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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狼灰满》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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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灰满成了古戛纳狼群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但残狼的屈辱似乎还像影子似的甩不脱。
        狼群在一片平缓的荒野行进。灰满的两条残肢轻松地跨在黄鼬背上,正走得顺溜,冷不防肉陀从后面挤上来,身体蹭了黄鼬一下,不轻不重,使黄鼬打了半个趔趄,慢了半个节奏,它灰满毫无防备,两条残肢喀橐从黄鼬背上滑落下来,刹那间变成匹举步维艰的可怜兮兮的歪脚狼。众狼都好奇地围过来,朝它嗤嗤哦哦叫,好像在观摩一场娱乐性很强的表演。
        在短短的几天里头,已经是第四次发生这种事了。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灰满并没放在心上。群体行进,磕磕碰碰是难免的,它灰满不也有时会不小心撞着别的狼吗。偶尔的尴尬一下,算不得什么,它甚至都不好意思朝肉陀投去埋怨责怪的眼光。但接二连三地遭到肉陀蹭撞,灰满不能不怀疑对方是有意在恶作剧。
        呦——它朝肉陀哀哀地嗥叫一声。我没招惹你,你干吗跟我开这样恶毒的玩笑呢?
        肉陀假惺惺地干嗥了一声,甩了甩拖在两胯间的狼尾,似乎在为自己的过失进行道歉。
        鬼才相信这种虚伪呢。你又不是没长眼睛,会瞎撞一气,灰满气愤地想。
        假如是匹母狼、老狼或草狼有意蹭撞它,它早就不客气地策动黄鼬扑上去用爪牙狠狠教训对方了,非把对方咬得皮开肉绽不可,这辈子再也不敢冒冒失失地碰到它。但蹭撞它的是肉陀,肉陀是狼酋,地位比它高,它只好忍气吞声。算啦,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它小心翼翼地避开肉陀,肉陀在东边,它就避到西边,肉陀在南面,它就让到西面,特别是在狼群行进时,它不再走在肉陀的前头,而是跟在肉陀的后面,哼,看你还怎么来蹭撞我。
        这真是一种可笑的鸵鸟式的回避。
        几天后,狼群翻越雪山坳口到碱水塘去觅食,中途经过一座峭壁。灰满怕肉陀使坏,便防着一点,待肉陀先往上爬后,自己才跟在后面往上攀登。峭壁很陡,它咬着黄鼬的后颈皮正爬得费劲,走在前头的肉陀突然就失足滑了一跤,不偏不倚瞄准黄鼬滑下来,一屁股撞在黄鼬的脑壳上。黄鼬驮着它灰满的半爿身体负重登高,本来就已累得狼舌耷在嘴外,突然间肉陀又压下来,脚爪再也无力站稳,像坐滑梯似的顺着陡坡逡了下去。这当然会连累灰满,被拉扯着滚下坡。它右侧的腿比左侧的腿短了一截,无法像黄鼬那样四肢立定身体平衡地往下滑;它刚一滑身体重心就自左向右偏仄,一连串侧身滚跌,比螃蟹还螃蟹。更糟糕的是,它下滑了一丈多恰巧被一棵小树挡住,黄鼬却一口气滑下去十几丈深,峭壁地势险峻,黄鼬老半天也没能爬回它身边来。它歪着脚咧着嘴气急败坏地朝黄鼬呼叫,暴露出一种原形毕露的窘迫。
        狼们都扭过头来看稀罕。母狼曼曼和老狼马尿幸灾乐祸地嗷嗷叫。
        灰满羞惭悲愤的眼光投向肇事者肉陀。它看见,肉陀冷冰冰的眼睛闪动着讥讽与嘲弄,似乎在说,瞧你这副熊样,还算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吗?
        霎时间,灰满明白了肉陀几次三番设法把它从黄鼬背上蹭撞下来的邪恶用心。这绝不是普通的恶作剧,而是一种深思熟虑后的暗算。肉陀是在制造机会让它一次又一次地把残狼的缺陷、短处、弱点和丑陋当众嚗光,蹂躏它的自尊,损坏它的形像。这样做的动机很明显,是害怕它灰满强大起来,和它争雄,向它索讨狼酋的位置。
        灰满恨不得立刻扑上去与肉陀拼个你死我活,但它咬紧牙关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它虽然已经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了,但在众狼眼里的形像还不够高大完美,还没做出惊天动地的业绩,还没达到八面威风的境界,现在贸然扑上去,极有可能会触犯众怒,取胜希望很渺茫。它长嗥一声,把悲愤与悲凉冷凝成一个太阳也休想融化的坚强而冷酷的意志,藏进心底。
        它要夺回狼酋的至尊地位!
        一旦它成了狼酋,谁还敢来凌辱它?
        本来它并没有要夺回狼酋位置的想法,起码暂时还没有。是肉陀用尊贵卑贱这柄魔扇扇起了它心里炽热的权力欲望。
        肉陀,你会得到报应的。

 

10

        这是头衰老的豹子,饥饿的豹子,生命烛火行将熄灭的豹子.古戛纳狼群跟踪这头老豹子已经整整两天了。
        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刮得日曲卡山麓天寒地冻。狼群被饥饿催逼着,顶风冒雪,长途跋涉,到古戛纳河上游的温泉谷去觅食。千辛万苦来到温泉谷,却没发现食草动物,只看见这头老豹子卧在汩汩流淌的泉眼旁,缩蜷着身体烘烤着泉眼里氤氲的热雾,模样就像只放大了的煨灶猫。狼眼锐利,对生命现像洞如烛火,一眼就看出这头唇须焦枯眼角布满浊黄的眼眵糊的老豹子两只前爪已跨进地狱门槛了。瞧它那条豹尾,沾满了树脂泥浆,肮脏得就像根搅屎棍,毫无生气地耷落在地上;斑斓豹皮已褪色成模糊的酱黄,金钱环纹被岁月销蚀得荡然无存。它不时痛苦地扭动身体,想啃咬自己两只前爪掌,但豹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鲠着了,咬不实在,便哼哼唧唧呻吟着。
        有丰富丛林生活经验的成年狼一瞧就明白,这头老豹子准是吃了箭猪,刚硬的箭猪毛刺进了前爪掌,或许还刺进了上嘴腭,所以才难受得如坐针毡。箭猪是日曲卡山麓一种行动迟缓肉质鲜美的小动物,但食肉兽即使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也不敢去逮箭猪;箭猪箭猪,顾名思义,全身的毛犹如锋利的箭,且含有毒性,在捕捉和噬咬过程中再厉害的食肉兽也难免会被箭猪毛刺伤,而一旦捕食者爪掌或嘴腔里留下几根箭猪毛,就会发炎溃烂,痛苦无比,还不易拔除。由此可准确地推断出,这确确实实是头在黄泉路上徘徊挣扎的老豹子,因为只有生命衰微实在逮不到其他食物差不多就要饿死的豹子才会去捉箭猪,而吃了箭猪,又加速了它的死亡过程。
        用人类的饮鸩止渴来比喻,最恰如其分了。
        假如面对的是头生命力还很旺盛的豹子,狼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豹体格比狼魁梧得多,力大凶猛,会爬树会凫水,奔跑的最高时速可达七十公里,细长的豹尾可像绞索似的活活把狼绞死,孔武有力的腭部配上那口利齿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狼的脖颈咬断。狼虽然具有群体威风,也很难在同一头正常的豹生死搏杀时占到什么便宜。而豹畏惧狼前赴后继的勇猛,也害怕狼群四面八方的扑咬,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来袭击狼。在日曲卡山麓,狼群和豹子是井水不犯河水,谁也招惹不起谁。若硬要将狼群与豹来番较量,很有可能是两败俱伤,这当然对谁也没好处。
        但遇到眼前这么一头生命衰微的老豹子,就另当别论了。力量的均衡已经打破,就有可能嬗变为吃和被吃的新型关系。更主要的是,狼群从日曲卡山麓顶风冒雪跋涉两天来到温泉谷,沿途几乎没吃到什么东西,当然也就对那身豹肉那腔豹血特别感兴趣了。
        但狼群没有立刻使用暴力。这头老豹子虽然衰弱不堪,虽然爪掌和唇腭都刺进箭猪毛,但生命的烛火只是在飘摇曳动而没熄灭,还余勇可贾,能迸出最后一把力气来反抗。要是狼群此刻就扑上去,虽然最终也可能把这老家伙撕成肉块,但恐怕很难不付出惨重的代价。让这已被死神召唤的老豹子临死前弄几匹狼去垫背,也太不划算了。最稳妥的办法是等候老豹子生命烛火自然熄灭;它不能跑不能觅食,离倒毙为时不远了,顶多一两天,也许两三天,不是冻死就会饿死的。狼群只要耐心地跟踪在老豹子后面,瞅着它庞大的身躯在雪地上东摇西晃,四膝发软咕咚一声栽倒下去,就立刻蜂拥而上,在老家伙弥留之际用锋利的犬牙割开豹喉,还能喝到没来得及冷却的血浆哩。
        守豹待肉,得来全不费功夫。
        狼群散在离老豹子二三十步远的地方,沉默地等待着。
        老豹子发现狼群后,显得烦躁不安,支撑前肢从温热的泉眼旁蹲起来,两只豹眼竭力瞪圆,呵嗬唷吼叫了一声。
        这是色厉内荏的恫吓,当然吓不倒狼。
        后来,老豹子站起来走到离泉眼不远的一棵苦楝树下,搂抱着树干想爬上树去。狼群紧张了一阵。老豹子爬到树上,要死绝了才会被风吹落下来,就喝不到豹血了;要是老豹子死在摇篮似的树丫间,就变成悬挂在半空中的肉,可望而不可即,那才叫倒了血霉呢。幸好是虚惊一场,老豹子爬了几次都没能爬上树去。可以想象,无情的岁月早把尖利的豹爪磨平磨秃了,前爪掌上又刺进箭猪毛,红肿流脓,使它丧失了爬树功能。
        再后来,老豹子起身离开温泉谷,大概是想离狼群远一点,摆脱不吉利的纠缠。
        狼群自觉地闪开一条道,让老豹子走。山野白雪皑皑,北风凛洌,老豹子当然也就死得更快些。
        老豹子顺着古戛纳河谷步履踉跄地往前走,狼群黑压压一片跟在后头,就像跟着一支奇特的送葬队伍,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收尸队。
        老豹子走着走着,冷不防回转身来,向紧跟在身后差不多快踩着豹尾的大公狼哈斗和瓢勺反扑过来。遗憾的是,它骨架松垮,前肢疼痛,笨拙得还不如熊猫呢,连狼毛都抓不到一根。
        这真是一场生命耐力的竞赛。
        两天一晃就过去了。
        狼群估量得很准,老豹子果然支持不住了。它本来就生命衰微,在雪花凄迷奇冷无比的古戛纳河谷不停顿不间歇地奔波了两天两夜,已折腾得快衰竭了。瞧四条豹腿,就像是天上的浮云捏成的,软绵绵轻飘飘神悠悠摇晃晃,已快支撑不住豹躯的重量。
        雪光把荒野的夜映照得一片惨白。狼群也饥寒交迫,也困顿疲惫。狼酋肉陀把尖吻探进雪层,发出凄厉哀怨的尖嗥,立刻,群狼仿效,狼嗥声此起彼伏,划破了黎明前的岑寂。
        那是狼在提前为老豹子开追悼会,念冗长的悼词。或者说是狼求老豹子速死的祈祷,想尽快喝豹血啖豹肉的心声。
        豹毕竟是具有顽强生存意志的猛兽,一息尚存,就不会甘心让自己变成恶臭难闻的狼粪。它挣扎着走到一丛枯草前,艰难地用前爪抠扒着湿土。显然,它想找东西吃,哪怕半截腐蛇一窝冰冻鼠崽也好。
        遗憾的是,枯草丛里除了雪和泥什么也没有。
        狼酋肉陀闷声不响地蹿上去,一口咬住已差不多僵硬的豹尾,猛力拉扯。豹尾没拉断,拉出一坨豹屎来。老豹子吃力地转过身来,张嘴噬咬,肉陀只得悻悻地跳开去。
        老豹子受了咬尾的惊吓,又未能在枯草丛里找到可以充饥的食物,真的绝望了。它知道自己已不可能逃脱这群已跟踪了它两天的饿狼,出于一种留恋生命的本能,它用最后一点力气爬上一块两米高的缓坡,蹲在一个三角形的石旮旯里,面朝狼群,背靠岩壁,负隅顽抗。
        狼群散落在缓坡下,这是最后的等待。
        阴霾的天际有几丝曙光忽而闪现忽而幻灭。
        老豹子粗壮的脖颈已一点一点往下垂落,两只前爪像征性地朝前抓搔着,竭力想证明自己还活着,竭力想阻止贪婪的狼群前来扑咬。
        老豹子不愿死,它要坚持到最后一分钟。
        肉陀跳到石旮旯前,只等老豹子瘫倒在地,四肢抽搐,就率众扑跃上去。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古戛纳狼群和垂死的老豹子都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就在老豹子蹲着的石旮旯里,藏着一只雪雉,落着厚厚积雪的乱石把羽毛艳丽的雪雉遮得严严实实。雪雉的眼睛在黑夜里看不见,大概以为自己藏得很隐蔽,不会被发现,就没飞逃。老豹子胡乱地抓搔着前爪,身体摇摇晃晃眼看就要倾倒,不知怎么的,一只后爪移动了一下,一脚踩进石堆里的雪雉窝。咯咯咯咯,岑寂的河谷爆响起一串雪雉的啼鸣。狼群和老豹子都吃了一惊,茫然不知所措。老豹子本能地抬起后爪,熹微晨光中,一只肥肥胖胖的雪雉噗地一声从石堆里蹿出来,准确地说应该是从老豹子的爪子底下逃出来;雪雉已受了致命伤,老豹子的后爪踩中了它的脊背,两根孔雀蓝的尾翎下拖着一长条粉红色的雉肠子。它的翅膀大概也被豹爪踩折了,没能飞起来,一蹿出窠就跌落在地,恰巧跌在老豹子的嘴边。它挣动翅膀,漫起一团轻烟似的雪尘。
        老豹子不知是受到了希望的鼓舞还是被意外的幸运刺激得回光返照,黯淡的眼神骤然间流光溢彩,绵软的四肢刹那间坚挺起来,下垂的脖颈也昂然上扬,两只前爪按住雪雉,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啃咬。
        老狼马尿泡发出叹息般的长嗥。
        其实不用马尿泡体现,每一匹成年狼心里都很明白,古戛纳狼群要遭殃了。
        顶着风雪在老豹子屁股后头跟踪了两天两夜,许多狼早已累得筋疲力竭,歪嘴耷尾,饿得头晕眼花,四肢发软,那情景比老豹子也好不了多少。只是想着很快就能饱餐一顿豹子肉,被美丽的希望激励着,才坚持下来。尽管这样,还是有几匹母狼和幼狼已差不多被饥寒摧垮,在雪地蹒跚,随时会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
        假如能即刻分食了老豹子,没说的,狼群当然是绝路逢生,枯木逢春。但雪雉已跌进老豹子的怀抱,狼群就面临了一场迫在眉睫的生存威胁。说到底,老豹子还没有老到寿终正寝的程度;丛林里的食肉猛兽也不可能活到自然善终的年龄,都是进入老境后因捕食困难而饿死在冬天的寒夜。一旦老豹子把雪雉吞进肚去,等于快熄灭的火塘撒进把干草,生命的火就重新会点燃,寒冷缓解,元气恢复,虚脱的身体也可能会某种程度地振奋起来,或许再过两三天也不会倒毙了。而狼群不可能再等两三天了,即使再等半天,起码会有一小半狼死于非命。
        狼群也不可能重复或翻版老豹子的幸运,也在雪地里踩出只雪雉什么的来暂且充饥,继续同老豹子进行比马拉松还马拉松的生命耐力的竞赛。
        狼群唯一的选择,就是谁能扑蹿上去,把已被老豹子搂进怀去的雪雉抢夺下来。
        老豹子一旦失去了雪雉,精神和肉体也就都遭到了致命的摧击,立刻就会奄奄一息。
        肉陀首当其冲,率先扑向蹲在石旮旯里的老豹子。它是狼酋,它比谁都更清楚局面的严峻与危急。身为狼酋,它有责任使狼群转危为安。
        肉陀跳到老豹子面前,张嘴就朝老豹子怀里还在抽搐的雪雉咬去。老豹子十分清楚这只五彩缤纷的雪雉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便将沉重的身体紧紧压在雪雉上。肉陀只拔下一嘴雪雉毛,就被老豹子用脑袋顶下坡来。
老豹子居高临下,左右和背后都有坚硬的岩壁拱卫,易守难攻。坡虽说不陡,却很窄,狼群无法施展群体的威力。大公狼只好依次蹿上去格杀。
        哈斗被豹爪掴歪了脸。瓢勺咬下一嘴豹毛,自己也被撕破了脖子。豁嘴宝鼎咬掉了半只豹耳朵,却也让豹牙咬跛了一条腿。
        老狼、母狼和幼狼齐声嗥叫着,在坡下助威呐喊。
        灰满也策动着黄鼬上去。它已经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了,危急关头当然义不容辞。它先来了个再度蹿高,跳到了老豹子的背上,可惜,没等它站稳,豹尾唰地一声便抡了过来,把它抽落下去。第二次灰满和黄鼬配合进行立体扑击,它咬豹脸,黄鼬咬豹爪,可恶的老豹子两只前爪左右开弓,一口豹牙朝天噬咬,把它和黄鼬双双打下坡去。
        肉陀又连续扑了三次,都没得手。
        狼群轮番向石旮旯冲击,连老狼和母狼也加入了战斗。没有间歇,没有停顿,扑蹿得比雨点还密集。每匹狼心里都很明白,不能给老豹子有喘息的机会,更不能给老豹子有啃吃雪雉的时间。
        天亮了,雪停了,这是一个大雪初霁晴朗的黎明,玫瑰色的朝霞把白雪覆盖的河谷照耀得金碧辉煌。
        不知是灿烂的阳光给老豹子灌注了活力,还是激烈的厮杀拧紧了老豹子食肉兽的神经,这发猪瘟的老豹子,似乎越斗越有精神了,两只前爪凶猛地撕抓着,豹牙咬得咯嘣咯嘣响,还不时发出一两声高亢嘹亮的豹吼。
        真让狼怀疑这是否真是被死神召唤着的在黄泉路上徘徊的老豹子。
        也许这是生命在死亡压力下迸发出来的一种潜能,一种奇迹般的生命聚焦。
        肉陀发疯般地长嗥一声,全身狼毛耸立,再次勇猛地蹿了上去。凌厉的豹爪朝它背上撕下来。它不躲闪,也不退却,不顾一切地朝豹腹下钻进去。它要抠出被老豹子压在身底下的雪雉。它的脑袋已钻进豹腹了,它的两只前爪已攫住雪雉了。老豹子将两只豹爪死死按住肉陀的背,竭力不让它把雪雉抠出来。这时,机灵的哈斗和瓢勺一阵风似的相继跳上豹背,在老豹子后脑勺上胡啃乱咬。
        灰满在坡下看得真切,忍不住在心里为肉陀喝彩。真棒,这才是狼酋风采,把生死置之度外,豹口夺雉。哈斗和瓢勺也不赖,配合得恰到好处。看来,狼群稳操胜券了,灰满想,老豹子后脑勺被咬,免不了会摇晃豹头腾出豹爪去反击,底下一松动,肉陀就可趁机把雪雉从豹腹下抠出来。一瞬间,灰满泄气得近乎失望了,肉陀如此刚勇剽悍,自己要夺回狼酋宝座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了。狼是崇拜力量的动物,有力量就有地位,看来肉陀比它想象的更有力量。
        灰满的判断失误了。老豹子简直是魔鬼投的胎,狡猾无比,很懂得轻重缓急的道理,尽管后脑勺被咬得皮开肉绽,露出灰白的头盖骨,也不放松按住肉陀的两只豹爪,张嘴朝肉陀咬下去。幸亏肉陀大半截脖子已钻进豹腹,要不然的话,不当场呜呼哀哉,也会变成歪脖狼。老豹子咬中了肉陀背上那只像瘤牛一样高耸的肩峰。那坨肉咬起来的感觉一定不错,眨眼间肉陀肩胛被剖开了,露出白的狼肉红的狼血。肉陀在豹腹下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嗥,拼命挣扎,好不容易才从豹嘴脱身,滚下坡来。
        咬走了肉陀,老豹子后肢立起屁股上翘猛烈一掀,哈斗和瓢勺被掀到半空,跌进雪地,沾了一身雪,活像两条白毛丧家犬。
        肉陀滚到坡底,怔怔地望着老豹子,表情沮丧绝望。突然,它长长地哀嗥一声,转身发疯般地向荒野奔去。昔日高耸的肩胛,像被风撕破的叶片,在背上飘零。
        这无疑是一种临阵脱逃。
        霎时间,灰满想起了三年前古戛纳狼群发生的帐篷惨案。那时古戛纳狼群数量几乎比现在多一倍,有五六十匹,狼酋是身高力猛智慧出众的大黑。也是连续刮了几天暴风雪,找不到可以充饥的食物,大黑就率领狼群长途跋涉到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交割地带一条小河边去袭击两头花奶牛。秋天狼群经过那里时看见过那两头花奶牛,脾气温顺,犄角很短,极容易捕获并撕碎。但花奶牛不是野生动物,而是人类豢养的家畜,小河边支着一顶黑色的帐篷,住着一老一少两个带枪的男人,还有一条黄狗。花奶牛圈在紧靠帐篷的牛栏里。秋天不是饥饿的季节,犯不着到枪口下去冒险,狼群只是看了看花奶牛,没有攻击。现在不同了,与其在暴风雪下冻成饿殍,还不如铤而走险。狼酋大黑是根据避重就轻的原则决定这次狩猎的。枪弹下损失几匹狼,总比全体都饿死要好得多。一顶帐篷两支枪,怎么说威力也有限,总比到几十家人家抱成团的村寨去袭击猪圈马厩要少担许多风险,村寨有无数支猎枪和如泼的弹雨。狼群也是顶风冒雪穿山越岭走得异常艰难,途中饿死了一匹老公狼,还遇到一次雪崩,埋葬了两匹大公狼。好不容易赶到小河边,狼们已个个饿得眼珠子发绿。黑色帐篷还支在河滩的草地上,狼群奋不顾身争先恐后地扑蹿上去,全傻了眼,帐篷里空空荡荡,牛栏里也空空荡荡,一无所有,只有早已熄灭的冰冷的火塘。人、狗和花奶牛去向不明,也许冬天还没到他们就搬走了。狼群陷入了绝境。突然,几匹饿疯了的大公狼扑到大黑身上,穷凶极恶地噬咬起来。你是狼酋,你把狼群领到绝路,你就是灭种灭族的罪魁祸首;你是狼酋,平时让你享受特权,就指望你用出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种群昌盛,你做不到,只好请你贡献出你的血和肉以谢天下!大黑很快被撕成碎片,咬红了眼的大公狼又转而扑向老狼和贱狼,母狼之间也内讧迭起,每一匹狼都像得了狂犬病,丧心病狂地朝同伴扑咬,帐篷旁爆发起一场血肉横飞惨不忍睹的自相残杀。灰满、肉陀、宝鼎当时还都是未成年的幼狼,跟着精明的老狼**钻进小河边干枯的芦苇丛,才幸免于难。帐篷惨案使得兴旺的古戛纳狼群跌进衰败的谷底,数量锐减到三分之一,出类拔萃的大公狼几乎全部死光肉陀一定是觉得老豹子起死回生,狼群吃肉无望,已陷入绝境,它怕濒临死亡线的狼群重演帐篷惨案,怕自己成为大黑第二,所以才落荒逃命的。或许,豹牙撕碎了它肩胛上鹅蛋状的疙瘩肉,锐气受挫,意志崩溃,也是它突然转身朝荒野奔逃的重要原因。
群狼无首,乱成一团。
        凄凉代替了悲壮,绝望代替了希望。狼酋是狼群的旗帜和灵魂,旗帜倒了,灵魂出窍了,士气土崩瓦解。母狼曼曼哀嗥着携带幼狼阿嚏逃向冰封的古戛纳河对岸;老狼马尿泡和白尾巴朝山崖一片灌木丛钻去;母狼们纷纷将自己的幼狼藏匿在自己腹下三年前的帐篷惨案记忆犹新,在整个种群都疯狂时,最易受到伤害的就是老狼、母狼和未成年的幼狼。
        大祸临头,各自逃命吧!
        古戛纳狼群眼看就要崩溃了。狡猾的老豹子趁着坡下的狼群陷于一片溃乱之际,赶紧从身体底下拖出雪雉来啃咬。
        千钧一发的关头,灰满威严地长嗥一声,那气势那风度那临危不惧的神态立刻把惊慌失措的狼群镇住了。它不能让帐篷惨案在古戛纳狼群重演。再说,肉陀临阵脱逃,也等于是把狼酋位置拱手相让。它灰满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它灰满不登天堂谁登天堂。它豁出来了,为了种群,也为了自己!
        老豹子刚要把雪雉塞进嘴,灰满已策动黄鼬再度蹿高扑上石旮旯,凶猛地朝老豹子颈侧咬去。老豹子慢了半拍,没来得及把雪雉囫囵吞下,只好又把雪雉塞回腹下压着,来对付灰满。灰满是靠再度蹿高跳上石旮旯的,黄鼬还在坡下没上来呢,它长短不一的四肢本来就站立不稳,被一只强有力的豹爪推搡着,根本无法于老豹子抗衡,眼看就要从结满冰棱的石旮旯上滚下来,节骨眼上,黄鼬及时赶来钻到它两条短爪下,这等于给它铺垫了一块跳板,它纵身一跃,嗖地蹿向那张丑陋的豹脸,两只狼爪狠狠朝那双豹眼刺去。老豹子本能地举起两只前爪来抵挡,黄鼬从下面一口咬住老豹子的颈窝。老豹子一爪撕下来,把黄鼬一只眼睛抠瞎了。与此同时,灰满两只前爪也刺进豹眼。一只狼眼换两只豹眼,还是赚了。老豹子疼痛难忍,又抬起豹爪来对付像蚂蝗似的叮在自己脸额部位的灰满,黄鼬趁机吱溜钻进老豹子虚开的怀抱,一口叼住雪雉的翅膀,猛力往后一拔,把雪雉从老豹子身体底下整个拖拽出来。老豹子知道,就目前的情景,雪雉比豹眼还重要,它立刻又落下豹爪想要按住雪雉,但已经迟了,黄鼬叼着雪雉已滚下坡去。灰满也从老豹子眼窝里抽出爪来,退出石旮旯。
        老豹子算是尝到了能随意组合并进行上下立体扑咬的双体狼的厉害。它两只眼眶血肉模糊,颤巍巍站起来,冲着坡下的狼群吼了一声,做了个向下扑蹿的姿势它也确实从石旮旯下来了,却不是蹿,而是跌。跌下后,豹身侧卧在地,四肢不断抽搐,再也站不起来了。
        它失去了雪雉,等于被抽掉了精神支柱;它的肉体全靠精神支撑着,精神垮了,肉体也完蛋了。
        狼群呼啸着涌上来,吞食质次但量多的豹子肉。

 

11

        灰满重新成为狼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怜肉陀,只当了一年不到的代理狼酋。
        对灰满来说,不过是要回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东西。它也付出了代价,它的铺垫或者说它的跳板黄鼬被豹爪抠瞎了一只眼睛。对灰满来说,这不算太大的损失,黄鼬少了一只眼睛,并不影响驮着它跳跃奔跑。
        灰满重新当上狼酋后,这才觉得自己真正站起来了。残狼的屈辱已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往事。现在,再也没有哪匹大公狼敢奚落嘲弄或暗算它。进食时,它没动口,谁也不敢放肆嚼咬;宿营时,它位居中央,舒适而又气派。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是出色而又合格的狼酋。它年轻力壮,智慧出众,受过九死一生的磨难,懂得生活的甘苦。它虽然右侧两只脚爪都短了一截,但残而不废,一点不影响它率众狩猎觅食,恰恰相反,它跨着黄鼬,变成一匹举世无双的双体狼,有两张狼嘴,有六条狼腿,有三只狼眼。再度蹿高使它能轻易把呆在树上的松鼠、青猴、灵猫什么的攫捉下来;立体扑咬,它总是对准猎物最自珍自爱的部位眼睛抠挖鼓捣,而黄鼬则趁机贴地钻进猎物的胸腹部猛烈噬咬最易受伤害的生殖腔。即使面对野牛、野驴这样的大型动物,在它威力无比的立体扑击下也会顾了头顾不了尾,很快丧命。最让它得意的一次,是在古驿道上迎面遭遇一队马帮,那位挎着猎枪的赶马人一见到它,大惊失色,枪也不敢打,骑着马转身就逃,一路逃还一路叫:山妖来罗,长着两颗狼脑袋的山妖来罗!
        狼群十分轻松愉快地吃掉了落在最后面的那匹骟马。
        在一次又一次的狩猎实践中,黄鼬磨练的越来越机智灵活,与它配合得天衣无缝。它做再度蹿高,黄鼬会仄转脸来觑准它的落点,飞快跑到预定位置,它一落地两只残肢便十分顺当地勾住黄鼬的软肋;进行立体扑击,它在猎物头颅间准备撤离时,只要发出一声短促的嗥叫,黄鼬便立刻从猎物怀里脱身出来,恭候在一旁。
        无论是白天狩猎还是夜晚宿营,日日夜夜,灰满两条残肢总是跨在黄鼬背上。在众狼面前,它再没暴露出自己身体歪仄只能屈膝爬行的窘相。众狼落在它身上的眼光,早没了同情与怜悯,而是尊敬与佩服。没有谁再把它灰满看作是可鄙的残狼,都把它视为无与伦比的双体狼酋,连它自己也渐渐忘了身上的残疾。它有一种自己都快深信不疑的强烈感觉,它生来就是匹双体狼!它的光辉形像当然淹没了黄鼬,过去的黄鼬在古戛纳狼群中消失了。没有黄鼬,只有以它灰满命名的双体狼。连黄鼬保留黄鼬的名字也纯属多余。过去它把黄鼬看作是它的铺垫、坐骑、陪衬、跳板和弹簧,它觉得这些比喻式的理解还是肤浅了,还没有挖掘出事理的内蕴与实质。应该这么说,黄鼬是它灰满身体的组合部分,是意志的延伸,是灵魂的底盘。
        天气逐渐转暖,食物也变得丰盈,在狼酋的位置上养尊处优,灰满瘦骨嶙峋的身体很快壮实起来,肩胛和腿弯爆出一坨坨栗子肉,狼皮被绷得比鼓面还紧。本来已脱落的狼毛重新长出来,浓密齐崭,色泽也越来越深,由浅灰变得乌紫,又像是一块蓄满雷霆雨雪冰雹的乌云。一旦恢复了尊严,当然也就会恢复形像。
        它相信自己永远是匹顶天立地的双体狼。

 

12

        东风送暖百花争艳,春天到了。狼是季节性繁殖的动物,春天是春情勃发的美妙日子。灰满作为古戛纳狼群的狼酋,第一雄性。当然有传宗接代的本能。寻找配偶的优先权是仅次于食物的衡量群体等级秩序的另一重要标志。它当仁不让,要挑选最漂亮最健美最中意的年轻母狼。而狼群中好几匹待字闺中的年轻母狼也随着惊蛰雷声青草吐芽花蕾绽放而频频向它抛飞媚眼传送秋波搔首弄姿。
        灰满没有想到,黑珍珠也会向它献媚。
        每当狩猎成功,狼们饱啖了一顿后散落在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斑茅草丛里憩息消食,黑珍珠就会来到它面前扭动轻盈的腰肢蹿来跳去,有时是扑捉一只花蝴蝶,有时是追逐一只红蜻蜓。狼不是鸟禽,从不会对蝴蝶蜻蜓这样的小昆虫感兴趣。灰满心里明镜似的,黑珍珠无非是在把蝴蝶和蜻蜓当做道具,展演自己美妙的青春魅力和活泼鲜艳的生命情趣。
        灰满跨在黄鼬背上,面对黑珍珠的露骨挑逗,眼热心跳,心里仿佛有一江春潮在涌动。但它咬咬牙,用两条残肢作了个轻微的示意,黄鼬比任何时候反应都敏捷,唰地一声来了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灰满扔给了黑珍珠一个后脑勺。
        黑珍珠委屈地呜咽一声,停止了风情展销。
        灰满忘不掉黑珍珠曾经对它的绝情。当它被臭野猪咬断脚爪,瘫倒在雪坑时,它希望黑珍珠能过来舔舔它含泪的面颊,慰藉它灰暗的心境,可这没心肝的小母狼,全不念旧情,连同情的眼光也舍不得施舍给它一束。它永远不会忘记,当狼群在代理狼酋肉陀的率领下围着它绕行三匝作诀别仪式时,黑珍珠不耐烦地把脸扭向一边,离去时,脚步轻松如常,没一点犹豫,没一点迟疑。它恨它的绝情,恨它的势利,恨它的忘恩负义。现在它灰满重新成为狼酋,它又恬不知耻地来卖弄风骚了。它灰满再情迷心窍,也不得不得出这么个结论:黑珍珠喜欢的不是它灰满,而是喜欢狼酋位置。
        灰满在感情上已经受过一次骗了,它不能在同一个对象身上跌同样性质的第二跤。
        像黑珍珠这样美丽聪慧的雌性,都有洞察雄性心扉的特殊天赋,都有几分狂热的执着。它并不因为灰满给它一个后脑勺就善罢甘休。它想,假如灰满真的对它恩断义绝无动于衷,尽可以用冷冰冰的眼光直视着它,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欣赏它的风情展销,只看不买,展销得再隆重再精彩也是白搭。灰满转身用背对着它,是没勇气继续观看,大概怕经不起诱惑,说明缺乏自信,立场很不坚定。希望会有的,它才不会傻乎乎地停止追求呢。
对狼来说,春天是一个感情浓烈的季节,也是一个可以提供很多让雌雄互吐情愫机会的季节。
        那天,狼群在草甸子里围住了一头牝鹿。牝鹿肚子圆滚滚的,里头有小生命在蠕动。糯软香甜的鹿胎是狼特别钟爱的珍馐美馔。当灰满像股灰色狂飙从黄鼬背上猛刮过去,眨眼间就咬断牝鹿的喉管时,黑珍珠立刻蹿跳到灰满身边,噢噢欢呼着,摆动垂挂在两胯之间的狼尾,谦恭地舔灰满的两条左腿。这是狼社会常见的卑者对尊者的崇敬礼仪,不算做作。灰满心里美滋滋的,不管怎么说,有一匹年轻貌美的母狼来赞美自己超群卓著的力量和出神入化的狩猎技巧,总是一桩令公狼赏心悦目的好事。
        一种无端的柔情开始在灰满心里发酵。
        分食了牝鹿后,狼群跑到古戛纳河畔去饮水。太阳像只硕大无朋的金橘,蓝色的河面铺着一层落日的余晖。河谷笼罩着一层特别能撩拨情怀的淡紫色雾岚。每匹狼的肚皮都是胀鼓鼓的,塞满了美味鹿肉。没有饥饿之虞,狼就变得潇洒。夕阳暖融融,河水暖融融,狼心暖融融。河边草丛里传来绿螽斯求偶心切的嘶鸣,树枝上也有鸟儿在叫春。真是寻偶觅偶的好时光。已建立起配偶关系的成年狼们,双双隐没在茂密得连阳光都很难钻透的树林里。狭长平坦的河滩上,不时传来单身公狼粗鲁的嚣叫和年轻母狼卖俏的忸怩声。
        灰满薄而长的舌尖卷成钩状,钓起一串串水珠来喝。水被太阳晒得温热,被河畔姹紫嫣红的野花酿得芬芳,喝一口沁入心肺。水亦醉狼,花亦醉狼,雾亦醉狼。可灰满却惘然若失,有一种无法吐泻掉的惆怅。
        它需要一个异性伙伴。它觉得自己十分孤单。
        古戛纳狼群不乏年轻母狼,它是狼酋,只要它看中谁,不说召之即来吧,也会一追一个准。可不知为什么,它对它们一概没兴趣。白眉妞臀部太窄;莎莎背上裸露着一大块癞皮;泡泡沫嘴歪得喝水都会吐泡泡;红尾巴健美倒是健美了,但那根绒毛紧凑的红尾巴真让狼怀疑血统是否有问题。假如是一夫多妻制的狮群社会,假如是有播种机美称的雄梅花鹿,灰满不会有这等烦恼,矮中取长先找一个来,以解发情期的饥渴。
        但灰满是狼,狼的婚配形态远比人类想象的要严肃得多。不说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吧,起码也是相对稳定的单偶制;不说是从一而终白头偕老吧,也很少有朝三暮四感情随便跳槽的现像。狼的这种婚配的严肃性是被严酷的生存环境和漫长的育儿周期逼出来的。狼崽不同与鹿仔,鹿仔生下来两个小时就会在草地上行走蹦跳,一两天后差不多可以和母鹿跑得一样快了,断乳后即能独立生活,不存在觅食的问题。狼崽就不同了,生下来要一周左右才能睁开眼睛,婴幼龄约一年半,脆弱不能自卫,要靠成年狼的悉心照料,才能在两岁半左右学会狩猎觅食,开始独立生活。再者,牝鹿通常一胎产一仔,母狼一窝崽少则两只、多则五只。一头牝鹿不需要雄鹿帮助即能毫不费事地独自将鹿仔抚养大;一匹母狼却极难只靠自己就完成养育后代的重任。鹿仔吃草,狼崽吃肉,获得新鲜肉食远比获得鲜嫩牧草要艰难得多,更何况还要投入相当的精力训导狼崽学习复杂的狩猎技巧。没有公狼的狼家庭,狼崽成活率极低。因此,母狼择偶,除挑剔公狼的体魄外,还十分注重公狼是否更愿意长时间陪伴在自己身边。生存需要就是进化方向,情感取舍就是行为准则。风流成性的公狼是很难受到母狼青睐的,久而久之,公狼基因中忠诚的一面越来越显现出来。
        灰满既然不能浪漫轻率,便只好苦闷。
        要是莎莎、白眉妞、泡泡沫和红尾巴有黑珍珠那样美丽的体貌,有黑珍珠一半的情趣就好了,灰满闷闷地想。
        就在这时,黑珍珠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上游不远的河段,葱绿的草叶把它衬托得像朵黑牡丹。它双目含情,频频向灰满张望。从上游吹来的风,含着一股它的体香。它大概是发现清澈见底的浅水湾里有条细鳞鱼在闪动,噗通一声跃进水里,平静的河面飞珠溅玉,水汽喷进它的鼻孔,它打了个喷嚏,显得憨态可掬,天真而又可爱。
灰满的视线像被磁石吸引住了。
        黑珍珠从浅水湾回到沙滩。金色的沙滩上铺着厚厚一层夕阳。它用爪子在沙滩上搔扒着,仿佛是要掬起夕阳揩干身上的水珠。而后,它又踏进一片野苜蓿,蹭动细腻的脖颈,梳理那身黑得发亮的狼毛。
        灰满像灌了一肚子岩浆,浑身热得快燃烧了。
        它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对黑珍珠无动于衷。无论体态、毛色和狩猎本领,黑珍珠在古戛纳狼群的母狼里是第一流的。美狼配狼酋,天造地设的一对。是的,黑珍珠曾经伤过它的心,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它灰满是大公狼,公狼对母狼应表现出宽容。其实,也不能太怨恨黑珍珠了,它想,站在黑珍珠的立场设身处地想想,在当时情景下黑珍珠表现出绝情绝义也不是不能原谅的。狼不是狗,狗因为不愁吃不愁喝,没有险恶丛林的生存危机,尽可以温情脉脉,把感情摆到至上的位置。狼的世界从本质上说就是一个权衡利害的世界,感情不能当肉吃,只能是生存第一感情第二。在生存选择面前麻利地与旧感情决裂,完全符合狼的道德范畴。那时候黑珍珠如果慈悲为怀地多给它灰满几眼怜悯,又有什么意义呢?徒增伤感的缠绵而已。于事无补的怜悯是假怜悯,黏黏呼呼的生死离别完全不符合狼性。黑珍珠看着它变成了一匹站不起来的残狼,毅然决然弃它而去,表现出超凡意志,更像匹真正的狼。它想,它重新成为狼酋后,黑珍珠又重温旧情,站在狼的立场上,也是可以理解的。谁不想地位升迁步步登高?
        好几匹大公狼都觊觎黑珍珠的美貌,垂涎三尺呢!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快乐的生活重新开始,灰满想。
        灰满策动着黄鼬朝黑珍珠靠近。
        野苜蓿花的馨香和黑珍珠玉体的芳香,嗅得灰满心旌摇曳。野苜蓿铺着一抹晚霞,富丽堂皇,那轻烟似的暮霭就像挂着一笼含蓄的帏帐。身边是淙淙流水,远方是巍峨的雪峰,野苜蓿吸足了阳光的温馨,那是大自然赐予的最理想的婚床。
        灰满激情澎湃,踏进野苜蓿。突然,它觉得自己无缘无故停了下来。它可不想停顿,不想耽误这美妙时光,不想辜负这旖旎春色。它身体朝前倾动,两条残肢也在黄鼬软肋间示意着。吱溜,它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身体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旋转。本来自己的脸已凑近黑珍珠的脸,现在却背对着黑珍珠,扔出个毫无感情色彩的后脑勺。这不是它的本意,一定是自己被即将到手的幸福弄得晕晕乎乎,拨错了策动方向,它想。当然要尽快地再旋转回去。它用残肢作了个明显的旋转指示,奇怪,属于自己另一半身体的黄黝木然僵立,毫无反应。它以为自己的指示不够明确,便侧身轻嗥一声,两条残肢狠劲揿动,差不多快抠进黄鼬软肋的皮肉去了,它的身体还是未能如愿旋转。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出这样的差错呢!
        黑珍珠大概也按捺不住体内勃发的春情,嗖地一声从背后蹿到它面前。这倒省免了它的旋转。灰满转忧为喜,伸出舌头想去亲近,吱溜,它的身体又平白无故地首尾颠倒了。它这才清醒过来,是黄鼬在捣乱作祟。自它跨上黄鼬的背重新站立起来后,黄鼬从来百依百顺,它要往东,绝不敢往西。它从来就认为黄鼬的脑袋是它脑袋的翻版,黄鼬的精神是它精神的复制。想造反了不成?灰满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扭头一口咬住黄鼬的一只耳朵,使劲撕扭,逼迫黄鼬再转回去。
        它是双体狼,它不能容忍自己的另一半身体违抗自己的意志,它也不能让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在自己钟爱的母狼面前损害自己的光辉形像。
        黄鼬任凭它怎么撕扭也不动弹。
        黑珍珠生性聪慧,善解狼意,似乎很能理解它的苦衷,又蹦跳到它面前。这猪娘养的黄鼬,又要故伎重演出它洋相了,身体想再度转动。这次灰满有了防备,咬住黄鼬耳朵不放。
        哟——黄鼬拧着脖子发出一声嗥叫,声音绵长尖细,如泣如诉,透出无限悲凉。
        灰满紧紧地咬住黄鼬的耳朵不放。
        黄鼬拼命挣动,噗地一声,半只耳廓被咬断了;它惨叫一声,扭身蹿出去,跑进朦胧的夜色。
        灰满像是失去了半爿身体,双体狼眨眼间变成了单体瘸脚狼,站在苜蓿花丛中,滑稽地歪仄着身体。失却了黄鼬身体的支垫,世界又倾斜了。它炽热的情怀还没及时冷却,它还冲动地向近在咫尺的黑珍珠靠拢去。歪脚歪走歪步歪行,歪得连它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噗通,它跌倒在地,四条腿屈膝跪伏,这才保持身体平衡,却又明显比同类矮了一截。
        黑珍珠那双细长的狼眼里,脉脉温情疾速冷却,好像终年积雪的日曲卡山峰有块坚冰掉进它眼眶去了;脸上的表情急遽变幻着,震惊、茫然、疑惑、嫌弃、憎恶。当灰满在炽热情怀的惯性下朝它歪步靠近时,它尖嗥一声跳开了。那神态,就像路上有一泡发酵的狗屎,本能地要躲开这熏天的臭味。
        灰满求援地望着黑珍珠。别离开我,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你。来吧,靠近我,我就是你不断抛飞秋波奉献媚态的狼酋灰满。我为了你不惜得罪自己身体的另一半,你总不至于翻脸不认狼吧。黄鼬走了,这又丑又笨的母狼走了不足惜,顶好让它喂老虎去。来吧,你来顶替黄鼬的位置,重新组合新的双体狼,一定会比以前更仪态威猛,气宇轩昂,所向披靡。
        黑珍珠连连朝后退却。
        一阵凉风掠过河面,带着浓重的湿气,吹拂着灰满的身体。它热昏的脑壳总算有了几分清醒。它现在已不是威风凛凛让同类胆寒的双体狼。它是跛狼、残狼、站不直的废狼。黑珍珠爱的是六条腿的双体狼酋,而不是连自己身体都无法平衡的残狼。它在黑珍珠面前暴露了自己丑陋的虚弱的原形,那浓浓的爱意当然也就像雾似的飘走了。过去它头上笼罩着双体狼酋的光环,现在身上凝结着的是一团残狼的晦气。黑珍珠不是黄鼬,不会牺牲自己来当它的拐杖,做它灵魂的再生和意志的延伸,做它身体的另一半。
        黄鼬并没跑远,就在苜蓿地外的河滩上奔来跑去,发出一声声委屈的嗥叫,被咬坏的耳廓里滴出来的血浆濡湿了半张狼脸,那模样就像刚从动物园逃出来的囚狼。
        苜蓿花丛中异常的举动惊动了散落在狭长河畔的狼群。好几匹狼都跑来瞧热闹。灰满卧在开着紫色碎花的苜蓿里,一动也不动。它不能动,也不敢动。它一动就会露拙,一动就会威信下跌。它绝不能在臣民面前暴露出残狼的窘迫来。可好几匹爱管闲事的狼瞅瞅黄鼬,又瞅瞅故作镇静的它,嚣叫个不停,肉陀、哈斗和瓢勺还歪嘴斜目的扮着怪相,面露鄙夷。
        灰满冲着失魂落魄的黄鼬呲牙咧嘴嗥叫一声。假如它现在能站起来,能像正常的狼那样扑蹿跳跃,它会毫不犹豫地扑到黄鼬身上,不咬断它的喉管也起码要咬掉它的另一只耳朵,让它变成无耳狼!它恨透了黄鼬的背叛。
        灰满的恼怒是有理由的。是的,黄鼬使它由残狼变成名声显赫的双体狼,但它也成全了黄鼬,恩惠双向交流。黄鼬过去在古戛纳狼群算个什么东西嘛,丑八怪,鼻涕虫,没谁瞧得上眼的贱狼,吃的是骨渣皮囊,睡的是灌风漏雨的次等角落,瘦得皮包骨头,狼毛黯淡得就像秋天的枯叶搓成的。但自从与它灰满合二为一成为双体狼后,地位扶摇直上,可以说是和它共同享用着狼酋荣耀。吃的是糯滑可口的内脏,睡的是安全温暖的狼圈中央。从此不再受那奴役的苦,身体养丰满了,狼毛也有了光泽。虽说在豹口夺雉中失去一只眼睛,但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得多。没有它灰满,黄鼬能有今天吗?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竟然敢坏它好事,弃它而去,让它在众目睽睽下跪卧在苜蓿花丛里不敢站起来。
        肉陀、哈斗和瓢勺不怀好意地在它身边转来绕去。这些都是野心勃勃的大公狼,信奉的是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它们的狼眼绿荧荧的,早没了平时的尊重与服从,而是疑窦顿生,东瞧瞧西闻闻,似乎要看出什么蹊跷来。
        它必须尽快站起来,灰满想,要抢在这些个桀骜不驯的大公狼发现它是匹不堪一击的残狼前站起来,恢复双体狼的威风与尊严,才能避免篡位夺权的祸变。它心里很清楚,自己虽然曾豹口夺雉扭转乾坤挽救了古戛纳狼群免遭崩溃,但并不能因此而终身为酋;狼群社会没有功劳簿,没有旧事重提的习惯;昨天它辉煌,它便是狼酋,今天它倒霉,地位便暴跌。
        它声嘶力竭地向黄鼬咆哮,想威慑住黄鼬叛逆的狼心。遗憾的是,黄鼬不知是吃错了药还是搭错了神经,根本不予理睬,仍像疯了似的呦噢呦噢哀嗥,东蹦西蹿,蹿到黑珍珠面前时,喉咙里咕噜咕噜发出一长串刻毒的诅咒。
        灰满明白,黄鼬是出于一种嫉妒才弃它而去的。这丑八怪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尊容,也配和狼酋结为终身伴侣么?!可是,不立刻把这该死的丑八怪召唤回来,酋位就有可能得而复失。突然间,灰满觉得自己无比虚弱,那高耸在它心尖的双体狼的自尊与自信动摇了坍倒了夷为平地变成一片废墟。它觉得自己的命运实际上并没操纵在自己手里。什么双体狼,是它自欺欺狼的童话。现在摆在它面前的有两种选择,要么坚持自己的感情取向,它就是喜欢黑珍珠,你黄鼬要跑掉就滚它妈的蛋好啦,残狼就残狼,对狼来说反正活二十年左右大家都要死。如此选择倒是挺有骨气的,也挺解恨的,可是……可是黑珍珠它……灰满看见,黑珍珠正朝四肢健全肌腱发达的肉陀风骚地甩动尾巴,这弯子转得也太快了点!
        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向黄鼬道歉,扼杀自己心里那片如痴如醉的春情,向现实屈服,向命运投诚,这虽然很痛苦,却能平息风波,使它重新成为不可一世的双体狼。
        还是后一种选择比较明智。
        灰满不再扯着脖子咆哮,它干咽了一口唾沫,将粗哑的嗓子洇湿得柔润些。噢欧,噢欧,朝黄鼬叫唤。这像是落难公狼在召唤相依为命的伙伴,这当然有失它狼酋的身份,但它已顾不了这么多了。
        黄鼬呜咽了一声,颠颠地跑过来,跑到离它还有几步远的地方,突然又停住了,回身朝近旁的黑珍珠扑咬。黑珍珠也不是省油的灯,气势汹汹回击。黄鼬抵挡不住,绕到灰满背后,嗥个不停。
        灰满听懂了黄鼬的心声:它不相信它真的不再留恋黑珍珠了,它怕它火烧芭蕉心不死,它要它拿出行动来证明对它的忠诚,它才肯回到它身边去。
        这是有前提的和解,有代价的妥协。
        灰满心一横,将阴毒的眼光瞄向黑珍珠。
        黑珍珠见黄鼬躲到灰满身后,便径直蹿起来,跃过灰满的头顶,去咬黄鼬。
        一条黑色的光带从灰满唇吻上方划过。
        猛地,灰满用四只膝盖支撑着大地,狂嗥一声,伸长脖子向上咬去。这一口咬得又狠又准,一排尖牙全嵌进黑珍珠柔软的腹部。黑色的光带骤然跌落,变成一只满地乱滚的黑球。
        月光下,灰满两只狼眼里泪花闪烁,一颗狼心沉进无底深渊。虽然黑珍珠有负于它,它还是打心眼里喜欢黑珍珠的。那锦缎般闪光油亮的黑毛,那婀娜多姿的体态,那仿佛用麝香擦过的体味,都令它神魂颠倒。永别了,美妙的春情。它晓得自己这一口咬下去,算是咬断了它和黑珍珠过去所有的情丝爱线,从此以后,它和黑珍珠就成了眦睚必报的冤家对头。它虽然咬在黑珍珠的身上,自己的心尖也像被毒蛇咬了似的痛。
        它歪歪地站了起来。
        黑珍珠发出一串凄厉的嗥叫,腹下滴着血。
        或许是它咬得太重太凶太狠毒太莫名其妙太不近情理引起了众狼的不满,或许是见它双体一分为二身体歪倒已失尽狼酋风采,几匹大公狼呼啦一声围了上来,气势汹汹,张牙舞爪,意谋不轨。
        突然,黄鼬像阵风似的奔到它右侧,十分熟练地做了个半蹲姿势。它晓得黄鼬会这么做的,它张嘴去咬黑珍珠,其实就是在向黄鼬表明自己的悔过之心,这是一种最有效的召唤。它轻轻一跨,两条残肢就麻利地勾住了黄鼬的软肋。刹那间,两个被拆散的单体合二为一,它又是令狼生畏的双体狼酋了。
        围上来的大公狼你望我,我望你,不知所措。
        灰满跨在黄鼬背上,威风凛凛地长嗥一声。那嗥叫声挟带着王者的气势,高高在上,傲视一切,目空一切,具有不可抗拒的威慑力量。
        肉陀、哈斗、瓢勺和宝鼎都不由自主地缩短脖颈,曲蹲四肢,朝后退却。
        危机过去了。
        黄鼬扭过脸来,将粗俗的脖颈在它脸颊间摩擦,大概是在对它表示抚慰,可能还含有点卖俏的意思。灰满感到恶心,可又躲不开。灰满的狼牙无意间触碰到黄鼬脆嫩的喉管,一瞬间,产生一种冲动,极想顺势一口咬下去,极想听听喉管被咬断的那声脆响,它想,那一定比大雪天叼着只羊羔更令它感到痛快。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
        它还要活下去,还要做双体狼酋。

 

13

        灰满跨在黄鼬背上再没了那种牢不可摧的稳固与自信。它觉得双体狼其实丝毫也没改变残废的事实,不过是一种暂时的修补和巧妙的掩饰罢了。
        表面上,它仍然是古戛纳狼群的双体狼酋,可一种根深蒂固的自卑感却像影子似的伴随着它。为了摆脱自卑的阴影,它在众狼面前表现得比过去更英武勇猛,哪怕面对长着一口利牙的狗獾,它都会毫不犹豫地策动黄鼬从正面猛扑上去,旋风般地把狗獾的喉管一口咬断。它的头颅比过去抬得更高,眼角也吊得更斜,尽量表现出不可一世的非凡气度。狼群中地位卑贱的老狼或草狼偶有过失,它决不轻饶,把权势和威严发挥得淋漓尽致。有一次,狼群栖息在一个小山洞里,半夜下起滂沱大雨,老狼马尿泡本来是躺在洞口的,大概受不了风浇雨淋,偷偷挤进洞来,昏头昏脑一直挤到它灰满身边。它怒嗥一声扑上去,把马尿泡咬得皮开肉绽,逐出山洞,在风雨雷电中呆了整整一夜。它这样借题发挥,是要向众狼证明,更重要的是要向自己证明,它还是匹身心两健的双体狼酋。
        奇怪的是,这一切努力都无法抹去它心灵上的阴影。
        一天半夜,它感觉到自己右侧的身体凉飕飕的,从梦中惊醒,以为黄鼬又弃它而去,哀嗥起来,结果是虚惊一场,黄鼬不过是发现一只毒蝎子快爬到身上来了,便挪了挪窝。
        唉,风声鹤唳,差不多变得神经质了。
        外在的刚强和内在的虚弱形成强烈反差,促使灰满异想天开:假如天底下所有的大公狼都是残疾,你也残,我也残,它也残,大家都残,价值对等,你也不能笑我,我也不能笑你,就好了,它倾斜的心理就能得到平衡,紊乱的心绪就能恢复宁静。
        可惜的是,它没法使古戛纳狼群中所有的大公狼都变成残疾。

 

14

        豁嘴宝鼎露骨地向黄鼬大献殷勤。
        每当灰满策动着黄鼬用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猎获了斑羚或马鹿后,其他狼都涌上来舔它灰满的身体并嗥叫致意,就宝鼎与众不同,嗷嗷叫着,来到黄鼬面前,钦佩的眼光直勾勾盯着黄鼬,舔着黄鼬的前肢,向黄鼬顶礼膜拜。
        每天清晨,一轮红日刚刚挂上日曲卡雪峰,宝鼎就来到黄鼬视线所及的地方,飞快奔跑,一个接一个蹿高跃起。在火红朝霞的映衬下,宝鼎黑黄混杂的狼毛泛动着一层炫目的光晕,饱满的肌腱凹凸分明,充分展示出雄性的健美与力度。
        宝鼎看黄鼬,那双狼眼亮得像闪电,就像两股企图融化冰层的流火,毫不掩饰一种雄性对雌性的思慕与渴望。
        连傻瓜也不会相信宝鼎这么做是出于发情期的一种自然冲动。
        虽说黄鼬自从和灰满合二为一变成双体狼后,由于地位擢升,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过去丧家犬般的贱相一扫而光,组合在它灰满右侧趾高气扬地也有几分富贵气了;但黄鼬四条狼腿天生就短,身段丰满后,那腿就显得更短,短得简直有点畸形了。脊梁下陷,变成难看的马鞍形;还缺了半只耳朵,瞎了一只眼,严重破相。而宝鼎虽然被鹿蹄踢豁了嘴,不过稍稍有碍观瞻而已,并不影响噬咬,仍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宝鼎那条被老豹子咬跛的腿也早就痊愈,不瘸不拐。按宝鼎的地位,虽然追不到像黑珍珠这样的美貌母狼,但中等档次的配偶并不难寻。事实上泡泡沫经常有事没事围着宝鼎转悠,很有点那个意思。泡泡沫除了天生一张歪嘴喝水时会吐泡泡外,身材、毛色和气质都可以和黑珍珠相媲美。宝鼎是豁嘴,豁嘴配歪嘴,天造地设的一对。但宝鼎对泡泡沫视而不见,偏偏来打黄鼬的主意。
        灰满一眼就看穿宝鼎讨好黄鼬的真正目的。
        宝鼎也是天生一匹野心狼,总想出狼头地,那张豁嘴就是最好的证明。那是老狼酋波波老眼昏花刚刚掉进猎人的陷阱,肚皮被竹签扎通还没最后咽气,灰满和肉陀这对并驾齐驱的双杰还没来得及展开争权恶斗,陷阱旁的树林里突然跑出一头长着八叉大角架的公鹿。饥饿的狼群立刻把公鹿团团围住,树林里展开了一场殊死的搏杀。公鹿不像牝鹿和鹿崽,被狼群围住后会魂飞魄散束手待毙;公鹿凭借着头顶那对琥珀色的坚硬的角架和四只强有力的鹿蹄会作一番抗争。按狼群对付公鹿的传统习惯,是先围而不咬,用嗥叫用佯攻用四面八方的不停的骚扰耗尽公鹿的体力,摧毁公鹿的求生意志,等公鹿差不多筋疲力尽时再由四、五匹大公狼前后左右一起扑上去撕扯噬咬。这样时间虽然拖得久些,但狼群可避免无谓的损失。但这一次,宝鼎却一反传统,狼群刚将公鹿围住,它就迫不及待地扑蹿上去。很明显,这家伙看着古戛纳狼群酋位空缺,像借这场狩猎崭露头角,威震狼群,脱颖而出,升格为酋。公鹿刚刚被围,锐气尚在,暴烈地晃动角架,即使雪豹面对这种情况也会有所顾虑。但宝鼎为了出狼头地不惜铤而走险。它第一次扑蹿到公鹿的肩胛,被公鹿一阵狂跳颠了下来,差点被鹿角扎通肚皮。它还不汲取教训,绕到公鹿的身后紧接着就再次冒冒失失扑了上去。机警的公鹿早有觉察,当宝鼎蹿到半空时,猛地尥蹶子,一蹄踢在宝鼎嘴上,宝鼎当场就被踢得像只风筝飘起来,跌到地上老半天没叫出声。这家伙酋位没捞着,反赔了半张嘴,从此变成了闭不拢嘴巴的豁嘴狼。
        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灰满从宝鼎的过去不难揣摩出这家伙现在的打算。这匹狡猾的豁嘴狼一定从野苜蓿花丛里黄鼬因嫉妒而反目的事件中看透了一个秘密,双体狼并非天生双体,也不是血肉相连灵魂互渗的并体,而是一种组合或是一种凑合,是可能拆散卸开的。只要让黄鼬脱离它灰满,哪怕离开一尺远,它灰满的威风和勇猛就一落千丈,不可一世的双体狼就变成了不堪一击的残狼。于是,这野心勃勃的豁嘴狼就想用春情来迷惑并笼络黄鼬,引诱黄鼬弃灰满而去,然后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取代它灰满当上狼酋。
        这如意算盘打得真精啊。
        面对豁嘴宝鼎的百般挑逗,黄鼬开始还能保持头脑清醒,冷若冰霜,不屑一顾。但几天后,黄鼬的情绪就有了微妙的变化,欣赏完宝鼎展示雄性健美与力度的露骨表演后,那只独眼亮得就像夜晚猎人捏在手里的电筒,温热的脖颈朝它灰满伸过来,毫不害臊地想同它交颈厮磨。灰满不得不将自己的脖颈使劲扭开去。于是,黄鼬那只独眼里骇人的光亮变成绵绵无尽的哀怨。
        灰满无论如何也不能迁就黄鼬这种感情。它历来把黄鼬看成自己身体的延续部分,降一格也是一根活拐杖,怎么能和自己身体的另一部分或者说是拐杖结为伉俪呢?它宁愿去和冰凉的石头交颈厮磨!
        慢慢的,黄鼬面对宝鼎的挑逗表演不再冷若冰霜,那只独眼温情脉脉,有几多赞许,有几多鼓励。
        这发狗瘟的豁嘴宝鼎,贼忒兮兮的眼睛一定也看出黄鼬正挂在感情的空当上,便更卖劲地进行挑逗。狂热得就像全世界所有的母狼全死光了只剩下黄鼬似的。
        灰满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自然而然萌生出一个歹毒的充满血腥味的念头:用最严厉的手段教训这发狗瘟的豁嘴宝鼎!
        它是狼酋,它有权惩罚任何忤逆的行为。
        灰满耐心地等到西坠的太阳与山麓形成一条水平线,然后策动黄鼬绕到豁嘴宝鼎背后。这个地形十分有利,缓缓的斜坡犹如一条加速跑道,可以使冲击更加迅猛。角度也堪称最佳,处在西端,落日就在背后,不影响自己的视线;而宝鼎即便发现异常,迎着太阳举目观望,金针似的直射的阳光会搅得这发狗瘟的眼花缭乱,只看得见一片奇谲的光斑和流动的光影。
        灰满跨着黄鼬好像散步一样神态悠悠地来到预定的出击地点,突然,它将两条残肢猛地在黄鼬软肋上一勾,做了个立体扑击的暗示。黄鼬条件反射般地全身狼毛竖起,嗖地一声顺着缓坡蹿下去。
        灰满没有嗥叫。偷袭是成功的诀窍。
        灰满不愧是智慧出众的狼酋,事情的发展完全和预想合拍。黄鼬还以为是发现了有价值的猎物,勾着头飞奔。双体狼酋犹如流星犹如飞箭犹如双筒猎枪里同时喷出的两颗铅弹。差不多蹿到离豁嘴宝鼎还有几米远时,这发狗瘟的才发觉异常,转身来看,那金针似的猛烈的光线刺得它双眼眯成一条缝。好极了,它灰满需要的就是对手傻愣发呆的瞬间。等这发狗瘟的在阳光下勉强睁圆了眼看清是怎么回事,从懵懂中惊醒过来,已经迟了,它已成为双体狼嘴下的牺牲品。
        经过千百次的锤炼,灰满立体扑咬的技艺已炉火纯青,万无一失,威力大得犹如人类社会里的原子弹。它设计的具体步骤是这样的:它高高起跳朝宝鼎扑压下去,惊愕的宝鼎必然会后肢直立迎战,它张开利牙拼命朝宝鼎喉管咬去,宝鼎必然将注意力集中在它身上,两条前肢伸出来抵挡它的身体,嘴吻也会一个劲地朝它反咬,这个时候,宝鼎的下三路全暴露出来,黄鼬就乘虚而入,一口咬向生殖器……灰满觉得用立体扑击教训豁嘴宝鼎,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是黄鼬的利牙咬残了宝鼎,也就咬断了潜在的情缘,宝鼎不仅肉体受到伤害,灵魂也会受到重创。
        这真是妙不可言的双重打击。
        灰满这么想,这么做,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道德上的顾虑。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狼的处世风格。它要保住自己双体狼酋的地位,必须这样做。
        在中国的方形文字里,狼字比狠字多了一点,意思很明确,再狠一点,多狠一点,就是狼。
灰满就是这样一匹标准野狼。
        它蹿茫然不知所措的豁嘴宝鼎面前,在起跳完成立体扑咬的最后一个动作前,气势磅礴地朝黄鼬耳朵里嗥了一声,这是一种斩钉截铁的命令,它要震得黄鼬耳膜发疼,脑子发热发狂,狼眼发绿发瘟,顶好是暂时丧失全部理智,疯咬一通。
        灰满跃到空中,豁嘴宝鼎果然蹿直身体来仓皇应战。两副狼牙互相磕碰得咔咔嗒嗒响。这发狗瘟的怎么说也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不会像羊羔那样一口被咬断喉管。灰满只咬坏了宝鼎的嘴唇,让那张豁嘴更豁得怪诞;宝鼎也咬伤了灰满的鼻子,但愿别影响今后的嗅觉。灰满在空中没占到什么便宜,这是预料中的事。它所有的希望全寄托在底下黄鼬的身上。
        哦,黄鼬有足够的时间让宝鼎尝尝立体扑咬的滋味的。
        短暂的空中噬咬很快告一段落,灰满落回地面,跟往常一样,黄鼬已待在它的落点,使它一沾地便成为一匹双体狼酋。
        豁嘴宝鼎也跌落地面,翻了个筋斗。
        灰满竖起耳朵想听发狗瘟的凄厉哀嗥,瞪起眼睛想看发狗瘟的身上迸溅出来的血浆。
        奇怪的是,豁嘴宝鼎只是在地上打了个滚,沾了一身尘土草屑,脸上并没有受到致命伤后的悲痛,只有一丝惊恐,喉咙里发出的不是哀嗥,而是愤懑的低嗥;生殖器完好无损,两条后腿也不淌血。发狗瘟的站起来悻悻地走开去,四条腿稳健有力,不瘸不拐,连趔趄也不闪一个。
        再扭头看黄鼬的嘴,干干净净,嘴角边没有一丝血迹,没有一根狼毛。
        灰满明白了,黄鼬钻进宝鼎的下腹部,没舍得咬!小贱狼一定是在最后一瞬间闻到了宝鼎的体味,于是,及时紧闭了狼嘴。
        瞧这小贱狼两只充满歉意的眼睛直勾勾望着远去的豁嘴宝鼎,那条蓬松的狼尾竖直摆动,分明是在吟唱赔罪的心曲嘛。
        灰满精心设计的惩罚行为可悲地流产了。它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母狼莎莎从双体狼面前经过。莎莎肚子里已有了狼崽,眉眼间显露出孕狼的慵懒,过去风风火火的劲头被一种娴静端庄的未来母亲的形像所代替。
        黄鼬的视线突然转向,盯着莎莎微微隆起的肚皮,显出妒忌和羡慕混杂的表情。
        灰满明白了,黄鼬已不是当年的残狼,只要能混饱肚皮就心满意足;黄鼬已变成一匹成熟的正常的母狼,有生儿育女的自然冲动。
        灰满晓得母狼的这种想要生儿育女的自然冲动是多么强烈。
        唉,灰满在心里深深地叹息。

 

15

        暮春的一个傍晚,在一片松软的狗尾草丛里,灰满同黄鼬结成了配偶。
        没有欢愉,只有苦涩,对灰满来说,这是一宗不能不做的交易。付出去的是感情,换回来的是平安。
        果然,豁嘴宝鼎见黄鼬感情有了归宿,便知趣地躲开了,很快和歪嘴泡泡沫好得如胶似漆。
        但愿从此后,黄鼬会死心塌地厮守在它身边,永远做它肉体的再生和精神的延伸,但愿自己真正变成了一匹任何力量都无法拆散的顶天立地的双体狼酋!

 

16

        黄鼬怀上了小狼崽。繁衍生命,是自然规律。
        随着黄鼬的肚子一天天鼓大,灰满觉得跨在黄鼬背上变得越来越不舒服了。过去,黄鼬四肢奇短,背脊凹塌,像恰到好处的马鞍,它两条残肢跨上去,身体平稳如常。可现在,黄鼬弯成月牙形的脊梁骨慢慢开始挺直,就像一弯下弦月正在圆满。原因很简单,黄鼬本来四肢就短,行走时差不多肚子快贴着地面了,现在怀了狼崽,肚皮就像半颗香柚似的腆了出来,假如再用过去那种姿势走路,肚皮就会擦着地面。
        这就苦了灰满,右侧身体明显升高,走起来不但累,身体还歪斜得难受,还会晃荡。它使劲将两条残肢踩踏下去,要让黄鼬的脊梁骨恢复原形,但没用,走着走着,那该死的脊梁骨又开始上升。有两次,在草地上追逐猎物,跑着跑着,大概是黄鼬鼓鼓囊囊的肚皮被地面隆起的树根、土块或岩角擦着了,猛地弓起脊梁来,灰满没防备,身体突然偏仄,从黄鼬背上滚落下来。
        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
        这天,狼群追捕一只黄猴,黄猴逃到一棵大树下搂住树干往上爬,想逃到狼可望而不可即的树梢去避难。灰满追到树下时,黄猴刚刚攀爬到树腰,这恰恰是灰满再度蹿高的有效高度。它蹿上去了,也很顺利地把黄猴从树腰上攫抓下来,落回地面时,两条残肢也准准地落在黄鼬脊背上。这套已实践过无数遍的动作却在最后的时刻发生了可怕的意外。灰满的身体半空中落下来,像柄重锤,将黄鼬的肚子重重砸了一下,黄鼬骤然间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四肢抽搐,身体瘫软在地。这时,假如灰满把两条残肢从黄鼬背上放下来,黄鼬可以喘口气,少受点痛苦。但众狼就在面前,放下残肢等于自动拆散双体,暴露自己虚弱的残狼本色,灰满无论如何也不能做有损自己光辉形像的傻事。它不动声色地继续把两条残肢勾搭在黄鼬背上。
        黄鼬用充满哀怨的眼光望着它,噢噢叫着,叫得很伤心,叫得极凄凉。
        灰满虽然在众狼面前仍顽强保持着双体狼酋的姿势,但心里却油然产生一种万劫不复的感觉。它跨在黄鼬背上,张开嘴,噢叽——噢叽——叫起来,那叫声听起来像匹病入膏肓的老狼,像被猎人套狼杆套住了脖颈的亡命狼,像得罪了权贵被逐出群体漂泊流浪的孤狼,像暴风雪中奄奄一息的饿狼,像灌了一肚子水正在漩涡间挣扎的溺狼,像被关进动物园铁笼子的囚狼。
        这不仅仅是一种发泄。

 

15

        公原羚的皮毛油光水滑,两支布满棱脊线的羊角犹如两柄弯刀,站在百丈崖边缘,瞪着血红的眼睛,喘着粗气,扭着脖颈,一副孤注一掷的赌徒表情。
        涌上崖顶的狼群你望我我望你,谁也不敢贸然扑上去撕咬;倒不是畏惧公原羚头上那两支对称、美观而又犀利的羊角,而是对如此险峻的地形有所顾虑。
        顾名思义,百丈崖高耸入云,悬崖下的深渊几乎望不见底。崖壁陡峭,像用天斧削过似的,平滑得连条可以站脚的雨裂沟也没有。崖顶的地势又向深渊倾斜,比九十度的直角更陡更险。狼们心里很明白,假如贸然扑上去,撕咬成一团,穷途末路的公原羚横竖一死,会不顾一切向深渊蹿跳下去的,那么,谁扑在公原羚身上谁倒了血霉,会被一起掖带进深渊,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为了吃头羊损失掉一匹狼,这自然是赔本的买卖。
        狼群在崖顶散成扇形将公原羚围住,齐声嗥叫起来,那狼嘴里喷出的血腥气流,把面积不大的崖顶熏得像屠宰场。
        狼群想用尖厉刺耳的嗥叫声震得公原羚灵魂出窍,想用血腥味熏得面前这头素食主义者恶心反胃,最好口吐白沫闹个羊癫疯什么的晕倒在地,这样就不用担风险就吃到羊肉喝到羊血了。
        可恼的是,这头公原羚不知是天生傻大胆,还是自知逃脱不了饿狼的魔掌,抱定了必死的决心,竟出奇地镇定,没被嗥叫声和血腥味吓倒,仍圆睁双目低着脑壳顽强地朝狼晃动羊角。
        宝鼎和肉陀一左一右,悄悄顺着悬崖的边缘线包抄过去,企图像拦网一样从背后拦住公原羚,逼迫公原羚离开危险的悬崖边缘,向里靠。众狼配合得十分默契,密集的队形哗地散开了,露出一个可供公原羚逃生的豁口,这当然是狼的一种计谋,只要公原羚离开倾斜的悬崖边缘,一进入平坦地段,狼群立刻会重新围上去,把这该死的家伙撕成羊杂碎。
        公原羚没有上当,它发现宝鼎和肉陀左右包抄过来时,非但没向里靠,反而又后退了一步,后腿的两只羊蹄只差几寸就要踩空了。
        宝鼎和肉陀只得悻悻地放弃包抄拦网的企图。
        狼开始从正面强行逼赶。哈斗和瓢勺张牙舞爪疾奔到公原羚面前,仿佛就要扑上去噬咬了,在最后还差一两尺远时才收敛住脚。它们是想把公原羚吓得倒退一步,不,只要吓得倒退半步就行了,两只羊蹄就会踩空,就会坠进深渊,摔成羊肉酱。狼群无非是多绕点路,到百丈崖下去捡食就行。当然,会损失掉一腔鲜美的羊血,但总比这样无休止地僵持下去要好得多。
        公原羚四只羊蹄仿佛生了根一样,伫立在悬崖边缘纹丝不动,任凭哈斗和瓢勺怎样威胁恫吓,怎样逼真地表演厮杀动作,就是不肯后退。看来这颗羊脑袋并不糊涂,知道再后退半步就是死神看守的地狱。
        狼群和孤羊在百丈崖顶对峙着,各不相让。
        就在这时,灰满策动着黄鼬朝悬崖边缘的公原羚跑去。灰满双目威严,步履沉稳。它觉得自己出场得恰到好处,既然其他狼使用各种手段都对付不了这头公原羚,就该由它狼酋出面来收拾残局,这顺理成章,没有破绽,疑心再重的宝鼎和肉陀也不可能瞧出它这次出击的真正意图,它想。它悲壮的心境未免有一丝小小的得意。
其实,当黄鼬怀上狼崽后,它就隐隐约约有一种生命之河快流到尽头的感觉。它不可能再继续跨在黄鼬背上做双体狼酋。黄鼬的脊梁一天比一天挺得直,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像正常的母狼那样挺成一条笔直的水平线。它跨上去往左边歪,不跨上去往右边歪,无论跨与不跨,都是歪脚残狼。
        还不单纯是它能否跨得舒服的问题。
        那次跳到大树上逮捉黄猴,差不多就伤着黄鼬的胎气了。这以后,它再也不敢使用再度蹿高的猎食技巧。即使它想使用,黄鼬也不会愿意。连续好几天了,黄鼬只驮着它慢慢溜达至多在平地上小跑一阵。
        前天傍晚,狼群围住一头牝牛,它想用立体扑击去结束牝牛性命,但用残肢在黄鼬软肋上勾勒了几次,黄鼬都没听从吩咐。黄鼬一定是担心剧烈的运动会伤着肚子里的小狼崽,这种担心当然不是多余的。但对它灰满来说,不能再度蹿高,也不能立体扑击,等于抽掉了两根它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徒有双体狼酋的空名。
        离公原羚越来越近了,离悬崖边缘越来越近了,离黑色的死神也越来越近了。
        黄鼬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忸怩着不肯再继续往前走。灰满狠劲将两条残肢扣紧黄鼬的软肋,强迫它服从。
请最后做一次我的陪衬,我的铺垫,我的跳板!
        灰满没有第二种选择,除非它愿意由八面威风的双体狼酋再变成受到唾弃和凌辱的残狼。就在昨天半夜,万籁俱寂,狼群都睡着了,黄鼬突然扭动身体,从它残肢下挣脱出来。黄鼬蹲在它面前,低着头不停地舔着自己隆起的肚皮,月光下,那张丑陋的狼脸漾起一层母性的圣洁的光辉。虽说在黎明前黄鼬又自觉地钻回它的残肢下,但灰满不能不想到,总有那么一天,黄鼬会再也忍受不了它的重负,狠起心肠把它从背上抖落下来的。或许黄鼬会顾及它的面子,不当众甩落它,不让它当众暴露残狼的原形,而是悄悄把它驮进一个隐秘的小山洞,让它过隐居式的残狼生活,每天送些骨渣皮囊来给它充饥,使它不至于饿死。这寂寞孤独见不得狼的日子它灰满能过得下去吗?更何况狼群发现双体狼酋神秘失踪,不可能不四处寻找,凭着狼灵敏的嗅觉,怎么可能找不到它呢?
灰满相信黄鼬会这么做的。对黄鼬这样的母狼来说,肚子里的小狼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公原羚恶狠狠地盯着它,那双布满血丝的羊眼里没有畏惧,只有憎恶与仇恨。两支羊角大幅度地摆动着,似乎在无声地警告:别过来,我反正死定了,你要敢过来,我即使不能用羊角挑你个透心凉,也一定拖着你一起跳进深渊去!
        好极了,这正是它灰满所期待的结局。
        它估量了一下距离,差不多可以起跑扑跃了。它用残肢在黄鼬软肋上做了个暗示,但黄鼬却停了下来,它低头望去,黄鼬一只独眼里泪水迷蒙,晶莹一片。
        作为形影相随的双体狼,黄鼬不可能不知道它此刻扑向公原羚的真正意图。它舍不得它离去,它想阻止它。一瞬间,灰满有点感动了。不过,它的决心不会动摇的。要么作为残狼苟活在这个世界,要么作为双体狼酋离开这个世界,生活只给它两种选择,它选择后者。
        它扭头一口咬住黄鼬的后颈皮,强行起跑。
        黄鼬呜咽着,朝公原羚飞奔。
        黄鼬跑得又快又稳,脊梁也凹弯得恰到好处,浑然是一匹彼此毫无芥蒂的双体狼。灰满觉得自从黄鼬怀上小狼崽后,还是第一次跑得这么顺利,这么轻盈,这么快捷。
        灰满感激地瞥了黄鼬一眼。到底是双体并行差不多快一年的伙伴,虽然悲哀,却能理解并尊重它的最后选择。
        离公原羚越来越近了,七公尺……五公尺……三公尺……灰满松开叼住黄鼬后颈皮的嘴,猛烈跳跃,像道灰色的闪电,蹿向公原羚。
        黄鼬被一股强大的反冲力蹬得向后倒去,在崖顶上打了两个滚。
        但愿没伤着黄鼬的胎气,灰满在空中想。不管怎么说,黄鼬肚子里怀着的小狼崽也是它灰满的骨肉,它希望它们能平安出世。
        它扑到公原羚身上,抱着羊背,准确地一口叼住公原羚脆嫩的喉管。它叼而不咬,这样公原羚才会激情澎湃地挣扎跳跃,才会使厮斗场面充满诗情画意,才会浪漫而又扣狼心弦。
        公原羚在求生本能的催动下,跳跃起来,顶着灰满,驮着灰满,跳离悬崖,跃上天空。恰如一个漂亮的再度蹿高。当公原羚跃上极限时,灰满用力一合狼嘴,咔嗒一声轻微的脆响,公原羚的喉管被咬断了,羊血喷溅,碧蓝的天空绽开一朵鲜艳的红罂粟。
        崖顶上所有的狼都翘首仰望天空,没有轻浮的嗥叫,也没有随意的走动,一片虔诚,一片静寂。
        灰满成功了,它把自己双体狼的尊严、威风和熠熠闪光的形像永远定格并凝固在古戛纳狼群每一匹狼的记忆深处。
        它骑在公原羚背上,往深渊坠落。现在它彻底放心了,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损害败坏它双体狼酋的光辉形像。
        很久很久,深渊才传出物体砸地沉闷的响声。
        黄鼬朝天长嗥,所有的狼都学着黄鼬的样,蹲在悬崖边缘,向蓝天,向红日,向远处白皑皑的雪峰,向迎面刮来的尖硬的山风,向荒漠与空寂,向黑咕隆咚深不可测的谷底,发出阵阵长嗥。
        这是对强者的拜祭,也是对生命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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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羊驼与美洲豹》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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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羊驼与美洲豹

沈石溪


【一:接踵而至的打击】

  就像中国很多足球队用高薪聘请外籍球员一样,阳光大马戏团从秘鲁国家马戏团引进一对大羊驼。
  大羊驼在动物分类学上属于骆驼科,生理构造与骆驼相似,脖颈粗长,蹄子肉质,胃囊有水脬,耐渴本领高强,可以数日不饮水,走路的姿势也像骆驼,还能像骆驼那样从鼻腔喷出分泌物来。可仔细观察它的体貌特征,与骆驼又有很大差别,身体较小,背上无肉峰,四肢很细,脚掌前端有弯曲而尖锐的蹄甲,短尾巴,长绒毛,瓜子脸,尖耳朵,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模样非常清秀,这些特点与绵羊近似。

  羊驼,羊驼,顾名思义,是一种既像骆驼又像羊的动物,连叫声都有兼容性,咩吭咩吭,既像绵羊的咩叫,又像骆驼的吭声。

  大羊驼是国外马戏团常见的动物演员,表演拉车、擂鼓、喷掷橡皮彩球等节目,但由于进口手续繁杂价格昂贵,在中国马戏舞台上却十分罕见。

  阳光大马戏团虽然财务状况并不乐观,却还是咬咬牙环境花重金买回一雄一雌两只大羊驼。公羊驼名叫柴多,牙口四岁,母羊驼名叫香吐,牙口三岁,是一对情投意合的伴侣。从国外引进新型动物,成双成对更容易适应新环境,生存的概率比引进单个动物要高得多。柴多和香吐都是在马戏团出生的动物,从小受马戏艺术的熏陶,两岁龄时又接受过正规的马戏训练,已经是演技娴熟的马戏演员,稍稍熟悉一下环境,就能登台表演。

  负责业务工作的高导演是这么想的:文艺团体生存秘诀,说到底就是创新,对马戏团而言,添置新种类的动物演员,并按照新种类动物演员的特性排演让观众耳目一新的节目,就是最有成效的创新。为了创新求变,多花点钱还是值得的。

  高导演还有自己的小算盘,这对羊驼正值青壮年,一方是君子好逑,一方是妙龄春心,喜结良缘而又同食共寝,按照生命繁衍的自然规律,用不了多久就会孕育爱情的结晶,早生贵子或者生个双胞胎什么的,几年下来儿女成群,羊驼儿女长大后谈婚论嫁又产下羊驼子孙,遂变成一个羊驼大家族,再将这些羊驼儿女或羊驼子孙培养成马戏演员,高价出售给国内和东南亚一带其他马戏团,不愁赚不到大钱。

  要是一切都顺利的话,若干年后,阳光大马戏团就变成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羊驼演员繁殖与驯化基地了。

  开始还不错,公羊驼柴多和母羊驼香吐在生活中是一对好伴侣,在舞台上是一对好搭档,配合得非常默契,成功表演拉车和喷掷彩球等节目,受到观众的欢迎,票房收入高了两成,与此同时,母羊驼香吐的肚皮也像夏日枝头的柚子一样一点点饱满起来,里头有小生命在蠕动。

  然而好景不长,天有不测风云,羊驼也有旦夕祸福,四个月后,那只公羊驼柴多突然就病了,绒毛一片片脱落,身上长出紫色斑点,食量锐减,体重骤降,请了最好的兽医来给它看病,说是水土不服引发的病毒性感冒,又是打针又是灌药,却一点效果也没有,病情一天天加重,没多久就呜呼哀哉去见阎王爷了。

  美洲大羊驼是一种重感情的动物,公羊驼柴多患病期间,母羊驼香吐整天陪伴在它身边,不时用脖颈轻轻摩挲它的额头,或者衔一把羊驼最爱吃的蕨芨草送到它嘴边,尽一个羊驼妻子的所能来宽慰沉疴不起的丈夫。

  书上记载,大羊驼这种动物正常的妊娠期是五个月,对大羊驼来说,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公羊驼柴多断气时,母羊驼香吐已怀孕四个半月,离预产期很近了。

  公羊驼柴多死后,母羊驼香吐非常悲伤,整整两天不吃不喝,焦躁不安地在笼舍奔来跑去,发出一声声凄凉的咩吭叫。

  也许是过度悲恸伤着了胎气,也许是胎儿发育本来就有问题,公羊驼柴多死后的第三天,管理员老费发现母羊驼香吐尾根血汪汪,似乎要临盆了,急忙找来兽医,检查结果让人吃惊,听诊器已听不到胎心音了,也就是说,它肚子里的胎儿还没出世就已经死了。

  假如母羊驼香吐能顺顺利利产下一只活泼健康的羊驼崽子,有了新的情感慰藉,有了新的精神支撑,它会慢慢忘却丧夫的痛苦,恢复正常的生活。现在的问题是,公羊驼柴多刚死了三天,在肚子里孕育了四个多月的小宝宝又是个死胎,一个苦难还没消化另一个苦难接踵而至,雪上加霜,灾祸成双,它能挺得过来吗?

  丧夫失子,既是人生的大悲哀,也是兽类的大悲哀。

  “假如让它知道,它生的是个死胎,它恐怕不会愿意再活下去了,更别指望它重新登台表演马戏节目了。”高导演忧心忡忡地说。

  “胎儿肯定已经死了,我可没有起死回生的本领。”那位兽医说,“只有打催产素让它尽快将死胎生下来,再拖下去的话,连它自己的性命都难保了。”

  “不能让它死,进口这对大羊驼花了一万美元,公羊驼柴多已经归西了,它再奔赴黄泉的话,我们马戏团的损失可就惨啦。”高导演说。

  “我倒有个主意,”管理员老费说,“也许能将死胎变成活胎。哦,我不是说我有能耐让死胎复活,我是说,可以用狸猫换太子的办法,瞒过它的眼睛,让它以为自己生下了健康的幼崽,这样它就有信心继续活下去了。”

  “这主意不错,挺有创意的。”高导演狭长的脸露出了笑容,“有合适的替换对象吗?最好是找刚生下来眼睛还没睁开的幼崽,这出戏就演得更逼真了。”

  “我们马戏团就有现存的替换对象,娜蒂生的三只幼崽,有一只还活着。”

  “好,快把娜蒂生的幼崽抱来,”高导演叫道,“兽医,准备给母羊驼香吐接生!”


【二:狸猫换太子】

  管理员老费提到的娜蒂,是一只母美洲豹的名字。
  娜蒂算得上是元老级动物演员了,十五年前由墨西哥国家大马戏团作为礼物赠送给阳光大马戏团的。刚来的时候,娜蒂牙口两岁半,青春少女型,既威猛又漂亮,台风颇佳,在舞台上表演钻火圈、滚彩球、滑钢丝等节目,很受观众欢迎。岁月无情,花开花落,如今娜蒂已牙口十八岁,对美洲豹来说,属于徐娘半老型了。人类社会,从事文艺工作往往就意味着是吃青春饭的,尤其是舞台表演,年轻时有人爱有人捧风光无限,但随着时光流逝,也就人老珠黄不值钱了。马戏团的动物演员也同样如此,也是吃青春饭的,年轻一朵花,年老豆腐渣,年纪一大就面临被淘汰的危险。有一次娜蒂表演钻火圈,不知是老眼昏花没看准方位,还是腿脚老化影响了蹿跳动作,没能像年轻时身手矫健准确从火圈中央一蹴而过,而是一头撞在燃烧的铁圈上,最不幸的是,那铁圈竟然像念过咒语施过魔法的风火轮,套在它的脖子里,烫得它满地打滚狂吼不止。虽然保安人员及时用泡沫灭火器扑灭了它身上的火焰,可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变成了一场手忙脚乱的消防演练,有损阳光大马戏团的声誉。它的胡须和颈毛都被烧焦,耳朵和脸颊也被烫伤,落下永久性疤痕。本来就年老色衰,脸上又破了相,再上舞台怕免不了会被观众喝倒彩哄下台来,没办法,只好终止它的舞台生涯。套用一句这几年中国大陆最流行最时髦使用频率最高的话,就是下岗了。

  对待那些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再登台演出的动物演员,马戏团通常的处置办法,是移交给愿意接受的动物园,让它们由马戏演员变成观赏动物。可联系了几家动物园,都说笼舍紧张,经费困难,无力接纳饲养成本颇高的美洲豹。没办法,只好将娜蒂继续养在马戏团的兽棚里,准备为它养老送终。

  马戏团的动物演员,是马戏舞台的构成要素,为马戏团立下汗马功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理应得到人道主义的尊重与关怀。

  阳光大马戏团仅有娜蒂这么一只美洲豹,还能上台演出时,经常和驯兽员及其他动物在一起配戏,又要忙训练又要忙演出,日子过得忙忙碌碌,倒也不觉得寂寞。可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下岗”动物演员,终日无所事事,吃了睡,睡了吃,形单影只,未免产生孤独感,常常无缘无故咆哮,脾气也变得怪戾,见到熟悉的饲养员也会呲牙咧嘴做出恫吓的姿态。

  “唉,这哪里是养老送终哟,分明是终身监禁嘛。”一日,高导演巡查兽棚,望着被孤独症折磨得消瘦憔悴的美洲豹娜蒂,感慨地说。

  “娜蒂确实可怜,为我们马戏团奉献了宝贵的青春年华,到头来却什么也没得到,没有相依为命的伴侣,也没有延续生命的子孙,就要这么孤苦伶仃结束一生了,结局也太悲惨了,

  “真让人同情啊。”负责驯养娜蒂的女演员乔三珍是个多愁善感的女人,在一旁幽幽地说道。

  “它是猛兽,不能随意把它从铁笼子放出来的;它从小在马戏团长大,这把年纪了,放生到丛林去,恐怕也难以存活了;又不能再继续演出了,你说该拿它怎么办?”

  “人工饲养条件下,美洲豹最长可活到二十五岁,娜蒂今年才十八岁,还远没有到风烛残年的程度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请你讲得明白点。”

  乔三珍意味深长地笑笑说:“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加拿大国立动物园,一只二十岁龄的雌性美洲豹,产下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

  高导演微微颔首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哦,快去把这本杂志找来!”

  这是一本名叫《动物园》的专业杂志,由美国地理协会主办,图文并茂,在学术界很有权威也很有影响。果然刊登了这么一篇文章,还配有清晰的照片,真实性不容怀疑。

  于是,阳光大马戏团花了一笔钱,在圆通山动物园找了一只十岁龄的年轻雄美洲豹,充当东床快婿,然后将娜蒂送往雄美洲豹的笼舍,小住三十天,也算是婚配蜜月吧。

  这么做,对阳光大马戏团来说,是一箭双雕的美事。首先是满足了人道主义情怀,娜蒂为马戏团奉献了二十年青春年华,至今孑然独身,触动人们的恻隐之心,在它生命走向日落西山时,为它寻觅佳偶,迟来的爱,夕阳灿烂,让它体味生命的乐趣,让它满足雌性的冲动,让它度过一段美妙的晚年时光,也算是人类对得起它了。很多时候,人们善待动物,其实人们是在善待自己的良心。第二个好处是,倘若娜蒂能产下一窝幼崽,老有所为,发挥余热,把幼崽抚养长大,它满足了繁衍后代的本能,也等于是为马戏团增添新的动物演员,当然是皆大欢喜的美事。无论何时何地,动物永远算计不过人类的。
  果然出现了奇迹,娜蒂老树新花,喜结珠胎。

  人们的良心得到安宁,娜蒂的脾气也变得温柔,不再狂吼乱叫,见到饲养员还会甩动尾巴表示友好。

  很快到了预产期,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娜蒂毕竟已过了最佳生育期,生殖系统严重退化,产崽过程漫长而又艰难,折腾了两天两夜,生下三只幼崽,一只刚生下就死了,另一只生下来不到十分钟也停止呼吸,只有一只浑身金黄的小豹崽存活下来。而母美洲豹娜蒂也因为流血过多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本想让娜蒂获得做母亲的幸福,不料却把它提前推上了奈何桥。

  巧的是,母美洲豹娜蒂咽气的时候,也正是母羊驼香吐接受引产的时候。

  两个动物妈妈,一个是母活子丧,另一个是子活母丧。

  那只小豹崽在草堆里蠕动着,冷得瑟瑟发抖,虽然眼睛还没睁开,却竖起细弱的脖子,发出若有若无细微的叫声,柔软的嘴唇翕动着,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寻找妈妈温暖的怀,寻找妈妈甜蜜的**。

  隔了两百米,另外一间笼舍里,母羊驼香吐正焦虑地等待小宝宝出世。

  管理员老费和各种动物打了半辈子交道,了解各种动物的秉性,积累了丰富的动物饲养和驯化方面知识,虽然没有文凭和学位,却是阳光大马戏团公认的动物学专家。

  他用一块黑布将母羊驼香吐的眼睛蒙了起来,解释说,不能让它看见自己所生胎儿的模样,这样它就会相信小豹崽是自己的亲生孩子。

  兽医给香吐注射了催产素,子宫有节律地收缩扩张,不一会儿,一只裹着胎胞的小羊驼从产道滑了出来,果然如兽医所说的那样,是具死胎。这时,女演员乔三珍已经把小豹崽从猛兽区抱过来了,管理员老费剥下小羊驼的胎胞,蒙在小豹崽身上,轻轻地搓揉,就像给演员脸上涂护肤粉底霜一样,将胎胞上的羊水、粘液和血丝均匀地涂抹在小豹崽绒毛上。他解释说,美洲豹身上的气味和大羊驼身上的气味是截然不同的,必须用大羊驼的气味盖掉美洲豹的气味,这样才能使香吐确信小豹崽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宝贝疙瘩。

  “说得有道理,”高导演赞赏地朝管理员老费竖起大拇指,“气味仿真很重要,千万不能让香吐闻出破绽来。”

  母羊驼香吐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终于将肚子里的胎儿分娩出来了,身上卸掉了沉重的负担,也已累得精疲力尽,软绵绵斜躺在地上,大口喘息着,进入短暂的产后迷晕状态。管理员老费不失时机地将小豹崽塞进香吐的怀里,柔软的豹嘴对准胀鼓鼓的羊奶。小豹崽早就饥渴难忍,正心急火燎找寻妈妈那赖以活命的**,突然间闻到一股奶香,不用人教它,它就迫不及待地用小嘴含住**拼命吮吸起来。

  香吐的身体一阵颤栗,倏地抬起头,咩吭咩吭温柔地叫了两声。幼崽的嘴唇,是最有效的刺激,能促使母兽分泌旺盛的乳汁。小豹崽两支细弱的爪子紧紧捧住香吐的**,肩胛和脊背剧烈运动,吃得很贪婪,吃得也很畅快,洁白的乳汁从它嘴角漫流出来。香吐的叫声更柔曼动情,扭过脑袋伸出舌头来舔吻幼崽的身体。

  有一种理论认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行为不仅仅是维持幼崽生命的必要过程,更是母子间心灵的交融与情感的粘合。对幼兽来说,有奶便是娘,食物依赖必然导致精神依赖。对母兽来说,乳汁是生命琼浆,喂奶其实也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哺养后代,必然滋生发自肺腑的爱。

  管理员老费将半捆刚刚从牧场割刈来还带着露水的嫩草,送到母羊驼香吐嘴边。它毫不犹豫地用舌头卷起青草,唏哩哗啦风卷残云般吞进肚去的。它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丧夫的悲伤抑制了食欲,再好的东西吃到嘴里也味同嚼蜡。现在,它又开始进食,吃得那么干脆,吃得那么香甜,显然,做母亲的喜悦已经压倒了丧夫的悲痛,灰暗而又绝望的心境变得明朗而又充满希望,好好活下去的念头占了上风。

  “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成功啦,香吐把小豹崽当做自己亲生孩子了!”女演员乔三珍高兴地说。

  “香吐得到一个孩子,小豹崽得到一个妈妈,各得其所,这就叫双赢啊。”高导演也眉飞色舞地说道,“拿酒来,干一杯,好好庆贺一下。”

  “不不,现在还没到该庆贺的时候呢。”管理员老费连连摇头说,“还有一道难关摆在香吐面前,不知道能不能跨越得过去呢。”

  “你是不是说它现在眼睛蒙着黑布,看不见小豹崽,糊里糊涂把小豹崽当做自己的亲生宝贝,一旦解开它眼睛上的黑布,它就会看出蹊跷来,拒绝认领小豹崽?”乔三珍问。

  “这倒真是个难题,”高导演皱起了眉头,“我们不能永远用黑布蒙住香土的眼睛,让它变成一只瞎眼母羊驼。”

  “你们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指香吐眼睛上那块黑布。这不是什么问题,香吐没看见过自己亲生幼崽是啥模样,不会怀疑我们做了手脚使用了调包计。就算它看到小豹崽的模样有点别扭,但小豹崽身上涂满了它所熟悉的气味,它是不会把小豹崽从自己怀里赶走的。对许多动物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即使鼻子和眼睛发生了冲突,它们更相信自己的鼻子。蒙骗住动物的鼻子,也就能蒙骗住动物的眼睛。”管理员老费说。
  “动物行为学著作中也谈到,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高导演补充道,“哺乳动物的眼睛大同小异,哺乳动物的鼻子千奇百怪,这也足以说明,哺乳动物是非常重视自己嗅觉器官的。”

  “我担心的是香吐怎么给小豹崽喂奶。”管理员老费继续说,“母美洲豹是躺着给幼崽喂奶的,而母羊驼是站着给幼崽喂奶的,不晓得香吐能不能克服这种行为差别?”

  确实,牛、羊、马、鹿、骆驼、大象等食草类动物,通常幼崽出生后早则几分钟晚则几小时就能站起来行走,在动物行为学上称“幼稚态短暂”,母兽典型的喂奶姿势,就是站立不动,稍稍叉开后腿,幼崽自己钻到母兽的肚子底下,扭转脖颈吃奶;而虎、豹、豺、狼等食肉猛兽,通常幼兽出生后须好多天才能睁开眼睛,很长一段时间只能缓慢蠕动爬行,需数个星期或数个月才能奔跑走动,在动物行为学上称“幼稚态延长”,母兽典型的喂奶姿势,就是斜躺地上,用爪子将幼崽搂进怀,幼崽趴在母兽身上吃奶。

  刚才香吐已经侧躺着给小豹崽喂过一次奶了,但那是它产后虚弱处于迷晕状态,又是在人工帮助下,才偶尔做出一次侧躺喂奶姿势的。恢复常态后,还能指望它用侧躺姿势给小豹崽喂奶吗?

  “行不行,试一试就知道了。”高导演说,“把香吐眼睛上的黑布解开,我们都退出笼舍,看看究竟会是个什么结果。”

  蒙眼的黑布被解开了,香吐颤颤微微站了起来,神情显得疲乏,鼻吻间闪耀母性圣洁的光辉,低下头温柔地端祥熟睡中的小豹崽。果然如管理员老费所说的那样,它丝毫也没有怀疑躺在地上的这个相貌怪异的小家伙,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宝宝。

  动物界也会上演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最典型的莫过于杜鹃鸟的借巢生蛋了。杜鹃趁其他鸟离巢觅食之际,迅速钻进窝去,将别的鸟生的蛋扔出巢去,然后自己产下一枚卵。别的鸟不辩真伪,含辛茹苦将小杜鹃孵化养大。人类饲养家禽,有经验的农户往往将鸭蛋、鹅蛋或孔雀蛋放进鸡窝,让老母鸡抱窝孵化。虽然孵出来的雏仔与小鸡长相不同,但老母鸡自始至终会把这些小家伙当做亲生儿女来对待。

  许多动物缺乏心机,因而很容易上当受骗。

  套用一句动物行为学术语,这就叫物种倒错。

  高导演、乔三珍和管理员老费躲在笼舍外橄榄树林里,暗中观察。

  一个多小时后,小豹崽睡醒了,不断地扭动身体,小脑袋东挺挺西伸伸,毫无疑问,是在找寻妈妈的**。刚刚出生的美洲豹,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吃,一天要吃七、八顿奶,一天要睡二十个小时。母羊驼香吐站立不动,两条后腿稍稍趴开,摆好标准的喂奶姿势。假如地上躺着的是羊驼崽子,这个时候完全可以挣扎着站起来,钻到香吐腹部吮吸乳汁了。刚出生的羊驼崽子约六十公分高,刚好可以钻到母羊驼肚子底下,抬起脖子小嘴就可衔到**,母子哺乳的姿势很自然很和谐,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但换了小豹崽就是另一码事了,虽然成年美洲豹与成年大羊驼个头差不多,但幼豹与羊驼崽子差别却很大,刚出生的幼豹仅有刚出生的羊驼崽子三分之一大,就算能踮起后肢直立起来,也够不到母羊驼香吐的**。

  香吐“咩吭咩吭”柔声叫着,低下头舔吻小豹崽的脸,还用嘴吻轻轻抬举小家伙的下巴,似乎在说:孩子,妈妈已经为你敞开怀,你应该站起来吃奶!小豹崽四条细弱的小腿划拉了半天,仍只能在地上匍匐爬动。

  香吐用忧郁的眼光抬头望了望天,前蹄朝前跨了一大步,将小豹崽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后肢趴得更开,两条前腿也往左右蹁叉,整个身体下降了一半,假如躺在地上的是只羊驼崽子,即使腿脚有毛病站不起来,跪着也能吃到奶了。然而,这个高度对小豹崽来说,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小家伙爬到香吐一只后蹄前,小嘴在蹄子上摸索咂吮,显然,它饿坏了,急切地想含住能给它带来生命活力的**。母羊驼抖动肚皮,洒出几滴洁白的乳汁,似乎是要用甜美的诱惑促使小家伙快点站起来。也许是受饥饿的驱使,也许是闻到了醉心的奶香,小豹崽抖抖索索攀住母羊驼香吐的脚杆身体直立起来,细弱的脖子尽量伸长,小嘴唇在空中咂巴。遗憾的是,高度仍然不够。它的腿实在太软,很快又从香吐脚杆上滑落下去,仰面跌在草堆里,挣动了好一阵才翻过身。
  母羊驼收起四条蹁叉的腿,脸上有一种很无奈的表情,围着小豹崽一圈圈旋转,似乎在思量该如何才能让小宝贝吃到自己的奶。过了约半个小时,它又像刚才那样蹁开腿降低身体试了一次,却又失败了。

  时间已过去好几个小时,天色渐渐黑了,虽是被称作春城的昆明,深秋仍有几分寒意。夜风吹袭,树叶在瑟瑟发抖。小豹崽不像刚才爬得那么起劲了,动作变得迟钝,小脸紧紧勾在胸前,发出像老鼠一样吱吱轻微叫声。

  香吐也朝着宝石蓝夜空咩吭叫,叫声哀怨凄婉。

  “真笨,四腿弯曲躺下来不就能喂到奶了吗。”乔三珍焦急地说。

  “改变物种的行为习惯,谈何容易哟。譬如猴子,习惯用手抓东西吃,训练十年也学不会用筷子吃饭的。”管理员老费说。

  “再这样下去,小豹崽会冻死饿死的,要不算啦,把小豹崽抱出来人工喂养吧。”高导演疲倦地打了个哈欠,揉揉酸涩的眼睛说。

  “再等等吧,也许事情还有转机的。”管理员老费说。

  已是半夜十一点钟,马戏团兽棚区院子里一片寂静,只有寒蛩在草丛轻声吟唱。母羊驼香吐再次来到小豹崽面前,用嘴吻轻轻触碰小家伙后脑勺。小豹崽昂起头,做出吮吸的姿势,但很快又垂下头去,饥寒交迫消耗它有限的体力,生命正在走向衰微。香吐呆呆地伫立了一阵,缓缓摇了摇脖颈,似乎是要把压在心尖的难题摇落掉,突然,它膝盖弯曲下来,咕咚跪倒在地,然后侧身躺卧,四条腿伸展出去,将小豹崽拢进怀里。它的动作显得有点生猛,不怎么自然,可却完成了侧躺姿势。小豹崽蠕动着找到饱满的**,拼命吮吸起来。

  月光如水,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

  香吐用侧躺的姿势给小豹崽喂奶,对大羊驼这种动物来说,算得上是一种超前绝后的创举了。毫无疑问,是无与伦比的强烈母爱才激发出超越物种极限的创造力。

  “母爱能战胜一切,母爱能创造奇迹。”乔三珍由衷地赞叹道。

  “大羊驼认美洲豹做儿子,听起来像篇童话。”高导演说。

  “好啦,现在你要是想把小豹崽抱走,母羊驼香吐绝对要跟你拼命的。”管理员老费松了口气,乐呵呵地说。


【三:“母子”情深】

  母羊驼香吐是个很称职的母亲,除了进食饮水,总是把小豹崽揽在怀里,一遍又一遍舔吻小家伙的皮毛。大羊驼习惯站立,就是睡觉,也是跪卧在地,侧躺的姿势对大羊驼来说肯定很不舒服,可它为了方便小豹崽吃奶,坚持侧躺,表现出让人钦佩的牺牲精神。

  那天夜晚,老天爷大发淫威,好端端繁星闪烁晴朗的夜,突然就下起一场冰雹,鸽蛋大小的冰陀子铺天盖地砸下来,树枝断裂瓦片迸碎,地面气温在很短的时间内骤降了二十度。羊驼的笼舍没有顶篷,仅在东墙有很窄一段回廊可遮风挡雨。管理员老费被噼哩啪啦冰雹敲击屋瓦的声响惊醒,想到小豹崽才出生几天,细皮嫩肉怕它会冻坏,急忙头上顶个塑料脸盆,奔到马戏团兽棚区,用电筒一照,母羊驼背朝外脸朝内躺在回廊上,还是那个侧躺姿势,身体蜷曲成球状,把小豹崽紧紧裹在自己的肚皮间。回廊太窄,雨丝纷纷扬扬飘洒在香吐身上,还不时有冰雹被风吹斜,重重砸在它的脊背上。管理员老费用手摸了一下,香吐浑身湿透,身体抖得厉害。再探进它的怀摸摸小豹崽,身上连一点潮气也没有,热乎乎干燥燥,正睡得香呢。

  把小豹崽交给这样的羊驼妈妈抚养,很让人放心。

  半个月后,小豹崽睁开了眼睛。它是钻在香吐怀里吃奶时睁开眼的,第一眼看到的当然就是母羊驼香吐。这一点很重要,对美洲豹这样的动物,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像胶片曝光,永远铸定在记忆中,动物行为学上称为“铸定式记忆”。换句话说,小豹崽已经把母羊驼香吐视作母亲形象,一辈子不会逆转了。

  香吐奶水充沛,小豹崽日长夜大,很快就长得像家猫般大了。金黄色的绒毛间映现出淡褐色的环斑,不规则的环斑中间还有淡灰色小圆点,细如银丝的豹须闪闪发亮,耳廓坚挺,尾巴细长,煞是漂亮。因为它是吃羊驼奶长大的,就给它起名叫猛驼子。

  哺乳动物的后代,幼年期因为要依赖母兽存活,所以从小就会表现出可爱的戆态,以博取母兽的欢心,不断加固母子间情感纽带,以避免被母兽遗弃的厄运。猛驼子也是这样,吃饱奶后,便会在香吐面前撒欢,一会儿在地上打滚,一会儿仰面躺在地上抱住香吐的脖子荡秋千,一会儿拨弄玩耍香吐那根短短的尾巴,形影不离地跟随在香吐后面。

  香吐本来就是一只挺有感情的母羊驼,猛驼子活泼乖巧的样子,又进一步激发和强化它的感情,母爱就像压力很大的泉流,源源不断喷涌而出。

  有一次,管理员老费趁香吐埋头水槽饮水之际,快速将小豹崽猛驼子抱出笼舍,送去兽医站打口蹄疫预防针,香吐喝完水不见了猛驼子,心急火燎地在笼舍奔跑,发出一串串愤怒的叫声,见到有人从笼舍外经过,不问青红皂白就噗噗朝人脸上喷吐唾沫。大羊驼有个特点,发脾气时,会从鼻腔喷射分泌物,以发泄胸中的怨恨。显然,它为猛驼子丢失而焦虑万分。乔三珍最倒霉,刚好来给香吐送饲料,一推门,噗地一声,一大片亮晶晶的分泌物像戴口罩一样糊在她的嘴鼻间,她呕心得差点晕倒,用茉莉香皂洗了三次脸,用留兰香牙膏刷了三次牙,感觉仍有一股洗不去刷不净的奇特的腥膻味。两个小时后,管理员老费将打完口蹄疫预防针的猛驼子送回笼舍,母羊驼香吐才平静下来。

  四个月过去了,美洲幼豹发育的速度极快,连头带尾差不多有一米长了。资料上说,美洲豹的哺乳期是五个月,而大羊驼的哺乳期是四个月。也就是说,按物种的生理规律,当香吐奶水逐渐枯竭时,猛驼子仍须依赖母乳存活。大家都希望香吐能强制断奶,断奶的方法其实并不难,当猛驼子粘粘乎乎贴到它身边来想吃奶时,它只消用厌烦的神态朝猛驼子咩吭吼一声,或者跳闪开去,或者站立着不卧倒,明确表达断奶的意愿,几次三番后,猛驼子又伤心又饥饿,发出委屈的哭嚎时,管理员老费不失时机地将准备好的新鲜肉糜倒进笼舍的食盆去,在饥饿的催逼下,猛驼子肯定会无师自通地学会吃肉糜的。猛驼子本来就是食肉兽,天生具备茹毛饮血的遗传密码,只要有合适的诱因,本能就会转变为自觉行为。当然,这种在体内生物钟还没有走到标准时刻,就提前强制断奶的做法,会一定程度损害母子感情。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分泌不出乳汁,也只有委屈小家伙了。可让大家难以理解的是,四个半月到了,母羊驼香吐仍丝毫没表现出要强制断奶的意思。

  生理规律是很难抗拒的,母羊驼香吐原本饱满膨胀的**渐渐变得松软萎瘪。也许是奶汁稀薄寡淡不用力难以吮吸的缘故,也许是美洲豹嘴型与大羊驼**不太吻合的缘故,也许是豹牙尖利又吃得太贪婪的缘故,猛驼子常常将香吐的**啃破,洁白的乳汁与殷红的血丝搅混在一起,也不知道是在吃奶还是在吸血。母羊驼香吐斜躺在地上,光洁的鼻吻皱得像枚苦瓜,秀气的眼睛蒙着一层泪水,看得出来,哺乳已变得像是一场酷刑,它疼痛难忍。奇怪的是,它虽然表情很痛苦,身体却没有挣扎,也没有抱怨地咩吭,照样静静斜躺着,袒露四只并不丰盈的**,任凭猛驼子捣腾吮吸。

  有一次,高导演从笼舍前过,正巧猛驼子钻在香吐怀里吃奶,香吐的**比任何一次都破损得厉害,一半是奶水一半是血浆。高导演实在看不下去了,找了只大塑料奶瓶,装了一瓶牛奶进到笼舍,粗声粗气地吆喝着,强行将猛驼子从香吐身上剥离出来,他的用心当然是好的,想减轻香吐的痛苦。可还没等他将塑料奶瓶塞进猛驼子的嘴,母羊驼香吐骨碌从地上翻爬起来,清亮的眼睛刹那间布满血丝,凶猛地咩吭叫着,恶狠狠朝他冲撞过来。美洲大羊驼的体积和中国北方的小毛驴差不多,被猛烈撞一家伙的话,不说被撞得呜呼哀哉,起码会被撞断几根肋骨。高导演没其它办法,只有连滚带爬逃出笼舍。

  它愿意连血带乳喂养猛驼子,谁拿它也没办法。

  这种超乎常情的母爱,这种残忍的哺乳方式,一直持续到猛驼子满五个月大。当猛驼子在体内生物钟的指示下,由吃奶改吃肉糜后,管理员老费察看香吐腹部,四只**上布满豹牙啃咬出来的伤疤,用伤痕累累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大羊驼属于食草动物,美洲豹属于食肉动物,当然得按不同的食谱饲养。母羊驼香吐对肉糜或肉块不感兴趣,可每当管理员老费往笼舍送肉食时,母羊驼香吐总要抢先一步走到盛肉食的塑料食盆前,嗅嗅闻闻,就像监察人员在检验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然后轻轻咩吭一声,呼唤猛驼子前来食用。而猛驼子即便肚子再饿,也要等香吐发出让它进食的叫声,才会兴冲冲跑过来享用肉食大餐。

  这套程序,与野外母美洲豹喂养幼崽很相似。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一周岁的美洲豹,好比人类中的青少年,个头已经有成年美洲豹三分之二大。猛驼子发育得很好,皮毛色泽艳丽,镶嵌着迷彩型黑色环斑,脸上五彩斑斓,嘴唇四周有一圈醒目的白毛,胡须又粗又长,犹如一根根银针,两只豹眼如琥珀晶体,闪烁凝重的光辉,整个形象看起来既美丽又威猛。可它心理上却还是个孩子,一步不离地跟在母羊驼香吐身后,睡觉要依偎在香吐身边,有陌生人去到笼舍边,立刻就会躲到香吐身后去,最害怕闪电和雷声,有一次乌云密布的天空落下一串霹雳,它吓得钻到香吐肚皮底下,半天也不敢出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四爪朝天躺在地上,让香吐用嘴吻在它腹部摩挲搔痒。

  假如是野生状态,一岁龄的美洲豹,正是学习狩猎技艺的黄金年龄段,已开始跟着母美洲豹外出觅食了,虽还不能亲自动手捕捉猎物,但却可以在一旁观摩母美洲豹的猎食技巧。这个年龄的美洲豹,吃饱睡足后,最热衷的事情,就是与同胞兄弟姐妹互相打斗,你扑过去,我咬过来,或虎视眈眈恫吓威胁,或搂抱一团在地上打滚,这是为将来适应弱肉强食丛林环境而进行的预演,也是必须的体能训练和技能培养,为将来独立生活铺平道路。

  猛驼子生活在马戏团笼舍里,养育它的妈妈又是一只母羊驼,当然不可能经历野生美洲豹的成长轨迹。但是,青少年时期旺盛的精力和好动爱闹的天性,总要找机会渲泄出来。它没有兄弟姐妹可以打来打去闹腾,只有纠缠着香吐玩耍。它一会儿扑到香吐背上,像骑骆驼一样让香吐背着它走;一会儿抱住香吐后腿,欧欧叫着,将晃荡的羊驼尾巴当做假想敌进行猛烈攻击,用血盆大口狂乱噬咬;一会儿四只豹爪搂住香吐的脖颈,身体倒吊在香吐胸前,呲牙咧嘴地咆哮。当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游戏,扑到香吐身上时,尖厉的指爪紧紧缩在爪鞘里,绝不会撕伤香吐的皮肉,张嘴咬住羊驼尾巴,也是衔而不咬,塞进嘴里后过了一会又原封不动吐了出来。它把香吐当做哺育它长大的母亲,当然不会无端加以伤害的。

  不管猛驼子扑咬动作如何凶猛,母羊驼香吐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它把猛驼子视作自己的亲生幼崽,母亲当然不会怀疑孩子会加害自己。但从物种秉性来说,大羊驼属于性格文静的动物,野生状态下的大羊驼,除了遭遇天敌狂奔逃命外,通常喜欢娴静地在草滩漫步,不喜欢剧烈运动和打斗嬉闹。可它却能容忍猛驼子的撒野胡闹,不管猛驼子怎么放肆,也从不呵斥制止。不算尾巴,猛驼子身体也已经和香吐一般长了,美洲豹的冲击力和爆发力在猛兽中也是第一流的,有好几次,猛驼子从笼舍的另一端飞快扑蹿过来,一下子把香吐扑倒在地,香吐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也只是咩吭轻轻责备几声。

  母爱意味着宽容,意味着最大限度的忍耐。


【四:完美搭档】

  这天上午,高导演、乔三珍和管理员老费来到大羊驼笼舍,商量怎样给猛驼子进行马戏训练。猛驼子一周岁多了,该逐步让它学习马戏表演,这样到两周岁成年时,就能上台演出了。它是动物演员娜蒂的后代,又是动物演员香吐哺育大的,吃马戏团饭,受马戏团管,理所当然应该成为马戏事业的接班豹。

  就在三个人根据猛驼子的体形商讨训练方案时,猛驼子躺倒在地打了个滚,背部一挺,两只前爪勾搭在香吐肩颈交汇处,豹嘴对着羊驼嘴,那令人心惊胆寒的豹嘴突然张开了,一口咬住香吐圆锥形嘴吻。美洲幼豹互相打斗演练时,嘴对嘴噬咬,属于常规练习动作。香吐不会像美洲豹那样以牙还牙进行对抗噬咬,只有纹丝不动听任其摆布。

  “啧啧,要是一个不明真相的人,看见猛驼子叼住香吐的嘴,肯定以为即将发生一场血腥的杀戮,会吓出心脏病来的。”乔三珍说。

  “要是在美洲丛林,猛驼子再长个半年一年的,就会这样猛扑到大羊驼身上,啊呜一口咬断大羊驼的脖子。”管理员老费说。

  “好啊。”高导演眼睛一亮,猛拍了一下大腿,兴奋地叫了起来,“我们还在这里商量来商量去如何给猛驼子设计训练方案,嘻嘻,纯粹是在瞎操心嘛。多好的马戏节目呀,有创意,有内涵,惊险、刺激、耐人寻味。我敢说,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马戏节目,也肯定是最最叫座的马戏节目。嘿,我怎么早点没想到这一点呢。”

  “别卖关子了,有什么好主意,快说出来给我们听听嘛。”乔三珍说。

  “把猛驼子在笼舍的表现,原封不动搬上舞台,不就是一台顶呱呱的马戏节目吗?你们想想看,一只威武勇猛的美洲豹,扑到一只贤淑文静的大羊驼身上,又是撕扯又是啃咬,观众会是什么反应?可大羊驼非但不怕,还对美洲豹十分友好,观众又会是什么反应?马戏表演,只要能让观众感觉意外和惊奇,只要能调动起观众的情绪,就是成功的节目。”

  “我懂了,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乔三珍高兴地说,“两种反差强烈的动物,同在一个舞台上演出,彼此的关系又很特别,肯定能制造出人意料的戏剧效果。”

  管理员老费也笑咪咪地连连点头。

  “就这么定了,节目的名称就叫《大羊驼和美洲豹》,节目的编排细节我们再抽时间讨论。”高导演说,“你俩要抓紧,教会猛驼子连轴翻滚、踩蹬大球和蹿越火圈的技巧,力争在三个月内将这个新节目搬上舞台。”

  香吐本身就是训练有素的马戏团动物演员,猛驼子对香吐有一种幼兽对母兽的依赖,利用香吐来协助训练,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说,猛驼子聪明伶俐,又处在学习狩猎技艺的黄金年龄段,利用食物引诱法,让它误以为掌握杂技动作就是学会赖以生存的狩猎技巧,它学习的劲头肯定很高。所以说,三个月内教会猛驼子上台表演并不算什么难事。

  《大羊驼和美洲豹》的节目推出后,果然与高导演所预料的那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马戏团的票房收入直线飙升。

  节目设计编排得很巧妙,可以说是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紫红帷幕拉开,母羊驼香吐首先粉墨登场,一身淡紫色的长毛,胸前的绒毛染成水红,脖颈系一条白丝巾,清秀的脸庞水汪汪的大眼睛,伴随着欢快的音乐旋律,脚步轻盈而活泼,在舞台上兜了一圈,展示良家淑女的风范。它来到置放在地上的牛皮鼓前,抬起蹄子叩击鼓面,随着咚咚咚沉闷的鼓声,音乐也开始营造紧张氛围。

  这时候,美洲豹猛驼子也上台亮相,就像饥饿的丛林杀手悄悄接近垂涎三尺的狩猎目标,它蹑手蹑脚从幽暗的幕侧钻出来,绕到香吐背后,龇牙咧嘴做出一副跃跃欲扑相。香吐突然回头,奔过去用蹄子在猛驼子屁股上踢了几下,猛驼子的嚣张气焰被打下去了,乖乖地蹲坐在地上。

  香吐再次举蹄击鼓,咚隆、咚隆、咚隆,每一串鼓声,猛驼子就在地上打个滚。鼓声时而缓慢,猛驼子也翻滚得轻巧舒展,继而鼓声激烈,音乐节奏也越来越快,猛驼子也急遽翻滚,不停歇地连轴横转。斑斓皮毛满地流彩,令人眼花缭乱。

  终于,猛驼子累得口吐白沫瘫倒在地,香吐却还在起劲地擂鼓。猛驼子想站起来,却头晕眼花站立不稳,闪了个趔趄又栽倒在地,那催命的鼓声还在咚隆咚隆响。猛驼子总算能站起来了,气呼呼走过来,猛撅屁股将香吐推搡开,一爪子将牛皮鼓面撕破,又狠狠咬了几口把鼓咬得稀巴烂。

  香吐来到一只巨大的彩球前,伴奏的乐曲也变得跳跃而活泼。香吐朝猛驼子咩吭呼叫,猛驼子显得很不情愿,却还是通过梯子爬上彩球。香吐姿势优美地横跳了一步,猛驼子小心翼翼迈动爪子,彩球往前滚动一步。香吐接二连三横跳,彩球也马不停蹄往前滚动。彩球晃荡,猛驼子摇晃,从滑溜溜的彩球顶端跌落下来,摔了个四仰八叉。

  香吐仍然在用芭蕾舞步优雅地横跳,猛驼子恼羞成怒,翻身爬起来后,嗖地扑蹿上来。乐曲发出灾难性颤音。猛驼子把香吐扑翻在地,张开血盆大口,发出宙霆怒吼。香吐高昂着头,无所畏惧,并挣扎着从猛驼子身体底下爬起来,跑到一架铁圈旁,叼住绳环启动点火装置。刹那间,冰冷的铁圈燃起熊熊火焰。香吐在猛驼子面前连续做出朝前蹿跃的姿势,用意很明白,是要猛驼子从燃烧的铁圈间蹿过去。猛驼子朝香吐咬牙切齿,以表达内心的极度不满。可香吐根本不怕猛驼子威胁,仍在原地一个争劲地摆弄蹿跃姿势。猛驼子被迫朝火助跑,开始还挺有气势的,可跑到火圈前最后一瞬间却害怕了,紧急刹“车”,身体又顺着惯性吱溜朝前滑出一截,似乎撞到灼热的火焰了,烫得哇哇叫,狼狈地逃了回来。

  香吐还是表演朝前蹿跃的姿势,猛驼子平趴在地上,脸深深埋进臂弯,嘴里发出呜呜哀嚎声,给人的感觉是在可怜兮兮向香吐求饶,要求豁免蹿跳可怕的火圈。香吐不依不饶,到猛驼子身后,像击鼓似的用蹄子敲打猛驼子的屁股。猛驼子受不了这种奇特的酷刑,只好爬起来继续表演蹿火圈。这一次,它助跑完后倒是壮着胆子蹿跃起来了,可还是无法克制对火的恐惧,在空中猛抡长长的尾巴,身体转了四十五度,又惨遭失败溃逃而回。

  香吐用鼻子从一个小箩筐里吸起橘黄色乒乓球,利用大羊驼善于从鼻腔喷吐分泌物的特长,噗、噗、噗将好几只乒乓球射击猛驼子脑门,以示惩罚。猛驼子胸脯猛烈起伏,似乎气难消恨难平,胸中酝酿复仇念头。暴风骤雨终于来临了,可怕的兽性终于爆发了,猛驼子恶狠狠撕扯香吐脖子,血盆大口噬咬香吐尾巴、大腿和脑壳,最让人惊心动魄的是,猛驼搂着香吐的脖颈倒吊在香吐身上,那张能一口拧断鳄鱼脖子的嘴咬住香吐的脸,咬得很深很深,差不多把香吐整张狭长的脸都衔进宽大的豹嘴里去了,只剩下两只细长秀气的羊驼眼。奇怪的是,香吐岿然不动,也丝毫没有流露出惧怕的神色。猛驼子折腾得精疲力竭,只好灰溜溜从香吐身上撤退下来。

  香吐不失时机地又用优雅的姿态做出朝前蹿跃的姿势。猛驼子朝天发出悲愤的吼叫,然后再次助跑,这一次,它成功地从熊熊燃烧的火圈中央蹿跳过去了,姿势优美潇洒。回到香吐身边后,猛驼子仰躺在地,香吐温柔地用嘴吻摩挲猛驼的身体,以示嘉奖,猛驼子闭着眼睛哼哼,很惬意很陶醉的样子。

  节目结尾部分,猛驼子跃上香吐的背,大羊驼驮着美洲豹,在舞台上绕圈谢幕,紫红帷幕徐徐落下。

  每当表演结束,剧场鸦雀无声,几秒钟后,爆发出雷鸣般掌声。有舞台经验的人都知道,节目演完后短暂的静穆,意昧着观众的情绪完全被调动起来了,深深沉浸在艺术氛围中,过一会儿才能如梦初醒地回过神来。这无疑说明表演获得极大成功。

  美洲豹表演连轴翻滚、踩蹬大球和蹿越火圈,这并不算特别稀罕的节目,过去母美洲豹娜蒂在世时,阳光大马戏团也曾推出过相同表演。再说,猛驼子仅仅训练了三个月就仓促上台,舞台经验尚欠不足,技巧水平有待提高,表演动作免不了有破绽和纰漏,很明显,这档节目之所以能如此强烈地打动观众的心,不在表演本身,而在于两种动物演员的特殊组合以及这种组合所引发的道德震撼和伦理冲击。

  美洲豹又名美洲虎,是美洲最大型的猫科动物,也是最凶猛的肉食动物,既能爬树,又能游泳,追捕猎物时最高时速六十公里,可说是美洲大陆草食动物最可怕的杀手,处在大自然食物链的顶端。而大羊驼是美洲大陆典型的草食动物,性格温顺,心地善良,眉清目秀,肉质鲜美,是各种食肉兽垂三尺的猎物,处在大自然食物链的底端。

  据资料介绍,野生美洲豹最爱吃的食物就是大羊驼。大羊驼奔跑速度相对较慢,容易追撵;大羊驼秉性软弱,遭遇危险后只晓得闷头逃命,从不会反抗,是美洲大陆动物界逆来顺的良民,吃起来很顺口;大羊驼头上没有犄角,也没有尖牙利爪,宰杀时不用担心会弄伤自己;大羊驼体积不大不小正适,一只大羊驼够一家子美洲豹饱餐一顿,必要时可以叼起大羊驼爬上树去,以躲避讨厌的鬣狗或胡狼来抢夺美食。正因为如此,美洲豹对大羊驼情有独钟。科学家在南美洲卡索迪亚自然保护区调查,百分之八十的美洲豹把大羊驼列在自己的食谱首位。而大羊驼也最害怕美洲豹,远远望见美洲豹的身影就闻风而逃。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一张美洲豹皮剥下来钉在农庄篱笆墙上,结果大羊驼再也不敢到农庄来糟蹋玉米黍了。

  一方是捕食者,一方是被捕食者;一方是穷凶极恶的猛兽,一方是善良可欺的弱者,水火无法相容,物种竞斗无法调和。亘古以来,人们就是这么看待美洲豹和大羊驼的,这已成为人们普遍认可的真理,成为难以逆转的固定思维。

  不难揣摩观众的心理,当节目开始,威风凛凛的猛驼子出现在香吐背后,观众的心已经轻轻悬吊起来。香吐强迫猛驼子表演连轴翻滚,被食者指挥捕食者,颇为新奇有趣,而气恼的猛驼子撕破鼓面咬碎牛皮鼓,观众心里隐隐担忧,或者观众心里隐隐期待担心,猛兽会不会翻脸无情伤害弱小的香吐,也在潜意识中期待惊险与刺激。当猛驼子从彩球上滑落下来,凶相毕露地把香吐扑倒,观众的心跳到嗓子眼,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为香吐的安危捏了一把汗。而香吐在张牙舞爪的猎食者面前镇定自若,亦让观众产生难以破解的谜团,就像看一部恐怖的侦探小说急切地想知道藏在重重迷雾背后的答案。惊险与刺激终于出现了,当猛驼子两次在火圈前受挫,而香吐喷射乒乓球以示惩罚时,积聚的兽性爆发了,猛驼子扑到香吐身上猛烈撕扯噬咬,胆小的观众吓得浑身发抖,胆大的观众也紧张得喘不过气来,都以为是戏演砸了,都以为发生了可怕的事故,将造成悲惨的血案。可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香吐毫发未损,仍督促猛驼子成功蹿越火圈。后面的结局让人颇感意外,威武雄壮的美洲豹竟然像个孩子一样,仰躺在地上渴望香吐的爱抚,相亲相爱宛如一对母子。

  美洲豹杀戮的冲动到哪里去了?大羊驼逃命的本能到哪里去了?匪夷所思的现象,颠倒变形的世界。

  谁都晓得,演员之间互相配戏,先有心的默契,才有动作的默契。这只美洲豹和这只大羊驼,假如没有相互间绝对的信赖,绝对的友善,绝对的和睦,绝对不可能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也绝对不可能表演得如此逼真传神。

  一对世代血仇的冤家,两个你死我活的物种,却成了舞台上最亲密的搭档,成了了相依为命的母子,真令人难以置信!

  观众的心在震颤,震惊过后是深刻的反思。

  本地好几家报纸也纷纷撰文,说这是马戏艺术的革新与创举。发行量很大的晚报用了整整一个版面来介绍这档节目,登载了两篇通讯和四幅剧照,还配发了一篇评论,题目是《血海深仇烟消云散,同台献艺亲如母子》,里头有这么一段话:

  “……善与恶似乎有了新的评判尺度,强与弱似乎有了新的认识角度,传统道德体系似乎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存是非观念似斗乎遭亘大猛烈的轰击,一切似乎都需要重新思考,一切似乎都需要重新评判……”

  这就是《大羊驼和美洲豹》这档节目真正的卖点。

  在新闻界的推波助澜下,《大羊驼和美洲豹》热演九个月,还继续场场爆满,丝毫未见降温迹象。过去,再黄金档的马戏节目,连演五六十场,观众的热情就会减退,票房收入也会跟着下降,像现在这样连演两百多场仍火暴如初的节目,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历史上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节目受欢迎,意味着马戏团的经济效益同步提升,也意味着演职员的奖金水涨船高。人人喜笑颜开,都说高导演慧,劳苦功高,理应评个劳动模范什么的。

  在掌声和鲜花中,猛驼子满两周岁了。两周岁的美洲豹,体形与成年美洲豹已没什么差别,毛色浓艳稠密,尾巴柔韧有力,吼声洪亮沉郁,目光锐利如炬,更具有大型食肉猛兽呼啸山林的霸气、傲气与帅气。

  可它在母羊驼香吐面前,仍是个依赖性很强的孩子。

  动物行为学研究表明,美洲豹长到两周岁,是整个生命中颇为关键的年龄段。野生状态中,母美洲豹养育幼豹满两周岁时,在体内生物钟精确引导下,态度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再允许幼豹与自己依偎在一起睡觉,时常会对幼豹横挑鼻子竖挑眼,稍有不满就发出丑粗鲁的呵斥;也不再带幼豹出猎食,它在不再像以往那样舍不得吃食物带回巢穴喂幼豹,而是自己大快朵颐,好肉好血好下水通通塞进自己肚子,剩下的皮囊和骨渣带回家,让幼豹吃不饱又饿不死。幼豹当然会滋生不满情绪,或者咆哮怨愤.或者巴结讨好,使出种种手段企图重获那份温馨的母爱,可母美洲豹心如坚冰,软硬不吃,毫不妥协。很快,母子间脉脉温情变得荒芜而冷漠,细微的裂痕变成越来越宽的裂缝。终于有一天,幼豹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毫无生气毫无情趣令豹窒息的家庭生活,愤然离家出走,这一去就永远不再回来了。

  这个出走,对幼豹来说,意义重大,性格突变,精神升华,独立意识幡然觉醒,由依赖母豹生活的幼稚态向独立闯荡世界的成熟态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幼豹两周岁时,恰好是精神发育的快速期,也是意志和品格的可塑期。这个年龄的幼豹,心态健康开放,最具独立探索未知世界的勇气,因此也最能适应离别母豹后独立生活的艰难困苦,经受住险恶丛林环境的种种考验,最终成为八面威风的成年美洲豹。

  有资料表明,假如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幼豹满两周岁后,母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淡化和冷却母子感情,换句话说,幼豹满两周岁后还滞留在母豹身边,末在这个时期完成精神发育和品格塑造,拖延到三周岁后,很可能就一辈子也舍不得离开母豹了,很可能一辈子也无法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假如三周岁以后强行将幼豹从母豹身边赶走,这只幼豹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很难成功地与异**往,很难建立稳定和睦的家庭,很难养育子嗣,孤独无助,很快就会被严酷的生存竞争淘汰掉。

  对动物来说,母爱确实伟大,在幼豹尚无独立生活能力时,假如没有母子之间这条强有力的爱的纽带,幼小的生命无法存活,更不可能茁壮成长。在幼豹身体发育成熟时,假如不能断然决然斩断这根强有力的爱的纽带,幼豹就很难拥有自己独立的生活,也就永远不可能真正长大。

  对美洲豹这种动物来说,在一个特定时期,母爱的松弛和废止,也是非常重要的。

  生活在马戏团的母美洲豹,体内的生物钟照常转动,抚养幼豹满两周岁后,也会对幼豹表露出厌烦和疏远,笼养的幼豹当然不可能像野生幼豹那样离家出走,这时候,管理员就会将幼豹分笼饲养,与母豹隔离开,以适应幼豹精神发育的需要。

  猛驼子虽然是香吐哺育大的,但香吐是大羊驼,就像伦敦时间与北京时间差别很大一样,大羊驼体内生物钟与美洲豹体内生物钟有本质不同。猛驼子满两周岁了,香吐丝毫没有表现出母爱的松弛来,猛驼子当然也就不会萌发要脱离监护寻求独立的念头。

  老费是个有经验的管理员,觉得这样下去对猛驼子身心健康不利,就找到阳光大马戏团负责业务工作的高导演,提出自己的设想:“雄狮辛尉送到圆通动物园去了,猛兽区那只铁笼子空闲好几个月。我整理打扫过了,想明天就把猛驼子移到狮笼去,让它单独住。”

  “你说什么?要给猛驼子搬家?让它单独住?出什么事了?香吐和猛驼子闹矛盾了?”商导演神情陡地紧张起来,急切地问。

  “没出什么事,香吐和猛驼子相处得挺好的。”

  高导演若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略带责备的口吻说:“你吃饱了撑的,没什么事,干吗要给猛驼子搬家呀?”

  “哦,猛驼子已经两周岁了,你也知道,美洲豹满两周岁,理应分笼饲养的,要不然的话,它就会患上……患上……”管理员老费文化不高,一时想不起那句很专业的术语来。

  “你是说它现在不分笼的话,这辈子就会粘在香吐身旁永远做一只长不大的幼豹了,也就是将患上严重的恋母情结,是吗?”高导演皱着眉头间。

  “对对,”管理员老费点头如鸡啄米,“我就是这个意思。”

  高导演瞪大惊愕的眼睛,伸手去摸管理员老费的额头:“老费呀,你气色不大好,是不是在发高烧啊?”

