母狼来追赶它,它叼着幼豺拼命跑,七拐八弯尽量转得大灰母狼头晕眼花、迷失方向,即使最后它不得不扔下叼在嘴上的那只小雌豺,但大灰母狼也许找不到大肚佛窟了,石洞里的那只小雄豺就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舍一保一,不失为一种机智的选择。
  当它冲出大肚佛窟时,大灰母狼怔了怔,随即旋风般地在它背后衔尾猛追。
  豺腿比狼腿短,豺本来就没有狼跑得快,再加上它又叼着一只幼豺,速度大受影响,才跑出几十米远,甚至还来不及拐个弯,狼嘴就触碰到豺屁股了。它不得不松开嘴,扔下宝贝幼豺。
  大灰母狼停止追撵,扒开草丛,将还在打滚的小雌豺一口咬死。
  母豺火烧云逃到一个安全的距离,登上小山丘,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大灰母狼的举动。  
  大灰母狼又闻着气味,向大肚佛窟搜寻而去。
  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大灰母狼两排**胀鼓鼓的,肚子一点儿也不瘪,绝不是因为饥饿而来猎食的。它的意图很明显,是不愿让豺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母豺火烧云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大灰母狼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大肚佛窟,扒开枯草钻了进去。不一会儿,它用舌头舔理着嘴角上的血丝,又从石洞里退了出来,朝密林深处跑去。大灰母狼脚步匆匆,也许是急着赶回狼窝去给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喂奶呢。
  等大灰母狼走远了,母豺火烧云跑回大肚佛窟,小雄豺脖颈被咬断,早已气绝身亡了。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个幸福的豺家庭就这样家破豺亡了。
  对野生动物来说,命运叵测,经常会遭遇飞来横祸。
  大灰母狼没有吃两只幼豺,只是将它们咬杀,然后将尸体丢弃在原地,它是在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警告母豺火烧云赶快离开。
  母豺火烧云嗷嗷哀泣,泪眼汪汪,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

  母豺火烧云虽未被捕兽铁夹夹住过,但晓得捕兽铁夹是怎么回事,并领教过捕兽铁夹的厉害。一年前有一天,它在尕玛尔草原上悠转觅食,草丛里突然蹿出一只公豺来,向它求爱。那只公豺有一把年纪了,胡须焦黑,牙齿泛黄,呼吸时嘴腔里冒出一股难闻的腐酸味,不是口腔溃疡就是患了龋齿,背脊上还有一块体癣,看了令豺作呕。它当然不乐意与这等模样的老公豺来往,就将蓬松的大尾巴耷落下来,跳闪开去,用豺特有的身体语言谢绝对方。那老公豺不肯罢休,在它身边纠缠不清,还企图非礼它。它一面龇牙裂嘴啸叫,抵挡老公豺的非份之想,一面钻进茂密的小树林想退回自己的巢穴去。不要脸的老公豺仍然贼兮兮地跟在它身旁。走到一棵麻栗树下时,突然砰的一声巨响,好像地狱之门打开了,树下杂草丛中冲出一道光影和一股烟尘,刹那间,老公豺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发出凄厉的啸叫。烟尘过后,它看见,一副长方形铁夹,用粗粗的铁链固定在麻栗树上,上下两根铁杆布满锯齿状三角铁,活像巨兽犬牙交错的嘴,紧紧咬住老公豺的一条后腿。它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奔逃。数天后,它又路过那片小树林,老公豺已经死了,满口豺牙崩裂,嘴腔堵着一团凝结的血沫,那条被捕兽铁夹咬住的豺腿皮开肉绽,露出一大截白森森的腿骨。可以想象,老公豺临死前拼命挣扎过,腿上的皮肉撕裂了,仍无法挣脱捕兽铁夹,满口牙齿都咬碎了,仍无法咬断粗粗的铁链。假如当时它不是靠左行走,而是与老公豺交换位置,它在右边贴着那棵麻栗树行走,那么毫无疑问,一脚踩中藏在草皮下捕兽铁夹机关的就是它,地狱之门就为它敞开了。即使事情已过去几天,它仍后怕得浑身颤抖。
  没想到昨天杀害它一对宝贝幼豺的凶手,这么快就遭到报应,落得如此下场。两足行走的人是豺和狼共同的天敌,但此时此刻,母豺火烧云真想给设置这副捕兽铁夹的猎人磕三个响头。
  谨慎起见,母豺火烧云再次瞪大眼睛观察,该死的大灰母狼确确实实被捕兽铁夹夹得死死的动弹不了了。人类制作的捕兽铁夹威力无比,别说一匹狼了,就是一只以蛮力著称的大公野猪,一旦被捕兽铁夹夹住,也休想挣断铁链或扳开铁夹逃脱出去。
  它放心大胆地蹿下小山包,朝大灰母狼出事的地点走去。
  哦,上下两根铁夹正好夹在狼腰上。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狼腰是狼身体的薄弱环节,铁杆上犬牙般的锯齿形三角铁扎进狼的皮肉里,可以肯定,大灰母狼被夹断了脊梁。母豺火烧云来到与大灰母狼相隔仅三五米的一丛灌木背后,稍事停顿,再透过枝叶仔细看一遍。近在咫尺,一切都展现在眼前。瞧,狼尾下面**那儿一堆红黄黑三色秽物,嘿,被捕兽铁夹夹出一泡狼屎和一坨血肉模糊的肠子。现在就算有神仙阿伯来帮忙砸断铁链或扳开铁夹,大灰母狼也必死无疑了。
  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还很小,估计也就是出生十来天左右吧,刚刚学会蹒跚行走。出事地点左侧不远有一棵几围粗的大树,裸露在地面的树根布满青苔,树根间有一个宽敞的树洞。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树洞就是大灰母狼的巢穴。母豺火烧云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从现场情况不难推断,大灰母狼清早起来,乳白色的云丝挂在瓦蓝的天空上,金色的阳光洒满绿草地,天气这么好,大灰母狼就把两只狼崽子带出树洞,到草地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洗个阳光浴,练练腿力什么的,有利于小狼崽健康成长。刚走到林中这块空地,突然平地一声惊雷,不小心踩着了捕兽铁夹。生死祸福,乃弹指一挥间啊。
  两只小狼崽毕竟还小,不晓得大灰母狼已经危在旦夕,大概早晨起来还没吃过东西,肚子饿得慌,便拱到大灰母狼的腹下,想要吃奶。大灰母狼已经这个样子了,死神快把它收容去了,只剩下小半条性命,却仍关心小狼崽是不是肚子饿了,挣扎着给小狼崽喂奶。狼有十只**,大灰母狼腰肢被捕兽铁夹夹住,下腹部和中腹部六只**丧失了哺乳功能,但上腹部四只还可以喂奶。大灰母狼敞开怀,让两只小狼崽吃奶。它大概知道这是今生今世最后一次给狼崽喂奶了,深情舔理小狼崽的背,抽泣般喘息。

  母豺火烧云是不会被大灰母狼表现出来的强烈母爱所感动的,大灰母狼咬杀了它一对宝贝幼豺,它现在心里只有刻毒的复仇火焰。
  它大摇大摆地从灌木丛走了出来,幸灾乐祸地啸叫数声。
  大灰母狼肯定已认出它来,眼睛里射出两道凶光,发出凄厉的嚎叫,身体拼命挣动,大概想从铁夹下挣脱出来同它搏杀,把捕兽铁夹摇得哗啦啦响,却无济于事。
  别痴心妄想了,你休想再站起来了,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变成捕兽铁夹下的死狼,你还神气什么呀!母豺火烧云闲庭信步地走到大灰母狼面前,相隔两米左右停了下来——这是个绝对安全的距离——噗地打了个响鼻,将唾沫星子和鼻涕星子喷在狼脸上。这是一种轻蔑,这是一种嘲弄,这是一种侮辱,一向被你看不起一向遭你欺凌的豺啐了你一脸,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你不过是一具活尸体,你吓唬不倒我的!
  大灰母狼眼睛红得像火炭,看得出来,它心里翻腾着强烈的杀戮冲动。可惜,它想暴跳如雷都跳不起来,嘴巴一张一合做出狠命噬咬的姿势,当然只能咬到一团空气而已,两只前爪也使劲抓刨地面,当然只能撕碎一些野草而已。
  生气去吧,愤怒去吧,悲伤去吧,你作恶多端,活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母豺火烧云不慌不忙地绕到大灰母狼身后,在狼腿上咬了一口,撕下一块狼肉来,大口嚼咽。它其实肚子并不饿,狼肉也不算鲜美,纯粹是为了报复而撕食狼肉。嘻嘻,活吃狼肉,在豺世界里算得上是一种空前绝后的伟大创举,可以在吉尼斯纪录上记下一笔,如果动物也有吉尼斯大全的话。
  大灰母狼穷凶极恶地嚎叫,活像一条被绑在案板上待宰的猪。
  母豺火烧云注意到一个细节,就在它撕食狼腿时,大灰母狼虽然发疯般地嚎叫,但两条前腿却连踢带蹬,将两只小狼崽往灌木丛里送,显然,是想将它们藏匿起来。
  活吃了两口狼肉,母豺火烧云复仇的火焰并未得到平息。大灰母狼活活咬死了它的两只宝贝幼豺,食其肉寝其皮也难解它的心头之恨。它的眼光落在两只小狼崽身上,当着大灰母狼的面咬杀这两只小狼崽,才能让大灰母狼的心滴血破碎,也是最解恨的复仇方式。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其狼之道还治其狼之身,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对它来说。
   两只小狼崽不知是因为冷了还是意识到大祸临头,钻进灌木丛,互相搂抱在一起瑟瑟发抖。母豺火烧云用爪子粗鲁地将它们分开,上刑场也要讲秩序,一个一个来嘛。它就近叼了只黄毛小狼崽,正欲一口咬下去,发现这只黄毛小狼崽身上的绒毛金黄发亮,就像一朵蒲公英,倒有几分美感。出于一种奇怪的审美意识,它决定让这只黄毛小狼崽多活一会儿,而扭头叼起旁边那只黑毛小狼崽。黑毛小狼崽长得不怎么好看,长相丑陋,也应当死得快些。  
  当然,要把黑毛小狼崽从灌木丛里叼出来,叼到大灰母狼面前,让杀害它宝贝幼豺的凶手也尝尝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女惨遭不幸却束手无策的痛苦。

  大灰母狼用爪子撕扯捕兽铁夹,用牙齿噬咬捕兽铁夹,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诅咒,狼爪撕烂,狼牙一颗颗崩断,当然还是弄不开结实的捕兽铁夹。
  它先从黑毛小狼崽的尾巴咬起,要把黑毛小狼崽凌迟处死。
  突然间,大灰母狼身体猛烈颤抖,发出一声让豺毛骨悚然的悲嚎,嘴腔喷出一大口鲜血,脖子一挺,双眼闭合,像是咽气死掉了。该不会是装死吧?母豺火烧云深知狼的狡猾,心里生出疑问来。它撩动蓬松的豺尾,从地上扫起几片枯叶,抡向大灰母狼的脸。枯叶盖在狼嘴和狼鼻上,要是大灰母狼还有呼吸,枯叶会抖动或翻飞,它注意观察,大灰母狼脸上这几片枯叶纹丝不动。它还不太放心,放下小尾巴已被它咬断的黑毛小狼崽,绕到大灰母狼身后。有一条狼腿已被它啃吃了几口,皮开肉绽,它又在鲜血淋漓的创口上狠狠抓了几爪子,大灰母狼仍无声无息。哦,大灰母狼真死了。真没劲,它还没让它亲眼目睹黑毛小狼崽是怎样被剥皮啖肉一小口一小口咬死的,大灰母狼就闭上狼眼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使它无法再享受复仇的快感,唉,便宜这匹恶狼了。
  黑毛小狼崽拖着半截被咬断的小尾巴,咿啊咿啊哭嚎着,向大灰母狼爬去。奶奶的,你是想陪伴大灰母狼一起奔赴黄泉路,是吗?好吧,我就成全你了!母豺火烧云去叼黑毛小狼崽。它要咬黑毛小狼崽,当然要挨近大灰母狼,这已经是一具不会动弹的狼尸体,没什么要紧的。就在它低下脑袋朝黑毛小狼崽后颈咬下去时,突然,它觉得眼前有什么东西蹦弹了一下,心头一惊,出于一种本能的戒备,它急速往后跳闪。哗啦一声,捕兽铁夹猛烈晃荡,大灰母狼炸尸般地蹦跶起来,狼眼圆睁,狼嘴大张,脖子最大限度地扭伸过来。它虽然在一瞬间惊醒,反应极快往后跳闪,但因离大灰母狼太近,那臭烘烘的狼嘴还是刺探到它脖颈上来了。不幸中的万幸,那捕兽铁夹上的铁链已经绷紧,拉住大灰母狼的身体,狼嘴无法再向前探伸。咔嚓,狼牙咬下来,咬住它颈部一撮豺毛。大灰母狼咬紧牙齿用力拽拉,两只能小范围活动的前爪也竭力伸过来作搂抱状,意图再明显不过了,是要将它拽进怀里去,撕抓噬咬。它当然不愿被母狼拖过去,拼命往后拔。这是一场生与死的拔河比赛,它四只豺爪在草地上蹬出四只浅坑,大叫一声,猛烈拧动自己的脖颈。嘣的一声,颈部豺毛被拔断了,它用力过猛,往后摔倒,在地上打了个滚。
  狼的阴险,出乎它的想象,狼顽强的生命力,也超出它的预料。

  好险哪,要是它反应慢半拍,没能及时往后跳闪开,要是捕兽铁夹上的铁链子再长那么一寸,大灰母狼就不会是仅仅咬掉它一撮颈毛了,而是咬住它的脖颈。要真是这样的话,大灰母狼是死也不会松口的。即使它用豺牙将狼脖子咬断,即使它用豺爪将狼眼珠挖出来,大灰母狼也绝不会松开尖利的狼牙。大灰母狼已经被捕兽铁夹夹住,不求能死里逃生,只求能同归于尽,当然愿意临死前抓个垫背的。
  狼装死的技巧,比豺高明多了,它差一点儿上当受骗,成了大灰母狼的殉葬品。它怒火中烧,旧仇未消又添新恨,眼光一扫,已被咬断尾巴的黑毛小狼崽正要往草丛里钻呢,它嗖地扑蹿过去,一口咬住黑毛小狼崽细嫩的脖颈,凌空提起来,用力拧咬。黑毛小狼崽眼球暴突,四肢在空中徒劳划动,发出比老鼠还难听的吱吱的叫声。
  大灰母狼绝望地嚎叫着,将唇齿间那撮豺毛反复嚼咬,以发泄心头怒火。
  很快,黑毛小狼崽便停止挣扎,小命玩儿完了。
  母豺火烧云这才想起,自己本来是打算把黑毛小狼崽凌迟处死的,现在却一口就结果了它的性命,处理得也太快了一点儿,不足以让大灰母狼遭受毁灭性的悲痛。不过不要紧,还有一只黄毛小狼崽,可以拿来凌迟处死。
  它毫不费力就从旁边灌木丛中叼出黄毛小狼崽。
  黄毛小狼崽墨玉似的鼻吻,润泽的嘴唇,细长秀气的单凤眼,一副俏模样,但丝丝缕缕的美感绝不会减弱火烧云杀戮的冲动。美是脆弱的,怎敌得过复仇的毒焰?
  母豺火烧云毫不怜惜地衔住黄毛小狼崽的腿,嘴角发出呜呜声,那是提醒大灰母狼注意,我要像拆零件一样咬下你心肝宝贝嫩生生的小腿啦!奇怪,大灰母狼仇恨的眼睛虽然瞪得很大,身体却停止了挣动。狼嘴里涌出一团比罂粟花还大的冒着泡泡的血沫。
  哼,你还想装死来骗我呀,我是白痴才会再次上你的当!母豺火烧云暂且将黄毛小狼崽放在地上,转动豺眼,寻思能有效揭穿大灰母狼装死伎俩的好办法。豺的智商并不亚于狼,它很快就想出一个万无一失的能检验大灰母狼是真死还是假死的绝妙方法。它先用爪子在地上抓刨了一阵,刨出一些粉尘状泥沙,然后尾尖勾弯,撩起泥沙抛掷到大灰母狼脸上。虽然豺尾做抛掷动作有点儿笨拙,但斜着身体反复撩拨地上的泥沙,总有一些泥沙盖在了狼脸上,睁得溜圆的狼眼里,也落进一层泥沙去。人类有句俗话说,眼睛里容不得沙子,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动物。动物的眼睛里也容不下沙子。平常遇到刮风,眼睛里不小心吹进一粒沙子就难受得要命,使劲眨眼睛还会流泪,还要不断用爪子去揉眼睛。假如大灰母狼是在装死,狼眼落进泥沙,再怎么装也会不由自主地将眼皮阖拢。它注意看大灰母狼,狼眼仍睁得很大,眼珠子上蒙了一层泥沙,狼眼仍凝然不动。
  大灰母狼死了,这一次是确确实实死了,一颗邪恶的狼心停止了跳动。狼眼还睁着,那是饮恨而死,死不瞑目。母豺火烧云挺遗憾的,复仇才复了一半,还没玩够呢!但不管怎么说,大仇已报,咬杀它宝贝幼豺的凶手得到应有的下场,它长长地舒了口气。
  黄毛小狼崽在草地上蹒跚爬动,咿呦咿呦叫唤,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还想往灌木丛里钻。母豺火烧云一爪子将黄毛小狼崽从灌木丛边缘打回空旷的草地。大灰母狼死了,再要凌迟处死黄毛小狼崽,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报复对象不存在了,报复也就没有意义了。豺虽然是食肉动物,饥饿时免不了会杀生,但决不是嗜杀成性的刽子手。假如不是为了报复,它不会无缘无故去猎杀其他动物的。它刚刚吃了一只小羊羔,一点儿食欲也没有,也就没了杀戮的冲动。当然,也不能放过黄毛小狼崽,毕竟是仇敌的后代,还是要收拾掉的。处理黄毛小狼崽最好的办法,就是带回大肚佛窟去,就像带食物回家一样,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  
  这是一块青山绿水美丽的土地,这是一块食物充盈富庶的土地,这是一块它十分热爱眷恋的土地。它是害怕大灰母狼才被迫想要搬迁的,现在,大灰母狼已经死了,这一带不会再有狼的踪迹,这块土地又属于它了,它不再需要背井离乡到别处去生活了。

 

【第三章  餐后甜点】

  母豺火烧云把黄毛小狼崽叼回了大肚佛窟,扔在石洞底端的角落里。这是它的战利品,也可以说是它的小俘虏。它想等肚子饿了再下手,活杀活吃,味道更鲜美。
  黄昏时分,天上下起小雨,气温骤降。刮的是西北风,淅淅沥沥的雨丝从洞口灌进来,大肚佛窟里潮湿阴冷。黄毛小狼崽出生也就是十来天时间,身上热量本来就不足,细皮嫩肉上只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绒毛,耐不住冷风吹袭,缩在角落里直打哆嗦,咿呦咿呦发出颤抖的叫声。母豺火烧云冷冷地瞥了它一眼,没有任何怜悯之意。豺社会可没有优待俘虏的政策,别指望谁会替你遮风挡雨。母豺火烧云找了个避风的石旮旯,身体蜷成圆圈,闭目养神,蓬松的豺尾围在脖子上,就像围了一条保暖围巾。
  它刚进入似睡非睡状态,突然觉得耳朵痒痒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搔它。睁眼一看,嘿,竟然是黄毛小狼崽!小混蛋不知什么时候从大肚佛窟底端的角落爬了出来,肯定是冷得受不了了,出于一种求生本能,爬到它身边,用小嘴亲吻它的耳朵,向它乞讨温暖。它气不
  打一处来,扭过脸去,龇牙咧嘴低啸一声: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想早点儿被我咬死,是吗?滚,快滚开,不然的话我现在就咬断你的脖子!黄毛小狼崽也许是饥寒交迫实在受不了了,也许是光线太暗没看清它凶神恶煞的表情,仍往它怀里头拱呢。真不要脸,小小年纪就这般无赖,苍蝇似地粘在身上赶也赶不走。它一爪子将小家伙拍开,小囚犯,钻怀取暖,想得倒美!把你冻得像石头一样硬梆梆才好呢,冷冻食品,天然保鲜。黄毛小狼崽在地上摔了个跟斗,爬起来抖抖身体,还是一个劲往它怀里钻。它往后退两步,小混蛋竟然往前追两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非要钻到它怀里来不可。它总不能被一只黄毛小狼崽逼得逃出大肚佛窟去吧,外面正在下雨,它可不愿让自己淋成一只落汤鸡。小家伙毛色鲜艳,憨态可掬,看着倒还顺眼,也不怎么脏。天已经完全黑了,秋风秋雨,母豺火烧云也觉得有点儿冷。两只宝贝幼豺还活着时,夜半寒风瑟瑟,母子仨搂在一起,倒也温暖。唉,两只宝贝幼豺已经不在了,已无法同小宝贝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了。怎么身上感觉越来越冷了呀,让黄毛小狼崽钻进怀里来,也许就是一只免费小火炉,能帮它驱散风雨之夜的寒意哩。
  这么一想,它让黄毛小狼崽钻进怀里来了。
  黄毛小狼崽在它怀里蠕动着,弄得它痒痒的。风雨之夜,两个孤独的生命相拥而眠,确实暖和多了啊。小混蛋大概真的是饿了,闻到它的乳香,竟然来吃它的奶。小毛贼,你还得寸进尺呢!你再敢偷奶吃,看我一口咬断你的脖子!母豺火烧云尖利的豺牙衔住黄毛小狼崽的脖颈,嘴里发出威胁的啸叫。狼崽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杀身之祸,小嘴仍找到**,贪婪地吮吸起来。母豺火烧云想将豺嘴用力一阖,送偷它奶吃的黄毛小狼崽上西天去,可不知为什么,它好像失去了噬咬的力量,怎么也咬不下去。奶汁汩汩流淌,黄毛小狼崽舒服得嗯呀嗯呀叫唤。母豺火烧云胀痛的**霎时间变得松弛,紧张焦虑的情绪烟消云散,升腾起难以言状的快感,继而有一种母性的缱绻慵懒,什么也不想动,只想搂着小混蛋甜甜地进入梦乡。
  也许,可以让黄毛小狼崽多活几天,帮它解决**的胀痛。
  黄毛小狼崽是只小雌狼,火烧云给它起名叫甜点心。甜点心者,食品也,候补食品,可口食品,高档食品。
  要是找不到食物,腹中空空,就拿甜点心来充饥。
  也许是天意,虽然时令已进入食物匮乏的深秋,但母豺火烧云一连几天运气都不错,今天捉到一只野雉,明天挖到一窝田鼠,后天又捡到一条在岸上搁浅的鲑鱼……没有遭遇饥荒,当然也就用不着拿甜点心来充饥了。
  甜点心吃饱奶后,表现出活泼可爱的天性,蹒跚奔跑,在地上打滚,揪它的尾巴,啃它的爪子,还喜欢在它身上爬来爬去。小家伙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有奶便是娘,把母豺火烧云当做自己的妈妈。
  下午,斜阳西照,母豺火烧云扒开洞口的衰草,让初冬温煦的阳光晒进洞来。一面晒太阳,一面欣赏甜点心傻头傻脑表演节目,倒也是一种挺有趣的休闲方式,能有效地慰藉孤独寂寞的心。
  有时侯,甜点心在它怀里撒娇,它心头暖烘烘的,脑子轻微晕眩,忍不住会伸出舌头轻柔地舔理甜点心的体毛。它这样做了,又后悔不该这样做,怎么能对仇敌的遗孤缠绵亲昵呢?它怀疑自己的感情是否畸形扭曲,是否变质变味。它对自己解释说,甜点心是候补食物,它是在爱护食物,珍惜食物而已。这样才勉强保持心理平衡。
  转眼二十天过去了,甜点心已会蹒跚奔跑,由于营养好,长得胖嘟嘟的,绒毛也变得鲜亮起来。储存的食物在膨胀在增值,过去只够吃一顿的,现在够吃两天了。就像人类把猪养肥了再杀一样,它也把甜点心养大养肥一点儿再吃,味道更鲜美,吃起来一定满嘴流油,母豺火烧云时常这样想。

 

【第四章  智斗雪狐】

  冬天来临了,气温骤降,雪线从山顶下到山腰,接连几场鹅毛大雪,大地披了一层雪被,放眼望去,整个日曲卡山麓一片白茫茫。
  豺狗别名又叫红豺,皮毛呈土红色,在山花烂漫的季节能像迷彩服一样起到伪装作用,但在雪被中却十分抢眼,很容易暴露目标。因此,对豺来说,冬天是饥荒的代名词。
  好不容易盼到雪霁天睛,母豺火烧云跨出大肚佛窟外出狩猎。来到一片杉树林,发现百米开外的空地上,有一只黄麂正在扒开积雪啃食草根,它顺着一条隐秘的雪沟朝黄麂靠近,刚走了一半,突然从枝头飞出两只大绯胸鹦鹉,扑扇着五彩翅膀在它头顶盘旋。它往前走它们也往前飞,叽哩哇啦鸣叫,好像哨兵在发警报一样。黄麂顿时警觉起来,抬起头朝雪沟看了一眼,撒腿飞奔,不一会儿便逃得无影无踪。眼瞅着快要到手的猎物逃走了,它气得要吐血,扬起脸朝那对大绯胸鹦鹉狂啸,要是它有翅膀的话,非要将这两个捣蛋鬼抓住,把它们美丽的羽毛一根根拔下来,让它们变成丑陋的赤膊鸟!遗憾的是,它没有翅膀,不会飞翔,奈何不了这对鹦鹉,啸叫发泄一通后只有垂头丧气地离开。
  中午,火烧云来到山脚下,运气还不算太坏,看见一只雪兔正在一棵大树底下啃食从树冠掉下来的浆果。雪兔是豺最喜欢捕捉的猎物。豺是中型食肉兽,单枪马很难对付野猪、野羊、野牛之类的大型动物,十有八九是要落空的;而老鼠、青蛙、蓬间雀之类的猎物虽然较易抓捕,却体小肉少,属于袖珍型食物,辛苦一次只够打牙祭,根本吃不饱。最理想的就是雪兔了,生性胆小不会反抗,捕猎时不用担心自己会受到意外伤害,有十多斤重,不大不小刚刚合适,节省点儿的话够吃两天的。兔肉低脂肪高蛋白,营养丰富口味甚佳,只有一点比较麻烦——俗话说狡兔三窟,雪兔也不例外,起码挖掘两个以上的地洞,有好几次追着追着眼看就要扑到兔背上了,突然雪兔像有隐身法似的从地面消失了。仔细寻找,便发现灌木丛或土埂下有个隐秘的地洞,这才晓得狡猾的雪兔钻洞逃遁了。它吃过几次亏后,总结出一套捕捉雪兔的经验。首先不能像捕捉其他猎物那样见到目标就紧追不放,而要站在远处静静观察,察看雪兔挖掘的地洞大致在什么方向;人类用兔子胆来形容懦夫,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雪兔确实胆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扭头逃窜,一群燕子在草丛中啄食蚂蚱弄出点响动,也会让雪兔害怕,两只长耳朵全方位转动,四肢曲蹲摆出跳蹿的姿势。这时候,只要看兔头转向何方,雪兔准备往哪个方向逃跑,就可以基本确定该雪兔的地洞挖在什么地方,然后在出击时,堵住雪兔往洞穴去的退路,即可获得成功。
  它运用这套经验,果然凑效,逼着那只雪兔落荒而逃,它在后面衔尾猛追。到了这个时候,几乎可以肯定,这只雪兔已是它的囊中物盘中餐了。雪兔一旦无法钻进事先挖掘好的迷宫似的地洞,而被迫慌不择路乱逃一气,心理上就先输了三分,求生意志大幅度削减。雪兔前肢短后肢长,虽擅连续跳跃,速度快疾如飞,但耐力很有限,只能短跑而不能长跑,在无洞可钻的旷野跑不了多长距离,就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
  豺以耐力著称,速度也不比雪兔慢,跑着跑着,母豺火烧云与雪兔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仅剩下不足二十米了。这时候,它已将雪兔驱赶到陡峭的山坡,迫使雪兔往山下逃亡。雪兔前肢短后肢长,这特殊的生理构造适合在平地上跳跃,却不适合在山坡上奔跑,尤其不适台从较陡的山坡往山下跑,稍不留神身体就会失去平衡滚下坡去,摔得鼻青脸肿。胜利在望,它就要吃到美味兔肉啦。嘿,雪兔下坡的能力确实很差劲,才蹿跳四下,便像只雪球一样往坡下滚去。这是一个咬翻雪兔的好机会,它加速往前赶。前面有一道雪坎,也就比它身体稍高一点儿,按它平时的蹿高能力,这么一道低矮的雪坎,纵身一跃就可轻轻松松跳跃过去。它助跑起跳,突然,它明显感觉到身体不怎么听从使唤了,虽然竭尽全力蹿跃,却并没能跳出应有的高度,四条腿变得像木棍般僵硬,一下绊在雪坎上,身体重重栽倒在地。幸亏山坡上铺着厚厚一层积雪,它没受什么伤,但脑子一阵晕眩,眼睛冒出许多金星。那雪兔滚出二三十米后,被一丛衰草挡住,急急忙忙爬了起来,调转方向,沿水平线往山坡右侧的灌木丛逃去。它心里挺焦急,要是被雪兔逃进密密匝匝的灌木丛,再去寻找和追捕就非常难了。好在雪兔刚才从山坡滚落下去,一条兔腿大概扭伤了,跑得歪歪扭扭,速度很慢,就跟穿山甲在爬差不多。它现在跳起来追赶的话,还能在雪兔逃进灌木丛前将其扑倒咬翻。它使使劲站起来,腿骨仿佛是用柳絮搓成的,刚刚站直就四肢发软,又一头栽倒在雪窝里。它晓得,自己太饿了,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饿得头晕眼花,体质非常虚弱。它只有躺在雪地里喘息,眼睁睁看着雪兔一瘸一拐逃进茂密的灌木丛。
  对那只雪兔来说,豺口脱险,死里逃生,是值得庆贺的喜事。对母豺火烧云来说,快到嘴的食物逃逸,饿得半死不活,又面临一场生存灾难。

  躺了一会儿,稍稍缓过点儿气来,火烧云将豺脸埋进雪里,嚼了两口冰渣,勉强生出点儿力气来,能摇摇晃晃踏着醉步走路了。现在就是钻出一只乌龟来,它恐怕也没力气追上了。再待在冰天雪地里,弄不好什么时候一脚踩空饿得昏倒;变成雪地里的一具饿殍。天又阴下来了,只有回家去,大肚佛窟至少要暖和些。哦,对了,大肚佛窟还有一份可口的“甜点心”呢。
  母豺火烧云正垂头丧气往回家的路上走,,咯吱咯吱,身后传来爪子踩踏积雪的轻微的声音。火烧云吃力地转动身体往后看去,昏暗的雪光中,闪过一对雪狐的身影,贼头贼脑跟在它后面,离它约有五六十米远。
  雪狐是日曲卡雪山一带特有的动物,比普通狐狸脸更尖一些,皮毛也更厚密一些,由于生活在雪线以上的寒冷地带,为适应环境,皮毛为银白色,故称为雪狐。
  母豺火烧云试探了一下,它急步往前走,两只雪狐也跟着急步往前走,它停下来,两只雪狐也跟着停下来。这证明,两只雪狐并非偶然路过此地,而是有意跟随在它身后。在高山雪域,一种食肉兽盯梢似的跟在另一种食肉兽身后,无非有两种目的:第一种是企图等被盯梢者捕获到猎物后,跑过来伺机分一杯羹;第二种是将被盯梢者当做候选猎物,暗中寻找下手的机会。
  很明显,精明的雪狐已看出它快饿得虚脱了,将它视为可以攻击的猎物。
  雪狐身体比豺小,爪牙和胆识也比豺弱,在大自然弱肉强食的食物链条中,狐一向在豺的下面,而现在两只雪狐竟敢打它的主意,把它当做捕食对象。一股怒火蹿上心头,它真恨不得狂啸一声扑到这两只雪狐身上,咬掉它们毛绒绒的耳朵!可它明白,生气解决不了问题,愤怒只能加剧这场生存危机。它的体力早已严重透支,快速奔跑的话,最多只能跑七八十米就会瘫倒在地,反而会把仅剩的一点儿力气消耗殆尽,失去最后的反抗能力,便宜这两只鬼鬼祟祟像幽灵似的跟在它后面的雪狐。
  在险恶的大林莽,强与弱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如衰老、饥饿、生病、受伤等,强与弱会转化,强者变弱,弱者变强,大自然食物链条上的秩序就会被打乱,捕食者与被食者的关系发生颠倒。
  火烧云肚子空空,走得有气无力,爪子陷进积雪,感觉就像陷进泥潭一样,费很大力气才能拔得出来。突然,它的前腿被一根埋在积雪下的藤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又摔倒在地。“呦——嗬——”两只雪狐兴奋地叫了一声,往前蹿来,由躲躲闪闪变得明目张胆,跑到离它约十多米的地方,居心叵测地窥探它的举动。它两次想站起来,可不听话的腿就好像不长在自己身上一样,还没站稳就又摔倒了。两只雪狐胆子更大,不怀好意地一步步朝它逼近。
  它可不愿成为两只雪狐的午餐啊。假如它现在能吃点儿东西,哪怕吞进一只老鼠,它就有力气与这两只混账雪狐周旋。虽然是一对二,它在数量上占了劣势,但它不会输给这对雪狐。从力量、爪牙和意志等综合角度衡量,一只豺是能同时对付两只雪狐的,起码可以打个平手。可它现在饿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也不可能发生奇迹有哪只愚蠢的老鼠肯自动钻到它嘴里来给它充饥,就这样和两只雪狐硬拼的话,结局肯定不妙。
  它没有力气与这两只雪狐搏杀,也没有力气跑快些摆脱这两只幽灵似的雪狐。
  假如不予理睬,继续这样往前走的话,危机只能一步步加剧。这两只雪狐既然已经盯上它了,是绝不会轻易放弃的。它爬上雪坡,它们也会跟上雪坡,它到尕玛尔草原,它们也会跟到尕玛尔草原,一直到它实在走不动栽倒在雪地里,它们就会扑到它身上来,咬断它的喉管,饮它的血吃它的肉。
  必须想个办法打消这两只雪狐把它当做候补食物的坏念头,必须让这两只雪狐不再像催命鬼似的跟在它身后。

  当然是有的,最现实的办法就是用假相来迷惑吓退这两只雪狐。装得生命力还很旺盛的样子,拼出最后一点儿力气颠跳咆哮,反守为攻朝两只雪狐摆出扑咬姿势。两只雪狐见它并没有饿得虚脱,见它不像是奄奄一息的候补食物,见它仍是健康壮实威风凛凛充满活力很不好对付的成年豺,或许就会被吓唬住,知难而退,放弃对它的跟踪盯梢。可它这么做,能骗过雪狐狡猾的眼睛吗?它已饿得快虚脱了,刚才追撵雪兔也已精疲力竭,能不能高声啸叫大成问题,有没有力气摆出扑咬攻击的姿势也是个未知数。假如张口嚎叫,叫不出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豺啸,而发出生命衰微的哀啸;假如摆出跃跃欲扑的姿势,缺乏凶猛的气势和压倒一切的豪情,而力不从心再次跌倒或动作软绵绵气喘喘像泥捏纸糊的玩具豺,反而会弄巧成拙露出破绽来,更被对方看透自己的虚弱,促使这两只砉狐前来厮杀。狐狸是高智商动物,虚张声势很难瞒过狐狸的眼睛。人类都很嫉妒狐狸聪明的脑袋瓜,把狐狸当做狡猾的代名词。要想蒙骗狐狸,要想让狐狸多疑的眼睛看不出破绽,要想在两只贪婪的雪狐面前转危为安,必须要想个出乎意料的绝妙的办法。
  这两只雪狐之所以敢跟在它后面,是因为看到它腹部空瘪,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走路摇摇晃晃东倒西歪,认定它是快饿得虚脱快饿晕过去。假如它现在有东西吃,找到食物塞饱肚子,让那空瘪的肚皮鼓出来,两只雪狐发现饥寒交迫的豺突然间变成了丰衣足食的豺,也许就会知难而退放弃对它的跟踪盯梢。说到底,豺身体比雪狐大,正常情况下,雪狐是不敢袭击豺的。当然,它现在不可能找得到东西吃,但它可以让这两只雪狐以为它已经找到东西吃了。真真假假,兵不厌诈,才能克敌制胜。
  母豺火烧云拐进一片小树林,枝丫遮挡,树林里光线昏暗,便于它制造假相。它走到一棵树下,突然眼睛放光,欢呼似的啸叫一声,急急忙忙扑了上去。这是意外发现食物的表情。它相信,跟在它身后的雪狐肯定会看见它的表演。它扑到树下,做出格斗噬咬的假动作,紧紧搂抱住一堆积雪,好像生怕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被别的猛兽抢了去,大口撕扯,大口嚼咬,大口吞咽,动作十分逼真,就像真的在享用珍馐美馔。它一面吃还一面发出咕噜咕噜的低吼。快要饿死的豺,突然交了好运,捡到一顿丰盛的午餐,当然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它确实在嚼咬在吞咽,但不是嚼咬吞咽可充饥的肉食,而是在嚼咬吞咽地上的积雪。它的牙齿冷得酥麻,舌头也冻得失去知觉。那冰雪吞进肚去,肚子变成冰箱,冷得瑟瑟发抖。它长到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吃雪,寡淡乏味,一点儿也不好吃。人类有吃刨冰雪糕的习惯,豺可没这种嗜好。但不想吃也得硬着头皮吃,就眼前来说,唯一能吃的东西就是积雪了,而泥土、树叶和石头,这些东西豺更没法下咽。虽然吃得很痛苦,吃得很扭,可它还得做出吃得津津有味、吃得满嘴流油、兴高采烈的样子来。
  它一面吃着积雪,一面乜斜眼睛注意观察两只雪狐的反应。它们也跟看它走进树林来,蹲在离它二三十米远的地方,面面相觑,显得很失落的样子,哦,它们看见它在吃东西了,把它当猎物的想法已开始动摇。
  冰雪吞进肚去,在体温的作用下,融化成水。就像一只掉进河里灌了一肚子水快要溺毙的豺,它的肚子鼓了起来,圆滚滚像只皮球。装一肚子水的感觉和装一肚子肉的感觉截然不同:装一肚子水,肚子胀得喘不过气来,肚子里翻江倒海,难受得想呕吐,可心里头仍然是空落落的,饥饿感丝毫未减弱;装一肚子肉的话,肚子里有了实在内容,心里头踏踏实实,打出一串香喷喷的饱嗝儿,惬意地伸个懒腰,神仙一样快活。虽然难受得要命,它还得装出吃饱喝足的模样,舒适地蹲在树下,悠闲地舔理嘴角与爪掌。那两只雪狐仍在树林边缘徘徊,用一种狐疑的表情远远打量它。它腆起圆鼓鼓的肚皮,迈动慵懒的步子,还不时打出一个饱嗝儿,朝那两只雪狐走去。以守为攻,这是最好的斗争策略。两只雪狐目光在它胀鼓鼓的腹部转了几圈,终于相信它确实已找到食物塞饱肚皮。既然这样,再继续跟踪盯梢,就变成愚蠢可笑得不偿失的举动了,它们垂头丧气地哀啸数声,转身小跑而去。

  它运用豺的智慧,巧妙化解了一场严峻的生存危机。
  目送两只雪狐远远离去,母豺火烧云瘫倒在地。它本来就因极度饥饿,体内产生不出新的热量,感觉寒冷彻骨;又吞下大量冰雪,有限的身体热量消耗殆尽,肚子和四肢冷得快结冰了,脑袋晕得厉害,肠胃一阵阵痉挛,像刀绞般疼痛。张嘴想呻吟,噗噗吐出几口清水来,下身也滴滴答答排泄个不停,就像患了小便失禁症,上吐下泄,吐出来和拉出来的全是水。开始是清水,后来清水里夹杂着殷红的血丝,五脏六腑仿佛都要吐出来拉出来了。圆鼓鼓的肚皮迅速萎缩下去,比原先瘪得更厉害,就像害了一场大病,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身体己临近衰竭了。它眼皮发沉,很想躺下来睡一觉,可又担心那两只该死的雪狐再回头来找它,只好支撑起虚弱的身体,走几步歇一歇,回大肚佛窟。
  在攀登一道山梁时,走了一半,老天爷又下起雪来。风雪迷漫的黄昏,它的心情变得更加凄凉,实在走不动了,靠在背风的大树下喘息。突然,头顶传来乌鸦一声尖叫,紧接着一样东西从树上掉落下来,噗地掉在雪地里。它一看,真是天无绝豺之路,竟然是一只羽毛还没丰满的小乌鸦。它喜上眉梢,这真是天上掉下馅饼似的幸福啊。小乌鸦翅膀凋零腿杆折断,已经不行了,但还没有死,纤细的脖子无力地伸缩着,发出微弱的叫声。它扑上去,来不及拔毛,将小乌鸦整个咬进嘴里,胡乱嚼了几口,便迫不及待地吞进肚去。饥饿感总算稍稍得到一点儿缓解。遗憾的是,这不是个头硕大的大嘴乌鸦,而是普通的寒鸦,体型偏小,成鸟也仅有岩鸽那般大,而掉下来的是只黄口小乌鸦,只有成鸟一半大,连骨头带羽毛带肉也最多三两重,根本塞不饱肚皮,仅够塞牙缝的。虽然饥饿感暂时得到缓解,但离吃饱肚子还差得远呢。如果允许它敞开肚皮吃的话,它一口气起码可以吞下十只小乌鸦。
  树上掉下还不会飞翔的小鸟,在树林里并不算是稀罕事。有时,半大的雏鸟在枝丫间玩耍,一不留神便会失足从树上掉落下来;有时,发育良好身体壮实的雏鸟欺负发育不良身体赢弱的雏鸟,挤兑啄咬,弱者被迫爬出鸟巢,山风吹来,站立不稳,便会从枝头摔下来,有时,某只雏鸟患某种疾病,亲鸟怕传染其他雏鸟,就把奄奄一息的雏鸟抛下树来,有时,亲鸟外出觅食发生意外,雏鸟千呼万唤也不见亲鸟回来,实在饿极了,便爬出鸟巢寻找食物,因为早已饿得头晕眼花,没走几步就从树上栽落下来。
  母豺火烧云蹲在树下,抬起头来,眼巴巴望着树梢间若隐若现的老鸹巢,希望能一只接一只掉下小乌鸦,就像成熟的野果子自动掉下树一样,供它充饥。人类是守株待兔,它是守株待鸦。等到铅灰色的暮霭迷漫山谷,等到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树上没有再掉下小乌鸦来。风雪之夜,它冷得直打哆嗦,再傻等下去的话,吃不到小乌鸦不说,自己恐怕要变成乌鸦的食物了。没办法,只好垂头丧气离开。
  天快黑时,母豺火烧云终于回到大肚佛窟。这几天气候太恶劣,很难找到食物,它为了蒙骗两只居心叵测的雪狐,塞了满满一肚子冰雪。虽然已呕吐排泄干净,但肚子难受得要命,浑身软绵绵的提不起精神来,更增加了狩猎难度。再饿下去,它连性命都保不住了。开仓赈灾,只有动用战备粮、救济粮了。甜点心已经养大了不少,节省点儿的话,可以维持三天。小狼崽的肉肥肥嫩嫩,入口即化,即使在平时,也是上等佳肴,饥荒关头,更是救命的好东西!它一路想得口水滴答,饥饿感越来越强烈,恨不得一步就跨进洞去,立刻咬开甜点心的喉管,痛饮一顿滚烫黏稠的狼血,饱餐一顿香喷喷的小狼肉。
  它前腿刚跨进大肚佛窟,呦呜呦呜,甜点心就激动地叫着从乱石块后面蹿出来,扑到它身上,撵也撵不走推也推不开,在它身上又舔又亲,诉说着思念、等待、焦虑。它晓得,自打它上午外出觅食,小家伙独自待在石洞里,每一分钟都在焦急地盼望它归来。等到下守午不见它身影,等到黄昏仍不见它身影,忧心如焚,望眼欲穿,所以听到它的脚步声闻到它的气味,激动得无法形容,扑到它身上拼命亲热。小东西,倒还懂点儿感情。也不知是大肚佛窟里温暖如春的缘故,还是被甜点心火炭般的热情所感染,它脑子一热,把要喝狼血啖狼肉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奇怪的是,饥饿感也好像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压制下去,不怎么厉害了。它不仅没咬断甜点心的喉管,还把小家伙紧紧搂在怀里,喂小家伙奶吃。两天没进食,乳汁很少,小家伙在它怀里拱了半天,也才吃了个半饱。天黑了,小狼崽甜点心把头枕在母豺火烧云的臂弯里,惬意地伸了几个懒腰,睡着了。

  一阵冷风灌进洞来,母豺火烧云打了个寒噤,昏热的脑子渐渐清醒,饥饿感又开始泛滥。它觉得自己太可笑了,站在大肚佛窟外面,还一门心思想着要怎么宰杀小狼崽,一跨进石洞来,稀里糊涂就把杀吃甜点心的事给忘了,反而还给小家伙喂奶。它觉得自己实在太犯傻了,甜点心是什么东西,杀子仇敌的遗孤,死有余辜的小狼崽。当初留着小家伙没一口咬死,就是为了冬季食物匮乏时用来充饥的,就好比人类豢养家畜,目的就是养大了杀吃,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它是豺,生来就是茹毛饮血的食肉兽,它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就免不了要猎杀其他小动物。事实上,它这一生猎杀过不少小雪兔、小野鸡、小斑羚、小老鼠、小狸猫,从没觉得有什么心理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说,凡食肉兽,自己的生存都是寄托在其他生命的死亡上。吃掉甜点心,既不存在道德问题,也不应该存在感情问题。它可不是什么慈善家,捡一只没妈的小狼崽来抚养。说实话,它之所以让甜点心活到今天,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正处在哺乳期,奶水旺,如不及时吮吸,**胀痛得厉害。现在这个问题也解决了,体内生物钟已指向哺乳末期,就是断了奶,它的**也不会胀痛了。它没有理由再让小狼崽活着。它是豺,它不缺杀戮的勇气,大灰母狼曾咬杀它的宝贝儿女,它也不缺杀戮的理由。天灵灵,地灵灵,我的宝贝被狼吃,我吃狼崽理应当,天灵灵,地灵灵,狼崽是道甜点心,咬杀充饥很正常。它默默念叨,让自己心肠硬起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柔情在心头萦绕。
  它舔着甜点心的后颈,心想,假如以闪电般的速度一下就咬断甜点心的颈椎,让小家伙从睡梦直接进入长眠不醒,这样就死得毫无痛苦,也算是一种仁慈。不管怎么说,小家伙吃了它一个多月奶,它不忍心让小家伙遭受临死前的痛苦。它张开嘴,轻轻衔住甜点心的后颈,闭起眼睛,准备噬咬下去。可是,它总觉得有一种无形而又强大的力量,使它没法咬得下去。小家伙在睡梦中发出呢喃声,大概有点冷了,脑袋使劲往它怀里拱。它不由自主地将身体更蜷曲些,把小家伙紧紧捂在自己胸口。杀戮的冲动又变得如此脆弱,像水蒸气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它叹息一声,把甜点心的后颈从利齿间吐了出来,伸出舌头,舔理小家伙凌乱的颈毛。
  对哺乳动物来说,喂奶的过程,其实也是情感交流的过程。幼兽在吮吸乳汁时,对哺乳的母兽自然而然会产生依恋之情;母兽在喂奶时,对吃自己奶的幼兽,自然而然会产生舐犊之情。即使彼此没有血缘关系,也会产生亲密无间的母子感情。
  小狼崽还没断奶,养得不够大也不够肥,现在就杀吃有点儿可惜了,母豺火烧云这么想。再养一段时间,等小狼崽变成半大的狼崽,吃起来会更过瘾。反正,小狼崽已是笼中鸟瓮中鳖,跑不了也逃不脱的,什么时候想吃就什么时候杀吃,不用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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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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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村寨逃生】

  半夜,风雪小了些,对面山梁传来猫头鹰的叫声。小狼崽甜点心已经睡熟了,发出轻微的梦呓和磨牙声。母豺火烧云悄悄起来,钻出大肚佛窟,顶着风雪朝山外走去。它肚子饿得慌,老天爷还在下着雪,估计明天也不会放晴,它舍不得咬杀小狼崽充饥,当然也不能在石洞里等着活活饿死,唯一的办法,就是冒险到邻近的村寨去偷鸡。
  钻出荒山沟,翻过日曲卡山麓,趟过古戛纳河,就有一个人类居住的名叫豆腐营的村寨,盖着几十幢茅草房。母豺火烧云曾多次远远打量过豆腐营,里头有牛有马有羊有猪有鸡有鸭有鹅,都是食肉兽垂涎三尺的猎物。这些家畜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动作笨拙,长着四条腿的跑不快,长着翅膀的也飞不高。要是允许豺来捕捉的话,肯定手到擒来轻松得就像玩游戏。可是,它从来没有跑进豆腐营捕猎这些家畜。它晓得,这些家畜虽然肥肥胖胖笨头笨脑,但两足行走的人类却是不好惹的,人类会使用让包括老虎在内的所有猛兽都心惊胆战的弩箭和猎枪。特别让食肉兽们害怕的是,豆腐营家家户户养着狗,这些狗日夜守护着牛栏马厩羊圈猪窝鸡鹅棚鸭舍。狗的视觉、听觉和嗅觉十分灵敏,一发现可疑动静,便会吠叫报警,人们就会握着弩箭提着猎枪从茅草房里奔出来,对猎食者追撵围剿。
  它曾亲眼目睹一只老山豹是怎么死在猎人和猎狗手里的。那也是这么个风雪之夜,它外出觅食路过豆腐营,看见一只山豹正鬼鬼祟祟顺着排水沟往寨子里去。这是一只牙口起码超过十岁的老山豹,皮毛邋遢,灰头灰脸。看得出来,因年老体衰在野外找不到食物,想摸到人类居住的村寨来碰碰运气。它出于好奇,也想在老山豹得手后伺机分点儿残渣剩羹,就远远尾随在老山豹后面。老山豹从排水沟摸进寨子后,找到一个猪窝,里头关着好几只肥猪。老山豹用爪子抠用牙齿咬,想在猪窝的篱笆墙上挖出一个洞来。咔嚓咔嚓,虽然老山豹小心翼翼,但撕扯篱笆墙还是免不了会发出些声响来。正在酣睡的肥猪醒了,瞪起惺忪的睡眼,哼哼呵呵地嚎叫起来。立刻,附近一幢茅草房的屋檐下蹿出两条狗来,奔到猪窝旁,找到藏在排水沟里的老山豹,狂吠乱叫起来。全寨子的狗一起发疯般地吠叫,并迅速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老山豹想跑,已经迟了,逃到东面,七八条狗挡住了去路,逃到西面,又有一群狗迎面堵截。老山豹虽然身体比狗大得多,豹爪和豹牙也比狗爪和狗牙厉害得多,但寡不敌众,被二三十条狗追得无处可逃,钻进村边一座砖窑里。狗群封锁了窑洞口,叫得更欢更响。很快,一幢幢茅草房亮起灯光,人们擎着火把端着猎枪来到村边的砖窑。五六支猎枪伸进窑洞口,一位蓄着山羊胡子的汉子一声令下,几支猎枪同时射击,轰的一声巨响,震得大地微微颤抖。砖窑里闷着一团浓烟,老山豹惨嚎着,满脸是血,脑壳被掀掉了一块,身体被硝烟熏得漆黑,色彩斑斓的山豹变成一只黑豹,踉踉跄跄从砖窑蹿出来,才跑出十来米远,就一头栽倒在地爬不起来了。狗们蜂拥而上,把老山豹盖得严严实实。
  它躲在暗处,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吓得魂飞魄散,趁狗和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老山豹身上,它赶紧钻进隐蔽的排水沟,逃出豆腐营。那一次遭遇,给它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一辈子也无法忘怀。它得出一个经验教训:到人类居住的村寨去觅食,就像到阴曹地府去旅游,是九死一生的买卖。
  不是万不得已,它不会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下半夜,母豺火烧云来到豆腐营。几十幢茅草房黑灯瞎火,看不见一点儿光亮。人们正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好梦。它曾经尾随那只倒霉的老山豹来过这个村寨,熟悉这一带的地形。它绕到寨子后面,钻进弯弯曲曲的排水沟,进到寨子里头。它从排水沟慢慢探出脑袋,紧张地四下张望。哦,铺满积雪的街道,空荡荡的,见不到狗的身影。可它晓得,那些讨厌的狗就藏在黑黢黢的屋檐下,瞪着警惕的眼睛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只要它从排水沟一钻出来,立刻就会朝它吠叫扑咬。

  和训练有素的猎狗打交道,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
  母豺火烧云藏在排水沟里,打量寨子里那些形形色色的家畜。马厩它是不敢去的,马是烈性子动物,遭遇中小型食肉兽,会扬起鬃毛高声嘶鸣,还会举起前蹄猛烈踩踏,或者屁股对着来犯之敌尥蹶子。马蹄坚硬如石锤,不幸被踢中一蹄子的话,轻则骨头断裂,重则呜呼哀哉,所以豺对马一般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靠打谷场有个牛栏,里头养着大小七八头水牛,其中有一头半岁龄的牛犊。假如能让火烧云在形形色色的家畜中任意挑选的话,它当然愿意要那头水牛犊。那牛犊少说也有两百斤,咬杀后掩埋在雪堆里,节省点儿吃的话,够维持十天半月的。这期间自己再努力狩猎,只要不下雪,多多少少总会有所收获,补贴着吃,就能熬过剩下的半个冬季。可它只是如此想想而已,朝牛栏瞟了一眼,立刻就把眼光移开了——别说是在人类和猎狗眼皮底下的水牛了,就是在荒野遇到水牛群,它也只能流口水干瞪眼。它孤身一只豺,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一群体格庞大的水牛。退一万步说,就算它有本事咬翻这头牛犊,也没法将两百斤重的猎物拖回大肚佛窟去;靠菜园子有一个猪窝,里头有三四头大肥猪,可惜没有小猪崽子。对豺这样的中型食肉兽来说,猪越肥越难对付。猪脖子上厚厚一层肥肉,豺嘴不是虎嘴、狮嘴和豹嘴,老虎、狮子和大山豹等大型猫科动物具备强有力的下腭,狠命噬咬时能穿透猪脖子上的肥肉将猪的颈椎拧断,豺的下腭力量很有限,在肥猪的脖子上咬十口也未必能咬到致命的喉管或颈椎。再说,曾经发生过老山豹偷袭猪窝的事,豆腐营寨子家家户户都加固了猪窝,篱笆墙外面又裹了一道铁蒺藜,这猪窝称得上是固若金汤,很难钻空子的,它不得不把眼光从猪窝移开;靠水磨房有一个羊圈,里头关着四五十只羊。在所有的家畜里头,它最喜欢羊了。羊生性温柔,习惯逆来顺受,遇到食肉兽袭击,不会反抗,只晓得闷着头逃命。它尤其看中细皮嫩肉的羊羔,人类的“鲜”字就是“鱼”和“羊”的组合,羊羔肉有股特殊的芳香,入口即化,鲜美无比。再说,一头羊羔重约二三十斤,它努力的话可以将羊羔叼回大肚佛窟。可它摇了摇脑袋,把袭击羊圈的念头从脑子里甩出去,将分泌出来的口水咽进肚去。它晓得,凡有羊群的地方,就有牧羊犬。牧羊犬比看家狗和普通猎狗厉害,称得上是狗中精英,把保护主人的羊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它们不仅身体高大强壮,气魄也大得出奇,敢只身与狼搏杀,它恐怕不是牧羊犬的对手。再说,羊圈是用结实的木栅栏围成的,高有两米,它不是啮齿类动物,不可能在木栅栏上咬开个洞。它也不是穿山甲,不可能挖条通往羊圈去的地道。就算它能找个有利的地形蹿高到两米翻进羊圈去,也不可能叼着羊羔再从木栅栏上翻出来。退一万步说,就算发生奇迹,它成功地叼着羊羔逃出羊圈,也无法逃过狗群的追逐。它这么一只在体型上与狗相差无几的豺,叼着二三十斤重的羊羔,不可能像平常那样奔跑如飞,只能慢吞吞拖着走,狗群很快就能追上它,把它好不容易捕获的羊羔再夺回去;后寨小河边有一个鹅棚,家鹅与天鹅其实是血缘很近的亲戚,同样是食肉兽梦寐以求的美味佳肴。不仅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豺也很想吃天鹅肉,但它的眼光,快速从鹅棚滑过去了。鹅可不是省油的灯,虽然鹅也是家禽,但在所有的家禽中,鹅是最难对付的。鹅胆子极大,不管是陌生人、黄鼠狼还是狐狸,只要一走近鹅,鹅就会吭吭高声叫唤,半展翅膀抻直脖子张开大嘴摆出攻击姿态,不仅勇敢地抵抗强暴,还英勇无畏地主动向强敌进攻。特别让食肉兽发怵的是,鹅群十分团结,一只鹅遭到袭击,其他鹅会奋不顾身跑来救援,对来犯者群起而攻之。曾多次发生这样的事,黄鼠狼闯进鹅棚,咬住一只鹅的翅膀,那只受伤的鹅大叫救命,其他鹅团团将黄鼠狼包围起来,你啄黄鼠狼的尾巴,我啄黄鼠狼的眼睛,你一口我一口凶猛地啄咬个不停,一面啄咬还一面发出吭吭鸣叫,就像在开声讨会。黄鼠狼抵挡不住四面八方的攻击,又害怕鹅高亢嘹亮的叫声会引来两足行走的人,只得放掉已经到手的猎物,狼狈不堪地逃离现场;池塘边有两个鸭合,能吃到鸭肉当然也是不错的。家鸭身体肥胖,不会飞行,也不会反抗,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很容易捕捉。遗憾的是,鸭舍一半盖在水里一半盖在岸上,有前后两道门,前门通往岸边那幢茅草房,后门通往蓄着一泓碧水的池塘。它若从前门冲进鸭舍,鸭子便会从后门跳进池塘。豺虽然会游泳,但水性不佳,是无法在池塘里像水獭那样捕捉猎物的。再说,鸭子受惊后一只接一只跳进池塘,溅起无数水花,不但会惊动看家狗,还会惊醒睡梦中的人类,它就会由掠食者变成被掠食者了。
  虽然豆腐营村寨有各种各样的家畜,但真正适合它捕捉的却只有鸡。
  家鸡不像野鸡那样会飞上天空,家鸡在黑暗中视力很差,嗅觉和听觉也较迟钝。鸡还有个对保全生命相当不利的坏习惯——睡觉时将脑袋插在翅膀里,往往走到离鸡两米远的地方,鸡还懵然无知,一咬一个准,比人类吃豆腐还容易。一只鸡五六斤重,它叼着鸡也能快速奔跑,即使捉鸡时被狗发现,也还有希望叼着猎物摆脱踪。当然,不利因素也是有的,鸡窝一般盖在农家院子里,院子都有土墼墙或篱笆墙,进出有危险。更麻烦的是,不知是何原因,家家户户鸡窝都搭在狗窝旁边,要想在狗的眼皮底下行窃,难度是相当大的。
  到人类居住的村寨来觅食,不可能没有风险。

  母豺火烧云权衡利弊,还是决定捉鸡。它是只有经验的豺,善于动脑筋,很快就想出一个捕捉方案来。它把行动时间定在黎明时分,它了解狗的秉性——对主人无限忠诚,恪尽职守,越是气候恶劣的风雪之夜警惕性越高。现在虽然是漆黑一团的半夜,但许多狗眼睛雪亮,此时采取行动,肯定凶多吉少。到黎明时,天蒙蒙亮,看家护院的狗辛苦了一夜,看看天快亮了,危险的长夜已经过去,警惕性便会松懈。狗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夜里都没出什么事,天要亮了当然更不会出什么事,极有可能会伸个狗式懒腰,昏昏沉沉睡去。而那个时候,两足行走的人还躺在床上没有起来,有的迷迷糊糊欲醒未醒,有的打了个哈欠又蒙头睡个回笼觉。可以这么说,天色微明,正是人和狗最倦怠的时候,也是它最容易得手的时候。它曾经多次在黎明时分经过寨子前面那道山梁,每次都看到一只花翎大公鸡跳到打谷场的草垛啼叫报晓。这是一个袭击的好机会,不需要冒险摸进农家院子去掏鸡窝,打谷场座落在寨子中央,离排水沟入口处不远,得手后撤退起来也方便。
  母豺火烧云蹲在排水沟里,耐心地等待着。也不知等了多长时间,天边透出一线鱼肚白,好像一只巨大的罩子被砸开一条裂缝,黑夜就要结束,黎明就要到来。它必须在花翎大公鸡出现前,去到打谷场的草垛旁,这样才能进行有效伏击。从它藏身的排水沟到打谷场有五六十米远,中间要穿过两条街道。它脑袋贴在地上,凝神谛听,没有人和狗走路的声音。它突然蹿出排水沟,用最快的速度奔跑,越过第一条街道,躲到一辆手扶拖拉机后面,张大眼睛四处张望。谢天谢地,没有惊动正在睡觉的狗。它喘了口气,又进行第二次奔跑,越过铺着白雪的平整的街道,直插打谷场的草垛。它已跑出三分之二路程,眼瞅着就要顺利到达目的地,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打谷场边那座粮仓的墙根下,突然闪出一条狗来。天色微明,雪光映衬,它看得很清楚,是一条身材高大的公花狗,馒头状嘴吻,粗壮的四肢,耳朵出奇地大,就像两片桑树叶一样盖在额角。它认识这种形状的狗,就是赫赫有名的牧羊犬。它吃了一惊,不敢再继续往打谷场去,急忙拐了个弯,想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街道两侧是茅草房,黑黢黢的屋檐下倒是躲藏的好去处,但屋檐下肯定躺卧着看家狗,它若真的躲到屋檐下去,那是自投罗网。哦,前面道路旁有一座小山似的土堆,黑糊糊的土堆上盖着一层白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它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奔过去,一头扎进土堆,挤进土堆与院墙间狭小的空三隙,总算把自己藏了起来。
  不难猜测,这条该死的大耳朵花狗,本来应该是守护在羊圈旁的。牧羊犬嘛,职责就是不分昼夜保护主人的羊群。这家伙肯定行为不端,趁夜深人静主人和羊群都熟睡之际,偷偷溜到别的寨子找相好的母狗幽会。欢情良宵恨夜短,看看黎明将至,怕被主人发现自己的失职行为,便告别难分难合的母狗,匆匆赶回豆腐营寨子,所以才会在黎明时分突然出现在打谷场粮仓墙根下。
  也许是看到了它晃动的身影,也许是听到它急转弯时踩响的脚步声,大耳朵花狗本来是要朝水磨房羊圈去的,此时却停顿下来,疑惑的眼睛朝土堆张望,转了个弯走了过来。
  好险哪,要不是它及时钻进土堆,大耳朵花狗此时肯定已经发现它了。
  母豺火烧云没钻进土堆前,不知道那是堆什么东西,钻进土堆与院墙狭小的夹缝后,一股恶臭直冲鼻孔。糟糕,它慌不择路,竟然钻到肥料堆里来了。这是村民堆积的农家肥,准备开春后施到稻田里去的,牛屎羊粪马尿,还有从猪窝里掏出来的黑泥烂草,搅拌在一起,简直就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虽然因天气寒冷而结冰,仍散发出浓烈的气味。这是一种闻所未闻的臭味,比腐尸更恶心,比粪坑更肮脏,比臭鸡蛋更刺鼻,比狐臭更厉害。它被这股奇异的臭味熏得头晕脑胀,胃囊一阵阵痉挛,恨不得把自己的鼻子给拧下来,没了鼻子就闻不到臭味,也就不用受折磨了。
  大耳朵花狗已走近粪堆,探头探脑窥视。它紧紧趴在粪肥上,一动也不敢动。它躺在黑暗的夹缝里,夹缝中又有一条凹槽,无论人与狗,不将脑袋伸进夹缝来是看不见它的。大耳朵花狗在粪堆前面踱来踱去,几次三番想贴近夹缝来看个究竟,可因为难以忍受那股怪异的恶臭,鼻吻稍稍触碰到粪堆,便恶心地打个响鼻,狗脸露出厌恶的表情,连连往后退却。
  显然,这条可恶的牧羊犬只是模模糊糊看到一个晃动的身影,并没看清是什么东西,也无法确定是幻觉还是真的看见了什么,出于狗的责任心和好奇心,拐到粪堆来查看一番。
  母豺火烧云缩紧四爪,身体纹丝不动,连大气都不敢喘。它晓得,此时此刻,只要发出丁点儿声响,如尾噼啪甩动、喷吐一口气息、豺爪划动冰渣等等,大耳朵花狗就会发出猛烈的吠叫,惊动整个寨子的狗群,后果不堪设想。夹道太窄了,它是硬挤才挤进去的,当时慌慌张张根本就顾不得考虑该脸对哪一面背靠哪一面,结果它的脸刚好是对着粪堆,而背是靠着院墙。嘴吻和腹部紧贴在粪堆上,又不敢转身换一个躺卧位置。那些混合型粪便经过长时间沤泡发酵,呈黑糊糊稀泥状,因气温低才勉强冻结成固体的。它嘴腔呼出的热气和腹部释放的热量很快使冰冻的粪肥融化开来,黏乎乎,湿漉漉,恶臭也十倍膨胀,使它完全泡在了粪堆里。它很担忧,一直闻着如此浓烈的恶臭,鼻子会不会失灵,也许将来闻茉莉花栀子花都会闻出粪肥的气味来。
  大耳朵花狗不敢把脑袋伸进夹缝来,当然也就看不出什么名堂;摇扇狗耳朵谛听,也没听到任何声响;耸动狗鼻子嗅闻,只闻到越来越浓烈的粪肥的恶臭,其他什么也闻不出来,逗留了一阵,终于放弃查找,离开粪堆,回水磨房旁的羊圈去了。

  母豺火烧云从粪堆夹缝里爬出来,跌跌冲冲跑到打谷共场,在雪地里打滚,擦洗身上的污秽。雪水融化,冰渣渗进毛丛,冷得它直打哆嗦,它仍在雪地不停地打滚,要把那股无法忍受的恶臭洗刷干净。就在这时候,沙沙沙,打谷场那一头传来脚步声,它立刻停止打滚迅速蹿到碾麦子用的碌碡下。哦,是那只花翎大公鸡来了,在朦胧的晨光中,迈着大步从农家院子的鸡笼里走出来。鸡头高耸,鸡冠红得发紫,孔雀蓝的尾翎高高翘起,眼神充满骄傲。它来到草垛前,摇动翅膀,鸡爪子攀抓住草垛,连飞带蹬登上草垛顶,清了清嗓子,拍拍翅膀,向着东方天际“喔喔喔喔”发出一串嘹亮的啼叫。公鸡司晨,向大地所有的生灵庄严宣告:天快亮了,太阳快出来了,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说也奇怪,随着花翎大公鸡的啼叫,东方天际那条鱼肚白光带,渗出一片潮红,慢慢变幻色彩,玫瑰色、橘黄色、金黄色,向大地喷洒瑰丽的晨光。
  当花翎大公鸡登上草垛,母豺火烧云也摸到草垛下。大公鸡反应迟钝,根本不知道危险正在逼近。草垛不高,最多有三米,形状如金字塔,有陡峭的斜坡。对豺来说,蹿上草垛,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公鸡司晨,叫一遍不过瘾,起码要叫七八遍才会停下来。公鸡在啼叫时,神情专注,双眼半闭,所有的意念都集中在气管和声带上,处于防范最松懈的时刻,也最容易捕捉的时候。母豺火烧云早就设想好,当花翎大公鸡叫第二遍时,它绕到花翎大公鸡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上草垛,在登上草垛顶的一瞬间,扑到花翎大公鸡身上,闪电般咬住鸡脖子,用力咬紧牙齿,使猎物无法发出求救的鸣叫。自己的身体压在猎物身体上,使鸡爪鸡翅无法拼命挣动,尽量减少猎食时的响动。它相信,使用这套捕杀方式,最多半分钟,花翎大公鸡就会停止挣扎,变成一只失去知觉的死鸡。猎杀发生在三米高的草垛上,即使有狗听到了异常响动,由下往上看也不可能看清是怎么回事。等一切平静下来,它就叼着花翎大公鸡从草垛上蹿下来,钻进排水沟,绕出豆腐营村寨,趁着灰蒙蒙的天色赶回大肚佛窟去。
  设想非常周密,行动也非常果断,当花翎大公鸡扬起头开始啼叫第二遍时,母豺火烧云已嗖的一声奋力蹿上草垛顶。正像它所预料的那样,花翎大公鸡颈羽蓬松引吭高歌专心致志呼唤日出,根本就没注意到身后的异常响动。它登上草垛顶的一瞬间,按照事先设想的那样,从背后扑跃到花翎大公鸡身上。它确实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但就在完成整个捕猎的最后一个环节——噬咬鸡脖子的时候,出现了小小的纰漏:它的右前爪未能踩稳花翎大公鸡的右翅膀,它的豺嘴朝鸡脖子咬去时,没能准确咬中鸡脖子,咬偏了一点点,咬在翅膀与脖子之间的肩胛部位。虽然预选目标和实际咬到的地方相差仅一寸,却是非常关键的一寸。鸡脖子是致命部位,一旦咬中,活蹦乱跳的花翎大公鸡就会变成哑巴鸡,最多挣扎三五下就会瘫痪倒地,而肩胛是鸡的非致命部位,即使再多咬一口,也只是撕裂了一只鸡翅膀而已。
  当母豺火烧云意识到自己的扑咬出了纰漏想要纠正时,已经迟了,花翎大公鸡“咯咯——喔喔——”发出尖厉的惊叫声,拼命拍打翅膀,在寂静的黎明,这响动特别刺耳。
  ——咯咯,恶豺咬住我,赶快来救我!
  ——喔喔,豺狼偷袭我,就在草垛上!
  可恶的花翎大公鸡不但惊叫报警,还扭头用嘴啄它的脸。它赶紧松开鸡翅膀,又猛咬一口,这次咬准了,咬在鸡脖子中央,咔嚓咔嚓,传来颈椎断裂声,花翎大公鸡两眼翻白,挣动了几下,瘫软下来。但豆腐营寨子已经被猎杀的喧闹声惊动了。
  估计这只花翎大公鸡在豆腐营寨子的鸡群里地位显赫随着救命的惊叫声,附近鸡笼都传出惊慌不安的啼叫,咯咯咯咯,喔喔喔喔,好像集体在为花翎大公鸡吊丧。几乎同时,狗也开始吠叫起来,汪汪汪,欧欧欧,此起彼伏,吵吵嚷嚷。在众多的狗吠声中,有一个声音特别嘹亮特别激动。母豺火烧云抬头望去,哦,就是那条大耳朵花狗,狂吠着,从羊圈旁蹿出来,直奔打谷场。另有十多条狗跟随在大耳朵花狗后面,向打谷场冲过来。更可怕的是,好几幢茅草房亮起灯火,传来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再耽误,叼起花翎大公鸡,蹿下草垛,用最快的速度奔向排水沟,企图顺着曲折隐蔽的排水沟逃出寨子。

  不知是一种巧合,还是被识破了计谋,它笔直往排水沟奔跑,那条大耳朵花狗也从另一个方向直扑排水沟。不幸的是,偏偏大耳朵花狗早它一步来到排水沟人口处,“汪汪,汪汪!”大耳朵花狗龇牙咧嘴咆哮着,堵住了它的去路。其他狗正往这儿赶来,形势万分危急。它放下花翎大公鸡,恶狠狠低吼,扑向大耳花狗。它并非真的要和这条牧羊犬决一死战,它希望自己凶狠的吼叫声和气势汹汹的模样,能吓唬住大耳朵花狗,迫使这家伙躲闪开,这样它就可以钻进熟悉的排水沟逃之夭夭了。排水沟阴暗潮湿,只容得下一只豺或一条狗在里头钻行,它一旦钻进去,狗是不敢冒险跟着它一起钻进不熟悉的排水沟的。狗群会聚集在排水沟的入口处,狺狺吠叫,想尾随追撵又顾虑重重,在那儿犹豫徘徊的时候,它早就趁机逃出豆腐营村寨了。可恼的是,大耳朵花狗胆子很大,面对它的扑咬并不躲闪,而是与它扭打起来。一般来说,没有主人撑腰,一条狗是没有胆量与一只豺厮杀的。狗和豺虽然身体大小差不多,但豺天天在山野捕杀猎物,性格比狗勇猛,意志比狗顽强,格斗技巧也比狗精湛,一条狗和一只豺扭打,即使是狗中精英牧羊犬,也处在劣势。它明白,大耳朵花狗之所以在它的扑咬下敢于挺身应战,是因为另有十多条各种毛色各种形状的狗正往这儿奔来,大耳朵花狗只消坚持半分钟,狗群就会赶到,把它给团团围住。留给它的时间不多了,它只能速战速决,抢在狗群到来之前咬伤或咬败大耳朵花狗,钻进排水沟去。不然的话,它将陷入狗群的包围圈,两足行走的人也会很快从茅草房出来,人群和狗群一起对它进行围剿。它狂啸一声,发狠地将大耳朵花狗压在自己身体底下,张嘴在狗背上咬了一口,咬下一嘴狗毛,狗皮也咬破了,豺舌尝到咸津津的狗血。然后,它松开四爪,往旁边挪了挪,那是故意给大耳朵花狗留个逃跑的机会,或者说网开一面。正常情况,狗挨了咬会惨叫一声,条件反射地跳起来,斜刺逃窜出去。这样,它就可以扭头叼起花翎大公鸡,吱溜钻进排水沟去。它咬下一嘴狗毛后,大耳朵花狗确实发出一声惨叫,疼得眼珠都发直了,但是,这家伙并没有挣扎跳蹿斜刺奔逃,仍死死堵在排水沟入口处,还利用它豺爪松动的机会,狗嘴伸进它腹部反咬了一口,幸亏它反应快,立即举起豺爪去挖那双狗眼,大耳朵花狗害怕变成瞎眼魏狗,不得不松开狗嘴。就这样,它腹部的一只**已被咬出两排带血齿痕,疼得钻心,**也被咬破,滴着血,这只**怕是报废了,以后再也不能给幼豺喂奶了。
  什么部位不能咬,偏要咬它的**,真是条流氓牧羊犬!母豺火烧云恨不得扑到大耳朵花狗身上,狂撕滥咬,咬烂这只下流的狗头,以泄心头之恨。可它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并未真的再次朝大耳朵花狗扑蹿上去。它是只饱经风霜有理智的豺,它明白自己的处境,再继续与大耳朵花狗纠缠下去,今天怕是不能活着走出豆腐营寨子了。狗群已经围逼上来,有一条大黑狗离它只有十几步远了,贼头贼脑想要抢地上那只花翎大公鸡。要是被大黑狗抢走了花翎大公鸡,它不但白辛苦一夜,还有可能因饥饿而倒毙荒野。报仇事小,生存事大。它佯装着要朝大耳朵花狗扑咬,却是虚晃一枪,趁大耳朵花狗缩紧身体准备应战之际,急速转身,一口叼起花翎大公鸡,顺着街道拼命往寨子外面跑。
  排水沟的入口已被封锁,现在唯一的逃生方法,就是抢在狗群包围圈形成之前,冲出寨子去。这样做风险很大,可它已经没有其他路可走了。
  有两条白狗从前面的篱笆墙蹿出来,跑到街道上,企图拦截它。它一眼望去,其中一条白狗肚子圆鼓鼓的,哦,是条肚子里怀了狗崽子的母狗。它径直朝大肚子的白母狗冲过去,嘴里发出可怕的呜呜声,一副横冲直撞势不可当的样子。怀孕的母狗胆子比平时小得多,冒险精神也比平时弱得多,大肚子白母狗唯恐肚子里的狗崽子被撞出问题来,没等它冲到面前,就夹着尾巴撒腿逃回篱笆墙去了。另一条白狗势单力薄,也不敢正面拦截了,退缩到路旁汪汪吠叫。它在狗的包围圈上冲开一个缺口,飞快奔逃。刚逃到村口,路边一幢茅草房里跑出一个穿羊皮袄的男人,手执猎枪风风火火追了上来。它脚下生风跨出村寨外,就在这时,身后轰的一声巨响,一股淡紫色烟尘从它头顶穿过,霰弹蝗虫般地吱吱乱飞,打得碎土进溅。它晓得猎枪的厉害,比任何野兽的牙齿都要尖利一千倍,刹那间就可以把野牛的脑壳崩碎。它赶紧改变路线朝路边的灌木丛奔去。“轰!”背后的猎枪再次炸响,淡紫色的烟尘笼罩住它的身体,它觉得脖子一阵发麻,像被火焰烫了一下。谢天谢地,天色还没亮透,能见度还很低,那个男人刚从梦中惊醒,睡眼惺忪没能瞄得很准,它只是脖子被火药灼伤,脑袋没有被霰弹轰碎,四肢也完好无损。村寨口那丛灌木长得很密,枝条间还有尖刺,它已顾不得这么多了,一头扎了进去,强行往里钻行,皮肤被敬荆棘划破,撕裂般地疼。但总算钻过那丛灌木,手执猎枪的男人再也看不见它了。虽然逃出豆腐营寨子,虽然逃过了猎人和猎枪,但危险仍然存在,二十多条狗跑出寨子,在后面紧迫不舍。

  母豺火烧云在白雪皑皑的山野狂奔。正常情况下,豺的奔跑速度不亚于狗,耐力也不比狗差,整天在山野摸爬滚打,地形也比狗熟悉得多,是能够摆脱狗的追撵的。但它叼着花翎大公鸡,虽不算很重,但也有六七斤,开始还不觉得累,跑了一段路后,到底是负重奔跑,觉得猎物越来越沉重,嘴吻酸麻,气喘吁吁,速度硅渐渐放慢。最恼火的是,这一带山坡都铺着积雪,跑到哪儿都会留下两行清晰的足迹,无法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躲迷藏甩开狗群。狗的吠叫声越来越近,它扭头望去,领头的就是那条大耳朵花狗,好像服了兴奋剂一样,越跑越快,离它只有二三十米远了。也许,扔掉口中的花翎大公鸡,它能跑得快些,逃脱狗群的追捕,可它舍不得这么做。食物来之不易,扔掉食物,也等于要扔掉自己的性命。它一面叼着猎物在雪地艰难奔逃,一面思量着能摆脱狗群的办法。前面是一座悬崖,陡峭的绝壁上铺着厚厚一层白雪,约有几十丈深,谷底是一片苍绿的冷杉树林。
  它曾经来过这个地方,那是去年冬天,也是在清晨,它追逐一只红崖羊,从大肚佛窟一直追到这座悬崖上。红崖羊精疲力竭,眼瞅着就要吃到肥羊肉了,那只红崖羊突然纵身一跃,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它跑到悬崖边往下看,红崖羊就像一只红色皮球,从陡峭的雪坡上滚落下去。它以为红崖羊肯定会摔死,但出乎它的意料,那只红崖羊滚到谷底后,躺了几分钟,竟然站了起来,一瘸一拐逃进冷杉树林。当时它是掠食者,站在悬崖边犹豫了一阵,没敢跟着红崖羊往下跳,雪坡太陡,山谷太深,犯不着为了一顿羊肉去冒被摔死的风险。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它走投无路,要想既保住好不容易捕捉到的花翎大公鸡,又摆脱疯狂的狗群保住自己的性命,看来只有学红崖羊从悬崖上跳下去。既然红崖羊能从几十丈高的雪坡滚落下去死里求生,它想,它的筋骨和神经理应比红崖羊的筋骨和神经更坚韧些,应该更经得起苦难的磨砺和生活的摔打考验,也完全有可能活着滚到谷底的。
  想到这里,母豺火烧云紧跑几步来到了悬崖边。
  它将头伸出悬崖,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雪坡实在太陡了,谷底和山顶,只有很小一点儿坡度,半山腰好几个地方,裸露着灰褐色的岩石,像狰狞的怪兽。由于坡度陡,积雪不是铺在山壁上,而像是挂在山壁上,连降了好多天雪,山壁上的雪层变得很厚,看上去随时有坍塌的可能。假如它滚落时稍稍偏离方向,极有可能撞在半山腰裸露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就算它运气不错,没有偏离方向,而是顺着光滑的雪道一直滚到谷,也有可能震动挂在山壁上的雪层,积雪坍塌,引发强烈的雪崩,把它活埋在数丈深的雪堆下。就算它运气特别好,既没撞在半山腰裸露的岩石上,也没震动挂在山壁上的雪层引发雪崩,从这么高的悬崖几乎垂直地荡落下去,在积雪间猛烈震荡,很有可能会摔晕过去,躺在谷底雪地上长眠不醒,变成一具硬梆梆的冰冻尸体。
  摔死的可能性很大很大,生还的可能性很小很小。
  那头红崖羊从这儿跳下深渊,滚到谷底后还能站起来一瘸一拐逃进冷杉树林,纯属幸运。它有把握重复这种幸运吗?
  它在悬崖边徘徊,心房扑扑乱跳,害怕得身体一阵阵发紧。
  狗群围了上来,大耳朵花狗几次三番蹿到它面前,龇牙咧嘴咆哮,跃跃欲扑。更让它提心吊胆的是,豆腐营寨子方向,隐隐约约传来人的呐喊与吆喝声。它已跑得筋疲力尽,不可能从二十多条狗的包围圈中杀开一条逃生的血路。大耳朵花狗仗着狗多势众,很快就会率领狗们扑上来同它厮斗,它除非有三头六臂,否则无法抵挡狗群的攻击。人的呐喊与吆喝声由远而近,留给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被狗群咬死是死,被猎枪打死是死,滞留在悬崖上,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倒不如滚下深渊去,说不定还能侥幸捡回一条小命呢。想到这里,它佯装着要突围的样子,朝前冲了两步,待狗群往后退缩时,突然转身奔到悬崖边,闭着眼睛往前蹿跳。身体轻飘飘像要飞起来,脑袋一阵阵晕眩,耳边呼呼呼灌满风声。它只有一个意念:咬紧嘴巴,别让叼在嘴里的花翎大公鸡滑脱。咚,它的豺爪踩着雪了,四条腿深深插进积雪,身体猛烈撞击地面,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震碎了,身体不由自主地向下滚去。干脆,将花翎大公鸡搂在怀里,脑袋缩紧,尾巴勾卷,身体抱成球状,顺着陡坡咕噜咕噜滚下去。它听到积雪的崩裂声,雪团雪块雪球铺天盖地砸在它身上。它想睁开眼睛看看,可身体四周一片雪尘,什么都看不见。翻滚的速度越来越快,眼前金星乱冒,差不多要晕死过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母豺火烧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咚的一声又重重砸在雪窝里,震得它骨头都要散架。哦,翻滚的速度骤然减缓,顺着惯性又往前滚了几滚,便停了下来。它晓得,自己已经滚到谷底。花翎大公鸡还在,它没把猎物弄丢。它睁开眼,上下左右都是雪,头顶的雪层泛着耀眼的白光。它明白,自己是被在雪堆里了。奇怪的是,并不觉得冷,也不觉得难受,恰恰相反,挺暖和挺舒服。四周特别安静,呼吸稍稍有点儿不畅,眼皮又黏又涩,身体慵懒困倦,极想闭起眼睛好好睡上一觉。可是,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不断提醒它:不能睡,千万不能睡,你现在如果睡着了,这辈子休想再爬起来了,雪堆就会成为你的坟墓!它蓦地惊醒了,四只爪子拼命刨雪,脑袋也竭力往上顶撞,忙碌了好一阵,总算在头顶的雪层挖出个窟窿,呼吸变得顺畅,嗜睡的感觉也消失了。它的脑袋从雪堆里钻出来,四下打量,它确实已经在谷底,离那片冷杉树林仅有二三十米远。它爬出雪堆,又把那只花翎大公鸡也从积雪下拔了出来,试着走了几步,筋骨有点儿酸疼,左前爪似乎崴了一下,走起来有点儿瘸,但好像没伤着骨头,还是可以在雪地里歪歪扭扭小跑的。
  它很幸运,没撞在半山腰裸露的岩石上,也没引发大规模雪崩,成功地死里逃生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山顶传来狗群愤怒的吠叫声。它抬头望去,狗们排成整齐的一字形横队,站在悬崖边缘,朝它咆哮。对这些狗来说,正在追缉的偷鸡贼逃之夭夭,当然会十分恼怒。那条大耳朵花狗在悬崖边直立、扑颠、蹿跃,似乎想要跳下深渊来。它一点儿都不紧张。它知道,狗是没有这么大的魄力从这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的。再说,为了追捕一个偷鸡贼,犯得着冒着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吗?这一次它判断得很准确,大耳朵花狗闹腾了一阵,始终没敢真的跳下来。
  它叼起花翎大公鸡,在狗群的喧闹声中,瘸瘸拐拐逃进冷杉树林。走到狗群望不见的地方,它迫不及待地用嘴拔去鸡毛,撕食花翎大公鸡。它一口气吃下半鸡,它饿坏了,急需食物补充,不然的话休想有力气走回大肚佛窟去。
  回到大肚子佛窟,天已经大亮。甜点心刚刚睡醒,打着哈欠向它讨奶吃。哦,吃吧吃吧,新鲜的鸡肉催生奶汁,好几只**胀鼓鼓的,够你饱饱吃一顿的啦。
  在给甜点心喂奶时,它查看自己的伤势。脖子被火药灼伤,就像犁刀在草地上犁出一条泥沟。好险哪,要是枪口再偏左半寸,它的脖子就被打断了。腹部**也被大耳朵花狗啃破,流了不少血。在钻灌木丛时,脊和胸部两侧被荆棘划出好几道血痕,还被拔掉不少豺毛。在坠岩时一只脚爪崴伤,虽然不严重,可也要养三五天才能康复。一点儿也不夸张,它已经遍体鳞伤。干吗要受这么大的罪呀?就是为了不吃掉小狼崽甜点心吗?突然间,它觉得自己傻透了,简直就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豺,放着现存的食物不吃,却要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到人类居住的村寨去觅食。舍近求远,含易求难,舍生求死,天下还有比它更傻的豺吗?它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呀?甜点心是只小狼崽,是它杀子仇敌的后代,它犯得着为其牺牲自己的性命吗?它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也许它是疯了。
  半个月后,响起惊蛰雷声,淅淅沥沥下了几场春雨,小草吐芽,树枝抽绿,阳光变得越来越温暖,雪线从山脚悄悄退到山腰去了。漫长的冬天终于熬过去了,春天来临了。受体内生物钟的影响,小狼崽甜点心断奶了,母豺火烧云**也不再胀痛。照理说,母豺火烧不再需要甜点心,可以像处置普通食物那样处置甜点心了,可小家伙整天黏在它身边,它不忍抛弃,更不忍咬杀,只有像喂自己生出来的幼豺一样,将肉块咬碎吞咽后,反刍出半消化的肉糜哺养甜点心。
  时间拖得越长,似乎把甜点心当食物宰吃的念头就越淡薄。

 

 

【第六章  “伟岸”公豺】

  春天是食物丰盈的季节,雪兔在草原奔跑,野猪在湖边漫步,青羊在山崖戏闹,只要跨出大肚佛窟,一眼就能望见感兴趣的猎物,勿需费多大的劲很容易就能混饱肚皮。母豺火烧云在树根下找到一个田鼠窝,公田鼠和母田鼠仓皇逃走,它从腐土下刨出八只刚生下不久的小田鼠,粉红色半透明的皮肤,眼睛还没有睁开,绒毛也没长出来,咬在嘴里吱吱叫,它一口一只吞进肚去,鲜嫩无比,吃得嘴角流油。
  吃完那窝小田鼠,母豺火烧云懒洋洋地在山谷树丛间散步。天气晴朗,春阳暖融融普照大地,气温不冷也不热,刚吃完一顿美味佳肴,照理说,应当是心情最舒畅最惬意的时候,可不知怎么搞的,它总觉得生活中还欠缺什么,开心不起来。
  食物压力消失了,另一种惆怅悄悄滋生。
  它来到一块磐石前,想靠在粗糙的石头上蹭蹭痒,突然,闻到一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气味。说这气味熟悉,是因为这气味同它自己身上的气味属于同一类型,换句话说,它闻到的是同类身上的气味;说这气味陌生,是因为同类间不同个体的气味是不一样的,一千只豺有一千种气味,也就是说,它闻到的是一只从未见过的陌生豺的气味。这气味犹如特效兴奋剂,闻一闻神清气爽,闻二闻心旷神怡,闻三闻激情澎湃。它已从磐石上粘留的豺毛和草地上遗留的豺尿中闻出这是一只年轻健康充满活力的大公豺。
  哺乳类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气味在哺乳类动物的感情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豺的嗅觉细腻而又敏感,比人类强多了。人类虽然也长着一只鼻子,但鼻子在五宫中的作用排在末等。人们议论鼻子,通常都说某某鼻梁挺拔鼻翼丰润形如玉葱真是漂亮,或者说某某塌鼻梁蒜头鼻真是难看,多从美观角度注意鼻子的造型并衡量其价值,极少从嗅觉是否灵敏来评判别人的鼻子。在鼻子问题上,人类一贯是美容重于实用。事实上,人类的鼻子基本是个摆设,是脸蛋上的一个点缀,嗅觉功能早就大大退化了。人类鼻子只能分辨香臭酸辣等表层的气味差异,无法进一步探索气味的奥秘,就像深度近视患者不戴眼镜时只能看见眼前模模糊糊的影像,人类只能在奥秘无穷的气味世界里闻出个大概来。
  豺就不一样了。在豺的生活中,视觉世界、听觉世界、嗅觉世界组合成三维世界,嗅觉与视觉、听觉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某些方面,嗅觉的作用要超过视觉和听觉。对豺来说,嗅觉不仅仅是闻到香臭酸辣简单几种好闻或不好闻的气味,嗅觉是一个复杂而又完整的世界。在豺的鼻子里有一个气味图谱,特定的气味一吸进鼻孔,自然而然就能演化出特定的图案。例如在湿地里闻到了熊的气味,脑子里就会出现熊笨重凶悍的身影,再进一步探索,能闻出是公熊还是母熊,从此地经过有多长时间了,处在饥饿状态还是吃饱了肚皮,脾气暴烈还是性情温顺等等等等,都可以从气味中找到答案。可以这么说,对豺而言,气味也是一种活生生的形象。
  母豺火烧云认真仔细地嗅闻陌生公豺留在磐石四周的气味,脑子里渐渐勾勒出陌生公豺的模样。哦,毛色金橙,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牙齿雪白,泛动着冰冷的寒光,眼睛明亮,燃烧着热情的火焰。摄入的营养肯定很丰富,从尿液和粪便中可以闻出陌生大公豺喝的是新鲜羊血吃的是新鲜羊肉。气味使它脑子里呈现出这么一幅狩猎图景:陌生大公豺像一股金红色的狂飙,在碧绿的草原上飞速驰骋,追上一群丧魂落魄的藏羚,秋风扫落叶一般扑倒一只头上还没长角的小藏羚。
  多么富有诗意的气味,令火烧云心驰神往。
  春天是有感情的季节,燕子呢喃,野猫叫春,公盘羊为了获得母盘羊的青睐,在山梁上乒乒乓乓用犄角格斗。世间万物都在为繁衍后代忙碌。受生命自然规律的支配,无法抑制的春情在母豺火烧云体内汹涌流动。豺是季节性发情的动物,春天和秋天是豺的交配季节,对异性的气味反应特别敏感。
  假如两只宝贝幼豺没有被大灰母狼咬死,它现在还在抚养着一双刚断奶不久的儿女,此时此刻,它闻到陌生大公豺的气味,是不会心旌摇曳,也不会有什么特别感觉的。

  一般来说,母豺的生育周期为两年。也就是说,一只母豺怀孕并产下幼豺后,要两年左右才会再度发情交配。这个生育周期符合豺的生长规律。豺的怀孕期约九十五天,哺乳期约一百天左右。断奶后,母豺还需要用反刍出来的半流质食物喂养幼豺一段时间,称为反刍喂养期,大概要持续一个月左右。以后幼豺就直接啃食母豺带回来的猎物。幼豺满半周岁后,开始跟着母豺外出觅食,熟悉生存环境,辨识各种猎物,观摩和学习狩猎经验,积累防范风险的能力,一句话,为将来独立生活做好充分准备。这大概要持续十个月到一年时间。这期间,母豺所有的心思都在幼豺身上,专心致志养育自已的宝贝,无心顾及其他。到幼豺差不多快满两周岁时,幼豺的身体长得与成年豺不相上下,能单独觅食了,母豺就会把幼豺从自己身边赶走,让它们独立面对充满危机又充满希望的世界,整个育幼过程就算完成,母豺也就会考虑养育下一茬幼豺。
  这是指豺正常的生育周期。倘若在此期间发生了意外,幼豺生病死亡,或者被其他猛兽杀害,母豺会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提前发情交配。这是大自然的一种补偿机制,以免磋跎岁月,浪费了繁衍后代的大好时光。
  母豺火烧云虽然距离上一次发情才半年多,但上一茬所生的两只幼豺已经死于非命,大自然的补偿机制在它身上起了作用,它又有了做母亲的冲动。
  粘留在磐石上的豺毛还挺鲜亮,哦,陌生公豺离开的时间并不长;尿液刺鼻,闻起来还挺新鲜,哦,陌生公豺说不定就在附近。它试探着啸叫一声,遗憾的是,没听到回应。可它并不着急,陌生公豺既然在这里留下气味,相信不会走得太远,总有机会相见的。
  母豺火烧云回到大肚佛窟,兴致勃勃地在周围显眼的地方留下自己的气味。哦,这是一棵树,它的身体在粗糙的树皮上蹭动,留下一绺绺残毛。哦,那是山谷口一块四方形岩石,算得上是进出大肚佛窟的门户,撒一泡尿在这儿,等于贴了一张征婚广告。哦,山谷外那片杂树林,豺最爱到里头游荡,在一些树根下舔一舔留下唾液,在一些草叶上淋淋尿水,用气味编织情网。豺不会写情书,也不会用语言挑逗勾引,只有靠气味来散布爱的信息。
  当天夜晚,大肚佛窟对面小山包上,传来豺的啸叫声。呦呦呜呜,从月亮升起一直叫到月亮沉落,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求婚者在绣楼下大唱情歌。
  这天晚上,母豺火烧云是枕着情歌睡觉的。它没有马上出去同陌生公豺幽会。对母豺来说,择偶是一件很严肃的事,直接关系到将来所生幼豺的质量问题,必须对求爱者从外表到内心进行综合考查与测试,符合它心中的择偶标准,它才会接纳这份热情如火的爱。
  所有雌性哺乳动物,对待婚配的态度都是非常慎重的。
  翌日晨,母豺火烧云跨出大肚佛窟,打算按正常作息时间表,到山下的尕玛尔草原觅食。它才走出山沟,就发现一只公豺尾随在它身后。那公豺好像在跟它玩躲猫猫的游戏,藏在草丛或灌木里,不时发出一两声柔和的啸叫。在异性面前表现得有点儿羞怯,证明不是油滑的情场老手,这一点让它感到满意。走上一座小石山,光秃秃的山顶上没有草丛也没有灌木,那公豺无处躲藏,暴露在阳光下。哦,它的嗅觉没有骗它,“气味也是一种形象”这句话确实有道理,跟它昨日在磐石下所闻到的气味信息完全吻合,对方就是一只年轻俊美的公豺:身材比它高出半个肩胛,皮毛鲜亮得就像用野猪油擦过,在阳光下熠熠闪光。鼻吻光滑如玉,眼角没有皱纹,长着一条与众不同的黑尾巴,或许可以为其起名叫黑尾巴公豺。有意思的是,当它上上下下仔细打量对方时,对方垂下眼睑,好像被它看得有点儿难为情了,可当它收回视线时,对方又抬起头来看它,眼光火辣辣,看得它有一种快被熔化了的感觉。它喜欢这种含蓄的情调。
  它朝对方友好地叫了一声,往尕玛尔草原小跑而去。黑尾巴公豺不远不近地跟在它身后,态度很温顺。这一点也使它感觉颇佳。它顶顶讨厌那些举止粗鲁的大公豺,求偶心切,野蛮凶暴,一见到有几分姿色的雌豺,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叮着不放。一见面就毛手毛脚,直奔交配主题,不顾雌性强烈反对,仗着自己身体比雌性强壮、力气比雌性大,揪住雌豺又撕又咬,武力征服强行霸占。看来,黑尾巴公豺不属于那一类混蛋雄性。它喜欢有礼貌的公豺,这能使它产生安全感。它对黑尾巴公豺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
  当然,母豺选择配偶,光长相俊美举止文明是远远不够的,对野生动物来说,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择偶必须服从生存需要。外表赏心悦目,看着不讨厌,这只能算是一条附带条件,“伟岸”和“忠诚”才是母豺择偶最重要的标准。
  所谓“伟岸”,除了身躯高大健壮外,就是看头脑是否聪慧,狩猎技艺是否精湛,发现猎物是否及时,追撵速度是否快捷,捕杀噬咬是否麻利,一句话,就是看生存能力是否出类拔萃。所谓“忠诚”,除了情意绵绵外,就是看是否殷勤体贴,是否知冷知暖,是否感情专一,当母豺怀上小宝宝后,是否还像谈恋爱时那般情丝绵缠,当母豺产下幼豺进入漫长的育幼期后,是否仍能对它保持长久不衰的爱,并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父豺的责任。
  母豺挑选“伟岸型”公豺,是因为父代身躯高大狩猎技艺精湛,子代也就能获得优良的遗传基因,幼豺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存活的概率也就要大得多。母豺挑选“忠诚型”公豺,是因为豺属于中型兽类,上有天敌,下有猎物,生活道路上充满危机,母豺单独抚养子女,幼豺的存活率很低,倘若有公豺陪伴在身边帮衬照顾,幼豺的存活率将大大提高。
  爱情的本质,就是为了更好地繁衍后代。
  母豺火烧云首先当然是要考察黑尾巴公豺是否是真正的“伟岸型”公豺。考察的办法很简单——把对方领到狩猎场,敬请它展示高超的觅食本领。
  有一些公豺,外表看上去挺不错的,皮毛也鲜亮,四肢也强健,牙齿也尖利,却是中看不中用,绣花枕头一包草,马屙粪蛋外面光,到狩猎场动真格时,拙头拙脑,笨手笨脚,连兔子都追不上逮不着。它不能被对方漂亮的外表迷惑住,一定要亲眼目睹其确有非凡的觅食本领,才肯抛出爱的红绣球。
  不一会儿,母豺火烧云来到尕玛尔草原。春天的尕玛尔草原,盛开姹紫嫣红的野花,蝶舞莺啭,兔奔狐蹿,几只鹰隼在空中巡飞,一群野骆驼在草滩漫步,充满生机与活力。它登上一块缓坡,悠闲地蹲坐在地上,伸出舌头舔舔嘴唇,又用爪子搔搔肚皮,意味深长地扭头瞟了黑尾巴公豺一眼,用形体语言明确告诉对方:我有点儿饿了,哦,你不是想当骑士想当护花使者吗?那就劳驾给我弄点儿好吃的来吧。
  黑尾巴公豺迎风而立,耸动鼻翼作嗅闻状,颤抖耳廓作谛听状,突然双眼放光,直视前方约两百米远的一蓬野橄榄,呦地发出一声轻啸,身体像离弦的箭一般蹿了出去。它的动作轻柔快捷,尾巴平举,颈毛耸立,显得英武彪悍。四条腿好生了得,凹凸的肌肉饱满有力,一个扑蹿就能跨越两米左右。一眨眼工夫,黑尾巴公豺已经奔到野橄榄蓬前,嗖地钻进茂密的枝蔓。母豺火烧云只看见枝叶猛烈摇晃,似乎还听见兔子发出的惊叫声,仅仅三五秒钟时间,黑尾巴公豺就叼着一只肥胖的雪兔跑回来了,将猎物吐在它面前。它一看,雪兔颈椎已被咬断,但还没有死绝,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这么快就发现隐藏在野橄榄蓬里的猎物,证明这家伙嗅觉、听觉和视觉都非常灵敏,堪称一流。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能捉住生性机敏的雪兔,证明这家伙身手矫健,出手不凡,具备优秀的身体素质和狩猎技巧。雪兔身上只在颈窝有一排齿痕,其他部位没发现伤口,证明这家伙的噬咬本领高强,要么不咬一咬就咬中要害。它虽然没亲眼目睹黑尾巴公豺是如何擒获这只雪兔的,但从雪兔身上的伤痕不难想象精彩的猎杀镜头。那只雪兔肯定以为自己藏匿在密不透风的野橄榄蓬下很安全,放松了警惕,黑尾巴公豺像阵风一样无声无息地蹿到野橄榄蓬前,闪电般地钻进去。雪兔听到动静想撒腿逃命,但已经迟了,黑尾巴公豺爪子已按住兔背,强有力的豺嘴刺进雪兔的后颈窝,只一口,就咬得雪兔瘫倒在地。整套狩猎动作干净利索,挑不出丝毫纰漏。要是换了它来捕成捉这只雪兔,首先不大可能这么快就确定那蓬野橄榄下藏匿着猎物。隔得这么远,它起码要嗅闻好几遍才能在迎面刮来的山风中嗅出蛛丝马迹;它起码要这只耳朵听了那只耳朵再听,反反复复听好几遍才能从风声鸟声和枝叶摩擦声中分辨出雪兔藏匿在野橄榄下的嚓嚓声;它恐怕要再走近一百米才能看清雪兔活动的身影。因为心里不是很有底,它会边嗅闻边谛听边察看慢慢朝那蓬野橄榄摸过去。如此搜索前进,是不可能咬雪兔个措手不及的,极有可能不等它接近那蓬野橄榄,机敏的雪兔就会发觉危险,钻进弯弯曲曲的洞穴逃跑。就算附近没有洞穴可钻,雪兔奔逃的速度不亚于豺,距离相隔这么远,雪兔也有可能一溜烟逃之夭夭。就算它特别幸运,快摸到那蓬野橄榄跟前时那只雪兔才发觉危险,它跟在雪兔后面衔尾猛追,起码也要追出一两千米,雪兔累得口吐白沫时,才能将猎物扑倒咬翻,而且还不可能咬得这般麻利只一口就送雪兔上西天,至少也要咬个三五口才能咬得雪兔失去反抗能力。俗话说兔子逼急了还要反咬一口,说不定它捕捉时稍有疏忽还会被拼命挣扎反抗的雪兔咬伤脸和脖子呢。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它看得清清楚楚,黑尾巴公豺确实聪明机灵,才华出众,属于身体素质很棒的公豺。

  “呦呦!”黑尾巴公豺舔舔雪兔的脸,发出温柔的叫声,用意很明显,是要母豺火烧云动嘴啃食。雄性动物将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奉送给雌性动物食用,其行为的性质类似于人类社会中男方给女方送聘礼或送定情物。
  母豺火烧云嗅嗅雪兔,闻到一股甜甜的血腥味和兔肉香。它肚子确实有点儿饿了,口腔里条件反射地分泌出许多唾液来。可它忍住进食的冲动,滑动喉管将唾液咽了下去,退后两步,用一种不屑的神态将头扭转开,那是在告诉对方,这只雪兔引不起它的食欲。
  ——我的口味很挑剔,我要吃比雪兔更鲜美的猎物。
  说实话,在众多食肉兽里,豺是最不挑食的。在人类的动物园里,豺是有名的粗放型饲养对象,既没有偏食的坏毛病,也没有挑肥捡瘦的坏习惯,饲养员喂什么它们就吃什么,粗茶淡饭足矣。不管是牛肉羊肉鸡肉鸭肉蛙肉鼠肉好肉坏肉瘦肉肥肉腐肉臭肉,只要是肉,豺都照吞不误,能塞饱肚皮就行,只要不挨饿就心满意足了,算得上是食肉动物中的平民阶层。母豺火烧云并不是真的嫌雪兔不好吃,在它的食谱里,雪兔虽算不上是顶级美食,却也是上等佳肴了,假如顿顿都能吃到雪兔,那简直就是豺中的大富豪了。它之所以强忍着进食冲动摆出一副对雪兔嗤之以鼻的神态来,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要进一步考验黑尾巴公豺的狩猎本领。不错,黑尾巴公豺嗅觉、听觉和视觉都很灵敏,奔蹿速度挺快,噬咬技巧也很熟练,但是,捕捉的对象毕竟是雪兔。虽说雪兔善于蹦跳,虽说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反咬一口,可兔子总归是兔子,在大自然的食物链中,始终处在豺的下端,也是豺传统的猎杀对象,比较起来,是容易捕捉的猎物。有这种可能,黑尾巴公豺以往特别爱吃雪兔,钻头觅缝寻找并追捕雪兔,练就了一套猎杀雪兔的特殊技能,所以捉起雪兔来特别顺手也特别有经验,而对付其他动物就没那么高明了。好比人类社会里偏科的学生,数学很好语文却不行,或者英语是强项化学却一塌糊涂。它要试一试,黑尾巴公豺除了捕捉雪兔外,对付其他较大型的猎物是不是也挺内行。它希望黑尾巴公豺是个全面发展的优秀猎手。
  尕玛尔草原西南角,碧草蓝天间,出现一群小黑点儿,慢慢朝这儿移动。小黑点儿渐渐放大,变成大黑点儿,又变成四条腿行走的兽群。哦,是一群藏羚。
  母豺火烧云喜滋滋地朝藏羚群跑去。老天爷慈悲,及时给它送来了最需要的东西。
  藏羚肉可比雪兔肉鲜美多了,如果藏羚和雪兔任它挑选,它当然更愿意吃藏羚肉。更重要的是,藏羚不是轻易就能捕获的猎物。藏羚虽是一种山羊,却不是普通的山羊,藏羚性情勇猛体格强壮,身体是豺的两至三倍。俗话说身大力不亏,藏羚肌肉发达蛮力很大,与普通狗熊顶牛时,能顶得狗熊节节后退。藏羚的奔跑速度与雪豹不相上下,耐力极强,能一口气狂奔五六公里,不用歇脚也不用喘息。藏羚还有一个让掠食者头疼的习惯,就是族群成员间很团结,遭遇危险时,成年公藏羚会挺身而出保护母藏羚和小藏羚。藏羚头上的犄角又长又尖利,使掠食者很难钻空子捡到便宜。在日曲卡雪山一带,只有雪豹和狼群敢袭击藏羚。对豺来说,除去非运气特别好,遇到一只落单的小藏羚或碰到一只受伤残疾的藏羚,否则是不大可能有胆量去袭击藏羚群的。因此,对豺而言,藏羚肉是难得的珍馐美味,就像天庭王母娘娘种的蟠桃,虽垂涎三尺,却可望而不可即。有好几次,它闹了饥荒,在高山雪域遇见藏羚群,只敢远远站着欣赏,画饼充饥式地在脑子里想象自己是如何扑倒藏羚大快朵颐享用美味藏羚肉的,然后将满嘴唾液咽下肚去,悻悻离开。
  玫瑰好看不好摘,藏羚好吃不好逮。
  它的豺眼里射出渴望的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那群藏羚,用意很明显,是在告诉那位黏在它尾巴后面的追求者:你能请我吃一顿藏羚肉的话,也许我的芳心就会被打动了。
  这是高难度的测试,是需要用生命来冒险的爱情游戏。
  黑尾巴公豺没有任何犹豫,嗖地往前蹿跃,直扑前方的藏羚群。
  母豺火烧云心里一阵欣喜,雌性动物当然喜欢雄性为它赴汤蹈火。

  这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藏羚家庭,共有大小六只。为首的是一只皮毛灰褐色的公藏羚,肩胛高耸,胸部肌腱一块块鼓出来,壮实得就像一头小牛犊。两支一尺长的羊角笔直刺向空中,琥珀色半透明的角尖泛着寒光,显得威风凛凛。除了头羊外,还有两只身体较小一些的成年母藏羚,另有三只末成年的小藏羚,其中有一只小藏羚绒毛轻柔,还在吃奶。黑尾巴公豺冲到藏羚群前,藏羚群开始一阵骚动,母藏羚发出惊慌的咩叫声,把小藏羚叫唤到自己身边,弯曲四肢摆出一副随时准备逃窜的姿势。等到看清仅有一只公豺在向它们挑衅,另有一只母豺蹲在不远的草墩上观望,附近总共只有两只豺时,藏羚们慢慢平静下来,收回转身欲逃的姿势。领头的公藏羚和成年母藏羚散布成不规则的圆圈,把小藏羚烘围在中间。按以往的经验,只要严密防范,体型瘦小的豺在藏羚群面前是不敢轻举妄动的,最多流着口水用贪婪的目光看上几眼,看看无隙可击,便会知难而退。藏羚们等着豺无趣地离去。
  但黑尾巴公豺以藏羚群为轴心,绕着圈子小跑,一面跑还一面龇牙咧嘴发出凶狠的啸叫声,企图很明显——想找机会钻进藏羚群,袭击细皮嫩肉的小藏羚。
  藏羚们不得不用警惕的目光严密监视黑尾巴公豺,以防遭到偷袭。
  黑尾巴公豺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围着藏拳羚群一圈一圈奔跑,发出让食草动物听着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叫声。
  十多分钟后,那只领头的公藏羚沉不住气了。虽然只是一只身体比自己小得多的豺,但毕竟是杀羊不眨眼的刽子手,老是在自己身边不怀好意地转来转去,怪不舒服的。它们长时间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密切注视豺的一举一动,身上的肌肉一直绷得紧紧的,也非常劳累。要想恢复祥和宁静的生活,看来只有以攻为守,主动出击,赶走这只黑尾巴公豺。
  领头的公藏羚喷了个响鼻,勾紧狭长的羊脸,亮出头上的羊角,朝黑尾巴公豺撞来。黑尾巴公豺急忙扭头逃窜。领头的公藏羚追了几步,停了下来,冲着黑尾巴公豺的背影咩叫了一声,类似于胜利者的呐喊:短命豺,让你见识见识藏羚的厉害,再敢来捣乱的话,小心我头上的羊角挑你两个血窟窿!随后,领头的公藏羚在母藏羚钦佩爱慕的目光中得意洋洋地回到群体。殊不料,领头的公藏羚刚刚回转身,黑尾巴公豺也跟着回来了,仍然像刚才那样,在藏羚群前呦呦啸叫,跃跃欲扑。领头的公藏羚大怒,再次亮出羊角来撞黑尾巴公豺。黑尾巴公豺故伎重演,又转身奔逃。当领头的公藏羚停下来时,黑尾巴公豺也停下来,当领头的公藏羚转身返回族群,黑尾巴公豺又蹿到藏羚群前龇牙咧嘴咆哮。
  如此这般重复了十几遍,领头的公藏羚累得噗噗直喘粗气。
  领头的公藏羚只能短暂地将黑尾巴公豺从藏羚群边赶开,却无法彻底摆脱黑尾巴公豺的纠缠。大自然存在这么个有趣的游戏规则:食草动物即使主动攻击食肉猛兽,也绝不会像食肉猛兽攻击食草动物那样穷追猛打锲而不舍,食草动物对食肉猛兽的进攻往往属于积极防御性质,进攻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避开危险。因此,食草动物在攻击时虚张声势,扯直喉咙嘶叫,大幅度摇晃头上的犄角,只要把对方吓唬走,就算取得了伟大胜利,立刻就会停止攻击,鸣金收兵。
  领头的公藏羚不敢追得太远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母豺火烧云就蹲在约百米远的草墩上。它不得不提防自己追黑尾巴公豺追得太远的话,母豺火烧云会趁虚而入袭击藏羚群。
  当黑尾巴公豺再一次返回藏羚群跟前,领头的公藏羚一面摇晃羊角冲撞过来,一面气咻咻地发出咩咩叫声,像是在徒劳地咒骂:
  ——无赖豺,流氓豺,你有本事就扑过来,同我面对面搏杀一场,你没这个魄力就应该屁滚尿流逃得远远的!你既不敢同我斗,又一次次做贼似的溜到我们藏羚群边来,这究竟算怎么回事嘛!
  哈,你进我退,你停我停,你退我进,这是很厉害的游击战术!
  终于,领头的公藏羚不再亮出羊角冲撞黑尾巴公豺,每一次冲撞都没有结果,既无法在恶豺身上捅出两个血窟窿,也没法将恶豺赶走吓跑,那又何必浪费宝贵的体力呢?
  黑尾巴公豺越来越靠近藏羚群,不但啸叫恫吓,还开始动手动脚,玩起骚扰战术。趁领头的公藏羚疏忽之际,突然扭头蹿到一只母藏羚背后,用爪子在羊尾上抓了一把,母藏羚吓得惊叫起来,不等领头的公藏羚赶来救援,黑尾巴公豺已经脱离藏羚群逃出好几丈远。过了一会儿,那只刚出生不久的小藏羚咩咩叫着,钻到另一只母藏羚肚子底下,小嘴咂动着寻找**。小家伙饿了,想吃奶昵!那只母藏羚蹁开腿摆正姿势以便让小藏羚吮吸到乳汁。趁此机会,黑尾巴公豺嗖地跳起来,扑到那只母藏羚屁股上,母藏羚吓得两眼发直,掉转头想要用羊角来抵挡,黑尾巴公豺早已从羊屁股上跳下来,迅速撤退了。

  这种骚扰战术,虽然对藏羚身体的伤害微乎其微,但对这几只藏羚心理上的打击却是非常巨大。两只母藏羚不再对领头的公藏羚投去钦佩爱慕的目光,而是用怀疑埋怨的眼神看着领头的公藏羚,仿佛在责问:你这个当家“人”是怎么搞的呀,赶了半天也赶不走恶豺?
  领头公藏羚奔到东跑到西,竭尽全力不让黑尾巴公豺接近藏羚群。它不再贸然向黑尾巴公豺进攻,积极防御变成了消极防御。它的两只羊眼红得像玛瑙,布满一条条血丝,神经质地用羊蹄刨着草地,无端地咩咩乱叫,显得心烦意乱。食草动物的神经是用草做的,身体再庞大肌肉再发达的食草动物意志也很脆弱。它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几近崩溃的边缘。
  黑尾巴公豺步步进逼,比苍蝇还勇敢,一次又一次扑到两只母藏羚面前,或凶相毕露地叫嚣,或张牙舞爪地威吓。
  羊心大乱,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中。
  突然,领头的公藏羚长咩一声,撒腿朝日曲卡山麓方向跑去。这无疑是一种退却,家长率先逃跑,母藏羚和小藏羚当然也就跟着逃命。领头的公藏羚肯定是这么想的:自己没有能耐将讨厌的豺赶走,待在这里不能吃不能喝,分分秒秒处在高度戒备状态,真是活受罪,惹不起躲得起,那就离开此地,离开这只狡猾的癞皮豺。
  黑尾巴公豺高兴得眉飞色舞,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豺作为中型猛兽,攻击能力有限,假如藏羚坚持待在原地不动,耐心与它周旋,顽强与它对峙,严密保护小藏羚,它是很难捞到什么便宜的。现在藏羚群奔逃,它就有了猎杀的机会,有了乱中取胜的可能。
  刚开始时,藏羚群逃跑得还挺有章法,一只母藏羚开路,另一只母藏羚殿后,把三只小藏羚夹护在中间,而领头的公藏羚则忽左忽右移动位置,大有为种群保驾护航的意思。队形编排得当,算得上是有秩序的撤退。
  可黑尾巴公豺又玩起了避实就虚的游戏。领头的公藏羚跑到左边,它就绕到右边,领头的公藏羚冲到右边,它就溜到左边,连续不断地扑咬体格较弱小的母藏羚。藏羚群一会儿左侧告急,一会儿右侧出现险情,一会儿这只母藏羚大呼小叫要求紧急增援,一会儿另一只母藏羚一惊一乍呼唤领头的公藏羚前去帮忙。领头的公藏羚疲于奔命,顾得了左顾不了右,顾得了前顾不了后,如此边捉迷藏边逃命,速度当然不快,跑了好一阵才跑出几百米去。
  母豺火烧云小跑着跟在藏羚群后面。到现在为止,它扮演局外豺的角色,平静地观看这场狩猎,没有插手去帮黑尾巴公豺的忙。眼下情景,要是它出手帮黑尾巴公豺,它相信,一定能配合默契,很快将那只还在吃奶的小藏羚擒获。但它克制住想要上前去帮忙的冲动,仍不动声色地冷眼旁观。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猎取食物,而是一场婚配考试,它要看看黑尾巴公豺是否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从藏羚群中抓到那只细皮嫩肉的小藏羚。
  领头的公藏羚被黑尾巴公豺避实就虚、忽左忽右的战术弄得焦头烂额、防不胜防,无心再周旋下去,放弃保护妻小的责任,紧跑几步越过母藏羚和小藏羚,自顾自匆匆逃命去了。撤退的队形没了章法,两只母藏羚和三只小藏羚都想赶上领头公藏羚,闷着头拼命奔驰。一只母藏羚和两只半大的小藏羚体力稍强些,奔跑的速度也稍快些,紧追在领头公藏羚身后。另一只母藏羚和那只还在吃奶的小藏羚落在后头。
  黑尾巴公豺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只还在吃奶的小藏羚身上。食肉兽在追捕猎物时,首选的攻击目标就是老幼病弱者。柿子捡软的捏,狩猎挑弱的下手,掠食者都是机会主义分子。
  还在吃奶的小藏羚虽然拼命迈动四肢,无奈身小力薄,怎么也跑不过成年藏羚,与领头公藏羚的距离渐渐拉开了。那只母藏羚紧贴在小藏羚身边,心急如焚,不断咩咩着催促小藏羚快跑。也许是心理压力太大的缘故,也许是逃命技巧太笨拙的原因,跑着跑着,突然,小藏羚脚下被草根绊了一下,打了个趔趄,扑通一声跌倒在地。母藏羚没想到小藏羚狯跌倒,顺着惯性跑出去好几步。黑尾巴公豺抓住这个机会,脚下生风,嗖嗖像箭一般扑蹿上去,一下盖在小藏羚身上。这时,那只母羚已经发觉小藏羚跌倒,立即急转弯往回赶,见黑尾巴公豺已盖在小藏羚身上,赶紧勾起脸亮出羊角,对准豺胸狠狠冲撞过来。母藏羚虽然较公藏羚身体要瘦弱一圈,头顶的角也较短小些,但假如被撞个正着,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黑尾巴公豺不得不从小藏羚的身上跳闪开去。
  猛烈的厮斗声和母藏羚的哀咩声随风飘散,已逃到前面的几只藏羚停了下来,短暂的回望后,另一只母藏羚护卫着两只半大的小藏羚继续往地形复杂的日曲卡山麓奔逃,领头的公藏羚则返身往回跑来,救援出事的藏羚母子。
  紧要关头,领头公藏羚保护妻小的责任心又有所回升。

  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从吃奶小藏羚跌倒到母藏羚挺着羊角赶来,最多也就是六七秒钟时间。换句话说,黑尾巴公豺盖在小藏羚身上噬咬的时间极短。就豺而言,这么一点儿时间,要想咬杀小藏羚,难度很大,成功的概率很小。哦,当黑尾巴公豺跳闪开去后,那只小藏羚就站了起来,脖子和身上看不出有伤痕或血迹。猎物太大,猎杀的时间又太短,果然没能得手,母豺火烧云遗憾地想。那只母藏羚咩咩叫着,催促小藏羚赶快跑。小藏羚往前跳了一步,身体突然又失去平衡,一个歪斜,摔倒在地。“咩咩,咩咩!”痛苦地叫着,挣扎了好一阵才又勉强站了起来,但身体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母豺火烧云仔细看去,嘿,小藏羚一条后腿的膝盖被咬伤了,脚杆曲吊起来,只能靠三条腿支撑身体。
  黑尾巴公豺果真有勇有谋,能准确判断形势,进行最有效的扑咬。假如换一只智商平平的豺,见小藏羚跌倒,扑跃上去后,艘可能会去咬小藏羚的脖颈,或者用豺爪撕扯小藏羚的肚皮,这样的话,效果不会很理想。这只小藏羚尽管还在吃奶期,但身体已有成年藏羚一半大,绝对体积要超过豺,豺的牙齿再尖利,豺的爪子再锐利,藏羚的脖子再细嫩,肚皮再薄脆,豺也绝无可能在六七秒内就咬断小藏羚的脖子撕开小藏羚的肚皮,这么短暂的瞬间,疯咬狂撕,最多也只能咬破一块颈皮,或在羊肚皮上撕出几道深深的血痕,撕咬得鲜血淋漓,看起来挺过瘾,其实并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小藏羚照样能站起来奔跑,速度不会受到丝毫影响。假如真是这样的话,今天这场狩猎就有可能落空了。领头的公藏羚已赶到出事地点,必然会同母藏羚一起左右护卫着小藏羚奔逃,使黑尾巴公豺无隙可击。另一只母藏羚带着两只半大藏羚已逃进沟壑纵横的日曲卡雪山,黑尾巴公豺即使想要改换攻击目标也来不及了。黑尾巴公豺在短暂的瞬间没有去撕咬小藏羚的脖颈和肚皮,而是咬伤了小藏羚一条后腿的膝盖,这是非常高明的做法。虽然小藏羚身上看不出撕裂的伤口和喷流的鲜血,表面看上去没受到什么伤害,其实却遭到致命的打击。一只瘸着一条腿已无法奔跑的小藏羚,就算有成年藏羚保护,也难逃被捕食的厄运。
  领头的公藏羚和母藏羚确实一左一右将小藏羚夹在中间,形成烘卫态势,企图奔逃。但刚刚跳了一步,咕咚,小藏羚又摔倒了。母藏羚舔吻小藏羚的额头,咩咩叫着,鼓励小藏羚再次站起来。小藏羚站倒是站得起来,但哆哆嗦嗦再也不敢举步蹿跃了。母藏羚奔出去一二十步,扭头咩咩高声叫唤,是想用叫声牵引,让小藏羚奔过去。小藏羚凄凉地叫着,小心翼翼迈动三条腿,走一小步就要停顿一下稳住身体重心,然后才能迈第二步,速度比蜗牛爬还要慢。
  黑尾巴公豺这一口咬得又狠又准,小藏羚膝盖虽然没被咬断,但已伤筋动骨,一时半刻绝对好不了。
  母藏羚还挺有耐心的,紧紧陪伴在小藏羚身边,一小步一小步往前挪动。领头的公藏羚焦躁不安地在母子俩身边跳来蹿去,看起来已经很不耐烦了。
  黑尾巴公豺绕到三只藏羚前,发出挑衅式的啸叫,似乎要与领头的公藏羚决一雌雄。但当领头的公藏羚勾紧脸晃动头顶的羊角冲过来时,它却轻旋豺腰急步蹿到小藏羚跟前,迅速扑击。小藏羚根本没有能力躲闪,像个固定靶子,一扑一个准;小藏羚连站都站不稳,可以说已到了不堪一击的程度,轻轻一推就倒了。它也不咬小藏羚,好像闹着玩似的,不等母藏羚靠近,也不等领公藏羚赶到,小藏羚一倒地,它立即跳蹿开去。
  母藏羚仍守护在小藏羚身边,一遍又一遍地咩叫,还用嘴吻推搡小藏羚的屁股,努力想让小藏羚再站起来。遗憾的是,小藏羚伤痛加剧,加上被恶豺连续不断的扑击吓破了胆,跪卧在地上,怎么挣扎也无法再站起来了。
  领头的公藏羚围着小藏羚转了一圈,突然撒腿向日曲卡山麓跑去。对它来说,再待在这里已徒劳无益,虽然说它不怎么怕豺,但豺毕竟是吃羊不吐骨头的恶魔,待在豺的身边感觉坏透了,要时刻提防遭豺的暗算。既然小藏羚已经身负重伤爬不起来了,难逃被恶豺宰杀的命运,那它还不如早一点儿离去的好。
  领头的公藏羚跑出去一百多米后,停了下来,扭头朝母藏羚咩叫,用意很明显,是要母藏羚跟它走,别为了一只垂死的小藏羚而把自己的性命也给赔了进去。
  母藏羚用仇恨的眼光看了黑尾巴公豺一眼,又用爱怜的眼光看了小藏羚一眼,仰天发出一声悲咩,面朝着小藏羚一步步后退,退出二三十步后,突然急剧转身,步履踉跄地跟随领头的公藏羚往日曲卡山麓奔去。它是一只母藏羚,势单力薄,无力与豺抗衡,除了逃跑别无选择。
  被遗弃的小藏羚,自然成了黑尾巴公豺唾手可得的猎物。
  当黑尾巴公豺将小藏羚拖到母豺火烧云面前时,小藏羚仍伸长脖子凝望母藏羚远去的背影凄厉咩叫,食草动物的哀嚎就是掠食者高奏的凯歌。
  母豺火烧云享用着美味的藏羚肉,心里甜滋滋的。它一双慧眼没有看错,黑尾巴公豺确实大智大勇,狩猎技艺炉火纯青,称得上是豺中豪杰。能从藏羚群中觅取到小藏羚,对豺来说,对付其他种类的野羊如青羊山羊盘羊崖羊灰斑羚赤斑羚什么的就不在话下了。假如将豺的狩猎划分级别的话,捕捉藏羚算是最高级别的猎杀。求婚期的公豺能捕获藏羚,就好像通过了博士生考试,也是极有分量的一份彩礼,自然而然会打动母豺的心。
  “伟岸”的考核已经通过,接下去要进行“忠诚”考核啦。

 

【第七章  “忠诚”公豺】

  在人类的观念里,动物似乎没有爱情可言,完全受体内荷尔蒙的驱使,到了发情期,出于一种本能的欲望,见着谁就跟谁交配,滥交乱交。在人类僵化的观念里,动物界只有雌雄交媾,而无情感交流。人们将人类社会中男性用暴力凌辱女性,形容为发泄**。兽者,动物也。意思就是说,凡动物,只有**而无情爱,一见异性就急不可耐地直扑上去,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用暴力逼迫对方就范。似乎野兽就是野蛮和暴力的代名词。其实,这是天大的误解。这是人类对动物缺乏了解,强加在动物身上的罪名,说得严重一点,是对动物的肆意诽谤和诬蔑。
  自高自大的人类常犯诬陷动物罪。可惜,人类很珍惜自己的名誉权,却不肯给动物名誉权,动物即使受了天大韵委屈,也无法与人类对簿公堂,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事实上,动物的求偶行为千姿百态,十分复杂。就像人类社会既有强暴之徒也有翩翩君子,既有三陪小姐也有端庄淑女,动物界婚配时当然也有恃强凌弱发泄**的现象,但大多数动物婚配前都有个熟悉追求的过程,尤其是高等哺乳类动物,一般都要两情相悦才会交配。例:如青蛙,雄蛙会在雌蛙身边连续呜叫数小时,甚至通宵达旦唱情歌,直到雌蛙被唱醉了心,这才将爱情的玫瑰羞答答地开,批准这只雄蛙做新郎。再例如孔雀,雄孔雀一次又一次展示绚丽夺目的尾羽,俗称“孔雀开屏’,用美的色彩弄得雌孔雀神魂颠倒,一颗芳心无法自持,这才双双步入婚姻殿堂。就豺这种动物来说,婚配过程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在山野树根或岩石上涂抹自己身上的气味,散布爱的信息:第二步是猎场上或水源地邂逅相遇彼此认识;第三步是雄性若看中雌性便会主动展开热烈追求,第四步雌性若对该雄性有了好感,便会默许该雄性进入自己的日常生活,双双狩猎,双双饮水,在一起漫步消食或晒太阳,在这个过程中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培养感情,第五步是当雌性经过一系列测试觉得该雄性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后,便会将情侣引进自己居住的洞穴,确立配偶关系。
  母豺火烧云正处在豺婚配的第四阶段,套用人类的婚配规则,或许可称为恋爱期。它与黑尾巴公豺相识已经七天,对豺这样生命周期为十年的动物,七天的恋爱期已经不算短了。七天来,除了晚上各自回自己的领地睡觉外,整个白天它们都是在一起度过的。一起觅食、一起饮水、一起在山花烂漫的草原奔跑、一起在雪线附近的岩石上享受暖融融的阳光浴,但却没有越过最后一道防线。黑尾巴公豺当然恨不得立刻就做新郎,可它总是含蓄地回避开。
  豺一般来说没有什么贞操观念,母豺火烧云的思想也不怎么保守。它之所以迟迟没让黑尾巴公豺进它的大旺佛窟,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第一,假如见面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关系就突飞猛进,它担心黑尾巴公豺会把它看作是举止轻浮的母豺,从而看轻它看低它看贱它。保持适度的雌性的矜持,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心迹——它不想玩风流游戏而是在认真寻觅佳偶,一旦婚配它会是一个红杏永不出墙的贤惠妻子,一旦生儿育女它会是个尽心尽责的好母亲;第二,容易得到的也容易忘记,轻易能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在婚配的道路上适当增加难度,制造一些只要经过努力是能够逾越克服的障碍,增加对方婚配成本,迫使对方不断追加对未来家庭的投资。对方付出的越多也就会越珍惜来之不易的妻子和家庭,对方在婚配道路上经过努力所逾越和克服的障碍,也是爱的花絮,是将来家庭生活有趣的佐料,第三,路遥知马力,日久见豺心。时间是检验真心还是假心的试金石,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细心观察,并通过有效的测试,才能真正看清黑尾巴公豺是否具备“忠诚”的优良品质。
  测试公豺的忠诚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看它是否经得起美色的引诱。
  这样的机会并不难找。这天下午,饱餐一顿野猪肉后,母豺火烧云朝日曲卡山麓走去。它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雪山清泉森林草地,大朵大朵白云和漫山遍野的杜鹃花,表面看起来像在游山玩水欣赏如画美景,其实却是在寻能对黑尾巴公豺进行爱情考验的“道具”,这“道具”当然是另一只雌豺。
  它前一段时间曾跑到日曲卡山麓这块开满杜鹃花的山坡上来猎食,闻到同类的气味,晓得这里住着一只雌豺。虽然未曾见面,但从气味中嗅闻出这只雌豺芳龄约两岁并从气味散播的信息中获知,这只雌豺目前还待字闺中,换句话说,爱情还挂在空档上。具备这几项条件,很适合做它演戏的“道具”。

  母豺火烧云来到一大片粉红色杜鹃花前,它在枝蔓间闻了闻,哦,那只雌豺没有搬家,还生活在这里。它沿着粉红色杜鹃花形成的狭长花带往前走,也是顺着那只雌豺布置的气味边界线往前走,暗中注意黑尾巴公豺会有什么反应。啧啧,黑尾巴公豺越走越慢,好像四只豺爪被无形的绳索拽住了,又好像地上有一层黏性极强的树胶,慢吞吞地落在后头,走几步就要钻到花丛下嗅闻几下,就好像蜜蜂被花蜜吸引住了一样。快走到半山腰时,前面一个树根缠绕的洞穴里闪出一只豺的身影,它瞄了一眼,果真与气味散发的信息吻合,是只年轻雌豺。酱红色的体毛在阳光下泛动青春光彩,两只眼睛像水潭里的太阳波光闪闪,或许可以起名叫水太阳雌豺,用豺的标准看,美得无与伦比。母豺火烧云偏着脑袋觑了黑尾巴公豺一眼,啧啧,这家伙的视线像被磁石吸引住了似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水太阳雌豺看。它干咳了两声,黑尾巴公豺蓦地一惊,赶快收回视线,可没过半分钟,趁它不注意,又扭头去看水太阳雌豺了。它心里酸溜溜的,这家伙在这方面不算太老实。不过再想想,公豺钟情,雌豺怀春,异性相吸,乃生命之规律,黑尾巴作为各方面都正常的大公豺,喜欢嗅闻年轻雌豺的气味,喜欢多看漂亮雌豺几眼,也不能算是太出格的行为。再说,豺是有初级审美功能的动物,能欣赏同类的形体美。水太阳雌豺确实美如天仙,连它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更何况青春年少正处在发情期的黑尾巴公豺了。不能指望有这样的大公豺——看中并追求某一只母豺后,就对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花朵一样鲜艳的其他雌豺,明明看见了美丽的倩影也视而不见,明明闻到了芬芳的气味也像没有闻到。要大公豺感情专一到这种程度,恐怕是不现实的。除了人类博物馆里做成标本的死豺,世界上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一只坐怀不乱、视美色如粪土的大公豺。
  这么想想,母豺火烧云心中的酸楚和气愤才得以渐渐平复。
  哦,该实施预先设想好的考验方案了。它来到一蓬黄杜鹃前,轻轻叫了一声,发现一个老鼠洞。它装着兴趣盎然的样子,围着那蓬黄杜鹃兜圈子,这里刨刨,那里抓抓,似乎非要掘开地洞把狡猾的老鼠缉拿归案不可。它选择的位置很巧妙,刚好在气味边界线外面,与水太阳雌豺所居住的树根缠绕的洞穴形成一个斜角,可以瞄见对方的举动,自己却不易被对方发现。它聚精会神对付黄杜鹃下的鼠洞,好像整个心思都聚焦在捉老鼠游戏上,已顾不得注意其他事情了。这其实是它耍的一个手段,要看看黑尾巴公豺会不会趁它不注意时跑去与水太阳雌豺勾勾搭搭。这个考验很重要,要是黑尾巴公豺趁它捉老鼠之际越过气味边界线跑去同水太阳雌豺调情,即证明这家伙花花肠子靠不住,道德防线很脆弱,将来肯定会背着它找其他雌豺偷情,成家后迟早会被其他雌豺拐走,那就应该趁早拜拜,防患于未然。
  它背对着黑尾巴公豺和水太阳雌豺,前爪刨土弄得尘土飞扬,好像心思全在捉老鼠上了,实际上却不时偷偷扭头朝后窥探。它看得很清楚,水太阳雌豺蹲在树根缠绕的洞穴前,一会儿抬起前爪搔搔自己的耳根,一会儿伸长舌头擦洗自己的鼻吻,一会儿舔理自己胯部那片金黄色绒毛。作为雌豺,没有曲线美的概念,也不在乎胸围、腰围、臀围所谓的三围美。雌豺的美表现在耳根、鼻吻和胯部。雌豺的耳根有一撮白毛,生命力旺盛时那撮白毛长得茂盛而色泽明亮,年龄渐大那撮白毛便渐渐稀疏并色泽暗淡。就像人类年纪大了脸上会长皱纹一样,耳根那撮白毛可以说是雌豺年华的标志。柔软而肉感很强的鼻吻是豺健康的晴雨表。身体正常毛丛里寄生虫不多、吃得下睡得着时,鼻吻颜色呈深紫色,饱满丰润,略显潮湿如墨玉;身体器官出了问题,毛丛里寄生虫大量滋生、吃不下睡不着时,擤吻颜色呈灰褐色,瘪皱枯焦,就像一坨晒干的牛粪。雌豺的胯部体现生育力,胯部绒毛洁净,肥硕而有弹性,证明有旺盛的生育力,能很快怀上小宝宝,一胎至少能怀三五只,并能顺顺利利产下活蹦乱跳的小豺崽。总的说来,对雌豺而言,美就是年轻加健康。水太阳雌豺明明知道气味边界线旁有一只公豺,却用一种优雅的姿势不停地梳理身体上三处最敏感的部位,很明显是在梳妆打扮,搔首弄姿,卖弄风情。
  黑尾巴公豺本来就饶有兴味地在偷看,这一下更是神魂颠倒了,两眼发直,冲动地往前紧跑几步,似乎就要不顾一切地越过气味边界线跑去与水太阳雌豺幽会。
  色令智昏,魂就要被勾跑啦。母豺火烧云欧欧叫了一声,它仍是在专心致志捕捉老鼠,在黄杜鹃下爪刨嘴咬,听起来像是因为差一点儿就将老鼠从地洞里挖出来,却一不留神又让狡猾的老鼠逃脱了而发出的叹惜,其实却是在旁敲侧击地提醒:我就在你身旁,请别忘了这一点!提醒得很及时,黑尾巴公豺两条前腿已经跨过气味边界线,听到它啸叫,触电似的将前腿缩了回来,若有所思地回头看看它,蓬松开体毛使劲抖了抖身体,但愿是在把邪念抖落干净。

  兜头浇你一盆冰水,让你热昏的脑子冷静下来。
  黑尾巴公豺也跑到那蓬黄杜鹃下来了,脸上表情怪怪的,似有内疚之意。母豺火烧云停止挖掘鼠洞,近距离凝望黑尾巴公豺的眼睛。四目相对,黑尾巴公豺赶紧把视线避开,大概是因为自己动过坏脑筋而心里发虚吧。
  “呦——欧——”另一边传来水太阳雌豺的叫声,柔声柔气,嗲声嗲气,音质还不错,用豺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悦耳动听。黑尾巴公豺忍不住又转身跑去气味边界线欣赏。母豺火烧云也扭头探望,喷啧,水太阳雌豺正乜斜眼睛瞅黑尾巴公豺,瞅得很妖媚,瞅得很热烈,瞅得很大胆,绝对的秋波频送。完全可以想象,假如黑尾巴公豺真的跨过气味边界线被勾引过去,水太阳雌豺极有可能会半推半就即刻就让其钻进树根缠绕的洞穴。
  黑尾巴公豺抬头看看水太阳雌豺,又扭头望望母豺火烧云,在气味边界线来回走了几步,又在原地陀螺似的转动、逐咬自己的尾巴,显得内心很矛盾。过了约两三分钟,母豺火烧云看见,黑尾巴公豺尾巴猛地一甩,好像痛下了决心一样,从那道气味边界线上退了回来,贴到它身边,帮它一起对付那只深藏在地洞里的狡猾的老鼠。
  母豺火烧云悬在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这至少可以证明,它在黑尾巴公豺心目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不是其他雌豺能轻易动摇的。同时可以证明,黑尾巴公豺虽然相貌英俊,却不是生性风流见一个爱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好色之徒。它觉得花力气冒风险来证实这一点很有必要,这能使它在迈出婚配的关键一步时心里踏实。起码,黑尾巴公豺在面对诱惑时,会慎重比较,会权衡利弊,会三思而后行。
  母豺火烧云终于把土洞里那只硕大的老鼠刨出来了,将猎物衔在嘴里,转身离开这片开满杜鹃花的山坡。黑尾巴公豺赶了上来,同它并肩而行。“呦——欧——”背后传来水太阳的啸叫,尾音拖得很长,透出失望、遗憾和委屈,声音的魅力很能打动豺心。它扭头瞅了眼,水太阳雌豺已从树根缠绕的洞穴前跑到气味边界线,冲着黑尾巴公豺的背影叫呢,很明显带有挽留的意思。它又乜斜眼睛偷偷看身边的黑尾巴公豺。听到水太阳雌豺如泣如诉的叫声后,黑尾巴公豺在刹那间身体一阵震颤,步子忽慢忽快变得凌乱,两只耳廓最大限度地朝脑后扭,看得出来心里很不平静,但却没有停下来,也没扭头去看。
  有贼心没有贼胆,贪恋其他雌豺的美色却害怕被自己老婆发觉,顾虑重重忘而却步,产生意淫却不敢付诸行动,大公豺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黑尾巴公豺总算过了美色这一关,虽然有点儿勉强。
  对大公豺来说,在这个问题上高标准严要求的话,恐怕一万只里头也没有一只能合格的,天性使然,荷尔蒙作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对大公豺只能低标准宽要求,马马虎虎,只要到最低及格线就不错了。
  好啦,该进行“忠诚”第二阶段的考试了。
  这场考试的地点选在雪线附近的一片乱石滩。那天下午,它和黑尾巴公豺一起追逐一只马鹿。马鹿善跑,沿着雪线飞奔而去。它竭尽全力追赶,山坡上布满被融化的雪水冲刷下来的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石头。它一脚踩在一块长着青苔的圆形卵石上,刷地滑了一下,身体摔出两米远,呦地惨叫一声。黑尾巴公豺晓得出事了,停止追撵,跑到它身边来。它躺在石头上,咝咝抽着冷气,非常痛苦的样子。它挣扎了几次好不容易才站了起来,哦,一条前腿崴伤了,勾在半空中,脚爪无法沾地,当然也就无法行走,一瘸一拐勉强走了几步,不得不又躺倒下来。
  它表演得非常逼真,圆形卵石墨绿色的青苔上留下一条很明显的擦痕,摔出去两米远的姿势也看不出任何破绽。豺毛上沾了许多泥巴,蓬头垢面,身上脏兮兮的,勾吊在空中的前腿瑟瑟发抖,看起来这一跤确实摔得不轻。当然,前腿只是崴伤而已,并没有折断,一看就知道不会造成永久性残疾,养一段时间自然会康复。
  它之所以选择这么一个地点,造成这么一种伤势,是经过缜密考虑的,是为了有效检测黑尾巴公豺能否在它生育和抚养幼豺期间保持对它的爱心。
  先说地点,之所以挑选在雪线附近,是看中这里气候恶劣。正值春天,山下的尕玛尔草原暖风和煦,即使到了夜晚睡在露天也挺舒服的。雪线附近就不同了,举目望去仍冰天雪地,特别是到了夜晚,寒风呼啸,仍像冬天一样冷。这可以对应将来它分娩期间的艰苦生活。对母豺来说,分娩也是一道鬼门关。从即将临盆到小宝宝落地,它起码会有一两天时间躺在洞穴里无法动弹,痛苦得要命,也虚弱得要命。不仅需要对方陪伴在它身边给它温暖、慰藉以减轻它的痛苦,还需要对方单独外出狩猎给它提供新鲜食物。对公豺来说,这是一段非常艰苦的日子,守护着痛苦不堪的母豺,听着一声声刺耳的呻吟,即使刮风下雨,即使天寒地冻,也要硬着头皮出去找寻猎物。大约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公豺,受不了如此艰苦的生活,往往在母豺临盆前躺倒不能动弹时假装外出去找食物,结果脚底抹油溜了,跨出洞穴后从此再也不回来,留下母豺独自在家受苦受难。它决不能找一只害怕艰苦、逃避责任的坏良心公豺进它的大肚佛窟。模拟恶劣的气候环境,能更准确地判断黑尾巴公豺是否具有高度责任心。

  再说伤势,不能伤得太轻,太轻没有考验价值。不就是崴了一下腿吗,不就是走路有点儿瘸吗,不要紧的,躺半个小时就会恢复正常,或者先慢慢走一段,活动活动筋骨,过一会儿说不定就能奔跑如飞了。这么一来,就算黑尾巴公豺是只惯于逃避责任的坏良心公豺,也丝毫不会产生想要离去的念头。可是,也不能伤得太重,假如骨头断裂,一条前腿像折断的麦穗在空中晃荡,永远也休想治好,一辈子将是一只走一步摇三摇的残疾豺,生活不能自理,生下幼豺后除了喂奶全部要公豺养育,即使是只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好公豺,恐怕也会从它身边头也不回地逃走的。在超过极限的生存压力下,别再奢望有什么良心和感情。伤势必须是说不轻说重不重,恰如其分地对应母豺分娩期所要面临的困境。哦,是伤得挺厉害,走都不会走了只能躺卧在原地,但也不是无可挽救的致命伤,这只是阶段性的创伤,也许要躺一两天,也许要养十天半月才能奔跑狩猎,但绝不会是遥遥无期地永远这样下去。困难是暂时的,黑暗是暂时的,只要有耐心有信心,苦日子很快就能熬出头,前景仍然十分光明。百分之七十的公豺之所以能忍受母豺分娩期艰苦的生活没有开小差逃走,很大程度上是靠对未来美好的憧憬。那些好公豺是这么想的:不就是艰苦这么几天吗,不就是风里来雨里去受十天半月的罪吗,咬一咬牙就挺过去了,生活很快就能恢复正常,就当是一项能生利息的感情投资,现在付出一些辛劳,母豺会感恩戴德,一旦把幼豺抚养长大,下一个发情期来临时,母豺会对它加倍温存,生活会变得更幸福美满的。
  母豺火烧云所设计的这份考卷,其实就是对将来生活的预演。
  它躺在乱石滩上,愁眉苦脸地望着黑尾巴公豺。呦呦,我很不幸,出了这么个意外,拖累你了,我很害怕,别丢下我不管。黑尾巴公豺在它身边绕来绕去,还轻轻舔吻它的脸颊,显得很体贴的样子,没有丝毫想要离去的意思。
  时间在一点一滴流失,头顶的太阳步入下行的轨道,慢慢滑到山背后去了。紫色暮霭从山腰树林涌出,沿着山坡迅速爬上来,明亮的天空渐渐变成铅灰色。哦,黄昏来临了。母豺火烧云虽然躺卧不动,体能照样会消耗,大半天没吃到东西,肚子咕噜咕噜饿得慌。它瞅瞅黑尾巴公豺,不断用舌头舔自己的嘴角,还做了几次咽唾沫的动作,那是在暗示对方,自己想吃东西了。
  黑尾巴公豺很聪明,立刻领会了它的意思,箭一般冲下山去。天渐渐黑了下来,原先还看得见山腰树林的轮廓,现在已经黑糊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了。最后一群暮归的乌鸦也进巢睡觉,仍不见黑尾巴公豺回来,它未免有些焦急。据它所知,公豺想要从母豺身边溜走,往往都是借口去觅食,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去了以后就再也不回来了。黑尾巴公豺会不会也采取同样的办法从它身边溜之大吉呢?它忍不住站起来瞪大眼睛往山下张望,光线太弱,十几米开外就模模糊糊,豺眼瞪得酸痛没发现动静。就在这时,山坡上窸窸窣窣传来小石头滚落的声响,它赶紧重新躺卧下来。哦,一条黑影飞快地从山坡下蹿了上来,它闻到熟悉的气味,是黑尾巴公豺回来了。嘿,要不是它反应灵敏,假装受伤的计谋就露馅儿了呀。
  黑尾巴公豺奔到它跟前,它听到沉重的喘息声,呼噜呼噜,就像在拉风箱。毫无疑问,这家伙得到猎物后,怕它等得焦急,一分钟也舍不得耽误,拔腿就往回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上山来,所以才会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想到这一点,它心里甜滋滋的,胜过吞吃任何猎物。黑尾巴公豺喘息一阵,嘴吻伸了过来,将一只老鼠塞到它嘴里。临时找食,时间这么仓促,天色昏暗,能见度这么差,能逮到一只老鼠已经很不错了。现在这种情况,食物的质量是次要的,真心实意才是最重要的。它用嘴接过老鼠,胡乱嚼了两口咽进肚去。然后仔细察看,这家伙肚子空空的,嘴里没有咀嚼过食物的迹象,牙缝里也没有骨渣肉屑,看来没背着它吃任何东西。它觉得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天已经暗下来了,豺是夜伏昼行的动物,作息习惯与人类相似;豺没有猫头鹰或猞猁之类猛禽猛兽的夜视功能,豺只在白天有敏锐,的视线,在黑暗中视力一般,因此豺在夜晚是很难捉到猎物的。黑尾巴公豺心里肯定也清楚,在黄昏夜雾中捉到这只老鼠,是最后的晚餐,不可能再继续捕捉到第二只老鼠或其他食物。这家伙跟它一样也是大半天没吃到东西了,肚子当然也饿得咕噜咕噜叫,却没有舍得吞下这唯一的一点儿食物,而是带回来喂它吃。这可以推想到将来,当它分娩期间必须靠黑尾巴公豺单独觅食时,肯定会发生食物紧缺现象,黑尾巴公豺会把仅有的一口食物省给它吃。公豺这种品德对母豺和幼豺具有生存益处,是最为珍贵的。它为黑尾巴公豺拥有这种宝贵的品德,也为自己慧眼识金没有看错它,感到由衷的高兴。

  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头。
  天完全黑下来了,前头不远就是雪山垭口,这儿正处在下风位置。起风了,雪山垭口的夜风比预想的还厉害,呼呼尖啸,用鬼哭狼嚎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雪层被狂风铲起,扬上天空,冰粒雪尘飞舞成团,迎面刮来。气温骤然下降,仿佛又回到了天寒地冻的隆冬季节。这儿光秃秃一片乱石滩,没有可以遮挡寒风的树,也没有可以钻进去躲避雪尘的石缝或洞穴。生活在日曲卡山麓的豺,为适应天时地理,体毛会随着四季更替而发生显著变化:秋天时体毛加密绒毛加厚,以抵御即将到来的冬天的严寒,春天时绒毛逐渐脱落体毛变薄,以适应即将到来的夏天的酷热。就像人类要随着季节变化增加或减少身上的衣裳,豺也会随着气温的升降来加密或稀疏身上具有保暖功能的毛。现在已是春天,豺身上的体毛掉落了不少,已经脱去了冬装,不像冬季那般耐寒了。纷洒的雪尘濡湿了皮毛,山风一吹,冷得瑟瑟发抖,身体都快冻得麻木了。母豺火烧云躺在冰凉的石头上,将身体紧紧缩成一团,呜呜呻吟,用哀怨的眼光望着身边的黑尾巴公豺。
  ——这儿无遮无蔽,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我身上,我快冻僵了,我要冻死了!
  黑尾巴公豺走过来,侧躺在它身边,左侧两条腿勾住它的身体,就像给它盖了一条暖和的被子。还有一个特别让它感动的细节,黑尾巴公豺用柔软而又温暖的腹部焐在它那条假装崴伤的腿上,如此细心如此体贴如此周到,真让它感动。山风继续肆虐,雪尘继续随风飘洒,气温继续下降,但它却感觉比刚才暖和多了。
  黑尾巴公豺盖在它身上,口子似的山风全刮在黑尾巴公豺身上,冰冷的雪尘也全郡飘洒在黑尾巴公豺身上。它把脸埋在黑尾巴公豺颈窝下,感觉到黑尾巴公豺在不停地颤抖。雪尘被体温融化成水后,从黑尾巴公豺身上滴落到它身上。阿嚏,黑尾巴公豺打了个喷嚏。它心头一紧,假如黑尾巴公豺被冻坏了身体,这场考验就太得不偿失了啊。它正想着要不要提前结束这场考验,突然,黑尾巴公豺脱离它的身体站了起来,欧欧叫两声,冲进黑夜在乱石滩奔跑起来。难道说这家伙吃不起这份苦,想要打退堂鼓弃它而去了?它心里打了个问号,在黑暗中瞪大眼睛张望,模糊地看见黑尾巴公豺在乱石滩上绕着圈子奔跑,还连续做了几个跳跃动作,也不知道究竟是在干什么。过了一会儿,黑尾巴公豺又回它身边,重新侧躺下来半盖在它身上。它明显感觉到黑尾巴公豺身上热腾腾的,心跳在加快,血液在奔流,体温在上升。它这才晓得,黑尾巴公豺并无受不了苦想要弃它而去的念头,而是实在冷得受不了了,可能四肢快冻僵了,在乱石滩上奔跑几圈,活动活动身体,靠剧烈运动来增加身体的热量,抵御刺骨的寒冷。
  毫无疑问,和这样的公豺结成伉俪,即使它在育幼期间发生什么意外,或生病躺倒,或很长一段时间因身体虚弱而不能猎食,都能得到悉心照料。
  哦,考试该结束了,黑尾巴公豺大部分项目都考出优秀成绩,虽然有个别项目考得勉强及格,但总分很高,符合它的择偶标准。它装着想翻身的样子,用三条腿支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动了动勾吊在空中的那条崴伤的腿,好像突然间发现这条腿可以伸缩活动了。哦,伤势奇迹般好转了,勾吊的腿可以放下来了,甚至可以足尖点着地一瘸一拐走路了。它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山下去,开始走得慢一些——腿伤痊愈总得有个过程嘛,走到山腰,腿脚便利索了,可以小跑了。天色微明,阳光像一支支金箭穿透云层照射大地,树冠上雀鸟啁啾,新的一天开始了。黑尾巴公豺确实是它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和梦中情人,健康强壮,头脑聪慧,对它又一往情深,它没什么可挑剔的。它要把黑尾巴公豺带回大肚佛窟,它要为黑尾巴公豺敞开心扉,敞开心怀,敞开心灵,敞开自己的一切。

 

【第八章  良缘破碎】

  前面就是大肚佛窟,一片乳白色的晨岚在洞口飘荡,就像挂着白纱门帘。
  母豺火烧云找了一块野花最茂盛的草地,在里头打滚,用晶莹的露珠擦洗掉自己身上的泥巴和尘土。它要把自己变得焕然一新,干干净净迎接新生活。它跳到盛开的野花丛中,在五颜六色的花瓣中摩蹭脸颊、颈窝、胸脯和胯部,用花的芬芳熏染自己的身体。豺鼻子不仅仅喜欢闻浓烈的血腥味,也喜欢闻鲜花的清香。它像化新娘妆一样装扮着自己,当然化的是豺式新娘妆。许多有思维能力的哺乳类动物,婚配前也有特定的欢庆仪式。
  一切准备妥当,它带着黑尾巴公豺进入大肚佛窟。
  用豺的标准来衡量,大肚佛窟算得上是高级婚房了。
  黑尾巴公豺多日的苦等终于有了完美的结果,梦想成真,马上就要做新郎了,真是喜上眉梢乐不可支。它优雅地摆甩着那条与众不同的黑色大尾巴,紧跟在母豺火烧云后面迫不及待地往大肚佛窟里钻。洞房花烛夜,不仅是人生一大喜事,也是广大动物生活中的一大喜事。
  黑尾巴公豺前半个身体已经探进洞去,突然怪叫一声,像触电似的退了回去,两只豺眼瞪得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满脸恐惧的表情,活像大白天撞见了鬼。
  母豺火烧云十分诧异,你这是怎么啦,新郎还扭扭捏捏害怕进洞房?
  黑尾巴公豺惊骇的目光从它双腿间穿过去,它顺着黑尾巴公豺的视线低头一看,哦,原来是小狼崽甜点心正欢奔到它身边。小家伙肯定是守候在大肚佛窟洞口等了它一夜,想它想得焦急不安,见到它回来亲热得不得了,在它腿膝边缠来绕去,又是舔又是啃的。这半个白天加一个夜晚,它忙着考察黑尾巴公豺,差不多把留在大肚佛窟的小狼崽甜点心给忘了。显然,黑尾巴公豺突然看到从幽暗的石洞里蹿出,一只小狼崽来,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出于对比自己强大的狼的畏惧,心里惶惶不安。
  黑尾巴公豺身体扭转半圈,脸还对着洞口,曲蹲着四肢,摆出一副随时准备跳起来逃窜的姿势,从喉咙深处发出粗鲁的叫声,好像在责问它:你这是在搞啥子名堂哟?把我带到狼窝里来,你究竟安的是什么心呀?
  哦,别紧张,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为了解除黑尾巴公豺的疑虑,它逗着玩似的一爪子将小狼崽甜点心推搡在地。看清楚了没有,这只小狼崽同我挺熟的,可以像玩具一样随便逗着玩,你放心好了,四周绝对没有其他成年狼。
  小家伙饿了半天一夜,早就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打了个滚从地上跳起来,奔到它面前,嘴吻对着它的嘴吻,一张一阖咂动,意思很明显,是要它反刍出肉糜来。它昨天夜里才吃了一只老鼠,早就消化得差不多了,张开嘴反刍了好一阵,才吐出几小口半流质肉末。小家伙当然吃不饱,继续在它面前纠缠不休。它不耐烦地将小家伙从身边驱赶开,好了,我现在肚子里没有东西可以喂你,待一边去吧,等一会儿我再出去找食给你吃。
  小狼崽甜点心委屈地呜咽着,躲到石洞角落里去了。
  黑尾巴公豺惊恐不安的目光始终盯着小狼崽甜点心,浑身豺毛耸立,欧欧叫个不停。
  哦,请放松些,这是个安全的家,绝对没有问题的!母豺火烧云躺在地上伸了个懒腰,努力表现出轻松自如的样子,希望能使黑尾巴公豺镇定下来。
  黑尾巴公豺缩头缩脑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朝小狼崽甜点心走去,一边走一边耸动鼻翼作嗅闻状,好像在检测这只外表像狼却又生活在豺的巢穴里而且还吃母豺火烧云反刍出来的肉末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黑尾巴公豺从小狼崽甜点心的尾尖开始嗅闻起,脚爪、腿弯、肚皮、脊背、脖子、脑壳。豺的嗅觉非常灵敏,成熟的有经验的公豺在冬天时能刨开积雪嗅闻到土层下面正在冬眠的蛇的气味。小狼崽甜点心虽然是吃母豺火烧云的奶长大的,在豺的巢穴里生活了一个冬天,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身上覆盖着一层豺的气味,但甜点心本质上是狼种,血管里流淌的是狼血,身上真正的气味是狼的味。黑尾巴公豺的鼻子很快就透过甜点心身上表层的豺气味闻到了隐藏在毛丛深处狼的气味。眼睛或许会骗豺,但鼻子永远不会骗豺,黑尾巴公豺很快通过嗅闻证实面前的甜点心从外貌长相到气味特征都是狼崽子。刹那间,黑尾巴公豺龇牙咧嘴如临大敌般地狂啸起来。甜点心虽然才两个多月大刚刚断奶不久,但毕竟是狼种,面对黑尾巴公豺的威胁叫嚣,毒不惧怕,也倏地跳了起来,亮出锯齿般的一嘴狼牙,用稚嫩的嗓子呦呦嚎叫。豺啸狼嚎,闹得乌烟瘴气。母豺火烧云赶紧蹿到它们中,将狂怒的公豺和发脾气的狼崽分隔开来。
  ——别闹了,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呀,想把好端端的家变成你死我活的战场吗?
  小狼崽甜点心毕竟是吃它的奶长大的,受了它的呵斥,乖乖地停止了嚎叫,退到洞底石旮旯里,躺卧下来,头埋进臂弯,露出两只白多黑少的眼珠子,不友好地打量黑尾巴公豺。
  黑尾巴公豺仍显得非常激动,在狭窄的石洞里蹿来跑曲去,发出长长的啸叫声。经过它身边时,黑尾巴公豺突然翘起一条后腿,有点儿像要撒尿的样子。它皱紧了眉头,成年豺还在巢穴里排泄,这也太不讲卫生了嘛。奇怪的是,黑尾巴公豺并没有撒出尿来,“呦欧,呦欧!”黑尾巴公豺脖颈大幅度扭动朝自己大腿内侧急促地叫。它再仔细一看,黑尾巴公豺翘起的那条大腿内侧有一道两寸长的粉红色蚯蚓状伤疤,还有利牙噬咬的齿痕。从伤口大小和齿痕形状不难判断,黑尾巴公豺是给某只恶狼咬伤的。黑尾巴公豺在这个时候亮出身上被狼撕咬的伤疤,用意不难猜测,是控诉狼的罪恶,也是诉说不能与狼——不管是成年狼还是小狼崽——同在一个巢穴生活的理由。

  它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黑尾巴公豺是怎么被狼咬伤的,什么时候被咬伤的,又是被哪匹恶狼咬伤的,但从受伤的位置及伤口的深浅不难判断,十有八九是在一次狩猎时,黑尾巴公豺擒获了一只黄麂或褐马鸡,还没来得及享用,突然荒山沟里蹿出一匹饿狼来,蛮不讲理地要抢夺黑尾巴公豺口中的猎物,黑尾巴公豺拼命奔逃,无奈速度比狼慢,很快便被狼追上。黑尾巴公豺不甘心自自己辛辛苦苦捕捉到的猎物就这样给剪径强盗抢了去,便抖擞精神与狼厮斗。豺当然不是狼的对手,两个回合下来,黑尾巴公豺就被狼压翻在地,大腿内侧被狼狠狠了一口,要不是它扔下猎物钻进荆棘灌木丛,恐怕早变成荒原上的一堆白骨了。
  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想起来就恨得牙痒痒。
  豺与狼本来就是大自然里激烈竞争的对手,世界上没有哪只豺愿意同狼生活在一起,更何况是一只曾经惨遭狼害差一点儿命丧狼口的豺。
  黑尾巴公豺瞪着一双隐含杀机的眼睛,刻毒地低啸着,几次三番想扑向蜷缩在石洞底端的小狼崽甜点心,都被母豺火烧云挡了回去。
  母豺火烧云心里很乱,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它没想到,黑尾巴公豺对狼仇恨这么深,简直就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无法容忍小狼崽甜点心的存在。也怪它自已考虑问题不周到,它理应在决定把黑尾巴公豺带回大肚佛窟前设法将小狼崽甜点心处理掉。它不大可能狠得下心来把小家伙真的当甜点心吃掉,但它可以把小狼崽带到一个需要跋山涉水才能到达的遥远的荒山沟丢弃掉,或者拖到终年不化的雪山塞进深不见底的冰洞。现在黑尾巴公豺已经看见小狼崽甜点心了,蠢蠢欲动想要上去噬咬,它到底是该阻拦还是该悉听尊便?
  黑尾巴公豺气咻咻地蹿到石洞口,两条腿跨出洞外,两条腿滞留洞内,摆出一副亦可进亦可退的姿势,发出一串愤懑的叫声,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假如不让它咬杀小狼崽,它就跨出洞扬长而去;如果想让它留在大肚佛窟,那就要由它处置小狼崽。
  母豺火烧云当然知道,黑尾巴公豺的要求很合理。豺和狼不可能同居一穴,有豺无狼,有狼无豺,水火不能相容,没有调和的可能。
  可是,它能眼睁睁看着黑尾巴公豺当着它的面把甜点心撕成碎片吗?尽管甜点心是一只小狼崽,但吃过它好几个月的奶,心里总有难以割合的感情啊。
  黑尾巴公豺在石洞口徘徊了一阵,见母豺火烧云迟迟没有表明态度,猛地一甩那条黑亮黑亮油光闪闪的尾巴,转身跑出石洞,步履沉重,嘴里发出委屈的啸叫。它不能生活在有狼的洞穴里,看见狼的影子就会头皮发麻,听到狼的嚎叫就会心惊肉跳,闻到狼的气味就会浑身起鸡皮疙瘩,哪怕只是一只小狼崽,也会让它寝食不安的。它只有退却。
  母豺火烧云呆呆地看着黑尾巴公豺退出大肚佛窟,走进石洞前那条两边都是灌木丛的狭窄通道,眼瞅着就要拐弯消失了。突然间,母豺火烧云惊醒过来,自己发疯了吗,动了这么多脑子花了这么多精力,精挑细选好不容易才选中了黑尾巴公豺,怎么就舍得让它离去呢?是的,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公豺,但真正要找到一个让自己各方面都满意的配偶却并非易事。许多身强力壮狩猎技艺精良的公豺,忠诚度却很低,见异思迁,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见到雌豺骨头就要酥软,根本别指望能跟你长相厮守,也别指望能在你分娩和哺乳期间最脆弱最需要配偶照顾的时候留在身边;一些本分老实的公豺,虽然忠诚度较高,愿意陪伴在你身边,但狩猎技艺很一般,平庸无能,就像一坨湿泥巴而非两块火石,待在你身边激不起你的情感火花,也难以指望能在你分娩和哺乳期时,能让你过上宽裕舒心的日子。像黑尾巴公豺这样,既身强力壮狩猎技艺精良,又忠诚可靠爱意缠绵愿意长时间陪伴在你身边的豺,太少太少了,可以说是百里挑一。是的,黑尾巴公豺不顾它的反对,执意要扑咬小狼崽甜点心,这一点做得不够绅士,但金无足赤无完豺,没有缺点的豺是不存在的。再说了,豺痛恨狼,乃天经地义。豺穴里容不得小狼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对公豺来说算不得是什么缺点。一边是快要同它喜结良缘的公豺,一边是一只小狼崽,放在心的天平上秤一秤,孰轻孰重,是不言而喻的。它犯不着为了一只小狼崽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更何况它还是杀子仇敌的遗孤。成全黑尾巴公豺,也就等于成全它自己。

  干吗要犹豫不决,干吗不能像扔掉一块啃干净的骨头那样扔掉莫名其妙的心理障碍。
  “呦——呦——”它朝即将出走的黑尾巴公豺发出挽留的啸叫。
  ——请别离开我,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再阻拦你了。
  黑尾巴公豺其实也是不愿意离开大肚佛窟的,听到母豺火烧云挽留的叫声,立刻转身奔了回来,直扑洞底的小狼崽甜点心。这家伙口水从嘴角滴落下来,豺眼里闪烁着饥饿的光。瞧这模样,恨不得马上将小狼崽甜点心大卸八块吞下肚去。
  也许,对黑尾巴公豺来说,小狼崽甜点心确实是一席不错的婚宴。
  母豺火烧云用爪子推开黑尾巴公豺的嘴,朝洞外短促地叫了数声,不允许黑尾巴公豺在大肚佛窟里咬吃小狼崽甜点心。
  ——哦,我不愿意我俩的新房变成血淋淋的屠宰场,你把小狼崽带出洞去,到了洞外你要怎么处置随你便。
  黑尾巴公豺很快明白了它的意思,扑到洞底石旮旯里,大声咆哮,猛烈推搡,逼迫小狼崽甜点心往洞外去。小狼崽甜点心虽然竭力抗争,无奈体小力弱,小狼崽终究不是大公豺的对手,在武力威逼下连滚带爬往洞外退却。
  这情景很有点儿像刽子手将死囚犯押赴刑场。
  小狼崽甜点心经过石洞中央时,拼命往母豺火烧云身边靠过来。母豺火烧云赶紧把身体转了过去,面壁而立。它无法忍受黑尾巴公豺凶神恶煞的模样,也无法忍受小狼崽甜点心挣扎求救的惨状,假如它不转过身去的话,很难控制住自己,极有可能又要冲过去干预阻止黑尾巴公豺行凶了。移开视线,凝望岩壁,也许就能眼不见心不烦了。无奈耳朵没法堵起来,黑尾巴公豺的咆哮声和小狼崽甜点心的嗽嗽求救声直往它耳孔里钻,刺得它心里隐隐作痛,感觉有点儿像当初大灰母狼在噬咬它的宝贝幼豺。
  它不该这么想的,更不该有如此荒谬的感觉。它去年初冬没有在捕兽铁夹旁当场咬死甜点心,而是留下小家伙的性命,目的很明确,就是像留储备粮一样将小狼崽当做候补食物,准备养肥后饥荒时食用。如今小家伙已经断奶,嫩生生的童子狼,算得上是时鲜佳肴,它自己没勇气杀吃,让黑尾巴公豺来代劳,岂不是件好事情?再说,小狼崽甜点心已成了它生活的累赘,成了它追求幸福的一道障碍,黑尾巴公豺是在替它消除累赘拆毁障碍,它理应感到欣慰才对。还有,小狼崽甜点心的生母,那匹大灰母狼,残忍地杀害它的宝贝儿女,它送小狼崽甜点心上西天,怎么说也是正义的复仇。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它都不该有怜悯之心的啊。
  它拼命替自己寻找见死不救的理由,以抗衡不断钻进耳朵里来的求救声。
  黑尾巴公豺终于把小狼崽甜点心驱赶出大肚佛窟。
  石洞外,传来黑尾巴公豺咬牙切齿的啸叫和小狼崽甜点心凄厉的嚎叫。从声音判断,杀戮已经开始。就好像遭遇了一条剧毒的眼镜王蛇,母豺火烧云害怕得浑身颤抖。小狼崽甜点心的每一声哀嚎都像锥子在扎它的心。不能冲动,要保持镇定,它告诫自己。它强迫自己躺卧下来,脑袋埋进臂弯,还用爪子将耳朵弯折过来盖住耳孔,希望能躲过让它心碎的杀戮声。可恼的是,杀戮声近在咫尺,离开洞口最多二三十米,清晰地传进石洞来,躲也躲不开。它恨黑尾巴公豺一点也不体谅它的心情,明明知道它不愿意看也不愿意知道小狼崽甜点心被咬杀的情景,却偏偏要在洞口附近实施杀戮,这不是存心要折磨它吗?难道你就不能把小家伙带远一点儿再做你该做的事?唉,算啦,忍一忍吧,再过几秒钟,当黑尾巴公豺进行致命的噬咬,当小狼崽甜点心发出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切就会平静下来。它用超常的耐心等待着,希望事情赶快了结。可是,黑尾巴公豺汹汹的撕打声,小狼崽甜点心愤愤的啸叫声,此起彼伏,一阵响似一阵,不绝于耳。这是怎么搞的呀?虽说豺狼相斗,但豺是身强力壮的大公豺,狼是断奶不久刚开始吃固体食物的小狼崽,毫无疑问,黑尾巴公豺占绝对优势,理应很轻松很方便很干脆很利索就能解决问题,怎么可能拖泥带水迟迟静不下来呢?撕扭声仍响个不停,它蹲在大肚佛窟里如坐针毡。它不想蹿出洞去看,可仿佛有一股强大的牵引力,迫使它身不由已往洞外去。

  这一看,改变了它的生活,也改变了它的命运。
  黑尾巴公豺也许是出于对狼的仇恨,也许是想报自己大腿内侧被咬伤的仇,也许是想找个活靶子练练搏杀本领,也许是想表现自己出众的捕猎技艺,也许是性格中具有某种虐待狂的倾向,竟然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小狼崽甜点心已被仰面压翻在地,脆弱的喉管暴露在外,黑尾巴公豺明明可以一口解决问题的,却不去认真噬咬,而是伸出长长的血红的舌头,在小狼崽甜点心凸的喉管上来回舔动。可怜的小狼崽甜点心恐惧得眼珠子鼓了出来,浑身战栗,发出难听的尖叫声。黑尾巴公豺脸上漾起狰狞的笑意,好像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不知怎么搞的,小家伙从黑尾巴公豺底下挣脱出来,往大肚佛窟逃来。小家伙已习惯把大肚佛窟当自己的家,对还未成年的幼小动物来说,家是安全的避难所。小家伙开始奔逃时,黑尾巴公豺并不急于追撵,豺脸上浮出讥讽的表情。当小家伙逃到离大肚佛窟仅有五六米远时,黑尾巴公豺突然威风地啸叫一声,闪电般蹿上来,把已差不多快逃到石洞口的小狼崽拦截住,又连撕带咬逼迫小家伙转身逃窜。在求生希望快要实现的最后一瞬间,让小家伙跌倒在地,不甘心就这样送掉性命,站起来还想奔逃。黑尾巴公豺高高跃起,把小家伙扑翻在地,却又不施展尖爪利齿进行撕咬,而是甩动那条墨黑油亮的尾巴灵巧地从小家伙身上跳开去。小家伙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刚刚迈动小腿要跑,黑尾巴公豺又跳蹿起来把小家伙重重扑倒。一边是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一边是扑倒了,跳离开,再扑倒,再跳离。
  这杀戮游戏残忍得令豺发指。
  母豺火烧云实在看不下去了。不错,豺是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一生都在从事血腥的杀戮工作。然而,豺杀生是为了确保自己能活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豺进行猎杀剥夺其他动物的生命是无可厚非的。但豺不是杀生狂魔,不应该把杀戮当做一种消遣娱乐。更让它难受的是,小狼崽点心每一次从黑尾巴公豺爪下逃脱,都急急忙忙往大肚佛窟奔逃,从来不会换一个角度往其他方向逃命。在小家伙的心目中,早已把大肚佛窟看作是真正的家,危难时刻第一个反应就是往家跑寻求家的庇护。它当然晓得,对还未成年的幼小动物来说,有娘才有家,娘就是温馨的家,家就是慈祥的娘,家和娘是同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小狼崽甜点心把它视为可以救命的亲娘,大祸临头仍怀着坚定信念,死到临头也不肯悔悟。而它,却在黑尾巴公豺的感情勒索下,默许黑尾巴公豺把小家伙当婚宴享用。情感的巨大反差,让它羞愧让它汗颜也让它的心隐隐作痛。假如黑尾巴公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问题,让小狼崽甜点心死得毫无痛苦,那它也许还能容忍;如此折磨小家伙,它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小家伙毕竟是吃它的奶长大的,它不希望小家伙临死前还要受痛苦。它觉得黑尾巴公豺轻佻的表情和戏弄的动作,不仅毫无必要,还亵渎了它的感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它站在洞口,目睹黑尾巴公豺施暴,心中的怒火迅速积聚。
  小狼崽甜点心已看见它了,拼命想冲开黑尾巴公豺的拦截跑到它身边来。这是求生的本能,也是对母爱无条件的信赖。黑尾巴公豺大概从它喷火的怒目中看出事情有点儿不大对劲,便想停止猫捉老鼠的死亡游戏,猛地按翻小狼崽甜点心,张嘴欲咬小家伙的腿。俗话说拆零件,黑尾巴公豺要活生生将小家伙大卸八块。母豺火烧云心中犹如岩浆奔突,再也无法容忍,终于火山爆发了,嗖地飞蹿过去,砰的一声,从背后将黑尾巴公豺撞翻开去。黑尾巴公豺没有防备,摔了一个大跟斗,跌了一个嘴啃泥。黑尾巴公豺爬起来,抖抖身上的沙土草屑,惊讶的眼光直愣愣地望着它,好像在看一个不可理瀚的怪物。骤然间,黑尾巴公豺阴阳怪气地啸叫起来,讽刺、挖苦、嘲弄、指责,继而又愤怒地咆哮,蛮横地喝令它让开。
  这顿婚宴还没尝到滋味呢,黑尾巴公豺当然不肯善罢甘休。
  母豺火烧云用身体挡住小狼崽甜点心,颈毛耸立尾巴平举磨牙霍霍,摆出一副典型的母兽护崽的姿势,目光坚定无所畏惧,显示它为了保护小家伙不惜粉身碎骨的决心。

  这里没有你要的婚宴,只有随时准备与你同归于尽的母亲!
  小狼崽甜点心得到母豺火烧云的庇护,胆气回升,很快恢复狼勇敢的本性,嚎叫着从母豺火烧云背后蹿出来,也摆开一副撕打的架势。
  豺这种动物,雄性和雌性在体格上虽有差别,但差别并不太显著,不像雄狮与雌狮、公野猪与母野猪的差别那么巨大。换一句话说,公豺身体虽然比母豺健壮些,但仅仅是健壮一些而已,力量上并不占据压倒性的优势。
  豺是聪明的动物,会审时度势,会权衡利弊。黑尾巴公豺晓得,自己假如不顾一切冲上去噬咬,面对一只母豺和一只小狼崽,恐怕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离开这儿,避免一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争斗。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黑尾巴公豺悻悻地长啸一声,收敛起攻击的姿势,转身朝荒野小跑而去。
  母豺火烧云明白,爱情擦肩而过,从它身边匆匆溜了。它不明白自己为何要犯傻,为了一只小狼崽而惹黑尾巴公豺生气。它这样做值得吗?它这样做是不是太不理智了?这世界,好公豺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小狼崽甜点心受了惊吓,在它怀里呜呜呦呦地哭诉撒娇。它查验了一下,小家伙并没受什么伤,只是被抓破一点儿皮,被咬掉几撮毛。
  黑尾巴公豺跑出去一段路后,脚步放慢,仍在石洞周围转悠,频频回头朝它张望,发出一串串委屈的啸叫,投来一串串如怨如诉又含情脉脉的目光。
  母豺火烧云晓得,黑尾巴公豺是在等待它回心转意,是在等待它发出挽留的啸叫。只要它咬死或抛弃小狼崽甜点心,黑尾巴公豺就会同它言归于好。它有了黑尾巴公豺的陪伴,生活便不再孤独寂寞。到了夏天,它会生出一窝小宝贝来,纯粹的豺种,它的亲骨肉。它想,它应该拯救这场婚姻,别做伤害对方又对不起自己的傻事。它望着黑尾巴公豺的背影,很想发出赔礼道歉式的啸叫,重新连接起缠绵的情丝。那叫声已涌到了喉咙口,丁是,心里头总有一种更强烈更神圣更舍不得割舍的感情阻止它叫出声来。它怔怔地站在那儿,理智与感情分裂成两股互相对立的力量,它的心也快破碎成两半了。
  就在它犹犹豫豫不晓得该怎么办时,黑尾巴公豺走远了。在荒草掩映的山道上,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终于拐了个弯倏地不见了。留下无限惆怅,留下一笔沉重的情债。
  它干吗要因为小狼崽甜点心葬送自己美好的未来?母豺火烧云无缘无故地发起火来,很凶地将小狼崽甜点心从怀里踢蹬出去。小家伙皮球似的打了个滚,仍往它怀里钻。它凶神恶煞般做出噬咬的姿态,小家伙还是黏到它身边来,好像宁可被它咬死,也要死在它的怀里。它又心软了,把小家伙搂在怀里。
  生活啊,像团乱麻。它的脑袋也像团乱麻,扯不断理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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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沈石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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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捕猎惊魂】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到了春末夏初。小狼崽甜点心长得很快,无论身长还是身高都和一只成年豺差不多大了。望着一天天长大的小狼崽甜点心,母豺火烧云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什么滋味都有。小狼崽甜点心是吃它的奶长大的,小家伙皮毛油光水滑,发育良好,活泼健康,它心里头油然产生了自豪感,体验到成功母亲的喜悦。可再一想,自己是在替豺的冤家对头——恶狼抚养后代,心里又有一种罪恶感。那是在为竞争对手培养接班“人”啊,小家伙长得越健壮,自己的罪孽似乎也就越深重。
  豺和狼同属于犬科动物,某些生理规律是相同的。按豺的育幼时间表,半岁龄的幼豺该跟随成年豺外出狩猎,锻炼耐力增强体质,熟悉环境了解地形,观摩成年豺的打猎技巧,学习丛林生活的经验。狼基本上也是按这张无形的育幼时间表培养后代的。小狼崽甜点心到了该学习狩猎技巧和生存本领的年龄了,每天早晨一看见母豺火烧云出门猎食,便吵闹着要跟它一起外出。母豺火烧云很是犹豫,教会小狼崽甜点心狩猎本领,等于培养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将来它和其他豺也就多了一份生存压力;但若不带小狼崽甜点心外出狩猎,错过了最重要的学习阶段,小家伙将来就会变成生存技能不足的低能儿,它好像又舍不得这样。
  唉,单独在外觅食,也怪冷清寂寞的,让小家伙在身边陪伴,至少可以热闹点儿嘛。
  那天下午,母豺火烧云带着小狼崽甜点心到一条箐沟去捉豪猪。
  豪猪又名箭猪,浑身长满箭刺,稍不留意便会被扎伤爪掌或嘴腔,轻则发炎化脓,重则因不能奔跑和吞咽而活活饿死。所以,豪猪虽然动作笨拙很容易被发现,豪猪肉虽然细腻甜美,却很少有食肉动物去捕捉它。就像人类拼死吃河豚一样,食肉兽吃豪猪也要冒很大风险。大自然一物克一物,有矛就有盾,有盾就有矛。唯独豺有办法制服浑身是刺的豪猪。豺发现豪猪后,先对着豪猪耳朵恶声恶气地啸叫,豪猪必然会害怕得将身体卷成球状,撑开箭刺。聪明的豺就到附近咬一根树枝来,利用枝叶勾住箭刺,就像拖拉一只会滚动的球一样,将豪猪拖到悬崖边,推下悬崖去。球状豪猪从高高的峭壁上跌滚下去,箭刺折断,呜呼哀哉,豺绕下悬崖去,便可享用这难得的美味佳肴。
  制造工具并非人类专利,许多高等动物也会制造简单的工具。
  母豺火烧云来到一块灌木茂盛的山坡,嗅嗅闻闻,从混杂着野花芳香、泥土腥味和各种野兽粪便的味道中仔细寻找豪猪那股特殊气味。哦,那座马鞍形岩石底下深绿色的青苔上有一道明显的擦痕,散发出一丝豪猪的体臭。气味虽然很淡,却很新鲜,闻得出来这只豪猪经过:这儿不久,还闻得出这是一只个头硕大体态肥壮的豪猪,大约有三十多斤重。假如能成功擒获这只豪猪的话,它和小狼崽甜点心两天的食物问题就解决了。豪猪有个奇特的习性,外出觅食时走哪条路,吃饱东西后必定按原路返回。它蹲在岩石后面等待豪猪出现。
  小狼崽甜点心正是好动的年龄,生性淘气,当然不肯静静地埋伏在岩石后面,—会儿就不耐烦了,眼珠子骨碌骨碌转动,颠颠地跑开去,钻进草丛用稚嫩的爪牙去捉低飞的蝴蝶。
  幼崽都喜欢玩,在游戏中发泄过剩的精力,在游戏中演练将来的生活。
  豪猪迟迟未能出现。捉豪猪最重要的就是耐心,有时候要干等四五个小时,等到太阳快落山时豪猪才会姗姗来迟。
  荒野静悄悄的,只有小狼崽甜点心扑蝴蝶轻微的跳跃声。突然,母豺火烧云听到身后的草丛有咝咝声响。它听觉灵敏,丛林生活经验也很丰富,觉得这声响有点儿异样,绝不是小家伙游戏时发出的响动,也不是豪猪走动时沙沙沙的脚步声。这声响很阴险,还能闻到一股冷血动物的腥味。带幼崽的母兽在野外警觉性很高,它心里咯瞪了一下,立刻站起来奔到草丛前探头张望。不好,茂密的草叶间盘着一条眼镜蛇,足有两米多长。蛇皮上一道道深褐色斑纹,蛇身体上半截立起下半截盘起,蛇脖子鼓得扁平,露出一对让所有动物都感到恐惧的眼镜状图案。血红的舌头有节奏地吞吐着,发出咝咝声。在眼镜蛇前方约两米,小狼崽甜点心正在起劲地追逐一只灿烂的金凤蝶,玩得忘乎所以,根本没意识到死神已悄悄逼近。眼镜蛇扁平的脑袋随着目标的移动而左右摆荡,蛇的下半身慢慢拧成麻花状,这表明眼镜蛇已准备对目标实施攻击。
  母豺火烧云曾领教过眼镜蛇的厉害,有一次,也是春末夏初季节,它在尕玛尔草原遇到一群野驴。对豺来说,野驴肉是很难吃到的山珍野味,它流着口水追了一程,遗憾的是这群野驴中没有老弱病残,清一色奔跑如飞的青壮年。它望尘莫及,跟瞅着野驴群越跑越远,再追下去也是白搭,只能是浪费自己宝贵的体力,便知趣地停了下来。就在它已决定放弃追捕时,前头百米开外正在奔逃的野驴群中,一匹长着灰白鬃毛的公野驴突然蹦躂三尺高,咴儿咴儿嘶鸣,随后驴脚高驴脚低,像踩着了火炭一样,跳起奇形怪状的野驴舞蹈。其他野驴跑远了,灰白鬃毛公野驴还在原地旋转跃蹿。它跑过去,到了灰白鬃毛公野驴身边,这家伙仍在大汗淋漓地蹦哒,双驴眼翻白,两片驴唇错位,长长的驴脸扭曲变形,显得很痛苦的样子。开始它以为这匹野驴是得了急病,癫痫发作或神经错乱什么的,后来发现旁边草地上有一窝被踩得稀巴烂的蛇卵,几米外一丛含羞草旁还盘踞着一条眼镜蛇。过了约两三分钟,灰白鬃毛公野驴轰的一声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醒驴事。它仔细一看,一条驴前腿上有两个出血点,伤口极小,四周一片青紫的淤血。不难判断,野驴群奔逃时,刚巧遇上正在草丛产卵的眼镜蛇,上百只驴蹄乱踩乱踏,眼镜蛇在急雨般落下来的驴蹄间不知所措,该这灰白鬃毛公野驴倒霉,不偏不倚,刚好一蹄子踩在蛇卵。眼镜蛇勃然大怒,飙飞起来,在肇事的驴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哈,大自然神奇造化,让母豺火烧云捡了个大便宜。它在垂死挣扎的公野驴身上撕下一片肉来,刚刚吞下肚去,便觉得不对劲,就像被卷进怒江漩涡一样,天旋地转,眼冒金星,赶紧嚼咬又苦又涩的艾蒿,把吞进去的野驴肉呕吐出来,这才避免连锁中毒,保住了自己性命。

  眼镜蛇毒性极猛,即使吃被眼镜蛇咬过的食物,也会出现中毒症状。
  母豺火烧云本能地想叫唤。时间上还来得及,小狼崽甜点心与眼镜蛇相距有两米,眼镜蛇下半部身体还没完全扭成麻花状,这个时候它发出报警的啸叫,小狼崽甜点心只要斜刺蹿跳几步,就能逃出危险区域。它的嘴已经半张开,报警的啸叫声已经涌到喉咙口,即将从唇齿间爆响,可突然间,它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此时缄默不出声,也许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小狼崽甜点心一天天长大,现在已经同它一般大小,用不了多久,就会长成一匹标准雌狼。狼的智商不亚于豺,小家伙现在还把它当妈妈,长大后明事理了,总有一天会发现它只不过是充当养母的豺,那时该如何是好?狼和豺是不可能长久生活在一起的,小狼崽甜点心总有一天会幡然醒悟,或者把它当做可食之餐咬杀。就算小家伙是匹讲良心的好狼,感念它的养育之恩,网开一面不对它下毒手,它自己也没有胆量天天厮守在一匹大雌狼身旁。要避免这样的结局,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小家伙长到有力量反抗前,一口咬杀了当点心吃掉。可它试过好几次了,总是在最后一秒钟被无端的柔情束缚住手,不忍心去这么做。杀又舍不得杀,留着又担心留出祸患来,真是左右为难。它想,要是让眼镜蛇咬死小狼崽甜点心,倒是自然而然地解决了这道生活大难题。它主观上没有要害小狼崽甜点心,这纯粹是一个意外的事故,纯粹是个偶然的不幸,丛林里这种意外的事故和偶然的不幸每天都会发生,不足为奇。它只要装着没看见就行了。盘踞在草丛中的毒蛇,本来就很难发现的。要怪也只能怪小家伙命不好,生辰八字上就有夭折之灾,命中注定会撞上天煞星般的眼镜蛇。所以它不必受良心谴责,也不必承担感情罪责。再等几秒钟,眼镜蛇身体下部分完全扭成麻花状,闪电般飙飞,像根彩色围巾一样缠绕在小狼崽甜点心脖子上,一了百了,最大的生活难题就迎刃而解了。这办确实不错,小家伙在懵然无知的情况下遭到致命噬咬,心灵不会有什么创痛。眼镜蛇毒发作得极快,肉体上的痛苦也是很短暂的,最多半分钟左右便会全身麻痹,继而窒息死亡。这比由它亲自动手来咬杀小狼崽甜点心肯定要好多了。小狼崽甜点心虽然仅有半岁,但身体己同它差不多大小,它无论采取何种偷袭手段,都不可能在极短的瞬间将其咬得失去知觉,不仅会延长小家伙肉体上的痛苦,还会给小家伙造成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量减少小家伙死亡前的痛苦,最好是让它在不知不觉中离开这个世界,这是母豺火烧云一贯的心愿。
  可不知为什么,眼镜蛇脖子摇摇晃晃,它的心也跟着摇摇晃晃。好像身体已经不听大脑指挥,它突然产生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仿佛前面这条眼镜蛇是它不共戴天的仇敌,很想蹿上去死死咬住扁平的蛇脖子。它告诫自己,豺对蛇毒没有任何免疫力,眼镜蛇毒性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被咬,绝无生还的可能。为了救一只小狼崽,命丧黄泉,那也太不划算了。隔着疏散的草叶,它目不转睛地盯着与自己相距仅一米半的眼镜蛇。它发现,眼镜蛇身体下部分已完全扭成麻花状,扁平的脖子也弯成弓形,预示着即将展开致命的攻击。
  小狼崽甜点心成功地用身体扑住金凤蝶,正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在自己腹部掏挖战利品。
  母豺火烧云明白,此时此刻,它发出报警的啸叫已无济于事,不不,反而会害了小狼崽甜点心。一般来说,蛇都是近视眼,靠额部的热感应器来定位攻击目标。当目标静止不动时,蛇身上的热感应器没有反应,蛇会因此失去方向感,也就不会展开攻击;一旦目标移动,灵敏的热感应器接收到信号,蛇就有了准确的方向感,就会蹿上来噬咬。现在小狼崽趴在地上掏身体底下的金凤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眼镜蛇也就暂时无所作为;但假如它发出报警声,小狼崽甜点心听到警报后仓皇逃窜,眼镜蛇就会在同一瞬间飙飞起来,毒牙无情地刺进小家伙的身体去。
  现在要想救小家伙脱离险境,唯一的办法就是抢在眼镜蛇飙飞前从背后突然扑上去咬住蛇脖子。它虽然是只具备相当丛林生活经验的成年豺,也曾猎杀过蛇类,都是些小型无毒蛇,还从未捕捉过毒蛇,更别说大型巨毒的眼镜蛇了,其危险程度不亚于虎口拔牙,它没有任何赢的把握。袖手旁观还是扑咬救援,它心里很矛盾。

  不知怎么搞的,小狼崽甜点心似乎感觉到眼前有什么东西在晃动,猛地抬起头来,立刻吓得目瞪口呆。小家伙肯定还是头一次见到眼镜蛇,但许多动物对软乎乎滑溜溜花花绿绿的毒蛇都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尤其是脖颈长着一对眼镜状环斑的眼镜蛇,一映入眼帘就会感到皮发麻,不用提醒就会想到要远而避之。小家伙假如就这样纹丝不动地趴在地上,倒是可以躲过眼前这场劫难,但这是不可能的。小家伙还很嫩,根本不具备躲避毒蛇攻击的经验,最初的惊骇后,必定会产生逃窜的念头。果然如此,小狼崽甜点心目瞪口呆约有十来秒钟,直愣愣的眼珠子便开始转动,窥探逃跑的方向,狼腰渐渐弓了起来,四肢也暗暗积攒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嚎叫一声跳起来不顾一切地逃窜。
  眼镜蛇嘴巴已经张开,露出上腭两枚钩状蛇牙,牙尖细小的针孔凝聚亮晶晶的液体,那就是威力无比能毁灭一切生灵的毒涎。看得出来,这家伙已处在一触即发的攻击状态。
  这非常危险,甜点心稍一动弹,眼镜蛇就会毫不犹豫地朝目标飙飞过来。用“飙飞’这个词来形容眼镜蛇的攻击速度,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整个蛇身体只有尾巴支立地面,凌空而起,在零点零三秒的极短瞬间,蛇牙就已准确咬中猎物了。别说四条腿的狼崽了,就是敏捷的太阳鸟,以每小时一百五十公里的速度从眼镜蛇面前飞掠而过,眼镜蛇也能靠速度的优势,一口将太阳鸟咬在嘴里。可以这么说,在有效的攻击距离内,在已摆开噬咬姿态的眼镜蛇面前,即使给小狼崽甜点心插上一对翅膀,也绝无逃生的可能。
  母豺火烧云已没有时间多加考虑,似乎有一只巨手在背后猛推了它一把,它嗖地朝眼镜蛇扑蹿过去。好险哪,就在它起跳的同时,小狼崽甜点心也斜刺蹿了出去逃命。在甜点心身体动弹的刹那间,眼镜蛇脖颈后仰,长长的身体朝甜点心飙飞过去。就在这同一瞬间,它已从背后咬住眼镜蛇的脖子。
  假如它迟扑半秒钟,小狼崽甜点心命已休矣。
  一只豺和一条眼镜蛇在草地上翻滚扭打。
  母豺火烧云没想到,眼镜蛇的力气这么大,蛇尾在地上猛烈拍打,它四只豺爪根本站立不住,很快就被掀翻在地。长长的蛇身呼啦在它身体上缠绕了两圈,勒住它的脖子和胸脯。蛇的缠勒比它想象的还要厉害,一点儿一点儿收紧,勒得它胸口发闷,豺脖也像套上绞索一样,呼吸变得极其困难。它忍不住想张大嘴畅快呼吸,可它虽然被眼镜蛇勒得快要窒息,脑袋却还保持清醒。它明白,自己只要稍稍松开嘴,眼镜蛇的脖子就会从它尖利的豺牙间挣脱出来。一旦蛇头获得自由,蛇牙便会闪电般咬住的身体,它就会变成蛇的食物。紧紧咬住蛇的脖子,它获救的唯一希望。不管眼镜蛇如何缠住它的身体甩它,它都死死咬住蛇的脖子,不敢有丝毫松懈。
  蛇脖子俗称“蛇七寸”,是蛇身体上的致命部位。眼镜蛇脖子被豺牙卡住,欲咬不能,只有拼命收缩脊椎和肌肉,加紧施展蛇最拿手的缠勒战术。
  母豺火烧云只觉得胸口越来越堵得慌,肋骨咯吱咯吱响,五脏六腑也被挤压得疼痛难忍,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只有一个信念还支撑着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咬紧牙关,决不能让滑腻腻的蛇脖子从它豺嘴里溜脱。
  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再说小狼崽甜点心,本来已斜刺蹿逃出去,看见母豺火烧云与眼镜蛇翻滚扭打,立刻胆气回升,全身狼毛耸立,嚎叫着朝眼镜蛇冲过来。小家伙缺乏与蛇周旋的经验,正面对着蛇脸。初生狼崽不怕蛇,胆子大得出奇,在眼镜蛇面前跃跃欲扑。这非常危险。眼镜蛇不同于一般毒蛇,一般毒蛇只有将针管似的毒牙刺进猎物身体后,才会注射毒液,而眼镜蛇不仅在噬咬过程中释放毒液,还会像打水枪一样朝猎物喷射毒液,喷射距离可达两三米远。一旦被眼镜蛇的毒涎喷射中,除非老天爷突然下暴雨给猎物来场免费的天然淋浴,或者猎物及时跳进江河湖泊赶紧洗个澡,不然的话,那晶莹透明的毒涎立刻就会腐蚀兽毛和皮肤,比火焰烧在身上更灼痛。尤其可怕的是,那毒涎还会顺着血液深入骨髓,使猎物因神经中毒而麻痹抽搐,最终导致死亡。
  此时此刻,晴空万里,老天爷没有有要下雨的意思,箐沟附近也没有可供洗澡的水塘。
  母豺火烧云一面紧咬着蛇脖子,一面注意观察眼镜蛇的举动。那蛇嘴越张越大,粉红色上腭那两枚针管状的毒牙翘升到水平位置,叉状舌快速伸缩颤动,这是即将喷射毒涎的先兆。小狼崽甜点心对危险懵然无知,仍在眼镜蛇头正前方嚎叫跃动。这么近的距离,这么正的角度,毫无疑问,眼镜蛇只要喷射毒涎,百分之百能准确射在小狼崽甜点心身上,后果不堪设想。母豺火烧云猛烈踢蹬脚爪,迫使眼镜蛇在地上打了个滚。老天保佑,就在眼镜蛇打滚的瞬间,蛇嘴飞出一片亮晶晶的毒涎,喷射落空,从小狼崽甜点心左侧擦身而过。
  那片亮晶晶的毒涎喷出两三米远,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进草丛。说来也巧,刚好有一只刺猬蜷缩在灌木丛里,那毒涎不偏不倚落在了那只倒霉的刺猬身上。最多五六秒钟的时间,卷成球状静静蹲在灌木丛里的刺猬突然像掉进热油锅一样,倏地蹦跳起来,吱吱惨烈地尖叫着,也不怕近在咫尺的豺、狼和眼镜蛇,从隐秘的灌木丛蹿出来,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草地上蹒跚转圈,都差一点儿撞到小狼崽甜点心身上来了。
  小狼崽甜点心瞪大眼睛,惊讶地望着发神经病的刺猬,灵活地跳闪着,躲开刺猬的胡冲乱撞。
  最多两分钟时间,那只可怜的刺猬便肚子朝天躺倒在地,四肢剧烈抽搐,嘴角就像螃蟹吐泡泡一样涌出许多白沫来,叫声渐渐衰微,已差不多要跨进死亡门槛了。
  小狼崽若有所思地眨动眼珠子,围着垂死挣扎的刺猬转了一圈,似乎在探究这只刺猬神秘死亡的缘由。
  这时候,母豺火烧云与眼镜蛇的格斗已进入僵持阶段,双方都在激烈的扭打中消耗了大量体力,都已精疲力竭,难以向对方发起新的攻势。母豺火烧云虽然咬住了蛇的七寸,但豺牙没能卡在扁平蛇脖子最致命的中央部位,而是卡在偏左位置。虽然有效箝制住蛇头使蛇牙无法噬咬到它身上,却不能在短时间内置眼镜蛇于死地。同样,眼镜蛇虽然紧紧缠勒住母豺火烧云,勒得母豺火烧云胸闷气短,但它的力量已发挥到了极限,无法很快将母豺火烧云活活勒死。可以这么说,双方都已危在旦夕,双方都已濒临死亡,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无论是眼镜蛇还是豺,只要有一方求生意志崩溃放弃抗争,另一方就能转危为安取得最后胜利。
  这是一场奇特的比慢比赛,看谁能更慢一点儿耗尽体能,看谁能更慢一点儿生命衰竭,只要能比对方慢半拍投入死神怀抱,那便是最后的赢家。
  母豺火烧云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生存还是毁灭,各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它当然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只要一息尚存它是不会放弃这场殊死搏杀的。但是,眼镜蛇的求生欲望丝毫不比它逊色,也同样抱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决心。双方不仅身体力量处在僵持平衡状态,精神力量也处于不相上下的僵持平衡状态。它胸部的疼痛越来越厉害,喘息也越来越艰难,脑子也因缺氧而生短暂晕眩。它明白,自己能坚持的时间已不多了。
  小狼崽甜点心再度嚎叫着冲了上来。这一次,它没有傻乎乎地冲到眼镜蛇的正面来,而是绕到眼镜蛇的尾巴处,撕咬眼镜蛇的尾巴。
  多聪明的小家伙,这么快就从刺猬中毒身亡的事件中吸取了教训,晓得应该避开眼镜蛇喷射的毒涎,积累了对付剧毒眼镜蛇的经验,将来一定是了不起的一流猎手。
  小家伙抓住了眼镜蛇的尾巴,发狠地撕扯啃咬。可惜,它的狼爪还很稚嫩,狼牙也不够老辣,虽然拼命撕扯,却无法撕破滑溜溜的蛇皮,虽然狠命噬咬,也只能在蛇尾上咬出斑斑点点的小窟窿。
  唉,小家伙初出茅庐,终究还是狩猎场上的新手,缺乏与毒蛇搏杀的经验。

  当然,蛇尾遭咬,疼痛的感觉还是有的。眼镜蛇本来像绳索似的在母豺火烧云身上缠了两圈半,现在将最后半圈松开了,尾尖甩动着,竭力躲避小狼崽甜点心的撕咬。
  由于眼镜蛇转移了部分注意力,这么一来,客观上就放松了对母豺火烧云的缠勒。母豺火烧云胸部的灼痛减轻了些,窒息的感觉似乎也有所缓解,勇气和信心陡然增加。
  眼镜蛇半截尾巴盘成圆圈,拖拽到左侧几块碎石下,似乎不堪忍受小狼崽甜点心的折磨,想把蛇尾藏进碎石底下去。小狼崽甜点心当然不肯善罢干休,嚎叫着朝蛇尾扑追过来。突然,那半截有气无力盘成圆圈的蛇尾灵动地抻直,骤然间猛烈劈打过来,就像结实的皮鞭或粗硕的**,啪的一声,重重打在小狼崽甜点心的脖子上。那蛇尾甩打的力量很大,小狼崽甜点心被扫出一米多远,摔了个四仰八叉。
  这真是一条狡猾透顶的眼镜蛇,连尾巴都会玩坑蒙拐骗的花样。
  小狼崽甜点心在地上打了个滚翻爬起来,又张牙舞爪地朝蛇尾扑了过来。那蛇尾仿佛长了眼睛似的,它才挨近,蛇尾就蹦弹扫荡过来,比上一次打得更厉害。尾尖砸在它的耳根上。甜点心跌了一大跤,脑袋被打得晕晕乎乎,爬起来后,走路都摇摇晃晃,可还是嚎叫着,不顾一切朝蛇尾冲过来。那眼镜蛇真是一条蛇精蛇魔,又抡起半截蛇尾抽打在小狼崽甜点心腿上,把小家伙抽得腾空摔倒。刚巧旁边有一块裸露出地面的岩石,小狼崽甜点心一头撞在岩石上,似乎撞得不轻,挣扎了好一阵才翻爬起来,脖子也撞歪了,眼睛也发直了,步履蹒跚就像喝醉了酒,方向感似乎也出了问题,东跑两步,又西奔三步,歪歪扭扭跌跌撞撞。可它仍保持着一股扑咬气势,顽强地朝蛇尾冲过来。
  真是个勇敢的小家伙,母豺火烧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就算是凶猛的成年食肉兽,在连续受到几次打击,锐气也会遭到重创,没有胆量再继续进攻了。小家伙却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为了给它解围,为了亲爱的妈妈不给毒蛇勒毙,不畏强暴,敢拼敢斗。哦,它算是没有白养它一场。
  眼镜蛇尾巴大幅度抡甩了几次,把最后一点儿力气也耗尽了。那半截蛇尾虽然仍做出劈打动作,却有气无力萎软如绵。小狼崽甜点心终于抱住蛇尾,使出吃奶的力气撕咬起来。
  一豺一狼扭住眼镜蛇搏杀,眼镜蛇明显处于劣势,心慌意乱在草地上翻滚。这时,眼镜蛇又犯了一个错误——本来蛇身体在母豺火烧云身上缠勒了两圈,也许是忍受不了尾巴火烧火燎般的疼痛,它竟然将缠勒在母豺火烧云身上的蛇身松弛开一圈,去套缚小狼崽甜点心。眼镜蛇确实把小狼崽甜点心给缠绕住了,勒得小家伙眼珠翻白,连叫都叫不出声来。可是,母豺火烧云却像被松了绑似的,身体变得自由而轻松。它四只豺爪紧紧抠住眼镜蛇柔软的腹部,瞅准时机,突然松开豺嘴,当滑腻腻的蛇脖子企图从豺牙间溜走时,又照准蛇脖中央部位猛地咬了下去,玩了个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一次,它咬得又狠又准,尖利的豺牙卡在蛇的后脑勺与蛇脖子的交汇点上,这是蛇身上最致命的部位。眼镜蛇嘴张得老大,玻璃珠似的蛇眼仿佛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垂死蠕动了一阵,便像根烂草绳似的躺倒不动了。
  母豺和幼狼齐心协力,终于咬死了凶暴的眼镜蛇。
  小狼崽甜点心抖抖凌乱的狼毛,抬起尖尖的嘴吻,仰天发出狼式长嚎,欢呼胜利。
  哦,眼镜蛇除了蛇头和内脏不能吃外,蛇皮、蛇肉和蛇骨都是难得的美味佳肴,并不比豪猪肉差。不用再费力去捕捉豪猪了,母豺火烧云和小狼崽甜点心津津有味地享用眼镜蛇大餐。这是它们首次合作狩猎,互相救援,成功猎杀了有“蛇中魔王”之称的眼镜蛇。
  唉,要是甜点心不是小狼崽,而是自己亲生的豺女,那该有多好啊,生活就变得完美无缺了,母豺火烧云一边吃着鲜美的蛇肉一边这么想。

 

【第十章  苦救狼崽】

这天下午,母豺火烧云带领小狼崽甜点心到古纳河西岸狩猎,运气不错,刚转过S型河湾,就发现有一只红崖羊在河边饮水。
  这是一只漂亮的红崖羊,头顶刚刚长出两寸长的犄角,皮毛艳红犹如山上的杜鹃花。一般来说,红崖羊习惯群居生活,以血缘为纽带,少则十几只一群,多则几十只一群,组成大家庭。可有个例外,雄性红崖羊头顶长出犄角后,会离群出走,过一至两年逍遥的单身汉日子,在荒野丛林闯荡,磨砺胆魄和意志,成为成熟健壮的雄红崖羊。显然,这只正在河边饮水的红崖羊,属于刚刚离群索居独立生活的年轻雄性。
  这个年龄段的雄红崖羊,心高气傲却又缺乏生活经验,较易捕捉。
  母豺火烧云与小狼崽甜点心从左右两路夹击这只红崖羊。甜点心首先蹿出树林,从正面佯攻,张牙舞爪,欧欧嚎叫,吸引红崖羊的注意力。火烧云悄悄绕到红崖羊背后,突然快速扑蹿过去,一口咬住羊腿。红崖羊形体如小牛犊,力气很大,拼命蹦跶跳跃,从豺嘴挣脱出来,朝日曲卡山麓狂奔逃窜。
  母豺火烧云和小狼崽甜点心尾随追击,在崎岖难行的日曲卡山麓里,展开一场生死角逐。
  对眼前这场狩猎,火烧云信心十足。红崖羊虽然奔跑如飞,但豺与狼的追撵速度也是快如闪电。豺的特长就是长途追击,能一口气奔走十几公里,耐力比红崖羊要强一些。再说,红崖羊后腿被它咬了一口,虽只是轻微的皮肉伤,却也血肉模糊。可以想象,在激烈的奔跑运动中,那伤口会剧烈疼痛,并不断涌流鲜血,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红崖羊就会因流血过多体衰力竭而瘫倒在地的。它已胜券在握,吃到香喷喷的羊肉大餐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出于求生的本能,红崖羊一会儿钻进密密匝匝的灌木丛,一会儿攀登陡峭的绝壁,一会儿跳跃几丈深的山沟,企图将追撵者甩脱掉。可是,羊腿伤口的血滴在地上,成了最显眼的路标,母豺火烧云顺着鲜血路标追击,不会犯方向路线错误,紧盯着目标不敢。
  起先,小狼崽甜点心还能与母豺火烧云并肩追捕红崖羊。跑着跑着,甜点心渐渐落后,彼此拉开了一段距离。又追了一程,转过一道山岬,穿过两条荒沟,小家伙似乎越跑越慢,远远落到后面去了,依稀听得到细微的狼嚎声。
  母豺火烧云当然不能为了等小家伙而停止追撵。多好的狩猎机会啊,让已经穷途末路的红崖羊逃之夭夭,前功尽弃,已到嘴边的羊肉大餐化为泡影,岂不让豺痛惜。
  现在的首要问题,是要毫不松懈地穷追猛撵,尽快猎物捕获,其他事情都是次要的,都可留待狩猎成功后再处理。
  又追了两三公里,追到尕玛尔草原,母豺火烧云才把累得精疲力竭口吐白沫的红崖羊扑倒。猎杀没费多大劲,豺嘴叼住红崖羊的喉管,层紧咬住不放,十来分钟,猎物就窒息身亡了。追了这么长一段路程,它也累坏了,趴在猎物旁边,大口喘息着,等候小狼崽甜点心赶到,共同分享羊肉大餐。
  左等右等,不见甜点心到来。侧耳谛听,山野寂静,听不到它熟悉的狼嚎声。爬上一座小山岗,登高望远,极目远眺,用目光将四周的山峦、树林、沟壑,草原和灌木丛都搜查了一遍,也不见小家伙的身影。它仰起脖发出嘹亮的啸叫,叫唤了好几声,也听不到小家伙的应答。
  夕阳西下,紫色的暮霭笼罩草原,天快要黑了,它不能再傻等下去。也许,小家伙因为跑得慢,半途丢失追踪目标,自己先回大肚佛窟去了,它想。它肚子饿咬开红崖羊肚皮,吞食羊心羊肝羊腰羊肠,热气腾腾的猎物内脏,是让豺垂涎三尺的上等美食。它很想大快朵颐,可不知怎么搞的,却吃得兴味索然,丝毫吃不享用佳肴应有的快感来。哦,它已习惯与小狼崽甜点心共同进餐了,小家伙不在身边,再鲜美的食物也变得不怎么好吃了。
  匆匆吞下羊的内脏后,它又咬下一条羊腿来,准备带回大肚佛窟喂小狼崽甜点心。随后,它把剩下的大半只红崖羊拖进茂密的树丛,藏在隐秘的树根下,并扒了一些落叶盖在猎物身上,以防被其他食肉兽偷窃。红崖羊有百十斤重,它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将整只红崖羊带回家。这是豺独特的储存食物的方式,隔一两天肚子饿了,它会重新来到这里进食。

  一切安排妥当,它叼起那条羊腿,翻山越岭急匆匆回大肚佛窟。它虽然走得很急,却走几百米便要停顿一下,放下嘴里的羊腿,发出两声豺啸,试试是否会在路上遇见小狼崽甜点心。遗憾的是,一路寻找都未有结果。
  回到大肚佛窟,天已黑透。它期待着小家伙突然从黑暗中蹿出来,欢天喜地扑到它身上来撒娇。可是,的期待落空了,大肚佛窟冷寂无声,不见小狼崽甜点心。它试探着叫了一声,只有石洞发出嗡嗡回响。它在洞口仔细嗅闻了一遍,也没闻到小家伙新鲜的气味。
  小家伙没有自己跑回大肚佛窟来,小家伙在追捕红崖羊的过程中丢失了!
  小家伙会到哪里去呢?是迷失方向找不到家了,还是路上遇到野兔,追逐猎物玩得太高兴了,忘了回家?哦,也许小家伙跟着它追捕红崖羊,跑得太累了,钻进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草丛里睡着了。母豺火烧云趴在洞口,头朝外尾朝内,在黑夜中翘首期盼。
  夜空星光灿烂,宝石蓝的天幕上,映照出山峰和大树清晰的剪影。几只萤火虫闪动黄色光点在草丛中飞舞,忽明忽暗,在沉闷的黑夜里画出活泼的线条。远处有猫头鹰在尖厉呜叫。一只穿山甲从大肚佛窟前的灌木丛经过,传来树枝草茎被折断的声响。
  母豺火烧云望眼欲穿,也不知等了多长时间,仍不见甜点心回来。
  下弦月冉冉升起,已是下半夜了。夜风渐渐变得湿润,晨雾悄悄在山野弥散开来,离天亮已经不太远了。
  母豺火烧云等得心焦,等得烦躁,等得窝火。这可恶的小狼崽,失踪了拉倒,不回家就算了,它犯不着为此而牵肠挂肚,它发狠地想。它其实早就打算把小家伙处理掉,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好像感情上也很难下定决心将小家伙驱逐出家门。对方可是狼种,豺最危险的竞争对手,彼此不可能永远生活在一起,迟早是要分道扬镳的。现在小家伙失踪了,管它是迷路了还是贪玩走散了,无非是将来必定要发生的事情提前发生罢了。这没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是天赐良机,好得很哪。不是它故意要害小家伙的,也不是它耍手腕遗弃小家伙,是小家伙自己不回家,与它无关,它不用受良心谴责。
  本来嘛,把一只小狼崽收养在身边,对豺来说就是一件荒唐透顶的事情,荒唐的闹剧结束了,它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它不再趴在洞口翘首等待,洞口会飘进雾水淋湿豺毛的。它站起来钻进温暖干燥的洞底,将嘴吻埋进臂弯,蒙头大睡。
  睡它个心安理得,睡它个无忧无虑,睡它个无牵无挂!
  奇怪的是,它辗转难眠,怎么也睡不着。躺在石板上,岩石太硬,硌得骨头疼;躺在枯枝败叶上,感觉又太软,浑身肌肉酸疼。它身上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咬,难受得要命。它早已经习惯与小狼崽甜点心依偎入睡,大肚佛窟少了甜点心,便觉得格外冷清。寂寞的夜,枯燥的夜,毫无生趣的夜。唉,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心里沉甸甸的。

  它想,甜点心虽然身体已经长得与它差不多高大,但毕竟还是幼兽,还不到离家出走的年龄,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小家伙虽然贪玩,但自从被它收养后,从未离开过它,几分钟见不到它就会焦急地寻找。它还处于依赖阶段,主动出走的可能性不大。肯定是发生了意外,要么是在森林里迷路了,要么是遭遇到猛兽天敌的袭击。小家伙还不能单独猎食,要是迷了路,肯定会饿死的。要是遭遇猛兽天敌,受了伤,也会死的。它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小狼崽甜点心一条腿被山豹咬伤了,浑身鲜血淋漓,哀哀嚎叫着,在漆黑的夜像游魂似的到处乱蹿……
  它再也躺不住了,一骨碌翻爬起来,冲出大肚佛窟。
  它要找回失散的甜点心,这样它的心才会得到安宁。
  借着朦胧的月光,母豺火烧云顺着追捕红崖羊的路线,一路搜索前行。荒野黑黢黢,许多路段月光被树冠遮断,黑夜浓得像化不开的墨。它一脚深一脚浅,连滚带爬地在山林里四处寻找。它的鼻吻贴着地面,嗅闻小家伙的气味。雾水太重,草叶上盖了一层露珠,稀释了气味,怎么闻也闻不出准确的线索来。它的耳朵竖得笔直,捕捉最细微的动静。老天不帮忙,刚巧又刮起风,树枝摇曳,漫山遍野都是沙啦沙啦树叶摩擦的声响,严重影响听觉侦察。
  启明星升起来了,对面山峰传来锦鸡报晓声。母豺火烧云在追捕红崖羊的路线上已经走了一个来回,还是不见甜点心的踪影。它几乎绝望了。就在这时,它到了去往日曲卡山麓和尕玛尔草原的三岔路口,忽听得左侧有扑通扑通的声响,听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跳动。它小心翼翼地靠拢过去,在草地上仔细闻了闻,依稀能闻到小狼崽甜点心的气味。它呦地轻啸一声,用声音进行探路。那扑通扑通的声响戛然而止,数秒钟后,爆发出一阵凄惨的哀嚎。嗓音有点儿沙哑,叫声有点儿发闷,距离也还隔得远,但它还是一听就听出来了,是小狼崽甜点心在叫唤!它一面继续轻柔啸叫,用彼此的叫声保持紧密联络,一面循声快步跑过去。
  穿过一片灌木,小家伙的哀嚎声就在跟前了,可还是望不见小家伙的身影。它睁大豺眼找了又找,这才发现,草丛间地面上有个直径约一米半的地洞,小家伙的哀嚎声就是从地洞里传出来的。它跑过去,小心翼翼趴在洞边往下看,拂晓时分,晨光熹微,勉强能看清地洞内的情景。这是一个深约两米的圆洞,有点儿像淘金者废弃的简易水井,底下还有半尺深的积水。甜点心泡在齐腰深的污水里,水面露出脊梁、脖颈和脑袋。井壁光溜溜,没有可供攀爬的地方。小家伙浑身都是泥水,模样狼狈极了,见到它,呜呜哭嚎着,拼命朝上跳蹿。小家伙蹿高能力有限,每次都只蹿跳到一米多高时,就撞在井壁上,又掉落回井底,扑通,溅起一大朵浊浪。唉,别说是年幼力弱的未成年小狼崽,就算是身强力壮的成年狼,掉进两米来深的水井,也很难蹿跳出来的啊。
  小家伙又蹿跳了两次,毫无例外都在半途上摔落下去。最后那次掉到井底后,小家伙前腿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后腿却怎么挣扎也站不起来了,下半身泡在污水里,用嘶哑的嗓音气急败坏地嚎叫着。
  母豺火烧云心里明白,留给小家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估算一下,小家伙掉到这口废弃的井里,起码也有十个小时。完全可以想象小家伙掉进去时的情景:起先,小家伙紧跟在它身后,与它一起追捕逃亡的红崖羊,追着追着,小家伙气力不支,曼慢落到后面。山野沟壑纵横植被茂密地形十分复杂,小家伙很快迷了路,心急如焚地到处乱蹿,慌不择路,又临近黄昏,茂密的树丛里光线幽暗,水井四周野草萋萋,茂盛的草叶盖住了与地面平行的井口,小家伙狂奔乱跑,一脚踩空掉进水井,幸亏并不深,井底还有半尺深积水,没伤着筋骨,但却吓得魂飞魄散。小家伙肯定拼命嚎叫,指望它能及时赶来救助,可嗓子喊哑了,也不见它到来。小家伙孤独无援,就像关在暗无天日的水牢里,幸好是夏末季节,气温不算低,才没有被活活冻死。天渐渐黑了,小家伙不想在.井里等死,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蹿跳,指望能跳出苦海。小家伙使出吃奶的力气蹦躂跳跃,遗憾的是,再怎么努力,两只前爪离地面都还差着一大截。小家伙不甘心,一次又一次接连不断地蹿跳,最终还是被困在井底。无数次的跳跃,已使小家伙累得精疲力竭。无数次失败,极度恐惧,饥寒交迫,使小家伙的自信心受到严重挫败,精神已到了崩溃边缘。现在,小家伙已经很衰弱了,每一分钟都是非常宝贵的,必须尽快想办法把小家伙从井底救上来,不然的话,这口枯井便会成为小家伙的葬身之地。
  母豺火烧云趴在井口,脑袋尽量往下探伸,缩短彼此的身体距离,也缩短彼此的心理距离,营造它就陪伴在小家伙身边的氛围,以消除它孤独无援的不良感觉。随后,它发出柔和亲切的叫声,那是在告诉小家伙,它决不会撇下它不管的,它一定会设法把它从井里救出来的,以宽慰小家伙的心。哦,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别再傻乎乎地蹿跳了,这只能徒劳损耗宝贵的体力,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保持安静,保持镇定,保存体力,你才有获救的希望。
  虽然一方是豺,方是狼,但长久生活在一起用叫声和形体动作构成的语言信息还是能够沟通的。小家伙慢慢镇静下来,躺卧在污水里,脑袋露出水面,喘息养神,等待它的救援。
  母豺火烧云围着水井转圈,顺时针旋转,又逆时针旋转,紧张思索着救援方案。
  水井其实并不很深,算不上是插翅难逃的地狱。假如能给小家伙安装一对翅膀的话,扑扇两下就能从井底飞出来。当然,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想得再美妙也于事无补。它也不能奋不顾身地跳到井里去,它跳下去不能把小家伙救上来,反而会把自己也给葬送了,变成投井自尽的愚蠢行为。犬科动物不比灵长类动物,可以伸出手来抓住对方的手然后把落井者给拉上来,豺也不会使用绳索或其他工具进行救援。怎么办?怎么救?对它来说,确实是一道严峻的难题。都说豺狡猾,其实豺的智慧很有限,无法与两足行走的人媲美。它脑袋瓜都想得快要爆炸了,还没有想出可行的办法来。突然,也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它想起曾经目睹过的狐狸吃黑鲩的情景。

  那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那天上午,它到古纳河边寻找食物。古纳河流到尕玛尔草原时,河床宽阔,两岸金黄的沙滩,还有形状各异的青褐色礁石。退潮时,会有鱼虾、螃蟹或鳖龟之类的水生动物搁浅在沙滩上,可以捡食充饥。正值退潮之际,它在沙滩上找了半天,运气太差,只找到两只杜鹃花瓣大的小螃蟹,刚够塞牙缝的。它有点儿沮丧,刚准备离开沙滩到尕玛尔草原去碰碰运气,突然听见旁边礁石丛里传来哗啦啦划水声。出于好奇,它跑过去瞧瞧。嚯,在一片奇形怪状的礁石间,有一个直径约八十厘米的窟窿,里头蓄满了河水,水底有一条大鱼在晃动。这是条黑鲩,足有半米多长。显然,在涨潮时,这条黑鲩顺着潮水游到这片沙滩玩耍觅食,一时疏忽大意,退潮时未能及时游回河里,搁浅在礁石窟窿里了。它肚子空瘪瘪,当然想捞起这条黑鲩来充饥。它试了试,水深起码也有八十厘米,豺爪根本捞不到。可恼的是,那黑鲩知道上面有食肉兽在打它的主意,沉到水底,静静潜伏在窟窿最底层的砂石上,再也不肯游上来。它看看窟窿形状,口大底小呈圆锥形,越往下越逼仄,贸然跳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卡在石头间无法动弹,变成落水鬼,吃不到鱼,反而变成鱼的食物。它等了一会儿,窟窿的水一点儿没减少,礁石的石质极佳,没有渗漏现象,甭指望等水渗漏后逮到这条黑鲩。再说,退潮已到了尽头,潮涨潮落,古纳河又开始悄悄涨潮了。最多一个小时,河水就会漫过这片礁石,如鱼得水,黑鲩就会脱离困境游回河中央去。它虽然心痒眼馋口水滴答,却只有悻悻朝着水底的黑鲩啸叫数声,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它爬到岸边的小山包时,看到一对赤狐从灌木丛蹿出来,背部艳红的皮毛在沙滩上格外显眼。雄狐两颊绒毛蓬松,很有点儿绅士派头,雌狐雪白的脸上眼珠子活泼转动,浮现出狐特有的媚态风情。这对夫妻狐先去河边饮水,然后踏着玫瑰色朝阳在沙滩游荡。狐嘴贴着地面嗅闻,狐耳颤抖扭动作谛听状。毫无疑问,也想捡食在沙滩上搁浅的水生小动物。
  豺与狐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上不是猎食者与被猎食者的关系。豺虽然力量略胜狐,生情较之狐也更凶猛些,但不占压倒性的优势,更何况对方是一对夫妻孤,搏斗起来它丝毫也占不着便宜,所以母豺火烧云朝那对夫妻狐看了一眼之后,便准备继续走自己的路。
  突然,那只媚态十足的雌狐欧欧欢叫起来,撒腿朝那片奇形怪状的礁石奔去。雄狐紧跟在雌狐后面。夫妻狐来到那条黑鲩搁浅的窟窿前,兴奋地跳跃啸叫。
  母豺火烧云晓得,这对夫妻狐发现了黑鲩,为找到可食之餐而欢呼雀跃。出于一种想看笑话的心理,母豺火烧云在山包蹲坐下来。它想,这对夫妻狐肯定同它一样,惊喜——烦恼——挟望——悻悻而退。它想看看它们因想不出捕捉黑鲩的办法而恼羞成怒的样子。
  这是一种消遣,或者说是精神会餐,能让它心情愉快。
  开始时,果然如它所料,这对夫妻狐高兴了半分钟后,便再也高兴不起来了。雄狐伸出爪子在礁石窟窿里掏挖,当然是水中捞月一场空。雌狐吮吸礁石窟窿里的水,大概以为把水喝干了,竭泽而渔,就能捉到黑鲩了,真是白日做梦,即使把肚皮喝炸了,也休想把礁石窟窿里的水喝干!这对夫妻狐抓耳挠腮开始犯愁了。哦,懊恼去吧,哦,沮丧去吧,看着狐狸不幸真是豺最美妙的精神享受。
  母豺火烧云正为夫妻狐的窘境而哑然失笑时,突然,雄狐蹿下礁石,来到布满砾石的沙滩上,叼起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又跳到礁石上,将鹅卵石扔进窟窿去。窟窿里立刻溢出一层水来。雌狐依法炮制,也上蹿下跳搬运鹅卵石。
  开始时,母豺火烧云还没想通这对夫妻狐为何要往礁石窟窿里扔鹅卵石,哦,也许是异想天开,它们想用石头将黑鲩砸昏,砸昏的鱼会漂到水面来,这样就可以把黑鲩拖上岸去啃食了。这主意当然很愚蠢,假如礁石窟窿里没有水,里头藏匿着一只兔子的话,往里扔鹅卵石,就算不能将兔子砸昏,起码也能把兔子砸得仓皇逃窜。但礁石窟窿里有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水有限大阻力,鹅卵石扔进水后,只会轻飘飘沉落水底,绝不会对黑鲩造成伤害的呀。都说狐狸聪明,也不过如此嘛。但过了一会儿,它就发现自己压根儿想错了。随着鹅卵石不断扔进去,礁石窟窿里的水不断往外溢流,它突然明白这对夫妻狐之所以要往礁石窟窿扔鹅卵石,醉翁之意不在酒,并非是要用鹅卵石砸昏黑鲩,而是要用鹅卵石当填充物,让礁石窟窿由深变浅,迫使藏在水底的黑鲩渐渐往上升浮。这真是个高明的主意。人类移山填海,它们移石填洞,这礁石窟窿本来就不太大也不太深,不需要扔太多的鹅卵石,就能让黑鲩浮出水面。
  都说狐狸聪明,果然名不虚传。
  唉,自己的脑袋瓜怎么就不会开窍呢?
  潮水上涨了许多,原先宽阔的沙滩已被河水淹没了一半。母豺火烧云此时此刻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潮水上涨得更迅猛些,在这对夫妻狐移石填洞完成前,淹没这片奇形怪状的礁石。它没能吃到黑鲩,当然也不乐意这对夫妻狐吃到黑鲩。

  可恼的是,这对夫妻狐也知道潮水即将淹没礁石窟窿,加快搬运鹅卵石,雄狐与雌狐齐心协力,在沙滩与礁石间来回奔波,当潮水快漫到礁石时,雄狐跳进窟窿去,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雄狐的脊背露出水面,这说明仅有八十厘米深的圆锥形窟窿被鹅卵石填没一半以上,这点儿深度的水,狐狸是能够跳进去捉鱼的。黑鲩困在小小的礁石窟窿里,犹如瓮中之鳖,捕捉起来再方便也没有了。果然,礁石窟窿里水花四溅,不一会儿,雄狐嘴里衔着那条半米多长的黑鲩,从礁石窟窿里跳了出来。黑鲩首尾摆动,还在垂死挣扎。雄狐踏着齐膝深的河水,往岸边跑去。母豺火烧云希望黑鲩挣动得再厉害些,从雄狐唇齿间滑脱下来,掉进水里,活蹦乱跳逃到河中央去,到嘴的美食不翼而飞,让它们空欢喜一场。遗憾的是,半米多长的黑鲩虽然力气很大,雄狐接连被摔倒两次,但却死死咬紧狐牙绝不松开。很快,雄狐就跑到岸上,找了块干净的青石板,和那只妩媚的雌狐一起,吞食这条倒霉的黑鲩。
  活杀活吃黑鲩,味道一定鲜美极了。人类的“鲜’字,就是。“鱼”和“羊’两个字的组合,不管是两足行走的人还是豺狼虎豹食肉猛兽,都很爱吃鱼和羊的啊。
  夫妻狐吃得津津有味,这条黑鲩足够它们饱餐一顿的了。
  母豺火烧云蹲在小山包上,看得很憋气,看得很窝火,心里像有一群红头蚂蚁在爬,难受得要命。不仅饥饿难忍,还有一种被命运嘲弄的感觉。它流着口水,愤愤不平地离开古纳河,但愿鱼刺卡住这对夫妻狐的喉咙!
  这件事给母豺火烧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也许,可以依葫芦画瓢,借鉴夫妻狐的做法,移石填洞,让水井的底部不断抬高,足而使小狼崽甜点心升出井面。
  说干就干,它立刻衔来石块往枯井里扔。但它很快发现,此时此地套用这个办法,却有点儿行不通。首先,这里不像古纳河沙滩,到处都是鹅卵石,可以毫不费力地就地取材;这儿很难找到大小合适的石头,不是太小就是太大,太小的石头扔进去作用不大,太大的石头它又搬不动,就算它搬得动,它也不敢拿大石头往井里砸,万一砸偏了,该救的没救出来,反倒会把小狼崽甜点心的脑袋给砸破的。它在井边转了好几圈,才找到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而枯井的容积起码是古纳河沙滩上那只礁石窟窿的三到四倍,区区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杯水车薪,根本无济于事。古纳河沙滩上倒是有大小合适的鹅卵石,但从这里去古纳河,要翻越两座山,少说也有七八里路,来回一趟最快也要个把小时,恐怕不等它把井填满,小狼崽甜点心早就没命了。或许,可以采取变通办法,刨泥土来填充这口井。它试了试,井周围的泥土很硬,且土里布满石头,刨了半天,豺爪都刨疼了,只刨出一层薄薄的草皮碎土。唉,它要是穿山甲就好了,穿山甲的爪子尖锐犀利,能在坚硬的山土上飞快掘出洞来。它不行,把豺爪挖断了,也无法挖出足够的土来将枯井填满。或许,可以叼一些树枝来当填充物,它想。它又试了试,这办法也不灵光,夏天正是植物生长的旺季,周围现存的枯枝败叶很少,豺的力量有限,很难从树上撇下枝叶来。
  东方天边露出了鱼肚白,天蒙蒙亮了。小狼崽甜点心在井里叫得更凄惨,一声声苦涩的狼嚎,就像一根根钢针,深深刺痛它的心。怎么办?好为难。它脑袋咚咚撞击树干,强迫自己开动脑筋尽快想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
  发明创造并非人类专有,在特定条件下,为了生存,动物也会有创新的灵感和能力。
  突然,母豺火烧云想起昨天傍晚捕捉到的那只红崖羊。它只吃掉一条羊腿,剩下的大半只红崖羊藏在树丛里。红崖羊体积不小,拖来填充枯井,倒是蛮合适的。
  这主意不赖,值得一试。
  它撒腿飞奔到昨晚藏匿红崖羊的树丛,扒开树叶一看,谢天谢地,猎物还没遭到偷窃。它咬住红崖羊的腿,拼命往枯井方向拖拽。红崖羊虽被肢解掉一条腿,却至少还有七八十斤重,走的又是崎岖不平的山路,每走一步都要花很大力气,走一小段路就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幸好路程不远,一路上也算太平,没遇到剪径强盗。只是走得太累,遇到上坡或翻越陡坎,简直累得快要虚脱了。也就是两里多路吧,却足足走了近三个小时,比蜗牛爬还慢,从黎明时分走到太阳快当顶,好不容易才把红崖羊拖到枯井边。
  它趴在井口往下看,小狼崽甜点心整个身体软绵绵地泡在积水中,只露出湿淋淋的脑袋,眼神显得呆滞,嚎叫声也变得微弱,差不多已到了生命垂危阶段。它急忙撕了几片羊肉扔下去,小家伙倒还能咀嚼吞咽,吃了小半只羊腿,气色这才逐渐好转。
  它小心翼翼地将红崖羊搬到井口,然后叼住羊脖,将红崖羊推进井去。不错,红崖羊平稳掉进井底,没砸疼和压伤小狼崽甜点心。红崖羊斜躺在井底,是挺合适的垫脚石,小家伙踩着羊腰爬上羊肩,哦,足足升高七八十厘米。小家伙后腿踩在红崖羊身上,前肢攀住井壁,慢慢站了起来,完全站直后,两只前爪离井口最多还差半米了。