  “没有哇,我挺好的嘛。”

  “你没发高烧,你说什么胡话呀。”高导演没好气地数落道,“我还一直担心猛驼子长大了,会不会同香吐的感情变得疏远,你倒好,竟想给猛驼子分笼1你到底是犯糊涂呢,还是存心想拆马戏团的台呀?”

  “……”

  “老费啊,你也算《大羊驼和美洲豹》的创作者之一,这档黄金节目没少给你带来实惠吧?上个月还给你发了两千块钱的特别贡献奖呢。”

  “高导演,天地良心,我对马戏团决无二心。”

  “那你怎么会想出这么个馒主意来的呢?”

  “我…我想……猛驼子真要落下那个恋……恋母情结,那它以后……以后怎么办呢,还……还怎么独立生……生活呀?”

  “不该你操心的事你就别瞎操心。我们养猛驼子干吗?不是为了将来把它放归美洲丛林,让它去做一只神出鬼没的美洲豹;我们培养它,是为了让它上台表演节目。做什么事,目的要搞搞清楚,然后再掂量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它老是粘在香吐屁股后头,将来怎么排演其他节目呀?”

  《大羊驼和美洲豹》连演了九个月,上座率仍排名第一,可以说是艺术魅力经久不衰。现在是黄金档节目,将来就是阳光大马戏团保留节目。就让它错过精神发育期好了,就让它一辈子像只幼豹似的跟在香吐屁股后面好了。它这辈子不用再排演其他节目,就一直演《大羊驼和美洲豹》,也已经发挥它最大价值了。说老实话,我还怕它没有恋母情结呢。恋母情结越浓,节目就演得越成功啊。”高导演说。

  “这……”管理员老费嗫嚅半天,说不出话来。但他心里总觉得像有团棉花堵着,憋闷得慌。生命成长都有自身规律,违背了规律,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怪事呢。

  但愿一切都能顺顺利利,但愿一切都能平平安安。

 

【五:隔不断的恋母情结】

  《大羊驼和美洲豹》又红火了一年,不仅在本地演出,还应邀到香港参加亚洲马戏节,名声远播海外。
  猛驼子满三周岁了,身体发育极佳,皮毛闪耀贵金属光泽,整个形象威武雄壮,在舞台上亮相,立刻使人产生一种敬畏的感觉。可它在香吐面前仍然是个乖巧的孩子,香吐咩吭一声,它便会跑拢去撒欢。假如将香吐牵走,它就会坐卧不安,焦急地到处寻找。身体的完美和心理的缺陷形成强烈反差。正是基于这种反差,《大羊驼和美洲豹》越演越好,自然本色,炉火纯青,演一场成功一场。高导演逢人便自豪地吹嘘,这已经不是什么黄金档节目了,是名副其实的钻石档节目。

  俗话说,黄金有价,钻石无价,钻石是世界上最硬的物质,具有恒久耐磨的品格,将一个节目冠以钻石档称谓,寓意其永远闪耀璀灿的艺术光华。

  谁也没有想到,晴天一声霹雳,这个号称钻石档的节目,突然就被勒令停演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云南省一位主管文化宣传工作的高级官员,从报纸上看到阳光大马戏团有个名叫《大羊驼和美洲豹》的节目,连演了近两年还场场爆满,马戏节目有如此经久不衰的艺术魅力,实在令人不敢相信,遂利用星期天时间,悄悄买了张门票,以普通观众的身份到剧场看个究竟,也算是微服私访吧。高级官员身旁坐着一位十来岁的女孩和年轻妈妈。当演到猛驼子装牙舞爪将香吐扑翻在地时,那女孩双手蒙住眼睛,不敢再看。当演到猛驼子悬吊在香吐脖颈,血盆大口将香吐的脸吞没时,那女孩发出一声尖叫,扑进妈妈的怀,身体因惊骇而不停地颤抖,半天不敢抬起头来。当猛驼子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要香吐替它梳理皮毛时,那女孩用迷茫的表情问:“妈妈,现在的美洲豹真的不吃大羊驼了吗?”年轻的妈妈尴尬地笑笑,无言可答。

  这是一位很有头脑的高级官员,勤于思考,看问题一针见血。剧场里年轻妈妈和女孩观看节目时的表现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自己在欣赏这个节目时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感觉。回到家,他几乎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他就写了一份《关于“大羊驼和美洲豹”马戏节目的意见》,其中有些话说得相当有分量:

  “……我承认,这个节目很新颖,但新颖未必就是健康;我也承认,这个节目有探索精神,但探索未必就能走在正道上……这个节目引起轰动是事实,但面对这种轰动需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认真想想之所以引起轰动的原因。就我的欣赏水平来说,美洲豹的表演水准其实很一般,大羊驼的演技在动物演员里头也不能算是第一流的。这个节目之所以轰动,我认为是基于以下两点:一,利用对血腥杀戮的预期,给观众造成感官上的刺激;二,利用两种动物错位的爱,挑战(用践踏这个词也许更确切)传统伦理道德。前来欣赏马戏节目的大部分是青少年,宣扬暴力倾向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错误的伦理道德也会给他们正在逐步形成的是非标准、价值观念造成混乱和扭曲。我个人的意见,这个节目以停演为宜……”

  虽说是个人意见,但这位高级官员主管全省文化宣传工作,位高权重,可以说对包括阳光大马戏团在内各文艺团体手操生杀大权,用一言九鼎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纯粹是吹毛求疵,用僵化的政治观念来扼杀艺术创新。”高导演愤愤不平地说。

  “好不容易栽种了一棵摇钱树,刚刚枝繁叶茂,就要被砍倒了。”乔三珍不无遗憾地说。

  “人怕出名猪怕壮哇。”管理员老费叹息道。

  牢骚归牢骚,高级官员的意见是必须无条件服从和严格执行的。立刻,节目单上的《大羊驼和美洲豹》用浓浓的墨汁涂抹掉了。为了不折不扣充分体现高级官员的指示精神,第二天就把猛驼子迁出香吐的笼舍,单独搬进猛兽区那间空闲的铁笼子。既然节目已经寿终正寝,猎食者与被猎食者就没必要再关在一起,以免再次遭来非议。本来嘛,美洲豹和大羊驼生活在一间笼舍内就不太合适。

  阳光大马戏团兽棚区分成南北两片,猛兽演员和非猛兽演员分片饲养,彼此相距约两百米,为了安全起见,中间还用三米高的铁丝网隔离开。猛驼子搬进猛兽区后,不仅见不到香吐的身影,听不到香吐的叫声,也闻不到香吐的气味,算是彻底断绝了和香吐的联系。
  它们当然不愿维持了三年多的亲密的母子关系就这样被活活拆散,香吐整天寻寻觅觅,好像丢了魂似的,猛驼子更是思母心切,寝食不安。

  为了能让香吐和猛驼子忘却过去那段扭曲的生活,恢复种的本来面目,进入正常的动物演员角色,阳光大马戏团花了一大笔钱,用最快的速度从秘鲁国家马戏团进口了一只公羊驼和一只雌美洲豹,给香吐和猛驼子各找了同物种的伴侣。

  按经验,只要有了同物种的伴侣,就能摆脱物种倒错的阴影。

  这个经验在香吐身上再次得到印证,进口公羊驼被送进笼舍后,几个小时就成了香吐的乘龙快婿。有了意中羊驼,就好比有了灵丹妙药,物种倒错的毛病很快就得到根治,不再寻觅早已不见踪影的猛驼子,而是忙着与那只公羊驼卿卿我我,还主动与公羊驼形影相随一起排练新节目。两个月以后,就与公羊驼结伴登台表演了。更可喜的是,成熟的爱情结出丰硕的果实,它又有了身孕,肚子一天天大起来。

  对母羊驼香吐来说,失去猛驼子,就好比已经长大的幼崽离家出走过独立生活去了,虽然也有慈母的思念和牵挂,但长大的幼崽出走,其实也是它新生活的开始,可以腾出精力来,重新选择佳偶,养育新一茬幼崽,这是许多母兽圆形的生命规则,忘却旧的是为了更换新的,很自然也很正常。

  遗憾的是,同样的经验在猛驼子身上却不灵光了。那只不远万里来相会的雌美洲豹被送进铁笼子,猛驼子没表现出应有的热情来,反而用充满戒备和怀疑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对方,喉咙深处发出威胁的低吼,态度极不友好。这只雌美洲豹芳龄三岁,相当于情窦初开的怀春少女,皮毛色彩淡雅,环斑线条优美,五官比例恰当,尾巴美轮美奂,用美洲豹的标准衡量,算得上如花似月了。

  美洲豹雌雄比例均衡,雌豹每次交配后,要等幼崽满两周岁离家后才会再次发情,时间跨度拉得很长,对雄豹来说,与雌**配权是一种稀缺资源,雄性间常会为争夺发情期的雌豹而大打出手。据科学家测算,有一半以上的雄豹终身得不到一次交配机会。正由于这种性别落差,雄豹天生有绅士风度,对雌豹很会迁就讨好,以期能讨取异性欢心,获得异性青睐。

  假如铁笼子里换了一只其他雄美洲豹,突然送进一只年轻貌美的雌豹来,好比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如此送上门来的大喜事,睡梦中都会笑醒呢。就算雄豹年轻莽撞,生活经验不足,出于对闯人者的猜疑,开始发出几声示威的吼叫,后来也应该从对方有诱惑力的气味中醒悟过来,做出欢迎的姿态。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在动物界是真理。可猛驼子表现极为反常,雌豹送进笼来两三个月了,仍不理不睬,态度冷冰冰的。进餐时,管理员老费将肉块倒进食盆,它就快步蹿上来,用凶狠的眼光怒视也在往食盆走来的雌豹,生怕人家赶在它前头了它的食物。它总是将食盆里最大一块肉叼走,回到铁笼子右侧,抱着肉块独自啃食,好像压根儿不知道与年轻漂亮的异性共进晚餐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睡觉时,它也是背对着雌豹,独自蜷缩在右侧那个幽暗的角落,闷头独睡,从来不会用欣赏的眼光窥视睡梦中的雌豹,更别说悄悄摸过去动什么歪脑筋了,比正人君子更正人君子。

  倒是那只雌豹,或许是对猛驼子一身浓艳的皮毛和威武俊美的外表感到满意,也许是觉得同是天涯沦落豹因此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情怀,竟主动向猛驼子暗示友谊。进食时,当管理员老费将肉块倒进食盆,雌美洲豹不再急急忙忙蹿上去抢夺,而是娴静地站立一旁,等候猛驼子先挑走最大最好的肉块,似乎默认猛驼子有优先进食权。这种礼让三分的谦虚行为,在凶猛的大型肉食动物中是很少见的,没有对对方相当的好感。是不可能有如此表现的。

  有一次,还没有到开饭时间,雌豹突然从铁笼内假树的树权上取出一只兔头来,毫无疑问,是昨天吃兔肉时悄悄藏起来的,它将兔头叼到笼子的中央空地,慢条斯理地啃吃,一面吃还一面斜眼瞟猛驼子,心意刻在脸上,分明是在含蓄地邀请猛驼子过来分享这只兔头。雌雄美洲豹共同进食,就像人类男女约会逛公园,是建立亲密关系的前奏。但猛驼子却像个强盗一样扑过去把兔头抢走,本应甜甜蜜蜜的约会变成撕扯争斗的抢劫。
  睡觉时,那只雌豹也挺有意思,虽然是睡在铁笼子左侧,与猛驼子分居而眠,但它的头朝向猛驼子,温柔如秋水的眼光总是不经意地扫在猛驼子脸上,用这种身体语言传递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我并不讨厌你,假如你使劲追求的话,或许我会喜欢上你的。有一次,温暖的春夜,月光如水银般流进兽棚,一副春暖花月夜美景,那只雌豹移到笼子中央来睡,惬意地翻动着,背部在水泥地上摩擦蹭痒,嘴里哼哼唧唧像在唱豹式小夜曲,一会儿舔舔豹爪,一会儿梳梳胡须,一会儿用爪掌干洗脸蛋,一会儿用尾巴摩挲腹部,典型的搔首弄姿,用意当然不言自明。可猛驼子却像块没有感觉的木头,睡自己的觉。

  抛洒的热情没有丝毫回音,辛勤的耕耘没有丝毫收获,久而久之,那只雌美洲豹也厌烦了,停止一切示爱游戏,在冷漠的铁笼子里过无聊的日子。

  这两只美洲豹也互相配合演一些节目,什么踩大球钻火圈之类的,但演技平平,属于可演可不演的鸡肋节目。它们台上是搭档,台下却关系疏远,谁也不理谁。进得铁笼子,猛驼子往右,雌美洲豹往左,立刻就分道扬镳,各自盘踞在笼子两端。

  除了排练和演出,猛驼子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两只后爪直立,两只前爪抠住笼子的铁丝网眼,长时间眺望。有时一站就是两、三个小时,表情怪怪的,或者耳廓抖动像在凝神谛听,或者鼻子耸动像在仔细嗅闻,或者呦呦叫唤像是走散的奶崽在焦急地找寻母兽。

  猛驼子只攀爬南墙的铁丝网眼,换句话说,它从来不去攀爬西墙和北墙的铁丝网眼。朝南方向,隔一道三米高的铁丝网,两百米开外,就是母羊驼香吐的笼舍。猛驼子踮着后肢直立起来,能隐隐约约看见香吐笼舍周围那片青翠的橄榄树林。管理员老费心里很清楚,猛驼子虽然看不见香吐的身影,闻不到香吐的气味,听不到香吐的叫声,但它天生有很强的方向感,知道该向南面企盼和等待香吐的出现。

  在一次业务会上,管理员老费忧心忡忡地汇报说:“美洲豹猛驼子和母羊驼香吐分笼已经快半年了,猛驼子的感情依旧在香吐身上,它每天要花大量时间攀爬在铁丝网眼朝南张望,对新来的雌美洲豹毫无兴趣。它待在母羊驼身边的时间太长了,我担心它已经有了恋母情结,永远是只离不开母兽的幼崽了。”

  “你别说得那么邪乎,时间会改变一切的。”高导演不悦地瞟了管理员老费一眼,“明天叫木工用胶合板把笼子朝南那面给封起来,封得严严实实不留一条缝,看它还怎么往那个方向张望。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和那只雌美洲豹亲近起来的。”

  很快,铁笼子朝南那面用胶合板封死了,像一块屏障,有效地割断了猛驼子的视线。
  木工作业时,猛驼子被牵到排演厅排练节目,等它中午回笼时,朝南那面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它站在笼子中央,神情怪异,先是望着改造过的笼壁发呆,静穆了约半分钟,耷拉在两胯间的尾巴慢慢变得坚挺,棍子似的平举起来,突然间发出一声闷雷似的吼声,饿虎扑食般地冲向南面笼壁,拼命撕扯噬咬。胶合板本来就很结实,又是蒙在笼子外面,中间隔着一层铁丝网眼,豹爪再犀利也撕扯不破,豹牙再尖利也噬咬不坏。鼓捣了一阵,它显得精疲力竭,退回到角落,呼呼喘着粗气。休息了约半小时,养精蓄力后,又扑上来瞎折腾。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几次,一再碰壁碰得头破血流后,大概晓得无论怎样努力也是无法将南面笼壁胶合板拆除的,这才有所收敛,停止这种徒劳的扑击。可它狂躁的情绪却难以平静下来,白天只要是待在笼子里,就一刻不停地在南面笼壁前踱来踱去,不时朝遮挡了它视线的笼壁龇牙咧嘴咆哮数声,以发泄心中的怨愤。

  好几天过去了,情形无任何改观。

  管理员老费把猛驼子的异常表现向高导演作了汇报,高导演说:“这不奇怪,总有个适应过程的嘛,慢慢它就会习惯的。”

  高导演的话并不灵验,两个月过去了,猛驼子仍然对遮断它视线的屏障仇恨难消,仍然用急促的步子没完没了地在南面笼壁前踱来踱去,像个得了狂躁症的精神病患者。

  由于长时间处在高度亢奋状态,长时间心情郁闷,猛驼子变得精神恍惚,脾气也越来越暴躁。有一次在舞台上演踩球节目,它一连几次都从球上滑落下来,引起观众喝倒彩,它索性耍赖躺在地上不肯再演。女演员乔三珍用鞭子指着它的鼻吻,喝令它爬起来继续演出,它却张开嘴啊呜一日朝乔三珍白嫩的手腕咬去,幸亏乔三珍有所防范,闪电般缩回手,及时将鞭子插进它嘴腔,这才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

  与此同时,猛驼子和雌美洲豹的关系也日趋恶化,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它们都将尿撒在笼子中央,用气味画出一道分界线,右侧半个笼子属于猛驼子,左侧半个笼子属于雌美洲豹,表面上是为了互不侵犯,实际上是各不相让。有时候,猛驼子跨过分界线到左侧的食盆取食,或者雌美洲豹跨过分界线到右侧的水槽饮水,对方就会剑拔弩张发出威胁的低吼,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一场血腥斗殴。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母羊驼香吐的日子可谓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半个月前它产下一只幼崽,小羊驼生下来两个多小时就会走路,细腻如丝的绒毛,麻栗色的眼珠,健康漂亮,活泼可爱,整天跟在香吐屁股后面蹦蹦跳跳。那只公羊驼也挺有爱心,忠实地陪伴在妻子身边。一家三口,尽享天伦之乐,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你呀,还在这里刻骨铭心想念你的羊驼妈妈,可你知不知道,你的羊驼妈妈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早就把你忘到九霄云外了。你别犯傻了,哦,你是美洲豹,你不可能一辈子跟着大羊驼过日子的。你应该把你的羊驼妈妈忘掉。跟它一起过日子,它才是你一辈子能相依为命的伴侣。”乔三珍用高压水龙头把铁笼子中央那条豹尿分界线冲刷干净,一条胳膊搂着猛驼子,另一条胳膊搂着雌美洲豹,好心好意地对猛驼子说。

  遗憾的是,猛驼子听不懂她的话,即使听懂了也未必会接受她的忠告。它不愿意和雌美洲豹贴得那么近,扭动身体从她胳膊下挣脱出去,又开始对蒙上胶合板的南面笼壁吹胡子瞪眼喉咙深处发出恶毒的诅咒声。

  “唉,这段时间我的右眼皮老跳个不停,真担心会闹出什么乱子来哟。”管理员老费望着日渐消瘦、两只眼睛布满血丝的猛驼子,叹息道。


【六:无法避免的悲剧】

  事情来得很突然,乔三珍猝不及防,血淋淋的灾祸就发生了。
  那天上午,按照动物演员训练计划表,女演员乔三珍把两只美洲豹带到排演厅排练直立走平衡木的新节目。中午十一点半,训练结束,按规定,她负责把两只美洲豹送回铁笼子。那只雌美洲豹已经跨进笼子去,她接着给猛驼子解开拴在脖颈上的皮圈。猛驼子的脑袋已经钻进门洞,皮圈解开后,只消按住它的脊背用力推搡,它就会举步跨入笼子去。

  咔嗒”一声,皮圈上的搭扣拉开了,乔三珍手按在猛驼子脊背上,刚要用力推搡,就在这节骨眼上,突然,南面传来“咩吭”的叫声-这是美洲大羊驼特有的叫声,刚巧老天爷刮的是三级南风,那叫声清晰地灌进了猛驼子的耳朵。就像银针刺中了最敏感的穴位,猛驼子身体剧烈颤抖,软绵绵的尾巴刷地挺直起来。乔三珍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妙,一只手用力推搡它的脊背,另一只手想去关拢铁门,但已经迟了。猛驼子后退半步,脑袋从铁笼子里退了出来。它两只耳朵竖得笔挺,眼睛闪烁着可怕的光,胡须像麦芒一样往上翘耸,模样十分吓人。乔三珍的心陡地一紧,举起手上的皮圈在猛驼子身上抽了一家伙,厉声呵斥:“你想干什么?不准动,躺下来!”平时她这么一吆喝,猛驼子会乖乖就地躺下来的。可这一次,它把她的呵斥当做耳边风,那皮圈抽打在它身上,也像抽打在木头上一样,毫无反应。她想重新给它戴上皮圈,但还没等它动手,它就小跑着向传来咩吭声的南面而去。她急了眼,扑上去搂住豹腰,想把它拖住。可一个弱女子,哪有力气和美洲豹较劲,猛驼子往前蹿了几步,很容易就把她给甩脱了。她大声喊叫,可正是吃午饭的时间,管理兽棚的人都到餐厅打饭去了,喊了好几声也没人答应。

  再说南面两百米开外的大羊驼笼舍,也是巧,那只刚刚满月的小羊驼不知怎么搞的,从两根木栅栏间狭窄的缝隙挤了出来,跑到笼舍外来玩了。母羊驼含吐和那只公羊驼在笼舍里大呼小叫,想把逃逸的小羊驼叫回自己身边来,可小羊驼很淘气也很贪玩,爸爸妈妈越是叫唤,它越是在笼舍外玩得欢。饲养员吃饭去了,没人来干涉调皮捣蛋的小羊驼。母羊驼香吐和那只公羊驼焦急地想到小羊驼身边去,就用身体猛烈撞击笼舍门。笼舍年久失修,那扇木门被白蚁蛀空,早已是摇摇欲坠,哪里经得起两只成年大羊驼轮番撞击,“轰”的一声,木门倒塌了,香吐和公羊驼从笼舍走了出来。

  小羊驼本来在那片橄榄树林里玩耍的,见爸爸妈妈来追赶自己,玩兴更大了,撒腿朝北奔跑,索性玩起捉迷藏游戏。小羊驼朝北跑了足足一百米,一直跑到与猛兽区的分界线--那道三米高的铁丝网前。原本两百米的距离缩短了一半,也没了橄榄树林的遮挡,又是顺风飘荡,各种因素加在一起,那母羊驼香吐咩吭的叫声也就传到猛驼子的耳朵里。

  猛驼子一口气跑到空旷地带,看到了它日思夜想的羊驼妈妈。它狂吼一声,飞也似的朝南奔去。转眼间它已到了那道铁丝网前。铁丝网高达三米,而成年美洲豹扑蹿的高度,一般在两米五左右。应该说,这道铁丝网超出了美洲豹蹿高的极限。它飞奔到铁丝网前,没有任何迟疑,也没有任何畏惧,嗖地蹿跳起来。兴许是发挥出了狗急跳墙式的潜能,兴许是它具有超常的蹿高天赋,它的身体凌空而起,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竟然成功翻越三米高的铁丝网。它的两条后腿碰着铁丝网,哐啷一声,铁丝网颤抖动摇,它的腿也被划出两道长长的口子,在空中飘洒着殷红的血珠。

  乔三珍看得目瞪口呆。

  当猛驼子狂吼飞奔时,母羊驼香吐似乎已感觉到危险逼近,咩吭咩吭高叫着,与公羊驼一起,左右护卫着小羊驼,急急忙忙往橄榄树林撤退。

  但已经迟了,猛驼子已跳过铁丝网,扑向日思夜想的羊驼妈妈。它的两条腿虽然被铁丝划出血口,可它太激动太兴奋太欣喜太痴迷太投入太专注,根本没发现自己受了伤,当然也不会感觉到疼痛,朝香吐狂奔而去。

  美洲豹的奔跑速度比大羊驼快得多,转眼问,猛驼子已追上这家子羊驼,它噗噗朝公羊驼身上喷粗气,是要公羊驼滚开,别妨碍它与香吐团聚。
  假如公羊驼胆小谨慎,知趣地退让到旁边去,也许就不会有流血惨案了。偏偏这是只勇敢无畏的公羊驼,从小在马戏团长大,经常与虎豹豺狼猛兽演员同台献艺,并不怎么害怕张牙舞爪的美洲豹。它见猛驼子追到身边,出于保护妻小的责任心,倏地转过身来,咩吭叫着,跳动身体举蹄来踩踏猛驼子的脑袋。--我要把你的脑袋像葫芦瓢踩得稀巴烂!

  在野生状态下,大羊驼家庭受到食肉兽追逐,通常也是由身强力壮的公羊驼站出来与天敌周旋,掩护母羊驼和小羊驼撤离。

  这是物种的高贵品性,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猛驼子没想到公羊驼会举蹄反抗,耳根挨了一蹄子,大羊驼的脚前端有弯曲尖锐的硬蹄,是有效的防御武器,猛驼子的耳根被蹭掉一块皮,不说被踩得眼冒金星,起码也疼得咝咝倒抽冷气。猛驼子勃然大怒.狂啸一声,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将上去,一下将公羊驼扑翻在地,血盆大口咬住公羊驼的脖颈,强有力的下巴狠命拧动,咔嚓一声,公羊驼颈椎断裂,身体瘫软,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

  猛驼子虽然从小在马戏团长大,从未捕杀过猎物,但它的生理结构是最优秀的美洲豹,基因里就有杀戮的本能,随时都能将这种潜藏的本能转化为行动。在美洲大陆的荒原丛林,美洲豹最喜爱的猎物就是大羊驼,数万年的进化过程,已练就一套捕食大羊驼的精湛技艺,这种技艺通过遗传密码溶化在血液中,变成与生具备的本领。所以,猛驼子虽然初开杀戒,却能熟练而麻利地进行致命的噬咬,一口咬断公羊驼的脖子。

  猛驼子从公羊驼身上跳起来,继续追赶母羊驼香吐。

  在橄榄树林边缘,猛驼子再次追上香吐。它拦住香吐的去路,“呦欧呦欧”急切地叫唤,那姿势分明是想钻进香吐的怀抱,重温母子深情。香吐竭力躲避着,尽量用背对着猛驼子。对母羊驼香吐来说,当务之急不是要与猛驼子团聚,而是保护小羊驼以免遭不测。

  小羊驼出于食草兽对食肉兽本能的恐惧,拼命往母羊驼香吐怀里拱,对小家伙来说,妈妈是唯一的保护伞。

  小羊驼的动作,无疑影响了猛驼子与香吐团聚。猛驼子又周旋了几次,还是未能钻进羊驼妈妈温暖的怀抱,它眯起布满血丝的豹眼,充满嫉恨的眼光落在小羊驼身上,伸出血红的舌头在锋利的牙齿上舔了舔,突然挥起前爪闪电般地拍击,这是美洲豹捕杀猎物常用的毒招,尖利的豹爪像铁钩无情地刺穿小羊驼的细皮嫩肉,接着它用力往外拉扯,随着一声稚嫩的惨叫,小羊驼被从香吐怀里拖拽出来。它一不做二不休,照准小羊驼脆弱的小脑袋啊呜咬了一口,可怜的小羊驼脑浆进流,走完了短暂的生命旅程。

  已经开了一次杀戒,再开一次又有何妨?

  猛驼子已经处于癫狂状态,早就把马戏团动物演员严禁杀生的戒律弃之脑后。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回到羊驼妈妈身边,重新拥有那份甜腻腻的母爱。谁阻拦它达到这个目的,谁就是它不共戴天的仇敌。

  小羊驼倒下了,最后的障碍消失了,猛驼子豹眼里残忍的凶光隐褪了,闪烁起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光芒,它绕到香吐面前,双爪搂抱着香吐的脖颈,身体悬吊在母羊驼怀中,呦呦欧欧轻声吼叫,诉说着刻骨铭心的思念,讲述着永不褪色的深深的眷恋。母子分别已经半年多了,那久违的亲情,那母爱的甘霖,让它兴奋得简直要发狂。它一会儿脑袋拱进香吐颈窝轻柔摩挲,一会儿四仰八叉躺在地上期待香吐来亲吻,一会儿试图钻到香吐腹部温习吃奶姿势,一会儿又像淘气的幼崽吞吐香吐尾巴玩耍。

  当人们闻讯赶来时,公羊驼早已断气,小羊驼倒在血泊中,流血惨案已经成为铁的事实。母羊驼香吐满脸凄苦,清秀的眼睛蓄满哀伤的泪,它无力挣脱猛驼子的纠缠,它只有一动不动,像尊泥塑木雕,任凭猛驼子在它身上亲昵撒娇。

  飞来横祸,谁之过,谁的错?

  猛驼子已经开了杀戒,野兽的本性暴露无遗,无人敢再走近它,只有用麻醉枪将它射倒,关进一只用十毫米钢筋焊接起来的小笼子里。按规定,凡杀过生的猛兽,不能再继续留在马戏团当动物演员了,只有将它送往圆通山动物园,终身监禁在铁笼子里。

  母羊驼香吐,虽然身体丝毫没有受伤,但心灵却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它不吃不喝不睡,在笼舍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咩吭,不断从鼻子喷射分泌物。两天后,它的叫声变得嘶哑,就像鬼魂在泣号,令人毛骨悚然,它鼻子里喷吐出来的不再是亮晶晶的分泌物,而是鲜红的血浆。

  又过了一天,母羊驼死了,死的姿势很特别,跪卧在地上,后脑勺枕在背上,仰脸朝天,那双清秀的眼睛圆睁着,像在责问苍天,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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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归野》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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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归野
沈石溪



【一  驯服烈马】

  “我让你撒野!我让你撒野!”乞颜哈察咬牙切齿呵斥着,左手攥紧缰绳,右手挥舞皮鞭,朝一匹年轻的儿马狠狠抽打。
  儿马就是雄马,蒙古族骑手都把雄马叫做儿马。
  乞颜哈察是一位中年蒙古族汉子,生在蒙古包里,喝的是马奶,听的是马头琴,从小在马背上长大,跟所有蒙古族骑手一样,乞颜哈察对马有着深厚的感情,把马当做自己的家庭成员。他一生养过许多马,冬夜寒冷,蒙古包里有一盆炭火取暖,马厩里也一定会有一盆炭火取暖;天旱缺水,有了一瓢清水,一定会匀半瓢给马解渴。但此时此刻,乞颜哈察的皮鞭却呼呼作响,毫不客气地落在眼前这匹儿马身上。
  被乞颜哈察鞭笞的马,名叫奈木扎,这是一匹三岁龄的蒙古马,毛色枣红,马鬃深褐。它奋力昂首扬鬃,发出悲愤的嘶鸣,扭动身体竭力想躲避毒蛇般的皮鞭,无奈它长长的马脸套着笼头,缰绳紧紧攥在乞颜哈察手里,它再怎么左冲右突,也无法躲开呼呼飞舞的皮鞭。它想张嘴咬正在打它的主人,但它的马嘴塞着一枚铁链做的嚼子,根本无法做出咬的动作来。它拼命转动身体,想让自己的身体调个头,不是马头对着主人,而是尾巴对着主人,这样的话,它就可以使出马最有效的反抗手段——尥蹶子,也就是用两条后腿猛烈蹬踢毒打它的乞颜哈察,但它很快发现,自己的企图根本无法实现,乞颜哈察是一位有经验的牧民,对马的特点了如指掌,一眼就能看穿马的心思,且身手矫健,步伐灵活,它往左边转,他也跟着往左边转,它往右边转,他也跟着往右边转,自始至终站立在它的马头前。它又想抬起前蹄去踢,这也是马很厉害的反抗手段,但主人比它聪明得多,它刚想高高昂起马头,主人便攥紧缰绳使劲往下拽,它的马头无可奈何低垂下去当然也就不可能抬起前蹄去踢了。
  在人的面前,牲畜的一切反抗都归结为零。
  更糟糕的是,奈木扎的反抗企图,更激怒了乞颜哈察,皮鞭挥舞得更猛烈了,雨点般落到奈木扎身上。每一鞭下来,都像被火焰舔了一下似的,钻心地疼。很快,奈木扎脖颈、背脊和臀部,隆起一条条蚯蚓般的鞭痕。
  其实乞颜哈察很喜欢奈木扎。蒙古马身躯壮硕,吃苦耐劳,但通常个头都不太高,身高一般都在一米二左右,首尾长一般在两米八左右。奈木扎身高足有一米五,头尾足有三米,这在蒙古马里,可以用身躯伟岸来形容。更难得的是,奈木扎四腿细长,身材匀称,就像练过健美的运动员一样,身上和四肢的肌肉一块块凸出来,皮毛油光水滑,泛动着青春的光泽。普通蒙古马毛色都为枣红色,颜色有点偏暗,奈木扎皮毛虽然也是枣红色,却颜色发亮,跑动起来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奈木扎的马脑袋较一般蒙古马要大,马眼清秀,眼珠偏蓝,不仅长得帅气,还有几分洋气,很招人喜欢。奈木扎不但外表俊美,跑起来也很快,像阵风一样在辽阔的草原驰骋,称得上是匹百里挑一的骏马。
  蒙古汉子一生最爱两样东西,烈酒和骏马,乞颜哈察当然对奈木扎情有独钟。但让乞颜哈察愤怒的是,奈木扎桀骜不驯,性子太野。这一点,在奈木扎刚出生时,就有了预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母马阿婉儿折腾了一夜,终于将奈木扎产了下来。普通马驹,产下来后,起码要在母马怀里依偎两三个小时,等身上湿漉漉的绒毛焐干后,才会抖抖索索站起来,躲藏在母马身体下,露出两只惊恐不安的眼睛,好奇又胆怯地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但奈木扎却与众不同,它落地后,母马阿婉儿刚把胎衣剥掉脐带咬断,它就噌地站了起来,瞪起两只蓝宝石般明亮的眼睛,用一种挑战的眼神打量马厩里的人和四周的一切。
  这个时候,马厩里还有一匹名叫四娘的母马和一匹名叫山郎的马驹。山郎出生已四周,身子骨渐渐长硬,已能活蹦乱跳跟在母马后面到牧场去吃草了。动物幼年时都很调皮,小马驹自然也不例外。山郎看见奈木扎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出于好奇,也出于淘气的天性,跑拢过去,咴咴叫着,伸出马头,想去触碰奈木扎的身体。

  一般的小马驹,刚刚从娘胎里钻出来,看见一匹比自己大的马驹靠拢过来,本能的反应就是躲到母马的身体后面去。但令所有在场的人都吃惊的是,奈木扎不但没躲到母马阿婉儿背后去,反而张开嘴就朝山郎的马脸咬去,山郎被吓了一跳,转身就逃回母马四娘的身边去了。
  从盟旗卫生站赶来为母马阿婉儿接生的兽医依娜罕惊诧地扬起两条柳眉,一面在木盆里清洗手上的血污,一面对着奈木扎说道:“刚钻出娘肚子,站还站不稳呢,就想打架了,你的性子也太野了吧!莫不是野马投的胎?”
  谁也没想到,兽医依娜罕的一句戏言,竟成了难以破解的咒语。
  随着牙口增长,奈木扎身上那股子野性,越来越让乞颜哈察感到头疼。
  三月龄时,奈木扎已成了桑巴盟旗远近闻名的“小霸王”,特别爱撒野打架,与它牙口相仿的小马驹,都不敢招惹它。
  有一次,奈木扎跟着母马阿婉儿在一块碧绿的草滩啃食嫩草,卡布家一匹牙口六个月名叫仔仔的小马驹,恰巧也来到这片草滩,草滩上嫩生生的草芽像磁石般地吸引了仔仔的视线,仔仔便冲了进来,将脸埋进草叶间,贪婪地啃吃起来。奈木扎生气地瞪大那双漂亮的马眼,梗起脖颈咴咴嘶鸣,警告仔仔别来抢夺这块是它先发现理应归它所有的草滩。仔仔睨视了奈木扎一眼,或许是觉得奈木扎比自己矮了半个马头,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并没把奈木扎的警告放在眼里,继续啃吃嫩生生的草芽,不仅如此,还挑衅似的一步步逼近奈木扎,用身体挤撞奈木扎,用意很明显,想把奈木扎挤出去,独霸这块碧绿的草滩。
  要是换了一匹小马驹,看见比自己高出半个脑袋的同类来争抢食料,最多委屈地嘶叫两声,便转身逃走了。但奈木扎却伫立在原地,等到仔仔用身体来挤撞时,冷不防张嘴在仔仔耳朵上咬了一口,把一只耳朵咬成了两片,仔仔疼得尖叫起来。仔仔也是一匹小儿马,不愿就这么在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同类面前败下阵来,便啃咬踢蹬,摆出一副打架的姿态来。奈木扎毫无惧色,迎面冲撞过去,发疯般的啃咬,发疯般的举足踢蹬,活脱脱就像一匹小疯马。仔仔毕竟还是一匹未成年的小马驹,吓坏了,惨叫一声,落荒而逃。
  从此以后,仔仔只要一看到奈木扎的影子,就识相地避开去,再也不敢以大欺小来招惹奈木扎了。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奈木扎身上那股野性也日益膨胀。在它牙口八个月时,竟然就独自离家出走,好几天也不回来。乞颜哈察请了两个朋友帮忙,三个人骑着三匹骏马,还带了两条嗅觉灵敏的蒙古牧羊犬,在呼伦贝尔找了整整一个礼拜,最后在两条蒙古牧羊犬的帮助下,才在一条荒僻的乱石沟里找到已经失踪了半个月的奈木扎。乞颜哈察大声呼喊奈木扎名字,它不但不予理睬,反而狂奔而逃,还踢伤了一只蒙古牧羊犬。没办法,三个牧民轮流骑着骏马追赶,使用了套马杆才将奈木扎逮住。
  普通儿马要到牙口满一岁后才会钉马掌、戴马笼头,但奈木扎牙口八个月就钉上了马掌,戴上了马笼头,提前了整整四个月。
  尽管如此,奈木扎仍性情顽劣,调皮捣蛋,不断惹是生非。今天把阿锅麻奶家的一匹小儿马给咬伤了,明天把卓婆答啦家的一匹老骟马给踢瘸了,三天两头给乞颜哈察添麻烦。小小年纪,胆子还贼大。有一次,一群马结伴去到桑巴河饮水,河边草丛突然蹿出一条腹蛇来。腹蛇又称五步蛇,性剧毒,不幸被咬一口的话,走不到五步就会口吐白沫倒毙在地。这是一条母腹蛇,在草丛里产了一窝卵,害怕宝贝卵被马蹄踏碎,便勇敢地蹿出来阻挡马群。所有的马一看到腹蛇,便炸窝似的四散开去,咴咴惊叫着,扭转马头奔逃,唯恐被剧毒的腹蛇咬死,唯独奈木扎没逃跑,扬起马鬃,翘起马尾,迎着穷凶极恶的蛇头,蹦躂跳跃,摆开殊死一搏的架势。母腹蛇竖起脖颈,吞吐着鲜红的蛇信子,冷不防飞蹿上来,张开露出钩状毒牙的蛇嘴,企图噬咬马腿,奈木扎敏捷地跳闪开去……母腹蛇屡屡扑空,很快便气短力衰,像根烂草绳似的瘫倒在草丛间,奈木扎便得意地咴咴叫着,跳进河边草丛,将那窝蛇卵踩了个稀巴烂。
  奈木扎,那是蒙古语,翻译成汉语,有点捣蛋鬼或野小鬼的意思。
  假如奈木扎仅仅是爱打架、冒险踩蛇卵这样调皮捣蛋的事,乞颜哈察不会发这么大的火,毕竟乞颜哈察是土生土长的牧民,从小跟马打交道,爱马也懂马,知道马跟人一样,每匹马都有不同的秉性,有的马脾气温和,有的马性格刚烈,马驹就像小孩子,免不了会调皮捣蛋,偶尔淘气撒野,做一些出格的事,也在常理之中;让乞颜哈察无法忍受的是,奈木扎竟然撒野撒到游客头上去了,祸闯得越来越大,给他惹下一串麻烦。

  桑巴盟旗,坐落在呼伦贝尔草原中部,青青牧场,旖旎风光,吸引了大量游客,是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旅游业成了当地牧民发家致富的支柱产业。乞颜哈察家与桑巴盟旗其他牧民家一样,沾了旅游的光,也积极从事旅游服务。
  那些潮水般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大都市涌来的游客,除了参观蒙古包、听马头琴、欣赏蒙古歌舞、喝酥油奶茶外,最感兴趣的就是骑马了,无论男女老少,都会穿戴上蒙古族服饰,骑到蒙古马上,以蒙古包为背景,以呼伦贝尔草原为背景,拍照留念;尤其是男人,似乎血液里就隐匿着一种骑着骏马在草原驰骋的英雄情结,不仅要骑在马背上摆个造型拍照留念,还要骑马在草原溜达一圈,以圆自己扬鞭跃马的英雄梦。
  城里人不会骑马,也没有蒙古汉子的粗犷剽悍,循规蹈矩的城市生活,都让他们变得谨小慎微,骑到马上,两腿发软,心里发虚,害怕会从马上掉下来。于是,当地的牧民都挑一些牙口十岁以上最老实最温驯的老马来做旅游生意。这些老马经过调教,经过训练,都变成了棉花性子,任你怎么呵斥,任你怎么用脚踢马肚子,它也不会放开速度扬蹄疾奔。它总是踏着碎步小跑,慢慢吞吞,稳稳当当,比散步稍快一点,而且是跑一条固定的路线,在一片平坦的草地上,从蒙古包外直线跑出去三百来米,然后拐个弯,又从原路返回到蒙古包来,无论游客怎么拉缰绳,怎么用缰绳当鞭子抽打马脖子,这些老马也决不会偏离既定的路线。这样做的好处是,既满足了游客在草原扬鞭跃马的愿望,又特别安全。做旅游生意,游客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骑着马在草原上兜一小圈,收费二十元,兜两百圈,就足够买一匹马了,但城里人有钱,也舍得在旅游景点大把大把花钱,骑马的生意十分火爆。
  当然,这些马已不是什么草原骏马了,而是桑巴盟旗旅游景点标准的玩偶马。
  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马市上,老马的价格呼呼往上蹿,居然超出了青壮马的价格,一匹朝气蓬勃的青壮马只卖四千左右,一匹暮气沉沉的老马却能卖到五千以上,还供不应求哩。越老越俏,价格严重颠倒了。
  当然,真正的蒙古骑手是不屑于骑这种似马非马的玩偶马的。
  乞颜哈察想去旅游景点从事骑马生意时,家里共有五匹马,遗憾的是,都是清一色的青壮马,最年长的一匹骒马牙口六岁,最年幼的儿马牙口一岁零九个月,连一匹老马也没有。乞颜哈察不愿花大价钱去买一匹半死不活的老马,当然也不愿放弃很容易赚钱的景点骑马生意。他生来脾气就倔,偏不信青壮马就不能到旅游景点供游客骑乘这个邪。他家世世代代就是牧民,就是驰骋草原的优秀骑手,懂得驭马术,懂得如何调教马匹。他一手用鞭子,一手用青稞,训练它们严格服从指令,严格遵循既定线路,在草原上稳步小跑。
  经过约三个月时间的悉心调教,家里的五匹青壮马,脾气都变得温和柔顺,于是,便将它们牵到旅游景点,供游客挑选骑乘。
  谁也没想到,乞颜哈察的生意竞异常火爆,游客在他的骑马摊前排起了长队,而其他牧民家的骑马摊前只有零零星星几个老弱妇孺类游客了。
  游客虽然不像牧民或骑手那样懂马,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原先那些旅游景点里担当玩偶马的老马,普遍有个缺点,那就是形象不佳,体毛无光,蔫头蔫脑,生命的烛火衰微,模样当然不中看。乞颜哈察家里的五匹青壮马,匹匹膘钯体壮,皮毛油光水滑,一看就知道是生命力旺盛的骏马,与其他骑马摊的老马们一比,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人类是由游牧走向农耕又走向工业时代的,男人的血液里都有骑马扬鞭驰骋草原的英雄情结,女人也喜欢骑在骏马上显摆,以陪衬自己的英姿飒爽,或衬托自己的俊俏美丽,所以,在有安全保证的前提下,选择乞颜哈察家的青壮马来骑乘拍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乞颜哈察家的五匹青壮马里头,又数奈木扎的“点击率”最高,奈木扎比其余四匹青壮马整整高出半个马头,身躯也长出许多,鬃毛飘逸,一双马眼活泼明亮,通体散发着青春气息,气宇轩昂,用高头大马来形容,一点也不算过分,被游客们一眼挑中,也在情理之中。

  很快,奈木扎就成了桑巴盟旗旅游景点的明星马,成了乞颜哈察家的摇钱树。旅游旺季时,从早到晚都有游客排队等候骑乘奈木扎,钞票就像树叶哗啦哗啦飘进他家的蒙古包,
  但乞颜哈察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他知道奈木扎的性子野,俗话说江山易移秉性难改,唯恐它撒野惹祸,伤到游客,因此,他对奈木扎格外留神,每次游客骑乘,只要他在场,他都要亲自执辔保驾,以防万一。
  尽管如此,让他担心的事情还是频频发生。
  有一次,一位胖胖的男游客骑到奈木扎背上,这家伙绝对是位肥胖症患者,浑身赘肉,大腿比牛腿还粗,体重少说也有三百斤。奈木扎大概觉得背上负重太大,有点不舒服,刚走了半圈,冷不防蹦跳了一下,如果换个正常体重的人,也许会被猛烈的颠簸吓了一大跳,可也不大可能会一头栽落下来,但这位胖子平衡能力实在太弱,哎呀惊叫一声,像面粉袋一样从马背上滚落下来,额头鼓起一个包,脸也擦破了,害得乞颜哈察赔礼道歉三次,还赔了一百块钱,这才算了结。
  有一次,早晨喂料,奈木扎三口两口先吃完自己面前马槽里的麦麸,又霸道地去抢吃身旁那匹名叫乌达的雄马面前的料,乌达嘶鸣抗议,奈木扎就蛮横地对着乌达又踢又咬,闹得整个马厩乌烟瘴气。乞颜哈察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他是这群马的主人,主人者,上帝也,必须维护公平、正义和秩序,他就不轻不重在奈木扎马脖子上擂了一拳,叱骂了几声,把马厩里这场小小风波给弹压了下去。
  没想到,奈木扎便开始闹情绪了,来到骑马摊,一位游客跨到它背上,才走了几步,它便颠动身体想撒野。乞颜哈察养了多年马,还看不穿它这点小伎俩?拽紧笼辔,稍稍用力往下压,让它没办法蹦跳或尥蹶子。但这畜生天生就是个捣蛋鬼,鬼点子还特别多,走着走着,突然四条马腿弯曲,一下躺倒在地,游客根本没防备,像冬瓜一样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弄得灰头土脸,差一点魂都吓掉了,害得乞颜哈察赔偿两公斤奶酪这才平息此事。
  还有一次,一位穿戴得珠光宝气、很有点贵夫人气派的女人骑着奈木扎照相。本来乞颜哈察手执笼辔守护在马头旁的,但贵夫人气派的女人挥手让乞颜哈察走开,意思是不要他出现在照片里;这符合情理,人家只愿与奈木扎合影,不愿与他乞颜哈察合影,他就得知趣地避开去;为了保险起见,他在松开笼辔前,还用手指不轻不重戳了马脸一下,用蒙古话低声呵斥了一句:“好好站着,别动!”然后,他后退两米,退出照相机的镜头,伫立在一旁。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
  也不知是贵夫人气派的女人身上涂抹的香水味道太重,刺激了奈木扎的嗅觉神经,还是草原上的小虫子飞进了奈木扎的鼻腔,奈木扎噗噗打了两个响鼻。
  马打响鼻,类似于人打喷嚏,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气流来自胸腔,带着一股草料与胃酸的气味,有点难闻。
  贵夫人气派的女人掩住鼻子,皱着眉头嗔怪道:“臭死了,没想到马是从鼻子里放屁的!”
  奈木扎当然听不懂人话,但作为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一种动物,马能从人的表情和声调中揣摩人的态度是友善的还是恶意的。
  奈木扎显然不高兴了,突然一撅屁股,身体向前倾斜。贵夫人气派的女人在马鞍上坐不稳了,身体也随之往前倾倒,她害怕从马背上摔下来,张开双臂搂抱住马的脖子,香喷喷的粉脸也贴近了马脖子。刹那间,奈木扎扭转马头,马唇贴到了贵夫人气派的女人的香唇上,就像接吻一样,两个口叠成个吕字,突然就打了个大大的响鼻。
  在一旁的乞颜哈察这才反应过来事情不妙,紧跨两步蹿上来紧紧揪住笼辔。但已经迟了,一股猛烈的气流就像从高压打气筒打出来的一样,喷灌进贵夫人气派的女人的鼻子和嘴巴里,也不知是被马撅屁股的颠簸吓着了,还是被马打响鼻的那股难闻的气流熏晕了,贵夫人气派的女人竟然满脸虚汗两眼翻白昏了过去。结果可想而知,贵夫人气派的女人被担架抬到卫生院抢救,乞颜哈察又掏了一笔冤枉钱。
  每一次奈木扎撒野捣乱,乞颜哈察都要用鞭子教训它一顿,他恪守这样一条祖训,好马是靠鞭子调教出来的。但让乞颜哈察气愤的是,奈木扎总是不长记性,挨了一顿鞭子,野性收敛了些,但没过几天,老毛病就又犯了。
  乞颜哈察也曾经想过,不让奈木扎到旅游景点做生意了,但旅游旺季生意实在太火爆了,四匹马忙不过来。更关键的是,奈木扎早已名声在外,许多游客就是冲着奈木扎才走进他家蒙古包的,指名道姓要骑乘奈木扎。送上门来的钞票不赚,这也太白痴了啊。乞颜哈察就在这样矛盾的心境下,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继续让奈木扎在桑巴盟旗旅游景点自家的骑马摊服役。
  奈木扎终于惹下了大祸。
  今天早晨,同以往无数个早晨一样,乞颜哈察迎着地平线冉冉升起的太阳,将五匹马从马厩牵出来,来到草原。正值初夏,草原上绽开星星点点野花,把碧绿的草原装扮得分外美丽。顺着一条用白沙子铺成的哈达似的公路,几辆旅游大巴就像移动的蒙古包缓缓驶进草原。忙忙碌碌的一天又开始了。同往常一样,游客涌到乞颜哈察的骑马摊前,争相骑马照相留念,争相在草原扬鞭跃马。
  排在前面并指名要骑奈木扎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国字脸,理着小平头,戴着一副墨镜,脖子上系着一条跟狗链子差不多粗的金项链,走起路来昂首阔步,一看就是个有钱有身份的人,身后跟着一名年轻男子,也不知是秘书还是保镖,或许是秘书兼保镖吧。
  乞颜哈察抓住笼辔,秘书兼保镖的年轻男子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左一个董总,右一个董总,将那个被称为董总的男子扶上了马。
  董总执缰踏镫,挥挥手,示意乞颜哈察闪开,然后在马鞍上坐得笔挺,潇洒地扬起右手,做了个领袖造型。那气势,那做派,就像领主在巡视自家的庄园。
  秘书兼保镖的年轻男子赶紧掏出一架高级数码相机,咔嚓咔嚓连续不断给董总照相。

  乞颜哈察退守在两米开外,紧张得手心出汗,唯恐会出现什么意外。让他感到宽慰的是,这天奈木扎情绪很好,马耳半垂,马鬃瀑布似的朝两边自然下泻,马眼宁静如秋水,丝毫没有撒野迹象。
  好不容易照完相了,守候在一旁的乞颜哈察赶紧跨上前去,抓住笼辔,就往草原牵拉。他希望尽快牵着奈木扎在草原那条既定的路线兜一圈,赶紧将马背上的董总打发走。他在呼伦贝尔草原做了多年旅游生意,接待过无数游客,经验告诉他,像董总这样颐指气使爱端架子的游客,最容易节外生枝,最容易惹出事端,早打发早好。
  不幸被他猜中,董总果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在固定路线兜了一圈后,乞颜哈察伸手想搀扶董总下马,董总却赖在马鞍上不肯下来了,咂咂肉感很强酷似驴唇的嘴唇感叹道:“辽阔的草原,奔驰的骏马,喷啧,感觉真的太棒了!比我在高速公路上开宝马的感觉还要好!”
  “老板,圈子兜完了,你该下来了。”乞颜哈察尽量用谦和的口吻说道。
  “才刚开始呢!我喜欢上这匹马了,模样英俊,脚步轻快,真是匹好马,我要骑个够!”
  “老板,说好的呀,二十块钱兜一圈。”乞颜哈察微笑着说。
  “你是怕我不付钱吗?笑话!”董总将缰绳末端攥成鞭花状,鞭指那位秘书兼保镖的年轻男子,做了个付钱的动作。秘书兼保镖的年轻男子立刻从鼓鼓囊囊的腰包里掏出五张百元大钞,塞进乞颜哈察手里。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可能过于夸张了,但有钱能骑骏马,这句话却一点也不含糊。你摆骑马摊,就是让游客来骑马的;做生意,来者不拒,笑脸相迎,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人家有钱,人家乐意在奈木扎身上大把花钱,你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乞颜哈察虽说心里有点疙里疙瘩,却也只好继续让董总骑在奈木扎身上,他则抓着奈木扎的笼辔,在那条固定的路线碎步小跑。
  五百块,二十五圈,没事,早晨喂料喂得饱,奈木扎年轻力壮,有的是力气,别说二十五圈,就是连轴转二百五十圈,也累不着它的。乞颜哈察这么想。
  又碎步小跑了两圈,董总似乎越来越喜欢骑在马上的感觉了,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对乞颜哈察说:“你松手吧,不用你牵马了,我自己会骑!”
  乞颜哈察头摇得像拨浪鼓:“使不得,老板,这匹儿马太年轻,不懂事,不爱听人使唤,性子还有点野,弄不好会伤着你的啊!”
  董总翻起了白眼:“我看它挺友善的,跟我特别有缘,是吧?”说着,董总伸出一只肥腻腻的手,轻轻拍拍奈木扎的脸颊,很自信地说。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奈木扎微微扭转头,用柔软的唇吻在董总手上柔顺地摩挲了两下,好像在表达这样一层意思:恭喜你,说对了。
  董总得意地笑了,挥挥手,示意乞颜哈察退下。
  乞颜哈察诚恳地说道:“老板,我不会哄你,这畜生确实性子野,不好驾驭哩。”
  董总不悦地说:“我花了钱,自由自在骑一圈都不行吗?你啰里啰唆的,听得我心烦。闪开!出了事我自己负责,要是把马给骑坏了,我照价赔你!”
  “老板,这畜生确实不好调教,已经摔过好几位游客了啊。”
  “那要看是谁在骑它。”董总两粒小眼珠里激情燃烧,“在我手里,就没有调教不好的东西。我问你,马容易调教还是人容易调教?人比马难调教多了吧?我告诉你,我手下几千名员工,没有一个敢在我面前调皮捣蛋的!”
  乞颜哈察还想说什么,那位秘书兼保镖的年轻人走了上来,态度友善、动作强硬地把他的手户从笼辔上扳开,并搂着他的肩,绑架似的将他从奈木扎身旁弄走了。
  董总神气活现地策动缰绳,向草原跑去。
  乞颜哈察放心不下,挣脱秘书兼保镖的年轻人的纠缠,追随在奈木扎屁股后面。他不愿得罪游客强行去抓笼辔,也确实担心会发生意外,便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跟随在马屁股后面奔跑,一面跑,一面还用蒙古语呵斥,不许奈木扎撒野捣乱。奈木扎还算听话,在乞颜哈察的呵斥声中,循规蹈矩按照规定的线路在草原碎步小跑。

  又跑了两圈,董总的英雄梦又开始膨胀了。跑到规定线路的尽头,奈木扎偏转马头想跑回来,董总猛拉缰绳,不许奈木扎转弯,还大声讥讽道:“你是驴吗?怎么像驴拉磨似的一趟又一趟转圈?广阔的草原,我们应该自由奔驰!去,向前跑,跑到地平线去!”
  乞颜哈察在马屁股后面赶紧用蒙古语厉声喝令:“不许跑!转回去!”
  缰绳在指挥奈木扎向前跑,主人乞颜哈察又在厉声喝令它向后转,弄得奈木扎无所适从,在原地蹈蹄兜圈。
  董总生气地訾骂道:“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外表看起来像匹百里挑一的骏马,其实却是个窝囊废,连跑都不敢跑!真是绣花枕头一包草啊!我来教教你吧,该怎么做一匹名副其实的骏马!”说着,他扬起一截缰绳,就像扬起鞭子一样,在奈木扎后脖颈上啪啪抽了两下,口中还念念有词:“驾,驾——”
  董总的第三个“驾”字顶在舌尖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奈木扎突然向前蹿跃,董总猝不及防,一下从马背上滑落下来,在草地上摔了个嘴啃泥,那副墨镜像一只黑鸟,在天空划出一道弧线,飞进碧绿的草丛。
  奈木扎在乞颜哈察家的骑马摊服役已经半年多了,背上骑过无数游客,所有的游客都对它和颜悦色,都用赞赏和敬畏的眼光打量它,骑在它背上都小心翼翼生怕摔下来,可眼下这个骑在它背上的董总,不仅吆五喝六,还粗声粗气骂它,甚至扬起缰绳抽它;平心而论,攥在董总手里的那截缰绳很短,抽得也很轻,就像在给它搔痒痒;但它的自尊却受到了很大打击,好心情被破坏了,脾气变得暴戾,用突然向前蹿跃的办法,将背上之人摔落下来。
  你不尊重我,也休怪我不尊重你。
  许多人都会犯同样一个错误,总认为只有人类才有自尊这种高级情感,自尊是人类的专利,动物身上是不存在自尊这种感情的。这大错特错了,许多动物身上都有自尊这种情感,而且表现得还相当强烈。
  董总从马上摔落下来的一瞬间,乞颜哈察飞奔而至,一把揪住散落在马背上的缰绳,将企图向草原纵深奔逃的奈木扎抓在了手里。
  秘书兼保镖的年轻人赶紧去搀扶董总,但董总一个鲤鱼打挺,自己从地上跳了起来。初夏的呼伦贝尔,青草茂盛,草地柔软得就像地毯,董总从马背上摔下来,虽然摔了个嘴啃泥,却毫发未损,连皮都没擦破一点。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董总抖抖肩扭扭腰曲曲腿,确认自己身体一切正常后,便笑骂道:“哦,还算是有点血性,他妈的,我就不信降服不了你!”说着,便一把从乞颜哈察手里抢过缰绳,在那位秘书兼保镖的搀扶下,再次跨上马背。
  奈木扎重重打了两个响鼻,脸垮了下来,本来就很长的马脸拉得更长了。它不断地踢蹬马蹄,抓刨地面,显然,它对骑在自己背上名叫董总的人已经产生了反感。
  董总勒转马头,向着一望无垠的呼伦贝尔草原,摆出一个扬鞭策马的造型,嘴里驾驾有声,企图放马奔驰。
  乞颜哈察赶紧在后面用蒙古话低声喝令:“不准飞奔!碎步溜达!”
  毕竟是从小养大并亲手调教过的马,还是服从主人指令的,便用碎步向草原纵深小跑而去。
  董总或许曾经从小说和影视作品里获知一星半点关于骑马的常识,晓得用双腿夹紧马的肚皮,能让马快速奔驰,便灵机一动使出了这一招,用两条腿去夹马肚皮,但他骑的是配有马鞍的马,两条腿根本就夹不到马肚皮,只有穿在马镫里的两只脚能触碰到马的肚皮,于是他就用两只脚去踢马的肚皮。
  “驾,驾驾!再不快跑,我踢爆你的肚皮!”
  董总的两只脚是穿在马镫里的,马镫是用铁做的,踢在马肚皮上,当然疼痛。奈木扎惊嘶一声,一直克制着的野性爆发了,扬起前蹄,身体直立起来,紧接着,像股旋风似的朝前蹿跃。
  乞颜哈察想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当奈木扎扬起前蹄直立起来时,董总就已经像坐滑梯似的往下滑落,奈木扎朝前蹿跃时,董总便翻身落马。地下是厚厚的牧草,如果正常从马背摔下来,是不会摔伤筋骨的,倒霉的是,董总因为刚才在用穿着马镫的脚踢马肚子,他使劲地踢,一只右脚便伸进马镫里去了,身体从马背上摔下来,脚脖子却卡在了马镫里,结果,马拖着他一条腿往前奔跑。这有点像古代五马分尸的酷刑,董总杀猪似的嚎叫起来。
  乞颜哈察高声喊叫着,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赶奈木扎。四周的游客,还有那位秘书兼保镖的年轻人,也都大惊失色,胡乱尖叫起来。
  此时此刻的奈木扎,已进入癫狂状态,把乞颜哈察的喊叫当作耳边风,疯狂地拼命地往前奔跑。董总躺在地上,就像玩草原滑板一样,快速向前滑行,青青的草原上留下一条长长的清晰的压痕……
  等到乞颜哈察终于追上奈木扎,董总已经被拖拽出五六百米远,西装掉了,裤子也撕烂了,嗓子也叫哑了,满脸血污。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检查结果,右膝关节脱骱,右脚掌骨裂,还断了两根肋骨,起码卧床三个月,医疗费少说也要上万。
  董总的律师已将状纸递交法院了,索赔金额高达二十万。
  二十万,对一个普通牧民家庭来说,就是砸锅卖铁也赔不起啊。
  闯下如此弥天大祸,当然该狠狠教训!
  皮鞭呼呼作响,每一鞭下来,奈木扎身上就会隆起一条蚯蚓似的血痕。它愤怒地嘶叫着,渐渐的,它的声音嘶哑了,马眼里涌起一片晶莹的泪花,世界变得一片模糊,恍然间,主人手里那根鞭子,变成一条眼镜蛇,吞吐着鲜红的信子,露出倒钩状毒牙,正在一口一口噬咬它的身体……它再也支撑不住,放弃了反抗,也放弃了挣扎,两眼一黑,身体一软,栽倒在地。
  乞颜哈察长叹了一口气,抹了抹挂在眼角的泪,收起了皮鞭,坐在奈木扎身边,默默抽起了烟。
  大概两支烟的工夫,奈木扎清醒过来,又挣扎着站立起来,低垂着马头,也低垂着马尾,在马的形体语言中,这意味着驯服与顺从。
  “唉,莫怪我心狠,往死里打你,你也实在太野了啊,你晓得你闯的祸有多大吗?把我家的天捅了一个大窟窿啊!”乞颜哈察一面用事先准备好的草药涂抹在奈木扎身上,一面说道,“你要记住这个教训,再敢撒野,我会活活打死你的!”
  奈木扎明白了,作为马,一旦它的缰绳攥在人的手里,意味着它的命运也就攥在了人的手里。缰绳,对像奈木扎这样性情刚烈的马来说,就是枷锁,就是镣铐。
  涂抹完草药,乞颜哈察将奈木扎牵回马厩,一路上,奈木扎垂头耷尾,似乎已被彻底驯服了,但它的内心并没真正屈服,只是将与生俱来的那股野性,深深地埋藏到了心底。

 

【二  野放普氏野马】

  野放这群普氏野马的计划就要正式实施了。所谓野放,就是彻底结束这群普氏野马由人工饲养的历史,让它们回归到大自然去,在广袤的戈壁草原自生自灭。
  野放普氏野马计划实施的标志,就是烧毁这两排马厩和后面的几幢建筑物。一句话,就是放一把火,将这所坐落在准噶尔盆地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内的“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纵火焚烧。
  正值黄昏,太阳像一只硕大的红球,缓慢向地平线滑落。漠风吹过,几只暮归的鸟,从低空飞掠,洒下几声啁啾。
  一群马,准确地说是一群普氏野马,正在马厩旁的空地上吃草。领头的是一匹雄马,棕红色的皮毛颜色很深,腰背中央那条脊中线漆黑如墨,马脸上有一块醒目的白斑,未经修剪的短而粗的鬃毛逆向耸立。头马编号117,还根据它脸上那块白斑的形状,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白鹰。
  白鹰大口咀嚼着草料。这是紫苜蓿,马最爱吃的一种野草。草料十分新鲜,带着阳光的味道,吃起来很爽口,量也十分充足,堆得像一座小山,足够二十来匹马放开肚皮吃个饱。更让白鹰感到惊喜的是,紫苜蓿里还掺着香喷喷的麦麸,对马而言,麦麸是上等饲料,相当于人类宴席上的鱼翅或鲍鱼。在白鹰的记忆里,已经好多年没吃到麦麸了,大概在它还是小马驹的时候,断奶后的几天时间,饲养员喂过它几顿麦麸。
  野马群埋头猛吃,一片沙沙沙进食声,每匹野马都恨不得多生出一张嘴来,多享用一些可口美食。
  白鹰当然不知道,这顿丰盛的晚餐,也是人类赐给它的最后的晚餐。
  在离野马群进食点约五十米开外,停着一辆涂着迷彩色宛如一只巨大七星瓢虫般的敞篷越野吉普,站着四五个人,有的在用照相机照相,有的在用摄像机摄像,有的在往越野吉普里搬运东西。
  一位中年男子,两条浓眉紧锁,背着手,看着野马群进食。他就是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的主任曹人杰。按理说,让这群普氏野马回归大自然,正是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的工作和最终奋斗目标,也是他曹人杰坚守了二十年的事业与理想。现在,目标就要实现了,他理应感到高兴才是。遗憾的是,此时此刻,曹人杰心里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相反,内心充满纠结,有一种离别的伤感与失落。
  夕阳离地平线只有两三丈高了,这群野马终于风卷残云似的将堆成小山似的草料消灭干净,无论雄马、牝马还是马驹,每匹野马都吃得肚儿溜圆,快把肚子给撑破了。吃饱后,野马群以白鹰为轴心,三三两两散落在草地上,有的缓步溜达,有的互相用马嘴啃拭对方身体,休闲消食,优哉游哉。
  那匹名叫白鹰的头马,一面用舌头卷食粘在嘴唇上的几粒麦,一面昂首四顾,并有节奏地踢蹬前蹄。白鹰的形体动作表明,它即将昂首嘶鸣,奔向旷野。野马群也会追随着它这匹头马,奔向旷野。
  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将手中一支松明火把点燃,递到曹人杰面前,轻声说道:“曹主任,一切准备就绪,时间差不多了,点火吧,也算是为这群宝贝野马送行。”
  曹人杰接过松明火把,手里沉甸甸的,心里更是沉甸甸的。这个“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虽然简陋、虽然破败,却是他一手创建起来的,一砖一瓦都凝聚了他的心血。
  二十年前,曹人杰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国家林业局机关工作,就在这一年,国家林业局启动了“野马返乡计划”。
  所谓“野马返乡计划”,就是将流落在国外的普氏野马引回祖国,引回故乡,引回它们祖先曾经生活过的新疆准噶尔盆地。
  说起普氏野马,就不能不提到一段令人心酸的历史。
  19世纪七十年代末,也就是一百三十五年前,当时的俄国政府奉行扩张政策,急需繁育优良马种,以组建凶悍的骑兵部队。于是,在沙皇的支持下,上校军官普热瓦尔斯基带着一支探险队伍,深入中亚腹地进行探险和科考活动。
  探险家们来到新疆准噶尔盆地,意外发现有成群的野马在戈壁和草原奔驰。

  本来,欧洲大陆生活着许多野马,学名叫欧洲野马,在贪婪欲望的驱使下,随着人类大规模恣意捕杀,欧洲野马的数量急剧减少。1876年,最后一匹欧洲野马在乌克兰原野遭到野蛮捕杀,至此,动物学家们宣布:欧洲野马彻底灭绝了。
  因此,当普热瓦尔斯基在准噶尔盆地看到成群奔驰的野马时,兴奋得难以名状,狠狠掴了自己几个耳光,以证明自己不是幻觉,也不是在做梦。
  探险家们向千百年来过着自由洒脱生活的野马们举起了猎枪,一匹又一匹野马倒在了人类的枪口之下。
  随队的标本师立即将马皮从头至尾囫囵剥下,共获得了九张完好无损的野马皮。
  1878年,当九张野马皮被拿到巴黎万国博览会上炫耀时,世人震惊了,整个欧洲轰动了:在中亚大陆深处,竟然还珍藏着这世界上唯一也是最后的野马!
  1881年,这种原产于中国准噶尔盆地的野马,被正式用一个欧洲人的名字来命名:“普热瓦尔斯基野马”,简称“普氏野马”。
  发现野马的消息迅速传遍欧美,可怜的野马立即遭到来自世界各地探险者的大肆追逐捕猎。由于难以制服剽悍的成年野马,于是探险者等到春暖花开野马产驹的时候,将抓捕的魔爪伸向刚刚落地的小马驹。
  探险者用猎枪击毙域越疋成牛马,然后盯着小马驹追赶。小马驹们惊恐异常,竭力奔跑,最后不是跑炸了肺,跑断了腿,就是成为了“战利品”。
  近百匹小马驹被装在简陋的牛车里运往欧洲,但最后只有一半小马驹挺过了漫长旅途的煎熬,活着到达欧洲,被运进捷克布拉格、联邦德国慕尼黑等几家城市动物园。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相继爆发,两足行走的人类忙着互相残杀,战火纷飞,自顾不暇,谁还有心思去关心四足行走的野马呀,圈养野马的数量不增反降,二战结束时,还剩下不到二十匹了。
  那些生活在准噶尔盆地野生状态下的野马的命运就更悲惨了,数量直线下降,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便很难在野外见到野马的踪影了。1966年,匈牙利动物学家在中蒙边境见到八匹一群的野马,这是人类最后一次在自然界见到野马。此后,这种曾叱咤旷野的高贵生灵,在自己的故乡可悲地灭绝了。
  二战结束后,人们才又开始重视那二十匹硕果仅存的人类饲养状态下的普氏野马,在荷兰海牙成立了国际野马基金会,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普氏野马由二十匹发展到干余匹。
  虽然种群数量上升了,但长期的圈养使野马丧失了野性,同时丧失的还有珍贵的基因。DNA研究表明,野马的基因逐代以10%的速度消失。换句话说,这些生活在欧洲的普氏野马,如果继续被圈养的话,再过若干代,野马的基因将丧失殆尽,野马不野,或野马非野,野马的精髓将不复存在,与普通的家马没什么区别,徒留一个野马的名声而已。
  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的专家们经过研究一致认为,只有把野马再次引入自然,让野马在故乡的原生环境里重新开始独立的野外生活,野马才能恢复自由高贵的本性,才能保住其遗传多样性。
  1978年10月,国际野马基金会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别会议,正式提出在中国放养野马。
  1985年,国家林业部门花费巨资,从英、美、德三国引进十一匹百年前被人掳走的野马后裔,并制定了“野马返乡”计划。
  在海外整整流亡一百年的野马与终于要回到自己的故乡了。寂寞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戈壁草原将再次被野马雄壮的嘶鸣唤醒。
  那时候,曹人杰刚参加工作不久,还是个充满理想满怀激情的热血青年。当得知“野马返乡”计划后,激动得夜不能寐,连夜给组织上写了申请,还在申请书上按了血手印,坚决要求到准噶尔盆地去,坚决要求投身到野马返乡的事业中去。
  那个年代,是个激情澎湃的年代,颇流行叹破手指写血书以表决心。
  曹人杰农大畜牧系毕业,学的是兽医专业,所学专业与野马返乡完全契合,又是志愿从大城市前往边疆工作,理所当然成了最佳人选,很快被任命为卡拉麦里国家自然保护区“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主任。他在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二十年。
  野马返乡之路注定是不平坦的,按照国外专家制定的实施方案,野马返乡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即适应性饲养——栏养繁殖——半散放实验——自然散放实验——自然野放。
  这是五个依次递进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跨度为两年至八年不等。
  所谓适应性饲养,就是在戈壁滩用木头搭起一个个围栏,每一匹野马单独圈养,彼此可望而不可及,在平静的生活中慢慢适应新的环境。普氏野马的祖先虽然生活在准噶尔盆地,但流亡海外已整整一个世纪,若按野马平均寿命三十岁计,已经是第四代移民了,若按野马三岁性成熟计,已经是第三十多代移民了。准噶尔盆地与欧洲大陆,在海拔、气候、水土、植被、空气、食物乃至人文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大不同,因此,这些海归野马对故乡环境有一个重新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为两年。
  让曹人杰颇感欣慰的是,在他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下,十一匹海归野马全部安然度过了适应饲养阶段,无一减员。
  所谓栏养繁殖,就是当野马完全适应当地环境后,工作人员巧点鸳鸯谱,让它们在圈养状态下交配产仔。计划生育政策管不了它们,它们是多子多福,多多益善。这个阶段是野马返乡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没有繁殖就没有生命,没有相当数量的个体,种群复壮就是一句空话,只有繁殖起相当数量的新生命,才能确保野马返乡计划顺利推进,才能让野马这个珍贵物种在故乡土地上生生不息代代相传。这个过程为十年。

  让曹人杰引以自豪的是,在他和同伴们的不懈努力下,短短十年时间,在故乡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新二代、新三代甚至新四代野马相继出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旺盛的生命力不可遏止,这个阶段结束时,十一匹海归野马发展成二百二十匹庞大野马群,而且无一匹畸形马。这些在故乡繁殖的健康的新生代野马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出去,“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就像一个高效孵化器一样,相继在甘肃武威、内蒙马鬃山、青海可可西里建立新的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中国大西北,连成了一条绵延四千公里的野马生存带。
  所谓半散放实验,就是利用沟壑、河流、林带等地形地貌,辅以铁丝网和木栅栏,圈成几平方公里至几十平方公里的散养区,让马群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中生活。半散放实验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用自然组合与人工选择相结合的办法,形成野马群,也称野马部落,挑选并培养头马,树立头马权威,为将来的野外生存做好各方面准备。这个过程为三年。
  让曹人杰备感得意的是,在他的科学合理的安排下,半散放实验期间,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形成了七个相对固定的野马群,每群五至二十匹野马,每群野马有一匹强壮的雄马带队。他知“马”善任,七匹头马都很称职,忠实地履行头马职责,将若干雌马和一两匹年轻雄马或半成年儿马团结在自己身边。
  这一点非常重要,野马属于群居动物,必须依靠群体力量才能战胜敌害,才能有效保护幼马,才能在严酷的大自然里获得生存权;可以这么说,野马部落是野马的生存保障,建立起相对固定的野马群,算是在野马返乡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所谓自然散放实验,就是拆掉所有铁丝网和木栅栏,拆掉一切樊篱,只保留这个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的野外基地,让野马享有高度自由,愿来则来,愿去则去,来去自由。假如在野外找不到足够的食物或水源,饥渴难忍,拖着疲惫的身影回到基地来,工作人员便会提供食料和饮水,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假如遭遇了暴风雪,实在冷得受不了了,披着满身雪花跑回基地来,工作人员便会在马厩里烧起炭火,帮助它们度过严寒;假如受伤或生病了,一经发现,基地的兽医就会随时出诊,对它们进行救治。工作人员还会根据季节与牧草变化,深人野马活动区域,适时适量投放饲料,降低它们的生存风险。一句话,就是能随时得到人类帮助的野外生存,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军队里的实弹演习,为实战做最后的准备。这个过程为五年。
  让曹人杰骄傲的是,五年的实验期结束时,参与实验的七群野马,有四个野马部落的野马数量增加了,有两个野马部落的野马数量持平,只有一个野马部落减员。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证明经他和他的团队培育出来的野马,已基本能适应当地的环境,具备良好的野外生存能力了。
  于是,进入了野马返乡计划的最后阶段:自然野放。
  如果把自然散放实验比喻为实弹演习,那么自然野放就好比是进入了实战阶段。实弹演习与真正的实战毕竟有着质的差别。自然野放,充满风险和挑战。
  其他六群野马,已陆续野放了。这群由头马白鹰率领的野马群,是最后一个进行自然野放的野马群落。
  曹人杰高擎火把,松脂哔哔啵啵燃烧着,散发出一股好闻的香味。夕阳终于坐到了地平线上,辽阔的戈壁,就像涂了一层胭脂,变成一个红彤彤世界。
  那匹编号117名叫白鹰的头马,腿部的肌肉绷紧了,昂起马头,就要迈步向旷野奔驰。突然,曹人杰大叫一声:“白鹰——”
  野马的听觉十分灵敏,白鹰立刻偏转马头,向曹人杰凝望。
  曹人杰将手中的松明火把递还给杜仲明,快步去到身上刻着117编号的头马面前,张开双臂,想去搂抱马脖子。
  白鹰灵巧地转动身体躲闪开去,并往后退了两步。
  它虽然是人工饲养下长大的,但血液里流淌的是野马的血,更重要的是,历经五年自然散放实验,对人的感情已经不像马驹时那么信赖那么炽热了。当然,如果它是一匹真正的野马,人别说走到它面前了,只要靠近它约两百米左右,它就会疾奔而去。但它毕竟是人工饲养大的,尤其是与曹人杰之间,有着一段不寻常的特殊感情,不好意思在听到他大声喊叫它名字时装着没听见,不理不睬,决绝而去。因此,它的表现有点微妙,既没有疾奔离去,也不愿让他搂着自己的脖颈亲昵,便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相距两三步远,保持一个若离若即的距离。
  曹人杰微微有点尴尬,自嘲地笑笑说:“哈,对不起,我太冲动了。白鹰,你做得对,你对所有两足行走的人,都应该保持一份必要的警惕。哦,我是想告诉你,从现在开始,再没有人会给你喂食喂水,再没人会给你烤火取暖,所有的问题都要靠你自己设法去解决。你是一匹最棒的雄马,我不会看错的,我对你有信心。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辜负我们对你的期望,你一定能率领你的马群,用你坚强的马蹄,踏碎生存道路上的所有绊脚石,成为最勇敢最优秀的头马,不不,成为戈壁草原叱咤风云的野马王!”
  曹人杰讲得很动情,话音铿锵有力,语言也带有诗的激情,那是发自肺腑的临别赠言,也像是家长对出门远行的儿女殷切的叮咛与嘱咐。
  对牛弹琴,对马说话,对方当然一句也听不懂。
  夕阳谢幕般地缓慢沉入地平线,只剩下半只火球还在地面跃动燃烧。野马群里,有两匹牝马发出嘶鸣,有一匹半成年儿马起劲地在原地蹈动,马蹄踩在砾石上,发出咔咚咔咚的声响,那在催促白鹰起驾奔向旷野了。

  白鹰两条后腿直立,两条前腿向内勾紧,身体竖了起来,欢快地发出一声悠长的嘶鸣,便向前疾驰。马群紧随其后,寂静的荒野响起杂乱的马蹄声,矫健的身影在胭脂般火红的夕阳里渐行渐远,很快,棕红的马皮与瑰丽的晚霞融为了一色。
  戈壁滩扬起一片轻烟似的沙尘。
  一瞬间,曹人杰眼睛热辣辣的,涌出一片泪花。他并非感惰特别丰富的那种男人,他成年后,极少流泪。如此热泪盈眶,这辈子也就两次。去年秋天,女儿赴咨澳洲留学,他送女儿去机场,当女儿迈进检票口的一瞬间,他也觉得眼睛一热,眼前一片模糊。
  他与那匹名叫白鹰的野马,确实有一段非同寻常的感情。
  十年前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109号母野马要分娩了,109号母野马牙口二十岁,是第一批从欧洲引进的十一匹普氏野马中的一匹,第一代海归野马;一般来说,雌马的生育年龄为牙口四岁至二十二岁,超过这个时间段,便会停止发情;109号母野马牙口二十,明显属于高龄产妇。
  那段时间,基地的专职兽医回家探亲了,曹人杰学的就是兽医,便由他亲自接生。检查下来,胎儿过大,且胎位异常,又是年高体弱的高龄产妇,分娩过程极其艰难,折腾了整整一夜,黎明时分,在一串震耳欲聋的霹雳声中,受了惊的109号母野马身体一阵剧烈抽搐,将小马驹缓缓送出产道,但年事已高的109号母野马力气耗尽,血也流干了,再也没能站起来。
  这匹一出生便成了孤儿的小马驹就是白鹰。当然,它有父亲,但野马这种动物,父亲的概念像空气一样稀薄。
  野马属于哺乳动物,小马驹必须靠母乳才能养大,用牛奶或其他乳制品来替代的话,小马驹极有可能会患上肠道疾病。开始,曹人杰将白鹰牵到其他正在哺乳期的母野马跟前,想替它找一个奶马。但野马这种动物,母性的光辉只愿意照亮自己生的小马驹,对非亲生的小马驹一概排斥。他想了个办法,将母野马的眼睛蒙起来,什么也看不见了,或许稀里糊涂就给白鹰喂奶了。但野马的嗅觉远比他想象的要灵敏得多,刚用狸猫换太子的办法将白鹰送到母野马面前,母野马使用马头坚决将白鹰顶开。曹人杰又想了一个办法,把母野马的鼻子也用布条蒙起来,让嗅觉失灵,再次偷梁换柱将白鹰换到母野马腹下,但母野马仿佛有第六感觉踢蹬挣扎,就是不让白鹰的嘴伸到自己的**来。
  没办法,曹人杰只好每天给哺乳期的母野马挤奶,然后将马奶倒在奶瓶里,再用奶瓶给白鹰喂奶。这项繁琐的工作持续了整整四个月,直到白鹰断奶为止。
  在白鹰两岁那年,刚实施半散放实验,白鹰贪嘴,也缺乏野外生存经验,误食了狼毒——一种混杂在牧草间剧毒的植物,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生命垂危。曹人杰守护在白鹰身边,洗胃、灌肠、输液、喂药,整整四天四夜没合眼,直到白鹰转危为安。
  他记得很清楚,当经过四天四夜的抢救,白鹰终于脱离危险,抖抖颤颤从地上站起来时,他欣喜若狂,紧紧搂住马脖子,人脸贴在马脸上一个劲摩挲,他发现,白鹰秀丽的马眼里涌出一片晶莹,他有一种感觉,它虽然只是一匹野马,但它很聪明也很懂事,知道是他将它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它流的是感恩的泪。
  他膝下只有一个宝贝女儿,没有儿子,他与白鹰之间,确实有着一种类似于父子的感情。
  白鹰健壮聪慧,又有曹人杰的特别关照,很快脱颖而出,成为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个体数量最多的野马群的头马。
  感情世界有这么一条定律:付出的心血越多,爱得也就越深切、越牢固。
  他确实对白鹰有点偏心眼,把最大的希望、最强的期待和最浓的祝愿,都给了白鹰和它率领的野马群落。
  火红的夕阳终于落到地平线背后去了,夜色苍茫,黑夜正像一头怪兽,迅速吞噬大地。他重新接过松明火把,点燃了建筑物。马棚、宿舍和办公房都是用木板、土胚、油毛毡搭建的临时建筑,盛夏季节,天干物燥,烈焰腾空而起,照亮了天空,照亮了旷野。
  他在这里工作生活了整整二十年,与这块土地结下了深厚感情,与这所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结下了深厚感情,与这群珍贵的普氏野马结下了深厚感情,现在他却要亲手一把火将眼前的一切化为灰烬,马去厩空,人去屋倒,二十年心血顷刻间化为乌有,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但理智告诉他,必须烧毁这一切,这样才能断绝野马群对人类的念想,才能割断野马群对人工饲养的依恋,破釜沉舟,彻底决裂,才能使野马群没有退路、义无反顾地迈向自然野放的新的征程。
  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虽然化为灰烬,但野马的繁育与研究工作仍将继续,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组建若干个野外观察小组,配备必要的器材,深入野马活动区域,进行跟踪观察,收集科研资料,必要时暗中进行保护。这项工作也同样很艰难很辛苦。
  远处,传来野马的嘶鸣声。

 

【三  叛逃】

  虽然这位小姐身上浓烈的香水味熏得它有点头昏,虽然她涂着红蔻丹的指甲梳理它的鬃毛让它感觉很不舒服,虽然她嗲兮兮甜腻腻的笑声让它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很想猛烈蹦跳两下,玩个恶作剧,让她大惊失色,尖叫起来。
  但它只是想想而已,它晓得,它必须克制住想要撒野的冲动,做一匹循规蹈矩的好马。假如它蹦跳或奔驰,不小心将骑在它背上的游客摔下来,主人的鞭子就会像毒蛇一样噬咬它的身体。
  “驾,驾驾!”背上的小姐照完相后,发出了奔跑的指令。
  它碎步小跑起来,看起来是跑,其实比走快不了多少,慢吞吞,稳当当,比在风平浪静湖面上的游船还要平稳。
  “跑得也太慢了吧!驾驾驾,跑快点!”背上的小姐大概想过一把女中豪杰的瘾,也许是想在同伴面前表现英姿飒爽的丰采,便尖声尖气催促,还卷起缰绳,轻抽它的脊背。它把她的催促当耳边风,这只马耳朵进,另一只马耳朵出。别说尖声尖气催促了,就是在它耳畔放鞭炮,它也不会惊慌失措;别说用缰绳末稍轻它的脊背,就是用毒蛇似的皮鞭猛烈抽打它的身体,它也不会暴跳如雷。它仍不紧不慢地碎步小跑,并一丝不苟地按照圈定的线路行走。
  它早就学会了隐忍,自打那次因摔伤董总而遭受那顿鲜血淋漓的鞭笞后,它就学会了隐忍,把一切不愉快都藏在心里,把一切撒野的想法都压到心底。
  它驮着一个又一个游客,在闭着眼睛也绝对不会走岔的道路上一圈又一圈绕行,机械得就像一匹木偶马。
  游客很满意,乞颜哈察更满意。太阳落山时,骑马摊收摊了,乞颜哈察捏着一厚叠花花绿绿的人民币,眉开眼笑地冲着它说:“奈木扎,你晓得你今天做了几单生意吗?哦,你是马,你不会数数,我告诉你,七十二单!啧啧,一千四百四十块哪!奈木扎,你是一棵摇钱树,你是我乞颜哈察家的大功臣。你现在这种状态,我打心底里喜欢。我现在才明白,汁么叫浪子回头金不换。你只要保持现在这种状态,我发誓,我乞颜哈察手里的鞭子再也不会落到你身上。”
  它伸出舌头在主人手背上轻轻舔了一下,含目垂首,一副最温顺最驯服的模样。
  主人慷慨地剥了一支香蕉,塞进它的马嘴:“啧啧,你简直就像是换了一匹马,你原来性子那么暴躁,顽劣捣蛋,简直就像一匹野马,现在变得这么乖巧,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嘿嘿,玉不琢不成器啊。我做梦都会笑出声来哩,你真是我的宝贝疙瘩!”
  乞颜哈察喜孜孜地牵着奈木扎到桑巴河去洗澡。
  它知道,只要它不再撒野,主人会永远宠它爱它。主人视它为摇钱树,顿顿用麦麸、黄豆、玉米这样的精饲料喂它,把它喂得膘肥体壮,马皮泛着一层油光。说实话,做这种旅游景点木偶马,对像它这样年轻力壮的儿马来说,轻松得就像在玩儿。碎步小跑,七十二圈跑下来,气不喘、汗不流。别说一天跑七十二圈,就是跑七百二十圈,也累不倒它的。瞧瞧那些在马帮里运送货物的马,上百斤重的驮架压在身上,跋山涉水,忽而跋涉泥泞的沼泽,忽而攀登陡峭的雪山,天天累脱一层皮不说,行走在只有一条牛毛细路的悬崖峭壁间,一不小心还会连马带货架摔落百丈深渊;瞧瞧那些拉大车的马,拖着笨重的大车在那些布满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奔走,沉重的劳役压得它抬不起头,累得汗流浃背不说,步子稍稍放慢些,鞭花就在耳畔炸响;瞧瞧那些农户用来耕地的马,拉着几十斤重的犁铧,在田野里艰难行走,在烈日下辛苦劳作,想偷懒,没门,农户凶狠的骂声就会灌进马耳,火辣辣的鞭子就会落到马屁股上……
  它知道,比起那些运货、拉车、耕地的马,它应该说是很幸运的了。工作轻松,吃得又好,主人唯恐它身上浓重的汗酸味会让游客反感,也唯恐它身上的跳蚤扁虱会吓跑游客,所以每天收摊后都会带它到桑巴河洗澡,并细心地为它梳理皮毛。毫不夸张地说,它享受了一匹马所能享受的最好待遇,养尊处优,容光焕发,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堪比马的国王。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该有什么挑剔,更不该有什么抱怨。然而,它并不快活,恰恰相反,感觉十分压抑,时时有一种叛逃的冲动。这种叛逃的冲动,就像酒在发酵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浓烈。
  奈木扎不是一匹普通的蒙古马,它是一匹有着蒙古马、汗血马、普氏野马和东洋马混合血统的杂交马。追溯它的家谱,要从成吉思汗说起。
  当年蒙古铁骑远征欧亚大陆,所谓铁骑,就是骑着战马挥舞马刀冲锋的骑兵。连年征战,马匹损失严重,急需大量优秀的马匹。更严重的是,当蒙古大军兵锋指向西亚时,遭遇了汉武帝时期就赫赫有名的汗血马。所谓汗血马,就是这种马奔跑流汗时,流出来的不是白色透明的汗液,而是红色如鲜血的汗液,于是,这种马便被命名为汗血马。汗血马身材高大,奔跑如飞。蒙古铁骑在骑着汗血马打仗的西域骑兵面前吃了大亏。
  成吉思汗震怒之余,命令在蒙古草原大量捕捉当时很常见的野马,与蒙古马和俘获的汗血马进行杂交,以期能培育优良战马,补充部队,与骑着汗血马作战的西域骑兵抗衡。若干年后,蒙古大军一代新的战马诞生了,皮毛颜色与蒙古马相仿,但身材高大,比普通的蒙古马要高出半个马头,既有蒙古马的吃苦耐劳,又有野马的凶悍与刚烈,又像汗血马一样奔跑如飞。就凭借着这些杂交的优良的战马,蒙古铁骑差不多席卷整个欧亚大陆。
  历史很快翻到了上世纪四十年代,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蹂躏华夏大地,各族儿女用血肉筑起新的长城。奈木扎的上五代祖先,一匹蒙古马、野马和汗血马混血杂交马的后裔,名叫朵朵的雄马,在一支抗日骑兵部队服役。一次战斗中,这支骑兵部队歼灭了一支日本骑兵联队,缴获了几匹体型健美秀长的东洋马,便将这些俘虏马编进抗日骑兵部队。
  正值春光烂漫,草原野花盛开,也到了马的发情季节。也不知是图新鲜还是赶新潮,朵朵公马竟泡起了洋妞,与一匹名叫梅子的东洋母马喜结良缘,产下了具有东洋马血统的混血混得一塌糊涂的杂种公马皮皮。三年后,皮皮也成为一匹在抗日战场纵横驰骋的战马。
  一场残酷的战斗,彻底改变了皮皮的命运。
  抗日骑兵部队与日军骑兵展开厮杀,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双方的子弹都打完了,便用锋利的马刀互相斫砍。皮皮的主人,一位胡子拉碴的抗日老英雄,在砍翻了两名小鬼子后,被一位日本军曹从背后用手枪射杀,皮皮也身中两弹,倒在血泊中。
  野狼凄厉的嗥叫声,将皮皮从昏迷中惊醒,它睁开眼一看,宝石蓝的天空,有几颗星星在闪烁,厮杀声和枪炮声都已沉寂下来,无数绿荧荧的狼眼在黑暗中晃动,狼嗥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突然,它感觉到背部有湿湿热热的东西在蠕动,它吃力地抬头一看,星光中,露出一张丑陋的狼脸,狼脸上两点绿光在闪动,哦,是一条大灰狼,一条长长的狼舌,正在贪婪地舔它的背脊,它突然间清醒过来,晓得是怎么回事了:人与马横尸战场,浓重的血腥味随风飘散,引来了饥饿的狼群,血腥的战场,成了狼的盛宴。它打了个寒噤,一种强烈的求生愿望促使它跳了起来,就像炸尸一样,在大灰狼惊愕的嗥叫声中,一瘸一拐,奔向黑夜,奔向无尽的草原。
  背后,传来大灰狼悻悻的嗥叫声。
  幸运的是,大灰狼没有来追它,狼群也没有来追它。
  遍地都是人和马的尸体,对狼群来说,享用盛宴还来不及呢,逃脱了一匹负伤的马,无关紧要,也就没必要去追捕了。
  皮皮侥幸死里逃生,饿了啃一通野草,渴了喝两口泉水,慢慢养好了伤。马是合群的动物,它想回到曾经战斗过的抗日骑兵部队去,但茫茫草原,找了好几个月,也没能找到它熟悉的抗日骑兵部队。有一天,一群普氏野马经过它身旁,出于合群的本能,它追随这群普氏野马而去,开始了颠沛流离的野马生涯。
  皮皮与母野马交配,产下混血后代,其中有一匹混血野马,还在小马驹时,有一次不知怎么搞的,与母马走散,孤独地在草原游荡。后来被呼伦贝尔桑巴盟旗一户牧民用套马杆逮住,圈养到马厩里,养大后看它身强力壮,便做为种马来使用,留下了一大群后代。生命的链条传到第三代时,便有了母马阿婉儿,阿婉儿又将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遗传给了奈木扎。
  奈木扎只是一匹马,当然不会知道自己的家谱与血统,但每一种生命,遗传基因都会扮演导演这么一个角色,引导或诱使该生命做出与遗传密码相对应的种种行为来。
  奈木扎就是对套在头上的马笼头,天生排斥,对绑在它身上的马鞍,天生就反感。尤其让它无法容忍的是,永远沿着一条固定的路线,碎步小跑,一遍又一遍兜圈子,速度缓慢得令它崩溃,空间狭隘得令它窒息。这不叫生活,这叫活着。它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它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就是在辽阔的草原、浩瀚的戈壁,自由自在地奔驰。它身上流淌着野马的血液,野马所奉行的信条是:不自由,毋宁死。
  所以,当那次它将那位董总摔伤后,愤怒的主人好一顿鞭笞,它被迫低下了野马高贵的头颅,但它内心并没屈服,反而更坚定了想要叛逃的决心。它把怒火压抑到心底,它很聪明,它知道,自己头上套着马笼头,身上绑着马鞍,即使能找到逃跑机会,成功逃进草原或戈壁,但只要遇到人,一看见它戴着马笼头绑着马鞍,就知道它是逃逸或丢失的家马,立刻就会设法将它捉拿,押送回主人的马厩去。
  即使它能幸运地逃进浩瀚戈壁无人区,它头戴笼辔、肩挽缰绳、背绑马鞍,在野外生活,也会给它带来诸多麻烦,缰绳和马鞍上的绑带,都是用牦牛皮做的,厚韧结实,它的牙齿很难咬得断,就算它使劲地咬啊咬,把缰绳和马鞍上的绑带咬断了,套在它头上的笼头也绝对咬不到。谁有本事能伸出牙齿来咬自己的脸呢?
  咬不断笼头,那枚该死的金属做的嚼子,就会永远塞在它的嘴巴里,严重影响它吃东西,它又怎么能在野外生存下去呀?
  要想彻底逃离人类的束缚,要想做一匹自由奔驰的野马,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要去除掉象征着人类征服与占有的马笼头和马鞍。
  这需要耐心和隐忍,还需要一点表演的才能。
  它将叛逃的念头深深藏在心底,表面做出非常驯服的样子,对乞颜哈察发出的任何指令都一丝不苟地服从,喊停它就停,喊走它就走,对所有的游客都毕恭毕敬,想骑就骑,想骂就骂;回到马厩,也不再无事生非去招惹同伴;站在食槽前,肚子再饿嘴巴再馋,也不去抢食身旁同伴面前的食料,即使有同伴来抢它面前的食料,它也不再用脚去踢对方。

  温良恭俭让,宛如马里头的绅士。
  开始时,乞颜哈察似乎对它如此彻底变成一匹好马还抱有怀疑,保持着高度警觉,从不解开马笼头放它单独活动。在旅游景点骑马摊做生意时,眼睛紧盯着它,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它身旁。无论去到哪里,到小镇头包烟,到河里洗个澡,有事要离开它一会,哪怕离开几分钟,也要将它的缰绳套在拴马桩上,唯恐它会趁机捣乱。但慢慢的,发现它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再也不犯浑了,时间一长,怀疑之心便慢慢淡化,警惕的心弦也慢慢松懈。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消除了乞颜哈察的怀疑和警惕之心。
  那是盛夏一个闷热的下午,游客很多,一直忙到夕阳西下,桑巴盟旗旅游景点的骑马摊才陆续收摊。从清早一直忙到黄昏,工作时间拉得很长,又没有风,整个草原就像装在闷罐子里,乞颜哈察家的五匹马都有点累了。乞颜哈察将五匹马牵到一块牧草肥绿的草滩,草滩上立着一根两米来高的木桩,是临时拴马用的,俗称拴马桩。他将五根缰绳都套进木桩去,木桩的高度,超过了马头的高度,任马怎么折腾,也无法将缰绳从拴马桩解脱出来。
  拴马桩四周都是青草,缰绳足够长,马可以在一个相对的空间里活动,啃食地上的青草。乞颜哈察想让五匹马在这里稍事休息,先啃点青饲料垫垫饥,然后再踏着落日回家。
  五匹马以拴马桩为轴心,散成一个圆形,每匹马占据数米宽一块草地,娴静地啃食青草。几百米开外,有一条十来米宽的小河,名叫桑巴河,传来潺潺的流水声。
  正是马兰头旺盛的季节,野马兰头有股特别的香味,洗净后用滚水一烫,剁碎后用酱油麻油一拌,喷香爽口,是酒宴上的高档凉菜,颇受游客欢迎,价格俏得让人咋舌。
  乞颜哈察拿了个花布袋子,到河边采撷马兰头去了。
  主人走后,马没了监管,便开始闹腾起来。那匹名叫山郎的儿马,风卷残云般将自己面前的青草啃个干净,便歪着马头,去抢母马阿婉儿面前的青草,阿婉儿自然不乐意,张嘴去咬山郎的耳朵,山郎惊嘶一声,拼命向外跳蹿……
  咚——矗立在草地上的两米来高的拴马桩折断了。
  这根比碗口还粗的木桩,也许是时间久了,风霜雨雪,已经腐朽,也许是白蚁侵袭,里头已被蛀空,在五匹马东拉西扯下,便齐根折断了。
  五根缰绳本来就是随意套在木桩上的,木桩一倒,不费吹灰之力,缰绳就从木桩里解脱出来。五匹马获得了小小的解放。
  儿马山郎欣喜若狂,立刻向草原纵深疾奔而去,享受这难得的自由。母马阿婉儿也兴奋地跑向远处一片草场,想立刻填饱自己的肚皮。其他两匹马,当然也兴冲冲地奔向草原,舒展筋骨,自由驰骋。
  说心里话,当发现拴马桩朽倒,那根束缚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缰绳从拴马桩里解脱出来了,一瞬间,奈木扎也有想要奔逃的念头,机会难得,过一把野马的瘾也好啊!但转念一想,它又冷静下来。它身上还绑着马鞍,头上还套着笼辔,尤其那根长长的缰绳,拖在身上,是无法跑远的,很快就会被主人设法捉拿归案。此时此刻它撒腿奔逃,不仅逃不掉,还会引起主人的警觉,以后处处小心,处处设防,它就很难找到叛逃机会了。
  为了能有朝一日真正实现做一匹野马的愿望,它必须忍耐,必须克制冲动,寻找最佳叛逃机会。
  它伫立在折断的拴马桩前,一步也没有挪动,淡定地啃食身边的青草。
  乞颜哈察采了满满一袋子野马兰头,哼着小调回到拴马桩,一看五匹马跑了四匹,大惊失色,二话不说,扔了花布袋子,翻身骑上奈木扎的背,追赶逃散的马。
  很快,四匹跑散的马又都聚拢到乞颜哈察手里。
  毕竟,马是恋家的,暮色苍茫,黄昏时分的马,想要回家的愿望更为强烈;马也是愿意听从主人指令的,从小被主人养大的家马,偶尔从马厩或主人身边逃逸,不过是一种游戏,或者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只要主人赶到身边叫唤自己的名字,马还是乐意回到主人身边的。马的这种秉性,也使得人类很容易就控制马、驾驭马。

  那场拴马桩前小小的风波,却彻底扭转了乞颜哈察对奈木扎的看法。当奈木扎以风驰电掣般速度在草原狂奔,将四匹逃逸的马成功领回马厩,乞颜哈察抓起一把香喷喷的炒青稞,塞到它嘴里,感慨地说:“啧啧,拴马桩倒了,五匹马跑了四匹,就你还站在原地没跑。我养了一辈子马,今天才明白,马也会改邪归正,马也会脱胎换骨,你的的确确变成一匹千里挑一最听话的好马了。”
  谁也不知道,奈木扎内心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外在有一个扭曲的自我,戴着两副完全不同的人格面具在生活。
  人有人的智慧,马有马的智慧。
  这以后,乞颜哈察对奈木扎的信任与日俱增,对奈木扎的戒备日益松懈:做生意时,游客骑到奈木扎背上,无论拍照还是在草原兜圈子,乞颜哈察不再亦步亦趋紧随马屁股后面贴身防范它撒野了;走在路上,也不再紧紧攥住缰绳唯恐它突然逃跑;回到家里,也不再立刻将它关进马厩插紧门栓,而是让它在蒙古包前空旷的院子里遛弯散步,享受片刻自由。
  奈木扎暗自高兴,种种迹象表明,它离实现做一匹野马的梦想越来越近了。
  人以为马是低级动物,以为马没有智慧,以为人只要稍稍动动脑子,就可以将马掌控在自己手中,玩弄于股掌之间。在动物面前,人一向自高自大,一向自以为是,一向自作聪明,所以人经常会在动物面前做出错误的判断,做出许多可笑的举动来。
  叛逃的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早晨,进完食,饮完水,它被牵出马厩,来到蒙古包右侧摆放马鞍的地方,按照惯例,要在这里给它背上捆绑马鞍。
  它习惯地走到自己的马鞍前,静静等待。
  乞颜哈察拽着缰绳将它拉到一朵崭新的马鞍前,拍拍它的脸慈爱地说:“你原先用的那朵马鞍太旧了,也不漂亮,早就配不上你啦。好马配好鞍,你是千里挑一虹的骏马,就该配最漂亮的马鞍。哦,这就是我给你配的新马鞍,喜欢吗?”
  它顺着乞颜哈察手指的方向望去,在摆放马鞍的木架子上,果然有一朵崭新的马鞍,黄锦缎蒙面,四只角还垂挂杏黄的流苏,散发着新皮革特有的一股气味,看起来金灿灿,新崭崭,比起它原先用的那朵灰朴朴的旧马鞍,要漂亮多了。
  它用前蹄刨刨地,并昂起头轻嘶一声,表示自己很高兴。
  “嘿嘿,俗话说,马靠金鞍,人靠衣裳,你架上新马鞍,会出落得更英俊,成为人见人爱的骏马,成为我们桑巴盟旗,不不,成为我们呼伦贝尔草原最受欢迎的明星马。”乞颜哈察得意地说然后,他还抓起挂在木架上的一副笼辔,接着说:“哦,你的马笼头和缰绳也旧啦,也该换换啦。新马鞍配新笼头,这叫一身新。哈哈,等忙完这一阵,到了旅游淡季,我还要给你找匹漂亮的母马,让你做新郎官哩。”
  说着,乞颜哈察将那副新笼头搭在手臂上,腾出两只手,来解戴在它头上的那副旧笼头。当然只有解开旧笼头,才能套上新笼头。
  奈木扎垂着头,并将马头轻轻拱进乞颜哈察的怀,以方便主人替它更换马笼头。它的乖巧与配合,颇让乞颜哈察受用,他的动作也轻柔小心,生怕弄疼了它。
  奈木扎克制住心头的狂喜,静候命运转折的一瞬间。
  很快,乞颜哈察熟练地解开了它头上的旧笼头。他将旧笼头扔在地上,然后从手臂上取来新笼头,一只手托住它的下巴,另一只手便娴熟地将新笼头往它头上套。
  这是新旧两副马笼头更换交替的短暂空档,换句话说,在这短暂的数秒钟时间,奈木扎马头上,旧笼头已经卸掉,新笼头还没套上,处于无笼头状态。这是个干载难逢的机会,也是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就在乞颜哈察将新笼头套进马脸的一刹那,奈木扎突然马头用力往前一顶,顶在乞颜哈察胸口上,就像突然间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直拳,乞颜哈察毫无防备,身体弹倒下去,仰面倒在了地上,手中那副用牦牛皮做成的染成金黄色的新笼头,像只鸟一样飞了出去。
  撞开乞颜哈察后,奈木扎转身就跑,跨过一米多高的木栅栏,飞快向草原奔驰。
  乞颜哈察惊得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来。奈木扎跨出栅栏跑出好几百米了,他才如梦惊醒,一骨碌从地上翻爬起来,扯直嗓门大叫:
  “奈木扎——回来——回来——”
  奈木扎头也没回,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草原奔驰。奔向浩瀚的戈壁,奔向无人的荒漠,奔向天的尽头。
  它在人类身边生活了三年多,就算是人类豢养了它三年,它在桑巴盟旗旅游景点骑马摊服役了大半年,也算是回报了人类的养育之恩。它走得心安理得,它走得无牵无挂。
  它天生就是一匹野马,它要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它把人类戴在它身上的所有东西,缰绳、笼头、辔嚼、马鞍、尾珠等等,都还给了人类,唯一留下来的,是四只马蹄下的马掌。马掌是人类为了防止马在长时间、远距离奔跑时磨损马蹄,便让铁匠锻打出马蹄状铁块,俗称马掌,在炉子里烧得通红,再将烧红的马掌强行钉在马蹄上。所谓“钉”,不是用钉子钉进去的,是烧得通红的马掌熔化马蹄上的角质层,马掌与马蹄在高温下紧紧粘在了一起,比钉子钉进去要牢得多了。
  这种残酷的烙刑,人类还美其名日是为了保护马蹄。
  人类的脚比马蹄稚嫩多了,为了保护自己的脚,人类发明了鞋子,还嫌不够,还发明了袜子,双重柔软,双重厚实,双重保护。人类为什么不按照自己脚掌形状,锻打出人脚形铁块,做一副“人掌”,再将“人掌”烧得通红,烙在自己脚底板上呢!
  奈木扎无法像人类脱鞋子一样将马掌脱下来还给人类,四块马掌也算是人类留给它的永不磨损的痕迹和记忆吧。
  它跑得很快,它本来就是一匹年轻体壮的骏马,又有着想要逃离人类的强烈冲动,就像一团褐色的云,飞快向前跑去。有一只白色的鹳鸟,在低空与它并行飞翔,但很快,奈木扎就把鹳鸟远远甩在后头。
  等到乞颜哈察骑上另一匹马想去追奈木扎,奈木扎已成了天边一粒小圆点,很快,小圆点越来越模糊,融化在草原尽头。
  等待奈木扎的,不知道会是一种怎样的命运。

 

【四  水哟,救命的水】

  白鹰站在被烧焦的断垣残壁前,昂首嘶鸣。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从胸腔爆发出叫声。按理说,它是年轻力壮的雄马,声带也没问题,如此竭尽全力嘶鸣,叫声应该圆润响亮,就像吹响了穿透力很强的号角,可以传得很远很远。遗憾的是,虽然它声嘶力竭在叫,发出的声音却暗哑低弱,断断续续,完全听不出雄马嘶鸣的威风,“咴——咴咴——”就像沙子摩擦发出的声音,很快被荒漠劲风吹散了。
  它正处于极度干渴中,喉咙里就像塞满滚烫的沙子,无法叫出应有的分贝和气势来。
  白鹰是头马,头马的行为无疑有示范作用,好几匹普氏野马也都学着白鹰的样,昂首嘶鸣。虽然都因极度干渴只能发出像沙子摩擦的声音,但群马齐鸣,还是很壮观的,“咴——咴咴——”形成一波又一波声浪,打破了荒野的寂静。
  遗憾的是,它们叫了很长时间,侧耳细听,也没听到人的应答声。
  白鹰直立起来,身体尽可能抬高,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环顾四周,也不见它所熟悉的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任何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影。
  它又翕动鼻翼,马的嗅觉灵敏,到处嗅闻,也没闻到人的气味。
  白鹰是在这个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出生并长大的,从情感上说,它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想当年,这个家是何等热闹,数以百计的普氏野马在一起生活,还有许多热情善良的工作人员,照顾它们的饮食起居。那时节,白鹰与其他普氏野马一样,唯一感到缺憾的是,基地周围有围墙阻隔,它们无法到辽阔的旷野自由奔驰。它是血统纯正的野马,它的血管里流动的是野马狂野无羁的血液,它渴望能在旷野扬蹄疾奔。没过多久,命运成全了它,也成全了所有在这个基地生活的普氏野马,一夜之间,绵延几十公里那道铁丝网围墙被拆除了,活动范围一下子扩大了好几倍,虽然有的地方仍然用木栅栏或铁丝网阻隔,但自由的空间比过去大得多了。当然,还是有遗憾,还是盼望着能毫无阻拦地投人大自然怀抱,过一种无拘无束的野马生活。命运之神让它再一次心想事成,所有的木栅栏和铁丝网都被拆除了,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樊篱烟消云散。它们获得了完全的自由,想到哪里去游荡就到哪里去游荡,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人监视。没人看管,没人呵斥。
  最令白鹰满意的是,在外游荡一段时间,或者食物紧缺了,或者水源有问题了,或者遭遇暴风雪了,想回来随时可以回来,一回来就有吃有喝有住,生病了还有人管治疗。在白鹰心目中,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就是它们避风的港湾,就是它们的大后方,就是它们最牢固的靠山。
  毫无疑问,这是普氏野马与人类的蜜月期,也是它白鹰生命中最惬意最幸福最自由的一段时光。多好啊,既享受绝对自由,又有食物和饮水保障,这样的幸福生活,过一万年也不嫌多啊。如果它有选择权的话,它非常乐意永远过这样的日子。可突然间,人去楼空,不不,是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大后方没了,靠山轰然倒塌,它一下子就像失去了主心骨一样,心里十分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白鹰当然不知道,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有时甚至是要付出沉重的、惨痛的代价。
  在这短短半个月时间,白鹰带着野马群已经第四次回到这里了,除了烧成焦炭的断垣残壁,什么也没找到。每一次都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连续四次,每一次来都见不到想见的人,每一次来都得不到想要的食物和水,白鹰的心里未免恐慌,甚至有一种被无辜抛弃的愤懑。它举起前蹄,狠狠踩踏已被烧毁的马棚一根房柱,进溅出几块焦炭,就像飞起几只黑蝴蝶。它又张嘴啃咬马棚一根已倒塌的横梁,咬了一嘴的炭灰,有点苦涩,味道不怎么样。
  咴——咴咴——
  两足行走的人啊,你们躲到哪里去了?那位口口声声把它当儿女看待的曹人杰,你躲到哪里去了?
  白鹰如此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望人类出现,如此高亢嘶鸣呼喊人类出现,绝非它对人类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它是马,且是普氏野马,野马者,就是与人类没有什么瓜葛的野生马,两足行走的人类曾经肆意猎杀和捕捉过它们,差点让这个物种在地球上消失,血海深仇,铭记在每一匹普氏野马心里;但它又是从小由人类豢养大的,在它生命成长历程中,吃喝拉撒睡,甚至包括寻找配偶和它在马群中的地位排序,都由人类一手包办代替,在与人类长期的相处与合作中,它早就养成了这样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有麻烦,找人类;有困难,找人类;有问题,找人类。

  说白了,作为一匹普氏野马,白鹰对人类的感情很复杂也很矛盾。既讨厌人类,又感恩人类;既排斥人类,又依恋人类;既仇视人类,又离不开人类。
  现在它白鹰遇到问题了,碰到困难了,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得到人类的关怀和温暖,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得到人类的帮助和救援,但无论它怎么折腾,也没人出来搭理它。
  它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干渴。
  卡拉麦里本来就是半荒漠地区,年降雨量很少。今年更是大旱之年,入夏以来,已经连续两个来月没下过一滴雨了。好几个水塘都干枯了,塘里的鱼都晒成鱼干了。野马不是骆驼,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有好几只胃,像小型蓄水池一样,能把水储存在体内慢慢享用,野马只有一个胃,也不具备蓄水池功能,奔跑起来还会大量流汗,两三天不饮水,野马就会虚脱、休克、死亡。
  白鹰率领的野马群,或者白鹰野马部落,已经整整两天没喝到水了,每一匹马都干得嗓子冒烟,每一匹马都干得喉咙里像塞满滚烫的沙子。
  天渐渐黑下来了,白鹰又渴又累。其他普氏野马也都又渴又累。它们在断垣残壁前徘徊了大半天了,还是连鬼都见不到一个。它们很愤慨,也很无奈。
  这时,身上烙有144号的一匹小母马,在空地上缓步行走,刚才还走得挺稳当的,突然问东倒西歪,好像表演舞蹈似的,靠在一根烧焦的房柱上,这才勉强没摔倒。
  白鹰明白,144号小母马之所以出现舞蹈状步履,是干渴造成的,那是因极度干渴而产生虚脱的前兆,再喝不到水,用不了多长时间,144号小母马走着走着便会马失前蹄跪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它伤心地垂下头。
  夜幕笼罩荒原,有一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马,小步来到白鹰身边,用一只前蹄刨抓地面,砂砾被刨得哗啦啦响,那是在用马特有的语言提醒白鹰:天快黑了,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们还是走吧!
  白鹰是这群普氏野马的头马,头马者,类似于人类部落的酋长,是野马群的核心与灵魂。在野马社会,凡同一群体的野马,都会服从头马指令,唯头马马首是瞻。
  这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马,腆着大肚子,怀孕已足足有十个月,按照普氏野马孕期308——348天来推算,它已进入预产期。在普氏野马部落,一般而言,头马垄断交配权,娜玛当然是白鹰的爱妃,怀的也是白鹰的种。由于临近分娩,娜玛身体负担很重,体力消耗极大,极需进食饮水以补充快要耗尽的体能。这个地方荒凉干燥,属于半荒漠地区,过去是靠汽车从几十公里外拉水供人畜饮用的,现在人不见了,水当然也就不见了。这里土地贫瘠,本来草就很少,这几年饲养大批普氏野马,就像剃了光头一样,连草根都被啃得一干二净,变成了标准的不毛之地。既无水解渴,也无料充饥,再待下去无疑是等死。所以,娜玛焦急地催促白鹰赶紧离开。
  白鹰看看娜玛圆滚滚的肚皮,又看看夜幕降临的天空,叹息般地打了个沙哑的响鼻,扭头向旷野走去。它的步履沉重而缓慢,就像在沼泽地跋涉似的,每一步都很艰难,身上犹如驮着千斤重担,压得它快喘不过气来。
  白鹰心里清楚,野马群的干渴已到了极限,幸亏现在夜幕降临,空气中水分增加,到了下半夜,还会有薄薄一层露水,能缓解野马的干渴感,但倘若明天早晨以前还不能喝到水,太阳一出来,盛夏的戈壁就会蒸腾起白色火焰般阵阵热浪,干渴感便会再度猛烈袭来,起码会有三分之一的野马会**渴夺走生命。
  这是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机,刻不容缓,生死攸关。它是头马,它责无旁贷,必须立即想办法解决。
  水哟,救命的水,到哪里才能找到水呢?
  其实,只要找到丰沛的水源,食物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起码解决了大半。谁都知道,在半荒漠地区,水是一切问题的关键,只要有水,土地就有生命,植物就会蓬勃生长,牧草就会葳蕤成片。
  白鹰心乱如麻,东南西北,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才能找到救命的水源。按理说,野马有方向感,真正在野外生存的野马,在成长的过程中,首先要学习的,就是了解哪里有丰腴的牧场,哪里有丰沛的水源,尤其对周边的水源了如指掌,那是维系生命所必须掌握的本领,所以每一匹成年野马,特别是野马群里的头马,心里都有一张清晰的水源图,哪里有水塘,哪里有河流,什么季节哪几个水塘会枯竭,哪几个水塘不会枯竭,个么季节哪几条河流会断流,哪几条河流不会断流,心里一清二楚,这样才能在半荒漠的水资源匮乏的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生存下去。

  遗憾的是,白鹰虽然是正宗普氏野马,但上溯家谱,祖先好几代都是在欧洲庄园长大的,它自己也是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心出生并长大的,寻找食物和寻找水源的能力早就弱化了,心里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水源图。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被一把火烧个精光之前,好像也不需要什么水源图,遇到干旱什么的,附近的水塘干涸了,没水喝了,熟门熟路,跑回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来喝就是了,工作人员笑眯眯地将一桶桶清泠泠的水倒进大水槽,管保它们喝个够。
  哪料得到,天有不测风云,突然问好端端的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被一把火烧个精光,态度和蔼的两足行走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最牢靠、最方便、最丰沛、最清洁的水源被无情地掐断了。
  在旷野碎步小跑了一阵,白鹰不得不放慢脚步。它实在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救命的水源。东西南北,似乎每一个方向都有可能找得到水源,又似乎每一个方向都可能找不到水源。好比是在赌博,押宝不知道押在哪里好,押到哪里输的概率都远远大于赢的概率。最让白鹰紧张的是,这似乎是生与死的选择,万一选择方向失误,跑到天亮还找不到水源,它所率领的野马群就在劫难逃了。
  它不能不犹豫,不能不踟蹰,不能不谨慎了再谨慎。
  其实,也不能说白鹰就绝对找不到水源,事实上,它起码知道有一个地方能喝到水。那个地方名叫乌龙潭,相传有一条黑龙潜藏在地底下,一年四季咕嘟咕嘟从地底下涌出蘑菇状泉水来,永不枯竭,形成面积约半平方公里的水面,变成一块不大不小的湖泊,四周植被茂盛,有野马爱吃的棱棱草、芦苇、红柳等,可以说是野马理想的饮水觅食之地。
  然而,白鹰却没有胆量带领它的野马群去乌龙潭饮水。
  那儿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死亡陷阱。
  那儿有狼。准确地说,有一群约十几只饿狼,守候在乌龙潭。
  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气候无常环境恶劣,不适宜虎、豹等大型掠食者生存,狼是当地最凶猛的食肉猛兽了。还有少量黑熊,但黑熊行动笨拙,对行动敏捷的普氏野马构不成太大威胁。

  在所有的大中型食肉动物中,狼适应环境的能力最强,具有非凡的生存本领,无论高寒山区还是热带雨林,无论荒漠戈壁还是平原丘陵,狼都能顽强活下去。毫不夸大地说,狼适应环境的能力可与两足行走的人媲美。
  狼的智慧也是出类拔萃的,这群野狼不仅霸占了乌龙潭,它们还知道,在这大旱季节,这里是方圆百里唯一的水源,渴极了的动物,不能不冒险前来饮水,等于自动送到狼嘴来的美食,狼便采取守株待兔的策略,守候在乌龙潭,等待那些渴得嗓子冒烟、渴得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渴得半死不活的动物前来送死。
  对这群野狼来说,不用费劲去寻觅、去追踪、去捕捉,花很少的力气,冒很小的风险,就能吃到美味佳肴,很划算,很聪明,当然也很狡猾和残忍。
  对那些铤而走险的动物们来说,为了水而葬身狼腹,很傻,也很可笑,却很无奈。
  事实上,昨天下午,白鹰也曾带着它的野马部落,前往乌龙潭饮水。当然也是**渴逼的,它想碰碰运气,或许因为日当正午,阳光猛烈,天气炎热,狼惧热不惧冷,会找个阴凉的地洞躲在凉爽的洞里睡午觉;或许狼群刚刚逮着一匹野骆驼或一只野驴,只只狼都吃得肚儿溜圆,不停地打饱嗝,已没有胃口当然也没有兴趣再去捕捉新的猎物了,这样它的野马部落就可以平安喝到解渴的水了。遗憾的是,命运之神并没有眷顾它,狼既没有钻进地洞睡午觉,也没有进过食、打饱嗝的迹象,恰恰相反,每一只狼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它带着野马群离乌龙潭还有两百来米远,便被狼群发现,饥饿的狼呼啸着朝野马群扑来,幸亏野马的奔跑速度和耐力都胜过狼,白鹰带着野马群一路狂奔,总算胜利大逃亡,成功摆脱了狼的追捕。
  想起昨日下午的冒险,白鹰心里还不寒而栗。多么恐怖的狼啊,当狼向野马群发起攻击的时候,一只大黑狼就贴在它的身边与它齐头并进,相距最多有两米,它看得很清楚,白多黑少的狼眼里,闪烁着残忍狡诈的光芒,那副尖利的犬牙,白里泛青,从犬牙间吐出来的那股气流,恶臭难闻,弥漫着死亡与血腥的味道。野马是食草兽,凡食草兽,都本能地畏惧食肉兽身上那股茹毛饮血的气味。那只大黑狼,几次想扑上来咬它的脖子,它一面闷头快跑,一面抬起前蹄去踢大黑狼的屁股,大黑狼敏捷地躲开了,但这样一来,大黑狼奔跑的速度减弱下来,白鹰趁机一口气狂奔,总算摆脱了大黑狼的纠缠。
  白鹰当然不愿意再次去乌龙潭冒险。如果可以自由选择的话,它这辈子再也不愿跟狼见面了。
  野马群在旷野漫无目的地行走,天完全黑透了,这是一个无月的夜晚,遥远的天穹只有几颗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野马天生就习惯在黑夜中行走,来到一片被大大小小鹅卵石覆盖的古河道,白鹰想从左侧穿过古河道,往西北方向去,但走了几十步,突然感觉有点异样,似乎跟随在身后的野马群发生了小小的骚乱,它停下脚步扭头望去,114号小母马和另外五六匹野马,并没有像其他野马一样跟随在它身后往西北方向来,而是从右侧穿过古河道,登上一块高地,站在那儿,面朝东南方向,马脖子伸得笔直,好像在向前瞭望什么。没有月光,只有暗淡的星光,能见度很低,不晓得这几匹思想开小差的野马究竟是在于什么。
  白鹰有点好奇,便掉转马头,去到东南方向那块高地,顺着这五六匹逸群的野马视线望去,前方一团漆黑,并没有什么值得驻足的景象,也没有什么值得注目的事情。它疑惑地扭头望去,看见了一个怪异的现象:站在这高地上的五六匹野马,一字儿排开,马脸齐崭崭朝向东南方,马眼紧闭,马嘴上噘,作深呼吸状,马舌还像蛇舌般伸出来,不断舔吻自己的马唇,表情十分陶醉。
  这是在干什么呀?祷告?弥撒?诵经?念佛?许愿?还是吃了迷幻药?
  为了揭开真相,白鹰也站了过去,同样的角度,同样的姿势,同样的动作……突然间,一阵风吹来,它的唇吻间感觉到些微水汽,这水汽十分微弱,就那么丁点儿粉末状水珠,若有若无,似真似幻……白鹰恍然大悟,高地东南方向,刚好就是乌龙潭,刮的是东南风,旷野劲风,风将乌龙潭的水汽吹了过来,这些野马,早已渴得嗓子冒烟,水就像磁石一样紧紧吸引了它们的心,它们便做出怪异的举动,张嘴伸舌并作深呼吸状,让迎面而来的些微水汽滋润干裂的嘴唇和快要冒烟的喉咙。

  白鹰突然醒悟过来,手下这些野马,都因极度干渴而行为异常了,倘若不能尽快找到救命的水源,后果将不堪设想。现在,唯一有把握的水源,就是乌龙潭了。这其实是一道必须完成的选择题,是选择冒险去乌龙潭饮水,还是选择因干渴而倒毙荒野。
  无论如何,它也只能去冒险试一试了。
  它忐忑不安地向乌龙潭走去。
  月黑风高,正是杀戮的好时机,可以确信,乌龙潭边,狼正磨牙砺爪,等着猎物自投罗网呢!
  白鹰不再幻想穷凶极恶的狼是否会因故离开乌龙潭,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必须丢掉幻想,正视现实。它现在需要绞尽脑汁想出一个既能让干渴的野马群喝到水又能免遭恶狼杀戮的办法来。办法总归会有的,天无绝人之路,同样的道理,天无绝马之路,狼有狼的狡诈,马有马的智慧。它必须运用马的智慧,让它的野马部落渡过眼前这个难关。
  风迎面吹来,带着些微凉意,也带着些微水汽。白鹰混沌的头脑突然变得清醒。狼很残忍,狼之所以让食草兽深痛恶绝,除了尖牙利爪外,狼的视觉、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一般食肉兽只要接近狼的领地,便很难不被狼群发现。此时此刻,没有月亮,天黑得像团化不开的墨,狼眼再厉害,也不可能看得很远,狼的视觉优势,似乎打了大大的折扣;刮的是东南风,风势不小,顶风而去,迎面刮来的风就像一堵墙一样,会挡住野马群的气味,这样,狼的嗅觉优势也会大打折扣;同样的道理,声音也会因为风向的原因而变得微弱,只要狼群处在上风口,野马群逆风而行,就有机会瞒过狼的眼睛、鼻子和耳朵,喝到救命的水。
  不能光明正大喝到水,就只有悄悄去到乌龙潭偷水喝了。
  在离乌龙潭约两百来米时,白鹰迎着风,翕动鼻翼,仔细嗅闻,果然闻到了空气中夹杂着的狼身上的那股特有的腥骚味。再仔细看看,黑暗中,有数点萤火虫般的绿光在缓慢移动,毫无疑问,那是狼在行走,在寻找可以攻击的猎物。
  饥馑的狼眼,会在黑暗中闪动幽幽绿光。
  白鹰轻举马蹄,又轻落马蹄,用一种蹑手蹑脚的姿势轻轻朝前挪动。头马的行为具有示范效应,所有的野马也都学着白鹰的样,轻举马蹄,又轻落马蹄,尽量减少声响,慢慢朝前移动。
  又前行了一百多米,谢天谢地,空气中水的味道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实了,竖耳谛听,还能听到风吹皱水面的沙沙声。野马群离乌龙潭直线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来米了,但白鹰不得不指挥野马群再次停了下来。
  乌龙潭,顾名思义,就是形如游龙,一条狭长的水带,水很浅,最深的地方也刚刚没过马腿,最窄的地方仅有四五十米宽。
  尽管是逆风而行,尽管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往前挪动,尽管狼群现在在乌龙潭对岸,但卡拉麦里的夜晚太寂静了,静得连树叶掉到地上都会发出声响,在这异常寂静的荒野,马蹄声还是传了开去。水潭对面,倏然问又闪动起好几粒幽幽绿光,完全可以推测,有几只原本卧在草丛中休息的狼,隐隐约约听到马蹄声,便警觉地翻爬起来,伸长脖子往水潭对岸张望呢。紧接着,便传来数声狼嗥,那是狼在用叫声试探动静。
  狼嗥声凄厉,听起来就像是魔鬼在笑,令野马毛骨悚然。
  只好停了下来,只好凝神屏息,只好躲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只好玩躲猫猫游戏。
  过了一会,因没发现更多的可疑动静,狼们才渐渐安静下来。
  白鹰思忖着该怎样瞒过狼的眼睛、鼻子和耳朵,去到乌龙潭饮水。
  乌龙潭近在咫尺,五十米的距离,对擅长奔跑,以速度著称的普氏野马来说,扬蹄冲刺的话,顶多十秒钟便可到达了。但此时此刻,五十米距离被无限拉长了,障碍重重,每一步都有死神相伴,变得遥不可及。
  靠近水潭这五十米距离,是一片卵石滩,所谓卵石滩,就是地上凌乱铺着一层大小不等的鹅卵石,马蹄踩在鹅卵石上,再怎么轻踩轻踏,也难免会发出喀咚喀咚可怕的声响。
  马蹄与许多动物的爪子差别很大,虎、豹、狮、狼、狐、獾、熊、象等动物,爪掌间都有一层肉垫,能悄无声息地在地上行走,马蹄就不同了,马属于有蹄类动物,马有五根脚趾,脚趾的数量为奇数,所以又叫奇蹄类动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马五根脚趾里的那根中趾,变成巨大坚硬的蹄甲,其余四根脚趾都慢慢退化了,角质状马蹄类似于人类的指甲,十分坚硬,踩踏地面的卵石,两种硬物叩碰,当然会发出很大的响声。

  还有一重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五十来米宽的湖畔,长着一片红柳,这是半荒漠地区常见的植物,也是普氏野马在荒野赖以生存的食料。这片红柳因为离水源近,长得挺茂盛,高约一米八左右,刚刚能遮挡住马背,而马头和马脖,却暴露在外面。虽然因为黑夜浓得像团化不开的墨,现在这个位置狼还看不见高出红柳一大截的野马群,但子夜已过,午夜将临,那轮月牙状的上弦月已在地平线悄悄升起,浓墨似的黑夜很快就会慢慢化开,去到水边喝水,水面铺着一层星光,水面的光亮和能见度比地面的光亮和能见度要高得多,又怎能逃过贼亮的狼眼呢?
  唉,想得头都要炸了,还是未能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来。
  突然,白鹰感觉到身后的野马群骚动起来,一匹匹野马本来都凝神屏息像一棵棵树桩一样纹丝不动站在那里的,突然间便有两三匹野马不安分地左顾右看动弹起来,一匹臀部烙有111号字样的成年公马,竟然四只马蹄踩踏起来,显得很激动的样子,坚硬的马蹄踩在鹅卵石上,发出喀咚喀咚令马心惊肉跳的响声。
  111号野马,牙口五岁,这个年龄对人类来讲,还在幼稚园里呀呀学语,但对马来说,已是标准的青年马了。111号野马体格壮硕,腿腱发达,鬐甲像肉瘤似的高高突起。鬐甲,是指马鬃末尾与马肩交汇处微微突起的那部分,懂马的人都知道,鬐甲越大越明显,表明这匹马健康情况越良好,身体越强壮。根据这一生理特点,除了编号外,人们还给它起了个外号叫“甲士”,甲士者,带甲的武士也,凶悍而霸道。甲士确实很喜欢打架斗殴,凡部落里有谁犯事,触怒了头马白鹰,或者遭遇了其他野马部落,为争水、争食或争偶发生冲突,只要白鹰一声令下,甲士一定会咴咴嘶叫着冲在最前面,对肇事者或来犯者又踢又咬。在白鹰野马部落里,111号野马地位仅次于白鹰,属于二号头马,或者说属于野马部落里的副帅。
  白鹰轻轻打了个响鼻:请保持安静!
  甲士非但没安静下来,反而扬起脖颈做出要嘶鸣的样子来。
  白鹰将鼻口伸向甲士耳畔,紧急打出两个威严的响鼻:闭嘴!你想叫醒瞌睡中的狼是不是?你想让狼来围攻我们是不是?
  毕竟白鹰有着头马至高无上的权威,甲士立马缩起脖颈,停止了闹腾,但它似乎仍然咽不下心中的怒气,偏转马脸,朝着侧后的方向狠狠瞪眼睛。
  有什么事情会惹得甲士大为光火,以至不惜在狼群面前暴露自己藏身的位置呢?白鹰挺纳闷,忍不住也偏转马头瞪大眼睛往侧后方向望去,不看不知道,一看肺气爆。就在离野马群十几步远的地方,暗淡的星光下,赫然出现一匹马的剪影!高高的身躯,飘拂的马鬃,细长的马腿,尖而高耸的马耳,不就是这半个月来幽灵般跟随在它白鹰率领的野马群后面的那匹来路不明的马吗?
  一瞬间,白鹰觉得血液直冲脑门,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就想气势磅礴地嘶鸣一声,猛冲上去,朝着这匹幽灵般在野马群四周游荡和徘徊的马狠咬猛踢,咬得它皮开肉绽,踢得它灵魂出窍,让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这辈子再也不敢靠近它白鹰所率领的野马部落。

 

【五  和狼的一场智斗】

  那匹被白鹰视为幽灵的马,就是从内蒙呼伦贝尔草原逃亡的奈木扎。
  奈木扎趁着主人乞颜哈察替它更换马鞍和马笼头的机会,撞倒主人后逃了出来。在它还是少年马的时候,它曾经叛逃过一次,从蒙古包逃进呼伦贝尔大草原。少年时代的逃亡经历,给它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自由多么美好,听不见主人的呵斥声,也没有了让它心惊胆寒的皮鞭,想追蝴蝶就追蝴蝶,想踩青蛙就踩青蛙,快乐死了!遗憾的是,时光匆匆,过了半个月自由自在的日子,后来就被主人找到并追上,用一根套马杆将它捉回马厩去了。短暂的少年逃亡经历,留给它的教训是:它跑得还不够远,呼伦贝尔草原虽然一望无际,但到处都能闻到人的气味,是人类统治并主宰的土地,属于人类的生存空间,所以在呼伦贝尔草原,无论逃到哪里,都逃不脱人类的掌心。
  要想真正逃离人类,就必须逃得更远些,逃出呼伦贝尔草原,逃到天涯海角,逃到闻不到人类气味的遥远地方,逃到蒙古牧羊犬也去不到的地方。
  所以,奈木扎一个箭步跨过一米多高的木栅栏,头也不回扑进草原后,它以人的气味为标志,专拣人的气味越来越淡的方向,撒开四蹄,一路猛跑。越过河流,越过山丘,马不停蹄,穿越呼伦贝尔草原,历经干辛万苦,从内蒙跑到新疆,来到卡拉麦里国家自然保护区。这里基本上闻不到人类的气味,也看不到人类生活的痕迹。
  这里是野马的天堂。
  奈木扎享受了一段自由的时光,没有马笼头,没有嚼子,没有缰绳,没有马鞍,完全恢复了马的自然本性,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屙就屙,想睡就睡,可以在辽阔的荒野尽情奔驰,也可以在细柔的沙地里惬意打滚,逍遥快活得就像马神仙。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奈木扎心情又渐渐变得沮丧起来。离群索居的落寞感,在它心头蔓延开来。
  世界上有些动物是可以独居的,例如虎、金猫、猞猁、乌龟、蛇等等,除了发情期雌雄短暂相聚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过单身生活,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但马不行,马是群居动物,基因里就带着合群倾向。马天生需要与同伴、配偶、子女共同生活。对马而言,形单影只,是一种精神酷刑,独来独往,那叫孤魂野鬼。
  它常常会无缘无故仰天长嘶,呼唤友情、爱情、亲情,宣泄苦闷,排遣孤独。
  这一天,奈木扎来到盐碱塘,舔食带有咸味的岩石,以补充身体所必需的盐分。
  所谓盐碱塘,就是洼地几块赭红色龟状岩石,就像流汗一样,表面不断渗出乳白色半透明液体,这些液体含有盐碱和其他身体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吸引许多动物前来舔食。
  舔罢盐碱水,奈木扎突然闻到一股它熟悉的气味,寻着空气中的气味流,它找到了气味源——几坨橄榄状的马粪。它低下头,翕动鼻翼闻了闻,有点臭,也有点温馨,果真是同类的排泄物。它饶有兴味地扩大嗅闻范围,又闻到了同类尿液的味道。
  嗅闻同类排泄物,对已进入文明社会的人类来说,是恶心而下流的变态行为,但对动物来说,却是常见而自然的行为,是动物进行身份识别最重要的手段,其作用相当于验证人类的身份证。
  奈木扎经过仔细嗅闻,从马粪和马尿中获得不少有价值的信息,得知这是一群丁口兴旺成员数量不少的野马部落,有四五匹成年雄马,有十多匹成年雌马,还有几匹马驹。
  奈木扎闻到的同类气味,就是白鹰野马部落。
  奈木扎是匹年轻雄马,它闻到的野马气味里,有那么多成年雌马,对它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它突然就产生了一种要寻找归宿的强烈愿望,便寻着排泄物的气味,一路追寻下去,数天后,终于在一片长着梭梭草的洼地里找到了白鹰所率领的野马群。
  野马虽然是群居动物,但野马又是排外意识很强的动物,且有欺生的陋习。
  奈木扎立刻就感觉到了世态炎凉。它刚走到离野马群还有七八十米远的地方,突然就蹿出两匹雄野马来,鼻口上翘,发出高亢的嘶鸣,那是在严正警告:你是不受欢迎的马,不许靠近,赶快离开,不然的话就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奈木扎当然不会走,它需要群体的温暖,它需要家庭和亲情,它颔首垂尾,做出一副顺从的姿态,慢慢向野马群靠拢。当它来到离野马群约五十来米远时,那两匹雄野马迎面扑了过来,马眼里闪烁着凛然杀气,扑到它面前,也不问青红皂白,张嘴就咬,举蹄就踢。那个马脸上有块醒目白斑的家伙,追着它耳朵咬,恨不得咬出个无耳破相马来;那个鬐甲特别发达的家伙更加可恶,屁股朝着它,连续不断地尥蹶子,恨不得将它英俊的脸踢个稀巴烂。它凭借着高超的弹跳力和敏捷的身手,东躲西闪,但寡不敌众,还是被马脸上有块醒目白斑的家伙咬去了一嘴鬃毛,又被鬐甲特别发达的家伙在屁股上踢了一蹄子,鼓起一个馒头似的血包。
  奈木扎身躯明显比普通普氏野马高大,一对一,它自信不会输给它们,但对方是两匹杀气腾腾的雄野马,一张嘴难敌两副牙,四条腿难敌八只蹄,它当然不是它们的对手。更关键是,它是外来者,想投靠这个野马部落,它不能一遭拒绝就与头马打个你死我活,倘若这样的话,这个野马群的门就永远向它关闭了,它不能不心存顾虑,不能不有所忌讳,精神上就占了下风,便不得不退却。
  马脸上有块醒目白斑的家伙和髻甲特别发达的家伙在后面拼命追赶,幸亏它奈木扎腿长体壮,奔跑速度特别快,一溜烟似的闷头逃窜,这才躲过了它们的追咬。
  这两匹可恶的雄野马,一直将奈木扎赶出五六百米远,这才气咻咻地停止追撵。它们望着它的背影,“咴——咴咴——”发出得意的嘶鸣,并各自撒了一泡马尿,还不好好撒,玩儿似的,两匹雄野马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走,一面走一面撒,在地上撒成了一条长长的尿线,这是在用尿布置气味警戒线,拒绝它靠近。
  拒绝外来者,是许多动物群体惯用的生存策略。食物紧张,生存不易,多一张嘴就多一份生存压力。且外来者都是陌生者,不知来路,不知底细,不知秉性,对群体而言,很难预测是祸是福,收留外来者,就等于收留风险。
  对头马白鹰来说,拒绝奈木扎靠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奈木扎也是一匹雄马。倘若来投靠的是一匹美丽的雌马,或者说是一匹健康的母马,白鹰也许就动了侧隐之心,会允许对方进入自己所率领的野马部落。异性相吸,这是一条规律,雄性爱雌性,英雄爱美女,不仅人类社会使然,动物世界也使然。公马者,雄性也,受同性相斥这条规律的支配,白鹰对奈木扎有一种本能的反感。一切雄性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说得通俗一点,野马部落里的每一匹雄野马,都可能是挑战它白鹰头马地位的潜在威胁。它当然不乐意接受一种竞争和威胁。何况奈木扎是匹高头大马,身躯比它白鹰魁梧,四腿比它白鹰结实,毛色油亮,鬃毛飘拂,是匹标准的骏马,白鹰那种本能的反感便成倍增长。
  只能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只能是驱逐、驱逐、再驱逐。
  然而,奈木扎并没被吓倒,它想归群的愿望是如此强烈,它欲与同伴生活在一起的想法是如此迫切,任何阻拦都不能让它动摇。在它的生命字典里,没有知难而退,只有知难而上。于是,它就尾随在白鹰野马部落后面,不远不近,就站在约五十米远的地方,它们觅食它也觅食,它们饮水它也饮水,它们游荡它也游荡,它们睡觉它也睡觉,饮食起居保持一致,希望能以时间换空间,减弱彼此的隔膜,消除彼此的误会,逐渐化解彼此的敌对情绪。
  白鹰为这件事真的伤透了脑筋,你撵它逃,你追它跑,你刚把它赶得远远的,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呢,它又幽灵般出现在了野马群后面。想追,追不上;想咬,咬不到;想踢,踢不着;想赶,赶不走。这匹陌生的外来马,脸皮真的比猪猡皮还厚,人家明确把其列为不受欢迎的马,它却牛皮糖似的粘在野马群后面,真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两字!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奈木扎与白鹰野马部落躲猫猫的游戏仍在继续。
  所以,当白鹰野马部落伫立在离乌龙潭五十来米远的位置,静静等待头马白鹰想出既能不惊动饥饿的狼群又能喝到救命水的办法来,白鹰绞尽脑汁在想,想得脑袋都快炸裂了,还没有想出两全之策时,野马群突然发生小小的骚动,白鹰借着暗淡的星光一看,原来是这段时间搅得它心神不宁的那匹陌生的外来马,趁着野马群注意力都集中在狼群身上,趁着浓浓的黑夜,竟然胆大妄为混进野马群里来了,就站在野马群外沿,也学着其他野马的样子,在黑暗中瞪大眼睛,瞭望乌龙潭对岸忽明忽暗绿莹莹的狼眼。
  是可忍,孰不可忍。
  白鹰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侧跨一步,张嘴就向外来马的脖颈咬去,恨不得自己变出一张虎嘴采,一口咬断这厮的脖子!还没等它咬将下去,外来马似乎早有准备,立刻四肢弯曲做出腾跃的姿势,并高扬鼻口摆出高声嘶鸣的架势……
  白鹰立刻醒悟过来,迅速缩回自己的脑袋,闭拢自己的嘴巴,收敛攻击姿态。
  假如这匹外来马真的腾跃起来,马蹄重重叩击地上的卵石,假如这匹外来马真的张嘴嘶鸣,响亮的马蹄声和巨大的马嘶声立刻就会划破夜的寂静,立刻就会暴露野马群的位置,立刻就会引来狼群的攻击。
  为了发泄怒火,暴露野马群的位置,让野马们饮水的渴盼刹那间变成泡影,并给野马群引来杀身之祸,显然是得不偿失的。此时此刻,野马群每一匹野马都已渴得嗓子冒烟,能平安喝到水,是野马群的头等大事。头马最重要的素质,就是审时度势,在命运即将发生突变与转折的节骨眼上,做出明智而合理的选择。毫无疑问,现在摆在野马群面前的主要矛盾就是饮水,驱赶这匹外来马则属于次要矛盾。它不能因次要矛盾干扰而放弃主要矛盾。它现在能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隐忍这匹外来马的捣乱、放肆和挑衅,先集中精力对付狼群,等喝到水后,再回过头来收拾这匹外来马不迟。
  这匹***的外来马,好像完全摸透了它白鹰的心思,好像完全拿捏住了它白鹰的软肋,站在野马群外沿还嫌不够,挤来挤去往野马群中间挤了过来,还甩动脖颈赶开挡住它路的114号小母马,一直挤到野马群中间位置的最前沿。
  太得寸进尺了,太恬不知耻了。

  白鹰肚子隐隐作疼,追不敢追,咬不敢咬,叫也不敢叫,只得听任这匹外来马在野马群里胡作非为,都快要憋死了啊,憋得肚子也疼起来了。它只好把眼睛转向别处,装着什么也没看见。唉,小不忍则乱大谋啊,只有忍。
  突然间,那匹外来马做出了一个让在场所有野马都颇感惊讶的举动来,它挤到野马群中间位置的最前沿后,先是两条后腿弯曲,再是两条前腿也弯曲,最后四条马腿都弯曲,跪倒在地,然后,以四只膝盖着地,—步一步往前爬去,爬向那片高约一米八左右的红柳,爬向传来轻微水花声的乌龙潭。
  这是在干什么呀?所有在场的野马都瞪大了疑惑的眼睛。
  这是在搞啥子名堂嘛!白鹰脑子里闪过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匹外来马,哦,就是奈木扎,膝盖着地,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去。马的膝盖,有一层马皮和软骨包裹,与马蹄踩踏地面完全不同,跪行时,没有令马心惊肉跳的马蹄声,膝盖滑过地上的卵石,只发出窸哩窣噜轻微的声响,就像是一只猫在行走。
  更绝的是,如此跪行,马的身躯降低了许多,红柳茂密的枝条,刚好遮盖住了高耸的马头,别说是夜晚了,就是大白天,对岸的狼群也无法发现躲在红柳里的野马。
  白鹰毕竟是一匹体力出众智慧也出众的头马,很快猜到了奈木扎之所以要跪行的用意。这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好主意,也是它白鹰苦思冥想而未能想出来的两全之策。照此进行,不会惊动对岸的狼群,又能畅饮救命之水,笼罩在野马群头顶的生存危机也算是顺利化解了。白鹰很兴奋,但兴奋之余,又很有点失落感。这样聪明的应对之策,要是它白鹰想出来的,该有多好啊,会极大提高它的声望,巩固它的统治,提升它的权威。
  一个地位高的雄性,被另一个雄性抢了风头,怎么说也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其实公平地说,奈木扎并无存心要抢白鹰风头的想法,奈木扎也是渴得嗓子冒烟,急切地想喝到水。它跟随在白鹰野马部落后面,目睹了水危机的整个过程,心里也是焦急万分。它也晓得,解决水危机的关节点,就是隐秘地无声无息地穿过这片五十米宽的红柳丛。急中生智,它突然就想到了“跪行”。普通野马,也有“跪”的技能,比如需卧躺时,必须分作两步,先四膝弯曲跪倒下来,然后才能躺卧下采,这是马的特殊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但马大部分时间都是以站姿生活,睡觉时,大部分时间也是站着睡觉的,不喜欢跪,更不会长时间四膝着地跪在地上。奈木扎就不同了,它是在牧民家长大的,牧民家的孩子从小就喜欢骑马,但许多孩童身高不及马背,在马站立时无法骑上马背,主人就会让马四膝着地跪在地上,让孩童能顺利跨到马背上来。及至它去到旅游景点服役,游客中也有孩童,还有胆‘法的女人,也经常要它跪倒下来,让他们跨上它的背。
  由此,它跪倒的动作早已演练得十分娴熟。
  由此,它在急火攻心时会想到用“跪行”的办法来渡过难关。
  很快,奈木扎就“跪行”到乌龙潭边,马头谨慎地拨开茂密的枝叶,马嘴伸向水面,马舌卷成钩状,吱溜吱溜喝起水来。干得冒烟的喉咙立刻变得滋润舒畅。
  就在奈木扎放开肚皮畅饮时,那弯橘黄色的上弦月从地平线升起来了,给大地涂抹了一层朦胧的银灰。寂静的夜,原先浓得像团墨,现在墨渐渐化开了,能见度提高不少。尽管如此,对岸的狼也没发现奈木扎在偷水喝。
  “跪行”这个巧妙的办法,成功避开了狼灵敏的视觉与听觉。
  奈木扎一口气喝了个痛快,这才回转身来,仍用“跪行”的方式,退回到野马群来。
  有了奈木扎的示范行为,其他野马就好办多了,学着奈木扎的样,一匹接一匹用“跪行”的办法喝到了救命水。
  当启明星升起来时,白鹰野马部落所有野马都已饮水完毕,一声长嘶,群马奔腾,向旷野急驰而去。激越的马蹄声,踏碎了夜的宁静,也惊醒了睡梦中的狼群,晨风送来狼凄厉的嗥叫声。敌害的哀嚎,就是白鹰野马部落胜利的凯歌。

【六  马路不属于马】

  217国道像条巨大而美丽的哈达,铺在茫茫无际的戈壁滩。
  217国道也叫国家级公路,从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横贯而过,是新疆地区很重要的一条运输线。
  白鹰一踏上217国道,立刻就感觉走起来挺舒服挺自在的,比在铺满卵石的戈壁滩行走,要惬意多了。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似乎野生动物都喜欢在崎岖泥泞布满荆棘的荒山野岭行走,其实这是一种天大的误会,排除人类带来的安全问题,几乎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喜欢在平坦光滑的路面行走。例如野马,虽然马蹄坚硬,无论走在沙漠还是走在戈壁,无论踩在砾石上还是踩在冰渣上,都不会硌疼马蹄,但在荒野奔驰,兔不了高一脚低一脚的,说不准什么时候脚下冒出个坑来,或者一脚陷进土拨鼠的窝,或者一脚踩进深不可测的沼泽,或者一脚踩在滑溜溜的长满青苔的鹅卵石上。闪个趔趄,那还算是幸运的,稍不留神,还会被荆棘或锋利的石片划伤脚杆。更极端的是,缺乏经验的年轻马,夜晚在漆黑的荒野奔跑,马蹄卡在石缝里什么的,崴伤踝关节,更严重的还会腿骨骨折,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在弱肉强食的荒山野岭,一匹腿受了伤无法奔跑的野马,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可想而知啊。
  所以,如果野生动物有选择权,如果野马有选择权,让它们选择喜欢在崎岖不平的荒野行走还是喜欢在平展展的公路上行走,百分之百所有的野马都会选择在公路上行走。
  清晨的217国道,薄雾袅绕,既没有人也没有车,路面铺着厚厚的沥青,沥青上还铺着一层细碎的白砂石,在晨曦下泛动水红色光斑,真的像一条长长的哈达。
  白鹰还是第一次踏上人类铺设的公路,宽阔的217国道在前面拐了个S形弯,向遥远的地平线伸展开去,长得似乎没有尽头。多好的路啊,结实而又有点弹性,路上没有任何杂物或障碍,走在上面,既不用担心会被荆棘绊倒,也不用担心会踩着卵石而滑倒。平稳而踏实,想跑,可以在上面尽情奔驰,想休息,也可以在上面慢慢溜达。
  白鹰想起一件事来,就在半个多月前,它率领它的野马群沿着名叫将军沙漠的边缘往西去,试图寻找水草丰沛的牧场。来到卡拉麦里腹地,那是一片不太高的山脉,称作卡拉麦里山。登上海拔约五百多米的山峰,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风蚀的沟壑和悬崖,裸露着锈红的岩石,属于典型的雅丹地貌,根本找不到河流和牧草。正当它扭头要离开这个被人类称为魔鬼城的荒无人烟的地方,突然,山下传来马群的嘶鸣声,它当时正站在山坡上,站得高,看得远,清楚地看到,一群十来匹普氏野马,正顺着一条山沟向荒野狂奔,一群十来只饿狼,正在野马群后面衔尾猛追。山沟布满大小不等的石头,是一条典型的乱石沟。普氏野马以奔跑见长,狼虽然也是擅长长途奔袭的动物,但与普氏野马相比,无论速度还是耐力,狼都要略逊一筹。很快,双方的距离就渐渐拉长,狼群中有好几只狼都丧失了追捕的信心,有的神情懈怠,有的放慢了脚步,有的干脆停了下来。眼看一场生死追逐即将以有惊无险的喜剧落幕,突然,发生了意外,一匹牙口二十多岁的老年野马,不知是老眼昏花看走了眼,还是腿力不支踩错了点,一只前蹄在卵石上滑了一下,卡进一条石缝,身体眼看要倒,惊嘶一声,好不容易将那条腿从石缝里拔出来,却已严重受伤,蹄子无法沾地,悬吊在空中,只能以三条腿一蹦一跳往前跑。三条腿的马,比羊还跑得慢。狼群就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信心陡增,呼啸着冲了过来,将那匹老野马团团围住,没过多长时间,乱石沟里只剩下一具白花花的野马骷髅了……
  唉,要是在217国道这样宽阔平整的公路上,就绝对不会发生马腿卡进石缝这样的事,也就不会发生野马葬身狼腹这样的血腥惨剧。
  在如此结实而平坦的道路上,任何一匹野马,哪怕是刚出生不久的小马驹,也能跑得平稳而快捷,也绝对比最强壮的狼跑得快。
  白鹰一踏上217国道,立刻就喜欢上了这条哈达似的道路,还对这条道路产生了亲切感和依恋感,好像见到了老朋友似的。

  白鹰这种亲切感和依恋感,说穿了也不算太奇怪。全世界所有的道路,不管是国道、便道、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简易公路、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都有一个民间叫法,或者说初始时的叫法,就叫:马路。马路者,为马铺设的路也,或者说是马行走的路也。
  马喜欢行走马路,就好像人喜欢活在人间,道理是一样的。
  白鹰兴奋地沿着马路奔驰,整个野马群也兴奋地在马路上奔驰。唯一的例外,就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马,这家伙似乎对217国道有一种本能的恐惧,部落所有的野马都跨上马路快乐奔驰,唯独它还滞留在马路旁的戈壁滩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跟随在野马群后面。当野马群沿着马路奔驰一段后,发现一块草滩,便横穿马路,到路对面啃食草料去。奈木扎见状,迟疑了好一阵,终于忍不住美食的诱惑,便小心翼翼跨上马路来,但它也不马上横穿马路,而是伫立在路边,紧张地瞪大一双马眼,一遍又一遍左右张望,四只马蹄还焦躁不安地蹈动,好像担心有什么怪兽会突然扑过来将它撕碎。这样左右张望了好几遍,这才一下蹿跳出去,扬鬃奋蹄,横穿马路,速度快得就好像有狼在背后追赶,又好像路面铺的不是细碎的白砂石,而是燃烧的火炭,所以要拼命跑得快点、更快点!
  懦夫!白鹰鄙夷地打了个响鼻。心中郁积的那股闷气,似乎也舒缓了大半。
  自打白鹰野马部落在乌龙潭用“跪行”的办法化解了水危机,白鹰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当时所有在场的野马都看见了,是奈木扎想出了聪明的,“跪行”办法,才使得野马群久旱逢甘霖——喝到了救命水,这让白鹰感到很不舒服,它觉得自己头马的声誉受到了很大伤害。更让它不舒服的是,它原本是要坚决将这匹外来马排斥在群体外的,但奈木扎想出了“跪行”喝水的办法,怎么说也对野马群作出了卓越贡献,它又怎能好意思再将对方拒之门外呢?没办法,只好停止驱逐,只好违心地让这匹外来马堂而皇之混进野马群来了。每每看到这匹来路不明的高头大马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白鹰便难受得像被大马蜂蜇到屁股一样,心里火辣辣地痛,却又无法将毒刺给拔掉。
  这下好了,这匹外来马在217国道畏缩不前,所有在场的野马都看到了,横穿十来米宽的马路就像横穿火焰山一样害怕,是个标准懦夫。在野马社会,懦夫也是一种不光彩角色,会受到鄙视与唾弃。尤其是雄性懦夫,不管你有多聪明,也很难得到异性的青睐。白鹰觉得自己实实在在松了一口气,这匹外来马表现得如此怯懦,毫无疑问,对它地位构不成威胁,也无法同它争抢交配权,它就没理由也没必要再去嫉恨和排斥了。
  白鹰在马路那边吃完草,又横穿马路,到马路这边来吃草。横穿过去,又横穿回来,来来回回,玩起了穿马路游戏,玩得不亦乐乎。它当然不是单纯在玩游戏,而是在玩弄一种计谋。每一次横穿217国道,奈木扎都会伫立路边,蹈动马蹄,惊恐不安,左右张望,然后像踩着火炭一样飞快穿过公路,跑到马路对面去,这样,每横穿一次马路就等于迫使奈木扎暴露一次懦夫的嘴脸。这如同提供了一份反面教材,让全体野马反反复复朗读反面教材,加深对这匹外来雄马的认识。
  而白鹰自己,则昂首阔步走在马路中央,气宇轩昂,目空一切,充分显示了头马的威严与气势。
  白鹰那副心闲气定的模样,真像是人类在逛马路。
  这是一种巧妙的地位竞争,贬低对方而抬高自己。
  整个野马群都跟随在白鹰后面,在马路中央浩浩荡荡行进。

  马路属于马的,这条217国道属于白鹰野马部落的。
  白鹰甚至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这条宽阔的马路无限伸展,绵延不绝,顺着这条路,既可以去到地形诡异的卡拉麦里山脉,又可以去到水源丰沛的乌龙潭,觅食饮水都很方便,那就将217国道当做它所率领的野马群的大本营好了,饿了,顺着这条马路去觅食,渴了,顺着这条马路去饮水,十分方便;更为有利的是,这条漂亮的马路比路两边的戈壁滩要高出约半米,站高望远,视野并阔,更容易发现敌害,就算遭遇狼群袭击,这条平整的马路也是躲避狼群最好的选择,普氏野马凭借着风驰电掣般的奔跑速度,很容易就能摆脱狼群纠缠。
  前面是一个急拐弯,217国道向右拐了个大弯后,紧接着就是一段约十来公里长的下坡。对马来说,走下坡路显然要比走上坡路更省力。白鹰野马部落沿着217国道惬意地向前游荡,寻找路两旁戈壁滩上偶尔出现的可供啃食的植物。
  唯独奈木扎仍不敢跨上217国道来,坚持在路边凹凸不平的戈壁滩行走,高一蹄,低一蹄,深一脚,浅一脚,走得有点累,走得有点艰难。
  所有的野马,都用不屑的眼光看奈木扎。
  清晨的阳光,明丽而温暖。
  就在这时,轰隆轰隆,背后隐隐传来汽车的引擎声。
  217国道是新疆一条重要的运输线,起自阿勒泰,终至墨玉,全长一千七百多公里,几乎纵贯整个南北疆。卡拉麦里路段,十分繁忙,多为载重大卡车,将乌尔禾地区采挖的优质煤炭,源源不断运往沿线各个城市。
  轰隆轰隆的汽车引擎声由远而近,越来越响,连路面都开始微微震动起来。
  奈木扎惊恐不安地嘶叫起来,身体扭转,马蹄焦急地在地面踢蹬,做出一副要扭头逃窜的姿势来。
  白鹰心里也惴惴不安,紧急扭头往身后看,身后正好是217国道的急拐弯,暂时什么也看不见。有一团灰尘,似乎沿着217国道在滚动,但相隔较远,看不大清楚。
  鼻子、耳朵、眼睛,具有嗅觉、听觉和视觉,是绝大多数动物身上最重要的感觉器官。不同种类的动物,这三种感觉器官的敏感度是不一样的。猫的嗅觉、听觉和视觉都很灵敏。但马就不同了,马的嗅觉和听觉很灵敏,但视觉就要弱一些,两百米开外的物体看起来就有些模糊。
  一团模糊的尘埃,正顺着217国道滚滚而来。
  还没等白鹰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一辆挂着拖斗的蓝色大卡车,转过那道大弯,从坡顶冲了下来。这是一辆装满焦煤的载重卡车,额定载重量为十吨,但在217国道上拉煤的卡车百分之一百都超载,加上拖斗,这辆卡车起码超载一倍,拉了至少二十吨煤。就像一个本来只能挑一百公斤担子的农夫,硬要他挑两百公斤稻谷,咬咬牙挑是挑得起的,但未免走起来摇摇摆摆,气喘吁吁。
  严重超载的拉煤卡车轰隆轰隆顺着217国道从坡顶呼啸而下。
  拉煤卡车讲的是经济效益,多拉快跑,赚钱门道。
  奈木扎“咴——”大声嘶鸣,两条前腿直立起来,飘拂的马鬃也紧张得竖直,是在用形体语言敦促野马群赶紧离开马路,到马路外面的戈壁滩来。
  奈木扎曾经是生活在人类身边的家马,在它的童年时代,就已领教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的厉害。它曾不止一次亲眼目睹同类在公路上被汽车撞死的惨祸。它原先的主人,那位名叫乞颜哈察的蒙古牧民,即使公路近在咫尺,也宁可让马匹在公路旁的原野行进,而绝不会让马匹蹿到公路上去。有两次,奈木扎年少淘气,在原野撒欢奔腾,玩得忘乎所以,蹿到公路上去了,乞颜哈察马上就会赶过来,粗声呵斥,将它赶下公路。这让它从小就形成这样一个概念:公路凶险,绝非马可以行走的路,随时都有可能被汽车撞死!
  白鹰不知道载重汽车是怎么回事,听见轰隆轰隆的引擎声越来越响,看见滚滚烟尘追着自己的屁股而来,顿时惊慌起来,它想跑下公路去,但奈木扎的嘶叫和直立,又让它条件反射般产生逆反心理,它若听从奈木扎的敦促,跑下公路去,刚好证明奈木扎的谨慎和疑虑是明智的,而它在马路中央昂首阔步的做法是愚蠢的。它不能打自己的脸,它也丢不起这个脸。它突然就想到了一个自以为高明的办法,咴!高嘶一声,奋蹄疾奔。

  野马们唯马首是瞻,紧紧跟随白鹰,沿着217国道奔驰。
  普氏野马就是以善跑而著称于世的,白鹰的想法很简单,飞快奔驰,就像躲避狼群一样,用速度来甩掉屁股后面那团让野马心惊胆颤的滚滚烟尘。
  需要说明的是,那辆拉煤的载重卡车,在坡顶冲下来前,车轮在铺着细碎白砂的路面正常行驶,扬起的是一团灰尘,到了坡顶往下行驶时,驾驶员看见一群野马正在公路上奔驰,便踩了刹车,车轮与路面非正常摩擦,冒起烟来,便成了滚滚烟尘。
  “嘀——嘀嘀——”载重卡车鸣响了高音喇叭。
  载重卡车的喇叭声,比狼嗥更刺耳,比野马群集体嘶鸣更嘹亮,甚至可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白鹰回首瞥了一眼,透过烟尘它看见,一个蓝色庞然大物,有鼻子有眼睛似乎还有嘴巴,正杀气腾腾追撵过来。白鹰还是第一次看见拉煤的载重卡车,车厢里乌黑的煤块垛得像座小山,比传说中的巨型怪兽更威风更可怕,轰隆轰隆朝着野马群冲撞而来。
  那是名副其实的钢铁怪兽,人类的杰作。
  白鹰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惊心动魄的恐惧,现在它能做的,就是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得快些更快些,赢得这场生死赛跑。
  217国道宽阔、平整、结实,很适合野马奔驰。这应该说是白鹰生平跑得最快的一次了,蹄下生风,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可以说是一路狂奔。
  马腿再结实有力,又怎能跑过飞速转动的车轮呢?
  转眼间,蓝色钢铁怪兽便与野马群首尾相衔,相距仅数米远了。
  蓝色载重卡车的驾驶室里,坐着一胖一瘦两个男人,胖的五十岁左右,是师傅,简称胖师傅,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瘦的二十岁左右,是徒弟,简称瘦徒弟,坐在驾驶位置上,正手握方向盘在开车。瘦徒弟额头滴下大颗汗珠,两只眼睛就像是金鱼里头大泡眼品种,眼珠子鼓得快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紧张得手和脚都在颤抖,高声说:“师傅,我……我刹不住……”
  随着瘦徒弟踩刹车的动作,载重卡车剧烈抖动,摇晃得像个醉汉。
  “别猛踩刹车!”胖师傅紧张得脸色发白,就像涂了一层石灰,“超载车,又挂着拖斗,又是下坡,刹急了,会翻车的!”
  蓝色载重卡车就像脱缰的野马,不不,就像失控的怪兽,一头冲进野马群。
  瘦徒弟忽左忽右拨弄方向盘,试图从野马之间的空隙穿插过去,但庞大而超载的载重卡车缺乏灵活性,根本不可能像蛇一样灵巧扭动灵活穿插,蓝色怪兽笨拙地扭了两下秧歌,咚的一声,挂在后面的拖斗带翻了一匹一岁半龄的小雄马,没等小雄马站起来,沉重的车轮又从它长长的脖颈碾压过去。
  霎时间,活蹦乱跳的一匹小雄马,成了人类车轮下的冤魂。
  瘦徒弟更慌张了,方向盘也好像不听使唤,咚的一声,车头保险杆扫在那匹烙有144号字样的小母马屁股上,144号小母马就像长了翅膀的天马似的飞了起来,飞出十多米远,重重摔倒在地 ……
  眼瞅着钢铁怪兽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白鹰毕竟是头马,体力和头脑都胜普通野马一筹,出于一种避险的本能,往外蹿跳,一跳便跳出马路中央,再跳便跳到公路外的戈壁滩来了。头马行为具有示范效应,野马群紧跟着白鹰蹿下公路,躲开了钢铁怪兽。
  载重卡车喘息着慢了下来。如此严重超载的大卡车,又是挂着拖斗,又是急拐弯,又是下坡路,想要平稳刹住,确实很艰难。
  瘦徒弟紧张得衣衫都湿透了,车还在惯性往前滑动,伸出颤抖的手欲拉手刹,却被胖师傅制止了:“你想干什么?想找死吗?”
  “我……两……两匹野马……两……两条命……”
  “你晓得撞死一匹野马要赔多少钱吗?”
  “八……八十万。”
  “撞死两匹野马要赔多少?”
  “二八一十六,一百六十万。”
  “你小子赔得起吗?”
  “我……我下辈子也赔不起,把我割碎了零卖也赔不起。我的命还不值这点钱呢。”
  “不但要赔八十万,还要坐四年牢。你连撞两匹,二四得八,要坐八年牢!”

  “……”
  “我也会跟着你倒霉的。你真是个丧门星。”
  “师傅,我……我不想坐牢。”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想等着**来给你戴手铐吗?”
  瘦徒弟犹如醍醐灌顶,赶紧松开手刹,一挂挡,一踩油门,载重卡车又像咆哮的怪兽,轰隆轰隆向前行驶,速度越来越快,很快消失在路的尽头。
  白鹰带着野马群,丧魂落魄跑到离217国道很远的一块乱石滩,这才惊魂甫定地停了下来。回首张望,217国道已变成一条细细的白带子。野马虽然视力不佳,却还是能模模糊糊看见不时有一团团尘埃在马路上滚动,毫无疑问,那是可怕的钢铁怪兽在奔驰。
  217国道是条繁忙的运输线,各式车辆川流不息。
  好不容易等到天黑,车辆才渐渐稀少下来。
  白鹰壮着胆子,又带领野马群摸黑踅回217国道。野马是群居性动物,大家在一起生活,时间久了,相互之间就会产生感情。日久生情,人类社会如此,野马社会也如此。那匹一岁半龄的小公马被钢铁怪兽碾断了脖子,那匹144号小母马被钢铁怪兽撞得像长了翅膀的天马似的飞了起来,它们是生是死,它们现在怎么样了?这牵动着白鹰野马部落所有野马的心。所以,到了夜里,野马群便又来到了217国道。
  半只月亮悬挂在空中,月朦胧,路朦胧,荒野朦胧。
  一跨上217国道,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睬,借着朦胧的月光,白鹰看见,那匹一岁半龄的小公马还躺在马路中央,已被无数的汽车轮子碾压成了一张薄薄的肉饼。144号小母马躺在路边一块用水泥浇注的里程碑旁,早已气绝身亡,有两只沙狐正在啃食新鲜马肉。
  白鹰怒嘶一声,向沙狐冲了过去,所有的野马也都跟随着白鹰,向沙狐冲了过去。沙狐扭头跳离公路,逃进公路外的戈壁滩,但这两只沙狐并未逃远,就在离公路约十来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瞪着一双如萤火虫般绿莹莹的眼睛,呦呦怪啸,仿佛在说:打扰我们吃夜宵,你们发什么神经呀?别以为仗着你们“人”多就可以欺负“人”,别以为你们是高头大马我们就怕你们。我们可不是吃素的!你们才是一群吃素的窝囊废!活得不耐烦了吧?滚开!滚得远远的!不然的话,小心我们把你们也当做夜宵给吃了!
  白鹰气得七窍生烟。两足行走的人欺负野马,钢铁怪兽欺负野马,狼群欺负野马,野马已经够倒霉够窝火的了,连两只小小的沙狐也要欺负野马,老天爷真的是不想让野马活了啊!“咴— —”它长长嘶鸣一声,朝胆大妄为的沙狐追了过去。十几匹野马分成两队,向两只沙狐包抄而去。野马群有这样的本领,利用马快速机动的特长,必要时对敌害或竞争对手形成包围圈,然后用强有力的马蹄进攻敌害或竞争对手。
  沙狐虽然也是一种食肉兽,但沙狐生性不如狼凶悍,身体也较狼小得多,最主要的差别是,狼是一种集体狩猎的掠食者,会形成可怕的狼群,凭借群体的力量制服猎物,沙狐就不同了,沙狐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掠食者,公沙狐就是宅男,雌沙狐就是宅女,通常都是以夫妻档进行狩猎,在高大强壮的野马群面前,区区两只沙狐当然抵挡不住野马群的攻击。
  一旦野马群形成包围圈,马蹄声声,一顿践踏,一定能将两只沙狐绳之以法——当然是弱肉强食的丛林之法,踏断它们的腰,踏碎它们的头!
  白鹰之所以兴师动众攻击两只沙狐,是为了发泄压抑的愤怒和悲怆,白鹰野马部落一下子损失了两匹野马,它奈何不了两足行走的人类,奈何不了凶险莫测的217国道,也奈何不了呼啸而来的钢铁怪兽,它只能将两只无辜的沙狐当做自己的出气筒。
  白鹰率领野马群冲下公路,但沙狐也是狐,狐的高智商在动物界是出了名的,还没等野马群冲到面前,便夹紧尾巴,逃入黑夜,逃入茫茫戈壁。
  野马在黑夜里视力不佳,追了几步,两只沙狐便融进夜色看不见了,白鹰便停下脚步,冲着沙狐消失的方向悻悻嘶叫数声。
  就在这时,突然,217国道传来汽车引擎声,紧接着,一辆也是超载的运煤大卡车,拐过弯道,从坡上冲了下来。

  这是一辆半路抛锚的卡车,修车修了好几个小时,好不容易排除故障,天已经黑了,只好赶夜路,半夜在217国道行驶。
  这个时候,白鹰野马部落绝大多数野马都因追撵沙狐而离开了公路,但还有两匹野马滞留在公路上,一匹是编号077名叫莱莱的成年母马,莱莱是被过往车辆压成肉饼的一岁半龄小雄马的妈妈,还有一匹是编号093名叫莺莺的成年母马,莺莺是躺在里程碑旁早已气绝身亡的144号小母马的妈妈。这两匹成年母马因为子女夭亡,因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所以没有跟随野马群跑下公路去追逐可恶的沙狐,而是各守在一具尸骸旁,一声又一声发出悲怆的嘶鸣。
  就在这个时候,夜行的卡车从坡顶急驶而来。
  随着卡车拐弯,随着隆隆的引擎声,突然亮起两道雪亮的光柱,强烈的光柱撕破厚厚的夜幕,将217国道照得透亮。
  钢铁怪兽的两只眼睛,比猫头鹰的眼睛亮一千倍,比狼的眼睛亮一万倍,亮得让野马头晕目眩,亮得让野马心惊胆寒。
  司机发现了公路上有野马,扭亮了大灯,也就是开启了远光灯,并连续按喇叭,他不敢猛踩刹车,希望能用强烈的灯光和嘹亮的喇叭将路面上两匹成年母野马赶下公路去。
  发现又有卡车驶来,白鹰、奈木扎和所有已经跑下公路的野马都抬起下巴嘶鸣,提醒、引导、催促莱莱和莺莺赶紧离开公路,赶紧避开杀气腾腾的钢铁怪兽。
  白天已经发生过血案,血的教训让野马变得警觉而聪明。
  遗憾的是,卡车的轰鸣声,汽笛的呜叫声,盖过了野马群的嘶鸣。
  就算莱莱和莺莺听到了野马群的嘶鸣,它们也难逃厄运。
  卡车远光灯强烈的光柱,把路面照得雪亮,由于巨大的光线反差,公路两边便显得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许多动物,都有“趋光”的本能,就是看到亮光,会身不由己地往亮光的方向跑。马也如此,马的视线本来就较弱,遇到危险,便理所当然地哪里有光亮便往哪里跑。
  莱莱和莺莺,顺着被灯光照得雪亮的路面往前狂奔。
  这是一段下坡路,也是一段直路,217国道笔直向前延伸。
  “嘀——嘀嘀——”卡车司机拼命按喇叭,威逼两匹母野马斜窜出去,逃到公路外面去。
  莱莱和莺莺不可能斜窜出去,不可能放弃被灯光照得雪亮的路面,跑到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的公路外面去的。它们是野马,它们的头脑远没有人类那般发达,它们只能做出顺着光亮往前跑的行为来。
  在遥远的内蒙古草原,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司机夜晚独自驾驶一辆丰田面包车在公路行驶,突然发现公路上有一匹马,司机按喇叭想让马躲避,但马却在马路中央一个劲往前奔。这是一条铺设在平坦草原上的公路,路两边就是平展展的草原,其实马只要往左或往右走几步,走到公路边或走到公路外,就能摆脱危险,但马却是死脑筋,占据路中央怎么也不让路,车灯转向哪里,马就奔向哪里,绕也绕不开。独自长途行驶,很寂寞也很无聊,逗这匹笨马玩玩,倒不失为一种排遣寂寞和无聊的好办法。于是,司机跟在这匹马后面,不断按喇叭,也不去撞它,就看它惊恐万状,一路狂奔。就这样,跑了足足三十七公里,跑着跑着,马突然倒了下来,四肢抽搐一阵,心力衰竭而亡。
  大卡车终于不可避免地撞倒了莱莱,几秒钟后,又撞倒了莺莺。
  载重卡车没有停,从莱莱和莺莺身边绕过去,加大油门,急驶而去。谁会愿意为撞倒一匹野马赔偿八十万元钱并坐四年牢呢!
  拉煤的载重卡车渐渐远去,消失在月光如银的遥远夜空下。 217国道恢复了宁静,卡拉麦里荒野恢复了宁静。白鹰走到公路边,翕动鼻子,闻到一股新鲜的血腥味,闻到一股死亡的气息,它不敢再踏上公路去看个究竟,后退两步,一转身,向戈壁深处小跑而去。
  从此以后,它遇到漂亮的马路,都会退避三舍。它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种人类铺设的路,虽然俗称“马路”,却早已不是马可以走的路了,而成了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
  马路竟演变成了马的葬身之地,也不晓得是马路的悲哀还是马的悲哀。
  这是血的教训,对野生动物来说,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必须远离人类的文明。远离了人类文明,就是远离了危险,远离了死亡。
  这也是血的洗礼,对普氏野马来说,鲜血与死亡,将教会它们怎样去识别危险,怎样去迎接挑战,怎样在由人类统治的这颗绿色星球更智慧地生存下去。

 

【七  黑熊脑震荡】

  在短短一个星期时间里,老天下了两场雨,虽然雨量不大,但低洼处已有了少许积水,可供饮用,不须再半夜冒险去有狼群守候的乌龙潭偷水喝了。由于有了雨水滋润,枯死的芨芨草也长出了新绿,解决了食物问题。
  白鹰野马部落在广袤的卡拉麦里荒原游荡,渴了,到洼地喝几口积水,饿了,找一块草滩啃食鲜嫩的芨芨草,获得了一段难得的平静而快乐的时光。
  做梦也没想到,会与黑熊发生流血冲突。
  卡拉麦里荒原有熊。熊是地球陆生动物里适应能力最强的动物之一,熊是杂食性动物,跟人类相似,在食物问题上属于典型的机会主义者,有什么吃什么,既吃植物,也吃荤腥,从赤道到北极,都能看到熊的踪迹。
  全世界熊大致分为三类:黑熊、棕熊、北极熊。
  在卡拉麦里荒原生活的是黑熊。
  本来,野马和黑熊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类动物,既无食物之争,也无领地之争。野马吃草,对黑熊不感兴趣,黑熊虽然不排斥吃马肉,但野马善奔走,赛跑的话黑熊根本不是野马对手,只能望尘莫及,所以也就对野马丧失兴趣。双方相安无事,极少发生摩擦。
  与黑熊的流血冲突,发生在那个名叫一品锅的草甸子里。
  这是一个犹如锅形的一块洼地,长着各种茂盛的野草,俗称草甸子。白鹰率领野马群到一品锅啃食草料。那是正午时分,三伏天灼热的阳光把草甸子晒得像口热锅。蚊蝇肆虐,叮得野马们浑身不自在。匆匆进食,吃了个半饱后,白鹰便打算转移到凉快的高地去消暑。它刚想张嘴发出转移的嘶叫,突然,前方约两百多米一片灌木丛里,钻出一只黑熊来。
  这是一只上了年纪的老熊,颈部和背上患有疥癣,好几块体毛脱落,身体消瘦,胸部那块白斑也被岁月风尘染成了黄褐色,直立着,瞪着两只阴沉沉小眼珠,四下张望。
  黑熊也叫熊瞎子,视力比野马更差劲,也就能看清三十米左右的物体,现在双方相距有两百米,小小的熊眼里也就一片模糊的影像。
  白鹰并没表现出任何惊慌和恐惧,只是将已涌到喉咙口的转移的嘶叫声又咽了回去,虽然两百米廾外一只孤单的老黑熊对野马群构不成威胁,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凶猛的杂食野兽,没必要去用嘶鸣声惊动和刺激对方。白鹰只想带着它的野马部落平安离开一品锅。它甩了甩尾巴,蹈了蹈马蹄,向西侧几公里外一块高地小跑而去。
  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这一场野马与黑熊的不期而遇,眼瞅着就要以和平方式落下帷幕。
  突然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马,小跑了没几步,便停了下来,发出“咴——咴——”痛苦的嘶鸣,四条马腿好像成了寒风中的芦苇秆,瑟瑟发抖,好像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竟然慢慢跪了下来,继而侧躺下来,隆得像座小山似的肚皮一阵阵抽搐,马尾下涌出斑斑血迹。
  娜玛怀孕已足足十一个月了,按照普氏野马生育规律,已到了临盆生产的时刻。瓜熟蒂落,肚子里的马驹要出世了。
  白鹰不得不停止转移,回到娜玛身边。它是这个野马部落的头马,也是即将出生的小马驹的父亲,它有责任也有义务守护在即将分娩的娜玛的身边。
  对许多动物来说,生儿育女鬼门关,对普氏野马来说更是如此。野马由于是在荒野分娩,四周随时可能出现敌害,排除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让新生小马驹站起来并能追随成年马一起奔跑,这需要小马驹一生下来就有强壮的体魄。于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野马的孕期越拉越长,尽可能让小马驹在母体内发育得更强壮些。这样自然增大了小马驹的生存几率,却也增大了母野马的分娩难度。毫无疑问,胎儿越大,分娩的过程就越艰难,风险也就越高,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胎生动物都如此。
  娜玛侧躺在地,踢蹬四肢,咴咴呻吟,显得无比痛苦。
  野马分娩,与人不一样,人类婴儿通常是脑袋先滑出产道的,野马驹却是两条后肢先滑出产道的。

  娜玛宫口微开,已看得见小马驹两条细弱的后腿。
  几匹母野马在娜玛四周围成一个圈,用身体做围墙,围成一个临时产房。
  这时候,两百米开外那只黑熊,突然欧欧怪嚎起来,并迎风抬起下巴,作嗅闻状。刮的是西风,野马群处在西侧,黑熊处在东侧,也就是说,野马群处在上风口,黑熊处在下风口。显然,黑熊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
  黑熊虽然眼力不济,但嗅觉却十分灵敏,熊鼻与狼鼻不相上下,迎风能闻到两公里外的气味。
  黑熊兴奋地嚎了几声,大步流星往野马群所在的方位走来。
  唉,早不生产,晚不生产,偏偏遭遇黑熊时就临盆了,真是晦气。白鹰恼怒地想。
  黑熊一面耸动鼻翼嗅闻,一面摇摇摆摆走了过来。
  白鹰毕竟是头马,又经过五年自然散放实验,已积累起一定的野外生存经验,加上野马基因里天生就有的躲避敌害的本能,知道该怎么应付这只被母野马娜玛分娩过程所释放出来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老黑熊。它冲着老黑熊跑过去,野马部落另一匹编号 111名叫甲士的成年雄野马,与白鹰并肩而行,也向老黑熊跑了过去。
  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也掉转马头,追随着白鹰,前去拦截那只讨厌的老黑熊。
  凡野马部落,成年雄马,在危急关头,都必须挺身而出担当起保卫野马群的责任。
  在离老黑熊还有四五米远时,白鹰咴咴嘶叫,不时抬起上半个身子,勾起两条前腿,作践踏状,好像要用马蹄去狠狠踏扁老黑熊的身体。老黑熊勃然大怒,直起身来,挥舞两只黑黪黪的熊掌,迎了上来。白鹰早有准备,掉转马头,蹿跃出去。老黑熊衔尾追赶,但老黑熊的奔跑速度与野马的奔跑不可相提并论,很快,白鹰就一溜烟跑远了。老黑熊气咻咻停了下来,抬起鼻孔四下嗅闻,又顺着气味往娜玛的临时产房的位置跑来。
  老黑熊刚跑出两步,那匹名叫甲士的雄野马又冲了过去,也在老黑熊面前摆开攻击姿势,引诱老黑熊前来追赶。
  接着,奈木扎也扬鬃昂首咴咴嘶鸣,加入到向老黑熊挑衅的行列里来了。
  三匹雄野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以车轮战术来消耗老黑熊的体力,扰乱老黑熊的视线,将老黑熊的注意力吸引到与娜玛的临时产房相反的方向去,将危险引开,引得越远越好。
  通常情况下,黑熊脾气暴躁,智商又偏低,遭到三匹雄野马的骚扰,很快就会怒火万丈,不顾一切地追赶前来引诱的雄野马,偏离方向,离娜玛产房越来越远,最后彻底迷失方向,也累得口吐白沫,便不再有兴趣追赶雄野马,悻悻趴在地上喘息。于是,雄野马们也结束这场捉迷藏游戏,站在远远的地方监视老黑熊举动,等到娜玛在临时产房顺利产下小马驹,等到小马驹能站起来跟随母马一起奔跑,便与蠢笨的老黑熊道声拜拜,整个野马部落奔腾而去。
  然而,此刻白鹰野马部落遭遇的,是一只牙口超过二十岁的老熊。黑熊寿限约三十岁,野生黑熊二十岁,已经算得老熊了。这只老黑熊在荒野闯荡了二十多年,阅历宽广,经验丰富,也不像年轻黑熊那般冲动。它被三匹雄野马引诱了几个回合后,似乎很快识破了野马的诱骗战术,也有可能这只阅历丰富的老黑熊过去曾经遭遇过野驴、斑羚、狐狸等其他动物的诱骗,一次上当,终身教训,晓得该如何来对付三匹雄野马组合成的车轮大战。它瞪起两只小眼珠望着湛蓝天空,沉思了约五六秒钟,便想出了破解难题的办法。它扭动粗短的脖颈,使劲耸动鼻翼,东西南北全方位作嗅闻状,很快便闻到从娜玛临时产房随风飘过来的血腥味。在娜玛临时产房,随着小马驹大半个身体慢慢滑出产道,血腥越来越浓。老黑熊锁定了气味源,大步流星往娜玛临时产房跑去。
  白鹰、甲士和奈木扎又故技重演,辰廾竿轮大战,一匹接一匹冲到黑熊面前挑衅引诱,企图将黑熊诱骗到错误方向去。
  但这一次,三匹雄野马失算了。
  这一次,老黑熊学乖了。
  无论三匹雄野马如何做出践踏的姿势,如何进行挑衅,老黑熊根本不予理睬,我行我素,加快步伐往气味源——娜玛临时产房赶。

  黑熊也是犟脾气,认准了一个死理,不会轻易动摇,也不会轻易改变,九条牯子牛也休想拉得回来。
  很快,老黑熊离娜玛临时产房不足百米远了。
  此时此刻,娜玛的分娩也到了节骨眼,小马驹大半个身体已经滑出产道,脑袋还闷在母马肚子里。普氏野马身体有个明显特征,那就是脑袋比普通家马要大,而娜玛又是第一次分娩,骨盆没能完全撑开,所以小马驹的脑袋不容易顺利滑出产道。娜玛拼命挣动,竭力想尽快将小马驹生下来,随着它的挣动,污血也不断涌出产道,空气弥漫浓烈的血腥味。
  老黑熊肚皮空瘪瘪的,夏末季节,正是黑熊开始养膘的时节,这个时候的黑熊,食欲旺盛,拼命吃东西,努力让自己的身体长出厚厚的膘肉,以应对卡拉麦里荒野漫长而寒冷的冬季。这时节的黑熊,个个变成饕餮之徒,不放弃任何进食机会,尤其对肉食感兴趣,千方百计想摄取蛋白质以补充营养。
  老黑熊眼睛里露出贪婪的光芒,长长的口水像米线一样吊在口角,恨不得一步就跨进娜玛的临时产房来。
  这个时候,假如听任老黑熊以这样的速度赶过来,要不了一两分钟时间,老黑熊就会强行突破由几匹雌野马组成的身体围墙,扑向正在分娩的娜玛。娜玛正处在生命最虚弱的时候,没能力反抗,也没能力逃跑,只能任由老黑熊扑杀。小马驹的命运会更悲惨,还没来到这个世界,又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危在旦夕,命悬一线。
  白鹰到底是头马,娜玛是它的爱妻,正在出生的小马驹又是它的亲骨肉,它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母子双亡的悲剧在自己眼皮底下上演。它迅速绕到老黑熊背后,举起两只前蹄往老黑熊身上踩去。
  成年雄野马力气不小,白鹰真能踩个准的话,当然能将老黑熊踢个筋斗。遗憾的是,老黑熊并非想象中那般蠢笨,它虽然快步往娜玛临时产房赶,却十分留意背后的动静;也许是听到了来自背后的马蹄声,也许是闻到了来自背后的野马气味,老黑熊突然转身。黑熊虽然因四肢粗短奔跑起来不如野马,但腾跳扑跃却身手敏捷,别看熊腰粗得像水桶,但转身却十分灵活,呼的一声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且在转身的同时,两只前掌横扫过来。黑熊的前掌长着几枚两寸多长的指甲,犀利如匕首,这样横扫过来,不幸被扫中的话,无论扫在野马身上哪个部位,绝对皮开肉绽,被犁出几条深深的血槽。幸亏白鹰反应快捷,见老黑熊转身扑抓,立刻腾空跳跃,好险哪,熊掌就擦着马屁股扫了过去,虽然没撕破皮肉,却将马尾巴抓下一绺来。
  老黑熊将那绺棕黑色的马尾在空中扬了扬,然后将那绺马尾塞进嘴里嚼咬,牙巴骨咬得嘎巴嘎巴响,那是一种黑熊常用的威慑战术,警告不断前来骚扰的雄野马:离我远一点,不然的话,我会撕下你们身上的马肉也这样大口嚼咬的!
  白鹰惊出一身冷汗,四条马腿都有点发虚了。
  老黑熊吓退了白鹰,又转过身去向娜玛临时产房跑过去。
  这个时候,小马驹的身子和脑袋已滑出产道。这是一匹漂亮的小马驹,毛色艳红,浑身湿漉漉,就像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条红鲤鱼。小马驹在地上挣动,努力将裹在身上的胞衣磨蹭掉。母野马娜玛则费力地咬断小马驹身上的脐带,然后,脑袋虚弱地枕在地上,闭目养神。

  对刚刚完成艰难分娩的母野马来说,由于失血和耗尽体力,没法立刻从地上站起来,必须侧躺休息一阵,少则十几分钟,多则半个小时,让裂开的产道稍稍变得正常,让耗尽的体力稍稍得到恢复,这才能站起来奔跑。
  这个时候,老黑熊已冲到由几匹母野马用身体做围墙的临时产房前,它的视线再弱,也看见裹着一层血腥在地上蠕动挣扎的小马驹了,老黑熊焦黑的胡须兴奋地剧烈抖动,两只小小的熊眼里迸溅出残忍的光焰,张牙舞爪向刚刚出生的小马驹扑来。几匹像围墙一样围着小马驹的母野马,哪里是老黑熊的对手,没等老黑熊扑到面前,就四散奔逃。
  虚弱的娜玛和更虚弱的小马驹暴露在穷凶极恶的老黑熊面前。
  双方的距离仅有二三十米。
  娜玛当然意识到了危险,它竭力想站起来,但它才产下小马驹,身体过于虚弱,两只前蹄刚刚沾地,上半个身体抬升到一半,便又訇然倒了下来。它没有力气站立起来,便用膝盖支地,拼命向前爬动,但它似乎连爬的力气也没有,也许是为了爬得更快些,用嘴咬住面前的草根,一点一点往前滑动,用一种怪异的姿态爬行,爬到小马驹身边,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小马驹面前。娜玛的用意十分明显,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出于一种护犊的本能,是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老黑熊的伤害。
  一匹刚刚分娩的母野马,怎能阻挡老黑熊的进攻?再过数秒钟,老黑熊就会扑到娜玛身上,或者用尖厉的熊爪撕开娜玛的肚皮,或者用尖锐的獠牙咬断娜玛的脖颈,一场血腥的屠杀已不可避免。
  更悲惨的是,娜玛的阻挡行为,无疑是以卵击白,不仅不能阻挡老黑熊施暴,也根本救不了像一团湿泥巴一样瘫在地上的小马驹,当老黑熊屠宰完娜玛,会轻松地再朝前跨两步,就像吃一道精美的点心一样,把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马驹吞进肚去。
  老黑熊离娜玛仅有五六步远了,丑陋的熊脸露出一丝狞笑。
  母子双亡的惨剧眼看就要上演。
  白鹰束手无策,难过地垂下眼睑。
  就在这万分危急关头,就在血案即将发生的一瞬间,突然,一道嘹亮的嘶鸣声骤然响起,紧接着,平地刮起一股红色狂飙,一匹枣红色骏马腾空而起,就像赛马场上的赛马跨栏跳跃一样,一下跳到黑熊面前,四蹄落地的一瞬间,飞快蹈了两步,身体刷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马尾朝向老黑熊,在旋转身体的同时,蓬松的马尾巴嗖地抽向丑陋的熊脸,与此同时,两条前腿踮立,两条后腿勾紧,马屁股猛地往上一撅。
  这是马尥蹶子的前奏。
  尥蹶子,是马科动物应对天敌或群内争斗时最厉害的武器,说得通俗一点,就是用两条后腿猛烈往后踢蹬,马腿强劲有力,臀部的肌肉也十分发达,又有腰部给力,所以这一踢如雷霆万钧,被踢个正着的话,就算是百兽之王的老虎,也会被踢得肋骨折断,口喷鲜血!
  用一个专门的词,来形容动物的某个动作,这在人类的字典里还是不多见的。可见马尥蹶子威力之大,让一贯自高自大的人类也肃然起敬。
  跳到老黑熊面前的,就是外来雄马奈木扎。
  奈木扎也像所有的马一样,本能地畏惧长着犀利熊掌的黑熊。黑熊虽然也吃植物茎块,却是杂食动物,属于茹毛饮血的猛兽。马是地地道道的食草动物,凡食草动物,对茹毛饮血的猛兽,都会本能地抱有一种畏惧之心。奈木扎之所以冒巨大风险跳到老黑熊面前,跟它的血统有密切关系。奈木扎的血管里,流着蒙古马、汗血马和普氏野马的血。更关键的是,它的祖先,曾经是驰骋疆场的战马,烽火狼烟的战争洗礼,血雨腥风的战场经历,出生入死的战斗生活,融化在它的血液里,渗透在它的基因中。它本质上就是一匹野性强烈、渴望冒险的野马,就是一匹冲锋陷阵、无所畏惧的战马!当它看到凶恶的老黑熊张牙舞爪扑向虚弱的娜玛和刚出生的马驹时,战马的凛然之气油然而生,一股热血直冲脑门,仿佛听到了暸亮的冲锋号,仿佛置身在金戈铁马的沙场,突然间勇气倍增,不顾一切地向正欲施暴的老黑熊蹿奔而来。
  这个时候,熊脑袋与马屁股相距约半米,如果老黑熊反应及时的话,往前一扑,两只熊掌摁住马屁股,然后整个身体压到马屁股上,任你是战马、野马还是汗血马,都无法再完成尥蹶子的动作;也可以斜刺扑蹿出去,或者就地打个滚,迅速从马屁股后面转移出去,便可躲过奈木扎的尥蹶子。

  但老黑熊反应慢了半拍。在自然界,黑熊因为身材肥硕,比起其他猛兽来,反应和动作就是要慢半拍,更主要的原因是,老黑熊压根儿就没想到,一匹马,胆子会如此之大,一跃而蹿跳到张牙舞爪的黑熊面前来,在犀利如匕首的熊爪面前,马皮薄脆,轻轻一抓就能犁出五条血沟来,所以,那等于是在往火坑里跳啊,任何动物都有避险的本能,老黑熊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二十多年了,还从没见过有这么玩命的马,所以,当奈木扎跃蹿到它面前时,他愣了一愣,怔了一怔,反应自然就慢了半拍。
  就在老黑熊一怔一愣之际,奈木扎已经马屁股撅起,马脑袋磕沉,两条后腿猛烈腾空弹射,两只后蹄流星锤般朝着丑陋的熊睑飞了过来。老黑熊本能地扭头躲闪,却已经迟了,它躲过了一只马蹄,却躲不过另一只马蹄,嘣的一声,就像重锤击鼓一样,一只马蹄正正击中老黑熊的额头,嗡的一声,老黑熊眼冒金星,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步履蹒跚,东倒西歪,滑稽得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熊在表演舞蹈。
  很快,老黑熊的脑袋就肿了起来,熊脑袋本来就大,被踢了一马蹄,熊脑袋肿得像簸箕,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头鬼。
  要是被普通野马踢了一蹄子,也很厉害,但不至于立刻就脑袋肿得像簸箕;奈木扎的马蹄与普通野马的马蹄有很大不同,普通野马的马蹄属于角质蹄,类似于人的指甲,虽然也坚硬,但硬度还是有限的,奈木扎是一匹由人类的家马脱逃出来的野马,还在它八月龄时,主人就给它烙上了铁制的马掌。铁马掌当然比天然马掌坚硬得多,也厉害得多。
  老黑熊被踢晕了,似乎被踢出了脑震荡,两条前肢抱住肿得簸箕似的脑袋,蹲在地上,吭吭发出痛苦的喘息声。
  已经四下逃散的野马们,也恢复了自信与勇气,又奔驰回来,重新排列成一字横队,严阵以待,守护在娜玛和刚出生的小马驹前,用血肉之躯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线。
  老黑熊似乎仍不甘心放弃已快到手的鲜美食物,喘息了一阵,挣扎着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爬将过来,两只熊掌胡乱拍打,试图冲破野马们一字横队新防线,扑向娜玛和刚出生的小马驹。野马们对付一只已被踢成脑震荡的老黑熊,还是绰拿有余的,头马白鹰率先冲了上来,敏捷地绕到老黑熊身后,倏地蹈步转身,也玩了一个尥蹶子,一蹄子踢在老黑熊背上,老黑熊背上肌肉厚实,挨一马蹄不至于会伤筋动骨,但马尥蹶子巨大的踢蹬力,将它摔了一个嘴啃泥。
  “咴——咴——”野马群昂奋地嘶鸣起来,为头马白鹰呐喊助威。
  老黑熊爬将起来,抹去脸上的泥土,恼羞成怒地嗷嗷叫着,发疯般不顾一切往前冲去。但它毕竟被奈木扎踢出了脑震荡,头昏脑胀,心有余而力不足,才往前冲了四五米,便被地面一块隆起的石头绊了一下,又一次摔了个嘴啃泥。在野马群排名第二的公野马甲士趁机奔蹿上去,就像赛马场上的马跨越障碍似的高高举起两只前蹄,猛地踩在老黑熊屁股上,然后把老黑熊的屁股当做跳板,用力一蹬,整匹马从老黑熊身上跳跃过去。
  黑熊的屁股大得像磨盘,黑熊屁股也是黑熊克敌制胜重要的武器,当黑熊把猎物撂倒在地后,往往就会一屁股坐在猎物身上,使劲碾磨,较小的猎物,如灰兔、羊羔之类,很快就会被磨得筋骨断裂,磨成一堆肉酱。
  熊屁股上的膘肉,厚达好几寸,果真就是弹性十足的跳板。公野马甲士踩在熊屁股上腾空而起,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跃出七八米远,然后稳稳飘落到地上。
  “咴——咴——”野马群欢呼起来。一匹野马,把一头老黑熊当做跳板,玩了一次漂亮的跳远表演,这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啊。值得庆贺,值得雀跃。
  又有一匹雄野马,—试探着向老黑熊逼近,想以甲士为榜样,在老黑熊身上施展身手,磨砺意志,锤炼胆魄。
  老黑熊虽然被踢出脑震荡来,却并没完全丧失判断形势的能力,它眨巴着一双通红的小眼珠,扫了在它面前跃跃欲试的几匹雄野马一眼,半扭身体,一面防备雄野马偷袭,一面慢慢往后退却。

  所有的野马,包括头马白鹰、二马甲士和外来公马奈木扎在内,都以为老黑熊受不了脑震荡的苦痛,受不了几匹雄野马的连番攻击,脚底抹油想溜了,于是,野马们哼哼打着响鼻,用前蹄击打地面,进行马式驱赶:嘘嘘,滚吧,滚得越快越好!嘶嘶,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对野马来说,黑熊只是不受欢迎的捣乱分子,只要能将这只讨厌的老黑熊赶走,只要不让老黑熊伤害到虚弱的娜玛和刚出生的小马驹,就是伟大的胜利,没必要也不可能将老黑熊用马蹄活活踢死。
  想要踢死老黑熊,要冒极大的风险,更重要的是,野马不吃荤,就算是踢死了老黑熊,对野马来说,熊肉不能吃,熊血也不能喝,又有何用呢?
  所以,能用一种安全的方式将老黑熊赶走,那是上上策。
  老黑熊一步步后退,退出五十来米远后,突然,老黑熊就地打了几个滚,滚进一个土坑里。这是一个深约半米的浅土坑,或许是淘金者废弃的土灶,也许是猎人捉野兔挖的土洞,也许是穿山甲遗弃的卵坑,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宽约一米长约两米的土坑,刚好能容纳下一只成年黑熊。老黑熊滚进坑去,仰躺在坑里四只熊掌伸直,前后左右舞动,摆出防御的架势来。
  野马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
  可别小看老黑熊滚进土坑这个动作,这是一个转败为胜绝妙的办法,身体沉在土坑里,有效遏制了野马来自背后的偷袭,野马的看家本领——尥蹶子就再也发挥不了作用了,马尥蹶子是往上踢蹬,不可能踢蹬到土坑里去的。面对躺在土坑里的老黑熊,野马唯一还能做的,就是用前蹄去踩踏,或者用马嘴去啃咬,但马蹄通常只能踩踏地面上的物体,踩进土坑去,不仅动作别扭,也难以保持身体平衡,根本做不出如此高难度的踩踏动作。马嘴倒是能伸进土坑啃咬,但老黑熊四只熊爪举在空中,每只熊掌上有五根锐利如匕首的指爪,四乘五等于二十,就像二十把刀尖朝上的尖刀,再厉害的马嘴,又岂敢往刀尖上啃咬呢?
  老黑熊虽然被奈木扎尥蹶子踢出了脑震荡,脑袋肿得像簸箕,但黑熊的抗击打能力很强,伤体康复的速度也很惊人,只要在土坑里躺一阵,只要获得喘息机会,很快就会神志清醒,恢复体力,以十倍的仇恨与疯狂,再次扑向娜玛和刚出生的小马驹。
  形势陡转,幸运之神站到老黑熊一边去了。
  野马有野马的头脑,熊也有熊的智慧,对立的双方,不仅仅是力量的对决,更是智慧的较量。
  野马们围着那个浅土坑焦躁不安地奔跑、蹈动,头马白鹰和二马甲士一前一后,以浅土坑为轴心,就像拉磨一样,一圈一圈奔驰。用急得团团转来形容,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白鹰和甲士也不知转了多少圈了,也没能想出个对付老黑熊的好办法来。
  急中生智,那是说说而已,很多时候,越急越糊涂,越急越没辙,越急越没戏。
  宝贵的时间就这样流水似的淌走了。
  过了约十多分钟,老黑熊似乎从眩晕中清醒过来,也恢复了体力,骨碌从土坑里翻爬起来,轻松地爬出土坑,径直朝娜玛和刚出生的小马驹奔去。
  也不知是求食心切,还是报复心切,在这短短的十几分钟里,老黑熊身体奇迹般康复,虽然脑袋瓜还有点肿,但腿脚硬朗,步子迈得沉稳有力,丝毫也看不出脑震荡患者头重脚轻踩棉花步的病态来,粗短的脖颈上粗短的熊鬃钢针般一根根竖立起来,气势磅礴地吭吭吼叫着,不顾一切地朝目标扑去。
  头马白鹰和二马甲士,都试探着想跳到老黑熊身后去,好用前蹄去踩踏可恶的老黑熊,但老黑熊吸取了刚才的教训,身体往前奔跑,耳朵却竖在脑后,雷达似的捕捉马蹄声。马蹄无法与虎蹄、豹蹄或猫蹄媲美,虎蹄、豹蹄或猫蹄,爪掌垫着一层厚厚的肉垫,可以悄无声息接近目标,马蹄坚硬,踩在地上总会弄出声响,无法掩饰,也无法隐藏,即使装个消音器也无法将马蹄声消除掉,嗒嗒嗒……很容易就被听得真真切切。一旦背后有马蹄声接近,老黑熊立马就回转身来,或者张嘴噬咬,或者举掌击扫,迫使野马放弃偷袭落荒而逃。外来雄马奈木扎还想故技重演,想跳到老黑熊面前去尥蹶子,但老黑熊吃一堑长一智,一看见奈木扎飘落到面前,还没等四只马蹄落地站稳,便恶狠狠地蹿跃扑抓,根本不给奈木扎有尥蹶子的可乘之机,差点没把奈木扎屁股给抓破了,逼得奈木扎马不停蹄斜刺跳蹿出去逃命。
  一大群野马,也玩不过一只老黑熊。

  公野马们的干扰,也就能迟滞老黑熊向目标的挺进速度,而无法阻止老黑熊一步一步接近目标。
  也就那么几分钟时间吧,老黑熊已穿越五六十米那片开阔地,再次出现在野马临时产房前,离娜玛仅有二十来米远了。
  血腥的屠杀又迫在眉睫。
  跪卧在地上的娜玛,突然昂起头,“咴——”发出一声短促而嘶哑的呜叫,两条前腿颤颤抖抖站了起来,又狠狠打了个响鼻,马脖子一拧,两条后腿也站了起来。它的尾根还在滴血,却顽强地站立起来。娜玛站立起来后,立刻马头低垂,唇吻温柔地触摸小马驹的额头,马嘴里还噗噜噗噜打着轻微的响鼻,意思很明显,是在用马的声音语言和形体语言,鼓励小马驹站立起来:
  ——孩子,快快站起来吧,危险已经逼近,熊爪很快就会无情地撕碎你的身体,站起来吧,站起来吧,你只有站起来,你才能逃离死神,你才能获得生的权利!
  仿佛是娜玛的鼓励通过舌头的舔吻神秘地流灌到小马驹心田,仿佛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和生存的本能突然间觉醒,在地上蠕动的小马驹,艰难地跪了起来,又挣扎着站了起来,但它实在太虚弱了,刚刚站稳,四膝一软,又跌跪在地。
  小马驹抬起稚嫩的脸,求助的眼望着娜玛。
  那壁厢,老黑熊排除几匹雄野马的干扰,正杀气腾腾奔将过来,彼此相距仅十几米远了。
  母野马娜玛没有丝毫惊慌,仍安详地伫立在小马驹身旁,没有任何想要扔下小马驹独自逃命的迹象,不急不慢地用舌头舔吻小马驹湿漉漉的体毛,似乎在告诉小马驹:孩子,你不用太紧张,生生死死,妈妈都不会离开你一步的!
  也许是死亡的威胁刺激了小马驹的神经,也许是娜玛的舔吻给了小马驹自信和力量,小马驹再次站了起来,歪歪扭扭向前跨了一步。
  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生死转换的一步。
  普氏野马,世世代代生活在大自然,随时都有可能遭遇狼群、野狗、山豹、猞猁等掠食者的攻击,尤其是刚出生的小马驹,皮薄肉嫩,是所有食肉猛兽垂涎三尺的美味佳肴。在辽阔的荒原,小马驹要想活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钻出母马产道后,尽可能迅速地站起来,迅速地学会奔跑,在适者生存这条丛林法则的筛选下,产后站得慢的小马驹都被严酷的大自然淘汰殆尽,能快速站立并追随野马群奔跑的小马驹则获得生存机会。久而久之,普氏野马这个物种,便具备这样一种适应卡拉麦里荒原自然环境的能力:小马驹一旦钻出母体,便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积蓄起力量,像成年野马一样站立并奔跑。
  但毕竟小马驹在从母马子宫钻出来的过程中,要消耗许多体力,从布满羊水的母体来到需要用鼻子呼吸空气的世界,也有一个适应的问题,所以不可能一滑出产道就活奔乱跳,总有一个瘫软在地爬不起来的过程,这个过程被称为幼稚态。一般情况下,普氏野马的小马驹,从钻出产道到站立奔跑,短则一个多小时,长则三四个小时,而现在,还不到一个小时,小马驹便结束幼稚态,顽强站立起来,并迈出了第一步。
  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娜玛昂起头,“咴——”向着阳光灿烂的天空,发出激昂的嘶鸣,那是在用马的语言鼓励小马驹:孩子,勇敢地迈开你的腿,向着太阳奔跑起来,你是太阳的女儿,你是野马的子孙,你一定能战胜死神!
  小马驹向前跳跃了一步,它的四条小腿还很虚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软绵绵的似乎又要跪倒下来,但它摇晃了几下,又站稳了,羊水还没干透的小脑袋在娜玛身上蹭了蹭,便又向前跃了几步。
  这个时候,老黑熊离娜玛和小马驹仅有七八米远了。黑熊有个外号叫熊瞎子,指的是黑熊天生视线模糊。老黑熊虽然视力不佳,但在这块名叫一品锅的铺满阳光的草甸子里,能见度极高,这么近的距离,一切还是能看得清楚的。老黑熊发现娜玛和小马驹都站起来了,小马驹身上的羊水还没干透,就已经歪歪扭扭奔蹿跳跃了,当然着急,连连怒吼,直立起来,熊爪左右挥舞,拼命往娜玛和小马驹站立的位置赶来。

  一眨眼,老黑熊离目标斥只有两三米远了。这只老黑熊患有严重口臭,嘴里那股恶臭,随着吼叫声喷射出来,喷到娜玛脸上,熏得娜玛鼻子里像有蚂蚁在爬,忍不住想打喷嚏。对老黑熊来说,口臭也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常常可以把对手熏晕,因忍受不了这股恶臭而退避三舍。
  这有点像黄鼠狼放臭屁,所不同的是,黄鼠狼的臭屁是从**放出来的,而老黑熊的臭气是从嘴巴里放出来的。
  娜玛并没有被老黑熊的口臭所熏倒,它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厌恶地扭转头去,但身体却纹丝不动,仍伫立在小马驹面前,像一座墙一样,阻挡老黑熊,阻挡逼近的死神。
  转眼间,老黑熊就扑到娜玛身边。小马驹仍走走、跳跳、停停,还没能完全从幼稚态阴影中走出来,还没能进入到连续奔跑的状态。几匹雄野马跟随在老黑熊身后,找不到攻击的机会,只有咴咴嘶鸣进行无用的声援。
  娜玛仍站立在原地,守护在小马驹身边,绝望地打着响鼻,马尾朝向老黑熊,连续不断尥蹶子。
  娜玛产后虚弱,虽然做出来的是尥蹶子动作,但轻飘飘软绵绵,不像是在生死搏杀,倒像是在表演舞蹈。更糟糕的是,老黑熊已经被那匹外来雄马奈木扎脑袋上踢了一马蹄,已经领教过马尥蹶子的厉害,或左右避闪,躲开了娜玛的尥蹶子,或一看见娜玛撅起屁股想尥蹶子了,立刻伸出两只熊爪去抓马屁股,迫使娜玛中止尥蹶子的动作。
  娜玛这么做,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抗,它毕竟是驰骋荒野的普氏野马,不愿被老黑熊像人类吃嫩豆腐一样扑杀得这么容易那么方便。它是绝不肯抛弃心爱的小马驹独自逃跑的,它已失去了逃生的机会,它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拖延时间,在自己被老黑熊扑倒杀死前,让小马驹能学会奔跑,只要能看着小马驹跟随野马群逃离险境,它死也瞑目了。
  以自己的死,换取孩子的生,这是许多母亲都愿意做的事情。
  然而,命运留给娜玛的时间实在太短暂了,老黑熊已成功地绕过娜玛不断尥蹶子的两只后蹄,去到娜玛侧后,一爪揪下一绺马尾,又一爪摁在了马屁股上。就像几根匕首扎进了娜玛屁股,娜玛咴地惨啸一声蹦了起来,完全出于一种垂死挣扎的本能,它扭转马头,张嘴去咬老黑熊的脸。
  老黑熊举爪抵挡,那只摁住娜玛屁股的黑黪黪的熊爪暂时收了回来。
  娜玛发疯般地向老黑熊撞了过去,用马蹄踩,用马嘴咬,与老黑熊缠斗成一团。
  这个时候,娜玛已彻底绝望了。它不愿抛弃小马驹独自逃命,它心里明白,它也不是穷凶极恶老黑熊的对手。现在看来,想要以自己的死换取小马驹的生的希望也破灭了,小马驹还走两步歇一歇,奔两步停一停,没学会连续奔跑。它现在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死它也要死在小马驹前面,它不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遭到血腥屠杀。
  一匹普通的母野马,且是刚经历分娩痛苦的母野马,哪里是老黑熊的对手,刚一个回合,熊爪便狠狠在娜玛脖颈上抓了一把。立刻,娜玛脖颈上被犁开数条血槽,热血滴滴答答流淌下来。娜玛发出撕心裂肺的鸣叫。
  “咴——”可恶的老黑熊,我跟你拼了!
  “咴——咴——”我就是变成鬼,也要踢死你这只蠢熊!
  就在这一瞬间,奇迹发生了,刚才还走走歇歇奔奔停停显得软弱无能的小马驹,骤然间变得生气勃勃,两只清亮的马眼里闪烁着求生的渴望,四条柔弱的马腿变得坚实有力,昂奋地扬着头,嗒嗒嗒嗒,连续不断向前奔驰。
  娜玛反应极快,立刻斜刺猛蹿,从老黑熊的扑咬下挣脱出来,很快跑到小马驹身边,紧贴住小马驹,平稳地压着步子,既是护卫又是引导,带着小马驹向荒野奔跑。
  妈妈的身体,就是引路的旗帜,小马驹追随着娜玛一路向前。
  老黑熊还想追赶,但追了一程,便气馁地停了下来。野马是大自然奔跑健将,以快速奔驰而著称,老黑熊行动迟缓,无论如何也追不上野马的。
  野马们都聚拢过来,群马呼啸,马蹄声声,扬起巨大的尘埃,很快就跑出那片名叫一品锅的草甸子,奔向广袤无垠的卡拉麦里荒原。
  老黑熊孤独地站在一品锅草甸子,望着绝尘而去的野马群,发出悲凉的嚎叫。
  大自然就是这样,对峙的双方,一方的幸运,就意味着另一方的倒霉。
  娜玛受了点伤,脖颈被犁出几道血槽,臀部也被剜出几个血洞,所幸创口都较浅,也没伤到要害,只是流了点血。野马群去到一个名叫珠珠泉的热水塘,两匹年长的雌野马从温泉里咬起一坨坨散发着硫磺味的湿泥巴,糊在娜玛伤口上,含有硫磺的泥巴具有消炎止痛的功效,几天后,娜玛身上的伤口就慢慢愈合了。
  死里逃生的小马驹是匹小雌马,毛色艳红,就像清晨刚从地平线升起的一轮朝阳,便起名吞黑。这个别致的名字有两层含义,一是赞美小马驹像初升的太阳一样美丽,能给在自然野放征途上苦苦挣扎和艰难探索的野马群带来光明和好运;二是表示对老黑熊的蔑视,老黑熊全身漆黑,黑代表魔邪,吞黑,就是表达胜利者的豪迈情怀。
  对白鹰野马部落来说,能挫败老黑熊,能让刚出生的小马驹熊口脱险,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伟大胜利,值得庆贺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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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归野》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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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被野驴打败】

  对野马来说,这儿确实是一片伊甸园,或者说是一块世外桃源。
  首先,方圆数十里,没闻到大中型食肉兽肮脏的气味,换句话说,这是一块和平安全的土地。土地黑油油的,松软、湿润、肥沃,马蹄踩上去,一踩就是一个浅坑,满地都是绿油油的牧草,可谓风吹草低见牛羊。更让野马感到惬意的是,绿油油的草滩正中央,还有一片不小的杂树林,这在卡拉麦里荒原是极其罕见的。野马喜欢在辽阔的草原奔驰,也喜欢在树林里游荡,烈日当空,钻进树林,在树荫下小憩片刻,是何等的享受啊。树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起到遮蔽的作用,不易让天敌察觉。最让野马群感到满意的是,这片草滩左侧几块蛤蟆状卵石间还有一眼清泉,泉水虽然不大,却终年不断,像一串细小的珍珠,从地底下咕嘟咕嘟冒出来,节省点的话,够白鹰野马群饮用的了。
  这眼泉水,珍珠似的水泡一串串从地底下冒出来,便有了好听的名字叫珍珠泉。
  有取之不尽的固定的水源,对野马群来说,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卡拉麦里荒原,到了夏秋天枯水季节,溪水干涸,小河断流,饮水便成了一个大问题。为了能喝到救命水,野马群有时会奔波数十公里,还不一定能找到合适而安全的水源。有几次,实在渴急了,便冒着极大的风险跑到有野狼出没的乌龙潭偷水喝,用人类的话来说,那等于是在饮鸠止渴,随时都有可能遭到狠群野蛮的袭击。
  毫不夸张地说,水源就是生命线,是野马群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因此,当头马白鹰走封珍珠泉跟前,用舌头卷起清泠泠甜津津的泉水尝了尝,当即就做出决定,将这块土地当做野马群的大本营!
  这儿有一眼珍珠泉,那就借用这个美丽的名字,把这块土地称为珍珠营地吧,戈壁荒野一块璀璨的绿色明珠。
  野马属于游牧动物,所谓游牧动物,就是没有固定地盘,在广袤的大地游荡,逐食而居。但游牧动物并非完全没有领地概念,不过是领地概念比较淡薄而已。对野马来说,还是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圈,特别是找到适合自己生活的地方,也会流连忘返,较长时间驻扎下来,当做自己的营地。
  游荡是为了找到食物和水,现在有了充足的食物和水,当然就不需要辛苦游荡了。
  当头马白鹰用绕圈奔驰的方式,将珍珠营地圈为领地,表示要在此地长期栖息时,野马部落所有的野马,都举起前蹄叩击地面,热烈拥护白鹰这个英明的决定。在荒凉的戈壁滩上,踩着坚硬的鹅卵石,整天东游西荡,为了混饱肚皮而四处奔波,吃了上顿愁下顿,连喝口水都要冒被狼群撕碎的风险,活得也实在太累了,能找到这么一个有草有水且闻不到食肉兽的气味的风水宝地,那真是磕头碰着天的美事,当然十分高兴。
  正值中午时分,天气晴朗,白鹰野马群吃饱喝足后,散落在杂树林里。被枝叶过滤后的阳光,温暖而柔和,就像盖了一床轻柔的薄棉被。身心疲惫的野马们,有的垂首站立,有的靠在树干上,有的侧躺在林荫覆盖的草地上,打起了瞌睡。
  马的睡姿很有意思,既可以侧躺着睡,也可以站立着睡。马更多的会选择站立睡姿,站立睡姿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遭遇敌害,惊醒后不用爬起来,立刻就可以迈步奔跑。所以,此时此刻,大多数野马都站立而眠,仅有少数野马侧躺在地上睡觉。
  在少数几匹侧躺而眠的野马中,头马白鹰就是其中的一匹。
  马虽然习惯站立而眠,但站着睡觉肯定没有侧躺着睡觉那样舒服,所以,那些年轻力壮的雄野马,凭借良好的身体素质,在一个用鼻子嗅闻不到敌害的相对安全的环境里,便会放心地侧躺在地睡觉。
  白鹰已经在四周兜了好几圈,没有闻到豺狼虎豹之类对野马构成威胁的掠食者气味,它又是整个野马群里身体最棒的雄野马,即使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侧躺的身体一骨碌便能麻利地站立起来,迅即撒腿奔跑,所以,它选择了侧躺睡觉。
  它已将这块土地划为自己的领地,取名叫珍珠营地,它是头马,在自己的大本营里,它有权利享受最舒服的侧躺睡姿!

  那匹名叫甲士的二马,也像头马白鹰一样,在斑驳的阳光下侧躺下来。
  但那匹外来马奈木扎却靠在一棵白桦树干上,选择站姿休息。它虽然也是年轻力壮的雄马,且身躯要比头马白鹰高出半个马头,却没有像白鹰和甲士一样侧躺下来。原因很简单,它并非一匹纯粹野马,它是由家马世界逃亡到野马世界来的。在人类社会,马通常被饲养在马厩里,缰绳套在横梁上,马只能规规矩矩站立在食槽前,想侧躺都没法侧躺下来,只能站立着睡,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侧躺下去反而睡不着了。
  这段时间,头马白鹰实在累坏了,带着它的野马部落,在广袤的卡拉麦里荒原东跑西颠,寻找食物,寻找水源,身体受累,心更受累,时时担忧会受到掠食者的攻击,身心已极度疲惫。现在好了,终于找到这么一个理想中的世外桃源,绷紧的心弦一下松弛下来,地上铺着厚厚一层草,柔软得就像躺在地毯上,身上盖着一层被枝叶过滤过的斑驳阳光,温暖得就像盖了一床薄棉被。枝头有一对喜鹊在浅吟低唱,喜鹊枝头闹,象征着平安无事,象征着喜事盈门,已有很长时间没这么放松没这么舒坦了,它惬意地翻了个身,很快就进入梦乡。
  哦,那个名叫曹人杰的来了,用一把软刷子,刷洗它的身体,舒服得它直打哼哼。那位曹人杰,又拿出一对巨大的翅膀,插在它的肩胛上,它一下变成一匹可以翱翔苍穹的天马了,它优雅地飞上天空,地面上所有的掠食者,不管是凶狠的虎豹,还是狡猾的豺狼,都永远无法再伤害它了,它俯瞰大地,什么地方有牧草,什么地方有水源,尽收眼底,再也不用为食物和水而发愁了 ……
  “咴——咴咴——”声嘶力竭的野马嘶鸣声,把白鹰从睡梦中惊醒,它睁开惺忪睡眼,刚才还宁静祥和的杂树林,竟然变成血雨腥风的战场了!所有的野马,好像都在互相噬咬,互相踢蹬,互相尥蹶子,打得昏天黑地。一刹那,它感觉是野马群在闹内讧。它是头马,没它允许,谁吃了豹子胆,敢挑起一场大规模窝里斗呀?它很纳闷,很惊诧。再瞪大眼望去,似乎不像是窝里斗,它所率领的野马群,原先有二十余匹野马,在217国道上被超载的拉煤大卡车撞死了几匹,也就还剩十六七匹野马了,但打成一团的马匹,至少也有四十多匹。难道是与其他野马群发生争斗了?它这么想着,翻转身体想爬起来。就在这时,它听到“吭—— ”一声吼叫,一匹马,不不,不是马,而是外形与马相似的一种动物,正箭一般朝它冲了过来。
  “吭——”的叫声,让白鹰彻底惊醒,一瞬间,它明白了,它所率领的野马部落,正与野驴群发生激烈冲突!
  很难指责白鹰会把野驴错看成野马。野驴本来就是马科动物,相貌与马大同小异;白鹰在睡梦中被吵醒,惺忪睡眼很难看分明,驴和马又搅成一团,草叶飞舞,尘土飞扬,未免模模糊糊。
  白鹰听到驴叫声,便立刻清醒过来,用最快的速度想翻爬起来。对野马来说,只有站立起来,才能奔跑,才能踢蹬,才能战斗。
  但它觉醒得还是迟了一点,它刚刚将两条前腿弯曲而立,两条后腿还曲跪在地,一头野驴,准确地说是一头公野驴,已冲到它面前,吭地大叫一声,然后身体直蹿,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在它背上狠狠踩了一下。
  白鹰正处在想爬还没来得及爬起来的当儿,根本来不及躲闪,被公野驴踢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那头公野驴根本不给白鹰还手的机会,立刻又蹿上来,张开驴嘴,在白鹰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野驴虽然是食草动物,牙齿远不及食肉兽那般锋利,但狠狠一口下来,也够白鹰受的了,连毛带皮咬去一大块,白鹰惨啸一声,疼得在地上打滚。
  卡拉麦里荒原生活着野驴,野驴跟野马一样,也是群居动物。世界上现有两大类野驴:亚洲野驴和非洲野驴。非洲野驴是家驴的祖先,现在的家驴都是由非洲野驴驯养而来的。亚洲野驴与家驴没有关系。亚洲野驴有五个亚种,在中国有西藏野驴和蒙古野驴,简称藏驴和蒙驴。生活在卡拉麦里荒原的是蒙驴。

  野驴身体比野马要小一些,个头也要矮一些。但一个种群里,野驴的数量却通常要比野马的数量多一些。此时此刻在杂树林里与白鹰野马部落厮斗成一团的野驴群,野驴数量达三十余头。与家驴不同的是,野驴性情暴躁,喜欢打架斗殴。驴和马属于同种同属的动物,在人类社会里,驴与马和睦相处,甚至互相还可以婚配,通常是公驴与母马交配,产下的后代叫骡。令人惊奇的是,骡体格往往比驴和马都高大,身体也更强壮,却无法再繁殖后代。但在野生状态下,驴和马不仅不会婚配,彼此的关系还十分紧张。大自然有一条定律:生活习性越相近的动物,彼此的紧张度也越高。野驴和野马就是这条定律最好的注脚。在中国的新疆、内蒙一带,野驴和野马都生活在辽阔的半荒漠地带,集群生活,游牧生存,需要相同的食物和水源,面临相同的天敌和困境,必然会产生激烈的生存竞争。
  与白鹰野马部落发生正面冲突的这群野驴,名叫大喇叭野驴群。野驴群和野马群一样,都是以领头的雄性来命名的。率领这群野驴的大公驴,就叫大喇叭。之所以起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这头大公驴嗓门特别大,叫起来“吭——吭——吭——” 声音震耳欲聋,就像在吹奏一支大喇叭。在野驴群里,叫声大小和身体强壮是成正比的,公驴的叫声比母驴响。大喇叭是在这群野驴里叫得最响的一头公驴,也是野驴群里身体最棒的一头公驴,在强者为王的大自然里,当然也就成了这群野驴的首领。
  一般情况下,野驴是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攻击野马群的,毕竟普氏野马的身躯要比蒙古野驴高大一些,一对一打架,蒙古野驴很难占到什么便宜。大喇叭野驴群之所以敢冲进杂树林与白鹰野马部落一较高下,有三个原因:第一,这片草肥水美的世外桃源,本来就是大喇叭野驴群的领地。野驴跟野马一样,虽然是逐食而居的游牧动物,但如果能找到植被茂盛水源丰沛的土地,也会视为自己的领地,长期驻守。人类社会有句话叫做“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动物界也有相同的行为准则。刚才白鹰野马群来到这里时,大喇叭野驴群正在几公里外的樱桃沟采食野樱桃,回到营地一看,杂树林里一群野马或躺或站打鼾睡觉,当然会特别愤怒,把白鹰野马部落视为侵略者,欲除之而后快;第二,动物都是机会主义者,以众敌寡,以强克弱,白鹰野马部落只有十六七匹野马,而大喇叭野驴群有三十多头野驴,数量上占压倒优势,当然就会以暴力手段驱逐侵略者;第三,这群蒙驴的首领大喇叭,年方十六,这个年龄在人类社会,尚属于青少年,但蒙驴寿限约三十岁,十六岁正值黄金年龄,它十岁时在一场争偶战斗中咬败了那头名叫大磨盘的老公驴,大磨盘老公驴因驴屁股大得像磨盘而得名,是当时这群野驴的首领,大喇叭经过一番恶斗,政变成功,黄袍加身,荣登驴王宝座,大磨盘野驴群也更名为大喇叭野驴群。大喇叭公野驴在首领的位置上待了整整六年,经历过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生活风浪,积累了应对危机的丰富经验,又处在十六岁这个驴的生命巅峰,经验、勇气、体力、智慧都处于最佳状态,精神特别亢奋,斗志特别旺盛。在很远的地方,它用鼻子一闻,就闻到野马群的气味,相距两百多米,它就看清这群野马不仅数量比自己的野驴群少,且所有的野马都在睡觉、打盹或闭目养神,处于毫无戒备的松懈状态,有了七成胜算,便灵机一动,采用突然袭击的办法,悄悄绕到杂树林背后,闷声不响钻进树林,突然发疯般地扑向睡梦中的野马群,狂踢乱咬,把白鹰野马部落打了个措手不及。
  在整个野马群里,白鹰的处境最糟糕,还没能站起来,就被大喇叭公野驴踢翻在地,脖子也被咬破了,疼得在地上打滚。大喇叭公野驴好像知道痛打落水狗的道理,根本不给白鹰翻爬起来的机会,就紧盯着白鹰,白鹰打滚滚到左侧,大喇叭就跳到左侧踢蹬,白鹰翻转翻到右侧,大喇叭就赶到右侧啃咬,疾风暴雨般连续攻击。

  大喇叭是头很有野外生存经验的公野驴,就像长着一双火眼金睛一样,还在杂树林外偷窥时,它瞄了散落在杂树林里的野马群一眼,就立刻认出白鹰是这群野马的首领。大喇叭是依据三条理由做出如此判断的,首先,白鹰毛色浓艳,身材高大,特别引人注目;第二,绝大多数野马都是站立而眠,只有少数几匹野马侧卧而眠,敢躺在地上睡觉的雄野马,通常身体特别棒,胆子也特别大,不是头马,也是二马,反正是地位很高的野马;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白鹰躺卧的位置,居于野马群中央,野马群散落在杂树林里,看起来三三两两显得很凌乱,但仔细分辨就可以看出,基本上是一个圆形,体弱年老者分布在圆圈外侧,身强力壮者分布在圆圈内侧,而白鹰躺卧的位置,恰恰就在大圆圈的中央,这符合王者居中的规律,其他野马众星拱月般围绕在它身边,不难看出,它就是这群野马的核心和灵魂。于是,大喇叭一冲进杂树林,便直奔白鹰而来。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不仅人类懂,许多动物也懂。
  白鹰受不了大喇叭如此凶悍的攻击,咴咴嘶鸣,希望能得到其他野马的救驾,但它嘶鸣了好几声,却没有一匹野马跑来帮它。连平日里对它格外忠诚的二马甲士,在危急时刻,也不知跑哪里去了。
  此时此刻,所有的野马毫无例外都受到了野驴的攻击,那匹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第二的雄野马甲士的处境与白鹰的处境如出一辙,也是侧躺在地睡觉时遭到一头公野驴的攻击,几次三番想爬起来,又几次三番被踢倒在地,自顾不暇,根本不可能抽出身来救援白鹰。
  白鹰只能孤身一马支撑危局。
  大喇叭再一次用前蹄将白鹰踢翻在地,当白鹰在地上打了个滚又挣扎着想爬起来时,大喇叭突然四条驴腿一阵蹈动,玩了个原地向后转,本来驴头朝着白鹰的,刹那间驴尾巴朝着白鹰了,硕大的驴屁股猛地往上一翘,做出了尥蹶子的预备动作来。
  驴和马同种同属,凡马会的招数,驴都会。马会尥蹶子,驴也会尥蹶子,而且一点也不比马尥蹶子差。
  白鹰惊出一身冷汗。它是野马,它太了解尥蹶子的威力了,此时此刻它还跪趴在地上,如果真的被野驴尥蹶子尥个正着,野驴两只后蹄踢在它马头上,它很有可能被踢晕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如果踢在身上,少说也会踢断三根肋骨。轻则重伤,重则丧命,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驴屁股已经撅起,驴头已经下沉,尥蹶子的预备动作已经完成,两只驴蹄就要朝后做出致命的蹬弹了,白鹰还跪趴在地上,这个姿势,挪也挪不开,跳也跳不开,毫无疑问会被尥蹶子尥个正着。
  应了一句急中生智的俗话,眼瞅着两只驴蹄流星锤般朝它马头蹬射而来,白鹰急忙侧身倒地,由跪卧主动躺倒,好险哪,两只驴蹄就擦着它的马耳蹬射而去,把它一只耳朵蹬裂了,马耳不是致命部位,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大喇叭第一个尥蹶子尥空了,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竟然往后倒退两步,将两条后腿强行插到白鹰脖颈前,撅起驴屁股又要来第二个尥蹶子。
  客观讲,大喇叭这一招过于冒险了。它将两只后蹄以身体倒退的方式强行插到白鹰脖颈前,当然有利于再次尥蹶子,绝对不会再尥空了,要是第二次尥蹶子尥个正着的话,即使不能将白鹰的脖子踢断,也起码把白鹰的脖子踢歪,制造出一匹歪脖子马来。但两只后蹄插到白鹰脖颈前,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马嘴就在驴蹄旁,白鹰虽然侧躺在地,却不影响啃咬,只要扭动脖子张开马嘴照准驴腿啊呜一口咬下去,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腿骨咬断,成了瘸腿公驴!大喇叭求胜心切,也估算到白鹰在它一连串凶悍的攻击下已失去还手之力,所以肆无忌惮地将两只后蹄强插到白鹰脖颈前。大喇叭不愧是经验丰富的驴王,将对手估算得十分精准,白鹰果然已被打得七荤八素,对强插到自己面前的两条驴腿,竟忘了应该张嘴去啃咬,错失了反败为胜的良机。霎时间,两只驴蹄便摆好了蹬射的架势。这个时候,白鹰已躲无可躲,绝无可能再以侧滚的方式避开大喇叭公野驴的尥蹶子了。大喇叭公野驴低头收腰,两条后腿已腾空而起,驴蹄勾紧,照准白鹰狭长的马脸……随着驴腰伸挺,随着后腿蹬射,两只驴蹄就要无情地落到白鹰身上了……就在这节骨眼上,白鹰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四条马腿在地上用力一蹬,它是侧躺着的,身体猛地往前一蹭,整匹马突然变得像艘皮划艇,哧溜向前滑去,马头从大喇叭公野驴两胯间钻了进去。人类社会有胯下之辱的说法,钻别人的裤裆,怎么说也不是件光荣的事情。不晓得动物界有没有类似的说法。但不管怎么说,野马性情高贵,从来就看不大起野驴,马钻驴胯,总是一件让野马觉得羞愧、丢脸和深感屈辱的事情。
  羞愧归羞愧,丢脸归丢脸,屈辱归屈辱,效果却非常明显,马头伸进驴胯,大喇叭公野驴尥蹶子,只能是尥了个空,不仅如此,当大喇叭公野驴尥蹶子尥空后,驴屁股从半空中落下来,正好就落到白鹰脖子上,玩了个驴骑马!

  完全出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白鹰马头伸进驴胯里后,又一次想翻爬起来,马脑袋顶在大喇叭肚皮上,随着翻爬动作,往上一拱,大喇叭后半个身体因尥蹶子而腾在空中,重心本来就不稳,被白鹰在肚皮上一顶,更站不稳了,一下被顶了出去,驴失前蹄,摔倒在地。
  大喇叭公野驴不得不暂停攻击,先忙着自己站起来再说。
  白鹰抓住这个机会,赶紧也翻爬起来。
  一匹头马和一头驴王,现在面对面展开厮斗。
  按理说,野马各方面都比野驴强,你是驴王,我是头马,针尖对麦芒,半斤对八两,白鹰是能够战胜大喇叭的。但白鹰遭到大喇叭疾风暴雨似的连续攻击,脖子被咬破了,一只马耳开裂了,身上也被踢了好几驴蹄,淤血青肿,疼痛难忍,更糟糕的是,气势上矮了一截,身上沾满泥尘、草屑和污血,头马的王者风范荡然无存,落魄得就像一匹叫花子马。因此,头马和驴王打了个平手,你啃咬我一口,我踢蹬你一脚,难分胜负。
  其他野马也都各自为战,与野驴缠斗,打得难分难解。
  杂树林西侧,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第二的雄野马甲士,好不容易从地上翻爬起来,与一头强壮的公野驴打成一团,彼此都负了伤,一时很难分出胜负。
  杂树林南侧,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被四头野驴围住,战尘滚滚,厮斗得特别激烈。一开始,只有一头公野驴冲上来踢咬奈木扎,但奈木扎是站姿睡觉,睡梦中被咬了一口,立刻惊醒,奋起反击。奈木扎是匹混血马,比普氏野马高半个脑袋,比野驴差不多就高了一个脑袋,俗话说体大力不亏,伟岸的身躯毕竟不是吃素的,猛地一个冲撞,就把偷袭它的那头公野驴撞出去两三丈远,摔倒在地。奈木扎拔腿奔过去想给摔倒的公野驴一顿踩踏,那头公野驴吭吭发出求救声,立刻,又赶来一头母野驴,从侧面撞击奈木扎,并直立起来在奈木扎胸部狠狠踢了一脚,奈木扎只得扔下那头摔倒的公野驴,来对付那头凶悍的母野驴。那头摔倒的公野驴趁机翻爬起来,两头野驴前后夹击,与奈木扎厮斗。奈木扎甚是了得,毫无惧色地与两头野驴缠斗。奈木扎不仅身高力壮,更有一件其他野马所不具备的秘密武器:马蹄钉有四只马掌。铁制的马掌比驴蹄厉害多了,被驴蹄踢一下,无非红肿而已,被铁马掌踢一下,顿时皮开肉绽!
  虽然遭到两头野驴前后夹击,但奈木扎凭借着强壮的身体和马蹄下四只铁马掌,渐渐占了上风,把两条野驴踢得身上好几处挂彩。
  就在这时,突然,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野马,带着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气喘吁吁地逃到奈木扎身边来了。
  娜玛就是分娩时遭到老黑熊袭击的那匹母野马,吞黑出生还只有两个来月,是匹细皮嫩肉的小马驹。野驴群不宣而战,突然冲进杂树林时,吞黑正歪着脖子,马头探进娜玛的肚皮下,稚嫩的马嘴含住**,吮吸芬芳的乳汁。一头老母驴,直奔吞黑而来,那副杀气腾腾的模样,恨不得一口咬断吞黑的脖子。吞黑吓得往娜玛身后躲,对未成年的小马驹来说,妈妈的身体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保护伞。娜玛与那头老母驴互相啃咬厮打起来。本来母野马就比母野驴身体要高大些,更何况娜玛身后跟着一匹还在吃奶的小马驹,有一种护犊的坚毅与勇气,连踢带咬,把老母驴打得连连倒退。老母驴一面招架娜玛凶悍的踢咬,一面翘起嘴吻,吭吭高叫搬请救兵,很快,一头额毛已经秃谢的老公驴赶了过来,两头野驴一左一右攻击娜玛。一匹母野马,带着一匹毫无自卫能力的小马驹,要同时对付两头野驴,当然力不从心。一会儿要奔向左侧,抵挡老母驴的正面踢咬,一会儿要奔向右侧,不让居心叵测的老公驴从后面靠近小马驹,疲于奔命,很快就难以支撑,便想寻求同伴救援,马眼四下一望,发现奈木扎离自己最近,便一面招架两头野驴的攻击,一面带着小马驹靠到奈木扎身边来了。
  于是,便形成了奈木扎和娜玛共同应对四头野驴攻击的格局。
  奈木扎和娜玛背靠背,将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护卫在中间,四头野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将奈木扎和娜玛包围起来,一波又一波冲锋踢咬。

  奈木扎虽然有身材高大的优势,又有四只铁马掌秘密武器,但那匹没有任何自卫能力的小马驹就躲在它身后,它高大的身体就是小马驹的安全屏障,一旦它跳离现在的位置,野驴很有可能会趁机攻击小马驹。所以,奈木扎只能被动地应对野驴的轮番攻击,很快就被踢了好几驴蹄,肩上的鬃毛也被咬掉了好几绺。
  那壁厢,头马白鹰与大喇叭公野驴还在激烈缠斗,你踢勗我啃,头马形不成压倒优势,驴王也占不到更多便宜。
  白鹰的马嘴与大喇叭的驴嘴又接吻似的互相啃咬在了一起,突然,大喇叭直起脖子冲着白鹰的耳畔“吭——吭——”大叫起来。
  驴虽然许多地方都与马相似,却有一个显著的差别,那就是个头小嗓门大,叫起来特别响亮,聒噪刺耳,所以很多地方把驴称为叫驴,中国北方还有一句骂人的话:驴叫!
  大喇叭不愧是驴王,不愧有大喇叭这么个奇特的名号,声音之响,用震耳欲聋来形容,绝不过分。白鹰只觉得一股锐利的气流直灌耳膜,头晕、耳鸣、心慌,就像生病了一样,身体顿感虚脱。
  对野驴而言,叫声也是一种战斗力。
  大喇叭一叫,就像领唱者开了个头一样,正在鏖战的野驴一个赛一个大叫起来,“吭——吭吭——吭吭吭——”杂树林里驴叫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气势磅礴的驴叫盖住了马的嘶鸣,压倒了马的嘶鸣。马心慌乱,马胆痉挛,马腿颤抖,真有点吃不消了啊!
  就在白鹰被大喇叭如雷贯耳的驴叫声弄得心神不宁之际,大喇叭却精神抖擞,越战越勇,嗖地蹿到白鹰背后,又在白鹰屁股上狠狠踹了两驴蹄,白鹰闪了个趔趄,差点又要摔倒。勉强站稳后,背上又被大喇叭狠狠啃了一口。
  白鹰快支撑不住了,它一面竭力招架大喇叭的踢咬,一面偷瞄周围地形,寻找最佳逃跑路线。它晓得,在这场马驴大战中,它的野马部落败局已定,除非发生奇迹,是很难反败为胜的。这么一想,求胜之心灰飞烟灭。但它还是强打精神与大喇叭继续缠斗。它知道,自己是头马,头马者,野马群的核心,也是野马群的精神支柱,它不跑,其他野马就不会跑,它坚持战斗,其他野马也会坚持战斗,假如它拔腿逃跑,野马部落立刻就会溃败。
  它必须咬紧牙关挺住!
  野驴群是捍卫领地而战,斗志高昂,偷袭成功,又占了先机,野驴比野马多了差不多一倍,数量占着优势,驴叫声盖过马嘶声,气势上又高了一头,几重因素叠加,大喇叭野驴群就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愈发骁勇善战,把野马群逼得连连倒退。
  很快,头马白鹰便只有招架之功,而毫无还手之力了。
  形势岌岌可危,对白鹰野马群来说。
  这时,又发生了一件让白鹰野马群雪上加霜的事。
  就在离头马与驴王厮斗地点不远的一棵胡杨树下,一匹编号 054名叫海海的母野马与一头公野驴互相踢咬。海海是牙口两岁的小雌马,出生时身体就偏弱,从母马肚子分娩出来后,足足六个小时才能站立起来,牙口两岁了,个头却与牙口一岁半的野马一般大,体弱而力弱,年纪小厮斗经验也不足。而对方却是一头牙口六岁年富力强的公野驴,这头公野驴脑门上长着一只鸡蛋大小的瘤,所以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蛋蛋驴,十分凶悍,所以一交手,海海就落了下风,身上被踢了好几驴蹄,鼻子也被驴嘴咬破了,嘴吻间血汪汪一片。海海还算勇敢,顽强与蛋蛋驴厮斗,双方你来我往踢咬了十几个来回。突然,蛋蛋驴扯起嗓子大叫一声,趁海海惊悚之际,绕到海海侧面,腾空跳跃,身体竖直,跳出两米来高,两条前腿勾紧,两只驴蹄瞄准海海的后脑勺,自上而下,猛烈往下踢蹬,就像敲榔头一样,咚咚,踢在海海后脑勺上。这两驴蹄实在太厉害了,又是敲击在要害部位,海海四膝一软,咕咚跪倒在地,脖颈还挺立着,“咴——咴——”发出痛苦的呻吟……蛋蛋驴是头特别凶悍特别歹毒的公野驴,并没就此罢手,又跳将过来,举起前蹄连连踩踏,海海连跪都跪不住了,侧瘫在地,只有马头还挣扎着举起来,发出微弱的悲怆的嘶鸣……千刀万剐的蛋蛋驴,兴奋地大吭一声,驴腿编花,蹈步旋转,嗖地身体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身,驴尾巴扫向侧瘫在地的海海,低头、抬臀、挺腰、收腿,突然就玩了个尥蹶子,强有力的两只驴蹄,极其猛烈地蹬射在海海马头上。海海那双漂亮的马眼,一会儿翻白,一会儿转黑,终于支撑不住,马头砰地掉到地上,马嘴喷出一汪鲜血,四条马腿一阵痉挛……
  好几匹野马目睹了雌野马海海惨遭虐杀的过程,愤怒得鼻孔冒烟,害怕得浑身发抖。
  蛋蛋驴收拾完海海,驴眼咕噜一转,也不知是出于拍驴王大喇叭的马屁,还是想在众野驴面前再次展示自己出类拔萃的厮斗本领,吭地吼叫一声,撒腿就往白鹰与大喇叭厮斗的位置跑来,一面跑还一面吭吭大叫,似乎是在提醒各位驴友:请各位瞪大眼睛,我给你们演一场好戏看,瞧瞧我是怎么把脸上有块白斑的野马首领踢得屁滚尿流的!
  白鹰顿时感觉脊梁骨冷飕飕的,一股冰一样的冷气直冲脑门,忍不住连打了三个寒噤。它对付大喇叭已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了,再来一头凶悍的公野驴,它绝无赢的可能。它刚刚目睹蛋蛋驴是如何凶残狠毒击倒小雌马海海的,蛋蛋驴气焰正盛,真要让蛋蛋驴跑过来对付自己,极有可能自己也会步小雌马海海的后尘,到阴曹地府做牛头马面鬼了!
  这么一想,白鹰的斗志瞬间崩溃,扭头就跑,用最快的速度跑出杂树林,跑向茫茫荒野。
  头马的行为无疑有示范效应,众野马唯马首是瞻,见头马跑了,其他野马也都跟着逃命。俗话说兵败如山倒,每一匹野马都恨不得再生出两条腿来,逃得更快些。野驴们吭吭叫着,擂屁股猛追。有一匹臀部烙有023号字样的雄野马,一条腿被踢伤了,跑起来瘸瘸拐拐有点慢,那头名叫蛋蛋驴的公野驴穷追猛赶,追上 023号,也不嫌脏,伸长驴嘴就朝马屁股咬去。023号雄野马心急火燎朝前猛蹿,蛋蛋驴没能咬到马屁股,却咬到了随风飘舞的马尾巴,便将驴嘴咬紧,拔河比赛似的用力拉拽。023号雄野马被迫停顿了一下,立刻又有两头野驴赶了上来。023号雄野马急红眼了,像马拉套一样拼命往前蹿跃,嘣的一声,好似拔河比赛把绳子给拔断了一样,马尾巴顿时被拉断,本来拂尘般修长漂亮的马尾巴,变得像盐碱地上的荒草般稀稀拉拉,变成一匹难看的秃尾巴野马了。

  023号雄野马也顾不上自己的尾巴了,强忍着腿部的伤痛,不顾一切地拼命奔跑,逃得比兔子还快。
  野马群在前面魂飞魄散奔逃,野驴群在后面高唱凯歌猛追。用丢盔弃甲、狼狈不堪这八个字来形容正在逃窜的白鹰野马部落,再恰当不过了。
  野马群一口气奔跑了十多公里,逃出那片草肥水美的珍珠营地,逃进寸草不生的戈壁滩,尾随而来的野驴群这才停止追撵。三十多头野驴在一条细长的雨裂沟前排成一字横队,大喇叭领头,全体哗啦哗啦撒了一泡尿,浓烈的尿骚味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朝你撒尿,那是动物界普遍使用的羞辱手段,表示轻蔑和鄙视,也是在布置气味边界线,用以警告对方:这是一块由我们统治的领土,不许逾越,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然后,三十多张驴嘴都朝向绝尘而去的野马群,“吭——吭 ——”高声吼叫,叫驴叫驴,每一头野驴都是大嗓门,三十多个大嗓门集体吼叫,叫声响彻云霄。
  白鹰仍闷头奔逃,一直到听不见让它心惊肉跳的驴叫声,这才停了下来。
  与野驴**锋,那匹名叫海海的雌野马死于非命,除了那匹名叫吞黑的小马驹安然无恙外,每一匹野马都不同程度地负伤挂彩,其中有两匹雄野马腿部负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有七匹雌野马身上就像种了蘑菇一样,被驴蹄踢出一朵朵紫红色的肿块来,还有几匹野马脖颈被咬伤,鲜血流成一条条红线……
  更糟糕的是,每一匹野马都垂头丧气、神情沮丧。假如是被狼群驱赶追逐,野马虽然也会惊恐和愤怒,但心理至少会保持平衡,能找到自我安慰的借口,不管怎么说,狼是凶猛的食肉兽,是人类动物与非人类动物都心存畏惧的掠食者,野马属于食草动物,被狼群欺负,属于自然规律,属于正常现象;被野驴打得落花流水,性质就完全不同了,野驴也是食草动物,且属于比野马低一个档次的马科动物,所以被野驴打得溃不成军,在野驴面前屁滚尿流逃跑,让野马们更窝火,更失败,更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窝囊和屈辱的感觉,在肉体受到伤害的同时,野马的自尊受到严重伤害,野马的心灵也受到严重伤害;心灵受伤,比身体受伤更严重,更痛苦,更纠结,也更难治愈。
  在整个野马群里,白鹰承受的压力最大。它是头马,假如野马群获得荣誉,荣誉归它头马所有,假如野马群遭遇耻辱,耻辱也归它头马所有。它无法回避,在这场与野驴群的争斗中,作为头马,它犯有很大错误。首先它带领野马群进到珍珠营地后,光顾着嗅闻有没有食肉兽的气味,而疏忽了去闻其他兽类的气味,犯了轻敌的毛病;更严重的错误是,进到那片杂树林后,它竟然为了睡得更舒服一点,侧躺下来睡眠,使得野驴群偷袭得手。不错,野驴群数量占优势,但假如野马群事先有准备,假如它白鹰是以站姿睡觉,在野驴冲进杂树林偷袭时能及时惊醒并组织反抗,野马群不会输得这么惨。
  唉,现在后悔也晚了。
  白鹰站在砂砾上,回望远在地平线那片草肥水美的珍珠营地,心情无比惆怅。还以为找到了传说中的伊甸园或世外桃源,却原来是充满危险和屈辱的死亡地带!
  太阳渐渐西坠,大地苍茫,天快要黑下来了。白鹰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卡拉麦里荒原腹地走去。它不晓得哪里还能找到适宜野马群生存的地方。前途一片渺茫,心情一片灰暗。
  整个野马群慢吞吞地跟随在它后面,不时有野马发出凄凉的呻吟和深重的叹息。白鹰明白,失败的阴云笼罩着野马群,恐怕是久久难以驱散了。

 

【九  残忍地驱赶病马】

  俗话说祸不单行,白鹰野马群被野驴群打得落花流水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野马们的情绪还没有从失败的阴云中完全解脱出来,便又遇到了新的生存危机。
  一匹野马,准确地说,是一匹小马驹,病倒了。
  生病的就是那匹刚出生时侥幸从老黑熊魔掌下逃脱的名叫吞黑的小马驹,也就是娜玛之子。
  也不知道是因为刚出生时受到了惊吓的缘故,还是因为食物匮乏娜玛乳汁分泌不足的原因,吞黑明显瘦弱,已经三个多月大了,个头仅比刚出生时长高半尺,假如是正常的健康的小马驹,养到三个月大,个头应该比刚出生时高一尺余。吞黑不仅身高不够标准,还特别瘦,肩胛支棱,两侧胸脯肋骨一根根暴突出来,完全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
  天生羸弱,当然就容易患病。
  昨天晚上,白鹰带着野马群在荒原游荡,运气不错,找到一块雨水潴留的湿地,长着一些野马爱吃的芦苇和棱棱草。已饥饿了一天的野马们扑进湿地,争先恐后饮水啃草。小马驹吞黑也贴在母马娜玛身边,学着娜玛的样,捡食嫩叶充饥,喝潴留的雨水解渴。
  三个月大的小马驹,主要还是靠母乳喂养,但牙齿已长出来,可以啃食嫩草了。因娜玛乳汁少,吞黑吃不饱,所以比其他同龄马驹更早也更多地啃食草叶以塞饱肚皮。马多草少,大家都在争抢,吞黑唯恐有限的嫩草被别的野马抢光了,慌不择食,连根带茎,拖泥带水,一起往嘴里塞。
  翌日晨,吞黑就病了,上吐下泻,开始吐吃进去的草料,后来吐绿色酸水,再后来没什么好吐了,就吐冒泡泡的白沫;拉出来的稀屎,就像撒尿一样,从**里喷出来的全是水;走路有气无力,也不想吃东西。母野马娜玛用下颌抵住吞黑的脑门,把吞黑的嘴吻揿到自己腹下,示意小家伙吃点奶,小家伙勉强吃了几口,又开始哇哇呕吐。
  人类有句俗话,叫害群之马,形容个别人行为不善,影响或带坏了整个集体。野马群里也有害群之马,指的却是病马,特别是指患有肠道疾病的病马。
  野马身体强壮,四肢肌肉发达,肺活量特别大,擅长奔跑,在辽阔的草原,能一口气奔驰二三十公里。但野马身体结构也有一个明显的弱点,就是消化系统较容易出问题,最常见的就是痢疾,一群野马里,只要有一匹野马被病菌感染,用不了多长时间,病菌就会传染蔓延,殃及其他野马,一匹接一匹跟着病倒。
  野马社会没有医生,更没有医院,生老病死,听天由命,生了病,只能硬挺着。野外生存经验特别丰富的老马,也能识别几种草药,如芦苇根可通便,黄连叶可止泻,七叶一枝蒿可化瘀疗伤等等,但要找到有治病功效的草药并非易事,就算找到了,啃食植物治病,疗效也十分有限,至多能缓解一些症状而已。
  因此,千百年来,在普氏野马的进化史上,从来就遵循这样一条法则:病者,必须无情地剔除出野马群!
  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只有铁石心肠才能生存下去。
  假如白鹰野马群是千百年来从未中断过野外生活的野马群,遇到这种情况,头马会忍痛割爱,毫不犹豫地将患病的小马驹剔除出群。清除害群之马,是头马义不容辞的责任。绝不能为了一匹病恹恹的小马驹,而害了整个野马部落。
  然而,白鹰野马部落是曾经中断了一百年野外生活的野马群,是被人类豢养好几代后重新踏上自然野放征程的半吊子野马,既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也欠缺真正野马的冷酷、果敢和坚毅。
  望着上吐下泻的吞黑和忧心忡忡的娜玛,白鹰心里矛盾极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出于一种本能,它知道,应该尽早将吞黑从群体驱逐出去,以免将病菌传染给其他野马。可从感情上,它实在舍不得这样去做。作为头马,它享有与群内众多雌马的交配权,但在所有的“嫔妃”中,它最宠爱的就是娜玛。它知道,要驱逐吞黑,等于也是在驱逐娜玛。在野马世界,有着强烈的母爱。马驹越小,母爱越强,马驹渐长,母爱渐弱。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期母爱最浓烈,过了哺乳期,母爱便渐渐淡化。现在,吞黑还是匹吃奶的小马驹,娜玛是绝不会离开吞黑的。除了舍不得娜玛离开外,白鹰也狠不下心来将吞黑逐出野马群。通常来说,动物世界只有母爱,缺乏父爱。但也不尽然,也有一些动物会表现出父爱来,如狼家庭中的公狼、狐家庭中的公狐等,也会以一个父亲的角色来与配偶一起抚养后代。野马社会,情况有些特别,一般来讲,雄马不承担抚养小马驹的责任,所以是没有父爱的;但在野马群里,头马往往垄断交配权,它所中意的雌马产下小马驹,它便清楚地知道小马驹是自己的后代,生命延续和血缘亲情,也会使得头马对自己所宠爱的雌马产下的小马驹另眼相看,多一份关爱和照顾,也有了一点父爱的意思。它又怎能这么狠心遗弃病中的吞黑呢?

  白鹰毕竟是头马,比起群体里其他野马,它的野外生存经验算是最丰富的了。一看吞黑病了,它就四处寻找可以止泻的黄连叶和炙甘草,让吞黑服用,遗憾的是,疗效不佳,病情仍在一天天加重。
  野马群里,包括二马甲士和外来马奈木扎在内的好几匹野马,都开始对吞黑表露嫌弃之心了。吞黑无意中靠近甲士,甲士就像大黄蜂靠近了一样,惊嘶一声,拔腿就跑;吞黑一呕吐,奈木扎不管离得多远,也把脸扭到别处,噗哧噗哧打响鼻,还像羊驼似的吐口水;另有几匹野马,一见到吞黑翘起尾巴喷稀粪,立马摆出逃窜姿势,比见到老虎还恐怖;还有几匹野马,一个劲朝它白鹰翻白眼,对白鹰迟迟不将吞黑逐出群去表示抗议……
  ——啧啧,你想毁掉整个野马群吗?
  ——徇私枉法,优柔寡断,只会酿成更大的苦果!
  野马们凭着一种本能,明白吞黑继续待在群体里所造成的巨大威胁,它们敦促头马白鹰赶快遵循野马祖先所流传下来的行为法则,将疾病的传染源——吞黑果断处置掉。
  对臣民们的不满,白鹰假装没看见,不予理睬。
  这天早晨,白鹰带领野马群在一片稀稀疏疏长着一些红柳的半荒漠地带游荡觅食。突然,遥远的地平线,出现一条灰色细线,正慢慢向野马群所在的位置伸展过来;灰色细线逐渐变粗,像泥鳅,像鳗鱼,像黑蟒……在逐渐变粗的那条灰带子前方,有一个闪闪发亮的家伙,也在逐渐变大,像七星瓢虫,像绿毛乌龟,像月宫蟾蜍……白鹰举目凝望,终于看清楚了,原来是一辆涂成迷彩色的越野吉普,正风驰电掣般开过来。越野吉普在荒野急驶,车轮滚滚,扬起一团巨大的尘埃。
  白鹰出生在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与两足行走的人类厮混了多年,很快它就认出来,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就是它曾生活过的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野外基地所使用的车辆。越野吉普越驶越近,马虽然视力一般,白鹰也看清楚了,敞篷车厢里坐着四个人,一个司机在开车,一个在用照相机拍照,一个在用摄像机摄像,还有一个在车厢里站立着,用望远镜观察。
  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开到离白鹰野马部落约一百米远时,戛然刹住了。
  假如是真正的普氏野马,与人的警戒距离大约是两百米,人只要越过两百米警戒线,野马立即会扬鬃奋蹄,奔驰逃离。但白鹰和它的野马部落,都是在人类的豢养下长大的,内心并无对人类的恐惧感,恰恰相反,对人类还有几分亲近感。所以,白鹰野马部落并没有因为越野吉普开到离自己仅有一百米的距离来了,而惊慌,而惧怕,而溃逃。
  在整个野马群里,仅有奈木扎遵循两百米警戒线这条野马与人的极限距离,离开群体,独自跑掉了。奈木扎由于其颇为特殊的经历,对两足行走的人类始终抱有戒备之心,不愿意让人类靠自己太近。
  白鹰昂起头再仔细望去,哈,那个在车厢里站立着用望远镜观察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小用奶瓶将它养大的曹人杰!它永远不会忘记,在它两岁时,有一次它误食了藏匿在牧草中的狼毒花,生命垂危时,是曹人杰给它洗胃、灌肠、输液、喂药,在它身边守护了四天四夜,把它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坦白地说,它曾对曹人杰抱有一种儿女对待母亲般的信赖和依恋,它相信,曹人杰也曾对它抱有一种父母对待儿女般的呵护与慈爱。所以,当它看清车厢里那位举着望远镜观察的人是曹人杰时,积压在心头的忧愁刹那间消散,有一种遇到了大救星的惊喜和激动。
  “咴——咴——”它朝曹人杰昂首呼喊,并送去一份渴盼的眼光。刮的是东南风,野马群处在东南端,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处在西北端,它相信,风会把它的嘶鸣声传到曹人杰耳朵,它也相信,凭着比鹰眼更锐利的望远镜,曹人杰一定能看到它期待与渴盼的表情。
  亘古时代起,马就始终对人类抱有敬畏之心。两足行走的人类,比马有能耐多了。那些让马束手无策的疾病,一到人类手里,治疗起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白鹰曾亲眼看见,两年前,那匹名叫娜玛的母野马,在水塘喝水时,不小心被一条蚂蟥钻进鼻孔,好几天了,还血流不止。蚂蟥也称水蛭,是一种令人讨厌也令马讨厌的寄生虫,也是大自然有名的吸血鬼,一旦钻进寄主鼻腔、**或身体其他洞洞,便会赖在里头不出来,不仅自己吸血,还生儿育女,繁殖后代,将寄主折磨得痛苦不堪。普氏野马里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条大蚂蟥钻进一匹编号114雄野马的**,这匹倒霉的114号雄野马天天流血,一天比一天消瘦。其他野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帮不上忙,使不上劲。两个多月后,那匹编号114雄野马便消瘦如骷髅,在戈壁滩顶着烈日行走时,走着走着,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白鹰担心娜玛会步114号雄野马的后尘,自己又没能耐拯救娜玛,突然灵机一动,领着娜玛从荒原返回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那时候,研究中心野外基地的房屋、帐篷、马厩等还没被烧毁,白鹰站在人类居住的房屋门外大声叫唤,很快便引起了曹人杰的注意,他走出门来,—手托住娜玛的下巴,另一只手捏住一支闪闪发亮的钳子,只一下,就把那条肥肥胖胖的水蛭从娜玛鼻孔里揪了出来,轻松得就像拔掉一根草。折磨了娜玛好几天的痛苦,半分钟不到就被彻底解除了。

  白鹰希望这一次曹人杰也能出手相助,把小马驹吞黑的病治好。
  药到病除,妙手回春,在野马眼里,人类是有这种非凡本领的。
  “咴——咴——”白鹰一个劲朝越野吉普嘶鸣,叫得很殷勤,很急迫,就像在盼望大救星。
  让白鹰颇感意外的是,任它叫破喉咙,那辆漆成迷彩色的越野吉普还是停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纹丝不动,更不见曹人杰下车向它们走来。
  难道曹人杰耳朵聋了,没听见它的叫唤?难道望远镜不好使了,曹人杰没看到它写在马脸上的求救表情?
  唉唉,人耳不如马耳敏感,人眼也不如鹰眼敏锐,没听见或没看见,也是正常的啊。这么一想,自鹰便去到娜玛身边,示意娜玛跟在自己身后,然后,白鹰一步步向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走去。
  娜玛一走,寸步不离跟在娜玛身后的吞黑当然也就跟着走了。
  白鹰一面走一面嘶叫,表达想获得人类帮助的迫切心情。
  很快,白鹰离那辆越野吉普便不足五十米了。这点点距离,曹人杰站在下风口,又借助望远镜,即使耳朵有点背,也应该听到它急切的嘶鸣了;即使眼睛有点近视,也应该看到病恹恹骨瘦如柴的小马驹吞黑了;凭着人的聪慧和精明,也应该猜得出它白鹰朝他们走去的目的和用意了;白鹰想,曾经像父母一样疼爱过它的曹人杰,就要从越野吉普上跳下来了,就要伸出双臂热情地向它奔过来了……
  遗憾的是,它所期待的情景迟迟未能出现。
  白鹰领着娜玛和吞黑,又往前走了一截。现在,它与那辆墨绿色的越野车之间的距离已不足三十米了。突然,一个让它惊愕与困惑的事情发生了,本来那辆已经熄火的越野吉普,发动机轰然启动,随着一阵轻快的引擎声,越野吉普动了起来,却不是迎着它往前开动,而是……而是……在往后退却,马耳灵敏,白鹰清楚地听到倒车雷达所发出的: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为什么要倒车?为什么要后退?
  它正领着娜玛和吞黑向越野吉普走去,越野吉普却倒退行驶,毫无疑问,这意味着越野吉普上的人,不愿意它靠近,不愿意与它零距离亲密接触,执意要与它保持距离!
  白鹰差点没气晕过去。人哪,真是不可理喻的动物,过去父母般疼爱它的曹人杰怎么说变就变,彻底割断情感纽带,彻底抛弃它了!难道在人类生活中,情感这个东西,真的是飘在天空的云,一阵风就能吹散?真的像用粉笔写在黑板上的字,用粉笔擦轻轻一擦就能擦掉,不留一点痕迹?
  在那辆倒退的越野吉普上,正在进行着一番意味深长的对话。
  “倒车,再倒快一点!”曹人杰吩咐道,“别让它们靠近!”
  “曹主任,娜玛身边那匹小马驹,情况好像不太妙啊。”正在举着相机拍照的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不无忧虑地说道。
  “我看见了,皮包骨头,十有八九是生病了。”曹人杰说。
  “我带着药,给它喂顿药吧。”王玲,一位年轻的女兽医,一面用摄像机拍摄,一面说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马一命也起码胜造六级浮屠吧。”
  “别瞎扯。好好拍你的资料。”曹人杰呵斥道,“它们已经是完全野化的普氏野马,我们只能冷静观察,收集资料,不能去干涉它们的生活,这是原则问题,绝不能违反!”
  “这样也太伤白鹰的感情了吧!”王玲说,“你们看,白鹰拼命嘶叫,它在向我们求救啊。它是我们一手养大并培养起来的头马,它现在有难了,向我们求助,我们却不理不睬,也太冷血动物了吧!”
  “我们这么做,是为了它好,是为了整个野马群好!”曹人杰严肃地说,“你们想想,假如是真正的普氏野马,别说遇到一点困难,即使遭遇灭顶之灾,会向我们人类求救吗?这说明,白鹰作为这群普氏野马的头马,还不是完全合格的。它必须从物质和心理两方面都彻底割断对人类的依赖,必须学会独立面对一切,必须勇敢面对生活,这样才能成为一匹合格的头马。”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看这匹小马驹病得不轻啊,走路都有点歪歪扭扭了。这匹小马驹,以前没见过,应该是这群野马野外生存的第一胎小马驹,如果就这样病死了,对初次做母亲的娜玛,是个沉重的打击,对头马白鹰,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杜仲明说。
  “我知道。”曹人杰眉尖紧蹙,沉吟了一会说道,“杜工啊,我们可不能感情用事。我们是在从事野马归野科学实验,必须用理性来处理问题。只要是生命,就免不了生老病死,这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现在的身份是野马,就只能以野马的方式去面对病痛,甚至面对死亡。新生的小马驹病了,是它们在生存道路上遇到的一道坎,翻过了这道坎,也许就是一条铺满阳光的平坦大道。”
  “唉,我们拒绝帮助它们,它们一定会恨我们的。”杜仲明叹了口气说。
  “但愿仇恨能化为力量,使得它们有足够的勇气去战胜眼前的困难。”曹人杰说。
  “一个人,如果生活压力过大,超出了所能承受的极限,他的精神就会崩溃。马和人是同样的道理,压力过大,马也承受不起的,我很担心它们的精神会不会崩溃。”王玲说。
  “没那么严重啦。”曹人杰说,“普氏野马在地球上起码生存了几万年,在漫长的生存道路上,每一代野马,每一群野马,都一定会遭遇病痛的考验,倘若一生病,马群就崩溃了,这世界上早就没有普氏野马了。”
  ……
  白鹰加快步伐,向正在倒退的越野吉普奔跑而去,它还抱有最后一线希望,赶上那辆越野吉普,用马嘴叼住曹人杰的衣袖,使劲摇晃,并打出一串恳求的响鼻,这套动作,有点像马式撒娇。在它小时候,曹人杰用奶瓶给它喂奶,奶瓶里的奶吃光了,可它还没吃饱,便会用叼袖摇摆并打响鼻的办法来讨要更多的奶,它这个独创性的马式撒娇,厉害极了,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曹人杰立马会慈爱地用手掌抚摸它的额头,给它再添加一瓶奶。
  为了它心爱的娜玛和新生小马驹吞黑,它愿意重演一遍儿时的马式撒娇。

  “开快点,再开快点,别让它靠近!”曹人杰再次向司机发出指令。
  司机猛踩油门,越野吉普喘息着怒吼着,像一头发怒的怪兽,快速向后倒退。
  白鹰索性奔驰起来。
  野马善跑,最高时速可达七十公里,越野吉普倒退时,速度不可能很快,转眼间,白鹰就追到越野吉普车头前了。曹人杰大叫道:“拐弯!往前开!快点甩掉它!”
  司机猛打方向盘,越野吉普灵巧地拐过弯来,短暂停顿,倒退挡换成了前进挡,一踩油门,汽车尾部喷出两股黑烟,急驶而去。
  野马跑得再快,也无法与越野吉普媲美,很快,越野吉普扬起大团尘埃,在铺满卵石的戈壁滩颠簸着,越开越远,变成一个模糊的黑影。
  白鹰望着绝尘而去的越野车,愤怒地打了两个响鼻。
  失望归失望,伤心归伤心,日子照样还得过。又拖了两天,小马驹吞黑的病情仍无好转的征兆。这天夜里,老天爷下了一场雨,虽然娜玛用身体做雨伞,把吞黑罩到自己的身体底下,但母野马的身体毕竟不是雨伞,斜风细雨,小马驹的身体免不了会被淋湿。翌日晨,雨过天晴,其他野马抖掉身上的雨珠,在灿烂的朝阳下觅食奔跑,开始了新的一天的生活,可吞黑却脑袋枕在地上,瘦弱的身体泡在积水里,无力再爬起来了。
  娜玛是个好母亲,不断地用温热的嘴吻触摸吞黑的额头,鼓励小马驹站起来。太阳升上树梢了,也许是温暖的阳光给了小马驹生命的热量,也许是娜玛坚持不懈的鼓励给了小马驹继续活下去的信心,吞黑的脑袋终于抬了起来,娜玛赶紧将饱满的**送到吞黑嘴巴上,吞黑吃吃停停,勉强吸了几口奶水后,抖抖索索站了起来。
  这里是一片荒凉的戈壁滩,没有牧草,必须出发去找寻食物了。白鹰发出一声准备出发的嘶鸣,所有野马都竖起耳朵,目光追随白鹰,做好了出发准备。娜玛也一面用下巴摩挲吞黑的额头,一面小步向白鹰靠拢,要带着生病的小马驹跟随野马群去游荡觅食。
  白鹰刚迈动马腿,一个它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出现了。两匹雄野马和一匹雌野马,突然从马群里跑出来,奔到娜玛面前,强行将娜玛与小马驹吞黑隔离开,然后三匹成年野马靠在一起排成横队,向着瘦骨嶙峋的吞黑,六条马腿高节奏地蹈动着,三张马脸都毫不掩饰地露出厌恶的表情,噗噗打着唾弃式的响鼻,用意再明显不过了,是阻止吞黑靠拢过来,是要将吞黑从野马群里剔除出去。
  驱逐病马行动拉开了序幕。这三匹成年野马之所以将娜玛与吞黑隔开,是要表明,它们的驱逐目标,就是病马,娜玛没有患病,当然不在驱逐之列。
  娜玛愤怒地嘶鸣着,啃咬踢蹬,冲破三匹成年野马的阻隔,又回到吞黑身边,以自己的身体紧紧贴着小马驹的身体。娜玛的嘶鸣声尖利高亢,是在向面前三匹成年野马发出最强硬也是最严厉的警告:
  ——谁敢伤害我的孩子,我就跟谁拼斗到底!
  小马驹还在吃奶,此时的娜玛,有着最浓烈的母爱,生生死死,都会和吞黑站在一起,绝不会扔下孩子不管的。
  三匹成年野马,互相凝望了一眼,不再坚持将娜玛与吞黑分开,却仍并排而立,像堵结实的墙,阻挡在娜玛和吞黑面前,不让这对可怜的母女靠近野马群。
  娜玛试图强行冲关。普氏野马是合群的动物,祖祖辈辈过着群居生活,离开了野马群,就意味着孤独、寂寞、潦倒、落魄。对娜玛来说,心爱的小马驹病成这个样子,最需要群体的关心和照顾了。跟随在野马群里,吞黑尚有一线康复的希望,离开了野马群,靠它单个力量,是无法拯救小马驹的。大漠荒凉,一匹孤单的母野马,带着一匹病得很重的小马驹,是极难存活下来的,饮水和食物就是个大问题,就算运气好,能找到水源和牧草,但野狗、狼群、黑熊、猞猁……那些穷凶极恶的掠食者,也绝不会放弃唾手可得的马肉大餐。
  对娜玛来说,失去了群体的庇护,只能是死路一条。
  它必须冲破三匹成年野马的阻隔,回到野马群去!

  它让吞黑紧随自己身后,然后用力将脑袋挤进阻拦它的两匹野马中间,拼命挤撞,想在两匹马中间挤出一条通道来,然后穿过通道回到野马群去。
  说到这里,有一个细节必须交代清楚。站出来驱赶病马的三匹成年野马,两匹是雄野马,一匹是雌野马。这两匹雄野马,一匹编号077,是牙口十二岁的壮年雄野马,大名叫德宝,另一匹就是外来马奈木扎。而那匹雌野马,牙口六岁,编号083,名字叫古丽。与其他种类动物群落一样,在野马社会,种群内部经常会因争食、争偶、争地位而发生争斗,但野马种内斗争,奉行这样一条原则:异性非斗。所谓异性非斗,就是说,争斗通常发生在同性之间,雄野马跟雄野马争斗,雌野马跟雌野马争斗,就跟人类社会,男不跟女斗,女不跟男斗,是一个道理。极少有雄野马会凭借自己的强壮去噬咬踢蹬一匹雌野马。
  娜玛拼命朝两匹雄野马之间挤兑,它知道,雄野马遵循异性非斗的原则,不会对它大打出手的。果然,077号雄野马德宝和外来马奈木扎,只是互相贴在一起,不让娜玛有缝可钻,而没有张嘴啃咬,也没有抬腿蹬踢。消极防御,当然后果堪忧。娜玛竭尽全力一顶,总算在两匹雄野马之间顶开一个缺口,带着吞黑急急忙忙往野马群里钻。就在这时,另一匹编号083站出来驱赶吞黑的雌野马古丽,从侧翼蹿跃而至,用自己的胸脯猛烈撞击娜玛,刚好撞在娜玛的肚子上,娜玛被撞得闪了个趔趄,古丽又咴地昂首竖身,两只前蹄在娜玛身上踩踏了一下,娜玛站立不稳,訇地倒在地上。
  雌野马跟雌野马斗,不违反异性非斗的原则。
  这个时候,白鹰已带着野马群踏着碎步往雾气氤氲的东南方向开进。
  娜玛艰难地挣扎着站了起来,仍不死心,还想追随野马群而去。
  突然,奈木扎奔到娜玛面前,昂首挺胸,矫健的身体嗖地竖得笔直,两只前蹄就像榔头一样砸了下去——它看起来好像是要砸向娜玛的背脊,如果砸个准的话,娜玛很有可能会被砸断脊梁——但它砸偏了,也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反正是砸偏了,两只前蹄砸在了地上,它的马蹄烙有铁马掌,戈壁滩满地都是细碎的鹅卵石,铁马掌猛烈叩击鹅卵石,进溅出一簇明亮的火星。
  娜玛怔住了,如此霹雳般的重锤砸击,别说一匹母野马了,就是一头狗熊,也难以抵挡啊。娜玛不得不收敛马腿,停了下来。
  奈木扎旋即掉转马头,将马尾对着娜玛,屁股高高撅起,就像表演杂技一样,下半身腾空而起,两条后腿啪地在空中做了个踢蹬动作,完成了一个标准而漂亮的尥蹶子。当然,它也没能击中目标,离娜玛的身体还差那么一两寸远,但锃亮的马掌在阳光下闪电般划过所摩擦出的一道寒光,却深深刺痛了娜玛的眼睛。
  娜玛身不由己地往后退了两步。如此雷霆万钧般的尥蹶子,真要踢蹬到身上,轻则肋骨断裂,重则呜呼哀哉。
  那匹编号077名叫德宝的雄野马,也蹿到娜玛面前腾跳嘶鸣,忽而作踢蹬状,忽而作啃咬状,用野马的声音语言和形体语言两套语言系统明确警告娜玛:我们的忍耐是有限的,异性非斗的原则并非不可打破,你若执迷不悟,非要把病马带进野马群来,马齿无情,马蹄无情,你自己掂量掂量吧!
  娜玛歪起马嘴“咴——咴——”嘶鸣,向头马白鹰告状,向头马白鹰诉苦,向头马白鹰求救!