  小家伙虽然还未成年,还不够勇猛顽强,但蹿跳半米的高度是完全做得到的。只要用力一跳,两只前爪抠住井口,就能从枯井翻爬出来。这个动作类似引体向上,对狼来说,难度不算太大。小家伙眼睛望着井口,跃跃欲蹿,可又有点儿胆怯,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
  母豺火烧云趴在井沿,不断用叫声催促:别害怕,勇敢些,用力蹿跳,我晓得你不愿意困死在这口井里,我晓得你现在很想回家,那你就必须蹿跳,跳出井,我们就可以回家了,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它的勉励下,小家伙鼓足勇气蹿跳起来。扑喇,眼瞅着两只前爪已经举过井口,比井口还高出约半寸呢,狼耳也蹿跳得几乎与井口平行了,可指爪未能抠牢井口的石缝和草根,身体又擦着井壁不由自主地坠落下去。井壁的泥沙淋了小家伙一头一脸。
  井底垫着一只红崖羊,凹凸不平,小家伙跌得四脚朝天,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才爬起来,又费了好大的劲,这才重新站立到红崖羊的肩上。
  母豺火烧云再次用充满感情的叫声进行引导和激励。
  ——刚才你只差一点点就成功了,你完全具备蹿上井口的能力。再试一次,沉住气,后腿用力往下蹬,你要相信自己,肯定能蹿出井来!
  母豺火烧云也收紧四肢暗中做好准备,一旦小家伙两只前爪能抠牢井口的石缝或草根,脑袋能探出井沿,只要能坚持几秒钟,它就会叼住小家伙的颈皮,助小家伙一臂之力,把小家伙拖出井来。
  小家伙迟疑了好一阵,终于又蹿跳起来。这一次,情况更糟,连前爪都未能露出井口,身体便顺着井壁滑落下去,下巴似乎也被井壁磨破了,半张脸都是血。
  在母豺火烧云一再督促下,小家伙勉勉强强重新回到红崖羊肩上,可两条后腿不断颤抖,腰肢弯曲,似乎连站都快站不住了,眼睛里充满恐惧,看得出来,已完全丧失了自信。
  母豺火烧云本打算继续用叫声鼓励和催促小家伙再次蹿跳的,可转念一想,小家伙连攀爬到红崖羊肩上都这么困难,硬要蹿跳的话,结果肯定比上两次更糟糕。虽然仅有半米的高度,但小家伙在齐腰深的水里泡了十多个钟头,身体已十分虚弱,再怎么努力恐怕也很难蹿跳出枯井来。站在软塌塌的红崖羊的肩上,估计也会影响蹿跳的高度。再说,小家伙已失败了两次,勇气和信心都没了,再失败的话,很有可能会变得绝望,求生意志崩溃,弄不好连红崖羊的肩头都攀爬不上来。真要这样的话,小家伙就只能在井里等死了。
  必须再想个办法,帮助小家伙克服失败造成的心理障碍,成功跨越半米高度!
  再想往井里扔填充物,抬高小家伙的位置,那是不现实的。唯一可行的是,在小家伙蹿跳时,拉小家伙一把。怎么拉呢?豺爪没有“手”的功能,豺移动幼崽或搬运食物,全靠一张嘴。小家伙必须脑袋探出井口,它才能发挥嘴的功能,叼住小家伙的颈皮往上拉拽。小家伙无法将脑袋蹿跳出井口,它的嘴巴也就发挥不了作用。唉,要是它长着一条金丝猴的尾巴就好了,它现在不用发愁了。
  它曾亲眼目睹,不不,是亲身领教过金丝猴尾巴的威力。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它到日曲卡雪山南麓大林莽去觅食,路过一片野橄榄树林,听见树冠上传来呦呦唧唧金丝猴的叫声。它没有停留,侧着脸朝树冠投去匆匆一瞥,继续走自己的路。它倒不是对猴肉不感兴趣,而是晓得金丝猴属于完全树营性动物,不分白昼黑夜都在高高的树冠上活动,豺不会爬树,吃金丝猴可以说比登天还难。动物都是实用主义者,知道是得不到的东西,就不去做非分之想。它刚要转身离去,突然,树冠咔嚓一阵响,随着几声惊叫,掉落下一件东西来。定睛一看,嘿,是一只还在吃奶的幼金丝猴!显然,幼猴淘气,在树丫上疯闹,一不小心失手掉下树来。对它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不吃白不吃。豺吃金丝猴,犹如人类吃燕窝鱼翅,是很稀罕的食物。它喜上眉梢,立即向猎物扑咬。幼金丝猴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摔得鼻青脸肿,又见豺龇牙咧嘴扑过来,吓呆了,抱住脑袋缩成一团蹲在地上。哈,一小堆待宰的肉。它的豺爪只差一步就要落到幼金丝猴身上了,突然,橄榄树上哗啦一声荡下一只成年金丝猴来,长长的猴尾卷钩在一根横枝上,像玩杂技似的头朝下尾朝上,张开双臂从天而降,抢在它前面,抱起幼金丝猴,树枝晃悠,身体刹那问倒卷而起,将幼金丝猴抱回树上去了。它看得目瞪口呆,成年猴用尾巴卷住树枝倒挂下来抱走幼猴的情景,深深镌刻在它的脑子里。
  井边上就有一棵蔓地而生的忍冬树,树干约有豺脚粗。假如它有金丝猴尾巴,勾在忍冬树干上,很方便就能倒挂到枯井去,将小家伙救出苦海。遗憾的是,豺虽然长着一条蓬松的大尾巴,从尾根到尾尖少说也有半米长,却不具备用尾巴缠绕树枝的功能。唉,比起金丝猴尾来,豺尾实在是太笨拙太僵硬了啊。
  尾巴?尾巴!
  母豺火烧云大幅度甩动自己的尾巴,似乎尾巴里藏着一个可以拯救小狼崽甜点心的秘密。突然,它脑子豁然一亮,想出个主意来。豺尾虽然不能卷勾树枝,但豺嘴可以咬住树枝,然后把豺尾放进枯井,也等于是给小家伙放了一把登高的软梯,小家伙只要叼住它的尾巴,它就能发力将小家伙拖出枯井。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主意,空前绝后的创举。它兴奋得长啸起来。
  它咬住忍冬树干,将屁股退到井沿。距离刚合适,尾巴正好能垂直放落井里。从尾巴的长度判断,豺尾垂直放落下去,尾尖绒毛差不多可以触碰到小家伙的嘴吻了,不用费什么力气,小家伙就一定能咬住它的尾巴。
  成功的希望很大,可以说十拿九稳。

  它嗖地平举尾巴,刚要将尾巴放落到井里,突然打个寒噤,又将尾巴盘回到自己腿边。这样做合适吗?豺的尾巴是一根细细的软骨,脆弱易断。小家伙虽说还是幼崽,但锋利的狼牙早已长齐。小家伙年纪尚小,很难掌握好叼与咬的区别,害怕豺尾会从口中脱落而再次掉到井底,情急之中,完全有可能拼命咬住它的尾巴。叼与咬虽然外形动作相似,都是甩牙齿卡紧物体,可两者之间却有着质的差异:叼是甩唇齿衔住物体,以唇代齿,以齿助唇,再怎么用力尖利的牙齿也不会戳破皮肉伤及筋骨,母豺、母狼、母豹、母狮、母虎、母鳄搬运幼崽时,都会张开嘴巴“咬’住幼崽的脖颈,其实这不是咬,而是最典型的叼衔;咬就不同了,咬是用牙齿噬啃,锐利的牙尖穿透皮肉,切割骨头。倘若小家伙“咬’它的尾巴时,不是叼衔而是噬咬,锋利的狼牙完全可能会将它的尾巴咬断的啊。对豺来说,尾巴虽然不是身体上的致命部位,但若被咬断,却也是不可忽视的重大损伤。豺不是壁虎,壁虎的尾巴断掉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长出新的尾巴来。豺尾一旦断裂,永无修复的可能,一辈子就是断尾豺了。对豺而言,尾巴是一种多功能器官。尾巴能使豺在高速奔跑中保持身体平衡,在急拐弯时,尾巴还能起到舵的作用,协调身体其他部位的动作。从高处往下蹿扑时,蓬松的尾巴还能增搬身体坠落的阻力,起到一点儿降落伞的作用。冬天,日曲卡雪山冰雪覆盖,夜晚睡觉时,将绒毛稠密的尾巴盖在身上或缠在脖颈,能有效抵御严寒。夏天,尕玛尔草原蚊蝇肆虐,到沼泽地觅食,挥甩尾巴能驱赶这些可恶的小吸血鬼。对雌豺来说,尾巴还是吸引异性重要的工具。有一条华丽活泼的尾巴,就像人类女性有一条美丽的花裙子,能让公豺神魂颠倒。豺尾轻摇曼舞,能含蓄地表达爱慕之情。对人类来说,是拜倒在石榴裙下,对豺来说,是拜倒在美丽大尾巴下,雌豺断尾,犹如女人破相,会带来一连串的不幸。它的同胞姐姐俏尾儿,原先长有一条美仑美奂的尾巴,在刚刚发育成熟情窦初开时,尾巴后面就黏着四只年轻英俊的公豺,可以说是泡在甜蜜的爱情中长大。一岁半龄时,它在一次狩猎中不幸被逼急的雪兔反咬了一口,恰恰咬在尾巴上,那条整个家族都引以为骄傲的尾巴被齐根咬断了。美丽的俏尾儿变成了丑陋的秃尾豺,众多的追求者纷纷不辞而别,甜蜜的爱情没有了,就像从蜜罐跌进了黄连汤,生活变得苦涩而艰难。它产下三只幼崽,但由于尾巴折断影响了猎食技能,身边又没有贴心公豺帮衬照顾,不到一个月时间,三只幼豺便相继夭折了。俏尾儿孤苦伶仃,一天比一天憔悴,没过多久也在一个暴风雪的夜晚饿死在荒野。
  假如它的尾巴也被咬断的话,很有可能会重演姐姐俏尾儿的悲剧。
  要是现在困在井里的是它的亲生幼崽,出于骨肉深情,它会毫不犹豫将豺尾放落下去的。母爱的特质就是勇于牺牲自己,为了救出亲生宝贝,它舍得献出自己的尾巴。问题是,现在困在井里的是一只小狼崽,为救仇敌的后代,弄断自己漂亮的尾巴,它这么做是否值得呢?它迟疑着,思量着,拿不定主意自己究竟该不该这么做。
  井下,传来小狼崽甜点心嘶哑的哀嚎,母豺火烧云忍不住一阵抽搐,心尖像被什么东西捏了一把。唉,不管怎么说,小家伙把它当做亲娘,它怎能眼睁睁看着小家伙受苦受难而撒手不管呢?罢罢罢,就用自己的尾巴冒一次险吧。豺尾毕竟不是纸糊的,哪有这么容易断的呀。为了曾经有过的一段母女情,它就豁出去了。
  它不再犹豫,挺起自己的尾巴,垂直放入井中,就像放了一根绳索或一条软梯。它晃动着尾尖,给小家伙发出讯号:叼住我的尾巴,奇特的救援行动就要开始了!
  ——求求你,千万别咬的太狠,我可不想成为难看的断尾豺。
  ——我教过你叼与咬的区别,希望你没有忘记。
  井里传来噗的轻微声响,它的尾尖一阵刺痛。它晓得,小家伙已经踮跳起来,张嘴咬住了它的尾巴。一股力量在拼命将它往井里拖拽,它的身体在往下滑落。它的嘴紧紧咬住忍冬树干,四只豺爪插进土里,抠住石缝草根,用尽所有的力气支撑住下滑的身体,并一点一点艰难地往前挪动。豺尾绷紧如弦,似乎快要被拉断了。**胀得难受极了,有一种忍不住想要大便的感觉。小家伙果然还未能掌握叼与咬的分别,尖利的牙齿已戳穿皮肉,直插细细的尾骨。就像声一把生锈的钝锯子在慢慢切割它的尾骨,疼得肝胆欲裂。豺尾不是起重机,要从井里吊起一只十个月大的小狼崽来,谈何容易啊。五脏六腑似乎也要从**排泄出来了。对豺来说,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了。早知道会这么难受,它才不会傻乎乎用豺尾去吊小家伙的。现在后悔也晚了,它要是现在打退堂鼓的话,只能是跟着小家伙一起坠落井底,还不能保证自己的尾巴没有被咬断。开弓没有回头箭,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它现在想不干也不行了,咬紧牙关坚持到底。

呜呜,它嘴边发出埋怨的啸叫。
  ——你不能吊在我的尾巴上毫无作为,我快吃不消了啊。别那么懒惰好不好?伸出你的狼爪来,蹬着井壁往上爬!
  枯井里,传来沙土往下掉的声响。哦,小家伙还不算太笨,狼爪开始踩着井壁往上攀登,这多少减轻了它的压力,它又竭尽全力往前爬了两步。
  突然,它感觉尾部的下坠感消失了,就像突然扔掉了千斤重负,身体轻松得就像要飘起来。背后传来小家伙的呜咽声,它扭头望去,小家伙已经爬出井,满脸死里逃生的喜悦,激动得浑身发抖。
  总算把小家伙救出来了,它长长地舒了口气。
  它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检查自己的尾巴。剧烈的疼痛但是消失了,可尾根那儿一片麻木,什么感觉也没有。往前走了几步,尾巴像条僵硬的死蛇拖在地上。它的心凉了半截,尾巴真的被咬断了?它使劲摇动屁股,将意念集中到尾巴。过了一会儿,尾尖笨拙而缓慢地动了一下。它心里的一块石头这才落地。尾尖能动,就说明尾巴没断。尾尖部分湿漉漉的,望得见殷红的血水。被咬出血来了,还被咬掉了一绺豺毛。伤口又开始疼痛,火烧火燎般,还伴有肿胀的感觉。哦,尾巴被咬伤了,似乎还伤得不轻,起码十天半月不能正常地挥甩尾巴,也许要个把月伤口才会痊愈。没关系,只要尾巴没被咬断,就是大吉。能将小家伙从井里救出来,吃点儿苦、流点儿血、遭点儿罪,也是挺值的。
  小家伙惊魂甫定,拖着湿漉漉的身体,钻进它怀里。哦,脏得像水鬼,脏得像泥猴,别弄脏了我的豺毛。它举爪欲将小家伙推开些,可小家伙根本不听它的,拼命往它的怀里拱。唉,真是讨厌的小冤家。它只有妥协,将小家伙揽进怀里。小家伙长时间困在井里,受到强烈惊吓,身上都打湿了,包冷得瑟瑟发抖。钻进它的怀抱后,还拼命蹭动,恨不得钻进它的身体里去。对幼崽来说,娘的怀抱是最温馨的摇篮,娘的怀抱是最安全的港湾。
  母豺火烧云就像嚼着一枚青橄榄,开始有点儿酸涩,继而产生回甜,心里甜津津的好舒服哟。尾巴疼痛的感觉似乎也缓解了许多。甜点心,哦,真是个可爱的甜点心。
  甜点心,当初给小家伙起这个名字时,是作为食物的标签,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变成爱称,一个甜甜蜜蜜亲亲昵昵的小名,真是活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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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沈石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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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雌狼怀春】

  金秋时节,天高气爽。甜点心进入成长发育的快速提升期,几乎一夜之间,个头就比母豺火烧云高出一截了。屈指算来,甜点心已满一周岁了。一岁龄的狼已进入青春发育期,假如可以类比的话,就是从少女狼变成大姑娘狼了。再称呼其为小狼崽甜点心,显然很不合适,应该叫雌狼甜点心了。
  对人类而言,女大十八变。对雌狼来说,满一岁龄后也是越变越美丽。细腰宽臀,玉腿健美,皮毛浓密油亮,身材呈漂亮的流线型。狩猎的技艺虽然还不娴熟,经验也还不足,但扑咬的速度和力量都比母豺火烧云强得多。
  它明白,再不下决心除掉甜点心,恐怕将来就无法对付这匹越长越大的雌狼了。养狼遗患,自己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就算甜点心不会翻脸不认它这个娘,但它居住了多年的领地极有可能被甜点心霸占,成为狼的土地,而它难免会被扫地出门。
  可它仍迟迟下不了决心。
  犹犹豫豫间,日曲卡山麓雪线下移,漫山遍野树叶飘零,时令进入秋末初冬。雌狼甜点心又长大了一圈,变成一匹威风凛凛的黄毛大雌狼了。它晓得,甜点心再不是什么候补食物了,而一跃变成了潜在的捕猎者。它自己倒成了这匹雌狼的候补食物,如果这匹雌狼饥饿时想吃它的话。
  除了有这种担心以外,其他方面都很正常。有甜点心做帮手,捕捉猎物比过去要容易得多了。甜点心是在它怀里长大的,又很聪明,任何一点儿暗示都能心领神会。双方联手,再机警的猎物也很难逃脱,甚至捕获到了极善奔逃的马鹿。食物丰盈,无忧无虑,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雌狼甜点心虽然个头比它高了,却仍旧依赖它,信任它。白天驰骋猎场,甜点心绝对服从它的指挥,夜晚回到大肚佛窟,仍喜欢依偎在它身边睡觉。
  今年日曲卡山麓的冬天比往年来得早,尕玛尔草原沼泽地里的黑天鹅还没南迁,便飘起了第一场雪。许多动物天生具备气象预测能力,母豺火烧云感觉到,今年气候有点儿反常,是个多雪的冬天,是个严寒的冬季,极有可能会出现罕见的暴风雪。它不为食物匮乏的冬天早早来临而发愁,只要甜点心帮忙,即使积雪有三尺厚,即使流年不利因猛烈的暴风雪而发生大饥荒,它们也一定能获得足够的食物。
  它没有想到,比多雪的冬天更可怕的生存危机,正悄悄来到它身边。
  那天清晨,同往常一样,它和雌狼甜点心一前一后跨出大肚佛窟到尕玛尔草原沼泽地捕捉黑天鹅。有一句俗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以比喻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癞蛤蟆能不能吃到天鹅肉它不清楚,但它却是每年都有十来天时间靠觅食天鹅肉为生。不仅是豺,在日曲卡山麓一带谋生的其他食肉兽,虎、豹、獾、狐、熊、狼、金猫、猞猁、水獭等,也都有机会品尝天鹅肉。对生活在这里的食肉居民来说,天鹅肉并非稀罕之物,而是每年都可以享用到的家常便饭。
  尕玛尔草原腹地,那片浩瀚的沼泽湿地是黑天鹅的栖息地。每年春天,黑天鹅们从遥远的南方飞到这里,谈情说爱,交配产卵,繁衍后代。到了秋末,黑天鹅们就又飞回遥远的南方去越冬。在这个过程中,有一部分当年生的小黑天鹅,或者因为翅膀有伤飞不起来,或者因为先天不足身体虚弱,或者因为出壳较晚还不成熟,无法跟随种群长途迁飞,被迫留在尕玛尔草原上。气温下降,长面结起了冰层,别的季节根本无法走进去的沼泽地,这时变得畅通无阻。那些滞留在这儿的小黑天鹅被冻得奄奄一息,比家鸡飞得还笨拙,就成了食肉兽不费吹灰之力即可捡到的美食。
  跨出大肚佛窟,拐过小山湾,走了一段路后,雌狼甜点心跑到灌木丛下,撇开一条后腿,摆出典型的犬科动物撤尿的姿势。只要是生命,都有新陈代谢,既要吃饭饮水,也要屙屎撒尿,这是很正常的生理现象。可让母豺火烧云颇感不安的是,甜点心这次撤尿不同寻常,撒得很别致,撒得很耐“人”寻味。如果是普通的撒尿,无非是解决膀胱的压力而已,随便走到哪里都可以操作,不需要挑剔地点。野生动物没有厕所的概念,当然是随地大小便。可甜点心却不在就近的路边解决问题,偏要跑到那蓬生长在岩石间很显眼的灌木丛去撒尿。更奇怪的是,还用嘴咬开枯枝败叶,冒着可能被荆棘划伤皮肤的危险,钻到灌木丛主干前,高高撅起屁股,将尿液喷射到树干上去。这多累呀,普通排泄,犯得着这么做吗?还有更让母豺火烧云头疼的事呢。通常撒尿,只求酣畅痛快,稀里哗啦把压迫膀胱的尿液排泄出来,也就完事了。可甜点心却只往灌木丛树干上喷射了几滴尿液,便紧急刹住,将尿收缩回去,好像尿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舍不得一次撤完。又往前走了一段,来到三岔路口,在一块独立的龟形岩石前,甜点心又跷起一条后腿,往岩石上撤了一小点儿尿。就这样走走停停,每走一段路,甜点心就在小树、石头或草丛边撒一些尿。一泡尿分七八次才撒完,整体批发改成拆散零售。就纯生理而言,分段式撒尿,绝不是惬意的事情,恰恰相反,应该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显然,甜点心不是为了撒尿而撒尿,而是另有所图。

  豺与狼同属犬科动物,行为特征有许多相似之处,母豺火烧云当然知道甜点心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不是在撤尿,而是在用气味吸引异性。对想恋爱的狼来说,气味是最重要的信息源。
  甜点心一周岁了,对雌狼来说,性意识觉醒,已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
  同为犬科动物,与狗相比,豺和狼的恋爱期很长。狗是人类豢养的宠物,没有饥寒之虞,在婚姻问题上实行杯水主义;豺和狼作为野生的中型猛兽,雌豺或雌狼有食物压力,有养育后代的压力,有抵御同类骚扰或相残的压力,有抗击天敌侵害的压力,所以雌豺和雌狼一般都会在几个追求者中间进行比较,有一个对异性的考验期。尤其是狼,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加明显。狼社会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公狼又大多是些得陇望蜀的家伙,而母狼只有和公狼共同生活,才能使幼崽存活下来。所以母狼很挑剔,远在春情来临之前,就会将一些单身公狼吸引到自己身边,测试、考验,有的还会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一般是度过半个冬季,确实情投意合,或者说确信公狼对自己爱得很深,不会在它怀孕、分娩、哺乳和育幼期逃之夭夭,这才会在发情期来临时与之交配产崽。
  众所周知,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对狼来说,谈恋爱主要不是用语言互相了解,而是靠气味来互相沟。异性相吸通,指的是呼吸,你吸入我的气味,我吸入你的气味,然后就互相吸引。气味是哺乳动物爱情生活中唯一的红娘。甜点心用分段撤尿的方式,其实就是在散布自己的气味,告诉途经此地的大公狼,附近住着一位芳龄一岁的佳丽,待字闺中,估价而嫁,闺中寂真正期待如意郎君,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有意者可踊跃参加面试,免收报名费,千万别错过哟!
  在路边显眼的地方分段式撒尿,其实是在张贴路标,或者说是在张贴征婚广告。
  母豺火烧云清楚地知道,甜点心受体内荷尔蒙的驱使,出于一种生命的本能,正在积极编织情网。普遍撒网,重点捉鱼,在为明年春暖花开发情期的来临做准备。同样作为雌性,火烧云理解这一点。哪个雄性不钟情,哪个雌性不怀春?问题是,像甜点心这样的雌狼,青春花季,容貌姣好,又生就一双会播弄风情的媚眼,情网绝不会空撤,一网下去说不定就会有好几匹公狼神魂颠倒。这里将变成狼的情场,变成野狼出没的山谷。甜点心不管怎么说和它总有哺乳之情,想要加害它的可能性不大,但那些公狼绝不会愿意看到一只母豺在一旁碍手碍脚的。恋爱中的公狼有可能拿它当道具,一展勇猛风采,表演狩猎技艺,三下五除二咬死它,以证明自已有能力养家糊口,以获得甜点心的青睐;而失恋的公狼有可能拿它当出气筒,将它咬成碎片,以发泄情场失意所带来的忧愁。
  已到了必须与雌狼甜点心分道扬镳的时候,它可不想拿自己的生命来给狼当陪嫁。
  天色阴霾,乌云低得仿佛压住了树梢,天空中纷纷扬扬地飘着雪尘。外出狩猎的好心情早就泡沫似的破灭了。母豺火烧云感觉到,自己心里就像飘洒着雪尘的恶劣天气,阴沉沉乱麻麻。
  到了尕玛尔草原,它也无心深入沼泽地去追逐小黑天鹅,而是捡了两枚没能孵化出来被遗弃的天鹅蛋,就匆匆结束这场狩猎,垂头丧气地回大肚佛窟了。
  都是甜点心那泡尿给害的。
  它早就知道,有豺没狼,有狼没豺,不可调和的矛盾迟早是要爆发的。潜在的危机已变成了现实的威胁。由于它的优柔寡断,它失去了很多次解决甜点心的机会。现在,小狼崽已经变成成年狼,它即使感情上割舍得下,即使能狠起心肠,也没有能耐将甜点心除掉了。要躲避威胁,它只有带着委屈和愤懑离开这块土地,狼走狼的阳关道,豺走豺的独木桥。它当然舍不得离开这块土地。这里本来就是属于它的。它不可能找到比这里更好的地方了。可是,它别无选择。
  天哪,它是在拿自己的生存权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第十二章  痛失前腿】

  面对这头狗熊,母豺火烧云拿不定主意,不晓得该进攻还是该撤退。
  狗熊也是山林猛兽,熊皮厚韧,熊掌结实,脾气暴烈,力大无穷,只有老虎和金钱豹这样的大型食肉猛兽,才敢去袭击狗熊。一般情况下,无论豺还是狼,遇到狗熊都会退避三舍,不敢主动去招惹的。
  假如对面是一只五大三粗体重达四五百斤的成年狗熊,母豺火烧云考虑都不用考虑,立刻就会带着甜点心转身离去。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食肉兽都是投机分子,没必要为一场毫无取胜希望的狩猎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让母豺火烧云心动的是,面前这只狗熊个头仅有成年大狗熊的三分之二,脸上稚气未脱,胸口那块白斑颜色尚浅,两只小眼珠子惊恐不安地骨碌转动,一看就知道是只刚刚离开母熊独立生活的乳臭未干的半大小熊。
  天上飘着雪花,这讨厌的雪已经连续下了两天两夜,老天爷还没有转晴的意思。它和甜点心已经整整一天没吃到食物了,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实在没办法,只好冒着大雪出来觅食。在日曲卡山麓奔波了半天,转了好几座山头,仍一无所获。好不容易在这条山沟里遇到这只狗熊,假如放弃的话,很有可能又要度过一个饥寒交迫的漫长冬夜。
  这只半大的小熊踮起后肢直立着,抖动脖颈和脸颊的绒毛,尽量让自己的躯体显得更高大魁梧些。两只熊爪挥舞,张开尖尖的熊嘴,露出锐利的牙齿作噬咬状。
  这家伙,拼命显示自己的威力,用意很明显,是想把它和甜点心吓走。这说明,小狗熊内心很虚弱,害怕遭到一豺一狼的攻击。用“色厉内荏”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
  哦,这是一只丛林生活经验不足的小狗熊,这是一只对自己缺乏信心的小狗熊。它和甜点心齐心协力,并非没有可能吃到一顿熊肉大餐。
  假如真能捕杀这只重达两三百斤的小狗熊,埋进雪堆冻成冰冻熊肉,这半个冬季它和甜点心就不必再为食物发愁了。利险与利益成正比,放弃这个机会实在太可惜了呀。
  小狗熊走到一棵小树前,熊爪抓住树枝用力扳撇,咔嚓一声响,酒盅粗的树枝折断了。堆积在树枝上的冰凌与雪块掉落下来,砸在火烧云和甜点心身上,它俩被往后跳闪。小狗熊得意地欧欧叫着,两条熊臂抱住树干拼命摇晃,小树吱呀吱呀发出痛苦的呻吟。小狗熊摇得更加起劲,笨重的躯体索性压在树干上,“哗啦!”碗口粗的小树被拦腰压断了。小狗熊坐在断树上,嘴里呼呼喘着粗气,冲着火烧云和甜点心吼叫,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是在警告它们:我可不是好欺负的,你们都看到了,我一巴掌就可以掰断一棵小树,我是森林有名的大力士,你们敢惹我生气的话,我就要像掰断小树那样掰断你们的脖子!
  母豺火烧云嘴角弯翘,露出嘲讽的表情。何必费这么大的劲去掰断小树呢?空洞的威胁,无谓的恫吓,不切实际的炫耀。除了消耗自己的体力外,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过,这家伙虽然愚蠢,力气倒真不小,两只黑黢黢的熊掌尤其厉害,万一搏杀起来,弄不好确实会把豺脖子和狼脖子都扭断的。
  虽然是二对一,可它和甜点心两个加在一起,身体也没有小狗熊这么重,力气也没有小狗熊这么大。它们的优势是,豺和狼的头脑都比熊聪慧,身体也比粗笨的狗熊灵活得多,且具有丰富的狩猎经验,能前后夹攻,使小狗熊顾了头顾不了尾。而小狗熊的优势是,身上裹着一层难以咬穿的厚韧的熊皮,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还有犀利的熊掌和可怕的熊牙。客观说,双方势均力敌,各有千秋。真要厮斗起来,谁也无法稳操胜券,输赢的可能各占一半。

  唉,算了吧,获胜的概率不大,犯不着为了吃一顿熊肉,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还是知难而退,到别处去,寻找更有把握捕捉的目标吧。可是,大雪纷飞,气候这么恶劣,要发现合适的猎物,谈何容易啊。放弃是明智的选择,不能拿性命来开玩笑。狩猎本身就是生命的赌博,要想获得高收益就必须要冒高风险!
  母豺火烧云一面龇牙咧嘴与小狗熊周旋,一面在脑子里掂量双方的实力,权衡利弊得失,在进攻与撤离之间作艰难的抉择。
  就在这时,雌狼甜点心悄悄绕到小狗熊背后,突然扑蹿上去,在小狗熊屁股上狠狠咬了一口。小狗熊嚎叫一声,转身舞动熊爪反扑,甜点心敏捷地跳开了。
  饥饿会刺激冒险精神,毫无疑问,甜点心肚子饿极了,等不及它发出进攻指令,就冒冒失失率先向狗熊扑了过去。
  比起豺来,狼的耐心要差一些。
  战火已经点燃,进攻已经开始,母豺火烧云也只有顺应变化的形势,飞快地蹿跃上去,趁小狗熊忙着反扑甜点心,跳到小狗熊背后,在熊腿上狠咬。
  小狗熊立即回转身,气急败坏地来对付它。它当然不会傻乎乎地与熊正面撕打,立刻轻旋豺腰,跳将开去。就在小狗熊追咬它时,甜点心又跳到熊背上猛撕了一爪。
  它和甜点心配合默契,小狗熊腹背受敌,陷入被动挨打的窘境。
  它很高兴,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唆一口就走,撕一爪就跑,这是对付强大的狗熊最有效的手段。虽说熊皮厚韧,无论豺牙还是狼牙,无论豺爪还是狼爪,都不可能几口或几爪就让小狗熊受到致命伤害。狠狠咬一口,最多也只能咬穿熊皮咬出点血来,猛烈撕一爪,最多也只能扯断熊毛并在熊身上抓出几道血痕。但是,你一口我一口,你一爪我一爪,对小狗熊心理上的打击却是致命的。首尾难顾,疲于奔命,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时间一长便会悲观、沮丧、绝望,求生意志彻底崩溃。再说,虽然咬一口仅能咬破点皮,撕一爪仅能撕出几道血痕,但积少成多,咬几百口,撕几千爪,伤口叠伤口,血痕垒血痕,终究能让小狗熊呜呼哀哉的。
  面对生命力旺盛的小狗熊,想速战速决,三下五除二就解决问题,那是不现实的,只有靠耐心和毅力,长时间多回合拉锯战,才能获得胜利。
  甜点心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敏捷地跳闪,躲开熊牙熊爪气势汹汹的扑击,避其锋芒,然后趁虚而入,从背后频频向小狗熊扑咬。
  灵活的战略战术果然有奇效。半个多钟头后,小狗熊嘴角泛出白沫,大口喘息,反扑的动作越来越笨拙,追咬的步子也越来越迟缓。看得出来,这家伙已快累得精疲力竭了,背部与后肢伤痕累累,血把熊毛都濡湿了。瞧这情形,用不了多长时间,小狗熊就会瘫倒在地,变成一堆任豺狼宰割的熊肉。
  就在这时,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小狗熊突然改变了策略,背后受到袭击后,不再盲目地追咬,而是扭转熊嘴作噬咬状。当火烧云或甜点心跳闪开去后,便撒开熊腿往左侧一座小石山奔去。开始,母豺火烧云还闹不明白小狗熊为何要不顾一切往小石山奔逃,咬咬停停,奔奔走走,很快便离小石山只有五六十米了,它往小石山瞥了一眼,心里咯瞪一下,明白小狗熊为啥要这么做了。小石山正面是几丈高的绝壁,呈圆弧形,绝壁正中,有个约半米深的凹坑。这是一个对小狗熊非常有利的地形,小狗熊只要逃到绝壁下,熊背嵌进那个凹坑,就不用再担心背部受到袭击,就可彻底扭转被动挨打的局面。它和甜点心想要进攻的话,只有从正面进行扑咬,而豺狼从正面与狗熊交锋,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小狗熊没了后顾之忧,快要崩溃的求生意志便会苏醒复活。更可恼的是,小狗熊背靠绝壁,不仅能获得喘息机会,还能以逸待劳,不用费多大的劲就能抵御它和点心的进攻。

  小狗熊虽然背部与后肢伤痕累累,厘都是些非致命的轻伤,虽然鲜血把一大片熊毛都濡湿了,但远未到流尽最后一滴血的程度。指望小狗熊身上的创伤由量变到质变,过一会儿自己倒毙在地,那是不可能的。恰恰相反,小狗熊一旦逃到绝壁下,那些浅且小的伤口会自动愈合,不再流血,体能会迅速恢复,生命力又会变得十分旺盛。它和甜点心想把小狗熊困死在绝壁凹坑里,也是不可能的。狗熊在秋天时拼命进食,身上长了厚厚一层脂肪,就像建了一座储备粮仓一样,在冬季食物紧缺时,可以靠身上的脂肪来维持生命,十天半月吃不到东西,也不会饿死。而它和甜点心,已经饿了两天,再饿一两天的话,就会变成两具雪地饿殍。到了那个时候,不是它们能否吃到熊肉的问题,而是小狗熊要把它们当食物了。
  明摆着的,一旦让小狗熊逃到绝壁下,形势就会逆转,它们将前功尽弃。
  当务之急,也是关键的关键,是要阻止小狗熊逃往小石山!
  母豺火烧云不再蜻蜓点水式的叼咬,而是变成黄蜂采蜜式的啃咬,黏在小狗熊屁股后面,你不转身反扑,我就不跳闪,一口接一口咬下去,看你还怎么往小石山靠拢!
  小狗熊被迫回转身来,声嘶力竭地吼叫,追咬母豺火烧云。
  母豺火烧云就在原地兜圈子躲闪,控制好奔逃的节奏,让小狗熊保持在两三步之外的距离,好像再加一把劲马上就要追上了,却始终又差那么一点儿。
  它逃累了,就让甜点心来替换它,也采用同样的策略,黄蜂采蜜式黏在小狗熊屁股后面啃咬,迫使小狗熊不得不转身反扑,甜点心便在原地兜圈子躲闪,引诱小狗熊全力以赴来追咬。
  一豺一狼轮流上阵,你方唱罢我登场,你跑累了我接替,接力赛跑,车轮大战。
  小狗熊果然上当,像被牵住了鼻子一样,傻乎乎地转圈追咬。
  转圈圈,圈圈转,转了一圈又一圈。
  转得你头昏眼花,转得你晕头转向,转得你眼冒金星,转得你分不清东西南北,转得你想不起还要往小石山奔逃!
  十多分钟后,小狗熊果然被转晕了,步履踉跄,就像喝醉了酒。熊嘴吐出好几口秽物,反胃呕吐,看起来难受极了。熊腿弯曲,蹲坐在地上,瞪着一双迷茫的熊眼,扑哧扑哧大口喘息,就像在拉一架老式风箱。
  嘿,别停下,继续追我呀,你很快就会追上我的,你是森林大力士,你很容易就能拧断我的脖子!母豺火烧云绕到小狗熊侧后,在熊腿上叼了一口,呦呦啸叫。
  小狗熊似乎麻木了,什么反应也没有。
  甜点心也绕到小狗熊背后,咬住短短的熊尾巴,用力拉扯。
  小狗熊艰难地站了起来,摆出反扑的架势。火烧云和甜点心灵活地跳开去,做好兜圈子奔逃的准备。突然间,小狗熊撒腿朝小石山狂奔。这一次,熊脑袋似乎开窍了,任凭火烧云和甜点心如何黄蜂采蜜式黏在屁股后面啃咬,小狗熊都不再转身反扑。你咬你的,我逃我的。实在被咬急了,就地打个滚,摆脱豺狼纠缠后,立刻又甩开大步朝小石山靠拢。
  宁可被咬烂屁股,也要保全性命。
  显然,吃一堑,长一智,小狗熊已经醒悟过来,明白兜圈子追咬,是狡猾的豺狼设置的圈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是水中捞月,永远也不可能追上并拧断它们的脖子。追得越凶,圈套也就钻得越深,追得越久,自己变成豺狼食物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放弃反扑是最明智的选择,尽快逃到绝壁那个凹坑去,才是自己获救脱险唯一的希望。

 狗熊虽然智商不如豺狼,可也是高级的哺乳类动物,也会总结经验,也会审时度势。
  一转眼,小狗熊已跑出一大截路,离小石山仅有二十多米远了。
  母豺火烧云无奈地哀叫一声,准备放弃这场狩猎。小狗熊识破它的阴谋,它已无计可施了。小狗熊不顾一切往小石山奔跑,拦是拦不住的,拖也是拖不住的,就这么一小段距离,就算豺嘴和狼嘴双嘴齐咬,就算咬得再狠再快,也绝无可能在小狗熊逃到绝壁凹坑前就将其咬得气绝身亡。除非发生奇迹,失败已成定局。
  再强大的猎手,也不能保证次次狩猎都有收获。即使有百兽之王美誉的老虎,狩猎的成功率也只有七成。豺和狼这样的中型猛兽,十次追捕有五次能得手,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当然,费了这么多时间和体力,眼瞅着猎物钻进圈套快要束手就擒了,冷不防发生变故,快到嘴边的美食不翼而飞,枉费心机,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确实有点儿遗憾。
  唉,在险恶的丛林里谋生,挫折总是免不了的啊。
  正当它想收敛豺腿终止这场注定要流产的猎杀时,突然,雌狼甜点心加速飞奔,一下子就蹿到小狗熊前头,凶猛地嚎叫,进行正面拦截。
  甜点心毕竟年轻,血气方刚,容易犯急躁的毛病。
  别说狼了,就是体魄强悍的山豹,也不敢迎面拦截一头愤怒的狗熊!
  甜点心肯定是这么想的:小狗熊半只屁股差不多被咬烂了,半边身上全是血,走路都摇摇晃晃要倒不倒了,生命理应处于垂危状态,只要最后来一次猛烈扑咬,就能摧枯拉朽,送小狗熊上西天。
  唉,对涉世不深的姑娘狼来说,关键时刻是很容易被假相迷惑的。
  小狗熊并没有因为有狼拦截就停下来,仍径直往前奔跑。甜点心嚎叫着扑跃上来,两只狼爪搭在熊肩上,狼嘴照准熊脖咬下去。火烧云想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甜点心扑跃的速度极快,一眨眼狼与熊已搂抱在一起。
  甜点心确实表现得很勇敢,可是,勇敢过了头就是莽撞。飞蛾扑火,以卵击石,是愚蠢的自杀行为。
  实事求是说,甜点心的扑咬动作非常漂亮,落点准确,气势磅礴,两只狼爪搭在熊肩的一瞬间,狼嘴便刺进狗熊下巴,狼牙就咬住了狗熊颈窝。假如猎物不是小狗熊,而是雪兔或山羊,这绝对是致命的扑咬,猎物垂死挣扎一番,便会窒息而死。熊就不一样了。狗熊脖颈又短又粗,在身体各个部位中,熊脖的脂肪层是最厚的,壮硕无比。普通狗熊,脖颈与脑袋一般粗,成年公熊,颈圈更大于脑袋。别说狼了,就是老虎,也休想一口咬穿狗熊颈窝。老虎捕食,通常都攻击猎物颈部,或从背后用强有力的颌骨将猎物颈椎拧断,或从前面咬住猎物的喉管使猎物窒息而亡,唯独在与狗熊搏杀时,老虎不咬熊脖,而是咬破熊的肚子置熊于死地。所以,甜点心虽然准确咬中了小狗熊的颈窝,却无济于事,狗熊照样呼吸顺畅,能进行有效反击。混战中,小狗熊两只熊爪按住了甜点心的胯部,张开大口就要朝狼腰咬去。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在狼身体的各个部位中,脑袋是最坚硬的,即使在偷羊时被牧羊人迎头棒喝,一棍子砸在脑壳上,也不会砸出脑震荡来,更不会被砸得脑袋开花。四条狼腿也具备很强的抗击打能力,即使牧羊人的棍子扫在狼腿上,也很少能将腿骨打断,照样奔跑如飞。唯有狼腰是个薄弱环节,狼腰纤细,腰部的脊椎也脆弱易断,牧羊人一棍子下去,就能打塌狼腰。熊嘴宽阔,小狗熊张开嘴来,刚好可以衔住整个狼腰,一口下去,假如咬个正着,狼腰必断无疑,甜点心就要变成一匹永远站不直的残疾狼了。
  当甜点心从正面向小狗熊扑咬时,母豺火烧云一秒钟也没有耽搁,立刻跳到小狗熊背上,胡啃乱咬,企减轻甜点心的压力。遗憾的是,小狗熊似乎懂得不能顾此失彼的道理,并不理会火烧云的啃咬,仍张大嘴巴朝狼腰咬下去。火烧云急红了眼,也来不及多想了,刚巧两只熊耳就在它嘴吻上方颤动,便一个跃挺,闪电般咬住一只熊耳,豺爪在熊背上拼命踢蹬,不让小狗熊咬下去。这一招还真灵,耳朵是血管与神经密集区域,也是熊身体的薄弱部位。熊耳小且圆,软骨薄脆,很适合豺来咬,一只熊耳刚好塞满嘴腔,尖利的豺牙咔嚓一下就能咬穿耳廓上的软骨,执狗熊耳犹如牵牛鼻绳,具有提纲挈领的效用。小狗熊整张脸都被扯歪了,脑袋被迫偏斜,疼得哇哇直叫,无法再朝狼腰咬下去。

  嘿,最好能把熊耳咬下来,活吞熊耳,也算是难得的风味小吃了。
  噬咬熊耳虽然效果显著,却蕴含极大的风险,其惊险程度不亚于虎口拔牙或老虎头上拍苍蝇。熊嘴和熊耳近在咫尺,只要小狗熊顺势一摆脑袋,啊呜就能反咬火烧云一口。火烧云见甜点心脱离险境,虽然还没能把熊耳咬下来,却也不敢再恋战了,活吞熊耳的风味小吃不吃也罢,立即松开豺嘴,想跳离熊背。但已经晚了,小狗熊已迅速扭转脑袋,一口咬住火烧云的左前腿。犹如万箭穿心,火烧云几乎要疼晕过去。咔嚓,隐隐传来腿骨断裂声。那熊嘴就像铁钳子,越咬越紧,恨不得要把它那条豺腿拆散了才过瘾。幸亏甜点心蹿了上来,拼命咬那条仅七八厘米长的熊尾,火烧云也举起豺爪直捣熊眼,小狗熊害怕自己变成断尾瞎眼熊,只好松开熊嘴。
  火烧云赶紧从熊背上跳下来。落地时情况有点儿异常,身体无法保持平衡,摔了个大跟斗,好不容易挣扎着站了起来,那条受伤的前腿已经不听使唤,动弹不了了。
  它的左前腿皮肉虽破损得不厉害,但腿骨高位断裂,整条腿晃晃荡荡,一沾地就撕心裂肺地疼。它明白,自己这条腿已经被彻底咬断。这伤要不了它的命,但却有可能让它变成一只永远只能靠三条腿支撑身体、只能靠三条腿在大地上颠跛行走的残疾豺。
  它仰天发出悲凉的啸叫。
  那只小狗熊趁机摆脱豺狼纠缠,奔到小石山绝壁下,背靠凹坑,摆出负隅顽抗的架势。这家伙虽然遍体鳞伤,却都是些轻伤,性命无虞,也不会落下什么残疾。
  现在,别说火烧云断了一条腿,即使它没受什么伤,也无法摆平小狗熊了。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捕猎不成反伤了自己,真是倒霉透顶。
  风雪凄迷,冷得母豺火烧云直打哆嗦。再在此地待下去已没有任何意义,现在只有回大肚佛窟去。不管怎么说,洞穴温暖,它们可免受凛冽寒风和肆虐大雪的侵袭。母豺火烧云咬紧牙关朝山上走,它还不习惯用三条腿走路,比蜗牛还慢,一步一个趔趄,上坡下坡时,不慎踩着冰渣,便会摔倒在地,不时磕碰到那条伤腿,疼得它忍不住大声哀叫。
  甜点心陪着它一起嚎叫,叫得很伤心。
  直到半夜,它们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大肚佛窟。

 

【第十三章  獾口夺食】

  翌日晨,雪终于停了,但乌云低垂,老天爷仍没有云破天开的意思。动物也有气象知识,母豺火烧云知道,这是两场大雪的间歇,短暂的晴天,最多能晴到下午,老天爷又要大发淫威,降下鹅毛大雪来。
  晴天当然要比下雪天容易捕获猎物。它和甜点心已两天没吃到东西了,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外出狩猎,弄到可充饥的食物。不然的话,下一场大雪降临,再想寻找到食物,那就难上加难了。
  它一条前腿断裂,连站起来都困难,当然无法外出觅食。
  雌狼甜点心来到它身边,伸出舌头轻轻舔它的伤腿,它不晓得甜点心是在表示遗憾还是在表达慰问。甜点心一抡尾巴,蹿出大肚佛窟,出去觅食了。
  中午,不见甜点心回来。下午,仍不见甜点心回来。
  老天爷又开始下雪了,雪花漫天飞舞,纷纷扬扬,密密麻麻,从大肚佛窟洞口望出去,银装素裹,一片冰雪世界。
  唉,别傻等了,甜点心不会回来了,火烧云想。彼此本来就没有血缘亲情,它已变成一匹废豺,已是累赘和包袱,甜点心当然会弃它而去的。完全有这种可能,甜点心辛苦了半天只捕捉到一只雪兔,本想带回来与它共享的,但追逐雪兔时耗费了不少体力,甜点心已两天没有进食,早已饿得眼睛发绿,守在一只刚刚断气的雪兔身边,当然会不断流口水。哦,先吃一条兔腿吧,这样就有力气把雪兔叼回大肚佛窟了,甜点心开始也许是这么打算的。于是,甜点心就在回家的路上,拆下一条兔腿来,也来不及品尝什么滋味了,三口两口吞进肚去。雪兔身上本来就没有多少肉,—条兔腿,也就是少得可怜的几两肉,刚够塞狼的牙缝。狼肚皮本来已饿得麻木了,有了些许兔肉填充,饥饿的感觉便卷土重来,胃囊痉挛,口水滴滴答答泉涌而出,越吃越饿、越吃越馋、越吃越想吃。于是,甜点心又卸下一条兔腿来,囫囵吞咽下去。甜点心必是修改了原先的打算,哦,把这只雪兔带回大肚佛窟,也是二一添作五,豺半只狼半只,那就把属于自己的半只雪兔先吃了吧。就这样,一只雪兔吃得只剩下半只了。
  这时候,天色渐渐阴霾,北风紧吹,雪尘漫卷,眼瞅着又一场鹅毛大雪就要降临。高原狼虽是耐寒动物,冬季狼毛稠密,能抵御风雪侵袭,但孤狼在雪原行走,刺骨寒风阵阵吹来,也会冷得直打哆嗦。半只雪兔下肚,饥饿感倒是消失了,但并没有吃饱喝足的感觉,仅仅是不再饿得六神无主而已。要是肚子能再吃饱点儿,就像炉膛添了燃料,生命之火会烧得更旺盛,冷的感觉也就会减轻。估计甜点心会冒出这样念头,何不将半只雪兔再一分为二,带四分之一只雪兔回大肚佛窟,也已经算是尽到一份孝心了。于是,一只完整的雪兔只剩下四分之一了。快走到大肚佛窟,甜点心的脚步越来越迟缓,带四分之一只雪兔回家,明摆着是多吃多占,也许会招来指责与谩骂呢,吃力不讨好,何必自找没趣?这时,雪渐渐下大,天色也越来越暗,北风呼啸,看样子半夜会有可怕的暴风雪。甜点心又多了一分忧虑,这恶劣的鬼天气,不知什么时候能再次放晴呢。火烧云一条前腿断裂,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它甜点心身上,它还只是个没有多少生活经验的姑娘狼,柔弱的身体也许会被压垮的啊。冰天雪地,觅食不易,自己糊口尚且困难,要再养活一只残疾豺,结局恐怕难免双双饿死。哦,这么大的雪,还是先在附近找个地方避避雪吧,冷静想一想再作进一步打算。于是,甜点心拐了个弯,蹿进僻静的荒山沟,找了个树洞钻进去。要是连续再下两三天大雪,这四分之一只雪兔也许就是渡过难关的救命粮!甜点心怀着一丝愧疚,打消了回大肚佛窟的念头。
  母豺火烧云想象着甜点心是怎么一步步背弃它的,它觉得这不是杜撰,而是确确实实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实。
  它伤心极了,也后悔极了。这件事从一开始自己就没做对,当初就不该留下这只漂亮的黄毛小狼崽,而应该像处置那只黑毛小狼崽那样一口咬死。就算把它留下来解决**胀痛的问题,也应该在断奶后果断将其抛弃,自己也就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

  唉,是多余的仁慈害苦了自己。
  它最想不通的是,自己不晓得吃错了什么药,怎么想也不想就去咬小狗熊的耳朵,简直就是只傻到极点的弱智豺!骑到熊背上咬狗熊的耳朵,跟自杀也没什么区别了啊。当时它真不该如此冲动的。自己只要假装招架不住狗熊凌厉的攻势,往后闪一闪,不,只要假装滑倒,放松攻击的节奏,甜点心就算玩完了。它若不去咬熊耳,现在孤苦伶仃躺在大肚佛窟里的就不会是它,而是雌狼甜点心了。它不仅不会变成断腿残疾豺,而且还不需要再去考虑搬家迁移,一切烦恼和潜在的威胁都会化为乌有。它不必承担罪责,也不受感情折磨。本来嘛,就不是它率先向小狗熊发起攻击的,而是甜点心自作主张朝狗熊扑咬过去的。虽然是半大的狗熊,力量也比豺和狼大得多。逞能去攻击狗熊,想出风头,想做英雄,酿成悲剧,那是你自找的,怪不得谁。与强敌周旋,疏漏难免,受伤难免,失败难免。
  唉,在生与死的节骨眼儿上,自己怎么会这么糊涂,去咬狗熊的耳朵,把祸水引到自己身上,真是一失是成千古恨。时光不会例流,现在,后悔也晚了,只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它缩在大肚佛窟底端,仍感觉寒冷彻骨。腹中空空,已饿得头晕眼花。大肚佛窟里除了石头,一无所有。火烧云明白,自己站都站不起来,只有等着活活饿死。
  突然,静谧的山野传来嚓嚓嚓轻微的声响,似有什么东西在雪地奔跑,声音由远而近,是冲着大肚佛窟来的。它挣扎着爬到洞口,天色昏暗,雪花凄迷,来者快到洞口了,它才看清,原来是甜点心回来了!
  这不是在做梦吧,甜点心还拖回来半只黄麂呢!
  甜点心背上积着厚厚一层雪,眉睫、脸颊和胡须上也挂满冰霜,跨进大肚佛窟,咕咚就趴倒在地,看得出来,体力已消耗殆尽了。
  火烧云注意到一个细节,甜点心就像出门时一样,肚子空瘪瘪的,说明它在获得猎物后,舍不得先填充自己的辘辘饥肠,而是直接将食物拖回大肚佛窟来了。
  一股暖流在火烧云心中回荡。甜点心没有忘记它的养育之恩,冒着这么大的雪为它找寻猎物,它的心得到了极大慰藉。总算没有白疼甜点心一场啊。它爬到甜点心身边,用爪子挥去甜点心背上的积雪,唉,真是个傻姑娘,这么大的雪,干吗要急着赶回来呢?你应当找个树洞先避避雪,等雪下得小一点儿再回来也不迟啊。还有,既然获得猎物,你就应该先撕条麂腿来吃,肚子里有食了,才有力气翻山越岭,在雪地行走也不会感觉这么冷了。
  让它有点儿疑惑的是,甜点心第一次单独外出猎食,怎么就能捕捉到黄麂呢?黄麂是一种嗅觉与听觉特别灵敏的动物,身体约有两只雪兔这么大,只要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躲进密不透风的灌木丛,即使在一览无余的雪原发现黄麂,追捕起来也非易事。黄麂属于麇鹿类动物,长着四条细长的腿,身体轻盈,奔跑如飞,单个的豺或狼,是很难追上并咬断黄麂的脖子的,一般来说,只有夫妻豺或狼群才能成功围捕黄麂。还有一个疑惑,怎么只有半只黄麂呢?甜点心肚皮贴着脊梁骨,根本没进过食,另外半只黄麂到哪里去了呀?也许,是运气特别好,捡到别的野兽吃剩的食物?这种可能性不大,冰天雪地,觅食不易,没有谁会舍得把这么好的食物丢弃的。再说,黄麂肚子被咬开了,虽因天气寒冷创口的血早已凝固,但还是看得出采,血的颜色鲜红,伤口上的牙痕也很醒目,属于刚刚宰杀不久。
  豺对气味极其敏感,习惯用嗅觉来调查取证。半只黄麂已冷却成冰冻肉块,气味被冰雪掩盖住了,它用热乎乎的舌头舔融黄麂身上的伤口。哦,醒目的牙痕上,不是甜点心的气味,而是一股特别的气味,腥臭无比,还有一点儿狐骚味。豺有一种特殊的本事,豺脑记忆区域里有一张完整的气味图谱,豺鼻嗅闻到某种气味,立刻会在大脑的气味图谱里自动搜寻,准确识别出这是谁的气味。不错,这是狼獾的气味。它识别出来了,如此腥臭并带点儿狐骚味的难闻气味,肯定是狼獾无疑。

  它又查验甜点心的身体,脖颈和背脊上有好几条抓痕,尾尖上一撮狼毛似乎也被咬掉了,显然是经过了一番殊死搏斗。在毛丛间仔细嗅闻,也能闻到狼獾的气味。
  狼獾虽然带着狼宇,却与狼没有任何瓜葛,既非狼的亲戚,血缘也相去甚远,和狼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狼獾是一种食肉性獾类动物,虽然体胖肢短,身体和豺差不多大小,却异常凶猛,长着一副能咬碎野牛骨头的钢牙,毛密皮厚,爪子像猫科动物一样又长又尖,滇北荒原上出名的拼命三郎。不管与谁发生冲突,狼獾都会不顾一切攫抓住对方撕咬,死也不会后退半步,因此,许多比它强壮高大的食肉兽都怕它,不敢与其交锋。
  从狼獾口中夺食,需要何等的勇气和智慧。
  人类总是把最凶猛、最恶毒、最残忍的东西与狼联系起来,明明是獾类,却要叫狼獾,还有一种开红花的有毒植物,也起名叫狼毒花;把险恶的山称为狼牙山;把人类互相残杀的战争称为狼烟突起;把野心勃勃的坏人比喻为狼子野心;把良心黑了的人比喻为狼心狗肺;把出尽洋相的坏蛋比喻为狼狈不堪;把强盗放进门来叫引狼入室。这无疑是强加在狼身上的罪名,将来如果地球上有生命法庭,狼完全可以告人类一个侵害名誉罪。
  母豺火烧云想象着甜点心是如何从狼獾口中得到这半只黄麂的。
  甜点心一早出门,满怀希望去到尕玛尔草原,可是孤身一狼,势单力薄,狩猎技艺又不够精湛,虽然几次发现猎物,雪兔、斑羚、野雉,就在前面不远的雪地上动,但追了半天却让猎物从自己的鼻子底下溜走了。忙碌到下午,仍一无所获。天色渐暗,眼瞅着大雪又要飘落,甜点心心急如焚。就在它垂头丧气准备返回大肚佛窟时,在山崖下见到那只狼獾。这肯定是一只体格健壮的狼獾,皮毛黑亮就像黑釉瓷器,富有狩猎经验,嘴里叼着一只刚刚断气的黄麂。猎物还在滴着血,空气中弥散开一股甜甜的血腥味。它心痒眼馋,忍不住滴口水。狼獾属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儿青,并不把孤狼放在眼里,仍叼着黄麂大摇大摆往树林里去。甜点心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冲上去抢夺黄麂。狼獾可不是好惹的,奋起反击。两个回合下来,甜点心脖子就被抓出好几道血痕,尾巴也差点儿被咬断。它虽然吃了点儿亏,却不肯就此放弃,仍奋不顾身扑上来抢夺。
  甜点心肯定是这么想的,得不到黄麂,不仅它有可能会成为雪地饿殍,受了伤躺在大肚佛窟的火烧云也会活活饿死。抢不到黄麂必死无疑,抢得到黄麂就能拯救两条性命,当然要拼死抢一回了。狼獾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一有机会就扑上去抢夺,纠缠不休,誓不放弃。双方周旋了两个多小时,天下雪了,雪花在凛冽的北风中飞舞,天地一片白茫茫。黄麂虽然还在狼獾手里,但狼獾心情比这天气更恶劣。甜点心像幽灵似的在它身边转来转去,赶又赶不走,咬又咬不死,讨厌透了。雪下得这么大,虽然狼獾属于高原耐寒动物,但置于暴风雪中,仍然有寒冷彻骨的感觉。狼獾肯定也是饿着肚子。最让狼獾无法忍受的是,没法去吃叼在嘴里的黄麂,饿狼甜点心随时可能扑上来抢夺,只有不停地啊走啊,心里别提有多烦躁了。完全有这种可能,这是一只带崽的母狼獾,某个树洞或岩缝里藏着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獾,母狼獾急着要回家喂小狼獾,却被甜点死死缠住脱不开身,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这时,天色幽暗,已近黄昏。当甜点心再次蹿上来咬住小黄麂脖颈时,母狼獾没再张牙舞爪朝甜点心撕咬,而是叼住小黄麂的腿用力拉拽。在双方多次噬咬扭拽中,小黄麂腰部已被咬得开裂。狼獾和狼,一个咬住猎物的后腿,一个咬住猎物的脖颈,展开一场拔河比赛,一阵猛烈拉扯,小黄麂从腰部断裂,分成两半。甜点心大功告成,叼起半只黄麂赶快溜之大吉。背后传来母狼獾愤懑的吼叫声,但却并没追上来争夺。对母狼獾来说,平白无故被抢去一半食物,当然怒火万丈,恨不得生啖狼肉活饮狼血。但狼獾与狼属于同一档次的中型猛兽,狼獾对狼并不占据压倒性优势。假如舍不得放弃这半只黄麂,就不能平平安安把另半只黄麂带回家去喂小狼獾。衡量轻重缓急利弊得失,二一添作五,妥协肯定是明智的选择。
  在动物界,两强相遇,谁也吃不掉谁的时候,结局往往就是妥协。
  为了替它弄到活命的食物,甜点心舍得拿命去拼搏。一股暖流在它心中回荡。它吞咽着黄麂肉,从未觉得有这么好吃,从未吃得这么香甜。
  半个月后,火烧云皮肉的伤已经痊愈,断腿也不再疼痛,勉强能站立起来。但那条伤腿已畸形萎缩,比正常的腿短了两厘米,丑陋得就像一根细细的枯树枝。膝关节僵直,无法奔跑,只能一瘸一拐小步走动,而且很难保持平衡,风大一点儿就能把它吹倒。它已彻底丧失猎食能力,已无法自食其力。
  只有靠甜点心单独外出狩猎,带回食物来养活它。

 

【第十四章  惨遭鹅欺】

  太阳一天比一天暖和,冬天已成强弩之末,雪线在往山顶退缩,尕玛尔草原快要开春了。嫩绿的草芽在残雪下悄悄破土而出,冬眠的蛇已开始在山沟缓慢游走。
  这天深夜,母豺火烧云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见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狼嚎声。它心头一惊,睡意顿消,支起两只耳朵谛听,"呦——欧——,欧——呦——”果然是豺最讨厌的狼嚎声。嘶哑尖刻,粗俗难听,还怪声怪调流里流气,不难分辨是求偶心切的公狼在叫。再仔细听听,好像还不止一匹公狼,东、西、北都有类似的嚎叫声,起码有三匹以上的大公狼在不同方位起劲地嚎叫,标准的情歌小合唱。火烧云就躺在大肚佛窟洞口,抬头望望天,启明星正在漆黑的夜空闪耀,已是凌晨时分,再过一会几天就要亮了。即使是夜行性动物,此刻也应该春眠不觉晓了,只有想老婆快想疯的光棍狼,才会在这个时候还像夜游神似的在山野游荡嚎叫。显然,甜点心前段时间用尿液和残毛张贴的征婚广告起作用,好几匹公狼都削尖脑袋想方设法要往情网里钻呢。它扭头偷偷瞄了一眼睡在身边的甜点心。绿莹莹的眼睛忽睁忽闭,显然,根本就没睡着,正在欣赏公狼们的情歌,说不定还在做着春闺香梦呢。
  哦,甜点心到了思春期,想谈恋爱了啊。
  对大多数动物而言,春天气候转暖,食物日渐丰盈,饱暖思爱,春天自然就是发情交配的季节。初春嘛,当然就是谈恋爱找配偶的时光。
  假如甜点心是自己的亲生豺女,母豺火烧云会感到由衷的高兴。女大不中留,这句话对豺或狼同样适用。女儿大了,迟早是要离家出走,建立自己的新生活。刚刚发育成熟,就有异性前来追求,急明女儿如花似玉很有魅力,为娘的当然要为生了这么个出众的女儿而自豪。可此时此刻,母豺火烧云心里非但没有喜悦,反而有一种如临深渊的恐惧感。它觉得自己离死亡已经不远了,甜点心一旦有了感情归宿,恐怕不会再来管它的死活,当然也就不会再带食物来养活它这只毫无用处的废豺。
  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一匹和它没有血缘关系的雌狼。
  它当-然愿意继续活着,当然愿意甜点心永远厮守在它身边,给它猎取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好死不如赖活,苟延残喘总比死掉要好啊。可它明白,甜点心不是那种守身如玉对异性不感兴趣的独身主义者。恰恰相反,甜点心对异性饶有兴味,都熬到凌晨了还不睡觉,还在欣赏远处公狼们的情歌小合唱,急不可耐地想早恋呢!它是一只残废豺,无力阻挡甜点心到外头去恋爱鬼混,更无力阻挡色眯眯的公狼们前来拈花惹草。唉,它所剩的时间不多了,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它虽然想得很悲观,奇怪的是,却并不怨恨甜点心。小家伙只是按照生命的正常轨迹在成长,它没有太多的理由去怨恨。自从它残废后,甜点心养活了它一个冬天,也算是回报了它的养母情,它的心已得到慰藉。
  天要下雨,女儿要出嫁,这是没法子的事。除了顺从命运的摆布,它还能怎么样呢?
  天亮后,远处公狼的情歌小合唱才渐渐停止。
  又过了半个月,积雪融尽,化作春水滋养着绿草红花,日曲卡山麓一派明媚春光。
  雌狼甜点心外出狩猎的时间越来越长,常常清早出去,一直要到天黑才回来。甜点心身材越来越健美,完全是青春派成熟的雌狼了,狩猎技艺也突飞猛进,日臻完善。春天,各种迁徙到南方过冬的候鸟和食草动物纷纷返回尕玛尔草原,对狼来说食源充足。凭甜点心的胆魄与身手,运气好的话一两个钟头即可捕获猎物,运气差的话三四个钟头也能把食物带回家了。甜点心整天泡在外面,绝非是在为猎物奔忙,肯定是在玩耍。究竟在玩什么名堂,母豺火烧云心知肚明——绝对是在玩爱情游戏,越玩兴致越高,都玩得忘了要回家了。
  这天,同往常一样,甜点心踏着晨光外出觅食,不到两个小时,艳阳还高照呢,突然就拖着一只刚断气的珍珠雉回大肚佛窟来了。这么早就回家,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母豺火烧云不由得微微吃惊。当它撕吃珍珠雉时,甜点心突然又撒腿跑了出去。这又是不同寻常的举动。正常情况下,甜点心带回猎物后就不再外出,会留在大肚佛窟同它一起享用食物。

  母豺火烧云心头隐隐不安,有一种预感,豺母狼女这一段特殊情缘真的要画上句号了。
  果然如它所料,当天夜里,甜点心没回来;第二天它等了整整一个白天,甜点心仍然没回来;第二天夜里,甜点心还是没回来。
  哦,甜点心是去收情网了。普遍撒网,重点捉鱼,现在正是重点捉鱼的好时候。
  它能想象甜点心正在做什么。情网肯定罩住一匹年轻英俊的公狼,称之为白马王子也可以。两只狼形影随,情投意合缠绵绯恻,共度新婚蜜月。
  按狼的习性,雌狼一旦名花有主,得了配偶,便离家出走,与父母分家,独立门户,从此不再回来了。
  狼社会不兴回娘家,也没有尽孝尽到底的事。母豺火烧云不再期待甜点心回家。一切都结束了,没有谁会再带食物来给它吃。那只珍珠雉早就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半根,它想活下去的话,只有设法自己出去找食。
  第三天上午,它拖着那条伤残的腿,一瘸一拐从日曲卡山麓去到尕玛尔草原,走得很艰难,下陡峭的山坡时,摔了好几个跟斗。正是春意盎然的季节,—路上望见不少羚羊、野猪和雪兔,它是只瘸腿豺,望尘莫及,只能流口水而已。它指望自己能碰到一头刚刚咽气的马鹿,哦,是被其他食肉猛兽咬伤后侥幸逃脱的马鹿,逃着逃着,娃流干了,或者伤口发炎溃烂得了败血症,倒毙在树林或草丛。它祈求老天爷大发慈悲,能让它捡到这么个大便宜。可是,从上午走到下午,别说刚刚断气的马鹿了,就是腐鼠也没找到半只。
  想捡到受伤后刚刚咽气的马鹿,要具备许多先决条件:碰巧那只捕猎的猛兽本领不太高强,让马鹿从爪牙下逃脱;碰巧那只捕猎的猛兽患感冒什么的,鼻子失无法嗅闻马鹿的气味跟踪追击;碰巧马鹿受的是致命伤,但受伤初始却并不影响奔跑速度,逃离猛兽的追逐后,却突然伤痛加剧,血流如注,魂断奈何桥;碰巧马鹿所在的位置,就是它火烧云寻觅的路线;碰巧在它火烧云到达前,没有其他饥学擎攀的野兽途经此地……这一连串的巧合,才能造就一个捡食到马鹿的机会,就好比买彩票,七组数字完全写对才能中奖,概率是极低的。
  母豺火之烧云在一片黄麻地里找到一只鼠洞,洞边腐土上有新鲜的田鼠足迹,豺鼻在土洞前嗅闻,闻到一股浓烈的鼠味。显然,有田鼠藏在这个土洞里。豺不是蛇,也不是紫貂,可以钻进土洞去擒拿躲藏在洞内的猎物。它只有趴在土洞边的黄麻丛里,耐心等候田鼠出洞,撞到自己的豺嘴里来。等了约半个多小时,址洞里传来意宪率率的声音,不一会儿,土洞口出现几根灰色鼠须和粉红色鼠嘴,全方位抖动。这是田鼠的一种侦察方式,用胡须和鼻子来弄清土洞周围有无可疑动静,然后决定是不是跑出来觅食。弱小动物都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行为诡秘而谨慎。火烧云当然是趴在背风的黄麻丛里,凝神屏息,田鼠再狡猾也休想发现它。粉红色的鼠嘴渐渐升高,露出两只鼠眼,骨碌碌转动,四处张望。火烧云绷紧肌肉,暗中做好扑击准备。就在这时,突然传来猛禽尖锐的啸叫,一只棕褐色的鹰隼,恰巧从天空掠过,那田鼠立刻将脑袋缩回土洞,倏地不见了。其实,那鹰隼起码在两百米上空飞翔,飞行线路也偏离鼠洞很远,对田鼠还构不成威胁呢。唉,胆小如鼠,鼠辈确实胆子小得无法形容,或许可发明一个新名词:纳米胆。
  鹰隼很快飞得无影无踪,黄麻地恢复了先前的宁静。火烧云舍不得放弃这顿快要到嘴的晚餐,仍静静趴在黄麻丛里,守候在土洞边。又过了半个多小时,那只田鼠重新在土洞口出现,同刚才一样,用胡须和鼠嘴窥探了一阵,没发现什么异常动静,这才哧溜蹿出土洞,跑进黄麻丛来觅取浆果草根。这是一只肥硕的大田鼠,圆滚滚胖嘟嘟的身体,足足有一斤多重,够它小吃一顿的啦。火烧云嘴角滴着口水,准备捕捉。
  假如是只四肢完好无损的健康豺,捉田鼠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跳过去用四只豺爪拼命踩踏,一阵胡撕乱抓,总会有一只豺爪踩伤田鼠的腰或踏伤田鼠的腿,当田鼠被踩踏得晕头转向时,豺嘴一口咬住田鼠脖子,美味佳肴就算到手了。可火烧云瘸了一条腿,按传统的捕鼠方式,残腿没法保持平衡,踩踏不成反倒会让自己跌个大跟斗。它只能采取新的捕鼠方式,靠两条后肢的力量扑出去后,整个身体压在田鼠身上,将田鼠压倒压伤。
  田鼠贼头贼脑来到离它约一米半远的地方,专心致志啃咬着甜蜜素含量颇高的黄麻根。这是一个有效的扑击距离,贪吃的田鼠还没发现它,也是最佳偷袭时机。它闷声不响,不宣而战,两条后腿在地上猛烈一蹬,照准目标蹿了出去。它果真用自己的身体盖住了田鼠,可恼的是,当它将身体重重往下压时,那条残肢磕碰了一下,一阵刺骨剧痛传来,它的肩膀不由自主抽搐,身体底下露出一条缝隙,狡猾的田鼠刹那间从缝隙中钻逃出去,飞快地逃回土洞里去了。那条鼠尾在土洞口摇晃了几下,像是在讥讽它的无能。
  数小时的等待和希望,像肥皂泡般破灭了。
  那田鼠受了惊吓,恐怕永远不会再在这个土洞口出现了。
  再在此地待下去,已没有什么意义。母豺火烧云垂头丧气离开黄麻地,跑到沼泽地边缘,希望能找到蜥蜴、四脚蛇之类的小动物充饥,遗憾的是,在水边找了一圈,却什么也没找到。它发现有一对锦鸡正在潮湿的草地上刨食虫子,没等它跑过去,锦鸡就扑扇翅膀飞到树冠上去了。它走到锦鸡刨食的地方一看,有一条蚯蚓被鸡爪从泥土中翻刨出来,还没来得及被鸡啄食掉,正在黑色的沙土间扭曲蠕动。唉,吃不到锦鸡,蚯蚓也是肉啊。它叼起那条蚯蚓咀嚼,有股很重的土腥味,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有东西可吃了。假如真能掘出一大堆蚯蚓来,倒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谋生手段。唉,八面威风的食肉猛兽,竟然堕落到像野鸡一样挖蚯蚓维持生命,实在太丢脸了,真是悲哀啊。可为了活命,它已顾不上考虑面子问题,能活下去是最重要的,暂且把猛兽自尊心抛置一边吧。它用嘴拔起草皮,然后用豺爪掘土。它一条前肢残废,只能勉强用一只后爪挖掘,严重影响掘土速度。加上它是第一次挖蚯蚓,缺乏经验,搞不清哪块草皮下有蚯蚓哪块草皮下没蚯蚓,乱挖一气,花了很多冤枉力气,挖了半天,才挖出两条十厘米长的蚯蚓来。所获得的微薄营养,还不够补充所耗费的体力呢。它泄气了,气喘吁吁地趴在地上,放弃这得不偿失的努力。
  动物也会盘算成本与利润,这种明显亏本的生意,当然不值得再做。

  天哪,到底怎么才能弄到一顿果腹的晚餐呀?
  这时,暮霭降临尕玛尔草原,天要渐渐黑下来了。挖了半天土,不仅筋骨酸疼,肚子更是饿得一阵阵发慌。那片辽阔的沼泽地,最后一片晚霞落在水面上,晚风吹皱一池舂水,波光粼粼,碎金点点,就像一幅重彩浓墨的油画。母豺火烧云空着肚皮,当然无心欣赏这如画美景。动物都是很现实的,不能充饥的东西再美也是白搭。天空传来翅膀振动的声响,它抬头望去,哦,是一只黑天鹅,在晚霞中飞翔。它馋得流口水,可它明白,瘸腿豺想吃天鹅肉,那是痴心妄想。黑天鹅飞越一段水域后,降落到离岸边不远的芦苇丛。春天,芦苇还没长茂盛,母豺火烧云看的很清楚,另一只黑天鹅,在芦苇滩前翘首摆颈,欢迎在暮色中归巢的黑天鹅。毫无疑问,这是一对夫妻天鹅,一方外出觅食,另一方留守窝巢。为何这对夫妻天鹅不一起外出觅食?答案肯定是,窝巢里有天鹅蛋!
  它了解黑天鹅的生活习性,春天从遥远的南方飞回尕玛尔草原,立刻就会抓紧时间产卵抱窝,争分夺秒养育后代,尽量在初夏时节孵出雏鹅,这样就能抢在深秋严寒到来之前,将小天鹅哺育大,保证能跟随族群飞到南方去过冬。
  想到这里,母豺火烧云心头一阵发热,燃起新的求生希望。
  它是肯定吃不到天鹅肉的,却是有可能吃得到天鹅蛋呀!
  这一片沼泽地,冰雪融化形成的春汛已经过去,夏天雨季还没来临,正处于相对的枯水季节,水很浅,不用泅渡徒步即可走过去。这里尚属沼泽的边缘地带,水底下只有几块深不可测的死亡泥潭。它曾经去过那片芦苇滩,熟悉路径,只要顺着七八块草丘连成的那条曲线走过去,保证不会陷进死亡泥潭。
  它想,它踏上芦苇滩后,黑天鹅会惊慌地飞到天空逃遁,它就可趁机钻到窝巢去吃天鹅蛋。一般来说,雌天鹅一茬产两枚蛋,一枚天鹅蛋有两枚野鸭蛋大,蛋壳厚实,不易咬碎。它可以先在窝巢附件找块有棱角的石头,咬住石头将一只天鹅蛋砸破,先吃掉一只天鹅蛋,充充饥,然后再衔住另一枚天鹅蛋,从从容容撤退,带回大肚佛窟慢慢享用。
  它打起精神,瞠着齐膝深的水,朝那片芦苇滩摸去。水下草墩凹凸不平,圆滚滚的卵石上长有滑溜溜的青苔。它三条腿行走,走几步就要滑倒,磕磕绊绊,走得极其艰难。走了约一半路程时,芦苇滩传来吭吭吭响亮而急促的鸣叫声,很快,惊慌的叫声响成一片,苍茫暮色中,看得见有好几只天鹅在扑扇翅膀,像是要准备起飞。这情景在它的预料之中,黑天鹅是族群聚居的动物,若干个小家庭组合成一个大家族,夜晚有专门的哨兵,警戒放哨,负责整个大家族的安全。显然,是警惕性颇高的哨兵发现了它,向其他黑天鹅发出报警的叫声。它继续向芦苇滩走去,在它的经验里,黑天鹅属于性格孱弱的动物,一旦遭遇豺狼等猛兽袭击,便会弃巢逃命。
  管你怎么鸣叫,即使把清脆的喉咙叫哑了,我还是要吃你们的蛋!
  它又磕磕绊绊往前走了一段,离芦苇滩仅有二三十米了。这时,有一只黑天鹅振翅飞翔,在夜空中发出高亢的叫声。这是一只嘴喙金黄、身体壮硕的黑天鹅,看得出来,是这群黑天鹅的首领,姑且称作金嘴首领。随着金嘴首领的鸣叫,很快芦苇滩噼噼啪啪响起翅膀拍声,十几只黑天鹅冲天而起,跟随第一只起飞的黑天鹅,飞到它的头顶盘旋,“嘎嘎,吭吭!”,集体愤怒地鸣叫。
  母豺火烧云晓得,黑天鹅是在诅咒它。嘎嘎,短命的红毛豺;吭吭,可耻的偷蛋贼。它听了一点儿也不生气,骂是骂不疼的,只要能吃到天鹅蛋,即使挨骂一千遍一万遍,它也无所谓的。你们骂得再凶,我只当是你们在唱歌给我听,一场免费音乐会。

  突然,金嘴首领飞临它头顶,尾羽撅翘,掉下一坨东西来,不偏不倚掉在它的鼻梁上,热烘烘、黏乎乎、臭兮兮,原来是在朝它头上屙屎啊。其他黑天鹅也跟着效法金嘴首领,噗噜噗噜,从空中向它喷掷粪便。它还是第一次领教黑天鹅的喷粪战术,还挺有技巧的,翅膀微敛,俯冲而下,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飞到离它头顶约两三米的地方,屁股一撅就喷下粪来。它们似乎还会计算提前量,粪便准确掉在它身上,大部分还掉在头上,很少有落空的。很像是一群轰炸机在扔炸弹,所不同的是,黑天鹅的粪便炸弹炸不死豺。一个劲儿地往人家头上屙屎,也太不讲礼貌啦。臭是臭一点儿,脏是脏一点儿,可只要能获得混饱肚皮的食物,臭一点儿脏一点儿又有什么关系呢。它正在水里行走,身上落了粪便,在水里洗一洗,一洗就洗干净了,挺方便的。
  很快,母豺火烧云便越过水面,踏上那片芦苇滩。豺眼雪亮,刚登陆就看见十几步开外有一个用树枝和干枯芦苇叶搭建的窝巢,里头有两枚青灰色的天鹅蛋,它兴奋得忘乎所以,用瘸腿豺所能跑出的最快速度,奔跑过去。应了句乐极生悲的古话,天色昏暗,它跑得太急,没看见前面有个凹坑,一脚踩进去,重心倾斜,残腿无力支撑身体的重量,咕咚栽倒在地,咬紧牙关挣扎了好几下,这才重新站立起来。还没等它站稳,金嘴首领突然从它背后俯冲下来,鹅掌在它背上猛烈踢蹬,它站立不稳,啪地又摔倒在地。
  金嘴首领长长的脖颈骄傲地翘向天空,两只翅膀优雅地摇扇着,在空中发出吭吭嘹亮的欢呼声。就像是吹响了战斗号角,所有的黑天鹅骤然间都像吃了豹子胆,从四面八方俯冲下来,有的用鹅掌踢蹬,有的用翅膀拍打,有的用嘴喙啄咬,轮番向母豺火烧云发起进攻。
  正常光景下,黑天鹅是不敢招惹豺的,从来就只有豺袭击黑天鹅,没听说过黑天鹅会奋起反击豺。母豺火烧云过去也曾到这片芦苇滩来偷窃过天鹅蛋,窝巢遭到豺的洗劫后,黑天鹅最多也就会在空中愤怒鸣叫而已。现在这种情况,实在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它心里明白,不是黑天鹅吃了豹子胆变得勇敢了,而是它自己变得软弱可欺了。金嘴首领肯定从它瘸瘸拐拐的走路姿势和摔了个大跟斗的狼狈模样里,看出它是只丧失狩猎能力的残废豺,所以才敢如此嚣张地率领黑天鹅群向它发起攻击的。
  虽然鹅掌算不上毒辣,再用力踢蹬也顶多在豺背上抓出几条血痕来;虽然鹅翅算不上厉害,再猛烈拍打也伤不了豺的筋骨;虽然鹅嘴扁平也缺乏啄咬的力度,再怎么咬最多一嘴也只能拔掉一小撮豺毛,可十几只黑天鹅长时间围着它攻击,却也够它受的。它只有三条腿,本来重心就不稳,一次一次被鹅掌蹬倒,根本不允许它站立起来。强有力的天鹅翅膀在它身边拍扇,扇起一团团尘埃,灰尘吹进它眼睛里,难受得要命。鹅嘴不仅啄它的背、拔它的毛,还不时有胆大妄为的家伙,用喙咬住它的耳朵,用力拧拉,疼得它眼冒金星。它晓得,它只要能跳蹿起来,表现出豺的狰狞面目,猛地咬断其中一只黑天鹅的脖子,就能威慑群鹅,扭转战局。可是,它连站都站不起来,根本就没法进行有效扑咬。最后一抹如血残阳消失了,黑色夜暮笼罩大地,能见度越来越低。黑天鹅羽毛的颜色当然是黑色的,黑色的物体在黑色的夜空飞翔,影像模糊不清,目标难以辨认,也影响它的反抗能力。它躺在地上,胡乱噬咬,只咬到几片黑色羽毛。它的无能与落魄,助长了黑天鹅的嚣张气焰,攻势更为凌厉了。
  哎哟哟,黑天鹅历来是豺食谱上的传统佳肴,怎么可以倒过来收拾豺呢?豺吃天鹅是天经地义,天鹅杀豺是弱者暴动、犯上作乱!
  豺遭天鹅欺,气死豺也。欧呦,欧呦,我要咬下你们的脑袋,做风味烧鹅头;我要咬下你们的脚掌,做蜜汁酱鹅掌;我要咬下你们的翅膀,做麻辣卤鹅翅!
  它汹汹啸叫,嗓子都快叫破了,但那些黑天鹅并不理会它的谩骂与威胁,仍群起而攻之。这样下去,它非但吃不到天鹅蛋,恐怕自己都要被碎尸万段成为这群黑天鹅的食料了。一只活生生的豺被一群黑天鹅猎杀,这在动物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稀奇事啊。就算它侥幸不死,再待下去的话,也难免会被这些疯狂的黑天鹅啄光、身上的豺毛,变成一只丑陋的赤膊豺。只有溃逃,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对豺也同样适用。

  它跌跌撞撞连滚带爬退回到沼泽地,在水中艰难跋涉,向对岸奔逃。黑天鹅们紧追不舍痛打落水豺。黑天鹅属于游禽类动物,根本就不怕水,在水中的威力不亚于在空中的威力。忽而从空冲滑翔攻击,忽而从水面、扑腾冲锋,上下夹攻,立体打击,搅得波起浪涌水花四溅,它无法站稳,呛了好几口水,摔得七荤八素,狼狈极了。回程路总算走完三分之二,这时,金嘴首领又从天而降,又带蹼的鹅掌在它脖颈蹬了一下,它又摔翻在半米多深的水里,灌了一大口泥浆。当它翻爬起来时意外发现,金嘴首领不知怎么回事,就浮在它身旁的水面上。天还没完全黑,它看得很清楚,金嘴首领一只翅膀折转,像帆似地竖直,一只鹅掌也倒扭着抻出水面,身体痛苦地旋转,金黄色的嘴壳里发出吭哼吭哼惊慌失措的叫声。它的第一个反应,金嘴首领从空中用蹼掌蹬踢它的动作用力过猛,不小心撞在水下的石头或草墩上,受伤了。岂的第二个反应,老天爷慈悲,给了它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它与金嘴首领贴得极近,几乎一张嘴就可以咬到鹅屁股,不咬白不咬哪。它虽然腿脚不方便,但这么近的距离,肯定能准确地扑到鹅背上去。黑天鹅的脖子又细又长,是最佳攻击目标,只要咬住鹅脖子用力一拧,咔嚓,就能将颈椎拧断,黑天鹅变成黑死鹅。咬翻金嘴首领,不仅能吓退其他黑天鹅,使它摆脱被动挨打的困境,还能报仇雪恨,出出豺被鹅欺憋在心里的这口窝囊气。更重要的是,猎获一只黑天鹅,也不枉辛苦一场,带回大肚佛窟,节省点儿吃的话,维持三五天不成问题。
  没什么可犹豫的,它用力扑蹿,哈哦,果真如它所期待的那样,它成功扑到金嘴首领的背上。稍稍有点儿遗憾的是,豺嘴只咬到鹅翅与鹅颈交汇处的羽毛,没能完全咬到位。它两条后肢紧勾住鹅屁股,一条前肢插进鹅翅下面,尽量使自己保持平衡,身体准备再往前挪一挪,只要再往前挪两寸,就能咬到致命的鹅脖子。
  它整个身体都压在鹅背上,把金嘴首领压得沉到水底。其他黑天鹅看到大事不妙,惊恐万状地鸣叫,鹅心大乱,有一只雌天鹅还飞逃回芦苇滩去。
  这是胜利的前奏,凯旋的序曲。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金嘴首领那只翻转的翅膀突然间扭正过来,扭转并抻出水面的那只鹅掌也同时恢复正常,脖颈笔直翘向天空,受伤的迹象荡然无存,嘎嘎地亢奋呜叫,叫声自信而有气势,一双翅膀噼啪噼啪奋力摇动,两只蹼掌也吧嗒吧嗒用力划水,似飞翔又像游泳,用一种奇特的姿势运动起来。
  母豺火烧云骑在鹅背上,本想往前挪两寸的,金嘴首领突然动弹,它重心立刻摇晃,不可能再完成往前挪的动作了。出于本能的反应,它只有继续咬紧鹅翅与鹅颈交汇处的羽毛,三只豺爪勾紧鹅体,以避免自己被从鹅背上颠覆下来。
  金嘴首领像艘赛艇,贴着水面往沼泽深处急驶而去。
  骑在鹅背上游览水上世界,不失为一种别致的旅游项目。可这是一场严肃的生死搏杀,金嘴首领真有这份闲情逸趣驮着它玩耍?母豺火烧云脑子里闪出一个大问号,抬头望去,前面一片泱泱草泽,不时冒出一串串污浊的气泡。突然间,它明白过来金嘴首领驮着它在水面滑翔究竟是怎么回事了。那片稀稀疏疏长着野草并冒着气泡的水域,是最凶险的沼泽地。泥潭密集,深不可测,更可怕的是,在浅浅一层水面下,就是黏稠的泥浆,除了长有翅膀能飞翔的游禽类动物,其他任何动物,就算是水性极佳的水獭,一旦掉进这片沼泽地,也会越陷越深,越挣扎越往下沉,最后被泥浆吞噬掉。它猛然惊醒了,金嘴首领翅膀并未扭伤,鹅掌也未折断,之所以会翻转鹅翅扭抻鹅掌,其实是一种欺诈手段,或者说是一种诱敌伎俩,目的是要让它骑到鹅背上去,然后把它运送到布满泥潭的沼泽地。毫无疑问,一旦到了那片沼泽地,金嘴首领便会奋力腾飞,或者颠跳翻滚,将它从鹅背上摔下来,借沼泽的力量把它消灭掉。这是名副其实的死亡旅游,用心何其毒也。它吓得舌头热辣辣的。正常用语,应该说吓出一身冷汗,但包括豺在内的犬科动物,身上没有汗腺,靠舌头散热,所以受了惊吓以后,是不会吓出冷汗来的,只会吓得舌头热辣辣。
  金嘴首领已滑翔出一大段路了,那块布满泥潭的水域越来越近。从高速运动的鹅背上往下跳,肯定不会是一件惬意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总比掉进万劫不复的泥潭要好得多。它不敢再有丝毫耽搁,闭起眼睛,松开嘴巴和爪子,扑通掉进水里,惯性作用下,它打了好几个滚,这才颤颤巍巍站了起来。好险哪,它此时站立的位置,离死亡沼泽仅有十多米远了。魂都要被吓散掉了。幸亏它及时醒悟,要不然的话,明年的今天就是它的忌日。
  金嘴首领在低空盘旋,发出计谋落空的遗恨叫声。
  母豺火烧云拔腿就往岸边跑,它已领教过黑天鹅的疠害,它一只瘸腿豺,根本就不是这群黑天鹅的对手。无论黑天鹅怎样追啄它,怎样引诱它,它都不予反击,也不予理睬,—门心思逃命,不顾一切逃命。
  它总算脱离苦海,登上岸来。
  也许是因为天黑了,视线模糊不清,也许是因为来犯之敌已被驱逐出境,达到了目的,黑天鹅不再追赶,在天空盘桓数圈,发出一串串凯歌式鸣叫,班师回朝——飞回那片芦苇滩上去了

  母豺火烧云回到大肚佛窟,已是翌日凌晨。背上的豺毛起码被鹅嘴啄掉了三分之一,浑身伤痛,筋疲力尽,昏昏沉沉倒头便睡,睡到日头偏西才醒过来。奇怪的是,饥饿的感觉似乎消失了,望见在洞口跳跃的麻雀,也不会条件反射淌下口水来了。只是身体软绵绵的,懒得站起来,也懒得翻身,一动弹脑袋就会晕眩。它是只经验丰富的豺,它明白,自己已饿得快虚脱了。若再不能得到食物,几个小时后,恐怕想站也站不起来了。摆在它面前有两种选择,要么趁现在还有一口气,挣扎着爬出洞去,找寻可以充饥的食物,要么就这样静静躺着等待死神光临。它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躺着等死。它不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而是觉得自己瘸着一条腿,体力已近衰竭,出去觅食,成功的概率为零。与其在绝望的打击中倒毙于荒山野岭,倒不如就这么,在昏睡中死去。起码可以死得舒服些,死后也不会立即被贪婪的大嘴乌鸦啄食掉。
  它的求生意志已经崩溃,对生存已不抱任何幻想。让残余的生命顺着时光之河慢慢流逝吧,对一个活得常艰难的残缺的生命来说,死亡也许是很好的解脱。
  它躺卧在大肚佛窟里等死,恍恍惚惚间,似乎有一股兔肉的香味钻进鼻孔。它不由自主伸出舌头去舔,似乎舔到甜腥的兔血。这一定是极度饥饿状态下产生的幻觉,它想。让它惊讶的是,舌头确实有吮吸血浆的感觉,黏稠的液体,淡淡的咸味。它试探着咽了一口,沁豺心脾,出现食物入肚的良好感觉。真有如此美妙的幻觉?它微微睁开眼睛,蒙蒙咙陇好像面前真有一只野山兔!它使劲眨眨眼睛,视线变得清晰了,果真是一只深灰色野山兔,已经开膛剖腹,新鲜的内脏与血浆就摊摆在它嘴吻前的石头上。野山兔再傻,也不会自己把肚子剖开以身饲豺;老天爷再慈悲,也不会从天上落下一只刚刚宰杀好的兔子来照顾生命垂危的残疾豺。管他的,先填饱肚子再说,送到嘴边的食物,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它先吮吸兔血,又小口嚼咬兔心兔肝,让饿过头的胃有个缓慢适应的过程,然后狼吞虎咽开怀大吃,短短几分钟时间,就把大半只野山兔塞进肚去。假如生命是一只火炉的话,注入新的燃料,快要熄灭的火焰就会蓬蓬勃勃燃烧。吃进大半只野山兔,很快,火烧云:就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澎湃奔流,晕眩的头脑变得清醒而敏捷,软绵绵的四肢也恢复了力气。它伸了个惬意的懒腰,站了起来。就在这时,大肚佛窟洞底有条黑影闪动,它扭头看去,哦,是甜点心。
  不难想象,它昏睡等死时,甜点心叼着野山兔来到大肚佛窟。它因为饿得快要衰竭,感觉很迟钝,没发觉甜点心的到来。甜点心咬开野山兔的肚子,将食物摆到它嘴吻边,然后蹲在幽暗的洞底守望着它,等待它苏醒。
  出嫁的养女,还惦记着残废的养母,为已经丧失了捕食能力的养母送来食物,确实孝心可嘉,确实难能可贵。
  它靠拢过去,深情舔吻甜点心,以示感激之情。它发现,甜点心身上的气味有明显变化,闻得到一股陌生狼腥骚的气味。毫无疑问,甜点心已找到如意“狼”君。甜点心感情有了归宿,生活有了伴侣,这当然是—可喜可贺的事。
  见它已能站起来行走,甜点心发出一声悠长的狼嚎,似乎在告诉它,它不会扔下它不管的,它会经常带着食物来看望它的。随后,甜点心一甩狼尾,蹿出洞去。
  这以后,每隔三四天,甜点心都会带着食物出现在大肚佛窟,有时是一只土拨鼠,有时是小半只岩羊,有时是一条鹿腿。当然不能说食物很丰盈,饥饿的感觉总是像幽灵似的追随着它,但不管怎么说,甜点心带来的食物,节省点儿吃的话,维持生命是不成问题的。天气晴朗时,它也会一瘸一拐走出洞去,寻找其他食肉猛兽扔弃的残羹剩渣,或者采用守株待兔的笨办法,蹲伏在鼠洞口,捕捉田鼠。此时正是日曲卡山麓食物最丰盛的季节,山豹、猞猁、金猫等狩猎技巧高超的猛兽,不像食物匮乏的冬季时那么吝啬了。在冬季它们捕获到食物后会吃得干干净净,连半截臭烘烘的大肠都不肯浪费,现在却变得慷慨大方,捕获到猎物后,往往将内脏和肢体上的好肉吃掉,将难啃的头、爪及皮囊遗弃。火烧云平均外出十趟,便会有一趟能捡到东西吃。阳光明媚的春天,也是田鼠生儿育女的高峰期,田鼠的繁殖力极强,一胎会生十多只小田鼠,三个月后小田鼠就会长大再生下一代小田鼠,几何级数增长,滚雪球般发展,要不了多长时间一对田鼠就可发展壮大成一个田鼠军团。就像池子里的鱼多了容易捕捞一样,尕玛尔草原上的田鼠数量膨胀了,也容易捕捉。火烧云平均在鼠洞前守候七次,就会有一次机会逮到警惕性不太高的田鼠。
  吃救济、吃补助、吃施舍,能过上这种半饥半饱的日子,已经算是不错的啦,已经算是磕头碰着天啦,它已经心满意足了。
  春去夏来,火烧云发现,甜点心的肚子渐渐鼓了起来,里头有小生命在蠕动。
  也不晓得是爱情的结晶,还是爱情的孽障。

 

【第十五章  风雨相依】

  那天下午,甜点心叼着一只羽毛未丰的黑天鹅来到大肚佛窟。以往甜点心回家给它送食物,都是放下东西后,在它身边转两圈,发出几声安慰性质的轻嚎,便离去了。这次却与往常不同,放下黑天鹅后,甜点心跑到洞口,发出几声悠扬绵长的嚎叫。
  火烧云对甜点心的反常行为颇觉奇怪,便也跟着走到洞口向外张望。桔黄色斜阳下,葱绿的灌木丛中,一匹陌生狼正兴冲冲朝大肚佛窟跑来。
  出于对狼的恐惧,火烧云立即退到洞底的石头后面,躲了起来。
  不一会儿,陌生狼的影子映现在石洞口,微风灌进一股大公狼刺鼻的腥骚味。甜点心很高兴这匹大公狼的到来,尾巴大幅度甩摆做出欢迎的姿势,并抬起嘴吻露出柔软的颈窝,摩挲大公狼的脸颊。如此亲昵,必是配偶无疑。当然,肯定也就是甜点心肚子里还未出世的小狼崽的父亲。甜点心在前面引路,扭颈轻嚎,盛情邀请大公狼进大肚佛窟。
  火烧云猜出甜点心的用意,是要引狼入室——甜点心的肚皮鼓得像香柚,已到预产期。甜点心当然晓得,方圆几十里,再没有比大肚佛窟更适合豺或狼居住了:石洞冬暖夏凉,隐秘安全,洞底石壁上水珠滴漏,不用出洞就可以舔甘甜的泉水来解渴,洞内还有扇形彩色钟乳石,屏风似的将石洞隔成里外两个空间。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大肚佛窟就好比人类都市中的花园别墅。毫无疑问,甜点心想在这儿生下小狼崽。
  临近分娩的雌性动物,都会尽自己的所能,给即将出世的小宝贝找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安全舒适的理想巢穴。
  大公狼在大肚佛窟洞口停顿了一下。火烧云看得很清楚,那是匹威风凛凛的大公狼,灰色的背脊闪烁着金属光泽,乳白色胸脯上有好几块红色斑点,就像挂着一串耀眼的勋章,或许可称它为勋章大公狼。狼尾梳理得整洁光滑,风度翩翩。用狼的审美观来衡量,算得上是一表狼才了。
  勋章大公狼谨慎地在洞口窥探嗅闻一番,跟着甜点心跨进洞来。到这个时候为止,勋章大公狼还没发现火烧云。洞外夕阳普照,洞内幽暗,勋章大公狼眨巴着斜眼,以适应洞外与洞内的光线落差。
  火烧云本来是躲藏在那扇彩色钟乳石背后的,想了想,又从钟乳石背后爬出来,低头垂耳,甩摆豺尾,表明自己的态度,同意让勋章大公狼住进大肚佛窟来。
  它是只残废豺,能苟活在世上已经不错了,再说,动物世界没有居住所有权的说法,也没有房东这个概念,甜点心要引狼入室,它反对也没用。
  说心里话,它不喜欢狼,尤其讨厌大公狼,最好这辈子别让大公狼看见自己。可是,它没有隐身术,大肚佛窟容积并不大,除了这扇彩色钟乳石外,别无其他藏身之处,想让勋章大公狼不发现自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与其等一会儿被勋章大公狼从彩色钟乳石背后搜索出来,倒不如自己主动爬出来,做出欢迎姿态,或许还能使勋章大公狼对自己产生一丝怜悯。
  数秒钟后,勋章大公狼眼睛适应了洞内幽暗的光线,看见了甩摆尾巴的火烧云,刹那间狼尾平举,狼毛耸立,龇牙咧嘴咆哮起来,摆开跃跃欲扑的架势。
  对人类而言,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对狼而言,一个完美的小家庭,岂容一只豺待在旁边。
  甜点心用身体挡住勋章大公狼,呦呦呜呜发出一串嚎叫,一会儿跑到勋章大公狼面前,一会儿又跳到火烧云身边,用意很明显,是要让勋章大公狼接受火烧云,组合成一个奇特的家庭,共同生活在大肚佛窟。
  火烧云蜷伏在石旮旯,四肢勾缩在腹部,豺嘴咬住自己的尾巴,做出在强者面前认输和臣服的姿势。虽说这个姿势是豺社会的形体语言,但豺狼同属犬科动物,形体语言有许多共通点,它相信勋章大公狼能透过它的身体动作读懂它的心声。
  勋章大公狼仍如临大敌般地狂嚎不已,磨牙擦爪,随时准备扑过来厮杀。对生性孤傲的大公狼来说,绝不会允许与豺同居一穴。
  甜点心虽然竭力阻拦,但雌狼体格比公狼要小一些,力气也比公狼要弱一点儿,而且它肚子里又怀着即将诞生的狼崽子,动作不太灵便,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有效遏制勋章大公狼的攻击。很快,勋章大公狼便挨近火烧云,狼爪几次抓到火烧云的身体,撕得豺毛飞旋。
  火烧云没有任何反抗,也没敢瞪起豺眼龇牙咧嘴啸叫。打不还爪,骂不还口。它晓得,一切反抗都是徒劳的,任何谩骂也是无效的,只能刺激勋章大公狼更疯狂地扑咬。
  母豺火烧云息事宁狼的做法,并不能消弭物种仇恨。勋章大公狼并没有因为它的不抵抗主义而减弱攻击头。突然,勋章大公狼嗖地蹿跃,似乎是要从左侧突破甜点心的防线去扑咬火烧云。甜点心当然往左侧运动进行拦截,殊不料勋章大公狼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倏地旋转身体,从右侧契入,扑到火烧云身上,利牙交错的狼嘴照准豺脖恶狠狠咬下来。
  火烧云闭着眼睛,一副引颈就戮的模样。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甜点心猛蹿上来,强行将勋章大公狼撞开去。也许是用力过猛动了胎气,也许是不小心撞着了肚子,甜点心将正要行凶的勋章大公狼从火烧云身上撞出去后,突然哀嚎一声,蹲伏下来,身体一阵阵颤抖,狼嘴都痛苦得扭曲了。
  勋章大公狼毕竟是疼爱妻子的,赶紧跳到甜点心身旁,伸出狼舌舔吻妻子圆鼓鼓的肚皮。可这家伙并末改变要将火烧云驱赶出大肚佛窟的念头,一面亲吻甜点心的肚皮,一面不时抬起杀气腾腾的狼眼,恶狠狠地盯着火烧云,喉咙深处发出粗俗的低吼。凶相毕露,野心未泯,时会再次扑蹿上来进行致命的噬咬。

  母豺火烧云叹息一声,挣扎着站起来,朝洞外走去。水火不能相容,勋章大公狼吃了秤砣铁了心,是绝不会容忍它待在大肚佛窟的了。有它没勋章大公狼,有勋章大公狼没它。它不想被狼嘴狼牙撕成碎片的话,只有离开大肚佛窟。再者,甜点心已经为它动了胎气,它不愿意甜点心再受到伤害。甜点心夹在它和勋章大公狼中间,肯定左右为难。它不忍心再让甜点心为难,不愿自己成为累赘,妨碍甜点心的生活。
  唉,引狼入室,就是灾难的同义词,结局肯定是不妙的啊。
  当它跨出大肚佛窟后,勋章大公狼的狂嚎声逐渐减弱。非法占有居住空间的罪恶目的已经达到,强盗当然会心满意足。
  火烧云漫无目的地在山野踽踽独行,不晓得自己要到哪里去。它居住多年的大肚佛窟被勋章大公狼霸占了,厄运并未到此结束,对狼和豺这样的食肉猛兽来说,居住空间是与觅食空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失去了居住空间,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狩猎领地。勋章大公狼是绝不会允许它再在这方土地生活下去,它必须至少走出二十公里外,才算是逃出了勋章大公狼的魔爪。二十公里,对四肢完好的健康豺来说,跑快点儿的话个把小时也就跑到了,可对一条前腿断裂的残疾豺来说,却是艰难困苦的漫漫旅程。它在坎坷不平的山路上一瘸一拐地行走,东倒西歪,走得比乌龟爬快不了多少。刚走出两三里路,走到一片乱石岗,一脚没踩稳,就从两米高的石坎滚下去,摔得鼻青脸肿。它趴在碎石上,呜呜发出凄凉的哀叫。
  天快要黑了,已是夏末季节,日曲卡雪山的夏天十分短暂,盛夏过后,气温就迅速下降,一天比一天冷。凉风阵阵,乌云从四面八方聚拢来,闪电从云层深处像小青蛇似的钻出来,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世界虽然很大很大,但对豺来说,适合生存的土地却非常有限。要么有同类竞争,要么有其他食肉猛兽盘踞,要么是食物资源短缺的不毛之地。就算是一只身强力壮的豺,要想到一个陌生地方开拓新的狩猎领地,要找到一块既无同类相争又无其他食肉兽盘踞而食物资源又丰盈的土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是一只行动困难的残疾豺,恐怕等不到它寻找到新的栖身之地,就会在流亡途中被饥饿和疾病夺走生命。
  倒不如让闪电劈中自己,一了百了,免除痛苦的煎熬。
  就在它万念俱灰时,旷野响起甜点心的嚎叫声。它听得出来,那是呼唤与寻找的叫声。它应了一声,不一会儿,甜点心腆着大肚子跑了过来,默默地靠在它身边,情绪显得有点儿伤感。风飘来三两雨滴,暴雨快要落下来了。甜点心朝大肚佛窟方向轻嚎数声,火烧云晓得,甜点心是要让它回大肚佛窟去。它是被迫离开大肚佛窟的,请它回去,当然是它很乐意做的事。才往回走了一半,瓢泼大雨就落下来了。回到大肚佛窟时,它和甜点心都淋成了落汤鸡。
  大肚佛窟静悄悄的,勋章大公狼已不知去向。
  可以想象,它出走后,甜点心与勋章大公狼争吵了一番。响起雷声,刮起寒风,天就要下雨了,甜点心惦记它的安危,蹿出洞来找它。勋章大公狼无法理解甜点的举动,一怒之下,弃甜点心而去。
  半夜,透过风雨声,火烧云听到对面山头传来狼嚎声。毫无疑问,那是勋章大公狼在向甜点心表白心迹:有豺无狼,有狼无豺,只要你赶走丑陋的瘸腿母豺,我就会回到你身边来的。春闺梦里狼,甜点心充耳不闻,也没发出应答的嚎叫。午夜,勋章大公狼的嚎叫声渐渐远去,隐没在隆隆的雷声中。
  黎明时分,甜点心做了妈妈,产下三只小狼崽。风狂雨骤,幸亏是在大肚佛窟内,不然的话,在旷野风吹雨浇,小家伙很有可能会夭折。火烧云帮甜点心舔净小狼崽身上的绒毛。两雌一雄,第一个出世的小雌狼就叫冷风,妹妹就叫雪雨,那只小公狼毛色乌黑,天上正乌云密布,那就叫乌云吧。
  翌日中午,刚刚风停雨歇,甜点心就跨出大肚佛窟外出觅食了。这很辛苦,也很危险。火烧云挺难过,要不是为了它,勋章大公狼就不会离开大肚佛窟。按日曲卡雪山野狼的习性,一匹公狼和一匹母狼结成伉俪,会很长时间相守在一起。公狼是自然界为数不多的父亲意识很强的动物之一。正常情况下,母狼分娩时,公狼会忠实地陪伴在母狼身边。当母狼安全产下狼崽,公狼便会义不容辞地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独自外出狩猎。刚做父亲的公狼,性情会变得格外勇猛,一定要捕杀活的猎物,为妻儿提供新鲜充盈的食物。这种状况会维持十天到半月之久,母狼身体基本恢复后,才会外出协助公狼狩猎。唉,要是勋章大公狼此时在这里的话,甜点心就不用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外出觅食了。现在它唯一能帮助甜点心的,就是将三只小狼崽紧紧裹在自己怀中,用体温来驱散夏末初秋的寒气。
  它祈祷,甜点心能交好运,争出洞口就遇到一只迷路的小斑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营养丰富的食物。

 

【第十六章雕口救援】

  母豺火烧云尽自己所能,协助甜点心养育三只小狼崽。每当甜点心外出狩猎,它就寸步不离地守护在小狼崽身边。倘若刮风下雨,它就将小狼崽揽进怀里,倘若天睛暖和,它就趴在洞里,连苍蝇都休想飞进来捣乱。甜点心狩猎归来,无论是大有收获满载而归,还是一无所获空手而归,它在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后,都会跑到大肚佛窟外面迎候,舔去甜点心身上的征尘,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当甜点心给三只小狼崽喂奶时,它就忙着把小狼崽的排泄物用嘴叼着运送到几百米远的山沟里去。小狼崽还不会自己跑到外面去排泄,都是在大肚佛窟里屙屎撒尿,若不及时清除,浓烈的气味会引来路过的食肉兽,是一种潜在的危机。这项又脏又累的活,过去是由公狼来干的,这个狼家庭没有公狼,就由它来承担。有时候,甜点心捕猎顺利,回来得早,它就跑出去碰碰运气,或找寻腐肉,或守候鼠洞,有收获的话,多少也能贴补家用,减轻甜点心的觅食压力。
  它靠甜点心养活,它也想方设法回报甜点心。
  日曲卡雪山的秋天,对狼或豺这样的中型猛兽来说,既是食物渐渐匮乏的季节,又是危险日益加剧的时候。许多食草动物开始迁移去南方过冬,一些有冬眠习惯的动物从地面上神秘地消失了。就连田鼠、土拨鼠和他鼠类,也在地洞里储存起大量的粮食,极少露面。雪兔和长耳野兔也大幅度减少到地面来活动的次数,在温暖的地穴过起半隐居的生活。饥饥肠辘辘的食肉兽,在生存的压力下,变得极其贪婪,也更富冒险精神,就连紫鼬、赤狐、豹猫、果子狸这些平时闻到狼的气味就会退避三合的兽类,此时也会趁成年狼离巢觅食之际,溜进狼窝来猎杀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崽。
  这天,甜点心去尕玛尔草原狩猎,刚离开不久,就有一只豹猫鬼头鬼脑跑到大肚佛窟洞口来窥探。豹猫是一种和家猫差不多大的野猫,皮毛的花纹类似金钱豹,因而得名叫豹猫。豹猫耳朵长而大,身手矫健,能上树掏鸟窝,也能下地捉老鼠。有鸟与鼠可食时,豹猫即使看见小狼崽不会停留,但现在候鸟飞走了,老鼠又转入地下活动,便把注意力投向任何可以杀戮并吃掉的动物。
  火烧云蹲在洞口,发出严厉的啸叫,警告这只过路豹猫:有我在这里守卫,你休想占到什么便宜!豹猫在洞口咆哮一阵,无趣地离开了。这天,要不是有火烧云守护,三只小狼崽早就成了豹猫的午餐。
  小狼崽出生一个星期,就会睁开眼睛看移动的物体,两个星期后,就会在大肚佛窟内蹒跚爬行,四个星期后,就会迈动小腿奔跑了。小狼崽活泼而吵闹,吃饱睡足后,就互相打闹,我掀翻你,你扑倒我,一刻也不肯安静。对狼这样的动物来说,幼年期互相打斗,看起来是无意义的游戏,其实是重要的学习课程,为将来独立生活锤炼超凡的胆魄和格斗技巧。火烧云当然不会对三只小狼崽的游戏横加干涉。问题是,小家伙们的胆子越来越大,已不满足在大肚佛窟内打斗,而要跑到洞外去玩耍。小狼崽才四五个星期大,根本没有避险意,到了洞外就到处乱钻,草窠、树丛、石坑、土丘,哪儿都敢去,它一只瘸腿豺如何看管得过来呢?它只有挡在洞口,阻止小狼崽外出。小狼崽很淘气,在它面前爬来爬去,钻头觅缝想越过防线跑出去。有时候它稍有疏忽,打个盹儿或出去方便一下,它们就会趁机溜出洞去,让它防不胜防。
  这几天,天天都在下雨,秋风秋雨愁煞豺。这天中午,云破天开,雨后天晴,艳阳高照。小狼崽们被淫雨锁在大肚佛窟里已有三天,见到太阳,兴奋地呜噜呜咯叫,拼命想跑到外面去玩耍。甜点心出去狩猎还没回来,火烧云当然不敢随便放它们出洞。

  ——呦欧,外面有大白蛇,啊呜一口就会把你们吞吃掉的!
  ——呦欧,洞外有只可怕的大猫,尖刀似的爪子会把你们撕成碎片!
  ——听话,不许胡闹,乖乖待在洞里,等你们妈妈回来后,你们才能出去玩!
  它用身体封锁住洞口,并发出威胁的啸叫,竭力阻拦它们外出。然而,仅靠几句空洞的吓唬,根本不足以让淘气的小狼崽放弃出去玩的念头。它们固执地在它身边钻来钻去,寻找可以突破封锁线的机会。小雌狼冷风,在三只小狼崽中排序老大,身体比其他两只小狼崽要健壮些,脑子也比其他两只小狼崽要灵活些。它见火烧云正在推搡小雌狼雪雨和小公狼乌云,便不声不响溜到火烧云屁股后面,突然就从豺尾下的空隙钻了出去,突破防线后,好像知道火烧云要追缉它,立即撒腿往茂密的灌木丛急奔。火烧云只好用三条腿跳跃,去追赶冷风。还没等它把冷风押回洞里,小雌狼雪雨和小公狼乌云却又趁洞口空虚,倏地溜出洞来。三只小狼崽围绕灌木丛,跟它玩起躲猫猫的游戏。它本来就瘸着一条胜行动不便,进到灌木丛,枝枝蔓蔓磕磕绊绊,更是走得艰难。小狼崽们似乎还故意拿它开心,在它面前晃来晃去,逗引它追赶。它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好不容易快要追上它们了,它们却哧溜钻进密密匝匝的灌木丛深处。灌木丛枝蔓太密,成年豺体形大,它又拖着一条残肢,很不容易钻进去,只好在灌木丛外干瞪眼。
  三只调皮的小狼崽,还在灌木丛深处呜欧呜欧叫,似乎在嘲笑它的无能。
  它又气又急,不得不使用粗野的手段来对付这三只小狼崽。它用豺尾当诱饵,尾尖不停地颤动,像只活泼的小鸟。小雌狼冷风心痒眼馋,忍不住从灌木丛里跑出来,逮小鸟似的玩弄它的尾巴。它倏地转身将小雌狼冷风扑倒,一口叼住小家伙的颈皮,提了起来。豺与狼都会用叼咬颈皮的方式搬移幼崽,这不会对幼崽造成什么伤害。但小雌狼冷风已有五个星期大了,身体少说也有三四斤重,被叼住颈皮悬挂在半空,非常难受,呜呜哀叫,四条细细的狼腿徒劳地划动。它叼住小家伙的颈皮使劲抖了抖,嘴角发出呦呜呦呜严厉的啸叫,警告小家伙不准乱动,然后颠颠跳跳将小家伙押回大肚佛窟。
  小雌狼雪雨和小公狼乌云被震慑住了,乖乖从灌木丛钻出来,跟着它爬回大肚佛窟来。
  它把小雌狼冷风重重抛进洞底的石旮旯里,长啸一声:给我老老实实待着,谁再敢调皮,我就把谁的耳朵咬下来!
  三只小狼崽缩成一团,害怕得瑟瑟发抖。
  火烧云横卧在洞口,像个值勤的**,看押三只小狼犯。
  才安静了半个小时,三只小狼崽又开始蠢蠢欲动。它们从洞底石旮旯爬出来,在大肚佛窟内爬来爬去,委屈地呜呜嚎叫。它们不敢靠得它太近,在离它一米远的地方,用怨恨而又乞求的眼光望着它,似乎在等待它开恩,放它们出去玩耍。
  它闭目养神,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呜呜,干吗要把我们像小囚犯似的关在洞里呀!
  ——呦呦,你是世界上最狠心的狼外婆,我们讨厌你!
  ——欧欧,你放我们出去玩一会儿嘛,我们不会跑远的!
  三只小狼崽咿里呜噜不停地嚎叫,就像在进行集体抗议。母豺火烧云听得心烦意乱。它知道,三只小狼崽想要出去玩一会儿的要求并不算过分。小家伙贪玩爱闹,这是天性,也是它们的正当权益,前几日连降秋雨,它们被困在大肚佛窟内,没出去玩过。天晴了,太阳出来了,它们渴望到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奔跳嬉闹,这也是情理中的事。万物生长靠太阳,长时间待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身体都要发霉的,对健康肯定不利。它们理应享有明媚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和活泼快乐的童年。甜点心早出晚归,极有可能今天又要天黑后才能带着猎物回家。等甜点心回家后再放三只小狼崽出去的话,温暖的太阳早已落山,寒冷的秋风嗖嗖吹袭,根本就不可能再玩耍了。说老实话,剥夺小狼崽的快乐,是很残忍的事,它也于心不忍啊。它想,洞外虽然潜藏着危机,但也不是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有生命危险。事实上,大肚佛窟地处山凹深处,周围有灌木树丛遮蔽,偶尔才会有猛兽光顾。让三只小狼崽到洞外玩一会儿,也不至于就一定会撞上凶恶的天敌,出事的概率其实并不很大,它虽然瘸了一条腿,护卫能力有限,但眼不花耳不不塞,担当警戒是完全能胜任的。
  小家伙们怪可怜的,算啦,就让它们出去玩一会儿吧。
  它蹲坐起来,洞口敞开一个通道,这是一种暗示和默许。
  三只小狼崽欢呼雀跃,一溜烟跑出洞去,在草地上翻滚追逐。
  哦,放你们出来玩,是有条件的。只能在洞口附近玩一玩,不许跑远了。母豺火烧云在距离洞口三十米的地方,用尿液划了一条三八线,严格圈定三只小狼崽的活动范围。它自己则爬上一座小山包,登高望远,视界开阔,眼、鼻、耳三种感觉器官并用,严密注视大肚佛窟四周每一块岩石、每一丛灌木和每一片树林,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把小家伙们撵回洞里去。应该说警戒措施还是挺不错的。
  三只小狼崽在大肚佛窟前的草地上玩得热火朝天,它们玩累了,就在阳光下梳理皮毛,小憩片刻,便又开始互相打斗嬉闹。

  火烧云像个最忠实的卫土,全神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左侧两百米有一丛蒿草,突然无风自动,草穗剧烈摇晃。它的心陡地悬吊起来,一面扭身做好带领小狼崽撤退的准备,一面死死盯着那丛可疑的蒿草。有几株草茎折倒了,钻出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凝神再看,哦,原来是一只刺猬。刺猬是素食动物,对小狼崽构不成威胁。它悬吊的心这才徐徐放落下来。目光又扫到右侧白树林,秋天的白桦树,叶子像用金箔做成的,闪着耀眼的光亮。突然,寂静的树林里传来哗啦哗啦的声响,好像有什么兽类在穿行。它背上的豺毛又紧张地耸立起来,耳朵竖得笔直;定向侦听,究竟是什么样的不速之客。那可疑的声音时断时续,金黄的白桦树叶间,映现出两个庞然大物,它这才弄清,原来是两匹野骆驼。日曲卡雪山北麓的荒漠地区,有野骆驼的踪迹。秋冬季节,野骆驼会从雪山北麓绕道雪山南麓去尕玛尔草原觅食。野骆驼也是食草动物,对小狼崽无害。果然,两匹野骆驼钻出白桦林后,沿着山沟头也不回地往尕玛尔草原去了。火烧云徐徐舒了口气,背部耸立的豺毛也慢慢恢复原状。可它警惕的心弦仍绷得很紧,丝毫不敢松懈。对它来说,守护这三只小狼崽,责任重大,宁可虚惊千次,也不能放过一个疑点。
  它密切防范地面四周的动静,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这肯定是一只经验丰富的乌雕,不然俯冲的角度不会这么刁钻,也不会如此巧妙地隐藏在云朵里,突然从背后进行偷袭;这肯定是一只被饥馑困扰多日的饿雕,极有可能还是一只正处在哺育期的母雕,悬崖绝壁间或大树树冠上的雕巢内,有两只嗷嗷待哺的幼雕正等着它回家喂食,不然的话不会在有成年豺看守的情况下,铤而走险来袭击成年豺身旁的幼崽。
  乌雕是日曲卡山麓最凶恶的猛禽,食谱很广,春夏季节主要是捕捉蛇类、鼠类和鸟类,到了秋冬季节,蛇冬眠鼠钻洞鸟迁移,便将攻击目标转向一切能抓到的活物。强悍的成年雕体长约有一米,翼展达两米以上,长着铁钩似的尖爪利喙。乌雕经常袭击岩羊,突然朝站立在陡峭岩石上的小羊俯冲下去,用雕爪将小羊推下悬崖摔死,然后再抓回雕巢享用。饿极了,也会攻击疏于防范的猛兽幼崽。
  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只母雪豹带着两只刚断奶的幼豹在山坡上行走,突然有一只雪兔从前面的雪地里蹦出来,母雪豹当然不肯放过送上门的食物,冲出去追逐雪兔。当它叼着雪兔得意洋洋地返回时,却发现一只乌雕正抓着一只幼豹,拼命扇动巨大的翅膀,借着山谷升腾的气流,歪歪扭扭飞上天空。尖利的雕爪刺进幼豹的脊背和后颈,幼豹四只爪子在空中徒劳地划动,发出凄厉的哀叫。雪豹虽有高山雪域霸主的美称,却不会飞翔,那只母雪豹只能望空兴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宝贝消失在蓝天碧云间。
  当母豺火烧云听到背后有翅膀割裂空气的呼呼声时,蓦然回首,一只乌雕已俯冲到离地面仅有百余米的高度了。乌雕平撑双翅,无声地滑翔而下。乌雕,顾名思义,羽色乌黑犹如乌鸦或乌鸡,只在尾羽和翼羽间有一道白色羽带。乍看起来,就像从树梢飘落下来的一张枯叶。乌雕一只遒劲的爪子已从腹部伸展出来,雕眼盯着正在一块岩石上边晒太阳边梳理体毛的小雌狼冷风,做好了攫抓的准备。
  小雌狼冷风仍懒洋洋地蹲坐在岩石上,没觉察到死神已悄悄降临头顶。
  突兀的岩石,静止的蹲坐,对狩猎技巧高超的乌雕来说,攻击这样的目标,就像人类吃豆腐那么容易。按此时的情景,顶多还有四五秒钟,乌雕就会在低空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雕爪不费吹灰之力地揪住小雌狼冷风的脖颈,然后优雅地拍扇翅膀,升上天空。可怜的小雌狼冷风,将会被带到悬崖间的雕巢里,被碎尸万段,变成幼雕果腹的美餐。
  母豺火烧云没有任何犹豫,两条后腿奋力一蹬,扑蹿出去。俗话说狗急跳墙,犬科动物被逼急了都会发挥出巨大潜能。它这一跳,跳出了历史最好成绩,足足蹿出四米多,离小雌狼仅剩两米远了。糟糕的是,蹿跳用力过猛,落地时三条腿无法掌握平衡,跌了个大跟斗,摔了个嘴啃泥。雕翅黑色的死亡的投影已笼罩在小雌狼冷风的身上,站起来继续扑蹿已来不及了。它急中生智,就着这跌倒打滚的姿势,身体卷成球状,玩了个连轴滚,刹那间滚到了目标位。这个时候,雕爪已快落到小雌狼冷风的脖颈上了。千钧一发之际,火烧云及时跳了起来,身体盖在小雌狼冷风身上,张开豺嘴狠狠朝企图施暴的那只雕爪咬去。豺嘴与雕爪撞了个正着,雕爪抓破了火烧云的下巴。遗憾的是,乌雕反应极其灵敏,豺嘴还未及噬咬,雕爪就闪电般缩了回去。虽然未能咬着乌雕爪,却把乌雕吓了一大跳,拍扇翅膀,扶摇而上,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桓鸣叫。
  火烧云厉声啸叫,给三只小狼崽报警和提示,趁乌雕受到惊吓还没回过神来,赶紧跑回大肚佛窟去,躲避可怕的天灾!
  三只小狼崽现在所处的位置,离大肚佛窟洞口约有三十多米。虽然五个星期大的狼崽腿短力弱不善奔跑,但拼出吃奶的力气逃窜的话,应该说能抢在乌雕重新发动攻击前逃进大肚佛窟的。小家伙们只要逃进大肚佛窟,就算进入了安全的防空洞。在地面上,乌雕的威力骤减三分之二,它火烧云只要守住洞口,别说一只乌雕,就是两只乌雕,也休想攻进大肚佛窟来攫走小狼崽。

  呦欧,你们不想变成雕食的话,就请你们抱头鼠窜,赶快跑回大肚佛窟去!
  它嗓子都快叫哑了,却未达到预期效果。三只小狼崽被乌雕凶猛的袭击吓坏了,六神无主,灵魂出窍,分不清东西南北,根本就不晓得该往大肚佛窟跑,反倒不约而同朝它靠拢,挤到它身边,往它肚皮底下钻。它的腹下容积有限,只够容纳一只小狼崽,三只小狼崽竟互相争夺起来,你推搡我,我挤兑你,结果小脑袋钻进它的肚皮底下,身体和屁股却暴露在外面。
  唉,没办法,小狼崽年幼无知,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一遇到危险,首先想到的就是向身边的成年亲属寻求保护,把成年亲属的身体当做保护伞和避风港。
  半空中,乌雕盘旋的高度逐渐降低,杀气腾腾的雕爪又从腹部绒羽间伸展出来。雕爪伸展犹如人类社会的剑出鞘枪上膛,毫无疑问,它很快就要发起新的攻击。
  假如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对付来自天空的危机,它当然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充当三只小狼崽的保护伞和避风港,问题是,它断了一条腿,倘若乌雕发起攻击的话,它自顾不暇,怎么确保小家伙们的安全呀?
  它气沉丹田,龇牙咧嘴,朝天空狂啸不已。它豺眼瞪得溜圆,凶相毕露,啸叫声充满杀气,心里默默祈祷,自己的狰狞表演能让乌雕有所顾虑有所畏惧,知难两退,放弃这场猎杀。攻心战术,不伐而谋胜,对它来说,是上上策。
  遗憾的是,它的攻心战术并不凑效。这只乌雕贼胆奇大,也许天生就是个亡命之徒,呼啸着毫无惧色地俯冲下来。它不得不踮起后肢朝逼近的雕爪噬咬以抵挡乌雕凌厉的攻势。腹下那三只小狼崽不可避免地失去庇护,暴露在阳光下。乌雕并没用爪子来与豺嘴搏杀,而立即缩回爪子,从它头顶飞掠而过,投下一片恐怖的阴影和一串冷酷的啸叫,又拉升到半空盘旋起来。三只小狼崽感受到来自天空血腥的威胁,乱了方寸,在草地上仓皇逃窜。
  ——呦欧,别乱跑,危险!火烧云立刻发出短促的警示性啸叫。
  还算好,三只小狼崽听到它的叫声后,又争先恐后往它身边聚拢来。可是,没等小家伙们钻到它的腹下,乌雕又再次俯冲下来。巨大的翅膀扇出血雨腥风,铁钩似的雕喙吐出追命夺魂的啸叫。火烧云不得不再踮立起后肢迎战乌雕,三只小狼崽再次失魂落魄逃命。
  “滴儿,戈——”乌雕在半空发出得意的鸣叫。
  火烧云明白了,这是一只老奸巨滑的乌雕,用连续不断的佯攻刻意制造白色恐怖,目的是要把三只小狼崽吓得灵魂出窍,乱成一锅粥,四散奔逃。当小家伙们逃离它的身边,逃到它庇护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外,乌雕就会对它们实施老鹰捉小鸡般致命的攻击。
  三只小狼崽已经吓得晕头转向了,必须及时挫败乌雕的阴谋,不然的话,要不了多长时间,肯定会有一只或两只小狼崽要葬送在雕爪下。
  火烧云是只生活阅历丰富的母豺,朝四周瞄了一眼,立刻想出对付乌雕的办法来。在身旁约七八米远的置,有一蓬灌木丛,虽然不大,却枝杈交错,葛蔓缠绕,不失为一个临时避难所。呦欧,快跟我来,拿出你们玩躲猫猫游戏的机灵劲儿,钻进灌木丛深处去!它用叫声牵引,将三只小狼崽引到那蓬灌木丛前,用身体撞,用爪子踢,把它们都赶进灌木丛去。
  它紧张得快绷断的心弦这才稍稍有所松弛。
  乌雕在那蓬灌木丛上空盘旋鸣叫,一圈一圈又一圈,叫声中透出愤懑和无奈。
  呦欧,呦欧,它朝天空啸叫。哦,三个小家伙已钻进灌木丛,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假如你愚蠢地想冲进灌木丛去抓它们,枝蔓会缚住你的身体,树杈会绞断你的翅膀,使你变成一个五花大绑的死刑犯,我不费吹灰之力就会咬断你的脖颈。你不想成为断头死雕的话就该知趣些,快远走高飞吧。哦,你到别的地方去觅食,你会交好运的,左爪抓住肥胖的兔子,右爪抓住呆笨的松鸡,满载而归,去喂饱你的宝贝幼雕!
  乌雕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是只油盐不进的顽固雕,根本不理会它的劝阻与警告,又偏着翅膀准备俯冲下来。

  火烧云只有抖擞精神准备应战。它已不像刚才那么紧张,三只小狼崽钻进那蓬灌木丛,虽然不能说安全就有了绝对保障,但至少给乌雕的攻击造成了很难逾越的障碍。这蓬灌木虽然面积有限,但冠顶厚密,就像一把结实的保护伞。它想象不出乌雕会用什么方式来攫抓三只小狼崽。它不相信乌雕会愚蠢地扎进灌木丛冠顶去,这样的话,乌雕难逃作茧自缚、自投罗网的厄运。乌雕行得通的攻击方式,只有停栖到地面后,雕头探进灌木丛,用喙将小狼崽从灌木丛里拖拽出来。假如乌雕使用这种攻击方式,也只能是自取灭亡。像乌雕这样的大型猛禽,威风全在空中,一落到到地面,就会显得比松鸡更笨拙,两只翅膀半张半敛,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它虽是只瘸腿豺,也不会惧怕落到地面的乌雕,完全有把握用豺嘴拧断乌雕的脖子。它目光盯着准备俯冲的乌雕,守在灌木丛边上,恭候乌雕降临。
  呦欧,只要你敢落下地来,今天的晚餐我们就吃新鲜雕肉了!
  乌雕真的俯冲下来了,掠过火烧云的头顶,直扑灌木丛冠顶。乌雕并未一头扎进枝蔓纵横的灌木丛去,而是伸出一只爪子,揪住冠顶上的枝条。雕头上翘,两只翅膀大幅度扇摇,产生一股巨大的升腾力量,整个灌木丛的冠顶往上吊起,发出咔嚓的可怕声响。
  火烧云做梦也想不到,乌雕会用这种新颖的攻击方式。
  有好几秒钟,乌雕虽然翅膀还在摇扇,但身体却停滞在半空。灌木丛冠顶隆起像把收拢的伞,乌雕的力量与灌木丛的力量达到一个互不相让的均衡点。
  母豺火烧云衷心希望,这丛灌木结实无比,柔韧无比,那只乌雕怎么也扯不断、拉不开、捣不毁,让乌雕白忙乎一场,再也无计可施,最后灰溜溜飞走。
  突然间,乌雕狂啸一声,加快翅膀的摇扇节奏,像刮起一股猛烈的旋风,灌木丛嘎吱嘎吱痛苦地呻吟,嘭的一声响,灌木丛冠顶被撕裂了,雕爪抓起一团枯枝败叶,冲上蓝天,扬起一股呛鼻的灰尘。尘埃落定,伞状灌木冠顶赫然出现一个大窟窿,三只小狼崽暴露在乌雕俯瞰的视线里。小家伙们吓坏了,拔腿想逃出灌木丛来。
  呦欧,别动,千万别出来!火烧云厉声啸叫。周围二十余米范围内,除了这蓬灌木丛外,别无其他藏身之处,逃出灌木丛,正好中了乌雕的奸计。这丛灌木的冠顶虽然被撕碎了一块,但还没丧失庇护功能,仍是目前最安全的地方。
  三只小狼崽还算听话,互相搂抱着,蜷缩在灌木丛里。
  乌雕再次俯冲下来,又将灌木丛冠顶撕掉了一块。烟尘弥漫,惊心动魄。乌雕俯冲下来时,火烧云当然也颠跳噬咬,但它瘸了一条腿,蹿高能力非常有限,只咬到雕翼扇出的气流。三只小狼崽发出尖厉的呼救声。
  乌雕连续撕扯灌木丛,冠顶的窟窿越来越大,三只狼崽也越来越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火烧云明白,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枝枝蔓蔓便会被雕爪撕扯干净,灌木丛的冠顶便会被完全掀开,只剩几根光秃秃的树干。一旦屏障消除,乌雕就会将罪恶的爪子伸向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
  必须在灌木丛被彻底捣毁前,想出能让小狼崽脱险的办法来。
  也许,可以用豺所擅长的假死技能来消除危机,母豺火烧云想。

  凡犬科动物,都会用装死的办法克敌制触胜。犬科动物装死有两大用途,第一大用途是,遇到猎人或猛兽强敌,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就会使出装死的绝招,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瘫倒在地,呼吸变得极其微弱,心脏也似乎停止跳动,就像真的进入了休克状态。连猎人也往往受骗,以为这猎物真的死了,便到一边忙其他事情去,放松看管,装死者便趁机逃之夭夭;第二大用途是,遇到垂涎三尺又难以捕捉的猎物,吃又想吃抓又抓不到,便会用装死来做特殊的诱饵,把猎物引诱到身边来,然后突然活过来将猎物抓住。在所有犬科动物中,狐狸是最擅长装死伎俩的,母豺火烧云曾亲眼目睹这样一件事。
  某天早晨,一只雪狐从一棵树下经过,冷不防撞见一只正在树下捡食浆果的松鼠,受惊的小松鼠赶紧逃上树去。雪狐望着小松鼠口水滴答,可它不会爬树,奈何不得在枝丫上跳跃的松鼠。那雪狐眼珠子一转,突然一脚踩空,从两米多高的石坎上摔下去,四肢一阵抽搐,便不动弹了。松鼠开始并不相信雪狐已经摔死,仍待在大树枝丫上没有下来。这时候,飞来一只大嘴乌鸦,大嘴乌鸦属于食腐动物,被喻为大森林殡葬工,喜食动物尸体。大嘴乌鸦从空中慢慢盘旋而下,先试探着用爪子在雪狐身上抓了一把,然后立刻拍扇翅膀飞升空中,雪狐躺在地上纹丝不动。在大嘴乌鸦试探时,松鼠站在枝丫上目不转睛地观看,大嘴乌鸦又一次盘旋而下,落在雪狐背上,啄了一口,啄出一撮狐毛,那雪狐仍没有任何反应。看来雪狐真的死了,不然的话不会容忍大嘴乌鸦在它背上活拔狐毛的。松鼠彻底放心,从枝丫上爬下树来,想继续捡食浆果。就在松鼠爪子刚刚落地的时候,那只雪狐突然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倒松鼠,可怜的小松鼠,成了丛林阴谋诡计的牺牲品。
  如此高超的装死本领,让低智商的弱小动物防不胜防。
  它的装死本领并不亚于雪狐,倘若能让凶悍的乌雕相信它已变成一只死豺,乌雕也许就会避难就易,不再去耗费体力撕扯灌木丛企图攫捉小狼崽,而会将狩猎目标转移到它身上。它就可趁机对乌雕反咬一口,就算不能将乌雕置于死地,起码也可以将乌雕咬得灵魂出窍,选之夭夭。它决定模仿雪狐,表演一次装死。
  火烧云登上灌木丛旁一块高约半米的岩石,当乌雕再次俯冲下来撕扯灌木时,它啸叫一声扑蹿上去。似乎是脚爪滑了一下,它失足从岩石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打了个滚,脑袋砰的一声重重砸在石头上,两眼翻白仰面栽倒在地。为了让装死显得更逼真,它咬破自己的豺舌,挤出一些血,与唾液搅拌在一起,然后从嘴角溢流出来。看上去,就像是口吐血沫,生命垂危,已奄奄一息了。
  毫无疑问,它的系列动作,尽收乌雕眼底。乌雕本来是要撕扯灌木丛的,俯冲到一半,突然雕翼侧转偏离了航向,到它上空盘旋起来,翅膀的振动声和雕爪的捏抓声不绝于耳。来吧,抓一只躺卧草地上将死的豺,比撕破荆棘捉藏匿在灌木中的小狼崽要方便多了。来吧,你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喂养幼雕的豺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别犹豫,莫迟疑,快动手。它感觉到,乌雕在迅速降低高度。唔,雕爪快触及它的身体了,它伸开锐利的豺爪,磨砺尖利的豺牙,暗暗做好准备。只要雕爪来揪它的腹部,它就会突然间“死而复生”,搂抱住得意忘形的乌雕,让乌雕尝尝豺爪和豺牙的厉害。可是,不知怎么搞的,在离它头顶约一米的高度,乌雕突然不再往下降落,那翅膀振动声忽而反转向上,渐渐远去,也就是说,乌雕往上飞升了。过了约半分钟,传来枝蔓被撕碎的声响。它惊讶地睁开眼,可恶的乌雕,又俯冲到那丛灌木上,用雕爪撕扯冠顶。
  哦,用装死来制服乌雕的计谋破产了。
  它不晓得乌雕是如何识破它的计谋的,也许,它装死装得还不够像,雕眼看出了破绽;也许,这只鸟雕曾经吃过走兽装死的亏,惨痛教训铭记在心,宁愿辛苦些去捉躲藏在灌木丛中的小狼崽,也不愿冒险来捡便宜;还有一种可能,这只乌雕是美食家,挑精拣肥图口福,嫌它的豺肉老韧不好吃,想啄食细皮嫩肉的小狼崽。
  不管怎么说,乌雕拒绝上当受骗,它白白装死,白白摔了一大跤,白白用脑袋撞石头,白白咬破自己的豺舌。没有结果的努力,枉费心机的失败,令它伤心沮丧。
  形势越来越严峻,灌木丛冠顶上的枝蔓已被撕去一大半,乌雕顶多再俯冲三四次,就可将灌木丛冠顶完全掀开。四周就这么一蓬可以藏身的灌木,小狼崽马上就命难保了啊。在乌雕撕扯灌木时,火烧云当然试图反击或阻扰,可它是只跛脚豺,蹿高能力极其有限,且每次蹿高掉下来后都会跌跤。而狡猾的乌雕总是在两米以上的高度徘徊,所以它的反击或阻扰显得软弱无力,对乌雕根本构不成威胁。

用危在旦夕来形容三只小狼崽的处境,再确切不过了。必须尽快想出解除危机的办法,否则,再过片刻,一场流血惨案就会在它面前发生。它目不转睛盯着乌雕,仔细观察它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寻求力挽狂澜的良策。它注意到一个细节,当雕爪揪住枝蔓,猛烈拍扇翅膀,灌木丛冠顶被撕碎前,乌雕在空中有个短暂的停顿。约有一两秒钟的时间,由于用力腾飞的需要,这个时候,乌雕的身体呈直立状态,尾翼往下耷落,低于雕爪,高度离地面不足两米。更让火烧云兴奋的是,当乌雕身体垂直时,由于力学原因,雕头翘向天空,换句话说,有一两秒钟的时间,雕眼的视线移向蓝天白云,而看不到地面上的动静。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战机。它紧张而快速地盘算,假如它登上灌木丛旁那块高约半米的岩石,等乌雕因撕扯枝蔓而身体垂直时,它突然起跳上蹿,咬不到乌雕的身体,却有可能咬到下垂的尾翼。虽说把握不大,仅有两三成胜算,但只要有一线希望,它也要努力去争取。
  事不宜迟,它趁乌雕两次俯冲的间歇,吃力地爬上岩石,而当雕头上翘雕眼对地面的观察出现盲区时,用尽所有的力气奋然蹿跳。对断了一条腿的它来说,这是相当冒险的行为。假如咬空,它会从空中摔进灌木丛,荆棘会刺伤它的身体,树桩也有可能会撞断它的肋骨。要真是这样的话,它就彻底丧失了与乌雕搏杀的能力,不仅无法保护三只小狼崽,自己也会成为乌雕啄食宰割的对象。
  这是背水一战的拼搏,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奋斗。
  豺的智慧在动物界确实出类拔萃。它的设计周密而有效,就在雕尾下垂到最低点时,它的唇吻正好上蹿到最高点,豺嘴毫不客气地一口咬住尾羽。乌雕没有防备,差不多被拖拽进灌木丛了。假如真能将乌雕拖拽进灌木丛,枝蔓绳索似的捆绑住雕翅,那倒是个意外的惊喜。可惜,乌雕瞬间就惊醒过来,松开雕爪扔掉枝蔓,尖啸着,猛烈拍扇翅膀。雕翼打在灌木丛冠顶上,好几片羽毛折断了,像黑色的小精灵,在空中飞舞。母豺火烧云没有想到,乌雕的力量有这么大,很快就停止坠落,并拖着它,缓慢而艰难地向空中爬升。与此同时,两只雕爪向后摆动,无情地撕抓它的身体。它咬住雕尾,那雕爪恰好就够得着它的脖颈,犹如几把锋利的小刀,在锯割它的皮肉。它听到自己脖颈被撕裂的咝咝声,它闻到自己伤口浓烈的血腥味。它咬紧牙关,忍受着火烧火燎般的剧痛。即使被毒辣的雕爪撕烂脖颈割断喉管,它也决不会松开嘴。它晓得,自己的处境虽然不妙,但乌雕的处境更加危险,尾翼吊着一只豺,飞行姿势很别扭,是不可能坚持多长时间的。果然,飞出两百多米后,乌雕就吃不消了,忽而沉落,忽而拉起,在空中拼命挣扎。哦,乌雕的力气很快就要耗尽,再过一会儿,乌雕就会身不由己地降落到地面上。而它是陆地走兽,只要回到地面,它就能发挥猛兽威力,几口咬死这只恶雕!
  沿着狭长的山谷,乌雕飞得越来越低。母豺火烧云感觉到,自己的爪子触摸到草茎和地面的砾石,离胜利仅有一步之遥了。它伸开指爪,抠抓地面,希望能借助大地的力量,把乌雕拖回到地面来。它的爪子在地面划动,扎进草根,牢牢抓住坚实的大地。乌雕虽然还在拍打翅膀,身体却在半空中停滞着,再也飞不动了。
  双方僵持了一会儿,突然,乌雕狂啸一声,疯狂地摇动翅膀,只听嘭的一声,火烧云感觉到把自己往空中拉拽的那股力量消失了,身体往后倾倒,翻了两个后滚翻,这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它的嘴里还咬着五六根黑色的雕羽,抬头望去,乌雕正仓皇地拍打翅膀,迅速往天空飞去。它这才明白,自己拔掉了乌雕的尾羽,鏖战双方的身体脱离了接触。
  “呦——呦——”它嘴角挂着雕羽,向天空汹汹啸叫。秃尾巴乌雕头也不回,哀鸣着,惨叫着,飞向云雾袅绕的日曲卡雪山。它晓得,自己虽然未能捕杀乌雕,却成功地将乌雕嚣张的气焰压了下去。即使送去请柬,这只乌雕也不敢再飞到大肚佛窟上空来觅食了。
  很快,乌雕越飞越远,变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消失在蘑菇状的云团间。
  母豺火烧云被乌雕拖出约三百米,它忍着脖颈的伤痛,一瘸一拐回到大肚佛窟。三只小狼崽还蜷缩在灌木丛里。哦,出来吧,空袭警报解除了,现在平安无事,它柔声叫唤着。小家伙们战战兢兢地从灌木丛里爬出来,黏在它身旁,仍在瑟瑟发抖,不时抬起惊恐的眼睛仰望天空,有几片枯叶被萧瑟的秋风从树梢吹落下来,它们就吓得缩成一团直往它怀里钻。别害怕,哦,有我在,谁也甭想伤害你们!它把三只小狼崽揽进怀里,疼爱地舔吻它们的额头。
  它还不是白吃饭的废物,它救了三只小狼崽。它对得起雌狼甜点心给它提供的食物,它还没有完全丧失生存价值。它为此而感到欣慰。

 

【第十七章  同归于尽】

  树脱去绿衣裳,雪线大踏步地从山顶走下来,冬天到了。
  觅食越来越困难,三只小狼崽已经断奶,改吃妈妈反刍出来的肉块。食物需求量越来越大,雌狼甜点心几乎天天要外出奔波,一家子这才勉强能糊口。
  下了一场大雪,甜点心冒雪狩猎,结果运气不佳,接连两天没得到食物。没有食物喂养,小狼崽瘦得皮包骨头。这天夜里,三只小狼崽怎么哄也不肯入睡,围着甜点心呦欧呦欧叫,乞讨食物。甜点心梗直脖子,蠕动肚皮,做了好几次反刍动作,却什么也吐不出来。甜点心自己也已经两天没有进食,肚子空瘪瘪的,当然不可能像魔术师变戏法似的吐出肉块来喂嗷嗷待哺的小狼崽。也许是饿极了想发泄埋怨的情绪,也许是想催促妈妈快点儿拿吃的来,小公狼乌云抱住甜点心的脸,在甜点心嘴吻上重重啃了一口。小家伙牙齿虽还稚嫩,但咬起来还是蛮厉害的。甜点心疼得跳起来,凶狠地咆哮,一爪子将小公狼乌云扫进石旮旯,又粗暴地将小雌狼冷风和雪雨从自己身边推搡开去。
  欧——可恶的讨债鬼,都给我滚开!
  三只小狼崽委屈地叫着,游魂似的在大肚佛窟里爬来爬去。
  母豺火烧云用舌尖承接洞底钟乳石上渗漏下来的水珠,渡进小狼崽们的嘴里,想让它们安静下来。水不是肉,仅能滋润嘴唇,无法填充饥肠。小家伙们仍饿得慌,啃石头,掘泥土,做出各种让成年兽心酸的乞食动作来。
  折腾到半夜,更糟糕的情形出现了。三只小狼崽忽而惊醒,忽而昏睡,爬动时步履踉跄,爬几步就要跌倒。火烧云是有经验的母豺,它晓得,小家伙们已经因饥饿而变得十分虚弱,倘若天亮前再不能给它们喂食,小命很有可能会夭折。
  甜点心在大肚佛窟内急剧地跑来跑去,显得焦躁不安。忽又伫立在洞口,向苍茫的山野眺望。雪还在不停地下,北风呼啸,眼前一片迷茫。透过雪花,远山峡谷间,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在闪烁。那是人类居住的豆腐营村寨,那儿有许许多多豺和狼特别感兴趣的猎物。甜点心狼眼碧绿,透出一股杀伐之气,连尾巴上的绒毛都耸立起来。火烧云的心缩紧了,它曾带着甜点心去过那个小村寨,见过那些鸡婆、鸭公、猪崽什么的。从甜点心反常的举动中,它明白,甜点心要铤而走险去人类村寨狩猎了。
  一个母亲,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女活活饿死。
  母豺火烧云知道,到人类居住的村寨觅食意味着什么。人类有刀有枪,还有忠勇的猎狗。那是九死一生的冒险,用生命当筹码的赌博,成功的概率很小很小,失败的可能很大很大,比火中取栗、虎口夺食更危险。要是出点儿意外,不仅三只小狼崽活不成,它也必死无疑。不不,它不能让甜点心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它想阻拦,可已经来不及了,甜点心一甩尾巴,低嚎一声,已经蹿出洞去。
  很快,甜点心消失在风雪交加的夜色中。
  母豺火烧云将三只快要饿晕的小狼崽揽进怀抱。现在它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祈祷和等待,祈祷老天爷能发发慈悲,让甜点心顺顺利利在豆腐营村寨猎取到食物,等待甜点心带着猎物平平安安归来。
  它也已经两天没吃到东西,饿得头晕眼花,胃囊一阵阵痉挛。三只小狼崽就躺在它怀里,假如它要吃掉小狼崽充饥的话,那是再方便不过的事了。咔嚓一口就可以咬下脑袋,唏里呼噜就可以把小狼崽吞进肚去。可是,它脑子里从未闪过这样的念头。豺也罢狼也罢,都是具有浓烈亲情的动物,它与这三只小狼崽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它是看着它们出生并看着它们长大的,不是亲属胜似亲属,它宁肯饿死,也不会去伤害它们的。
  下半夜,雪停了,启明星升起来了。寂静的夜,仿佛有狗的吠叫声。火烧云以为是幻觉,再仔细谛听,真有狗在叫。它心头一惊,从方位判断,狗吠声是从豆腐营村寨方向传来的。莫不是甜点心出事了?它一骨碌爬起来,瘸瘸拐拐走出大肚佛窟。冰雪覆盖,它一步一个趔趄,寒风一次又一次将它吹倒,它在雪地上滑行,用牙咬着荆棘翻越沟坎,用三条腿的豺所能用的办法,迎着狗叫声而去。
  它要接应甜点心。

摸黑爬出山谷,来到通往豆腐营村寨的岔路口,雪野星光,远远看见有两条黑影正一前一后迅速奔跑过来。黑影渐渐放大,它看清楚了,跑在前头的是甜点心,拖拽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崽子。紧跟在甜点心身后的是一条大花狗。一个在前面仓皇奔逃,一个在后面衔尾猛追。雪光映衬下,能见度不算低,它认出来了,追赶甜点心的正是曾经咬伤过它的大耳朵花狗。火烧云吃过大耳朵花狗的亏,这是一条身材高大的牧羊犬,是村寨猎狗群的首领,勇猛无比。一年多前它去豆腐营村寨偷鸡,被大耳朵花狗发现,咬破它一只**,至今还留着伤痕呢。冤家路窄,想不到又撞见这条流氓狗了。
  形势对甜点心很不利,小猪崽子怕有十多斤重,还没断气,踢蹬挣扎,影响了甜点心的奔逃速度。大耳朵花狗赶上来,缠住甜点心撕咬。甜点心不得不扔下小猪崽子,与大耳朵花狗周旋一番。走走停停,且战且退,逃身乏术。
  远处,又传来群狗的吠叫声,还有数支火把在雪地移动。毫无疑问,猎人与狗群正在火速赶来。大耳朵花狗愈发嚣张,更加频繁出击,目的很明确,要拖住甜点心,等待援兵到达。
  一般而言,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匹狼的。大耳朵花狗虽然是狗中精英,一身狗胆的牧羊犬,但认真较量起来,也非甜点心的对手。但甜点心两天没吃东西,更主要的是,急着想把小猪崽子带回石洞中,无心恋战,也担心猎入与狗群会追上来,因此只要大耳朵花狗一松劲,便叼咬小猪崽子逃亡。双方咬了个平手,大耳朵花狗占了主动,因此也略占上风。甜点心的后背被狗爪撕裂,淌着血。
  猎人和狗群正赶来增援,这样下去,甜点心非常危险,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狗群包围,就会被猎枪打得遍体窟窿,像只蜂窝。
  它是靠甜点心提供食物才苟活在世上的,甜点心是它生命的依靠,它当然不能在甜点心身处险境时袖手旁观,当然不能眼看着甜点心陷入狗群与猎人的重围而无动于衷。
  它蹲在小路边的一块磐石上,做好居高临下扑咬的准备。
  它晓得,就算这一次让甜点心将小猪崽子拖回大肚佛窟,并不意味着危机就解除了,冬天刚刚开始,漫长的饥寒交迫还在后头。若生活仍然维持原状,甜点心会再一次潜入人类居住的村寨去冒险。面临被饿死的危险时,所有的动物都会铤而走险的。甜点心不可能每一次都顺利得手,幸运之神不可能次次都照顾甜点心。吃了亏的村民肯定会把丢失小猪崽子的怨气一古脑儿发泄到那些猎狗身上,责骂它们好吃懒做,责骂它们蠢笨如猪,责骂它们是饭桶白痴,说不定还要赏给它们几脚或几鞭子。猎狗铭记这惨痛的教训,会提高警惕,加强戒备,设下埋伏,布下圈套,要不了多久,甜点心就会被缉拿归案。
  它现在才明白,它是爱甜点心的,虽然对方是一匹狼。它与甜点心自始至终都有母女般的感情。因为爱甜点心,所以也爱甜点心产下的三只小狼崽。它不能眼睁睁看着甜点心去送死。只有一个办法能彻底解决问题,那就是把那匹勋章大公狼迎回大肚佛窟来。这个办法有个前提,那就是它必须离开大肚佛窟。
  它是一只残废的母豺,一个残缺的生命,以它的牺牲来换取甜点心和那窝小狼崽的生存,并不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甜点心从它眼鼻底下经过,走得匆忙,又拖拽着小猪崽子,没发现它。大耳朵花狗尾随追撵,也从它蹲伏的大石头底下经过。大耳朵花狗追得急,又要提防甜点心咬它个回马枪,所以也没发现它。
  火烧云两条后腿用力一蹬,照准大耳朵花狗扑了下去,正好骑在狗背上,不等大耳朵花狗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一口咬住狗脖子,紧紧阖拢嘴巴。大耳朵花狗狂吠暴跳,将它从背上掀下来,在它身上猛烈撕咬。它是只经验丰富的母豺,虽然残废,但噬咬技巧仍十分娴熟,准确地咬在大耳朵花狗最致命的颈侧动脉血管上,尖利的豺牙像钢钉钉进大耳朵花狗的脖子,死也不松口。
  火烧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被肢解,豺毛被拔,皮肤被撕裂,肌肉被咬碎,血管像旱季的河快要断流了。但它的头脑还非常清醒,它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跳到狗背上去的,没指望有生还的可能。它把所有的意念集中到牙齿上,咬紧、咬紧、再咬紧。
  它听到甜点心在呼叫。哦,快走吧,你的三只小狼崽还在大肚佛窟里等你呢!它还有最后一桩心事放不下,它应该告诉甜点心,设法去寻找那匹勋章大公狼。它不在了,勋章大公狼回家的障碍也就消除了,全家团聚,有个好帮手,才能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生存下去。可惜,它已无法让甜点心明白自己的心意了。
  它感觉到咸津津的狗血浸润到它的唇齿间,感觉到大耳朵花狗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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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凤与赤莲》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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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凤与赤莲

沈石溪著

【一  形影相随的母豺】

  乌凤踏着厚厚的积雪,走到一块狰狞的巨石背后,突然一个转身,阴沉沉的目光朝小路尽头那从灌木望去。透过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它看见,灌木丛枯黄的枝叶间钻出一只毛茸茸的脑袋来,尖尖的耳廓、黑色的唇吻、土红的皮毛,它一眼就认出,是一匹豺!
  这只豺,已经像影子似的在它后面跟了大半天了。它不知道这匹豺究竟为什么要跟在它后面,但有一点是清楚的,绝不会是善意地要跟它交个朋友。豺和狼自古以来就是荒原雪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冤家对头。那匹豺跟着它,显然是局心莫测,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只短命的豺,或许是看到它孤身一狼,没有同伴;或许是看到它年老体衰,还跛了一条腿;或许是看到它饥肠辘辘,已饿得皮包骨头,就想贪图便宜,跟在它后面等它虚弱到爬不起来时,捡食它这把老骨头。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你的美梦绝对会成为泡影的!乌凤愤愤地想。
  是的,它活在这个世界上已满十二个年头,狼的最长寿命大概是十五年左右,它这把岁数,确实是条老母狼了;是的,它的右前爪被猎人的子弹削掉了一块,奔跑起来踬踬颠颠,不像过去那般利索了,算得上是条轻度残疾的狼;是的,因为它年老色衰,因为它跛了一条腿,负心的大公狼双黄斑弃它而去,姘上了年轻美貌的小母狼花花尾,它形单影只,也许称得上是孤苦伶仃了;是的,日曲卡雪山冬天食物匮乏,它由于体力不济,由于没有帮手,已整整两天没找到食物,肚皮贴到脊梁骨,快饿疯了。可是,它绝不会束手待毙把自己送给豺当美餐的!
  它是狼,狼的信条就是为生存而奋斗!世界上所有的狼,都是在苦水里泡大的,它乌凤也不例外:从小生活在日曲卡雪山,既要躲避人类的频繁捕杀,又要应付同类之间层出不穷的倾轧与争斗,早已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练就了一身打不垮砸不烂的钢筋铁骨,早已磨砺出任何力量都无法催毁的坚韧不拔的求生意志,怎么可能轻易就输给一匹豺!
  那匹豺看见它在回身打量,便在灌木丛中停了下来,呆呆的望着它。乌凤看得更清楚了,这豺跟它一样,也是母的,情况并不比它好,也瘦得皮包骨头,大概也好几天没吃到东西了吧。虽说这豺四肢健全,没什么残疾,但豺肚皮圆鼓鼓地往下坠,里头有好几头只崽子在蠕动,是只怀孕并快要分娩的母豺。它又将视线向豺的身后延伸,仔细搜索了一番,没有其他豺的踪迹。这些新的发现,使乌凤欢欣鼓舞,看来,最后还不知道是谁吃掉谁呢,它想,这匹愚蠢的豺说不定就是老天爷特意给它送来的珍馐佳肴呢!
  豺肉的滋味并不比狗肉差,它当年和大公狼双黄斑还好着的时候,曾在日曲卡雪山的山坡上猎获过一匹豺,看来是要第二次品尝鲜美的豺肉了。
  乌凤发出一声嗥叫,朝那匹不知天高地厚的豺扑去。
  它才窜出两三丈远,那匹豺就惊慌地扭头逃出灌木丛。
  别跑哇,你不是想捡食我这把老骨头,异想天开地要吃狼肉吗?我送货上门了,你就甭客气了,请收下吧!
  豺屁滚尿流的奔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乌凤毕竟上了年纪,更主要的是,瘸着一条前腿,冰天雪地里跑不快。很快,豺就逃远了,变成白皑皑雪地里一个跃动的小红点。虽然未能吃到豺肉,但到底把讨厌的豺给甩掉了,也是一种胜利,乌凤想。它不再徒劳的追击,留着点体力,好寻找食物。
  它继续沿着崎岖的山道往前走,才拐过山口,就感觉到背后好像又有什么东西再跟着它。扭头望去,嘿,还是那匹大肚子母豺,又出现在它身后五六十米远的地方。你欺负我跑不过你,是不是?那好,咱们就玩玩捉迷藏吧,告诉你,你这绝对是来送死的。
  乌凤狼眼一转,便想出智擒母豺的办法。它装作还蒙在鼓里的样子,不动声色地往前走。拐过一条山塆,确信豺的视线被遮断后,突然加速,跑出去约四五十米远,然后才着自己的脚印又退回二十来米,找了个雪窝子,迅速刨出个雪坑,趴下去,扫帚似的大尾巴将坑周围堆积的雪花扫到自己身上。这叫雪地埋伏,身上盖着的雪是最好的伪装。当猎物浑然不觉的走到离它一步之遥时,它突然从雪坑里诈尸似地蹦跳起来,在猎物吓得魂飞魄散的一瞬间,扑倒猎物,咬断其喉管。它曾用过这种办法成功的逮着过一头马鹿和一只狗獾。它刚把自己隐藏好,母豺就腆着大肚子转过了山塆。时间上衔接得恰到好处,它想。它从雪坑里露出两只眼睛,窥视着母豺。走哇,继续走,莫停留,大胆走,莫回头!

  母豺一走过山湾,便迟迟疑疑地停了下来。
  奇怪,你没看见我雪地里的脚印一直在往前延伸吗?你是豺,你不是兔子,你不该如此谨小慎微的!
  然而,这匹该死的母豺就像站在悬崖边缘似的,再也不肯朝前挪动半步了,它蹲在山湾那儿,慢斯条理地开始梳理颈毛。
  乌凤呆在雪坑里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母豺仍没有要沿着它的足迹走过来的意思。长时间浸泡在冰雪中,乌凤开始还不觉得怎么样,只是身上湿漉漉的有点难受;后来慢慢觉得像有什么东西再拨它的毛,一阵阵刺痛;再后来,刺痛的感觉消失了,浑身变得麻木,还有点痒,像有蚂蚁在骨头里爬。
  它是一条生活阅历相当丰富的老母狼,它明白,再这样埋伏下去,扑不倒母豺不说,恐怕自己很快就会冻成冰棍,不,是变成一条埋在雪下的冻狼。
  罢罢罢,就当是一次不成功的演习。
  它艰难地从雪坑里站起来,狼狈地抖掉身上的冰渣和雪花。
  几十步之外的母豺并未因它突然从雪地里冒出来而表现出惊讶或恐惧,仍静静的凝视着它。乌凤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立刻把母豺生吞活剥了。它不愿服输,狼的性格就是不服输,它走着走着,又生出一计来。
  快到山顶时,一阵凛冽的北风吹来,它腿一软,跌倒在雪地里挣扎着想爬起来,可似乎生命已经衰微,力气已经耗尽,怎么也站不稳了,趔趔趄趄地在风中勉强走了几步,便颓然从陡峭的雪坡上摔了下去。
  它知道身后那匹母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它尽量使自己的动作自然逼真,四爪朝天躺在岩石上,双眼翻白,肩胛抽搐,嘴角涌吐白沫,一副标准的垂死状。
  嘿嘿,你豺肚皮瘪瘪的,我知道,你正饿得慌呢,恨不得把天上苍白的太阳摘下来当夹肉馅饼吃。我快死了,已失去了反抗能力,这个便宜不捡白不捡。唔,趁我还吊着最后一口气,过来吧,快用你锋利的豺牙咬断我的喉管,你还能喝到滚烫的狼血,还愣着干什么!我一咽气,冰天雪地的,身体很快就会冷却,变成冰冻狼肉的。
  这匹胆小的豺,就是不走近来,站在三五十米远的地方,耐着性子看它的垂死表演。看来,它是宁肯保保险险地啃冰冻狼肉,也不舍得冒丁点儿风险来吃新鲜狼肉。好吧,那就满足你的要求,实行优质服务。
  乌凤想到这里,便逐渐减少动作,慢慢“死”掉,四条腿笔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嘴角扭歪并凝固,身体停止抽搐。更绝的是,它用鼻孔代替嘴巴呼吸,让嘴角涌出来的最后一坨白沫在凛冽的空气中冻成冰坨子。
  装死是狼的拿手好戏,它在这方面的演技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了。两年前它被一个壮实的黑脸汉子和一条大白狗逼到悬崖上,一条前腿被子弹打瘸了,身上被狗咬得鲜血淋漓,可以说是身陷绝境,必死无疑。当时,它也像现在这样,躺在雪地里装死,黑脸汉子和大白狗都信以为真,大白狗忙着向黑脸汉子摇尾讨赏,黑脸汉子忙着捡柴生火准备剥狼皮煮狼肉。它突然“活”了过来,从黑脸汉子和大白狗中间穿过去,等目瞪口呆的黑脸汉子和大白狗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它已逃进密不透风的原始老林子。乌凤自己的感觉是,这一次它的装死,比起两年前在黑脸汉子和大白狗面前的那场表演,更娴熟完美,可以说是毫无破绽、天衣无缝。它想,豺应当上钩的。
  出乎它的意料,那匹豺并没喜滋滋地走过来,脸平静得不起任何变化,根本没有出现在饥寒交迫时瞧见了唾手可得的食物那种应有的激动与喜悦,反倒看起来像是在观摩一出对机关与奥妙了如指掌的魔术。
  倒是它自己,长时间僵着不动,难受得要命也冷得要命,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假戏真做,想装死结果却真的冻死了!
  这戏演砸了,再也演不下去了。它很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骨碌翻了个身,“活”过来了。
  那匹母豺见它“活”过来,并没吃惊的表示,相反,肉感很强的豺嘴弯弯地上翘,朝它做了一个犬科动物很典型的嘲讽的动作,好像在说:唔,别跟我玩这一套了,我是不会上你当的。
  看来,自己一开始就失算了,乌凤想,豺和狼同属犬科动物,体相似,习相近,连觅食范围和狩猎技巧也大同小异,狼所惯用的伎俩,如长途奔袭、穿插分割、迂回包抄、雪地埋伏、临危装死等等。豺也熟悉,豺也掌握——如果不说应用得更好的话。豺虽然体力稍逊于狼,但智力绝不比狼差。自己实际上是在班门弄斧啊!
  这豺赶又赶不走,抓又抓不住,骗又骗不着,乌凤真有点哭笑不得了,唉,只好让它影子似的跟着自己了。

 

【二  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日曲卡雪山一带的猎人习惯将豺称做红狼,其实,这种称呼是不科学的。豺和狼虽然同属犬科,却不同属,单独列为豺属,从分类学上来说,属于两种不同的动物。
  跟在老母狼乌凤后面的那匹母豺名叫赤莲,它毛色土红,肩胛上有两块玫瑰红的毛斑,就像长着两朵对称的莲花。赤莲既不是傻大胆、愣头青,也不是一匹爱冒险的豺,它完全是出于一种无奈,迫不得已才跟着老母狼乌凤的。
  豺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组合成群的动物。赤莲本来有一个温馨的家。大公豺黑项圈年富力强,体态匀称,不仅在猎场上是一流的好手,最难能可贵的是,对家庭忠诚不贰,是匹很有责任心的公豺。它们组成家庭三年多来,黑项圈从未见异思迁找过其他母豺,总是忠心耿耿地守护在赤莲身边。
  三年的时间里,赤莲先后产下三窝小豺。在它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黑项圈对它关怀备至,不辞辛苦地翻山越岭猎取可口的野兔和羊羔,滋补它的身体,使它能源源不断地分泌出浓稠芬芳的乳汁,喂养它们的小宝贝。
  黑项圈对幼豺也十分尽心,在它们还没有自卫能力时,保护它们免遭其他食肉的侵害;在它们成长过程中,耐心地教它们熟悉地形、识别敌害及掌握各种狩猎技巧。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它们全家在荒野遇到老虎、豹子这类猛兽时,黑项圈总是挺身而出与猛兽周旋,掩护赤莲和幼豺先撤退。
  夫妻恩爱家庭兴。就因为有黑项圈这样的好公豺,赤莲三胎共生下十一只幼崽,只只存活,个个都平安健康地长大成才,按照豺的生物习性,离开父母到森林里去开拓属于自己的生活了。
  豺社会没有任何妇幼保健措施,也没有保护妇女儿童法,豺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时时刻刻面临着饥饿的威胁和天敌的侵扰,通常情况下,生二活一,有一半的存活率,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像赤莲这样生十一个活十一个,在豺世界是绝无仅有的奇迹。有很长一段时间,赤莲确信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母豺,它常依偎在黑项圈的怀里,祈求这幸福生活能天长地久。它是匹普通的母豺,没有更多的奢望,也没有更多的野心,只希望自己能和黑项圈用相厮守,只希望能平平安安地生下并养大一窝窝的幼豺。
  然而,生活就像个吝啬鬼,最普通的愿望、最合理的要求,它也不会轻易予以满足。
  唉,老天爷也会嫉妒幸福的豺,就在它怀上第四胎小宝宝时,飞来横祸,晴天霹雳,黑项圈死于非命,它从幸福的云端跌到了苦难的深渊。
  那是一个半月前的一个下午,天气刚刚转凉,天上下着雨夹雪,天色一片灰蒙蒙,黑项圈在前,它在后,沿着一条被野兽才踏出来的牛毛细径寻找食物。走到一个山垭口,突然,轰的一声,静谧的山野爆起一声炸雷似的巨响。黑项圈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掌猛推了一把,被朝后推出一丈多远,仰面摔倒在地。
  它惊愕地朝前望去,前方三十多米的一块磐石后面,闪出个人来,牛高马大,黑脸上条条横肉,鹰钩鼻,宽嘴巴,头上扎着一条咖啡色的包头巾,身穿一件肮脏的羊皮袄,手里端着一支乌黑的猎枪,枪口还冒着袅袅青烟,一双绿豆小眼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糟糕,它们中了猎人的埋伏!黑项圈胸部被霰弹钻透了好几个洞,像蜂窝,汩汩冒着血,躺在地上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就在这时,黑脸猎人吹起一声悠扬的口哨。立刻,一条和狼差不多大小的白狗,从磐石后面蹿出来,汪汪汪吠叫着,恶狠狠朝它扑来。
  赤莲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吓懵了,站在黑项圈面前发呆,全然忘了要逃跑。
  在它愣神的当儿,大白狗已蹿到黑项圈面前,大约是在断定倒在血泊里的黑项圈已失去反抗能力,并没停留,纵身一跳,越过黑项圈,朝它扑过来。
  眼瞅着狗爪就要搂着它的豺脖子了,突然,黑色的泥地里像绽开一朵红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黑项圈奇迹般地跳了起来,用身体拦住了气势汹汹的大白狗。
  赤莲近在咫尺,看得很清楚,黑项圈浑身是血,把本来就是红色的豺毛染得鲜艳夺目。大白狗被撞了个冷不防,跌倒在地,黑项圈趁势一口咬住了大白狗的右肩胛。大白狗毕竟体大力壮,也没受过伤,轻轻一翻,便把黑项圈压在底下,尖利的狗牙探进了黑项圈柔软的颈窝。

  这时,黑脸猎人也从腰间拔出亮灿灿的长刀,骂骂咧咧地赶了上来。
  黑项圈紧紧咬住大白狗的肩胛不放,一双豺眼死死盯着赤莲,嘴角呜呜呀呀发出低嚣——哦,它心爱的黑项圈催促它赶紧逃命!
  它这才如梦初醒,转身顺着山脊线就跑,一口气逃出两三百米远,听听后面没动静,它便停下来扭头望了一眼:大白狗正在狂跳乱踢,竭力要挣脱黑项圈的纠缠,一面汪汪汪地朝它逃跑的方向狂吠乱叫,意图很明显,是要脱出身来追它;那个凶悍的黑脸猎人抡起长刀一刀一刀朝黑项圈斫砍下去,但黑项圈仍死死咬住大白狗的肩胛不松口……
  赤莲双眼湿润,视线模糊,再也看不下去了,也不敢再耽误黑项圈用生命给它争取到的宝贵的逃生时间,一扭头钻进迷宫似的灌木林……
  半夜,它才战战兢兢地摸回山垭,来到黑项圈被枪弹击中的地方,只找到几撮豺毛,闻到几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它晓得,黑项圈早已被黑脸猎人带回山寨,剥皮抽筋,内脏进了狗肚皮,豺肉进了人肚皮。它失去了相依为命的伴侣,变成了一匹孤豺。天上仍没完没了地飘洒着雨夹雪,黑夜沉沉,风雨凄迷,它的心比这凄风苦雨的夜更苦上一百倍。
  这世界,做豺难,做母豺更难,做失去了配偶的孤身母豺,更是难上加难!时令已进入冬季,离豺的求偶发情期还很遥远,打着灯笼也很难寻觅到合适的单身公豺;别说找不到单身公豺,即使找到了,又有谁肯陪伴照顾一匹怀了别的公豺的孩子的母豺呢?再说,它还沉缅在失去黑项圈的悲痛之中,也没心思去谈情说爱。
  它孤独地生活着。
  开头一段时间,情况还不算太坏,气候刚开始转冷,还不难找到青蛙和老鼠,有时运气好,还能逮着瘦弱的小岩羊。
  过了半个月,老天爷开始下雪,气温下降,青蛙都钻到地下冬眠去了,老鼠也越来越难捕捉了。它一身红色的豺毛,在白雪中格外显眼,不等它发现猎物,猎物早看见它,滑脚溜走了。
  最要命的是,它肚子里的小宝宝一天天长大,腹部一天天膨胀,沉重地往下坠,变成了负担和累赘,严重影响它奔跑猎食。有一次在一块平坦的四周没有树的雪地里遇到一只獾。这是一种鼬科动物,四肢很短,举止笨拙。要是在平时,它赤莲只消使出一半的力气,轻而易举地就能追上并扑倒这只獾,可这一次,才追出去几十米,肚子就一阵阵抽搐,疼得它不得不放慢速度,结果眼睁睁看着这只獾逃出平坦的雪地,钻进了树林。
  没办法,它只好满世界寻找动物的腐尸充饥。
  一到冬天,日曲卡雪山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天寒地冻,无论是岩羊、牦牛还是梅花鹿,群体中总有一些年老体衰或孱弱多病的会扛不住这三九严寒,变成雪地饿殍,它就以这些尸体为食。
  豺不是有草原清道夫之称的非洲鬣狗,也不是天葬师秃鹫,习惯于啃食并消化腐尸;豺的消化系统很脆弱,有时捡到的尸体已高度腐烂变质,它吃下去后,消化系统就出毛病了,连续拉稀。
  谁知就连这啃吃腐尸的日子也没能维持多久,半个月后,老天爷大发淫威,一口气下了几天几夜的鹅毛大雪,积雪厚达两三尺,把那些因饥寒交迫倒毙身亡的动物尸体掩埋得严严实实。
  它已经两天没听得到任何东西了。再这样下去,很快,它也会变成一具饿殍被大雪埋葬掉的。就在这个时候,它遇见了老母狼乌凤。
  它赤莲就算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把乌凤当做自己的候补食物。
  豺狼豺狼,人们习惯把豺的座次排列在狼的前面,这不仅是对狼的一种贬低,对豺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抬高与吹捧。事实上,狼比豺要厉害得多,狼的体格普遍要比豺大三分之一,体大力不亏,力气自然要比豺大得多。狼凶悍勇猛,智力高度发达,在大自然的食物链中,狼这一环绝对扣在豺这一环之上。也就是说,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只有狼吃豺,不可能反过来豺吃狼的,除非是死狼。
  它在见到乌凤的第一眼,就很清楚地知道孤豺难斗独狼,因此,它未存任何要吃掉老母狼的非分之想,它不是乳臭未干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豺,它在生活中已经磨炼了好多年,有相当的阅历,晓得眼前这只母狼虽然年事已高,但还没衰老到成为行尸走肉的地步;虽然跛了一条腿,但并不影响它奔跑格杀;虽然已饿得肚皮贴到了脊梁骨,但饥饿程度并不比它赤莲严重多少。要想等到这只老母狼饿得自行倒毙,它赤莲恐怕也只剩最后一口气,离死不远了。
  它之所以像影子似的追随着老母狼乌凤,平心而论,只有一个企图,就是想能通过乌凤获得维持生命的食物。
  它想,狼的力量比自己大,狼的嗅觉比自己灵,狼在严酷环境中的求生意志比自己强,狼在恶劣条件下的生存能力也比自己高得多,用一句话概括,在冰天雪地的日曲卡山麓,一只狼比一匹豺找到食物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它想,不管老母狼是在森林里猎到活物,还是在雪层下挖到腐尸,不可能吃得干干净净,那么,它就可以设法分一杯羹,捡食一些老母狼吃剩的动物残骸。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共生现象。
  大自然中,不同种类的动物在食物与安全这两大因素的作用下,会相伴在一起,互相依存,生物学家称之为共生现象。
  例如有一种非洲翠鸟,就爱停栖在短吻鳄的背上。凶猛的短吻鳄不仅不会伤害这些翠鸟,当需要潜入水底时,还会事先摇晃身体,以免背上的翠鸟受到惊吓。这是因为这种翠鸟喙极尖,喜食叮在短吻鳄身上的水蛭,还会清理藏在粗糙的鳄皮皱褶间的水虱和各种寄生虫。而这种翠鸟,在短吻鳄背上不仅能得到丰盛的食物,还免费得到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不管算不算是一种共生现象,有一点赤莲心里头是很清楚的,跟在这只老母狼后面,没任何安全可言,恰恰相反,时时刻刻充满着血腥的危机,好比人没系保险绳在高空走钢丝,没带排雷装置,就进入了雷区,随时都有粉身碎骨的可能。
  只能处处小心,处处设防。但愿能平平安安地度过这场严寒,只要天气稍稍转暖,只要能找到充饥的食物,它马上就会毫不留恋地远离这只老母狼的。
  说到底,它是在生存的逼迫下,出于无奈,才跟在乌凤后面的。

 

【三  联手猎捕长耳兔】

  乌凤竖起尖尖的狼耳,凝神屏息地谛听,窸里窣噜,窸里窣啰,好像是爪子刨动树叶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声音变换了,咔里嚓啦,咔里嚓啦,听起来像是利齿在嚼咬坚果。
  对听觉十分灵敏的狼来说,声音也是一种形象,乌凤脑子里立刻出现了兔子剥食野果子的图像。
  它放轻脚步,朝声音靠近一些,透过树枝的缝隙,果然看见一棵野核桃树下,有一只浅灰色的长耳兔,正在刨食埋在雪层下的山核桃。看来,这只兔子也是饥饿难忍,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棵野核桃树,三瓣嘴还漾溢着意外的惊喜,贪婪地咬开一只只山核桃,迫不及待地将雪白的桃仁咽进肚去。
  冬天的野兔,虽然因食物缺乏,身体不如春天那么肥胖,但对狼而言,仍不失为一顿难得的美食佳肴。兔肉细嫩爽口,尤其是兔心兔肝兔肠子,糯滑细腻,大滋大补。
  兔肉虽然好吃,野兔却不是那么好逮的。
  狼捉野兔,绝不像人类很多书里描写的那样,是一桩轻而易举的事,好像只要狼发出一声嗥叫,兔子就吓得魂飞魄散,束手就擒。事实上,野兔是一种异常机敏的动物,一双长耳朵雷达似的会前后左右调整方向,听力远胜过狼,稍有风吹草动,拔脚就逃。它所信奉的原则是,宁肯错逃千次,也不冒险一次。
  别说狼了,就是脚底下有着厚厚一层肉垫,走起路来悄然无声的猫科动物,如老虎、豹子、猞猁、金猫等,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逼近一只野兔,出其不意地蹿上去一举扑到野兔,也是极困难的事。而狼和狗一样,爪垫很薄,走起路来脚步放得再轻,也总会发出细微的声响。除非对方是聋哑兔,或者是患痴呆症的老兔,否则,绝不可能来一场轻松的偷袭,必然是一场艰苦的斗智斗勇的长途追袭。因此,一只狼捕捉一只兔子,成功的概率最多只有百分之五十。
  这儿离野核桃树只有四五十米远了。前面是一片没有树和草丛遮掩的雪地,再继续往前走,就有可能会惊动野兔了。乌凤收腹弓背,平举扫帚似的狼尾巴,咽了口唾沫,后腿一用劲,身体像离弦的箭笔直朝野核桃树蹿去。
  长耳朵灰兔比想象的更机警灵活,就在乌凤发起冲击的一瞬间,灰兔掉头就跑,雪野山林,展开了一场血腥的猎杀。
  兔子前腿短,后腿长,极善连续跳跃,速度之快,让狼咋舌。
  不一会儿,彼此的距离越拉越远了。
  但乌凤毫不气馁,紧追不舍。
  它这辈子,逮过许多兔子,积累了不少经验,知道兔子的连续跳跃虽然厉害,但每跳一次需消耗大量体力,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只要紧盯不放,不让兔子有喘息的机会,兔子的速度过一会儿就会逐渐放慢下来。
  前面这只兔子毛色灰褐,在白皑皑的雪地里十分显眼,再说,松软的雪地里会留下清晰的脚印,风雪再大,一时半会儿也抹不掉,就算距离被暂时拉长,也不用担心目标会消失。
  果然如它所料,长耳朵灰兔跑完一面山坡后,跳跃的频率放低了,改跳为蹿,改跃为跑。狼的体力和耐力毕竟比兔子要强一些,乌凤加力冲刺,一点一点将距离缩短。
  在树林里兜了个S形的圈,乌凤离长耳朵灰兔只有三四米远了。
  乌凤是饿着肚子在追捕,追了几圈后,便觉得心跳加剧,腿脚虚软,有点气力不支了。虽然大雪纷飞,身体却热得像被关在蒸笼里,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它把长长的狼舌尽量伸出嘴外,片片雪花落在具有散热功能的舌头上,这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
  它晓得,自己的体力所剩无几,支持不了多久,这种马拉松式的赛跑对自己是极不适宜的,必须速战速决,才能赢得这场狩猎的胜利。它暗暗积蓄力量,突然改快奔为连续飞蹿。
  狼的奔跑姿势多种多样,漫步、溜达、小跑、快奔、飞跑、扑跃、蹿跳……最快的就是连续飞蹿了,动作有点像骏马在草原上奔驰,也有点像人的蝶泳。四只爪不再错落有致地迈动,也不再依靠腿部的力量带动身体前行,而是大幅度弓背挺胸,低首举尾,凭借腰部的力量,使身体产生一种波浪形的推力。两条前腿在身体波浪形浮起的瞬间,拼命向前伸去,努力加长跨度。两条前腿落地时微微弯曲,一碰到地面就条件反射般地蹦跶起来。脑袋奋力一昂,身体竖直飙向前方。两条后腿越过前腿的落点,冲出一米来远,也像前腿一样,沾地就起跳。一步等于正常奔跑时的五步,快得就像一团脾气暴躁的旋风。

  连续飞蹿虽然成倍地加快了追捕速度,也成倍地消耗了宝贵的体力,同样走完两百米的距离,连续飞蹿所需要的能量是正常奔跑的五倍,因此,狼不到紧要关头,是舍不得连续飞蹿的。
  连续飞蹿果然厉害,三四分钟后,乌凤就凌空扑到奔逃中的长耳朵灰兔头顶了,一个扎猛子,将长耳朵灰兔压趴在地。它扑下去的角度稍稍偏了几度,没能将自己的身体完全罩在长耳灰兔身上,而是右侧的半个身体压住了长耳朵灰兔。
  看你还能往哪儿跑!它伸出右前爪,狠狠地抓住长耳朵灰兔的脖子,狼嘴就朝长耳朵灰兔的后颈椎咬去,只要一口咬准,长耳朵灰兔的小命就算玩完了。
  长耳朵灰兔拼命扭动,想用翻滚的办法从它身体底下挣脱出去。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乌凤想。它的爪子尖锐如铁钩,一旦被它抓住,就好比鱼钩钩住了鱼嘴,任何小动物都休想逃脱。
  它的牙齿已经触碰到长耳朵灰兔的颈毛了,只要再往前刺探半寸,这场狩猎就算圆满结束了。
  就在这时,它突然觉得长耳朵灰兔的脊背正从它右爪下迅速滑脱出去,自己的右爪似乎失去了应有的强悍和锐利,怎么用力也抠不稳挣扎中的长耳朵灰兔。
  不好,它匆忙中忘了自己的右爪曾被猎人的枪弹削掉了一截,尖锐的指爪没有了,自然是抓不稳兔子的!
  它急忙弹动身体,想把长耳朵灰兔移到自己身体的左侧来,可是,已经迟了,扑哧,长耳朵灰兔从它残缺的右爪下滑脱出去,它胡乱咬了一口,只咬到一嘴兔毛。长耳朵灰兔在地上打了个滚,向山坡下的箐沟逃去。
  唉,时运不济,功亏一篑,只好又从头开始了。
  乌凤气喘吁吁地跳起来,咬紧牙关追上去。它又饿又累,差不多快虚脱了,但无论如何,它也不能放弃这场狩猎。它明白,眼前这场狩猎,对于它来说,性命攸关:它差不多已处在饥饿的极限,所有的体力和精力都快耗尽了,一旦失败,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寻找并追逐其他猎物了,只能是活活饿死。
  不成功,便成仁;它不愿成仁,它必须成功!
  它气沉丹田,调动起体内的最后一点潜能,朝长耳朵灰兔追去。幸运的是,长耳朵灰兔刚才受到严重惊吓,逃得惊惶失措,速度越来越慢,很快,它长长的狼舌可以舔到兔子尾巴了。它不顾一切地再次加速。
  这是一场用生命做赌注的赛跑。
  灰兔一面跑一面将两只长耳朵贴在脑后,这是兔子的绝活,根本不用回头,就能将身背后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将追击者的方位判断得毫厘不差。它清晰地听到狼牙磨砺的嚓嚓声,唔,还差一寸尖利的狼牙就要咬碎它的屁股了,它也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再这样继续逃下去,自己难免会变成恶狼的晚餐。看来,只有钻洞,才能彻底摆脱恶狼的纠缠。
  狡兔三窟,所有的兔子在自己的觅食领地都会事先选择两三个可以藏身的洞穴,万不得已时,一头钻进去。
  这只长耳朵灰兔当然也不例外,两百米外的箐沟里就有一个属于它的洞穴,洞口狭窄,里头弯弯曲曲,深达十几米,除了身体细长的紫貂和蛇,其他食肉兽是无法跟着钻进去的。一旦钻进那个小石洞去,就比锁进保险箱里还要保险。
  但长耳朵灰兔没直接跑向小石洞,它担心自己的意图会过早暴露,恶狼会抢在它的前头堵住洞口,那就糟糕了;再说,洞口在坡脚下,离地面约有两尺高,它不可能不减速就一头扎进洞去的,起码要在洞口阶梯似的乱石上跳两三次,磨蹭两三秒钟,才进得洞去。现在恶狼的前爪快踩着它的后腿了,一步之遥,它若直接跑向洞口,极有可能在它跳跃攀登阶梯似的乱石时,恶狼在最后一秒钟野蛮地将它扑倒。要知道,狼在乱石中蹿高扑跃的本领远胜过兔子。
  灰兔绕了半个圈,故意避开小石洞,偏成三十度的夹角,朝另一个方向逃去。它要用急拐弯的办法,赢得和性命一样宝贵的两三秒钟。
  急拐弯是兔子最重要的逃生术,也是兔子摆脱追敌的看家本领。
  当兔子眼瞅着靠快速跳跃无法甩掉追敌时,就会利用听力发达的优势,精确判明追敌的位置,在追敌竭尽全力累得贼死好不容易快咬着兔子的短尾巴时,出其不意地突然急拐。追敌完全没有防备,顺着惯性仍笔直朝前蹿出去好几步,好不容易紧急刹车掉转头来继续追,彼此的距离已拉大了许多。这不仅能有效地拉大追敌与自己的距离,还能快速消耗追敌的体力。更重要的是,会严重挫伤追敌的意志,涣散追敌的斗志,动摇追敌的决心。

  长耳朵灰兔眼瞅着自己和小石洞已处在一条水平线上了,腰一扭,身体敏捷地转了四十五度,刷地一个拐弯,朝二十多米外的小石洞跑去。
  老母狼乌凤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顺着惯性,笔直朝前蹿出去七八米远。
  也难怪乌凤会失误,兔子在决定拐弯和决定朝哪个方向拐弯前,一点征兆都看不出来,只在做出拐弯动作的那一刹那,尾巴用力摇甩一下,那是为了平衡身体重心,以免拐弯太急而滑倒。从用力摇甩尾巴到完成拐弯动作,只有零点几秒的过程,只有训练有素的猎狗和最优秀的大公狼,才有可能在这么短的瞬间作出相应的反应。
  唉,要是它有个帮手,有个伙伴,何惧兔子玩急拐弯的花招,早就可以稳稳当当地把兔子送上西天了,乌凤想。两只狼追一只兔子,好比三根指头捏一只田螺,只要配合默契,两只狼左右包抄,兔子就是一口气玩十八个急拐弯,都会落入狼爪的。可惜,它乌凤形单影只,没有谁会来帮它的忙。
  等乌凤转过身来,长耳朵灰兔已逃到洞口下阶梯似的乱石堆上,只消轻松地跳三跳,就可钻进安全的小石洞去。相距二十多米,它乌凤现在就是坐火箭,也不可能在可恶的兔子钻洞前赶到石洞口了。
  完了,自己这条老命今天断送在兔子手里了,就像弓弦被拉断了,汽车轮胎被扎破了,乌凤突然觉得自己的四条腿软绵绵的像是用棉花搓成的,浑身虚软得没有一丝力气,天晕地旋,连站也站不住了,四肢一屈,瘫倒在地,嘴角涌出白沫,气喘得像在拉风箱。
  它觉得自己已经毫无希望了,它的精神差不多崩溃了。
  长耳朵灰兔站在离洞口最近的那块石阶上,两条后腿直立,竖起身体,回身望着稀泥似的瘫在地上的乌凤,它知道现在这只恶狼就是插上翅膀变成一只飞狼也奈何不了它了。它一双红红的兔眼狡黠地眨动着,椭圆形的兔脸上充满了得意,两只长长的招风耳朵一前一后不断颤动着,嘲讽对手的无能。
  风水轮流转,现在该轮到它来嘲笑狼了。
  乌凤垂头丧气地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哀嗥。
  长耳朵灰兔在石阶上悠悠然旋了两个圈,情不自禁地跳起了欢庆胜利的芭蕾,然后放下身体往小石洞里钻,它也累坏了,想歇歇啦。
  就在这时,小石洞上方盖满雪的草丛里哗啦一声响,火光似的爆出一个红色的身影,朝长耳朵灰兔压下来。
  真是平地起波澜,晴天响惊雷,长耳朵灰兔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身体就被一个沉重的物体压倒在地,顺着阶梯似的乱石堆滚了下去。它闻到了一股豺的腥骚味,从哪儿又冒出一个豺来啦?还没等它挣扎,尖利的豺牙就咬住了它的喉管。它胡乱踢蹬了一阵,就慢慢窒息了……
  唉,真是乐极生悲啊,刚逃出狼爪,又落入豺口。
  唉,豺狼当道,暗无天日,兔子还能有活路吗?
  原来,在老母狼追撵长耳朵灰兔的当儿,母豺赤莲自始至终都跟在后面,看见长耳朵灰兔突然转变,乌凤口吐白沫累倒在地,便机灵地绕到小石洞的上方,趁长耳朵灰兔注意力集中在狼身上之机,突然出击,收拾掉了长耳朵灰兔。

 

【四  无可奈何的分享】

  老母狼乌凤一眼就认出扑倒长耳朵灰兔的就是粘在自己身后赶也赶不走的母豺。想不到自己筋骨都快累断了,最后倒给母豺白捡了个便宜!瞧这匹鬼精灵的母豺,气不喘,心不跳,一点没吃苦,一点没受累,既不流汗,也不流血,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获得了一只兔子,这也太气煞狼了!
  唔,母豺已经开始津津有味地舔食长耳朵灰兔喉管里涌出来的血浆了,然后咬住长耳朵灰兔的后脖颈,看样子马上就要叼起兔子离开这里找个清静的地方享用美味可口的兔肉。
  是可忍,孰不可忍!
  它不能让母豺叼走理应属于它的兔子!它不能无所作为地躺在这里活活等着被饿死!它崩溃了的求生意志因激愤而重新复活了,它虚软的身体因怨屈而恢复了些许力气。它站起来,抖掉身上的雪花,朝已叼起兔子向箐沟转移的母豺赤莲追去。
  母豺赤莲腆着大肚子,又叼着一只十多斤重的大野兔,走不快,很快就被追上了。乌凤拦在赤莲面前,欧欧地嗥叫起来:
  ——你这匹臭母豺,半路抢劫,竟然抢到狼的头上来了!
  母豺赤莲气急败坏地呦呦啸叫着:
  ——森林里的食草动物,谁逮着就是谁的,你别往我头上栽莫须有的罪名。
  乌凤蹿上去想抢夺挂在赤莲嘴角的兔子,赤莲一扭身,躲开了。
  ——你以为像你这样饿得眼睛都发绿的大肚子母豺,真能不费吹灰之力就逮着活蹦乱跳的野兔?要不是我把一切都铺垫好了,你连兔毛也休想咬到一根!
  ——这只能证明你是一只替他人做嫁衣裳的蠢狼!
  ——你别欺狼太甚,我跟你拼了!
  乌凤和赤莲,一只狼和一匹豺,气势汹汹地嚎叫着,谩骂着,吵嚷着,谁也不肯相让,谁也不肯罢休。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雪下得越来越密,朔风呼啸,吹得赤莲打了个寒噤。它冷静地想了想,看来,这只老母狼无论如何也不肯让自己太太平平地享用这只兔子了。它饥寒交迫,又怀着身孕,要想叼着兔子跑出老母狼的视线,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像现在这样无休无止地争吵下去,结果只能是谁也别想吃到这只兔子。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却不能品尝嘴边的美味佳肴,也未免太傻了。所有的食肉兽都喜欢将猎物活杀活吃,越新鲜越好吃,而眼下,因天气奇冷,新鲜兔已变成了冷冻兔,再磨蹭下去,会变成冰冻兔,不仅味道大打折扣,说不定还会硬得硌断牙齿呢。与其这样,还不如二一添作五,和老母狼分享这只灰兔算啦!说到底,老母狼在追捕这只灰兔时也出了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
  妥协吧,妥协是自然界每一种动物都掌握并经常使用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生存技巧。
  赤莲想到这里,松开嘴,将长耳朵灰兔放在雪地上,不再穷于奔命,而是咬住长耳朵灰兔的一条后腿,开始啃吃起来。
  这是一种形体语言,默认老母狼可以前来同食。
  乌凤颠颠地赶了上来,欧欧地低嗥了两声。
  赤莲一面绷紧全身的肌肉做好应战的准备,一面仍闷着头啃吃兔腿。
  乌凤明白了,眼前这匹母豺,是要和自己休战,分食这只长耳朵灰兔。
  狼比豺强悍得多,和豺同食,对狼来说实在是一种屈辱。要是乌凤还有一把力气,要是它的身体状况不那么糟糕,它决不会接受这种有损狼格的妥协,它会冲上去用尖利的狼爪和狼牙,从那只可恶的母豺嘴里夺得长耳朵灰兔。
  独霸齤食物是狼的一贯风格。

遗憾的是,它已没有足够的体力与精力继续与狡猾的母豺周旋。假如硬要和母豺搏杀一番,自己恐怕是占不了上风的,最好的结局是和母豺同归于尽。它的思想还没僵化到为了一种虚幻的尊严就要去死的地步。动物的最高原则,就是生存下去。它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吃到东西,其他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和平共处,和母豺分食这只灰兔,也许是解决纠纷和危机的最佳选择。
  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和平的真谛,就是我吃不掉你,你也奈何不了我,双方的力量处于一种均衡状态。保持这种均衡,就是和平;打破这种均衡,就是战争。
  和平吧,眼下只有和平才能活命。乌凤想,在猎杀这只长耳朵灰兔的过程中,虽然自己付出了最大的心血,功不可没,但要是最后没有母豺介入,长耳朵灰兔这时候大约呆在比防空洞还安全的小石洞里优哉游哉地梳理胡须呢。从这一点来看,也许不能说母豺一点功劳也没有;从这一点上看,也不能说母豺一点功劳也没有,推理下去,母豺似乎对长耳朵灰兔也拥有一点所有权。那么,双方共同拥有并分享这只长耳朵灰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既然现在谁也抢不过谁,按劳分配,也算是合情合理。这样说来,和母豺共食灰兔,也不能算是太大的屈辱,而是一种变通的策略,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或许还可以这样理解,它乌凤其实是利用了母豺,替自己捕获了灰兔,论功行赏,也不好意思不分给母豺吃一点。
  动物像人一样,也会找出种种理由,来为自己违反常规的行为进行辩解。
  乌凤的心理逐渐平衡下来,不再对母豺嗥叫恫吓,而是咬住一条兔腿,拼命啃吃起来。
  日曲卡雪山山麓,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镜头:一只狼,一匹豺,脸对脸,头碰头,共同食用着一只兔子。
  停战协议签字生效了,双方不再龇牙咧嘴地对抗和火并,一门心思地撕扯和吞咽兔肉,即使不小心狼嘴碰着了豺嘴,狼脸蹭着了豺脸,也不管了,现在吃东西比什么都重要。加油哇加油,只有吃得快才能比对方多吃一点。
  你死我活的对抗变成了一场文明的吃食竞赛。
  豺和狼的吃相都很丑,咔嚓咔嚓嚼咬,大口大口吞咽,口水滴答,贪婪无比,秋风扫落叶,狂风卷残云,一会儿功夫,长耳朵灰兔就只剩下一副残骸了。
  彼此都还不肯谦让,乌凤叼着兔头,赤莲咬住兔脚,拔河比赛似的用力往自己这边拖,咔嚓一声,将灰兔残骸拦腰撕成两截,各自叼着一块,跑到角落里细细啃慢慢嚼,最后,雪地上只剩下几根白森森的无法咬碎的兔骨了。
  乌凤解决了肚子问题,愈发觉得疲倦,睡意袭来,连打了两个哈欠。它四下望望,发现箐沟西端有一堵绝壁,向外倾斜,好似一块天然的屋顶,能遮挡风雪,比其他地方要暖和一些,便跑过去,找了块干燥的石头,躺了下来。
  母豺赤莲也跟着它来到绝壁下,小心翼翼地在离它约三四十米远的地方睡了下来。
  它们都累了,都需要休息了,吃饱睡足,养精蓄锐,方能精神抖擞地去猎取新的食物。
  乌凤再没用武力去驱赶赤莲。
  狼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它想,气候如此恶劣,光凭自己一只狼,确实很难猎到食物,假如利用这匹母豺做自己的帮手,找到并猎取食物就容易得多了。
  但它乌凤不是降尊纡贵要和这匹母豺结成相依为命的伙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狼比豺勇猛,狼比豺高贵,狼不屑于与豺交朋友,狼和豺不可能成为同志,更不可能成为最亲密的战友。它容忍这匹母豺跟在自己身后,性质好比是请了个义工,请了个仆役,请了个帮佣,雇了个廉价劳动力。
  这匹母豺虽然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但还能奔跑,还能扑咬,还能在猎场显身手逞威风露峥嵘,一句话,还有利用的价值。
  风雪之夜,老母狼乌凤和母豺赤莲,结成了联盟。
  联盟这个词最精确的诠释,就是互相勾结,互相利用,各自都希望对方的实力有助于自己的生存。
  对老母狼乌凤来说,心里头还打着一个小算盘,它预测这匹母豺少则十天多则半个月就要分娩了。分娩时候的母豺,虚弱无能,对于它的狩猎来说,自然是失去了利用价值,但却转换成另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窝细皮嫩肉的小豺,一匹丧失了逃跑和反抗能力的母豺,不就是最现成最爽口的食物吗?节省一点吃的话,说不定能帮自己熬过这个严酷的冬天呢。
  从这一点看,它让这匹母豺跟在自己身后,好比为自己建立了活的肉食仓库,可以和聪明的人类饲养家畜相媲美。
  老母狼乌凤打完这通小算盘后,呼呼睡去。

 

【五  1+1不仅仅等于2

  翌日清晨,大雪初霁,日曲卡雪山白茫茫一片,像童话世界里的水晶宫。
  乌凤一觉醒来,肚子又有点饿了,就沿着箐沟往前走,寻找猎物。
  转过两座小山,来到葫芦谷,远远地就望见一公一母两只大野猪带着五只小野猪正在半山坡杂树林里掘食树根和植物茎块。
  五只野猪崽子出生顶多才两个星期,水灵灵,胖嘟嘟,正处在生命的花季。
  野猪是一种肉质特别肥腻味道特别鲜美的食草动物,豺狼虎豹都把野猪列于食谱之首。尤其是出生一两个星期的野猪崽子,细皮嫩肉,入口即化,堪称天下第一美食。
  望着在母野猪身边淘气撒娇的野猪崽子,乌凤馋得涎水都从舌尖滴下来了。
  可它只是远远地眺望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转身欲走。
  野猪力大无穷,性格暴躁,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动物。成年公野猪嘴角翘出两根长长的獠牙,能把碗口粗的小树一口咬断;带崽的母猪更是凶悍,敢和老虎豹子拼个你死我活。只有号称山林之王的孟加拉虎和有雪山之魂美称的雪豹,或者是庞大的狼群,才敢去招惹野猪。
  它乌凤可不想自找没趣。
  事实上,它前几天已经在这窝野猪面前碰了一鼻子灰了。那是四天前的一个黄昏,它路过葫芦谷,也看见了这家子野猪,饥肠辘辘的。它铤而走险,朝一只猪崽子扑去,还没等它跑到猪崽子身边呢,公野猪就嚎叫着冲了过来,臭烘烘的猪嘴凶猛地朝它咬来,要不是它顺着雪坡像皮球似的一直滚到坡底,恐怕早就被公野猪的獠牙咬得稀巴烂了。有了上一次的失败教训,它哪敢再放肆去同野猪较量啊。
  走吧,它的肚子还不算太饿,犯不着用性命去冒险。
  乌凤刚转身拐进一条岔路,突然,远远跟在它后面的母豺赤莲飞快奔上前来,拦在它面前。豺头翘向半山坡的杂树林,不断耸动长着两块莲花状红斑的肩胛,呜呦呜呦轻声嚣叫着。
  乌凤虽然听不懂豺的语言,但同属犬科动物,彼此的形体语言差别不大,脸部表情也大同小异,它立刻猜懂了赤莲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在责问它干吗对猪崽子不感兴趣。
  ——嗬,你有能耐,你怎么不去逮呀?
  母豺赤莲不依不饶,仍不断朝半山坡摇尾摆首,还原地旋圈咬自己的豺尾,似乎在说:你再磨蹭,大好机会就要白白丧失了,你呀,快要把我急疯了!
  ——你大概是从没领教过野公猪獠牙的厉害吧?告诉你,别说你一张薄薄的豺皮了,就是厚厚的老熊皮,野猪獠牙也一口就能咬穿几个洞!
  母豺赤莲昂首挺胸,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姿势来,一溜烟朝山顶跑去,不时回头张望,示意乌凤跟它走。
  乌凤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母豺赤莲走一趟。
  乌凤早就听说过豺的智商特别高,狩猎时神出鬼没,是真是假,今天倒要开开眼界了。
  赤莲一口气跑上山顶,让乌凤待在一块岩石后面,它自己则重新下到山腰,大摇大摆地直奔山坡的杂树林。
  公野猪和母野猪很快发现了赤莲,警觉地停止了吃食,两双布满丝的猪眼恶狠狠盯着赤莲。
  赤莲一面朝猪崽子逼近,一面呦呦发出凶猛的嚣叫。
  五只猪崽子惊恐地挤到母野猪的身体底下。
  公野猪跃上一块磐石,登高望远,意图很明显,是想弄清楚究竟有多少豺前来袭击捣乱。它当然只看到赤莲孤零零一匹豺,胆气似乎壮了许多,欧——发出一声威严的吼叫,从磐石上跳下来直扑母豺赤莲。
  赤莲早有准备,扭头就跑,一口气逃到谷底。
  公野猪追了好长一段路,看看追不上了,就冲着赤莲的背影轻蔑地哼哼了几声,班师回朝,回到母野猪身边。
  母野猪欢天喜地地迎上去,长长的嘴吻在公野猪脸上、獠牙上和脖子上亲了个够,五只猪崽子也围着公野猪欢跳雀跃,称颂公野猪的威猛神勇。公野猪趾高气昂,像凯旋的将军,又细又短的猪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寂静的山林里,野猪们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场欢庆胜利的仪式。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热衷于开庆功会。灰雁也好,猴子也好,野猪也好,凡负责保卫家庭安全的雄性在与天敌或同类的争斗中取得了胜利,配偶和子女便会围着雄性做出各种各样优美的姿势,以示庆典。这样做既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又能激励雄性更勇敢更尽职的保护家庭不受侵犯,对生存十分有利。
  但这家子野猪的庆典仪式刚开了个头,就不得不中止了。那匹毛色艳红的豺,又出现在离它们二三十米远的雪地里,龇牙咧嘴,跃跃欲试。
  母野猪立刻停止亲吻,重新像罩子似的将五只猪崽子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公野猪则像黑色狂飙直奔赤莲而来。
  母野猪留在原地照看小猪崽,公野猪披挂出征,这是通常情况下野猪家庭应付敌害的传统模式。
  赤莲不等公野猪靠近,故伎重演,落荒而逃。
  公野猪气咻咻地闷着头追,一直追出葫芦谷,这才鸣金收兵。可还没等它回到母野猪身边,那讨厌的豺又贼头贼脑地跟上来了。
  公野猪气得脊背上的鬃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浑蛋豺,有种你就别逃,我俩单练,爪对爪牙对牙痛痛快快地咬一场;你没这个胆量就别过来,滚得远远的,待一边儿去。又要过来惹是生非,又不敢面对面较量,你是在搞啥子名堂嘛!
  ——这叫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你究竟是游击队还是无赖豺?
  这匹讨厌的豺我行我素,仍一次次前来挑衅,又一次次脚底抹油。
  公野猪虽然有强壮的体魄和犀利的獠牙,但奔跑的速度并不比豺快,更比不上豺那般灵活,每一次都白追一场,累得气喘吁吁。
  当赤莲再一次光临时,母野猪和公野猪嘴对嘴哼哧哼哧商量了一通,母野猪将五只小猪崽子赶进磐石底下的一个凹坑里,然后,和公野猪一前一后迎着赤莲奔过来。
  母野猪是这样想的:光凭公野猪的力量,看来是无法把这匹无赖豺捉住或吓走了,无赖豺一次又一次逼近小猪崽子凶恶地啸叫,不仅搅得它们全家没法安安静静吃东西,更糟糕的是,五只小猪崽子都已吓得魂飞魄散,再继续惊吓下去,会吓出神经病来,变成疯猪的。
  为了小猪崽子的安全,它有必要帮公野猪一把,两路出击,给无赖豺一点颜色看看,叫无赖豺这辈子看见野猪就头疼。它多次悉心观察,四周没有其他豺的踪影,甭担心会中调虎离山计。
  它和公野猪排成一字纵队,公野猪是前锋,它是后卫,万一狡猾的豺七转八转绕到公野猪的后面要去磐石那儿偷袭小猪崽子,它也能及时救援。
  母野猪觉得自己考虑得挺周到,可以说是万无一失,所以放放心心地向母豺赤莲压了过来。
  母豺赤莲心花怒放,它之所以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冒险前去挑衅,目的就是要激怒母野猪,使其离开小猪崽子,让老母狼乌凤有可乘之机。
  这不是调虎离山,而是调猪离崽。
  它把喜悦之情隐藏在心里,表面装作害怕的样子,撒腿就跑。
  公野猪和母野猪一前一后一左一右,紧追不舍。眼看快要追上了,豺绕过几棵大树,又拉开了一截距离。野猪停下来喘口气,有点不想追了,那豺反倒转过身来色厉内荏地冲它们嚣叫。
  ——你们这两头蠢猪,你们再敢追,小心我把你们炸猪排吃了!
  气煞猪也,恼煞猪也!公野猪和母野猪怒不可遏,不顾一切地又追了上来。
  …………
  三五个回合下来,公野猪和母野猪离开半山坡杂树林已有好几百米远了。
  山顶上,一条灰色的身影像箭一样蹿向半山坡那块醒目的磐石。
  母野猪正盯着母豺赤莲追得过瘾呢,突然,背后传来小猪崽子叽吱叽吱喊爹哭娘的尖叫声,比火警的警报声还让母野猪心惊肉跳。转身没商量,母野猪拼足全身的力气飞快奔回半山坡的杂树林。
  公野猪也扔下母豺赤莲,回身要去救援。
  想追就追,想撤就撤,没那么容易!赤莲杀了个回马枪,跟在公野猪身后,虚张声势地要叫公野猪的尾巴,公野猪被迫停下来与赤莲周旋撕咬一番……
  远水救不了近火,等母野猪赶到磐石旁,乌凤已叼着一只小猪崽快下到谷底了。
  母野猪害怕再次中圈套,不敢追撵,将狼口余生的四只已吓得灵魂出窍的小猪崽招拢到自己肚皮下,朝渐渐远去的老母狼乌凤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哀嚎。
  这时候,赤莲和乌凤已在葫芦谷外的碎石滩上会合,分享这只美味的小猪崽,无论是狼嘴还是豺嘴,都吃得满嘴流油。
  一只狼加一匹豺,等于什么?恐怕数学教授也解答不了这道算术题。
  但如果拿同样的问题去问老母狼乌凤和母豺赤莲,它们就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一只狼加一匹豺,等于生存有了保障。
  天气还是那般寒冷,鹅毛大雪仍时断时续地下个不停,日曲卡雪山仍是冰雪覆盖的世界,然而,无论是乌凤还是赤莲,都不用再为食物发愁了。
  这以后的十来天,它们几乎天天能捕到兔子、马鹿或狗獾。
  豺狼,豺狼,豺和狼好像天生就是一对配合默契的狩猎伙伴。作为豺,赤莲机警敏锐,反应极快,听觉、嗅觉和视觉都胜狼一筹,发现猎物后,善于动脑筋想办法;作为狼,乌凤凶猛强悍,攻势凌厉,腾跳扑咬锐不可当,盯住猎物后,不咬断猎物的喉管誓不罢休。
  赤莲和乌凤,这对豺狼组合有三种最基本的合作模式。
  一是在赤莲发现猎物后,故意暴露出自己的身影,在猎物认为安全距离之外的地方,招摇过市,一会儿啸叫,一会儿蹦跳,猎物出于一种对豺的天生恐惧,警觉地注视它的一举一动,视线牢牢被它吸引住了,注意力也完全集中到它身上,对身后及左右必然感觉麻木反应迟钝,或若中到它身上,对身后及左右必然感觉麻木反应迟钝,或者说完全忽视了来自身后的危险。于是,乌凤悄悄地绕到猎物的身后,一下就把猎物扑倒。
  二是由乌凤率先对猎物发起攻击,穷追猛撵,而赤莲则不动声色地埋伏在草丛或岩石背后。乌凤在追撵过程中设法将猎物赶到赤莲的伏击位置,等猎物逃到它面前,突然跳出来,不等猎物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一举将猎物咬翻擒获。
  三是一狼一豺兵分两路,向猎物迂回包抄,形成左右夹击的态势,发一声威,同时向猎物迅猛冲去。猎物惊慌失措,想往左逃,撞见了狼;改往右跑,发现了豺。就在猎物左右为难犹豫徘徊的当口,它们的爪牙已落到猎物身上了。
  虽然是食物匮乏的冬天,但自从它们联手猎食后,比春天的黄金季节还吃得好。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1+1绝不仅仅等于2

 

【六  大难临头各自逃】

  赤莲和乌凤用左右夹击的办法,将一只岩羊逼到悬崖上,岩羊成了瓮中之鳖。
  对于母豺赤莲来说,这是和老母狼乌凤最后一次合作狩猎了。从时间上推算,它还有两天,最多还有三天,就要分娩了。为了自己和小宝贝们的安全,它当然要远远地躲开危险的老母狼,找个清静的地方产崽。它已计划好摆脱老母狼的办法,半夜等老母狼睡熟后,悄悄地滑脚溜走;它将在森林里绕个“&”形的圈圈,布下一个迷魂阵,即使老母狼第二天早晨醒来后要追赶它,也摸不着它的去向;它还要在坚硬的冰河上走一长段路,然后岔进没有积雪的乱石沟,这样,即使老母狼识破了迷魂阵,也休想找到它的脚印并顺着它的脚印找到它。
  感谢上帝,在它即将和老母狼分道扬镳的时候,让它们碰上眼前这只岩羊。这只灰褐色的岩羊膘肥体壮,起码有五六十斤重,它俩一顿肯定吃不了,大概会剩下半只羊,留着明后天吃。嘿,再也没有什么明后天了,今天夜里,它动身溜走时,就拖着吃剩的半只羊走,这样,它就不用担心产后一两天里由于身体太虚弱而找不到食物了。
  一切都很圆满,一切都很完美。
  乌凤已动手进行最后的噬咬了,它举着狼爪奋力向岩羊扑去,像骑马似的骑到了岩羊的背上。眼瞅着乌凤两条前腿搂住了岩羊脖子,狼嘴叼住了岩羊颈侧的动脉血管,大功即将告成,突然,晴天霹雳,悬崖左侧的一垛雪堆后面,轰地爆出一声巨响,它连同那只岩羊一起,像被野牛劲撞了一下似的,跌倒在地。天空升起一朵蓝色烟雾,空气中弥漫开一股刺鼻的硝烟味。乌凤曾经被猎人的子弹削掉过一块脚爪,惨痛的教训永远镌刻在记忆里,因此倒地的一刹那,它就明白自己又一次成了猎枪的活靶子。果然,那垛雪堆后面闪出一个壮壮实实的黑脸汉子,鹰钩鼻、宽嘴巴,头上扎着一条咖啡色的包头巾。它差点没晕过去,冤家路窄,他就是曾经用滚烫的子弹打断了它右前爪的家伙!
  看来,螳螂捕食,黄雀在后。它在追撵岩羊时,猎人的枪口已在后面瞄准了它们。那个黑脸猎人在得意地笑,毫无疑问,是在为他自己一箭双雕一枪射中两个猎物而心花怒放。岩羊的脑袋和胸部被霰弹打成了蜂窝煤,幸亏有岩羊做挡箭牌,它才没受致命伤,只是右侧的胯部被削去一块枫叶大小的皮肉。它立即跳起来,快跑,趁该死的猎人还没来得及放第二枪,赶快离开这里!唔,这头肥嫩的岩羊就算白送给你们人吃了,但愿你们吃了后不消化,拉肚子,什么药也治不好,最后把肠子都拉出来!
  在猎枪打响的一瞬间,母豺赤莲已先乌凤一步扭头沿着山脊往山下逃窜。乌凤跟随在赤莲后面,撒腿狂奔。这一带地势十分险峻,没法分开逃命。
  背后响起了悠扬的口哨声,继而响起了一条狗愤怒的吠叫声。不用回头,赤莲和乌凤都明白,猎人放狗来追它们了。刚才它们在追捕岩羊时,已消耗了很多力气,而猎狗以逸待劳,精力充沛。不一会儿,那条猎狗就撵着它们屁股追,离它们只有十几步远了。
  赤莲和乌凤逃进山腰那条早已废弃的古栈道。
  栈道极窄,只有半米来宽,一边是绝壁,一边是悬崖。赤莲相对来说体小腿短,又挺着大肚子,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乌凤已逃到它的身后,狼爪快踩着它的豺尾了。呜欧,呜欧,乌凤一面跑,一面嗥叫,用意十分明显,是要它或者往左边或者往右边让一让,腾出一条通道来,要超越它逃到前面去。它才没有那么傻,会让乌凤逃到自己的前面去。明摆着的,它和乌凤不可能双双逃脱猎狗的追咬,再过一会儿,不是它就是乌凤,总有一个要遭到猎狗的致命扑咬,从这个角度看,逃出猎狗的魔爪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跑赢乌凤。
  背后只有一条猎狗,一条猎狗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在扑倒一只狼的同时又咬翻一匹豺的,扑倒它赤莲,乌凤就可逃生;同样,扑倒乌凤,它赤莲就求生有望。这种时候,猎狗绝对不会挑剔,非要逮住豺或者说非要逮住狼,对于猎狗来说,逮谁都一样,都是主人感兴趣的猎物,都能向主人邀功讨赏,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谁落在后面猎狗就逮谁。

要是在平缓的山坡或开阔的草原,照目前的情形,它赤莲肯定成为猎狗扑咬的一号目标,因为乌凤很快就能逃到它的前头去。感谢苍天,它们现在是在狭窄的古栈道上赛跑;再感谢一次苍天,它赤莲因为比老母狼先拔腿开逃几秒钟,而今眼下位置处在乌凤的前面,只要它坚持不让道,乌凤就休想跑到前面去。
  乌凤跑着跑着,闪到左侧,贴着绝壁,想溜边钻底,跑到前头去;赤莲也跟着往绝壁靠,不留一条缝,让乌凤无隙可钻。乌凤又闪到右侧,想从悬崖边缘挤出一条逃生的路来;赤莲也跟着挤向右侧,用身体挡住企图僭越的乌凤,乌凤差一点被逼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你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占着好道不快跑,好不好?
  ——哎,哎,先来后到,您总得遵守点秩序嘛。
  ——你自己跑不快,还不让我跑到你前头去,你这不是存心要把我喂狗吗?
  ——您别说得那么难听嘛,不是我要把您喂狗,而是可恶的猎狗要咬您哪。
  终于,背后传来了狼的惨嚎和狗的狂吠,传来狼和狗激烈的扭打撕咬声。哦,猎狗追上并扑倒老母狼乌凤了。呦噫嗬——呦噫嗬——乌凤吐出长长一串锐厉的尖嚎,如泣如诉,像绊脚的绳索,直往它赤莲飞来。它不用翻译也能听明白,乌凤是在向它呼吁,向它求救,希望它能返身回去帮帮忙。不用回头它也知道,乌凤此时一定处于劣势,狗爪踩得它翻不过身来,狗牙已咬得狼毛飞旋,要是没有谁去帮它解围,成为猎狗的牺牲品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赤莲不仅没转身回去援救,反而加快速度,逃得更猛了。日曲卡雪山因为靠近西藏,不少猎狗都有藏獒的血统。藏獒是一种世界上唯一敢只身与山豹拼搏的狗,堪称超级猛犬。获得藏獒遗传基因的猎狗,各个身高体壮,勇不可挡,再强健的大公狼也难以与其匹敌。它赤莲就是回身援救,一只挂彩的老母狼和一匹怀着一肚子宝贝的母豺合在一起,能否打得过一条猎狗,还是个问号;再说,后面还有握着猎枪的猎人,正在往这儿赶,随时都会赶到,那杆闪动着幽幽蓝光的会喷火闪电的猎枪,轻易就能把一个豺头外加一个狼头击穿炸碎。它好不容易才获得了逃生的机会,怎么可能再回头往火坑里跳呢?它怎么可能去做狼的殉葬品,为狼陪葬呢?其他忙都好帮,这个忙是不能帮的。
  ——欧——噫——嗬——你这昧了良心的豺,要不是我可怜你,让你跟在我的后面,你早就变成一具雪地饿殍了,现在求你来帮帮我,你竟然装聋作哑!
  ——欧——噫——嗬——你这短命的豺,你过河拆桥,你见死不救,你袖手旁观,你明哲保身,你隔岸观火,你出卖朋友,你卖友求荣,你落井下石,你翻脸不认狼,你是世界上最卑鄙无耻的豺!
  不管老母狼乌凤是恳求也好,谩骂也好,威胁也好,诅咒也好,赤莲一概当耳边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它对自己和乌凤的关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无非是利用狼的威力混一口饭吃,联盟都谈不上,不过是一种苟合,或者说是一种勾结。如果可能的话,老母狼随时都想吃掉它呢!就凭这种关系,要它返身舍命去相救,哼,岂不是在痴狼说梦!别说像它和乌凤这种纯粹互相利用的关系了,就算是同一物种之间,就算是友谊深厚的朋友,又有谁会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出手相救呢?
  ——唔,老母狼,您自认倒霉吧,明年的今天就是您的忌日。
  赤莲逃得毫无顾忌,没有丝毫的羞愧和内疚,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的感觉,反而是心安理得,并有一种在黑夜里摸生死牌自己运气不错摸了张生牌的欣喜。
  赤莲相信,要是它和乌凤颠倒一下位置,老母狼也会像它一样自己管自己逃命的。一切生命本质上都是利己主者。
  它逃出五六十米远,便走完了古栈道最惊险的路段,前面是一片莽莽苍苍的冷杉树林,地势骤然间变得平坦。它松了一口气,哦,它只要钻进冷杉树林,再越过前面那条冰河,猎狗和猎人就休想再找到它了。此时此刻,猎人还甩在后面没追上来呢,猎狗和老母狼鏖战正酣,起硬码两三分钟里是不可能干脆利索地结束战斗腾出身来追撵它的,而它离冷杉树林只有几米之遥了。现在它彻底放心了,这场危机对于它来说,算是过去了,已经成为历史了。

 

【七  阴差阳错的解救】

  背后的撕咬扭打声越来越激烈,不时夹杂着狼撕心裂肺的嗥叫和猎狗穷凶极恶的咆哮。
  奔逃中的赤莲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该停下来回头望一眼。它已逃到了安全地带,它现在的位置离狗狼搏斗的位置有五六十米远,停下来,回头望一眼,绝不会降低它的安全系数。
  在动物界,感情永远是一种奢侈,但当自己的生命有了保障,似乎就该考虑感情问题了。不管怎么说,老母狼乌凤毕竟和它一起逮过兔子,一起捉过小猪崽子,不说友谊吧,彼此怎么也算得上是个熟“人”,或者说是各自心怀鬼胎的盟友。现在,老母狼快要死了,它远远地回头望一眼,以示同情和惋惜,也算对得起十多天来它们朝夕相处形影相随共同觅食的那点缘分了。
  赤莲想到这里,收敛豺腿,停了下来,扭转脖子,将悲悯的眼光投向老母狼。一条和狼差不多高大的白狗,赫然映入它的眼帘,它像遭到电击一样,浑身一阵战栗。它刚才在猎枪炸响的一瞬间,扭头就逃,没时间也没兴趣去看看猎狗的尊容,现在是第一次看见追它们的猎狗,它做梦也没想到,压在老母狼乌凤身上正在施展淫威的大白狗,竟然就是两个来月前残暴地咬死了它心爱的丈夫黑项圈的凶手!
  赤莲怕自己眼花了,认错了狗,又目不转睛地仔细看了看:自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狗毛,像狼一样尖尖竖起的三角形的耳廓,宽阔厚实的胸脯,细长强健的四肢,长长的黑色嘴吻,千真万确,就是这条该死的大白狗!哪怕烧成灰,它也认得出它的。一刹那,赤莲埋藏在心底的仇恨火山似的爆发了!
  豺天生就恨人和狗,豺看人就像人看魔鬼一样。在豺的眼里,人这个东西,比森林里任何动物都要更贪婪、更凶残、更狡诈、更不好对付。
  是的,世界上所有的食肉兽都要用暴力剥夺其他动物生命,但和人比较起来,食肉兽是为了填饱肚子维持自己的生命才开杀戒的,只要有充足的食物,便不再有兴趣去猎杀。人就不同了,人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肚子饿才打猎,人是反过来的,越吃饱了撑得慌越有兴趣打猎,为了消遣、为了解闷、为了好玩、为了娱乐、为了寻找一点刺激、为了过过枪瘾、为了在雌性面前炫耀自己雄性的胆魄,便提着枪在森林里毫无节制地展开杀戮,恨不得把森林里所有的野生动物通通赶尽杀绝。而狗,身为动物却不帮动物,反而和人一鼻孔出气,恬不知耻地做人的帮凶,卖力地帮人屠杀动物,纯粹是动物界的汉奸、卖国贼。
  一般来说,恨汉奸胜过恨外寇,豺恨猎狗也胜过恨猎人。
  对于豺来说,这种仇恨与生俱来,融化在血液里,但赤莲在认出这条大白狗前,这只是没有焦点的恨意,泛泛的一种仇绪,可一旦它认出眼前这条大白狗就是夺走黑项圈性命的罪魁祸首时,就像调准了焦距的镜头,恨意骤然间清晰起来,仇绪也因为有了具体而明确的目标,发酵膨胀,酿成一种报复的冲动。它想,它之所以沦为孤苦伶仃的寡妇,之所以饿得皮包骨头眼睛发绿,之所以被迫与狼结伴,都是叫这条大白狗给害的,换句话说,大白狗是它苦难的根源,是它不共戴天的仇敌!
  仇敌相见,分外眼红。有仇不报非君子,虽说一匹母豺算不得什么君子,但报仇雪恨的冲动却是那么强烈而执著,一点也不亚于君子。
  赤莲浑身像被烈火焚烧一样,血液澎湃流动,忘了自己的处境,也忘了提着猎枪的猎人随时都有可能赶到,甚至忘了肚子里还怀着一窝小宝贝,整个身心都被一个不可遏止不可逆转的疯狂念头所占据所支配:复仇!复仇!复仇!冲上去,咬死这条大白狗,为惨遭杀害的黑项圈报血海深仇!
  它一身艳红的豺毛,在铺着一层白雪的古栈道上,就像一只滚动的火球,飞快蹿向正和老母狼乌凤打得难解难分的大白狗。
  话说老母狼乌凤,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大白狗的对手,就没有多少取胜的信心,指望母豺赤莲能来援救,可指望很快就落空了,赤莲比兔子还逃得快,这么一来,它的斗志便化为乌有。最多只有半分钟的时间,它的胸部、肩胛和腿弯就被狗咬着了好几口,虽然都不是致命伤,但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大白狗闻到了血腥味,或许还尝到了咸腥的狼血,受了血的刺激,比患了狂犬病更疯狂,昏天黑地地乱咬乱踢一通。很快,它就被大白狗仰面朝天压在地上,翻了几次没翻过身来。

那狗大概经常狩猎,力大无穷不说,还很有经验,狗头抵住它的下巴颏,毫不松劲,使它的狼嘴发挥不出威力,尖利的狼牙频频咬空。而那张狗嘴,却一点一点地拱进它的颈窝,冷冰冰的狗牙,已触碰到它柔软的喉管,它难受得快窒息了。它明白,自己的体力和意志都差不多垮了,败局已定,被狗牙咬穿喉管只是个时间问题了。在搏斗的过程中,它曾闪过一个念头,是不是该试着用装死的办法蒙混过关?不,不行,上次它已经用装死的办法骗了这条大白狗一次,大白狗怀恨在心,记忆犹新,再也不会上同样的当了。唉,黔驴技穷,逃命无术,吾命休矣!
  乌凤彻底绝望了,真的,与其毫无希望地挣扎,倒还不如干脆被大白狗一口咬断喉管算了,也好少受点折磨,少受点皮肉之苦。它刚想放弃抵抗,突然,大白狗惨叫一声,鼻吻皱成一团,嘴角痛苦地扭歪了,踩住它身体的强有力的狗爪痉挛收缩。它快被压扁了的身体顿时一阵轻快,快被掐断了的喉咙顿时一阵畅快。它好生奇怪,怎么回事,难道大白狗在紧要关头突然癫痫病发作了?它抬眼望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母豺赤莲咬住大白狗的后脖颈,正在用力地啃用力地拧。这怎么可能?赤莲不是头也不回地逃远了吗?怎么又突然间回来了呢?莫不是它死到临头脑子产生了错觉,把匆匆赶来的黑脸猎人看成是母豺赤莲,把天煞星看成了大救星?它眨巴眨巴狼眼,再望出去,嘿,一点没错,就是赤莲,已经把大白狗从它背上掀翻下来,豺和狗在狭窄的栈道上打滚。
  大白狗专心致志地在对付老母狼乌凤,为即将到手的胜利提前陶醉了,没防备从背后来的袭击。尖利的豺牙咬穿了它的颈皮,像铁钳似的在拧它的颈椎,它疼得钻心,不得不放开狼转而对付豺。
  大白狗到底身大力不亏,从老母狼身上跳下来后,狠命一颠动,就把赤莲给摔翻在地了。大白狗狂蹬乱踢,一只狗爪正好蹬在赤莲的腹部。赤莲只觉得肚子一阵绞痛,就像心口**了一刀似的,快晕死过去了。它两眼发黑,脑子懵懵懂懂像在搅糨糊,只有一点是清楚的,宁肯同归于尽,也要咬住大白狗的后颈皮坚决不松口。
  豺啸、狗吠、狼嚎,古栈道上,一片恐怖的厮杀声。
  乌凤一翻身爬了起来,抖了抖凌乱的狼毛,蹿了上来。大白狗后脖颈被豺嘴叼得紧,狗头翘挺着,无法自如地摆动,柔软的颈窝完全暴露了出来,那根细竹筒似的喉管凸突颤动,好像等着它乌凤去咬呢。不咬白不咬,能咬不咬猪头三。
  咬猎物的喉管本来就是狼的拿手好戏,乌凤过去曾被这条大白狗的主人用猎枪打断了一只狼爪,刚才又被这条大白狗咬得遍体鳞伤,新仇旧恨,使它憋足了劲,狠狠一口咬住大白狗的喉管。大白狗两眼翻白,嘴角涌出了血沫。
  毕竟是有着藏獒血统的优秀猎犬,虽然腹背受敌,脖子正反两面都遭到了致命的攻击,呼吸都十分困难了,大白狗却仍顽强抵抗,蹦跳吠叫,推着一狼一豺往绝壁上撞。就像和尚撞钟,撞得赤莲和乌凤七荤八素。
  这时候,古栈道拐角那儿,传来人的吆喝声和咒骂声,传来噔噔噔噔的脚步声,还传来拉动枪栓的哗啦声和长刀出鞘的铮铮声。毫无疑问,那个黑脸猎人循着狗叫声追上来了,他一定从大白狗撕心裂肺般的哀嚎声中听出事情有点不妙,心急如焚,所以一面跑步过来,一面刀出鞘弹上膛,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乌凤和赤莲对视了一下,心里都很明白,它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如不能立刻解决了大白狗,一两分钟后,黑脸猎人就会拐过弯出现在它们面前,大好形势就会毁于一旦。
  它俩不愧是配合默契的猎场伙伴,互相望了一眼,彼此心里就明了了对方的想法,只见狼腿和豺腿同时踏在大白狗的身上,狼腿踏在狗的腹部,豺腿踏在狗的背部,双双发一声威,狼腿和豺腿同时朝相反的方向奋力踢蹬,狼嘴和豺嘴当然也叼着狗脖颈顺着腿部运动朝相反的方向奋力撕扯,吱的一声,大白狗的脖子被活活撕拉开了,狗嘴里喷出一口鲜血,狗头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这时,黑脸猎人已出现在拐角那儿,赤莲和乌凤扔下大白狗,飞也似的沿着古栈道逃进冷杉树林。
  轰!背后传来猎枪的轰鸣声,谢天谢地,一群小妖怪似的霰弹,全打到天上去了,连一根狼毛和一根豺毛都没有伤着。
  嗵嗵,轰隆隆,古栈道上传来奇怪的声响,大概是这位罪有应得的黑脸猎人在捶胸顿足,痛悔自己来迟了一步,也有可能是他后悔莫及地在用拳头敲自己的脑袋。衷心希望他再敲得重一些,最好能敲出脑震荡来。
  生气去吧,祝你气出肺气肿!