  ——吞黑是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离开野马群,我们娘俩只有死路一条!帮帮我们吧,救救我们吧,你是头马,你有能力帮我们救我们的!
  正在碎步行进的白鹰停了下来,整个野马群也都停了下来。
  白鹰扭转脖颈,抬起狭长的马脸,恼怒的眼光射向正在驱赶娜玛和吞黑的三匹成年野马。它也知道,将病入膏肓的小马驹从野马群里剔除出去,是明智之举。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仁慈往往就是祸端。病马转眼间就有可能变成害群之马,后果难以预料。让它恼怒的是,即使要剔除病马,也该由它头马来实行。它是头马,头马即马王,是这群野马部落的核心与灵魂,只有它有权力决定谁去谁留。此时此刻,三匹成年野马未经它头马同意,便串通一气,跳出来驱赶娜玛和吞黑,这是对它头马权威严重的挑衅,是无法容忍的犯上作乱!谋逆之罪,在人类社会,那是大罪,要砍头的。野马社会虽然没有砍头刑罚,也起码要有所惩罚,轻则啃咬踢蹬,重则逐出群去。它很想给这三匹跳出来挑战它权威的成年野马一点颜色瞧瞧,啃掉它们的鬃毛,踢烂它们的屁股,看它们还敢不敢冒犯它的权威!
  白鹰转过身来,颈肩短短的马鬃因愤慨而倒竖起来,腿部的肌肉也绷紧了,刚想嘶鸣发威,突然,它觉得眼前掠过几道刺眼的寒光,定睛望去,原来是那匹外来马奈木扎正在蹈动马步,马举步时,马蹄向后向上翻翘,锃亮的马掌与阳光摩擦,迸溅出光芒,它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一阵心悸,感觉心虚气短了。它若就这样冲上去教训奈木扎,奈木扎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必定会奋起反抗,那四只钉有铁马掌的马蹄,能把黑熊踢出脑震荡来,自己独自冲上去打斗,恐怕很难取胜哩。应该找个帮手,一起冲上去教训奈木扎。两匹马夹攻一匹马,这样才有赢的把握。教训完奈木扎,回过头来再教训077德宝和083古丽,那就是小菜一碟啦。
  要找帮手,太容易了。白鹰将脑袋转向左侧,眼光射向编号111的甲士。甲士在野马群里地位排序仅次于它白鹰,俗称二马,脖颈与脊背交汇处的鬐甲高耸如肉瘤,牙口五岁,身强力壮,历采就是它白鹰的得力帮手,好多次了,白鹰要教训群体里的捣乱分子,只要使个眼色,打个响鼻,甲士便会充当急先锋,“咴——咴——”嘶叫着,冲上去又踢又咬,把捣乱分子打得屁滚尿流。白鹰发现,当自己扭头望向甲士时,甲士也正在看它,但当双方目光触碰的一瞬间,甲士却出乎意料地将眼光挪开了。不敢看它还是不愿意看它呀?它又朝甲士打了个响鼻,示意甲士前来帮它。此时甲士离它至多只有五六米远,马耳灵敏,马的听觉甚好,可甲士却像聋了一样,一动不动。白鹰又扭动鼻管狠狠打了个响鼻,声音响得就像放了个炮仗,甲士就算有点耳背,也应该听见了啊但遗憾的是,甲士仍充耳不闻,像什么也没听到。关键时刻,你装哪门子蒜啊!白鹰气不打一处来,紧走几步,索性来到甲士跟前,马头伸到甲士面前,用自己的马眼去瞪甲士的马眼,近距离目光交接,看你还往哪儿躲闪,看你还怎么装蒜!让白鹰晕倒的事情发生了,它将马头伸到甲士面前去,甲士却将脖颈拧到另一边去,就是不愿意与它目光交接,它往前走动,坚持要与甲士眼对马眼,甲士也蹈动马步原地转圈,坚决不与它目光对接……双方开始转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好像在玩捉迷藏游戏。
  白鹰不明白甲士干吗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拒绝帮它一起去对付奈木扎。也许,甲士也对奈木扎四只钉有锃亮马掌的马蹄心里发怵,害怕了,胆怯了,不敢跳出来与奈木扎厮斗!这种可能性不大,白鹰很了解甲士,性情凶悍,骁勇善战,最喜欢打架斗殴了,天生就是一个战士,在甲士的生命词典里,很难找到胆怯害怕这四个字。再说了,它与甲士联手对付奈木扎,两个打一个,就算奈木扎个头比普通普氏野马高半个脑袋,就算奈木扎四只马蹄上钉有锃亮的铁质马掌,一张马嘴终究咬不过两张马嘴,四条马腿也终究踢不过八条马腿,它们赢的把握很大很大,何惧之有?白鹰十分困惑,搞不懂究竟是怎么回事。

  也许,它还可以动用头马的权威,喝令其他野马帮它一起去收拾奈木扎,白鹰想。它眼光扫向野马群,想另外寻找合适的帮手,但它看到了令它心惊肉跳的情景:每一匹野马,都像甲士一样,把头扭开,避免与它的目光对接。有一匹雌野马,还当着它的面,噗噗朝十多步开外的吞黑打了两个厌恶的响鼻,另有一匹雄野马,闷着脑袋,发出一声不满的嘶叫……它总算明白了,野马群里几乎所有的野马,无论雄野马还是雌野马,忍耐都超出了极限,都毫不掩饰地表露出对病马的嫌弃与恐惧,都毫无保留地支持奈木扎、德宝和古丽采取行动将可怕的传染源逐出群去。
  用群情激愤这个词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白鹰心里很明白,它虽然是头马,但也不能与所有的臣民对着干,它若一意孤行,将不得马心,进而失去马心。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个道理,人类社会的当政者懂,野马部落的掌权者也懂。
  白鹰气馁了,不得不放弃想要教训奈木扎的想法,又开始迈动马腿,踏着碎步,往雾气氤氲的东南方向开进。
  头马一走,所有野马也就跟着奔跑起来。
  “咴——咴——”娜玛发出凄厉的呼救。
  白鹰闷着头,假装什么也没听见,加快了步伐,由碎步变成小跑,继而变成奔驰。
  “咴——咴——”娜玛的呼救声由近变远,越来越模糊了。但白鹰心里仍然一阵阵隐痛,它牵挂娜玛的命运,也惦记小马驹吞黑的安危,但真正让它心头一阵紧似一阵隐痛的,并非是娜玛的命运和吞黑的安危,而是自己头马的权威所遭受的严峻挑战。那匹可恶的外来马奈木扎,还有077号德宝和083号古丽,竟然在没它首肯的情况下就展开了驱逐病马的行动,而甲士和其他野马,也装疯卖傻拒绝帮它一起去收拾奈木扎,这些现象清楚地表明,它头马的尊严正雪崩似的崩塌,它头马的地位已岌岌可危。
  天哪,自然环境如此恶劣,社会环境也如此恶劣,叫它怎么活呀!
  跑出好远了,依稀仍能听到娜玛悲愤的嘶鸣。白鹰伤感地打了个响鼻。此时此刻,作为头马,它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能发生奇迹,离开野马群后,吞黑的病情能一天天好转,过一段时间后,便逐渐痊愈,重新回到野马群来。干百年来,普氏野马遵循这样一条法则:病者,无情地驱赶出群体,但做为这条残酷生存法则的补充,普氏野马也同样遵循这样一条原则,被驱赶出去的病马一旦痊愈,允许其返回群体。白鹰希望能发生这样的奇迹,但它心里也明白,娜玛太年轻,还是第一次做母亲,缺乏野外生存经验,也缺乏做母亲的经验,在生存条件如此恶劣的大漠荒野,独自带着一匹病入膏肓的小马驹,要想转危为安,要想让小马驹病体康复,可能性微乎其微,希望十分渺茫。
  唉,只能听天由命了啊。白鹰一面跑一面想。
  那壁厢,奈木扎、德宝和古丽,还阻挡在娜玛与那匹患病的小马驹面前,坚决不让病马再混到野马群里去。野马群越行越远,变成一团模糊的尘埃,消失在地平线尽头。娜玛不再嘶呜呼救,它的嗓子叫哑了,野马群却依然绝尘而去,它明白,它和它病中的孩子,被野马群彻底抛弃了。它悲痛欲绝,却也无可奈何。三匹阻拦它的成年野马,见娜玛渐渐安静下来,便一步步倒退,退出二三十米远后,用略带歉意的眼光最后看了娜玛和吞黑一眼,昂首长嘶一声,掉转马头,奋蹄而奔,追赶野马群去了。
  很快,这三匹成年野马也消失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荒凉的戈壁滩,只剩下娜玛和它的孩子。野马群走了,留给它的是孤独、恐惧和疾病。它漫无目的地在荒原上行走,不晓得自己该到哪里去。走了一段,吞黑便走不动了,娜玛只好停下来,摇晃着不太饱满的**,试图给吞黑喂奶,吞黑吃了两口,又吐了两口,已咽不进去了。一阵风吹来,小家伙的身体就像树枝上的一片枯叶,在瑟瑟发抖。娜玛把自己的身体紧贴在吞黑的身体上,希望能用自己的体温,给小家伙带来一丝温暖。

 

【十  马蹄声声,擂响生命的鼓点】

  白鹰也没料到,它带领野马群在卡拉麦里荒原找寻食物,游荡数日后,突然又见到母野马娜玛了。
  那是一个暮色苍茫的黄昏,那是一片长着野草荆棘的半荒漠土地,那些从砂砾中顽强生长出来的野草,粗糙硬韧,枝条上还长有倒刺,苦涩难嚼,稍不注意,还会被荆棘刺破嘴唇,过去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心时,这样的草料,没有一匹野马会看得上眼,现如今,却成了野马们赖以活命的主要食物,大家争抢咀嚼,好几匹野马嘴唇都被荆棘刺破了,弄得满嘴都是血丝,就像涂了一层口红一样。
  很快,白鹰和它的野马群,就把这片半荒漠土地上不多的野草啃食干净,总算吃了个半饱,便穿过几座沙丘,沿着一条干涸的古河道,继续寻找可以充饥的草料。
  就在这个时候,走在最前面的白鹰,听到天空传来啪啦啪啦翅膀扇动的声音。野马听觉十分灵敏,夜阑人静时,能听到两三公里外潺潺的流水声。如此沉重的翅膀扇动声,一定是大鸟在飞行,啪啦啪啦声音响成一片,还不止是一两只大鸟哩。白鹰好奇地抬头望去,前方约一百米远的半空中,黑鸦鸦一片,少说也有二三十只大鸟在盘旋,马的视力一般,又走近些望去,那些盘旋的大鸟,原来是兀鹫!
  兀鹫又名座山雕,头顶和脖颈上部裸露无羽毛,所以又叫秃鹫。生活在卡拉麦里荒原的是青藏高原特有的一个品种,叫喜马拉雅兀鹫。兀鹫以动物尸体为食,嗅觉灵敏,眼光毒辣,很远地方就能闻到腐尸气味,还能在空中发现濒临死亡的动物,便一路跟踪,当那个倒霉的动物咽气倒毙,兀鹫便从天而降,享用尸体大餐,所以兀鹫又被誉为大自然殡葬工。有动物尸体的地方,就有盘旋的兀鹫,或者倒过来说,有兀鹫盘旋的地方,就有可怕的死神!
  白鹰的视线从天空盘旋的兀鹫移向地面,苍茫暮色下,污血般的残阳中,赫然出现一匹野马的剪影。白鹰虽然因为相隔百米之远,看不清楚那匹野马的相貌,但它心里却咯噔了一下,有一种预感,那群盘旋的兀鹫下面,一定是前几日被逐出群去的娜玛和吞黑!
  白鹰又前行了几步,抬起马脸,耸动鼻翼,作嗅闻状。马的嗅觉很灵敏,气味在马的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很多时候,马都是靠鼻子来思想的。白鹰恰好处在下风口,风送来了气味信息,闻了闻,果然是它十分熟悉的娜玛的气味!
  这个时候,其他野马也发现了异常,驻足张望,并耸动鼻翼作嗅闻状。
  白鹰走了过去,一直走到离娜玛二十来米远的地方,这才停了下来。
  真的是娜玛。夕阳在它马背上盖了一层恐怖的红。它伫立着,默不作声。与几日前分别时相比,它已十分消瘦。它的面前,躺着小马驹吞黑。吞黑已经死了,仰面朝天,四条细细的马腿棍子似的僵直竖立,一群讨厌的苍蝇就像黑色的脸罩,把吞黑的脸盖得严严实实。娜玛微微扭动身体,吃力地抡起尾巴,就像甩动拂尘一样,将叮在吞黑脸上的苍蝇赶走。訇的一声,苍蝇飞走了,但当娜玛的尾巴停止甩动,苍蝇又不顾一切地朝吞黑的脸叮了下去。
  哪里有血腥,哪里就有苍蝇。苍蝇是赶不走的。
  天空不仅有苍蝇,还有更可怕的兀鹫。
  有一些兀鹫飞得很低,就在娜玛头顶盘旋,有一些兀鹫降落到离娜玛约三四米远的地面,半撑着翅膀,以保持身体平衡。不管是在低空盘旋的兀鹫还是在地面站立的兀鹫,都伸长脖颈冲着娜玛呦呦嚣叫,似乎在说:人死不能复生,马死也不能复生,你何苦还守着一具尸体不走呢?讨厌,白白浪费我们时间!
  停落在地面的一只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也许是等得太久,饥饿难忍,便贼头贼脑地一步步走拢来,绕到娜玛后侧,趁娜玛不备,突然快速蹿上来,光秃秃的脑袋嗖地伸过来,弯钩状嘴喙使劲朝吞黑的**啄去。

  兀鹫喜食动物内脏。有一部分人类也很喜欢吃动物内脏,什么炝腰花、爆猪肝、白切肚、肺头汤等等,俗称吃下水。兀鹫不像人类那般讲究,直接就将嘴喙塞进动物的**去拉扯啄食肠亏和其他内脏。
  娜玛听到了背后的动静,想回转身来驱赶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但它已十分虚弱,动作很慢,那只贼兀鹫已抢先一步啄开了吞黑的**。
  这时,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采马,突然像飓风般冲刺而去,奔到那只胆大妄为的兀鹫面前,四只马蹄胡踩乱踏,那只羽毛特别油亮的兀鹫赶紧缩回脖子,拼命摇动翅膀,紧急起飞,但还是慢了半拍,奈木扎的一只前蹄踩住了兀鹫的尾羽,举起另一只前蹄,照准兀鹫的背恶狠狠踩下去,你想偷啄小马驹的内脏,我先踩烂你的五脏六腑!要真能踩个准,马踩兀鹫,也算是创造了动物界的奇迹了。让一只猛禽为小马驹殉葬,对娜玛来说,也算是一种宽慰了。所有的野马都嘶鸣欢呼。
  这只羽色特亮的兀鹫意识到了危险,呦呦急叫,狠命拍扇翅膀,两只鹫爪也在地面狠劲踢蹬,用尽所有的力气苦苦挣扎,嘣的一声,两根粗壮的尾羽活生生被拔了下来。总算不幸中的万幸,对这只兀鹫来说,它立刻扇摇翅膀飞到天上去了。
  羽色特亮的兀鹫气急败坏地嚣叫着在空中盘旋。嘴喙没叼到内脏,倒赔了两根尾羽,还差点成了马蹄下的冤鬼,也够窝囊的了。突然,它半敛巨大的飞翼从高空俯冲下来,俯冲到离奈木扎头顶约两米高的距离,残缺的尾羽往上一翘,**里喷出一大泡稀粪来,就像发射红外线制导导弹一样,精确地落在了奈木扎的脑门上。
  兀鹫是食腐动物,粪便特别臭,但再臭也臭不死马的。
  奈木扎遗憾地打了个响鼻,又摇摇脑袋,抖掉落在脑门上的鹫粪,松开前蹄,那两根带血的鹫羽随风轻扬,就像两片枯叶一样,在天空滴溜溜旋转。
  停落在地面的那几只兀鹫都被吓坏了,有的收敛起啄食欲望,往后退缩,离食物源——那匹小马驹尸体远一些,有的干脆拍拍翅膀飞上天去,对兀鹫来说,天空最安全。
  白鹰和它的野马群,信步去到娜玛身边。
  白鹰耸动鼻翼,围着娜玛转了两囤,进行气味审查。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野马尤其如此,野马嗅觉灵敏,长长的鼻孔能捕捉到许多有价值的气味信息。白鹰闻到,娜玛虽然好几天独自守护在吞黑身边,但并没有被传染上可怕的疾病,换句话说,它在娜玛身上没有闻到病马的气味。这就是说,娜玛虽然因饥饿、劳累和悲痛而变得十分消瘦虚弱,但生命体征尚属正常,可以回到野马群大家庭来。
  自鹰伸长脖子,“咴——咴——”发出两声柔和的嘶鸣,是在向娜玛发出呼唤:回来吧!吞黑夭折了,我们都为你感到难过,天灾人祸,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节哀自重,你就想开些吧,我们欢迎你回到大家庭来!
  奇怪的是,娜玛没有任何反应,仍然闷着头,伫立在四脚朝唤娜玛归群。
  娜玛连看都不看野马群一眼。
  虽然被驱逐出群只有短短三四天时间,但娜玛却仿佛漫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经历了了刻骨铭心的苦难和锥心泣血的痛苦。
  那天,当它和它心爱的孩子被粗暴地赶出野马群,它孤苦伶仃,孤立无援,欲哭无泪,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它带着病中的吞黑,走走停停,好似孤魂野鬼,在荒凉的戈壁滩游荡。找不到充足的食料,也找不到清洁的水源,到了夜晚,不时传来食肉兽恐怖的叫声,令马毛骨耸然。
  离开群体的第二天夜晚,黑黢黢的荒野,突然有一群萤火虫般的绿光,从远处慢慢飘来,还响起了狼婴儿般的嗥叫,哦,是饥饿的狼群在黑暗中觅食啊,它和吞黑紧紧贴在一起,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动也不敢动。谢天谢地,夜色浓得就像一团化不开的墨,遮挡了狼的视线,它和孩子站立的位置又恰好在下风口,狼群也没有闻到它和孩子的气味,它们侥幸躲过了一劫。但吞黑的病,却在恐惧与孤独中一天天加重,到了第四天,吞黑就躺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它永远也忘不了,孩子临咽气时的那一幕:小冢伙躺在地上,艰难地翘起嘴唇,好像是在向它讨奶吃,它跪了下来,把**塞往小家伙嘴里,但小家伙连含住**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用凉冰冰的小嘴唇在它**上轻轻摩蹭了一下,发出一声微弱的嘶叫,就瘫倒在地,四肢抽搐,身体痛苦地扭动了几下,便永远安息了……
  它是母亲,它明白孩子为何在最后时刻用凉冰冰的小嘴唇摩蹭它的**,对还在哺乳期的小马驹来说,母马的**就是它生命的泉。宝贝的这个动作,是在表达对生命的留恋,是在向它唯一的保护者——妈妈求救。它没有办法救它的小宝贝,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宝贝离它而去,它心如刀绞,它肝肠寸断。它把一切都归咎于白鹰野马群,假如它们不是这么狠心地将它和它的宝贝逐出群,它的小宝贝就不会被疾病夺去生命,至少不会夭折得这么快。
  娜玛对白鹰彻底失望了,对白鹰所统治的野马部落彻底失望了。在它最需要群体关怀的时候,野马们将它驱逐出群,在它最需要白鹰救助的时候,白鹰弃它而去。如此残暴的大家庭,不要也罢,这样绝情的头马丈夫,休了也罢。无尽的伤感和悲痛,早已让它心如死灰。没有期待,没有盼望,更没有热情。
  白鹰缓步走到娜玛面前,与娜玛呈反方向站立,白鹰的前腿与娜玛的前腿形成一条水平线。然后,白鹰将马头伸到娜玛的侧身,轻轻地啃拭娜玛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
  这是野马社会特有的、也是最隆重的一种交际礼节。无论是异性之间还是同性之间,当一方向另一方示好、表达友善、增强友谊,便会在进食之后,走拢到对方身边,相对而立,脖颈贴着脖颈,用柔软的嘴吻抚摸对方的身体,进而轻轻啃拭对方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这既是互相清理皮肤,更是情感的表达与交流。有趣的是,双方啃拭的都是同一个部位,你用柔软的嘴触摸我的背,我也用香甜的唇抚摸你的背,你用牙齿轻轻啃咬我的臀,我也用牙齿轻轻擦拭你的臀,当一方改变部位时,另一方立即相应地改变,配合十分默契。通过这番令野马身心愉悦的交流,彼此之间的感情就会越来越融洽。
  白鹰就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娜玛从失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能重新信任它和依赖它,走出感情的泥淖,重返野马大家庭。
  白鹰投入最大的热情,娴熟地用嘴吻用牙齿啃咬和擦拭娜玛的身体。娜玛是它最宠爱的雌马,过去它也曾N次与娜玛互相清理皮肤,每一次,当它温存地贴近娜玛侧面,摆出要互相清理皮肤的姿态来,娜玛都会兴高采烈,一双清秀的马眼放射出感激的光芒,当它用嘴吻啃咬擦拭娜玛身体时,娜玛甚至会打出温柔无比的响鼻,哼哼唧唧,十分受用的样子,就像过节了一样。但这一次,却大大出乎白鹰的预料,它贴到娜玛侧面,娜玛一点反应也没有,一双眼睛不但没有热情的光芒,脸上也毫无表情,冷冰冰的,就好像不认识它一样。它伸出舌头湿润一下双唇,轻轻摩挲娜玛的耆甲,娜玛的耆甲光滑圆润,散发着一股令雄马心旌激荡的淡雅的体香,它深情摩挲,动作细腻,可以说是体贴入微了。可是,娜玛还是像一匹用石头雕刻出来的没有生命的石马,冷冰冰,木呆呆,没有任何反应。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用互相清理皮肤的方式来唤醒它的感情,可笑不可笑呀?做梦去吧!此时此刻,娜玛只关心一件事,也只愿意做一件事,就是细心地不时抡动蓬松的马尾巴,为吞黑扫除脸上的苍蝇,并警惕地注视着散落在地面上那几只居心不良的兀鹫,严密提防它们铁钩似的嘴喙来啄咬伤害它心爱的小马驹。
  对娜玛来说,吞黑死了,它的心也跟着死了。它还是第一次做母亲,它把孩子的性命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想当初,它临盆时,有一头老黑熊野蛮地想抢走刚出生的小马驹,它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宝贝面前,宁愿自己被老黑熊扑杀,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现如今,吞黑还在哺乳期,娜玛浓浓的母爱也没减弱。此时此刻,它寸步不离地守在吞黑身边,它甚至产生了幻觉,它不相信宝贝真的永远离它而去了,它觉得吞黑只是睡着了,吞黑一动不动,是睡得太熟了,吞黑四脚朝天,是睡姿有点古怪而已,小家伙贪睡,睡了很长时间了,但很快就会醒过来的。它要赶走讨厌的苍蝇,更不允许贪婪的兀鹫靠近它的孩子,它在履行做母亲的职责,守护着熟睡中的孩子,让孩子睡得更安稳、更踏实、更香甜。
  白鹰又不是算命先生,哪里知道娜玛此时的所思所想。白鹰想当然地认为,娜玛是因为陷入失子悲痛而无力自拔而神情恍惚的,它再多给一点安慰,再多给一点温存,娜玛就会清醒过来,就会离开小马驹的遗体,就会回到野马大家庭来。于是,白鹰更加卖力地用自己的嘴吻,用自己的脸,用自己的颈,擦拭娜玛的耆甲、脊背和身体其他部位,它希望自己是一团火,能融化娜玛心里的冰。

  娜玛还是毫无反应。它恨白鹰,恨它曾经生活过的野马部落,这种恨,已深入骨髓,融入血液,今生今世,是无法改变的。
  夕阳西坠,最后一抹余晖镶嵌在地平线云带间。天空一半昏暗,一半明亮。夜幕就要笼罩大地了。兀鹫愈加等得不耐烦,忽而腾飞,忽而降落,呦呦怪啸,兀鹫是死神派遣的清洁工,把卡拉麦里荒原的黄昏搅得牺牺惶惶、阴森可怖。吞黑的遗体就像一块磁石,强烈吸引有荒原殡葬工之称的兀鹫,怎么赶也赶不走的。
  白鹰气馁了。它好歹也是头马,纡尊降贵,主动来为一匹雌马清理皮肤,众目睽睽之下,对方却不理不睬,冷若冰霜,这也太扫它的面子了吧!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地位越高的人自尊心越强;马也是有自尊心的,地位越高的马自尊心越强。它气恼地打了个响鼻,讪讪地摇了摇脑袋、甩了甩尾巴,离开娜玛,退回到野马群。
  天就要黑了,兀鹫聚集的夜,就是鬼的世界,这里还弥漫着一股尸体的腐败气息,令人作呕,也令马作呕。只有兀鹫才喜欢闻尸体的气味。走吧,这里不是野马待的地方。
  白鹰环视一遍散落在周围的野马,昂首嘶鸣一声,准备开拔。
  它发现,所有野马的眼睛,都无一例外凝望着娜玛,在最后一抹夕阳余晖的照耀下,每匹野马眼睛都亮晶晶的,似有泪光在闪烁。它明白野马们的心情,大家都同情娜玛的遭遇,大家都担忧娜玛的处境。不难想象,挪玛不吃不喝神情恍惚伫立在吞黑遗体前,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一两天,至多三四天,便会虚脱,便会晕倒,早已等得不寸烦的兀鹫便会像盖尸布一样盖在娜玛身上 ……下次再见到娜玛,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娜玛早已是戈壁荒原一堆白骨了。唉,它也不愿意这样,它也希望能让健康的娜玛重返大家庭,可是……可是……它作为头马,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大家都看到的,它能做的都做了,它甚至不惜纡尊降贵去为娜玛清理皮肤,它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啊,可娜玛不理睬它,它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像恐怖分子一样把娜玛绑架走吧!唉,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救!
  白鹰狠狠抖了抖脑袋,把惆怅与伤感从心里抖落干净,然后,迈动马腿,真的准备开拔了。它记得从这里往西大约十多公里地方,有一片红柳,可充当野马饲料。大家肚子都饿了,该转场去寻找食物了。马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叫转场。
  就在这时,突然,咚,咚咚,响起奇特的马蹄声。这不是马散步时轻轻的马蹄声,也不是马蹈动时零乱的马蹄声,也不是马小跑时平缓的马蹄声,也不是马奔驰时急遽的马蹄声,白鹰生来就是一匹马,可以说是听着马蹄声长大的,对各种各样的马蹄声十分熟悉,但它还是头一次听到如此奇特的马蹄声,咚,咚咚,犹如木锤击鼓,沉郁激昂,带着强烈的节奏感,一声响似一声。
  白鹰惊讶地回头望去,半明半暗的暮色中,原来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在叩击马蹄。奈木扎马脸上涂了一层暗红的夕阳,神情无比凝重,面朝着娜玛,高高举起前蹄,马蹄离地面足有两尺来高,猛地踩踏地面,犹如重锤敲击一般,坚硬的马蹄叩响大地,大地就像一面绷紧的鼓,发出咚咚激昂的声响。
  野马也有叩击地面的行为,有时两匹雄马为争夺配偶或争夺地位而发生争斗,开打前,双方也会以前蹄抓刨地面,或者用前蹄叩击地面,以威吓对方。还有一种情况,野马也会叩击地面,那就是传递信息,比如遭遇天敌,或者找寻失散的同伴等等。但这两种叩击,通常马蹄抬举到离地面半尺高的地方,然后踩踏下去,说是叩击,不如说是踩击更恰当些,声音发闷,还有点发涩,绝没有如此震撼心灵的力量。
  咚,咚咚,奈木扎连续不断用马蹄重重叩击地面。
  现在并非两雄争斗,也没有天敌出现需要报警,发神经呀,干吗重锤击鼓般地用马蹄叩击地面呀?白鹰撇了撇嘴,不悦地想。
  突然,让白鹰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匹编号077名叫德宝的雄野马和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也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将马蹄当鼓棰,咚,咚咚,重重叩击地面。仿佛这奇特的马蹄声会传染似的,在场的所有野马,也都高举前腿叩击起来。十五六匹野马,几十只马蹄,都在发疯般的使劲跺踏大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犹如鼓阵擂动,震得大地微微颤抖。没有嘶鸣,没有奔跑,一群沉默的野马,在紫红色的残阳的映照下,踩出一浪又一浪闷雷似的马蹄声。那马蹄声仿佛不是从马蹄下发出来的,而是潮湿的灵魂深处进发出来的,犹如雨帘和乌云背后隐隐的雷声,有一种震撼心魄的力量。

  散落在地面的兀鹫,在阵雷似的马蹄声中,呦呦惊叫着飞上天空。在低空盘桓的兀鹫,在排浪似的马蹄声中,拍扇巨大翅膀,躲进远处铅灰色暮霭里去了。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娜玛本来伫立在吞黑遗体旁,连看都不看野马群一眼,仿佛是一具泥塑木雕,但在这一浪高似一浪的马蹄声中,这具泥塑木雕,仿佛被注入了新的生命。低垂的头悄悄昂了起来,呆滞的双眼泛起灵性,耷拉的耳朵也竖直起来,四肢的肌肉也奇迹般地绷紧了。
  咚,咚咚咚,奈木扎仍重锤击鼓般地用马蹄叩击地面,所有场的野马,也都高举马腿用力跺踏大地,白鹰也身不由己地加入到这奇特的马蹄鼓阵里来。
  白鹰本来并不想模仿奈木扎重锤击鼓般用马蹄叩击地面的,它是头马,按理说,野马群所有群体性行为,都该由它发号施令,都该由它带头示范,但现在,首先叩响这奇特马蹄声的,不是它白鹰,而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奈木扎是这奇特马蹄声的始作俑者,这让它心里头很不舒服,很不是滋味,有一种大权旁落的失落感。它甚至一度还想动用头马的权威,来强行制止这种天晓得有啥名堂的行为。奇怪的是,当汹涌的马蹄声一阵又一阵响起,它也情不自禁地高举起前蹄,用坚硬的马蹄跺踏大地。这奇特的马蹄声,仿佛有一种无法遏止的魔力,让心儿颤抖,让感情奔放,让灵魂自由飞翔。
  娜玛四条马腿,仿佛也被注入了新的力量,随着排浪似的马蹄声,蹈动踏步,两只前蹄有力地抓刨地面,并打着亢奋的响鼻。
  其实,奈木扎也是头一次跺踏出如此激昂的马蹄声。它面对着心如死灰的娜玛,心里未免产生内疚,是它头一个跳出来粗暴地将病马吞黑连同母马娜玛一起逐出野马群的,如今病马已经死去,它希望娜玛能重返野马大家庭,可它不晓得如何点燃娜玛快要被丧子悲痛吹熄的生命烛火,如何鼓起娜玛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头马白鹰已发出转场的指令,野马群就要开拔,它心急如焚,也不知道怎么就灵光一闪,高举马蹄,跺踏大地,发出响亮的马蹄声,以表达自己想让娜玛重返野马群的强烈愿望。
  野马是卡拉麦里荒原的精灵,奔腾的马蹄,叩醒沉睡的大地,疾风暴雨般的马蹄,野马矫健的身影,勾画出了卡拉麦里荒原瑰丽多姿的生命景象。
  马蹄声声,永远是野马心中神圣的鼓点。
  奈木扎的祖先,曾经是驰骋疆场的战马,它的血管里,流淌着战马的血液。冷兵器时代,两军对阵时,人上鞍,刀出鞘,旌旗猎猎,战鼓声声,马刀铮铮,炮声隆隆,战马感受到了战场血与火的氛围,在等待冲锋命令时,士兵骑在马鞍上,紧勒住缰绳,战马按捺不住喋血沙场的冲动与野性,便会高举起前蹄,跺踏大地,坚硬的马蹄叩击地面,千万匹战马,犹如擂响千万面战鼓,振聋发聩,仿佛岩浆奔突,火山即将爆发,大战就在眼前,当终于听到统帅发出冲锋的命令,战马嘶鸣,马蹄声山呼海啸般响起,骑兵排山倒海般冲向敌阵。
  奈木扎所做的,其实就是再现了祖先金戈铁马、激情澎湃的战斗生涯。
  那是让野马着迷的马蹄声,那是生命的律动,那是深情的呼唤。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马蹄声中,娜玛突然撒腿奔跑起来,它冲到奈木扎面前,张嘴就在奈木扎肩颈交汇处啃咬了一口,这一口咬得好狠哪,皮开肉绽,冒出星星点点的血花。奈木扎“咴—— ”地呻吟一声,扭头奔逃。娜玛嘶鸣一声,衔尾紧迫,很快就追上奈木扎,竖起身体,抬起前肢,在奈木扎腿上踢了一蹄,这一蹄可踢得不轻,奈木扎腿上立刻隆起一个馒头似的包,连走路都有点跌跌冲冲了。
  点燃复仇烈焰,发泄满腔怨愤。
  按理说,雄野马体格比母野马高大,特别是奈木扎,比一般的雄野马更加魁伟,对付体质已很虚弱的娜玛,那是小菜一碟,奇怪的是,奈木扎根本就忘了还击,只顾仓皇奔逃;按理说,奈木扎体格强壮,奔跑速度远胜娜玛,无须脚底抹油,只需脚下生风,一溜烟就能躲开娜玛的攻击,奇怪的是,这家伙好像突然间失去了快速奔跑的能力,慢吞吞小跑,很容易就让娜玛给追上了,又是一顿猛烈踢咬。
  虽说是男不跟女斗,雄不跟雌斗,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还不愿逃跑得快一些,生怕对方追不上自己,就等着对方追上来痛打落水狗一般痛打自己一顿,这也太绅士了吧!
  绅士得太蹊跷,绅士得令人(马)生疑,摆脱不了打情骂俏的嫌疑。
  追追打打,踢踢蹬蹬,啃啃咬咬,无意间便远离了小马驹吞黑的遗体。
  整个野马群,也众星拱月般跟随在奈木扎和娜玛身后,往十多公里外那片长着红柳的荒滩开进。
  躲在暮霭里的兀鹫,呦呦嚣叫着,从天而降,像一块黑色的尸布,覆盖在小马驹吞黑的遗体上。
  当天空传来兀鹫翅膀的振动声,白鹰看得很清楚,正在追打奈木扎的娜玛,突然停了下来,先是马耳颤抖,紧接着身体猛烈颤抖,但它没有回头去看,仅仅停顿了五六秒钟,便又“咴—— ”亢奋地嘶鸣一声,大步流星起打在前面逃窜的奈木扎,似乎它的注意力已完全被复仇的激情所吸引,已无暇顾及其他了。
  “咴——咴咴——”娜玛痛快淋漓地嘶鸣着,不断追逐攻击奈木扎。
  白鹰当然很高兴看到娜玛能重返野马大家庭,也很高兴看到娜玛像痛打落水狗一样痛打奈木扎。但白鹰在高兴之余,心里总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在娜玛这种撒泼行为中,似乎还隐隐含有一种撒娇的成分。
  夕阳沉落到地平线背后,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黑夜吞噬了一切。
  向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向着难以捉摸的命运,野马群在阴沉沉的黑夜里摸索前进。

 

【十一   与野狼生死搏杀】

  要是老天爷能下一场雨,哪怕是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野马群就不会半夜冒险去到乌龙潭饮水,也就不会惊动饥饿的狼群。
  要是二马甲士的膝盖没有捣毁那只褐马鸡的窝,要是那只褐马鸡没有大惊小怪地高声鸣叫,野马群也就不会与狼群发生如此激烈的正面冲突。
  入秋以来,老天爷变得越来越吝啬,整整一个月,连一滴两也没有下过,大地干燥得连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也找不到了。
  实在渴得受不了了,只好到乌龙潭去饮水。
  乌龙潭是方圆百里唯一不会干涸的水源。乌龙潭有狼群把守,但在春末夏初时节,白鹰野马群已经用“跪行”的办法,避开狼的视线,圆满解决饮水危机。有过成功的例子,当再次遭遇饮水危机,首选的解决饮水危机的办法,当然就是潜入乌龙潭,在狼群的眼皮底下偷水喝。
  开始时,一切都进行得相当顺利。野马群借着夜幕的掩护,悄悄来到乌龙潭畔,水潭对岸的狼群蒙在鼓里,什么也没察觉到。在头马白鹰的指挥下,野马们秩序井然,一匹挨着一匹用“跪行”的方式潜入枯黄的芦苇丛,悄无声息地去到水潭边,轻轻吮吸凉津津的水。
  轮到二马甲士了,这家伙,也顺利地喝到了水。然后,便以“跪行”的方式顺着原路返回。踅回到半途,突然,这家伙偏离原路,岔进左侧的芦苇丛去。
  左前方芦苇丛里,有几株水蕨芨。
  水蕨芨生长在水边,水灵灵,嫩生生,是野马最爱吃的食物之一,虽是植被枯衰的秋天,但这几株水蕨芨却仍鲜绿挺拔,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甲士的鼻子特别灵,闻到了水蕨芨的清香。这家伙年轻力壮,胃口特别好,早就饥肠辘辘,贪婪地耸动鼻翼闻了又闻,水蕨芨那股甜美的清香味钻入鼻孔又钻入心扉,撩拨得它口水就像米线一样从嘴角挂下来,它刚喝足水,口水资源丰富着呢。
  口水一流,饥饿感便愈发难以控制,真应了一句鸟为食亡的俗话。其实不仅鸟为食亡,野马也同样会“为食亡”。
  甲士便以膝盖支地,向那几株水蕨芨爬去。刚爬出五六步远,它突然觉得自己后腿的膝盖踩进一个凹坑,身体没能支稳,一下侧翻在地。野马不像人,人善跪,野马不善跪,野马“跪行”,别扭得要命,就像人倒立着用手走路一样,庞大的身体便会歪仄或摔倒。应该说,这一跤摔得很轻,又是摔在湿软的芦苇丛里,既不会伤着筋骨,也不会叩疼皮肉,但当甲士侧倒下去,身体一沾着地面,便感觉有些异样,身体下传来啪啪轻微声响,好像有什么东西炸裂了。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寂静的夜空,突然爆发咯咯咯咯一串愤怒的鸡鸣声,紧接着,黑暗中,一只褐马鸡从芦苇丛扑飞而起,扑到甲士脸上,也不问青红皂白,尖钩似的嘴喙便往雄野马甲士的眼珠子狠狠啄来。芦苇丛一片漆黑,微弱的星光能依稀看见两三步之内物体模糊的剪影,突然发现有东西朝自己脸上扑飞过来,甲士本能地扭头避让,算它运气好,眼珠子没被长着尖厉嘴喙的褐马鸡叼了去,却啄在了鼻子上,就像被剪刀剪了一下似的,又疼又惊又怕,“咴——”下意识地发出一声嘶鸣,骨碌从地上翻爬起来,蹦趾跳跃,往岸边逃窜。
  正在“跪行”饮水的野马,霎时间炸开了锅。
  那只褐马鸡不依不饶,飞追而至,跳到甲士的背上,在甲土隆起的肉瘤般的髻甲上拼命啄咬,啄得甲士抱头鼠蹿。
  卡拉麦里荒原生活着褐马鸡。褐马鸡性情暴烈,勇猛善战,所以中国古代都喜欢将褐马鸡的羽毛插在自己头盔上,象征英武骁勇。如今的戏曲舞台上,演传统戏时,武将出场,也大多以褐马鸡的羽毛作为自己头盔的装饰。褐马鸡春秋季繁殖。这只扑飞到甲士身上啄咬的褐马鸡,是只正在抱窝的母鸡。甲士侧翻倒地,很不幸,刚好庞大的躯体压在褐马鸡窝巢上,可怜九枚鸡蛋,已辛辛苦苦孵了半个多月,刹那以间鸡飞蛋打,一窝已有生命迹象的鸡蛋,被压成一块蛋饼。这只母褐马鸡在野马庞大身体倾倒的一瞬间,无奈地跳出窝巢。眼睁睁看着自己一窝宝贝蛋变成一块蛋饼,母褐马鸡快要气疯了,巴不得啄下甲士刚眼蛛吞到肚子里才解恨呢,便不顾一切地盯着甲士啄咬。

  话分两头。乌龙潭对岸的狼群,正守着这潭方圆百里唯一的清水,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猎物自投罗网。但这群狼最近两日运气却不怎么好,虽然连续干旱,却极少有食肉兽敢跑到乌龙潭来喝水的,今天白天,整个狼群只逮到一只草兔,僧多粥少,狼多肉少,那条凶悍的独眼狼王独吞了半只草兔,剩下的半只草兔十多条狼分享,还不够塞牙缝的呢,每只狼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狼眼闪动着一层饥馑的绿光。
  秋天的卡拉麦里荒原,寒意料峭,狼们散落在乌龙潭对岸几块奇形怪状的大岩石四周,冷得瑟瑟发抖,冷得难以入眠,恨不得有一个患夜游症的什么动物能糊里糊涂跑过来让它们扑杀才好。遗憾的是,万籁俱寂,只有远处的猫头鹰偶尔传来一两声凄厉的啸叫。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术佃勺均气急败坏的鸣叫,划破了夜的寂静。紧接着,传来野马嘶叫。鸡鸣马嘶声传进狼的耳朵,不啻是听到了天籁之音,独眼狼王在第一时间发出一声嗥叫,率先冲进乌龙潭,向传来鸡鸣马嘶声的方向猛扑。所有的狼,也都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争先恐后向目标冲去。
  持续干旱,乌龙潭水位很浅,狼可以涉水而过。如果从岸上绕过去,要绕到对岸,大约要多走一倍的路程。秋天气温低,潭水冰凉,独眼狼王宁愿在刺骨寒冷的潭水里奔走。涉水而过,走的是直线,走的是捷径。独眼狼王是一条有着丰富丛林生活经验的老狼,晓得野马善跑,捕捉野马最要紧的就是抓住战机,机会转瞬即逝,关键的关键就是争时间抢速度,以最快的速度追上野马,才有成功的希望。
  嗖嗖嗖,一条条黑影在星光下飞快蹿跃;哗哗哗,平静的潭面溅起喧嚣的浪花。
  还没等白鹰发出撤离的指令,好几匹头脑活络反应快的野马,已经扭头奔逃了。
  狼粗野的嗥叫声传进马的耳朵,不啻是听到了魔鬼的狞笑。
  一场生死追逐,旋即在黑夜沉沉的卡拉麦里荒原展开。
  野马确实是世界上最善跑的动物之一,尤其善于马拉松式的长跑,假如是在大白天,假如是在正常状态下,在一马平川的卡拉麦里荒原,野马奔驰,狼是跑不过野马的,狼群是很难追撵并围住野马群的。但这是在无月的夜晚,能见度极低,野马天生视力不佳影响了奔跑的速度。还有一个原因,野马群里,大约有半数的野马刚在乌龙潭饮完水,因为已经好几天没有饮水了,渴得嗓子冒烟,因为是偷水喝,且在狼群的眼鼻底下偷水喝,感觉特别刺激,得来之不易,当然也就喝得特别贪心,敞开肚皮大喝特喝,凡已饮水的野马无一例外都喝得肚儿溜圆,就像一只特大西瓜,快要胀破了;腆着一只装了满满一肚子水的大肚皮奔跑,速度当然会打折扣。但凡还没来得及在乌龙潭喝到水的野马,唇干舌燥,都快渴得要虚脱了,喝水没喝到,反被狼群擂着屁股追,又气又急又渴,心情不佳,腿力不济,当然也就影响了奔跑速度。
  狼群的情况却刚好与野马群相反,独眼大公狼带着十来条狼涉水而过,乌龙潭冰凉刺骨的水打湿了狼的身体,个个都像落汤鸡,又冷得像冰冻鸡,埋头奔跑,倒也能驱寒回暖;狼们饥饿难忍,想着只要再紧迫几步,便能喝到滚烫的马血,便能饱啖芬芳的马肉,心里便美滋滋,精神便蓬勃勃,望梅止渴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脚下生风,与马赛跑,穷追猛撵。
  狼属于犬科动物。犬科动物与猫科动物最大的区别,体现在捕猎风格上。猫科动物擅长伏击,发现目标后,不声不响悄悄接近,到了合适的位置后,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猎物,而犬科动物却擅长长途奔袭,发现目标,穷追不舍,追得猎物筋疲力尽,再发起攻击。狼是所有犬科动物中速度和耐力最强的物种,一口气可奔跑二十公里。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跑出十多公里远,野马实在跑不动了。在乌龙潭没来得及喝水的野马,嘴唇干裂得渗出了血,舌头干燥得就像烤焦的门腔,再跑下去,就不用麻烦狼来撕咬,自己就瘫倒在地变成一块任狼宰割的马肉了;在乌龙潭大喝特喝而灌了一肚子水的野马,负重远行,本来就累,更要命的是,膀胱胀了,喝下去的水在体内消化系统兜了一圈后,变成了尿,实在憋不住了,好想方便一下哟,不得不停下来,下身像拧开了水龙头,哗啦哗啦图个痛快。

  在一块无名高地上,气喘吁吁的狼,追上了筋疲力尽的野马。
  狼是一种既凶悍又狡诈的掠食者,野马体重差不多是狼的十倍,捕捉诸如野马之类大型食草兽,靠单只狼的力量肯定无法胜任,一对一打斗,狼不仅吃不到马肉,稍不留神还会给马踢死,所以狼通常会采取以众敌寡的战术,先确定一个攻击目标,然后用恫吓、骚扰、佯攻等手段将确定要攻击的目标与其他野马分割开来,再聚而歼之。
  实施这套战术的关键,就是先要确定合适的攻击目标。
  这件事情,当然是由狼王来决定。
  这群野狼的狼酋就是独眼狼。独眼狼王并非天生独眼,它是在一次围捕藏羚羊时,被一只殊死反抗的藏羚羊尖尖的羊角挑瞎了右眼。那个时候,它还是狼群里的一只普通大公狼。值得一提的是,当羊角扎进眼窝,鲜血进溅时,它仍紧紧咬住藏羚羊的喉管,死也不松口,藏羚羊摔倒在地,其他狼一拥而上,将那只藏羚羊大卸八块。它的英勇顽强,给其他狼留下了深刻印象。两年后,老狼王福克生病死了,独眼狼便顺理成章荣登狼王宝座。
  独眼狼王很快将攻击目标锁定在那匹名叫甲士的雄野马身上。
  一般来说,面对一群猎物,狼会挑选老弱病残作为主攻目标。猎物中的老弱病残,比健壮或健康的猎物跑得慢,容易捕捉,且反抗的程度:也比较低,捕猎的风险也就低。柿子捡软的捏,人类社会和动物界都是这副德性。
  但这一次,狼群却犯了一个错误,竟然把攻击目标锁定在了甲士身上。甲士何许马也?野马群里地位仅次于头马白鹰的第二号雄马,年轻力壮,犹如早晨十点半的太阳,生命的火焰正蓬蓬勃勃燃烧呢,既非老,更非弱,没有病,更不带残疾,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也不该成为狼群的主攻目标。
  但事情就这么蹊跷,狼群就是盯准了甲士。
  命运就喜欢捉弄人,有时候,命运也喜欢捉弄狼。
  之所以独眼狼王会犯舍易求难的错误,是三种因素起了作用。第一,正值黎明前的黑暗,天黑得像一缸墨汁,狼的视力虽然比野马视力强,却比猫的视力逊色多了,猫眼在黑暗中尤其厉害,猫天生就是夜视眼,夜晚看东西与白天看东西一样透亮,狼报就要差得多了,在黑暗中看到的东西要比在白天看到的东西模糊终多,更要命的是,独眼狼王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一只眼睛,在黑暗中的视力当然也就更差劲了,很难像白天一样准确分辨这群野马中哪匹属于老弱病残,哪匹属于年富力强;第二,甲士刚才在芦苇丛里不小心踩烂了一窝褐马鸡蛋,正在抱窝的雌褐马鸡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扑飞到甲士身上在甲士鼻吻上狠狠啄了一日,褐马鸡的嘴喙尖如钩硬如铁,雌褐马鸡又是抱着杀子之仇疯狂啄咬,咬住甲士柔软湿润的鼻头就像拧毛巾一样拼命拧,甲士的鼻头皮开肉绽,鲜血进溅,像绽开了一朵小红花,这点小伤,对体格强健的甲士来说,并无大碍,无非就是流点血而已,皮肉之伤,不治自愈,很快就会好的,但狼却闻到了血腥味,准确地说,独眼狼王灵敏的嗅觉在奔跑的野马群里捕捉到了血腥味。狼是食肉猛兽,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茹毛饮血,一闻到血腥味,便热血澎湃,神经兴奋到沸点。既然一片漆黑独眼难以发挥作用,那就让嗅觉来指挥中枢神经,跟着感觉走,跟着嗅觉走,盯牢在黑暗中散发出血腥味的甲士;第三,狼群每一次围捕大型食草动物,都由狼王选定主攻目标,—旦锁定了目标,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事实上,在捕猎场,最忌讳的事情,就是改变攻击目标,因为改变攻击目标,极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有可能更悲惨,西瓜丢了,芝麻也丢了。再说了,狼王选定主攻目标,体现了狼王的权威与尊严,改变攻击目标,就等于自己在否定自己,自己在打自己耳光,这种傻事,狼王是绝对不会做的。就算选错了攻击目标,将错就错也只能错到底了。

  苦了甲士。被独眼狼王和另外三四条大公狼团团围住,你咬马腿,我啃马屁股,你骑马背,我搂马脖子,黎明前的卡拉麦里荒原,展开了一场血腥屠杀。
  ——亲爱的同志们,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我已经被恶狼包围,快快向我靠拢,伸出你们强有力的马腿,张开你们嚼过冰雪嚼过草根的马嘴,帮我一把吧!
  甲土一面抵挡狼群扑咬,一面咴咴嘶鸣,希望能得到救援。
  遗憾的是,另有五六条狼,发出粗野的嗥叫,在野马群穿梭奔跑,龇牙咧嘴作扑咬状,用佯攻的战术,不让其他野马靠近甲士。
  甲士当然不愿被狼白白吃掉,奋起反抗。它不愧是野马群里地位排序第二的雄野马,顽强抵挡狼群的进攻。独眼狼王扑到它面前想咬它的喉咙,它举起一只前蹄狠狠朝狼王那只独眼踢去,真希望能把剩下的那只狼眼也踢瞎,制造出一条瞎眼狼来,遗憾的是,独眼狼王一扭狼腰躲闪开去,它踢了个空。另一条白眼狼跳到它背上来了,混蛋狼,还想当骑兵不成?甲士突然昂首直立,身体竖得笔直,白眼狼就像滑滑梯一样,从马背上滑落下去,狼狈不堪地在地上跌滚。又有一条灰母狼,胆子特别大,蹿过来咬甲士的后腿,甲士立刻来了个尥蹶子,假如正正踢中的话,灰母狼肯定会像鸟一样高高飞起,马蹄踢中狼脸的话,灰母狼定然变成歪嘴狼,马蹄踢中狼腰的话,灰母狼定然变成半身不遂的疯瘫狼,遗憾的是,马蹄踢偏了,只是轻轻蹭了一下灰母狼的背,尽管只是轻轻蹭了一下,也已经够灰母狼喝一壶了,灰母狼像一只皮球一样滚出老远。还有一条秃尾巴狼,特别无聊,扑到马屁股上,张嘴就咬马尾巴,甲士只觉得尾根像被马蜂刺了一样,火烧火燎疼,马尾巴还被使劲拉扯,牵动**,有一种忍不住想大便的感觉,生死搏杀的节骨眼上,是不可能从从容容屙出一坨坨马粪来的,大肠里便聚集了一团秽气,随着马尾巴被使劲拉扯,那团秽气也积蓄了相当能量,噗的一声,就像扣响了高压气枪一样,猛烈喷发出来,一点没浪费,全喷在了秃尾巴狼脸上,马屁虽然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但马屁与其他动物放屁还是大不同的,马屁的放声更响,马屁的喷速更快,马屁的威力更大,所以人类社会会有“拍马屁”、“马屁精”、“拍马屁拍在马脚上”等俗语,人类将一种动物的放屁现象专门组合成一个词汇“马屁”,可见人类对马放屁现象的重视。甲士把一个超级大屁喷在了秃尾巴狼脸上,秃尾巴狼实在被熏得快憋死过去了,无奈地松开嘴,从马尾巴上滚落下来。
  “咴——咴——”甲士一面顽强抵挡狼群的围攻,一面朝独眼狼王发出委屈而愤懑的嘶鸣:
  ——你算什么狼王呀,放着老弱病残不咬,偏偏追着我咬,你不是在自找没趣吗!我是谁呀,野马群里仅次于头马的第二号人物,要智慧有智慧,要力量有力量,一根难啃的硬骨头,一座难攻的大碉堡,哪有那么容易就吃掉我的呀!你这个狗屁狼王,盯着我咬,你真是瞎了眼了,哦哦,你确实是瞎了一只眼的独眼狼王,怪不得看不清方向,也看不清形势。人家是弃强攻弱,汰劣留良,柿子捡软的捏,你倒好,弃弱攻强,汰良留劣,柿子捡硬的捏,你是不是神经搭错了,脑子进水了呀!乱点鸳鸯谱,啊啊,错了错了,不是乱点鸳鸯谱,而是乱勾生死簿!你不仅是独眼狼王,还是个糊涂蛋狼王,你很快就会发现,你不但吃不掉我,弄不好还会被我踢死一两只狼,起码也会累得半死,何苦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呢,收手吧,知难而退吧,我免费给你一句忠告,现在改换攻击目标还来得及,改弦更张,另起炉灶,犯了错误不要紧,只要改正错误就是好狼王!
  独眼狼王好像听不懂甲士的心声,仍死盯着甲士不放。
  很快,甲士三条马腿、一条马尾、脖子和肩胛,都被狼咬伤,就像一匹出汗出了太多的汗血马。
  毕竟,狼是凶猛的食肉兽,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上,狼永远处在野马上端,再强壮的野马,也难以抵挡几条狼穷凶极恶的围攻。
  这个时候,东方地平线的尽头,第一缕霞光,像一支金箭,射向沉沉黑夜,撕破厚重的夜幕,拉开了白天的序幕,黎明到来了,黎明就是白天的序幕。

  借着这金箭似的第一缕霞光,头马白鹰终于能看清四周的物体了,当然也能看清野马与狼搏杀的当前形势了。刚才天空垂挂着厚重的夜幕,黎明前的黑暗,白鹰什么也看不清,摸着黑在与恶狼周旋,现在终于能用眼睛观察了。哦哦,黑夜中的一场混战,它以为起码会有一至两匹野马被狼群扑倒咬死了,让它感到欣慰的是,所有的野马都还活着,狼群并未对整个野马群形成包围之势,只是有大约一半的狼在围攻甲士,另一半的狼穿梭奔走、嗥叫恫吓,就像布置了一道封锁线,不让其他野马靠近正在遭四五只狼扑咬的甲士。白鹰是这群野马的头马,有着头马的智慧与经验,它很快明白,狼群现在真正感兴趣的是甲士,对其他野马只是牵制与阻扰,换句话说,狼群想宰割想饮其血想啖其肉的是甲士,对其他野马则网开一面,并不打算血腥扑咬。这个时候,如果它白鹰带着其他野马向卡拉麦里荒原腹地奔逃,狼群是不会来追赶的。
  这个发现,让白鹰一喜一忧一后怕。喜的是,野马群遭遇狼群追捕,损失并不大,绝大多数野马安然无恙;忧的是,被狼群死盯着的甲士性命堪忧,这一次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后怕的是,它白鹰算是侥幸的,没被狼群盯上,假如此时此刻被狼群盯上的不是甲士,而是它白鹰,它也逃脱不了被咬得鲜血淋漓,被咬成出汗出得太多的汗血马。
  说心里话,白鹰很同情甲士,也很想冲破狼的封锁线,去把浑身是血的甲士从狼的包围圈里解救出来。它是头马,它有责任向处在险境里的甲士伸出救援之手。天色已微微透亮,现在一切都能看清楚了,野马群面对的也就是十余条狼而已,且除了独眼狼王和少数两三条大公狼外,大多数狼瘦骨嶙峋,处于营养不良状态,而它率领的野马群有十六七匹野马,马多势众,与狼群拼死搏杀的话,也未必就一定输给了狼。甲士身强力壮,是野马群里的佼佼者,更难得的是,甲士对它一贯忠诚,它发号施令,甲士言听计从,是它最得力的助手,堪称左膀右臂,无论从法理、从感情还是从生存利益考虑,它都应该昂起脑袋嘶鸣一声,迈开马腿大踏步地奔向可恶的独眼狼王,王对王,将对将,兵对兵,与万恶的狼展开一场生死决战,拯救甲士,也拯救整个野马群。
  白鹰热血沸腾地想着,昂起脑袋张开嘴,准备像吹冲锋号一样发出高声嘶鸣。可当它的目光在野马群扫了一遍,沸腾的热血刹那间冷凝,立刻就放弃了向狼群反扑的冲动想法。不错,狼是很疲惫,大多数狼瘦骨如柴,就像人类社会那些大烟鬼,但野马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约一半的野马,昨天夜里在乌龙潭没喝到水,极度干渴的情况下,又一口气跑了十多公里,已经离“渴死”不远了,还有一半的野马,虽然昨晚在乌龙潭痛饮了一顿,但灌了一肚子水,负重长跑,也差不多快“累死”了,几乎每一匹野马眼睛里都流露出绝望的神情,用残兵败将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要让这样一群野马去与狼群殊死搏杀,去救援身陷绝境的甲士,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罢罢罢,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还是面对现实为妙。
  黎明来临,狼群加紧了攻击,嗥叫声此起彼伏,更凶狠地跳到甲士身上撕咬。更让白鹰感到焦虑的是,穿梭奔走像封锁线般拦截野马群的那几条狼,好像也不甘心只是朝着野马嗥叫恫吓,贼胆越来越大,悄悄地将佯攻变成实实在在的进攻了,猖狂地跳到马背上,露出白森森的尖厉的犬牙,啃咬马的脖子。已有一匹年轻的雌野马和一匹半成年的雄野马被咬伤了。假如再磨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留给野马群逃命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白鹰狠狠心跺跺脚,转身向荒原深处奔驰。大势所趋,逃跑就是上上策。
  把甲士扔下不管,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它不能为了救一个甲士,而把更多的野马送进狼嘴。它是头马,它要为整个野马部落的生存负责。甲士被狼吃掉,它是十分心疼,但总比把整个野马群都搭进去要好得多。两害相遇取其轻,野马也懂这个道理的。再说了,野马群之所以被狼群穷追猛撵,惹上这天大的麻烦,甲士罪不可恕。要不是甲士嘴馋了去啃吃那几株水蕨芨,就不会踩碎那窝鸡蛋,就不会遭到雌褐马鸡的啄咬,就不会惊动睡梦中的狼群。这个因果关系,谁也否定不了。野马群此时此刻面临的严重生存危机,起因就在甲士身上,甲士要为自己的罪孽付出血的代价,这在情理上也是说得过去的。白鹰一面奔逃一面想。甲土已被狼咬得浑身是血,但甲士身强力壮,还能蹦跳,还能踢咬,还能坚持一段时间,这正是野马群逃命的最佳时机。甲士只要不倒下去,独眼狼王的注意力就不会转移到其他野马身上来,甲士只要一息尚存,客观上起到了掩护野马群安全转移的作用。谢谢了,甲士,你横竖都要死的,还不如表现得更英勇些更顽强些,尽量多尥几个蹶子,最好像踢皮球一样踢破几只狼头,踢爆几只狼肚,让狼也知道野马不是吃素的!就是死,也不能白死嘛,也要死得其所,死得有点价值嘛!白鹰衷心希望甲士能明白这个道理。
  所有的野马跟随在白鹰身后拼命奔逃。天空已泛起鱼肚似的一片白光,白鹰扭头望了一眼,跟它预测的完全一样,狼群并没有追撵而来,野马群逃离后,所有的狼都涌向了甲士。对狼群而言,一匹成年野马,足够狼群饱餐两三天了,没必要对野马群赶尽杀绝。
  身后,甲士悲惨的嘶鸣声渐渐变远。白鹰虽然没有回头去看,也能猜得到,狼群正发起最后的致命的攻击,甲士的生命已进入了倒计时。
  白鹰放慢了些脚步,经验告诉它,这个时候,所有狼的注意力都像被磁石吸引了似的集中到甲士身上去了,争先恐后跳到甲士身上撕咬马肉,再也没有兴趣来追赶野马群了,它当然也就没必要疲于奔命了。
  突然,背后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传来“咴——咴——”野马的嘶鸣声,还夹杂着狼气急败坏的嗥叫声;脚步声、野马嘶鸣声和狼嗥声像阵风一样飘来,越飘越近。白鹰好生奇怪,扭头回眸,不由得大吃一惊,—匹被血染红的野马,正发疯般地奔驰而来,一群狼,狼嘴就像涂了口红一般涂满鲜血,紧跟在那匹“红”野马身后衔尾猛追。
  毫无疑问,那匹“红”野马,就是被狼群咬得遍体鳞伤的甲士。

  白鹰怀疑自己因为太紧张而产生了幻听幻视,人太紧张了会产生幻觉,马太紧张了也会产生幻觉。这怎么可能呢?甲士已经被十余条狼团团围住,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野马群后面呢?它甩甩脑壳重新竖起耳朵倾听,脚步声、野马嘶鸣声和狼嗥声清晰可辨,再眨巴眨巴眼睛扭头仔细望去,甲士奔驰的姿态和狼蹿跃的身影看得真真切切。
  白鹰脑子嗡的一声,完全懵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那匹发疯般奔驰而来的,确实就是甲士。通常来说,一匹野马被一群狼围住,又得不到同伴的救援,又被咬得遍体鳞伤,求生意志很快崩溃,失去反抗能力,用不了几分钟,就会瘫倒在地变成饿狼充饥的食物。甲士能冲破狼群包围,带伤追赶野马群,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能创造这样的奇迹,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甲士不是普通野马,它在野马群里的地位仅次于白鹰,身体特别强壮,意志也特别坚强,虽然身体多处负伤,也流了许多血,却没有伤着筋骨,都是一些皮外伤,仍有充沛的体力与狼群周旋搏杀;第二,当甲士遭到狼群围攻时,不断向野马群嘶呜呼救,指望能得到野马群的救援,结果大失所望,野马群不仅没有前来救援,反而乘机逃跑了,它心里油然产生一种被抛弃被出卖的馈懑,你们以为我没救了,以为我死定了,我偏要活给你们看看;第三,最重要也是极偶然的一个原因,当十余条狼争先恐后跳到甲士身上撕咬时,甲士一连做了七个尥蹶子,也不知道是甲士的动作太迅猛了,还是独眼狼王太大意了,前面六个尥蹶子都踢空了,最后一个尥蹶子,马蹄竟然踢中了独眼狼王的屁股,独眼狼王被踢得飞了起来,飞出两三米远后,又在地上打了四五个滚,虽然没受什么伤,却把所有的狼都惊呆了,不约而同停止撕咬,扭头去看先是鸟一样飞翔后又皮球似打滚的独眼狼王,甲士抓住这稍纵即逝的逃生机会,冲出包围圈,用最快的速度来追赶野马群。
  野马属于群居意识很强的动物,每一匹个体野马,都把野马群当做家,遭遇危险,个体野马本能的反应就是向野马群靠拢,寻求大家庭的庇护。
  要搏杀大家一起搏杀,要逃命大家一起逃命。
  独眼狼王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跳了起来,恼羞成怒,长嗥一条声,盯着甲士穷追不舍。绝不能让快要到嘴的马肉跑掉!
  当甲士奔跑到离野马群还有百余米时,白鹰这才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太妙,浑身是血的甲士追赶野马群,不管甲士心里是怎么想的,客观上就是在将祸水引向野马群来。白鹰立刻嘶鸣一声,加快步伐,飞速奔逃。
  但已经迟了,甲士本来就是一匹体格强壮的野马,奔驰速度比普通野马快,又是被一群嗜血成性的野狼追赶,使出吃奶的力气,比平时跑得更快了,几分钟后,甲士就追上了野马群,并超越好几匹落在后面的野马,就像加塞一样,跑到野马群中间来了。
  在被狼群衔尾猛追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夹杂在野马群中间,是最安全能位置。无论狼群前后夹击还是左右包抄,都有其他野马替它挡着,不用担心会首当其冲遭到狼的扑咬。
  野马群在遭遇天敌追逐时,会散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形,野马有护幼的本能,圆形的中心位置,也就是最安全的位置,通常是留给未成年的小马驹的,四周都是成年野马,拱卫和保护小马驹一起奔逃。假如没有小马驹,就是雌野马占据这个最安全的中心位置,相对来说,雌野马的胆子要小一些,力气也弱一些,雄马们出于想做护花使者的微妙心理,会让雌野马跑到圆形队伍的中间来。现在,浑身是血的甲士跑到这个不规则圆形队伍的中心位置来了。
  “咴——咴——”白鹰一面领头奔逃,一面扭头向甲士发出愤怒的嘶鸣。你也太不自觉了吧,你也太厚脸皮了吧,你也太缺乏雄性怜香惜玉的风度了吧,你就好意思把雌野马都挤开,躲到最安全的位置上来?
  有两匹被甲士挤到一边去的雌野马,朝甲士翻白眼,还打出鄙夷的响鼻。羞不羞哪,你一匹壮壮实实的雄野马,与雌野马争抢安全位置,把雌野马当保护伞,把雌野马当挡箭牌,这般没脸没皮的事情,亏你也做得出来!

  无论白鹰如何愤怒嘶鸣,无论雌野马如何打出鄙夷的响鼻,甲士我行我素,仍然占据着野马群奔逃所形成的圆形队伍的中心位置。它刚才被狼群围攻,独自与狼群搏杀好一阵,好几处负伤,浑身是血,它觉得自己最有资格也最有权利夹杂在最安全的野马群中间位置奔逃。什么护花使者,什么怜香惜玉,什么脸皮厚薄,什么雄性尊严,统统靠一边去吧,能在这场野狼的追捕中活下来才是最最重要的。它刚才被狼群扑咬,两条马腿已跨进地狱的门槛,尝到了死亡的滋味。无论雄马还是雌马,没有一匹野马愿意送死,愿意被狼吃掉。它想活着,想呼吸清新的空气,想看蓝天白云,想在草原自由奔驰,虽然生活艰难,但活着总比死掉好。经历了与狼群九死一生的搏杀,它明白了一个最浅显却也是最深刻的道理,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幸福!
  现在,整个狼群在追逐整个野马群。
  天色放亮,朝阳冉冉升起,戈壁、草原、树林、河流都笼罩着金色光芒,大地瑰丽辉煌。一群迁徙的天鹅,在天空优雅飞翔,宛如一朵朵洁白的云彩。
  野马们竭尽全力向前奔跑。每一匹野马心里都明白,这是一场生死赛跑,比赛的对象并非在背后衔尾猛追的狼群,而是野马群里自己的同伴,只要跑得比其他野马快一步,就算是赢得了这场生死赛跑的胜利,亡赢得了活下去的权利。反之也一样,只要跑得比其他野马慢一步,便输掉了这场生死赛跑,便输掉了活下去的权利。所以,每一匹野马的眼睛都盯着身边的同伴,都咬紧牙关拼命奔跑,都不甘心落在其他野马后面。
  野马虽然善跑,但凡血肉之躯,体力总是有限的。野马们奔跑、格斗了大半夜,早就精疲力尽,早就气喘吁吁,只是出于免遭狼群屠宰的巨大恐惧,出于求生信念的支撑,这才有力气迈动马腿奔跑,但精神的力量也不是无限的,有好几匹野马,跑着跑着,浑身大汗淋漓,嘴吻涌出白沫,身体开始出现可怕的痉挛……
  白鹰是一匹有经验的头马,它晓得,包括它自己在内,每一匹野马的体力都已严重透支,假如再这样拼命奔跑的话,用不了多长时间,起码有一半以上的野马都会因体力衰竭而跌倒在地,再也休想爬起来了。根本不用麻烦狼群来扑杀,许多野马自己就会送进狼嘴里去。
  此时此刻,它不再指望所有的野马都能逃脱狼群的追捕,面对严峻的现实,它的想法也相应改变了,它倒是希望有一匹野马,或者一脚踩空摔倒了,或者体力衰竭晕倒了,变成狼的美餐。虽然这样的想法有点邪恶,却十分管用,就能让其他的野马大大松一口气,就能保全其他野马的性命,就能让整个野马群免遭灭顶之灾。遗憾的是,虽然每一匹野马都已跑得精疲力尽,但却没有哪一匹野马踩空摔倒或衰竭晕倒,只要还有一口气,谁都不会停止奔逃的。白鹰虽然是匹头马,却也不好对某一匹野马发号施令说:你不用奔跑了,你倒下吧,为了拯救整个野马群,你就牺牲了吧,你就光荣了吧,你就乖乖躺下让狼吃了吧!它就算有权发出这样的指令,也没有哪匹野马愿意听从的。动物嘛,都很自私,缺乏献身精神,都只想着能让自己活下去。
  突然,跑在白鹰右后侧的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野马,跑着跑着,闪了个趔趄,身体歪歪仄仄就像扭起了迪斯科。白鹰心里一阵痉挛,如果由它来挑选哪匹野马该倒下去喂狼吃,它绝对不会去选娜玛的。娜玛是它的最爱,如果说它是马王的话,娜玛就是宠妃。它希望娜玛能长久陪伴在自己身边。
  幸运的是,娜玛只是摇晃了几下,并未倒下去,扭了一段迪斯科后,又接着往前奔跑了,虽然步履还有点飘,但速度并没明显减下来,还在快速奔驰。
  白鹰暗暗松了口气。但它明白,娜玛体力已经不行了,顶多再能坚持三五分钟,跑着跑着,娜玛就会再次闪个趔趄,再次扭起可怕的迪斯科。另有好几匹野马,也步履摇晃,露出体力衰竭的征兆,随时都有可能摔倒在地。
  怎么办?怎么办?

 

【十二  狼群捡了个大便宜】

  狼群跟随在野马群后面,衔尾猛追。按道理说,野马群不少野马都步履蹒跚出现了体力衰竭的征兆,狼群应该能很快追上并扑杀一匹野马的,但事实上,狼群追赶了许久,从黎明追到大天亮,狼群仍未能得手。狼群与野马群之间仍相距百余米,可望而不可及。
  原因很简单,狼群的情况并不比野马好多少,狼群的体力也消耗殆尽,处于衰竭的临界点。本来就是一群饥肠辘辘的饿狼,长途奔袭,早已累得半死,与野马周旋搏杀,也耗费了大量体力,也已经快支撑不住了。好几匹狼奔跑时,都气喘得就像在拉破风箱,身体也开始出现不规则的颤抖,也是靠着再过一会就会有滚烫马血解渴、有新鲜马肉充饥这样一种美好的憧憬支撑着,靠着狼这种动物天生的嗜血冲动和钢铁意志,这才拼凑最后一把力气追赶野马群。
  假如再追不上野马,假如饮马血啖马肉的美好憧憬破灭,狼群就会遭到毁灭性打击,再也不可能有力气去捕捉别的猎物了,起码有半数以上的狼会因体力过度消耗却又得不到食物补充而变成荒野饿殍,也许更悲惨,会演变成一场种群灭绝的自相残杀。
  独眼狼王在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历过这可怕的一幕。
  那是一个积雪盈尺的严寒冬季,当时独眼狼王牙口两岁,一只眼睛还没有被藏羚羊挑瞎,生活在一群约有十五六条狼的野狼大家庭里,为首的大公狼背脊上有一撮红毛,名叫一撮红。连续下了三天暴风雪,食草兽都不晓得躲到哪个旮旯角落里去了,无处觅食,每一条狼都饿得想把鹅卵石嚼碎了吞进去。
  第四天,大雪初霁,饥饿的狼群外出觅食,在一片雪地里发现了一群野牦牛,约有二三十头。野牦牛身材魁梧,一头成年野牦牛重达五六百公斤,相当于二十条成年野狼的重量,且浑身披挂长毛,牛皮厚韧,头上还长着弯弯的犄角。只有孟加拉虎才敢袭击牦牛群。但狼群实在饿坏了,茫茫雪野,一时半刻也找不到其他猎物。一撮红狼酋发现牦牛群里有一头出生约三个月左右的小牛犊,很适合拿来做狼群的牛肉大餐,又仗着自己狼多势众,便铤而走险向牦牛群发起攻击。开头,一切都很顺利。牦牛群毕竟是食草动物,在狼群声嘶力竭的嗥叫声中,牦牛群仓皇奔逃。狼群尾随而追。那头小牛犊在厚厚的积雪中跑不快,跑出几公里后,很快就落到牛群后面,只有一头年轻的母牦牛陪伴在小牛犊身边。一撮红牙口八岁,是很有经验的狼酋,将狼群兵分两路,四五条老狼继续追撵牦牛群,把牦牛群赶得远一些、再远一些,其余的狼团团将年轻母牛和小牛犊围住,采用穿插分割、扰乱视线、佯攻激怒等战术,企图将紧贴在一块的年轻母牛与小牛续拆散开来。
  那头母牦牛似乎母爱特别浓烈,后腿上的牛毛被佯攻的狼咬下好几口来,却仍紧贴在小牛犊身边不离开半步。狼群耐心地与年轻母牦牛周旋,你来我往十多分钟后,一撮红狼酋做了一个十分冒险的动作,一下跳到年轻母牦牛背上,好似牧童骑牛,咬住年轻母牦牛的后脖颈。实事求是说,成年牦牛的脖颈粗得像水桶,不仅牛皮厚韧,还肌肉饱满,再厉害的狼牙也很难咬穿,就算咬穿了牛皮,也伤不到颈椎,不可能咬倒这头年轻母牦牛的。但狼骑牛背,心理上的威慑力却非常大。年轻母牦牛惊哞一声,拼命蹦跶,离开小牛犊,落荒而逃。所有的狼,瞅准这个机会,迅速围住小牛犊发起迅疾而猛烈的扑咬。
  眼看大功就要告成,突然,发生了一撮红狼酋最担心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刚才溃逃的牦牛群,在雪地兜了一圈后,又回来了。鬼晓得牦牛群为何要回来,也许,一撮红狼酋牧童骑牛般骑在背上的这头年轻母牦牛,是牛王宠爱的妃子,牛王跑着跑着,从最初的惊慌中回过神来,发现爱妃没在自己身边,便率领牦牛群回来寻找;也许,率领这群野牦牛的,是一头特别好斗特别倔强的牛王,想杀个回马枪,以表现自己的孔武威猛;也许… …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牦牛群回来了。
  三十头野牦牛,闷着头,亮出额顶匕首似的犄角,鼻孔里喷着粗气,排山倒海般向狼群冲了过来。那气势,那力量,狼群如何抵挡得住啊,别说被牛角捅一下,就是被牛蹄踩一下,小命也得玩完。狼群不得不从小牛犊身边迅速撤离。牦牛群不依不饶,横冲直撞,把狼群冲散,一头健壮的公牦牛盯着一条狼穷追不舍。这世道,看不懂啦,狼竟然被牦牛追得屁滚尿流。好几条狼差点就被牛蹄踩死或被牛角捅死了。狼群化整为零逃出好远,野牦牛大概也追累了,这才鸣金收兵。

  四散逃窜的狼再次聚拢,不甘心牛肉大餐就这样不翼而飞了,拉开一段距离,贼头贼脑跟随在牦牛群后面,试图找到新的攻击机会。但这时候,牦牛群已经学乖了,围成一个圆圈,将小牛犊严严实实围在牦牛群中间,狼群再也找不到能接近小牛犊的机会了。牦牛群扬长而去,雪地里留下无数杂乱的牛蹄印。
  寒风袭来,晴朗了半日的天空,又盖上厚厚一层阴霾。又一场肆虐的暴风雪即将来临。饿疯了的狼互相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也不晓得是谁开了个头,突然间就互相撕咬起来,谁都不想活活饿死,谁心里都明白,它们已经力弱气衰,假如不能及时补充食物,留给它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唯一的求生可能,就是吃掉同类!起初,一撮红龇牙咧嘴嗥叫,还想以狼王的威严来制止这场血腥的窝里斗,但狼们饿绿了眼,饿疯了心,根本没狼理它。狼王反倒被两条公狼围攻,咬去一只耳朵,狼王的耳朵很快就成了其他狼肚子里的食物。这是一场惨绝“人”寰的自相残杀,你咬我,我咬你,你舔我的血解渴,我撕你的肉充饥。当时独眼狼王年纪尚小,害怕极了,趁别的狼不注意,找了个废弃的鼹鼠洞钻进去躲了起来,才算免遭同伴的毒手。这场自相残杀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有七条狼倒在血泊之中,成了别的狼的腹中餐。一撮红狼王也死于非命,只留下一具白森森的狼骷髅。活着的狼也都负了伤,饱餐一顿同伴的血肉,各奔东西,作了鸟兽散。整个一撮红狼群彻底崩溃。
  想起年轻时的惨痛经历,独眼狼王不寒而栗。对独眼狼王来说,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只有追上野马群并成功扑倒一匹野马,才能让狼群免遭灭顶之灾。不然的话,历史的悲剧,极有可能会重演。
  更让独眼狼王心生恐惧的是,它刚才在扑咬那匹名叫甲士的野马时,不慎被马蹄踢中屁股,虽然只是擦破了一点皮肉,但却流了点血。流这点血对狼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但非常时刻,在爆发因食物危机而引发的自相残杀时,身上的血腥味,就有可能会被饿疯了的狼作为群起而攻之的首选目标。
  无论从狼群的生存利益着想,还是从它自己的生死存亡考虑,独眼狼王都只能选择继续追撵野马群,放弃就意味着死亡。所以,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必须紧迫不舍。
  狼群和野马,双方都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狼毕竟是掠食者,野马毕竟是被掠食者,狼群凭借着钢铁意志,还是渐渐占了上风,渐渐将距离缩短,七十米……五十米… …三十米……
  狼群胜利在望。
  野马群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
  头马白鹰已经绝望了。
  就在这个时候,白鹰发现,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突然出现在甲士右侧,贴在甲士身旁,两匹马并驾齐驱,然后,奈木扎甩动马头,啪的一声,脑袋碰脑袋,用自己的马头撞击甲士的马头。甲士没有防备,马头被撞得歪朝一边。马的行进方向,马头是关键,马头扭向哪里,马的身体便会不由自主地转向哪里。所以人类给马套上马笼头和缰绳,要马向右,便拉紧右边的缰绳,马就只能向右转,要马向左,便拉紧左边的缰绳,马就只能向左转,要马向后转,将一边的缰绳拉到底,把马脖子拉弯得像张弓,马也就只好乖乖地向后转,要马停下,便左右缰绳一起拉,将马头拉得昂起,马虽然不乐意,也只好停下来。
  马头决定方向,这是由马特殊的身体结构所决定的。
  甲士的脑袋被撞得歪朝左边,身体便也向左移动数步。突然改变方向,这无疑会影响速度,后面的野马一阵风似的超越上去,本来处在野马群中心位置的甲士,刹那间便落到野马群溃逃队伍的最后面去了。
  狼群只有十多米远了。
  “咴——”甲士愤怒地嘶鸣一声,扬鬃奋蹄,就想追赶野马群,重新回到最安全的中心位置去。这个时候,奈木扎就在甲士前面约半匹马的距离,马尾朝向甲士。说那迟,那时快,只见奈木扎勾紧马头,伸缩马腰,抬起马臀,嗖地尥了个蹶子。甲士大概做梦也没想到,在狼群的疯狂追逐下,在生死存亡的节骨眼上,会有一匹野马,生活在同一种群里的同伴,会向自己尥蹶子。它躲闪不及,被踢了个正着。奈木扎的两只后蹄,踢在它的胸口,它被抛了起来,訇的一声,仰面跌倒在地。它还挣扎着想爬起来,但根本不可能了,呼啸的狼群已经赶到,蜂拥而上,迫不及待进行残忍的撕咬。

  奈木扎则头也不回地追赶野马群去了。
  狼得意的嗥叫声、野马凄厉的嘶鸣声响成一团。
  正在奔逃的野马群立刻减慢了速度,小跑了一小段路程后,便又不约而同都停了下来,驻足扭头观望。这个时候,狼群离野马群也不过百米之遥,但野马脸上丝毫没有了恐惧,每一匹野马心里都很清楚,狼扑倒了甲士,便无暇顾及野马群了,一匹成年野马够狼群饱餐好几天了,狼群没有力气也没有必要再来追撵野马群了。
  对独眼狼王统治的狼群而言,算是平安度过了生存危机。
  对白鹰和它的野马部落来说,也算是平安度过了生存危机。
  狼群野蛮地撕咬甲士,甲士还没咽气,还在徒劳挣扎,还在咴咴呻吟,但饥饿的狼已经从甲士身上撕下马肉嚼咬起来,血腥场面惨不忍睹。
  驻目观望的野马们,心情十分复杂。既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又为甲士罹难而悲伤。有几匹野马向奈木扎投去感激的目光,没有奈木扎机智地将甲士踢倒,它们中肯定会有其他野马遭到狼群宰割,从这个意义上说,奈木扎等于是救了它们的命;也有几匹野马向奈木扎投去憎恶的目光,它们亲眼目睹了奈木扎是如何凶猛地尥蹶子,悍然将甲士踢倒的,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同类相残,蛇蝎心肠,理应遭到谴责。
  头马白鹰心里更像是打翻了调味罐,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理智告诉它,踢倒甲士,是野马群摆脱死神纠缠、避免种群崩溃最明智的选择。从道义上说,是甲士因贪吃水蕨芨而惊动了狼群,暴露了野马群的踪迹,又因为浑身是血,导致饥饿的狼群疯狂追逐野马群,所以,以甲士一匹野马的牺牲而换来整个野马群的平安,还是说得通的。但理智与情感处于矛盾时,理智往往是虚弱的。甲士是它的得力助手,它是头马,甲土是二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与甲士共同统治着这个野马部落。甲士已经被狼咬得浑身是血了,奈木扎却能狠下心来在甲士身上踢出致命的一脚。心肠之歹毒,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也令马发指!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甲士不是被狼咬死的,而是被奈木扎踢死的。更让白鹰耿耿于怀的是,有关生死存亡这么大的事情,没得到它指令,也没得到它首肯,奈木扎便擅自出击,无视它头马的权威,也无视它头马的存在,实在让它无法容忍。
  唉,这日子,该怎么过呀!

 

【十三  分群的企图落空了】

  风雪迷漫,地上的积雪已达半尺厚,马蹄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随着冬天到来,随着雪花飘舞,饮水问题当然是迎刃而解了,嘴干了,舔几片雪花便可解渴,但食物问题却又凸显了出来。卡拉麦里本来就是半荒漠地区,植被稀少,土地贫瘠,多为戈壁和沙漠,没有几块牧草丰盛的草原。大雪覆盖,便连牧草的影子也看不见了。本来树就不多,几乎所有的树皮都被牦牛、野驴、藏羚羊等食草动物啃光了。有时走整整一天,茫茫荒野,皑皑白雪,还是连一点绿都看不见。唯一的生存方式,就是寻找啃食埋在积雪下的草根。这绝不是在雪地垒雪人、滚雪球、打雪仗这么好玩,那可是一件既折磨野马的身体又折磨野马的神经的苦差事。
  首先,一片白雪,根本看不见草根,也不知道哪块积雪下有可裹腹的草根。瞎刨乱挖是不行的,必须先将鼻吻贴在积雪上嗅闻,闻到积雪下有草腥味,便用马蹄刨开积雪,露出草根后,再用马嘴去啃食。当鼻吻贴在积雪嗅闻,一股寒气直钻心扉,冷得心房一阵阵颤栗。好不容易闻到积雪底下有草腥味了,用马蹄抓刨,冷得彻骨,要是新鲜松软的积雪,感觉还稍好些,要是已经凝结成冰渣的积雪,锋利的冰渣便会割伤小腿,伤口不断在冰雪中腌渍摩擦,疼得钻心。就算刨开积雪找到草根了,那些草根,早已冻成冰坨坨了,吃起来就像在嚼冰棍,夏天吃冰棍当然舒服,寒冬腊月吃冰棍,而且是一根接着一根吃,谁受得了啊,吃了几口便嘴唇麻木,失去了味觉,都不知道吃下去的是什么东西了,连舌头都快变成冰棍了。那些隔年草根,味道实在不敢恭维,犹如人类的隔夜饭,有股腐馊味。就算如此低质量的食物,也不随时都能吃到,每日辛劳奔波,也最多能混个半饥半饱。
  忍不住要回忆在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所生活的那段日子。到了冬季,虽然也有凛冽的寒风,但用厚厚土墙垒起来的马厩里温暖如春。大雪纷飞时节,愿意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便踏雪赏景,在茫茫雪野奔驰玩耍。累了,饿了,便回到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的马厩去,自有饲养员给它们准备香喷喷的草料。夜晚,倘若刮起暴风雪,两足行走的人怕它们被冻坏,还会在马厩里烧着火炉,跳动的火苗驱散夜的寒冷,根本不用担心会被饿死或冷死。
  还不仅仅是寒冷与饥饿的问题。
  冬天既是岁末,又预示着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有一句话说得好,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季节的更替与变换,人类心里很清楚,野马心里也很清楚。用不着等得太久,冰雪就会慢慢消融,浸泡在雪水里的草籽就会发芽,冬眠的大地就会苏醒。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泉水叮咚,树枝绽绿,小鸟歌唱。春天也是生命繁衍的季节,狗爬背、猫叫春、蛇交尾……世间万物都在孕育新的生命。
  一旦冬天过去,繁衍季节到来,白鹰知道,自己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冬有冬的严酷,春有春的麻烦。那些个成年公马,别看平时对它俯首帖耳,它白鹰走到哪里,它们无条件地追随到哪里,但到了春天,到了繁衍的季节,受体内荷尔蒙激增的影响,雄马个个都像吃了炸药一样,平时挺温顺很听话的雄马,也会变得桀骜不驯,性情暴烈而叛逆,动辄闹别扭发脾气,还会寻衅滋事,你要往东,它偏要往西,你要小跑,它偏要奔驰。野马群里几乎天天都会发生争执、吵闹、打架、斗殴。雄野马们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雄性气概,来体现自己的存在价值,来取悦雌野马,来获取宝贵的交配权,来复制自己的遗传基因,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这是无法抑制的春情冲动,这是无法改变的同性相斥规律。
  野马群的分群跳槽和政权更替,也往往发生在这个时候。
  白鹰已做了好几年头马,深谙此道。以往,到了冬季,尤其到了暮冬早春时节,它与野马群里地位仅次于它的二马甲士,关系会特别融洽,变得就像人类社会里的铁哥们,你遇到麻烦,我拔拳相助,你遭到挑衅,我两肋插刀。并非它与甲士的感情特别投缘,这是一种利益联盟,通过互相帮衬,以确保自己的统治权,并共同分享宝贵的交配权。

  现在,中土魂归西天,头马与二马之间的利益联盟自然瓦解,白鹰突然就有了独木难支的深深忧虑,它又该如何独自去面对泛滥的春情、动荡的野马部落呢?
  白鹰的忧虑并非杞人忧天,也不是空穴来风,就在半个小时前,它就遭遇了一件让它心里极不愉快的事。
  半个小时前,白鹰率领野马群来到这片铺满白雪的洼地。它凭着头马丰富的经验,透过半尺厚的雪层,闻到一股草腥味。它熟练地用马蹄刨开积雪,哇哈,运气不错,积雪下有好几坨线团似纠缠在一起的草根,倒也能图个半饱了。就在它喜孜孜啃食冰渣似的草根时,突然,有一张热烘烘的马嘴伸了过来,也来叼咬那线团似的纠缠在一起的草根。白鹰闻到一股熟悉而讨厌的气味,不用抬头看就知道,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将马嘴伸过来与它抢食草根。隆冬季节,食物匮乏,岂容它马来争抢!更让它白鹰愤慨的是,奈木扎眼睛里没有偷窃的羞愧,也没有因争抢行为而担心招来惩罚的惊恐,恰恰相反,奈木扎马嘴伸过来争抢草根的动作很大方很自然很潇洒,好像是它白鹰发了请柬盛情邀请它来共享食物的。更让白鹰无法容忍的是,当它狠狠瞪了奈木扎一眼以示警告,对方不但不退缩,还针尖对麦芒,也朝它瞪眼睛,那眼光,没有丝毫胆怯,反倒透出一股霸气。马要脸,树要皮,白鹰不得不张嘴去咬奈木扎,希望能给对方一点教训。奈木扎也不示弱,也张嘴反咬一口。双方你来我往,咬了几十个回合,彼此都受了伤,它白鹰的下巴被咬出了血,奈木扎的脸也被咬破了皮。
  正打得难分难解,积雪下突然蹿出一只穴兔来,把它白鹰和奈木扎都吓了一大跳,这场因争抢草根而引发的争斗这才暂告一段落。那只因马蹄声而受了惊吓从雪洞里钻出来的穴兔,将两只长长的耳朵贴在脑后,连续蹦跳,迅速逃进一片乱石滩去了。奈木扎也好像没兴致再打架了,转身离开了。按理说,这个时候,它白鹰应该乘胜追击,起码也要做出个追击的样子来,以显示头马不可挑战不可动摇的威势,但它却没有这样去做。奈木扎比它白鹰高半个马头,马蹄下还有能将黑熊踢出脑震荡来的铁马掌,真要认真打斗起来,它赢的概率微乎其微。既然没有取胜的把握,那还打个屁呀打,最好的策略就是:和为贵。
  虽然因为一只穴兔的意外出现,小纠纷没有酿成大冲突,但白鹰心里清楚,随着寒冬一天天过去,随着春天渐渐来临,奈木扎对待它的态度会越来越骄横无礼,除非它愿意将头马的领导权拱手相让,除非它愿意将宝贵的交配权也拱手相让,否则挑衅会层出不穷,冲突也会逐步升级,它与奈木扎总有一天会不可避免地爆发一场生死决斗。
  它希望这一天来得越迟越好。
  但现实是残酷的,是不以它的意志为转移的。
  半个多月后,老天爷又纷纷扬扬下着大雪,鹅毛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到了夜晚,天气愈发寒冷,埋在积雪下的鹅卵石,被冻裂了,嘣——嘣——不时传来石头炸裂的声响。因为凄迷的雪花搅乱了视线也搅乱了心情,白天没能找到足够的食物,野马群半饥半饱进入了黑夜。平坦的旷野,既没有山,也没有树,根本找不到可以遮挡风雪的地方。雪花落在马背上,被体温融化成雪水,又滚落到地面。浑身湿漉漉的,寒风袭来,冷得发抖。白鹰便慢慢去到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马身边,将自己的身体贴在娜玛身上,两具寒冷的身体紧贴在一起,寒冷便减去了一半,与自己宠爱的雌马依偎在一起,内心更增加了温暖的感觉。当然,娜玛只能为它遮挡一个侧面的寒风,依偎着互相取暖也只能取到半个身体的暖意,另半个身体依然被风雪侵袭。白鹰便去到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身边,轻轻打响鼻,把古丽召唤到自己的另一个侧面来,古丽的身体紧贴着它白鹰的另半边身体,另半个身体也就有了温暖的感觉。它还觉得不过瘾,又招来两匹雌野马,一匹横挡在它前面,一匹横站在它尾后,前后左右四匹雌马,围成一个口字,把它烘围在中间。这感觉非常奇妙,既依红偎翠,又遮挡风雪,既浪漫,又保暖,绝对是非常理想非常美妙的御寒方式。
  汉字中的“国”字,不就是四周围起来,让佩戴宝玉的王者端坐中间吗?它白鹰是头马,头马者,野马王国里的国王也,也理应享受人类社会国王的同等待遇。
  要是顶上再盖一匹雌野马就好了,那就真的温暖如皇宫了,可惜,雌野马做不出像棉被一样盖在它身上这样高难度杂技动作来。
  这种独特的御寒方式,是它白鹰的发明创造。它闭着眼睛,如进入了温柔乡,正享受着温暖与惬意,突然,一只冰冷的马屁股,贴到它已经被前后左右四匹雌马焐热的身体上来,它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扭头望去,黑暗中,一个高大而熟悉的身影映入它眼帘,它不由得顿时火冒三丈,又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贼兮兮挤到它身边来了。
  毫无疑问,这家伙也受不了风雪之夜的彻骨寒冷,也想学它的样,钻到雌马圈里来取暖。这也太目中无马,这也太犯上作乱了吧!这种既依红偎翠又遮挡风雪的新颖御寒方式,是它白鹰发明创造的,它享有专利权,还不仅仅是享有专利权的问题,它是头马,野马王国里的国王,这是王者的附加权利,只有它才配享有既依红偎翠又遮挡风雪的特权。
  你现在挤到雌马圈里来,在御寒取暖的同时,是不是要将我从头马的位置挤出去呀?是不是要从我身边把这些温柔可爱的雌野马抢走呀!
  是可忍,孰不可忍。
  白鹰立刻蹈动马腿,调整身体方位,将自己的马屁股对准奈木扎的马屁股,然后四条马腿猛地绷直,身体猛地往后耸动,就像发屁股功一样,用自己的屁股猛烈冲撞奈木扎的屁股,希望能一下就将奈木扎从雌马圈里冲撞出去。
  滚!滚远点,这里永远没有你奈木扎的位置!

  嘣,两只马屁股重重相撞,发出一声奇特的闷响。但白鹰很快发现,自己失算了,奈木扎也许是早有心理准备,也许是身躯高大抗击打力特强,它这么一撞,就好像撞在一堵结实的橡皮墙上,不仅没能将对方撞出雌野马围成的圆圈去,自己反倒被反弹回来,那股反冲力超出它的想象,它身不由己一下就冲出雌野马围成的圆圈去了。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人会恼羞成怒,马也会恼羞成怒。白鹰举起前蹄向奈木扎踢去,奈木扎举蹄还击,双方你踢我蹬,一场混战。前后左右四匹雌野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不断在原地蹈步转圈,发出“咴——咴——”焦急的嘶鸣。雌野马们当然是在劝架,但在打架的雄野马听起来,却像是在呐喊和助威,因为谁也不想让在一旁的雌野马看到自己被打得落花流水的熊样,谁也不愿意让雌野马小瞧了自己。
  女人是祸水,雌野马也是祸水。
  那么多匹野马在一块面积不算大的雪地里蹈步、踩踏、踢蹬,原本松软的积雪很快就被踩结实了,踩成坚硬的冰面。踩在松软的积雪上,平滑的马蹄一踩一个凹坑,可避免滑蹄,但在坚硬的冰面上,没有抓握能力的马蹄却极容易打滑,所以有一句俗话叫马失前蹄,所以家马在冰面上行走一定要在马蹄上扎稻草,就像人类穿草鞋一样,以防止马蹄打滑。
  两匹雄野马在冰面上打架,其惊险程度,不亚于人走钢丝绳。
  白鹰举起两只前蹄去踢,刚举到一半,两只后蹄就突然打滑,重心没能把握好,一下就跪了下去,本来要狠狠踢对方的,却变成了向对方下跪了;奈木扎绷紧马腿昂起马头急奔过来,想用自己结实的胸脯去狠狠撞击白鹰的身体,最好能把对方撞翻,但它两只前蹄踩在碎冰上,大概用力过猛了吧,身体突然就不听使唤了,明明是向前冲撞的,却哧溜向后倒滑,刹也刹不住,就像人类社会表演滑冰一样,滑出五六米远,撞在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野马身上,把娜玛撞倒在地。
  娜玛咴咴委屈地嘶叫,艰难地爬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跑掉了。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连同另两匹雌野马,也跟着娜玛离开是非之地。
  四匹雌野马途经白鹰和奈木扎身边时,都轻蔑地噗噗喷吐响鼻,那是嗤之以鼻:冰天雪地,—片漆黑,你们还有心情打架,也太无聊了吧!
  四匹雌野马都跑掉了,引发冲突的根源没有了,再加上地面结冰,滑得站都站不大稳,更甭说踢咬尥蹶子了,打不垮对方,只能让自己摔伤,这个架不打也罢。白鹰和奈木扎也就各自偃旗息鼓,躲到黑暗的角落里闭目养神去了。
  虽然因雌野马的离去而冲突平息了,但白鹰心里很明白,随着冬天渐渐过去,随着春天渐渐来临,奈木扎对身边雌野马的兴趣会一天比一天浓烈,抵触与嫉妒也会一天比一天强烈,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因争偶而引发一场激烈的冲突。
  今夜,只是一次小小的预演。虽然只是一次小小的预演,但白鹰却是领教了奈木扎的厉害,这家伙,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特别是当它用足力气以自己的马屁股去撞击对方的马屁股,假如是普通雄野马,经它这么猛烈一撞,肯定会像炮弹一样飞出去,摔个四仰八叉,但撞在奈木扎屁股上,就好像撞在橡皮墙上,不但没能将对方撞飞出去,自己反而被撞得跌跌冲冲往前跑出好几米,这么推算,到了春暖花开季节,在它与奈木扎之间必然会爆发的争偶之战中,它极有可能会一败涂地,死得很难看。
  怎么办?怎么办!白鹰忧心忡忡,一夜无眠。
  又差不多一个月过去了,这天中午,天空纷纷扬扬下着小雪,白鹰率领野马群去到一个名叫恐龙沟的地方,游荡觅食。恐龙沟堆积着“书本”状厚厚的沉积岩,一页页地记录着地球斗转星移的变化。恐龙沟北侧,有一片稀稀疏疏的榆树林,非常幸运,榆树皮还没有被其他食草动物啃食,松软而带着一股清香的榆树皮,也是普氏野马冬季常用的食物。饥饿的野马们涌进榆树林,用马嘴剥食嚼咬榆树皮。榆树林沿着狭长的恐龙沟蜿蜒分布,呈东西走向,约绵延两三公里,白鹰野马群是在榆树林中段涌进去的,有的野马往东寻觅榆树皮,有的野马往西寻觅榆树皮,无意间,整个野马群分为两拨,一拨往东,一拨往西。

  巧合的是,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与那匹编号077名叫德宝的雄野马,还有另外五匹野马,往东而行;头马白鹰,与编号105名叫娜玛的母野马,还有编号083名叫古丽的母野马,还有另外五匹野马,往西而行。
  无论是往东行的野马还是往西行的野马,都是饥肠辘辘的野马,都闷着头专心致志剥食榆树皮,谁也没有在意整个野马群已分成了两拨。
  等到白鹰用榆树皮填饱了肚皮,履行头马的职责,抬起头来用眼光巡查野马群时,两拨野马已一拨在榆树林的东头,一拨在榆树林的西头,彼此相距两三公里,有榆树遮挡,互相之间根本就看不见了。
  这种情况过去也曾发生过,因觅食、饮水、嬉闹、打斗等各种原因,野马部落中有几匹野马走散,是正常现象。走散的野马用高亢暸亮的嘶鸣声来联络野马群,一旦彼此用嘶鸣声联络上,走散的野马便会自动回归大家庭。
  果然,两三分钟后,榆树林东头,“咴——咴——”依稀传来野马嘶鸣声,虽然相距很远,但因为是顺风,又在静谧的恐龙沟里,灵敏的马耳朵还是能分辨出来是同一部落那几匹走散的野马在呼喊联络。
  毫无疑问,榆树林东头的那拨野马,也是用榆树皮填饱了肚后,发现自己走散了,便急切地高声嘶鸣,找寻大家庭。
  这个时候,白鹰理当抬起嘴吻,连续嘶鸣,以回应那儿匹走散的野马。
  白鹰是头马,用嘶鸣声联络走散的野马,让它们回归大家庭,是它义不容辞的职责。
  它抬起了嘴吻,用舌头抵住下颚,抻直脖子,一团气流自胸腔涌向喉咙,刚要张嘴嘶鸣,突然间,它脑子里闪过一个灵感:干吗一定要用嘶鸣声将走散的野马们都招拢回来呢?干吗不趁这个机会与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彻底分道扬镳呢?
  分群!眼下正是分群的极佳机会!
  分群的念头,就像火石电光,把白鹰的心照得一片透亮。它立刻将已涌到喉咙口的嘶鸣声嚼碎了咽回肚去。
  普氏野马的生存字典里,有分群这个词。所谓分群,就是一群野马,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或特别的理由,分化、分解、分裂成两个野马群。在野马王国里,分群现象并不鲜见。大致有三种原因会导致野马分群。第一种原因是个体数量过大,卡拉麦里荒原的自然条件最适宜十五匹至二十匹为一个族群的野马群生存,当一个大家庭里野马的数量超过三十匹,就会形成越来越沉重的食物压力,就会自然而然分裂成两个野马部落;第二种原因是性别失调,普氏野马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一匹优秀的雄野马同时占有数匹雌野马,所以一个野马群里,雄野马与雌野马的最佳比例为1:3,即雄性占四分之一,雌性占四分之三,倘若雄野马的数量超过三分之一,族群内就会频繁出现争偶纠纷,当雄野马的数量达到或超过二分之一,很多雄野马就会一辈子找不到老婆,被迫做职业光棍,所以,当雄野马数量超过三分之一或接近二分之一时,担当头马的雄野马就会将多余的雄野马驱赶出群,让它们另立新群,到别的野马群去引诱、拐骗、掳掠、抢夺雌野马;第三种原因是双雄并立,俗话说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这个道理同样适用普氏野马群,普氏野马是雄性社会,统治者一般都是雄野马,但凡头马之外又出现一匹野心勃勃的雄野马,且两匹为首的雄野马谁也压不倒谁时,就会发生分群,野心勃勃的雄野马从头马身边裹走几匹雌野马,组建一个新的野马家庭,一个野马部落分裂成两个野马部落。
  白鹰突然就想到了分群。明摆着的,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是强有力的竞争者,已经对它白鹰的权威与地位构成了极大威胁。要想把奈木扎赶走,已经不可能了。奈木扎的存在,已经是一个客观事实,它必须面对这个现实。它和奈木扎之间,与其将来爆发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还不如现在就分群比较好。分道扬镳,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所有的恩怨纠葛一了百了。现在这个族群还剩下约十五六匹野马,丁口不算少,是可以分成两个野马群的。无非是一个大的野马部落,分裂成两个小的野马部落而已。现在分群最好不过了,它白鹰身边有七匹野马,奈木扎身边有六匹野马,它白鹰在榆树林的西头,奈木扎在榆树林的东头,彼此相距两三公里,事实上已经分离了,只要它不向另一拨野马发出回应的嘶鸣,扭头迅速转移,彼此的距离会越拉越大,天空正飘撒雪花,风雪很快就会把雪地上的马蹄印抹平,根本不用担心另一拨野马会寻找足迹找到它们。它与奈木扎的关系已经剑拔弩张,再继续生活在一起,免不了一场血腥的争斗。只有分群才能避免严重的窝里斗。最关键的是,随着奈木扎的离去,它白鹰所有的担心、忧愁、恐惧就会烟消云散,压在它心里很长时间的一块石头就会消失。是的,它白鹰是当下这群野马的首领,奈木扎属于后起之秀,按照常规,当野马群出现双雄并立,头马与后起之秀谁也压不垮谁时,都是后起之秀裹挟着数匹野马离群出走,换句话说,都是后起之秀主动分群的。而现在,它白鹰要带着一帮野马离群出走了,它白鹰要主动分群了,这对当下的头马来说,确实没面子。但面子能当饭吃吗?面子重要还是生存重要?惹不起,躲得起嘛。在大的野马部落当一个被废黜的野马王,还不如在小的野马部落当一个真正的野马王。
  于是,白鹰将涌到喉咙口的嘶鸣声咽进肚去,紧走两步,去到那匹编号105名叫娜玛的雌野马身边,用自己的马头拨转娜玛的马头,朝向广袤无垠的卡拉麦里荒原深处,轻轻地打着响鼻,示意娜玛跟随自己往卡拉麦里荒原深处转移。
  娜玛是族群地位最高的雌马,相当于王妃,只要娜玛义无反顾地跟随它白鹰转移,其他野马便会追随而来。
  娜玛高抬脖颈,马头挣脱了白鹰的拨弄,用惊诧的眼光望着白鹰,紫黛色的柔软的唇吻间喷出重重的气流,似乎在质问:你要带我们转移到哪里去呀?你没听见它们寻找我们的嘶鸣声吗?你现在最要紧做的事,不是带我们转移,而应该昂首挺胸发出响亮的嘶鸣,以引导走散的野马回归到我们这个大家庭来!
  白鹰再次用自己的马头用力拨转娜玛的马头,朝向广袤无垠的卡拉麦里荒原深处,激烈地打出一串响鼻,以显示自己不可动摇的要往卡拉麦里荒原深处转移的决心。

  娜玛也再次拧动马头挣脱白鹰的拨弄,并打出一串响鼻:亲爱的夫君,你是疯了还是神经搭错了呀?冰天雪地,依靠大家庭的力量,我们才能互相取暖,互相帮衬,渡过难关。现在你要分群,马多势众,马少势寡,遇到狼群追杀怎么办?遇到黑熊偷袭怎么办?遇到野驴挑衅怎么办?遇到铺天盖地的暴风雪又该怎么办?
  榆树林东头,仍不时传来走散的野马希望回到大家庭来的嘶鸣声。相隔太远,声音细微,竖起耳朵也很难捕捉。
  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和另五匹野马,一面凝神屏息侧耳细听随风飘来的依稀可辨的野马的嘶鸣声,一面用迷惑不解的目光望着白鹰,不明白白鹰为何不去用高声嘶鸣将走散的野马召回大家庭,而要带它们向卡拉麦里荒原深处转移。
  白鹰伸出舌头,来舔吻娜玛的脖颈、髫甲和脊背,这是野马两性间特有的亲热形式,公马通过舌头来传递自己浓浓的爱意,没有一匹雌野马不喜欢自己所钟爱的雄野马用舔吻的方式来爱抚自己。白鹰记得很清楚,曾几何时,当它这样深情舔吻娜玛的脖颈、鬐甲和脊背时,娜玛眼睛里便会泛起一片阳光、泛起一片春情,整个身心都快要融化了,无论它白鹰有什么请求,娜玛都会痴痴地颔首答应。
  白鹰温热的舌头卖力地舔吻着。说实话,白鹰的舌头在娜玛身上游走,此时此刻,白鹰并没感觉到有趣,更没两情相悦的甜蜜,绝对是一件苦差事。天空飘着雪花,白鹰舔在嘴里的,都是刚刚融化的冰水,冷得舌头都发麻了,真正苦不堪言。但它还是坚持舔吻,希望能用这样的方式,来消除娜玛心中的困惑、疑虑和一连串的问号。
  遗憾的是,白鹰并没达到预期效果,娜玛眼睛里,并没出现它期待的温情与痴迷,恰恰相反,娜玛眼睛里的困惑和疑虑更加浓重了,响鼻也越打越激烈,似乎在责问:冰天雪地的,你还有兴趣做这种事情呀?你居心何在,究竟是要搞什么名堂嘛!
  白鹰有点生气了,敬酒不吃吃罚酒,软的不行来硬的,它突然张嘴在娜玛肩胛不轻不重啃了一口,又举起前蹄,在娜玛身上不轻不重踹了一脚,试图动用头马的权威,用武力逼迫娜玛和其他几匹野马跟随自己转移。但它再一次失算了,娜玛跳腾躲闪,围着几棵榆树兜圈子,也不反抗,但就是不跟着它往卡拉麦里荒原深处转移。
  就在白鹰试图用武力逼迫娜玛就范时,突然,“咴——咴——”背后响起高亢嘹亮的野马嘶鸣声,白鹰扭头一看,是那匹编号083名叫古丽的雌野马在扬鬃嘶鸣,毫无疑问,古丽是在用嘶鸣声与走散的那拨野马联络,引导它们返回大家庭。
  白鹰勃然大怒。它还是头马,它还没下台,没得到它的首肯,就自说自话发出嘶鸣让那拨走散的野马返回,这算哪门子事呀?古丽牙口七岁,姿色平常,在它白鹰的野马部落里地位一般,但就这么一匹普通的雌野马,都敢违抗它的指令,可见它头马的威信已降低到何种程度。它立刻向古丽奔去,准备贴到古丽身边后,做一个凶猛的尥蹶子,把古丽踢翻在地,以显示自己头马的威风,让古丽吸取血的教训,这辈子再也不敢做任何违抗它指令的事情。
  忤逆之马,就是害群之马,就要以霹雳手段严加惩处。
  还没等它贴到古丽身边,“咴——咴——”四周又响起野马高亢嘹亮的嘶鸣声,它一看,包括娜玛在内,身边所有六匹野马,都像引吭高歌一样,直起脖子张开嘴吻、发出一声紧似一声的嘶鸣声。集体违抗它的指令,集体发出嘶鸣让那拨走散的野马返回。它可以教训一个古丽,可它又怎能同时惩罚七匹野马呢?法不责众,它只好放弃教训古丽的想法。
  集体嘶鸣声传得很远很远,传到榆树林东头那拨走散的野马群耳里,“咴——咴——”走散的那拨野马群发出应答的嘶鸣,应答的嘶鸣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白鹰明白,榆树林东头那拨走散的野马,在娜玛、古丽和另五匹野马高亢嘹亮的嘶鸣声牵引下,已向榆树林西头奔跑而来,两三公里的距离,对以善跑著称的野马来说,至多也就是十来分钟的路程,很快,两拨走散的野马就会重新聚合在一起。
  白鹰不甘心自己分群的想法就这样化为泡影,它还想作最后的努力。它抖抖短而刚硬的鬃毛,抖掉背脊上的雪片与水珠,气势恢弘地呜叫一声,迈动强而有力的腿部肌肉,向卡拉麦里荒原深处小跑而去,它故意昂首挺胸,跑得很自信,跑得很潇洒,尽量显示自己矫健的身姿和强壮的体魄,尽量显示头马丰采与王者气度。以往当它用这样的姿态小跑时,总会吸引雌马们崇敬的目光,带着盲目崇拜的心情,追随在它身后,它乐意带它们到哪里去,它们就会跟着它去哪里。这一次,它也希望娜玛、古丽和另五匹野马,能像以往那样无条件服从它的旨意,追随而来,趁走散的那拨野马还没找到这里,赶紧离开榆树林,跑到遥远的卡拉麦里荒原深处,支持它完成分群的心愿。
  白鹰跑出去一两百米了,没听到野马们追随它而来的马蹄声,跑出去三四百米了,扭头望望,仍不见有谁迈步在向它靠拢过来。
  白鹰不得不停了下来。它不能独自离开野马群,它是普氏野马,普氏野马的本性就是结群而居、合群生存,离开了部落,离开了野马大家庭,活着是孤家寡“人”,死了是孤魂野鬼。它是想分群,而绝非想孤苦伶仃在荒野飘游。它是离不开它赖以生存的野马群的。它带着无限委屈,带着沮丧心情,又转身跑了回来。
  白鹰刚回到野马群,那拨走散的野马也从榆树林东头跑回来了,大家都很高兴,互相用马头擦拭对方的身体,以庆贺小小的团聚。唯独自鹰心里很不高兴,阴沉着脸,对谁也不理不睬。
  雪停了,太阳撕破云层出来了,冬天的阳光苍白淡薄,没多少温暖。
  白鹰不晓得自己还能当几天头马、过几天安稳日子。
  远方,隐隐响起惊蛰雷声。冬天已接近尾声,春天很快就会到来。

 

【十四  白鹰离群出走】

  转眼又两个星期过去了。阳光渐渐变得浓厚,温暖的东南风徐徐吹来,积雪慢慢消融,树枝绽出星星点点嫩绿,耳朵贴在露出地面的衰草上谛听,能听到被融化雪水灌溉过的湿润的泥土底下新草抽芽拔节的滋滋声。
  春天终于来临了。
  白鹰正用马蹄刨开地面残留的积雪,寻觅刚刚破土发芽的野草充饥。突然间,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就奔了过来,来到它白鹰面前,昂首静立,两眼凝视。在野马社会,一匹雄野马突然跑到另一匹雄野马面前,两眼凝视对方,是一种极不友好的挑衅行为,预示着这匹不安分的雄野马已决定要与对方展开一场为争夺领群权的地位之争。
  白鹰早就知道春天到来后,这匹身强力壮的外来马奈木扎,一定会跳出来挑战它的地位。它没想到的是,冰雪还没完全消融,冬天还没完全落幕,卡拉麦里荒原还刚刚闻到春的气息,奈木扎就迫不及待跳出来要与它一决雌雄。抢班夺权,你也太心急了一点吧。
  白鹰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应对挑战。
  两匹雄野马都耳朵朝向前方,咴咴嘶叫,忽而用前蹄刨地,忽而连打响鼻,忽而低头小跑,忽而鼻孔喷射粗气,进行一系列打斗前的对峙仪式。
  其他野马停止觅食,观望这场即将爆发的地位之争。
  奈木扎抻长脖颈,耸动鼻翼,来嗅闻白鹰的身体,白鹰也用同样的表情和姿势,去嗅闻奈木扎的身体。此时此刻两匹雄野马互相嗅闻,并非是对对方的体味感兴趣,而是通过互嗅这种方式,来试探对方的虚实,来侦察对方的心理活动,是心虚胆怯,还是信心百倍?据说马这种动物,会用假相来掩饰自己的心理变化,明明心里发虚,但表情却很刚毅,明明想要逃跑了,却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架势来。但马的心理变化会引起体味变化,而体味变化是无法掩饰的,通过互嗅,马以灵敏的嗅觉来确认对方的心理状态。
  这有点像是在打心理战。
  表情、动作、行为,都可以作假,都可以隐瞒,都可以掩饰,唯独气味是无法欺骗的,体味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内心世界。所以气味在野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所以,会流传这样一句名言: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
  互嗅也是普氏野马两雄争霸前最后一个对峙仪式。完成这个对峙仪式,两匹公野马便会抖颤耳廓,怒目而视,举弹前蹄,发出尖锐而短促的吼叫,继而竖起前身扭打在一起。
  白鹰从对方刺鼻的体味中了解到,这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已做好了恶斗一场的心理准备,信心满满,志在必得,狂妄而凶悍,不好对付。
  白鹰想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要有视死如归的决心,要张扬旺盛的斗志,要鼓起必胜的信念!
  但理智很难抑制内心本能的恐惧,心里总是一阵阵发虚,总有一团失败的阴影笼罩在头顶。对方比它高了整整半个马头,俗话说身大力不亏,相扑冲撞,极有可能自己在第一回合就会被撞翻在地,对方的马蹄钉着铁制的马掌,比自然生成的角质马蹄厉害多了,一击挂彩,再击致命。脑子里又浮现出奈木扎凶猛尥蹶子,把老黑熊踢出脑震荡的画面;又浮现出奈木扎悍然尥蹶子,把甲士踢进狼群去的画面。这家伙,心狠手辣,狡诈无比,简直就是魔鬼转世。越想越觉得恐怖,白鹰忍不住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这时,它又发现了一个更糟糕的情况,奈木扎的眼睛里,似笑非笑,透出一丝狞笑……这家伙,一定是通过嗅闻,闻到了它白鹰内心的紧张与恐惧,所以马眼里才会浮现得意的狞笑。白鹰的斗志差不多崩溃了,要不是担心会颜面扫尽,它真想转身逃离。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汽车引擎声,一辆敞篷越野吉普,车身漆成迷彩色,犹如一只巨大的七星瓢虫,碾过刚刚融化的雪水和高低不平的卵石,在荒野吃力地颠簸着喘息着,摇摇晃晃向白鹰野马部落驶来。
  这是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派出来的流动监测站,专门来实地观察野马在自然环境下的生存状态。冬天大雪封路,这个科研项目被迫中断,现在积雪融化,草芽破土,道路开封,又可以开始对野马进行跟踪观察了。

  野马听觉灵敏,汽车引擎声吸引了野马注意,都抬起头警惕地望着越驶越近的越野吉普。奈木扎的注意力也被汽车引擎声吸引住了,本来与白鹰眼对眼、嘴对嘴紧张对峙,这时却向后退了半步,尖尖的耳廓竖得笔直,脑袋扭向一侧,目不转睛地盯着七星瓢虫般驶来的越野吉普。对奈木扎来说,两足行走的人,更值得它关注和警觉。
  白鹰与奈木扎的一场恶斗,由于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的出现,在最后一秒钟,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戛然中断了。
  白鹰向越驶越近的越野吉普投去感激的一瞥,这辆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来得太及时了,真像是救星光临,救了它的急,救了它的驾,让它既保住了头马颜面,又避免了一场毫无胜算的恶斗。它对这辆越野吉普油然生出几分好感,对坐在越野吉普上的人,也无端地涌起一股柔情。
  越野吉普开到离野马群约两百米左右,慢慢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几个人来,有的在地上支起架子准备拍照,有的用望远镜进行观察,还有的捡起野马屙出来的粪蛋,宝贝似的装进玻璃瓶去。
  白鹰抬起嘴吻耸动鼻翼仔细闻了闻,闻到一股它从小就熟悉的气味,哦,在乘坐越野吉普的一伙人里,有亲手将它养大的曹人杰。白鹰自己也不知怎么搞的,突然就有了一种亲情的冲动,踏着欢快的碎步,不假思索地同越野吉普跑去。
  与此同时,奈木扎向另一个方向小跑而去,它不喜欢靠近两足行走的人,它已经是野马了,离人类越远越好。
  娜玛、古丽和其他野马,瞪起不安的眼睛,一会儿扭头看看离越野吉普越来越近的白鹰,一会儿又扭头望望离两足行走的人越来越远的奈木扎,显得无所适从,不知该向往哪一边,在原地蹈步兜圈。
  “咴——咴咴——”白鹰一边跑一边嘶鸣,那是在呼喊它的野马群: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过吃香喝辣、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然而,包括娜玛、古丽在内的所有野马,都像耳聋了一样,还在原地蹈步兜圈。
  白鹰并没因为野马群不跟随自己而来而改变初衷,它仍义无反顾地奔向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它要奔向温情,它要奔向光明,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它。
  在它离越野吉普还有二十多米时,曹人杰张开双臂向它迎了过来。马和人迎面相逢,曹人杰搂住白鹰的脖子,马脸与人脸紧紧贴在了一起。
  “白鹰,我的孩子,你瘦了,你受苦了!”曹人杰眼睛里闪者泪花,深情抚摸白鹰的髫甲和背脊,激动地哽咽着说。
  白鹰的眼眶里也泛起一层泪光,用面颊温柔地摩挲曹人杰的肩膀,还伸出舌头舔吻曹人杰的衣裳,它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眼前这个从小把它养大的人。站在曹人杰面前,它立刻就有了底气,立刻就感觉找到了靠山,人的智慧不知道要比野马的智慧高多少,的本领也不知道要比野马的本领强多少,只要能永远待在曹人杰身边,什么饥饿、干渴、黑熊、野驴、狼群、沙尘暴、暴风雪、窝里斗、高速公路……等等等等,所有一切生存难题都会被轻而易举地踩在马蹄下!
  白鹰轻柔而又持续打着响鼻,它有太多的委屈想要倾吐,它有太多的思念想要诉说,它将马头埋在曹人杰胸口,久久不愿挪开。
  其他几位都忙着给久别重逢的曹人杰和白鹰拍照摄像。
  “人与野马情深意长,久别重逢,相拥相抱,真的很感人哦。”女兽医王玲一面举起相机捕捉镜头,一面唏嘘感叹道。
  王玲一句话,似乎点醒了曹人杰。曹人杰脸上浮现出警觉的表情,立刻往后急退两步,与白鹰身体脱离接触,眼睛那层晶莹泪花瞬间蒸发,灿烂的笑容也迅速冷凝,手往外一挥,做出一个送客的姿势:“好了,好了。我不该亲亲热热,你也不该黏黏糊糊。我们也算享受了久别重逢的喜悦。到此为止,一切都结束了。走吧,你应该回到野马群去!”
  白鹰不知是没听懂曹人杰的话,还是虽然听懂了曹人杰的意思却不愿被客客气气送客送走,它仍用迷醉的双眼凝视曹人杰,伸出热烘烘的嘴唇去亲吻曹人杰,十分依赖,十分依恋,不愿离去。
  曹人杰的脸刷地拉了下来,将白鹰脑袋推向一边,严肃地训斥道:“我知道你想念我,我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会把你对我的这份感情珍藏在心里。知道吗,是珍藏在心里,也仅仅是珍藏在心里。你立刻就回你的野马部落去,听话,毫不犹豫地、毫不迟疑地、头也不回地立刻就回到你的野马群去!”
  白鹰赖在曹人杰身边不走,还将马脖子在人脖子上擦拭摩蹭,好像是在表达交颈厮摩的热烈情愫。曹人杰咬咬牙狠狠心,在白鹰脖颈上不轻不重擂了一拳,粗声粗气地呵斥道:“走开!听明白没有?走开!回你的野马群去!没出息的家伙,你应该对我喷唾沫、打响鼻、尥蹶子!你要知道,你是匹野马,是对人类抱有深刻成见的野马!你这样肉麻地亲我舔我,还像匹野马吗?没出息的家伙!”
  白鹰虽然挨了揍,却并没露出恼怒或愤慨的表情,却更温顺地垂下马头,也柔顺地垂下马尾巴,仿佛自己做错了什么,在乞求主人的原谅。
  “上车,通通上车!”曹人杰挥挥手大声喊道。
  拍照的、摄像的、采集马粪的都赶紧爬上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
  女兽医王玲一面跨登越野吉普,一面不无遗憾地说:“干吗这么着急走啊?人与野马相亲相爱,多感人的镜头呀,多拍几张,完全可以去参评美国普利策新闻摄影奖。”
  “你懂什么!”曹人杰愠怒道,“我们呕心沥血花了二十多年时间,是为了啥?难道是为了培养一匹通人性的、与人相亲相爱的野马吗?你见过世界上哪一匹真正的野马,会将马头拱进人的怀抱,会伸出舌头来舔人的脸?”
  “那不是野马,而是长着一副野马皮囊的家马!”高级工程师杜仲明毫不客气地说。
  “开车!”曹人杰指示道。
  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响起隆隆引擎声,碾压满地的鹅卵石,歪歪扭扭向荒原驶去。
  白鹰扬鬃奋蹄追随越野吉普。
  “唉唉,都怪我,都怪我!”曹人杰痛心疾首地用拳头擂自己的脑壳,“我就不该与一匹野马玩什么久别重逢的感情游戏。我真是糊涂啊,我应该知道的,对归野的野马来说,人的感情就是砒霜,就是毒药,就是鸦片,就是海洛因!开快点,加大油门,甩掉它!”
  越野吉普吼叫着、颠簸着,在铺满鹅卵石的戈壁滩急驶。白鹰也加快步伐,在戈壁滩全速奔驰。

  对白鹰来讲,它已经铁了心要回到人类身边去。大半年的野马生涯,它尝尽了酸甜苦辣,不不,是尝尽了酸辣苦涩,没有一丝一毫的甜。饮水、食物、疾病弋黑熊、野驴、狼群、暴风雪和载重卡车,一个困难接着一个困难,按下葫芦浮起瓢,生存难题接踵而来,你方唱罢我登场,永无止休。自然条件恶劣不说,还有一幕又一幕血腥的窝里斗。斗得七荤八素,斗得腥风血雨,斗得心惊胆寒,斗得灵魂出窍。真正的外忧内患,真正的焦头烂额。吃苦受罪的日子,似乎永远没个尽头。这种苦,比黄连还苦,不吃也罢;这种罪,比牢狱之罪还要难受,不受也罢。
  其实,它早就有回到人类身边去的想法。几个月前,当小马驹吞黑患病时,它也在荒野遇见曹人杰和这辆涂着迷彩伪装看起来像只巨大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它便试图寻求人类帮助并借此回到人类身边去。遗憾的是,它一个疏忽,让曹人杰和那辆越野吉普溜走了。这以后,多少个夜晚,抬头仰望宝石蓝夜空中熠熠生辉的北斗星,它就会想起曾经在卡拉麦里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生活的那段日子,想起在曹人杰身边生活的那段日子。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多么安稳的日子呀,渴了,张嘴就能畅饮甜津津的清泉水,饿了,张嘴就能饱食香喷喷的麦麸草料,病了,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便会即刻跑来精心照料,有人类陪伴在身边,根本不用担心会遭到黑熊或狼群的袭击,有人类科学管理,也不用害怕会爆发血腥的窝里斗……那个时候,自己还嫌人类管束得太紧,还嫌铁丝网和篱笆墙圈得太死,还嫌自由太少。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自己真的太幼稚了,身在福中不知福,明明已经是在天堂里了,却还想着要跳槽——跳到更美好的天堂里去,没想到这一跳,就从天堂跳进地狱去了。
  现在它算是彻底醒悟了,何谓天堂,对像它这样的野马来说,人类身边就是天堂。它好想好想回到人类身边去哟,就像鱼想水,蝶想花,鸟想天空。苦于一直没找到回人类身边去的机会,现在,老天有眼,终于等来机会了,这次它一定要抓住机会,紧紧追随这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哪怕追到天涯海角,哪怕追到遥远的地平线,只要还有一口气,它也要一直追下去,再也不让回到天堂的梦想破灭了。
  越野吉普开了约半个小时,白鹰不离不弃,紧迫不舍。
  这是一片典型的戈壁滩,满地都是人类拳头大小的鹅卵石,根本没有路,越野性能再好的车也开不快,摇晃颠簸,最多也就能开三四十码,而普氏野马是大自然的长跑健将,耐力与爆发力俱佳,在戈壁滩上是能追上越野吉普的。
  越野吉普又开了约十多分钟,白鹰仍咬住吉普车尾部喷吐出来的黑烟,一路追逐。野马的耐力与越野吉普相比,毕竟是有限的,跑着跑着,白鹰渐渐体力耗尽,喘息声越来越响,乍暖还寒的早春季节,地面的积雪还没完全融化,气温尚低,但白鹰已跑得大汗淋漓。
  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坐在越野吉普后座上一直在注意观察白鹰的举动,这时不无忧虑地说道:“它一路狂奔,已经筋疲力尽了,瞧瞧,嘴巴都涌出白沫了,再跑下去,弄不好一脚踩滑就会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了。国外有资料记载,马太兴奋、太激动,狂奔时间过长,有可能会引发猝死。”
  “让我想想。”曹人杰用两根拇指压着自己的太阳穴,闭着眼睛作沉思状,半分钟后,他抬起头来叫了一声:“停车!”
  “吱——”司机踩了刹车,越野吉普紧急停了下来。
  白鹰一下就冲到越野吉普跟前,这是一辆敞篷车,它竟然将马头伸进车厢里来了。它太累了,眼睛彤红,布满血丝,鼻孔里喷出两股热辣辣的粗气。它以为越野吉普停下来,是曹人杰被它穷追猛撵、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同意它回到人类身边来,同意它回到野马繁育研究中心去,所以尽管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尽管拉风箱一般猛烈喘息,却无比兴奋和激动,用沾满白沫的嘴唇去亲吻车厢里的每一个人。
  曹人杰一把拧住白鹰的耳朵,将马头拉正了,疾言厉色说道:“听好喽,你必须回你的野马群去。你不顾死活跟着我们车子跑,我明白你的心思,你是想回到野马繁育研究中心去生活。别痴心妄想了,那是不可能的。你就算跑断马腿,我们也不会把你带走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白鹰噗噗打着响鼻,也不知是不满意曹人杰拧它的耳朵,还是不满意曹人杰所说的这番话。——不错,我是普氏野马的后裔,可我们普氏野马,从一百年前开始,就生活在人类身边,与人类相依相伴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代代野马养尊处优,到了我这一代,就要离开人类去经历万般艰辛的野化过程,到没有人烟的戈壁荒原去过炼狱般的野马生活呢?野马生活颠沛流离,居无定所,食无保障,病无医疗,天敌骚扰,小命难保,有什么好的呀?
  曹人杰顿了顿,略微缓了缓口气继续说道:“我不清楚你为啥这般急切地要回到人类身边来。也许,你在野马归野的过程中,遇了困难和挫折,水源难觅、食物匮乏、疾病缠身、天敌袭扰、同类倾轧……等等等等,我告诉你,这些都是你要成为一匹真正野马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我再告诉你:付出这些代价,是很值得的。你成为一匹真正的野马,多好啊,可以在草原自由驰骋,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不受管束,不受呵斥,活得多潇洒、多自由。你知道对一个生命来说,自由意味着什么吗?有一位诗人说得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所以,你要鼓起勇气,迎接生活的挑战,用你坚强的马蹄,踏碎横在面前的一个又一个困难,闯出一条野马归野的道路来,成为卡拉麦里荒原新一代自由自在的野马!”
  “我们的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你千万别辜负了我们的期望。”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也在一旁打着边鼓说道。
  噗噗噗,白鹰长长的鼻孔里又喷出一串响鼻。——是的,它要自由,它当然知道自由的宝贵,谁不想要自由呀?但它同样也需要食物和水,需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安全保障,这就像鱼和熊掌不要鱼,鱼和熊掌的价值差别极大,一只熊掌不知道可以换多少条鱼,它敢说,全世界没有哪个傻瓜会要鱼不要熊掌。
  “好了,走吧,回你的野马群去!”曹人杰拧住白鹰的耳朵,猛烈推搡,想将那只不听话的执拗的马头推出车厢去。
  白鹰犟头倔脑不仅没将马头挪出车厢,反而竖起身子,举起两只前蹄,想爬到越野吉普的车厢里来。
  曹人杰火了,解下系在腰间的皮带,朝白鹰的耳朵狠狠抽了一皮带。他希望能借助这一皮带,抽断人与马的情缘,能激发白鹰野马的野性和自尊。
  马的耳朵四周神经密布,是马身体当中最敏感的部位。赶过大车的老把式都知道,紧要关头,挥舞鞭子啪地朝马耳抽上一鞭,拉车的马就会不顾一切拼命奔跑。
  白鹰疼痛难忍,惊跳起来,从越野吉普旁跑开。
  “开车!左拐!全速!”曹人杰向司机发出简短而明确的指令。
  越野吉普往左一拐,由戈壁滩拐进一片平坦的草原,地面不再有拳头大小的鹅卵石,而是铺了一层刚刚发芽的绿茸茸的草丝,越野吉普在这样的地面行驶,与在柏油马路上行驶没多大区别,司机猛踩油门,越野吉普比脱缰的野马快多了,时速很快达到一百码,飞也似的绝尘而去。
  等白鹰回过神来,想追,已经来不及了,越野吉普已经开出去很远很远。再善跑的野马,也无法与汽车媲美的。它早已累得筋疲力尽,不可能再追上飞驶而去的越野吉普。它无奈地望着越变越小的越野吉普,“咴——咴——”发出一声又一声委屈的嘶鸣。
  很快,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消失在了地平线。
  白鹰啃了几口刚刚发芽的鲜嫩的草丝,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有一点它是明白的,那位曾亲手将它养大的曹人杰,坚决地毫无通融余地地拒绝它重新回到他身边去。他甚至狠狠抽了它一皮带,它从小在他身边长大,他从未动手打过它,更别说用皮带狠狠抽它的耳朵了。所以它才会感觉特别委屈。这一皮带下来,它明白,它与他已经恩断义绝了。
  按理说,曹人杰用皮带明确告知它,想回到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的门已经被封死了,此时此刻,它理应返回野马群去。它现在的位置,离开它所生活的野马群并不遥远,凭着野马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凭着野马善于长途奔跑的本领,它是有把握能找到它的野马部落的。它是头马,此时此刻,极有可能,它的臣民们正在引颈嘶鸣,焦急地寻找它的踪影,急切地盼望它回归野马大家庭。

  可是,它若真的返回野马群,等待它的,不仅仅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有一场不可避免的腥风血雨的王位争夺战,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高大健壮,心狠手辣,四只马蹄下钉着闪闪发亮的马掌,能一马蹄将老黑熊踢出脑震荡来,所以对它白鹰来说,这场王位争夺战凶多吉少,赢的概率很小很小,输的概率很大很大;就算它白鹰运气特别好,在王位争夺战中成功卫冕,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要为饮水而焦虑,要为食物而奔波,要绞尽脑汁与天敌周旋,要时刻绷紧头脑中窝里斗这根弦,随时准备击退觊觎王位的野心家、阴谋家……这种担惊受怕的头马,不当也罢。
  但它若不回野马群了,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正好趁机取代它的头马位置,成为这群野马新的统治者,就像人类社会改朝换代一样,白鹰野马部落便要更名为奈木扎野马部落了。不用激烈争斗,不用流血冲突,因为前任头马自动离任而填补空缺,轻轻松松就登上头马宝座,这也太便宜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了吧!它又似乎很不甘心。
  怎么办?好为难!
  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彷彷徨徨、踟踟蹰蹰。
  不知不觉,天黑下来了。卡拉麦里荒原的早春之夜,草在发芽,树在抽枝,冬眠的熊开始苏醒,僵冷的蛇悄悄蠕动……所有的生命都变得躁动不安。一钩弯月悬挂在夜空,向刚刚脱去冬装的大地洒下一层清幽幽的月光。突然,万籁俱寂的荒野响起了狼的嗥叫。狼喜欢在冷寂的早春之夜,向着月亮嗥叫,狼嗥声尖锐而悠长,音调跌宕起伏,犹如婴儿啼哭,有人说,这是冬的安魂曲,也有人说,这是春的起床号。
  狼嗥声灌进白鹰耳朵,听得它浑身起鸡皮疙瘩。从声音判断,狼似乎就在附近。它现在孤身一马,要真是被狼群盯上了,恐怕很难逃脱葬身狼腹的厄运。风高好放火,月黑好杀马,它不能等着让狼找到自己。它必须迅速转移,离开这里,要么回到它曾经生活过的野马群去,要么寻找并投靠到人类身边去。反正,它不能孤魂野鬼般独自待在这可怕的荒野。
  它翕动鼻翼,仔细嗅闻地面,在杂乱的气味流里,它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人的气味。哦,这里留下了人类活动的痕迹,哦,那丝淡淡的人的味道断断续续在向东延伸。
  白鹰循着人的气味,小跑而去。
  每一种动物体内都有一种叫生物钟,所谓生物钟,就是到了一定的时间,才能表现出一定的行为来。其实,许多动物体内,还有一种叫生物指北针,所谓生物指北针,就是以灵敏的嗅觉或听觉捕捉蛛丝马迹,并凭借着神秘的第六感,确定大的方向,便头也不回地永往直前,找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普氏野马的体内,天生就有生物指北针。
  人类有句成语叫老马识途,指的就是马所天生具备的辨识方向的能力。
  白鹰义无反顾地一路东行。它体内的生物指北针没有欺骗它,奔走两三日后,地面上人的气味渐行渐浓,守林人的窝棚、淘金者的篝火、地质队的帐篷和挖獾人遗留的土坑,时而能见到人类的生活痕迹。
  白鹰满怀信心地继续往前走。它虽然耳朵上挨了曹人杰一皮带,但并未就此对人类产生芥蒂。它从小生活在人类身边,是人的手捧着奶瓶将它养大,它对人的依赖和依恋已深入骨髓,人类在它的心里永远占有崇高的地位。人类是主宰,人类是主人,人类是上帝,已成了它一辈子都难以解开的情结。
  马就是这副德性。亘古年代人类的祖先,就是利用马这种德性,将野马驯化成了家马,让马对人类俯首帖耳,让马为人类驮运货物、拉车耕犁、骑乘代步、驰骋疆场,累死而无憾,打死而无悔,心甘情愿地为人类做牛做马,成为人类最重要也是最忠诚的生活伙伴。
  白鹰日夜兼程,饿了啃几口野草,渴了喝几口山泉,沿着地面上人类留下的气味和痕迹,向着太阳升起的东方,一路前行。
  有意思的是,白鹰所走的路线,刚好就是大半年前,那匹名叫奈木扎的外来马所走的路线,不同的是,奈木扎是由东向西行,而白鹰是由西向东行,虽然走的是同一条路线,但却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
  也不知道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宿命。
  半个多月后,白鹰走出卡拉麦里荒原,走出新疆地界,进入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草原。正是烟花三月季节,牧草初长,柳丝垂绿,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就像铺了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一座座五颜六色的蒙古包,宛如鲜艳的花朵,盛开在碧绿的草原上。炊烟袅袅,奶茶飘香,景色分外妖娆。

 

【十五  可怕的麻醉枪】

  草长莺飞四月天。
  卡拉麦里荒原一块狭长的洼地,红柳抽出新枝,枝条绽出了嫩叶。一群十几匹野马,散落在洼地里,沐浴着暖融融的阳光,啃食红柳丛刚刚长出来的沟新枝嫩叶,享受春天美好的生活。
  这群野马,一个月前,还叫白鹰野马部落,头马白鹰不辞而别,族群里高大强壮的雄野马奈木扎顺理成章地接管了这群野马,成为新一代马王,改朝换代成功,改名叫奈木扎野马部落了。
  狭长的洼地铺满茂盛的红柳,每一匹野马都吃得肚儿溜圆。
  奈木扎迈着矫健的步伐,去到一块沙地,在地上打起滚来。这是马特有的、也是最喜爱的一种休闲方式,或者说是一种健身运动。在砂砾上打滚,皮肤与沙子摩擦,可以清除身上的寄生虫,可以将皮毛擦拭得油光水滑,是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自我护理。
  或者,这也是一种马式沙浴吧。
  一匹臀部烙有105字样名叫娜玛的年轻雌野马,追随奈木扎来到沙地,也躺在砂砾上打起滚来。
  一对苇莺,从红柳丛飞出来,啁啾婉啭,比翼齐飞,从奈木扎头顶掠过。
  仿佛受到了某种神秘的启示,奈木扎骨碌翻了个身,从地上站立起来,抖抖身体,抖落沾在皮毛上的沙粒,挺胸昂首,容光焕发,显得更高大英俊、更威武雄壮了。
  娜玛也跟着从地上翻爬起来,抖摇玉体,摇落一身沙尘,颔首摆尾,出水荚蓉,显得更婀娜多姿、更妩媚动人了。
  奈木扎来到娜玛身旁,伸出舌头舔吻娜玛的身体。春天的阳光,具有神奇的魔力,照得身体暖洋洋,也照得心里痒丝丝。奈木扎体内涌起一股不可遏止的澎湃春情。
  娜玛表现得要含蓄一些,欲走还留,欲拒还迎,半推半就,用雌性的矜持与羞涩,来回应奈木扎的温存与爱抚。
  虽然活得非常艰难,虽然不断有流血和死亡,但生活还要继续,生命还要延续。
  春天是繁衍的季节,许多动物都在和煦的春风里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本能——两性结合,孕育后代。
  奈木扎的目光变得越来越炽热,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急促,贴到娜玛身边,张开嘴,忽而轻咬娜玛的脖颈,忽而轻咬娜玛的膝盖。
  这是野马两性结合的前奏。雄野马会来到雌野马侧后,用轻咬颈、膝的方式,迫使雌野马往前挪动,然后雄野马举起两只前蹄跨到雌野马背上去,完成神圣的两性结合。人类把野马这种奇特的两性结合方式,起了一个特别俗气的名词:爬跨。
  奈木扎两只前蹄不断刨地,就要做出爬跨动作了。
  奈木扎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它激情澎湃向娜玛示爱过程中,距离这块婚床般的沙地约七八十米远一丛茂密的红柳背后,一支黑黢黢、冷冰冰的枪口已瞄准了它。三位身穿迷彩服的人,藏在红柳丛里,正瞪大眼睛紧张地注视着奈木扎的举动。
  这是典型的偷窥,但人类偷窥动物的隐私不算犯法。
  这三个人,一位是卡拉麦里国家自然保护区野马繁育研究中心主任曹人杰,一位是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另一位是女兽医王玲。为了不惊动野马,为了能在完全自然状态下近距离观察到野马的生活状态,他们在距离野马群三公里的地方,就让那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熄火停车,然后借着灌木和草丛的掩护,猫腰步行,悄悄靠近野马群。当他们躲进这丛红柳,刚好就看到奈木扎和娜玛在沙地里洗鸯鸳浴。这三个人,长年累月与普氏野马打交道,对识别真假普氏野马,早就炼成了一副火眼金睛,眼光一落到奈木扎身上,立刻就看出蹊跷来。
  “这家伙,肯定有问题!”曹人杰指着正在沙地打滚的奈木扎小声说,“普氏野马的鬃毛短而硬,逆生直立,这家伙的鬃毛长而飘,往两边垂挂;它比其他野马足足高出半个脑袋,你们见过有这么高大的普氏野马吗?还有那根马尾巴,瞧其他野马的尾巴,粗而长,毛长短不一,尾形呈束状,尾尖差不多快碰到地面了,但这家伙的尾巴,自始至终都是长毛,离地面足足还有三十公分。”
  “是的,普氏野马特征之一就是脑袋较大,脖颈粗短,而这家伙脑袋大小适中,脖颈长出一大截,脑袋与身体的比例,与普氏野马差距很大。还有一点,正宗的普氏野马,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瞧这家伙,全身毛色棕红,也没那条黑褐色的脊中线,这种毛色的马,在我家乡关中地区,称为枣红马。”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也小声发表自己意见。

  “你们注意了没有,凡普氏野马,我们都用剃刀在臀部用刮毛留白的方法剃出一个编号来,虽然时间长了,编号有点模糊了,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得清楚的,可这家伙屁股上没有编号。”女兽医王玲补充道。
  “这么说采,这家伙不是普氏野马,而是……”曹人杰沉吟着,实在不愿意,也实在害怕说出他内心的判断来。
  “是匹家马!”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和女兽医王玲异口同声说道。
  曹人杰脑袋嗡的一声,仿佛头顶一座冰山突然发生雪崩了一样,有一种即刻将被冰雪埋葬的巨大恐怖。他从事野马繁育研究多年,很清楚普氏野马群里混进一匹家马将意味着什么;普氏野马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它们是血统纯正的野马,保留着完完整整的野马基因;混进一匹家马去,野马的血统便不再纯正,野马的基因也会因混杂而突变,野马不野,蜕变成家马。在人类社会,一个混血儿,也许还有遗传优势,但在野马研究领域,一匹混血马,完全失去了科研价值,变得一文不值。事实上,这二三十年来,他时时担心、最最担心的就是野马与家马混群的问题,如果出现野马与家马混群,那就意味着他艰苦卓绝为之奋斗了二三十年的事业,所付出的一辈子的心血,就要毁于一旦了!
  “看起来,这家伙还是这群野马的头马啊。瞧,它和105号雌马在沙地上打滚,其他雄马都不敢上前去打搅。”女兽医王玲一面用望远镜观察,一面小声嘀咕。
  “白鹰本来是这群野马的头马,也不知出了什么事,见不到白鹰了。”高级工程师杜仲明说,“一匹外来的家马,成了一群普氏野马的头马,闻所未闻,真是新鲜事。”
  “头马……头马……”曹人杰反复掂量这两个字,思量这两个字背后所隐藏的含义。
  “头马……头马……”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也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品味这两个字的内涵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就在这时,奈木扎在沙地里打完滚,站了起来,张开嘴轻咬娜玛的颈、膝,试探着想完成最后的爬跨动作。
  霎时间,曹人杰和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同时醒悟过来,脑子里同时出现一句话:头马享有交配权!他们互相对视了一下,曹人杰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快,准备麻醉枪!”
  作为野外观察小组,他们随身带着一支麻醉枪,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高级工程师杜仲明熟练地拉开枪栓,装填好麻醉弹,举枪瞄准。
  “它是头马,射倒了它,其他野马会不会因为害怕而溃散啊?”级工程师杜仲明不无忧虑地说。
  “管不了这么多了,基比让家马的血统混进普氏野马里来要好得多。我们播撒的是龙种,我们绝不能收获跳蚤!开枪!”曹人杰斩钉截铁地说。
  那壁厢,奈木扎经过几番努力,两条前腿终于跨到娜玛身上去了,雄马热情洋溢,雌马羞怯甜蜜,至多还有几秒钟,即可完成两性结合的神圣本能。
  就在这节骨眼上,“砰——”响起一声沉闷的枪声,一支灌满绿色液体的小小玻璃瓶,在空中画出一条直线,准确射中奈木扎的屁股,长长的针头,深深扎进臀部肌肉,并自动往里注射药水。
  奈木扎只觉得屁股像被大马蜂蜇了一下,疼得心慌,两条前腿身不由己从娜玛身上滑脱下来。随即,身体变得软绵绵,刚才还精精神神的,突然就想睡觉了,好像千万只瞌睡虫叮满了全身,嗜睡的感觉特别强烈,脑袋发晕,蹒跚走了两步,再也支撑不住,四膝一软,瘫倒在地,无可奈何地闭上了眼睛。
  这是一种特别厉害的麻醉剂,只要十秒钟,被注射对象就会进入昏睡状态。
  娜玛迷惑不解地望着奈木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当奈木扎一头栽倒在地时,“咴——”娜玛发出惊恐的嘶鸣,转身仓皇逃命,散落在狭长洼地里的所有野马,也都咴咴地发出惊悸的鸣叫,迈开四蹄,四散奔逃。
  ……
  奈木扎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被套上了马笼头。一根长长的缰绳,牢牢将它系在一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车尾的铁杆上。几位身穿迷彩服的人,正饶有兴味地注视着它。

  “它醒了。”女兽医王玲说,“这种麻醉剂的药性来得快去得快,两分钟后它就能站起来,十分钟后它就能恢复体力行走。”
  “好啊,那我们就准备出发吧。”曹人杰说,“开慢点,让它跟着我们车走。”
  一辆越野吉普,车厢里连驾驶员在内已经坐了四个人,还有一大堆器材用具和给养,是不可能再装下一匹高头骏马的,也只能让这匹俘获的家马在车后跟着车走了。
  两分钟后,奈木扎果然有力气站立起来了。它本来就是一匹叛逃的家马,从小戴惯马笼头,晓得马一旦被套上了马笼头将意味着什么,它用力甩动脖子,想把马笼头从自己脑袋甩脱出去,但甩了几下,无济于事,它又去咬那根将它系在越野吉普上的缰绳,但缰绳是用牦牛皮做的,十分坚韧,马的牙齿根本无法咬断。
  “幸亏我们随车带着这副马笼头,不然的话,真不知该怎么来对付它了。”高级工程师杜仲明说。
  人类发明马笼头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可以说人类一开始驯养马,就发明了马笼头。马笼头,也称马辔,也称马首挽具,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络头、嚼子和缰绳。络头就是用皮条编织的头套,套在马的脖子和脸部;嚼子是一个小铁链,干活时塞进马嘴,马就无法去啃吃路边的青草,因为一咬就咬到铁链,把马牙咯疼,马只好专心致志干活;缰绳系在络头两侧,能有效控制马的行走方向,以便人类驾驭。可以这么说,马套上了马笼头,人类攥住了缰绳,从此就把马的命运牢牢攥在了人的手里。不管是匹什么样的马,只要抓住了马笼头上的皮条,牵你没商量,牵你往东你就得往东,牵你往西你就得往西,拉得你团团转,身不由己,想让你干什么你就得乖乖去干什么。
  “来,喂它点麦麸,再喂它几口水,好让它有力气跟着我们车走。”曹人杰吩咐道。
  女兽医王玲拿着两个葫芦瓢,一只葫芦瓢装着麦麸,一只葫芦瓢装着矿泉水,送到奈木扎面前。奈木扎有点饿了,被麻醉了近一个小时,嘴尤其干渴,假如能吃上几口香喷喷的麦麸,假如能喝上几口甜津津的清水,感觉一定好极了,但它却转动脖颈,将马头从两只葫芦瓢前扭开去。
  它宁肯饿死,宁肯渴死,也不愿接受人类的嗟来之食。它是从人类身边叛逃出来的,它已经是卡拉麦里荒原一匹野马了,它不愿意再跟人类有任何瓜葛。
  “别耍小心眼了。吃吧,喝吧,吃饱喝足了好赶路哪。”女兽医王玲有点不大知趣,又将两只葫芦瓢移到奈木扎面前来了。
  奈木扎突然一甩脑壳,打在女兽医王玲手臂上,两只葫芦瓢像鸟一样飞了出去,麦麸撒了一地,一瓢矿泉水一古脑儿泼到了曹人杰身上。
  “嘿,给我过泼水节了!”曹人杰揩擦头上的水,自我解嘲道。
  “看不出来,性子还挺野的。”女兽医王玲捡起飞出老远的葫芦瓢,面带愠色说道,“不许撒野,敬酒不吃吃罚酒,再撒野,就不给吃饭,给你吃鞭子!”
  “性子再野,也是匹家马。”高级工程师杜仲明说,“刚才大家都看得很清楚,这家伙四只马蹄钉有马掌,全世界没有一匹普氏野马会钉铁马掌,就凭这一点,不用去查DNA,它就百分百是匹家马。”
  “鬼晓得它是从哪户牧民家偷跑出来的。带回单位去,给它照张像,连同失物招领启事挂到网页上,如果没人来领,就牵到食堂去把眼睛蒙起来让它拉磨,身强力壮的,拉磨磨豆腐肯定错不了。”曹人杰说。
  “好险哪,刚才要不是曹主任您反应快,当机立断,开枪麻倒了这家伙,后果不堪设想。”高级工程师杜仲明伸手在脑门上作擦汗状地说道,“现在回想起来我还后怕,头上还会吓出冷汗来。”
  “是啊,要真让这家伙做了新郎,纯种普氏野马群混进家马血统,不仅我们二三十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国家的损失那就更大了。想想吧,费了这么大周折,从国外引进一批普氏野马来,前前后后花了上亿元资金,结果怎么样?竟然繁殖出一大群变种的家马来!这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嘛!”

  “要真是这样,我们三个人就成了历史的罪人。”高级工程师杜仲明认真地说道。
  “做不成新郎,那就磨豆腐去。”女兽医王玲笑着说,“我最喜欢吃豆腐了。”她一边说笑,一边又拿着葫芦瓢去车厢舀麦麸和水。
  “别喂了,它不愿吃就算了。它身体极棒,饿一顿饿不出病来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还要赶一百多里路呢。”曹人杰说。
  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在草原上颠簸摇晃,以二三十码时速缓慢向前行驶。
  奈木扎当然不愿跟着越野吉普走,如果它还有自主权的话,它一定会与越野吉普背离而行,离两足行走的人类越远越好。遗憾的是,此时此刻,它就是俘虏,它就是囚徒,它就是被缉拿归案的越狱犯,它没有任何选择,缰绳拴在越野吉普车上,越野吉普开到哪里,它就只能乖乖地跟到哪里。
  人类两干多年前发明的马笼头,真是厉害极了,马戴上了马笼头,就好比戴上了紧箍咒,命运就无条件地掌握在人类手里了。
  越野吉普在无路的荒原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拐进一条宽敞的柏油马路。奈木扎知道,马路虽然还叫马路,但早已不是供马走的路了。它不想走马路,但七星瓢虫般越野吉普拐进马路,被缰绳紧拉硬扯,它也不得不跨上马路来。
  马路上,人类的气味越来越浓烈稠密,而荒原的气味越来越稀薄寡淡。它知道,自己正一步一步离它热爱的卡拉麦里荒原越来越远,离它讨厌的人类居住地却越来越近。它讨厌人类的气味它向往荒原的气味。它无比惶恐,也无比愤慨。
  “咴——咴咴——”它一声接一声高声嘶鸣:放开我,我要回卡拉麦里荒原!放开我,我要回野马群去!但它嗓子叫哑了,也没人来理它。回答它的,只有越野吉普的引擎声和敞篷车厢传出的嘲笑声。
  它更愤怒了。它绷紧四条马腿,就像拔河比赛一样,想让越野吉普停下来,但它区区一匹马的力气,又怎能与几十匹马力的越野吉普相抗衡,司机轻松地踩了踩油门,它便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牵拉着,身不由己、跌跌冲冲往前走。
  它又想追上越野吉普,敞篷车厢离地面不算高,它要举起前蹄去踢去蹬去踩去踏,给自以为是的人类一点教训,可它贴近车尾,刚想抬起前蹄,越野吉普迅速往前一冲,那根刚刚弯曲的缰绳猛然间又被拉直了,它的马头不得不往下垂,两只举到一半的前蹄便无可奈何又落回地面。它试了很多次,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它绝望了。它是斗不过人类的,无法摆脱再回到人类身边去的厄运。不不,它绝不能向命运屈服。它爱卡拉麦里荒原,虽然干旱少雨,虽然食物匮乏,但却有它最向往的自由生活。它喜欢在辽阔的戈壁自由奔驰,它喜欢在碧绿的草地打滚撒欢。它爱曾经生活了大半年的野马部落,虽然有争食纠纷,虽然有争偶打斗,却也有互相依靠的温暖,更有大家庭的乐趣和甜蜜的爱情。它喜欢极具挑战的野马生涯,它讨厌平庸乏味的家马生活。它天生就是一匹野马,它的血管里流淌着桀骜不驯的野马的血液。它既然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逃离人类来到卡拉麦里荒原,就算死,它也要死在卡拉麦里荒原。卡拉麦里荒原是野马的天堂,它生是卡拉麦里荒原的野马,死也是卡拉麦里荒原的鬼雄。
  不自由,毋宁死!
  也许是太辛苦了,越野吉普车里,除了司机外,其他人都打起盹来。这条柏油马路,过往的车辆很少。四周静悄悄,只有沉闷的引擎声和清脆的马蹄声。
  奈木扎紧跑几步,让那根长长的缰绳松弛弯曲,然后,它摇动马头,将长长的缰绳在自己脖颈上绾了两圈,然后,四膝突然弯曲,庞大而沉重的身体猛地躺倒下去……
  司机突然感觉到越野吉普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了一把,车子突然间变得很重很重,都有点开不动了,他赶紧踩下刹车……
  当人们下车看时,奈木扎的脖颈已被勒断,鼻腔流出一汪鲜血。
  曹人杰、高级工程师杜仲明和女兽医王玲面面相觑。
  “死了?”曹人杰问。
  “是啊,死了,好像是自己把自己给吊死了。”高级工程师杜仲明答遭。
  “从没听说过马还会自缢,听起来像是童话。”女兽医王玲说。
  “也许是个意外,不小心将缰绳圈在脖子上了,车子往前开,它越挣扎勒得越紧。”曹人杰说,“不管它了,来,把它推到公路外面去。”
  普氏野马才是他曹人杰心中的宝贝,才是他曹人杰一生的至爱,一匹来历不明的家马,本来就无足轻重,死了就死了吧。
  奈木扎静静躺在公路旁一棵行道树下。这是一棵银桦树,枝干粗壮,春风吹拂,已绽出一树新绿。一只兀鹫,在白云间滑翔。这是罕见的长条带白云,洁白的带状云,宛若一条圣洁的哈达。兀鹫从云带钻出来,呀呀嚣叫,朝着奈木扎遗体俯冲而下。
  七星瓢虫般的越野吉普,沿着笔直的柏油马路,急驶而去。

 

【十六  马王的最后结局】

  桃红柳绿的春天,是呼伦贝尔草原的旅游旺季。
  红艳艳的太阳从地平线冉冉升起,乞颜哈察便从蒙古包钻了出来,给马厩里的四匹马饮水喂食,再用刷子依次给每一匹马刷洗一遍,给它们装好马鞍、系好马镫、戴好流苏,披红挂绿打扮好后,将它们牵到桑巴盟旗旅游景点,等待兴致勃勃的游客光临。
  乞颜哈察是一位中年蒙古族汉子,同桑巴盟旗许多家庭一样,从事旅游业营生。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在风光旖旎的呼伦贝尔草原摆一个骑马摊,供游客租马骑乘,体验在内蒙古大草原扬鞭跃马的乐趣。
  旅游旺季,乞颜哈察生意极好,骑马摊前经常出现游客排队的现象,钱像流水一样流进他的腰包,唯一让他感觉不爽的是,自己的马匹少了点,仅有四匹供游客骑乘,要是再能多一两匹马就好了,生意就能更红火了。其实,他本来有五匹马做生意的,但有一匹最强壮的儿马奈木扎,一年前跑掉了,找了好久也没能找回来。
  乞颜哈察将四匹马系在拴马桩上,旅游局的大巴还没来到,难得的空闲,他坐在绿油油的草地抽起烟来。就在这时,二三十米开外,那匹大头马又晃入他的眼帘。
  乞颜哈察已经连续第五天看见这匹马了。第一次看见这匹马,并没引起乞颜哈察太多的注意,只是觉得这匹马脑袋比其他蒙古马要大一些,他就管它叫大头马。这匹大头马没戴马鞍,也没套马笼头,他以为是附近哪家牧民走丢的马匹,呼伦贝尔草原上的牧民,是绝不会牵走别家丢失的牲畜的,所以,他只是打量了它一眼,并没将它放在心上。但随后接连三天,每天早晨,当他将骑马摊拾掇停当,坐下来抽支烟,便会看见这匹大头马。连续几天都这样,便逐渐引起他兴趣。他仔细打量这匹大头马,身体似乎比其他蒙古马略高那么一点点,体色棕黄,鬃毛粗短,尾巴形状像一支巨大的毛笔,腰背中央那条脊中线漆黑如墨,马脸上有一块醒目的白斑,其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他家世代牧民,见的马多了,马就像人一样,各有各的长相,这不足为奇。让他感觉有意思的是这匹大头马见到他后那种想走拢来又害怕走拢来的表情。有两次,大头马走到离他只有四五米远的地方了,他试探着向它走去,但刚走了两步,它便受惊般地打了个响鼻转身跑掉了,可当他退回去后,它却又向他走拢来,站在离他四五米远的地方,耸动鼻翼作嗅闻状。
  乞颜哈察长年累月与马打交道,很能揣摩马的心思。他晓得,当一匹陌生马接连几天来到同一个地方看望同一个人,便是这匹马对这个人有了相当好感,当马朝这个人不断作嗅闻状,便是要将此人的气味铭刻在心里,动了想投靠的念头。
  马嗅觉灵敏,马会通过嗅闻来表达内心的情感。
  一匹陌生马,想要投靠到自己家来,对乞颜哈察来说,当然是件很开心的事。他想进一步试试,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于是,今早出门前,他随身带了一大块糌粑。
  果然像他预料的一样,当他坐下来吸烟时,那匹大头马又出现了。他等大头马走到离他四五米远时,便掏出随身佩带的腰刀,削了一片糌粑,摊在手掌上,然后微笑着慢慢向大头马走去。把糌粑摊在手掌上,是在向面前那匹马表示,人类那只万能的手上,只有表达情谊的食物,而没有想要谋害的武器。
  马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能一定程度读懂人的肢体语言。
  当乞颜哈察走过去时,大头马扭转身体,绷紧马腿,做出随时想要跳离的姿势,但它却没有跳离,而是脖颈伸直,眼睛盯着乞颜哈察手掌上那片糌粑,翕动鼻翼贪婪嗅闻。
  糌粑是内蒙地区一种传统食物,用青稞、牛奶、糖、盐为原料制成,有点像汉族地区的年糕,散发出一股草原特有的清香。
  乞颜哈察走到离大头马约两米的距离,停了下来,然后将手臂尽量往前伸,把那片糌粑送往大头马面前。大头马也尽量抻直脖颈,想要来取食乞颜哈察手掌上那片糌粑。遗憾的是,马嘴暂时还够不到乞颜哈察的手掌,还需要跨前一步,马的舌头才能卷走那片糌粑。

  乞颜哈察耐心地等待着。
  对乞颜哈察来说,留着一步的距离,让马主动跨过来取食他手掌上的糌粑,是驯养和调教马的一个小窍门。食物就在面前,人类的情谊就在面前,只要往前跨出小小的一步,就能享用美食,也享用人类的情谊。别看这小小的一步,意味着马彻底放松了对人的警惕,意味着马对人的信任感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意味着马将养成这样一个思维定势:只要再向人类多跨出一步,你就拥有了人的关怀和爱护。
  大头马犹豫了一会,终于向前跨出一步,马嘴伸到乞颜哈察手掌,吃掉那块散发着草原清香的糌粑。
  良好的开端,成功的一半。乞颜哈察又用同样的办法,将大头马一步步引到骑马摊。投食的过程,也就是笼络感情的过程。在食物的诱导下,很快,大头马就亦步亦趋地跟随在乞颜哈察身后,有点舍不得离开了。
  这时,旅游局好几辆大巴驶进呼伦贝尔草原,驶进桑巴盟旗旅游景点。骑马摊前一下变得热闹而拥挤,乞颜哈察忙碌起来,扶客人上马、喝令马匹沿着固定的路线在草原兜圈子、找钱补钱、扶客人下马、斟青稞酒、倒马奶茶,忙得晕头转向,也顾不上那匹大头马了。
  上午十点左右,乞颜哈察正要扶一位台湾来的女游客骑到马背上去,突然,肩头好像被背后什么东西拉了一下,他回头一看,惊讶得合不拢嘴,那匹大头马,正站在他身后,用马嘴轻轻叼咬他的衣肩。
  “你想干吗?”乞颜哈察问道,并伸出手去抚摸马脸,“你也想跟那些马一样,披鞍挂辔,为游客服务吗?”
  大头马频频颔首,噗哧噗哧打着响鼻。
  乞颜哈察从骑马摊横杆上取下一副马笼头来,将皮条张开,举到大头马面前,说:“你若真的有心投靠我,就把你的马头钻进马笼头来吧。”
  大头马忸怩着,脑袋在马笼头前点点磕磕,想往里钻,又有点犹豫。
  “我不勉强你,你好生想想吧。”乞颜哈察不急不躁,张开皮条将马笼头举在大头马面前耐心等待,“我不晓得你是什么来历,如果你是一匹从主人身边逃出来的马,如果你主人找到这里来了,我会把你交还给你主人的。我们蒙古汉子绝不会牵走别人家丢失的马。但如果你是一匹无主的野马,不不,你不可能是野马,我们呼伦贝尔草原过去有过野马,但那是一百年前的老黄历了,野马早就绝迹了。哦哦,如果你是一匹无主的流浪马,那就欢迎你到我家来,我乞颜哈察对着老天爷发誓,只要你不调皮捣蛋,我绝不会用鞭子抽你,只要有我乞颜哈察吃的,就绝不会饿着你。我保证,到了炎热的夏季,每天都会牵你到桑巴河去洗刷,到了严寒的冬季,每天都会在马厩里烧一盆炭火。”
  大头马终于将马头伸进张开的皮条来,钻进人类两千年前就发明的马笼头。
  乞颜哈察攥住缰绳,扳开大头马的嘴看了看,说:“牙口十一岁,还不算是太老,还算是壮年马啊。”他又摸摸大头马结实的马腿,翻转马蹄瞅了一眼,颇感意外地说:“啧啧,还没钉马掌哩。牙口十一岁的儿马没钉过马掌,也太奇怪了啊,看来啊,你确实是匹无主的流浪马。嘿嘿,我乞颜哈察去年不小心走失了一匹马,老天爷可怜我,今年又送还我一匹马来。嘿嘿,给你起个名字,你脑袋大,头大聪明,就叫你大头马好了。”
  大头马者,就是卡拉麦里国家自然保护区那匹编号117名叫白鹰的普氏野马。一个多月前,它离群出走,历经干难万险,行程数千公里,从新疆跑到内蒙,跑到呼伦贝尔草原。在桑巴盟旗旅游景点,它看见了乞颜哈察和他的骑马摊,看到了乞颜哈察家四匹披红挂彩专供游客骑乘游览、拍照留念的马。它暗中观察了好几天,还壮起胆子凑近了去嗅闻乞颜哈察身上的气味,它发现,乞颜哈察对待那四匹马态度很是和蔼,从不打骂,乞颜哈察身上有股特别浓厚的马的味道,一辈子积下的人马情缘;它也在不远的地方偷偷观察乞颜哈察家那四匹马是如何工作的,哦,梳洗得特别干净,金鞍银辔,披红挂彩,所要干的活,就是让游客骑在背上,在铺着绿丝绒般柔软草丝的大草原上,以小跑的姿势,兜上几圈,工作就算完成了,汗没有出,气没有喘,轻松得就跟玩儿似的。那些游客,虽然骑在马背上,但对马都抱有敬畏之心,一骑上马背,便规规矩矩坐端正,不敢乱说乱动,更不敢用两条大腿去夹马肚皮,也从没见有人往它们身上抽皮鞭。几圈兜下来,游客还会搂着马脖子照相,掏出花花绿绿的钞票塞给乞颜哈察,于是,乞颜哈察脸笑得像朵盛开的花,便会取出一块糌粑或一把黄豆,塞进马嘴,以示犒劳。白鹰看得心热眼馋。对马来说,这应该是最佳工作环境了,舒适优越,温暖祥和,正是它白鹰特别想要的生活,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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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蟒蛇》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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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蟒蛇
沈石溪

【一  金花求救,食蟒豹原来是阿黑】

  “沈站长,金花在门外,钻头觅缝想进来。”门卫在电话里向我报告。
  “它身体有没有受伤?”我一面处理办公桌上的文件,一面在电话里询问。
  “我们检查过了,没受什么伤,健康情况良好。”门卫很肯定地说。
  “那就不要理它。哦,想办法赶它走!”我在电话里很干脆地说。
  金花是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曾经救助过的一条蟒蛇,三个月前放归山林。一般人想当然地认为,将野生动物放归山林,就好比将鱼放归大海,它们脱离了野生动物救护站囚徒般的生活,重获自由,回到大自然母亲的怀抱,再也不会主动回到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其实不然,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被我们救助过的野生动物,放归山林后,过一段时间,突然又主动回到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那些野生动物之所以回来,有的是因为无法融入群体生活,有的是因为找不到足够的食物,有的是因为负了伤生命垂危,一句话,适应不了野外生活环境,惦记着救护站唾手可得的食物和安全保障,便又回到救护站来了。凡遇到这样的事,除了负伤者我们会进行包扎救治外,其余的不管是什么问题,我们的原则是:一律拒之门外!不是我们心狠,而是不想让它们养成依赖心理。我们这里不是避难所,不是养老院,更不是世外桃源,我们是野生动物救护站,我们的宗旨就是给那些遭遇不测的野生动物施以援手,帮助它们渡过难关,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回到大自然去做一个正常的野生动物。
  那条名叫金花的蟒蛇,既然没有负伤,那就对不起了,只能请它吃闭门羹。 

  十分钟后,电话铃再次响起,又是门卫打来的。
  “沈站长,我们怎么赶,它也不肯离开。它还用头撞铁丝网,血都撞出来了。你快来看看吧。”电话里传来门卫焦急的声音。
  “好吧,我就过来。”
  我叹了口气,放下手头的工作,拉上业务处的倩倩,一起赶往大门口。
  倩倩是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助理工程师,一位年轻姑娘,那条名叫金花的蟒蛇是她一手养大的。
  那条名叫金花的蟒蛇,果然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围墙外徘徊。我们是用铁丝网和水泥桩搭建的围墙,金花在围墙外游走,探头探脑,竭力想从铁丝网眼里钻进来,但铁丝网眼很小,它菱形的脑袋没法钻进来,便将那根火红的叉形舌须从铁丝网眼里伸进来,快速吞吐,就像一朵燃烧的火苗。
  毫无疑问,金花的形体动作表明,它很想钻进救护站来。
  我观察它的腹部,没有鼓凸现象,也就是说它一段时间内没进过食。我想,或许它是饥饿难忍,一时找不到食物,是来向我们乞讨食物的,于是我对倩倩说:“去弄只荷兰鼠来!”倩倩拔腿就往实验室跑。我们救护站实验室里养着好几笼荷兰鼠,供教学与实验用,有时也作为饲料投喂食肉动物。几分钟后,倩倩就捧着一只黑白相间的荷兰鼠回到围墙边。
  我提溜着鼠尾,将活蹦乱跳的荷兰鼠送到金花面前。虽然隔着一层铁丝网,但伸进网眼来的快速吞吐的叉形舌须还是触摸到荷兰鼠了。蛇舌是蛇身上很重要的器官,与颊窝热感应器神经相连,蛇靠吞吐这根叉形舌须来感知空气中微小的热量变化,迅速传导至颊窝热感应器,从而发现并探明猎物的藏身方位。荷兰鼠又是蟒蛇最喜欢的美食。我以为,当那根叉形舌须触碰到我手中的荷兰鼠,金花一定会兴奋得两眼放光,身体往后仰,张开长满钩齿的大嘴,做出噬咬捕食的动作来。但出乎我的意料,金花那根叉形舌须在荷兰鼠身上扫了两下,便将蛇头扭开去,玻璃珠子似的两只蛇眼又聚焦到倩倩身上,身体摆动扭曲,似乎在表达我们一时还无法破解的心声。
  “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说,“它好像不是为食物而来。”
  “是的,它不在意食物。”倩倩说,“它看起来很烦躁,哦,也许是很焦急,它肯定是遇到了麻烦,但不是食物问题。”
  身体没受伤,也没有饿肚皮,那它究竟想干什么呀?我突然就来了好奇心,我是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我知道,异常行为是揭开动物生存奥秘的金钥匙,我可不能错过了送上门来的这把金钥匙。我对倩倩说:“打开大门,放它进来!”
  门卫将救护站的大门打开了,倩倩站在门口,高声呼喊着金花的名字。
  我以为,大门一开启,金花就会迫不及待地吱溜钻进来。它费尽周折,敲门敲了老半天了,不就是想回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吗?现在门开了,饲养它多年的倩倩在门口迎接它,它如愿以偿了,当然会喜滋滋地快速游进来啊。
  又一次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大门开启后,金花是快速游了过来,但游到门口,游到倩倩面前,尾巴盘在地上,身体笔直升上来,蛇头升到与倩倩脑袋平行的高度,伸出叉形舌须,在倩倩脸上舔吻了几下,便转身向门外一条山沟游去,一面游走,还一面频频回头张望,好像是在看倩倩有没有跟着它一起走。倩倩瞪着两只疑惑的眼睛,站在原地没有动弹。金花游出去约二三十米远,见倩倩没跟上来,便又踅转回来,再次将尾巴盘在地上,蛇头升到与倩倩脑袋平行的高度,在倩倩脸上舔吻了几下,又转身向荒山沟游去……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几个来回。
  “它好像想让我们跟着它走。”倩倩说,“我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它应该是遇到了麻烦,来寻求帮助的。”
  我点点头。蟒蛇属于大型蛇类,脑容量较一般的蛇要大,能与饲养它的主人产生一定的情感交流,在印度和东南亚一带的山村,自古就有人将蟒蛇当宠物来饲养。金花是倩倩一手养大的,与倩倩朝夕相处了好几年,我相信倩倩能读懂金花的形体语言。
  “跟它走,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沉思了几分钟,果断下了决心。为了以防万一,我让业务处的裴国梁处长带着一支麻醉枪,与我们同行。我同时还让负责后勤工作的文副站长叫上几个身强力壮的民工,准备好铁笼、绳索、竹杠等器械,随时准备接应我们。
  看见我们几个人尾随着它走,金花不再回头,急遽扭动身体,沙沙沙飞快往前游走。看得出来,它心急如焚,一秒钟也不愿耽搁,想尽快赶到它想去的那个地方。
  我们一行三人,怀着极大的好奇心,紧追慢赶,气喘吁吁地跟在金花后面。

  穿过两条溪流,越过一座小山丘,来到一片茂密的热带雨林,金花突然间停了下来,用尾巴支地,身体笔直地竖了起来,全身肌肉绷紧,摆开一副攻击姿态,更特别的是,蛇嘴里还发出咝咝的叫唤声。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里,蛇是哑巴,不会叫,但解剖发现,许多蛇都是有声带的,蟒蛇也有声带,理论上说,是能够发出叫声的,但蟒蛇叫声很轻,且很少叫唤,只有在发情、捕食、与天敌搏杀等特殊状态下才会偶尔叫唤几声,因此常被人误解是不会发声的哑巴动物。我与动物打了了几十年交道,也还是头一次听到蟒蛇叫唤。那咝咝声,就像撕裂布帛的声音,轻微而悲苦,令人心悸。看得出来,金花正处在极度兴奋或极度痛苦之中。
  我们赶紧顺着金花的视线望去,就在二三十米远的前方,有一个约一尺见方的石洞,洞口草木葳蕤,十分隐秘,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在石洞左侧一丛红艳艳盛开的山杜鹃里,有一个黑乎乎的家伙,正蹲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洞口。花团锦簇,枝叶掩映,看不清楚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显然,金花非常在意藏在山杜鹃花丛中这个黑乎乎的家伙,那条叉形舌须快速吞吐,始终瞄准着黑乎乎的家伙。开始,我们以为是个穿黑衣服的人,一个潜入到自然保护区来的偷猎者。“出来!我们看见你了!”“再不出来,我们要报警了!”“我们带着麻醉枪呢,你想尝尝麻醉枪的滋味吗?”我们吆喝了几声,想把对方吓唬出来,但对方毫无反应。裴国梁捡起两块拳头大的鹅卵石扔了过去,咚的一声,有一块鹅卵石不偏不倚砸在那家伙的背上,突然就传来“呦欧——”的惊叫声,一个矫健的身影蹿跳起来。我们这才看清,这个黑乎乎的家伙,原来是一只豹子!
  “好像是阿黑!”倩倩眼尖,没等黑乎乎家伙站稳,就叫了起来。
  “没错,是阿黑!”裴国梁肯定地说。
  我再仔细望去,细长的流线型身体,漆黑油亮的皮毛,银针般闪闪发亮的胡须,棍子般细细长长的尾巴,果然是阿黑啊!
  它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平坦的草地上来了,好像刻意要向我们亮明身份似的,露出四只雪白的豹爪。这是阿黑身上最显著的特征,全身漆黑,唯独四只爪子雪白,就像穿着两双白球鞋一样。
  阿黑肯定早就认出我们了,它是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长大的,十分熟悉我们身上的气味,相距二三十米,它毫无疑问闻到了我们身上的气味,所以并没有像其他野豹一样见我们靠近便悄悄溜走,也没有对我们做出攻击姿态来。
  阿黑从山杜鹃花丛里跳出来,委屈地朝我们发出呜呜低嚎,还抡动那根漂亮的豹尾,好像在埋怨我们:你们这是搞什么名堂呀?破坏了我的好事,还用石头来砸我,我可真的是要生气了啊!
  低嚎数声后,阿黑又一抡尾巴,重新钻回山杜鹃花丛里去。
  “阿黑在这里做什么呀?”倩倩疑惑地问道。
  我和裴国梁面面相觑,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我们看见,阿黑本来躺卧在山杜鹃花丛中的身体腾地站立起来,背脊高耸,豹毛恣张,双目圆睁,目不转睛地盯着前面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我是学动物行为学的,知道豹子这套形体动作,意味着它发现了感兴趣的食物,正聚精会神等待猎物出现。我赶紧举起随身携带的望远镜,将焦距对准石洞口。
  若隐若现的石洞口,几株兰草无风自动,一条淡褐色的小蟒蛇扭动着身体,慢慢从洞口游了出来。小蟒蛇约有一尺来长,比筷子粗不了多少,身上带着透明的黏液,眼睛似乎也还没睁开呢,看得出来,是刚刚蹭破蛋壳孵出来的蟒蛇宝宝。
  在蟒蛇家族,蟒蛇宝宝一旦从蛋壳孵化出来,离开温暖的蛋壳,便会觉得冷,蟒蛇属于冷血动物,也叫变温动物,要靠外界的热量才能让身体变得暖和起来,才能获得生命活力,所以,蟒蛇宝宝蹭破蛋壳钻出来,恢复体力后,第一件最要紧做的事情,就是离开阴冷的石洞,爬到温暖的阳光下来,接受太阳的洗礼,舒舒服服洗个日光浴,让体内的生命之火蓬勃燃烧。
  毫无疑问,石洞口那条蟒蛇宝宝,就是在本能的驱使下,在往阳光能照得到的地方游爬。
  蟒蛇宝宝半个身体刚刚爬出石洞,阿黑突然往前一个蹿跃,就像一股黑色旋风,刹那间来到石洞口,阿呜一口就把蟒蛇宝宝咬进嘴去,连骨头都不用吐,嚼了几口便咽进肚去。动作娴熟,手脚麻利,看得出来,它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了,吃蟒蛇宝宝已经吃得熟能生巧了。在吞咽蟒蛇宝宝过程中,它微闭着眼,很陶醉的样子,就像在享用一道特别精美的小点心。吃完后,它还伸出灵巧的舌头舔理唇吻,将粘在胡须和嘴角边的血丝肉屑也舔干净了。太好吃了,一点也舍不得浪费。
  可怜的蟒蛇宝宝,从蛋壳里钻出来,还没游出洞口,便成了豹子的盘中餐。
  就在阿黑捕捉蟒蛇宝宝的过程中,金花身体剧烈翻扭,咝咝哀叫声不绝于耳,显得异常痛苦,它的嘴张开又闭拢,做出噬咬扑击状,几次三番想蹿上去与阿黑搏杀,但快蹿到阿黑面前时,却又返身游回到我们身边。
  不难判断,金花对阿黑捕食蟒蛇宝宝恨之入骨,却又无力制止阿黑行凶,希望我们能伸出援手,帮它对付阿黑。

  阿黑吃掉那条蟒蛇宝宝后,又钻进山杜鹃花丛躺卧下来,盯着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等待下一条蟒蛇宝宝出现。
  真相大白了,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里,有一窝正在孵化的蟒蛇蛋,那是金花产下的蟒蛇宝宝,阿黑像个狰狞的死神守在洞外,每钻出一条蟒蛇宝宝便一口吞吃掉。金花之所以跑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就是来向我们求救的,希望我们能救救它这些可怜的蟒蛇宝宝。
  “怎么办?”业务处裴国梁处长小声问我。
  “把阿黑赶走!”我毫不犹豫地说。
  倩倩立刻折了一根树枝,跑到山杜鹃花丛跟前,大声呵斥:“阿黑,过来!讨厌的东西,你在干什么呀?”
  阿黑也是倩倩一手养大的,我记得很清楚,三年前,阿黑被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时,刚生下两三天,眼睛还没睁开,已饿得奄奄一息,是倩倩用奶瓶把它喂大的。幼豹常会犯排便不畅的毛病,在野外生存的话,母豹要用舌头去舔幼豹的**,刺激幼豹排便。倩倩十分敬业,不嫌脏,经常用手指按摩幼豹**,以帮助阿黑正常排泄。有一次,阿黑约半岁龄的时候,也不知吃了什么脏东西,犯了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虚弱得连站也站不起来,倩倩好几天没合眼,守在阿黑身边……一点也不夸张地说,倩倩就是阿黑的人类妈妈,倩倩与阿黑之间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母子亲情。因此,倩倩敢冲出去教训阿黑,我也不担心倩倩会受到伤害。
  豹子的记性很好,倩倩与阿黑分别才三个月,阿黑当然认得倩倩,见倩倩过来,便站了起来,友善地扭动尾巴,还小心翼翼地走拢来,嗅闻倩倩的鞋子,还把脑袋伸过来想用脖子磨蹭倩倩的裤腿。豹子属于猫科动物,猫科动物表达信赖与友善的典型动就是用脖子来磨蹭人的裤腿。
  倩倩板着脸,嗖嗖挥舞树枝,在阿黑背上不轻不重抽了几下:“你这个坏良心的东西,金花待你这么好,你却吃它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真是狼心狗肺的家伙!”
  阿黑挨了打,腾地跳闪开去,委屈地呜呜叫唤,好像在说:“你干吗要打我,我做错了什么呀?”
  显然,阿黑并不知道捕食蟒蛇宝宝是一种错误行为。
  “跟你说不清楚,走开!滚开!滚得越远越好,不准你再到这里来捣乱了!”倩倩一面指着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一面挥舞树枝做驱赶状。
  阿黑似乎有点明白倩倩的意图了,呦呦,从喉咙里发出强悍的吼叫,音调提高了八度,脖颈还倔犟地扭挺着,显出桀骜不驯的神态采。
  “反了你了,说你不得了吗?滚,滚开!听明白没有?”倩倩瞪着一双美丽的杏眼,手舞树枝,气鼓鼓地追打阿黑。
  阿黑敏捷地躲闪着,躲过了倩倩的追打,在原地兜着圈子,倩倩疲于奔命,赶过来赶过去,再怎么赶,阿黑还是在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跟前。
  不像是在驱赶,倒像是在玩捉迷藏的游戏。
  倩倩累得气喘吁吁,阿黑却腾跳挪闪,轻松得就像在玩耍。
  就在这时,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里,又游出一条蟒蛇宝宝来,阿黑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往左边扑了一下,倩倩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左边,当她跳往左边试图阻拦时,阿黑却轻旋豹腰,从右边急蹿过去,啊呜一口又把刚钻出洞口的蟒蛇宝宝给吞吃了。
  金花痛苦得在地上打滚。
  “你还敢当着我的面撒野,看我不揍死你!”倩倩快气疯了,抡起树枝,劈头盖脑抽打阿黑,有几下树枝扫到阿黑的额头了,阿黑一口咬住树枝,再也不松口。

  “你松口!浑蛋,你松口!”倩倩使劲拔树枝,脸涨得通红,也无法将树枝从阿黑的口中拔出来。豹子的力气很大,比力气的话,一个女孩子哪里是豹子的对手啊。倩倩和阿黑就像在玩拔河游戏,倩倩拔不过阿黑,被阿黑一步步拖着走。
  我也手痒痒的,想参加到这拔河游戏里去。如果我和裴国梁都跑上去帮倩倩的话,我相信,三个人的力气一定比一只豹子要大,是能把树枝从阿黑口中拔出来的。但我仅仅是这样想想而已。阿黑不是我养大的,它对我的感情远不如对倩倩的感情深,我若冒冒失失去参与拔河游戏,就算赢了,它恼羞成怒,冲上来啊呜咬我一口,我岂不成了天字第一号傻瓜?我不仅没去帮倩倩拔河,还喝令她松开手,让阿黑把树枝给抢了去。我还是担心倩倩的安全,虽说阿黑是她一手养大的,虽说她与阿黑之间确有母子亲情,但阿黑毕竟是豹子,是嗜杀成性、茹毛饮血的野兽,且放归山林已长达三个多月,万一野性复萌,或者兽性大发,突然不念旧情了,朝倩倩阿呜咬一口,后果将不堪设想。
  “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靠阿黑太近了。”我对倩倩说,“人还会翻脸无情呢,更何况豹子呢。它吹胡子瞪眼的,已经开始恼怒了,你千万留神啊。”
  “它耍赖,它就是赖在这里不走,你说该怎么办?”倩倩气恼地说。
  “我看,只有使用麻醉枪了。”裴国梁处长提议道,“把阿黑麻翻后,送到别的保护区去,强迫它远离金花,这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裴国梁是位资深动物学家,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生活了四十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学术权威,业务上的顶梁柱,我很信任他,也很倚重他。
  “沈站长,怎么样?来一枪吧?”裴国梁拍拍手中的麻醉枪问我。
  我沉吟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阿黑是只豹子,而且是只在野外生存的豹子,不受人类道德与法纪的管束,它以守株待兔的方式,捕食这些刚刚孵化出来的从石洞里游出来的蟒蛇宝宝,虽然看起来很残忍,也很不人道,但这符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豹子属于掠食者,天生就要吃肉,且豹子喜食活物,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啃食动物腐尸,因此,豹子捕食活的猎物可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行为了。它猎取刚刚5睁化出来的毫无反抗能力的蟒蛇宝宝,也无可厚非。动物嘛,皆为机会主义者,欺软怕硬,按快乐原则行事,当然会以最低的风险和最小的消耗来猎取最容易捕捉的猎物。捕捉刚刚孵化的蟒蛇宝宝,风险是零,能量消耗极小,几乎是唾手可得,它又何乐而不为呢?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去指责和憎恨阿黑。
  要知道,麻醉枪虽然不会要了阿黑的命,但将一只动物深度麻醉,对它身体肯定会造成损害,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到万不得已,禁止对动物使用麻醉枪。但似乎我们也不能就这么无动于衷,听任阿黑守在石洞口将金花辛辛苦苦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一口一个吃个干净。金花属于金花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去保护金花蟒这种珍贵的野生动物;可是,阿黑属于金钱豹,金钱豹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豹又是金钱豹里最名贵的品种,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又怎么能随意去伤害它呢?手心手背都是肉,打手心会疼,打手背也会疼。叫我又怎么下得了手呢?
  “唉,早知道有今天,当初就不该乱点鸳鸯谱,把阿黑和金花并笼饲养。”我叹了一口气,用一种后悔的口气说道。
  一句话,把倩倩说得满脸通红,把裴国梁说得面露愧色。

 

【二  三年前的情缘,是天意还是巧合】

  那是三年前发生的事了,往事历历在目。
  葫芦寨一位姓庄的村民上山砍柴,在一个树洞里捡到一只小黑豹,母豹也许是外出捕食遭遇了意外,不见了踪影,小黑豹已饿了好几天,实在没东西可吃,就吃树叶充饥,却又咽不下去,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瘦得皮包骨头,虚弱得脑袋都无力竖立起来,姓庄的村民看着它可怜,便将小黑豹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这天刚好是倩倩从林学院毕业来我们救护站工作的第一天,我就把饲养这只小黑豹的任务交给了这位美女大学生。凡野生动物来到我们救护站,都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还要起个名字,倩倩给小黑豹起名阿黑。这只豹孤儿全身漆黑,是只雄性小黑豹,起名阿黑,倒也妥帖。
  几天后,冰川乡一位姓蒋的乡邮递员,往偏远山寨投送邮件时,路过一条箐沟,看见一只红颊檬正在攻击一条小蟒蛇。这是一只经验丰富的红颊檬,面孑L红得发紫,露出一口结实的犬牙,不断玩着声东击西的把戏,冷不防向前一蹿,在小蟒蛇身上狠狠咬一口。小蟒蛇仅有一米多长,身体比酒盅粗不了多少,金黄色的斑纹柔和得就像初升的太阳,属于才蜕了一两次皮的幼蛇,缺乏对付红颊檬这样天敌的经验。当红颊蒙往东闪动时,蛇脑袋也急急忙忙移向东面防御,结果正中了红颊檬的圈套,被红颊蒙在身上咬出一个口子来。看这情形,要不了多长时间,这条小蟒蛇便会成为这只红颊檬的盘中餐。姓蒋的乡邮递员在我们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受过培训,是我们动物保护协会的成员,对野生动物不仅有保护意识,还有保护知识,知道这条通体金黄的小蟒蛇属于珍贵的金花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便用挑邮件的扁担,将那只红颊檬赶走,救下了这条遍体鳞伤的小蟒蛇,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我又把饲养这条金花蟒的工作交给了倩倩。这是一条雌性小蟒蛇,倩倩在登记造册时,给它起名叫金花,很贴切,也有美感,叫起来也挺顺口。
  本来,阿黑属于哺乳动物,金花属于爬行动物,阿黑饲养在六号馆,金花饲养在七号馆,就像两股道上跑的车,彼此毫不相干,彼此永不相交。谁也没想到,偶然一件小事,将它们凑合到了一起,从而改变了它们的命运。
  大约在阿黑和金花来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两个月后的一天中午,倩倩从食堂吃完饭后回到饲养基地,先路过七号馆,朝里头瞄了一眼,通常这个时候,金花应该在馆中央那棵小樟树的树荫下盘成一团睡觉,可她搜寻的眼光在小樟树四周转了一圈,却没看见金花。她赶紧打开铁门,到改装成洞状的兽房里找,也没找到金花,又在七号馆旮旯角落四处找了一遍,仍未见金花踪影。倩倩吓出一身冷汗。被救治的动物不辞而别,或者莫名其妙失踪了,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算是严重事故,按工作条例规定,负责饲养的工作人员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倩倩心急火燎地跑来向我报告,我撂下筷子,跑步从食堂赶往饲养基地,帮着倩倩在七号馆仔仔细细又搜查了一遍,仍没找到金花。七号馆是一个专门为饲养蟒蛇和其他爬行类动物搭建的笼舍,四面墙都是用双层铁丝网围成的,网眼很小,金花是不可能钻得出去的;有的爬行动物善于在泥土中打洞,所以笼舍地面都铺着水泥,金花也是不可能在地上打个洞逃走的。
  就在我们急得团团转时,隔壁六号馆里突然传来阿黑呦啊呦啊的欢叫声。小豹子天性爱玩,我们到笼子里逗它玩,它玩得高兴了,就会发出呦啊呦啊的撒欢声。我熟悉阿黑这种兴高采烈的欢叫声,倩倩当然比我更熟悉。问题是,中午时分,救护站工作人员不是在食堂用午餐,就是回宿舍午休,没人去逗阿黑玩的呀!我与倩倩面面相觑,突然间我俩同时跳了起来,扑向当做南墙的那面铁丝网;我与倩倩几乎在同一时间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失踪的金花会不会就在六号馆里呀?

  没想到,事情还仅仅只是个开始,麻烦接踵而来。
  金花回到七号馆的第二天,倩倩就来向我报告说,金花和阿黑都表现出了异常行为。在这之前,金花吃饱后最爱待的地方就是笼子中央那棵小樟树,或者缠绕在树枝上晒太阳,或者盘在树下闭目养神,但现在,它却整天都在七号馆与六号馆之间的双层铁丝网前徘徊,从左边游到右边,又从右边游到左边,两只眼睛始终盯着铁丝网背后的六号馆,一面来回游动,一面还将那根鲜红的叉状舌须不断地从小小的网眼伸出去,执拗地寻找着可以穿越铁丝网去到六号馆的路径与机;阿黑的表现与金花的表现如出一辙,在这之前,阿黑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笼舍里那块木墩,这是一棵千年古松,枯死后,树干锯掉了,留下一截约半米高的树墩,这成了阿黑的最爱,有事没事都会跳到树墩上去,或趴在树墩上睡懒觉,或抠挖树墩磨砺爪子,但现在,它也整天在六号馆与七号馆之间的隔墙前徘徊,从左踱到右,又从右跑到左,还用爪子去抠挖铁丝网眼,找寻着能冲破阻隔去金花身旁的路径与机会。
  “这怎么办呀?”倩倩柳眉紧锁,焦急地问我。
  “没事的。”我说,“时间会淡化感情,会冲淡记忆。不用去理会它们,过几天,它们就会恢复正常的。”
  但我说错了,八九天过去了,事情非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了。金花仍然在七号馆与六号馆之间的双层铁丝网前来来回回游走,看不出任何厌倦的表情,甚至,它会摇动身体,用蛇头和蛇脖狠狠敲打铁丝网,啪,啪啪,金黄的蛇头和蛇脖泛起一片可怕的血色,但它好像是个受虐狂似的,过了一会儿,又摇动身体,就像打流星锤一样,啪,啪啪,抡起蛇头和蛇脖狠狠敲打铁丝网,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囚徒要砸碎牢笼。阿黑的表现与金花的不差上下,也仍然整天在六号馆与七号馆之间的隔墙前徘徊,乐此不疲,没有任何想要停下来的迹象。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它还会低嚎一声扑到隔墙上,狂怒地用牙齿拼命啃咬铁丝网。别说它这么一只才三个多月大的幼豹了,就是一只成年豹子,也无法咬开坚硬的铁丝网啊。它柔软的嘴唇咬破了,牙龈也咬出了血,给人的感觉,它情愿以生命为代价,也要冲破牢笼,去到金花身边。

  “咫尺千里,咫尺天涯,相见却无法相聚,也太可怜了啊。”倩倩不无同情地说。
  “不合适。”在一旁的裴国梁断然说道,“把一只豹子和一条蟒蛇养在一起,全世界都没有先例,还不知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呢。这种违背物种规律的事情,不碰为妙。”
  从事过动物饲养工作的人都知道,不同种类的动物,有些是可以圈在一个笼子饲养的,有些是不可以圈在一个笼子饲养的,如斑马和鸵鸟是可以圈在一起的,狮和虎也可并笼饲养,但鹰和兔、狼和狐、熊和虎等等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共享一个空间的。据我所知,从来没有谁做过将一条蟒蛇和一只豹子圈养在一只笼子里的实验。蟒蛇属于爬行动物,豹子属于哺乳动物,在动物分类学上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更重要的是,蟒蛇与豹子都是丛林顶级杀手,只要有合适机会,蟒蛇很乐意将豹子吞进肚子去,豹子也很想尝尝鲜美的蟒蛇肉。把这两种动物并笼饲养,无论如何也是极不妥当的啊。
  在业务问题上,以裴处长的意见为准。”我明确表了个态。
  “我不过是提了个建议罢了呀,领导不采纳, 就当我没说好了。”倩倩赌气地说道,“现在该怎么办嘛?看着金花天天撞墙?看着阿黑天天咬铁丝网?”
  “这不难办,”裴国梁说,“可以移笼,给金花搬家,搬得离阿黑远一点,彼此看不到身影,彼此闻不到气味,彼此听不到声音,彻底切断它们要在一起的念想。”
  “这是个好主意,就按裴处长的意见办。”我再次明确表态。我是野生动物救护站的站长,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我一言九鼎,我说了算。
  说干就干,我们立即将金花串笼,搬到三十四号馆去了。三十四号馆坐落在饲养基地的东南端,阿黑居住的六号馆坐落在饲养基地的西北角,相距约一公里,隔着一条溪流,还隔着一座小山,如此遥远的距离,别说看到对方的身影、听到对方的声音了,再灵敏的鼻子,也休想闻到对方的气味。连彼此的气味都闻不到了,还有什么戏可唱呀。

  彻底拆散,断绝念想。也许梦中它们还能相会,但动物会不会像人类那样做梦,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至今还没有一种科学仪器能侦测到动物睡眠时有梦境活动。
  我以为,金花与阿黑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可我又失算了。金花串笼后的第二天,倩倩来向我报告说,阿黑显得很烦躁,在六号馆里不停地跑动,不停地嚎叫,叫声凄凉;金花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搬到三十四号馆后,就好像到了一个长满毒刺的仙人掌窝,浑身不自在,不停地蹦躂扭动,晚上也不睡觉,伸长脖颈,神情忧伤地瞭望西北方向。我说,不用理会它们,这是思念惯性,惯性一过,思念就自动停止了,最多两三天,它们就会平静下来的。第三天,倩倩又满脸愁云地来向我报告,自打金花搬走后,阿黑就不进食了,喂它肉糜它不吃,喂它牛奶它也不喝;强行给它灌食,将牛奶装在奶瓶里,可它咬紧牙关,怎么也扳不开它的嘴,无法把奶瓶塞到它嘴里去。无独有偶,金花也开始拒食了。拿一只它最爱吃的荷兰鼠放到它面前晃动,要是在以前,它会两眼放光,闪电般朝前一击,将荷兰鼠咬进嘴去,但现在,它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把脑袋扭转过去,默默地游开了;强行给它填食,扳开它的嘴,将荷兰鼠塞进它的嘴,还用小棍子将荷兰鼠深深捅进它的食道,似乎已经咽下去了,但松开它后,它却蠕动脖颈,又把荷兰鼠给吐了出来。
  我赶紧拉着裴国梁来到饲养基地,去到六号馆和三十四号馆实地观察,果然像倩倩所说的那样,阿黑趴在那棵树墩上发呆,肚皮瘪瘪的,眼睛蓄满渴盼,食盆里有新鲜的牛肉糜,可它却连望也不望食盆一眼,它本来胖乎乎的,像只大肉球,才几天不见,就瘦了一大圈,连肩胛骨都支棱出来了;金花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有气无力地盘在笼子里,已饿得身体都竖不起来了,不晓得蟒蛇有没有磁场感应,反正它始终面对着西北方向,两只眼睛蓄满忧伤,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也才几天没见,却也瘦得像刚刚冬眠醒来后的虚弱模样。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面对的不是一条蟒蛇和一只黑豹,而是有情感有思想的两个囚徒,这两个囚徒不满意我们将它们分隔开,在以绝食的方式跟我们进行坚决斗争,跟命运进行顽强抗争。
  “嘿嘿,动物版的牛郎织女。”裴国梁讪笑着说。
  “要不要请兽医来看看呀?”我提议道。
  “没听说过兽医还能治相思病。”倩倩说,“相思病和癌症是至今为止人类难以攻克的两大顽症。”
  我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今天这个尴尬局面,都是你粗心大意造成的,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是金花没钻进豹笼去过,要是它和阿黑没在一起兴高采烈玩耍过,哪里会有相思病,哪里会有绝食斗争!”

  “啊啊,把责任全部推到一个小女子身上,羞不羞哪!”倩倩不服气地说,“我倒觉得它们很投缘,似乎冥冥中有一种神秘力量,把它们推到了一起。用天意来解释,我认为最恰当不过了。你们别笑,我没跟你们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这条小雌蟒叫什么名字?金花。这只小雄豹叫什么名字?阿黑。谁都说这两个名字起得很恰当,是吗?你们看过《五朵金花》和《阿诗玛》这这两部电影吗?在《五朵金花》里,金花象征着纯洁无瑕的爱情,在阿诗玛》里,阿黑也象征着坚贞不渝的爱情。金花是爱之花,阿黑是情之种。金花在苦苦等待自己生命的另一半,阿黑也在芏苦苦寻找自己生命的另一半。金花和阿黑一见倾心,心心相印,是爱之花遇到情之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花和阿黑这两个名字,象征着难分难舍,象征着永相厮守,象征着永不分离。这难道不是天意吗?”
  《五朵金花》和《阿诗玛》这两部电影,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影响很大,金花和阿黑这两个名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这我知道。但仅凭这两个名字相同,就把它们想在一起玩耍说成是一种天意,说成是冥冥之中神秘力量在撮合,这也太牵强附会了吧!我揶揄道:“倩倩同志,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你不该来饲养动物的,你该去当作家,充分发挥你擅长幻想的天赋,胡编乱造,写小说或编剧本什么的,既可出名,又可挣稿费,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啊!”
  倩倩脸红耳赤,嗫嚅道:“那……那你们说该怎办嘛?”
  “我也束手无策了。”裴国梁说,“请兽医来肯定是没用的。把它们养在一个笼子里,好像……好像也有点……有点荒唐。”
  “沈站长,你不是经常教育我们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吗?为什么不可以试一试呢?”
  “哦,你是在批评我太保守了,批评我因循守旧。”裴国梁笑着对倩倩说。
  把一条小蟒蛇和一只小豹子养在一个笼子里,就是开拓创新,把它们分隔开,就是因循守旧,这个逻辑好像不成立。可我没敢吱声,因为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来了。而眼前这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必须立刻解决,如果再听任它们继续绝食下去,要不了一两天,它们就会变成笼子里两具饿殍。
  我们的工作宗旨,就是为野生动物开创新的生活,而绝不是把它们推向死亡。
  “沈站长,你就让我试一试吧,我求你了!”倩倩恳切地说,“我的直觉一向很灵的,我的直觉告诉我,倘若把金花和阿黑养在一个笼子里,它们会很快活的,它们不会吵架,更不会互相伤害,它们会健康幸福地一起长大,它们会创造一个不同物种和平相处的兽间奇迹,它们会创造一段爬行动物与哺乳动物相亲相爱的旷世情缘。”
  “你在写诗哪!你怎么老也改不掉文学青年的坏毛病!”我又白了倩倩一眼,“你别忘了,它们都是丛林杀手,它们都是食肉猛兽,万一来个蛇吞豹,或者来个豹吃蛇,如何是好?怎么收场?”
  “这倒不会,哦,我是说暂时不会。”裴国梁笑着说,“阿黑牙口只有两三个月,别说是一条蟒蛇了,就是一条黄鳝,它也吃不下的;金花也才蜕过两次皮,最多也就能吞食老鼠或鸡鸭什么的,胃口再大也不可能把阿黑吞进去的啊。”

  “沈站长,你就行个方便,让我做个实验吧。”倩倩再次恳求,“我敢立下军令状,把金花和阿黑并笼饲养,万一发生事故,我负责赔偿。放心吧,我会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它们身边,万一出现互相为食的苗头,我会立即采取措施,把它们分隔开的。再说这段时间老百姓送来救治的动物太多,我们饲养基地已经人满为患了,哦,不不,是兽满为患了,把金花和阿黑并笼饲养,还能腾出空笼来饲养别的动物,一举两得,多好啊。”
  我的视线移向裴国梁,用目光征求他的意见。
  “你别看我,我已经黔驴技穷了。”裴国梁眼睛看着天上说。
  “我没把你免职吧?你也没写辞职申请啊。裴国梁同志,我友情提醒,你现在还是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的业务处长。”我严肃地说,“既然占着茅坑,就请一定拉屎!”
  裴国梁龇牙咧嘴,难受得好像真的便秘了,哼啊哼啊半天,也没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反对就是同意,不表态也是一种表态。”我说,“既然你们两个人都同意将金花和阿黑并笼饲养,我作为领导,也不好太官僚了,应该充分尊重下属的意见。”
  裴国梁一个劲嘿嘿嘿傻笑,我理解是默认了我的决定。
  我一挥手,倩倩欢天喜地地跑去找了两个帮手,立即将金花从三十四号馆移居到六号馆里来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金花被送进六号馆时的感人情景:本来无精打采趴在树墩上的阿黑,一看见金花,就像注射了特效兴奋剂,两只眼睛流光溢彩,一下就从半米多高的树墩上跳下来,呦欧呦欧欢叫着,奔到金花面前,伸出舌头拼命舔吻金花的脸;金花也回报同样的热情,身体一着地便嗖嗖嗖迎着阿黑蹿游,到了阿黑面前,叉形舌须快速吞吐,就像盖章一样,在阿黑身上盖了个遍。它们好像立刻就恢复了食欲,一起去到食盆前,不用催促,阿黑就狼吞虎咽,将小半盆肉糜一扫而空;当倩倩将一只荷兰鼠从小笼子里放出来,不用逗引,金花立刻闪电般蹿上来,一日将荷兰鼠吞进嘴去。进食后,它们变得更有活力了,阿黑深情搂抱金花的颈,金花轻轻缠绕阿黑的腰,高兴得在地上打滚,用它们特有的方式,庆贺久别重逢。
  我心里酸溜溜的,有点无奈,也有点沮丧。我观察裴国梁的表情,似笑非笑,我相信他的心情跟我一样,酸溜溜的,有点无奈,也有点沮丧。
  阿黑和金花值得庆贺,因为它们的绝食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们活该沮丧,因为我们的分隔政策遭到了可耻的失败。
  从此以后,金花和阿黑就生活在一个笼子里。
  我们曾担心当它们渐渐长大后,会不会因为争食而发生吵架或打架?会不会因为物种不同、行为相异而互相疏远?友谊能经受得住时间考验吗?时间长了会不会彼此厌烦,关系出现裂痕甚至破裂?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心纯属多余。金花和阿黑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典范,自打并笼饲养后,从没吵过架,更别说打架了。它们的友谊与日俱增,可以说形影不离,要好得就像一对亲兄妹。它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互相追逐,玩累后,金花就盘成-个大圆圈,把阿黑圈在怀里,阿黑将头枕在金花身上,惬意地伸懒腰。

  哀牢山温差大,中午,阳光炽热,温度升高,蟒蛇属于变温动物,耐不得高温,阿黑就会用自己的身体替金花遮挡烈日;半夜,凉雾弥漫,气温偏低,阿黑就会抱住金花,用自己的身体给金花取暖。它们甚至学会了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性。蟒蛇生性懒散,三五天才喂食一次,吃饱后就要睡觉,一睡就是十多个小时,盘在角落里一动不动。阿黑表现得非常有耐心,当金花蒙头大睡时,从不会去吵醒金花,不叫也不闹,不跳也不跑,静静地待在一旁,等到金花睡醒后,才欢天喜地地追着金花玩耍:豹子生性爱闹,每天喂食一次,吃饱后就跳到半米高的树墩上胡抓乱刨,还发出呦呜呦呜的吼叫声,弄得木屑进溅,要不然就在笼子的沙池里打滚,弄得尘沙飞扬,金花紧随在阿黑后面,免不了会被迸溅的木屑击中,或被飞扬的尘沙呛着,可它从没表现出讨厌或嫌弃来,总是以最大的宽容来容忍阿黑的闹腾。
  更难能可贵的是,蟒与豹同为食肉动物,但金花和阿黑之间从未因争食而翻过脸,我们往食盆里扔肉排,阿黑狼吞虎咽时,金花会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望着阿黑进食,那副满足的神情,就像自己也在享用美食。同样,当金花进食时,阿黑也绅士般地站在一旁,即使它饥肠辘辘,也绝不会强盗般地冲过去抢夺。
  有一次,我们把一只活鸡扔进笼子去以锻炼金花捕食活物的能力。那是一只花翎大公鸡,强悍而机敏,当金花吞吐着叉形舌须向猎物逼近时,花翎大公鸡跳起来用琥珀色的嘴喙去啄金花玻璃珠子似的蛇眼,金花刹那间张开巨大蟒嘴,迅速噬咬。花翎大公鸡反应极快,拍扇着翅膀,咯咯咯啼叫着,飞到笼顶,鸡爪抠住笼顶的铁丝网眼,就像果子似的悬吊在笼顶,再也不愿意下来了。蟒蛇虽然身上有鳞片,能攀缘粗糙的树干,但却无法爬到四米多高的笼顶去,望鸡兴叹,急得在笼子里团团转。
  这时候,阿黑抬头望望悬吊在笼顶的花翎大公鸡,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威严的低吼,腾地起跳,跳到笼子的铁丝网墙上,指爪抠住铁丝网眼,不顾一切地向上攀登。当时它还只有一岁半龄,身体还没有强健到可以在铁丝网墙上自由攀爬跳跃的程度,我们所有人都还是头一次看见它攀爬铁丝网墙。它显然缺乏攀爬铁丝网墙的经验,指爪抠而不紧,刚爬上去三步,又滑下来两步,似乎指爪都抠疼了,咝咝倒吸冷气,但它仍顽强向上攀登,终于爬到铁丝网墙三米高的位置,然后,喘了喘气,用足全身力气,四肢猛蹬铁丝网墙,奋不顾身地跳向笼顶。当它身体跳到花翎大公鸡前时,伸出一只前爪使劲往上一撩,就像采摘果子似的将悬吊在笼顶的花翎大公鸡拉扯下来。花翎大公鸡掉地后,绝望地啼叫着,疯狂地扇动翅膀,还想逃跑,但已经迟了,没等它再次起飞,金花长长的身体就像被施了魔法的捆妖绳,突然间飙飞过来,一下就将花翎大公鸡捆绑住,然后施展蟒蛇最厉害的绞杀技能,越缠越紧,缠得花翎大公鸡两眼翻白……阿黑从近四米高的笼顶掉了下来,——猫科动物都有从高处坠落时在半空刹那间调整身体姿势的本领,换句话说,只要有一定的高度,猫科动物无论是仰面掉下来还是侧身掉下来,掉地的时候都会是四只爪子先落地——阿黑也是如此,在半空中一挺豹腰灵巧地翻转身四爪向下平稳落地,但爪子刚一落地,它就像踩着了火炭似的欧地嚎叫呻吟起来,左后爪悬空钩弯,只靠三只爪子支撑站立了。
  当时我和倩倩刚巧就在六号馆附近,目睹了阿黑笼顶捉鸡的全过程,看到阿黑左后爪悬空钩弯,立即打开铁门钻进去,抬起阿黑的左后爪一看,有一枚指爪开裂了,另一枚指爪缺了半块,脚掌也被锋利的铁丝割开,涌出一缕血浆……一个多月后,那只悬空的左后爪才能落地,二三个月后,伤口才痊愈并长出了新的指爪。

  让人惊讶的是,金花似乎知道阿黑是为了它才负伤挂彩,当阿黑侧躺下来时,蛇头便会伸到阿黑那只负伤的左后爪来,那根鲜红的叉状舌须快速吞吐,舔吻阿黑割破的脚掌和折断的指爪,像是在用蟒蛇特有的方法为阿黑疗伤,又像是在吐露心曲:哦,亲爱的,我知道你为我负了伤,你还疼吗?疼得慌的话,你就哼哼吧。你好棒哟!我好佩服你哟!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心里别提有多感激你了!
  光阴荏苒,转眼两年半过去了。阿黑长大了,它的身体呈优美的流线型,四肢强健,爪牙锋利,全身豹毛就像涂过一层黑釉似的闪闪发亮,那根与身躯差不多长的豹尾刚劲有力,它已变成一只身长一米五威武英俊的青年雄豹了。金花也长大了,身长三米六,身体最粗的部位直径达二十公分,身上金黄色的斑纹浓艳如油画,变成一条漂亮的金花大蟒了。在野化训练时,阿黑已能毫不费力地扑倒并宰杀小羊,金花也已经能轻松地将兔子绞死并囫囵吞进肚去。
  野化训练是把从小在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长大的动物放归山林的前奏和预演。我们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地把动物养大,而是让它们重新适应野外生活,回到大自然母亲的怀抱。将将动物放归山林,依照动物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进度,有个严格的时间表。大型猫科动物最佳放归山林的时间是两岁半龄至三岁龄之间。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滞后。提前了,生理和心理都还稚嫩,自立能力偏低,容易发生意外;滞后了,开拓精神和应变能力反而降低,还有可能会产生心理问题,也难以适应弱肉强食的丛林生活。阿黑是金钱豹的变种,属于大型猫科动物,已到了最佳放归山林的年龄。巧的是,我们查阅一篇从印度翻译过来的饲养蟒蛇的文献资料,蟒蛇放归山林的最佳时间也是两岁半龄左右。也许这真的是一种天意,它们在一只笼子里相伴成长,又可以结伴同行,一起回到大自然母亲的怀抱。
  说得明白一点,就是要在相同的时间里,把金花和阿黑放到原始森林去,让金花成为野生蟒蛇,让阿黑成为野生黑豹。
  在讨论把金花和阿黑放归山林的方案时,倩倩提议,将金花和阿黑放归到同一片原始森林,她的理由是:金花和阿黑是在一只笼子里长大的,友谊牢不可破,不但不会发生蟒吞豹或豹吃蟒。的悲剧,还能互相帮衬,携手并进,一加一的力量远远大于二,有利于它们度过一个月的高危期。
  高危期,是我们行内惯用的术语,全称叫高度危险期。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长大的动物,放归山林,最初的一个月非常关键。在野生动物救护站,它们食无忧,居无忧,病无忧,安全无忧,变成野生动物后,它们食堪忧,居堪忧,病堪忧,安全堪忧,用举步维艰、度日如年四个字来形容,绝对不算过分。虽然在将它们放归山林前,有一个野化训练过程,但就好比军事演习与实际打仗之差别,动物的野化训练与实际做一只野生动物有着质的差别。据统计,至少有百分之三十的动物在放归山林头一个月里被饥饿、疾病和天敌夺走生命。毫不夸张地说,那些从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走出去的动物,放归山林的最初一个月,就是名副其实的死亡月,行内称之为高危期,只要咬紧牙关度过了这最初的一个月,死亡率就会直线下降,生存几率就会直线上升,就算脱胎换骨变成了真正的野生动物。
  听了倩倩的提议,业务处裴国梁处长没有说话。我理解,裴国梁是提不出反对意见,所以保持沉默,也就是默认了倩倩关于将金花和阿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放归山林的方案。

 

【三  荒山野岭,爱在延续】

  经过仔细掂量,我们决定于六月六日早晨六点零六分在哀牢山南麓一个名为石榴湾的地方将金花和阿黑一起放归山林。石榴湾,顾名思义,是一片长着野石榴树的亚热带河谷湿地,两三米宽的玉带河蜿蜒流淌。蟒蛇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喜热怕冷,最适宜的温度是摄氏二十五度至摄氏三十五度。石榴湾年平均气温二十六度,是蟒蛇理想的生长环境。玉带河虽小却水量充沛,终年不枯,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水源,黄麂、黑麂、马鹿、羚羊等哺类动物经常要光顾玉带河饮水,石榴湾还有田鼠、松鼠、竹鼠、短尾兔等许多啮齿类动物,为金花和阿黑提供了取之不尽的食物源。更重要的是,石榴湾地处哀牢山腹地,与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相距五六公里,四周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形成天然屏障,人迹杳然,金花和阿黑生活在这里,可免受人类的骚扰。
  之所以在时间和地点上选择一连串的“六”字及谐音,也是想讨个口彩,六六大顺,希望金花和阿黑回到大自然母亲怀抱后,心想事成,一切顺利。
  很清晰地记得打开笼子将金花和阿黑放归山林的情景。一大早,我们就用轻型卡车沿着简易公路将金花和阿黑运送到放归点,六点零六分,天色蒙蒙亮,我们打开了铁笼子的门。阿黑首先蹿出笼子,跳下卡车,向丛林跑去;金花的动作要迟缓得多,从笼子里钻出来后,在卡车上踟蹰不前。阿黑跑出去约一百多米后,似乎想起金花还在卡车上,又踅转回来,站在卡车下冲着金花呦呦嗬嗬叫,似乎在召唤金花:这儿有山有水,有树有草,好玩极了,快下来吧!金花试探着要从卡车上爬下来,可轻型卡车车厢离地面约有八十公分垂直高度,金花似乎有点害怕,试探了好几次,都不敢爬下来。阿黑跑拢去,横着身体站在卡车车厢前,刚好就像一块垫脚石一样,金花这才脖颈搁到阿黑脊背,再从阿黑脊背滑到地面,然后阿黑在前面开道,金花紧随其后,消失在茫茫密林中。
  说金花和阿黑消失了,那是指从我们这些运送它们的人的视线中消失了,其实它们仍然还在我们的监控之中。阿黑脖子上戴着挂套式微型无线脉冲发射器,金花背部一块鳞片下也植入了嵌入式微型无线脉冲发射器,可以连续一个月不间断地发射脉冲信号。按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工作条例,凡得到我们救助的重要野生动物,在放归山林时,都要在放归点合适明位置设置监控岗,这个监控岗通常存在一个月,二十四小时值班,全天候金方位跟踪观察它们的行踪,或摄像拍照,或文字记录,留下珍贵的第一手科研资料,也带有暗中保护的意思,必要时或关键时进行适当干预,尽量帮助它们度过放归山林最初一个月的高危期。
  金花和阿黑当然属于很重要的野生动物,我们事先在石榴湾附近山坡一棵菩提树上搭建一个小木屋作为监控点。这是一棵千年菩提,枝繁叶茂,巨大的树冠像把绿伞,既遮挡烈日,也遮挡风雨。我们的小木屋搭建在三根虬髯状枝桠形成的树杈间,牢固而隐秘,离地面约三十多米高,背靠大山,面向河谷,居高临下,视界开阔,一览无余,是很理想的监控点。我们配备了高倍望远镜、数码摄像机、无线脉冲信号接收仪等较先进的野外科考设备,方圆六七公里范围尽收眼底,只要金花和阿黑不离开石榴湾,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们的掌控中。
  六月七日,正在千年菩提小木屋值班的倩倩用数码摄像机拍到了这样几段画面:
  (画面一)上午十点二十七分,玉带河畔,金花在河的西岸,阿黑在河的东岸,隔河朝一个方向前行。金花脑袋高昂,无声地在花草灌木间滑行,一边游动,一边快速吞吐那根叉状舌须;阿黑则压低身姿,蹑手蹑脚向前潜行,一面走,一面还瞪着那双铜铃豹眼四处张望。显然,它们肚子饿了,想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摄像机镜头一直跟踪到它们走进河谷尽头那片茂密的灌丛,直到完全看不到它们为止。
  (画面二)下午两点十四分,金花和阿黑一前一后从河谷尽头那片茂密的灌丛钻了出来。金花脑袋垂得很低,蛇头几乎是贴着地面在慢吞吞游动,显得无精打采的样子;阿黑跟在金花后面,豹尾耷拉在两胯间,也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它们的肚皮都是空瘪瘪的,一看就明白,它们第一次结伴打猎,结果很不走运,无功而返。
  (画面三)下午五点零七分,阿黑大概是饿坏了,跑到玉带河沙滩上,用豹爪挖掘沙砾,似乎是在寻找蚯蚓或贝壳类水生动物来充饥,但它经验不足,运气也实在太差,什么也没找到,啃了一嘴沙子,用爪掌洗了半天脸,这才将粘在唇须和嘴角上的沙土清洗干净。它回到一棵歪脖子野石榴树下,这棵野石榴树长得奇形怪状,枝杈横七竖八,看上去像一艘三桅船,树身起码有两围粗,且成四十五度歪斜,树根位置形成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天然夹角。这棵野石榴树,少说也有百岁年轮,称得上是棵石榴树王了。阿黑昨晚就在这棵石榴树王下过夜,今天又回到这棵石榴树王下。

  (画面四)傍晚六点三十三分,夕阳西下,夜幕悄悄降临,冷风习习,气温一下降了下来。阿黑蜷缩在石榴树王树根的夹角里,这里背风,相对要暖和些。看来阿黑把这棵石榴树王当做它的窝巢了。金花从一丛兰草背后游了出来,它的肚皮仍是空瘪瘪的,饥饿更增添了夜的料峭寒意,它的动作似乎有点僵木了,缓慢而又吃力地游动,游到了阿黑身边,阿黑站了起来,金花动作娴熟地将身体盘在阿黑身下,蛇头与豹头枕在一起,相拥而寐。它们都饥饿难忍,它们都是嗜血成性的丛林杀手,它们可以互相为食,如果它们想这样做的话,然而,它们却宁愿忍受饥饿的折磨,互相取暖,度过这漫长的黑夜。
  天渐渐黑下来了,影像越来越模糊,黑夜终于吞噬了一切,摄像机停止了拍摄。
  六月九日,轮到裴国梁在千年菩提的小木屋值班,他用数码摄像机捕捉到了两段精彩的画面:
  (画面一)上午七点五十九分,迎着初升的太阳,金花在河滩灌丛巡游,找寻可餐之物。突然,从一棵野石榴树背后蹿出两只红颊獴来。红颊獴又叫斑点獴、赤面獴、爪哇獴、印度獴,是一种身长约四十厘米的小型食肉兽,牙齿锋利,性情凶猛,喜食蛇类,即使有蛇国王者之称的眼镜蛇,也常常成为红颊獴的腹中餐,是蛇类名副其实的天敌和克星。这是一对夫妻獴,雄獴躯体更强壮,毛色也更浓艳,雌獴身体稍小些,毛色也偏雅丽。
  一般来说,红颊獴是不敢轻易袭击成年蟒蛇的,红颊獴属于轻量级丛林杀手,蟒蛇属于重量级丛林杀手,不在一个级别上,身长三米以上的成年蟒,能将红颊獴活活绞死,也可将红颊獴一口吞进肚去。这对夫妻獴也许是看出金花是刚出道的雌蟒,缺乏格斗与搏杀的经验,也许是看出金花已饿得体虚乏力较容易对付,也有可能这对夫妻獴已连续多日没找到果腹的食物,万恶饿为首,饥饿让它们的胆量成倍膨胀,它们竟然向金花发起攻击。雄獴直插金花正面,雌獴绕到金花尾部,还挺讲究战术的,形成飞了两面夹击之势。金花将身体盘成圆圈,流星锤般的蛇头昂立起来,以应对红颊獴的两面夹击。雄獴叽叽叫着,吹胡子瞪眼,左右摇晃,摆开一副想寻找破绽跃跃欲扑的架势。金花张开布满倒齿的嘴巴,也左移右晃,严防死守,以阻挡雄獴扑咬。就在金花注意力高度集中在雄獴身上时,雌獴不宣而战,闷声不响扑上来,在金花尾部阿呜咬了一口。金花疼得身体扭成麻花,急忙扭转脖颈去咬在尾部偷袭的雌獴,蟒蛇蹿咬的速度快如闪电,但雌獴早有准备,身手异常敏捷,以更快的速度跳闪开去。金花咬了个空。就在这时,雄獴又急蹿而至,在金花后背啃了一口。红颊獴牙齿的锋利度不亚于钢锯,一口下去,金花身上便皮开肉绽。金花蛇头又立即弹射回去,咬了个回马枪,遗憾的是,又只咬到透明的空气。粘在蛇尾后面的雌獴又趁机射冷箭般地蹿了上来……金花怒不可遏,猛地一挺,飙飞起来,长长的身体盘成一张网,向雄獴罩了过去,假如能成功地将雄獴罩住,金花的身体立刻就会变成死亡绞索,可惜的是,“网”撒空了。金花再次扭挺身体飙飞起来,“网”向在背后蠢蠢欲动的雌獴,可恼的是,獴的躲闪技巧极高,轻轻一跳,也躲过了金花的攻击。金花愤怒到了极点,只要夫妻獴一挨近它,进入有效攻击范围,它就扭挺飙飞,试图“网”住并绞杀对方,但每一次进攻都无法奏效。
  金花是在野生动物救护站里长大的,缺乏丛林生活经验,它不知道,它的一次又一次的攻击行为,正中了夫妻獴的圈套,并在圈套里越钻越深了。獴捉蛇,最惯用的伎俩,就是将蛇激怒,引诱蛇进攻,等到蛇耗尽体力后,再扑上来将筋疲力尽的蛇撕碎吞食。金花少说也有一百多斤,如此体重的蟒蛇,每一次扭挺飙飞像“网”似的撒出去,都要耗费很大的体力,且又是处于饥饿状态,一次又一次玩这个动作,很快就气力不支,扭挺飙飞的距离越缩越短,“网”也越撒越近,终于,它累得气喘吁吁,本来紧凑的身体变得松松垮垮,透支了体力也透支了生命,再也没力气蹦跳了,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向茂密的灌丛逃窜。夫妻獴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品尝鲜美蟒蛇肉的机会,蹿上来,频频噬咬金花的后背及尾巴。开始,金花还会扭转身体来反扑,但渐渐地,它连反扑的力气也没有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突然,阿黑出现在摄像机镜头里。刚才的画面里没有阿黑,它有可能是独自跑到玉带河边找食去了,听到红颊獴叽叽哩哩的叫闹声,这才闻讯赶来的。阿黑看到了雄獴跳到金花背上啃咬的场景,它怒不可遏,飞奔而至,纵身一跃,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向雄獴。雄獴正扬扬得意噬咬蟒背,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条已没有力气进行有效反抗的金花大蟒身上,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一只黑豹从天而降扑到自己身上来。
  一般来说,两种兽类相斗,有第三方出现时,第三方是不会这么冲动地跳出来帮衬某一方去击败另一方的。食肉动物都是机会主义者,都会玩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把戏,都乐意以最小的风险牟取最多的食物,所以,当看到两种兽类相争,第三方会采用坐山观虎斗的策略,让相斗的双方决出输赢。当某一方变成了食物,另一方筋疲力尽时,这才会咆哮着冲出来,赶走胜利的一方,独霸胜利果实。这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食物的美事,何乐而不为呢?阿黑打破了常规,在獴与蟒还没决出胜负还斗得难分难解时,就出手干预,就偏袒快要失败的蟒而攻击快要取胜的獴,这完全不符合食肉兽的行为准则,也大大出乎这对夫妻獴的意料。所以,当阿黑凌空扑向雄獴时,不但雄獴毫无防备,那只雌獴看见阿黑扑向自己的伴侣,也懵了,惊讶地瞪大眼珠,既忘了尖叫;也忘了应该及时逃跑。阿黑扑了个准,一下把雄獴按翻,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在雄獴后颈部狠狠咬了一口,然后又一个转身,扑向正在左侧发愣的雌獴。当阿黑豹爪快要落到雌獴身上时,雌獴这才如梦初醒,尖叫一声扭头想逃,已经来不及了,它的身体已被凌厉的豹爪击中,胖乎乎的躯体皮球似的在地上打滚,它再次爬起来逃跑,阿黑已咬碎了它的脑壳。
  摄像机的镜头移过去,移到金花身上,金花已回转身来,张开巨大的蟒嘴,一日咬住已半死不活的雄獴的头,蠕动脖子,正慢慢将整只雄獴一点一点吞进肚去。对金花而言,不仅得到了丰盛的獴肉大餐,更是将咬伤自己的仇敌吞进肚去,心理和生理得到了双重满足。虽然尾部与背部被夫妻獴咬伤,但疮口很小,并无大碍,蟒蛇的自愈能力很强,要不了几天,伤口就会痊愈的。
  可怜的夫妻獴,鲜美的蟒蛇肉没吃到,反被蟒蛇和豹子给吞食了。
  这组镜头有点血腥,大自然每天都在上演这样血腥的镜头。
  (画面二)下午四点五十分,金花和阿黑都在那棵石榴树王下憩息,蟒蛇进食后就要睡觉,以睡眠来帮助消化食物,豹子吃饱后也会睡个懒觉,以享受片刻的安宁。太阳西斜,阳光温暖而柔和。橘红色的浓艳的阳光,从野石榴树枝桠间洒落下来,给绿茵茵的草地涂抹了一层瑰丽的色斑。金花醒了,游动身体,来到阿黑面前。几个小时前吞食了一只红颊獴,又睡了一个惬意的午觉,金花疲惫的身心完全得到了恢复,蛇头高昂,快速吞吐火焰般明亮的叉形舌须,突然就扭起了难得一见的蛇舞。蛇是大自然的舞蹈高手,求偶期间,雄蛇和雌蛇都会在自己中意的配偶面前,优雅地扭动身体,在风吟鸟鸣大自然天籁音乐的伴奏下,舞兮蹈兮,用优美的肢体语言互吐情愫。在印度和东南亚一带,至今还保留着舞蛇的习俗,舞蛇人吹响竹笛或口弦,盘在竹篓里的蛇便会昂起头来,随着音乐的节奏扭转、摆动、飘摇自己的身体。蛇的舞蹈天赋可见一斑。
  在摄像机的镜头里,金花忽而用尾巴支地,蛇头高昂,身体有节奏地一点一点升高,就像在举行升旗仪式一样;忽而身体波浪形扭动,它本来就是一条金花大蟒,身上布满金色的斑纹,金色的晚霞洒落在它金色的身体上,波浪形抖动时,金光闪闪,摇出一片碎金;忽而身体弯斜,就像一条金色的彩虹飘撒开去,在空中形成一条金色的弧线;忽而蛇头从高处飘逸而下,像道金色的瀑布,温柔地滑过阿黑的额头,留下一个温暖的吻……金花不愧是个天才舞蹈家,舞得激情澎湃,精美绝伦。毫无疑问,它是在用蛇特有的肢体语言,感谢阿黑在它危急时刻出手相救。
  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包括蛇在内。
  从六月十日至六月十七日,整整一周,据设在千年菩提小木屋监控点报告,金花和阿黑没再遭遇什么灾难,但觅食却不顺利,在这漫长的七天里头,金花只抓到过一只老鼠,阿黑只吃到两只青蛙。金花饿得直流口涎,长时间抬头望着天空中飞翔的鸟,似乎在幻想,要是正在飞翔的鸟,突然间被风刮断了翅膀,从天空笔直地掉下来,直接掉进它的嘴里,那该多好啊;阿黑则在月亮升起来后,长时间抬头凝望银盘似的一轮满月,也似乎在幻想,如果月亮是一只香喷喷的牛肉馅饼,那该多好啊,它就可以跳起来咬一口充饥了。

  六月十八日,轮到我在千年菩提的小木屋值班,我幸运地用数码摄像机记录了两个会让所有动物学家都妒忌死的镜头:
  (画面一)上午十点零一分,金花爬上那棵石榴树王,这棵野石榴树枝桠横七竖八,金花将长长的身体缠绕在一根酒盅粗细的树枝上,蛇头藏进树叶后面,静止不动。它身上金色的斑纹与这棵石榴树王树皮的颜色非常接近,就像穿了一身迷彩服,与树融为—体,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究竟是一条蛇还是一根树枝。六月,正是石榴花开的季节,枝头绽满粉红色的石榴花。不时有鸟飞落到这棵石榴树王上来,在枝桠间蹦蹦跳跳,忽而又展翅飞走了。金花始终纹丝不动,就好像真的是一根没有知觉的树枝,只有那根叉状舌须,不断从树叶间穿透出来,像架灵敏的小雷达,探测猎物远近。
  过了一个多小时,有一群鹭鸶,路过石榴湾上空,鹭鸶洁白的羽翼就像朵朵白云,在蓝天翱翔。突然,有一只鹭鸶,从高空飘然而下,落到石榴树王上。这是一只羽翼刚刚丰满的新生代鹭鸶,头部与背部都还没有长出丝状饰羽,飞行技巧和飞翔能力都还稚嫩,估计是有点飞不动了,想落到树冠上来歇歇脚。这只倒霉的鹭鸶,刚巧就落在距金花蛇头约半米远的一根树权上。这只鹭鸶显然缺乏丛林生活经验,误将色彩斑斓的蟒蛇当作普通树枝了。有一只甲虫爬到金花蛇嘴前那簇树叶上,这是一只七星瓢虫,绿叶映衬,在阳光下闪烁迷人的光斑。这只鹭鸶当然不肯放弃嘴边的美食,伸长脖子去啄食,就在鹭鸶嘴壳将七星瓢虫啄住的一瞬间,那簇绿叶爆炸了,蛇头闪电般蹿过来,一口将鹭鸶咬进嘴去!可怜的鹭鸶,翅膀猛烈摇扇,双腿拼命踢蹬,还想抗争,但已无济于事,金花脖颈缓慢有力地蠕动,一点一点将鹭鸶吞了进去。
  金花是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长大的,从来没见它伪装成“树枝”来偷袭过路的鸟,也没人教它这么做过,这完全是一种无师白通,是一种本能。对动物而言,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在饥饿的催逼下,在生存压力中,蛰伏在体内的所有潜在能力,都将被一一开发出来。

  我把摄像机的镜头从这棵石榴树王的树冠往下移,移到了地面,镜头里出现了阿黑。它站在树下仰头望着正在吞食鹭鸶的金花,不断用舌头舔着嘴唇,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突然,它一个蹿跃跳到树干上,豹爪抠住粗糙的树皮,噌噌噌往上爬。豹子也是爬树的高手,阿黑很快爬到金花身边,这个时候,金花已将鹭鸶囫囵吞进肚去,只剩两只鹭鸶脚爪还在蛇嘴外面,很快,鹭鸶的两只脚爪也被吞进蛇嘴去了,蛇脖子鼓凸出来,那块鼓凸的东西又缓慢地滑向蛇腹,金花脸上浮现出心满意足的惬意表情……阿黑目睹了金花捕捉并吞食鹭鸶的全过程,口涎滴滴答答从嘴角流淌出来,在枝桠间团团转,呦呦欧欧发出委屈的叫声,似乎在说:你倒是吃得满嘴流油了,我可是饿得眼冒金星,饱女不知饿汉饥,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刚才飞走的那群鹭鸶又飞回来了,在石榴树王的上空盘旋。阿黑也想学金花的样捕捉鹭鸶,在树权间趴了下来,耸肩屈腿做出扑抓的姿势,抬头凝望天空,眼巴巴等着鹭鸶飞落下来。遗憾的是,阿黑浑身漆黑,与石榴树王的颜色反差很大,石榴树本来就属于低矮乔木,这棵石榴树虽为树王,也比松柏榆樟等乔木要矮小,阿黑躯体壮硕,在石榴树王上无法藏得严严实实,别说鹭鸶在空中俯瞰,随便从哪个角度都能一眼就看到阿黑。鹭鸶们在半空咯咯吭吭鸣叫,似乎在互相提醒:树上藏着一只黑豹,危险,切勿降落!这群鹭鸶在石榴树王上空盘绕几匝,便振翅飞走了。
  可怜的阿黑,在石榴树王上守候了半天,连一片羽毛也没得到,只得灰溜溜地回到地面。本来嘛,在树上捉鸟,就不是豹子狩猎的强项。
  据我对蟒蛇的了解,蟒蛇一旦吃到东西后,便会游离狩猎场,找一个隐蔽、清静、安全的地方呼呼大睡,以消化体内的食物。奇怪的是,金花吞进去一只鹭鸶了,虽说一只鹭鸶对身长三米多的金花来说,不能说撑得打饱嗝,但怎么说也算是进过食了,至少也算是吃了个半饱了,却没有从石榴树王上爬下来,仍缠绕在那根弯曲如虬髯般的枝桠上,蛇头仍藏进叶簇,仍是一副守株待鸟的捕食姿势。
  它想干吗呀?暂时还是个谜。
  (画面二)下午三点四十九分,金花仍一动不动缠绕在石榴树王上。阿黑在玉带河边追逐一只野兔,眼瞅着豹爪就要落到兔背上了,兔子突然钻进草丛里的一个地洞,阿黑用豹爪掘洞,累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将土洞挖出半米来深,兔子突然从另一个洞口蹿出来,蹦跳几下,又钻进另一个地洞里去了。
  狡兔三窟,就是要对付阿黑这样的掠食者。
  兔肉没吃到,白白消耗宝贵的体力,阿黑沮丧地趴在石榴树王下一丛蒿草上,脸半埋进臂弯,以恢复体力,好继续找寻可以充饥的食物。
  天空响起呼啦呼啦的翅膀振动声,阳光下,闪动一片瑰丽的色彩,我赶紧将摄像机对准天空,一只绿孔雀,拖着五彩斑斓的尾羽,正从玉带河对岸一棵高高的木棉树滑翔而下。

  孔雀羽毛鲜艳,尤其是雄孔雀的尾羽,张开时,光彩夺目,美艳绝伦,俗称孔雀开屏,堪称美丽的代名词。然而,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孔雀却是因过度竞争而误入进化歧途的代表性物种。尾羽大而艳丽的雄孔雀更容易俘获雌孔雀芳心,更容易得到交配机会,也更容易复制基因留下后代,于是,每一只雄孔雀都渴望自己长出比别的雄孔雀更大更好看的尾屏,久而久之,尾屏小而羽色单调的雄孔雀被淘汰出局。这种无序竞争带来的后果是,每一只雄孔雀都拖着一条笨重的大尾巴。这条大尾巴,除了美丽,除了满足雌孔雀病态的审美需求,别无它用,用华而不实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不仅成了飞行的累赘,艳丽的尾屏还容易暴露目标,成为掠食者的捕捉对象。孔雀的繁殖能力并不低,每窝产八枚卵,小孔雀长到一岁时即可繁衍后代,但千百年来孔雀在大自然里的数量却不多,属于种群弱小一族,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雄孔雀身上那条虚荣的尾屏在作祟,招来更多的杀戮与不幸。
  不仅如此,在所有会飞的鸟类中,孔雀的飞行能力是最弱的,笨拙而缓慢,不仅飞行的高度有限,飞行的距离也很短,尤其是成年雄孔雀,竭尽全力也只能从地面飞到二三十米高的树上,多数雄孔雀干脆就不飞了,更多的是在地面行走,走到高处,然后滑翔而下。孔雀的滑翔优美潇洒,撑开金蓝色的双翼和饰有眼状环纹的绚丽尾屏,像一朵五彩祥云,缓缓飘落,在接近树枝或地面时,摇翼收尾,翩然降临。
  这只雄孔雀,就落到了石榴树王的树冠上。也不知道是老天爷的故意安排,还是命运之神的暗中眷顾,雄孔雀降落树冠时,两只脚爪抓住一根酒盅粗细的树枝,由于身体沉重,再加上降落时的重量,那根酒盅粗细的树枝被压弯了,深深沉了下去,雄孔雀也重心不稳,戴有冠羽的脑袋朝下,尾屏朝上,身体往下倾斜,那孔雀脑袋,刚好就磕头拜佛似的伸到金花面前。金花自然不会客气,蛇嘴贲张,闪电般将孔雀脑袋连同大半截脖子一口衔进巨大的蛇嘴。雄孔雀拼命挣扎,翅膀噼里啪啦拍打,双爪狠命撕扯,可怜的石榴树王,正当石榴结籽的季节,满树刚刚开始结籽的小石榴,雨点般洒落下去,翼羽凋零,尾屏破碎,绿叶纷飞,艳丽的孔雀羽毛纷飞,就像下了一场彩色的鹅毛大雪……
  阿黑站在树下看,看得心痒眼馋,看得口水直流。
  就在这个时候,那只雄孔雀突然就从树上掉落下来,掉到阿黑面前。雄孔雀的脖子已经咬断,那只金蓝色的饰有冠羽的美丽的孔雀脑袋,就像折断的麦穗,软绵绵耷拉在胸前,它还没有咽气,摇扇着凋零的翅膀,拖拽着破碎的尾屏,摇摇晃晃奔逃,逃出去几步,便跌倒在地,又挣扎着爬起来,往前逃窜。阿黑扑了过去,一只年轻力壮的山豹,对付一只垂死挣扎的孔雀,那真是小菜一碟,阿黑很快抓住孔雀,用嘴拔掉羽毛,兴奋地啃咬起来。
  表面看起来,好像是金花咬得不紧,这才让已经衔进嘴里的孔雀从树上掉落下来。但我知道,事情绝非如此简单。我了解蟒蛇,上下颚长有三十多枚牙齿,细长的蛇牙朝里弯曲,就像鱼钩,咬住猎物后,无论猎物怎么挣扎,蛇牙只会越咬越深,绝无可能挣脱出来的。我还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被蟒蛇咬住的猎物还能从树上掉下来的。只有一种解释,金花将孔雀咬伤后,有意松开了嘴,将已经到了嘴里的食物投给了阿黑。
  似乎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想,当阿黑成功抓住孔雀并拔毛啖肉时,金花绷紧的身体舒展开来,柔软的身体惬意地顺着树干滑行,滑下树来,游进草丛不见了。毫无疑问,金花是按蟒蛇的生活习性,吃饱后,找个隐蔽、清静、安全的角,落睡觉去了。
  六月二十三日,轮到倩倩在千年菩提小木屋值班,她用数码摄像机拍到了如下画面:

  一只灰兔在掘食竹笋,阿黑远远观察,老练地绕到上风口,压低身体,借着灌木和蒿草的掩护,蹑手蹑脚接近灰兔,当来到离灰兔约二十来米远时,突然蹿了上去。这是猫科动物最典型、也是最有效的捕猎方式。遗憾的是,这只灰兔也很老练,在听到异常动静的一瞬间,扭头飞奔。阿黑竭尽全力扑向目标,豹子腿长步阔,一步相当于灰兔三步,眼瞅着就要追上灰兔了,灰兔吱溜一个急转弯,钻进一个直径约二十多公分的土洞里。阿黑用爪子去扒,却无济于事。就在这时,金花突然从灌丛里钻出来,拱进土洞。钻洞走穴是蛇的拿手好戏,洞穴里的灰兔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从另一个洞口逃窜。阿黑在金花钻洞的当儿,早就虎视眈眈守候在一旁了。草丛里传出一点异常响动,两只豹眼便炯炯有神,视线灵敏地转移过去。当毛茸茸的兔耳潜望镜般从隐藏在草丛深处的另一只洞口冒上来后,阿黑便不声不响绕了过去,兔脑袋刚伸出洞口,阿黑便闪电般扑过去!可怜的灰兔,后有蟒蛇追撵,前有豹子伏击,插翅难逃,瞬间成了蟒和豹的午餐……
  七月二日,轮到裴国梁在千年菩提小木屋值班,他用数码摄像机拍到这样两段画面:
  (画面一)上午十一点整,阿黑以那棵石榴树王为轴心,在方圆五六公里的范围内,布置气味边界线。它在树干、裸岩、灌丛土丘喷射自己的尿液,磨蹭自己的身体,留下一些体毛。猫科动物有着强烈的领地意识,喷射尿液,粘挂体毛,是豹子惯用的圈划领地的方式,也叫气味标记,是在警告形成食物竞争关系的掠食者:这块土地已归我阿黑所有,我是这里的统治者,不经我允许,擅入我的领地,都是一种侵略行为,我决不会容忍的,我会为保卫自己的生存领地而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
  蟒蛇的领地意识远不如豹子那么强烈,雄蟒基本没有领地概念,一生游荡,哪儿有食物就往哪儿流窜,就像人类社会中的游牧民族,逐食而居,四海为家;雌蟒只是在产卵抱窝阶段有领地意识,不允许其他掠食者靠近自己的产房。
  在阿黑积极布置气味边界线时,金花袖手旁观,自顾自地在玉带河一带巡游觅食。
  (画面二)下午两点零一分,金花长长的身体盘成圆圈,在玉带河边湿润的草地静静等待猎物上门,就在这时,突然间,金花的脑袋笔直竖了起来,如临大敌地张开嘴,露出满嘴倒钩状的蛇牙。过了一会儿,对面草丛里,又游出一条蟒蛇来。那条陌生的蟒蛇明显要比金花大,身长超过五米,身体最粗的部位直径超过三十公分,色彩也比金花浓艳,身上的斑纹呈古铜色,一看就知道,与金花同一种类,也是金花大蟒。
  摄像机的镜头又推近了一些,看得更清楚了,陌生蟒蛇靠近**的那段尾巴较为膨大,尾巴自前往后渐渐变细,**两侧有明显的后肢残余痕迹,这些生理特征表明,来者是一条雄蟒。我们根据这条雄蟒身上古铜色斑纹,姑且称它为古铜雄蟒。
  这个时候,阿黑正在约两公里外的一棵木棉树树干上喷射尿液。
  古铜雄蟒一直游到金花跟前约一米半远的距离,也将上半段身体竖立起来。很快,古铜雄蟒身体竖立的高度超过了金花,金花不甘示弱,又扭动下半身的肌肉,将身体往上蹿了蹿,脑袋的高度超过了古铜雄蟒,古铜雄蟒也不甘示弱,也扭动下半身的肌肉,将身体往上蹿了蹿,脑袋的高度又盖过了金花;金花的颈部膨胀起来,比平常要粗了许多,粗壮的脖颈小幅摆动,立刻,古铜雄蟒的颈部也膨胀开来,明显比金花要粗壮得多,大幅摆动。
  这是一种对峙,也是一种炫耀,是在用形体语言向对方展示自己的实力:我比你更有力量!我比你更加强壮!
  要是双方都是雄性,或双方都是雌性,这种互相对峙和炫耀的结果,就是打斗,就是噬咬,就是搏杀,但如果是一雄一雌,这种互相对峙和炫耀的结果,就有可能会演变成相识、相慕、相恋、相爱。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动物界的普遍规律。

  古铜雄蟒是雄性,金花是雌性,古铜雄蟒成熟强壮,金花青春年少情窦初开,就好比干柴烈火,有一粒火星,便会燃起熊熊烈焰。
  很快,双方就由互相对峙进入了互相倾慕。古铜雄蟒蛇头悠悠晃过来,轻轻在金花脸颊上拍打一下;金花也投桃报李,弓起身体,弯成漂亮的S形,蛇头波浪形优雅地滑过去,在古铜雄蟒身上柳枝拂水似的抚摸了一下,你来我往,交颈厮磨,渐入佳境……
  六月石榴结籽,也是蟒蛇发情交配暗结珠胎的好日子。
  就在这个时候,阿黑回来了。阿黑的鼻子很灵,老远就闻到了古铜雄蟒的气味,呦呦吼叫,一路小跑,来到正在缠绵的两条蟒蛇跟前,弓腰耸肩,全身豹毛恣张,如临大敌,朝着古铜雄蟒龇牙咧嘴咆哮。阿黑的这个行为表明,跟人一样,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气味,每条蟒蛇身上也都有不同的气味。阿黑并非对蟒蛇这种动物有好感,而仅仅是对金花这一条特定的蟒蛇有好感,除了金花以外,它对蟒蛇也像对待其他形成竞争关系的掠食者一样,本能地反感,本能地排斥。
  古铜雄蟒张大嘴巴,露出满口可怕的倒钩状牙齿,粗壮的身体强劲扭动,做出攻击姿态。阿黑也吹胡子瞪眼,不断吼叫,摆开厮杀架势。
  金花在阿黑出现时,便知趣地溜走了,游进一丛灌木躲了起来。
  古铜雄蟒与阿黑互相对峙,互相威胁,互相恫吓。
  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中,蟒蛇和山豹都属于顶级杀手,力量不分上下,勇猛也不分上下,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成年蟒蛇能吞食幼豹,成年豹子能咬杀幼蟒,但成年蟒蛇与成年豹子间却很少发生争斗。成年蟒蛇很难在保证自己不会受伤的前提下成功绞杀一只成年豹子,同样,成年豹子也很难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成功咬杀一条成年蟒蛇。即使在野外不期相遇,双方也被迫采取克制的态度,你瞪我两眼,我吼你两嗓子,然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但总体来说,豹子因为行动敏捷,奔跑速度快,能抢得先机,握有主动权,自然也就略占上风。
  古铜雄蟒采取以进为退的策略,蛇头流星锤般撞了过来,趁阿黑跳跃躲闪之际,快速扭动身体,往后面撤退。当阿黑气势汹汹追上来时,古铜雄蟒又故伎重演,恶狠狠蹿上去噬咬,迫使阿黑往后跳闪,然后,长长的蛇身体又吱溜往后撤出十多米远……
  就这样,古铜雄蟒一点一点成功退进玉带河,然后,甩动身体,顺流而下。
  阿黑沿着河岸奔跑,仍愤怒咆哮,追逐游水潜逃的古铜雄蟒。

  蟒蛇是游泳高手,古铜雄蟒毫不费力就游出阿黑用尿液和残毛布置的气味边界线。
  阿黑这才停止追撵,得意地在河滩上连连打滚。它成功地将入侵自己领地的掠食者驱赶出去,当然会得意。然后,它再次将尿液喷洒在河岸裸露的岩石上,强化和巩固自己的气味边界线。做完这件事后,它有点累了,便回到石榴树王下,枕着金花呼呼大睡。
  动物界的最高友谊,就是分享栖息地和分享食物,取长补短,互相帮衬,彼此给对方带来生存利益;友谊的最高境界,就是随着时间推移,友谊不松弛、不褪色、不变质,就像窖藏陈年老酒,愈久弥香,地久天长。
  让人欣慰的是,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金花和阿黑的友谊,都百分百地达到了动物界的最高友谊,都百分百地达到了友谊的最高境界。
  一个月的高危期很快结束了,按照计划,我们将观察哨撤了。换句话说,人类的眼睛再也不会盯着它们了,它们是真正的野生动物了,享有完全的自由,爱干什么干什么。
  在动手将搭建在千年菩提上的小木屋拆掉时,裴国梁处长指着缠绕在石榴树王枝桠间的金花和趴在金花身旁的阿黑,深有感触地说:“它们的友谊牢不可破。现在我相信了,爱能超越物种界线,爱能创造奇迹。”
  “是啊。”我说,“阿黑和金花创造了一个神话,也留下了一段佳话。”
  “嘿,想当初,我提议将阿黑和金花并笼饲养,有人可是投了反对票的哦。”倩倩瞟了裴国梁一眼,揶揄道,“要不是我当初的坚持,哪有今天的奇迹?”
  裴国梁的脸微微泛红,自嘲道:“年纪大了,有点保守,这也是正常的嘛。再说了,我可没投反对票,我不过是暂时投了弃权票。我要真投了反对票,阿黑和金花恐怕早就在绝食斗争中光荣牺牲了啊。”
  我咳了两声,又清了清嗓子,表示领导有话要讲,让他们保持肃静,然后我威严地扫了倩倩一眼,又睨视了裴国梁一眼,说:“你们都不要贪天之功,据为已有。没有我这个做站长的在你们的申请报告上签字同意,并自始至终在背后为你们撑腰,阿黑和金花并笼饲养的事能办得成吗?依我看,倩倩有疲劳,裴处长有苦劳,功劳嘛……嘿嘿……归领导了。”
  “哇噻,这也太不公平了啊——”倩倩两眼翻白,一副快要被气晕了的模样。
  有功劳嘛,当然是大家争抢,这很正常。

 

【四  棒打鸳鸯,永远的幽灵】

  又有一条蟒蛇宝宝从掩映在荒草中的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里吃力地爬了出来,阿黑兴奋地嚎了一声,嗖地蹿跃上来,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将蟒蛇宝宝拦腰咬成两截,比人吃甘蔗还利索,还骨渣都不吐,三下五除二便吞进肚去。
  金花痛苦地在地上翻滚,用求救的眼光望着我们。
  我完全能理解金花此时此刻锥心刺骨的痛苦,它第一次做母亲,含辛茹苦好不容易将卵孵化成蟒蛇宝宝,一出世便眼睁睁看着它们惨遭血腥屠杀,更让它悲伤的是,屠杀它宝宝的竟然是它无比信赖的阿黑,这等于在心灵的伤口上又撒了一层盐,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怎么样,沈站长,用不用麻醉枪呀?”裴国梁再一次问我,“再犹豫的话,只怕是这一窝蟒蛇宝宝,都会被阿黑吃得一条都不剩啊。”
  我叹了一口气,轻轻点了点头。
  裴国梁动手拆封真空包装的麻醉剂,并将液体麻醉剂注入针管,再将针管推入枪膛,有条不紊地进行射击前的准备工作。
  我立刻用手机通知负责后勤工作的文副站长,带人前来支援。
  因为设立在千年菩提小木屋的观察站在三个月前就已经拆除,我们没能亲眼目睹阿黑吞食蟒蛇宝宝的事情一开始是怎么发生的,但凭着我多年的野外工作经验和对动物的了解,不难猜测事情的起因和发展过程。
  三个月前,金花与那条古铜雄蟒交配后不久,便暗结珠胎,进入了产卵期。蛇类与鸟类产卵规律是不一样的,鸟类一天或隔数天产一枚卵,而蛇类通常是一次产下所有的卵。蛇类有两种孵卵方式:一种是自然孵化,即母蛇找个合适的地点产下卵后,便算完成了繁殖任务,扬长而去,让这些卵在自然温度下孵化;还有一种是母体孵化,即母蛇产下卵后,便盘在卵上用身体的温度进行孵化。据我对蟒蛇的了解,蟒蛇属于母体孵化。
  金花在与古铜雄蟒交配后,在本能的驱使下,不分白天黑夜到处觅食,拼命吃东西,以储藏能量和体力,当腹中珠胎成熟后,它就找了一个隐秘、坚固、温暖、湿润的石洞,在洞穴的腐土间挖了一个浅坑,将十几至二十几枚卵产入浅坑中,然后,将身体盘成圆圈,盖在卵上。
  蟒蛇的孵化期为六十天左右,在此期间,母蟒蛇体温升高,不吃不喝,一直等到蟒蛇宝宝蹭破卵壳,它才会钻出洞穴,去寻找食物。蟒蛇宝宝蹭破卵壳后,会稍事休息,以积蓄体能,然后在洞口光线的引导下,陆续爬出洞穴,开始了自由、快乐、艰辛、曲折并充满风险的一生。在蟒蛇宝宝陆续爬出洞穴的过程中,母蟒蛇会守候在洞外某个角落,带着良好的祝愿和殷切的期望,目送它们跌跌撞撞爬向生命的征程。从此,母蟒蛇与它的蟒蛇宝宝天各一方,再也不会见面。
  金花躲在石洞里孵卵,急坏了阿黑,它凭着灵敏的嗅觉,知道金花就在这个石洞里,可它在洞外左等右等,就是不见金花出来,它想钻进石洞去看个究竟,但洞口仅有一尺见方,对成年豹子来说,委实太小了,根本钻不进去,它想扒开或咬开石洞,但豹爪虽然犀利,却无法抓破石头,豹牙虽然尖利,却也无法咬开石洞。它与金花朝夕相处了三年,早就习惯了与金花形影相随共同生活,突然间金花钻进石洞不出来了,它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以为金花遗弃它了,不要它了,它委屈极了,也伤心透了,日夜不停地朝着洞口呦呦发出悲愤的吼叫,希望金花能回心转意,钻出石洞来重新回到它身边,与它重归于好。但金花此时此刻所有的心思都在那窝宝贝卵身上,它当然听见洞外阿黑急切的叫声,但它恪守母性的本能,身体静静地一动不动地盖在卵坑上,对阿黑的叫声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实在被阿黑没日没夜的吼叫声吵得心烦意乱了,金花就将半张脸从石洞伸出来,吞吐叉形舌须,用肢体语言告诉阿黑:我在里面待得好好的,请你不要来烦我了好不好?我现在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在做,你走吧,走吧,求求你走吧!但阿黑不走,金花是它生活中最重要的伴侣,它不能失去金花。
  没有了金花,阿黑立刻就有了无依无助的孤独感,更不幸的是,金花是它狩猎的得力帮手,它虽然体格强健,但心智还有点稚嫩,狩猎技艺也还不够成熟,失去金花的帮衬,它花费成倍的时间和精力,也难以得到足够的食物。这让它更迫切也更执著地希望金花能听从它的召唤钻出石洞回到它的身边来。于是,它把窝巢从石榴树王下搬迁到了石洞旁,除了打猎糊口,便蹲在石洞前,哭丧似的大呼小叫,企图找回那颗失落的心。

  白天黑夜交替,星转斗移,时间一天天过去。时间并没有冲淡阿黑对金花的思念,也没有改变阿黑的想法,它仍坚守在石洞口,想要让金花回到自己身边的想法愈加坚定,愈加顽固,甚至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漫长的六十天终于过去了,石洞里腐土浅坑中那窝蟒蛇卵在金花精心孵化下,终于一个接一个相继蹭破卵壳,来到这个世界。金花完成了艰难的孵育重任,带着初次做母亲的骄傲,缓缓游出石洞。
  守候在石洞口整整六十天的阿黑,一看见金花,“呦——呦——”欢叫两声,激动得连声音都颤抖了,急切地扑过去,搂着金花就想倾诉思念之情,但金花冷漠地避闪开去,径直爬向玉带河畔茂密的灌木丛。对金花来讲,不吃不喝,六十天漫长的孵化期,已经耗尽了它的体力,严重透支了它的生命,与六十天前相比,它已瘦得形销骨立,原本光滑紧绷的蛇皮变得干巴巴瘦瘪瘪,难看得就像脱水柠檬,腹中空空,饥饿难忍,现在它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找到一窝老鼠,就像喝珍珠奶茶一样,咕噜咕噜将一窝老鼠吸进肚子里去,然后,回到石洞旁来,用甜蜜的表情和祝福的眼神目送它用心血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踏上生命的征程。它实在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去和阿黑玩久别重逢的把戏。
  但阿黑却缠着金花不放。对阿黑来讲,等待得太久太久,殷切的思念早就刻骨铭心,一旦团聚,当然会激情澎湃,欣喜若狂。阿黑追了上去,呦呦嚎叫着,伸出长长的豹舌想舔吻金花的脸颊,以表达自己炽热的情感。
  一只豹子跟在身旁呦呦叫,所有的猎物都会被吓跑的,别说抓一窝老鼠了,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抓到啊。
  金花忍无可忍,蛇头流星锤般飞过来,朝阿黑狠狠咬来,还算阿黑反应灵敏,一收豹腰跳闪开去,但脖颈还是被咬掉了一撮豹毛。
  金花摇晃蛇头,吞吐叉形舌须,那是在严厉警告阿黑:离我远一点,别来烦我!要不然的诂,我可是翻脸不认豹哦!
  阿黑吓了一大跳,怔怔地望着金花,老半天才回过神来,欧欧发出委屈的吼叫。
  金花一扭身体,头也不回地爬进玉带河畔茂密的灌木丛。
  阿黑伤心地蹲在石洞口,望着金花渐渐消失的背影,很沮丧也很无奈。
  就在这时,一条蟒蛇宝宝在洞口光线的引导下,游出石洞来。出于掠食者特有的好奇心,阿黑走拢去,用爪子拨弄蟒蛇宝宝。刚刚钻出卵壳的蟒蛇宝宝,哪里是一只成年豹子的对手啊,豹爪轻轻一拨弄,蟒蛇宝宝便在地上打滚,翻起白肚皮来。这似乎还挺好玩的,阿黑接二连三用豹爪去撩拨。蟒蛇宝宝虽然才刚孵化出来,但毕竟是蛇类中的王者,基因里便带着掠食者的遗传密码,遇戏弄,也不甘心束手待毙,在一种本能的驱使下,在阿黑爪掌上咬了一口。客观地说,刚刚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牙齿还很稚嫩,只咬得动蝶蛹、蚯蚓、小老鼠、小青蛙,阿黑的爪掌上有厚厚一层肉垫,就像人的鞋子上钉着鞋掌一样,蟒蛇宝宝别说咬一口,就是咬十口,也等于是在给阿黑挠痒痒。但阿黑却气不打一处来,刚刚出世便如此凶悍,长大后这还了得?敢咬你豹爷爷,这叫触犯尊严,这叫肆意挑衅,这叫自掘坟墓,这叫自寻死路。阿黑也许是不知道爬出洞来的蟒蛇宝宝是金花的心肝宝贝,就算它知道爬出洞来的蟒蛇宝宝是金花的心肝宝贝,也不会影响它的食欲和胃口。野兽没有爱屋及乌的观念。小蟒蛇本来就是列在成年豹子食谱上的一道美餐嘛。阿黑因为没了金花的帮衬,整整六十天,吃了上顿愁下顿,半饥半饱,皮包骨头,穷困潦倒,只差没活活饿死了。此时此刻,它正饥饿难忍呢,送到嘴边来的美食,不吃白不吃。阿黑毫无顾忌地吃掉了蟒蛇宝宝。
  我自己认为,除了饥饿外,似乎还应该有更深一层的原因,那就是阿黑觉得金花之所以钻进石洞整整六十天不出来,罪魁祸首就是这条细皮嫩肉的蟒蛇宝宝,金花之所以钻出石洞后也懒得理睬它,问题也出在这条蟒蛇宝宝身上,蟒蛇宝宝把金花从它身边抢走了,把金花的心也抢走了,害得它过了六十天孤苦伶仃的苦日子,冤有头债有王,它当然恨蟒蛇宝宝,恨不得食肉寝皮,方解心头之恨。所以,吃这条蟒蛇宝宝,不仅大饱口福,获得了维系生命必需的食物,同时还能享受到报仇雪恨的快感。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我的主观臆断。也许阿黑并没这么想,我不过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人类的龌龊想法在揣摩豹子的心思。
  但不管怎么说,阿黑叼起可怜的蟒蛇宝宝,咬碎了咽进肚里去。
  阿黑还是第一次品尝蟒蛇宝宝。蟒蛇肉本来就味道鲜美,刚刚孵化出来的小蟒蛇,更是肉质细嫩,不用拔毛,不用撕扯,不用吐骨头,吃起来十分便利,甜腻腻,爽歪歪,就像在吃一道精美的小点心。捉起来也非常方便,不用伏击,不用追逐,不用厮斗,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身体会受伤,得来全不费功夫。太好了,太愉快了,太享受了。
  在觅食过程中,食肉动物都是经验主义者,按以往的经验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倘若第一次狩猎是失败的经验,留下不愉快的记忆,第二次狩猎再遇到类似的场面,它就会尽量避开,以免重蹈覆辙;倘若第一次狩猎是成功的经验,留下愉快的记忆,第二次狩猎它就会主动寻找类似的场面,力求复制这种愉快的经历。譬如一只老虎去捕捉野牛,遭到野牛顽强的反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仅没能吃到牛肉,还险些被尖利的牛角挑了个透心凉,第二次,当这只老虎再次遇见野牛,老虎心里就会发虚,口水流了一大堆,还是不敢贸然扑过去撕咬;但同样一只老虎,某一天去捕捉黄麂,虎牙在黄麂脖子上轻轻一咬,黄麂便瞬间毙命,黄麂肉鲜嫩爽口,好吃得不得了,于是,老虎下次外出觅食,心里就特别惦记黄麂,只要看到黄麂的踪影,闻到黄麂的气味,就会打开愉快的记忆,产生狩猎的冲动。
  阿黑吃了第一条蟒蛇宝宝,立刻就在脑子里刻下了愉快的强刺激,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么便利的捉拿,简直就是世间最大的幸福了,可惜,蟒蛇宝宝委实太小了,仅有盈尺长筷子粗,刚够它塞牙缝的。要是能从石缝里再爬出一条来就好了,不不,再爬出好多条来就好了,多多益善,让它吃个饱吃个够。它立刻萌生了要复制愉快、复制幸福的强烈愿望。它贪婪的眼光盯着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老天爷没让它失望,过了没多久,第二条蟒蛇宝宝又在暖融融阳光的引诱下,从阴暗的石洞里钻了出来,阿黑兴奋地轻嚎一声,又喜滋滋扑了上去……

  就在阿黑享用第二条蟒蛇宝宝时,金花从茂密的灌木丛回到了一尺见方的石洞前。估计金花找到了一两只老鼠,肚子里稍稍有了些内容,便急急忙忙往回赶,想在石洞口迎接它的宝宝们爬出石洞,爬到这个阳光灿烂的世界来,然后用甜蜜的表情和祝福的眼神,目送宝宝们爬向充满风险也充满希望的生命征程,以完成蟒蛇妈妈最后一个神圣的责任。不幸的是,它刚好目睹了阿黑屠杀并吞吃第二条蟒蛇宝宝的情景。金花勃然大怒,对一个母亲来说,咬在孩子身上,比咬在它自己身上更让它心痛。它游了过去,试图阻止阿黑行凶。但阿黑身手矫健,动作敏捷,轻轻一跳就闪开了。又一条蟒蛇宝宝爬了出来,阿黑眼睛贼亮,又一抡豹尾想蹿上去,金花蛇头流星锤般撞过去,张开蛇嘴狠狠朝阿黑咬去,假如可能的话,真恨不得把阿黑一口吞进肚子去!遗憾的是,阿黑是只成年豹子,阿黑的身体太大了,像金花这样一条三米来长的蟒蛇,是无法将阿黑吞进去的。更遗憾的是,阿黑因为从小跟金花一起长大,对金花的眼神、表情和动作了如指掌,豹子的弹跳力又好,嗖地一个鲤鱼打挺,便躲过了金花的攻击。阿黑也不恼,也不跟金花翻脸,金花朝它游蹿过来,它就躲闪,然后绕个圈,趁金花疏于防范之际,直奔石洞口,将刚刚爬出石洞的蟒蛇一口吃掉。
  阿黑与金花玩起了捉迷藏,那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捉迷藏,名副其实的死亡游戏。
  金花无力阻挡阿黑行凶,便跑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寻求帮助。
  “沈站长,一切准备就绪。”裴国梁拍拍手中的麻醉枪,再次向我投来征询的目光。
  我算了算时间,文副站长他们应该快赶到了,于是我咬咬牙,呻吟般地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射!”
  啪的一声轻响,麻醉针准确扎在阿黑屁股上,阿黑就像被大马蜂蜇了一下似的跳了起来,扭头想去咬叮在屁股上的玻璃针管,这当然是徒劳的。红色麻醉剂缓缓注入阿黑体内。“倒也!倒也!”裴国梁念咒语似的轻声念叨。“倒也!倒也!”我和倩倩也在心里默诵。
  还不到两分钟,阿黑便疲倦地躺了下去,连打两个哈欠,它还摇头晃脑竭力想保持清醒状态,但眼皮却像涂了胶水似的难以睁开,终于脑袋一歪,沉沉入睡了。
  这时,文副站长带着七八个民工,还带着轻便铝合金铁笼赶到了。我们将熟睡的阿黑装入铁笼,又将铁笼抬到简易公路上,再装上轻型卡车,运往哀牢山北麓一个名叫野竹坡的地方。野竹也是我们管辖范围内的国家自然保护区,植被茂盛,水源充足,食物丰盛,是豹子理想的栖息地。文献介绍,金钱豹的最大活动半径为五十公里,野竹坡与石榴湾相距约八十公里,远远超出了金钱豹的活动半径。按我们以往的经验,凡超出了动物的活动半径,它是不可能再回到原先住过的地方来了。
  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把阿黑移走,用距离来阻隔阿黑与金花的联系。
  当我们动手将熟睡的阿黑装进笼子,金花立刻就明白了我们的用意,它游到倩倩身旁,温柔地缠在倩倩腰上,蛇头升上来,叉形蛇舌舔吻倩倩的脸,用蟒蛇特有的方式表示感谢,感谢我们将屠杀它宝宝的瘟神弄走。
  金花还游到轻便铝合金铁笼前,用复杂的表情望着熟睡中的阿黑,然后用蛇头顶着铁笼用力推搡,不难猜测它的身体语言是:快把这家伙弄走吧,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它了!
  裴国梁趴在地上,用手电往石洞里照射,看了半天叹口气说:“一条小蟒蛇也没有了,全让阿黑吃掉了!”
  阿黑那条长长的豹尾从轻便铝合金铁笼的网眼里漏出来,棍子般搁在地上。倩倩在阿黑尾巴上狠狠跺了一脚,咬牙切齿地说:“真可恶!该让你下地狱!”
  我瞪了倩倩一眼:“你想于什么?想把阿黑的尾巴踩断吗?别忘了,你是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工作人员,你只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没有伤害野生动物的权利!”
  倩倩歉意地对我笑笑说:“金花太可怜了,好不容易孵化出一窝蟒蛇宝宝,结果一条都没剩下,用肝肠寸断来形容它此刻的心情,我看再恰当不过了。我是在为金花抱不平。”
  “做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忌感情用事。”我说,“不管哪种野动物,第一次做妈妈,由于缺乏经验,后代夭折的概率都很大。这没什么稀奇的。你放心好了,要不了多久,金花就会忘却丧子之痛,重新找到如意郎君,重新孵化出一窝蟒蛇宝宝,开始新的生活。”
  将阿黑麻醉并移走后,我们在石榴湾和野竹坡分别设了一个监测点,以便及时了解阿黑和金花的动向。
  第二天,野竹坡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阿黑醒来后,情绪低落,胡乱找了一些老鼠和青蛙来充饥,整天都在睡觉。
  这是正常的,麻醉药威力很大,副作用也很大,药性会持续好多天,被麻醉过的动物通常都会神情恍惚,无心觅食,处于半昏睡状态。这种状况会持续三至七天。
  第三天,石榴湾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金花在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口,一会儿钻进洞去,一会儿钻出洞来,钻进钻出不下二三十趟。
  这也是正常的,作为一个母亲,金花肯定难以丢掉这样的幻想:自己辛辛苦苦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小会都死了吧?多么希望还有侥幸存活下来的,哪怕还有一条蟒蛇宝宝活着,那该有多好啊!
  第七天,野竹坡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阿黑连续两天都显得很烦躁,不停地到处走动,走几步便鼻子贴在地上做嗅闻状,遇到堆积落叶的土坑和树洞,它还会用爪子扒开落叶,将脑袋伸进去探究一番,似乎在找寻着什么。入夜,皓月当空,阿黑登上山顶,朝着月亮呦呦吼叫,像是在向月亮倾诉思念之情。
  第十天,石榴湾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金花身边又出现了一条金花大蟒,从外形判断,有可能就是那条名叫古铜雄蟒的雄蟒蛇。在美丽的晚霞中,在清澈的玉带河边,金花和古铜雄蟒上演了缠绵的求偶舞。
  第十四天,野竹坡监测点汇报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阿黑除了觅食,便会登上一座怪石嶙峋的山顶。趴在一块突兀的岩石上,脑袋就像指南针一样,永远朝着南方,凝眸远眺,一看就是小半天,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
  第十八天,石榴湾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金花一连几天拼命进食,短短两天时间,就吞进了两只山兔、一只竹鼠、一只红腹锦鸡,肚皮鼓得就像啤酒桶,然后,便一头钻进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再也不出来了。

  种种迹象表明,金花又开始了新一轮繁殖周期。心病须用心药医,丧子之痛最好的治愈办法,就是尽快再繁殖一茬子女。
  第十九天,野竹坡监测点向我报告说,阿黑失踪了,不仅看不到它的身影,连无线脉冲信号也接收不到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二十二天中午,石榴湾监测点向我报告说,从望远镜望发现有一只黑豹在玉带河畔丛林出没,可能是阿黑回来了!
  我立即丢下手头的工作,拉着裴国梁和倩倩赶往石榴湾。我们直奔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果真是阿黑回来了,它满脸憔悴,神情疲惫,看得出来,它一路寻找,一路奔波,吃了不少苦头。它趴在石洞前,两只贼亮的眼睛朝石洞里窥望。看见我们来了,它低嚎一声,蹿进茂密的灌丛躲了起来。这畜生,脑子很灵光,被我们麻醉枪射过一次,晓得该防范我们了。我们退后两百多米,它便又从灌丛里钻出来,再次去到石洞前,呜欧呜欧发出哽咽般的嚎叫声。按我的理解,阿黑知道金花盘踞在这只一尺见方的石洞里,它这是在向洞内的金花诉说思念之情,希望金花能从石洞里钻出来与它团聚。裴国梁和倩倩都同意我的看法。
  我用望远镜观察,石洞里尚无动静。但我可以感觉到,金花盘在洞内,一定被阿黑的嚎叫声吵得心神不安,快要崩溃了。
  阿黑猛烈地用爪子扒石洞,竭力想将洞口扒开。突然,石洞里闪出一道金光,是金花的脑袋从石洞蹿出来,恶狠狠地噬咬。阿黑似乎早有准备,嗖地往后蹿跳,躲过了金花的袭击。金花咬了个空,旋即脑袋缩回了石洞。阿黑便又谨慎地靠拢去,趴在洞口右侧草地上,呜欧呜欧发出哽咽般的嚎叫。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在运送阿黑时,为了防止它认路,我们将笼子用黑布蒙了起来,谁知道它还是找到了从野竹坡回到石榴湾的路来。看来,动物对地球磁场的感应能力和识别方向的能力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想象。
  毫无疑问,阿黑是下定决心要守候在这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口,等待金花出来了。可以预见,再过五十几天,当金花孵化成功,第二窝蟒蛇宝宝出世后,悲剧会再次发生,阿黑又会一口一条将蟒蛇宝宝吞吃干净。
  阿黑决不会改变喜食蟒蛇宝宝的陋习。跟动物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在所有的掠食者里,豹子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毛病,那就是偏食。只要豹子尝到过某种动物的滋味,它特别喜爱吃的话,它就会钻头觅缝千方百计去寻找这种食物,而对其他食物弃之不顾。
  怎么办?如何才能化解这个矛盾?
  “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阿黑重新请回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这样,就能彻底阻断阿黑接近金花,也就绝对不会再有吞食蟒蛇宝宝的事情发生了。”倩倩快人快语,谈出了她的想法。
  这倒是个简单易行的办法,但我立刻就投了反对票:“乱弹琴!别忘了,我们是野生动物救护站,只收留患病、伤残或失去生活能力的野生动物,阿黑无病无伤,也没失去生活能力,怎么可以随便将它弄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去?”
  “我也觉得不合适。”裴国梁说,“阿黑捕捉小蟒蛇,怎么说也不算犯罪吧,怎么能随便将它抓捕归案让它在铁窗里生活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将阿黑与金花互换角色,让阿黑生活在石榴湾,把金花送到野竹坡去,豹子嗅觉再灵敏,也不可能闻到几十公里外的金花的气味,豹子的眼睛再尖,也不可能看到几十公里外的金花的身影。寻找不到金花的踪迹,阿黑就不会幽灵般纠缠金花不放了。但这个办法目前做不到,因为金花正在孵卵,不方便移动。
  “阿黑能跑回石榴湾来,说明距离还不够远,要是能把阿黑再送得远一点,彼此相隔几百公里,千山万水,天各一方,它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回不来了。”倩倩幽幽地说。
  “还能往哪儿迁移?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就这么大,野竹坡已经是离石榴湾最远的一块原始森林了,再远就是人类居住的村庄和城市了!”我没好气地说。
  “我想起一个地方,距离足够远,也很适合阿黑去生活。”裴国梁说道。
  “是哪里?快点说呀,别卖关子了!”倩倩焦急地催促。
  “西双版纳。”裴国梁说,“把阿黑送到西双版纳密林去,怎么样?”
  这主意还算靠谱。西双版纳有广袤的热带雨林,有辽阔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很适合阿黑生存。西双版纳离哀牢山足足有四百多公里,夸张的说法就是远隔干山万水,料想阿黑有天大的本事也找不到回哀牢山的路了。还有个有利条件,西双版纳野象谷也有一个野生动物救护站,也隶属于国家自然基金会,与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属于同一系统的兄弟单位,平日里学术交流业务往来交往很频繁,让他们帮这么一个小忙,想来不会有问题。
  我点点头,同意了裴国梁的意见。
  一个电话过去,西双版纳野象谷野生动物救护站很快就把事情给办妥了,为阿黑找了一条草深林密的箐沟,作为它迁居的新家。为了减轻它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后的恐惧和寂寞,西双版纳野生动物救护站还特意将他们站饲养的一只两岁龄的雌金钱豹提前进行野化训练,准备与阿黑一起放归野象谷自然保护区。
  听到这个消息,我、裴国梁和倩倩都像吃了定心丸似的长长舒了一口气。经验告诉我们,有性繁殖的动物,有了伴侣就有了家,有了家就有了稳定的心态,有了稳定的心态就有了稳定的生活。这样,阿黑再要离开野象谷长途跋涉历经干难万险跑回哀牢山来找寻金花的可能性就基本能排除了。