 

【八  赤莲产下小豺崽】

  赤莲和乌凤钻进冷杉树林一口气逃到悬崖底下,天已擦黑,这儿离古栈道有五六公里远,中间还经过了一长段无雪的乱石滩,黑脸猎人没有了猎狗的帮助,肯定没法再找到它们了,它们安全了,可以歇口气啦!
  虽然忙乎了半天,它们什么也没得到,反而还白丢了一只岩羊,但它们心里比吃了一顿丰盛鲜美的晚餐还要满足。
  赤莲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告慰黑项圈的在天之灵了,乌凤觉得自己已经报了断趾之仇。它们终于吐出了压抑在心底的那口怨气,那份快乐,比上次联手逮到了小猪崽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狼欢快地嗥着,豺欢快地嚣着,双双品尝着复仇的美妙和雪耻的快感。
  世界上,复仇是最豪华的宴席。
  叫着叫着,赤莲觉得肚子发胀发闷,隐隐作疼。开始它以为是一般性的肚子疼,休息一下就会好的,便爬到一块背风的干燥的石头上,趴躺下来。
  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疼痛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腹部有一种胀裂的感觉,唔,最疼的地方就是被该死的大白狗猛踢了一脚的下腹部,看来,是动了胎气,伤得还不轻。刚才因为急于逃命,神经高度紧张,不觉得疼,现在精神松弛下来,伤痛便开始发作。
  它强忍着腹部的疼痛,不呻吟,脸上也不露出丝毫痛苦的表情,还慢条斯理地梳理胡须;它是怕老母狼乌凤一旦察觉到它的虚弱,会趁火打劫。
  狼心叵测,要处处小心。
  乌凤望着躺在石头上梳理胡须的赤莲,心里油然生出些许歉意。
  它以为赤莲自顾自地逃命去了,不会回来帮它的,它破口大骂,连豺的祖宗和还没出世的小豺崽都给骂遍了,骂得多难听啊,太阳听了都要羞红脸,月亮听了都要气白脸。可事实上呢,在它即将被大白狗咬断喉咙的危急关头,赤莲奋不顾身地跑来替它解围,还帮它报了宿仇。
  它深深为自己刚开始时的误解和那顿臭骂感到惭愧和内疚。它走到赤莲身边,伸出舌头想舔舔赤莲的背。主动帮对方整饰皮毛,是有毛的哺乳类动物表达修好心愿的一种通用形式。它的舌头刚刚触及赤莲的毛尖,赤莲便惊嚣一声,像被大马蜂蜇了一口似的,蹿跳开去。
  唉,不同物种之间的隔阂,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消除的。
  赤莲从乌凤身边蹿跳开去,一惊一吓一用力,腹部便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下坠感,还伴随着阵发性的绞痛。
  它是匹过来豺了,曾生育过三胎,经验告诉它,这是一种临产的前兆。
  若按正常的时间表,它还有两三天才会分娩,毫无疑问,大白狗这一脚踢得它要早产了。
  不不,它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老母狼的眼皮底下产崽的。老母狼此刻肚子正空落落地饿得慌呢,它现在产下一窝小豺崽来,岂不是等于免费提供老母狼一顿精美的晚餐?它根本不相信正处在饥饿状态下的老母狼会看在它俩一起生活了十几天,就放过它和它的小宝贝。
  狼就是狼,绝不可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它和老母狼之间充其量有那么一点共同猎食的友谊,期望老母狼看在友谊的分上放弃嘴边的食物,就像期望冬天不下雪一样,不仅靠不住,还是十分愚蠢的。
  在强烈的食欲面前,友谊永远是脆弱的。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在老母狼看出破绽前,趁老母狼还蒙在鼓里,和老母狼拜拜,赶紧离开这里!
  它咬紧牙关,忍住腹部的剧烈疼痛,倏地转过身去,向森林跑去。它刚迈步,老母狼尖尖的耳朵陡地一挺,迅疾跟了上来。赤莲肚子疼痛难忍,无法用快速冲刺甩掉乌凤,只好回转身来,呲牙咧嘴地冲着乌凤嚣叫:
  ——别跟着我,讨厌的家伙,滚远一点!
  乌凤满脸惊愕的表情,一面慢慢向它靠近,一面轻轻嗥叫:
  ——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要单独离开?我们在一起不是合作得挺好吗?我们不仅挫败了长着獠牙的野猪,吃到了美味可口的野猪崽子,还在猎人的枪口下收拾了作恶多端的大白狗,你干吗要离开我呢?
  赤莲感觉到自己的产道一阵阵收缩痉挛,小宝贝急不可耐地要提前出来了。

  不不,我的心肝宝贝,这里不是你们出生的地方,现在也不是你们出生的时候,听妈妈的话,忍一忍,拜托了,千万再在肚子里坚持一会儿,别忙着出来。相信妈妈,现在外面一点儿也不好玩。
  它竭力收紧腹部,企图用意念推迟分娩的时间,不让淘气的小宝贝现在就从肚子里钻出来。
  同时,它豺眼瞪得溜圆,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从喉咙深处爆出一串尖锐短促的嚣叫:
  ——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我警告你,你再跟着我走一步,我就跟你拼命!
  老母狼乌凤用迷惘的眼睛望着它,悻悻地停了下来。
  赤莲一面继续愤怒地嚣叫着,一面一步步往后退却,退了十几步,肚子里像装了一架大功率的绞盘机,绞得它翻江倒海般地难受。天要下雨。崽要出世,这是没法子的事。它若再耽搁,小宝贝怕是要生到雪地上了,事实上,它也实在是跑不动了。
  它四下环视了一圈,十几米外有棵巨大的孔雀杉,底部有个黑黢黢的树洞。它已没有其他选择,就一头钻了进去。
  树洞很浅,不够宽敞,还有点潮湿,唉,将就着做产房吧。
  狼的听觉和嗅觉都堪称天下第一灵。老母狼乌凤很快就听到树洞里传来母豺赤莲痛苦的呻吟声和小豺崽落地后吱吱叽叽细微的叫唤声,闻到一股甜甜的浓烈的血腥味。
  它恍然大悟,母豺赤莲之所以要急急忙忙地离开它,原来是要生小豺崽了!
  它情不自禁地涌动起一股猎食的兴奋,刚刚出生的小豺崽,嫩得像剥皮老鼠,味道好极了。
  它在树洞后面耐心地等待,半夜,月落树梢,树洞里母豺赤莲的挣扎声终于平息下来,不一会儿,传出浑然的鼾声。
  乌凤是只有经验的母狼,它从赤莲一波一波的剧烈挣扎声中判断出母豺这一胎一共产了四只小豺崽。四只小豺崽,一口一只,足够塞饱肚皮了。它追撵岩羊,与大白狗博杀、逃避黑脸猎人的追捕,劳累了整整一天,早已饿得眼睛碧绿,想美美地吃一顿啦!
  它踏着积雪,从孔雀杉后面绕到树洞前。
  母豺赤莲在分娩过程中,折腾了大半夜,流了不少血,精神极度疲惫,正昏昏沉睡呢。
  这是发起攻击的最佳时机,它不用奔跑,不用扑跳,不用费劲地去博杀,更不必担心会遭到猛烈的反抗,只消再往前走两步,尖尖的狼嘴对准赤莲柔软的颈窝用力刺探进去,咬住喉管一阵撕扯,母豺就会魂断奈何桥。
  这已经不是冒险的猎杀了,而是安全的屠宰。其实,说真的,就算此刻母豺赤莲醒着,也绝对逃脱不了它的狼爪和狼牙。它晓得,刚刚分娩后的母性动物,正是生命最低潮最虚弱的时候,力气已经耗尽,尾根还滴着血,别说斗不过狼了,就是来一只狗獾,也难逃被咬死的命运。
  现在要咬死赤莲吃掉四只小豺崽,真比吃盘豆腐还要容易。
  一匹母豺外加四只小豺崽,算得上是顿丰盛的晚宴了,它胃口再大一顿也吃不下这么多的东西,它计划着先把四只小豺崽吃掉,然后将母豺赤莲找个冰窖藏起来,节省点的话,可维持它好几天的生计呢。
  它喜滋滋地想着,心情好比贪财的人走在路上捡到只大钱包一样,喜上眉梢,做梦也想笑。
  乌凤轻轻地又往前走了两步,狼嘴探进树洞,在赤莲颈侧选了个最恰当的角度。赤莲睡得太沉了,竟然还没被惊醒。乌凤运了运气,将力量凝聚在牙尖上,准备做最后的致使的噬咬了。
  就在这时,一绺月光透过枝丫,射进洞去,照在母豺赤莲的身上,鼓鼓囊囊的豺肚子已完全瘪了下去,一双豺眼困顿地紧闭着,鼻吻有节奏地翕动着,豺脸安详平和。
  哦,这是一张它十分熟悉的豺脸,它和它曾形影相随地生活了十几天。
  奇怪得很,想到这一点,乌凤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像被电麻了一下似的,绷紧的肌肉不由自主地虚软下来,牙尖也酸酸的,酥酥的,好像丧失了噬咬的功能。
  不不,它是狼,对方是豺,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咬死并吃掉这些豺,既不违背同类不相食的禁忌,也不改变任何狼的生存习惯。

狼自古以来就是食肉动物,肚子饿了,就要猎杀,就要屠宰,只有弱小的生命死亡了,狼才能存活下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它又鼓了鼓劲,用舌头不断地磨牙尖,这动作不完全等同于人在磨刀霍霍,还包含着要擦亮自己的意志和决心。
  可是……可是……它真的能毫无顾忌地去咬死赤莲吗?
  这可不是一匹跟它毫无瓜葛的普通的豺啊!这匹母豺曾跟它联手战胜了狡诈无比的长耳朵灰兔,曾和它一起智取了力大无穷的野猪,曾和它并肩挫败了最凶恶的黑脸猎人。要是没有这匹母豺,它早在十多天前追撵长耳朵灰兔失败后就变成雪地里的一具饿殍了。要是没有赤莲伴随,它能度过这十几天大雪飘飞的严寒吗?
  最关键的是,就在今天,要不是赤莲舍生忘死地反身相救,它肯定被大白狗咬断喉咙了。
  赤莲是它相依为命的伙伴,是它同舟共济的朋友,是它的救命恩豺,它能狠心地去咬死赤莲吗?
  用狼舌磨了老半天牙尖,乌凤仍无法下口噬咬。
  要是乌凤是人类字典里的狼,坏得头上生疮脚底流脓,属于东郭先生所碰到的中山狼,那么,它连想都不用想,扑上去麻利地咬断赤莲的豺脖子,便万事大吉了。可乌风是一只活生生的狼,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喜有悲,既残忍,也讲点情义,因此,它在最后的关头,很自然地犹豫起来。
  母豺赤莲嘴角动了动,呦咕——发出一声梦呓。
  乌凤急忙将脑袋从树洞里缩回来,并跳出五六米远。
  或许,它该放弃这顿晚餐,但为了友谊而饿肚子是否真的值得呢?
  或许,它可以趁赤莲熟睡之际,叼住母豺的喉管用尽全身力气猛烈撕扯,在赤莲惊醒之前就结果了它的性命,尽量缩短这匹母豺临死前的痛苦,也算对得起它们十多天来相依为命的友谊了。这样,既饱了口福,又还了一份朋友的情,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不不,不管它噬咬的速度有多快,不管赤莲死得迅速还是死得缓慢,后果都是一样的,丝毫也改变不了它绝情绝义残害朋友这样一个事实!
  或许,它放过母豺赤莲,只吃四只小豺崽?
  不不,对雌性动物来说,刚出生的幼崽是命根子,掐断了幼崽的生命,也等于要了母亲的性命……
  怎么办?怎么办?乌凤在孔雀杉树洞前徘徊了很久很久,雪地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足迹,还是不晓得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它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活了十二个年头,猎杀过无数动物,从未像现在这样为难过;面对唾手可得的猎物,它还是头一次这般犹豫彷徨。
  唉,友谊,难煞狼;唉,情份,愁煞狼。
  叽吱,树洞里传来小豺崽的叫声,也许是哪只豺崽为找不到**而焦急,也许是哪只豺崽没被母亲的身体罩严而冷得尖叫,声音虽然细微,乌凤却像听到了要它赴宴的热情邀请,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噬血的冲动,条件反射般地蹿向树洞口,刚一瞅见母豺赤莲的面容,又突然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掌猛推了一把,踉踉跄跄地往后退却。
  叽吱,树洞里又传来小豺崽的叫声,勾魂夺魄,乌凤哀嗥一声,扭头逃也似的飞奔而去。它无法再忍受想吃又不能吃的煎熬,假如再继续待在树洞旁,怕是会变成一只精神分裂狼的。它只能远远逃离树洞,逃离诱惑。
  它一口气逃到离孔雀杉十多公里的红松坪,心境才逐渐平静下来。

 

【九  雪中送香獐】

  老母狼乌凤的运气还算是不错的,天刚麻麻亮,就逮着了一只香獐。
  说逮着一只香獐还不如说捡着一只香獐更确切些。那是只年老体衰的雄香獐,步履蹒跚地在雪地上行走,路过红松坪时,大概实在是饿得慌了,咔嚓咔嚓啃松树皮吃。乌凤听到声音,追过去,香獐转身就逃,可刚逃出十几步远,腿一软栽倒在雪窝里。乌凤赶到时,香獐口吐白沫,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乌凤饥肠辘辘,迅速将香獐开膛破腹,将糯滑的内脏吞了个干净,又啃了一条香獐腿,吃得直打饱嗝。
  香獐有五十来斤重,一顿是吃不完的。乌凤在红松坪右侧的红松林里,刨了个雪坑,打算把吃剩下的大半只香獐掩埋起来。
  冬天觅食不易,不能随意浪费。
  它咬住香獐的后颈皮,使劲往雪坑拖。不知道为什么,拖着拖着,它脑子里便出现母豺赤莲的面容,饥馑憔悴,凄苦绝望,一双豺眼正乞求地望着它。
  它也做过母亲,知道母豺赤莲此时此刻的处境极为艰难,冰天雪地,刚出生的幼崽须臾不能离开母亲温暖的怀,而刚刚分娩完的母兽,身体极度虚弱,也无力捕捉到猎物,要是没有伴侣或同伴替它送食,母亲和幼崽是很难渡过这个难关的。
  事实上,冬天产的崽,在出生后的头两三天里,夭折率是最高的。
  或许……或许……它该把吃剩的香獐拖回悬崖下的孔雀杉去?
  不不,完全没这个必要,它断然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严寒的冬天才过去一半,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头,它孤身一狼,又破了一条腿,很难找到食物。像这次这么轻松地捡到香獐,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例外。它要把这大半只香獐掩埋起来,留待最困难的时候来吃,它怎能将救命的食物随便送出去呢?再说,它已经很对得起母豺赤莲了,它忍着饥饿放弃了就在嘴边的四只小豺崽,慈悲得简直就像是立地成佛的狼菩萨,已完全还了情报了恩,再也不欠母豺赤莲的了,没必要再把香獐送出去。
  乌凤将吃剩的大半只香獐扔进雪坑,转过身来,四爪飞快刨动,将积雪抛进坑去,很快,雪坑就被填平了。
  好了,一切都过去了,忘掉曾经发生过的事,真的,它和母豺赤莲相伴了十几天,只是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对于它的整个生命旅程来说,无足轻重,不足挂齿。事情已经结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了。一切都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它用蓬松的狼尾巴将雪坑上的痕迹清扫了一遍,然后,便离开了红松林。
  不知为什么,走着走着,步履越来越沉重,脚爪下黏黏的,比走在春天的沼泽地还要艰难。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让自己牵肠挂肚,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踏实。
  母豺赤莲,这时候该醒了吧?四只小豺崽有奶吃吗?会不会有其他猛兽路过孔雀杉发现了它们呢?赤莲饿极了会不会……
  恍然之间,乌凤似乎又回到了一年前那个可怕的冬天。
  也是大雪纷飞的隆冬时节,大公狼双黄斑看中了年轻貌美的小母狼,弃它而去,爱情跳槽,在感情上炒了它的鱿鱼。
  它当时正怀着小狼崽,快到临产期了,脾气有点暴躁,眼瞅着双黄斑和母狼卿卿我我的粘成一堆,一怒之下,扑到双黄斑身上撕咬起来。
  一只大肚子母狼哪里是一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的对手,它不仅没能教训负心的双黄斑,反倒被双黄斑咬掉半只耳朵。
  搏斗中,它的腹部还被双黄斑猛踹了一脚,疼得在地上打滚。
  狠心的双黄斑领着母狼扬长而去,把它扔在荒野雪地里再也不管了。
  它忍着痛爬到山洞里,就提前分娩了,生下五只小狼崽。没有东西吃,当然也就没有奶水,小家伙们饿得哇哇直叫。
  它没办法,只好拖着虚弱的身子走出山洞去觅食。
  它没法追上野兔,也跳不到应有的高度扑住在低空飞翔的雪雉,连动物的腐尸也没能找到。它不敢走得太远,也不敢在外面待得太久,怕寒风灌进洞去时间一长小狼崽会冻死。

  它在附近的雪坡上兜了一圈,什么也没得到,垂头丧气地踅回山洞。没想到,悲剧已经发生了,一只黄毛小狼崽,身体缩得像个球,躺在地上已经不会动弹了。
  其他四只小狼崽,也都冷得瑟瑟发抖,钻进它的怀里,拱到它的**间,小嘴衔住它的**,可怜兮兮地咂动着。它的**像干涸的井,连一滴乳汁也分泌不出来。
  它狠狠心,叼起那只已冻得像石头一样梆硬的黄毛小狼崽,嚼烂了咽进肚去。为了让自己有奶水,为了让还活着的四只小狼崽能生存下去,它唯一的选择就是把那只死掉的小狼崽当食物吃掉。
  这是它生平最难吃的一顿饭了,就像在嚼一枚苦胆,苦了牙,苦了舌,苦了嘴,苦了心。
  然而,悲剧仅仅才开了个头,第二天,死神再次光临,又夺走了它的一个小宝贝,它只能再次把自己的孩子当食物。
  这是真正的饮鸠止渴,它每嚼一口,心里就像被毒蛇咬了一口似的疼的浑身抽搐。
  第三天,同样的悲剧又上演了一遍,第四天,第四轮悲剧再次重复演出。当最后一只小狼崽因饥寒交迫死在它怀里时,它的精神彻底崩溃了,长长地哀嗥一声,喷出一口鲜血,昏倒在山洞里……
  它知道,假如自己不把吃剩的香獐给赤莲送去,极有可能,它两年前的悲剧,会在母豺的身上重演。赤莲是它的朋友,赤莲曾救过它的命,它不能眼睁睁看着赤莲母性的心一次一次地破碎。
  乌凤想到这里,拔腿跑回红松林,刨开雪坑,将刚刚掩埋下去的香獐挖了出来,吃力地拖着,向孔雀杉走去。
  路途遥远,又带着大半只香獐,乌凤走走停停,日头偏西时,才回到悬崖下。它站在山坡上,远远地已经望得见那棵巨大的孔雀杉了。
  它不禁又开始犹豫起来。
  要知道,不管是狼还是豺,只有结成配偶关系的公狼或公豺,才会在母狼或母豺分娩期间,独自外出猎食,然后将猎物拖回巢穴来喂养虚弱的妻子。它敢说,这世界上,还从没有过不是配偶关系的另一只狼或豺给分娩期间的母狼或母豺送食物的。它既非母豺赤莲的配偶,也非母豺赤莲情投意合的心上豺,更何况它是狼,赤莲是豺,属于两个不同的特种。它就这样直截了当地给赤莲送去香獐,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怪别扭的。它想,赤莲作为豺,平白无故地接受一只狼的关怀,也一定会十分尴尬的。
  它应该想个巧妙的办法,既把食物送到赤莲嘴边,又能避免双方的别扭和尴尬。它狼眼一转,计上心来。
  唔,将香獐拖到树洞口去,引诱母豺赤莲来抢,它装着无力反抗的样子,让赤莲把香獐抢走,岂不是两全其美了?
  打定主意后,老母狼乌凤叼着香獐,径直向孔雀杉走去。
  母豺赤莲由于是早产,生下的四只小豺崽又瘦又小,一个个活像剥皮老鼠。
  按照豺的生育习惯,它在产下幼崽后,即将胎盘剥下来吞进肚去。它一连吃了四只营养丰富的胎盘,分泌出一些乳汁。但四只小家伙胃口极大,一醒过来就要吃,一个晚上要吃三四顿,很快就把它十四只**给吸空了。
  它肚子空瘪瘪的,没有食物补充,也就分泌不出新的乳汁,小家伙饿得直叫。
  它把它们拢进怀里,忧心如焚。
  它明白自己陷入了困境。
  前几次它产崽后,大公豺黑项圈总是及时地猎到食物,送到它面前,现在,再也不会有谁来献这份殷勤了。
  冰天雪地,它孤零零一匹母豺,要养活四只豺崽,谈何容易啊!
  就算它有力气外出猎食,树洞太浅,洞口太大,没有遮掩,任何路过的食肉兽,都能趁它离窝觅食之际轻而易举地将四只毫无防卫能力的豺崽叼走;就算它交了华盖运,在它外出猎食期间没有食肉兽打孔雀杉下经过,但北风呼啸,寒气袭人,四只豺崽又是早产儿,身体弱得就像刚孵出来的鸡雏,失去了它的庇护,也难免会冻僵的。
  天哪,这日子该怎么过?
  欧——一声长长的狼嗥,划破了山林的静宓。赤莲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它已经整整一天没见到乌凤了,以为老母狼早已离开这里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这家伙还在附近徘徊。雪上添霜,这无疑又对它和四只豺崽的生命多了一层威胁。

它真后悔自己不该那么冲动,逃都逃出那么远了还要返回去找大白狗报仇。仇是报了,结果却被大白狗踹了一脚,造成自己早产。要是自己的小宝贝因此遭到老母狼的戕害,这仇就报得太得不偿失了。
  欧,又是一声狼嗥,乌凤黑色的身影出现在树洞口。
  赤莲紧张得豺毛竖直,喘不过气来。它决不能让老母狼来伤害它的心肝宝贝,它是母亲,它不惜为保护自己的孩子流尽最后一滴血!
  它龇牙咧嘴,虚张声势地呦呦嚣叫着,警告乌凤:
  ——你只要敢跨进树洞来一步,我就要和你拼到底!
  老母狼蹲在离树洞两三米远的地方,朝树洞里张望。那张丑陋的狼脸平平静静,不像是要来厮杀,三角形的狼眼也和和气气,不像是要来噬咬。
  赤莲丝毫也不敢松懈,仍用利爪抠着地严阵以待。
  老母狼用一种悲悯的眼光望了它一眼,站起来,低头作啃咬状。
  赤莲刚才太紧张了,光注意老母狼是否会蹿进洞来噬咬,没注意其他东西,现在才看见,老母狼面前躺着大半只香獐。
  香獐虽然已被冻得硬邦邦像坨石头,肉质倒挺新鲜。
  赤莲正饿得慌呢,见食物就在眼前,便冲动地往前蹿跃,想去抢夺香獐。它上半个身子刚蹿出树洞,一股凛冽的寒风拂过额头,使它突然间清醒过来。
  它想,按狼的习惯,一旦找到食物,生怕同类或其他野兽看见后前来争抢,立刻就会把食物拖到僻静的角落去,而老母狼乌凤明知它在树洞里,却偏要把食物拖到孔雀杉树洞前来,开食品博览会似的展览在它面前,这不是很反常、很蹊跷的事吗?
  狼是一种很狡诈的动物,极有可能是故意要引诱它出洞争抢,好趁机溜进洞来叼走它的小宝贝。
  好毒辣好狡猾的狼啊,可惜,你打错算盘了,我是不会轻易上你当的!
  赤莲紧急刹车,吱溜又缩回洞去。
  咔嚓咔嚓,老母狼闷着头啃食起香獐来,啃得兴高采烈,啃得津津有味。饥饿者最见不得别人吃东西,赤莲望着老母狼贪馋的吃相,饥饿感被撩拨得潮水似的上涨,口涎从嘴角滴滴答答往下淌,真比死还难受。可恨,这也欺豺太甚了!你真以为我只要一出洞你就能叼走我的孩子?怕未必有那么容易的事吧!
  它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很快想出一个既能出洞争抢,又能防备乌凤钻空子的两全之策:它要冷不防蹿出洞去,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嚣一声,在老母狼发愣的当儿,闪电般地咬住香獐的一只耳朵,不用转身,一面拼命撕咬,一面原路后退。它想,香獐的耳骨又软又脆,较容易咬下来,自己一面咬一面后退,老母狼速度再快也不可能抢在它的前头钻进树洞来的。
  要是能撕咬下一只香獐耳朵来,好歹也算是打了个牙祭。
  它蹿了出去,完全出乎它的意料,它的身体刚刚出现在树洞外,还没来得及张口嚣叫,老母狼乌凤突然像当头挨了一棒似的,呜地哀嗥一声,缩脖耸肩,耷尾弓背,惊慌地跳开去,扔下大半只香獐,头也不回地逃进树林去了。
  赤莲目瞪口呆,闹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
  狼不是吃素的,自古以来狼就比豺强,怎么可能它一出树洞,乌凤就吓得屁滚尿流呢?这也未免太离谱了嘛!狼只有碰到孟加拉虎或凶猛的雪豹,才有可能那么狼狈,那么丧魂落魄地夹着尾巴逃跑,连回头瞧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赤莲四下环顾,山林静悄悄,没有猛兽光临的任何迹象。难道说是它生了小豺崽后,模样反而威猛,面目反而狰狞,狼一见着就会吓得灵魂出窍?不不,这绝对不可能。谁都知道,分娩期的母兽,最虚弱、最无力,也是最好对付的时候。
  为什么要逃?为什么要逃?只有一种理由还勉强能解释得通,那就是老母狼乌凤理解它的艰难处境,知道它饿了,故意让它抢去香獐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它又朝老母狼逃跑的方向望去,乌凤站在一百多米外的一棵大树下,安详地在梳理着身上的皮毛,狼脸上丝毫也没有食物被抢后的懊丧与愤恨。
  赤莲眼睛热热的,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它放心地啃吃起香獐来,吃着吃着,萎瘪的**像被春雨浇过的蘑菇似的饱满起来,膨胀起来。
  哦,小宝贝们,你们不会再挨饿啦!

 

【十  引走雪豹】

  远远地,一只银白色的雪豹,拖着一条蓬松的长尾巴,顺着悬崖下那条羊肠小道,慢悠悠地向孔雀杉方向走来。
  雪豹是一种生活在雪线以上的猛兽,有高山霸主之称,身躯伟岸,性情凶猛,爪掌硕大,铺着厚厚一层肉垫,特别善于在雪地上奔跑,血盆大口尤其厉害。普通中小型动物,一旦被雪豹咬住脖颈,轻轻一拧,颈椎便被拧断了。
  冬天食物匮乏,即使碰上狼群,雪豹也会无所畏惧地扑上去叼食狼崽子的。
  母豺赤莲卧在树洞里,两只眼睛瞪得溜圆,目不转睛地盯着雪豹。但愿这家伙别再笔直地往前走,唔,前面五六十米处有一条岔道,但愿这家伙走进岔道去。
  雪豹慢吞吞地走到三岔路口,停顿了一下,左右望望,显然,是在考虑继续往前还是拐弯往左。
  拜托了,请拐弯吧,赤莲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哦,拐进岔路去,那里有你顶爱吃的斑羚和雪兔,请拐弯吧!
  雪豹东瞧瞧,西瞧瞧,抖了抖身上布满淡褐色圆形斑点的长毛,转过身去,拐进了岔道。
  赤莲松了口气,谢天谢地,祸水总算没流到这里来。
  雪豹上半个身体已拐进岔道看不见了,只有圆墩墩的屁股蛋还在岔路口作最后的晃动。
  就在这时,孔雀杉的枝丫上,扑棱棱飞起一对斑鸠来,碰落了树枝上的积雪,雪尘刷刷流泻下来,像挂起了一条小瀑布。
  雪豹听到了异常的动静,立刻回转身来,一双铜铃大眼疑惑地凝望着孔雀杉,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赤莲的心陡地又悬吊起来,紧张得浑身豺毛恣张。该死的斑鸠,迟不飞,早不飞,偏偏要在这节骨眼上出来捣乱,赤莲真恨不得将在天空翱翔的那对斑鸠一把揪下来,一根一根拔掉它们身上的毛,让它们变成赤膊鸟,以泄心头之恨。
  雪豹边往前走,边耸动鼻吻,两只槐树叶般椭圆的豹耳也坚挺起来,完全是一副搜寻猎物的姿势。
  赤莲将四只小豺崽紧紧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一动也不敢动,连大气也不敢喘。它心里很清楚,一旦那只雪豹发现了它和它的小宝贝,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一锅端,全家亡,没有任何生的希望。
  它绝对不是雪豹的对手。它凭借树洞做屏障,假如和一只狼搏斗,也许还能支撑两下,面对雪豹,只消一个回合,就会被尖如匕首遒劲有力的豹爪撕碎脑袋的。树洞太浅,洞口太大,不仅豹爪能伸进来撕抓,豹嘴都可伸进来噬咬。
  过去它也曾碰到过类似的危机,那是三年前它生育第二胎的时候,一天清晨,它做巢的土洞外突然传来猞猁的吼叫声。猞猁是一种比老虎小比灵猫大的食肉动物,十分凶悍。就在这危急关头,睡在它身边的大公豺黑项圈不顾自己的安危,嗖地蹿出洞去,拔腿就跑,把猞猁引开了。遗憾的是,黑项圈早死了,它身边没有第二匹大公豺来替它引走雪豹。
  雪豹走到离孔雀杉三十来米的地方,再次停了下来,眼光久久凝视着树洞前的那片雪地。
  赤莲心快跳出嗓子眼来了。这两天没有下雪,老母狼乌凤在树洞前践踏出密密麻麻的脚印,显然,这些脚印引起了雪豹的注意。
  突然,雪豹耷落的柔软的尾巴像根棍子似的平平举了起来,眼角高高吊向额顶,饰有黑色斑纹的豹脸可怕地扭曲起来,银白色的长毛像鸟羽似的紧贴在身上,四膝弯曲,身体微蹲,双眼紧盯着黑黢黢的树洞,小心谨慎地一步步走拢来。
  赤莲在森林里多次和猫科动物打过交道,熟悉猫科动物的猎食方式,发现目标后,总是尽量压低自己的身体,隐蔽接近,到了最短的距离,突然袭击,将猎物扑倒。
  这就是说,这只该死的雪豹料定孔雀杉树洞里有它感兴趣的猎物,已准备来扑咬了。
  指望雪豹不会发现自己的最后一线幻想也破灭了。
  赤莲恐惧得浑身觳觫,灭顶之灾即在眼前,怎么办?
  或许,它该蹿出洞去,把雪豹引离孔雀杉。不不,这完全是徒劳的。别说它才分娩两天,身体虚弱,四肢发软,就是身强力壮的大公豺,要想在雪野里逃脱雪豹的追逐,希望也是十分渺茫的。像它这副病恹恹的样子,蹿出洞去,跑不到一百米,就会被豹爪按住的。

  雪豹离树洞只有十几米了,一场大祸已不可避免。
  它死了倒不足惜,可怜四个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才两天,却也要受到牵连。被雪豹吞进肚子里去!
  十米……八米……六米……赤莲张开豺嘴,准备在豹爪伸进树洞撕抓时,狠狠咬一口。它知道自己不可能一口就把豹爪给咬断,更不可能将雪豹咬败咬退,无非是拖延一点自己和四只小宝贝被吃掉的时间而已。
  你吃豺不可能像吃羊那么顺溜那么便当!
  六米……五米……四米……
  欧——突然,旷野传来长长的一声狼嗥。雪豹停下来,反身观望。赤莲也从树洞里望出去,哦,是老母狼乌凤,站在三岔路口。一抹逆光照在乌凤的身上,像幅黑色的剪影,十分醒目。
  雪豹好像并不怎么介意乌凤的出现,也许是料定一只老母狼不敢把它怎么样,反身望了又望后,又扭转身体豹头对着树洞窥探起来。
  乌凤像支黑色的利箭飞奔而来,一直奔到雪豹身后七八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龇牙咧嘴,欧欧愤怒地嗥叫着。
  雪豹不得不再次转过身去,张开血盆大口,啊欧——吼了一声。
  乌凤并没有被吓住,仍后肢弯曲身体后蹲摆出一副跃跃欲扑的姿态来,狂嗥不已。
  性情孤傲的雪豹大概从未受过如此无礼的挑衅,一双豹眼愤怒得像要喷出火来,打了个响鼻,张牙舞爪朝老母狼乌凤扑去。
  乌凤转身就跑,雪豹跟在后面追撵。
  这家伙也许是知道在地形复杂的山林里自己不容易追上一只狼,也许是对食物很挑剔觉得老狼肉不好吃,也许是认定树洞里有它更感兴趣的猎物,只追到三岔路口,就停了下来,冲着乌凤的背影大吼了几声,便再次扭转身,顺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嗅嗅闻闻朝树洞逼近。
  如此难缠的雪豹,看来,今天自己是在劫难逃了,赤莲悲哀地想。
  已逃远的乌凤再次出现在三岔路口,旋风似的冲到雪豹身后,张嘴就要咬又长又粗像旗帜似的高高竖起的雪豹尾巴。
  狼咬豹尾,其冒险程度,犹如人在老虎头上拍苍蝇。
  果然,乌凤的狼牙还没沾着豹毛呢,那条金光闪闪钢鞭似的豹尾便在空中抡了个圈,刷地一下,抽在乌凤的脖子上,尾尖一钩,把乌凤凌空提起,摔出一丈多远。乌凤还在地上打滚,雪豹就迅速转过身去,怒吼一声,身体腾空跃起,来了个饿虎扑食。
  幸亏乌凤反应灵活动作敏捷,见雪豹像张网似的快盖到自己身上了,又连续打了几个滚。好险哪,雪豹两只前爪落地时刚好踩在乌凤的背毛上。雪豹使劲踩稳前爪,不让乌凤从自己的爪下滑脱,同时张开血盆大口朝乌凤的脖子咬去。
  雪豹和老母狼乌凤就在离树洞约二三十米远的雪地上搏杀,赤莲在树洞里看得清清楚楚,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眼瞅着豹嘴快咬到狼脖了,乌凤借助由上坡往下坡打滚的惯性,狼腿在地上狠命踢蹬,嘿,身体从雪豹的爪下挣脱出来,但背上的两撮狼毛却被活生生拔掉了,露出青白的狼皮。
  乌凤哀嗥着窜逃出去,等雪豹抖抖身上的毛站起来后,乌凤已逃到三岔路口了。
  这时候乌凤如果顺着岔路口撒腿逃亡,赤莲一点也不会觉得吃惊,也不会有任何的怨恨和失望。它一开始就没指望乌凤前来舍命相救。它心里很清楚,老母狼乌凤和它不过是出于各自的利益需要勾结在一起的朋友而已。作为朋友,乌凤刚才的表现已经很够意思了,已经仁至义尽了,已经很对得起它了。一只狼和一只雪豹,力量悬殊太大,乌凤刚才已经吃了大亏,惊魂甫定,假如再继续和雪豹周旋下去,很有可能会白白送掉性命的。知难而退,是可以理解的。别说是不同物种的狼了,即使是结成配偶的大公豺,经过刚才那场死里逃生,十有八九也会惊恐万状,扔下妻儿自顾自逃亡的。
  出乎它的意料,乌凤逃到三岔路口后,见雪豹没追上来,又停了下来,喘息片刻,竟再次踅回来向雪豹挑衅,在雪豹面前蹿跳嗥叫,仿佛执意要和雪豹决一雌雄。当雪豹朝它追去时,它瘸起一条前腿,一拐一拐地逃。显然,这是有意装出一副伤残的样子,目的是要雪豹觉得赶上并捉住它不是太难,从而下决心追捕。
  雪豹被惹恼了,注意力完全被吸引到乌凤身上,连连怒吼着,不顾一切地追上去。乌凤一会儿用突然拐弯的办法,一会儿用顺坡翻滚的技巧,艰难地躲避着雪豹的凶猛的扑咬。终于,老母狼乌凤把雪豹引离了树洞,拐进岔路,引进了迷宫似的日曲卡雪山……、
  豹吼狼嗥声越来越远,渐渐听不见了。
  一场危机总算熬过去了,赤莲身体像融化的雪,软绵绵地瘫倒在树洞里。四只小豺崽钻在它的怀里,还在甜甜地酣睡。是老母狼乌凤救了它和它的小宝贝,它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要知道,在豺社会里,也只有对家庭特别负责对配偶特别痴爱的优秀大公豺,才会为了母豺和幼豺的安全,引火烧身,不惜牺牲自己。
  太阳偏西了,不见乌凤回来;日头落山了,还不见老母狼的出现。赤莲焦急地等待着,一次又一次跑到三岔路口,跳到一块磐石上,登高望远。
  日曲卡雪山白茫茫一片,不见老母狼乌凤的影子。
  难道乌凤在奔逃中失足从悬崖上摔下去了?难道乌凤因为精疲力尽葬身在豹爪下了?难道狼和豹一起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冰窟同归于尽了?难道一场雪崩把一切都掩埋了?不不,老天爷不会那么绝情,老天爷一定会保佑乌凤成功地甩脱雪豹,平安归来的。可是,那么晚了,天都要黑了,为什么还不见老母狼的身影?
  天上又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赤莲在树洞里坐不安,忧心如焚,心情就像漫天飘舞的雪花一样,乱麻麻的。三年前它生育第二胎时,当大公豺黑项圈把猞猁从窝边引走后,它也像现在这样,牵肠挂肚,急切盼归。
  夜深了,万籁俱寂,突然,传来吱扭吱扭轻微的踏雪声。赤莲探出头去一看,朦胧雪光中,一个它十分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三岔路口。
  乌凤终于回来了!
  赤莲激动地高嚣一声,蹿出树洞,飞快地迎上去。
  乌凤狼毛凌乱神情疲惫身上布满了一道道被荆棘划出来的伤痕,显然,它最后是靠钻灌木丛才得以摆脱雪豹的纠缠的。
  每一道伤痕都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啊!
  赤莲再也忍不住了,扑在乌凤身上,拼命用舌头舔乌凤身上的伤痕,唾液能镇痛消炎,能止血疗伤。
  在动物界,只有关系最亲密的同类之间,才会用舌头去舔对方。赤莲舔得那么深情,那么专注,完全忘了自己是豺,对方是狼,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
  赤莲舔得那么深情、那么专注,完全忘了自己是豺,对方是狼,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

 

【十一  冒险捕羊羔】

  靠着一次次从老母狼乌凤口中“抢”来食物,母豺赤莲在隆冬季节平安地度过了最虚弱的分娩期。虽然饥一顿饱一顿的,奶水也时而充沛时而枯竭,但四只豺崽还是一天一天长大了。
  半个月后,四只小豺崽睁开了眼睛,一个月后,四个小家伙断了奶,长得像松鼠那么大,已经会蹒跚行走了。
  从断奶那天开始,只要不下雪,母豺赤莲就带着四只豺崽,跟随在乌凤后面,一起外出猎食。小家伙的食量一天天增大,光靠乌凤,已难以维持生计。
  已连续几天没有下雪了,凛冽的北风也渐渐衰弱,太阳不再是明晃晃的摆设,照在身上已开始有了暧融融的感觉。虽然积雪还没融化,虽然大地还是一片银白,但最寒冷的季节算是熬过去了,冬天已是强弩之末,春天离得不远了。
  好天气并没有给母豺赤莲带来好运气,那天早晨,它们在日曲卡南麓的杂树林里转到日头当顶,仍然连只可以充饥的老鼠也没找到。赤莲自己饿得头晕眼花,四个小家伙也都饿得无精打采,快走不动了。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老母狼乌凤,发出一声短促的嗥叫,那是在传递一个信息,发现了食物!
  赤莲赶紧带着四只豺崽跑过去,一看,在一棵白小桦树下,果然有一只小羊羔。小羊羔的肚子已经被剖开,五脏六腑漏了出来,虽然已被冻出一层冰凌花,但仍飘散开一股淡淡的很有诱惑力的血腥味来。
  老母狼乌凤在白桦树下徘徊着,犹豫着,没敢上去撕咬。
  赤莲更不敢向小羊羔靠近。
  这小羊羔出现得也太蹊跷了,如果它是自己冷死饿死的,为何会膛开腹裂呢?如果是被食肉兽咬死的,怎么没被吃掉呢?冰天雪地,谁肯那么大方,逮着只羊羔,剖开肚子,自己不吃,扔在树下招徕食肉兽?
  羊羔的位置也着实可疑,不在隐蔽的草丛里,不在松软的雪堆,而在显眼的白桦树下;羊羔前面无遮无拦,羊羔背后的树干上,却麻花似的绑着一些枯枝败叶。
  种种迹象表明,这只羊羔极有可能是猎人设置的诱饵。
  人是一种神出鬼没的动物,诡计多端,花样翻新。有时在地上挖陷阱,有时在路上埋铁夹子,有时在草丛中安自动弩箭,有时在树枝上挂捕兽天网,神鬼莫测,防不胜防。
  赤莲曾亲眼看见一只老虎去扑食一头卧在平地上的黄牛犊,老虎的爪子刚刚落到黄牛犊的脖子上,只听轰隆一声响,那块好端端的平地突然就陷落下去,老虎连同那头黄牛犊一起掉进了三米多深的坑里。
  羊羔虽然好吃,性命更加宝贵。赤莲使劲摇了摇头,倏地从白桦树旁跳开去。
  乌凤年岁比赤莲大,经验比赤莲丰富,自然也看出了疑点,悻悻地从白桦树前撤下来。
  倒是四只小豺崽,闻到了血腥味,一个个像饿鬼似的呀呀叫着,向白桦树蹿去。母豺赤莲急忙拦住这四个淘气的小家伙。
  ——别过去,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羊肉馅饼,这是裹着蜜糖的毒药!
  四个不懂事的小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诱饵什么叫危险,它们只知道小羊羔身上那股血腥气闻起来很香,一定是好吃的东西。它们不顾三七二十一地在赤莲身上胡乱冲撞,希望自己能钻个空子跑到白桦树下去,即使能咬一口解解馋也好啊。赤莲用爪踢用头顶用尾扫,坚决不让它们走近小羊羔。
  ——欧呦,你们相信妈妈,跟妈妈走,前面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
  小家伙们又饿又累,哭丧着脸,躺在地上耍赖,不愿再走。赤莲心里烦躁,便在每只豺崽的屁股蛋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催促它们继续走。
  小家伙们委屈地哇哇乱叫,抗议体罚。
  欧!赤莲气恼地冲着小家伙们啸叫了一声。
  ——谁再不听话,就把谁扔在这里不管了!
  小家伙们这才勉强安静下来,无可奈何地跟着赤莲继续往密林里钻,一步三回头,走出老远了,还恋恋不舍地扭头张望呢。
  它们在日曲卡雪山南麓绕了好几个圈子,几乎把方圆几十里大的那片杂树林每个角角落落都搜寻遍了,仍没找到猎物。

  林子的西南隅有一窝雪雉,但不等乌凤和赤莲赶到,雪雉就拍扇着翅膀飞到树梢上去了,狼和豺都不会爬树,只好干瞪眼。
  下午,它们曾发现一只胖乎乎的獾,眼看就要追上了,獾突然钻进一个地洞去,它们刨了半天,没想到那个地洞极深,根本挖不到头,白费了很多力气。
  太阳下山了,它们顺着原路返回孔雀杉。
  四只豺崽垂头丧气,跟在赤莲后面。走着走着,老大虹顶一脚踩滑,从雪坡上滚了下去,幸亏被一棵小树给挡了一下,才算捡回了一条小命。
  在过一条结冰的小河时,老二花蹄频频滑倒,一步一个跟头,要不是乌凤将狼尾塞进花蹄的嘴里当拐杖,花蹄恐怕就要瘫倒在结冰的河面上了。
  老三小红袄的情况也很不妙,浑身不停地发抖,牙齿打战,连叫声都嘶哑走调了。
  老四黑脖儿最糟糕,要赤莲用嘴吻顶着它的屁股,才能行走了。
  天擦黑时,它们又来到那棵白桦树下。那只被开了膛的小羊羔,仍像它们中午看到时那样,搁在树根下,羊眼无神地凝望着灰暗的天空,五脏六腑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四只小豺崽像被磁铁吸住了似的,无论赤莲怎么叱骂怎么驱赶,躺在地下再也不肯走了。赤莲动真格的,使劲咬老大虹顶的耳朵,都快咬出血来了,虹顶只是呜呜地呻吟着,可怜巴巴地望着它,赖在地上不动。
  赤莲心里一阵酸楚。它明白,它们已经一天一夜没吃到东西了,它和乌凤是成年豺和成年狼,还勉强能支撑一两天,四个小家伙新陈代谢旺盛,已快饿得支持不住了。无论如何都得想法给它们喂食了,不然的话。到了明天,它怀里就只有四具小尸体了。
  它朝前跨了几步,重新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白桦树下那只小羊羔。
  谁也不能断定这只小羊羔就一定是猎入设的诱饵。完全有可能是山豹或灵猫扑倒了一只母羊外带一只羊羔,山豹或灵猫先吃掉了母羊,饱得都打嗝了,就把小羊羔扔在树下。也有可能是金雕从悬崖上捕捉到这只羊羔,抓上天空,另一只饥饿的金雕飞来争抢,拉扯之间,撕开了羊羔的胸膛,两只金雕只顾打架,结果,羊羔从雕爪下滑落下来,正好落在白桦树下。会不会是羊羔自己从山崖上失足掉了下来,锋利的石片划开了肚皮,使它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或许它是猎人野炊吃剩下的食物?
  有许许多多的可能表明,羊羔是没有危险的唾手可得的食物。假如羊羔真的没什么危险,,因为它愚蠢的谨慎,饿死了四只小豺崽,那它就是天下最糟糕最可悲的母亲。
  为什么不试试?为什么不试试?
  就算羊羔确实是猎人设置的诱饵,它只要多加小心,多加防范,也不是一定就会受到伤害。
  它过去和大公豺黑项圈一起生活时,有一次看到在一块可疑的草皮上绑着一只鸡,黑项圈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先试探着用前爪东踩西踩,果然底下空空的有陷阱,黑项圈便到灌木丛里咬了一根长长的荆棘,用荆棘上的倒刺钩住那只倒霉的鸡,就像人钓鱼似的把鸡给钓了过来。这起码可以证明,猎人的智慧和伎俩并不是无懈可击的。
  为了自己的小宝贝不至于饿死,冒点险,是应该的,也是值得的。

 

【十二  赤莲惨死 临终托孤】

  赤莲围着白桦树,一圈一圈地旋转,每一根树枝每一片枯叶每一条冰凌每一坨雪花,都仔细地看了又看。它要在动手之前,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从羊羔摆放的位置来看,假如有阴谋,可以断定是捕兽铁夹。白桦树的背面,和羊羔平行的位置,堆着一些枯败的山茅草,假如真有捕兽铁夹的话,一定就隐藏在这里。除此以外,好像看不出其他破绽了。
  赤莲对捕兽铁夹很熟悉,那是一种用弹簧、顶针、铁链和一根马鞍形铁杆组合成的狩猎工具,诱饵就绑在顶针上,只要一拉诱饵,又粗又沉的马鞍形铁杆就会砸落下来,即使狗熊被夹住了腿,也会骨碎筋断的。
  可捕兽铁夹也不是万能的,用擦肩而过、闪电触碰、连续试探的方法,也许就能破解捕兽铁夹的威力。
  所谓擦肩而过,就是不从正面去扑咬羊羔,而是从侧面斜斜地蹿过去,和羊羔擦肩而过。正面扑咬退却起来会耽误时间,捕兽铁夹上那根马鞍形铁杆主要控制正面方向,相对来说侧面的威力要弱得多。
  所谓闪电触碰,就是别傻乎乎地去猛烈拉扯羊羔,而是闪电般地蹿过去,抓羊羔的脑袋,在豺爪触碰到羊头的一瞬间,身体并不停顿,仍向前跃进。如果白桦树背面的山茅草里果真藏有捕兽铁夹,闪电触碰后,就能引发铁夹砸落。因为它是飞蹿而过没有停顿,心理上又早有防范,马鞍形铁夹砸落的速度再快,也休想伤它的一根豺毛。
  所谓连续试探,就是为了保险起见,多次从侧面跑过去触碰羊羔。反应再迟钝的捕兽铁夹,也经不起反复触动诱饵的,只要机关一破,就可放心大胆地享用美味的羊羔了。
  天就要黑了,再不动手就迟了。
  赤莲站在离羊羔侧面约三米远的地方,弓腰弯腿,刚准备蹿跃出去,突然,乌凤嗖的一声跳到它面前,拦住了它的去路。欧——老母狼轻嚎一声,用温柔的眼光看了看缩成一团嗷嗷待哺的四只豺崽,又目光炯炯地望了望白桦树下的羊羔,咬咬牙,斜刺里蹿了出去。
  仅仅一个半月,乌凤的形象有了很大的改变,身体消瘦得一根根肋骨都暴突出来,肩胛上又添了两块新伤疤,背脊上深灰色的狼毛稀疏脱落,腹部浅灰色的绒毛肮脏得发黑,好像一下子衰老了好几岁。
  赤莲明白,老母狼乌凤是在代替它去冒险。它想阳拦,已经来不及了。它不能袖手旁观,它双眼紧紧盯着死羊羔白桦树,一旦有什么动静,随时准备接应。
  乌凤用狼爪抓了一下羊羔的脖子,迅速往前跳蹿;羊羔猛烈晃动了一下,掉下许多冰凌和雪花。
  乌凤兜了个圈跑回赤莲身旁,一狼一豺凝神屏息地注视着白桦树,一会儿,并不见有什么马鞍形铁杆砸落下来。
  乌凤第二次扑蹿出去,这一次,它改抓为咬,叼着羊羔的一条腿,凭着一股冲劲,猛扯了一把,然后松开嘴从白桦树下弹跳开去。羊羔从树根那儿骨碌滚出一步来,嘿,仍然风平浪静。
  连续试探了两次,如果有捕兽铁夹的话,早该砸响了。
  赤莲还专门绕到白桦树背后去看了一下,那堆枯败的山茅草已经散了架,露出光溜溜的树干,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它松了一口气,闹了半天,原来是虚惊一场,早知道这样,中午就该将羊羔扯下来喂四只小豺崽。看来,过分的小心谨慎,也是一种愚蠢的表现,不足取的。
  乌凤显然也确信吃掉这只小羊羔不存在任何危险,不再紧张地快速蹿跃了,神经松弛下来,迈着均衡的步子,从正面小跑着走走到羊羔前,叼住羊羔的脖子,往后面拽。羊羔很顺利地被拖出半米;再拖时,好像受到了阻力,似乎是被草墓住了,没能拖移动。乌凤紧了紧牙齿,稳了稳腿,收了收腰,用力拖拉起来。
  赤莲觉得自己应当上前去帮一把的,它刚举起前腿,突然觉得这事好像有点不对劲:冬天都是枯草,怎么可能将羊腿缠得那么死?莫不是……它警觉地再次朝白桦树望去,灰白色的树干上,似乎有一根白色透明的绳子在微微晃动。它的视线顺着绳子往上移,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树冠那根横杈上,一只比磨盘还大的沉重的铁轮子,被白色透明的绳子牵拉着,正摇摇欲坠,铁轮子和乌凤的身体正好形成一条垂直线。

危险!赤莲尖啸起来,可是已经晚了,随着羊羔被乌凤用力拉扯,铁轮子照着乌凤的脑袋砸落下来,乌凤还浑然不觉,叼着羊羔不松口呢。
  一两秒钟后,乌凤就会被压成肉饼!
  一眨眼的功夫,老母狼就会死于非命!
  赤莲毫不犹豫地飞蹿而上,豺头对准狼腰,用力撞去。
  乌凤是为了它的四只小豺崽才冒险去叼羊羔的,它不能眼睁睁看着乌凤被砸死。
  要是没有乌凤,它在分娩的第二天,饥饿就会无情地夺走它的四只小豺崽。
  要是没有乌凤,它和它的小宝贝早就成了雪豹的晚餐。
  要是没有乌凤,它和它的儿女绝对不可能在如此严寒的冬天存活下来。
  人心都是肉长的,豺心也是肉长的。豺虽然不会像人那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起码晓得滴水之恩该滴水相报。它知道自己这一蹿有多大的风险,但它没有任何迟疑,也没任何踟蹰;假如它听之任之乌凤被砸死,那它真成了人类字典中十恶不赦的豺了!
  咚,老母狼乌凤连同嘴中的羊羔,被撞得飞出一米多远。赤莲被一股强大的后推力一下推倒在地,它挣扎着想往旁边滚动。可是已经迟了,只听砰地一声,它感觉到自己腰以下的部位一阵麻木,身体像被钉子钉牢了似的不能动弹,嘴里咸腥腥的,噗,吐出一口血沫。
  一只铁轮,死死地压住了赤莲的后半身。
  乌凤跌了个跟斗,望望被压在铁轮下的赤莲,很快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它扑到铁轮上,咔嚓咔嚓拼命噬咬起来,狼牙再厉害,也啃不动铁呀,只咬得满嘴是血,仍无济于事。它又叼住铁轮拼命拖拽,累得口吐白沫,也未能将沉重的铁轮挪动半寸。
  欧——乌凤仰天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嗥。

  一弯冷月挂在白桦树梢,森林里一片凄凉的白光。
  老母狼乌凤一口一口将羊羔肉嚼碎嚼细,喂四只小豺崽。小家伙们吃饱后安静下来,钻进乌凤的怀里,睡着了。
  天快亮时,母豺赤莲僵卧在地上,嘴腔里和鼻孔里不断朝外涌着血,已奄奄一息了,只有两只豺眼,仍睁得老大,冲着乌凤呦呦叫起来,声音嘶哑,每叫一声,身体便抽搐一下。
  乌凤晓得,一个母亲在垂危的时候,最放不下的是什么,最牵挂的是什么。
  乌凤站起来,在自己的腿弯用力咬了一口,伤口漫出汪汪的血,然后,举起那只前爪,在每一只小豺崽头上滴了几滴血。
  这是一种血的誓言,也是一种血的承诺,唔,四个小家伙身上不仅镌刻了我的气味,还融进了我的血,从此以后,我就是它们的母亲,它们就是我的孩子。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决不会让它们受到伤害的!
  母豺赤莲双眼安详地闭阖上了,头一歪,永远睡着了。
  天边露出一道玫瑰色的云霞,日曲卡雪峰背后,隐隐传来一阵雷声,这是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宣告冬天快要结束,春天就要来临了。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黑天鹅紫水晶》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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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紫水晶

沈石溪

一 意外看见袋狼

  枝繁叶茂的镰叶相思树下,约翰·维廉斯刚把旅行帐篷支起来,就听到河湾草丛里传来急促的吭吭声,他是个年轻的动物学家,一听声音就知道是黑天鹅在惊叫,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他立刻抓起照相机猫着腰疾步走过去,拔开茂密的草叶观察,一幅弱肉强食的图景赫然出现在他眼前:一只类似于马斯迪夫犬大小的野兽,正站在七八十米宽的一片水域外,虎视眈眈望着河湾那座形如披萨饼的土丘;土丘上,两只黑天鹅,一只体形稍大些的站在灌丛前,一只体形稍小些的躲在灌丛后,直伸脖子,抖动翅膀,惊恐万状地向隔着一片水域的那只野兽鸣叫。
  随着这两只黑天鹅的鸣叫,附近一些小岛和岸边草丛,呼喇喇飞起上百只黑天鹅,惊慌的鸣叫着,逃向远方。
  这两只直接受到野兽威胁的黑天鹅却没有飞逃,仍站在土丘上,伸缩着长长的脖颈做出啄咬的动作,尤其是那只站在灌丛前的黑天鹅,鸣叫声格外响亮,壮起胆子摆出一副殊死搏杀的姿态。
  从这两只黑天鹅站立的位置,不难分辨,站在灌丛前的是雄天鹅,站在灌丛后的是雌天鹅。在黑天鹅家庭,面临危险时,雄天鹅总是奋勇当先冲在最前面。
  约翰·维廉斯在剑桥大学受过六年动物学方面的专业训练,当然知道这两只黑天鹅为何在遭受巨大威胁时不赶紧逃命,还滞留在地面。现在是六月份,澳大利亚的六月秋风萧瑟,气温骤降,各种寄生虫大量死亡,是黑天鹅产卵繁殖的黄金季节,毫无疑问,披萨饼状土丘的灌丛里藏有一窝天鹅蛋。众所周知,繁殖季节特别是孵化期和育雏期,黑天鹅的胆量会成倍放大,尤其是雄性黑天鹅,会变得特别凶猛,日夜在巢区周围负责警戒,会主动进攻靠近其巢区的动物和人;出于一种护巢的本能,他们将抵抗侵入巢区的任何东西。
  约翰·维廉斯觉得,这对黑天鹅的行为虽然令人感动,却也相当愚蠢。水域对岸那只大小与体形有点像马斯蒂夫犬的野兽,有足够的力量扑杀这对天鹅,抵抗只能白白送死,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弃巢飞离。遗憾的是他们不懂这个道理。
  水域对岸那只野兽跳入水中,像向萨饼状土丘奔来。约翰·维廉斯开始比没有特别注意这只体形有点像马斯蒂夫犬的野兽,据他所知,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小的陆地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岛屿,由于四周环水、封闭独立的地理位置,澳大利亚没有狼、狮、虎、豹等大型猛兽,连蛇也没有,除了少量豺狗,现存主要的食肉兽就是“袋獾”,袋獾长相丑陋,性情孤独,喜食腐尸,常朝人脸上喷吐臭哄哄的口水,因此当地人给它起了一个难听的名字——塔斯马尼亚魔鬼。他猜测,这只企图捕猎黑天鹅的野兽,要么是被主人遗弃的狗,要么是袋獾。他希望是袋獾,由于当地人讨厌袋獾,常放猎狗捕抓袋獾,这二三十年来袋獾数量急剧减少,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濒危动物,前几年又被澳大利亚政府列为国宝级动物。约翰·维廉斯举起照相机,要真是袋獾的话,拍一组袋獾捕杀黑天鹅的照片,也算是他大老远从英国跑到塔斯马尼亚的一个意外收获了。
  那片水域的水很浅,那只野兽在水中奔跑,开始速度缓慢,哗啦哗啦,溅起硕大的一片片水花;塔斯马尼亚的空气特别纯净,阳光特别明媚,在太阳的照耀下,水花如水晶般明亮耀眼。
  由于野兽在运动中,又有水花遮掩,约翰·维廉斯暂时还没能看清究竟是何种动物。他举起照相机等待着,并不急于拍摄。假如捕猎者是遭主人遗弃的流浪狗,那就没有什么拍摄价值了,假如捕猎者确是袋獾,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容选择最佳拍摄角度,因为袋獾四肢短小,行动迟缓,捕捉黑天鹅必定会费一番周折,肯定能给他留下充裕的拍摄时间。
  那只还不知道真面目的野兽开始加速,平静的水面犁出一道美丽的水浪,转眼间逼近披萨饼状土丘。约翰·维廉斯突然间觉得自己判断有误,从这只野兽在齐肩深的水里如此迅疾的奔跑速度看,不可能是袋獾;看来,涉水而来的这只野兽就是某只被主人遗弃只能在野外靠自己辛勤觅食维持生存的狗了。他这么一想,未免有点失望,已经举起的相机垂落下来,但目光让盯着那只哗啦哗啦踩出一片片水花的野兽。还有三五步,那只他以为是弃狗的野兽,就要登上披萨饼状土丘了,透过晶莹的水花,约翰·维廉斯看见,这只正在水中疾奔的野兽,腹部鼓鼓,显然有点累赘,他在剑桥所写的硕士论文就是《澳洲有袋类动物的繁育》,对澳大利亚所有有袋类动物都很熟悉,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的眼光扫到那只正在水中疾奔的野兽的腹部,出于一种职业的敏感,立刻就判断出这是一只有袋类动物,而且腹部的育儿袋里正养育着一窝幼仔。不是袋獾,也非弃狗,那究竟是何种野兽呢?约翰·维廉斯脑子里闪出个问号,双眼更专注地盯着这只正高速运动的野兽。
  转瞬之间,这只神秘的野兽便跳上披萨饼状土丘,旋即向灌丛前的雄天鹅扑了过去。
  没了水花的遮挡,约翰·维廉斯终于看清了这只神秘野兽的面容:尖尖的嘴吻,雪白尖利的犬牙,铁青色的皮毛,背部有深褐色条状斑纹,强健的四肢,抖翘的眼角,狠毒的眼神,蓬松的尾巴,腹部鼓鼓的育儿袋……骤然间,约翰·维廉斯脑袋嗡的一声兴奋得快要眩晕了。这不是袋狼吗?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揉揉眼睛仔细再看,他的背部确确实实有深褐色的条状斑纹,果然是袋狼!
  他在塔斯马尼亚看见了活生生的袋狼,这怎么可能呢?
  袋狼曾经是澳大利亚最凶猛的食肉兽,主要活动在塔斯马尼亚岛,因其背部有类似与老虎的条状斑纹,所以又被称作塔斯马尼亚虎。远古时代,袋狼曾广泛分布于新几内亚热带雨林和澳大利亚草原;五千年前,澳洲野犬随人类进入澳大利亚,与食性相同的袋狼发生争斗,袋狼随后从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草原渐渐消失,仅在大洋洲的塔斯马尼亚岛上还有生存。十八世纪中叶,英国探险家科克到澳大利亚探险,随即掀起了汹涌澎拜的移民潮。移民们把袋狼当做敌人,并冠以“杀羊魔”的恶名,在政府的奖赏制度鼓励下进行大肆屠杀,使袋狼近乎绝迹。当政府发现情况不妙,欲停止袋狼绝种趋势时,事情已无法挽救,草原上已很难见到袋狼踪迹了。1933年有人在塔斯马尼亚岛捕获一只袋狼,命名为班哲明,饲养在赫巴特动物园,1936年死亡,此后再也没有活袋狼存在的消息。若干年后,袋狼被宣布为已灭绝的动物,从地球上消失了。唯一的那只名叫班哲明的袋狼标本,被珍藏在大不列颠皇家博物馆内,成了指控人类暴行的生动教材。
  约翰·维廉斯在剑桥为写那篇有关有袋类动物的硕士论文,曾两次前往皇家博物馆观瞻那具名叫班哲明的袋狼标本,标本制作保存得非常好,跃跃欲扑的姿态,炯炯有神的眼睛,栩栩如生的表情,恰到好处地展示了袋狼威猛剽勇的丰采,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所以当那只神秘的野兽一跳上披萨饼状土丘,约翰·维廉斯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只袋狼。他的兴奋是难以言状的。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可使劲掐掐自己那只欧洲人典型的高鼻子,有疼痛的感觉,证明不是在做梦。他激动得浑身颤栗。早已被宣布灭绝了的袋狼,竟然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何等重大的发现啊。他约翰·维廉斯的名字将和袋狼复活的消息同时传遍全世界!
  雄天鹅伸长勃颈朝迎面扑来的袋狼啄咬,假如迎面扑来的是一只体形较小的豺,雄天鹅的啄咬或许还能让攻击者吓一跳,延缓或阻挠掠食者的攻击,但面对一只袋狼,雄天鹅的啄咬就显得十分可笑,飞蛾扑火,蚍蜉撼树,以卵击石,只能自取灭亡。约翰·维廉斯看见,雄天鹅扁扁的嘴喙刚刚伸到袋狼面前,袋狼的嘴巴一下张开,嘴巴之大超出了想象,就像一条大蟒张开了嘴一样,刹那间就把雄天鹅的脑壳衔进嘴里,又像一只大猩猩在咬碎一枚坚果一样,咔嚓一声就把雄天鹅的脑壳给咬碎了。
  这进一步证明了,跳上披萨饼状土丘的确确实实是只袋狼。
  袋狼除了背部有条状斑纹外,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颚骨能像蛇一样分开,咧开的嘴巴奇大,能一口咬碎羊或鬣狗的头颅。
  约翰·维廉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该做的一件事,就是用照相机将袋狼捕食黑天鹅的过程拍摄下来,这是精彩而又珍贵的镜头,能有力证明塔斯马尼亚至今生存这活的袋狼,推翻全世界动物学家关于袋狼已灭绝的结论,不啻为爆炸性新闻,定能荣登年度普利色新闻摄影奖的榜首。
  他赶紧举起相机,遗憾的是,忙中出错,忘了打开镜头盖。
  脑袋衔在袋狼嘴里的雄天鹅两只着翅膀无力地扑扇几下,便垂落下来,身体也僵然不动了。那只灌丛后的雌天鹅,嘎嘎发出凄凉的鸣叫。袋狼阴森森的眼睛投向雌天鹅,噗一声吐掉已咬碎脑壳的雄天鹅,狼尾平举,摆出扑击的姿势。
  这是千载难逢的拍摄良机,约翰·维廉斯激动得心跳不已,深吸了口气,努力均匀自己的呼吸,打开镜头盖,再次举起相机。袋狼近在咫尺,至多相距十来米远,他居高临下,拍摄角度极佳,使用的又是自动变焦的数码相机,一定能拍出震撼世界的好照片!
  喀哒——他站在山毛榉和金合欢交杂的树丛里,四周布满杂乱的树枝;他太兴奋了,急于举起相机拍摄,一抬胳膊,手臂撞在金合欢一根细枝上,将树枝折断了。
  寂静的树林里,树枝折断的声音响亮而刺耳,约翰·维廉斯看到,袋狼打了个激灵,似乎意识到了某种危险,反应极其灵敏,重新叼起那只脑壳被咬碎的雄天鹅,倏地转身跳回水中,哗啦哗啦溅起大片水花,朝湖对岸的密林疾奔而去。
  约翰·维廉斯立即查看相机,一共揿了十三次快门,拍了十三张照片,数码相机拍摄后可以立即倒过来查看拍摄效果,他满怀希望地一张张查看,让他失望透顶的是,十三张照片没有一张是正面照出袋狼形象的,所有的照片都是从背后追拍奔跑中的袋狼,更让他泄气的是,画面上飞溅的水花照的格外清晰,袋狼隐没在水花后面,形象不够清晰,既像豺,又像狗,亦像狼,有两张袋狼登上对岸的照片,也因距离较远,拍的模糊不堪,袋狼最主要的特征:背部条状斑纹和腹部的育儿袋,根本就看不出来。

  照片拍得很失败,如果将这些照片公之于众,说是发现了活的袋狼,不仅没有人会相信,还有可能被指控为欺世盗名。
  一个能让他的事业飞黄腾达的机会就这样失之交臂,约翰·维廉斯感到无比沮丧。
  更让他惴惴不安的是,他对着袋狼揿了十三次快门,他是个在基督教文化熏陶下长大的英国人,在基督教文化中,十三是个很不吉利的数字,圣经里记载,耶稣被钉在十字架前的最后一顿晚餐,就是耶稣和十二个门徒一起吃的,其中就有出卖耶稣的犹大,因此,在基督教里十三这个数字被认为含有凶兆。
  约翰·维廉斯用手指在胸口画了好几个十字,祈求上帝能让他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吭吭,吭吭。那只劫后余生的雌天鹅,从灌丛后面跑了出来,径直来到约翰·维廉斯身旁,用它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脖颈,来磨蹭他的裤腿。约翰·维廉斯知道,澳大利亚长期实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抓一只鸟罚款八千澳币,所以当地许多野生动物不怕人类,把人类视为朋友,会主动与人类亲密接触。毫无疑问,这只雌天鹅目睹了配偶遭袋狼捕杀,也看到袋狼正准备继续向自己扑咬时,是他约翰·维廉斯发出响动将凶暴的袋狼吓走了,雌天鹅不可能了解他约翰·维廉斯想拍摄袋狼照片不慎惊吓了袋狼这样微妙复杂的过程,它肯定是这么想的,是他约翰·维廉斯赶走了袋狼,救了他的性命,出于感恩,所以来到他身边用柔软的脖颈磨蹭他的裤腿。
  约翰·维廉斯的专业就是动物学,他当然知道,从动物分类学上说,黑天鹅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鸟纲,今鸟亚纲,今颚总目,雁形目,鸭科,天鹅属。黑天鹅分布于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塔斯马尼亚及其附近的岛屿。澳大利亚珀斯又有黑天鹅的故乡之称。所以在塔斯马尼亚见到黑天鹅,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约翰·维廉斯仔细看了一眼这只黑天鹅,全身黑亮黑亮的羽毛,漆黑的翼羽间夹杂着几根白色绒羽,鲜红的嘴喙浓艳如清晨刚刚生出海面的朝阳,嘴喙前端呈白色,乍一看就好像红嘴里含着一粒冰雪,背部的羽毛自然卷曲,与普通黑天鹅也没多大区别,唯一能与其他黑天鹅区别开来的是尾羽,那尾羽出奇地大,蓬松如怒放的墨菊,还有点特别的是那双眼睛,大多数黑天鹅的虹膜为水红或白色,这只雌天鹅的虹膜却未罕见的紫色,就像两粒闪闪发光的紫水晶。如果要给它起个名,叫它紫水晶应该是合适的,他想。
  看到约翰·维廉斯苦笑了一下,用脚将雌天鹅紫水晶推开去。他比非有意要救它的,他是不小心撞断了树枝才把袋狼给吓走的。他正为此懊悔不迭呢。
  约翰·维廉斯将旅行帐篷从小山坡移到披萨饼状土丘上。这里生活着一大群正处于孵卵期的黑天鹅,无疑是袋狼理想的食物源,当袋狼饥饿时,极有可能再来这里狩猎。他要日夜守候在这里,等待袋狼再次出现。
  能证明地球上还有活的袋狼存在,对他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5月17日 阳光明媚 天气凉爽

  我、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决定寻找机会逃离昆士兰堡这座世界上最黑暗血腥的监狱。
  我们四个人都很清楚,这个名叫塔斯马尼亚的地方是一座海岛,英国远在大洋彼岸,想要逃回苏格兰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我们还是决心逃跑。促使我们下决心逃跑的是卡布大叔的死。
  卡布大叔也是关押在昆士兰堡监狱的囚犯。卡布大叔曾经是海盗头目,有一次抢劫了皇家邮船,惊动女皇陛下,遭到皇家海军的围剿,他受伤被俘,判30年监禁,被押送到这里来服刑。就在一个礼拜前,卡布大叔在搬运石料时与一个名叫查理的狱警发生了争执,查理嫌卡布大叔动作慢了,神气活现地大声谩骂呵斥,让卡布大叔走快点;查理是个嘴上还没长胡子的毛头小伙子,卡布大叔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卡布大叔肯定是觉得自己一大把年纪却被一个下巴光溜溜的年轻人谩骂是受了莫大的侮辱,就回敬了一句:臭小子,闭上你的嘴,不然我就把你脑袋拧下来当夜壶!怒不可遏的查理就用鞭子抽打卡布大叔,卡布大叔夺过鞭子,折成两截,狠狠扔在查理脸上。犯人殴打狱警,那是重罪。卡布大叔被捆绑双手吊在木架上,吊了一天一夜,放下来时已经气绝身亡了。
  假如我们不逃跑,总有一天,卡布大叔悲惨的命运会落到我们头上。
  与其被绑在木架上吊死,还不如铤而走险逃回荚国去。
  我是这次越狱行动的总策划,我之所以在昆士兰堡监狱几百名罪犯中挑选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一起行动,是因为这三个人都有着非凡的经历和精良的手艺,是我实现逃回英国计划不可缺少的帮手。
  木匠吉姆高大肥胖,外表看上去像头大白猪,则看他身体粗壮,却是心灵手巧的一个优秀木匠,曾参与制造了神灯号战舰,这艘神灯号战舰为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立下了赫赫战功。木匠吉姆曾多次对我说过,只要有合适的工具,他就能在三个月内造出一艘漂亮的三桅船来。我相信他此言不虚。我们必须有船,才能漂洋过海回到英国去。
  据木匠吉姆自己说,他老婆年轻漂亮,还有贵族血统,却背着他与一个牧师私通,他一怒之下就像劈一块木料那样把那个牧师的脑袋劈开了,他被判终身监禁。
  要在肮脏的黑暗的昆士兰堡监狱度过一生,想想就不寒而栗,所以他很乐意追随我去投奔自由。
  水手亨利瘦得像根中国人使用的筷子,一头金色的鬈发,蓝眼睛,高鼻子,看上去像个英国绅士,其实却是个恶棍,在一艘名叫东方号的货船上当水手,贩卖鸦片和女人,有一次在阿姆斯特丹港口的一家酒馆酗酒,喝醉后调戏酒馆年轻的老板娘,与酒馆老板打了起来,他用刀割断了酒馆老板的脖子,被判二十年监禁。
  还有人传说他是个不信上帝的异教徒。
  亨利虽说是个恶棍,却有着丰富的航海经验,他从十五岁起就当水手,在海上漂泊了三十余年,像熟悉自已手掌上的纹路一样熟悉大荚帝国航海图上每一条航线,他最引以为豪的是有一次跟着东方号货船由孟买返回伦敦,途经好望角,突然遭遇飓风海啸,由于船长指挥失误,主桅杆被飓风折断,一排几丈高的巨浪打来,将正在甲板上发号施令的船长和大副、二副扫到海里去了。水手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争抢救生衣和救生船。满载香料和丝绸的船在浪峰谷底颠簸,眼瞅着就要被掀翻,亨利站了出来,举起马鞭,劈头盖脸抽打惊慌失措的水手,强迫桨手们回到桨手座上去,喝令升帆手冒着随时被飓风刮进海里去的危险将货船首尾两端副桅上的四角帆换成能在风暴中保持平衡的三角帆,在他的指挥下,混乱的局面得到控制,船渐渐驶出飓风中心,不仅挽救了东方号货船和满船货物,也挽救了全船两百多号水手的性命。
  我看中水手亨利的航海经验,所以才不顾他狼藉的名声,策动他一起越狱。他在我面前夸下海口,即使只有一条小舢舨,他也一定能带领我们远涉重洋回到英国去。
  银匠詹拜尔是我生死与共的绿林兄弟,当年我骑着快马扛着燧发枪在苏格兰纵横交错的驿道上劫富济贫时,他就追随在我麾下,和我一起出生入死。我俩又同时在一个酿私酒的名叫爱玛的寡妇家被捕,我当然得带着他一起逃亡。
  银匠詹拜尔有一手制造金银器的绝技,几粒砂金、一小块碎银,在他手里捣鼓几下,就变成了让女人爱不释手的项链、耳环和戒指。他还有一个特长,就是善于藏匿钱财,他是我忠实的管家,我劫富济贫获得的金银珠宝,都交给他保管。凡银匠詹拜尔藏匿的东西,一百个人也休想找到。我俩被捕入狱时,所有的衣物都被严格检查了一遍,换上监狱的囚衣,按理说身边不可能有什么钱财,可到了昆士兰堡监狱,他身上却还有好几块金币和银币。商直就像个魔术师一样让人不可思议。
  银匠詹拜尔最大的毛病是酗酒,一见到酒就像猫见到了老鼠,兴奋得两眼闪闪发亮。我俩身陷囹圄,就是他贪杯给害的。在爱玛家,我让他在村口站岗,半夜他却溜进爱玛的酒坊畅怀痛饮,喝得酩酊大醉,结果被前来稽查私酒的士兵抬死猪一样抬到监狱去了,我也在爱玛温暖的被窝里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士兵逮了个正着。
  我决心越狱逃跑,除了向往自由外,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要见见见我的儿子,牵着爱玛的手到教堂去登记结婚,给我儿子起个响亮的名字,让他在风琴和唱诗班优美的音乐中接受圣洁的洗礼。
  我被捕时,爱玛已怀孕四个多月,半年后爱玛来信说她产下一个男婴。我被押解到昆士兰堡监狱已经两年,屈指算来,我的儿子已经一岁零八个月大了,应该会叫爸爸了。我做梦也想抱一抱还没见过面的儿子。
  我相信我的越狱计划一定会成功,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平安回到英国,我相信上帝站在我们一边。

 

二 做了黑天鹅的丈夫

  约翰·维廉斯躺在帐篷外的草地上,翻阅那本被岁月浸润的泛黄的羊皮书。这是一本私人日记,羊皮纸散发出一股轻微的霉味。澳大利亚的六月气候凉爽,艳阳高照,景色宜人。羊皮书上的字使用某种植物颜料写上去的,年代久远,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但仔细看还能看得出来。他一字一句的读着,就像小学生读课本一样认真。
  约翰·维廉斯这次到澳大利亚来,不是普通的旅游,也不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动物学家来考察这里特有的有袋类动物和其他奇特的野生动物,而是作为维廉斯家族第十三代传人,来执行一个祖先留下来的特殊使命,履行一项对威廉斯家族来说颇为神圣的任务。
  到目前为止,约翰·维廉斯并不清楚究竟要他到塔斯马尼亚来干什么。他的父亲——老维廉斯,一个行为刻板守旧的标准英国绅士,只是让他在那帧三百多前的油画肖像前举着十字架起誓:将一丝不苟忠实执行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的遗嘱!父亲并没告诉他沛朗·维廉斯遗嘱的主要内容,父亲只是从耶稣蒙难圣像背后嵌在墙壁的保险柜里取出一本羊皮纸日记本,郑重其事地捧到他面前,告诉他必须到了塔斯马尼亚才能打开日记本,日记会详细告诉他事情的原委,他只需要完成日记吩咐他做的事情,就算完成了这项使命。
  父亲还告诉他,不必担心安全问题,遗嘱所要求他做的事情其实并不困难也不复杂,轻松的就跟正常的旅游没多少差别。
  这或许是一种安慰吧,他想,如果真的没任何风险,又干嘛弄得神神秘秘呢?
  约翰·维廉斯只能按照神秘的遗嘱去做。他别无先择。那位三百多年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有七个农场、四个庄园和两座城堡,还有许多黄金、首饰和名画,按遗嘱规定,凡维廉斯子孙,必须亲自到马斯马尼亚完成遗嘱所规定的义务,才有资格继承家产,享用这笔财富。
  像个古老的巫师留下的魔咒。
  约翰·维廉斯需要钱,他在剑桥获得硕士学位,他还想继续完成博士学业,他想到非洲去考察,他想建立一个动物实验基地,他想和美丽的乔雅·凯瑟琳到中国长城去旅行结婚,他想在泰晤士河畔买一幢带花园的房子……这些都需要钱,需要大笔的钱。钱能满足他的愿望,钱能实现他的梦想,钱能带给他幸福快乐,而弄到钱的唯一捷径就是按照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的遗嘱,到达斯马尼亚来完成一项神秘莫测的使命。
  但愿真像父亲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件很轻松就能完成的事情。
  独自一人在野外生活,为了安全起见,他买了一份当地的自助旅游险,配备了一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移动电话,这种保险覆盖面很宽,不仅提供抢险救灾,还提供生活服务,任何时候只要一个电话过去,很快就会得到所需的帮助。
  这为他解除了后顾之忧。
  约翰·维廉斯正侧身躺在草地上专心阅读那本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拉扯他的裤腿,扭头去看,哦,原来是那只被他命名为紫水晶的黑天鹅,正在用橘红的嘴喙啄咬他的裤腿。他晓得,澳大利亚人与动物和睦相处,许多动物愿意让游客接近,甚至会从有客人手中啄取食物。但是,一只野生动黑天鹅,跑到人的身边,啄咬人的裤腿,胆子也大得太离谱了。不管怎么说,动物对人总会有种戒备之心,不可能与人如此亲近。
  约翰·维廉斯好奇地端详紫水晶,想弄明白它干嘛这么大胆跑来拉扯他的裤腿。他用嘴喙拉扯几下他的裤腿,又吭吭吭发出短促的鸣叫。约翰·维廉斯虽然是个年轻的动物学家,但并不具备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指环,无法听懂黑天鹅的语言。但他毕竟受过专业训练,比起普通人来动物知识无疑丰富得多,更能从动物的叫声、神态和动作来揣摩动物的心理。紫水晶的鸣叫声轻柔而短促,不像是危险的报警,更不是愤怒的谩骂,而像是表达一种急切的心情;它的眼神显得有点忧郁,似乎还含有轻微的埋怨;它的嘴喙不断叼咬、拉扯他的裤腿,每一次拉扯都在往同一方向使劲,用意颇明显,是想引领他到某个地方去。一只野生黑天鹅,竟然拽着他的裤腿想把他引领到一个地方去,他虽然是个动物学家,却也是闻所未闻的奇事,这立刻吊起了他的兴趣,放下羊皮纸日记本,站了起来。紫水晶松开嘴壳,昂起头来,摇扇两下翅膀,发出吭吭叫声,似乎在说:你这个懒虫,现在才爬起来,不像话,哦,算啦,不跟你计较了,快跟我走吧!紫水晶在前面引路,走几步就回头看看他,似乎担心他会开小差溜走,还会微微抖动翅膀,发出一两声轻柔的鸣叫,似乎在提醒他:哦,跟着我走,千万别走丢了!约翰·维廉斯兴趣盎然,亦步亦趋跟在紫水晶后面,想看看这只胆子奇大的黑天鹅究竟要将他引领到何处去。
  翻过一条雨水冲刷出来的土沟,紫水晶钻进灌木丛。灌木丛约有一人高,里头枝条密布、荆棘纵横,约翰·维廉斯在灌木丛前犹豫着要不要钻进去,紫水晶返身跑了过来,嘴壳吊住他的衣袖,用力往灌木丛里拽。这只黑天鹅,究竟在搞什么名堂啊?在好奇心的驱动下,约翰·维廉斯匍匐下来,也学着紫水晶的样,脖子向前平伸,钻进灌木丛去。
  灌木丛里光线幽暗,地上铺着厚厚一层落叶,散发出一股鱼腥草的气味。
  紫水晶钻到灌木丛中央,用嘴壳将一根带叶的树枝挪开,地上赫然出现一只用粗糙的芦苇茎搭建的椭圆形窝巢,巢内有五枚绿白色的蛋。紫水晶跨进巢,小心翼翼趴在五枚蛋上,用胸脯温柔的在蛋上摩挲了一遍,便蹲坐下来,做出抱窝的姿态。
  毫无疑问,这是紫水晶的窝,这五枚蛋也是紫水晶产下的蛋。
  约翰·维廉斯有点惊讶。他查过有关黑天鹅的资料,所有的资料里都是这样记载的:黑天鹅由雌雄双方共同协作孵卵,雌天鹅负责抱窝,雄天鹅负责警戒,当雌天鹅出去觅食时,则有雄天鹅抱窝,雏鹅出壳后,也有雌雄双方共同照料养育……由于抱窝和育雏是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必须由雌雄双方同力协作才能完成,所以,在抱窝期间,无论雌天鹅还是雄天鹅,一旦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弃巢而去,停止孵卵。动物学家们是这样解释黑天鹅这种弃巢行为的:单亲黑天鹅,无论雄天鹅还是雌天鹅,都很难独自将卵孵化出来并顺利将雏鹅抚养长大;假如是雌天鹅发生了意外,雄天鹅即使愿意孵卵,但雄天鹅的孵卵技巧天生就笨拙,既不会“凉卵”以促使胚胎发育,也不会“翻卵”以保证每枚卵受热均匀,结果肯定不妙,无法将卵孵化成功;假如是雄天鹅发生了意外,雌天鹅愿意继续孵卵,通常是能将卵孵化成功的,但失去了雄天鹅的帮衬和庇护,不仅食物成问题,安全系数也大幅降低,雏鹅存活率不足一成;耗尽大量时间、精力和心血,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不能将雏鹅抚养长大,而且要承受丧失儿女的悲痛,当然谁也不会选择丧偶后继续孵卵这种明显不利于生存的策略。
  黑天鹅这种丧偶后的弃巢行为,有点类似与人类社会的堕胎行为。
  说以,当约翰·维廉斯看见紫水晶仍然在窝巢孵卵,颇感意外。昨天,他亲眼目睹那只袋狼将紫水晶的配偶——那只雄黑天鹅咬死并叼走了,他以为紫水晶早已怀着丧偶的悲痛弃巢而去,没想到他仍然在继续抱窝,更没想到的是,它居然把他引领到它的窝巢来。
  他想干什么?让他免费参观它是怎么孵卵的,还是另有别的企图?吭吭——嘎!紫水晶一面趴在巢里孵卵,一面不停地冲着他小声鸣叫。紫水晶的表情显得焦虑,叫声委婉,似乎在诉说某种委屈。约翰·维廉斯听不懂黑天鹅的语言,茫然地望着紫水晶,不知所措。
  紫水晶似乎有点生气了,弯曲成S状的脖颈猛然绷直,嘴壳在约翰·维廉斯腿上不轻不重咬了一口,发出两声尖锐的鸣叫,似乎在埋怨:你是聋子还是痴呆?怎么对我的诉说和请求无动于衷呢?
  约翰·维廉斯摇头苦笑,摊开双手,耸动肩膀,做出无法理解的姿势。
  紫水晶突然脖子向上一伸,从灌木上扯下一片金黄的叶子,在嘴壳间碾磨啄咬,还扭动脖颈反复做出吞咽的动作。
  突然间,约翰·维廉斯脑子霍地一亮,获得了灵感,紫水晶委屈埋怨的叫声和啄咬吞咽的动作,分明是在向他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它饿坏了,向他在催讨食物。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他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翻出一片面包,撕下一小块,摊在手掌上,送到紫水晶面前。还离着三四十厘米远,紫水晶就迫不及待弹出脖颈,强盗似的从他手掌上抢走面包,梗动脖子迅速吞进肚去,一双渴求的眼睛紧紧盯着他,发出吭吭吭急切的叫声,很明显,是要让他继续投放食物。
  他将面包撕碎了,不断喂紫水晶。
  很快,紫水晶瘪瘪的嗉囊鼓了起来。它吃饱了,就用柔软的脖颈摩挲他的裤腿,摩挲了一遍又摩挲一遍,动作温婉细腻,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按摩师在替他做按摩。他知道,对黑天鹅来说,长长的脖颈是很重要的表达感情的器官,雌雄间用交颈厮摩来表达爱慕,亲鸟用摩挲脊背的方式表达对子鸟的疼爱,子鸟用摩挲胸脯的方式表达对亲鸟的爱戴。
  毫无疑问,紫水晶是在用黑天鹅特有的方式在对他投喂食物表达感激之情。
  他晓得,黑天鹅孵卵期约35天,到了最后一周,无论白昼还是夜晚,雌天鹅都会寸步不离窝巢,这个时候,雄天鹅除担当警戒外,还要向雌天鹅提供食物。通常情况是,雌天鹅感觉饥饿了,就会做出啄咬和吞咽的动作来,雄天鹅就会找来水生植物或小鱼小虾,送到窝巢,让雌天鹅一边孵卵一边享用美食。
  可以断定,紫水晶孵卵已进入最后一周,所以须臾不愿离开窝巢,所以希望它能将食物送到它嘴边。想到这一点,他突然激动起来,在孵卵的最后一周,紫水晶明确无误地向他索要食物,不就意味着它把他视为“丈夫”?一直有义务有责任为正处在孵卵冲刺阶段的妻子提供警戒和食物的雄天鹅?这想法有点荒唐,但这个逻辑是成立的啊。假设这个逻辑确是成立,那就是说,他现在的身份,就是紫水晶的“丈夫”,就是这窝即将出壳的雏鹅的“爸爸”。作为一个动物学家,他当然很愿意扮演紫水晶的丈夫和一窝雏鹅的爸爸,这是一个求之不得的绝佳机会,为他零距离接触黑天鹅、更深入更仔细观察了解黑天鹅的生活,提供了极大方便。他缓慢的伸出手去,轻轻触摸紫水晶的脖颈:当他的手指刚刚触碰到紫水晶脖颈时,他看见,紫水晶的瞳仁里闪过一道惊悸,似乎想跳起来逃跑,但一瞬间的犹豫后,它仍保持着孵卵的姿势没动;他将自己的手臂想象成是雄天鹅长长的脖颈,轻柔而温婉地在紫水晶的脖颈上摩挲,希冀能通过这种类似于“交颈厮摩”的动作,表达他的温情和善意,更完美地扮演“丈夫”和“父亲”的角色;它虽然没有躲闪,眼睛里的恐惧却丝毫没有减弱,他的手指明显地感觉到它的身体在瑟瑟发抖。

  他明白了,紫水晶作为一只野生黑天鹅,本质上还是害怕人的,从它内心讲,巴不得能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出于野生黑天鹅的警觉与顾虑,它讨厌他的手臂,不愿与他“交颈厮摩”可他克制住内心的巨大恐惧,接受了他手臂的“交颈厮摩”,它明明知道他不是黑天鹅,明明知道他是人,却强迫自己接纳他进入它的家庭。
  为什么要这样?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为了那五只还未出壳的雏鹅能生存下去。
  一个谜团迎刃而解了。紫水晶为何在雄天鹅遇害后没有弃巢而去?看来答案就在他身上。七天,对紫水晶来说,是个血雨腥风的日子。它正在灌木丛里孵卵,它的丈夫——那只身材高大的雄天鹅站在灌木丛外警戒,就在这时,一只凶恶的袋狼突然出现在湖对岸,雄天鹅发出嘹亮的报警声,紫水晶立刻从灌丛钻出来,准备和丈夫一起抵御天敌;遗憾的是,天敌太强大了,轻轻一口就咬碎了雄天鹅的脑袋,本来残暴的袋狼还想继续扑杀它的,就在这危急关头,一个两足行走的人出现在树林,把袋狼赶跑了;短暂几分钟,紫水晶和丈夫生离死别阴阳两隔,一个幸福美满的黑天鹅家庭变成支离破碎的单亲家庭;紫水晶悲痛欲绝,回到窝巢前,望着尚未出世的五枚宝贝蛋发怔;丈夫罹难,它很难支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塔斯马尼亚虽然是做美丽而又宁静的岛屿,但对于孵卵期的黑天鹅来说,却仍是凶险莫测危机四伏,这个世界不仅仅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袋狼、袋罐、银背豺、鸭嘴兽也想吃天鹅肉,想吃天鹅蛋的那就更多了,鹈鹕、海鸥、针鼹、袋鼠、企鹅……许许多多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只要有机会都想尝尝鲜美可口的天鹅蛋,就算它特别幸运,躲过了所有食肉兽和盗蛋贼,能含辛茹苦将一窝蛋顺利孵化出来,雏鹅存活的几率也极低,能平安长大的可能性很小;紫水晶狠狠心想弃巢而去,许多与它相同遭遇的雌天鹅都是这么做的,它似乎也也应该这么做;它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想离开披萨状土丘,可刚飞到空中,翅膀就像系着一坨铅锭似的沉重,勉强在半空兜个两圈,又降落在窝巢前;它抱窝已达四个星期,再有一周,小家伙们就能破壳而出了,它端详静静躺卧在窝巢中央的五枚宝贝蛋,蛋壳被他胸脯蹭得闪闪发亮,闪烁着生命的光华,突然,寂静中传来橐橐轻微的声响,它侧耳谛听,哦,是从蛋壳里发出来的声音,是小家伙在啄咬蛋壳,那单调而有轻微的橐橐声在紫水晶听来,是世界上最美妙动听的音乐;理智告诉它,它应该毫不犹豫地弃巢而去,可感情却像一很坚韧的绳子,紧紧拴住它的心……就在它进退两难之际,它看见约翰·维廉斯将旅游帐篷从小山坡搬迁到披萨饼状土丘上,紫水晶当然不知道他想拍摄袋狼照片的迫切心情,它把他当做救命恩人,它把他搬迁到披萨状土丘来看成是填补雄天鹅遇害造成的空缺,为它的窝巢承担警戒责任;它晓得他不是雄天鹅,它晓得他是个人,但此时此刻,它迫切需要一个既能为它和即将出世的雏鹅提供食源又能提供安全的丈夫;突然间,它产生了一个灵感,把他当做已经遇害的雄天鹅的替身,把他当做特殊时期的特殊丈夫,于是,它抛却弃巢而去的想法,稳定情绪继续抱窝……
  这虽然是他想象,但他相信,他想象的情景与事实出入不会太大。
  这是一支特别有母爱的雌天鹅,这是一只颇有心机的雌天鹅,这是一只善于应变的雌天鹅,这是一只聪明绝伦的雌天鹅!
  过了一会,紫水晶开始“翻卵”。翻卵是黑天鹅孵卵期间必须要做的事情。它站了起来,小心地在巢内行走,走到一个合适的角度,用喙由前向后拨卵,将各卵之间位置互换或串换,随后又用喙翻动卵,每个卵翻动的角度不一样,有的卵翻转小半圈,有的卵则完全翻了个身。约翰·维廉斯知道,翻卵可使每个卵受热均匀,不至于胚胎与壳膜粘连,也利用胚胎运动,保持胎位正常。这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行为。
  翻卵结束,紫水晶继续孵化。
  他反正是要守在这里等待袋狼的再次出现,他不晓得那只珍贵无比的袋狼什么时候能再次出现,也许还要等三五天,也许还要等十天半月,除了阅读那本泛黄的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他没其他事可做,反正闲的无聊,客串做一次黑天鹅的丈夫,揭开野生黑天鹅的生存奥秘,倒也能消除孤独和寂寞,不失为有趣的休闲方式。
  “哟,我现在变成一只有家有小的雄天鹅啦!”他愉快地对紫水晶说。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1日 大雾迷漫 空气湿得能拧出水来

  我,沛朗·维廉斯,一个曾经让苏格兰地主老爷闻风丧胆的绿林好汉,一个被关押在囚徒岛上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终于心想事成,带着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逃出了昆士兰堡监狱,逃出了牢笼,获得了自由。
  除了上帝的垂爱,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雾也帮了我们大忙。
  清早起来,天空还碧蓝如洗,同往常一。,喝了一碗臭烘烘的咸鱼汤,吃了一块硬得能砸死狗的黑面包,我们被腰挎佩剑、肩扛燧发枪的狱警用巡逻船押送到浅海湾去干活。我们的工作是采集珊瑚。古罗马人认为珊瑚具有防止灾祸、给人智慧、止血和驱热的功能。珊瑚与佛教的关系密切,印度和中国西藏的佛教徒视红色珊瑚是如来佛的化身,他们把珊瑚作为祭佛的吉祥物,多用来做佛珠,或用于装饰神像,是极受珍视的首饰宝石品种。
  是一项既繁重又危险的工作,我们戴着沉重脚镣,沿着沙滩寻找色彩艳丽的珊瑚礁,当找到合适的采集点,我们就用钢钎和铁锤将造型奇特的珊瑚从礁石上敲打下来。珊瑚礁多生长在浅水湾,有时候,珊瑚在两三米深的水底下,狱警就会替我们打开脚镣,逼我们潜水下去采集。我们没有任何潜水设备,也没有任何救生措施,经常会在水底遭遇意外。有一次,一个名叫笛夫的犯人,在潜入两米多深水底采集一块粉红色柳珊瑚时,不知怎么搞的,一只脚被骷髅状珊瑚卡住,怎么也拔不出来,当人们七手八脚将他从水底弄出来时,笛夫早就溺水毙命了。
  鲜红的珊瑚,是囚徒的鲜血染成的。
  当局将我们拼着性命采集到的红珊瑚,高价贩卖到罗马、暖和古老的中国,赚取高额利润,从我们这些可怜的囚犯身上敲骨吸髓。
  万恶的囚徒岛,上帝啊,来一场火山爆发吧,将这座名叫塔斯马尼亚的囚徒岛连同这滔天罪恶一起葬身火海。
  我、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幸运地被安排在同一个采集组。我们被巡逻船送到海湾一个珊瑚采集点。巡逻船很快开走了,要到太阳落山才会来接我们回监狱。
  我们在礁石间摸索寻找,透过清澈的海水,我们找到一丛珊瑚礁。这是被关在这座监狱两年多来我所看到的最美丽的珊瑚礁,形状如驯鹿头上的大角架,色泽艳红,宛如一朵巨大的火焰。我们通常将珊瑚礁叫做珊瑚树。看押我们的狱警就是那个下巴光溜溜的查理。这小子一看见这棵美丽的珊瑚树,兴奋得两眼闪闪发亮,喝令我们下去采集。这棵珊瑚树在水下两米多深的地方,必须打开脚镣才能潜到水下去作业。查理是个很精明的狱警,拒绝将我们四个人的脚镣同时打开,谁下水作业他打开谁的脚镣,我们轮流下水作业,他不厌其烦地轮流替我们打开脚镣。
  在离我们一两百米的地方,还有其他采集组在工作,更远一点的海岸上,还站着好几名荷枪佩剑负责警戒的狱警。
  我很想逃跑,却无计可施,沮丧而绝望。
  轮到水手亨利下水作业了,就在这时,海面突然飘起雾来。塔斯马尼亚的雾浓得像奶酪,顺着海风从大海的纵深处席卷而来,浩浩荡荡,无声无息,浸染蔓延,世界很快就变得混混沌沌,十步外的景象变得模模糊糊,百步开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当浓雾迷漫到海湾时,狱警查理似乎预感到了某种危险,紧张不安地四处张望,还将荷在肩上的燧发枪端平在手里。
  狱警查理如临大敌的神情刺激了我,我突然就有了灵感,这弥天大雾不正是我们逃出牢笼的绝佳机会!上帝在拯救我们,我们还等什么?我拍拍水手亨利的脑袋,使了个眼色。水手亨利心领神会,沉进海底,将一只脚伸进珊瑚礁洞穴。
  我立即惊慌地向狱警查理喊叫:“不好了,亨利被礁石缝隙卡死了!”
  狱警查理离我们四五米远,听到喊声他探头张望,虽然有浓雾,但清澈的海水里仍能看见水手亨利挣扎扭动的身影。狱警查理朝我们走来,刚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这家伙心狠手辣,却又胆小如鼠,警惕性颇高,瞪起一双狐疑的眼睛,死死盯着泡在海水里的水手亨利,想弄清楚水手亨利是真的被珊瑚礁卡住了,还是一种欺诈和圈套。
  除了水手亨利,我们在礁石上的几个人都戴着沉的脚镣,狱警查理不靠近我们身边,我们是没机会动手的,这家伙手里端着燧发枪,只要我们一有异常举动,他立刻就会扣动扳机朝我们射击。
  我心里暗暗捏了一把汗。人不是鱼,人闷在水里时间是有限的,我担心水手亨利实在憋不住了会浮出水面呼吸,要是这样的话,不但眼前这场计谋要流产,而且会让昆士兰堡监狱当局加强对我们几个人的监管,说不定会将我们几个关进单身牢房,我们再也找不到越狱机会,只能将牢底坐穿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水手亨利拼命在水下挣,他的手使劲抓扯珊瑚礁,有两只指甲抠断了,殷殷血丝漂浮在碧蓝的海面。我相信,水手亨利的痛苦已不完全是装出来的了。他已憋得快要窒息了,快支撑不住了。
  可恶的狱警查理仍伫立在离我们约三米远的地方疑心极重地观看。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紧张得浑身冒冷汗。我发现,木匠吉姆脸上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惧,银匠詹拜尔也害怕得身体瑟瑟发抖。
  就在这时,水手亨利那双痉挛的手停止了抓扯珊瑚礁,他的身体本来是背朝上俯伏在海水里的,在海浪的冲击下,身体翻转过来,变成脸朝上仰躺在海水里;透过清澈的海水,我看见,水手亨利的脸煞白煞白,鼻子和嘴巴痛苦地扭曲,两只眼睛半睁半闭,毫无生气,看上去就像死鱼的眼睛,头发海藻似的往上漂,嘴巴和鼻孔里冒出一串串气泡,但一条腿仍卡在珊瑚礁缝隙里,另一条腿不停地抽搐,完全是溺水者在垂死挣扎。一瞬间,我有个恐怖的预感,假戏真做,弄巧成拙,水手亨利真的淹死了!
  “出人命了!上帝啊,出人命了!”我大叫起来。
  我真的以为水手亨利淹死了,心急如焚,声音颤抖,叫声充满恐惧。
  狱警查理看看我,又望望泡在海水里的水手亨利,终于相信出现了人命事故,紧走几步来到我们身边,掏挂在腰带上的钥匙,示意我抬起脚来,要给我打开脚镣,好下水去打捞水手亨利。
  我缓慢地抬起右脚,当狱警查理弯腰将钥匙插进我脚镣锁孔,我突然在狱警查理背上狠命推了一把,狱警查理闪了个趔趄,银匠詹拜尔又不失时机地用肩膀在狱警查理屁股上重重顶了一下,狱警查理像只笨拙的大鸟从礁石上飞了出去,扑通一声掉进海里。
  那支燧发枪从他手中飞脱,也落到海里去了。
  海水不深,狱警查理沉到海底,双脚一蹬,身体快速上浮,两只手已露出海面。
  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木匠吉姆、银匠詹拜尔脚上都还戴着脚镣,脚镣足有二十斤重,在陆地上行走都很吃力,更别说戴着脚镣在海里游泳了,挣扎不了几下就会淹死。狱警查理瞬间就会浮出水面,毫无疑问,他脑袋从海水一冒出来,立刻就会扯起喉咙高声呼救,死亡威胁下他一定会声嘶力竭地大叫,叫得凄惨而恐怖,声音会传得很远很远,其他采集点的狱警和正在海岸巡逻的狱警会火速赶来援救,后果不堪设想。
  水手亨利嘴巴和鼻孔还在吐泡泡,看来确实快溺毙了,无法再指望他了。
  我应当让狱警查理打开我的脚镣后再动手的,这样,我现在就能轻松自如地扑到他身上去,不让他脑袋出水面,他也就无法向他的同伙发出呼救声了。现在,大错已经铸成,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此时此刻,化解危机的唯一办法,就是不顾一切戴着镣铐扑下海去,将狱警查理压到海底。狱警查理当然不会束手待毙,肯定会拼命挣扎,双方纠缠在一起,结果极有可能双方同归于尽。我犹豫着要不要扑下去。我只是刹那间的冲动,就放弃了戴着脚镣扑下海去的念头。我的目的是要活着回家去见我尚未见过的宝贝儿子,而不是陪着狱警到海底喂鲨鱼。我眼光扫向身边的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希望他们中的一个能慷慨赴难扑下海去。让我失望的是,他们面面相觑,谁也没有想扑下去的意思。木匠吉姆胆怯地往旁边挪了一步,离我远一点,肯定是害怕我会将他推下海去。
  谁都想活着逃回英国,也不愿白白去送死。
  狱警查理麻栗色的头发露出水面,那双阴沉沉的蓝眼珠子和那只鹰钩鼻也露出水面,至多还有一两秒钟时间,这家伙的嘴巴也会浮出水面,随即会爆发出刺耳的呼救声。
  我有一种即将失足从万丈悬崖摔下去的巨大恐惧。
  突然,海水搅起一团波纹,快浮出水面的狱警查理体又奇怪地沉了下去。我正在惊讶,一团金色的头发就像蘑菇一样迅速上升,紧接着,水手亨利的脑袋浮出海面来。
  感谢上帝,水手亨利还活着。
  这家伙演戏演得真好,把我也蒙在鼓里了。
  亨利不愧是优秀的水手,在水下憋了足足五六分钟,居然没有窒息,在关键时刻又将快浮出水面的狱警查理拽回海底。
  水手亨利的水性好生了得,按印度佛教生命轮回的理论,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是条鱼。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水手亨利浮出水面后迅速换了口气,倏地一下又潜入水中,身手矫健得就像一条金枪鱼,绕到狱警查理的身后,一次又一次将挣扎着想浮到水面的狱警查理拽到海底。
  很快,狱警查理嘴巴和鼻孔里冒出一串串气泡,渐渐停止了挣扎。
  这家伙曾野蛮地用鞭子抽打卡布大叔,致使卡布大叔被吊死,这个恶贯满盈的家伙,活该下地狱。我们也算是为卡布大叔报仇雪恨了。
  水手亨利从狱警查理身上取得钥匙,替我、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打开了脚镣。
  就在这时,海面传来海螺号声,我们知道,是巡逻船来接我们回监狱了。时间尚早,还不到收工的时候,毫无疑问,是因为海面起雾,他们害怕犯人会趁机逃跑,所以提前要将我们押送回监狱。岸边也传来狱警互相联络的叫喊声。我们由水手亨利引领,在浓雾的掩护下,避开巡逻船和散落在礁石及岸边的狱警,游向几百米开外的一片红树林。
  有点遗憾的是,狱警查理那支燧发枪不知掉到哪个海底旮旯去了,匆忙间没能找到。
  当我们登上岸时,海上传来海螺号和警笛声,传来狱警惊慌失措的喊叫声,不难想象,前来接应的狱警们在那棵美丽的珊瑚树旁发现了查理的尸体,知道我们四人越狱了,正紧张而又慌乱地寻找追赶我们呢。
  我们钻进茂密的红树林,钻进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
  感谢上帝,我们成功了,我们自由了。
  我们的计划是,深入塔斯马尼亚腹地,找到当地的土著居民,用银匠詹拜尔偷偷替我带进监狱并替我随身携带的金银珠宝,跟他们交换食物和木料,建造一艘三桅船,回到英国去。
  愿上帝保佑我们。

 

三 赶走针鼹

  约翰·威廉斯就坐在离雌天鹅紫水晶窝巢七八米远的草丛里,头上戴一顶自己用野花编织的草帽,既可以遮阳,也可以隐蔽,等待珍贵的袋狼再次出现,同时也扮演雌天鹅紫水晶的丈夫,饶有兴味地零距离观察野生黑天鹅的生活,既消遣解闷,作为动物学家,也是一种附带的收获。
  下午三点十三分,紫水晶跨出窝巢,站在窝巢旁梳理羽毛。约翰·威廉斯知道,窝巢内的五枚卵即将出壳,紫水晶这是在下巢凉卵。所谓“凉卵”,就是在雏鹅即将出壳的几天里,抱窝的雌天鹅时不时离开巢,让卵的温度冷却下来。通过凉卵,既可调整巢内温度,也能散去胚胎中后期产生的代谢热,用较低的环境温度刺激胚胎发育并增强雏鸟对外界气温的适应能力。
  就在这时,突然,紫水晶发出高亢嘹亮的鸣叫,脖颈前伸,嘴壳上翘,翅膀半张,做出攻击姿态来。
  约翰·威廉斯抬头望去,草丛里,有一只长相怪异的野兽正往紫水晶窝巢爬去;这只野兽五六十厘米长,头很小,嘴尖长,唇吻间吞吐蠕状长舌,身上长满锐刺,形状颇似刺猬。他在剑桥生物标本馆里见过这种动物,学名叫针鼹,也是有袋类动物,俗称食蚁兽。针鼹是世界上仅有的两种卵生哺乳动物之一,另一种卵生哺乳动物是鸭嘴兽。只见针鼹一双绿豆小眼贪婪地望着紫水晶窝巢里那几枚天鹅蛋,一步一步向前挺进。
  他知道,这只针鼹想掠夺天鹅蛋塞饱自己的肚子。
  针鼹虽是食蚁兽,但若条件允许,也爱吃各种鸟卵。针鼹得到鸟卵后,或者身体蜷成一团将鸟卵抱在怀里,从坡上滚进乱石沟,鸟卵磕在石头上碎裂了,它就用蠕状长舌舔食蛋清和蛋黄;或者在鸟卵上蹦跶跳跃,用身体和身上的尖刺将蛋壳弄碎,舔食蛋清蛋黄。
  紫水晶拦在针鼹面前,摆开啄咬的架势,吭吭发出愤怒的鸣叫。
  针鼹不理睬紫水晶的恫吓,仍像被磁石吸引了似的往那几枚天鹅蛋爬来。
  紫水晶用嘴壳奋力啄击针鼹,针鼹迅速勾紧脑袋,像刺猬一样将身子蜷缩起来。针鼹全身钢针般的刺就像一面有效的盾牌,紫水晶的嘴壳啄在锐刺上,大概是被啄疼了,吭吭叫着,往后退了一步。针鼹闷着脑袋,趁机又往前拱了两步。紫水晶更愤怒了,又猛烈朝针鼹啄咬,针鼹故伎重演,再次蜷缩身体,橐橐,紫水晶的嘴壳啄在锐刺上,非但没能啄痛针鼹,自己的嘴壳倒再次被扎疼,也许是伤着舌头了,嘴壳上有殷殷血丝。
  约翰·维廉斯犹豫着要不要出手帮忙。紫水晶将他视为“丈夫”,他也曾用手臂与紫水晶交颈厮摩,乐意接受黑天鹅丈夫这样一个角色,既然如此,现在紫水晶的几枚宝贝蛋面临危险,他似乎有责任去帮紫水晶对付那只针鼹。可他又转念一想,他是个动物学家,在大自然面前应当扮演冷静的观察者,而不应该随意去干涉动物的生活。针鼹凭借一身钢针般的锐刺,企图抢掠天鹅蛋,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觅食行为,是不应该遭到人为阻拦的。也许对紫水晶来说,宝贝蛋被掠抢,是一个悲剧,但这种弱肉强食的悲剧每时每刻都在大自然上演,作为一个动物学家来说,是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强悍的生命掠夺弱小的生命,弱小的生命消亡了,强悍的生命获得生存机会,这就是物竞天择,符合自然规律。
  约翰·维廉斯还知道,针鼹既是有袋类动物,又是十分罕见的卵生哺乳动物,曾与另一种卵生哺乳动物鸭嘴兽一起被选为悉尼奥运会的吉祥物;毫无疑问,针鼹比黑天鹅要稀少得多,因此也就珍贵得多,从动物学家立场说,他理应更看重针鼹。
  理智提醒他,他应该袖手旁观。
  针鼹缓慢而坚决地爬向那几枚天鹅蛋,一两分钟后,针鼹离紫水晶窝巢仅几步之遥了。紫水晶不顾一切地向针鼹啄咬,针鼹身上有几根锐刺折断了,黑色的尖刺就像钉子一样钉在紫水晶红色的嘴壳上。然而,紫水晶疯狂的啄咬,对浑身长刺的针鼹构不成威胁,针鼹仍闷着脑袋一步步靠近那几枚天鹅蛋。
  很快,针鼹离紫水晶的窝巢只剩最后半米了。
  约翰·维廉斯看得很清楚,紫水晶嘴壳已严重受伤,极有可能嘴腔都扎进了尖刺,嘴巴大张着,似乎都闭不拢了,当然也不能再去啄咬,他估计,紫水晶或许会知难而退,停止毫无意义的啄咬阻拦。
  你已经努力了,你已经付出了,但灾难过于强大,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无法阻挡灾难的发生,那就只好听天任命。
  针鼹又往前拱动一步。约翰·维廉斯感到震惊的事发生了,紫水晶突然就蹲伏下来,昂起脖子,用自己的胸脯抵挡针鼹。针鼹借力往前拱动,紫水晶拼命用身子阻挡,双方就像顶牛一样顶在一起。针鼹身上的锐刺扎进紫水晶胸脯,紫水晶摇扇翅膀,用坚硬的肩胛骨不顾一切地击打针鼹。针鼹力气不小,好几次差点将紫水晶拱翻。紫水晶两只蹼掌深深插进松软的沙土,凭借翅膀摇动的力量,顽强地将针鼹阻挡在窝巢外。
  针鼹多次进攻受阻,便转换方向,忽而往左摆动,忽而往右蹿跃,想绕道闯入紫水晶的窝巢,紫水晶在窝巢前左移右摆,像块活动盾牌,用身体阻挡针鼹侵入。
  紫水晶伸直脖颈发出凄厉的鸣叫,仿佛在对入侵者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休想伤害我的孩子!
  约翰·维廉斯赶紧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跑过去,朝针鼹大声呵斥,并挥舞树棍使劲敲打灌木,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澳大利亚的野生动物面对人类胆子都不小,针鼹只是暂停向紫水晶攻击,将身子蜷成球状,一动不动。它大概以为约翰·维廉斯只是一名普通的过路游客,看个热闹,看个稀罕,过一会就会离开的,只要看热闹的人一走,它就能继续攻击那几枚让它垂涎三尺的天鹅蛋。
  针鼹的肚子饿了,不愿放弃即将到手的美食。
  约翰·维廉斯用树棍轻轻敲打针鼹的屁股,想把针鼹赶走。针鼹赖在地上不走,它早就习惯了把一身锐刺视为最有效的防御武器,无论遭遇什么样的天敌,只要把身体蜷成球状,谁也奈何不了它。
  以不变应万变,我浑身都是刺,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约翰·维廉斯皱皱眉头,将树棍伸进针鼹腹部,然后像打高尔夫球一样,用力抡动树棍,针鼹就像一只超大号的高尔夫球,骨碌骨碌滚出四五米远。
  他知道他在粗暴敢于动物的正常生活,他知道他这样做有悖动物学家的职业操守,但他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紫水晶是他的黑天鹅妻子,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它遭受虐杀而袖手旁观?更重要的是,紫水晶所变现出来的护巢行为,舍生忘死的母爱,强烈触动了他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促使他向针鼹采取行动。
  针鼹滚出四五米远,撞在一棵小树上。它被撞疼了,也害怕了,抬起绿豆小眼胆怯地望着约翰·维廉斯,转身他逃进灌木丛去了。
  “哦,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吧,祝你很快找到一窝可口的白蚁!”约翰·维廉斯朝着针鼹的背影充满歉意地说道。
  在约翰·维廉斯动手驱赶针鼹时,紫水晶凝眸观战,当针鼹仓皇逃窜后,紫水晶颤颤巍巍站了起来,摇摇摆摆走到他跟前。他蹲了下来,与它面对面。它伸出长长的脖颈,来摩挲他的手臂。它的胸脯的脖颈上扎着好几根尖刺,它似乎也知道针鼹身上的刺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小心翼翼地避免尖刺划着他的手臂,只是将脖颈柔软的没有尖刺的部分轻轻触摸他的手臂,吭吭轻声鸣叫,对他出手相助表示感激。
  约翰·维廉斯没想到,黑天鹅还有如此细腻的感情。他仔细端详紫水晶,鲜红的嘴壳是上扎了三根尖刺,嘴腔里有一根尖刺,另一根尖刺扎在眼睑上,好险哪,离眼睛只有几毫米远,差一点就把一只眼睛给扎瞎了。他摸摸它的胸脯,黑色鹅毛湿漉漉的,他缩回手一看,手上沾了许多鲜血。
  他赶紧回到帐篷,去取急救包。
  他是个动物学家,到野外考察,习惯带着急救包,并受过救护和自我救护的专门培训,以防不测。
  等他从帐篷取来急救包,紫水晶已经回到窝巢蹲伏在五枚天鹅蛋上在孵卵了。它用嘴壳轻轻拨动胸脯下的天鹅蛋,它晓得,它在“翻卵”——鸟类抱窝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以确保每一枚卵受热均匀。随着“翻卵”的动作,它胸脯上的血涂抹在天鹅蛋上,青色的蛋壳被染红了,变成奇异的红蛋。
  他的心又受到触动,他没想到,它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在一丝不苟地履行一个鸟妈妈的职责。禽兽世界,原比他想象的还要精彩,原比他在剑桥课堂上学到的还要丰富生动。他突然有一种羞愧的感觉,他原比可以在它受伤前将针鼹赶走的,是他的犹豫迟疑,才导致它受伤流血的。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混蛋,像个冷血动物。
  他用镊子将紫水晶嘴壳、嘴腔和眼睑上的尖刺拔除,并用红汞为紫水晶胸脯的伤口止血。它非常配合,好想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好,当闪闪发亮的镀铬医用镊子伸进它嘴腔拔那根扎在舌头的尖刺,它也没躲闪,任凭他摆弄。
  这真是一只特别通人性的黑天鹅。或许,它把他视为丈夫,他把它视为妻子,彼此间也就有了心灵的沟通和感应?
  忙乎了半天,约翰·维廉斯总算把紫水晶身上的尖刺全部清除干净。
  夕阳西下,浓得像油画颜料的阳光涂抹在披萨饼状土丘上,湖水和灌木闪耀着一层凄艳的红。经过与针鼹一番激烈的搏斗,紫水晶显得很疲惫,蹲伏在窝巢里一面孵卵一面打瞌睡,它没有将脑袋插进翅膀深度睡眠,而是将脖颈弯成S形耷拉在肩胛浅度睡眠。它很警觉,也很容易惊醒,似睡非睡,眼皮慢慢闭拢,等到眼皮完全闭合,进入睡眠状态,顶多三五秒钟,便突然醒过来,睁大两只眼睛,神情惊慌,四处张望,当看到约翰·维廉斯就在身边,惊慌的神情这才慢慢平静下来,又进入下一个睡眠状态。
  它害怕再次遭受袭击,心里不踏实,所以也睡得不踏实。
  约翰·维廉斯试着伸出一只手掌,摊在紫水晶面前。紫水晶将脑袋枕在他的手掌上,眼皮慢慢闭拢。这一次,紫水晶睡的时间特别长,两分钟后才醒过来。
  这小小的实验证明,紫水晶对他无比信任。
  他心里真有点感动了。他决定继续帮助这只饱受苦难的黑天鹅,帮助它将五枚天鹅蛋成功孵化出来。他要对得起紫水晶对他的这份信任。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2日 多云转阴 低垂的乌云让人的心情变得压抑

  我们迷路了,最糟糕的是,我们在一望无际的沼泽地里迷路了。
  昨天,当我们收拾掉可恶的狱警查理,打开脚镣,泅渡浅海湾登上岸后,我们就钻进荆棘纵横的荒原,哪里树林最密就往哪里钻。
  为了躲避狱警的追捕,我们不敢走大路,也不敢沿着容易暴露目标的海岸线逃亡。
  入夜,我们正在爬山,背后亮起火把,无数支火把把天空都烧红了。还传来猎狗的吠叫,狗叫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看来,恼羞成怒的监狱当局将所有的猎狗都集中起来进山搜寻我们了。
  一旦被抓回去,等待我们的就是绞刑。
  为了摆脱嗅觉灵敏的猎狗,我们只好下到谷底,专找有水的地方走。塔斯马尼亚荒原湖泊星罗棋布,水浅的地方我们高一脚低一脚涉水而行,水深的地方我们干脆泅水过去。渐渐地,火把和狗吠声离我们越来越远。启明星升起来时,火把完全消失在浓浓黑夜,狗吠声也被风声完全淹没了。
  我们累坏了,和衣躺在砂砾上就睡着了。
  翌日早上,我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置身在一片沼泽地里。四周都是大小不等的水面,有的水面碧绿碧绿,就像一片巨大的荷叶,有的水面浮着一层锈红,就像一片巨大的枫叶。在水面与水面之间,是一块块植物茂盛的草地,生长着百合、木槿、半皮桉、镰相思等花卉和树种。没有路,也找不到任何人类曾生活过的痕迹。毫无疑问,是一块从未被人类征服过的处女地,或者说是一块从未有人类来造访过的蛮荒之地。
  风景很优美,但优美的风景不能当饭吃。
  我们饿坏了。我们没有面包,已整整一天一夜没吃到任何东西。水倒是不缺,可光喝清水,根本欺骗不了嗷嗷待哺的胃。
  林子里倒有许多鸟,但鸟有翅膀,我们没翅膀,也没弓箭和燧发枪,只好望鸟兴叹。木匠吉姆出了个主意,爬到树上去掏鸟窝,掏到鸟蛋就能充饥。这主意不赖,我们找了半天,在一棵山毛榉上发现了一个盆形鸟窝,木匠吉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树去,我们在树下翘首以待,结果却令人沮丧,鸟窝里空空如也,只掏出一把乌粪和几片羽毛。
  大一点的水塘里倒能看见鱼,但我们没有鱼钩,没法把鱼钓上来。水手亨利自告奋勇去潜泳摸鱼,他水性虽然不错,但跟鱼比起来好像还略逊一筹,在水里摸了半天,只摸到一把翠绿的水草。
  实在饿极了,我们就胡乱采摘灌丛里的果实吃。灌丛里有许多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果实,但我们四人中没有一个熟悉澳大利亚植物,不知道哪些果实可食,哪些果实有毒,只能凭感觉看着哪枚果实顺眼就采吃哪枚果实。很快就吃出问题来了。木匠吉姆吃了一串鲜红如玛瑙的果子,结果舌头发麻,脸肿得像生了麻风病;银匠詹拜尔吃了几粒碧绿如翡翠的果子,浑身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难受得在地上打滚;我吃了一颗晶莹如羊脂玉的果子,结果头昏眼花,明明一棵树却看成了两棵树,明明一个人却看成了两个人;水手亨利不敢吃灌丛里的野果子,从水塘捞了一些水草上来,吃白嫩嫩脆生生的水草根,结果更惨,上吐下泻,吐出来的是黑色汁液,就像一条乌贼在喷吐墨水,屙出来的是脓血,恶臭难闻,就像黄鼠狼在放屁。
  我们拼命喝水,肚子胀得像只球,然后拼命用手指去抠舌根,强迫自己呕吐,进行“洗胃”,折腾了好几小时,总算将误食的毒果子排出体外。
  我们筋疲力尽,躺在草地上一直昏睡到天黑。
  塔斯马尼亚的夜寥廓清朗,繁星在头顶闪烁,野花散发着迷人的清香。有几只夜鸟在宝石蓝的夜空飞过,划出一条条朦胧的弧线。
  “我饿。”木匠吉姆咽着口水在黑暗中说,“真恨不得摘一把星星像炒豆一样炒炒吃。”
  “唉,那些摸黑在天空飞的鸟,要是有患夜盲症的就好了,飞着飞着,一头撞在树干上撞晕了掉下来,我们就有东西吃了。”银匠詹拜尔咂咂嘴唇说道。
  旁边的水塘里传来鱼儿跃出水面的哗啦声。“哦,是条大鱼,听声音起码有两磅重。”水手亨利说,“要是它糊里糊涂跳到岸上来就好了。搁浅的大鱼,在岸边的草丛里蹦赵。鱼鳞在月光下闪着银光,真美啊。我好想吃鲜美的生鱼片。”
  天上掉馅饼,地上长馅饼,这样的事情只存在于幻想中。
  我心里沉甸甸的。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得出来,他们因为饥饿而进入轻度谵妄状态,胡言乱语,说不定还产生了某种幻觉。这非常危险。如果继续这么躺下去,在幻觉中昏睡,很有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了。我策动他们越狱的,我有责任将他们活着带回英国。我从草叶上抓了一把露珠抹了把脸,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状态,然后强迫他们站起来。
  “如果你们不想在这片荒原上留下四具尸体,现在必须跟着我离开这个地方!”我大声吆喝着,“必须在天亮前找到当地的土著居民!”
  我还是有权威的,在我严厉的呵斥声中,三个家伙拖着疲惫的身子,跟着我在沼泽地艰难跋涉。我们希望能尽快走出这块该死的沼泽地,找到当地土著居住的村落。我们互相搀扶着,咬紧牙关,深一脚浅一脚在泥淖中走了整整一夜。天快亮时,我们实在走不动,就在水塘边找了块干燥的砂砾地坐下来休息。晨风吹拂,我突然闻到了一股臭味,经验告诉我,好像是人屎的臭味。我很兴奋,有人在这里拉屎,说明这一带有人在活动。我就像寻找宝贝一样闻着屎臭去寻找,想证实一下是否确是人拉的屎。我终于在一丛野苜蓿里找到了散发臭味的源头,我用棍子拨开草叶,不看不知道,看了就晕倒,这确实是人拉的屎,黄绿相间一大摊糊状排泄物,吸引许多苍蝇在嘤嘤嗡嗡飞舞,却不是我们渴望的当地土著拉的屎,而是水手亨利昨晚吃了从水塘里捞上来的水草,上吐下泻,所拉出来的一泡稀屎,粪便夹杂着脓血,在那摊粪便前,还有一摊黑色呕吐物,就像乌贼喷吐的墨汁。
  也就是说,我们摸黑在泥淖中跋涉一夜,只是在沼泽地里兜了一个圆圈,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瘫倒在地上,神情沮丧而绝望。
  我到过印度和中国,在东方人的文化里,这种走夜路终点又回到起点的现象被称为“鬼打墙”。意思就是魔鬼在行进的道路上设置了一面墙,让你无法穿越,只能顺着墙根往前走,又走回到原来的地方。或许,我们真的是碰到魔鬼了。
  囚徒岛,这是一个邪恶的地名,也是一个邪恶的环在一个邪恶的环境里,上帝也变质了,上帝也站在了邪恶一边。

 

四 为五只雏鹅起名

  约翰·维廉斯耳朵贴到紫水晶腹部,清晰地听到雏鸟啄咬蛋壳的嗒嗒声。从下午开始,雏鸟啄咬蛋壳的频率越来越高,声音也由弱到强,还依稀能听到雏鸟在壳内吱吱的叫声。他知道,雏鸟快要出壳了。
  翌日清晨,他又来到紫水晶窝巢前,紫水晶趴在窝巢里,双翅微微张开,不时将脖颈弯成钩状,嘴壳伸到自己腹下,发出轻柔的呢喃声,似乎在与谁亲切对话。他预感幼雏已经出壳了。果然,过了一会,一只毛茸茸的雏鹅脑袋从紫水晶左翅底下钻了出来,一看见他,立刻就将脑袋缩了回去。几分钟后,又一只毛茸茸的雏鹅脑袋从紫水晶友翅底下钻出来,忽闪忽闪的小眼睛好奇地打量他一眼,倏地又将小脑袋缩回妈妈的翅膀里去了。
  “哦,亲爱的,我想看看我们的小宝贝!”约翰·维廉斯微笑着对紫水晶说,然后慢慢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紫水晶的翼羽。他明白,它不可能听懂他的话,但他相信,它能从他柔曼的语调和深情的抚摸领会他的意思。一两分钟后,他试着轻轻撩开紫水晶的翼羽。他刚做撩开动作时,紫水晶显得有点紧张,脖颈蛇似的弓耸起来,做出啄咬攻击姿态来,但它很快安静下来,脸颊在他手臂上轻轻摩挲,胸腔里发出一串咕噜咕噜声,仿佛在说:哦,我同意让你欣赏我的小宝贝,可你动作一定要温柔,千万别吓着他们!
  约翰·维廉斯轻轻撩起紫水晶的翼羽,温暖的翅膀底下,有五只毛茸茸的雏鹅。也就是说,五枚天鹅蛋全部孵化成功。他知道,黑天鹅胚胎发育阶段身上就长了一层绒羽,刚出壳的幼雏绒羽湿润,不能站立,需依偎在雌鸟翅下或腹下取暖,三四个小时绒羽逐渐干燥松软,就可站立,八小时后雏鹅就能从雌鸟翅下伸出头颈观察四周动静。显然,这五只雏鹅是昨天半夜蹭破蛋壳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一只一只将它们捧在手掌上仔细端详。
  初看上去,五只雏鹅长得一模一样,都是浅白色的绒羽,淡紫色的嘴壳,油亮的黑眼珠,像是一个模具里浇出来的。但仔仔细细观察,就能看出它们不同的长相和个性来。被他第一个捧在手掌上的小家伙嘴巴特别宽,是只小雄鹅,叫它宽嘴雄挺合适。第二个被他捧在手掌上的是只小雌鹅,身上的绒羽像丝一样特别柔滑,就叫它黑丝带。第三个被他捧在手掌上的也是一只小雌鹅,通常刚出壳的雏鹅虹膜呈黑色,满月后才逐渐变成红色,但这只小雌鹅刚刚出壳虹膜就呈粉红色,晶莹剔透,就像两粒宝石,就给它起名宝石红。第四个被他捧在手掌上的是只小雄鹅,蹼掌形如梅花,那就叫它梅花雄好了。最后被他捧在手掌的也是只小雄鹅,不知什么缘故,头顶的绒羽缺了一块,就像老头谢顶一样,就给它起了个难听的名字叫秃头雄。
  他不知道这五只雏鹅哪只先出壳哪只晚出壳,无法按照它们出壳的时间顺序确定它们谁是老大谁是老二谁是老三谁是老四谁是老五,他只能根据它们的生理特征给它们起名。
  当他将雏鹅一只一只捧在手掌上欣赏端详,紫水晶显得有点忐忑不安,身体瑟瑟发抖,他理解它的心情,对一只刚刚做妈妈的雌天鹅来说,除了配偶,是不允许任何东西接近他的心肝宝贝的,更别说触摸它的心肝宝贝了。它能忍受他将毛茸茸的雏鹅捧在手掌,已经是个闻所未闻的奇迹了。
  开始时,雏鹅在他手掌上也吓得瑟瑟发抖,并发出吱吱吱惊叫,他将自己的脸颊在雏鹅身上轻轻摩挲;他是个动物学家,他清楚许多动物都把脸颊摩挲身体当做表达信任与亲近的典型行为,这不仅仅是一种亲昵,更是一种亲善;他又伸出舌尖舔吻每一只雏鹅的嘴壳,并模仿黑天鹅吭吭的叫声,让雏鹅稚嫩的嘴壳来啄咬吮吸他的唾液;在剑桥课堂学到的动物行为学知识告诉他,绝大多数鸟类都有“渡食”行为,所谓“渡食”,就是亲鸟嘴对嘴将食物反哺给雏鸟,这不仅仅是一种喂食方式,更是一种亲密无间的表现。
  很快,雏鸟停止颤抖,信赖地用嘴壳摩擦他的手掌。
  很快,紫水晶的身体也停止颤抖,娴静地趴在窝巢内,脸上洋溢母性的安详与幸福。
  约翰·维廉斯知道,全世界所有的鸟类按育幼方式来划分的话,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早成鸟,所为早成鸟,就是雏鸟出壳后身上长着一层绒毛,眼睛就能睁开,几个小时或几天后就能跟着亲鸟外出觅食,大多数鹑鸡类、走禽类和一部分游禽类、涉禽类属于早成鸟;另一类是晚成鸟,所谓晚成鸟,就是雏鸟出壳后身上光溜溜的没有毛,眼睛无法睁开,也不会走路,只会做一个动作,就是脖子伸得长长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吱吱呀呀叫,这种向亲鸟索要食物的行为动物学的术语叫雏鸟乞食,要亲鸟喂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离巢活动,猛禽类和鸣禽类皆属于晚成鸟。
  黑天鹅属于游禽类中的早成鸟,教科书上说,雏鸟出壳后,躲在雌鹅的翅膀底下,这叫“翼羽过渡”,雏鹅本来生活在坚硬的蛋壳里,破壳而出后,失去了蛋壳的保护,暴露在空旷的世界里一下子无法适应,于是就钻在雌鹅温暖的翼羽下,感觉就像仍生活在蛋壳了一样,以慢慢适应变化了的外界,要两三天后才能跟随亲鸟外出觅食。
  对有袋类动物来说,雌兽腹部的育儿袋就是延伸的半张放的子宫;对黑天鹅来说,雌鹅的翼羽就是延伸的半开放的蛋壳。
  在雏鹅出壳至外出觅食的这两三天时间里,雌鹅须臾不离开窝巢,即使排泄,也是身体稍稍往后退,将尾部伸到巢边,尾羽高高翘起,噗的一声用力将粪便喷出巢去。
  在这特别两三月天时间里,如果是正常的黑天鹅家庭,雄鹅主动承担起觅食重任,外出寻找食物,将食物吞咽进去后,回到窝巢,将半消化的食物反刍出来让雌鹅享用。
  紫水晶的丈夫早已被袋狼咬杀,约翰·维廉斯扮演起雄鹅的职责,为紫水晶提供食物。这对他来说,并不是很累人的事。四周湖泊里有许多小鱼,还有嫩生生的水草,都是黑天鹅喜爱的美食。他用汗背心做了一只简易捞网,很容易就在水边捞起一些小鱼来,送到窝巢,让紫水晶啄食。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3日 阴转晴 云破天开 深遂的夜空有无数星星在闪烁

  我此刻正在荒原的篝火旁写日记。当我用鸟羽当笔蘸着树汁在羊皮纸上写下这几行文字时,我的心仍然因害怕而怦怦乱跳。我的三个伙伴,他们也坐在篝火边,在篝火跳动的火苗的映照下,他们的脸色也显得惊魂未定。
  我们看到了世界上最诡异的东西!
  那是中午时分,因为饥饿,我们用衣服和裤子做成简易捞网,到齐腰深的湖里去捞鱼。忙乎了半天,只捞到几尾两寸长的小鱼,还不够我们塞牙缝的。突然,银光一闪,靠近芦苇丛的水面上跳起一条一尺多长的大鱼,我们四个立刻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围拢过去,希望能逮着这条让我们垂涎三尺的大鱼。
  我们的包围圈越缩越小,湖水清浅,那条大鱼在水里慌张地左冲右突。
  就在这时,站立在芦苇丛边缘的银匠詹拜尔惊叫起来:“快……快看……上帝啊……这是……什么?”
  他眼睛暴突,手指着芦苇丛深处,头发也因极度惊骇而竖了起来,仿佛见到了魔鬼一样,语无伦次地叫道。
  我们几个本来是跪在湖里张开捞网慢慢接近那条大鱼的,听到银匠詹拜尔恐惧的叫声,立即站了起来,向芦苇丛里张望。
  那条幸运的大鱼趁机冲破我们的包围圈游走了。
  顺着银匠詹拜尔手指的方向望去,一块廷漂浮绿萍的水面上,有一只天鹅在凫水。
  天鹅算不得什么稀罕动物,我们在英国时经常能看见天鹅,不仅伦敦的皇家动物园饲养着天鹅,许多贵族的庄园里也能见到天鹅美丽的倩影。
  天鹅是纯洁美丽的象征,雍容华贵,人见人爱。
  假如看见的是正常的天鹅,除非我们精神出了毛病,我们绝不会大惊失色的。
  我们看到的是全身漆黑的天鹅!
  这的的确确是天鹅,细长弯曲的脖颈,扁扁的鲜红嘴壳,宽大如桨的蹼掌,洪亮的鸣叫声,与我们在英国皇家动物园和贵族庄园里看到的天鹅并无二致。似乎是要向我们证实它确实是货真价实的天鹅,它突然脖子抻直,翅膀张开,两只蹼掌在水面啪嗒啪嗒快速踩水,同时摇动翅膀,随着吭吭清脆的鸣叫,它的身体腾空而起,在天空兜了两圈后,它又缓缓滑翔而下,快降到水面时,它的身体直立起来,翅膀大幅度摇扇,蹼掌拨动清波,平稳而又优美地降落到永面,与我们过去看到的天鹅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就是它一身黑色的羽毛,黑得就像是用乌煤雕刻成的,它是一只黑天鹅。
  我手中这支拙笔很难形容我们看到这只黑天鹅一瞬间的感受,震惊、疑惑、迷茫、恐惧,比看到一棵树突然会走路还要惊讶。
  “上帝啊,这不是真的!”水手亨利喃喃地说道。
  “我们一定是在做噩梦!”木匠吉姆幽幽地说道。
  “我们现在不是在地狱里吧!”银匠詹拜尔惶惶地说道。
  我们四个人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地去揉自己的眼睛,我们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在我们的文化里,天鹅就是洁白,就是没有杂质,就是洁白无瑕,就是一尘不染。我们从小养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天鹅等于洁白。我们习惯把孩子比喻为小天鹅,因为孩子的心灵纯净得就像天鹅身上洁白的羽毛;我们习惯把处女比喻为天鹅,因为处女纯洁的灵魂就像天鹅身上洁白的羽毛;我们习惯把身穿婚纱的新娘比喻为天鹅,因为美丽的婚纱就像天鹅身上洁白的羽毛;我们习惯把坚贞的爱情比喻为天鹅,因为天鹅总是两情相悦,终身相依,它们的爱情就像它们身上的羽毛一样冰雪般洁白无瑕。
  可突然间,我们面前竟然出现一只全身黑色的天鹅!
  也许,这是一只被某种染料染黑了的天鹅,譬如它不小心钻到某种分泌黑色汁液的植物丛里,或者钻到某种带有黑色粉末的矿洞里,被染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罕见的个别现象,就像人类中有人患白化病一样,这只天鹅也患有某种疾病,导致羽毛变黑,属于一种偶然的变异。
  似乎要证明我们的想象是多么荒唐,芦苇深处,慢悠悠又游出一大群黑天鹅来,数量足有上百只。看见我们四个不速之客,它们显得有点惊慌,有的吭吭高声鸣叫,有的飞到半空盘旋。这么多的天鹅,统统都是黑色的,没有一只白天鹅;所有天鹅的羽毛都黑得像用煤雕成,浑身上下没有一根白色羽毛。
  黑天鹅是客观存在,黑天鹅是活生生的现实。
  上帝啊,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一身漆黑羽毛的天鹅?
  只要世界上有一只黑天鹅存在,就足以证明天鹅并非都是白的,就足以证明我们文化中天鹅等于洁白的观念是何等荒谬。毫无疑问,我们眼前这群黑天鹅,让我们文化里在天鹅身上赋予的一切美好的象征瞬间轰然倒塌。
  我相信,所有的欧洲人,一旦知道世界上竟然存在黑天鹅,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上帝的恶作剧。”水手亨利阴鸷的眼光望着‘黑天鹅说。
  “住嘴!上帝不会跟我们这样可怜的人开如此恶毒的玩笑。”木匠吉姆不断在胸口画着十字。
  “我们要下地狱了,这是上帝从地狱派来迎接我们的精灵!”银匠詹拜尔说。
  “闭上你的乌鸦嘴!”我凶狠地冲着银匠詹拜尔吼叫起来。
  “乌鸦嘴,哈哈,乌鸦也是黑色羽毛,也许和这些黑天鹅是难兄难弟,都是从地狱来的精灵。”水手亨利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说道。
  从地狱来的精灵,这比喻让人毛骨悚然,却很贴如果可以用色彩多来比喻,天堂应该是白色的,地狱应该就是黑色的;如果洁白象征纯洁,那么漆黑就象征邪恶。
  也许,上帝创造了两种天鹅,一种是白天鹅,像阳光一样明亮,像冰雪一样纯洁,给人间带来快乐祥和,另一种是黑天鹅,像长夜一样黑暗,像幽灵一样邪恶,给人间带来痛苦和灾难。
  我们怀着恐惧的心情久久注视着黑天鹅,不知道这些黑天鹅的出现,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命运。

 

五 吓跑澳洲蜥

  约翰·维廉斯是在湖里采摘鲜嫩的水草时听到紫水晶声嘶力竭的鸣叫声。他扔下捞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披萨饼状土丘,一幅让他不忍卒看的图景呈现在他面前。
  一条澳洲蜥正残忍地扑在紫水晶背上撕咬。
  澳大利亚盛产蜥蜴,俗称澳洲蜥。澳洲蜥体态娇小,属于爬行类变温动物。变温动物是动物学的专业术语,民间俗称冷血动物,即体温随着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升降。
  冷血动物,无论大小,都是大自然残忍的杀手。
  澳洲蜥的最大特点,就是模样极像侏罗纪的恐龙,尖长的嘴吻,交错的犬牙,凹凸不平的皮肤,鼓突的眼珠,扁平的大尾巴,强有力的四肢,锐利的指爪,乍一看就像是恐龙复活了。当然是缩小的恐龙,或者说是袖珍恐龙。
  眼前这条澳洲蜥,身长约一尺,正张牙舞爪奋力向紫水晶扑咬。
  假如处在正常状态,一条澳洲蜥是对付不了一只成年黑天鹅的。澳洲蜥虽然生性凶猛,但连头带尾仅有一尺长,而成年黑天鹅连头带尾差不多有一米,黑天鹅虽没有尖牙利齿,但坚硬的嘴喙可以啄咬,强有力的翅膀可以击打,摆开架势搏杀的话,澳洲蜥占不到什么便宜,且黑天鹅会飞,再凶猛的澳洲蜥也奈何不了成年黑天鹅。
  假如是正常的黑天鹅家庭,雌天鹅待在窝巢看护刚出生的雏鹅,雄天鹅在巢外警戒,夫妻联手,严密防卫,无懈可击,身材仅一尺余长的澳洲蜥是不敢轻易接近黑天鹅窝巢的。
  这条澳洲蜥之所以无所顾忌地扑向紫水晶,一定是发现这只黑天鹅窝巢没有雄天鹅警戒,属于单亲家庭,又处于幼雏刚出壳最虚弱的状态,觉得有机可乘,所以才穷凶极恶向紫水晶扑咬。
  毫无疑问,这条澳洲蜥真正的攻击目标是紫水晶翼羽下那五只雏鹅。五个小家伙出生还不到两天,摇摇晃晃还站不大稳,细皮嫩肉,是澳洲蜥最理想的食物。
  看来,搏斗已持续了一段时间。澳洲蜥唇吻间沾了好几片黑色的天鹅羽毛。
  紫水晶虽然频频遭到攻击,却仍蹲伏在窝巢里,没跨出巢去,也没站立起来;它似乎明白,自己只要跨出巢去,甚至只要站立起来,这条可恶的澳洲蜥就会将它的小宝贝从它的翼羽下拖走;它只是缓慢地调整方向,面朝着澳洲蜥,长长的鹅颈猛烈弓弹,狠狠啄咬澳洲蜥,艰难地进行反击。
  黑天鹅扁平的嘴壳对身躯娇小的澳洲蜥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在紫水晶猛烈啄咬下,澳洲蜥脸上皮开肉绽,右耳洞也流出了血。但澳洲蜥属于冷血动物,凡冷血动物疼痛感都不太敏感。这条澳洲蜥好像并没感觉到疼痛,仍灵巧地绕到紫水晶背后,一次又一次疯狂地扑到紫水晶身上撕咬。
  紫水晶还有一种武器可有效对付澳洲蜥,就是摇动强有力的翅膀,用坚硬的肩胛击打对方。约翰·维廉斯曾看到这样的记载:一个农夫找到一只黑天鹅窝巢,企图捡食里面的天鹅蛋,在一旁警戒的雄黑天鹅奋不顾身冲了上来,双方扭打成一团,雄天鹅猛烈扇动翅膀,坚硬的肩胛骨刚巧击打在农夫太阳穴上,那个倒霉的农夫竟然被打晕了,两个小时以后才苏醒过来。
  可约翰·维廉斯发现,紫水晶自始至终翅膀都处于收敛状态,从来没举起过翅膀,也从来没摇扇过翅膀。可以肯定,紫水晶担心自己一旦举翅摇扇,就会暴露翼羽下的雏鹅,就会让澳洲蜥找到袭击雏鹅的机会,所以它放弃了用翅膀去击打对手。
  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毫不吝啬自己的生命,随时准备为幼雏奉献自己的一切。
  有一只幼雏,哦,就是那只名叫黑丝带的小雌鹅,不知怎么搞的,突然从紫水晶右翅膀底下滚了出来,明亮的阳光照在它身上,强烈的阳光刺得它睁不开眼,激烈的打斗声也吓得它晕头转向,它想钻回妈妈翼羽底下,却糊里糊涂弄错方向,离紫水晶翼羽更远了些。
  澳洲蜥很快发现了暴露在外的黑丝带,竟然像骑马一样骑到紫水晶背上,然后不顾一切地从紫水晶身上翻越过来,张嘴向惊慌失措的黑丝带咬去。
  紫水晶赶紧将那只右翅膀伸出去,就像风雨中伸过去一把伞一样,用翅膀将黑丝带罩住。同时勃颈扭转过来,啄击澳洲蜥。
  澳洲蜥一口咬过去,没咬到黑丝带,却咬住了紫水晶两根翼羽。澳洲蜥扭动身体,拼命拉扯被它咬住的两根翼羽,就好像要打开一只拧得很紧的盖子一样,想把紫水晶掀起来,好扑杀被罩在翼羽下的黑丝带。
  紫水晶紧紧收敛翅膀,任凭澳洲蜥怎么折腾,坚决不举起翼羽。同时,它侧转脖颈啄咬还击。
  澳洲蜥的脸就在紫水晶肩胛处,这个角度和距离最方便紫水晶侧转脖颈啄咬。
  紫水晶的嘴壳雨点般落到澳洲蜥脸上。
  大概是怕被紫水晶啄伤眼珠,澳洲蜥无奈地松开咬在嘴里的两根翼羽,往后退缩了一步,退到紫水晶尾部,撕咬紫水晶背部那片茂密的婚羽。
  很快,美丽的婚羽被咬得七零八落。
  婚羽是黑天鹅身上特有的一种羽毛。
  黑天鹅与其他天鹅比较,除了羽毛的颜色黑白反差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黑天鹅背脊靠近尾部覆盖的那层羽毛十分茂密,并且曲卷如花瓣,特别是雌性黑天鹅,到了发情婚配季节,后背部那层羽毛就像手艺高超的美容师刻意烫过的新娘发型,曲曲卷卷,美轮美奂,油光闪闪,暗香浮动,水珠洒落在背羽上,犹如露珠凝结在花瓣上,珍珠似的滚动。许多动物学家野外观察发现,后背羽毛越茂密越曲卷的黑天鹅,最容易找到配偶。由此,动物学家将黑天鹅背脊近尾部曲卷蓬松如花瓣的羽毛称为“婚羽”。
  婚羽,成熟的标志,美丽的象征,步入婚姻天堂的通行证。
  雌性黑天鹅十分在意自己的婚羽,就像姑娘在意自己的衣裳,闲暇时总会用清水仔细梳理后背的每一片婚羽,并用柔软的脖颈将每一片婚羽擦拭得油光水滑。
  此时此刻,澳洲蜥正在残忍地撕咬紫水晶背部最珍贵的婚羽,让约翰·维廉斯震惊的是,紫水晶并没理会澳洲蜥残忍的撕咬,当澳洲蜥退缩一步张嘴撕咬它婚羽时,它的脖颈扭曲贴地,嘴壳伸进右翼底下,似乎在拨弄着什么。约翰·维廉斯知道,它是在用嘴壳将翼羽下的黑丝带拨拉到更安全的它的翼窝或腹下。它并没有因为澳洲蜥在撕咬它的婚羽而显得慌乱,它的动作像平常一样温柔而细腻,不慌不忙,从容不迫,沉着稳定,就像一个细心的人在移动一件玻璃器皿,小心翼翼地将黑丝带拨拉到它身体底下最安全的地方,这才将嘴壳从右翼收回来。
  澳洲蜥疯狂撕咬,美丽的婚羽像秋天的落叶一片片凋零,紫水晶背部露出粉红色的难看的表皮。
  紫水晶反转脖颈想啄咬澳洲蜥,但澳洲蜥在它靠近尾部的背上,这个角度和距离,无法对澳洲蜥构成威胁。
  美丽的婚羽惨遭蹂躏,粉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
  吭!吭!紫水晶仰天发出凄凉的鸣叫。
  附近的土丘和树丛里,还分布着许多黑天鹅的窝巢,引起一片惊慌的鸣叫声。好几只雄天鹅从草窠或灌木里钻出来,翘首往紫水晶窝巢方向张望,有两只雄天鹅还扑棱翅膀飞到空中,在紫水晶窝巢上空盘旋。
  只要有一只雄天鹅肯过来帮紫水晶的忙,很容易就能将正在施暴的澳洲蜥赶走。
  约翰·维廉斯闪到灌丛后面,他希望在地面翘首张望和在天空盘旋飞翔的雄天鹅能出于怜悯和同情,勇敢地出手援救。倘若有雄天鹅赶过来援救,约翰·维廉斯决定自己袖手旁观,不再出面去帮助紫水晶对付那只澳洲蜥。
  他是个动物学家,他不希望一次又一次由自己出面去干预野生动物的生活,靠人类的力量去化解紫水晶的生存危机,那是不真实的力量,是无法长久依赖的力量。它不可能永远陪伴在紫水晶身边。他希望其他雄天鹅能跑过来为紫水晶解出眼前这场危机。来自同类的帮助,那才是有效而真实的帮助,而且是可以永久依靠的力量。
  他很快就失望了,那些在地面翘首张望的雄天鹅,只是一个劲的吭吭高声鸣叫,除了用叫骂进行声援外,并不跑过来帮忙。那两只在天空盘旋的雄天鹅,也只是在空中引颈鸣叫了数声,便急急忙忙飞回自己窝巢。
  鸣叫声再嘹亮,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也是无法将澳洲蜥赶走的。
  约翰·维廉斯苦笑了一下,打消了想让其他雄天鹅前来帮助紫水晶化解眼前这场生存危机的念头。他是个动物学家,他当然知道那些雄天鹅为何不肯出手相救。黑天鹅基本上都是在同一时间进入繁殖期,现在这个时候,几乎每个黑天鹅家庭都刚刚将幼雏孵化出来,它们只对自己的幼雏负责,只愿意为保卫自己的家庭尽心尽责,邻居家遭难,它们通常只用鸣叫进行声援,他们害怕自己一旦出手援救,会把祸水引到自己家来,也害怕自己万一在援救邻居时发生意外,妻子儿女的生活就会面临重重困境。
  这符合动物行为学的一个定义:育幼期的动物都是自私的。
  澳洲蜥肆无忌禅地撕咬紫水晶背上的婚羽。
  约翰·维廉斯无法再袖手旁观了,假如听任澳洲蜥继续撕咬,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紫水晶身上的羽毛就会被拔得干干净净,变成一只难看的赤膊鸟。
  他从灌丛后面钻出来,奔到紫水晶巢前,扯起喉咙学天鹅叫,吭,吭吭,企图用响亮的叫声将那只正在行凶作恶的澳洲蜥吓唬走。遗憾的是,澳大利亚的野生动物由于长期受法律保护,没人敢伤害它们,人们还处处迁就它们,使得它们胆子越来越大,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任凭他叫哑嗓子,澳洲蜥仍埋头撕咬紫水晶的婚羽。
  约翰·维廉斯不得不用脚去踢澳洲蜥。
  他的脚还没落到澳洲蜥身上,澳洲蜥就一口咬住他的鞋尖。幸亏他穿的是一双半筒皮靴,圆头鞋尖又厚又硬,尽管如此,在澳洲蜥噬咬下,他还是感觉到了疼痛。他用力抬起脚,将咬住他鞋尖的澳洲蜥抡到空中,然后猛地一甩,将澳洲蜥甩到一丈多远。
  半筒皮靴上留下一排清晰的齿痕。
  澳洲蜥跌到草丛,瞪起一双凶狠的小眼珠怒视着他,扁平的尾巴剧烈摇摆,将四周的小草齐根铲倒,发泄心中的怨恨。
  约翰·维廉斯朝它做了个鬼脸,抬起穿着半筒皮靴的脚又佯装要踢它,它这才气呼呼转身逃进灌木丛去。
  赶走了澳洲蜥,约翰·维廉斯蹲在窝巢前察看紫水晶的伤情,偌大的一片婚羽几乎被拔光了,背部裸露出一大块皮囊,点点滴滴的血珠覆盖在那块裸露的皮囊上,就像穿了一件用红珠子串缀而成的小背心。再检查五只雏鹅,毫发未伤,仅受到点惊吓而已。
  紫水晶抖动翅膀,朝他轻声鸣叫,叫声有点嘶哑,听起来像在呜咽。
  约翰·维廉斯伸出手臂,轻轻摩挲紫水晶的脖颈,做出与它交颈厮摩的动作,以示安抚和慰问。他清楚地看见,紫水晶紫色的瞳仁里,有一粒晶莹的泪。他心里一阵颤动。民间有天鹅泪的说法,说天鹅是上帝派到人间来的天使,所以世界上所有的禽鸟都不会流泪,唯独天鹅会流泪,天鹅通人性,当心里特别难过或特别激动时,就会流泪。
  在西方文化中,天鹅泪象征着最纯洁、最真诚、最自然的一种泪。
  他从来就不相信天鹅会流泪,他认为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民间传说,是老百姓一种美丽的愿望。没想到,此时此刻,他真的看到一只黑天鹅眼眶里饱含晶莹的泪。
  它应该是为他能及时来到它身边成功赶走澳洲蜥而流下的欣喜的泪,他想。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4日 天气晴朗 朵朵白云像羊群似的在蓝天飘荡,水手亨利一口气生吞了三只黑天鹅蛋。

  我们是无意中发现这只黑天鹅窝巢的,我们在草丛里寻找可以充饥的野草莓,走到一丛灌木前,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突然从灌木丛里冲出来,吭吭叫着,伸长脖颈,企图啄咬我们。我们吓了一跳,往后退却,那只胆大妄为的黑天鹅胆子更大了,摇动翅膀连飞带跑追逐我们。仓皇间,水手亨利被藤子绊倒,仰面跌了一跤。那只不知好歹的黑天鹅竟然照准水手亨利的脸啄击。出于一种防卫的本能,水手亨利朝它踹了一脚。这一脚刚好踹在黑天鹅的胸脯上,那只黑天鹅被踹出好几米远,跌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吭吭哀鸣一声,扇动翅膀飞到天空去了。
  紧接着,灌木丛里又钻出一只黑天鹅,惊慌地吭吭叫着,扑棱翅膀飞了起来。
  我们走近灌木丛,水手亨利用木棍拨开灌木枝叶,灌木丛中央,一只椭圆形窝巢赫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窝巢长约6英尺,宽约5英尺,高约1英尺,用粗芦苇茎和细树枝搭建而成,巢内整齐地摆放着五枚灰白色的蛋,每只蛋差不多有拳头大。
  毫无疑问,这就是刚才飞走的两只黑天鹅的窝巢,五枚蛋就是天鹅蛋。
  我们贪婪的眼光落到五枚天鹅蛋上。我们早就饥肠辘辘,我们没有弩箭或燧发枪射落天上飞翔的鸟,也没有合适的工具捕捉水塘里的鱼,只能采撷各种野果或草根维持生计,饿得都恨不得把月亮摘下来当馅饼吃。
  望着窝巢里五枚天鹅蛋,水手亨利像中了邪一样,鼻子歪扭,嘴巴抽搐,口水滴滴答答往下流。
  我也感觉到嘴腔里分泌出大量口涎,我不愿当众露出贪婪的馋相,大口大口将口涎吞进肚去,极力掩饰汹涌澎湃、翻江倒海般的食欲。
  假如不是黑天鹅下的蛋,而是其他什么鸟下的蛋,我相信,我们四个人早就一拥而上你争我夺将这窝蛋瓜分了。
  遗憾的是,这是一窝黑天鹅蛋。这不得不让我们有所顾忌,不得不拼命克制住心中的贪欲。
  在我们的心目中,黑天鹅是来自地狱的精灵,是邪恶的使者,是魔鬼的化身。黑天鹅的蛋能吃吗?我们不能不在心里打个大大的问号。我们担心吃了黑天鹅的蛋,上帝会惩罚我们,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和灾难。木匠吉姆不断在胸口画着十字,喃喃地说道:“上帝啊,我是您最忠实的子民,请给我力量,我要抵御来自魔鬼的诱惑。”
  木匠吉姆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先向上帝祷告。
  银匠詹拜尔扭头将视线移开,似乎这样就能抵御五枚天鹅蛋的诱惑,幽幽地说:“黑天鹅的蛋,就像是眼镜蛇、孔雀胆、毒蜘蛛,谁吃了就立刻会七窍流血去见上帝,不不,不是去天堂见上帝,而是下到地狱去见撒旦!”
  水手亨利仿佛没听到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的议论,他一步一步跨进灌丛,他的脸煞白煞白,显示其内心的巨大恐惧,但脚步却迈得十分坚定,走到椭圆形窝巢前,缓慢弯下腰去,抓起一枚黑天鹅蛋,说了句让上帝听到肯定不会同意的话:“我宁肯下地狱,也不能让自己饿肚子!”然后仰起脸来,将蛋往自己脑壳上用力一磕,把蛋磕破掰开。透明的蛋清和金红的蛋黄一股脑儿扑通掉进他贪婪的嘴里。
  我、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紧张地注视着水手亨利,不知道他吞下这枚黑天鹅蛋后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水手亨利因为瘦得像中国人使用的筷子,突凸的喉结十分明显,他的喉结在上下滑动,将蛋咽进肚去。几秒钟后,突然,他双眼翻白,双手捂住肚皮,脸痛苦地扭曲,似乎连站也快站不稳了,喝醉了酒似的左右摇晃,身体就像泥人似的瘫软下来,双腿弯曲跪倒在窝巢旁。
  “上帝啊,你的慧眼洞察一切,我是无辜的,我没碰过黑天鹅的蛋!”木匠吉姆又在胸口画起了十字。
  “这……这比……比黑寡妇毒蜘蛛还厉……厉害……”银匠詹拜尔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语无伦次地说。
  这些全身漆黑的天鹅,果真是地狱的精灵、邪恶的使者、魔鬼的化身!我也紧张得头皮发麻,脊梁骨冷飕飕的。我跨前一步,想去扶住水手亨利。
  就在这时,水手亨利又从窝巢里抓起一枚黑天鹅蛋,在额头上磕碎掰开后将透明的蛋清和金红的蛋黄灌进嘴去。“啊,我要死了!”他夸张地揪住自己的衣领,好像难受得想吐,望望我们三个惊愕的表情,实在憋不住了,扑哧笑出声来。
  这家伙,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
  “哈哈,嗬嗬。”水手亨利肆无忌惮地狂笑着说,“为了拯救你们的灵魂,为了不让你们毒死,就让我把这些黑天鹅蛋全吃了吧。上帝啊,你要怪罪就怪罪我一个人好了,要惩罚就惩罚我一个人好了,我愿意接受世界上最严厉的惩罚,请惩罚我吃下更多的黑天鹅蛋!啊,我已经在地狱里了,灵魂无比痛苦,肚子却无比舒坦。”
  这家伙,又从窝巢里抓起一枚黑天鹅蛋,在脑壳上磕开后往嘴巴里灌。真是个独吃独占、贪得无厌的家伙!椭圆形窝巢里仅剩下两枚黑天鹅蛋了。我不敢再犹豫,我若再犹豫,一眨眼的工夫他就会把这窝黑天鹅蛋全部独吞了。我眼疾手快,在他刚将第三枚黑天鹅蛋吞进肚子里去时,伸手在椭圆形窝巢抢得一枚黑天鹅蛋,也学着水手亨利的样子在额头磕碎掰开后灌进了嘴巴。
  银匠詹拜尔也迅速伸手从窝巢抓起一枚黑天鹅蛋,迫不及待地吞了下去。
  当木匠吉姆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也伸手想来抓黑天鹅蛋,椭圆形的窝巢里已经空空如也。他懊丧地说:“上帝啊,这不公平,我也饿得肚皮贴到了脊梁骨。”
  “笨蛋,这里有这么多黑天鹅,你还怕没有天鹅蛋吃?”水手亨利揶揄道。
  我们往芦苇荡深处望去,在隆出水面的台地上,果真隐隐约约能看见黑天鹅晃动的身影。我们蹬着水摸过去,很快在一座匹萨饼状的土丘上找到一个黑天鹅窝巢,赶走了黑天鹅,很顺利地捡食了椭圆形窝巢里四枚黑天鹅蛋。
  后来我们又在草窠和灌木丛里捡到许多黑天鹅蛋。
  我们不再饥不择食地生吞黑天鹅蛋,我们用火石点燃干枯的芦苇,烧起一堆篝火,将黑天鹅蛋煮熟了再吃,煮熟的黑天鹅蛋味道更鲜美。
  自从逃离恐怖的昆士兰堡监狱,我们还是第一次吃了顿饱饭。笼罩在我们头上饥饿的阴影终于驱散了,我们已筋疲力尽,倒在篝火旁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是满天繁星。我们又吃了几枚黑天鹅蛋,把肚子撑得饱饱的。旺旺的篝火,驱散了夜的寒冷,我们围坐在篝火旁,议论下一步的行动。
  “我们不认识路,也不知到哪儿才能找到当地的土著居民?”木匠吉姆愁眉苦脸地说,走了好几天,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走我倒是还有力气走,但我害怕饿肚子。”银匠詹拜尔忧心忡忡地说,“饿肚子的感觉,真的比死还难受哩。”
  “我也不主张再毫无目标地瞎走了。”水手亨利“我们应该在这里安营扎寨。这里荒凉偏僻,昆士兰堡监狱的狱警休想找到我们。这里多好啊,有吃不完的黑天鹅蛋,我们永远也不用担心再会饿肚子了。我们以逸待劳,等那些土著人出现。那些土著人肯定会到这里来打猎捉鱼的。”
  “这主意不赖。”银匠詹拜尔说,“就怕那些黑天鹅没那么傻,它们有翅膀,拍拍翅膀就飞走了,远走高飞,飞到天涯海角,我们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
  “你放心,它们不会飞走的。”水手亨利很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它们不会飞走?”银匠詹拜尔揶揄道,“你是它们的首领?”
  “嘿嘿,这些黑天鹅正在产卵抱窝,它们不会舍得抛下自己的宝贝蛋飞走的。”水手亨解释说,“再过一段时间,幼鹅出壳,它们就更舍不得飞走了。那些还不会飞的幼鹅,就是最好的人质,就好像被绑票了一样,它们不会离开的。”
  “上帝啊,你听到了吗?有人竟然要用绑架人质的办法来对付这些无辜的鸟。”木匠吉姆在胸口画着十字说,“上帝啊,请睁开你洞察秋毫的慧眼,惩罚蛇蝎心肠的恶棍!”
  我也觉得,利用天鹅蛋或幼鹅做人质,逼迫黑天鹅们就范,这似乎不太地道,有点卑鄙,确实是一种罪恶。
  “放屁!”水手亨利朝着木匠吉姆骂道,“你掏它们的窝,吃它们的蛋,你有什么高尚的?你是个虚伪的家伙,你的上帝也一定是个虚伪的上帝。”
  “你亵渎神灵,会下地狱的。”木匠吉姆气得发抖。
  “你和我一样卑鄙无耻,我们一起下地狱。”水手亨利回敬道。
  我制止了他们争吵。一万个人心中就有一万个不同的上帝,没必要为了谁心中的上帝更优秀而争得脸红耳赤。我们应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我们该在这座匹萨饼状土丘安营扎寨,等待土著人出现,还是该继续去寻找土著人居住的村寨?我觉得水手亨利的话有道理,与其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找,还不如耐心在这里等待。据我了解,生活在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土著人,属于还没开化的民族,很少种植和养殖,全靠狩猎、捕捞和采集为生;这里草木茂盛,动物也很多,既有水里游的,也有地上走的和天上飞的,是理想的狩猎、捕捞和采集区域,相信他们一定会糊临此地的。
  我们四个人很快达成一致:在这座匹萨饼状土丘安营扎寨。
  水手亨利拍着胸脯说:“天鹅蛋多吃会吃腻的,明天我请你们吃烤天鹅。我到过印度,你们知道那里的当地人是怎么吃鹅的吗?抓到一只活鹅,用绳子绑住翅膀和腿,使得它无法动弹,然后往它嘴里塞茴香、八角、盐巴、辣椒等作料,又用一团香茅草裹住鹅的身体,再用泥巴将鹅裹成一只大土球,只露出半截脖颈和一个脑袋,先在太阳下晒,将大土球晒干,再吊在火上烤,土球慢慢烧热,鹅脑袋还在摇摆,还在吭吭鸣叫,身体却慢慢被烤熟了,等到大土球烧红了,香茅草烤鹅也烧好了。啧啧,皮脆肉嫩,浓香扑鼻,吃过后一辈子也难以忘怀。在印度这叫秘制烤鹅,我们也可以试试。”
  “丧尽天良!”木匠吉姆痛心疾首,“上帝说过,恶行终将遭到报应。
  “生吞天鹅蛋,也不算是什么善行吧!”水手亨利讥讽道。
  “这些全身长着漆黑羽毛的天鹅,就像地狱来的使者,能吃吗?”银匠詹拜尔不无担心地问。
  “这是我们在自己吓唬自己。上帝可以用洁白的羽毛造天鹅,也可以用漆黑的羽毛造天鹅,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就像鸽子里有白鸽子也有灰鸽子,天鹅有白天鹅也有黑天鹅,很正常的。”水手亨利说,“再说了,我们已经吃过黑天鹅的蛋,既然能吃它们的蛋,当然也能吃它们的肉。上帝创造世间万物就是为人类服务的,沛朗,维廉斯,你说我讲的是不是有道理?”
  沛朗·维廉斯是我的名字,水手亨利是要让我表态。我没做声,算是默认吧。
  既然黑天鹅的蛋吃得,而且味道鲜美,那么,黑天鹅的肉也应该吃得,而且味道应该更鲜美,这在逻辑上是讲得通的。
  “你别忘了,它们是天鹅,长着翅膀,是会飞的鸟。”我对水手亨利说,“我们没有燧发枪,也没弩箭,你能抓到它们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做白日梦了。”
  “嘿嘿,我有办法。水手亨利狡黠地笑笑说,“我发誓,明天一定让你们吃到鲜美可口的秘制烤鹅。”
  这家伙,一肚子坏水,或许真能想出个空手捉天鹅的办法来。


六 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天鹅丈夫

  第三天清晨,五只雏鹅就蹒跚而行跟着紫水晶到水塘去觅食了。
  约翰·维廉斯零距离目睹了雏鹅第一次离巢觅食的全过程。当清晨第一缕玫瑰色晨曦洒落在椭圆形窝巢,紫水晶脸向着冉冉升起的朝阳,两只翅膀缓慢地伸展开来,翅膀与脊背形成一条水平线,弯曲的双腿慢慢站了起来;它似乎担心钻在它翼羽下的小家伙的眼睛一下子适应不了明亮的光线,站立的过程十分缓慢,身体一点一点上升,当它完全站直后,伸展着翅膀伫立不动,就像撑开了一把遮阳伞,翼羽与五只雏鹅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状态;小家伙们惊慌地吱吱叫着,粘在它的两只蹼掌间,它吭吭柔声鸣叫,似乎是在安慰它们:宝贝,别害怕,妈妈就在你们身边!
  这个过程足足持续了十多分钟,五只雏鹅渐渐适应了明亮的光线,也渐渐适应了脱离妈妈翼羽的生活,变得活跃起来,在紫水晶平撑的翅膀底下钻过来走过去玩起了追逐的游戏,那只名叫宽嘴雄的雏鹅胆子最大,居然跑到翼羽外面来了,仄转脑袋往上看看,本来罩在自己头顶的妈妈的翼羽不见了,吓得又赶紧钻回到翼羽下……
  这时候,紫水晶将两只翅膀高高吊起,就像收起了遮阳伞一样,让小家伙们完全暴露在明丽的阳光下。在五只雏鹅惊愕的目光中,紫水晶高举着双翼,用翅膀来协助自己保持平衡,迈动双脚,摇摇摆摆一步一步跨出巢去。到了巢外,它扭转脖颈,吭吭发出鼓励的叫声,脑袋点点戳戳,像是在对小家伙们说:宝贝,来,勇敢点,跟妈妈走,别害怕!
  五只雏鹅犹犹豫豫、踟踟蹰蹰,欲行又止。
  紫水晶耐心地站在巢外,不断地柔声叫唤,不断地用脑袋点点戳戳,引导和鼓励雏鹅跨出巢来。
  还是宽嘴雄胆子最大,跌跌撞撞想爬出巢去。
  遗憾的是,椭圆形窝巢中央低外缘高呈盆形,有一个坡度,这个坡度对成年黑天鹅来说,抬脚轻轻一跨就能跨出去了,但对才出壳三天的雏鹅来说,就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障碍了,宽嘴雄抖动两只稚嫩的小翅膀,踩着芦苇杆好不容易爬上去一点,一脚没踩稳,闪了个趔趄,吱地尖叫一声,又像坐滑梯似的滑了下来。
  紫水晶转过身来,用两只蹼掌用力踩踏,将椭圆形窝巢边缘踩塌一块,形成一条雏鹅能平稳行走的通道。
  宽嘴雄终于勇敢地爬出窝巢去。
  紫水晶欣慰地吭吭叫着,用柔软的脖颈亲昵地抚摸宽嘴雄还没长出鹅冠的额头,将嘴壳伸到宽嘴雄的嘴壳前,上嘴壳和下嘴壳啪嗒啪嗒翕动,这大概是一种喂食的信号吧,宽嘴雄立刻张开小嘴,伸进紫水晶嘴腔里啄咬。
  约翰·维廉斯看见,紫水晶嘴里有一条黏稠的液体被宽嘴雄吮吸进去。这条液体不仅黏稠,还有点浑浊,不像是口涎,很像是半消化的食物。
  这是一种典型的“渡食”行为。
  这个发现对约翰·维廉斯来说颇有价值。天底下所有的鸟类,以两种不同的方式给幼雏喂食,一种叫“渡食”,即亲鸟口对口为幼雏喂食,另一种叫“导食”,即亲鸟将适合幼雏的食物啄起又放下,再啄起再放下,反反复复扔在幼雏面前,引导或者说训导幼雏进食。过去几乎所有的观察报告都说黑天鹅属于用“导食”方式喂养幼雏的鸟类,看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起码是不全面的,他亲眼看见,黑天鹅也有“渡食”现象,至少雏鹅跨出窝巢的第一口食物是雌天鹅用“渡食”方式喂予的。他用随身携带的相机将紫水晶与宽嘴雄“渡食”的镜头拍摄下来。
  宽嘴雄美滋滋地将从紫水晶嘴里吮吸到的半流质食物吞咽进去。
  其他四只还待在窝巢里的雏鹅都很羡慕地望着宽嘴雄。
  紫水晶嘴壳翕动着,不断做出“渡食”的姿势,似乎在对还在窝巢的四只雏鹅说:宝贝,快到妈妈身边来,谁到妈妈身边来,就能得到妈妈的爱抚,还能得到可口的食物,来吧,宝贝,勇敢一点!
  爱是缠绵而恒久的力量,食物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在母爱和食物的双重召唤下,黑丝带、宝石红和梅花雄先后爬出窝来。
  五只雏鹅里头,秃头雄身体最弱,虽然椭圆形窝巢边缘被紫水晶踩塌了一块,形成一个易于雏鹅通行的通道,其他四只雏鹅都顺利通过了,但秃头雄仍无法跨越,爬了好几次,都无功而返。秃头雄的力气似乎耗尽,躺在窝巢里吱吱急叫。
  约翰·维廉斯朝秃头雄伸出手去,想帮它一把,将它捧出窝巢来。
  紫水晶突然脖子一扭,在他手腕上不轻不重咬了一口,并发出短促的吭吭声,似乎在责备他:你现在把它捧出巢来,是不是想一辈子捧着它长大呀!
  紫水晶好像懂得这样的道理:生命是不可能捧在手里长大的,从小就应该培养它们独立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他歉意地朝紫水晶笑笑,知趣地缩回了手。
  紫水晶嘴壳伸到窝巢来,脖子梗动着,嘴巴里又吐出一条浑浊的液状食物,吊在嘴壳间,在秃头雄面前晃荡。液状食物的距离离秃头雄的嘴巴约两厘米远,给秃头雄的感觉是,只要自己站起来,张嘴一啄,很容易就能吃到食物。秃头雄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张嘴欲啄。紫水晶脖颈稍稍往后退了一点,秃头雄便挣扎着往前走了两步,紫水晶又稍稍往后退了一点……终于,秃头雄也跌跌撞撞爬出了窝巢。
  小家伙理所当然受到紫水晶“渡食”的奖励。
  对出壳仅三天的雏鹅来说,这是生命旅程中关键的第一步,跨出了这一步,就意味着从妈妈的翼羽底下迈向了精彩的外部世界。
  给每个孩子嘴对嘴喂了一口流质食物后,紫水晶慢慢向水塘边走去,它一步三回头,用柔和的叫声进行引导和鼓励。
  五只雏鹅亦步亦趋,紧紧跟随在紫水晶身后。
  五只雏鹅第一次离开窝巢,感觉既新鲜又害怕,忽而东张西望,啄啄随风颤动的草叶,追追嘤嘤飞舞的昆虫,忽而挤成一团,你啄我一口,我咬你一嘴,玩得不亦乐乎。
  按照黑天鹅的习惯,育幼期间,亲鸟的保护意识特别强烈,外出觅食,无论在陆地还是在水面,总是雌天鹅在前面开路,雄天鹅殿后,雌雄一前一后,雏鹅夹在中间。约翰·维廉斯既然扮演紫水晶的丈夫的角色,就努力摹仿黑天鹅的行为,走在行进队伍的最后面,承担起雄天鹅保妻卫雏的光荣职责。
  只有亲身经历过,才会明白天鹅爸爸和天鹅妈妈是多么辛苦。
  雌天鹅在前面开路,要不断发出叫声与雏鹅保持联络,遇到沟沟坎坎,便会提醒雏鹅走路要小心,必要时还要用柔软灵巧的脖颈搀扶雏鹅一把,从紫水晶窝巢到附近一个小水塘,直线距离也就是百把米,约翰·维廉斯看了一下手表,紫水晶第一次将雏鹅带到水塘,这段路走走停停,足足走了半个小时。到了水塘边,紫水晶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忽而带着雏鹅钻进岸边的植物丛啄食嫩叶茎块,忽而带着雏鹅下到水塘捕捞小鱼小虾。
  约翰·维廉斯观察发现,觅取到食物后,紫水晶很少自己吞咽进肚,总是将食物带到一块空地,反反复复将食物扔在地上,引导雏鹅来争相啄食。
  这还不算是最累的,最累的是心里随时得绷紧安全这根弦。育幼期间的雌天鹅警惕性高得出奇,几乎到了神经过敏的程度,宁肯虚惊三千次,也绝不放过一个可疑现象。无论是窝巢到水塘的往返路上,还是在小水塘里觅食,紫水晶始终瞪大一双警惕的眼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风吹草动,它就吭吭发出高亢嘹亮的报警声,立即张开翅膀,让五只雏鹅钻到它翼羽下来。
  那情景,颇有点想躲避空袭的难民听到防空警报急急忙忙钻防空洞。
  约翰·维廉斯数了一下,紫水晶第一次带着五只雏鹅从窝巢去往小水塘,百米距离,紫水晶共发出九次报警。几乎每走十米就要报警一次。
  做天鹅爸爸也绝不轻松。雄天鹅有雄天鹅的工作,每遇风吹草动,紫水晶撑开翅膀让雏鹅钻到它翼羽下,便会扭转脖颈朝他吭吭叫唤,期盼的视线在他与发现可疑动静的位置之间来回穿梭,意思很明显,希望他切实承担起丈夫的责任,前去查看有何可疑情况。于是,他赶紧奔过去,尽量表现得像只真正的雄天鹅那样,用树棍在可疑的位置敲敲打打,排除险情。有一次,紫水晶突然朝七八十米开外一丛金合矮树鸣叫不休,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两只鼹鼠正在树根下掘洞。
  鼹鼠是一种在童话书和动画片里经常出现的动物形象,在童话书和动画片里,鼹鼠活泼可爱,深受小朋友欢迎,但真正的鼹鼠,鼠头鼠脸鼠眼,短秃秃的鼻吻,一身灰扑扑的皮毛,与大个的普通老鼠没多大区别,一点也不可爱。
  他把鼹鼠赶走后,才回到紫水晶身边,紫水晶又朝另一个方向的一颗歪脖子半皮桉树鸣叫起来,他马不停蹄地赶过去,抬头仔细观察,原来树冠上有一只飞鼠正从一根枝桠跳到另一根枝桠,觅食鲜嫩的树叶。
  澳大利亚有许多种类的袋鼠,最大的代数就是在地面用两条后肢蹦跳行走的大袋鼠,体重可达一百公斤,最小的袋鼠就是飞袋鼠,重量仅三百克,轻盈的身体适合爬树,前肢与身体间长有一层半透明的薄膜,能从一棵树滑翔到另一棵树,也是受保护的珍稀物种。

  他从地上捡起土块,朝树冠扔去,土块砸在枝桠上,发出哗啦啦声响,飞袋鼠受到惊吓,撑开两片薄膜,在树枝上用力弹跳,像一架结构精巧的微型滑翔机,从这棵歪脖子半皮桉树飞到地面灌丛去了。
  好不容易来到水塘边,趁紫水晶再给雏鹅“导食”,他想做下来喘口气,还没等他屁股做热,紫水晶又将脖子举向空中,发出急促的鸣叫,似乎又发生了什么险情。他举目望去,水塘上空有几只模样非常奇特的大鸟,正贴着水面飞翔觅食。
  这是鹈鹕,在澳大利亚被叫做塘鹅,是当地最大的水鸟,有着一个高贵的长脖子和一身高贵的黑白色,还有一只长得有点夸张的大嘴巴,足有一尺长,躯体魁梧,脚却细得像芦苇杆,显得傻头傻脑,外表看起来很滑稽。鹈鹕主要在开阔的海湾啄食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泥蟹、鳞虾和生蚝,偶尔也会飞到湖泊沼泽,来觅取青蛙、红蟹及各种雏鸟。
  曾有人目睹过这样的情景:一群黑天鹅幼雏在水面戏嬉,一群鹈鹕重型轰炸机似的滑翔而下,扁扁的嘴巴张开,下嘴壳伸在水里,上嘴壳露出水面,大嘴巴就像一把大剪刀,在碧绿的水面剪出一条长长的白练,那群鹈鹕飞过后,那群黑天鹅幼雏消失得无影无踪——都被吞进鹈鹕的大嘴巴里去了。
  约翰·维廉斯挥舞树枝朝天空大喊大叫,还捡起鹅卵石砸那些大鸟,周旋了好一阵,总算把那些鹈鹕给赶走了。
  就在这时,紫水晶又冲着一丛茂密的芦苇大呼小叫起来……
  他如果真的是一只雄天鹅,神经高度紧张,如此疲于奔命,就算不累得吐血,也起码累脱一层皮。
  虽然很辛苦,但五只雏鹅一天天长大了。雏鹅食量很大,昆虫、水草和浮游生物什么都吃,吃得多长得也快,就十来天工夫,身体就像吹气球似的膨胀了一倍,绒羽也由灰白渐渐变成灰色,头部的羽毛变成深灰。黑天鹅幼雏身上的羽色随着时间逐步变黑,羽色变化的次序是:头——翅——全身。最初的绒毛呈浅灰色,以后换成灰黑色,颜色逐渐变黑,嘴变红且尖端可见白斑,最后变成与成年黑天鹅一样的黑色。在五只雏鹅中,宽嘴雄长得最快,不仅个头最大,连翅膀上的羽毛也变成了深灰色。小雌鹅黑丝带长得最漂亮,扁扁的小嘴壳已泛起一片水红。与五只雏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紫水晶越来越憔悴,本来丰满浑圆的身体明显消瘦下来,肩胛骨支棱出来,脖颈也似乎细了许多,简直可以用骨瘦如柴来形容。更让他不忍卒看的是,紫水晶背部那片美丽的婚羽被澳洲蜥咬掉,裸露的皮肤稀稀疏疏长出一些绒毛,初生的绒毛灰白干涩,与其他部位形成明显反差,宛如一个本来花容月貌的妙龄女郎,突然间变成头发花白形容枯槁的老妇人。
  对一只雌性黑天鹅来说,失去了婚羽,美丽就荡然无存,青春也荡然无存。
  又两个星期过去了,小家伙们又长大了许多,头部的羽毛已完全变黑,翅膀和身上的羽毛也逐渐变成深灰色,翅膀上已长出几片硬羽,已能摹仿紫水晶嘴壳伸到睡下去捕捉鱼虾,或到烂泥塘去翻捡螺蛳和贝类。不该再叫它们雏鹅了,该叫它们幼鹅了;就像人类婴儿与幼儿的区别。它们的胃口大得惊人,从早到晚在小水塘寻寻觅觅啄食东西,却好像还是吃不饱似的,兄弟姐妹时常为争夺一根水草或一条小鱼闹得不可开交。
  它们长大了,窝巢边的小水塘已满足不了它们日益膨胀的食欲。
  这时,紫水晶改变了觅食地点。
  这是一种很正常的领地扩张行为,随着丁口增加,或随着幼雏长大,原有的领地已不能满足需要,必须开拓新的领地,寻找新的食源。
  那天清晨,同往常那样出了窝,紫水晶不再走那条已走习惯了的通往小水塘的路,而是拐了方向,穿过一片低矮的灌丛,又穿过一片银色的白沙滩,曲曲拐拐走了很长一段路,去到一块更大的水塘。这块水塘比起以往那块小水塘,水面面积起码大了两倍以上,岸边绿树环绕,蝉鸣鸟叫,水面鱼跃涟漪,沙滩红蟹横行,在浅水区,凭肉眼就能看见成群的蝌蚪和密密麻麻的鱼苗。更有特色的是,这块大水塘差不多有一半的水面长着澳洲特有的荷花,这种荷花的颜色雪白雪白,在当地叫雪荷。
  天地更广阔,风景更优美,食物更丰盛,这块美丽而富饶的大水塘,无疑更利于五只幼鹅健康成长。
  约翰·维廉斯给这块大水塘命名为雪荷塘。
  让约翰·维廉斯想不到的是,进到雪荷塘第一天,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
  即使是在有动物世外桃源之称的澳大利亚,生存竞争也无处不在。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5日 晴转多云 早晨,树林弥漫一层轻纱似的薄雾

  谁也没想到,水手亨利会用如此阴毒的计谋去捉黑天鹅。
  我们在一丛龙眼花旁找到一个黑天鹅窝巢,跟其他黑天鹅家庭一样,雌天鹅在窝里孵卵,雄天鹅在巢外警戒。
  水手亨利让我、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远远躲在草丛里观看,他一个人快步向那丛龙眼花跑去。
  看到有人逼近,那只雄天鹅理所当然发出报警的鸣叫,气势汹汹迎上来想啄咬水手亨利。这无疑是愚蠢的自投罗网,等到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雄天鹅嘴壳快要啄到他大腿时,水手亨利一个饿虎扑食,像抱情侣似的抱住雄天鹅。遗憾的是,雄天鹅似乎早有准备,一摇翅膀惊叫着闪开了。水手亨利仅仅抓到雄天鹅尾巴上一根鹅毛,却重重摔了个嘴啃泥。他还想第二次.扑跃去抓近在咫尺的雄天鹅,雄天鹅助跑几步,拍拍翅膀飞到天空去了。他又抓了个空,这次更悲惨,连一根鹅毛也没抓到,却再次摔了个嘴啃泥。
  空手捉天鹅,谈何容易啊,简直是在异想天开。
  我们在百米开外的草丛里看得一清二楚,都在心里嘲笑水手亨利的狂妄和无能。
  水手亨利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仰头望着在空中盘旋的雄天鹅,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懊恼或沮丧的表情,恰恰相反,还狡黠地朝雄天鹅扮了个鬼脸,似乎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真正的本领还没施展开来,等着瞧吧,雄天鹅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水手亨利继续往那丛龙眼花跑去,他刚跑到花丛边,那只雌天鹅跨出窝巢:气急败坏地飞走了。
  比较起来,雌天鹅似乎胆子比雄天鹅要小得多,那只雄天鹅还敢气势汹汹朝水手亨利啄咬,那只雌天鹅没敢等水手亨利靠近,就离巢飞走了。
  天鹅毕竟是禽鸟,不管是长着黑羽毛的天鹅还是长着白羽毛的天鹅,都是畏惧人的。上帝说过,鸟兽虫豸,世间万物,皆为人用。人是万物之灵。世界上没有不怕人的天鹅。
  问题是,两只天鹅都飞到天上去了,它们有翅膀,可以在天空自由飞翔,而水手亨利肩胛上没有翅膀,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面,他又有什么能耐抓住它们呢?
  水手亨利去到黑天鹅窝巢前,窝巢里躺着五枚天鹅蛋,他把天鹅蛋一只一只拿出来,重新摆放。他把第一枚天鹅蛋仍摆在窝巢中央,第二枚天鹅蛋摆在窝巢外,第三枚天鹅蛋摆在龙眼花旁,第四枚天鹅蛋摆在树根下,第五枚天鹅蛋摆在草地上,每枚天鹅蛋之间相距约一米,五枚天鹅蛋连成一条直线。
  我们在远远的草丛里注视着水手亨利奇怪的举动,不明白他究竟要干什么。
  在水手亨利摆弄这些天鹅蛋时,那两只成年黑天鹅在天空盘旋鸣叫,洒下一串串刻毒的诅咒。
  水手亨利将五枚天鹅蛋摆成一条直线后,就侧身躺在草地上,最后那枚天鹅蛋的位置离他的手约三四十厘米。他伸了个懒腰,就像睡着了似的一动不动。
  “他这是在搞啥名堂?说是来捉天鹅的,怎么睡起午觉来了?”银匠詹拜尔颇为不满地小声嘟囔。
  “就是啊,这家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啊?”木匠吉姆问我。
  我没吭声。我隐隐约约觉察出水手亨利的企图,他似乎是在布置一个很巧妙也很毒辣的陷阱。可是,这对黑天鹅夫妻会掉进他的圈套吗?
  两只成年黑天鹅不断在天空鸣叫诅咒,水手亨利似乎真的睡着了,身体一动不动。两只成年黑天鹅不断降低高度,从离地面几十米慢慢降低到离地面只有五六米了,它们翅膀刮起的风把水手亨利的头发都吹乱了,他好像睡得特别熟,还是没醒来。
  突然,那只雄天鹅翅膀高悬、脑袋一沉,从半空俯冲下来,它几乎是贴着水手亨利的身体飞掠而过,两只蹼掌差点就要踩到水手亨利的背了,水手亨利仍躺在地上没有动弹。
  那只雄天鹅飞升回空中,又在水手亨利头顶盘旋了两圈,再次俯冲下来,当俯冲到水手亨利头顶时,它尾羽猛地一翘,屁股猛地一撅,一泡粪便从天而降,准确地掉在水手亨利的脖子上。紧接着,那只雌天鹅也俯冲下来在水手亨利的脖子里灌了一泡粪便。水手亨利的脖子变成了天鹅的茅坑,但他仍没站起来。
  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永远也醒不过来了。我想,两只成年天鹅经过多次试探,也一定这么认为的:这个两足直立行走的白猴似的可恶的家伙,也许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永远睡着了。
  它们智商比人低得多,它们哪里是人的对手啊。
  此时此刻,要是水手亨利躺在窝巢旁,即使他一动不动装死,我想,两只成年黑天鹅也没有胆量降落到窝巢来的。水手亨利躺倒的位置离它们的窝巢约五米,这个距离会让它们产生这样的侥幸心理:只要它们高度警惕,就算这个白猴似的家伙是在装死,奔过来抓它们,它们也能抢在他捉住它们前拍扇翅膀飞到天上去,只要它们飞起来,白猴似的家伙就对它们无可奈何了。
  它们终于战战兢兢飞落到窝巢边,雄天鹅站在巢外,面向着躺卧在草地上的水手亨利,翅膀半张,嘴壳也半张,做出一副随时准备报警并随时准备起飞的架势。雌天鹅则急急忙忙跨进巢去,迫不及待地蹲下来孵卵。窝巢中央只有一枚天鹅蛋,它好像知道自己的宝贝蛋少了,它细长的脖颈竖得老高,东张西望寻找。它很容易就看到摆成一条直线的另四只天鹅蛋。第二枚天鹅蛋就在窝巢外,离窝巢仅一步之遥,触手可及,它站了起来,身体前倾,脖子尽量伸直,刚好能够到第二枚天鹅蛋,它脑袋弯成钩形,用下巴钩住第二枚天鹅蛋一点一点往巢里挪。
  第二枚天鹅蛋本来就在窝巢边,没费什么劲,就被雌天鹅挪回到窝巢来了。
  接下来它又抬头往龙眼花下的第三枚天鹅蛋频频张望。第三枚天鹅蛋离窝巢约有两米,这段距离不算近也不算远,有点冒险但也不是很冒险。它犹豫了一下,又跨出巢去,摇摇摆摆向第三枚天鹅蛋走去。那只雄天鹅紧张得脖颈和背上的羽毛全部恣张开来,抢前一步,先去到龙眼花下,张开翅膀伸长脖子做出啄咬的姿势,用意很明显,是要掩护雌天鹅去搬运第三枚天鹅蛋。这对黑天鹅夫妻,配合得还挺默契的。
  雌天鹅来到第三枚天鹅蛋跟前,两只蹼掌伸到天鹅蛋底下,然后用下巴轻轻钩拉天鹅鹅蛋底下,然后用下巴轻轻钩拉天鹅蛋,当天鹅蛋滚动时,刚好滚在它两只蹼掌间,它的两只蹼掌就像柔软的护垫,保证天鹅蛋滚动时不会被磕破。
  雌天鹅用这种奇特的搬运方式将第三枚天鹅蛋也搬回了窝巢。
  雌天鹅又蹲坐下来孵卵,可过了没一会,它又变得焦躁不安,它的眼光像被磁石吸引了似的,久久盯着树根下第四枚天鹅蛋。它一共产下五枚天鹅蛋,每一枚天鹅蛋都是它的宝贝蛋,它一个都不愿舍弃。
  让它为难的是,第四枚天鹅蛋刚好在窝巢和那个躺在草地上白猴似的家伙的中间,本能告诉它,离那个白猴似的家伙越近,自己所要冒的风险就越大。我猜想它肯定在心里打过这样的疑问:那白猴似的家伙是真的倒下去后永远起不来了,还是在装死呀?万一要是装死,它跑过去钩拉第三枚天鹅蛋,岂不成了愚蠢的自投罗网?
  我在远远的草丛里目不转晴盯着那只雌天鹅看,我看见它忽而抬头向三米开外的树根张望,冲动地想站起来跨出巢去,要而又将视线收回,脖颈弯成S状,蹲坐下来孵卵,似乎不愿再去冒险。
  水手亨利静悄悄卧在草地上,安静得就像一具尸体。
  这家伙,鬼心眼真多,还很有耐心和毅力。
  过了约半小时,雌天鹅似乎再也无法忍受与自己的宝贝蛋可望不可及、咫尺天涯的煎熬和痛苦,也有可能水手亨利这么长时间躺着一动不动,让它渐渐相信那个白猴似的家伙确实永远不会醒过来了,它或许会这么想,倘若那个白猴似的家伙真的死了,却由于自己的过分谨慎,不敢跑过去把散失的宝贝蛋搬回家来,是不是也太愚蠢太可悲了?很多时候,胆子太小也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又跨出巢来,脖颈一伸一缩向树根下第四枚天鹅蛋走去。那只雄天鹅走过来挡在雌天鹅面前,吭吭嘎嘎叫,似乎是在劝阻雌天鹅别去冒险,雌天鹅不听它的,举起翅膀将雄天鹅的脖子拨开,继续往前走。雄天鹅转了个身,张开翅膀,阻挡雌天鹅往前走,发出一连串吭吭声。我看见,雌天鹅停了下来,站在窝巢边观望。
  雄天鹅摇摇摆摆往前走去。我以为这只雄天鹅是要替代雌天鹅去搬运第四枚天鹅蛋了,但我想错了,雄天鹅拐了个弯,绕向那块草地,去到水手亨利身后,双翼高高吊起,冷不防冲过去,在水手亨利小腿上猛地啄了一口。雄天鹅动作极快,闪电般弹出脖颈啄咬后,又闪电般缩回脖颈,翅膀摇扇,身体扭转,急跨几步,若有必要,刹那间就可拔地而飞。
  没想到这只雄天鹅还会玩火力侦察这一套。
  水手亨利像失去了知觉似的毫无反应。
  雄天鹅翅膀停止摇扇,慢慢踱了几步,又脖颈闪电般弹射,在水手亨利手臂上猛地啄了一口,跟刚才一样,又闪电般缩回脖颈,翅膀摇扇,身体扭转,急跨几步,若有必要,刹那间就可拔地而飞。
  水手亨利仍像失去了知觉似的毫无反应。
  水手亨利穿着衣裤,黑天鹅嘴喙扁平,牙齿细小,我想,黑天鹅是隔着衣裤啄咬,大概不会很疼,所以水手亨利能够忍受。
  连续两次啄咬,水手亨利都像块木头似的毫无反应,这让雄天鹅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气焰也变得嚣张起来,突然间一个助跑,用力拍打翅膀,做出起飞的姿势,最后两步蹼掌竟然踩在了水手亨利的屁股上,当它身体刚刚腾空而起时,它嘴壳往下一啄,竟然咬住了水手亨利的头发,随即飞到天空。
  人的头发犹如鸟的羽毛,用力拔是拔得下来的。
  虽然隔得远,雄天鹅又是在高速运动中,我无法看清它咬掉多少水手亨利的头发,但毫无疑问,那只扁平的鹅嘴里一定塞进不少水手亨利的头发,因为我看见,那只雄天鹅在天空兜了一圈后,落回到窝巢边,甩了老半天脑壳,一定是想把含在嘴巴里的头发甩掉。
  全世界所有的动物大概都没兴趣吃人类头发。
  让我惊讶的是,水手亨利真的像死掉了一样纹丝不动。
  那只雌天鹅大概真的相信躺在草地上的白猴似的家伙确确实实变成了一具没有威胁的尸体,它不再犹豫,径直朝第四枚天鹅蛋走去。
  这一次,雄天鹅没有横加阻拦,但这只雄天鹅的疑心显然比雌天鹅要重得多,它仍跑到树根下担当警戒,掩护雌天鹅搬运第四枚天鹅蛋。
  雌天鹅忙碌了一阵,又顺顺利利将第四枚天鹅蛋搬运回窝巢来。
  把第四枚天鹅蛋安顿好,雌天鹅又跨出巢来,向第五枚也是最后一枚散落在外面的天鹅蛋走去。第五枚天鹅蛋就在水手亨利的臂弯里,离水手亨利那只青筋暴涨的狰狞的手仅有三四十厘米,风险极大,照理说雌天鹅是不该有这个胆量跑来搬运的。但第二枚天鹅蛋、第三枚天鹅蛋和第四枚天鹅蛋都相继顺利地搬运回窝巢,连续成功让它变得忘乎所以,让它的警惕性和风险意识烟消云散。它肯定这么想的:它产下五枚天鹅蛋,一个也不能少,要全部孵化出活泼可爱的雏鹅来!
  它刚跨出巢,雄天鹅便张开翅膀拦住了它。
  看来,雄天鹅的生存经验比雌天鹅要老练得多,虽然经过多次试探,甚至把水手亨利的头发都啄咬掉一撮,但它仍不完全相信白猴似的家伙真的已经是一具不会动弹的尸体了。它仍然有所怀疑,不愿妻子前去冒险。
  一个要去,一个不让去,双方推推搡搡各不相让,并互相吭吭嘎嘎叫唤,似在争吵。
  我虽然没有所罗门王的指环,听不懂鸟兽虫鱼的话,但从雄天鹅委婉的语气和雌天鹅激烈的声调中我不难猜测它们争吵的大致内容——

  雄天鹅:亲爱的,别过去,这样太危险了!
  雌天鹅:小家伙在蛋壳里叫妈妈,我听见了,我要救我的孩子!
  雄天鹅:我们已经把散落的四枚蛋都搬回来了,这已经是个奇迹了,最后那枚蛋我们就放弃算了,没必要为了最后一枚蛋去冒这么大的风险。
  雌天鹅:一个都不能少,知道吗?一个都不能少!它们都是我的心头肉!
  雄天鹅:亲爱的,我有预感,这或许是个陷阱。
  雌天鹅:就算是火坑,我也认了,你要是害怕,你就在这儿待着好了,闪开,让我过去,让我独自去跳火坑!
  雌天鹅钻头觅缝想过去,雄天鹅像堵活动的墙,张开翅膀左堵右拦,坚决不让雌天鹅过去。雌天鹅的扁喙在雄天鹅身上猛烈啄咬,企图用暴力冲开阻拦,雄天鹅没有还手,任凭雌天鹅在自己身上发泄怨恨,就是坚持不让雌天鹅去冒险。
  突然,雌天鹅长长的脖颈伸得笔直,捡起下巴,挺起胸脯,一副居高临下的神态,用睥睨的眼神望着雄天鹅,扁扁的嘴壳一上一下翕动,发出一串古怪的吭吭声。
  我这几天听惯了黑天鹅的鸣叫,但还是头一次听到黑天鹅还有这么古怪的叫声,忽而圆润嘹亮,忽而嘶哑低沉,忽而断断续续,忽而长鸣不休,尖酸、刻薄、鄙夷,似乎在说:你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你是个软骨头,你是个窝囊废,你是个大脓包,你是缩头乌龟,你是鼻涕虫,你是断了脊梁的癞皮狗,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你!算我瞎了眼,找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我看见,雄天鹅就像挨了一闷棍,脑壳羞愧地低了下去,翅膀也无力地垂落下来。
  雌天鹅趾高气扬地冲撞过去,将雄天鹅撞开,然后以一种英勇无畏的气概向前迈进。
  这雌天鹅小命休矣,我想,它不听雄天鹅的劝阻,刚愎自用,活该倒霉。
  雌天鹅往前走了两步,突然间让我震惊的事发生了,那只雄天鹅低垂的脑袋猛地竖了起来,快步蹿到雌天鹅前面,再一次拦住了雌天鹅。但这一次的拦截与上一次有些不同,上一次雄天鹅是张开翅膀面对面阻拦雌天鹅,这一次却是雄天鹅尾朝着雌天鹅进行拦截。
  吭!吭吭!雄天鹅发出高昂激越的鸣叫。
  我看见,雌天鹅情绪平静下来,不再执拗地往前推搡试图冲破雄天鹅的阻拦,而是往后退了几步,退到窝巢边,用一种欣慰的表情注视着雄天鹅。
  雄天鹅微张着翅膀,摇摇摆摆向第五枚天鹅蛋走去。
  它们交换了位置,雄天鹅前去搬运第五枚天鹅蛋,雌天鹅留在巢旁警戒。
  那是生死交换,那是阴阳互串。
  雄天鹅一步步去到第五枚天鹅蛋旁,注视着匍匐在草地上的水手亨利,它的鹅脸一会儿往左偏,一会儿往右偏,先用左眼凝望,看看清楚,再换右眼凝望,再看看清楚,这个白猴似的家伙究竟是真死还是诈死?
  雌天鹅在它背后吭吭叫唤,好像妻子在鼓励出征的丈夫:勇敢点,没事的,别给我丢脸,挺起胸膛,勇敢前进,这才像是我的好丈夫,这才像是未来宝宝的好父亲。亲爱的,你是世界上最勇敢的雄天鹅,我为你感到骄傲。
  雄天鹅警惕地绕着水手亨利转了两圈。这个白猴似的家伙俯卧在地,看不见他的脸,只有一只耳朵露在外面,这么长时间了,这个白猴似的家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估计是死了,但它好像心里还是不踏实,偏仄脑袋沉思片刻,突然发威,吭吭急叫着奔窜过来,一口啄住水手亨利的耳朵,就像从一株水草上啄食一片嫩叶,狠狠拧转扯动,旋即拍扇翅膀连飞带跑逃窜开去。这一口虽然没能把水手亨利的耳朵活生生给拧下来,但肯定比他小时候因为淘气被脾气暴躁的母亲揪住了拧耳朵要厉害得多。
  我佩服水手亨利有先见之明,匍甸在地,并将脸埋进臂弯;假如他是仰面躺在地上,脸暴露在外面,那只雄天鹅来奔袭啄咬他的眼珠子,他诈死的伎俩难免就要露馅了。
  雄天鹅逃窜出去后,扭头端详白猴似的家伙。水手亨利仍躺在地上纹丝不动。
  这家伙,抗击打能力很强啊。
  雌天鹅在窝巢边走来走去显得很不耐烦,吭!吭吭!发出催促的鸣叫,好像在说:磨磨蹭蹭,疑神疑鬼,你还有完没完哪!
  雄天鹅终于不再犹豫,走近水手亨利身边,脑袋伸进水手亨利的臂弯,用嘴壳小心翼翼拨动第五枚天鹅蛋……
  接下去的事情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中,水手亨利诈尸般地蹦跳起来,还没等雄天鹅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一把揪住了雄天鹅的脖子,用膝盖摁牢企图挣扎的雄天鹅,并麻利地将雄天鹅两只翅膀反剪起来。
  水手亨利真称得上是一位伟大的阴谋家,一切都计算得那么精确,再聪明的黑天鹅,也无法逃脱被活捉的命运。
  撇开道德不说,水手亨利这一手还是干得挺漂亮的。空手捉天鹅,可以说是创造了人类狩猎史上的奇迹。
  我注意观察了一下,雌天鹅惊愕得几乎要晕过去了,嘴巴大张,眼珠暴突,翅膀高耸,却像一具动物标本,既叫不出声,也不会动,呆地望着诈尸般复活的永手亨利和被一只粗暴的大手紧紧捏住了脖颈的雄天鹅。
  也许这只雌天鹅天生胆小,被活活吓死了,我想,这倒也不错,白捡一只黑天鹅。我从草丛钻出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快步向雌天鹅奔去,想捡个便宜。我奔到离它还有七八步远时,它突然回过神来,吭——发出一声长长的悲鸣,拍扇翅膀飞到天上去了。
  没能捡到便宜,我很遗憾。
  水手亨利用他在印度学到的烹饪手艺,动手制作秘制天鹅。也用一大坨湿泥巴将捆扎好的雄天鹅连同五枚天鹅蛋包裹好,当泥巴球在太阳下晒干后,就放到篝火上烤制。
  我注意到水手亨利那只被雄天鹅啄咬的耳朵,布满细碎的齿痕,通红通红,就像一片秋天的霜叶,还有缕缕血丝。
  要获得,总要付出,生存是有代价的。
  雄天鹅的脖颈和脑袋伸在泥巴球外,想来在火上烤的滋味不好受,它伸长脖颈发出凄厉的鸣叫。那只雌天鹅在篝火上空盘旋,也发出撕心裂肺的鸣叫。
  生离死别,让人看了心里不太好受。木匠吉姆闭着眼睛,不断在胸口画十字。
  那只雌天鹅在空中朝我们抛掷粪便。粪便落在我们头上,有点腥臭,却无大碍。没听说过几坨天鹅粪就能把人砸死的。再说了,它又不是造粪机器,可以没完没了地拉屎,肚子拉空了,它也就无法再从空中向我们抛掷粪便了。
  很快,印度大餐秘制天鹅做好了,味道确实不错,吃得我们满口流油。木匠吉姆虽然把水手亨利活捉并活烤黑天鹅斥责为“魔鬼的勾当”,吃的时候却一点也没少吃。
  但愿天天能享用这样的美味佳肴。
  既然开了杀戒,那就一开到底吧,杀一只黑天鹅是杀,杀一百只黑天鹅也是杀,如果杀一只黑天鹅会下地狱,杀一百只黑天鹅也无非是下地狱。
  对我们来说,能活下去,是最最重要的。

 

 七 雪荷塘之战

  雪荷塘靠岸有一片碧绿的水草,草叶上密密麻麻布满晶莹透明的鱼卵,正是鱼卵孵化的季节,有的鱼卵里已钻出不到一厘米长的小鱼苗,有的小鱼苗还待在薄若蝉翼的卵泡里,在草叶上轻轻滚动,珍珠似的泛起光亮。
  对出壳三个星期的幼鹅来说,这些粘在草叶上微微颤动的鱼卵和刚刚孵化的小鱼苗是可遇不可求的最佳美食,铺满鱼卵的水草,大多离水面约一尺深,刚好可培养幼鹅的潜水本领,游窜的小鱼苗也锻炼了幼鹅的捕食能力。所以,去到雪荷塘,找到那片铺满鱼卵的碧绿水草,紫水晶喜形于色,像跳踢踏舞似的原地旋转,兴奋得仰天长鸣,喜滋滋兴冲冲意浓浓带着五只幼鹅下到雪荷塘那片碧绿的水草享用美味佳肴。
  约翰·维廉斯躺在岸边的草地上阅读那本三百多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蓝莹莹的天,白悠悠的云,清凌凌的水,绿油油的草,暖洋洋的风,勤劳的天鹅妈妈,可爱的天鹅宝宝,构成一幅祥和宁静的美丽图画。
  然而,好景不长,约翰·维廉斯刚看完一则日记,突然吭、吭、吭传来紫水晶短促嘹亮的鸣叫,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赶紧丢下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跑过去一看,一只胸脯上有块月牙白斑的雌天鹅正带着六只出生月半个月的幼鹅准备沿着斜坡从岸上下到雪荷塘来。紫水晶快速又过去,朝月牙白吭吭鸣叫,意思很明显,是要阻止月牙白和它的六只幼鹅下到雪荷塘来。
  ——吭吭,这块水塘归我所有,未经允许,切勿擅入!
  黑天鹅属于有领地意识的禽鸟,处于育幼期的黑天鹅,为了保证自己的孩子有充足的食物,领地意识会变得格外强烈,谁都想占据能提供丰富食物的理想水域,而能提供丰富食物的理想水域却是僧多粥少的稀缺资源,免不了你争我夺,所以经常会发生领地纠纷。
  在紫水晶严厉的鸣叫声中,月牙白很不情愿地退回到岸上去,六只幼鹅也跟随着妈妈退回到岸上去。
  紫水晶游到岸边,继续朝月牙白响亮鸣叫,似乎在警告对方:赶快离开这里,我是绝不会允许你们到这块水塘来觅食的,你们再不走的话,我就要冲到岸上来咬你们了!
  月牙白没有离开,而是扭转脖颈,向岸边一片开着蓝花的灌丛吭——吭——发出呼唤的叫声。约翰·维廉斯看见,随着月牙白的叫声,一只黑天鹅连飞带跑赶了过来。
  这是一只雄性黑天鹅,毫无疑问是这个黑天鹅家庭的男主人,身强力壮,鹅冠高耸,就像戴着一顶皇冠,也许叫它皇冠雄挺合适。
  皇冠雄来到雪荷塘边,雄纠纠气昂昂鸣叫数声,就好像在发表战争宣言。
  紫水晶显然不是皇冠雄的对手,哀哀鸣叫着,亦战亦退,五只幼鹅也惊慌叫着,跟随紫水晶退却。紫水晶很快退到水塘边,皇冠雄仍不依不饶,雨点般朝紫水晶啄咬,还用心险恶地用强壮的身体撞击五只幼鹅,幼鹅被撞得七荤八素,那只名叫宝石红的小雌鹅被皇冠雄撞得身体翻转,两足朝天氽在水面上。
  突然,紫水晶用力挣脱皇冠雄的纠缠,在水面连飞带跑赶往叶子上布满鱼卵的那片碧绿的水草,长长的脖颈竖的笔直,但嘴壳却勾缩在颈窝,与人类颔首的姿势略同,两只翅膀缓慢地有节奏地摇扇,吭!吭!发出柔和的鸣叫;约翰·维廉斯很熟悉这个姿势和这种声音,每当幼鹅走散,想把走散的幼鹅召拢到身边,便会做出这个姿势和发出这种叫声,大意是在用形体语言和叫声告诉对方:欢迎,请过来吧,我很想拥抱你们!
  这是一种和平的姿势,也是一种和平的声音。
  在与入侵者激烈打斗时,紫水晶突然摆出和平的姿势,发出和平的声音,这有点莫名其妙,约翰·维廉斯很纳闷,但脑筋急转弯,再想一想,他就想通了。紫水晶是在用这样的姿势和这样的声音向皇冠雄一家表达这样的心声:停止战斗,和平共处,欢迎你们来到雪荷塘,让我们共同分享这丰盛美味的食物吧!
  弱势的一方被迫选择妥协,这是可以理解的。
  雪荷塘面积不小,水草和鱼卵颇为丰盛,养活两家黑天鹅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当然,如果一家黑天鹅独占这块雪荷塘,日子就会过得更滋润。
  皇冠雄扭头去看月牙白,似乎在征求妻子的意见。月牙白脖颈竖得笔直,脑袋高昂,嘴壳刺向蓝天,一副趾高气昂的摸样,发出一串高亢激越的鸣叫。
  月牙白的意图很明显,警告皇冠雄千万别心慈手软,要皇冠雄乘胜追击,把紫水晶一家赶上岸去,独霸这块雪荷塘。
  在动物界,领地争夺遵循这样一条规则:如果双方旗鼓相当,势均力敌,就有可能选择妥协,双方共同占有这块领地,分享领地上的食物资源;如果双方强势不均,某一方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强势的一方就必定要把弱势的一方完全彻底赶出领地,从而达到**食物资源的目的。
  毫无疑问,单亲家庭的紫水晶属于弱势一方,双亲家庭的皇冠雄属于强势的一方,且双方力量失衡,皇冠雄一家占据压倒性的优势,自然野心膨胀,占有欲膨胀,非把紫水晶一家逐出雪荷塘不可。
  皇冠雄又拼命甩动脑壳,把最后一丝同情与怜悯从脑袋中抛甩出去,竭尽全力向紫水晶追逐啄咬。
  紫水晶抵挡不住,仓皇溃逃。
  皇冠雄拍扇翅膀飞扑过来,像踩背一样跳到紫水晶身上,居高临下啄咬紫水晶鹅冠,紫水晶身体沉到水底去,只露出一只嘴壳还勉强在水面上呼吸。
  五只幼鹅吓坏了,争先恐后逃到岸上来。
  紫水晶好不容易从皇冠雄蹼掌下挣脱出来,再也无力抵挡野蛮的攻击,失魂落魄逃上岸来。五只幼鹅与紫水晶站在岸上,面对面喁喁而泣。
  领地被霸占,食源被掐断,当然很悲伤。

  澳大利亚虽然环境优美,虽然少有食肉猛兽,虽然有严苟的法律予以保护,但并非是所有动物的世外桃源,对黑天鹅这样出于大自然食物链下端的游禽类动物来说,生存的道路依然崎岖坎坷,充满各种各样的风险和危机。与亚洲、美洲、欧洲地区的许多野生动物一样,活得很艰难,生存的几率不大,毁灭的概率不小。
  约翰·维廉斯完全理解当初那只袋狼咬杀雄天鹅后,紫水晶为何强忍着丧夫的巨大悲痛施展一只雌天鹅所能施展的魅力引诱他走进它的生活。生存不易,要想活下去,要想养大一窝幼雏,必须寻找到靠山。毫无疑问,它把他视为靠山,能给它和它的孩子们提供安全保障的靠山。
  约翰·维廉斯走了过去,伸手抚摸紫水晶脖颈,相机与悲伤中的紫水晶一点安慰。
  紫水晶见到他,委屈地吭吭叫,似乎在责备他这么晚才出现。五只幼鹅也拥到他跟前,告状似的朝他嘎嘎呀呀叫。
  他知道,自己既然扮演紫水晶丈夫和五只幼鹅父亲的角色,就有义务和责任出手捍卫家庭利益,赶走皇冠雄一家,夺回食物丰盛的学荷塘。可是他不愿这么去做,他是个动物学家,他之所以半真半假做这个黑天鹅家庭的主人,无非是这段时间因为等待珍贵的袋狼再次现身,滞留在这里无事可做,想零距离深入观察了解黑天鹅生活习性,一种稍带的或附带的考察工作。是的,皇冠雄抢占了本来属于紫水晶一家的雪荷塘,属于一种野蛮的侵略行为,但动物很多行为是不能用正义或非正义来衡量的,是不能用人类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去生搬硬套的。动物就是动物,按照本能生活,遵循丛林法则生存,恃强凌弱,无可厚非。他不是丛林警察,更不是它们的上帝。他真正的身份是动物学家,作为人类社会的动物学家,面对野生动物,面对丛林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就应该是个冷静、理智、客观、中立的观察者,而不应该是粗暴的干涉者。他曾帮助紫水晶驱赶了针鼹和澳洲蜥,他已经做得有点过分了,倘若再出手帮助紫水晶从皇冠雄手里夺回雪荷塘,卷进黑天鹅的日常生活,那就卷的实在太深了。再说了,他不可能永远陪伴在紫水晶身边为它化解育幼过程中的一切难题,他总要离开它的,只要那只珍贵的袋狼再次现身,让他顺利拍摄到袋狼的照片,他第二天就会收拾行囊离开塔斯马尼亚回到英伦三岛。假如因为他的一次次出手干预,让紫水晶养成了依赖心理,那就真的害了紫水晶。他走了,靠山坍塌,它又何以自立?说到底,人类社会没有救世主,动物界更没有救世主,它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弱肉强食的大林莽里获得生存权。
  他决计处身事外,作壁上观,恢复一个动物学家的本来面目。
  紫水晶不断用柔软的脖颈摩挲他的裤腿,期盼的目光久久凝视着他,朝着他吭吭低声鸣叫,他明白,它是在请求、恳求、渴求、哀求他去把皇冠雄霸占的雪荷塘夺回来。
  ——相信你不会让我们失望,相信你会为我们伸张正义!
  约翰·维廉斯知道紫水晶为何如此执拗地非逼着他去夺回雪荷塘。这块雪荷塘对紫水晶一家来说实在太重要了,五只幼鹅日渐长大,食物需求越来越旺盛,原先那块小水塘已不能满足它们的需要,而附近其他几块水塘早就有黑天鹅家庭在那儿生活觅食,就凭它孤儿寡母一个单亲家庭,要想从别的黑天鹅家庭抢占丰饶的水域,那是天方夜谭,它们只有回到原先那个小水塘去生活,将不可避免地陷入食物短缺的困境。没有足够的食物,五只幼鹅前程堪忧。当然,紫水晶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到更远的地方寻找适合的水域,塔斯马尼亚地广人稀,再远一些的地方应该还能找到食物丰饶的水域,但是,对翅膀还没有长硬的幼鹅来说,必须靠两只蹼掌在地面一步一步行走,距离就是一种巨大的风险,距离越远风险越大,遥远的路途随时都可能遭遇天敌的袭击。
  所以,如果不能夺回雪荷塘,紫水晶本来就拮据的生活会变得愈加艰难,会凭空生出许多生存障碍。
  能不能夺回雪荷塘,实在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关乎五只幼鹅能否健康平安成长。
  志在必夺,志在必得,对紫水晶来说。
  约翰·维廉斯不为所动。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他在雪荷塘岸边坐了下来,袖手旁观,欣赏风景。生活嘛,就是酸甜苦辣,你要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难题。
  紫水晶大概是明白了他的态度,变得很伤感,不再用脖颈摩挲他的裤腿,也不在向他投射请求、恳求、渴求、哀求的目光,它的身体缩成一团,就像被寒霜砸焉的花朵,萎萎地蹲坐在地上,脸上充满无助者的哀戚,不时发出一两声伤心欲绝的鸣叫。
  五只幼鹅也不再理睬他,想躲避瘟神一样离他远远的,并用怨恨的眼光揪他。
  约翰·维廉斯知道,由于他拒绝出手去夺回雪荷塘,它们对他的热情迅速从沸点降到冰点,他在它们心中的分量一落千丈,他在它们心中崇高的地位荡然无存,在它们心中,他不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出色的父亲,而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和部分责任的父亲,或许更糟糕,它们把他的袖手旁观视为一种懦弱和屈服,它们把他看成是个懦夫,一个不敢于入侵者搏斗的胆小如鼠的懦夫。
  他心里酸酸的,堵堵的,可他只有狠狠心不去理睬它们。
  皇冠雄仍神气活现在离岸很近的水面巡游。月牙白领着六只幼鹅在那片碧绿的水草间尽情享用鲜美的鱼卵。
  紫水晶伤心地蜷缩在岸边一丛芦苇下,它的五个孩子围着它,吭吭嘎嘎,像是在向妈妈说:它们肚子饿了,希望妈妈能带着它们到雪荷塘享用那些亮晶晶既好看又好吃的鱼卵。紫水晶不敢下到雪荷塘去,五只幼鹅当然更不敢下到雪荷塘去,它们只有跟着妈妈用细嫩的嗓子发出一声声如泣如诉的悲凉的鸣叫。
  真是一家欢乐一家愁。
  突然,月牙白仰起脖颈朝正在水面巡游的皇冠型发出一串尖锐如号角般的鸣叫,像是指挥官在下达战斗命令:快把这个哭丧着脸的寡妇和这群喊爹哭娘的小崽子给我赶走,他们的哭嚎已严重败坏我和孩子们的食欲!
  皇冠雄噔噔噔登上岸来,啄咬驱赶紫水晶和它的孩子们。那只名叫宝石红的小雌鹅,在奔逃时被草根绊了一跤,皇冠雄狠狠地在宝石红肚皮上啄一口,疼得宝石红发出死心列给的挨浇,紫水晶前去救援,也被皇冠雄啄掉一撮颈羽……
  强者通吃,强者拥有一切,弱者一无所有,连伤心的权利也被剥夺。
  这一切,都发生在约翰·维廉斯眼皮底下,这让他感觉极不舒服。他就坐在紫水晶和五只幼鹅身后不到五米的地方,他既没躲起来也没藏起来,一个大活人,且是身高一米九的男子汉,皇冠雄不可能看不见他的,可居然当他世尊没有生命的塑像一样,在他面前肆意凌辱紫水晶和五只幼鹅。
  皇冠雄汹汹啸叫着追逐紫水晶,紫水晶逃到他面前,躲到他身后,皇冠雄追到他面前,他实在忍不住了,伸出一只脚,挡住了皇冠雄。皇冠雄追得急,绊在它腿上,摔了个大跟头。
  你霸占了人家的雪荷塘,还不允许人家在岸边伤心地鸣叫,你也实在太霸道、太过分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错了,是得饶鹅处且饶鹅,我劝你别太张狂了!
  他以为他出面阻拦,皇冠雄嚣张的气焰会有所收敛。不管怎么说,人是万物主宰,人是天地精英,许多野生动物都是还怕人类的。但他想错了。皇冠雄好像吃错药似的,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摔了个大跟头也不能让它吸取教训,爬起来抖抖身上凌乱的羽毛,吭吭吭朝他严厉地啸叫,似乎是在警告他:你别多管闲事,自讨没趣,快闪开,不然我连你一块收拾了!
  狂妄分子,恐怖分子,真是可气又可笑!
  这时,紫水晶和五只幼鹅都躲到他的身后以逃避皇冠雄凶蛮的啄咬。
  无论如何,约翰·维廉斯也不会在皇冠雄的威胁面前退却;他若此时退却,就把身后的紫水晶和五只幼鹅给出卖了,等于在淫威面前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当然,他也不想过分为难皇冠雄,他只是不想让皇冠雄继续伤害紫水晶和它的孩子。为了让皇冠雄知晓人的厉害,他扯开喉咙朝着皇冠雄大喊大叫。人的嗓门似乎比黑天鹅的嗓门要大些,约翰·维廉斯的吼叫压倒了皇冠雄的鸣叫声。在自然界,声音也是一种战斗力。他希望皇冠雄在他的大喊大叫下心惊胆战逃之夭夭,不不,只要它能知趣地退回雪荷塘,他就心满意足了。但他又想错了。虽然他大喊大叫把嗓子都吼疼了,但皇冠雄并没害怕。不知这家伙天生就是傻大胆、愣头青,还是澳大利亚过于严苛的《动物保护法》把它娇惯得骄横狂妄,它不但不害怕,还变得更凶猛了,扑蹿上来,在约翰·维廉斯的脚杆上啄了一口。
  约翰·维廉斯还是头一次遭黑天鹅啄咬,他一直以为黑天鹅扁扁的嘴壳,圆润而光滑,嘴腔里也没有交错的犬牙,啄起来不会疼,但真的被皇冠雄啄了一口,就像突然被针扎了一下似的疼得慌,撩起裤腿一看,脚杆上有两排细密的齿痕,要不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牛仔裤,绝对会被咬出血来。
  皇冠雄又摇扇翅膀飞扑过来啄咬,约翰·维廉斯只得抬起一只脚来阻挡,他穿着登山翻毛皮靴,很结实,不拍被皇冠雄啄咬。他当然可以想踢足球一样踢它,他是剑桥足球队的中锋,从小喜欢踢球,驰聘绿茵场十多年,脚头功夫甚是了得,就像临门一脚一样,完全有把握一脚将皇冠雄踢回到雪荷塘去。但他只是想想而已,他不敢踢它,更不敢临门劲射般用力踢它,黑天鹅是澳大利亚保护动物,法律规定明确,伤害一只黑天鹅罚款八千澳元,还要做三个月牢,他可不想触犯法律。再说了,他是动物学家,他的职业也不允许他去伤害野生动物。他只是用穿着登山翻毛皮靴的脚抵挡皇冠雄的啄咬而已。
  让他愤概的是,它的克制被视为软弱,他的忍让被看作胆怯,皇冠雄愈加猖狂地向他发起攻击,一次又一次扑到他身上啄咬,这家伙有翅膀,有时竟飞到他肩上来啄咬他的脖子,他没办法,只好拿一根树枝来抵挡,且战且退,以免被啄伤。
  紫水晶和五只幼鹅惊慌地鸣叫着,跟随在他身后,寻求庇护,寻求避难。
  一个五大三粗的欧洲男子,不但保护不了一个可怜的单亲黑天鹅家庭,反而被一只蛮不讲理的雄天鹅打得屁滚尿流,追得无处藏身,这也太伤人的自尊心了啊。
  你也太嚣张了,太目中无人了!
  真是一只疯鹅!
  他实在气愤不过,当皇冠雄又一次扑飞上来啄咬他的大腿时,他一只手用树枝抵挡,另一只手飞快从皇冠雄背上揪下一撮羽毛来。
  哼,也让你知道,一个欧洲男人不是好欺负的。
  这下可好,祸闯得更大了。非但没能把皇冠雄镇住,反而更刺激它了,全身鹅毛耸立开来,身体霎时间膨胀了一倍有余,吭吭嘎嘎怪叫着,更疯狂地缠着他厮打。
  他算是领教了担当保护家园、保护妻小的雄天鹅的胆量和能耐,斗志旺盛得像喝过兴奋剂,勇敢得就像敢死队员,不顾一切向目标扑飞啄咬。
  皇冠雄对待他比刚才对待紫水晶要凶猛多了,毫不留情,穷追猛咬。它好像知道他是个男人,男人者,人类之雄性也,雄性与雄性打架天经地义,不需要手下留情,不需要任何顾忌,打打打,打得你落花流水,啄啄啄,啄得你抱头鼠窜。

  他有点疑惑,不同的物种,是不是也适用同性相斥的规律?
  突然,皇冠雄大幅度振动双翼又朝他扑飞过来,他以为它要来啄咬他的脖子,赶紧举起树枝抵挡,它却使劲一摇翅膀从他头顶一掠而过,恍惚间似乎它的尾翼动了动,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觉得脸上热热的麻麻的像被泼了碗意大利面条,用手一摸,满手黏糊糊的,摸了一手的鹅粪。这家伙投弹精准,一大泡粪便一滴不漏全屙在他脸上了。
  粪涂人脸,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觉得皇冠雄的猖狂行为,不仅是对他个人的畜意挑衅和莫大羞辱,更是对人类的小视、轻视和藐视,也不晓得算不算犯了反人类罪?
  顷刻之间他忘了作为一个动物学家理应遵循的保持中立的原则,下决心要教训教训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皇冠雄。
  当然,他不会去伤害它,他会守着法律这条底线,他只是想让它吃点苦头,想让它狼狈地退出用武力霸占的雪荷塘。
  欺负孤儿寡母的,实在也不是什么好鸟,理应受到惩处。
  他很快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他去年暑期到中国旅游,到了湖南长沙,发现湖南人特别喜欢吃辣椒,可以说嗜辣如命,有一个笑话,湖南籍士兵上了战场,要是打败了,缴枪不缴挎包,因为挎包里有辣椒。导游介绍他吃一种名叫小米辣的辣椒,一粒粒如翡翠做成的珍珠米,大概是世界上最辣的辣椒了,在舌尖上蘸一蘸就辣得全身冒汗,味道极鲜美,开胃驱寒,吃得大汗淋漓后,全深惬意舒坦,就像泡了个桑拿浴,他很快吃上了瘾,临走前专门买了两大罐用小米辣舂成的辣椒酱带回英国,这次到塔斯马尼亚来,也不忘随身带了一罐。他的帐篷就搭在离雪荷塘不远的那块披萨饼状土丘,他佯装抵挡不住皇冠雄的猛烈进攻,且战且退,退到帐篷,以最快速度从帐篷里取出辣椒酱,涂抹在手臂上,然后再且战且退去到雪荷塘,当皇冠雄再一次以无知无畏的胆略扑飞上来啄咬时,它伸出那只涂了辣椒酱的手臂,让皇冠雄深深地咬了一口。
  不少辣椒酱涌进皇冠雄嘴巴。黑天鹅的味觉器官还是很灵敏的,刹那间,它感觉到了巨大而又猛烈的辣,吭吭惨叫了两声,长长的脖颈蛇似的扭滚,想把辣辣的感觉咽到肚子里去,结果辣的感觉蔓延到喉咙里去了;它又拼命甩动脑壳,想把辣辣的感觉从嘴巴里甩出去,就过脑袋甩晕了,辣的感觉却越来越厉害。
  辣得合不拢嘴,拉得睁不开眼,辣得六神无主,辣得灵魂出窍,像一团火焰在嘴巴里燃烧,像无数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
  辣辣辣——辣辣辣——
  小米辣实在厉害,辣得它声带都有点变形了,原本它应该是吭吭吭叫的,现在发出来的声音却变成辣辣辣。
  辣辣辣,嚯罗嗬伊,辣辣辣,嚯罗嗬伊,皇冠雄高声吟唱着“辣之歌”,也不用约翰·维廉斯去恫吓去驱赶,自己就转身扑通跳进雪荷塘,辣辣辣辣怪声怪气叫着,向月牙白和它们的六只幼鹅游去。
  凡组建家庭的动物,遭遇到委屈或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它的家庭成员靠拢,以寻求帮助和庇护。
  吭吭,你怎么啦?吭吭,你怎么啦?吭吭吭吭,亲爱的夫君啊,为妻的胆子小,你到底怎么啦?别吓唬我哦!月牙白迎上来,关切地用嘴壳去亲吻皇冠雄。
  辣辣辣,嚯罗嗬伊,辣辣辣,嚯罗嗬伊,皇冠雄嘴巴大张,就像蛇张开嘴吞噬猎物一样,摇颈甩头,身体一阵阵抽蓄,辣得已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月牙白好奇地将嘴壳伸到皇冠雄嘴腔里,或许它以为皇冠雄嘴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想帮助夫君解除痛苦,或许它是一种表达爱情的深度接吻,不管怎么说,它把嘴壳伸进了皇冠雄辣得无法闭拢的嘴巴里。
  辣椒酱自然而然进入月牙白的嘴巴,巨大而又猛烈的辣的感觉也自然而然传导给了月牙白。很快,月牙白也辣得合不拢嘴,辣辣辣辣,怪声怪气唱起了“辣之歌”。
  看到爸爸妈妈变成这幅摸样,六只幼鹅害怕极了,围着爸爸妈妈,将自己的小嘴壳伸进爸爸妈妈的大嘴巴里,努力向为爸爸妈妈解除痛苦,就像爆发了流行瘟疫一样,巨大而又猛烈的感觉无可挽回地传导给了六只幼鹅。
  辣辣,哼哼;辣辣,哼哼。一大家子黑天鹅辣得团团转,雪荷塘热闹得就像在跳水上芭蕾。
  还是月牙白更聪明,闷头喝水,清凉的水能缓解辣的感觉。皇冠雄和六只幼鹅也将嘴巴伸进水里拼命喝水。很快,它们灌了一肚子水,鹅肫鼓得就像皮球,肚子装满了,再也喝不下水去了,嘴巴就像拧坏了的水龙头,滴滴答答不断淌水。遗憾的是,喝了一肚子水,也不能完全消除嘴巴里辣的感觉。
  “走开!走开!”约翰·维廉斯脱了牛仔裤下到雪荷塘,搅起飞扬水花,向皇冠雄一家子大天鹅跑去,大声喊叫着,挥手做驱赶状。
  辣的感觉是那么强烈,辣的感觉是那么痛苦,皇冠雄胆怯了,害怕了,慌慌张张逃到岸上。月牙白和六只幼鹅也无可奈何的逃到岸上。辣辣辣,嚯罗嗬伊,辣辣辣,嚯罗嗬伊,一家子唱着伤心的“辣之歌”,离开雪荷塘,狼狈地退出这场领地纠纷。
  他目送皇冠雄一家远去,便退回到岸上,亲切地拍拍紫水晶的背说:“哦,你可以安安心心带着孩子到雪荷塘觅食啦,皇冠雄再也不敢来捣乱啦!”
  他想,它一定会迫不及待地带着五只幼鹅下到雪荷塘觅食去的,它和五只幼鹅的鹅肫瘪瘪的,经过刚才一番折腾,它们早就肚子饿了,巴不得快点吃到东西呢。但他发现他想错了。当皇冠雄垂头丧气带着老婆孩子退出雪荷塘,慢慢从紫水晶视线里消失后,突然,紫水晶优雅地撑开两只翅膀,像跳踢踏舞一样买着细碎的步子来到他面前,郑重其事地昂起头来发出一声鸣叫,随即扭扭摆摆做出各种姿势来,忽而一翅高一翅低做出大旋转,忽而一脚高一脚低走起小狐步,忽而一步左一步右扭起秧歌来,忽而一只翅膀尽量伸展,将光滑如黑丝绸的翼羽展现在他面前,忽而摇动尾羽,含蓄地传递爱的心曲;它一面舞兮蹈兮,一面还引颈鸣叫,叫得很有节奏,想再给它的舞蹈伴奏。
  五只幼鹅亦步亦趋,跟随在紫水晶身后,笨拙地摆动身体摇晃翅膀。
  他知道,全世界共有五种天鹅: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黑颈天鹅和黑天鹅,在五种天鹅里,黑天鹅是最善于舞蹈的,可以做出二十多种优美的舞姿,x雄天鹅喜欢在水面舞蹈,通常是在求偶是向爱侣一展舞艺,力求以自己美妙的舞姿醉倒一颗芳心,而雌天鹅喜欢在陆地舞蹈,通常是在欢庆仪式中展示美妙的舞姿。
  全世界五种天鹅都有庆贺仪式。所谓庆贺仪式,就是担当警戒的雄天鹅击退了前来骚扰的天敌,或者在保卫领地的战斗中击溃入侵者,雌天鹅就会率领幼鹅对凯旋而归的雄天鹅舞兮蹈兮以示庆贺。
  毫无疑问,紫水晶正在为他举行隆重的庆贺仪式。
  “行啦,行啦。跳累了吧,也叫累了吧,去吧,到水塘去吃小鱼小虾吧。”他不忍心紫水晶和五只幼鹅饿着肚子为他举行庆贺仪式,挥手想把它们赶进雪荷塘。
  紫水晶没听他的,继续舞兮蹈兮,继续引颈鸣叫。
  五只幼鹅大概是真饿了,也真跳累了,渐渐停了下来。那只名叫宽嘴雄的幼鹅,比较淘气也比较机灵,悄悄溜到紫水晶身后,趁紫水晶不注意,扇动两只小翅膀快速向雪荷塘奔去,想跳进碧绿的水草间去啄食鲜美的鱼卵。紫水晶好像后脑勺上也长着眼睛,宽嘴雄才跑出去两步,紫水晶倏地一个转身追上去,不由分说,抡去长长的脖颈在宽嘴雄身上狠狠抽了个脖儿拐,把宽嘴雄抽得陀螺似的在地上打滚,嘎嘎发出哀叫。
  他很惊讶,他还是头一次看到紫水晶如此粗暴地教训它的孩子。
  紫水晶面对五只惊骇的幼鹅,长长的脖颈一伸一缩,胸脯发出一串咕噜咕噜声,似乎在对它们说:饿死事小,不举行庆贺仪式事大;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你必须跳,必须唱,必须向为你们夺回领地、夺回生存权的爸爸感恩戴德,必须有一颗感恩的心,必须永远铭记这份恩情!五只幼鹅只好打起精神,跟随妈妈继续进行庆贺仪式。
  突然,紫水晶跨前两步,来到他身边,五只幼鹅也涌了过来,团团将他围住,载歌载舞,不断用扁扁的嘴壳啄咬他的裤腿和鞋子。他知道,它们是在赞美他的勇敢,是在歌颂他的丰功伟绩,他捍卫领地成功,它们把他当英雄欢呼,把他当英雄崇拜。
  他想,他如果不是一个人,而真的是一只雄天鹅的话,面对妻子儿女如此隆重的歌功颂德,一定会为自己出手夺回雪荷塘的行为感到自豪,从而变得更勇敢,也变得更用责任心,夫妻感情变得更加炽热,家庭成员间的情感纽带也变得更加牢固。
  直到太阳偏西,树丛里传来夜莺的歌声,紫水晶这才意犹未尽地挺直着别开生面的庆贺仪式,带着五只幼鹅下到雪荷塘觅食去了。

 

  “它天天在我们头顶哀叫,天天朝我们喷粪,烦死我了。你有本事抓到它,回到英国后,我把爱玛酒坊百分之十的股份白送给你,怎么样?”我想和水手亨利做笔生意
  “小菜一碟。”水手亨利狡黠地笑笑说,“只怕到时候口说无凭啊。”
  没办法,我只好立了字据,并让银匠詹拜尔做担保人也在字据上郑重地签名画押。
  水手亨利极想得到爱玛酒坊百分之十的股份,当天就采取行动,太阳快落山时,视线紧紧盯着紫水晶,哦,就是那只未亡鹅。黑天鹅属于昼行夜伏的鸟类,白天活动,夜晚归巢休息。暮霭快要吞噬沼泽树林时,未亡鹅最后在我们头顶盘旋悲鸣数声,朝离我们约一千米远的沼泽中央一座蝶形孤岛降落下去。到了深夜,歹水手亨利手持木棍出发了。为了减少动静,他谢绝我们帮忙,职身前往。
  天亮时,水手亨利半身水半身泥回来了,他满脸疲惫,两手空空,连那根既可以当拐杖又可以当武器用的木棍也弄丢了,恨恨地说:“这只未亡鹅,可怕得就像个女巫,我明明看见它降落到蝶形孤岛,我好不容易摸到岛上,蜥蜴似的悄悄爬行,找遍了每一丛灌木,搜寻了每一个草窠,就是找不到它。天快亮了,我流了不少汗,口渴得厉害,就蹲在水边洗把脸喝口水,我弯下腰双手捧起水刚要洗脸,突然背上被什么东西狠狠推了一把,我没防备,扑通跌进水里,心急慌忙爬起来一看,那只未亡鹅就在我头顶盘旋!这家伙鬼精鬼精的,好像知道我会半夜去袭击它,根本就没睡在蝶形孤上,而是睡在湖面一块漂浮物上,害得我找了一夜没找到。这家伙胆子也够大的,竟敢在背后偷袭我,害得我老清早就被迫洗了个凉水澡。啊啾——啊——啾——”
  这里清晨的气温还是挺凉的,水手亨利浑身哆嗦,一连打了好几个响亮的喷嚏。我们赶紧吹旺篝火,让他烤火驱寒。
  就在这时,那只未亡鹅又像个黑色幽灵飞到我们头顶盘旋悲鸣,发出刻毒的诅咒:
  侩子手,还我夫君!刽子手,还我夫君!
  “等着吧,我一定会拧断你的脖子!”水手亨利咬牙切齿地说。
  第二天中午,水手又逮着一个活捉未亡鹅的绝好机会。
  紫水晶降落到一块水塘里觅食,它整天在我们头顶盘旋悲鸣,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当然然要补充营养。水手亨利折了一根芦苇秆,绕到这只未亡鹅看不到的死角,悄悄潜水过去。他是个职业水手,水性极佳,用芦苇秆呼吸,潜得很深,像条矫健的大白鲨,向未亡鹅游去。碧蓝的水面上,波澜不兴,只有一根细细的芦苇秆悄无声息地向紫水晶逼近。
  我站在远远的岸边观看。
  水手亨利离它只有四五十米远了,它还毫无觉察,仍在埋头啄食嫩生生的草叶,至不时将头伸进水去捕捞浮游生物和鱼虾。
  芦苇秆在水面慢慢移动,水手亨利离目标越来越近了。我紧张地注视着,希望水手亨利如愿以偿,从水底突然抓住紫水晶两只脚,紫水晶发出惊慌的鸣叫不由己沉到水底,未亡鹅变成已亡鹅。
  那根移动的芦苇秆离紫水晶只有四五米远了,胜利在望了,就在这节骨眼上,突然,紫水晶看见那根向它漂来的芦苇秆了,它陡地惊叫一声,两只蹼掌噼里啪啦在水面踩出一片水花,摇扇翅膀飞上天空。
  功亏一篑,我们输得很惨,未亡鹅还是未亡鹅。
  后来水手亨利又想出主意来,紫水晶每次从空中向我们抛洒粪便,为了能将粪便准确扔到我们头上,它一般都要向我们俯冲下来,俯冲到离我们头顶约十来米的高处,尾羽一撅将粪便抛掷下来后,这才摇动双翼重新飞回高空,水手亨利说这是我们向它投掷锐器将它打下来的最好时机。
  我也认为这个办法值得一试。
  我们像原始人那样,在河边寻找锋利的石片,并找来合适的树枝,费了整整一天时间,将树枝一端削尖,做成八支标枪,然后去到一片空旷的地方,等待机会。
  很快机会就来了,同往常一样,紫水晶从空中发现了我们,在我们头顶盘旋悲鸣,我们不予理睬,埋头走,我们的路。过了一会,它肛门问积攒了粪便,绕到我们身后,向我们俯冲下来。当它俯冲到与我们身体形成一条垂直线时,水手亨利高喊一声:“掷!”我们四个人猛地转身,奋力将手中的标枪朝飞临我们头顶的紫水晶投掷出去。第一波四根标枪向目标飞去,紧接着,第二波又四根标枪追着目标而去。
  我看见,第一波四根标枪,我们投掷时间稍稍早了些,四根标枪从紫水晶前面约半米的距离飞越而过,第二波四根标枪,我们投掷的时间又稍稍晚了些,四根标枪擦着紫水晶蓬松的尾羽穿越出去。
  紫水晶惊叫着疾飞而去,两根黑色的鹅毛落叶似的在空中随风飘舞。
  非常遗憾,让那只未亡鹅又死里逃生了。
  倒霉的是,我抬头仰脸只顾看标枪是否击中目标,我太专注了,半张着嘴,凝望天空,忘了该躲避它向我们抛洒的粪便,结果不偏不倚,一大泡天鹅粪落到我脸上,起码有半泡粪便直接灌进我的嘴里。我是第一次被灌天鹅粪,酸叽叽,苦涩涩,臭烘烘,令人作呕。
  更倒霉的是,水手亨利跟我一样,也只顾抬头仰脸观看标枪是否击中目标,我们是笔直向飞临头顶的紫水晶投掷标枪的,标枪达到一定高度后,又原路返回,垂直回落下来,水手亨利没防备,一根标枪照准他脑袋飞落下来,当标枪离他脑袋只有三四米时,水手亨利这才如梦初醒,急忙扭头躲闪,但已经迟了,标枪砸在他左耳上,半只耳朵被撕开,鲜血直流,疼得他哇哇直叫。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投出去的标枪落下来刺穿自己的耳朵,真令人哭笑不得。
  “莫非这是一只被巫师念过魔咒的黑天鹅,我们根本对付不了它。”詹拜尔忧心忡忡地说。
  “也许是上帝可怜它,在暗中保护它。”木匠吉姆在胸口画着十字说。
  这以后,未亡鹅学乖了,抛洒粪便时再也不俯冲下来,就在离我们四五十米的高空向我们喷撒屎尿,对它而言,虽然准确性差了些,但却安全多了。
  我们各种手段都使出来了,未亡鹅还没变成已亡鹅,四个大男人还斗不过一只雌天鹅,这让我们十分沮丧。
  我想,就凭它区区一只雌天鹅,又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再多的诅咒,也不能伤害我们一根毫毛。了不起它就会从空中向我们抛洒粪便,那又怎么样,揩揩干净什么事也没有。
  让它天天诅咒好了,让它撒下一串串悲鸣好了,就当它是在唱歌给我们听。
  尽管我这样安慰自己,尽管我无数次告诫自己要豁达些、大度些,别跟区区一只雌天鹅去计较,但这种自我告诫效果甚微。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紫水晶的影,听到它悲怆的鸣叫,我就心里发毛,手心出汗,无端地紧张起来。
  我并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我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绿林好汉,曾经拦截过皇家邮车,也曾经单枪匹马洗劫过雇了好几个贴身保镖的珠宝商。多少次出生入死,我从来就没有害怕过。有一次,我带领一伙兄弟抢劫了一辆从伦敦驶往苏格兰的豪华马车,刚分完钱财,正巧遇到一队巡逻的警察,用燧发枪互射了一阵,对方人多,我们的火药用完了,我就下令化整为零,各自逃命。我骑着马向西逃,转过一道山湾,突然就与一个骑警迎面相遇,彼此只有两三米远,马头几乎碰着马头了;羊肠小道,左边是绝壁,右边是悬崖,我想转身逃跑也来不及了;骑警端着燧发枪,手指扣在扳机上,黑森森的枪口对准我的胸膛,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如此命悬一线的时刻,我没有惊慌,更没害怕,用马靴上的马刺在我坐骑的肚子上狠狠刺了一下,我的马被马刺刺痛了,猛地往前一蹿,撞在骑警的马上,骑警扣动了扳机,等到火绒燃尽,引爆枪膛里的炸药,霰弹从黑森森枪管喷射出来时,他的马已经被我的马撞得举起前蹄站了起来,子弹打偏了,有一半霰弹打到空中,有一半霰弹打到我坐骑的马脸上,我的坐骑半张马脸被炸飞了,身体蹦跳起来,我被从马上摔了下来,它狂怒地向前冲刺,重重撞在骑警的马上,骑警连人带马摔下悬崖。
  我确确实实不是个胆小鬼,可不知为什么,我却害怕看到紫水晶,也害怕听到它的悲鸣,我隐隐约约有种感觉,这只名叫紫水晶的未亡鹅,就像从地狱派来的幽灵,迟早会让我们大祸临头的。
  再这样下去,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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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紫水晶》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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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秃头雄意外死亡

  约翰·维廉斯很懊丧,要不是他疏忽大意,秃头雄不该命丧黄泉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上午,紫水晶领着五只幼鹅走出窝巢,前往雪荷塘觅食,与往常一样,约翰·维廉斯走在最后,像一只雄鹅担负起警戒责任。走到一半,来到几株野百合下,突然,天空传来嘀唧儿——嘀唧儿——的鸣叫,听到叫声,紫水晶变得异常紧张,双翼像帆一样撑开,发出吭吭叫唤,五只幼鹅争先恐后往紫水晶翅膀下躲藏。
  约翰·维廉斯抬头望去,天空出现一只鹗矫健的身影。鹗分布很广,亚洲、非洲、欧洲和澳洲都能看到鹗的踪影,鹗也是塔斯马尼亚天空能经常看见的大型猛禽。鹗长相奇特,双翼和上体覆盖深褐色羽毛,腹部的羽毛为白色,脑袋顶端有一排上翘的顶羽,模样有点像欧洲的书记鸟。鹗喜欢吃鱼,捉鱼本领高强,能从高空两足向下笔直坠落下来,整个身体被水浸没,爪子深深插进水里将鱼儿抓往空中,因此鹗又被称作鱼鹰、鱼雕、鱼鸿、吃鱼鹰、鱼江鸟。
  鹗虽然嗜食鱼类,但并不是说就不吃其他小动物,鹗在饥饿状态下,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捕捉小型鸟类和小型啮齿类动物。
  毫无疑问,这只在空中盘旋的鹗对五只还不会飞行的幼鹅构成巨大威胁。
  这只鹗已发现五只幼鹅,兴奋地鸣叫着,从高空俯冲下来。紫水晶的呼喊声更焦急了,五只幼鹅也加快速度向紫水晶翼下聚拢。
  宽嘴雄、黑丝带、宝石红和梅花雄都成功地抢在鹗实施进攻前躲进紫水晶的翼羽底下。紫水晶嘴壳翘向天空,摆出防御的姿态。
  那只名叫秃头雄的幼鹅,本来离紫水晶的距离就比较远,慌慌张张奔跑,刚好前面有道坎,被绊了一跤,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也不知是跌了一跤伤了,还是被来自天空的不速之客吓得腿软了,勉强站起来后竟然抖抖索索走不动了,站在野百合下发呆。
  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对那只饥饿的鹗来说。它滑翔到目标上方,褐色的翅膀高高吊起,像蝴蝶翅膀一样合并成一片,身体笔直地坠落下来。
  它会准确落到秃头雄身上,将犀利的爪子插进秃头雄的背,像捉一条鱼一样把秃头雄带回远方的鹰巢。
  约翰·维廉斯来不及多想,刚好手里捏着一根驱赶蚊蝇用的树枝,一个箭步蹿上去,将秃头雄保护在自己胯下,举起树枝阻挡鹗的进攻。鹗俯冲下来,两只杏黄色爪子揪住树枝,翅膀摇动往上拔。约翰·维廉斯紧紧抓住树枝不敢松手,他唯恐一松手,鹗将树枝抓到空中,再把树枝扔掉,转而在俯冲下来攻击他。假如他手中的树枝被抓走,就等于被解除了武装,是难以抵挡凶猛的鹗的进攻的。他只有紧紧抓住树枝,就像溺水者抓住救命稻草,须臾不敢松手。他大声喊叫,企图用叫声将鹗吓跑。遗憾的是澳大利亚的动物,不管是天上飞的、地面跑的还是水里游的,都不怎么怕人。他扯起喉咙大喊大叫,也未能把鹗吓跑。要是在亚洲地区,别说一个活人在下面,就是扎个稻草人插进田里,也会吓得鹗不敢降落。显然,连动物都知道澳大利亚有严格的动物保护法,一到澳大利亚就胆子变得贼大,一点也不畏惧人了。这里是动物的天堂。鹗对他的大喊大叫置若罔闻,仍揪住树枝奋力往天空拔。人与鹗就像在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拔河比赛。他没想到,体长约五十厘米的鹗摇扇翅膀所产生的那股升力会如此巨大,就像狂风中举着一把伞,风的力量太大,快要把他拔离地面了。鹗“滴——滴——”高声啸叫,奋力拍扇翅膀,好几次他被鹗巨大的腾飞力量浓度为无法站稳,身体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他竭尽全力拉紧树枝,才勉强稳住了身体。要是有两只鹗齐心协力来拔河,他肯定不是对手,一定会被他们拉到天上去的,他想。
  那只名叫秃头雄的幼鹅被吓的晕头转向,在他两腿间盘来绕去。
  鹗不愧是猛禽,力量大得惊人,越来越嘹亮地尖啸,越来越猛烈地摇扇翅膀。他感觉自己的脚后跟身不由己地踮起来了,只有脚尖还支撑着大地。他咬紧牙关,使出吃奶的劲,拼命往下拽掖……
  突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鹗松开了爪子,顾自飞往天空去了。它毕竟只是一只体长五十厘米的鸟,是无法与一个身强力壮的欧洲男子匹敌的。鹗没有任何前兆突然就松开了爪子,巨大的腾飞的力量刹那间消失了。约翰·维廉斯没有任何防备,被玩了个措手不及,身体直挺挺往后摔倒。在铺着一层青草的沙土上摔一跤,不会伤筋动骨,最多擦破点皮而已,本来是一件可以忽略不提的小事,但他没想到,就在他直挺挺砸倒在地时,身体底下传来嘎啊——一声凄厉的惊叫,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压在了一个柔软的物体上。他赶紧爬起来看,糟糕,他刚好压在了秃头雄身上。他体重一百多磅,又是直挺挺往后摔到,整个身体重重压在出壳不足两个月大、筋骨还很稚嫩的幼鹅身上,情况严重可想而知。
  秃头雄倒在一株野百合旁,脖颈肯定折断了,脑袋垂地,像折断的麦穗一样无力抬起来,身体几乎被压扁了,身体的宽度扩大了一倍,身体的厚度缩小了一倍,尾部喷出一大滩红绿交杂的污秽……
  它用嘴壳支地,似乎想站起来,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了。它两只眼色刚刚由灰转黑的翅膀剧烈颤抖,气若游丝,发出微弱的哀叫。
  紫水晶离他摔倒的地方约有二十米,不可能看不见他仰面摔了一跤压在秃头雄身上,不可能听不见秃头雄最后那声凄厉的惊叫,它倏地站起来,表情惊悚地往他摔倒的地方张望;他判断,秃头雄微弱的哀叫紫水晶也听见了,紫水晶的表情十分紧张,脖颈上的绒羽恣张开来,急急忙忙向他走来。
  他怔怔地望着秃头雄,束手无策,不知道给怎么办才好。他想,紫水晶肯定会来到奄奄一息的秃头雄面前,悲哀地鸣叫着,朝他投来责怪的目光。
  不管怎么说,是他断送了秃头雄的性命。
  紫水晶走了过来,在离秃头雄约三四米的地方停了下来,鳖了秃头雄一眼,秃头雄全身痉挛,正在做最后的挣扎。他想,它一定会吭吭惊叫起来,撑开翅膀飞也似的扑到秃头雄身上,呼天抢地,悲鸣不休。出乎他的意料,紫水晶知识朝垂死的秃头雄匆匆一憋,突然偏仄脑袋,向天空瞭望;广袤的天空,展览的天空,阳光明媚的天空,那只鹗已变成蓝天白云间一个小圆点。它凝视着远去的鹗,静穆了五秒钟,倏地一个转身,吭吭急促地鸣叫两声,急急忙忙朝二十米开外的四只幼鹅奔去。因为紫水晶离开,失去妈妈翼羽的保护,四只幼鹅挤成一团互相壮胆。紫水晶奔到四只幼鹅身旁,撑开翅膀,将它们罩在它的翼羽下。
  给约翰·维廉斯的感觉,那只恐怖的鹗又回来了,危险又降临到幼鹅们头上,救四只幼鹅紧急,紫水晶已无暇顾及垂死的秃头雄。
  他抬头仰望天空,那只鹗渐去渐远,消失在一朵灿烂的白云间。
  许久,紫水晶才收敛翅膀,表示来自天空的危险已经过去。紫水晶与四只幼鹅五只脑袋聚拢在一起,五条脖颈互相缠绵,庆贺死里逃生。然后,紫水晶又继续在前面带路,领着四只幼鹅往雪荷塘去。
  约翰·维廉斯仍守在秃头雄身边,秃头雄两只蹼掌抽蓄了几下,便僵然不动了。
  他充满内疚,却又无法弥补自己的罪过。
  突然,他听到紫水晶“吭——吭——”高声鸣叫,把他从自责的沉思中唤醒,他举目望去,紫水晶已带领四只幼鹅在去往雪荷塘的道路上走出四五十米,它们停了下来,扭转脖颈望着他,很明显,是在喊他归队。
  ——你在后面磨磨蹭蹭干什么呀?快点过来吧!
  他用遗憾的眼神最后望了望秃头雄,便拔腿追赶紫水晶和四只幼鹅。
  同往常一样,紫水晶开路,他殿后,幼鹅们夹在中间,往雪荷塘去。唯一不同的是,原来夹在中间的是五只幼鹅,现在变成了四只幼鹅,秃头雄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让他惊讶的是,紫水晶并没有因为失去了秃头雄而悲伤沉沦,它一如既往,摇摇摆摆精神抖擞往雪荷塘走,路过沟沟坎坎,还不忘吭吭小声鸣叫,以提醒跟在身后的幼鹅注意安全。到了雪荷塘,紫水晶也没表现出任何异常,兴致勃勃领着幼鹅到碧绿的草叶间觅食晶莹的鱼卵,到芦苇丛啄咬鱼苗虾苗。全家吃饱后,四只幼鹅凫在水面打盹,紫水晶温柔地用嘴喙替它们梳理羽毛。夕阳西下,当暮色罩笼大地,紫水晶带着四只幼鹅返回窝巢,妈妈和子女相拥而眠,窝巢里传来唧唧嘎嘎犹如催眠曲的呢喃声。
  一切都很正常,一切都很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仿佛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过一只名叫秃头雄的幼鹅。
  约翰·维廉斯回到帐篷,躺在行军床上,碾转反侧,无法入睡。白天发生的事情,放映幻似的一幕幕在他脑海中闪现。当鹗突然松开爪子,当他直挺挺往后摔倒,当秃头雄发出凄厉的尖叫,紫水晶颈毛恣张奔过来朝奄奄一息的秃头雄鳖了一眼,这证明,紫水晶应该知道秃头雄罹难,而且应该知道秃头雄是怎么罹难的。可它突然间变得没事一样,这又作何解释呢?它晓得,它是只感情丰富的雌天鹅,对五只幼鹅倾注了全部的母爱,它怎么就不悲伤、不痛心、不埋怨、不责怪呢?这不符合人之常情,也不符合兽之常情。紫水晶反常的举动,就像个沉重的谜,压在他的心头。他想不通,当然也就更睡不着了。她索性爬起来,钻出帐篷,让清凉的风清醒清醒头脑。
  塔斯马尼亚的夜宁静又美丽,皓月当空,水面亮晶晶像涂了一层白银。他坐在卵石上,默默想着心事。也许,紫水晶的匆匆一憋,并未看清秃头雄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惨状,因此也就不能确定是他摔了一跤把秃头雄压死了;也许,它以为是凶猛的鹗将秃头雄抓走了,巨大的天灾面前,它无能为力,也就只好顺应其变了;也许,事发当时它万分紧张地注视着天空的鹗,也分外紧张地保护着翼羽下的宽嘴雄、黑丝带、宝石红和梅花雄,无暇顾及秃头雄,当危险过去后,它仍心有余悸,把秃头雄给遗忘了;很多教科书都断言,鸟类的记忆力是很有限的,换言之,鸟类是很容易遗忘的;也许,紫水晶根本就对秃头雄的失踪很模糊,他想起动物学一个定律:动物缺乏抽象思维的能力,因此动物不具备“数”的概念。如果这个论点确定成立,那么,紫水晶就搞不清五只幼鹅与四只幼鹅的差别,换言之,它不懂得五比四多了一,也不懂的四比五少了一,秃头雄不在了,但另外四只幼鹅在它身边,它不会数数,它不知道它的宝贝孩子少了一个!