  一切准备就绪,连运输的卡车也加满了油,就等着把阿黑装笼了。在这节骨眼上,我又有点犹豫了。阿黑已不是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饲养时的那个阿黑了,它放归山林已差不多半年,已是尖爪利牙野性毕露的成年野豹了,绝不会顺从我们的旨意自己乖乖钻进铁笼子里去的,我们既没有本事也没有胆量玩它个空手擒豹。要想把阿黑装进笼子,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射它一枪麻醉剂。二十多天前,我们已经将阿黑麻醉过一次了,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对它进行第二次麻醉,对身体伤害极大,危险也很大,剂量小了怕麻不翻它,剂量大了怕它永远醒不过来了。关于对动物使用麻醉枪,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条例有明文规定:必要时或迫不得已情况下才准许使用麻醉枪,除非有特别理由,禁止半年里在同一对象身上第二次或连续使用麻醉枪。
  又要朝阿黑举起麻醉枪了,这合适吗?
  “不用麻醉枪行吗?”倩倩不满意我的迟疑,讥讽道,“除非你会催眠术,哼一首催眠曲,让它睡觉。[哦,世界上还没有能给动物催眠的催眠师呢!”
  “两次麻醉的时间确实有点短。”裴国梁理解我的苦衷,说道,“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工作条例规定,有特别理由,也可以打破时间束缚在同一对象身上第二次使用麻醉枪的啊。我觉得我们是具备特别理由的。”
  “什么特别理由?就是为了不让阿黑吃那些刚孵出来的小蟒蛇?它是豹子,不是和尚,戒不掉荤腥,也永远学不会吃素斋的!”我冲着裴国梁发火。
  “没人想让阿黑去做和尚。它就是穿袈裟戴僧帽,也没有哪个庙敢为它剃度啊。它爱吃小蟒蛇尽管去吃,没人想去阻止它,可它不该去吞吃金花辛辛苦苦孵化出来的蟒蛇宝宝。金花从小跟它一起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它却当着金花的面去屠杀蟒蛇宝宝,这也太残忍、太不道德了啊!还有,它一方面拼命粘在金花身旁,撵也撵不走,一方面又大吃特吃金花的蟒蛇宝宝,这也太虚伪了吧?这种血腥的友谊,也太恐怖了吧?它就像是魔鬼投的胎,一身黑毛,活脱脱就是黑色幽灵。不该叫它阿黑,该叫它幽灵。”倩倩义愤填膺地说。
  “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们的工作目的,就是救助那些落难的野生动物,在这个过程中,切忌将我们人类社会的思想感情和道德观念强加在动物身上!”我生气地说道。
  “我说的特别理由,可不是阿黑该不该吃小蟒蛇。我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哦,沈站长,你知道石榴湾过去叫什么吗?我查过档案,当地老百姓过去把这块河湾称为金蟒湾,因为这里生活着很多金花大蟒。我们这里是名副其实的金花大蟒的故乡。现在呢?很少能看到金花大蟒的踪迹了,它已成了濒危动物了。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一号科研项目是什么?不就是修复生态环境、恢复和壮大金花大蟒种群嘛!将阿黑迁居西双版纳,正是完成一号科研项目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就是我说的特别理由。”
  平心而论,裴国梁所说的特别理由应该是成立的。我无话可说了,只好挥挥手同意再次向阿黑使用麻醉枪。
  昏睡中的阿黑被塞进轻便铝合金铁笼,抬上轻型卡车。轻型卡车沿着高低不平的山间简易公路急驶而去,扬起一团团浓雾似的泥尘。
  望着绝尘而去的轻型卡车,我有点歉意,把阿黑移居到遥远的西双版纳,怎么看都有点像发配充军似的,不太地道啊。
  送走了阿黑,金花的生活恢复了平静,我们的工作也恢复了正常。

 

【五  豹蟒大战,可爱的蟒蛇宝宝】

  转眼五十多天过去了,屈指一算,金花六十天的孵化期就要结束,新一茬蟒蛇宝宝就要蹭破卵壳出世了,就要爬出一尺见方的石洞了。
  我们重新在那棵千年菩提上搭建了小木屋,将摄像机镜头对准了一尺见方的石洞。我们想把金花守护在洞穴口深情迎接蟒蛇宝宝的过程拍摄下来,这是研究金花大蟒最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那天早晨,橘红色的温暖的阳光缓缓从山顶移向山谷,照耀着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洞口蟹青色的岩石间,突然闪动一抹鲜红的颜色,用望远镜仔细去看,哦,是蟒蛇叉形舌须在跳动。毫无疑问,那是金花从深邃的洞内游到洞口,吞吐叉形舌须,试探洞外动静。这一迹象表明,金花已成功将一窝卵孵化出来,过一会儿,那些蹭破卵壳的蟒蛇宝宝,就会在阳光和母爱的指引下,爬出石洞,爬向生机勃勃的丛林世界。
  过了约十几分钟,金花从石洞游了出来。它看上去十分憔悴,原本圆鼓鼓竹桶般粗壮的身体,消瘦得露出了脊梁骨,原本绷得紧紧的光鲜明亮的蛇皮,也皱得像脱水柠檬。整整六十天漫长的孵化期,耗尽了它体内储藏的脂肪,也耗尽了它的体能。它游得十分缓慢,身体游出几寸来,蛇头就会呈扇形摇摆,叉形舌须飒飒吞吐,侦察周围情况,确认一切正常,这才又往前游出几寸来,走走停停,显得格外小心。
  那些刚刚出壳的蟒蛇宝宝太脆弱了,一只大嘴乌鸦,一只小小的紫貂,都能轻松地将它们吞食了,面对危机四伏的大林莽,做妈妈的不得不提心吊胆,谨慎行事。
  人类有句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动物世界缺乏父爱,只有母爱,因此这句话若要套用在动物身上,应修改为:可怜天下母亲心。
  金花在一尺见方石洞通往玉带河那条弯弯曲曲荒草掩映的小路巡游了两个来回,没发现有什么可怀疑的迹象,于是便晾在阳光下小憩,尽情吸收阳光的热量。按照蟒蛇的生活习性,再过一会,当阳光晒热它的身体,当它的身体在阳光照耀下恢复活力,它就会游向河边的灌丛或树林,去寻觅急需的食物。
  就在这时,突然,左侧那棵枝繁叶茂的石榴树王背后,闪出一个黑影来,幽灵般蹑手蹑脚向金花靠拢。我赶紧调整望远镜的焦距,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但吓一跳,还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个诡异的黑影,就是一个多月前我们送往西双版纳密林的阿黑!
  这畜生,竟然跋山涉水四百多公里,从西双版纳野象谷跑回哀牢山来了!
  为斩断阿黑的乡思和乡愁,西双版纳野象谷野生动物救护站将一只花季雌豹与阿黑同时放归山林,没想到,花季雌豹未能拴住阿黑的心,这畜生,竟然将花季雌豹弃之不顾,一意孤行,又回到金花身边来了!
  这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也大大出乎我们的想象。
  看来,动物辨识方向寻找路径的能力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认知能力。
  阿黑来到金花身旁,呜欧呜欧发出如泣如诉的低嚎,忽而在地上打滚,忽而在空中跳跃,表达久别重逢的喜悦与激动。它还不断用爪子擦洗自己的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抹眼泪。资料记载豹子泪腺不发达,是不会流泪的,但人类对动物情感的研究尚处起始阶段,资料记载难免有误。
  我仔细观察阿黑,瘦得皮包骨头,走动时,肩胛与后胯的骨头都支楞出来,颈毛脱落一大块,四只原本雪白的豹爪也弄得黑不溜秋,臀部还有被抓伤的痕迹,那条漂亮的豹尾沾满草汁树浆,肮脏得就像一根搅屎棍。完全可以想象,一路上阿黑忍饥挨饿,经历了怎样的艰辛与磨难。
  我还注意到了阿黑身上另一个变化,就是它那双琥珀色的铜铃大眼。过去阿黑的眼睛闪闪发亮,活泼地转动,就像一汪清泉,变幻着奇异的光斑,现在阿黑这双眼睛,暗淡得就像两口枯井,不仅缺乏光彩,缺乏生气,还很少转动,显得有点呆滞。眼睛是心灵的门窗,集中透露生命的精神状态。阿黑这双呆板暗淡的眼睛说明,它精神状态不佳,原因嘛,很简单,是因为我们在短时间内连续两次向它发射麻醉枪,损害了它的健康。
  要是阿黑从遥远的西双版纳野象谷回到哀牢山石榴湾,只有一个动机和目的,就是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金花团聚,回到心上人(蟒)身边,我们会被它这种刻骨铭心的思念所感动,也会被它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折服,我们相信,金花也会被它这种历经风雨恒久不变的挚爱而感激涕零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段不同物种豹与蟒的旷世情缘,一定会被载入生命的史册。
  遗憾的是,阿黑从遥远的西双版纳野象谷回到哀牢山石榴湾,并非只有与金花团聚这么一个动机和目的,它还有另一个动机和目的,而且是一个可怕的、恐怖的、血淋淋的、惨不忍睹的动机和目的,那就是惦记着从石洞里源源不断爬出来的蟒蛇宝宝。这就让它不辞劳苦从遥远的西双版纳野象谷回到哀牢山石榴湾的行为变得龌龊而卑鄙。是可忍,孰不可忍。
  仿佛是为了要证实它确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阿黑在用打滚和蹿高向金花表达了久别重逢的喜悦后,便贼兮兮地扭转头去,窥视身后那只黑黢黢的一尺见方的石洞,嘴角不由自主地滴下一条长长如米线般的口涎。
  豹子嗅觉灵敏,阿黑虽然看不见石洞里的动静,但它的鼻子一定闻到了刚出壳的蟒蛇宝宝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甜腥的气味,这撩拨了它的食欲。它早已饥肠辘辘,虚弱的身体也亟待补充营养。
  我们虽然未能亲眼看见石洞内的情景,但凭经验也可推测出来,此时此刻,蟒蛇宝宝们已蹭破卵壳来到这个世界,它们在蹭破卵壳的过程中,耗尽了体力,身上黏黏糊糊,也爬不动了,要稍事休息,要让身体稍稍晾干,缓过劲来后,便会络绎爬出洞来。
  暂时还很平静,但于无声中听惊雷,我们感觉到悲剧即将发生的紧张和不安。
  “哎呀,怎么办呢?”倩倩愁眉苦脸地轻声问,“早知道这畜生有这么强的方向感和归巢能力,就应该把它流放到更遥远的地方去!”
  “西双版纳,已经是祖国的边陲了,再远,就是缅甸、老挝、柬埔寨了。没听说过流放到国外去的。真要送到国外去,那不叫流放,那叫留学。”裴国梁用揶揄的口吻说道。
  “管它流放还是留学,就该把它送得再远一些。”倩倩不服气地说。
  “要是把它送到国外,它再跑回来怎么办?”我瞪了倩倩一眼,没好气地说。
  “那叫海归。”裴国梁说,“现在很流行海归的,海归的人才高人一等,就是不晓得海归动物会不会也高动物一等?”
  明丽的阳光洒照在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口,把幽暗的石洞口照得亮堂堂。我们三个人都看见了,石洞口闪动着微弱的金光。毫无疑问,是出壳的蟒蛇宝宝,在本能的驱使下,在阳光的引诱下,正吃力地扭动着身体,准备从石洞爬出来。
  阿黑也发现了石洞口细微的变化,饥馑贪婪的眼光频频投向石洞口。
  “我的意见,再给阿黑一枪。”倩倩抓起搁在树干上的麻醉枪说,“我们不能眼看着吞食蟒蛇宝宝的悲剧再度上演!”
  “不行!”我斩钉截铁投了反对票。
  我们已经两次向它举起麻醉枪,全身麻醉可不是闹着玩的,对身体损害很大,它现在已经眼神有点呆滞了,再给它一针麻醉剂,怕是要制造一只痴呆豹了!我们还两次让它离乡背井,它究竟犯了什么过错,要让它一次又一次去流放呢?它是一只豹子,天生就是丛林掠食者,喜欢捕食刚出壳的小蟒蛇,从豹的立场去看,何罪之有?就因为它的一些行为与我们人类的道德观念相悖,就因为它的某种表现与我们人类的情感取向错位,就要用麻醉枪一次又一次将它射倒,就要用卡车拉着它一次又一次去流放,这公平吗?再说了,金花蟒很珍贵,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豹也很稀罕,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们又怎么能厚此薄彼,为了庇护金花而不惜伤害阿黑呢?
  野生动物生活中遇到的麻烦,不到万不得已,应当让野生动物自己去解决。我们不是万能的上帝,我们无权去干预它们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对金花这条蟒蛇和阿黑这只黑豹的生活已经干预得够多了,已严重违背了我们的工作原则,我们不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金花和阿黑,都已不再是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里等待救助的动物,我们已经把它们放归山林了,它们就是野生动物,我们就不再有责任和义务去干涉它们的生活。”我态度坚决地说,“作为生活在大自然里的野生动物,一切都应该顺其自然。”
  我想,就算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很多时候对命运也是无可奈何,所以有听天由命的说法,更何况动物乎,听天由命吧,让命运来裁决,这是最公平的。
  倩倩无奈地重新将那支麻醉枪搁回树干上。
  我们摄像机的镜头紧紧对准金花和阿黑,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
  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口,亮起一点鲜红,哦,是一条蟒蛇宝宝,已经从石洞深处爬到了石洞口,小小的舌须伸出洞来,火焰似的吞吐着,测量洞外的温度和观察四周动静,然后,就会义无反顾地游出石洞来了。
  阿黑屈起四肢,压低身姿,贼眼眯成一条缝,朝石洞口做出扑跃状。
  就在这节骨眼上,突然,金花嗖地蹿游到阿黑面前,我、裴国梁和倩倩三个人都以为,金花是要用自己的身体去阻挡阿黑接近正游出洞口的蟒蛇宝宝,前两次金花都曾这样做过,其结果都是于事无补,豹子的身手明显要比蟒蛇的身手敏捷得多,阿黑只消连续跳跃两三次,便能绕过金花的阻拦,一溜烟似的蹿到石洞口去,假如金花纠缠住阿黑不放,试图强行阻止阿黑的话,情况肯定会变得更糟糕,无论如何,一条四米长的蟒蛇是敌不过一只成年黑豹的,更何况金花刚刚经历了漫长的孵卵期,身体十分消瘦虚弱,真要厮打起来的话,阿黑赢的几率要大得多,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金花蹿游到阿黑面前都非明智之举。但我们都能理解金花的心情,它是母亲,大自然给了母亲一种护幼的神圣本能,它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孵育出来的孩子惨遭屠杀而无动于衷,它必须有所动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既是一个母亲的悲哀,也是一个母亲的骄傲。
  我们断定,金花蹿游到阿黑面前后,一定会张开大嘴,向阿黑噬咬攻击。

  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金花蹿游到阿黑面前后,身体突然像柔软的金色绸带,在半空中做出一个水波浪造型,转瞬间,身体又笔直竖立起来,流星锤似的蛇头高高翘起,那根火红的叉形舌须刺向天空,就像一朵跳动燃烧的火苗;它的面朝着太阳,金色的脸闪耀着金色的光芒,两粒眼珠温柔迷蒙,就像两泓含蓄的秋水。骤然间,它竖立的身体大幅度摆动,就像一条金色的彩缎在随风飘摇,姿势极其优美,就像印度美女在跳肚皮舞,身体缓慢地降低高度。毫无疑问,它这套形体动作,绝非攻击前奏,倒像是在跳优雅的求偶舞。
  我们很诧异,阿黑也很诧异,蹬着一双铜铃豹眼,迷惑不解地望着金花。
  金花压低身姿后,身体盘出一个个优美的圆圈,柔软的脖颈缓慢地滑向阿黑,清风拂面般在阿黑的肩胛轻轻滑过,那根叉形舌须,伸向阿黑的脸颊,在阿黑脸上蜻蜓点水般轻吻着。金花的脸上写满了妖冶。身上金色的斑纹一派妩媚。
  金花不愧是大自然的天才舞蹈家,舞姿精妙绝伦,舞技出神入化,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也让豹看得眼花缭乱,阿黑似乎忘记了那些正从洞口往外爬的蟒蛇宝宝,它的视线被金花的舞蹈紧紧吸引了,它的整颗心也被金花的舞蹈紧紧吸引了。
  金花用尾尖支地,长长的身体像把折扇似的左右摇曳,阳光碎金似的飞舞。我在望远镜里发现,阿黑那双因诧异而瞪得溜圆的铜铃豹眼,恢复了安宁,慢慢眯成一条缝,神态也变得宁静,绷紧的神经松弛了,绷紧的心弦松弛了,绷紧的身体也松弛了,惬意地侧躺在地。金花的身体,盘成花状,柔顺地贴在阿黑身上,轻轻地在阿黑背脊、腹部、肩胛、颈窝、额头摩挲,似乎把阿黑带入美妙的回忆。那时节,金花和阿黑,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你帮我驱赶了红颊獴,我帮你擒获了绿孔雀,你付出一片真情,我回报一片真心,那段超越物种的芬芳的友谊,永远镌刻在生命的记忆里,不会消退,也不会变色。
  阿黑彻底放松了,干脆仰面躺在地上,钩起四只雪白的豹爪,将金花搂抱在怀里,重温儿时的梦。
  那壁厢,一条蟒蛇宝宝,正扭动细弱的身体,钻出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
  金花的身体,从阿黑怀里慢慢滑出来,又贴着阿黑的肩胛游过去,柔软的蛇体,磨蹭着阿黑的脖颈,一点一点向前滑行。阿黑惬意地闭起了眼,整个身心完全放松下来,享受这久违的友谊,享受这久违的温柔。
  裴国梁耸耸肩,以示莫名其妙。倩倩不断摇头,以示看不懂。我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金花为何要这么做。难道说,金花是想用舞蹈这种优美的形体语言,来勾起阿黑的回忆,来唤醒阿黑的良知,让阿黑看在它们从小建立起来的深厚情谊上,能天良发现,能网开一面,能停止残忍的杀戮,能放它的可爱的蟒蛇宝宝们一条生路。
  金花要真是这么想,那它压根儿就想错了,豹子天生就有偏食的习惯,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东西容易捕捉,什么东西抓起来省心省力,吃起来又鲜美可口,会给豹子留下深刻的永不磨灭的快乐记忆,会竭尽全力重复这样的快乐,会成为一辈子难以逆转的行为习惯,所以,要让阿黑放弃捕食即将钻出洞来的蟒蛇宝宝,无疑是缘木求鱼,劝屠夫吃素,希望太阳从西边升起,不可能做得到的啊。
  我想,金花虽然是一条蟒蛇,比起人类来,头脑很简单,但也不至于会傻到想靠虚无缥缈的感情来让阿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那么,金花这么做,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呢?
  金花半截身体在阿黑颈胛间滑行而过,阿黑依然闭着眼一副陶醉的模样,突然,金花已经从阿黑颈胛间滑行而过的上半截身体,嗖地来了个大回旋,就像一条被念过咒语的魔法绳,闪出一片金光,刹那间就在阿黑的脖颈上缠了两圈,柔软的身体也在一瞬间变得紧绷绷,就像为阿黑套上了绞索一样,并竭力在收紧。
  阿黑睁开眼,开始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抱怨地呜呜嚎叫,似乎在埋怨金花:.你轻点行不行啊,你把我弄疼了啊!
  金花全身的肌肉都在用力收紧,套在阿黑脖子上的那根奇特的“绞索”也越收越紧。
  阿黑四只爪子在金花身上用力踢蹬,快憋得喘不过气来了,喉咙里发出咔咔啊啊的吼声,似乎在说:你快憋死我了,快松开,我不跟你玩了!
  金花蛇头高昂,眼神无比坚毅,下半截身体也一股脑儿缠在了阿黑身上,几乎是把阿黑五花大绑了。
  作为掠食者,蟒蛇最大的本领,就是缠绕,用长长的身体将猎物缠住,将猎物活活绞死,然后吞进肚去。蟒蛇的力气很大,即使是一头野猪,不幸被蟒蛇缠住后,十多分钟后也会窒息而亡。

  阿黑的两只眼睛鼓凸出来,显然,它已被绞得呼吸困难了。它似乎这才觉醒,这才明白,自己中了金花的圈套,它狂怒地挣扎着,尖利的豹爪狠狠撕抓金花的身体,金花的身上皮开肉绽,流出一滴滴一片片冷凝的血,它的豹嘴刚好能勉强够得着金花紧靠蛇头的那截脖子,它张开血盆大口,胡乱在金花蛇头与脖子连接处噬咬。
  但不管阿黑如何撕扯啃咬,金花仍死死绞住阿黑的脖颈不放,并顽强地收缩全身的肌肉,一点一点收紧用自己身体圈成的“绞索”。
  一只黑豹与一条金花大蟒纠缠成一团,在地上扭动翻滚,压倒了一片青草,又压倒了一片灌木,小草在哭泣,灌木也在呻吟。
  渐渐地,阿黑停止了挣扎,一切又重新安静下来。
  我、裴国梁和倩倩赶紧顺着软梯从千年菩提小木屋下来,跑过去看。阿黑的鼻腔、嘴巴和耳朵里都涌出乌黑的血,已经没了呼吸,它的一双铜铃大眼布满血似的,就像两颗红色玻璃球,鼓凸得特别厉害,快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眼睛睁得溜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金花也已经死了,它遍体鳞伤,浑身是血,差不多变成了一条血蛇,蛇头与脖子连接处的蛇椎骨已被咬断,仅连着一层蛇皮,流星锤似的蛇头就像折断的麦穗,挂在脖子上,随风轻轻摇动。然而,它的身体仍然像条结实的绞索,紧紧地缠绕在阿黑身上。
  我们试图将金花团成几个圆圈的身体扳开,但我们三个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未能将团成圆圈的蟒蛇身体松开,当然也末能将阿黑从金花的缠绕中给拖出来。
  这是致命的绞杀,这是早有预谋的抱着必死决心的同归于尽的绞杀。
  “唉——”裴国梁深深叹了口气,“一开始我就担心,把一只豹和一条蟒弄在一起,会弄出大麻烦来,看来我的担心不无道理啊。”
  “我也早有预感,把一只豹和一条蟒并笼饲养,不是蛇吞豹,就是豹吃蛇,怎么样?应验了吧!这就是不相信科学的恶果!”我狠狠白了倩倩一眼说,“这么离谱的事情,还说是开拓创新,还说是旷世情缘,荒唐啊,荒唐至极。”
  倩倩的眼圈也红了,颇不服气地说:“要不是你们的支持,我能把它们并笼饲养吗?别忘了,当初有人表过态,能让一只豹和一条蟒如此情投意合,裴处长有苦劳,某领导有功劳,我呢,只是有疲劳。既然只有疲劳,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当然也就最小!”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裴国梁脸皱得像枚苦瓜,嗫嚅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有过错嘛,当然是互相推诿,这也很正常。
  一条蟒蛇宝宝,游出那只一尺见方的石洞,很快,一条又一条蟒蛇宝宝,首尾相衔,鱼贯游出石洞,阳光明媚,暖风和煦,无数条金色的蟒蛇宝宝在金色的阳光下缓缓游动,就像一条金色的溪流,沿着金花用生命为它们开拓出来的光明之路,游向荒原,游向丛林,游向未知的世界,游向新的生活。
  每一条蟒蛇宝宝游经金花身旁,不知是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应,还是闻到了母亲身上那股特有的体味,都会停下来,小小的可爱的脑袋歪向金花,使劲吞吐火焰般叉形舌须,向金花作最后的告别。金花那颗流星锤似的蛇头已经折断,悬挂在脖子上,可那双蛇眼,仍流光溢彩,温柔地默默地注视着渐行渐远的蟒蛇宝宝。
  我突然觉得,把蟒蛇定义为冷血动物,很不够意思,也不太科学,冷血者,冷漠、冷酷、冷毒而缺乏温情也,贬得也太厉害了啊。不错,蟒蛇是变温动物,要靠吸收外界的热量才能获得生命能量,但这并不等于说,它们的血就是冷的,它们就是冷淡、冷漠、冷酷、冷毒的代名词,其实它们也有激情,也有强烈的母爱,也有为了自己的后代能生存下去不惜以命相搏的一腔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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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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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
沈石溪

  有人报告,乔家寨一位名叫哈波的村民,用挖陷阱的办法捕获了一只黑熊,让黑熊饿了几天后,往陷阱里倒了一大桶酒糟,困在陷阱里饿极了的黑熊狼吞虎咽将一大桶酒糟吃进肚去,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于是哈波将黑熊抬回家,进行活熊取胆。
  所谓活熊取胆,就是在活熊的肚子上切一个口子,将一根金属导管插进熊胆,把胆汁源源不断引流到笼外的玻璃瓶里。
  熊胆是一味名贵中药,市场价高于黄金,活熊取胆,为的是牟取暴利。
  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捕黑熊属于犯法行为。活熊取胆惨不忍睹,必须严厉禁绝!野生动物保护站得到消息后,立即与当地森林警察联手开展解救行动。
  当我们翻山越岭去到乔家寨,哈波已闻讯逃进深山老林躲起来了。我们闯进哈波家,在院子西侧的猪圈旁找到了这只可怜的黑熊。它被囚禁在一只锈迹斑斑的狭窄的铁笼子里,铁笼分上下两层,它上半身卡在上层铁笼,下半身卡在下层铁笼;毫无疑问,将它的上半身与下半身分割开来,是怕它用前爪或用嘴去拔掉插进胆囊的那根金属导管;它的下腹部,被剃掉了一大片熊毛,青灰色的皮肤间插着一根闪闪发亮的金属导管,伤口没有任何包扎,就这样裸露在外面,几只绿头苍蝇在它伤口周围飞舞;一根白色透明的细塑料管一头接着金属导管,另一头接着绑在铁笼子外侧的那只玻璃瓶,一滴又一滴墨绿色的胆汁顺着细塑料管缓缓流进玻璃瓶。
  前往乔家寨实施救援的队伍,除了六名森林警察、我和野生动物救护站一位名叫耿山的饲养员外,还有一位名叫唐淑琴的女医生。唐医生是个志愿者,在镇卫生院上班,业余时间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帮忙,给那些需要治疗的野生动物看病。之所以请唐医生参加救援行动,是为了处理黑熊身上的伤口。
  看见我们走拢去,黑熊愤怒地朝我们龇牙咧嘴欧欧吼叫。
  这是一只牙口约五岁的成年公熊,身高近两米,体毛浓密,却面容憔悴,骨瘦如柴,身上肮脏不堪,胸部那块月牙形白斑蒙着一层浊黄的秽污,散发着一股恶臭。我多年与动物打交道,对黑熊的习性也有所了解。当我的眼睛与这只公熊的眼睛对视时,我忍不住一阵战栗。我看见了一双跟我过去所见过的所有黑熊完全不同的一双眼睛。人人都知道,黑熊有个别名叫熊瞎子。之所以叫熊瞎子,除了它视线较弱外,更是指它毫无特色的一双眼睛。黑熊天生一双小眼睛,小小的眼珠黑多白少,凹在眼眶里,眼球的颜色混杂在脸颊黑色毛丛中,很不显眼。但眼前这只公熊的眼睛,却红得像两粒火炭,且鼓出眼眶,而且颜色会变幻,我们人越走近,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我们人往后退,它的红眼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毫无疑问,它极端仇恨两足行走的人,要不是囚禁在坚固的铁笼子里,它一定会愤怒地冲上来撕咬我们的。
  我们先要雇人将它抬到公路边,然后用小卡车将它运送回野生动物救护站。在起运前,必须先拔掉插在它胆囊上的金属导管,包扎好它下腹部的伤口,不然的话,卡车在崎岖的乡村土路上颠簸,在剧烈的晃动中,那根金属导管极有可能会戳破它的其他内脏,造成严重伤害。
  拔除金属导管和包扎伤口的事,自然是交由唐医生来处理。
  按常规,要给动物动手术,尤其是给凶猛的大型动物动手术,应进行麻醉,但唐医生仔细观察了这只黑熊的伤口却认为,这只黑熊关在这个特殊的铁笼子里,活动余地很小,拔除金属导管所需时间很少,不用注射麻醉,也能完成。
  我尊重唐医生的意见,手术的事由她说了算。
  我大学专业学的就是生物学,多年与动物打交道,积累了一些经验。我知道,围观的人越多,这只黑熊的脾气就会越暴躁,就越不容易给它拔除金属导管和包扎伤口。于是我进行清场,让六名森林警察到院子外等侯,只留唐医生一个人在现场,我躲在黑熊看不见的房柱后面,以防不测,随时可接应唐医生。
  一切准备就绪,唐医生穿起白大褂,拎着药箱,走到铁笼前。
  午后的农家小院,铺满阳光,柴垛上一只花猫在打瞌睡,小小的院落明亮而安静。
  唐医生走到离铁笼还有五六米时,黑熊就瞪起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珠,死死盯着唐医生,喉咙深处发出呼噜呼噜威胁的低吼。唐医生又往前走了两步,黑熊眼球鼓凸出来,眼珠也变得通红,燃烧起仇恨的火焰。
  “你别这么凶,我们不是来害你的,我们是来救你的。”唐医生一面继续往前走,一面和蔼地对黑熊说话,“请你配合一点,莫乱叫,莫乱动,这样你就会少受些痛苦。”
  喜欢与被救治的动物说话聊天,是唐医生的一大特点。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开办差不多十年了,前后约有二三十位医务工作者到我们这里来做过志愿者,男女老少都有,有的沉默少言,有的开朗热情,有的医术精湛,有的认真负责,但无论是谁,在救治野生动物的过程中,都不会与被救治的动物说话聊天。无论何种动物,都听不懂人话,跟它们说话,标准的对牛弹琴,白白浪费唾沫而已。所以,那些来做志愿者的医务工作者们,在给动物疗伤治病时,通常都默不作声。唐医生就不同了,她在给动物疗伤治病时,会絮絮叨叨不停地说话,仿佛她听诊器或手术刀下躺着的不是动物,而是病人。
  有一次,她给一只被猎枪打伤的披肩吼猴做手术,要把钻进披肩吼猴大腿里的子弹取出来,这只披肩吼猴已超过十岁龄,不宜麻醉,唐医生对它说:“你年纪大了,麻醉有危险,哦,不打麻醉就动手术,会有点痛的,你要忍一忍哦!”当她动手清除它创口周围的腐肉时,它疼得咬紧牙关,身体瑟瑟发抖。她又说:“你实在疼得厉害,就哭几声吧,哦哦,对不起,我弄错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人才会哭,你不是人,你是猴子,你没有哭的功能,你不会哭的,那你就叫几声吧,叫一叫也能减轻疼痛的啊。”披肩吼猴大概是真的痛得难以忍受了,扯起喉咙叫了起来。披肩吼猴的舌骨特别大,能够形成一种特殊途径的回音器,吼叫声异常巨大,一公里以外都能清楚听到,震耳欲聋,惊心动魄,是热带雨林中著名的“大嗓门”。唐医生生气地说:“我耳朵都要给你叫聋了,拜托了,别叫得这么响行吗?轻轻哼两声就行了嘛。你再这样大声叫,我就无法再给你做手术了呀……”
  我曾委婉地提醒过唐医生:“你这样跟它们说话,会有用吗?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有哪种动物能听懂人话。”她笑笑对我说:“我习惯了,看病时喜欢和病人聊聊天。”这个习惯,虽然无效,却也无伤大雅,那就由她去吧。
  此时此刻,唐医生又开始絮絮叨叨讲个不停了。
  “你别那么凶看着我,我再重复一遍:我们不是来害你的,我们是来救你的!你听清楚了没有?”唐医生说这句话时,已来到铁奠,笼子前。黑熊欧欧咆哮,露出一口结实的牙齿,喀嚓喀嚓啃咬铁杆。“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瞒不了我,你是想从铁笼子里冲出来,一口把我咬死!你太愚蠢了,你不知好歹。在你眼里,都是会加害你的恶魔,是吗?你错了,人是分好人、坏人、善、恶人的,有的人会切开你的肚子往你的胆囊里插管子,也有的人会给你拔掉插在胆囊上的管子,给你缝合伤口,帮你恢复健康。你不要良莠不分,仇恨所有的人。”

  黑熊不可能理解她的一番苦心,见她贴近铁笼子,愈发变得狂躁,拼命用脑壳撞击铁笼子,把铁笼子撞得哐啷哐啷响,极力想冲破铁笼子扑咬唐医生。唐医生摇了摇头说:“你呀,对人的成见太深了,这样很不好啊。”说着,她绕到黑熊身后,手从铁栏杆的缝隙伸进去,试探性地动了动插在黑熊下腹部的那根金属导管。黑熊撕心裂肺般地狂嚎一声,身体猛烈颤抖起来,眼珠子瞪得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一双眼睛红得就像两坨血。似乎疼痛也会传染,唐医生也咝咝倒吸冷气。我在房柱后面偷看,她眼圈也有点红了,声音哽咽,心疼地说:“我知道,你肚子上插着一根管子,伤口已经发炎了,一动就刺心似的疼,太受折磨了,这样活着,真的比死还难受。这些人怎么这么狠心啊,为了一点钱,就用这样残忍的办法糟蹋生命,这些人真的跟野兽没什么区别!”她说着,从药箱里取出纱布、药棉、医用胶布、止血粉、消炎膏,准备停当后,又开始说了:“我要拔掉你肚皮上的管子了,你的苦难就要到头了。你懂不懂?你一定要配合我,千万别乱动!你乱动的话,就会加重你的痛苦,就会多流很多血。你懂不懂?”它压根儿就不懂,我想,听了她对牛弹琴式的那些话,我未免觉得有点好笑。黑熊根本就不理睬她的苦口婆心,仍恶狠狠地扭头瞪着她,喉咙里发出刻毒的诅咒声。
  “好了,我要动手了。”唐医生左手拿着涂满各种药膏和药粉的一大团药棉,右手做出拔金属导管的姿势,颇为严厉地说:“我再警告你一遍,别乱动,你就会少流血,少吃苦头。我拔导管的时候,会有点痛,但痛过之后就好了,就不会再痛了。”黑熊好像意识到唐医生要动插在它腹部的那根金属导管了,扭动身体竭力想躲避,可分割成上下两层的铁笼子狭小逼仄,怎么躲也无法躲得开。“你要学会忍耐,要学会配合医生。你身体很棒,强壮得像只熊。哦,对不起,我说错了,你本来就是一只熊。我的意思是说,你只要拔掉了插在胆囊上的导管,很快就能恢复健康,你还年轻,幸福生活等着你哪!”说到这里,唐医生右手突然伸进铁笼,动作敏捷而娴熟,抓住那根金属导管用力一拔,就把罪恶的血淋淋的导管从黑熊身体里拔了出来。黑熊痛得似乎要晕倒了,大张着嘴,想叫也叫不出声来。那根金属导管从黑熊身体里被拔出来的一瞬间,伤口爆出汩汩的血,唐医生左手迅疾伸进笼子,将一大团药棉紧紧按在黑熊伤口上。黑熊本能地想躲闪,但狭小的笼子里它能动弹的空间很小,想躲也躲不掉。唐医生大声说:“别动!听话!别动!一动就会流很多血的!现在你应该没刚才那么痛了。你再忍一忍,止血粉就会起作用,你就不会流很多血了。你要听我的,我是医生,你要信任我!”
  要黑熊信任她,听起来真有点滑稽。
  黑熊想躲闪却躲不掉,狭窄的铁笼子分割成上下两层,它的嘴无法咬到唐医生,前爪也够不到唐医生,但它的后爪就在下层铁笼,还能小范围地活动;它抬起一只黑黪黪的后爪,去撕抓唐医生那只将一大团药棉按住它腹部伤口的左手,它讨厌或者说畏惧人的手,想把唐医生的手从自己身上打开。
  危险!我躲在房柱后面,看见黑熊抬起黑黪黪的后爪来撕抓唐医生的手,我急得心狂跳不已。熊爪俗称熊掌,力量和锐利绝不亚于虎爪,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猎人与受了伤的黑熊扭打,狂怒的黑熊在猎人脸上掴一掌,一下就把这位倒霉猎人的半块头皮和半张脸给撕了下来。黑熊的后爪虽然没有前爪那么灵巧那么犀利,却也长着五枚尖刀般的指甲,被它抓一把的话,绝对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我想叫一声“危险”以提醒唐医生注意,但叫声涌到喉咙口我又急忙咽了下去,我担心一叫出声来,黑熊受惊,会更凶猛无情地撕抓下来。我想,唐医生就在黑熊面前,她肯定也看到黑熊黑黪黪的后爪来撕抓自己的手了,她理应迅速将手从铁笼子里抽出来的,以避免受到伤害。可是,她却没有躲闪,继续将药棉紧紧捂在黑熊腹部的伤口。她几乎是用吼叫般的声音说道:“别抓我!你耳朵聋了吗?别抓我!你这只蠢熊,你抓疼我,倒霉的是你自己!你想让你身上的血流干吗?你没看见我已把插在你身上的金属导管拔掉了吗?你还把我当敌人吗?你怎么连这点起码的是非观念也没有啊!”
  我看见,黑熊那只黑黪黪的后爪已经落在唐医生的手臂上,可以预见,黑熊尖锐如匕首的指甲若在唐医生手臂上用力一抓,唐医生手臂就会被犁出五条深深的血沟。我不愿看到唐医生受伤害,我紧张得手心出汗。就为了让黑熊伤口少流血,听凭自己的手臂被抓得血肉模糊,这也太不值得了吧。
  黑熊扭着头,瞪着一双恐怖的血眼,死死地盯着唐医生。唐医生也杏眼圆睁,毫无惧色地望着黑熊。人眼熊眼互相凝望。
  “我知道,你恨人,你想吃了我。可你该动动脑子,是谁帮你拔掉了插在身上的金属导管!现在你伤口的疼痛肯定比刚才缓解多了,证明我不是在害你,而是在帮你!你真的这么愚蠢,一点好歹也不懂吗?”
  我惊讶地看见,黑熊那只落到唐医生手臂上的后爪竟然停止了撕抓动作,它两只血红的眼睛眨巴了几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那只想要行凶的后爪一阵阵痉挛,透出其内心的矛盾,想撕抓唐医生的手臂,觉得不合适,想不撕抓唐医生的手臂,又觉得不甘心。
  就在这僵持的过程中,唐医生另一只手也伸进铁笼子,将一大块黏性很强的胶布封住了黑熊腹部的伤口。
  我想,黑熊之所以在最后时刻没有撕抓唐医生,最大的可能是它意识到那根插在它身体里已经折磨了它很长时间的金属导管被唐医生拔除了,伤口在最初的剧痛过后,疼痛的感觉很快得到缓解,于是暴怒的情绪平静下来,放弃了攻击。
  黑熊的伤口包扎好了,当唐医生双手从铁笼子里退出来后,我赶紧从房柱后面冲出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唐医生跟前,拉起她的手一看,左手臂上有五条淡淡的血痕。刚才我看得很清楚,黑熊只是将一只后爪放到了唐医生的手臂上,没有做出任何撕抓的动作,即便这样,唐医生白皙的手臂已经泛起五条血痕,要是黑熊撕抓一下,别说是凶狠的撕抓,就是轻轻撕抓一下,后果也不堪设想。
  “唐医生,你这样做太冒险了。”我说,“出了事我可负不起责啊。它是野兽,它懂什么呀,万一真的在你手臂上狠狠撕抓一下,你这条手臂都会报废的。我到现在心还咚咚跳得慌呢。”
  “没什么,手术很圆满,我也没受伤,一切都挺好的。”唐医生用碘酒擦拭自己手臂上的五条血痕,轻松地说道。
  “要是真被熊爪撕抓一把,后悔就来不及了。”我严肃地说,“我是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的站长,我要对你的安全负责,你必须听我的,今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先麻醉,然后才能动手术,以确保你的安全!”
  “我也考虑过麻醉,可它身体太虚弱,情绪又特别亢奋,麻醉药用少了不起作用,用多了,怕它从此就醒不过来了。”唐医生说。
  “就算是这样,你拔掉它身上的金属导管后,千不该万不该,也不该手再伸进去用药棉堵它的伤口,这太危险了。它是熊,伤口多流点血,不会有大问题的。”
  唐医生摇摇头说:“它的伤口已经发炎了,金属导管四周的组织已经糜烂了,不及时消炎,让伤口暴露在外面,很危险的。”
  “不管怎么说,你这样做实在太冒险了,以后绝对不允许这样做了!”我斩钉截铁地说。
  唐医生温婉地笑笑,不再说什么。
  插在黑熊身上的金属导管已经拔掉,伤口也已包扎,我们就雇了几个老乡,将铁笼子抬到公路边,然后用小卡车将黑熊运回野生动物救护站,用串笼的办法,将黑熊移居到另一只大铁笼里,等它养好伤后,再放归山林。
  这是一只脾气特别粗暴的黑熊,见不得人,只要有人走近它居住的铁笼子,它立刻就会直立起来,全身熊毛竖立,两只眼珠子瞬间开始充血,很快变得通红,欧欧凶猛吼叫,用一只前掌紧紧捂住腹部的伤口,另一只前掌使劲挥舞,做出撕抓攻击的姿态。如果人还待在它居住的铁笼子旁不离开,它就会发疯般地用身体撞击铁笼子,把铁笼子撞得哐啷哐啷响,撞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那架势,恨不得撞破铁笼把胆敢靠近它的人撕成碎片。
  开始我们想,它的伤口还在治疗过程中,伤口的疼痛加剧了它的暴躁脾气,随着时间推移,随着它腹部的伤口慢慢愈合,随着饲养员耿山日复一日的精心喂养,它过去与人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不愉快记忆会慢慢淡化,它现在与人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愉快记忆会慢慢强化,从而改掉坏脾气。但我们想错了,半个多月后,它腹部的伤口愈合了,身体也渐渐复原,脖颈和腰部长出一层膘来,芜杂的体毛也泛起一层油亮,可它的脾气却丝毫没有改变,仍然见不得人,—见到有人靠近铁笼,就一只爪掌紧紧捂住腹部的伤口,穷凶极恶地吼叫。
  饲养员耿山每天两次给它喂食,按以往的经验,凡饲养员固定给某个动物喂食达半月以上,再不近人情的动物,也会对这位饲养员态度变得友善起来;对动物而言,喂食是最大的亲善,喂食也是最有效的情感黏合剂,然而这条规律在这只黑熊身上却丝毫不起作用。耿山是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最优秀的饲养员之一,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丰富的饲养经验,他总是挑最新鲜的果蔬送到黑熊的笼子里喂它;下雨怕它淋着,他爬到铁笼子上为它盖起石棉瓦屋顶;为了笼络感情,他还将一只旧篮球扔进铁笼让它玩。尽管如此,黑熊对他的敌对情绪并未稍减半分,见到耿山靠近,就像见到陌生人靠近一样,龇牙咧嘴地咆哮,对他投喂食物看也不看,非要等他退离铁笼子,它才会去吃他投喂的食物。
  有一次,耿山见黑熊不断用背在磨蹭铁杆,显然是背部痒了,耿山思忖这是个与它套近乎的好机会,就拿了一根竹棍,绕到它身后,将竹棍从铁杆间的空隙伸进去,在它后背挠痒痒。根据以往的经验,动物身上容易滋生各种寄生虫,当动物身体痒痒时,替动物挠痒痒,是与动物建立感情最好的时机。耿山的竹棍刚触碰到黑熊的背,黑熊扭头望来,看见是耿山,勃然大怒,动作非常敏捷,一把夺过竹棍,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咬得粉碎。

  没有谁刻意想给它起名,但很快,大家好像商量好了似的,都叫它血眼熊。这名字不太好听,似乎还含有一丝贬义,却非常贴切。
  血眼熊脾气发得最厉害的一次,是冲着耿山的儿子来的。耿山的儿子耿宪民今年十岁,放暑假没事干,就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玩。耿山疼爱儿子,托人到昆明给儿子买了一架玩具直升飞机。小孩子都喜欢新鲜玩意儿,耿宪民爱不释手,整天捧着遥控装置,让仿真直升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一阵大风吹来,直升飞机偏离航线,飞到血眼熊铁笼子前,一头栽落下来,刚好就掉在铁笼子旁。耿宪民跑过来捡直升飞机,他手里拿着遥控装置,遥控装置上有一根可以伸缩的天线,为了增大遥控功率,他将天线伸展到最长。长长的镀铬金属天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正值中午,血眼熊蜷缩在阳光下打瞌睡,玩具直升飞机砸地的声响和耿宪民奔跑的脚步声把血眼熊吵醒了,睁开惺忪睡眼望去,当它的眼光一落到遥控天线上,两只眼珠子刹那间红得像血珠子,一下就从地上蹦了起来,鬃毛唰地竖立,一副怒发冲冠的模样,发疯般地撞击铁笼子,乒乒乓乓响,铁笼子剧烈摇晃,似乎要炸裂了。耿宪民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扔掉玩具直升飞机和遥控装置,逃掉了。血眼熊仍不罢休,冲着地上那根闪闪发亮的金属天线,气急败坏地吼叫撒野。直到耿山闻讯赶来,捡走地上那根金属天线,它的情绪才慢慢平静下来。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只血眼熊显然也是如此,人类曾经在它的肚皮上钻了一个洞,用一根长长的金属导管插进它的身体,抽取它的胆汁,给它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生理双重痛苦,也在它的大脑皮层刻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所以一见到细细长长闪闪发亮的金属物件,就会勾起它惨痛的记忆,就会让它变得神经质,变得癫狂暴怒。
  血眼熊仇恨所有的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它一概仇恨,无论见到谁,第一个反应就是站起来,用一只前掌捂住自己的腹部,另一只前掌朝你做撕抓状,两只眼睛开始鼓凸充血,眼珠子变成血珠子。唯独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唐医生。唐医生是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志愿者,隔三岔五到这儿来救治那些生病或受伤的动物。每次来救护站,唐医生都要去看望血眼熊。唐医生来到铁笼子前,血眼熊也会瞅啾咆哮,也会鬃毛竖立,但咆哮的声音显然要比在其他人面前轻柔得多,鬃毛也是半竖半闭,而不是像在其他人面前一根一根钢针似的全部竖立,最明显的差别是,唐医生站在铁笼子前,血眼熊一只前掌没去捂住自己的腹部,两只眼睛也没有变得血红。
  看得出来,它虽然也不欢迎唐医生靠近它,却没有极端仇恨,毫无疑问,它之所以对待唐医生与对待其他人态度上有差别,是唐医生替它拔除了插在身体里的金属导管,为它解除了欲死不能的巨大痛苦,它似乎知道这一点,对唐医生另眼相看。
  “你要改改臭脾气了,你不能因为曾经有人往你肚子里插金属导管,你就永远仇恨所有的人!”唐医生来到铁笼子前,查看血眼伤口的愈合情况,总会不失时机地数落血眼熊一番,“你身体的伤口恢复得不错,但精神的伤口怎么就不见好转呢?我告诉你,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往你肚子上插管子了。你相信我好不好?你别见到一个人就用你的臭爪子捂住肚子,也别眼睛里又冒火又冒血的,弄得好像所有人都是想要在你肚皮上钻个洞往你身体里插根管子盗窃你胆汁的坏蛋。我实话告诉你,人类社会很复杂,确实有绞尽脑汁想榨取你胆汁发财的坏蛋,但更多的是想方设法保护你免遭伤害的好人。你别好坏不分,错怪好人。你真是个榆木脑袋!我说了半天,你听明白没有?”
  血眼熊自然是听不明白的。它若是听得明白,它就不是熊了。无论唐医生费了多少口舌,这只血眼熊依然我行我素,一见到有人靠近铁笼子就用一只前掌紧紧捂住自己肚皮,两只跟珠子迅速充血,恶狠狠地发出可怕的吼叫。
  为了不要激怒血眼熊,我们除了喂食和打扫卫生,尽量不去血眼熊居住的那只铁笼子,还宣布了一条规定:禁止拿着长形金属条去往血眼熊身边,以免发生意外。
  面对这只血眼熊的粗暴和无礼,我们并不十分在意。我们这里不是动物园,也不是马戏团,不需要让动物守规矩懂礼貌。我们是野生动物救护站,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将恢复健康的动物放归山林。它对人类有成见,它想远远躲开人类,说不定还是一件好事情,可避免再次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因此,对它不领我们的情,把我们的好心当驴肝肺,我们并不生气,只是觉得稍稍有点遗憾而已。黑熊是动物,我们是人,不与它一般见识。
  又过了半个月,黑熊的身体彻底康复,腹部的伤口完全愈合,伤口的新肉上还长出一层漆黑的熊毛,即使直立起来也看不到伤口了。由于营养充足,它变得膘肥体壮,比一个多月前将它解救到我们救护站时整整大了一圈。我们都很欣慰,根据它的身体状况,决定一个星期后,将它放归野象谷自然保护区。
  野象谷是西双版纳面积最大的一块自然保护区,山清水秀,植被茂盛,远离人类居住的村寨弘是黑熊理想的家园。
  但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这天上午,省交响乐团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体验生活。省交响乐团的倪团长是我中学同窗,他们想创作一台名为《神秘热带雨林》的交响乐,让我提供方便,出于同窗情谊,我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倪团长、作曲兼指挥林爵良和几位主要演奏人员来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体验生活和收集创作素材。我与倪团长已五六年没见面了,免不了要嘘寒问暖叙叙旧情,林爵良和几位演奏人员便自由地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四处逛逛。也怪我,见到老同学太兴奋,竟然忘了交代一句:别走近血眼熊居住的铁笼子。
  林爵良是个艺术家,也许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构思新的音乐作品,也许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练练指挥的动作,他居然捏着一根指挥棒,有节奏地挥舞着,嘴里哼着旋律,一个人穿过一片小竹林去到血眼熊居住的铁笼旁。
  “欧欧——”隔着二十多步远,血眼熊就发出严厉的警告。
  林爵良先是被突如其来的熊吼声吓了一跳,赶紧刹住脚步,抬眼望去,原来是一只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黑熊,便定下心来,又迈步向前。
  血眼熊站立起来,一只前掌捂住肚皮,另一只前爪挥舞做撕抓状,本来凹陷在眼窝里的两颗眼珠子鼓凸出来,汹汹咆哮。
  林爵良未免觉得好笑。一只关在铁笼子里的黑熊,耍什么威风嘛!你有本事冲出铁笼子来咬我。我谅你也没有这个本事。他冲着它做了个鬼脸,放心大胆地来到铁笼旁。
  血眼熊肩颈部的鬃毛唰地竖立起来,两只眼睛也开始充血,欧、欧、欧、欧,气急败坏地连续吼叫。
  风吹竹篁发出龙吟般的声响,几只黄鹂在铁笼子后面的小树林啁啾呜叫,黑熊发出低沉的怒吼……仿佛是大自然一支奇妙的交响乐。林爵良面带微笑,欣赏这天籁之音。
  血眼熊气得发抖,一双眼睛迅速泛红,扑到铁栅栏上,把铁笼子撞得哐啷哐啷响,标准的困兽犹斗。
  林爵良觉得一只身陷囹圄的黑熊,如此不自量力,还想从铁笼子里冲出来显得有些滑稽。他潇洒地一甩脑袋,将拖沓在前额的一绺长发甩到脑后,就像在舞台上指挥交响乐团演奏一样,举起那支指挥棒,优雅地挥舞着。他没有恶意,无非是想跟这只关在铁笼子里的黑熊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幽默一把。
  细细长长的金属指挥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舞出一片炫目的光斑。血眼熊死死盯着林爵良手中那根指挥棒,眼珠子变成了血珠子,通红通红,又像是燃烧的火焰。它好像鱼刺卡着了喉咙一样,咯咯咯猛烈喘咳着,身体跳舞般地颠扑起伏。
  血眼熊的模样确实有点可笑,它的视线就像被磁石吸住了似的,随着林爵良的指挥棒摇摆移动,他往左去,它也跟着往左去,他往右去,它也跟着往右去。这挺好玩的。他无数次用这根指挥棒在舞台上指挥交响乐演奏,还从来没有指挥过一只黑熊又叫又跳的。这很新鲜,也很刺激。手中这根小小的指挥棒不仅能在舞台上指挥演员,还能让一只黑熊围着他的指挥棒团团转,真让他大开眼界,也让他兴趣盎然。
  他愈发起劲地挥舞指挥棒,围着这只大铁笼,一会儿顺时针方向转圈,一会儿逆时针方向转圈,逗引这只傻乎乎的黑熊也跟着他忽而顺时针方向又蹦又跳,忽而逆时针方向又吼又叫。
  血眼熊蹦跳得更加猛烈,吼叫得更加凄凉。
  小树林里的黄鹂也吓得惊叫着飞走了。
  林爵良围着铁笼转来转去,转到了铁笼子背后那扇铁门。铁门约一米五高,七十公分宽,朝外开启。当黑熊进到隔层进食,隔层的铁栅栏放下,饲养员耿山就由这扇铁门进到笼子里打扫卫生。铁门用一把挂锁反锁着。
  林爵良在铁门外有节奏地挥舞着闪闪发亮的指挥棒,血眼熊在铁门里,全身所有的熊毛都倒竖起来,抓住铁门拼命摇动,还用壮硕的身体猛烈撞击铁门。
  哐当啷,哐当啷,铁门猛烈晃动,发出可怕的声响。

  这个时候,唐医生正在附近给一头被捕兽铁夹伤了腿的马鹿治疗伤口,听到异常动静,便跑出来想看看出了什么事,刚好就看见林爵良在血眼熊面前挥舞那根闪闪发亮的指挥棒,刚好就看见血眼熊愤怒得眼睛像在滴血,她立刻高声喊叫:“喂,危险,快离开!”
  林爵良意犹未尽,虽有人来干涉,仍兴致勃勃地挥舞手中的指挥棒,给穷凶极恶吼叫的血眼熊打着拍子。
  这个时候,唐医生离林爵良约有三四十米远,她一面快步向他奔来,一面厉声喊叫:“你耳聋了吗?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这只黑熊脾气暴躁,你别招惹它,很危险的!”
  林爵良这才歉意地笑笑,往后退却两步,准备结束这个挺好玩的游戏。
  这个时候,我也听到血眼熊的怒吼声,冲出了办公室。我的办公室在半山坡上,居高临下,刚好看到所发生的一切。
  很多人也像我一样,被血眼熊的怒吼声和铁笼子的哐啷哐啷声惊动,从房屋或兽舍里纷纷跑了出来。
  血眼熊两粒血红的眼珠死死盯着林爵良手中那根闪闪发亮的指挥棒,愤怒到了极点,发疯般地用身体撞击铁门。
  这只铁笼子有些年头了,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筹建哀牢山野生物救护站开始,就有这只专门用来饲养大型猛兽的铁笼子了。也许是年久失修,铁门的铰链历经风吹雨淋严重锈蚀了,也许是铰链本来就焊接得不够牢固,在血眼熊的猛烈撞击下,铁门支撑不住,哗啦一声,整扇铁门坍塌下来,门洞大开。
  林爵良愣住了,泥塑木雕般站在那里发呆。
  我也愣住了,浑身直冒冷汗,脑袋一片空白。
  血眼熊吼叫着从门洞冲了出来,张牙舞爪地向林爵良扑来。
  “快跑!你站着等死呀!快跑!”唐医生扯起喉咙喊叫。
  林爵良这才如梦初醒,转身奔逃。血眼熊踩着倒塌的铁门,紧追不舍。
  或许是太紧张的缘故,或许是吓得腿发软了,林爵良只跑出十几步远,便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挣扎着爬了起来,才跑了两步,双膝一软,又摔倒在地。
  血眼熊欧欧叫着,大步流星赶往林爵良身边。
  “沈站长,使用麻醉枪吧!”饲养员耿山跑到我身边大声提议。
  “好的,快……快去拿……麻……麻醉枪。”我像得了疟疾一样,身上冷得发抖,连牙齿都在发抖,连话也说不利索了,赶紧将一串钥匙递给耿山。
  血眼熊离林爵良只有七八步远,林爵良面如土色,已吓得瘫倒在地。唯一能制止血眼熊撒野的麻醉枪,锁在我办公室的铁皮里。我心里很清楚,现在去取麻醉枪,根本来不及了。血案瞬间就会发生,等耿山跑进我办公室打开铁皮柜取出麻醉枪,装好麻醉药,只怕林爵良早就被狂怒的血眼熊撕成碎片或碾压成肉饼了。
  我在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当了十年站长,我知道眼前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严重。大家都知道这只血眼熊脾气有多么暴躁,赤手空拳的,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这只血眼熊曾经被村民关在囚笼里活体取胆,对人类充满仇恨,尤其痛恨人类手中拿着的细细长长的金属管状物体,它既然冲出了铁笼,决不会轻饶了惹恼它的林爵良。熊是有名的森林大力士,这只血眼熊年轻力壮,力大无穷,能空手扳倒一棵酒盅粗的小树,能抱起两三百斤重的石头,它一旦扑到林爵良身上,后果可想而知。黑熊与人发生冲突,除了用爪撕抓、用牙啃咬外,还有一个绝招,就是把人打倒后,一屁股坐在人的身上,磨盘似的碾磨,把人的肋骨一根根碾断。林爵良是省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跑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体验生活,第一天就让一只熊给咬死了,必然会成为轰动全国的爆炸性新闻,别说名誉扫地,光经济赔偿就会让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彻底完蛋。
  转眼间,血眼熊已冲到林爵良跟前,亮出犀利的爪子,露出白森森的犬牙,庞大的身体就像一座黑色的小山,欲向瘫倒在地上软得像坨湿泥巴的林爵良扑下去……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冒出无数颗金星,就像失足从万丈悬崖摔下去一样,有一种毁灭般的巨大的恐惧。
  “浑蛋!你要干什么?你住手!不准你撒野!”突然,一个白色的身影像阵风一样从坡上飘了下来,在血眼熊扑下去的一瞬间,加塞到林爵良和血眼熊之间。随即响起清脆的愤怒的呵斥声。“滚开!听到没有,滚开!”
  哦,是身穿白大褂的唐医生,在血案即将发生的最后一秒钟,勇敢地冲了上去,挡住了杀气腾腾的血眼熊。
  “你的心肠也忒狠毒了,他不过是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就要杀死他,你简直就是个恶魔!”唐医生站在血眼熊面前,双方的距离顶多只有半米,血眼熊整整比唐医生要高出一个头,唐医生昂着头数落着,“我在这里,就不许你无法无天!”
  当身穿白大褂的唐医生突然间出现在血眼熊面前,所有人都看见,血眼熊怔了一怔,两只血红的眼珠子眨巴了几下,突然间高声吼叫起来,欧欧声大得吓人,简直可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全身熊毛再一次恣张开来,本来就高大孔武的身躯变得更魁梧强壮了。它本来是用一只前掌捂住自己的肚子,另一只前掌做扑打撕抓状,现在捂住肚皮的一只爪掌也伸了出来,两只前爪一起做扑打撕抓状。模样极其可怕,好像要把唐医生一口吞吃了。
  “我们每人拿一根棍子,去吓唬它一下如何?”野生动物救护站宫副站长带着五六位饲养员,每位饲养员手里捏着一根结实的木棍,向我建议道。
  我坚决摇了摇头。我在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当了十年站长,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动物知识。假如此时此刻从铁笼子逃出来的是一只老虎,还好对付些,一伙人举着木棍冲过去高声呐喊,是可以将老虎吓跑的。但黑熊比老虎难对付多了。民间就有“头熊、猪、三虎”的说法,把熊排在第一位,可见熊的厉害。我了解黑熊,非常固执,胆大包天,很有点二杆子和愣头青的脾气。
  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只黑熊在溪流边捉到一条娃娃鱼,正要享用美味佳肴,一只过路的孟加拉虎看见了,便来抢夺,黑熊与孟加拉虎展开一场恶斗。黑熊的肚皮被咬开一个口子,肠子都流出来了,仍顽强搏杀,一步也不肯后退。这场恶斗持续了一个多小时,黑熊被孟加拉虎咬死了,但黑熊直到咽气,仍死死咬住一条虎腿不松口,结果孟加拉虎一条腿被咬断,丧失了狩猎能力,半个月后成为密林深处一具饿殍。一伙人拿着木棒去吓唬血眼熊,绝不可能将血眼熊吓走的,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反而让它更加暴跳如雷,疯狂反扑,使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唯一能有效制止血眼熊行凶的办法,就是麻醉枪,但耿山还没将枪取来。
  我当然担心唐医生的安危,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血眼熊虽然吼声如雷,全身熊毛恣张,模样极其可怕,但它那只本来紧紧捂住肚皮的爪掌松开了,与另一只爪掌一起做扑打撕抓状。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细节特别敏感,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血眼熊这个将捂住自己肚皮的爪掌松开的细节,是对唐医生信任的表示和友好的暗示。
  “你混蛋!你做出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来,是要吓死我还是怎么着?”唐医生就像面对一个胡搅蛮缠的病人,气愤地斥责,“你真是世界上最不讲理的畜生。忘恩负义,残忍狠毒,蛇蝎心肠!我看你真的是脑子进水了!”
  让所有人颇感意外的是,血眼熊看起来张牙舞爪挺可怕的,但犀利的爪子却并没有落到唐医生身上,有点虚张声势恐吓的意思。
  “这是野生动物救护站,你懂不懂?是专门帮助像你这样的动物的!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想害你,所有的人都想帮你。你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呀?你真是天底下最愚蠢的熊!”唐医生连珠炮似的冲着血眼熊喊叫,她一面喊叫,一面用身体遮挡住血眼熊的视线,悄悄用一只脚去踢躺在她身后的林爵良。她的用意十分明显,是要林爵良趁机溜走。
  
  林爵良已差不多吓昏了,被唐医生踢醒,蜥蜴似的扭动爬行,想死里逃生。
  “爬过来!快爬过来!”许多人都焦急地催促林爵良。
  林爵良骨头早吓软了,不仅站不起来,爬也爬不快。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还攥着那根闪闪发亮的指挥棒不放。他根本没意识到,就是这根细细长长的金属指挥棒,差点给他招来了杀身之祸。他吃力地爬行,手里攥着指挥棒,金属指挥棒在石头路面上磕碰,丁零零,丁零零,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照出耀眼的光亮。
  血眼熊听觉很灵敏,扭头望去,又看到那根让它神经过敏的金属指挥棒了,更加怒火万丈,扭转身体就要向林爵良扑蹿,唐医生急忙移动身体阻拦,咚的一声,血眼熊与唐医生无意中撞了一下,血眼熊身高体胖,足有三百斤,唐医生身材娇小,不足一百斤,就像是小舢板与大轮船相撞了,唐医生被弹出一米多远,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啊地惊叫一声。血眼熊的注意力立刻转移到了唐医生身上,它愣住了,站在那里傻傻地望着唐医生,脑袋一上一下地动,嘴里还发出呦欧呦欧轻柔的叫声,那神情似乎在说:“对不起了,我不是故意要撞你的哦!”
  唐医生爬了起来,指着血眼熊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只蠢熊,你这只坏熊,你竟敢撞我!你的良心喂狗了!你的力气大,是不是?你的爪子很厉害,是不是?可我不怕你,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是木瓜脑袋,你比猪还笨!你就想着有人往你肚子里插金属导管,你怎么不想想,要不是人可怜你同情你帮助你,今天你的肚子上还插着那根该死的金属导管呢!你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趁着血眼熊发愣,林爵良又蜥蜴似的爬动,那根金属指挥棒磕碰石头路面发出丁零零的脆响,在阳光下闪耀刺眼的光芒。
  霎时间,血眼熊的注意力又被吸引过去了,怒不可遏,欲冲向林爵良。唐医生立刻移动脚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血眼熊。血眼熊往左,唐医生也往左阻拦,血眼熊往右,唐医生也往右阻拦。唐医生就像一堵活动的墙,挡住了血眼熊。
  趁这个机会,林爵良又像蜥蜴似的爬开去,爬到一丛凤尾竹旁,宫副站长带着几个人跑下去接应,将林爵良架送到安全地带。
  还算好,林爵良除了受到惊吓外,身上毫发无损。
  血眼熊看到有人接应林爵良,急得欧欧叫,伸出一只爪掌想把挡在它面前的唐医生拨拉开。它的爪掌落到唐医生身上,“咝——”白大褂从肩到下摆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它就像触摸到了火炭,立刻将爪掌缩了回去。

  “你真是越来越狂妄了,竟敢撕破我的衣裳!”唐医生将撕破白大褂脱下来扔到血眼熊脸上,“要你赔!要你赔!你这只浑蛋熊,你以为我们没办法对付你吗?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血眼熊捧着那件白大褂,脑袋垂了下来,似有一种内疚的表情。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这副德行,谁稀罕你呀!你以为我们愿意你留在救护站吗?你把自己也看得太伟大了,实话告诉你,我们巴不得你早点离开。”唐医生指着血眼熊的鼻子,大声数落着。唐医生大概是太激动了,一面喊叫,一面趋步向前,一步一步向血眼熊逼近。
  血眼熊全身熊毛忽而恣张,忽而闭谢,连声吼叫,吼叫声透出几分愤怒,几分委屈,几分无奈。唐医生逼近一步,它就后退一步。
  这个时候,耿山提着麻醉枪跑了过来向我报告:“沈站长,麻醉枪拿来了,麻醉药我也装好了,怎么样,开枪吧?”
  我们的位置与血眼熊的位置相距约二十多步,在麻醉枪的有效射程内,耿山年轻时当过兵,在部队是有名的神枪手,只要我点点头,耿山一扣扳机,玻璃瓶麻醉弹就会蚂蟥似的叮在血眼熊身上,无色透明的麻醉药会自动地缓缓注入血眼熊体内,一分钟后,麻醉药就会发生作用,血眼熊就会进入昏睡状态。可我想了想,摇了摇头。我不是不关心唐医生的安危,我当然把唐医生的安危放在首要位置,但我发现了一个特别的细节:血眼熊虽然吼叫得很厉害,张牙舞爪模样很可怕,但它的那双眼睛,原先红得像两粒血珠子,现在血红的颜色渐渐变淡,变成了正常的黑色。我多年与动物打交道,我深信眼睛是心灵的门窗这句名言,我十分在意血眼熊血红的眼珠变成正常颜色这个细节,我相信,这个细节明白无误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此时此刻血眼熊的心里,没有冤冤相报,没有刻骨仇恨,更没有杀戮冲动,只有一片正在弥散开来的温情……
  “你实在要离开我们救护站,我们是不会阻拦你的。”唐医生又朝前跨了半步,用拳头去擂血眼熊厚实的胸脯,“你还赖在这里干吗?别指望我们会为你开欢送会。快离开这里吧,没人愿意再看到你了。”唐医生的拳头就像擂鼓一样擂血眼熊,逼得血眼熊一步一步往后退却。
  出现了颇为滑稽的一幕:一只身高近两米粗壮高大的黑熊,一个娇小瘦弱的女人,面对面站立着,娇小瘦弱的女人显得十分泼辣,盛气凌人地指着黑熊的鼻子呵斥,还不时用苍白无力的拳头去擂打黑熊的胸脯,黑熊傻乎乎地望着比自己矮了一大截的女人,野性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一步一步后退。
  “你这副德行,我们再也不想看见你了,谢天谢地,你走得越远越好。”唐医生喋喋不休地数落着,“走吧,走吧,你这只笨熊,但愿从此以后,你能学得机灵一点,远远闻到人的气味就赶紧躲得远远的,躲到闻不到人的气味的深山老林里单去!别踩到捕兽夹,别掉进捕兽陷阱,别再遭猎人暗算!”
  血眼熊一步步往后退却,退出野生动物救护站大门,突然一个转身蹿跳了几步,离开了唐医生,向山坡上一片茂密的树林跑去,“欧——欧——”一边跑还一边发出委屈的吼声。
  穿过那片茂密的树林,就是野象谷自然保护区,也就是血眼熊最理想的新家园。
  一场即将发生的血案,转眼间以喜剧结尾。
  嘿嘿,一路走好,恕不远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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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取双熊》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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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取双熊

沈石溪

       深秋季节,枫叶像一把把红伞,罩住了一座座山冈。虽说是在亚热带地区,天也一点点凉下来,山上的茅草逐渐枯黄,早晨草叶上盖起一层亮晶晶的清霜。秋末冬初是狩猎的黄金季节,马鹿、斑羚、野猪、蟒蛇这些动物为了在体内积蓄过冬的脂肪,延长了外出觅食的时间,当然也就给猎人造就了更多的猎杀机会。虎、豹、貂、狐这样的皮毛兽,被晨霜一遍一遍摩擦,皮毛就像油漆家具似的一道道上漆,变得锃亮,兽毛浓密,色泽艳丽。这时候猎到的兽皮,比春夏季节猎到的要值钱得多。
  我和老猎手波农丁相伴进山打猎。我俩在海拔一千四百多米的戛洛山上转了三天,没发现膘肥体壮的麂子和马鹿,也没发现油光水滑的红狐和猞猁,倒意外地在野竹坪发现了两只狗熊。
  野竹坪地形很像个“中”字,一条细细的山泉,就像“中”字那一竖,把长方形的野竹坪隔成东西两块。我们先在东坪看见一头狗熊在舔食蜂蜜。山崖上挂着一只只椭圆形的岩蜂窝,深秋的蜂窝就像刚刚收割完的谷仓,满得溢出来了。下面蟹青色的石头上滴淌着金黄色的蜂蜜,像挂着一条甜蜜的小瀑布,它吃得津津有味。
  这是一头年轻的公狗熊,身高约一米七八,腰圆体胖,浑身漆黑如墨,唯有头顶长着一片黄毛,姑且称它为黄帽子。

       波农丁举枪瞄了瞄,又放下了,叹了口气轻轻说:“唉,多好的熊掌,还有熊胆和一身膘,起码值半栋新竹楼哩,就是不敢打啊!”
  是的,我也不敢贸然开枪。狗熊虽然浑身是宝,尤其是临近冬天的狗熊,身上裹满脂肪,熊掌格外肥实,与鹿茸、虎骨并称三宝。但狗熊性格暴烈,愚钝固执,不太好惹;森林里有“宁与虎豹搏斗,不和老熊周旋”的说法。一旦惹恼了狗熊,它决不会像其他猛兽那样估量形势能逃则逃,它会不顾三七二十一地纠缠住你拼命,哪怕肚肠流了一地,只要还有一口气,是决不肯罢休的。简直天生就是个拼命三郎、敢死队的料,在战场上当炮灰最合适。
  最让猎人发憷的是,狗熊夏天喜欢靠在松树上蹭痒,被太阳晒化的松脂涂满它的身体,它觉得难受,又跑到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滩上去打滚。一层沙子一层松脂,层层叠叠,就像披挂了一件古代武士的铠甲,又像是穿了一件现代**的防弹衣。
  我和波农丁使用的那种老式火药枪,打出来的都是霰弹,威力很低,除非打在头部,是极难一枪就把狗熊撂倒的。地形对我们也相当不利,它爬在山崖上,居高临下,若不能一枪就将它击毙,它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们,一巴掌就能把我们的脸从胸前掴到后背,一屁股就能把我们坐成肉饼。要知道,受了伤的狗熊简直就是个恶魔。
  我和波农丁收起枪刚要悄悄溜走,突然,寂静的竹林里传来一声粗俗的熊吼。不一会儿,西坪那片凤尾竹稀里哗啦一阵响。我们举目望去,嗨,又钻出一头狗熊来!这头狗熊和东坪那头正在舔食蜂蜜的狗熊活像是一个模子里浇铸出来的,也是胖胖大大,七八百斤的体重,也是漆黑的毛丛间涂满沙粒和松脂,也是一双暴突的小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大嘴。唯一不同的是,西坪的狗熊头顶没有黄毛,两只后爪掌脚脖儿以下却是白的,就像穿着一双肮脏的白袜子。我想,这对狗熊可能是亲兄弟。

       白袜子正在追赶一只兔子。狗熊和人一样,也是杂食性动物,食谱很广,既吃荤的,也吃素的。白袜子嘴角流着口水,一边跑一边吼,追得十分起劲。
  那只倒霉的兔子看来被熊掌刮着过,脑袋歪得像支折断的麦穗,还跛了一条前腿,逃跑的姿势滑稽得就像在跳孔雀舞。
  白袜子大步流星追上来,很快离兔子只有一步之遥了,顶多再有几秒钟,就能用威力无穷的熊掌把兔子搓成肉球。就在这时,兔子“哗啦”跳进那条细细的山泉,蹦蹦跳跳逃进了东坪的竹林。白袜子追到山泉边,两只前爪已踩进泉水,可突然间它来了个紧急刹车,仿佛受了惊吓似的把已浸湿的两只前爪收回来。
  我觉得很奇怪,山泉极浅,只没及兔子的腰,是不可能对白袜子形成任何障碍的,受了伤的兔子都逃得过去,好端端的一头大狗熊会追不过去?
  为什么要停下?兔子快逃进荆棘丛里了,再不追,你可就功亏一篑啦!
  白袜子顾虑重重地抬起眼睛来四下望望,又看看蹒跚着逐渐远去的兔子,像做贼似的猫下腰来,又将两只前爪踩进山泉,脊背一耸动,转眼就跨过山泉,拔腿要去追兔子。
  突然,爬在山崖上舔食蜂蜜的黄帽子“——”威严地吼了一声,连滚带爬从山崖上下来,张牙舞爪地朝白袜子逼近。白袜子像触了电似的立刻停止了追撵,神情委靡,折回头,气瘪瘪地越过山泉,跑回西坪。
  它一踏上西坪的土地,像变魔术似的,立刻神色庄严,气壮如牛,返回身来,站在山泉旁,朝追赶它的黄帽子“————”发出威胁的吼叫。黄帽子本来已追到山泉中央,见状停了下来,慢慢地一步步后退,退回到东坪的山泉边。
  我明白了,东边的野竹坪归黄帽子所有,西边的野竹坪归白袜子所有,中间那条细细的山泉就是一条分界线。

       那只受了伤的兔子跷跷拐拐逃向一丛布满荆棘的灌木,白袜子隔着山泉在空中拍打熊掌,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黄帽子也不时扭头朝逃亡的兔子张望,眼热心馋。
  这时候,倘若这两只熊暂时不要去管什么边界线不边界线的,齐心协力赶过去,是能够在兔子逃进灌木丛之前把它逮住的。两头熊平均分享,也该是一顿很不错的晚餐。但它们隔着一条两步就能跨过去的山泉,互相怒视着,吼叫着,谁也不敢向前,谁也不肯退让。也许它们认为,守住边界线,扞卫领土的完整与主权,比一只兔子更重要。
  那只兔子终于钻进深不可测的灌木丛,死里逃生,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凡哺乳类动物,都有领地意识,在栖息地和觅食地四周,用粪便、尿液和兽毛留下明显的气味和痕迹,以阻止同类进入。我没想到,在狗熊身上,领地意识竟然如此强烈,宁肯牺牲食物,也不肯有半点含糊。这一点,完全可以和人类媲美了。
  野兔逃走后,白袜子懊恼地退回到凤尾竹林里去了,黄帽子则带着一副打退了一场侵略的得意与傲慢,沿着山泉,在东坪干燥的沙砾上撒了一泡长长的尿,大概是在巩固边防吧,然后重新爬到山崖舔食蜂蜜。
  我拉了拉波农丁的衣袖,示意他趁两头熊不在跟前,我们赶快撤走。
  不料,波农丁按住我的肩头压低声音说:“白捡两头熊的美事,你不要哇?”

       “一头熊我们都对付不了,两头熊在一起,我们还有什么戏唱呢?”
  “唔,假如只有一头熊,我们是不敢打的。现在有两头熊,那就用不着我们费精费神开枪去打,只要弯腰去捡就是啦。”波农丁眨巴着狡黠的小眼睛说。
  “莫非你会巫术,念一念咒语,两只狗熊就会昏倒?”
  “我这个办法,绝对比巫术还灵,不信,你等着瞧。”天渐渐黑下来了,熊的生物钟和人大致相同,白天劳作,夜晚睡觉。当天空拉满黑夜的帷幕时,两头狗熊都离开山泉,钻进竹林睡觉去了。
  下半夜,波农丁带着我,蹑手蹑脚爬上山崖,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把挂在岩壁上的那只椭圆形的岩蜂窝捅下来,然后用衣服蒙着头,忍着蜂群的狂蜇乱叮,像踢足球似的把蜂窝踢过山泉,即由东坪踢到西坪。
  接着,波农丁像狗似的趴在地上,嗅嗅闻闻,找到两泡白袜子拉的屎,不嫌脏不嫌臭,捧金元宝似的捧在手里,从西坪捧到东坪,涂抹在蜂窝滚落的路线上。
  “大功告成了,等着看好戏吧。”波农丁一面在山泉里洗手,一面喜滋滋地说。
  我俩扫除了自己的脚印,找了个既背风又便于观察的隐秘角落,倒头大睡。
  我是被一阵紧似一阵的熊吼声惊醒的,睁开眼睛一看,一轮红日挂在凤尾竹梢上。天已大亮,透过树叶的缝隙望过去,嘿,边界线上剑拔弩张,已经是一触即发了。
  黄帽子四条熊腿湿漉漉的,在山泉边烦躁地徘徊,龇牙咧嘴,朝西坪探头探脑。白袜子脸上涂满黄澄澄金灿灿的蜂蜜,站在山泉畔,“”怪啸,紧紧盯着对方。黄帽子好比是一支随时都会出击的长矛,白袜子好比是一面时刻提防的盾牌。
  矛盾?矛盾!据说世间万物都蕴涵着矛盾。从边界线上火药味很浓的态势来看,不难推测,今天早晨白袜子一觉醒来,按往常那样在西坪的竹林里游逛,找东西充饥,却意外地发现了这只储满蜂蜜的岩蜂窝。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地里长出来的钞票,它捧住蜂窝就贪婪地舔食起来。
  差不多在同一时刻,黄帽子也醒了,打算继续舔食昨晚没吃完的那窝蜂蜜,却怎么也找不见了。正在纳闷,微风送来一股蜂蜜的清香。抬头一看,白袜子正捧着蜂窝吃得欢呢,便想越过山泉去看个究竟。它刚下到泉水里,便受到了白袜子的阻拦。
  白袜子凶猛地吼叫着,这无疑是严正警告和最后通牒,似乎在说:我的领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胆敢再前进一步,我就要和你拼到底!
  黄帽子当时还没有拿到真凭实据,证明白袜子正在舔食的那只蜂窝是从东坪偷去的,因此总有点心虚理亏,胆气不太壮。它在山泉边徘徊了一阵后,气咻咻地往后退了几步,尖尖的唇吻擦在草地上,厚实的肩头一上一下耸动,看得出来,是在嗅闻寻找着什么。

      “导火索马上就要点燃了。”波农丁十分有把握地说。我看见,黄帽子顺着蜂窝滚落的路线慢慢搜寻过去,它在涂有白袜子粪便的岩石前逗留了很长时间。突然,它昂起头,“——”仰天发出一声长啸,悲愤凄厉,令人毛骨悚然。
  我猜想,它已掌握了确凿证据,西坪的白袜子趁它熟睡之际,越过边界线,不仅偷走了它的蜂窝,还在它的领地上屙屎撒尿,留下气味标记。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偷窃了,而是在粗暴地践踏它的主权和尊严!是可忍,孰不可忍。
  “唔,你是头有血性的熊,你怎么会咽得下这口气呢?”波农丁轻轻地调侃道。
  黄帽子果然义愤填膺,返身冲向山泉,毫不踟蹰地跨过边界线,兴师问罪。白袜子当然不会善罢干休,暴跳如雷地进行拦截。
  好一场恶斗,黄帽子一巴掌扇过去,就把白袜子的鼻子打扁了,鼻吻间血流成溪。白袜子也不甘示弱,两只前爪一起抓住黄帽子的头皮用力撕扯,“噗”的一声,黄帽子头顶那片黄毛被活生生撕了下来,冒出一片血花。黄帽子变成了红帽子。
  黄帽子怒火中烧,用力朝前一顶,把白袜子四仰八叉顶翻在地,然后抱住白袜子那双长着白毛的后脚掌,拼命啃咬起来,好像要帮白袜子脱掉那双脏袜子,换穿一双红袜子。
  山泉里水花四溅,沙土飞扬,好不热闹。白袜子哀嚎着,拼命挣扎,好不容易才将自己的两只脚掌从黄帽子的嘴巴里挣脱出来。我一看,果真白袜子变成了红袜子。真是每一寸土地,都流着热血啊。
  白袜子爬起来,歪歪斜斜地朝后退却,退过边界线,退过草地上那只还淌着蜜汁的岩蜂窝,退到了西坪一丛凤尾竹下。黄帽子尾随追击,跨过边界线,追到岩蜂窝这儿,停了下来,粗鲁地一巴掌把蜂窝劈成两半,稀里呼噜喝个够。对黄帽子来说,它夺回了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心安理得。但对白袜子来说,被侵略者掠夺了食物,仇恨难消。
  这时,倘若黄帽子得饶“熊”处且饶“熊”,捧着蜂窝撤回东坪,或许这场边界纷争可以暂时告一段落。白袜子两只后脚掌都受了伤,虽然怒火万丈,但毕竟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远离黄帽子约六七十米的竹林里爬来爬去,“”,发出空洞的抗议。
  我很担心真会发生这样的局面,那我们一夜辛劳算是白费了。
  “哦,别发愁。”波农丁用一种蜘蛛吐丝的悠然口气说,“熊是一种很贪心的动物,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他的话音刚落,战火果然在西坪重新燃烧起来。只见黄帽子又向西坪的纵深地带前进了二三十米,然后面朝着白袜子,在一篷凤尾竹上“嘟嘟嘟嘟”撒了泡尿。这绝非普通的排泄,而是一种占领的标志,一种版图的重新划分。
  我看见,白袜子抱着一棵竹子,站了起来,呼天抢地般地嚎了一通,颈上的鬃毛一根根竖了起来,犹豫与胆怯抛到了九霄云外,发疯似的奔过来,扭住黄帽子摔打起来。
  “白白被人家占了窝,是该拼老命了。”波农丁望着白袜子,不无同情地说。
  领地就是生存圈,边界线就是生命线。白袜子是反侵略战争,正义在手,真理在胸,又撕又咬,勇不可当。“啊呜”一口,它在黄帽子肩头咬下一大块肉,炒炒足有一大盆;黄帽子则在白袜子的屁股上回敬了一口,两瓣屁股变成了三瓣。
  突然,白袜子尖尖的嘴吻刺进黄帽子的颈窝,狠狠咬了一口,可能正巧咬断了动脉血管,浓浓的血浆从黄帽子的颈窝喷射出来,像放焰火一样。黄帽子在地上打了个滚,钻到白袜子的肚皮底下,只见白袜子突然惨嚎一声,像皮球似的跳了起来,腹部赫然出现一个碗口大的血洞,白花花的肠子像群蛇似的钻了出来……
  两只狗熊都已负了重伤,但仍不肯休战,摇摇摆摆站起来,又扭成一团。
  黄帽子血流得太多了,渐渐气力不支,被白袜子推搡着连连倒退,一直退到山泉,大约被水底的鹅卵石绊了一跤,仰面朝天跌倒在山泉里,再也没能爬起来。
  白袜子终于赢得了反侵略的胜利,它拖着长长的肠子,跌跌撞撞爬过山泉,爬到东坪的一丛佛肚竹下,撒了泡尿,当然也是一种占领的标志,版图的重新划分。它撒出来的尿是红色的,不是尿,是血。它只撒了一点点,便像棵枯树一样颓然倒下去了。
  我和波农丁果然没费一枪一弹,白捡了两只狗熊。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贱猴卡卡》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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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猴卡卡
沈石溪

  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救助最多的动物,当属猕猴了。
  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十几群猕猴,是所有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种群和个体数量最多的一种动物。
  猕猴生性好动,喜欢惹是生非,种群间常为争夺地盘大打出手,群内也常发生地位之争,所以经常有受伤、患病或孤寡老弱失去生活能力的猕猴被村民捡到后送到我们救护站来。最多的时候,我们救护站有十九只猕猴,最少的时候也有八九只猕猴,俨然就是一个特殊的猕猴群。我们还专门辟出一块凹地,用巨大的铁丝网围了起来,权当猕猴馆。当然,这个猕猴群的成员流动性很大,有不断住进来的,也有不断请出去的。负责猕猴饲养的技术员高露洁揶揄道:“我们这里成了猕猴招待所了,管吃管住还管打扫卫生。”
  那天中午,省动物研究所黄炳魁教授的两位弟子将一只受了伤的猕猴送到我们救护站。省动物研究所在哀牢山设立了一个野外教学基地,黄教授每年有一半时间带着在他麾下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弟子到哀牢山来进行野外教学。
  这是一只年轻的雄猴,牙口约四岁,身体瘦弱,猴毛芜杂。它伤得不轻,两条腿崴伤了,靠两条前肢勉强在地上爬行,背部皮开肉绽,脸也被抓伤了,满脸污血,看起来很吓人。正值夏季的中午,天气很热,它却像在风雪中一样,抱膝蜷身,瑟瑟发抖。
  肯定是感觉生活冷冰冰的,心里寒冷,冷得彻骨,所以才会大热天也寒战发抖。
  “这是一只贱猴,哦,就是猴群里最低贱最卑贱的猴。贱猴这个词是我发明的,教科书上没这个词。”黄教授向我和负责猕猴饲养的高露洁介绍这只年轻雄猴的情况,“邦达猴群是我们长期跟踪观察的一个目标,我们对邦达猴群非常熟悉,给每一只猕猴都起了名字。这只贱猴我们给它起名叫卡卡。大家都知道,猕猴社会等级森严,个体之间讲究阶级排序。卡卡从小失去双亲,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在邦达猴群地位排在最末等。进食时,要等其他猴子吃饱了,才轮得到它去吃;宿营时,它总是被排挤到最外圈去睡觉,那儿暴露在料峭的夜风中,不仅寒冷,也最危险,容易遭到天敌袭击。我说它是贱猴,最明显的特征是:在猴王、二王、三王等大雄猴面前,它头也不敢抬。远远看见它们,它就匍匐在地,脑袋埋到胸口,要是狭路相逢,它立刻就会缩到路边,或者爬到另外的树枝躲避……几乎所有的成年雄猴,都有资格在它背上骑一下。”
  我知道黄教授所说的在背上骑一下是什么意思。这是猕猴社会一种特殊的行为艺术,地位低的猕猴经常会走到地位比自己高的猕猴面前,撅起屁股,让地位高的猕猴在自己背上骑一下,或者地位高的猕猴去到地位低的猕猴面前,气使颐指,喝令地位低的猕猴被自己骑一下。对地位低的猕猴来说,被地位高的猕猴骑一下,以示顺从和臣服;对地位高的猕猴来说,骑一下地位低的猕猴,以示优越和征服。
  在猴群里所有的雄猴都可以在卡卡背上骑一下,毫无疑问,卡卡在邦达猴群地位极低,属于名副其实的贱猴。
  “它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是跟其他猴群打架时被打伤的吗?”高露洁问。
  黄教授摇摇头说:“不是的。跟其他猴群打架,它这样的贱猴,是没有资格冲锋陷阵的。哦,它是被猴王双鼓、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打伤的。”
  “这……”我和高露洁都饶有兴味地瞪大眼睛望着黄教授。
  “事情是这样的,”黄教授说,“猴王双鼓有个爱妃名叫婉儿,年轻貌美,许多雄猴都觊觎婉儿的美色,但慑于猴王双鼓的威势,只好在背地里咽口水。今天早上,我们在望远镜里看见,婉儿正在一棵树冠上采吃野果,卡卡刚好也去到那棵树上寻觅食物。初升的太阳洒在婉儿身上,将一身柔软的猴毛照得金光灿灿,可以说是光彩照人。或许是被婉儿的美丽迷得神魂颠倒,或许是觉得四周没有其他猕猴,有机可乘,卡卡从背后摸过去,冷不防就去抱婉儿。真应了一句色胆包天的俗话。受了惊的婉儿发出响亮的尖叫。猴王双鼓带着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火速赶来,将卡卡围住,一顿暴打。有意思的是,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似乎比猴王双鼓还要愤怒,出手也比猴王双鼓更重更狠更毒,我们在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二王双锣压在卡卡身上,像啃苞谷一样啃咬它的腿,三王双钹则像打冤家一样用尖利的爪子拼命撕抓它的背,卡卡毫无还手之力。”
  我脑子里出现这样的情景:在茂密的丛林里,三只身壮力强的大雄猴,揪住一只瘦弱的雄猴往死里殴打,打得死去活来。
  我长年累月与各种动物打交道,多少懂点动物心理学,我明白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围殴卡卡时为何要比猴王双鼓还要凶暴,它们想讨好猴王,藉此来表达自己对猴王的忠诚,还有更重要的隐秘的心理,它们肯定也暗恋婉儿的美色,但害怕猴王的报复,有贼心没贼胆,只好把邪念压在心底,突然间一只在猴群里地位排序最末等的贱猴竟然敢调戏婉儿,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然会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将这只胆大包天的贱猴活活打死!
  “它们把卡卡打得躺在地上不会动了,这才扬长而去。”黄教授说,“等猴群走远了,我们过去一看,这只贱猴气若游丝,奄奄一息,快不行了。若不救它,它必死无疑,我们就把它送到你们这里来了。”
  “谢谢你们。”我说,“我们会尽力救活它的。”   卡卡虽然遍体鳞伤,但不幸中的万幸,没伤着筋骨。在志愿者唐医生的全力救治下,卡卡伤口渐渐愈合,没落下什么残疾。
  负责猕猴饲养的高露洁是个从林学院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姑娘,她老家在农村,家境贫寒,属于从社会最底层奋斗出来的年轻人,出于一种对地位差异的天然反感,也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她格外仔细地照料卡卡,天天给它擦洗伤口,用新鲜的果蔬喂它,还不时地喂些荤腥,甚至自掏腰包买牛奶给它喝,以补充营养。
  高露洁这个名字有点怪,与一种牙膏品牌相同,我们有时候同她开玩笑,当着她的面大声说:“我牙膏用完了,走,到超市去买支高露洁!”她气得要命,却又难以驳斥。我问她干吗要起个与牙膏品牌相同的名字,她说她的家乡很穷,没人用得起牙膏,她的父母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种叫高露洁的牙膏,阴差阳错,就起了这么个让人当笑料的名字。
  我开玩笑地对高露洁说:“你可不能太偏心了,这么多猕猴,你应该一视同仁,只给卡卡喝牛奶,其他猴子会提意见的哟!”
  “它伤得重,理应特殊照顾。”高露洁说,“它被其他猴子欺负惯了,一直被压在生活的最底层,太可怜了,给它一些温暖,也是应该的嘛。”
  我摇摇头说:“你别忘了它为什么会被猴王打成重伤的。它去调戏猴王的爱妃,属于严重的犯上作乱,猴王当然会暴力镇压。说白了,它受伤,那是自讨苦吃。”
  高露洁撇撇嘴说:“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你是在为恃强凌弱找理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之心猴也皆有之,它迷恋婉儿的美丽,忍不住去抱了一下,就算触犯了猴王的尊严,就算有罪,也罪不至死嘛。”
  我无言以对。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从类社会是如此,猴类社会也大致如此。确实,就因为卡卡偷偷抱了婉儿一下,三只统治阶层的大雄猴就要把它给活活打死,这也未免太欺负人了,不不,是未免太欺负猴了。
  在高露洁的特殊照顾和精心护理下,卡卡的身体恢复很快,不仅伤口愈合了,伤口四周裸露的皮肤还长出了新毛;由于营养好,它瘦弱的身体慢慢长胖,灰暗的皮毛也泛起光亮,头发尤其浓密,并长出一圈披肩发,外表看上去像只成年雄猴了。更让人高兴的是,卡卡的精神世界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卡卡被送来时,猕猴馆里共收留有十二只猕猴。在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里,所有进来的动物几乎都是残次品,没有问题的动物也不会跑到我们救护站来。猕猴也是如此。这十二只猕猴,有五只是孤儿,有两只是年老体衰被猴群遗弃的老猴,有三只是误踩捕兽铁夹夹断了腿的残疾猴,有一只是脖子上长着一颗肉瘤的病猴,还有一只是被猎人射瞎一只眼睛的独眼猴。猴馆里的这十二只猴,来自不同的猴群,像个临时凑合起来的大家庭。
  按理说,凡猕猴群,总有一只耀武扬威的猴王,但我们救护站猕猴馆里临时凑合起来的这个猕猴大家庭里,老的老,少的少,病的病,残的残,根本就没有一只猕猴有资格做猴王。大家自顾自生活,一盘散沙,形不成一个权威。相比较来说,那只名叫秃秃的老雄猴,由于是雄性,体格比猕猴馆里其他猕猴略大些,便成了十二只猕猴里的领头猴,但秃秃年老体衰,整天大部分时间是在太阳底下打瞌睡,既无统辖群猴的兴趣,也没有统辖群猴的精力,没有丁点儿猴王的威风,倒像个和气的家长。
  卡卡先是在小笼子里疗伤,伤口愈合后,便被移居到猕猴馆。刚到猕猴馆门口,卡卡紧抱着高露洁不放,活像小媳妇要见公婆那样,紧张得浑身觳觫。高露洁好言相劝,总算让它进到猕猴馆去,它蜷缩在阴暗的墙旮旯里,整整两天不敢出来,见到有其他猕猴靠近,立刻害怕得浑身发抖,匍匐在地,脑袋埋在胸口,做出臣服的模样,脸上还浮现出谄媚的表情,撅起屁股,随时准备给别的猕猴在自己后背上骑一下。
  它早已习惯了贱猴的身份,一个多月前差点被三只凶蛮的大雄猴活活打死,给它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在同类面前卑微得就像一个奴才。
  卡卡越是这样,高露洁越是同情卡卡,她无形中成了卡卡的保护神,进食时,高露洁先让卡卡吃饱,这才允许别的猴子来吃,别的猴子胆敢欺负卡卡,立刻就会遭到高露洁的严厉呵斥。猕猴有欺生的陋习,但在高露洁的袒护下,欺生的陋习并未在卡卡身上发生。

  高露洁负责饲养这些猕猴,她是它们的食物来源,她是它们的生存保障,她在它们面前具有绝对权威,在高露洁这把保护伞的作用下,卡卡一进猕猴馆就享受着平等待遇,不仅免受欺凌,还备受关爱,享有一种别的猕猴无法享有的殊荣。
  卡卡虽然是只贱猴,但脑子并不笨,很快明白自己在生活中的特殊位置,才三五天时间,它就不再哆哆嗦嗦蜷缩在墙旮旯里了。它昂首阔步在笼子里走来走去,该跳的时候跳,该闹的时候闹,该叫的时候叫,即使迎面遇到别的猕猴,也不再畏惧躲闪,更不会撅起屁股给对方骑一下了。奴才的卑微一扫而光,连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你太棒了!”高露洁抚摸卡卡的脑壳竖起大拇指夸奖,“就是要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做人,哦,不不,应该是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做猴!”

   谁也没想到,卡卡会摇身一变成了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猴馆里的猴王。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有一天,救护站几名工作人员到箐沟去砍柴,看见一片野香蕉林,就把几串金黄的野香蕉抬了回来。野香蕉籽很多,味微涩,没有人工种植的香蕉好吃,却是猴子的最爱,于是,高露洁每天拎一串野香蕉喂猕猴。
  高露洁跨进猴馆,猴子们闻到野香蕉那股清香,呼啦全围了过来。那只名叫秃秃的老雄猴是这群猕猴的家长,当然站在最前面,馋涎欲滴,贪婪地望着那串已经熟透的野香蕉,等侯高露洁将那串野香蕉放进那只大瓦盆,便可前来享用美食。有研究资料表明,成年猕猴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两岁婴儿。卡卡知道高露洁宠它,得宠而骄,它没等高露洁把那串野香蕉放进大瓦盆,第一个蹿了上来,从背后猛地一推,将老雄猴秃秃推到一边去,然后一下扑了过去,扯下两根香蕉来就啃。
  猕猴是有等级观念的社会性动物,啄食秩序就是等级秩序。老雄猴秃秃虽然缺乏猴王的威势,像个和善的家长,但毕竟是家长,从来都是它第一个靠近瓦盆捞取食物,然后其他猕猴才依次上前取食的。突然间卡卡抢了它的先,不仅如此,卡卡还蛮不讲理地从背后蹿上来推了它一把,把它推到了一边去,抢了它作为家长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第一个取食的权利,它再和善,再没脾气,也难以咽下这口窝囊气啊!它生气地鼓起眼珠,颈部毛发耸立,喉咙深处发出低沉的吼叫,龇牙咧嘴,冲着卡卡跃跃欲扑。
  卡卡好像含羞草被人用手指触摸了一下似的,急吼吼争抢食物的活跃表情刹那间收敛起来,身体缩成一团,躲到高露洁背后,紧紧抱住高露洁的大腿,身体瑟瑟发抖。
  卡卡的可怜相,触动了高露洁心底最柔软最敏感的部分,她杏眼圆瞪,咬牙切齿,怒不可遏,在老雄猴秃秃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斥骂道:“你摆什么威风?再敢欺负它,看我不打断你的脊梁!”
  老雄猴秃秃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嚣张的气焰立刻就萎瘪下来,抱着肩缩着脖子,蹲在一旁,胆怯地望着高露洁。其他猕猴一看这阵势,也都识相地退后两步,再也不敢上前争抢食物。高露洁似乎还不解气,将卡卡抱在怀里,当着众猴的面,剥开一根香蕉喂卡卡,喂完一根又剥一根,直到卡卡吃得肚儿溜圆直打饱嗝,这才允许其他猕猴围上来争抢剩下的那些香蕉。高露洁的用意是要正告猴馆里所有的猕猴,决不允许欺负可怜的卡卡!
  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的这个袒护行为,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老雄猴秃秃年事已高,权力欲随着迈入老境而逐渐消退,雄猴争强斗胜的天性也日渐衰退,它本来就缺乏猴王的威势,更像一个和善的家长,被高露洁踹了一脚,自信心彻底被踹垮,再也不敢跟卡卡争抢什么了,自觉地从家长位置上滚下台,每次进食,都很知趣地尾随在卡卡后面,让卡卡第一个进食,然后才敢到大瓦盆捞取高露洁投喂的贪物。
  老雄猴秃秃不是害怕卡卡,而是害怕在背后为卡卡撑腰的高露洁。她掌握着喂食权,决定它们的生死存亡,是它们的主人,是它们的上帝,它们理所当然要看她的脸色行事。
  老雄猴秃秃如此,其他猕猴当然更不敢造次。
  很快,卡卡取代老雄猴秃秃成了猴馆这群猕猴新的家长。
  开始时,高露洁还沾沾自喜,她治好了卡卡的自卑心结,把一只贱猴培养成众望所归的家长,很有点成就感呢。她把卡卡一跃成为家长的事当作喜讯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但很快,她就高兴不起来了,卡卡身上日益表现出一种她所无法容忍的东西来。
  或许是有高露洁在它背后撑腰让它有恃无恐,或许是老雄猴秃秃自觉禅位的谦恭态度让它的权力欲极度地膨胀起来,或许是贱猴的极度自卑催生了极度自尊,又滋生了唯我独尊的心态,卡卡摇身一变成了脾气暴躁的家长,动辄汹汹咆哮,每次进食,它都大摇大摆第一个走向大瓦盆,倘若有谁僭越了它的位置,跑到它的前头去了,它就会凶狠地追咬。
  猴馆有座假山,还有一棵苦栋树,为了丰富猕猴的生活,我们在假山顶与树杈间修了一座小小的铁索桥,供猕猴们攀爬玩耍。铁索桥居高临下,俯瞰整个猴馆;铁索桥晃晃悠悠,又像是个摇篮,坐在上面晒太阳,既舒适又威风。猕猴社会似乎有条不成文的规矩,社会地位高的猴子物理地位也高,大雄猴总是蹲在山顶、树冠或岩石上,比普通的猴子高出一截,就像人类社会地位高的人才有资格坐主席台一样,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尊者高高在上的尊严和威风来。过去,历来都是老雄猴秃秃占据这座铁索桥,吃饱喝足后,蹲在铁索桥上晒太阳,优哉游哉。其他猴子也会爬到铁索桥上去,但通常只在铁索桥的两端玩耍。老雄猴秃秃是个和善的家长,也允许其他猕猴与它分享这座摇篮似的铁索桥的惬意。但自从卡卡取代老雄猴秃秃当上家长后,这座铁索桥就成了卡卡的专用宝座,只要它在,谁也休想染指这座铁索桥。它独自蹲躺在铁索桥上,居高临下俯瞰它的十几个臣民,铁索桥摇篮似的晃晃悠悠,它惬意地晒着太阳,好不快活。这个时候,倘若有其他猕猴胆敢踏上铁索桥来,它就会颈毛耸立大声咆哮,逼迫对方抱头鼠窜。
  有一次,卡卡到苦栋树下小水池喝水去了,铁索桥上空无一猴,老雄猴秃秃很久没有享用摇篮般的舒适与自在了,就趁机爬上铁索桥,还没等它蹲躺下来,就被在苦栋树下喝水的卡卡看见了,卡卡就像权力被冒犯了一样,顺着用花岗石垒起来的假山嗖嗖往上蹿跳,一面爬还一面冲着老雄猴秃秃欧欧怪叫做驱赶状。老雄猴秃秃倒也识趣,没等卡卡爬上铁索桥,就灰溜溜地退却了。老雄猴秃秃年纪太大了,严重缺乏争名夺利的斗劲了。
  卡卡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爬到别的猕猴的后背上去骑一下。它特别热衷于做这件事,每天早上睡醒后的第一件事,每天晚上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围着猴馆巡视一圈,见到一只猕猴,就吹胡子瞪眼,迫使对方蹲下来转过身去,露出红彤彤的猴屁股,给它骑一下。它乐此不疲,一不怕苦二不怕累,无论刮风下雨,都要例行巡视,决无遗漏。
  有一次,一只名叫蜡染的老母猴,黄昏时分蜷缩在苦栋树杈翻理自己的皮毛捉白虱,当卡卡巡视到它面前时,老母猴蜡染也许是太聚精会神捉白虱了,也许是年纪大了耳朵有点背,竟然没像其他猕猴那样蹲下来转过身去恭敬地摆出被对方骑一下的姿态。卡卡勃然大怒,一把将老母猴蜡染从树权上推落下来,幸亏苦栋树不高,老母猴蜡染又是在树腰位置,掉下来后没受什么伤,却也把老母猴蜡染吓得哇哇乱叫。卡卡仍不依不饶,也跟着跳下树来,老母猴蜡染赶紧匍匐在地撅起屁股,让卡卡骑了一下,卡卡这才作罢。
  所有猴王能享用的特权,不用学卡卡就会了,真正是无师自通。
  奇怪的是,随着卡卡地位升腾,它的模样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本来灰扑扑的皮毛泛出一层油光,脖颈间的猴毛变得又密又长,就像长了一圈威风凛凛的鬃毛,不知是因为昂首挺胸的缘故,还是因为营养好的缘故,身体也似乎蹿高了不少,很有点大雄猴的气概了,昔日贱猴的卑微连一丝一毫也看不出来了。
  卡卡的权威与老雄猴秃秃的权威不可同日而语,卡卡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长了,它成了唯我独尊的猴王。
  本来嘛,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猴馆里豢养的都是些老弱病残的猕猴,相对来说,卡卡既是雄性,年纪又轻,性别和年龄都占优势;又有高露洁做它的靠山,扳着指头算,似乎也只有它有资格做这群特殊猕猴的猴王。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猴馆里本来只有家长,没有猴王,现在有了真正的猴王。

  卡卡越来越像猴王了,而且是生性残暴的猴王。
  那只被猎人捕兽铁夹夹断了一条腿、我们给它起名叫曲曲的跛脚雄猴,就因为卡卡到小水池来喝水时,它也在小水池喝水,躲闪得慢了些,被卡卡用尖利的指爪在背上抓出四条深深的血痕;那只被猎人子弹射瞎了一只眼睛、我们给它起名叫独眼龙的老公猴,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早晨,就因为视力不佳,在苦栋树上与迎面而来的卡卡撞了个满怀,卡卡勃然大怒,欧欧怪叫着,把独眼龙打得屁滚尿流;那只先天患有白化病全身猴毛灰白、我们给它起名叫洋猴的母猴,就因为跑到假山与苦栋树之间的铁索桥坐了一会儿,卡卡就气得七窍冒烟,抓掉洋猴身上好几把灰白的猴毛,笼子里纷纷扬扬就像下了一场雪……
  高露洁很不满意卡卡的飞扬跋扈,取消了对它食物上的优待,不再给它好脸色看,还多次指着它的鼻子忿忿斥责:“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好了伤疤忘了疼?你怎么忘了自己曾经是只贱猴,天天被别人欺负?你现在翻身了,做了猴王了,那就该好好善待别人。它们都是你的兄弟姐妹,你要爱护它们,别欺负它们!”
  卡卡是猴子,人类虽然也是从猴子进化来的,但已经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猴子是听不懂人话的。但猕猴很聪明,能从人的表情、眼神和音调中揣摩人说话的意思。在高露洁的斥责下,卡卡垂下脑袋,缩紧身体,做出一副认罪伏法的谦恭姿态来,但高露洁一离开猴馆,卡卡立刻就颐指气使,露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王者霸道来。
  我想到了一则寓言:魔鬼本来是装在瓶子里的,把瓶盖打开了,魔鬼跑出来了,再也不可能让魔鬼回到瓶子里去了。
  有一天上午,高露洁将半箩胡萝卜倒进大瓦盆。胡萝卜刚从地里拔出来,色泽金黄,还有几片青翠的叶子,十分新鲜。胡萝卜是猕猴最爱吃的食物之一。看到高露洁往大瓦盆里倒胡萝卜,所有的猕猴馋涎欲滴,呼啦全围了上来。偏偏这个时候,卡卡坐在假山与苦栋树之间摇篮似的铁索桥上享受明媚的阳光。所有的猕猴虽然比卡卡早一步来到大瓦盆边,但它们已接受了猴王先食的这条猴界潜规则,没有一只猕猴敢伸手去捞大瓦盆里的胡萝卜。卡卡大摇大摆慢吞吞地从铁索桥上下来,它有足够的自信,它知道在它的铁腕统治下,没有谁胆敢抢在它前面去吃美味可口的胡萝卜,所以它不慌不忙,迈着猕猴式的绅士步伐,以王者目空一切的姿态缓缓朝大瓦盆走来。
  这个时候,在大瓦盆边围观的猕猴里,有一只小猕猴引起高露洁的关注。这是一只只有半岁龄的小公猴,猕猴生性爱动,小公猴更是淘气,有一次竞爬到电线杆上去了,被高压线烧焦了一只前爪,变成了独臂猴,无法再爬树攀岩,被猴群抛弃,它的妈妈也不管它了,就在它走投无路时,被当地老乡发现,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我们给它起名叫小可怜。高露洁是个对弱者充满爱心的姑娘,自然对小可怜疼爱有加,没事时常将它抱在怀里,还专门给它做了一件独袖红褂子,将它那只丑陋的残臂罩在褂子里。此时,小可怜嘴角挂着口水,可怜巴巴地望着大瓦盆里的胡萝卜。
  高露洁一只手疼爱地抚摸小可怜的脑壳,一只手从大瓦盆里挑了一根最大最鲜嫩的胡萝卜塞到小可怜手里。
  “吃吧,小可怜啊,你真的太可怜了。哦,敞开肚皮吃。”高露洁柔声说道。
  小可怜兴许真的是饿了,从高露洁手里接过胡萝卜,大口啃咬起来。
  就在这时,卡卡来到大瓦盆旁,看见小可怜竟然破坏王者先食的规矩,抢在它前头享用美味胡萝卜,顿时火冒三丈,猛地扑过来,一把将小可怜手中的胡萝卜抢走,并在小可怜脸上狠狠撕了一把,小可怜脸上出现几道血痕,哇地惨叫一声,本能地扑到高露洁身上,抱住高露洁的大腿,寻求庇护。
  高露洁气坏了,指着卡卡的鼻子厉声呵斥:“你太过分了!你敢当着我的面撒野,真是浑蛋透顶!滚开,你给我滚开!”
  以往,只要高露洁一发火,卡卡就会缩紧脑袋蹲伏在地表示服从,但这一次,不知是因为当着所有猕猴的面让它觉得猴王的面子有点下不来,还是因为当了一段时间的猴王,膨胀的野心让它忘乎所以,它竟然把高露洁的厉声呵斥当耳边风,仍强悍地扑蹿上来,扭住小可怜拼命撕打。
  高露洁气得脸色发白,扬起手中的空箩筐,砸向卡卡,用颤抖的声音骂道:“你狼心狗肺!你欺负弱小!你猪狗不如!我打死你!”
  用竹篾编织的空箩筐砸在卡卡身上,它怔了两秒钟,又龇牙咧嘴冲了上来,揪住小可怜的胳膊,强行将小可怜从高露洁身边拉走,然后骑在小可怜身上凶横地撕咬。
  高露洁气得浑身发抖,抢上一步,用脚连连踢卡卡:“中山狼!农夫怀里的蛇!真该让你继续在猴群里当贱猴!”
  卡卡被踢了好几脚,却并没有放掉小可怜,而是用身体压着小可怜,抬起头来冲着高露洁嗷嗷怪叫,意思大概是在说:我对你已经够客气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再逼我,我可要翻脸认人了!
  高露洁被气昏了头,索性再跨前一步,抬起脚去踹卡卡:“我就不信,没人治得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坏家伙!”
  高露洁的脚刚刚踹到卡卡的脸上,卡卡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愤懑的低吼,突然张嘴在高露洁的脚上咬了一口。猕猴牙齿尖利,能轻松咬开山核桃,被猕猴咬一口,不亚于被狗咬一口。幸好高露洁穿着运动鞋,却也被咬穿了鞋,脚指头被咬出了血。
  高露洁狼狈地逃出猴馆。
  卡卡继续施暴,将小可怜唯一的一条胳膊也扭得脱骱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高露洁都是改变卡卡命运的恩人,但这家伙利令智昏,连高露洁的账也不买了。
  这以后,卡卡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看谁不顺眼,就拳打脚踢,猴馆里乌烟瘴气,一派白色恐怖。
  这与我们的宗旨背道而驰,我们是野生动物救护站,我们的职责就是为身体或心灵受到创伤的动物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难所。可现在,这些可怜的猕猴来到我们救护站,不仅得不到救助,得不到安宁,反而遭受残暴的统治,遭到残酷的虐待,那是我们的严重失职!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将卡卡放归山林。
  你野性十足,你力气很大,你伤口痊愈,你精力充沛,你作威作福,你无法无天,你不再是弱者,你已经变成强者,你不需要我们救助了,你有能力在弱肉强食的丛林自谋生路了,那么就请你离开,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我们将卡卡送到邦达猴群经常活动的那片原始森林,打开笼子准备将它放归山林时,高露洁拐着那只被卡卡咬伤的脚,露出又爱又恨的表情,又像是訾骂又像是惜别般说道:“你自由了,你高兴了吧!没想到你骨子里就是一个权欲熏心的坏家伙!好了,让你到森林里来,随便你怎么胡作非为,也没有人再来管你了。我不指望你能飞黄腾达,也不指望你能成为八面威风的猴王,我只希望你能做一只正常的大雄猴,娶妻生子,好好过日子。你咬伤了我,我不怪你,我也踹过你,你也别记恨我。哦,钻草丛要提防被蛇咬,在树上要提防遭金雕袭击。去吧,坏家伙,你不要想我,我也不会想你。”
  卡卡连蹦带跑钻进树丛,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以为卡卡从此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我们想错了,仅仅过了一个星期,它又出现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这一次,它不是被人抬进来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门口大呼小叫。
  接到守门保安的报告,我们去到门口看,哦,确实是卡卡,跟一个星期前分别时相比,消瘦了一些,面容显得有些憔悴。
  看见我们,尤其是见到高露洁,卡卡显得很激动的样子,扑到铁门上,欧欧急切地叫唤,还拼命摇动铁门,意思很明显,是要我们开开门放它进来。
  我们这里又不是什么动物乐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要想进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这扇门,得具备一定条件,还要办理必要的手续。它四肢健全,年轻力壮,不属于我们的救治范围,理所当然要被我们拒之门外。
  卡卡从铁门的栏杆间伸进一只爪子,企图来搂抱高露洁的腿,突兀的嘴吻也努力从铁门的栏杆间伸进来,嘴巴撮成O形,做出亲吻的姿态来,很明显,它是在哀求高露洁开开门放它进来。这当然是徒劳的。
  当天下午,省动物研究所黄炳魁教授有事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从黄教授口中,我们这才了解到卡卡放归山林这一个星期来所经历的事情。

  “我们本来就长期跟踪观察邦达猴群,听说你们要将卡卡放归山林,这就更引发我们的观察热情,每天十几个小时用高倍望远镜盯着邦达猴群。”黄炳魁教授颇有学者风度,坐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呷了一口色泽如红酒的普洱茶,用略带磁性的嗓音绘声绘色娓娓给我们道来,“在你们将卡卡放归山林后两个小时,卡卡就出现在邦达猴群。当时,邦达猴群就在象鼻湖畔采吃野菱角,卡卡来到猴群。猕猴生性排外,绝不会允许陌生雄猴混进猴群,但卡卡从小在邦达猴群长大,不是陌生雄猴,而属于失踪一段时间后的归群者。面对归群者,猕猴群有一个重新接纳的仪式,那就是归来者让所有地位比它高的猕猴在它后背上骑一下,既有点认祖归宗的意思,又是重新确认地位排序。”
  “我们在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猴王双鼓带着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朝卡卡走来。卡卡此时正挺胸昂首站在象鼻湖畔一个草墩子上,草墩子离地面约半米高,看见邦达猴群三只地位最高的大雄猴朝自己走来,它眼神变得慌乱,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逃跑路线,可又觉得拔腿逃跑似乎不妥,逃也不是,留也不是,站也不是,显得手足无措。猴王双鼓来到离草墩子约两米远的地方,鼓起一双红红的眼睛,威严地注视着卡卡,腮帮鼓起两坨鼓状肉瘤,“喔欧———喔欧——”朝卡卡发出低沉的吼叫。
  “顺便说一下,我们之所以给邦达猴群的猴王起名叫双鼓,是因为它生气时两腮会小鼓似的膨胀起来,之所以给二王起名叫双锣,就是因为它生气时腮帮鼓得像两面小锣,之所以给三王起名叫双钹,也是因为它生气时腮帮两坨钹似的肉瘤。猕猴有颊囊,越是强壮的雄性,颊囊就越明显。
  “我观察得很仔细,当猴王发出喔欧喔欧低吼时,卡卡眼睛耀起一片亮光,脖颈上的鬃毛也恣张开来,似乎要与猴王一决雌雄,但遗憾的是,它眼睛里泛起的亮光就像彗星一样瞬间闪耀又瞬间熄灭,脖颈上的鬃毛也昙花一现般刚恣张开又闭谢了。它的四肢在瑟瑟颤抖,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蜷缩起来。
  “猴王双鼓又‘喔欧——’威严地低吼一声,我看见,卡卡就像当头挨了一闷棍一样,身体一下子矮下去一截,抖抖嗦嗦滚下草墩来。猴王双鼓吱溜蹿上草墩,站到了高位,卡卡趴在了低位,顺从地撅起屁股,让猴王双鼓在自己后背上骑了一下。接着,二王双锣和三王双钹也如法炮制,在卡卡后背上骑一下。后来,又有一些雄猕猴和雌猕猴来到草墩边,趾高气扬地在卡卡后背上骑了一下。
  “经过这样一个重新确认地位排序的仪式后,卡卡总算被允许回到邦达猴群。但我们发现,它的情绪十分低落,孤独地跟在群猴后面,捡食其他猕猴吃剩的东西,过得很不愉快。有一次中午,邦达猴群在密林深处找到一棵挂满鸡素果的大榕树,猕猴们吃了个饱,躺在树杈上睡懒觉。卡卡由于地位低,是只贱猴,所以躺在树冠最底层的一根横杆上。一只约一岁龄的小猕猴,不想睡午觉,就从上层树冠溜下来,见到正侧躺在下面横杆上的卡卡,也许是出于一种淘气,想捉弄一下卡卡,便恶作剧地在卡卡头顶撒起尿来,金黄色的猴尿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灌进卡卡耳朵,淋了卡卡满头满脸。卡卡被弄醒了,莫名其妙被一只胎毛刚刚褪尽的小猕猴在头上淋了一泡尿,当然生气,便气愤地吼了一声,张牙舞爪地追逐那只肇事的小猕猴,想给胆大妄为的小猕猴一点教训。小猕猴顺着树干往树冠逃跑。一岁龄小猕猴爬树技巧远不如年轻力壮的卡卡,很快卡卡就追上了淘气的小猕猴,刚要伸出爪子去揪小猕猴的尾巴,突然,树冠最上层传来猴王双鼓威风凛凛的吼叫,一个矫健的身影从树冠最上层蹿了下来,不由分说便扑到卡卡身上猛烈撕咬。卡卡从榕树上摔了下来,凄凉地呜咽数声,钻进草丛不见了。没想到,它会跑到你们这里来。”
  黄炳魁教授结束了他生动的讲述,揭示了卡卡放归山林一个后又重新现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门口的原因。
  在生活中受了一点委屈,受了一点挫折,就往我们这里跑,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成了什么啦?是你的娘家还是你的避风港?
  我们心里很清楚卡卡为何要挤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猴馆里来。在野外山林,它是地位最低贱的贱猴,进到我们救护站的猴馆去,在一群老弱病残的猕猴面前,它却是地位显赫的猴王。虽然是小国寡民的猴王,也像磁石般对它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你不敢与强者争锋,却热衷于欺负弱者,在强者面前做孙子,在弱者面前做老子,逃避竞争,欺软怕硬,这也太丑陋了吧!我们如果放它进来,说轻一点,是助长了歪风邪气,说重一点,就是助纣为虐。
  我以站长的名义给门卫下了一道死命令,不准卡卡跨进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一步!
  卡卡几次想从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大门进来,都被守门的保安给挡了回去。
  它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外面转了好几圈,大门不让进,它就想找个地方溜进来。我们野生动物站四周筑有两米多高的青砖围墙,上面还拉着铁丝恻,接有低压电,既防备站内被救护的动物逃出去,也防止外面不该救护的动物闯进来。
  卡卡的目的始终未能达到。
  你想改变自己的地位,你想改变贱猴的身份,你就要面对现实,咬紧牙关奋斗,去争去拼去抢,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不是你的救世主,谁也救不了你,你只能自己救自己。

  谁也没有想到,卡卡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叩开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门。
  卡卡想从大门闯进或从围墙溜进我们救护站的企图均告失败,我们以为它会在一次次失败面前心灰意冷,放弃重返猴馆的努力,再回到邦达猴群去,但我们大错特错了。它撞到南墙也不回头,仍天天在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外面转悠。
  卡卡就栖息在救护站大门对面那棵枝繁叶茂的黄桷树上,除了觅食睡觉,什么时候都睁大两只眼睛盯着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那扇黑漆大铁门。只要大门一开启,它就会从黄桷树上溜下来,企图溜进救护站来;只要一看到高露洁的身影,它就大呼小叫,用猕猴的方式传递想要回到我们救护站来的信息。
  我们不理睬它,我警告高露洁也不要理睬它。
  半个月后的一个上午,我正在办公室起草一份文件,门卫突然心急火燎地跑来向我报告说,卡卡发疯了,正在用脑袋撞铁门!
  我放下手头工作,立即拉着高露洁赶到大门口。隔着大铁门,我们看见,卡卡就像吸毒者毒瘾发作了一样,拼命用脑袋叩碰铁门,砰砰砰,猴头哪有铁门硬,很快,卡卡脑袋上就叩出好几个血洞,它用爪子一抹,满脸污血,十分可怕。
  毫无疑问,它是在用苦肉计逼迫我们打开铁门放它进来。
  真是一只无赖猴,太不像话了,你以为耍无赖手段就能让我们屈服,就能阴谋得逞?你也太小看人类的智商了。告诉你,无论你耍什么无赖手段,想要回到可以任你作威作福的猴馆来,那是痴心妄想,没门!你要用脑袋叩碰铁门,你不怕疼,你愿意流血,那你就继续叩碰好了,你有本事用脑袋把大铁门砸倒,我就放你进来!
  卡卡两只哀求的眼睛死死盯着站在我身边的高露洁,固执地、愚蠢地一下一下用脑袋重重叩碰铁门,发出凄厉的哀号。
  大铁门好几根铁杆上血迹斑斑,粘满金黄色的猴毛。
  “没用的,卡卡,别胡闹了。”高露洁隔着铁门对卡卡说,“你何苦要作践自己呢?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年轻力壮,你应该在森林里享受自由的生活。去吧,别胡闹了,我老实告诉你,你再闹也达不到目的!”
  跟一只猴子讲道理,等于对牛弹琴,不会有什么作用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睬它,看它能折腾到什么地步。
  卡卡渐渐停止了用脑袋叩碰铁门,两只哀怨而绝望的眼睛死死盯着高露洁。
  哦,知道疼了吧?哦,知道猴头是撞不过铁门的了吧?好心奉劝你一句,死了这条心吧!不管你耍什么心眼使什么伎俩,我们也不会让你再回到猴馆去的。你血流满面,你脑袋上叩出许多血包,那是你自找的,活该!你想改变自己的生存境遇,你想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你不愿再做被其他猕猴践踏的贱猴,你想做一只八面威风的猴王,你就应该靠智慧和力量去争去拼去斗去搏去抢,指望仰仗人类的力量,到用铁丝网围起来的猴馆做一只现成的猴王,那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我以为,我们坚持不开门,卡卡会带着满身血污,垂头丧气地离开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这扇它绝对无法撞开的大铁门。
  但我想错了,我低估了它的智力,也低估了它的意志。
  卡卡抓住铁门上的栏杆站了起来,脸色异常严峻,缓慢地伸出一只手臂,从一个小圆孔里伸进来。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安装的是工艺铁门,中间镂空,用铁杆编排圆形、菱形、正方形、长方形等各种艺术造型。卡卡的手臂就是从艺术造型的小圆孔里插进来的。我们以为它伸进手臂是来抓我们的,便往后退了一步。但我们猜错了,它无意来抓我们。它的手臂从小圆孔伸进来后,抬起头,用一种怪异的表情扫了我们一眼,然后手臂朝外弯,身体猛地向外侧扭动——等于利用杠杆作用在折断一根甘蔗——只听得咔嚓一声响,它哇地惨嚎一声,它那条手臂就像被折断的甘蔗,软耷耷垂落下来。

  它竟然狠心自残,将自己的一条手臂活生生给折断了!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高露洁光滑的额头沁出细密的冷汗。
  这真是一只高智商猕猴,它晓得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大门对四肢健全的年轻力壮的动物是紧闭的,而对四肢残缺的老弱病残的动物是敞开的,便铤而走险,用自残的办法来叩开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这扇沉重的大门。
  用心何其险恶,手段何其残忍。
  卡卡倒在地上,疼得满地打滚,凄惨哀嚎,那条被折断的手臂还恶心地塞在铁门的小圆孔里,令人不忍卒看。
  我们面面相觑,泥塑木雕般地站在那里,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卡卡又用一只爪子扶住铁门栏杆,颤颤抖抖站了起来,然后,缓慢而又坚决地将一只脚杆伸进铁门上的另一只小圆孔……
  “不要……”高露洁声嘶力竭叫了起来。
  我向门卫挥了一下手,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开门,放……放它进来。”
  卡卡的一条手臂已经折断,它负了重伤,完全符合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收养条件,理应得到我们的救助。你不能因为它是一只品行不端的坏猴子,就违背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宗旨,漠然置之,不去理睬。它是猕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没有不去救助它的理由。

  医生给卡卡接好了被折断的手臂,绑上石膏,缠起绷带,吊挂在脖颈上。治疗期间,它很配合,不吵也不闹。
  令人头痛的问题是,该怎样养它?再将它放归猴馆,显然不合适,它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其他猕猴肯定遭殃。商量的结果是,我们在猴馆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又盖了一个约七八十平方的铁笼,单独饲养。这是一块乱石坡,地面隆起一块块圆形花岗岩,岩石风吹雨淋,表层已经锈蚀,或黄褐,或深灰,或浅棕,活脱脱就像一群猕猴。
  卡卡一开始不太适应新环境,抓住铁笼摇晃,向着猴馆方向嗷嗷怪叫,吵闹着、哀求着要到它曾经辉煌或显赫过的猴馆去。没人回应它的吵闹,也没人理睬它的哀求。数日后,它似乎明白自己重回猴馆重回王位的愿望是永远不可能实现了,便停止了吵闹,也不再向我们哀求。它静穆了两天,突然又变得活跃起来,吊着那只缠满石膏和绷带的手臂,跑到每一块隆出地面的石头面前,龇牙咧嘴咆哮一通,然后还在石头上骑了一下,好像在它面前的不是冰冷而无生命的石头,而是有血有肉的猕猴,它在向它的臣民展示一个猴王的威严与权力。
  这以后,卡卡每天早晚两次都要在铁笼子里巡视一圈,对每一块隆出地面的石头咆哮一顿,并很气派地在每一块石头上骑一下,无一遗漏。它对这项工作认真负责,乐此不疲,不管刮风下雨,也无论酷暑寒冬,从无懈怠。
  这里用铁丝网围着,是标准囚笼,且是单人牢房,孤独而寂寞,失去了生命最宝贵的自由。但是,卡卡喜欢这里,这里是它的独立王国,它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它是荣华富贵的独裁者,虽然被统治者只是一些裸露出地面的石头,充其量不过是一群冰冷的石猴,但它乐意统治这些石头,乐意在这群石猴面前扮演猴王的角色,它生活得很快活,即使敞开笼门,它也绝不会趁机逃出笼子去,可以说乐不思蜀了。
  高露洁每次看到卡卡,都会深深叹一口气,她对它又爱又恨,还夹杂着同情与怜悯,心头涌起酸甜苦辣咸,可以说是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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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野犬》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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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野犬
沈石溪