  他觉得用“数”来解释紫水晶的反常行为,似乎还能说得通。
  “数”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世间万物,只有人精密而又复杂的脑细胞才真正具备数数的能力。江湖卖艺或马戏团演出,有时会让一只鹦鹉、一条狗、一匹马或一只猩猩表演数数甚至表演加减法算术题,这是人用一种暗示来让这些动物或用叫声或用蹄子踩地做出相应的行为,以求能得到可口的食物,看上去这些动物似乎表现出了数学天赋,其实不过是一场与“数”毫无关系的游戏而已。
  有一句名言:在数学王国里,所有动物的脑袋都是一盆糨糊。
  他想,秃头雄不在了,紫水晶或许会有感觉,自己的孩子好像变少了,可它一、儿、三……怎么也数不清楚,数来数去脑子都数晕了,也没数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停止数数,不再去想这个让它头痛的问题。
  约翰·维廉斯这么想着,心里获得某种安慰,内疚的感觉减轻了许多。倦意袭来,他打了个哈欠,准备回帐篷睡觉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在离他二三十米远的一丛灌木无风自动,发出窸窸窣窣轻微的声响。这从灌木丛他非常熟悉,开着紫色的碎花,就是紫水晶窝巢的所在位置。过了约半分钟,一个黑色的身影钻出了灌丛。月光如银,能见度很高,他看得很清晰,是紫水晶走出了窝巢。他有点奇怪,他了解黑天鹅的习性,属于昼行夜伏的禽类,通常夜晚是不出来活动的,尤其是育幼期间的雌天鹅,天一黑就老老实实待在窝巢里,陪伴在幼鹅身边,除非发生紧急情况,是绝不会离巢半步的。对黑天鹅来说,黑夜就意味着凶险莫测,就意味着危机四伏。深更半夜,发生了什么事,紫水晶要冒险走出窝巢?
  他决定偷窥,偷窥一只黑天鹅不算犯罪,他要弄清紫水晶半夜离巢的原因。
  紫水晶小心翼翼钻出灌丛,动作缓慢得就像电影在放慢镜头,好像生怕动作快了会弄醒睡梦中的四只幼鹅。当它完全钻出灌丛后,又用嘴壳仔细将弄乱的枝叶收拾好,好像担心它离开窝巢敌害会趁机钻进巢去。它尽量放轻脚步,一摇一摆往雪荷塘方向走去。走几步,它就回头往窝巢望一眼,看得出来,它生怕自己半夜离巢会让毫无防卫能力的幼鹅发生什么意外。离开窝巢七八米后,它似乎觉得脚步声不会吵醒四只幼鹅了,就加快步伐,两只蹼掌噼里啪啦踩着潮湿的泥地,翅膀有节奏摇扇助跑,快速向雪荷塘走去。
  约翰·维廉斯悄悄尾随其后。
  紫水晶跑到几株野百合下,停了下来。
  约翰·维廉斯心头一紧,他清楚地记得这里就是白天秃头雄蒙难的地方。
  他躲在邻近茂密的草丛里观望。
  紫水晶用嘴壳拨开野百合,秃头雄的尸体还躺在那里。紫水晶用嘴壳捞起秃头雄垂落的勃颈,嘎嘎吭吭柔声叫唤,似乎要唤醒并扶起秃头雄。它的努力当然是徒劳的,秃头雄早已死亡,永远也不会醒来,永远也不会站起来了。它还不甘心,连飞带跑去到雪荷塘,汲了一嘴壳清水,又连飞带跑回到野百合花丛,将清凌凌的水滴在秃头雄头上。它或许认为,游禽的一生都离不开水,游禽的灵魂是在水里的,将清水滴在失去知觉的秃头雄身上,就能找回迷失的灵魂,就能唤醒沉睡的孩子。它不知疲倦地一趟又一趟从雪荷塘含来清水,滴洒在秃头雄身上,忙碌了大半个小时,结果仍是徒劳。月亮慢慢向山峰背后滑去,已是下半夜了,它终于放弃了要把秃头雄唤醒的努力,围着秃头雄转圈,一圈一圈又一圈,一面转还一面发出嘎吭嘎吭的叫声,声音虽然不大,却无比凄凉,椎心泣血,如泣如诉,释放压仰已久的悲恸。又过了一会,紫水晶用嘴壳啄咬四周的草叶和树枝,盖在秃头雄身上。一层又一层的草叶,一层又一层的树枝,垒成一个小小的坟冢……
  许久,紫水晶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那几株野百合,返回窝巢。
  在返巢的路上,它走得摇摇晃晃,就像喝醉了酒一样,神情有点恍惚。
  到了窝巢前,它静穆了一会,找了个青草茂密的地方,将脑袋插进青草里摩擦,草叶上凝结着露珠,晶莹冰爽的露珠浸润它的脑袋和脖颈,就像洗了个露珠澡;然后它抬起头来,晃动脖颈,长时间用力甩动自己的脑壳,月光下,水珠像碎银似的飞溅,似乎是想把哀痛与悲伤像甩掉水珠一样甩得干干净净。
  做完这一切,它这才轻手轻脚钻回灌丛中央的窝巢去。
  月光如水,万籁俱寂,夜温馨而又宁静,但约翰·维廉斯的心却无法平静下来。他绝对没想到,紫水晶会在半夜去哀悼夭折的秃头雄。看来,他对动物要刮目相看了。鸟类的记忆并非如有的动物学家所断言的那样很差,鸟类不仅有记忆,记忆力还很强。说动物没有“数”的概念,这个论断似乎也有值得商榷之处。也许黑天鹅确实不具备抽象的“数”的概念,但是,绝不等于说它们会记不住自己是四个孩子还是五个孩子,少了一个孩子,它们一眼就能盘算清楚。无论何种动物,对自己的孩子的数量,每一个做母亲的心里都有一本永远不会出现差错的账。
  更让约翰·维廉斯震惊的是,紫水晶当着他的面,丝毫不流露出失子的悲痛,似乎还佯装不知道事情真相。它掩饰得多么巧妙,掩饰得多么高明,他真以为它被蒙在鼓里了。其实它什么都知道。它干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担心陷入悲伤会疏于照顾四只存活的幼鹅?是觉得活着的比死去的更重要?是对死亡的豁达和隐忍?这些理由,也对也不对,也是也不是。或许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担忧,害怕挫伤他的感情。是的,它害怕挫伤他的感情。它完全知道是因为他的失误造成秃头雄的意外夭折。即使是个意外,也毕竟是个伤害。它同时也知道,他的本意是要在鹗的凶猛攻击下保护秃头雄。这完全全是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意外事件。它原谅了他。它不仅原谅了他的过失,其实还在用一种特别的方式给予他安慰。它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它不想让他自责、内疚和懊悔,它不想让他因为自责、内疚和懊悔而疏远了它和它的四只幼鹅。它需要他,它离不开他,它不想失去他,在它心目中,他的帮助,它的存在,比悼念一只已经死亡的幼鹅重要得多。
  死的已经死去,死了不能复生。重要的是把四只幼鹅抚养长大。
  这是一种无比高明的生存智慧,他对紫水晶充满了敬意。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13日 凄艳的晚霞红得像血

  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十三意味凶兆和血腥,今天恰恰是十三号。
  我早就有预感,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会给我们带来灾祸,我没想到的是,灾祸来得这么快。我今天的日记,也算是悼念水手亨利。包已在今天这场灾祸中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不知道他是去了天堂还是去了地狱。我希望他去了天堂,可我也知道,他生前的所作所为,上帝心里是有一本账的,所以他去天堂的可能性很小,而去地狱的可能性却很大。
  回想傍晚所发生的事情,仍让我感到心里发毛,背脊凉飕飕的,有无尽的恐惧。
  中午时分,我们四个人涉过齐膝深的湖水,去到一座四面环水的匹萨饼状土丘,那里有许多黑天鹅窝巢,不少窝巢里有我们需要的天鹅蛋,我们想找一些天鹅蛋来充饥。
  我们兵分两路,我和银匠詹拜尔为一组,到土丘东端去寻找黑天鹅窝巢,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为一组,到土丘西端去寻找黑天鹅窝巢。
  需要特别指明的是,这座匹萨饼状土丘面积不算很大,直径两百米左右,西端是芦苇和灌木,东端除了分布一些灌丛外,还有一棵歪脖子半皮桉树,有十几米高。
  就是这棵小小的半皮桉树,拯救了我和银匠詹拜尔的性命。
  当我们随意分成两个组,又随意确定两个方向,各白散开时,谁都不可能想到,彼此竟然会是阴阳相隔的永诀。
  我和银匠詹拜尔去到匹萨饼状土丘东端,很快找到隐藏在一丛围篱状灌木中的一只黑天鹅巢,正在抱窝的黑天鹅夫妻惊慌地飞走了,我们捡起四枚热乎乎的天鹅蛋,刚退出围篱状灌丛,突然,听到匹萨饼状土丘西端传来水手亨利兴奋的叫声:“快来看哪,紫水晶自投罗网啦!”
  我紧走几步登上那棵歪脖子半皮桉树,登高望远,看见让我也兴奋不已的情景:那只我们给它起名叫紫水晶的未亡鹅,从一片大叶灌丛钻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脖颈弯曲如麻花,正痛苦地在地上挣扎打滚;它似乎想飞,但好像丧失了飞行能力,翅膀摇扇几下,飞起一米多高,便垂直地跌落下去,趴在地上哀哀鸣叫;它好像痛苦得发狂,脖颈扭转,拼命啄咬自己背脊上的羽毛,它背脊上的羽毛蓬松如一朵盛开的墨菊,被它啄咬得羽毛片片凋零,它扁扁的嘴壳间粘满黑色的羽毛,天空飞扬着黑色羽毛,就像下了一场黑雪。
  我虽然看不清,但可以肯定,紫水晶身上一定已经鲜血淋漓。
  我突然想起曾经看到过的悲惨一幕:苏格兰一位农妇,丈夫被海盗杀害,唯一的儿子又被天花夺去生命,她喝水银自杀,几分钟后,毒性发作,拼命抓自己的身体,身上的皮肤被抓得稀烂,浑身鲜血直淌……
  莫不是紫水晶误食了有毒的野果?这倒好,省得我们动手,正遂了我们心愿,未亡鹅变成已亡鹅。
  这只未亡鹅的模样越来越可怕,一只翅膀扭翻在背,一只翅膀耷落在地,吭吭凄惨地鸣叫着,在草地上扑腾。它的一条腿看起来也像受了伤,只用一条腿站立跳跃,另一条腿缩进腹部,跳两步就摔一跤,站起来又跳,跳了两步又摔一跤。也不知什么原因,它刚好是笔直往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所在的方向前行。
  这有点奇怪,那片茂密的大叶灌丛就在它身后,离它仅两米之遥,它肯定看见水手亨利了,它就算无法飞行了,要躲避仇人,也理应扭头钻进那片大叶灌丛去,枝枝蔓蔓的茂密的灌丛是最好的藏身之处,可它却迎着水手亨利而来,隹遣,它真的想自投罗网不成?或许,它脑袋也受了伤,变得神志不清了吧,我想。
  水手亨利看见骑在树杈上的我了,朝我挥了挥手,又用两只手掌卷成喇叭状,高声喊叫:“沛朗,维廉斯,你看我是怎么拧断这只天天在我们头上拉屎的黑天鹅的脖子的!你说话要算数哦,把爱玛酒坊百分之十的股份给我!”
  这家伙,运气也太好了,这么容易就要把紫水晶给抓住了,白得爱玛酒坊百分之十的股权,这可是一个特别赚钱的酒坊啊。
  说话间,紫水晶还在挣扎着往水手亨利方向运动,双方距离顶多还有三十米,水手亨利扔了手中的棍子,捋起衣袖,摩拳擦掌,快步迎着紫水晶奔过去,准备表演一场空手活捉黑天鹅并拧断其脖子的好戏。
  紫水晶两眼翻白,似乎已处于弥留之际,蹦哒蹿高,又重重摔到在地,离咽气已经不远了。转眼间,水手亨利离开它只有十几米远了。
  我长长舒了口气,折磨了我好几天快让我精神崩溃的这只可恶的黑天鹅,终于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
  就在这时,突然,我觉得匹萨饼状土丘最西端那片大叶灌丛枝叶婆娑起舞,开始我以为是风刮的,可我正骑在歪脖子半皮桉树上,树叶几乎纹丝不动,此时此刻老天爷并没刮风啊,那片大叶灌丛枝叶婆娑起舞,那就是无风自动啊!我心头一紧,再睁大眼睛望去,透过灌丛枝叶的缝隙,似乎有一串什么东西在灌丛中快速穿行。灌丛有大半个人高,我骑在树杈上,居高临下,能隐约看见灌丛的动静,水手亨利站在地面,无法看见灌丛里的动静。
  垂死的紫水晶在中间,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由南往北向紫水晶奔去,大叶灌丛里那串神秘的身影也由北向南快速向紫水晶冲刺。

  我感觉情况有点不妙,高声喊叫想提醒水手亨利注意,遗憾的是,相隔一百多米远,他全神贯注扑向紫水晶,根本就没听见我的喊叫,也可能是没听清我在喊什么,反正他没理会我的喊叫,仍全力扑向紫水晶。
  转眼间,水手亨利冲到离紫水晶仅有两米的地方。几乎在同时,那串神秘的身影也涌出大叶灌丛,出现在离紫水晶约两米远的地方。
  就在这时,奄奄一息的紫水晶突然间“复活”了,刹那间张开翅膀,昂起脖颈,急奔两步,双翼同时有力地振动摇扇,身体腾空而起。
  紫水晶扇动的翅膀扰乱了水手亨利的视线,使他没能及时看见从大叶灌丛飞快蹿涌出来的一串神秘的东西,他太想活捉这只能给他带来爱玛酒坊百分之十股权的黑天鹅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鱼跃式扑跳蹿了出去,想把振翅欲飞的紫水晶抱在怀里;与此同时,领头从大叶灌丛蹿涌出来的一个神秘的身影也飙飞起来,向身体已腾空的紫水晶扑咬。

  水手亨利扑了个空,那个神秘的身影也咬了个空。紫水晶成功飞到空中。
  在惯性作用下,水手亨利与那个神秘的身影猛烈相撞,双方都跌倒在地。双方都有点被撞晕了,大眼瞪小眼,怔怔望着对方。
  一瞬间出现了静场,唯有紫水晶在空中发出得意的鸣叫。
  我终于看清从大叶灌丛蹿涌出来的神秘身影的庐山真面目:青灰色的皮毛,尖嘴利牙,拖着一条大尾外形有点像狗,却比普通的土狗高大强壮多了,四肢强健,眼锋很长,且眼珠子白多黑少,有点像苏格兰荒原上的白眼狼,所不同的是,其背部有数条深褐色斑纹,非常醒目。它们一共九个,个个身强力壮,其中有四个腹部鼓鼓囊囊,像袋鼠一样长着一只育儿袋,里头有小东西在蠕动。
  我还是头一次看见这种动物,但我立刻认出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袋狼!
  在这座臭名昭著的囚徒岛,在昆士兰堡监狱的犯人中间,流传着许多关于袋狼的故事。传说一艘运迭马戏团的船遭遇风暴,桅杆折断,船长和所有海员都葬身大海,船却奇迹般地没有沉没,在海面随海风和洋流漂泊,众多马戏团动物自相残食,一只孟加拉虎咬杀了所有其他动物,成为这艘出事船只的唯一幸存者,数月后,这艘船在塔斯马尼亚沙滩搁浅,孟加拉虎踏上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海洋包围的与世隔绝的土地,一片从来没有过老虎的土地,这只孟加拉虎食物不愁,随时都可捕获蹦蹦跳跳的袋鼠,但找不到同伴,生活颇为寂寞,这是一只年轻的雌虎,到了发情季节,与当地一只雄土狼交配,生出一窝似狼非狼、似虎非虎的幼崽,这就是后来的袋狼,所以当地的土著居民称它们为塔斯.马尼亚虎。还流传不少袋狼食人的可怕事情,传说有两个犯人深夜越狱逃跑,第二天早上人们在离监狱两公里左右的荒地上发现他们被撕碎的囚衣和一堆零乱的白骨,四周布满袋狼的脚印。另有一个传说,一队狱警到沼泽地缉拿越狱的逃犯,成功将三名逃犯抓获,在返程途中,遭遇一群袋狼,狱警用燧发枪击毙五只袋狼,但袋狼越聚越多,最后将逃犯连同狱警一起撕碎吃掉了。
  昆士兰堡监狱的犯人,谈“虎”变色,说到袋狼就会吓得面色惨白。没想到,我们真的与一群袋狼相遇了。
  与水手亨利迎面相撞的那只袋狼在九只袋狼中个头最大、体魄最强健,嘴吻两侧各长着一枚獠牙,显得特别凶悍,还长着一双很别致的招风耳,无疑是这群袋狼的狼酋,狼酋者,狼群之王也。
  人的反应能力毕竟比袋狼强,数秒钟后,水手亨利从发怔状态中苏醒过来,他一定是认出与他不期然迎面相撞的是有恶魔之称的袋狼,立刻惊叫声,转身想跑。跟在水手亨利后面的木匠吉姆也惊恐万状想转身逃命。
  招风耳狼酋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嚎口吨,霎时间,八只袋狼分成左右两路纵队,迅速从两边包抄过来,很快就把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团团围住。
  “沛朗·维廉斯,快来救我!”水手亨利双手卷成喇叭状高声朝我喊叫。
  “救命啊,上帝!”木匠吉姆向苍茫的天穹呼喊。
  要是我手中握有燧发枪,不不,要是我手中有一支长剑,我一定会跳下树跑过去救他们的,毕竟是我策动他们越狱逃跑的,我对他们的安全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命运将我们四个人拴在了一起,我们同舟共济,理应有难同当;遗憾的是,我手无寸铁,只有一根木棍,银匠詹拜尔也手无寸铁,也只有一根木棍,单凭两根木棍,对付一只袋狼也许还有胜算,对付九只穷凶极恶构袋狼,绝无胜算的可能;假如我和银匠詹拜尔跳下树去,不但救不了他们,还会把我们自己的性命给白白搭进去的。

  我和骑在我对面树杈上的银匠詹拜尔对视了一眼,彼此都读懂了对方的心思,只能是装聋作哑,假装没听见水手亨利的呼救。
  兄弟,并非我们见死不救,实在是没有能力去救你们,敬请原谅。
  九只袋狼九双饥馑贪婪的眼睛紧盯着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只等招风耳狼酋一声令下,就会凶猛地蹿上去扑咬。
  招风耳狼酋冷毒的眼神望着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耸动鼻翼做嗅闻状,似乎要以气味来判断面对两个猎物该先扑咬哪个猎物最合适。
  我突然想起在昆士兰堡监狱犯人中间流传的说法:袋狼是全世界嗅觉最灵敏的一种动物,出于茹毛饮血的本能,尤其对血腥味特别敏感,相隔两三百米远,就能闻到你流淌的鼻血,所以人在荒原行走,假如不慎被荆棘划伤,伤口流血,一定要尽快将伤口严严实实包扎起来,不然血腥味极有可能招来饥饿的袋狼。
  招风耳狼酋筛选的眼光在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之间跳了几个来回,又耸动鼻翼做嗅闻状,最后杀气腾腾的眼光在水手亨利身上定格了。
  我想起来了,就在前天,我们用锋利的石片削了四支标枪,向飞到我们头顶的紫水晶投掷,不幸的是,四支标枪不但未能把未亡鹅变成已亡鹅,其中一支标枪从天空砸下来,把水手亨利一只耳朵砸裂了,没有药也没有绷带,从衣服上撕了一条布将耳朵包扎起来,布条上血渍斑斑,我相信,招风耳狼酋肯定闻到了水手亨利身上那股血腥味。
  招风耳狼酋尖尖的嘴吻突然张开,嘴巴出奇的大,满嘴尖利的犬牙,十分可怕;它前肢挺立,后肢弯曲,身体向后微倾,那是进攻的前兆。
  其余八只袋狼,也一起张开大嘴,露出鲜红的舌头和白森森的犬牙。
  吭!吭!吭!紫水晶在天空兴奋地盘旋鸣叫,仿佛是在为这群袋狼擂鼓助威。
  刹那间,我明白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为何会陷入袋狼群的包围。毫无疑问,这完全是紫水晶精心策划的一场计谋。这只狡猾的未亡鹅,根本就没有受伤,它不过是伪装成受伤的样子,引诱水手亨利上当。它在天空飞翔,看见一群饥饿的袋狼在荒原觅食,它在天空飞翔,看见一群饥饿的袋狼在荒原觅食,它计上心头,降落到地面,装着受了伤已无法飞行,踬踬颠颠在地面仓皇逃窜,看起来就像一只不费吹灰之力即可擒获的猎物。虽然一只黑天鹅对一群袋狼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丰盛晚餐,但天鹅肉味道鲜美,平时很难吃到,好歹也算打个牙祭吧。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饥肠辘辘的袋狼追了上来。紫水晶忽而低飞,忽而行走,始终与袋狼群保持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逗引得袋狼群心痒痒眼馋馋,紧迫不舍。很快,它将狼群引到匹萨饼状土丘,把祸水引到了水手亨利身上。天哪,我活了四十多岁,从来只有人算计动物,没听说过动物算计人的,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无论如何不会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工于心计的黑天鹅!

  招风耳狼酋本来垂落的尾巴平举起来,发出了扑咬信号。
  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背靠背贴身而站,这样可以互相依托,防备袋狼从背后偷袭。我看见,木匠吉姆手里捏着一根棍子,我们一般都会随身带一根树棍,既可当拐杖,又可当防身武器,但水手亨利此时却两手空空;他本来手上也有一根棍子的,但他在鱼跃式起跳擒捉紫水晶前,把棍子随手给扔了,现在他是名副其实的赤手空拳;面对嗜血成性的九只袋狼,区区一根树棍当然无济于事,但至少可以壮胆,可以抵挡两下。
  我看见,水手亨利低头在寻找着什么,我想他肯定在寻找可当武器用的棍子或石头什么的,遗憾的是,他站立的位置伸手可及的范围,没有棍子,也没有合适的石头。
  招风耳狼酋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串刻毒的嚎叫,留给水手亨利的时间不多了。
  这时,让我不忍卒看的事情发生了,水手亨利突然转身去抢夺木匠吉姆手里的棍子,木匠吉姆抓住棍子不愿松手,两个人竟然扭打起来。
  水手亨利或许是这样想的,他肯定不是这群袋狼的对手,但他能打得赢笨拙的木匠吉姆,抢到木棍,抢先逃命,或许能为自己争取到一个逃生的机会。
  招风耳袋狼怔了怔,它的简单的狼脑袋肯定想不名白死到临头了这两个两足直立行走的猎物干吗自己跟自己打起架来?这个问题很费猜想,所以使它将进攻的号令推迟了数秒。

  木匠吉姆身体肥胖,远不如水手亨利这么灵巧,上帝啊上帝啊乱叫,一点用也没有,很快被水手亨利绊倒在地,可他仍死死抓住木棍不放;水手亨利狠命朝他裤裆踹了一脚,木匠吉姆惨叫一声不得不松开了手。
  那根唯一可做武器使用的棍子到了水手亨利手中,他后退一步,用棍子指着疼得在地上打滚的木匠吉姆大声说:“他比我胖,他身上的肉比我多!”
  显然,水手亨利这句话是说给招风耳狼酋听的。
  他的声音很大,我在百米开外的歪脖子半皮桉树上也听得清清楚楚。
  胖的人肉多一些,瘦的人肉少一些,从经济学角度讲,同样要费力气捕捉,同样要冒风险搏杀,当然挑选胖的人更合算些,经济效益也更好些。
  说完这句话后,水手亨利用木棍对一只腹部有育儿袋的母袋狼虚晃一棍,趁母袋狼躲闪之际,拔腿往我和银匠詹拜尔所在的那棵歪脖子半皮桉树奔跑。
  可以断定,他的如意算盘是,把膘肥体壮的木匠吉姆扔在地上喂狼,柿子拣软的捏,木匠吉姆手中没有棍子,被解除了武装,躺在地上瑟瑟发抖,吃起来没有风险,吃起来没有障碍,吃起来轻松愉快,且肥肥胖胖,肉多味佳,袋狼群当然该首选木匠吉姆,他就可趁机逃到安全的歪脖子半皮桉树上来了。
  人类身上最丑陋、最自私、最无耻、最卑鄙、最下流的坏品质暴露无遗!
  招风耳狼酋终于发出进攻号令。它没有理睬躺在地上的木匠吉姆,而是以轻蔑的眼神瞄准水手亨利,闪电般跳起来扑咬。
  狼酋在狼群中具有绝对权威,其他八只袋狼以雷霆万钧之势扑向水手亨利。
  我不知道招风耳狼酋干吗要舍易求难,弃躺在地上直打哆嗦、唾手可得的木匠吉姆而不顾,非要去扑咬灵巧而健壮并手持木棍的水手亨利?
  也许,招风耳狼酋鄙视关键时刻出卖朋友的卑鄙行径,对水手亨利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嗤之以鼻,决心做一只惩恶扬善的大侠袋狼;也许,招风耳狼酋天生就是吃软不吃硬的性格,你越是强硬,越是手持木棍想反抗,就越让它的嗜血冲动变得强烈;也许,招风耳狼酋想把面前这两个猎物一举捕获,无非是先咬谁后咬谁的问题,木匠吉姆瘫在地上像团稀泥,看起来不仅失去了反抗能力,也失去了逃跑能力,暂且放一放吧,收拾完水手亨利回过头来再收拾木匠吉姆也不迟;也许,水手亨利在那只腹部有育儿袋的母袋狼头上抡动棍子这个行为深深触怒了招风耳狼酋,这是一只颇有绅士风度的大公狼,随时都准备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你敢在我爱妃头上舞弄木棍,我要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也许,招风耳狼酋并没那么复杂的想法,它的狼脑子非常简单,并没有胖和瘦的概念,是水手亨利那只受伤的耳朵流出来的血刺激了它的神经,那股甜美的血腥味引导它率先扑向水手亨利……

  不管怎么说,招风耳狼首旋风般扑向水手亨利。
  水手亨利的如意算盘可耻地破灭了。
  这是一场人与袋狼惨烈的搏杀。水手亨利当然不肯束手待毙,当招风耳狼酋朝他扑蹿上来,他举起木棍用足吃奶的力气朝招风耳狼首脑袋砸了下去,他砸了个正着,狠狠给了招风耳狼酋当头一棒。“砰”的一声,用力过猛,水手亨利手中的木棍断成两截。要是对手是人,这么一棍下去,极有可能脑浆进溅一命呜呼,最起码严重脑震荡,立刻眼冒金星,晕倒在地,失去反抗能力;但袋狼就不一样了,袋狼真是一种可怕的动物,脑袋被狠狠砸了一棍,仅仅脑门磕破点皮而已,非但没有脑浆进溅,也没晕倒,反而变得更有斗志了,狂嚎一声,再次凶猛地扑了上来。
  我想起了我们经常使用的工具榔头,榔头者,锤子也,之所以叫榔头,其实就是从“狼头”演化来的,榔头——狼头,可见狼脑袋之坚硬,抗击打能力之强大。
  其他八只袋狼从两侧和身后扑蹿上来,水手亨利挥舞半截棍子徒劳地抵抗着。他用半截木棍捅翻了两只袋狼,还把一只母袋狼育儿袋里几只狼崽打得跳出育儿袋仓皇逃窜。但被九只袋狼围住,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难逃厄运了。
  但水手亨利的顽强反抗,却为木匠吉姆争取到了逃命的机会。当水手亨利与袋狼扭成一团时,木匠吉姆连滚带爬向我和银匠詹拜尔所在的那棵歪脖子半皮桉树逃来。别看木匠吉姆肥胖如猪,但逃起命来却身手敏捷,他趁袋狼们注意力都集中在水手亨利身上之际,蜥蜴似的贴着地面爬行,爬出二三十米远后,这才站起来猫着腰一个劲猛跑,途中他两次绊倒,大肉球似的在地上打滚,但他既不叫唤,也不哭闹,爬起来闷着。头继续跑。
  袋狼一条接一条蚂蟥似的紧紧叮在水手亨利身上,终于,我骑在树杈上望去,再也看不到水手亨利了,只看到一群袋狼在用力撕扯一大团血肉模糊的东西……
  客观地说,正是因为水手亨利的殊死搏杀,拼命抵抗,才让木匠吉姆有机会从一群袋狼的眼皮底下逃走,但我想,木匠吉姆并不需要感激水手亨利,水手亨利的行为好像算不上是舍己救人。
  木匠吉姆跑到离歪脖子半皮桉树还有十来米时,这才张开双臂,发出凄凉的呼叫:“救救我——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我——”
  我和银匠詹拜尔赶紧跳下树去接应,把他架到树下,催他快快爬树。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袋狼,唯一安全的就是这棵歪脖子半皮桉树了。遗憾的是,木匠吉姆比猪还蠢笨,顾名思义,这棵歪脖子半皮桉树树干歪仄,并不难爬,我和银匠詹拜尔轻轻松松就可攀上爬下,但木匠吉姆爬了三次都没能爬上去,爬了一半就滑下来,就好像小孩在玩滑滑梯。
  袋狼残忍而又贪婪,吞食东西速度极快,已经差不多在打扫战场了。

  没办法,我只好先让银匠詹拜尔爬上树去,骑在树杈伸手下来拉住木匠吉姆的衣领由上牵引,我在下面用手、用肩膀、用脑袋顶着木匠吉姆的屁股由下运送,竭尽全力把木匠吉姆弄到树上去。
  我们毕竟是兄弟,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看着他变成袋狼的食物而袖手旁观的。再说了,我还指望木匠吉姆以他高超的手艺替我们造一艘漂亮的三桅船逃回英国去呢。
  我用手托住木匠吉姆的屁股往上送,感觉他的裤裆湿漉漉的,当我用肩膀扛着木匠吉姆的屁股往上送时,我的鼻子不得不挨近他的裤裆,我闻到了一股屎尿的臭味,恶心得我直想呕吐。这家伙,被一群袋狼包围,害怕得大小便失禁,拉了满满一裤裆!我不想闻,可我没办法躲开。熏得我实在受不了,真恨不得刀把自己鼻子割去。要不是看在同患难、共生死的兄弟情谊上,就是给我一百块金币我也决不会做这么龌龊的事情!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终于把木匠吉姆弄上树去。
  这时候,袋狼群打扫完战场,在招风耳狼酋的率领下,来到歪脖子半皮桉树下。每只袋狼嘴角涂抹鲜红的血,那是水手亨利的血。一个全世界最优秀的水手,一个全世界最聪明的恶棍,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招风耳狼酋蹲坐在地上,抬起一双白多黑少阴沉沉的狼眼凝望着我们。我们三个像树懒一样骑在树杈上抱着树枝一动也不敢动。我们和这群袋狼的直线距离至多五六米,要不是我的鼻子被木匠吉姆一裤裆屎尿给熏坏了,我一定能闻到从它们嘴里呼出来的腥膻气息。
  招风耳狼酋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到了树下身体笔直蹿高,张嘴噬咬,想咬住我们把我们从树上拽拉下去。谢天谢地,它的蹿高能力有限,我们骑的树杈离地面五六米高,超出了它的蹿高极限。另有一只公袋狼也跑过来试了试,它的蹿高能力还不及招风耳狼酋呢。它们什么也没咬到,也许咬到了木匠吉姆裤裆那令人——肯定也令狼窒息的恶臭。
  木匠吉姆害怕得眼睛都不敢睁开,一只手紧紧抱着树杈,另一只手不停地在额头上画十字。他的身体在猛烈颤抖,抖得树叶沙沙响,连这棵歪脖子半皮桉树都跟着瑟瑟颤抖。他身体肥胖,体重足足两百磅,我真的很担心他会把这棵歪脖子半皮桉树给抖垮的。
  不幸中的万幸,这棵歪脖子桉树还算结实,没有被肥猪似的木匠吉姆给压垮。
  太阳一点点滑落,明晃晃的太阳变成金黄,又变得彤红,像一颗燃烧的大火球。天一点点暗下来,暮色、笼罩大地。天边最后一抹玫瑰色晚霞被一条长龙似的乌云覆盖,天就要黑了。招风耳狼酋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转身离开匹萨饼状土丘,往丛林走去。其余八只袋狼也尾随招风耳狼酋而去。
  天色已晚,它们吃饱喝足,要回家睡觉了。
  走吧,走吧,恕不相送,走得越远越好。
  一直等到完全看不见袋狼的影子了,我们这才战战兢兢地爬下树来。
  吭嘎——吭嘎——暮色苍茫的天空,掠过紫水晶矫健的黑影,洒下一串失望的鸣叫。

 

九 与袋鼠发生冲突

  约翰·维廉斯过去也见过袋鼠,那是在实验室的标本馆里和动物园的铁笼子里。现在他在塔斯马尼亚岛上,与一只袋鼠相距约八米面对面站着,他还是头一次如此近距离观看一只活生生的野生袋鼠。
  澳大利亚盛产有袋类动物,在澳大利亚全国二百五十多种土生哺乳动物中,约有一半为有袋类动物,像世界闻名的袋鼠、考拉、袋熊、澳大利亚野狗及稀有的吃水果的蝙蝠等等,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袋鼠了,澳大利亚国徽上的图案,左边是一只袋鼠,右边是一只鸸鹋。
  站在约翰·维廉斯面前的是一只红袋鼠,红袋鼠又叫大赤袋鼠,是澳大利亚五十余种袋鼠里体型最大的一种袋鼠。这种袋鼠虽然学名叫红袋鼠,其实只有公袋鼠皮毛为土红色,母袋鼠的体毛通常都是蓝灰色的。
  凭借书本上学到的知识,约翰·维廉斯一眼就认出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只成年母袋鼠,全身皮毛呈漂亮的蓝灰色,它用两条后腿直立,约有两米五高,一条肌肉饱满的尾巴支撑在地上,腹部的育儿袋鼓鼓囊囊,里头有小袋鼠在蠕动。
  袋鼠的尾巴是袋鼠身上最重要的器官,扁平的大尾巴在高速跳跃时不仅能起到平衡作用,还能像舵一样灵巧掌握运动方向,更绝的是,这条大尾巴还能像腿一样用来支撑身体跳得更高、跳得更远,因此袋鼠的尾巴又被称为袋鼠身上的第五条腿。
  一定是澳大利亚严格的动物保护法让这只母袋鼠养尊处优,习惯与人类平等交流,虽然约翰·维廉斯离它那么近,它丝毫也没紧张,也没要躲避,照常用短小的前爪慢条斯理地梳理嘴吻两侧的胡须。约翰·维廉斯举起数码相机给它照相,闪光灯骤亮,它这才瞪了约翰·维廉斯一眼,以示对刺眼的闪光灯的不满。
  夕阳西下,晚霞照耀大地。突然,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育儿袋里探出来,瞪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眼珠好奇地四处打量,一看见他,立刻倏地将脑袋缩回育儿袋。但过了几分钟,出于爱玩的天性,毛茸茸的小脑袋又从育儿袋钻了出来,再次充满好奇地打量他。
  紫水晶带着四只幼鹅到雪荷塘觅食去了,他一个人呆在岸边,刚好闲得无聊,与幼袋鼠逗逗玩玩,倒也不失为一种有趣的休闲方式。再说了,作为一个动物学家,他研究的方向就是澳洲有袋类动物,能与有袋类动物中最具代表性的红袋鼠亲密接触,也算是学术研究积累的感性经验。
  他从挎包里掏出一盒三明治,掰了一小块,直接扔到母袋鼠跟前。
  食物引诱是接触动物戒备心理最有效的办法。
  其实,袋鼠也是鼠辈,只是腹部有个育儿袋的巨大的老鼠而已。鼠是嗅觉很灵敏的动物,鼠又是一种很贪吃的动物,不可能对送上门来的美食无动于衷。
  果然,三明治的香味吸引了母袋鼠的注意,也吸引了育儿袋里的幼袋鼠的注意,母袋鼠耸动鼻翼做嗅闻状,轻轻跳了半步,用短小的前爪捡起三明治,幼袋鼠立刻从育儿袋直立起来跟妈妈抢夺食物,母袋鼠让幼袋鼠尝了一口,余下的塞进了自己的嘴巴。
  三明治味道不错,母袋鼠用期待的眼光望着约翰·维廉斯,幼袋鼠则脑袋伸出育儿袋朝他吱吱叫,仿佛是在催促他再扔点好吃的东西过来。
  约翰·维廉斯又掰了一小块三明治扔过去,这一次,他把距离缩短了,三明治落在离母袋鼠约两米远的地方,食物的香味刺激了母袋鼠的嗅觉,它又轻轻跳了一步,用短小的前肢抓起三明治,与幼袋鼠共同分享。
  同样的情景再上演了一遍。稍有不同的是,当母袋鼠第三次跳过来捡拾地上的三明治时,那张鼠脸明显露出紧张神情,身体偏转,后肢蹲得很低,两只鼠眼四处张望,一副随时准备跳跃逃离的模样。
  这个时候,约翰·维廉斯与母袋鼠的距离约四米。
  他故技重施,又掰了一块三明治,扔出两米远。
  母袋鼠身体朝前拱了拱,耸动鼻翼做嗅闻状,但与前三次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它没再跳过来捡食三明治。它身体朝前拱了好几次,用充满疑惑的眼光望望他,欲跳未跳。
  这是一个小小的实验,证明即使在澳大利亚这样一个人与动物高度和谐相处的环境,野生袋鼠仍然会与人保持距离,野生袋鼠与人的极限距离是四米,短于四米,恐惧就会加剧,不安全感就会产生,就会仰止食欲。
  这个发现,对他写论文是有帮助的。
  幼袋鼠在育儿袋里蹦跶,发出吱吱急切的叫声,毫无疑问,是在催促妈妈快点过去捡食好吃的东西。母袋鼠却不为所动。
  突然,幼袋鼠用力一蹬从育儿袋里翻了出来,跳到地面。
  母袋鼠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这是一只很漂亮的幼袋鼠,浅蓝色的皮毛闪闪发亮,一双小眼睛骨碌骨碌转,显得活泼而可爱。它约有半米高,已经能在地上自如地跳跃了。
  他估算这应该是一只七月至八月龄的幼袋鼠。他很熟悉袋鼠的繁殖规律,母袋鼠孕期很短,仅四十天左右,产仔方式非常特别,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袋鼠,是自己从母袋鼠的泄殖腔里爬出来的,小袋鼠的身长只有2厘米,体重不到十克,还没有人的小手指粗,它的耳目紧闭,后肢被一层胎膜包裹着,浑身肉红色,象一条蚯蚓似的蠕动着。这时候,母袋鼠半仰着身子,尾巴从两腿伸出来,静静地躺着。它已经用舌头从尾巴根部向着育儿袋方向舔出了一条潮湿的“小路”。小袋鼠虽然又聋又瞎,可它凭着本能,用有力的前肢,沿着母袋鼠舔出来的“小路”,左右摇晃着,艰难地爬呀爬呀,爬进了育儿袋里。一爬进育儿袋,它就开始寻找奶头吃奶。有半年时间,小袋鼠足不出户——从不离开育儿袋半步,要长到六七个月大,小袋鼠才开始试探着从育儿袋爬出来到地面活动。袋鼠哺乳期长达一年,一年后,小袋鼠才完全脱离育儿袋。
  显然,这只幼袋鼠处于育儿袋向脱离母体自由活动过渡的转型时期。
  幼袋鼠一跳到地面,就往三明治蹦跳而去。幼袋鼠嘴巴更馋,更抵挡不住食物香味的诱惑,年少不更事,风险意识也很模糊。
  母袋鼠吱吱叫,身体略微往后仰,将腹部的育儿袋凸显出来,意思很明显,是呼唤幼袋鼠回到它的育儿袋里来。
  幼袋鼠有点任性,也有点淘气,对母袋鼠的呼唤充耳不闻,仍执意来捡食地上的三明治。幼袋鼠很快将那块小块三明治吃完,意犹未尽,仍用期待的眼神望着约翰·维廉斯。
  约翰·维廉斯的兴致更高了,他想试试,在食物的引诱下,幼袋鼠会不会胆子大到肯与人零距离接触?他又掰了一小块三明治扔过去,这次距离更短,扔出去仅一米,幼袋鼠毫不犹豫地跳了过来,照吃不误。现在,他与幼袋鼠之间的距离仅有一米了,似乎只要伸手就可触摸到幼袋鼠光滑的皮毛。他掏出数码相机,跳到自动拍摄档,选了一个合适的角度,将三角架支在一个合适的距离,然后他蹲了下来,又掰了一小块三明治,摊在手掌上,手臂伸直,送到幼袋鼠面前。他手掌上的三明治离幼袋鼠仅二十厘米。他希望能拍摄到一张幼袋鼠舔食他手掌上的三明治,他亲切抚摸幼袋鼠脑袋的照片。夕阳西下,阳光既柔和又明亮,光线极佳。他是位年轻的动物学家,他需要他在野外考察时与各种动物亲密接触的合影,他觉得这会为他将来的事业和生活增光添彩。
  这一次,幼袋鼠显然有点犹豫了,望望他的脸,又望望他手掌上的食物,想过来又害怕,扭头去看母袋鼠,似乎在征询妈妈的意见:我值不值得冒险去吃这个人手上的食物呀?
  母袋鼠吱吱叫得更响,两只鼠耳也在不不由自主地颤抖,似乎在警告幼袋鼠:孩子,千万别犯傻,为了这么一点点刚够塞牙缝的食物,值得去冒险吗?
  处于一种本能的畏惧,幼袋鼠咽了咽口水,艰难地将贪婪的眼光从他摊在手掌的三明治上移开,扭过身体跳了半步,想跳个半圆形路线跳回母袋鼠身边去。
  袋鼠只会跳不会走,或者死抓着地慢跳,或者用两条后腿快跳,袋鼠前肢短小,后肢特别发达,后腿也特别大,遭遇敌害时用力一跳可达七八米远,高度可达两米,最高时速可达六十五公里,必要时一口气可跳二十多公里。袋鼠跳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永远只会往前跳,永远不会后退,因此人们经常用袋鼠这一特点来激励自己:像袋鼠一样勇往直前。
  由于袋鼠不会后退,所以当它要转身时,只能扭动身体连续跳跃,跳出一个半圆形路线来,这才能去到自己身后的位置。
  幼袋鼠放弃来吃他手掌上的三明治的想法,就要连续跳跃跳出半圆形路线回母袋鼠身边去。照片还没拍呢,愿望眼揪着就要落空,他深感遗憾,突然灵机一动,又想出个新招来,把整块三明治都放在摊开的手掌上,再次伸到幼袋鼠面前去。
  这一招真灵,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套用到动物身上,在丰盛的食物面前必有敢冒险的动物,幼袋鼠望着突然增加的美食,眼睛放光,馋相比现,不再理会母袋鼠的警告,倏地又扭身跳转回来,然后往前跳了半步,跳到他摊开的手掌前,张嘴来取食大半块香喷喷的三明治。
  母袋鼠恼怒的吱吱声叫得更响亮更急促了。
  约翰·维廉斯全部心思都在幼袋鼠身上,忽视了母袋鼠的反应。
  当幼袋鼠柔软而又湿润的嘴吻触碰到他的手掌,他立刻按下自动拍摄的遥控开关,然后面带微笑,另一只手伸过去抚摸幼袋鼠的脑袋。
  幼袋鼠正埋头进食,当他的手指触摸到它的脑袋时,它打了个激灵,短暂地停止进食,乜斜眼看他,他朝它温和亲切地微笑,于是它又埋头进食,容忍了他这种轻微的冒犯。
  母袋鼠喉咙深处发出一串咕噜声,像是刻毒的诅咒。
  数码相机自动拍计时器吱吱在响。
  顶多还有两三秒钟,随着数码相机快门清脆的喀嚓一声,他与野生袋鼠亲密无间的镜头就将永远被凝固和保存下来。
  突然,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正猛烈地向他冲撞过来,他正看着镜头呢,紧急移动视线,不好,是母袋鼠朝他扑跳过来了!母袋鼠的弹跳力超过了他的想象,母袋鼠本来站在他四米开外,立定跳远式起跳,身体腾空而起,离地足有一米多高,母袋鼠本来身高就达两米五,又蹿起一米多高,感觉就像是一座小山正向他压过来,母袋鼠的跳远能力比蹿高能力强,已经跳出两米多远了,并没强弩之末的感觉,仍气势十足,劲道十足,嗖地飙飞过来。
  显然,他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母袋鼠的忍耐极限。所有母兽都有护犊行为,育幼期的母兽勇敢、多疑、狂躁,当感觉自己的孩子遭到威胁,会不顾一切冲向敌害,不惜粉身碎骨去拯救自己的孩子。这只母袋鼠肯定把他伸手去触摸幼袋鼠看作是一种威胁,多次用叫声向他发出警告。他忽视了母袋鼠的警告,现在,他就是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的本能反应是立即站起来躲避。可是已经迟了,没等他来得及跑开,母袋鼠已经落到他跟前。母袋鼠的落点离他极近,后肢两只大脚差不多就踩到他皮鞋上了。母袋鼠一落地,两只短小的前爪就伸过来抓他的脸。袋鼠前爪短小,却长着锐利的指甲,被它在脸上抓一把,后果不堪设想。他来不及多想,立刻伸手抓住袋鼠的爪肘,然后就像张开嘴大声喊叫。他晓得,在大自然,叫声也是一种战斗力,遭遇野兽,当你无法反抗也无法逃跑时,你就扯起喉咙大声喊叫,有的野兽害怕叫声,说不定就会放弃对你的进攻。
  他还没来得及叫出来,就感觉母袋鼠头往后一仰,自己腹部遭到重重一击,两眼一黑,摔出好几米远去,仰面倒在地上。

  袋鼠是动物界的拳击冠军,两只袋鼠打斗时,互相直立着用前爪撕扯,然后头往后一仰,用强有力的后肢踢蹬对方,一双大脚踢在对方肚皮上,嘭嘭嘭,声音大得就像在擂鼓。面对敌害,袋鼠也会以同样的办法予以痛击。伦多野生动物园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工人在搞基建施工,电钻声太响,一只袋鼠受到惊吓,越过两米多高的栅栏,跳到隔壁的狗熊住地,狗熊当然不欢迎这位獐头鼠目的不速之客,张牙舞爪扑了上来,袋鼠与狗熊扭在一起后,袋鼠嘭嘭嘭连续踢蹬,就像优秀拳击手在拳击场上连续给对手几个重拳,把狗熊踢得趴在地上翻白眼,从此这只狗熊看到袋鼠的影子就吓得哇哇叫。
  约翰·维廉斯被母袋鼠踢中腹部,倒在地上,腹部痉挛,胸口发闷,奇怪的是没有疼痛的感觉,只是觉得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脖子似的透不过起来,眼皮沉重得像坠了铅锤,有一种嗜睡的感觉。恍惚间,他看见母袋鼠让幼袋鼠钻进自己的育儿袋,便快速跳走了。他松了口气,挣扎着想坐起来,刚一动,又两眼发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约翰·维廉斯醒过来时,满天星斗,一轮弦月挂在树梢。一时间他想不起自己为何会睡在野外。头痛欲裂,喉咙也干得似乎要冒烟。迷迷糊糊,感觉有清凉的水珠滴到自己脸上,流进自己干渴的嘴里。有了水的滋润,渴的感觉缓解了,混沌的脑袋也变得清醒了些。清凉的水珠还继续滴在他脸上,也许是下雨了吧,他想。睁开眼,繁星在闪烁,弦乐还挂在树梢上。老天并没下雨,哪来的水呢?吭吭,有东西在他耳畔鸣叫,声音好熟悉啊。他吃力地扭过头望去,皎洁的月光下,一只黑天鹅正守在他的身边,用忧伤的眼光望着他。哦,是紫水晶!他的意识一下子恢复了。他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喂幼袋鼠吃三明治时,被母袋鼠踢伤失去知觉的。他记得很清楚,自己遭到母袋鼠攻击时,夕阳西下,大概是下午六点左右;他抬起手腕看看表,荧光时针指在一点上,当然是午夜一点,也就是说,他已经整整昏迷了七个小时。他想坐起来,但刚一动,腹部疼得像刀绞。他意识到自己伤得不轻,掏出那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移动电话,给保险公司拨通了电话,请求救援。
  看见他醒来,紫水晶吭吭发出兴奋的鸣叫,用柔软的脖颈摩挲他的脸颊。
  随着紫水晶的叫声,又有四只天鹅啪嗒啪嗒跑了过来,哦,是紫水晶的四只幼鹅,他们身上湿漉漉的,紧闭着嘴壳,来到他面前,将长长的脖颈伸到他的上方,然后张开嘴,将含在嘴巴里的清水滴在他的脸上。
  他很奇怪它们怎么会想到用往他脸上滴水的办法将他唤醒?也许,它们本来就是游禽,游禽离不开水,水就是生命之源,它们相信水能给一切生命带来起死回生的魔力;也许,是他在昏迷中因干渴而不断说着水、水、水……它们当然听不懂他的话,但从他不断翕动的干裂的嘴唇,他们读懂了他的内心的渴求;也许,作为一生与水相依相伴的游禽,它们历来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去唤醒因罹难而沉睡的同伴。
  他想起一件事,大概半个多月前吧,他不慎将秃头雄给压死了,那天半夜,紫水晶等四只幼鹅睡着后,悄悄溜出窝巢,去到秃头雄遇难的那几株野百合下,也是用嘴壳含来清水,一遍一遍滴洒在秃头雄身上……
  不管怎么说,是它们用一种黑天鹅特有的方式,将他从昏迷中唤醒。
  四只幼鹅往约翰·维廉斯脸上滴洒完水,便又跟着紫水晶摇摇摆摆往雪荷塘去汲取清水。约翰·维廉斯看见,从他躺卧的地方去往雪荷塘,已经被鹅掌踩出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静谧的夜晚,它们的蹼掌踩在泥泞的小路上,啪嗒啪嗒,显得格外响亮。
  他想象着当他被母袋鼠踢倒后所发生的事情。他倒在地上,母袋鼠带着幼袋鼠扬长而去。太阳渐渐落到山峰背后,紫水晶带着四只幼鹅踏着暮色归巢。登上岸,同往常一样,它发出吭吭鸣叫,呼唤约翰·维廉斯,却久久得不到他的应答。紫水晶扇动翅膀飞上天空,很快看见躺在草地上不省人事的他,于是,它带着四只幼鹅来到他的身边。它们千呼万唤,他却昏迷不醒。暮色渐浓,到了归巢的时候了,所有的黑天鹅都在温暖的窝巢相拥而眠了,但紫水晶和四只幼鹅仍守护在他身边。夜幕降临,夜深了,水、水、水,他发出痛苦的呻吟。明亮的月光下,紫水晶看见他干裂的嘴唇在翕动。于是,它决定带领四只幼鹅到雪荷塘去汲水。他明白,一只黑天鹅要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何等的勇气。黑天鹅习惯于昼行夜伏,它们害怕黑夜,它们喜欢光明。天一黑,它们就钻进窝巢不再活动。虽然月光明亮,虽然从这里到雪荷塘最多也就两百米远,但对黑天鹅来说,尤其对翅膀还没长硬还不会飞行的幼鹅来说,这个并不太黑的黑夜,这段并不太远的距离,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夜晚黑天鹅的视力很弱,夜幕下草丛里到处都可能躲藏着贪婪的食肉兽,猫头鹰在远处发出凄厉的鸣叫,夜风袭来,芦苇丛发出沙沙沙恐怖的声响。然而,它们义无反顾,它们锲而不舍,一趟又一趟从雪荷塘含来清水,滴洒在他脸上,直到把他唤醒。
  寂静的夜又响起蹼掌踩踏泥泞的小路啪嗒啪嗒声响。它们回来了,依次将含在嘴壳里的清水滴洒在他脸上。凉津津的水喝在嘴里甜到心里。腹部的疼痛似乎又缓解了一些。哦,谢谢你们。哦,夜深了,你们累了,睡一会吧。他把紫水晶和四只幼鹅揽进怀里。它们实在太累了,脖颈枕在他身上,很快就进入梦乡。
  远处的公路上,亮起两条雪亮的灯柱,传来越野车马达的轰鸣声。
  哦,保险公司派来的救助小组就要赶到了。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16日 赤橙黄绿青蓝紫 瑰丽的朝霞变幻着奇异的色彩

  银匠詹拜尔前天就悄悄跟我说,木匠吉姆疯了!开始我还不大相信,但仔细观察了两天,木匠吉姆的一些行为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除了睡觉,他什么时候都在自己的身上画十字,什么时候都在默诵祷告。我对他说:“上帝并不需要你时时刻刻对他祷告,我知道你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上帝也知道你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天早晚两次祷告就足够了,没必要时时刻刻都祷告的;如果我是上帝,有个人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老在喊我的名字向我祈祷,我会厌烦的,上帝也会厌烦的。”
  可他不但不领情,还凶狠地冲着我喊叫:“闭嘴,你这个可恶的异教徒!水手亨利也是个异教徒,他不信上帝,结果怎么样?被可怕的袋狼吃掉了。所有不信上帝的异教徒都没有好下场的。”
  他把水手亨利遭遇不幸归咎于不信上帝,这能说是正常吗?
  更古怪的举动接踵而来。
  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飞临我们头顶,我比看到一只乌鸦更讨厌见到它,制造了一起卑鄙的谋杀,夺走了水手亨利的性命,我对它恨之入骨,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只凶猛的金雕,直冲云霄,掐断它的脖子,食其肉,寝其皮,敲骨吸髓。
  但木匠吉姆却坚信紫水晶是上帝的使者,每每看到它飞临我们头顶盘旋,他就会像迎接圣灵一样高举双手,跪倒在地,仰面祈祷:“上帝啊,在你面前,我们都是罪人。上帝啊,请宽恕你的子民!”
  吭嘎——吭嘎——紫水晶在天空发出骄傲的鸣叫。
  我实在忍无可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吼道:“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看看清楚,这是一只邪恶的黑天鹅,杀害水手亨利的刽子手!”
  他断然摇头,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告诉我说:“上帝昨天夜里托梦给我了,它是上帝的天使,上帝派它来拯救我们的灵魂。”
  “上帝或许会派天使来,但所有的天使都是白的,白云做的长裙,太阳镶的裙摆,洁白的天使,洁白象征纯洁,洁白象征善良,洁白象征美丽,你见过有浑身漆黑的天使吗?只有地狱里来的信使,给你颁发去往地狱的通行证,才会一身黑色的打扮!”我耐心劝导。
  “那是晚礼服。天使有很多漂亮的衣裳,就像鲜花有各种各样颜色,天使的衣裳也有各种各样颜色,天使换上了美丽的晚礼服。”木匠吉姆振振有词。
  我们互相对视着,我发现他的眼睛亮得像火焰,燃烧着狂热和痴迷。
  我想起我的爱玛酒坊曾雇过一个名叫莱福士的酿酒师,他有个独生女儿那年十六岁,一个漂亮的花季少女,有天晚上去邻村参加一位女伴的生日聚会,半夜回家路上不幸惨遭歹徒奸杀,葬礼结束后,莱福士的神情就像现在的木匠吉姆,狂乱而谵妄,反反复复说女儿从天堂给他捎信来了,要他赶去相会……数天后人们发现他泡在自己亲手酿的一桶白酒里,变成名副其实的醉鬼。
  据爱玛所在教区那位大胡子神父讲,那是典型的精神狂想症。
  银匠詹拜尔说,他生活的小镇上也有这么一个人,由于贫穷,四十多岁还打光棍,突然间就精神失常了,逢人就说上帝许诺要将女儿嫁给他,还有满满五车的嫁妆,后来镇上一位女巫出了个主意,在他眉飞色舞向别人叙说上帝的女儿是如何漂亮、上帝的女儿又是如何爱他、陪嫁的东西又是如何丰盛时,冷不防用一桶凉水从他头上浇下去,一子就把他给浇醒了,从虚幻的梦境回到了现实。
  我和银匠詹拜尔一商量,决定依葫芦画瓢,也在木匠吉姆身上试一试。
  我们没有木桶,也没有瓢,没盛水的工具,只好用衣服包了一包水,浇在木匠吉姆胖得像猪头似的脑袋上。他被浇得像只落汤鸡,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唯一没有被浇灭的,就是眼睛里的狂热和痴迷。他斩钉截铁地说:“你们就是把我绑在火刑柱上,我仍然不会改变我的信仰,因为上帝在我心里。”
  最让我惴惴不安的是木匠吉姆和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之间,似乎发生了某种心灵感应,关系变得扑朔迷离。
  本来,我们极其讨厌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只要一看到它飞临我们头顶,我们就扔树棍、掷石块,想方设法把它赶走。它当然也没好脸色给我们看,它仇恨的眼光就像毒箭,或者在我们头顶盘旋,发发出刻毒的诅咒,或者撅起尾羽朝我们拉屎撒尿。但当木匠吉姆变得疯疯癫癫后,我渐渐发现,紫水晶把我、银匠詹拜尔与木匠吉姆区别开来了,见到我和银匠詹拜尔,依旧刻毒地诅咒,依旧拉屎撒尿,但见到木匠吉姆,扰其是见到木匠吉姆单独一人时,它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它的鸣叫声变得圆润而柔和,不再粗暴地朝他拉屎撒尿,有一次我还看见,它平展翅膀缓缓地从天空飘落下来,姿势优美而潇洒,在蓝天下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从木匠吉姆面前飘过,当时木匠吉姆一个人在湖边捞青苔吃,它来来回回在他面前优雅地翻上滑下,像是在向他展示它曼妙的身材和美妙的飞行姿势。
  木匠吉姆立刻跪倒在地,高举双手,像在迎接上帝的天使。
  这只可恶的黑天鹅,居然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它晓得木匠吉姆像膜拜神灵一样对它顶礼膜拜,所以就对他变得温柔起来。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又在酝酿一场可怕的阴谋。

 

十 伤愈后回到岛上

  约翰·维廉斯被送进塔斯马尼亚州立医院后立即动了手术,他被母袋鼠踢伤了肠子,腹腔大量出血,医生说,幸亏救治及时,要是再晚一两个小时送来,恐怕就没救了。手术很成功,二十天后,他就伤愈出院了。
  出院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返回比萨饼状土丘,去看望紫水晶和它的四只幼鹅。是它们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将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每想到这一点,他心中就涌动起一股暖流。
  回到比萨饼状土丘,正是中午时分。他熟门熟路,放下背包行囊,就沿着黑天鹅蹼掌踩踏出来的牛毛细路前往雪荷塘。按照黑天鹅的生活规律,这个时候紫水晶和它的孩子们应该在清泼荡漾的水面嬉戏觅食。
  到了雪荷塘一看,根本找不到紫水晶和它的四只幼鹅,倒是看到名叫皇冠雄和月牙白的黑天鹅夫妻带着它们的六只幼鹅,神气活现地在雪荷塘凫水游玩。
  他明白了,他负伤住院后,就像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塌了,紫水晶势单力薄,又陷入单亲家庭的困窘。这只名叫皇冠雄的黑天鹅,本来就对食物丰盛的雪荷塘垂涎三尺,便趁机又卷土重来,以武力霸占了雪荷塘。
  他去比萨饼状土丘东端,那儿有一棵歪脖子半皮桉树,这是一棵独立树,在满地灌木、草丛和芦苇的比萨饼状土丘格外显眼,树干苍劲,枝桠虬曲,树叶墨绿,一看就知道是棵古树,起码有三百年以上树龄。他爬上树去,双手卷成喇叭状,大声喊叫:“紫——水——晶——我回来啦!紫——水——晶——我回来啦!”
  他了解黑天鹅,在幼鹅翅膀没长硬前,是不会轻易搬迁的,他相信,它们肯定就在附近那个水塘里。他一定要找到它们。
  在空旷的荒原,他的喊叫声传得很远很远。
  过了约五分钟,他看见湛蓝的天空有一只黑鸟正展翅朝他飞来,飞到歪脖子半皮桉树跟前,它抖动双翼徐徐降落下来,昂起脖子朝他吭吭鸣叫。
  哦,真是紫水晶!它听到他的喊叫声,飞来找他了。
  他赶紧跳下歪脖子半皮桉树,向它奔去,它也摇动翅膀,蹒跚向他奔来。他和它在歪脖子半皮桉树下相聚。他张开双臂,它扑进他的怀中。它长长的脖颈缠绵地扭动,他伸出胳膊,与它交颈厮摩。它眼睛亮晶晶,似蒙着一层泪光。它与他耳畔吭吭嘎嘎不停地轻声鸣叫,就像久别重逢的妻子在向丈夫诉说着思念。
  他发现,短短二十天时间,紫水晶瘦了整整一圈,肩胛骨支棱出来,左翅有两根硬羽折断了,右翅似乎还受了伤,粘着丝丝缕缕血丝。唯有背脊靠近尾部那片婚羽,完全长齐了,曲卷蓬松,如一朵盛开的墨菊,让它的形象平添了几分妩媚。
  他晓得,没有他的帮衬,它会活得十分艰难。
  它在前面带路,他跟着它去到一个浑浊的小水塘,见到了四只幼鹅。长大了不少,背上的羽毛已变成了紫黑色,原先灰白色的嘴喙也泛起鲜艳的橘红,两只翅膀渐渐丰满,收拢翅膀后,双翼尖端差不多能形成交叉了。就像人类由少年长成青少年一样,它们已由幼鸟长成了半成鸟。从时间推算,顶多还有个把月,这四只幼鹅翅膀就能长硬,就能飞翔蓝天,成为能独立生活的成鸟。
  四只幼鹅见到他,也异常兴奋,游上岸来,围着他嘎嘎呀呀叫。
  他深情抚摸它们柔软的脖颈和正在变换羽色的背脊。它们都很瘦,摸上去身上没有多少肉,简直可以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它们虽然长大了不少,但与刚才他看见的皇冠雄和月牙白家里六只幼鹅相比,个头仍相对弱小,发育也相对迟缓。他知道,眼前这个浑浊的小水塘,不仅面积小、水质差,鱼虾也匮乏,无法给紫水晶和它的四只幼鹅提供足够的食物,营养不足,所以它们才长得瘦小的。
  他要弥补自己的过失,他要补偿它们的损失,他要让它们回到富庶的雪荷塘去。
  夺回雪荷塘,并没有费多少周折。当他和紫水晶及四只幼鹅来到雪荷塘,一开始,皇冠雄还气势汹汹迎上来准备打一场领地保卫战,他如法炮制,将从中国湖南带来的辣椒酱涂抹在手臂上,皇冠雄冲到他面前,嘴壳伸过来想要啄咬,他伸出涂了辣椒酱的手臂去抵挡,皇冠雄一闻到辣椒酱的气味,便唤醒了沉睡的记忆,突然吭吭发出两声惨叫,转身就逃出了血荷塘。那次让它辣得张不开嘴的惨痛教训,让它甘拜下风,不战而退。
  这也是一个小小的旁证,证明黑天鹅是有记忆有灵性的一种动物。
  夺回雪荷塘后,他在岸边搭起旅行帐篷。他决定,再在这个匹萨饼状土丘生活一段时间,继续扮演这个黑天鹅家庭的男主人角色,陪伴紫水晶度过艰辛而危险的育幼期,把四只幼鹅养育长大,也算是报答它们的相救之恩。
  当然,他愿意留在匹萨饼状土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等待那只他曾经见过的袋狼再次出现。这是一个能让他在专业领域脱颖而出并声名鹊起的极佳机会,他理应把握住这个机会。
  他没想到的是,他出院回到匹萨饼状土丘的第三天,那只珍贵的袋狼就重新露面了。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19日 雨后天晴 广袤大地和辽阔天空间架起一座美丽的彩虹桥

  大雨刚过,天空出现一道彩虹。这是我见过的壮观的彩虹,比英伦三岛最宽阔的马路还要宽阔,赤橙黄绿青蓝紫,形成令人炫目的光彩,近得似乎我们伸手就可触摸到。
  这或许就是上帝为我们铺设的通往天堂的桥梁?
  我不知道这道最壮观的彩虹是否也是勾引木匠吉姆走向另—世界的一种诱惑?
  当我们望着这道瑰丽的彩虹发呆时,突然,天空响起吭吭黑天鹅的鸣叫声,抬头一看,又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朝我们飞来了。
  它背对着彩虹飞来,绚丽的彩虹映照在它身上,一身漆黑的羽毛披上了霓霞云裳,浑身金光闪闪,远远看去,就像是从天堂顺着彩虹翩然而至的黑衣天使。
  不不,应该用妖艳这个词来形容似乎更准确。
  我和银匠詹拜尔对突然间变得异常妖艳的紫水晶无动于衷。我们对这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早已厌烦到极点,甚至可以用恨之入骨来形容,它给我们带来—连串的不幸和灾难,不管它的容颜变得如何美丽妖艳,也丝毫引不起我们的好感和美感。我们从地上捡了几块卵石,准备在它飞临我们头顶拉屎撒尿时,予以迎头痛击。
  它翩然而至,似乎感应到了我们内心的仇恨,并没往我和银匠詹拜尔站立的位置飞来,而是偏仄翅膀,在我们面前一掠而过,径直飞向木匠吉姆。
  需要交代的是,此时此刻,我和银匠詹拜尔站在被大雨浇灭的篝火前,准备用火石重新点燃熄灭的篝火,而木匠吉姆独自跑到三四十米开外的水塘边洗脸。
  这块水塘的面积不大,对岸是一大片沼泽地。
  紫水晶抖动翅膀,缓缓而下,降落到水塘。它仍背对着那道奇异的彩虹,黑色的羽毛闪耀着华丽的金光,它落到水面,平静的水面荡起一圈圈金色的涟漪。
  “哦,上帝,哦,美丽的天使!”木匠吉姆跪在地上,高举双手,由衷地赞美。
  紫水晶忽而吊起双翼,扬起一串串珍珠似的水珠,水珠在彩虹的映照下闪动着奇异的光彩,水珠被扬到半空,又溅落到水面,发出叮叮咚咚奇妙的声响;它忽而用蹼掌踩水,优雅地摇动翅膀,腾空而起,在低空短暂地盘旋了一圈,又徐徐降落;它忽而平伸翅膀,在水面滴溜溜旋转,橘红色的嘴喙还发出吭吭嘎嘎轻柔的叫声,就像一位身材曼妙的吉普赛女郎在尽情歌舞。
  很像是鸟类在发情期间向自己所钟情的异性在表演求偶歌舞。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
  木匠吉姆完全被迷住了,两只眼睛直勾勾地望着紫水晶,张开双臂,向紫水晶跑去,像是在扑向自己心爱的恋人。这块水塘的水很浅,木匠吉姆在齐膝深的水里奔跑着,溅起一团团水花。
  等到木匠吉姆来到紫水晶身边,紫水晶调皮地在水面做了一个旋转舞蹈,又游了开去,游出一段距离后,却又停了下来,继续娇媚地向木匠吉姆回眸张望。于是,木匠吉姆又痴痴迷迷地追了过去。眼瞅着就要追上了,木匠吉姆张开双臂想去拥抱紫水晶,但他的手指刚刚触摸到紫水晶的羽毛,紫水晶发出一声娇嗔的叫声,扑棱翅膀又飞出十几米远
  就像是一条滑溜溜的泥鳅,好像已经抓在手里了,却吱溜一下又滑脱了。
  好像在和一位淘气而机灵的姑娘在玩捉迷藏,你拼命追赶,她却和你若离若即,可望而不可即,
  就这样追追停停,停停追追,紫水晶越过这块面积不大的水塘,去到了那片沼泽地。
  金碧辉煌的彩虹仍在前头,似乎近在咫尺,又似乎远在天涯。
  紫水晶飞进沼泽,舞兮蹈兮鸣兮歌兮,把一只雌天鹅的妩媚发挥得淋漓尽致。
  好似天使下凡,好似仙女出浴。
  木匠吉姆毫不犹豫也跟着追进沼泽。
  我与银匠詹拜尔面面相觑,突然我们两个同时惊骇地跳起来,大叫一声,向木匠吉姆奔去。我们同时意识到木匠吉姆所面临的危险。
  我们熟悉水塘对面那片沼泽地。水手亨利还活着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四个用石头击伤了一只在沙滩啄食蚯蚓的斑头野鸭,这只倒霉的斑头野鸭一只翅膀被我们砸断了,已无法再飞行,嘎嘎惊叫着,跳进水塘游窜。我们紧追不舍,斑头野鸭逃进水塘对岸那片沼泽,在泥淖中艰难奔逃。我说沼泽危险,不要追了,但水手亨利舍不得,也跟着跳进沼泽追撵。他在沼泽刚走出去十来米,便一脚陷入泥潭,身体不由自主地往下沉,越挣扎身体往下沉得越快,转眼间只有肩膀露在泥浆外了。他大喊救命,我、银匠詹拜尔和木匠吉姆,手拉手,冒着危险,像蜥蜴似的一点一点爬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水手亨利像拔萝卜一样从泥潭里拔出来。
  还有一次,我们用伏击的办法将一只袋鼠围在一丛灌木里,像原始人一样用石块和削尖的树棍进行围猎,袋鼠被我们打得晕头转向,慌不择路,竟逃进那片沼泽地去。我们在岸边看得很清楚,这只受了伤的袋鼠在沼泽地里跳了三五下,就陷进泥潭再也跳不动了,它的身体迅速往下沉,仅仅几分钟时间就从沼泽地消失了。
  这片沼泽地,小小的水潭星罗棋布,就像人身上的牛皮癣,平静的水面下,是深不可测的泥潭,除了身体轻盈的鸟,无论人与兽,一旦误入其中,必遭灭顶之灾。
  这是一片异常凶险的沼泽地,这是一块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
  我恍然大悟,心中一个谜团迎刃而解。为什么紫水晶这两天,一反常态对木匠吉姆变得如此温情脉脉,那是温柔的陷阱,那是美丽的毒蘑菇。
  我们很快奔到木匠吉姆身边,他刚刚跨进沼泽两三步,我和银匠詹拜尔及时赶到,我们一人架着木匠吉姆一条胳膊,想把他拖回岸上来。
  “放开我!”木匠吉姆拼命挣扎,“上帝派天使接我来了,你们看见没有,上帝为我建造了一座美丽的大桥!顺着这座大桥,我就可以到天堂去了。”
  “你醒醒,醒醒!”我揪他的头发,拔他的胡子,掐他的胳膊,试图将他从谵妄状态中弄醒,“这不是什么天使,这是比乌鸦更可怕的黑天鹅,它已经害死了水手亨利,它现在又要害你了。你醒醒,醒醒!”
  木匠吉姆笑了,就像个天真的孩子咧开嘴哈哈大笑,笑得我浑身的汗毛一根根僦竖起来。他认真地对我说:“水手亨利是个异教徒,他不信上帝,他活该下地狱。我是要去天堂。我的心肝宝贝要领着我去天堂。谁阻拦我,谁就是异教徒,上帝会惩罚他的。”
  我实在忍无可忍,重重抽了他两个耳光,看望能把他打醒。
  他惨白的胖脸上,刹那间出现五道鲜红的指印。
  或许我打得很重,终于将他麻木的心灵打痛了,也打醒了,他眨巴眨巴眼睛,望望我和银匠詹拜尔,又望望紫水晶,紧皱眉头,若有所思,似乎快要从迷迷瞪瞪中清醒过来。
  吭!嘎!紫水晶鸣叫了一声,突然最大限度地张开翅膀,轻摇慢扇,它似乎就在这道美丽的彩虹间,黑色翅膀摇出一片七彩光斑,蹼掌在水面拨出圈圈涟漪,橘红的嘴喙梳理胸前的羽毛,长长的脖颈摇曳多姿,用充满诱惑的媚态向木匠吉姆游来。
  一瞬间,我都产生了幻觉,真以为是天使下凡,美女出浴,自己置身在天堂的门口了。我使劲摇摇脑袋,将幻觉与诱惑从我的脑袋中甩出去。
  它的胆子出奇地大,一直游到木匠吉姆面前,柔软的脖颈在他裤腿上轻轻磨蹭了一下,滴溜一个转身,又朝沼泽深处——那道宏大瑰丽的彩虹游去。
  这个时候,木匠吉姆只要弯腰伸手去抓,一定能将紫水晶手到擒来,如果他愿意去抓它的话。我和银匠,詹拜尔站在木匠吉姆的身后,虽然与紫水晶尚有一段距离,但若飞奔扑跃过去,是有把握抓住它的。我做梦都想掐断它的脖子。但我们不敢飞奔,更不敢扑跃,这是在沼泽,稍有不慎,一脚踩滑,就有可能滑进深不见底的泥潭。
  木匠吉姆望着紫水晶,脸上的表情急遽变换,欣喜、赞叹、向往、沉醉、痴迷……似乎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强大的磁力在吸引着他,他挣脱了我们的手,欲向紫水晶奔去。
  我对银匠詹拜尔使了个眼色,一人扭住他一条胳膊,决定像押俘虏一样强行将他从沼泽地拉出来。木匠吉姆拳打脚踢挣扎。我没想到,他的力气会这么大,一下挣脱出来,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腕粗细的结实的木棍,抡得呼呼生风,他的眼睛通红,脸愤怒得像只紫茄子,鼻孔哼哼喷着粗气,活像头西班牙斗牛场上的疯牛。我毫不怀疑,要是我和银匠詹拜尔靠近过去,他会毫不迟疑地用树棍敲碎我们的脑壳。
  没办法,我们只好仓皇而退。

  吭!嘎!紫水晶一面向彩虹游去,一面回眸鸣叫,像是在催促木匠吉姆快点跟上来。
  木匠吉姆扔了树棍,拔腿向紫水晶追去。
  我和银匠詹拜尔不敢阻拦,也没法阻拦,只好眼睁睁看着他走向沼泽。
  泥潭很滑,木匠吉姆滑倒了又爬起来,连滚带爬追赶紫水晶:“我的心肝宝贝,上帝的小天使,我来了,请等等我,我要跟你去天堂!”
  “回来!吉姆,别犯傻了,它想害死你,吉姆,快回来!”我大声喊叫。
  “吉姆兄弟,回来,你回来啊……”银匠詹拜尔哭嚎起来,声音就像狼嗥。
  木匠吉姆置若罔闻,仍向紫水晶——向那道美丽的彩虹跑去。
  我也欣赏美丽的彩虹,我也曾这么想象:彩虹连接人间与天堂的桥梁,上帝一定站在彩虹的另一端,但此时此刻,我恨彩虹,我觉得这道彩虹犹如盛开的罂虽娇艳却有毒,犹如海市蜃楼,虽美丽却虚幻。我希望彩虹立即消失,也许那道美丽的彩虹消失了,木匠吉姆的幻觉也就消失了。
  遗憾的是,这道罕见的巨大的彩虹横贯天空,醒目而持久,浓艳而绚丽。
  我和银匠詹拜尔跪倒在地,双手掩面哭泣,泪水顺着指缝溢流出来。
  紫水晶引领着木匠吉姆一步步走向沼泽深处。
  我们给它起名叫紫水晶,虽然有个高雅好听的名字,却是个蛇蝎心肠的恶魔。
  我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紫水晶干吗要这么疯狂这么执拗地对我们实施报复?或许可以从它的夫君被水手亨利擒捉的细节中揣摩出原因。紫水晶的夫君,也就是那只被水手亨利做成秘制烤鹅的雄天鹅,经过一番试探后,虽看不出躺在地上装死的水手亨利有什么破绽,但出于谨慎的天性,不愿再冒险到水手亨利臂弯去搬运最后一枚天鹅蛋,但紫水晶舍不得,嘲笑这只雄天鹅是胆小鬼窝囊废,在这只雄天鹅犹豫之际,它还试图撇开雄天鹅自己去水手亨利臂弯搬运最后一枚天鹅蛋,在它的再三催逼下,这只雄天鹅只好铤而走险,结果被水手亨利捉住糊成泥巴球做成香喷喷的印度秘制烤鹅。紫水晶目睹了夫君罹难的全过程,它明白,夫君的死与它的轻信和任性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换个角度说,是它把夫君逼上了不归路。甚至可以这么说,它无意中做了水手亨利的帮凶,害死了自己的夫君,也糟蹋了五枚天鹅蛋,毁了这个家。它恨自己愚蠢,更恨人类的狡诈。除了丧夫丧子的悲恸外,更有无尽的内疚与悔恨,一种剜心刺骨般的剧痛。它与人类誓不两立,它的心早就死了,活着的全部意义就是对我们实施报复。
  走出去二三十米,木匠吉姆便陷进深不可测的泥潭,他拼命扑腾,越扑腾身体越快速沉沦,很快,泥浆漫过他的胸口,他已无力扑腾,可他仍努力往前爬,去追逐妖艳的紫水晶,去追逐那道瑰丽的彩虹,去追逐那个虚幻的梦。
  浑浊的泥浆淹没了木匠吉姆的肩,又淹没了他的颈,只有那张猪头似的胖脸还露出水面。那道绚丽夺目的彩虹一端连接蓝天,另一端就落在这片沼泽地,就落在木匠吉姆面前。他连爬也爬不动了,双手举向空中,仍努力想攀爬到这座彩虹桥上去。
  紫水晶游了过来,长长的脖颈摩挲木匠吉姆伸出水面的手臂,做出交颈厮摩的亲昵举止。这个时候,木匠吉姆已经没救了,但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拉着紫水晶一起沉入泥潭。我希望他能这么做,既为我们解除了心头之患,也算是为他自己和水手亨利报仇雪恨。我想,他正在无可挽回地沉入沼泽,在最后时刻,他应该幡然醒悟了,眼前这只身上披挂着彩虹的黑天鹅,并非是上帝派来的天使,而是从地狱里来的魔鬼。他是上帝最忠实的信徒,他什么时候都在胸口画十字,什么时候都在祷告,理应为上帝去铲除魔鬼!
  令我遗憾的是,木匠吉姆并没像我希望的那样捏住紫水晶的脖子一起沉入泥潭,到了最后的时刻,他仍执迷不悟,仍用痴情的眼光凝望这只可恶的黑天鹅和它身后那道色彩绚丽的彩虹。有只苍蝇在紫水晶眼睑间嗡嗡飞舞,他还艰难地挥动手指想帮它去驱赶那只苍蝇。
  终于,泥浆淹没了木匠吉姆的头顶,水面涌动巨大的泥浪,冒出一串气泡。过了一会,泥浪平息了,气泡也停止了,一切归于平静。
  紫水晶在木匠吉姆沉没的地方游水觅食,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那道绚丽夺目的彩虹,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紫水晶,应当改名叫紫妖精!

 

十一再次遇见袋狼

  约翰·维廉斯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时时想、天天盼的袋狼,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太阳还没有出来,天边泛起一片鱼肚白。约翰·维廉斯起得很早,拿了盥洗工具到水塘边刷牙洗脸。就在他刷牙时,不经意地抬起头来,突然就看见水塘对面有一道绿莹莹的幽光一晃不见了。也许是几只萤火虫在飞舞吧,他想,也没有太在意。他接着刷牙,又感觉一个模糊的黑影从水塘对面那丛灌木背后闪了出来,他睁大眼睛望去,似狗非狗,似獾非獾,看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他等了几分钟,一抹朝霞涂红了地平线,在晨曦的映照下,出现一个清晰的剪影:尖尖的嘴吻,流线型躯体,挺拔的耳廓,强健的四肢,一条蓬松的大尾巴……袋狼!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有疼的感觉,不像是在做梦,又揉揉眼睛仔细看去,它四肢向外撑开,脊梁凹陷进去,背部形成一条弧线,头昂向天空,张开了嘴,它的嘴大得出奇,露出满嘴尖利的犬牙,向着西边天空那弯还没完全落下去的残月,呦欧——发出一声嘶哑凄厉的嗥叫。他是个动物学家,具有丰富的动物学知识,一听就知道这是地地道道的袋狼的嗥叫。全世界所有动物中,只有袋狼才会发出男人哭泣般粗鲁而悲伤的嗥叫。普通狼的嗥叫声犹如婴儿哭泣般绵长而忧伤。这个时候,地平线上的霞光变得明亮,能见度渐渐身高,水塘对面那幅剪影呈现出三维立体感来,他又看见它铁青色的皮毛间深褐色的条状斑纹。这是袋狼身上最名著的标志之一。真真切切是他梦寐以求的袋狼!
  他激动得心砰砰直跳,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当看清水塘对面那个剪影就是他朝思幕想的袋狼,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取挂在脖子上的数码相机,但他摸了个空;自从上次想给袋狼拍照没拍成后,他什么时候都在等待这只袋狼再次出现,他晓得,给还活着的袋狼拍几张清晰的照片,机会非常难得,可以说是稍纵即逝,为了能将这个稍纵即逝的瞬间用数码相机凝固成永久,除了住院的二十来天,整整两个多月来,他时时刻刻做好准备,那架数码相机什么时候都挂在他的脖子上,吃饭时挂着,睡觉时也挂着,就是每天一次出恭,也不敢把数码相机摘下来。遗憾的是,清早出来洗漱,他怕洗脸刷牙时水会把数码相机弄湿,也是觉得天麻麻亮袋狼不可能这么早就出来觅食,所以就把数码相机搁帐篷里了。
  没想到这只袋狼这么勤快,大清早的就跑到匹萨饼状土丘来觅食了。
  命运真的很会捉弄人,一千次的准备,一千次的等待,袋狼迟迟不肯露面,唯一的一次疏忽,唯一的一次大意,偏偏这个时候,袋狼却突然出现了!
  除了懊恼还是懊恼,早知道这样,洗脸刷牙时也应该把数码相机挂在脖子上。
  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赶紧回帐篷去取数码相机。好在水塘离帐篷不远,也就二三十米远,他脱了鞋,猫着腰,以最快的速度悄无声息回到帐篷,又心急火燎赶到水塘边,一路上他都在祈祷,希望命运之神能体谅他的苦心,让那只珍贵的袋狼多逗留一会。
  真可谓好事多磨,他到了水塘边一看,袋狼已不见踪影。
  他晓得,这一带有许多黑天鹅窝巢,袋狼既然跑到这里来狩猎,在没有获得猎物前,是不会轻易离开的。他沿着水塘边的灌丛轻轻移动,希望能找到袋狼。往左走了三四十米,突然,吭——吭——背后传来黑天鹅的惊叫声,他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紫水晶在鸣叫。他很熟悉这一带地形,他身后那丛茂密的灌木,就是紫水晶的窝巢。他立刻转身向那丛灌木跑去,一边跑一边举着数码相机,只要镜头能捕捉到袋狼,随时准备揿动快门。
  跑到灌木边,并没有发现袋狼,只看见灌丛中央椭圆形窝巢里,四只半大的幼鹅互相挤成一团,每只幼鹅都拼命往别的幼鹅身体底下钻,没有一只幼鹅鸣叫,它们无声地互相挤压、推搡、倾轧,都竭力想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最安全的位置。
  他知道,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在巨大的危险面前,谁都想活下去。

  它们没有发出叫声,是因为它们懂得,只有缄默无声才有可能侥幸躲过灾难,一旦发出鸣叫,就有可能引来天敌,引来杀身之祸。
  它们的羽毛还没有丰满,它们的翅膀还没有长齐,却已经已经懂得怎样避害趋利。
  也不晓得是严峻的生活逼得它们早熟,还是紫水晶传授的生存技能。
  吭!吭!寂静的旷野又传来紫水晶凄厉的鸣叫。
  约翰·维廉斯知道,紫水晶发出连续不断的凄厉鸣叫,有两重用意:一是通过鸣叫声把袋狼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二是在紧急召唤他前去救援。
  按理说,他既然扮演这个黑天鹅家庭雄天鹅的角色,在危急时刻,理应挺身而出,为紫水晶分忧解难,这时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他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就决定不理会紫水晶的召唤。明摆着的,他一有动静,袋狼有可能会受到惊吓,逃之夭夭,再也见不到了。拍摄一张清晰的袋狼照片,对他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这也许是会影响他一生前途命运的最重要的时刻。他已经错过一次拍下袋狼照片的机会,这一次,他无论如何再也不能失手了。
  他躲藏在灌丛后面探头望去,看见紫水晶正在窝巢前奔跑,它似乎受了伤,一只脚吊在腹部,只用一只蹼掌在地上蹦跶,翅膀似乎也出了问题,一只翅膀软绵绵耷落在地,想飞起来,拼命摇动翅膀,身体却陀螺似的在原地旋转,好不容易飞出地面一米多高,却又秤砣似的坠落下来。
  约翰·维廉斯明白,紫水晶这是在演戏。
  许多在地面筑巢的鸟类,都会演这套把戏。地面筑巢的鸟类,在产卵、孵卵、育雏期间,经常会遇到过路的走兽,假若路过的是食肉兽,贪婪的食肉兽会无情掠夺鸟卵或雏鸟,即使路过的是食草兽,风险也同样存在,兽蹄会野蛮地踩坏鸟巢、踩碎鸟卵、踩死雏鸟。为躲避这样的灾难,它们学会了“欺骗”技能,当发现危险逼近,就跳出巢去,装着受伤的样子,在草地上扭滚奔跑,将过路的走兽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把危险从鸟巢边引开。
  这是自然选择下的一种进化形式,也是生存压力下的一种生活策略。
  毫无疑问,紫水晶发现危险正在逼近,想用假装受伤的办法把危险从窝巢边引开。
  毫无疑问,紫水晶发现的那个危险,应该就是那只神出鬼没的袋狼!
  果然像他判断的那样,袋狼并未离开匹萨饼状土丘,它觊觎美味的天鹅肉,正在伺机狩猎。千载难逢的良机就要来临了,一副让全世界震惊的照片就快要诞生了,约翰·维廉斯克制住剧烈的心跳,举起相机等待。
  前面三十多米远,是一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野草齐腰深,灌丛有一人多高。
  紫水晶眼睛始终盯着那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像伤得很重的样子,在地上翻滚。突然,它扭转脖颈咬住自己背部的婚羽,身体用力一挺,啵的一声轻响,将两片婚羽活生生拔了下来,又扭转脖颈,再次咬住自己背部的婚羽,又拔下两片来……它像疯了一样,拼命拔自己背部的婚羽,很快一大片婚羽就被它差不多拔干净了,大半个背部裸露出来,难看的粉红色的皮囊间渗出一粒粒血珠。
  约翰·维廉斯记得很清楚,就在两个月前,一条澳洲蜥闯进紫水晶的窝巢,企图吞食刚出壳的五只雏鹅,紫水晶将五只雏鹅紧紧罩在翼羽下,任澳洲蜥骑在它身上啃咬它的婚羽,结果紫水晶一身曲卷如墨菊的美丽婚羽被残忍的澳洲蜥拔了个精光。
  同样的不幸再次落到紫水晶身上。
  婚羽是黑天鹅身上最重要的羽毛之一,其重要性仅次于翼羽,尤其对雌黑天鹅来说,乌黑曲卷的婚羽既是健康美丽的标志,也是吸引异性的资本,什么时候都格外爱护,天天用清水精心梳洗保养。没想到,紫水晶会舍得一口气拔光自己身上的婚羽。
  他晓得紫水晶为何要残忍地拔掉自己背上那片婚羽,是为了裸露的皮肤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散发出血腥味,它知道茹毛饮血的食肉兽嗅觉灵敏,最喜欢闻到血腥味,它要用自己身上的鲜血将凶暴的食肉兽从自己窝巢前引开去。
  没想到,雌天鹅身上美丽的婚羽,还是克敌制胜的一件武器。
  现在约翰·维廉斯可以确信,那只袋狼就躲藏在三十多米远的那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里。他调整了一下身体位置,找了个最佳拍摄角度,举起数码相机等待。
  天色愈来愈明亮,清晨的空气一尘不染,清晨的阳光柔和艳丽,最适合照相了,这种光线拍出来的照片,清晰度一定非常高,完全可去争夺普利策新闻摄影奖。
  暂时还看不见袋狼,窝巢前那片空地上,只有紫水晶在哀哀鸣叫、拔咬羽毛——施展“欺骗”伎俩。

  它们没有发出叫声,是因为它们懂得,只有缄默无声才有可能侥幸躲过灾难,一旦发出鸣叫,就有可能引来天敌,引来杀身之祸。
  它们的羽毛还没有丰满,它们的翅膀还没有长齐,却已经已经懂得怎样避害趋利。
  也不晓得是严峻的生活逼得它们早熟,还是紫水晶传授的生存技能。
  吭!吭!寂静的旷野又传来紫水晶凄厉的鸣叫。
  约翰·维廉斯知道,紫水晶发出连续不断的凄厉鸣叫,有两重用意:一是通过鸣叫声把袋狼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二是在紧急召唤他前去救援。
  按理说,他既然扮演这个黑天鹅家庭雄天鹅的角色,在危急时刻,理应挺身而出,为紫水晶分忧解难,这时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他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就决定不理会紫水晶的召唤。明摆着的,他一有动静,袋狼有可能会受到惊吓,逃之夭夭,再也见不到了。拍摄一张清晰的袋狼照片,对他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这也许是会影响他一生前途命运的最重要的时刻。他已经错过一次拍下袋狼照片的机会,这一次,他无论如何再也不能失手了。
  他躲藏在灌丛后面探头望去,看见紫水晶正在窝巢前奔跑,它似乎受了伤,一只脚吊在腹部,只用一只蹼掌在地上蹦跶,翅膀似乎也出了问题,一只翅膀软绵绵耷落在地,想飞起来,拼命摇动翅膀,身体却陀螺似的在原地旋转,好不容易飞出地面一米多高,却又秤砣似的坠落下来。
  约翰·维廉斯明白,紫水晶这是在演戏。
  许多在地面筑巢的鸟类,都会演这套把戏。地面筑巢的鸟类,在产卵、孵卵、育雏期间,经常会遇到过路的走兽,假若路过的是食肉兽,贪婪的食肉兽会无情掠夺鸟卵或雏鸟,即使路过的是食草兽,风险也同样存在,兽蹄会野蛮地踩坏鸟巢、踩碎鸟卵、踩死雏鸟。为躲避这样的灾难,它们学会了“欺骗”技能,当发现危险逼近,就跳出巢去,装着受伤的样子,在草地上扭滚奔跑,将过路的走兽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把危险从鸟巢边引开。
  这是自然选择下的一种进化形式,也是生存压力下的一种生活策略。
  毫无疑问,紫水晶发现危险正在逼近,想用假装受伤的办法把危险从窝巢边引开。
  毫无疑问,紫水晶发现的那个危险,应该就是那只神出鬼没的袋狼!
  果然像他判断的那样,袋狼并未离开匹萨饼状土丘,它觊觎美味的天鹅肉,正在伺机狩猎。千载难逢的良机就要来临了,一副让全世界震惊的照片就快要诞生了,约翰·维廉斯克制住剧烈的心跳,举起相机等待。
  前面三十多米远,是一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野草齐腰深,灌丛有一人多高。
  紫水晶眼睛始终盯着那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像伤得很重的样子,在地上翻滚。突然,它扭转脖颈咬住自己背部的婚羽,身体用力一挺,啵的一声轻响,将两片婚羽活生生拔了下来,又扭转脖颈,再次咬住自己背部的婚羽,又拔下两片来……它像疯了一样,拼命拔自己背部的婚羽,很快一大片婚羽就被它差不多拔干净了,大半个背部裸露出来,难看的粉红色的皮囊间渗出一粒粒血珠。
  约翰·维廉斯记得很清楚,就在两个月前,一条澳洲蜥闯进紫水晶的窝巢,企图吞食刚出壳的五只雏鹅,紫水晶将五只雏鹅紧紧罩在翼羽下,任澳洲蜥骑在它身上啃咬它的婚羽,结果紫水晶一身曲卷如墨菊的美丽婚羽被残忍的澳洲蜥拔了个精光。
  同样的不幸再次落到紫水晶身上。
  婚羽是黑天鹅身上最重要的羽毛之一,其重要性仅次于翼羽,尤其对雌黑天鹅来说,乌黑曲卷的婚羽既是健康美丽的标志,也是吸引异性的资本,什么时候都格外爱护,天天用清水精心梳洗保养。没想到,紫水晶会舍得一口气拔光自己身上的婚羽。
  他晓得紫水晶为何要残忍地拔掉自己背上那片婚羽,是为了裸露的皮肤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散发出血腥味,它知道茹毛饮血的食肉兽嗅觉灵敏,最喜欢闻到血腥味,它要用自己身上的鲜血将凶暴的食肉兽从自己窝巢前引开去。

  没想到,雌天鹅身上美丽的婚羽,还是克敌制胜的一件武器。
  现在约翰·维廉斯可以确信,那只袋狼就躲藏在三十多米远的那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里。他调整了一下身体位置,找了个最佳拍摄角度,举起数码相机等待。
  天色愈来愈明亮,清晨的空气一尘不染,清晨的阳光柔和艳丽,最适合照相了,这种光线拍出来的照片,清晰度一定非常高,完全可去争夺普利策新闻摄影奖。
  暂时还看不见袋狼,窝巢前那片空地上,只有紫水晶在哀哀鸣叫、拔咬羽毛——施展“欺骗”伎俩。
  约翰·维廉斯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死死盯着三十多米开外,那片茂密的野草和灌丛。他预测,顶多还有半分钟,袋狼就会在血腥味的刺激下,产生抑制不住的狩猎冲动,蹿出来扑咬紫水晶。
  紫水晶叫得更加惨烈,给袋狼发出这么一个信息:这是一只受了重伤不会飞行的黑天鹅,不费吹灰之力即可擒获,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
  约翰·维廉斯做好了拍摄的一切准备。他毫不怀疑,再过一会儿,袋狼会旋风般从某个草丛或灌丛中蹿出来,向紫水晶扑咬,紫水晶其实早有准备,当袋狼快扑蹿到它身旁时,它会及时扇摇翅膀,贴着地面飞行,飞出去二三十米后,又落到地面,继续“垂死挣扎”,逗引袋狼一步步远离藏在灌丛里的黑天鹅窝巢。当那只袋狼从野草灌丛背后蹿出来,他就会从正面拍下袋狼奔跑的照片,但他的拍摄重点放在袋狼扑咬紫水晶、紫水晶引颈鸣叫扇摇翅膀起飞那一瞬间,那是最具动感最具传神的瞬间,要把袋狼凶狠的神态和紫水晶惊骇的表情拍摄下来,一定会成为一幅无可争议的具有传世价值的优秀摄影作品。
  他相信,这样做,紫水晶有惊无险,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
  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神秘的袋狼现身呢。
  哗嚓——突然,他听到背后传来树枝折断的声响。黎明的荒野一片寂静,树枝折断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刺耳。他吓了一大跳,赶紧扭头望去,一个铁灰色的矫健的身影正撞开灌丛的枝枝叶叶,扑向灌丛中央蜷缩在一起的四只幼鹅。
  这是一只老奸巨猾的袋狼,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或许过去曾经上过类似的当,晓得紫水晶是在玩“欺骗”把戏,晓得再怎么努力也抓不住能飞上蓝天的成年黑天鹅,所以对紫水晶好似受了重伤的种种表演不屑一顾,就像老练的鱼不去咬鱼饵。更可怕的是,这只袋狼知道紫水晶煞费苦心“欺骗”它的目的是要引,诱它离开这片灌丛,之所以要引诱它离开,毫无疑问,是有一窝翅屉翅膀还没长丰满、还无法飞上天去的幼鹅藏在灌丛里。识破紫水晶的“欺骗”,袋狼在茂密的野草和灌丛间绕了一圈,绕到紫水晶筑巢的那丛灌木背后,袋狼敏锐的听觉听到了四只幼鹅在窝巢里互相推搡、挤压、倾轧的窸窸窣窣声响,袋狼敏锐的嗅觉也闻到了四只幼鹅身上的气味,于是,它出其不意地撞开枝叶扑进灌丛……
  约翰·维廉斯蹲在这丛灌木左后侧的草丛里,袋狼是从右后侧撞开枝叶冲进灌丛的,袋狼的注意力集中在灌丛中央那四只挤成一团的幼鹅身上,竟然没有发现他。
  刹那间,袋狼强壮的躯体、血红的舌头、尖利的犬牙、犀利的爪子和贪婪的眼光就要落到四只幼鹅身上。
  刹那间,四只幼鹅意识到大祸临头,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转向左侧,伸长脖颈做出奔逃的姿势,它们所处的角度,刚好看见端着数码相机的约翰·维廉斯,它们齐声向他尖叫呼救。
  这个时候,别说是翅膀还没长硬的幼鹅,就是羽翼丰满的成年天鹅,想要逃脱袋狼的扑杀也是不可能的了。
  这个时候,袋狼张大了嘴,袋狼的嘴确实能像蛇一样将颚骨松开张得很大很大,真的很像老虎的血盆大口,怪不得当地人要把袋狼称为塔斯马尼亚虎。
  这个时候,四只幼鹅还挤在一堆,袋狼猛烈一扑,可将它们悉数扑倒,袋狼那张血盆大口,一口下去起码咬断两只幼鹅的脖子,其他两只幼鹅也不可能幸免,袋狼沉重的躯体会压断它们的脊梁,犀利的狼爪会撕碎它们的身体。
  这个时候,约翰·维廉斯已经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双手端着数码相机,与袋狼只有两步之遥。
  这个时候,红红的朝阳从地平线跳了出来,一束明丽的阳光斜照在袋狼身上,将袋狼身上深褐色的条状斑纹照得格外清晰,他无意之中获得一个最佳拍摄角度和最佳拍摄光线。
  这个时候,只要他举起数码相机,就一定能拍摄到袋狼清晰的照片!
  这个时候,只要他按下快门,刚好就能拍到袋狼扑杀四只幼,鹅的镜头,血盆大口咬向黑天鹅脖颈,场面虽然血腥,但镜头却,极其宝贵。
  约翰,维廉斯举起了数码相机,他应该抓住千载难逢的绝佳拍摄机会的,可他举起数码相机,却像举起一块石头一样,朝袋狼迎面砸了过去。
  “砰”的一声,数码相机刚好砸在袋狼脑门上。狼是铜头铁腿麻秆腰,袋狼也是铜头铁腿麻秆腰,脑门是袋狼身上最坚硬部位,被数码相机狠狠砸了一下,既没被砸晕,也没砸出脑震荡,不过磕破点皮而已。但冷不防遭到袭击,受到惊吓,惨嗥一声,转身逃窜,涉过齐腰深的水塘,钻进一片小树林,很快消失在莽莽荒原。
  约翰·维廉斯知道,哺乳类是有记忆的动物,具备吸取教训的能力,这只袋狼觅食受阻,还遭到他迎头痛击,这会在它大脑皮层留下不愉快的记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再到匹萨饼状土丘来觅食了。
  比起袋狼的脑袋,数码相机实在太脆弱了,碎成好几瓣,用照片来证明他发现了活的袋狼的梦想也随之无可挽救地幻灭了、破碎了。
  紫水晶从惊悚状态清醒过来,吭吭欢叫着,连奔带飞扑进约翰·维廉斯的怀抱,它目睹了危机发生到解除的整个过程,它晓得是约翰·维廉斯及时出手,才在最后一秒钟将它的四个孩子从死神手中夺了回来。它感激他,信赖他,崇敬他。它的脖颈纠缠在他的手臂上,要与他交颈厮摩。交颈厮摩是黑天鹅社会表达浓烈感情的最高形式。也苦笑着想把它推开,但紫水晶很著,被推开了又粘上来,就是要与他的手臂交颈厮摩。
  四只幼鹅也扑进约翰·维廉斯怀抱,用嘴壳啄咬他的袖子、钮扣和皮带,吭吭嘎嘎柔声鸣叫,对他表示感恩戴德。
  他除了苦笑,还只有苦笑。
  四只半大黑天鹅的生命与发现活袋狼这样一件爆炸性新闻,放在价值天平上,孰轻孰重,只要不是白痴,谁心里都明白。他觉得自己很傻很傻,简直就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或者说是个标准白痴。一个能震动全世界的新闻被他放跑了,一个能让他在学术界立身扬名的绝佳机会就这样让他白白丢掉了。
  他的本意是要拍摄袋狼捕食的珍贵照片,鬼使神差,却把数码相机当做武器砸向袋狼了。他脑子里一片茫然,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似乎是一种本能,一种下意识行为,一种无法用理性来控制的情感取舍。
  他很遗憾,也有点懊恼,却似乎并没悔恨。
  紫水晶把他视为丈夫,四只幼鹅把他视为父亲,那一次他不慎被袋鼠踢伤,它们披星戴月守护在他身边,并用清水将他从昏迷中唤醒,他能为了拍摄一幅照片而眼睁睁看着它们被袋狼扑杀吗?假如时光能倒转,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在袋狼张开血盆大口扑杀四只幼鹅千钧一发之际,是按动快门拍下袋狼猎食的照片,还是将数码相机当做武器砸向袋狼以拯救四只幼鹅的生命?他想,他恐怕还是会选择后者。袋狼很珍贵,生死相依的感情更珍贵。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21日 艳阳高照 万里无云 好天气 并没带来好运气

  这又是一则黑色的日记、悲惨的日记。
  木匠吉姆葬身沼泽后,我与银匠詹拜尔一商量,决定离开这块匹萨饼状土丘,离开这个给我们带来不幸和灾难的地方,向北转移,向塔斯马尼亚腹地转移,去寻找当地土著居住的村落。银匠詹拜尔随身带着一小袋金币、银币和珠宝,我们希望能用这一小袋金银珠宝与当地土著做笔生意,换一条船和必需的食品衣物,回到英国去。
  我也不知道银匠詹拜尔是怎么瞒过昆士兰堡监狱哪些眼睛如鹰隼、鼻子如猎犬的狱警的反复搜查,将这一小袋金银珠宝藏在身上的。
  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是飞悬在我们头顶的黑色幽灵,每时每刻给我们带来死亡的恐惧,我们不愿步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的后尘,惹不起躲得起,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大清早,天蒙蒙亮,我们就启程了。一路还算顺利,太阳挂上树梢时,我俩已走出匹萨饼状土丘,顺利穿越弥漫着死亡气息的沼泽,来到河边。
  这是一条很奇怪的河,水面仅有二三十米宽,但河床却很宽很宽,左岸那片沙滩约两百米宽,右岸那片沙滩约四百米宽,满地都是大小不等的鹅卵石。
  这或许是条季节河,丰水季节河面宽阔变成大河,枯水季节河面狭窄变成小河。
  河水很浅,清澈见底,我们只要脱了长裤,便可涉水过河。过了河,穿过那片宽阔的鹅卵石河滩,就是峰峦起伏的山地,就是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只要进入崇山峻岭,就算是摆脱了那只名叫紫水水晶的黑天鹅的纠缠。
  就在我们准备脱鞋脱裤涉水过河时,突然,河的上游扑棱扑棱飞起好几只黑天鹅来,在天空翱翔了几圈,又徐徐降落下去。
  这是一道S形河湾,我俩踩着满地鹅卵石跑过去,这才看见,上游不远处有一片不大的沙洲,沙洲上长满低矮的灌木,几乎每一丛灌木都有一只黑天鹅的窝,看起来就像是黑天鹅集中居住的大本营。正是黑天鹅的繁殖季节,成百上千只成年黑天鹅带着刚孵化出不久的雏鹅,在沙滩和河面上觅食。
  刚孵化出不久的雏鹅,身上的绒毛是浅黑色的,远远望去,整个沙洲乌黑一片,到处都是大小不等的黑天鹅。
  一大片乌黑中,无数成年黑天鹅鲜红的嘴壳在晃动,宛如黑夜里星星点点的火苗在跳动,看起来很有几分壮观。
  就在我俩远远观望沙洲上成百上千黑天鹅时,突然,我们头顶传来吭——吭——凄厉的呜叫声,我不用抬头去看就知道准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又来骚扰我们了。果然,腥臭的屎尿淋到我和银匠詹拜尔头上,并传来刻毒的诅咒声。
  我和银匠詹拜尔面面相觑,我看见詹拜尔眼睛里迸溅火星,我相信,詹拜尔也一定看见我眼睛里迸溅火星,一个说不清是邪恶还是高尚的念头同时在我俩脑子里跳了出来。
  它天天像幽灵似的在我们头顶盘旋,它没完没了地在我们头顶拉屎撒尿,它用最恶毒的办法害死了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我们害怕了,我们屈服了,惹不起,躲得起,我们要滚蛋了,它还不依不饶,还要用这样卑劣的方式为我们送行。是可忍,孰不可忍。
  又有几只成年黑天鹅飞了过来,与紫水晶同仇敌忾,也像紫水晶那样在天空朝我们拉屎撒尿,也像紫水晶那样在我们头顶刻毒诅咒。
  它在天上,我们在地面,它会飞,我们没翅膀,我们奈何不了它。
  “我们夹着尾巴逃跑了。”
  “是啊,够窝囊的。”
  “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耻辱。”
  “我们不配叫男人。”
  “不对,我们不配叫人。”
  “给它点颜色瞧瞧,不然,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我沉默。我知道银匠詹拜尔说给它点颜色瞧瞧是什么意思。望着沙洲成百上千乌黑一片的雏鹅,我心里有点犹豫,这么做未免有点残忍。可转念一想,紫水晶将凶恶的袋狼引到水手亨利身旁,将木匠吉姆一步步引向死亡的陷阱,难道就不残忍吗?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方显男儿本色。这些长着一身漆黑羽毛的天鹅,从本质上讲,它们是魔鬼的变种,它们是天鹅的躯体,魔鬼的心灵。它们黑色的羽毛下,包藏着一颗黑色的心。或者反过来说,它们长着一颗罪恶的黑心,所以长出一身漆黑的羽毛。教训它们,就是在替上帝教训魔鬼。
  我想,当我们报仇雪恨后,我们很快就可淌过小河,进入对岸的山地。这些黑天鹅伴水而生,离不开水域,是不可能进入干旱的崇山峻岭来追踪我们的。我们不会有什么风险。当我们实施报复时,那些成年黑天鹅最多把我们当茅厕飞到我们头顶拉屎撒尿,最多朝我们发出刻毒的诅咒。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不会对我们生命构成威胁。
  “是的。”我咬牙切齿地说,“我们不能一辈子含辱蒙羞。”
  我和银匠詹拜尔一人抄起一根木棍,快步向小河中间的沙洲扑去。
  如果我们没有看见河中央这块沙洲,如果我们没看见乌黑一片这么多的黑天鹅,如果我们没看见这么多刚出壳不久、翅膀还没长硬、还不会飞翔、只能在地面蹒跚行走的雏鹅,如果这只名叫叫紫水晶的黑天鹅没有飞到我们头顶进行挑衅,如果其他那些黑天鹅没有依葫芦画瓢学着紫水晶的样在我们头顶拉屎撒尿、刻毒诅咒,我和银匠詹拜尔或许就不会动报复的念头,或许就此平静平安地离开这块给我们留下惨痛记忆的匹萨饼状土丘。
  也就渗铮了后面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杀。
  复仇的毒焰,灼伤对方,也会灼伤自己。

  我们登上那块面积不大的沙洲。这真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屠杀。“魔鬼,去死吧!”银匠詹拜尔一面高声叫骂,一面挥舞木棍,击毙那些满地乱窜的黑色精灵。“魔鬼,送你们去地狱!”我也挥舞木棍,冲向乌黑一片的黑天鹅群,发泄心中的愤懑。
  它们漆黑的羽毛,就是穿着一身晦气的丧服,活该进地狱的!
  成年天鹅有翅膀,可以飞到天上,而那些出壳不久的雏鹅,不会飞,只会在地面蹒跚行走,是我们最好的攻击目标,一棍子扫过去,总有一两只雏鹅鹅或者脖子被折断,陀螺似的满地乱转,或者被敲断了脊梁,趴在地上垂死哀鸣。
  就像猛烈的秋风将地面的落叶刮到天上去了,一群群成年黑天鹅惊慌失措飞上天空。
  有一些愚蠢的成年黑天鹅还摇动翅膀伸长脖颈朝我们冲过来,试图反抗,试图保护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雏鹅,那当然是螳臂挡车,带着仇恨的木棍呼呼扫过去,或者颈椎断裂鹅头像折断的麦穗一样垂挂下来,或者翅膀被打断发出痛苦的呻吟。
  黑色的羽毛漫地飞舞,像下了一场黑雪。
  所有的成年天鹅都逃到天上去了。无数黑色翅膀遮天蔽日,就像一片黑色的云层,阳光似乎也变成黑色的了。
  成百上千雏鹅呦呦尖叫着,退潮似的往河里退却。它们不但不会飞,游泳速度也很慢。河水很浅,只漫及膝盖,最深的地方也只漫及腰际。我和银匠詹拜尔。追进小河,痛打落水狗——不不,是痛打落水鹅。
  打得它们喊爹哭娘,打得它们灵魂出窍。
  很快,沙洲和小河里到处都是雏鹅的尸体和半死不活的雏鹅。
  无数成年黑天鹅飞临我们头顶,声嘶力竭鸣叫,凄厉的叫声响彻云霄。
  你们要恨,就恨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吧,是它,制造了阴谋,制造了流血,制造了仇恨!
  紫水晶也在我们头顶盘旋,不断朝我们拉屎撒尿。天知道它肚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屎尿。所有的成年黑天鹅都学着紫水晶的样,在天空向我们喷洒粪便。无数屎尿淋到我们头上和身上。我和银匠詹拜尔早有心理准备,不就臭一点吗,也臭不死人。我们毫不心慈手软,继续挥舞木棍消灭那些从地狱来的黑色幽灵。
  突然,我看见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离开我们头顶,飞向对岸宽阔的河滩,它抖抖翅膀降落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吭、吭、吭、吭连续不断大声鸣叫,似乎是在召唤同伴到它身边去。大概有十多只成年黑天鹅追随紫水晶飞往对岸宽阔的河滩。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黑天鹅习惯在水面起飞和降落,尤其降落时,一般都是选择降落到水面,水的阻力能降低它们的飞行惯性,水的浮力能保证它们平平稳稳降落下来。由于长着一双更适应在水里活动而不太适应在地面活动的宽大的蹼掌,除非迫不得已,很少有黑天鹅会在坚硬的地面降落。这段时间我,仅见过一次黑天鹅直接降落到地面来,就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装着受伤的样子将凶恶的袋狼引诱到水手亨利身边去,为了能将愚蠢的袋狼一步步引诱过来,它好几次贴着地面短距离飞行,直接在地面降落,当时我看得很清楚,它每一次直接在地面降落,都会身体受惯性影响向前倾倒,或者用嘴壳支地,或者用翅膀支地,才能勉强保持平衡。
  毫无疑问,黑天鹅直接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降落,或者被粗糙的砂砾擦伤翅膀,或者重重跌个嘴啃泥,或者被滑溜溜的鹅卵石崴伤脚,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让我惊讶的是,这些成年黑天鹅并没在河面降落,然后游到岸边登上岸去。它们都像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一样,直接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降落。
  有一只身体肥壮的雄天鹅在降落时重重地跌了个嘴啃泥,趴在地上老半天没能站起来;有一只尾羽特别短的雌天鹅在降落时的惯性特别大,它急忙用肩胛骨支撑地面以求能站稳,结果粗糙的沙砾磨掉了它肩胛上的羽毛,疼得它吭嘎吭嘎怪叫起来……
  我当然不会同情和可怜它们,我恨不得它们降落时一头撞在坚硬的鹅卵石上撞死了才好,也省得我和银匠詹拜尔动手了。让它们自动到地狱去报到,那才解恨哪。我关注它们的降落,只是觉得纳闷,干吗非要冒险直接在河滩降落呀?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更让我困惑的事发生了,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埋头啄咬,像是在寻觅食物,那些直接降落在河滩的黑天鹅,也都学着紫水晶的样,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埋头啄咬,像是在寻觅食物。据我所知,黑天鹅都是在水中觅食的,或者啄取水面上的植物茎叶,或者啄食水中的浮游生物,或者将长长的脖子伸进水下淤泥找寻食物。我从没见过哪只黑天鹅会在干燥的河滩上寻找食物。事实上,干燥的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除了蚂蚁也无食可寻,黑天鹅不是食蚁兽是不吃蚂蚁的。再者,我和银匠詹拜尔正在用木棍击打蹒跚行走的雏鹅和胆敢拦截我们的成年黑天鹅,用血腥的屠杀来形容丝毫也不过分,在种群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在血腥的大屠杀面前,它们怎么会有闲情逸趣集体跑到河滩去觅食呢?这也未免太不合情理了啊。
  也许,它们被我们可怕的复仇吓破了胆,吓出精神病来了,疯疯癫癫,变得行为不正常了。这倒也好,希望它们疯得更厉害些,把那些鹅卵石当做新鲜的鱼虾吞进肚去,塞满满一肚子死沉死沉的鹅卵石,体重陡然倍增,飞也飞不起来,走也走不动,跳进水里,秤砣似的沉到水底,再也浮不起来,活活淹死。
  我和银匠詹拜尔继续挥舞木棍扫荡逃进河去的那些雏鹅。
  真正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突然,一块不大不小的鹅卵石砸在我的肩上,疼得我咝咝倒抽冷气。我以为是银匠詹拜尔在挥舞木棍时不小心将一块鹅卵石弹飞出来,扭头去看,银匠詹拜尔离我起码有二十米远,正在齐膝深的水里追撵四散游蹿的雏鹅,再怎么用力挥舞木棍,也不可能将齐膝深水下一块鹅卵石弹飞这么远砸在我身上的啊。
  我正纳闷,又有两块鹅卵石落在我身旁,险些又砸中我的脑袋。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银匠詹拜尔突然“妈呀”惨叫一声,扔了木棍,双手抱住自己的脑壳。
  毫无疑问,一块鹅卵石不偏不倚砸在银匠詹拜尔的脑袋上。
  骤然间我惊悚得全身汗毛倒竖起来。我知道这些鹅卵石是从哪里砸过来的了。我恍然大悟,为什么那么多成年黑天鹅要直接降落到河滩,为什么它们要在铺满鹅卵石的干燥的河滩觅食似的啄咬。它们并非在啄食鱼虾,也绝无疯疯癫癫将鹅卵石当做新鲜鱼虾吞进肚去,而是用扁扁的嘴喙衔咬住鹅卵石,飞到我们头顶朝我们砸下来。
  它们飞到我们头顶拉屎撒尿,臭是臭一点,但臭不死人。
  它们飞到我们头顶扔鹅卵石,虽然闻不到臭味,却能活活把人砸死。
  又有许多颗鹅卵石朝我砸下来,我站在齐膝深的河里,那些鹅卵石形状各异,差不多有半个拳头大,从高空抛落下来,啪!啪!砸在永面上,水花溅起三尺多高。
  又有一块鹅卵石砸在我背上,疼得就像被人砍了一刀。这块鹅卵石的落点要是前移五厘米,正砸在我的头顶心上,不把我砸死,也起码把我砸出精神病来。
  我不得不扔了木棍,用双手护住脑袋。
  我做梦也没想到,黑天鹅会用高空抛撒鹅卵石的方法进行反击。始作俑者无疑就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我想象不出,它是怎么想出这个损招来的?也许,它反复飞临我们头顶拉屎撒尿,由此产生联想,既然可以在人类头顶拉屎撒尿,当然也可以在人类头顶抛撒鹅卵石;也许,紫水晶用屎尿做武器阻止我们行凶,却很快将肚子拉空了,再没有屎尿可对付我们,河滩上密密麻麻的鹅卵石给………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办法,也是一个极其毒辣的办法。
  这时,银匠詹拜尔退到我身边,他的脑壳不幸被一颗鹅卵石击中,他一条胳膊护住脑袋,另一只手捂住伤口,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溢出来,把手都染红了。
  “我恨不得一口咬断它的脖子!”银匠詹拜尔狼似的咆哮。
  遗憾的是,我们对来自天空的袭击无计可施,毫无还手能力,只有抱头鼠窜。
  我还算比较冷静,抱着头四下打量,宽阔的河滩光秃秃的,见不到一棵树,也找不到一块可供我们躲藏的巉岩,只有涉过河去,越过对岸那片四百多米宽的河滩,进入茂密的树林,这才安全。
  我和银匠詹拜尔双手抱头,就像战场上的俘虏,蹚过小河,狼狈不堪地向对岸那片树林逃窜。满地都是鹅卵石,天上还不断砸下鹅卵石来,我们一脚高一脚低,三步一摇晃,五步闪个趔趄,走得异常艰难。
  也许我们狼狈不堪的样子让黑天鹅们体验到了复仇的快感,也让它们明白在我们头顶抛撒鹅卵石是对付我们的绝佳方式,有越来越多的成年黑天鹅参与进来,一拨又一拨黑天鹅,摇摇翅膀直接降落到宽阔的河滩上,用扁扁的嘴喙衔起一块鹅卵石,又拍扇翅膀飞到空中,飞到我们头顶,将衔在嘴里的鹅卵石抛撒下来。
  群起群落,就像一阵又一阵黑色狂飙;昏天黑地,就像下了一场石头雨。
  宽阔的河滩铺满鹅卵石,对那些黑天鹅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它们似乎知道飞得越高鹅卵石砸下来威力就越大,飞上天空后扶摇直上,变成蓝天一粒小黑点,这才往下抛撒鹅卵石。它们似乎也知道从高空向地面移动目标抛撒鹅卵石应该有个提前量,暴风骤雨式的鹅卵石一阵又一阵紧紧追随我们的脚步,准确地砸在我们四周。
  你躲得过一滴雨,却躲不过千万滴雨,你躲得过一颗鹅卵石,却躲不过千万颗鹅卵石。我和银匠詹拜尔蹚过小河在河滩才走出几十米,就被倾盆大雨般的鹅卵石砸得伤痕累累,手臂被砸伤,身上也被砸出无数肿块。
  黑天鹅就是来自地狱的幽灵,象征着邪恶、阴谋和死亡。
  我们咬紧牙关奔逃,四百米开外的那片茂密的树林,是我们死里求生的唯一指望。虽然河滩只有四百米宽,但对我和银匠詹拜尔来说,却无比漫长。
  好不容易往前奔逃了两百来米,也不知是踩在长有青苔的鹅卵石上滑了一跤,还是因头上伤口流血过多而双腿发软,银匠詹拜尔突然“妈呀——”叫了一声,摔倒在地。我们在奔逃中,相当于活动靶,鹅卵石虽然也能砸中我们,但砸中的概率不高,一旦摔倒在地,活动靶变成固定靶,被砸中的概率就变得很高了。
  如雨似的鹅卵石噼里啪啦砸在银匠詹拜尔身上。
  我大声喊叫:“詹拜尔,站起来!快站起来跑!”

  银匠詹拜尔挣扎着站了起来,但还没等他站稳,又一阵鹅卵石雨倾泻而下,他便又咕咚掼倒在地。也许是无力再举起双手护住自己的脑袋,也许是急于想爬起来奔逃而忘了该保护自己的脑袋,他用两只手去撑地想让自己站起来,有一块小拳头般大的鹅卵石,从天而降,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砸在银匠詹拜尔的后脑勺上。就像盛开一朵邪恶的红罂粟,银匠詹拜尔立刻血流满面,再也爬不起来了。
  我猜想,这颗致命的鹅卵石,一定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从高空抛撒下来的,它对我们刻骨仇恨,它是撒旦的变形,是从地狱来的幽灵,做梦也想置我们于死地。
  我不能扔下银匠詹拜尔不管,我冒着如雨而下的鹅卵石返回到银匠詹拜尔身边,他的后脑勺被砸开一个洞,汩汩冒着红的血和白的脑浆;他还没有咽气,神志也还清醒,见我朝他走来,向我伸出一只手,似乎是想让我把他搀扶起来;我抓住他手腕,弯腰想去搀他,我刚弯下腰,突然一块鹅卵石砸中我的屁股,疼得我像被马蜂蜇了一口,更有难以忍受的肿胀感觉,噗的一声一大泡大便全屙在了裤裆里,忍也忍不住;幸好是砸中屁股,要是砸在头上或腰上,我肯定像银匠詹拜尔一样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不行……了。”银匠詹拜尔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说道。
  “别胡说,我们只要进了树林就有救了。来,站起来,我扶着你走。”
  “没……没用……啦……你……快……走吧。
  鹅卵石如急风骤雨般朝我们倾泻下来,又有几块鹅卵石砸在我们身上,有更多的鹅卵石砸在干燥的河滩上,溅起一阵阵轻烟似的泥尘。
  “我不会扔下你一个人走的,我们是兄弟,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我斩钉截铁地说,“詹拜尔,我的好兄弟,站起来,我扶着你走!”
  “沛朗·维廉斯,谢谢。”银匠詹拜尔眼睛迷蒙—片泪光,“你……你背我……快,背我……走!”
  我已经筋疲力尽,我恐怕背不动他了,可我不忍心拒绝一个身负重伤、垂死的人的请求,更何况他是我出生入死二十余年的好兄弟,我咬咬牙,将他扛在我背他两只手搂住我的脖子,他的脑袋枕在我的后脑勺上。
  我艰难地一步步向前移动。
  鹅卵石仍倾盆大雨般泼洒下来。可我却奇怪地发现,我已感觉不到鹅卵石的威胁。鹅卵石叮叮咚咚全砸在了银匠詹拜尔身上。
  我心里一阵颤栗。刹那间我明白了,银匠詹拜尔之所以流着泪央求我背他走,并非是在为他自己求一条生路,而是在为我找一条生路。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行了,他用他最后的生命,来替我抵挡如雨般倾泻而下的鹅卵石。
  我背着他走,所有的鹅卵石都砸在了他身上,他成了名副其实的挡箭牌。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卑鄙,很小人,很龌龊。我怎么能把与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当做挡箭牌呢?我为了自己活命,拿他负了重伤的身体做挡箭牌,我还算是人吗?我停下脚步,想把他从我背上放下来。他似乎觉察出我的心思,在我耳畔说:“别停下,快……快……走……我……不行……了。把我烧……成灰……带回……去,我身体……回不去……了,我的灵魂……也,要……回……英国。”
  “你放心,詹拜尔,只要我活着,我一定帮你实现你的心愿!”我流着泪说。
  我知道,银匠詹拜尔已经不行了,即使我现在把他放下来,我来做他的挡箭牌,他也没救了。我把他放下来,他活不了,我却有可能像他一样活活被鹅卵石砸死。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俩一起抛尸荒野,连给我们收尸的人也没有。银匠詹拜尔宁愿自己做挡箭牌让我死里逃生,我若现在放下他来,岂不是辜负了他一片心意?
  我怀着歉疚的心,负罪的心,感恩的心,背着银匠詹拜尔,流着泪,咬紧牙关,朝那片茂密的树林走去。
  咚咚咚咚,鹅卵石无情地砸在银匠詹拜尔背上,犹如在敲鼓,震得我耳膜发胀,震得我心口发疼。
  当我终于走出那片开阔的河滩,钻进茂密的树林,找到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将银匠詹拜尔放在大树下时,他已经断气,任我怎么喊叫,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了。他头上少说中了七八颗鹅卵石,满头满脸污血,脑袋肿得像只簸箕,背上更是中了无数颗鹅卵石,我撩起他的衣裳看了看,整个背部泛起紫红的淤血,肿起足足有一寸高。用体无完肤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黑天鹅仍在空中鸣叫,并不时抛撒鹅卵石,但这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就像是为我撑起了一把结实的保护伞,鹅卵石叮叮咚咚落在树冠上,打得树叶纷飞,就像下了一场叶子雨。
  一直到太阳落山,疯狂的黑天鹅这才散去。
  我坐在树根下,极度疲乏,极度饥渴。我屁股、肩膀和背部都被鹅卵石砸伤,虽说不是什么致命伤,但流了不少血,疼痛难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走出这片茂密的树林,该怎么摆脱这些疯狂的黑天鹅。
  银匠詹拜尔就躺在我身边,他已经变成一具不会说话的尸体。当初我们四人一起越狱,没想到仅仅过了二十天,四个人里就我还勉强活着。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和恐惧。

 

十二 魔鬼来袭

  这两只袋獾来得很突然,没有任何预兆,一下就出现在紫水晶一家子黑天鹅面前。
  假如紫水晶和它的四个孩子此时此刻是在水塘觅食,两只袋獾并不能对它们构成太大威胁,虽说袋獾也会游泳,但水性一般,游速很慢,是无法追上善于凫水的黑天鹅的;假如此时此刻紫水晶和它的四个孩子是在窝巢憩息,两只袋獾虽然可怕,但约翰·维廉斯守在窝巢前不让袋獾靠近,紫水晶可以用装死的办法将袋獾引开,袋獾喜食腐尸,对垂死和已死的猎物特别感兴趣,聪明的紫水晶一定能成功地将生性愚钝的袋獾骗走的;假如此时此刻紫水晶和它的四个孩子是在平坦的草地行走,就算遭到两只袋獾前后夹击,它们可以四散奔逃,四只幼鹅已经是半成鸟,翅膀已在背脊形成交叉,尾羽也已变黑,嘴壳已泛起鲜艳的橘红,它们虽然还不会飞,但已能摇扇翅膀在地面快速奔跑,动作迟缓的袋獾未必就能追得上它们,再说还有约翰·维廉斯可以挥舞木棍助它们一臂之力,是能化解这场生存危机的。
  偏偏不是在水塘,不是在窝巢,也不是在平坦的草地遭遇袋獾。
  偏偏是在这条狭长的泥沟遭到这两只袋獾的前后夹击。
  这是一条被暴雨和山洪冲刷出来的泥沟,深约两米,宽约三米,长约一百四十多米。泥沟连接匹萨饼状土丘和那块名叫雪荷塘的水塘,是由窝巢通往雪荷塘的一条近路,从泥沟穿越过去,要比在泥沟外走,缩短约一半的路。紫水晶和它四个孩子喜欢从泥沟走还有一个原因,泥沟外是粗糙的砂砾,还有锋利的碎石会硌脚,一不小心就会扎伤或磨破四只幼鹅还嫌稚嫩的蹼掌,而泥沟里铺着泥土,湿润而凉爽,蹼掌踩上去很舒服。
  遭到两只袋獾前后夹击的时间是傍晚。
  夕阳西下,黑天鹅属于昼行夜伏的动物,在体内生物钟的指引下,紫水晶带着四个孩子从雪荷塘返回窝巢。仍然是紫水晶在前面开路,四只幼鹅走在中间,约翰·维廉斯担当雄天鹅的职责,殿后压阵。一家子黑天鹅钻进泥沟,踩着湿润泥土,沐浴灿烂晚霞,欢欢喜喜回家去。
  约翰·维廉斯没有钻泥沟,他穿着皮鞋,不喜欢在潮湿泥泞的泥沟里穿行,他手提木棍,在泥沟外的砂砾地里行走,警惕地关注四周动静。
  紫水晶领着四个孩子在泥沟穿行了百来米,再往前走四十多米,就钻出泥沟去到平坦的草地上了。
  突然,约翰·维廉斯看见泥沟里有个鬼鬼祟祟的黑影一闪,快速扑向排在队伍最后面的那只名叫宽嘴雄的幼鹅。他来不及多想,立刻纵身一跃跳下两米深的泥沟,落在鬼鬼祟祟黑影和宽嘴雄之间。
  突然从泥沟上面跳下个人来,把鬼鬼祟祟黑影吓了一大跳,被迫中断攻击,瞪起两只惊讶的眼睛打量面前这位不速之客。
  约翰·维廉斯这才看清,鬼鬼祟祟企图从背后偷袭宽嘴雄的是一只大小如小狗的野兽,皮毛黑色,胸口有一道弧形白斑,臀部有一块马蹄状白斑,身体浑圆壮硕,头大而尾短,眼小而嘴阔,面目丑陋,腹部体毛格外茂盛,一看就知道藏着一只育儿袋,身上发出一股刺鼻的臭味,原来是一只袋獾!
  袋獾是一种有袋的獾类动物,踪迹曾遍布整个澳大利亚。袋獾长着一副尖锐的犬牙,脖颈粗短而肌肉发达,噬咬能力极强,能溜进墓地轻易将厚厚的棺木咬穿,盗食棺材里的尸体,是澳大利亚咬合能力最强的食肉兽,由于长相丑陋,神出鬼没,又有盗尸的恶习,被当地居民称为“魔鬼”,大肆围剿,袋獾在澳大利亚灭绝,仅塔斯马尼亚还能见到袋獾,数量十分稀少,上世纪七十年代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濒危珍稀动物。
  让约翰·维廉斯深感惋惜的是,他的数码相机在与袋狼的搏斗中摔坏,无法给眼前这只珍贵而罕见的袋獾照张相。
  “欧嘎——”袋獾朝约翰·维廉斯龇牙咧嘴咆哮,并做出跃跃欲扑的架势。
  约翰·维廉斯用木棍指向袋獾,还用木棍啪啪敲打潮湿的泥土,敲得泥浆飞溅,还张大嘴巴扯起喉咙像中国京剧演员吊嗓子一样发出高亢嘹亮的叫声,试图将面前那只袋獾吓跑。他虽然手握木棍,却不敢伤害这只袋獾。袋獾被澳大利亚政府视为国宝级动物,法律明文规定,伤害一只袋獾坐一年牢并处四万澳—币罚金,若交不出罚金,则判刑四年。

  或许是被澳大利亚颇为严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宠坏了,或许天生就是胆子特别大的袋獾,它根本不把约翰·维廉斯的恫吓放在眼里,嗖地往前蹿扑,就要来咬他的脚杆。
  它一口白森森的犬牙,要是被它咬个正着,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脚杆被咬断。
  约翰·维廉斯不得不用木棍照准迎面扑来的袋獾狠狠戳了一棍。这一棍正好戳在袋獾脸上,獾毛纷落,左脸鼓起一个鸽蛋大的肿块。袋獾嚣张的气焰这才有所收敛,往后退却两步,欧欧惨嚎着,仿佛在说:你竟敢动手打我,你也太无法无天了,你会后悔的!
  约翰·维廉斯心里充满内疚,不管怎么说,袋獾属于澳大利亚国宝级动物,打伤了它,确有触犯法律之嫌。可他没有办法,他不能听任袋獾咬断自己的脚杆,也不能听任袋獾去咬杀躲在他身后的四只幼鹅,他不得不用木棍进行自卫。
  就在约翰,维廉斯与袋獾搏斗之际,四只幼鹅吭吭惊叫着,跟着紫水晶,沿着狭长的泥沟快速向前奔跑。
  这只袋獾好像知道猎物正在逃逸,欧欧嚎叫着,再次扑了上来,闷头朝前蹿跃,企图从约翰·维廉斯的木棍下冲出一条路来,去追撵并扑杀正仓皇逃窜的几只黑天鹅。
  澳大利亚的野生动物都不怕人,胆子大得出奇。
  约翰·维廉斯不得不再次举棍照准袋獾又狠狠戳了一棍,这一棍正好戳在袋獾右脸上,獾毛纷落,右脸又鼓起一个鸽蛋大小的肿块。刚才左脸鼓起一个鸽蛋大小的肿块,现在右脸又鼓起一个鸽蛋大小的肿块,对称倒是对称了,但袋獾本来就丑陋的脸变得奇丑无比,变得狰狞恐怖,更像个魔鬼了。
  约翰·维廉斯又举起木棍在潮湿的泥地上连续敲击,并像唱古老中国传统京戏那样啊啊尖叫,逼得袋獾连连后退。
  一个身高近两米年轻力壮的欧洲男子,手握木棍,对付一只小狗似的袋獾,应该说是绰绰有余的。
  袋獾往后退了一步,缩颈、张嘴、耸肩,突然呸的一声,喷出一片亮晶晶的口水。袋獾喷口水的本事很大,嘴巴就像一支高压水枪,口水喷得又远又准。约翰·维廉斯没有防备,一大片袋獾口水就像涂雪花膏一样涂在他脸上。
  喷吐口水是袋獾克敌制胜的一大法宝,遭遇天敌取胜无望时,袋獾就会撅起嘴巴出其不意地向对方脸上喷吐口水;袋獾的口水黏性很强,就像胶水一样,粘在脸上很难擦洗干净;袋獾的口水奇臭无比,类似于黄鼠狼放的屁,或者说是液化的黄鼠狼屁。动物杂志上有过这样的报道:一只袋獾想捕食一只半岁龄的小袋鼠,守护在小袋鼠身旁的母袋鼠奋起反击,袋獾在母袋鼠,脸上啐了一口,母袋鼠被一股恶臭熏得几乎窒息,等它清醒过来,小袋鼠早已成了袋獾可口的美餐。另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猎人骑着一匹马在平坦的草原追逐一只袋獾,眼瞅着捕兽网就要套住袋獾了,袋獾扭头噗地吐出一片口水,正好吐在马脸上,马顿时像中了邪一样狂嘶乱跳,连续尥蹶子,把倒霉的猎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刚好跌在一块岩石上,摔断了一条腿,在马的悲愤嘶鸣和猎人的痛苦呻吟声中,袋獾从容离去……
  袋獾爱朝人脸喷吐口水,这也是被当地居民视为魔鬼的原因之一
  眼前这只袋獾,一大片口水飞来,刚好就落在约翰·维廉斯鼻子和嘴巴上,他立刻闻到一股从未闻到过的奇异的恶臭,有点像臭鸡蛋,又有点像腐烂的鱼虾,浓烈的腥臭还具有极强的穿透力,上穿脑门,下穿心窝,立刻熏得他头晕眼花、心烦意乱、呼吸不畅,窒息般痛苦。他赶紧撩起衣袖揩脸,但袋獾胶水般黏糊糊的口水很难一下子揩干净,使劲揩了几下,嘴鼻处恶臭依旧,反倒衣袖上也沾染了这股奇异而难闻的臭味,唉,恐怕用三块香皂都很难洗干净了。
  袋獾似乎也晓得自己口水威力无穷,成功地在约翰·维廉斯脸上喷吐一口后,又气势汹汹朝前蹿跃,试图越过约翰·维廉斯的防线,去追撵并扑杀正在泥沟逃窜的四只幼鹅。约翰·维廉斯虽然被袋獾奇臭无比的口水熏得头晕眼花,双腿发软,连站也有点站不稳了,神志倒还清醒,他索性坐在泥沟里,用自己的身体阻断袋獾的进攻路线,胡乱挥舞木棍,暂且先把法律置于脑后,狠抽猛敲,不让袋獾靠近。
  他是这个黑天鹅家庭的雄天鹅,他有责任保护妻小,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让袋獾冲破他的阻拦去伤害四只幼鹅。
  一棍抽在袋獾背上,把袋獾抽得欧欧哀嚎,又一棍打在袋獾前腿上,把袋獾打得倒退了好几步。

  在他身后,四只幼鹅跟在紫水晶后面,正快速向前奔跑,只要再向前跑五六米,就能安全跑出泥沟,泥沟外面就是一块小水塘,它们只要钻出泥沟就能跳进小水塘,只要跳进小水塘就能摆脱袋獾的纠缠。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吭啊——传来紫水晶声嘶力竭的鸣叫。约翰·维廉斯扭头去看,不好,又一只袋獾出现在前方泥沟,正张牙舞爪迎面朝紫水晶扑来。
  原来有两只袋獾,一对夫妻档,在联手攻击紫水晶一家。这对袋獾夫妻很狡猾,那只雌袋獾尾随紫水晶一家钻进泥沟,从背后进行偷袭,那只雄袋獾则绕到泥沟的另一端,从正面进行堵截,形成两面夹攻。
  紫水晶走在最前面,第一个看见迎面扑来的雄袋獾,发出惊骇的鸣叫。
  圆滚滚的雄袋獾像只黑色的皮球,迅速向紫水晶滚来,转眼间便扑到紫水晶面前,张开长着锋利獠牙的嘴,恶狠狠朝紫水晶咬来。
  紫水晶迅疾抖动翅膀,吭地惊叫一声,身体腾空而起。
  雄袋獾扑了个空,遗憾地抬头瞭望在它头顶飞翔的紫水晶。
  紫水晶吭吭吭发出高亢激越的鸣叫,在泥沟上方盘旋。
  雄袋獾贪婪的目光投向四只幼鹅。
  四只幼鹅本来跟在紫水晶身后的,紫水晶腾飞而起,四只幼鹅就首当其冲,直接暴露在了雄袋獾面前。
  面对突然出现的雄袋獾,四只幼鹅吓坏了,泥塑木雕般呆呆站在那里,竟忘了要逃跑。事实上,它们也无路可逃。泥沟高达两米,它们的翅膀还没长硬,是不可能像紫水晶那样从空中逃离泥沟的。泥沟宽约三米,它们也不可能四散开来夺路而逃。
  可以说是走投无路,可以说是陷入绝境。
  约翰,维廉斯想回身救援,也来不及了,他与四只幼鹅相距有四十来米,不等他赶到,雄袋獾就会残忍地咬断它们细长的脖颈。

  约翰·维廉斯想回身救援,也来不及了,他与四只幼鹅相距有四十来米,不等他赶到,雄袋獾就会残忍地咬断它们细长的脖颈。
  约翰·维廉斯知道,当雄袋獾突然出现在面前并张牙舞爪扑蹿而来,紫水晶抖动翅膀腾飞而起,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当突然遭遇天敌,当生命受到威胁,只要是翅膀健全的鸟类,第一个反应就是振翅飞翔,以躲避迫在眉睫的攻击。事实上在狭长的泥沟里,面对迎面扑蹿过来的雄袋獾,紫水晶无计可施,唯有—振翅飞逃。它若不飞,雄袋獾会轻松地咬断它的脖子,然后再轻松地咬断它身后四只幼鹅的脖子,它不仅救不了四只幼鹅,反而会白白送掉自己的性命。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紫水晶及时飞逃的行为,是一种本能的自救行为,不该受到指责。任何动物都贪生怕死。
  可是,紫水晶这一飞,无疑将它的四个孩子推到了死亡边缘,等于将四只幼鹅送给了饥肠辘辘的袋獾夫妻。
  约翰·维廉斯总有一种遗憾和惆怅,心里像压着块石头似的堵得慌。
  雄袋獾欧地嚎叫一声,扑向四只半大的幼鹅。
  四只幼鹅这才如梦惊醒,吭嘎吭嘎惊叫着,转身奔逃。但已经迟了,雄袋獾几个连续蹿跃,很快追上落在最后头的小雌鹅宝石红,两只爪子踏在宝石红背上,宝石红被踩得东倒西歪,发出撕心裂肺的悲鸣,最大限度地伸长脖颈,竭力想从雄袋獾的爪子下挣脱出来,这么一来,更方便雄袋獾咬又细又长的鹅脖子了。
  雄袋獾张开长着一口白森森犬牙的嘴,照准宝石红的脖颈欲咬……
  这个时候,约翰·维廉斯已经提着棍子转身奔过来,相距四十多米,要从雄袋獾口中救出宝石红是没有指望了,他希望能在向他奔逃而来的宽嘴雄、黑丝带和梅花雄三只幼鹅里救出一两只来,不至于让紫水晶和他一起辛辛苦苦养大的一窝幼鹅一只不剩地统统落入袋獾的魔爪。
  心急火燎,争分夺秒,尽可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雄袋獾一口白森森的犬牙眼瞅着就要咬着宝石红细长的脖颈了,就在这节骨眼上,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宛如一颗黑色的流星,从天空飞驰而下,砰的一声撞在雄袋獾身上。约翰·维廉斯这才看清,流星般从天空飞驰而下的是紫水晶。它两只蹼掌自上而下踩踏在雄袋獾脸上。它没有像黑天鹅平常降落时抖动翅膀徐徐降落,它是半敛翅膀高速滑翔俯冲而下,力量极大,将雄袋獾猛地蹬倒在地。不幸的是,紫水晶的一只蹼掌被雄袋獾死死咬住了。吭!吭!紫水晶发出凄厉的鸣叫,两只翅膀在雄袋獾身上猛抽猛打,另一只蹼掌在雄袋獾脸上胡抓乱抠。雄袋獾眼睑、鼻翼和嘴吻好几处受伤,满脸血污,却紧闭眼睛,任凭紫水晶怎么折腾,就是咬紧牙关不松口。

  紫水晶和雄袋獾在泥沟里扑腾打滚。
  约翰·维廉斯赶到了,管它三七二十一,举起棍子在雄袋獾背上重重敲了几棍,雄袋獾终于松开嘴,欧欧哀嚎两声,转身逃出了泥沟。
  在泥沟另一端的雌袋獾,本来还想配合雄袋獾从后面扑咬四只惊慌失措的幼鹅的,还没等它定下神来展开攻击,雄袋獾已负伤而逃,它一看大势已去,不敢独自待在泥沟里逞强,便也脚底抹油溜走了。
  一场生存危机,终于风平浪静。
  约翰·维廉斯仔细察看一遍,四只幼鹅中只有宝石红背部被雄袋獾抓掉了几片羽毛,微微受了点伤,其他三只幼鹅则完好无损。再看紫水晶,翅膀羽毛断了好几根,浑身羽毛凌乱,趴在地上,脖颈摇晃扭曲,显得异常痛苦;它挣扎着想站起来,可似乎重心严重失衡,刚站起来,身体就向右歪倒,又挣扎着站起来,身体又无可奈何地向右歪倒;它伸展右翼支撑在地上,这才勉强让自己站稳,但没站几秒钟,身体又软绵绵趴了下来。
  约翰·维廉斯抱住紫水晶,感觉到它身体在剧烈颤抖,他将它轻轻翻转过来,这才看见,它的右脚杆已被可恶的雄袋獾咬断,膝盖以下的脚杆和蹼掌整个不见了,断茬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滴着殷红的血。
  他以为面对雄袋獾凶猛的扑咬,它抛却了四个未成年儿女,抖动翅膀飞逃到天空避险去了,没想到,在雄袋獾尖利的犬牙触碰到宝石红脖颈的一瞬间,它毫不犹豫从天空俯冲下来,用自己的身体迎面撞击雄袋獾,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将宝石红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是最称职最伟大的母亲。
  母亲这个词,似乎只有人类社会的妈妈才配享用的称谓,没有人把养育幼崽的雌兽称作母亲,母亲这个词含有崇高与神圣,是人类的专用称谓。可他觉得,紫水晶完全有资格享用母亲这个崇高的称谓。
  他随身带着急救包,赶紧往它伤口撤了一包止血粉,又用药棉和纱布将它伤口包扎起来。然后他抱着它,带着四只幼鹅,回到窝巢。
  半个多月后,紫水晶的伤口才完全愈合。它永远失去了右脚,站立时要张开翅膀,才能保持平衡,才能用一只脚跳跃行走。尽管如此,它仍顽强履行雌天鹅的职责,早晨迎着朝阳带—着四只幼鹅到雪荷塘觅食,傍晚踏着夕阳带着四只幼鹅回窝巢歇息。所不同的是,紫水晶用一只脚跳跃行走,速度很慢,跳几步就要停下来喘口气,还经常会被草根、藤蔓、树枝、石头绊倒。四只幼鹅越长越大,行走速度越来越快,一会儿就把紫水晶远远甩在后头。不得已,约翰,维廉斯与紫水晶调换了位置,由他在前面带队开路,由紫水晶在后面殿后压阵。到了雪荷塘,紫水晶还像过去一样带着四只幼鹅在水中游弋觅食,所不同的是,紫水晶游水的速度慢了许多,蹼掌是黑天鹅的桨,一对蹼掌就是双桨,两只蹼掌划水,不仅速度快,且力量均衡,能自如地掌握和调整方向,现在用单桨划水,稍不注意,身体就会像陀螺似的在水面打转,它只得将右翼铺展在水面,靠一只蹼掌划水,这才能把握住方向慢慢朝前游动。它再也不能潜到水底去啄食贝类、螺蛳等水生动物了,也很难捕捉到在水里游动的小鱼,它只能靠啄食水草、青苔和各种水生植物的叶子来维持生活。
  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紫水晶与天空绝缘了。自打它右脚被雄袋獾咬断,约翰,维廉斯再没见它展翅飞翔。它的翅膀虽然完整,但黑天鹅属于游禽,凡游禽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起飞较吃力也较缓慢,需两只蹼掌在水面奔跑一段距离这才能将身体腾飞而起,即使在地面起飞,通常也要奔走几步用力蹬跳用力摇扇翅膀这才能成功飞升起来。它只剩一只脚了,无法完成起飞前的助跑动作,当然也就没法再振翅飞翔了。
  好在四只幼鹅茁壮成长,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展翅飞翔独立生活了。约翰·维廉斯决定,当四只幼鹅离开紫水晶独立生活后,无论花费多大代价,他也要设法将紫水晶带回英国去;它失去了一只脚,它已经是只残疾黑天鹅,假如让它继续待在塔斯马尼亚荒原,生存的概率极小,它是个伟大的母亲,它有权得到最好的照料;把它带回英国后,他要给它做一只义肢,也就是假脚,让它重新站起来,让它恢复平衡,也恢复尊严;他要把它的事迹写成一本书,他相信,它的事迹一定能感动千千万万读者,成为人见人爱的动物明星;他要将它养在带水池的庭院里,再给它找只年轻英俊的雄天鹅,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转眼又一个多月过去了,四只幼鹅的翅膀越长越丰满,已开始学习飞行了。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23日 黎明前的黑暗 漆黑的天空就像一块巨大的裹尸布

  我相信,我活不长了,很快就会死在这群疯狂的黑天鹅手里。
  我负了伤,又背着银匠詹拜尔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上奔跑了两百多米,汗流决背,累得快虚脱了。我又饥又渴,饥饿还能忍受,却渴得实在受不了了,嘴唇裂开,嗓子就像要冒烟一样。四百米开外就是潺潺流动的小河,可天还亮着时,我不敢跨出树林到小河去喝水,那些黑天鹅正在空中盘旋,只要我一露头,雨点般的鹅卵石就会朝我砸来,我不能白白送死。我耐心地等到天黑,那是一个无月的夜晚,天空繁星闪烁,我凝神谛听,天空再没有黑天鹅翅膀的振动声,再也听不到黑天鹅吭吭的啸叫声,我这才钻出树林,摸着黑,向小河走去。河滩铺满鹅卵石,天很黑,我什么也看不见,深一脚浅一脚,不时踩在滑溜溜的鹅卵石上,发出咔啦咔啦声响。才走出四五十米远,便听到静谧的夜空传来翅膀摇扇的呼呼声,在依稀可辨的星光下,一个朦胧的黑影飞临我的头顶,绕了几匝,吭——吭——响起响亮的鸣叫。我虽然看不见它的长相,但我熟悉它的鸣叫,冤家路窄,又是可恶的紫水晶!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赶紧后撤。就在我撤退时,忽喇喇,天空传来一阵又一阵翅膀振动声,一大群黑天鹅摸黑飞临我头顶。幸亏我走出树林仅四五十米,回撤及时,紧赶跑很快撤回到树林来。那群黑天鹅见我撤回树林,又折腾了一阵,便渐渐散去。
  天空恢复了宁静,我靠在大树下,想打个盹,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实在太渴了,渴得五脏六腑似乎都在烈火中炙烤,我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喝水的权利,我不能让自己活活渴死,我决定再冒一次险。
  我耐心等待,等到繁星消失,等到启明星孤独地升上夜空。那是黎明前的黑暗,天黑得就像一团化不开的墨。我想,浓夜如墨,伸手难见五指,黑天鹅不容易发现我;它们白天与我激烈搏杀,入夜叉被我惊醒一次,肯定累坏了,就是想熬夜,熬到黎明前也熬不住了,也该打瞌睡了。

  我再次钻出树林。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敢再深一脚浅一脚行走,生怕踩滑鹅卵石弄出响动会惊醒沉睡中的黑天鹅;我趴在地上,慢慢向小河爬去。我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向前爬,就像一条蛇一样,悄无声息。我相信,别说是熟睡中的黑天鹅了,就是机敏的猎狗,也绝对发现不了我的。约四百来米宽的河滩,我足足爬了大半个小时,这才爬到小河边。潺潺流水声似乎就在我耳畔,至多还有二十来米我就能喝到凉爽甘甜的水了。我停下来歇口气,准备一鼓作气爬完这最后的二十米,然后将昏热涨痛的脑袋埋进河里,像痛饮美酒一样痛饮救命的水。就在这时,突然,我看见有个黑影在我面前晃了一下。用看见这个词似乎有点夸张了,天空和大地漆黑一团,我不可能看得见的,与其说是看见不如说是感觉到更准确些。我感觉到了有个黑影在我面前晃了一下,似乎还感觉到浓墨般的黑夜里有两粒暗红的微光在我眼前闪了一下,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突然有个坚硬的东西在我脸上狠狠戳了一下,刚好戳在鼻子上,那东西锯齿般锋利,疼得我忍不住啊了一声。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挡,那坚硬的东西缩了回去。紧接着,我面前响起啪啦啪啦翅膀振动声,吭——吭——我十分熟悉又十分讨厌的鸣叫声骤然响起。
  我这才意识到,我又撞见这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了。我这才意识到,是紫水晶扁扁的嘴喙啄咬了我的鼻子。我用手摸摸鼻子,湿漉漉的,还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我的鼻子被紫水晶咬破了!
  随着紫水晶刺耳的报警声,我听见,小河两岸草丛里此起彼伏响起黑天鹅的鸣叫,天空也传来令我恐惧的翅膀的振动声。我无计可施,唯有站起来转身往树林撤。
  我早就筋疲力尽,刚才又在铺满鹅卵石的河滩爬行大半个小时,体力严重透支,踉踉跄跄奔跑。传来鹅卵石从高空落下来砸在地上的咚咚声。我已领教过黑天鹅群在空中制造鹅卵石雨的厉害,我丝毫不敢耽搁,竭尽全力向树林撤退。
  四百来米宽的河滩,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越来越多的黑天鹅飞临我头顶,噼里啪啦砸下鹅卵石来。幸亏天黑,它们瞄不准目标,绝大多数鹅卵石都砸在空旷的河滩上了。我总算快接近树林了,还有最后五十米,我就能安全撤回树林里了。这时候,鹅卵石越来越密集,如瓢泼大雨般一阵阵倾泻而下。仍是黎明前的黑暗,天空仍黑得像团化不开的墨,我无法看清到底有多少黑天鹅在我头顶的天空盘旋,黑天鹅黑色的羽毛已经与漆黑的夜空融为一体,感觉就像天空压了厚厚一层黑色的乌云,有无数暗红或暗绿的微光在漆黑的夜空闪烁游弋,那是千百只黑天鹅眼睛发出的光。
  有一颗鹅卵石砸中我的右肩,我的右手失去知觉,抬不起来了。又有一块鹅卵石砸在我头上,我脑袋嗡的一声,双腿发软栽倒在地。我明白,如果我现在倒下去,一定是银匠詹拜尔的下场,被鹅卵石活活砸死。强烈的求生欲望支撑着我,对死亡的恐惧鞭策着我,我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摇摇晃晃,终于逃回树林。
  水没喝到,反而白挨了一顿鹅卵石。羊肉没吃到,反惹了一身羊膻味。愚不可及啊。
  我昏昏沉沉靠在树干上,感觉浑身发烫,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我明白,自己身上多处负伤,尤其脑袋被鹅卵石砸了个洞,流了很多血,且伤口开始发炎溃烂,用不了多长时间,饥渴和伤痛就会无情地夺走我的生命。
  天亮了,无数黑天鹅又聚集到树林上空,或抛掷鹅卵石,或吭吭大声鸣叫,向我挑衅,向我挑战。我无力应战。枝繁叶茂的树冠像把巨大的绿伞,我生命的保护伞,替我遮挡住了没完没了倾泻而下的鹅卵石。
  中午,炽热的太阳高悬空中,气温升高,银匠詹拜尔的尸体开始腐烂,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一群绿头苍蝇围着他尸体飞舞。人死了,入土为安。让老朋友的尸体喂苍蝇,也实在太说不过去了。我应该挖个坑将他掩埋了,我想。可我实在太虚弱了,根本没力气挖坑。我只有拔了几把青草,盖毯子似的盖在他身上,好歹也算埋了吧。
  唉,我很快也会步银匠詹拜尔的后尘,变成一具冰凉的尸体,散发令人作呕的尸臭,吸引大群绿头苍蝇嗡嗡飞舞,我还不如银匠詹拜尔呢,他还有人给他盖毯子似的盖一层青草,我就只有曝尸荒野了。想到这一点,我心里顿生凄凉。

  在拔青草掩埋银匠詹拜尔的过程中,我无意间看到系在他腰间的那小袋金银珠宝,我把用小羊皮做的钱袋解了下来,数了数,共有二十四块金币三十六块银币,还有一只金手镯、两副金耳环和三只钻戒。这些金银珠宝价值不菲,足够造一艘三桅船了。我把小羊皮做的钱袋系在了自己腰间。
  其实,我把这袋金银珠宝从银匠詹拜尔身上解下,来系到我自己身上,除了满足人类对金钱的占有欲外,已无实质性意义。这小袋金银珠宝,曾经是我们逃回英国的唯一的资本,也是唯一的指望。现在,逃回英国的梦想已经破灭,我们一起越狱的四个弟兄已经死了三个,我的生命也岌岌可危,钱再多又有何用啊!我被成百上千只黑天鹅困在这片树林里,它们没有金银财宝的概念,无法收买它们,也无法与它们做交易。在一个特殊的环境里,面对一群特殊的对手,再多的黄金白银也变得毫无价值。
  下午,我正靠在树上昏睡,突然听到翅膀振动的声响,吃力地睁眼望去,一只黑天鹅正从我前面飞掠而过。虽然我没看清它的尊容,但我可以确信,肯定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它缓慢地摇动翅膀,在树与树之间的空隙小心翼翼地兜着圈子。
  黑天鹅体格壮硕,所以远不如娇小玲珑的鸟那么灵巧,黑天鹅的起飞降落与其他鸟类相比显得有点笨拙,所以它们通常都在空旷的湖泊和草原生活,很少飞到树林里来,它们壮硕的身体和细长的脖颈不适宜在树林穿梭飞行。
  我希望它一不小心撞在树干上,脖子撞断,脑袋撞晕,变得像我一样奄奄一息,或者飞着飞着一不小心擦碰在树枝上,被锋利的树枝割伤翅膀,永远失去飞翔能力。遗憾的是,它格外小心,飞得很慢,飞得很平稳,没有撞树干,也没擦碰到树枝。
  我很失望。上帝没站在我一边。
  紫水晶在树林兜了几圈,抖抖翅膀,降落到树林的空地上,吭——吭——直起脖子发出嘹亮的鸣叫,随着它的叫声,又有两只黑天鹅飞进树林,降落在林间空地,离我大约有三十米。它们朝我探头探脑,就像军队的侦察兵在侦察敌情。过了一会,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半张翅膀,脖颈枪管似的朝前伸得笔直,吭吭短促地鸣叫着,摇摇摆摆一步步向我走来。另两只黑天鹅也学着紫水晶的样,亦步亦趋追随着紫水晶,摇摇摆摆向我走来。
  离我二十米远了,它们还在往前走,离我十米远了,它们仍在往前走,离我仅有五米远了,它们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我气得要吐血。我还没咽气呢,你们就当我是具一尸体呀!相距五米,你们还敢往前走,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你们也太目中无人了吧!狂妄至极,可恶至极,我真恨不得掐住它们的脖子,活拔它们的羽毛,生啖它们的血肉,方解我心头之恨。
  我本来靠在树干上的,挣扎着坐了起来,挥舞棍子做驱赶状,希望能将紫水晶和它的两个同伙撵走。它们在我前面约四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冲着我吭吭嘎嘎鸣叫,也不知道是在声讨还是在谩骂。我怒火中伤,棍子撑地,想站起来跑上去敲断它们的脖子。还没站稳,两条腿软得像棉花,扑通栽倒在地,手里的棍子也捏不牢了,飞出一米多远。
  紫水晶和它的两个同伙吭吭哈哈高兴地鸣叫着,欣赏我的窘迫,嘲笑我的无能。
  有一只脖颈鼓起一块肉瘤的黑天鹅,趁我摔倒在地,竟然毫无顾忌地摇动翅膀连飞带跑冲了过来,蹼掌踩踏我的身体飞跃而过,在越过我身体时还尾羽一沉在我身上屙了一泡屎。我伸手想揪住它的脖颈,但我有气无力,动作慢了好几拍,连根鹅毛也没揪下来。
  紫水晶和它的两个同伙三只鹅头聚在一起,嘎嘎啊啊欢叫,像是在开祝捷的会。
  我意识到我上当了,它们是在火力侦察,我暴露了我的伤势,暴露了我的虚弱。
  我猜想紫水晶冒险飞到树林来的目的,也许是想亲眼看看我是否还活着,也许是许久听不到我的动静想看看我是否已逃离这片树林,也许是想用火力侦察的办法来试探我到底还有多少反抗能力,也许是……
  我晓得,这是一只长着蛇蝎心肠的黑天鹅,必欲置我于死地而后快,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虽然无法准确判断它冒险飞到树林来的目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和也的几个同伙飞到树林来,绝非是来探望伤病员,它们来者不善,居心叵测,极有可能是在酝酿一个对付我的新阴谋。
  我也不知道它们还会施展何种手段和诡计来对付我,我已毫无还手之力,我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我不愿意死,我的心爱的爱玛还在翘首等待我回去,还有我那从未见过面的儿子,我多么想亲亲他稚嫩的小脸蛋。可我清晰地听到死神正在逼近的脚步声,我的生命的烛火正在无可挽救地一点一点熄灭,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紫水晶和它的两个同伙戏弄了我一阵,终于飞走了。树林恢复了宁静。但我知道,它们不会放过我,它们很快又会回到树林来的。这是大战前的沉寂,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一场可怕的阴谋随时会爆发。趁它们还没采取行动,抓住这难得的片刻的宁静,我匆匆写下这则日记。

 

十三 紫水晶之死

  出事前,没有任何预兆。
  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微风吹拂,朵朵白云就像羊群一样在天空游荡。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把宁静的湖面照得像镜子般明亮。绿树红花点缀着湖光水色,空气中蕴含着水的清新和花的清香。一群斑头野鸭从天空飞过,一只小袋鼠跟着袋鼠妈妈到湖边饮水,一只可爱的考拉在桉树上缓慢爬行,一切都很正常,安宁而和谐,丝毫没有灾难即将降临的迹象。
  紫水晶的四个孩子,身上的羽色完全变黑,虹膜变得鲜红,翅膀已经在背上形成明显的交叉,它们长大了,进入练飞阶段。
  对鸟类而言,虽然天生一对翅膀,飞行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但在翅膀刚刚长硬时,仍有一个或长或短的练飞阶段,仍需学习飞行技巧,仍有一个生疏笨拙至日臻完美的熟练过程。各种不同的鸟,练飞阶段也各不相同。麻雀、喜鹊、乌鸦、绣眼、寿带等雀形目鸟类,对飞行的悟性最高,练飞阶段很短,幼鸟翅膀长硬后,短短四五天就能基本掌握各种飞行技巧,与老鸟飞得一样好;鹫、鹰、雕、隼、鹗等隼形目鸟类,练飞阶段相对长一些,幼鸟翅膀长硬后,要二十多天才能基本掌握各种飞行技巧,才能应付高山峡谷各种复杂的气流;大雁、野鸭、麻鸭、鸳鸯、天鹅等雁形目动物,练飞阶段比雀形目鸟类要长一些,比隼形目鸟类又短一些,需十天左右,才能自由自在在天空翱翔。
  紫水晶四个孩子这段时间正忙于练习飞翔。
  每天早晨,来到雪荷塘,填饱肚子后,它们就会摇动翅膀练习飞翔。它们的翅膀还没完全长硬,飞得歪歪扭扭,但就像刚刚学会飞行的鸟一样,特别喜欢飞,一次又一次飞到空中,乐此不疲,积极性很高。
  今天阳光明媚,暖风拂面,是练习飞行理想的好天气,四个小家伙兴致勃勃,频频起飞,在湖面上空笨拙地飞来飞去。
  如果是完整的黑天鹅家庭,在幼鹅练飞阶段,雄天鹅会在高空盘旋,承担警戒重任,睁大警惕的眼睛,密切注视地面和空中,以防不测;雌天鹅则会守护在幼鹅身边,陪伴幼鹅一起飞行,向幼鹅们传授飞行技巧,给它们鼓励和鞭策。
  紫水晶的家庭是个有缺憾的不完整的黑天鹅家庭。约翰·维廉斯虽然愿意承担雄天鹅的职责,但他没有翅膀,不可能像真正的雄天鹅那样飞到高空为练飞阶段的四只幼鹅担当警戒。紫水晶右脚被袋獾咬断,已丧失飞行能力,也无法陪伴在幼鹅身边带它们一起飞行。
  每当四只幼鹅练飞时,紫水晶只有浮在水面上,伸长脖颈瞭望天空,吭吭嘎嘎叫唤,用鸣叫声为四只幼鹅导航,用黑天鹅特有的语言指导四只幼鹅飞行。
  而每当这个时候,约翰,维廉斯则坐在岸边的草地上,观看四只幼鹅练飞。
  虽然没有雄天鹅在高空盘旋警戒,虽然没有雌天鹅贴身陪伴,但紫水晶四个孩子勤学苦练,进步很快,短短几天练飞,已初步掌握在水面起飞和降落的技巧。它们会奋力跃出水面,用两只浅灰色的蹼掌在水面拼命奔跑,借助奔跑的力量,借助水面柔软的弹性,借助翅膀的急剧扇摇,身体腾空而起,兴奋地吭吭叫着,飞上天空;在雪荷塘上空盘旋几圈后,又抖动翅膀,借助空气的浮力,借助翅膀摇扇所产生的升力,缓缓降落到水面来。但它们的翅膀毕竟还不够老辣,飞行技巧毕竟还不够娴熟,尤其缺乏应对各种复杂气流的经验。有时候,小家伙身体跃出水面,两只蹼掌在水面拼命奔跑,两只翅膀急居剧摇扇,跑了很长一段路,还是未能将身体腾空而起,却已跑到沙滩上来了,起飞失败,就像船搁浅了一样,怏怏地趴在沙滩上喘息;有时候,小家伙抖动翅膀准备降落,突然刮来一阵风,身体被风吹歪,从几米高的空中直线掉入水中,摔了个仰面朝天,水花四溅,吭吭发出惊慌的叫声。
  每逢这个时候,紫水晶便会用一只脚跳跃或用一只脚划水,去到遭受挫折的小家伙身边,用柔软的脖颈摩挲小家伙的翅膀,吭吭啊啊柔声叫唤。约翰·维廉斯没有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指环,当然听不懂紫水晶究竟在说些什么,但从紫水晶温婉的表情、亲切的语调和充满爱意的动作中,他不难猜测,它是在安慰和勉励小家伙们鼓起勇气,重拾信心,失败乃成功之母,战胜困难,总结经验,将挫折踩在脚下,用翅膀征服蓝天!
  小家伙们沮丧的表情消失了,又变得精神抖擞,迈动蹼掌,摇扇翅膀,开始新一轮的练飞。
  到了第六天,四只幼鹅都已熟练掌握起飞和降落技巧,无论刮风还是下雨,它们都能快速从水面奔跑起飞,又平稳而优雅地降落到水面上。
  五根指头有长短,出水荷花有高低,同一窝幼鹅的飞行能力,也参差不齐。
  比较起来,四只幼鹅中,小雄鹅宽嘴雄和小雌鹅黑丝带的飞行悟性最高,在练飞的第四天就已能在水面熟练地起飞和降落,飞行能力也最强,到了第六天,当其他两只幼鹅还只能在距离水,面二三十米的低空盘旋时,它们就能摇扇翅膀,一飞冲天,飞到蓝天白云间展翅翱翔了。
  哦,宽嘴雄和黑丝带从雪荷塘起飞后,又结伴而行,一前一后,扶摇直上,向高空奋飞,很快,它们的身影越来越小,变成蓝天白云间两粒模糊的小黑点。
  紫水晶浮在水面上翘首眺望,表情很复杂,混杂着欣喜、焦虑和担忧,吭!吭!向天空发出暸亮的鸣叫,似乎在说:
  ——我的宝贝,妈妈很欣赏你们高超的飞行能力、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冒险精神,但你们的翅膀还没完全长硬,高空有凶险的气流和冰冷的云层,别飞得太高,别飞得太远。
  ——回来吧,我的宝贝,别让妈妈担心!
  宽嘴雄和黑丝带似乎听到了紫水晶的呼唤,开始返航,蓝天白云间,模糊的小黑点渐渐放大,很快飞回到雪荷塘上空,在离水面二三十米高的低空盘旋,得意地吭吭鸣叫。
  紫水晶紧张的心情这才平复,长长的脖颈弯成惬意的S状,等待它们降落。
  宽嘴雄和黑丝带又降低了十多米,抖动翅膀做出要降落到水面来的动作,当它们的蹼掌即将踩踏到水面时,突然,宽嘴雄脖颈翘挺,双翼由小幅抖动变成大幅扇摇,身体又腾空而起,迅速飞升,黑丝带也学着宽嘴雄的样,将降落过程转变为飞升过程,兴奋地鸣叫着,直冲云霄。
  紫水晶神情陡地又变得紧张,忐忑不安地翘首眺望。
  宽嘴雄和黑丝带很快又变成蓝天白云间两粒小黑点。

  约翰·维廉斯不知道这两个小家伙干吗快要降落到水面了又突然振翅高飞,或许,它们玩得还不尽兴,还想在蓝天白云间过一把瘾,或许,它们是想抓住风和日丽特别适合练飞这样一个好天气,再接再厉,巩固刚刚学会的在高空飞翔的本领,或许,它们被自己高超的飞翔技艺所陶醉,想在另两只名叫宝石红和梅花雄的幼鹅面前卖弄炫耀一番。
  它们在高空兜了好几个大圈,这才意犹未尽地翩然而下,准备再次降落。
  小黑粒变成小圆点,又变成大圆点,又变成黑天鹅清晰的剪影。
  它们穿过一朵蘑菇状白云,向雪荷塘悠悠飞来。
  紫水晶浮在水面翘首眺望,约翰·维廉斯也站在岸上抬头欣赏。
  就在这时,突然,约翰·维廉斯听到吭——一声尖厉的鸣叫,声音也是一种形象,鸣叫声透出极度恐惧和无限痛苦,他赶紧扭头望去,紫水晶浮在绿水间,全身羽毛蓬松开来,颈羽和翼羽也都恣张开来,猛一看不像是只黑天鹅,倒更像一只黑色大刺猬,它两粒鲜红的眼珠亮得仿佛两粒燃烧的野火,死死盯着天空。约翰·维廉斯立刻转移视线抬头向天空望去,碧蓝的天空,飘浮着一朵朵轮廓分明的白云,在一块状若牦牛的云朵里,钻出一只褐色大鸟,正摇动强有力的翅膀,向宽嘴雄和黑丝带尾追而来。
  约翰·维廉斯立刻举起随身携带的望远镜观察,这才看清,这只大鸟长着一条长长的楔形尾巴,原来是一只楔尾鹰!
  除了以鱼为食的鹗之外,澳大利亚仅有三种猛禽,楔尾鹰是其中之一。另两种是褐隼和游隼。褐隼和游隼主要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山区,除澳大利亚外,其他洲也均有分布。楔尾鹰是澳大利亚特有的鹰种,所以又被称为澳大利亚楔尾鹰。楔尾鹰翼展可达2.5米,是澳洲最大的掠食性鸟类,也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鹰,所以又被称为小雕。楔尾鹰栖息于沙漠树林和草原,凭借尖锐的嘴喙犀利的鹰爪捕食各种飞禽走兽。澳大利亚另两种猛禽褐隼和游隼体形较小,对体格壮硕的成年黑天鹅构不成太大威胁,只有凶猛的楔尾鹰能捕捉成年黑天鹅。但资料表明,楔尾鹰主要在澳大利亚本岛活动,偶尔会有一两只楔尾鹰因食物匮乏和领地争纷等原因出现在塔斯马尼亚上空。
  天晓得这只楔尾鹰怎么突然会出现在雪荷塘上空的。
  楔尾鹰从牦牛状云朵里钻出来时,距离宽嘴雄和黑丝带起码有五六百米,这是一只很有经验的楔尾鹰,没有发出啸叫,闷声不响从背后向目标扑来。宽嘴雄和黑丝带缺乏预防猛禽袭击的经验,又没有成年雄天鹅在旁边警戒,它们飞得兴高采烈,玩得忘乎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大祸即将临头。紫水晶在水面发出尖厉的鸣叫,这才引起它们警觉,这才发现从高空向它们俯冲而来的楔尾鹰,吓得魂飞魄散,加快速度向雪荷塘方向逃跑。已经来不及了,楔尾鹰的飞行速度和飞行技巧都胜过黑天鹅,再说,宽嘴雄和黑丝带还刚刚处在练飞阶段,根本无法与天天搏击长空的楔尾鹰匹敌,双方的距离飞快缩短。
  五六百米距离,对靠四条腿在地面奔跑的走兽也许算得上是段不短的距离,但对用翅膀飞翔的鸟类来说,却是很近的距离,短暂得瞬间即可飞抵。
  转眼之间,宽嘴雄和黑丝带已快逃回雪荷塘上空;转眼之间,楔尾鹰也快追至雪荷塘上空;转眼之间,双方仅有一翼之遥了。
  在地面通常会用一步之遥来形容双方相距很近,在天空就应该用一翼之遥来形容双方相距很近。

  此时此刻,掠食者和被掠食者离地面大约百十米,约翰·维廉斯不用望远镜即可看清一切。
  楔尾鹰遒劲的翅膀呼呼生风,凶狠的眼珠紧盯着目标,可怕的鹰爪向前伸刺,已做好最后的猎杀准备。
  宽嘴雄和黑丝带仍在努力往雪荷塘疾飞。对它们来说,雪荷塘有疼爱它们的妈妈紫水晶,有甘愿扮演雄天鹅角色的约翰·维廉斯;雪荷塘是它们唯一的避难所,也是它们死里逃生的唯一希望。
  约翰·维廉斯挥舞棍子啊啊大声喊叫,试图能遏止楔尾鹰的攻击,可恼的是,楔尾鹰似乎知道靠两足在地面行走的人对它丝毫构不成威胁,对他的喊叫置若罔闻,仍以雷霆万钧之势追捕猎物。
  从距离判断,约翰·维廉斯确信,只要再给宽嘴雄和黑丝带三十秒钟,不不,只要再给它们二十秒钟,它们就能返回并降落到雪荷塘来。只要它们能降落到雪荷塘,他就能跳进水塘挥舞棍子将楔尾鹰击退。遗憾的是,别说三十秒了,恐怕不到十秒钟,犀利的鹰爪就会无情地掐断它们的脖子。
  更可怕的是,宽嘴雄和黑丝带缺乏应对猛禽攻击的逃生经验,两个小家伙首尾相衔,紧贴在一起逃命。也许它们认为,大难临头,挤在一起能互相壮胆,能互相有个依靠。其实这是极愚蠢的想法。聪明的做法是,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分散逃命,分散掠食者的注意力,让掠食者顾此失彼,起码两只幼鹅中,有一只可从犀利的鹰爪下成功脱逃。
  遗憾的是,它们不知道这一点,仍首尾相衔挤在一起逃命。这等于为楔尾鹰一举捕获两只黑天鹅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约翰·维廉斯心急如焚,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他没有翅膀,不会飞翔,无计可施,无法可想,只能站在地面干着急,嗓子喊哑了也无济于事。
  宽嘴雄和黑丝带已首尾相衔逃到雪荷塘上空,离地面仅有三四十米了。约翰·维廉斯看到,楔尾鹰身体可怕的投影已笼罩在黑丝带身上,利爪已经张开,照准黑丝带细长的脖颈掐抓而来,一场血光之灾已不可避免,顶多还有两三秒钟时间,楔尾鹰就会一把掐断黑丝带的脖子,然后再奋力摇两下翅膀,既不用改变路线,也不用调整高度,顺着惯性就能轻松地追上宽嘴雄,施展同样的手段,用另一只鹰爪掐断宽嘴雄的脖子。
  一箭双雕,对这只楔尾鹰来说,这将是一场辉煌的狩猎;顿失一双儿女,对紫水晶来说,这将是一场肝肠寸断的悲剧。
  一场血腥的杀戮就要在约翰·维廉斯头顶展开,他心疼得就像万箭穿心。
  突然,一团黑色的影子,就像刚刚从炮筒里发射出来的炮弹,闪电般飞速升空,直奔楔尾鹰而去,就在楔尾鹰利爪快要掐住黑丝带脖颈的一瞬间,那炮弹似的黑色东西,猛烈撞在楔尾鹰身上,楔尾鹰完全没防备,砰的一声,被撞得在空中连翻了两个筋斗。
  宽嘴雄和黑丝带从鹰爪下成功脱逃,安全降落到雪荷塘。
  楔尾鹰不愧是称霸空中的猛禽,虽然遭到突如其来的猛烈撞击,却并没丧魂落魄丧失搏击能力,它在被撞的刹那间,一只利爪牢牢抓住了撞在它身上的那团黑影,虽然在空中连翻了两个筋斗,眼瞅着就要跌落到雪荷塘来了,却在离水面还有两三米高时,成功稳住自己的身体,大幅度摇扇翅膀,又从危险的水面拔地而起,往空中飞升。
  约翰·维廉斯这才看清,那团炮弹似的撞在楔尾鹰身上的,黑影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紫水晶!
  约翰·维廉斯刚才只顾观看楔尾鹰与宽嘴雄、黑丝带的生死追逐,忽视了紫水晶的存在。他总以为,紫水晶虽然双翼完好,但断了一只脚杆,已失去了行走和奔跑能力,当然也就丧失了飞翔能力,和他一样,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在地面干着急。他是个动物学家,他清楚地知道,天鹅这种动物,光靠翅膀是无法起飞的,必须两条腿助跑一段后才能起飞,换句话说,必须腿部力量和翅膀力量同时发力,形成一股和谐的合力,这才能将身体拉升起来。事实上,紫水晶一只脚杆断了有一个半月了,从来没见它飞过。在它伤口痊愈的最初一段时间里,它也曾作过努力,试图能让自己重新展翅飞上蓝天,但每一次努力均以失败而告终。有一次,它浮在水面打瞌睡,一只鲜红的蜻蜒落在它嘴壳上,把它弄醒了,它摇晃脑袋,红蜻蜓抖颤翅膀轻盈地飞离它的嘴壳,也许是从红蜻蜓轻盈的起飞动作中获得灵感,它也突然扬起长长的脖颈高鸣一声,拼命拍扇翅膀试图像红蜻蜒一样直接从水面飞升天空,它的翅膀几乎要摇断了,翼羽猛烈击打水面,飞珠溅玉,扬起密集的水花,遗憾的是,折腾了老半天,身体却始终未能脱离水面飞升到空中,倒是翅膀被折断了好几根羽翮,本来挺整洁的双翼弄得凌乱不堪。还有一次,它在地面用一只脚吃力地一颠一跳行走,登上一条斜坡,前面是一道陡坎,有约两米高的落差,它忽然灵机一动,想借助陡坎到地面约两米高的落差让自己重返蓝天,它摇动翅膀从陡坎跳了下来,它毕竟是翅膀健全的鸟,它确实飞了起来,但仅仅飞离地面五六米高,身体就不由自主地偏仄,飞出去二三十米,一阵劲风刮来,它在空中打了个滚,一下栽落下来,它只有一只脚,根本没法站稳,重重摔在地上,跌了个嘴啃泥,脖子扭伤了,好几天抬不起头来。这以后,它似乎断了要让自己重新飞起来的念想,再也没尝试飞过。
  他实在无法想象,断了一只脚杆的紫水晶还能拔地而起,直冲云霄。遗憾的是,他的眼睛盯着天上,没看见紫水晶是如何,仅凭一只脚杆就从水面成功起飞,以闪电速度和雷霆之势撞向楔尾鹰的。
  有一点可以肯定,是要拯救自己孩子的强烈母爱,给了它巨大的勇气、信心和力量,创造出光彩夺目的奇迹,在蓝天白云间谱写了生命最壮烈的诗篇。
  他看见,楔尾鹰的一只利爪抓住了紫水晶身体,大幅度摇扇,巨大的翅膀拼命往高空飞升。紫水晶拼命挣扎,用翅膀击打楔尾鹰的身体,用嘴喙啄击楔尾鹰的眼珠,顽强反抗。虽然楔尾鹰属于掠食者,紫水晶属于被掠食者,但黑天鹅的身体与楔尾鹰的身体重量相等,除非楔尾鹰利爪掐断黑天鹅最脆弱的脖颈,是很难一下子就把黑天鹅杀死的。更重要的是,楔尾鹰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到紫水晶的猛烈撞击,被撞得七荤八素,猛禽的威风被撞得所剩无几,紫水晶这才有机会顽强反抗。
  双方在天空殊死搏杀,忽而楔尾鹰抓住紫水晶的身体扶摇直上,忽而紫水晶用黑色的翅膀纠缠住楔尾鹰褐色的翅膀,双方翻着筋斗从高空坠落下来……几度沉浮,生死相搏,天空飘洒下无数根黑色的鹅毛和褐色的鹰羽,就像纷纷扬扬下了一场黑雪。
  约翰·维廉斯恨不得自己肩胛上立刻生出翅膀来,也好飞到空中去帮紫水晶一把。遗憾的是,这不是童话世界,这是现实生活,他无法做到这一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跳到雪荷塘去,把死里逃生的宽嘴雄和黑丝带,还有宝石红和梅花雄,聚拢在自己身边,以防备它们再次受到袭击和伤害。
  这场激烈的生死搏杀持续了约两分钟,约翰·维廉斯看见,紫水晶再次用黑色的翅膀击打楔尾鹰褐色的翅膀,再次用扁扁的嘴喙啄击楔尾鹰的眼珠,双方在天空扭打翻滚……也许是紫水晶的翅膀击伤了楔尾鹰的翅膀,也许是紫水晶的嘴喙啄伤了楔尾鹰的眼珠,也许是紫水晶不屈不挠的反抗意志瓦解了楔尾鹰的斗志,楔尾鹰突然松开了爪子,紫水晶像颗黑色流星,笔直从高空坠落下来。
   吆!呦!楔尾鹰气急败坏地啸叫着,歪歪扭扭飞向远方。
  扑通,紫水晶掉在雪荷塘,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
  紫水晶沉入水底,过了一会,在鹅毛的浮力作用下,又慢慢浮上水面。同时浮上水面的,还有一串串圆润的气泡和丝丝缕缕的鲜血。
  约翰·维廉斯游过去,紫水晶仰面朝天氽在水面上,他小心翼翼将它捧到岸上。它站不起来了,两只翅膀无力地耷落在地,长长的脖颈也像一根软绳似的垂挂胸前,但它还有一口气,两只眼睛还能眨动。
  四只幼鹅聚拢在紫水晶身旁,吭吭嘎嘎凄凉地鸣叫,紫水晶微微抬起头来,吃力地张开嘴想叫唤,可它已发不出声来了,扁扁的嘴壳间涌出一团血沫。
  突然,紫水晶眼睛转向约翰·维廉斯,乞求的目光闪闪发亮,全身瑟瑟颤抖,似乎想诉说什么,但嘴壳里除了血沫却又发不出一丝声音来。约翰·维廉斯与紫水晶朝夕相处了好几个月,他是个动物学家,他知道一个垂死的母亲最放不下的是什么。他伸出手去,依次将四只半成年鹅抱在怀里,温柔地用嘴唇梳理它们的羽毛,并当着紫水晶的面,伸出一只手臂,模仿黑天鹅的脖颈,与它们交颈厮摩。
  那是庄严的承诺,也是发自肺腑的誓言:我就是这四只半成年鹅的父亲,只要我生命尚在,我一定肩负赳雄天鹅的职责,寺护在它们身边,直到它们能自由翱翔蓝天,直到它们真正长大,直到它们能完全独立生活!
  紫水晶两只眼睛就像彗星燃烧一般,骤然间进射出耀眼的光亮,又突然熄灭了,眼皮慢慢闭合,永远不会再睁开了。
  约翰·维廉斯决定将紫水晶制作成标本,带回英国去,日夜陪伴在自己身边。

 

[三百十二年前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1697年6月24日 天空时晴时阴 我也在生死线上挣扎

  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竟做出了骇人听闻的举动,指挥一群黑天鹅向我展开了疯狂的进攻。它们飞进树林,就像对付一只豺狗一样,肆无忌惮地扑到我身上,用它们扁扁的嘴喙、带蹼的鹅掌和强有力的翅膀,在我身上啄咬、撕抓和扇打。它们轮番向我进攻,一只黑天鹅贴着地面飞过来,用嘴喙在我脸上狠狠啄了一口,然后紧摇几下翅膀从我头顶一掠而过;又—只黑天鹅紧接着从空中俯冲下来,用蹼掌重重地在我身上撕抓一把,又摇摇翅膀腾飞而去;再一只黑天鹅又像接过了接力棒一样接着冲了过来,用翅膀在我头上猛烈击打。
  我当然不甘心被这些黑天鹅活活弄死,我试图反抗,我拖着沉重的躯体,爬到一棵树下,背靠着树干坐了起来,捏着一根木棍,想敲断那些扑到我身上来的黑天鹅的脖子。遗憾的是,我已虚弱得连抡起棍子的力气也没有了,好不容易举起棍子对着俯冲下来的黑天鹅打过去,不是打空,就是打偏,好不容易打到了,也因缺乏力量仅仅打落几根黑色的羽毛,而无法将它们打仿或打死,当嫉更无法将它们吓跑。
  越来越多的黑天鹅飞进树林,对我实施围剿。
  可怕可怕真可怕,疯狂的动物让我心惊胆寒。
  这些从地狱来的黑色幽灵,它们一定知道我孤身一人,失去了同伴,也没了帮手,它们也一定知道我已处在垂死状态,失去了反抗能力,也失去了自卫能力,所以才会变得如此胆大妄为,变得如此气焰嚣张的。
  很快,我就遍体鳞伤,支撑不住了。出于求生的本能,我又拖着沉重的躯体艰难地在地上爬行,用最后剩下的一点力气,爬了二十多米,钻进一丛灌木,仰面躺在灌丛中央。树林里灌丛很少,这是我视线范围内唯一的一丛灌木,我希望灌丛横七竖八的树枝,能像一块盾牌,有效地遏止黑天鹅的进攻。这一招果然有效,那些黑色的幽灵在灌丛上空徘徊,焦急地吭吭鸣叫,被迫停止了对我的进攻。
  毫无疑问,它们害怕灌丛横七竖八的树枝会像锋利的剪刀一样剪断它们的翅膀,它们害怕荆棘和毒刺会刺伤它们的身体,因此不敢贸然俯冲下来向我继续攻击。

  我绷紧的心弦稍稍放松了一点,但没等我喘口气,突然,一只黑天鹅飞到灌丛上空,吭——发出一声高亢嘹亮的鸣叫,我的心陡地一紧,巨大的恐惧又袭上我心头,我太熟悉这声鸣叫了,就是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在鸣叫,它一叫,我就心惊肉跳,它是魔鬼的化身,它肯定又想出了对付我的毒辣手段。
  果然如此。紫水晶在我躲藏的灌丛上空高声鸣叫,当所有黑天鹅的视线集中到它身上时,它突然收敛翅膀,身体就像石头一样笔直坠落下来,砰的一声,砸在伞状灌木丛上,它是在离地面三四十米的空中砸落下来的,力量很大,一下就将绿色枝条编织的伞状灌丛砸出个窟窿来。它很幸运,灌丛冠顶那层绿叶和嫩枝起到了铺垫和缓冲的作用,它没受多大伤,只是一只蹼掌被撕裂,胸脯被划出几条血痕,翅膀被扯掉几根黑色羽毛。更让我难以置信的是,紫水晶将伞状灌丛砸出个窟窿后,随着柔嫩枝条所产生的那股反弹力,它的身体又轻盈地跃上空中,一展翅膀,飞了起来。
  就像在表演精美绝伦的飞行技巧。
  很快,黑天鹅们就模仿紫水晶,一只接一只从空中砸落到我躲藏的伞状灌丛上。有的黑天鹅用身体将伞状灌丛砸出个窟窿后,也成功地借着柔嫩枝条被突然压扁后产生的那股反弹力,跃升空中,展翅飞行;也有的黑天鹅砸在伞状灌丛上后,或者脚被扭伤,或者翅膀被枝条割断,或者内脏被震坏,再也无法飞起来了,胡乱在灌木丛里扑腾,发出凄厉的哀鸣。
  一只脖颈鼓起一块肉瘤的黑天鹅,在距离地面四十多米的空中收敛翅膀坠落下来,不偏不倚,刚好落在一根朝天竖立的坚硬锐利的树枝上,树枝从它胸脯刺进去,又从它背脊穿出来,它被钉在了这根尖锐的树枝上,拼命扇动翅膀,长长的脖颈伸得笔直,发出撕心裂肺的鸣叫,黑色的翼羽一根根折断,在空中飞舞,宛如下了一场黑色的鹅毛大雪。
  情景万分惨烈,万分恐怖。
  我希望这惨烈而恐怖的情景能吓破黑天鹅的胆,让它们知难而退。
  但我的指望落空了,黑天鹅们就像中了邪,就像输红了眼的赌徒,就像失去了理智的疯子,犹如飞蛾扑火般,一只接一只黑天鹅如同黑色流星纷纷砸在我躲藏的伞状灌丛上,很快将蓬松的灌丛压扁了,我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
  附近已没有可供我躲藏的灌丛,就算有灌丛,我也没力气爬过去了。
  好几只黑天鹅落到我身上,用蹼掌撕扯我的衣裳,用嘴喙啄咬我的皮肉,我已没力气反抗,只能用胳膊蒙住自己的脸,避免黑天鹅扁扁的嘴喙啄瞎我的眼睛。
  我的衣裳很快被撕碎,无数张黑天鹅的嘴在啄咬我的皮肉,黑天鹅扁扁的嘴喙里长着两排细密的倒钩状牙齿,咬一口针刺般疼,就像在遭受凌迟酷刑。
  我想,我这样被动挨打,这样毫无作为,这样任由黑天鹅欺凌,也实在太有损人的尊严了;我若继续任由这些黑天鹅扑到我身上来啄咬撕打,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它们活活啄死打死的;我沛朗·维廉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一个威震苏格兰的绿林英雄,最后竟然死在一群黑天鹅手里,我下辈子也难以咽下心头这口窝囊气!
  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就是死,也应当保持人的尊严,我就是死,也要掐断几只黑天鹅的脖子来垫背!

  我首先将打击目标锁定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它是所有灾难的始作俑者,它是一切阴谋的策划者和制造者,也是害死水手亨利、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的刽子手,寝其皮,食其肉,方解我心头之恨,用它的生命来垫背,我死了才会瞑目。
  我用胳膊蒙住脸,任凭无数张黑天鹅的嘴啄咬我的皮肉,我一动不动,就像昏死过去了一样,但我的眼晴却在胳膊下悄悄转动,寻找目标,寻找机会。
  我很快看见紫水晶了,它正跨过一条树枝来到我身旁,在我两条胳膊间探头探脑,企图寻找缝隙和漏洞来啄瞎我的眼睛。好毒辣的魔鬼,我要与你同归于尽!我瞅准机会,突然伸出两只手,抓住它的两只脚杆,将它拖进我怀里。我本来想翻身将它压在我身体底下的,但我已虚弱得没力气翻身了。我的打算是,抓住它的两只脚,死也不再松手。我想,当我抓住它的两只脚拖进怀里,它一定会惊慌地伸长脖子昂首鸣叫,我就趁机一口咬住它细长的脖子。我从小长了一副好牙齿,能轻松咬开最坚硬的山核桃,现在虽然受了重伤,生命正一点一点消失,但牙齿依然锋利。我会死死咬住它的脖子,再也不会松口,我相信,我一定会用最后一点残剩的生命,成功咬断它的脖子,让它为我殉葬。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它似乎在刹那间就识破了我的计谋,根本就没有伸长脖子昂首鸣叫,而是愤怒地用嘴喙猛啄我的脸;幸亏黑天鹅的嘴喙是扁平的,如果是尖钩状嘴喙,我的眼珠子早就被它像啄玻璃弹子一样啄出来了。我晓得,它是想让我松开手,好从我手里逃脱。我闭着眼睛,忍着剧痛,就是捏紧它的两只脚杆,它再怎么啄我的脸,我就是不松手。围在我身边的那些黑天鹅,刚才还气势汹汹撕我的衣裳拧我的皮肉,看见我抓住了紫水晶的脚,吓得吭吭乱叫,纷纷从我身旁逃离。这就叫杀一儆百,这就叫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把你们这些大乌鸦似的丑陋的黑鸟一只只吓得肝胆俱裂我才高兴呢!
  可我仅仅得意了一秒钟,这只比黑女妖可怕的紫水晶突然拼命摇扇翅膀,用坚硬的肩胛骨猛烈击打我的太阳穴。我不晓得它是如何懂得要用击打打太阳穴的办法来对付我的,这一招极其毒辣,也相当致命,我仰面躺在地上,它在我上方,我躲也躲不开,它的肩胛骨一下又一下准确地击中我的太阳穴。
  刽子手!大乌鸦!黑女妖!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就像放焰火一样窜出一串串金星,浑身虚软得就像是用棉花做的,再也无力捏牢它的两只脚,我的手无奈地松开了,它扑棱扑棱飞上了蓝天。
  那些纷纷逃窜的黑天鹅,很会见风使舵,又重新涌到我身旁,更疯狂地撕扯我的衣裳,更凶猛地啄咬我的皮肉。
  我的身上像盖了一块黑色的尸布,那是名副其实的黑色恐怖!
  我用胳膊蒙住脸,就像一具还会喘气的尸体,任凭它们撕扯啄咬。
  我心乡头无限悲凉,我以为我们一起从昆士兰堡监狱越狱的四个人里头,我是最幸运的,水手亨利被紫水晶招引来的袋狼咬杀了,木匠吉姆被差紫水晶引诱到沼泽淹死了,银匠詹拜尔被黑天鹅从高空抛掷的鹅卵石砸死了,而我逃进了茂密的树林,逃离了匹萨饼状土丘,总算死里逃生,逃脱了死亡的阴影,逃脱了死神的追逐,没想到,四个人里头我的命运会最悲惨,不仅没能逃脱黑天鹅疯狂的报复,而且是直接遭到黑天鹅的攻击,活活被一群疯狂的黑天鹅处以凌迟极刑。
  一瞬间,我的求生意志彻底崩溃了。
  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疼痛的感觉也渐渐麻木,我仿佛听到了一串跫然足音,脚步声由远而近,来到我身边。我想,那一定是死神的脚步声,死神要领我下地狱了。唉,去就去吧,死亡是人的最终归宿,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是黑天鹅为我开具了去往地狱的通行证。我不再挣扎,静静等待死神的降临。
  我的耳畔传来翅膀的振动声,还传来人的吆喝声,好像是有人在驱赶那些黑天鹅。那些黑天鹅就是死神的帮凶,死神怎么会去驱赶它们呢?我想,那一定是我弥留间的一种幻觉。可是,黑天鹅们啄咬我皮肉的感觉真的消失了啊,黑天鹅嘈杂的吭吭声也由近而远,它们似乎都飞到天上去了。那肯定是不真实的,我想,那一定是我的灵魂脱离了躯壳,一切尘世间的苦难和烦恼都结束了,生命画下了句号,灵魂获得了安宁。

  我静静地躺着,等待更真实的死亡感觉。
  突然间我听到有人在咳嗽,还闻到一股久违的烟草味。死神还会咳嗽?死神还会抽烟?我稍稍挪动胳膊,疑惑地睁开眼。我面前站着七八个黑头发男人,他们上身裸露,像是涂了一层植物油,古铜色的皮肤闪闪发亮,腰间系着各种兽皮,装束十分奇特;有几个脸上涂了红黄蓝绿各种颜色,手握长矛大刀,模样狰狞可怖。
  有一个人在抽用树叶包裹的烟卷,他额头箍着一圈黄金头饰,头饰上镶嵌着好几颗硕大耀眼的珍珠;他身材高大,神态威严,一看就知道是这伙人的首领。
  我明白,这些人是塔斯马尼亚当地的土著,估计他们是进山打猎,刚巧看到黑天鹅围攻我这一幕,就出手救了我。
  见我睁开眼,那位首领嘴里咿里哇啦吐出一串话来,可惜我一句也听不懂。
  这时候,一大群黑天鹅仍在树林上空徘徊,有几只胆子特别大的黑天鹅飞到这伙土著人头顶,吭吭发出威胁的扛叶声,还翘起尾羽朝他们喷洒粪便。
  一泡臭烘烘的天鹅粪便,就像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首领的额头,弄脏了那圈象征他高贵首领身份的黄金头饰。他愤怒地喝令一声,其他土著人抬起长长的吹箭朝天空射击,有的向天上抛掷一种很精巧的被称为“飞去来兮”的竹刀,好几只黑天鹅或被“吹箭”射落或被“飞去来兮”斩杀。
  黑天鹅嚣张的气焰被遏止住了,惊慌地逃出树林,在高空盘旋。
  那位首领贞用手捂住鼻子,盯着我看了一眼,沉思了一会,做了个要离去的手势。随着他的手势,土著们纷纷收起“吹箭”和“飞去来兮”,准备撤离。
  这时候,我大脑的意识已部分恢复清醒,我知道,我衣衫褴褛,浑身是血,已经不成人形,大小便都拉在裤子里,身上散发出一股令人掩鼻的恶臭,再加上我是个白人,当地土著对白人心存芥蒂,他们不想理睬我,也不愿管我了。

  我十分恐惧。我知道自己快死了,即使那些土著愿意救我,我也活不长了。但看到他们准备弃我而去,我仍然感到恐惧。我不愿被黑天鹅活活啄死,我不愿意以如此悲惨的方式结束生命,我不愿意他们离开。突然间我想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银匠詹拜尔留下的那只小羊皮做的钱袋。我在后腰间摸了摸,谢天谢地,小羊皮做的钱袋还在。我吃力地从裤腰间摘下小羊皮钱袋,递给那位已准备转身离去的首领。
  首领深深吸了一口用树叶包裹的烟卷,大概是想用辛辣的烟草味掩盖住我身上散发的臭味,然后跨前一步,从我手中接过了小羊皮钱袋,打开来看。
  刹那间我发现,首领鄙夷的眼神不见了,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所有在场的土著人,个个都露出惊讶贪婪的目光。
  任何民族任何人种,金银珠宝对其都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和不可抵御的魔力。
  接下去的事情就简单多了,首领收下了我的金银—珠宝,让人用树枝扎了一副担架,把我抬回他们居住的山寨,用一种闻起来有股清香的草药替我擦洗了身体,给我换了一套干净的衣裳,并熬了一碗面汤喂我喝。我晓得自己伤势很重,这些土著人的草药不可能让我起死回生,但不管怎么说,疼痛减轻了,神志也变得清醒了。
  那些土著虽然很原始很愚昧,却很讲信用,恪守古老的商业道德,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我的金银珠宝,尽量满足我的要求。
  那位首领甚至找来了一位能说几句英语的土著,充当我的翻译,我通过土著翻译向那位首领提了三个条件:一是在那座匹萨饼状土丘西南角挖四座墓穴,用杉木做四口棺材,并用石头做四块墓碑,分别刻上木匠吉姆、水手亨利、银匠詹拜尔和我的名字。我们四个人一起越狱,我无法将他们带回遥远的故乡,那就让我们葬在一起吧,也算有个伴,谁也不想做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我之所以将墓址选择在匹萨饼状土丘的西南角,因为英国就在西南方向,跨过一道屏风似的山脉,就是浩瀚的海洋,在海洋的彼岸,就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大英帝国,我们生不能回到英国,死后灵魂也要守望亲爱的故乡。二是把躺在树林里、身上盖了薄薄一层青草的银匠詹拜尔的遗体装殓入棺,将水手亨利被袋狼吃剩的几根白骨也装殓入棺,木匠吉姆的尸骨找不到了,就找到他生前穿过的一件破衣裳装殓入棺,好歹也算是衣冠冢吧,将他们三个妥善埋葬。三是一定赶要设法将我的这本用羊皮纸做的精美的日记本带回英国去,交给我亲爱的爱玛,我不愿自己就这样无声无息,从这个地球上消失,我要让还没见过面的儿子小维廉斯和维廉斯家族的子子孙孙,都了解我沛朗·维廉斯是如何遇难的,记住我和我的三位弟兄是如何被狡诈的黑天鹅杀死的。血海深仇,永志不忘。
  土著首领以他们最崇敬的神灵——太阳神起誓,完成我的全部遗愿。
  我,沛朗·维廉斯,此时此刻神志清醒,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立下这份遗嘱:我在苏格兰拥有七个农场、四个庄园、两座城堡,还有好几家酒坊、首饰铺和数量可观的金银珠宝,凡我子孙,想要继承我的家业,必须来到这座囚徒岛,亲手杀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我的在天之灵!也祭奠水手亨利、木匠吉姆和银匠詹拜尔的在天之灵!
  血海深仇,代代相传。
  我持续发高烧,如果将生命比作蜡烛,我生命的烛火正在一点一点熄灭。我强打起精神,写下这则日记,这也是我这辈子最后一则日记了。
  这一次,我真的听到死神的脚步声,正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十四 烧毁写在羊皮纸上的日记

  约翰·维廉斯在匹萨饼状土丘西南角找到了三百年前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的坟墓,荒草掩映,古墓早已夷为平地,只剩半米高的墓碑露出地面。很快,他又在附近找到了另外三块墓碑,毫无疑问,那是埋葬木匠吉姆、水手亨利和银匠詹拜尔的地方。
  墓地坐南朝北,依坡临水,明媚的阳光照耀大地,景色十分秀美,但不知为什么,约翰·维廉斯一跨进墓地,便觉得脊背冷飕飕的,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他捧着那本羊皮纸日记站在沛朗,维廉斯的墓碑前,低头默哀了三分钟,也算是对三百年前祖先的凭吊。他想象着,当年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咽下最后一口气后,是一群上身裸露下身围着各种兽皮的土著人,把他给下葬了。后来,那些看起来很原始的土著人,又恪守商业道德,将那本羊皮纸日记辗转托人带回了英国。三百年过去了,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和他的三位一起越狱的弟兄早已化作泥土,那些将他们人葬的土著人也早就化作泥土。
  不仅如此,那些世世代代居住在塔斯马尼亚的土著人,在埋葬沛朗·维廉斯之后的一百多年里,由于感染欧洲殖民主义者所携带的各种病菌而大量死亡。资料显示,到1831年,土著居民剩下不足两百人,他们被移置到弗林德斯岛,在那里他们无法繁衍后代,最后一个塔斯马尼亚人,名叫特罗喀尼尼的妇女于1876年死去。从此,塔斯马尼亚再没有原住民了,当地土著遭到灭族灭种的厄运。
  一切似乎都化作灰烬,三百年前的尸骨,早就变成了泥土。生命来自于泥土,又化作了泥土,回到泥土中去,这是生命最合理的归宿。
  然而,这本散发着历史霉味的羊皮纸日记还在,那段恩恩怨怨还在,那段血腥的往事还在,三百年前人与黑天鹅生死搏杀的余韵仍绵延至今。那位生理面目也许不狰狞但精神面目一定非常狰狞的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还在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控制他约翰·维廉斯的灵魂,企图让他变成屠杀黑天鹅的刽子手,企图让发生在三百年前那场血腥而残忍的历史永续不断,企图让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永留人间。
  他从附近帐篷将已制成标本的紫水晶抱到匹萨饼状土丘西南角这块三百年前的墓地。
  巧合的是,三百多年前,与他的先祖一行四人展开一场殊死血战的那只领头的雌天鹅,竟然名字也叫紫水晶。这或许是冥冥中的一种巧合,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宿命。
  或许今天的紫水晶,就是三百多年前那只勇敢的紫水晶的后裔。

  澳大利亚那只名叫紫水晶的雌天鹅,与生活在英国的维廉斯家族,既有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又有生死相依的旷世情缘。
  他正胡思乱想,突然天空传来“吭——吭——”黑天鹅的鸣叫,他抬头望去,哦,是紫水晶的四个孩子,编成圆环队形,在他头顶盘旋。这四个小家伙,翅膀已经长硬,已经能独立生活了,可它们仍依恋紫水晶,只要看见他将紫水晶的标本从帐篷里抱出来,它们就会从天而降,落到他身边,亲昵地用它们柔软的脖颈摩挲紫水晶的脊背,并发出动情的鸣叫。来吧,孩子们,飞下来跟你们的妈妈相会吧!他向空中招了招手。往常,只要他做出招手的动作,它们就会迫不及待地抖抖翅膀以一种优雅的姿势徐徐降落下来。然而这一次,他连续招了两次手,它们仍在他头顶盘旋,迟迟不愿降落下来。它们的鸣叫声也与往常不同,干涩嘶哑,透着疑虑和恐惧。他举起已制成标本的紫水晶在头顶晃了几晃,它们这才降落下来,举止也十分反常,在他两腿间钻来绕去,显得忐忑不安。
  这里不仅仅是墓地,这里还是黑天鹅的屠宰场。
  他无法理解三百年前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为何要立下如此荒唐如此血腥的遗嘱,非要每一位继承家业的子孙,亲手在这四块肮脏的墓碑前宰杀四只黑天鹅?
  当人类残忍地将动物赶尽杀绝,动物难道不应该殊死反抗吗?
  家族绵延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到这里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己持续了三百年。怪不得四只黑天鹅不愿走近这块墓地,墓地阴森可怖,有无数黑天鹅冤魂在哭泣。墓地前红色的土壤,是黑天鹅的鲜血染成的。那些美丽的黑精灵,那些可爱的黑精灵,竟成了愚昧的殉葬品。
  他知道,此时此刻,他只要狠狠心杀死在他面前的宽嘴雄、黑丝带、宝石红和梅花雄,拧断它们的脖子,将它们的血祭洒在四块墓碑上,他就算兑现了自己的誓言,他就有权继承那位名叫沛朗·维廉斯的祖先所遗留下来的那份十分可观的家业,他就立马变成一个富人,拥有豪宅、娇妻、名车、游艇、博士学位……拥有他梦寐以求的一切。他要杀死面前这四只黑天鹅并不困难,它们信赖他,依赖他,对他毫不设防。但他绝不会去这么做的。他把它们当做自己的孩子,哪怕他穷得要去乞讨,他也绝不会伤害它们。
  在他良心的天平上,生命永远重于财富。
  他把已制成标本的紫水晶紧紧抱在怀里,把他生命中最珍贵的一段感情紧紧抱在怀里。他要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感情,他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面对动物朋友,人类是有罪的。
  许许多多野生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灵性有智慧的生命,人类啊,请放下你们手中雪亮的屠刀,还动物们生存的权利。
  他掏出打火机,将那本散发着历史霉味的羊皮纸日记焚烧了。熊熊火焰,驱散了墓地的阴森和冷毒。宽嘴雄、黑丝带、宝石红和梅花雄一起朝火焰摇动翅膀,将火焰扇得更明亮、更美丽、更灿烂。
  那是一个血腥的传统,是一个家族整整十三代人的耻辱,应该由他来画上句号。
  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欺凌动物、残杀动物、虐待动物、奴役动物的历史应该永远画上句号了。
  羊皮纸日记化作灰烬,那一片片黑色灰烬随风起舞,宛如—群浴火重生的黑天鹅,飞出黑暗,飞向光明,飞出墓地,飞向人间,飞出地狱,飞向天堂。


为黑天鹅辩护(代跋)

  再没有哪种动物像黑天鹅那样对人类思想观念产生如此剧烈的震荡。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学家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黑天鹅效应。
  所谓“黑天鹅效应”,是指在澳大利亚被发现之前,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的人们都相信一件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为当时所能见到的天鹅的确都是白色的,所以根据经验主义,那简直就是一个真理,至少可以算是一个公理吧。直到1697年,探险家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人们才知道以前的结论是片面的——并非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是一个证明,证明了我们的认知是多么的具有局限性——虽然你是在观察了几百万只天鹅之后才得出了“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结论,但只需要另一个发现就能将它彻底推翻。黑天鹅的存在喻示着不可预测的重大稀有事件,它在意料之外,却又改变一切,但人们总是对它视而不见,并习惯于以自己有限的生活经验和不堪一击的信念来解释这些意料之外的重大冲击,最终被现实击溃。
  当欧洲人知道并非世界上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确确实实有黑天鹅存在,欧洲人在震惊之余,便异口同声认定黑天鹅是从地狱里飞出来的黑色幽灵。他们把自己所钟爱的白天鹅视为从天堂飞来的吉祥鸟,理所当然就把黑天鹅视为从地狱飞来的黑色幽灵,象征邪恶和凶暴。
  无法否认它的存在,就把它妖魔化。人类的狭窄可见一斑。
  有良知的动物学家早就证明,黑天鹅与白天鹅一样,也是一种美丽善良的鸟。黑天鹅虹膜为红色,两只眼睛流光溢彩,背部那簇婚羽曲卷如花瓣,凭良心说,黑天鹅的美丽程度绝不亚于白天鹅。黑天鹅雌雄一旦结为伉俪,两情相悦,琴瑟和谐,厮守终身,其爱情的坚贞也绝不亚于白天鹅。但是,迷信与偏执依然阴魂不散,许多人在感情上仍然疏远和排斥黑天鹅,仍然将这种十分可爱的鸟与黑色地狱画等号。至今仍活跃在舞台上的芭蕾舞剧《天鹅湖》里,黑天鹅仍然是丑与恶的化身,是专门制造灾难的反面形象。
  都说窦娥冤,其实黑天鹅更比窦娥冤一百倍。
  我之所以想写这本《黑天鹅紫水晶》,就是要替蒙受不白之—冤达三百年之久的黑天鹅讨回一个公道。
  如果有一个生命法庭,毫无疑问,人类将永远坐在被告席上。我愿意做黑天鹅的辩护律师,控诉人类所犯下的诬陷罪。
  或许,读者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篇用文学笔调写就的替黑天鹅进行无罪辩护的辩护词。
  动笔写来,感觉困难不少。黑天鹅是澳洲特有物种,在我国仅有少数几个城市的动物园有展出,很难找到机会与黑天鹅零距离接触。写黑天鹅,背景当然要放在黑天鹅的故乡——澳大利亚。我从没去过澳大利亚,对那里的自然环境缺乏感性认识。只有通过阅读科普读物和各种游记文章,加深对澳洲自然环境的印象。虽然做了一些准备,仍感知识储备不足,写的时候常有捉襟见肘之感。写得很慢,也写得很苦。
  支撑我写下去的,就是一种使命感。我要通过紫水晶这样一个三百年前和三百年后重叠的黑天鹅形象,告诉我我的读者,人类因贪婪而变得残暴,因无知而变得偏执,曾经和正在对动物犯下累累罪行。我们应该改变我们陈腐的观念,善待动物,停止杀戮,最好是素食生存,珍惜黑天鹅这样可爱的另类生灵。
  我要用我手中的笔,呼唤人类面对动物休眠的良知,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呼唤我们这颗蔚蓝色的地球更加绿意葱茏。


沈石溪
2009年11月25日上海梅陇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野犬女皇》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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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犬女皇
沈石溪

【第一章  驱赶公狗遇到麻烦】

  七八条野狗,在山坡上散开,像一张网一样,将一只雪兔团团围住。野狗是日曲卡雪山最优秀的猎手,尤其是成群结队的野狗,能捕杀嘴唇翻卷獠牙凶猛的公野猪,对付区区一只雪兔,当然是小菜一碟。几分钟后,倒霉的雪兔便魂断雪山,成了野狗们的早餐。
  雪兔属于啮齿类动物,虽然肥胖,但个头不大,也就七八斤重。一只雪兔,显然不够这群野狗放开肚皮饱餐的。狗多肉少,谁都想多吃一口兔肉,便一拥而上,你叼兔头,我咬兔腿,你撕兔肚,我扯兔背,拼命争抢起来。
  “呦欧——”一条母野狗跳出狗群,蹿上旁边一块磐石,威严地吠叫一声。
  这是一条约四岁龄的野狗,对野狗来说,四岁龄正处在生命的巅峰,犬牙洁白如冰雪,狗毛光滑如锦缎,身材高大,四肢细长,头脑敏捷,颈窝与胸部连接处,有一块水红色毛斑,形如鸡心,根据这一特征,得名叫红桃心。红桃心是这群野狗的首领,也可以称为当家犬。
  刹那间,闹哄哄的野狗们停止争食,安静下来,抬头仰望红桃心。
  红桃心跳下磐石,龇牙咧嘴嚣叫两声,迫使野狗们朝后躲闪,然后蹿到雪兔旁,叼起雪兔的脖颈,走向一条公狗,将雪兔吐在公狗面前,自己一步步朝后退去。
  红桃心的举动再明显不过了,是要把整只雪兔奉送给这条公狗。
  这是一条年轻的公狗,也是这群野狗中唯一的雄性,牙口也四岁龄左右,一对狗眼像是用蓝水晶雕刻成的,蓝晶晶水汪汪,嘴吻线条优美肉感很强,用野狗的标准来衡量,称得上是个美男子,特别是那条尾巴,又长又粗,绒毛细密,华丽如豹尾,它的名字就叫赛豹尾。
  野狗群一阵骚动,有两条母狗“欧欧汪汪”怨恨地叫起来:
  ——雪兔是大家一起辛辛苦苦捕获的,凭什么要让赛豹尾独自享用!
  ——拿我们大家的东西去讨好公狗,你怎么不害臊哪!
  红桃心对母狗们的埋怨置如罔闻,退出五六米远,站在土墩上,用温柔的眼光注视着赛豹尾,发出几声轻曼柔顺的吠叫:
  ——快吃吧,趁兔肉还没冷却,趁兔血还没凝固,美美饱餐一顿!
  赛豹尾舔了一口兔颈创口冒出来的血蘑菇,低头啃咬雪兔大腿。
  这时,一条名叫独眼姨妈的母野狗,以山坡上几丛蒿草作掩护,悄悄绕到赛豹尾背后,出其不意地从草丛蹿出来。它太饿了,想从赛豹尾嘴中抢一条兔腿来充饥。红桃心似乎早就察觉独眼姨妈的企图,没等它靠近赛豹尾,猛地扑蹿上去,一下将它撞翻在地,并娴熟地将嘴吻刺探到它的颈窝。对野狗来说,这是最严厉的警告:再敢不听招呼,胡作非为,我可就不客气要往死里咬啦!独眼姨妈斜躺在地上,尾巴紧紧夹在两胯之间,那只独眼半睁半闭,这是野狗独特的形体语言,表示放弃抵抗,请求宽恕。
  本来就是吓唬吓唬而已,并没想真的去伤害独眼姨妈,红桃心轻盈弹跳,从独眼姨妈身上跳开去,算是原谅了部属的错误。
  独眼姨妈站起来抖抖灰尘,神情沮丧地退到蒿草丛里,嘴吻伸进草根,发出怨恨的低嚎,显然,狗心不服,狗心难平。
  ——太偏心眼了,这种德性怎么能当首领!
  身为首领,红桃心也知道,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集体捕捉到的猎物送给公狗赛豹尾单独享用,做得有点太过分了,有违种群内部公平、公正、公允的三公原则,会损害它的威信。可它已顾不了这么多了。赛豹尾就要离开它,就要离开这个群体,对于白虎岙野犬来说,雌雄之间一旦分离,重新聚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命运之神特别青睐这对雌雄犬,让它们能再次相会,也起码是明年这个时候了。它喜欢赛豹尾,舍不得赛豹尾离去,可又不得不让赛豹尾离去,情意缱绻而难分难舍,于是就想到把这只雪兔当做临别馈赠,希望赛豹尾能平平安安度过这长达一年的流浪生涯,希望赛豹尾能珍惜这段情缘,明年夏末秋初发情季节再到白虎岙来找它。

  生活在日曲卡雪山一带的野狗,发情期一般都在夏末秋初,这是为适应环境而做出的自然选择。夏秋季节的日曲卡山麓,温暖潮湿,扁虱、跳蚤、蚊虫、小咬儿,还有专门叮吸各种动物血的花苍蝇大量繁殖,假如野狗发情期是在春季,经过三个月的怀胎,幼犬出生刚好是各种寄生虫最猖獗的时候,小家伙皮肤嫩,身体抵抗力弱,夭折率很高。而发情期在夏末秋初,经过三月怀胎,幼犬出生刚好是秋末季节,气温凉爽,各类寄生虫销声匿迹,小家伙可免受寄生虫叮咬之苦,害传染病的可能性大为减少,存活率随之提高。
  动物的生育规律,总是力求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
  白虎岙是一个地名,红桃心所管辖的这群野犬,大本营设在白虎岙,故而称其为白虎岙野犬群。从动物分类学上说,这群野狗属于喜马拉雅野犬。喜马拉雅野犬属于种群概念,是犬科犬属,狗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或者说是一个亚种。好比一棵大树,来自共同的根系和主干,到了树冠,分成许多枝丫。狗就是大树的主干,喜马拉雅野犬就是树冠上的一根枝丫。许多种类的动物都是按照大树分杈模式进化的。例如老虎,就有八个亚种,东北虎、华南虎、爪哇虎、孟加拉虎、高加索虎、苏门答腊虎等等。凡动物形成亚种,一般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地理环境,二是明显的生理特征,三是独特的生活形态。
  就喜马拉雅野犬来说,散布在西藏高原和滇北日曲卡雪山一带,活动范围北至雅鲁藏布江,南至怒江流域的尕玛尔草原,地域性很强,身体比狼稍小些,与普通家犬差不多大,嘴吻较短,耳郭半圆,大部分为黄褐色体毛。
  喜马拉雅野犬是一种群居性动物,社会结构与狼、豺、狐等其他犬科动物迥然不同。狼、豺、狐等犬科动物普遍实行雄性权力统治。所谓雄性权力统治,类似于人类的父系社会,即种群和家庭里,由一个年富力强的雄性担当首领,雌性处于扈从地位。喜马拉雅野犬实行雌性权力联盟。所谓雌性权力联盟,类似于人类的母系社会,即族群里,雌性结群而居,组合成以家庭血缘为纽带的种群,由一个或数个年富力强的雌性进行管理,雄性处于被统治者的从属地位。通常情况下,成年雄性野狗流浪山野单独生活。
  喜马拉雅野犬群实行母系社会制度,由雌犬担当族群的首领,与之相适应的是,实行雄性招赘走婚制度。所谓雄性招赘走婚制度,就是到发情期时,受体内生物钟影响,在山林里过着流浪汉日子的公狗纷纷跑到野犬群巢穴四周,嗥叫求偶,野犬群雌性首领从众多追求者中挑选一至两条公狗,允许它们进到种群短暂生活一段时间,形式有点类似人类社会招赘入婿,当然是临时夫婿,发情期过后,雌性首领便会将这些公狗赶出种群,重新让它们去过流浪汉的日子,直到下一季发情期来临,又开始新一轮遴选佳偶的活动。
  日曲卡雪山一带所有的喜马拉雅野犬群都是按这样的婚配习俗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被招赘的公狗在野犬群里待的时间都不长,少则十天,多则半月。雌犬喜结珠胎,怀上小宝宝后,公狗便会被劝退出群体去。
  赛豹尾进入白虎岙已满二十天,按规矩,早就应当离开野犬群了。
  红桃心晓得,按照野犬群生活周期那张无形的时间表,它该履行首领的义务,敦促赛豹尾离开白虎岙野犬群了。可不知怎么搞的,它迟迟没有那么去做,总觉得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在心里翻腾,总希望公狗赛豹尾能在自己身边再多待几天。
  老母狗绿祖母也曾多次提醒它,婚配期已满,让它遵章守纪,赶快把赛豹尾驱逐出白虎岙野犬群去。
  绿祖母是白虎岙野犬群辈分最高的母狗,属于祖母辈,颈上的绒毛已经秃落,裸露一圈暗绿色的皮肤,所以叫绿祖母。绿祖母统领白虎岙野犬群六七年,是老资格的当家犬,因年事渐高体力不支,便在去年很明智地将首领位置禅让给了红桃心。绿祖母虽然退居二线,却仍享有很高的威信,属于群体中的智囊型人物,所提意见分量很重。

  群内其他几条母狗,也都流露出相同的意思。
  众心难违,红桃心只有按祖先的规矩办,让赛豹尾离开白虎岙。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蓝云白风清,草绿山秀鸟鸣,亮灿灿的阳光普照大地,按野狗对气象的理解,宜出门远行。哦,好天气换来好心情,也许能因此而淡化离别的愁绪。
  红桃心守候在赛豹尾身边,用武力威慑来阻止其他母野狗扰乱赛豹尾进食。很快,赛豹尾就将整只雪兔吞咽下去,只剩下一张兔皮、四只兔蹄、一副骨骸和一个难啃的兔头。赛豹尾原先空瘪瘪的肚皮饱凸出来,吃饱喝足而容光焕发。哦,临别馈赠已经完成,是时候了,该实行原定的劝退计划了。红桃心带领野犬群来到石梯涧,这是两座山坡间一条清澈的溪流,翻越山体裸露的石头,一级一级往下流淌,就像美丽的水仙子穿着洁白的婚纱正沿着石梯从高耸入云的山顶款款而下。这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领地疆界,跳过石梯涧,就等于走出了白虎岙野犬群的势力范围。站在石梯涧,红桃心用嘴吻舔理赛豹尾的脸颊和额头,还用脖颈摩挲赛豹尾的脊梁,犬式交颈厮磨,缠缠绵绵地表达惜别之意。
  哦,你就要走了,哦,你就要离开我们,我们将怀念你洪亮的叫声,我们将怀念你英俊的容貌。从现在起,我将思念到永远。
  赛豹尾惊讶地瞪大眼睛,“汪欧”发出疑惑的吠叫,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走吧,公狗过了发情期就要离去,这既是规矩也是天意。红桃心用身体挤轧赛豹尾,迫使赛豹尾头朝着石梯涧。世界上没有不散的宴席,生离死别也叫野狗心碎啊,你就一步三回头地走吧,我的心永远陪伴着你。
  客人并没有要告辞的意思,主人却巧妙地下了逐客令。
  赛豹尾似乎很留恋野犬群的家庭生活,身单影只的流浪汉生活毕竟太辛苦也太孤独。它没有任何要走的意思,扭身一闪,摆脱红桃心的挤轧,从石梯涧边退了回来,发出一串嘹亮的吠声,似乎在声明:我并没想要离去,既然离别会让你痛苦,那干脆就不要分离,长久生活在一起好了,你也就不用劳心费神来思念我了,你我都不会害相思病!
  过去白虎岙野犬群也曾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发情期的公狗被招赘进犬群后,完成了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却不想退出历史舞台,赖在犬群里不走。每当这种时候,雌犬首领便会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一般是在狩猎成功,吃饱喝足,犬群气氛较和谐安详时,奉劝那条公狗离开。假如公狗知趣,懂得好聚好散的道理,听从劝告,返回山野丛林过它的流浪汉日子,则皆大欢喜,彼此相安无事。倘若该公狗不明事理不听劝告,仍赖在犬群里不走,和平劝说则会演变成一场武力驱逐,雌犬首领不得不和犬群中其他母狗一起用猛烈的吠叫声和尖利的犬牙犬爪,迫使该公狗落荒而去。
  这是千百年为适应环境演化出来的一种奇特的风俗。
  红桃心巧妙的逐客令失去效用,可它并不遗憾和气恼。假如这件事完全可以用它的意志来处理,它不会执意要赛豹尾离开的。说心里话,它很喜欢公狗赛豹尾,虽然发情期已经过去,可它的爱意并未衰减。赛豹尾和其他公狗不一样,赛豹尾是一条特别懂感情、特别有情趣、特别会讨母狗欢心的公狗。记得一个月前,杜鹃花开,柳树浓绿,青草茂盛,受发情期异性相吸这条规律的支配,受雌狗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芬芳气味的诱惑,十来条公狗矫健的身影在四周活跃,白虎岙野犬群一年一度的招赘纳婿工作拉开了序幕。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有身体比赛豹尾更强壮的公狗,有容貌比赛豹尾更俊俏的公狗,也有狩猎经验比赛豹尾更娴熟的公狗,可它毫不犹豫一眼就相中了赛豹尾。它无法忘怀第一次与赛豹尾见面的情景。
  那是一个朝霞茶花相映红的清晨,它正率领白虎岙野犬群赴尕玛尔草原觅食,转过一道山梁,前面七八步开外的一条土塍上突然站立起一条公狗,灰褐色的略带忧郁的眼光凝视着它,四目相对,在这极短暂的瞬间,它感觉有一绺阳光从眼睛照到心怀。世界上确有一见钟情的事。而真正打动它心扉的,是赛豹尾那条与众不同的尾巴。那是一条在野犬中绝无仅有的奇妙之尾,尾毛蓬松如帚,毛色闪亮如釉,上钩、下挑、左旋、右舞、曲卷、直挺、抡甩、平举,动作变幻莫测,具备传神达意的功能,称得上是一条会说话的尾巴,艺术地表达出了对它的爱慕之情。它的心醉了,就像浸泡在撒满花瓣的温泉,香喷喷而又暖融融,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爱。它的脑袋产生了轻微的晕眩,身不由己地向赛豹尾靠拢去,抛出了爱的红绣球。实践证明,它没有看错狗,第一感觉很正确,赛豹尾不愧是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婚配期间,赛豹尾既激情饱满又彬彬有礼,如果野犬中也有绅士的话,赛豹尾称得上是标准的狗绅士了。世界上的公狗千千万万,可红桃心真正爱的却只有赛豹尾。它以前也曾和公狗交往过,一般来说,公狗都是这种德性,发情期情浓似蜜,发情期过了,感情就从巅峰坠落谷底,变得情淡如水了。赛豹尾却与众不同,发情期过了照样情意绵绵,仍会在夕阳西沉时,枕着落日余晖躺卧在它身边,深情地舔吻它的身体,还会用那条美丽的尾巴帮它驱散讨厌的苍蝇。这么优秀的公狗,可遇而不可求,它当然愿意对方继续陪伴在自己身边。

  可是,它回头看去,绿祖母和其他母野狗都虎视眈眈望着赛豹尾,正等着不折不扣地执行祖宗的规矩。它叹了一口气,从赛豹尾身旁跳闪开去。它狠不下心亲自出马翻脸不认狗把赛豹尾赶过石梯涧去,那就让绿祖母和其他母野狗去完成驱逐的意图吧。
  绿祖母和其他几条母野狗将赛豹尾阻隔开来,并形成扇形包围态势,狠毒的眼光齐刷刷投射过去,无言的威逼,宣布赛豹尾已属于不受欢迎的狗。
  扇形包围也叫三面包围,网开一面,留下一个缺口,是石梯涧,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赛豹尾赶出白虎岙野犬群的领地。
  从种群特征角度讲,喜马拉雅野犬雌雄在外表上差别不明显,除了雌犬腹部有一排**,除了雌雄犬生殖器构造不同外,体形、身材和毛色并无特别的差异。不像狼,雌狼的身材比公狼要瘦小一圈;不像黑熊,母熊的身体远不如公熊那般壮硕;也不像非洲狮,母狮在雄狮面前无论体力还是身高都处劣势。换句话说,喜马拉雅野犬,公狗无论智商、体能还是格斗技巧,都不占优势。
  赛豹尾侧卧在地,那条美轮美奂的尾巴倒卷至腹部,嘴吻向上亮出脆弱的颈窝,做出服输乞降的姿态,以求能平息众母狗的怒气。
  绿祖母不为所动,其他母野狗也丝毫没有怜悯。组合成扇形包围的母狗们突然间龇牙咧嘴,个个露出狰狞凶相,忽而从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诅咒,忽而猛烈咆哮唾沫四溅,那是最后通牒,也是进攻的前奏:你这不要脸的癞皮狗,滚,滚过石梯涧去,不然的话,休怪我们无情,打断你的狗腿,砸烂你的狗头,叫你变成一条死狗!
  赛豹尾尾巴蜷缩得更紧,哀叫声也更楚楚可怜,可就是不肯向石梯涧方向逃窜。它割舍不掉家庭生活的温暖,或许也割舍不掉那份甜蜜的情爱。
  绿祖母气势汹汹扑上去,在赛豹尾臀部叼了一口,拔出一嘴狗毛。独眼姨妈和另一条名叫灰肚皮的母狗,用狗爪在赛豹尾身上撕扯了一把。赛豹尾寡不敌众,力量对比悬殊,根本就不是一群母野狗的对手。躲过了前面的狗牙,却逃不脱背后的狗爪。且战且退,被凶猛而不讲情面的母野狗们逼到石梯涧旁。“扑通”,它掉进水去,变成了倒霉的落水狗。幸亏这一段溪流不急,水也不深,只是被迫洗了个凉水澡而已。它爬上岸来,使劲抖动身体,水珠噼里啪啦溅射开,野狗们后退躲闪,包围圈松散了一些。
  就在母野狗们按规矩使用武力驱逐赛豹尾时,红桃心则跑到五十米开外的一块大石头后面,卧伏在地隐匿起来。它是首领,本该由它率领母野狗驱赶赛豹尾的。可它下不了手,也不忍心看,只有跑远一点,采取鸵鸟式回避的方式,眼不见心不烦。
  赛豹尾蓬松的狗毛被溪水打得精湿,狗毛缩紧,体形骤然间缩小了一圈,肩胛骨支棱出来,那根最值得骄傲的尾也变得像搅屎棍,落水狗的模样狼狈极了。它狺狺叫着,似乎在声明:即使你们痛打落水狗,我也决不跳过石梯涧去,做丧家之犬。
  母野狗们又压了上来,战争迅速升级。绿祖母在赛豹尾狗腰上狠狠咬了一口,狗牙像钢钉一样刺进狗皮,赛豹尾杀猪般嗥叫起来。独眼姨妈则从背后偷袭,咬中那条狗尾巴。咆哮声、哀嚎声和厮打声响成一片。
  声音是隔不断的,赛豹尾惨烈的嗥叫声,随风飘过来,顺着耳孔像针一样刺进红桃心的心里。它把脑袋钻进草丛,用野草盖住耳孔,企图堵住让它难受的声音,可作用甚微。
  母野狗们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仍围住赛豹尾拼命噬咬,哦,假如你不想被活活撕成碎片,那你就只有逃出自虎岙地界!
  赛豹尾左冲右突,前咬后踢,在母狗的包围圈冲开一个缺口,用最快的速度奔到红桃心藏身的大石头下,四膝弯曲,跪伏在地,湿淋淋的尾巴大幅度甩动,做出一种乞求救援的姿势来。红桃心一看,赛豹尾身上流淌殷红的血水,仔细查验,尾部、颈部、腰部和臀部都受了伤,虽说都是皮肉伤,却也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刹那间,一股怒火在它心头熊熊燃起。驱赶就驱赶嘛,可以好生规劝,也可以吠叫恫吓,干吗要用尖利的爪、毒辣的牙去往死里打呀?赛豹尾既不是可食的猎物,也不是争夺生存资源的天敌,干吗这么狠心,要把它撕咬得伤痕累累呀?赛豹尾就算耍点赖皮,那也是因为留恋大家庭的温暖,舍不得离开,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谅的,何必出手这么重像打冤家似的打它呀!

  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原先的二比六,现在变成了三比五。虽说红桃心一方在数量上仍处劣势,但它是首领,又抱着以死相拼的决心,气势上压过对方,赛豹尾是公狗,白桃花又是年富力强身体素质优秀的雌犬,总体质量明显占优势。
  双方可说是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红桃心毕竟是首领,具有丰富的镇压族群内骚乱的经验,它狗眼扫过去,立刻就准确判断出,四条与它为敌的野狗中,独眼姨妈是核心人物,灰肚皮是铁杆分子,另两条母狗不过是协从帮凶。它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与公狗赛豹尾使了个眼色,两条野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左右两侧猛扑上去,一下就把独眼姨妈扑翻在地。它一口咬住独眼姨妈的耳朵,用力撕扯。你本来就是独眼,再让你变成独耳,独眼加独耳,双料破相!
  灰肚皮想来帮独眼姨妈解围,白桃花主动承担打援任务,配合默契地蹿跃上来,拦住灰肚皮厮杀。
  独眼姨妈疼得在地上打滚,声嘶力竭地哀嚎,雀鸟惊飞,走兽奔突,整个山谷被搅得恓恓惶惶。
  另两条母野狗本来立场就不够坚定,看到独眼姨妈遭受血的惩罚,不由得心惊胆战,互相对视了一下,缩紧脖子吱钻进草丛去了。
  联盟瓦解,阵营崩溃。
  独眼姨妈猛烈颠跳挣扎,好不容易才从红桃心的噬咬中挣脱出来,左耳朵已被咬豁,血顺着额际流淌下来,满脸都是血,可怕极了。它晓得大势已去,不敢再恋战,恨恨地嚎着,拼命往树林逃审。
  灰肚皮也跟在独眼姨妈后面,夹着尾巴逃跑了。
  一场由要不要留下公狗赛豹尾引发的政权危机,就这样以当家犬红桃心的胜利而告终。
  红桃心感激地望着白桃花,不愧是自己的同胞妹妹,关键时刻胳膊肘往里拐,勇敢地站到它一边来。要不是白桃花火线反戈,说不定此时此刻它已遍体鳞伤,成为一只被废黜的丧家犬,在荒野偊偊独行呢。它靠拢去,用舌头舔理白桃花脊背上凌乱的狗毛,以表达自己诚挚的谢意。白桃花将脸侧转过来,与红桃心的脸紧贴在一起,发出响亮的吠叫,这是在当众表达自己效忠的心声:我永远是你最忠诚的妹妹,海枯石烂不变心,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无条件站在你的一边!
  公狗赛豹尾来到红桃心面前,摇动欢庆的尾巴。红桃心发出圆润的吠叫:哦,困难已经克服,障碍已经扫除,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永远留在白虎岙野犬群,谁也别想再赶走你!
  赛豹尾狗眼里泪光闪闪,使劲舔吻红桃心的脚趾。
  绿祖母站在一条土埂上,忧心忡忡地望着这一切。当看到红桃心执意要让赛豹尾成为白虎岙的永久居民时,它负伤似的哀嚎一声,耳郭垂落,尾巴缩紧,脊背弓耸,钻进阴暗的水沟里,好像一条正在被人追打的落水狗,连续不断发出凄厉的长嚎,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就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
  真是个老顽固老保守老脑筋老颠冬!红桃心不屑地瞟了绿祖母一眼,实在有点想不通,不就留下一只公狗嘛,值得这般悲伤吗?莫名其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它决定不去理睬绿祖母,有时候首领就该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让祖先留下的规矩见鬼去吧,既然两情相悦,何妨朝朝暮暮,长相守,永相爱,白头借老,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两个多月后,红桃心产下七只小狗崽,这是它和赛豹尾爱情的结晶。

 

【第二章  发现惊天大秘密】

  赛列豹尾自以为事情做得很隐秘,其实这一切都未能逃过红桃心的眼睛。
  还在尕玛尔草原的狩猎场,当七条成年野犬将那头羚羊团团围住,成功屠宰后撕扯啃吃时,红桃心就发现赛豹**为有点反常,就像饿痨鬼投胎,趴在羚羊身上,拼命啃咬,拼命吞咽。野犬群昨天还捕到两只野猪崽,远未达到饥馑状态,四周也没发现想要抢掠猎物的猛禽猛兽,一头羚羊足够七条成年野犬分享,完全可以从从容容吃一顿羚羊大餐,撕一块羊肉,舔一口羊血,有条不紊地享用,细嚼慢咽地品味,就像酒宴上彬彬有礼的绅士淑女。可赛豹尾狗眼泛绿,撕下一坨羊肉来,嚼都不嚼,囫囵吞下肚去,还抓住一只羊腿占为己有,朝别的野犬吹胡子瞪眼发出威胁性质的吠叫,不让别的母野狗来染指,就好像已经饿了七天七夜没吃到东西了一样。在食物还算丰盛的情况下,是不该如此贪婪的啊。更让红桃心起疑心的是,大半只羚羊腿已经装进它肚子里了,野犬胃囊的容量是有限的,按野犬的食量,赛豹尾已到了饱和状态,肚子鼓得像从日曲卡雪山上滚下来的雪球,不断打饱嗝,可它仍然大口吞咽肉块,好像故意要把自己的吐皮给撑破。开怀大吃,也应当有个限度嘛,如此吃法,实属罕见。红桃心是一条生活阅历丰富的母野狗,晓得凡不符全常理的举动,往往背后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防不测。
  红桃心多了个心眼,表面上不露声色,暗中窥视赛豹尾,要弄清楚这家伙往自己肚子里塞进这么多羚羊肉去究想干什么。
  吃完那头羚羊,稍事休息,野犬群动身返回白虎岙谷。白虎岙坐落在日曲卡山麓北侧,荒凉隐秘,是野犬群的大本营。一路上,赛豹尾因为肚子撑得太饱,行走困难,上坡气喘吁吁,下坡抖抖索索,落在野狗队伍最后头,好几次还停下来放屁或排便,看得出来,肚子胀疼得厉害,肯定是难受极了。可这家伙脸上却丝圣毫没有痛苦的表情,恰恰相反,狗眼弯弯,鼻吻放光,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这当然加重了红桃心的猜疑。
  夕阳映照大地,漫山遍野的狼毒花原本葱绿的叶子,被夹带着雪尘的秋风一吹,就像被送进染坊染过了一样,红得就像跳动的火苗,装扮着日曲卡山麓晚秋的美景。
  穿过偌大的冷杉树林,狗群来到一座巨石前,石灰岩巨石形如猛虎,虎头虎脸虎耳虎须虎牙虎身虎腿虎爪清晰可辨,尤其那双虎眼,灰白石头上镶嵌两颗乌黑的卵石,巧夺天工,栩栩如生,恰如一只发现猎物后瞪着铜铃大眼跃跃欲扑的白虎。白虎岙由此得名。这块白虎状巨石也是山谷的门户,绕过这块巨石,就是这群野狗的大本营了。
  红桃心对着白虎巨石长吠一声,是通知留守产在大本营里的雌犬白桃花和七条未满月的幼犬,野犬群狩猎归来了。顿时,白虎岙里传来幼犬们欢天喜地的的叫声。当野犬群绕过白虎状巨石,幼犬们早就从葫芦形溶洞里拥了出来,拼命甩动小尾巴,扑到成年犬身上,热烈舔吻成年犬的脸“呦呦呜呜”叫着,乞讨食物。
  小家伙们在葫芦形溶洞里藏了一整天,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了。
  成年犬们趴开四肢,有节律地收缩腹部,抻直脖子,张大嘴,“欧欧”叫着,吐出一口口半流质的糊状肉糜,来喂幼犬。
  成年犬将肚子里的食物吐出来喂幼犬,这是喜马拉雅野犬特有的育幼方式,或许可称作假性反刍喂食法。用这种方式喂养幼犬,比起直接将猎物拖回巢穴让幼犬啃食,有三个好处:首先,食物不易遭抢劫,野狗在日曲卡山麓并不是唯一的肉食猛兽,若以个体力量论,比野犬凶猛的野兽多的是,老虎、山豹、野狼、豺狗、猞猁、金猫、狼獾、金雕等在大自然地位排序都比野犬高,稍不留神,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便会被突然蹿出来的猛兽用暴力掠夺走,而把食物吃到肚子里去,是最安全的运输办法,肉块吞进肚子,谁也抢不走了。第二,成年犬可根据幼犬不同的年龄段反哺不同质量最适宜吸收的食物。当幼犬刚刚断奶,成年犬可让吞咽的食物多消化一阵,变成半流质的糊状物后,再口对口喂给幼犬;当幼犬牙齿渐渐尖利,成年犬便将半消化的碎肉吐给幼犬享用;当幼犬学会咀嚼肉食,成年犬就将一团团还没消化的肉块吐出来供幼犬食用,用这种方式无疑有助幼犬身体健康。第三,通过口对口反哺这种喂食方式,能使幼犬对成年犬产生依恋之情,能使成年犬对幼犬更疼爱更关怀,使得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长幼之间也建立起亲密无间牢不可破的情感纽带,增强团结互助的精神,增强群体的凝聚力。

  凡反刍类哺乳动物,都具备瘤胃、网胃、瓣胃和皱胃组合成的反刍胃。喜马拉雅野犬虽然从生理构造上来说,身体内只有一只胃,不属于反刍动物,但因为反哺行为对种群的生存有利,每一条野狗必须学会,代代相袭,久而久之,也培养起将吃进去的食物在必要时候吐出来的功能,动物生理学称为假性反刍。
  红桃心一面吐出肉糜喂幼犬,一面乜斜着眼睛注意观察赛豹尾的举动。它看见,赛豹尾虽然也像其他成年犬那样在给站立面前的一条幼犬反哺食物,但显得心不在焉。其他成年犬在反哺喂食时,或者亲吻幼犬的脑壳或者舔理幼犬的体毛,不仅投放食物也同时投入真挚的情感。赛豹尾却看也不看站立在面前的幼犬一眼,当那条幼犬后肢踮立前肢搂着赛豹尾的脖子小嘴想伸进大嘴多掏些肉糜出来吃吃时,赛豹尾猛地甩摇脑袋,把那条幼犬甩了个跟头,态度很生硬,动作很粗鲁,表情很冷漠,两只狗眼东张西望,似乎在找寻着什么,心思根本就不在给幼犬反哺喂食上,不仅如此,反哺的食物数量也很少,吐了一两口肉糜,便舍不得再吐,干咳了几声,做了个反刍的假动作,只吐出一些黏稠的口水。这家伙吞进去的羚羊肉最多,反哺出来的却最少,吝啬得就像守财奴,肚子里留了这么多肉块究竟想干什么呀?
  就在这时,山坡葫芦形溶洞口闪出一条身影,细腰长脖,流线型体态,黄褐色的狗毛闪闪发亮,在颈窝与胸部连接的地方,有一块白斑,形如灼灼开放的桃花,哦,就是今天留守在大本营照顾七条幼犬的雌犬白桃花。
  红桃心注意到一个细节,当白桃花出现在葫芦形溶洞口时,赛豹尾眼睛突然一亮,好像闪电落进眼眶里了。红桃心仍不动声色暗中观察,哦,赛豹尾愈加心神不宁,贼亮的眼光频频去看白桃花,又不时转动眼珠子瞄瞄四周的成年母野狗,做贼心虚害怕被发现似的。
  过了一会儿,赛豹尾将面前那条幼犬引到老母狗绿祖母身边去,然后装着背上痒得难受,跑到一棵小白桦树下,横着身体在树上蹭痒,胡乱蹭了几下,看看没有野犬注意到自己,突然跳到小白桦树背后,一头钻进灌木丛去。灌木丛枝枝蔓蔓无风自动,向白虎岙西头那片橄榄林延伸。
  红桃心再回头去看葫芦形溶洞口,雌犬白桃花早已不知去向。
  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形迹实在可疑!
  红桃心使劲收缩腹部,一连吐出三大口肉糜,趁面前那条幼犬低头舔吃之际,扭身蹿进灌木丛,向西头那片橄榄小跑而去。
  作为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红桃心有这个权力也有有这个责任,弄清楚族群里每一个臣民的动向。
  橄榄林在白虎状巨石西侧,地形隐秘,晒不到太阳,里头黑黢黢,平常很少有野狗光顾。红桃心躲在几株橄榄树后面,透过枝叶间的缝隙,看见赛豹尾和白桃花正站在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下,脸对脸,嘴对嘴,火辣辣的眼光互相对视。突然,赛豹尾腹部猛烈抽搐,张开狗嘴,咕噜咕噜吐出好几块羚羊肉来,白桃花喜滋滋地嚼咬吞吃。赛豹尾似乎觉得殷勤还没有献够,继续收缩腹部,继续吐出黏黏糊糊的肉串来,肉串吐完了,又吐出糊状肉糜。这家伙,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喂给白桃花吃。
  秘密揭开了,赛豹尾在尕玛尔草原狩猎场上之所以不怕撑破肚子撙命吞咽羚羊肉,为的就是要把肉块当礼物送给白桃花吃!
  红桃心一股热血往脑门上涌,气得肚子发胀。这是在明目张胆破坏白虎岙野犬群的啄食规矩:对动物来说,觅食进食,是生活最重要的内容。群居性动物,食豁物如何分配是有一套严格规矩的。就白虎岙野犬群来说,捕获到猎物后,将肉块吞进肚子带回巢穴,首先要反哺给幼犬吃,在保证幼犬吃饱的前提下,有多余的才允许留守在家看管幼犬的成年犬吃。每一条成年犬都明白这么一个道理:幼犬是犬群的未来和希望,成年犬面对幼犬必须奉行两个优先的原则:食物优先。安全优先。假如外出狩猎的成年犬带回的食物不多,那只在家留守的成年犬就要饿一天肚子。白虎岙野犬群实行流值班制度,也就是说,每条成年犬一个星期轮到一天在家看守幼犬。就算运气不好,外出狩猎的成年犬带回的食物有限,在家留守的成年犬必须饿肚子,一个星期也只饿一天,对耐饿能力很强的野狗来说,一个星期饿一天肚子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绝不会饿出毛病来的。

  对动物来说,啄食规矩其实就是法律,破坏啄食规矩,就是触犯法律,理应受到制裁!假如其他成年犬都像赛豹尾那样,带回食物舍不得喂幼犬,隐瞒、藏匿、转移、克扣,或留着自己慢慢享用,或送给自己中意的异性,幼犬还如何能生存下去?
  当然,引起红桃心愤怒的不仅仅是破坏啄食规矩的问题。
  一条公野狗和一条母野狗,背着众野犬,偷偷跑到橄榄林里来。这意味着什么,红桃心心里很清楚。人类社会有这么两句话: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交往是非多。这套在野犬上也同样适用,雌雄授受不亲,雌雄交往是非多。一条公野狗,把肚子里所有食物都吐出来喂一条母野狗,其性质相当于情人节时男人给女人送玫瑰花;在白虎岙野犬群,最珍贵的爱情信物不是玫瑰花,而是可以果腹的肉块。它们之间肯已超越友谊界线,不是普通同类或同伴关系了。世界上不可能有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的公野狗,恰恰相反,公野狗出于自私的本性,奉献出去多少就要索取回来多少,有的甚至还要加倍索取。对野狗来说,等价交换,投桃报李,是雌雄交往的规律。
  好像故意要印证红桃心猜测得没错,当雌犬白桃花低头享用赛豹尾吐出来的肉块时,赛豹尾绕到白桃花侧面,舔吻白桃花的脖子、肩胛和尾巴,舔得专注而深情,秀色可餐,吃最新鲜肥嫩的羚羊肉也没这么兴奋。白桃花满脸幸福,微着眼睛,很陶醉的样子,大概把赛豹尾的举动看做是一杯佐餐的开胃酒了。
  这对狗男女,竟然背着它在做这等没名堂的事!
  红桃心心里刀绞似的疼,真想咆哮一声冲过去,一口咬掉赛豹尾的鼻子,让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毁容破相,俊俏的脸变成无鼻丑八怪,从此以后再没有勾搭引诱雌性的资本!可它干咽了一口唾沫,将咆哮声也一同强咽了下去。并非它没有资格惩处赛豹尾,它是白虎岙犬群的首领,在族群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惩处错误和罪孽是它分内的工作。也并非它没有力量来教训赛豹尾,造物主在制造喜马拉雅野犬时,把力量、智慧和体格平均赋予雌雄两性。换句话说,母狗和公狗无论体力还是智力都不差上下,雄性并不占什么优势。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不仅在雌性中出类拔萃,与一般的雄性比,也更高大威猛,真要与赛豹尾厮杀起来,绝对能占上风。再说,它是首领,发出咆哮声后,其他几条成年母野狗肯定立即前来策应,不存在惩处不了赛豹尾的问题。它之所以强压怒火采取隐忍不发的策略,实在是有难言的苦衷。
  雌犬白桃花是它的同胞妹妹,一起在母腹中孕育,一起降临这个世界,从小又在一起玩耍,四年多来形影不离,用情同手足这句话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白桃花不仅是它的亲妹妹,还是最得力的助手。它当首领已有一年多,在这一年多中,白桃花竭尽所能协助它管理野犬群。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野犬群,生活中也充满了暗礁险滩,有时甚能掀起狂风恶浪,政权危机、领地危机、食物危机以及遭天敌等等,白桃花都忠诚地陪伴在它身边,同甘苦共患难。白桃花在白虎岙野犬群的地位仅次于它,排在第二位,可以这么说,其实是它们姐妹俩形成一个权力联盟,共同掌管着野犬群。假如它现在咆哮着冲过去,毫无疑问,白桃花肯定会恼羞成怒,姐妹关系会出现严重裂痕。人要面子,狗也要面子,当着白桃花的面惩处赛豹尾,白桃花当然会觉程得脸面扫尽,一怒之下说不定会离群出走。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利害关系上考虑,它都舍不得让白桃花离开的。
  鼠娘养的赛豹尾,还以为它是个感情专一的翩翩君子,弄了半天,原来也是个偷香窃玉的负心郎!也许雄性都有这种坏毛病,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多多益善。
  野狗最看不起老鼠,所以骂同类最厉害的骂法就是鼠娘养的。
  红桃心当然知道,雌雄之间这种事情,一只巴掌拍不响,俗话说得好,母狗不叫,公狗不跳,把责任完全算在赛豹尾头上,有失公平。但它固执地认为,在这件事情上,赛豹尾是罪魁祸首,主动勾引了白桃花。它不相信和自己心心相印的亲妹妹会故意来伤害它的感情,一定是经不起对方甜言蜜语的蛊惑,经不起馈赠食物这种恩惠与殷勤并施的引诱,这才身不由己地走进情感误区的。

  赛豹尾一面舔吻白桃花的脖子,一面摇动那条蓬松的尾巴,摇得像朵美丽的大菊花。
  红桃心恨得牙齿痒痒的,要不是投鼠忌器,怕伤了亲妹妹白桃花的感情,它会冷不防蹿上去一口咬掉赛豹尾的尾巴。变成断尾狗,赛豹尾看你还能神气什么!
  怪自己鬼迷心窍,没能坚决果断按祖先留下的规矩办。
  恨自己有眼无珠,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按白虎岙野犬群传统的婚配方式,及时将赛豹尾赶出白虎岙,留下祸害,铸成大错。
  白桃花情意绵绵地将头靠在赛豹尾的肩上,轻轻摩挲着,两情缱绻,难分难舍。
  它现在知道了,公狗身上讨它喜欢的优点,同样也讨其他母野狗喜欢,公狗有本事弄得它神魂颠倒,同样也能弄得其他母狗神魂颠倒,可惜,它觉悟得晚了一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凡可爱的公野狗,也就是可恶的公野狗。
  它脑袋像团乱麻,不晓得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左侧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细微的声响。它通头望去,哦,是绿祖母站在一根树桩背后,神色严峻地窥视着正在偷情的这对狗男女。
  绿祖母曾在白虎岙野犬群当了多年首领,明察秋毫,族群内每一个成员都了如指掌,什么事情也休想瞒过它老人家的眼睛。
  现在看来,当时绿祖母之所以坚持要把赛豹尾从白虎岙野犬群驱赶出去,是有道理的。对有性繁殖的生命体来说,一种婚配方式能经过千百年漫长的岁月而沿袭下来,并形形成一种代代相传的习惯,必定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对稳定族族群和延续后代肯定有好处。绿祖母毕竟是十二岁龄的老狗,见多识广,生活经验比它丰富多了,比它更深刻地洞察世事,洞察狗心。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对野犬来,不听老狗劝,吃亏在眼前。
  它轻轻去到绿祖母身边,垂首默立,尾巴伤感地摆动,传递这样一个心声:我真后悔,当初没听您的话,不然就不会有今天的痛苦了。
  绿祖母用下巴颏儿摩挲它的额头,表达长辈对晚辈慈祥的劝慰。事情已经这样了,无论悲伤还是愤懑,都无济于事;你是白虎岙野犬群的当家犬,你要学会面对严酷的现实,果断采取行动来消除这场感情危机。
  前方百米外幽暗的橄榄树林里,赛豹尾与白桃花还在没完没了地卿卿我我,真可谓色胆包天。绿祖母冷凝的目光死死盯着赛豹尾,犬牙磨动,发出嚓嚓声响,绒毛秃落的尾巴像出鞘的剑直挺挺举了起来。
  红桃心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它与绿祖母共同生活了多,熟悉绿祖母的形体动作,磨牙、挺尾、凝视,非常直观地表示,绿祖母已在心里动了杀机。它明白,绿祖母是在明确告诉它,赛豹尾背着它偷情,罪孽深重,必须严惩。对野狗来说,所谓严惩,就是处以极刑。不不,这也未免太过分,它惶惑地想。赛豹尾虽然可恶,但它与它之间毕竟有过一段难忘的情缘,赛豹尾还是七只小狗崽的父亲,它能狠得下心去处死赛豹尾吗?
  也许,找机会把赛豹尾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似乎更合适些。

 

【第三章  处决伪君子】

  红桃心考虑再三,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决定遵循绿祖母的教诲,严惩赛豹尾。它也是不得已才做出这个狠毒的决定的。它本想找机会把赛豹尾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细细思量,觉得这个办法虽然仁慈,却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还有可能会留下复杂的后遗症。首先,当时其他母野狗要驱逐赛豹尾,是它不惜一切代价把赛豹尾留在了白虎岙,现在它突然态度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出尔反尔,如何跟手下那些母野狗交代?第二,不可能好言相劝让赛豹尾自动离开白虎岙野犬群,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厮斗,当然也就不可能背着白桃花,悄悄将赛豹尾赶出白虎岙,很难说白桃花就不会庇护赛豹尾,以后姐妹之间将如何相处?第三,一旦矛盾公开化,族群成员都知道赛豹尾移情别恋,在感情上背叛了它,对它的威信也是一种伤害,它以后还怎么来统辖白虎岙野犬群?第四,即使能克服顾虑和障碍,将赛豹尾驱赶出白虎岙,谁能保证赛豹尾不会偷偷跑回来呢,扑不灭的野火,斩不断的情欲,只怕是会源源不断制造出许多新的麻烦来。
  而按照绿祖母的设想,严惩赛豹尾,却有四个好处:第一,处死一条野**驱赶一条野狗要简单易行,只要计划周密,是有可能瞒过白桃花和其他母野狗的眼睛,神不知鬼不觉解决问题的。第二,赛豹尾一旦永远消失,制造麻烦的根源也就不存在了,干净彻底消除隐患,永无后顾之忧。第三,矛盾不公开,既能保住白桃花的面子,也能保住它自己作为首领的脸面。第四,可保持族群稳良也能使姐妹俩的情谊能继续维持下去。虽说这么做,有点过于残忍,但权衡利弊得失,这么做明显是利大于弊;动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它只有狠狠心这么去做了。
  它是首领,要想避开族群内其他母野狗的视线咬杀赛豹尾,并不是太难的事,更何况它还有绿祖母的鼎力相助。
  这天,白虎岙野犬群外出狩猎,在日曲卡山麓畦盯上一头香獐。香獐前肢短后肢长,外形有点像澳洲袋鼠,善于跳跃式奔跑,在崎岖的山道上颠跳奔驰,野犬群在后面紧迫不舍。香獐逃到雪线,沿着一条陡峭的小路往上逃窜,红桃心是首领,理所当然追在最前头。赛豹尾和几条母狗“哼哧哼哧”喘着粗气,紧随在红桃心身后。小路铺着积雪冰尘,滑溜难行。野犬脚掌上有利爪,抠住冰雪,勉勉强强还能一步一步往上攀登。香獐属于偶蹄类动物,只有角质硬蹄,没有可伸缩的指爪,频频打滑,几乎走三步就要闪个趔趄停顿一下。猎物与捕猎者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爬到半道,红桃心的嘴巴快触碰到香獐短短的尾巴了。地势对野犬群极为有利,香獐本来就立足不稳了,只要它跳蹿起来咬住香獐的尾巴,就一定能把猎物从陡峭滑溜的小路上拽拉下来,其他野犬就会蜂拥而上把这头倒霉的香獐撕成碎片。可它决定暂缓收拾香獐,而利用这个机会来解决赛豹尾的问题。
  它做出扑咬的动作,却一口咬空,身体失去平衡,狗爪在冰雪上无法站稳,“呦欧”惊叫一声,从陡坡上滑落下来。在冰雪覆盖的山坡上不慎失足滑倒,那是很正常的事,谁都可能会犯这样的错误。在跌倒滑落时,它将四条狗腿抻直,暗中扭转腰肢,让跌势更加凶猛,小路狭窄,仅有两米来宽,两边都是陡峭山岩,其他野狗无处躲闪。它在雪地上打着滚,就像一把大扫帚,一路横扫下去。它先撞倒了赛豹尾,赛豹尾撞倒了白桃花,白桃花又撞倒了绿祖母,就像在玩多米诺骨牌,七条野狗通通跌落到坡底,雪尘飞扬,惊嚎声连绵不绝。等它们站起来看时,那头香獐已隐没在山腰冰沟雪壑间。
  不能让快要到口的肉溜走,必须继续追撵!
  它是首领,它有权决定对逃逸的猎物是放弃还是追踪。
  这儿地形复杂,不能再傻乎乎跟在香獐屁股后面穷追猛撵,要改变攻击策略,哦,兵分两路,狗分两组,迂回包抄,两面夹击,才有成功的希望!
  它是当家犬,它有权决定并采用最佳狩猎方案。
  我和绿祖母,还有赛豹尾,我们算一组,从左侧穿越雪线上山;其余四条母野狗,由白桃花牵头,从右侧绕到半山腰来接应。

  它是族长,它有权决定小组的“人”选,它有不容置疑的人事权。
  它率领绿祖母和赛豹尾,左拐直插雪线,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雪沟,快速奔跑。野犬群临时组合的两个战斗小组,朝相反的两个方向在运动,很快,彼此的距离便越拉越远,连吠叫声也听不见了。
  红桃心攀爬一座地势险峻的山崖,从地形地貌判断,显然偏离了香獐逃逸的方向。公狗赛豹尾几次用叫声提醒红桃心:我们好像走错路了,似乎离猎物越来越远了呀!红桃心对赛豹尾的提醒根本不予理睬,仍一意孤行,闷着头往崖顶攀登。又走了一段,另一个方向顺风依稀传来香獐浊重的吼叫声,赛豹尾再也沉不住气了,“嗖嗖嗖”蹿跃上来,赶到前头,挡在红桃心面前,“欧欧”急切地吠叫着,再次提醒:你确实犯了南辕北辙的错误,赶快掉头吧,不然猎物就要逃之夭夭啦!红桃心龇牙咧嘴嗥叫一声,喝令赛豹尾闪开:我是首领,往哪个方向追,由我说了算!毕竟它是当家犬,它的意志具有权威性,赛豹尾虽然满脸委屈,却也无可奈何,只有继续跟随在它身后,艰难地往崖顶攀缘。
  在这个过程中,绿祖母始终保持沉默,无条件地追随着红桃心。
  三条野狗终于依次登上崖顶。这是日曲卡雪山群峰间一座孤立的小山包,崖顶约十几米长,七八米宽,呈椭圆形,覆盖着一层薄冰,还有被山风和岁月刻蚀出来的奇形怪状的冰柱,在阳光下闪耀着赤橙黄绿青蓝紫奇异的色彩。三面都是悬崖绝壁,陡得连雪豹都难以立足。一只金雕顺着强劲的气流滑翔而过,投下一片浓重的阴影。
  山崖上空空如也,连香獐的影子都看不到。
  赛豹尾不满地望着红桃心,委屈地嚎了几声。都怪你,瞎指挥,乱弹琴,山顶上什么也没有,完全是在浪费我们宝贵的体力嘛!
  红桃心装着观察香獐的逃跑路线,去到悬崖边。崖顶风大,吹得它有点站立不稳。野狗虽然没有恐高症,但乘风临深渊,也未免会心惊胆寒。它克制住悸怕,探头向悬崖下张望。悬崖足有几十丈深,底下是嶙峋的怪石和厚厚的积雪。山谷地形颇为奇特,四周都是陡峭的山崖,对野狗来说,不慎失足摔下去的话,就算没有摔死,也无法活着爬出来了。
  它突然朝悬崖下发出一声低嚎,做出跃跃欲扑的姿势。那是在给赛豹尾发送这么一条假信息:它看见逃逸的香獐了,就躲在悬崖下!
  赛豹尾当然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力和猎杀的冲动,兴冲冲跑过来看热闹。公狗的胆子更大一些,径直走到悬崖边缘,两只前爪就踩在边线的碎石上,一点也不畏惧危险的高空作业,抻长脖颈顺着红桃心的视线往下看去。
  悬崖下除了石头就是冰雪,没有任何生命活动的迹象,当然更不可能有什么香獐。
  赛豹尾瞪大眼睛搜索,小半个身体其实已经跨出悬崖去了。
  绿祖母不声不响从背后蹿了上来,速度和力量都发挥到了极限,犹如一颗出膛的炮弹,对准赛豹尾的屁股,猛烈撞击。只听“咚”的一声,完全没有防备的赛豹尾,被一股强大的力量从悬崖边缘推搡出去,就像一只大鸟凌空飞翔,足足弹飞出去有两米远。
  空中传来赛豹尾急促的哀嚎,四只狗爪拼命划拉,好像在游泳一样。也不知道是恰好遇到了上升的强气流,还是冲击力形成的惯性作用,赛豹尾在空中竟停顿了一会儿,摆尾扭颈旋腰,身体奇迹般地转动,原本是头朝悬崖外尾朝悬崖内的,突然间变成了头朝悬崖内尾朝悬崖外了。四目相对,近在咫尺,红桃心看得非常清楚,这家伙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闪射死亡的恐怖,嘴吻扭曲,像是在向它乞求饶恕,又像是在责问它:你为啥这么狠心要谋害我呀?
  红桃心心里一阵抽搐,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捏了一把,它不忍心看,闭起了眼睛。
  ——别怪我无情,色字头上一把刀,这是你自找的!
  等到它重新睁开眼睛,赛豹尾已经从悬崖边消失了。红桃心趴在悬崖边探头望去,赛豹尾自由落体笔直而下,像一块扔进山涧的石头,砸在挂靠山壁的雪柱上,“轰”的一声,引发一场小小的雪崩,雪块雪团雪片包裹着赛豹尾,一起往下掉。雪尘弥散开来,遮挡了视线,已看不见赛豹尾了。

  谷底传来物体砸地的“噗噗”声响。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雪崩停止,尘埃落定,红桃心再探望去,谷底新隆起一个巨大的雪堆,它的目光在雪堆四周扫寻了一遍,没找到赛豹尾。毫无疑问,赛豹尾被埋在雪堆里了。从这么高的山崖上坠落下去,又埋在厚厚的雪堆望,赛豹尾绝无活的可能了。
  悬崖和深渊恢复了宁静,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巨大的雪堆像个坟冢,埋藏了一段风流韵韵事,也埋藏了一个可怕的秘密。
  绿祖母脸上浮现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山下走去。
  红桃心在悬崖边默默站立了好一阵,也算是一种凭吊吧。它一点也轻松不起来,恰恰相反,四条狗腿像灌满了铅,举步投足沉重无比。赛豹尾虽然可恶,但罪不当诛,惩罚确实过于严厉了。唉,要是有其他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它也不至于如此绝情。它毕竟是爱过它的,而且爱得忘我而痴情,总有一种缠绵和遗憾,总有一丝留恋和几多伤感,在心尖袅绕,挥甩不尽。
  多好的一条尾巴啊,美艳绝伦,赛过华丽的豹尾。
  绿祖母在山腰吠叫,催促它快点下山。它叹惜一声,三步一回头,终于离开崖顶。
  还没下到山脚,就听到野犬群的吠叫声和香獐失魂落魄的吼叫声,赶过去一看,哦,白桃花率领三条母野狗已经将那头倒霉的香獐围住,正在进行血腥而又紧张的猎杀。一般来讲,对付香獐这样的中大型猎物,四条野狗是较难在短时间内就将其制伏的,必须有六七条以上的野犬,才能群起而攻之将其摆平。香獐浑身都是血,但并未受致命伤,仍暴跳蹦踢左冲右突,企图死里逃生。白桃花迎面拦截,香獐被逼急了,张嘴朝白桃花脊背啃咬。香獐虽说是草食动物,但嘴巴两侧长着两枚两寸长的獠牙,也算是一种自卫武器了,真要被啃一口的话,也会皮开肉绽。红桃心和绿祖母恰好赶到,一个咬香獐的左后腿,一个咬香獐的右后腿,拔萝卜似的把香獐拔得连连倒退。白桃花和其余三条母野狗乘机扑到香獐身上,穷咬猛撕。香獐哀叫两声,“扑通”跪倒在地,终于成了野狗们的美味佳肴。
  在撕食香獐肉时,红桃心注意到,白桃花显得心不在焉,低头胡乱咬一口,便抬起头来四处张望。红桃心当然晓得,白桃花是在找寻赛豹尾。
  甭看啦,你再也见不到这个偷香窃玉的伪君子了!
  饱餐一顿香獐肉后,天色尚早,母野狗们懒洋洋躺卧在草地上,洗个日光浴,享受难得的片刻闲适。红桃心注意到,白桃花溜出野犬群,独自跑进雪山峡谷。毫无疑问,是找寻赛豹尾去了。甭找啦,你永远也找不到这个情场小丑负心郎!过了一会几,白桃花垂头丧气地从雪山峡谷回来了跑到红桃心面前,疑问和探究的眼光在它脸上扫来扫去,探询赛豹尾神秘失踪的谜底。红桃心不动声色,把秘密深深埋藏在心底。
  对野犬群来说,外来的公狗,都是生活中的匆匆过客,突然离去,不辞而别,都是很正常的事,用不着在生意,也用不着费心去寻找。
  以后好多天,白桃花都显得烦躁不安,狩猎时无精打采,食量大减,睡梦中也会突然嗥叫惊醒,还时不时用猜疑、责问、怨恨的眼光瞟视红桃心。野犬间互相舔理皮毛是一种重要的交际形式,体现关爱,表达信任,增进感情。有时,红桃心伸出舌头主动想去替白桃花舔理皮毛,白桃花却像躲避毒蛇一样惊恐地跳闪开去。姐妹间的关系明显变得疏远与冷淡了。
  这是暂时现象,红桃心想。时间会医治创伤,时间会淡化记忆,因公狗赛豹尾而引发的姐妹间的隔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消除的。
  对同胞姐妹来说,不应该有解不开的死疙瘩。
  赛豹尾不存在了,族群动荡的根源不存在了,姐妹间产生矛盾的根源不存在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红桃心想得很乐观。

 

【第四章  风流孽债】

  红桃心做梦也没想到,赛豹尾虽然埋葬在日曲卡雪山厚厚的积雪下面,但麻烦并没有被同时埋葬掉,一场更大的危机悄悄降临到白虎岙野犬群。
  是它最先发现麻烦苗头的,那是一个风雨如晦的黄昏,秋风秋雨愁煞狗,白虎岙野犬群狩猎归来,在崎岖泥泞的山道上行走,每一条野犬都被淋得像落汤鸡。在爬一块陡坡时,白桃花滑了一跤。当时它就走在白桃花身边,整个过程看得很清楚。这一跤跌得并不厉害,四爪着地向下滑了约五六米,被一根裸露在地面的树根绊了一下,摔了个跟头。野狗命贱,跌打损伤是家常便饭,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没有一条野狗从小到大毫发未损从未跌过跤。跌倒算什么,野狗骨头硬,爬起来再前进。一般来说,族群内任何一条野狗,滑这么一小跤,哼都不会哼一声,站起来抖抖身上的泥水,就会加快步伐追赶队伍。可白桃花滑落下去时,发出一声惊叫,摔了跟头后,躺在地上“呜呜”呻吟,半天也没有爬起来。这个时候,野犬群已经爬到坡顶,它朝坡下望去,白桃花蹲坐在地上,四肢跷举,嘴吻探进腹部,舌头反复舔理自己肚皮上的绒毛。
  野狗又不是什么金枝玉叶千金小姐,不慎跌跤后,先注意衣服有没有摔破,光辉形象有没有遭殃,穷讲究什么呀,就算是肚皮上的绒毛蹭掉了一些,也不至于如此心痛嘛。
  “汪欧”,红桃心叫了一声,催促白桃花别再磨蹭了,赶快爬上坡来。
  白桃花仿佛聋了似的,仍埋头舔着自己的腹部,动作轻柔,神情专注,整个身心都投入进去,好像正在从事一项神圣而又伟大的工作。
  这很反常,让红桃心生疑。它再瞪大眼睛仔细看去,白桃花舔理的部位,并非肚皮中央,而是处于后腿弯的下腹部。它心里一阵抽搐,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雌性野狗来说,下腹部是个敏感部位,是生命的摇篮——子宫所在的位置。无法排除这样的可能,白桃花子宫里正孕育着小生命,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滑了一跤后,白桃花会这般爱惜自己的腹部,会这般深情地反复舔吻这个部位。
  红桃心做过母亲,在这方面有深切的体会。当一条母野狗体内孕育小生命时,它全部的感情和注意力便投射到自己子宫所在的位置,尽量避免磕碰,避免撞击,以免肚子里的小宝宝们受到伤害。这是母性一种爱的本能。
  有这种可能,白桃花已经怀上小狗崽了!
  当然,目前还仅仅是一种猜测,但这种事情,纸是包不住火的。
  它提心吊胆注视着事态的发展。
  人类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对喜马拉雅野犬来说,是三月怀胎,一朝分娩。野狗胎儿生长速度极快,半个月后,白桃花的腹部就鼓出一个包,开始时小如山梨,半个月后变得像饱满的香柚。
  真相大白于天下,白桃花果真怀上了狗崽!
  对首领红桃心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
  喜马拉雅野犬奉行独特的生育制度,一个族群内,只有当家母野狗有权婚配并生育后代,其他母野狗无权自己生养,只能协助养育女皇的狗崽。
  这听起来很不公平,等级制度太厉害了,剥夺了其他母野狗的生育权。但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喜马拉雅野犬之所以选择如此奇特的生育制度,是物种演化的必然结果。野犬虽属于肉食猛兽,但个头相对矮小,凶猛不及豺和狼,机灵不及狐与獾,既不会上树掏鸟窝,也不会下河捉鱼虾,猎食能力在大中型肉食猛兽中算是偏弱的。单独一只或两只野狗,是无法捕捉到稍大一些的猎物的,非要五六条野犬以上,群策群力才能成功捕捉到马鹿、斑羚、野猪之类的大中型猎物。另一方面,野犬的繁殖能力却很强,从理论上说,一条母野狗每年都可生育,每胎可产五至八只小狗崽,假如任其随心所欲地生养,假如没有天灾人祸,每一只狗崽都能平安长大,七年之内一条母野狗就能发展成一个庞大的野犬军团。
  相对偏弱的猎食能力与超强的繁殖速度之间形成了尖锐矛盾。
  假设喜马拉雅野犬奉行一雌一雄的单偶制家庭婚配形式,夫妻双方就算恩爱和睦相敬如宾,也只能逮些鼠类或兔类来充饥,自己混饱肚皮也许还不算太难,但一大窝子女就成了沉重的负担。尤其进入冬季后,情况会更加糟糕,鼠类与兔类秋季时在地穴储存大量粮食,整个冬季躲在迷宫似的洞穴里,很少跑到地面上来,野狗夫妻无法法猎杀大中型兽类,鼠与兔又寻找不到,面临断炊之虞,那些狗崽不可避免会被严寒与饥饿夺走生命。

  假设喜马拉雅野犬族群内每一条母野狗都有权生育,幼犬的数量一定大大超过成年犬,吃饭的狗多,干活的狗少,食物压力显而易见,幼犬的夭折率肯定居高不下。更可怕的是,每一条母野狗都会偏爱自己的亲生骨肉,而排斥非亲生骨肉,个个为自己谋算,团队精神荡然无存,族群将会变成一盘散沙,集体狩猎的威力就会大打折扣。
  而实行女皇生育专利制度,表面上看,剥夺了其他母野狗的生育权利,抑制了族群的繁殖速度,其实却不然,数条母野狗齐心合力抚养一窝幼犬,吃饭的狗和干活的**例恰当,繁殖速率与食物资源相对平衡,优生优育,大大提高了幼犬的生活质量,当然也就大大提高了幼犬的存活率,对种群的繁衍壮大有利。另一方面,其他母野狗没有亲生骨肉可以眷恋,母性的情感便会集中到唯一那窝幼犬身上,心甘情愿做帮手犬,形成爱的扭结点,形成凝聚力,有利于族群团结。
  因此,凡喜马拉雅野犬群,都有这么一条严格的禁忌:除当家的母野狗外,其他任何雌犬都禁止私通,尤其禁止生育。
  对触犯禁忌的雌犬,处罚是相当严厉的。白虎岙野犬群史上曾发生过两起身为臣民的母狗暗结珠胎的事。第一起发生在十年前,当时白虎岙当家的是一条名叫阿魁的母狗,腰圆膀粗,长着一嘴坚冰似的犬牙,性情特别凶暴。有一条名叫九里香的雌犬,与公狗幽会,偷吃了禁果,一个月后,肚子开始隆起来了。阿魁母狗晓得后,用暴力强行驱逐,九里香被撕咬得浑身鲜血淋漓,不得不离开白虎岙流落荒野。两个月后,野犬群前往尕玛尔草原觅食,途经一条乱石沟时,看见六只死掉的狗崽。它们眼睛还没有睁开,出生最多两三天,就被饥饿夺走了生命。九里香守候在死狗崽身边,瘦骨嶙峋,也已奄奄一息了……第二起发生在六年前,当时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是绿祖母。有一条名叫豆娘的母野狗,长得妖冶妩媚,不幸肚皮鼓了起来,绿祖母开始时用暴力驱逐,可驱逐了几次,豆娘还赖在族群内死也不肯离去。绿祖母率领其他母野狗一拥而上,咬断豆娘的喉管,又咬开豆娘的肚皮,母与子倒在血泊中。
  可以这么说,触犯禁忌的母狗,都不会有好下场。
  假如现在怀孕的不是白桃花,而是其他任何一条母野狗,红桃心会毫不犹豫按祖宗流传下来的规矩来处置,或者用暴力将其驱逐出境,或者当场咬杀其肚子里那些孽障。
  正常养育的小生命,称之为宝贝;非正常养育的小生命,称之为孽障。
  可面对白桃花,它总觉得有一种强大的心理障碍,阻止它去实施祖传的惩罚手段。
  犹犹豫豫,迟迟疑疑,时间流水似的淌逝了。转眼间,又一个多月过去了,白桃花的肚子越来越大,鼓鼓囊囊像吊着一只黄蜂窝。红桃心有生育经验,各种生理迹象表明,白桃花已到了预产期,并已临近分娩。
  事情迫在眉睫,必须有个了断,不能再往后拖了。
  红桃心左思右想,决定用“劝退”而非“驱逐”来让白桃花离开白虎岙野犬群。它不愿意对自己的同胞妹妹实施暴力,希望能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感情滋生仁慈,友谊催生和平,什么时候都是如此。
  那天下午,白虎岙野犬群在古戛纳河边扑倒一条大鲵,饱餐一顿后,母狗们散落在河岸边草地上,稍事休整。秋天的狗尾巴草,金黄松软,被太阳烤得暖融融,散发出一股扑鼻的醉香。孕期中的母野狗瞌睡大,白桃花侧躺在草地上,惬意地翻了个身,眼睛一闭竟然睡着了。红桃心摇动尾巴朝其他母野狗发出无声的指令,没有惊动熟睡中的白桃花,族群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古戛纳河畔。红桃心是这么设想的,野犬群从来是集体行动,同进同退共猎共食,从未发生过把哪一只母野狗遗弃在半途的事,当白桃花一觉醒来,发现野犬群不见踪影,应该有所觉悟,晓得是野犬群有意抛弃了它,当然也应该晓得野犬群为啥要抛弃它,从而知趣地远走他乡。这样,既可避免正面冲突,又可解决问题,当然是上上策。
  遗憾的是,当红桃心带着其他母野狗回到白虎岙,没多久,就看见白桃花腆着大肚子,一路小跑着也回来了。白桃花似乎还挺委屈的,走到葫芦形溶洞前,扬颈长吠了两声,仿佛在控诉:你们不怀好心,你们把我孤零零地抛弃在河边,是想把我喂豹子吧!

  唉,好心被当做驴肝肺,真让狗伤心。
  当然不能就此罢休,肯定是要找机会继续“劝退”的。
  这天清晨,白虎岙野犬群去往尕玛尔草原狩猎,追逐一群梅花鹿,一直追到喇叭斗,还未能追上这些奔跑如飞的梅花鹿。喇叭斗是个地名,在尕玛尔草原西端,两座山峦间有个豁口,形如喇叭,俗称喇叭斗。喇叭斗是白虎岙野犬群狩猎领地西面疆界,俗称西大门,出了喇叭斗,就是其他野犬群的领地了。红桃心觉得这是一次上佳的“劝退”机会,就摇动尾巴朝其他母野狗做了个示意,六条母野狗排成一条线,把白桃花阻挡在喇叭斗斗边界线外,红桃心狗嘴冲着白桃花厉声嚎叫:“汪欧——汪欧——”你严重触犯禁忌,已不适继续待在白虎岙,念你是我的同胞妹妹,我就不过多的指责你了,请你现在就离开,走得越远越好!
  其余五条母狗也齐声高吠:顾全大局,遵守游戏规则,请离开白虎岙!
  白桃花不甘心自己被拒之“门”外,瞪着仇恨的眼睛,在六条母野狗排成的阵线前跑来跑去,企图寻找空隙与机会,破“门”而入,重新回到白虎岙领地来。
  红桃心“刷”地平举尾巴,龇牙咧嘴咆哮。其余五条母野狗也都摆开格杀的姿态来。这是最严正的警告:你再不听劝告,我只有用暴力驱逐了,别怪我心狠,是你逼我这么做的!
  白桃花看看严阵以待的野犬群,似乎知道硬闯的结果将意味着什么,哀哀发出几声嗥叫,夹起尾巴扭身离开喇叭斗,向陌生荒野小跑而去,很快隐没在乱石与衰草间。
  红桃心长长舒了口气,总算“劝退”有效,危机解除了。
  当天的狩猎运气也还不错,经过几次围追堵截,擒获了一只额头上刚刚长出茸角的小梅花鹿,鹿血甘甜,鹿茸滋补,鹿肉鲜美,饱啖一顿后,野犬群踏着落日班师回巢。
  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刚拐进大本营的门户——那块白虎状巨石,就看见白桃花已经早就回到巢穴来了。毫无疑问,早晨在喇叭斗时,白桃花虽然扭头落荒而去,但其实并没真的听从“劝退”离开白虎岙野犬群,而是好汉不吃眼前亏,玩了个捉迷藏的游戏,绕了个圈又回到白虎岙狞猎领地来了。
  更让红桃心触目惊心的是,白桃花正叼着一大团衰草,沿着一条斜坡往山腰一条蚯蚓状岩缝里搬运。沿途撒落了许多草杆草屑,可以推断,已经来来回回搬运多次了。正是初冬时节,被太阳晒得金黄的衰草,散发出一股特有的香味。喜马拉雅野犬属于标准的肉食动物,对花花草草没什么兴趣。白桃花腆着大肚子,气喘吁吁往岩缝里搬运衰草,并乐此不疲,是何原因?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白桃花把半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当做产房,正在积极布置产床。红桃心生育过狗崽,有这方面的经验,母野狗到了快临盆时,出于一种生命程序中早就编排好的遗传密码,会寻找一个能遮风挡雨的树洞、地穴或岩缝,当做自己的产房,以便能在一个免受风雨侵袭的舒适空间产下自己的宝贝,还会衔来树叶和草丝,铺在冰凉潮湿的泥地或岩石上,以保护刚刚出生的脆弱的小生命。
  明摆着的,白桃花不仅不准备离开白虎岙,还要赖在白虎岙生产幼崽!
  白桃花选择的蚯蚓状岩缝,与红桃心所产七只幼犬居住的葫芦形溶洞相距仅几百米。同一族群,在同一个狩猎领地内,同时有两条母野狗养育子嗣,对喜马拉雅野犬来说,是前无古狗后无来者闻所未闻的事。这不仅是对红桃心首领权威的一个严峻挑衅,也是对它所生产的还不到两个月大的七只幼犬生存的一个严重威胁。
  是可忍,孰不可忍!
  屡次“劝退”无效,看来只有暴力驱逐了。
  红桃心狂吠一声,率众直奔半山腰,在蚯蚓状岩缝前,将白桃花围住。
  它伸出血红的舌头,磨砺满嘴交错的犬牙,喉咙深处发出恶毒的低嚎,杀气腾腾的眼光直逼白桃花隆起的肚皮,这套形体动作相当于最后通牒:要么立即离开白虎岙,要么被活活咬杀,两条路由你选!
  白桃花背靠着那条蚯蚓状岩缝,也张牙舞爪地咆哮,毫无愧疚之意,毫无悔改之意,毫无退却之意。

  红桃心乜斜眼睛瞄瞄身边众母狗,虽然也摆出扑咬姿势,但没有一张狗脸表现出同仇敌忾的义愤。绿祖母满脸凄凉,眼角似乎还凝结着一滴混浊的泪。而独眼姨妈表现更是差劲,根本就没有摆出扑咬姿势,反而还用同情的眼光注视着白桃花。对这些母野狗来讲,白桃花的行为并未触犯它们切身利益,也没构成对它们生存的威胁,当然不会对白桃花恨之入骨。因为它是首领,它们出于服从和听命,才参与对白桃花的围攻的。
  即便没有其他母野狗相帮,它也有足够的力量对付白桃。它是族群的女皇,白桃花是族群的臣民,女皇有权处置犯规的臣民。它是族群秩序的维护者,白桃花是族群禁忌的触犯者,它代表正义,白桃花代表邪恶。它身心俱健,处于最佳竞技状态,白桃花临近分娩,身心疲惫,体力明显处于劣势。只要它扑上去,胜利一定是属于它的。
  它恶狠狠蹿扑上去,果然如它所料,白桃花虚弱得不堪一击,扭打几下就被它扑翻在地,毫无还手之力。它在白桃花背上重重啃了一口,牙尖刺进皮囊,狗毛飞旋,惨叫声撕心裂肺。其实,它完全可以一口咬断白桃花的喉管,可它没这么做,而只是在非致命的背部啃了一口,它还不忍心同胞妹妹惨死在自己的爪牙下。
  “汪欧——”我真的已经动了杀戮之心,别指望我会口下留情!
  白桃花仍守在蚯蚓状岩缝前,凄厉地嚎着,摆出困兽犹斗的架势。
  它再次扑上去,一阵猛烈扭打,没费多大力气就又把白桃花压倒在地,狠狠在白桃花臀部撕了一爪,撕出几条长长的血痕。
  除了独眼姨妈外,其他几条母野狗虽然没有扑上来撕咬,但始终簇拥在红桃心身旁,用咆哮来声援红桃心这场师出有名的讨伐。“汪汪,欧欧”,你侵犯了野犬族群亘古以来就奉行的女皇生育专利权,这是铁定的死罪,绝无赦免的可能,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又周旋了几个回合,白桃花精疲力竭,瘫趴在地上,已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叮它的脖颈仍倔犟地梗挺着,嘴腔里仍吐出不屈不挠的低嚎,态度很明确:即使被活活咬死,我也决不会离开白虎岙的!
  对白桃花来说,当场咬杀和驱逐出境并没什么区别。一条怀孕的母野狗,离开从小生活的族群,离开所熟悉的狩猎领地,孤身只影到陌生的荒野流浪,是很难生存下去的。特别是对一条临近分娩的母野狗来说,更是如此。就算被驱逐出去后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居所并顺顺利利产下幼崽,但母野狗产后虚弱,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丛林险恶,天上地下都是饥肠辘辘的猛禽野兽,失去群体的照料,失去同伴的看护,产下的幼犬安全系数极低,要么成为其他肉食兽的口中餐,要么成为高山雪域几具饿殍,存活的概率等于零。历史上还没哪条母野狗能单独养大一窝幼犬的。
  横竖都是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红桃心愤慨到了极点,再不动真格的,它以后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在白虎岙野犬群里当首领?它怒嚎一声扑到白桃花身上,叼住白桃花的耳朵用力拧,将白桃花仰面翻转在地,然后张嘴朝黄蜂窝般隆起的腹部咬下去……
  休怪我无情无义,休怪我不顾姐妹的手足之情,我已经多次给你留了活路,你活路不走偏要走死路,是你逼我走到这一步的!
  白桃花两只狗眼绝望地仇视着它,四只狗爪胡乱踢蹬,徒劳地挣扎。
  它尖利的犬牙已经触碰到白桃花圆滚滚的肚皮,感觉到激烈跳动的胎心音,它眼睛一闭心一横刚要使劲咬下去,突然,白桃花右后爪在它左侧胯部蹭了一下,不偏不倚刚好蹭在它那条足有半尺长的疤痕上,就像电流击中最敏感部位,它心头一阵颤抖,顿时就失去了噬咬的冲动。
  这条半尺长的疤痕,留给它的印象太深刻了,它这辈子是无法忘却的。
  那是一年半前的事了,在猎杀一头公野猪时,混战中,也不知怎么搞的,它左侧胯部被野猪獠牙犁开一个血口,虽然没伤着骨头,却皮开肉绽,已无法奔跑,只能一瘸一拐慢慢行走。这伤势,十天半月好不了,起码要拖一两个月。无法奔跑,就意味着无法打猎,当然也就无法履行首领的职责。野犬社会遵循汰劣留良的丛林法则,要是谁不幸受了重伤或患了重病,极有可能就会被族群抛弃,孤独地等待死神降临。

  白虎岙野犬群曾发生过这种事,一条名叫央冬的母野狗,不幸被一头愤怒的狗熊用熊掌掴断了脊梁,后肢瘫痪,只能靠前肢在地上匍匐爬行。外出狩猎,央冬远远掉在队伍后头,野犬群捕获猎物,等央冬赶到,猎物早就被瓜分得干二净。就算央冬赶到时,猎物还没被分割完,但野狗靠体力争抢猎物,谁也不会对重伤致残的央冬予以照顾,央冬还是得不到食物。短短七天后,可怜的央冬就被饥饿夺走了生命。
  它胯部被野猪獠牙犁伤后,心绪不宁,精神不振,担心自己会步央冬的后尘,遭遇活活饿死的悲惨命运。这时候,白桃花已替代它的职位,率领母野狗外出狞猎,成了白虎岙野犬群事实上的首领,起码也是代理家长了。让它欣慰的是,白桃花仍把它当做女皇般尊敬。开头几天,伤口流血不止,它无法跟随野犬群一起外出觅食,野犬群打猎归来后,白桃花就会带一两条母野狗来到它身边,吐出肉块供它享用。十来天后,它伤口逐渐愈合,慢慢行走已不再流血,它就远远跟在野犬群后头,追随群体出猎。每当野犬群捕捉到猎物后,白桃花便会用凶猛的吠叫声阻止饥肠辘辘的母野狗抢食猎物,非要等它拖着受伤的腿赶到狩猎现场后,先撕食一口,然后才允许其他母野狗来争抢。对具有群体意识的喜马拉雅野犬来说,啄食秩序就是阶级秩序,获取猎物后让它先尝第一口,意味着仍把它视为群体内地位最高的首领。一个半月后,它的伤口痊愈了,身体完全康复,白桃花又主动放弃代理家长的位置,无条件地把白虎岙野犬群的指挥权交还给它。
  它心里非常明白,它受了这么重的伤,要不是靠了这份浓厚的姐妹情,别说重登首领宝座了,它连性命都保不住。在它受伤后,如果白桃花有一点点私心杂念,如果姐妹情谊有一点点动摇松弛,后果都是难以想象的。那个时候,白桃花如果想取而代之当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白桃花没这么做,不仅在它受伤阶段为它提供食物,还毫不犹豫地把族群的首领权交还给它。多好的白桃花,多么感狗肺腑的姐妹情。可以这么说,白桃花的鼎力相助,它才渡过生命的难关。
  它能咬杀白桃花,继而咬杀白桃花腹中的小宝贝吗?
  不不,除非它的良心叫两足行走的人给吃了,它绝不能这么做的。
  它松开爪牙,从白桃花身上跳开去。它耳郭下垂,尾巴松卷,嘴吻闭拢,发出这么一个信号:它已放弃杀戮的念头。
  其他几条母野狗也当即停止了气势汹汹的嗥叫。
  白桃花翻身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草屑,又去守在那条蚯蚓状岩缝前,凄凉地吠叫,好像在说: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离开白虎岙,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
  红桃心转身跑回葫芦形溶洞,给七条幼犬反哺喂食。它是这么考虑的,既然自己无法狠下心去咬杀白桃花,而自桃花又是宁可被咬死也决不离开白虎岙,面对现实,那么它只有一种选择,就是妥协。它已经有七条幼犬了,白桃花再产下一窝狗崽,肯定会给白虎岙野犬群带来生存压力,但也不一定就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它想,白虎岙领地辽阔,树林茂密,背靠日曲卡雪山,面临尕玛尔草原,物产丰饶,族群内那些母野狗,大都是身强力壮的狩猎高手,如果更勤勉努力地捕食,更勤俭节约地持家,养活两窝幼犬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野狗是有感情的动物,为了感情,触犯某种禁忌,牺牲某种利益,也不是绝无仅有的事。
  再说了,追本溯源,造成目前这种尴尬局面,它也是有无法推诿的责任的,要是当初它没有头脑发昏过了交配期还硬把赛豹尾留在白虎岙野犬群,白桃花就不会有那段畸形的恋情,当然也就不会怀上这胎孽障。说到底,是它鬼迷心窍种下了祸根,才结出这枚生活的苦果。自食其果,怨天怨地到头来也只能怨自己啊。
  但愿老天爷保佑白虎岙野犬群,能风平浪静地生活下去。

 

【第五章  不该出生的八只狗崽】

  当天夜里,妹妹白桃花在蚯蚓状岩缝内产下一窝狗崽,共有八只,四雌四雄,性别比例均衡。
  喜马拉雅野犬社会没有妇产科,没有产婆,也没有助产士,整个分娩过程完全靠母野狗自己来完成。白桃花还是第一次做母亲,分娩过程不太顺利,时间拉得很长,不时传出痛苦的呻吟声,从午夜一直持续到黎明,这才把最后一只狗崽生出来。
  红桃心一夜未能入眠,卧伏在葫芦形溶洞口,侧耳细听从山腰随风飘过来的挣扎喘息声,总有一份牵挂和担忧,在心头起伏翻滚。当天边映现出一道水红色朝霞时,它再也躺不住了,轻轻爬起来,蹑手蹑脚去到山腰那条蚯蚯蚓糊状岩缝前,凝神屏息谛听。岩缝里传来浊重而均匀的呼吸声,这表明,白桃花已生产完毕,因精疲力竭而昏昏入睡。
  对没有任何卫生保健措施的母野狗来说,分娩是道鬼门关。哦,白桃花总算平平安安闯过这道鬼门关了,红桃心长长舒了口气。
  它做过母亲,它有这方面的经验,它晓得,白桃花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分娩会耗尽一条母野狗所有的力气,生产头胎的母野狗,还会流很多血,生命处于最虚弱状态,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获得充足的食物,加强营养,恢复体力,这样才能分泌乳汁,确保母子平安。
  据它所知,白桃花昨天没吃到东西,肯定处于极度饥饿状态。
  白虎岙静悄悄,晨鸟刚开始啁啾,残夜还未消退,山谷树林里一团漆黑。其他母野狗还在蒙头大睡,离外出狩猎时间尚早。要是按常规作息表,初冬时节,天气转寒,要等到太阳升上山顶,万丈霞光照耀葫芦形溶洞,野犬群才会出门觅食。运气好的话,中午有可能捕获到猎物;运气差的话,要到黄昏才可能捕获到猎物;运气糟透时,也有可能到了夜晚还一无所获。要是今天运气差,或者运气糟透,白桃花可就惨了,起码要饿到晚上,也有可能整天得不到食物。白桃花产后疲乏虚弱,自己跑到树林猎取食物成功的几率为零。对成年野狗来说,饿一两天,也许问题还不算很大,但母野狗吃不上东西,分泌不出乳汁,就无法喂那窝狗崽,小狗崽命脆弱,耐不得饥饿,是很危险的。
  红桃心想起自己两个月前分娩时的情景,它是在下午开始产崽的,持续了大约两个多小时,才把七只幼犬生产完毕。正当饥肠辘辘时,野犬群狩猎归来,白桃花叼着一只崖羊腿,送到它面前,让它饱餐一顿,恢复了体力。
  手足之情,它也应该及时地帮白桃花一把。
  它绕过白虎状巨石,钻进山谷黑黢黢的灌木丛,想寻找可餐之物,哪怕一只田鼠或一只青蛙也好,也可缓解白桃花的燃眉之急。
  夜雾浓重,草茎枝叶上挂满霜露,不多一会儿,它浑身毛就被霜露打得精湿,就像在冰河里洗澡一样,冷得瑟瑟发抖。此时能见度很低,找了好一阵,连条鼠尾巴也没找到。天渐渐亮了,残夜终于消散,能见度越来越高,走到一片低洼地,透过草叶的缝隙,它看见一只灰白色褐马鸡,正在湿地里刨食虫子。
  褐马鸡属于鹑鸡类动物,羽色光艳华美,姿态雄俊,有鸡中之王的美誉。褐马鸡生活在高山树林,夜间栖宿在大树的树杈上,白天活动于灌木丛中。显然,这只褐马鸡刚刚从树上飞下来觅食,睡眼惺忪,还没完全从梦中清醒过来呢。这是一只雄褐马鸡,眼圈肉垂红得像火焰,金黄色的耳羽像角一样耸立头顶,披散如马尾的尾羽翘挺在空中,显得骄傲而又威武。体态胖硕,足有十来斤重。
  褐马鸡肉质鲜美,算的上是上等佳肴。可喜马拉雅野犬却很少捕捉褐马鸡,不是不想吃,而是很难抓得住。褐马鸡虽然比起其他鸟来飞翔能力偏弱,但毕竟属于鸟类中的一员,有一双翅膀,会飞行。褐马鸡生性机警,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拍扇翅膀飞上树去。犬科动物隐蔽、伏击、蹿高的能力比猫科动物要逊色得多,无法像野猫那样靠着爪掌间厚厚的肉垫,贼精贼精地悄悄接近目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褐马鸡受到惊吓,摇动翅膀起飞,野猫会一个挺身蹿跃跳高,在离地面约两米多的空中将褐马鸡捉拿到。红桃心曾亲眼目睹野猫捕捉褐马鸡,精彩得就像在表演杂技,看得它眼花缭乱。野狗无法与野猫相比,野狗爪掌下的肉垫很薄,脚步放得再轻,也会发出细微的声响,野狗若捕捉褐马鸡,往往还没扑到目标面前,褐马鸡已觉察到危险,振翅飞逃到树上去了。野狗不会爬树,只能望鸡兴叹,泪水往肚里咽,口水往嘴角流。

  要是能捉到这只褐马鸡就好了,白桃花今天就不会挨饿,产后须补充的营养也有望得到解决。红桃心想,也不是说野犬就一定捉不到褐马鸡,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事,只要努力,就会有成功的希望。哦,这只褐马鸡正闷头觅食,对四周的动静缺乏警觉性;天色微明,视线朦朦胧胧,浑水好挣摸鱼,昏暗好捉鸡;褐马鸡处在上风口,它处在下风口,晨风鼓荡,灌木丛枝叶被吹得沙沙响,它即使行走时发出细微的声响,褐马鸡也不至于就能觉察到;更有利的一点是,这只褐马鸡在湿地边刨食边寻觅,行走路线恰好是对着它走过来,可形成迎头痛击的态势。
  诸多有利因素加起来,是有可能梦想成真,开创一项白虎岙野犬群的新纪录,捕捉到一只活蹦乱跳的褐马鸡的。
  它蹲下身体,一点一点往前挪动,尽量缩短冲击距离。与此同时,那只褐马鸡也从空旷的湿地中央来到湿地边缘的灌木丛旁。它本想等褐马鸡贴近灌木丛或钻进灌木丛时再发起攻击的,可那只褐马鸡走到离灌木丛还有五六米远时,也许是嫌这一带虫子不多,也许是对密匝匝的灌木丛有一种本能的戒备,竟转了个身,又要往回走了。眼瞅着捕捉机会就要转瞬即逝,它一跃而起,拼尽全力往前冲刺。从它的起跑点到目标之间,也就二十来米远,它跑出一半,褐马鸡就觉察到危险迫近,昂首发出一串短促的啼鸣,一面迈动鸡爪助跑,一面摇扇翅膀起飞。它心急火燎,不顾一切狂跃急扑,“嗖嗖嗖”,像一支离弦的箭。还算不错,褐马鸡飞离地面约一米高时,它已赶到目标跟前,挺身上蹿,张嘴猛咬。它当然是想咬鸡脖子的,“咔嚓”一声,颈椎断裂,刹那间活鸡变成死鸡;咬鸡翅膀也不错,只要咬断一只翅膀,褐马鸡折翅落地,立刻就从空中掉下来,变成一只不会飞的鸡,当然也就变成野狗唾手可得的猎物。
  遗憾的是,它连鸡屁股也没咬到,只咬到几根马尾状尾羽。褐马鸡“咯咯咯”惊叫着,猛烈拍扇翅膀。出于死里求生的本能,褐马鸡的力气大得吓人,它的身体几乎娶被凌空吊起来,只有两只后爪还勉强踮立在地面。野犬在地面,褐马鸡在半空,双方展开一场生死拔河比赛。凭经验它晓得,自己想要捕捉这只褐马鸡的希望即将变成泡影,马尾状尾羽并不牢固,褐马鸡肯定会舍尾保命,至多还有一两秒钟的僵持,那几根尾羽就会被拉断或拔出,褐马鸡将带着狗嘴脱险的喜悦飞上高高的树桠,而它将咬着一嘴鸡毛沮丧地站在地面。
  果然如它所料,狗嘴里那几根尾羽“嘣嘣”发出轻微的断裂声,差不多快要到嘴的褐马鸡就要飞走啦。失败已不可避免,唉,一场严肃的狩猎竟变成了狗拔鸡毛的游戏。
  它正这么想,突然,晨雾袅绕的灌木丛里,蹿出一条黑影,飞快奔了过来,就在那几根尾羽拔脱,褐马鸡与它身体脱离接触的一瞬间,那黑影挺身蹿高一口咬住一只鸡爪。褐马鸡被从半空拽到地上,仍咯咯叫着垂死挣扎,翅膀拍打扇摇,与那黑影在地上扭成一团。它这才看清,那及时赶到并把褐马鸡从半空拽拉下来的黑影,原来是绿祖母!
  却说褐马鸡,不愿放弃最后一丝逃生的希望,仍徒劳地抵抗,一只鸡爪被狗嘴死死咬住,用另一只鸡爪狠命踢蹬绿祖母的脸。鸡爪虽不及鹰爪那般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可褐马鸡天天在泥土沙砾中刨食虫子,爪子也磨砺得尖利如刃,刹那间,绿祖母脸上皮开肉绽。
  红桃心赶紧蹿上去,照准鸡脖子狠狠咬了一口,鸡颈断裂,气绝身亡,褐马鸡这才停止反抗,瘫倒在地。
  好险哪,绿祖母鼻子被划破了,下眼皮也有一道血痕,只差一点,狗眼就要被鸡爪抠瞎了。
  它与绿祖母相对而视,它明白,绿祖母起得那么早,独自跑到灌木丛来,目的同它一样,也是惦记着刚刚分娩完的白桃花,想给虚弱的产妇一份营养早餐。
  绿祖母叼起褐马鸡,转回白虎岙,往山腰攀爬。快到那条蚯蚓状岩缝时,绿祖母停了下来,将褐马鸡放在地上,退后两步,眼光在红桃心与褐马鸡之间跳了两个来回,又抬起嘴吻朝蚯蚓状岩缝做了个示意动作,意思表达得很明确,要红桃心接替它把褐马鸡叼进白桃花的窝巢去。

  褐马鸡也就七八斤重,对野犬来说,搬运这么点东西,并不是太重的负担,路途也不远,应该很轻松就将猎物送进蚯蚓状岩缝去。红桃心明白,绿祖母之所以要它去接替搬运那只褐马鸡,是为了给它一个机会,以修补这段时间以来它与白桃花之间产生的感情裂痕。在白桃花最需要的时候馈赠美食,不仅是雪中送炭的关怀,还能委婉地表达它心里的一种愿望,愿意与白桃花恢复过去那种毫无芥蒂亲密无间的姐妹情谊。
  绿祖母用心良苦,想得很周到。
  红桃心感激地朝绿祖母颔首致意,叼起褐马鸡,三蹿两跳跃上山腰,兴冲冲往蚯蚓状岩缝跑去。晨曦照耀终年不化的日曲卡雪山,洁白的冰峰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反射出璀璨的光,把蚯蚓状岩缝照得五彩缤纷。红桃心看见,蚯蚓状岩缝约有一米多宽三米多深,妹妹白桃花蜷缩在岩缝底端用衰草和枯叶铺成的产床上,仍在闭目沉睡,衰草和枯叶间不时露出小狗崽毛茸茸的脑袋。它轻轻往岩缝里钻,想把褐马鸡送到白桃花嘴边,然后再悄悄退出,等白桃花一觉醒来,发现急需的美食就在面前,张嘴就能享用,当然会高兴得跳起来。
  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给你一个幸福的谜。
  白桃花不会相信天上掉下只褐马鸡,肯定会审查探究是谁在暗中帮忙。那只褐马鸡脖颈是它红桃心咬碎的,鸡身上留着它的齿痕,留着它的气味,野狗的嗅觉特别灵敏,成年野狗的记忆库里储藏着十万种以上不同的气味图谱,对野狗而言,世界就是由各种不同的气味组合成的。因此,白桃花只要在褐马鸡身上随便闻闻,就能闻出是它红桃心提供了这份精美的营养早餐。当然会有温馨的感觉,当然会心存感激情。姐妹间的隔阂由此就会消弭,所有的误会、怨气和愤怒,就会变得像太阳下的雾,消逝得无影无踪。
  红桃心这么想着,跨进蚯蚓状岩缝去。
  它的两只前爪刚踏进岩缝,突然,侧躺着的白桃花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颈毛恣张,尾巴平举,狗眼通红,龇牙咧嘴,爆发出一阵猛烈的嗥叫。它赶紧摇甩尾巴,并摇动叼在嘴里的那只褐马鸡,申明自己的来意:
  ——我是来给你送食物的,你瞧,这只褐马鸡多肥呀,吃下这只褐马鸡,你的奶水就会像喷泉一样汩汩往外流,你的小宝贝就会养得像小牛犊般健壮!
  白桃花根本不吃这一套,仍汹汹地嚎,摆出殊死搏杀的架势,跃跃欲扑,牙齿咬得咯咯响,那是在严厉警告红桃心:你再敢往前走一步的话,我就要跟你拼了!
  红桃心把褐马鸡吐在地上,褐马鸡还没死绝,有一只翅膀还在抽搐抖动,它自己则用柔顺的姿势躺卧下来,用行为语言向白桃花表明:我确实没有任何恶意,哦,趁鸡血还未凝固,快咬开鸡脖子喝甘甜的血吧,鸡血能滋补你产后虚弱的身体!
  白桃花望都不望褐马鸡一眼,仍发疯般地咆哮,嗓子很快嘶哑了,叫得比狼嗥还要刺耳难听,力气似乎也已耗尽,身体在瑟瑟发抖,可穷凶极恶的态度却丝毫未缓和,好像面对的不是心心相印的亲姐姐,而是会带来死亡阴影的妖魔鬼怪。
  有一只花斑小狗崽,大约是被嗥叫声惊醒,抖抖索索从草堆里钻出来,白桃花急忙用爪子将花斑小狗崽刨到自己身体底下,好像还不放心,又抓了一把草丝盖在小家伙身上。
  红桃心心里一阵隐疼,白桃花这套行为表明,妹妹对姐姐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作为一个母亲,出于护崽的本能,不允许其他野狗接近刚刚出生稚嫩得就像水豆腐毫无自我防卫能力的小狗崽,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有必要像防盗贼一样防它这个亲姐姐吗?是的,它曾屡次“劝退”,最后还想用武力把白桃花驱逐出白虎岙,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它既然默许白桃花留在大本营生养后代,就不可能去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
  同胞姐妹间的信任度降到了零,真是可悲啊。
  白桃花仍嗥叫咆哮,像个好斗的忠诚卫士,随时准备扑上来厮杀。
  红桃心只好退出蚯蚓状岩缝。它往后退一步,白桃花的嗥叫声就减弱一分,它退到岩缝外,白桃花声嘶力竭的咆哮也就停止了。

  蚯蚓状岩缝里,传来狗嘴拔鸡毛的“噗噗”声,传来渴饮鸡血饥啖鸡肉的进食声。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狗心,红桃心想,日子还长着呢,只要它真诚相待,总有这么一天,白桃花会理解它做姐姐的苦衷,与它恢复昔日的情谊。
  太阳跃出山顶,母野狗们纷纷钻出葫芦形溶洞,新的一天开始了。
  白虎岙共有八条成年母野犬,按照习惯,留下一条母野犬留守家园和看护幼犬,理应还有七条成年母野犬参加狩猎。可是,白桃花正处于哺乳期,不愿外出打猎,所以只有六条成年母野狗在山野奔波觅食。
  虽然劳动力偏少,但这段时间食物倒不用发愁。
  初冬季节,对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山麓的野狗来说,也是黄金季节。田鼠和雪兔从地穴钻出来,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地面活动,忙着采撷浆果、茎块,以储藏足够的食物度过寒冬;崖羊和马鹿从早到晚埋头觅食,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脂肪,以抵御漫长而又严寒的冬天;野猪和野雉的新生代刚开始独立生活,既缺乏经验又莽撞行事,满世界乱窜。对野犬来说,只要跨进狩猎场,就能望见那些活蹦乱跳的猎物。对野狗来说,初冬是个丰收的季节。
  这天,白虎岙野犬群去到尕玛尔草原,不费吹灰之力,就擒获一头膘肥体壮的崖羊,每一只母野狗都吃得肚儿溜圆,都还没有把那头崖羊消灭光,没办法,只好把余下的残渣剩羹白送给一群大嘴乌鸦吃了。回到大本营,只消三条母野狗反哺出肉糜,就足够红桃心所生的七条幼犬吃饱肚皮了。另两条母野狗,吐出肉块来,喂在家留守的母野狗灰皮和产妇白桃花。
  每一条母野狗和每一条幼犬都能吃饱,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事。
  隔了一天,白虎岙野犬群又在日曲卡山脚白桦树林里围住一只小野猪,没费多大周折,就把小野猪宰杀了,全体狩猎者吃得满嘴流油,红桃心还拖了一大块猪排回大本营,让白桃花美美地饱餐一顿。
  由于食物充盈,白桃花奶水丰沛,八只狗崽长势良好。那天下午,白桃花把小狗崽们从蚯蚓状岩缝里叼出来,这不是要开小宝贝展览会,而是许多动物都有的一种保育措施。小狗崽出生十天后,母野狗就会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时间,把它们带到巢穴外草坪或空地上,让它们享受温暖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这有利于幼犬健康成长。当时红桃心就站在自家巢穴的葫芦形溶洞口,看得清清楚楚,白桃花所生八只狗崽个个壮硕活泼,胖嘟嘟像迷你雪球,在被霜露摧枯的草地上滚来滚去,白桃花慈爱地舔舔这个,又吻吻那个,脸上洋溢着幸福与自豪。
  要是没有天灾人祸,要是没有食物压力,白虎岙野犬群同时养育两窝幼犬,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红桃心想,狗丁兴旺,族群繁荣,小家庭变成大家庭,多好呀。
  日曲卡雪山的初冬,就像兔子的尾巴,长不了。几场霜冻,几阵寒风,天气骤然冷了下来。老天爷下起了雪,一夜之间,日曲卡山麓就进入了白雪皑皑的冬季。
  白桃花所生的八只狗崽已经满月,按照喜马拉雅野犬的生理规律,白桃花停止哺乳,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断奶了,小家伙们改吃肉糜。一个月大的幼犬,虽然食量不算大,但八只幼犬加起来,也是不容忽视的消耗。而红桃心所生的七只幼犬,已近三个月大,三月龄幼犬,在喜马拉雅野犬发育周期表上,已进入快速成长期,食量一天比一天大,口一天比一天好,差不多快赶上成年野狗的摄食量了。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是在半夜悄悄降临的。红桃心正搂着自己所生的七条幼犬在睡觉,迷迷糊糊间觉得有凉冰冰湿漉漉的东西落到额头上。睁眼察看,哦,老天爷飘洒着雪花,夜风将雪尘纷纷扬扬灌进葫芦形溶洞,有几粒雪尘落到它脸上了。多么希望温暖的深秋和初冬能再延长些日子啊,可它虽然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却无力阻挡季节的轮回与气候的变化。食物丰盈的初冬无可挽回地消逝了,食物匮乏的寒冬无可回避地来临了,它在心里叹息。它计算了一番,白虎岙野犬群共有七条成年犬和十五条幼犬,干活的狗这么少,吃饭的狗这么多,怎么才能度过漫长而又可怕的冬天呢?假如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它拿什么东西来喂养这两窝幼犬呢?它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很重,快压得它喘不过气来了。后半夜它没能再合眼,望着被雪光映照得灰白色的夜空,思考着整个族群的生计与前途,一直到天色透亮。

  事情似乎并没有红桃心想象的那么糟糕,寒冬开始那段时间,白虎岙野犬群不仅没遭遇饥馑,恰恰相反,还交了好运,捕获的猎物多得吃不完。
  这天上午,白虎岙野犬群去到石梯涧狩猎,途经一条狭窄的山道,刚好与一群野牦牛迎面相遇。这是一个大家庭,共有老老少少、公公母母约二十几头野牦牛。
  野牦牛是一种群居性草食动物,体格庞大,重达五六百斤,全身披挂厚厚的长毛,牛皮坚韧,只有虎牙豹爪才能将牛皮撕裂,牛头上还长有坚硬的犄角,大多数牛角角尖弯曲朝前翘挺,就像寒光闪闪的钢叉。野牦牛性格刚烈倔犟、勇猛好斗,牛脾气很大,群体内成员间精诚团结,一牛有难,牛牛相帮。日曲卡山麓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一只毛色斑斓浓艳的孟加拉虎,企图掳掠野牦牛群中头上还未长角的牛犊,野牦牛群情激愤,围成一个圆圈,尾朝内角朝外,将牛犊护卫在圆圈中央,同仇敌忾,“哞哞”吼叫,迫使有山大王美誉的孟加拉虎知难而退。
  喜马拉雅野犬当然更不敢招惹野牦牛,红桃心赶紧指挥母野狗们避闪到路边,给这群有“雪域之舟”美称的庞然大物让路。野牦牛傲得很,根本不把野狗放在眼里,昂首阔步,旁若无狗,从野犬群身旁擦肩而过。有一头板栗色青年野牦牛,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突然从野牦牛群中跑出来,撅着脑门上两支半尺多长的琥珀色牛角,怪模怪样地吼着,朝路边的野犬群冲撞过来。母野狗们无力阻挡,更不敢迎头痛击,只有惊慌躲闪,慌乱中,母野狗独眼姨妈被石头绊了一跤,跌了个嘴啃泥,模样很是狼狈。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兴奋得“哞哞”欢叫,其他野牦牛也牛心大悦,驻足欣赏野狗出丑。肉食动物被草食动物戏弄,受的是真正的窝囊气,当然颇感委屈,可也没有办法,只有再次避让,溃退到陡峭的山坡上去。板栗色青年野牦牛更加得意,已到了得意忘形的地步,竟然跟随野犬群,追上山坡来。野牦牛虽不及野狗身手敏捷,但耐力却比野狗强得多,板栗色野牦牛穷追猛撵,横冲直撞,把母野狗们追得屁滚尿流。
  也不知是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还是被红桃心胸脯上那域块鸡心状红色毛斑所吸引,追着追着,板栗色青年野牦牛改变了策略,不再见着谁追谁了,而是紧盯着红桃心追来。牛脾气上来真是可怕,牛鼻子“噗噗”喷着粗气,牛眼射出两道仇恨的光,牛蹄踩在岩石上“咚咚”就像擂响战鼓,牛角夺魂摄魄地猛刺猛挑,红桃心在急拐弯时差点给牛蹄踩断腰,在爬坡时又差点给牛角捅伤腿。这短命的野牦牛,发什么疯撒什么泼呀?你是素食主义者,从来只吃草不吃肉,就算你把我给踩死捅死,几十斤狗肉对你来说也毫无用处,干吗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呀?红桃心“汪汪”哀吠,可惜,不同的物种之间很难进行沟通,野牦牛听不懂野狗的心声,仍蛮不讲理地企图践踏狗命。
  没办法,红桃心只好继续在陡峭的山坡上艰难逃命。
  板栗色青年野牦牛追得紧,陡坡地势险峻,可躲藏的地方不多,红桃心只有冒险跳上一块马鞍形冰台,以摆脱疯牛的纠缠。
  所谓冰台,是日曲卡雪山特有的一种地质景观。冬天落雪,在山坡岩缝堆起积雪,到了夏天,岩缝中大部分积雪都被阳光融化了,但在一些海拔较高又背阴的山坡上,有些积雪终年不化,风吹雨淋,雪压成冰,年年增大,就像从岩缝里长出来的一朵冰蘑菇,逐渐形成冰台。有的冰台达四五十平米大,悬在山坡上,冰檐冰柱巧夺天工,晶莹剔透,气势恢弘,犹如冰雕的空中戏台。
  红桃心登上的马鞍形冰台,长宽不足三米,支撑在一条窄窄的岩缝上。
  红桃心惊讶的是,板栗色青年野牦牛竟然也直起身体,两只前蹄跨上冰台,牛头摇晃打着响鼻身体跃动着也想爬上冰台来。看来,这疯牛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非要用牛蹄踩死或用牛角挑死一条野狗不可。
  红桃心想不通这头疯牛为何要与野狗这般过不去。只有三种可能会使野牦牛死盯着野狗不放。第一,这是头青春型公牦牛,体内荷尔蒙特别旺盛,看中了某一头年轻貌美的雌牛,可雌牦牛却另有所爱,对这头害相思病的公牦牛不理不睬,公牦牛通过攻击野犬群,发泄压抑在心底的失恋痛苦,也想炫耀自己高超的本领,以期能赢得雌牦牛的青睐。第二,这是头报复心特别强的野牦牛,牛犊时期可能曾遭受过某野犬群的攻击,差点小命送在野狗爪牙下,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对野狗特别有成见,仇敌相见分外眼红,所以不顾一切地攻击野犬群,以报仇雪恨。第三,这是头神经错乱的野牦牛,牛群中的精神病患者,行为极不正常,喜欢拿狗命开玩笑,喜欢做出格的事情,或者幻视幻觉,以为狗毛是好吃的青草,便盯着野犬群不放。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屁股一撅腰一挺,大半个身体已经登上马鞍形冰台,两只后蹄使劲刨着冰层,很快就要爬上冰台来了。红桃心晓得,疯牛一旦成功登冰台,肯定会牛气冲天,向它发起攻击。马鞍形冰台面积不大,几乎没有回旋躲闪的余地,冰台悬挂在岩缝上,唯一可以上蹿下跳的斜坡被疯牛堵住了,其他几个方向都是悬空的绝壁,深的有十几米,最浅的也有七八米,跳下去是很危险的。没有其他选择,红桃心只有再次上蹿,跳到半米多高的岩石上去。
  红桃心是站在冰台往上蹿跳,板栗色青年野牦牛是扒住冰台往上攀爬,也许是同时用力增加了负重,也许是这冰台本身就脆弱易碎经不起野牦牛庞大身躯的压力,就在红桃心起跳和疯牛爬上来的一瞬间,冰台“喀喇喀喇”发出恐怖的声响。红桃心在岩石上看得清清楚楚,冰台紧靠山壁的边缘出现一条裂缝,裂缝迅速扩大,冰台在颤抖在摇晃,冰屑、雪尘和泥土稀里哗啦往下掉。板栗色青年野牦牛也觉察到了危险,“哞哞”惊吼着,掉头想从缓坡跳下冰台去,可是已经晚了,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冰台坍塌,像巨大的冰球,从陡峭的山坡滚落下去,撞击碎裂,扬起一团蘑菇状乳白色烟雾。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当然无法幸免,也跟着冰台一起坠落,躯体在岩壁翻滚叩碰,夹杂在四分五裂的冰块间,一直跌到十几米深的谷底。
  喧嚣声很快平静下来,红桃心望下去,谷底一堆藿碎冰,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就躺在冰堆上,牛脸被岩石划伤,滴着血,四条牛腿插在碎冰里,牛眼睁得像铜铃,“哞哞”发出的叫声,梗着脖子想站起来,可是只有两条牛腿还能动弹,另两条插在碎冰里的牛腿,就像木棍一样动也不会动了。过了一会儿,白色碎冰间渗出殷红的血迹。哦,这头狂妄的疯牛,摔断了两条腿,永远也休想爬起来啦。
  散落在陡坡上的母野狗齐声吠叫,欢庆这意外的收获。
  野牦牛群急急忙忙赶来出事地点,有两头母牦牛走到板栗色青年野牦牛跟前,用嘴吻摩挲它的额头,大概是在慰问伤病员吧。
  没救啦,没救啦,它已经是我们野狗群宴席上的牛肉大餐啦!
  一头肩峰高耸的公牦牛,看样子是这群野牦牛的首领,抬头望望山坡上欢呼雀跃的野狗群,威严地长“哞”一声,立刻,所有成年野牦牛头朝外尾朝内,围成一个大圆圈,将受伤的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和几头牛犊护卫在圆圈中央。那头肩峰高耸的公牦牛朝山坡上的母野狗们晃动额头犀利的牛角,“哞哞”大呼小叫,意思很明显,是给野狗群下战书:有种的就从山坡上下来,与我们野牦牛决一死战,看看到底是狗爪狗牙厉害,还是我们头上的牛角厉害!
  傻瓜才会去进攻牛角阵呢,你就是下一百份战书,也没有野狗会来上当的。红桃心发出撤离的指令,带着全体母野狗,绕道离开这条狭窄的山谷,去到日曲卡雪山的山脚下,找了个既背风又向阳的草坡,烤太阳睡懒觉。
  根本不用担心牛肉大餐会飞掉,牛腿摔断,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痊愈的,野牦牛也没有能耐将受伤的同伴搬运走。野牦牛虽然具备团队精神,成员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但这种合作精神,是很有限的,大难临头,照样各自奔走。那条狭窄的山谷,海拔较高,地处雪线上方,四周冰雪覆盖,没有什么植物。野牦牛群不可能在这种地方久待,用不了多长时间,寒冷和饥饿,就会使它们失去耐心,更何况群体里还有好几头牛犊,年幼体弱更受不了饥寒折磨,等不到太阳落山,野牦牛群就会将怜悯与同情踩到牛蹄下,离开那条狭窄的山谷,把板栗色青年野牦牛无情抛弃。
  本来嘛,就没必要为了一头站不起来的牦牛,影响整个野牦牛群赶往牧场觅食。
  基于如此判断,当然没必要到围成圆圈的牛角阵去碰得头破血流。
  这叫以逸待劳,无风险觅食,何乐而不为。
  冬天烤太阳,是野狗的一大享受。日头西斜,醉酥酥暖融融的阳光渐渐稀淡,红桃心这才带领母野狗返回那条狭窄的山谷。果然如它所料,野牦牛群早已不知去向,只有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孤零零躺在碎冰上,它还没有死,牛头竖立着,牛眼眺望山谷尽头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牛嘴不时发出一两声哀哀的哞叫。看见野犬群大驾光临,它晓得自己的末日到了,不甘心就这么束手就擒,粗壮的牛脖子拼命扭挺,想站起来迎战,可它的四条牛腿已被冰雪胶住,根本无法动弹,只有牛尾巴像条快要冻僵的蛇在噼啪甩动。

  红桃心来到牛头前,冲着那双布满血丝和布满仇恨的牛眼发出嘲讽的吠叫:你刚才攻击野犬群的嚣张气焰哪里去了?有本事的话你再举着牛角来挑我呀!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是一头标准的蠢牛!
  疲惫而又绝望的牛眼里,溢出一滴浑浊的泪,也许是一滴悔恨的泪。
  野狗是决不会因为对方的一滴眼泪而放弃杀戮的。对肉食兽来说,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猎杀食用的,另一类是不可以猎杀食用的。躺倒在地已失去反抗能力的野牦牛,当然属于可猎杀食用的那类。
  你是自己来找死的,别怪我们不文明。
  母野狗们拥到牛尾后面,拔毛割皮撕肉吮血,津津有味享用意外获得的牛肉大餐。牛嘴发出痛楚的吼叫,在母野狗们听来,这是伴餐的音乐,地道的开胃曲。活杀活吃,这肯定是世界上最新鲜的牛肉了。开怀大吃,不仅味道无比鲜美,还体味到报仇雪恨的快感,物质和精神获得双重满足。板栗色青年野牦牛的生命力很是顽强,大半只牛屁股被吃掉了,还在“哞哞”哀吼,直到牛肠子被扯出来,这才停止挣扎命归黄
  所有参加狩猎的母野狗,个个吃得打饱嗝。野牦牛重达六百斤,母野狗们再贪吃,一顿最多也只能吃掉一条牛腿外加半只牛屁股。喜马拉雅野犬有一项特殊的本领,会储藏食物。红桃心指挥母野狗们,将死牛大卸八块,在附近找了个雪坑,将牛肉埋进坑里,又刨了些雪,将牛肉掩埋起来。
  冬天觅食不易,吃不完的食物扔掉怪可惜的。勤俭持家是个美德,丰收时要想到饥荒,这样日子才能过得长久。
  猎杀板栗色青年野牦牛,可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红桃心做梦也没想到,仅仅隔了一天,同样的美事会再次落白虎岙野犬群的头上来。
  天上飘洒着小雪,它带着母野狗们前往尕玛尔草原狩猎,刚拐进一片灌木丛,就闻到一股血腥味。野狗的鼻子很灵,顺着气味追寻过去,七拐八弯走了约五六百米,就看见一棵野樱桃树下,卧着一匹枣红野马。尕玛尔草原有野马的踪影,但野马善跑,野狗望尘莫及,所以白虎岙野犬群从未尝过马肉的句滋味。这匹野马神情沮丧,背脊和臀磬部横七竖八布满抓痕,马脖子被撕咬开一个半尺宽的创口,浑身血迹斑斑。发现野狗群靠近,出于求生的本能,枣红野马腾地站起来,迈动马腿想跑,但它步履蹒跚,跑得非常艰难,才跑出四五十米远,就马失前蹄,“咕咚”一声跪倒在地。显然,这是一匹受了重伤的马,流血过多,生命垂危,已无力奔逃了。母野狗们把野马围住,野马发出悲戚的嘶鸣。红桃心审视马背上的抓痕与马脖上的创口,又深又长,还能看到尖利的牙印。在日曲卡雪山一带,只有孟加拉虎和雪豹,才有可能给野马造成如此严重的创伤。
  可以想象,野马群途经某处丘陵,突然遭到袭击,埋伏在草丛里的老虎或雪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进马群,扑到这匹倒霉的枣红野马身上,利爪猛撕,利牙猛咬,枣红野马颠跳蹦跳,侥幸将老虎或雪豹从马背上掀翻下来,狂奔逃命。枣红野马一口气狂奔十几里地,终于摆脱了老虎或雪豹的追逐,但力气已经耗尽,血也流得太多,再也跑不动了,便躲进这片灌木丛喘息养伤。
  没想到的是,逃过了虎口豹爪,又落到野犬群的嘴里来了。
  对白虎岙野犬群来说,真是捡了个天大的便宜。老虎打猎,野狗吃食,算得上千古美谈。好事接踵而来,令野狗心花怒放。红桃心发出三声短促的吠叫,母野狗们一拥而上,有的咬马脚,有的叼马尾,有的啃马背,有的撕马肚,全方位出击,三下五除二,仅用了几分钟时间,就完成了宰杀程序。
  野马虽然没有野牦牛体重肉多,却也是大型草食动物,两条马腿就够白虎岙野犬群全体成员饱餐一顿了,余下的马肉,当然也要埋到雪堆里,以备饥馑时食用。
  日曲卡雪山是座天然冷藏库,随处都是合适的冰窖,食物保鲜不成问题。
  马肉储藏在喇叭斗附近的雪窝子里,与储藏牦牛肉的石梯涧相距十几里地。前两日储藏牦牛肉的雪窝子算是一号肉食仓库,今日储藏马肉的雪窝子当然就是二号肉食仓库了。两个肉食仓库分设两地,安全系数增加,是一种很稳妥的办法。
  那天夜里,红桃心兴奋得难以入眠。运气真不赖,冬天才刚刚开始,就在雪地里掩埋了一堆牦牛肉和一堆野马肉,这两堆肉,假如节省点吃的话,可以维持白虎岙野犬群半个月的生活。手里有备荒粮,心里头踏实多了。它祈祷老天爷能够多多赐福给白虎岙野犬群,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能再出现三五次,假如真能这么幸运的话,整个冬天它就不用再为食物发愁了。只要能熬过冬天,它所生的七只幼犬就会长得与成年野犬一般高大,就能跟随野犬群外出打猎觅食,就不再需要成年野犬来哺育喂养,白虎岙野犬群同时养育两窝幼犬这一严重的生存危机也就烟消云散了。
  它想得很乐观,前景确实也很乐观。
  还有一件让它颇感欣慰的事,那就是妹妹白桃花对它的态度正逐渐变得友善起来。初冬季节,它几乎天天都亲自把新鲜可口的食物叼送到蚯蚓状岩缝前,供白桃花享用。进入寒冬,白桃花所生的八只幼犬断奶了,改吃肉糜,它就默许独眼姨妈和另一条名叫灰肚皮的母野狗,去给白桃花所生的八只幼犬反哺喂食。它的宽容与仁慈,就像阳光融化冰雪一样,融化了姐妹间的隔阂与怨恨。它走到蚯蚓状岩缝前,白桃花不再像防备入室抢劫的强盗般对它凶猛咆哮了。
  某天早晨,它跨出葫芦形溶洞,到树林里去拉屎,刚巧与白桃花迎面相遇,白桃花主动给它让路,还朝它摇了摇尾巴,做了个狗式请安的动作。有一次,白桃花带着八只幼犬到草地上晒太阳,它恰巧路过那片草地。一只屁股上有块青紫色胎记的幼犬,淘气地爬一棵小树,稚嫩的狗爪抓不牢树皮,爬上去几步就滚落下来,刚好滚到它面前。它用狗爪将小家伙扶起来,又伸出舌头舔掉小家伙身上的草屑泥尘。它在对小青臀幼犬做这些事情时,注意白桃花的反应,白桃花虽然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它,但并没有如临大敌地跳起来,也没朝它嗥叫或做出任何威胁的举动。
  这说明,白桃花对它的信任正在恢复,姐妹感情正在修补和重建。
  狗心换狗心,情感世界也讲公平交易,付出去一分亲善,总能换来一分友爱。
  对动物而言,只要有充裕的食物,就能维持感情与友谊,就能维持族群内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无论如何,它要努力创造一个奇迹,在一个生育周期内,同时抚养大两窝幼犬。它的目的一定要达到,它的目的一定能达到,对此它充满信心。

 

【第六章  与雪豹争食】

  好花不常开,好运不长在。天上掉馅饼的事,可遇而不可求。
  接下来三天时间,白虎岙野犬群的好运仿佛给兀鹫叼走了,在狩猎中遭遇一连串的挫折。第一天,野犬群在尕玛尔草原转了两圈,少说也走了四五十里路,从晨雾缭绕一直走到暮霭苍茫,什么潜物也没找到。第二天,野犬群在日曲卡山麓巡逻,钻了五条山沟,爬了七道山梁,好不容易盯上一头膘肥体壮的赤斑羚,追了半天,追了半天,那赤斑羚好像长了飞毛腿,在崎岖的山道上越跑越快,野狗望尘莫及,目标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三天,野犬群在封冻的古戛纳河上围住一只北山羊,费了好大的力气,总算把头上长着一米多长羊角的北山羊给扑倒了,还没来得及吃一口呢,河滩枯死的芦苇丛里,突然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蛮不讲理地从野犬群里抢走了北山羊。
  野狗最怕的就是老虎,谈虎色变,闻到老虎的气味就会吓得心惊胆寒,当然不敢拦截抢劫的强盗,母野狗们全都逃得远远的,哀哀嗥叫,眼睁睁看着老虎从容不迫地叼起北山羊扬长而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在丛林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母野狗们个个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身心疲惫,神情沮丧,冲着红桃心,发出乞求自,它们是在要求它开仓赈灾,动用储藏在雪窝里的备荒粮,以解燃眉之急。红桃心抬头望望正在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朝石梯泊走去。
  野狗不像家犬那样娇气。家犬一天不喂食,就会饿得癫狂发疯;两天不喂食,就会饿得丢魂落魄;三天不喂食,就会饿得奄奄一息。野狗在险恶的山野丛林求生存,忍饥挨饿是基本功,耐饿的本领远高于家犬。野狗一天不进食,照样精神抖擞;两天不进食,照样活蹦乱跳;三天不进食,照样撵山狩猎。但如同其他野生动物一样,野狗虽然有较强的耐饿本领,但也有个挨饿的极限。一般来说,饿到第四天,成年野狗便会出现筋骨松软头晕眼花的危险症状,狩猎技能大打折扣。而未成年的幼犬,耐饿的本领当然比成年犬要差劲些,连饿两三天,便有可能会危及生命。
  动用备荒粮,正是时候。
  踏着冬天暗淡的晚霞,白虎岙野犬群来到石梯涧。野狗的记忆力很强,方向感也很强,穿过一小片杂树林,直奔埋藏野牦牛肉的那个雪坑。刚到达山坳口,就听见“呱呱呱”聒噪的声浪,赶过去一看,差点没晕倒,就在野犬群“一号肉食仓库”白皑皑的雪地上,聚集着成千上万只大嘴乌鸦,密密麻麻,铺天盖地,仿佛在召开乌鸦群众大会。有的在低空盘旋,有的在地面跳跃,圣洁的白雪就像盖着一层黑色的尸布。
  大嘴乌鸦又叫高山寒鸦,是日曲卡雪山一种食腐性鸟类,喜欢啄食腐尸,成群结队在空中巡飞,发现肉食兽擒获猎物,就会呼朋唤友,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分一杯羹。大嘴乌鸦反应敏捷,瞬间起飞,眨眼降落,不管是什么肉食兽,虎豹豺狼,猞猁灵猫,都对付不了这些黑色精灵,抓又抓不到,赶又赶不走,只好让塞之客分享食物。大嘴乌鸦体形有两只鹌鹑大,数量众多,食量惊人,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一面偷窃一面还要不停地鸣叫。乌鸦的叫声刺耳难听,犹如死神在咳嗽,任何肉食兽都不喜欢听乌鸦叫。群鸦聒噪,就像群魔乱舞,搅得兽心惶惶,严重影响食欲,肉食兽们往往受不了噪音的折磨,吃了一半就扔下食物离去,便宜了这些可恶的黑鸟。
  不仅仅人类把乌鸦视为不吉利的鸟,许多肉食兽也把乌鸦看成是讨厌的灾星。
  红桃心气得狂吠一声,率领母野狗们冲进鸦群。鸦群起飞,雪地涌动黑色波浪。红桃心一看,真气得要吐血,那大半只野牦牛早已被刨出雪坑,所有的牛肉连同内脏,都已被洗劫一空,只剩下几堆白森森的骸骨和一副很难嚼咽的皮囊。
  野犬群在野牦牛的骸骨间翻寻,希望能找到一些鸦群遗留的碎肉,充饥糊口。这时,黑色的波浪又在低空翻卷着,汹涌降落到地面,这些贪婪的乌鸦,连最后一点残羹剩饭都不愿放过。红桃心带头,所有的母野狗都一起扑向鸦群,狺狺嗥叫,跳蹿扑咬。企图将讨厌的乌鸦驱散。遗憾的是,它们的一切努力均属徒劳。它们扑到东边,乌鸦飞到西边;它们蹿到西边,乌鸦飞到东边。累得贼死,却连一根乌鸦毛都未咬到,只好偃旗息鼓,改变战略战术。五条母野犬聚拢在一堆最大的野牦牛残骸旁,不再理会身边是不是有乌鸦在捣乱,全力以赴捡食肉屑碎骨,能吃到一点算一点,蚂蚱也是肉,总比什么也吃不到强。

  可恼的是,乌鸦竟然非法剥夺它们捡食肉屑碎骨的权利。
  一只黑色翅膀上有两道古铜色斑纹的老寒鸦,飞临野犬群上空,洒下一串嘶哑难听的呜叫。就好像指挥官发出了战斗命令,所有的乌鸦腾地起飞,天空像蒙上一块巨大的黑幔,遮天蔽日,昏天黑地。鸦群飞临野犬群头顶,好像在举办“最难听歌咏比赛”,每只乌鸦都扯开喉咙拼命喊叫,“呱呱呱,呀呀呀”,简直就是噪音大合唱。
  人类害怕噪音,野兽也害怕噪音。母野狗们只觉得耳膜刺疼,头脑发昏,肠胃痉挛,明明肚子早就饿瘪了,食欲却一点也没有了。
  有几只胆大的乌鸦,飞得极低,土黄色的嘴喙几乎要触碰到狗耳朵了,就像在恶作剧一样,竭尽全力呱呀大叫一声,震程狗心一阵悸颤。可恶的乌鸦飞得这么低,仿佛轻轻一跳狗牙就可将鸦颈咬断,可真正将攻击付诸实施,没等狗腿跳跃起来,乌鸦一掠翅膀早就飞掉了,狗爪只能抓到乌鸦的影子,狗牙只能咬到一团空气。
  除非是长着翅膀的天狗,否则根本就没法列这些该死的乌鸦。
  那条名叫灰肚皮的母野狗,大概被乌鸦的叫声搅得神志有点不清了,竟在独眼姨妈背上咬了一口,独眼姨妈当然生,奋起反击,两条母野狗搂抱着在地上扭打。
  乌烟瘴气,一片混乱。
  再待下去,要么给乌鸦闹得精神错乱,要么被乌鸦吵得狗耳失聪,反正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红桃心哀嚎一声,无可奈何地下达撤离指令。
  哦,偷食野牦牛肉,你们吃下去是会拉肚子的!
  “一号肉食仓库”失窃,还有“二号肉食仓库”呢。红桃心领着野犬群,直奔领地西边的喇叭斗。前几天宰杀的野马,就储藏在喇叭斗雪窝子里。马肉虽然没牛肉那么好吃,但野狗食料粗放,并不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尤其在饥饿的时候,管它是牛肉马肉猫肉鼠肉蛇肉蚂蚱肉,只要是肉就行,只要能塞饱肚皮就阿弥陀佛了。
  从石梯涧到噶十几里地,走到天黑,这才到达目的地。
  这是冬天一个难得的晴夜,一轮橘黄色圆月,孤悬在半空,给大地洒下一层薄薄的银光。月光与雪光互相映照,山峦树林清晰可见,能见度很高。
  凭着记忆,没费多少周折,红桃心就带领母野狗们来到储藏马肉的山凹。雪地静悄悄,野犬群开始刨雪。马肉就在雪窝子里,只要刨开表面那层浮雪,就应该能见到冻得硬邦邦的野马尸骸。奇怪的是,浮雪刨去,一直刨到浮雪下坚硬的冰层,别说马肉了,连一块马骨头也没刨出来。
  喜马拉雅野犬,祖祖辈辈生活在高山雪域,为适应严酷的生存环境,进化出独特的抗寒生理构造,进入冬天后体毛浓密,就像穿了一件保暖皮袄,连脚爪都覆盖一层长长的绒毛,就像穿了一双防寒皮靴。但任何抗寒能力都是有限的,尤其是饥饿,胃囊里没有可消化的东西,抗寒的能力便大打折扣。所谓饥寒交迫,就是指这种状况。
  脚爪长时间在冰雪中刨抓,浸泡在刺骨的寒冰中,都快冻得麻木了。好几条母野狗冷得嗷嗷叫,轮流抬起四只脚爪,放在鼻吻间,用鼻腔和嘴腔里哈出来的热气,来焐暖冻僵的四肢。“汪欧”,脚爪都快冻成冰棍了,怎么还没见到马肉呀?“汪欧”,再这样下去,我们都会冷死在雪坑里,马肉仓库怕是要变成狗肉仓库了啊!
  好几条母野犬幽幽地吠,怨怨地诉。
  莫非是记忆出了毛病,走错方向找错地方了?红桃心再仔细嗅闻刨开的雪坑,虽然没有整块的马肉,却闻得到一股野马浓重的血腥味,不少白雪还被马血染成赭红,冰屑间还夹杂着马的碎骨与碎肉。记忆没有任何偏差,这里就是“二号肉食仓库”的位置。
  马肉到哪里去了?就算遭到其他肉食禽兽的盗食,也应该留下吃剩的骨头和皮囊呀,在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不可能有吃马不吐骨头也不吐皮囊的超级巨兽。
  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必须追索失窃的食物,必须对野犬群有个交代。
  红桃心在喇叭斗四周踏勘了一遍,终于找到了破案的线索。在左侧雪地里,有明显的擦痕,还有梅花形脚印,向一座山冈延伸。不难判断,是一只或几只野兽,拖拽着重物,从这儿去往那座山冈,所以雪地里才会留下这么清晰的擦痕。进一步用鼻子探究,雪地擦痕上,弥散着淡淡的马肉气味。擦痕还挺新鲜,可以确定,马肉遭盗窃的时间不长,就是顺着这条路线被搬运走的。梅花形脚印有点凌乱,气味也很寡淡,一时难以判断究竟是何种肉食兽在作祟。不管是何种野兽所为,都应当追查到底,盗窃有罪,白虎岙野犬群有权捉贼捉赃,夺回那些被偷走的马肉。

  红桃心带领母野狗们,嗅闻着雪地上的擦痕,寻寻觅觅,跨进那座白雪覆盖的山冈。
  刚走到半山腰,便听到“咔嚓咔嚓”的嚼咬声。山野寂静,嚼咬声显得非常刺耳。再走拢一些,黑黢黢的山冈上有好几点绿莹莹的光,就像几盏微型绿灯笼,在崖壁间晃动。红桃心又往前走了几步,躲在几块怪石后面,看得更清楚了,山腰一棵枝丫虬髯的老松树下,有一个大山洞,洞前有一块大平台,一群雪豹正聚集在平台上,埋头啃食肉块。
  那是冰冻肉块,豹牙与冰碴摩擦,所以才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嚼咬声。
  红桃心数了一下,共有六只雪豹,两只老雪豹,四只年轻雪豹,在平台上聚餐。每只雪豹都用爪子攫抓住一大块马肉,只有那只野马头,大概是骨多肉少啃食不太方便吧,无“人”问津,被扔在平台边缘。
  它记得很清楚,当时猎获这匹野马,为了便于储藏,白虎岙野犬群将吃掉了一块,还剩下七块,埋藏在喇叭斗雪坑里。数量吻合,地点吻合,野马头也可以作证,眼前这群雪豹,就是盗窃白虎岙野犬群肉食仓库的罪犯。
  问题是,找到了失窃的食物,找到了行窃的罪犯,又能怎么样呢?
  雪豹可不是好惹的。雪豹有高山霸主的美誉。日曲卡雪山一带,有两种最厉害的大型猫科动物,一是孟加拉虎,二是雪豹。孟加拉虎高大凶猛,雄踞大自然这根食物链顶端,天下无敌,所向披靡,当然是最最厉害的,但孟加拉虎主要栖息地在毗邻滇北高原的西藏察隅地区,偶尔翻越雪山垭口到日曲卡雪山来觅食,客串走穴,来去匆匆,对白虎岙野犬群的威胁并不是很大。雪豹是日曲卡雪山的常住居民,体态虽然较老虎小,却更机敏灵活,会爬树善游泳,全身披挂银白色长毛,饰有灰褐色圈环状斑纹,就像穿着迷彩服,在终年积雪的山麓极具隐蔽功能。雪豹和老虎比较,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具备家庭合力。老虎是孤家寡人,无论雄虎还是雌虎,除了发情期短暂相聚外,其余时间都单身独处;雪豹就不一样了,雪豹是单偶制家庭婚姻,雄豹雌豹长相守长相伴,夫妻联手共同觅食,一加一大于二,威力比单个雪豹大多了。可以这么说,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主要竞争对手,或者说主要天敌,就是雪豹了。
  更让红桃心心里发憷的是,面对的还不仅仅是雪豹夫妻,还有四只即将长大、体格与成年雪豹不相上下的青年雪豹。加它在内,白虎岙野犬群出来狩猎的总共是五条母野狗,对付夫妻豹尚且不能取胜,对付六只雪豹,那更是毫无赢的可能了。虽然野犬群是物主,雪豹是盗贼,野犬群代表正义,雪豹代表非正义,但高山雪域是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没有谁会在乎是正义还是非正义,也没有谁会关心是真理在手还是歪理在手,一切都靠力量强弱来决定成败荣辱。野犬群数量不占优势,质量也不占优势,假如与这群雪豹发生冲突,只能是以卵击石飞蛾扑火。
  要想夺回食物,根本办不到。红桃心扭头望望散落在身边的母野狗,个个耷拉着脑袋,夹缩着尾巴,一副垂头丧气模样。显然,它们也掂量出力量对比太悬殊,晓得是无法将野马肉夺回来了。趁这群雪豹还没有发现它们,赶紧溜吧,免得马肉没吃到反惹出血光之灾来,红桃心想,雪豹的食谱很广,只要有机会雪豹是不会拒绝品尝野狗肉的啊。可它又很不甘心就这么悄悄撤走,看着盗贼大口嚼咬本应属于自己的美味佳肴,不仅肚子饿得越来越难受,在心理上也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沉重打击,有一种被侮辱被损害而又不敢反抗甚至不敢声张的卑屈感。它的眼光再次偷窥平台上的雪豹,个个都扒住一大块马肉,专心致志撕啃,根本没发现附近有野犬群出现。
  它的眼光跳到那只野马头上,野马头被扔弃在平台边缘,离六只围在一起聚餐的雪豹有一段距离。它心里突然产生这么个念头:把野马头夺回来!其他六大块马肉,都已在雪豹的爪牙下,是不可能夺回来的,但那只野马头却是有可能失而复得的。首先,对已经在享用丰盛马肉大餐的雪豹们来说,野马头骨多肉少属于嚼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食物,即使丢失,雪豹们大概也不会太在意的。第二,野马头离那群雪豹约二十多米,搁置在平台边缘,与野犬群此刻所躲藏的几块怪石曲线贯通,那几块怪石又一定程度遮挡了雪豹们的视线,便于母野狗们隐蔽自己接近目标。第三,可先将野马头从平台边缘推下山崖去,然后野犬群撒腿逃命,估计这群雪豹不会摸黑跑老远的路到山下去捡回野马头,过几个钟头,等一切都平静下来,野犬群就可绕道去取回野马头。当然,豹口夺食,风险肯定是有的,但红桃心思前想后,觉得有必要冒这么一次险。
  整个白虎岙野犬群已经三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已接近耐饿的生理极限,成年母野狗也许还可以支撑一两天,但再找不到食物的话,未成年的幼犬恐怕就危险了。野马头虽然没多少肉,但不管怎么说,去皮剔骨,总还能撕啃出些马肉来供母野狗们充饥,这是名副其实的救命粮,再难也要设弄到手,这样才能解燃眉之急。
  能从盗贼口中夺回野马头,也算是出了半口恶气,让心情变得好一些。
  事不宜迟,即刻付诸行动。红桃心摇动尾巴向族群发出无声的指令,母野狗们借着几块怪石的掩护,鱼贯而行,很快来到野马头旁。正如红桃心所料,雪豹们沉浸在大快朵颐的享乐中,到这个时候为止,仍还蒙在鼓里。五条母野狗一字儿排开,有的叼马耳,有的咬马嘴,有的衔马颈,使劲往平台边缘拉拽。野马头搁置的位置,其实就在平台边缘,只要再往前拉拽一米的距离,野马头就会从平台掉落山崖,也就大功告成了。
  冰冻野马头比想象的要沉重,也许是马头上的冰与地面上的冰凝结在一块了,增加了摩擦系数,五条母野狗使出吃奶的劲拉拽,也无法移动野马头。母野狗们只有爬到野马头上,犬牙咬紧内侧的马鬃,狗爪踢蹬外侧的地面,凭借身体的重量以增强拉拽的力量。“嘣”,野马头与地面凝结在一块儿的冰带断裂了,野马头突然滚动起来,把五条母野狗都掀翻在地,还压住了独眼姨妈的尾巴,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独眼姨妈“欧”地惊叫起来。
  异常响动在静谧的夜、在空旷的山野,显得格外刺耳。
  六只雪豹刹那间停止啃食,齐刷刷抬起头来张望。虽然有怪石的遮挡,但遮挡得并不严密,不可能看不见平台边缘野狗的身影。两只成年雪豹从喉咙深处发出低吼,倏地跳起来,弓背竖尾,惊疑的眼光投向野犬群。
  对雪豹来说,这是冲锋的号角,攻击的前奏。
  这时,野马头离平台的边缘线只有二三十厘米远了,只要再加一把力,就能把野马头从平台掀下山崖去。红桃心舍不得放弃这即将到手的食物,“汪汪”嚎着,喝令母野狗们不准逃窜,坚守岗位,有的用嘴叼,有的用爪推,有的用额顶,继续搬运野马头。
  沉重的野马头,一寸一寸往前挪动。终于,分量较轻的马脖颈已伸出平台,分量较重的马脑袋也已被推搡到边缘线,最多还需要五六秒钟时间,野头就会“轰隆”一声从平台上消失。分秒必争,现在对白虎岙野犬群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就在这节骨眼上,两只成年雪豹已从最初的惊讶疑惑中回过神来,“欧欧”咆哮着,飞快朝野犬群扑过来。雪豹是有名的短跑高手,奔跑速度极快,最高时速可达六十公里。本来彼此的距离就不远,一眨眼的工夫,两只成年雪豹就已冲进野犬群,豹爪拍击,豹牙噬咬,杀气腾腾。另四只年轻雪豹,也组成第二梯队,风风火火压了过来。
  野狗不是雪豹的对手,就像人类拳坛上轻量级拳击手无法与重量级拳击手抗衡一样,野狗也无法与雪豹搏杀。野狗撕雪豹一爪,最多撕掉一绺豹毛,雪豹撕野狗一爪,至少皮开肉绽;野狗咬雪豹一口,最多在豹皮上留下一排带血的齿痕,雪豹咬野狗一口,至少筋断骨裂。野狗在雪豹面前,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夹着尾巴逃跑。
  红桃心一面奔逃,一面回头张望,仍不愿放过最后一丝幻想。哦,来阵猛烈的山风,像吹落树叶一样吹落野马头;哦,山顶掉下块小石头来,正好砸在长长的马脖颈上,打破这让狗心揪紧的平衡。老天爷发发慈悲,可怜可怜饥寒交迫的野犬群吧!
  现实是无情的,幻想终究要破灭。两只成年雪豹驱散了野犬群,很快就发现搁置在平台边缘摇摇欲坠的野马头。其一只成年雪豹纵身一跃,用两只前爪紧紧按住野马头,天平失衡,野马头停止了晃荡,另一只雪豹咬住野马耳朵,用力拉扯,刷刷两下,就把野马头重新搬回到平台上来了。
  一瞬间,努力付诸流水,希望化为泡影。
  红桃心一面奔逃一面扭头窥探,当然会影响奔跑速度,也分散了注意力。跑着跑着,突然它听到后侧有浊重的喘息声,糟糕,一只年轻雪豹已经追到它屁股后面来了。它立即摆尾扭腰,来了个九十度急转弯,想以此摆脱年轻雪豹的追逐。年轻雪豹缺乏经验,果然顺着惯性冲到前畏然顺着惯性冲到前面去了,它与年轻雪豹的距离一下子拉大了许多,危险被远远甩到后头去了。但就在它急转弯时,它感觉到自己的屁股像被马蜂的尾针蜇了一下,一阵刺痛。当时情形危急,只顾逃命,无暇顾及屁股上的刺痛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陡崖,穿树林,钻山沟,总算逃出雪豹领地,逃过了血腥的灾难。
  豹口余生的母野狗们在一条冰封的小河沟汇集,谢天谢地,五条母野狗都还健在,也没有谁缺胳膊少腿或断尾巴的。但个个筋疲力尽,神情沮丧,像一群瘟狗。夜已经很深了,野狗是昼行夜伏动物,习惯白天狩猎,无法像一些夜行性动物那样在黑夜捕捉猎物,今夜只能又枕着饥饿入睡了。
  母野狗们耷拉着脑袋,顶着凛冽的寒风,抖抖索索在雪地行走,回白虎岙去。
  这时,红桃心感觉到屁股极不舒服,每走一步都会疼痛。它突然想拉屎了,刚要用力排泄,那**火烧火燎,疼得它忍不住呻吟起来,好不容易将一坨狗屎挣出来,感觉不像是在拉屎而是像在拉碎玻璃,割皮剜肉般痛,控制不住地发出惨嚎声。屁股是个死角,对野狗来说,身体再怎么弯曲,狗向眼也看不到狗**。它仰卧在地,脑袋钻到下腹部,嗅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虽然无法查看伤势,但凭经验可以推断,刚才在它急转弯逃命时,那只年轻雪豹用爪子抓破了它的**。
  伤得不算重,对行走奔跑影响不算大,但受伤的部位很尴尬,隐秘而微妙,难以启齿,且有含羞忍辱之感,又在大小便必经的通道,细菌密集区,极容易反复感染,起码个把月才能痊愈,在这段时间里,每一次排便都会像是经受一次刑罚。
  还算好,是被年轻雪豹抓伤,年轻雪豹爪子稚嫩,被抓了一爪也只是轻度挂彩而已,虽造成排泄困难,但不至于会危及生命;要是换成成年雪豹的话,成年雪豹爪子老辣,同样部位被成年雪豹抓一爪,**连着大肠,说不定狗肠子也会被抓出来的啊。
  短命雪豹,什么部位不能抓,偏要抓**,肯定是个心地特别龌龊的家伙,说不定是变态狂,患有严重窥阴癖,不得好死!红桃心在心里诅咒着。
  诅咒和谩骂,属于保持心理平衡的另类形式,出出气而已,而且是假性的出出气,丝毫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
  回到白虎岙,已是月落树梢的下半夜了。红桃心带着母野狗们刚跨进大本营的门户——那块白虎状巨石,白桃花就急切地吠叫着,从山腰蚯蚓状岩缝蹿出来,飞快跑下山,拦住疲惫不堪的母野狗们。它忽而双目圆睁,尾巴棍子似的平举,凶相毕露跃跃欲扑;忽而慈眉善目,尾巴柳条似的轻摇曼舞,和颜悦色柔声叫唤。红桃心明白,白桃花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是在用威逼利诱两种手段,向母野狗们索讨食物。
  红桃心理解妹妹白桃花的处境,守着一窝嗷嗷待哺的幼犬,却没有东西喂它们,做母亲的心里肯定很不好受。可以想象,白桃花盼星星盼月亮,从上午盼到中午,从中午盼到下午,从下午盼到黄昏,从黄昏盼到夜晚,翘首盼望外出狩猎的母野狗们能满载而归带回让幼犬免受饥寒之苦的食物。望穿双眼,苦苦等待,好不容易等到外出觅食的母野狗们回来了,当然会心急如焚地从巢穴跑下来索讨食物。
  ——一无所获,空手而归!
  ——我们自己都快要饿死了,哪有东西送给你吃呀!
  母野狗们东躲西藏,避开白桃花的纠缠。白桃花狐疑的眼光审视母野狗们的肚子,连续低声咆哮,好像在说:你们骗我,你们肯定已经吃过东西了,你们是天下第一小气鬼,你们舍不得把肉糜肉块吐出来喂我的小宝贝!
  母野狗们委屈地“汪汪”嚎着,从白桃花身边溜过去。
  突然,白桃花猛地扑蹿上来,把独眼姨妈仰面扑翻在地,嘴吻抵住嘴吻,触碰、撞击、摩挲、舔吮、啃吸,就像至爱的情侣在疯狂地深度接吻。白桃花不是同性恋,独眼姨妈也不是性倒错患者。白桃花这么做,其实是在模仿幼犬的乞食动作,用强制手段刺激独眼姨妈的反哺意识,希望独眼姨妈能吐出肉糜或肉块来,好叼回蚯蚓状岩缝去喂它的小宝贝。
  独眼姨妈张嘴做呕吐状,可干咳了几声,除唾沫外,什么也没吐出来。
  本来嘛,肚子里空空如也,怎能反哺出东西来?
  野狗社会没有魔术师,谁也不会变魔术,凭空变出一顿丰盛的晚餐。

  白桃花气急败坏,在独眼姨妈嘴吻上咬了一口。吐不出肉来,就让你放点血。独眼姨妈嘴唇被咬破了,厉声嚎叫,拼命踢蹬扭打,从白桃花身体底下挣脱出来。白桃花又要去扑灰肚皮,灰肚皮嗥叫逃窜。
  另几条母野狗害怕白桃花对它们使用暴力逼讨食物,狗毛恣张,龇牙咧嘴,如临大敌般狂吠乱叫。
  ——如此穷凶极恶地索讨食物,闹得犬心惶惶,也太过分了吧!
  红桃心跑到白桃花面前,制止这种蛮不讲理的行为。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它有权维护族群的秩序。“汪欧”,它威严地长吠一声,喝令白桃花停止胡闹。
  ——睁大你的狗眼看看,哪只母野狗的肚皮不像被踩瘪的猪尿脬?个个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谁有东西反哺给你呀?难道你要它们把自己的狗心狗肺狗肚肠吐出来喂你的幼犬吗?债主逼债都没有像你这么凶暴的啊!
  也许是急红了眼,也许是气昏了头,白桃花竟然朝红桃心扑蹿上来,撮起嘴吻要来刺激红桃心的反哺意识。红桃心忍无可忍,钩起脑袋,用额头照准对方的脸,狠狠撞过去。“咚”的一声,额头正好撞在白桃花的鼻梁上。狗头坚硬,狗鼻脆弱,鼻梁是狗身上的薄弱环节,轻轻一撞酸痛难忍,重重一撞眼冒金星。白桃花哀嚎着在地上打滚。
  再胡搅蛮缠,咬掉你的鼻子,让你做一条丑八怪无鼻狗!
  数秒钟后,白桃花重新站立起来,虽然鼻梁被撞,撞得七荤八素,却并没有夹紧尾巴跑回蚯蚓状岩缝去,而是摆开一副搏杀的架势,冲着红桃心滥吠穷叫,好似泼妇骂山门:
  ——你是最低能、最窝囊、最没有本事、最不称职的首领,你让臣民饿肚子,过穷困潦倒的日子,你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个世界上呀!狗界要是有选举最差首领活动的话,你百分之一百名列第一。你不能为大家谋福利,你没有能耐让大家混饱肚皮,那就干脆自动下台,别占着茅坑不拉屎。我要是你的话,要么跳下悬崖摔死,要么扎进雪坑闷死,以谢天下!
  两个肉食仓库相继被盗,**又被豹爪抓伤,红桃心本来心里就憋着一肚子火,此时更是火上浇油,狗肺都快要气炸了。它觉得,白虎岙野犬群之所以闹饥荒,之所以陷入困境,妹妹白桃花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要不是白桃花触犯禁忌,生下一大窝幼犬,何至于会有这么大的食物压力。如果是处在正常的生活秩序下,族群只抚养它所生的七只幼犬,野犬群每天外出狩猎,只需要留一只母野狗在家照看,白虎岙野犬有七只成年母野狗,减去一只看家狗,应该有六只母野狗参加打猎,可现在,白桃花也留在蚯蚓状岩缝照看它的幼犬,看家狗由一只增加到猎狗却由六只减少到了五只,这也是食物不足的重要原因。红桃心想起一个细节,刚才在雪豹盘踞的平台搬运野马头时,只差最后一把力,野马头就会从平台坠落山崖,功亏一篑,令狗嗟叹,假如当时不是五条母野狗,而是六条母野狗拉拽野马头,多一条母野狗就多一份力量,那只野马头百分之百就从平台掉落山崖去了,也就不会有眼前这场饥荒,也就不会有这个饥寒交迫的夜晚。
  ——你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扫帚星加丧门星,你是双料灾星,你才是制造生存障碍的罪魁祸首,你还好意思指责我,寡廉鲜耻到了极点!
  红桃心也用同样激烈的嗥叫声回敬白桃花。
  姐妹俩剑拔弩张,谁也不肯示弱,一场恶战一触即发。
  这时候,老母狗绿祖母从葫芦形溶洞奔出来,挤在姐妹俩中间,用身体做挡火墙,隔断双方的接触。白桃花用爪撕扯,爪落在绿祖母背上,绿祖母纹丝不动;红桃心用牙啃咬,牙咬在绿祖母身上,绿祖母没有躲闪。
  绿祖母昏花的老眼里蓄满苦涩,凝望黑漆漆的天,身体有节律地猖痉挛,胸腔发出“嘎儿嘎儿”的闷沉声响。野狗不会流泪,世界上只有人和海脉伤心时会流泪,野狗遇到痛彻心肺的伤心事,就会身体一阵阵蔓胸腔“嘎儿嘎儿”闷响,这是狗式哭泣,表明一颗痛苦的狗心在流泪也在泣血。
  姐妹争斗,有害无益,只能使面临困境的白虎岙野犬群雪上加霜啊。
  红桃心难过地垂下头,后退了一步,算是愿意停止姐妹问这种无谓的争吵。唉,窝里斗只能是白白消耗宝贵的体力,是绝不会斗出让野犬群果腹的食物来的啊。白桃花也收敛起跃跃欲扑的攻击姿势,蹲坐在地上,发出伤感的吠叫。唉,穷凶极恶,穷得饿肚子,穷的没饭吃,心肠就会变得冷毒,性情就会变得古怪而凶恶。
  这时,山脚葫芦形溶洞里,传来幼犬“欧呀欧呀”的呼叫声,山腰蚯蚓状岩缝里,也传来幼犬“咿呀咿呀”的叫唤声。显然,两窝幼犬又冷又饿,在寻求成年犬的庇护。
  红桃心和白桃花互相对视了一下,几乎同时跳跃起来,身朝各自的巢穴奔去。争吵结束,其他母野狗也纷纷回梨睡觉去了。
  这天夜里,红桃心所生的七条幼犬,大概是饿极了的缘,怎么哄也不肯睡觉,在它身上拱来拱去,“欧呀欧呀”没完没了地发出乞食的叫声,闹得它一夜没睡好觉。
  白桃花的巢穴里,也上演着相同的情景。

 

【第七章  厄运就像剖韭菜】

  翌日晨,天边刚出现一道水红色朝霞,红桃心就催促野犬群外出狩猎。断炊已第四天,倘若今早再不能弄到食物,两窝幼犬恐怕性命都难保了。
  野犬群刚拐出大本营的门户标志一那块白虎状巨石,山腰便传来一阵嘶哑的吠嚎声,白桃花从那条蚯蚓状岩缝钻出来,小跑着追赶狩猎队伍。它一面跑,一面回头朝蚯蚓状岩缝张望,很留恋很舍不得的样子,很明显,它不放心把八只幼犬独自留在巢穴内。
  自打产下那窝幼犬,白桃花还是第一次参加野犬群的集体狩猎活动。红桃心心里很清楚,白桃花之所以强忍母子分离的痛苦,主动追随野犬群外出狩猎,并非是要为族群摆脱困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是担心母野狗们获得食物后只顾自己塞饱肚皮,不带回大本营供它食用并喂养它的八只小宝贝。它参加狩猎是要确保今天上午能尽快得到食物,让它那窝因饥饿而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幼犬存活下来。
  目的很自私,思想很狭隘,动机很成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白桃花是条身强力壮打猎经验丰富的母野狗,多一条母野狗就多一份力量,就多一份分狩猎成功的希望。
  红桃心根本想不到,妹妹白桃花参加狩猎,不仅没能增加成功的希望,反而给集体添乱,造成恶劣的负面效应。
  走出白虎岙大本营没多远,野犬群就遇到一头高鼻羚羊。所谓高鼻羚羊,顾名思义,就是指这种羚羊鼻子很特殊,鼻梁肿胀高耸,并向前下弯,看上去有点像非洲貘的嘴吻,故又称大鼻子羚羊、赛加羚羊。这是一头雄高鼻羚羊,头上长着两支琥珀色犄角,背毛灰黑,下颌及颈部吊着一绺须须缕缕的长毛栉。野犬群是隔着一条小山沟,在对面山坡发现这头高鼻羚羊的。当时高鼻羚羊正在一片冷杉树林里,用羊蹄刨开积雪,啃食埋在雪层下的苔藓和草根。野犬群下到山沟,又顺着弯弯曲曲的山沟绕进冷杉树林。也许是风太大,吹得树枝哗啦哗啦响,影响了高鼻羚羊的听觉与嗅觉,也许是高鼻羚羊太专心致志觅食,迟钝了对外界动静的反应能力,野犬群把它包围起来了,它才如梦初醒地抬起丑陋的羊脸,惊咩一声,跳跃逃窜。东西南北,都有母野狗把守,叫你插翅难逃!高鼻羚羊东奔西突,转了个圈,似乎明白自己已处于关门杀羊的绝境,悲愤地又长咩一声,闷着头,亮出头上那对羊角,摆出一副孤注一掷同归于尽的架势,朝南蹿跃奔驰,看样子是企图冲开一条血路,从野犬群的包围圈突围出去。
  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你已是穷途末路,蹦跳不了几下,很快就会变成野犬群餐桌上的羊肉宴席!
  任何猎物都不肯束手就擒,乖乖让野狗给吃了,即使身陷绝境,没有任何生的希望,也还要挣扎反抗,作徒劳的努力,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南面树林把守的,是妹妹白桃花。看见高鼻羚羊径直朝自己把守的方向冲过来,白桃花汹汹嗥叫,龇牙咧嘴跃动,摆出拦截姿态。
  按以往的经验,野犬群一旦将孤立无援的独羊围住,管你是盘羊、岩羊、山羊、绵羊、黄羊、青羊、赤斑羚还是高鼻斑羚,羊落犬口,逃生的希望极其渺茫,一般来说是死定了。野狗杀羊本领高强,群策群力扑到羊身上,有的咬羊腿,有的咬羊尾,有的咬羊头,有的咬羊脖,协同配合,几分钟之内就可置羊于死地。
  当然得有个前提,就是不能让被围困的羊冲出包围圈。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很困难。表面上看,高鼻羚羊体格硕壮,重量足足抵得上两只成年野狗,头上那两支一尺半长的羊角锋利如短剑,笔直冲将过来,气势磅礴,雷霆万钧,大有挡我者死的气概。其实并不可怕,说穿了,高鼻羚羊是草食动物,出于物种的特性,对肉食兽总抱有一种畏惧心理,见到野犬群后心虚胆怯是免不了的,表面上气壮山河,其实是色厉内荏。通常情况下,当高鼻羚羊困兽犹斗举着羊角冲过来时,正面拦截的母野狗只要沉着镇定,声嘶力竭嗥叫,一个劲跃跃欲扑,高鼻羚羊冲到离母野狗还有一米远时,在最后一秒钟,草食动物的自卑感就会发作,恐惧心理就会占上风,然后突然停止冲击,就像撞在了无形的墙上一样,短暂停顿和犹豫后,脑筋和身体同时急转弯,斜刺向另一个方向奔逃。就算遇到的是一头特别健壮特别勇敢的雄高鼻羚羊,在最后一秒钟仍不肯收敛羊蹄,仍撅着短剑似的犄角朝前猛冲,正面拦截的母野狗也大可不必慌张,羊头上的角,本质上是同类间争偶的器械,或者说是窝里斗的凶器,而非抵御或抗击肉食猛兽的武器,羊角虽然锋利,羊的冲撞动作却很笨拙,凭野狗的机敏与矫健,在最后一秒钟急旋狗腰,轻轻跳闪,即可躲避羊角锋芒,然后就势扭动狗头咬羊一口,羊鼻羊脸羊耳羊脖羊腿,无论咬住羊身上的什么部位,就算拦截有效大功告成了。因为被围困的羊闷头冲撞企图从一个方向突破包围圈时,其他方向的母野狗已经聚拢过来尾随追撵,正面拦截的母野狗只需迟滞一两秒钟羊的逃亡动作,只要能咬住羊纠缠极短的时间,增援的母野狗们就能及时赶到,将倒霉的羊摆平。

  话要说回来,高鼻羚羊头上那两支角,毕竟不是纸糊泥捏的,也不是什么玩具和摆设。高鼻羚羊的角不同于岩羊、盘羊和野山羊的角;岩羊的角呈倒“八”字形,左右分岔,角尖指向后面,且角尖弯钩,锋芒内敛;盘羊的角宽大扁平,绕旋如花卷,且角尖圆钝,谈不上锋利;野山羊虽长着两支一米多长的巨角,但羊角天生圆弧形,并朝身后弯曲,再怎么努力,即使羊脸贴在地面,也无法让具有威慑力的尖利的角尖伸向正前方。高鼻羚羊的角就不一样了,羊角细直,形如剑矛,且在前额部位,一低羊头就能将角尖指向正前方;角尖锋锐如刃坚硬似铁,在猛烈的冲撞作用下,很容易就能捅穿狗皮狗肉,真要被那两支羊角刺中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理论上说,进行正面拦截的母野狗,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安全,肯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发生过狗命葬送在羊角上的悲剧,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也是围捕一头高鼻羚羊,也是猎物举着犄角向前猛冲企图突围出去,正前方进行拦截的是一条名叫高低腿的母野狗。高低腿是条不幸的狗,出生两个月时,有一次钻到草丛里玩耍,被一条花斑小毒蛇在脚爪上咬了一口,险些丢了性命,后来虽然活过来了,但左前腿爪掌萎缩,比其他腿短了约两厘米,四条腿高低不平,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因此诨名就叫高低腿。见猎物朝自己冲撞过来,高低腿狗毛恣张汹汹狂嚎,尽量夸大地表现出肉食兽的凶猛与野性,想以此吓破猎物的胆。没想到的是,那头高鼻羚羊胆子大得出奇,没有任何犹豫或停顿,羊不停蹄地笔直冲撞过来。转眼间,那头高鼻羚羊就冲到高低腿面前了。高低腿大概没想到那头高鼻羚羊真的敢往张牙舞爪的野狗身上冲,一瞬间有点发蒙了,等醒悟过来想扭腰跳闪,那条残瘸的左前腿又影响了躲闪速度,“咚”的一声,尖锐的羊角刺进狗腰,羊和狗都栽倒在地。那头高鼻羚羊当然没能逃脱被野犬群食肉寝皮的结局,可母野狗高低腿腰部也被捅出两个深深的血窟窿,血流如注,躺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哀嚎一阵,不一会儿就牺牲了,或者说呜呼哀哉了。
  虽然有风险,但野犬群依然兴致勃勃围追堵截包括高鼻羚羊在内的各式各样的野羊,担当正面拦截的母野狗,也绝不会在危险面前畏惧退缩。每一条母野狗心里都很清楚,要活命就要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这是没办法的事。事实上,每一次狩猎或多或少都蕴涵风险,即使追捕孱弱的兔子,也不能说风险就降低到零,兔子被逼急了还要反咬一口呢。与白虎岙野犬群毗邻的大黑山野犬群,就曾发生过兔咬狗的奇闻。有一条母野狗,在捕杀一只雪兔的过程中,不慎被兔牙咬伤肚皮,正值盛夏,伤口发炎溃烂,身体越来越虚弱,一个月后就变成大嘴乌鸦的美餐了。再说得绝对些,即便不是狩猎,而是在山道行走,也有风险,或者不小心踩到毒蛇,或者不小心踏着捕兽铁夹,或者头顶砸下块大石头,或者树冠落下张捕兽天网,或者发生雪崩,或者发生连泥石流,都会让野狗毙命。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对野狗来说,生活就是战胜一连串风险的过程。
  红桃心看到被围困的高鼻羚羊朝着妹妹白桃花冲撞而去,绷紧的心弦顿时松弛下来。它毫不怀疑,白桃花能拦截成功;它可以肯定,高鼻羚羊已经是野犬群的食物了。
  在白虎岙野犬群里,白桃花的狩猎技艺仅次于红桃心,排名第二。俗话说艺高人胆大,套用到野狗身上,就是艺高狗胆大;白桃花不仅打猎本领高强,胆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母野狗。有一次,野犬群在雪地里围住一头雄马鹿,冬天的鹿角蔚为壮观,大角架上有四个分岔共八个锐角,角尖被树、冰雪和岩石磨得锃亮,闪耀着金属般的光泽。雄马鹿气休咻地从鼻孔喷出两股粗气,挺举着大角架,朝白桃花把守的方向冲撞过来。雄马鹿把头压得很低,大角架最前端两支锐角,离地面仅有三十来厘米高。毫无疑问,正面拦截是非常危险的。尕玛尔草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匹狼被雄马鹿的大角架活活挑死,身体被刺出无数只血洞,像只蜂窝。野狗的猎杀力量,比起狼来要逊色多了。一般情况下,瞧见马鹿举着大角架冲撞过来,再厉害的母野狗也会明智地朝旁边跳跃躲闪,紧急避险,先躲开其锋芒,然后再图良策。

  然而,当雄马鹿冲到离白桃花仅剩两米远时,白桃花仍然屹立,没有要躲避的意思。当时红桃心就在侧后不远的地方,看得非常清楚,心里为白桃花捏了一把汗,紧张得气都喘不过来了。那马鹿疯劲十足,像块从山上滚下来的大石头,以极快的速度向前碾压过去。眼瞅着寒光闪闪的鹿角就要刺着白桃花的狗头了,就在这一瞬间,只见白桃花突然玩了个鹞子翻身,就地打了半个滚,仰面平躺在地。鹿角离地面约有三十厘米,成年野狗仰面平躺的高度约二十五厘米,恰好形成一个安全的死角。鹿角擦着狗肚皮“吱溜”滑过去了,紧接着,鹿嘴伸到狗嘴上面,就像亲吻似的衔接在一起,只见白桃花“嗖”地张大嘴巴,闪电般咬住马鹿的嘴;强行接吻,吻你没商量,死亡之吻。马鹿被迫停顿下来,蹦跶跳跃,反抗这非礼和强暴。白桃花任凭风浪起,咬紧牙关不松劲。很快,其他母野狗就赶了过来,七张狗嘴齐心协力噬咬,把活蹦乱跳的马鹿咬成一堆堆鹿肉。
  高鼻羚羊并不比马鹿厉害,相信白桃花一定能不负众望,成功将猎物拦截住的。
  那头高鼻羚羊冲到离白桃花还有五六米远的地方,嘴吻间打着响鼻,努力做出势不可挡的可怕模样。这个距离,对狩猎者和被狩猎者来说,都是一个关键时刻,虽然互相身体还未接触,但心理交锋已进入高潮。按以往的经验,高鼻羚羊如果内心的恐惧占了上风,再前进一两步就会拐弯奔逃。成熟的母野狗都晓得,在这节骨眼上,尤其要表现出凶猛骁勇的品格来,吠叫声要更杀气腾腾,爪牙要舞得更毒辣恐怖,促使猎物在最后关头丧失斗志。谁先气馁,谁就会输得一塌糊涂。
  高鼻羚羊是钩着脑袋梗着脖颈朝前冲撞,红桃心在侧后追撵能看见那双羊眼。眼睛是心灵的门窗,这句话对任何具备视觉功能的动物同样适用。红桃心看得很清楚,当高鼻羚羊距离白桃花还有五六米远时,那双羊眼突然间变得迷茫,似乎蒙着一层伤感的泪光。哦,羊心在颤抖,死亡的恐惧正在急剧膨胀,转身逃窜的念头正在快速酝酿。
  斗意志,斗毅力,斗坚韧,斗胆量,斗魄力。
  哦,你是草食动物,何必要自动把小命往狗嘴里送呢?转身吧,拐弯吧,遇到危险绕着走,这是挺正常的事。红桃心在心里念叨。这个时候,要是高鼻羚羊因胆怯而突然拐弯,那是野犬群求之不得的事,不仅正面拦截的白桃花风险顿消,还创造了顺手牵羊,不不,是顺势擒羊的最佳机会。只要高鼻羚羊做出拐羊头的动作,羊屁股与羊后腿就正好处在白桃花伸嘴能及的位置,白桃花不需玩任何技巧,也不需费太大的力气,轻轻一跃,常规扑蹿,就能咬住羊后腿或羊尾巴,完成最重要的擒羊步骤。
  白桃花必胜,高鼻羚羊必败!
  红桃心万万没想到,就在这时候,让它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白桃花突然发出一声惊嚎,就好像看见一条剧毒的眼镜王蛇游窜过来了,目光闪乱充满恐惧,歪头摆颈扭腰,“嗖”地斜蹿出去。说斜蹿出去实在是太客气了,应该说是夹着尾巴逃窜出去了。
  刹那间,高鼻羚羊那双迷茫的羊眼变得坚定,伤感的泪光被胜利的曙光取代了。心理交锋它赢了,赢得很光彩,使它的信心和胆气成倍增加,羊蹄生风,蹦跳得也更加迅速,势不可挡地冲出缺口,冲出野犬群的包围圈,向陡峭的山崖急奔而去。
  红桃心率领几条母野狗尾随追逐,遗憾的是,高鼻羚羊是日曲卡雪山有名的短跑健将,尤其善于在崎岖的山道上奔驰,追了约五六百米,高鼻羚羊登上地势险峻睦的山崖,彼此间的距离渐渐拉大,过了一会儿,高鼻羚羊便从山岩间消失了。
  远远的山道上,偶尔冒起几朵被羊蹄踩踏出来的轻烟似的雪尘。
  望尘莫及,疲于奔命,只好停止这徒劳的追撵。母野狗们本来就已饿得虚弱,经过这场激烈的追逐,个个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山坡上喘息。眼看快要捕获的猎物逃走了,眼看快要到口的美餐没有了,心里当然都很不好受。明摆着的。高鼻羚羊之所以能从野犬群的包围圈里逃逸,主要的责任狗就是白桃花。正是由于白桃花的贪生怕死,从正面拦截的岗位上不战而逃,才使得被圈住的猎物仍逍遥山林。

  一狗犯错,族群挨饿,全体遭殃。
  野狗虽然不属于高智商动物,但这么浅显的逻辑道理还是懂的。所有的母野狗,都横眉竖眼怒视着白桃花,有两条母野狗还去到白桃花身边,突然嘴吻耸动打了个喷嚏,把唾沫鼻涕喷溅在白桃花脸上。
  这叫狗式嗤之以鼻,表达极度轻蔑和鄙视。
  在野犬社会,最无法容忍的就是贪生怕死的行为。野狗是肉食动物,靠攫夺别的动物的生命才能使自己存活下来。野狗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血腥杀戮的过程,要活命就必须搏杀,要搏杀就必须冒险。因此,在野狗的观念中,英勇无畏是最闪亮的优点,贪生怕死是最可耻的缺点。一条母野狗,一旦被整个族群指责为贪生怕死,等于脸面撕尽,信誉扫地,政治生命被判了死刑,地位有可能会一落千丈。
  一般来讲,被指责为贪生怕死的母野狗,有两种反应,要么暴跳如雷,与蔑视它的其他野狗拼命厮斗,用血来洗净上的不白之冤;要么羞愧难当,蜷缩在旮旯角落,抬不起头来,从此以后只能夹着尾巴做狗了。
  红桃心注意到,白桃花被喷了满脸唾沫和鼻涕,反应却与众不同,既没有暴跳如雷同两条对它嗤之以鼻的母野狗打架,也没有羞愧难当夹起尾巴蜷缩到旮旯角落去,而是镇定自若地站在哪儿,脸色很平静,尾巴既不翘也不夹,显示其也很平静,好像压根儿就没发生过让它脸上蒙羞的贪生怕死的行为。
  母野狗们受不了白桃花若无其事的神情,“汪欧汪欧”纷纷嚷叫起来:
  ——由于你的胆怯,害得我们忍饥挨饿,你应当为你的可耻行为进行忏悔,做出深刻的检讨,以求得到大家的宽恕!
  白桃花脸不红心不跳,昂首挺胸还挺神气,用嘹亮的吠叫声为自己辩解:
  ——野狗的身体也是肉做的,谁愿意拿自己的身体去挡尖利的羊角呀?拿一条狗命去换一顿羊肉,本来就是很不划算的事嘛!
  红桃心仔细端详白桃花的脸,它的眉眼间不仅没有丝毫惭愧,反而有种暗自庆幸的表情。与过去相比,白桃花今天的表现简直就像换了一条狗。只有一种解释,白桃花做了母亲,膝下有了一窝幼犬,变得爱惜自己的生命,不愿莽莽撞撞去冒险了。
  雌野狗一旦做了母亲,生命就不单单是属于自己的了,它的生死关乎到那窝亲骨肉的安危,它的生命与那几条宝贝幼犬的生命紧紧捆绑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喜马拉雅野犬社会虽然有集体抚养后代的习俗,但这种抚养关系是脆弱而易变的,其浓密度和牢靠度,都无法与以血缘为纽带的母子亲情相比。别说像白桃花这样触犯禁忌私自产下的非正常的幼犬了,就是首领产下的正常后代,一旦首领母野狗遭遇不测,那些幼犬也很难存活。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条当家的母犬产下一窝幼犬,两个月后,在一次狩猎中,它与一头赤斑羚一起摔下悬崖。它摔死后,那窝幼犬也相继死于饥饿。
  看来,白桃花吸取了历史的教训,格外小心谨慎,唯恐自己有个闪失,会给小宝贝带来弥天大祸。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野犬群奉行女皇独享婚育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的话,每一条雌野狗都做了母亲,都变得私心很重,珍爱生命,拒绝冒险,整个族群很快就会被严酷的大自然淘汰掉。
  要是说,白桃花在高鼻羚羊面前放弃正面拦截的行为,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此后发生的争抢老鼠事件,红桃心是再也无法容忍了。
  在红桃心的一再严厉催促下,饥饿疲乏的母野狗们继续沿着狭长的谷地搜索猎物。路过一片灌木丛,远远看见一只灰褐色的大仓鼠正在啃食树皮。仓鼠也是野犬群感兴趣的食物,但仓鼠十分狡猾,善于挖掘复杂的地洞,并在地洞里储藏粮食,冬天很少到地面活动,所以很难捕捉。母野狗们争先恐后朝猎物奔过去,但没等野犬群靠近,那只灰褐色大仓鼠便“吱溜”钻到岩石下的地洞里去了。仓鼠钻洞,好比乌龟缩进坚硬的龟壳,母野狗们只有干瞪眼。又白忙碌一场,好几条母野狗哀哀吠叫,情绪更低落了,只有红桃心鼻吻贴着地面,嗅嗅闻闻,在周围进行拉网式搜寻。

  仓鼠仓鼠,顾名思义,就是会在地洞里建筑隐秘粮食仓库的老鼠。正常情况下,仓鼠在秋天不辞辛苦地拼命搬运粮食,在地洞里储藏起够一个冬天消耗的食物,然后就在安全温暖的地洞里舒舒服服度过整个冬季。冬天才开始不久,隆冬季节还未到来,这只灰褐色大仓鼠却不顾寒冷与危险,跑到地面上来啃食树皮,只有一种解释,仓库里的存粮不多了,日子过得窘迫,这才会钻出地洞以解决断炊之虞。为何仓库里的存粮不多了呢?当然是消耗过大。为何会消耗过大呢?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一只带崽的母仓鼠,要么是在哺乳期,胃口特别大,要么小老鼠也在消耗粮食,吃饭的嘴太多,坐吃山空,把仓里的存粮都吃得差不多了。母仓鼠虽然抓不到,但要是能找到养育仓鼠崽子的窝,是有可能吃到鲜嫩的小仓鼠的。
  只有见多识广的老母狗,才懂得这个生活诀窍。是绿祖母教会红桃心如此这般推理分析,直捣鼠窝取食小仓鼠的。对野狗来说,这是一种很特殊的本领。
  仓鼠洞并不难找。仓鼠有个特点,挖掘洞穴时,会在洞口堆砌米粒状土屑,留下特别的标记。红桃心眼尖,转过一道石坎,就看见一丛衰草下有一个不显眼的小洞,洞口四周的草根间,有一些米粒状土屑。它跑拢去,鼻子在洞口闻了闻,就闻出一股骚臭的鼠味,再仔细嗅闻几下,便闻到一窝还在吃奶的小仓鼠。野狗的嗅觉功能很强,野狗大脑皮层中有一个很发达的气味记忆区域,可储存十万种不同的气味,更特别的是,对野狗来说,气味也是一种形象,嗅闻到某种气味,连续多闻几下后,脑子里便会映现出与这种特定气味相对应的图案来,例如闻到虎的气味,狗脑立刻会出现斑斓猛虎形象,闻到蛇的气味,狗脑立刻会出现蛇的形象。这叫气味图谱,气味自动转化为图谱。很多时候,野狗是靠鼻子来认识世界的。
  红桃心又用狗嘴对准鼠洞,灌进一串嘹亮的吠叫,然后侧起耳朵谛听。那叫投石问路,或者叫火力侦察。假如地底下真藏有小仓鼠的话,受到惊吓,会发出向鼠妈妈求救的叫声。一会儿,地洞深处果然传来“吱吱”轻微的鼠叫声。
  百分之百,这只地洞下头有一窝小仓鼠。
  红桃心咬住草根,用力一拔,将一丛衰草拔出土来。这儿是片沙土,土质松软,易于挖掘。母野狗们都围着洞口,开始用狗爪刨土。
  虽然能确定地洞下有小仓鼠,虽然这沙土层容易挖掘,但对红桃心来说,这挖洞取鼠的狩猎方案,还是要冒很大风险的。第一,野狗不是地质学家,不知道下面的土壤结构,万一松软的沙土下面是坚硬的黏土,狗爪力量有限,是不可能像穿山甲那样无论多硬的土都能顺利挖掘的。第二,谁也不晓得这个鼠洞有多深,越深就越难挖掘,假若这个鼠洞超一米深,那就超过了野狗挖洞的极限,最终只能半途而废。第三,也不清楚这窝小仓鼠究竟有多大,假如出生超过十五天,小仓鼠眼睛已能睁开,四肢已能蹒跚爬行,听到野的吠叫和掘土的响动,出于求生的本能,会爬走逃命,仓鼠洞四通八达,起码有两个以上出口,小仓鼠们有足够的时间逃得导无影无踪。
  必须从地面到地底下都是松软易掘的沙土,必须鼠洞最深不超过一米,必须小仓鼠出生还不满十五天,这三个先决条件环环相扣,缺失任何一环,都会导致挖掘失败。
  对野狗来说,用嘴拔草用爪掘土,算得上是一种苦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用这种笨办法去觅取食物的。才挖了半米深,母野狗们便累得东倒西歪,独眼姨妈的嘴唇被草茎勒出了血,灰肚皮母野狗半只指甲也挖断了,疼得嗷嗷叫。
  红桃心心里忐忑不安,它很清楚,假如挖了半天,挖不出可以充饥的小仓鼠来,后果不堪设想。母野狗们饥寒交迫筋疲力尽,要是挖掘失败,肯定会把怨气和怒气往它身上发泄,指责它昏庸无能瞎指挥,白白浪费它们极其宝贵的体力,它的威信将会因此而降低,统治地位会受到严重损害。还不仅仅如此,在屡次失败与过度劳累的打击下,有的母野狗可能会累得瘫倒,有的母野狗可能会饿得趴下,有的母野可能会丧失继续狩猎的信心,真这样的话,白虎岙野犬群就有大麻烦了。

  挖掘仓鼠洞,就好像在赌博,输赢的可能各占百分之五十。
  又向下挖了二三十厘米,鼠洞曲径通幽,拐了个弯后,狭窄的洞道突然变得宽敞。哦,挖到仓鼠的卧房里来了。随着一大块沙土坍陷,底下露出一堆蠕动的小仓鼠。运气还算不错,与命运赌一把竟然赌赢了。小仓鼠出生最多五六天,眼睛半睁半闭,鼠目寸光,还没完全睁开;四肢和肚皮呈粉红色,背部覆盖一层黑褐色的绒毛;从黑暗的地洞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小仓鼠互相倾轧着钻头觅缝往里面挤,似乎只要挤进里面去就可欺躲过血光之灾,真是幼稚得可笑。
  这堆小仓鼠,估计有十三四只。红桃心是这么打算的,每条参加狩猎的母野狗分食两只小仓鼠。虽说小仓鼠只有几两肉,刚够塞牙缝,根本无法满足饥肠辘辘的肚皮,但不管怎么说,聊补无肉之炊,可救燃眉之急,好歹也算是吃了东西,可恢复体力与信心,再接再厉进行第二轮狩猎。
  所有的母野狗围住这堆小仓鼠,瞪着饿得发绿的狗眼珠子,嘴角滴着口涎,急不可耐地“欧欧”嗥叫,只等红桃心一声令下,就会一拥而上演一场饿狗争食的闹剧。
  红桃心扒去压在小仓鼠身上的土块,还没来得及下口去咬呢,突然,它觉得自己的狗腰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它没防备,朝旁边踉跄歪倒,撞在独眼姨妈身上,独眼姨妈又撞在灰肚皮母野狗身上……摔倒好几条母野狗。红桃心好不容易站稳了,扭头望去,哦,是白桃花撞倒了它。它还没来得及想清楚白桃花为何要撞它,已见白桃花凌空跃起,猛地扑在仓鼠窝上,就像一个罩子,把那堆蠕动的小仓鼠盖得严严实实。
  所有的母野狗,惊讶地望着白桃花,狗脑筋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白桃花将身体扑盖在仓鼠窝上后,一秒钟也不耽误,立刻将嘴伸进自己的腹部,“咕嘟噜”,猛吸一口气,把一只小仓鼠吸到嘴里,然后一仰脸,狗脖子突凸起一个包块,包块顺着食道迅速下移,用最快的速度将小仓鼠咽进肚去。它不断重复这套组合动作,快得令狗眼花缭乱。它根本不用牙齿嚼咬,好像在表演囫囵吞鼠的绝技,转眼间就把五六只小仓鼠塞到自己肚皮里去了。那些小仓鼠像坐滑梯一样顺着狗食道滑进狗胃囊,肯定还没死,还在蠕动吱叫。白桃花完全像个发疯的强盗,在掠抢财宝。
  红桃心回过神来,这家伙用脑袋撞它的腰,把它撞得跌倒,肇事的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独霸这窝小仓鼠!它来不及多想,立即朝白桃花猛烈冲撞过去,以其狗之道还治其狗之身,试图把白桃花撞开,终止这场抢劫。
  独吞救命粮,你也太土匪了啊!
  “咚”,它的脑壳撞在白桃花身上,但白桃花四条狗腿仿佛生了根一样,摇晃了两下,却仍顽强地伫立在原地。更让它愤慨的是,白桃花仍在重复活吞小仓鼠那套组合动作,又把一只小仓鼠咽进肚子去了。
  喜马拉雅野犬,在丛林闯荡求生,面对猎物与外敌,个个都是野蛮的强盗土匪,但在族群内部,却是很讲究秩序的。没有秩序就没有凝聚力。一般来说,获得猎物后,该由当家的母野狗首先进食,然后其他母野狗再按照自己在族群中的地位高低顺序进食。亘古以来就是这个规矩。对野犬群的首领来说,第一个品尝猎物,不仅仅是一种特权享受,还体现尊严与威望。对具有群体意识的野生动物来说,啄食秩序就是阶级秩序,这是一条定律。白桃花把它撞开,抢食小仓鼠,不仅仅是多吃多占的问题,还破坏啄食秩序,打乱阶级秩序,无视它的尊严,败坏它的威望,有篡权乱政的嫌疑。
  是可忍,孰不可忍!
  它伸出狗爪,在白桃花背上狠狠撕扯。停止你的犯罪,停止捣乱破坏,不然你就要吃大苦头了!它的狗爪感觉到皮肤的撕裂声,毫无疑问,白桃花背上被它抓出几条血痕了。出乎它的意料,白桃花似乎没感觉到疼痛,既不避闪,也不还击,还在闷头吞咽小仓鼠。
  这时候,其他几条母野狗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蜂拥而上,有的压在白桃花身上,有的搂住白桃花的脖子,有的在白桃花臀部啃咬,齐心协力阻止这无耻的独吞。

  到底寡不敌众,白桃花被压翻在地。这家伙嘴里还叼着一只吱吱叫的小仓鼠,红桃心叼住它的颈毛用力扭,想让它把含在嘴里的小仓鼠吐出来。这时,白桃花只要把小仓鼠吐出来,即可以牙还牙回敬红桃心,也能从众野狗的围攻中脱身出来,可这家伙把仅有几两肉的小仓鼠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值钱,宁肯自己被撕烂咬碎,也不愿松开尊口把小仓鼠吐掉。
  “噗”,活拔狗毛,红桃心唇齿间沾了许多白桃花的颈毛。这当然很疼,理应张开狗嘴发出凄厉的哀嚎。可白桃花只是从嘴角牙缝间挤出一缕呜咽,还牢牢咬住那只小仓鼠不放。也不晓得这叫宁死不屈,还是叫死不悔改。突然间,白桃花拼命踢蹬蹦跳,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把压在它身上的三条母野狗掀翻在地,倏地从围攻的狗群中蹿了出去,狂奔而逃。
  按常规,母野狗们应当衔尾猛追,教训抢夺救命粮的强盗,也追缴赃物——那只被叼在狗嘴里还来不及吞咽进肚的小仓鼠。可是,母野狗们似乎对剩余的小仓鼠更感兴趣,白桃花一逃窜,便迫不及待地扑到鼠窝上,爪牙并用,你争我抢,在泥土中翻找白桃花吃剩的小仓鼠,谁都想多吞一点能救命的食物,也顾不得肮脏了,连土带鼠一起吞进肚去。
  饥饿作祟,狗心涣散,强盗逃逸,甚是可悲。
  只有红桃心咽不下这口气,尾随追撵白桃花。饿肚狗追饱肚狗,当然是很难追赶得上的。追出约几百米,奔逃者因肚子里有内容,精神抖擞,脚下生风,越跑越快;追逐者因肚子里无内容,气喘吁吁,四肢乏力,彼此的距离便越拉越远。
  只得放弃追逐,让强盗带着喜悦逃走。
  红桃心回到野犬群,剩下的小仓鼠早已被哄抢一空,连条鼠尾巴也没给它留下。
  它是族群首领,是它凭着经验、智慧和勇气,冒着失败的风险,率领母野狗们挖地三尺把那窝小仓鼠给挖出来的,到头来,它非但没享受首领先进食的特权,反而连一只小仓鼠都没能吃到。这是对它地位的嘲弄,也是对它尊严的亵渎。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白桃花肆无忌惮地破坏啄食秩序,给其他母野狗树立了坏榜样。它肚子也饿得慌,怨恨地望着五条哄抢小仓鼠的母野狗。它们似乎都有点不好意思,扭头避开它的目光。它想发作,让它们为破坏啄食秩序的行为付出代价,可转念又一想,它发作得再厉害,即使每一条母野犬都被它咬掉一只耳朵,也无济于事了。对饥肠辘辘的母野狗们来说,吃进去的东西,是不可能再吐出来了。生命都是自私的,这没办法。再说了,大家都参与哄抢小仓鼠,你能惩罚所有的母野狗吗?你能与族群中的大多数为敌吗?你有本事单枪匹马制伏五条母野狗吗?你还要不要它们帮你养活你亲生的七只幼犬了?
  法不治众,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只好把唾液和眼泪一起往肚里流,咂咂嘴点点头,和颜悦色吠叫两声,以示宽容和谅解。很多时候,宽容和谅解都是被逼出来的。
  它注意观察五条母野狗的神态,有四条母野狗眼睛仍闪烁渴求的光,嘴角仍湿汪汪地馋涎欲滴,表现出所食甚少不足以解馋的遗憾,只有独眼姨妈嘴角微微上翘,因占了小便宜而狗脸上挂起一丝窃喜。由此可以推断,在那场哄抢中,有独眼姨妈抢到两只小仓鼠,而其他母野狗每个只抢到一只小仓鼠。
  这是一道并不复杂的算数题,小仓鼠的总数减去眼前这五条母野狗所吃的小仓鼠数量,就是妹妹白桃花独吞的数量。换句话说,白桃花抢走了一多半小仓鼠。
  红桃心愤怒得真想咬掉白桃花半只耳朵,如果白桃花就在它面前的话。你就想着你的那窝小宝贝在嗷嗷待哺,你怎么不想想我的那窝小宝贝也在嗷嗷待哺呢?只为自己,一点也不为别狗考虑,自私到了令狗发指的地步!
  愤怒不能当饭吃,越愤怒可能就越找不到饭吃。愤怒动肝火伤身体,却于事无补,不仅讨不回被白桃花抢走的大半窝小仓鼠,还白白浪费时间。现在得赶紧继续找寻食物,早一秒钟找到食物,它的宝贝幼犬就少一分饿死的危机。

  暂且忍耐,此事以后再讨回公道。
  红桃心深深吸了口气,把愤怒锁进心心底,迈动苦涩疲乏的脚步,率领母野狗们沿着山沟继续觅食。天无绝狗之路,地无杀狗之心,谢天谢地,在一丛衰草间,发现一只冻死的黄麂,虽然已被冻成冰坨,硬邦邦的难以啃咬,但毕竟是可以果腹的食物,几只母野狗费了很大劲,总算把冰冻黄麂撕咬开,让空瘪瘪的胃囊稍稍鼓了起来。
  进食完毕,红桃心一秒钟也不敢耽误,赶紧跑回白虎岙葫芦形溶洞,把肉块反哺给已饿得奄奄一息的幼犬。它所生的七只幼犬,都已饿得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地摇动尾巴。有六只幼犬尚能张嘴接受成年野犬吐出来的食物,有一只名叫大滴水的幼犬,已虚弱得连嘴都张不开了。能张嘴的,当然也就能吃进食物,不能张嘴的,当然也就无法喂给食物。
  红桃心记得很清楚,大滴水是这窝幼犬的老幺。老幺者,排行最小的孩子也。当它出生时已是拂晓,东方已露出一丝曙光,溶洞顶端一块钟乳石间,突然滴下一串水珠,就像山神在给新生儿举行洗礼,所以起名叫大滴水。一般来讲,一胎幼崽,最早出生的体质最棒,最晚出生的体质最弱。大滴水先天不足,抵挡不了严寒与饥饿,早早就要被严酷的大自然淘汰掉了。
  生命是火炉,没有燃料,生命的火炉就会熄灭。
  野狗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六只尚能张嘴的幼犬吞进食物后,身体很快就恢复活力,半个时辰后,便能重新站立起来,到了傍晚,又能活泼地蹦跳叫嚷了。
  食物是燃料,有了食物,生命之火就能蓬勃燃烧。
  好险哪,要是没有找到那只冰冻黄麂,它的七个小宝贝恐怕都难以活过今夜。
  大滴水侧躺在地上,睁着无神的眼珠,四条小腿一阵阵抽搐。红桃心用舌尖试探大滴水的鼻吻,小家伙只剩下游丝般的气息了。除非发生奇迹,除非有妙手回春的兽医,小家伙难逃劫难了。而野犬社会,既不会有什么奇迹,也不可能有兽医,死神的脚步已不可阻挡地逼近了。红桃心叼起大滴水的颈皮,毅然跨出葫芦形溶洞,登上覆盖白雪的山顶,将小家伙抛掷在大冰块上。既然死亡已是无法避免,那又何必要延长小宝贝垂死的痛苦呢!
  这看起来有点残忍,但却是一种明智的仁慈。
  大滴水在刺骨的冰块上猛烈抽搐了几下,便停止了挣动。
  一群大嘴乌鸦,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从遥远的地方飞来,扇动黑色的翅膀,“呱呱”叫着,在晓月头顶盘旋,就像一支匆匆忙忙赶来送葬的队伍。
  大嘴乌鸦是日曲卡雪山的天葬师,日曲卡雪山所有的动物都实行天葬。
  红桃心用嘶哑的嗓门朝大嘴乌鸦咆哮数声,转身下山了。儿是娘的心头肉,这句人间谚语对野狗同样是适用的。虽然一窝宝贝只损失了七分之一,它仍感觉到揪心的痛。它一定要牢记这血的教训,随时随地盯住白桃花,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制止白桃花掠抢食物的行为,保卫它所生的六只幼犬的生存权益,它边走边这么想。
  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这是任何一个做母亲的心愿。

 

【第八章  亲姐妹反目成仇】

  姐妹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起因仍然是为了食物。冬天食物匮乏,喂饱了这窝幼犬,就没有多余的食物去喂饱另一窝幼犬,这就是矛盾的焦点。红桃心不愿让自己的六条幼犬挨饿,白桃花也不愿让自己的八只小宝贝受委屈,这是姐妹俩生活中无法解开的死疙瘩。
  这次冲突非比寻常,差点酿成整个族群的毁灭。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白虎岙野犬群到尕玛尔草原觅食,耗费五六个小时,好不容易才捉到一只小山羊。这只小山羊才几个月龄大,营养不良,瘦得肋骨一根根暴突出来,浑身上下没有多少肉。七只参加狩猎的母野狗一拥而上,风卷残云,很快就把小山羊吞食干净,连羊皮都撕成几瓣吃掉了,只剩下一堆白花花的羊骨。僧多粥少,狗多肉少,远远谈不上吃饱喝足,母野狗们空瘪瘪的肚皮稍稍鼓出一点来,也就勉强算是吃了个半饱吧。
  隆冬腊月,能吃个半饱,对野狗来说,已经称得上美满幸福了。
  冬天日头短,淡紫色的暮霭弥漫开,天色渐渐要黑下来了。今天的狩猎到此为止吧,红桃心发出归巢指令。
  回家路上,红桃心情绪颇佳。差不多有十来天时间了,野犬群靠捡食腐尸为生,质次量少,就好比人类挖山茅野菜吃树皮革根,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成年母野狗个个都瘦了一圈,它所生的六条幼犬更是可怜,都已瘦得皮包骨头了。家伙们像是饿痨鬼投的胎,连石头都要啃咬两口。现在好了,野犬群总算逮到山羊了,虽然只是只瘦弱的小山羊,但活杀活吃,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它已计划好,回到白虎岙大本营后,它之外六条参加狩猎的母野狗,除允许妹妹白桃花去山腰蚯蚓状岩缝喂养那窝计划外超生的幼犬,其余五条母野狗,都要立即钻进葫芦形溶洞去,连它在内共有六条母野犬,需要哺养的是六条幼犬,正好一对一进行反哺。它要亲自督促,密切监视,让母野狗们至少将胃囊里二分之一的羊吐出来喂它的小宝贝,这对饥饿的幼犬来说,称得上是顿丰盛的营养大餐。
  野犬群绕过那块白虎状巨石,进人大本营门户。往左去,就是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往右走,就是那个葫芦形溶洞。蚯蚓状岩缝里,传来小野狗乞食的叫唤声,葫芦形溶洞里,也传来幼犬急切的吠叫声。
  两窝小野狗都嗷嗷待哺,望眼欲穿等候成年母野狗去喂食。
  红桃心拐向右走,按规矩,除白桃花外,其余五条母野狗都应该随着它拐向右走。它走了几步,背后传来零零碎碎稀稀拉拉的脚步声,回头望去,吃了一惊,只有繁星和荒火两条母野狗跟随在它身后;绿祖母还待在岔路口,左右彷徨,显得无所适从的样子;而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却朝左拐弯,跟在白桃花屁股后面,往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走去。
  “呦欧”,红桃心发出一声吠叫,那是在提醒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别稀里糊涂犯方向路线的错误!
  独眼姨妈耳郭抖了抖,却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的样子,继续闷着头往山腰攀爬。
  灰肚皮神情惶惑地扭头瞥了一眼,四条狗腿迟迟疑疑欲停未停,这时,白桃花蹿到灰肚皮身边,用混杂着乞求与威逼的目光瞪着灰肚皮,用胸脯重重冲撞灰肚皮的身体,迫使灰肚皮不得不往蚯蚓状岩缝而去。
  红桃心明白了,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并非是稀里糊涂走错了方向,而是有意要往左拐,去山腰蚯蚓状岩缝给白桃花所生的那窝狗崽子反哺喂食。
  这无疑是一种谋反,是无法容忍的分裂主义行为。
  独眼姨妈袒护白桃花,要到蚯蚓状岩缝去帮助喂养白桃花所生的幼犬,这在红桃心的意料之中。白虎岙野犬群“人人”都知道,独眼姨妈与白桃花黏得很紧,关系非同一般。
  红桃心有点惊讶,白桃花是怎么就把灰肚皮给笼络住了呢?事先它没发现有这方面的蛛丝马迹,突然间灰肚皮就倒戈投向白桃花了,让它始料不及。在人类社会,三人成一伙,三个“人”字就能组合成一个“众”字,野犬社会也有类似现象,三条野犬就变成小团体,或者说成为一小撮,族群形成分裂局面。红桃心猜测,也许,白桃花用感情做交易,帮助舔理狗毛,平日里假惺惺嘘寒问暖,把灰肚皮给拉拢了;也许,白桃花用食物做诱饵,小恩小惠收买,把灰肚皮给腐蚀了。

  一般来说,母野狗缺乏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品德。
  背着它挖走帮手犬,这是想另立山头啊。
  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它快步追赶上去,用身体拦住分裂主义小集团,威严的眼光注视着独眼姨妈和灰肚皮,“汪欧汪欧”嗥叫,喝令这两条母野狗回葫芦形溶洞去。
  ——你们有责任吐出肉块喂养族群的正宗后代,你们没有义务去给触犯禁忌偷生偷育的幼犬反哺食物!
  独眼姨妈晓得自己做了亏心事,低着头假装在嗅闻地面的气味;灰肚皮则干脆躲到白桃花背后去了。
  白桃花反应很强烈,“刷”的一下,浑身狗毛恣张开来,张大狗嘴——狗嘴当然吐不出象牙——露出满嘴尖利的犬牙,恶狠狠咆哮着,摆开一副跃跃欲扑的架势。
  绿祖母跑了过来,在红桃心耳畔呜呜哀嚎,还左左右右摆动那条绒毛已差不多秃光的尾巴,那神态、那叫声、那动作,分明是在央求红桃心网开一面,饶恕白桃花。
  红桃心抡甩尾巴,“啪”的一声,尾尖重重掴在绿祖母的脸上,就好像人类社会打耳光一样。闭起你的臭嘴,你是越老越糊涂了,你只会叫我忍让再忍让,你只会让我宽恕再宽恕,你知不知道,再这样下去,它白桃花就要骑到我的头上来拉屎拉尿了!
  绿祖母往后退了一步,那张老脸上又添了几道皱纹。
  红桃心觉得这一次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再退让了。假如允许白桃花拉走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不仅意味着它想给溶洞里的六条幼犬补充一顿营养餐的计划要落空,更为严重的是,它首领的威望将一落千丈。首领者,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全体臣民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首领的大忌,就是臣民与自己离心离德,就是臣民四分五裂,就是族群内出现了第二个领导核心。对群体意识极强的野狗来说,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命,分裂就是苦难,分裂就是毁灭。白桃花制造分裂,将大大削弱它的领导权,还将直接威胁它的六条幼犬的生存。它能熟视无睹吗?它能袖手旁观吗?它能无动于衷吗?它能听之任之吗?
  白桃花朝红桃心咆哮数声,又抬头朝暮色苍茫的天空狂吠数声,那套形体动作,很明显是在控诉:你有一窝幼犬,我也有一窝宝贝,你却要让所有母野狗都去给你所生的幼犬反哺喂食,老天有眼,这公平吗?
  红桃心觉得自己并没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表面上看,族群有两窝幼犬,它要把这些母野狗都引到葫芦形溶洞去哺喂它所生的六只幼犬,似乎是欠缺公平。可是,事情不能仅仅看表面现象,应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综合起来分析,这样才更客观也更接近事物的本质。虽然都是幼犬,但此窝幼犬与彼窝幼犬是有差异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它红桃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它产下的幼犬,名正言顺,是族类的正宗血脉,是种群的嫡系传承,按道理说,在食物紧缺的情况下,理应全体成年犬缩肚节食,承担最大的牺牲来保证它的那窝宝贝能存活下来。你白桃花不过是白虎岙野犬群的普通成员,说得难听点,一介草民,触犯禁忌产下幼犬,已属罪孽深重,那窝幼犬应划归为不该出生的小生命,说得再刻薄一点点,是私生子类。能容许你生下那窝幼犬,已经是很慈悲的事了,你理应感恩戴德,摆正自己的位置。现在倒好,非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私生子要和嫡系别苗头,还要闹待遇,还要奢望公平,还抢夺宝贵的食物资源,挤占它所生的那窝幼犬的生存希望,这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什么叫公平呀?你触犯禁忌去偷情,你生下了不该出生的孽种。因为你的错误而把正宗后代逼到了死亡的边缘。这难道是公平的吗?
  再者,它所生的六只幼犬比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要足足大两个来月,食量当然也要大得多,多吃多占也是无可厚非的啊。
  还有,白桃花屡次三番抢掠食物,私心膨胀到了疯狂的地步,以其狗之道还治其狗之身,就是不给你有充裕的食物喂你那窝非正常出生的幼犬,治治你的私心,杀杀你的嚣张,这不是很公平的事吗?

  红桃心下决心不让白桃花的分裂阴谋得逞。它懂得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它晓得,面对这个分裂主义小集团,须针对不同的情况分而治之各个击破。不用说,白桃花是分裂行为的罪魁祸首,是制造阴谋的始作俑者,而独眼妈和灰肚皮属于协从作恶,应当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打击这种分裂行为。
  它用身体强行挤开白桃花,贴近独眼姨妈,伸出舌头在独眼姨妈那只豁裂的狗耳朵上舔了舔。它记得很清楚,当初为了能使该死的公狗赛豹尾发情期过后仍留在白虎岙野犬群,它咬伤了独眼姨妈的耳朵,独眼姨妈肯定对此耿耿于怀,这大概是独眼姨妈受分裂主义者煽动的重要原因。哦,当时我出手确实太重了,牙齿和舌头磕磕碰碰的事情总是有请不要记恨我,我谨向你表示诚挚的歉意。“汪——呦——欧——”首恶必办,协从不问,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跟我回葫芦形溶洞去吧,这才是你应该走的光明大道。
  它又奔到灰肚皮跟前,颈窝在灰肚皮的脊背轻轻摩挲。它想起来了,有一次为了争抢一只青蛙,它在灰肚皮脊背上狠狠撕了两爪,撕出几道蚯蚓般血痕,至今仍看得见淡淡的疤印,灰肚皮肯定对此记忆犹新,这很可能是灰肚皮受分裂主义者蛊惑的主要因素。哦,对不起了,我不该为了一只青蛙而撕烂你的脊背,我常常为此而感到后悔。“汪——呦——欧——”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欢迎你回到正确的路线和方向上来。
  它发现,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尾巴软绵绵耷落在地,眯眼耸鼻阖嘴,姿态柔顺而又谦恭,觉悟有所提高,似有悔改之意。哦,挺好的,分裂主义小集团就要土崩瓦解啦。
  突然,白桃花从背后扑蹿上来,没有警告式嗥叫,闷声不响就扑到红桃心背上来了。红桃心没有防备,又是站在斜坡上,一下就被扑翻在地,“咕咚咕咚”翻了三个筋斗滚出两丈多远,跌得狼狈不堪。
  白桃花又扑到独眼姨妈身上,龇牙咧嘴咆哮,独眼姨妈蹲伏在地,做出臣服的姿势;白桃花转身又扑到灰肚皮身,张牙舞爪恫吓,灰肚皮侧躺下来,将最脆弱的喉管暴露在白桃花的犬牙下,以示顺从与忠诚。三条母野狗嘴吻对着嘴吻,一齐仰起脸,朝天发出一通嘹亮的吠叫。这是典型的狗式宣言,告示天下,一个拆不散打不烂的联盟组合成功。
  分裂主义小集团,又举步朝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走去。
  红桃心恨得牙齿痒痒的,心头涌起喋血杀戮的冲动。它狂嚎一声蹿上去,扭住白桃花撕咬。假如今天不去惩罚白桃花,那么分裂就会成为既成事实,以后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就永远会成为白桃花的附庸,天天去为白桃花所生的幼犬反哺喂食。更可怕的是,其他几条母野狗会把它看成一个软弱无能的首领,一个蒙羞受辱的窝囊废,一个忍气吞声的胆小鬼。对崇尚力量的喜马拉雅野犬来说,心底里鄙视软骨头,是不愿追随怯懦的首领的。族群的凝聚力将涣散,分裂也是一种瘟疫,不能及时加以制止的话,会渐渐蔓延开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力量同样也是无穷的。完全有这种可能,母野犬们以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为榜样,一个一个从它身边溜走了,或者投靠到白桃花麾下去,或者改换门庭投奔到另外的野犬群去。倘若真是这样,它所生的六只幼犬便失去了生存依靠。
  它别无选择,必须用尖爪利牙粉碎分裂阴谋!
  白桃花似乎早有准备,爪牙相迎,立即予以反击。
  红桃心这边,繁星和荒火也冲了上来,白桃花那边,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也积极应战。六条母野狗形成两个阵营,互相撕咬,嗥叫声响成一片,宁静的家变成烽火战场。
  绿祖母挤到红桃心与白桃花之间,朝这边哀嚎数声,又朝那边斥骂几嗓子,试图用自己的身体做挡火墙,平息这场来势凶猛的窝里斗。
  红桃心张嘴咬去,本想咬白桃花脖子的,绿祖母用身体抵挡,结果却咬到绿祖母的屁股。“咔嚓”,绿祖母屁股被咬下一嘴狗毛,疼得撕心裂肺地吠叫。
  活该,你这条不讲原则的老母狗,你就会调和矛盾,你就会当和事老,你没看见阴谋家在搞分裂活动吗,这是两条路线的生死较量,这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你还是莫管闲事躲一边去吧,不然的话,我会咬碎你这把老骨头的!

  白桃花举爪来撕,本想撕红桃心脊背的,绿祖母身体横亘在中间,结果爪子落到绿祖母的肩胛上。“咝”的一声,绿祖母肩胛出现几道带血的抓痕,痛得眼泪汪汪。
  活该,你不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不让别的母野狗给我的八只小宝贝反哺喂食,那明明是要把我们母子逼上绝路,家犬急了要跳墙,野狗急了要拼命,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了,不然的话,别怪我的爪子会撕烂了你这张老脸!
  谁也不听从绿祖母的劝架,绿祖母两面不讨好,挡火墙成了受气包,夹在中间两头挨打。它不得不停止这无效的劝解,从混斗圈里退了出来。
  没有了障碍,两个阵营撕咬得更激烈了。你抓破我的脸,我咬破你的臀;你撕了我三爪,我回敬给你两口。尘雪飞扬,狗毛飞旋。吠叫声嗥叫声哀叫声惨叫声不绝于耳。双方似乎都打红了眼,出招越来越毒,狗爪往对方的脸上撕,狗牙也往对方的要害部位咬,恨不能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那条名叫繁星的母野狗,身上横一道竖一道血痕,身上星星点点的白毛都被鲜血染红了;灰肚皮的嘴角被咬破了,满嘴满脸都是血,模样可怕极了。这已经不是一般性质的窝里斗,而变成了一场血腥的自相残杀。
  突然间,绿祖母狂嚎一声,这是声嘶力竭的叫,可用号啕这个词来形容。白虎岙野犬群还很少有谁如此悲痛地嗥叫,声音锐利悲伧,表达撕心裂肺的痛楚,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和震撼力。这叫声振聋发聩,正在恶斗的六条母野狗不约而同停止了撕咬,瞪起惊讶的目光去看绿祖母。绿祖母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当十二束目光在它身上聚焦时,它突然瞧蹦跳起来,以极快的速度向旁边一棵碗口粗的松树扑蹿过去。令母野狗们不解的是,绿祖母扑蹿的姿势十分怪异,脖颈扭挺,狗眼紧闭,好像要去赴汤蹈火似的。眨眼工夫,绿祖母已经扑蹿到松树跟前了,让母野狗们诧异的是,绿祖母仿佛不知道前面有棵松树,仍笔直朝松树蹿跃过去。“咚”的一声,绿祖母的脑袋撞在树干上。野狗的脑袋虽然结实,但终究不如松树坚硬。树皮破碎,绿祖母的脑袋也开了花,右耳撞得开裂,头皮也被撞破。它跌在地上,呜咽一声,爬了起来,后退几步,又快速助跑一头向松树撞去。接二连三的撞击,绿祖母皮开肉绽,满头满脸皆是血,简直成了一条血狗。“呜——呦——汪——欧——”绿祖母呻吟着嗥叫着。
  ——你们互相残杀,白虎岙野犬群就要毁在你们手里了,我也不想活了,我砸烂自己的狗头,我死在你们前面!
  大家这才明白,绿祖母是在用自戕的办法,抗议这场血腥的窝里斗。
  红桃心的心情格外沉重,绿祖母不仅是族群的最高长辈,还是它的精神靠山。它从小就是绿祖母哺养大的,想当年,它还只有三个月大时,有一次偷偷钻出巢穴去玩耍,突然天空一朵乌云背后飞出一只金雕,朝它俯冲下来,金雕属于大型肉食猛禽,强有力的雕爪能轻易掐断幼犬的脖子,当时只有绿祖母在场,绿祖母顽强地与金雕周旋搏斗了半个多小时,前腿被雕爪撕破,仍紧紧护卫在它身边,保住了它这条小命。在它成年后,绿祖母又压制了好几个竞争对手,力排众议,清扫障碍,把首领位置禅让给它。可以这么说,没有绿祖母,它早就魂断日曲卡山麓;没有绿祖母,也就不会有它辉煌的今天。它晓得,绿祖母是条性格刚烈的老母狗,做什么事都认真得近乎执拗,要是它们继续自相残杀的话,绿祖母会不停顿地连续撞树,直到撞得气绝身亡为止。绿祖母待它恩比天高情比海深,它能眼睁睁看着绿祖母撞死而无动于衷吗?
  红桃心失去了打架的勇气,松开了狗爪。白桃花趁机站了起来,抖掉身上的雪尘,委屈地嚎了两声,急步朝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而去。
  两条为首的母野狗停止打斗,另两对母野狗自然也就平息战火。独眼姨妈和灰肚皮跟着白桃花去山腰的蚯蚓状岩缝了。
  唉,分裂局面已经形成,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呀!

 

【第九章  分裂与死亡】

  白虎岙野犬群分裂成两伙,一伙是以红桃心为核心,有绿祖母、繁星、荒火和紫杜鹃四条母野狗帮衬,另一伙是以白桃花为核心,有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两条母野狗跟随。

  人类社会有天无二日、国无二君的说法,野犬社会也同样遵循这条规律。狗群有了两个核心,摩擦不断,内耗增加,狗心涣散,日子过得越来越窘迫。
  外出狩猎,本来在红桃心的统一指挥下,上下齐心协力,是有可能将发现的猎物捕杀的。可现在,就算得到了猎物的线索,红桃心率领身边的四条母野狗去追撵,而白桃花小集团却会觉得这场打猎成功的几率太小,消极怠工不予配合。反过来也一样,白桃花看见了猎物的踪影,率领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去追杀,但红桃心却认为是望风扑影希望太渺茫,不愿积极参与。各敲各的锣,各吹各的号,力量互相抵消,好几次狩猎机会就这样白白消失了。
  虽然分裂已成事实,但彼此义不能完全脱离接触。喜马拉雅野犬单个力量有限,通常需要六只以上成年犬紧密配合,才能捕获到青羊、马鹿、野猪之类大型猎物。尤其是在冬天,雪地追撵,没有一定数量的母野狗,是很难组织起有效围歼的。这就意味着,两伙野犬还必须纠集在一起,互相依赖,互相帮衬,才能生存下去。
  这非常别扭,非常难受,却又无可奈何。
  老天爷似乎也来趁机作祟,自进入腊月,便刮起了暴风雪,北风呼啸,鹅毛大雪铺天盖地,气温骤降,连山上的石头都冻裂了,夜晚发出“喀喇喀喇”可怕的炸裂声。暴风雪时续时停,一连下了半个多月。真应了人类的两句诗:“屋漏恰逢连夜雨,船破偏遇顶头风。”白虎岙野犬群本来就在闹不团结,又碰到如此恶劣的天气,食物异常紧缺,吃了上顿愁下顿,两三天才能弄到一点吃的东西,日子差不多就在死亡边缘挣扎了。
  最让红桃心揪心的,是膝下六条幼犬。屈指算来,这窝幼犬已经出生足足四个月了,按以往的经验,四月龄的幼犬,进入快速发育期,体形应差不多有成年犬三分之二大,体毛浓密鲜亮,活泼好动淘气,成天打闹游戏,并已能跟上成年犬的奔跑速度,理应吵闹着要跟随成年犬外出狩猎,熟悉领地环境。当成年犬围歼猎物时,它们蹲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观摩学习成年犬的打猎过程,积累宝贵的生存经验。两个月后,也就是满半岁龄时,柳树抽芽迎春花开放,它们就应开始跟在成年犬屁股后面参与打猎,或在旁边喊助威,或在猎物身旁打冷拳咬冷口,进行狩猎实习。这是幼犬发育成长的时间表。可它膝下的六条幼犬,虽已满四个月,却只有成年犬二分之一大,体毛灰扑扑缺乏光泽,邋邋遢遢像群小叫花子,神情呆板麻木,除了喂食时互相挤撞倾轧外,很少见它们打闹游戏。也从不吵闹着要求跟随成年犬外出打猎,对外面的世界缺乏好奇心,也没有这个年龄理应具备的探索精神,成天蜷缩在葫芦形溶洞最里面的石旮旯里,互相挤成一团,不吵不闹不叫。个个瘦得三根筋挑着一个头,活像一窝见不得阳光的地老鼠。发育严重滞后,已远远落后于成长时间表。
  红桃心明白,之所以如此,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食物严重不足。生命就像一只火炉,缺乏燃料,火焰不可能烧旺。没有食物就没有热量,没有热量就没有活力。望着六只有气无力的幼犬,作为母亲,红桃心痛苦得心如刀绞。它是条生活经验丰富的母野狗,它晓得事情的严重性。倘若再不能提供丰盛的食物,任由幼犬们继续饥寒交迫,后果将不堪设想。快速发育期营养跟不上,错过了最佳生长时机,它们的体格就会定型,永远瘦弱矮小,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变得高大威猛了。
  更让它担忧的是,食物严重不足不仅会影响幼犬的身体发育,还会阻碍精神发育,瘦弱的身体会让它们变得自卑,自惭形秽,身体萎缩而导致精神委琐。对动物来说,身体瘦会引发自卑情结,这是一个规律。发育滞后还会造成另一个大麻烦是,按照物种的习性,母野狗们帮首领反哺喂养幼犬,是有时间限度的,喂到幼犬满半岁时,就会自动停止这种反哺行为。在正常的生长时间表上,幼犬满半岁龄,已经处于狩猎实习期,会自己趴在倒毙的猎物身上撕扯啃食了。这是物种的生理特性,再有权威的首领,也休想在幼犬满半岁后,再让母野狗们反哺喂食。换句话说,到幼犬半岁龄后,就必须要自己觅食了。照目前情景推测,它的六个宝贝满半岁龄后,恐怕很难在哄抢中争到食物。现在它们还不能跟着成年野犬外出观摩打猎,落后于生长时间表上的学习阶段,而学习的年龄拖得越晚,学习的成效也就越差。可以这样断言,如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改变目前这种饥荒状态,这幼功犬即使侥幸能存活下来,也都成了生理和心理都有缺陷的低能儿,就算勉强能活过这个冬天,也活不长久的,很快会被严酷的生活淘汰掉。对野犬这样的动物来说,只能服从弱肉强食、汰劣留良的丛林法则。强者才有生存权,才有辉煌的前途;弱者者会被剥夺生存权,只能走向死亡。

  红桃心当然不希望自己生的幼犬变成一窝孱弱的废物。它忧心如焚,可又想不出摆脱窘境的好办法来。唉,它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允许白桃花在族群内生下幼犬。就是为白布桃花生下了八只不该出生的幼犬,才使得它所生的幼犬陷入深深的困境。
  因果关系非常明确,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白桃花的日子当然也不好过。这天傍晚,肆虐的暴风雪似乎有停歇的征兆,风刮得柔和,雪也下得小了,红桃心蹲在溶洞口,眺望着风云变幻的天空,思量着明早该往何处觅食。就在这时,白桃花从对面山坡那条蚯蚓状岩缝钻出来,虽然天色有点昏暗,但它还是看得很清楚,白桃花嘴里叼着一样东西。仔细再看,哦,原来是一只黄毛小狗崽!雪还在纷纷扬扬下,天气这般寒冷,做母亲的不可能把仅两个月大的幼崽叼到巢穴外来玩耍的,只有一种解释,白桃花叼着的是一只已经断气的狗崽。它瞪大眼睛继续侦察,那只小狗崽在白桃花嘴下晃荡,小脑袋软耷耷垂吊下来,判断得很准确,果真是只死狗崽。白桃花钻出蚯蚓状岩缝后,看看天,看看地,茫然四顾,狗眼亮晶晶泛着泪光,随后朝山顶攀登。白桃花走得很慢,四条狗腿像灌了铅,滞重而艰难。哦,你也尝到了失子的痛苦。红桃心有一丝幸灾乐祸。白桃花所生的狗崽死去一只,意味着族群内幼犬总量减少一只,食物的压力就减轻一分,当然也就意味着它所生的幼犬生存希望增加了一分。这是一道并不难算的数学题。不不,它不该这么想,不该这么歹毒的。不管怎么说,它们是一母所生的同胞姐妹,血缘亲情,打断骨头连着筋,它不该把亲妹妹的丧事看做是自己的喜事。
  一方面,它为族群食物压力减少了一分而感到窃喜;另一方面,它又为妹妹痛失爱子而感到悲哀。它的心里其实是很矛盾的。
  白桃花登上了山顶,站在悬崖边,狗嘴松开,将已死狗崽抛下深渊。山背后传来物体坠落的声响。白桃花仍伫立在崖边,一动不动像尊雕像。飘洒的雪花铺在白桃花背上,灰狗变成了白狗,瘦狗变成了胖狗。静穆了约几分钟,白桃花突然抬起头,朝着对面白雪皑皑的日曲卡山峰“汪汪”嗥叫,背上的积雪进溅开来,像绽开了一朵雪绒花,白桃花的声音嘶哑惨烈,让狗听得毛骨悚然。
  假如你不去偷情产下那窝不该出生的孽债,也就不会有今天丧子的悲痛了,你埋怨谁呀,你首先应该责备你自己。
  白桃花在山顶哀嚎一阵,夜色渐浓,踉踉跄跄下山,回蚯蚓状岩缝去了。
  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红桃心趴在葫芦形溶洞口,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狗眼欲闭未闭时,感觉对面山腰蚯蚓状岩缝又闪出一道黑影。它心头打了个激灵,顿时清醒过来,举目望去,虽已是夜晚了,但在雪光与星光映照下,能见度不算太低。它看见,又是白桃花钻了出来,仍是嘴里叼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疲惫不堪地往山顶攀登。不用说,肯定是又一只小狗崽不幸夭折命丧黄泉了。
  白桃花重复了傍晚那套狗式葬礼,也同样朝天发出一串凄凉的哀悼声。
  狗崽接连死亡,做母亲的一颗心肯定在滴血。红桃心想,死神也光顾得太勤了些,忍不住深深叹息,动了恻隐之心。毕竟是亲姐妹,虽然彼此存有疙瘩,但它还是为白桃花灾祸不断而难过。唉,万恶饿为首,都是让饥荒给害的。毫无疑问,白桃花两只狗崽相继死亡的原因,肯定是因为饥饿。隆冬季节,不会有什么传染病,也不会流行瘟疫,这个时候发生死亡,唯一的可能就是被饥寒夺走生命。
  对野生动物来说,饥馑是最狰狞的死神。
  这时,白桃花完成简短的哀悼仪式,从山顶返回山腰蚯蚓状岩缝。也许是觉得直上直下坡太陡路太难走,也许是想在雪地里多走几步以消解太多的哀伤,白桃花绕了个小弯,顺着缓坡走下来,这条路线,刚好要经过葫芦形溶洞前。
  狗爪踩在积雪上,发出嚓嚓有节奏的声响。不一会儿,白桃花的身影出现在葫芦形溶洞前那块平坦的雪地。红桃心仍躺卧在溶洞口,默默注视着白桃花的身影,感情很复杂,不知道应该为族群食物压力又减轻一分而欣慰,还是应该为妹妹连遭苦难而伤感。或许@,这两种感情同时存在,欣慰与伤感本来是水火不相容的,却奇怪地同时出现了。

  白桃花在距离七八米远的地方穿过葫芦形溶洞口,眼瞅着就要转身回蚯蚓状岩缝去了,突然,白桃花倏地扭转头颈,朝葫芦形溶洞里张望。在不经意中,姐妹野犬四目相对。
  红桃心发现,白桃花眼睛泛动着绿光,比野猫的眼睛还亮,比冰雪还要寒冷,比刀子还要锋利,蓄满仇恨,蓄满怨恚,就像马蜂刺毒蛇牙蝎子嘴,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它的心忍不住抽搐,一连打了好几个冷噤,它无法与如此歹毒的目光对视,赶紧把眼光避开了。
  白桃花在黑暗中盯着它看了足足有两分钟,这才一甩尾巴小跑着离开了。
  红桃心再也无法入睡。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出现白桃花那两道毒焰般的目光。它晓得,眼睛是心灵的门窗,心灵有一池毒水,目光才会毒汁四溅。毫无疑问,白桃花把两只狗崽死亡的原因,归咎到它身上了,把它视为祸之根,灾之死神的导盲狗。白桃花并非庸常之辈,肯定头脑中也有“数”的概念,肯定也会计算这么一道算术题,族群中需要养育的幼犬过多,所以才导致饥荒,使活蹦乱跳的幼犬变成僵硬的饿殍,假如将幼犬的总数减少一些,其他幼犬生存的概率就要大一些。白桃花当然不会想要减去亲生小狗崽的数量,绝对是想着要减去它红桃心所生的幼犬的数量。它现在才明白,白桃花在山顶抛却已死的狗崽举行完狗式葬礼后,为何没有原路返回,而要绕个弯从缓坡下山,并非是嫌原路上直下坡太陡路太难走,也不是为了在雪地多走几步以消解心中太多的哀伤,而是另有所图。不能排除有这种可能,白桃花是故意要摸黑来到葫芦形溶洞,窥探虚实。要是它睡着了,有机可乘的话,谁也不敢保证白桃花就不会摸进洞来,对它所生的六只幼犬采取行动……假如它所生的六只幼犬不存在了,族群的幼犬总量就减少一半,白桃花所生小狗崽的存活可能就提高了一倍。
  幸亏它醒着,那恶毒的计谋才未能付诸实施。
  红桃心觉得自己傻透了,还在为白桃花连丧两崽而给予同情怜悯。它完全没必要动侧隐之心,假如这个时候连丧两崽的不是白桃花,而是它红桃心,彼此交换一下位置的话,白桃花恐怕在睡梦中都会笑出声来。争夺生存权,那是你死我活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仁慈,不仅虚伪,还有害无益。
  哦,连丧两崽,那是老天有眼,在惩罚触犯禁忌的狗!它没有加害白桃花所生的小狗崽,那是自然死亡,它问心无愧。一个时辰就连续死了两只小狗崽,速度还是蛮快的,频率还是蛮高的,照这样的速度减员,等不到天亮,蚯蚓状岩缝那窝小狗崽就通通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本来就是不该出生的狗崽,不过是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罢了。红桃心反正也睡不着,躺卧在葫芦形溶洞口,瞪大眼睛密切注视着对面山腰那条蚯蚓状岩缝。又一个时辰过去了,不见白桃花叼着断气的小狗崽出来;启明星升起来了,蚯蚓状岩缝仍不见有后续动静;金鸡报晓,东边的天空出现一道玫瑰红朝霞,蚯蚓状岩缝再没发生小狗崽倒毙事件。
  期待落空了,红桃心免不了感到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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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犬女皇》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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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绿祖母涅盘】

  绿祖母死了。绿祖母死在狩猎场上,死得很惨烈。
  那天,气候转晴,阳光普照,高山雪域,云蒸雾绕。这是隆冬季节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白虎岙野犬群一大早就赶往尕玛尔草原觅食。好天气意味好兆头,会带来好运气的。每条母野狗心里都这么想,兴致勃勃,满怀希望,进入狩猎场。遗憾的是,好天气并没有带来好运气,发现一对兔子在树丛觅食;还没等野犬群围拢上去,狡猾的兔子就钻进迷宫似的地穴不见了;追逐一群岩羊,岩羊逃到陡峭的悬崖上,野犬群只能在山下望羊兴叹……在尕玛尔草原奔波了大半天,累得皮耷嘴歪,却一无所获。太阳西沉,夜幕快要降临,野犬群只好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垂头丧气回白虎岙大本营。
  走出尕玛尔草原,跨进日曲卡雪山,却意外地发现山脚下古戛纳河中央的薄冰区,有一只黑熊正侧躺在地,耳朵贴在冰层上,聚精会神地谛听。过了一会儿,黑熊似乎听到鱼尾划水的声响了,兴冲冲地站起来,奔上河岸,在沙滩上抱着一块比熊脑袋还大的卵石,回到刚才谛听声响的位置,笨拙地将石头高高举过头顶,使劲往下扔,“咚,咚,咚”,就像在敲冰鼓,冰屑四溅,雪燕惊飞。砸了三四下,“扑通”一声,冰层被砸开一个洞,河水从洞口冒出来,盛开一朵灿烂的浪花,大卵石沉到河底去了。黑熊又趴在冰窟窿上,用自己沉重的躯体当做肉锤,厚实的胸脯“啪啪”拍打已经破裂的冰层。“嚓,嚓,嚓”,不断传来冰块裂碎声。不一会,河中央冰面上出现一个直径约一米的大窟窿。
  母野狗们晓得,黑熊是在捉鱼。
  古戛纳河是条宽敞的大河,每年秋季,都有成群结队的黑鲩溯流而上从金沙江到上游的古戛纳河来产卵。完成传接代的使命后,黑鲩便会在秋末初冬,河水还没有冰封前流回下游的金沙江去。因为到了严冬季节,古戛纳河就会结冰,浅水区冰结得很厚,越往河中央冰层就越薄,虽然薄薄的冰层下仍有河水在涌流,但某些河段过道太窄,大鱼无法通行。每年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些黑鲩姗姗来迟,晚秋季节才来到产卵地点,在上游产完卵后,严冬突然来临,河水已经结冰,回不了下游金沙江了,只好滞留在古戛纳河越冬了。
  生活在古戛纳河流域的黑熊,是捕鱼高手。每年秋季,黑熊就是靠捕捉黑鲩为生。在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过程中,某些智商特别高的黑熊,还学会了冬天敲冰捉鱼的技巧。
  母野狗们驻足观望,等待出现觅食机遇。
  黑熊来到岸边灌木丛,将枝叶上的浮雪扫除,寻寻觅觅,扯了一根枝条,枝条上挂着几枚鲜红的浆果,返回到冰窟窿,将枝条扔进水去,然后趴在冰窟窿边,聚精会神盯着水面看,那神态,活像渔翁在专心致志钓鱼。
  枝条漂浮在水面上,随着波浪起伏摇摆,那几枚鲜红的浆果在绿波间格外显眼。这对饥肠辘辘的鱼来说,是一种很难抵御的诱惑。
  约两三分钟后,黑熊的颈毛“刷”地耸立起来,绿豆小眼瞪得溜圆,尖尖的嘴吻滴出长长的口水,这是个信号,河里有引起黑熊馋涎欲滴的动静了。
  那几枚鲜红的浆果眨眼间沉进江底不见了,说时迟那时快,黑熊“扑通”跳进水里,水花溅起一米高,水花落定后,只见冰窟窿里一个黑糊糊的大家伙在扑腾,涌浪从冰窟窿里溢出来,在冰面上不断向外扩展。大约半分钟后,熊脑袋伸出水面,大口喘息着,一只熊爪搭在冰面上,另一只熊爪从河里拎起一条一米多长的大黑鲩,使劲一抡,大黑鲩被抡到冰面上。那条大黑鲩虽然离开了水,生命力却很顽强,不断翻滚打挺,就像在跳冰上芭蕾。
  黑鲩又名青根鱼,亦叫螺蛳青,是一种肉质鲜美的淡水鱼。
  红桃心发出一声低嚎,领着野犬群向古戛纳河跑去。黑熊钓鱼,野狗吃鱼,也算得上是千古美谈了。所有的母野狗都抱有这么个希望,这只黑熊笨手笨脚的,笨重的身躯不断压碎冰层,爬起来又沉下去,沉下去又爬起来,无法很快从冰窟窿里爬出来。这样的话,野犬群就能抢先一步捉到在结冰的河面上跳冰上芭蕾的黑鲩了。这条黑鲩连头带尾有一米多长,少说也有三四十斤,够全体母野狗美美吃一顿的了。

  野犬群离古戛纳河中央约有三百米远,母野狗们如狂飙飞奔,转眼间就只剩一半距离了。
  可命运似乎在戏弄母野狗们,也就在它们如狂飙飞奔时,看起来笨头笨脑的黑熊,竟然倏地一下灵巧而又轻盈地从冰窟窿里爬上来,它浑身湿透,身上冒着腾腾热气,扑向在冰面上翻滚打挺的黑鲩,两只前掌胡乱拍打,“噗噗啪啪”,一寸余长的熊指甲,就像锋利的渔叉,很快将大黑鲩叉住,捧到胸前,张大熊嘴就要啃咬。
  “汪呦”,红桃心发出一声哀嚎,脚步慢了下来。母野狗们也像泄了气的皮球,由豪情满怀刹那间变得心灰意冷。谁心里都明白,除非它们能像传说中的天狗那样长出一对翅膀飞过去,否则是不可能赶在黑熊将大黑鲩咬碎吞进肚前去到黑熊跟前的。黑熊生就一张大嘴,是山林有名的饕餮之徒,进食速度极快。白虎岙野犬群曾遇到过这么一件事,那是在去年春天,也是到尕玛尔草原狩猎,半途遇见一只黑熊,熊爪刚好扑到一只褐马鸡,看到野犬群逼近,黑熊三下五除二用牙齿拔掉褐马鸡翅膀和尾巴上的硬羽,然后啊呜一口,将鸡头、鸡颈连同鸡胸脯咬下来,胡乱嚼了几下,吞咽进去,又啊呜一口将一只鸡腿连同鸡屁股撕扯开来,眨眼工夫又塞下肚去。最多两三分钟时间,一只五六斤重的褐马鸡就被吃得只剩下两只鸡爪和一地鸡毛。人们都用狼吞虎咽来形进食时的霸道与贪婪,其实黑熊的吃相比起狼或虎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历史的一幕即将再现,眼下这只黑熊也会将大黑鲩塞进又尖又大的熊嘴,猛咬几口,不等母野狗们靠近,把这条大鱼吃得连尾巴也不剩。
  吃进熊肚皮去的食物,是不可能再掏出来的啊。
  就在野犬群想放弃时,事情突然有了戏剧性变化。大黑鲩在熊掌上拼命挣扎,不知怎的,扇形鱼尾巴强劲甩动,刚好掴在熊脸上,“啪”的一声,结结实实扇了黑熊一个大耳光,黑熊愣了一愣,熊爪松开。大黑鲩掉在地上,活蹦乱跳,被熊爪抓伤的身体流着血。殷红的血在洁白的冰雪上格外醒目。好像大鱼也有灵性,也有辨别方向的能力,黑鲩蹦跶着,跃挺着,一步步接近河中央那只冰窟窿,目的很明确,想钻进水去逃命。黑熊当然舍不得让已到了嘴边的鲜美食物逃逸,立刻追上去,两只熊掌拼命扑打。那大黑鲩一个打挺顺着惯性“吱溜”滑向左边,当黑熊奔到左边时,大黑鲩又用尾巴支地身体“嗖”地弹射出去,“刷”地滑向右侧。冰面很滑,黑熊跑不快,一会儿滑倒摔个四脚朝天,一会儿闪个趔趄摇摇晃晃站不稳。熊和鱼仿佛在进行一场花样滑冰比赛,在河中央的冰面上你滑过来我滑过去眼花缭乱地穿梭奔忙。
  对野犬群来说,觅食机会再现,新的希望来临。母野狗们又加快步伐,用百米冲刺的速度直奔河中央。
  黑熊虽然天生近视眼,人间有把黑熊称为熊瞎子的,但黑熊的听觉与嗅觉却十分灵敏,耳不聋鼻不塞就是眼睛有点花。它当然已发现野犬群正火速赶来,不用猜它也知道母野狗们急急忙忙往这儿奔的目的是什么。它绝不会愿意自己跳到冰凉的河里辛苦半天好不容易捕捉到的大鱼让野犬群抢了去。野狗要来抢食,黑鲩调皮捣蛋又不肯乖乖就范,急得它团团转。眼瞅着野犬群已跨过河岸进到结冰的河面上来了,黑鲩再次从熊爪下逃脱,滑冰滑到离冰窟窿仅有两米远的边缘,只要方向正确再打一次挺,或鱼尾支地再来个弹射,就会跃入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黑熊急红了眼,应了句急中生智的俗话,熊脑袋也不知怎么就开了窍,不再跟在大黑鲩背后胡乱拍打,而是突然侧躺下来,玩起了连轴转。这一招很聪明也很毒辣,黑熊身长一米三以上,腰粗膀圆,足足有一百公斤重,横着身体碾压过去,称得上是地毯式攻击,黑鲩无处逃遁。黑熊打到第三个滚时,熊屁股已经压到鱼尾巴了,黑鲩还想翘起头尾蹦跶,已经不行了,熊屁股以泰山压顶之势向鱼身上滚压过来,当碾到鱼头时,黑熊坐了起来,屁股像磨盘似的碾转,这是黑熊对付猎物的拿手好戏,将你磨成肉浆,看你还能往哪里逃?不愧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大黑鲩尾巴在冰面上无力地拍打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这时,野犬群已经奔到河中央,将黑熊围了起来。虽说黑熊已成功猎杀黑鲩,并把这条大鱼攫抓在熊掌中,但红桃心决定玩玩熊口夺食的游戏。
  全世界现有三种熊,棕熊、黑熊、北极熊。棕熊体格伟岸,性格暴烈,最大的公棕熊身高超过两米;北极熊在肉食兽中硕大无朋,称得上是极地的巨无霸;黑熊在熊家族中个头最矮小,只能算是小弟弟了。黑熊个头小,相对来说,凶猛度就低,危险性就弱。黑熊还有一个弱点,就是脑子有点笨,遇事容易钻牛角尖。高山雪域曾发生这样的事:一只雪豹与一头黑熊狭路相逢,展开一场厮杀。雪豹看上去比黑熊小了一圈,力气当然也比黑熊小,实打实地搏斗,雪豹很难占到什么便宜。两三个回合后,雪豹纵身一跃蹿到一块两米多高的巨石上去,巨石如刀砍斧劈,四面垂直,对黑熊来说高不可攀。黑熊仰起脖子吼叫,主动挑战,希望雪豹能下来一决雌差雄。雪豹站在巨石上,龇牙咧嘴咆哮,黑熊怒不可遏,奋力扳倒身边的小树,又抱起很重的石头,扔过去掷过来,耀武扬威,显示自己非凡的力气。半个小时后,黑熊累口吐白沫瘫倒在地,狡猾的雪豹这才从巨石上跳下来,很轻松地将精疲力竭的黑熊咬死。
  精明的野狗从傻黑熊嘴里夺走食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红桃心绕到黑熊背后,扑到熊背上,撕抓了一把。它并没有狠劲去抓,仅用了三分力气,倒不是怕把黑熊抓疼了,而是它知道,自己不管用多大力气,都无法用狗爪对黑熊造成实质性伤害。在所有肉食类猛兽中,狗爪是最迟钝的,既不像虎爪孔武有力,又不像猫爪尖锐锋利,狗爪的指甲又短又秃,熊皮厚韧,狗爪撕抓得再厉害,也不过是给熊搔痒而已。它从背后撕抓黑熊,并不指望要给黑熊颜色看,醉翁之意不在酒,饿狗之心不在熊,而在于握在熊掌中的那条大鱼。它在熊背上蜻蜒点水般抓了一把,然后触电似的将狗爪收了回来,“汪汪”叫着,扭身跳闪。这是典型的挑衅战术,意在引诱黑熊来追它。
  黑熊果然生气了,“欧欧”叫着,转身来追。背后咬熊,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咱们面对面抱着玩玩摔跤比赛!
  红桃心逃得不紧不慢,狗尾巴还骄傲地在空中抡着花结。你这个又胖又笨的黑家伙,有本事你就来抓住我,不是吹,你爹妈就是再给你生两条熊腿,你也休想追上我!
  黑熊的奔跑速度本来就不如野狗,又携带着一条重达三十斤的黑鲩,负重追逐,更是迟缓得可笑,对红桃心构不成任何威胁。
  这时,绿祖母又从背后蹿了上来,一直奔到黑熊的屁股后面,在熊腰上咬了一口。黑熊有个习惯,秋天爱在松树上蹭痒,涂了满身松脂,又到沙地上打滚,沾一身沙子,就这样熊毛间一层松脂一层沙子,层层叠叠,仿佛穿了一件厚重铠甲。野狗的噬咬能力虽然很强,但再厉害的犬牙也休想一口咬穿熊皮。绿祖母这一口下去,顶多拔掉一小撮熊毛而已。
  虽然咬也白咬,再咬十口也无法对黑熊造成致命伤,但却对黑熊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威慑。黑熊龇牙咧嘴咆哮,扔下红桃心,转身去追绿祖母。
  独眼姨妈则趁机在黑熊后脑勺撕了一爪。气势汹汹的黑熊刚一转身,母野狗繁星又扑了上去,在熊屁股上狠狠给了一口……
  地势对黑熊明显不利,宽阔的河面上无遮无拦,没有旮旯角落可以给黑熊避险躲藏,也没有巨石或大树可以给黑熊依靠和依托;但这样的地形对白虎岙野犬群却十分有利,可最大限度地发挥野狗善跳跃善奔驰的优势。迂回背后或侧翼,避免与黑熊正面接触,抓一把就走,咬一口就逃,麻雀战术,骚扰战术,弄得你晕头转向。
  狗多势众,灵活机动,谁在黑熊背后谁就主动出击,黑熊后脑勺没长眼睛,即使后脑勺再长一双眼睛,也无法阻挡前后左右来自不同方向的扑咬。被动挨打,对黑熊来说,这样下去实在不是个办法。黑熊本来脾气就暴躁,这会儿更是得眼睛都红了,“欧欧欧”朝天连续吼叫:
  ——短命的野狗,背后咬熊,你们是群卑鄙无耻的小人,你们要是稍稍有点君子风度的话,你们就应当光明正大冲上来,与熊大战三百回合!