  我不晓得该不该在报告上签字,同意把这只浑身裹满药棉和纱布的狗当作救治对象。
  并非所有的动物都能得到我们的救助。我们是野生动物救护站,只有野生动物,而且一定要是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才有资格得到我们的救助。我们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隶属于国家自然基金会,管理十分严格,工作条例规定得非常清楚,收留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必须先由业务处写出书面报告,然后由我在报告上签字同意,才算有效,才能获得饲料、笼舍、医疗、科研等项目经费。假如将一只《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外的动物列为救助对象,无疑是一种失误,要作为事故来处理的。颇让我自豪的是,我在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当了近十年站长,还从没发生过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外的动物当作救助对象这样的失误和事故。
  这要感谢业务处处长裴国梁,这是一位文革前北大生物系毕业的老大学生,在哀牢山林业局工作了三十多年,退休后被我招聘到野生动物救护站来工作,我们都尊称他为裴工。裴工对工作极其负责,作风严谨,一丝不苟。有一次,一位村民到箐沟去捉老鳖,看到一只红面獠正在攻击一条身体鲜红脑袋碧绿的蛇,村民扔了一块土坷垃赶走了红面蒙,救下了这条被严重咬伤的红身绿头蛇。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有一种名叫“红绿毒”的蛇,属于蛇类中的珍品,分布范围狭窄,生活在哀牢山脉海拔四百米以下的亚热带丛林,数量十分稀少。“红绿毒”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身体鲜红蛇头翠绿,于是这位村民就将这条被红面蒙咬得奄奄一息的蛇装在一个小箩筐里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我一看到这条蛇,欣喜若狂。我在哀牢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工作了十多年,只是听说过“红绿毒”的名字,还从未有幸见过这种蛇,许多专家曾断言“红绿蛇”已经灭绝,现在绝迹多年的“红绿毒”突然出现了,当然令人兴奋。我赶紧叫来医生,准备对这条罕见而金贵的蛇实施救援。就在这时,裴工来了,我以为他会像我一样欣喜若狂,可他对这条躺在玻璃保暖箱里的蛇瞥了一眼,皱着眉头说了一句:“这不是‘红绿毒’,哦,是一条青竹标。”
  青竹标也叫翠青蛇,是一种最常见的无毒蛇,随便去竹林里逛一圈就能捉回一条来。假如真是青竹标的话,毫无价值,也不在我们的救助范围内。
  “你看清楚了,它脑袋翠绿,身体鲜红,典型的‘红绿毒’啊!怎么可能是青竹标呢?”我疑惑不解地问道。
  “哦,做个小小的实验你就明白了。”裴工说着,拿一把手术用的小刀片,手伸进玻璃保暖箱去,用手术刀在这条蛇的背脊上轻轻刮擦,随着他的动作,本来鲜红的蛇皮就像油漆一样一点点剥落,露出碧绿的底色……
  这是一条青竹标,确凿无疑。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得目瞪口呆,惊出一身汗来,要是没有裴工来把关,我糊里糊涂将一条普通青竹标当作名贵“红绿毒”收养保护,一定会被当作笑料,我的名誉会受到严重损害。
  “哦,道理很简单,‘红绿毒’是毒蛇,毒性极强,我见过,脑袋是三角形的,而这条蛇的脑袋是菱形的,应该是无毒蛇。为什么它身体是鲜红的呢?蛇每年要蜕一次皮,蛇蜕皮时身体虚弱,容易遭到攻击,所以会找一个温暖而又隐秘的地方蜕皮。这儿附近有眼野温泉,蛇最喜欢到温泉旁的泥洞里蜕皮,野温泉那儿的土壤颜色鲜红,黏性很强,附近百姓过去染布,要染红布的话,会就地取材挖一坨红泥巴当颜料,染出来的红布色彩鲜艳,还不会褪色。这条青竹标肯定是钻进野温泉旁的泥洞去蜕皮,在艰难的蜕皮过程中身体被染红了。”裴工解释道。
  青竹标不属于我们的救治对象,我们在它身上涂了些伤药,便将它放归野竹林了。
  这以后,我就更信任裴工了,他成了我工作上的得力臂膀,凡经他鉴定过的救护对象,我毫不犹豫就会在报告上签字。
  然而站在这只浑身裹满药棉和纱布的狗面前,面对这份救治报告,我却迟迟不敢签名。越看这条受了重伤的狗,我心里就越疑窦丛生。不错,它的唇吻较一般的狗短一些;不错,它的体毛棕红,较一般狗的体毛要艳丽些;不错,它的尾巴较一般狗的尾巴粗短些;不错,它的体型较一般狗要壮实些。这四个特征,确实有点像喜马拉雅野犬。但仅凭这四个特征,就断定它是喜马拉雅野犬,这是不是也太离谱了啊。
  喜马拉雅野犬,又叫雪地野犬,是一种著名的高山野犬,分布在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数量十分稀少,据专家估测,喜马拉雅野犬种群不足20群,数量不足200只。相传藏獒就是喜马拉雅野犬的变种。DNA遗传密码检测表明,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许多家犬都有喜马拉雅野犬的血统,可以这么说,喜马拉雅野犬是很多生活在高山雪域家犬的遗传源和基因库。正因如此,喜马拉雅野犬有极高的科研价值,被列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由于喜马拉雅野犬数量稀少,且在高山雪域活动,所以很难见得到。云南大学生物系与云南电视台合作,曾经派出一支十七人科考队伍,带着全套摄像器材和登山运动装备,还雇请了好几名当地有经验的猎人做向导,浩浩荡荡、轰轰烈烈来到哀牢山,指望能拍到一部反映喜马拉雅野犬生活的记录片,在高山雪域奔波忙碌了整整半年,耗费百万元巨资,结果除了拍到几泡狗粪和几撮狗毛,摄像镜头里连一只活的喜马拉雅野犬都没捕捉到。
  喜马拉雅野犬的金贵、神秘和难以寻觅,可见一斑。
  如果面前这只身上裹满纱布的狗果真是条喜马拉雅野犬,我会欣喜若狂,我会重金聘请最好的兽医来替它疗伤,我会同意用最好的笼舍和最好的食物来喂养它,就是让我把它当亲爹来伺候我也愿意。问题是,假如它不是喜马拉雅野犬,而是一只普通野犬,或者是一只仅仅有着几十分之一喜马拉雅野犬血统的混血犬,那我就惨了啊,鱼目混珠,以假乱真,会被当作笑话流传开来,说不定还会被追究渎职罪呢!
  同为犬类,身价却有天壤之别。
  我再次靠近这只裹满纱布的狗,从头至尾仔仔细细察看,希望能找到确凿证据,能证明它就是一只珍贵的喜马拉雅野犬。哦,它唇吻问胡须呈水红色,这是喜马拉雅野犬的一个特征;哦,它的脊梁微微向上隆起,资料上说,纯种喜马拉雅野犬的脊梁都是向上隆起的;哦,它整条狗尾像遭了鬼剃头一样,狗毛都脱落了,但尾尖那撮毛却完好无损,蓬松如盛开的菊花,这一点也基本与喜马拉雅野犬的生理构造很相似……我正努力地一点一点搜集着眼前这只裹满纱布的狗确实是喜马拉雅野犬的证据,突然,我愣住了,浑身发冷,就像有人兜头泼了我一盆冰水似的,从头凉到脚,我看见,眼前这只狗的尾巴,竟然朝我友好地摇了起来!我比看见一棵树突然会走路还要惊讶。狗会摇尾巴,喜马拉雅野犬属于狗类,当然也会摇尾巴。狗摇尾巴,是一种示好行为,表达内心的喜悦、感激和友爱。但是,只有人类豢养的家犬才会向人摇尾巴。从没听说过一只纯种的喜马拉雅野犬会朝两足行走的人摇尾巴。事实上,喜马拉雅野犬极具野性,异常凶猛,敢只身与山豹搏杀,从不畏惧任何猛兽,也从不向人类摇尾乞怜。哀牢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山民捡到一只还在吃奶的喜马拉雅幼犬,抱回家饲养,四个多月后,幼犬长大,与当地土狗不同的是,它从不向主人摇尾巴,更不会扑到主人怀里撒娇。它的尾巴仿佛是一根僵硬的棍,或者平举,或者直竖,显示出其内心的独立、自由和野性。除每天给它投食的主人外,任何人只要一靠近它,它就会龇牙咧嘴咆哮。在哀牢山区,喜马拉雅野犬还有一个别名:不会摇尾巴的野狗。
  眼前这只裹满纱布的狗,朝我摇起了尾巴,这等于使用了排除法,排除了它是喜马拉雅野犬的可能。
  我又试探着伸出手去抚摸它的耳朵,它柔顺地把头仄偏过来,以方便我抚摸。我与它四目相对,它狗眼里温情脉脉,似乎还闪动着一层朦胧的泪光,透出无限的感恩之心。
  喜马拉雅野犬的眼睛,比狼的眼睛更冷酷更坚硬更野性。
  这又是一个有力的佐证,证明它绝非珍贵的喜马拉雅野犬。
  这份报告是裴工递交我的,眼前这只裹满纱布的狗,有这么多疑点,有这么多破绽,我这样一个“半瓶水”的动物学家都能毫不费力地一眼就看穿,又怎么可能瞒得住裴工一双火眼金睛呢?
  我决定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
  我再次审阅手中的这份申请报告,这是一份格式申请书,按规定,一只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送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需要经过三道审查鉴定,方能由我最后拍板定夺。申请表上有这么几项:原始捡送人;初审鉴定人;复审鉴定人;终审鉴定人。这四个空格里分别填写着:铜锣寨小学教员莫龙甲、技术员倪晓春、项目组负责人孔金凤和业务处处长裴国梁。
  我决定从源头开始查起,顺藤摸瓜,搞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铜锣寨小学教员莫龙甲的叙说——
  我有一箩筐狗的故事,猎狗、狼狗、豺狗、好狗、歹狗、笨狗、聪明狗……什么样的狗故事我都有。哦,你不想听狗故事,你就想知道我是怎么捡到这只喜马拉雅野犬的?嘿嘿,我先不说喜马拉雅野犬的事情,我先说一段十犬一獒的故事。沈站长,你别皱眉头。你若想知道我是怎么捡到那只宝贝喜马拉雅野犬的,那你就必须先听听我们铜锣寨这段十犬一獒的故事。
  你知道什么叫十犬一獒吗?哦,就是民间传说的猛犬的诞生过程。
  母狗生崽,一胎通常生三至六只小狗崽,很少有一胎超过六只的,一胎能达到十只的就更为罕见了。假如一只母狗一胎生下了十只狗崽,狗崽之间就会发生血腥的窝里斗,最终其中一只狗崽会咬死所有其他九只狗崽。这只唯一活下来的狗崽,就是传说中的獒。獒者,狗中精英、狗中豪杰也。
  但许多人都把十犬一獒当作是一种虚幻的民间传说而已,谁也没见过所谓十犬一獒中的獒。原因很简单,没哪家母狗一胎生过十只狗崽。我们铜锣寨帕帕康活到一百零九岁,算得上是哀牢山的人瑞寿星了,可帕帕康也只是听说过他爷爷的舅父家里有一条母狗曾一胎产下十只狗崽。
  突然间,塔农老爹那条名叫阿莉的母狗一胎生下了十只狗崽。
  阿莉是条很特别的狗,充满传奇色彩。宽肩、细腰、肥臀,高大威猛。已到了生儿育女的年龄,可它对铜锣寨几十条公狗一条也看不上眼,任凭公狗们在它面前口水流了一尺长,它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有一条名叫大魔的公狗,色胆包天,咆哮着扑上去想用武力征服阿莉。大魔结实得像头小熊,撵山狩猎一把好手,光听名字就晓得它有多厉害了,在铜锣寨的狗群中称王称霸。但阿莉毫无惧色,与大魔扑咬搏杀。阿莉肩胛和腿弯被咬开四条血口,浑身狗血,差不多成了一条血狗;大魔的半只耳朵也被咬掉了,发出凄厉的嚎叫。阿莉仍不肯就范,拼命反抗。大魔泄气了,夹着尾巴逃跑了。从此,铜锣寨所有的公狗见了阿莉都敬而远之,谁也不敢再对它抱非分之想。
  阿莉牙口五岁了,却还待字闺中。
  这一天,塔农老爹带着阿莉进山狩猎,在一条箐沟发现一只香獐,八月桂花飘香,也正是香獐肚脐间麝香分泌最旺盛的季节。麝香比黄金更贵。塔农老爹朝香獐开了一枪,可惜没打中。香獐撒开腿拼命向山上逃窜。于是,塔农老爹一声吆喝,阿莉箭一般追了上去。香獐慌不择路,逃到百丈崖。前方是陡峭的悬崖,后面是荷枪实弹的猎人和张牙舞爪的猎狗。倒霉的香獐陷入了绝境。
  俗话说,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反咬一口。香獐也如此,转过身来,亮出嘴唇间翻转出来的两枚短短的獠牙,摆开一副与气势汹汹的猎狗殊死一搏的架势来。
  香獐与猎狗在悬崖边对峙着。狺狺狗吠在寂静的山林传得很远很远。
  在狗吠声的指引下,塔农老爹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当塔农老爹的身影出现在悬崖边时,香獐骤然间转了个身,企图逃跑。当香獐转身时,阿莉一跃而起,咬住了香獐一条后腿。受惊的香獐奋力蹦跳,从悬崖边冲跃出去。
  香獐和猎狗,就像两颗粘在一起的流星,笔直坠落悬崖。
  悬崖下是一片茫茫林海。
  塔农老爹绕了几十里山路,去到百丈崖下那片大林莽找寻阿莉,就像大海捞针,找了整整一天也没找到。
  从百丈高的悬崖摔下来,就算找到了,也一定是具血肉模糊的狗尸体。塔农老爹叹息一声,放弃了找寻。
  谁也没想到,三个多月后的一天,阿莉突然回来了。塔农老爹真比看见一只鸭子会上树了还要惊讶。从百丈高的悬崖摔下来,它居然没有摔死!它的身上有好几条新鲜的伤疤,一只耳朵和半截尾巴掉了,但四肢健全,身体的其他部位都完好无损。
  塔农老爹抱着阿莉唏嘘不已。
  与三个月前相比,阿莉最大的变化就是肚皮隆了起来,快要产崽了。与其他怀孕的母狗相比,它的肚皮鼓得尤其大,圆鼓鼓的就像装着一个大西瓜,脊梁都被拉弯了,像下弦月一样深深凹塌下去。肚皮拖到地上,走起路来十分吃力。
  “我活了一百零九岁了,还从没见哪条母狗肚皮鼓得这么饱满!”百岁老人帕帕康摸着雪白的胡子啧啧称奇,“莫不是一胎要生十只狗崽了?”
  不幸被帕帕康言中,七天后,阿莉分娩,一只接一只狗崽滑出产道。……六只……七只……八只……全寨子猎手都涌到塔农老爹院子来瞧稀罕。
  ……九只……十只!不多不少刚好是十只狗崽。
  “十犬一獒,塔农老爹撞大运喽!”
  “十犬一獒,一獒抵得上七头牯牛哩,塔农老爹发财了啊!”
  狗崽钻出娘肚子,胎毛还未沥干,眼睛还未睁开,就互相扭打起来,你撕我咬,闹成一团。母狗腹部有八只乳房,但最前端那对乳房不分泌乳汁,真正能哺乳的就六只乳房。十只狗崽,六只乳房,崽多奶少,这大概也是它们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卷进残酷生存竞争的根源之一。
  随着狗崽们一天一天长大,争夺乳房的战争愈演愈烈。只要阿莉侧躺下来摆出喂奶的姿势,狗崽们便龇牙咧嘴互相咆哮起来。争抢到乳房的狗崽,深深扎进阿莉怀里,狠命吮吸,没能争抢到乳房的狗崽,在吃奶的狗崽背后撕扯啃咬,竭尽全力想取而代之。狗崽的牙齿一天比一天锋利,爪子也一天比一天锐利。几乎每一次喂奶都要流血,每一只狗崽身上都伤痕累累,塔农老爹院子的狗棚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更特别的是,小小年纪,但几乎每一只狗崽的眼睛都冰凉冰凉,清一色乌鸡眼,闪烁着冷酷仇恨和凛然杀气。
  全寨子猎人都很兴奋,期待着非常时刻的来临。
  传说中,斗只狗崽出生七七四十九天,就会爆发一场血腥的窝里斗,“獒”就会脱颖而出。
  狗崽子出生七周后的一天,期待中的非常时刻果然来临。
  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初冬暖融融的阳光把塔农老爹的院子照得亮堂堂。又该喂奶了,阿莉疲惫地侧躺下来。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的哺乳期为两个月左右,狗崽满四十九天后,母狗的乳汁就日渐稀少。阿莉当然也不例外,原本像成熟的柚子般的乳房萎瘪得像脱水柠檬。狗崽大了,胃口自然就大,母狗的乳汁却少了,毫无疑问,争抢得就更激烈了。有一只黑白相间的花狗崽,正叼着阿莉一只乳头吸奶,一只体毛棕红的狗崽,恶狠狠地跳到花狗崽背上,像啃肉骨头一样啃咬花狗崽的后脑勺。花狗崽疼痛难忍,只好暂停吃奶,与红毛狗崽扭打起来。红毛狗崽身体比花狗崽大一些,很快将花狗崽仰面压在身下,尖尖的嘴吻刺进花狗崽柔软的颈窝,狠命噬咬。花狗崽拼命踢蹬,但它越踢蹬,红毛狗崽就咬得越凶蛮。一会儿,花狗崽的力气似乎耗尽,渐渐停止了挣扎。红毛狗崽的嘴吻从花狗崽颈窝里退出来,紫色的嘴唇被血染红了,尖利的犬牙间滴淌着血粒。它似乎经历了血的洗礼,两只眼珠子愈发冷酷得就像两粒千年不化的冰坨子,抬起头来,冷冷凝望哀牢山顶白皑皑的雪峰,发出一串吠叫。
  让人惊奇的是,就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它的叫声就像换了条狗,奶声奶气的腔调一扫而光,嘶哑沉郁,就像一条成年野狗在嚎叫。
  “我敢打赌,这只红毛狗崽就是十犬一獒中的獒。谁敢跟我赌?我赌一头牯牛!”一位名叫宋冒冒的猎手高声叫道。
  “闭嘴!你不说话没人会说你是哑巴!”百岁老人帕帕康瞪了宋冒冒一眼说,“莫吓着红毛狗崽。啧啧,我活到一百零九岁,总算要见到獒了啊!”
  塔农老爹家的院子里,挤满了前来瞧稀罕的村民。十犬一獒,百年不遇,当然吸引大家的眼球。
  “去,快去,把它们都扑杀了,你就是顶天立地的獒了!”有人小声怂恿着。
  “勇敢点,再勇敢点,强者通吃,最勇敢者才能独霸世界。”我是铜锣寨的小学教师,正是上课的时间,我没心思上课了,把学生打发回家,也跑到塔农老爹家的院子来看热闹,并在心里暗为红毛狗崽使劲。
  红毛狗崽果然不负众望,又用同样的办法结果了一只短尾狗崽的性命,然后又杀气腾腾地扑向一只秃脖儿狗崽……
  红毛狗崽的杀戮迅速升级,它每杀死一只狗崽,都赢来围观的人们一阵赞叹。
  “小小年纪,便这般了得,长大后,绝对是条威震山林的好猎狗!”有人由衷夸奖。
  “我敢打赌,一年后,它就能独自咬翻一只山豹!”宋冒冒又唾沫四溅地叫了起来。
  只有塔农老爹紧蹙双眉,很不自在地搓着双手,显得忧心忡忡的样子。
  “你应该高兴才是。”百岁老人帕帕康瞅了塔农老爹一眼,“大家都羡慕你嫉妒你,天神赐福与你,你还皱什么眉头嘛!”
  “是哩,是哩。十犬一獒这样百年不遇的美事让我塔农给撞上了,我高兴都来不及呢。”塔农老爹咧开嘴挤出一丝笑容来,表情有点尴尬,“可这畜生,咬杀同胞兄弟姊妹,连眼睛都不眨一眨,心肠也忒狠毒了啊!”
  “被咬死的都是草狗,不值钱的。”宋冒冒振振有词地说,“就像干涸的大地吸收甘霖,它咬杀它们,就是在吸收它们的灵魂,吸收它们的力量,吸收它们的命脉,它身上就多了九颗灵魂、九份力量和九条命脉,变成威震山林、顶天立地的獒!”
  屠杀仍在继续,在围观人群的一阵阵喝彩声中,又有三只不幸的小狗崽倒在了血泊中。院子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从红毛狗崽扑杀第一只狗崽起,母狗阿莉便用憎恶的眼光看着红毛狗崽,并汪汪吠叫,显得非常愤怒。它是母亲,它产下的狗崽,手心手背都是肉,它当然不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自相残杀。当红毛狗崽连续咬杀三只小狗崽后,母狗阿莉狗眼红彤彤,就像两粒燃烧的火炭。它冲到红毛狗崽面前猛烈咆哮,龇牙咧嘴做噬咬状,想遏止红毛狗崽的行凶。但红毛狗崽置若罔闻,仍穷凶极恶地扫清通往“獒”道路上的障碍。
  当红毛狗崽咬杀第七只狗崽时,母狗阿莉怒不可遏,猛地一扑,将红毛狗崽仰面扑翻在地,一口叼住了红毛狗崽的颈窝。凡犬科动物,最厉害也是最有效的杀戮方式,就是噬咬对方的颈窝,狠狠一口下去,喉管折断,血管崩裂,呜呼哀哉。母狗阿莉的嘴在一点一点用力合拢,嘴角呜噜呜噜发出恶毒的诅咒,似乎在严厉警告:你再扑杀你的同胞兄弟姊妹,我先宰了你!红毛狗崽倔强地昂着头,汪汪吐出战歌般嘹亮的吠叫,那神态那姿势那叫声,分明是把母狗阿莉的严厉警告当耳边风。母狗阿莉愈加愤慨,狗嘴不断加力,朝红毛狗崽颈窝深深咬了下去。毕竟母狗阿莉是成年犬,毕竟红毛狗崽是不满两个月的幼犬,红毛狗崽被咬得眼球暴凸,呼吸困难,大张着嘴,咔喇咔喇发不出声音来,只要再用点力,红毛狗崽不是被咬得喉管血管断裂,就是窒息而亡。
  “塔农老爹,你的阿莉疯了,它会把‘獒’杀死的!”宋冒冒说。
  “你该抡起棍子打断它的脊梁!”百岁老人帕帕康指着母狗阿莉对塔农老爹说。
  “娘教训孩子,我管不着。”塔农老爹瓮声瓮气地回敬道。
  母狗阿莉到底还是不忍心咬杀自己的亲骨肉,松开了嘴。红毛狗崽站了起来,它的颈窝已被咬开一排浅浅的齿洞,流出殷红的血丝,但它眼睛里没有丝毫的恐惧,抖抖身体,将凌乱的狗毛抖平顺,毫不犹豫地又迈着坚定的步伐杀气腾腾地向狗窝门口一只黑毛小狗崽走了过去。母狗阿莉跟在红毛狗崽身后,发疯般地咆哮,但无济于事,红毛狗崽连停顿都没停顿一下,就扑向那只黑毛狗崽……
  母狗阿莉凄厉地长嚎一声,转身蹿出院子,踉踉跄跄奔向寨子后山那片茂密的原始森林。

  它既无法阻止红毛狗崽行凶,又缺乏狠心咬杀也是自己亲骨肉的红毛狗崽,唯一的办法就是逃离,逃离眼前这场血腥的悲剧,逃离这个给它带来血光之灾的狗窝,逃离四周这些为血腥窝里斗煽风点火、推波助澜的人们。
  这以后,母狗阿莉再也没有回来。
  这时候,第八只小狗崽也倒在了血泊之中。狗窝前这块不大的空地上,除了红毛狗崽,只剩下最后一只还活着的小狗崽了。
  第九只小狗崽,也就是还活着的那只小狗崽,长着一身金黄色的绒毛,远远看上去就像一朵硕大的蒲公英。在所有十只小狗崽中间,这只黄毛狗崽个头最小,力气也最弱,吃奶时总是被挤到最后,轮到它吃时,母狗阿莉六只乳房已基本被九只贪婪的小嘴掏空,每次都要由塔农老爹喂它几口米汤,才勉强没饿死。奶吃得少,发育就迟,身体就瘦弱,也就更抢不到奶吃,恶性循环。也许就因为体小力弱的缘故,它胆子显得特别小,根本就不敢与其他狗崽争勇斗狠,当然更不敢与穷凶极恶的红毛狗崽生死搏杀了。当红毛狗崽肆无忌惮杀戮其他小狗崽时,黄毛狗崽吓得钻进柴垛旁一扇大石磨的背后。
  红毛狗崽一连咬杀了八只小狗崽,它似乎知道应该将九个兄弟姊妹全部赶尽杀绝,自己才能荣膺“獒”的称谓,所以,来不及舔干嘴吻间的血迹,便耸动鼻翼做嗅闻状,寻找最后一只小狗崽。狗的嗅觉极灵,红毛狗崽很快找到目标,朝柴垛旁那扇大石磨扑来。
  古老的魔咒果然就要应验了。好几代猎人翘首盼望的獒就要诞生了。
  黄毛狗崽好像晓得索命鬼来了,转身就逃。这是一只特别乖巧特别懂事的狗崽,或许是因为塔农老爹经常给它喂米汤的缘故,它径直朝塔农老爹逃来。
  塔农老爹蹲在院子的柴垛前,闷头抽水烟筒,脸上乌云密布。
  黄毛狗崽一头扎进塔农老爹怀里。它的身体在剧烈颤抖,显示其内心的极度恐惧。塔农老爹伸出一只手掌抚摸它的额头,它便伸出柔软的舌头,拼命舔吻塔农老爹长满茧花粗糙的手掌。塔农老爹铁青的脸浮现出一丝暖色。
  红毛狗崽追了上来,满脸血污,瞪着一双冷酷到极点的眼睛,想扑到黄毛狗崽身上撕咬。它已经连续扑杀了八只小狗崽,杀心炽烈。
  塔农老爹将水烟筒搁在柴垛上,一只手护住怀里的黄毛狗崽,一只手挡住跃跃欲扑的红毛狗崽,用厌恶的表情发出嘘嘘驱赶声。
  红毛狗崽几次扑咬,都被塔农老爹强有力的手给阻拦住了。
  “塔农啊,你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嘛!”百岁老人帕帕康不悦地说,“就差最后一把火了,你捣什么乱呀!‘獒’百年不遇,你别扫大家的兴哪!”
  “塔农老爹,求求你了,”宋冒冒双手作揖道,“把黄毛狗崽扔出去吧,你就发发善心,成全这只‘獒’吧!它将来一定会成为我们铜锣寨的骄傲,别看你现在付出了九只狗崽的代价,要不了半年,它就会成为呼啸山林的猛犬,每天替你捕猎一只四平头马鹿回来!”
  哦,所谓四平头马鹿,就是公马鹿头顶那对新角刚开始分岔,四枚鹿茸同样齐整,俗称四平头,这个时候的鹿茸药性最强,价格也最高。
  “赶尽杀绝,一个都不留,你……你……你也忒狠心了啊!”塔农老爹继续用手挡住红毛狗崽,咬牙切齿地訾骂。
  “塔农,你可别犯傻哟,老天爷赐给你‘獒’,你想毁了它不成!?”
  红毛狗崽几次扑咬受阻,变得狂躁起来,欧欧嚎叫,拼出吃奶的力气冲撞塔农老爹的手臂,竭力想冲破阻拦完成它蜕变成“獒”的最后一次杀戮。塔农老爹的手臂就像一棵结实的小树,死死封住了它的进攻路线。它更狂躁了,张开嘴在塔农老爹的手腕上狠狠咬了一口。
  “啊——”塔农老爹疼得倒抽一口冷气,把那只手缩了回去,红毛狗崽趁机扑到黄毛狗崽身上,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屠夫,狂撕乱咬。
  塔农老爹手腕一排深深的齿印,沁出几粒血珠,他的脸涨得像西红柿,伸出那只青筋暴涨的手,一把揪住红毛狗崽的脖子,就像撕一条蚂蟥一样将红毛狗崽从黄毛狗崽身上撕了下来,高高举到头顶,高喝一声:“恶魔!”便用力向柴垛边那扇大石磨砸去。
  咚的一声,红毛狗崽的脑袋重重叩在石磨上,嘴鼻眼耳冒出鲜血,再也没能爬起来。
  院子里一片死寂,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所有人都瞪大惊愕的眼睛。
  一只即将横空出世的獒,就这样流星般陨落了。
  躺在地上,红毛狗崽两只狗眼还睁得溜圆,凝望着蓝天白云,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真是一条好狗,百里挑一的好狗,未来的“獒”。
  “你……你你……”百岁老人帕帕康捶胸顿足,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是天字第一号傻瓜!”猎人宋冒冒说,“你摔死了‘獒’,你砍断了一棵摇钱树!你脑子进水了!”
  唏嘘声、叹惜声、惋惜声、埋怨声、责备声、訾骂声响成一片。
  满院子的人一哄而散,拂袖而去。
  塔农老爹抱着那只瘦弱的黄毛狗崽,榆树皮似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淌下两行浊泪,也不知道是悔恨的泪还是欣喜的泪。
  哦,沈站长,我的故事只能讲到这里了。不是我卖关子,以后发生的事,你们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小倪比我清楚,你向他打听好了。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技术员倪晓春的叙说——
  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了解情况。你是站长,是领导,我在你面前不敢说假话。我晓得你想问什么。你是想知道这只身上缠满纱布的狗是不是正宗的喜马拉雅野犬?我在申请报告上签字了,我当然认为它是正宗的喜马拉雅野犬。你同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们还可以商榷。
  在弄清楚它是不是正宗喜马拉雅野犬之前,希望你能耐心地听我讲一则故事。
  你也晓得,我老家在铜锣寨,塔农老爹是我亲舅舅。塔农养了一条狗,哦,就是十犬一獒拼杀过程中侥幸活下来的那只黄毛狗崽,他给它起名叫麦穗。它的尾巴蓬松,金黄毛尖麦芒般恣张开,狗尾形状确实像一支熟透的麦穗。
  狗通人性,麦穗似乎也知道是塔农舅舅将它从十犬一獒的死亡游戏中救了出来,因此与塔农舅舅的感情特别深。塔农舅舅吃饭,它就蹲在桌下,塔农舅舅睡觉,它就卧在床前,塔农舅舅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和塔农舅舅形影不离。
  在麦穗半岁龄时,有一次,塔农舅舅到邻村会朋友。
  山里男人都喜欢贪杯,老朋友聚会,酒逢知己千杯少,塔农舅舅喝高了,半夜一脚高一脚低踏着月亮回家,走到密林深处一条小溪边,酒性发作,醉倒在溪边。麦穗忠诚地陪伴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地守候了整整一天一夜,直到他第二天傍晚清醒过来。
  麦穗渐渐长大,它毛色金黄,与其他黄狗略微差异的是,当它体毛完全蓬松时,毛尖变得红艳艳一片,宛若一块红霞。它的体格比一般的土狗要大一些,四肢细长,嘴吻偏短,长着一口结实的犬牙,很少像土狗一样动不动就高声吠叫。它的性格显得沉稳,发现异常,不会大惊小怪狂吼乱叫,而是抬起头来,竖起挺拔的耳廓做谛听状,翕动宽阔的鼻翼做嗅闻状,瞪大冷静的眼睛做观察状。
  懂狗的人一看就知道,麦穗长大了准是一条叱咤风云的好猎狗。
  就在麦穗牙口一岁半龄时,铜锣寨发生了一件事:在杜鹃花节的斗狗场上,狗王朵朵败给了铁弓寨那条名叫查理的狗,而且败得很惨,上场后仅仅斗了一个回合,朵朵就被查理咬掉一只耳朵,败下阵来。
  哀牢山盛行斗狗,就像古代武士打擂台一样,最终的获胜者被授以“狗王”桂冠。斗狗是亘古狩猎时代传下来的一种竞技项目,目的是要通过竞斗的方法,选拔出最有力量最有威信的头狗,统领猎狗群去追撵捕捉大型猎物。现在,政府禁止打猎了,但斗狗活动却作为当地一种民俗保留了下来。哀牢山民风彪悍,山里男人多为血性汉子,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哪个寨子的狗荣膺“狗王”,寨子里的汉子就会觉得脸上有光,就会觉得很自豪。因此,都千方百计寻觅并培养猛犬,力求能得到“狗王”荣誉。
  那条名叫朵朵的狗,已经连续三年在斗狗场上保持不败的纪录,连任三届“狗王”,给铜锣寨带来巨大声誉,不仅许多喜欢养狗的人跋山涉水跑到铜锣寨来高价求购良种狗,就连红河州旅游局也把铜锣寨当作了旅游景点,专门拨款为铜锣寨修了一条简易公路,隔三岔五有豪华大巴开进铜锣寨来参观八面威风的“狗王”。
  斗败朵朵的查理是条有着一半外国洋狗血统的混血狗。据可靠人士透露,铁弓寨的村民颇不服气铜锣寨连续三年摘取“狗王”桂冠,几位资深猎人一商量,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将“狗王”荣誉从铜锣寨夺过来。他们每家每户凑了一些钱,派了两位最有经验的猎人,专程跑到省城昆明,在豆腐营找到一个藏獒养殖场,买了一条母藏獒,又在黑龙潭找到一所警犬学校,花了一笔钱让母藏獒与一条德国公狼犬做了交配,数月后产下一窝四只狗崽,又在四只狗崽中挑了一只筋骨最健硕、性情最凶猛的狗崽,取了个洋味十足的名字查理,顿顿用精饲料喂养,从半岁龄起就用活兔训练它的捕猎技艺。
  皇天不负苦心人,一年半后,查理变成一条小牛犊般大的猛犬,高大威猛,既有洋狗的矫健,又有藏獒的野性,性格强悍而坚韧,扑咬技艺精湛,可以说是培养出了一只超级斗犬。这厮果然厉害,一上场仅一个回合,就把连任三届狗王的朵朵咬成一条独耳朵狗,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狗王桂冠给抢了去。
  “嘻嘻,什么破狗王,还不如一条普通的草狗哩!”
  “查理牙口才一岁半,就这么了得,嘿嘿,这狗王称号就在我们铁弓寨安家落户喽,我敢打赌,起码在十年时间里,别的寨子休想再把狗王称号给夺走了!”
  铁弓寨村民兴高采烈,不无讥讽地大声说道。
  铜锣寨的人个个灰头土脸,就像打了败仗的兵,垂头丧气回到寨子,男人们都聚在打谷场上,你一言我一语议论开了。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从明天开始,旅游大巴就会绕过我们铜锣寨,开到铁弓寨去喽!”在寨口开了一家农家乐的洪老板恨恨地说道。
  “我们铜锣寨的脸面都丢尽了啊。唉——”一位中年汉子抹着泪说。
  “铁弓寨那条名叫查理的狗,身体壮得就像一只熊,两条狗怕也斗不过它的!”一位年轻人说道。
  “唉,要是一年半前塔农没做傻事,哦,我是说要是塔农没把那只即将成为十犬一獒的獒给摔死了,我们今天就用不着在这里唉声叹气了。”百岁老人帕帕康痛心地说,“十犬一獒的獒,那才是真正的獒,管它是洋狗还是什么狗,獒立马就能将它咬败!”
  所有人的眼光都投向塔农老爹,塔农老爹的头深深垂了下去。
  麦穗正钻在塔农老爹怀里撒娇。
  “依我说,麦穗也算得是‘獒’的。”猎手宋冒冒瞥了麦穗一眼,振振有词地说道,“十犬一獒,它的兄弟姊妹都死了,就留下它一个,九条狗命、九只狗魂都附体在它身上了,它应该就是‘獒’了。”
  众人的眼光又齐刷刷投向塔农老爹,都想要捞救命稻草。
  “此话有理,此话有理啊!”百岁老人帕帕康说,“值得一试,值得一试哩。”
  “这……”塔农老爹眼睛掠过一道惶惑,嗫嚅着说,“恐怕不行吧,麦穗它……它牙口还嫩,怕……怕不是查理的对手啊。”
  “麦穗牙口一岁半,我打听过,铁弓寨的查理牙口也是一岁半,旗鼓相当哩。”猎手宋冒冒说。
  “自古英雄出少年,猎狗又何尝不是如此啊。”百岁老人帕帕康摸着雪白的胡子说。
  “不不……麦穗胆小,不怕你们笑话,它见到一只老鼠,都会吓得躲到我怀里……让它去争狗王,怕……怕不合适哩,会被撕成……碎……碎片的。”
  所有的眼睛都望着塔农老爹,打谷场上谁也不说话,一片静穆,空气都仿佛凝固了。天阴沉沉,傍晚时分,五月的山寨还透出丝丝凉意,塔农老爹额头却滚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一群暮归的乌鸦掠过打谷场上空,洒下一串嘶哑的鸣叫。
  “莫非,铜锣寨的脸面,还不如一条狗?”百岁老人帕帕康打破了沉默。他说得很轻,自言自语一般,却犹如万钧雷霆打在塔农老爹心头,震得他浑身发抖。
  “这……”塔农老爹喉咙像被堵了一团棉花,什么也说不出来。
  又是一片肃静,静得有点异样,静得塔农老爹心里发慌。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眼光,哀求、埋怨、恼恨、愤怒……犹如针尖麦芒,刺得塔农老爹浑身不自在。
  “请巫娘来掐算掐算吧。”开农家乐饭店的洪老板提议道。
  沈站长,你在哀牢山待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巫娘神汉,哦,就是通阴阳知鬼神的人物,能掐会算,擅长祭祀跳神,能预卜凶吉。
  不一会儿,脸上涂满彩绘、头戴络缨帽、肩插野雉翎的巫娘来到打谷场,掏出用虎豹豺狼牛马羊鹿等二十四种走兽髌骨串缀而成的念珠念念有词地掐算了一遍,唱山歌似的大声说道:“十犬一獒,天下无敌!”
  许多双逼债似的眼光又聚焦到了塔农老爹身上。
  “既然……既然大伙都……都这么说,那就……那就让麦穗试一试吧。”塔农老爹梦呓般说道。
  就像打了败仗的兵突然间听到援军来了一样,打谷场上铜锣寨诸多汉子,一张张原本无精打采的脸霎时间流光溢彩,变得亢奋起来。
  按规矩,杜鹃花节的斗狗擂台赛要持续三天。
  翌日晨,也就是斗狗擂台赛的第二天,塔农老爹牵着麦穗来到斗狗场。听说铜锣寨十犬一獒的“獒”要挑战铁弓寨的新狗王查理,四乡八寨的山民都跑来瞧热闹了,杜鹃花节主席台后千年杜鹃树王下的斗狗场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水泄不通。
  麦穗虽然在普通土狗里身坯算是结实的,但与具有洋狗血统的查理一比,小巫见大巫了,立刻就显得瘦弱不堪,查理足足比麦穗要大了一圈。
  正如塔农老爹所担心的那样,麦穗不仅身坯比查理小,胆子似乎也比查理要小得多,当塔农老爹解开拴在它脖子上的铁链,将它推进斗狗场,它战战兢兢地站在场子边缘,两只狗眼闪烁不定,没有临战前的兴奋,更没有喋血的冲动,倒有几分面临深渊的不安与惧怕。
  “去,咬翻它!”塔农老爹在麦穗屁股上轻轻拍了一掌说。
  麦穗朝前跨了一步,又缩头缩脑退了半步。
  这时,铁弓寨的村民也将查理脖子上的铁链解开了,这厮果然凶猛,一进得场子,一双杀气腾腾的狗眼便盯牢了麦穗,全身狗毛恣张,“汪欧——”喉咙深处发出可怕的低吼。
  麦穗扭头钻进塔农老爹的怀里,狗头深深扎进塔农老爹的胸口,那神态,那表情,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起来。
  哈哈,嘻嘻,嗬嗬。围观人群里传来窃笑声。
  “我塔农不养孬种,我们铜锣寨不养癞皮狗。”塔农老爹揪住麦穗的颈皮,将它从自己怀里拖拽出来,强迫它面对气势汹汹的查理,然后一字一顿接着说道,“今天你就是死也要死在斗狗场上!”
  查理以雷霆万钧之势猛扑了上来,麦穗还算机警,就地打了个滚,躲过查理的扑咬,然后就像脚底抹了油一样,吱溜一个急转弯,又朝塔农老爹怀里逃窜而来。塔农老爹伸出结实粗糙的手掌,阻挡了麦穗的退路,坚决不让它钻进怀来。这时,查理已追到麦穗身后,热烘烘的狗嘴差不多就要咬到麦穗屁股了。
  麦穗慌不择路,突然伏下身子来,趴在地上,像条四脚蛇一样贴地爬行,嗖嗖嗖,想从塔农老爹的胯下钻逃出去。塔农老爹眼疾手快,一把揪住了麦穗尾巴,生拉活拽将它从自己胯下拉出来。
  兴许是因为本来就肚子胀痛想排泄,也可能是塔农老爹揪住它的尾巴刺激了它的排泄欲望,也有可能是它因高度恐惧而忍不住想排泄,麦穗高高撅起的屁股突然噗的一声喷出一泡稀粪来。刚好狗王查理冲过来想咬麦穗屁股,不偏不倚,喷涌而出的一泡稀粪糊了查理一头一脸,涂了个大花脸。
  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那是指狗喜欢吃人屙出来的屎,而不是指同类屙出来的屎。对同类的排泄物,狗还是嫌脏的,不仅不食,避之还恐不远。
  查理停止了攻击,拼命摇甩脑袋,将满头满脸的狗粪甩掉一些。噗!噗!查理还使劲吐口水,大概粪便灌进嘴里去了,味道不怎么样,令狗作呕,忍不住吐起来。汪呜,汪呜,查理委屈地吠叫着,似乎在抱怨:朝对手脸上喷粪,这算哪门子战斗啊!
  “啧啧,天底下竟有这样的‘獒’,还没上场,就吓得狗屎都喷出来了!”
  “用狗屎当武器,我斗狗斗了几十年,还是头一次见哩。”
  “这叫狗屎獒,嘻嘻,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啊。”
  讽刺、挖苦、嘲笑,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
  “算啦,把狗屎獒牵回去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啦!”铁弓寨村长说道。
  “连一条草狗都不如,以后就莫再自吹自擂说是‘獒’了。”铁弓寨一位红脸汉子说,“全世界狗都死绝了,也轮不到这条喷粪狗来争狗王啊。”
  铜锣寨在场的汉子都像被霜砸过的草,蔫蔫地缩紧身体,害羞地垂下头来。
  麦穗仍一个劲地往塔农老爹的怀里躲。塔农老爹恼羞成怒,狠狠抽了麦穗一个脖儿拐,把麦穗打翻在地。“混账,我要活剥了你的皮,做红烧狗肉,下酒吃!”麦穗在地上打了个滚,站起来,怔怔地望着塔农老爹。它从小在塔农老爹身边长大,塔农老爹膝下无子,差不多就把麦穗当自己的儿女,吃同桌,睡同席,从没粗声骂过它,更没动手打过它,如此粗暴地抽它脖儿拐,在它记忆里还是头一遭。它不相信塔农老爹会真舍得对它下毒手,它怔怔望着塔农老爹望了几秒钟,又摇摇尾巴往塔农老爹怀里钻。对它来说,面对小牛犊般穷凶极恶的查理,它害怕,塔农老爹的怀抱无疑是最佳避风港。
  “嘻嘻,不像是狗,倒像是撒娇的小女人。”又有人说起俏皮话来。
  塔农老爹恼羞成怒,又狠狠在麦穗身上踹了一脚。这一脚踹得很重,麦穗橄榄球似的在地上连续打了几个滚,爬了两次才站稳了,绝望地朝塔农老爹干嚎了两声。

  “你再敢躲藏,我立马拧断你的狗头!”塔农老爹咬牙切齿说道。
  麦穗翻爬起来后抖了抖身体,把粘在身上的泥灰抖落干净,似乎也把对塔农老爹的幻想抖落干净了。它的蓬松的尾巴就像被触动的含羞草似的变得紧凑,柔软的尾巴棍子似的平举起来,发出一声凛厉的吠叫,紧绷的身体像离弦的箭朝查理扑了过去。
  那条名叫查理的狗还在摇甩脑袋清理满头满脸的粪便呢,没料到刚才还吓得屁滚尿流的麦穗骤然间会爆发出朝它扑咬的勇气来,冷不防被麦穗在颈侧狠狠咬了一口,颈皮被咬破了,流出血来,痛得它汪汪嚎叫。
  麦穗的舌尖尝到了咸津津的血。血腥味刺激了麦穗的神经,唤醒了它潜伏的野性,它矫健的身体弹跳蹦跃,暴风骤雨般向查理扑咬。
  转眼间,洋狗查理就多处负伤。围观的人群目瞪口呆。
  查理毕竟是新任狗王,斗志正盛,很快清醒过来。它不再去管满头满脸的粪便,同类的粪便虽然肮脏,但臭是臭不死狗的,咬却会咬死狗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咬翻或摆平眼前这条扑到它身上狂撕乱咬的黄毛狗!
  到底是外国狼犬和藏獒交配出来的杂交狗,到底是小牛犊般身强力壮的猛犬,发起威来势不可当,很快就把麦穗压翻在地,宽大的狗嘴叼住了麦穗的后颈皮。麦穗竭力挣扎,拼命蹦跶,企图从查理的身体底下挣脱出来,但查理死死咬住麦穗的后颈皮不松口,一阵猛烈拉扯,噗的一声,麦穗后背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就像两个人打架时衣服被撕破了一样,从后颈开始一直到腰间,撕下一块宽约两寸长约七寸的狗皮来,狗皮只是被撕开,并没被咬断,挂在身上,就像挂着一块破布;被撕破的地方,先是露出雪白的肉,转眼间渗出殷红的血。伤口太大,血流得很快,转眼问便把全身狗毛都染红了,黄狗变成了红狗。
  查理昂起头来发出嘹亮的吠叫,那是胜利的吠叫,也是凯旋的吠叫。
  一般而言,一条狗受了如此重的伤,意志瓦解,斗志崩溃,只傻爹娘少生了两条腿,早就夹起尾巴逃之夭夭了。
  不仅查理是这么认为的,所有围观的人也都是这样认为的。
  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麦穗从查理身体底下挣脱出来,并没夹起尾巴逃跑,甚至没瞅一眼自己身上的伤,一跃而起,又扑上去扭住查理撕咬。
  麦穗伤口的血还在不断渗涌,很快把查理也染成一条血狗。
  汪汪,查理高声嚎叫,似乎在提醒麦穗,你已受了重伤,你再这么折腾,你很快就会变成一条死狗的!
  汪汪,麦穗嘹亮吠叫,那是在表达以死相拼的决心,我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会咬住你不放,我要与你同归于尽!
  汪汪,疯狗,查理嚎叫,真是条不可理喻的疯狗!查理的叫声色厉内荏。
  麦穗又一次咬住了查理的颈侧,就像蚂蟥一样死死叮住不放,查理的颈侧也被咬破一条血口。虽然伤口不大,却也血肉模糊。
  查理狂跳乱蹦从麦穗噬咬下挣脱出来,旗帜般笔直竖立的尾巴软绵绵耷拉下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惨嚎一声,逃出了斗狗场。
  争勇斗狠,善的怕恶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它是条带着一半洋狗血统的犬,出身高贵,凡出身高贵者,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胜则骄横,败则气馁,缺乏坚韧与耐心,缺乏以死相拼的勇气。
  铁弓寨的村民无法接受查理败北这个事实,好几位汉子撑开双臂组成一道人墙,企图阻止查理逃窜。
  “别犯傻,查理,你占尽上风,你已经赢了,听话,回去,再咬两口,它就会倒在血泊中再也站不起来了!”铁弓寨村长朗声喊道。
  查理,你是狗王,哀牢山第一猛犬,不能给铁弓寨丢脸哪!”铁弓寨那位红脸汉子气急败坏呵斥道。
  查理不愧是杂交品种,具有遗传优势,身体素质极棒,弹跳力极强,一个跳跃,嗖的一声,从阻拦的人墙上空飞跃而过,在铁弓寨村民们惋惜声、呵斥声、訾骂声中,逃出斗狗场,头也不回地逃进茂密的树林。
  麦穗伫立在斗狗场中央,四肢坚挺,身体绷紧,纹丝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裁判员宣布,铜锣寨麦穗挑战成功,荣膺狗王称号。
  当塔农老爹冲到麦穗跟前,想伸手抱它时,它突然像骄阳下融化的雪狗,软绵绵瘫趴在地。它受的伤太重了,肩背处被撕开的一大块口子,仍汩汩冒着血,不仅黄狗染成了红狗,连身体底下的青草都被染红了。
  塔农老爹赶紧脱下自己的衣裳,将麦穗的伤口包扎起来。
  “快,找兽医,快找兽医!”塔农老爹心急火燎地说。
  身穿白大褂瘦得像根竹竿似的兽医赶来了,匆匆看了一眼,一个劲地摇头:“血流得太多,怕是不行了。”
  “一条狗,挽回铜锣寨的声誉,值!”百岁老人帕帕康跷起大拇指说。
  “牙口一岁半,肉质很鲜嫩哩。”在铜锣寨村口开农家乐饭店的洪老板说,“它反正没救了,趁它还没断气,卖给我吧,也算是活杀活吃,好熬一大锅狗肉汤。放心,我给你个好价钱。”
  “浑蛋!”塔农老爹一把揪住洪老板的衣领怒喝道,“你要敢动它一根指头,我发誓,我就拧下你的狗头,熬一锅狗肉汤!”
  “喷啧,好心当驴肝肺。喔哟,你抓疼我了。放手。算我没说,我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行啵?”洪老板脸涨得像猪肝,连声讨饶。
  “救它!我一定要救活它!”塔农老爹朝兽医大吼大叫。
  “我们乡兽医站条件太简单,我无能为力。”兽医说,“你如果一定要救它,个旧市里有一家宠物医院,那里条件好,兴许有办法能救活它。”
  个旧是滇西哀牢山一带最繁华的城市,距离铜锣寨有一百多公里。塔农老爹二话没说,抱着麦穗坐上长途汽车当天赶往个旧,找到那家门庭华丽的宠物医院,医生一诊断,做个缝合手术外加五天住院费,至少要八千块钱。家人一致反对,在贫穷的哀牢山,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八千块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再金贵的狗也不值这个钱的,八千块,啧啧,买一百条狗都够了!”塔农老爹的老伴,也就是我的舅妈,坚决表示反对,“又不是金狗银狗,干吗花这种冤枉钱呀!”但反对无效,平日里挺随和的塔农老爹,突然脾气变得像牯子牛般倔强,二话不说,从牛栏里牵出家里的两头奶牛,换回了八千块钱,将奄奄一息的麦穗送进了宠物医院。
  五天后,当塔农老爹抱着身体还很虚弱的麦穗回到铜锣寨,许多村民都涌到寨门来看稀罕。百岁老人帕帕康说:“伤得这么重,半张狗皮都剥下来了,还能救活,这狗的命真硬啊,阎王爷都不敢收它了。”开农家乐饭店的洪老板不无惋惜地说:“两头奶牛换一条狗,不值啊!”
  塔农老爹剜了洪老板一眼说:“它是为了我才去以命相搏的,我若不救它,我还叫人吗?”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沈站长,你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关于麦穗的故事,我建议你找孔金凤聊聊,她是我表姐,也是塔农老爹的亲侄女,塔农老爹膝下无子,把孔金凤当自己的亲女儿看待,有什么心里话都爱跟她唠嗑,你去找她吧。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项目组负责人孔金凤的叙说——
  沈站长,我晓得你会来找我核实兽笼里这只喜马拉雅野犬的真伪问题。是的,它的长相它的毛色与教科书上说的喜马拉雅野犬有点差别,人待它友善,它也会待人友善,它甚至还会朝人摇尾巴。但是,我敢以我的名誉打赌,它本质上是只真正的喜马拉雅野犬。
  我也不想瞒你了,你肯定也已经知道了,兽笼里这只被我们鉴定为喜马拉雅野犬的狗,就是我伯伯塔农老爹豢养的猎狗麦穗。
  自打塔农老爹用两头奶牛的代价将在斗狗场上负了重伤的麦穗救活后,死而复生的麦穗就成了哀牢山新一任狗王。或许是它背脊上那道N形的大伤疤给它带来无尽的威严,或许是它身上有股特别的让其他狗闻而胆寒的气味,铜锣寨所有的狗,无论黑狗、白狗、洋狗、土狗、老狗、小狗,见了它都会尾巴下垂以示臣服。麦穗同时又成了铜锣寨狗群的头领,俗称头狗。麦穗是只年轻雌狗,一只雌狗能成为寨子狗群的头狗,这在铜锣寨历史上绝无仅有。
  转眼两年过去了。
  那年冬天,天气特别寒冷,从十一月下旬开始,哀牢山就陆续下起了雪,到了岁末年初,主峰一带积雪盈尺,尖锥形山峦就像戴了一顶白帽子。
  就在这时,铜锣寨接二连三发生奶牛神秘失窃事件。
  哀牢山植被茂盛,饲料丰富,适宜养殖奶牛。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饲养奶牛就成了铜锣寨的支柱产业。全寨子家家都养奶牛,少则三五头,多则一二十头。每当晨雾袅绕,家家户户便会提着奶桶去到牛栏挤奶,牛铃叮当,欢声笑语,构成山寨早晨一道亮丽的风景。可突然间,这道亮丽的风景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
  一天早晨,猎手宋冒冒打开自己家的牛栏,突然发现那头名叫阿花的奶牛不翼而飞了。过了几天,百岁老人帕帕康家的一头名叫嫫嫫的奶牛也奇怪地失踪了。这两头奶牛丢失得都很蹊跷,都是昨天傍晚还好好地待在牛栏里,第二天早晨竞发现丢失了。检查牛栏,栏杆插得好好的。检查院门,门栓也插得好好的。院墙完好无损,地上既没有野兽的蹄痕,也没有陌生人的足迹。半夜狗没有吠叫,院子芒果树梢上的喜鹊也没惊醒。一切平静如常,但阿花和嫫嫫却不见了。
  越神秘的事情就越感觉恐怖。很快流言四起。有的说,哀牢山来了一种神秘的怪物,身体像蛇,脑袋像虎,两只眼睛像灯泡,长着一对大翅膀,在黑夜中从天而降,一口咬住奶牛的脖子,腾空而起,就像鹰抓兔子一样,把奶牛抓走了;还有人说,神农架的大脚怪跑到哀牢山来,身高四米,力大无穷,动作快如闪电,在牛头上猛击一掌,就能将奶牛击昏,然后轻松地将五六百斤重的奶牛扛在肩上,跨过牛栏,越过围墙,扬长而去;还有更玄乎的说法,哀牢山主峰积起了白皑皑的雪,就像戴了一顶白帽子,戴白帽子就是戴孝,天神发怒,牲畜死亡,人类遭难……
  铜锣寨村长哈锅是位复员军人,在部队受了多年教育,不信邪,不信神神鬼鬼的东西,他组织民兵值勤守夜,还像军队打仗一样在村口派出暗哨,摩拳擦掌准备逮住神秘的偷牛贼。那贼好像能掐会算,自打民兵值勤守夜,盗牛贼也销声匿迹了。
  十天过去了,夜夜平安无事,值勤民兵绷紧的心弦渐渐松弛,上半夜还能打起精神观察四周动静,到了下半夜,眼睛发涩,实在熬不住了,就在哨位上打起肫来。
  就在第十一天下半夜,铜锣寨又一头奶牛不翼而飞。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次丢失奶牛的竟然就是村长哈锅家。好像那个躲在暗处的盗牛贼晓得是哈锅在组织民兵值勤守夜,断了他的财路,便蓄意报复,将哈锅家的一头奶牛给盗走了。与前两次奶牛被盗一样,哈锅家牛栏的栏杆插得好好的,院门的门栓也插得好好的,狗没有叫,人没有醒,那头名叫胖妞的奶牛却不见了。
  奶牛也不可能像蚯蚓或穿山甲那样在地上挖个洞逃出去的啊。
  离奇得就像童话,惊悚得让人头皮发麻。
  村长哈锅把一肚子怒火全发泄到他家那条名叫痘痘的狗身上,将痘痘拴在牛栏上,用马鞭暴抽了一顿,打得痘痘鬼哭狼嚎。
  铜锣寨人心惶惶,牛心惶惶,狗心惶惶。
  沈站长,我的伯伯,哦,就是塔农老爹,也觉得这件事不可思议。他是个很细心的人,到丢失奶牛的人家家里去细细观察,他很快发现,这丢失奶牛的三家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个特征非常细微,一般人不留心查验的话是无法看出来的,那就是每一家院门的门栓上都有牙齿咬过的痕迹,齿痕的形状,细细碎碎,有点像是狗牙咬的,也有点像是狼牙咬的,狗牙与狼牙区别不大,很难精确区分开来,反正看起来是属于狗、狼、豺、獾这类动物留下的牙齿印。他又格外留心地在丢失奶牛的三家牛栏里察看,有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村长哈锅家的院门门框上,有一颗钉子突出来了,钉子上有一点血迹,还挂了几根兽毛,不注意看是看不出来的。显然,是什么野兽在出门或在拔门栓时不小心被这颗突出的钉子划了一下,划破了点皮,扯下了几根毛。塔农老爹小心翼翼地将钉子上的几根兽毛取下来,摊在手掌上,在阳光下更仔细地审视,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一小绺兽毛,长约一寸,色泽金黄,很像是狗毛,当他在阳光下微微晃动手掌,手掌上那一小绺狗毛的毛尖闪耀起一片艳红。这是一种很别致很罕见的狗毛,塔农老爹太熟悉这种狗毛了,他完全有把握确认,他手掌上那一小绺狗毛,就是麦穗身上的狗毛!
  塔农老爹将手掌上那一小绺狗毛塞到嘴里,咽下肚去。他不想惹麻烦,出于一种很微妙的心态,他不愿这铁的罪证被别人发现了。
  塔农老爹不动声色回到家,暗中观察麦穗。麦穗还是老样子,见到他尾巴便摇得像朵菊花,扑到他怀里亲吻他胡子拉碴的脸。与以前稍有不同的是,麦穗的身体显得有点臃肿,扑到他怀里亲吻他的动作也显得有点迟钝。他知道,麦穗怀孕了,快要生小狗崽了。他伸出手掌抚摸麦穗的肚皮,麦穗乖巧地侧躺下来,任由他抚摸。麦穗的肚皮鼓鼓囊囊,温暖而有弹性,里头有小生命在跃动。他轻轻抚摸着,心里有一丝感动。麦穗是头一次怀孕,就像许多雌性动物头一次怀孕一样,担惊受怕,差不多到了神经质的地步,绝不允许任何人来触碰它的肚皮。有一次,麦穗躺在门槛前晒太阳,寨子里一条名叫阿黑的公狗,也许是想讨好女王,也许是出于雄性向雌性献殷勤的本能,蹑手蹑脚走拢来,一脸谄媚的表情,伸出舌头想来舔吻麦穗的肚皮,阿黑的舌尖刚刚触碰到麦穗,麦穗突然间跳起来,怒嚎一声,狠狠一口咬过去,咬破了阿黑一只耳朵。但唯独对塔农老爹是个例外,任由他抚摸它的肚子。这是一种极端的信任,超越物种、超越生命的信任。塔农老爹又抚摸麦穗的脸,麦穗惬意地哼哼着,用牙齿衔住塔农老爹的手指轻轻咬,麦穗的眼光充满母性的温柔,显得很无辜,很难将它与凶恶的盗牛贼联系在一起。
  唉,但愿自己是误会麦穗了,塔农老爹在心里叹了口气,默默祈祷着。
  但从这一天开始,塔农老爹夜里睡觉就多了个心眼,半睡半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密切监视麦穗的举动。
  开头两夜,麦穗一切如常,塔农老爹熄了灯上床睡觉,麦穗也跳上床来,跟往常一样,蜷缩在床尾塔众老爹的脚后跟,麦穗睡得很安稳,直到天亮了,也没下过床。
  第三夜,塔农老爹有点熬不住了,熄灯后,眼皮一阵阵发涩,就像千万只瞌睡虫叮在身上一样,竟昏昏沉沉睡着了,可他心里惦记着一件事,不可能睡得踏实,睡一阵醒一阵,努力保持着一分警觉。突然,他感觉到简易的木头床轻轻摇了一下,似乎躺卧在他脚后跟的麦穗站了起来,并缓慢地向床头走来。塔农老爹没有动弹,继续打着有节奏的鼾声,好像睡得很熟的样子。他一只眼睛睁开一条缝,借着木格窗棂透射进来的朦胧的月光,他看见,麦穗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走到床头来了,伫立在他面前,侧耳做谛听状。塔农老爹继续“熟睡”。一条湿漉漉的狗舌在黑暗中伸了过来,轻轻在他脸上舔了一下。那是在试探他是否真的睡着了。塔农老爹的鼾声更响亮了。大概是确信塔农老爹真的睡着了,麦穗悄无声息地跳下床去,后肢直立趴到门上,用嘴拔开了门栓。动作轻巧麻利,没发出一丝声响,看得出来,已经锻炼得很娴熟了。麦穗将房门推开一条缝,钻了出去。不一会,传来麦穗翻越院墙的沙沙声。
  塔农老爹立即匆匆穿好衣服,提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支手电筒和一把长刀,远远跟在麦穗后面,跟踪观察。
  麦穗一路小跑,向坐落在后寨小石沟的巫娘的家而去。塔农老爹注意到一个细节,一轮明月悬在半空,通往后寨的小路上也有白银似的月光,也有斑驳的树荫,麦穗总是尽量走在斑驳的树荫下,尽可能地将自己隐匿在黑暗中。
  很快,麦穗便来到巫娘家院墙外。
  这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地处寨子最边缘,出了寨子就是原始森林了,显得很僻静。
  巫娘家的院墙下有个洞,俗称狗洞,让家里豢养的狗可自由进出。
  也许是听到了可疑动静,也许是闻到了可疑气味,狗洞里突然就蹿出一条黑狗来。虽然是在半夜,但月光如水,塔农老爹还是看得很清楚,从狗洞里蹿出来的是巫娘家养的狗,名叫阿黑,也就是前几日因为冒犯麦穗而被麦穗咬掉半只耳朵的公狗。
  阿黑嗖地蹿出狗洞,出于一种家犬看家护院的本能,立刻四肢微屈做出跃跃欲扑状,并伸长脖颈想发出汪汪报警声。麦穗似乎早有准备,闪电似的蹿上去,就在阿黑张嘴欲吠的当儿,蹿到了阿黑面前,亲昵地在阿黑脸上亲吻了一下。阿黑汹汹的吠叫声被堵在了喉咙口。麦穗紧接着又伸出柔软的脖颈,在阿黑的脖子上摩挲了两下。也许是因为对方是熟识的同类,也许是因为对方是它心仪已久的异性,也许是因为对方是八面威风的狗中女王,阿黑不但放弃了吠叫报警的冲动,绷紧的身体也刹那间放松下来,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拼命朝麦穗摇尾巴,还乐滋滋地在地上打滚撒欢。
  夜色沉静,连宿鸟都没有惊醒。
  麦穗一甩尾巴,麻利地钻进院墙去了。阿黑也急忙跟着麦穗钻进院墙去。
  塔农老爹紧走几步,去到巫娘家院墙外,刚好院墙边搁着一架梯子,他便顺着梯子爬到墙头偷窥。
  月光把巫娘家的院子照得如同白昼。
  麦穗径直跑向院子东南隅的牛栏。铜锣寨的牛栏,通常都是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在某一个地方插着两根粗粗方方的木桩,各挖有三个碗口大的洞,类似木榫与槽口,横插三根木栏杆,就像简易门一样,抽掉栏杆人与牛便可进出。麦穗跑了过去,踮起脚用嘴咬住可以活动的栏杆,将栏杆从木桩的槽口里拔了出来。一根接一根,连拔了三根栏杆,牛栏门户洞开。有四头牛奶被圈在牛栏里,有的在闭目瞌睡,有的在反刍草料。
  阿黑与四条奶牛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彼此都很熟悉了,所以,当阿黑和麦穗跑进牛栏后,四头奶牛只是瞪大铜铃似的牛眼,惊讶地望着深夜前来造访的两位不速之客,并没有慌乱奔逃,也没有惊悸哞叫,仍待在原地不动。

  麦穗选中了一头最靠近活动栏杆的白奶牛。铜锣寨老百姓养奶牛,习惯上给每一头奶牛穿上一条一米来长的牛鼻绳,方便将奶牛牵到山上去吃青草。麦穗极熟练地蹿到白奶牛跟前,一口叼住牛鼻绳,就像牧童放牛一样,牵着白奶牛往牛栏外面走。白奶牛不大情愿被一条狗牵着走,打了两个响鼻,犟着脖子想抗拒,但阿黑去到白奶牛后面,扑跳到白奶牛的屁股上,帮着麦穗进行驱赶,麦穗又在前头咬着牛鼻绳使劲拉拽,白奶牛虽不乐意,却也无奈地被牵出牛栏来了。
  紧接着发生的事,让塔农老爹目瞪口呆。当白奶牛被牵出牛栏后,麦穗竟然返身将三根活动栏杆又插回木桩的槽口去。不留破绽,滴水不漏,乃惯贼也。然后,麦穗又故伎重演,用嘴拨开院门的门栓,前拉后推,将白奶牛弄出院去。然后,麦穗再返回院子,将院门关闭,门栓插好,这才又从狗洞钻了出去。再然后,麦穗又牵拉着牛鼻绳,在阿黑的通力协助下,将白奶牛牵出寨子,赶往黑黢黢的深山老林。
  塔农老爹远远在后面跟踪观察。
  跨出寨子,到了森林边缘,白奶牛似乎感觉到了危险,挣扎着不愿再往前走了,这个时候,麦穗轻吠几声,黑暗的树林里,突然间蹿出二十几条黑影来,团团将白奶牛围了起来,没有嚎叫,没有吵嚷,沉默得就像一群哑巴杀手,阻断了白奶牛的退路,只留下一个通往深山老林的缺口,逼迫白奶牛往神秘莫测的森林里奔逃。塔农老爹年轻时是位闯荡山林的猎手,凭着半辈子的狩猎经验,虽然是在黑夜中,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群哑巴杀手似的野兽,是喜马拉雅野犬,当地山民称作红毛山狗。
  白奶牛似乎这才想起应该哞叫报警,它一面被迫无奈地向深山老林奔逃,一面发出“哞——哞——”惊慌失措的吼叫,但这个时候,离寨子已有两三百米远,黑暗与密林,风声和树叶的沙沙声,将白奶牛的吼叫声遮盖住了。
  当埋伏在树林里的红毛山狗蜂拥而上时,巫娘家那条名叫阿黑的狗,知趣地停下了脚步,站在小路上,目睹这群红毛山狗将白奶牛裹挟而去。麦穗走拢来,在阿黑的额头上蜻蜓点水般地亲吻了一下,也算是对阿黑的通力合作和大力协助给予奖励犒劳吧。然后,麦穗便撒开四肢追赶那群红毛山狗去了。阿黑使劲朝麦穗的背影摇尾巴,目送麦穗消失在茂密树林和浓浓夜色中。
  这个吃里扒外的傻家伙,也该剥皮抽筋熬狗肉汤吃!
  塔农老爹很想拔出长刀冲上去,将可恶的盗牛贼砍杀驱赶,将白奶牛从盗牛贼的包围圈里解救出来。但他只是这么想想而已,他没有猎枪,他过去有猎枪的,但十年前政府就禁止打猎了,所有的猎枪都被收缴去了,他随身只带了一把长刀,一个哀牢山汉子加一把锋利的阿昌刀,对付两只红毛山狗也许还行,对付一群红毛山狗,无疑是飞蛾扑火、鸡蛋碰石头,很快就会被愤怒的野狗撕成碎片的。
  过了一会,密林深处依稀传来自奶牛“哞——哞——”的惨叫声。塔农老爹虽没亲眼目睹,但毫无疑问,此时此刻,麦穗正领着这群红毛山狗将白奶牛大卸八块呢。
  可怜的白奶牛,无缘无故就遭到了野蛮的屠宰。
  塔农老爹在小路旁一棵大树背后坐了下来。他决定在这里等候麦穗回来。他从蛇皮刀鞘里拔出那把阿昌刀来。阿昌刀是云南名刀,柔韧锋利,削铁如泥,是哀牢山汉子最钟爱的宝物。这是一把祖传宝刀,塔农老爹的爷爷曾经用这把刀一刀砍下了一只狼头,塔农老爹的阿爸曾经用这把刀一刀砍断了一条蟒蛇。他用手指弹了弹,“铮——铮——”阿昌刀发出悦耳的颤音,他用手指试了试刀锋,宝刀不老,锋利无比。它白天是狗,夜里是鬼!他要剥开它的画皮!他要剁下它的狗头!他将阿昌刀插回刀鞘,抽着烟锅,靠在树杆上,耐心地等待着。
  他相信,它既然半夜三更偷偷溜出家去,黎明前也会悄悄溜回家来的。
  月亮落下树梢,启明星升上来了,森林里的夜色浓得就像一团化不开的墨。
  那条弯弯曲曲灰蛇般的林间小路,一片寂静,偶尔传来风吹落叶的沙沙声。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间小路的尽头,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嚓嚓嚓,嚓嚓嚓,脚步声由远而近,黑暗中还闪烁着两粒绿荧荧的光,就像两只萤火虫,忽闪忽闪从小路尽头飘过来。
  只有喜马拉雅野犬的眼睛,才会像猫眼一样在黑夜里变得像萤火虫般发亮。
  虽然还看不清来者的模样,但塔农老爹可以确信是麦穗踏着星光回来了。
  快走出小路时,麦穗找了块长得茂盛的草地,先是将嘴吻插在草叶间擦拭,然后又噼里啪啦在草地上打滚。塔农老爹明白,麦穗嘴吻洗脸似的在草叶间擦拭,身体洗泥浴似的在草地上打滚,那是在消灭罪证,用草叶上的露珠来洗掉嘴吻间和身体上沾染的牛血。
  太狡猾了,真是一只妖魔投胎的鬼狗!
  洗刷完毕,麦穗又抖尽身上的露水和草叶,继续沿着林间小路向铜锣寨小跑而来。
  当绿荧荧的眼睛飘忽到面前时,塔农老爹唰地一下从大树背后跳了出来,挡在了麦穗面前。麦穗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一个人突然跳出来挡在它面前,着实吓了一大跳,从地上蹦起一丈高,刹那间全身狗毛恣张,身体几乎膨胀了一倍,张大狗嘴,露出满口结实的犬牙,就想扑到塔农老爹身上来撕咬。“畜生!”塔农老爹怒喝一声,“你敢撒野!”霎时间,就像气球被针尖戳破了一样,麦穗恣张的狗毛突然间萎瘪下来,尾巴拼命摇甩,嘴里咿咿啊啊像是在呜咽,似乎在说: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这太让我感到意外了啊!
  “畜生,我卖掉两头奶牛替你疗伤,我把你当自己的孩子,你竟敢勾结野狗到铜锣寨偷牛!你竟敢背着我干缺德事!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呀!你不是狗,你是恶魔,你是盗牛贼!”塔农老爹指着麦穗的鼻子,低声斥骂。“我留你不得,我若留你,我就成了盗牛贼的帮凶,我就成了祸害乡亲的罪人!我塔农从来不愿做亏心事,我留你不得!”
  塔农老爹越说越气,噌地拔出阿昌刀,刀尖指向麦穗的鼻尖。祖传的宝刀是有灵性的,夜风吹动柔韧的长刀,发出“铮——铮——”金属的颤音。锋利的刀刃在朦胧的星光下闪出一片寒光。
  麦穗似乎知道主人手中这把闪着寒光的长刀指着它的鼻子意味着什么,它缩紧脖子,往后退了半步,似乎想逃走。塔农老爹威严地喝了一声:“停!”它立刻停止后退,站立不动。一条好猎狗,任何情况下,都会忠实地一丝不苟地听从主人的指令。麦穗站立在塔农老爹面前,快节奏地摇动尾巴,发出咿咿啊啊的呜咽声,似乎是在讨饶。
  “我饶你不得,恶狗理该受到惩罚!”塔农老爹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抡起长刀,摆出劈砍的姿势。奇怪的是,麦穗安静下来,不再咿咿啊啊呜咽,也不再摇动尾巴,刚才缩紧的脖子也伸长出来。到底是畜生,不晓得阿昌刀的厉害,不晓得自己的小命已悬于一线,不晓得自己即将身首分家。这样也好,可避免临死的恐惧。塔农老爹想。它勾结山上的野狗,盗吃铜锣寨的牛,罪大恶极,罪无可赦,他当然要砍下它的狗头,但它毕竟是他一手养大的,他不希望它死得痛苦。他屈起膝盖,蹲起马步,扭动腰杆,气沉丹田,准备斫砍了。这一刀下去,寒光一闪,狗头就会像笨拙的大鸟一样飞起来。它在毫无知觉毫无防备毫无痛苦的状态下死去,也算是他对它的一种恩赐,他想。
  不知什么原因,麦穗突然间将狗头别转过去。本来麦穗的脸是正对着塔农老爹的,狗眼人眼相对而视,麦穗突然间就把狗头别转过去,转向了左后侧,似乎左后侧有什么东西引起了它的关注。狗家伙,死到临头了,还有兴趣去看稀罕!这有点不正常,有点说不过去啊!塔农老爹忍不住也顺着麦穗的视线望过去。左后侧是几棵碗口粗的香樟树,黑黢黢的,静悄悄的,什么新鲜的有趣的事情都没发生。那又是什么在吸引麦穗的视线,让它在引颈就戮的节骨眼上还心无旁骛扭头看稀罕呢?塔农老爹高擎着阿昌刀,出于好奇心,又打量麦穗一眼。启明星闪烁,黎明即将到来,天边显现第一缕水红色霞光,能见度略有提高,塔农老爹看见,麦穗的肩胛在微微抽搐,身体也似乎在颤抖。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咯噔了一下。莫非它意识到了什么,出于对闪动着寒光的阿昌刀本能的惧怕,出于对死亡的本能的恐惧,将本来与他正面相对的狗头别转过去了?它的肩胛干吗抽搐?莫非是在哭泣?不不,这不可能的,狗绝不会像人那样流泪哭泣的,他想,却又忍不住伸出一只手去,在麦穗狗脸上摸了一把。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摸到了一手的水。当然是泪水,温热的狗泪。他十分惊讶,他这一生养过十多条狗,从来没哪条狗会流泪,更不可能像这样涕泗滂沱地哭泣。显然,它心里非常清楚,它盗食奶牛的罪恶暴露了,主人不肯宽恕它,锋利的长刀已悬在它头顶。它太聪明了,太通人性了,太有灵性了,除了不会开口说话,跟一个孩子没多大差别。更让塔农老爹震惊的是,麦穗是可以逃跑的,没有铁链拴住它的脖子,它是自由的,如果想跑的话,撒开四腿就能一溜烟逃跑。黑天黑地,人的奔跑速度远不如狗,只要它愿意,它很快就能逃之夭夭,逃得无影无踪。它明明知道他向它举起了雪亮的阿昌刀,它明明能逃跑的却站立着等死,想到这两点,他心里就像被一只大手捏了一把似的痛。它晓得他要杀它了,却仍忠实地服从他的指令,端立在他面前不动,这是何等的忠诚与信赖啊。他晓得它为何会泪流满面。它肚子鼓得像熟透的香柚,决要生小狗崽了,它心疼肚子里的孩子!
  突然间,塔农老爹高擎阿昌刀的手,僵硬得就像用水泥浇出来的,不听使唤了,怎么也砍不下去了。他用锋利的刀尖在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线,凶神恶煞般地说道:
  “畜生,好生给我听着,从今以后,你不准再踏进铜锣寨一步。我向月亮神和太阳神起誓,你若胆敢跨过这条线半步,我塔农一定剁下你的狗头!你滚吧!从此以后,我俩恩断义绝,你不再是我的猎犬,我也不再是你的主人,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你好自为之,走路莫踩着猎人的捕兽铁夹,生了狗崽子,也要好生照看,切莫让野猫给叼了去。”
  麦穗听懂了塔农老爹的话,准确地说,麦穗理解了塔农老爹的意思,它狗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拖着大肚子,跑向阴森可怖的原始森林。
  塔农老爹大病了一场,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身体这才慢慢好转。从此以后,爱狗爱了一辈子的塔农老爹不再养狗了,也不再有兴趣到斗狗场去看狗打架。
  有一件事情可以肯定,奶牛神秘失踪的事,从此再没有发生过,铜锣寨恢复了往日的祥和与宁静。
  沈站长啊,我的故事就要告一段落了。以后发生的事,我们裴处长最清楚,你可以向他去打听。裴处长和塔农老爹是老庚。你知道什么叫老庚吗?那是我们哀牢山特有的一种民间称谓,意即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朋友,在我们当地人眼里,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互相尊称为老庚,有点类似于结拜弟兄的意思。老庚之间无话不谈,塔农老爹与麦穗之间发生的故事,裴处长知道的比我多,你找他去吧。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业务处处长裴国梁的叙说——
  沈站长,我晓得你会来找我核实情况。如果是我换了你的话,我面对一只会摇尾巴的狗,也难免会疑窦丛生,这究竟是不是喜马拉雅野犬呀?沈站长,你了解我的为人,我不会昧着自己的良心做事。我说这只名叫麦穗的狗是喜马拉雅野犬,我是有依据的,因为我亲眼目睹了它的智慧、勇猛和野性。
  自打塔农不忍心处死犯了盗牛罪的麦穗,他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塔农觉得,是自己家的狗盗吃了别人家的奶牛,他就理所当然该赔偿人家。总计麦穗勾结山上的野狗共盗吃了寨子里四头奶牛,他就一定要如数赔偿。
  其实,丢失奶牛的四户人家,谁也没怀疑是麦穗造的孽,更不可能牵连到塔农的。他若不声不响,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可他却在没有任何人知晓的情况下,把债务的绳索套在自己脖子上,哪怕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哪怕被活活勒死,他也无怨无悔。
  一头奶牛价值好几千元,四头奶牛差不多就是两万元,这对像塔农这样普通的山区农户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再说了,两年多前塔农为了救麦穗,已经卖掉了家中仅有的两头奶牛,都快一贫如洗了,哪还有闲钱来进行赔偿啊?
  迫不得已,塔农便攀登雪山采撷雪灵芝。雪灵芝是哀牢山特有的名贵药材,普通灵芝产于树上,且大多生长在气候温暖的夏秋季节,哀牢山的雪灵芝则不同,生长在雪山苔藓间,要扒开厚厚的积雪,才能找得到。传说雪灵芝能治百病,有滋阴补阳延年益寿之奇效,所以价钱很俏。一朵碗口大的雪灵芝,就可换一头从荷兰进口的纯种奶牛。
  大家都知道雪灵芝值钱,雪灵芝金贵,都想得到雪灵芝,但要采撷到雪灵芝绝非易事。首先雪灵芝数量十分稀少,每年冬季少说也有一两百人冒险进入深山老林寻找雪灵芝,但真正能采撷到雪灵芝的也就一两个人,绝大多数人空手而归,白忙乎了一个冬季。更令人望而止步的是,采撷雪灵芝要冒很大的生命风险。冬季的哀牢山气候变化无常,上午晴空万里,下午突然间昏天黑地下起暴风雪,盈尺厚的积雪将下山的路给封堵死了,被困者就有可能冻死或饿死;雪灵芝通常生长在悬崖峭壁间,在雪山上攀爬悬崖峭壁,犹如在高空走钢丝绳,稍有不慎,就会失足坠入深渊。还存在另一种危险,那就是遭遇凶禽猛兽。哀牢山有华南虎、山豹、金雕等,都对人构成威胁。更可怕的是,哀牢山有一种黑熊,当地老百姓叫亮眼熊,这是一种奇怪的叫法,黑熊因为天生一副小眼珠,且眼球的水晶体较浑浊,视力较差,基本上看不到五十步以外的东西,所以许多地方都将黑熊叫做熊瞎子,但哀牢山的黑熊却与众不同,虽然也是天生一副小眼珠,眼球的水晶体却格外清亮,视力较佳,能看见百步之内的东西,于是便有了亮眼熊的怪异叫法。当地老百姓流传这样的说法:哀牢山的黑熊本来也像其他地区黑熊一样眼球浑浊视力不佳,是吃了雪灵芝后,黑熊的眼睛才变得清亮,视力也变得非同凡响。我没考证过这种说法是否科学,但有一点却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哀牢山上的黑熊非常喜欢吃雪灵芝,其他地区的黑熊都会冬眠,但哀牢山的黑熊从不冬眠,每年秋末冬初,老天爷洒下第一场雪,它们就爬到陡峭的山上到处寻找雪灵芝;黑熊的嗅觉很发达,能透过积雪闻到雪灵芝的气味,黑熊的爪子尤其厉害,能轻易掘开冰层挖出雪灵芝来,可以这么说,但凡有雪灵芝的地方,就有黑熊的踪迹。几乎每年都发生这样的事:寻找雪灵芝的人与黑熊相遇,躲闪不及,遭到黑熊猛烈攻击,被黑熊抓伤或活活咬死。
  毫不夸张地说,采撷雪灵芝是将生命作抵押的赌博。
  塔农年轻时是一名优秀的猎人,长年累月闯荡山林,凭借着几十年积累下来的经验,第一年冬天他在哀牢山主峰南侧一个落满积雪的窝塘里找到一朵碗口大的雪灵芝,他摸黑悄悄将这朵珍贵的雪灵芝放置在巫娘家的窗台上。天亮了,巫娘起床煮猪潲,看见了雪灵芝,喜极而泣,对着东方冉冉升起的一轮朝阳拜了又拜。
  我曾好奇地间过塔农,为何要把采撷到的第一朵雪灵芝先赔偿给了巫娘?要知道,巫娘家是最后一个被盗走奶牛的人家,依照先后顺序,也不该先赔偿巫娘家的。塔农解释说,巫娘老公生肝病死了,巫娘是个寡妇,一个人拉扯两个娃娃,日子过得紧巴,所以将第一年采得的雪灵芝给了巫娘。
  哀牢山的汉子,也懂得怜香惜玉,也懂得女士优先。
  第二年冬天,百岁老人帕帕康家也天神保佑,福从天降,窗台上奇迹般出现一朵碗口大的雪灵芝。塔农解释说,之所以要把采撷到的第二朵雪灵芝优先赔偿给了百岁老人帕帕康,是因为帕帕康年事已高,今天不晓得明天,活一天是一天,要抓紧时间赔偿,不要等人都走了,还未了却赔偿心愿,留下终身遗憾。
  在采撷第二朵雪灵芝时,出了一点意外,当塔农在哀牢山主峰北麓采得一朵碗口大雪灵芝时,老天爷突然变脸,刚才还蓝天白云的天空,突然间乌云密布,下起了暴风雪,塔农来不及撤下山来,只有在山上找了条石缝,以躲避暴风雪。这场暴风雪整整下了一天一夜,塔农以雪解渴,随身所带的干粮吃完了,饥寒交迫,连胡子和眉毛上都结起冰霜。好不容易等暴风雪停了,下得山来,大病了一场,在床上躺了整整两个月,身体这才慢慢恢复,但身子骨明显不如过去了,还落下了哮喘的毛病,爬一个小坡就会气喘得就像在拉破风箱。
  我曾问过塔农,你都快冻成冰棍了,干吗不将那朵碗口大的雪灵芝吃了充饥呀?肚子里有了东西,好歹也能抵御这刺骨的寒冷呀!塔农回答说,他的命贱,享用不起这么金贵的东西;他不能一口就把一头奶牛给吞没了;他活着的最大心愿,就是还清麦穗欠下的四头奶牛的债务,其他都是次要的。
  在采撷第三朵雪灵芝时,也出现了险情。这是第三年的冬天了,老天爷洒下雪花后,塔农就上山寻找,找了好几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哀牢山主峰一座悬崖上找到了雪灵芝。就在他埋头采撷时,天空突然出现一只金雕,从云端向他俯冲下来。金雕是食肉动物,当然不会对雪灵芝感兴趣,而是对塔农垂涎三尺。金雕是一种大型猛禽,长着一对巨大的翅膀,堪称空中霸王,能将二三十斤重的羊羔直接攫抓到天空去;金雕还有一个惯用的狩猎手段,那就是将猎物推下悬崖;遇到上百斤重的猎物,无法直接抓住猎物的脊背将沉重的猎物直接攫抓到天上去,金雕就会在猎物头顶盘旋,一会儿俯冲,一会儿拉升,做出攻击姿态,吓唬猎物,将猎物驱赶到悬崖边上,然后抓住猎物将猎物从悬崖上推下去摔死。通常情况下,金雕不会主动攻击人,但也有例外,当金雕饥饿难忍,找不到食物,走投无路时,也会铤而走险向两足直立的人发起攻击。可以肯定,这是一只交了霉运的金雕,茫茫雪山,找不到食物,饿得眼冒金星,突然发现塔农蹲在悬崖边,四周没有其他人,俗话说色胆包天,其实对动物来说,还有一句类似的话,食胆包天,为了得到活命的食物,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干,鸟为食亡,金雕也是鸟,也逃不脱这个宿命,于是就食胆包天向塔农发起攻击。塔农赶紧抽出随身携带的阿昌刀,往空中胡乱劈砍。金雕比他想象的更难对付,他只觉得肩膀像被扎了一刀似的痛,并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推了一把,身不由己冲出悬崖去,与此同时,他感觉到手中的阿昌刀震颤了一下,胡乱挥舞的刀锋似乎砍到了什么。塔农从悬崖上摔了下去,不幸中的万幸,悬崖并不深,也就二三十米高吧,底下铺着厚厚一层积雪,却也摔得鼻青脸肿,半天爬不起来。也算他运气好,在被金雕推下悬崖的一瞬间,手中的阿昌刀砍中了金雕的翅膀,金雕的右翼被锋利的阿昌刀削掉了一大片羽毛,就像下了一场奇异的雪,金色的羽毛在天空旋转飘舞。金雕惊叫着,歪歪扭扭飞走了。塔农算是命大的,倘若他手中的阿昌刀没能削掉金雕半扇翅膀,换句话说,假若金雕没有受伤,塔农被它从悬崖上推了下来,爬不起来,失去反抗能力,金雕绝对会发起更猛烈的攻击,将他撕成碎片。
  受了伤的金雕歪歪扭扭飞走后,塔农在雪地上躺了一个多小时,这才稍稍缓过劲来,折了一根树棍当拐杖,艰难地爬回寨子。
  我曾好心地劝过塔农,收手吧,不要再这么玩命地去采撷雪灵芝了。雪灵芝再金贵,也没有自己的命值钱吧。年过花甲,这么大岁数了,又何必呢?塔农回答我说,他就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这才急着要冒险进山寻找雪灵芝,赶紧还清压在他心头的沉重的债务。“我不能带着这笔债务进棺材。”塔农斩钉截铁地说,“什么东西都能带进棺材,就是欠人家的债不能带进棺材;假若将欠债当作陪葬品,就是做鬼也不得安宁。”

  唉,哀牢山的汉子就是这副秉性,耿直、狷介、孤傲、固执,认准了一条死理,九十九条牯子牛也拉不回来。
  转眼到了第四个年头,塔农只剩下最后一笔债没有还清了。这个时候的塔农,身体已彻底垮掉了,当年像一棵树一样挺拔的身子骨,如今却伛偻着背,腰也伸不直了,两条腿也成了罗圈腿,走起路来抖抖索索,也就六十多岁的年纪,却满头白发,看上去就像七八十岁的老头。他自嘲说自己已是标准的棺材馕子。
  我为塔农的健康担忧,可初冬季节下过第一场大雪后,塔农不听我的劝阻,又执意上山去寻觅雪灵芝了。不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那是一个大雪初霁的早晨,我因为要撰写一篇关于红腹角雉的论文,进山去实地观察,塔农与我结伴同行。与我们一起进山的还有野生动物救护站宣传处负责新闻报道的小刘和小龚,小刘是专业摄影师,小龚是业余摄影爱好者,他们带着摄影器材想到哀牢山主峰一带拍摄雪景。由于没有信号,哀牢山原始森林里手机派不上用场,我们三个人每人都带着一支小喇叭,哦,就是救护站为我们每个员工配发的铜管小喇叭,吹奏起来呜哩哇啦声音很响,万一在茂密的树林里迷路了或发生意外,可以用吹小喇叭进行联络,互相帮衬。
  来到北斗岭下,小刘和小龚插进西北方向一条蜿蜒而上的羊肠小道,前往哀牢山主峰西麓拍摄雪景去了,我和塔农则沿着一条乱石沟,拐向东南方向。
  四个人等于分成了两组,在北斗岭下分道扬镳了。
  我的运气不错,来到山脚一片灌木丛,就发现一群红腹角雉在雪地里刨食。红腹角雉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也是哀牢山这座生物多样性基因库里的珍稀物种,平常难得一见。沈站长你也知道的,红腹角雉羽毛特别艳丽,不比绿孔雀逊色,尤其是在洁白的雪地里,一群红腹角雉迈着威武潇洒的步子刨食埋在积雪下的草籽,就像燃放着五彩缤纷的焰火,真正是美不胜收啊。我当然不会错过这样一个能清晰观察红腹角雉的绝佳机会,立刻爬到一座白蚁包背后,用高倍望远镜进行观察。塔农则朝我做了一个挥手告别的动作,猫着腰,蹑手蹑脚离开了我,独自向对面白雪皑皑的山梁爬去。
  谁都知道,野外观察动物,最重要的就是时间和耐心。我静静地趴在灌丛背后,透过高倍望远镜,潜心观察这群宝贝红腹角雉,给每一只红腹角雉编号,排列地位顺序,仔细分辨它们的羽色差异,并将不同地位的个体不同的鸡冠形状绘录在图纸上,以找出鸡冠形状与地位排序间的因果关系。
  我也不知自己一口气观察了多长时间,眼睛看疼了,身体趴累了,举着望远镜的手也举酸了,这才放下望远镜,调整一下姿势,想闭起眼睛休息几分钟,养精蓄锐,以更饱满的热情进行后续观察。就在我准备放松一下时,我不经意地朝对面山梁瞟了一眼,突然就看见一个颇让我惊讶的场面:在对面山梁一块平缓的山坡上,洁白的积雪间,跃动着不少暗红色的小圆点,看起来有点像是某种兽类,与这些暗红色小圆点相距一段距离,有一个黑色人影,伫立在雪地上,面对着这些暗红色的小圆点。毫无疑问,那黑色人影,就是与我结伴进山的塔农,那么,这些暗红色的小圆点又是什么呢?我赶紧举起高倍望远镜,暗红色的小圆点放大了,棕红的体毛,短短的唇吻,粗壮的身材,微微向上隆起的脊背,如菊花般蓬松的尾尖,不就是名闻遐迩的喜马拉雅野犬吗?我略略清点了一遍,至少有二十四条野犬,散落在白皑皑的雪坡上。我并没有为塔农的安全担心,众所周知,喜马拉雅野犬虽然凶悍勇猛,但从不伤害人类。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我将望远镜对准其中一只喜马拉雅野犬,调整焦距,仔细望去,那只喜马拉雅野犬眼角微微耷拉,唇吻微微皱缩,尾巴像支扫帚一样在雪地里左右横扫,扬起一阵阵轻烟似的雪尘。我与动物打了几十年交道,经验告诉我,这些散落在雪坡上的喜马拉雅野犬,只是显得内心有些焦虑而已,并无狩猎的兴奋和攻击的冲动。事实上,倘若这群喜马拉雅野犬有攻击塔农的企图,绝不会像现在那样三三两两散落在塔农对面的雪坡上,喜马拉雅野犬是一种群居性动物,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丰富的狞猎经验,早就团团将塔农包围起来了。
  我这么一想,立刻就有一个新的疑惑涌上心头:这群喜马拉雅野犬,干吗要与塔农在这么一片光秃秃的没有树林遮蔽的雪坡上迎面相对呢?
  我曾经研究过喜马拉雅野犬,它们的视觉、嗅觉和听觉都十分发达,比人类豢养的任何一种家犬都要机敏得多,无论多么老辣的猎手,在发现喜马拉雅野犬之前,喜马拉雅野犬早就发现猎人了,出于一种对两足行走的人类的天生畏惧,它们往往在人类发现它们之前就销声匿迹,就遁形隐身,就溜之大吉了。
  在人类眼里,喜马拉雅野犬是神出鬼没的雪域精灵。
  可是,眼下这群喜马拉雅野犬,却为何大白天的,不躲也不藏,要与塔农面对面呢?
  这很反常,反常就有戏,我顿时来了兴趣,且暂停对红腹角雉的观察,专心致志将高倍望远镜对准对面山梁这群举止怪异的喜马拉雅野犬。
  我很快又发现一个让我诧异的细节:有一只喜马拉雅野犬,从群体跑了出来,径直向塔农小跑而去。几乎所有其他喜马拉雅野犬,都竖着脖颈,嘴巴一闭一阖,朝那只向塔农小跑而去的喜马拉雅野犬发出急切的吠叫。虽然因为隔得远,野狗的吠叫声断断续续、若有若无,但从它们的身体动作中完全可以确定,它们是在向那只离塔农越来越近的喜马拉雅野犬大呼小叫,那一定是在郑重地提醒它:你别冒冒失失跑到那个两足行走的人面前去,人是最靠不住的动物,小心挨枪子儿!但那只向塔农小跑而去的喜马拉雅野犬却对同伴的提醒置若罔闻,仍向前小跑而去。我将望远镜移向塔农,他并没有因为遭遇一群凶猛的喜马拉雅野犬而显得惊慌失措,也没有因为一只喜马拉雅野犬向自己小跑而来而有丝毫的恐惧,恰恰相反,他拄着一根棍子伫立在雪地上,脸色平静,目光祥和,就好像向他跑来的不是一只让雪豹见了也会心里发休的喜马拉雅野犬,而是一只豢养多年的宠物犬。突然间,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一个灵感在我脑子里闪现,那只正在向塔农小跑而去的喜马拉雅野犬,莫不是塔农曾经养过的麦穗?
  似乎是为了证实我的猜想,那只喜马拉雅野犬跑到离塔农还有五六步远的时候,停了下来,那条尾尖蓬松的尾巴,摇了起来。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摇晃,摇得如痴如醉,摇得美轮美奂,就像一朵盛开的菊花,摇出一片思念,摇出一片感恩,摇出一片激情。假如是野狗,无论什么种类的野狗,绝不可能这么热烈这么深情地朝一个两足行走的人摇尾巴的。只有家犬,只有与主人结下深情厚谊的家犬,才会在久别重逢时刻如此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地摇尾巴。完全可以断定,它一定是曾经与塔农生死相依的麦穗。
  麦穗在离塔农五六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一面热火朝天地摇尾巴,一面颠动跳跃做出急不可耐想扑蹿上去的姿势。给我一种感觉是,只要塔农吹一声口哨,或者使一个允许的眼神,它一定会欣喜若狂地扑跳到塔农怀里,雨点般舔吻塔农胡子拉碴的脸,发出哽咽般的喘息声,用狗的语言诉说无穷无尽的刻骨铭心的思念。
  然而,塔农什么表示也没有,既没有吹口哨,也没有使眼色,恰恰相反,他用手中的棍子在麦穗面前点了点,似乎是在让它安静下来,似乎是在提醒它,它的身后站立着一大群喜马拉雅野犬,千万别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我不晓得塔农为何不让麦穗扑进自己怀里来,为何不上演一幕主人与爱犬久别重逢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好戏?或许,他是无法忘怀麦穗曾经背着他偷盗奶牛,它给他带来了灾难,他不愿重温痛苦的往事,他不想原谅它;也有另一种可能,他不愿因为这次不期相遇,而打乱了它正常的野狗生活,他不愿它记忆里还存留家犬的印痕,他觉得上演一场久别重逢的戏,对它没有好处,它既然已经皈依山林做了一只喜马拉雅野犬,就不该再与人有理不清扯不断的关系,不该脚踩两只船,做家犬却向往野狗生活,做野狗又怀念家犬日子,这会害了它的,它应当一门心思去做一只野狗,这才是正道。
  我相信塔农是出于后一种原因,这才阻止麦穗扑跳到自己怀里来的。
  麦穗渐渐安静下来,尾巴甩摇的频率降低了。这个时候,麦穗身后那群喜马拉雅野犬。齐刷刷伸长脖颈,朝着麦穗的背影发出更猛烈的吠叫,那是在召唤麦穗赶紧归队。但麦穗却充耳不闻,仍站在塔农面前,留恋地望着自己昔日的主人。
  我在望远镜里看见,塔农两条花白的眉毛皱成了疙瘩,表情很严肃,两片嘴唇翕动着,似乎在大声说着什么。他边说还边举起棍子做驱赶状。因为隔得远,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但从他严厉的表情不难判断,他是在斥责麦穗。我猜想他是这样说的:
  “你还赖在我面前磨蹭什么呀!我早已不是你的主人了,你欠我的早就还给我了,我欠你的也已经还给你了,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你走吧,回到你的同伴中去吧。我不需要你,我也不想再见到你!”
  麦穗似乎听懂了塔农的话,扭头往后退却,它的尾巴耷拉在雪地上,缩头缩脑,活像一条丧家犬。
  很快,麦穗回到喜马拉雅野犬群。野狗们沿着平缓的雪坡往上攀爬,从它们的行进路线不难分析,它们是要翻过对面那座白雪皑皑的山梁,到哀牢山南麓那片茂密的原始森林去觅食。很快,喜马拉雅野犬群登上山梁,并陆续从我望远镜里消失——它们翻越山梁沿着背面的山坡下山了。
  我在望远镜里清晰地看到,那只名叫麦穗的狗,没有跟随野犬群离去,它执拗地站在山梁上,望着曾经相依为命的主人,舍不得离去。
  很快,白茫茫的山梁上,仅留下一团红色身影,就像一朵红罂粟,又像一团火焰,格外醒目。
  就这样,麦穗在侧面山梁上,默默守望着正在山坡寻觅挖掘雪灵芝的塔农。而我,则在狭长的山沟的另一端,用望远镜仔细观察。
  我看见,塔农颤颤巍巍爬上一条陡峭的石坎,用棍子和那把阿昌刀这儿敲敲那儿挖挖,仔细地寻找着什么。突然,他扔下棍子和阿昌刀,双膝着地跪了下来,小心翼翼用手扒开积雪。他眉毛飞扬,脸笑成一朵花。从他惊喜的表情不难猜测,他发现了一朵碗口大的雪灵芝!果然,他跪在地上用阿昌刀像雕刻工艺品一样在积雪下的苔藓间刻、剜、戳、掘。很快,一朵红艳艳的雪灵芝捧在了他粗糙的手掌间。他将雪灵芝贴在心窝,仰面朝天,做出跪拜状。他泪流满面,我相信,他流的是喜泪。他这是在感谢天神降福,感谢苍天有眼,天遂人愿,让他采撷到了珍贵的雪灵芝,压在他心头好几年的一块沉甸甸的石头终于卸下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黑乎乎的大家伙出现在我望远镜里。我看见,一头被当地老百姓称为亮眼熊的黑熊,从一块磐石后面钻了出来,突然出现在塔农背后,当离塔农还有五六米远时,黑熊两足直立站了起来,身高足有一米七八,比塔农足足高了半个头。
  黑熊从不采用偷袭的办法,也不屑于不宣而战,不管是正面遭遇攻击目标,还是背面扑向攻击目标,它在进行厮杀前,都要欧欧吼叫,以显摆自己的威风。
  虽然因为隔得远,我未能听到熊吼声,但我从望远镜里看见,那只黑熊,瞪着一双贼亮贼亮的小眼睛,张开大嘴,露出粉红色的嘴唇和锐利的獠牙,抬伸粗壮的脖颈,明显是发出了气势磅礴的吼叫,然后才以泰山压顶之势向处在下坡的塔农扑了下去。

  黑熊发出吼叫的一瞬间,塔农惊醒了,猛地转过身来,黑熊已经从他头顶压下来了,出于一种本能,他举起手中的阿昌刀来抵挡。阿昌刀准确刺中黑熊的心窝,但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薄如纸、亮如银的阿昌刀弯曲得像轮下弦月,突然间断裂了,碎成几截,碎片像一群银色的小鸟,在阳光下飞翔。熊皮厚韧,阿昌刀再锋利,也无法刺穿厚韧如铠甲的熊皮。
  塔农手里只剩下一个刀柄,在杀气腾腾的黑熊面前,被解除了武装。
  阿昌刀虽然未能刺穿黑熊的胸脯,却也阻挡了黑熊一下,黑熊两只前掌落地,趴在离塔农一步之遥的正前方,怔怔地望着塔农。
  这个时候,塔农的左手握着那朵刚刚挖出来的碗口大的红艳艳的雪灵芝,我相信,只要他将雪灵芝抛给黑熊,立刻就能转移黑熊的注意力,黑熊再也不会对他紧盯不放了,他就能顺利脱逃了。谁都知道,黑熊之所以在哀牢山被称之为亮眼熊,就是因为掘食雪灵芝的缘故,这只黑熊之所以攻击塔农,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塔农手里的那朵雪灵芝,只要能吃到它梦寐以求的雪灵芝,它自然就会弃塔农而不顾。
  我想,塔农是聪明人,更是一位有丰富经验的猎人,在这个紧要关头,一定会当机立断,将手中的雪灵芝扔给那只黑熊,然后金蝉脱壳,溜之大吉。
  不管怎么说,生命是最重要的,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
  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塔农没有将握在左手的雪灵芝抛向黑熊,而是右手扔掉那把折断的刀柄,迅速拉开衣襟,将那朵碗口大的雪灵芝揣进怀去。他把那朵碗口大的雪灵芝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黑熊两只贪婪的眼睛盯着塔农手中那朵碗口大的雪灵芝,见塔农将雪灵芝揣进怀去,嗷嗷怪叫着,向塔农冲了过来。山道狭窄,积雪盈尺,无路可逃。塔农不愧是位有经验的猎人,危急关头,并没慌张,迅速蹲下来双手抱住膝盖,身体蜷成球状,从陡坡上滚了下去。
  黑熊头大肢短,身体笨重,适宜上坡而不适宜下坡,害怕重心不稳会摔下去,下坡的动作缓慢而笨拙,有经验的猎人与黑熊遭遇时,都会采用往坡下奔逃的办法来躲避黑熊袭击。
  山坡上铺着厚厚一层积雪,塔农身穿黑色棉衣裤,就像一只黑色皮球,沿着陡峭的山坡咕咚咕咚滚落下去。雪尘飞溅,犹如一场小型雪崩,陡坡上的积雪飞流直下,就像一条雪的瀑布。在滚落过程中,塔农身上裹满积雪,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黑色皮球很快就变成一只白色大皮球。
  黑熊直立着,瞪着两只清亮的小眼珠,怔怔望着在陡坡上翻滚的塔农。
  三五秒钟后,黑熊便如梦初醒般地急吼了一声,依葫芦画瓢,学着塔农的样,四肢紧抱,身体蜷缩成球状,像只黑色大皮球,沿着陡峭的山坡咕咚咕咚滚落下去。雪尘飞溅,犹如一场小型雪崩,陡坡上的积雪飞流直下,就像一条雪的瀑布;在滚落过程中,黑熊身上裹满积雪,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黑色大皮球很就变成一只硕大无朋的白皮球。
  大概一分钟左右,塔农滚落到谷底,紧接着,黑熊也滚落到了谷底。
  小型雪崩还持续了十多秒钟,洁白的雪尘,掩埋了塔农,也掩埋了黑熊。
  雪崩停止了,人喊熊吼的声音停止了,物体滚雪球般滚落的声音也停止了。谷底铺着一层洁白的新雪,一片寂静。
  我的心揪了起来。熟悉雪山的人都知道,一旦遭遇雪崩,被埋在积雪里,人会窒息,也会被冻僵,是很危险的。我赶紧爬起来,向塔农出事的地点奔跑,想去帮他一把。我估算了一下,我现在所处的位置与塔农被雪崩掩埋的地点约有一公里多,雪地跋涉,我起码十五分钟才能赶到,我不晓得他能否坚持到我前去营救。
  我刚刚跑出去一两百米,突然我发现,山谷无痕平静的积雪问,突然有什么东西扭动了一下,从平展展的积雪间涌起一个雪包来,我赶紧举起望远镜,那雪包隆出地面后,继续升高,积雪一块块崩落,露出一个黑色身影,那是人的身影,当然就是塔农的身影。他吃力地扒着积雪,缓慢地将自己的身体从积雪深处拔出来。
  谢天谢地,他还活着。看来他被雪崩掩埋得并不深,从几十丈高的陡坡滚落下来或许被滚晕了,但呼吸了几口被积雪过滤的冰凉的空气,很慢决涎清醒过来,奋力自救,从积雪下爬了出来。我揪紧的心松弛下来。
  但我仅仅轻松了十几秒钟,心脏又像被谁捏了一把似的疼得发慌。我清楚地看到,就在离塔农约五六米远的地方,又有一大坨积雪在往上涌动,转眼间涌起小山似的一座雪丘,雪块崩塌,露出黑熊壮硕的躯体。这只黑熊也很幸运,被雪崩掩埋得不深,也像一条黑色的大鱼浮出水面似的,慢慢从积雪下爬了出来!
  塔农也看见正扒着积雪爬出地面的黑熊,他明白自己的处境,便迈开双腿转身想跑,可他身体虚弱,又刚刚从几十丈高的陡坡滚落下来,又是在厚厚的积雪中奔逃,一步一个趔趄,才逃出十几步,便双腿发软,栽倒在地。
  黑熊从积雪下爬了出来,贪婪凶狠的眼光盯着在雪地踉跄奔逃的塔农,欧欧怪叫着,拔腿追了上来。它也刚刚从几十丈高的陡坡滚落下来,又从厚厚的积雪下挣扎出来,体力明显下降,走得摇摇晃晃,但情况比塔农好多了,又是四条腿在雪地跋涉,宽大厚实的熊掌似乎特别适宜在雪地跋涉,很快就追上塔农,绕到塔农背后,站立身体,两只毛黪黪的前爪举了起来,摆出扑击状。
  这是黑熊颇为典型的攻击姿势。黑熊为杂食动物,既吃素也吃荤,常跑到河里去捉鱼,当它站在齐膝深的湍急的河床上,发现大鱼从它面前游过,就会举起两只毛黪黪的前爪,用整个身体的重量猛扑下去,黑熊尖利的长长的指爪犹如匕首,一下就刺穿大鱼背脊,将大鱼捞出水面尽情享用。
  毫无疑问,黑熊这一扑,塔农就要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
  这个时候,我离塔农起码还有半公里,我即使有魄力冲上去与黑熊搏杀,除非插上翅膀,也不可能阻止黑熊用匕首似的指爪刺向塔农了。
  我的脊梁凉飕飕的,一阵阵发麻,两条腿也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望远镜里,黑熊面目狰狞,庞大的身躯已开始向前倾斜,毛黪黪的前爪也指向塔农的背脊……突然,我的望远镜里闪进一个红色的身影,就像一道通红的球状闪电,迅速向黑熊撞击,黑熊毫无防备,被撞得倒退了两步,一屁股跌坐在雪地上,瞪起两只惊愕的小眼珠……那球状闪电般撞向黑熊的竟然是那只名为麦穗的狗!
  我刚才只顾盯着塔农和黑熊,把麦穗给忘了。我想起来了,当喜马拉雅野犬群撤离时,麦穗并未跟着野犬群一起撤离,它留在对面山梁上,眺望挖掘雪灵芝的塔农,用深情的目光守护正在雪地里忙碌的昔日主人。可以这样推测,当黑熊出现时,麦穗及时吠叫报警,我因为相隔太远,未能听见麦穗的叫声,所以也没有去注意它,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一看见那只黑熊,立刻意识到昔日主人正处在危险之中,立刻从对面山梁上冲了下来,心急火燎赶往塔农身边。塔农蜷成一团,球也似的滚下陡峭的山坡,黑熊也蜷成一团,球也似的滚下陡峭的山坡,等到塔农和黑熊先后从雪窝里钻出来,麦穗已经赶到,当黑熊向塔农伸出熊掌进行致命扑击时,麦穗毫不犹豫跳起来像一道球状闪电般向黑熊撞击了过去。
  黑熊被撞得一屁股跌倒在地,麦穗也反弹出两三米远,翻了好几个筋斗。
  我又开始向前运动,希望能尽快赶上去助塔农和麦穗一臂之力。
  黑熊傻乎乎地看了麦穗几秒钟,慢慢清醒过来,欧地发出一声嚎叫,爬起来气势汹汹向麦穗扑了上来。
  麦穗虽然曾经是威震哀牢山的狗王,如今又是赫赫有名的喜马拉雅野犬,但毕竟是一只狗而已,与身强力壮的黑熊相比,明显处于劣势。没等黑熊扑到面前,麦穗便敏捷地斜蹿奔逃。
  黑熊气咻咻地追,麦穗气喘喘地逃。
  狗虽然力量远不如熊,但奔跑速度远超过熊,麦穗完全可以一溜烟往前急奔,迅速与黑熊拉大距离,迅速远离危险,让黑熊望尘莫及。但我发现,麦穗并没有撒腿奔逃,它不急不慢地在雪地奔跑,黑熊追得慢,它也逃得慢,黑熊追得快,它也逃得快,始终与黑熊保持三五米的距离。我明白,麦穗是在使用犬科动物惯用的“引开”伎俩,让黑熊以为再努力一下就能追上,却怎么也追不上,可望而不可即,将黑熊从塔农身边引开去。
  黑熊果然上当,追追停停,停停追追,从塔农身边离开去。
  塔农趁机挣扎着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向山谷的另一头逃去。
  遗憾的是,这只黑熊并不愚蠢,它盯着麦穗追了一程,感觉到不大对劲,扭转身去看塔农,塔农正一步一个趔趄沿着狭长的山谷逃亡,它眨巴两只清亮的小眼珠,似乎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欧地吼了一声,停止追撵麦穗,转身扑向塔农。
  麦穗也迅疾回转身来,尾随在黑熊身后,狂吠乱嚎,试图将黑熊的注意力再次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但这一次黑熊学乖了,任凭麦穗怎么引诱,它就是不为所动,一心一意追撵正在蹒跚而逃的塔农。这是一只身高近一米八的大个子黑熊,在雪地上大步流星追赶,很快就逼近了塔农。麦穗急蹿上去,跑到黑熊前面约五米的地方,汪汪嚎叫,试图从正面阻拦黑熊的进攻,黑熊鄙夷地打了个响鼻,连停顿都没有停顿,径直冲撞过去,大有一种挡我者亡的气势,眼瞅着黑熊像小山似的压过来了,麦穗惊嚎一声,斜刺蹿出去,不得不夹起尾巴逃窜。对麦穗来说,从正面阻挡黑熊,无疑是螳臂挡车,自取灭亡。
  黑熊仍气势汹汹追撵在雪地上踉跄逃命的塔农。麦穗绕到黑熊身后,突然跳到黑熊身上,张嘴去咬黑熊的脖子,如果是一只黄麂或羊羔,这一口下去,便会要了对方的半条命,但面对一只身坯粗壮的黑熊,这一口下去就像是在挠痒痒,黑熊甚至懒得回头去搭理一下,只是狠狠摇了摇脑袋,麦穗便被从黑熊身上摇落下来,跌倒在雪地上,黑熊照样急吼吼向塔农追来。黑熊与塔农近在咫尺,危险迫在眉睫。麦穗从雪地里爬起来,也顾不得抖掉粘在身上的冰屑雪粒,便又旋风般地扑了上去,冲向黑熊屁股,张嘴去咬那根又粗又短的熊尾巴。黑熊突然就像玩杂耍似的往后一仰,一屁股坐下来。黑熊的屁股又大又壮,沉甸甸的就像一只大磨盘,坐在猎物的身上,屁股像磨盘一样在猎物身上重重碾磨,将猎物碾磨成肉饼,是黑熊最拿手的本领,麦穗真要是被黑熊“坐”了一下,轻则筋骨断裂,重则一命呜呼。麦穗好像很清楚黑熊屁股的厉害,在黑熊仰倒的一瞬间,无奈地松开狗嘴,吐弃熊尾,吱溜逃窜开去。但已经晚了,它转身逃窜的动作慢了半拍,那条蓬松的狗尾被黑熊坐在了屁股下,雪地砸出一个雪坑来,狗尾巴被埋在了雪坑下。麦穗哀嚎着,使出吃奶的力气,拔萝卜似把尾巴从黑熊屁股下拔出来,本来蓬松漂亮的尾巴,就像被老鼠啃过了一样,狗毛掉了大半,难看得就像一根搅屎棍,似乎尾骨也被挫伤,垂在两胯之间,像拖着一根烂草绳,吊儿郎当晃动。

  麦穗发出惨烈的哀嚎,失魂落魄,向山沟外逃逸。
  黑熊爬起来后,晃晃脑袋,将满头满脸的雪花甩落掉,转身又去追撵塔农。
  塔农在雪地上爬得比乌龟还慢,转眼间黑熊便追了上来,两只黑黪黪的前爪向塔农的后脑勺拍打下去……
  我的望远镜里再次出现一个红色的身影,球状闪电般撞向黑熊。这一次,麦穗是从正面撞到黑熊的脸上,狗爪向两只清亮的熊眼抠挖,狗嘴啃咬黑熊尖尖的嘴吻。黑熊闭起眼睛躲避,同时张开大嘴,来抵挡麦穗的啃咬。狗牙和熊牙激烈磕碰,喀嚓喀嚓,发出可怕的声响。或许是害怕被狗爪抠瞎眼睛,或许是被麦穗强大的冲力撞得站立不稳,黑熊向后倾倒,摔了个四脚朝天。
  塔农总算又一次捡回小命,连滚带爬艰难地奔逃。
  这个时候,我已来到离塔农出事地点约五十米的距离,不用望远镜也能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麦穗的肩胛被锋利的熊爪抓破了,流出汩汩的血。它似乎伤得不轻,左前腿悬吊起来,只能用三条腿支撑身体站立起来。洁白的雪上的,滴落鲜红的血,就像红罂粟撒落的花瓣。
  黑熊从地上翻爬起来,它没受什么伤,只是嘴唇被咬破了点皮而已,挥舞着熊爪,向麦穗追来。麦穗用三只脚在雪地上跳跃,仓皇逃窜。麦穗转身一逃,黑熊也转身了,又来追赶塔农。这只可恶的熊,看来雪灵芝对它的诱惑实在太大,不得到雪灵芝誓不罢休了。
  麦穗尾随在黑熊身后,用三条腿走,一瘸一拐,走得极其艰难,“汪呦——汪呦——”发出惨烈的哀嚎。
  不一会,黑熊又出现在了塔农野后,塔农本来是跌跌撞撞在雪地奔逃,被黑熊追上后,在他肩上拍了一掌,黑熊的力气大得吓人,一掌下去,塔农便被甩出两米多远,仰面躺倒在地,黑熊来到塔农面前,依旧是用两条后肢直立起来,依旧是举起两只前爪像在溪流里扑抓游逃的鱼一样用全身的力气照准塔农的心窝恶狠狠扑抓下去……
  我想,麦穗再不会跳到黑熊身上去撕咬了。即使麦穗还想着要去阻拦黑熊扑抓塔农,它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它已经受了重伤,它只能三条腿走路,它已经自顾不暇了。它没有趁黑熊转身对付塔农的机会悄悄溜走,而是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尾随在黑熊身后,发出惨烈的哀嚎,已经算是表现非常出色了。别说是一条曾经被主人驱逐出家门的野犬,即使是一条日夜陪伴在主人身边的猎狗,在自己身负重伤的情况下,面对身强力壮的黑熊,能有这样的表现,也尚属不易了,也算得上是条忠诚勇敢的好猎狗了!我想,这个时候,麦穗如果从黑熊身边撤离,谁也没有资格去指责它的,它为昔日的主人流了血,它已经尽心尽力了,它的对手如此强大,它这么一条普通的且受了重伤的狗,即使粉身碎骨,也不可能将主人从黑熊的爪牙下拯救出来的,既然如此,又干吗去做无谓的牺牲呢?
  我想,麦穗应该撤离了。谁都爱惜自己的生命,狗也不例外,生命对每个生命体来说都只有一次,谁也不会傻到愿意白白丢掉自己的性命。
  黑熊两只前掌向塔农心窝扑抓下去。出于一种本能,塔农伸出两只手接住两只熊掌,并抬起两条腿蹬住黑熊的肚皮,顽强抵挡,不让黑熊压到自己身上来。黑熊的身体向前倾倒,黑熊的嘴角滴淌又黏又稠的口涎。我看得心惊胆寒。我断定,塔农必死无疑了。塔农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就在黑熊嘴巴附近,黑熊随便扭动脖颈,那张臭烘烘的大嘴就能一口咬住塔农的胳膊或腿。黑熊长着一口锋利的犬牙,能掘开土层咬断碗口粗的竹笋,当然也能像咬竹笋似的将塔农的胳膊或腿一口咬成两截。即使不用嘴咬,黑熊壮实笨重的身体使劲压下来,塔农胳膊和腿也承受不了这么大的重量,抵挡不了多久,就会被压垮的。总之,塔农已坚持不了多长时间,胳膊和腿就会被压弯,意志就会崩溃,就会被这只野蛮的黑熊夺走生命,继而夺走藏在他怀里那朵珍贵的雪灵芝。
  为了一朵雪灵芝而丢掉自己的性命,已属不明智之举;丢了性命,继而又丢了珍贵的雪灵芝,更是愚蠢透顶的行为。
  我深深为塔农悲惨的遭遇感到痛惜。
  塔农的胳膊和腿都在瑟瑟发抖,他虽然还在竭力抵抗,但已支撑不了多久了,也许还有五秒钟,也许还有十秒钟,黑熊庞大的身躯就会像座小山似的压在他身上。他的生命无可奈何地进入了倒计时。
  “啊——麦……穗……”塔农发出最后的惨叫。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麦穗嗖的一声又跳到黑熊身上去了。它已经只能用三条腿站立了,生命却突然间发生了奇迹,它矫健地一跃而起,跳到了黑熊的身上,一口咬住黑熊的耳朵。黑熊只好暂停对塔农的扑抓,气咻咻地来对付麦穗。虽然麦穗骑在黑熊脖子上,黑熊的嘴咬不到麦穗,但黑熊两只前爪还是能触及到麦穗身体的。黑熊的爪子胡乱在麦穗身上撕抓,黑熊前掌的五枚指爪约两寸长,尖锐如匕首,每抓一下,便皮开肉绽。没几下,麦穗额头、背脊、脖颈、腿弯和臀部便伤痕累累。但无论黑熊如何撕抓,麦穗就像一条蚂蟥一样,紧紧地叮在黑熊身上……
  塔农匍匐爬行,竭力从黑熊身边爬开去。
  麦穗狠命噬咬,尖利的犬牙,把黑熊薄脆的耳朵皮咬穿了,黑熊疼得嗷嗷叫。麦穗更用力撕拧,活活要把黑熊的耳朵给撕下来。黑熊快要气疯了,更猛烈地挥舞两只熊掌拍抓麦穗的身体,麦穗的身体快要被撕成碎片了……然而,麦穗就像一枚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黑熊身上。
  这时,我已快步赶到,大声吼叫着冲了上去。
  我的突然出现,把黑熊吓了一大跳,它停止撕抓麦穗,瞪起两只布满仇恨血丝的亮晶晶的小眼睛,傻乎乎地望着我发呆。
  我挥舞双臂,一面跑一面大声喊叫。“啊啊——发猪瘟的恶熊——啊啊——我要砍下你的熊掌——我要挖出你的熊胆——啊啊——”我语无伦次地叫着,声嘶力竭地叫着。我晓得,高声喊叫也是遏止野兽撒野的有效办法。我没有其他武器,喊叫是我克敌制胜的唯一武器了,我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充分发挥喊叫的威力。
  黑熊大概真的被我声嘶力竭的喊叫声吓唬住了,愣愣地望着我,许久没有动弹。
  麦穗在我喊叫声的鼓舞下,更卖力地噬咬黑熊的耳朵。黑熊薄脆的耳朵终于被咬了下来。麦穗如愿以偿,制造了一只独耳朵黑熊。
  黑熊半边脑袋血淋淋,漫流的血顺着它额头滴进它的眼眶。不难想象,它的眼珠上蒙着一层血浆,世界在它的熊眼里变得红彤彤。也许是受了这红色恐怖的刺激,也许是被咬掉一只耳朵让它惊醒,它的两只小眼珠上下左右一转,愤怒的神情取代了呆愣的神情,恶狠狠地瞪着我,嗷地吼了一声,后颈部长长的鬃毛唰地耸立起来。
  这是一个信号,这只恶熊,就要向我发起攻击了!
  我吓出一身冷汗,头皮发麻,身上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应了一句急中生智的俗话,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就想到了挂在腰际的小喇叭。哦,就是野生动物救护站配发给我们每个员工的那支铜管小喇叭。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一下从腰际拔出小喇叭,含进嘴里拼命吹了起来。“呜啊哇——呜啊哇——”小喇叭骤然间发出嘹亮的声响。黑熊这时离我仅有两步远了,我差不多就是贴着它耳朵吹响了喇叭,喇叭虽小,声音却很大,突然间爆发的声响,把黑熊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喇叭声盖过了它的吼叫声,把它的气势给压了下去,它披风般飘逸的披肩鬃毛软绵绵耷拉下来,眼睛里也流露出惊恐不安的神情来。我趁热打铁,用最大的力气连续不断地吹奏小喇叭,“滴滴呜——哇哇啦——”喇叭声在寂静的山野显得格外嘹亮。
  “汪汪——汪汪——”突然间,又爆发出狗的吠叫声,我用眼角余光一瞄,哦,是麦穗在吠叫。那只被咬下来的熊耳朵被吐在它面前,裹着血浆的黑色的熊耳朵,在洁白的雪地上格外显眼。麦穗虽然浑身是血,虽然只能用三条腿站立了,却昂首挺胸,显得威武高大,两只狗眼闪烁狂热光芒,一面高声吠叫,还一面摆开跃跃欲扑的姿态,似乎严正警告黑熊:我还精神着呢,我还有的是力气,我还想再咬掉你另一只耳朵,让你变成无耳黑熊!
  狗的猛烈的吠叫声和嘹亮的喇叭声,在雪山上形成了奇特的交响乐。
  黑熊一步步后退,退出二十多步远后,停了下来,四下张望,还在原地兜了几圈,似乎犹豫不决,不知道是该撤离此地,还是该鼓起勇气继续扑过来搏杀。
  我不敢怠慢,更卖力地吹奏喇叭,麦穗也更猛烈地咆哮起来。
  这时,对面西北角山梁上,传来呜啦哇啦喇叭声,正好刮的是西北风,将喇叭声清晰地飘送过来。我一听就知道,是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宣传处的小刘和小龚,他们正在哀牢山主峰西麓拍摄雪景,听到了我的喇叭声,便也吹响喇叭来进行联络。
  我更来劲了,一面不歇气地连续地吹奏喇叭,一面壮起胆向黑熊一步步逼近过去。很多时候,面对凶猛的动物,以攻为守,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策略。
  黑熊扭头向对面西北角山梁张望,好像知道我有援兵正朝这儿赶来,好像也知道人多势众的道理,低下头沉默了几秒钟,突然转过身去,大踏步往山谷外撤离。它低着头走,显得垂头丧气,一面走还一面发出呦欧呦欧凄凉的吼叫声。
  终于,黑熊拐进山沟尽头一条荒草掩映的小路,再也看不见了。
  麦穗咕咚跪趴在雪地上,喘咳了两声,噗地喷出一大口鲜血来……
  这时我才看清楚,麦穗身上被熊爪横七竖八抓出几十道伤口,浑身是血,差不多就是一只血狗了。它早已透支了它的体力,也透支了它的生命,它完全是靠意志支撑,这才站起来朝着黑熊狂吠乱嚎,配合我将黑熊赶走的。当黑熊撤离后,它绷紧的心弦放松下来,身体也就訇然倒下了……
  沈站长,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宣传处的小刘和小龚在我喇叭声的指引下找到了我,帮我一起把负了重伤的塔农和麦穗抬回了铜锣寨。
  塔农的身体前两年就已经垮了,这次又被黑熊抓伤,虽送去县医院治疗,但半个月后,天神还是将他召唤去了。临终前,塔农将那朵碗口大的雪灵芝塞到我手里,嘱托我悄悄将这朵珍贵的雪灵芝摆放在村长哈锅家的窗台上。我向着天神庄严起誓,一定完成他的遗愿。他的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两只眼睛安详地永远地闭上了。
  他终于还清了沉甸甸压在他心头的债务,他可以带着轻松的微笑离开这个世界了。
  狗的生命力比人要顽强得多。我们用草药给麦穗包扎了一下,麦穗竟然活了下来。但塔农去世了,麦穗无家可归。谁都赞叹麦穗的忠勇,却没有哪个人肯收留麦穗。它伤得实在太重,能不能治好它的伤,尚且是个问题。再说了,它已经是一只喜马拉雅野犬了,就算花了钱治好了它的伤,它还能不能适应在铜锣寨做一条看家护院的家犬,也是个未知数。更恼火的是,有人风言风语说塔农之死与麦穗有关系,麦穗成了一只会给主人带来灾祸的凶犬,更没有人愿意收留麦穗了。
  我没办法,就把麦穗带到我们野生动物救护站来了。这就是这只喜马拉雅野犬的来历,沈站长,我对你毫无隐瞒,事情的原委与真相我已经和盘托出了,要不要收留它,你看着办吧。
  我回到办公室,拿起办公桌上那份关于收留喜马拉雅野犬的申请报告,在终审一栏的空白处,写下了同意两个字,然后,庄重地毫不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也许它就是珍贵的喜马拉雅野犬,也许它只是一条没有多少科研价值的混血种,不管它是否真的是喜马拉雅野犬,它都有资格得到我们最好的医治和照料,因为它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类最杰出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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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奶羊》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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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奶羊

沈石溪

       大公狼黑宝躲在一棵被闪电灼焦的枯树后面。一双饥饿的狼眼紧盯着前方。那里是神羊峰通向尕玛儿草原的最后的一个山坳口。一会儿喀纳斯红崖羊群将要从这里通过。
  鲜嫩的羊肉对狼来说,无疑是一顿美餐。但今天大公狼黑宝并不打算来吃羊肉。昨天夜里,黑宝的妻子,小母狼蓓蓓为它生下两只小狼崽后,不幸大出血死了。没有奶水喂养的两只小狼饿得连声音都叫不出来。着急的黑宝试图用咬烂的兔肉喂它们,可小狼崽还不会吃东西。今天早晨,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另一只黑毛狼崽也饿得壮烈,别的母狼又没有帮它喂后代的天性。黑宝急得没办法,终于决定抢一头奶羊来喂它的狼崽。

       这时,红崖羊群从山坳口出来了。黑宝仔细地观察着走过来的每一头羊。忽然,它发现,一头肥硕的年轻母羊落在羊群队伍的后面。母羊浑身金红的羊毛亮闪闪的,腹下四只饱饱的**像熟透了的柚子,这正是它理想中的奶羊!看准了目标,黑宝从枯树后一跃而出,扑向红母羊。可怜的红母羊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狼叼着耳朵抢走了。
  这头红母羊名叫茜露儿,本来它是不会被狼抢走的。因为茜露儿不是普通的母羊,它是羊群中最美丽的母羊,是头羊古莱尔最宠爱的妻子。然而,它却十分不幸,昨天深夜,它在神羊峰的浴洞分娩了。可小羊羔一生下来就死了,幻想着做妈妈的茜露儿伤心极了,直到今天早晨,仍然沉浸在悲痛中的茜露儿,神思恍惚地落到了羊群后面。它离开了头羊的保护,因而成了狼的俘虏。
  突然的惊吓和恐惧使茜露儿昏了过去。昏迷中,它仿佛感到有一个冰凉的东西在拨弄它的眼皮。它睁开眼来,吓得心惊胆颤。面前一只凶狠的狼正用舌头舔它呢。茜露儿吓得惊跳起来,刚站立,右腿一阵钻心疼痛,原来狼把它的后腿咬断了。黑宝为了防止它逃,把它变成了瘸腿羊。茜露儿被黑宝捉进了狼洞。

       正当茜露儿惊恐之时,黑狼叼来一只黑乎乎的小狼崽,放在它的腹下。茜露儿明白了,黑狼为什么没有吃掉它,是因为要它当奶羊。茜露儿不愿意让自己的乳汁流进小狼崽的嘴里。它厌恶地扭转身。黑宝凶恶地嚎了一声,把牙齿咬得“格格”响。茜露知道,如果它再拒绝,自己的喉管就要被咬断。孱弱的茜露儿被迫成了小狼崽的奶妈。
  小狼崽在丰硕的**下贪婪地吮着茜露儿的乳汁。不知怎的,茜露儿紧张的心情不知不觉地松弛下来。它是头一次哺乳,没想到感觉竟是这样奇妙,这样飘飘欲仙。它想起了自己死去的小羊羔,仿佛感到自己的宝贝在吮着乳汁。茜露儿对狼崽的厌恶随着初次哺乳的快感消失了。但很快它又仇恨起狼来,狼和羊是不共戴天的敌人呀,茜露儿的心里矛盾极了,于是,它想逃跑。
    可是,茜露儿没能逃出狼窝。黑狼紧紧地盯着它。只让它有一点到洞外草地上吃草的自由。有一次,它趁黑狼外出捕食,想悄悄逃走,但狡猾的狼早就作好了防范,在布满荆棘的洞口,茜露儿被黑狼发现了,凶狠的黑狼在它快要伤愈的右腿上又咬了一口。这一回,茜露儿瘸得更厉害了,它逃不出去了。可怜的茜露儿由喀纳斯红崖羊群尊贵的皇后,一下子变为黑狼的阶下囚,它内心无比痛苦。它思念着羊群,思念着神羊峰下和平、幸福的生活。
  一眨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小狼崽在茜露儿充沛的奶汁喂养下,日渐强壮,黑毛油亮,胖嘟嘟像只肉球。小狼有了一个名字叫黑球。黑球年幼不懂事,它把茜露儿当作了自己的妈妈,整天偎在它怀里撒娇。最初它很不习惯,而且非常厌恶黑球,但渐渐地,出于动物母性的本能,茜露儿开始与小黑球进行感情交流了。虽然它表面对黑球很冷漠,但内心却通动着一股温情。但它压根也没想到,它和黑球之间的感情,会刺激黑狼,想提前咬死它。

       黑宝很耽心黑球会被母羊异化,没等黑球满月,它就决定当着黑球的面咬死茜露儿,让黑球在血腥中成为一条真正的狼。
  这一天,黑宝把狼牙磨得很尖,太阳落山后,它正准备扑向红奶羊茜露儿。可就在这时,猎人带着猎狗发现了狼洞。猎人明晃晃的猎枪对准狼洞。
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地冲出洞口,它要把猎人引离狼洞,但无情的猎枪击中了黑宝的脑袋,顿时倒地气绝。
  洞外的枪声震醒了茜露儿。大黑狼死了,它可以放心大胆地回神羊峰了。
       茜露儿激动地奔向草坪,它可以见到头羊古莱尔了!忽然,它的脚被黑球绊了一下。黑球蹒跚着,跟在它身后。茜露儿一脚把它踢出一丈多远。小黑球趴在地上呜呜哀叫。茜露儿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但身后黑球柔弱的哀叫、委屈声,触动了它的母性。这只没爹没妈的小狼崽除了吃奶,还不会干别的。
       真可怜!茜露儿的心软了,它想,再喂它一会儿,等断了奶再离开它。于是,茜露儿带着黑球离开狼洞。它们登上日曲卡雪山上的一座断崖,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窝。
  转眼又是三个月过去了。黑球长出了尖利的狼牙,体魄也很健壮,它长成一条半大的幼狼了。虽然黑球是狼,但它跟着羊妈妈,从来没扑食过活动物。茜露儿想把黑球培养成具有羊性的狼。它叫它学羊叫,黑球叫得虽不像,但“呕——咩……”也不像狼嚎那么难听。

       但是狼毕竟是狼,黑球终于显出狼性了。一天,黑球发现了一只迷路的小羊,它迅速扑过去咬断了小羊的喉管。茜露儿看得心惊肉跳。它终于明白了,狼是改不了凶残的本性的。黑球已经断奶了,茜露儿决定赶紧离开它。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茜露儿趁黑球睡熟了,悄俏起来。黑球躺在断崖的平台上,茜露儿心想,如果就这样离开黑球,等黑球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条恶狼的。再说它喝过自己的奶,简直是一条可怕的披着羊皮的狼呀。
       茜露儿决定把黑球踢下悬崖,除掉后患。可是,就在这时,一匹狡猾的豺悄悄摸上了断崖。它想吃掉红母羊。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奶妈,它和强大的豺拼搏了一阵,最后将豺打跑了。但黑球的肩上被豺咬掉了一大块皮。黑球累坏了,很快又倒在奶妈身旁睡着了。这时,茜露儿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黑球推下深渊。但它放弃这个血淋淋的念头,悄悄地走了。

       茜露儿借着月光,翻过一道道山梁,又回到了喀纳斯红岩羊群里,成为一头美丽的羊皇后。它整天跟着头羊古莱尔到尕玛儿草原觅食,在神羊峰憩息。渐渐地,它把自己波黑狼抢去当奶羊的传奇经历忘掉了。
  第二年的春天,茜露儿和古莱尔又添了一公一母两只羊羔,公的叫沦夏,母的叫珊瑚。茜露儿和古莱尔非常爱护它们的孩子。一家四口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要不是没有那只凶暴的猞猁闯进羊群,茜露儿会永远对古莱尔很温顺的。
  那是在一个暴风雨来临前的闷热下午,羊群穿行在一条狭长的山谷间。忽然,一只猞猁窜进羊群,朝小羊羔珊瑚扑去。珊瑚吓得躲进古莱尔腹下。
古莱尔本可以用锋利的羊角吓退猞猁的进攻,但古莱尔抛下珊瑚,自己逃命去了。茜露儿带着沦戛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可怜的珊瑚眼睁睁地被猞猁叼走了。茜露儿的心碎了,它卧在草丛中,伤心地流着泪。
  过了一会儿,古莱尔也垂着脑袋慢吞吞地走近茜露儿。它很伤心,但一点也不羞愧。这位茜露儿忽然想起大黑狼为保护黑球,只身冲向猎人的壮举。TSt中国儿童资源网
它感到很吃惊。自己怎么又会想起黑狼和黑球呢?心烦意乱的茜露儿没有理睬古莱尔的安抚,它粗暴地推开了古莱尔。
  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用在论夏身上。它要把沦戛培养成一头勇敢的,负有责任心的新型公羊。每次羊群在沼泽地穿行,茜露儿总让沦戛走在最前头。

       暴风雨来了,别的羊都躲在山崖下,沦戛却要在霹雳声中散步。在茜露儿的训练下,沦戛的胆子越来越大,有时,碰到了狐狸、狗獾之类的小型食肉野兽,沦戛开始壮着胆子主动出击了。不久,沦戛的头顶上长出一对锋利的羊角。有一次,羊群路过一片乱石岗,发现一匹狰狞的狼倒在怪石背后。虽然是一匹死狼,但羊群还是惊恐地乱叫起来。沦戛在茜露儿的带领下,敢于用羊角刺破死狼的肚皮。沦戛由怯懦的小羊羔变成一头勇敢的公羊。茜露儿为沦戛感到骄傲。它想,等沦戛将来娶妻生崽后,一定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儿了,它不会像古莱尔一样,只顾自己逃命的。沦戛越来越健壮,它的毛色红亮,一双羊角威武雄健。它受到羊群的尊重,它的地位几乎和头羊古莱尔一样了。但是,再勇敢的羊也不是狼的对手。一场灾难就要发生了。

     这一天,大地盖着厚厚的雪,茜露儿和沦戛并肩走在羊群的前面。忽地,雪地里窜出两只恶狼,茜露儿不愧在狼窝里生活过,它机警地向身后羊群发出警报。羊群拼命地向后逃。一只土黄色的母狼张牙舞爪地向茜露儿扑来,另一只毛色黑亮的公狼也冲到它和沦戛身后,切断了它俩的退路。整个红崖羊群趁机逃进茫茫草原。只有茜露儿和沦戛还在和狼周旋。眼看着黄母狼就要扑到在面前了,茜露儿突然一头向黄母狼撞去。黄母狼措手不及,它怎么也想像不到,一头红崖羊竟敢和它搏斗,历来都是羊看到狼吓得发抖的啊。

       正当这只母狼吃惊的当儿,茜露儿猛地一蹿,跃过沦戛和黑公狼,没命地向峡谷深处逃。沦戛紧紧跟在它身后。茜露儿慌不择路,一头钻进了鹭鸶谷。这鹭鸶谷又细又窄,进口能容下两头羊并肩走,而到了出口,仅能容得下一头羊通过。出了鹭鸶谷就是神羊峰了,到了神羊峰就能脱离狼爪了。当茜露儿快跑到出口时,它紧张起来。因为紧随其后的沦戛不能和它能同时通过出口,如果沦戛和它相互推让,那么狼会毫不留情地把它们都吃了。沦戛在茜露儿的身后,茜露儿宁愿自己去死,也要换取沦戛的生!茜露担心沦戛会因为让它先过出口,而将自己的羊角刺向恶狼,那样沦戛会被狼咬死的!正当茜露儿在紧张的思考着,突然,它的身体被猛烈地挤撞了一下。它一个趔趄,跌在岩壁上,肋骨几乎要被撞断了。它以为是狼追上来了,可定睛一看,两匹狼还在后面紧追着。

       是沦戛撞倒了它!沦戛为了先钻出出口,把它撞倒了!沦戛壮硕的身体钻出隘口,头也不回地奔进了神羊峰。茜露儿受到了两匹狼的前后夹击,它已陷入绝境,必死无疑了。

       黄母狼冲着它嚎叫一声,茜露儿并没有被吓倒,它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其实,当沦戛把它撞倒的那一瞬间,它的心已经死了,它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一股尖啸的西北风刮过,黑公狼突然拼命地扇动鼻翼,朝母狼发出一声古怪的低嗥。本来已经准备扑咬茜露儿的黄母狼不解地朝黑公狼望去。黑公狼慢慢地走近茜露儿,突然发出“欧……咩……”的叫声。这非狼非羊的叫声,使茜露儿的心抽搐了一下。它也探出羊鼻子贴近黑公狼仔细地嗅闻了一遍。透过血腥的狼味,它闻到一股熟悉的羊奶气息。啊!是黑球!它的肩上还留着与豺搏斗留下的伤痕。两年不见,黑球已经完全长成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公狼了。黑球蹲在它面前,眼里的杀气隐退了,它乖得像只羊羔。

       “欧—”黄母狼突然凶猛地叫起来,它不明白,为什么处已的丈夫竟和羊粘粘乎乎。它向黑球发出警告。黑球眼里闪烁的相逢喜悦很快都消失了,它后退了一步,用身体挡住了黄母狼。黄母狼不愿放过这美味的羊肉,它愤怒地推开黑球向茜露儿扑来。茜露儿并没有指望黑球能救它。它知道狼的天性,再说这两只饥饿的狼在雪地里一定等了很久了,如今又追赶到这里,难道还会放过自己?黑球仍然挡住黄母狼。黄母狼气得扑到黑球面前,朝黑球的腹部咬了一口。它想迫使黑球让道。黑球像座石雕,既不回击,也不躲让,它的腹部流着血。黄母狼到底还是心疼自己的丈夫的,这它终于无可奈何地嗥了一声,转身飞奔出鹭鸶谷。

       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退了很远很远,它才倏地转身,追赶自己的狼妻去了。茜露儿仍呆呆地站在岩壁前。它不知道是该庆幸自己狼口逃生,还是该悲哀自己被儿子抛弃。

       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茜露儿迎着凄迷的雪尘,艰难地向神羊峰的顶巅攀登。它相信一定能找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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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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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
沈石溪

       布朗山上发现狼和狈!
       第一个看见狼和狈的是山村邮递员康郎甩,据他说,那天他到布朗山乡公所去送邮件,晚上喝了一点酒,乘着月色从山间驿道下山来,手里还提着乡长馈赠的一块腊肉.快到半山腰时,突然觉得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回头望去,驿道上飘忽着四只绿莹莹的小灯笼,他赶紧拧亮手电筒,一束强烈的光柱照过去,他看见一匹高大的狼驮着一只瘦小的狈正朝他迅速追来,他吓得扔下那块腊肉,转身就逃."幸亏我手里提着块腊肉,要不然的话,我就成了狼狈的晚餐了."康郎甩心有余悸他说,"谁斗得过狼狈呀,连老虎见着狼狈都会吓出一身汗来呢."
       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狈的故事,说狈会模拟各种鸟兽和人的声音.偷鸡时,它会像下蛋的老母鸡那样咯咯叫,把公鸡引诱过来,然后一口咬断公鸡的脖子;它会发出婴儿的啼哭声,把牧羊人从羊群边引开,趁机猎取羊羔; 它还会把一只小牛犊吃空后,留一张完整的皮囊,披在身上学牛犊的样,钻到母牛肚子底下吸牛奶喝,是一种比狐狸更狡滑的动物.狈虽然头脑特别发达,却体小力弱,尤其是两条前腿很短,不善行走,要靠狼背着才能活动,所以狼狈,狼狈,狼和狈是连在一起的.狼把狈驮在自己的身上,野蛮的体魄和狡诈的头脑相结合,狈出坏点子,狼实施坏点子,干尽了坏事,连猎人
都束手无策,所以又有"狼狈为奸"的说法.
       说布朗山上有狼,我相信.三个月前,曼广弄寨的老猎人波农丁在布朗山上埋了一副捕兽铁夹,过了两天,发现铁夹已被碰倒了,铁杆下夹着两只黑毛兽爪,长约三寸,形状与狗爪相似,指甲却比狗爪锋利得多,铁夹上还洒着许多血,将那两只兽爪拿回去给许多有经验的猎人鉴别,一致认为是狼爪.也只有狼,在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脚爪后,能残忍地咬断自己的膝盖, 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它任何动物都下不了这种狠心.说布朗山上有狈,我不相信.虽然人们常把狼狈连在一起,但据《辞海 生物分册》介绍,狈属于民间传说中的动物,就像凤凰,麒鳞和龙,谁也没见过.我想,
一定是康郎甩那天晚上,醉眼朦胧,视觉出现叠影,把一只狼看成两只狼了.仅仅隔了两天,我也看到狼和狈了,而且吃了它们的大亏.那天中午, 我在稻田里割谷子不小心割破了小指头,伤口很深,血流不止,村长让我回家休息.农忙季节,寨子里男女老少差不多都下田干活去了,四周静悄悄的.
       我拐了个弯,突然看见我小木屋旁的猪圈前,站着一对狼狈,和传说中的完全一样,那狈两条短短的前腿搂住狼的脖子,骑在狼的背上.狈毛色漆黑, 体态娇小,比土狗稍大些,狼毛色褐黄,高大健壮,像只小牛犊.一小一大,一黑一黄,显得十分清晰.我赶紧钻进路边的草丛里,轻轻拨开草叶,窥望它们的举动.
       它们瞧中了我养了半年多的那头母猪,那根狼舌和那根狈舌都长长地拖出嘴外,馋涎欲滴,很想尝尝家猪的滋味.我不太担心我的母猪会遭殃,我是用楠竹搭的猪圈,篱笆墙里外两侧都栽着一人高的仙人掌,这种仙人掌浑身长满了两寸长的毒刺,被刺着后疼痛难忍,皮肤还会溃烂,比铁丝网还管用,我不敢夸口说我盖的猪圈固如金汤,但起码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连我的母猪都感觉到自己是在安全可靠的屏障后面,尽管透过篱笆的缝隙已经看见了黄狼和黑狈,也没惊慌失措地大叫大嚷.黄狼和黑狈在猪圈前徘徊了一阵,黄狼那双吊向额际的斜眼一片迷惘,那张凶狠的狼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慢慢转向寨外的箐沟,似乎在说,算了吧,别在这里泡蘑菇了,我看这猪圈是很难攻得破的,别猪肉没吃到,反被扎了一身仙人掌的刺.黑狈却目光坚定,用自己的脖子缠住狼的脖子,硬把狼想要离去的身体扭转到猪圈
前来,似乎在说,老伙计,别泄气,胜利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只该死的狈尖尖的嘴附在狼的耳畔,咕咕哝哝了一阵. 没想到,狈和狼还会咬耳朵说悄悄话.黑狈洋洋得意,一看就知道是在向黄狼面授锦囊妙计.我果然没猜错,只见那匹黄狼快速冲到篱笆前,突然前肢一跃,身体竖直起来.就在黄狼直立的刹那间,黑狈两只后爪踩上黄狼的肩, 继而踩上黄狼的头顶,倏地一下,细长的身体也竖直起来,这是标准的叠罗汉,超一流的杂技动作,看得我眼花镣乱.更绝的是,黄狼在黑狈站上它头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 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动作完整和谐,配合得天衣无缝. 又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黑狈从空中跳进猪圈,刚好落在我的母猪背上,一口就咬住了母猪的耳朵,使劲一拧,母猪就改变了方向,猪头朝着篱笆墙了. 母猪发出尖嚎声,遗憾的是我没有办法去救它.黑狈等母猪大方向正确后,
尾巴像根鞭子一样抽打猪屁股,我的可怜的母猪——唉!真是头十足的蠢猪,一头向篱笆墙撞去.它大概以为冲破篱笆墙就可以逃命了,殊不知正中了黑狈的圈套.发猪瘟的,脑子笨得像只木瓜,力气倒大得像牛,只听得哗啦一声响,竹篱笆被撞开一个豁口,母猪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皮上还钉了两根仙人掌的刺,而黑狈却因为躲在母猪的背后,安然无恙.母猪变成了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变成了质地优良的挡箭牌! 我算是懂得了什么叫互相勾结,狼狈为奸.
       母猪出了猪圈,背上有黑狈叼着猪耳朵掌握方向,后面有黄狼用咬屁股的办法驱赶,虽然满心不愿意,也不得不跟着它们钻进荒草丛生的箐沟里去了.
       布朗山上发现了狈的消息不胫而走,惊动了省动物研究所,派了个研究员下来,组织曼广弄寨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我也参加了狩猎队.我们在山上搜了半个月,最后在臭水塘旁发现了黄狼和黑狈.