  母野狗们宁做小人,不做君子,仍坚持偷偷摸摸从背后袭击。
  红桃心再次从熊背上拔下一绺熊毛,当黑熊扭转身来朝它反扑时,它从容不迫地跳闪开,故意慢腾腾地奔跑,还停下来用爪子在自己的脖颈上搔搔痒。哦,这根本谈不上是什么生死搏杀,轻松得就像在做捉迷藏的游戏。
  对黑熊来讲,这无疑是一种刻骨剜心的轻视与羞辱。
  黑熊脖肩上鬃毛耸立,胸脯“噗哧噗哧”猛烈起伏,它已经气疯了。它把抱在胸口的那条黑鲩搁在地上,这样就可以不必负重追逐,这样就可以腾出熊掌来教训可恶的野野狗了。
  “欧欧——”别跑,我一定要追上你,拧下你的狗头!
  黑熊咆哮着,将黑鲩置放在一个雪堆下,弓腰耸背,摆快速冲刺的架势。
  此时此刻,红桃心离黑熊约有七八步远。这是一个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距离,黑熊虽然胖硕笨拙,长跑跑不过野狗,但爆发力却是很强的。竭尽全力冲刺过来,假如红桃心因慌乱或失神躲闪动作慢半拍的话,还是有可能被熊爪攫抓住的。最安全的做法是,趁黑熊还没有蹿跃冲刺,赶紧再往前跑十来步,将彼此的距离拉大到十七八步,这样即使在黑熊猛烈扑蹿上来时,它稍有疏忽,也能在回过神来后顺利逃脱。可红桃心不仅没将彼此的距离拉大,反而蹁开一条后腿,当着凶相毕露的黑熊,哗哗撒出一泡臭烘烘的狗尿来。这是一种变本加厉的嘲弄:撒泡狗尿给你当镜子照照,你这又丑又蠢的熊,下辈子也休想抓到我!
  红桃心是在实施激将法,引诱黑熊抛下黑鲩前来追逐。白桃花和另一条母野狗荒火已摸到黑熊背后做好准备,只要黑熊开步追击,它们立马就会蹿跃上去将那条黑鲩叼走。这就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等黑熊明白过来上当受骗,野犬群早就带着黑鲩逃得无影无踪了。
  来追吧,来抓我吧,我正在撒尿,你很容易就抓到我的!
  黑熊摩拳擦掌,身体颠动起伏,跃跃欲扑。
  突然,意想不到的变化发生了。在最后一秒钟,黑熊的脑袋不知怎么就开窍了,瞪起疑惑的眼睛,扭头瞥了白桃花和荒火一眼。也许是白桃花鬼鬼祟祟的神态引起了它的警觉,也许是荒火过于贪婪的目光刺激了它的神经,它立刻就脑筋急转弯,放弃了丢下黑鲩来追逐红桃心的念头。脖颈上高耸的鬃毛闭谢下来,眼眶里喷射的怒火瞬间熄灭,跃跃欲扑的姿势也收敛起来了。它又侧转身去,用两只熊爪紧紧按那条黑鲩。
  黑熊及时醒悟,识破野犬群的诡计。它们是要惹恼它激怒它让它放下黑鲩去追比兔子跑得还快的野狗,从而抢走它好不容易获得的食物。它不能上这些野狗的当。它当务之急不是同野狗打架,而是保住这条黑鲩。它告诫自己,一定要沉住气,忍耐制怒,确保黑鲩在自己手中。它理应坚守的原则是,宁丢威风,不丢食物,宁伤自尊,不伤身体。
  计策流产,谋略破灭,好不让野狗伤心。没办法,只好重打锣鼓重开张,继续从背后骚扰黑熊,疾风暴雨式的轮番进攻,让黑熊穷于应付,忙得团团转,没有喘息的机会,当然也就无法进食,野狗等待出现新的抢掠机会。
  只要那条黑鲩还在,就是希望还在,就要不懈地努力。
  黑熊一条前肢紧紧抱住黑鲩,另一条前肢胡乱挥舞,抵挡野狗的进攻。一双视力不佳的绿豆小眼东张张西望望,思量着该如何摆脱野犬群的纠缠,将这条黑鲩吃进肚子去。
  河床宽阔,冰面平坦,确实很难利用地形地物有效阻挡野犬群的骚扰。
  也许是愤怒出灵感,也许是危急生智慧,黑熊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突然就想出好主意来了。熊爪拖着黑鲩,在野犬群的不断骚扰下,且战且退,向刚才它用石头砸开的冰窟窿靠拢。冰窟窿约一米见方,呈不规则的圆形,冰面砸开的时间尚短,水面还未重新封冻,翡翠般碧绿的河水涌动着,飘荡着轻薄的水汽。黑熊选了个凹形位置,一直退到冰窟窿边缘,长长舒了口气,捧起黑鲩开始撕咬。
  等野犬群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想要阻拦,已为时晚矣。黑熊已完成战略转移,背靠着冰窟窿,由于这个位置的冰层略朝里凹,黑熊不仅整个后背临水,左右也依傍着水,可以说是三面环水。

  母野狗们面面相觑,发出绝望的哀嚎。
  形势逆转,变得对黑熊相当有利了。背靠冰窟窿,黑熊完全解除了后顾之忧。别看只是一个直径才一米的冰窟窿,对野犬群来说,却是一道极难逾越的天堑。冰面滑溜,奔跑跳跃本属不易,本来一个扑蹿能跳出两米远的,在冰面上起码打个对折,最多能跳出一米远去。还不仅仅是个距离间题,就算母野狗们能在冰窟窿的对面用足力气蹿越这一米宽的水面,扑到黑熊的背上,抓一爪也罢咬一口也罢,可接下去该怎么办呢?不可能骑在熊背上不下来的,若是长时间骑在熊背上,黑熊扭头啊呜一口,或者举起熊爪往后猛拍一掌,都会让骑在熊背上的母野狗身体开花灵魂出窍。必须是跃上熊背后,瞬间完成撕抓或噬咬,在黑熊还来不及扭头或举掌时,又瞬间从熊背蹿跳回冰窟窿对岸。对野犬来说,这高难度的惊险动作,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马戏团狗演员才能完成。即使有这么一条野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跃过冰窟窿跳到黑熊背上去了,完全可以预料,撕扯噬咬完以后,踢蹬熊背往回蹿跃,必定会在半途中像折断翅膀的鸟坠落到冰窟窿里。野狗生性不喜欢水,虽然野狗会游泳,但只会简单的狗爬式泳姿,泅水技巧很差劲,跌进刺骨寒冷的河里,扑腾不了几下,身体就会被冻僵,像石头一样沉落河底。
  谁也不敢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向黑熊发起攻击。
  黑熊尖利的爪子叉住鱼头,牙齿咬住鱼脊背用力一撕,“咝”的一声,一大片雪白的鱼肉被撕扯下来,熊嘴胡乱咀嚼两下,一仰脖子,吞进肚去;又开始咬第二口,粗壮的脖子用力一拧,肥肥的鱼尾巴又从熊嘴中消失了。黑熊是山林里有名的饕餮之徒,贪吃而又善吃,胃口大得惊人,一顿能吃下半只山羊。眼前这只黑熊,迫于形势的压力,更是使出了囫囵吞食的绝招,三下五除二,不到两分钟时间,大半条黑鲩就被装进熊肚子去。
  黑熊虽然傻,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在馋涎欲滴的野犬群面前,只有争分夺秒尽快将黑鲩装进胃囊去,才是最安全的。
  母野狗们束手无策,被迫欣赏黑熊的进食表演。
  又过了两分多钟,黑熊爪子间只剩下一只硕大的鱼头。黑熊连骨多肉少的鱼头也舍不得留给野犬群,“咔嚓咔嚓”嚼咬鱼头,要把最后那点蛋白质也消灭掉。
  至多还有两分钟,黑熊就会把这杀重达三四十斤的黑鲩吃得一点不剩。
  野犬群来说,失败已成定局。再过两分钟,黑熊将最后的鱼头也吞食干净,就会心满意足地伸个懒腰,打出一连串饱嗝,离开古戛纳河,扬长而去。黑鲩已装进黑熊肚皮里,黑熊彻底卸掉思想负担,奔跑的速度会大大加快。黑熊饱餐了一顿,精力会更充沛,斗志会更昂扬,性情会更凶猛。野狗本来就打不过黑熊,饿狗更不是饱熊的对手了。
  偏偏这个时候,老天爷又来落井下石。日曲卡雪山那座尖削如锥的冰峰上,出现一团铅灰色乌云,乌云被晚霞映,周边镶着一圈灿烂的金光,妖艳万千。一阵西北风吹来,那团乌云逐渐扩散,忽如奔腾野马,忽如惊飞鸦群,忽如涌动海潮,风云瞬间变幻,不多一会儿,小半个天空都被乌云笼罩了。乌云还在肆无忌惮地扩散,西北风嗖嗖刮得紧,前方草地出现小小的龙卷风,雪尘和落叶在风的旋涡中飞向深不可测的天空。野狗祖祖辈辈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具备一定的气象知识,冰峰戴黑帽,乌云闪金光,预示着一场暴风雪即将来临,即使今晚不下雪,明早一定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山峦草地银装素裹。
  母野狗们忧心忡忡,个个缩头紧尾,活像一群被敲断了脊梁的癞皮狗。
  每一条母野狗心里都清楚,白虎岙野犬群将面临山崩地裂般的大灾难了
  它们本来就饥肠辘辘,与该死的黑熊周旋了半个多小时,将仅剩的最后一点力气也消耗殆尽,虚弱的身体如何抵挡这肆虐的暴风雪呀?除非能马上得到足够的食物,否则的话,白虎岙野犬群大部分成员将死于非命,变成一具具饿殍。
  死神的幽灵笼罩着白虎岙野犬群。

  白桃花更显得焦虑,它不仅为自己的生计犯愁,还为蚯蚓状岩缝里六张嗷嗷待哺的嘴担忧,“汪呦——”它抬头发出凄凉而又绝望的嗥叫。
  悲观情绪会像瘟疫似的迅速扩散传染,“汪呦——汪呦——”好几条母野狗也跟着嗥叫起来,叫声无比惨烈,仿佛野火已经烧着屁股了,仿佛世界末日已经到来。
  闭上你的臭嘴,红桃心抡起尾巴抽了白桃花一个嘴巴,叫你个魂呀,叫得狗心烦意乱,你以为叫叫就能叫出食物来吗?你以为叫叫就能让黑熊将吃进肚里的那条大鱼吐出来吗?
  看着黑熊把整条黑鲩吞食掉,看着天气变得越来越恶劣,红桃心的精神压力比任何一条母野狗都大。它不仅自己要设法糊口,还要为养活膝下那窝幼犬耗费心力,还要为整族群的生存负责。比较起来,它肩上的压力更重,情绪当然也就更恶劣。
  白桃花并没有知趣地停止嗥叫,相反,更猛烈地狂嚎起来,唾沫喷了红桃心一脸。它本来心里就有气,谁惹它谁就是它的出气筒。它不仅嗥叫。还张牙舞爪摆出扑咬的架势。你算什么当家狗,你把我们领到死亡边缘来了,我要咬断你的血管,用你的狗血当热汤喝,我要撕下你的狗肉去喂我的小宝贝!
  姐妹间早就为自己的亲生后代能多一点存活机会而明争暗斗,积怨已深,相恨已久,双方都像火药桶,只要摩擦出点火星,便可爆发一场群内战争。
  刹那间,参加狩猎的七条母野狗,除绿祖母保持中立外,分裂成两个帮派,红桃心、繁星和荒火为一个帮派,白桃花、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为一个帮派,互相吹胡子瞪眼,互相狂吠谩骂,互相嗥叫攻讦,一场严重的窝里斗,一场血光灾,眼瞅着就要爆发。
  在无可挽回的失败面前,在即将到来的大灾难面前,每一条母野狗都变得有点神经质了。精神大崩溃,意志大崩溃,生命大崩溃。
  就在这时候,绿祖母“汪欧”吠叫一声,耳朵竖直,尾巴平举,从正面快速朝黑熊奔跑过去。从姿势判断,绿祖母似乎是要进行扑咬。母野狗们停止内讧,瞪起惊讶的眼光。谁心里都很清楚,黑熊是重量级猛兽,身体重达两三百斤,两只熊掌尤其厉害,五根指爪又尖又长,宛如五把锋利的小匕首,一巴掌就能掐断狗脖子。即使雪豹、老虎这样的山林之王,也不敢从正面进攻黑熊。对野犬来说,从正面扑咬黑熊,犹如飞蛾扑火,是在自取灭亡!
  也许,绿祖母只是做个欲扑还休的假动作,并不会真的去扑咬黑熊,红桃心想,绿祖母最不愿意看到它们姐妹间发生内讧,绿祖母是装着要正面进攻黑熊,用这个办法来转移母野狗们的注意力,打断即将爆发的窝里斗。
  绿祖母是条阅历丰富的老母狗,不会不晓得黑熊的厉害。
  绿祖母冲到离黑熊只有七八米远的距离了。黑熊举起爪掌将最后一块鱼头塞进嘴去。黑熊已经将整条黑鲩吞食干净,马上就要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了。所有的母野狗都这么想,绿祖母顶多再往前跑两三米,就会收敛脚步,悻悻地吠叫几声,然后知难而退。
  谁也不会那么傻,主动送上门去,让黑熊用强有力的熊掌掴断自己的脖子。
  躲避灾祸,在强者面前退让,对任何动物来说,都是必须遵循的生存策略。
  绿祖母又朝前奔跑几步,出乎大家的意料,绿祖母并没有要想收敛脚步的意思,恰恰相反,它明显加速,越跑越快,突然四爪离地蹿跳起来,像一支离弦的箭,对准黑熊那张丑陋的脸扑了上去。
  红桃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所有的母野狗也都惊得目瞪口呆。
  你是不是神经错乱了,产生幻觉,把黑熊脑袋当做夹肉馅饼了?
  绿祖母两只狗爪对准熊眼,一张狗嘴对准熊鼻,气势如虹地扑了上去。黑熊大概做梦也没料到,一条精瘦干巴衰老的母野狗,会不顾一切迎面朝它扑过来。一瞬间,它愣住了,傻乎乎地眨巴眼睛,望着飙飞过来的绿祖母发呆。假如黑熊发呆的时间拉长一点,不抵挡不躲避,狗爪会无情地剜下熊眼,狗牙会无情地啃掉熊鼻,这只倒霉的黑熊就会变成眼无鼻熊。遗憾的是,黑熊只是瞬间发愣,当狗爪离熊脸还有五六寸远时,及时惊醒过来,张开熊嘴想去咬狗爪,伸出熊掌想去掴狗脸,以抵御绿祖母凌厉的攻势。黑熊忘了,嘴里塞满鱼头,时间紧迫,已来不及将鱼头吞进去,也来不及将鱼头吐出来,含着一大坨鱼头,根本无法对狗爪进行有效噬咬。刹那间,狗爪就要落到黑熊眼皮上了,狗牙也快落到黑熊鼻子上了,黑熊无法反咬一口予以还击,便本能地脑袋往后仰,以躲避狗爪狗牙的锋芒。同时,一只熊掌举到熊脸上,以抵挡扑咬,另一只熊掌胡挥乱拍,企图将绿祖母打翻掉地。

  黑熊脑袋后仰,身体的重心自然也就往后仰。
  绿祖母扑到黑熊头上,一口叼住黑熊的耳朵,借着一股强大的冲击力,把黑熊撞得往后跌倒。
  要是在平地上,黑熊仰面跌一跤,那真是不值一提的小麻烦,狗熊浑身是肉,就算这么跌一百跤,也不会造成任何损伤;要是在山坡上,黑熊仰面跌一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最多在山坡上皮球似的打几个滚,四肢或头部擦破点皮而已。
  然而,此时此刻,黑熊站立在冰窟窿边缘,这么仰面跌倒,便掉进冰窟窿里了。绿祖母当然也将跟随着黑熊一起掉入古戛纳河。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河水从冰窟窿里直往外涌。
  数秒钟后,水花谢落,母野狗们围着冰窟窿看。碧绿的河水清澈见底,只见绿祖母骑在黑熊身上,狗牙咬住一只熊耳,在水中扭打。
  涌浪翻滚,河水动荡不安。
  日曲卡雪山一带的黑熊经常到古戛纳河来捉鱼吃,水性比野狗好得多,黑能的脂肪层厚,浮力也比野狗强得多。快沉到河底时,黑熊似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扭动水桶般粗的熊腰,一下子就翻了个身,强行与绿祖母交换位置,把绿祖母压到底下去了。熊爪拼命划动,身体渐渐往水面浮上来。绿祖母现在是仰面泡在河水里,四条狗腿紧紧搂住熊脖子,嘴死死咬住熊耳朵。黑熊的浮力确实不错,黑色浑圆的脊背很快露出水面。黑熊扑腾着,挣扎着,竭力想要抬起头来呼吸。但绿祖母吊在熊的脑袋上,狠劲将熊脑袋往河底拽拉,使得黑熊无法如愿以偿。
  “咕噜咕噜”,绿祖母灌了好几口水,狗嘴冒出一串气泡。
  “咕噜咕噜”,黑熊也灌了好几口水,熊嘴冒出一串气泡。
  黑熊憋得难受,用前爪抓住绿祖母的腰,推搡拉扯,想把绿祖母从自己身上剥离出去。绿祖母就像一条大蚂蟥,紧紧叮在黑熊脖颈上,怎么也拉扯不脱。“咕噜咕噜”,黑熊虽然水性不错,却并非潜泳高手,闷在水里的时间一长,鼻孔又灌进水去。黑熊发怒了,张开匕首似的五根指爪,插进绿祖母的肩胛,顺着脊梁抓下去,一直抓到尾尻骨。就像在施行某种外科手术,绿祖母脊背皮开肉绽,碧绿的河水里,现丝丝缕缕殷红的血,就像一群红蝌蚪在游动。
  野狗们站在冰窟窿上,看得清清楚楚,绿祖母身体剧烈抖动,可以想象,它忍受着极大的痛苦。所有母野狗的心都悬吊起来,要是此刻绿祖母因忍受不了割皮剜肉的疼痛而松开嘴,那么,黑熊立刻就能抬起头来呼吸,并很快爬上岸来。黑熊并未受什么伤,黑熊身体裹着厚厚一层脂肪,这是高效保温装置,在冰水里泡了这么点时间,也不会冻候僵冻伤什么的,无非是受了场虚惊,最多着了点凉,抖一抖身上的水,打两个喷嚏,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绿祖母将前功尽弃,更可悲的是,绿祖母身体已受了重伤,又在冰水里浸泡,就算能爬上岸来,恐怕也活不了了。
  羊肉没吃着,反惹了一身羊膻味;熊肉没吃着,反搭上自己性命。
  母野狗们的担心是多余的,绿祖母一排犬牙深深嵌进黑熊耳郭,比钉子钉得还牢。
  红桃心领头,朝冰窟窿发出汹汹嗥叫。全体母野狗也都声嘶力竭地朝冰窟窿吠叫。它们只能用这种办法来声援绿祖母。谁也不敢跳下河去帮绿祖母,大家心里都很明白,在水里憋得受不了了的黑熊,垂死挣扎之际,拼命想捞救命稻草,熊爪抓住什么东西就再也不肯放松了。谁跳下冰窟窿里去,谁就是牺牲品,谁就是殉葬品。
  黑熊更凶猛地撕抓绿祖母。黑熊吐掉了含在嘴里的鱼头,咬住绿祖母的前腿。绿祖母遍体鳞伤,身体仿佛要被熊爪撕碎了,那条前腿也被熊牙咬开,露出白色的腿骨。鲜血汹涌漫流出来,河水都被染红了。但是,绿祖母仍咬着熊耳搂着熊脖,始终没有松开。
  黑熊的眼珠子在泛白,嘴角“咕嘟咕嘟”不断冒着气泡,气泡呈红色,裹着一层血丝。熊嘴噬咬的力度越来越弱,熊爪撕抓也变得越来越柔。
  终于,黑熊停止了挣扎,冰窟窿涌浪平息,古戛纳河恢复了宁静。

  绿祖母与黑熊仍紧紧拥抱着,也许是双方肚子里都灌满了水的缘故,也许是黑熊脂肪层厚浮力强的关系,黑熊的脊背露出水面。
  全体母野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黑熊连同绿祖母拖到冰面上来。
  绿祖母也已经淹死了,背部和胸部被熊爪撕得稀巴烂,创口还在汩汩冒着血水。
  母野狗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咬开厚韧的熊皮,用新鲜的熊肉塞饱自己的肚皮。它们都已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它们都已累得筋疲力尽,已没有时间没有心思去想别的,迫在眉睫的事情就是吃东西。所有的母野狗都是第一次吃熊肉,熊肉有点粗,味道远不如斑羚和马鹿。但饥不择食,肚子饿了,吃什么东西都香。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对任何生命都适用。
  很快,一条熊腿和半只熊屁股就被啃吃干净,母野狗们个个吃得肚儿溜圆,满嘴流油。食物就是生命的燃料,有了食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
  吃饱了肚皮,有物质做基础,情感世界便变得活跃。
  母野狗们围在绿祖母尸体旁,垂首耷尾,目光哀戚,用嘴吻轻轻触碰绿祖母的身体,进行狗式吊唁。
  并非人类才有葬礼,许多高等生命,尤其是哺乳类动物,当种群内发生死亡,都会发生各式各样的葬礼现象。例如穴兔,如果生前不是被天敌吃掉,而是老死窝巢,其亲属便会将洞口用土封死,实行简易土葬。例如蓝鲸,一旦魂归西天,其家庭成员和生前友好,便会以优雅哀伤的姿态,在死者四周巡游,时间长达三天三夜,可称得上是诚挚的守灵。例如岩羊,当老羊涅盘,族群全体成员便会用犄角挑来叶草团,覆盖在老羊身上,虽然是草草掩埋,也不失为一种悼念仪式。
  母野狗们心里都很清楚,绿祖母并非精神错乱才从正面向黑熊进攻。绿祖母虽然年老体弱,但神志十分清醒。绿祖这一生与形形色色的飞禽走兽打过交道,知道从正面向黑熊进攻将意味着什么。绿祖母是抱定必死的决心,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从正面扑到黑熊身上去的。绿祖母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晓得白虎岙野犬群面临的险恶处境,全体母野狗连同大本营的两窝幼犬,都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天气突变,可怕的暴风雪又即将来临,族群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关头,假如不能立刻得到急需的食物,白虎岙野犬群将遭到灭顶之灾。为了族群的生存,为了子孙的安危,绿祖母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用一条衰老的生命,换取整个族群的存活,这是一笔很合算的交易。
  不仅是人类,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动物群内,也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崇高的利它主义行为。牺牲我一个,幸福全族群,对享受了生存恩惠的母野狗们来说,绿祖母死得重于泰山。
  绿祖母的牙齿还咬着黑熊的耳朵,红桃心用爪子拔拉绿祖母的嘴吻:松松嘴吧,黑熊已经变成白虎岙野犬群的食物,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你的愿望已经达到,松松嘴吧。然而,绿祖母牙关咬得铁紧,即使用爪子使劲撬,怕也难以撬得开。
  还有一个细节也让红桃心觉得诧异,绿祖母被拖到冰面上来后,由于气温很低,皮毛上的水已开始结冰,身体裹着一层亮晶晶的冰壳。可绿祖母那双眼睛,却睁得溜圆,流光溢彩,充满生气。野狗不是蛇,蛇没有眼皮,所以蛇死后,眼睛不会闭上。野狗是有眼皮的,睡觉也罢,死亡也罢,通常眼睛都是闭上的。死后眼睛还睁得那么大,在野犬社会十分罕见。野狗虽然没有为死者合拢眼皮的规矩,但红桃心出于对绿祖母的尊重,还是伸出爪掌,轻捋绿祖母的上眼皮,希望死者面容能保持安详的神态。奇怪的是,那眼皮弹性十足,捋下来,又反弹上去,试了好几次,眼睛就是不肯闭上。也许是夕阳映照的关系,也许是雪光反衬的原因,红桃心总觉得,绿祖母那双眼睛,透射出深邃的视线,总像是在盯着它看。它走到东,那目光就移到东;它绕到西,那目光又飘到西。那幽幽怨怨的目光,像是在诉说着什么,像是在祈求着什么。
  人会死不瞑目,具备情感功能的野狗,当然也会死不瞑目。

  绿祖母想向它诉说什么呢?红桃心是绿祖母一手带大的,它晓得,绿祖母最大的心病,就是它与妹妹白桃花各自为争夺自己亲生幼犬的生存权而产生隔阂与矛盾;绿祖母最大的担忧,就是族群的内讧与分裂;绿祖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看到它们姐妹俩言归于好重新变得情同手足;绿祖母最大的期望,就是族群的团结与和睦。它想起来了,十天以前,白虎岙野犬群捕获一只小山羊,为了揭穿白桃花的分裂阴谋,为了阻止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前去那条蚯蚓状岩缝给白花所生的幼犬反哺喂食,姐妹反目,母野狗们形成两个阵大打出手,当时绿祖母发疯般地朝一棵松树扑蹿,用头撞树,撞得满脸是血,终止了那场流血冲突。刚才,当黑熊把整条黑鲩都吞进肚去,在暴风雪与饥饿的威逼下,母野狗们又丧失了理智,互相埋怨互相仇恨,眼瞅着又要发生残酷的窝里斗。就在这个时候,绿祖母不顾一切从正面向黑熊扑了过去。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红桃心意识到,绿祖母之所以与黑熊同归于尽,还不仅仅是为了给族群提供救命的食物。绿祖母更深层的用意,是希望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唤醒已经霉变的姐妹亲情;是希望能用自己壮烈的死,避免白虎岙野犬群分崩离析。
  所以绿祖母死了也不肯闭上眼睛。不不,绿祖母虽然身体己冷却,但心并未死,还在期待着能亲眼看到它们姐妹俩化干戈为玉帛,恢复从前那种相亲相依的关系。
  它突然间有了一种深深的内疚,与绿祖母相比,它觉得自己太渺小了。为了族群的生存,绿祖母甘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而它呢,却为了一点点可怜的食物,与自己的亲妹妹斤斤计较,看到白桃花所生的两只幼犬饿死,竟躲在暗中窃喜,甚至希望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通通死掉。它的心理如此阴暗,简直就是蛇蝎心肠。绿祖母高尚的行为就像一面镜子,它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丑陋。
  不能让绿祖母带着遗恨与失望离开这个世界,红桃心想,它必须做点什么,让绿祖母能实现最后的心愿。它看看妹妹白桃花,哦,白桃花也在用舌尖轻捋绿祖母的眼皮,白桃花的努力当然也是徒劳的,那眼皮柔韧而有弹性,捋下去又反弹起来。白桃花伫立在绿祖母遗体面前,尾巴上下挥动,“噗噗”敲打着冰面,喉咙深处发出“呜呜”哀嚎。红桃当然晓得白桃花这套形体动作所表达的意思,那是狗式捶胸顿足,无限悲恸。白桃花是条聪明的母野狗,也一定从绿祖母死不瞑目中,揣摩出绿祖母要与黑熊同归于尽的深层用意。
  红桃心朝前跨出一大步,来到白桃花面前,尾巴轻柔地摇,嘴吻温婉地嚅,目光热切地盼,递送明确的信息:假如对方不嫌弃的话,它愿意重续姐妹间的情谊。
  心有灵犀一点通,白桃花毫不迟疑地迎了上来,额头高昂嘴吻平举,露出柔软的颈窝,奉送到红桃心的嘴巴前。在野犬社会,一条母野狗把身体中最脆弱、最致命的颈窝展示在另一条母野犬面前,是表达一种高度信赖。红桃心当然投桃报李,也额头高昂嘴吻平举,露出自己柔软的颈窝。两条脖颈摩挲缠绵,彼此身体依偎相拥,对母野犬来说,此举象征着彼此没有芥蒂,亲密无间。
  绿祖母深情的目光,始终凝视着姐妹俩。
  “呜呜”,我们是相亲相爱的姐妹,饥饿寒冷,休想把我们拆散!
  “呦呦”,我们是同命相连的姐妹,生死祸福,我们永远在一起!
  红桃心看到,妹妹白桃花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鼻吻周围一片潮湿,尾巴摇得热烈而虔诚,身体在微微颤抖,因激动呼吸都变得有点急促了。
  看得出来,妹妹白桃花动了真情。它也很激动,心里的冰块已经被爱融化,身体里像移植进一轮太阳,感觉到了暖融融的春意。
  绿祖母用它衰老的生命,不仅仅解除了笼罩在白虎岙野犬群头上的生存危机,同时也净化了姐妹俩的心灵。
  本来嘛,同胞亲姐妹,就不该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只要能互相体谅一点只要能多为对方想一想,就没有化解不开的疙瘩,就没有消除不掉的矛盾。
  它们不是为了告慰绿祖母而在演戏。它们是在真诚地修补裂缝,是在真诚地彼此表达忏悔与内疚。争斗的历史已经结束,绿祖母用生命为族群内的和平铺平了道路,从此以后,它们姐妹俩要尽弃前嫌,互相谦让,和好如初!
  天空聚集越来越浓的乌云,但夕阳还是顽强地从乌云的缝隙钻了出来。半只夕阳已沉沦到雪峰背后,半只夕阳还粘贴在雪峰顶端。几根橘红色的光柱从云层直插大地,给铺满白冰的古戛纳河涂抹一层凄艳的光斑。
  所有在场的母野狗,齐声仰天吠叫,用野狗的特殊方式,为它们姐妹俩喝彩。
  团结是金,和为贵,大团圆总是让人也让狗欢欣鼓舞的。
  说也奇怪,绿祖母刚才还睁得溜圆的眼睛,那眼皮竟然自动合上了。那狗脸上,仿佛也露出了欣慰的表情;死也瞑目了,显得安详而又端庄。
  更让母野狗们惊讶的是,绿祖母刚才还紧紧咬住黑熊耳朵,那狗嘴怎么撬也撬不开,可随着狗眼闭上,那狗牙也就松开,将衔在狗嘴里的黑熊耳朵吐了出来。
  天很快就要黑了,母野狗们抓紧时间,将黑熊大卸八块,藏匿在隐秘的旮旯角落。一头熊,重达两三百斤,节省点的话,够白虎岙野犬群维持十来天。
  回到大本营,天已黑透。气象果然变得恶劣,狂风大作,大雪曼舞,气温骤降。但白虎岙野犬群却睡得安安稳稳。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再猛烈的暴风雪,也只当是老天爷在演奏催眠曲。

【第十一章  用爱弥补裂痕】

  红桃心确实为弥合姐妹间的裂痕,做出了种种努力。
  狩猎归来,成年野犬要给幼犬反哺喂食,它不再坚持要所有母野狗都到葫芦形溶洞去给它所生的那窝幼犬喂食,而是听任白桃花把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带到蚯蚓状岩缝去。白虎岙野犬群现在共有七条母野狗,繁星、荒火和紫杜鹃,帮着它喂养它所生的六条幼犬,独眼姨妈和灰肚皮帮着白桃花喂养白桃花所生六条幼犬。考虑到白桃花膝下的六条幼犬,比它所生的六条幼犬要小两个来月,年龄小食量自然也就小,这样的喂养比例,应该说是很公平的。这么做,等于默认白桃花所生的幼犬在族群内享有合法地位,与正宗后代享有同等权益。
  白桃花所生的六条幼犬,已经长得有成年犬三分之一大了,这个年龄阶段的幼犬,已不肯老老实实待在巢穴里,天气晴朗的时候,一有机会便从蚯蚓状岩缝溜出来,漫山遍野乱跑。葫芦形溶洞与蚯蚓状岩缝本来就相距不远,幼犬又喜欢扎堆玩耍,两窝幼犬常常会聚在一起,你追我赶打闹。对肉食类猛兽来说,幼年期互相打斗,是必要的训练和学习,在淘气的打闹中锻炼捕食技巧。对群居性动物来说,幼年期互相打斗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从小在群体中建立尊卑强弱的秩序。谁长大了做老大,谁一辈子做扈从,谁的地位高,谁的地位低,小时候在打闹游戏中就已经确立。由此,幼年期的打闹便不再是纯粹的游戏,而是生活的预演。在这个过程中,免不了会有勃发的野性,免不了会流露出残忍与恶作剧,免不了会有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事情发生。
  有一次,红桃心所生的六条幼犬与白桃花所生的六条幼犬分成两个阵营,又在白虎状巨石背后的灌木丛玩起打仗游戏。红派幼犬个头大,白派幼犬个头小,红派幼犬当然占上风,仅几个回合,白派幼犬就落荒而逃。红派幼犬紧迫不舍,有五条白派幼犬成功逃走了,有一只屁股上有块青紫胎记的白派幼犬,学名就叫小青臀吧,被横在雪地上的一根树枝绊了一下,没来得及逃脱,被红派幼犬团团围住。你一爪我一口,红派幼犬把小青臀当做假想敌,玩起了围攻的把戏。小青臀欲往东面逃,东面的红派幼犬毫不客气地把它扑翻在地;小青臀欲往西面躲,西面的红派幼犬又蛮不讲理地把它堵了回来。虽说只是几个月大的幼犬,爪子远未老辣,牙齿也还稚嫩,怎么撕扯扑咬也不可能对小青臀造成生命危险,但群起而攻之,爪子雨点般落在身上,牙齿接二连三啃在皮毛上,也够小青臀受的。小青臀疼得“呦呦”叫,喊爹哭娘希望有谁来帮它解围。
  当时,白桃花不在场,周围也没有其他母野狗,只有它红桃心目睹了这个场面。按道理说,它不去出面干涉也是可以的。小家伙们互相闹着玩,磕磕碰碰总是有的。即使撕落点毛啃破点皮,那也是正常情况。遭围攻的不是它的骨肉,它没必要去心疼。可它想了想,还是跑上前去,冲着自己所生的六只幼犬汹汹咆哮,喝令它们停止欺负小青臀。六只亲生的幼犬,有三只被吓唬住了,乖乖闪到一边去了,另外三只名叫日照、响雷和月朦胧的,不知是玩得太高兴有点忘乎所以,还是觉得亲妈妈不会为芝麻绿豆小事真的来教训它们,竟然对红桃心的警告置如罔闻,仍然叮着小青臀追咬。红桃心扑了上去,先用脑袋在日照屁股上不轻不重撞了一下,然后两条前肢左右开弓,给响雷一个脖儿拐,赏月朦胧个耳刮子。三个小家伙跌翻在地,嚣张气焰立刻被压制下来,屁滚尿流地逃走了。
  小青臀蜷缩在雪地里,“呜呦呜呦”委屈地叫。浑身绒毛凌乱不堪,脊背上还有好几道淡淡的伤痕。神情卑怯,形象猥琐,活像个弃儿。它走拢去,把小青臀揽在怀里,用舌头替小青臀梳理皮毛,抚慰那颗受了惊吓的心。
  既然它与白桃花在绿祖母遗体前庄严承诺要尽弃前嫌重续姐妹情谊,既然它们亲姐妹间已经恢复了相亲相爱的手足之情,那么,白桃花所生的幼犬,也就是它的至亲至爱,也就是它的心肝宝贝,白桃花不在场,它就有责任关心爱护小青臀。

  还有一次,大雪初霁的早晨,两窝幼犬跑出阴暗的巢穴,到大本营背后的小山冈玩耍。对正在发育时期的幼犬来说,户外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冬天的阳光贵如金,一寸阳光一寸金,在阳光下奔跑跳跃,舒舒服服洗个日光浴,强身健体,有利骨骼生长。
  小家伙们你逐我赶,有的躺在无雪的衰草上打滚,有的在岩石上蹭痒,尽情享受着这难得的好天气,玩得不亦乐乎。
  母野犬们正准备外出狩猎,散落在箐沟山坡。
  就在这时,危险从天而降。一只羽翼棕褐、尾部饰有一道醒目白斑的蛇雕,突然向小山冈上正在玩耍的幼犬俯冲下来。蛇雕属于大型肉食猛禽,体长达七十厘米,翼展达一米,喜食蛇类,故而得名。但冬天蛇钻在地洞里冬眠,蛇雕无蛇可食,就转换食谱,攻击鸟类或小型哺乳类动物。蛇雕凭借弯钩似的嘴喙、强有力的爪子和巨大的双翼,能把三四十斤重的小羊攫抓住后升上天空。很显然,这只蛇雕想抓只幼犬回家,做一顿鲜美可口的狗肉大餐。这是只狡猾的老蛇雕,藏在灰色的云团里,以炫目的阳光做掩护,无声无息滑翔下来。
  说来也巧,它红桃心肚子有点胀痛,找了个僻静角落拉屎。野狗屙屎与家犬屙屎很相似,都是前肢直立,后肢曲蹲,屁股下坠,胸脯竖挺,仰面朝天,这个姿势有利于借助地球的引力顺畅地将淤塞在直肠里的秽物排泄出来。一坨屎橛子在肛龘门间滑动,欲出未出的关键时刻,仰视苍穹的狗眼突然就看见灰色云团中钻出只蛇雕,吃了一惊,急忙发出报警的吠叫。
  狗眼虽然没有雕眼敏锐,但狗从来就不是近视眼,视力还是挺可以的。
  幼犬们拔腿就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逃得比兔子还快。幸运的是,它发现蛇雕很及时,那蛇雕在高高的天空看起来还只有岩鸽这么大,距离地面起码有五六百米,大型猛禽不可能像云雀那样笔直从云端飞降到地面,只能是螺旋式下降,越是体形大的鸟,俯冲的角度越是平缓。这只蛇雕要想到达幼犬头顶,起码要在天空盘旋三五圈。这个时间段,够幼犬们逃回巢穴去。
  两窝幼犬对来自天空的危险,反应都很灵敏,各自往自己的窝巢逃命。很快,它红桃心所生的六只幼犬,一股脑儿都逃进了葫芦形溶洞。白桃花所生的六只幼犬,也已接近蚯蚓状岩缝。红桃心舒了一口气。按照惯例,再厉害的猛禽,一旦看到猎物遁入地穴或山洞,便会自动放弃狩猎企图,因为狭窄的地穴和山洞,会束缚猛禽的翅膀,有可能捕猎不成反被猎物当做美餐。
  蛇雕已在天空盘旋了三圈,离地面仅有两三百米高了。
  白桃心所生的六只幼犬,有五只已经相继钻进蚯蚓状岩缝,只剩下一只尾巴上绒毛特别蓬松学名就叫芦花尾的幼犬,还在旷野奔逃。蛇雕又在空中盘旋了一圈,螺旋式下降约七八十米,而芦花尾离蚯蚓状岩缝还有十多米远,应该说,芦花尾还有充裕的时间抢在蛇雕逞凶之前钻进安全的巢穴去。
  哦,不用慌张,蛇雕离你还远呢,你就按这个速度奔逃,定能将危险抛到脑后!
  芦花尾又往前蹿了两步,不知道是被埋在雪层下的树枝绊了一下,还是一脚踩空身体失去平衡,突然四爪朝天跌了一跤。客观地说,这一跤并非一定就跌到死亡边缘了,假如能迅速爬起来,撒腿奔跑,还是能逃出蛇雕魔爪的。要命的是,芦花尾在雪窝里打了个滚,不知道是脑袋滚迷糊了,还是吓得灵魂出窍了,爬起来后晕头转向竟然朝与蚯蚓状岩缝相反的方向奔逃。唉,大方向错了,你即使逃得再快,也只能是离死亡越来越近啊。
  蛇雕完成了最后的螺旋下降动作,离地面不足一百米了,这个高度,对俯冲的蛇雕来说,顶多也就是五六秒钟,便能将锐利的雕爪抠进芦花尾的脊背。
  蛇雕恐怖的投影,笼罩在芦花尾身上。
  这时,芦花尾做了个极其愚蠢的动作,路过一蓬衰草时,一头扎进草丛,不再奔逃了。衰草并不茂盛,稀稀疏疏竖着几根枯黄的枝条,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芦花尾脑袋虽然藏进了草根,但身体却有一部分还暴露在外面。它大概是这么想的,既然它看不见对方了,对方也就看不见它了,这样就能躲过危险。小家伙太嫩了,缺乏应对危机的能力。你以为这是在玩捉迷藏游戏呀?别说你的身体还暴露在外头,就算你在衰草丛中藏得严严实实,也不可能保住你的小命的。蛇雕的视线早就盯住了你,蛇雕是一种方位感很强的猛禽,空中鸟瞰把一切都尽收眼底,绝不会迷失攻击的方向,几株衰草,焉能阻挡凌厉的雕爪,只消翅膀猛烈拍扇几下,便能把衰草拍断打趴,然后雕爪直插草丛,犹如囊中取物,将你抓上天去!

  红桃心心里很清楚,眼前这只蛇雕,倘若也一意孤行朝它俯冲下来的话,历史的悲剧将在白虎岙野犬群重演。野犬与蛇雕属于势均力敌的对手,它的犬牙再锋利爪子再尖锐.也不可能在自己毫无损伤的情况下将蛇雕置于死地。它在地面,蛇雕在空中,主动权由蛇雕掌控,它只能被动应战。要是它真的与蛇雕展开搏杀,最好的结局大概就是像麻花脸那样与蛇雕同归于尽,弄得不好的话,它会被蛇雕抓回雕巢去,撕成碎块喂养嗷嗷待哺的幼雕。
  不能不令它胆寒心惊。
  该死的蛇雕仍照准它头顶俯冲下来,雕眼闪动着凶光,一只爪子从淡褐色腹羽下伸出来,尖利的指爪在阳光下泛动金属光泽,指关节捏得“嘎巴嘎巴”响。给雕爪捏一把的话,狗骨头很有可能会被捏碎。
  红桃心虽然还在气势汹汹嗥叫、跃跃欲扑蹿跳,但其实色厉内荏,害怕得狗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白桃花和其他母野狗虽然在竭尽全力往这儿赶,但还有一段路程,不可能在雕爪落到它脊背前赶到这儿救驾。它孤掌难鸣,它势单力薄,它胜算的概率太小。一瞬间,它虚火了,它动摇了,它气馁了。芦花尾并非它的亲生骨肉,它有必要冒自己变成雕食的危险出手援救吗?生命都是自私的,自己活下去才是最最重要的。它有六只亲生幼犬还未长大,还脆弱稚嫩,还无法独立谋生,还需要它抚养。假如它惨死在雕爪雕喙下,或者与蛇雕同归于尽,失去了它的庇护与养育,它的六只亲生幼犬恐怕很难活下去了。或因饥饿夭折,或被寒流夺去生命,或遭猛兽凶禽袭击,用不了多久,就会相继追随它奔赴黄泉路的。它的生命是与它亲生的六只幼犬的生命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它活它们也活,它死它们也死。它理应百倍爱惜自己的生命才对。现在撤退还来得及,它知道,蛇雕真正感兴趣的不是它,而是罩在它身体底下的芦花尾,只要它纵身一跃,闪到旁边去,蛇雕就会明智地改变攻击对象,去攫抓芦花尾。它的两条后腿暗暗用力,已准备要这么做了。
  就在这时,山风传来白桃花焦急的吠叫声,它扭头瞥了一眼,白桃花正飞奔而来,但距离此地还有约七八十米。它看见,白桃花脸色异常严峻,紧张得背毛一根竖立起来,好像已知晓它想跳闪开去让芦花尾暴露在雕爪下,央求的目光死死盯着它,“汪汪汪”发出一连串恳切的吠叫,用意很明显,是在乞求它千万别挪动千万别躲避千万别跳闪,看在上帝的分上,别把芦花尾送给可恶的蛇雕!
  一刹那,红桃心犹豫了。它已经罩在芦花尾身上了,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在妹妹白桃花乞求的目光下,它再从芦花尾身上跳闪出去,无疑是一种出卖,是一种背叛,是一种害。它与白桃花姐妹情谊刚刚开始恢复,芦花尾是白桃花的心肝宝贝,白桃花亲眼目睹它把芦花尾推给死神,这么一来,毫无疑问,姐妹间刚刚修补好的感情链又要断裂了,白桃花龘心里会结起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死疙瘩,绝对不会原谅它,肯定要恨它一辈子。它爱惜自己的生命,可它也珍惜姐妹情谊。更大的顾虑是,一旦它跳闪开去,让蛇雕把芦花尾抓了去,白虎岙野犬群脆弱的团结局面恐怕就此画上句号,绿祖母的遗愿就要化为泡影,族群又要分裂成互不相容的两个小集团。可是,它难道真的要把自己和六只亲生幼犬都送上不归路?
  就在它矛盾彷徨左右为难时,蛇雕已俯冲到它头顶,巨大的雕翼扇出一团团令狗窒息的腥臭,那只杀气腾腾的雕爪,正迅速朝它身上抓过来。它已失去了躲闪的最佳时机,这个时候,即使它想扭头撤退,也已经来不及了,雕爪会顺着惯性在极短的瞬间插进它的脊背。更为糟糕的是,假如此时它扭头逃窜,雕爪将从背后攫抓它的脊背,它将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像最窝囊的猎物那样被蛇雕抓走。无法逃脱,就背水一战。反正是逃不了啦,横竖都是死,还不如像模像样的死,还不如面对雕爪去死,起码还能还恶雕以颜色,在白虎岙野犬群留下千古美名。虽然对野狗来说,名声是虚的东西,再好的名声也不能当饭吃,但总比死了以后灰飞烟灭还留下一个怕死鬼的恶名声要好得多吧。

  红桃心完全是在无法逃脱的情况下,迫于无奈,才横下一条心,用更气势磅礴的吠叫,更雷霆万钧的扑跃,迎战来者不善的蛇雕。雕爪离它的头顶仅有两三米远了,它张大狗嘴跳起来噬咬,可惜,目测距离不准,心慌意乱也没跳出应有的高度,这一口咬空了。它无可奈何落回到地面,雕爪继续在降低高度,离它身体只有半米了。它彻底绝望,四条狗腿也忍不住哆嗦起来,再没有力量蹿跳噬咬,只有蹲在原地,朝天张着狗嘴嚎,等待噩运从天而降。这只是个短暂的瞬间,但它感觉就像过了半个世纪,经受了漫长而又痛苦的煎熬。任何生命都这样,心理时间和物理时间是有差异的,欢愉恨时短,恐惧恨时长,时间可以拉长也可以缩短,时间长短因心理状态不同产生很大伸缩。雕爪又往下降了一点,尖锐的指爪眼瞅着就要触碰到它的头皮了,突然间,那雕爪像触电般地缩了回去,一股难闻的腥风掠过地面,蛇雕恐怖的身影在它头顶不足半米处画出一道弧线,又急速腾空而起,“嘎呦嘎呦”啸叫着,拉升到天空去了。
  它呆呆望着渐渐升高的蛇雕,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在最后一秒钟,那只蛇雕放弃攻击,缩回雕爪拉升到天空去了。它无法弄清,蛇雕为什么会在最后关头改变主意。或许,这只蛇雕并不是太饥饿,犯不着为了一顿并不急需的午餐来冒被野狗咬断脚杆的风险;或许,这只蛇雕生性胆小,被它龇牙咧嘴的咆哮吓唬住了,缺乏与成年野狗搏杀的勇气和胆魄;或许,这只蛇雕曾经与野狗有过交锋,留下惨痛的失败记忆,不愿意再重蹈覆辙,故而明智地选择了放弃。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反正,危险已经过去。
  它长长舒了一口气,惊吓过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窃喜。蛇雕不战而退,对它来说,是最理想的结局了。既没有在两强搏杀中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又没有因为畏惧恶雕从芦花尾身上跳闪开去而使姐妹情谊受到伤害,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啊?
  哦,蛇雕,真该好好谢谢你了。
  它又变得气壮如牛,使劲朝空中蹿跃扑跳,声嘶力竭地“汪汪”吠叫,用形体语言在向蛇雕挑战:你有种就飞下来,我要咬断你的翅膀,让你变成一堆不齿于人类的臭狗屎!
  它这么做,与其说是针对蛇雕的,还不如说是做给白桃花和其他母野狗看的,以强化这样一种印象:它英勇无畏,为了庇护芦花尾,不惜与凶恶的蛇雕以命相搏。
  蛇雕拉升几十米后,在低空盘旋,似乎有再次俯冲的打算。
  这时,白档桃花气咻咻赶到了。紧接着。其他母野狗也跑拢来,七条成年野犬一字儿排开,仰起脖子朝天狂吠,进行恫吓与驱赶。蛇雕在半空中又盘桓了一阵,发出一声满怀遗恨的长啸,悻悻地飞走了。
  红桃心这才跳闪开去,亮出藏在身体底下的芦花尾。小家伙缩成一团,惊魂甫定,身体在瑟瑟发抖,害怕得连站也站不起来了。白桃花舔吻小家伙的脸,给予深情的抚慰。红桃心也走拢去,伸出舌头舔理芦花尾脊背上凌乱的绒毛,并不时发出圆润轻柔的吠叫:哦,小宝贝,有我和你妈妈在,你放心吧,谁也别想伤害你!
  白桃花感激的眼光久久望着它。
  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其实狗心也都是肉长的。人心换人心,其实狗心也换狗心。自打蛇雕事件后,红桃心明显感觉到,它与白桃花之间的姐妹情谊迅速升温。外出狩猎,它要往东,白桃花立马跟着它往东;它要往西,白桃花二话不说立刻顺从地跟着它往西拐。捕捉到猎物后,不再强盗般争先啃食,而是有礼貌地站立一旁,让它行使首领优先进食权。有一次,它的亲生幼犬月朦胧在山上玩耍时,不小从高约两米的岩石上滚下来,擦破了额头,白桃花看见了,赶紧跑过去,温柔地将小家伙揽进怀里,悉心用舌尖清理掉小家伙伤口上的草屑泥灰,然后将唾液一层层涂抹在小家伙的伤口上,用喜马拉雅野犬的传统医疗手段,为小家伙治疗伤痛。
  但愿绿祖母在天之灵保佑,白虎岙野犬群能永远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

 

【第十二章  偷盗肉食仓库】

  今年冬天,日曲卡山麓气候异常恶劣,暴风雪频频降临。上一场暴风雪刚刚结束,天气才晴了三天,又一场暴风雪席卷大地。
  山坡上的积雪达一尺多厚,野犬爪掌小,腿骨也细,一脚踩下去,松软的雪就会戳出一个洞,整条狗腿都埋进积雪里。这严重影响了母野狗们的奔跑速度。野犬是靠速度和耐力取胜的,在如此深的积雪中,狩猎成功率大打折扣。天气晴朗时,野犬群平均出猎三次,会有一次收获;如此恶劣的天气,平均出猎六次,也很难有一次能得到果腹的食物。
  饥饿又像个狰狞的幽灵,在白虎岙野犬群中间游荡。
  红桃心称得上是个好当家,一直要等到连续两天吃不到东西,母野犬们饿得眼睛发绿,这才同意去啃食那只藏在雪窝里的冰冻黑熊。这是白虎岙野犬群唯一的应急粮仓,吃完就没有了,所以要尽量节省着吃。尽管如此,也没能维持多久。俗话说,坐吃山空,黑熊虽然肥胖,体重达两三百斤,但吃了五六顿,也就吃得差不多只剩下一具空壳了。这天黄昏,白虎岙野犬群又因为天气的原因打猎一无所获,迫不得已只好再次光顾黑熊埋藏点,那只黑熊,仅剩下一只圆滚滚的脑袋没被啃食,再就是半条熊前腿还没被吃掉。红桃心想了想,把那半条熊前腿,依旧埋进雪窝,只允许母野狗们会餐那只熊头。
  熊脑袋虽然大,却骨多肉少,极难啃食。尤其是那个头盖骨,犬牙根本无法咬碎。七条成年犬费了很大劲,把熊眼、熊鼻、熊耳、熊舌……凡能吃的全都吞食干净,连难以撕碎和嚼咽的熊皮,也都通通吃了进去,还是填不饱肚皮,只能算是缓解了饥饿感而已
  好几条母野狗,把圆滚滚白花花的黑熊骷髅,像踢足球一样在雪地里滚来滚去,希冀能再找到一点能咀嚼的东西。遗憾的是,黑熊骷髅就像被有雪域清道夫之称的大嘴乌鸦洗劫过,干净得连一丝肉屑也找不到,不用清洗就可以拿到人类实验室去做标本。
  “汪呦,汪呦”,母野狗们贪婪的目光盯着埋藏半条熊前腿的雪窝,叫嚷着,扑蹿着,情绪亢奋,都想立刻瓜分了这最后几斤熊肉。红桃心动用家长权威,用狗爪厮打,用犬牙噬咬,严厉制止哄抢。
  红桃心毕竟是首领,它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在它强有力的干涉下,母野狗们只好放弃刨食那半条熊前腿的企图,很不甘心地离开黑熊埋藏点,回白虎岙大本营。
  走出老远了,独眼姨妈还扭转头去,瞪起那只贼亮的独眼,恋恋不舍地朝黑熊埋藏点张望。而那只名叫紫杜鹃的母野狗,狗嘴好像生了什么怪毛病似的,怎么也闭不拢,一路走一路滴着唾液,人类中的馋鬼想起珍馐佳肴会淌口水,野狗中的馋鬼想念食物时也会馋涎滴答,可以断定,紫杜鹃虽然走在回家路上,却仍牵肠挂肚那半条熊前腿。
  不是它红桃心心肠硬,故意不让母野狗们吃饱。它有它的苦衷,它是当家犬,它不能过一天算一天只图眼前痛快,它必须精打细算过日子,必须实行计划用粮。天气还没有转晴迹象,冬天还远远没有结束,要留着一点食物,准备应付更严重的饥荒。
  回到白虎岙大本营,当然就分成两个组,分别给两窝嗷嗷待哺的幼犬反哺喂食。
  红桃心刚吐出几口肉糜塞到幼犬嘴里,忽然,对面山腰那蚯蚓状岩缝传来激烈的嗥叫声,一阵紧似一阵,听起来像是两条野犬在争吵。它是族群首领,有责任调解群内纷争。便暂停反哺,去蚯蚓状岩缝看个究竟。
  天下着小雪,正是满月时节,乌云不算厚,滤下一层淡淡的月光,在漫山遍野白雪的映衬下,能见度很高,山峦树林清晰可辨。
  红桃心看见,蚯蚓状岩缝前那块铺雪的平台前。白桃花正凶猛地撕打独眼姨妈。白桃花汹汹地嚎着,一次又一次扑到独眼姨妈身上,使劲用爪子拍打独眼姨妈的脑袋,“啪啪啪啪”,就好像在拍打一只闷葫芦,要把装在葫芦里的东西拍打出来。与此同时,有两条幼犬,哦,就是小青臀和芦花尾,钻在独眼姨妈颈窝下,用爪子捧着独眼姨妈的脸,不断啃咬独眼姨妈的嘴吻。独眼姨妈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唯一那只狗眼泪汪汪,站在哪儿,狗嘴吐出委屈的哀嚎,任凭白桃花和两只幼犬在它身上瞎折腾。红桃心是条有经验的母野狗,一看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肯定是白桃花嫌独眼姨妈反哺不卖力,吐出来的肉糜太少,小青臀和芦花尾吃不饱,所以粗鲁地扑打,想迫使独眼姨妈吐出更多的肉糜来。白桃花经不是第一次这样折磨独眼姨妈了,唉,食物匮乏,老毛病就又犯了。红桃心很了解独眼姨妈,虽然生性贪婪,有时候还会轻微地犯上作乱,但对白桃花却忠心耿耿。如果说白虎岙野犬群里以它红桃心为一派,以妹妹白桃花为一派,分成红党白党两个党派的话,独眼姨妈可称得上是白党铁杆分子,什么时候都站在白桃花一边。

  独眼姨妈之所以特别钟情白桃花,成为铁杆白党,是有原因的。
  在白虎岙野犬群,过去辈分最大的是绿祖母,绿祖母亡故升天后,独眼姨妈的辈分就是最高的。红桃心和白桃花姐妹俩比独眼姨妈要小一辈。独眼姨妈在族群中地位中等,既非贵族,亦非贱民,而属于平头老百姓。独眼姨妈从没在白虎岙野犬群掌过权,按喜马拉雅野犬女皇独享生育制,独眼姨妈从未生养过幼犬。套用一句人类的话,是个一辈子生活在感情荒漠中的老处女。许多年前,独眼姨妈就开始协助首领养育幼犬,担当保育员的角色,用野犬社会的行话来说,就是做帮手犬。原先,独眼姨妈对待白桃花就像对待其他幼犬一样,并没有厚薄之分,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感情。红桃心记得很清楚,独眼姨妈对白桃花另眼相看,起始于那年秋天的一场小事故。
  那是一个淫雨初晴的下午,其他母野狗都外出狩猎了,只有独眼姨妈在家照看一窝出生仅两个月的幼犬。艳阳高挂,雨水把每一棵树每一株草都擦洗得干干净净,空气格外清新。幼犬们被淅淅沥沥的雨困在溶洞里已经有一整天,早就憋得难受极了,爪也痒痒,心也痒痒,都盼着天赶快放晴,好痛痛快快出去玩耍。所以,当太阳刚把乌云撕破,幼犬们便迫不及待地拥出溶洞,漫山遍野追逐嬉闹。红桃心记得很清楚,它们这窝幼犬约有七八只,都活泼好动,都调皮捣蛋。你呐喊着追杀,我嗥叫着逃窜,在湿漉漉的草丛和灌木间玩起了捉迷藏。
  在箐沟里,有一条溪流,平时水很浅,只有薄薄一层如蝉翼般的清水,沿着山沟淙淙流淌。一下雨,四面八方的细流从山坡汇聚到箐沟,溪水猛涨,泥浪翻卷,宁静的小溪骤然变成一条脾气暴躁的小黄龙。它与白桃花正在溪流边追逐另一只幼犬,也许是道路泥泞的缘故,也许是互相推搡身体失去平衡,跑着跑着,白桃花突然狗失前蹄,身体像只皮球似的从坡上骨碌骨碌滚落下去,“扑通”掉进溪流。水虽然不很深,但落差很高,水流很急,白桃花根本站不稳,被激流裹挟着,冲往下游。“呦呜”,白桃花在溪流里挣扎,发出求救的呼叫。“呦欧,呦欧”,幼犬们吓坏了,在岸边声声哀嚎。
  正在一棵树墩上晒太阳的独眼姨妈听到动静后,飞也似的奔跑过来,沿着岸边拼命追撵。急流速度很快,起码追出两三百米远,这才追上白桃花。独眼姨妈跳进齐腰深的溪流,把白桃花从水里叼了出来。白桃花变成标准的落水狗,浑身湿透,呛了好几口水,小肚皮胀得像只沙田柚,眼珠子一会儿翻白,一会儿转黑,快要晕过去了。独眼姨妈把白桃花叼到一块干燥的岩石上,斜躺下来,摆出母野狗喂奶的姿势,对野犬来说,这是最温婉最柔美的姿势,把白桃花圈进温暖的怀抱,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理白桃花的身体。独眼姨妈舔得仔细而认真,舔遍白桃花身上每一个部位。当时它红桃心就蹲在旁边,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也许是多到惊吓后更渴望能带来安全感的爱抚,也许是在溪流里浸泡受凉更需要成年犬温暖的怀抱,白桃花使劲往独眼姨妈怀里拱,恨不得能钻到独眼姨妈心窝里去。阳光很旺,又有独眼姨妈殷勤的舔理,白桃花浸湿的身体很快就蒸干了,绒毛又莲蓬松松像朵蒲公英。可白桃花还是赖在独眼姨妈怀抱里,哼哼唧唧撒娇,惬惬意意打盹。而独眼姨妈既不嫌累,也不嫌麻烦,就这样长时间侧躺着,一刻不停地舔吻白桃花的额头、脊背和耳郭。独眼姨妈神色端庄慈祥,那只独眼闪耀着圣洁的母性的光芒。直到外出狩猎的野犬群归来,独眼姨妈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白桃花。
  从此以后,独眼姨妈对白桃花另眼相看,反哺喂食时,假如是其他幼犬来乞讨,独眼姨总是很吝啬地吐出一小点来,爱吃不吃,吃不饱也不管,态度凶巴巴的;可要是白桃花来乞讨时,独眼姨妈的态度便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慈眉善目,和颜悦色,一个劲地反哺,肚子里有多少内容就吐出多少内容,毫无保留地奉献。当白桃花埋头进食时,独眼姨妈银白色的唇须向上弯翘,对野犬来说这是愉快表情,吃在白桃花嘴里,乐在独眼姨妈心里。平日里,只要轮到独眼姨妈在家看守幼犬,便寸步不离地跟在白桃花后面,白桃花做游戏,独眼姨妈就蹲在一旁欣赏,白桃花玩累了,独眼姨妈就将其拥在自己的怀里休息。

  有一次,幼犬们在一座光秃秃的荒山上玩耍,老天突然下起冰雹,蚕豆大的冰块噼里啪啦砸下来,当时正由独眼姨妈在照看幼犬,立刻就蹿到白桃花身边,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桃花身上,为白桃花撑起一把保护伞,而其他幼犬也想挤到它肚皮底下来躲避,却被它粗鲁地推开去。冰雹足足下了半个小时,四周没有可躲避的树,也没有可钻进去避难的洞穴,所有的幼犬都被冰雹砸得鼻青脸肿,唯独白桃花安然无恙。
  简直就像个跟屁虫,简直就是个马屁精。
  当时它红桃心年幼无知,不明白独眼姨妈为何偏心眼,独独喜欢白桃花,还曾为此愤愤不平过。长大后,尤其是当上族群首领后,它这才明白,独眼姨妈之所以专宠白桃花.其实是一种“情感借代”;独眼姨妈在野犬群里属于没有资格生育的帮手犬,但独眼姨妈是条有血有肉的野犬,母性的本能压抑在心底;白桃花溺水后依偎在独眼姨妈的怀里,就像打开了封闭已久的情感闸门,独眼姨妈身上潜伏的母爱喷涌而出。
  独眼姨妈把白桃花当做自己的女儿,寄托了最深沉最浓烈的母爱。
  在人类的语言中,对这种关系有多种称谓,干妈、寄娘、继母、养母、义母、奶妈、过房娘等等。野犬社会虽然没有那么复杂的称谓,但这种特殊的母女关系还是存在的。
  红桃心相信,独眼姨妈决不会有了食物藏着掖着不反哺给白桃花所生的幼犬,独眼姨妈之所以没能喂饱小青臀和芦花尾,肯定是胃囊里已经空空如也,实在没有东西可吐出来了。白桃花如此逼迫独眼姨妈,也实在做得太过分了啊。红桃心看不下去了,蹿跳过去,挡在白桃花面前,阻止这种毫无理由的虐待。
  “汪汪”,别发神经了,它肚子里没有食物,拿什么来喂你的幼犬呀?
  趁着红桃心调解之际,独眼姨妈溜到一旁,蜷缩在角隅,委屈地“呜呜”低嚎。
  小青臀和芦花尾,追撵着独眼姨妈,像两个小强盗强行索要食物。
  白桃花用额头抵撞红桃心的身体,仍想冲破阻拦,使用残酷的暴力手段迫使独眼姨妈吐出它的宝贝幼犬急需的肉糜。
  穷凶极恶,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穷,饥寒交迫,所以性情变得凶暴,所以才会脸不红心不跳做出种种不齿于人类也不齿于狗类和其他兽类的恶行来。
  红桃心痉挛腹部伸缩脖颈,吐出两口肉糜来喂给小青臀和芦花尾。它在撕食那只黑熊脑袋时,也没吃到多少熊肉,胃囊里内容也不丰富,说实话,吐出这两口肉糜来它很心疼,因为在葫芦形溶洞里,它的几只黄皮寡瘦的亲生幼犬也正等着它反哺喂食呢,它当然更愿意把珍贵的肉糜留给自己的宝贝享用。可它还是咬咬牙吐了两口肉糜喂小青臀和芦花尾。它是当家犬,它有责任平息群内纷争。再者,此时吐两口肉糜,犹如雪中送炭,会进一步巩固姐妹情谊,这样所失与所得也就平衡了。
  小青臀和芦花尾还想缠着红桃心讨取更多的肉糜,红桃心尾巴左甩右抡,把两个贪婪的小家伙驱赶开。哦,我已经没有东西可喂你们了,忍着点吧,你们投胎做了野犬,就只能经受系饥挨饿的磨难,你们想不挨饿,来生来世就去投胎做两足行走的人,而今地球上只有人彻底解决了填饱肚子的问题,其他任何种类的生命都无法与饥饿说拜拜。哦,我来教你们克制饥饿的办法。早点睡觉,睡着后就不会觉得饿了。明早醒来,幸运之神会降临白虎岙野犬群,逮着一头大野猪,让你们吃得嘴角冒油,让你们吃得直打饱嗝!
  总算摆脱了小青臀和芦花尾的纠缠,总算平息了白桃花与独眼姨妈之间的纷争。红桃心回到葫芦形溶洞,继续反哺肉糜喂自己所生的幼犬。本来肚子里的内容就少得可怜,又匀了两口喂白桃花的幼犬,所剩就更少了,吐了三两口,胃囊就吐空了,也只好使用对付饥饿的老办法——蒙头睡觉,但愿瞌睡虫早早光顾,把饥饿感通通叮死。
  饥寒夜长,睡睡醒醒,醒醒睡睡,也不知睡了多少个零觉,天仍黑沉沉的,夜幕连一丝曙光都还未透露出来。幼犬们相拥而眠,互相用体温取暖,因为饿而睡不踏实,不时出梦魇惊叫。唉,这漫漫长夜,这茫茫严冬,何时是个头啊。

  突然,溶洞外传来窸窸窣窣轻微的声响。野犬不仅嗅觉灵敏,听觉也十分优秀,顺风能听到三里外野猪崽子的呼噜声。红桃心一听就听出来,这声音并非雪球滚动,也不是枯枝落地,而是狗爪踩踏积雪的声音。它本来就睡得很浅,似睡非睡,这异常的响声,使它顿时清醒过来。坚挺耳郭谛听,那脚步声轻得就像蜻蜓点水,走走停停,渐渐向山谷外飘散。对听觉器官发达的动物来说,声音也是一种形象,能通过辨识细微变幻的声音而在脑子里映显鲜活的图景。它听出来了,某一条成年野犬,蹑足蹑爪在雪地行走,走得很谨慎,生怕弄出什么响动来,走几步便停下来观察四周,唯恐被其他野犬发现。要是正常的起夜排泄,用不着如此小心翼翼,也不用跑出白虎岙大本营去。三更半夜,顶风冒雪,做贼似的在巢穴外行走,绝对是要做见不得人也见不得狗的勾当,不能不引起它的警惕。它爬起来,钻出溶洞,去看个究竟。它是当家犬,探明异常情况,本在它的职权范围之内。
  雪地上,有两行模糊的足迹,向山谷外延伸。
  野狗是跟踪盯梢的行家里手,红桃心鼻子在足迹上嗅闻,很快从细如游丝的气味中验明神秘夜行者的身份,原来是妹妹白桃花!
  如此寒冷的雪夜,把一窝幼犬扔在蚯蚓状岩缝里,独自跑到山野来,是要干吗呀?
  野狗不是夜行动物,野狗的生物钟与人类相似,都是夜伏昼行。换句话说,野狗不会在半夜跑出去捕捉猎物。再说了,漫天飞雪,黑夜沉沉,就算你心血来潮想去打猎,又哪儿去找猎物呀?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白桃花是梦游症患者。可是,姐妹俩自小生活在一起,它从没发现白桃花有梦游的毛病啊。
  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必须弄个明白。
  出了山岙口那块白虎状巨石,白桃花大概觉得自己诡秘的行踪已经瞒天过海,胆子放大了,不再蹑手蹑脚走走停停,而是撒开四条狗腿快速奔跑。
  星光朦胧的雪野,一个黑影在跳跃。
  黑影迅速向古戛纳河边跑去,从路线和方位判断,目的地似乎就在离河岸不远的山旮旯。突然,红桃心心里一阵战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妹妹白桃花半夜贼头贼脑跑到这儿来,是不是想偷窃剩下的半条熊腿呀?
  因为那头倒霉的黑熊就是在古戛纳河捕杀的,所以掩埋黑熊的雪窝子——白虎岙野犬群的临时肉食仓库,就设在河岸边那个曲折隐蔽的山旮旯里。
  果然不出红桃心所料,白桃花直奔到山旮旯底端那个微微隆出地面的雪丘,就立刻开始刨雪。喜马拉雅野犬由于长年生活在高山雪域,在适者生存进化规律作用下,四只爪掌较其他种类的野犬面积要大一些,指爪也要长一些,以适应在松软的雪地行走,也适应用爪子挖掘藏在雪层下的穴兔或角雉。可以这么说,每一条母野犬都是挖雪能手。只见白桃花趴在雪地上,四只狗爪像高效铲雪器,错落有致地朝后刨雪,就像人类灵巧的双手在弹钢琴,“沙沙沙,嚓嚓嚓,哗哗哗”,雪花四溅,就像飞泻出一道雪的瀑布。一会儿工夫,微微隆起的雪丘上就被刨出一个雪坑,飘散出冰冻熊肉特有的香味。
  白桃花将嘴吻探进雪坑,急不可耐想啃食那半条熊腿。
  红桃心再也无法保持沉默,只好从藏身的雪沟里跳出来,嗥叫一声,跑到白桃花面前,用胸脯和脖颈使劲顶撞挤对,把小偷从犯罪现场推搡开去,不让行窃者得逞。
  你胆子也太大了,竟敢偷窃族群的肉食仓库,你还想不想活啦?
  喜马拉雅野犬,是唯一能在高山雪域存活的野犬种类。从解剖学上说,喜马拉雅野犬生理构造与其他种类野犬没有什么质的差别,之所以其他种类野犬无法在日曲卡雪山一带高山雪域生存,而只有喜马拉雅野犬能在自然环境如此恶劣地方生活并繁衍后代,关键是靠两条;一是在族群内部实行女皇独享生育制,优生优育繁殖最健壮的品种,并利用集体力量保证这些后代健康成长;二是具备储存食物的能力,饱的时候想着饿的时候,有东西吃的时候想着没东西吃的时候,丰裕的日子想着饥荒的日子,用肉食仓库来调剂丰歉不匀的生活,度过漫长而又严寒的冬天。

  构筑肉食仓库、储存食物的行为,对喜马拉雅野犬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生存意义,因此,族群内部有一套相应的规矩,以约束个体行为,保证肉食仓库里所储存的食物在非常时期能发挥济贫赈灾的作用。
  最需要防范的当然是内部偷盗。野狗从本质上讲都是贪得无厌的家伙,捕获猎物的过程就是一个投机取巧和血腥杀戮的过程,在这种屠夫生涯中不可能熏陶出天使般纯洁的灵魂,事实上每一条野狗都喜欢顺手牵羊,都恬不知耻想做梁上君子,都愿意靠偷窃过不劳而获的生活;指望母野狗提高道德品质,用某种信念或理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基本原则,自觉维护道德底线,自觉实行戒偷戒盗,那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要想在野犬社会建立某种秩序,要想在族群肉食仓库有效禁绝偷盗行为,只有依赖血腥的惩罚措施。
  在喜马拉雅野犬内部,把偷盗自家的肉食仓库,视为除普通母野狗红杏出墙、暗结珠胎、破坏女皇独享生育制之外最严重的犯罪。在食物严重匮乏的冬季,去偷盗自家肉食仓库,直接损害族群内每一条母野狗的切身利益,当然会激起公愤,全族共讨伐之,全体共诛杀之。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发生过偷盗肉食仓库的事,偷盗者轻则被视为异己分子而被驱逐出族群,重则被当做十恶不赦的要犯当场咬杀。
  有一年冬天,日曲卡雪山频频发生雪崩,食源稀少,日子过得相当窘迫。那天夜里,一条名叫曼陀罗的母野狗,实在饿得受不了了,便在凌晨趁其他野狗熟睡之际,悄悄潜入肉食仓库,偷吃埋在雪窝里的小半只斑羚,它晓得此事瞒不众多的狗鼻和狗眼,害怕遭到惩罚,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斑羚肉吃个精光,然后离开白虎岙跑到其他地方去了。到了第二年秋天,曼陀罗实在受不了形单影只的流浪婆生活,心想偷盗肉食仓库的事已过去大半年,大家或许对这件事已经淡忘,不会再追究它的刑事责任了,便又回到白虎岙,想重返野犬群生活。它刚跨入白虎岙野犬群地界,树丛后面“呼啦”蹿出十来只野狗,团团将它包围,穷撕猛咬,把它两条后腿都咬断了。时间并没有淡化记忆,时间并没有消除怨恨,迟到的惩罚依然落到偷盗者身上。一条只能匍匐爬行的残废狗,不可能有存活的希望,四天后,老天爷下起这个冬天最早的一场雪,雪过天霁,母野狗曼陀罗变成了一具僵冷的尸体。
  没有宽恕,没有怜悯,也没有同情。
  加大偷盗风险,增加偷盗成本,谁偷盗谁倒霉,使偷盗者所失大于所得,也就是说你偷盗获得的东西远不足以弥补惩罚所带来的精神与肉体的损失,才能最终杜绝偷盗行为。
  白桃花看见雪沟里突然蹿出一条野狗,先是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姐姐红桃心,一颗剧烈跳动的心这才稍稍平静一些。它大幅度摇甩尾巴,不停地抖动耳郭,狗眼泪光迷蒙,回眸白虎岙,嘴里发出“噗噗咔咔”的狗式哭泣声。
  红桃心是它姐姐,知妹莫如姐,它当然晓得白桃花这套形体动作所表达的意思,是在向它诉说困境和乞求饶恕。哦,幼犬们饿得睡不着觉,做娘的岂能坐视不管?实在迫于无奈,这才出此下策,看在亲姐妹的情分上,你就高抬贵手放妹妹一马吧。
  红桃心本来就没想把白桃花怎么样,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不管是犯了罪还是犯了错,能包庇的当然尽量包庇。野狗就是野狗,没必要嫉恶如仇,更没必要大义灭亲。该网开一面的时候就要网开一面,该徇私枉法的时候就要徇私枉法,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再说,为了让膝下的幼犬吃饱,做母亲的铤而走险去偷盗,也算不得是十恶不赦的罪行。它红桃心也是母亲,它也有切身的体会,当看着自己的心肝宝贝饿得奄奄一息时,真恨不得咬下自己的大腿给小家伙充饥,只要能弄到吃的,赴汤蹈火在所不惜,所以冒出偷盗肉食仓库的念头来,也算是正常的企图和冲动。
  平心而论,偷盗行为的根源就是贫困。以偷为乐,以盗为荣,把盗窃做为一门艺术,毕竟是极个别现象。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衣食无着落魄潦倒走投无路,才会把不光彩的偷盗当做谋生手段。在人类社会,假如人人都吃得饱吃得好,穿得暖穿得俏,住得舒适住得宽敞,还有足够的钞票出国旅行或游览名山大川,小偷的数量肯定直线下降,不敢说小偷就会绝迹,起码会变成难以寻觅的稀缺资源。野犬社会也同样如此,假如每一条野狗都吃得饱,棒打獐子瓢舀鱼,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谁还会三更半夜顶风冒雪来盗窃肉食仓库呢?

  算啦算啦,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偷盗未遂,知错改错,主动中止犯罪,是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红桃心尾巴在空中抡着圆圈,以示宽容和原宥。与此同时,它两只前爪“刷刷”刨着浮雪,想把被白桃花刨开的雪窝重新掩盖好。仓库重地,掩饰可疑痕迹,这很重要。
  没想到的是,白桃花蹿跃过来,胸部撞击它的头部,把它从雪窝旁撞开去,然后霸住刚才刨雪的位置,又继续挖掘埋在雪层下的半截熊腿。
  红桃心明白了,白桃花并没有想要中止犯罪的意思。白桃花之所以用泪眼祈望它,之所以摇尾巴乞求它,并非是害怕惩罚等待宽恕。完全相反,白桃花是在要求它睁只眼闭只且当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发现,而让白桃花把偷盗进行到底。
  包庇罪犯,等于自己也在犯罪。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当家犬,它有责任守护肉食仓库免遭偷盗。现在眼瞅着偷盗者在挖掘食物,犯罪就发生在自己鼻子底下,身为首领而无动于衷,而不去制止,而无所作为,这也太不像话了啊。
  它从雪地爬起来,又去到埋藏熊腿的雪窝,用倾轧挤对的办法,阻止白桃花挖掘。
  我好歹还是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我不能为了姐妹亲情而出卖原则和良心。
  白桃花嘴吻在红桃心额头、脖颈和后脑勺热烈舔吻,嘴里“呼哧呼哧”吹出急切的气息,喷射在红桃心脸上,那是在恳求:看在姐妹情分上,你就让我啃几口冰冻熊腿解解馋吧,蚯蚓状岩缝里有两只幼犬已经饿得脖颈都竖不直了,我若再不能带食物回家喂它们,恐怕难以支撑到天亮了。夜半三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了你没有谁会知道我来偷吃过那半截熊腿。求你了,给我和我的孩子一条生路,这辈子我会永远感激你的。
  假如真的能瞒天过海,保证不让其他母野狗晓得白桃花曾扮演梁上君子光临过肉食仓库,红桃心或许会允许妹妹白桃花啃吃几口熊腿。作为当家犬,既要讲原则性,也要讲灵活性,在暗中牺牲些许集体利益,以进一步巩固姐妹情谊,未尝不是一笔好交易。但事实上,这种偷盗行为想要瞒住其他母野狗,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人类社会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野犬社会里,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要狗不知,也除非己莫为。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总是包不住火的。人类把野狗驯化为家犬,又从家犬里头培养出警犬,利用狗灵敏的嗅觉、视觉与听觉,来协助人类破获疑难案件。可以这么说,狗天生就是侦探,白虎岙野犬群一大伙母野狗其实就是一大伙经验丰富的侦探,不管白桃花如何巧妙掩盖偷盗痕迹,如何精心伪造犯罪现场,如何采取混淆视听的手段,都不可能骗过母野狗的鼻子和眼睛。破绽总归会暴露出来,假象肯定要被揭穿的。
  一旦母野狗们查出是白桃花盗窃了那半截熊腿,除了与白桃花有特殊关系的独眼姨妈外,其他几条母野狗绝不肯善罢甘休,肯定会群起而攻之,按传统规矩严惩偷盗者,族群将不可避免爆发一场血腥的窝里斗。
  这不单单是纪律与秩序的问题。
  谁都懂得,同样一份食物,由于时空切换,其价值是不同日而语的。就说这半截熊腿吧,要是在食物丰盈的复季,谁也不会把这么点粗糙难嚼的熊肉当回事的。但现在,肆虐的暴风雪频频发生,而外出狩猎又屡屡落空,在寒冷和饥饿结成“反狗”联盟猖狂向野犬群进攻的特定时期,肉食仓库储存的食物,其意义远远超出食物本身,变成族群团结的一个象征,变成在恶劣环境中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变成生存还是毁灭的转换契机。同样是半截熊腿,就成了关注的焦点,就成了争抢的目标,就成了生的希望和死的威胁。
  日曲卡雪山北麓本来生活着一个名叫冈蒂斯的野犬群,这是一个很兴旺的野犬群,共有十二条成年母野狗,首领是条名叫山楂果的五岁龄雌犬,年富力强,帮手犬也大多身强体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这么一个威风八面的野犬群,最终却毁于一桩普通的偷盗案。也是这么一个暴风雪频频袭来的寒冬,首领山楂果率领十条母野狗外出觅食,运气不佳,连续奔波了两天,却一无所获。

  第三天中午,冈蒂斯野犬群好不容易盯上一只黑麂,所有的母野狗都明白这是一场生死角逐,虽然饥肠辘辘,体力严重透支,却仍咬紧牙关穷追猛撵。总算功夫不负苦心狗,在一座雪峰上将黑麂团团围住。前面是百丈悬崖,后面是杀气腾腾的野犬群,黑麂哀叫一声,纵身从悬崖上跳了下去。野犬群欣喜雀跃,按以往的经验,黑麂属于自杀性坠岩,从如此陡峭的悬崖落下去,即使侥幸不摔死,也必定四肢折断,内脏震伤,躺在地上无法动弹。野犬群只消从缓坡绕到悬崖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捡食到那只已摔得半死的黑麂。
  但野犬群高兴得太早了,黑麂跳下悬崖的一瞬间,天空突然出现一只巨大的金雕,顺着气流迅速俯冲下来,玩了一个空中擒物的动作,没等黑麂砸落到地上,在半空中就伸出一双强有力的雕爪,抓住黑麂的脊背,奋力拍扇翅膀,升上高空,像颗金色的流星,飞到日曲卡雪山背后去了。快要到口的麂子肉,霎时间变成泡影。母野狗们体力已消耗殆尽,这时即使从树林跑出一头野猪来,也没有力气去追捕围歼了。
  非常时刻,首领山楂果发出去肉食仓库的指令。这是很明智的决定,冈蒂斯野犬群在雪窝子里藏着两只冰冻野猪头,备战备荒为人民,正好开仓济贫,以解燃眉之急。肉食仓库设在雪山西麓一条荒僻的山沟里,约有十多里路程。虽然每一条母野狗都已累得筋疲力尽,虽然快要到手的黑麂被金雕劫走使母野狗们垂头丧气,但开仓济贫的好消息冲淡了失败的沮丧,鼓舞它们拖着疲乏饥馑的身体在雪地艰难跋涉,只要坚持走到雪山西麓就能吃到野猪头,这个美好的憧憬,这个实实在在的希望,刺激它们拼出最后一点残剩的体力,坚持走完十多里路程。钻进荒僻山沟,却看到,雪窝已刨开,藏在雪层下的两只冰冻野猪头不见了,四周撒落凌乱的碎骨和牙齿,还有两只无法啃咬的头盖骨,一声狼藉。雪地留下的足迹与气味不难判断,是族群内部有三至四只母野狗在昨天半夜潜入肉食仓库,卑鄙地偷吃了两只冰冻野猪头。
  赖以活命的食物失窃了,最后的希望破灭了,有三条年老体衰的母野狗哀嚎数声,吐出几口鲜血,当场栽倒在地,再没能爬起来。多数母野狗互相猜疑互相指责互相攻讦,搜索寻找可耻的偷盗者。有两条母野狗急火攻心神志不清,互相把对方当做可以充饥的食物,撕抓噬咬起来。很快,蔓延成一场大规模群内冲突。因绝望而丧失理智的母野狗们展开一场血腥混战,你咬掉我的耳朵,我叼下你的尾巴,你抓瞎我的狗眼,我咬破你的颈窝。首领山楂果咆哮呵斥,想制止这场杀戮,但母野狗们杀红了眼,根本就不听它的。结果,有六条母野狗死于非命,倒在血泊中。有两条母野狗远走高飞,投靠其他野犬群去了。冈蒂斯野犬群死的死散的散土崩瓦解,只剩下首领山楂果守着一窝仅两个月大的幼犬,最后也因为孤家寡“人”,没有帮手犬无法获得足够食物,幼犬们相继夭折,山楂果也悒郁而亡了。
  历史的教训值得吸取,冈蒂斯野犬群的悲剧千万不能在白虎岙野犬群身上重演。
  请原谅我,我没权力让你这么做的。红桃心再次刨动浮雪,把被白桃花挖开的雪窝重新掩埋起来。忍一忍吧,为了整个族群的利益,请再忍一忍吧。明天白虎岙野犬群就会交好运了,顺顺当当捉到感兴趣的猎物,让你与你的小宝贝放开肚皮吃饱。
  白桃花并不甘心盗窃计划就这么流产,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呜””低嚎,身体前后律动,摆开跃跃欲扑的架势,似乎偷窃不成马上就要用武力进行抢劫了。红桃心晓得,白桃花不过是在进行恫吓而已,不可能真的暴力抢夺。它俩都是成年母野狗,白桃花在体力上和格斗技巧上并不占有优势;白桃花是偷盗者,它是捍卫者,白桃花代表邪恶,它代表正义,在野犬社会也是邪不压正的;此地离白虎岙大本营不远,直线距离大概一千五百米左右,放声咆哮的话,肯定会惊动其他母野狗,这对白桃花显然是很不利的。因此,红桃心并没张牙舞爪摆开应战姿势,而是伫立在埋有半截熊腿的雪窝上,昂首挺胸,做出绝不妥协的姿态来。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不管你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还是来半软半硬的,都没有用,我是软硬不吃,反正不会与你沆瀣一气偷盗集体肉食仓库的。
  红桃心轻声吠叫,再次重申自己的态度与立场。
  白桃花果然不敢动粗,悻悻地哀嚎一声,猛甩尾巴,离开古戛纳河,回白虎岙去。偷盗差无法得手,继续待在冰天雪地里,只能白白消耗身体热能,不如快点回家。
  姐妹俩并肩而行,一路上,白桃花不时将怨恨明眼光投射到红桃心身上。
  红桃心一边小跑一边注意观察,希望能撞倒一只雪兔或遇到一只老鼠,这样就可以弥补白桃花的损失,也可挽回姐妹间的隔阂。遗憾的是,直到回到白虎岙大本营,一路上什么活的东西也没碰到。
  但愿白桃花能理解它的难处与苦衷,别为了这件事使姐妹俩又产生新的矛盾。

 

【第十三章  谁先动了杀机】

  红桃心希望白桃花确确实实是睡着了,没有听见它所生的幼犬月朦胧的呼救声,是一次意外的失误,而不是存心见死不救。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那天红桃心率领母野狗们外出狩猎,留下白桃花在白虎岙大本营担任保育员角色,负责照看两窝幼犬。那天运气还算不错,中午野犬群来到尕玛尔草原,刚好碰到一对雪狐在搬运一只冻死的小山羊,以强欺弱以众欺寡,是各种野生动物都必须恪守的生存之道,不抢白不抢,抢了也白抢,红桃心带着母野狗一拥而上,一对雪狐自然不是一群野狗的对手,只好弃羊保命,扔下猎物逃之夭夭。白虎岙野犬群捡了个便宜,用最快的速度将小山羊撕食干净,然后班师回朝——回白虎岙大本营。
  时间尚早,日头刚刚偏西,幼犬们漫山遍野玩耍,享受冬季难得的日光浴。红桃心站在葫芦形溶洞前,用吠叫声召唤自己所生幼犬前来进食。幼犬们急不可耐地围拢来,野狗也有最基本的数的概念,它清点了一遍:一、二、三、四、五,怎么少了一只呢?又数了一遍:五、四、三、二、一,还是少了一只!又点名式地清查,发现少的是那只名叫月朦胧的幼犬。这是很蹊跷的事情,大本营内风平浪静,站立在面前的幼犬神色并无异常,不像是遭受过猛兽凶禽的袭击。这窝幼犬年岁尚小,生物钟远未到达离家出走的时刻,再说月朦胧在几只幼犬中属于胆子比较小的,不可能独自跑到, 白虎岙大本营外面去。这几天野犬群日子过得并不算太拮据,接连数日每次外出打猎都小有收获,虽谈不上丰衣足食,却没有饥饿之虞,不可能饿得昏倒在山旮旯里。
  红桃心记得很清楚,早晨它率领母野狗们出征狩猎时,查看过每一只幼犬,月朦胧活蹦鲜跳,健康状况良好,无生病迹象,不可能突然间得暴病,心肌梗塞或脑溢血什么的,倒毙在山野某个隐秘的角落。这时候,红桃心又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今日在家值班担当保育员角色的白桃花,也不见了踪影。山腰蚯蚓状岩缝前,只有独眼姨妈与灰肚皮在给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喂食。这当然也是极不正常的事情,按理说,野犬群狩猎归来,在家留守的母野狗听到动静后会立刻跑出来迎候的。红桃心突然心里产生不祥的预兆,胸口一阵阵发紧,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它匆匆吐出几口肉糜,胡乱打发站在它面前向它乞食的五条幼犬,便撒腿奔向山梁,找寻失踪的月朦胧。“呦欧,呦欧”,它一面跑一面急切地呼唤。穿过那块白虎状巨石,拐进背风的雪坡,它突然听到微弱的嗥叫声,声音虽然嘶哑干涩,但凭着母亲的本能,它还是一听就听出来了,是它的宝贝幼犬月朦胧在叫。
  它赶紧循声奔过去,绕过两座雪堆,发现呼叫声就来自一个不规则的冰窖。所谓冰窖,是日曲卡雪山特有的地貌现象,在终年不化的冰峰雪坡,由于风暴、地形、日照等方面的原因,在冰面形成大小不等的窟窿,俗称冰窖,浅则数丈,深则数十丈,无论何等走兽,不小心掉下去的话,就像掉进水晶陷阱,很难爬得出来。红桃心走到那个传出叫声的冰窖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得心惊肉跳。果真是它的心肝宝贝月朦胧,吊在冰窖的边缘,两条后腿站在冰窖洞口下端约一公尺的一条冰的台阶上,身体呈垂直状,两条前腿钩住冰窖边缘的裂缝,仅有半个脑袋探出地面,发出哀哀的呼叫声。
  这是一个很深的冰窖,站在边缘朝下窥望,黑黢黢见不到底,只有一股阴风从洞底蹿上来,令狗毛骨悚然,少说也有几十丈深。从月朦胧站立的姿势,不难猜测当时所发生的情景。小家伙也许是因为贪玩,也许是因为追逐小松鼠什么的,来到这块雪坡,冰面太滑,小家伙一不留神滑了一跤,身不由己地滑进这口冰窖。小家伙是尾朝下头朝上滑进冰窖的,不幸中的万幸,刚刚滑进洞口,两只后脚爪踩着那条冰的台阶,身体不再往下滑了。但那条冰的台阶极窄,说是台阶还不如说是冰棱更准确些,仅有两三厘米宽,刚刚能容得下两只踮立的狗脚爪。小家伙魂都快吓掉了,蹿跳技术又很稚嫩,根本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力量从冰窖蹿跃出来,摆脱困境。小家伙上不能上,下不能下,身体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一动就会掉下去。事实也是如此,这么险峻的地形,稍稍动弹,极有可能就坠落几十丈深的冰窖,葬身水晶坟墓,插翅难逃。如得不到救援,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硬邦邦的冰冻狗。

  小家伙只能勉强站稳在冰的台阶上,两只前爪死死抠住冰窖边缘的裂缝,扯开嗓子喊救命。遗憾的是,此地离葫芦形溶洞尚有一段距离,又是背风,谁也听不见小家伙的呼叫。用小命吊在刀尖上来形容幼犬月朦胧的处境一点也不过分。红桃心来不及多想,赶快趴了下来,先稳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嘴吻探进冰窖,叼住月朦胧的后颈皮,就像拔萝卜似的往上拔,小家伙“呜呜”叫着,借着它提拔的那股升力,也同时用力往上蹿跃。“嚓喇”一声,冰窖边缘掉落许多雪块冰碴,小家伙终于翻上冰窖,脱离了险境。
  小家伙浑身软得像坨稀泥巴,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力气已经耗尽,张嘴想哀嚎,都发不出声音了;四条狗腿冷得像冰棍,身体瑟瑟发抖,怎么也停不下来。哦,小家伙的体力差不多快衰竭了,幸亏它发现得及时,要不然的话,顶多再有几分钟的时间,小家伙就会因四肢僵木而摔落冰窖。它把月朦胧搂在自己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来暖和小家伙冰凉的身体,用母亲的胸怀来慰藉小家伙受伤的心灵。过了约大半个小时,月朦胧总算恢复了点元气,抖抖索索可以站起来了,跟着它回葫芦形溶洞。
  登上小山包,路过一块裸露出地面的岩石时,它吃惊地现,妹妹白桃花正躺在岩石上呼呼大睡。“汪”,它冲着白桃花愤怒地叫嚣一声。白桃花似大梦初醒,睁开惺忪的睡眼,四条狗腿前后伸展开,头尾上翘狗腰下沉,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伸了好几个狗式懒腰。“汪欧”,红桃心汹汹咆哮起来:你这个保育员是怎么当的呀?我的宝贝差点掉进冰窖了,你知道吗?白桃花看看缩头缩脑还在不停发抖的月朦胧,从岩石上跳下来,耸动鼻翼做出愧疚的表情,还伸出狗舌舔月朦胧的额头,似乎在为自己的失职而进行道歉。虽然在照看幼犬时,偷懒睡觉,犯了渎职罪,但毕竟没造成严重恶果,红桃心也不好把白桃花怎么样了。
  唉,阳光暖融融,躺在被太阳烤得温热的岩石上,迷迷糊糊打起了瞌睡,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这种情况也确实是很难避免的啊。
  可是,白桃花躺卧的那块岩石,距离月朦胧险些掉进去的那个冰窖,直线距离最多也就是两百来米,中间虽有几座雪堆遮挡,却是冰窖在上风口,岩石在下风口,月朦胧呼救半天,狗的听觉应该是很灵敏的,白桃花怎么可能一点都听不到呢?
  也有这种可能,白桃花昨天夜里没有睡好,幼犬闹得它几乎一宿没有合眼,瞌睡特别浓,眼睛特别涩,眼皮特别沉,所以睡得特别死,听不见月朦胧的呼救。
  但是,狗的睡眠不可能像人那样,一躺下去就连续熟睡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各类动物都有自己不同的睡眠习惯,大多数蛇吃饱喝足后可以呼呼大睡好几天直到腹中食物消化后这才醒来;黑熊冬眠一觉可睡一两个月;马站立着便可进入梦乡……狗的睡眠习惯是这样的,每天睡眠的次数很多,但每一觉持续的时间很短,几分钟到半个小时,便会苏醒过来,若无异常动静,过一会儿又渐入梦境。各种迹象表明,月朦胧陷入困境的时间少说也有一个小时以上。白桃花是野狗,既然是野狗就必然符合狗的睡眠习惯,在这个时间里不可能一次也不醒过来的,醒过来后理应听到月朦胧的嗥叫。
  当然,也可能会有这样的巧合,月朦胧出事时,白桃花在熟睡,月朦胧扯开嗓子拼命喊叫,喊了好一阵不见回应,嗓子喊哑了,力气耗尽了,不得不停止嗥叫,歇一歇喘口气,就在这时,白桃花一觉醒来,换句话说,白桃花苏醒的时候正是小家伙停止喊叫的时候;数分钟后,白桃花又眼皮打架沉沉入睡,而月朦胧休息片刻后,恰巧又在这时候嗥叫呼救,由于时间上的阴差阳错,所以白桃花未能听到月朦胧的叫声。
  无巧不成书,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般巧的事吗?
  它不该这么怀疑自己妹妹的,红桃心想,这是毫无根据的乱怀疑,白桃花假如没睡死,听到月朦胧呼救,怎么可能不出手援救呢?把月朦胧解救出困境,并不需要赴汤蹈火,也不需要上刀山下火海,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或血的代价,不存在舍己救“人”的问题。事实上,救援工作简单易行,可以说是举手之劳,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完成的事情,白桃花何乐而不为呢?换了任何一只母野狗,听到月朦胧嗥叫,都会毫不犹豫去相救的。红桃心使劲甩了甩脑壳,要把怀疑从脑袋里甩丢出去。多余的怀疑是有害的,疑神疑鬼,不仅于事无补,还会让自己变得神志恍惚。更要紧的是,它和白桃花亲姐妹间的关系,从亲密到恶化,又从恶化到缓和,最近又因它阻止白桃花偷窃肉食仓库里的熊腿而彼此产生新的芥蒂,目前的关系正处在微妙阶段,无端猜疑,只会加深彼此间的不信任,进而关系越来越僵,剑拔弩张,反目成仇,甚至会连累到整个族群,分裂成势不两立的两个小集团。

  这是它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它尽量要避免的。
  白桃花确实是睡着了,碰巧没能听到月朦胧的呼叫,谁都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别再去钻牛角尖啦,红桃心为这件不愉快的事情作了最后的结论。
  然而在心底,总有黑色的疑点,怎么也擦洗不干净。一不留神,脑子里就会跳出这么一组镜头:幼犬月朦胧蹦蹦跳跳,捉一只在雪地觅食的高山寒鸦;高山寒鸦飞飞停停,来到这块铺满积雪的山坡;月朦胧年龄尚小,缺乏生活经验,根本不知道冰窖有多危险,竟然尾随着高山寒鸦走到冰窖边缘来了;白桃花作为保育员,躺卧在山包上,居高临下监视看管正在奔跑玩耍的两窝幼犬;白桃花看见月朦胧正在向危险一步步逼近,张嘴要用吠叫声提醒月朦胧注意,可吠叫声到了舌尖又咽了下去;白桃花的眼里闪烁着狰狞的目光,嘴角漾起一丝奸笑;月朦胧在倾斜的冰面了滑了一下,就像坐滑梯一样,滑进冰窖,陷入上下两难的困境;白桃花佯装睡着了,等待月朦胧因坚持不住而栽落深渊……
  别胡思乱想,红桃心告诫自己,邪恶的幻想有百害而无一利。可不知为什么,那几幅虚拟的图景反反复复在它脑海中出现。
  几天后出现了一件事,使得它心中黑色的疑点迅速扩大,变成一片疑云,不不,变成一个铺天盖地的巨大疑团。
  那天上午,母野狗们在白虎状巨石前**,等待红桃心发布出猎的指令。这时,红桃心所生的六条幼犬,吵吵嚷嚷从溶洞奔出来,围着红桃心跳腾扑跃,张张小脸都露出急切企盼的神情,好像在乞讨什么。红桃心当然晓得六只幼犬想要得到什么,它们是想跟着成年犬一起外出狩猎!一切生命的成长发育,都是按基因提供的时间表进行的。屈指算来,红桃心所生的这窝幼犬,已年满五个月,对喜马拉雅野犬这个物种来说,基因时间表显示,幼犬五个月大,就该跟随野犬群外出打猎,就像人类的孩子到了七周岁就该到学校上学一样。对五个月大的幼犬而言,狩猎场就是大学校,要想长大后有出息,要想不被严酷的丛林淘汰出局,必须在这个年龄就跨进狩猎场这所大学校,跟在成年犬屁股后面,开始观摩打猎技巧,学习觅食本领。
  红桃心抬头看看天,太阳像只红柿子,高高悬挂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峰上,天高云淡,清风徐徐,太阳周围有一圈水红色的日晕,这是隆冬季节一个难得的好天气。从天象上看,起码在天黑以前不会再下雪。好天气会有一份好心情,好心情会带来一份好运气。红桃心决定答应小家伙们的乞求,满足小家伙们的愿望,从即日起,让自己所生的六只幼犬,与野犬群一起外出觅食,跨出生命历程中至关重要的步,迈向新的生活。
  六只幼犬兴高采烈,屁颠屁颠跟在成年野犬后头,去往尕玛尔草原
  冬天的尕玛尔草原,景色十分单调,一望无际的白雪间,夹杂着一丛丛枯黄的衰草和凋零的灌木。几条母野狗一字儿排开,迎风而立,用嗅觉来侦察猎物的踪迹。
  喜马拉雅野犬视觉、听觉和嗅觉都很灵敏,但比较起来,嗅觉又比视觉和听觉更出色。无论何种类型的狗,大脑皮层都有十万个嗅觉神经元,能在风中捕捉到细如游丝的气味,狗鼻子比人鼻子灵敏度起码高出三十倍以上。喜马拉雅野犬捕猎大致分三个阶段:一是用鼻子侦察猎物的行踪,二是跟在猎物后面穷追猛撵,三是依靠群体的力量围歼咬杀猎物。
  几只狗鼻子有节奏地翕动着,捕捉被风吹送过来的可疑气息。
  东南方向飘过来几缕羊膻味,钻进母野狗们的鼻孔。哦,离此地约一千米左右的草滩上,有一群饥饿的赤斑羚,正在用羊蹄刨开积雪,啃吃草根。
  赤斑羚是野犬的传统美食,当然会引起母野狗们的狩猎冲动。
  在正式展开捕捉前,红桃心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把六只幼犬妥善安顿下来。
  在喜马拉雅野犬社会,幼犬跟着成年犬学习打猎,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在初级阶段,幼犬只是远远地站在某个地方,欣赏成年犬扑咬猎物;在中级阶段,幼犬会在一旁奔来跑去吠叫,为正在围歼猎物的成年犬呐喊助威,像赛场上的拉拉队;高级阶段,幼犬会在成年犬的监护下,对猎物旁敲侧击,打冷拳踢冷脚咬冷口,参与围歼,协助成年犬咬杀徒劳反抗的猎物。

  眼下这六只幼犬,第一次跟随野犬群外出村猎,当然属于初级阶段。
  红桃心用叫声牵引,将六只幼犬领到一座隆出地面约两三米高的土丘上。土丘顶端有一丛灌木,它让小家伙们钻进密匝匝的灌木丛里。这是一个理想的安顿之处。这里居高临下,视野开阔,小家伙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成年犬是如何围住、追捕并咬翻猎物的;这丛灌木虽然叶子都已枯萎凋零,但枝条茂密,有很好的隐蔽性,不知内情者,即使从土丘下经过,也不会发现躲藏在里头的幼犬。
  这后一条非常重要,野狗不是老虎,老虎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上处在顶端位置,老虎外出狩猎,不必担心别的动物会趁机来伤害虎崽。几乎所有的动物只要闻到老虎身上的味道就会躲得远远的,不仅谈虎色变而且闻虎丧胆,即使看到没有成年虎陪伴的虎崽,也不敢轻举枉动。但野狗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野狗在大自然这条食物链上处在中间位置,下有猎物上有天敌,中间还有许多难分上下的竞争对手,如果不能找个好地方先把幼犬安顿下来,便有可能发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式的悲剧。成年母野狗们忙于追捕猎物,其他飞禽走兽会趁机将尚处在初级学习阶段还没有自我防卫能力的幼犬当做食物叼走。
  安全第一,生产第二,这是一条永恒不变的原则。
  把幼犬安顿妥当后,红桃心这才率领母野狗们向捕猎目标进发。
  果然与嗅觉侦察所获得的信息相吻合,一千米外那片草滩上,有两大两小共四只赤斑羚在刨雪食草。这一片草滩不太平整,多有土丘隆起,便于隐蔽穿插,是抓捕猎物的理想地形。母野狗们借着衰草、灌木和土丘的掩护,跑到离目标还有三百米的地方。那群赤斑羚还在埋头吃草,没发现危险正悄悄逼近。对肉食兽来说,遇到警惕性如此松懈的猎物,算得上是交了好运。红桃心示意紧跟在身后的母野狗,准备发起攻击。
  犬科动物主体狩猎风格是长途奔袭,在长距离的高速运动中接近猎物,在追撵中使猎物魂飞魄散,使猎物群体变成一盘散沙,使猎物因筋疲力尽而丧失反抗能力,从而安全地杀猎物。所以,野犬群不需要靠猎物太近,三百米左右是嗥叫着发起冲锋的最佳时机。
  六条母野狗平举尾巴,收腹挺胸,做好扑蹿冲击的准备。
  就在这节骨眼上,前方约二十米外一丛衰草里,突然伸一只白晃晃的大脑袋,铜铃大眼,银白色的胡须,脸颊和额头饰有浅灰色的圆斑。哦,是一只雪豹!
  雪豹是高山霸主,是喜马拉雅野犬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出于独霸食物资源的自私本性,雪豹很讨厌喜马拉雅野犬,不仅不允许喜马拉雅野犬进入其生存领地,在任何地方见到喜马拉雅野犬,都不会给好脸色看,总是张牙舞爪吼叫着前来挑衅,非要把喜马拉雅野犬驱赶走不可。喜马拉雅野犬当然也不喜欢雪豹,恨不得来一场特大雪崩,把日曲卡雪山一带的雪豹通通埋葬掉。当然,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让红桃心颇感奇怪的是,眼前这只雪豹,虽然也张开血盆大口冲着野犬群做噬咬状,但并未发出气势磅礴的吼叫,只是从嘴里“呼呼”吹出一口口血腥味很浓的粗气,好像站在面前的是一群纸糊的野狗,只要吹几口粗气就能把它们吹到天涯海角去。雪豹也没有气势汹汹地跳蹿过来厮斗,而是依然蹲在衰草丛中,做出一串凶悍蛮横的表情,好像这些野狗都长着耗子胆,只要随便吓唬吓唬,就能把它们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
  是不会发声的哑巴雪豹?是无法动弹的瘫痪雪豹?
  红桃心受好奇心蛊惑,摆出蹿逃姿势,却没有立刻撒腿奔逃,扭头盯着那只雪豹,想探个究竟,想看个稀罕。
  这一看看出名堂来了,衰草丛中,另有一只雪豹的身影,正蹑手蹑脚贼头贼脑向三百米开外那群赤斑羚摸过去。毫无疑问,这两只雪豹注意力集中在那群赤斑羚身上,无暇顾及其他。雪豹属于猫科动物,猫科动物的捕猎风格与犬科动物截然不同,雪豹爆发力强而耐力偏弱,擅长伏击奇袭。通常的狩猎过程是,雪豹在千米以外靠灵敏的视觉、嗅觉和听觉发现了猎物,然后利用地形或植物作为掩护,悄悄接近目标,到离目标一百米左右时,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蹿上去,一下就将猎物击倒。显然,这两只雪豹正处在悄悄向猎物逼近的阶段,离百米左右最佳冲击点尚有一大段距离,不想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被野犬群搅了好事。其中一只雪豹之所出威吓的表情,并非是不会吼叫的哑巴雪豹,也不是不会动弹的瘫痪雪豹,而是怕吼叫声和扑咬声会惊吓赤斑羚,闹个鸡飞蛋打前功尽弃的悲剧。这两只雪豹的目的很清楚,是想在不惊动赤斑拎的前提下,把它们认为讨厌的野犬群赶走。

  按理说,野犬群碰到这种情况,只好自认倒霉,夹着尾巴做狗,知趣地退却。有雪豹在,对白虎岙野犬群来说,前面那群赤斑羚就成了海市蜃楼,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幻境而已。野狗不是雪豹的对手,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强者飞扬跋扈,弱者忍气吞声,这是很正常的事,用不着生气。在强者面前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和忍让,心平气和地离去,这是最明智的举措。红桃心这么想,抬起前脚,准备开溜了。可是,总觉得心理不平衡,被雪豹像驱赶一孓群胆小的兔子一样驱赶走,不声不响乖乖退却,是不是也太窝囊了呀?它环视一遍其他母野狗,个个脸上都浮现出愤愤不平的表情。唉,欺狗太甚,是可忍,孰不可忍!是的,有两只雪豹在场,野犬群肯定是吃不到鲜美的羚羊肉了,但野犬群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叫这两只雪豹同样品尝鸡飞蛋打的苦头。我们得不到,你们也休想得到;我们好不了,也不让你们好。嫉妒心理人皆有之,动物也有之。人会恶作剧,动物也会恶作剧。红桃心使了个眼色,六条母野狗一起张嘴朝着赤斑羚方向厉声吠叫。
  “汪欧,汪欧”,我们是野狗,我们是野狗,杀羊不眨眼的刽子手!
  “汪呦,汪呦”,野狗捉羊了,野狗捉羊了,谁逃得慢谁就会遭殃!
  高亢嘹亮的吠叫声在空旷的草滩传得很远很远。
  赤斑羚不是聋子,羚羊的胆子本来就小,无论进食还是睡眠,都处在高度戒备状态之中,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这两个成语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野犬群杀气腾腾的吠叫声灌进赤斑羚的耳朵,就像平静的水塘突然扔进块石头,立刻激浪翻涌,所有的赤斑羚在刹那间“咩咩”惊叫,争先恐后向日曲卡山麓跳跃狂奔。
  也许是没料到野犬群敢在高山霸主面前故意捣乱破坏,当吠叫声骤然响起,当赤斑羚撒腿逃命,这两只雪豹竟然傻了似的怔怔站在原地发呆,好像不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实。约五秒钟后,这两只雪豹才如梦初醒,拔腿向赤斑羚追去。
  已经迟了,赤斑羚本来就在雪豹有效追击范围之外,雪豹发愣的时候,赤斑羚又逃远了一百多公尺,雪豹虽是短跑能手,可赤斑羚也是敏捷善跑的动物,生死角逐关头更跑得快如疾风,追出约一千米左右,双方的距离不仅没缩短,反而越拉越长了。
  羊蹄践踏溅起的雪尘迅速向前延伸,赤斑羚红色的身影在雪野越变越小。
  哦,追吧,追吧,累断筋骨跑断腿,也只能望羊兴叹,闻到一点羊膻味而已。
  嫉妒心发泄,恶作剧得逞,红桃心带领母野狗顺着草滩搜索前行,找寻其他合适的猎物。没走出多远,突然背后传来“嚓嚓嚓”足蹄踏雪的声响,急促而零乱,还“呼哧呼哧 ”夹杂着浊重的喘息声。它回头望去,哦,是两只雪豹,正气急败坏地朝野犬群追撵而来。不猜就知道,这两只雪豹眼睁睁看着快要到手的赤斑羚逃跑了,怒火中烧,便掉头来追野犬群,欲将捣乱破坏分子绳之以法,报仇雪恨。
  “呦欧——”你们这群混蛋,你们不让我们吃羊肉,我们今天就改吃狗肉,要活剥狗皮,抽掉狗筋,咬碎狗骨,把狗心狗肺狗肚肠掏出来当点心吃!雪豹大声吼叫着。
  面对来者不善的雪豹,红桃心并未心虚胆怯。不错,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中,雪豹确实在喜马拉雅野犬的上端,但并不是人类在下斗兽棋,雪豹吃野狗,野狗吃山羊,雪豹碰到野狗啊呜一口就能把野狗给吃了。事实上,野狗也是具备尖爪利牙的肉食猛兽,绝非随便可以欺负的草食动物。单打独斗,一条野狗当然不是一只雪豹的对手,最终的结果肯定野狗会死在雪豹的血盆大口下。但雪豹要宰杀一只野狗绝不会像宰杀一只兔子那么容易,在搏斗过程中极有可能也会被野狗咬伤。假如伤着豹腿,就会影响捕食;假如伤着豹嘴,就会影响吞咽。在没有任何医疗卫生保障的雪域丛林,任何微小的创伤都有可能因感染而造成命丧黄泉的悲惨后果。因此,即使极度饥饿,雪豹一般也不会袭击野狗。现在的局面是,六条成年母野狗与两只雪豹闹架,这两只雪豹虽然仍处于优势,但优势十分微弱,要想吃狗肉宴席,可以说是痴心妄想。白虎岙野犬群曾经在类似的情况下与雪豹有过周旋,三条野狗对付一只雪豹,只要野狗互相配合得好,同心协力同仇敌忾,双方可说是势均力敌,雪豹是很难占到什么大便宜的。

  “汪欧”,来吧,你们想吃狗肉,我们还想吃豹肉呢!
  雪豹扑上来了,六条母野狗分成两组,红桃心、繁星和荒火为一组,白桃花、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为另一组,分头对付两只雪豹。红桃心小组对付的是体格相对更强壮的雄雪豹,白桃花小组对付的是身段相对更苗条的雌雪豹。雪豹是高山霸主,有锋利如刃的豹爪,有强有力的颌骨,一爪就能把雪兔打昏在地,一口就能拧断羚羊的脖子,野狗当然无法硬碰硬面对面同雪豹厮杀。唯一可行的战术就是互相掩护着逃窜。—只雪豹不可能同时追捕三条野狗,当雪豹盯着某一条野狗追杀时,同组的另两条野狗就灵活地东蹿西跳,黏在雪豹身后吠叫谩骂旁敲侧击,雪豹害怕被野狗从背后咬伤,便丢下先前追逐的目标,转而攻击黏在它身后的其他野狗。母野狗依法炮制,用类似于车轮大战的办法迫使雪豹频繁更换追逐目标,耗其体力,劳其筋骨,损其斗志,灭其威风。不多一会儿,两只雪豹就累得气喘吁吁,别说吃狗肉了,连狗毛都没抓到一根。
  照此情形,凭经验判断,用不了多长时间,顶多再坚持五六分钟,这两只雪豹就会放弃这场捞不到什么便宜的攻击,停止追撵,蹲在地上,朝野犬群咆哮一通,捞回点面子,给自己个台阶下,然后扬长而去。
  就在这时,发生了让红桃心目瞪口呆的事情。白桃花那个小组,与那只雌雪豹周旋,不知怎么回事,追追逃逃杀杀,竟然越来越接近那个高出地面两三米的土丘。土丘顶端那丛灌木里,藏着六只幼犬。也就是说,白桃花那个小组,引导着那只雌雪豹,越来越接近它红桃心所生的六只幼犬设立在狩猎场边缘的临时庇护所。
  这非常危险。雌雪豹一旦发现土丘灌木丛里的幼犬,绝对会转移攻击目标,弃成年母野狗不顾,去杀戮六只幼犬的。幼犬们尚不成熟,奔逃速度不快,爪不尖牙不利,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很容易被雪豹抓获并咬杀,比人类吃方便面还要方便。柿子捡软的捏,雪豹当然更喜欢吃细皮嫩肉的幼犬。假如母野狗们想阻止雪豹杀戮幼犬,几乎是不可能的。两只雪豹联手,一只蹿上土丘钻进灌木执行屠杀计划,一只在土丘下咬退母野狗们的进攻,只消两三分钟时陌间,六只幼犬就会通通倒在血泊中。
  避免血光之灾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让雪豹接近土丘。
  红桃心“汪汪汪”发出声嘶力竭的吠叫,在野狗的语言系统中,这种短促而又激烈的叫声,是紧急报警。它这么吠叫,有两重目的。一方面是在提醒妹妹白桃花:别再往土丘那儿逃了,再往这个方向逃就要危及幼犬性命了!另一方面也是在警告灌木丛中的六只幼犬:危险逼近,千万千万保持安静,在灌木丛里深藏不露,别让该死的雪豹看见你们!
  它发现,那窝幼犬很听话也很聪明,尽管雪豹已来到土丘下,却没有惊慌失措地从灌木丛跑出来,而是静悄悄地蹲伏在灌木丛深处,暂时还没有暴露目标。
  它同时发现,白桃花却对它紧急报警式的吠叫置如罔闻,并未改变方向,仍在向土丘奔逃。
  只要是母野狗,都应该懂得这样的道理:幼犬藏身之地,就是该重点保护的禁地,遭遇天敌追击,首先就是要朝相反的方向奔逃,把危险从幼犬身旁引开,引得越远越好。白桃花难道忘了这个土丘上藏着六只幼犬?这不大可能,十多分钟前才发生的事情,会遗忘得这么快吗?没听说野狗会患健忘症的。难道白桃花被雌雪豹追逐得晕头转向,因极度恐慌而失去了方向感,辨不清东南西北了?还不至于这样吧,白桃花富有丛林生活经验,少说也经历过大大小小上百次生存危机,绝不会在雌雪豹面前吓成这个样子的。
  为什么要往土丘方向奔逃?为什么对它紧急报警式的吠叫置之不理?
  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白桃花是有意而为之,故意往土丘方向奔逃,故意要把雌雪豹领到土丘边来,故意要把灾祸引到幼犬身上去!
  刹那间,红桃心脑海里仿佛划过一道电光火石,豁然透亮。白桃花不是丧失了方向感,而是有很明确的方向感。白桃花是要借雪豹之手,把它红桃心所生的六只幼犬送上西天。白桃花的杀狗动机很好猜测,它红桃心所生的幼犬死了,母野狗们就会把全部的母爱转移集中到它白桃花所生的幼犬身上,就能大大增加白桃花所生幼犬的生存几率,一劳永逸地解决食物紧缺问题。狗心叵测,让红桃心不寒而栗。

  就好像要给红桃心的猜测提供有力证据,这时候,白桃花已奔逃到土丘下,众所周知,犬科动物的登高能力远不如猫科动物,按野犬遭遇大型猫科动物追击时正常的奔逃习惯,遇到土丘、裸岩或小山包,都会扬长避短,绝不会去往高处跳蹿攀爬,而只会绕过这些高出地面的突元物体,选择平地奔跑。而白桃花,却在雌雪豹衔尾猛追的情况下,突然纵身一跃,蹿上那座土丘,擦着土丘顶端那丛灌木,从土丘上翻越而下。这严重违背习惯,是别有用心的伎俩。紧跟在后面的雌雪豹,见自己正在全力追捕的目标蹿上土丘,依照追逐者的习惯思维,也曲蹲后肢抬头挺胸准备跟着往土丘上蹿跳。
  红桃心脑袋“嗡”的一声,急得差点晕倒。冬天的灌木丛,叶片凋零,枝条再茂密也有缝隙,一眼就能看穿灌木丛的秘密。除非幼犬具有隐身术,否则的话,雌雪豹只要登上土丘,不用费力去搜索,立刻就会发现它们。一旦幼犬暴露,那是必死无疑啊。雌雪豹身体已经起跃,红桃心来不及多想,在雌雪豹后肢离地的一瞬间,狂啸一声扑跃上去,跳到豹屁股上张嘴啃了一口。雌雪豹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一条瘦弱邋遢的野狗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跳到豹屁股上来噬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再说身体正腾空到一半,不上不下处在尴尬境地,被红桃心这一扑一咬,“扑通”掉落下来,不仅屁股上被咬去一撮豹毛,还在地上跌了个滚,模样十分狼狈。红心晓得,老虎头上拍苍蝇,雪豹屁股上寻开心,将意味着什么,它在豹屁股上做的其实是蜻蜒点水式的噬咬,在张嘴咬下去的同一瞬间,扭头就逃。大丈夫能屈能伸,该逃的时候必须得逃!
  雪豹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现在吃了野犬的大亏,屁股上漂亮的豹毛都被叼去了一撮,雌雪豹当然恼羞成怒暴跳如雷,“欧欧”凶狠地吼着,咬牙切齿盯着红桃心衔尾猛追。
  发怒的雪豹,爆发力大得惊人,就像一阵飓风在雪地吹过,很快就拉近彼此距离,豹爪快踩着狗尾巴了。红桃心竭尽全力狂奔,当然是往与土丘相反的方向狂奔,把危险从幼犬身边引开,引得越远越好,这是第一位的,而逃离豹爪豹牙,保住自己的性命,则是第二位的。逃出约五十多公尺,雌雪豹身体就差不多与它平行了,它感觉到雌雪豹再度蹿高,像座白色的雪山向它头顶压下来。它晓得,雪豹是狩猎高手,蹿跳捕食时会设置提前量,它若还按正常方向正常速度跑的话,再前进两三步,雌雪豹就会准确落到它背上,把它压出狗屎来,并顺势张开豹嘴一口咬断它的脖颈。它赶紧收敛狗腿,玩了个紧急刹车。“嗖”的一声,雌雪豹越过它头顶,落到它前面的雪地上。好险哪,雌雪豹后肢的两只爪子只差几秒钟就踩着它脑壳了。
  它侥幸自己捡了条小命,想抢在雌雪豹转身之前赶紧溜之大吉,但雪豹的敏捷超乎它的想象,它刚迈动狗腿,豹尾 “刷”地抡过来,像棍子一样扫在它腿上,把它扫翻在地,扫回到雌雪豹后肢下。它才翻爬起来,那雌雪豹突然挺动豹腰玩了个“掀踢”。所谓“掀踢”,就是屁股撅起,两条后腿猛烈朝后蹬踢,类似于马科动物在尥蹶子。它想躲闪,已经不及了,只觉得“咚”的一声,胸肋像断裂似的剧痛,身体不由自主地飞了起来,弹出一丈多远,重重摔在地上,脑袋一阵阵晕眩,几乎站都站不起来了。它的处境相当危险。这时候,雌雪豹假如继续抓捕它,那是很容易的事,只消大摇大摆走上来,三下五除二就可把它做成狗肉宴席。
  在这危急时刻,繁星和荒火奋不顾身冲了上来,从左右两侧朝雌雪豹狺狺嗥叫做扑咬状,分散了雌雪豹的注意力,也迟滞了雌雪豹的行动,给它赢得了宝贵的五六秒钟时间,使它得以从短暂的昏眩中苏醒过来,恢复体力与意志,继续在雪野奔逃……
  惊险的游戏又持续了约十多分钟,两只雪豹有点累了,厌倦了这种看不到什么结果的徒劳的捕捉,悻悻吼了几声,停止追逐,回日曲卡雪山去了。
  目送两只雪豹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山垭口,红桃心这才飞快奔到土丘上,撩开灌木的枝蔓脑袋钻进去探望,六只幼犬相拥抱眷蜷缩在灌木从深处,毫发未损,平安无事。它悬吊的心这才徐徐放落下来。出来吧,危险已经过去,警报已解除,不必再担心雪豹来伤害你们了。小家伙们抖抖索索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神色慌乱,满脸恐惧表情。显然,受到严重惊吓,只差没吓出神经病来。红桃心用下巴摩挲这个的脸,又用舌头舔吻哪个的鼻,再用身体轻轻碰撞另一个的肩,尽一条母野狗所能,宽慰这些失魂落魄的幼犬。

  这时,白桃花也登上土丘来,眼峰耷落,嘴角下垂,似有羞愧的表情,讪讪靠拢来,也伸出舌头来想舔吻幼犬,好像是要表达内疚与歉意。
  红桃心气不打一处来,狗尾“啪”的一声打在灌木枝条上,枝条上的积雪和冰渣子弹似的射向白桃花,它用身体使劲挤对,把白桃花从土丘上撞落下去。别假惺惺来这一套,你的蛇蝎心肠,我算是彻底看穿了!要不是怕矛盾公开化、白热化后引起族群间的分裂,它恨不得立刻扑到白桃花身上,咬它个鼻青脸肿,咬它个灵魂出窍,方解心头之恨。多险哪,要不是小家伙们乖巧,在这生与死的节骨眼上藏在灌木丛深处连大气都不敢出,现在恐怕已变成雪豹腹中的食物了。同样,要不是在节骨眼上繁星和荒火冒着生命危险从左右两侧纠缠住雌雪豹,它现在也已魂归西天,到阴曹地府报到去了。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白桃花造成的。姐妹亲情早已恩断义绝,白桃花已变成蓄意要谋害它所生的幼犬的恶魔。
  今天这件事,是坏事也是好事,使它彻底看穿了白桃花的灵魂。从此以后,它再也不对白桃花抱什么幻想了。它现在算是真正明白了,姐妹之间的矛盾是水火不能相容的,是你死我活永远无法调和的。它以为绿祖母的死能使白桃花幡然醒悟,它以为它的忍耐和善心能化解仇恨,能使姐妹之间重续亲情,它想得太天真了。事实上,矛盾只是被暂时掩盖了而已,仇恨并未有一丝一毫的减弱,无非是由脸上藏进了心底而已。
  现在回想起来,上次在白虎岙大本营,它所生的幼犬月朦胧差点掉进深不可测的冰窖去,而白桃花就躺在附近的裸上睡觉,肯定不是什么睡熟了没听见月朦胧呼救,而是像所怀疑的那样,白桃花佯装睡着,明明听见了却装着没听,是想让月朦胧葬身冰窖。用心何其毒也!可以这么推断,白桃花把它红桃心所生的那窝幼犬视作它白桃花所生那窝幼犬的生存障碍和竞争对手,千方百计寻找机会进行谋害和暗算,以达到让自己亲生幼犬增加存活几率的目的。它不能再犯傻了,既然白桃花那么绝情,它也没必要再有什么道德上和感情上的顾虑。白桃花暗算它所生的幼犬,它也要用样的方式回敬白桃花,来丧而不往非礼也。假如再遇到金雕袭击白桃花所生幼犬的事情,它会把头扭过去装作没看见;假如强大的狼群来追逐野犬群,只要条件允许,它会把祸水引向白桃花所生的幼犬身上;假如白虎岙野犬群再闹饥荒,桃花所生幼犬饿得奄奄一息,即使它肚子里塞得满满的,也不会吐出一口去救济……
  你不仁我不义,红桃心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对白桃花实施报复。


【第十四章  与猎狗的生死冲突】

  启明星渐渐隐没在金黄色的曙光带中,天很快就要亮了。
  红桃心动作轻柔地推开依偎在自己身旁的幼犬,站了起来,悄悄溜出栖居的葫芦形溶洞,踏着清晨的寒霜,来到对面山腰蚯蚓状岩缝,躲在侧面一个雪坑里,静静地等待。
  过好几天的思考和盘算,红桃心下了最后的决心,动用首领的权威与族群的法律,咬杀白桃花非法所生的六只幼犬,恢复白虎岙野犬群正常的生活秩序。
  漫长的冬天才过去一半,肆虐的暴风雪仍席卷日曲卡山麓。严寒赶走了许多草食动物,食物严重匮乏,白虎岙野犬群日子过得越来越窘迫,吃了上顿愁下顿,生活举步维艰。
  又连续两天断炊了,白虎岙野犬群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
  红桃心所生的六只幼犬,前段时间已跟随族群外出狩猎了,可因为连续两天吃不到东西,生命衰微,无力在雪山跋涉,只好待在溶洞里,以减少体力与热量的支出。
  苟延残喘,如是也。
  望着饿得有气无力的幼犬,红桃心心如刀绞。它晓得,幼犬长到这个岁数,对野犬来说,进入生命的花季,是学习狩猎的黄金年龄段。要是这个时候不让它们在狩猎场上多观摩多实践多锻炼,错过了最佳学习时机,觅食能力就会大打折扣,不说变成弱智,起码也是低能儿。即使侥幸能长大,也绝无可能飞黄腾达,只能一辈子穷困潦倒,也不可能活得长久,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严酷的大自然淘汰掉。
  必须想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让它膝下的六只幼犬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跟随族群驰骋狩猎场,完成因饥饿而被迫断的学业。
  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白桃花非法生养了一窝计划外幼犬,挤占了有限的食物资源,也分散了族群里母野狗的关怀和爱护,所以才使得它红桃心所生的幼犬陷入饥寒交迫的困境。从逻辑上说,只要白桃花所生的非法幼犬不存在了,不利因素消除了,它红桃心所生的合法幼犬就自然而然会从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红桃心心里涌起一股杀戮的冲动。它觉得,它与白桃花之间的姐妹亲情早已荡然无存,彼此都把对方看做是妨碍自己生存的死敌。既然如此,它还有必要顾念姐妹之情而手下留情吗?姐妹俩貌合神离,各怀鬼胎。生存竞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没必要讲客气。它相信,假如它与白桃花角色互换,白桃花恐怕早就采取断然措施了。明摆着的,同时抚养两窝幼犬,超出了白虎岙野犬群的承受能力。要么二减一等于一,淘汰一窝幼犬,保全一窝幼犬,使幼犬数量与族群抚养能力达到平衡;要么二减二等于零,想要保全两窝幼犬的结果,是两窝幼犬全部死掉。它当然愿意二减一等于一,而不愿意二减二等于零。为儿女扫清生存障碍,是做母亲义不容辞的职责。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当家犬,它有这个责任也有这个权力将非法幼犬处死。从道义上讲,在喜马拉雅野犬社会,凡非法偷生的幼犬,无一例外都要被处死,这是不可更改的规矩;从情理上讲,是白桃花先要下毒手残害它所生的幼犬,它无非是以其狗之道还治其狗之身而已。它要处白桃花非法所生的那窝幼犬,可说是合法合情合理,既不存在道德上的障碍得,也不存在情感上的羁绊,何乐而不为?
  喜马拉雅野犬的起居习惯,带崽的母野狗,早晨一般起得很早,天蒙蒙亮就醒来了,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必定是跨出居所,先跑到山背后去排泄,将肚子里的秽物排干净,然后在四周巡视一圈,看看在夜里是否有凶禽猛兽在附近出没。做母亲的,心中警钟长鸣,尽量将子女遭遇不测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点。
  红桃心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等白桃花跨出蚯蚓状岩缝去排泄去巡视之际,乘虚而入,冲进不设防的巢穴,以闪电般的速度咬断六只幼犬的喉管。
  这不叫咬杀,更不是谋害,而是正法。
  白桃花所生六只幼犬年龄尚小,还不具备反抗能力,再说已有两天没吃到东西了,早饿得体虚力弱,咬杀它们如同咬杀一窝鸡。它们也许会嗥叫,会大呼救命,但它雷厉风行,一口一只排好队咬过去,定能抢在白桃花或独眼姨妈来救援前解决问题。

  白桃花当然会悲痛欲绝暴跳如雷,说不定还会与它拼命。它不怕,打架斗殴它不会输给白桃花的。再说,它师出有名,是按照祖宗留传的规矩清理门户而已,并非滥杀无辜,它有什么可害怕的?它相信,族群内大多数母野狗都会默认它行为的合理性。白桃花也许会悲愤出走。走就走吧,少了白桃花,白虎岙野犬群照样可捕捉猎物。也有这种可能,白桃花在经历了一场失子的悲痛后,仍留在白虎岙野犬群里。这种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木已成舟,死掉的不可能复生,悲愤出走又有何用呢?隆冬季节,单身一条母野狗,是很难生存的,要不了几天就会变成高山雪域一具饿殍。它相信,白桃花用不了多久就会从极度悲痛中解脱出来,接受幼犬殒殁这一严酷现实。
  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条名叫太阳雨的母野狗,非法生下一窝幼犬,当时族群的当家犬是绿祖母。某天中午,野犬群到日曲卡山麓狩猎,绿祖母在追撵猎物途中,突然拐了个弯,避开其他母野狗的视线,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大本营,将太阳雨藏匿在树洞里的那窝幼犬通通咬死。事发开头几天,太阳雨寻死觅活,以泪洗面,悲哀得好像活不下去了,在与绿祖母厮打了几次后,愤愤然离群出走。当时也是冰天雪地隆冬季节。没出三天,离群出走的太阳雨就又回来了,饥寒交迫孤苦伶仃的日子实在不好啊。八天后,便渐渐恢复了正常。更让大家想不通的是,太阳雨竟然对绿祖母所生的幼犬细心照料百般疼爱,狩猎归来头一个奔到巢穴抢着给幼犬反哺喂食,夜晚总黏在幼犬身旁用自己的身体给小家伙遮风挡寒,绿祖母想把它赶走也赶不走。绿祖母是太阳雨的杀子仇敌,太阳刚却像对待自己孩子那样无微不至关怀绿祖母所生的幼犬,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其实却是符合情感逻辑的行为。太阳雨失去了亲生幼犬,但母亲这个角色并未因此而结束,浓浓的母爱蓄积在心头,强烈的育幼本能在胸中激荡。与虽说绿祖母与它有灭子之仇,但族群成员间使它淡化了这种仇恨,它把浓浓的母爱和强烈的育幼本能转移到了绿祖母所生的幼犬身上。这称得上是一种情感借代。谁能说白桃花就不会成为太阳雨第二呢?
  就算白桃花带着仇恨离家出走,永远不再回白虎岙野犬群了,采取这次行动的正面效应也一定大于负面效应。有白桃花和那窝非法所生的幼犬在,表面上看起来,白虎岙野犬群共有七条成年母野狗,但实际上七条成年母野狗分成两伙,真正全心全意帮衬它的也就是繁星、荒火和紫杜鹃三条母野狗。假如白桃花离群出走,表面看起来,白虎岙野犬群成年母野狗的总数由七只减少到六只,力量削弱了七分之一,其实不然,独眼姨妈和灰肚皮会转而来照顾它红桃心所生的合法幼犬,真正全心全意帮衬它的母野狗将从三条增加到五条。这其实是一道略有点复杂的应用题,初看起来是减法,细细一想却是加法。它是经过认真盘算后才决定要这么做的。不管怎么说,它采取断然措施,肯定利大于弊。
  一会儿,蚯蚓状岩缝里,传来“沙沙”声响,白桃花的脸从暗处浮到亮处,站在蚯蚓状岩缝口,凝望天边那道金色曙光。
  只要白桃花跨出蚯蚓状岩缝,翻过前面那座小山包,它就会按既定方针办,立即采取行动。
  隐秘的杀戮念头其实在心底已压抑了很久,今天总算可以痛痛快快爆发出来了。
  就在这时,突然,山坡上传来“嚓嚓嚓”沉重的脚步声,红桃心循声望去,不好,一个身穿羊皮袄头戴狐皮帽肩挎双筒猎枪的猎人,牵着一条威猛的大黄狗,正顺着山腰线往这儿走来。从猎人和猎狗所走的路线判断,刚好经过蚯蚓状岩缝。
  这一带属于荒山雪域,方圆几十里杳无人烟,只有撵山狩猎的猎人,才偶尔会出现在白虎岙野犬群的领地内。
  对白虎岙野犬群来说,最大的天敌不是金雕也不是雪豹,而是两足行走的人类。人类有刀有枪并有猎狗做帮凶,所有凶禽猛兽加到一起也不是人类的对手。野犬遭遇其他天敌,尚能鼓起勇气来反抗,但碰到两足行走的人,便会丧失所有的反抗意志,只会采取一种应对策略,就是隐匿或逃跑。

  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那是在绿祖母当政时期,也是在一个多雪的冬天,绿祖母在晚秋生产的八只幼犬被饥饿折磨得皮包骨瘦。这一天,野犬群踏着晨霜乘兴而去踩着寒月败兴而归,又未能找到食物。翌日晨,八只幼犬饿得极度虚弱,连脑袋都抻不直了,绿祖母心如刀绞却又一筹莫展。就在这时,山那边来了一位牧羊人,牵着一只短角山羊,进入野犬群的视线。这是一个嘴上没有胡子的年轻人,顶多十五六岁吧。估计是这头山羊从羊群中跑失,牧羊少年到山上寻找,在遥远的山旮旯里找到了逃逸的羊,抄近路走捷径想把羊牵回家。短角山羊皮薄肉嫩,尤其在食物匿乏的冬季,对白虎岙野犬群来说,确实是难得的美味佳肴。所有的母野狗都口涎滴答,眼光变得贪婪而饥渴。就在这个时候,那位牧羊少年来到离葫芦形溶洞约百米左右的一片杂树林里。年轻人贪玩,牧羊少年看见一只羽毛鲜艳的野鸡停栖在枝头,便顺手将山羊拴在一棵小树上,掏出随身携带的弹弓,拈起一粒石子,张弓拉弦,“嗖”地弹射过去。没瞄准好,石子打偏了,击中野鸡头顶那根横权,“咚”的一声,积雪冰碴纷纷撒落。野鸡受到惊吓,扑腾翅膀飞了起来,也许是天寒地冻的缘故,那野鸡掠过树梢飞出一百多米,又落到一根枝条上,用喙梳理五彩羽毛。牧羊少年心痒眼馋,猫着腰追踪而去。
  短角山羊孤零零在小树前徘徊。全体母野狗,都用恳求的眼光望着绿祖母,希望首领能发出袭击山羊的指令。牧羊少年已远离山羊,山羊被拴牢在小树上,无处逃遁,这时去猎杀山羊,就好比去捡食搁浅在沙滩上的鱼,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即使牧羊少年听到山羊的咩叫声和野狗的厮杀声,白虎岙野犬群也不用担心会遭到反击。牧羊少年没带猎枪,腰上只挂着一把短刀,手中只捏着一支弹弓,根本就不是野犬群的对手。完全可以预料,当野犬群冲过去噬咬山羊时,牧羊少年只会大惊失色,仓皇逃命。
  这头山羊对白虎岙野犬群意义不同凡响,族群已连续饿了两天,每一条母野狗都饥肠辘辘,急需补充脂肪和蛋白质,这好比雪中送炭,来的正是时候。尤其对绿祖母膝下的八只幼犬来说,这头山羊更显得无比重要,八只幼犬已饿得气息奄奄,有肉则生无肉则亡,生命正处在阴阳十字路口。杀死这头山羊,及时将羊血和羊肉喂进八张嗷嗷待哺的嘴,就可能将小家伙们从死亡线上夺回来;放走这头短角山羊,继续让八只饿得快虚脱的幼犬忍饥挨饿,就可能将小家伙们推向阴曹地府。绿祖母的眼睛一会儿瞟向拴在小树上的短角山羊,一会儿瞟向有气无力蜷缩在溶洞里的八只幼犬,目光来回跳跃,紧张地思索着,迟迟下不了决心。
  过了一会儿,牧羊少年第二次举起弹弓射击,又瞄偏了,那只野鸡“咯咯咯,惊叫着飞向远方。牧羊少年怏快不乐地回转来,牵起短角山羊,继续往山下去。直到牧羊少年走出白虎岙野犬群的视野和地界,绿祖母仍没有发出猎杀的指令。当天晚上,在呼啸肆虐的暴风雪中,绿祖母这一茬所生的八只幼犬,变成了八具冰冷僵硬的饿殍。
  不与人类为敌,不向人类施暴,不跟人类冲突,是白虎岙野犬群必须恪守的生活原则,也是一种必须掌握的生存技巧。
  但动物对人类的好心,很多时候都得不到好报。白虎岙野犬群历史上曾有十多条母野狗先后死在人类的弩箭、猎枪、捕兽铁夹和捕兽天网中。可以这么说,两足行走的人类对白虎岙野犬群欠下了一笔笔血债,罪恶滔天,罄竹难书。
  此时此刻,白桃花想要采取隐匿的办法逃脱不期而遇的猎人和猎狗,显然是不可能了。猎人和猎狗行进路线肯定会经过蚯蚓状岩缝,岩缝很浅,不可能不透出幼犬的气味,猎犬的鼻子不亚于野狗,一闻就能闻出蹊跷来。白桃花想要逃跑,也是行不通的,成年母野狗或许还能逃过猎狗的追逐,那窝瘦弱饥饿的幼犬肯定会被猎狗一只只捉拿归案的。再说,还有举着猎枪瞄准的猎人呢,世界上没有一种动物能跑得比子弹还快。要想渡过眼前的危机,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自己做诱饵,引诱猎人和猎狗改变行进路线,把灾难引到别处去。

  白桃花沿着狭长的雪沟飞奔,很快拐进名叫蜘蛛岩的一座小石山。
  红桃心当然明自,白桃花是想利用蜘蛛岩复杂的地形,逃脱猎人和猎狗的追捕。
  蜘蛛岩,顾名思义,就是地形地貌怪异,山顶隆起一块巨大的岩石,形如母蜘蛛,四周散落几十块较小的圆石,犹如一群小蜘蛛;整个小石山上,沟壑纵横,暗道密布,犹如一张凶险的蜘蛛网。进入蜘蛛岩,仿佛进入一座巨大的述官,沟套沟,壑连壑,暗道环绕,不熟悉地形者,很容易迷失方向。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只硕大无朋的棕熊,仗着自己是山林有名的大力土,在深秋的某一个早晨,闯进白虎岙来,企图捉两只幼犬解解馋。当时还是绿祖母当政,红桃心记得很清楚,绿祖母让其他母野狗和幼犬藏匿在葫芦形溶洞里,它自己则和独眼姨妈搭档,假装受了伤的样子,瘸瘸拐拐,互相接替,互相掩护,把大棕熊引到蜘蛛岩。大棕熊在蜘蛛岩里左冲右突,就是找不到出口。从左边走,绕了一个8字形回到了原地;从右边走,绕了一个O字形又回到了原地。大棕熊发起了熊脾气,气急败坏地“欧欧”吼叫着,在8字形和O字形沟壑里拼命奔走……数天后,下了一场暴风雪,当天晚上再也听不见棕熊的吼叫声了。翌日晨,野犬群赶往蜘蛛岩,看见愚蠢的大棕熊已倒毙在一条暗道里,变成一堆任野狗啃食的冰冻熊肉。
  可以这么说,蜘蛛岩就像人间的八卦阵,进去容易出来难,有追魂夺命之功能。
  大黄狗毫不犹豫跟着白桃花钻进蜘蛛岩。
  蜘蛛岩里,传来猎犬的咆哮和野狗的嗥叫。
  人在雪地里的奔跑速度不如狗;猎人远远落在后头,一脚高一脚低,艰难地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跋涉。
  红桃心避开猎人的视线,从另一个入口也跨进蜘蛛岩,攀爬到山顶被称为母蜘蛛的大岩石后面,居高临下观摩猎犬野狗的这场生死角逐。
  白桃花当然是想充纷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摆脱大黄狗的追逐,并让大黄狗困在迷宫似的蜘蛛岩里。但遗憾的是,大黄狗似乎已意识到处境凶险,紧盯着白桃花不放,白桃花拐弯它也拐弯,白桃花钻暗道它也钻暗道,白桃花翻沟壑它也翻沟壑,就像影子似的粘在白桃花屁股后面,怎么也甩不掉。开始时,白桃花凭借对地形的熟悉,速度上还占有一点优势,与大黄狗保持在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数分钟后,黄狗渐渐适应了蜘蛛岩的地形,失误减少,速度加快,彼的距离也越缩越短,只有一步之遥了。
  形势很明朗,再这样下去,白桃花被猎狗擒获,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本是赏心悦目的好事,理应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可红桃心并不觉得开心。它心里其实很矛盾,既想让白桃花成功甩脱大黄狗,使骄傲的猎狗在迷宫似的蜘蛛岩晕头转向,又想让大黄狗赶快追上并扑倒白桃花,使得笼罩在它所生的那窝幼犬头上的死亡阴影彻底消除。它也晓得,这是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想法,奇怪的是,这两种想法却同时出现在它脑子里。
  它是白虎岙野犬群的当家犬,作为族群首领这个角色,它有义务保卫群体的安全,痛恨一切侵犯白虎岙领地的天敌,当然希望那条大黄狗一败涂地;同时它又是那窝未成年幼犬的母亲,作为母亲这个角色,它强烈排斥一切妨碍幼犬生存的不利因素,当然希望白桃花魂归西天。角色不同,想法也不一样。它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也就产生了互相矛盾的两种想法。
  大黄狗越追越紧,猎犬与野狗几乎首尾相衔了。大黄狗眼露杀机,气势磅礴地吠叫;白桃花目光惊骇,失魂落魄地嗥叫。又转过一道石坎,白桃花慌不择路,竟踩到一块晶莹的薄冰上了,薄冰移动,它滑了一跤。大黄狗抓住这瞬间的战机,腾空跃起,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向白桃花,白桃花已无法躲闪,只得就地打了半个滚,背部着地,迎战大黄狗。猎和野狗扭成一团,在地上翻滚。
  这个位置,恰巧就在红桃心隐藏的母蜘蛛巨石下方,相距最多十来米。
  这个位置,是发起突然袭击的最佳位置,假如红桃心想帮白桃花的话,只消纵身一跃,就能准确落到大黄狗身上,就算不能一口将大黄狗咬死或致残,也起码咬得大黄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但它不会这么做,除非它是傻瓜,它决不会帮白桃花的。

  猎犬与野狗搏杀的每一个细节,红桃心都看得一清二楚。
  大黄狗骑在白桃花身上,两只有力的后爪卡在白桃花胯部,使得白桃花几次想翻身都没能成功。白桃花两只前爪拼命踢蹬大黄狗的胸脯,可大黄狗的皮大概特别厚,好像还特别能忍受疼痛,黄颜色的狗毛在空中飞旋,就是无法将大黄从自己身上踢蹬开去。两骑张狗嘴互相噬咬,就好像一对爱侣在忘情地接吻,“喀嚓喀嚓”,犬牙交错,狗牙叩碰,展开一场短兵相接的疯咬。大黄狗更身强力壮些,狗牙也更犀利更老辣些,不一会儿,白桃花唇吻、鼻翼和脸颊上,便溢出汪汪鲜血。白桃花渐渐没了还手之力,只有招架之功了,而黄狗却愈战顽频闪击,犬牙寒光闪烁,几次险些插进白桃花的颈窝。
  红桃心晓得,除非发生奇迹,白桃花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而且到了读秒阶段。
  它应该暗暗高兴才对,红桃心想,要不了几秒钟,大黄尖利的狗牙就会刺进白桃花的颈窝,血溅蜘蛛岩,命归离恨天。大黄狗得到猎物,肯定会到猎人面前摇动尾巴邀功求赏。猎人有了收获,会把白桃花挑在枪尖上,喜气洋洋把家还。猎人和猎狗一走,族群危机便烟消云散。白桃花非法所生的那窝幼犬,很快就会追随白桃花踏上黄泉路。白虎岙野犬群将恢复秩序恢复正常,这正是它梦寐以求想要做的事。无法抗抱的人祸要了白桃花的命,这与它无关,它用不着受良心的谴责。假如不好意思看着自己的亲妹妹被猎狗咬喉管,它可以闭起眼睛,只需要闭目养神三五秒钟,一切就结束了,变成无法更改的既成事实。
  它想把眼睛闭起来,可不知怎么搞的,狗眼皮仿佛变成了蛇眼皮,怎么也闭不拢。好像有一股神秘的强制性力量,迫使它睁大眼睛观看。
  看就看吧,它是肉食猛兽,看惯了杀戮和死亡,一颗心早就冷如冰硬如铁,绝不会因此而改变主意动摇决心的。
  白桃花哀哀嚎着,渐渐气微力衰。大黄狗臭烘烘的狗嘴已触碰到白桃花突兀的喉管。死神已在白桃花耳畔狞笑。大黄狗眼睛残忍地眯了起来,这是一个信号,即将展开最后致命的噬咬。顶多再有两秒钟,“嘣嚓”,就会传来喉管断裂的脆响,一汪热血喷溅而出,白桃花就会四肢抽搐倒在血泊中。
  它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它将用悠闲的心情欣赏的目光看着事情完结。红桃心这么想着,但心情却怎么也悠闲不起来,虽卧在冰雪上,底下却像是烈焰在炙烤,体内涌动着按捺不住的激情。它一定要保持冷静,绝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再犯错误,它反复告诫自己。却犹如失手扣动了弓弦,它的身体仿佛已不受意志控制,箭一般扑蹿出去。响弓没有回头箭,此时此刻它想不扑到大黄狗身上也不行了。就在大黄狗犬牙叼住白桃花喉管做最后致命的噬咬的那一瞬间,它落到大黄狗背上,顺势张开嘴在大黄狗脊背上狠狠啃了一口。
  臭猎狗,让你晓得野狗的厉害,留下终身难忘的记忆!
  大黄狗完全没料到会遭背后袭击,这从天而降的扑咬,这么突然这么猛烈,一下就把它扑翻在地,背脊还被重重咬了一口。大黄狗顿时威风扫地,惨嚎一声,斜刺蹿跳躲闪。
  白桃花得救了,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趁大黄狗还没回过神,野犬姐妹互相使了个眼色,急忙钻进一条岔道,七拐八弯,凭着对地形的熟悉,很快逃出蜘蛛岩。
  虽然是二比一的优势,虽然大黄狗被从天而降的袭击咬得晕头转向,但红桃心和白桃花这对野犬姐妹并未乘胜追击,而是选择了趁机逃窜。红桃心是有经验的母野狗,它们晓得,大黄狗身高力猛,它们姐妹俩加在一起也未必就是大黄狗的对手,大黄狗不过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受突然袭击而惊慌失措,大黄狗很快就会回过神来,变本加厉予以还击,且有猎人撑腰猎枪策应,若不抓紧时间逃命,吃不了兜走,反胜为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趁大黄狗稀里糊涂之际,赶紧溜之大吉,逃出蜘蛛岩,有一个好处,就是将大黄狗留在了迷宫似的蜘蛛岩,让它把精力消耗在钻头觅缝寻找出路上。

  姐妹俩气喘吁吁逃到日曲卡雪山U字形山垭口,这里是终年不化的冰雪世界,山势陡峭,U字形山垭口形成的一道风口,风势强劲,寒风刺骨,一般猎人或猎狗是不会跑到这个地方来打猎的。白虎岙野犬群凡遭遇猎人和猎狗围剿,通都会逃到这里来避难。姐妹俩停来了下来,侧耳细听,遥远的山谷,依稀传来猎人的呐喊声,而另一侧的蜘蛛岩,清楚地传来大黄狗心急火燎的吠叫声。可以想象,大黄狗在遭受从天而降的突然袭击后惊慌逃窜,没逃出多远,就从最初的打击中回过神来,不禁恼羞成怒,回转身来想找这对野犬姐妹算账,却发现这对野犬姐妹已逃之夭夭,便拔腿追撵。但沟壑和暗道比蜘蛛网还复杂,大黄狗不是走进死胡同,绕了一大圈又回到起点,就像进到了迷魂阵,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了。
  但愿这条该死的大黄狗,步那只大棕熊的后尘,怎么走也走不出迷宫似的蜘蛛岩,最后困死饿死冻死在蜘蛛岩里,成为白虎岙野犬群的食物。假如真能这样的话,野狗吃猎犬,这也算得上是动物界的千古美谈了。
  就算不能把大黄狗困死饿死冻死在蜘蛛岩,这家伙也起码绕来绕去折腾大半天才能从迷宫里走出来。
  终于摆脱了猎人和猎狗的追捕,姐妹俩大大松了口气。旁边有一块无雪的裸岩,红桃心趴在岩石上喘息。一口气从蜘蛛岩登上日曲卡雪山U字形风雪垭口,少说也奔走了两里山路,且是崎岖陡峭的上坡路,真累得贼死,该歇口气了。
  白桃花也跟着登上这块岩石,站立在它面前,开始摇动尾巴。那尾巴摇得扭扭捏捏,往左抡甩一个花结,又朝右盘旋一个圆圈,整条尾巴柔顺地垂落在地,尾尖突突弹跳,显得羞涩而又动情。无论家犬还是野狗,尾巴都是狗身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器官,较之其他有尾动物,狗尾巴不仅能驱赶蚊蝇并在快速奔跑时像舵一样起到平衡身体的作用,还多了一项其他有尾动物所不具备的功能,就是能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摇甩和摆动,传递喜怒哀乐的情绪,表达微妙曲折的心事,属于一种特殊的语言。生命世界共有四种语言彼此进行交流,即声音语言,文字语言,肢体语言和气味语言。狗摇动尾巴传递心声,属于肢体语言的一种。人类能使用声音语言、文字语言和肢体语言三种语言,而狗能使用声音语言、肢体语言和气味语言三三种语言,与人类掌握同样多的语言功能。红桃心当然能读懂白桃花甩动尾巴用特别的肢体语言所达的意思:对以往的冒犯表示愧疚,对种种过失表示歉,对关键时刻红桃心能出手相救表示感谢。
  红桃心狗眼半睁半闭,脸色冷峻,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说实在的,它并不在意白桃花在它面前摇甩尾巴。它救了它一命,它摇甩尾巴表达谢意,换了任何一条野狗都会这样做的。它不在乎它谢不谢的,它仍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把白桃花从大黄狗的魔爪下救出来,究竟值不值得这么做?它仍在为自己非理性地朝大黄狗扑蹿下去而迷惑不解。为什么这么傻,要去救一个对它所生那窝幼犬构成很大威胁的竞争对手?它脑子有毛病呀!从逻辑上说,对白桃花仁慈,其实就是对膝下幼犬的残忍。它有一种感觉,出手救了桃花,就好像在亲手将六只亲生幼犬往火坑里推。它做了好姐姐,却做了坏妈妈;它要做好妈妈,就必须做坏姐姐;宁愿做坏姐姐,也要做好妈妈。它觉得它是违心去救白桃花的,或者说去救白桃花并非它的本意。但没有谁逼它这么做,是它自己从蜘蛛岩隐蔽点居高临下扑下去的。怪只能怪它自己感情太脆弱,太容易冲动,总是在关键时刻犯错误。唉——
  白桃花继续摇甩尾巴,那狗尾巴就像是从艺术表演系毕业的高才生,抡、甩、摇、摆、弯、钩、撇、捺、竖、翘、点,花样翻新,激情饱满,传神地表达忏悔之意和感激之情。红桃心沉默着,不为所动。白桃花乎趴在地上,腹部着地,像蜥蜴似的爬到红桃心身边,扭动脖子,露出颈窝脆弱的喉管和颈侧暴突的动脉血管,嘴里发出“呜呜”嘶哑的叫声。红桃心心里忍不代住一阵战栗。在喜马拉雅野犬社会,一条母野狗在另一条母野狗面前平趴在地,暴露身体中最易受到伤害的喉管和颈侧,这别致的肢体语言所要表达的意思是:承认对方是强者,自己是弱者,用最卑谦的姿势,最顺从的态度,乞求对方宽恕自己的错误。这很像人类社会一个人跪倒在另一个人脚下,涕泗横流,磕头如捣蒜,在苦苦哀求。这是野犬社会最隆重的谢恩,最诚恳的谢罪。红桃心这个时候,一颗心即使真是冰做的,也开始悄悄融化了,即使仇恨比山高比海深,也开始烟消云散了。唉,说到底,血浓于水,亲姐妹间原本就不该有深仇大恨的啊。红桃心脸色缓和了许多,伸出嘴吻在白桃花暴露的颈侧触碰了一下,在喜玛拉亚野犬社会,这表示强者已抑制了噬咬的冲动,显示强者的宽容,接受面前这个弱者的请罪,原谅对方所做的糊涂事,不再追究对方以往的过失。

  白桃花的身体微微颤抖,搁在地上的狗尾巴不停地弹跳,显得情绪很激动的样子,又蜥蜴似的往前爬了两步,突然伸出舌头来舔吻它的脚爪。脚爪是用来走路的,踩在地上,免不了会踩着牛屎马粪,脏兮兮臭烘烘的;连它自己都不愿舔自己的脚爪,而白桃花却不怕脏不怕臭,舔得热烈而又专注,全方位仔细地舔,从脚杆到爪掌,连四个指爪间的褶皱都舔到了。这是颇为新鲜的乞求和解的方式,红桃心还第一次碰到,在白虎岙野犬群也是绝无仅有的。红桃心心灵一阵纤颤,一股暖流在胸中激荡。它被白桃花别开生面的求和方式感动了,这种方式,把自己降格到最卑微,把对方抬举到最高贵,无疑说明其内心真诚的渴望,盼望能重续姐妹情谊!它站了起来,温柔地用嘴吻钩起白桃花的下巴。白桃花泪眼蒙陇,整张狗脸呈现出羞愧难当的表情。
  红桃心又忍不住心里一阵酸楚。本是同胞亲姐妹,缘何成了陌路狗?金无足赤,狗无完狗,哪条野狗不犯错误?是的,白桃花为了剪除竞争对手,几次三番阴谋害它红桃心所生的那窝幼犬,确实非常可恶。可将心比心想一想,眼巴巴望着自己的孩子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哪个做母亲的能心平气和接受命运的摆布?换了任何一条母野狗,恐怕都难免会做出触犯伦理违背道德涂黑良心的极端行为来。扪心自问,它红桃心不也对妨碍它亲生幼犬生存的因素——白桃花非法所生的那窝幼犬产生过杀戮的想法吗?事实是,要不是猎人出现,它此时已经将白桃花所生那窝幼犬咬杀并尸灭迹了。
  白桃花不是好妹妹,它也不是好姐姐。同胞相残,手足相残,你算计我,我算计你,冤冤相报何时了?白桃花向它谢罪,其实它也应该向白桃花谢罪的啊。它心里就像装进了一轮太阳,冷毒的心慢慢暖和,冻僵的天良慢慢苏醒,已逝的姐妹情慢慢回来了。白桃花也站了起来,小心翼翼贴到红桃心身边,红桃心没有避让,姐妹俩身体紧紧贴在一起,脖颈纠缠,脸颊摩挲,呜咽低嚎。这姿势在野犬社会属于相拥而泣。
  “呜呜——”我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你却不计前嫌救我的命,我心里好感动啊!
  “欧欧——”过去的事就别提了,打断骨头连着筋,我们永远是亲姐妹。
  这对野犬姐妹沉浸在温馨的亲情中,忘了时间,忘了猎人,忘了猎狗,忘了一切。
  突然,红桃心惊讶地看见,就在前方约二十公尺一条雪沟后面,倏地冒出一只狗头来,土黄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圆锥形的嘴吻,闪烁寒光的犬牙,老天爷,不就是被它和白桃花甩脱在蜘蛛岩的大黄狗吗?这怎么可能呢,蜘蛛岩沟壑纵横、暗道密布,如同巨大的迷魂阵,曾经有一只大棕熊,被野犬引进蜘蛛岩,三天三夜不能走得出来,结果活活困死在里头了,而大黄狗被困在蜘蛛岩仅有十来分钟时间,怎么就跑出来了呢?这不可能,一定是自己脑袋犯了迷糊,出现了幻觉,也有成可能是晨曦与雪光所折射的幻影。红桃心眨巴眨巴眼睛,再次举目望去,那只土黄色狗头不仅没消失,反而逐渐抬高,露出脊梁、尾巴和肚皮。红桃心看得更清晰了,确确实实是那只该死的大黄狗!圆锥形的嘴吻,还哈出一片白雾似的热气,绝非幻影,真的是活生生的猎狗,正在向它和白桃花站立的位置靠拢来。
  做梦也想不到,大黄狗这般机灵,这么快就从蜘蛛岩走来了!
  红桃心脑袋刹那间一片空白,但它很快从晕眩状态中清醒过来,条件反射般产生两个应对方案:一个想法是带领白桃花一起迎上去,与纠缠不休的大黄狗拼个你死我活;另一个想法是转身奔逃,三十六计走为上,以求能逃过一劫。这两种应对方案是互相矛盾的,它犹豫不决,不知该选择哪种方案更为妥当。
  在它愣神的当儿,突然,它感觉到自己的胸部被什么东西猛烈撞击了一下,力量很大,撞得它身体歪仄,无法站立得稳,身不由己地跌跌撞撞往前去。它运动的方向,就是大黄狗所在的位置。朝这个方向多跨一步,就是往死亡多跨了一步。它扭头看是什么东西在撞它,它什么也没看到,它只看到白桃花飞也似的远去的身影,恍然大悟,是白桃花它撞了个趔趄,把祸水泼到它身上,夺路逃走了。它意识到这点,为时已晚,大黄狗发出汹汹吠叫,朝它追过来了。

  它被愚弄了,它被出卖了。
  它形单影只,绝非大芙黄狗的对手,只有仓皇迷宫。
  猎狗的追捕风格是,要是出现两个以上的目标,当然是舍远求近,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目标紧迫不舍。红桃心明白,自己遇到大麻烦了。
  白桃花先它一步逃窜,虽然只有一两秒钟的差距,却完全有可能是日两界截然不同的结果。它被大黄狗追得无处逃生,而白桃花却可以从从容容逃之夭夭。
  红桃心拼命奔逃,大黄狗衔尾猛追,日曲卡雪山风雪垭口又展开一场生死角逐。
  红桃心“欧欧”嚎着,竭尽全力狂奔。它当然恨大黄狗来追捕它,可它最恨的还不是大黄狗,而是恨白桃花,恨得咬牙切齿。多可恶的白桃花啊,几分钟前还平趴在它面前,亮出最易受到攻击的颈侧,甚至伸出舌头来舔吻它肮脏的脚爪,像个最虔诚的忏悔者,向它乞求和解。可当灾祸降临,白桃花却毫不犹豫地夺路逃窜,还狠狠撞了它一下。这一下,把它撞进了死神的怀抱。这是无耻的出卖,出卖感情,出卖廉耻,出卖良心!
  看得出来,大黄狗是条有经验的猎犬,红桃心想用急拐的办法甩掉大黄狗,但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大黄狗身体十分灵巧,判断力也非常准确,它刚朝右摆动尾巴身体想往左拐弯,大黄狗也立即做出相应的动作,使它逃生的企图屡屡落空。大黄狗肚子吃得饱饱的,精神抖擞,越跑越来劲,而它却肚子空瘪瘪的,连续饿了两天,没跑多少路就体虚力乏,气喘吁吁了。猎杀者与被猎杀者之间的距离在渐渐缩短。它心里明白,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大黄狗就会追上它,三下五除二把它扑倒咬翻,然后叼着它的脖颈拖到猎人面前去邀功请赏。
  不不,它不能气馁,它不能倒下,它不能丧失求生意志。它一定要想办法逃脱猎狗的追逐,活下去,惩罚该死的白桃花!
  这是它一生中所受的最大欺骗,几分钟前还在重续姐妹情谊,突然就出现了叛变。它的心在流血,感情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它恨白桃花,它也恨它自己。怪自己太善良、太单纯、太忠贞、太轻信、太重感情、太讲义气、太不冷静、太意气用事,才造成眼下被猎狗追杀的困难局面。假如自己更理智些更坚强些,早点识破和看透白桃花虚伪的本质,在白桃花被大黄狗按翻在地快要结果性命的节骨眼上,别冒冒失失扑跳下去管这等闲事,就不会有现在的惹火烧身了。或者当白桃花假惺惺伸出舌头舔吻它的脚爪时,保持冷峻的态度,不要昏头昏脑被白桃花的假象所迷惑,清醒而沉着地注观察四周的动静,见到土黄色狗头从雪沟冒出来,立即撞开白桃花转身逃窜,抢占逃命的先机,现在遭大黄狗追杀的不是太阳的错,不是月亮己惹的祸,是软弱的情感害了它自己。
  世界上最愚蠢的事,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再摔一跤。它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又摔了一跤,不不,它在同一个地方一连摔了好几跤,它是世界上顶顶愚蠢的母野狗了。
  它现在知道了,母野狗与母野狗之间,只有利害关系,感情是生存的毒素,珍惜感情只能使自己处在易被欺骗易遭暗算易受伤害的境地,它会一辈子牢记这个惨痛的教训,做个理智、冷面、残酷的铁腕首领,再也不会被感情牵着鼻子走。它要把残剩的感情通通扼死。它与白桃花之间的姐妹情谊,这次是真的毁灭了,彻彻底底毁灭了,灰飞烟灭般不留一点痕迹了。假若它能成功逃脱大黄狗的追杀,这次能侥幸活下来,它决不会轻饶了白桃花。你触犯禁忌勾引公野狗暗结珠胎产下孽障,天地难容,家法难容,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它要找个机会,将白桃花非法所生那窝幼犬就地正法,就像咬杀一窝老鼠一样,一口一只送这些不该出生的孽障上西天。不管白桃花用什么方法乞求它,平趴在它面前暴露最易受攻击的侧颈也罢,用舌头舔吻它肮脏的脚爪也罢,它再也不会心慈手软了,再也不会犹豫不决了,再也不会有任何怜悯之心了。
  大黄狗就像服用了兴奋剂,越跑越快,越追越猛,红桃心已听得见身后传来大黄狗浊重的喘息声,相距顶多只有二十来米了。作为野狗,红桃心最痛恨的就是猎犬了。家犬与野狗,在亘古年代,同宗同族,属于同一种类的动物,后来其中的一部分投靠两足行走的人类,变成了家犬。这些猎狗数典忘祖,卖力地做猎人的帮凶,心狠手辣地捕杀自己的同类,丝毫不讲同类情谊,坏到了极点。

  人们比喻某些坏蛋,说他们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红桃心觉得这些狗仗人势的猎狗,是不齿于狗类的人屎堆。
  大黄狗“汪汪汪”得意地吠叫,红桃心“欧欧欧”悲哀地嗥叫。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家犬追野狗,野狗在路上哭,你我是同类,相逼何太急?
  大黄狗并不懂得诗,或者说跟本就不会欣赏诗,仍凶猛追逐,咬牙切齿地叫嚣,不达到捕杀的目的决不罢休。
  红桃心在山坡上一面奔逃一面紧张思考脱身之计,前方现一座驼峰状雪峰,眼睛一晃,计上心来。哦,它何不用“陡坡滚雪”的办法死里逃生?
  所谓陡坡滚雪,是白虎岙野犬群在一次与狼群的遭遇战中,用生命换来的逃生技巧。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族群的首领还是绿祖母。初春的一个早晨,一群由巴颜喀拉山脉向南迁徙的狼,刚巧路过白虎岙。这是一个庞大的狼家族,约有十七八匹大大小小的狼。狼是犬科动物中的佼佼者,身躯比野狗强壮,性情比野狗凶暴,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上,位置处在野狗上端。数量上,狼群也占优势。白虎岙野犬群毫无反抗余地,只有落荒而逃。饥饿的狼群想吃狗肉大餐,跟在白虎岙野犬群后面追撵。绿祖母率领七条成年母野狗和八只刚刚长大的年轻野犬,逃到日曲卡半山腰,逃到这座驼峰状雪峰前,仍未能逃出狼群的追捕。这座驼峰状雪前有两条通道,该往右拐,这样就可以横穿驼峰状雪峰,但由于心急,绿祖母糊里糊涂拐进了左边那条小道,其他母野狗和年轻野狗当然也跟着逃进左边小道。跑出五六十米远,这才发现走错了路,走进一条死胡同来了。小道并不长,三拐两拐便通到一座半圆形山顶上,三面都是悬崖,无路可走了。想回头,也已来不及了,狼群已封锁了小道,堵住了唯一的逃生之路,应了一句俗话,关门打狗。白虎岙野犬群到了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假如狗急跳墙,回转身与狼群搏杀拼命,其结果必定是族群灭绝,全体壮烈牺牲。
  就在这节骨眼上,绿祖母奔到悬崖这边,身体刺猬似的蜷成球状,尾巴从后胯穿过腹部护住脑壳,“吱溜”从悬崖上滚落下去。其他野狗纷纷仿效,也赶紧将身体蜷缩成一团,跃出悬崖往深渊滚。[。那时红桃心还是只刚刚长大的年轻野狗,跨前几步站到悬崖边缘,伸头往下看,吓得心惊肉跳,雪坡刀砍斧斫般笔陡,起码有七八十丈深,山风劲吹,发出“呜呜”的啸叫声,就像魔鬼在狞笑。有好几条野狗正在往下滚,陡峭的雪坡上出现数条雪的瀑布。有一条正在下滚的野狗,不知是撞到岩石了还是绊着树枝了,突然像皮球似的弹蹦到空中,又像折断翅膀的鸟重重摔落下去,惊爆一团白雾似的雪尘。它吓得骨头都软了,忍不住想往后退却。
  这时,狼群已经顺着小道追到半圆形山顶,有一匹大灰狼正张牙舞瓜朝它扑过来。明摆着的,留在半圆形山顶上.那是必死无疑,几分钟后就会被饥馑的狼群撕成碎片,要是从雪坡上滚下去的话,至少还有一线生祝,大灰狼已咬快着它狗尾巴了,已没有时间让它从容考虑。它眼睛一闭,学着绿祖母的样,将尾巴从后胯穿过腹部护住脑袋,身体蜷成球状跳下悬崖。它只觉得耳畔响起“呼呼”风声,整个身就像被装进旋转的风车,滚得脑袋发晕,仿佛五脏六腑都滚出来了,忍不住想要呕吐。也不知滚了多长时间,终于滚到谷底,身体停止了滚动。它睁开眼,发现自己脖颈以下身体埋在积雪中,只有脑袋还露在外面。刨开积雪爬出来,检查自己的身体,四肢健全,尾巴也在,说来难以置信,除了脑袋有点发晕外,其他部位完好无损。
  这时,其他野狗也纷纷从雪窝里爬下了出来,绿祖母清点人”数。有一只名叫香格里的母野狗撞在半坡岩石上,撞碎了内脏吐血身亡。有一只叫小蘑菇的年轻野狗被坍塌的雪活活埋葬,连尸体也找不到了。除此以外,其余十四条母野狗和年轻野狗都安然无恙。虽然有所损失,但损失的比例很小。狼群站在悬崖上,害怕摔死,不敢往下滚,发出悻悻的嗥叫。

  白虎岙野犬群死里逃生,不但逃过了族群灭绝的大灾难,而且所有活着的家庭成员还知道了这座悬崖虽然又陡又深看起来非常可怕,但陡坡上的积雪松软厚实,相对来说还是安全的滑雪通道,并学会了高难度的求生技巧——陡坡滚雪。
  红桃心奋力往半圆形山顶攀登,决心再次用陡坡滚雪的办法,来摆脱大黄狗的追捕。雪山狂奔,如此激烈的运动,需要消耗大量体能,它腹内空空,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它已经有筋疲力尽的感觉,要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因虚脱而瘫软在地,变成任猎狗宰割的猎物。它现在唯一的逃生办法,就是登上半圆形山顶,滚下七八十丈深的悬崖去。是的,这很冒险,从如此陡峭的山坡往下滚,根本无法控制下滚的速度和选择下滚的路线,弄得不巧就会撞上岩石或触发雪崩,像母野狗香格里那样撞断身体或像年轻野狗小蘑菇那样被坍塌的雪块活埋。但不管怎么说,总比束手待毙强得多。多年前白虎岙野犬群集体阵陡扰坡滚雪以逃避狼群的追杀,经验显示,十六条野狗中仅有两条野狗罹难,这就是说,生的希望达百分之八十八左右,死的可能性仅为百分之十二左右,而不去半圆形山顶陡坡滚砸雪,根本不可能逃脱大黄狗的追撵,生的希望是零,而死的可能却为百分之百。它其实没有选择,为了活命,只有去陡坡滚雪。
  红桃心逃到驼峰状雪峰前,插进左侧小道,拼足最后一点力气往半圆形山顶疾奔。很快,它就登上半圆形山顶了。山风猎猎,刮得地面积雪翩翩起舞。还须往前再奔跑三十米左右,就可跑到悬崖边缘,卷起身体沿着雪坡滚下深渊去。大黄狗“呼哧呼哧”也追到半圆形山顶上来了,与红桃心相距还有十多米,除非大黄狗再生出两条狗腿来,否则是绝无可能在它红桃心表演陡坡滚雪逃生技巧之前把它扑倒的。野蛮的狼尚且不敢从这么高这么陡的悬崖上往下跳,大黄狗更没有胆量跟着它红桃心往深渊滚。再有半分钟,它就可把大黄狗甩脱了,红桃心洋溢起一股胜利在握的喜悦。它想象着,它跨到悬崖边缘,蜷缩身体球似的滚落下去时,大黄狗好也扑到悬崖边缘,瞪起惊腭的眼睛,望着它在雪坡高速滑落。大黄狗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哀哀吠叫数声,夹着尾巴垂头丧气离开半圆形山顶找主人诉苦去了。让猎狗品尝失败的苦涩,这是一件很让野狗高兴的事。
  红桃心又朝前奔出十来米,悬崖边缘已近在咫尺了。
  突然,悬崖边缘一座雪堆背后,闪出个人影来,挡住了红桃心的去路。身穿羊皮袄头戴狐皮帽肩挎双筒猎枪,不就大黄狗的主人吗?红桃心脑袋“嗡”的一声,差点就晕倒。冤家路窄,这世界也太小了。对红桃心来说,见到这个讨厌的猎人,真比见到鬼还倒霉。它宁愿见到十个鬼,也不愿见到这个持枪猎人。它搞不清楚这位猎人怎么会出现在这座圆形山顶上的,也许是听到大黄狗吠叫赶来增援的,也许是胡走乱闯碰巧摸到这儿来了。不管怎么说,那位高高大大的猎人像堵结实的墙挡在了它的面前。
  双筒猎枪在阳光下泛动幽蓝的光泽,黑森森的枪口直指红桃心的脑门。猎人的手指扣在猎枪扳机上,随时都能从枪里射出摄魂夺命的子弹。
  红桃心本能地收敛四肢,“刷”地紧急停了下来,立刻旋转狗腰想往后逃,但大黄狗就在它身后约十余米处,已龇牙咧嘴做好厮杀的准备。
  前有双筒猎枪阻拦,后有凶猛的猎狗追击,红桃心进进不得退退不得,走投无路,陷入了绝境。
  红桃心彻底绝望了,脑子一片麻木,像木桩一样傻呆呆地站在原地,竟忘了要逃跑。其实,它就是想起要逃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又能往哪儿逃呢?这么近的距离,除非它有隐身术,否则是不可能躲得开猎枪与猎狗的前后夹击的。此时此刻,即使借给它一对翅膀,让它变成童话中的天狗,它也飞不出猎人的魔爪,双筒猎枪射出的子弹,比世界上任何一种鸟都飞得快,可以在刹那间在它身上钻出致命的弹洞。
  红桃心突然想到白桃花,不晓得这家伙现在在哪儿,也许已逃回到白虎岙大本营去了,钻进蚯蚓状岩缝正搂着那窝非法出生的幼犬睡个甜甜的回笼觉呢。把本来应该落到竞争对手头上的灾难引到自己身上来了,红桃心觉得自己确实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它不仅害了它自己,更让它痛彻心肺的是,它同时也害了了它的宝贝幼犬。它亲生的六只幼犬还无法独立生活,它死了,它们很快会因为饥馑、寒冷和缺乏照料而追随它去往黄泉路的。它与它们只能在奈何桥上再相会,它并不害怕死,野狗是肉食猛兽,以杀戮为职业,剥夺他兽类的生命以维持自己的生命,天天过的都是血腥味很浓的日子,早已习惯了流血与死亡。老实说,它活在世上的时间虽不很长,但它是族群首领,叱咤风云,指挥一切,风光过也得意过,曾经生儿育女,享受做母亲的甜蜜和幸福,比起许多庸庸碌碌的母野狗来,它这辈子没有白活,即使死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让它难过的是,它亲生的六只幼犬要陪它殉葬,它们还小,生活才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享受生命的甘美和生活的乐,就像一棵树苗,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要夭折了。想到这它肝肠寸断,真恨不得自己己咬死自己。而那个把祸水泼到它身上的白桃花,在它死去后,毫无疑问会接替它的位置,成为白虎岙野犬群新一任首领,白桃花绝无可能喂养它变成饿死鬼。当它红桃心亲生的六只幼犬紧跟怯到阴曹地府后,白桃花就算是为非法所生的那窝幼犬扫清了生存障碍,族群里其他母野狗们便自动转移养育后代的天职与爱心,将食物资源和情感资源中到白桃花非法所生的那窝幼犬身上,这样白桃花所生的幼犬们就是能茁壮成长。唉,明白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灾难是既成事实,它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猎人黑里透红的脸膛挂着得意的微笑,手指在双筒猎枪的扳机上慢慢加压力,笑嘻嘻地看着别的生命走向死亡。
  顶多还有一两秒钟的时间,双筒猎枪就会轰然炸响,子弹就像喋血小精灵,在它身上钻出致命的窟窿,它的血将从洞汩汩往外冒,身体在痛苦的抽搐中慢慢冷却。
  怨恨也罢,后悔也罢,痛苦也罢,对它来说,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恍惚间,它觉得猎人头顶掠过一道黑影,仿佛一只大鸟从天而降。它翘首望去,这不是什么大鸟,而是一条母野狗,在半空做滑翔状。哦,胸口有一块桃花状白斑,不就是它的同胞妹妹白桃花吗?不不,这绝对不可能,白桃花早就逃回白虎岙大本营去了,正搂着那窝非法所生的幼犬睡甜美的回笼觉呢,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啊。也许,双筒猎枪已射中它的心脏或头颅,它已呜呼哀哉,眼前这一幕,是灵魂被牛头马面押往阴间途中所看到的景象。可它没听到猎枪炸响呀?倒是听见大黄狗发出报警式的吠叫!
  它回眸望去,大黄狗眼珠瞪得溜圆,一对狗眼就好像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了,死死盯着猎人的头顶。没等它完全清醒过来是怎么回事,那半空中的黑影,哦,也许真的是白桃花呢,已落到猎人的肩膀上,好像张嘴咬住了猎人的耳朵。猎人惊叫起来,不,准确地说,该是猎人惊跳起来,残忍的笑凝固了,脸因极度恐怖而扭曲了,变成一个丑八怪。就在这同一瞬间,“轰”的一声巨响,红桃心看到,猎人手中那杆双简耀眼的火光,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噗”的一声钻进它背后的雪地里去了。猎人“唉哟”叫起来,重重摔倒在地,但那杆双筒猎枪,仍紧紧握在他手中。
  大黄狗不愧是忠勇的猎犬,箭一般朝白桃花扑蹿过去。白桃花嗥叫一声,从猎人身上跳下来,向悬崖边缘疾奔。红桃心这才翻然醒悟,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确确实实是白桃桃花在猎人快要扣响猎枪的刹那问,从那座雪堆背后扑跃出来,撞翻了猎人,使子弹打偏,救了它的命!
  猎人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受到来自背后的偷袭,这才惊慌失措狼狈不堪的。猎人的一只耳朵虽然被白桃花咬碎了,但耳朵在两足行走的人身上并非最重要器官,别说一只朵被咬碎,就算是两只耳朵都被咬下来,也不会是致命伤。那杆双筒猎枪仍在猎人手中,换句话说,力量的优势仍在猎人手中,更何况还有高大威猛的猎犬做帮凶呢。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红桃心清醒过来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撒腿往悬崖边缘狂奔。命运对它网开一面,它当然要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逃生机会,
  奔逃的为方向,必然要经过猎人身旁。狗眼与人眼不同,人眼长在前方,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近,视界较窄,集中在正前方,不扭头很难看见侧面的东西;而狗眼长在面部偏侧部位,眼距较宽,视界开阔,可兼顾正芷前方和翻前方,不扭头也可看见侧面的东西。它在奔逃中眼光扫过去,看见猎人满脸都是血,已经从地上坐了起来,一只手撑地,另一只手举起双筒猎枪。那让野犬闻风丧胆的枪口,直指正在奔突的白桃花。显然,猎人被白桃花扑翻在地,耳朵也被白桃花咬碎,恼羞成怒,把报复的目标锁定在白桃花身上,恨不得一枪击碎白桃花的狗头,以报仇雪恨。
  白桃花快逃到悬崖边缘了,还差五六米远,就可蜷缩成一团从陡峭的雪坡滚落下去。红桃心急促地嚎了一声,那是在催促白桃花再逃窜得快一些,那是名副其实的与死神赛跑,快零点几秒或慢零点几秒就有可能是生与死的转换。此时此刻,它最大的心愿,就希望白桃花逃得快一点,再快一点,抢在猎枪射击前跳出悬崖去。
  白桃花“嗖嗖”往前猛蹿,跨到悬崖边缘了,尾巴从胯穿过去护住脑袋做好陡坡滚雪的准备了,就在这最后一秒钟,“砰”的一声,双筒猎枪另一根枪管炸响了,红桃心看见,白桃花好像踩着火炭,原地颠跳了两下,身体奇怪地了挺,停止了进行到一半的陡坡滚雪动作,在离悬崖边缘不足半尺的地方,慢慢蹲了下来。
  大黄狗兴奋地吠叫,扑蹿过来;猎人骂骂咧咧,双筒猎枪枪膛里装子弹。
  红桃心已经奔到白桃花身边,它毫不犹豫地用额头抵住桃花的腰,用尽吃奶的力气往前顶撞,“噌”的一声,白桃花被推出悬崖,“咕咚咕咚”往下滚。好险哪,只差一步,大黄狗就咬住白桃花的尾巴了。白桃花从悬崖上消失了,大狗失去了第一个攻击目标,转而向第二个目标发起攻击,凶神恶煞似的朝红桃心扑过来。红桃心已来不及将尾巴穿过部去护住脑袋,急遽起跳,跳出悬崖,在空中收腹钩尾,尽量将身体卷着陡坡滚落下去。
  “咕噜咕噜”,它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冰凉而又柔软的雪地滚动,它听见大黄狗气急败坏的嗥叫声,传来猎人咬牙切齿的訾骂声,传来猎枪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猎人和猎狗,只敢站在悬崖边缘发泄怒火,是没有胆量跟着它和白桃花从如此陡峭的雪坡滚下来的,对这一点它是有把握的。
  “咕咚咕咚”,它在加速下滚,速度越来越快,雪花飞溅,它整个个身体包裹在冰雪中,雪尘直往它鼻孔、嘴腔、耳朵和眼睛里灌,都快憋得无法呼吸了,它起跳得太仓促,没能用尾巴将脑袋护住,狗头在冰雪中摩擦撞击,昏昏沉沉,晕晕乎乎,渐渐地失去了知觉。

 

【第十五章  姐妹冰释前嫌】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红桃心被一阵刺骨的寒风吹醒,睁开眼,白晃晃的太阳正当顶,炫目的阳光刺得它眼睛生疼。它脑袋有点晕,但神志还算清醒,发现自己仰面躺在雪窝里。它挣扎一番,从积雪中爬出来。不幸中的大幸,它四肢完好,除了背部擦破一块皮外,身体其他部位均无破损。
  抬头望悬崖,不见猎人与猎狗。不难猜测,当它和白桃花相继滚下深渊后,猎人站在悬崖边缘,气恼地朝着在雪坡上翻滚的两条野狗开了数枪,猎狗则朝着逃逸的猎物咆哮一通,雪坡实在太陡,悬崖实在太深,犯不着为了区区两条野狗冒粉身碎骨的危险也跟着滚进深渊里去。该出手时就出手,该缩手时就缩手,猎人和猎狗都是机会主义者,发泄了一通怨气后,猎人和猎狗便怀着懊恼的心情打道回府了。
  天空传来“啊啊”乌鸦刺耳的呜叫,红桃心看见,有几十只大嘴乌鸦,正围绕着一个小雪丘,在低空盘旋。大嘴乌鸦是生活在高山雪域以耐寒著称的留鸟,俗话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嘴乌鸦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浑身漆黑如墨,连脚爪也像是用锅底灰搓成的,只有嘴喙有一圈金黄色唇线。大嘴乌鸦属于食腐性鸟类,惯食各种动物尸体,是大自然的殡葬工。大嘴乌鸦对死亡有一种超自然的敏感,哪儿有死亡,哪儿的天空就会出现大嘴乌鸦黑色的翅膀。可以这么说,在日曲卡雪山,大嘴乌鸦就是死亡的代名词。红桃心想起了白桃花,心头一阵战栗,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赶紧拖着虚弱的身体走过去。
  那座小小的雪丘,果真是白桃花!
  白桃花整个身体被积雪覆盖,只有半张脸露在外面,狗嘴哈出微薄的热气,证明它还活着。数只大嘴乌鸦,就在离白桃花头顶两三米高的空中飞来飞去,黑色的翅膀扇起一片黑色恐怖。突然,有一只胆大妄为的大嘴乌鸦,半敛翅膀“刷”地俯冲下来,落在白桃花的额头上,瞅准白桃花的眼窝,举起尖利的嘴喙就要啄下去。白桃花还没有咽气呢,活啄狗眼,这也太欺负野狗了吧。红桃心竭尽全力奔走几步,赶到白桃花身边,张嘴向那只停落在白桃花额头的大嘴乌鸦咬去,大嘴乌鸦极不情愿地拍扇翅膀飞回空中。
  天寒地冻,食物匮乏,饥饿使鸟都变得穷凶极恶了。
  红桃心费力地向空中做出扑跃动作,并发出凶狠的嗥叫声,企图将讨厌的大嘴乌鸦赶走。但它的努力白费了,大嘴乌鸦“哇啊哇啊”叫着,仍滞留在半空,唱着难听的安魂曲。
  除非是长着翅膀的天狗,否则是不可能将大嘴乌鸦驱赶走的。
  红桃心放弃这徒劳的驱赶,用爪子小心翼翼刨开白桃花身上的积雪。白桃花肚子被子弹打穿了,好像长了两条尾巴,从弹洞里拖出一大截肠子,身体底下的雪被鲜血染红,白雪变成了红雪。白桃花四条狗腿似乎也折断了,有两条狗腿扭成麻花状,压在身体底下,即使给白桃花做一副拐杖,恐怕它也不可能再站起来了。
  白桃花伤势极重,就算从人类社会请一个有经验的兽医,也不可能妙手回春,把白桃花从死神怀抱中拯救出来了。
  大嘴乌鸦的眼睛很毒,看出白桃花已是无法动弹的垂死之狗,所以才会如此嚣张,竟然停落到白桃花的额头上要想活啄狗眼。
  红桃心蹲在白桃花身边,心里难过极了。它们曾经是最亲密的同胞姐妹,却为了各自的后代,变成反目成仇的竞争对手。它曾怀疑白桃花故意装睡目的是要让它的宝贝幼犬月朦胧失足掉进深不可测的冰窖,它还怀疑白桃花在猎场上故意要把偶尔相遇的雪豹引领到它所生那窝幼犬藏匿的地点,是要借雪豹之手将小家伙们送到另一个世界去。它对白桃花充满成见,总是戴着有色眼镜去看白桃花,左看也不顺眼,右看也不顺眼,越看越觉得白桃花就是它那窝宝贝幼犬的索命鬼。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它脑子里很久以来就翻滚罪恶的念头,要找个机会把白桃花所生那窝幼犬斩草除根。它差一点就实施这个可怕的杀戮计划了。幸好它的罪恶念头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假如它真的实施了杀戮计划,它一辈子都会遭受良心的谴责,成为天地难容的罪狗。现在它明白了,怀疑一切是有害的。无端的猜疑,是友谊的砒齤霜。现在一切都清楚了,白桃花心中的姐妹亲情,既没有变色,也没有变质。刚才在半圆形山顶时,当猎人挡住去路,猎狗堵住退路,往前将被双筒猎枪打碎脑门,往后将被大黄狗撕成碎片,它陷入绝境走投无路时,躲藏在雪堆后面的白桃花,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要是白桃花不及时将猎人扑倒,现在被打穿肚子躺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的就不是白桃花,而是它红桃心了。

  白桃花也是一条有丰富阅历的母野狗,白桃花当然知道双筒猎枪的威力,肯定明白跳到猎人后背上去咬猎人的耳朵意味着什么,比老虎头上拍苍蝇、鳄鱼嘴里拔牙齿更危险一千倍!用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来形容这一扑咬是再恰当不过了。红桃心不晓得白桃花从雪堆后面扑蹿出来时是否犹豫过,即使犹豫过,那也是狗之常情,谁都珍惜自己的生命,谁也不会喜欢送死,不犹豫反倒不正常也不真实了。更何况白桃花还是膝下有一窝未成年幼犬的母亲,对野狗来说,母亲的生命与孩子的生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母亲好比一棵树,孩子就是树上的果实,树如果倒了,所有的果实也都会腐烂成泥土。
  红桃心搞不清白桃花在欲扑未扑最后时刻想过这个问题没有,但犹豫归犹豫,最后白桃花还是在猎人扣响双筒猎枪的瞬间,舍生忘死义无反顾地扑到猎人身上。它红桃心获救了,妹妹白桃花却踏上了不归路。一点也不夸张,是白桃花自己的死换取了它红桃心的生。只有无比浓烈的姐妹情,才会酝酿如此强烈的献身精神,才会有如此壮烈的救援行动。
  事实证明,妹妹白桃花心中,是有它这个姐姐的,是爱它这个姐姐的,它在白桃花心目中的分量很重很重。事实也明,过去它对白桃花的所有猜疑,都是错误的。现在它相信,它的宝贝幼犬月朦胧那次差点滑进冰窖去,负责照看幼的白桃花确实是在太阳底下睡着了,由于一时疏忽所以才及时援救,而并不是故意要害死月朦胧;现在它相信,那次在狩猎场上,确实是因为该死的雪豹追得太紧,白桃花慌不择路迷失了方向,这才错走到幼犬藏匿的地方,而绝非是有意要把灾难引领到它的幼犬们头上去;现在它相信,就在日曲卡雪山半山腰,当大黄狗突然从二十米开外条雪沟里冒出来时,白桃花撞了它一下夺路而逃,并非故要把祸水泼到它身上,而是突然受到惊吓后的本能反应,换了任何一条母野狗,都很难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面不改心不跳,这种在强敌面前仓皇逃窜的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谅的。
  该死的大嘴乌鸦,被死亡的气息所吸引,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数量越来越多,天空黑压压一片。“哇哇哇哇”,群鸦聒噪,怪不得人类都不喜欢乌鸦,把乌鸦视为不吉祥的凶鸟,老鸹的呜叫声恶俗粗鄙,这是对生命的诅咒,也是对死神的礼赞,它听得心里发毛,浑身起鸡皮疙瘩。
  大嘴乌鸦仗着鸦多势众,气焰越来越嚣张,又落黑雪般落到地面来,贪婪地想啄咬白桃花皮开肉绽的后腿。
  红桃心守候在白桃花身边,东奔西突,费劲地驱逐频频落到地面上来的大嘴乌鸦。就好像在玩捉迷藏,它跑到东面,东面雪地上的大嘴乌鸦腾地起飞,但西面的大嘴乌鸦却趁机栖落到雪地,贼头贼脑地窥探白桃花是否已变成可以任它们啄食的尸体;它跑到西面,西面雪地上的大嘴乌鸦腾地起飞,但东面的大嘴乌鸦却又趁机降落下来,朝白桃花“哇哇”乱叫,好像在责问:你怎么还不死呀,让我们等得好心焦啊,你反正是活不了啦,吊着最后一口气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快点咽气闭眼,也好让我们早日得到美味佳肴。
  就在这时,山坳里传来野狗的吠叫,叫声平缓悠长,“呜——欧——呜——”,这种音调和节奏的叫声,是专门用来族群成员间进行联络的,绵长的吠叫声在山谷回荡。红桃心耳尖,一听就听出是独眼姨妈、紫杜鹃、还有繁星和荒火它们在叫。毫无疑问,白虎岙野犬群的母野狗们一觉醒来,不见红桃心和白桃花姐妹俩,就嗅着气味找来了,并用特殊频率的吠叫声向荒野散发联络信息。
  “汪欧,汪欧!”红桃心仰天狂嚎,呼喊母野狗们赶快过来。
  不一会儿,四条母野狗绕过悬崖,钻进这条狭长的无名山谷,来到白桃花躺卧的地方。不用红桃心指挥,四条母野狗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立刻以白桃花躺卧的位置为轴心,分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朝大嘴乌鸦咆哮扑咬。大嘴乌鸦竟不是野犬的对手,纷纷飞到空中,不敢再落到白桃花身边的雪地上来了。

  黑色恐怖暂时被解除了,但黑老鸹“哇哇哇”催命的叫声仍在天空回响。
  独眼姨妈显得特别伤心,查看白桃花的伤势后,侧躺在桃花面前,蜷曲四只脚爪,身体猛烈抖动,胸腔里发出“呜呜”闷沉的声音,尾巴像棍子似的使劲敲击地面,“噗噗噗,噼噼噼”,雪尘四溅,就像扬起无数白色灵幡,这套形体语言,对喜马拉雅野犬来说,是典型的悲痛欲绝。如此这般后,独眼姨妈贴到白桃花身旁,用柔软的颈窝轻轻摩挲自桃花的额头,不时发出柔肠寸断的呜咽声。
  野狗没有泪腺,生理构造中就没有分泌眼泪的功能,真的欲哭无泪,独眼姨妈虽然不能从那只独眼里流出悲伤的泪水,但心里在滴血,流的是比普通泪水更浓的血泪。红桃相信,假如有可能的话,独眼姨妈会毫不犹豫代替白桃花去死。
  遗憾的是,死神不肯通融,生与死无法交换。
  此时的白桃花,静静躺卧在被血浸染的红雪中,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流失,身体已无力动弹,连脖颈也没有力气竖直,软绵绵耷落在肩胛上,睁开疲惫的眼睛,吃力地扭动子,在野犬群中找寻着什么。那焦虑的目光,在几条母野狗间搜索了好几遍,似乎没能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脸色变得好凄凉,那目光终于停止移动,抬头凝望南面那座雪,微微张开嘴,嘴唇翕动着,看样子是想用吠叫来表达某种意愿,但它肚子被子弹射穿,导致陡坡滚雪时内脏严重震伤,已叫不出声音来,“呼噜呼噜”,唇齿间涌出一团血沫。
  不用费心去猜,红桃心立刻明白妹妹白桃花想表达而又未能表达出来的心愿是什么。南面那座雪山背后,就是白虎野犬群的大本营,那儿的山坡上有一条蚯蚓状岩缝,那条岩缝里住着妹妹白桃花所生的一窝幼犬。它红桃心也是母亲,它完全能理解一个做母亲的在自己生命垂危时最想看到的是什么,最放心不下的又是什么,最想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亲骨肉,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未成年的宝贝孩子!
  红桃心仰起头朝南面那座雪山长吠一声,又伸出舌头在白桃花额头舔了一下,然后撒开腿沿着狭长的无名山谷狂奔而去。它腹中空空,刚才与大黄狗周旋,耗尽了全部体力,又经历危险的陡坡滚雪,一跑动就浑身筋骨酸痛,但它系牙关,拼命奔驰。它明白,想见亲生幼犬一面,这是白桃花最后的心愿了,也是它能为白桃花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它即使累得吐血,也一定不能让白桃花带着遗恨离开这个世界。
  红桃心一口气奔回白虎岙大本营,与留在巢穴值勤的母野狗灰肚皮一起,将白桃花所生那窝幼犬,还有它所生的那窝幼犬,带往山背后那条狭长的无名山谷。它一路吆喝,催小家伙们快走,紧赶慢赶,太阳偏西时,终于赶到目的地。
  让它感到欣慰的是,白桃花还活着,两只眼睛始终盯着条狭长山谷,望眼欲穿,苦苦等待。独眼姨妈等四条母野狗守护在白桃花周围,驱赶着贼心不死的大嘴乌鸦群。
  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见到妈妈,立刻拥了上去,吵吵嚷嚷,或啃咬白桃花的嘴唇以乞讨食物,或寻寻觅觅想钻取暖。白桃花见到自己的心肝宝贝,眼睛倏地变得明亮尖颤动了一下,,似乎想站起来迎接小家伙,可它的挣扎均属徒劳,根本就不可能站得起来。它耳郭瑟瑟抖动,似想扭动脖子来亲吻小家伙,可它已虚弱得连扭动脖子的力也没有了。它只能移动眼珠,用眷恋的目光,依次爱抚六站在它面前的幼犬。
  红桃心注意到,白桃花那截流出来的肠子,已与冰雪冻在一起,整个伴身也僵硬如冰块了。各种迹象表明,白桃花的生命已到了读秒阶段。
  果然,数秒钟后,白桃花两条前肢开始抽搐,不规则地伸缩颤抖,就像一支蜡烛在风中忽明忽暗,所有在场的母野心里都明白,这是生命烛光行将熄灭的症状。
  冬天的日头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天边有一大片乌云天象预示,今夜又有一场大雪。
  白桃花眷恋的目光在亲生的六只幼犬身上逗留片刻,然目光便移向红桃心。白桃花渴盼乞求的目光,久久凝视着红桃心,狗嘴嚅动,像蟹似的吐出许多血沫来。

  红桃心心里很清楚,妹妹白桃花此时此刻想要得到什么。作为母亲,在它行将告别这个世界时,最最牵挂最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还未成年尚不能独立的子女。自己牺牲在所不惜,一定要让孩子们活下去。白桃花其实是在临终托孤,希望得到一份庄严的承诺,在自己踏上不归路后,这窝没娘的幼犬能得到照顾,能让它们生存下来。
  红桃心心里沉甸甸的,抬头望望天,那片乌云压得叫它喘不过气来。它当然愿意满足妹妹白桃花的临终嘱托,它要这么做其实并不困难,它只要缓缓走到白桃花所生的那六只幼犬身旁,将它们揽进怀抱,当着白桃花的面,伸出舌头在小家伙的额头、脊背和四肢舔理一番,承诺自己将担负起监者与养育者的责任,这就算完了。可它晓得,自己这种形式上的应诺,并不能让白桃花安详地闭上眼睛。明摆着的,白虎岙野犬群原先共有八条成年母野狗,绿祖母去世了,白桃花也快不行了,八条母野狗死掉两条母野狗还剩几条母野狗,这道简单的应用题它还是会算的,八减二等于六,只剩下六条母野狗了。即使在正常年景,即使在少雪的瞹冬,六条母野狗要养活两窝共十二条幼犬,也根本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是一个多雪的冬天,这是一个凄苦的冬天,这是一个灾难的冬天。白虎岙野犬群没有能力让两窝共十二只幼犬都熬过冬天活到阳光明媚食物丰盈的春季。假如它现在不假思索就虚诺下来要养活白桃花所生六只幼犬,这是一种无法兑现的空洞许诺,是一种虚伪的仁慈。妹妹白桃花用自己的死取它的生,它要对得起这份比山高比水深比血浓的姐妹情,它绝不能用虚假的承诺来欺骗白桃花。它沉默着,思考着,希望能找到一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答这道生存难题,接受白桃花的临终嘱托,让白桃花放放心心离开这个世界。
  所有母野狗,都在用期待、催促和责怪的眼光看着红桃心。
  突然,独眼姨妈跳了出来,蹿到白桃花所生六只幼犬身旁,两条前腿趴开,张开狗嘴,收缩腹部,扭动脖子,“欧欧”叫着,做出反哺喂食的姿势来。幼犬们正饿得慌呢,立刻蜂拥而上,抬头摇尾,争着抢着将小嘴举到独眼姨妈的希望能分一杯羹,得到从独眼姨妈嘴里吐出来的肉块。
  独眼姨妈同其他母野狗一样,也已两天没有进食,腹内又不是什么魔术大师,根本就吐不出肉块来,“欧欧”吐了半天,连一星半点肉屑也没吐出来,只吐出一摊唾液来,可它还是不停做反哺状,大口大口往外吐,吐出亮晶晶黏稠的胃液,吐出夹杂着殷殷血丝的口水,直吐得四肢无力站稳,颤颤巍巍跪倒在地,仍在拼命地呕吐……
  独眼姨妈是在用特殊的行为,告知白桃花:它只有肚子里有一点东西,就决不会饿着这六只没娘的幼犬,它要尽自已的所能,哪怕吐出血来,也要把小家伙们养大!
  白桃花朝独眼姨妈投去感激的一瞥,但那目光犹如蜻蜒点水,在独眼姨妈脸上点了点,便又快速折回到红桃心身上。显然,白桃花对独眼姨妈这番表白并不太以为然,宁肯自己吐血,也要喂饱这窝幼犬,虽精神可嘉,却很难真正行得通,属于空洞的豪言壮语,听起来很舒服,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僧多粥少,狗多肉少,就算独眼姨妈把自的五脏六腑都舍得吐出来,也不够六条半大的幼犬饱餐一顿的啊。
  红桃心看看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又扭头望望自己所生的那窝幼犬,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来。摆在白虎岙野犬群面前最大的矛盾是,担当抚养角色的成年母野狗数量太少,而需要被抚养的幼犬数量太多,那么,是否可以将两窝幼犬合并成一窝幼犬,然后汰劣留良,将幼犬数量削减到现有成年母野狗能够承受的数量?
  它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想法虽很新颖,却很毒辣,虽很实用;却很残暴;虽易执行,却很血腥。它当然不将自己亲乐生的六只幼犬全部保留下来,而将白桃花所生的六只幼犬全部淘汰出局。这是不可能的,这么做它良心上过意不去,白桃花是为了救它而受致命伤的,它有责任把白桃花所生那窝幼犬当做自己的亲生幼犬一样对待。也就是说,裁减幼犬数量,两窝幼犬同等待遇,都在被裁减之例。它是母亲,母爱最本能的表现,就是保护自己的子女存活下去,而它却要与母爱背道而驰,淘汰自己的心肝宝贝,它能下得这个手吗?可是,除此之外,它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解决道迫在眉睫的生活难题呢?假如把两窝共十二只幼犬都留有限的食物资源滩到十二只幼犬头上,肯定谁都吃不饱,极有可能十二只幼犬过不了几天就会相继饿死,十二减去十二等于零。假如合理裁减,把十二只野犬削减一半,是有可能让它们活过冬天的,十二减掉六等于六。

  这是一道聪明的算术题,却又是一道残酷的算术题。
  为了生存,它不得不硬起心肠,对眼前这一大群两窝并窝的幼犬,进行一场加减乘除演算。它先来到自己亲生那窝幼犬里,挑选被减数。日照身强力壮,在六个兄弟姐中,个头最大,不适宜做被减数;响雷很聪明,才三个月就逮着过一只钻到葫芦形溶洞来的小仓鼠,淘汰这么优秀的幼犬,是一种罪过;月朦胧是它最宠爱的小雌犬,是野犬最标准的靓妹,模样酷毙了,它一直有这样的愿望,把月蒙胧培养成白虎岙野犬群未来的接班狗;三炷香是只很特别的幼犬,两片耳郭和一条尾尖都竖着一撮细细的长毛,就像烧着三炷香,是条很招喜欢的吉祥犬……
  红桃心遴选的目光在亲生的六条幼犬身上转了好几个来回,迟迟下不了决心究竟该选谁。这是名副其实的死亡遴选,它是母亲,每一条幼犬都是它的心肝宝贝,无论选谁它都有一种剜心割肉的痛。手心手背都是肉,选谁都觉得不合适。可时间不等狗,妹妹白桃花就快要不行了,它必须抢在白桃花咽气前完成这场死亡遴选。它硬起心肠,首先把目光选定在那只名叫青皮背的幼犬身上。它其实也蛮喜欢青皮背的,青皮背乖巧听话,它只要轻轻吆喝一声,青皮背总是头一个跑拢到它身边,但青皮背背部的毛色青里透白,对喜马拉雅野犬来说,属于杂毛狗,这种毛色的野狗,在以红土壤为主的滇北高原,迷彩性能差,不利于隐蔽,既容易被猎物看出破绽,又容易遭天敌盯梢袭击,既然短处这么明显,那就……那就……淘汰吧。第二个选定的是那只名叫波波虹的幼犬,波波虹应该说是这窝幼犬里头最帅气的小公狗,身材高挑呈流线型,皮毛光亮像涂过野猪油,脊梁上有一条波浪起伏的红毛带,就像雨后阳光下一条艳丽的彩虹,形象帅呆了,称得上是野犬中的小帅哥,但波波虹似乎牙齿有点缺陷,嘴角两侧的犬牙不够尖利。有一次它从日曲卡雪山叼回一只雪兔,让小旁家伙们练习如何撕扯兔皮啃食兔肉,其他五只幼犬经过一番努力都能将兔皮撕裂开,可就是波波虹费了吃奶的劲也没能将兔皮咬碎。野犬最重要的打猎武器就是牙齿,外貌长得再漂亮,也是绣花枕头一包草,中看而不中用,较之其他幼犬,被生活淘汰的概率要大得多。既然如此,那就……那就……顺应天意吧。最后一个“人”选,红桃心选中了三炷香,虽然小家伙相貌吉祥,但喜马拉雅野犬的价值观念与人类的价值观念有所不同,野犬并不特别在乎用相貌来羚判断一个生命将来的前程。
  红桃心将选定的三只幼犬吆喝到白桃花躺卧的位置,将它们推进白桃花的怀抱。毫无疑问,它是亲手将它们推进了死神的怀抱。小家伙们懵懂无知,根本不晓得这是怎么回事,出于对妈妈绝对的信任和绝对的服从,它们在红桃心的促和驱赶下,乖乖进到白桃花怀中。
  白桃花生命的烛光还没熄灭,身体尚有余温,在冰天雪地中,也算是可以躲避寒风吹袭获取温暖的地方。
  别怪妈妈心狠,妈妈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啊。
  接下来,是从白桃花所生的那窝幼犬中挑选三只淘汰者。对红桃心来说,这相对要容易些。它走到非它所生的六幼犬面前,挨个舔吻它们的额头,然后看白桃花的反应,它们是白桃花的亲骨肉,当然该由白桃花来决定它们的命运,而它红桃心则按照白桃花的意愿,来完成这取舍程序。
  红桃心和白桃花事先并未有过商量,但却配合得非常默契,毕竟是同胞姐妹,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白桃花虽然身体受了致命伤,但思维却很清晰,对红桃心的意图心知肚明,四肢无法动弹,嘴巴也叫不出声来,就用眼睛来表示意见。红桃心舔吻芦花尾额头时,白桃花眼睛圆圆睁着,红桃心知道,白桃花更愿意芦花尾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是就把芦花尾留下来了;红桃心舔吻小青臀额头时,白桃花眼皮合下来了,红桃心知道,白桃花虽然不忍心却不得不对小青臀忍痛割爱了,于是,红桃心将小青臀吆喝进白桃花怀里……
  生存名额有限,不得不保留一郛分,割舍一部分。

  很快,白桃花所生的六只幼犬,也取舍完毕了。
  其他五条母野狗,默默注视着红桃心将两窝幼犬重新绍合混合编队,谁也没有提出异议。将自己亲生的六只幼犬取三舍三,将妹妹白桃花所生的六只幼犬也取三舍三,存活机会分享,淘汰灾难平摊,应该说是很公平的。
  白虎岙野犬群除白桃花外,现有六只成年母野狗,抚养六只幼犬,养育者与被养育者达到一个较为理想的平衡点。这样一来,食物的压力就不会那么沉重,幼犬的存活率就大大提高,是有可能让留下来的六只幼犬度过这严酷的冬天,平平安安长大的。
  红桃心让混合编队的六只享有生存权的幼犬簇拥在自己身旁,深情舔曝吻它们的脸颊,这是做给白桃花看的。哦,从此以后,我会一视同仁对待它们,像亲生幼犬那样爱护和关心它们,,我会尽一切努力把它们抚养长大的!
  红桃心看见,妹妹白桃花刚才还充满焦虑的目光变得宁静,耳郭不再颤动,脸上浮现出欣慰的表情。
  母野狗们拱卫着六只混合编队的幼犬,离开这条狭长的无名山谷。虽然白桃花还没最后咽气,但死亡已是不可避免。凛冽的北风越刮越紧,天空已撒下粉尘似的小雪,根据气象经验,再过一会儿,鹅毛大雪就会铺天盖地。六条母野狗和混合编队的六只幼犬,都饥肠辘辘,再待下去,一旦暴风雪来临,很有可能会造成冻伤饿毙的严重后果。该做的红桃心都做了,能做的红桃心也都做了,再继续待下去,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害无益。感情虽然珍贵,生存更加重要。及时撤出这条狭长的无名山谷,无疑是明智之举。
  它是白虎岙的当家犬,它有责任避免族群遭遇不测。它赶在暴风雪来临之前,将混合编队的六只幼犬带回葫芦形溶洞,保证小家伙们不被恶劣的天气伤害。它已经想好了,等暴风雪停止肆虐,它会立即率领母野狗们外出狩猎。它要着野犬群到尕玛尔草原去捕捉野猪,暴风雪过后,贪吃的野猪会急不可耐从旮旯角落跑到灌木丛寻找食物,这是冬天捕捉野猪最好机时机。这个时机,猎取一头野猪,解决白虎岙野犬群的断炊之苦。
  被筛选下来的六只幼犬,也想从白桃花怀中钻出来跟随野犬群一起撤离,被红桃心用严厉的咆哮声制止住了。这六只幼犬还不清楚怎样的噩运降临到自己头上了,稀里糊涂又回到白桃花怀里去。
  白桃花目送野犬群离开狭长的无名山谷,目光安详而又宁静。
  别看暴风雪肆虐横行,春天是挡不住的,希望是挡不住的。冬天已经过半,春天还会远吗?眼前这场暴风雪,很可能是今年冬天最后一场暴风雪了。冰雪无情,但季节有情。红桃心一面奔跑一面想。熬过严酷的冬天,就是温暖的春季。日子会一天天暖和起来,日子会一天天好过起来。它相信,它一定有能力将六只混合编队的幼犬抚养长大的。
  暮霭沉沉的天空,大嘴乌鸦在乌云中穿行,“呱呱呱呱”,撒下一串串粗俗的呜叫。这是大自然为母野狗白桃花和六只遭遗弃的幼犬演奏的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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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娃金叶子》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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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娃金叶子
沈石溪

【第一章  捡到一只小老虎】

  山雾很浓,像羊奶似的灌满了山谷,十几步开外便什么也看不见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上身穿着一件用野羊皮缝制的褂子,腰里系着一块豹皮围裙,肩上扛着一支老式铜炮枪,手里提着一把长刀,砍断挡路的葛藤枝蔓,在密不透风的林子里钻行,想到臭水塘猎头野猪。树枝上挂着许多湿漉漉的蜘蛛网,不时沾在他黧黑的脸和披肩长发上,很快就积起厚厚的一层,痒丝丝的很难受。他将长刀插回腰间的皮鞘,腾出右手来,扯掉头上那些乱草似的蜘蛛网。他的手掌上与众不同地长着六根指头,准确地说,是小指头边上又斜斜地长出一小截寸把长的指头来,只有一节关节,能弯曲伸缩,却不像其他手指那般灵巧。
  正常人的手都是五根指头,他多了一根指头,阿妈便给他起名叫六指头。
  阿妈是这样给他解释的:苦命的孩子啊,天神用月亮上的湿泥巴造人,在给你捏手指的时候,天神碰巧打了个喷嚏,一哆嗦,便把一条多余的泥巴粘在你的手上了。
  这根多余的手指,带给他无穷无尽的苦难。
  三十八年前,他出生在横断山余脉大山褶皱间一个名叫朗雀的爱尼族小村寨。那儿是老挝、缅甸和泰国的三国交界处,紧挨着中国云南的西双版纳,世称金三角。当地爱尼族有个古老的风俗,凡双胞胎和六根指头的婴儿,律被视为会给寨子带来血光之灾的琵琶鬼,要由寨子里的神汉一面跳神,—面在婴儿出生的房间里抛洒雄鸡血,由巫娘将双胞胎或六指头婴儿放在火塘边的石板上,诵经念咒,铲起红红的火炭灰,倒在这些无辜的小生命上。之后,还必须将这些婴儿的产房焚烧成灰烬,以杜绝鬼魂再次现身。
  他是半夜出生的,当时天下着暴雨,借着在冷风中摇曳的野猪油灯昏暗的光线,阿妈替他擦洗身上的血污,当她的眼光一落到他右手的第六根手指时,便惨叫一声昏死过去。迷信的阿爸惊慌失措地奔出去找神汉巫娘,不一会儿,茅草房外传来嘈杂的人声,夜空中亮起几十支松明火把。就在这时,一个霹雳在屋顶炸响,阿妈从昏迷中惊醒。儿是娘的心头肉,阿妈舍不得他被火灰炙死,抱起他来,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从后窗爬出去,冒着瓢泼大雨,逃进荒无人烟的大黑山。从此,他和阿妈成了深山老林里的“野人”。
  经过一片齐人高的山茅草时,突然,刮来一阵阴惨惨的风,伴随着一股强烈的腥臊味,直冲六指头的鼻子。他晓得遇上了危险,旋即将扛在肩上的铜炮枪平端在手里。“欧——”随着草丛里传来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虎啸,一只斑斓猛虎从浓雾深处飞奔而来。一眨眼的工夫,已蹿到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纵身高高跃起,张开血盆大口,朝他头顶扑了下来……他来不及多想,立即朝那只前额饰有三道黑色横纹的虎头扣动扳机,“轰”的一声巨响,枪管里喷出一团霰弹,呈倒锥形罩向狰狞的虎脸。老虎在空中奇怪地挺了挺身体,重重地摔倒在地。他这一枪射中了老虎的脑袋。老虎躺在地上,四条腿踢蹬一阵,嘴里涌出一口血沫,呜呼哀哉了。
  这是一只成年雌虎,身长足足有两米半,毛色浓艳,金黄色的虎皮上勾勒着粗犷的黑色条纹,高大威猛。
  六指头冒出一身黏糊糊的冷汗,浑身虚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遇到老虎突然袭击,可以说是九死一生的危险,他来不及上树躲避,也无法转身逃命,要是这一枪不是恰巧洞穿了虎头,而是射中虎肩或老虎的其他部位,现在他已成了虎爪下的冤鬼了。
  让他纳闷的是,这只雌虎为何要从隐蔽的草丛里蹿出来向他袭击?老虎虽然是森林之王,但通常对两足行走的人类抱有畏惧心理,轻易不敢招惹。有关食人虎的传说,有八九都是杜撰出来的。老虎是一种聪明的动物,晓得自己不是人类的对手,遇见人后,采取的策略是惹不起躲得起。老虎的视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相隔很远就能看到人的身影听到人的声音,不等人靠近,就会及时躲避开去。老虎的爪掌下有一层厚厚的肉垫,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在它主动躲避时,人是很难发现它的。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老虎有可能会伤人。第一是在老虎遭到人的围追堵截,受了重伤,躲藏在草丛里,这时人若靠近,老虎会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扑向追赶它的人;第二是上了年纪的老虎,身体虚弱,腿力不济,无法捉到其他行动敏捷的动物,又找不到动物的尸骸充饥,走投无路,饿得半死,这时若遇到人,是有可能会铤而走险袭击人的。
  他瞅瞅那只已经死亡的雌虎,除了脸被霰弹打烂了以外,别无其他伤痕,第一种袭击人的可能性可以排除。再看它的毛色,油光鲜亮,扳开虎嘴,牙齿排列有序,毫无缺损,年龄约在七到九岁之间,对于寿限三十年左右的老虎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第二种袭击人的可能性也是不存在的。再说,它胃囊部位的肚子微微鼓起,看样子刚进食不久,并不属于饥不择食的饿虎啊。
  他想,他刚才一面走路一面用长刀砍断树枝葛藤,即使是只聋子老虎,也早该听到声音,悄悄遁入密林深处了,它干吗要傻乎乎地跳出来送死呢?有什么理由迫使它一定要冒险从草丛里蹿出来与他拼个你死我活呢?他觉得这是个谜,非要猜个水落石出不可。他翻动死虎,把它弄成四爪朝天,哦,谜底就写在它的腹部!它的几只**鼓鼓囊囊,就像蓄满汁液的椰子。
  怪不得它会穷凶极恶地向他攻击,原来这是一只刚刚产下虎娃不久的雌虎。
  凡哺乳类雌兽,在哺乳期,都性情暴躁,容易受惊,变得极具攻击性。别说雌老虎了,就是母牛母羊,在这个时候都会一改温顺驯服的脾性,变得好斗起来。
  阿妈活着的时候曾告诉过他,她还没出嫁时养过一对兔子,那母兔的胆子小得出奇,阿妈在篱笆墙外咳嗽一声,它就会一溜烟逃进窝棚。有一天,母兔产下了一窝小兔崽子,阿妈去投放草料,刚走到兔窝边,母兔冷不防蹿出来,在阿妈手上狠狠地咬了一口。阿妈踢它,用细竹棍抽它,它都不肯退却,发疯般地扑到阿妈身上噬咬,就像魔鬼附了身一样。兔牙尖利,阿妈的手上和腿上都被咬出了血,狼狈地逃出院子,它才罢休。
  他自己半年前在山上亲眼目睹一头带崽的母斑羚,与两只豺狗在一条山梁上七相遇,平时看见豺狗就会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母斑羚,此刻却主动迎上去与两只豺狗搏斗。羊脸被豺爪撕破了,羊尾被豺牙咬断了,母斑羚浑身是血,变成了一只血羊,仍钩着脑袋拼命用犄角刺捅豺狗。这场殊死的搏杀从下午一直持续到黄昏,直到两只精疲力竭的豺狗撤回荒山沟为止。
  附近一定有虎娃,他想,他应该找到它们。
  他站起来,在四周搜索。
  遇到老虎和遇到野狼不一样,遇到野狼袭击,打死一只后,必须立即转移,因为狼是一种合群的动物,人若不转移,会引来狼群疯狂的报复。但老虎是一种孤独的动物,独来独往,常年独居,俗话说一山容不下二虎,在一片山林里是不可能有第二只老虎存在的,因此不必害怕会遭其他老虎的报复。而且有老虎出没的地方,豺狗、豹子和老熊都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此时此刻他在这一带搜寻,也不用担心会撞上其他猛兽。
  走出去约二十几米,他便发现潮湿的泥地上有梅花形的老虎足迹,草茎也被踩得东倒西歪。又拐了个弯,便听到前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他猫着腰,小心翼翼地拨开草叶探头望去,透过朦胧的雾丝,他看见在一座废弃的蚁丘旁,有一条蟒蛇,正昂着脖子在刷刷游动。这是一条长约两丈的黑尾蟒,身体有碗口粗,深棕色的蛇皮上饰有两条对称的黑纹。它瞪着一双玻璃珠似的眼珠子,一副紧张觅食的模样,不知是发现了兔窝还是想袭击鸟巢。黑尾蟒也是一种不好惹的猛兽,会用尾巴将人扫倒,然后用长长的身体把人给缠绕起来,将人的骨头一根根勒断。他已有了雌虎,不想再冒险去猎杀这条蟒蛇了。阿妈生前曾告诫他,人不能太贪心的,不然会遭到天神的惩罚。他静静地蹲在草丛里,等待黑尾蟒离去。
  黑尾蟒在蚁丘前停了下来,眼睛漠然凝视,身体也像树干一样竖在半空一动不动,只有那根叉形红舌须快速吞吐着。他晓得,这是蟒蛇准备捕食的前兆。果然,几秒钟后,黑尾蟒的脖子慢慢向后弯成弓状,当上半身变成一张拉满的弓后,脖子迅速弹了弹,蛇嘴闪电般地朝蚁丘背后咬去。当蛇头从草丛里缩回来时,他看见,巨大的蛇嘴里衔着一只和猫差不多大的虎娃。可怜的虎娃,徒劳地划动着,正一点一点被吞进黑咕隆咚的蛇腹。
  再强悍凶猛的动物,在生命初始时都是十分脆弱的。
  黑尾蟒的脖子一拱一拱,很快把那只虎娃活活吞进肚去,蛇腹鼓起一个大包,就像长了一只瘤一样。它划动尾巴,朝左侧茂密的灌木林游去,几分钟后便隐没在草叶和雾丝间了。他了解老虎的繁殖规律,母虎一般每胎生育二至四只幼崽,极少有独苗的现象。也就是说,除了被黑尾蟒吞吃的那只虎娃,要是没有意外的话,应该还有其他虎娃在蚁丘附近的草丛里。他走拢去,很快发现蚁丘旁一堆金黄色的落叶在蠕动,他揭开落叶一看,底下果然藏着一只虎娃,眼睛还没睁开,一身金色的绒毛,捧在手里,就像一片被秋风吹落的金叶子。小家伙不知是被凉风吹的还是感觉到了危险,瑟瑟发抖。他将虎娃揣进麂皮筒帕(一种民族风格的挎包)里,围着蚁丘再找一遍,看看还有没有虎娃,结果未能找到。看来,那只雌虎这一胎只产下—双儿女。
  今天运气真不赖,老虎撞到他的枪口来了,虽然受了一场惊吓,却有了意外的大收获,很值得哩。他用不着再到臭水塘寻觅野猪了,剥下虎皮后,他又剔下一挑虎骨,带着那只刚出世没几天的虎娃,喜滋滋回“家”去。

 

【第二章  六指头认虎崽做女儿】

  云雾袅绕的半山腰,有一个口小腹大犹如葫芦状的山洞,起名葫芦洞,这就是六指头的“家”。这里极为隐蔽,四周草深林密,即使近在咫尺,也很难发现隐藏在巨石下的洞口。阿妈说过,在这里住上一百年,也不会被人找到的。
  三十八年前,阿妈带着他逃到这里,这个葫芦洞就成了母子俩相依为命的家。他的外祖父是个草医,阿妈也粗通医道,靠着在山林里采集草药,卖给那些南来北往的马帮,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阿妈是个能干的女人,教会他说话,教会他数数,教会他打猎,教会他采撷可食用的野果和菌类,教会他在深山老林里生存下去的本领,还给他讲许许多多人间的故事。在他二十岁那年,阿妈被天神召唤去了。
  葫芦洞并不大,有二十二步长,十三步宽。洞底一块狭长平坦的条石上,铺着厚厚一层晒干的山茅草,这就是六指头的床。石床边堆着一些锅碗瓢盆。一个石坑上,支着一口新铁锅,放着一大块盐巴和一大袋米,这是他在街子天用那张虎皮和一堆虎骨到古驿道换来的。
  这一带乡镇十天赶一次集,俗称街子天。到了这一天,大黑山脚下那条平时冷冷清清的古驿道上,突然变得热闹起来。太阳露红时,四乡八寨的村民,牵着马赶着牛,提着包挑着担,带着茶叶、烟草、猪娃、狗崽、腊条、扎染,前往坝子中央的南糯镇赶集,卖掉多余的山货和农副产品,买回盐巴、胶鞋、肥皂、火柴、电池等日常生活用品。
  六指头也在街子天用积攒下来的兽皮、野味和草药,去交换生活必需品。他是个琵琶鬼,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到繁华的南糯镇摆摊设点,他甚至像鬼魂那样不能让任何人看到自己,他只能采取背靠背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交换。
  到了这一天,他早早就起来,顶着星星和月亮,走几十里山路,赶往古驿道,找个醒目的地方,将自己的货物摆放在路边的石头上,插上几根草茎当标签,还用树枝在旁边的泥地上画个他想要的东西的图案。如果他想要铁锅的话,就画一口锅,想要火柴的话,就画几个小方块,再画朵燃烧的火焰,然后他就躲到远远的草窠里去。
  经过的马帮和赶集的人们看见他的货物后,觉得合适,便会取走他的货物,留下他所需要的东西,扯一把青草盖在石头上,以示交易完成。等到古驿道上望不见人影时,他就从草窠里钻出来,带走路边石头上那些物品。
  这种背靠背以物易物的贸易方式,在金三角大黑山一带并不罕见。这儿山高林密,人迹杏然,是逃犯、双胞胎、麻风病患者理想的藏身之地,那些不便抛头露面的人,都是采用这种办法与外界联系并获得生活必需品的。当地民风淳朴,山民诚实憨厚,至今还保留着路不拾遗的美德,不会顺手牵羊将摆放在路边石头上的东西偷走的。
  当然,在这样的买卖中,一方不能讨价还价,也不能挑挑拣拣,交易总是不平等的。一只肥斑羚只能换一葫芦火药外带一小罐铁砂,一大捆上等松脂只能换一封火柴。但六指头对此并无怨言,不管怎么说,他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为东西;再说,躲在草窠里,远远地看着在古驿道上行走的男男女女,听他们的喧闹和笑声,对于与世隔绝的他来说,也是一种快乐,也是一份享受。
  明天又是街子天了,六指头在山箐里砍了棵野金竹,动手编一只大竹笼,准备装那只虎娃,明早带到古驿道去,换一双新胶鞋。他现在穿的这双胶鞋,是一年前用一只小猴子换来的,整天在山上行走,早已帮烂底穿。前几天钻灌木丛,一根毒刺穿透已磨得薄如纸的鞋底,扎进他的脚板,疼了好几天。
  那只虎娃已在他的石洞里养了十多天,他用野猪肉糜熬粥喂它。现在它已睁开眼,会在地上蹒跚爬行了。
  许多哺乳动物,刚出生时眼睛都是闭着的,没有视觉功能,要几小时或几天以后才能睁开眼,看见四周的东西。据说,越晚开发视觉功能的动物,智慧就越高。羊羔几个小时就睁眼了,牛犊约一天左右睁眼,小狗五天睁眼,小猫七天睁眼,小老虎比猫稍晚一两天睁眼,人类的婴孩则需要四十天左右才能用眼光追踪移动的物体。

  这是一只小雌虎,身上的条纹很浅,小圆脸,大耳朵,嘴吻边长着几根细细的唇须,模样很可爱。会有人相中这只漂亮的虎娃的,六指头很有信心地想,他明天就能得到一双结实耐用的新胶鞋了。
  太阳快落山时,六指头编织出一只六角形的大竹笼,他从灶旁的角隅抱起虎娃,想装进竹笼去。现在就准备好,省得半夜起来摸黑寻找了。他天天抱它,顿顿喂它,虎娃已认得他了,在他手中乖得像只猫咪。一缕阳光从洞**进来,照在虎娃身上,金灿灿的,像捧着一只小太阳。毕竟养了十几天,他还真有点舍不得哩。也不知明天古驿道上,谁会将它换了去?又会把它带到哪儿去?他将它贴在自己的胸口,用手轻轻抚摸它的背,也算是最后的告别吧。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十分微妙却又意味深长的事,改变了这只小老虎的命运,也影响了六指头的生活。
  虎娃趴在他的手掌上,伸出粉红色的稚嫩的舌头,在他第六根指头上来回舔吻着。
  也许,虎娃是饿了,用舌尖在试探和寻找食物;也许,他那根多余的指头上有汗咸,吸引了虎娃来舔吮;也许,虎娃以此来对喂养者表示信任和感激;也许,这只不过是虎娃一种无意识的习惯动作而已。
  但六指头却像触电似的浑身一颤,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柔情顺着那根多余的指头流灌心窝。阿妈曾明确地告诉过他,就因为他右手多了这么一截指头,所以被视为琵琶鬼投的胎,被驱赶出朗雀寨。阿妈是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了,但阿妈活着的时候,也很忌讳看到他这根多余的指头。每当阿妈的视线不经意地落到他第六根指头上时,那眼光就像看见了狗屎看见了蝎子看见了毒蛇看见了蚂蟥看见了毛虫看见了屎壳郎一样,脸上出现嫌弃和厌恶的表情,眼光急速跳开去。在他的印象里,阿妈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看见他这根多余的指头。他小时候,阿妈亲过他的脸亲过他的眼睛亲过他的头发亲过他的身体甚至亲过他的小脚丫却从未亲过他的第六根指头。
  在他二十岁那年,阿妈的身体己十分虚弱,整天喘咳不已,阿妈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最大的心愿就是帮他说门亲事,娶个媳妇成个家,好歹也算一世人生。有一次阿妈在箐沟采药时遇到因患麻风病被赶进深山来的一对父女。父亲已病入膏肓,四肢的肌肉都开始腐烂了,也很想临死前给女儿找个归宿。萝卜找坑,坑找萝卜,两家一拍即合。
  相亲那天,阿妈一再叮咛,要他把右手攥紧成拳头.什么时候都不要松开。那姑娘蒜鼻豆眼,面黄肌瘦,不怎么中看,但毕竟是个青年女子,倒也让他脸红心跳。
  开始,他还记住阿妈的话,右手握拳,将那截多余的手指攥在手掌心,秘不示人,只用左手给女子递手帕递槟榔递烟草。渐渐地,他把阿妈的话忘到爪哇国去了。当那女子软声细语地要他帮她捉掉爬到她脖子上来的一只红蚂蚁时,他心旌摇曳、鬼使神差,伸出了那只拳头早已松开的右手。他不是左撇子,他习惯就是用右手做事的啊。那女子的眼光落到他奇形怪状的手指上,脸突然变得僵硬,就像大白天撞见了鬼似的,大叫一声,夺路就逃……
  婚事自然是吹了,阿妈直摇头叹息。这以后,他也相信自己这根多余的指头,是一根丑陋的不洁的苦难的邪恶的凶兆的指头。
  此时此刻,虎娃却在舔吻他的第六根手指。它舔得那么用心,舔得那么仔细,上下左右,前面背后,指尖关节,每一个细微处都舔到了。它的眼睛清澈明亮,没有任何虚伪做作。谁都厌弃他的第六根手指,包括阿妈在内,只有它不嫌他多长了一根指头。
  他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理解、同情和尊重。他激动得浑身发抖,泪花闪闪。他把它举起来,抱到自己的脸面前,用自己布满褶皱的脸,轻轻摩挲它的额头和耳朵。它乖巧地把毛茸茸的小脸埋进他胡子拉碴的下巴,表现出完完全全的依恋和信赖。
  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亲情,在他心田萌发升腾,一脉从未体验过的怜爱,在他的心房缠绵袅绕,一股从未品尝过的暖流,在他心海汹涌澎湃。他觉得这不是普通的虎娃,而是天神恩赐给他的幸福。他抬起脚来,一脚就把辛辛苦苦花了大半天时间才编织好的竹笼给踹扁了。他再也不会将它带到古驿道去换胶鞋了,哪怕给他十双新胶鞋,他也舍不得换了。
  自从阿妈去世后,他独自在这小小的葫芦洞里生活了十八年,形单影只,孤苦伶仃。他太想有个伴了,有个能说说话聊聊天的伴,但他生来就是长着六根指头的琵琶鬼,人们躲他唯恐不及,谁会来理睬他呀!有一段时间,他很想养条狗。听阿妈说过,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整天伴随在主人左右。他自己偶尔也会在林子里望见带着猎狗撵山打猎的猎人,那狗,朝着主人拼命摇甩尾巴,那份友爱,那份亲呢,让他羡慕得直流口水。
  那次,他猎杀了一只老熊,将一只熊胆和一副熊掌摆放在古驿道旁,旁边用树枝画了一条狗。也不知是他把狗画得太胖了些,还是遇到了存心想欺负他的奸诈商人,等到古驿道上望不见人影后,他从草窠里跑出来一看,原先摆放熊胆和熊掌的石头上,拴着一只小猪崽子。山上多的是野猪,只要他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弄到小猪崽子的啊,又何必要拿珍贵的熊胆和熊掌去换呢!
  不不,他该像养狗那般去养这只虎娃的,他想,他要把它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养。“女儿,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吗?”他把虎娃贴在自己的胸口,柔声问道。虎娃两只前爪玩弄他的胡子,圆圆的脑袋一钩一钩的,似在点头答应呢。“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了,哦,从今后,我就是你的阿爸。女儿,你放心,我会做个好阿爸的。”他连连亲吻着它,喃喃地说道。
  既然它是他的女儿了,他应当给它起个名字,六指头想。他发现它时,它身上盖着一层金黄的落叶,它的毛色也呈金色,他就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好了。
  “金叶子,哦,我的女儿;金叶子,哦,我有女儿了。”他把虎娃抱在怀里,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

 

【第三章  苦命人与苦命虎相依为命】

  自打留下金叶子后,六指头的生活明显发生了变化。过去,他无牵无挂。外出狩猎,有时走得远了,当天回不飞来,便找个树洞或石缝,钻进去胡乱睡一夜。回来也是冷清清一个人,在外面也是冷清清一个人,回不回家无所谓的。这葫芦洞与其说是家,还不如说是一个栖身的窝。现在不一样了,跨出门去,便开始担忧,洞口的石板有没有堵严实?会不会留下缝隙让毒蛇钻进去?老天爷会不会下雨,雨丝会不会被风刮进洞去淋湿金叶子?别说在外头过夜了,就是追撵猎物跑得稍远些他心里就不踏实了,太阳一偏西便思量着该起程回家了,唯恐耽误了给金叶子喂食。每次去打猎也好,到古驿道去背靠背以物易物也好,只要一离开葫芦洞,他就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被掰成了两半,有一半留在葫芦洞里了。
  他的性情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过去他脾气急躁,遇到毒蛇挡路野牛占道什么的,或者拔刀搏杀,或者开枪轰赶,不怕玩命,在血腥的刺激中寻求乐趣;现在,他变得越来越谨慎了。
  有一次,他开枪打中一头狗熊的腿,负了伤的狗熊藏进一片密匝匝的野竹林里,要是在过去,他一定会顺着血迹穷追到底的。可这一次,他在野竹林外徘徊了一阵,决定放弃寻找。竹林太密,地势太陡,负了伤的狗熊穷凶极恶,极有可能突然蹿出来和他拼个鱼死网破的。这太危险了,万一他有个闪失,金叶子还小,不会照料自己,只有活活饿死。一想到金叶子,他冒险的勇气和冲动便冰消雪融。每次踏着夕阳归来,走近葫芦洞,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无端的柔情,产生一种急迫的心情,步子不由自主地迈得大也迈得快了。
  葫芦洞成了他真正的家,一个系着情系着心系着灵魂的家。
  当他狩猎归来跨进葫芦洞时,金叶子便会“呦欧呦欧”叫着冲出来,在他的腿边盘来绕去,用脸磨蹭他的脚杆,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当他把它抱起来时,它就用舌头舔他的手,做出乞食的举动来。他心里就像灌了一碗蜂蜜,满嘴浓浓的甜蜜,忘了疲劳,顾不得休息一下,立刻动手给它熬肉粥。
  有时候,他回来得晚了,带回一身月光。金叶子的嗓音就会压得低沉,“欧呜欧呜”叫,也不到他腿边盘来绕去了,缩在葫芦洞的角落里,显得很委屈的样子,好像在埋怨:我等你老半天了,肚子都饿死了,你怎么才回来呀!那副娇嗔的模样,逗得六指头心尖发疼。他赶紧把它抱起来,一面捋顺它背上的毛,一面用一种歉意的语调告诉它迟归的原因:“唔,我本来是要早点回家的,那只野兔子太狡猾了,它有三个洞窟,我用泥巴封住了一个洞窟,用水灌第二个洞窟,又用烟熏第三个洞窟,好不容易才把它逮住。唔,明天我一定早去早回,太阳屁股坐到山顶就回到家,好吗?”它好像听得懂他的话似的,很快便消了气,用脸磨蹭他的胸口,还舔吻他的手。
  六指头变得忙碌起来,每天除了要进山打猎外,还要忙着给金叶子喂食,替它清理粪便,篦扫毛丛中的扁虱与跳蚤。过去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时打着一头马鹿什么的,够吃一段时间,再懒得去撵山打猎,便在葫芦洞里昏睡,最长的一次一觉睡了整整一天一夜,没挪过窝。可不知为什么,越睡越觉得没劲,越闲越觉得无聊,日子过得就像忘了搁盐的菜——寡淡无味。现在整天忙得团团转,连拉屎都得掐紧时间,但奇怪的是,越忙乎越开心,日子越过越有劲。他有一种强烈的感受:金叶子需要他,他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活着是有意义的。
  或许,对任何人来说都一样,只有在被需要的时候,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
  小家伙已长得像只大猫一般大了,身上的条纹也越来越清晰,脸上已开始呈现出黄白黑三种色斑。它变得淘气了,以往他一叫唤它的名字,它就会跑到他身边来,可现在,他叫它名字的时候,它会找个地方躲起来,故意不理他。他看不到它,未免焦急,便在洞里一面呼唤它的名字一面四处寻找,冷不防它从柴堆后面蹿出来,一下撞在他的腿上,把他吓了一大跳,它却得意地“呦儿呦儿”叫。

  他也小小地捉弄了它一次,坐在火塘边,他咕噜咕噜地抽着水烟筒,它盘坐在他的膝盖上。他长长吸了一口烟,故意将下巴的胡须一抖一抖的,它好奇地用爪子来抓他的胡须,还将脸凑到他的胡须前,认真探究胡须抖动的秘密。他噗的一声将一大口烟喷在它的脸上,它的脸皱得像只脱水柠檬,“啊秋啊秋”打了两个喷嚏,拼命用爪子去抠自己的鼻吻,好像要把烟从自己的鼻孔里掏出来。他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昔日死气沉沉的葫芦洞,充满了活泼与生趣。
  六指头只要能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葫芦洞,就把金叶子抱到洞外的草地上玩耍。他晓得,老闷在阴暗的洞里,会闷出病来的;多晒晒太阳,身子骨就会长得壮实。幼年的老虎,胆子并不比猫大。开始时,他把它抱到洞外去,它会把脸埋进他的怀里,浑身觳觫,很害怕的样子。他强行将它放在草地上,它趴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过了好一阵子,看看并没有什么危险,受好奇心的诱惑,颠颠地向迎风招展的一丛狗尾巴草跑去,跑了几步,便回头看看他,他朝它鼓励地微笑,它就又向前跑去。突然,狗尾巴草丛里跳出一只蚂蚱,落在它的额头上,把它吓了一大跳,立刻“呜呜”哀嚎着逃回他的身边,躲进他的怀里来。好几天后,它才逐渐习惯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奔跳嬉闹。
  葫芦洞外就是荒蛮的老林子,豺狼豹熊这些走兽,闻到老虎身上那股味道,就不敢来了。但蟒、眼镜蛇、巨蜥、鳄鱼这样的爬行类动物,嗅觉器官很迟钝,又凶残又蠢笨,是能吞食小虎娃的。为了确保金叶子的安全,六指头在葫芦洞周围三百步的范围仔细搜查了一遍,铲灭了大大小小快十几个蛇洞。他还不放心,走了一天一夜,到澜沧江上戛游一个名叫滚泉的地方,挖了一背篓雄黄,碾成粉末,撒在石洞四周的树根草丛里。阿妈生前教过他,雄黄除虫驱邪,无论什么样的蛇,远远闻到雄黄的味道,都会逃之夭夭的。
  果然,这以后,葫芦洞周围三百步范围里,从此再也见不到蛇的踪影。
  然而,丛林里危机四伏,防不胜防。
  那天,六指头太阳当顶就背着一只穿山甲回到葫芦洞,吃完午饭,他照例将金叶子抱出洞去,在草坡上玩耍。正值仲秋,天高气爽,阳光像床薄棉被,不温不火,晒在身上十分惬意。金叶子蹦蹦跳跳地围着一棵树桩追赶一只老鼠。
  六指头仰躺在一丛衰草中,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秋阳催眠的缘故,他迷迷糊糊睡着了。他梦见阿妈朝他走来,想要抱抱他怀中的金叶子,金叶子怕生,挣扎着不愿让阿妈抱……
  突然,他听见“欧呜欧呜”的叫声。他虽然在睡梦中,也分辨得出那是金叶子在叫,那叫声透出惊悸与恐惧,像是碰到了什么危险。他急出一身冷汗,一下从梦境中回过神来
  果然是金叶子在厉声嗥叫呢。抬眼一看,不好,一只双翼展开约有三米来长的大金雕,正平展着翅膀,像片大枯叶似的从树梢俯冲下来,离地面只有两米来高了,一只犀利的雕爪撑开着,做出攫抓状。金叶子嗥叫着在草坡奔突逃命,它背毛凌乱,一条后腿好像也受了伤,瘸瘸拐拐,逃也逃不快。
  眼瞅着雕爪就要落到金叶子的背上了,六指头急忙抓起随身携带的铜炮枪,一拉枪栓,朝天空开了一枪。他不敢对准金雕射击,那可恶的金雕贴着地面在飞行,与金叶子靠得太近了,他怕霰弹会误伤着金叶子,他只能朝天开枪,阻止金雕行凶。
  “轰”,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枪声,把金雕吓了一大跳那只差不多已抓住金叶子背脊的雕爪,急速缩回腹部,一摇翅膀,身体腾升到了树梢的高度。
  六指头扑向草坡,将金叶子严严实实罩在自己己的身体底下,这样即使金雕再度俯冲,也只能伤到他的背而不会伤到金叶子了。他像只大青猴一样趴在地上,从腰间解下火药葫芦,手忙脚乱地往铜炮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铜炮枪是一种老式猎枪,打一枪就要装填一次火药和铁砂,相当麻烦。
  还没等六指头重新举起枪来,金雕已扶摇直上,升上蓝天。

  六指头抱起金叶子一看,它的背上上已被抓出两道血痕,一条后腿也被尖利的雕爪抠出一个血洞。不幸中的万幸,这两处伤都不是致命的,也没伤着骨头。很显然,在他打瞌睡时,金雕已袭击过金叶子一次,也许是雕爪没有抓牢,也许是金叶子殊死反抗才逃过了这一劫难。好险哪,要是他再晚醒一秒钟,金叶子就要不翼而飞,成为金雕的食物了。他一阵后怕。他只注意防范地面上的毒蛇猛兽,而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金雕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大鸟,能在悬崖边将几十斤重的岩羊掳走,雕爪能一把捏断眼镜蛇的脖子,胆子大得出奇,天不怕地不怕,经常趁母兽不注意时,偷袭幼豺幼狼幼豹幼虎。他太粗心大意了,差点酿成大祸。他用拳头擂自己的胸膛,觉得自己不是个尽责的好阿爸。
  他给金叶子的伤口上敷了药泥,没几天,金叶子背上和腿上的伤就都痊愈了。
  以后的几天里,六指头提着铜炮枪躲在草坡的灌木丛里,等待那只该死的金雕再次光临。他恨那只金雕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一枪就把恶雕的胸脯打得像只蜂窝。遗憾的是,他守了好几次,那金雕只是在他头顶的高空盘旋,好像知道一降低高度就会有危险似的,从不俯冲下来。他的铜炮枪威力有限,有效距离大约是一百米,根本够不着在蓝天白云间翱翔的金雕。
  有一次,那只金雕不知是要进行飞行表演还是发现地面有什么可疑的东西,一个鹞子翻身,从云端斜斜飘落下来,看上去快要降到望天树的高度了,这才一扇翅膀拉平身体,贴着树梢巡飞。他开了一枪,半空冒起一朵烟蘑菇,连一片雕毛也没打下来。距离还是太远了啊。
  其实,要想消灭这只金雕,也不是太难的事,六指头想,金雕是一种贪婪的猛禽,晓得某个区域有可食之物,一次失手,不会善罢甘休,会时常光顾这块区域的上空,寻找再次攻击的机会。关键是要有东西引诱金雕朝地面俯冲。俗话说,舍不得羊羔逮不着狼。钓鱼要诱饵,不然鱼儿是不会上钩的。要是将金叶子抱到空旷的草坡,用藤子固定在一棵树桩上,不愁不能将金雕骗下来。他躲在离树桩三十来步远的灌木丛里,等到金雕快俯冲到地面时,一枪射去,这么近的有效距离,绝对能将恶雕打得灵魂出窍!对于金叶子来说,最多是一场虚惊而已,不会有丝毫危险的。他敢保证,在雕爪落到它身上前,他枪管里的霰弹早就把金雕撕成碎片了。
  这主意不赖。他找了根结实的藤子,把金叶子抱到草坡的树桩前,刚要动手拴,金叶子好像猜出了他的企图,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扭着身体想从他的手掌里挣脱出去。“呦呜——”它委屈地叫着。他的心一阵纤颤,有一种被震醒的感觉。他不是把它认作自己的女儿吗,怎么能拿它去做诱饵呢?要是阿妈还活着,他还是个孩子,阿妈会舍得用他的性命去引诱豺狼虎豹吗?虽然他设想得很好,等金雕俯冲下来后立即瞄准开枪,但要是心慌手抖打不准呢?要是火药受潮碰到臭子儿打不响呢?岂不是要把金叶子白送给金雕当晚餐!即使万无一失,也没有谁会拿自己儿女去冒险的啊!他觉得自己的良心被恶雕叼走了,竟然想出。这么个荒唐的主意,真该抽自己一顿嘴巴。他将藤子砍断,怀着内疚的心情,把金叶子抱回葫芦洞。
  只有另想办法来消灭这只金雕。
  可一时间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只有小心提防,尽量少抱金叶子到洞外的草坡上去玩,即使要去,他也荷枪实弹,守护在旁边,须臾不敢离开,更不敢打瞌睡。
  小家伙不懂事,好了伤疤忘了疼,并没记住差点被金雕抓走的惨痛教训,在外头玩野了,一有机会就想钻出洞去,溜到草坡上玩耍。有一次他外出狩猎,将石板盖住洞口,等他回来时,石板已经掀翻,金叶子虽然还在洞里,但浑身都是泥巴和草叶,显然,它趁他不在家,顶翻石板后自己跑出去玩了。幸好这天淫雨绵绵,金雕这样的大型猛禽,怕淋湿自己的羽毛,下雨时一般停止飞行觅食。要不然的话,金叶子恐怕是有去无回的了。
  恶雕不除,金叶子就笼罩在黑色的死亡的阴影中。
  他是不可能日日夜夜分分秒秒都守在金叶子身边的,他要打猎,他要谋生,他总要出去忙乎的。金叶子也不可能总待在洞里的,它一天天长大,总要出去活动活动的。要想彻底解决问题,看来只有到沐霞岭去端掉金雕的巢穴了。

 

【第四章  端了金雕的老巢】

  太阳早已落山,暮霭填满了每一座山谷,峰峦起伏的大黑山笼罩在夜的苍茫中。深灰色的天地之间,一座突兀挺拔的山峰,仍亮堂堂地矗立在群山之上,远远望去像一座金碧辉煌的佛寺。这就是大黑山的主峰——沐霞岭。横断山脉西侧有一道断裂带,峡谷的口子恰巧对着这座主峰;横断山脉东侧有两座驼峰似的山峦,巨大的山垭口也和这座主峰处在平行的位置。旭日东升,群山还沉浸在残夜里,第一道朝霞已穿过垭口给这座主峰抹上了胭脂般的色彩;夕阳西下,晚霞从群山间褪尽,最后一抹瑰丽的霞光仍照耀着这座主峰。
  奇特的景观,由此得名叫沐霞岭。
  六指头观察了好几天,那只恶雕的巢就筑在沐霞岭北坡一条狭窄的石缝里。
  山岭极陡,北坡尤甚,简直就像用刀斧削过一般,连岩羊都难以攀登。这难不倒他,他从小就在山里滚爬摸打,爬山爬树是把好手,再高的望天树也能像猿猴一样利索地上上下下。他摸着黑,奋力在陡峭的山壁上攀爬。金雕是一种早起的勤快的猛禽,当天空铺起彩霞,就会飞离巢穴去觅食。他必须赶在第一缕阳光照在沐霞岭前登上山顶,才能将那只恶雕堵在巢穴里。
  启明星升起来时,他登上了沐霞岭。
  东方吐白,第一缕彩霞正透过乳白色的晨岚映红朝南的山坡,北坡还是一片夜的灰暗。山顶一处峭壁,矗立着几块嶙峋怪石,怪石与怪石之间,有几条幽深的缝隙。他爬到怪石下看了看,满地都是兽骨与鸟毛,可以断定,恶雕的巢就在这儿。他轻手轻脚翻过怪石,走近那几条缝隙。虽然是绝壁,但石缝前有可供站立的小平台。他先稳住自己的身体,然后抽出长刀,左手拈起几粒小石子,朝怪石与怪石之间的缝隙掷去。“丁零咚,丁零咚”,小石子在青石板上滚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这叫投石问路、火力侦察,摸清恶雕究竟是在哪条石缝里。“戈呀——”靠右一条菱形石缝里,传出金雕闷声闷气的鸣叫。
  确定了方位,一切就好办多了。
  六指头侧着身体,沿着峭壁上狭窄的小平台,慢慢摸到菱形石缝前,他先从肩上卸下铜炮枪,打算悄悄将枪管伸进石缝,突然扣动扳机,“轰”的一声,雕巢便会变成雕坟。可转念一想,对付一只被堵在巢穴里的金雕,还要动用猎枪,未免太奢侈了些。火药昂贵,上次他用一只活的穿山甲在古驿道才换得半葫芦火药,仅够打七八枪。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尽量节省些火药铁砂吧,他想,一把长刀也足够对付恶雕的了。他右手高举着明晃晃的长刀,左手不断往石缝里投掷小石子。这叫引雕出洞。金雕在空中飞翔的本领堪称世界第一,颉颃翻飞、扶摇直上,山风鼓荡时能撑平双翼在白云下长时间飘游。但金雕也有个弱点,那就是起飞速度较慢,必须先抖动翅膀,然后用力蹬跳,再拼命拍扇翅膀,才能将庞大的身体拉升腾远,而不能像体态玲珑的小鸟那样吱溜一声就飞得无影无踪。从地形看,那只恶雕不可能直接从狭窄的石缝飞上蓝天,只有钻出石缝来到平台才能完成起飞的动作。六指头要在恶雕半个身体钻出石缝时,就一刀砍下雕头来。这很方便,也挺保险,可说是万无一失。
  他不断往菱形石缝里投掷石子,“戈呀——戈呀——” 金雕的鸣叫声中混杂着惊悸与愤慨。山垭口照射过来的阳光更浓艳更亮堂,北坡也渐渐泛起白色的晨光。恶雕的鸣叫声越来越近,他感觉到它正在步出石缝。他弓起身体,做好斫砍的准备。琥珀色的尖利的嘴喙伸出了石缝,接着是一双疑虑重重的雕眼,然后是羽毛蓬松的雕脖子……
  六指头一抡胳膊,锋利的长刀闪电般地照准雕头砍了下去。那恶雕警惕性颇高,反应也比六指头想象的要快得多,在明晃晃的长刀落下去的一瞬间,及时将脑袋缩了回去。
  “嘭!”刀锋斫砍在石头上,进溅出一串耀眼的火星。
  他的虎口震得发麻,用力过猛,又砍了个空,差点没摔倒。
  那恶雕意识到了危险,缩在石缝深处,发出一声声诅咒般的鸣叫。

  唉,只好浪费火药和铁砂了。六指头叹了口气,左手端平铜炮枪,枪管深深刺进石缝,开了一枪。“嘣——”石缝里像炸响了一个闷雷,山岭微微震颤,沙土和小石子从石壁上刷刷地往下淌,一团浑浊的硝烟从石缝中弥散开粟。他侧耳细听,石缝里无声无息。他估计恶雕已经中弹倒毙了,要是没有打中,它会被刺鼻的硝烟呛得喘咳不休,从石缝里逃出来的。可是,理应有垂死的哀啸呀,即使霰弹一下子炸飞了恶雕的脑袋,也应有翅膀拍打脚爪踢蹬的挣扎声响啊,怎么会什么声音也没有呢?石缝逼仄,他无法钻进去看个究竟。他只能在外面张望,烟雾迷漫,里头黑黢黢的,啥也看不清。
  突然,他觉得背后似有空气振动的“啪啪”声,一股凉风刮到他的后脑勺。他心里一惊,急忙扭头望去,不好,那只恶雕正扇动翅膀朝他扑飞过来。晴朗的早晨,霞光万道,照耀在它金红色的羽毛上,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雕眼蓄满仇恨,布满血丝,透出杀伐之气;两只遒劲的雕爪,爪关节弯曲着,尖利的指甲像匕首直刺他的脸。
  金雕性猛胆大,为了生存,不乏与人搏杀的勇气。
  六指头没想到恶雕竟然会出现在自己背后,一瞬间他有点蒙了,自己明明守候在菱形石缝前一步也没有离开过,它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背后的天空呢?难道他遇到的是一只会隐身的鬼雕、妖雕、魔术雕?他实在想不通,怔怔地望着越飞越近的恶雕发呆,忘了应该及时挥舞手中的长刀斩断那只不怀好意的雕爪。“呀——”金雕高啸一声,气势如虹,已飞扑到离他仅有一步之遥的半空中了,那只让眼镜王蛇都会心惊胆寒的爪子,已快触碰到他的眼睫毛了,他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出于一种本能,举起双手挡住自己的脸。
  雕爪匕首似的指甲刺进了他的的手背,一阵钻心裂肺的疼痛,他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那支老式铜炮枪和那把明晃晃的长刀从他手中脱落了,像一对被折断了翅膀的长尾雉,掉进深渊。好一会儿,山下才传来哐啷当金属砸地的声响。
  六指头做梦也想不到,那条菱形石缝虽然狭窄,里头却曲径通幽,不仅深邃,还与其他石缝连通相接,有第二个出口,在他开枪的前一秒钟,金雕已从另一条石缝钻了出来,怀着对抄家者的深仇大恨,从背后袭击他。
  只一个回合,六指头就被金雕解除了武装。他双手被抓出好几个血洞,滴着浓浓的血浆。那金雕抓着一把后,顺着惯性,冲飞出去,在悬崖边一仄翅膀,飞了个弧度很小的圆圈,很快又绕到他的右前方,呀呀叫着俯冲过来。
  六指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极其不利。他站在峭壁上,面临深渊,稍一疏忽就会掉下山去摔成肉饼。平台极窄,勉强能站稳而已,无法施展拳脚。他已手无寸铁,只剩一个木制的刀鞘。
  金雕贴着悬崖在飞翔,尘沙迷漫,刮得他几乎睁不开眼,雕爪再次朝他攫抓过来。他双手握紧刀鞘,胡劈乱抡。“ 咚”,刀鞘劈中了一只该死的雕爪,不知是腿骨被敲断了还是关节被劈脱了骱,金雕惨啸一声,将那条受伤的腿缩回腹部,爪指像折断了的麦穗吊在脚杆下晃荡。但它并没因为受到打击而偏斜翅膀飞离开去,仍笔直地朝他冲飞过来,另一只没受伤的雕爪伸过来抓他的身体。
  他没料到它这么顽强,想再次举起刀鞘横扫过去,可已经迟了,雕爪已抓住他的野羊皮褂子,外基部镶着几片白羽的翅膀急遽扇摇。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一股异常强大的力量要把他凌空提起。他的脚跟已脱离地面,只有脚尖还支着地。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扔了刀鞘,双手紧紧抓住身边的怪石,不让金雕把他攫离峭壁。
  在悬崖峭壁上猎取食物,是金雕的拿手好戏。金雕主要有两种狩猎方式,对付体型较小的动物,如野兔、麂子、毒蛇之类,直接从天空俯冲到地面,抓住它们后飞回蓝天,将它们带回巢穴享用;对付体型较大分量较重的动物,如黄羊、马鹿、獐子之类,则专门等这些动物来到悬崖峭壁上后,再发起进攻,在疾飞中用爪子攫住一头上百斤重的黄羊或马鹿,借着飞行的惯性,将它们拖离悬崖,然后松开雕爪,将它们抛下深渊,活活摔死。

  六指头晓得,自己要是被这只恶雕拖离峭壁,必死无疑。
  这真是一场生与死的拔河比赛,金雕呀呀尖啸着,巨大的翅膀扇起一团团带着咸腥味的雄风,力拔山兮气盖世,揪住六指头那件野羊皮褂子,竭力要把毁它巢的人像头黄羊似的拖离峭壁,六指头十一只手指像蚂蟥吸盘似的死死抠住身边那块怪石,不让自己的身体脱离地面。“哗——”野羊皮褂子的纽扣被扯崩了,左肩被撕裂了。金雕腾飞的力量越来越大,他的指关节“嘎巴嘎巴”响,有一种断裂的感觉。
  他快支持不住了,突然,他急中生智,想出一个能暂对摆脱恶雕拉扯的办法来。他只有右半个身体还套着野羊皮褂子,他突然间松开右手且将手臂往后一甩,冷不防脱掉了这件野羊皮褂子,金雕没有防备,像被弹出去似的倒飞出好远,他这才获得了一个短暂的喘息机会。
  金雕在半空中用嘴喙和一只爪子,愤怒地将野羊皮褂子撕扯成碎片。
  六指头晓得,猛禽有猛禽的性格:复仇心切,不屈不挠,血战到底。这只恶雕决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它很快就会再度飞转来与他搏杀。他的刀鞘也掉了,赤手空拳,孤立无援,就像一只被困在悬崖绝壁上的猴子在面对一只穷凶极恶的金雕。他不能束手待毙,他的目光在地面搜寻,希望能找到枪适的石头用来做武器。遗憾的是,小平台上只有手指头般大小的石粒。
  金雕撕碎并丢掉了野羊皮褂子后,又顺着强大的气流箭一般飞扑过来。六指头抓起一把小石粒迎面掷去,虽然掷了个准,全都打在恶雕身上,但没有杀伤力,威慑力也极小,恶雕只是在空中抖了抖身体,稍事停顿,又继续向他扑来。他弯腰再想去捡小石子,雕爪已揪住了他的豹皮围裙,“嘶 ——”豹皮围裙被撕破,也被恶雕抢了去。
  剥光人家的衣裳干什么呀,这真是一只下流雕!
  他赤身**,这一次若再让雕爪落到自己身上,绝对是皮开肉绽,就算不被拖离峭壁抛进悬崖,也会因失血过多而昏厥死亡的啊。他只有以死相拼,或许还能死里逃生。
  恶雕又飞临他的头顶,他不再退避,也不再捡拾毫无用处的小石粒抛掷,而是直立着,像根石柱似的一动不动。
  就在雕爪快要抓住他身体的一瞬间,他突然举起一只手臂,一把攥住它的脚杆,用力往下拽。金雕愤怒得背羽和颈羽恣张开,双趣高吊,嘴喙照准他的眼珠子狠狠啄下来。金雕的嘴喙坚硬如铁,弯曲如钩,能啄穿狼的脑壳。他早有准备,另一只手闪电般地捏住金雕的嘴壳。
  “戈……呀……”金雕的气管被掐住了,憋得喘不过气来,发发出断断续续的啸叫。那对巨大的翅膀拍扇着摇动着,竭力想挣脱他的控制腾飞起来。强劲的山风呼呼吹来,更增添了雕翼升空的力量。
  他的身体摇摇晃晃,像被裹进龙卷风似的有点站立不住了。他若能伸出一只手抓住身边的怪石,是可以稳住自己的身体的,但他一只手掐住雕嘴,一只手捏着雕爪,哪只手都不敢须臾松开,哪只手一松开就会遭到致命的攻击。他没有第三只手可供使用。
  金雕的翅膀越扇摇越快,越扑腾越猛,他随时都有被拔地而起的危险。他一旦被拖离峭壁,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和这只恶雕同归于尽。
  他不能死,金叶子还在葫芦洞里等他回去喂食呢。他必须折断恶雕的翅膀。你有嘴可以啄我,我也有嘴可以咬你。他扭头对准恶雕的肩胛,狠命一口咬了下去。雕翅摇扇得更猛烈了,他死死咬住不放。“咔嚓,咔嚓”,他听到骨头被他咬断的声响,尝到了咸咸的血腥味。恶雕那只被他的刀鞘劈断的爪子,也从它的腹部伸出来了,用腿骨拼命踢蹬他的胸脯,他难受得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了,再也支不住,仰面摔倒在地。但他的手仍掐紧雕嘴捏住雕爪,牙齿仍嚼咬着雕翅。
  恶雕挣扎着,人和雕在狭窄的峭壁平台上翻滚,好几次他都险些滚下悬崖去。“咔嚓,咔嚓”,他唯一自救的希望就是尽快咬断那只该死的翅膀。他满嘴都是雕羽,满嘴都是咸腥的血浆,也不知道究竟是雕血还是他自己嘴里的血。

  被他嚼咬的那只雕翅,渐渐摇扇得慢了,变得有气无力,而另一只雕翅,却更疯狂地拍打扇摇。他的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气流裹挟着,在地上打转。他的半边身体已经被转到平台外了,恶雕还在拼命往外拖他,他若再不松开手和嘴,很快就会坠落深渊的。他先松开嘴,然后再松开手,在松手的一瞬间,用力往外一推,将恶雕从自己身上推出去。
  “戈呀——”金雕嘹亮地嗡叫一声,那只道劲的雕爪微微弯曲,做出一副攫抓状,雕眼怒视着他,又要扑飞过来同他厮杀了。他躺在悬崖边缘,金雕离他仅两三米远,只要被雕爪抓住,很容易就会被拉下深渊的。他想站起来迎战,但浑身像火烧火燎般的疼痛,所有的身体零件都好像生了锈,咬紧牙关靠双手的支撑,才勉强坐了起来。恶雕却还那么精神那么亢奋那么勇猛,但他不行了,他悲哀地想,在这场人雕搏杀中,金雕是赢家,他是输家。那只雕爪离他仅有半米了,他没法躲闪,也没法站起来厮斗,只能眼睁睁看着雕爪落到自己身上了。
  奇怪,那雕爪快要抓到他肩膀时,突然变换了方向,与他擦肩而过,飞到旁边去了。他抬头一看,哦,恶雕的翅膀一只受了伤一只没有受伤,受了伤的那只翅膀力不从心,拍扇得慢慢腾腾,没受伤的那只翅膀精力充沛,拍扇得又急又快;两只翅膀用力不匀,摇扇的频率不一,无法准确地把握飞行方向,在天空盲目地转起圈来。
  “戈——啊——呀——”金雕痛苦地啸叫着,竭力摆动尾翼,扭转脖颈,试图重新对准所要攫抓的目标,但却适得其反,越努力越见鬼,身体像陀螺似的在半空中旋转。它想往高处飞,也不能如愿以偿,身体沉重得像块石头,用尽力气扑腾翅膀,也只能在空中保持原有的高度。
  六指头惊讶地望着金雕,它像在表演着优美的舞蹈,转了一圈又一圈,好几次都差点要飞到他身上来了,又功亏一篑,歪仄到一边去了。渐渐地,它的力气似乎耗尽了,一点一点往下沉,从他头顶约两米的空中下沉到与他平行的位置,它无可奈何地哀啸着,仍无法阻止下沉的趋势,缓慢地不可挽回地继续一路沉下去。他坐在峭壁的小平台上,探头望下去,金雕像片被卷进旋涡气流的枯叶,螺旋形往下沉降,已沉落到半山腰了。
  他舒了口气,总算摆脱了恶雕的纠缠。
  突然,“戈呀——”山谷下传来金雕气贯长虹的啸叫,他看见,那只恶雕奇迹般地停止往下沉落,虽仍在旋转,但两只翅膀像直升机上的螺旋桨,身体迅速升腾起来。十米… …二十米……三十米……很快,金雕就像鱼浮出水面似的从薄雾缭绕的山谷浮升出米,到达与他平行的位置。
  一轮火红的朝阳跃上苍茫的群山,天地一片亮丽。金雕半身都是血,变成名副其实的血雕。霞光染红了它金色的羽毛,像天的精灵,像太阳的女儿,高昂着头,双目流光溢彩,带着复仇的渴望,带着胜利的自信,往蔚蓝色的天穹攀升。他晓得,它只要再往上升腾几米,就会气势磅礴地大啸一声,扎进他的怀里,拖拽着他一起坠进深渊,坠进地狱。
  他没有其他法子可想,他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就在这时,它的翅膀好像突然间失去了生命的活力,僵硬得无法再拍扇,雕眼骇然一亮,就像火光似的熄灭了,身体在空中凝滞了一会儿,嘴壳吐出一声充满遗恨的凄楚的啸叫,身体像颗金色的流星,笔直坠落深渊。
  我赢了,我到底赢了!他向着旷野高声喊叫,激动得泪流满面。
  这是他见到过的最顽强最勇敢的金雕,可惜,它威胁他女儿金叶子的生命,他不得不杀了它。
  他在峭壁的平台上躺了一阵,恢复些体力后,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爬下山去,捡起围裙、长刀和铜炮枪,起程回家。金叶子一定饿坏了,他得赶快回去喂食。

 

【第五章  误闯大象葬礼】

  两三个月后,六指头不再煮肉粥,而是改用生的肉块喂金叶子。小家伙日长夜大,很快就和一只猞猁差不多大小了。
  小老虎很多行为都和猫十分相似,它们都喜欢蹲坐在地上,梳理自己的爪子和皮毛;它们都有到一个暗角落里排便的习惯,并会抓刨沙土盖掉粪便;它们都喜欢钻到铺底下躲藏起来,睁大一双在黑暗中会感光的眼睛,注视周围的动静;它们都热衷于在一块松软的木板上使劲抓扯,磨砺锐利的爪子,直抓得木屑纷飞才过瘾……
  六指头开始带着金叶子一起外出狩猎。小老虎的秉性和猎狗完全不同,猎狗会忠实地陪伴在主人身边,老虎的独立性很强,一出门就自己钻到草丛树林里去了。但老虎一点也不比猎狗笨,嗅觉与听觉也不比猎狗差。金叶子不会跑得离他太远,只要他吹声口哨,它很快就会从附近的什么地方钻出来,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时候,他一枪将一只孔雀从树梢打了下来,孔雀掉进了齐人高的茅草丛里,找起来挺麻烦,他就钩起食指含在嘴里,吹出一声悠长的口哨。不一会儿,金叶子就一阵风似的跑了来,他用手指着那片茅草地说一声:“金叶子,快去把孔雀捡回来!”它就立即蹿进茅草丛,很快将孔雀叼了来。有时候侯,他射中了一只野兔,负伤的野兔仍顽强地在灌木丛里奔逃,他叫唤金叶子,金叶子便会敏捷地追撵上去,将野兔缉拿归案。
  捕获到猎物后,他会找一条清亮的小溪,捡一些枯枝败叶,烧一堆篝火,将猎物一分为二,一半扔给金叶子吃,一半在火上烤熟了自己吃。金叶子吃饱后,便会头枕着他的腿,斜卧而眠,而他则枕着它的腰,也甜甜入睡。
  有一次,他带它到湄公河边一片芦苇荡去打野鸭子,刚走到河边,突然,金叶子眼角上吊,耳郭竖挺,身体蹲伏,尾巴平举,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一副如临大敌的紧张神态。“金叶子,你怎么啦?”他抚摸它的背,轻声问道。它不答理他,借着芦苇的掩护,小心翼翼地朝河边一块扇贝状的礁石走去。快走到礁石时,它才猛地蹿扑出去,闪电般跳到礁石背后去了。过了几分钟,它叼着一条两尺余长的大鲵喜滋滋地回到他的身边,那大鲵还没死,在草地上扭动蹦哒。
  大鲵又叫娃娃鱼,叫起来像婴儿在哭,生活在江河边的礁石暗洞里,能在水底潜泳,也能靠四肢在岸上爬行,是一种珍贵的两栖类动物,性机敏,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潜入水底迷宫似的洞窟躲藏起来,极难捕捉。
  金叶子不断用爪子拍打着企图逃窜的大鲵,兴奋得呜噜呜噜”叫。
  哦,它已学会了自己捕食,他也很高兴。
  这天下午,了六指头带着虎女金叶子,下到大黑山边缘的野芭蕉坪,想剥一棵野芭蕉芯。野芭蕉芯甜津津脆生生,既可当水果生吃,又可切成丝与大米一起熬粥,熬出来的粥又黏又稠,馨香可口。这是一片平缓的丘陵,南北七八里宽,东西四五里长,芭蕉坪长满了野芭蕉,蕉叶婆裟,清香袭人。同往常一样,走进野芭蕉林,金叶子就独自跑开了。
  六指头找了棵紫皮大芭蕉,正要砍,突然,听见箐沟芭蕉林深处传来稀里哗啦的声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走动。也许是一头贪嘴的水鹿在啃食芭蕉花呢,他想,送到面前猎物不捡白不捡。他卸下枪,蹑手蹑脚摸过去,轻轻拨开遮挡住视线的蕉叶,不看犹罢,一看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喘了。一群大象,老老少少,少说也有一二十头,面朝着箐沟一个巨大的泥坑,散成半圆形。有一头老公象,步履;蹒跚地从象群中走出来,一直走到泥坑边缘,静静地站立着,神情显得有些凄凉。
  六指头瞪大眼睛再仔细望去,这头从象群里独自走出来的老公象,皮肤皱得就像脱水的柠檬,不不,皱得就像百年老松树的树皮,象眼混浊,眼角布满眵目糊,一条皱巴巴的鼻子无力地在面前晃荡,两支象牙颜色浊黄,就像烧糊的锅巴,涂满岁月沧桑。六指头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头年老体衰、生命烛火就快熄灭、正在无可奈何地走向生命尽头的老象。

  这时候,象群里又走出一头大公象,两支象牙又粗又长,自得耀眼,走起路来沉稳有力,粗壮灵巧犹如蟒蛇般的象鼻神气地左右摇甩,年轻力壮,两只眼睛很有威严地扫视四周,一看就知道是这群大象的头象,也叫象王。
  白牙象王走到那头老公象身边,灵巧的象鼻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土,抛洒在老公象背上,白牙象王神情肃穆,像是在举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突然,老公象吃力地举起那条皱巴巴的长鼻,张开干瘪的大嘴,发出一声嘶哑的吼叫,随着吼叫声,老公象向前跨了一步——老公象正站在泥坑边缘,向前跨了一步,就跨到泥坑里去了——泥坑约有五六米深,坑壁陡峭,老公象就像坐滑梯一样,不不,它是站着的,就像站滑梯一样。它庞大的身体裹着坑沿大量泥沙,“轰”的一声滑进坑底,泥坑爆起一团巨大的蘑菇状尘土。
  在白牙象王的带领下,所有大象,包括一头刚出生的乳象,都翘起象鼻,朝着那个泥坑,朝着那头滑进泥坑的老公象,发出一声声吼叫。
  六指头总算弄明白了,他撞见了大象的葬礼。
  那头白牙象王用鼻子抓起泥沙抛洒在老公象背上,那是在为老公象洗最后一次泥浴;象群齐声吼叫,是在跟老公象举行最后的告别仪式。
  人和大象不一样,人的最后告别,是在跟遗体告别,象的最后告别,是跟还会呼吸还会喘气的活体告别。
  六指头听说过大象的葬礼,他晓得,热带雨林里每一群大象,都有一个祖先留下来的神秘的象冢。象冢一般都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连最优秀的猎人也很难找到。大象有预感死亡的本领,当一头象步入老年,预感到死神离自己越来越近时,老象就会在象群的陪送下,去往祖先留下的神秘象冢。在举行完大象特有的葬礼后,便独自留在象冢,等待死神光临。
  六指头还听说过,大象为了防止人类盗取象冢里的象牙,也为了防止嗜血成性的食肉猛兽来捕食留在象冢里尚未断气的老象,会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在举行葬礼前,派出年轻力壮的公象在象冢四周站岗巡逻,还要用鼻尖卷起一撮撮泥沙,抛向树梢,驱赶唧唧喳喳的小鸟,不允许任何动物接近象冢,更不允许有人窥视它们的葬礼。
  他曾听阿妈说过这么一件事,朗雀寨有位樵夫,一天上山砍柴,正巧撞见一群大象举行葬礼,那位樵夫来不及躲避,被那些大象追上,有的用象牙挑,有的用象蹄踩,那个倒霉的樵夫做了象的殉葬品。
  六指头一方面暗自庆幸自己目睹了奇特的大象葬礼,发现了所有猎人都梦寐以求的神秘象冢。过一段时日,等泥坑里那头老公象死掉后,便可去捡那些散落在泥坑里的象牙,象牙值钱,他便可发一笔小财了;但另一方面,他又有几分恐惧,偷窥象牙,要是被大象发现了,那他的小命也就玩完了啊。
  六指头决定马上悄悄离开此地。趁着它们还没有发现自己,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六指头合上蕉叶,收起铜炮枪,往后退却。他走得心急火燎,不时扭头望一眼,唯恐大象会跟上来。才走了几步,突然,他被盘在草丛里的一根藤子绊了一下,摔了一跤。平地摔跤,又跌在柔软的青草上,连皮都没有擦破一块。但是,那支铜炮枪从肩上滑落下来,砸在一块石头上,“哐啷”,发出金属砸地的声响。
  在寂静的森林里,铜炮枪砸地的声音犹如平地惊雷,传得很远很远。
  “欧——欧欧——”传来大象高昂嘹亮的怒吼声。
  不好,惊动象群了!六指头跳起来,拔腿就跑。所有的猎人都知道,野象不好惹,正在神秘象冢举行葬礼的大象更不好惹。为了保守象冢的秘密,大象绝不会轻易放过偷窥它们葬礼的人,必然会穷追猛撵,不顾一切地进行可怕的报复。
  果然,白牙象王一马当先,领着整群大象,一路吼叫着,发疯般地追了过来。六指头清楚地听到背后传来野芭蕉被撞断的“哗哗”声响。他闷着头拼命奔跑,希望能逃出大象的追撵。但在没有路的深山老林,人的奔跑速度远远比不过大象的奔跑速度,彼此的距离很快缩短。他扭头瞥了一眼,追在最前面的那头白牙象王,离他仅有五六十米远了,撅着可怕的大白牙,翘着蟒蛇似的长鼻,两眼杀气腾腾。他拐弯,白牙象王也跟着拐弯;他溜坡,白牙象王也跟着溜坡,恶狠狠地朝他追了过来。

  六指头一面跑一面想甩掉大象的办法。他想找个茂密的草丛躲起来,原始森林里,草丛很多,有的草丛还布满荆棘,枝叶茂密得连风都钻不进。但他又一想,大象眼睛不太好使,视力差一些,但听觉和嗅觉都十分灵敏,任他躲进最茂密的草丛,大象也一闻就能闻出来。象蹄厉害,根本不在乎什么荆棘刺窠,几象蹄就能把布满荆棘的草丛踩平,跟大象玩躲猫猫,恐怕不是个好主意。他又想爬到树上去,大象不会爬树,爬到树上去就能脱离危险。但四周没有几个人都抱不过来的大树,都是一人多高的野芭蕉树,别看野芭蕉树长得粗粗壮壮,却又脆又嫩,大象庞大的身体猛烈一撞,就能将野芭蕉树拦腰撞断。他又想躲进山洞去,洞口狭窄的山洞,大象钻不进来,也能躲过大象的攻击。可一路奔跑,却根本就看不见有合适的山洞……
  没办法,只有开枪了。但愿枪声能把这些可恶的大象吓退。
  他不敢瞄准公象开枪,铜炮枪威力有限,打打一般的飞禽走兽还可以。大象皮肤厚韧,尤其是大公象,经常在大树上蹭痒,蹭得一身黏糊糊的树浆,又爱用鼻子卷起沙土抛在自己身上进行泥浴,身上涂抹了一层树浆泥沙,像披了一件坚硬的铠甲,铜炮枪射出来的铁砂很难将其击穿。再说,他只带了半葫芦火药,最多能打个三四枪,就算能让他每枪都贯穿大象的双耳——子弹从右耳进去左耳出来,也无法对付整群大象。闯荡过山林的猎人都晓得,世界上狼群和象群最为凶悍,如果不是人多势众,如果没有充足弹药,千万别去招惹它们,不然的话,你开枪击伤了其中的一个,血腥味会刺激得它们更加疯狂更加不顾一切地扑过来与你拼命,最终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他一面跑一面卸下背在肩上的铜炮枪,迅速转身,迅速瞄准,往白牙象王的头顶开了一枪。“轰”一声巨响,霰弹像群小精灵贴着白牙象王的脊背飞进背后的野芭蕉林。白牙象王吓了一跳,停顿下来,站着发愣。其他大象也都翘起鼻子嗅闻着空气中的火药味,瞪着眼,张着嘴,脸上露出惊骇的表情。
  六指头又赶紧往枪管里填充火药铁砂,又接连往象群头顶连开三枪,指望能把白牙象王吓得灵魂出窍,吓得屁滚尿流,吓得撒腿就逃。
  遗憾的是,他低估了象群守护象冢秘密的决心,也低估了白牙象王的顽强与凶悍。象群在枪声炸响时,停止了追撵,甚至还后退了几步,但震耳欲聋的枪声一停,刺鼻的硝烟被风吹散,白牙象王又吼叫着紧迫不舍。
  活见鬼,白白浪费火药铁砂,早知道这样,真不该开枪吓唬它们的啊!
  现在,半葫芦火药全用完了,他就是想射杀白牙象王,也无能为力了。
  很快,白牙象王离六指头只有二十多米远了,尖锐的吼叫在他脑后炸响,象鼻喷出的那股气流,已射到他背上。他明白,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两三分钟时间,白牙象王蟒蛇似的象鼻就会把它劈倒,锋利的象牙就会捅他个透心凉!
  这个时候,六指头刚好跑到一座小小的断崖跟前。这一带都是丘陵,山都不高,也许是雨季滑坡的原因,眼前这座小山,有一面山坡坍塌了,形成一个小小断崖。整面断崖约有二十来米高。断崖分成上下两截,离地面十来米高那部分,是乱石和泥沙堆积的陡坡,人还勉强能攀爬上去,再上去十来米高部分,是笔陡的绝壁,连猿猴也很难攀爬。六指头来不及多想,也没有时间容他多想,他立刻跑到断崖前,扔了铜炮枪,脚踩石缝,手攀草根,猿猴般“嗖嗖嗖”往上攀爬。

  他刚贴着断崖爬上去两三米高,白牙象王已赶到断崖下,前肢跨到断崖上,后肢直立,鼻尖弯成钩状,象鼻贴着断崖蛇一样蹿上来,就来钩拉他的脚。他没穿鞋子,他是野人,进山从来就不穿鞋,他赤着脚,突然感觉到脚底板热乎乎、痒丝丝,好像有人恶作剧在搔他脚底板,他赶紧像踩着了火炭似的瞬间将脚收上来。好险哪,再慢半拍,他就要被象鼻缠住脚跟从断崖上拉扯下去了。
  六指头艰难地在陡峭的断崖上攀爬,爬到离地面十来米高,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放平。他又转动眼睛四处寻找,好不容易找到一块突兀的石头,能让他双脚站稳,旁边还有一根从土里暴露出来的树根,两只手也可以扶住了,总算可以喘口气了。
  六指头现在真的很像一条大壁虎,紧紧地趴在断崖中间。
  十多头大象,包括那头刚出生不久的乳象,都陆续赶到了断崖下,翘起鼻子抬起头,望着贴在断崖中间的六指头。
  白牙象王先是找到六指头扔掉的那支铜炮枪,用鼻子卷起来抛掷,用象蹄踩,发泄熊熊怒火,好端端一支铜炮枪,很快就拆得七零八落了。
  白牙象王还不解恨,站在断崖下沉思了几分钟,突然“ 欧”地发一声威,奋力往断崖上攀爬,它的象蹄踩在陡坡上,象鼻蛇一样蹿上来,鼻尖钩住断崖石壁上树根、藤条和枝枝蔓蔓,身体往上攀升。
  另有两头年轻公象,也学着白牙象王的样,企图攀登断崖。
  大象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身体实在太笨重了,白牙象王才爬上两米高,象鼻卷住的那根藤条,承受不了成年公象五六吨的体重,“啪”的一声折断了,白牙象王笨重的身体就像滑滑梯一样,“刷”的一声,又滑回到断崖底下。
  另外两头年轻公象也像白牙象王一样,爬上来一小截,又无可奈何地滑落下去。其中有一头年轻公象很倒霉,在滑滑梯时,没掌握好平衡,身体侧翻,像只巨大无比的皮球,滚下断崖,大概是摔伤了,半天没能爬起来,后来总算能爬起来了,也一只象蹄悬吊,只能用三只象蹄来走路了。
  白牙象王又翘鼻抬头,沉思了好几分钟,突然,它用鼻子卷起地上的碎石,瞄准大壁虎一样趴在断崖上的六指头,柔韧粗壮的象鼻弓一样弯曲,“啪”的一个弹射,碎石便像火筒发射的霰弹,朝六指头射来。
  除了那头新生乳象外,所有聚集在断崖下的大象,都忠实地追随白牙象王,用灵巧的鼻尖从地上卷起碎石,向六指头抛射。
  碎石雨点般地飞了过来。
  六指头暗暗吃惊,没想到大象还有抛射碎石的本领,担心了一阵。幸运的是,他离地面有十来米高,象鼻虽然劲道很大,但毕竟不是弓弩,也不是火筒,抛射力量有限,大部分碎石抛射到七八米高,便又掉头落回到地面去了。有几块碎石,抛射得特别狠也特别准,落到他身上了,也没多少力量,对他造不成伤害,也构不成威胁。
  象群折腾了好一阵,六指头仍像条大壁虎稳稳地趴在断崖上。
  白牙象王便又翘鼻抬头沉思起来,几分钟后,象群分成两部分,断崖下留下一头独牙公象和一头体色瓦灰的母象,看护照顾那头新生的乳象,同时兼职站岗放哨,以防备六指头逃跑。召下来的那头瓦灰母象很年轻,不管什么时候,都寸步不离地守护在那头新生乳象旁边,不用猜,六指头也晓得,瓦灰母象是象群里那头新生乳象的妈妈。
  其余大象,跟随在白牙象王后面,去到箐沟,在小河沟勾里汲了满满一鼻子水后,又跑回来,鼻尖对准大壁虎似的趴在断崖上的六指头,像一根高压水龙头,“哗——”喷出一股强有力的水柱。象鼻喷水,要比象鼻抛石,更有力量,大部分水柱都准确地喷到六指头身上了。但天气炎热,淋点水,刚好洗个免费淋浴啦。刚才逃跑时,流了许多汗,正渴得嗓子快冒烟了,也趁机咬几口水柱,润润喉咙。
  大象们不辞辛劳地一趟又一趟去往几百米外的箐沟用鼻子汲水,高压水枪般的象鼻一次又一次喷射出高高的水柱,六指头被淋得像只落汤鸡,却仍大壁虎般稳稳地趴在断崖上。

  大象们却累坏了,有的大口喘息,有的大打哈欠,有的干脆躺在地上休息。
  它们能用的伎俩都用上了,六指头想,它们黔驴技穷,奈何他不得,也就会垂头丧气撤走的。但他又一次低估了白牙象王的智慧。这一次,白牙象王发出一声悠长的吼叫,那头独牙公象和那头瓦灰母象跑拢来,白牙象王和独牙公象、瓦灰母象三条象鼻高高擎举,搭成一个宝塔状,三张粉红色的象嘴发出“咿哩呜噜”的声音,仿佛是在开会商量什么。毛过了一会儿,白牙象王连吼三声,留下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在断崖下继续守护照看那头新生乳象,同时兼职站岗放哨,其余大象,在自习牙象王率领下,排成一字纵队,浩浩荡荡绕到断崖背后去了。
  六指头看不见象群了,也不知道白牙象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大概两锅烟的工夫吧,六指头猛听得头顶传来稀里哗啦的声响,稳住身体,抬头望去,就在离他约十来米高的断崖顶,有好几条象鼻在挥舞,但受角度限制,看不见大象的身体。
  有一点他明白了,白牙象王领着象群,绕到断崖后面,断崖后面是平缓的山坡,象群登上这座小山的山顶,出现在他头顶上了。
  它们想干吗?象鼻从山顶垂吊下来,像钓鱼似的把他从断崖中间钓上去?他离山顶足足有十米高,世界上也没有这么长的象鼻呀!
  但六指头很快就明白象群为何要爬上小山坡、绕到断崖顶上来了。一块比巴掌还大的石片,突然从断崖顶上掉“落下来。“乒乒乓乓”,石片在断崖上翻了几个滚,贴着他的脑袋坠落下去。他还没完全清醒过来是怎么回事,一根碗口粗的树枝,又轰隆隆翻滚着,擦着他的背,滚到断崖底下… …
  他明白了,狡猾的白牙象王,居高临下,利用大象力大无穷善于搬运重物的本领,在小山坡上寻找石头和树枝,采取檑木滚石的办法,来对付他!
  更绝的是,那两头留在断崖底下照看新生乳象并监视六指头的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主动承担起了观察哨的职责。上面的象群每扔一次石头或树枝,两支高举的象鼻就会像指南针一样,或者左摆,或者右移,还发出长短不一音调变换的吼声,告诉断崖顶上的象群:
  ——“欧欧,这块石头扔偏了,再往左两寸,就能击中目标了!”
  ——“欧欧,这根树干太靠右了,再往左来一点,就大功告成了!”
  ——“欧欧,就差那么一点点了。哈,打中了,把他脑袋砸出血来了。兄弟们,加油啊,再接再厉,我们很快就可以将这个偷窥我们葬礼的像大壁虎一样贴在断崖上的可恶的人绳之以法了!”
  真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落到六指头头上,擦破了他的额头。
  六指头心里暗暗叫苦。他虽然像大壁虎一样稳稳地贴在断崖上,但毕竟不是壁虎,不可能像真正的壁虎那样灵活自如地在断崖上移动奔跑。断崖很陡,很难找到能踩稳的地方,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滑落下去,所以,他根本动弹不得,也避让不开。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他就像打靶场上的固定靶,或者说是死靶,好打得不得了。
  小山顶上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石头和树枝,又有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在断崖底下为扔石头和树枝的象群校对和修正角度,石头和树枝只会扔得越来越准。这样下去,终将会有一块石头,正正砸中他的脑袋,把他砸得眼冒金星;终将会有一根树枝,正正砸在他身上,树枝就像扫帚扫垃圾一样,把他从断崖上扫除下去!
  他从十米高的陡坡掉到地上,肯定摔得半死不活。守候在断崖下的瓦灰母象便会用长鼻子卷住他的腰,像皮球似的抛来抛去;那头担任观察哨的独牙公象,定会撅起那支尖利的象牙,将他的身体戳成马蜂窝……
  危急时刻,他想到了金叶子。金叶子跟他一起从葫芦洞出来的,走到半途钻进野芭蕉林玩耍去了,估计就在断崖附近的什么地方。他只剩最后一线脱险的希望了,那就是召唤金叶子前来帮他解围。老虎是山林之王,大象也要畏惧三分。但金叶子尚未成年,能不能吓唬住这些大公象,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事到如今,也只能试试看了。
  “嚁——”他将食指含在嘴里,连续吹了好几声悠长嘹亮的口哨。
  他贴在断崖中间,站得高,当然也看得远,刚吹完口哨,便看见山脚下一片灌木丛里,跃出一个色彩斑斓的身影,迅速往断崖移动。一会儿,那身影越采越近,果真是金叶子,嘴里叼着一只山兔,出现在断崖右侧约五十米的一条泥沟里。
  “金叶子,快,把这些讨厌的大象撵走!”他两手卷成喇叭状,高声喊叫。
  金叶子扔掉口中的山兔,抬头望望断崖,似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一路奔跑,绕到断崖后的小山坡上去了。
  过了一会儿,六指头听到断崖顶上传来虎低沉洪亮的吼叫声和象惊慌失措的吼叫声。随即,那凶险异常的檑木滚石也停止了。六指头虽然无法看见断崖顶上虎象争斗的场面,但从声音上他可以想象,金叶子一定勇敢地冲往象群聚集的山顶了,龇牙咧嘴,吼叫恫吓,张牙舞爪,跃跃欲扑。象群发现一只斑斓猛虎从背后奔袭而来,顿时乱了阵脚,好几头大象紧张得浑身颤抖,发出惊恐的叫声。断崖顶上,象群乱成一团。
  大象虽然是最大的陆地动物,但老虎毕竟是百兽之王,大象还是害怕老虎的,闻到虎的气味,见到虎的踪影,应该有闻虎色变的恐惧。
  但愿金叶子的突然出现,能成功将象群吓退,六指头想,这样自己就能获救了。
  虎啸象吼持续了约一锅烟的时间,渐渐地,六指头感觉断崖上传来的声音有点不大对头了,象吼声越来越雄壮,虎啸声却越来越微弱。
  又过了一会儿,断崖顶上传来白牙象王高亢嘹亮、扬扬得意的吼叫。紧接着,中断了好一阵的檑木滚石又开始乒乒乓乓朝他倾泻而下。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斑斓身影,在灌木和草丛中穿行,从小山坡绕回到断崖前来了。六指头居高临下,一眼就看清,正是他女儿金叶子。金叶子走得慌里慌张,一面奔跑,还一面扭头张望,好像生怕有什么东西追上来似的。它缩头缩脑,尾巴耷拉在地,有点惊魂未定的样子。不难想象,金叶子在他头顶的小山坡上遭到了象群可怕的围攻。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当金叶子猛然出现在象群背后,发出凶猛的虎啸时,象群确实害怕了一阵,有一两头胆小的母象甚至吓得想拔腿逃跑了。但很快,经验丰富的白牙象王就从最初的慌乱中镇定下来,仔细一看,前来挑衅的这只老虎虽然个头如水牛犊那般大,吊睛白额,威风凛凛,却毛色淡雅,额头的王字还很模糊,原来是只乳臭刚干筋骨还稚嫩爪牙还欠老辣的年轻雌虎。
  白牙象王的畏惧感顿时消退,想着自己身大力不亏,又象多势众,何愁打不过这只初出茅庐的小老虎呢?于是,它用威严的吼叫制止了象群的混乱,带领几头公象向金叶子压了过来。若论力气,三只老虎也敌不过一头公象。别说是刚刚长大的金叶子了,就是成年猛虎,也抵挡不住象群的围攻啊。
  金叶子不得不败下阵来,夹着尾巴逃离了小山坡。
  金叶子一路奔跑,向茂密的野芭蕉林跑去,似乎是要远远躲开这些长着可怕长鼻和长牙的庞然大物。
  唉,六指头叹了口气。他一点也没有责怪金叶子的意思,金叶子在听到他的呼救时,能挺身而出,能勇敢地扑向象群,他已经很感动了。金叶子已经算是有情有义的好女儿了。一只小雌虎,面对一群大象,力量对比太悬殊了,打不过,是很正常的,惹不起躲得起,想要逃跑,也是很正常的啊,总不能留在这里陪他一起死吧。就算金叶子志愿留下来陪他一起死,他也绝不会答应的。他爱金叶子,金叶子是他的女儿,即使他遭遇不测,他也希望金叶子能健康平安地活下去。
  金叶子路过断崖下时,守在断崖下的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着实紧张了一阵,翘起长鼻,瞪大眼睛,密切注视着金叶子。但金叶子好像没看见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在断崖下匆匆而过,头也不回地跑向野芭蕉林。
  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这才放下心来,将高高举起做嗅闻状的鼻子慢慢垂挂下来。
  斑斓身影,在灌木和草丛间时隐时现,快要钻进野芭蕉林了。
  ——哦,阿爸以后恐怕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要自己照顾好你咱己。出门捕猎,千万要小心,别踩着猎人的铁夹子;夜晚睡觉,一定要用鼻子仔细闻闻,别糊里糊涂睡到眼镜蛇身上去了!
  六指头望着渐行渐远的金叶子,在心里默默念叨。
  突然间,让他颇感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金叶子去到野芭蕉林前,并未钻进密匝匝的芭蕉树丛,而是一个拐弯,顺着那条隐秘的泥沟,又绕回到断崖下来了。金叶子就像伏击猎物一样,弯曲四肢,压低身体,借着灌木和草丛的掩护,匍匐前进,一点一点靠近正站在瓦灰母象身边的那头新生乳象。
  独牙讼象和瓦灰母象还以为老虎早就夹着尾巴逃跑了,放松了警惕,并未发觉正一步步向它们身边新生乳象逼近的金叶子。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又开始充当起了观察哨的角色,以摇摆象鼻为信号,帮助象群扔石头扔树枝扔得更准。
  檑木滚石,还在从断崖顶纷纷落下,一块比冬瓜还大的石头,轰隆轰隆从山顶滚下来,砸在他旁边的石头上,撞出一串耀眼的火星。大象不愧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大力士,这么大的石头都能搬起来往下扔,看来,自己被石头或树枝砸死,那是早晚的事了。六指头苦笑着想。他一面尽量躲闪从天而降的石头,一面继续观察金叶子的举动。
  借着灌木和草丛的掩护,金叶子摸到离那头新生乳象约二十多米远的地方,躲在几片巨蕉叶下,稳了稳情绪,突然跳了出来,箭一般飞奔,直扑新生乳象的屁股。
  六指头心里一阵快慰,金叶子并没有因为在小山坡遭到象群的猛烈围攻而撇下他逃之夭夭。它绕了一个圈,避实就虚,寻找薄弱环节,跑来袭击新生乳象了。

  虎爪下有一层厚厚的肉垫,跑起来悄然无声。虎惯用的手段就是出其不意地伏击猎物。
  六指头贴在断崖上看得很清楚,金叶子两只虎爪搂住新生乳象的腰,在新生乳象的屁股上“啊呜”咬了一口。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这才听到背后的异常动静,惊愕地回转身来。
  这头乳象皮肤呈粉红色,跟一只野猪差不多大,细皮嫩肉,估计出生才两三个月。金叶子这一扑一咬,新生乳象腰上被扎出几个血洞,屁股也皮开肉绽,“咿——咿——”杀猪似的嗥叫,挣扎着往泥沟里逃窜。
  金叶子吼叫着追了上去。
  独牙公象和瓦灰母象回过神来,迈开大步赶上来,独牙大象撅着那根弯刀似的独牙往金叶子身上捅,瓦灰母象抡起钢鞭似的长鼻照着虎头抽打。
  瓦灰母象属于亚洲象。世界上现有两种大象,非洲象和亚洲象。它们之间最大的差异是,非洲雌象身材几乎和雄象一般高大魁伟,也长发达的门齿;亚洲象的体型本来就比非洲象要弱小一些,亚洲雌象又比雄象瘦小一圈,还不长伸出嘴吻的长牙。因此,亚洲雌象对付天敌的唯一武器,就是这条又粗又长的象鼻子。
  金叶子机灵地就地打了两个滚,独牙大象弯刀似的象牙戳空了,深深扎进泥土里,瓦灰母象钢鞭似的长鼻也没能抽打到金叶子,而是抽打在一片比伞还大的巨蕉叶上,把巨蕉叶抽得粉碎。
  六指头吓出一身冷汗。
  金叶子躲过了象牙和象鼻,并没被吓倒,扭身一跳,又扑向那头惊慌失措的新生乳象。老虎身体矫健,比体态庞大的象要灵活多了。“嗖”地连续两个蹿跃,便旋风般扑到那头新生乳象面前,张开虎嘴,一口咬住乳象的鼻子,就像拔河比赛一样,往草丛里拉。
  ——“呜呜”我的鼻子!新生乳象哭嚎起来。
  象鼻是大象身上最重要的器官,吃饭、干活、洗澡、打架、找对象,全靠这根万能的鼻子了,万一真的鼻子被咬掉,将来怎么活呀!
  瓦灰母象心急火燎赶来救援,用象蹄猛踩金叶子。金叶子只得松开虎嘴,吐出象鼻,跳闪到一边去。
  新生乳象被咬得不轻,象鼻上鲜血滴答,好像流红鼻涕一样。
  瓦灰母象心疼死了,它不再举起长鼻去抽打金叶子,也不再追撵跳闪开去的金叶子,象是很聪明的动物,它知道自己不如老虎灵巧,它知道自己去追打老虎的话,它的宝贝乳象这里就会出现漏洞,就会露出破绽,就会发生险情。当务之急,不是去消灭老虎,而是保护乳象,不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受到更大伤害。
  它可不愿意自己的孩子长大后变成一头无鼻象或短鼻象。
  瓦灰母象用鼻子把受了伤的乳象钩拉到自己脖颈下来,然后,用自己硕大的脑袋和长长的鼻子把乳象罩住,罩得严严实实,就像住进了碉堡一样。
  不管金叶子如何挑衅,如何啸叫恫吓,瓦灰母象岿然不动。
  只剩下独牙公象与金叶子周旋对抗了。独牙公象撅着象牙冲过来,金叶子就灵巧地往后躲闪;独牙公象停下来喘息,金叶子就绕到独牙公象背后去骚扰,迫使独牙公象不停地原地转圈。双方紧张对峙。
  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只专门喜欢咬大象屁股的老虎,真讨厌。
  虽然大象力大无穷,但大象毕竟是草食动物,一头象与一只虎对峙,作为草食动物的象来说,难免会心里发虚。双方你进我退、我退你进转了几圈后,独牙大象有点撑不住了,慢慢向瓦灰母象靠拢,两头大象背靠背,就可有效地防止老虎从背后偷袭。
  突然,瓦灰母象张开嘴,“欧——欧欧——”发出凄厉的吼叫,向断崖顶上的象群呼救:
  ——“快来象哪,老虎要吃小象啦!我的宝贝已经受伤啦,快来救救我们吧!”
  随着瓦灰母象的呼救,六指头发现,断崖顶上的檑木滚石停了下来。静穆了一两分钟,响起白牙象王气势磅礴的吼叫声,断崖顶上,几支摇晃的象鼻也不见了。六指头明白,白牙象王已带领象群紧急赶往断崖底下来救援遭老虎袭击的新生乳象了。
  象是一种对后代特别重视特别关爱的动物,在一个象群里,乳象的安全至关重要。
  从山顶绕到断崖底下来,少说也要七八分钟时间,这是性命攸关的七八分钟,是生死转换的七八分钟,是转危为安的七八分钟,是女儿金叶子冒着生命危险为他赢得了这宝贵的七八分钟。他必须抓紧时间,在白牙象王率领象群赶到之前逃出野芭蕉坪。檑木滚石已经停止,来自头顶的威胁已经解除,他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断崖上攀爬滑落了。
  六指头急忙连滚带爬地从断崖中间下到断崖底下来,双脚一沾地,他立即撒腿奔跑。那头独牙公象和那头瓦灰母象就离他滑落点约三四十米,但它们没发现他。它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金叶子身上,根本顾不上他了。就算被它们看见了,他也不怕,它们应付金叶子的扑咬还来不及呢,哪有心思来管他呀。
  六指头一口气跑进茂密的野芭蕉林。
  背后,依稀还能听到虎啸声和象吼声……
  月亮升上树梢时,六指头回到葫芦洞。半夜,金叶子也回来了。六指头欣喜若狂,月光下,他仔细检查了一遍它的身体,没有发现伤痕和血迹,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他深情地抚摸它的背,替它捋顺凌乱的虎毛。它听到他的呼救后,奋不顾身跑来帮他,他没白养它,他没白疼它。真了不得,现在就这般聪明勇敢,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只呼啸山林的猛虎。他深深为它感到自豪和骄傲。
  半个月后,六指头又去了一趟芭蕉坪,找到那个神秘的象冢,那头自己走向坟墓的老公象早已死了。他在象冢里一共捡到六根完整的象牙,他把象牙拿到路边去背靠背以物易物,换得两身新衣服和两双新鞋子,还换得一支崭新的铜炮枪,这也算是女儿对他的一种孝敬。

 

【第六章  被迫交出金叶子】

  他后悔不该这么贪心,带金叶子到羊蹄甲草滩来猎取马鹿。
  阳春三月,羊蹄甲花盛开,草肥鹿壮,公鹿头上的新茸刚刚开始分叉,顶端的四个角长得一般齐,俗称四平头,是鹿茸中的珍品。在此之前,鹿茸太小,卖不出好价钱;在此之后,鹿茸角化,也不值钱了。马鹿好像也知道自己头上的茸角长成四平头时,是猎人觊觎的珍宝,这段时间格外谨慎,躲在草滩深处的沼泽地里轻易不出来。六指头虽然每年这个时候都到羊蹄甲草滩来打猎,但只有一次猎获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鹿。
  一副上等四平头鹿茸,拿到古驿道上去,可以换一支崭新的双筒猎枪。他太想将古老的铜炮枪换成威力很大的双筒猎枪了。
  这段时间,金叶子又长大了一圈,身长差不多有两米,饰有黑色条纹的金黄色的虎皮光滑如缎,四只虎爪雪白如霜,虎脸与众不同地分布着黄白黑三种色斑,目光如炬,威武勇猛。它成了他狩猎的好帮手,每次外出打猎,它差不多总有收获,或者咬翻一头野猪,或者追杀一只盘羊,很少落空。他想,在布满沼泽的羊蹄甲草滩,对人而言,像进入迷宫似的不方便,但对虎而言,却是施展本领的好地方。在平坦开阔的草滩,猛虎逐鹿,是有把握得手的。
  在带金叶子去羊蹄甲草滩前,六指头当然也考虑过与其他狩猎者邂逅相遇的危险。羊蹄甲草滩离开古驿道不远,许多人都知道那儿是马鹿出没的地方,常有猎人光顾。他当然不愿意遇见人。他想,半夜出发,天亮以前赶到羊蹄甲草滩,争取在太阳刚出来时就满载而归,这样便不会撞见其他猎人了。
  开始,一切都挺顺利,像他预料的那样,金叶子在羊蹄甲草滩如鱼得水,钻进乳白色的晨岚,像条彩色的大鱼,游进雾丝和草丝组合的海洋。不一会儿,草滩深处便传来马鹿惊慌的“呦呦”叫声,传来金叶子捕食成功后得意的低吼。他吹了一声口哨,又过了一会儿,金叶子叼着一头马鹿回到了他的身边。那头鹿被强有力的虎嘴拧断了颈椎,但还没死绝,紫色的唇吻翕动着,细长的腿胡乱踢蹬。
  哈,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四平头公鹿,那鹿茸约有半尺高,墨紫色,呈半透明状,长着一层金红色的绒毛,用手摸摸,柔软而富有弹性。这是难得遇见的上等鹿茸,他不费一枪一弹就得到了!
  太阳爬出了山峰,亮灿灿的光线穿透薄薄的雾岚,天色清新明丽,空气中飘荡着羊蹄甲花淡淡的香味。六指头抽出长刀,动手割鹿茸。割鹿茸很有讲究,公鹿被打死后,必须在它咽气前尽快将鹿茸割下来,用泥巴封住创口,让血液闷在茸角里,再用烟火慢慢熏干,这样做出来的鹿茸,质地优良,堪称上品。一旦公鹿咽了气,茸角里的血液回流,药用价值便损失殆尽,变成无人问津的次品。
  六指头刚将茸角从公鹿的头顶剜下来,还来不及用泥巴封住创口,突然,正在吮吸公鹿头顶血蘑菇的金叶子抬起头来,瞪大一双警觉的眼睛,注视着前方一片开得格外茂盛的羊蹄甲花,喉咙深处发出“咕咕”的低吼声。虎的视觉和听觉比人要灵敏得多,它的这套动作明白无误地告诉他,附近出现了值得注意的情况。他匆匆抓起一把泥巴敷在茸角上,直起身来想走,但已经迟了,那片开得很妖艳的羊蹄甲花后面,闪出七八个身穿黑色制服的兵丁,各个手里都端着快枪,成扇形向他和金叶子逼近。
  阿妈生前曾对他说过,统治这一带的是个名叫莫爷的人,住在南糯镇上,靠种罂粟花起家,养着一支军队,是远近闻名的毒枭。他自己在古驿道用药材和山货换取日常用品时,也曾躲在草丛里见过这些黑衣兵丁,吆五喝六,蛮不讲理,有一次取走了他摆放在路边石头上的一对翠金鸟,不但什么也没给他留下,还在那块石头上屙了一泡屎!普通山民对他们都又恨又怕。
  金叶子见到陌生的人,十分紧张,“呜呜”低吼着,躲在他的身后。
  他晓得遇上麻烦了,自己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脱了,但金叶子不能落在他们手里。他在虎肩上踹了一脚,喝一声:“去!”

  金叶子转身腾跳,向草丛逃遁。
  两个黑衣兵丁举枪欲射,一位戴着墨镜提着一支双筒猎枪的头目做了个手势说:“不许开枪!”
  一眨眼的工夫,金叶子三蹿两跳,便逃得无影无踪了。
  六指头松了口气,哦,那副四平头鹿茸,还有那头公鹿,他们要就拿去好了,就当是让强盗给抢去了。
  那头目又做了个手势,上来两个兵丁,将他的铜炮枪和长刀给缴了去。
  “好漂亮的老虎,唔,是你养的,对吗?”那头目问。
  六指头抿紧嘴,他什么也不想说。
  “我都看见了,它替你扑倒了公鹿,还叼到你面前。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带着老虎打猎。”那头目踱到六指头面前,摘去墨镜,露出一双绿豆小眼珠,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你是干什么的?野人?杀人犯?双胞胎?”
  六指头下意识地将右手攥紧拳头,并藏到身后。
  那头目狡黠地笑了笑,突然命令左右兵丁:“掰开他的右手!”
  两个牛高马大的兵丁夹紧他的身体,另一个兵丁扳他的手指。他挣扎,但力不从心。很快,他的长着六根手指的丑陋的手被当众展览了一遍。
  “我知道你是谁了。我听说过,多年以前,朗雀寨一个长着六指头的琵琶鬼逃进了深山老林。琵琶鬼一天不烧死,寨子就一天不得安宁,头人、神汉和巫娘他们,至今都在寻找那个琵琶鬼啊。要是把你送到朗雀寨,我能得到一笔赏金,而你却要被活活烧死。”那头目一字一顿地说。
  六指头像害了疟疾似的浑身发冷,颤抖个不停。
  “哦,你不用害怕。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嘛。我们莫爷属虎,今年是他的本命年,过几天就是六十大寿了,要是用活虎做寿礼,他老人家一定会喜欢的啊!”那头目奸笑着说。
  “不……”六指头呻吟般地吐出一个字。
  “你愿意自己被火烧死吗?”
  六指头难过地垂下头。
  那头目跟一个兵丁耳语了几句,兵丁转身离去,过了约大半个小时,兵丁带着十多个穿靛蓝土布斜襟短衫的山里汉子,扛着一只捆绑得很结实的竹笼子,回到羊蹄甲草滩。
  “吹口哨把你养的老虎叫回来!”那头目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六指头咽了一口唾沫,没有吱声。
  “这竹笼,或者把你装进去,抬往朗雀寨,或者你把老虎装进去。我们生意算成交了,由你挑吧。”那头目阴沉着脸,缓慢地说道。
  六指头钩起食指含进嘴里,吹出一声口哨。他希望金叶子已经跑远了,听不到他的口哨声。他平常吹出来的口哨,尖锐高亢,嘹亮饱满,尾音悠扬起伏,拖得很长,这次他却将口哨声压得低沉嘶哑,吹了一半便戛然而止。他希望金叶子能从他不同寻常的口哨声中,听出他被迫无奈的心声,听出隐藏在口哨声中的凶兆与报警,躲得远远的,藏得严严的,别再露面。
  口哨声刚落,沼泽地里便响起一声应答的虎啸,羊蹄甲花枝无风自动,金叶子踏着碎步跑过来了。唉,金叶子毕竟是只老虎,哪里辨得清人心的曲曲折折,听到它所熟悉的口哨声,不可能不听从他的召唤不跑过来的啊。
  六指头身旁围了许多人,金叶子在距离百米开外的一条浅沟后面停了下来,疑惑的目光左右扫视,在浅沟附近的草丛里踌躇徘徊。
  “闪开,站远点!”那头目挥动着双筒猎枪,大声指挥着。
  十几个山里汉子早就逃得远远的。兵丁们枪口指着金叶子,也都心惊胆战地往后退却,退出百把米远。
  金叶子跑到六指头身边,虎头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表现得十分亲昵。
  “快,叫老虎钻进竹笼去!”那头目在远处高声叫喊。
  他若违抗他们的命令,他们绝不会放过他的,六指头想。他们会把他五花大绑送到朗雀寨,然后,在神汉和巫娘的诵经声中,把他推进熊熊燃烧的火堆。他不想死。
  他把金叶子引到大竹笼前,拍拍它的后颈:“去,进去吧!”
  金叶子先将半个脑袋伸进竹笼,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很快又把脑袋退出笼门,歪着脸,用一种质疑的目光望着六指头,似乎在问:你真的要我钻到这小小的笼子里去吗?
  六指头心里像被刀尖戳了一下,疼得慌。他转过头去,使劲在金叶子的背上推了一把,将它推进了竹笼子。
  笼门关死后,十几个山里汉子拥过来,用三副竹杠将大竹笼扛了起来,向古驿道走去。
  那头目来到六指头面前,向一个兵丁摆了摆手:“把他的东西都还给他!”
  兵丁将铜炮枪和长刀搁在六指头面前。
  “哦,我也不亏待你,公平交易嘛。”那头目把自己那支双筒猎枪连同一挂子弹也搁在了六指头面前,“你这支破枪早该换换啦,靠打猎过日子,没有一支好枪怎么行啊!”说完,那头目带着一伙兵丁和一群挑夫扬长而去。
  六指头麻木地站在羊蹄甲草滩,仿佛失去了知觉。
  古驿道上,传来金叶子愤怒的吼声。

 

【第七章  九死一生救出女儿】

  金叶子被装进竹笼抬走已有十天了,六指头心里像打了个死结,怎么也解不开。那支双筒猎枪,他一次也没有用过,就搁在石洞的角落里,已蒙了厚厚一层灰。他一摸到那支双筒猎枪,感觉就像摸到一条眼镜蛇,浑身起鸡皮疙瘩。那戴墨镜的头目运走金叶子后,把双筒猎枪搁在他面前,他应该捡起枪来扔还给他的。他没这样做,这就变成了一宗交易,一宗昧了良心的交易。要不是他的软弱,金叶子不会被掳走。是他利用了金叶子对他的信赖,将金叶子骗进大竹笼去的。他出卖了金叶子,他出卖了自己的女儿,他是天底下最混账的阿爸!
  没了金叶子,石洞变得像坟墓一般冷清。他想金叶子,吃饭想,走路想,做梦也想。不知金叶子在那个名叫莫爷的人身边,生活得怎样?思念一日浓似一日,他决定到南糯镇去看一看。
  他晓得,自己进南糯镇,风险很大,万一让朗雀寨的人发现,会招来杀身之祸。但他还是要去。他用那副四平头鹿茸到古驿道换了一套土布衣裤,用长刀将自己的披肩长发割短,跑到水潭边照了照,模样和那些山里汉子差别不大了。关键是不能让人看见他的第六根指头,他苦思冥想了一夜,撕了一条白布将自己的右手包扎起来,找了棵血竭树,割破树皮,将殷红的树汁染在白布上,看起来就像打猎受了伤。他还用金丝活扣套了一只红角腹雉,装在竹篓里,到了南糯镇,兴许能派上用场的。
  第二天恰逢赶街子,他扛着那支双筒猎枪,提着那只红角腹雉,来到古驿道,混在四村八寨赶集的人流里,走进南糯镇。
  他还是头一次到南糯镇,好热闹啊,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两旁,盖着一栋栋漂亮的竹楼,晾台的竹竿上晒着艳丽的筒裙,花枝招展的傣家女,蝴蝶似的在槟榔和油棕掩映的竹楼里飞来飞去。镇中央有个广场,一个跑江湖的戏班子正在演杂技,红男绿女在台上翻筋斗,看得人眼花缭乱。到处都是摆摊做买卖的人,大到牛羊猪马,小到针头线脑,吃的用的穿的,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他不晓得那个叫莫爷的人住在什么地方,他不敢问,生怕露馅,也不敢在人堆里多待,生怕被瞧出破绽。他在大街小巷瞎闯,从太阳升起一直转到太阳落山,还是没发现金叶子的踪迹。集市散场了,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他急得火烧眉毛。
  穿过镇口那座金碧辉煌的缅寺,一个披着青布袈裟的老和尚在几株菩提树下“咿儿咿儿”叫唤,寻找着什么。一会儿,缅寺背后的几棵贝叶树上,传来“咕咕咕”的叫声,几只绿孔雀,从树枝上飞下来,落到老和尚面前,老和尚撒着谷米,将家养的这几只孔雀引进缅寺的后花园去。
  六指头心头豁然一亮,心眼儿顿时开窍,金叶子听觉灵敏,他何不吹响口哨,金叶子听到他的口哨声,一定会吼叫应答的,那么他就能知道金叶子在哪儿了。他真笨,怎么早没想到这一点呢!
  他在缅寺旁吹响口哨,杳无回音;他绕到镇东的小山包上吹响口哨,仍没什么动静;他转到镇西的磨坊旁吹响口哨,声音刚落,突然,西南角一片凤尾竹林里,传来一声洪亮的虎啸。他立即循声找去,竹林深处,有一道铁丝网,围着一栋深宅大院,门口有两个黑衣兵丁在站岗,他猜想,这一定是莫爷的窝了。
  他找了个僻静处,用树棍撑高贴地的那根铁丝,将铁丝网撑开一个豁口,钻了进去,顺着院墙走,后面翠竹丛中有一间小木屋,木屋旁似乎有一个大草棚,因为有竹子挡着,大草棚里是什么看不大清楚。他怕兵丁们听出蹊跷,不敢再吹口哨;便轻轻咳嗽了一声。“欧呜——”大草棚里传来虎的呜咽,果真是金叶子!
  他急步趋前,刚走近小木屋。突然,小木屋里冲出来一个头发胡子都灰白的独臂老头,脸像只山核桃,都是皱纹,上衣的一只袖子空荡荡,另一只手提着一支步枪,粗暴地朝他喝道:
  “站住,你是干什么的?”
  “我……我是路过这儿,听……听到有老虎在……在叫……”
  “你活得不耐烦了吗?这是莫爷的家,是你随便进的吗?出去,快出去!”独臂老头挥着枪驱赶。

  “大爷,我还从没见过真老虎,开开恩,让我饱个眼福吧。”
  “再啰嗦,把你扔到笼子里喂老虎!”独臂老头飞起一脚踢在六指头的竹篓上,红角腹雉“咯咯咯咯”发出一串惊叫声。
  六指头灵机一动,脸上堆起笑容,将竹篓送到独臂老头面前:“大爷,你要不嫌弃,这野味我送你做下酒菜。”
  独臂老头转怒为喜,接过竹篓,朝里瞄瞄,咂着嘴说:“好肥的红角腹雉,啧啧,瞧着都让人流口水。好好,我也成全你,让你饱饱眼福。喔,看看去吧,这老虎可漂亮了!”
  独臂老头喜滋滋地将竹篓拎回小木屋去,六指头径直走进草棚。
  草棚里有只大铁笼,约五六米长,三四米宽,金叶子被关在里头。一见到六指头,金叶子扑到笼壁的铁杆上,脑袋拼命在两根铁杆的缝隙间拱撞,缝隙狭窄,只有小半张脸勉强伸了出来,嘴里发出“呜噜呜噜”兴奋的低吼,急切地想冲出樊笼扑到他怀里来。分别才短短十来天,金叶子模样大变。原先那双清澈的眼睛布满血丝,脸上的单纯与稚气消失得无影无踪,鼻吻紧拧,眼角上吊,分明刻着怨恚愤慨;那身体,消瘦得厉害,肩胛骨支棱,胸肋一根根暴突出来,皮毛黯然,光泽消退。笼子的地上都是粪便,连虎毛上都沾了不少脏东西,散发着一股恶臭。它的肚子空瘪瘪的,笼子里有一块牛排,但已腐烂变质,不仅沾着粪,还有蛆在蠕动。
  过去,在明媚的阳光下,在葱郁的山林里,它可以无拘无束地奔跑。如今,被囚禁在这小小的铁笼子里,连转身都很困难;过去,它吃新鲜的猎物,喝甘甜的泉水,如今,它吃恶臭难闻的腐肉,在粪便中睡眠。它怎么会不感到委屈,不感到愤怒呢?
  女儿在遭罪,六指头心里一阵绞痛。他伸出一只手去抚摸金叶子的爪子、鼻吻和脸颊,金叶子用粗糙的舌头舔着他的手。
  他转到笼门前查看了一下,笼门没有上锁,两只搭扣间插着一根丁字形铁销,只消将插销拔出来,笼门就可打开。他抑制住心跳,手伸向插销。突然,背后有人喝道:“莫动!”他急忙缩回手,扭头一看,是独臂老头。
  “你想找死呀?插销一掉,老虎会出来伤人的!”独臂老头怪嗔地瞟了六指头一眼,将碰歪的插销扶正。
  “我……我怕门没关好,怕……怕它蹿出来咬……”
  “好了,好了,也让你饱了眼福,看见活老虎了。你走吧,别在这里给我惹祸。”独臂老头推搡着六指头。
  这时,金叶子低声咆哮着,在笼子里蹿来踱去,显然,它舍不得他走。他刚刚离开铁笼边一步,它一头撞在笼壁上,用爪子撕,用牙齿咬,狠命撕扯铁杆。它发疯似的折腾,铁笼子猛烈摇晃,它的额头撞伤了,牙齿也啃出了血,铁杆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他鼻子一阵阵发酸,要不是怕独臂老头起疑心,他肯定会掉下泪来的。他晓得,它想跟他回到那片它所熟悉的老林子里去,它想跟他一起过自由自在的日子。他伸过手去,想抚摸它的额头,让它安静下来,独臂老头“啪”的一声用握枪的那只独手打飞了他的手:
  “小心,这是只疯老虎,会咬断你的手!”
  “它真可怜,身上都是粪便,太脏了!”六指头喃喃地说。
  “脏?那是它自找的。”独臂老头颇为生气地说,“它刚来时,都说它是一只能听懂人话会帮人打猎的神虎,把它当宝贝疙瘩,用活羊喂它,一天打扫三遍笼子。我还提心吊胆地钻进笼去,用篦子为它梳理皮毛,清扫扁虱。奶奶的,我连我妈都没有这般侍候过呢。那几天,我敢说,它是活在天堂里的老虎。都怪它自己不识抬举!那天莫爷兴致好,想带它去打野兔。刚放它出笼,它还规规矩矩的,蹲在地上,一动不动。莫爷看着喜欢,伸手去摸它的头,它突然疯劲大拨,张嘴就朝莫爷的手咬去,幸亏莫爷躲得快,但还是被咬掉两枚指甲。莫爷六十大寿,被咬伤了手,你说败不败兴?这畜生还想跑,被我们用麻醉枪放倒。哼,什么神虎,分明是不知好歹的恶虎!”
  “喂也不喂它,它……它会生病的啊。”

  “病不病都无所谓喽。后天就是莫爷的寿厌,我们已经商定,一颗子弹送它上西天,剥一张虎皮给莫爷祝寿。”独臂老头一面唠叨着,一面将六指头推出草棚去。
  金叶子“欧欧”低吼着,如泣如诉。
  “乖,我对天神发誓,我会救你出去的!”六指头在心里说。
  六指头虽然被赶了出去,但并未走远,到镇上绕了一圈。天黑后,又折回那片凤尾竹林,钻进草窠躲了起来。弦月如钩,挂在弧线形的凤尾竹梢上,给夜色中的竹林涂抹了一层神秘的冷光。深宅大院里,灯火通明,丝竹笙歌,不绝于耳。下半夜,弦月沉落,深宅大院里的灯火终于熄灭了,万籁俱寂,只有远方的狗时而发出一两声吠叫。门口站岗的兵丁,被瞌睡虫叮咬,脑袋一沉一沉,已进入半睡眠状态。
  六指头像条蜥蜴一样,手脚并用,在草丛里爬行。爬到小木屋前,侧耳听听,里头传来断断续续的鼾声。绕过小木屋,就是草棚了。突然,铁笼子传来“哐啷啷”的声响,喔,金叶子发现他正在靠近,喜出望外,扑到笼壁上迎候他。他又朝前爬了几步,“呜呼——”铁笼里吹出一股热气。他晓得,那是金叶子热切等待的心声,他怕它一激动会发出欢呼的吼叫,惊醒小木屋里的独臂老头,便用食指压在自己的嘴唇上,“嘘——嘘——”连续不断地吹出轻柔的气息。过去在山林狩猎时,听到附近有异常动静,为了保持肃静以待进一步查明情况,他都是用这个手势用这种嘘嘘的气息声制止金叶子走动和吼叫的。他相信,此时此刻,金叶子也一定能领会他的意图。果然,聪明的金叶子将涌到喉咙口的叫声咽进肚去,安静下来,只是从铁杆间伸出一只爪子,不断地摇动着,做出招手状。
  六指头很快爬进草棚,站起来,一只手摩挲金叶子的额头,一只手轻轻将铁门搭扣上的插销拔了下来,又一点一点将沉重的铁门打开。金叶子急不可耐地蹿出铁笼,脖子在他腿上蹭来蹭去,表达久别重逢的喜悦。他把那支双筒猎枪从肩上卸下来,连同那挂子弹,一起搁进铁笼去。他不想占他们的便宜,十天前他们强迫他用金叶子换这支双筒猎枪,他不想做这笔肮脏的交易。现在,他带走金叶子,他觉得应该把双筒猎枪还给他们。
  出了草棚,他仍像条大蜥蜴似的在凤尾竹林里爬行,金叶子跟在他的身后,压低身姿,悄无声息地潜行。一会儿,他们来到那道铁丝网前,那是一片开阔地,没有竹林遮蔽,两米来高的铁丝网上铺着一层淡淡的星光。他从先前钻进来的那个豁口钻了出去,可是,金叶子却因为身体比人厚得多,怎么也钻不出来,额头倒被铁蒺藜划伤,疼得它呼呼吹鼻子。深宅大院门口站岗的一位黑衣兵丁,大概正好是一觉睡醒,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这时,金叶子在铁丝网前走来走去,寻找着可以钻出去的空隙。它见六指头已经越出铁丝网,而自己还滞留在铁丝网里头,未免焦急,喉咙里滚出一串“咕噜咕噜”的诅咒声,当然是在诅咒那该死的铁丝网。
  这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显得诡异而又刺耳。
  那黑衣兵丁听到了异常响动,揉着惺忪睡眼,想看个究竟,无奈光线太暗,看不大清楚,便朝前走了几步,喝道:“谁?”
  六指头脑袋“嗡”的一声,紧张得有点晕眩了。他不能再犹豫,将食指含在嘴里,吹响口哨。
  “嚁——”尖厉的口哨声划破了夜的静谧。
  “干什么的?站住!”那黑衣兵丁大声吆喝起来,哗啦拉动了枪栓。
  深宅大院里亮起灯火,独臂老头也拉开了小木屋的门。
  “金叶子,快,跳过来!”六指头什么也顾不得了,,在铁丝网外大声喊叫。
  金叶子后退几步,“欧——”发一声威,猛跑几步,纵身一跃,从两米高的铁丝网上跳了过去。
  “快跑!”六指头在金叶子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金叶子三蹿两跳,很快隐没在星光闪烁的夜色中。他自己也拔腿往山野飞奔。
  “砰!砰砰!”背后传来清脆的枪声和粗俗的叱骂声。已经迟了,金叶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他也安全地钻进了树林。
  天亮时,六指头回到大黑山腹地的葫芦洞,金叶子已蹲在洞口等侯他多时了,一见他的身影,狂啸一声飞扑过来,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呜呜欧欧”,用虎的特殊语言诉说着离别的苦难和相聚的喜悦,
  “好了,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我对天神发誓,再也不会让你受到伤害了。”六指头抚摸着它的脖颈和脊背,说道,“今生今世,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第八章  女儿大了,想出嫁了】

  仅仅大半年后,六指头便再次要与虎女金叶子分离了。这次与上次不同,上次是南糯镇莫爷手下的一伙兵丁强行将他和金叶子拆散,这次是金叶子自己想离家出走。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天黄昏,他从羚羊谷狩猎归来,途经滴水泉,饥饿疲乏,便在泉水旁坐了下来,将一头猎获的小羚羊开膛剖腹,烧起一堆篝火,烤野味吃。同往常一样,他吹了几声口哨,把在附近树林里游荡的金叶子召唤来,与他一起分享鲜美的羚羊肉。金叶子来到离他五六十步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鼻吻在地上做嗅闻状,身体滴溜溜在原地旋转。他喊了两声,它只是抬头瞧了他一眼,又埋头在地面上了。
  他望过去,金叶子逗留的那个地方,是泉水边的一块湿地,既没有草,也没有树,不可能藏着什么东西。他扬起它最爱吃的一块羊肝叫它的名字,它却置若罔闻,仍在那儿磨蹭。这不像是发现了猎物,要是发现猎物,它会因紧张而虎尾高翘,眼角上吊,发出低吼。此时此刻它的表情透露出甜蜜与欣喜,虎尾舒展摇曳,眼睛眯笑眯笑,一会儿偏仄脑袋做研究状,一会儿伸出前爪做抚摸状,神情专注,好像发现了稀世珍宝一样。六指头从小把它养大,这两年多来朝夕相处,还从没见过它对什么东西如此感兴趣如此着迷过。
  他好生奇怪,爬起来走过去一看,湿漉漉的泥地里,果真什么都没有,再仔细端详,哦,好像有一个浅浅的脚印。莫名其妙,一个脚印有什么好看的嘛!他拍拍它的肩胛,不意它离开,它干脆在那个脚印前蹲坐下来,好像这个脚印被施过什么魔法一样,把它的魂给勾去了。他又好奇地弯腰审视这个脚印,形如海棠,四只脚趾清晰可辨,脚掌凹进去,掌根有一小块六角形花边,这是典型的老虎蹄印!一阵恐怖从六指头心尖划过。这个老虎蹄印比金叶子的脚印略大一些,如果猜得不错的话,是一只雄虎留下的足迹。金叶子它……他简直不敢往下想,掬起几捧泉水,匆匆把篝火浇灭,采撷两张野芭蕉叶,将半生不熟的羚羊肉包起来塞进背囊,赶紧带着金叶子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以后的几天,他不再到羚羊谷去打猎,他宁肯绕一个大圈子,多走一大段冤枉路,到其他地方去碰运气;在追撵猎物时,假如猎物逃往羚羊谷方向,即使有把握再多追一段路就可将猎物捕获,他也放弃不追。他不想让金叶子再看见那个该死的雄虎蹄印,他希望金叶子能忘记那片名叫羚羊谷的山林。
  然而,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他发现,那个雄虎蹄印,在金叶子的记忆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他是无法将其抹掉的。每当落日余晖洒满群山,金叶子就会跑到葫芦洞外的小山冈上,登高望远,眺望云遮雾罩的羚羊谷。
  有一天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蜷缩在他床铺后面的金叶子发出一声尖叫,腾跳起来,蹿向洞口。他以为是危险的野兽摸到葫芦洞来了呢,也一骨碌翻爬起来,抓起铜炮枪,奔到洞口。月朗风清,草丛里蟋蟀在“嚁嚁”鸣叫,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再看金叶子,脸上柔情似水,一只耳朵不断地跳动,表明它在凝神谛听着什么。六指头也侧耳细听,一会儿,羚羊谷方向传来一声虎啸,相隔太远,声音十分轻微,若有若无。金叶子如闻天籁之声,昂首挺胸,朝着羚羊谷呼呼吹着气,很高兴的样子。
  这一夜,六指头失眠了。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用不了多久,金叶子就会离开家,去寻找那只雄虎。对于金叶子来说,这是一种无法阻挡的诱惑。他不愿金叶子离开他,他要设法割断这种诱惑。他想,他可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背着金叶子,悄悄去到羚羊谷,躲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用一只小羚羊拴在树下做诱饵。等到第二天清晨,当那只雄虎觅食路经树下,捕杀小羚羊时,他瞄准雄虎的脑门开枪,然后挖一个深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雄虎埋葬掉。雄虎一死,那强烈的诱惑也就烟消云散不存在了,金叶子也就会继续留在他的身边了。
  为了金叶子,他曾经夜闯沐霞岭消灭了恶雕,为了金叶子,他也可以潜入羚羊谷射杀雄虎。可他无法欺骗自己,消灭恶雕和射杀雄虎完全不是一回事。消灭恶雕,确实为了保护金叶子免受伤害,而假如他真的去射杀雄虎,其实是在剥夺金叶子的幸福啊!

  金叶子已经两岁多了,按照虎的生活习性,此时的幼虎,已进入成年阶段,要离开虎妈妈独自生活,闯荡山林,寻找配偶,生养后代。这是生命的自然发展,生活的正常轨道。六指头晓得,虎不像狗那样能终身与人相伴,女儿大了,终究是要离开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他若阻挡,他就是害了女儿。
  唉,他叹了口长气,放弃了想要射杀雄虎的念头。
  翌日晨,他外出狞猎,没走多远,金叶子就钻进一片山林不见了,他吹了好多声口哨,都没能把它召唤来。他猜想,它一定是到羚羊谷去找那只雄虎了。傍晚,金叶子还没回来。它可能不辞而别,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想,心里一阵伤感。到底是畜生,说走就走,连招呼也不打,真是白养它一场,白疼它一场。他懒得做饭,闷着头“吧嗒吧嗒”抽烟。天黑下来了,漆黑的葫芦洞里,只有烟头在忽明忽暗,闪动着暗红色的光。
  突然,洞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金叶子叼着一只很大的猎物,吃力地钻进洞来。他一阵惊喜,立刻点燃火塘,火光照耀下,他看见,金叶子叼回来的是一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马鹿!它身上湿漉漉,沾着许多草屑泥浆,累坏了,将公鹿吐在他面前后,便趴倒在地,呼呼直喘粗气。
  唔,他错怪它了,它没有不辞而别,它是跑到羊蹄甲草滩去捕捉马鹿了。让他纳闷的是,它曾在羊蹄甲草滩遭遇过那伙蛮不讲理的黑衣兵丁,被关进竹笼后抬到南糯镇受尽了折磨,虎的记忆力很强,理应吸取教训,不该再跑到羊蹄甲草滩去冒险的啊。
  他割下一只鹿腿,送到金叶子面前。它辛劳了一天。肚子早就空了,理应狼吞虎咽吃个饱。可它只是伸出舌头舔舔鹿腿,没有啃咬,反而用嘴吻将那只鹿腿推还给他。
  它是渴了,他想,要先饮水再进食,便用竹瓢从土罐里舀了半瓢清水给它。它也不喝,还把脸扭了过去。
  他摸摸它的额头,还扳开它的嘴检查它的舌苔,一切正常,不像是生病的样子。要是生病,它也不可能从几十公里外的羊蹄甲草滩将这头一百多斤重的马鹿搬运回葫芦洞来的。它一定是累极了,就像人累极了一样,要喘喘气歇一阵才能吃得下东西。
  他不再管它,收拾完那副珍贵的鹿茸后,从马鹿身上割了几片巴掌大的薄肉,抹了些盐巴辣椒,用香茅草裹扎好,在火塘上烧烤。金叶子回来了,他心情变好,肚子便开始“咕咕”叫,想吃东西了。橘红色的火苗温柔地舔吻着肉片,水红色的肉片渐渐变得金黄,“吱吱”冒着油花,散发出一股异香,撩拨起他的食欲。他一口气吃了许多,肚子塞得鼓鼓的。可惜,金叶子只吃生肉,不吃熟食,无法与他同享这鲜美的烤肉。
  这时,金叶子站立起来,表明它已缓过劲来。他又将那只鹿腿送到它面前,它用鼻子闻闻,伸出舌头来舔了舔鼻子,做了个吞咽的动作,但还是没撕咬那只鹿腿。
  “怎么啦,金叶子,你怎么不吃呢?”他抚摸它的背,心里惴惴不安。
  它从他身边走开去,来到洞底它天天躺卧的那个地方看了看,又到他睡的石床前站了站,还来到它喝水的水罐,旁转了转。它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用鼻吻做嗅闻状,眼光迷惘,显得恋恋不舍的样子。最后,它回到他身边,神态有点忧郁,脖颈在他的腿上轻轻蹭动,嘴里“呜噜呜噜”发出一串奇怪的声音。
  六指头的心一下收紧了,他突然意识到,金叶子是在跟他,也是在跟葫芦洞——它生活了两年多的家,进行告别仪式。他恍然大悟,它之所以要冒险到曾经受过惊吓的羊蹄甲草滩去捕捉公鹿,是知道他喜欢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鹿;它肚子空空却不吃鹿腿,是要向他表明它是完完全全为他猎取这头公鹿的;它用猎杀公鹿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告诉他它要走了。
  他心里暖乎乎的。它没有不辞而别,没有一走了之,它懂感情,知好歹,不愧是他从小养大的女儿啊!他虽然舍不得它走,但心里得到了许多安慰。他仔细地替它清理掉身上的泥浆草屑,揩干脸颊上的水珠,捋顺它的体毛,好像在为出嫁的女儿乔装打扮。
  “金叶子,你要走,我不能拦你的。”他搂着它的脖颈说,“别忘了我,经常来看看我。喔,要是你过得不顺心,你就回来,这儿永远是你的家。”
  它不断舔吻着他右手的第六根指头。
  他相信它听得懂他的话。虽然他是人,它是虎,但他觉得他和它彼此间的心是相通的,它除了不会说人话外,什么都懂。
  洞口灌进了月光,金叶子从他的怀里抽身出来,面朝着他,一步步后退,退到洞口,一抡尾巴,倏地一个转身,蹿出洞去。他奔到洞口看时,它已消失在水银般的月光里了。

 

【第九章  没良心的短尾巴雄虎】

  金叶子出走已经一个多月了,六指头天天盼夜夜盼,可它从没回过一次石洞。它有了自己的生活,把他给忘了,他心里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管它的了,随它去吧,他赌气地想,就当两年半前他没有捡到一只虎娃,什么也没发生过,用不着再去惦记它。可感情这样东西,不像树枝一刀就可以砍得断的。它找到那只雄虎了吗?它和那只雄虎喜结良缘了吗?它能找到足够的食物吗?下雨了,他会想,金叶子会不会正在旷野行走被雨淋湿?打雷了,他会想,金叶子会不会恰巧站在山顶的孤树下被雷伤着?远方传来一声枪响,他会暗暗祈祷,猎人的枪口千万别对准他的金叶子……
  他放心不下,决定到羚羊谷去探望他的金叶子。
  他一早动身,刚出葫芦洞,便瞧见一只野兔从草窠蹿出来,一枪打去,正中兔心。好哇,就算是给女儿捎去的礼物。紧走慢赶,下午他来到了羚羊谷。在靠近滴水泉的一块洼地里,他发现了两行形如海棠的虎的脚印,便爬到一棵凤凰树上,躲在树冠里,耐心等侯。他晓得虎的活动规律,下午天气炎热,虎钻在树荫下睡觉,要等到太阳落山,才会出来活动。虎睡醒后口干舌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水喝,然后再去找食。他守在滴水泉旁,能遇见金叶子的。
  太阳渐渐滑落,像只透明的红萝卜。半山坡一片杂树林里,十几种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鸟,突然一齐从枝叶间飞上天空,唧唧喳喳惊叫着,逃往远方。六指头晓得,只有像山豹老虎这样的猛兽从树下经过,众鸟才会如此惊慌不安疾飞逃命的。
  果然,一会儿,林子里钻出两只虎来。走在前头的那只雄虎体格更强壮些,白色脸颊上布满黑色斑点,虎皮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浑圆的脖颈粗壮的四肢,处处透出虎的威严。美中不足的是,那根铁鞭似的虎尾中间折断,也不知是被猎枪打断的还是与狗熊打架时给咬断的,成了短尾虎。
  跟在短尾雄虎后面的,就是他的金叶子。虎的嗅觉不算灵敏,茂密的树叶裹着他,只要他不发出大的响动,它们是不会发现他的。
  两只虎结伴而行,看来已经喜结良缘了,成了形影相随的夫妻了,六指头想。
  短尾雄虎走向滴水泉。这是一条水量十分有限的小泉流,像挂在赤褐色山壁上的一条细细的白线,“叮叮咚咚”在石缝间流淌,在半山坡一块盆形大石头上,形成一泓小小的水塘,面积只有一个虎脑袋那么大。短尾雄虎捷足先登,跳上坡去,嘴吻伸进石盆。金叶子也跟着跳了上去,也想将嘴吻拱进石盆去。石盆实在太小了,容不下两张虎嘴,水量也太少了,只够一只虎痛饮一顿。短尾雄虎突然咆哮起来,凶相毕露,扭头朝金叶子做噬咬状。金叶子哀嚎一声,扭身跳下石盆。
  短尾雄虎舌尖卷成钩状,“啪嗒啪嗒”舔吮清凉的泉水。金叶子大概实在是渴极了,纵身一跃又跳上石盆去。这一次,没等它站稳,短尾雄虎就恶狠狠地张嘴冲它的前腿弯咬过来,幸亏它躲闪得快,及时从石盆上蹿下来,才没被咬伤。
  短尾雄虎又埋头“咕噜咕噜”饮水。金叶子在坡下来回奔跑,愤怒地低吼着。
  六指头在树上看得一清二楚,气不打一处来。混账短尾雄虎,也太无情无义了,金叶子离开温馨的家,大老远地跑来投奔它,它却连口水都舍不得让金叶子先喝。他真想在短尾雄虎的脸上揍上两拳,如果短尾雄虎能保证不咬他的话。
  金叶子跑到下游的山壁,舌头伸进石缝,希望能接到在石缝里滚动的水珠。遗憾的是,石缝太深,虎舌长度有限,它只舔到些若有若无的水汽。
  短尾雄虎把石盆里的泉水全部喝光,这才慢悠悠地从坡上跳下来。金叶子只能蹲在滴水泉边,等着石盆里一点一滴慢慢积起水来。
  都说老虎寡情,雌雄之间即使形成配偶关系,也很少互相照顾,发情期一过,便各奔东西,看来,这是真的。六指头想,起码短尾雄虎是个自私的缺乏责任感的家伙。
  短尾雄虎喝了一通泉水后,自顾自地顺着小路拐进荒山沟去。
  过了一会儿,石盆里终于又蓄起清清的泉水,金叶子用舌头咂吮了一通,跳离水源,钻进林子东张西望,寻找可以捕捉的目标。它的运气不错,两三百米远的一片斑茅草丛里,有—黑麂正在走动。一阵强劲的山风刮过,风吹草低,露出黑麂像用墨汁涂抹过的漆黑的小脑袋,在黄绿相间的斑茅草的映衬下,格外显眼。视力极佳的金叶子一眼就看见了,立刻压低身姿,先跑到下风口,然后朝那片斑茅草迂回过去。

  虎皮色彩斑斓,在五颜六色的树林里,具有极强的伪装性,不易被察觉。直到金叶子摸到林子边缘,黑麂还蒙在鼓里,不知道大祸即将临头。金叶子把身体压得更低些,蹑手蹑脚钻进草丛。很快,彼此的距离仅有七八十米了。
  黑麂也许是听到“沙沙沙”草叶异常摩擦的声响,也许是闻到点肉食兽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感觉到有危险正在逼近,从草丛里竖起脑袋,惊慌地左顾右盼,耸动鼻翼嗅闻腥臊昧的来源,并收紧身体,做好腾跳逃命的准备。聪明的金叶子好像知道黑麂的心思,静静地躺卧下来,一动也不动。草叶异常摩擦的响声停止了,可怕的腥臊味好像也闻不大到了,黑麂绷紧的身心松弛下来,又低头去啃嫩绿的草芽。
  金叶子站了起来,突然朝目标扑蹿,速度之快,犹如狂飙。黑麂听到动静,重新收紧身体,刚要腾跃逃窜,已经迟了,金叶子已扑到它跟前,一爪拍过去,正拍在黑麂的一条后腿上,把黑麂拍得在草丛里打滚,“呦呦”哀叫。黑麂挣扎着站了起来,瘸着一条腿,蹦蹦跳跳地继续逃命。金叶子从从容容追了上去……
  显然,负伤的黑麂已成了瓮中之鳖,没有任何逃跑的可能了。
  就在这时,“欧——”树林里传来一声虎啸,那只短尾雄虎飞奔而来,抢在金叶子前面,一口咬断黑麂的脖子。
  很明显,短尾雄虎在荒山沟里听到黑麂的哀叫,掉头跑回来的。
  “欧呼,欧呼”,金叶子刹住脚步,朝短尾雄虎叫着。它四肢直立,并没将身体屈蹲做出扑咬的姿势,叫声也平和委婉,不含任何威胁。看得出来,它不想吵架,只是想告诉对方,黑麂是它发现并击伤的,它有权分享这只黑麂。
  “欧——”短尾雄虎大声咆哮起来,用身体将黑麂严严实实地罩住,龇牙咧嘴,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模样可怕极了,好像要把金叶子活活吞吃掉。
  金叶子只好退了几步,在一旁蹲坐下来,梳理着胡须和爪子,大概是想等短尾雄虎吃饱后,捡食一些骨渣皮囊。
  短尾雄虎叼起黑麂,扭头就往荒山沟里钻,很明显,它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安安心心地独吞这只黑麂。
  金叶子尾随其后,也跟进荒山沟。觅食不易,它不愿错过这顿晚餐。
  走了约两百米左右,短尾雄虎将黑麂吐在地上,突然回转身来,又张牙舞爪地朝金叶子恫吓吼叫起来,威逼金叶子离去。
  金叶子生气地耸起腰,吹胡子瞪眼,也从喉咙深处爆出两声如雷的怒吼,摆开扑咬的架势。金叶子确实是忍无可忍了,这黑麂明明是它捕获的,现在却要被对方抢去独吞。无论是谁,都咽不下这口气啊!
  短尾雄虎扑了上来,在金叶子身上抓了一把。金叶子也不甘示弱,抽了短尾雄虎一个耳光。两只虎在草坡上翻滚扭打,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吓得周围的松鼠、黄鼬、野鸡等小动物四处逃窜。
  要不是怕伤着金叶子,六指头真想朝短尾雄虎开枪。
  比较起来,金叶子牙口年轻些,体格瘦小些,爪牙也要稚嫩些,几个回合下来,便渐渐落了下风。短尾雄虎绕到上坡,居高临下突然扑下来,把金叶子压翻在地,一口咬在金叶子的腰上,金叶子惨嚎一声,跳起来仓皇逃命。短尾雄虎满嘴都是金叶子身上的虎毛,尾随追撵,一直追到滴水泉旁,这才停了下来,冲着金叶子的背影发出长长的吼声,还在滴水泉前的矮树丛里撒了一泡尿,似乎是在警告金叶子,不准它再回到滴水泉来。
  金叶子闷着头,朝远方的山林奔跑而去。
  直到看不见金叶子的影子了,短尾雄虎这才转身跑回荒山沟,叼起那只黑麂,钻进灌木纵横的山旮旯里去了。
  六指头从凤凰树上爬下来,寻找金叶子的脚印,一路追去。
  翻过一座山,前面就是湄公河,他远远看见金叶子正在沙滩上徘徊,似乎准备渡过河去。他吹响了口哨,并大声叫喊:
  “金叶子,等等我,等等我!”
  金叶子本来是面对着湄公河的,听到叫声,回转身来,面朝着他。他一路小跑,一直跑到离金叶子十来米远的地方,这才站定。他希望金叶子像从前那样,兴奋地扑迎上来,在他身边绕来盘去,亲昵地用脖颈磨蹭他的腿。可让他失望的是,他离它那么近了,它仍站着一动不动,定定地望着他,什么表示也没有。
  “金叶子,是我呀,怎么,你不认识我了?”他张开双臂,做出迎候它扑跃过来的姿势。
  它仍像块石头一样,纹丝不动,没表现出任何久别重逢的喜悦。
  他想,它刚刚被短尾雄虎粗暴地驱逐出境,窝着一团火,怎么会高兴得起来呢?算啦,别难为它了。他将早晨猎获的那只野兔扔到它面前:“噢,金叶子,吃点东西吧。”
  它确实饿了,扒住野兔,三下五除二便开膛剥皮,大口大口吃将起来。
  在它吃食时,他查看了了一下它的腰,只被咬破了一点皮,血已经止住,伤得不算重。
  等它吃完后,他拍拍它的脸颊,指着云雾缭绕的大黑山方向说道:“金叶子,走,跟我回家去。”
  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了了望,若有所思地垂下眼帘。突然,它一个转身,朝湄公河走去。
  晚霞落在湄公河里,把河水染得通红,翻卷的浪花,像燃烧的火焰。对岸,是紫气氤氲的大林莽。
  “金叶子,别走,回来!”他跟在它的身后,大声叫着。它没有回头,一步一步往前走。他吹响口哨,它还是没有停下来,只是步履显得更加滞重,垂头耷尾,似有一种离别的伤感。
  扑通,它跳进河去,隐没在红彤彤的浪花间。
  虎水性很好,善于泅水,能渡过宽阔的大江大河。
  六指头站在江边,望着在波浪间沉浮的金叶子发呆,心里像灌了苦艾汤一样,沉甸甸的苦涩。他在内心里把它当做自己的女儿,但它是虎,是不讲良心的虎,宁肯形单影只在森林里游荡,也不愿跟他回去,陪伴在他身边。他晓得,虎是一种孤独的动物,出生头两年跟随着母虎,一旦离家出走,便终身不再回来,除了发情期雌雄短暂相聚外,长年独居。金叶子的脾气和行为已完完全全变成一只野生老虎,他想,他这辈子也许再也见不到它了。

 

【第十章  虎女回娘家产崽】

  一个霹雳,山摇地动,把六指头从睡梦中惊醒。洞里洞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仿佛银河决堤似的,大雨“哗哗”直下,一阵狂风吹过,雨星子随风从洞口喷进来,淋了他半身,凉飕飕的,起鸡皮疙瘩。他从石床上翻爬起来,举起石板,想去堵在洞口,遮风挡雨。
  “轰隆,轰隆”,山顶有块巨石被雨水冲垮了,滚进沟壑。
  他搬着石板刚走到洞口,突然,在“哗哗”的雨声中,传来一声野兽的吼叫,雨声太吵,吼叫声显得十分微弱,若有若无。他的心陡地跳得急,莫不是金叶子它……他放下手中的石板,仄起耳朵想听个仔细,但那叫声很快就被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声雨声淹没了。不可能是金叶子,他想,它不会冒这么大的雨来找他的,一定是自己思念过度,犯迷糊了。这畜生,恐怕早就把他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唉,他叹了口气,苦笑一声,继续去搬那块用来当门板的石板。就在这时,“欧呜”,吼叫声再次响起,这次他听得真真切切,那叫声就在洞口不远的地方,嘶哑颤抖,很像是金叶子在叫哩!
  他扔了石板,披起件蓑衣,戴了顶斗笠,冲出洞去想看个究竟。豆大的雨粒打在斗笠上,擂鼓般“咚咚”震响。一道耀眼的闪电像条白蛇在乌云间游窜,把大地照得雪白。透过厚厚的雨帘,他一眼看见,一只虎站在离葫芦洞约三十来米远的一块岩石上,急雨打在它的身上,溅起无数小水珠。闪电转瞬即逝,但他还是看清楚了,威严而又秀美的眼睛,饰有与众不同的黄白黑三种色斑的脸庞,镶着一圈黑边的耳郭。没错,就是金叶子!
  他一面喊叫着它的名字,一面顶着狂风骤雨奔过去。快奔到它身边时,又一道闪电划亮,他看见它扭身想离开。他明白,虎是一种孤独而又孤傲的动物,它肯定是有了难处想来找他,可虎的自尊心又不允许它离家出走后再回到保护者身边来,所以才会迟疑不决的。
  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它的脖颈,呵斥道:“这么大的雨,你还要到哪里去呀?快进洞!”它打了个哼哼,举步朝葫芦洞走去。它的身体一瘸一拐,好像瘸了一条腿,走得歪歪扭扭,跨越洞口的石坎时,两次滑跌下来,他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才把它顶进洞去。
  用石板封住洞口,点燃火塘,葫芦洞变得光明而又温暖。
  金叶子大概已不习惯看到火光,蜷缩在石床后面的角落里。他用一块干布替它揩干身上的皮毛,让他颇感意外的是,它消瘦得那么厉害,简直可以用骨瘦如柴来形容了,一副骨架撑着一张虎皮,身上几乎摸不到什么肉。它的左前腿皮开肉绽,有两个很深的血洞,像是公野猪獠牙咬的,化脓溃烂,散发出一股臭味。它的尾根滴着血,肚子鼓鼓囊囊,他用手一摸,里面有小生命在蠕动。
  它肯定饿了,他想。刚好还有一些蟒蛇肉,便割了几坨喂它。它饥馑的眼光盯着他手中的蟒蛇肉,嘴却不来叼咬。这时他才发现,它的嘴好像合不拢了,口涎滴滴答答从嘴角溢流出来,“呜呜”低吼,像是在痛苦地呻吟。
  他举着一支火把,喝道:“听话,把嘴张开!”
  它闭起眼睛,将嘴巴张开了。借着火把的光亮,他朝金叶子的口腔里望去,上颚钉着五枚一寸多长的豪猪刺!
  他知道它的遭遇了。三个月前,当它渡过湄公河进入对岸的大林莽时,它已暗结珠胎,怀上小宝宝了。虽然虎是森林之王,所向无敌,但要找到足够的食物,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随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金叶子免不了身材变得臃肿,行动也变得笨拙,很难捕捉到羚羊马鹿之类机敏灵巧善于腾跃奔跑的动物,吃了上顿愁下顿。有时奔波劳累了一天仍一无所获,只好捡食病死的动物尸骸来充饥,吃了就拉稀,身体迅速垮了下来,更难取得猎物,造成恶性循环。
  这一天,当它饥肠辘辘地来到湄公河边芦苇荡时,与一头公野猪不期然相遇。这是一头重达三百斤以上的公野猪,从脖子到尾椎有一条很长的鬃毛,四枚獠牙从厚实的唇吻间翻卷出来,显得威风凛凛。虎虽然喜食野猪,但一般都攻击体格较小不长獠牙的母野猪和细皮嫩肉没有防卫能力的野猪崽子,而很少去盘算公野猪。因为公野猪身强力壮,獠牙锋利如剑,性格尤为暴烈,动辄发怒,谁招惹了它,非得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夜里,暴雨袭来,腹部一阵阵抽搐,小宝贝快要出世了,它现在这个样子,别说养活刚出生的虎崽了,就连自己的性命也快保不住了啊。左思右想,唯一能投奔的方向,唯一能解救它的地方,就是这个它从小生活了两年多的葫芦洞了。于是,它顶着狂风暴雨,渡过洪水泛滥的湄公河,跑到这里来了。
  这虽然只是一种猜测,但六指头相信与事实相去不会太远。
  虽说金叶子是在走投无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回到他的身边的,但六指头仍欣喜万分。他是这样想的,它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来找他,说明它并没忘记他,说明它仍把他看做是最可信赖的保护者,它不愧是他辛辛苦苦养育大的女儿。
  他将火把靠在洞壁,一只手抱住虎头,一只手探进虎嘴去拔那些该死的豪猪刺。他知道这很危险,金叶子毕竟是只虎,在拔刺的过程中难免会弄疼它,万一咬牙挣动,或者疼痛发怒,或者打个喷嚏什么的,后果不堪设想。但再危险他也要替它拔刺的,他一定要替它解除痛苦。
  他的手摸到了一根豪猪刺,刚用手指捏住,它就开始哼哼,摇头晃脑挣扎。“别动,乖,挺住,一会儿你就不疼了。”他捏牢豪猪刺,猛地一拔,那根豪猪刺被他拔了出来。它疼得眼睛翻白,身体震颤,虎嘴不由自主地咬了下来,尖利的虎牙紧紧卡住他的手腕,“呜——”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哀嚎。
  他的右手伸在虎嘴里没有动,左手轻轻抚摸着饰有黑色王字的虎额,柔声说道:“别咬,哦,我晓得你不会咬我的,你把我的手咬断了,就没法替你拔豪猪刺了。”卡住他腕的虎牙在一点点放松,虎嘴也慢慢张了开来。他退出右手一看,那根被拔出的豪猪刺长约两寸,尖尖滴着鲜血,他自己的手腕上也刻下了一圈红红的齿印。
  他再次将手伸进虎嘴,拔第二根豪猪刺,它疼得四只虎爪在地上拼命抓刨,抓得石屑进飞,那虎牙再次卡住他的手腕……
  终于,金叶子口腔上颚的五枚豪猪刺全部清除干净,它的嘴巴能闭拢了,疼痛也缓解了不少。它咽了口血沫,伸出舌头,长时间地舔着六指头那只密密麻麻布满虎牙印的手腕,像是在表达一种歉疚感。
  “喔,没关系的,你该吃点东西啦!”六指头剜了几坨蟒蛇肉,塞进金叶子的嘴里,它慢慢地嚼咬着,吞咽进去。
  哦,它已恢复了咀嚼功能,他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接下来,他将一种名叫臭牡丹的草药用石头捣成药泥,敷在它左前腿被公野猪咬伤的创口上,撕了件黑褂子,将伤口包扎起采。
  暴雨仍下个不停,一个球状闪电落在葫芦洞外不远的山冈上,亮起一片恐怖的红光,随即传来石破天惊般一声巨响。金叶子惊跳起来,仅仅站稳了两秒钟,便又倾倒侧卧在地,身体痛苦地扭曲着,发出一声声撕心裂肺般的嗥叫。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在洞内弥漫开来。六指头举着火把一照,吓了一大跳,一股污血从金叶子的身体底下淌出来,流成一条小河。他晓得,它要产崽了。
  它是头胎,身体本来就虚弱,又在暴风雨中行走了半夜,造成难产。它不断啃咬着身边的石头,以减轻腹部剧烈的疼痛,“喀喇喇,喀喇喇”,坚硬的花岗岩被它一块块咬碎,挣扎了很长时间,才将两只虎娃生了下来。它的头无力地枕在地上,连替新生虎娃剥掉胎盘舔净血污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帮它把虎娃的胎盘剥了下来,还用破布将小家伙身上擦干净。
  忙完这一切,天已蒙蒙亮。不知什么时候暴风雨停了,远处传来原鸡报晓的啼声。金叶子昏昏睡去,六指头也已累得精疲力竭,倒在石床上,立刻就进入了梦乡。

 

【第十一章  厄运降临】

  金叶子命大,闯过了分娩这一关,活了下来。但因流血过多,它的身体非常虚弱,产下虎娃好几天了,连站还不怎么站得稳,奶水不仅不旺,还寡淡稀薄。两个小家伙本来就先天不足,长得很瘦弱,奶又不够吃,一天到晚咂巴着小嘴露出饥饿相。
  全部的生活担子,压在六指头一个人身上。他天不亮就出去打猎,一有收获,立即赶回石洞,将新鲜肉块剁碎了和大米拌在一起煮稀饭,喂两只小虎娃,以弥补金叶子奶水的不足。小时候他曾听阿妈说过,叫声像婴儿在哭的娃娃鱼营养价值很高,滋阴补虚,坐月子的女人吃了还会发奶。他便赶了二三十里地,到湄公河旁一条深涧,泡在冰凉的溪流里,连续守了三夜,才捉得一条两尺多长的娃娃鱼。他自己一口都舍不得吃,全喂了金叶子……在他的悉心照料下,金叶子的身体逐渐恢复过来,奶水也开始充沛起来,两个小家伙吃饱睡足,身上渐渐长肉,变得健壮起来。
  两只小虎娃一雌一雄,小雌虎绒毛稠密,丝丝缕缕,就像春天里一朵轻盈的蒲公英,他就给它起名叫蒲公英;小雄虎尾尖上与众不同地长着一丛深褐色的绒毛,就像一种名叫绣球草的小花,他就给它起名叫绣球草。半个月后,两个小家伙睁开了眼,会在地上蹒跚爬动了。他一叫唤它们的名字,它们就会瞪起小眼珠看着他,他把它们抱在手里,它们会用小舌头舔吻他的手,十分可爱。但金叶子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有点小气,他抱两只小虎娃的时间稍长些,它就会“呼噜呼噜”发出一声声低吼,把两只小虎娃从他手里讨回去。
  金叶子虽然还很瘦,但精神比过去好多了,已能够站起来在洞里溜达,只是被公野猪咬伤的左前腿上的伤口还没愈合,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无法外出猎食。
  至多还有十天半月,金叶子腿上的创口就会长出新肉,恢复健康的,六指头想,到了那个时候,他肩上的担子就会减轻许多,或者他上山打猎,金叶子留守在葫芦洞,或者金叶子外出觅食,他在家照看两只小虎娃,就不用天天为食物而发愁了。他相信,金叶子再也不会弃他而去了,明摆着的,有他帮它一把,比它单独带着两只虎娃在老林子里生活要方便省心得多,两只虎娃存活下来并健康成长的可能性也要大大得多了。
  谁也没有料到,灾难恰恰在这个时候降临了。

  当古驿道上马帮走远,行人散尽,再也望不见一个人影时,六指头从躲藏的灌木丛里钻出来,看看自己的一副熊胆究竟换来了什么。他高兴得差点没跳起来,石头上的熊胆被取走了,留下一罐火药、半盒铁砂、两大块锅盐外加一大袋糯米,以往他用两副熊胆外加一对熊掌也换不来这么多东西啊!他以为是自己运气好,天神保佑,碰上了一个慷慨的好心肠的商人。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是一个圈套,一个阴谋,一个陷阱。
  这么多的东西,一只背篓装不下,他砍了根扁担,将东西挑着走。担子很沉,他不得不走走歇歇,速度放得很慢。草深林密,挑着扁担走,免不了磕磕碰碰,一会儿撞断树枝,一会儿绊着藤葛,发出很大的声响。有了足够的火药和铁砂,他就敢到山豹出没的大林莽去打猎;两大块锅盐,足够他吃半年还有富余;还有那袋糯米,可以天天熬喷香的肉粥喂蒲公英和绣球草了。他兴高采烈地盘算着,根本想不到应该注意背后有没有人在跟踪他。
  南糯镇莫爷手下两个穿黑衣衫的兵丁,已连续几个街子天埋伏在古驿道附近,等着六指头去背靠背地以物易物。他们换给他这么多东西,就是要让他高兴得丧失警觉,走得慢些,响声大些,便于跟踪,摸清他的藏身之地。
  他跨进葫芦洞后,远远跟在他身后的两个黑衣兵丁脸上露出奸笑,幽灵似的转身离去。
  翌日清晨,天刚麻麻亮,六指头像往常那样早早就起床了,准备外出晨猎。金叶子拥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还沉浸在残梦中没有苏醒。他正要跨出洞去,突然,金叶子腾地站了起来,钻在它怀里酣睡的两个小家伙滚落在地,它也顾不得去管它们了。

  它神色严峻,两只耳郭不断地颤动着,显示内心极度的恐慌,慢慢踱到洞口,趴在洞外那块巨石上,眼睛死死盯着葫芦洞前约五百米左右一片灌木林。虎的视力和听觉远胜过人,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异常,才会让它这般紧张的。
  他也凑到洞口,朝外张望。轻烟似的晨雾在枝叶间袅绕,迷迷蒙蒙,一片模糊。似乎有几个黑影在灌木林里晃动,但看得不是太清楚。“汪——”寂静的山林爆出一声的吠叫,确实有人带着狗在朝葫芦洞走来!
  金叶子焦躁不安地在洞里走来走去,嘴里“呼呼”喷着粗气。
  随着狗的吠叫声,躲藏在灌木林里的黑影快步向葫芦洞逼近。六指头终于看清楚了,是五个黑衣兵丁,牵着一条大狼狗,为首的就是上次在古驿道上强迫他用金叶子换双筒猎枪的那个戴墨镜的头目,他们从左右两个方向包围了葫芦洞。
  金叶子衔起蒲公英,做出朝洞外蹿的姿势。六指头晓得,作为带崽的母虎,遇到危险,首先想到的应对策略就是衔起虎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假如是在漆黑的夜晚,或者在便于隐蔽的草丛深处,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躲避灾难的办法,但现在若让金叶子出洞,无疑是让它去送死。天色渐渐透亮,洞口虽然草深林密,但金叶子那身斑斓色彩是骗不过狼狗的,只要一出洞,狼狗就会朝它狂吠乱叫,那些黑衣兵丁就会朝它开枪射击。它左前腿的伤口还没痊愈,走起来还有点瘸,很难逃脱猎狗和子弹的追撵。就算它命大,能出其不意地叼着蒲公英穿越洞口那片草滩,逃进山沟的杂树林去,但它每次只能叼走一只虎娃,它必定还要回来再搬运绣球草,到了那个时候,狼狗和黑衣兵丁早就占领葫芦洞了,它难免不往枪口上撞。
  “别出去,金叶子,听话。来,把蒲公英放下来。”他附在它的耳畔轻声说道,抚摸它的脊背,将蒲公英从它的嘴里取下来放回地上,“别出声,相信我,一定不会让你和你的小宝贝受到伤害的。”
  它似乎理解了他的意思,侧卧下来,将两只虎崽搂选怀。
  狼狗和黑衣兵丁离葫芦洞越来越近,微风送传他们的吆喝声:
  “昨天我看见他进这个洞的,没错。”
  “注意,可能会有老虎,别让它伤着了。”
  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他们是冲着他来的,要将他捉拿归案。现在,要想保护金叶子和两只虎娃免受伤害,唯一的办法,就是设法将狼狗和这些黑衣兵丁引开。
  “金叶子,不要叫,也不要动,待在这儿。千万要记住,不管我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他的手在金叶子的唇吻间轻轻拍打着,示意它无论如何也不要吱声,“要是……要是我回不来了,你就……就带着蒲公英和绣球草好好过吧。”
  它闭起眼睛,舔了舔他长着六根指头的手掌,表情有点难过。
  他抓起铜炮枪,趴在地上,爬出洞去。一团乳白色的晨雾刚好顺着峡谷飘过来,他机灵地钻进雾中,穿过葫芦洞前那片草丛,向山沟的杂树林跑去。他故意朝树枝上撞,弄出“噼噼啪啪”的声响。狼狗和黑衣兵丁果然中计,拐个弯朝他追来。
  “快看哪,他往山沟里跑了!”
  “快放狗去追!”戴墨镜的头目命令道。
  “汪汪!”狼狗吠叫着,飞快朝六指头冲来。
  六指头拼命奔跑,他晓得,离葫芦洞越远,金叶子和两只虎娃就越安全。狼狗的奔跑速度快得惊人,几分钟后,黄色的身影就像影子似的黏在他的脚后跟了,与他相距仅有十几步远。他一定要打死这条狼狗,他想,狗鼻子特灵,一旦他被抓住,那狼狗说不定会从他身上闻出蹊跷,闻到虎的气味,然后引着黑衣兵丁再返回葫芦洞去搜寻,那就糟糕了。
  他一边跑,一边拉开枪栓,突然站定,倏地回转身,对着狼狗扣动扳机。训练有素的狼狗反应极其灵敏,在他站定、转身、举枪射击的一瞬间,就地打了两个滚。“轰”的一声响,霰弹呈倒锥形喷出去,绝大部分铁砂射空了,只有黑色硝烟紧紧裹住了目标。烟尘散去,黄狗被硝烟染成了黑狗,“汪”地狂吠一声,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六指头来不及往铜炮枪里装填火药铁砂,只得转身再逃。才跑出几步,便觉得后背被猛推了一把,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铜炮枪飞进了草丛。没等他翻滚爬起,狼狗已压在他的身上,臭烘烘的狗嘴欲咬他颈侧的动脉血管。他双手卡住狗脖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往死里掐。狗爪踢蹬他的胸口,火烧火燎般的疼;狼狗力气极大,拖着他在地上滚动。后面传来黑衣兵丁的叫喊声,他们快要赶到了。他所有的意念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手指上,只掐得狗眼暴突,狗嘴“呼噜呼噜”喷白沫。但狗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即使被掐昏了,只要一松手,过一会儿就会活转来的。已听得见黑衣兵丁们奔跑的脚步声了。六指头掐着狗脖子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到一棵树下,举着狗头用力向树干撞击。“咚,咚咚”,他连续撞了三次,狗头开花,热乎乎的狗血了他一脸。就在他要撞第四下时,他的胳膊被两个黑衣兵丁揪住,倒拧反剪。
  满脸血污的狼狗倒在地上扭滚着,见到那位戴墨镜的头目,它挣扎着站了起来,艰难地摇了摇尾巴,张开嘴抻直脖子要叫唤,大概是想向主人邀功请赏吧,但它嘴里涌出一大团血沫,终于未能叫出声来,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六指头长长舒了口气,没了狼狗,金叶子和两只虎娃相对来说安全多了。
  另一个黑衣兵丁掏出一根绳索,把六指头反绑了起来。
  “臭野人,胆子倒不小,竟敢跑到莫爷家里去偷老虎,败莫爷的兴。”戴墨镜的头目咬牙切齿地说,“还打死我的狼狗。哼,我要叫你知道,敢同莫爷作对会有什么结果。走,把他送朗雀寨!”
  一轮吐着血光的太阳,刚刚从山峰背后升起。


【第十二章  女儿舍身救父】

  几十支火把,将半山腰的祭神台照得如同白昼。祭神台中央立着一根比蟒蛇身体还粗的木桩,约有四米高,俗称断魂桩,是逢年过节杀牲祭神用的。木桩被各种动物的血涂抹成深褐色,在月光下反射出一层阴森森的幽光。六指头被绑在木桩上,四周堆起一圈半米高的柴块。
  一位身体干瘪的巫娘,身着五颜六色的神袍,掐着一串用各种走兽膑骨制作的大念珠,低头默诵。一位头发灰白的神汉,裸露的上身用红泥巴和黑泥巴画成斑马线,高擎着一支松明火把,仰起刻满皱纹的脸,神态庄重肃穆,凝望着渐渐攀高的一轮皓月。松明火把燃烧的黑色烟雾在天空缭绕,给祭神台蒙上了一层恐怖的氛围。
  他们在等待着月亮升到与大黑山顶平行的位置时,点火焚烧。按照先祖传下来的规矩,这时候烧死的琵琶鬼,灵魂会被月神锁进大黑山背后的无底灵洞,任你是修炼了几千年的鬼精,也永无超度的可能,更无法再转世投胎祸害人间。
  祭神台的四周都是原始森林,鸟兽被火光驱散,只有猫头鹰躲在浓密的枝丫间偶尔发出一两声嚣叫,振翅捕捉在草丛里蹿逃的耗子。
  月亮从横断山脉的大峡谷一点一点缓慢攀升,终于,巍峨的大黑山主峰贴上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银光。月亮和主峰那棵孤松连成了一条水平线。神汉一手擎着火把,一手握着长刀,步罡踏斗,舞刀跳神。巫娘摇动手臂旋转着那串兽骨念珠,就像转动伏魔降鬼的法轮,高声吟诵着古老的《送鬼经》:

  你要吃饭就撒给你一把谷米,
  你要喝酒就斟给你一碗白酒,
  吃饱喝足后就请你上路,
  走得越远越好,—路上不要回头;
  翻过九十九座大山去到鸟都飞不到的地方,
  淌过九十九条大河去到鱼都游不到的地方,
  永远也不要回来。

  神汉围着断魂桩绕了三匝,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点燃了柴块。火苗像蛇信子似的突突蹿动,四下蔓延,连成一片橘红色的跳动的火焰。巫娘往火焰里撒米酹酒,为琵琶鬼饯行。几十个围观的村民和黑衣兵丁都垂着头,嘴里喃喃有词,跟着巫娘诵唱经文。
  六指头的膝盖已感觉到火的温度,他晓得,再过一会儿,火焰会越烧越大,像千万条毒蛇将他吞噬掉。从他被那些黑衣兵丁捉住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会被当做琵琶鬼活活烧死。阿妈早就说过,他长着六根指头,他们不会把他当人看待的。他并不特别害怕,他烧成灰烬后,灵魂会升到天国,和阿妈相会。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惦记的是,他死后,金叶子能不能照顾好两只虎娃。金叶子是他的女儿,蒲公英和绣球草就是他的外孙,他希望它们能平安长大。他放心不下的是,金叶子那条被公野猪獠牙咬伤的前腿还没好利索,能不能找到足够的食物,在他死后,万一它再有个闪失,蒲公英和绣球草就……
  火光映照在他的身上,明亮得就像一尊铜像。
  刮起了风,风助火势,断魂桩四周的柴块已燃成一个大火圈,他的腿已被灼烤得发烫。“呼啦呼啦”的风声,“咿哩啊哇”的诵经声,“哔哔啵啵”的燃烧声,哦,还有阿妈来自天国的召唤声……不对,好像还有虎啸声传人耳朵,那般熟悉,那般亲切。是金叶子在吼叫啊!不不,这不可能,他想,金叶子正在几十里外的葫芦洞看护两只虎娃,怎么会找到这里来呢?自己一定是在做梦,或者说是一种临死前的幻觉。
  “欧——”树林里响起一声令人心惊胆寒的虎啸,刮起一股阴沉沉的带着虎腥味的风,神汉停止了跳神,巫娘张着嘴发不出声,围观的村民和黑衣兵丁也都面面相觑,惊恐万状。
  “嗖——”一道黑影从树林蹿出来,一个跳跃便登上祭神台。斑斓的色彩,矫健的身姿,饰有黄白黑三种色斑的面颊。真是金叶子!它张开血盆大口,朝站在祭神台上的人发出威胁的咆哮。
  不知是谁喊了声:“老虎来啦!”围观的村民和黑衣兵丁如梦初醒,扔了火把四散逃命。神汉和巫娘也抱头鼠窜。

  金叶子并不去追赶,它在已经燃烧起来的柴堆前来回跑动着,急促地低声吼叫,几次做出想要跳跃的姿势。
  “金叶子,别跳,别过来!快回去,回去!”六指头扯直喉咙大声喊叫。能看到金叶子不顾危险前来救他,他已经很满足了,已经很欣慰了,死也可以瞑目了。
  野兽都本能地畏惧火,即使半夜遭遇到最疯狂的狼群,燃起一堆篝火,也能把狼吓退。金叶子虽说从小生活在他身边,习惯了有火的生活,但此时此刻,要它穿越火圈来救他,也实在太难为它了。火焰会灼伤它美丽的皮毛,浓烟会熏瞎它的铜铃双眼,更何况他被捆绑在木桩上,它就算跳进火圈来,又如何能将他从木桩上解救下来?
  那些个黑衣兵丁很快会从惊慌失措中回过神来,他们都带着枪,他们不会轻易放过他和金叶子的。金叶子若继续滞留在祭神台,很有可能救他不成反倒赔进了自己的性命。要是金叶子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出生仅一个多月的蒲公英和绣球草也必死无疑。
  火越烧越大,他的身体被烧烤得热辣辣疼。透过火光他看见,几条黑影正在树林边缘跃动,仿佛还听到了拉动枪栓的声响。“金叶子,听话,快……”他用足力气高声喊叫。他晓得自己快不行了,顶多还有一两分钟,无情的火焰就会点燃他身上的野羊皮褂子和豹皮围裙,继而烧焦他的皮肉。他才喊出半句,一团炙热的浓烟被风吹斜,灌进他的嘴,呛得他窒息般地难受,再也发不出声来。
  “欧——”气势磅礴的虎啸吓得火焰都退缩下去了好几寸,六指头看见,金叶子高高蹿跃起来,飞越火圈,像座金色的小山,以雷霆万钧之势扑向捆绑住他身体的那根断魂桩。
  “咔嚓喇”,那根蟒蛇般粗的断魂桩竖在泥土中已经好几十年,风吹雨淋,太阳晒蚂蚁啃,木质早已松脆腐朽,经不起金叶子的拼命扑撞,齐根折断,訇然倒地。六指头身体歪仄,不由自主地跟着那根断魂桩一起栽倒在燃烧的柴堆上,一块块垒起来的柴爿被压坍了,火焰被压熄了,他带着那根断魂桩一连翻了好几个身,才算从滚烫的火灰中滚了出来。
  金叶子身上好几处虎毛都被烧焦了,闪烁着忽明忽暗的火星。“欧呜”,它朝六指头轻吼一声,催促他赶快站起来离开这个鬼地方。
  六指头挣扎着站了起来,他的双手还被反绑在断魂桩上,就像扛着一根大木头,重心不稳,趔趔趄趄才走了两步,断魂桩绊在一块石头上,他一下子又连人带桩摔倒在地。
  “开枪,快开枪!”祭神台另一端,传来戴墨镜头目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乒乒乓乓”,黑衣兵丁举枪射击。子弹打在还在燃烧的柴堆上,进溅起一簇簇耀眼的火星。
  金叶子绕到他的脚后跟,两只前爪抠住断魂桩,虎嘴咬住断魂桩,嘴角发出“呜呜”声,用力往后拔。
  好聪明的女儿,要把断魂桩从他的背上抽走。他双脚蹬地,一点一点往前爬,断魂桩梢细根粗,他在往梢头那端移动,爬出一米左右,那捆得紧紧的绳索便开始松动,只要再往前蹬几步,便能将双臂从断魂桩上解脱出来。就在这时,他听到金叶子“呜噜”呻吟了一声,爪牙突然松开,那根沉重的断魂桩又贴在他的背上,他身体往前蹬动,那断魂桩跟着往前挪动。
  他的心咯噔往下一沉,子弹击中金叶子了!不但他跑不了,金叶子也完了,唉——
  可就在这时,虎爪和虎牙又抓牢了那根该死的断魂桩,他赶紧双脚蹬地,蛇一样扭着腰朝前蹿游,终于从断魂桩上抽身出来。
  虽然他还被反绑着双手,但已能站起来奔跑了。他叫一声:“快跑!”猫着腰,跳下祭神台,钻进黑黢黢的树林。金叶子也跟着他跳了下来,溶进漆黑的夜。
  背后,几十支火把在崎岖的山道上蜿蜒追来。
  六指头从小在老林子里滚爬摸打,摸黑行走本来是不成问题的,但反剪双手,免不了磕磕绊绊,一会儿滑跤,一会儿绊倒,怎么也跑不快。让他吃惊的是,金叶子比他跑得还慢,颠颠踬踬,一步三滑,走得极其艰难。虎有一双在黑暗中会感光的眼睛,黑夜在林中捕猎是虎的拿手好戏,按理说三蹿两跳便该跑得无影无踪了啊。它一定是负了重伤,他想,他反绑着双手,无法查看它的伤情。

  翻过一座小山包,金叶子好像再也走不动了,站着喘咳了一阵,突然身体一软,咕咚栽倒在地。
  那支尾随跟踪的火把队伍此时还落在一里外的山林。
  六指头爬到一座磐石旁,用脸贴在磐石上试探,找到有锋利棱角的一面,反转身,将绑在手腕上的麻绳用力在石棱上磨割。“沙沙沙”,麻绳的纤维在锯齿形的石棱上一根根崩断。他心太急,用力过猛,好几次手腕被割破了,仍咬紧牙关狠命摆动双臂。“嘣”,麻绳终于被割断了,他的手获得了解放。他揉揉被捆得麻木的手腕,爬到金叶子身边。
  林子里月光斑驳,四周都是齐人高的山茅草,金叶子卧在草丛那座磐石后面,虎头无力地枕在石头上。他抚摸它的脸颊:“金叶子,你怎么啦,哪儿受伤了?”它伸出舌头在他的手背上舔了又舔,很忧郁很眷恋的样子。他的手在它身上摸索着,脖颈、脊背、胸腹,摸到偏左一点的胸口时,他的手指触摸到一个弹洞,湿漉漉黏稠稠热乎乎的,将手移到月光下一看,心疼得像千万根钢针在戳,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他按住它胸脯上的伤口,希望能将酒盅大的血洞堵住,但没有用,它每一次呼吸,血流就会从他的指缝间溢出,怎么也堵不住。
  它是为他受的伤,他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淌。他晓得,它救他绝不是出于一种偶然的巧合,它夜里外出狩猎,刚好遇见他被绑在祭神台上,便跑过来救他;而是当他被黑衣兵丁捉走后,它就开始寻找他的下落,决心要把他从魔爪下营救出来。它瘸着一条腿,在山林里四处奔走,白天黑夜,不停地寻找。当神汉点燃了柴堆,明亮的火光映照天空,隔着一座山头,它远远看见他被捆绑在断魂桩上,便迅速赶来。它当然也看见祭神台上站着荷枪实弹的黑衣兵丁,看见让它本能地感到恐怖的熊熊燃烧的火焰,它不会不明白,跳进祭神台,就好比闯进刀山火海,生还的希望十分渺茫,死亡的威胁太大太大。
  它或许有过一瞬间的犹豫,不是害怕自己的身体会被枪弹穿出窟窿,不是担心火焰会烧焦自己的皮肉,而是想到了石洞里嗷嗷待哺的蒲公英和绣球草,宝贝还太小,无法独立生活,万一它回不去了,它们也会追随它过无奈桥奔黄泉路。带崽的母虎,会加倍爱惜吝啬自己的生命,因为它的生命是和它所钟爱的小宝贝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它在祭神台前的林子里踌躇徘徊,但当柴堆渐渐燃成一个火圈,他快被火焰吞噬时,一种强烈的生死相依的情感,使它不顾一切地从林子里扑跃出来。
  “金叶子,站起来,我们回家去。”他哽咽着,想把它从地上扶起来,“我去采最好的草药,一定替你治好伤。”
  它的身体动了动,在他的搀扶下,两条前肢立了起来,两条后肢还屈跪着,努力想站起来。
  “金叶子,坚强些,蒲公英和绣球草正盼着你回去。”他在它耳畔轻声说着,用力抬它的身体,“来,站起来,我们回家。”
  他说到蒲公英和绣球草的名字时,他发现,它的眼睛粲然一亮。它或许听不懂他说的每一个字,但它绝对能听懂蒲公英和绣球草这两个名字,从而理解他说话的意思。它的后肢挣动着,在他的帮助下,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可他刚一松手,它又颓然跪倒在地。
  他晓得,它受了致命伤,血流得太多,快不行了。
  “抓住琵琶鬼,不能让他跑了!”
  “这个琵琶鬼有妖法,会唆使老虎来咬人,大家要小心哪!”
  “瞧,一路都是血迹,这老虎受了重伤,流了这么多血,跑不远的,快追!”
  “这里的草太深,小心被虎伤着!”

  火把队伍越来越近,脚步声、喘息声和人的喊叫声已听得清清楚楚。几个黑衣兵丁顺着地上的血迹鬼鬼祟祟朝磐石摸来,不知是蛇还是老鼠受到惊吓后从洞穴钻出来,逃进草丛,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几支枪管立刻对着发出响声的草丛射去一排子弹,直打得草叶纷飞泥土进溅。
  他们如惊弓之鸟,害怕会遭到受伤虎的埋伏。
  金叶子从磐石背后伸出半张脸去,耳郭抖动着,仔细分辨各种声音。突然,它抬起一只前爪,轻轻推搡六指头的胸口,把六指头推得倒退了一步。它的眼光从他的头顶穿越过去,凝望遥远的大黑山,嘴里呼呼吹着气。他明白,它是要他离开这里。它伤得这么重,他不能扔下它不管,他想,它是为了救他才受的重伤,危难时刻,他不能独自逃生,不然的话,他就连畜生都不如了。要死就死在一起,拼它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金叶子身旁有一块椰子般大的圆石头,他弯腰去捡,准备等黑衣兵丁走拢时,狠狠地砸过去。
  “啪”,长长的虎尾嗖地抡起,压在他的手腕上,黑暗中那双虎眼闪动着幽蓝的光,似在埋怨和生气。
  他明白了,它不让他待在这儿,更不让他用石头与那 些黑衣兵丁拼命。
  也许是听到了异常响动,也许是担心遭虎的突然袭击,黑衣兵丁们在磐石前约二三十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大声吆喝,胡乱开枪,为自己壮胆,那位戴墨镜的头目将一支燃烧的火把朝磐石扔过来,以试探虚实。
  火把落在金叶子面前,火光映照下,六指头看见,金叶子眼角上吊,嘴角下塌,满面怒容,眼光逼视着他。突然,它无声地张开嘴,冲着他做出龇牙咧嘴的动作,他熟悉它的表情,这表示它内心的极度愤慨,是一种含有威胁意味的举动。
  它要他走,立刻就走,一秒钟也不要耽误就走。
  “金叶子,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是要我回葫芦洞找蒲公英和绣球草,是吗?”他压低声音说道,“蒲公英,绣球草。蒲公英,绣球草。”他一连念叨了好几遍两只虎娃的名字,让它明白他这番话的意思,“金叶子,你放心,你是我的好女儿,蒲公英和绣球草就是我的好外孙,我一定会把它们抚养大的。金叶子,你若听懂了我的话,就舔舔我的手。”
  他说着,将右手伸到它的嘴吻前。它伸出舌头在他的手掌上舔了舔,随即“呼”的一声吐出一口带着血沫的气流,喷到他的脸上。那是忧心如焚的催促,锥心泣血的恳求,让他快点离开。
  他流着泪,钻进树丛,向大黑山跑去。拐过山湾时,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支火把队伍已围聚在那块磐石前了,人影憧憧,有两个胆大的黑衣兵丁端着枪,拨开草叶,向磐石后面探头探脑。金叶子慢慢地站了起来,四肢微屈,虎视眈眈,做出捕食的动作来。他晓得,它要用最后一点生命,向戕害它的仇敌进行凌厉的扑击,为他争得时间,让他能活着回到葫芦洞。他踉踉跄跄地拐过山湾,钻进一条通往大黑山的箐沟。没走出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传来黑衣兵丁喊爹哭娘的叫声,传来好几声枪响……
  他抹了一把眼泪,加快脚步,在林子里奔跑着。他要尽快赶回葫芦洞,抱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远走高飞,走到任何人都休想找得到的深山密林,尽心照顾它们,把它们抚养大,让它们成为呼啸山林的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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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金闪子》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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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金闪子

沈石溪

       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的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米高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草丛中惊慌逃窜的灰兔。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时,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便认出来者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

       同性相斥,这条原理在鹰类中属于至理名言。在老鹰的世界里,没有同性朋友这个概念。鹰是食肉猛禽,孤独的强者,习惯独来独往。雄鹰又是领地意识很强的猛禽,陌生雄鹰光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争抢领地。金闪子拍拍强劲的双翼,爪子在岩石上磨砺了几下,“沙沙沙”,就像人类的磨刀霍霍,透出一片杀机。

       陌生鹰越飞越近,在离金闪子筑巢的那棵云南松约两百米的天空盘旋。

       金闪子看得更清楚了,来犯者屁股周围长着一圈雪白绒羽,给这家伙起名白羽臀是很贴切的。再仔细打量,这家伙嘴喙呈半透明琥珀色,脚杆粉红,翅膀上那层淡黄的毫毛还未褪尽,一看就知道是只初出茅庐的年轻雄鹰。

       金闪子悬吊的心放了下来。它鸟龄四岁,对老鹰来说,如日中天正值生命的巅峰;它是捍卫自己神圣的领地,而对方是非法入侵者,心理上它就占了上风;它的嘴喙更犀利,它的爪子更老辣,它的格斗经验更丰富,毫无疑问,力量对比它占有优势。它一定能赢得这场领地保卫战,成功地将来犯者驱赶出去。

       金闪子颈毛耸立,鹰眼射出两道凶光,恶狠狠长啸一声。这绝非先礼而后兵,动物界不讲究虚假的客套。这是一种威慑,一种恫吓,一种心理战术。随后,它双腿在岩石上一蹬,摇扇翅膀飞了起来。它迎着强劲的山风飞翔,双翼像鼓胀的风帆,忽而扶摇直上,忽而流星般坠落,颉颃翻飞,两只鹰爪指关节嘎巴嘎巴响,夸张地做出撕抓攫捏的动作。

       它绝非虚张声势,不敢与白羽臀搏杀。底下这块草木茂盛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纳壶河谷,是它赖以生存的土地,与它生命同等重要。捍卫领地,就是捍卫自己的生存权益,它不惜流尽自己最后一滴血。

       事实上,自打它在悬崖间那棵枝繁叶茂的云南松筑巢一年多来,已发生过几十起陌生雄鹰入侵事件。无论是狡猾的老年雄鹰还是强悍的中年雄鹰,它都毫无畏惧地以死相拼,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块肥沃土地的野心家。它每战必胜,它怕谁呀。它之所以没立刻动手,说心里话,是希望能用威武的形象严的啸声,让白羽臀知难而退。

       俗话说,两雄相争,必有一伤。对方不是纸糊的泥捏的假鹰,对方也是血气方刚的真正雄鹰,也有可以啄穿兔头的嘴壳和可以捏碎蛇骨的爪子。可么说,每一场领地征战,都是生与死的考验。

       有一次,它把一只秃脖儿雄鹰的尾羽全部拔光,秃脖儿雄鹰威风顿失,逃之天天,而它自己的左翅膀了伤,飞起来歪歪扭扭,痛得钻心,整整一个星期不能捕食,饿得奄奄一息,要不是第四天早晨捡到两只从树上掉下来的雏鸦,它肯定被活活饿死了。

       还有一次,一只名叫蓝宝的雄鹰非法闯入纳壶河谷,它使出浑身解数,恶斗了几十个回合,蓝宝斗志瓦解终于落荒而去,而它也浑身是血,身体软绵绵像大病了一场,根本抓不到野兔野雉或其他野生动物,被迫无奈只好飞到山外人类居住的村寨去捕捉家鸭,家鸭虽然也是禽类,但徒长一双翅膀不会飞翔,只会在地上蹒跚行走,捉起来倒是挺方便的。可恼的是,鸭群周围有养鸭人看守,它刚把一只肥胖的母鸭抓到手,只听“砰”的一声响,窝棚背后冒出一团火光,算它命大福大,子弹打掉它翅膀上几根翮翎,就差那么一点,它就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

       多次惨痛的教训,使它明白这么一个道理,假如能靠威慑将入侵者赶走,那是上上策。

       遗憾的是,自羽臀似乎眼睛和耳朵都出了毛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仍在山谷上空翱翔。

       是可忍,孰不可忍。树欲静而风不止。该出手时也只能出手了。金闪子抖擞精神,迎面扑飞过去。自羽臀也在空中将身体竖直,用爪子和嘴喙来迎战它。鹰爪与鹰爪碰撞,嘴壳与嘴壳叩击,蔚蓝的天空翻腾一朵金色的浪。虽然只搏杀了一个回合,战斗仅仅拉开序幕,但它已探明对方的虚实,果真像它所预料的那样,对方爪子还很稚嫩,鲁莽冲动,没什么搏击经验。它完全有把握在十个回合之内就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金闪子一面用爪子撕抓,一面急遽摇动翅膀让自己往上升腾。它的背部与众不同,在翅膀与身体的交汇处,长着一层金色绒羽,就像多长了两只小翅膀,扇动起来会产生更强大的升力;与入侵者格斗时,它便利用这一特长,使自己迅速拔高,当高出对方十几米时,它突然敛紧双翼,恣张背部那片绒羽,就像一颗金色的流星,照准对方笔直坠落下去。它的速度快如闪电,往往对方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已压在对方身体上,对方会下意识地拼命拍扇翅膀,但承受不住两只鹰的重量,歪歪扭扭往地面降落,当降到离地面还有五六米时,它潇洒地展开双翼飞升起来,而对方则会顺着惯性跌落在地,遭到如此打击,对方往往魂飞魄散彻底丧失了抵抗能力,带着沮丧的心情落荒而逃。

       金闪子,就是用电般的速度克敌制胜。

       这是它对付入侵者的拿手好戏,也可以说是杀手锏。

       今天,它要让胆大妄为不识好歹不吃敬酒吃罚酒的白羽臀尝尝杀手锏的滋味。

       一眨眼的工夫,金闪子就已蹿飞到白羽臀上方十几米高的位置,已到了施展杀手锏的最佳时机。它做了个鹞子翻身,正要敛紧翅膀俯冲下去,就在这节骨眼上,突然,它敏锐的视线发现,右侧地面草丛里,一条银白色的蛇正在游动!再仔细看去,蛇身银灰与粉白相间的环斑上有一块梅花状疤痕,不就是杀害它妻子儿女的凶手吗仇敌相见,分外眼红。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臀,整个身心沉浸在复仇的冲动中。它仄转右翼,迅速在空中调整方位,绕到银环蛇后面,像片枯叶似地悄无声息地飘落下去。

       银环蛇的出现,改变了金闪子的命运,改变了白羽臀的命运,也改写了雄鹰与雄鹰之间的关系。

       这是条蜕过七层壳的老蛇,这是条凶悍残忍的恶蛇。一般的蛇,畏惧鹰的尖爪利喙,是不敢招惹鹰的。但这条足有一米六长的酒盅般粗的银环蛇,却仗着嘴腔里两枚毒性极强的蛇牙,在鹰巢四周出没。

       金闪子曾有过一个温馨的家。妻子蜜蜜香羽色艳丽风情万钟,喜结良缘后不久,就孵出两只雏鹰。两个月后,小宝贝身上长出一层绒羽,像两朵金色向日葵,煞是可爱。夫妻同心协力捕食育雏,小日子过得相当红火。过多的幸福,往往伴随着灾难。这天早晨,同往常一样,夫妻比翼双飞外出觅食,在领地北边一棵孔雀杉上逮着一只小松鼠。松鼠身上没有几两肉,还不够喂饱两只雏鹰。于是,蜜蜜香先叼着小松鼠回巢给雏鹰喂食,而它仍在空中巡飞,寻找新的猎物。几分钟后,它听到鹰巢方向传来报警的鹰啸,声音短促而尖锐,告示十万:欠急,令它心惊肉跳。它立即疾飞归巢,却已经迟了。它心爱的妻子蜜蜜香躺在那棵云南松下的草地上,脖子扭曲,一只翅膀像折断的帆耷落下来,另一只翅膀倒转过来,在空中无力地扇摇,两眼蓄满痛苦,嘴里发出嘶哑的悲鸣,每一声悲鸣都喷出一串鲜血。

       顺着蜜蜜香呜叫的方向望去,金闪子看见,一条银环蛇腹部鼓得像只球,正吃力地摆动身体在草丛惊慌游窜。它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当它与蜜蜜香外出觅食时,该死的银环蛇爬进鹰巢吞吃了毫无自卫能力的两只雏鹰,刚好这个时候,蜜蜜香叼着小松鼠赶到,目睹自己的心肝宝贝变成蛇的腹中餐,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不顾一切地朝银环蛇扑了过去。鹰蛇扭成一团,蜜蜜香由于极度悲伤而疏于防范,被银环蛇咬了一口。鹰和蛇一起从云南松上摔落下来。银环蛇毒性极强,数秒钟后,蜜蜜香便毒性发作丧失了搏斗能力,银环蛇便趁机想逃之天天。这条狡猾的蛇,肯定已发现来自天空的威胁,正急急忙忙往一条岩缝里钻。金闪子呀地怒啸一声,俯冲下去。这时,银环蛇的脑袋离岩缝仅有半米远了。它来不及选择角度,伸出鹰爪一把揪住蛇身。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对鹰而言,抓蛇抓脖子,才能有效地置蛇于死地。它揪住蛇身,好比火中取栗,是非常危险的事。果然,在它揪住蛇身的一瞬间,蛇头就反窜上来,吞吐鲜红的蛇芯子,欲往它腿上咬。它用力捏紧鹰爪,尖利的爪子抓破了蛇皮掐碎了蛇肉,但它攫抓的位置非蛇的要害部位,弯钩似的毒牙仍悍然朝它咬来。它是只有经验的雄鹰,它明白,倘若不立即松开鹰爪,蜜蜜香的悲剧将很快在它身上重演。它无奈地松开了爪子。它仅仅飞离地面五六米高,银环蛇掉在地上,倏地钻进岩缝不见了。等它回到蜜蜜香身边,爱妻已经一缕香魂随风去,只有两只美丽的鹰眼仍圆睁着,那是死不瞑目,期望它能宰杀这条银环蛇替妻儿报仇雪恨。

       很长一段时间,金闪子一有空闲就守候在那条岩缝前,希望能再次遇见这条行凶作恶的银环蛇。遗憾的是,银环蛇好像变成风飘走了,杏无踪迹。没想到,逃遁了近半年的凶手,此刻现形了。

       也许是身上那块梅花状伤疤留下了太深的记忆,也许是它熊熊燃烧的复仇怒火触动了蛇头上的热感应器,它还刚开始往下俯冲,老奸巨滑的银环蛇就已察觉危险逼近,细长的身体波浪式扭动,快速向邻近的一棵野枣树爬去。那是一棵百年老树,弯曲如虬髯的树根裸露在地面,形成纵横交错的洞穴。一旦让银环蛇爬到野枣树下,复仇的机会又将从它眼鼻底下溜走。

       它心急火燎地扑下去,一只鹰爪照准蛇脖捏去,另一只鹰爪照准蛇尾抓去。对鹰来说,对付一米以上的大蛇,抓两头是最佳捕猎方式。捏紧蛇头,可防范蛇反咬一口,揪住蛇尾,可避免被蛇像绳索似地缠住翅膀。可以这么说,只要两只鹰爪同时抓住了蛇脖与蛇尾,任你是竹叶青五步蛇响尾蛇还是眼镜蛇,都将成为鹰的美味佳肴。

       金闪子曾抓过许多蛇,积累了丰富的捕蛇经验,晓得攫捉正在快速游窜的蛇,要有个提前量,也就是说,欲抓蛇脖,必须瞄准蛇头,鹰爪伸下去时蛇往前窜动,刚好就抓住蛇脖。

       银环蛇比它想象的更狡诈,就在它鹰爪伸下去的一刹那,玩了个紧急刹车,突然停止游蹿。它没有防备,鹰爪仍刺向蛇头。那蛇头倏地昂立起来,蛇嘴张开,两枚毒牙作噬咬状。倘若它继续将鹰爪抓下去,等于向死神投怀送抱。只好临时改变姿态,身体偏仄,将那只鹰爪缩回腹部。可银环蛇不是盏省油的灯,凭藉蛇柔软弹性的身体支撑,蛇头闪电般窜高,朝它腹部咬来。更糟糕的是,它的另一只鹰爪已经抓住了蛇尾,想扔掉也来不及了。蛇牙已快触及到它胸脯了,躲闪根本来不及,只有用翅膀去抵挡。“喀嚓”一声,蛇嘴咬中了它的翅膀,不幸中的万幸,只咬到翮翎,没咬到皮肉。

       它猛烈拍打翅膀,希望能腾飞起来,到空中再设法收拾该死的蛇。银环蛇长长的身体突然一抖,旋出个圆圈,像绞索似地套进它的脖子。它一只翅膀被蛇嘴钳制住了,整条蛇的重量都挂在脖颈上,使它无法再逗留半空,无奈地摔落在地。鹰是空中精英,落到地面,鹰的威风丧失大半。它想用喙啄碎蛇头,可银环蛇老练地收紧身体,使它脖子无法转动。它一只鹰爪撕扯蛇身,银环蛇拼命蹦达,鹰和蛇在地上打滚。

       情形对金闪子越来越不利。蛇身体圈成的绞索越收越紧,憋得它喘不过气来。蛇有两种致命武器,一是用弯钩似的毒牙向对方身体注射毒液,二是用强有力的身体将猎物缠得窒息。金闪子明白,它已不可能摆脱银环蛇的死亡纠缠了,最好的结局就是与这条该死的蛇同归于尽。但这种希望也非常渺茫,它的一只鹰爪揪住的是对蛇构不成致命威胁的蛇尾,另一只鹰爪虽然在撕扯蛇身,却也不是可立即让蛇毙命的要害部位。

       银环蛇仍在一点一点收紧身体,金闪子两只鹰眼鼓得像金鱼眼快从眼眶里跳出来了,脑袋嗡嗡作响,已差不多进入垂死的眩晕状态。

       突然,它听见有翅膀振动的声响,一个黑影自天而降;数秒钟后,套在脖子上的蛇圈绞索明显松弛,它总算又可以畅快地呼吸了;它这才看清,原来是白羽臀从天空飞下来参战了;白羽臀虽然年轻却不乏捕蛇技巧,很快抓住蛇的七寸;银环蛇眼珠暴突,松开咬住它翅膀的嘴;白羽臀在蛇的脑壳上猛烈啄咬,银环蛇蹦达挣扎,紧凑的身体渐渐松软。

       金闪子终于从蛇的绞索里挣脱出来了,带着对这条银环蛇的刻骨仇恨,实施攻击。

       很长一段时间,金闪子一有空闲就守候在那条岩缝前,希望能再次遇见这条行凶作恶的银环蛇。遗憾的是,银环蛇好像变成风飘走了,杏无踪迹。没想到,逃遁了近半年的凶手,此刻现形了。

       也许是身上那块梅花状伤疤留下了太深的记忆,也许是它熊熊燃烧的复仇怒火触动了蛇头上的热感应器,它还刚开始往下俯冲,老奸巨滑的银环蛇就已察觉危险逼近,细长的身体波浪式扭动,快速向邻近的一棵野枣树爬去。那是一棵百年老树,弯曲如虬髯的树根裸露在地面,形成纵横交错的洞穴。一旦让银环蛇爬到野枣树下,复仇的机会又将从它眼鼻底下溜走。

       它心急火燎地扑下去,一只鹰爪照准蛇脖捏去,另一只鹰爪照准蛇尾抓去。对鹰来说,对付一米以上的大蛇,抓两头是最佳捕猎方式。捏紧蛇头,可防范蛇反咬一口,揪住蛇尾,可避免被蛇像绳索似地缠住翅膀。可以这么说,只要两只鹰爪同时抓住了蛇脖与蛇尾,任你是竹叶青五步蛇响尾蛇还是眼镜蛇,都将成为鹰的美味佳肴。

       金闪子曾抓过许多蛇,积累了丰富的捕蛇经验,晓得攫捉正在快速游窜的蛇,要有个提前量,也就是说,欲抓蛇脖,必须瞄准蛇头,鹰爪伸下去时蛇往前窜动,刚好就抓住蛇脖。

       银环蛇比它想象的更狡诈,就在它鹰爪伸下去的一刹那,玩了个紧急刹车,突然停止游蹿。它没有防备,鹰爪仍刺向蛇头。那蛇头倏地昂立起来,蛇嘴张开,两枚毒牙作噬咬状。倘若它继续将鹰爪抓下去,等于向死神投怀送抱。只好临时改变姿态,身体偏仄,将那只鹰爪缩回腹部。可银环蛇不是盏省油的灯,凭藉蛇柔软弹性的身体支撑,蛇头闪电般窜高,朝它腹部咬来。更糟糕的是,它的另一只鹰爪已经抓住了蛇尾,想扔掉也来不及了。蛇牙已快触及到它胸脯了,躲闪根本来不及,只有用翅膀去抵挡。“喀嚓”一声,蛇嘴咬中了它的翅膀,不幸中的万幸,只咬到翮翎,没咬到皮肉。

       它猛烈拍打翅膀,希望能腾飞起来,到空中再设法收拾该死的蛇。银环蛇长长的身体突然一抖,旋出个圆圈,像绞索似地套进它的脖子。它一只翅膀被蛇嘴钳制住了,整条蛇的重量都挂在脖颈上,使它无法再逗留半空,无奈地摔落在地。鹰是空中精英,落到地面,鹰的威风丧失大半。它想用喙啄碎蛇头,可银环蛇老练地收紧身体,使它脖子无法转动。它一只鹰爪撕扯蛇身,银环蛇拼命蹦达,鹰和蛇在地上打滚。

       情形对金闪子越来越不利。蛇身体圈成的绞索越收越紧,憋得它喘不过气来。蛇有两种致命武器,一是用弯钩似的毒牙向对方身体注射毒液,二是用强有力的身体将猎物缠得窒息。金闪子明白,它已不可能摆脱银环蛇的死亡纠缠了,最好的结局就是与这条该死的蛇同归于尽。但这种希望也非常渺茫,它的一只鹰爪揪住的是对蛇构不成致命威胁的蛇尾,另一只鹰爪虽然在撕扯蛇身,却也不是可立即让蛇毙命的要害部位。

       银环蛇仍在一点一点收紧身体,金闪子两只鹰眼鼓得像金鱼眼快从眼眶里跳出来了,脑袋嗡嗡作响,已差不多进入垂死的眩晕状态。

       突然,它听见有翅膀振动的声响,一个黑影自天而降;数秒钟后,套在脖子上的蛇圈绞索明显松弛,它总算又可以畅快地呼吸了;它这才看清,原来是白羽臀从天空飞下来参战了;白羽臀虽然年轻却不乏捕蛇技巧,很快抓住蛇的七寸;银环蛇眼珠暴突,松开咬住它翅膀的嘴;白羽臀在蛇的脑壳上猛烈啄咬,银环蛇蹦达挣扎,紧凑的身体渐渐松软。

       金闪子终于从蛇的绞索里挣脱出来了,带着对这条银环蛇的刻骨仇恨,实施攻击。

       蛇本来就不是鹰的对手,两只雄鹰对付一条银环蛇,那真是小菜一碟。才几分钟时间,活蹦乱跳的银环蛇就变得像根烂草绳。两只鹰你一口我一**吞蛇肉,很快就吃得只剩下有毒的蛇头和一根白森森的蛇骨。
       对金闪子来说,鲜美的蛇肉,不仅填满了辘辘饥肠,还是精神盛宴,总算了却了复仇的夙愿,可以告慰九泉下的蜜蜜香和一对可爱的雏鹰了。

       吃掉了银环蛇,金闪子摇扇翅膀升上蓝天。自羽臀也跟着飞了起来。两只雄鹰在山谷气流中滑翔。金闪子突然意识到,让一只陌生雄鹰在自己领地上空**自在翱翔,对它雄性的尊严是一种挑衅。一山容不下二虎,对鹰而言,一片天空容不下两只雄鹰。它理应凶猛地扑上去与入侵者厮杀。虽然刚刚与银环蛇搏斗过,但并没消耗太多体力,除了被拔掉一些颈毛外,也没受什么伤,是有把握将自羽臀驱赶出去的。可是,它才与白羽臀联手打败了银环蛇,又共同啄食了一顿蛇肉大餐,立刻翻脸不认鹰,大打出手,凶猛攻击,似乎也不妥当啊。更让它踟蹰不前的是,它刚才差一点就被银环蛇绞死了,是自羽臀在关键时刻出手相助,不不,应该说是出手相救,这才使它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

       鹰是有思维的猛禽,白羽臀应该看得出来,它当时已被银环蛇绞缠得快窒息了,白羽臀完全可以在空中潇洒地多盘旋几圈,等它被银环蛇绞杀后再俯冲下来,尽可坐收渔人之利,同样能猎杀精疲力尽的银环蛇,还能毫无障碍地接收这片肥沃的土地。白羽臀假如不想救它的话,此时此刻它肯定已成为银环蛇的腹中餐了。毫无疑问,在它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出于同类相助的想法,俯冲下来替它解了围。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情感,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它怎么好意思向白羽臀兴师问罪呢?

       就在金闪子犹豫不决的时候,白羽臀已在临近的绝壁上,找到一只可供栖身的岩洞。自羽臀像个勤劳的建筑师,从山沟灌木丛衔来枯枝败叶,搭建鹰巢。刚忙碌完,太阳就落山了。白羽臀钻进新建的巢睡觉去了。

卧榻之侧,有他鹰酣睡,金闪子心里别扭极了,整夜未能入眠。

       对人类中靠耕种为生的农民来说,春华秋实,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但对生活在滇北高原纳壶河谷一带的鹰来说,秋天是个食物匮乏的季节。

       鹰的主食是啮齿类动物,各种老鼠和各种野兔。春天时节,鼠呀兔呀为了寻找配偶,纷纷从地洞钻出来,大地一片葱绿,一眼就能看见在绿草地里追逐嬉戏的猎物;夏天时节,母鼠或母兔产下幼崽,为喂饱一大窝嗷嗷待哺的嘴,母鼠和母兔们频繁地上到地面来觅食,成为山鹰捕捉的对象,而一旦母鼠或母兔丧命,那些幼鼠或幼兔受不了饥饿的折磨,受本能的驱使,会从安全的洞穴爬到地面来,当然也就成为鹰可口的点心;冬天时节,大地银装素裹一片洁白,任何一个小斑点在雪地跃动,都逃不脱鹰敏锐的视线,当然也就不愁找不到食物充饥;唯独秋天时节,幼鼠和幼兔已经长大,不会再懵懵懂懂爬到地面来送死,枯叶落地,牧草衰败,狼毒花盛开,赤橙黄绿青蓝紫,大地色彩斑斓,就像穿了件巨大的迷彩服,鹰眼再锐利,也很难发现躲藏在里头的啮齿类动物。

       有些觅食能力偏弱的鹰,常常在金秋季节饿死。

       眼下正是可怕的秋荒季节。金闪子在第一缕阳光照亮纳壶河谷时,就离巢巡飞觅食,在天空盘旋了四五个小时,口头偏西了,仍一无所获。早已饥肠辘辘,秋风萧瑟,高空更添料峭寒意。它的翅膀沉甸甸的,心情也是沉甸甸的,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告别饥饿。

       蓝天白云间,白羽臀也在巡飞觅食,双翼最大限度地平展开,借助山谷那股上升的气流长时间滑翔。很明显,白羽臀也因找不到食物而体力虚弱,用滑翔来代替飞翔,以节省宝贵的体能。

       掠过一片墨绿色的高山针叶林,转到纳壶河谷北岸那片开阔的草滩,突然,金闪子双眼一亮,发现有两个小红点火焰似在枯黄的草丛间跳动。它喜孜孜疾飞而去,飞近些仔细一看,不由得心凉了半截,那两个火焰似的小红点原来是一只母豺带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幼豺。

       在纳壶河谷,豺又被称作红狼,全身皮毛鲜红,是一种凶猛的食肉走兽。秋天是豺的生产季节,随处可见蹒跚学步的幼豺。细皮嫩肉的幼豺当然是鹰感兴趣的猎物,但母豺看护得极紧,很难有机会下手。

       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只饥饿的鹰在天空盘桓,一只母豺带着两只幼豺在山岭行走,走着走着,有一只幼豺落到后面去了,离前面的母豺有五六十米远,天上的鹰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便朝那只落单的幼豺俯冲下去,母豺仿佛后脑勺也长眼睛,唰地来了个急转弯,像离弦的箭飞射过来,那鹰飞到落单幼豺头顶时,母豺离那只惊慌失措的幼豺还有七八米,鹰以为能抢在母豺到达之前将幼豺攫抓上天,仍加速俯冲下去,母豺突然狂嚣一声飙飞起来,像只火球一样撞向鹰,就在鹰伸爪去抓幼豺的一瞬间,母豺一口咬住了鹰的一只翅膀,刹那间,傲视天穹的雄鹰成了豺的美味佳肴。

       吃豺不成反被豺吃,真乃鹰间悲剧也。

       豺是不好惹的,金闪子虽然肚子饿得咕咕叫,也只有将不断涌动的口水强咽下去,准备撤离。就在它偏仄翅膀转身之际,突然,前方那片鱼鳞状薄云里,嘀呀嘀呀,传来鹰捕猎时兴奋的尖啸声,金闪子举目望去,原来是白羽臀飞过来了。

       此时此刻,地面除了这对豺母子外,看不到其他动物。毫无疑问,白羽臀把幼豺锁定为攻击目标了。可是,白羽臀并没马上俯冲下去,而是飞到金闪子面前,翻腾旋转,嘴啄爪撕,做出一连串的搏击动作。心有灵犀一点通,金闪子很快明白白羽臀的用意,是在恳求它与它一起俯冲下去捕猎幼豺。这是个好主意,值得一试。虽然鹰是孤独的强者,在鹰的历史上从未有过两只陌生的雄鹰齐心协力对付猎物的事,但任何顾虑都无法抵消因饥饿而引发的狩猎冲动。饥饿是最好的教师,传授崭新的生存技巧。它克制住同性排斥的心理障碍,也在云端发出嘹亮的啸叫,以示呼应。

       这是一场配合默契的捕猎,堪称团结协作的典范。

       金闪子率先朝幼豺俯冲下去,母豺听到天空传来翅膀的振动声,警觉地竖起耳朵,放慢脚步,紧贴在幼豺身边,与幼豺并排行走。金闪子仍俯冲下去,飞到离幼豺头顶三四米高时,水平线盘旋,不时伸长鹰爪做出攫抓的动作,当母豺蹿跳噬咬时,便立刻缩回鹰爪。母豺的蹿高极限不到三米,自然无法伤到白羽臀。屡屡咬空,好不恼豺也。更让母豺气愤的是,金闪子就像一只轰不走赶不开的苍蝇,老在幼豺头顶盘来绕去的,对还没防卫能力的幼豺来说,好比头上高悬着一柄明晃晃的利剑,不免心惊胆寒,丧魂落魄。母豺显得越来越急躁,狂吠乱嚣,胡扑乱咬。金闪子再次伸出鹰爪去,母豺再次起跳咬空,所不同的是,这一次金闪子飞得更低,鹰爪也伸得更长,差一点就抓破了幼豺的头皮,母豺气得发疯,穷追猛咬。金闪子只是缩回鹰爪,身体却并不拉高,仍贴着地面飞行。金闪子飞得这么低,飞得这么慢,仿佛加把劲就能追上,这对母豺无疑是个极大的诱惑,咆哮着尾追不舍。

       幼豺孤零零站在一个草墩上。

       白羽臀在高空看得真切,立即从云端钻出来,收敛翅膀,飞快俯冲下去。

       这是一个艳阳天,阳光浓艳,白羽臀虽然收敛翅膀悄无声息地俯冲下去,但太阳所造成的恐怖的投影却笼罩在幼豺身上。幼豺恐惧地尖叫,笨拙地朝母豺方向奔逃。母豺赶紧扔下金闪子,回身救援。但已经迟了,自羽臀抢在母豺前一秒钟到达幼豺身边,鹰爪伸下去一捞,驾轻就熟地玩了把海底捞月,就将幼豺凌空拎了起来。

       母豺癫狂蹿扑,紧盯着白羽臀身影追撵。

       这时,发生了意外。白羽臀在攫抓幼豺时,唯恐遭母豺扑咬,根本来不及讲究姿势和角度,一把捞下去,竟然抓到的是豺前腿。幼豺虽然还在哺乳期,但毕竟是食肉猛兽,不乏殊死搏杀的勇气,被鹰爪拎起后,身体仰卧在鹰腹下,另外三只豺爪搂抱住白羽臀的身体,张嘴就在白羽臀胸脯乱啃。幼豺才长出细密的乳牙,虽然咬一百口也构不成致命威胁,但还是能造成难以忍受的疼痛。白羽臀竭尽全力在飞,却飞得歪歪扭扭。更糟糕的是,白羽臀身体还不够强壮,翅膀还不够有力,抓着一只五六斤重的幼豺,似乎负荷太重,无法迅速升高,尽管双翼以最高频率摇动,却也只能在距离地面十几米的高度忽上忽下地飞行。母豺当然不肯轻易放弃,沿着地面浓重的投影拼命追逐。

       金闪子明白,自羽臀力气快要耗尽,顶多还能支撑半分钟,就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越飞越低被母豺扑蹿擒捉,要么松开鹰爪放弃这场狩猎。离地仅十来米,底下是铺着厚厚一层枯草的草坪,幼豺不可能摔死,母豺一定会吸取教训,或者像罩子似地把幼豺罩在自己身体底下,或者带着幼豺躲进密匝匝的灌木丛,再要抓住这只幼豺可就难了。

       痛苦莫大于已到嘴边的肥肉又逃走了。

       金闪子飞了过去,发出悠扬啸叫,那是鹰在空中拦截雀鸟的信号。

       自羽臀拼出所有的力气摇动翅膀,身体又往上升腾了两三米,再也无法支撑,无奈地松开了鹰爪。幼豺笔直摔落下来。母豺站在地面抬头仰望,激动地等待幼豺失而复得。

       在白羽臀松开鹰爪的同时,金闪子在天空划出一道漂亮的弧形,当幼豺快坠落到母豺头顶时,准确地在空中抓住了幼豺,动作娴熟而精湛,就像在表演高空抛接杂技。它一只鹰爪掐住幼豺后脖颈,另一只鹰爪掐住幼豺的背脊,抓得稳狠准。抛接点离地面这么近,幼豺柔软的尾巴扫到母豺的耳廓。它加速摇动强有力的翅膀,身体腾空而起,飞向悬崖上那棵挺拔的云南松。母豺看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阵,才对着渐渐远去的鹰发出凄厉的长啸。

       两只雄鹰落到云南松旁一块突兀的岩石上,分享这难得的美味佳肴。无论是金闪子还是白羽臀,都是第一次吃到新鲜的豺肉。

       无论是金闪子还是白羽臀,假如单独觅食的话,是不可能在母豺身边抓到幼豺的。

       一只雄鹰加上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

       最让金闪子高兴的是,秋天是豺的生育季节,如果能把幼豺列入鹰的食谱,那么秋天不再是饥荒季节,不用担心会饿得头晕眼花变成一具饿殍了。没想到,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也可以互帮互助,成为朋友。

 

       这是一只美丽的雌鹰,仿佛每一片羽毛都用霞光擦过,闪耀着青春的光芒;眼睛风**泼,脖子娇柔妩媚,叫它滴滴娇再恰当不过了。

       对雄鹰来说,觅食:不易,觅偶更难。不知是何原因,上帝在造鹰时,打破了性别均衡的原则,雄鹰比例远远高于雌性,雌鹰奇货可居,美丽的雌鹰更成了稀缺资源。自打蜜蜜香被银环蛇咬死后,纳壶河谷还是第一次有异性光顾。金闪子打了整整半年光棍,对寿命仅有十几年的鹰来说,已经算是漫长的煎熬了。单身的日子不好过,没有雌鹰就不是个完整的家。

       所以,当滴滴娇靓丽的身影出现在纳壶河谷上空时,金闪子的视线立刻就被吸引住了。滴滴娇升上云端,金闪子的视线移到云端;滴滴娇滑向山峰,金闪子的视线移向山峰。

       异性相吸,这条原理在鹰类中也属于至理名言。

       就像渴极了想喝水一样,孤独的雄鹰渴望伴侣。金闪子恨不得立刻就把滴滴娇迎进巢去,做新娘做娇妻做生儿育女的母鹰。但它晓得,在这个问题上,心急吃不得热豆腐。雌鹰也有尖喙利爪,也有猛禽的胆魄和力量,想用暴力逼迫雌鹰就范,那是绝对行不通的。雌多雄少,必然是雌贵雄贱,雌性有更多的选择,雄性只能被动地接受选择。所以对雄鹰来说,求爱是必须学会的生存技能。

       最终的目的当然是占有,但过程却必须是温情的讨好。

       金闪子精神抖擞地从鹰巢跳到树梢一根横枝上,朝着在天空巡飞的滴滴娇,呼啦呼啦大幅度扇摇翅膀,并发出温宛悦耳的呜叫。大幅度摇扇翅膀表明,它是一只有能力搏击长空的雄鹰,温宛悦耳的叫声表明,它又是一只对配偶忠诚体贴的雄鹰。这是雌鹰择偶的两个先决条件,好比是进入婚姻殿堂的通行证。接着,它又以一种绅士般优雅的姿态,款款起飞,舒缓地摇动双翼,激情澎湃地呜叫,忽而侧身滑翔,忽而原地旋转,用鹰特有的方式轻歌曼舞,殷勤地表演欢迎仪式。

       迎接雄鹰的是利爪,迎接雌鹰的是橄榄枝,这是"人"之常情。滴滴娇仍平稳地在气流中滑翔,不热情也不冷漠,显出几分矜持。金闪子忽然迎着明媚的太阳迎着强劲的山风进行逆风飞行,风把它柔软

       光洁的绒羽吹散开来,它将双翼完全张开,在阳光的梳洗下,每一片翮翎闪耀着金属般凝重的光华。它是在向滴滴娇展示青春与健康。对飞禽来说,羽毛是识别年龄与健康状况的标志。羽色闪闪发亮,那是青春的光焰。柔软光洁的绒羽还表明,身上没有让雌鹰厌恶的寄生虫和体癣之类的皮肤病。父鸟强壮健康不生寄生虫,子鸟一般来说也就强壮健康不生寄生虫,这对雌鹰来讲具有很大吸引力,接着,它以最快的速度,向前猛飞,矫健的身影迅速变小,变成一个金色逗号消失在天涯尽头..又很快踅返回来,小圆点渐渐放大,飞回到悬崖间那棵傲然挺立的云南松上,在巢前热情洋溢地鸣叫。

       瞧,我有多么:辽阔的狩猎领地,有取之不尽的食物资源,还有能遮风挡雨的窝巢与婚床,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和我们将来的小宝贝过上远离饥寒的小康生活!

       无论走兽还是飞禽,在自己所中意的异性面前都会充分展示自己的长处与优势,将缺陷与弱点隐匿起来。

       在动物界,纯粹的爱情是十分罕见的,婚姻大都是一场生存利益的交易。

       滴滴娇轻柔地呜叫几声,在那棵云南松上盘旋,一圈一圈又一圈,渐渐降低着高度。异性;阳吸的规律在起作用了,金闪子优裕的婚配条件似乎已打动滴滴娇的芳心,滴滴娇差不多就要**情的俘虏了。

       就在这时,突然,邻近绝壁上传来自羽臀心急火燎的呜叫声。紧接着,白羽臀从岩洞里飞了出来,以滴滴娇为轴心,翻滚旋转腾升侧飞,展示身上亮丽的羽毛,毫不掩饰地表达求偶意愿。

       只要是雄鹰,都会对滴滴娇一见钟情的。

       金闪子立刻有一种预感,它与白羽臀之间的友谊无可挽回地画上了休止符号。

       两只雄鹰或许可以拥有同一片天空,但绝对不可能拥有同一只雌鹰。可以分享食物,却不能分享爱情。这是友谊的盲点,也是矛盾的焦点。

       滴滴娇惊讶地瞅着两只雄鹰,飞离那棵云南松,在峡谷上空翱翔,发出责问式的呜叫:

       --这是怎么回事,同一块领地里竟然有两只雄鹰,叫我选择谁好呀?金闪子高声鸣唱:选择我,选择我,我才是纳壶河谷的主人!

       滴滴娇在两只雄鹰之间徘徊,并不想偏袒谁,也不想得罪谁,出于雌性的本能,它当然愿意选择更强壮更勇猛更出色的雄鹰,唯有如此,它将来孵出的雏鹰才能更好地存活下去。

       人类社会有句不好的俗话:女人是祸水。套用到鹰身上,或许可以修改为:雌鹰是战争导火索。

       金闪子和白羽臀怒目相视,互相威胁地呜叫,各自亮出尖利的鹰爪。一场在大自然里司空见惯的争偶决斗,拉开了序幕。

       假如面对的是只毫无感情纠葛的陌生雄鹰,金闪子会毫不犹豫地先发制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飞过去,尖喙与利爪并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竞争对手从自己的领地里驱赶出去。辉煌的胜利不仅扫除求偶道路上的障碍,还是让雌鹰心花怒放的精神婚宴。可它面对的是白羽臀,它无法忘记,白羽臀曾经在它快要被银环蛇绞杀时出手救过它,它似乎很难下决心对白羽臀展开狠毒的杀戮。人类社会讲良心,兽类社会也有良心这个概念。但仅

有一只雌鹰,非此即彼,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它想出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来,让白羽臀先动手,把先发制敌的机会让给白羽臀,当白羽臀的爪子在它胸脯撕出血口,当白羽臀的嘴壳在它身上啄掉羽毛,就等于偿还了救命之恩,谁也不欠谁了,它就可以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进行搏杀了。

       欠债还债,欠情还情,理所当然;争偶决斗,你死我活,天经地义。

       白羽臀扑飞过来了,金闪子将鹰爪缩回腹:部,嘴喙也闭阖起来,准备承受对方凌厉的撕啄。令它不解的是,白羽臀扑到离它三四米远时,突然在空中用翅膀拍打,用鹰爪撕扯,用嘴壳啄咬;这个时候,双方的身体还没有接触,打得再凶撕得再狠啄得再猛也根本伤不到它金闪子一根毫毛;仿佛不是在两雄争斗,而是在进行表演。金闪子怀疑自羽臀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搏杀时顶要紧的就是避免打空撕空啄空,避免无谓地消耗体力。

       你还没有接触对方的身体,就拼命地拍打撕扯啄咬,是不是在发精神病哟?

然而,白羽臀仍认真地拍打撕扯啄咬。鹰眼怒睁,颈毛姿张,嘴里还发出激烈的呜叫,仿佛确实是在与一只看不见的无形的雄鹰进行生死搏杀。这很奇怪,是个值得探究的谜。

       过了一会,白羽臀双翼大幅度扇摇,发出嘹亮的欢呼声,展现出胜利者的姿态,好像在宣告:我所表现的搏杀技巧比你高明,我的磅礴气势压倒了你,我的战斗意志胜过了你,这只美丽的雌鹰理应投入我的怀抱!

       刹那间,金闪子混沌的脑子清醒过来,它解开了白羽臀在双方身体并没接触时就拍打撕扯啄咬之谜。白羽臀没有精神错乱,也并非是在与看不见的无形的雄鹰在搏杀,而是正在与它金闪子比试高低。这家伙也许跟它抱有同样的心理:曾经在一起互相协作共同觅食,不好意思立刻反目成仇大打出手,可又舍不得将美丽的雌鹰谦让出去。或许在内心深处,也有着同样的惧怕:在搏杀时自己身体也受到伤害而影响捕猎一方面是无法避免的争偶决斗,另一方面是希望彼此都不受到严重伤害。这是矛盾心态,这是两难境地。这家伙居然想出这么个办法来,身体并不接触,却表现搏杀技巧和决斗风范。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好办法!

       两雄争斗,非死即伤,干吗非要打得头破血流你死我活呢?作为同一种类的动物,谁强谁弱,谁聪慧谁愚钝,谁老练谁稚嫩,并不一定要通过流血的拼斗才能见分晓,大家心里其实都有一杆秤,通过模拟的搏杀、无形的拼斗也能决出输赢来的。

       何乐而不为。和平竞争,对谁都没有害处。

       竞争并不一定是暴力的流血的,它们找到了一种和平的方式来解决诸多争端。

       金闪子气宇轩昂地投入这场别开生面的争斗。它发出尖锐的啸叫,也像在与一只看不见的无形的雄鹰进行生死搏杀,腾升、俯冲、旋转、侧飞、推搡、撞击、拍打、撕扯、.啄咬,攻势凶猛凌厉,酣畅淋漓地表现出雄鹰搏击长空的气势和威风。

       偶尔,彼此的鹰爪也会相碰,彼此的嘴壳也会相撞,但仅仅是指爪叩碰指爪,嘴壳冲撞嘴壳,噼噼啪啪发出可怕的声响,却绝不会抓伤筋骨啄穿肌肤,绝不会再自相残杀。

       这是一场新颖的争斗,开创了和平竞争的新纪元。

       金闪子毕竟更成熟些,羽毛更亮丽些,飞行姿态更矫健些,搏杀的气势也更恢宏些,渐渐占据上风。

       白羽臀似乎不甘心就这样败下阵去,在空中巡飞三匝,突然收敛翅膀几乎笔直朝一丛狗尾巴草坠落下去,快到地面时,又突然展开双翼,一只鹰爪在狗尾巴草丛里蜻蜓点水般点了一下,又以直冲云霄的气势飞升蓝天。那只粉红色的鹰爪捏着一条老鼠尾巴,老鼠还没有死,倒悬在空中,吱吱叫唤,挣扎扭动。金闪子注意到,滴滴娇的视线被白羽臀精彩的捉鼠本领吸引住了,赞赏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白羽臀,一颗芳心有转移的危险。

       也难怪滴滴娇会将兴趣转移到白羽臀身上,这确实是场精彩绝伦的捉鼠表演,在距地几百米的空中,一眼就能发现藏匿在草丛中的老鼠,又能笔直俯冲下去,一把揪住正在仓皇逃窜的老鼠的尾巴,这足以证明,它是一只出类拔萃的雄鹰。

       美女露英雄.动物界亦如此。

       这家伙运气真好,金闪子妒嫉地想,算得上是超常发挥了。

       白羽臀一面围着滴滴娇巡飞,一面得意地摇动爪子间那只老鼠,柔声呜叫着,意思很明确,是在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假如你愿意把爱的红绣球抛给我,我就把这只老鼠当作彩礼送给你。

       滴滴娇在两只雄鹰间犹犹豫豫地飞来绕去,似乎还真想去吃在鹰爪下挣扎的老鼠。真要是收了人家彩礼,不嫁过去也难了。

       金闪子急得像羽毛点着了火,它呦呦高声叫着,以最快的速度升上蓝天,俯瞰大地,环励.天穹。老天有眼,就在这成败关键时刻,左侧山谷下那片杂树林里,飞出一对斑鸠,大概是想外出觅食的,扑楞翅膀并排往山谷外飞去。金闪子用力拍扇翅膀从高空斜斜冲刺下去。它从来没飞得这么快过,像流星,像球状闪电,像离弦的箭。爱情给了它神奇的力量。也是它运气好,正好是顶着阳光顶着疾风在飞,飞临两只斑鸠头顶,两只斑鸠才发现有鹰从背后偷袭,急忙想分散逃命,但已经来不及了,金闪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飞过去,先伸出左爪一把掐住公斑鸠的脖子,然后翩然滑转,伸出右爪抓住母斑鸠的脊背。同时逮着两只斑鸠,这是空前绝后的表演,绝无仅有的辉煌,创造了鹰界奇迹。

       当它飞回到悬崖那棵云南松上时,滴滴娇已站在巢前用惊喜的眼光迎候它......

       而白羽臀,晓得大势已去,自己在这场求偶争斗中败北已成定局,正耷拉着尾巴,垂头丧气地飞回绝壁那只岩洞,发出孤独而又凄凉的呜叫。

       虽然身上连一根绒羽都没有碰掉,但精神上依然会有失败的创痛。

       金闪子簇拥着滴滴娇钻进窝巢,这里有温馨的婚床。它拥有广袤的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还拥有忠诚的朋友,它是只幸福的雄鹰。但它仍有一个未了的心愿,那就是: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有只美丽的雌鹰飞临纳壶河谷,让白羽臀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自己活,给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牧羊豹》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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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豹
沈石溪



  我插队落户的地方,离中缅边境很近。每逢星期日,两国边民便挑着蔬菜,担着瓜果,提着鸡鸭,赶着牛羊,汇聚在边境线那棵独木成林的老榕树下,以物换物,人们戏称那里为跨国集贸市场。
  这天,我到老榕树下赶集,想买条纯种的缅甸德钦牧羊犬。这种狗有藏獒的血统,体格健壮,四肢细长,奔跑速度快,耐力强,反应灵敏,特别适合在山地放牧羊群。我是寨子里的羊倌,负责放养全寨的一百多只山羊。我原本有一条牧羊犬,名叫梵娌,是条黄狗,已经十岁了,老得牙齿都掉了两颗,早该淘汰了。我在集上转了一大圈,很遗憾,没见到有卖德钦牧羊犬的。这种狗,繁殖率低,数量有限,物以稀为贵,价钱高不说,并不是什么时候想买就能买得到的。
  我正准备打道回府,突然,一位背着竹篓辜头上缠着花布包头的老汉拉住我的胳膊,唧里哇啦地说了一通缅甸话,我一句也没听懂。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脚,我一看,他没穿鞋,右脚上缠着纱布,渗出一片血迹,和沙土粘在一起,脏得让人恶心。显然,他是在告诉我,他赤脚在山路上行走,被石片或荆棘划伤了脚。接着,他从竹篓里掏出一坨黑糊糊的东西,又指了指我的脚,比画了一个交换的手势。我这天刚巧穿了一双崭新的胶鞋,我明白,他是要用手中那坨黑糊糊的东西换我脚上那双新胶鞋。那坨黑糊糊的东西在他手里蠕动着,我瞟了一眼,像只小黑猫。说老实话,寨子里养猫的人家不少,一包廉价的纸烟就可以换一只小猫,这买卖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可老汉两鬓斑白,踮着那只受伤的脚,一面说话还一面咝咝地倒吸着冷气,看样子伤得不轻。他这样的状态,是无法再赤着脚从布满碎石和荆棘的山间小道走回家的。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脱下新胶鞋递给他,接过他手中的那只小黑猫,打着赤脚回了家。
  我那间羊圈旁简陋的茅草房里,常有老鼠来捣乱,养一只猫,倒也能派得上用场。
  小黑猫刚出生没几天,脐带那儿还是湿漉漉的,眼睛半睁半闭。食物倒不成问题,随时可以到羊圈里找一只带崽的母羊挤半碗热羊奶喂它,但我知道,小猫出生后起码要在母猫身边待满二十天,才能让人抱养,不然的话,夭折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刚出生的小猫需要母猫无微不至的照顾:它们怕冷,夜里要蜷缩在母猫的怀里,靠母猫的体温取暖;它们皮肤娇嫩,遭蚊蝇或其他寄生虫叮咬,容易起疱生疮,母猫要经常用舌头为其舔理全身皮毛,消炎止痒,防止皮肤溃烂;它们不会自己屙屎撒尿,肚子胀时,母猫要用舌头去舔它们的**,它们才能排出便来,不然就会给屎尿活活憋死。这可不是我力所能及的活儿,要让小黑猫活下去,看来只有把它托付给老母狗梵娌了。
  梵娌年轻时曾产过三胎狗崽,都是它一手带大的,有着丰富的养育幼崽的经验。小狗和小猫的哺养过程大同小异。最重要的是,梵娌是条好心肠的母狗,不像有些心胸狭窄的母狗,只疼爱自己的骨肉,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小狗有排斥抗拒的心理。梵娌生性仁慈,很有点博爱精神,在路上见到迷了路的狗崽,便会跑过去舔舔它的额头,护送它回到母亲身边。事实上,梵娌曾有过一次抚养小猫的经历。半年前,老猎人波黎溯家的黄猫产崽两天后,误食了耗子药,一命呜呼,一双儿女危在旦夕。波黎溯就把老梵娌借去抚养两只小猫。老梵娌表现极佳,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把两只小猫养大了。所以我认为,把小黑猫交给老梵娌来带,是不成问题的。
  没想到,事情出乎意料地不顺利。
  我用奶瓶给小黑猫喂饱温热的羊奶后,就把它放进狗窝,塞到了老梵娌的怀里。我轻轻拍打老梵娌的脖子,用这一举动叮嘱它,让它好生看管小黑猫。它明白我的意思,耸动着尖尖的鼻吻去嗅闻小黑猫。我知道,哺乳动物是靠鼻子识别敌我的,两只狗见面后会互相嗅闻,就像我们人类碰到陌生人时总会问对方的名字一样。按照以往的经验,嗅闻一遍小黑猫的身体后,老梵娌就会看着我轻柔地吠叫一声,表示它很愿意接受我交给它的任务。可是这一次,鼻尖刚触碰到小黑猫,躺在地上的它却突然像弹簧似的蹦跳起来,双目圆睁,尾巴竖直,呜呜地冲着小黑猫发出低沉、粗哑的吠叫,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别闹,趴下!”我用手指着它的脑门,板着脸训斥道。平时我这样做,它不管是在撒野疯闹还是在闹情绪,都会无条件地服从我的指令,乖乖地将身体蜷缩成一团躺在我脚边。可是这一次,它却把我的指令当成耳边风,仍狂吠不休。“嗨!”我更严厉地大喝了一声,并在它的屁股上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它哀嚎了一声,从我的胯下蹿出狗窝,也不逃远,就在院子里奔来窜去,狂吠乱嚎,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似的。

  狗的嗅觉很灵敏,能分辨出细微的气味差异;狗还很聪明,能准确分辨出哪些动物是家畜,哪些动物是野生的。寨子后面的孔雀湖湖畔,既有放养的家鸭,也经常有飞来凑热闹的野鸭。西双版纳的家鸭与野鸭在体形上差别不大,毛色也大同小异,无非是家鸭稍胖些,翅膀无力,不会飞翔,野鸭稍瘦些,翅膀有力,能翱翔蓝天。但当家鸭和野鸭都停栖在湖畔草地上,混杂在一起时,即使是养鸭专业户,想一眼就认出哪几只是家鸭哪几只是野鸭也非易事。可狗不会弄错,凡是狗去追逐扑咬的鸭子,百分之百是野鸭。
  正因为狗的这些特性,老梵娌的反常行为,颇让我惊讶,心里不由得对那只小黑猫的来历打了个问号。恰巧在这时候,老猎人波黎溯来找我借煤油,我便把他拉到狗窝,请他帮忙看个究竟。波黎溯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大半辈子都在和野兽打交道,熟识各种飞禽走兽,称得上是一位动物学专家。他捧起那只小黑猫,只看了一眼,就很肯定地说:“这是一只小黑豹!”看我有点不太相信,他就给我解释道:“瞧,它的个头比猫崽大,尾巴比猫崽长,耳郭圆而硬,眼距也比猫崽要宽一些,我不骗你,它真的是一只小黑豹。”
  这真是意外之喜!我原以为用一双新胶鞋换一只小黑猫,得不偿失,是慈善行为,没想到,我竟做成了一笔利润丰厚的好买卖!山豹当然要比家猫值钱,一张上等的山豹皮,起码可以换一百双新胶鞋。尤其是黑豹,数量稀少,一千只豹子里面仅有一两只有可能变异为黑豹或白豹,当然也就更珍贵。老天爷发慈悲,竟从天上给我掉下一块香喷喷的馅饼来!
  我立刻在狗窝里加垫了一层柔软的稻草,防止我的小黑豹冻伤;又将篱笆墙上的窟窿修补好,防止讨厌的黄鼠狼钻进来叼咬毫无自卫能力的小黑豹。
  当然,最要紧的事,是要让老梵娌放弃成见,接纳小黑豹。我知道,老梵娌之所以如临大敌地朝小黑豹狂吠乱嚎,是闻到了小黑豹身上那股山林猛兽的气味。多年前,老梵娌在放羊时曾遇到过一只想偷袭羊群的豹子,在与豹子搏斗的过程中被犀利的豹爪抓伤了背脊,至今翻开它背脊上的毛还能看见那条粉红色的伤疤。黑豹身上的那股气味唤醒了老梵娌沉睡的记忆,出于对山豹的畏惧和仇恨,出于对主人的忠贞与赤诚,它用叫声警告我凶猛的豹子就在眼前!
  我知道它这样做是出于动物的本能,是好意,但我要按照老猎人波黎溯教我的办法,强迫它接受小黑猫——这可是我的摇钱树啊!我抱起老梵娌,来到小黑豹跟前,微笑着用温和的口吻说:“老梵娌,瞧,你是我的宠物,这小家伙则是我的宝贝,你们拥有共同的主人,应当成为最好的朋友!”我相信,跟我朝夕相处了很多年的老梵娌是能够从我亲切的微笑和温婉的语调中领会到我的心意的。然后,我腾出右手,将小黑豹也抱了起来。老梵娌的眼睛立马惊骇地瞪得溜圆,一伸脖子就想叫。我赶紧按住它的头,用膝盖顶住它的嘴,不让它叫出声来。随后,我慢慢地将小黑豹向老梵娌,往它的鼻吻前送。老猎人波黎溯告诉我说,一定要让老梵娌习惯并熟悉小黑豹的气味,对哺乳动物而言,陌生的气味会产生敌意,熟悉的气味则能消除敌意。老梵娌挣扎扭动,想我的怀抱里逃出去,我用胳膊紧紧地将它夹住,使它无法逃脱。它浑身发抖,呜呜低嚎着,一副很痛苦的样子,好像在受酷刑。我不管它痛苦不痛苦呢,把小黑豹移近些再移近些。当我把小黑豹移到离它的嘴约半尺远的距离时,它被逼急了,张嘴就咬,我早有准备,迅速将我的食指塞进了它的嘴里。我是它的主人,它当然咬不下去了。小黑豹身上的气味一个劲儿地往老梵娌的鼻子里钻,它两眼翻白,屏住呼吸,好像我在灌它瓦斯毒气似的。嘿,你又不是鲸鱼,屏住呼吸能坚持多久呀?我心里暗笑,索性将小黑豹贴在了狗嘴上。过了约一分钟,老梵娌终于憋不住了,呻吟似的大吸了一口气,把小黑豹的气味全吸到肚子里去了……
  如此这般重复了几遍后,老梵娌渐渐习惯了小黑豹身上那股特殊的气味,不再狂吠乱嚎了。
  接着,我按照老猎人波黎溯的吩咐,给老梵娌喂了两大碗肉汤,让它的肚子涨得像皮球。它很快忍不住了,撒了一泡尿。我用一张箬竹叶接了几滴老梵娌的尿,淋在小黑豹的身上。这叫气味认同,把老梵娌的气味涂抹到小黑豹的身上。这叫气味认同,把老梵娌的气味涂抹到小黑豹的身上,其意义相当于人类社会收养孩子时另外给他起个名字。然后,我将自己的尿液也涂抹了几滴在小黑豹的身上。我是老梵娌的主人,我的气味在它的嗅觉世界里是最熟悉最亲近最具有权威的,有我的气味在小黑豹身上,老梵娌就不会伤害它,反而会保护它、照顾它。
  当然,要让老梵娌完全按照我的意愿,像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那样对待小黑豹,采用食物引诱法也是免不了的。实践证明,食物引诱法是人类驯养调教动物最实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我整整一天不给老梵娌任何东西吃,在它的肚皮快要饿瘪了的时候,炒了一盆热腾腾的宫保鸡丁,故意在它面前吃得满嘴流油。它馋得满嘴流哈喇子,我便将小黑豹放进它的怀里,它舔一次小黑豹,我就赏给它一块美味鸡肉;它用舌头帮助小黑豹排一次便,我就慷慨地舀一勺鸡肉给它。多次重复后,它产生了一种条件反射:自己必须疼爱和照顾这只小黑豹,才能得到主人的赏识,并获得物质奖励。
  仅仅三天,老梵娌就尽释前嫌,像接纳其他小动物一样接纳了小黑豹,担当起了养母的角色。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总认为哺乳动物的母爱是一种本能,一旦产崽,就会毫无保留地疼爱自己的骨肉,不求回报。就好像雌性动物遗传基因里带有母爱密码一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改变。
  动物行为学研究表明,这是一种误解。
  不错,动物的母爱确实具有先天遗传的成分,母兽产下幼崽后,不用谁去教它,就知道如何剥掉幼崽身上的胎衣,如何舔净幼崽身上的羊水,如何给幼崽哺乳等等。但这种先天遗传的母爱,绝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得或浓或淡。母爱和其他类型的情感一样,既是先天生成的,又是后天养成的,需要有情感的交流,需要有幼崽的回应。因此,哺乳动物幼年期都会表现得十分讨人喜欢,或聪明伶俐,或活泼淘气,或憨态可掬,或乖巧听话……以讨得母兽的欢心。即使是生性孤傲的老虎,幼年期也会做出种种讨好母虎的举动来。这是动物世界中,母爱所必需的一种补偿和激励。幼兽对母兽表示依恋,在母兽面前撒娇,会使母兽体味到做母亲的欢乐,让母兽觉得自己的含辛茹苦得到了相应的回报,从而更勤勉更细心地照料幼兽。野外观察表明,幼兽越活泼可爱,母兽越愿意延长哺养幼兽的时间,表现得也更慈祥更温情脉脉;反之,孱弱、呆板、蠢笨的幼兽,较少得到母兽的照顾和宠爱,当天敌侵袭或食物匮乏时,它们还可能会遭到母兽的抛弃。
  我发现,山豹这种动物,幼年时似乎比小狗、小猫、小羊、小牛等动物更乖巧更善于笼络母兽的心。
  老梵娌舔理小黑豹的皮毛时,小家伙就会四爪勾缩,咿呀咿呀地叫唤,身体扭来滚去,好像在对老梵娌说:“你舔得我真舒服呀,你真是我的好妈妈,我打心眼里感激你!”凉风吹来,老梵娌把进怀里,它会将稚嫩的小脸贴在老梵娌的肚皮上,轻轻地不断摩擦,发出梦呓般的呢喃声,仿佛在说:“妈妈的怀抱比火塘还暖,妈妈的怀抱比港湾还安全,妈妈的怀抱是我童年最好的摇篮!”每次老梵娌要离开狗窝时,小家伙就会可怜巴巴地仰起脸,呜呜叫着,蹒跚爬行,好像很舍不得的样子。它会把老梵娌送到狗窝门口,用期待的目光目送着老梵娌远去,好像是在说:“妈妈,我现在就想你了,你一定要早点回来啊!”每当老梵娌外出归时,刚跨进院子,小家伙就会跌跌撞撞地从狗窝里爬出来,呦呦叫着,激动得声音都发颤了。它会搂抱住老梵娌的腿,又亲又啃,老梵娌舔舔它的额头,它会顺势倒在地上,翻动打滚,跌倒爬起,做出一只幼豹所能做出的各种逗人欢喜的动作来,好像是在表演节目,以庆贺老梵娌的归来。
  老梵娌刚开始照顾小黑豹时,热情并不是太高,它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出于对主人指令的绝对服从,才接受小黑豹的。虽然它也为小黑豹舔理皮毛,排屎排尿,但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显得有点勉强。有时在外头玩得高兴了,它便会将照顾小黑豹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在我呵斥催促下,它才会慢吞吞地回狗窝去。但在一个星期后,情况就有了明显的变化,老梵娌越来越愿意待在小黑豹身边。牧羊归来,根本不用我再费心催促,只要羊群一进圈,它撒腿就往家里跑。有好几次,我和它在山上放羊,羊在山坡上吃草,我在大树下看书,它看看没什么事情,就开小差溜回家去照看小黑豹了。一开始,我是用奶瓶给小黑豹喂羊奶,等小黑豹会蹒跚爬行后,我就将羊奶倒进石盆里,让小黑豹自己爬过去吃。刚这样喂奶时,小黑豹有点不习惯,经常会爬错方向,找不到石盆。老梵娌不仅不帮忙,趁我不注意还会偷吃羊奶。但到了后来,老梵娌不但再也不和小黑豹争食了,还会用嘴轻轻地拱小黑豹的屁股,把小黑豹送到石盆边上;石盆有点大,还有点凹,盆底积着一层羊奶,小黑豹嘴够不着,老梵娌就用舌头把羊奶扫拢到小黑豹嘴边,让小黑豹舔食干净。一个多月后,小黑豹可以吃一些肉食了,老梵娌便耐心地从骨头上撕下软骨和肉块,嚼成肉糜,然后吐出来喂小黑豹。
  有一种理论认为,在动物界,面对有限的食物资源,动物们通常都很吝啬,不愿将食物拿出来与同伴分享,即使在同一种群内,也常常为了食物而发生流血争斗,无私的行为只有在血亲间才会发生,只有在血缘关系很近的个体间,才会出现喂食或分享食物的现象。由此可见,富有爱心的老梵娌已经把小黑豹当做亲生骨肉来抚养了。

  一天半夜,我睡得正香,突然听见院子里传来猛烈的吠叫声。我从梦中惊醒,发现是老梵娌在叫,而且声音尖厉,叫得很凶。我赶紧披衣起来,一手提着马灯,一手紧握木棍,打开门走了出去。马灯在风中摇曳,将院子映照得忽明忽暗。只见老梵娌站在狗窝门口,眼珠仿佛都要从眼眶中蹦出来,正惊恐万分、龇牙咧嘴地咆哮。在它面前约一米远的地方,有一条近两米长的眼镜蛇,蛇尾盘绕,蛇头高昂,颈肋扩张,扁平的脖颈内侧赫然露出一对骇人的白色黑心眼镜状斑纹,嘴里吞吐着鲜红的叉形蛇信子。眼镜蛇的身体前后晃动,那是即将蹿上来噬咬的预示动作。老梵娌的爪子紧紧抠住地面,尾巴平举,摆出一副准备殊死搏杀的姿势。我心里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饥饿的眼镜蛇从竹篱笆的缝隙里钻进院子,想吞食还不足两个月大的小黑豹,老梵娌及时嗅闻到眼镜蛇的气味,堵在狗窝门口,不让眼镜蛇靠近。
  我用木棍敲地,大声地喊叫,试图把那条眼镜蛇吓走。可那家伙只是瞪了我一眼,仍一点一点朝狗窝逼近。老梵娌叫得愈发惨烈,好像烧红的烙铁粘到它身上了一样,可身体还是堵在狗窝门口,一寸也不后退。情急之下,我将手中的马灯朝眼镜蛇扔了过去,哐的一声,马灯砸在地上,玻璃罩被摔得粉碎,虽未能砸中眼镜蛇,但洒了一地的煤油在眼镜蛇面前燃烧起来,并慢慢向眼镜蛇蔓延过去。野兽都怕火,眼镜蛇也不例外,它扭动身体,躲开橘红色的跳动的火焰,迅速游进黑暗里,逃走了。
  借着火光,我往狗窝里看了一眼,发现老梵娌已将小黑豹拥进了怀里,一面舔吻着小家伙的背,一面轻声吠叫,好像在告诉小家伙:危险已经过去,别害怕,妈妈在你身边。
  眼镜蛇毒性极强,别说是狗了,就是牯子牛被眼镜蛇咬伤后,几分钟内也会口吐白沫倒地身亡。老梵娌不是爱冒险的狗,特别惧怕毒蛇,有几次我同它走在羊肠小道上,遇见花花绿绿的普通毒蛇,它总是迅速扭身跳开,从不敢与之较量。我养了它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它这么勇敢,面对一条两米长的眼镜蛇也不退缩。
  野外观察表明,遭遇危险时,动物很少互相救援,一般都会只自己逃命,唯有母兽会奋不顾身地保护自己的幼崽。为了保护幼兽,母兽的胆量明显要比平时大得多,敢跟平时一见就逃的天敌拼个你死我活。
  看来,可爱的小黑豹成功激活了老梵娌温柔的母性,使它放弃了成见,将小黑豹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来看待了。

 

  眨眼工夫,小黑豹就三个月大了,个头已和老梵娌一般大。它是只小雄豹,它两只淡黄色的眼珠清澈透明,身上漆黑如墨,唯有耳郭内侧和尾尖上各长着一撮黄毛,我给它起名叫三点金。
  有一些动物,不需要学习,先天就具备生存技能,一出世就知道自己该到哪儿去,该如何寻找食物填饱肚子。像蛇、鱼、蜥蜴、海龟、各种昆虫、鸟类中的早成鸟等,就属于这类动物。还有一些动物,尤其是大部分哺乳类动物,先天不具备生存技能,童年时期需要跟着母兽学习如何觅食、如何筑巢、如何躲避天敌等,只有通过后天的观摩学习才能掌握这些技能。
  金钱豹就属于后者。
  野生小豹子,三个月大时,就会由母豹带着,走出巢穴,熟悉四周的环境;在母豹狩猎捕食时,会躲在草丛里观摩;平时会与兄弟姐妹们嬉闹打斗,学习扑咬技巧;满一周岁后,便离开母亲独立生活。
  生命的各个阶段,动物会有哪些表现,都是由它体内的生物钟来控制的。
  三点金越来越调皮,小小的狗窝已经关不住它了。我和老梵娌上山放羊,刚摘下挂在泥墙上的羊鞭,它就知道了,激动得呦呦叫着,在院子里奔来跑去,一会儿咬咬老梵娌的尾巴,一会儿咬咬我的裤腿,吵着要跟我们一起出去。我嫌它小,怕带着它添麻烦,就强行把它关在院子里了。它将那扇木门当成出气筒,又抓又咬,把门都弄坏了,有一次还恶作剧地在我舂米用的石碓里屙了一泡臭烘烘的屎,气得我真想踢它一脚。我把三点金留在家里,老梵娌身在山上心在山下,我稍不留神它就脚底抹油溜回家去陪三点金。有一次老梵娌开小差后,我听到乱石沟里传来野狼的嗥叫。羊群也听到了,惊慌不安地在山坡上挤成一团。我担心恶狼会来袭击羊群,便放开喉咙大喊老梵娌,喉咙都喊哑了,也不见它的影子。幸亏野狼只是路过此地,隔着山沟冲着我和羊群嗥了几声,便钻进灌木丛离开了。要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羊群的安全,为了不让老梵娌分心,我只好妥协,同意老梵娌带着三点金跟我一起上山放羊。
  没想到,歪打正着,竟造就了一只罕见的牧羊豹。
  老梵娌跟着我放了四年羊,是条优秀的牧羊犬,熟悉放羊的整个过程,知道上山的道路,了解哪个山坡上的草更肥。每天早晨,只要我打开院门,一甩鞭子,在晨雾中甩出一声清脆的鞭花,它就会像听到了上班的铃声,抢在我前面跑到屋后的羊圈去,狗爪搭在栅栏上,狗嘴咬住木插销往上一拔,打开栅栏门让羊群蜂拥而出,然后吠叫着驱赶羊群往青草茂盛的山坡走去。到了山上,羊们在山坡上吃草,它便找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卧在树荫下,俯瞰吃草的羊群。在把走散的羊赶回羊群的同时,如果附近的山岬沟壑里有什么可疑的情况,它就会朝我吠叫报警。太阳西沉时,我只要挥动羊鞭吆喝一声,它就会帮我将散在山坡四周的羊赶拢来,并护送回家。羊群进圈后,它又会扑跳着将栅栏门合拢,咬着木插销将门闩牢。
  第一次带三点金去放羊,小家伙就表现出浓厚的学习兴趣。它蹲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老梵娌开启羊圈、带羊上山、撵羊归群、赶羊回家、关上栅栏门,就好像一个很用功的学生在专心听老师讲课。过了一段时间后,它就开始模仿老梵娌的动作:当老梵娌趴在栅栏上用嘴拔木插销时,它也抱住羊圈的木桩,摆出啃咬的姿势;当老梵娌吠叫着迫使头羊拐进盘山小道时,它也张牙舞爪地在一旁做出驱赶的动作;当老梵娌踏着夕阳的余晖把羊群赶回羊圈时,它也在羊群背后大呼小叫,让羊们走得快些。
  又过去了三个月,三点金已经有六个月大了。它长得很快,个头比老梵娌大了将近一倍,成了一头半大的少年黑豹。它是豹子,力气比狗大得多,在与老梵娌嬉闹扭打时,能轻易地就将老梵娌压在身下。可它仍十分依恋老梵娌,整天影子似的跟着老梵娌,要老梵娌替它舔理皮毛,要老梵娌搂着它睡觉。虽然从外形看,它是地地道道的黑豹,但行为却很像一条狗。见到陌生人时,它会像狗一样耸动着身体嗷嗷吼叫;挨了我的训斥,会像狗一样夹着尾巴躲进角落里;我喂食时,也会像狗一样朝我摇尾巴,当然,它摇尾巴的本领远不如狗,动作有点笨拙生硬,像在舞动一根棍子。
  它是由狗带大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狗者自然像狗了。

 

  一场暴雨,要了老梵娌的命。
  太阳虽然快沉到山峰背后去了,但阳光仍烫得像火焰,没有一丝风,闷得像进了一只大蒸笼。羊们热得难受,脾气也变得暴躁,不愿下山回家。老梵娌东奔西跑,喉咙都叫哑了,才好不容易将羊群赶下了山坡。它热得舌头伸得老长,哼哧哼哧直喘粗气龘——狗没有汗腺,全靠舌头散热。就在这时,一团乌云从山峰背后飞来,霎时间,狂风骤起,天昏地暗,倾盆大雨哗哗而下。这是一处荒僻贫瘠的山谷,根本找不到可以躲雨的大树,人、羊、狗、豹都淋成了落汤鸡。
  回到家,老梵娌就不停地咳嗽,喂它东西也不吃,无精打采地蜷缩在火塘边。我喂它吃了几粒感冒药,它也不见好转。第二天早晨,我在院子里甩响羊鞭,老梵娌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同往常一样跟我去放羊,可是没走几步,便软绵绵地趴倒了。三点金在一旁呦呦哀嚎。我只好把老梵娌抱回狗窝,让三点金留在家里陪伴它,独自带着羊群上了山。傍晚我回到家时,老梵娌已经死了。它本来就风烛残年,大热天再被暴雨淋浇,一热一凉,就一病不起了。我在羊圈旁挖了个坑,把它埋了。它生前是条不错的牧羊犬,死后也让它与羊群为伴,相信它在九泉之下会感到满意的。
  三点金好像知道什么叫死亡,我把老梵娌拖去埋葬时,它默默地跟在我后面,面容哀戚,垂头丧气。当我往墓坑里填土时,它蹲在墓坑前,发出如泣如诉的吼叫,像是在为养母悲伤地送行。
  处理完老梵娌的丧事后,我急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再弄一条牧羊犬来顶替老梵娌的位置。西双版纳山野草深林密,羊容易走散,又有猛兽出没,一个牧羊人没有一条牧羊犬做帮手,是很不方便的。当时,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让三点金来替我放羊。豹子终归是豹子,怎么可能像牧羊犬一样忠心耿耿地替主人放牧一大群羊呢?我四处托人打听,看能不能买到有经验、能立马接手老梵娌工作的牧羊犬。很巧,邻寨有个老羊倌,卧病在床,不能上山放羊了,便想把一条名叫雪彪的牧羊犬处理掉,好筹钱治病。价钱开得很高,相当于三条草狗的价。好狗卖好价,这也在情理之中。据说雪彪是条难得的优秀牧羊犬,曾独自从一条巨蟒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小羊羔。我盘算了一下,三点金已有八个月大了,小牛犊似的,食量一天天增大,而且它是标准的食肉动物,无荤不食,再养下去费用越来越高,既然派不上什么用场,不如早点卖给动物园,换来的钱不但足够买雪彪,还能有剩余。拿定主意,我便让老羊倌的家人第二天将雪彪牵来,试用一两天,如果雪彪真像他们吹嘘的那样,是尽心尽职最优秀的牧羊犬,我就按他们开的价把它买下来。
  第二天上午,老羊倌的家人将雪彪送了过来。果真是条好狗,浑身雪白,宽胸窄腰,四肢细长,狐面鹰眼,毫无疑问,雪彪身上带有缅甸德钦牧羊犬的血统。更让我高兴的是,这家伙不愧是老羊倌调教出来的牧羊犬,称得上是放羊的行家里手。我决定考察一下它,刚把它带到羊圈旁,它就两眼放光,冲着圈里的羊高声吠叫了一通。我知道,它是在发表就职演说,是在向羊们宣布:从现在起,我接手管理你们,你们必须听从我的调遣服从我的指挥,不然的话,休怪我不客气!我用手指指栅栏门。它立刻心领神会,纵身一跃趴在栅栏上,张嘴就去叼木插销,准备放羊出圈。就在这个时候,嗷呜,我身后传来一声粗鲁的吼叫,我刚想扭头去看,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从我身边蹿了过去,一下把雪彪从栅栏上掀了下来。
  是三点金!
  这家伙,我出门时明明把它锁在院子里了,天晓得它是怎么跑出来的。
  三点金将雪彪掀翻后,守在羊圈旁,吹胡子瞪眼地朝雪彪吼叫,一副凛然不可侵犯、誓死捍卫自己领地的样子。
  “三点金,滚开!”我既惊讶又困惑,怒斥道。可它好像聋了似的,对我的呵斥置若罔闻。我火了,冲上去就是一脚。谁知,这畜生反应十分敏捷,我脚刚抬起来,它一扭腰便躲开了。我连踢数脚,脚脚踢空,连它身上的毛都没碰到。它一边躲着我的飞脚,一边仍不忘冲着雪彪龇牙咧嘴地威吓。

  在我和三点金纠缠的时候,雪彪在地上打了两个滚,爬了起来。它沾了一身羊粪和泥土,白狗变成了花狗。猝不及防之下吃了亏,它不禁恼羞成怒,待看到三点金虽然是一只黑豹,但只有七八个月大龘,乳臭未干时,便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黑豹和白狗扭成一团,狗吠豹吼响成一片,羊圈里的羊吓得咩咩乱叫。我害怕被它们误伤,也不敢上去拉架。
  雪彪是一条在山林里闯荡了多年的成年牧羊犬,厮斗经验丰富。它虚晃一招,狗爪朝三点金脸上抓来,三点金本能地扭头躲闪,趁三点金躲闪之机,雪彪在三点金腿上咬了一口。这一口咬得不轻,三点金豹毛飞旋,皮开肉绽,腿上流出一串血珠。它嚎叫一声,奋力推开雪彪。
  我想,三点金挨了咬,大概会吸取这血的教训,当雪彪再次扑上来时,会掉头逃回家去的。可我想错了。这家伙小小年纪,却不乏猛兽的胆魄,竟无所畏惧地冲了上去,又和雪彪扭打在一起。雪彪故伎重演,又举起狗爪向三点金的脸抓去。这一次,三点金学聪明了,它张开嘴,顺势一口咬住了雪彪伸过来的那只狗爪。雪彪狂吠乱跳,鬼哭狼嚎,凄惨得像被赶进屠宰场的猪。我心里一惊:三点金兽性大发,真把雪彪咬瘸了的话,我就惨了,老羊倌的家人肯定会赖着我让我把雪彪买下来,我花高价买回来一条瘸腿狗有什么用呢?我赶紧冲上去,揪住三点金那条长长的尾巴拔河似的拼命往后拉,嘴里高声叫骂道:“三点金,你这个畜生,快松嘴,再撒野我揍扁了你!”我是它的主人,它到底还是只小豹,有点怕我,见我发疯般地朝它喊叫,便松开了口。正在拼命挣扎的雪彪突然没有了束缚,一下子摔出去两米多远,挣扎了好一阵,才勉强站起来,那只被咬伤的狗爪却悬吊着不敢落地。三点金仍跃跃欲扑,我抱住它的腰不放。过了一会儿,雪彪那只倒霉的爪子总算可以踩到地上了。它的眼神里充满恐怖,哀嚎一声,夹着尾巴逃走了。它奔跑起来微微有点跛,但速度还是蛮快的,看来它那只狗爪只是被啃破了点皮肉,没伤着骨头,我悬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我用手指点着三点金的脑门,生气地说:“我找牧羊犬,关你屁事?你这一捣乱,把好事全给搅了!现在好了,没了牧羊犬,谁来帮我放羊呀?”
  它眨巴着眼睛,好像挺委屈的样子。突然,它走到羊圈旁,往栅栏上撒起尿来。让我迷惑不解的是,它这次撒尿和往常完全不同:以往它撒尿总是哗哗哗尿得淋漓痛快,而这次撒尿却好像节约用水似的,在这段栅栏上淋几滴,在那段栅栏上淋几滴,顺着环形的栅栏一路尿过去。开始我还以为它在和雪彪扭打时受了伤,无法正常排尿了,可仔细端详它的脸,丝毫没有因撒不出尿而憋得难受的痛苦的表情。我又以为它是闹着玩,利用撒尿来跟我搞恶作剧,可仔细观察它的神态,严肃认真,就像在从事一项伟大的事业,不像是在跟我开玩笑。我不知道它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只好莫名其妙地看着它折腾。它将一泡尿围着羊圈整整撒了一圈后,又在羊圈的栅栏门上使劲地摩擦身体。随着摩擦的沙沙声,许多豹毛被蹭了下来,粘挂在栅栏门的木条子上。
  事后我去请教老猎人波黎溯,才知道了三点金这种反常行为的原因。原来,山豹属大型猫科动物,具有很强的领地意识,为了阻止同类或其他食肉动物到自己的栖息地来猎食,它们会在自己的领地四周撒上尿液或粪便,并在树枝、岩石等显眼的地方粘挂己身上的毛,以布置起一道气味边界线来警告那些野心勃勃的过路者:这片土地已经被一只山豹占领。这些油光闪亮的豹毛足以证明这片土地的所有者年轻力壮,身体健康。你如果敢动什么歪脑筋,越过气味边界线来偷猎食物的话,会吃大亏倒大霉的!
  看来,三点金把羊圈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三点金做完这件事后,一展矫健身手,嗖地蹿上羊圈栅栏门,叼咬圈门的木插销。它天天跟着老梵娌放羊,悉心观摩了好几个月,耳濡目染,知道该怎么打开羊圈的门。但这是它第一次亲身实践,动作稍嫌笨拙,叼咬了好一阵才把木插销拔了出来。栅栏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的羊群哄的一声蜂拥而出。三点金随即摆出牧羊犬的架势,跳到那只大角头羊面前,半曲四肢,身体前后耸动,嘴里嗷嗷吼叫着,逼迫大角头羊拐进了一条上山的小道。
  这时我已完全明白,这只小黑豹,想替代老梵娌的位置,帮我放羊。我觉得很新奇,心想:反正身边也没有合适的牧羊犬,就让它试一试吧。

 

  试用一段时间后,我不得不承认,三点余绝不亚于一条最优秀的牧羊犬。狗在牧羊过程中所能做的一切事情,如打开羊圈的门、指挥羊群上山、寻找走散的羊羔、对四周可疑的情况进行报警、帮着牧羊人驱赶羊群回家等,三点金都会做,而且比牧羊犬做得更好。它还有很多牧羊犬所不具备的优点,某些方面的能力甚至超出了我的想象。
  豹子体内的生物钟,远比狗要准确。每天早晨七点半,三点金会准时在院子里等候我。我要是赖在床上不起来的话,它就会吼叫催促;我要是再不起床,它就用爪子抓我的门,迫使我不得不起来放羊。而过去老梵娌做我的牧羊犬的时候,有几次我睡懒觉睡到中午,老梵娌便也陪着我酣睡,把羊饿了个半死。
  另外,豹子好像对天气变化十分敏感,具有预报天气的能力。如果一两个小时后有暴雨,它就会把我堵在家里,不让我出门,也不让羊群上山吃草。有一次,我和三点金带着羊群在澜沧江边放牧。天气晴朗,一丝云彩也没有。突然,三点金急急忙忙地将正在吃草的羊群往山上赶。这一带为喀斯特地貌,石山陡峭,难以攀爬,再说山坡上也不长牧草,这么毒的太阳爬上去干什么?我想阻止它,可它十分固执,不顾我的阻拦,将羊群赶进了半山坡的一个天然大溶洞里。羊们爬了半个多小时的陡坡,个个累得哼哧哼哧直喘粗气。有一只还口吐白沫中暑了。我心疼得要死,恨不得抽三点金五十羊鞭。就在这时,突然间天色大变,乌云蔽日,冷风阵阵,竟下起了冰雹。那是西双版纳罕见的特大冰雹,比鸽蛋还大,砸在岩石上,噼啪作响。树枝被砸断,飞鸟被砸伤,山脚下有一头老水牛,被砸得一头钻进了布满荆棘和毒刺的灌木丛……好险哪,要是羊群此时还待在毫无遮挡的澜沧江边,起码有半数真上的羊不是被冰雹活活砸死,就是被砸出脑震荡来。
  三点金帮我牧羊,绝对安全可靠。它是由牧羊犬老梵娌带大的,从三个月大就与羊群厮混在一起。羊们熟悉它身上的气味,不仅不害怕它,而且还很乐意服从它的调遣和指挥。它虽然是一只黑豹,却和专吃山羊的野豹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它从不欺负羊,肚子再饿也不会咬翻一头羊来充饥。它固定的觅食方式是早晚两次吃我倒在院子里的食盆中的食物。它从小跟着老梵娌学习的是帮我驱赶羊守护羊,而不像野生幼豹那样从小跟着母豹学习怎么捕捉和屠宰羊。有时候我想,即使我心血来潮命令它去杀羊,恐怕它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所以,我从不担心它会监守自盗,糟蹋我的羊。
  三点金牧羊的最大好处,就是杜绝了羊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过去老梵娌活着的时候,虽然也忠于职守,勤勤恳恳地看护羊群,但牧羊犬毕竟属于中型兽类,体格中等,力量有限,对付偷袭新生羊羔的狐狸、黄鼬、鹞鹰这类中小型飞禽野兽还马马虎虎,遇到虎豹豺狼这样的猛兽,或金雕这样的猛禽,就无能为力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向我吠叫报警。我买不起打猎用的铜炮枪,随身只佩带着一把缅式长刀,而我生性胆小,从小体弱多病,手无缚鸡之力,绝无与凶禽猛兽徒手搏杀的能力。所以。我放牧的羊群常发生被凶禽猛兽叼食的事件,尤其是刚出生不久的羊羔,每年损失的达两成以上。
  有一次,我和老梵娌赶着羊群到龙山上放牧,树丛里突然蹿出一群红豺来。红豺亦称红狼,是一种异常凶猛的食肉动物,敢从母熊身边抢夺幼熊。老梵娌孤身一狗,根本不是一群红豺的对手。它鼓起勇气汪汪吠叫着冲过去,却立马被三只红豺围住了。三只红豺你一口我一爪,抓伤了老梵娌的脖子咬伤了它的屁股,老梵娌很快就夹着尾巴败下阵来。打败老梵娌后,可恶的红豺们围住一只羊羔开始撕咬。那只羊羔的母亲泪汪汪地看着我,发出凄厉的咩叫。我拔出缅式长刀,怪叫了两声为自己壮胆,向正在施暴的红豺走去。刚走了没几步,两只紫酱色的老豺从左右两边朝我包抄过来。这两只老豺面目狰狞,一只少了一只耳朵,另—只少了一只眼睛。独耳老豺的眼睛残忍地眯成一条缝,独眼老豺则用滴血的舌头磨着满嘴尖利的牙齿,都是凶相毕露,杀气腾腾。我打了个寒噤,勇气就像阳光下的露珠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的双腿剧烈地颤抖起来,心想:与红豺拼命实在是有失人的尊严,没必要与野兽一般见识,为一只羊羔去冒生命危险。我虚张声势地朝两只老豺吐了口唾沫,心惊胆战地退了回来。可我又不甘心白白损失一只羊羔,就一遍又一遍地向老梵娌发出扑咬的指令。但老梵娌已是败军之将,胆气全无,只敢待在我身边远远地朝那些行凶作恶的红豺咆哮吠叫,一步也不敢向前。结果,那群红豺就在我、老梵娌和悲痛欲绝的母羊面前,把那只可怜的羊羔撕成了碎片,吃得只剩下几根骨头。之后,那些豺从容不迫地撤回到树丛中去,一面走还一面伸长脖子嚣张地嚎叫,好像在说:羊肉宴席味道不错,谢谢盛情招待,我们以后想吃,还会再来的。

  我气得眼珠子都快冒出来了,却无可奈何。
  自打三点金接替了老梵娌的位置,帮我放牧羊群后,就再也没有发生遭野兽袭击的事。三点金从外表看上去绝对是一只正宗的山豹。满一周岁后,它长得像头小牛犊,体格已与成年山豹相差无几。它身上的毛浓密顺滑,泛着一层油光,像涂了一层黑。它的嗓音也变粗了,吼声略带沙哑,富有穿透力。它淡黄色眼珠色泽渐深,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称得上是一双无可挑剔的铜铃大眼。它的肩胛上肌肉鼓凸,足掌上的指甲伸出时锐利如一把把小匕首,嘴吻两侧的胡须硬如钢针,锋利的豹牙闪烁着寒光。它不用张牙舞爪,只是静静地蹲在哪儿,便自有一种猛兽的威风和震慑力。狐狸、黄鼬、狗獾这类中小型食肉动物,远远地望见它的身影闻到它的气味,便会吓得逃之夭夭,就算发给它们请帖,它们都不敢跑到羊群里来捣乱。
  豹子和老虎同属猫科动物。若论体形和力气,老虎当排在豹子的前面。但老虎虽然是百兽之王,却不会爬树,不管人还是动物,遭遇老虎,只要爬上树去,便可化险为夷。豹子就不一样了。豹子矫健敏捷,再高的树也能轻而易举地爬上去,猎食本领比虎要高出一筹。豹子也因此在捕猎时比老虎多了一个绝招。它们会埋伏在大树上,等到猎物从树下经过时,出其不意地一跃而下,将猎物擒获。因此,当地山民喜欢说“头豹二猪三虎”,把豹子排在老虎前面。
  这天,我和三点金赶着羊群到北山去放牧,途经一个名叫“神仙峰”的山崖。那是一个陡峭的绝壁,仅有的通道就是半山腰里凿出的一条宽三尺的小道。小道一边是石壁,一边是悬崖,地势十分险峻。每次路过这里,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哪只羊蹄下一滑,摔下山去。羊们仿佛也知道此地危险,在这条小道上行走时格外谨慎。平时再调皮捣蛋的羊,一来到这里,也会变得规规矩矩。羊们会排成一路纵队,小心翼翼地通过这个险峻之地。为防不测,我让三点金走在最前面,充当开路先锋,我走在最后面,殿后压阵。“神仙峰”小道长约五百米,弯弯曲曲地绕山而建。开头还平安无事,走到一半时,突然,跟在三点金后面的大角头羊停了下来。它抬头仰望,咩地惊叫了一声,一步步地往后退去。我顺着大角头羊的视线望去,我的天,就在羊群头顶的石壁上,长着一棵歪脖子山茶树,淡褐色的树干上缠着一条黑尾蟒。我从没见这么大的蟒蛇,它起码有六米长,比龙竹还粗,瞪着两只大玻璃珠似的眼睛,张着一张能吞下羊羔的大嘴,样貌可怖。它的尾巴紧紧缠在树干上,上半身悬吊在半空,准备玩个倒挂金钩,攫取一只肥嫩的小羊羔。走在前面的羊发现了危险拼命想往后退;走在后面的羊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在继续往前面走。顿时,羊群挤作一团,你挤我撞,乱得像锅粥。我心里暗暗叫苦:山道狭窄,再不想办法,肯定会有一些羊被撞下悬崖摔成羊肉酱的。我真想和这条企图拦路抢劫的大蟒蛇谈判,送一只羊羔给它吃,让它从歪脖子山茶树上撤走,让我的羊群安全通过“神仙峰”。丢卒保车,我的损失还会小一些。遗憾的是,大蟒蛇是不会坐下来跟我谈判的。
  我心里很清楚,在这种情势下,羊群自身骚动所带来的损失要远远大于野兽袭击本身。去年邻寨有个老羊倌,带着一条缅甸德钦牧羊犬,赶着一百多只羊路过“神仙峰”。也是走到一半的时候,山道上突然出现了一只狗熊。缅甸德钦牧羊犬勇敢地冲了上去,谁知仅一个回合,就被狗熊一掌击下悬崖去了。羊群顿时炸了锅。还没等狗熊来收拾它们呢,羊们就开始互相倾轧夺路奔逃,体小力弱的老羊、小羊和母羊纷纷被撞下悬崖去。结果有三分之二的羊死于非命。
  我可不愿步老羊倌的后尘。我挥动羊鞭,噼噼啪啪甩出一串鞭花,想让羊们听从我的指挥,按先后次序排好队,有条不紊地一只跟着一只往后撤,别争先恐后像丢了魂似的。可是平时挺有权威的羊鞭,此刻却丧失了威力。羊们仍是乱窜乱跑,场面一片混乱。有一只母羊被两只公羊挤到悬崖边,一只羊蹄踩空,眼瞅着就要跌进深渊里了,幸亏它还算机灵,及时在悬崖边缘趴了下来。它前蹄扒着地面,半边身体悬空,一声接一声地发出凄厉的咩叫,就像被牵到了屠宰场门口似的。唉,死神高悬在头顶,吃草长大生性胆小的羊,怎么会不怕呢?我心想,完了,大蟒蛇很快就会从茶树上下来,窜进羊群里,找到一只最肥最嫩的羊羔,先用身体将它缠住勒死,然后将它慢慢地吞进肚子里去。在这个恐怖的过程中,羊群会被吓得潮水般地往后退去,羊们会互相推搡,一只接一只像下饺子似的坠落山崖。流年不利,我要倒大霉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三点金大吼一声,敏捷地纵身一跃,蹿起两米多高,搂抱住山茶树的树干,开始奋力往树上爬。这相当危险,它一旦失手跌下树来,摔一下倒没什么,万一身体失去平衡,打个滚什么的,就极有可能会摔下悬崖去。我不禁在心里替它捏了一把汗。这家伙,虽然还没成年,爬树的本领却已十分高强。它用尖利的豹爪抠住粗糙的树皮,嗖嗖嗖,身体笔直地往上蹿跃,一眨眼的工夫,便已登上了山茶树的树冠。大蟒蛇发觉来自身后的威胁后,将悬吊朝下的身体倏地收了起来,蛇头昂竖,准备先对付三点金。:树下的羊群知道自己暂时脱离了危险,便不再惊恐万状地拥挤奔逃。有几只胆子大的公羊甚至站在树下翘首张望,想免费看一场豹蟒大战。趁这个机会,我将那只躺卧在悬崖边上的母羊扶了起来,牵到安全的地方,然后疏导开挤成一团的老羊和羊羔,以免发生意外。
  歪脖子山茶树上,豹吼声一阵紧似一阵。三点金趴在横权上,与大蟒蛇相距约一米左右,张牙舞爪,连连吼叫。它毕竟还小,从未与蟒蛇交战过,心里未免有点发虚,因此用吼声为自己壮胆。大蟒蛇脖子扭成S状,张着嘴,血红的蛇信子火焰似的跳动着,露出一寸多长的牙齿,还不断发出可怕的嘘嘘声。双方试探着彼此的实力。蟒蛇虽然为无毒蛇,但也是不好惹的,乜卧、里有一寸多长的尖牙可以用来噬咬猎物,更厉害的是,它们的力气很大,五六米长的身子可以把猎物卷起来勒断骨头;我曾亲眼看见一条巨蟒缠绕在一头长着獠牙的公野猪身上,像绞索似的勒住猪脖子,把公野猪活活勒死。我担心三点金会吃亏,便大喊大q外加招手,想让它放弃这场格斗。可它梗着脖子,不肯下树,非要跟大蟒蛇斗个你死我活不可。
  大蟒蛇先发制人,脖子一弓,蛇嘴闪电般地向三点金伸过去,要咬三点金的腿。三点金似乎早有准备,它腰一旋,敏捷地跳到旁边那根树枝上去了。摩蛇咬了个空,三点金趁机伸出豹爪,在它身上狠狠地抓了一掌。尖利的豹爪撕破了蛇皮,大蟒蛇身上时溢出一片冷凝的血浆。大蟒蛇气得两只眼珠子差点没从眼眶里蹦出来。它把脖子在一根树枝上绕了个活结,将缠在另一根横枝上的蛇尾松开,圈成一个圆圈,嗖地朝三点金抡甩过去。大蟒蛇的用意十分明显,是要用尾巴像绳索似的捆绑住三点金,然后收缩勒紧,勒散三点金的骨架。我在树下看到这一幕,紧张得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那几只公羊用蹄子敲击着地面,用羊的特殊方式为三点金报警。眼瞅着那个蛇尾圈成的圆圈就要套中自己的脖子了,三点金突然往下一蹿,跳到了下面一根树枝上。蛇圆圈套了个空,大蟒蛇一时无法把尾巴缩回去,三点金趁势一口咬住在头顶晃动着的蛇尾,往下拉扯。大蟒蛇反转身体,张嘴向三点金咬去,要救自己的尾巴。那张开的蛇嘴快咬住三点金的脖子时,三点金叼住蛇尾,纵身蹿下树来。随着三点金身体的下落,大蟒蛇的身体先是被拉直,继而跟着三点金一起沿着树往下。它用脖子缠住一根酒盅粗的树枝想要阻止三点金,但是三点金身体沉重,下坠速度又快,当三点金四爪落地时,那根酒盅粗的树枝竟啪的一声被拉断了,大蟒蛇的蛇头被卡在了两根树枝中间,动弹不得。蛇身上只有一根脊椎骨,而蛇头骨却是一块完整的骨骼。三点金叼住蛇尾猛烈地拉拽了一阵,把大蟒蛇的脊椎骨拉散了。大蟒蛇身子瘫软了下来,一命呜呼,远远看去,就像树上挂着一条其粗无比的烂草绳。
  羊们咩咩叫着欢呼起来,我也十分高兴。在这场危机中,我不仅没损失一只羊,还自得了一条大蟒蛇,逢凶化吉,还有意外之财,真是可喜可贺啊。
  倘若帮我放羊的不是三点金,而是一条牧羊犬的话,那我今天可就惨了。狗不会爬树,对盘踞在树上的蟒蛇无能为力;再说,也不是蟒蛇的对手,根本没有胆量与蟒蛇格斗。

  毫无反抗能力的可怜的待宰的羔羊啊!
  独耳老豺的爪子举起来向黑母羊抓去,独眼老豺的舌头就快要触碰到黑羊羔细弱的脖颈了,就在这时,只听见树冠上哗啦一声响,一张黑网从天而降,罩向独耳老豺和独眼老豺。哈,是三点金从榕树上扑下来了!独耳老豺听到响动,刚一抬头,三点金的只豹爪就已经落到它的头上了;独眼老豺的头脑还算机敏,一所到头顶的树冠上传来异常响动,就想斜蹿出去,可已经晚了,黑色豹爪已经抓住了它的脊背。对红豺来说这真是祸从天降,对羊群来说则是喜从天降。其他那些豺看见从树上跳下一只黑豹来,下子就把领头的两只老耄豺扑倒抓翻,吓得魂飞魄散,哀嚎着作鸟兽散。
  三点金左前爪按住独耳老豺,右前爪按住独眼老豺,兴奋地吼了一声,扭头去咬独耳老豺的颈椎。这是虎豹等大型猫科动物最拿手的捕猎绝技。大型猫科动物天生一副强有力的颌骨,咬住猎物的颈椎使劲一拧,即可将猎物的颈椎拧断。如果三点金这一口咬准,我就可以不费一枪一弹得到一只豺了。可惜,出了一点纰漏。被三点金按在右前爪下的独眼老豺虽然胆战心惊,却并没失求生的意志。它猛烈挣扎,想从豹爪下挣脱出来。三点金分了心,扭转头来,扬起右前爪想重新按住独眼老豺,另一边的独耳老豺却趁机翻了个身,在它的左前爪上咬了一口。三点金嚎了一声,把左前爪缩了回来,独耳老豺立刻跳起来拼命逃窜。三点金起来想追,又放松了自己的右前爪。独眼老豺打了个滚,跳起来便逃。三点金急忙一口咬去,只咬下半截豺尾来。独眼老豺屁滚尿流一溜烟似的逃进草丛去了。
  要是三点金不那么贪心,集中力量对付一只老豺,不管是独耳老豺还是独眼老豺,都绝无逃脱的可能。
  虽然有点遗憾,但我还是挺高兴的。这群可恶的红豺一年前着我的面撕吃了羊羔,刚才又朝我脸上喷臭屁,还用豺尾掴我耳光,我代表人类蒙受了空前绝后的奇耻大辱,三点金算是替我替人类报了仇雪了耻,我心里涌动着复仇后的快感。
  独耳老豺的头皮被豹爪撕破了,独眼老豺的尾巴被豹牙咬断了,都留下了永恒的纪念。豺是一种记忆力极强的动物,我敢打赌,从此以后,它们看见我和我的羊群的影子就会心惊胆战,闻到我和我的羊群的气味垛避,再也不敢来捣乱了。
  三点金只是左前爪被豺牙啃破了点皮,走路梢梢有点瘸,我替它包扎了一下,过一两天就会没事的。
  我抚摸着三点金的额头,表示嘉奖。羊们散在四周,用平缓的音调朝三点金咩咩地叫唤,表示感谢。我稍稍有点内疚,刚才喊了几遍它的名字,不见它蹿下树来救驾,以为它是心虚胆怯生怕死,冤枉了它。其实,它早就听到动静,在树冠上做好了扑的准备,只不过是在等待最佳时机,以便出奇制胜。
  作为一只豹子,一岁半大的三点金已经成熟了,变得有勇有谋。
  从那以后,我更加信赖三点金,有时身体不适或要办其他事,就干脆让它独自带着羊群上山,再独自赶着羊群回家,由它全权负责牧羊。它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从没出过一点差错。有一次,一只母羊在山上产下了一只羊羔,新生的羊羔身体很虚弱,走不用嘴轻轻衔着那只羊羔,把它带了回来。半年下来,我放牧的羊无一意外损耗,个个膘肥体壮,羊羔的存活率竟达到了百分之百。我的羊群很快由一百六十四只发展到两百零一只。方圆百里的羊倌都很羡慕我,说我前世修来的福,得到了这么一会牧羊的神豹。报社的记者闻讯前来采访,给三点金拍了一张名为《受到羊爱戴的黑豹》的照片,照片上的三点金四周簇拥着一群温顺的白羊。照片发表后,这件事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络绎不绝地前来参观,带动了寨子的旅游业。村民收入大增,村长乐得合不拢嘴,逢人便夸我能干,给寨子带来了财运。年终我被评为州劳动模范,州长亲自给我佩带大红花,还奖励了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心里自然是甜滋滋的。
  只有老猎人波黎溯对我的三点金抱有不同看法。他皱着眉对我说:“祖祖辈辈的羊倌都是靠狗帮忙放牧羊群的,从没听说过有什么牧羊豹。我大半辈子同野兽打交道,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秉性。豹子就是豹子,喜欢吃羊,一万年以后也改不了的。你的那只黑豹也许短时间里能替你照看好羊,可我敢跟你打赌,时间长不了,最终它会让你倒霉的。小伙子,听我的话,趁早收场吧。”
  我觉得他年纪大了,脑子僵化保守,对新生事物横挑鼻子竖挑眼,无端指责,根本没有理睬他。

 

  一天傍晚,我站在羊圈门口,给跨进栅栏的羊点数。作为牧羊人,我每天傍晚都要给羊点数,这是例行公事。一、二、三……一百九十八、一百九十九、两百……不对啊,我昨天数下来是两百零一只,今天怎么变成两百只了呢?我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便将已经归圈的羊群又全部轰了出来,重新让它们进一次羊圈。这一次,我把栅栏门打开一条仅容一只羊通过的缝,避免再次数错。数到最后,不多不少,还是两百只。少了一只羊!那天,我因为到县上出席劳动模范座谈会,让三点金自己带羊群上的山。我将目光转向三点金,长时间盯着它的脸,想看出点名堂来。让我颇觉蹊跷的是,平时当羊进圈后,三点金便会走到我身边来,用毛茸茸的脑袋轻轻磨蹭我的腿,嘴里呜呜地吹着气,还会抬起铜铃大眼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说:我替你把羊一只不少地吆喝回来了,我肚子饿啦,要吃东西!可此时此刻,它不仅没做出索讨食物的姿态,还有意为了回避我的目光而把脑袋转了过去。我换了个角度,又盯着它的眼睛看,四目相视,它立刻就低下头垂下眼睑。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动物也是如此。它不敢看我,很明显,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心里发虚。突然,我脑子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莫不是它偷吃了那只羊?我赶紧摸摸它的肚皮,又扳开它的嘴拿起它的爪子查看。它的肚皮空瘪瘪的,不像吃过东西的样子;牙齿和指爪间,也找不到杀羊后遗留下的血迹。我再仔细观察羊群,平静如常——要是三点金真的偷食了羊,面对杀羊的刽子手,羊的眼里会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我松了口气,心想,在山上放羊,免不了会碰到意外情况,譬如过吊索桥时羊蹄下打滑掉进江里,发情期的公羊为争夺配偶打架力弱的一方被抵进山涧里,过路的野公羊拐跑羊群里的母羊,贪玩的羊跑进密不透风的迷宫似的热带雨林里,等等,都会导致羊的丢失。三点金虽然本领高强,是牧羊高手,但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它不是神豹,难免会有疏忽会出现差错。只要不是它监守自盗,偶尔丢失一只羊,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谅的。它之所以不敢与我对视,是因为觉得自己没尽到责任,辜负了我的期望,心里过意不去。我摸摸它的耳朵,刮刮它的鼻子,拍拍它的脸颊,用和蔼可亲的口吻对它说:“别难过啦。再有经验的老羊倌也难免会丢失羊的。谁都有粗心大意的时候,这没什么,以后多加小心就是了。”
  三点金哽咽着朝我嗷呜嗷呜地叫了数声,很伤心很难过的样子,这越发勾起了我的怜悯之情。我把它带回家,好言相劝,还用副新鲜的猪下水喂它,以示我的宽容和慈爱。
  我以为我的宽容一定会感动它,使它感激涕零,从而更加死心塌地地为我卖命,更加小心更加谨慎地替我放牧并看护好羊群。可万万没想到,五天后我清点羊群时发现,两百只羊变成了一百九十九只,又少了一只!
  三点金又是一副做错了事很内疚很羞愧的表情。
  又过了五天,我在给羊群点数时差点没晕倒——只剩下一百九十八只啦!
  如此频繁地丢失羊,这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啊。即使普通的牧羊犬,也不至于接二连三丢羊,更何况每隔五天丢失一只。如果是意外,这意外发生得还挺有周期性的,这难道不反常吗?每次丢失羊,都是发生在我有事没上山而让三点金单独放羊的时候,三点金究竟背着我在搞什么名堂?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疑窦丛生。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当三点金因丢羊而露出羞愧的神色时,我仍像往常一样亲切地捋顺它脊背上的豹毛,柔声劝慰几句。但我心里却已打定主意:这事非要调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转眼四天过去了。第五天清早,我背起挎包,夹着雨伞,装着要出门开会的样子,和三点金道别后,骑上自行车走了。刚出寨子,我就把自行车藏到路边的草丛里,然后抄小路赶到后山的吊索桥边,躲在一座蚂蚁包的后面。架在澜沧江上的吊索桥,是上山放羊的必经之路。
  过了一会儿,桥对面的山道上传来嘈杂的羊蹄声。三点金赶着羊群来到吊索桥头。江风有点大,挂在澜沧江两岸石壁上的吊索桥被吹得有些摇晃。—只羊羔哆哆嗦嗦地走到桥中央时,心里害怕,腿力不支,四肢一屈趴了下来,可怜兮兮地咩叫着。跟在羊后面的三点金嗖地跃过羊羔的头顶跳到了它的前面,平举豹尾,将尾尖塞进了它的嘴里。羊羔叼住豹尾,就像扶住了一根拐杖一样站了起来,恢复了平衡,安全地通过吊索桥。

  三点金把羊群照顾得如此周到,难道还会背着我杀害羊吗?
  到了北麓草场后,羊群散开,在齐腰深的草丛里啃吃青草,三点金则爬到一棵凤凰树上,像个忠实的瞭望哨,看护着羊群。我躲在灌木丛里观望。两个小时过去了,什么异常的情况也没发生。四个小时过去了,仍是一切正常。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疑心病,冤枉了忠诚的牧羊豹。天气很热,到了中午时,我打起盹来。正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对面山坳里传来一声野兽的吼叫。我惊醒过来,凭经验判断,好像是豹子的叫声。我预感到丢羊的谜底即将揭开,赶快从随身携带的水壶里倒出些凉水来,洗了把脸,将瞌睡虫赶跑,抖擞起精神,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棵凤凰树树冠。
  随着山坳里的那声豹吼,三点金伸了个懒腰爬起来,居高临下朝树下草丛里的羊群扫视了一遍,好像在挑选什么东西。几分钟后,它踩着树干轻盈地跳下树来,神色诡秘地朝路口望望,好像怕被入发现似的。见路口静悄悄的,什么也没有,它便一头钻进草丛里去了。
  三点金把身姿压得很低,茂盛的青草刚好跟它的脊背一般高。只见在碧绿的草叶间,一个黑色的身影像鱼似的向西游去。它爪下有厚厚的一层肉垫,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只有身体和草叶摩擦会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在牧场西北角,有一只白母羊正躺在草丛里睡觉。我认得这只白母羊,名叫双胎娘。之所以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它在年轻时第一胎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山羊一般每胎只产一子,双胞胎十分罕见,因此我给它起名叫双胎娘。这个名字含有两层意思,一是纪念它头胎就产下了双胞胎;二是希望它再接再厉,继续一胎产下一对羊羔来。遗憾的是,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双胎娘自打产下双胞胎后,便不再发情,不再生育,性格也变得孤僻,总是独自吃草,不和其他羊扎堆玩耍。母羊不生育,留着也就没用,再养下去,肉质会变老。我准备将它淘汰,在下个月过泼水节的时候送它进屠宰场。
  三点金闷声不响地来到双胎娘面前。从睡梦中惊醒的双胎娘有点害怕,倏地站起来想逃跑,但看清楚面前站着的是三点金后,便放弃了想要奔逃的念头,又安安静静地趴了下来。双胎娘的这种反应是很正常的。三点金天天和羊群厮混在一起,一身羊膻味。对于羊们来说,它已是很熟悉的老朋友了,没必要再担惊受怕。再说,三点金一直都对羊挺友善,除了尽职尽责地放羊外,为了救羊还智斗蟒蛇勇战豺群,算得上是羊的“救命恩豹”,羊们都很信任它。
  三点金用舌头舔舔双胎娘的背,安抚了一下它的情绪。随后,它用尾巴托住羊腹,轻轻地将双胎娘拉了起来,接着又用嘴吻抵住羊屁股,推搡着双胎娘钻出草丛,走出北麓草场,拐进了一条荒僻的箐沟里。
  双胎娘没有惊恐地咩咩叫,也丝毫没有反抗,三点金要它往哪里走,它就往哪里走,表现得十分顺从。
  三点金是牧羊豹,平日里负责指挥羊群,所有的羊都早已习惯了服从它的指令,东西南北听它调度,何去何从任它安排。
  没有扭打厮杀,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三点金就把双胎娘带走了。所有的羊都蒙在鼓里,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啊。
  我借着草丛和岩石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跟在双胎娘和三点金后面。
  在布满乱石、杂草丛生的箐沟里钻行了很长一段路后,三点金押着双胎娘来到一棵野石榴树下。三点金用爪子按了按双胎娘的背,双胎娘听话地跪卧下来。接着,三点金一步寸往后退,从双胎娘的身边离开。
  这一幕很像是摄影师指导模特儿摆好姿势,然后退后几步准备照相。
  我远远地趴在一块大石头后面,透过灌木丛的缝隙窥视着这一切。
  三点金从双胎娘身边退开五六米远,蹲了下来。就在这时,野石榴树上传来哗啦一声巨响。我急忙抬头望去,只见从树上蹿一只山豹来,不偏不倚,正好扑到了双胎娘的身上。豹爪落到羊背的一瞬间,豹嘴麻利地叼住羊脖子,猛地一扭。双胎娘的四只羊蹄踢蹬了几下,发出几声断断续续的微弱的咩叫,几分钟后魂归西天了。它大概到死也没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时我才看清,从野石榴树上跳下来的是一只雌花豹。它的腰身要比三点金稍细些,身体也要比三点金略小一圈,金黄色的毛上布满黑褐色的铜钱状圆斑,华丽而醒目,腹部吊着一排胀鼓鼓的**。
  花豹咬死母羊双胎娘后,松开嘴,欢快地跳到三点金身边。两只豹子在草地上搂抱打滚,互相给对方舔理皮毛,显得十分亲。嬉闹了一阵后,雌花豹大概是肚子饿了,便重新扑到双胎娘身上,撕扯着吃了起来。三点金蹲坐在一旁,痴迷地望着正在进食的雌花豹。好几次雌花豹欠起身来,做出邀请三点金一同进食的姿势,但三点金只是舔了些羊血解渴,没有去吃羊肉。
  十几分钟后,雌花豹吃掉了一支羊腿外加一副羊内脏,空瘪瘪的肚皮变得鼓鼓囊囊的。它吃饱了,惬意地翻了个身,梳理起自己的爪子和胡须来。三点金跑过去,叼起雌花豹吃剩下的大半羊,奋力蹿上野石榴树,攀爬到高高的树冠上,把它挂在茂密的枝叶间。
  在所有食肉动物中,豹子最会过日子。它们知道捕捉一次猎物很不容易,因此很会精打细算,从不将吃剩的猎物随便乱丢,而会选一棵大树,把剩下的食物搬到树梢上,储藏起来。高高的树梢通风阴凉,食物有树叶遮挡,既不会腐烂,也不会被盗,可以连续吃好几天。
  三点金把那大半只羊牢牢地挂在树枝上后,用爪子将枝叶重梳拢好,直到看不出破绽才放心地跳下树来。这家伙,做起事来还挺细心也挺周到。在它做这些事情时,透过树枝摇曳的空隙,我清楚地看到,树冠上还挂着几张羊皮和几只羊骷髅。
  三点金将食物搬上树去的过程中,雌花豹钻进树东边的一隐秘的石洞里,叼出两只豹崽来。雌花豹将它们放在树下的草地上,让它们享受清新的空气和明媚的阳光。
  这是两只出生约二十天的豹崽,一只黑,一只黄,眼睛已经睁开,全身毛茸茸的,在地上蹒跚爬行。
  毫无疑问,这两只豹崽是三点金和雌花豹的后代。
  真相大白,羊神秘失踪的谜团终于解开了。畏然如我所担心的那样,是三点金作的案!吃里爬外,监守自盗,煞是可恶!
  按照我的想象,三点金由一只牧羊豹演变成一个盗羊贼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年前的某一天下午,年轻的雌花豹在山林里觅食。走着走着,它发现前面的山坡上有一群羊,便悄悄地摸过去,想碰碰运气,看是否有机会能从牧羊人和牧羊犬的眼皮底下叼走一只它最吃的羊。这正是我的羊群,而那天我刚好有事没上山,由三点金独自放牧。雌花豹走近羊群,左看右看也没发现牧羊人和牧羊犬,不由得心花怒放,还以为是自己交了好运,遇到了无人看守的羊群。这便宜不捡白不捡,它兴冲冲地朝羊群奔去。三点金其实是躲在树上,按照豹子的一贯战术,当雌花豹经过树下时,它突然蹿扑下来,用前爪搂住雌花豹的脖子,张嘴就咬。可它的嘴吻刚刚触碰到雌花豹的身体,突然闻到了一股既陌生又熟悉的气味。那是同类异性的青春气息,透着诱人的芬芳,沁入了三点金的心脾。它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悸动,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阻止它去伤害身下的雌花豹。豹子社会有一条禁忌——雄性不攻击雌性。三点金本能地受这条禁忌的支配,放弃了撕咬。雌豹也嗅出了三点金身上成熟的雄豹气味,便不再害怕,而是温情脉脉地靠在三点金身上,乖得像只小羊羔。三点金变撕咬为舔,开始细心地为雌花豹梳理凌乱的皮毛。一场理应十分严肃的盗窃斗争,就这样演变成雌雄之间卿卿我我的嬉闹。
  我这样推测是有理由的。野生豹子一岁时离开母豹独立生活,一岁半左右性成熟,开始寻找配偶。从生理角度看,三点金半前就已进入了性成熟期,看到如花似玉、待字闺中的雌花豹,免不了会神魂颠倒,把牧羊的职责抛在脑后,不顾一切地跳进情网。
  我把三点金和雌花豹相遇的时间判定为半年前,也不是凭空瞎猜,是有根据的。豹子是一种情感型动物,在结为伴侣前,雌豹和雄豹会交往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它们会频繁见面,一起食,一起渡过闲暇时光。若彼此情投意合,就组成家庭;若彼此没有情缘,就分道扬镳。它们交往的这段时间像人类婚配习俗中的恋爱阶段。野外观察表明,雄豹和雌豹从第一次见面到交配,约需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时间。雌豹怀孕期约三个半月。一黑一两只豹崽已出生二十天左右。由上面这几条可以推算出,三点金和雌花豹应该是在半年前认识的。

  我想,三点金拜倒在雌花豹的石榴裙下后,雌花豹一定向三金提出过要求——从三点金看守的羊群中挑一两只肥嫩的羊来解解馋。雌花豹的心里压根没有豹会为人类放牧羊群的概念,在它的眼里,天底下所有的羊都是老天爷恩赐给它的食物。望着三点金身边的那一大群羊,雌花豹必然是垂涎三尺,心痒眼馋。羊肥得流油,就近取食,不费吹灰之力,一张嘴就可咬翻一只,一抬爪就可扑倒一双,比人类吃方便面还要方便,何乐而不为呢?可它的提议,却屡屡遭到三点金的拒绝。三点金毕竟是牧羊犬老梵娌一手带大的,从小接受的是如何爱惜羊、保护羊而不能伤害羊的一系列牧羊的正统教育。它知道我不允许它偷食羊群里的羊,也知道监守自盗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坚守牧羊豹的立场,没有答应雌花豹的无理要求。这个结论也可以从时间上推算出来。半年前我没有丢失过羊,第一只羊丢失的时间是半个月前。换句话说,从两只豹子互相认识到雌花豹产下豹崽前的五个多月里,三点金虽然受到雌花豹的诱惑并与其结成了伴侣,却始终遵循着牧羊豹的行为准则。
  雌花豹看着那群羊在身边活蹦乱跳,满鼻孔闻到的都是浓烈的羊膻味,可就是吃不到羊肉,心里肯定难受得要死,一定会动脑筋想办法迫使三点金同意它在羊群里开杀戒。从常理推断,雌花豹可能会使用情感讹诈法。所谓情感讹诈法,就是利用对方对自己的好感,作为要挟对方的砝码,迫使对方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你不是喜欢我吗?你不是见到我心里就甜丝丝的吗?你不是很看重我们之间的感情吗?那你就该按我的心意去做!说不定雌花豹还会进行这样的威胁:你再不让我叼食你身边的羊,我就要跟你分手。我不知道三点金在情感讹诈面前是否曾经动摇过,是否感到左右为难过,是否有过身心被撕裂般的矛盾和痛苦,但有点是可以肯定的,雌花豹的情感讹诈一开始未能奏效。我想,三点金极有可能一方面阻止雌花豹捕食它放牧的羊,一方面抽空雌花豹捕捉猎物,以此作为补偿,来维持与雌花豹的关系。两只豹联手捕食,比一只豹单独捕食成功率要高得多。它们那段时间的运气也不错,经常满载而归,这样一来,雌花豹虽然为自己的情感讹诈失败而气恼,却也舍不得弃三点金而去。
  半个多月前,雌花豹产下了一黑一黄两只豹崽。一道难题立刻就摆在了三点金的面前。豹子不像老虎,雄虎和雌虎只在发情时聚在一起,雌虎产崽时雄虎早就不辞而别了,由雌虎独自养育崽;豹子是一种家庭观念很重的动物,雌雄一旦结合,便长相厮守,雌豹产下幼崽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会不再捕猎,而留在巢穴里专心致志地照顾幼豹,由雄豹来提供食物。开始时,三点金想利用牧羊的空余时间到山林里捕猎,后来却发现这种想法难以实现。野外观察表明,一只豹平均出猎十次才有一次能获得食物,功率只有百分之十。豹子狩猎的黄金时段是早晨和黄昏,其他时段成功率更低。三点金肩负着牧羊的重担,早晨要赶着羊群上,黄昏要保护羊群回家,两个黄金狩猎时段都无法脱身,只有在羊群进入牧场后才能抽出空来到山林中去转一转,还不能走得太远,转的时间也不能太长,怕耽误久了羊群会出争。这么一来,很然的,它屡屡空手而归。
  一天上午,三点金匆匆将羊群赶进北麓草场后,便直奔箐沟石榴树下的石洞,看望妻儿。
  雌花豹正卧在洞口翘首以待。它分娩已经三天了,却只吃过一窝小老鼠,而这窝小老鼠还是它昨天早晨拖着产后虚弱的身子自己跑到洼地单杉夹的,它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了,因为食物不足营养不够,奶汁稀薄如水,吃奶的两个小家伙瘦得皮包骨头。它盼望着三点金能给它带来新鲜的食物。它远远地闻到三点金的气味,便从洞底爬到洞口,焦灼的眼神闪闪发亮,死死地盯着三点金的嘴。然而,它的希望再一次破灭了。三点金的嘴角空空如也,连一只老鼠也没能给它带来。它的眼神立刻黯淡了下来,长长地发出一声哀嚎,凄凉哀婉,如泣如诉。

  雌花豹的这声哀嚎,犹如一把尖刀刺在了三点金的心上。雄豹天生就有爱护自己妻儿的那份情感,懂得自己有义务给刚刚产下幼崽的妻子送来食物。当它的眼光落到一黑一黄两只豹崽身时,心都要碎了:小家伙因为奶水不足,虚弱得爬都爬不动,脑耷拉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了。它知道再不能弄到食物,两只可爱的豹崽就会被活活饿死,雌花豹也难保性命。它舔舔雌花豹的额头,做出了很快就会带回食物来的承诺,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蹿进山林,寻找猎物。这个时候,就算遇到一头嘴吻上长有獠牙、凶蛮剽悍的公野猪,它也会毫不迟疑地扑上去,拼它个你死我活。遗憾的是,它时运不佳,在山林里东跑西颠了半天,连半只猎物的影子都没有见到。万般无奈之下,它回到北麓草场,将充满杀机的眼光投向了由它放牧的羊群……
  我想,当三点金向羊群伸出罪恶的豹爪时,心里一定很犹豫很矛盾也很痛苦。它知道不伤害自己守护的羊群里的羊是一条牧羊犬或一只牧羊豹必须无条件遵守的一条铁的戒律。它知道监守自盗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它知道这样做对不起我,对不起把它从小养大的老梵娌。可是,如果它不叼食自己放牧的羊,雌花豹和一黑一黄两只豹崽就会饿死。它进退维谷,脑海里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天平的一段是妻儿的性命,另一端是牧羊豹的职责与操守。终于,天平失去了平衡,向代表妻儿性命的这一端倾斜。
  我这么想,也是有根据的。记得第一次丢失羊,我用怀疑的目光审视着三点金时,它不敢与我对视,而是转过脑袋去,趴在地,用哽咽的声音朝我呜呜地叫。现在看来,它那个时候是在用豹子的特殊语言诉说内疚与羞惭,表达犯罪后的忏悔,乞求我的饶恕。
  三点金是牧羊豹,对它来说,从自己放牧的羊群中骗走羊宰羊,轻松得就像在做游戏一样。
  我差不多隔五天丢失一只羊,换句话说,三点金每隔五天就会从羊群里盗走一只羊。据我所知,哺乳期的母豹食量很大,如果放开肚子吃的话,三天就可以吃光一只羊。从这一点来分析,三点金似乎还懂得节俭,不像贪婪的盗羊贼那样狂捕滥杀,对羊群进行毁灭性的扫荡。也许,确如我所推测的那样,它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才干起了偷羊的勾当。于是乎,它厉行节约,把消费压到了最低限度,每五天给雌花豹送去一只羊,这样既能维持妻儿的生活,又不过多地糟蹋它所放牧的羊群里的羊。
  我这么想着,便觉得三点金监守自盗固然可恨,但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起码是事出有因,可以理解。或许,说它是在利用主人的信任拐骗羊,未经允许私自屠宰羊更确切些。
  在我前思后想推断三点金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经过时,三点金已在野石榴树冠上藏匿好了食物,蹿下树来。一黑一黄两只豹崽钻到雌花豹的怀里吮吸奶汁,三点金小心地用舌尖舔理着两个小家伙背上的毛,雌花豹则轻轻地咬着三点金的脚。
  真是一个充满天伦之乐的豹子家庭。
  我怕时间待久了,会被它们发现,况且事情已经调查清楚,真相已经大白,我也没必要再待下去了。我像蛇一样悄无声息地溜出灌木丛,退出箐沟,回到了北麓草场。

 

  从雌花豹所在的箐沟到羊群所在的北麓草场,要翻一道山梁,爬半座山坡。一路上,我都在紧张地思考着该如何处置三点金。寨子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条带有狼狗血统的牧羊犬嫌主人提供的饭菜不合口味,就伙同两条恶狼偷食了好几只自己看护的羊群里的羊,事情败露后,被愤怒的主人用木棍敲碎了鼻梁。可我觉得,不能将三点金同恶贯满盈的盗羊贼相提并论。同样是偷羊,动机不同,罪孽也就有轻重之分。再说,三点金曾智斗蟒蛇勇战豺群,两次拯救羊群,这些功绩比起它偷吃四只羊的罪过来怎么说也是功大于过。将功补过,对动物也是适用的。
  有一种处理办法,既可以让三点金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又能让它继续做一只牧羊豹。那就是等三点金赶着羊群回家时,找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帮忙,让他摸到箐沟野石榴树下,用乱枪将雌花豹连同一黑一黄两只豹崽送上西天,再挖个深坑把它们埋掉。三点金没了抚养对象,没了生活压力,没了犯罪动机,当然也就会停止偷窃,改邪归正,重新成为一只恪尽职守的优夯牧羊豹。可是,杀它妻子,诛它儿女,毁它家庭,然后再利用动物不能洞察这一切的弱点,让它继续为我这个凶手牧羊,这似乎也太残忍了。我狠不下心来去这么做。
  三点金监守自盗这件事,还必须保密,不能张扬出去。报纸宣传过它的事迹,吹嘘它是比牧羊犬更忠诚更负责更富爱心更有能耐的牧羊豹。许多人都知道这事,我这个劳动模范也是托它的福才评上的,州长亲自给我戴大红花,还奖励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要是传出去,说优秀的牧羊豹原来是只狡猾的食羊豹,岂不闹出天大的笑话来?不了解内情的人会以为我是欺世盗名,骗取荣誉。要是报纸再以《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为标题刊登一篇报道,说我将一只吃羊不吐骨头的恶豹乔装打扮成一只可爱的牧羊豹,沽名钓誉,我就会身败名裂。
  当然,我更不能就这样对三点金听之任之。豹子有偏食的习惯,一旦吃惯了某种动物,就会专吃这种动物。雌花豹还需一年时间才能将一黑一黄两只豹崽抚养长大,平均五天吃我一只羊,一年就要吃掉六七十只羊,那岂不是要叫我倾家荡产?更何况雌花豹还会怀第二胎、第三胎……
  杀也杀不得,留也留不得,说也说不得,真的是难煞人也。
  也许,可以把三点金放还山林,让它和雌花豹一起带着一黑一黄两只豹崽远走高飞,去过正常的野豹生活。虽然这样做我会失去一只罕见的牧羊豹,但其他矛盾却能得到解决。第一,三点金从牧羊豹的岗位上退下来后,凭着它强健的体魄和聪慧的头脑,是能够自食其力并养活妻儿的。第二,它偷盗我的羊,我没惩罚它,也没背着它去杀掉它的妻儿,也算是对得起它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它勇斗巨蟒和红豺两次立功的回报和补偿,它心理平衡了,我也可免受良心的谴责。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三点金离去后,我可以编造一个故事,就说它为保护羊群而与一头大狗熊搂抱在一起滚下了百丈崖。百丈崖下是茫茫林海,连尸体也找不到。这样既成全了它的名声,也保全了我的荣誉,避免了它吃羊的罪行暴露后会给我带来的一系列麻烦。
  我左思右想,除此以外,好像找不到更好的万全之策了。
  唉,悔不该当初把老猎人波黎溯的好心劝告当耳边风。看来波黎溯说的是有道理的,豹子终归是豹子,天生视羊为鲜美的食物,做不到像牧羊犬那样一辈子忠心耿耿地替主人放牧羊群。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中,我已回到了北麓草坡。
  过了一会儿,山下出现了三点金黑色的身影,我赶紧躲进母羊双胎娘被拐走前所待的那丛蒿草中。几分钟后,三点金登上草坡,来到羊群边上。毕竟是做贼心虚,它东闻闻西嗅嗅,脚步迟疑,脸上还蒙着一层愧色。一只小羊羔从它面前跳过去,不小心被草结子绊了一跤。它赶紧用尾巴将小羊羔勾扶起来,还殷勤地舔掉粘在羊羔屁股上的碎草泥屑。真是个十足的两面派伪君子!
  它来到我藏身的那丛蒿草前,慢慢垂下了脑袋,神情有点哀。不知道为什么,它的样子使我想起了人类社会的“凭吊”这个词。
  追忆往事?表达忏悔?诉说无奈?还是在乞求原谅?
  我突然从草丛里站了起来。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只是站了起来。我突然出现,而且是出现在双胎娘被拐骗时所待的地方,本身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没有指责它,也没审问它,而是紧闭嘴唇,缄口不语。我觉得此时无声胜有声。我的脸色肯定很难看,目光冷峻,就像法官面对人赃俱获的罪犯。
  三点金在我从蒿草丛中站起来的一瞬间,整个身体一阵猛烈抖,豹嘴大张,豹眼突凸,表情极度震惊。它像被施了定身法—样,表情僵硬,身体僵直,定定地望着我,就像一具灵魂已经脱壳去的动物标本。好一阵,它才如梦初醒般地回过神来,仰头望着天,奇怪地在原地转着圈,发出一声声哀嚎。它的声音嘶哑凄厉,就像负了伤一样。
  羊们惊慌失措,纷纷逃到我的身后躲藏起来。
  毫无疑问,三点金已经明白自己的盗羊罪行暴露无遗了。
  啪,我抡动羊鞭甩出一记清脆的鞭花,摆出驱赶它的架势。罪行已经暴露,你这个无耻的食羊豹,还待在这里干吗?走吧,走吧,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它知趣地朝山下退去,垂着头耷拉着尾巴,很沮丧很委屈的样子。它走得很慢,走到山脚下的三岔路口时,停了下来,回头朝我哀嚎数声,然后一抡豹尾,钻进了灌木丛。
  去吧,你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你的,我们两清了。
  我把羊群赶回寨子,按事先想好的办法,撒了个弥天大谎,说三点金为救我和羊群,与狗熊英勇搏斗坠崖身亡。许多人听了我撰的故事后欷歔不已,连表惋惜。

 

  几天后,我到边境集市上买了一条缅甸德钦牧羊犬,替代三点金的位置,帮我放牧羊群。这是一条毛色黑白相间的花狗,我给它起名叫黑白龙。黑白龙虽然有个威武的名字,却难以与豺狼虎豹这样的猛兽匹敌,也不如三点金那般聪明灵活。这就苦了我了,天天得陪着羊群上山,护着羊群下山,再也不敢偷懒躲在家里睡觉了。
  一年后的一天傍晚,我站在牧场边挥动羊鞭,准备吆喝羊群回家。突然,黑白龙对着牧场右侧那片茂密的小树林狂吠乱叫起来。它狗眼圆睁,如临大敌。叫了好一阵后,它才气势汹汹地冲进小树林去。过了一会儿,小树林里传来了它得意非凡的汪汪吠叫声。我走过去一看,只见小树林里躺着一只赤斑羚,脖子已被咬断,但还没彻底死去,四只蹄子还在抽搐踢蹬。赤斑羚是当地的一种野生山羊,身体比家养的山羊要大得多,成年羊体重可达一百千克。它头上长着一对尺余长的羊角,性情暴烈,善于在悬崖峭壁上行走跳跃,很难捕捉。虽然牧羊犬黑白龙围着赤斑羚欢跳雀跃,好像在告诉我杀死那只赤斑羚是它的功劳,但我知道,一条牧羊犬在正常情况下是无法追上并咬倒一只赤斑羚的。事实,体格比狗大了整整一倍的赤斑羚根本就不怎么害怕狗,面对一条狗,赤斑羚会用羊角进行反击,迫使狗退却逃跑。黑白龙蹿进小树林才一小会儿,即使是条神犬,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制伏一只成年赤斑羚的。老林子里,只有老虎、豹子、狗熊、狼、豺能咬死赤斑羚。可是,这些猛兽都是不好惹的,个个都是拼命三郎,为了住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敢于同来犯者拼个你死我活,怎么可能因为一条普通牧羊犬的出现而扔下猎物逃走了呢?
  这实在是件很奇怪很不合逻辑的事情。
  管他呢,就算是老天爷开恩,赏给我一只赤斑羚吧。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我喜滋滋地将赤斑羚扛回家去。
  过了三四天,奇怪的事情再次发生了。这一次是早晨,我放牧羊群路过一处山洼时,黑白龙突然吠叫着冲进一片密不透风的斑茅草里。我跟过去一看,嘿,又是一只脖子被拧断刚刚咽气的赤斑羚。
  四周静悄悄的,不见猎手的踪影。
  我仔细查看赤斑羚脖子上的伤痕,有四个尖锥形的血洞,毫无疑问,是被匕首似的锐利的门齿咬伤的,可以肯定,不是虎牙咬的就是豹牙咬的。世界上难道会有听见狗叫声就吓得浑身哆嗦扔下猎物逃遁的老虎和豹子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百思不得其解。
  隔了一个星期,更让我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早晨我刚来到羊圈准备开栏放羊,就看见一只赤斑羚躺在栅栏门前。那只赤斑羚虽然已经被咬得窒息而死,但身体还是热的。
  老天爷再慈悲,也不可能对我如此慷慨呀!
  又过了几天,我赶着羊群到大黑山边缘的兔儿坪去放牧。在穿越一片野苜蓿地时,黑白龙又冲着前边的一条小山沟狂吠乱叫起来。这一次,受好奇心的驱使,我拔腿跟着黑白龙一起奔过去。跑到山沟边上,又像前几次一样,看见一只蹄子还在抽动的赤斑羚躺在地上。我发现野苜蓿的枝叶沙沙晃动,向山沟里延伸,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过去,想要看个究竟。进入山沟后,野苜蓿变得稀稀疏疏,没了遮挡。我远远地看见,一只黑豹和一只花豹,正在往灌木丛里退却。我虽然未能看清黑豹的模样,但凭着一种直觉,我知道它一定是一年前被我赶走的三点金,跟在它身后的那只色彩斑斓的豹子,肯定就是那只雌花豹了。
  眼瞅着两只豹子就要钻进密密匝匝的灌木丛了,我大喊了—声:“三点金!”
  正在奔跑的黑豹放缓了脚步,扭头朝我张望。
  “三点金,三点金……”我挥动手臂,拼命叫喊起来。
  它停下来,回转身,蹲坐在地上,望着我。我们之间虽然相距五六十米,但我看清楚了,流线型的身体,炯炯有神的眼睛,漆黑的皮毛,只有两只耳郭内侧和尾尖各有一撮金黄色的绒毛——果真是三点金。它比一年前离开我时更壮实更威风了。
  闹了半天,原来是三点金在给我送赤斑羚。从时间上推算,它和雌花豹所生的一黑一黄两只豹崽已满一周岁,已经离开它们独立生活了。压在三点金身上的养育幼豹这副沉甸甸的担子终于卸掉了,它有能力也有时间去捕猎赤斑羚来送给我。我很清楚它为什么要送赤斑羚给我——它曾为生活所迫而盗窃过我的羊,它这是在弥补以往的过错,偿还它给我造成的损失。
  我招着手,向它走去。黑白龙在我身后大呼小叫,连嗓子都叫哑了,大概是在提醒我不要冒险走到豹子身边去。雌花豹在三点金身边蹿来跳去,朝我龇牙咧嘴,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呜的叫声,威胁我别再靠近。我只好停下来,嘴里却仍叫喊着三点金的名字,期待它能主动跑到我的身边来,像过去那样,用脖子磨蹭我的腿,用舌头舔我的鞋,重温我们昔日的友情。
  然而,它站起来,仰天吼了一声,一抡豹尾,钻进灌木丛去了。
  它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不愿再回到我的身边来了。
  我希望三点金能经常不断地给我送来赤斑羚。赤斑羚肉质细腻,是酒宴上名贵的野味,价钱卖得很高,比普通山羊差不多要高出一倍。它隔三差五地给我送一只来,送上一年半载的,我就要发财啦。遗憾的是,那天我们见面以后,三点金再也没有出现过,也再也没有给我送来赤斑羚。
  一年前,它总共从我的羊群里偷走了四只羊,现在,它已经捕捉了四只赤斑羚送给我,即使它曾经欠下过债务,也已经连本带利偿还清了。它不再欠我什么,当然也就用不着再来看望我。
  这是一只活得很有自尊的黑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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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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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

沈石溪

  几场暴雨下来,怒江进入了汛期。汛期的怒江像匹脱缰的野马,沿着高黎贡山蜿蜒曲折的山谷奔腾直下。雨水把两岸的红土从山坡上冲刷下来,把嫩黄色的江水染成血红色。
  一只木筏子在浪尖颠簸起伏,箭也似的向下游漂去。筏头上压着几袋粮食,筏尾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手里捏着一根金黄色的竹篙,不时在水里点点戳戳,将调皮地想要偏离航线的木筏子拨正方向。
  少年名叫水秧儿,这奇怪的名字是有来由的:当年阿妈划着木筏子在怒江捞猪草时生下了他,生在水里,嫩得像根秧秧,阿爸就随口给他起了这么个怪名字。
  水秧儿的家就在日曲卡雪山脚怒江边的汗寨,汗寨的意思就是寨子里的人都是干出汗的苦力活养家糊口的。男人干的是两种营生,打猎和淘金。水秧儿的阿爸冬天上山打猎,夏天下河淘金。此时,水秧儿就是给正在离汗寨下游约五十里的蛤齤蟆滩上淘金的阿爸送粮食去。
  虽说水秧儿还差两个月才满十五岁,但山里的孩子早熟,个头虽然不高,胳膊和大腿上却已鼓凸起一块块肌肉,结实得像棵小橡树;赤裸着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身体,经筏头飞溅的江水一淋,亮闪闪的,像涂了一层陶釉。他从跟着阿爸阿妈风里来雨里去地在怒江厮混,撑筏的技艺十分娴熟,虽然孤身一人驾着一只小木筏在洪汛期的怒江漂流,却毫无惧色。
  小木筏漂过湍急的骏马峡,进入了三道湾。三道湾长约七八里,江面较为开阔,水势较为平稳,江道弯弯曲曲。但水势平稳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江底下有暗流,江心还有一个个大旋涡,被旋涡卷住犹如被蟒蛇缠住,是极难摆脱的。
  水秧儿正小心翼翼地绕开旋涡和暗流,突然觉得筏头一沉,木筏晃荡起来。他开始以为是木筏挂住了暗礁,或者是水草钩住了筏头,可不大像:假如是木筏挂住了暗礁,应该是猛烈的碰撞,木筏剧烈地颤抖;假如是水草钩住了筏头,木筏理应在原地转圈。他好生奇怪,仔细朝筏头望去,随着筏头慢慢往水下沉,一只土黄色的球状物体从水里冒出来,阿罗,是一只野兽的脑壳,漆黑的嘴吻,浑圆的耳廓,两只阴森森的眼睛,那模样既像狗熊,又像臭鼬,冷不丁一看还以为是熊和臭鼬的混血儿,那副尊容水秧儿眼就认出是一只狼獾!
  狼獾虽然带着一个狼字,却与狼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狼属于犬科动物,而狼獾属于生活在地面上最大的鼬鼠类动物。
  那只狼獾头升出水面后,两只前爪艰难地抠住筏头上的树皮,竭力往木筏上爬。狼獾不愧是狼獾,很会动脑筋,前爪抠住筏头的树皮,右前爪朝前一伸,抓住了捆绑木的那道竹篾,爪子不再打滑,身体迅速地向上攀登。
  水秧儿从最初的惊讶中清醒过来,从水里抽出长长的篙,对准上半个身子已探到木筏上的狼獾,就想狠狠戳过去。
  溺水的动物情急之中爬上路过的木筏,这并不罕见。去年水秧儿和阿爸划着木筏经过蛤齤蟆滩时,就有一只小斑羚被浪冲上筏来,结果毫不费力就获得了一大锅美味的野斑羚肉。一般说来,溺水的动物在水里已挣扎得精疲力竭。登上木筏后,就会瘫软得像坨稀泥,失去反抗能力,任人摆布。就算还有一点力气能躲闪窜逃,小小的木筏上也无可逃,刚刚从水里爬上木筏,宁肯束手就擒,再也不敢重新跳进江去。捉爬上木筏的溺水动物,就等于捉瓮中之鳖。
  但想要爬上木筏的是狼獾,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狼獾的名声极坏,日曲卡雪山一带的山民都把狼獾叫做山妖子。猎手上山打猎前焚香祭奠猎神,第一句话就是祷猎神保佑上山别碰着狼獾。猎手之间闹了别扭,诅咒对方也是这么一句话:出门就遇着狼獾倒八辈子血霉!
  狼獾确实是狡诈透顶凶猛透顶的家伙。在山林里,狼獾十分霸道,专门抢夺别人的食物,饿极了还敢从山豹的夺取食物。有人曾亲眼看见,在日曲卡山麓的雪线上,一群野狼刚刚捕获一头梅花鹿,突然跑来一只狼獾,冲进狼群,与狼们厮咬了一通,蛮不讲理地把梅花鹿抢走了,七八匹狼眼睁睁望着强盗扬长而去,不敢追击。
  狼獾在自己的家园里,胆子更大得出奇。别看它身体圆不溜秋,四肢短得像乌龟,动作笨拙,大小只相当于土狗,但不管入侵者个头多大,它都不放在眼里。即使是体重比它大十倍的狗熊,一旦闯进它的家园,它都会穷凶极恶地扑上去噬咬,把狗熊咬得皮开肉绽,逃之夭夭。最让猎人们感到恼火的是,狼獾不像虎豹豺狼那样对人有几分畏惧,只要人不袭击它们,不到万不得已它们是不会主动招惹人的。狼獾似乎天性喜爱与人作对,常常神不知鬼不跟踪猎人,猎人挖陷阱、扎天网、安金丝活扣、埋捕铁夹……无论玩什么花招,都休想让狼獾上当受骗,相反,狼獾会巧妙地躲开陷阱、天网、金丝活扣和捕兽铁夹上的机关,把落入猎人圈套的猎物迅速吞吃掉。即使没有猎物落入猎人的圈套,狼獾也要把诱饵偷吃掉。凡遇上了狼獾,再高明的猎手也会一败涂地,再周密的狩猎计划也只好被迫放弃。
  实实在在地说,狼獾要比狐狸狡猾得多。在日曲卡雪山一带的山民中有这样一种传说,认为世界上本来是没有狼獾这种动物的,天神看至到人毫无节制地虐杀各种动物,而所有的动物都不是人的对手,天神为了让百兽免遭人类斩尽杀绝,就用一坨泥巴捏出了狼獾。天神在捏的过程中,掺进了狐的灵魂、狼的野性齤、虎的胆略、豹的凶猛、蛇的阴毒和超人的智慧。还有另一种传说,认为狼獾之所以会足智多谋,是母狼獾在小狼獾断奶后第一顿喂的食物就是小孩的脑髓,小狼獾吃了人的脑髓,长大后就变得和人一样聪明了。
  水秧儿是马背中学初二的学生,接受过现代文明的熏陶,知道这两种传说都是迷信,没有根据的瞎说。但是,狼獾对人类抱有特殊的成见,处处与猎人作对,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可以这么说,狼獾和人是天生的冤家对头,狼獾恨人恨得咬牙切齿,当地山民恨狼獾恨不得赶尽杀绝。汗寨里的猎手都把能猎杀一只狼獾视作自己猎手生涯的辉煌成就,看做自己的毕生追求,谁要是能成功地猎到一只狼獾,就会声名大振,成为猎人圈子里的明星。
  水秧儿同班同学小罗锅的爷爷老罗锅五十年前有一次独自进山狩猎迷了路,傍晚时路过一个山洞想钻进去歇一夜,可又怕山洞里藏着毒蛇猛兽,就在进洞前胡乱朝洞里了一枪,第二天早晨醒来一看,一只狼獾被打死在洞里。尽管是纯属巧合,尽管是狼獾自己稀里糊涂撞到他枪口上来了,老罗锅还是被汗寨的众猎手尊崇为猎王。老罗锅过去因背驼得像背着一口大铁锅,其貌不扬,三十好几了还光棍一条,在人前抬不起头来,自打扛着一只狼獾回到寨子,形象大为改观,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荣耀还传后代,儿子大罗锅也成了汗寨众猎手的头,连孙子小也沾了光,一吹起牛来就是我爷爷当年如何如何。

  所有的猎手都梦寐以求能捕获一只狼獾,水秧儿的阿爸当然也不例外,几年前曾在密林深处一条发现狼獾脚印的小路旁守了七天七夜,熬得身上掉了十几斤肉,人瘦得像根麻秆儿,第八天黎明时分才看到一只跛腿狼獾一瘸一瘸顺着坑坑洼洼的小路走过来了。阿爸欣喜若狂,端起猎枪,瞄准狼獾的脑袋扣动了扳机,只听见咔嗒一声轻响,枪没炸响,——阿爸提着猎枪在林子里蹲了七天七夜,晨岚夜雾把药捻盖子给弄潮了——狼獾听到动静,立刻逃得无影无踪了。阿爸为这事懊恼了好几年,每每喝醉了酒就要顿足捶胸地说:唉,怪我自己糊涂,不然的话,我已经猎到山妖子了!然后,他会瞪着布满血丝的一双醉眼,捏着拳头发狠地在空中挥舞道:我就不信我这辈子猎不到一只狼獾,走着瞧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都看到发呆的!
  要是阿爸在的话,一定会一枪炸飞这只狼獾的脑袋的。遗憾的是,木筏上只有水秧儿一个人,他没有猎枪,也没带刀,手里只有一根竹篙,和一只狼獾较量,尽管是一只溺水的狼獾,恐怕也很难占到上风的。假如让狼獾顺利地爬上木筏,他的处境就会十分危险。他要趁狼獾还没上木筏,就用竹篙把它戳翻到江里去,倘若它不知趣地还想踩着水靠近木筏,他就不断地用竹篙把它推开,把它推到旋涡里去,几个回合下来,它一定会精疲力竭,沉进江底喂鱼的。
  对付十恶不赦的狼獾,这样做一点也不算过分。
  水秧儿手中的竹篙已朝狼獾的脸戳过去了,那尖尖的竹篙不造就一只瞎眼狼獾,也起码成全一只独眼狼獾。就在篙尖即将触碰到狼獾脸的一瞬间,水秧儿的动作突然僵住了,他看见那只狼獾正从水里叼起一只狼獾崽子,举向木筏。狼獾崽子浑身漆黑,像只大老鼠,四只细细的爪子在空中惊恐地舞动。水秧儿再朝水里望去,看见还有一只黄毛狼獾崽子,咬着母狼獾的尾巴,氽在江面上。
  水秧儿不晓得这家子狼獾是怎么会掉进怒江的,也许是狼獾窝就垒在江边陡峭的山坡上,昨夜暴雨一冲,滑坡了,狼獾窝滑进江去;也许是两只淘气的狼獾崽子在江边戏耍时不慎失足掉进江去,母狼獾跳下水去救自己的小宝贝,但水流太急,它顾此失彼,结果被江水越冲越远,冲到江心来了。不管怎么说,这只母狼獾是为了它的孩子才如此狼狈地在水里挣扎求生的。因为像这么一只成年母狼獾,在这段相对来说水势还比较平稳的怒江里,是不应该游不到岸上的。水秧儿的脑子里像放电影似的涌出这么一组镜头:
  ——一个浪头涌过来,把黄毛狼獾崽子推出几丈远,母狼獾嘴里叼着黑毛崽子,奋力朝黄毛崽子游去。好不容易游到黄毛崽子身边,刚把自己的尾巴塞进黄毛崽子的嘴里,它鼻子里灌进一股江水,呛得快要窒息,忍不住张嘴打了个响鼻,叼在嘴里的黑毛崽子又掉在江里,在浪尖漂浮。

  ——母狼獾虽然会游泳,但到底是陆上猛兽,不谙水性,在水里三折腾两折腾,力气快用尽了,一前一后两只小崽子变成了累赘。它只要吐掉嘴里的黑毛崽子,甩掉粘尾巴上的黄毛崽子,它就能死里逃生,可它宁肯与两只小崽子一起一点一点往下沉,宁肯同归于尽,也不愿自己独自偷生。
  ——母狼獾带着两只小崽子在水里已奄奄一息,就在这时,看到一只木筏迎面驶来,母狼獾像捞救命稻草一样拼足最后一点力气向木筏游来。
  趁着水秧儿站在筏头发呆,母狼獾叼着黑毛崽子爬上了木筏,但在完成登上木筏最后一个动作时,它的头翘得太高,尾巴就自然而然地往下耷拉,黄毛崽子本来是咬住它的尾巴勉强氽在水面上的,这么一来,沉到水里去了,虽然只有一会儿工夫,但黄毛崽子大概没防备,呛着水,松开了嘴,从母狼獾的尾巴上滑脱出去,被浪一冲,凛出一丈多远。这时,母狼獾已站到木筏上了,四肢哆哆嗦嗦,身体摇摇晃晃,脚步颤颤巍巍,把黑毛崽子送到木筏中央几袋粮食围成的凹坑里,真是山妖子鬼精灵,晓得那是木筏上最安全的地方。
  看来,母狼獾确实在水里折腾的时间太长了,差不多骨头都快累断了,一放下黑毛崽子,就咕咚跪瘫在地上,嘴角涌出一团团白沫。可它望了一眼被水流越冲越远的黄毛崽子,挣扎着又站起来,连滚带爬走到筏尾,扑通又跳进波涛滚滚的江里,奋力朝黄毛崽子游去,它游得很慢,身体也像秤砣似的往下沉,水面只露出鼻孔、嘴巴和眼睛。黄毛崽子被水流越冲越远,更不幸的是,被卷进一个旋涡里,像陀螺似的旋转,而母狼獾已游不动了,四肢缓慢地划动着,身体却像被钉住了似的停在原地,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一丈多远外正在旋涡里垂死挣扎的黄毛崽子,欧呜——凄惨地嗥叫一声。

  水秧子看得很清楚,即使母狼獾还有点力气游进旋涡去,也绝不可能把黄毛崽子救出来的,只能是陪着黄毛崽子一起被旋涡卷进江底,母子同归于尽。
  欧呜——呜呜——母狼獾声嘶力竭地哀嚎着,它嘴一张开,水就无情地呛进喉咙,身体便越来越往下沉。
  水秧儿回过神来,望望已游离木筏的母狼獾,再望望缩在粮食堆里的黑毛崽子,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活捉这窝狼獾塞!现在母狼獾和黄毛崽子危在旦夕,假如他把母狼獾和那只黄毛崽子捞上木筏,母狼獾一定会对他抱有一种感激之情,就会放松戒备和警惕,一家子蜷缩在粮食堆中间;把木筏划到离蛤蟆滩还有半里路时,突然用渔网罩在它们身上,母狼獾的爪子再锋利,牙齿再尖锐,要想撕开用3号尼龙丝编织的渔网,也要一段时间;不等母狼獾撕烂渔网,他的木筏就已划到蛤蟆滩了,他一叫唤,阿爸就会赶过来或者用猎枪轰或者用长刀剁把这窝狼獾收拾掉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计划切实可行。
  这样做当然属于趁“人”之危,落井下石,但水秧儿觉得对付万恶的狼獾,没必要讲什么信用和仁慈;这不算阴谋,算计策。
  水秧子把木筏划到母狼獾身边,木筏上的树条条横到了母狼獾的前爪下。他的意思很明白,让快不行了的母狼獾登上木筏来。可母狼獾并不稀罕这种施舍,相反,两条后腿在木筏的树条上猛力一蹬,借着一股推力,又向旋涡里的黄毛崽子蹿去。唉,甘愿白白去送死,真是傻透了。他叹了口气,将木筏驶近旋涡,把长长的竹篙伸向黄毛崽子,黄毛崽子马上咬住竹篙,水秧儿轻轻一拖,就把黄毛崽子拖出了旋涡,拖到木筏上。母狼獾这才拖着疲乏的身体爬上木筏来。
  母狼獾拥着两只崽子,蜷缩在粮食堆里,用一种温柔的眼光望着水秧儿。
  水秧儿撑动着竹篙,木筏驶向蛤蟆滩,看来,这窝狼獾一点都没看出他想活捉它们的用意来。再有七八里水路,到蛤蟆滩了。水秧儿朝筏尾瞄了一眼,那具渔网就压在军用水壶下,他暗暗用脚把渔网钩过来,做好准备。
  这股暗流太凶猛了,江面上看不出迹象,就像一只躲在草丛里的老虎,突然就从江底蹿了上来,木筏猛烈歪折、掉头、倾斜,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还没等水秧儿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訇”的一声巨响,木筏重重撞一块菱形的矶石上,捆绑木筏的绳索绷断了,木筏散了架,变成一根根木头。水秧儿没防备,掉进江里,那几袋食连同那窝狼獾都一股脑儿翻进江去。
  水秧儿虽然水性不错,但江心波涛汹涌,旋涡像连环套似的一个连着一个。他两条胳膊奋力搏击,向岸游去,但速度却慢得像蜗牛在爬,才游了一半,力气就差不多用尽了。又拼命地划了一阵,总算快靠岸了,可他想登陆的那段江岸是一块块圆溜溜的大石头,没有浅滩,水仍深得淹没头顶。他吃力地踩着水,伸手想攀住那些石头,爬上岸去,可石头上长着一层青苔,滑得像涂了油,爬了好几次,都滑了下来。力气很快用尽了,两条胳膊两条腿软得像用芦花搓成的。每次从巨卵石上摔下来,信心就打了对折,力气也打了对折。激浪冲击着卵石,又反弹出来,把他冲离岸边。
  几次三番以后,他差不多已经绝望了,突然,他听见岸上有叫声,似乎是冲着他来的。他抬头一看,竟然是母狼獾,趴在岸边一块圆石上,头抻得老长,欧呜欧呜朝他叫。他在木筏撞散后,就已把那窝狼獾给忘了,也不知母狼獾是怎么登岸的,也许恰好被一股顺水推到岸上来了,也许是母狼獾尖利的爪子适合抓牢那些圆不溜秋的石头。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母狼獾干吗要冲着他叫,还以为又是哪只小狼獾没能被母狼獾叼上岸,还氽在江面上或者已被急流卷走,母狼獾因无力下水营救而在哀嚎。可他立刻发现自己猜错了,圆石的另一侧,一黑一黄两只崽子正在用舌头滤干身上的水呢。或许,母狼獾是觉得他在水里挣扎狼狈又滑稽,在嘲弄他呢。
  他已快不行了,不愿去想更多的事;他已没力气划水,在离岸边两三丈远的地方被浪冲过来推过去的。又一个浪过来,也不知怎么搞的,一下就又把他推到岸边,贴着那块古怪的圆石。他明白,这是他最后一次求生的机会了。他本能地伸手抓住石头上一道浅浅的凹缝,竭尽全身力气想爬上去,他的脚好不不容易踏上石缝,可青苔皮一滑,又一次踏空,眼看就要再次跌进江去,突然,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拉住了他的手臂,正在下滑的身体被一股上升的力量钉住了,他借着这股力量双脚使劲在圆石上踢蹬,终于翻上了圆石,爬上了岸。上了岸他才发现,是母狼獾衔着他的手腕把他拖上来的。

  原来母狼獾趴在圆石顶上嗥叫是担心他被急流卷走!狼獾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狼獾名声极坏,一贯与人类为敌,被人称为山妖子,怎么会死对他出手相救呢?是的,他曾帮母狼獾把黄毛崽子从旋涡捞上木筏,但他这样做只是想把这窝狼獾一网打尽,让阿爸满足这辈子想要猎到一只狼獾的夙愿,他也想赢得活捉一窝狼獾的荣耀。可以这么说,他帮母狼獾是个阴谋和圈套,可母狼獾却真以为他是于一片真诚和善意救了它的孩子。
  对人类抱有特殊成见的母狼獾救了它,这可能吗?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可除了母狼獾,四周没有其他人或兽,他再看看自己的手腕,确确实实有一排鲜红的齿印。
  他的脸一阵燥热,心里有一种羞愧的感觉。

  水秧儿很快发现,自己和那窝狼獾正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
  这段江岸的地形极为险峻,月牙形的大拐弯,水流湍急,惊涛拍岸,三面都是绝壁,有二三十丈高,陡得连岩羊也休想攀爬上去,简直就是一座天然牢笼。他和那窝狼獾都被困在一条几步宽十几步长的乱石滩上。倘若是枯水季节,水位退下去两三米,这儿倒是有一条窄窄的沙滩,扶着绝壁踩着水走,还能走出去。但现在,从乱石滩上一步跨下去,就是一个个居心叵测的旋涡,刚刚九死一生从水里逃上岸,又冷又累,也实在不敢奢望能活着从水里游出去。
  他两只手卷成喇叭状,朝天空欧嗬欧嗬叫唤,希冀有过路的猎人或淘金者能听到他的呼叫把他搭救出去。遗憾的是,崇山峻岭,人烟稀少,他喊哑了嗓子,也没人答应。
  傍晚时分,水秧儿身上被太阳晒干了,身上暖和了些,也恢复了点力气,但肚子开始咕咕叫了。木筏撞散后,几袋粮食都同时沉人江底。总得弄点儿吃的才行,他在十几步长的江岸走了几个来回,想找条被浪冲上岸的死鱼或蝌蚪什么的,能充充饥,但乱石滩上除了蚂蚁,什么也没有。
  那窝狼獾也被饥饿困扰,一黑一黄两只小崽子朝母狼獾嗷嗷叫着,乞讨食物。母狼獾在乱石滩上跑来跑去,用爪子在石旮旯里拼命抓刨,企望能逮只老鼠或一条蛇什么的,可忙碌了半天,什么也没有得到。
  天很快黑了,一轮弯月给怒江边这块小小的乱石滩涂了一层朦胧的光。水秧儿躺在一块长条石上,正睡得迷糊糊,突然,他感觉到有两只绿莹莹的东西在他面前飘晃去。他开始还以为是鬼火,吓得头皮发麻,刚要失声叫唤,那两点绿光一旋转,月光勾勒出一个冬瓜形的身影,唔,是母狼獾。他的心更揪得紧。入睡前他明明看见母狼约五、六米远的一丛荒草里,这会儿到他面前来转悠什么呀?难道它……他恐怖得浑身出一层鸡皮疙瘩。
  母狼獾同他一样,既不敢冒险从水里游出去,也无法陡峭的绝壁爬出去辘;更让它痛苦的是,两个宝贝嗷嗷待哺,两只崽子每一声饥饿的呻吟,都像锋利的刀子在割它的心。
  它必须找到食物!它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食物!
  这个牢笼似的乱石滩上,除了他,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它把他当做食物了!想到这里,他脊梁骨抽出一股冷气,浑身觳觫,缩成一团。
  两只绿灯笼似的兽眼越来越近,黑暗中还传来混浊的喘息声。水秧儿撑起身体,随手捡起两块石头,可转念一想,又把石头轻轻搁下了。就凭手中的两块石头,对饥饿的母狼獾是构不成任何威胁的。别说他才十五岁,就是个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赤手空拳也休想敌得过一只母狼獾。他听阿爸说过,狼獾噬咬起来简直就是疯子,身上又粗又硬的毛像刺猬似的一根根立起来,四只爪子上又尖又长像一把把小匕首似的指甲在对手身上拼命扯,一张又宽又大的嘴胡啃乱咬,一旦咬着,不管对手怎样挣扎怎样反扑,也绝不松口,非把对手咬得皮开肉绽筋断骨碎才肯罢休。就因为狼獾天生具有那种吃肉不吐骨头的疯劲儿,所以身体庞大的狗熊见了狼獾都要心里发憷退避三舍。他若与母狼獾搏斗,用不了两个回合,就会被咬断摩脖子倒在血泊中的。
  又过了一会儿,母狼獾离他只有一步之遥了,他听见母狼獾牙齿的磨动声,看到那两只绿莹莹的兽眼里闪烁着贪婪饥饿的光。他又悄悄把两块石头捡了起来,尽管他知道区区两块石头救不了自己,但他总不能束手待毙,怎么说也得拼一下,也不能太便宜了母狼獾。

  淡淡的月光中,他看见母狼獾的背脊微微弓了起来,这是兽类即刻就要朝前扑蹿的信号。他一阵悲哀,他还想活捉这窝狼獾呢,偷鸡不成蚀把米,结果把自己的命也给搭上了。看来,狼獾确实是人类最难对付的野兽。是的,要不是母狼獾把他拉上岸,他恐怕早已被急流卷走了,也许母狼獾救他时就计划好了要吃掉他的,他想,狼獾的智商极高,它一游上岸就发现在洪水退下去以前这里是出不去的牢笼,立刻想到食物问题,就把他当食物拉上了岸。也许,它当时救他时确实是出于一种报恩,但时过境迁,情况发生了变化,只有吃掉他,它和它的两个小宝贝才有能活着从这里出去,生存大于感情,它就下决心要来吃了。假如换个位置,他也会这么干的。要不是畏惧母狼獾会报复,他会用石头砸碎两只小崽子的脑袋,用它们的填饱肚皮。他尚且这么想,以凶残狠毒闻名于世的狼獾还能不这样想?
  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你死我活的竞争。
  不着等到天亮,他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无声无息地消失掉的,他想,母狼獾会残忍地把他撕成碎片,用他的肉喂它的孩子;三天后,他就会变成一堆白森森的骨头,而那时候洪水大概已经退下去了,母狼獾就能带着用他的肉喂饱的两只崽子从从容容地踩着沙滩走出这座天然牢笼。
  母狼獾绿莹莹的眼光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磨动的牙齿间呜地吐一声轻微的叫声,听起来像是沉重的叹息,一转身,从他面前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右侧的荒草丛里传来两只小崽子失望的呜咽和母狼獾痛苦的嗥叫。
  他不知道母狼獾为什么在最后一秒钟放弃了屠杀,也许,是看见他睁着眼还没睡着觉得咬起来不够方便,想等他睡着后再动手;也许,是还没饿到极点,兽性还没完全压倒良心,不好意思把曾经救过它的黄毛崽子的恩人撕碎吃掉。
  他不敢再睡,害怕母狼獾会再次摸过来咬他,但等到天亮,也没发生任何动静。

  母狼獾后肢弯曲,前肢直立,蹲在南面那道绝壁前,抬着头,长时间地凝视着。开始,水秧儿还以为母狼獾是绝壁上发现了猎物,如野兔松鼠什么的,在聚精会神地观察能否逮得到呢。他顺着母狼獾的视线望过去,南面绝壁同样有二三十丈高,唯一不同的是,南面绝壁的岩缝里,疏疏朗朗长着几丛荆棘,绿色的枝叶在微风中摇曳,其他什么也没有。他正在奇怪,母狼獾突然跳起来,一阵快速起跑,奔到绝壁前,纵身一跃,嗖嗖嗖,在陡峭的岩壁上爬上三丈来高,可惜,绝壁实在太陡了,中间没有可以停喘息的立足之地,母狼獾大概是没站稳,又稀里哗啦退回地面。
  唉,除非有特异功能,怎么从这陡峭的绝壁攀登上去呢?
  母狼獾落回地面后,呦呦哀嚎了两声,神情沮丧。
  两只小狼獾可怜兮兮地将嘴拱进潮湿的沙地,胡啃了一通,沙地里没任何可吃的东西,只咬了一嘴沙子,它们又拼命甩脑袋把沙子甩掉。看得出来,这两个小家伙是饿极了,恨不得把石头咬碎了当鸟卵吃掉。它们一个劲朝母狼獾哀叫,它们已饿得连站也站不起来,瘫在地上。
  瞧这情景,假如今天再弄不到食物的话,这两只小崽子就免不了变成两具饿殍了。
  母狼獾低头看看两只小狼獾,又抬头看看南面绝壁,突然欧——地长嚎一声,整个嘴吻皱成球形,显得无比坚毅。它翘起尾巴,从尾根的一个小孔里分泌出一些乳白色的液体,分别涂抹在两只小狼獾的头顶、脊背和尾巴上,立刻,两只小狼獾身上恶臭熏人。水秧儿曾听阿爸说过,狼獾与獐鹿相似,身上也有一个香腺,能分泌出类似麝香的液体,用水高度稀释后比茉莉更香,但就这样闻的话却比猫屎还臭十倍。狼獾经常用这种气味熏天的分泌液涂在洞穴四周的树桩和草叶上,以此来表明这儿属于它的领地,狼獾还习惯把这种分泌液蹭在食物上,以证明它对食物的所有权,人们或其他动物闻到这种气味便不再去碰这种食物了。
  让水秧儿感到迷惑的是,母狼獾此时此刻往两只小崽子身上涂抹分泌液究竟是什么用意昵?

  答案很快就摆在他面前。
  母狼獾在两只小狼獾身上涂完分泌液后,又以两只小狼獾为轴心,在四周的石头和沙子上蹭了一圈液体,然后,跑到他面前,龇牙咧嘴,凶狠地嗥叫了一通。这无疑是一种警告、威胁或者说是最后通牒,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不跨过它画的警戒线,不让他碰那两只小崽子。随后,它一转身,又飞快地朝南面绝壁蹿去,又像刚才那样,绝壁前纵身一跃,嗖嗖嗖,在陡峭的绝壁上爬上三丈来高。这正是它刚才无可奈何滑落下来的高度,水秧儿心想,这一次同样不会成功的,这一段岩壁光滑如镜,恐怕只有壁虎才能在上面爬行。对母狼獾来说,无疑是个无法超越的极限。果然,母狼獾到了这个高度,又停顿下来,水秧儿断定它又会像刚才那样滑落下来的。可突然间,奇迹出现了,只见母狼獾在光滑如镜的岩壁那儿停留了大约一两秒钟,猛地往上蹿跃,身体旋转着升起来,像股褐色旋风,笔直跃起约两米多高,一口叼住石缝里垂挂下来的一根紫荆条,绝对是一流的杂技表演,随着紫荆条的弹性,母狼獾又往上攀登了好几丈。就这样,它一会儿用尖利的爪子住粗糙的岩壁向上攀爬,一会儿用嘴咬住荆棘像荡秋千的荡上去,一截一截向山顶冲刺。水秧儿在底下看着,暗暗捏了一把汗,这实在太危险了,只要有一条石缝没抓牢,或者有一根紫荆条承受不住母狼獾身体的重量,它摔下来,不死也会跌断筋骨变成残废的。在快接近山顶时,狼獾不知是太性急了还是刚巧踩在风化的石片上,两只后爪突然打滑,身体骨碌往下滚,水秧儿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母狼獾咬住那根紫荆条不松口。身体悬挂在半空中,待了有半分钟光景,猛地踢蹬四爪,甩动脖子,将柔软的紫荆条在脖子上缠了两圈,稳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再用爪子重新抠住一条石槽,往上爬。
  终于,母狼獾登上了山顶。它一定是累坏了,趴在悬边上,头朝着怒江,半天没有动弹。过了一会儿,它朝绝壁下的两只小崽子叫了几声:欧——呦——欧——呦——声音时断时续,仿佛舌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似的。水秧儿觉得有水珠落到头上,他以为又下雨了,看看天,太阳亮艳艳的,不像要变天的样子。他用手在头上。摸了一下,一看,手掌上红殷殷的,是血!是母狼獾嗥叫时从口腔里喷出来的血!他回想起刚才的镜头,母狼獾为了爬上陡壁,不断地用嘴咬住紫荆条,他知道紫荆条的厉害,长着一根根倒刺,他有时上山割猪草,不小心摸着了紫荆条,手指就会被锋利的倒刺割开。母狼獾接连咬了好多根紫荆条,口腔一定被割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母狼獾断断续续叫了几声,艰难地站起来,一转身,从悬崖边缘消失了。

  天空投下一块恐怖的阴影,阴影越放越大,笼罩在两只小狼獾身上。
  这只恶鹰在天空盘旋已经有半个多小时了,目标自然是已饿得奄奄一息的两只小狼獾。这是一只深灰色的苍鹰,双翼展开有两米长,头部漆黑,腿部有两片醒目的白羽。这种鹰在当地被山民称为山鹰子,性情凶猛,敢从母狐狸身边抢夺小狐狸。恶鹰越飞越低,已下到绝壁的半山腰了。水秧儿本来是躺在沙砾上的,挣扎着坐起来,双手挥舞着,欧欧叫了两声,想把那只居心不良的恶鹰吓走。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恶鹰叼走小狼獾。母狼獾临走时曾在两只小狼獾身上和周围涂抹分泌液,然后冲看他嗥叫了一通,其用意就是警告他别趁它离开之际伤害它的孩子,假如听任山鹰子把小狼獾叼走,母狼獾回来发现小宝贝不见了,一定会以为是他把它的小宝贝吞吃了。动物不会用理智去调查研究,动物只会感情用事,母狼獾必定勃然大怒,把他活活撕成碎片,以示报复。他不能让恶鹰白捡便宜而自己去背黑锅。他要赶走山鹰子。
  开始几次,他双手一挥舞,正在往下盘旋的山鹰子便会发出一声惊啸,拍扇翅膀飞升起来,但几次以后,大约发现水秧儿只是叫喊威胁,并没实质性的攻击,贼胆逐渐变大。也有可能是只几天没找到食物了的不走运的饿鹰,饥饿迫使它铤而走险,它不再理睬他的双手挥舞和大声吆喝,而是一个劲往下盘旋。不一会儿,山鹰子离地面只有几米高了,突然,它身体偏折,翅膀半敛半开,黑色的脑袋猛往下扎,本来收缩在腹部的两只铁钩似的爪子像飞机准备着陆前把轮子放下来似的直直竖了下来。

  水秧儿从小在山里长大,熟悉山鹰子的品性,一看就它要向猎物进行俯冲攻击了,倘若他仍坐在地上无所作为的话,一眨眼的工夫,山鹰子极其厉害的鹰爪就会抓住两只小狼獾里其中一只的脊背,抓破皮肉抓碎骨头,然后疾速扇动翅膀,把猎物凌空提起,飞上高空。他急忙抓起一块石头,朝天空掷去。平时他掷石头掷得又远又准,有好几次在放学的路上瞅见高高的树杈上有只松鼠,捡起一块石头扔去,就把松鼠砸晕了从树上掉下来。可现在,他浑身虚软,手臂没了力气,那块石头像只受伤的小鸟,才飞了十来米高,在天空没精打采地画出一道黑色的弧线,就掉回地面来了。山鹰子只是微微受到点惊吓,在空中稍稍停顿了一下,又继续俯冲下来。眼看鹰爪离那只黄毛崽子的脊背只有几米了,水秧儿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抓了一块石头站了起来,又向那只恶鹰掷去。这一次,石头不偏不倚击中恶鹰的胸脯,可惜力量不够,恶鹰只是摇了几下翅膀,转了个角度,仍向黄毛崽子抓下来。显然,狡猾的山鹰子看透了水秧儿的虚弱,变得有恃无恐。水秧儿再弯腰去捡石头已经来不了,他朝前奔了两步,一下扑在两只小狼崽身上。他只觉得背后传来鹰的一声怪啸,自己的背部一阵钻心的刺痛。他本能地抓起一块碎石片,侧转身向天上砍去。碎石片砍在山鹰子的大腿上,抓住他背的那只鹰爪松开了,山鹰子恼怒地啸叫着,升上半空,兜了个圈,又朝地面俯冲下来。
  看来,这只山鹰子是不达到目的决不肯罢休了。
  好一场人和鹰的鏖战。水秧儿两只衣袖被撕得稀巴烂,手臂和背上好几处都被抓伤了,火烧火燎般地疼;鹰的腿上翼上和身上也被石片砍得伤痕累累,羽毛飘零,飞沙走石;两只小狼獾吓得缩在磐石底下,呦呦怪叫。
  渐渐的,水秧儿有点招架不住了,他从水里侥幸逃生,又一夜没合眼,又空着肚子,早就饥饿得差不多要虚脱了,山鹰子是天之骄子,居高临下,一次比一次更猛烈地俯冲下来。水秧子知道,山鹰子攻击的目标不是他,而是躲在他身体底下的两只小狼獾崽,只要他就地一滚闪开,他就可免受皮肉之苦。但他咬紧牙关,还是罩在两只小狼獾身上没有动弹,他不能让与他同患难共甘苦的母狼獾失望。
  恶鹰又一次升上天空,像抖出了一条黑色的鞭子。突然,悬崖上传来瞅一声低沉嘶哑的嗥叫,水秧儿抬头一看,悬崖边缘站着一个褐色的身影,身体浑圆,四肢粗短,脸像熊和鼬鼠生的混血儿,这是一个他已经看得十分熟悉的身影,是母狼獾回来了。
  显然,母狼獾已经看清山鹰子的罪恶企图,它的脑袋顺着鹰的飞翔姿势在摆动,那嗥叫声完全是冲着鹰去的。
  山鹰子当然也看见母狼獾了,发出一声焦急的啸叫,发疯般地冲下来,鹰爪抓住水秧儿的肩膀,奋力扇动翅膀;水秧儿举起石片在恶鹰的身上乱砍一通,但鹰爪仍紧紧揪住他的肩头不放。这浑蛋,一定是意识到倘若让母狼獾从悬崖上下到江边来,它想要抓走一只小狼獾的企图就要彻底落空,因此把全部的凶狠和全部的力量都聚集在这一次的扑击中。它这一次攻势凌厉,不仅揪住水秧儿雕的肩头,还用坚硬的嘴壳朝水秧儿的脸上乱啄乱咬。水秧儿用两条胳膊护住头,但身体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好像马上就要腾空被拎起。他赶紧用脚绊住磐石,不让山鹰子把巴自己拖开,然后,解开衣裳的纽扣。山鹰子用力一扯,那件粗麻布上衣被拉脱了。山鹰子用力过猛,带着他的衣裳升上天空,发觉上当后,扔了衣裳,又要再次俯冲下来。
  就在这时,母狼獾叼着一样东西从陡峭的悬崖上连滚带爬地下来了,它吐掉嘴里的东西后,立即蹿过来朝山鹰子扑咬。奇怪的是,它走路的动作十分别扭,尾部还哐啷哐啷作响,几乎蹿跳不起来。虽然如此,那气势还是吓倒了山鹰子,山鹰子松开爪子,悻悻地啸叫几声,越飞越高。很快消失在云层里。
  危险解除了,水秧儿瘫倒在地。
  母狼獾扑到两只小狼獾跟前,把小宝贝搂进自己怀里,低头仔细察看了一下,见小狼獾安然无恙,又扭头望望水秧儿,眼里一片温柔,柔声叫了两下,大概是在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吧。随后,它转身拖出一只野兔来。

  这时,水秧儿才看清,母狼獾一条后腿上挂着半副捕兽铁夹,一走动便哐啷哐啷作响。不难想象,母狼獾爬出这座天然牢笼后,跟踪某位猎人,一直跟到猎人安置捕兽铁夹的地方,耐心等猎人走后,就直奔捕兽铁夹;捕兽铁夹那根插销上绑着一只活兔,它晓得那是诱饵,只要一咬悬在头顶的沉重的铁杆就会无情地砸下来,夹牢偷食者的身体。它已没时间去捕猎其他食物了,为了孩子,它别无选择,它利用过去曾经从捕兽铁夹下偷食诱饵的经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蹿过去,一口咬住兔子的脖子,想争时间抢速度,在捕兽铁夹那根铁杆落下来之前把兔子从插销上撕下来。不知是兔子竭力挣扎影响了它的扑蹿速度还是它太心急了,没精确地把握好角度,兔子倒是被它撕下来了,它大半个身体也成功地从铁杆下脱身了,但没能完全逃脱厄运,铁杆比闪电更快,一下夹住了它的一条后腿。它当然不能在捕兽铁夹下等着猎人来收拾自己,就拼命挣扎,结果把半副捕兽铁夹从树桩上扯了下来。它自己无法弄开铁夹,只有拖着铁夹跑回江边这座天然牢笼来。
  水秧儿慢慢爬到母狼獾身后,打开铁夹上的插销,母狼獾那条后腿获得了自由,虽然走起路来还一瘸一瘸的,但毕竟方便多了。
  母狼獾开始撕咬兔子,但咬一口脖子就哆嗦一下,还没把兔子解剖开,就嗯嗯呀呀呻吟起来。水秧儿躺在地上,奇怪地望着母狼獾,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母狼獾大约实在是受不了了,走到水秧儿跟前,张着嘴摇头晃脑。水秧儿往母狼獾口腔里瞄了一眼,吓了一跳,口腔里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他掬了一抔江水冲去血丝,这才看清,母狼獾的口腔里唇吻、上下颚和舌头都被绝壁上的紫荆条撕烂撕碎了,还有好几根长长短短的刺钉在上下颚里。狼獾的爪子虽然很灵巧,爪指很长也很尖利,但不能跟人类的手相比,是无法清除口腔里那些讨厌的刺的。老林子里经常有一些肉食兽或者在吞咽食物时被骨头卡住喉咙或者不小心被植物的刺扎着口腔,溃烂发炎,不能吃东西,最后活活饿死。水秧儿心想,母狼獾明知绝壁上的紫荆条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却仍不顾一切地咬住紫荆条爬出这座天然牢笼去觅食,没想到一向被人类视为山妖子的也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也有如此感人肺腑的母爱。
  他坐起来,拍拍自己的大腿,母狼獾像听懂了似的乖乖地趴在他腿上,张大嘴。他将手伸进母狼獾的嘴里,把刺一根一根拔出来,一共拔出十一根一厘米左右长的刺。有十一根刺在嘴里,还把兔子叼回来,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清除完口腔里的刺,母狼獾不再精苦呻吟,很快把那只兔子解剖开,将嫩滑的内脏嚼碎送进只小狼獾的嘴里,很快,小狼獾空瘪瘪的肚皮就鼓了起来。母狼獾又撕了一条兔腿,叼到水秧儿面前,他当然知道,这是给他的食物。
  他没有吃生肉的习惯,但他弄不到火,再说肚子也实在太饿了,就接过兔腿啃咬起来。这兔子刚死不久,十分新鲜,味道挺不错的。
  大家都吃饱后,母狼獾围着水秧儿转起圈来,一面转还一面发出轻柔的叫声,眼睛里闪烁着慈祥和善的光。突然,它撅起尾巴,从香腺里分泌出几滴亮晶晶的液体,涂抹在水秧儿的身上。
  水秧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怪味。
  哦,母狼獾用它独特的方式,表示它拥有了他,表示他是属于它的,表示它接纳了他:他身上有了狼獾的气味,就是狼獾家庭的一员了。
  那天晚上,母狼獾和那对小狼獾就依偎在水秧儿身旁睡觉,像一家人。开始,水秧儿还闻不惯狼獾身上那股骚臭味,几次想躲开,但他的上衣被山鹰子抓走了,就穿着短褂,虽是五月初夏的日子,但江边风大,还是冷得哆嗦,和三只狼獾挤在一起,倒也能驱走寒意,怪暖和的。

  又一天过去了。
  天气转晴,红艳艳的太阳挂在蓝天白云间。水秧儿手臂和背上被鹰爪抓伤的地方已结起痂,吃了整整一只兔腿,填饱了肚子,又美美地睡了一觉,精神好多了。母狼獾也恢复得很快,口腔已不再发炎流血,那条被铁夹夹过的后腿似乎并没伤着骨头,还能跑动,只是微微有点瘸。两只小崽子吃饱睡好被太阳一晒,全身的绒毛蓬松开来,胖嘟嘟,圆滚滚,一团金黄,像两朵硕大的蒲公英,蛮漂亮的。 小家伙年幼无知,精力充沛,在沙砾上互相追逐嬉闹。

  母狼獾隔一会儿跑到水边的卵石上,观看江水的变化情况。
  其实不用那么着急的,水秧儿想,天已经连续晴了两天,暴涨的江水很快就会退下去的。怒江就是这个脾气,像个性子急躁容易发怒的人,连下两天大雨,水位就猛升三四米,就急浪旋涡变得狰狞可怖。容易发怒的人也容易息怒,只要太阳连晒几天,水线就会直线下落,江面也会变得平和宁静。他从小在怒江边长大,算是摸透了怒江的性格,按他的经验,只要今天不再下雨,明天中午,水位就会下降到洪汛前的位置,现在翻卷着恶浪的江岸就会露出一线沙滩,不仅他可以踩着齐脖儿深的水扶着石壁走出这座天然牢笼,母狼獾也能沿着平静的浅水湾游出去,假如需要的话,他还可以替母狼獾抱一只小崽子走。
  天空晴朗,江面见不到低龟的红蜻蜒,地上也不见蚂蚁搬家,他敢打赌,起码到明天天黑前,是不会下雨了。
  还有半只兔子,再也不用害怕饿肚子了。
  求生有望,挺鼓舞人心的,大概也挺鼓舞狼獾心的。
  不知道走出这座天然牢笼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水秧儿想,他当然不会跟着母狼獾到丛林里去过狼獾的生活,尽管他身上被涂抹过狼獾的气味。他也不可能把母狼獾和两只小狼獾带回寨子去豢养,狼獾不是狗,是不可能依附人类生活的;即使母狼獾愿意跟他回寨子,寨子里的人也绝不会同意接纳一窝山妖子的。在山民们的眼里,狼獾十恶不赦,是灾星是妖孽是祸根,是人类不共戴天的仇敌。
  他和它们走出这座天然牢笼后,只能是分道扬镰,各走各的路。
  他想,真到了分手的那一刻,他会伤感的,他和它们一起经历了磨难,一起渡过了难关,他熟悉了它们,它们也熟悉了他,结下了友谊,也有了感情,要分手了,心里是会难过的。他晓得,明天中午的分手,将是一种诀别,此后他和它们恐怕不会再见面了,他会想念它们的,它们大概也会想念他的。
  他想,他回家后,要把这段难忘的经历告诉他认识的每一个人,他要让他们相信,把狼獾这种动物视为专与人类作对的山妖子,实在是一种误会。是的,狼獾会破坏猎人的捕猎手段,神出鬼没,让人头疼,但狼獾也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人若能善待它们,它们也知道报恩的;他要让阿爸放弃这辈子一定要猎杀一只狼獾的念头,再不要将仇恨当做宝贵的遗产一代一代传下去;他还要告诉他的同和年龄相仿的伙伴,所谓狼獾专门吸食小孩的脑髓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他正想着,突然,在江水奔腾的喧嚣声中,在两只小狼獾追逐打斗的嬉闹声中,有一个声音由远而近由高而下钻进他的耳膜:
  “——水——秧——儿——水——秧——儿——”
  声音很熟悉,他听出来了,是阿爸在叫他,唔,阿爸见他迟迟没把粮食送到蛤蟆滩,心里焦急,溯江而上找他来了。
  危难之中遇亲人,他激动地大叫起来:“阿爸,我在这儿,快来救我!”
  正卧在他身旁打瞌睡的母狼獾听到他的叫声,惊跳起来,全身的毛恣张开来,一副如临大敌的神态。两只小狼獾也停止打闹,惊恐琅躲甜母钵狠獾的肚子底下。
  “别怕,别怕,是我阿爸找我来了,他不会伤害你们的。”
  母狼獾自然是听不懂水秧儿的话,它的四肢紧张地颤抖,一会儿竖起耳朵倾听悬崖上阿爸越来越近的呼叫声,一会儿用陌生的疑惑的眼光望着水秧儿,仿佛在责问:你干吗要出卖我们?
  唉,狼獾与人类世世代代的仇恨,早已融化在母狼獾的血液里,变成一种条件反射,变成一种过敏症,一听到人的声音就跟听到丧钟敲响了一样害怕。
  “水秧儿——水秧儿——”
  阿爸的声音快到悬崖边缘了,母狼獾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会儿用爪子拼命刨着沙子,大概是想挖个洞躲起来;一会儿从这块石头边蹿到那块石头边,大概是想藏到阿爸看不见的石头底下去。遗憾的是,临时挖洞就像掘井止渴一样来不及了,而这块江滩上的石头都是半圆形像高庄馒头,没有可以藏身的旮旯角落。
  完全没必要这样害怕的,水秧儿想,只要他把事情的委告诉阿爸,相信阿爸会像他一样,对母狼獾抱有一种感激之情的,怎么会去伤害它们呢?
  在水秧儿声音的引导下,阿爸的身影很快出现在悬崖边缘。阿爸穿着黑布褂子,扛着猎枪,挎着火药葫芦,一副打猎的行头。水秧儿站在悬崖底下,拼命挥舞双手,阿爸看见他了,弯着腰,两只手掌卷成喇叭状,高声喊道:
  “水秧儿,人家都说你掉进江被鱼吃掉了,爸不信,爸从蛤蟆滩一路寻找到这里,终于把你给找到了。儿子,你真还活着啊?”
  “阿爸,我是还活着!阿爸,快救我出去!”
  “别急,水秧儿,爸去砍两条山藤来,爸把山藤丢下来后,你把一条系在腰上,抓住另一条往上爬,爸在上面拉,一袋烟的工夫就把你拉上来啦。”
  “阿爸,你快点啊。”
  “好的,阿爸会尽快转回来的。”
  水秧儿在同阿爸对话时,始终抬着头,眼望着悬崖上。这时他看见阿爸正准备转身离开悬崖边缘,突然,阿爸的转身动作停住了,已挺直的身板又弯了下来,似乎发现了让他感到非常惊讶的事。
  “水秧儿,你往你的左边看,快看,一大两小三只东西,那是什么?哦,像是狼獾。对对,就是狼獾!哈,老天爷可怜我,老天爷成全我,我原以为这辈子不可能再猎到该死的狼獾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到狼獾。哈哈,这地形也太好了,前头是旋涡,后头是绝壁,这窝狼獾好比砧上的肉、笼中的鸟,看你们往哪儿跑!”
  阿爸说着,动手解下肩上的猎枪。
  “阿爸,别开枪!”水秧儿叫道,“这不是坏狼獾,它们和我一起从水里逃出来的,它们救过我的命。”
  “孩子,你在说什么胡话呀;可怜的孩子,你一定是被山妖子弄迷糊了。不要紧,待阿爸收拾了这窝狼獾,阿爸会请巫娘来给你跳一回大神的。”
  “不不,阿爸,你听我说,别开枪!”
  就在水秧儿与阿爸高声对话时,母狼獾走到了江边,站在磐石顶上,朝江面张望。看样子,它是感觉到站在悬崖上的那个人要朝它开枪了,想冒险从江里游走。果然,它张望了一会儿,把两只小崽子叫到自己身边,然后扑通一声跳进江去;很快,江里传来母狼獾呦呦呜呜的叫唤.水秧儿晓得,母狼獾是要两只小狼獾也跟它跳进江去。

  虽然洪水还没退到位,但靠近江岸这段水流毕竟比两天前平稳多了,浪也低得多了,旋涡也小得多了,对母狼獾来说,与其待在岸上等死,不如冒险和激流旋涡拼搏一番。
  去吧,去吧,水秧儿心想,他看来是很难阻止阿爸朝这窝狼獾开枪了,他还小,他没法一下子改变阿爸脑子里对狼獾的看法,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很难纠正的。但愿母狼獾能顺顺利利带着小狼獾游过这段急流,绕过这段江岸,远走高飞。
  母狼獾在水里叫唤,两只小狼獾在磐石顶上探头探脑,迟迟不跳下去。或许它们两天前在江浪里九死一生的经历不敢往下跳,或许它们是年幼无知不太了解猎人和猎枪的厉害。它们望着在江里随浪起伏的母狼獾,踌躇不决,犹豫着,在磐石顶上绕着圈圈。
  哗啦,悬崖顶上传来拉动枪栓的声响。
  “阿爸,别……别打它们!”水秧儿声嘶力竭地叫起来。
  “该死的狼獾,你以为跳到水里去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发酒瘟的,我先送你的小崽子上西天去。”
  水秧儿从地上捡起一把小石头,朝磐石顶上的两只小崽子扔去,他想它们赶下江去,免遭枪击。
  唉,不懂事的小家伙仍赖在岸上不肯下水。
  突然。磐石上冒出一双毛茸茸的爪子,很快又冒出母狼獾水淋淋的脑袋;一眨眼,母狼獾从江里又爬上岸,显然,它上岸来是要把两只小狼獾推下江去。
  快,快,水秧儿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悬崖顶上,寂静无声,听不见阿爸说话了。水秧儿经常跟随阿爸上山打猎,知道阿爸的习惯,扣动扳机前会屏住呼吸将准星、缺口和猎物三点连成一线。阿爸停止说话,毫无疑问,是在进行最后的瞄准,顶多还有两三秒钟时间,猎枪就会訇然炸晌。刺鼻的硝烟无数粒铁砂子会无情地扑向岸边那座磐石。
  距离这么近。阿爸是寨子里有名的神枪手,这一枪绝不会打空。一瞬间,水秧儿眼前出现了幻觉:霰弹从黑洞洞的枪管喷射出,呈倒锥体罩向那家子狼獾,黑毛崽子像触电似的蹦起三尺,又重重地摔下来,再也站不起来了;黄毛崽子更惨。前额被穿了个洞,就像长了第三只眼,软绵绵地瘫了下去,母狼獾肚子上被钻了几个洞,肠子流了出来,四肢一曲,跪倒在地。
  不不,他不能让悲剧发生。他一定要制止阿爸开枪。这家子狼獾与他同命运共患难,结下了深厚友谊,母狼獾甚至还救过他的命,他决不能让它们受到伤害。
  他突然想出制止阿爸开枪的办法来,他飞奔几步,来到磐石前,高举双手,尽量挺直身体;他站立的位置刚好在弹道上,子弹不会绕弯,他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挡住了阿爸的枪口,阿爸要射击的话,只有先打中他,才能再打中那家子狼獾。
  “水秧儿,你疯了吗?快闪开,我要开枪啦!”阿爸在悬崖上焦急地高声喊叫。
  水秧儿索性登上磐石,像一堵结实的墙,挡在三只狼獾面前。
  母狼獾先将黑毛崽子推入水中,然后又将黄毛崽子抛进江去。
  “小杂种,你敢跟老子对着干,你的良心喂了狼!我真的要开枪了,你再不让开,我把你这个不孝的畜生连同三只狼獾一块儿收拾了!”传来阿爸咬牙切齿的咒骂声。
  水秧子毫不惧怕,他晓得阿爸是在讲气话,他是阿爸的亲骨肉,他是阿爸最疼爱的小儿子,阿爸或许会因为生气打他两巴掌,顶多会用马鞭抽他几鞭子,但阿爸绝不会朝他身上开枪的。
  洪水虽然退去了不少,但江涛依然汹涌。两只狼獾崽子被推进江去后,在浪花间沉浮挣扎。黑毛崽子呛了两口水,一面笨拙地划动四肢,一面惊慌地呦呦哀叫。黄毛崽子则拼命向岸边游去,想重新回到岸上来。
  扑通,母狼獾跳进江去,抡动那根又粗又亮的尾巴,示意两个小家伙前来叼咬。这是狼獾泅水惯用的办法,狼獾崽子衔住母狼獾的尾巴,就可平安地在水中畅游。遗憾的是,两只狼獾崽子或许由于年纪太小缺乏经验,或许由于浪花太猛惊慌失措,努力了好几次也未能叼住母狼獾的尾巴。母狼獾在水里急得团团转。
  水秧儿毫不犹豫跳进湍急的江水,一面踩水一面揪住獾的尾巴,塞进黄毛崽子的嘴里,又从一个旋涡里把晕头转向的黑毛崽子捞了出来,送到母狼獾尾后。两只狼獾崽子终于成功地衔住了母狼獾的尾巴,就好像抓住了救生圈,跟随母狼獾平稳地向前游去。
  “水秧儿,我的儿子,阿爸求你了,快快闪开吧。我打死这三只狼獾,我在寨子里再也不用受窝囊气了,成全阿爸吧,阿爸做梦都想当寨子里的猎王!水秧儿,阿爸一旦做了猎王,你就是猎王的儿子啦。”
  阿爸在悬崖上捶胸顿足大声哀求道。
  他才不稀罕当什么猎王的儿子呢,他是这家子狼獾的朋友,他只想帮助朋友摆脱困境。
  水秧儿踩着水,护送三只狼獾游出那段地势险峻的月牙形江湾,直到确信阿爸的猎枪再也瞄不到它们的身影他这才返回岸上。
  母狼獾朝他投来感激的一瞥,便顺江而下,头也不回地越游越远。
  悬崖上,传来阿爸伤心的哭泣声。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野狗鲁卡》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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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鲁卡
沈石溪

       那时它还没有断奶,靠着狗的顽强的生命力,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变成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狗。野狗的生活很自由,吃了睡,睡了吃,不用看家护院,也没有公差勤务,想玩就玩,爱到哪儿就到哪儿。森林里有的是青蛙、田鼠、树熊、野兔,千凤山一带终年阳光融融,没有饥寒之虞。但狗天生过不惯安逸舒适的日子。自由对狗来说是一种奢侈。狗是劳碌命,生来就受人类管制、依附人类生存的。自由的野狗生涯并没使它觉得幸福,反而惶惶不可终日,甚至产生一种命途多舛、漂泊不定、找不到归属的痛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痛苦的感觉也日益加剧。
  对狗来说,丧家犬是一种耻辱。
  它渴望回到人类身边去。它渴望温暖的火塘,渴望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渴望能有个爱它也善于支配它的主人,渴望当它为主人立下汗马功劳后主人能赐给它两根啃过的肉骨头,顶好别啃得太干净,要留着肉渣和软骨……
  它开始寻找主人。它闯进一家茅寮,一位扛着犁铧的农家汉子一见它便大呼小叫起来:“该死的野狗,快拿棒棒来!”幸亏它逃得快,不然准被打断了狗腿。它闯进一幢小洋房,一位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人一见它便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一声躲进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的怀里说:“丑狗,野狗,不,是狼,是狐狸精……”你只好转身逃之夭夭。
  你冒冒失失闯进几十户人家,都被粗暴地撵了出来。
  半年前的一天傍晚,它偶然路过四八七高地,看见一群头戴钢盔的军人正蹲在坑道里用餐,它抱着侥幸心理,远远地站在沟沿向那群军人摆动尾巴。没人理睬它。它轻轻叫了两声,继续进行尾巴操练。终于,一位戴着肩章的军人发现了它,端着饭碗朝它走来,身后还跟着一群战士,他就是后来的主人费银根。
  “是来串门做客的,还是来参军的?”
  它剧烈摆动尾巴,表示自己的决心。
  “排长,要不得,”一位圆脸蛋战士对费银根说:“瞧它的狗毛都脱落了,准生着疥疮,会传染的。”
  “怕啥,”费银根说:“泡点肥皂粉给它洗个澡,几天就会好的。”
  “排长,瞧它模样,歪嘴塌鼻,按俺老家的说法,是条祸狗,怕它会给咱们阵地招灾呢。”
  “瞎扯。军人还讲迷信吗?”
  “它实在长得太丑了。要养狗,也得找条漂亮点的。”
  “又不是选女婿、招驸马,讲什么漂亮。瞧它的四肢,细长有力,胸脯肌肉饱满,牙齿结实,好好儿调教一下,准会成为一条好猎狗,不,成为一条好军犬的。”
  费银根说着,从搪瓷碗里夹起一大坨午餐肉,朝它扔去。它敏捷地往前一蹿,半空中把肉叼住,赢得一片喝彩声。
  “好,考试算通过了,留下吧。”费银根拍拍它的脑门说。它激动得狗眼里流出了泪水。

 

   它终于蹿进乔木林,踏上山背那条崎岖的羊肠小道。敌军高射机枪再也无法威胁它了。它从容不迫地小跑着,但跑着跑着它突然发现四八七高地激烈的枪炮声、厮杀声和呐喊声逐渐平息。它心急火燎,四蹄生风,踏着砂砾,踏着草叶,踏着松软的山土,朝四八七高地飞奔。
  四八七高地一片死寂,只有几朵紫杜鹃在山风中摆曳,啥啥啥,发出轻微的叹息声,布满乱石的山崖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有戴贝雷帽的领国士兵,也有戴大盖帽的我军将士,还有好几对两国士兵紧紧扭抱着倒在一起……褐红的土地上铺着一层殷红的血浆,血浆上覆盖着一层火红的残阳,整个高地红得叫它心惊胆颤。不难看出,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残酷的肉搏,很有可能是邻国士兵在凶猛的炮火的掩护下,攻入堑壕。我方忠勇的战士子弹打光了,就用刺刀、铁锨、手榴弹、十字镐与敌人同归于尽……
  三两只乌鸦只天空滑行,地面移动着恐怖的阴影。
  鲁卡钻入死人堆,寻找自己的主人。血腥味太浓了,浓得使它狗的嗅觉都失去了灵敏。找了好半天,才在阵地左侧一块兔形的磐石背后找到费银根。主人扑倒在血泊中,侧着脑袋,脸色沾满土屑和血丝,英俊的面容凝固着一种痛苦和遗恨的表情,本来挺漂亮的草绿色军服被战火烤得焦黑,背部有个弹洞,伤口上的血已经凝固了。它跪在地上,在主人耳边热烈而又急切地吠叫起来。
  醒醒吧,醒醒吧,你忠诚的鲁卡回来了!
  它叼住主人的衣袖拼命拖曳。
  醒醒吧,醒醒吧,鲁卡不能失去你的爱!
  它用舌尖轻轻舔着主人的眼皮。
  然而,主人木然璘在地上,没有知觉,没有声息。它打了个寒噤,突然产生一种深深的内疚。它回来得太晚了。要是它早赶回来一分钟,也许,主人背上就不会出现那个致命的弹洞。它蹲在主人身边,一声接一声凄厉地哀号。
  主人待它太好了,一日三餐供它热食,治愈了它身上的疥疮,还在坑道壁挖了只狗洞,使它有了栖身之所。
  然而,主人永远安息了。
  阵地上的人、石头和空气都是僵硬的。鲁卡叫哑了嗓子,静静地僵卧在主人的怀里。突然,它发现离主人费根银五六米远的乱草丛中躺着的一具“尸体”蠕动了一下。它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产生的错觉,眨眨狗眼再仔细一瞧。“尸体”确实在动,还发出一声轻微的嘶哑的呻吟。那人仰卧在地,头埋在草叶间,虽看不清眉眼,但瞧着它所熟悉的镶有五角星的鲜红领章,它知道是自己人。它一阵兴奋,跃过去,利索地扒开草叶,嗯,是四班长苑竹平。
  四班长苑竹平长得眉清目秀,是四七高地公认的美男子。此刻,虽然他下半个身子浸泡在血污中,死神还在他身上踟蹰逗留徘徊,但仍掩盖不住他俊美的神采:笔挺的鼻梁,飞扬的剑眉,方正的脸庞和那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没被选到北京的仪仗队去真是屈了才。他腿部负了重伤,一动弹,伤口又渗出一片汪汪的血,他已虚弱到了极限,连喘气都很困难。
  它咬住苑竹平的衣肩,费了好大劲,才将他拖靠在土坎上。他仍处于半昏迷状态,一面下意识地呻吟着,一面舔舔干裂的嘴唇:
  “水……水……”
  阵地上的水缸、水獾和水泥蓄水池都已被炮弹轰得稀烂。鲁卡的眼光不由自主地移向箐沟里那条界河。界河宽约两尺,水深没膝,水清得发蓝,带着野花的芳香,在潺潺流淌。它晓得,宁静的界河周围只要稍有动静,我军的炮火便会在界河边筑起一道火墙,而与四八七高地对峙的敌军阵地也会抛来一面火网。它犹豫了。
  它绝不是怕死。要是此刻是费根银需要喝水,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它也会闯进去的。
  但苑班长是这样讨厌它,鄙视它。
  “水……白兔……水……白兔……”四班长苑竹平仍在发出梦呓般的呼唤。
  鲁卡这才发现白兔没了踪影。白兔不是兔子,而是四八七高地上豢养的另一条白狗的名字。苑班长非常宠爱白兔。白兔到哪儿去了?即使牺牲了,也该在苑班长周围发现它的遗体呀。难道白兔会在关键时刻背叛主人?

 

  费银根收留鲁卡不久,苑班长从猛硐集市上带回了白兔。
  好像是老天爷故意要印证它鲁卡长得丑似的,白兔漂亮的就像个王子。它浑身毛色雪白,体态匀称,五官秀美,叫起来音色柔和圆润。那条狗尾巴又粗又长,像白绸缎编织戍的,光滑明亮尤其一寸许的尾尖,奇迹般地长着一撮红毛,鲜红鲜红,像一朵在雪野里灼灼燃烧的火焰。本来,苑班长就不怎么喜欢鲁卡,白兔来到阵地后,它就越来越被冷落了。
  白兔是在人类温暖的火塘边长大的,从小就学会了一套讨乖卖俏的本领,很快便受到战士们的宠爱。譬如,苑班长一声吆喝,它立刻会跑过来,一遍又一遍舔苑班长的鞋子,还前足腾空直立起来,扑进苑班长的怀里撒娇。战士们拿苹果饼干逗它,它会翻跟斗、匍匐前进、腾跳扑跃,博得大家哈哈大笑。它见到每一个战士,都甜腻腻地摇动尾巴。它的尾巴摇得潇洒柔美,像端午节的龙灯,像眩目的飞蝶,像纷迷的节日焰火,像幻化的舞厅灯火,像被旋转的雾丝纠缠着的红玫瑰。这真是一门艺术。站在它面前的战士,这时总忍不住俯下身来,用手掌爱怜地摩挲它的脑门,捋顺它的体毛。每次开饭,苑班长都把白兔唤到身边,和战士们一道围个圈蹲在菜盆旁,战士们纷纷扔给它雪白的大米饭和啃了一半的肉骨头。
  鲁卡无法享受到这样的恩宠,它只能孤零零地站在一旁淌口水。有时它实在看得眼馋,也想学学白兔那些讨人喜欢的本领,但它从小远离人类,不善此道。其他不说,光说摇尾巴就不是白兔的对手。那尾巴摇起来总是刚猛过剩,柔美不足,扑棱扑棱,左扫右甩,溅起泥星土屑,道讨好结果反遭来白眼。孤独的野狗生活,也使它的性格变得内向,像保温瓶似的,把热情都藏在心里。即使面对所敬重的主人贵根银,虽说恨不得立刻为他去赴荡蹈火,但也不会去舔他的鞋子,更不会扑进他怀里去撒娇。它只是一步不落地跟在主人身后,或者竖起警惕的耳朵,冷峻地伫立在主人身旁。它想学得巧些,却怎么也学不会。
  有时候,它也颇不服气。真的,别瞧白兔会摇尾巴,会翻跟斗,会躺在苑班长怀里呜呜学猫叫,会参加战士们捉迷藏的游戏,但它鲁卡也有白兔所不及的长处。例如白兔撵山狩猎的本领就不如它。那一次它们同时追捕一只黄鼠狼,白兔追了一半就气咻咻地跑不动了,是它鲁卡一追到底咬断黄鼠狼喉管的。白兔的听觉嗅觉也比它逊色多了。那天半夜两个邻国特工想来四八七高地摸哨,是它鲁卡先听到山坡下灌木林里有异常的响动,又闻到异常的气味,于是用嘶哑的嗓子汪汪吠叫报警的,而白兔只不过跟着它叫唤而已。还有,白兔胆子也不如它大,在阵地上巡夜值勤,哨兵一离开,它就钻进狗棚不出来了。遗憾的是,苑班长似乎并不特别看重它鲁卡这些长处,也并不因为白兔存在这些缺点而减少些宠爱。
  那天晚饭后,战士们在阵地上玩起“过地雷阵”。这是一种军事演习和游戏相结合的娱乐活动,将四颗教学用的假雷埋进一片松软的山土中,看谁在最短时间里找到并起出雷来,谁不幸踩上了雷那是要倒扣分的。好几个战士都邀请白兔帮自己找雷。白兔有时候能准确找到埋雷的位置,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帮倒忙,乱蹦乱跳地踩中了雷,引起一阵阵哄堂大笑。它鲁卡在一旁看得心里痒痒的,不知不觉挤进人群。要是谁找它帮忙,它绝不会让他失望的。
  白兔,你真是傻瓜,地雷就埋在你左侧半步远的地方呢!鲁卡眼看白兔即将错过良机,忍不住冲进去想助白兔一臂之力,但它刚跑到白兔身旁,冷不防苑班长斜冲过来。扬起手臂驱赶:
  “去去,走开,走开,别把你的疥疮传染给白兔!”
  其实它的疥疮早就被贵根银治好了,虽说狗毛还是斑斑驳驳的。
  它无趣地走开了,走到山顶水泥岗栅边,让猛烈的山风吹拂郁结在胸中的忧伤。费根银来了。他是四八七高地最高指挥官,工作繁忙,难得有闲暇来陪伴它。
  “嗯,伙计,别伤心了,”贵根银坐在它身旁,深沉的目光凝视着它说,“我晓得你比白兔强。你用不着去跟它比,你是猎狗,不,你会成为一条好军犬的。供玩耍,给人逗乐,那是叭儿狗的德性。伙计,记着我的话,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你的价值,透过你丑陋的外貌看到美丽的灵魂……”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它从主人充满感情的语音中,从主人宽大厚实的手掌的深情抚摸中,感受到了一种信任、期待、希冀和对狗来说是很深奥的生活哲理。
  它感动得流下了泪。

 

  “水……水……”苑班长还在艰难地呻吟着。
  鲁卡仅仅犹豫了一秒钟,便羞愧难当。在这种时候,怎么还能去计较个人恩怨呢?它爱主人,当然也爱主人甘愿为之洒尽热血的这块土地,当然也爱和主人同吃一锅饭、同睡一个坑道的亲密的战友。对它来说,主人——主人守卫的国土主人挚爱的战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当付出同样的忠诚;不然的话,便是一种不贞和亵渎。它不再多想,用爪子在土堆里刨出一只口缸,叼着向青沟里的界河奔去。
  非常幸运,它没碰上任何麻烦,就从界河里舀得一口缸水。当它衔着口缸好不容易爬回山腰时,猛听得四八七高地传来一阵异样的响动,好像是有人在恶毒地咒骂,嗓子黏涩嘶哑,语音低沉短促,充塞着一种要把对手置于死地的刻骨仇恨。
  鲁卡三窜两跳登上高地,不由得大吃一惊:一个头戴贝雷帽、满脸血污的邻国士兵,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铁锹,摇摇晃晃向苑班长逼近。敌兵那双很有东南亚特色的眼里闪烁着一种嗜血成性的残忍的兽光,挺直的鼻梁也兴奋得扭歪了。他步履蹒跚,趔趔趄趄,仿佛喝醉了酒。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刚刚从尸体堆里爬起来的人,也许刚才是被炮弹震昏的,现在醒了。
  敌兵一直走到苑班长跟前。苑班长仍然神志不清地躺在土坎上。敌兵狞笑看,将铁锹高高抡起……
  鲁卡气得浑身颤抖,放下口缸,悄然无声地往前猛蹿,像道黑色的闪电,就在敌兵抡起铁锹朝苑班长头部劈下去的一瞬间,它一个梯形扑击,一口咬住敌兵的胳膊,“哐啷”一声,铁锹掉在岩石上,溅起一簇火星。
  敌兵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惊得连连倒退。鲁卡不等他站稳,便连连扑咬。它知道,一条狗是很难敌得过一个强壮男人的,何况人还会使用武器。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对方喘气的机会,这样或许还有取胜的希望。
  敌兵的衣裳裤子被它尖利的爪子和犀利的犬牙撕咬成碎片。要是这家伙是个初出茅庐的新兵,这时恐怕早就魂飞魄散败下阵去了,但眼前这家伙胡子拉碴,真不愧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兵油子,不但忍住了鲁卡这顿凌厉的撕咬,居然还在忙乱中看清攻击他的是一条其貌不扬的草狗。于是,他一面举起左手,镇定沉着也挡住鲁卡的攻击,一面用右手在草丛中摸索。突然,他抓住一支铁柄冲锋枪,朝鲁卡横扫过来。鲁卡只顾扑咬,来不及躲避,右前腿被冲锋枪的铁柄砸了个正着,疼得它惨叫了一声,一瘸一拐,扑咬的速度显然放慢了。敌兵乘机拉响枪栓,“咔嚓”一声脆响,子弹上膛了,黑森森的枪口移向鲁卡。
  鲁卡认出这种细长的铁管,知道铁管里会放射出钢铁小精灵,凭它狗的智慧和体魄,是无法斗赢这些小精灵的。铁管近在咫尺,小精灵会准确地钻进它的体内,将肠子和心肺扯拉出来。
  要逃避还来得及,它左边是块扇形的岩石,右边是斑茅草丛,它可以转到岩石背后,凭着狗的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和敌兵躲迷藏绕圈子;它也可以钻进草丛,在茂密的草叶的掩护下逃之夭夭。
  扑上去是死亡,躲闪是生路,仅仅只有百分之一秒时间的选择。它不能避开,它不能给死神让道,只要它还活着,它就不能让躺在自己身后的苑班长暴露给这个残忍的敌兵。
  它迎着枪口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枪响了,一瞬间,它脑子里掠过一个念头,希望苑班长此刻能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能看见它现在的行为。它绝不是想炫耀自己,也不是想邀功取赏,它只是渴望苑班长冰释对它的误解,再也不要把它看做野狗了。

 

  苑班长他们宠爱白兔,不喜欢它鲁卡,它只好认了。它无法改变人们的审美观。它无法忍受的是,他们又把野狗的恶名按在它的头上。
  唉,可恼的未婚妻事件。
  那是一个星期前的下午,它像往常那样守在通往阵地的路口,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突然,山路上姗姗走来一位身穿连衣裙,打扮入时的姑娘,浑身散发出一股香味儿。
  它从来没见过她。阵地上也从来没有过这种香水味;阵地上只有坑道的战士身上的汗酸味和弥漫在空中的硝烟味。
  它警觉地冲着姑娘吠叫起来,一方面是报警,一方面是让姑娘停步等待哨兵来查问。
  要是她老老实实站着不动,它鲁卡是不会那么鲁莽地朝她腿上咬一口的。
  要是它早知道她是苑班长的未婚妻,它或许会原谅她的放肆的。
  姑娘根本无视它的警告,仍然往阵地走来,还捡起一根树枝,矜持地朝它挥打,挺神气地吆喝道:“滚开,别挡道,滚开!”
  鲁卡愤怒了,这等于是无视它的存在、无视它的尊严。它咆哮一声扑上去,朝姑娘粉嫩的小腿咬了一口。它还算是口下留情,没敢真咬,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咬掉点她的傲气。姑娘小腿上只是留下两行犬齿的紫血印。
  骄傲的姑娘突然像杀猪似的尖号起来。战士们拥出坑道奔跑过来,苑班长跑在最前头。姑娘一下扑进苑班长的怀里,哭泣道:“该死的野狗……咬我……疼死我了……哎哟……”
  鲁卡还得意地朝苑班长摇尾巴呢,它认为自己如此忠于职守,没让陌生的姑娘闯进阵地来,会得到夸奖和犒赏的。岂不料苑班长顺手捡起姑娘丢在地上的树枝,夹头夹脑朝它抽打,打得它晕头转向,打得它呜呜惨叫。
  “是该打,”一位胖乎乎的战士一面安慰那姑娘,一面气愤地说,“瞧它把班长的未婚妻咬得多惨。人家万里迢迢,不顾危险,跑到阵地上来相亲,竟然被咬了。真是条歹狗!”
  “瞎了你的狗眼!”另一位高个战士也指着它骂道,“现在社会上有几个姑娘瞧得起咱山头大兵,肯跟咱相好的?你怎么偏偏就朝心灵美的姑娘乱咬呢!”
  “哎哟,疼死我了,”姑娘仍在伤心地哭泣,“这腿上的狗牙印怕是一辈子退不掉了,叫我以后怎么穿裙子呀!”
  苑班长白皙的脸憋成猪肝色,树枝像雨点般落在它身上,喘着气骂道:“叫你咬……”
  它这才晓得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它既不躲避,也没逃窜,任凭树枝身上印出一道道血痕,任凭一簇簇狗毛被树枝抽下后在空中飞舞。但愿苑班长和他的未婚妻能因此出气解恨,原谅它的罪孽。
  “野狗,真是一条地地道道的野狗!”
  “这种野狗,本来就不该收容它的。”
  “不要它,赶它走。”
  “滚,滚得远远的!”苑班长恨恨地在它身上踢了一脚。
  “滚,滚!”有几个战士也拿着扫帚、柴块来撵它。
  它逃进了森林。
  它觉得委屈,主人费根银交代的任务,就是让它日夜守在路口,阻拦坏人混进阵地。它怎么知道姑娘是好人并且是班长的未婚妻呢?就算是它错了,不该咬她,它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也不要撵它走,不要骂它是野狗。这比打断它腿,打折它腰更使它痛心十倍。
  半夜,它又从森林里悄悄潜回四八七高地。它不愿意离开家,不愿意再去当野狗。
  翌日清晨,苑班长发现它回米后,又提着木棒把它撵走了,但一转身,它又溜回阵地。直到两天前的傍晚,费根银从团部开完会回到阵地,才制止住这毫无道理的撵赶。

 

  完全是侥幸,敌兵朝它扣了一个点射,子弹竟没有碰着它。它一口咬住他的手腕,不管他怎样用枪管和铁柄敲它的脑袋,戳它的鼻梁,它反正是死死不松口。砰,枪声又响了。这次它听见“咔嗒”一声脆响,屁股上一阵刺骨的疼痛。它回头一望,原来是自己那根像旗帜那样高高竖起的尾巴被枪弹打断,掉在地上,那条断尾巴还带着生命的惯性,在地上蹦跶,它的屁股上还拖着两寸长的尾巴茬,伤口滴着一串串珍珠似的血粒。它忍不住一阵伤心。人类很难理解狗尾巴对狗的心理上和感情上的价值与作用。狗尾巴能驱蚊赶蝇;能像舵一样操纵指挥狗扑跃时前爪精确落到目标上;竖起狗尾巴,表示愤慨和力量;夹紧狗尾巴,表示投降和臣服;摇动狗尾巴,表示友好和信任;卷紧狗尾巴,表示满足和惬意……

  此刻,金贵的狗尾巴被这敌兵打断了!
  伤心变成狂怒,变成嗜血的野心,变成一团复仇的火焰。它尖利的犬牙深深刺穿了敌兵的手腕,它的舌头尝到了咸腥的热血。敌兵惨叫一声,冲锋枪摔掉在地。
  鲁卡狂风暴雨似的朝敌兵扑咬,扑他的眼睛,咬他的喉管……与其说敌兵是在体力上被它打垮的,还不如说是在心理上精神上被它摧垮了。他脸上露出骇然的神态,意志崩溃了,勉强抵抗了两下,便掉头朝山下鼠窜。他逃得那么快,连滚带爬,鲁卡拖着一条负伤的腿,追到界河,敌兵早巳没踪影了
  等鲁卡一瘸一拐再次回到四八七高地,发现刚才失踪了的白兔不知啥时候突然钻了出来,叼着它鲁卡从界河里舀来的那缸水,朝苑班长干裂的嘴唇里倒。苑班长终于睁开了眼睛。白兔乖巧地汪汪柔声叫着,不住地用舌头舔苑班长的手背和脸颊,那条美丽的尾巴龙飞凤舞起来,仿佛是在为主人的苏醒而庆贺,又好像在向主人表示自己的忠诚。
  鲁卡厌恶地扭过头去。它不想看白兔的那股媚态。当邻国兵的铁锹砸向苑班长的危急关头,你白兔躲哪儿去了呢?它真想这样大声责问一声。瞧白兔的皮毛。仍然那样洁白,那样干净,既没沾血腥,也没被硝烟熏焦,一定是仗一打响,就躲进猫耳洞去了。
  “白兔,嗯,我的好狗,你一直守在我的身边吗?”苑班长虚弱地抬起手臂,抚摸着白兔的脑门和脊背,轻声说道,“我刚才迷迷糊糊时,好像听见狗叫,是你吧?”
  白兔的叫声更加柔和,尾巴摇得更加欢畅。
  苑班长把白兔搂进怀里说:“我知道是你救了我,还给我找水喝。你真是条好狗!”
  鲁卡木然地蹲在主人费根银的遗体旁,一动不动,像一尊石雕。
  天黑尽了。又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军增援四八七高地的后续部队在黑夜的掩护下,终于登上阵地。战场上的尸体被抬走了,苑班长也被包扎停当,放进担架。白兔在担架旁上蹿下跳,摇首摆尾,表现出一种多愁善感的惜别之情。
  新来的指挥官拍拍苑班长的肩头和蔼地问道:“伙计,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请你们一定要好好儿喂养白兔,它救过我的命,是一条好狗。”
  “放心吧,我们不会亏待它的。”新来的指挥官又指了指守在路口的鲁卡问道:“那么这条断尾巴的狗呢,怎么样?”
  “这是一条野狗。不过……”苑班长沉吟了一下说,“费排长生前倒是挺喜欢它的。”
  “噢,原来是条野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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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羊之争》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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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羊之争
沈石溪

  羊群的老头羊年事太高,有一次在陡坡上放牧,一脚踩滑,摔死了。凡当过羊倌的人都知道,羊群必须要有一只头羊,统麾臣民,不然的话,群体就会失去主心骨,变成一盘散沙。
  我负责放牧这群山羊已有两年,对每只羊的秉性了如指掌。我想,这新头羊宝座的争夺战,一定会在白镰刀和黑丝瓜间展开。白镰刀头上的两支羊角色泽乳白、扁扁弯弯像把镰刀;黑丝瓜头上的角则墨黑如玉、扭得像根丝瓜。它们都是四岁龄的大公羊,身强体壮、野心勃勃。
  老头羊死后的第三天早晨,白镰刀和黑丝瓜之间就爆发了争斗。两只公羊面对面站在黑鹰岭山腰一块平缓的草地上,先是摇晃羊角发出粗鲁的咩叫,试图用炫耀武力来吓倒对方。这一招不管用后,它们就开始动真格的了,各自往后退了几步,钩着头,平举着羊角,用力撞击对方。
  好一场鏖战,乒乒乓乓,羊角与羊角的叩碰声在山谷回荡,地上扬起一团团尘土。白镰刀的眼角被挑破了,血流满面;黑丝瓜的脖子也受了伤,白羊毛染成了红羊毛。
  其他六十多只羊都平静地站在一旁观战,我知道它们在等待着白镰刀和黑丝瓜之间决出胜负,然后用羊特有的仪式拥戴获胜者成为新头羊。
  我正在离羊群两百来米远的一棵树下看书,早料到这场头羊之争是免不了的,也就听之任之,不去横加干涉。只有不懂事的牧羊狗阿甲,在两只打得难分难解的大公羊身边汪汪咆哮,徒劳地劝架。
  就在这时,突然,山顶传来咩、咩、咩急促的羊叫声,山坡上观战的羊都仰头张望,我也向叫声看去。不好,原来是一只金雕正在袭击一只名叫红蹄子的小羊羔。金雕在鸟类中的地位类似走兽中的老虎,天之骄子,凶猛无比。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只金雕将一条三米多长重约四五十斤的蟒蛇擒上天空。
  淘气贪玩独自跑到山顶上去的红蹄子吓软了腿,卧在山顶的悬崖边缘,已不晓得在这种时候应钻进灌木丛去躲避。
  金雕撑开—米多长的巨大双翼,像飞机放下起落架似伸出两只黑色利爪,瞄准红蹄子滑翔下来。我赶紧扔了书,举起猎枪开了一枪。我的枪法实在太差劲,隔得又远,子弹送给白云了。我使用的是那种打一枪就要装填一次火药铁砂的老式铜炮枪,来不及抢在金雕抓住红蹄子之前开第二枪了,我想,今天绝对是要破财的了。
  就在整个羊群注意力都被金雕吸引,仰望山顶时,白镰刀和黑丝瓜也停止格斗,跟着众羊的视线朝山顶望了望,但随即,彼此又开始用羊角猛烈撞击起来。也许它们都害怕自己一旦分心走神,对方会趁机杀将过来把自己打败;也许它们认定成为金雕捕捉目标的红蹄子难逃厄运必死无疑,一切想要拯救红蹄子的举动均属徒劳无益;也许它们觉得自己正在进行的头羊宝座争夺战关系到羊群盛衰的千秋大业,不该被任何事情所干扰所中断;也许它们打心眼里认为自己能否坐上头羊这把交椅比起一只普通小羊羔的生命来不知要重要多少倍;也许雄性生命本质上就醉心于社会地位的角逐,热衷于权力之争,而无暇顾及其他。反正,它们只是匆匆向山顶瞥了一眼,又继续打了起来。
  牧羊狗阿甲哀哀地吠叫着,逃到我身边。它知道自己不是金雕的对手,干脆就不到山顶去凑热闹了。
  眼瞅着金雕的利爪就要落到红蹄子柔嫩的背上了, 突然,羊群里蹿起一道白影,迅速朝山顶跳跃而去,速度之快,就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一眨眼,它已登上山顶。我这才看清,是公羊二肉髯!这是一只除了颌下有一抹胡须以外喉下还长着一撮胡须的公羊,所以我给它起名叫二肉髯。二肉髯在羊群中属于不起眼的角色,既不出类拔萃,也不是窝囊废,个头中等,体力中等,智商中等,两支羊角的长度和色泽也中不溜秋。
  这时,金雕爪子离红蹄子只有五六米远了,二肉髯纵身一跃,越过红蹄子,然后突然直立起来,身体拼命蹿高,两支羊角像把铁叉,向天空刺去。刚好金雕飞临它的头顶,羊角刺在鹰爪上,虽没能给金雕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迫使金雕暂时放弃攻击红蹄子,一偏翅膀飞走了。
  我手忙脚乱地往枪管里塞火药铁砂。
  红蹄子的母亲灰额头和另外几只母羊急急忙忙奔到山顶,用头将红蹄子从地上拱起来,并团团簇拥着这只已吓得魂飞魄散的小羊羔,朝灌木丛退却。
  金雕在空中兜了一圈,选准角度,又俯冲下来。二肉髯本来已差不多钻进灌木丛了,望望还暴露在空旷山顶的红蹄子和几只母羊,又踅回悬崖边缘,昂首伫立。我心里很清楚,我想羊们的心里也一定很清楚,二肉髯这是在引火烧身。
  果然,恼羞成怒的金雕朝二肉髯俯冲下来。就在雕爪落在羊背的一瞬间,二肉髯就地打了个滚。羊的动作毕竟不如雕那么敏捷,虽然没被铁钩似的雕爪刺进羊背抓上天空,却也被活生生拔掉了一大把羊毛。二肉髯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只羊蹄拼命踢蹬,使得雕爪在空中犹犹豫豫地不敢抓下去。
  这时,我已往猎枪里灌好了火药铁砂,沉住气,举枪瞄准,砰的一声,天空中飘舞起好几片金色的雕羽。金雕抖了抖,沉到低空,又顽强地拔高,歪歪斜斜地飞远了,消失在一片金色的朝阳里。
  灰额头带着红蹄子从灌木丛里走出来,走到二肉髯身边,不断舔二肉髯受伤的背,并发出高昂的咩叫声。紧接着,几乎所有的公羊母羊和小羊都跑到山顶围在二肉髯身边,舔吻二肉髯的身体,并发出一阵阵欢呼声。连牧羊狗阿甲也使劲朝二肉髯摇尾巴。
  我很熟悉羊群的这套仪式,是在庆典新头羊的登基。
  山坡下,正打得难分难舍的白镰刀和黑丝瓜听到众羊的欢呼,怔了怔,知趣地停止了争斗,各自钻进草丛吃草去了。
  头羊之争半途而废,这在我所放牧的羊群里还是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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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羊之死》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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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羊之死
沈石溪

  公羊歪梨是我放牧的这群山羊里的贱羊。贱羊者,地位最低贱的羊也。
  也难怪歪脖儿会变成贱羊,它一生下来,脖子就向右歪了三十度,三岁龄了,个头还像一岁龄的羊那般大,活像长僵了的一只歪梨。它的羊毛白里透灰,没有一点光泽,稀稀拉拉,就像盐碱地里的庄稼。两支灰褐色的羊角又短又圆,比母羊的角还不如,严重缺乏雄性风采。
  贱羊的日子自然是很难过的。在动物界,所谓的阶级次序其实就是啄食次序:地位高的占有更多更精美的食物,地位低的占有更少更粗糙的食物。歪梨是贱羊,每次羊群进入草场,碧绿鲜嫩的草地都被其他羊占据了,它只能啃发黄的老叶子;饮水时,地位高的羊站在上游喝洁净的水,轮到它就只能在卞游喝被羊蹄搅混的泥浆水。最不幸的是,没有哪头羊看得起它,当然也就没有哪头羊愿意跟它结伴扎堆,它总是形单影只,显得很孤独。
  春天来了,桃红柳绿,草叶吐翠,大地一片生机。山羊进入了发情求偶期。歪梨更可怜了,其他公羊、母羊都成双成对地在树丛里草地上山溪边嬉闹跳跃,尽情享受着春天的阳光和生命的欢乐,它却孤零零地待在一旁,用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望着那些犄角威武皮毛油亮肌肉发达的公羊。
  那天黄昏,它壮着胆想接近一头名叫灰额头的母羊,可没等它靠近,灰额头就用不屑一顾的眼神瞟了歪梨一眼,像害怕踩着臭狗屎似的跳开了。歪梨满脸沮丧,脖子歪得更厉害,身体缩得更瘦小。
  夕阳西下,我让牧羊狗阿甲将羊儿赶拢来,准备回家去。从放牧的嘎泰草场到曼广弄寨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从索桥穿过峡谷,走的是直路,要少走十几里路;另一条是绕着山道转一座山,走的是弯路。一般情况下,我是愿意走近路的。
  我赶着羊群来到索桥边。这是在滇西南一带大山里经常能见到的一种简易索桥,狭窄的峡谷两岸,拉着两根粗粗的铁链,铁链之间铺着竹子,算是桥面,两边各用一根藤条编挂,算是扶手,人和牲畜勉强可以通行。我所要经过的戛洛索桥全长约二十来米,高约四五十米,不算特别危险。山羊没有恐高症,我经常带它们走索桥,它们也习惯了。
  可是,那天傍晚我到索桥边时,天空突然晴转阴,刮起了凉风,吹得索桥有些摇晃。无论我怎么吆喝,无论牧羊狗阿甲怎样龇牙裂嘴地恐吓,头羊二肉髯就是不肯上桥,犟着脖子站在桥头,望着乌云翻滚的天空,咩咩咩发出凄凉的叫声。
  头羊的举动具有榜样的作用,它不肯上桥,羊群也都赖在索桥边不走了。我总不能一只羊一只羊地抱过桥去,我想,老天爷也确实刮着风,索桥也确实比平时晃荡得厉害,羊群真要在索桥上被晃下去几只,损失就大了,这种气候,还是谨慎为妙。我就临时改变主意,想离开索桥,绕道而行。
  我刚把头羊二肉髯引下桥,突然,羊群里咩地爆响起一声气贯长虹的吼叫,我吓了一跳,扭头望去,嘿,原来是歪梨在叫!它的叫声从来就是畏畏缩缩平平淡淡的,怎么突然间吼得那么精神抖擞了呢?我正纳闷呢,只见它歪着脖子,挺着胸脯,雄赳赳地从羊群里蹿出来,嗖嗖嗖,大步流星地走上桥去。
  几十只羊不约而同地停了了下来,几十双羊眼的视线通通被歪梨不同凡响的举动吸引住了,就连头羊二肉髯也被歪梨的勇敢震慑住了,长长的羊脸上露出羞赧的表情,缩了缩脖子,悄悄钻进了不惹人注目的羊群里。
  我也被搞蒙了,在我的印象里,歪梨绝对不是傻大胆和愣头青,恰恰相反,平时它的胆子比一般公羊都小。过去每次过这座索桥,它都不敢和其他羊挤在一起走,生怕其他羊行走时会产生左右摇摆,连累它一起摔下去。它总是走在最后,小心翼翼,颤颤抖抖,连母羊都不如。怎么一眨眼,懦夫变英雄了?
  歪梨走过三分之一时,风越刮越猛,呼呼地从左侧山垭口吹来,吹得索桥像秋千似的猛烈晃荡,别说羊了,就是人抓着扶手也会心惊胆寒的。果然,歪梨趴在桥面上,四只羊蹄钩住竹排间的缝隙,不敢再走了。
  “回来,歪梨,回来!”我高声喊叫起来。歪梨本来就歪着的脖颈侧向背后,向桥头望来。它当然看见所有的羊都站在桥头紧盯着它,它当然看见头羊二肉髯失去了往常的威风,混杂在企图逃离桥头的羊群中。咩——它气吞山河地长嘶一声,一个跃挺,绷直了腿,又站了起来。咩咩——母羊灰额头终于忍耐不住,朝歪梨送去一声既欣赏赞叹又担惊受怕的呼叫。
  随着灰额头的叫声,歪梨一个跳跃,朝前蹿出去一大步,像被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鼓舞着,咩咩地兴奋地叫着,继续往桥中央迈进。
  天空飘下一阵密集的雨,竹子铺排的桥面滑得像浇了层油。羊属于牛科动物,牛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或犬科动物有可以伸缩的利爪,羊蹄平滑,抓不牢地面的任何东西。歪梨走得东倒西歪,就像在跳迪斯科。可它没有畏惧,不再退缩,坚定不移地朝前走。
  刚走到桥中央,天空突然亮起一道耀眼的闪电,把整座索桥连同歪梨一起照得雪亮。它的身胚突然间放大了,形象也大为改观,仿佛不再是低“人”一等的贱羊,而是百里挑一、出类拔萃的优秀大公羊。
  轰隆一声巨响,雷霆在索桥上空炸响,桥面猛烈颤抖,摇晃,简直就像巨浪中的一条舢舨。闪电过后,我的视线一片模糊。等我再度能看清索桥时,桥面空荡荡的,歪梨已经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桥下的深渊里传来物体砸地的訇然声响。
  我不知道歪梨为什么舍得用生命来冒这么一次险,也许它是不愿再平平庸庸窝窝囊囊地生活下去了,它宁肯死,也要最后辉煌一次。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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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斑羚搬了两次家》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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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斑羚搬了两次家
沈石溪

  赤斑羚又称红崖羊,毛色红艳,数量稀少,仅产于云南高黎贡山,为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大前年,省动物研究所和圆通山动物园组织了一支狩猎队,在高黎贡山寻找了两个多月,耗资数万元,在当地山民的大力协助下,用挖捕兽陷阱的办法,捉得七只活赤斑羚,三雄四雌,运到昆明,养在圆通山动物园,指望它们能在人工饲养的条件下繁衍后代,以拯救遍这一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
  赤斑羚最早的羊圈设在圆通山南麓的一块缓坡上,草场空旷,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饮水方便,食料精美。但它们好像很不喜欢这个环境,整日惊恐不安地在羊圈里东奔西突,吃得很少,睡得也很少,尤其是三只雄斑羚,动不动就用头顶两支尖利的犄角“乒乒乓乓”地拼命撞击栅栏,身体很快消瘦下来。开始,管理人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它们是害怕来来往往的游人,不乐意被围在栅栏里,所以才焦躁不安的。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刚刚被送进动物园来的动物身上也曾经出现过。一般来说,一个月左右动物们就会适应新的生活,情绪渐渐平静下来。
  两个月过去了,这七只赤斑羚仍精神亢奋得像中了魔一样,乱吼乱叫。三个月过去了,它们的眼睛布满血丝,疯子似的在羊圈里乱蹿乱撞,各个瘦得皮包骨头。终于有一天,那只身架最大犄角最长的雄赤斑羚长咩一声,七窍流血,倒地而亡。经解剖,死于心力衰竭。动物园的管理人员这才慌了手脚,到北京请来了中科院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蔡教授,让他帮助指点迷津。
  不愧是这方面的权威人士,蔡教授在圆通山里走了一圈,便道出了问题的症结。原来,距离羊圈仅三十多米远的半山腰,有一只豹笼,笼子里养着两只金钱豹。豹笼的位置略高于羊圈,中间没有任何遮蔽物;更糟糕的是,这是一条狭长的山谷,豹笼处在上风口,经常刮穿堂风。高黎贡山没有老虎,最大的食肉兽就是金钱豹,这就是说赤斑羚在高黎贡山时最危险的天敌就是金钱豹了。一抬头就能望见金钱豹矫健的身影,一呼吸就能闻到金钱豹身上那股肉食兽特有的腥臊味,就像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高悬在头顶,随时都有可能会劈斩下来,它们的身心如何能松弛下来呢?
  这就像一个人,时时刻刻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分分秒秒处在生存危机的巨大压力下,即使给他住花园洋房、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他会觉得安宁幸福吗?
  管理人员在圆通山北麓鸟族馆背后一片金竹林里为赤斑羚开辟了一个新家,这里环境幽雅,与猛兽集中的南麓隔着一座山,别说见不到金钱豹的身影,闻不到肉食兽的气味,连虎啸豹吼也休想传得过来。鸟语花香,竹叶婆裟,一片青翠,连游人也很少光顾这里,清静得就像深山古刹。
  搬迁的第二天,赤斑羚的情绪便安稳下来,食量与日俱增,睡眠也恢复了正常,不到一个月,就膘肥体壮,跟刚刚被逮着时差不多了。但奇怪的是,好像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六只赤斑羚在新羊圈里很少跑动,吃了睡,睡了吃,要不就懒洋洋地躺在竹林里欣赏太阳透过竹叶洒在地上的光斑。半年后,只只赤斑羚养得肥头大耳,尤其是两只雄斑羚,因脂肪层过厚,臀部的皮肤被绷紧得呈半透明状,仿佛轻轻一拧就可以拧出油来。它们越来越懒得动,精神委靡不振,彼此间十分冷漠,除了进食,整天各自躺卧在地上迷迷糊糊打瞌睡。
  大家都眼巴巴等着小赤斑羚出世呢,可一年过去了,还是六只赤斑羚,也不晓得它们是不是想争取当计划生育的模范。
  有人认为万恶胖为首,由于胖,所以不想运动,由于不运动,所以缺少活力,由于缺少活力,所以至今没有添丁增口。于是就减少它们的食料,但效果不大,它们好像喝凉水也能长膘;还买了“更娇丽”减肥茶给它们饮用,钱花了不少,最后也没变得娇丽起来。
  又半年过去了,四只母斑羚肚子仍没什么动静。
  没办法,只好又把蔡教授从北京请来。蔡教授观察思考了两天后,提议给赤斑羚再搬一次家。他亲自挑选了新羊圈的位置,在圆通山西麓几棵海棠树背后一块盆形的洼地。
  说也奇怪,赤斑羚第二次搬家后,没几天,性情便变得活跃起来,在圈里蹦蹦跳跳,彼此间和睦亲密,再没有哪只赤斑羚会连续几个小时躺卧在地上一动不动。它们仍吃得不少,但脂肪层却在逐日减薄,体形很快恢复了正常。尤其是两只雄赤斑羚,双眸清亮,叫声洪亮,精神抖擞,生机勃勃。几个月后,四只母斑羚先后产崽,赤斑羚的数量一下子由六只增加到十只。
  有人说蔡教授读过《易经》,精通阴阳八卦,学过太极气功,会看风水,用眉心那只无形的天眼看出西麓海棠树背后那块盆形洼地是龙脉与凤脉交汇的风水宝地,从命象上说必定多子多孙。我不相信这种奇谈怪论,我总觉得蔡教授建议把赤斑羚由鸟族馆背后的金竹林搬迁到海棠树背后的盆形洼地,是基于他对动物行为学的深邃研究,是有科学依据的。
  一年后,我到北京参加一个笔会,特意去拜访了蔡教授,请教赤斑羚两次搬家的奥秘。蔡教授沉吟了一会儿,说了这么一句话:“对生命而言,不能压力太大,也不能没有压力。”

  我茅塞顿开,我大彻大悟。
  生命既脆弱又坚韧。说生命脆弱,因为作为个体生命,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生生死死,有生就有死,外界的条件起了变化,不利于生命延续的因素逐渐加大,超过了生命所能忍受的限度,生命就会扭曲变形,就会碎裂崩溃,就会走向它的反面——死亡。说生命坚韧,因为生命并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生命的存在既需一定的客观条件,却又不苛求条件,每年降雨量仅为几毫米的沙漠里还有沙狐和红柳,海拔四千米终年积雪不化的高黎贡山顶上还有苔藓和雪莲花,生命存活的尺度十分宽泛,具有相当的弹性和可塑性性;生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质,那就是可压性,在适宜的压力下,改变自己的质地与密度,释放出潜在的能量,向环境施放反压力。
  不用再作任何解释,我就理解了蔡教授为何要把赤斑羚从鸟族馆后面的金竹林里搬出来,我就懂了为什么赤斑羚搬到海棠树背后的盆形洼地就会生机盎然。
  在鸟族馆后面的金竹林里,环境太优越了,既听不到虎啸豹吼,也闻不到肉食兽的腥臊味;既不必为生命担忧,也不用为食物操心,不需要强健的体魄来躲避天敌,更不需要互相依赖抗拒灾难,对赤斑羚来说,生存的压力降低到零。没有了压力,生命必然会松弛,必然会稀释,必然会萎缩,必然会黯然失色。个体之间无所依存,关系也就必然会日趋冷漠。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除了长膘,还能长什么?
  海棠树背后的洼形盆地,距离金钱豹笼约一百多米,虽然有枝叶茂盛的海棠树遮挡,看不见金钱豹的身影,但如果刮南风,依稀能闻到金钱豹身上那股肉食兽特有的腥臊味,夜深人静时,能清晰地听到金钱豹那可怕的吼叫声。这是一个适宜的位置,这是一个适宜的距离,赤斑羚知道有天敌存在,却又不是近在咫尺,感觉到危机的存在,却又不是不可抗拒的灭顶之灾。这压力恰到好处,既没超出赤斑羚生命所能承受的极限,又时常沉甸甸地压在它们心尖,迫使它们丢弃怠惰、捡回勤勉、强健体魄、亲密合作,以抵御可能会出现的危机。
  生命是剑,越磨砺越闪光;生命是钢,越锻造越辉煌。没有压力的生命是空虚的生命,或者说是松散的生命;没有危机感的生命是低质量的生命,或者说会变成低质量的生命。适当的压力,能点燃活力,能激活灵性,能摆脱平庸。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仅不该诅咒压力,必要时,我们还该为自己增加一些压力,让自己变得更充实,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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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大白兔》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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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大白兔
沈石溪

  要不是我竭力阻挠,我的朋友汤圆早就变成饭桌上的一碗菜了。
  我这里说的汤圆,不是那种裹着豆沙馅或芝麻馅的糯米食,而是一只大白兔。
  在我过六岁生日时,奶奶从宁波乡下带来了一只小白兔,当做生日礼物给我。这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白兔,全身洁白,没有一根杂毛,两只长长的耳朵灵活地转来转去。我把它捧在手里时,它立刻害怕地把头缩起来,身体团得圆圆的,就像一只大汤给它起名叫汤圆。我顺口给它起名叫汤圆。
  爸爸对我说:“你先养着玩,等养大后,杀了给你吃兔肉。”
  我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我之所以高兴,不是因为将来可以吃兔肉,而是因为我终于可以亲手饲养一个小动物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四岁开始,就非常渴望养小动物,小鸡小鸭都行,当然最好是条小狗。那时我们家住在上海金陵东路的一条弄堂里,家境贫寒,而且城市里规定不准饲养家畜,所以我的愿望一直未能实现。一位姓王的街坊养了一只波斯猫。我没事的时候经常会跑到他家去,看他给猫喂食,看他逗猫玩耍,羡慕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如今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白兔,我兴奋之余,当然要善待它。我省下吃冰棒的钱,到商店里买了一个纸箱,在里面垫了一些破棉絮,又在纸箱上剜了个洞当门,算是汤圆的窝。它喜欢吃青菜,我就天天跑到菜市场去捡菜叶子给它吃。听人家讲菜叶子上洒过农药,兔子吃了会中毒死掉,我就把每一片菜叶子都仔仔细细地洗干净;又听人家讲兔子吃了湿漉漉的菜叶子会拉肚子,我就先把菜叶子晾干了再喂它。刚开始喂汤圆时,它很害羞,不愿意在我面前吃东西,总是趁我不注意,叼着菜叶子溜到纸箱里去吃。吃东西都要躲着人,多没劲啊!我打开纸箱盖,把它从窝里抱出来,再用小板凳堵住纸箱的门,强迫它在我面前吃东西。顺便说一句,人家告诉我,捉兔子可以揪它的耳朵,这样捉起来很方便,但我从来没有揪过汤圆的耳朵。我淘气时,爸爸常会揪我的耳朵。他揪我耳朵时,我脑袋嗡嗡响,一阵阵发晕;被他揪过的耳朵血红血红的,就像用红墨水染过似的。我最害怕的就是爸爸揪我的耳朵了。我想,揪兔子的耳朵兔子也会疼的。所以我从来不揪汤圆的耳朵,总是像捧着一只容易打碎的玻璃杯似的把它抱过来抱过去。几天以后,它就跟我熟悉起来了。只要房间里没有生人,它就安安静静地待在我身边吃菜叶子,即使门洞敞开着,它也不会伺机叼着菜叶子逃进纸箱里去。
  我家周围的邻居没有养兔子的,汤圆找不到伴,很孤单。我那时还没上学,白天爸爸妈妈上班,姐姐上学,我一个人在家,也很孤单。同病相怜,我和汤圆很快成了形影不离的最要好的玩伴。汤圆很聪明,我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蹦蹦跳跳地跑到我身边来。我们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捉迷藏。我发现它的嗅觉和听觉都十分灵敏,一点也不亚于狗,不论我躲在床底下还是钻进米桶里,它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我。有一次我把自己锁进衣柜里,一动不动,连大气也不敢出。它在房间、阁楼和过道里找了一遍,却没能找到我。我正在得意时,挂在我头顶的一件衣服从衣架上滑落下来,罩在了我的头上。我急忙把衣服扯开。就这么一点轻微的声响,立刻被它雷达似的长耳朵捕捉到了。它跳到衣柜前,用前爪咚咚咚地敲衣柜门,表示我已经被它俘虏了。要是让它去当“警兔”的话,准能找到强盗藏金银珠宝的秘密洞窟。遗憾的是,汤圆性格太文静了,从来不敢大声叫嚷,哪怕是肚子饿了向我讨食吃,也只是轻声细气地吱吱吱叫上几声,比蚊子叫稍响一些而已。它胆子也小得可怜,别说陌生人到我们家来,就是楼道里有人咳嗽一声,它也会惊慌失措地躲到我怀里来。它这么文静这么胆小,当然没法去做“警兔”喽。
  汤圆长得很快。不到半年时间,这只小白兔就变成一只大白兔了。一个星期天,姑:妈到我家来做客,爸爸笑眯眯地对我说:“汤圆长肥了,我杀了它,做一锅黄焖兔丁来招待你姑妈好吗?”
  我一听,差点没急晕过去,头摇得像拨浪鼓,连声说:“不行,不行!汤圆是我的好朋友,不能杀它!”
  “小孩子,要听大人的话。”爸爸不高兴地说,“兔子养大了,本就是是要给人吃的嘛!”说着,他掀开纸盒盖就要去揪汤圆的耳朵。
  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一个箭步冲上去,抢到爸爸前头,一把抱起汤圆。我把它紧紧地搂在怀里,委屈地哭喊道:“我要汤圆,我不要吃兔肉!”我从小就爱哭,泪腺特别发达,只要一哭起来,眼泪就一串串地往下掉,哭声响彻云霄,真正是涕泗滂沱,让人担心我再哭下去就要断气了。这是我对付爸爸妈妈的秘密武器,很管用,可以说是战无不胜。那天我真的非常伤心。汤圆虽然只是只兔子,但它得懂我的话,天天陪我玩,我早就把它当做最最要好的朋友了,怎么能眼看着它被杀死呢?
  姑妈被我哭得心软了,赶紧说道:“哦,兔肉有腥味,我从来不吃的。”接着,她又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别哭了,我们不杀汤圆。”
  “好,好,不杀不杀。我去买点牛肉来,咱们炖牛肉吃。”妈妈大概是怕我哭出病来,也来打圆场。
  “好吧,那就让它再多活些日子。”爸爸也只得妥协了。
  我保住了我的朋友,这才关闭了眼泪的闸门。
  又过了两个月,我上学了。每天早晨,当我背起书包时,汤圆就知道我要出门了。它跟在我的后面,一直把我送到楼梯口,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下楼梯。直到我的脚步声消失后,它才一溜烟地跑回自己的窝里去。它好像知道我是它最可靠的保护神,每当我不在家时,它就会一直躲在纸箱里,从不出来玩耍。中午,我放学回家刚踏上楼梯,它就会从纸箱里蹿出来,蹲在楼梯口,一边梳理着嘴唇两边的胡须,一边焦急地向楼梯下张望。我一出现在楼梯的转弯处,它就会兴奋地叫起来,好像是在诉说它对我的思念。我登上楼梯后,它会迫不及待地搂住我的脚,用身体在我的脚上轻轻磨蹭,然后欢快地蹦跳着跟在我后面走进房间。
  过了一段时间,汤圆好像摸透了我的生活规律,知道我每天早晨七点钟就得准时起床,不然上学就会迟到。于是,它就像只活闹钟一样,一到七点整,便跳到我睡觉的小阁楼上来,不断地用脚爪敲击我小床边的地板。直到我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它才停止敲击。后来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一群兔子在野外是通过敲地来互相联络的。看来,汤圆是在用兔子特有的方式催我起床呢。它非常准时,从没耽误我上学,但却缺乏灵活性,星期天学校不上课,我想睡个懒觉,可它还是七点钟就来敲地板,不让它敲也不行,让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我肚子有点不舒服,早上六点多就醒了,爬起来去上厕所。我从厕所出来一看,还差十分钟就七点了,时间差不多了,再去睡也睡不着,就穿好衣裳叠好被子准备吃早点。刚收拾完,邻居家的那架老式挂钟就当当当地响了七下。汤圆从纸箱里钻出来,一看我已经起床穿好衣裳了,气得不得了,一会儿把我的鞋子拖到床底下,一会儿发疯般地啃咬小板凳。我叫它的名字,它不理睬我。我喂它东西,它也不吃,而是满屋子乱窜,还故意把尿撒到我的小床前。
  我没办法,只好重新铺开被子,脱了衣服,钻进被窝里。这时,它终于平静下来,很庄重地跳到我床前,有板有眼用前爪敲击地板。我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打了个哈欠,缓缓坐起来。它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吃它的菜叶子。
  它把叫我起床当成是它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了。
  二年级下学期刚开学不久的一个星期天,学校组织我们去看早场电影。临出门时,妈妈对我说,在西宁工作的舅舅来上海出差,中午要来我家做客。爸爸神秘地冲我一笑,说今天中午他要做一样最好吃的菜给大家吃。我到了电影院,一坐下来,就突然感到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一桩心事放不下,大冷天的,却急得出了汗,身上像长了痱子一样痒得难受。电影开场了,我脑子里一会儿响起妈妈说过的话一舅舅要来我家做客,一会儿出现爸爸神秘的笑容,一会儿看见一把明晃晃的刀正在汤圆的头顶飞旋……我脑子里就像在放映小电影一样,大银幕上放的电影我一点都没看进去。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汤圆面临危险——客人光临,家畜遭殃,爸爸是不是又要动坏脑筋想杀兔吃肉了?想到这里,我如坐针毡,便跟老师撒了个谎说要去小便。溜出电影院后,我撒腿就往家里跑。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家,推开门一看,只见地上摆着一只盛满清水的铅桶,妈妈抓着汤圆的两条前腿,爸爸一只手抓着汤圆的两条后腿,一只手揪住汤圆的一双长耳朵,正要把汤圆的脑袋往铅桶里按。这是一种杀兔方法,俗称“水闷法”,就是将兔子闷进水里活活呛死。据说用这种方法杀掉的兔子,兔血能够溶进兔肉里,使兔肉的滋味更加鲜美,吃了这种兔肉还能补养身体。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好险啊!我要是再迟回来一分钟,汤圆就要遭殃了。
  妈妈见我突然回家,吃了一惊,就像做亏心事被人当场发现了一样,白白的脸腾地变成了一块大红布,抓着汤圆两条前腿的手也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她尴尬地笑着说:“你……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电影这么快就……就散场了吗?”
  汤圆拼命蹬着两条解放了的前腿,爸爸把持不住,也只得松开手。汤圆掉到地上,翻了个身,立刻朝我蹦跳过来。我头一次见它跳得这么高,足足有半米!它扑进我的怀里,脸贴在我的胸口上,颤抖个不停。它吓坏了,急切地要寻求我的保护。
  爸爸有点恼羞成怒地说:“你不好好看电影,跑回来做啥?”
  我紧紧地抱着汤圆,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
  “小孩子家,要听大人的话。”爸爸虎着脸,没好气地说,“这只兔子养了快两年了,再不杀,肉就老了,不好吃了。”
  妈妈也在一旁帮腔:“谁家养兔子不是为了养大后剥兔皮吃兔肉?你不让我们杀它,难道还要为它养老送终吗?”
  我不说话,也不像往常那样号啕大哭,只是让眼泪像两条小河似的流淌不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那叫无声的啜泣,是最难过最悲痛的一种哭法。
  妈妈果然被我的新式哭法吓住了。她不安地摸着我的头说:“你这是怎么啦?连哭都哭不出声来了,真有那么伤心啊?”
  爸爸瞟了我一眼,说:“他这是在吓唬我们呢!”
  “算了,算了。”妈妈朝爸爸做了个要他让步的手势,叹了口气说,“别为了一只兔子伤了孩子的感情。”
  “好吧,好吧。”爸爸把铅桶里的水倒掉,然后悻悻地对我说:“我们不吃兔肉了,你就养它养到它老死吧。”
  “行了吧?”妈妈替我擦干脸上的泪,“我们答应你不杀它了,你快回电影院去吧,别让老师到处找你。”
  “我不去看电影。”我哽咽着说,“我以后也不去上学了。”
  “为什么?”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问。
  “我要在家里守着汤圆。我不让你们背着我偷偷杀它。”
  “我们保证不杀它,行了吧?”妈妈和颜悦色地说。
  “我们大人说话是算数的。”爸爸拍着胸脯说。
  “不,你们要写保证书!”我觉得只有白纸黑字的保证书才能让我放心。
  他俩互相瞅了瞅。妈妈苦笑着说:“好吧,我们写保证书。”
  爸爸一边写保证书,一边唠叨:“世道变了,父母要给儿子写保证书。唉,过两年说不定他还要我们写悔过书、认罪书呢!”
  我坚持让他们在保证书上签字画押,他们照办了。我这才放下心来,将汤圆放进纸箱里,然后回电影院去继续看电影。

  这件事情过后,汤圆好像知道是我救了它,对我更加亲热更加依赖了。我在家做作业时,它就钻到桌子底下陪着我,一会儿舔舔我的鞋,一会儿咬咬我的裤腿,对我很依恋。有一次我扁桃腺发炎,高烧不退,在医院的急症室里躺了一天一夜。回家后我听妈妈说,汤圆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不下数百次跑到楼梯口张望谛听,等我回家。
  一转眼我就上五年级了,汤圆也已经六岁了。它背上的兔毛由纯白色变成了银白色,耳郭上长出了一圈褐色的毛,胡须也由银白色变成琥珀色,一根根又硬又粗——大白兔变成老白兔了。它的胆子比过去稍大了些,敢跟着我一起下楼到弄堂里去,蹲在墙根,看着我跟小伙伴们玩。
  我家住的是老式石库门房子,弄堂口有一爿老虎灶——一种烧柴火的大灶,是专门用来烧开水的。从早到晚,它那老虎嘴似的炉膛口一直吐着熊熊火焰。从老虎灶往左拐,有一条一米多宽的水沟,里面终日流淌着浑浊的污水。这两个地方,汤圆是绝对不敢去的。有一次,我一只手抱着它,另一只手提着热水瓶,到老虎灶去打开水。走到老虎灶门口时,正好从炉膛里蹿出一股热焰来,汤圆吱地怪叫一声,从我怀里拼命地挣脱出来,跳到地上,头也不回地逃回家去了。水沟对于汤圆来说也是禁区。我只要走到水沟边,它就会很自觉地停下来。不管我怎么叫它,它也不会再往前挪半步。
  动物都怕火,兔子当然也不例外;兔子不会游泳,也就因此而惧怕水。汤圆怕这怕那,标准的兔子胆儿,没办法,它本来就是一只兔子嘛。
  我读六年级时,街头巷尾流传着一个很可怕的消息:一条大狼狗不幸得了狂犬病,变成了疯狗,就在我家附近的宁海路菜市场一带出没,已经咬伤了两个人,警察正在全力追捕它。
  一天晚上,我做作业时发现语文书忘在教室里了,只好去找同学吴志刚借。吴志刚家离我家不远,就在弄堂口那条水沟的对面。我出门时,汤圆像往常一样,蹦跳着跟在我的后面。我们来到水沟边时,它停了下来。我知道它不敢再往前走了,便朝它挥挥手说:“汤圆,回家去,我借了语文书马上就回来。”说完,我抬脚就要跨上小石桥。突然,汤圆跳过来,一口咬住我的一只裤腿,一边往后拉扯,一边还发出吱吱的叫声。我以为它在跟我闹着玩呢,便拍着它的脑袋假装生气地说:“松开,你把我的裤子都要咬坏了!”它松开了嘴。我把它的身体扭转过去,轻轻地拍打着它的屁股说:“别捣乱了,回去,快回去!”它朝前跳了一步,然后又回过头来看着我,两只耳朵扑棱扑棱地扇动着,好像在捕捉什么可疑的声音。我没再管它,自顾自地登上小石桥。它吱吱地叫得更响了。我回头一看,只见它追逐着自己的短尾巴,身体像只陀螺似的旋转起来。给我的感觉是,好像有什么事情让它急得团团转。我心想,只要我走过小石桥,它看不见我了,就会回家去了。
  路灯昏暗,黑黢黢的水沟散发着一股臭味。水沟这一带本来住户就少,再加上天色已晚,空中还飘着毛毛细雨,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因此愈发让人觉得阴森可怕。我身上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只好一边加快脚步,一边哼着歌为自己壮胆。
  我刚走下小石桥,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扑通扑通的声响。我回头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是汤圆跳到小石桥上来了,正一蹦一蹦地朝我这边赶过来。它从没上过小石桥,平时胆子小得连水沟边都不敢靠近,今天是怎么啦?我正纳闷,突然,一声低嚎,从桥下的水沟里蹿出一条黑影。转眼间,那个黑影——一条大狼狗便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是一条黑黄相间的狼狗,尖尖的嘴吻,粗粗的尾巴,身上满是污泥,又脏又瘦,肚皮瘪得像是贴在了脊梁骨上,两只眼睛布满血丝,比兔子的眼睛还要红。它恶狠狠地盯着我,长长的舌头残忍地磨着尖利的犬牙。
  这肯定是那条警察正在追捕的疯狗!我脑子嗡的一声,整个人被吓呆了。我想跑,可腿软得发抖,脚好像被钉子钉在地上了,怎么也拔不起来;我想叫,可嘴唇发凉舌头发麻,大张着嘴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疯狗四腿弯曲,身体后蹲,眼瞅着就要朝我扑过来了。
  吱——就在这时,汤圆叫了一声,从小石桥上三蹿两跳地朝我飞奔过来。我从没听它叫得这么响亮过,也从没见它跑得如此迅速过。它就像一支白色的箭,转眼问就从我身边掠过,跳到我和疯狗之间。它张开浑身的兔毛,尽量将自己的身体变大,朝疯狗龇牙咧嘴,挑衅似的吱吱地叫着。
  狼和野狗都是兔子的天敌。狼狗则是狼和狗的杂交品种,吸收了狼和狗的优点,比单纯的狼或狗都要厉害。一只兔子和一条狼狗撕咬,就好比拿鸡蛋去碰石头。
  我突然明白了,汤圆之所以刚才在水沟边咬着我的裤腿朝后拉扯,之所以急得团团转,就是为了要阻止我过小石桥。它嗅觉灵敏的鼻子已经闻到了疯狗身上的骚臭味,雷达似的耳朵也已经听到了疯狗的声音。它不会说话,只能用兔子的方式向我报警,可惜我没有弄懂。

  它只是一只普通的兔子,天生的兔子胆,但为了保护我,却勇敢地跳到了疯狗的面前。
  疯狗看了一眼面前这只兔子,就好像人看到天上掉下块馅饼来一样,立刻张牙舞爪地一跃而起,扑了上来。汤圆毫不畏惧地跳起来迎战。它足足跳起来有半米高,竟跃到了疯狗上方。疯狗做梦也想不到一只兔子在它的凌厉扑击下还敢奋起反抗,一时慌了神。它在半空中难以调整姿势,便伸直脖子,想去咬兔腿。可疯狗的嘴还没来得及咬下去,汤圆就敏捷地打了个挺,一口咬住了它的脖子。疯狗和汤圆一齐掉在地上,扭成了一团。疯狗把汤圆压在身子底下,虽然狗脖子被兔牙紧紧咬住,无法施展狗牙的威力,但它的四只狗爪却没闲着——在汤圆身上狂撕乱抓,企图把汤圆从自己身上弄开。汤圆白色的兔毛像天女散花般在空中飞旋,可它仍死死地咬住疯狗的脖子不放。汤圆的门牙天天用来啃楼梯啃墙砖,磨得十分锋利。疯狗无法挣脱汤圆的兔牙致命的噬咬,只能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哀嚎。
  疯狗的嚎叫声惊动了四周的住户。人们打着手电,握着菜刀、擀面杖和晾衣服的竿子,朝小石桥拥来。我这才如梦初醒,哇地哭出声来,返身朝家里奔去。我刚跑过小石桥,就遇到了闻讯赶来的爸爸妈妈。爸爸抱住我,连声说:“别怕,有我在,别怕!”妈妈把我浑身上下摸了一遍,焦急地问:“疯狗咬着你了吗?”我哭着说:“疯狗要咬我,没咬到,是汤圆救了我。”
  十多支手电筒向小石桥下面照去,只见疯狗和汤圆仍在扭打着。疯狗的喉管已被兔牙切开,一脖子污血,双眼暴突,嚎叫声越来越低沉嘶哑。
  没有人敢上去帮汤圆,这太危险了——不管是被疯狗抓着还是咬着,都会传染上狂犬病,很难治得好。
  疯狗的叫声越来越微弱。最后,它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汤圆这才松开嘴,从狗爪下爬了出来。它浑身上下皮开肉绽,一双兔耳被撕得稀烂,一只兔眼也被抓瞎。它浑身是血,由白兔变成了红兔。然而,它并没有过来找我,而是一会儿扑到小石桥上,啃咬坚硬的石头;一会儿蹦到已经断了气的疯狗身上,举爪猛打;一会儿跳到水沟里,搅得水花四溅。它时而东奔西跑,狂蹦乱跳,时而像狗那样趴在地上脑袋一拱一拱地发出嚎叫。看上去,它已经处于神志不清的疯狂状态。
  “它已经传染上狂犬病了!快,把它杀了!”围观的人群中不知是谁惊叫道。立刻,好几根晾衣服的竿子朝汤圆伸了过去。
  汤圆是为了救我才被疯狗咬伤的。它咬死了疯狗,为民除了一害,可人们竟然要杀死它!这太不公平也太残酷了!我大哭大叫起来:“不许伤害汤圆,是它救了我!”
  我的哭叫起了作用,人们面面相觑,纷纷收回了竿子。
  汤圆跌跌撞撞地蹦上小石桥。人们害怕传染上狂犬病,潮水般地往后退去。汤圆一步步跳过小石桥,又一步步跳进弄堂里。我想叫它,可爸爸用力地捂住我的嘴,不让我叫出声来。他一定是怕汤圆听到我的叫声后会朝我扑过来,把可怕的狂犬病传染给我。
  汤圆的身后,留下了斑斑点点的血迹。它拐过墙角,一路朝前跳去。
  “坏了,它要回我们家去!”妈妈的声音中带着哭音,“它会把狂犬病带到我们家去的!”
  “唉,这该怎么办呢?”爸爸的脸皱得像个苦瓜。
  汤圆跳到弄堂的丁字路口时,突然停了下来。那个路口左面是我家,右面是老虎灶。它面向我家,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转动着那只独眼,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我再也忍不住了,猛地扳开爸爸捂住我的嘴的手,大叫一声:“汤圆!”
  汤圆听到我的叫声后,转过头来用独眼凝视着我。吱——它突然叫了一声,然后倏地一个转身,朝老虎灶蹦跳而去。老虎灶周围的人一见到它便争先恐后地跑开了。它径直跳到炉膛前,在那里停了下来。炉膛里烈焰熊熊,明亮的火光照耀着汤圆,它的神态异常庄严肃穆。炉膛里窜出的火苗点着了它的两根胡须,冒出一串火星。它缓慢地摆出了准备蹿跳的姿势。
  “汤圆,不——”我在爸爸的怀里踢蹬着,挣扎着,扯开喉咙拼命地叫喊。但已经太迟了。汤圆纵身一跃,扑进了炉膛里。火焰像块红绸布,立刻把它给裹了起来。
  事隔三十三年了,当时的情景我至今还历历在目。当我的好朋友汤圆跳进老虎灶翻滚的炉膛时,四周一片寂静,在场的所有人都垂下了头。我清楚地记得,爸爸妈妈的眼角都流出的羞愧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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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被狐狸骗一次》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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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被狐狸骗一次
沈石溪

  我从上海下放到西双版纳当知青的第三天,就被狐狸骗了一次。
  那天,我到勐混镇赶集,买了只七斤重的大阉鸡,准备晚上熬鸡汤喝。黄昏,我独自提着鸡,踏着落日的余晖,沿着布满野兽足迹的古河道回曼广弄寨子。古河道冷僻清静,看不到人影。拐过一道湾,突然,我看见前面十几步远的一块乱石滩上有一只狐狸正在垂死挣扎:它口吐白沫,绒毛恣张,肩胛抽搐,似乎中了毒;看到我,它惊慌地站起来想逃命,但刚站起来又虚弱地摔倒了。那摔倒的姿势逼真的无懈可击,直挺挺栽倒在地,“咕咚”一声响,后脑勺重重砸在鹅卵石上。它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眼间那块蝴蝶状白斑痛苦地扭曲着,绝望地望着我。我看得很清楚,那是只成年公狐,体毛厚密,色泽艳丽,像块大红色的金缎子。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前去擒捉的欲望和冲动,那张珍贵的狐皮实在让我眼馋,不捡白不捡,贪小便宜的心理人人都有。再说,空手活捉一只狐狸,也能使我将来有了儿子后在儿子面前假充英雄有了吹嘘的资本,何乐而不为?
  我将手中的大阉鸡搁在身旁一棵野芭蕉树下,阉鸡用细麻绳绑着腿和翅膀,跑不动飞不掉的。然后,我解下裤带绾成圈,朝那只还在苟延残喘的狐狸走去。捉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等于瓮中捉鳖,太容易了,我想。
  我走到乱石滩,举起裤带圈刚要往狐狸的脖颈套去,突然,狐狸“活”过来了,一挺腰,麻利地翻起身,一溜烟从我的眼皮下窜出去。这简直是惊尸还魂,我吓了一大跳。就在这时,背后传来鸡恐惧的啼叫,我赶紧扭头望去,目瞪口呆,一只肚皮上吊着几只乳房的黑耳朵母狐狸正在野芭蕉树下咬我的大阉鸡:大阉鸡被捆的结结实实,丧失了任何反抗和逃跑的能力,对母狐狸来说,肯定比钻到笼子里捉鸡更方便。我弯腰想捡块石头扔过去,但已经晚了,母狐狸叼住鸡脖子,大踏步朝干枯的古河道对岸奔跑而去。而那只诈死的公狐狸兜了个圈,在对岸与偷鸡的母狐狸胜利会合,一个叼鸡头,一个叼鸡腿,并肩而行。他们快跑进树林时,公狐还转身朝我挤了挤眼,那条红白相间很别致的尾巴怪模怪样地朝我甩摇了两下,也不知是在道歉还是在致谢。我傻了眼,啼笑皆非。我想捡狐狸的便宜,却不料被狐狸捡了便宜!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寨子,把路上的遭遇告诉了村长,村长哈哈大笑说:“这鬼狐狸,看你脸蛋白净,穿着文雅,晓得你是刚从城里来的学生娃,才敢碗声东击西的把戏来骗你的。”我听了心里极不是滋味,除了失财的懊丧,受骗的恼怒外,还体味到一种被小瞧了的愤懑。
  数月后的一天早晨,我到古河道去砍柴,在一棵枯倒的大树前,我闻到了一股狐臊臭。我用柴刀拔开篙草,突然,一只狐狸“嗖”地一声从树根下一个幽深的洞里窜出来,“吱溜”从我脚跟前逃过去;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眉眼间有块蝴蝶状白斑,不就是那只用诈死的手段骗走了我大阉鸡的公狐狸吗?这家伙逃到离我二十几米远的地方,突然像被藤蔓绊住了腿一样,重重跌了一跤,像只皮球似地打了好几个滚,面朝着我,狐嘴歪咧,咝咝抽着冷气,好像腰疼得受不了了。它转身欲逃,刚走了一步,便大声哀啸起来,看来是崴了后腿,身体东倒西歪站不稳,一条后腿高高吊起,在原地转着圈。那模样,仿佛只要我提着柴刀走过去,很容易也很轻松地就能剁下它的脑袋。
  我一眼就看穿它是故伎重演,要引诱我前去捉它,只要我一走近它,它立刻就会腰和不疼了,腿也不瘸了,比兔子还逃得快。想让我第二次上同样的当,简直是痴心妄想!我想,公狐狸又在用相同的方式对我行骗,目的很明显,是要骗我离开树根下的洞,这洞肯定就是狐狸的巢穴,母狐狸十有八九还呆在洞里头。我猜测,和上次一样,公狐狸用“装死”的办法把我骗过去,母狐狸就会背着我完成什么骗子的勾当。我手里没提着大阉鸡,也没有其他吃的东西,它们究竟要骗我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它们绝对是配合默契地想再骗我一次。此时此刻,我偏不去追公狐狸,让骗子看着自己的骗术流产,让它体味失败的痛苦,岂不是很有趣的一种报复?
  我冷笑一声,非但不去追公狐狸,还朝树洞逼近了两步,举起雪亮的柴刀,守候在洞口,只要母狐狸一伸出脑袋,我就眼疾手快地一刀砍下去,来它个斩首示众!一只阉鸡换一张狐皮,赚多了。背后的公狐狸瘸得愈发厉害,叫得也愈发悲哀,嘴角吐出一团团白沫,还歪歪扭扭地朝我靠近了好几米。我不理它。哼,别说你现在只是瘸了一条腿,只是口吐白沫,就是四条腿全都瘸了,就是翻起白眼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休想让我再次上当。过了一会,公狐狸大概明白它的拙劣的骗术骗不了我,就把那只吊起来的后腿放了下来,弯曲的腰也挺直了,也不再痛苦地转圈了,蹲在地上,怔怔地望着我,眼光悲哀:“嗷——嗷——”,尖尖的狐嘴里发出凄厉的长啸,显得忧心如焚。
  焦急吧,失望吧,那是你自找的。你以为脸皮白净的城里来的学生娃就那么好骗吗?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小瞧像我这样的知识青年!公狐狸蹲在离我十几米远的草丛里,我举着柴刀蹲在树洞口,那只母狐狸缩在幽深的树洞里,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十几分钟。突然,公狐狸声嘶力竭地嚎了一声,纵身一跃,想一棵小树撞去;他扑跃的姿势和平常不一样,四只爪子紧紧地勾在肚子上,头部暴露在前;“咚”地一声,它的半张脸撞在小树的树干上,一只耳朵豁开了,右脸从眼皮到下巴被粗糙的树皮擦的血肉模糊。它站起来,又一口咬住自己的前腿弯,猛烈抖动身体,“咝”的一声,前腿内侧和胸脯上被它活活撕下一块巴掌大的皮来,皮没有完全咬下来,垂挂在它的胸前,晃来荡去,殷红的血从伤口漫出来,把那块皮浸染的赤红,像面迎风招展的小红旗。那副样子既滑稽又可怕。
  这只公狐狸,准是疯了,我想;我的视线被它疯狂的行为吸引住,忽视了树洞里的动静,只听见“嗖”地一声,一条红色的身影趁我不备从树洞里窜出来;我惊醒过来,一刀砍下去,自然是砍了个空;我懊恼地望去,果然是那只母狐狸,嘴里叼着一团粉红色的东西,急急忙忙在向土丘背后的灌木丛奔逃;奶奶的,公狐狸跟我玩了个苦肉计,我又上当了!母狐狸蹿上土丘顶,停顿了一下,把那团粉红色的东西轻轻吐在地上,这时我才看清原来是只小狐狸;小家伙大概还没满月,身上只长了一层稀薄的绒毛,像只泡在雾里的小太阳,在地上蠕动着;母狐狸换了个位置又叼起小狐狸,很快消失在密不透风的灌木丛里。哦。树洞里藏着一窝小狐狸呢!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我趴在地上,将耳朵伸进洞口仔细谛听,里头果然有“唧唧咿咿”的吵闹声;我不知道树洞里究竟有几只小狐狸,狐狸一胎最少生三只,最多可以生七只,通常生四五只;小家伙本来钻在母狐狸温暖的怀抱里的,母狐狸突然离去,它们感觉到了恐惧与寒冷,所以在用尖细的嗓子不停地叫唤,向它们的母亲讨取安全和温暖。
  在我将耳朵伸进树洞的当儿,公狐狸“呦欧呦欧”叫得又急又狠,拼命蹦跳着,不断地用爪子撕脸上和胸脯上的伤口,弄的满身都是血,连眉眼间那块白斑都给染红了,那张脸活像京剧里的刀马旦。我明白,公狐狸是要把我的注意力吸引到它的身上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堵的慌,有点不忍心再继续趴在树洞空,就站了起来。公狐狸这才稍微安静了些。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时,土丘背后的灌木丛里,传来母狐狸“呦儿——呦儿——”的啸叫声,那叫声尖厉高亢,沉郁有力,含有某种命令的意味。
  我看见,公狐狸支愣起耳朵,凝神谛听着,抬起脸来,目光沉重,庄严地望望天上的白云和太阳,突然,它举起一只前腿,将膝盖塞进自己的嘴,用里咬下去;我虽然隔着十几米,也清晰地听到骨头被牙齿咬碎的“咔嚓咔嚓”声,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有害的噪音,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那条腿便被咬脱了骱,皮肉还相连着,那截小腿在空中晃荡,就像丝连着的一块藕。它好像还怕我不相信它会把自己的腿咬断似的,再次叼住那截已经折断了的小腿,用力撕扯,它的身体因为用力过猛而笨拙地旋转着,转了两圈后,那截小腿终于被它像拆零件似的拆下来了,露出白森森的腿骨,血喷射性地溢出来,把它面前一片青草都淋湿了。它用一种期待的渴望的恳求的眼光望着我,一瘸一拐地向后退却,似乎在跟我说:瞧,我真的受了重伤,我真的逃不快了,我真的很容易就会被你捉住的,来追我吧,快来追我吧!
  我心里很明白,公狐狸现在所做的一切,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一种骗术,它用残忍的自伐骗我离开树洞,好让母狐狸一只一只把小狐狸转移到安全的灌木丛去。但面对这种骗术,我虽然能识破,却无力抗拒;我觉得我站立的树洞前变得像只滚烫的油锅,变得像只令人窒息的蒸笼,我是一秒钟也待不下去了;我想,我只有立刻接受心脏移植手术,将我十七岁少年的心,换成七十岁奸商的心,或许还能面带冷静的微笑继续举着柴刀守在树洞空;我觉得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着我,使我不得不举步向公狐狸追去。
  公狐狸步履踉跄,一路逃,一路滴着血,逃得十分艰难。好几次,我都可以一刀腰斩了它,可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原因,刀刃快砍到狐身时,我的手腕总是不由自主地朝旁边歪斜,砍在草地上。公狐狸痛苦地哀啸着,挣扎着,顽强地朝与树洞背离的方向奔逃,我紧跟在它的后面。我再没有回头去看树洞,不用看我也知道,此时此刻,母狐狸正紧张地在转移他们的小宝贝……
  终于,灌木丛中传来母狐狸悠悠的啸叫声,声调平缓,犹如寄出了一封报平安的信。公狐狸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调整了一下姿势,昂起头挺起腰,似乎要结束这场引诱我追击的游戏,刹那间“活”过来,飞也似的蹿进灌木丛去与母狐狸和小狐狸们团聚;我也希望公狐狸能狡鲒地朝我眨眨眼睛,摇甩那条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它只做了个要蹿跳的样子,突然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它的血流得太多了,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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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王》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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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王
沈石溪

  那时我还在西双版纳勐满乡曼蚌寨当知青。有一天我正在山上砍柴,突然听见树林里传来一声惨叫。我跑过去一看,发现一个八九岁的哈尼族姑娘在树丛里捡黑木耳时,不小心被竹叶青在脚趾头上咬了一口。竹叶青是一种很厉害的毒蛇,人被它咬伤后,若不及时抢救,两个小时内全身的皮肤就会变成绀青色,中毒身亡。我用柴刀将那条作恶行凶的竹叶青砍成了两段。四周没有其他人,我当然不能见死不救。我帮小姑娘挤出伤口里的污血,又简单包扎了一下,便背起她跑了五六公里山路,把她送到乡卫生院。
  半个月后,一位系着豹皮围腰背着老式铜炮枪的哈尼汉子到寨子里来找我,说是我救了他的女儿,非要谢谢我不可。他从羊皮背囊中掏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猪娃,硬塞到我手里。
  山里汉子脾气耿直,他好心谢你,你若拒绝,便是看不起他。我却之不恭,只好收下了这份礼物。
  这是一只刚断奶的猪娃,浑身漆黑,圆身头脑,面相憨厚。它的模样和寨子里的小猪崽没有多少区别,只是嘴吻稍长一些,脊背上的毛稍浓密些,两只耳朵稍小稍硬些,不像其他猪崽那样耳朵软软地耷拉下来,而是耳郭坚挺竖立,看上去更神气些。当时我以为这是哈尼山寨的家猪品种,外貌与傣家寨的猪稍有差异,所以并没在意。
  西双版纳地区的养猪方式与内地乡村截然不同。那里不设猪圈,也没有猪窝,开放式饲养。猪享有高度的自由,从早到晚满寨子乱跑,喂食时才各自回家。等吃饱喝足后,它们又开始乐呵呵地四处游荡,直到天黑时才各自回到主人家的竹楼下,蜷缩在鸡窝旁酣然大睡。
  我入乡随俗,也对小猪娃实行开放式饲养。
  我很快发现,这只猪娃生性好动,胆子大得出奇,像狗似的喜欢追撵小鸡小鸭,像食肉动物那样爱招惹是非。有一次,它到水塘边玩耍,看见一只青蛙,便拼命地追赶。那青蛙在岸边逃了几十米远,眼看着就要被猪娃追上了。这时,它机警地掉转方向,用力一跳,跳到了漂在水面的一片荷叶上。猪娃竟然也纵身一跃,跟着跳了上去。后果当然很悲惨。它整个身体陷在泥淖里,两只柔弱的前爪扒住一根折断的荷花杆,只有脑袋还能勉强露出水面。泥水灌进它的嘴里,又从鼻孔里喷出来,它双眼翻白,像鱼似的吐着黑色的泡沫。我刚巧在菜园里施完肥,到水塘去洗粪桶,见此情景,便赶紧脱了鞋袜,下到水塘里将它捞了上来。它的肚子鼓得像个西瓜。我抓住它的两条后腿,把它倒提起来,从它肚子里倒出许多乌黑的脏水来,又把它扔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晒半个多小时,它这才活转过来。我心想,这一次它差点溺死,一定会吸取教训,像其他小猪崽那样,再也不敢跑到水塘边去淘气了。出乎我的意料,当天傍晚我路过水塘时,又看见它绕着水塘在追逐一只家养的小孔雀。这一次它学得聪明了些,当那只走投无路的小孔雀扑扇着稚嫩的翅膀飞到水塘中央的芦苇丛中后,它没有冒冒失失地跟着跳过去。
  三个月后,小猪娃身体长大了一倍,更加勇猛好斗了。遇到拦路的狗朝它吠叫,它绝不会像其他小猪崽那样转身奔逃,而是张着大嘴,昂着头,嚎叫着笔直地冲过去。那些色厉内荏的草狗没料到它会来这一招,往往会被它撞翻在地,威风丧尽,夹着尾巴逃之夭夭。寨子里也有一两条凶猛的猎狗不买它的账,经常缠住它厮打,把它咬得皮开肉绽。它好像特别能忍受痛苦,也懂得自我疗伤。只要伤口在舌头能舔到的范围内,它就会一遍一遍地舔,用唾液为伤口消炎;若伤口在舌头无法舔到的部位,它就会钻.进草丛,咀嚼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草本植物,然后将绿色的汁液吐在地上,将自己的伤口浸泡在汁液里。
  许多动物,与生俱来就有自我疗伤的本领。
  又过了三个月,小猪娃已长成一头半大的小公猪了。它脊背上的鬃毛越长越长,油光闪亮,就像披着一条黑色的缎带;尖而长的黑色嘴吻间探出两支白色的獠牙,像出土的草芽一样渐渐变长,并且向鼻孔上方翻卷,使面目变得丑陋而又威风。好几位有经验的村民告诉我,这是一头野猪,并劝我早点处理掉,免得以后给我惹麻烦。
  “野猪养不熟的,迟早会跑到山上去。”一位猎手很认真地告诫我,“野猪性子暴烈,哪天发起怒来会咬断你的腿。”
  我对大家的劝告不以为然。我自有我的理由。就像家鸡的祖先是原鸡、牛的祖先是野牛、马的祖先是野马一样,家猪也是由野猪驯化而来的。我小时候看过一本描写抗日战争的小说,说草原上的抗日将士用套马杆逮住了几匹桀骜不驯的野马,经过调教后,它们都变成了日行千里的战马,在与日寇的浴血奋战中屡建奇功。这部小说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既然野马在短时间内能驯化成战马,那么野猪也能很快变成品种优良的家猪。要真是这样,这肯定是一条可以见诸报端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我也可以因此而一举扬名,何乐而不为?再说,迄今为止,它也只是犯了些追鸡撵鸭与狗打架之类的小毛病,没有大的出格行为,凭什么就要判其死刑且立即执行?当然,人怕出名猪怕壮,猪养大了自然是要宰杀吃掉,但它现在还小,还未到屠宰的年龄。至于说它会咬断我的腿,更是无稽之谈。自从我将它从水塘里捞起来后,它就对我十分依恋。每次喂食,我敲着猪食盆一吆喝,它立刻就会像股黑色的旋风似的跑到我的身边,猫一样在我腿边盘来绕去。有一次,不知怎么弄的,它竟然蹿到我的小木屋房顶,把我晾在哪儿的一笸箩红薯干全给偷吃了。我一怒之下,关上院门,操起一根细竹棍,在它身上狠抽猛打。它在院子里绕着圈奔逃,我在它屁股后面猛追。它实在无处可逃了,便一头扎进鸡窝里,只把胖墩墩的屁股留在外面,撅得老高。我左右开弓,竹棍雨点似的落在它的屁股上。当时它的獠牙已经探出了嘴吻,假如真像那位猎手说的那样,它只消一个转身即可咬断我的腿。可它并未那样做,而是把头缩在臭烘烘的鸡窝里,发出闷声闷气的哀嚎,任我抽打。遭我如此毒打,它也不记仇。傍晚喂食时,它照样在我腿上磨来蹭去,以示感恩戴德。我心想,就算它有着野猪的血统,也已被我驯养成地地道道的家猪了,完全没必要把它提前处理掉。
  为了表示我继续喂养它的决心,我借用梁山泊好汉李逵的外号,给它起了个名字——黑旋风。它浑身漆黑如墨,奔跑起来快捷如风,这个名字和它倒很般配。每次喂食时,我都黑旋风黑旋地反反复复地叫着。这家伙长得虽然粗笨,脑袋却很聪明,几天以后,就晓得黑旋风是自己的名字了。我一喊,它就会兴高烈地跑过来。
  我慢慢发现,黑旋风在曼蚌寨的猪群里头很有点威信,在那些与其年龄相仿的年轻猪里是威信尤其高,俨然成了它们的首领。早晨喂完食,它还没跨出院门,就有三五头左邻右舍的猪在门口等候它了。它一出来,那些猪便拥上去围着它哼哼唧唧嗅嗅闻闻,就像臣民觐见皇帝一样。它在寨子里一路走去,猪们会纷纷从自家竹楼里钻出来,跟随在它后面,慢慢汇聚成五六十头的一大群。它们在黑旋风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冲向垃圾场,冲进臭水沟,有时还会跑到寨子后山的老林子里去觅食野生植物的茎块。看它那样子,真是威风得很哪!

  这也不奇怪,黑旋风在同辈猪里,个头最大,体格最强壮,性情最凶悍,敢同猎狗较量。其他猪都由衷地钦佩它,便拥戴它为领袖。
  跟黑旋风跟得最紧的是村长家那头八月龄的花母猪。它体色黑白相间,身段丰满匀称,双目顾盼多姿,堪称猪中一枝花。花母猪每天早晨总是头一个来到我的院门口恭候黑旋风出来,每天傍晚都要坚持把黑旋风送到我的院门口才恋恋不舍地离去。两头猪简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而黑旋风对花母猪也格外体贴关心。有一次,黑旋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匕首似的两支獠牙掘开板结的土层,从盘根错节的黄竹丛中挖出了一根鲜嫩爽口的竹笋。这竹笋得来极其不易,为了得到它,黑旋风的嘴吻被荆棘和根刺划破了好几道口子,滴着浓浓的血。但当花母猪来到黑旋风的身边,用渴望的目光盯着它衔在嘴里的竹笋时,它毫不犹豫地将那根竹笋吐到了花母猪的面前,然后卧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花母猪把那根竹笋吞进肚里。看它的表情似乎比自己享用更为愉快。
  一个出类拔萃的生命,再有几分爱心,自然而然就会在群体中树立起威望来。
  当然,也有少数几头成年公猪不把黑旋风放在眼里。尤其是独眼龙家养的那头大白公猪,对黑旋风的成见最深。我注意观过,每当黑旋风领着猪群穿过寨子中央的打谷场经过独眼龙家往后山老林子去时,大白公猪总要从竹楼里蹿出来,站在篱笆墙边,瞪着一双阴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黑旋风,嘴里呼噜呼噜地喷着粗气,嫉妒得快要发狂了。终于有一天,它们之间爆发了一场恶斗。
  那天黄昏,黑旋风率领猪群从老林子返回寨子。进寨后群猪纷纷离群回家,走到打谷场时,只有花母猪和另外三只伢猪还伴随在黑旋风的身边。突然,大白公猪撞开自家篱笆墙的门冲了过来,一头将花母猪撞翻在地。花母猪爬起来想跑,大白公猪一会儿拦住它的去路,一会儿将它拱进水沟,嘴里还流里流气地哼哼唧唧,就像市井无赖在当众调戏良家妇女。更可恼的是,大白公猪再次将花母猪撞倒,戏弄似的把一只脚踩在花母猪的肚子上时,还把肥大的猪头扭转过来,挑衅似的朝黑旋风眨巴着眼睛,好像在说:我就冒犯你的心上猪了,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旋风脊背上的鬃毛像豪猪身上的箭刺一样一根根竖了起来。它闷着头打了声响鼻,摆出要厮杀的架势。
  这正中大白公猪的下怀。它立刻放开花母猪,嚎叫着向黑旋风扑了过去。
  我挑着一担稻谷从打谷场回家,刚好见到了这一幕。我急忙将箩筐放在地上,抽出金竹扁担,跑了过去。
  我之所以要出手干预,说心里话,是怕我的黑旋风惨遭毒手。大白公猪是这一带方圆百里有名的种猪,牙口六岁,正值壮年,肥头大耳,腰圆膀阔,体重足足有一百五十千克,虽然不长獠牙,但嘴吻有一尺长,满口结实的臼齿,再硬的骨头也能咬碎磨断。黑旋风的体重仅有它的五分之一,跟它斗,就像一个轻量级拳手和一个重量级拳手较量一样,哪有不输的道理啊!
  我扬起扁担在大白公猪的头上晃了晃,大喝一声:“不许胡闹!”大白公猪愣了愣,胆怯地朝我看看,露出了退缩的意思。
  “怎么,猪跟猪打架,人也要掺和进去,跟猪一般见识吗?”有人在我背后说道。
  我扭头一看,顿时心虚手软,高举的扁担无可奈何地垂落下来。说话的人是大白公猪的主人独眼龙。他在曼蚌寨称得上是个人物,年轻时好勇斗狠,在古驿道上与缅甸珠宝商因口角而发生械斗,被剜去一只眼珠,破了相;“文革”中他大搞打、砸、抢,心狠手辣,造反劲头十足,当上了乡革委会专政组的组长。那时“文革”还没有结束,独眼龙权势正隆,村民们都惧怕他,我一个小小的知青,当然也不敢惹他,便急忙从两只互相瞪视的猪中间抽身退了出来。
  大白公猪好像知道主人在为自己撑腰似的,我一退缩,它立刻恢复了气势汹汹的样子,像座小冰山似的朝黑旋风压了过去,张开臭烘烘的大嘴就去咬黑旋风的脖颈。黑旋风斜刺里一蹿,巧妙地躲闪开来。大白公猪虽然肥壮,但不臃肿,且不失敏捷,四只猪蹄像跳华尔兹似的快速移动,身体滴溜溜地转了过来,又像跳探戈似的急速朝前冲了两步半,一头撞在黑旋风的肚皮上。黑旋风顿时变成了黑陀螺,翻滚着被撞出一丈多远,躺在地上连声嚎叫。
  看到自己家的猪首战得胜,独眼龙的那只独眼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这家伙,一向喜欢斗鸡、斗牛、斗蟋蟀、斗鹌鹑、斗地主,热衷于一切斗来斗去的事情,恨不得他的大白公猪把我的黑旋风撕咬成碎片才过瘾呢。
  大白公猪不等黑旋风站起来,便蹿过去在黑旋风的脖子上啃了一口。黑旋风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大白公猪嘴角沾着几撮黑猪毛,得意地摇头晃脑哼哼唧唧。
  我一阵心疼,却又不敢上前帮忙,只能希望黑旋风识时务者为俊杰,赶快逃命。正所谓,好猪不吃眼前亏。然而,让我深感意外的是,黑旋风虽然屡屡吃亏,可它的词典里却好像没有“退却”这两个字。它站起来,怒吼一声,迎面向大白公猪猛撞了过去。咚,两只猪嘴接吻似的碰在了一起。黑旋风的獠牙在大白公猪的唇吻上扎出了两个血窟窿。大白公猪惨嚎一声,转身想溜,却把它磨盘般的大白屁股活靶子似的亮在了黑旋风的面前。黑旋风不失时机地蹿上去,咔嚓一声,将大白公猪那条小白蛇似的猪尾巴齐根咬断。对有尾巴的动物来说,断尾如断魂。大白公猪顿时斗志全无,哀嚎着头也不回地逃回自家竹楼去了。
  见黑旋风得胜,花母猪和其他几只小伢猪欢天喜地地围上来,争着为黑旋风舔疗脖子上的伤口。崇拜英雄,是人之常情,大概也是猪之常情。
  独眼龙的脸上像涂了一层霜,他冷冷地对我说:“一颗老鼠屎会坏了一锅汤。你的猪太野蛮了,会把曼蚌寨的猪都带坏的。我劝你快宰掉它,不然的话,出了问题,你要负责!”
  我嘴上唯唯诺诺地表示服从,心里却并不以为然。我想,黑旋风正在长个头,现在宰杀实在太可惜了,起码要等它长膘后才,能对它动刀子。至于说黑旋风会把全寨子的猪都带坏,我认为那是独眼龙因为他的大白公猪斗输了而恼羞成怒强加在黑旋风身上的莫须有罪名,无须理睬。
  可没想到,还真让独眼龙这个家伙给说中了。
  要过傣历年了。傣族有自己的历法,傣历年定在四月中旬,亦称泼水节。过傣历年时要杀年猪、酿米酒、舂糍粑,比汉族过春节还要热烈隆重。那天早晨,独眼龙带着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将村长家那头花母猪捆住四蹄,绑在打谷场里专门杀猪用的木架子上。接下来,他们垒灶支锅,准备烧水烫猪毛;磨刀霍霍,准备对花母猪开刀问斩。花母猪绝望地挣扎着,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
  往常杀猪,那个倒霉猪一经被按翻,躺倒在被污血染成紫褐色的木架子上后,其他猪便会远远地逃到寨外的荒山沟里去,你一声我一声地发出惊恐不安的吼叫,既像是在对即将命丧刀下的难友表示悼念,又像是为自己幸免于难表示庆幸。但这一次,情形却有所不同。一大群猪跟在黑旋风身后,聚集在打谷场旁边的几座草垛后面,东奔西突,狂吼乱叫,似乎在抗议人类血腥的屠宰行为。
  人们当然不屑理睬猪的抗议。独眼龙示威似的朝猪们晃晃手中闪着寒光的尖刀,转身狞笑着向花母猪走去。就在独眼龙举刀欲刺时,突然,黑旋风从草垛后面蹿出来,撅着獠牙,直奔杀猪用的木架子。其他五六十头猪也组成声势浩大的军团,冲进打谷场。独眼龙拦在黑旋风面前,挥舞着杀猪刀,大喝一声:“畜生,你敢撒野,我宰了你!”可没等他的刀落下来,黑旋风就一日咬住了他的裤腿。黑旋风猛力一拽,独眼龙站立不稳,扑通摔倒在地,手上的杀猪刀也甩出去掉进了臭水沟。那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急忙操起木棍,朝黑旋风冲去。他们想杀一儆百,扑灭这场猪的暴动。但没等他们挨近黑旋风,便被其他猪撞翻在地。其中一个人还被猪蹄踢掉了两颗门牙,满脸是血,躺在地上哭爹喊娘。寨子里的不少男人闻讯赶来,有的端木弩,有的挥扁担,有的牵猎狗,有的举火药枪,想把这场猪的暴动镇压下去。没想到,这些平时温顺听话的猪,此刻像吃错了药一样,个个都变成了疯猪,横冲直撞,跟来镇压它们的人和猎狗厮打成一团。打谷场上乱成了一锅粥。虽然不少村民手执猎枪,但因怕误伤了人而不敢贸然开枪。黑旋风在这场人猪混战中,威风八面。它一头撞翻了杀猪用的木架子,三口两口咬断捆绑在花母猪身上的麻绳,然后大吼一声,领着花母猪向寨子后山的老林子跑去。就像训练有素的军队得到了撤退的命令,其他那些猪也且战且退,跟着黑旋风逃进了密不透风的老林子里。
  我当时正在小河沟边洗衣服,听到消息赶到打谷场时,猪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对曼蚌寨来说,这真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劫难。有三个人和四条狗被猪咬伤,虽然伤势不重,却也够倒霉的了。更让村民们痛心疾首的是,有六十五头猪跟着黑旋风上山当了野猪,占全寨存栏生猪的三分之二。养猪是当地的主要副业,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全指望这些猪了。对村民来说,这无疑是笔巨大的损失。连当时的县革委会都被惊动了——这世道,人造反不算,猪也跟着造反,这还了得?于是便下令组织全乡民兵追捕,政策是:首恶必办——击毙黑旋风;胁从不问——追回其他猪。
  曼蚌寨后山的那片老林子,与大黑山自然保护区相连,草深林密,地形复杂。一百多号民兵带着十几条猎狗在大山里整整搜寻了两个月,却只逮住几只掉队的小猪崽。有一次,有人从望远镜里看见对面山头上有一群猪正在掘食野芋头,立刻放狗去追,结果没能抓到黑旋风,反而有两条猎狗被猪拧断了脖子。更让人难堪的是,一天半夜,黑旋风带着猪群悄悄穿过民兵布置的封锁线,溜下山来,把曼蚌寨五十多亩即将成熟的红薯给偷吃了。过了几天,它们又把一百多亩青包谷给糟蹋了。
  于是便有了迷信色彩很浓的流言,说因为多年不拜神求佛,天神生气了,特派山鬼化形成猪,到寨子里来捣乱破坏,以示惩罚。一些胆小的村民甚至买了香烛到山上去祭神敬鬼,以求消灾避祸。一时间,曼蚌寨里人心惶惶。
  县里不得不下了死命令:限期十天消灭黑旋风,不然就要撤换乡里的领导班子。
  焦头烂额的独眼龙想出了个歪主意——让我独自上山去找黑旋风。他的理由是,黑旋风是我养大的,名字也是我起的,应该还认得我这个主人,因此我最有条件找到它、接近它并趁机干掉它。我想推辞不干,可他威胁说,祸是我惹出来的,若不答应,罪加一等。我心里发憷,战战兢兢地说,我没有枪,只有一把柴刀,即使黑旋风来到我面前,我也没有本事摆平它。独眼龙蛮不讲理,硬逼着我接下了这差事。万般无奈之下,我便找了几个有经验的猎人共同商量了一个万全之策。我们在老林子靠近水源的一片竹林里挖了一个三米深的陷阱,坑底安了一副几十斤重的捕兽铁夹,然后用草皮将陷阱伪装得天衣无缝。我只要引诱黑旋风掉进陷阱,就算大功告成了。平时诱捕野猪,或者挖陷阱,或者安捕兽铁夹,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效果都不错。野猪若掉落陷阱,插翅难逃;若踩到捕兽铁夹,非死即伤。陷阱加捕兽铁夹,可说是双保险。只要黑旋风中计,绝无生还的可能。
  我背着干粮,沿着依稀可辨的猪群蹄迹,一路追去。可是在老林子和大黑山自然保护区一带转了八天,却没见到逃亡的猪群的影子。我风餐露宿,被蚊叮虫咬,吃尽了万般苦头。第九天早晨,我听到一块野苜蓿地里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悄悄爬过去一看,竟然是黑旋风和它率领的猪群!大概是听到了我爬动的声响,黑旋风掉头就要跑,其他猪也都摆出要奔逃的姿势。我赶紧扯着喉咙大叫:“黑旋风!黑旋风!”
  隔着五六十米远,我看见黑旋风停了下来,转过头,瞪着一双惊讶的眼睛往我所在的地方看。我站起来,拼命挥舞着双手。黑旋风毕竟是我把它从小养大的,还认得我。它嗷嗷地叫了两声,警惕地四处看看,确信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后,才慢慢朝我走来。
  分别了两个多月,黑旋风个头长大了许多,看上去像头小牛犊,嘴吻间的獠牙足有半尺长,浑身油黑发亮,满脸横肉,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野猪王。它来到我身边,不再像过去那样亲昵地在我腿边盘来绕去,而是用嘴吻轻轻碰触我的裤腿,礼节性地表示自己很高兴与我重逢。我胆战心惊地伸出手去,想抚摸它的脊背。说老实话,我并不喜欢摸它的脊背,肮脏不说,还担心它会咬我一口。我只是想通过抚摸来取得它的信任,好实施我引猪入坑的计划。我的手刚碰到它身上的猪鬃,它立即后退了一步,躲闪开了,还小声哼哼着,好像在对我说:别这样,我已经不是以前那只希望得到主人宠爱的小猪了!事实也是如此,它稳稳地站在我面前,举止十分稳重,很有点王者的派头和尊严。
  其他猪排列成弯月形,站在黑旋风身后十来米远的地方,就像一群忠诚的士兵护卫着一位将军。
  我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串香蕉,在黑旋风面前晃了晃,做出喂食的样子来。黄澄澄的香蕉散发着特有的清香,逗引得黑旋风咽了一口唾沫。香蕉是猪最爱吃的食物之一,它们见着香蕉就像蜜獾见着蜂蜜一样,抑制不住想要去吃的冲动。我晃动着香蕉,一步步往后退。黑旋风的一双猪眼像被磁石吸引住了似的,贪婪地盯着我手中的香蕉,跟着我一步步往前走。野苜蓿地离挖有陷阱的竹林并不远,我很快就把黑旋风和它率领的猪群引到了陷阱前面。我小心翼翼地踩着用草丝打结标出的记号,绕过陷阱,然后转过身柔声呼唤站在陷阱另一边的黑旋风:“黑旋风,我的好猪,来吧,快过来吃香蕉吧!”黑旋风已走到陷阱边缘,只要再往前走两步,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而我的使命也就完成了。我并没因为暗算它而感到丝毫内疚:它是猪,迟早都要变成人类餐桌上的菜肴。如果任它逍遥山林当野猪王,我将蒙受白养它一场的损失;而如果引诱它掉进陷阱,我至少可得到七八十千克猪肉,挑到街子上去卖了,除了能收回饲料费外,还略有赚头,何乐而不为?再说,它使得曼蚌寨这么多规规矩矩的家猪变成呼啸山林的野猪,罪恶滔天,死有余辜。只要它掉进陷阱,树倒猢狲散,猪群没了主心骨,便会乖乖地回曼蚌寨去了。
  黑旋风又朝前跨了一小步,然后却止步不前了。它丑陋的嘴吻贴着地面嗅闻着,不知是闻到了陷阱边上残留着的人的气味,还是闻到了陷阱下面那架捕兽铁夹的铁锈味。它抬起头来,疑虑重地看着我,嘴里哼哼着,好像在责问我:我觉得气味不对头,你是不是想要害我呀?
  我脸上勉强挤出些笑容来,想让它放松警惕。我剥开香蕉皮,将一支支象牙色的熟透了的香蕉轻轻扔到陷阱上面伪装用的草皮上,引诱它去吃。我的笑容一定极不自然,肯定是皮笑肉不笑的,被它瞧出了破绽。它没有上前去吃剥好的香蕉,反而后退了几步,发出警告意味很浓的吼声。它应该是在告诫其他猪: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有圈套!接到警报的猪群顿时潮水般地向后退去。
  阴谋被识破,诡计被揭穿,我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眼瞅着黑旋风就要带领猪群离开竹林回野苜蓿地去了,我心急如焚,却又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时,野苜蓿地那边突然刮来一股腥风。猪们嗷嗷叫着,都胆怯地聚拢到黑旋风身边。黑旋风脊背上的鬃毛一根根竖立起来,像面迎风招展的黑旗,猪头朝向野苜蓿地的方向,张嘴撅牙,摆出准备格斗的架势
  不一会儿,从野苜宿地里钻出一只云豹来。这是一只老云豹,胡须焦黑,眼珠浊黄,毛色暗淡,豹尾上的毛被草浆树汁粘成一绺一绺的,脏得像根搅屎棍。老云豹的肚皮瘪瘪的,眼中闪烁着饥饿的光芒,一看就知道它很久没吃东西了。它踏着碎步朝猪群走来,显然是想逮一只猪来当午餐。
  黑旋风毫无惧色地迎了上去。竹林和野苜蓿地之间的空地上瞬间上演了一场豹猪大战。黑旋风喷着粗气,左冲右突,竭力想与老云豹扭成一团,以便发挥獠牙的威力,刺穿老云豹的肚子。云豹是豹类中体形最小的一种。老云豹的身体虽不如黑旋风强壮,但却身手矫健,异常灵活。它腾跳扑跃,一会儿绕到黑旋风侧面抓伤了黑旋风的脊背,一会儿跳到黑旋风背后啃破了黑旋风的屁股。
  云豹是食肉动物,尤其喜欢捕食野猪,知道如何以柔克刚对付力大无穷的野猪王。
  渐渐地,老云豹占了上风。
  我希望老云豹能赢,把黑旋风解决掉,这样,虽然大部分猪肉将进到豹肚子里去,但总比让黑旋风继续逍遥法外要好得多。
  黑旋风好像力气消耗得差不多了,呼哧呼哧地像拉风箱似的喘着粗气,嘴角像螃蟹似的泛出了白沫。它不再鲁莽地进攻,而是以防御为主,逐渐向竹林退却。老云豹的气焰更加嚣张了,它步步进逼,恨不得一口咬断黑旋风的脖子。不一会儿,黑旋风就退到了陷阱边缘,再退一步就要掉进陷阱里了。可是,它却似乎连退却的力气也没有了,四膝一软,趴倒在地,只有硕大的猪头还在顽强地扭动着,两根尖尖的獠牙向上撅挺着,准备对付老云豹的噬咬。我非常希望这个时候老云豹能不顾一切地从正面扑上去,在惯性作用下和黑旋风一起滚落陷阱。那样我既能解决麻烦,还能自得一张豹皮。老云豹眯着残忍的眼睛,在黑旋风面前踱来踱去,发出低沉的吼叫。突然,它长长的豹尾啪地一抡,腾空而起。我心头一喜,以为它会笔直地扑跃过去。遗憾的是,它根本没有魄力与黑旋风进行正面较量,而是蹿到了离猪头一尺远的地方,腰一扭,一个急转弯,朝黑旋风的侧后方跳去。很明显,它是想从背后袭击黑旋风。可它做梦也不会想到,它落到了陷阱上面伪装用的草皮上。只听轰隆一声,地面陷了下去。紧接着,陷阱里传来铁器叩碰的响声,以及老云豹临死前的哀嚎。
  不用看我也知道,老云豹已经被埋在陷阱里的那架捕兽铁夹夹断了腰。

  别说年老体衰的云豹了,就是素有森林大力士之称的黑熊,一旦被捕兽铁夹夹住,也休想活命。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老云豹掉进陷阱后,黑旋风一眨眼的工夫竟很轻松地站了起来,粗气也不喘了,嘴角的白沫也不见了。它神气十足地抖抖凌乱的猪鬃,用鄙夷的目光回头瞄了一眼烟尘还未散尽的陷阱,然后迈着矫健有力的步伐,朝聚集在野苜蓿地的猪群走去。
  我明白了,黑旋风拉风箱似的喘粗气也好,嘴角螃蟹似的吐白沫也好,精疲力竭地趴倒在地上也好,都是装出来的,目的是要迷惑老云豹,把老云豹引入陷阱。怪不得一百多名民兵十多条猎狗围剿了两个月也没能把黑旋风怎么样,它实在太狡猾了,简直就是猪精猪妖猪魔猪仙猪神猪圣猪鬼!
  我们费了好大劲挖的这个陷阱,不但未能将它捉拿归案,反而被它利用,铲除了老云豹这个天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猪们像迎接英雄凯旋一样,拥到黑旋风身边。花母猪用自己的脖颈温柔地磨蹭它的脊背,另两只母猪则替它舔疗被豹爪抓破的伤口。在猪群的簇拥下,黑旋风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昂首阔步地朝野苜蓿地走去。
  “黑旋风!”我绝望地叫了一声。
  它停下来,侧转身,眨着狡黠的眼睛,朝我嗷嗷叫了两声,便率领猪群浩浩荡荡地扬长而去。
  我知道,它是在对我说:别费心劳神想来害我了,这没用,我是不会轻易上你们人类的当的!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睁睁地看着它率领猪群消失在密不透风的野苜蓿丛中。
  一回到曼蚌寨,独眼龙就把我关进寨子边上那间废弃了的烤烟房里。十天期限到了,县上怪罪下来,乡里便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说我不听劝告,私养野猪,煽动闹事,破坏生产。我百口莫辩,只好当了替罪羊。那年月,法律不健全,专政组一句话,就可以随意把人关押起来。
  烤烟房坐落在河沟边,四周没有人家。它的面积很小,仅有十平方米,四面是四五米高厚厚的土墼墙,没有窗,只有一道结实的木门。门被反锁着,我插翅难逃。房间内空空如也,靠墙角铺着一层稻草,算是我的床铺,另一个墙角放着一只恶臭熏天的便桶。房间里没有灯,无论白天黑夜都一片漆黑。寨子里的仓库保管员,一位耳聋眼花的胖老头,负责看管我,一天给我送两顿质量极差的饭菜。
  名义上是隔离审查,让我闭门思过,其实跟坐牢也差不了多少。
  有一天,又传来一个坏消息:黑旋风大白天领着那几十头猪跑到曼蚌寨来捣乱,把一个装玉米的粮仓拱破,偷食了两大袋玉米,还把试图阻止它们偷盗的三条猎狗推进了粪坑。正在田坝干活的村民们赶回寨子时,黑旋风它们早已逃之夭夭,只留下满地臭烘烘的猪粪。
  独眼龙气得七窍生烟,跑到烤烟房来朝我咆哮了一通:“你这是知错不改,罪上加罪!你等着,非判你个三五年不可!”
  我顿时像掉进了冰窟窿,从头凉到脚。我这辈子算是毁在这只野猪身上了。我想起了那个山里来的哈尼族汉子。他什么礼物不好送,干吗非要送我一只野猪崽子呢?这不是在害我吗?后悔没有听那个猎手和村民们的劝告,及早将该死的黑旋风处理掉,以致今天变成了阶下囚。唉,现在后悔也晚了,世界上原本就没有后悔药可吃啊!
  那天晚上,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半夜里,我突然被一阵咔嚓咔嚓的声响惊醒。一开始我以为那是风吹茅草雨打芭蕉的声音,可再仔细一听,不对,在风声和雷雨声中确实夹杂着奇怪的咔嚓咔嚓的声响,离我很近,似乎就在烤烟房外面。我把头贴在墙上细听,声音来自后墙的角落,像是谁在挖土墼墙。难道有人在用挖墙洞的办法帮我越狱,救我脱离苦海?不可能啊,我是个外乡人,在当地无亲无戚,谁也不会为我去冒坐牢的风险的。也许是狗獾在挖穴躲雨,或者是穿山甲在掘洞觅食吧。
  咔嚓咔嚓声越来越响,一尺厚的土墼墙快被挖穿了。
  所谓土墼墙,就是将黄泥和稻草拌在一起,做成长方形的土砖,再用这些土砖垒建而成的简易土墙。土墼墙一旦被雨淋湿或遭水浸泡,就会变得松软而较易挖掘。
  终于,墙角稀里哗啦地掉下许多碎土来,厚厚的土墼墙被某种尖利的东西戳穿了。一股冷风夹带着几缕雨丝从墙洞钻了进来,打在我的脸上,湿润凉爽,感觉很舒服。随着冷风刮进来的还有猪身上特有的腥臊味和吭哧吭哧粗重的喘息声。我愣住了,做梦也没想到,竟然是黑旋风在挖墙!
  黑暗中,隐约可见有两根白色的獠牙在晃动。
  又过了十来分钟,那墙洞被越挖越大,黑旋风的头艰难地探了进来。随后,它嗷地大吼一声,土块进飞,它整个身体拱进了烤烟房。
  雨仍然下得很大,不时有滚雷震响。对劫狱者来说,这样的天气真是天赐良机,再大的声响也会被风声、雨声和雷声遮盖住。“好一只聪明绝顶的野猪啊!”我在心里赞叹道。
  借着一道闪电渗透进来的光亮,我看见黑旋风身上湿漉漉的,满脸尘土,蓬头垢面,嘴里塞满了黄泥巴,身上落了厚厚的一层土屑,活像一头泥猪。闪电转瞬即逝,烤烟房里又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黑暗中,我听到一阵吐东西的声音,我猜得出来,那是黑旋风在吐掉嘴里的泥巴。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它向我走过来,便站了起来。它来到我跟前,用脖颈轻轻地磨蹭我的腿,嘴里哼哼唧唧的,好像见到我挺高兴似的。
  我不清楚它是如何知道我被囚禁在这里的,可能是它先到我住的草房去找我,见我不在,便嗅着气味找到这儿来了。
  我有点感动。它虽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但却冒险前来救我,可见对我还是有感情的,算我没白养它。我用手抚弄着它的耳朵,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黑旋风绕到我背后,用嘴吻抵住我的腰,把我朝墙洞的方向推。我明白,它是要我抓紧时间赶快逃跑。
  谁愿意坐牢?谁不想获得自由?我赶紧趴在墙角,往洞外爬。墙洞虽不太宽敞,但野猪能拱进来,我当然也能钻出去——半截身子很顺利地挤到墙外。豆大的雨点砸在我的头上,冷风灌进我的脖子,我浑身一哆嗦,突然清醒过来。逃出牢房后,我该上哪儿呢?我是一个被专政组羁押的囚犯,一旦钻出墙去,无疑就是越狱潜逃,罪加一等。一个逃犯,唯一的生路就是逃进渺无人烟的老林子里去。黑旋风逃进森林里可以当野猪,我难道也要逃进森林里去当野人吗?我身体文弱,没有丛林生活经验,也缺乏孤身一人在森林里游荡的胆量。用不着别人费心来抓我,几天以后,我要么变成一具饿殍,要么成为豺狼虎豹充饥的食物。逃出去是死路一条,还不如继续待在牢房里呢。就算被判个三五年,毕竟还有被释放的希望啊。想到这儿,我沮丧地将半截身子又缩了回来。
  黑旋风一边焦急地吼叫着催促我,一边不断用嘴吻抵我的腰。
  我使劲推开臭烘烘的猪嘴,心想:我是人,决不能和野猪同流合污。
  它不再催促,而是用一种奇怪的音调朝我连打了几个响鼻。这时,刚巧亮起了一道闪电,我看得清清楚楚,它丑陋的獠牙向上撅着,脸皱得像个老南瓜,一副诧异的神态,好像很不理解我为什么不抓紧机会逃跑,却宁肯待在这让我失去自由的牢房里。
  它又发出几声埋怨的吼叫,面朝着我,一步步向墙洞退去。借着闪电忽明忽暗的光亮,我看见它的脸上似乎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似乎在笑话我:你真是个胆小鬼,我冒着生命危险替你打开了牢门,你却不敢投奔自由。既然你喜欢坐牢,那我也帮不了你了。拜拜!

  热血一下子涌上脑门,我勃然大怒: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玩意儿,也敢来讥笑我?你是猪,充其量是一头无人管束的臭野猪,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人,再倒霉的人也比一头幸运的猪伟大一百倍!猪嘲笑人,那是大逆不道;猪看不起人,那是犯上作乱。我当时手上没有杀猪刀,要是有的话,一定会一刀捅了它——宰猪又不犯法,当然啦,前提是它不反抗。我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便朝它狠狠地踹了一脚。我这一脚踢在了黑旋风的屁股上。它太强壮了,岿然不动,倒是我自己被反弹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我气得浑身发抖,怒骂道:“你这头忘恩负义的臭猪!我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付出了多少心血!那一次要不是我把你从水塘里捞上来,你早就变成落水鬼了。可你是怎么报答我的?你不但自己逃到山上去当野猪,让我破了财,还把全寨子的猪都拐跑了。你这不是在有意陷害我吗?这还不够,你还盗窃粮食,糟蹋农田,让我变成了囚犯。你滚,我不要你救!你去当你的野猪王好了,总有一天你会被金雕啄死被蟒蛇勒死被老虎咬死被猎人打死!你不得好死!滚,快滚!”
  我觉得自己特别委屈,骂着骂着,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我越哭越伤心——连猪都欺负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黑旋风又凑过来,在我的腿上轻轻磨蹭,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告诉我它理解我的苦衷。
  它虽然是聪明绝顶的野猪王,却也不可能听得懂人话。但它与我长时间生活在一起,能从我的声调中辨别出我喜怒哀乐的情绪变化。
  黎明时分,雨停了。黑旋风从墙洞中钻了出去,踏着晨光向寨子后山跑去。
  当天上午就传来了好消息:曼蚌寨跟着黑旋风上山的六十多头猪几乎全部回来了,只少了那头黑旋风最宠爱的花母猪。据目击者讲,天刚亮,打谷场上就传来了猪群嘈杂的叫声。人们以为又是黑旋风带着那几十头猪前来抢劫粮仓。民兵们紧急出动。他们举着竹弩,扛着猎枪,赶到打谷场上一看,六十多头猪像一群无头苍蝇一样在打谷场上挤成一团。它们神色惊恐不安,不断地嚎叫,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驱赶它们似的。有两头公猪的脖子被咬伤了,流着血。看样子它们是被暴力胁迫着回到寨子的。有人猜测说,它们一定是遇到了孟加拉虎,黑旋风和花母猪被虎咬翻,猪群失去了主心骨,万般无奈之下,这才逃回曼蚌寨来的。
  可是那两头受伤公猪脖子上的伤口不像是被虎爪撕裂的,更不像是被虎牙咬开的,倒像是被猪嘴啃破的。一些人为了弄清情况,就闯进了后山老林子里,却没发现任何老虎光临过的迹象,也找不到黑旋风与花母猪的遗骸。
  只有我心里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黑旋风听完我的哭诉后,跑回老林子,把所有的猪都撵回了曼蚌寨。可是那些猪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野猪生活,不愿再给人类当家猪了。黑旋风不得不动用武力,咬伤了两头公猪,才把猪群赶回了寨子。
  至于黑旋风单单留下了花母猪,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黑旋风需要一个伴侣。
  村长豁达大度,家境也较富裕,表示自认倒霉,不追究我弄丢花母猪的责任。我煽动猪闹事的罪名本来就定得很荒唐,现在逃亡的猪都回来了,独眼龙不好再继续关押我,便命我写了份检查,把我从烤烟房里放了出来。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野猪抢劫粮仓糟蹋农田之类的事。我想,黑旋风一定是带着它心爱的花母猪远走高飞,跑进荒无人烟密不透风的大黑山原始森林里去了。它把猪群赶回来,就算是报答我的养育之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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