       一声唿哨,20多条猎狗像拉开的一张网,向黄狼和黑狈罩了过去. 我真正体会到了"狼狈不堪","狼狈逃窜"这些成语和日常用语的生动性与准确性.
       我站在小山顶上用望远镜看,黄狼驮着黑狈,颠颠簸簸地向前面逃,狗群在后面拼命追!狼和训练有素的猎狗奔跑速度差不多,但此刻黄狼驮着黑狈,情况就不一样了,黄狼速度明显比不过猎狗,彼此的距离越来越短,不一会儿,狗群离黄狼和黑狈只有20几米远了.这时,黄狼冲下一个约75度的陡坎,想用走险道的办法甩脱讨厌的狗群.狼由于经常要捕捉岩羊,斑羚之类善于在悬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动物,练就了非常过硬的下陡坎的本领, 能轻盈地从几丈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稳稳地落到下面平坦的岩石上,不停顿 地又往下跳,而狗在这方面就要差一大截,在陡坎面前往往畏缩不前,左右环顾,挑选容易落脚的地段,试探两三次,才敢跳下陡坎.现在黄狼冲下去的陡坎约有十来丈深,足够狗们磨蹭一阵子的了,我担心这条陡坎会让黄狼和黑狈逃之夭夭.可我很快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黄狼刚刚往下跳第一个台阶,不知是因为黑狈没做好下陡坎的准备,还是黄狼的屁股翘得太高,身体过于垂直,只见黄狼的前爪刚刚落地,黑狈突然从黄狼的背上滑落下来, 摔在石头上,这一跤摔得不轻,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黄狼在惯性作用下,已经跳下第二层台阶了,黄狼站在第二层台阶上,转身朝上面的黑狈嗥嗥叫着,是在催促黑狈快快下来.黑狈试探着往陡坎下走,狈的前肢比后肢短一半,上坡还勉强能保持平衡,下坡就好比走钢丝绳,才迈出一步,就闪了个趔趄,像只皮球似地往下滚,吓得它抓住一丛蒿草呦呦叫唤,黄狼只好又从下面的第二层台阶蹿上来,蹲在黑狈面前,让黑狈爬上自己的背,再往陡坎下跳.
       这么来回一折腾,给狗群赢得了时间,当黄狼和黑狈下到陡坎底时,狗群也同时下到了陡坎底,把黄狼和黑狈团团围了起来.

       陡坎底下是一条宽敞的乱石沟,有利于猎狗发挥群体威力. 好一场精彩的狗,狼,狈大战.几条猎狗在正面与黄狼激烈厮咬,一条大白狗绕到黄狼背后,一口咬住黑狈的一条后腿,把黑狈从黄狼的背上拉扯下来.四五条猎狗立刻围上来,你一口我一口,毫不留情地对黑狈进行攻击.
       黑狈虽然也长着和狼相似的一张大嘴,一口利牙,但毕竟身体瘦弱,尤其吃亏的是前腿短后腿长,要很费劲地抬起头来才能和狗互相噬咬,又寡不敌众, 挡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住来自背后的偷袭,不一会几,唇吻,肩胛,脊背和后胯就被狗牙咬破,浑身都是血,它直起脖子,嗥叫着,向黄狼求救.
       黄狼陷在十几条狗的包围圈里,但它勇猛善战,咬断了一条黑狗的喉咙, 还咬断了一条黄狗的前腿,它自己的一只耳朵也成了大花狗的战利品.听到黑狈的呼救,它不顾一切地冲开包围圈,向黑狈赶来.狗们像苍蝇似地粘在它屁股后面,有的咬腿,有的咬屁股,大花狗则一口叼住了那条又粗又长的狼尾巴,拔萝卜似地拼命拔,坚决不让黄狼靠近黑狈.狗的战略战术很高明, 把狼和狈分割包围,各个歼灭.

       黄狼狂嗥一声,龇牙裂嘴地回转身来,狗们像遭到轰赶的苍蝇,奔散开去,唯独波农丁养的那条大花狗,仍叼着狼尾巴不放,黄狼左转,大花狗也机警地跟着左转,黄狼右旋,大花狗也灵活地跟着右旋,始终躲在黄狼的背后,让黄狼屡屡咬空.黑狈叫得愈发凄厉了,黄狼无心恋战,大嗥一声,强行向黑狈的包围圈蹿去.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黄狼的尾根爆出一团血花,大花狗嘴里衔着一根活蹦乱跳的狼尾巴.
       黄狼成了秃尾巴狼,但它好像忘了疼,闪电般地咬翻两条猎狗,冲到黑狈身边,趁狗群混乱之际,重新驮起黑狈,向乱石沟左侧一片野砂仁地仓皇逃蹿.
       这当然是徒劳的,才几秒钟工夫,溃散的狗群又聚拢在一起,凶猛地追了上来.黄狼驮着黑狈,逃到离野砂仁地还有二三十米的地方,就又被跑在最前面的大花狗缠住了,黄狼转身迎战,一蹦达,黑狈就从它背上咕咚滚了下来.看来,黑狈负了很重的伤,都没有力气骑稳在黄狼背上了.黄狼用身体挡住大花狗,扭身朝黑狈叫了两声,意思大概是让黑狈赶快逃命,它在后面掩护.黑狈拱动着身体,向野砂仁地跑去,它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慢得我都可以追上它.没等黑狈逃进野砂仁地,狗群就像潮水似地涌了上来,兵分两路,又把黄狼和黑狈分割包围起来.
       这时,黄狼要是撇下黑狈,是完全有可能死里逃生的,我想,它虽然断了一条尾巴,少了一只耳朵,但并没受致命伤,精力还很旺盛,而且包围它的十几条狗畏惧它的勇猛和野性,不敢靠得太近,包围圈显得松松垮垮,很容易冲开缺口的.果然,黄狼瞄准最弱的一条狗猛扑上去,利索地一口咬断狗脖子,其它狗被震慑住,一瞬间停止了扑咬,造成短暂的"静场"效果, 它迅速突出重围,飞快向野砂仁地逃去.
       黑狈那儿包围圈越缩越紧,狗们一个接一个跳到黑狈身上,咬得天昏地暗,黑狈躺在地上,已无力朝狗反咬,脖子一伸一伸,嘴里喷出一口血沫, 也喷出一声垂死的哀嗥.
       已逃到野砂仁地边缘的黄狼像触电似地敛住了脚爪.
       呦——呦——黑狈连续吐出带血的呻吟.
       黄狼刚刚转过身来,大花狗已追上来,眼疾爪快,一爪子抓过去,把黄狼的一只眼睛抠了出来,像玻璃球似的吊在眼眶外,秃尾巴狼又成了独眼狼. 它惨嗥一声,仍奋不顾身地朝黑狈冲去.狗们蜂拥而上,像蚂蟥似地紧紧叮在它身上,一眨眼,它就满身挂彩,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拽着压在它身上的七八条狗,顽强地朝黑狈爬去,在地上画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这时,我们也从陡坎上艰难地走了下来,围着满身血污的黑狈瞧稀罕.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这畜牲还怀着崽呢!"我赶紧把视线移到黑狈的肚子, 果然鼓鼓囊囊的,像只打足了气的篮球,一跳一跳地在抽搐,想来是里头的小生命还没死,还在顽强地律动.
       "都说世界上没有狈,瞧瞧,我们不是打死了一只吗 登在报纸上,准轰动."村长得意地说.
       孙研究员瞟了黑狈一眼,一脚踹在它的大肚子上,不屑地撇撇嘴说:"活见鬼,哪里有什么狈,是狼,是只黑母狼!它的两只前爪是让什么东西咬掉的,所以短了一截.唉,白忙一场."
       我们大吃一惊,急忙仔细观看,果然,尖尖的嘴,蓬松的尾,竖挺的耳, 模样和狼差不多,再看那两只短短的前腿,没有脚爪,茬口露出骨头,很明显,这不是一双天然的短腿,而是一双残废的腿.我突然想起3个月前波农丁的捕兽铁夹曾经夹过两只狼的脚爪,莫非……波农丁把两只狼腿爪风干后当做避邪的护身符,外出狩猎都带在身边的,我让他拿出来,比试着安在黑母狼的前腿上,毛色一样,粗细相同,长短合适,原物相配,确凿无疑.
       闹了半天,所谓的黑狈,原来是只残废的黑母狼!
       我清晰地看到这样的情景:黄公狼和黑母狼住在森林里,它们相亲相爱, 黑母狼怀孕了,日子过得很甜美.有一天,它们见到一条羊腿挂在一个黑色的框框里,黑母狼肚子饿了,张嘴就去咬,那黑色的框框突然"活"起来,夹住了它两只前爪,黄公狼帮它一起咬铁杆,狼牙咬崩了好几颗,还是无法把它的脚爪拉出来,万般无奈,只好从膝盖处把两条前腿咬断.

       黄公狼并没嫌弃自己残废的妻子,它把已无法行走的妻子背在身上,风风雨雨,爬山涉水,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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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孔雀的恋情》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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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孔雀的恋情

沈石溪

    在西双版纳靠近原始森林的村寨里,有许多人家都像养鸡一样在庭院里养绿孔雀。家鸡和孔雀同属雉科鸟类,饲养的方式也大体相同,位点谷米和蚂蚱、蟋蟀之类的小昆虫就足够了。唯一的不同是,养孔雀的人家院子里要用石头砌一个小水池,因为孔雀很爱干净,晨起有汲水梳理羽毛的习惯。
    我养了一雌一雄两只绿孔雀,雌孔雀头顶的羽冠为墨绿色我称它为绿伞;雄孔雀头顶的鱼贯为金蓝色,我称他为金鼎。

     金鼎和绿伞很快成为一对恩爱夫妻。阳春三月,阳光明媚,春风温煦,金鼎展开长长的背羽,俗称孔雀开屏。霎时间,院子里金光灿烂,一片辉煌。这是雄孔雀向异性求爱的拿手好戏,绿伞望着无数根孔雀毛组和成的那片奇异的色彩,眼光渐渐痴迷,像喝醉酒似的让金鼎拥尽怀抱……

    两个月后,绿伞孵出四只小孔雀,绒毛轻柔的像含羞草,整天跟在妈妈身后“唧唧喳喳”地叫唤觅食,十分可爱。

    半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我在屋后的荒草丛中方便,突然听见院子里传来绿伞“伊嘎——伊嘎——”尖利刺耳的鸣叫声,显然,它遇到了迫在眉睫的麻烦。我顾不得拉屎才拉了一半,跳起来,提着裤子就往院子里跑。
   从屋后到院门要绕半个围墙,隔着竹篱笆我看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山猫,从屋顶跳下来,正张牙舞爪的像绿伞逼近。绿伞撑着翅膀,将惊慌失措的四只小孔雀护卫到自己的翅膀下,一面紧张的往后退却。

    这时候,金鼎正站在和绿伞平行的水池子前。黑山猫倏地一下往前窜跃,盯着绿伞扑咬。绿伞本能的摇扇翅膀想往金鼎身后躲藏,才迈出去一步,藏在它翼下的四只小孔雀就暴露出来,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窜。绿伞立刻又回转身去,重新用翅膀把小宝贝们罩起来。可是,有一只颈部水红色的小孔雀大概是吓坏了,没往绿伞的翅膀底下钻,而是晕头转向地往金鼎身边逃去。黑山猫已经逼近了,绿伞偏着脑袋,“呀呀呀”急切地朝金鼎鸣叫,用意十分明显,是要拜托金鼎照看一下那只胡乱逃窜的红颈小孔雀。

    可是金鼎并没敛紧翅膀进行护卫,而是惊恐地双腿一蹬,飞到屋顶,还觉得不保险不安全,又飞到了院外一棵枝繁叶茂的大青树上。可怜的红颈小孔雀无处躲藏,被黑山猫一口咬死吃进肚子里。绿伞发出“呀----”地一声凄厉的衷叫,黑山猫馋涎欲滴舔着嘴唇,贼亮的眼睛又盯着其它三只小孔雀。

        我一个箭步冲进院子,飞奔到屋檐下,摘下挂在墙上的那张紫檀木做的硬弩,迅速上弦扣箭,冲到水池边。对准正要行凶的黑山猫扣动了板机,黑山猫惨嚎一声,呜呼归天。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细节需要交代,当地男子都喜欢在木弩上粘贴各种鸟羽,既作为装饰,又显示自己打猎本领高强,我自然不脱俗,就捡了些孔雀换羽时掉的孔雀毛,粘在木弩上,木弩挂在墙上,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微型孔雀,我自己把这张木弩称为孔雀弩。 绿伞用一种感激的目光望着我手中的孔雀弩,不是带着三只小孔雀飞到屋顶去躲难,面是跑到那张挂在墙上的孔雀弩下面,就像躲进了避风港一样,不再惊慌害怕。
       春去春回,转眼过了一年,又到了孔雀的繁殖期。雄孔雀金鼎开始向雌孔雀绿伞大献殷勤,在院子里找到一条蚯蚓,叼在中嘴里,脑袋一伸一缩地送到绿伞面前,反反复复啄起又扔下,希望绿伞能与它共同分享,可绿伞宁肯跑到草丛里去吃草叶,也没兴趣去享用美味的蚯蚓。清早起来,当绿伞在水池边梳洗打扮时,金鼎便凑上前去,啄起一串串水珠,要帮绿伞梳理羽毛,可绿伞用一种轻蔑的神态瞥了金鼎一眼,扭身躲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晒得大地暖融融,鸟语花香,温馨如梦,金鼎站在水池边,突然翘起了背羽,像拉开了巨大的褶叠伞,宝石蓝的扇面上,布满了一圈圈金黄的一环斑,集中了最美的色彩,整个院子熠熠生辉。我的眼睛都看呆了,可近在咫尺的绿伞仿佛什么也没看见似的,无动于衷,继续埋着头在草丛里啄食草籽。金鼎又面朝着绿伞,有节奏地摇晃起身体,开屏的孔雀羽毛摇曳生姿,发生沙沙地磨擦声,金光四射,飘逸起一片梦幻般的色彩。我想,绿伞很快就会收起矜持与傲慢,就像去年那样,羞答答地投入金鼎的怀抱,可绿伞平静得就像一潭枯水,只顾吃草籽,连瞧都不瞧金鼎一眼,金鼎双爪急得创着地面,激动地向绿伞靠拢过来。绿伞像遭到了侵犯似地转过身来,颈毛姿张,双眼喷着怒火,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表情,呀呀短促地叫着,似乎在警告金鼎:你别胡来,不然,我就不客气了!金鼎像被浇了一盆冷水,如火的热情刹那间熄灭了,哗一声闭谢开屏的背羽,讪讪地跑开去。

       翌日晨,我在院子里铡马草,看见绿伞在水池边格外仔细地梳理好自己的羽毛,身上麻栗色的彩羽油光水滑,打扮得就像个花枝招展的新娘。它一步三摇来到屋檐下,痴痴地望着我那张粘满孔雀羽毛的木弩。呀呀深情地叫唤着。我心里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产生了一种预感,这只雌孔雀,把感情投放到我的孔雀弩上了!

       预感果然应验,一阵风刮来,吹得木弩上的孔雀毛蓬松飘舞就像一只微型孔雀开屏了一样,绿伞突然面色潮红,忸怩羞涩,表现出雌孔雀在开屏求偶的雄孔雀面前那种心醉神迷的姿态来,翘着尾巴,仄着身体,在屋檐下像跳华尔兹似地旋转舞蹈,企盼着孔雀弩从墙上下来同它相会。没有生命的木弩自然不可能对绿伞的缠绵爱意有什么反应。风停了木弩上的孔雀羽毛停止了飘舞颤动,绿伞也失望地停止了旋转舞蹈,可当风儿再起,木弩上的孔雀毛再次活跃起来时,绿伞又开始宣泄浓浓的爱意......

       与一张没有生命的木弩爱恋,肯定是爱不出什么结果来的。为了能让绿伞再生下一窝雏孔雀,我必须阻止它这种不合常规的癫狂的爱。那天早晨,当它又来到孔雀弩面前搔首弄姿时,我走过去,从墙上取下弩来,当着它的面,一根一根将孔雀毛从木弩上扯下来,扔在地上。我慢条斯里进地扯,脸上还带着嘲讽的微笑。瞧,我很容
易就剥去了它的伪装,你现在该醒悟了吧!我每拔一根粘在木弩上的孔雀毛,绿伞就哆嗦一下,发出一声痛苦的哀鸣,就好象在拔它身上的毛一样。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心想,让它现在痛苦一阵子总比将来让它后悔一辈子要好。我把木弩上的孔雀毛拔了个干净,把木弩还挂在墙上,再把地上的孔雀毛除掉,事情总算结束了,我松了口气。

       没想到,一连几天,绿伞见到我就喉咙里发出粗哑的嘎呀嘎呀声,一听就知道是一种恶毒的诅咒,还会冲上来凶猛地啄我的手,在它眼里我这双手拔掉了它所钟情的雄孔雀身上的毛,因此是罪恶的手,好几次我的手背被它啄出了血,我无心惩罚它,也不愿意跟它计较,尽量躲着它一点,希望时间能愈合它心灵的创伤,慢慢能平静下来。同时,我细心地用猪油给金鼎擦了一遍羽毛,使得它开屏后羽毛亮灿灿像挂着无数只太阳,更加英俊潇洒,美艳绝伦,希望它因此能赢回绿伞的一颗芳心。可半个月过去了,绿伞对金鼎仍提不起丝毫兴趣,对我的诅咒也一刻没有停止。

       那天中午,我犁田归来 ,隔着篱笆墙看见,绿伞站在屋檐下,望着墙上的木弩发呆,过了一会,它扭头用嘴衔住自己胯部的一根羽毛,脖颈用力一挺,活生生将那根羽毛拔了下来,然后,扑扇着翅膀飞起来把那根羽毛往木弩上粘,可惜,没粘牢,羽毛飘到水沟里去了,它毫不气馁,又从自己背上拔下一根羽毛,再次跳飞起来往木弩上粘......有几根带血的羽毛靠着血的粘性,果真粘在木弩上了,它格外的兴奋,呀呀叫着,毫不心疼地一嘴一嘴从自己的背上,胸部和腿侧拔下了血淋淋的羽毛来,送给墙上的木弩。它是要还木弩一身美丽的羽毛,重新塑造一只理想中的雄孔雀!我想用暴力将它从屋檐下赶走,可又下不了手,但就这样听之任之,恐怕用不了几天绿伞就会变成一只赤膊鸟了。

       没办法,那天晚上,我悄悄把孔雀弩从墙上摘下来,藏进房间的床底下。好几天过去了,绿伞仍执迷不悟,从早到晚守在屋檐下,翘着凝望着曾经挂过木弩的那块墙,它食欲不振,面容憔悴,就像一个被拆散并隔绝在天涯海角的痴情女,盼望心上人早日归来,海枯石烂也不变心。

       每次从屋檐下经过,看到绿伞那种丧魂落魄的期待,我就会觉得自己像个残忍的拆散美满姻缘的恶魔。没办法,我只好将木弩从床底下翻出来,粘上许多孔雀毛,重新挂到墙上去。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当我捧着孔雀弩从房间走出来的时候,绿伞的眼睛骇然一亮,兴奋得忘乎所以,呀呀嚣叫着,拼命往我身上扑......

       这年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都孵出了活蹦乱跳的小孔雀,而我的绿伞产下的4枚蛋却因为没有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王妃黑叶猴》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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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黑叶猴

作著:沈石溪

【引子】

  布朗猴群的老猴王抱雕驾崩了。

  抱雕在猴王宝座上已逾十三年。对平均寿命只有二十二岁的黑叶猴来说,一个猴王能连续执政十三年,算得上是个奇迹了。黑叶猴群等级森严,猴王高高在上,显赫而威风,享有种种特权,因此,各个雄猴野心勃勃,都是醉心于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它们之间经常发生王位争夺战,通常情况下,猴王各领风骚三五年,在生命鼎盛时期篡夺王位,一旦身体露出衰老迹象,就会长江后浪推前浪,被更年富力壮的雄猴取而代之。像抱雕这样稳稳当当在王位上坐满十三年的猴王,在黑叶猴的历史上可说是绝无仅有的。

  抱雕之所以有超常的威望,与它奇特的名字有关。在它八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可以载入史册的大事。那是金秋一个艳阳高照的上午,布朗猴群正散落在悬崖峭壁上觅食。突然,一朵白云里,飞出一只金雕。这是只狡猾的金雕,躲藏在随风飘行的云朵里,瞒过了哨猴的眼睛。直到云朵飘到猴群所在的山顶,金雕这才从比奶浆还浓稠的云朵中钻出来,像颗流星似的笔直俯冲下来。哨猴发出报警的尖声,但已经迟了,金雕已飞到一只半岁龄、名叫弥萨的幼猴头顶。猴群惊呆了,根本来不及采取防卫措施。金雕高傲地啸叫着,伸出一只犀利的雕爪,向已吓得缩成一团的幼猴弥萨的背脊抓去。

  眼瞅着灾难就要发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年轻的雄猴,像股黑色飓风,从石旮旯里飞蹿出来,直扑凶悍的金雕。就在匕首似的雕爪即将刺进幼猴弥萨背脊的一瞬间,雄猴已蹿至跟前,伸出一只猴爪闪电般抓住那只企图行凶的金雕脚杆,另一只猴爪捏住金雕的脖子。受惊的金雕拍扇巨大的翅膀,带着雄猴,升上天空。金雕负重飞行的能力超乎想象,吊着几十斤重的年轻雄猴,越升越高,穿过白云,穿过阳光,变成湛蓝天幕一个模糊的小圆点。

  所有在场的黑叶猴仰头呆望。那小圆点突然间越变越大,越来越清晰,哦,金雕从高空坠落下来了。猴们看得很清楚,金雕的脖颈痛苦地扭曲着,嘎嘎地发出凄厉的叫声,两只翅膀吃力地挥舞着,螺旋式向山谷飘落。显然,金雕精疲力竭,脖颈也被扭伤,支撑不住了。终于,金雕与年轻的雄猴一起掉入山谷。众猴都以为年轻雄猴已经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当猴群从悬崖下到谷底,却惊讶地发现,凶恶的金雕已经呜呼哀哉了,而年轻的雄猴却还奇迹般地活着。更让猴们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年轻雄猴四肢完好无损,只是右肩胛被雕爪划出五六道血口,伤得并不严重

  黑叶猴属杂食性动物,虽然以素食为主,但也不排斥唾手可得的荤腥。大家一拥而上,拔掉雕毛,撕食雕肉。金雕属于大型猛禽,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上,向来排在黑叶猴之上。换句话说,黑叶猴被列在金雕的食谱中,尤其是幼猴,常遭金雕猎杀。黑叶猴只要她到天空有金雕影子,就会望风披靡,逃进岩洞或树丛。从来就是金雕吃黑叶猴,如今却是黑叶猴吃金雕,也算得上是千载难遇的美事,真正是大快猴心。

  自然而然,这只勇敢的年轻雄猴,成了传奇英雄,成了布朗猴群耀眼的明星。半年后,当时的猴王沙皮特露出衰老之相--在啃咬榆树皮时一下就崩掉了两颗门牙。顺理成章,年轻雄猴成为布朗猴群的新猴王,名号就叫抱雕猴王。

  这是布朗猴群历史上最平稳的一次政权更替,堪称和平的典范,还带着几分喜剧色彩。当抱雕雄赳赳气昂昂地跳到沙皮特面前,笔直地竖起长长的尾巴,骄傲地撅起红艳艳的屁股,龇牙咧嘴咆哮数声--做出典型的挑衅动作时,几乎所有大大小小的猴子不约而同地聚拢到抱雕身后,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朝着沙皮特发出嘘嘘的驱赶声。沙皮特也很知趣,立即伛腰耸肩低首耷尾,显出一副臣服的姿态,乖乖地退到角落里去了。

  众望所归,在一片欢呼声中,抱雕登上了猴王宝座。

  光阴似箭,如白驹过隙。一晃十三年过去了。岁月不饶人,岁月也不饶猴,抱雕从壮年步入暮年。它的门牙掉了四颗,面颊从嘴角至耳根处曾长着两道俗称“白鬓”的猴毛,现已因衰老而变得光秃秃了,头顶那束直立的黑色冠毛,也被岁月风霜染成花白。要是换成其他猴王,早在前几年就会被另一只强壮的大公猴用武力驱逐下台。但抱雕的威望太高了,它为拯救幼猴弥萨而抱着金雕在天空搏杀的英勇壮举太惊天动地了,它让猴们喝雕血啖雕肉所立下的历史功绩太伟大了,因此,它虽然年迈体弱风烛残年,却没有谁胆敢发动政变来推翻它的统治。凡生命都无法抗拒新陈代谢的规律,再伟大的人也会死。再伟大的猴也会死。终于,抱雕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半夜一场秋雨,天气转凉,抱雕病倒了,精神委靡,咳嗽不止,蹲在太阳底下也会冷得发抖。大豕心里都很清楚,抱雕猴王生命的完结已进人倒计时。

  能在王位上寿终正寝,对于黑叶猴来说也算是绝无仅有了。
  偏偏在这节骨眼上,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这天上午,天高云淡,艳阳普照。抱雕猴王已没有力气像往常那样率领众猴外出觅食了,猴们三三两两跑到附近的箐沟树丛寻找食物充饥。抱雕猴王靠在山顶一块鹰嘴形岩石上,昏昏沉沉似睡似醒。毛看得出来,它已走到生命尽头,快油枯灯灭了。一只名叫丹顶佛的雌猴,怀抱一只生不久的幼猴,焦躁不安地在抱雕猴王身边爬来跳去。丹顶佛年轻美丽,头顶那片猴毛色泽艳红,如佛尘般细柔飘逸,故而得名。它是抱雕猴王最宠爱的妃子。

  夫君就要驾鹤西去,小王子还年幼无知,做王妃的当然忧心如焚。

  就在这时,一只雄黑叶猴从树丛钻出来,蹑手蹑脚向丹顶佛靠拢。这只雄猴头顶那束冠毛约有一尺高,犹如戴着一顶黑色王冠,四肢强健,双目炯炯有神,显得高大威猛,一看就不是等闲之辈。它就是当年被抱雕从金雕爪子下拯救出来的幼猴弥萨,现年十三岁,如日中天,正处在生命的鼎盛时期,是布朗猴群的第二号人物,或者说布朗猴群的副统帅。它摸到磐石前,先是瞥了抱雕猴王一眼,然后突然蹿到丹顶佛背后,抱住王妃的纤纤细腰欲行非礼。牛顶佛毫无思想准备,吓得惊叫起来,拼命挣扎。

  很难解释弥萨为何在这个时候要对丹顶佛实施性骚扰,抱雕猴王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假如不出意外,顶多再有三五天时间,抱雕便会在昏睡中永远不再醒来。弥萨本来就是副统帅,公认的接班人,只要再耐心地等上三五天,等到抱雕猴王四脚一伸两眼一闭,就可可顺当当继承大统,成为布朗猴群新一任猴王。只要登上猴王宝座,布朗猴群的一切都是它的,还怕丹顶佛不来投怀送抱吗?

  古人云,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实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王者自有千钟粟,王者自有黄金屋,王者自有颜如玉。

  也许,弥萨觉得自己在副统帅的位置上已经等得太久太久,实在等得不耐烦了,便冒出了要抢班夺权的念头;也许,弥萨早就对丹顶佛垂涎三尺,色胆包天,不等抱雕咽气就迫不及待要把猴群第一美眉占为己有;也许,弥萨觉得抱雕虽然还吊着一口气,却与一具僵尸也差不了多少了,所以就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也不排斥有这种可能,弥萨想用非礼王妃的忤逆行为,提前敲响丧钟,刺激正在阴阳线上挣扎的老猴王抱雕,催促其早早归西。

  不管怎么说,弥萨当着抱雕的面,肆无忌惮地调戏丹顶佛。

  丹顶佛的尖叫挣扎声,在静谧的山野格外响亮。

  抱雕睁开混浊的眼睛,看见了近在咫尺的不堪入目的情景,就像一片枯叶遭到寒风袭击一样,气得浑身颤抖,两只无神的眼睛刹那间怒火燃烧,翻身爬起来,摆开扑咬的架势。遗憾的是,它的生命已极度衰竭,刚跨出去一步,便踉跄倒地,眼睛也像流星似的亮了一亮就熄灭了。它躺在地上,仍挣扎着想要爬过去与弥萨搏杀,却力不从心,怎么也动弹不了。它张大嘴想要咆哮,却只发出咔咔嘶哑的喘咳声。

  也许是看出抱雕离死神只有半步之遥了,以往强有力的靠山就要倒塌,急于为自己也为还在吃奶的幼崽寻找另一个新的靠山,丹顶佛尖叫了几声后,不再激烈抗拒,而是采用了半推半就的姿势。明摆着的,抱雕咽气后,弥萨是无可争议的新一代最高统帅,对于丹顶佛来说,能这么快就得到新猴王的宠爱,也算是一种造化,何必为了虚无缥缈的贞操而放弃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呢?

  半推半就逐渐演化成男欢女爱。

  抱雕喘咳得更猛烈了,噗,嘴里喷出一口鲜血,身体一阵痉挛,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两条腿痛苦地踢蹬数下,便两眼翻白,不再动弹了。它停止了呼吸,但两只混浊的眼睛仍圆睁着,凝视苍穹,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弥萨停止与丹顶佛亲昵,在抱雕身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对于它来说,此时此刻,老猴王抱雕是否真的咽气,比与一只雌猴寻欢作乐重要得多。几只绿头苍蝇嗡嗡叫着,在老猴王抱雕眼球四周飞舞。弥萨小心翼翼地慢慢接近那块鹰嘴形岩石,它似乎还有点怀疑抱雕是不是真的呜呼哀哉了。它伸出一只猴爪,在抱雕肩头试探性地推了一把,立刻又闪电般地将猴爪缩了回来。老猴王抱雕仰面躺在鹰嘴形岩石上,半侧身体晾在悬崖外,半侧身体搁在岩石上,被弥萨一推,身体惯性地摇晃了两下,差点就栽落到悬崖下去了。

  一切迹象表明,老猴王抱雕真的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弥萨彻底放心了,跳到那块鹰嘴形岩石上,揪住抱雕的胳膊,准备将尸体抛下悬崖去。这不用费多大力气,轻轻一推就能解决问题。在布朗猴群,凡猴子死在山崖上,都是这么处理尸体的。这叫崖葬,既方便又卫生。尸体掉落悬崖后,很快会被乌鸦、秃鹫、蚂蚁、巨蜥等各种食腐动物吞食干净。

  弥萨的爪子刚刚抓住抱雕的胳膊,突然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抱雕诈尸般醒了过来,张嘴咬住弥萨的脖子两只前爪搂住弥萨的腰,两只后爪用力在鹰嘴形岩石上踢蹬,向悬崖外翻滚。等弥萨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想要抵挡这致命的搂抱,已经迟了,老猴王抱雕的身体己滚出悬崖,两只雄猴拥抱在一起,从几百米高的悬崖上栽落下去。

  悬崖外,传来弥萨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布朗猴群男女老少三十来只黑叶猴,在绝壁上缓慢攀爬,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在谷底找到已摔得血肉模糊的抱雕和弥萨。它们的身体已经僵冷,早就魂归西天了。老猴王抱雕的眼睛安详地闭合了。对于它来说,用残剩的一点生命捍卫了猴王的尊严,惩罚了忘恩负义的家伙,临死还抓了一个垫背的,当然死也瞑目了。副统帅弥萨的眼睛睁得溜圆。对于它来说,觊觎多年的猴王宝座,眼瞅着就要属于它了,却在最后时刻化作泡影,还赔进了自己的性命,当然是死不瞑目的。

  唉,欲速则不达啊!
  抱雕不愧是猴中豪杰,死得壮丽辉煌,为自己的猴王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不幸的是,老猴王抱雕的最后一个英雄壮举,却给布朗猴群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黑叶猴属于雄性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物种。凡雄性统治的动物群落,免不了会有权力纷争。每只雄猴都想当猴王,但天无二日,一个猴群只能有一只猴王。雄性统治一般遵循两条定律。第一条定律,猴王与其他雄猴之间力量差距越大,统治越稳固,社会也越安宁。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猴王,其他雄猴会知趣地把野心藏匿起来,把权力欲望压抑在心底,它们会这么想,这家伙实在太厉害了,我若冒冒失失跳出来争夺王位,无疑是以卵击石自讨苦吃,那还不如乖乖地服从这家伙的领导,当个顺民算了。第二条定律,猿王与其他雄猴之间力量差距越小,统治越飘摇,社会也越动荡。面对比自己强大不了多少的猴王,其他雄猴的篡位野心和权力欲望便会在心里蠢蠢欲动,它们会这么想,这家伙并不比我强多少,凭什么我要屈居其后呢?我若跳出来与它争夺王位,不见得就一定会输给它,真要是能取而代之的话,那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啊。

  本来,弥萨是布朗猴群公认的第二把手,身高力大,聪明能干,出类拔萃,与其他雄猴相比,具有压倒的优势。倘若不发生一、二把手同归于尽的惨剧,老猴王抱雕寿终正寝后,弥萨是当然的接班猴,羡慕多于嫉妒,即使有个别雄猴不服气,想制造点麻烦什么的,也绝对成不了气候,弥萨完全有魄力也有能力控制局面,可以预料,这将是一场不流血的改朝换代。这符合雄性统治的第一条定律。但不幸的是,老猴王临死抓弥萨来垫背,接班猴猝死,权力出现真空,每一只成年雄猴都跃跃欲试,想坐到猴王宝座上去,更为不幸的是,布朗猴群现有的这些成年雄猴,没有谁具备独断乾坤的威慑力量,换句话说,谁也没有能力来控制局面。于是乎,雄性统治的第二条定律发挥作用了,群雄并起,谁也不服谁,围绕猴王宝座展开了一场混战,

  这是布朗猴群历史上最为惨烈的内战。先是青年雄猴阿罗门与老公猴盖皮亚之间展开了一场鏖战,从黎明一直持续到黄昏,阿罗门身上多处挂彩,浑身是血,像只血猴。盖皮亚一条腿被咬断了,彻夜痛苦地号叫。五天后,这两只争强好胜的雄猴都含恨而亡。

  紧接着,大公猴哈尼与乔奇之间又开始了血淋淋的厮杀。哈尼善动脑子,把乔奇引到密林深处的热泉旁,冷不防将乔奇推进咕嘟咕嘟冒着气泡的滚烫的泉水里,乔奇身上的猴毛差不多全烫掉了,像人类似的,变成一只丑陋无比的裸猿,当场就被烫死。

  哈奇的屁股在猴王宝座上还没坐热,刚刚成年的雄猴吐吐和娄娄便联手讨伐,把哈尼一只眼睛也抓瞎了,将它灰溜溜地赶下了台。

  应了一句只能有难同当不能有福同享的芜话,吐吐与娄娄之间又起战火,打得天昏地暗……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布朗猴群一半以上的成年雄猴都死于非命,剩下的五六只雄猴,也大部分受了伤。由于雄猴们都卷入了争权夺利的混战,无心觅食,也顾不得去关爱雌猴和幼猴,整个猴群猴心惶惶,四散逃亡。有一只名叫黄毛的老年母猴,也许是被频繁的战事搅得神经错乱了,在两棵树之间蹿跳时,竟一头扎进捕兽猎网,变成人类泡乌猿药酒的原料。有一只刚做母亲的雌猴,因为长时间惊恐不安而停止分泌乳汁,婴猴无奶可吃,竟然活活饿死了。还有一只名叫傻丫头的雌猴,独自到流沙河边去采食,稀里糊涂撞落挂在树枝上的马蜂窝,被愤怒的马蜂活活蜇死。原本一个丁口兴旺的黑叶猴大家族,变得支离破碎,成了仅有十几个老弱病残者组合的小家族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天夜里,布朗猴群栖息在一座孤零零的小山冈上。按理说,黑叶猴天性谨慎,对宿营地很挑剔,一般都选择在高耸入云的悬崖绝壁间,以防范食肉兽的袭击。但这一天,雄猴们为争夺王位大打出手,从清晨一直延续到黄昏,天快黑了才不得不鸣金收兵, 自然也就顾不得去找合适的宿营地,将就着就在这座小山冈上住了下来。

  窝里斗埋下祸端,粗心大意引发灾难。

  黑叶猴群历来有哨猴制度。所谓哨猴制度,就是在猴群睡觉时,专门有一只猴子值勤站岗,以防备猛兽偷袭。哨猴通常由雄猴担当。这天夜里担当哨猴的是那只名叫娄娄的雄猴。娄娄与那只名叫吐吐的雄猴苦斗了一天,精疲力竭,上半夜还强打精神观察四周动静,到了下半夜实在支撑不住,头一歪就在哨位上睡着了。

  就在这时,一只母金钱豹带着四只已长大能参与狩猎的小豹,踏着星光来到小山冈。没有哨猴报警,那群金钱豹很容易就团团将小山冈包围起来。

  这算得是黑叶猴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这已经不是狩猎,而是一场屠杀。五只金钱豹处决了第一批黑叶猴,惨烈的号哭划破夜的寂静,其他黑叶猴这才从昏睡中惊醒,呼天抢地夺路奔逃。但黑叶猴是昼行夜伏动物,在黑暗中视线偏弱,黑夜里远不如白天身手敏捷;而金钱豹是昼伏夜行动物,在黑夜中也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漆黑的晚上似乎身手更为矫健。有好几只黑叶猴,懵里懵懂昏头昏脑稀里糊涂,在奔逃时竟然一头撞在了金钱豹身上,玩了个飞蛾扑火。这窝金钱豹兴趣盎然地玩着杀戮游戏,张开豹嘴,啊呜一口,咬翻一只黑叶猴,又追逐另一个目标,抬起豹爪,啪啦一下,打翻一只黑叶猴。有的黑叶猴虽然趁着混乱逃离小山冈,但在平坦的草坪上,黑叶猴的奔跑速度根本没法与金钱豹匹敌,没逃出多远就遭到血腥追杀……
  仅仅十多分钟时间,黑叶猴尸横遍野,布朗猴群惨遭覆灭。

  整个布朗猴群中,仅有一只年轻的母猴和它三个月大的幼崽,逃过了这场劫难。

  幸免于难的年轻的母猴就是老猴王抱雕的遗孀丹顶佛。那只三月龄的幼猴名叫血臀,小家伙屁股上的红斑较之普通猴子面积明显要大,颜色也很深,就像滴血,因此起了这么个很别致的名字。

  丹顶佛与它的幼崽血臀能够豹口余生,纯属侥幸。当金钱豹进行屠杀时,丹顶佛抱着血臀正缩在角落里睡觉。受伤的黑叶猴喊爹哭娘的尖叫声把它从睡梦中惊醒,出于一种护崽的本能,它紧紧将血臀搂在怀里,睁开惺忪睡眼望去,正好看见那只穷凶极恶的母豹,豹爪按住吐吐公猴的背,豹嘴咬住吐吐公猴的颈,猛烈摆动硕大的豹头,咔嚓一声,可怜的吐吐便身首分家。不知怎么搞的,那只圆滚滚的猴头骨碌骨碌滚到丹顶佛跟前,借着朦胧的星光它看见,吐吐两只眼睛还在眨动,露出痛苦的表情。丹顶佛吓得魂飞魄散,身体蜷缩呈球状,赶紧从山冈上滚落下去。四周黑咕隆咚,身体在石头上摩擦碰撞,丹顶佛用自己的身体将幼崽血臀裹得严严实实,宁可自己摔得七零八落,也不能让怀里的小宝贝有一点闪失。谢天谢地,山坡不算陡也不算深,很快就滚到沟底,也算它命大福大,竟然滚进一个衰草遮掩的一米多深的土坑,它躺在坑里,一动也不敢动。也不知藏了多久,山坡上豹子凶狠的噬咬声和黑叶猴凄厉的惨叫声渐渐平息,它看见,一串豹子的身影,沿着山坡走了下来,每一只金钱豹嘴里都叼着一只黑叶猴,晃里晃荡,要把战利品带回家。

  金钱豹的行走路线,恰巧要经过丹顶佛躲藏的土坑。沙沙沙,金钱豹恐怖的脚步声,就在土坑边缘响起。丹顶佛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喘,担心不懂事的幼崽血臀会闹出动静,便将一只**塞进血臀嘴里,以防止小家伙在这节骨眼上发出声响来。

  母豹走在最前面,另外三只小豹也相继从土坑边缘走了过去。最后一只小豹,与前面的队伍拉开约十来米距离,也已跨过了土坑。就在这时,也许是**将嘴巴捂得太紧因而憋得太难受了,也许是乳汁涌进气管而奇痒难忍,幼崽血臀突然间吭啾喘咳了一声。

  那只走在最后面的小豹警觉地停了下来,转身伫立在土坑边缘,探头探脑向坑内窥视,幸好衰草茂密,遮挡住了小豹视线。但这只小豹似乎疑心挺重的,耸动鼻翼做嗅闻状,又颤动耳廓做谛听状,竭力想弄清坑里所发出的异常动静究竟是怎么回事。丹顶佛吓得全身猴毛倒竖,咚咚咚咚,一颗猴心就像要跳出嗓子眼。幼崽血臀似乎也接收到母猴丹顶佛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恐惧信息,浑身瑟瑟发抖,使劲蹭动着,恨不得躲到母猴的身体里去。四周的衰草也跟着瑟瑟发抖,发出让丹顶佛心惊肉跳的声响。

  更可怕的事发生了,那只小豹将叼在嘴里的黑叶猴放在地上。这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想对已经走过去的同伴吼叫报警,让母豹和另三只小豹回转来共同探究土坑里的异常动静;要么是想亲自跳下土坑来看个究竟。无论哪一种可能,结局都很不妙,丹顶佛与幼崽血臀都不可避免会落入豹嘴。母子性命难保矣,丹顶佛绝望地想。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从丹顶佛身后蹿出一只老鼠,惊慌地吱吱叫着,在土坑里奔突逃窜。那只小豹悻悻地打了个响鼻,将已经倾斜的身体从土坑边缘缩了回去。小豹的肚皮已塞得鼓鼓囊囊,嘴里还叼着一只黑叶猴,当然对区区一只老鼠不感兴趣了。

  那壁厢,母豹发现少了一只幼豹,便发出呼叫,让落单的小豹赶快归队。小豹重新叼起地上的战利品,小跑着追赶队伍去了。

  丹顶佛悬吊的心这才放了下来,身体软得像稀泥巴,瘫倒在地。

  豹子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纺织娘被打断的歌声又响亮地鸣唱起来。丹顶佛抱着幼崽血臀从土坑里爬了上来。晨光熹微,小山冈上到处都是黑叶猴的尸骸,有的缺胳膊腿,有的被吃得只剩下几根白骨,惨不忍睹。布帝朗猴群毁灭了,对于习惯群居生活的黑叶猴来说,赖以生存的群体毁灭了,差不多就是亡国奴的感觉。家破国亡,丹顶佛已无法继续栖息此地了,只有怀着伤痛的心和惨痛的记忆,带着幼崽血臀远走他乡。

  再见了,巍巍布朗山;再见了,滔滔流沙河。


【第一章:艰难的离群生活】

  丹顶佛无法适应孤独漂泊的流浪生活,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过去在布朗猴群生活,根本不用为觅食而操心,只要跟着经验丰富的猴王走就是了,一定能吃到可口的食物。如今,必须由它自己去找食。虽然亚热带雨林郁郁葱葱,但真正黑叶猴喜欢吃的茎块、树叶和嫩枝,也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抱着幼崽血臀在陡崖上攀缘,在树冠上跳跃,在灌木丛采撷,有时劳累一整天,却还是混不饱肚皮。安全也是个大问题,生活在群体中,猴王会选择食肉兽和人类无法到达的悬崖峭壁来宿营,无论白天采食还是晚上睡觉,都有专门负责警卫的哨猴。吃的是逍遥食,睡的是安稳觉。可如今,觅食时战战兢兢,睡觉要睁着一只眼睛,整天提心吊胆,却还是防不胜防。
  有一次,它爬到一棵枝繁叶茂的橄榄树上,望见树冠上有一簇翠绿的嫩叶,便兴冲冲前去采撷,猴爪刚伸过去,便看见一条两米长的眼镜蛇正顺着横枝爬过来,吓得它尖叫一声转身就逃。好险哪,要是它粗心大意抓住那簇嫩叶,很可能就会被眼镜蛇咬一口,几分钟后便呜呼哀哉了。它一死,还在吃奶的幼崽血臀,很快也会被死神收容去的。

  还有一次,老天下起滂沱大雨,丹顶佛在半山腰找到一个山洞,便钻进去躲雨,洞有点深,曲曲拐拐,似乎还闻到一股野兽的臊臭味。它多了个心眼,在一个拐弯处抓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用力朝洞壁砸去,砰咚,山洞里发出很大的响声,紧接着,幽暗的洞底传来低沉的吼声,借着洞**进来微弱的光线,它看见,一只耳朵上竖着两撮黑毛、身躯比山豹略小些的猞猁正翻身爬起来……丹顶佛吓得屁滚尿流,立刻掉头蹿出洞去,钻进白茫茫的雨帘中,高一脚低一脚在泥泞的山道上奔逃。兴许是雨下得太大了,闪电与惊雷太可怕了,兴许是这只猞猁刚刚饱餐一顿,肚子不饿,也就引不起捕食兴趣,追到洞口就不再追了。

  猞猁也属于大型猫科动物,是吃猴不眨眼的刽子手,要不是丹顶佛小心谨慎,它和血臀肯定成了猞猁的免费午餐了。

  森林里,豹子、豺狗、黑熊、猞猁、金猫、金雕、黑尾蟒、眼镜蛇都是黑叶猴的天敌。形单影只要想在危机四伏的大林莽生存下去,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对于黑叶猴这样的动物来说,尤其是带崽的母猴来说,要安全地活下去,必须依顺某个猴群。

  不单单是生活上的艰辛,也不单单是天敌的频繁袭扰,更可怕的是精神上的寂寞。

  黑叶猴属猴科疣猴亚科叶猴属,是典型的岩栖动物,性喜群居。尤其是雌猴,有恋群情结,离群索居,好比在炼火中受煎熬,死了也是孤魂野鬼。

  丹顶佛渴望能找到一个黑叶猴群,说得再明白一点,丹顶佛渴望能回到群居状态,生活有所依靠,心灵有所慰藉,灵魂有所寄托。

  它苦苦思念,苦苦寻觅,苦苦等待。

  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丹顶佛抱着幼崽血臀来到罗梭江边捞青苔吃。密林静悄悄,风吹叶子沙沙响。突然,左侧树林里传来树枝被扳断的噼噼啪啪声。循声望去,密林外一座陡峭的石灰岩绝壁上,有跃动的小黑点,隐约还传来黑叶猴的啸叫声。丹顶佛心中一喜,它借着山坡上嶙峋怪石作掩护,慢慢接近那座石灰岩绝壁,果然是一群黑叶猴,老老少少约有三四十个,算得上是个庞大家族了。它们散落在悬崖上,有的爬在松树上采食松子,有的在陡坡上追逐嬉戏。

  绝壁上有一个很大的溶洞,洞口终年云雾袅绕,可以给这群黑叶猴命名为云雾猴群。

  终于遇见同类了,丹顶佛激动得热泪盈眶。它恨不得一步就跨进云雾猴群去,给颠沛流离的生活画上句号。它刚冲动地往前跳了儿步,突然就停了下来,望望抱在怀里的幼崽血臀,又匆匆退回到大石头后面躲了起来。

  它之所以想去投靠而又踟蹰不前,是因为想起黑叶猴群一个残忍的排外习惯。

  黑叶猴属于雄性统治的社会,在通常情况下,有一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猴当猴王,另有三五只雄猴辅助左右,形成雄性权力联盟,负责日常事务:抵御侵略、保卫妻小、外出觅食、选择栖息地等等。黑叶猴有一传统陋习,对前来投奔的同类,以性别为原则标准,区别对待。掌权的大公猴们,出于繁殖的需要,出于血统的考虑,凡前来投奔的是雄性,一概拒之;凡前来投奔的是雌性,则同意接纳。假如前来投奔的是带崽的母猴,幼猴是雌性的话,也会被视为交配与生殖的潜在资源而予以收养,但假如幼猴是雄性的话,那就非常恐怖了,族群几个掌权的大公猴便会在一个凄风苦雨的下午或月黑星疏的夜晚,趁那只新人伙的母猴疏于防备之际,将那只雄性幼猴抢走,残忍地杀害撕碎分食。这成了黑叶猴社会一条残暴的法律。
  在布朗猴群,丹顶佛曾多次目睹大公猴们是怎样抢掠并虐杀外来母猴所携带的小雄猴的。有一次,一只名叫艾薇的母猴带着一只名叫黄毛的半岁小公猴前来投奔布朗猴群。翌日晨,猴群去到流沙河边捡小红蟹吃,有一只小红蟹淘气地从母猴艾薇的指缝间溜走了,眼瞅着就要钻进浑浊的河水里去,艾薇急了,将黄毛搁在沙滩上,便踏着岸边的细浪追逐逃逸的小红蟹。艾薇可能做梦也想不到,就在它离去的几分钟时间里,几只大公猴突然蹿过来,就像人类社会的篮球运动员砸篮板球那样,抓起幼猴黄毛往礁石上砸,乒乒乓乓,几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后,黄毛便成了血淋淋的肉块。

  还有一次,一只名叫香君的母猴带着一只名叫鲁鲁的出生仅一个月的雄性幼猴投奔到布朗猴群。香君似乎对鲁鲁守护得特别紧,无论进食还是睡觉,都把小家伙搂在怀里,警惕性也特别高,旦看见有不怀好意的大公猴靠近自己,立刻采取回避措施掉头跑开。

  就算这样,也没能逃脱悲惨的命运。一天半夜,圆圆的月亮银盘似的挂在空中,以抱雕猴王为首的几只大公猴,突然就将睡梦中的香君围了起来,公开抢夺香君怀里的鲁鲁。香君属于母爱特别浓烈的母猴,它将身体弯成球状,像核桃壳保护核桃肉一样把鲁鲁护卫起来,任凭大公猴们怎么捶打撕扯噬咬,死也不肯松手。兔子被逼急了还要反咬一口呢,香君张嘴乱咬,反抗这令人发指的暴行。但大公猴不仅身强体壮,还猴多势众,出手又狠毒,你一拳我一脚它一掌,很快把香君打得休克,最终还是把鲁鲁给掳走了。等到香君苏醒过来,它的爱子早已被可恶的大公猴们分食完毕。

  雌猴带着幼崽,就像带着一个“拖油瓶”,是很难在没有血缘关系的猴群中立足的。

  为什么如此野蛮?为什么这么绝情?

  吃掉外族雄性幼猴,对于大公猴们来说,有四大好处:一是保持族群血统纯正;二是消灭了潜在的竞争对手;三是促使新人伙的母猴尽早发情生下本族群的后裔;四是在共同的谋杀行动中增强了这伙大公猴的凝聚力,巩固了权力联盟。

  不幸的是,丹顶佛怀抱的幼崽血臀是只小雄猴。

  外族来的雄性幼猴,也就是命中注定的死囚猴。

  丹顶佛是只年轻的雌猴,还是头一次做母亲。和所有初次做母亲的雌猴一样,它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把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它不敢贸然前去投靠云雾猴群,害怕自己的心肝宝贝会惨遭杀戮。作为一只雌性黑叶猴,它必须皈依到云雾猴群去;作为一只有强烈爱心的母猴,它必须要保护年幼的血臀免遭杀害。它希望既能跻身到云雾猴群去,又能保住自己爱子的性命,这很难,但它决心要做到这一点。它思考着两全之策。

  丹顶佛是只聪明的雌猴,它明白,自己芳龄五岁,对黑叶猴来说正是青春好年华,它皮毛光滑如锦缎,美目含情兮似秋波,尤其是头顶那片艳红的冠毛,美艳无比绝无仅有,虽算不上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却也是花容月貌谁见谁爱,它若前去投靠云雾猴群,理所当然会受到掌权的大公猴们的欢迎。关键是要想出个办法来,让血臀进人云雾猴群后能迅速置换身份,由外族雄性幼猴,变成本族雄性幼猴,就能摆脱死囚猴的命运。要做到这一点,别无他法,只有寻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第二章:寻找靠山】

  丹顶佛悄悄尾随在云雾猴群后面,观察族群的情况。
  云雾猴群的猴王是只腰围有一条金色毛带的年龄约十五岁左右的大公猴,诨名金腰带猴王。对于黑叶猴来说,十五岁还算是壮年。猴王高高在上,是整个猴群的最高统帅。要找靠山,金腰带猴王当然是最理想的人选。在猴群里一切都是猴王说了算,只要金腰带猴王能当众抱抱血臀,或者和颜悦色地抚摸几下血臀的脑壳,就没有谁再敢伤害血臀。可丹顶佛觉得,要让金腰带猴王这么做,比登天还难。首先,它是走投无路前来投靠的外族雌猴,属于地位最低卑者,金腰带猴王要它圆它就得圆,要它方它就得方,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第二,从某个角度讲,猴王都是铁石心肠的冷血动物,在竞争激烈的猴类社会,富有同情心的大公猴是不大可能当上猴王的,可以这么说,冷酷无情是猴王的基本素质,不能指望金腰带猴王会对它大发善心;第三,金腰带猴王妻妾成群,不会太在意身边是否多了一只雌猴,它丹顶佛纵然天姿国色,怕也难以用美色来诱惑金腰带猴王;第四,云雾猴群中地位最高的雌猴是孔雀蓝王妃,光听这名字就妩媚动人,胸脯那片猴毛呈炫目的金蓝色,好似孔雀羽毛,金腰带猴王对孔雀蓝王妃恩宠有加,随时都会黏黏糊糊拥作一团,假如它丹顶佛到金腰带猴王面前去讨好卖乖,免不了会得罪孔雀蓝王妃,后宫生妒,别说拯救幼崽血臀了,恐怕它自己也会厄运缠身。

  唉,对金腰带猴王只好敬而远之了。

  丹顶佛躲在树丛里观察了好几天,寻找能充当血臀“挡箭牌”或“保护伞”的角色。

  它相中了一只名叫白胡子的大公猴。这是一只约十二三岁年龄的公猴,齿白唇厚,不仅脸颊两侧有浓密的“白鬓”,嘴唇四周还有一圈罕见的白毛,故而起名叫白胡子。

  经过仔细甄别,丹顶佛觉得白胡子公猴有诸多优势:首先,在云雾猴群中,白胡子地位仅次于金腰带,排在第二位,俗称二大王,应该说有势力也有能力来保护血臀:第二,云雾猴群中的几只美眉,都让金腰带猴王霸占了,金腰带猴王在这方面心胸狭窄,看管得很紧,绝不容许其他大公猴亲近这些美眉,白胡子公猴在这方面肯定闹饥荒,假如自己主动抛出红绣球,毫无疑问对白胡子公猴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第三,白胡子公猴有个习惯,吃饱树叶茎块后会独自在周围游荡,捕捉一些昆虫或青蛙之类的小动物补充营养,离群独处的机会颇多,这就为自己接近白胡子公猴提供了方便;第四,白胡子公猴在猴群中人缘较佳,走到其他黑叶猴面前,立刻就会有猴跳出来替它整饰皮毛,它打瞌睡时,阔气的小猴敢爬到它身上玩耍,它表现出大公猴身上极为罕见的宽容与慈祥,或许比较容易相处。

  丹顶佛将目标锁定在白胡子公猴身上,开始了投靠云雾猴群的行动。

  最浪漫的相遇,莫过于英雄救美了。

  那天下午,云雾猴群在罗梭江边找到几棵野山桃树,黑叶猴们吃饱肚皮后,有的躺在江边的礁石上晒太阳,有的骑在树杈上荡秋千。丹顶佛躲在对面小山上远远观望,过了一会儿,它看见白胡子公猴从树上爬了下来,朝山下的的箐沟走去。这是一个好机会。它立刻抱起血臀,三步并作两步,抢先赶到箐沟。

  丹顶佛早有准备,在灌木丛里扯出几根鸡屎藤来,横一道竖一道缠绕在自己身上。鸡屎藤学名叫千金藤,细而韧,蔓地而生,可长达数十米,因有股浓烈的鸡屎味而得此诨名。丹顶佛这样做,是为了给白胡子公猴创造一个英雄救美的良机。遭鸡屎藤缠绕,这在亚热带雨林并不鲜见;鸡屎藤通常藏匿在茂密的灌木中,稍不留神便会被纠缠住;森林里曾发生过马鹿被鸡屎藤缠得无法动弹而活活饿死的事。大自然无奇不有。

  丹顶佛选择被鸡屎藤缠绕,是经过缜密考虑的。它设想过好几个自己陷入困境的方案,譬如掉到陷阱里爬不上来,或者腿被石头压伤走不动路,或者跳进波涛汹涌的罗梭江挣扎呼救……如此英雄救美当然更逼真更自然也更有意义,但它思忖良久还是放弃了。假如施救者出手援救会遭遇风险,它担心白胡子公猴会袖手旁观而拒绝相救。还有一层担心,倘若它看走了眼,白胡子公猴并无侠义心肠,它去掉落陷阱、用石头砸伤腿或跳进江中,搞不好弄假成真,真的发生意外,那就大大不划算了啊。虽然对前爪进化得已初具“手”功能的黑叶猴来说,被鸡屎藤捆得像只粽子似乎缺少必然性,稍稍显得有点唐突,但对施救者来说,属于零风险,何乐而不为?即使白胡子公猴不愿出手援救,它自己花点时间用点力气也能解除缠绕在身上的鸡屎藤。

  要寻找出路,先要想好退路,才不至于走投无路。
  哦,白胡子公猴走过来了,一边走还一边用前爪在草丛拍打,可能是在捕捉蚂蚱。

  咿呀,哎哟,丹顶佛发出痛苦的呻吟,还扭动身体,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白胡子公猴吃惊得直立起来,身体偏转脑袋歪仄,摆出随时准备逃窜的姿态,惊慌的眼神往灌木丛张望。这是可以理解的,黑叶猴是食草性灵长类动物,在大自然这根食物链中处在中下端,天敌颇多,在凶蛮的食肉动物面前属于弱势群体,所以一有风吹草动,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

  丹顶佛尽量伸长脖子,使自己的脑袋从枝叶间探出来,好让白胡子公猴看清,弄出动静的只是一只构不成威胁的雌黑叶猴。白胡子公猴盯着丹顶佛的脸看了好几秒钟,又对四周环视了几圈,确信没有其他外族黑叶猴存在,这才收敛转身欲逃的姿态,拨开枝枝蔓蔓踏进灌木丛,来到丹顶佛面前。

  咿哟,丹顶佛夸张地做出垂死挣扎的表情,拼命拉扯缠绕在脖子上的鸡屎藤。

  --鸡屎藤就像绞索,我快要被勒死了啊,好心的大哥,快来帮帮我!

  白胡子公猴疑惑地东张西望,似乎缺少怜香惜玉的柔情。

  丹顶佛求救的目光追随着白胡子公猴,叫唤声更楚楚动人。

  --你就忍心看着一只美丽的雌猴受苦受难吗?举手之劳你就可以博得英雄救美的崇高荣誉,就可以博得异性的青睐与倾慕,这样的机会可说是千载难逢,别的大公猴抢都抢不到呢,你还犹豫什么呀?

  白胡子公猴似乎有点动心了,伸出前爪想来拉扯丹顶佛身上的鸡屎藤,但就在这时候,丹顶佛怀里的幼崽血臀大约是饿了,叽里发出求食的叫声。白胡子公猴惊讶地看着血臀,似乎有了某种顾虑,又把前爪缩了回来。自私的大公猴,都会嫌弃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幼猴。

  丹顶佛叫得更凄凉了,但那双眼睛,却秋波频送,那是一种凡大公猴都读得懂的暗示:

  --哦,我怀里的幼猴决不会是你我之间感情的障碍,而一定会是你我之间感情的增添剂。只要你把我从困境中解救出来,我会用我的青春与热情来报答你。我向你保证,你不会白忙一场的,你一定会得到意外的惊喜。

  白胡子公猴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伸手来拉扯缠绕在丹顶佛身上的鸡屎藤。所要付出的很少很少,所能得到的很多很多,傻瓜才不去做呢!这鸡屎藤本来就是丹顶佛自己缠到身上去的,解开并不困难,没费多少力气,丹顶佛就从乱麻似的鸡屎藤里解脱出来了。

  丹顶佛匍匐在地,柔顺地蝎啾叫,以示崇敬与臣服。

  白胡子公猴则趾高气扬,陶陶然一副救世主的模样。

  丹顶佛将幼崽血臀放置一棵树墩上,开始给白胡子公猴整饰皮毛。

  在所有灵长类动物中,除了人类是裸猿外,其余皆全身长有浓密的体毛。在猴子世界,整饰皮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整饰皮毛能促进血液循环,使皮毛光滑鲜亮,其舒适程度与治疗功效,相当于人类社会的保健按摩。整饰皮毛还是非常重要的交际形式,长辈替幼崽整饰皮毛,把慈爱与关怀灌进幼崽的心田;地位低卑者给地位高贵者整饰皮毛,表达对尊者的崇敬与服从:地位高贵者偶尔也给地位低卑者整饰皮毛,以收买人心笼络感情;掌权者互相之间整饰皮毛,以增强权力联盟;同性之间整饰皮毛,传递信赖增进友谊;异性之间整饰皮毛,表达好感吐露爱意。可以这么说,整饰皮毛.是每一只黑叶猴必备的生存技能。

  丹顶佛将猴爪几根指头弯曲成梳子状,先在白胡子公猴背部细心地梳理了一遍,把被树浆草汁粘连成块的体毛梳理得飘柔光亮,然后指爪轻盈地在毛丛中翻动,寻找躲藏在浓密体毛里的扁虱、跳蚤和其他寄生虫。丹顶佛在布朗猴群时就有整饰皮毛的高超技艺,此时此刻又是为了争取幼崽血臀的生存权而在努力,所以格外卖力,格外用心,动作温婉轻柔,体贴人微,每一寸皮毛都梳理得油光水滑,连猴毛根部白芝麻似的虱子虫卵都用舌尖舔得干干净净。它把归顺、服从、乞求保护,甚至还有含蓄的以身相许,都通过那双灵巧的指爪,传递给白胡子公猴了。

  白胡子公猴半闭着眼睛,欣然接受丹顶佛整饰皮毛的服务。
  大半个小时后,白胡子公猴邋里邋遢的皮毛被整饰得焕然一新,连四只粘满泥尘脏兮兮的猴爪都被梳洗得一干二净,整饰皮毛的工作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丹顶佛转身抱起幼崽血臀,送到白胡子公猴面前,哀哀恳求:你是我所遇见的最强壮最伟岸最仁慈最有爱心最具魅力的大公猴,是我心仪已久的青春偶像,我会永远陪伴在你左右,只要你吩咐,我随时都会热情地为你整饰皮毛。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一个你很容易办到的请求,哦,抱抱我的儿子吧,它叫血臀,一只聪明可爱的幼猴。

  白胡子公猴的眼光落到血臀胯部的小鸡鸡上,骤然间表情起了变化,厌恶地皱起鼻吻,眼睛泛起一派凶光,恶狠狠地将血臀推开去。

  丹顶佛凄楚地哀求:如果你喜欢我,那就请同时收留我的小宝贝。爱屋及乌,这要求并不过分啊!血臀会永远记住你的收养之情,永远追随你,长大后做你最忠实的奴仆!

  可恼的是,白胡子公猴仍推拒送进怀来的血臀,丝毫没有回心转意。

  更让丹顶佛气愤的是,白胡子公猴竟然恬不知耻地骑到它背上来,欲行非礼。大公猴都是这个德性,贪得无厌,得寸进尺,占有占有再占有,不彻彻底底地占有,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丹顶佛真想来个鲤鱼打挺,把白胡子公猴掀翻在地,然后在它背上狠狠咬一口。黑叶猴虽说是雄强雌弱,但雌雄之间体形差异并不很大,雄性不占压倒优势,一对一打斗起来,公猴不见得一定能大获全胜。你拒绝接收血臀,还要占我的便宜,也太无耻了啊,理应受到严厉惩罚。可丹顶佛仅这么想想而已,此刻它若与白胡子公猴闹翻了,没能找到保护伞反而结下仇敌,先前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岂不冤枉。更为严重的是,它和血臀恐怕这辈子别想跨进云雾猴群了。

  它朝思暮想皈依群体,为了能早日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幼崽血臀能平平安安生存下去,它只有委曲求全。它站起来扭转身体,将白胡子公猴从自己背上甩落下来。但它并没有咆哮发怒,脸色平和,嘴角还漾起一丝暧昧的笑纹。谢绝,但态度并不坚决。它重新抱起血臀,执拗地往白胡子公猴怀里送。它的意思很明确,倘若你能对我的小宝贝负起保护的责任来,我或许可以勉强接受你的无理要求。除了美色,它一无所有。它只能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达到目的。

  白胡子公猴似乎并不乐意做这笔买卖,或者说做这种交换,它龇牙咧嘴摆出一副试图强暴的架势来。丹顶佛也不甘示弱,发出低沉的咆哮声,严正警告对方:你若要胡来,我不惜以死相拼!

  引而不发,跃如也。对交配欲望很强的雄黑叶猴来讲,想得到而没得到的就是最珍贵的。

  也许是丹顶佛异常坚决的态度使得白胡子公猴望而生畏,也许是觉得豪夺不如巧取那么划算,白胡子公猴悻悻地收敛起攻击姿势,围着幼崽血臀转了两圈,突然伸出爪将血臀搂了过去,额头与额头触碰了一下,并让血臀到自己的背上。在黑叶猴社会,额头与额头触碰,是一种血亲之间的相认仪式;让幼猴骑到自己背上,表示愿意担当起监护人的角色。

  此时此刻,白胡子公猴做出如此举动,类似于人类社会认领养子。

  丹顶佛松了口气,它的努力总算有了回报。

  白胡子公猴草率地完成这套动作后,迫不及待地跳到丹顶佛背上来,就像债主在理直气壮地催讨欠款。

  说心里话,此时此刻,丹顶佛很讨厌做这种事。不错,桃红柳绿,春花烂漫,正值黑叶猴发情期。但它是带崽的母猴,在哺乳动物里,凡还在哺乳期和育幼期的母兽,都会专心致志地养育后代,拒绝交配。它正处于哺乳期,出于本能,对任何成年雄性都有排斥心理。通常情况下,雌黑叶猴要到幼崽满两岁基本能独立生活后,才会重新怀春。要是由它选择,它会照准白胡子公猴色迷迷的脸踹上一脚,让它啃泥巴去吧!但它不能不做违心的事。基因都是自私的,很难指望在黑叶猴身上会发生超越血缘的无条件利他行为。要想让白胡子公猴担当起血臀保护伞的角色,投桃报李是免不了的。

  白胡子公猴在它背部上下欢腾。这不是亲昵,是一种折磨;这不是享受,是一种酷刑。唉,权当一种感情投资吧。

  但愿这是一次有丰厚回报的投资,而不是一笔蚀本的买卖。

 

【第三章:初入猴群】

  丹顶佛小心翼翼地进入云雾猴群。
  虽说与白胡子公猴有了一层感情铺垫,丹顶佛仍十分谨慎,与猴群保持一段距离,尤其避免与大公猴正面交往。白天在山崖时,它总是挑选陡峭的绝壁缩在一个易守难攻的旮旯里,随时准备应付残暴的袭击。外出觅食饮水时,它总是落在队伍的最末尾,无论路途有多艰险,始终将血臀紧紧抱在怀里。为了降低风险,它甚至不让小家伙下地玩耍。晚上睡觉,其他黑叶猴都挤在一堆互相取暖,可它不敢往猴多的地方凑,不管风刮得多猛,不管雨下得多狂,它都独自找个僻静的角落……

  遗憾的是,这些防范措施并不怎么奏效,大公猴们仍找各种机会来到它身边,用充满敌意的眼光打量血臀。有一次,丹顶佛正骑在一棵菩提树上, 比身体还长的尾巴钩卷住身后一根细枝以平衡身体,一条胳膊搂住血臀,另一只前爪采撷鲜叶子充饥。突然间,它觉得背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用爪子摸摸,什么东西也没摸到。看看四周,也没有嗡嗡飞舞的蜜蜂或其他吸血昆虫。它以为是幻觉,继续采食嫩叶。

  过了一会儿,背部又有异样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它好生奇怪,用爪子拨开身后茂密的树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得心惊肉跳,就在那片茂密的树叶背后,相距约两米远的一根横杈上,金腰带猴王正蹲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居心叵测地窥探它。金腰带猴王的眼光硬得像铁冷得像冰,落在它背上,如芒在背,刺得它浑身难受。它赶紧抱起血臀跳下菩提树,撒腿就逃。

  很长一段时间,丹顶佛寝食难安,夜里常常被噩梦惊醒。

  那天中午,云雾猴群在罗梭江边饱食了一顿刚刚抽枝发芽的水蕨芨,猴们散落在悬崖上,有的打闹嬉戏,有的互相整饰皮毛,以消磨时光。丹顶佛退到一个很边缘的位置,坐下来休息。春阳暖融融,雾岚飘荡,幽谷鸟鸣。它夜里害怕遭到大公猴的袭击,睡得很不踏实,醒了好几次,此时脑袋昏沉沉的,怀抱血臀,竟迷迷糊糊打起了瞌睡。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突然听见血臀在惊叫,它睡觉时心弦也绷得紧紧的,听到点异常动静便立刻惊醒,第一个反应便是去抱怀里的血臀,爪子却抱空了,吓得头顶那片佛尘似的冠毛像钢丝似的直立起来;赶紧睁眼看去,看到了更让它心惊胆战的事情:在它左侧约二十米远的一块大青石上,血臀正踩在一只名叫独眼老丑的老公猴头上,掏石缝里的鸟卵!

  毫无疑问,淘气的小家伙趁它瞌睡之际,从它怀里溜走,跑去与独眼老丑玩了!

  独眼老丑属于生活中的可怜虫,年近二十,进入暮年,生命只剩下一条短短的尾巴了。它从小身体孱弱,常遭同伴欺负。十岁那年,它在一次争偶战中,被另一只公猴抓瞎右眼,变成独眼龙,此后境遇更加凄惨。它从没获得过雌猴青睐,从没有过交配记录,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在猴群中它排序最底层,只能吃别的猴子的残羹剩饭;无论雌雄,谁也不愿意同它扎堆结伴,它只能孤苦伶仃,孑然一身。

  一言以蔽之,独眼老丑是猴界乞丐。

  与这样的老公猴在一起玩耍,危险性似乎更大!

  血臀抓到一枚小小的岩鸽卵,正手舞足蹈地欢叫。丹顶佛气急败坏扑上去,不由分说将血臀一把抢了回来。它唯恐独眼老丑要来抢夺,一面将小家伙搂在怀里,一面冲着独眼老丑厉声咆哮。没想到的是,怀中的血臀似乎还玩兴未尽,唧呀唧呀叫着,挥舞两条细细的胳膊要独眼老丑来抱。独眼老丑趁势往前蹿跃两步。丹顶佛全身猴毛恣张开来,恐惧的神态就像看到一条眼镜王蛇正游过来。它露出黑叶猴所特有的前腭两枚尖利的獠牙,龇牙咧嘴啸叫:离我远点,不然我会咬碎你这把老骨头的!独眼老丑似乎挺委屈,蹲下身体垂下尾巴,表明自己没有要害血臀的意思。丹顶佛根本不相信这一套,仍耸立背毛大声咆哮恫吓。独眼老丑捶胸顿足,表现出蒙受不白之冤的悲痛表情。丹顶佛仍摆出激烈对抗的架势,独眼老丑哀哀地叫了数声,悻悻朝后退却,钻进一片灌木丛去了。

  也许是它错怪独眼老丑了,丹顶佛想,可它宁肯错怪千次,也决不大意一次。

  血臀的眼光追随着独眼老丑的背影,在丹顶佛怀里抡胳膊蹬腿,似乎在抗议妈妈的粗暴。看得出来,刚才血臀和独眼老丑已经玩耍了一段时间,彼此关系处得还挺融洽。不行,这太危险了,谁知道这老家伙安的是什么心哪。丹顶佛生气地在血臀脑壳上甩了一巴掌。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你再到处乱跑,总有一天会给大公猴们撕碎吃掉!血臀这才停止了胡闹。

  这以后连续好多天,独眼老丑都像苍蝇见了血似的粘在丹顶佛屁股后面,用期盼的眼光默默注视它怀里的血臀,而血臀只要见到独眼老丑,便会兴奋得呜呜欢叫。丹顶佛要费老大的劲,才能把独眼老丑驱赶走,弄得丹顶佛忐忑不安,心力交瘁。

  其实丹顶佛心里也明白,血臀一天天长大,幼猴天性活泼好动,老让小家伙藏在它的怀里肯定是行不通的。对于黑叶猴来说,三个多月大的幼崽已经可以下地活动了,需要寻找玩伴,需要接触社会,经风雨,见世面,以适应群体生活。藏在妈妈的怀抱里,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假如长时间禁止小家伙与其他黑叶猴来往,很有可能会使它成为孤僻冷漠心理畸形的废物。

  怎么办?怎么办?

  丹顶佛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时间是个魔术师,或许能使互相陌生变得互相熟悉,或许能消除隔阂化解敌意,让大公猴们放弃杀戮的念头。

  这期间,丹顶佛只允许白胡子公猴接近它和血臀,它尽一只雌猴所能,竭力讨好并笼络白胡子公猴。建立感情的目的很明确,它希望一旦大公猴们对血臀露出杀机时,白胡子公猴能挺身而出进行援救。

  可不知为什么,丹顶佛心里总有一个疑问:到了关键时刻,白胡子公猴真能起到保护伞的作用吗?

 

【第四章:第一次围剿】

  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这天,云雾猴群到十几里外的一片椿树林采食嫩叶。途中突然下起瓢泼大雨,金腰带猴王不得不带领众猴退回溶洞。气温骤降,劳苦半日,不仅没吃到食物,还被冷雨浇得像落汤鸡,饥寒交迫,黑叶猴们各个垂头丧气,饿得哇哇直叫。

  绝壁间这个终年云雾袅绕的大溶洞,是云雾猴群的大本营,可丹顶佛从来就不敢跨进溶洞一步,生怕遭到围攻。它搂着血臀,躲在离大溶洞约百米开外的一棵松树下。过了一会儿,雨渐渐停了,阳光从云缝间筛落下来,像万支金箭洒向大地。丹顶佛正想抱着血臀去山腰那片树林采食嫩叶,突然听见公猴粗哑的吼叫声。声音嘶哑嘈杂,十分刺耳。它举目望去,溶洞口,金腰带猴王正与几只大公猴聚在一起,有的拍打胸脯,有的双脚跺地,有的手搭凉篷不怀好意地朝它所在的松树张望。在大公猴们兴奋的啸叫声中,金腰带猴王爬到一棵从石缝里长出来的小树上,将树枝摇得哗哗响,好像在挥舞一面战旗。

  丹顶佛晓得,大公猴们奇怪的举止,是黑叶猴社会一种出征仪式。它朝四周看了看,没有外族入侵的迹象,也没有天敌袭击的预兆。它心头一紧,产生一种预感,它最担心的大公猴们集体杀戮外族雄性幼崽的事就要发生了。它立即跳起来,迅速跃下陡峭的山岩,向山腰那片茂密的树林奔去。对于逃亡的猴子来说,树林是最好的藏身之处,可用大树做掩护,躲过血腥的追捕。

  果然不出它所料,它还没有爬下陡峭的山岩,金腰带猴王便怪声怪气吼了几声,率领四只大公猴,杀气腾腾追赶过来。

  在事情发生前,丹顶佛把拯救血臀的希望寄托在白胡子公猴身上,它与白胡子公猴之间有过亲密关系,怎么说彼此也有了点感情,感情是互惠动物的工具箱,它认为非常时期或关键时刻白胡子公猴应该会站出来保护它和血臀的。

  现在就是非常时期,现在就是关键时刻。

  丹顶佛注意观察了一下,白胡子公猴也是五只围剿它的大公猴之一;白胡子公猴并没有阻止这些公猴来追赶它,而是紧随在金腰带猴王身后,参与这场罪恶的追捕。

  它很失望,看来,白胡子公猴没有能力也缺乏胆量来公开保护它和血臀。它不能指望白胡子公猴,白胡子公猴不是一棵大树,而是一株芦苇,根本靠不住的。它要自己想办法化解这场生存危机。

  黑叶猴的性别差异虽不像亚洲象、非洲狮那般显著,但差别还是有的,母猴普遍要比公猴身材矮小半圈,力气也要弱一些。丹顶佛攀岩、爬树、跳跃的本领本来就要比那些大公猴逊色,再加上怀抱幼崽血臀,速度就更慢了。双方的距离越缩越短。

  不仅体力上对比很悬殊,大公猴能征惯战,战术上的优劣也很明显。狡猾的金腰带猴王将大公猴们分成两队,它自己带着两只大公猴直线追击,另两只大公猴从树林西侧迂回包抄,形成钳形夹击的态势。

  丹顶佛觉察形势严峻,再逃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被这些大公猴围住,抢走怀里的小宝贝。它蹿上一棵大青树,刚巧,树梢一根横权间有只树洞,里头铺着厚厚一层树枝和草丝。它爪子一掏,洞里竞扑棱一声飞出一对五彩绣眼鸟来。它急中生智,将树洞里的树枝和草丝掏出来,将幼崽血臀塞进树洞去,又撇了几扇树叶,将树洞遮盖住。然后,它将树枝和草丝裹成一团,用一只手臂搂在怀里,就像幼崽还在怀抱里一样,飞蹿到另一棵树上,拼命奔逃,尽量逃得离那棵大青树远些。

  为了迷惑那些大公猴,丹顶佛在奔逃途中,偶尔还低下头亲吻自己怀中那卷树枝草丝,就像在安慰自己的小宝贝别怕似的。
  山腰那片树林面积不大,丹顶佛刚逃到树林边缘,便被五只大公猴追上。它跳上一座蚂蚁包,尖声啸叫,一只胳膊紧紧搂着胸口那卷树枝草丝,一只胳膊猛烈挥舞,做出殊死抵抗状。五只大公猴将蚂蚁包围了起来。金腰带猴王在白胡子公猴肩上推了一下,意思是要白胡子公猴打头阵。白胡子公猴跳上蚂蚁包来,与丹顶佛四目相对,剑拔弩张地对峙着。

  丹顶佛怨恨的眼光逼视着白胡子公猴。你别忘了你曾经与血臀额头触碰,举行过认领养子的仪式,你怎么还好意思参加这场对我们母子的血腥围剿呢!白胡子公猴眼光缩了回去,脸上露出一丝愧疚的表情,伸出爪子想来抓丹顶佛,可又迟疑着没有抓。啾。金腰带猴王在蚂蚁包下威严地啸叫,催促白胡子公猴赶快动手。白胡子公猴脸上“白鬓”瑟瑟抖动,露出左右为难的痛苦表情。突然,白胡子公猴凶神恶煞般地跨前一步来抓丹顶佛的胳膊,却一脚踩滑,像只大木瓜似的从蚂蚁包上滚落下去。落地后,白胡子公猴用三条腿站立,另一条后腿弯曲起来,哇呵哇呵叫唤,那是在报告金腰带猴王:我真倒霉,我滑了一跤,脚崴着了,不能走路了。

  一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猴,在不足两米高的蚂蚁包上跌伤腿,鬼才会相信呢!丹顶佛明白,白胡子公猴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两边都不得罪。真是只老滑头。

  丹顶佛现在算是看清楚了,白胡子公猴虽然在云雾猴群排行第二,但一把手与二把手差别是很大的,与金腰带猴王相比,白胡子公猴权力极小,甚至惧怕金腰带猴王,根本不敢违背金腰带猴王的旨意,永远也不会犯上作乱,绝不会为了一只雌猴公开站出来制止金腰带猴王的淫威。真应了一句俗话:感情是脆弱的,利益才是永恒的。幸亏它急中生智将血臀藏匿在树洞了,要不然的话,血臀今天就要遭殃了。

  背信弃义的无赖,我算是瞎了眼,把感情献给了一堆臭狗屎!

  金腰带猴王大概也看出白胡子公猴在耍滑头,朝白胡子公猴狠狠瞪了一眼,自己亲自出马,嗖的一声蹿上蚂蚁包,一把攥住丹顶佛的胳膊,狠狠拧扭。金腰带猴王力气颇大,扭得丹顶佛骨头都要碎了,痛得尖叫起来。

  哎哟,你要把我的骨头拧断了呀,你想制造一只独臂猴吗?

  金腰带猴王拼命拉扯,将丹顶佛从蚂蚁包上拽了下来。另外三只大公猴一拥而上,对丹顶佛拳打脚踢。

  丹顶佛寡不敌众,被摔倒在地,搂在怀里的东西也被抢了去。金腰带猴王抖散战利品,才发现竟然是树枝和草丝,一只报废的鸟窠!大公猴们气得哇哇大叫,金腰带猴王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暴跳如雷,将那只倒霉的鸟巢撕扯得稀巴烂。

  丹顶佛虽然被殴打得皮开肉绽,但心里挺得意,它用聪慧的头脑粉碎了众公猴的围剿,使宝贝血臀躲过了一场劫难。

  它高兴得太早了,金腰带猴王毕竟老谋深算,比它想象的要狡猾多了。

  金腰带猴王眼珠子转了转,按丹顶佛刚才奔逃的路线,原路返回,一面走一面做嗅闻状,其他几只大公猴也依萌芦画瓢,跟在后头寻找着什么。遇到大树,金腰带便会指使一只大公猴爬上去,在树冠搜寻一番;遇到岩缝石洞,便鱼贯而入看个究竟;遇到灌木丛,也有公猴钻进去东张西望。

  丹顶佛的心又陡地提到了嗓子眼,它明白,金腰带猴王识破了它的调包计,正在搜寻被它藏匿起来的幼崽血臀。


  大公猴们终于来到丹顶佛藏匿血臀的那棵大青树,也许是闻出了什么蹊跷,也许是觉得这棵枝繁叶茂的大青树嫌疑最大,猴王金腰带亲自爬到树冠上去查看,其他几只大公猴也跟着爬了上去,就像梳理背毛时寻找虱子一样认真地翻看每一片树叶。

  丹顶佛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凡只如狼似虎的大公猴在一棵大青树上寻找,即使藏一枚小小的核桃也会被找出来的,更何况是一只幼猴呢!血臀小命休矣,它绝望地想。

  可奇怪的是,几只大公猴在大青树冠上折腾了一番,好像一无所获,只是折断了许多树枝枝,撒落了许多树叶,悻幸地退下树来,又往别处寻找去了。

  天快黑了,金腰带猴王和四只大公猴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大溶洞睡觉去了。丹顶佛赶紧奔到那棵大青树下,一溜烟嗖嗖嗖爬上树冠,找到五彩绣眼鸟的窝。遮盖树洞的枝叶早已被掀掉,黑黝黝的洞口赫然暴露在外,好像已经被猴爪掏过好几遍了,几缕草丝挂在洞口,随风飘摇。它将猴爪伸进树洞内,空空如也,冰凉冰凉,根本没有生命存在的迹象。它双眼发黑,差点从树上栽下来。是的,它刚才看得很清楚,金腰带猴王并未搜出血臀,但丛林任何时候都危机四伏,也许是被山豹叼走了,也许是被蟒蛇吞吃了,也许是被金雕抓去了……早知道这样,它不该自作聪明将小宝贝单独留在树洞里的。

  痛失爱子,它凄凉地哀啸着,咚咚咚咚,用脑袋撞击树干。

  天渐渐黑了,丹顶佛仍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突然邻近一棵树上,传来同类的啸声,还有幼猴的呢喃。仔细分辨,好像是血臀的叫声。它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幻听幻觉。掐掐自己的大腿,那声音依然随风传来。森林之夜静悄悄,听得真真切切。它趁着月色,跳到毗邻的大树,哦,原来是独眼老丑怀抱着血臀,躲在茂密的树叶里。

  母子相聚,抱头亲吻

  丹顶佛不难想象,当金腰带猴王开始围攻它时,独眼老丑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它没有能力制止这场残酷的杀戮,便只有悄悄尾随在五冗只杀气腾腾的大公猴后面,见机行事;当丹顶佛的掉包计被金腰带猴王识破,遭到毒打时,独眼老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足恨自己没有三头六臂把大发淫威的五只大公猴打得落花流水;当金腰带猴王在树林里搜寻时,独眼老丑抢先一步爬上大青树,悄悄将血臀抱走了。

  宝贝失而复得,丹顶佛喜出望外。

  它给嗷嗷待哺的辰饱理奶,然后在月光下替独眼老丑整饰皮毛,以表达感激之情。独眼老丑身边没有母猴陪伴,也没有同性伙伴,体毛邋遢,沾了许多树浆草汁。丹顶佛用指爪梳理,用唾液护洗,用牙齿啃咬,给独眼老丑整饰乱得像荒草似的皮毛。它当然记得,半个月前当它一觉醒来发现血臀在与独眼老丑玩耍时,曾粗暴地对独眼老丑吼叫谩骂。现在看来,是它错怪独眼老丑了。独眼老丑确实喜欢血臀,绝不会伤害血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猴心啊!它怀着深深的歉疚,用心替独眼老丑整饰皮毛。

  独眼老丑还是头一次享受年轻貌美的异性替自己整饰皮毛,如此温柔,如此周到,如此贴心,不仅使它肮脏邋遏的皮毛变得整洁干净,亦使它孤独枯萎的心灵变得温暖滋润,这般舒服,这般惬意,这般销魂,令它终生难忘。它抱起血臀,紧紧贴在自己心窝上,用舌头深情地亲吻血臀的额头,对于黑叶猴而言,这是一种宣誓,这是一种承诺,要用鲜血和生命来保护这只幼猴!

  丹顶佛相信独眼老丑的宣誓和承诺是发自内心的,唉,要是独眼老丑是云雾猴群的猴王就好了,它们母子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事实却是不可能的。独眼老丑在云雾猴群中地位很低,又老又丑,属于不起眼的小角色。人微言轻,猴微也言轻,这种宣誓和承诺也就无足轻重了。

 

【第五章:同情转化为友情】

  说实话,丹顶佛与雌猴药妞建立友情,开始时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纯粹出于一种同情。
  那天下午,丹顶佛躲在紫荆丛里给血臀喂奶。血臀吃饱后,吵着要下地玩耍,埘顶佛探头朝溶洞张望,金腰带猴王和儿只凶悍的大公猴散落在洞口的岩石上,正在打瞌睡,没有什么危险迹象,它便让血臀下到地上去。血臀在灌木丛蹒跚学步,笨拙地扑捉一只贴着草地飞行的红蜻蜒。虽然金腰带猴王在几百米开外的溶洞口打瞌睡,但丹顶佛仍不敢掉以轻心,跟在血臀身后,耳听四方跟观八面,以防不测。突然,它发现前面一丛斑茅草里,抖抖索索伸出一只黑色猴爪来,抚摸血臀的脑袋。丹顶佛大惊失色,立即蹿跳过去,将自己的身体挡在血臀和那只来历不明的猴爪之间,然后刷地拨开斑茅草。草丛背后显出原形:原来是躲着一只名叫药妞的雌猴!

  药妞牙口十岁,属于中年雌猴。这是一只苦命的雌猴,半年前自己所在的猴群因瘟疫而解体,它带着一只刚出生仅两个月的名叫毛毛的幼崽投靠云雾猴群。不幸的是,毛毛是只小雄猴,命运便由此滑向了苦难的深渊。在一个凄风苦雨的黄昏,在罗梭江边一块莲花状矾石上,金腰带猴王带着几只凶悍的大公猴,强行从药妞怀里抢走正在吃奶的毛毛,不顾药妞的苦苦哀啸,残忍地将毛毛撕碎吞食。药妞守在毛毛遗骸前,不吃不喝,悲泣了三天三夜。

  这以后,药妞变得怪怪的,只要见到别的幼猴,就想伸手去抱。而那些幸福妈妈,大约是出于忌讳,嫌药妞不吉利,大都拒绝让药妞来抱自己的小宝贝。明的不行,药妞就来暗的,躲在树丛或岩石背后,趁带崽的母猴疏忽之际,突然蹿出来抱住幼猴亲吻。幼猴喊爹哭娘,母猴怒火冲天,追着药妞厮打,闹得乌烟瘴气。几次三番后,药妞成了云雾猴群最不受欢迎的猴,走到哪里都会遭到呵斥和驱赶,就像是会带来灾难的瘟神一样。但药妞恶习难改,仍不断骚扰幼猴,引发动乱,其结果是它三天两头被别的母猴打得鼻青脸肿。

  命运在药妞身上烙下了罪孽的印记。

  当丹顶佛拨开斑茅草的一瞬间,药妞呀地发出一声惊骇的啸叫,两只前爪抱住脑袋,身体蜷缩成球形,做出一副准备挨打的姿态来。

  要是换了别的带崽的母猴,会不由分说扑上去,拳打脚踢将药妞赶走的。这是一只晦气缠身的雌猴,遭到驱逐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事实上,丹顶佛拨开斑茅草看见药妞的第一个反应,也想使用暴力将对方撵走。撇开药妞悲惨的身世不说,光看形象就大有问题。药妞头顶那束冠毛瘪塌塌地倒伏在后脑勺,浑身皮毛灰扑扑毫无光泽,眉毛倒挂在额际,眼睛布满眵目糊,永远是一副含悲蒙冤的苦相。与这样的倒霉猴交往,当然是一件很忌讳的事,生怕沾染了晦气。

  可丹顶佛刚要动粗,又及时将爪子缩了回来。一种同命相连、同病相怜的情感在心底滋生。它与它的命运是完全相同的,它的今天极有可能就是它的明天。要是它疏于防范或稍有不慎,宝贝血臀也会被残暴的大公猴们撕碎吞食,它也会万念俱灰整日以泪洗面,陷入与药妞同样悲惨的境地。同是天涯沦落猴,相逢何必曾相识。它有什么资格去嫌弃药妞?它又怎么能忍心去驱赶药妞?

  药妞之所以在云雾猴群像过街老鼠一样到处遭到呵斥和驱逐,主要是因为它偷偷摸摸去搂抱别的母猴所生的幼崽。在其他猴看来,这是一种怪僻,是一种变态,是一种不怀好意的染指,是一种居心叵测的觊觎。但丹顶佛却觉得药妞的行为是可以理解并值得同情的。一个好端端的母亲,爱子突然夭折,而且是被活活撕碎吞吃掉,当然会有撕心裂肺的痛楚,当然会有刻骨铭心的思念,当然会恍恍惚惚做出一些不合常规的举动,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药妞的小宝贝死了,但药妞的母爱并没有终止,想要把这深情的母爱转移和寄托到别的幼崽身上,也是符合情理的啊。想到这一点,丹顶佛的心软了,它不再横眉竖眼,而是变得和颜悦色。惺惺惜惺惺嘛。

  哦,你别像贼似的偷偷摸摸,你若实在想抱抱我的血臀,那就光明正大地走过来,大大方方地向我请求,我或许能满足你的愿望!
  药妞忐忑不安地从斑茅草背后走出来,还是一副随时准备挨揍随时准备逃窜的可怜相,却克制不住内心的极度向往,伸出颤抖的双臂,来抱血臀。丹顶佛把脸转到一边去,假装没有看见,其实是一种默许。唉,它和它是一根藤上结的两枚苦瓜,苦不帮苦谁帮苦,能帮就帮一把吧,就算是行善积德。

  一旁传来欷欺声。传来血臀的呼叫声。丹顶佛扭头看去,药妞把血臀搂在怀里,激动得浑身觳觫,在血臀身上狂亲乱吻,鼻涕口水涂得到处都是。或许是因为陌生而害怕,或许是搂抱得太紧怪难受的,或许是鼻涕口水涂在身上不舒服,血臀踢蹬挣扎呜呜叫唤。

  你发疯啦,你会把我的宝贝勒死的,松松你的胳膊,让我的血臀喘口气;你应该学会温柔,你再这般粗鲁,你永远也别想再抱我的血臀了!

  丹顶佛不得不出面干预,把血臀从药妞的怀里夺了过来。

  药妞匍匐在地,一步一揖爬了过来,抱住丹顶佛的脚,舔吻脚掌和脚背。脚掌在地上踩踏,又在树上攀登,沾满泥灰树浆,脏兮兮的,有点恶心呢。但药妞却不嫌脏,热烈而狂野地亲吻,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表达感激之情。丹顶佛真有点感动了,重新将血臀递给药妞。

  安慰一颗破碎的心,也是一件很美丽的事情。

  这以后,药妞便像影子似的追随丹顶佛,一有机会便来搂抱血臀。这个苦命的雌猴,似乎把全部的母爱都转移到了血臀身上,悉心替小家伙整饰皮毛,清理身上的扁虱和跳蚤。血臀已有半岁龄了,除了吃奶,已开始学吃嫩叶和昆虫。药妞只要找到鲜美可口的食物,如一簇嫩叶或两只蚂蚱,便会兴高采烈地跑来找血臀,自己舍不得吃,非要塞给血臀吃不可。

  在严寒中苦熬的生命,稍稍给一点温暖,便会一辈子铭记在心;在沙漠中的长途跋涉者,随便给几滴清水,便会感恩戴德永志不忘。丹顶佛相信,药妞已经把血臀当做它自己的孩子了。

  情感替代,爱心转移,忘却痛苦,重新生活,这也是很正常的啊。

  有时候,看着药妞全神贯注地爱抚血臀,看着血臀亲密无间地与药妞玩耍嬉闹,丹顶佛未免心里酸溜溜的,生出些许嫉妒。母爱也是自私的,说心里话,它不想让别的母猴来分享这甜蜜的母子情。可它克制住了排斥心理,容忍药妞第三者插足,挤进它和宝贝血臀的两人世界,它是这么想的,多一个帮手, 自己的幼崽血臀多一份关爱,多一重保护,减少被大公猴们伤害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药妞是黑叶猴社会杀戮外族雄性幼崽这条残暴法律的受害者,理所当然会同情它和血臀的遭遇,是它的天然同盟者,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一旦发生大公猴们抢夺血臀的事,一定会与它同心同德同仇敌忾对付居心叵测的大公猴们,对此它深信不疑。

  可后来发生的事,却证明它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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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黑叶猴》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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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摆脱骚扰】

  丹顶佛决计与独眼老丑疏远关系,换句话说,不愿再理睬独眼老丑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雄黑叶猴都是一个德性,都喜欢趁人之危占雌猴的便宜!

  那是一个春风和煦的黄昏,天气暖洋洋,猴心暖洋洋。丹顶佛谨慎地抱着血臀,绕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享受这难得的清静。独眼老丑像个地下工作者,躲躲藏藏地跑过来,拿了几颗野板栗,逗血臀玩耍。最后一抹晚霞从山峰消失,夜色渐渐染黑了大地;一轮明月挂在树梢,给灰白的岩石涂抹上一层耀眼的银光。夜色多么好,令猴心神往。独眼老丑将那几颗野板栗剥给血臀吃了,便讪讪地来到丹顶佛面前,弓背缩肩,猴爪在身上胡乱搔痒,嘴里哼哼唧唧发出乞求声。丹顶佛晓得,独眼老丑是在求自己帮它整饰皮毛。

  说实话,丹顶佛并不乐意替独眼老丑整饰皮毛。在黑叶猴社会,整饰皮毛绝非单纯的打扫卫生,而是重要的情感交流,体现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只年轻雌猴,给一只衰老的、破相的、在群体中排序最末等的公猴整饰皮毛,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再说了,独眼老丑身上肮脏邋遢,有一股陈腐的体臭,令它反胃作呕。假如不考虑其他,仅仅从感情上说,它恨不得让独眼老丑滚得远远的,永远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可它强忍住内心的厌恶,还是动手替独眼老丑整饰皮毛。它是只苦命雌猴,它没有资格任性,它只能委曲求全。独眼老丑曾救过血臀的命,以后遭遇危难,也还要指望独眼老丑出手相助,为了心爱的血臀能平安存活下来,它没有其他选择,只有替独眼老丑整饰皮毛。

  刷刷刷,翻开杂乱的毛丛;嚓嚓嚓,揩去肮脏的尘土;咔咔咔,咬杀可恶的寄生虫!

  丹顶佛机械地忙碌着,想快些完成这一项非完成不可的枯燥乏味的工作。

  终于,整饰皮毛接近尾声,可以打发独眼老丑离去了。丹顶佛最后梳理了一遍独眼老丑头顶那丛冠毛,缩回猴爪,蹲坐下来。这是黑叶猴常用的肢体语言,表示整饰皮毛已告结束。您请便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按照惯例,这时候独眼老丑会感激地朝丹顶佛鞠躬作揖,带着惬意满足的神态离开此地。奇怪的是,这一次独眼老丑却没有向它鞠躬作揖,而是围着它转圈,好像舍不得离去。突然,独眼老丑跳过来,按住它的肩,另一只猴爪在它腰部的皮毛间抓挠,意思很明显,是要给它整饰皮毛。

  独眼老丑指爪触碰到丹顶佛身体的一瞬间,丹顶佛感觉就像一条毛毛虫爬到身上来了,它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本能地闪跳开去。不不,我不需要你来替我整饰皮毛。独眼老丑对丹顶佛的拒绝竟然视而不见,趋前几步又做出要给它整饰皮毛的姿态来。丹顶佛再次跳闪开,龇牙咧嘴,表示不高兴。让一只谁也瞧不起的残疾公猴替自己整饰皮毛,这无疑会降低自己的身价。再说了,面对一只衰老丑陋的公猴,它一点感觉也没有,一点兴趣也没有。假如它让独眼老丑来替自己整饰皮毛,绝不会是美妙的精神享受,一定是苦不堪言的一种酷刑。对不起了,我只能把你的好心当驴肝肺了。

  独眼老丑脑袋深深垂了下去,好像挺难过的样子。唉伤心总是难免的。

  可三秒钟后,独眼老丑突然怪啸一声,头猛地抬了起来,头顶那束冠毛本来像倒伏的野草,这时一根根竖直起来,一副怒发冲冠的可怕模样,身上的猴毛也跟着恣张开来,身体像充气的球一样膨胀,那只独眼像只大萤火虫,闪烁着绿莹莹的光。丹顶佛吓了一跳,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

  独眼老丑扑过来了,动作快疾如风,丹顶佛躲闪不及,被揪住了胳膊。独眼老丑一只猴爪在它身上乱摸乱抓,完全没有章法,就像在与敌人打架。这哪里是在整饰皮毛哟,简直就是在行暴施虐嘛!
  更让丹顶佛气得要晕倒的事发生了。独眼老丑突然间用前爪掐住它的后脖颈,粗鲁地将它按在地上,就要跨到它的背上来。

  醉翁之意不在酒,名曰整饰皮毛,其实是实施性骚扰。非分之想,积蓄已久;欲火中烧,丧失理智。这种下三滥的公猴,为了得到交配机会,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发情期的公猴都是可怕的疯子。

  丹顶佛气不打一处来。它曾经是布朗猴群最受宠爱的王妃,地位最高的雌猴。要是在布朗猴群里,像独眼老丑这样的老瘪三,连替它清扫粪便都不配。它能克制住心理上的鄙夷和生理上的厌恶,给独眼老丑整饰皮毛,已经是最大的奉献了。独眼老丑竟然还不满足,还想得寸进尺,真是蛤蟆想吃天鹅肉!它奋力挣扎,推搡踢蹬,把独眼老丑从自己背上掀翻在地。

  捆绑不成夫妻。强扭的瓜不甜。玫瑰是有刺的。动物界也有正当防卫。

  独眼老丑还不死心,继续无耻地纠缠,还张嘴露出两枚浊黄的獠牙,做噬咬状,企图用暴力逼迫丹顶佛就范。

  委曲求全是有限度的,超出了底线,那就对不起了,只有针尖对麦芒进行抗争了。

  丹顶佛瞅准机会,在独眼老丑的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吱,传来皮肉被牙齿撕裂的轻微声响。独眼老丑惨嚎一声,从丹顶佛身上跳开去。

  这一口咬得很重,丹顶佛嘴唇沾满猴毛,舌尖尝到咸津津的血。

  独眼老丑从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咒骂声,蹲在丹顶佛面前,长长的尾巴刺向天空,龇牙咧嘴,摩拳擦掌,跃跃欲扑。

  丹顶佛也不示弱,全身猴毛恣张开来,剑拔弩张,严阵以待。

  我一直以为你与其他大公猴不一样,你是真心喜欢血臀,在无私地帮助我们苦命母子。算我瞎了眼,你跟那些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混账大公猴没什么两样。狐狸的尾巴是藏不住的,今天你终于暴露出你的庐山真面目了。你喜欢血臀是假,想要占我的便宜是真。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尊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太过分了吧!

  丹顶佛决心抗争到底。宝贝血臀固然重要,它的尊严也不容侵犯。不错,独眼老丑曾救过血臀的命,可它也投桃报李,多次替独眼老丑整饰凌乱的皮毛。它得到了,它也付出了,这是公平的交易。它已不欠它的了。它有许许多多拒绝的理由。它是带崽的母猴,从生物钟角度讲,它也讨厌与公猴发生这层关系。它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它把自己奉献给某只公猴,某只公猴便会心无旁骛地与它同甘苦共患难。白胡子公猴给了它深刻的教训。现在它懂了,社会生活诸多关系中,雌雄间这层关系,是最脆弱的关系,是最靠不住的关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它可不愿在同一个地方跌第二跤。它并不畏惧独眼老丑.这家伙虽然是公猴,却年老体衰,生命的烛光风雨飘摇,真要搏斗起来,它相信自己不会输得很惨的。连谁也瞧不起的独眼老丑都敢来欺负它,它若忍气吞声屈从淫威,它以后还怎么在云雾猴群立足呀!

  它低声咆哮,做出殊死抗争的姿态。

  独眼老丑怔怔地望着它,神情急遽变化,头顶那片竖直的冠毛耷拉下来,身上恣张的猴毛也像含羞草一样闭谢合拢,眼睛里的绿光渐渐黯淡,咬牙切齿的脸蒙上一片苦涩,整个身体迅速萎瘪下去,像只脱水柠檬一样越缩越小。突然,它凄凉地长啸一声,刺向天空的尾巴訇然倒塌,像遭受了重大打击似的,伛背缩肩,掉头离去。

  以后再发生大公猴袭击事件,独眼老丑再也不会出手援助了,丹顶佛悲哀地想,老东西没能达到卑鄙的目的,便会由爱生恨,说不定就会由庇护者而转变成迫害者,与金腰带猴王及其他几只凶悍的大公猴同流合污,共同来迫害它们母子。

  天哪,难道它的宝贝血臀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吗?

 

【第七章:以死相救】

  假如血臀不要那么顽皮地用树枝去抽打水面,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来,这场血腥的围剿或许是可以避免的。
  那是一个平静的下午,猴群在一条名叫紫花箐的山沟里找到一大片野芭蕉树,正是春末夏初时节,蕉叶青翠欲滴,婆裟曼舞,枝丫间垂吊着一只只硕大的紫红花蕾。鲜嫩的芭蕉花是黑叶猴的传统美食,猴们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金腰带猴王率先进食后,众猴一拥而上,争相采撷。这片芭蕉林很大,绵延两三里,食物挺丰盛,每只黑叶猴都可以放开肚皮吃个痛快。太阳偏西时,所有黑叶猴都吃得肚儿溜圆,心满意足。金腰带猴王打着饱嗝,带领猴群前往臭水塘。

  臭水塘是亚热带森林特有的景观,散落在喀斯特地貌特征的箐沟或洼地,水里含有丰富的盐分和天然矿物质,是许多动物经常光顾的地方。

  这是黑叶猴群一项重要的日常活动。黑叶猴是生活在亚热带密林里的猴类,栖息于山巅,觅食于幽谷,活动量大,加上天气炎热,汗流得多,必须隔几天就到臭水塘饮盐碱水,以补充体内大量消耗的盐分。

  臭水塘静悄悄,清澈的水面像块蓝玻璃,在阳光下反射出绚丽的光斑。几只金凤蝶在水塘边的花丛中飞舞,在翠绿树林里画出一道道金色流韵。

  猴们蹲在水塘边,用猴爪掬起水珠,用舌尖慢慢吮吸。

  丹顶佛不敢挤到猴多的地方去,而是抱着血臀绕到水塘对面,钻进茂密的芦苇丛,也悄悄享用咸咸的盐碱水。避人耳目,尽量减少抛头露面,是消除危机的最佳策略。

  饮水时,丹顶佛将血臀放在地上。

  也许是水面上飞舞的金凤蝶吸引了血臀的视线,也许是想做点别出心裁的游戏,血臀趁丹顶佛埋头饮水之际,淘气地从丹顶佛身边溜走了,钻出芦苇丛,来到无遮无拦的水塘边,捡起一根树枝,便去追打贴着水面飞舞的一只金凤蝶。它当然打不到金凤蝶,树枝抽打在水面上,蓝玻璃似的水面破碎了,噼噼啪啪,溅起一片片晶莹的水花。在静谧的森林里,水花四溅的声音格外刺耳,传得很远很远。

  一瞬间,丹顶佛觉得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紧张得几乎要晕倒。它胆战心惊地透过芦苇缝隙望去,水塘对面,一块蘑菇状大卵石上,金腰带猴王被树枝抽打水面的声音所吸引,正瞪大眼睛观察是怎么回事。那壁厢,血臀仍高扬着树枝又要朝水面抽打。丹顶佛惊醒了,飞蹿过去,一把夺走血臀手中的树枝,想把小家伙拽进茂密的芦苇丛里来。但已经迟了,金腰带猴王搜寻的眼光落到血臀身上,腰间那圈金色的猴毛恣张开来,腰围突然间扩大了一圈,努力表现出魁伟神勇来,然后站在蘑菇状大卵石上,起立,蹲下,又起立,又蹲下,嘴里发出威严低沉的啸叫。

  附近一只大公猴,似乎接受了某种旨意,随即模仿金腰带猴王,在原地一上一下蹦哒。丹顶佛晓得,这是一种即将采取特别行动的准备仪式,是围攻的先兆,是杀戮的信号。又有两只大公猴也参与到这种奇特的仪式中来,上下蹦挞低沉啸叫,营造出一种恐怖氛围。

  丹顶佛来不及多想,立刻抱起血臀,仓皇奔逃。

  几只大公猴,跟随着金腰带猴王,沿着水塘边缘不规则的曲线,兵分两路朝丹顶佛包抄过来。

  丹顶佛在灌木丛左绕右转,向莽莽林海逃窜。金腰带猴王似乎特别擅长追捕逃犯,眼睛看得清,耳朵听得明,鼻子嗅得灵,无论丹顶佛怎么改变方向,也无法甩脱可怕的追逐者。追捕者与逃亡者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不一会儿,大公猴们便把丹顶佛堵在箐沟深处一个名叫蝴蝶泉的地方。这是一条绝路,三面都是陡峭的山峰,唯一的出路已经给大公猴们封锁。黑叶猴是岩栖动物,习惯在悬崖峭壁攀爬,丹顶佛是能够抱着血臀爬上山峰去的。问题是,在光秃秃的没有草木遮蔽的绝壁上,追捕者很容易发现目标。再者,它负重攀登,速度肯定比那些空手追赶的大公猴们慢得多,逃不到山顶就会被擒捉住的。怎么办,如何脱身?它觉得自己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就在这时,蝴蝶泉边一座驼峰状磐石背后,闪出个猴影来,轻轻朝丹顶佛叫了一声。丹顶佛先是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是杀气腾腾的大公猴赶到它前面进行拦截了,但仔细一看,原来是雌猴药妞,惊骇的心这才平稳下来。药妞伸出一只前爪,做出一个迎候的姿态来。丹顶佛急中生智,脑子一激灵,突然想出一条金蝉脱壳之计来。把宝贝血臀交由药妞看护,躲藏在驼峰状磐石后面,它把追赶的大公猴们引到山顶上去,血臀不就能安全地脱险了吗?这个办法与上次将血臀藏进鸟巢的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又比上次更稳妥更安全更有把握成功,值得一试!

  没有时间容丹顶佛多想,它立刻就将血臀塞进药妞怀里,不用交代也不用叮咛,药妞心领神会,抱起血臀倏地躲进驼峰状磐石背后去了。
  此刻要救血臀,雌猴药妞是最佳人选,对此丹顶佛深信不疑。药妞的儿子就是被这些凶悍的大公猴们撕碎吞食的,药妞就是因为爱子惨遭不幸而陷入猴不猴鬼不鬼的悲惨境地的,药妞是黑叶猴社会残害外族雄性幼猴这条残暴法律的受害者和牺牲品。毫无疑问,药妞苦大仇深,切齿痛恨这些飞扬跋扈没心没肝的大公猴,斗争的意志当然会十分坚决。丹顶佛坚信,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药妞都会义不容辞地与大公猴们抗争到底,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来保护血臀的。

  丹顶佛仍装出怀抱幼猴的模样,吃力地在悬崖上攀登。为了迷惑那些大公猴,它在一丛灌木里捣鼓了一下,好像是在密匝匝的枝叶间藏起了一个秘密,路过一条岩缝,又伸出猴爪在里头掏挖了几下,似乎是在岩缝里玩了个什么名堂。它是要吸引大公猴们的注意力,尽量延长捉迷藏的过程,让药妞有充分的时间带着血臀逃出大公猴们的视线,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金腰带猴王和几只大公猴果然上当,经过药妞藏身的那座驼峰状磐石时,丝毫没有引起怀疑,也没有停顿和逗留,与那座驼峰状磐石擦肩而过,急急忙忙盯着丹顶佛的背影追赶。当追到丹顶佛捣鼓过的灌木丛时,几只大公猴钻进去哗啦哗啦将灌木踩平了,费了很大劲,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当追到丹顶佛掏挖过的那条岩缝时,又有几只大公猴在岩缝里胡掏乱挖,累得满头大汗,仍然是捕风捉影。

  丹顶佛暗暗高兴。哦,它已赢得了足够的时间,此时此刻,药妞肯定已经悄悄离开了驼峰状磐石,离开了蝴蝶泉,躲到一个大公猴们看不见影儿、听不到声音也闻不到气味的山旮旯里去了。

  陡峭的山坡上,大公猴们展开了一场注定是什么也得不到的围追堵截。

  丹顶佛轻松地在陡坡上跳跃攀爬。血臀脱险了,它所有的担心烟消云散。它也晓得,最终它会被金腰带猴王所率领的大公猴们抓住,发现血臀已从它怀里不翼而飞,肯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把它毒打一顿。但只要血臀平安无事,它愿意受任何皮肉之苦。

  突然,蝴蝶泉畔传来一声嘶哑的猴啸,声音颤颤抖抖,透出几分凄惨几分恐怖。金腰带猴王停止追撵,扭头张望。其他几只大公猴也驻足回身观看。丹顶佛好生奇怪,也停了下来,朝猴啸方向望去。它看到了这辈子最让它难以置信的事:

  雌猴药妞两只前爪托举着血臀,站立在那座驼峰状磐石顶上!

  不不,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丹顶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是自己太紧张了,产生了幻听幻视幻觉。它想,药妞是与它同样遭遇的难友,同仇敌忾,也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没有任何理由要出卖它的。再说了,药妞将全部的母爱都转移到血臀身上,不是生母胜似生母,怎么会舍得将血臀暴露在杀气腾腾的大公猴们面前呢?肯定是自己看花眼了。也有可能自己正在做梦。

  可是,可是……为什么金腰带猴王和大公猴们脸上都出意外的惊喜呢?它使劲扯自己头顶那片丹红色冠毛,确确实实有痛的感觉。它不是在梦里,而是在现实生生活中。呦欧--药妞继续发出凄惨的啸叫,并晃动擎举在头顶的血臀。药妞的脸皱得像枚苦瓜,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仿佛是在忍痛割爱奉献祭品。血臀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小的心灵感受到危险,四只细嫩的猴爪在空中惊恐不安地舞动,发出细弱的求救声。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这壁厢,金腰带猴王喜出望外地怪啸一声,率领几只大公猴转身朝那座驼峰状磐石扑去。

  丹顶佛只觉得两眼发黑,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浑身虚软得连站也站不稳了。它也想扑向驼峰状磐石去救血臀,可才走了两步,便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它离开驼峰状磐石的距离,比起金腰带猴王它们离开驼峰状磐石的距离来,要远出一大截,它就是插上翅膀也无法赶在这些大公猴前面到达驼峰状磐石。退一万步说,就算它能抢先到达驼峰状磐石,也于事无补的。它孤儿寡母势单力薄,根本无法大公猴们匹敌,它即使搭上自己的性命,也无法阻止大公猴们集体行凶。

  它束手无策,它完全绝望了。
  事情过去很久,它还是想不通,雌猴药妞为何在它引开那些大公猴后,不带着血臀趁机溜走,反而要爬上驼峰状磐石举起血臀招引大公猴们前去杀戮?它想得脑袋都要炸了,还是想不出药妞出卖它的理由。

  在云雾猴群,所有带崽的母猴,都讨厌药妞,都把它视为会带来灾祸的扫帚星,唯独它丹顶佛肯将自己的心肝宝贝让药妞亲吻拥抱。它一直以为,药妞对它感恩戴德,关键时刻会竭尽全力来帮它的。没想到,付出去的是慈悲和同情,换来的却是落井下石的陷害。它太愚蠢了,把药妞视为同盟者,没想到对方原来是卑鄙的帮凶。看来是它错了,药妞确实是个会带来灾祸的扫帚星。不是每个可怜者都值得同情的,往往是,可怜之猴自有它的可恶之处,可惜它觉悟得太晚了。

  横想竖想七想八想深想浅想,它仍想不出药妞为啥要把血臀交给这些疯狂的大公猴。或许,雌猴药妞因极度紧张而心理崩溃了,出现突发性的精神失常。不不,这不可能,当时杀气腾腾的大公猴们已经从驼峰状磐石边走过去了,危险渐渐远行,绷紧的神经理应松弛了。或许,雌猴药妞觉得这是献媚邀宠的好机会,把血臀交给大公猴们处置,自己就能改变谁也瞧不起的悲惨境遇。不不,这也不太可能,药妞还没愚蠢到这个地步,事实上,出卖朋友的卑劣行径,会使其受到更无情的唾弃,落到更悲惨的境地。

  或许只有一种解释勉强可以成立,那就是药妞想制造另一个苦命猴,药妞的毛毛被大公猴们撕碎吞吃了,整个云雾猴群就它承受如此悲惨的命运,它觉得很不公平。它想让苦难有个伴,将痛苦拆成两半,我分担一半,你也分担一半,看到别的雌猴遭受同样的丧子之痛,苦楚不再寂寞,灾难不再孤独,自己蓄满心头的痛就能得到有效的分流和缓解。

  贫穷会产生怨恨,悲苦会催生邪恶,这是至理名言。

  金腰带猴王赶到了驼峰状磐石下,开始攀爬这座磐石。雌猴药妞身体前倾,做出迎候的姿势来。丹顶佛发出撕心裂肺的啸叫,它明白,几秒钟后血臀就会落人这些残暴的大公猴手里。宝贝在劫难逃,它的心已经碎了。

  金腰带猴王已经蹿上磐石顶,伸手去接药妞递过来的幼猴血臀。就在这最后时刻,突然,驼峰状磐石的另一个侧面,闪出一个猴影来,飞快扑到药妞身上,抢先半步将血臀接了过来。丹顶佛仔细望去,那只突然蹿出来的抢在金腰带猴王前接走血臀的黑叶猴,瘦削的身体、杂乱的皮毛及头顶快秃谢的冠毛,原来是独眼老丑!

  但愿这是一个好强盗。

  金腰带猴王愣住了,几只充当帮凶的大公猴也惊呆了。

  独眼老丑趁机抱起血臀,从驼峰状磐石上一跃而下,迅速朝树林奔逃。金腰带猴王很快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气急败坏地率领一帮大公猴追了过来。

  丹顶佛当然希望独眼老丑能胜利大逃亡,最好是金腰带猴王在追逐过程中被藏在草丛里的藤葛绊一跤,摔个嘴啃泥什么的。遗憾的是,金腰带猴王不仅没有摔跤,追撵速度还挺快,其他几只大公猴也争先恐后赶了上来。独眼老丑没逃出多远,就被大公猴们围住了。丹顶佛看见,金腰带猴王冲到独眼老丑面前,龇牙咧嘴咆哮,用意很明显,是在动用猴王的权威逼迫独眼老丑交出怀里的血臀!

  独眼老丑在云雾猴群中地位排序在最末筹,堪称贱民,习惯逆来顺受,尤其在金腰带猴王面前,忍气吞声,从来不敢反抗。丹顶佛曾多次看见,独眼老丑正骑在树桠上采食叶子,金腰带猴王顺着树干走过来了,还离得十几米远呢,独眼老丑就猥琐地倒卷起尾巴,知趣地溜下树去了。

  有一次,独眼老丑在一棵桂花树下打瞌睡,树上突然掉下一只刚孵出两天、眼睛还没睁开的小苇莺,砸在它头上,把它砸醒了。原来,桂花树上有一只苇莺巢,春天繁殖季节,惯于玩偷梁换柱把戏的母杜鹃,将一枚寄生卵产在这只苇莺巢里,并顺手牵羊叼走了一枚苇莺卵,可怜的苇莺夫妻无法识别以假乱真的杜鹃卵,将亲生卵和寄生卵一起抱窝,经过漫长而又艰辛的孵化,雏鸟出壳了,小杜鹃的体形比小苇莺的体形要大得多,背部长有一个具有触觉的小突起,凭着一种排斥竞争对手的本能,当背部的突起触碰到小苇莺时,便条件反射地产生将对方抛出巢去的欲望,小杜鹃与生俱来便有这等本领,削尖脑袋钻到小苇莺身体底下,把小苇莺驮到或顶到巢边,再用力抛下巢去,以独享养父母的食物。掉在独眼老丑头上的小苇莺,就是被小杜鹃从鸟巢里排挤出来的牺牲品。

  对于独眼老丑来说,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夹肉馅饼。它喜滋滋地捡起还在挣动的小苇莺,这可算得上是一顿营养丰富的晚宴啊。它刚要往嘴里塞,逞然金腰带猴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贪婪而又霸道的眼光落到它手里的小苇莺上。它将胳膊反扭到背后,把夹肉馅饼藏了起来。金腰带猴王发一声威,身体像带着弹性地前后耸动,摆出跃跃欲扑的架势来。独眼老丑立刻就软了,害怕得浑身发抖,乖乖交出小苇莺。

  此时此刻,大公猴们将独眼老丑团团围住,金腰带猴王威胁恫吓,独眼老丑能抗得住吗?

  卑贱者在高贵者面前,很难直起腰、挺起胸、昂起头颅。

  但这一次,却出乎丹顶佛的意料,无论金腰带猴王如何咆哮,独眼老丑紧紧将血臀搂在怀里,毫无屈从的意思。扮演帮凶角色的大公猴们也凶狠地朝独眼老丑啸叫,独眼老丑虽然吓得身体像寒风中的树叶瑟瑟发抖,但仍没投降的表示。

  金腰带猴王勃然大怒,一个谁也瞧不起的老贩吻,竟然敢公开违抗它的旨意,实在是大逆不道!金腰带猴王扑了上去,动手抢夺独眼老丑怀里的血臀。独眼老丑四肢紧搂着血臀,长长的尾巴穿胯而过护在胸前,猴头也低垂下来,身体蜷成球状,把怀里的血臀保护得严严实实。金腰带猴王愈加恼怒,嘴里不干不净刻毒咒骂,一只猴爪揪住独眼老丑的冠毛,使劲往后扳拉,另一只猴爪伸向独眼老丑的颈窝,想把搂在怀里的血臀掏出来。

  独眼老丑起先还竭力躲避,看看实在避不开,也不知从哪来的胆量,在金腰带猴王手腕上啊呜咬了一日。也许是自卑情结在作怪不敢下狠劲去咬,也许是老年猴牙齿磨损得太厉害而不够锋利,也许是姿势别扭角度也别扭影响了噬咬功能,这一口其实咬得很肤浅,只咬掉一嘴绒毛,咬出几粒血珠,根本就没伤筋动骨。但金腰带猴王暴跳如雷,扑到独眼老丑身上,亮出一口结实犀利的牙齿,在独眼老丑肩上背上胡咬乱啃。那是猛烈无情的咬,真枪实弹的咬,夺命摄魂的咬,口口见血,皮开肉绽。

  你吃了豹子胆,竟敢咬猴王,这叫犯上作乱,理应千刀万剐!

  其他几只大公猴也跳将过来,助纣为虐,有的撕独眼老丑大腿,有的扭独眼老丑胳膊,你一拳我一脚,你一口我一爪,教训这个胆敢忤逆造反的老家伙。

  你快松手,交出怀里的异族小公猴,不然我们连你也一块儿吃喽!

  这伙凶悍的大公猴,随便挑出哪一只来,一对一单练,独眼老丑也肯定会落花流水。现在这伙大公猴一拥而上,独眼老丑根本无法招架。猴毛飞旋,血肉横飞,惨烈的哀号声不绝于耳。

  但独眼老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任凭大公猴们怎么施暴殴打,就是蹲在地上将身体蜷成球状,把血臀紧紧护在怀里。

  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打架,而是一场以多欺少血淋淋的残酷虐杀。

  不一会儿,独眼老丑浑身都是血,快变成一只血猴了。

  这时,廾琐佛已心急火燎赶到现场,它没有能力驱赶这伙施暴的大公猴,只有在旁边捶胸跺脚,发出锥心泣血的啸叫:

  --杀猴啦,救命啊!杀猴啦,救命啊!

  殴打声、尖啸声在寂静的树林里传得很远很远。

  所有的黑叶猴都被惊动了,从四面八方纷纷围拢来。殴打一个浑身是血已经奄奄一息并完全失去反抗能力的老猴,无疑是惨无猴道令猴发指的暴行。。更重要的是,在黑叶猴社会,同一个族群内,是不得滥杀无辜的,即使发生争执,只要一方缩紧肩膀垂下尾巴翘起屁股,做出认输乞降的姿态,另一方就必须停止攻击。这是维系族群内团结的一条重要规则。黑叶猴是存在等级制的社会,生性好动,个体之间免不了会发生磕碰和摩擦,假如没有族员之间不得杀戮这条禁忌,族群很快就会因为互相残杀而灭绝。显然,这伙大公猴触犯了禁忌。在一个族群内,触犯禁忌也就是触犯众怒。

  欧欧,呦呦;欧欧,呦呦。男女老少几乎所有的黑叶猴,都朝这伙心狠手辣的大公猴发出不满的啸叫。这只可怜的独眼老丑快要死了,你们还在咬,怎么一点猴性也没有啊!
  独眼老丑虽然遍体鳞伤,却仍紧紧搂抱着血臀。明摆着的,除非真的把它咬死,是不可能抢到血臀的。对于统治集团来说,当着众猴的面,虐杀一只残疾老猴,会失去猴心,是得不偿失的傻事。

  族群内不得虐杀的禁忌起了作用,众猴不满的啸叫声也起了作用,金腰带猴王大概也晓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悻悻地嚎了一声,鸣金收兵,带着那伙如狼似虎的大公猴撤离了。

  丹顶佛赶紧跳过去,真是惨不忍睹,独眼老丑蹲坐在地上,浑身上下有二十多处被咬破的创伤,不断往外冒着血,嘴巴里也涌出殷红的血沫,那只独眼不断翻白,处于半昏死状态。唯独手臂和腿,仍像钢圈铁箍似的把血臀圈在怀里。它哽咽着,呼叫着。独眼老丑吃力地睁开那只眼睛,看清是丹顶佛后,这才慢慢松开四肢。丹顶佛抱起血臀,小家伙安然无恙,只是胳膊被抓出两道血痕。

  围在四周的黑叶猴们都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奄奄一息的独眼老丑。

  突然,独眼老丑那只死气沉沉的眼变得流光溢彩,僵硬垂死的肢体也似乎恢复了生气与活力,它竟然爬了起来,展开双臂向丹顶佛讨要血臀。丹顶佛毫不犹豫地将血臀递了过去。独眼老丑接过血臀,将嘴角涌出来的血沫,涂抹到血臀身上;嘴角的血沫涂完了,又将自己创口还在流淌的血,涂抹到血臀身上。就像在为一件器皿上油漆一样,一遍一遍又一遍。这个血淋淋的异乎寻常的举动震撼了所有在场的黑叶猴,幼猴停止了吵闹,成年猴停止了走动,就连金腰带猴王也蹲在驼峰状磐石上表情肃然地凝视。四周一片静谧,空气中飘散浓浓的血腥味,显得庄严肃穆,

  这是一个神圣的仪式,独眼老丑在用鲜血表达最后的遗愿:我抱在怀里的幼猴,是我的血脉,是我的孩子,也是云雾猴群嫡传的后裔,请你们不要加害它!

  血臀浑身涂满了血,红彤彤的像个小太阳。

  突然,独眼老丑身体挺了挺,仰面倒地,四肢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了:

  它死了,它的血流干了。

  把族群内成员殴打致死,怎么说也是不光彩的事。金腰带猴王讪讪地啸叫数声,带领猴群离开臭水塘,回云雾溶洞去了。

  驼峰状的磐石旁,只留下丹顶佛、血臀和已经魂归西天的独眼老丑。

  血臀还小,不懂死亡的意义,还以为独眼老丑睡着了,爬过去使劲摇独眼老丑的胳膊,想让独且艮老丑起来与它一起玩耍。

  残阳如血,天地一片恐怖的红,像是给死者挂起的一幅巨大的灵幡;乌鸦暮归,翅膀剪断山风,剪断晚霞,呱呱呱聒噪的叫声,像是在为死者哭灵吊唁。

  天快黑时,山峰背后飞来一块乌云,落下一场阵雨。凄风呼啸,冷雨滴答。老天也有眼睛,老天也有感情,为弱势生命洒一把同情的泪。

  丹顶佛后悔极了,就在不久前,独眼老丑向它求爱,被它粗暴地拒绝了。为了摆脱纠缠,它甚至咬伤了独眼老丑的腿。当时独眼老丑被它赶走后,它以为独眼老丑会由爱生恨,从此以后不会再关心血臀的死活。事实却是,独眼老丑再次从狰狞的死神手里夺回了血臀。独眼老丑舍得为血臀献出自己的生命,甚至为了让血臀不再受歧视,舍得用血浆涂抹在血臀身上。这份情义,这份挚爱,不是父子,却胜似父子。它想起独眼老丑的身世,是一只年轻时就破了相的族群中最卑贱的公猴,一辈子没亲近过雌猴,一辈子没得到过交配机会,是个被爱情遗忘的角落。要是早知道会有今天这场危机,它或许不该如此绝情,在那个春风和煦的黄昏,将独眼老丑拒之门外。危难时刻见真情,它现在明白了,独眼老丑是真心爱它的,也是真心爱血臀的。独眼老丑是只真正意义上的好公猴。它很后悔,也很内疚,它很想表达深深的歉意,可惜独眼老丑再也醒不过来了。

  雨停了,天晴了,月亮升起来了。这是个有月晕的夜晚,银盘似的满月高悬在晴朗的夜空,四周是圈淡淡的光环。一只猫头鹰在芷夜空疾飞而过。远方传来山豹愤怒的吼叫。臭水塘边,不知是什么野兽经过,弄出稀里哗啦可怕的声响。一股夜风袭来,阴森森冷飕飕惨兮兮悲切切,丹顶佛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臭水塘是食肉猛兽经常光顾的地方,这儿太危险了,它拔了两把香茅草,盖在独眼老丑身上,也算是草草将其掩埋了,然后抱起血臀,朝山上那只云雾袅绕的溶洞走去。

  虽然云雾猴群几只凶悍的大公猴几次三番想要加害血臀,可丹顶佛还是要回到云雾猴群去。黑叶猴是群聚性动物,它无法离开群体单独生活,世界上也没有不排斥外族雄性幼猴的黑叶猴群,它别无选择,它只能带着血臀继续生活在云雾猴群中,与死神玩捉迷藏的游戏。

 

【第八章:讨好王妃】

  丹顶佛开始巴结讨好孔雀蓝王妃。与孔雀蓝王妃相遇时,它立即垂下尾巴,伏低身体,将屁股转向对方,做出只要对方愿意随时可以骑到自己背上来的姿势;这个姿势在猴子社会,表示自己比对方地位低,承认对方的地位比自己高。它像个幽灵一样,潜伏在孔雀蓝王妃周围,只要一有机会,看到孔雀蓝王妃独自待着,它便跑拢去,卖力地替孔雀蓝王妃整饰皮毛。得到好吃的,一簇翠绿的嫩叶或一只肥壮的树蛙,自己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给血臀吃,它总是立刻送孔雀蓝王妃手中。
  孔雀蓝王妃何许猴也?就是云雾猴群金腰带猴王的爱妃。

  说实话,丹顶佛这么做,内心充满委屈。在布朗猴群,它是尊贵的王妃,地位最高的雌猴,从来就是其他雌猴来巴结它讨好它。它身上痒痒了,只消扭扭肩膀,便有雌猴跳将过来,露出阿谀奉承的表情,为它整饰皮毛;它饿了,爬上树去,其他雌猴便会知趣地从树冠避让开去,把最佳的采撷嫩叶的位置让给它。突然间它从养尊处优的王妃,一下子沦为卑贱的女仆角色,社会地位巨大的落差,使它产生强烈的失落感。它的心在流泪,可脸上还要挤出谄媚的笑,个中滋味很难用语言表达。

  丹顶佛之所以要降尊纡贵,在孔雀蓝王妃面前扮演女仆的角色,目的是为了曲线救子。它晓得,虽然因为独眼老丑献出生命,它的小宝贝血臀躲过了劫难,但危机并未解除。血臀仍然是一只被云雾猴群最高权力机构判处极刑的死囚猴,不过是暂缓执行而已。现在,血臀身上还涂抹着独眼老丑的血,气味还在,颜色还在,记忆还在,金腰带猴王和那伙大公猴怕引起公愤,所以暂时停止了迫害。但独眼老丑生前地位卑微无足轻重,影响力不可能久远,随着时间推移,风吹雨淋,雾洗霜打,独眼老丑涂抹在血臀身上的血很快就会被稀释,颜色会褪尽,气味会飘散,记忆也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到了那个时候,罪恶的杀戮必将重演。要想使血臀真正摆脱死囚猴的阴影,唯一的办法就是由金腰带猴王颁发特赦令。换句话说,只有金腰带猴王站出来宣布血臀是云雾猴群的成员,血臀才算获得生存保障。

  它不能直接讨好金腰带猴王,只能通过孔雀蓝王妃来实现自己的拯救爱子的计划。金腰带猴王非常喜欢孔雀蓝王妃,恩宠有加,丹顶佛相信,孔雀蓝王妃的态度是能影响金腰带猴王的。

  丹顶佛是只聪慧的雌猴,又曾经升当过王妃,知道王妃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当孔雀蓝王妃靠在岩石上打瞌睡时,它会安静地守候在旁边,驱赶叽叽喳喳的鸟雀,并捡起一根树枝,拍打嘤嘤嗡嗡的苍蝇,让孔雀蓝王妃睡得更安稳。一旦孔雀蓝王妃睡醒,它就会立马跳过去,将事先准备好的两颗酸多依果或一颗野草莓恭恭敬敬地送到孔雀蓝王妃手里:这是开胃的点心,敬请阁下笑纳。当孔雀蓝王妃扭动身体觉得不舒服时,它就用灵巧的指爪给孔雀蓝王妃整饰皮毛,它知道背部与肩部最容易麇集寄生虫,梳理时格外仔细,连微小的扁虱卵和跳蚤卵都用舌尖舔得干干净净;它也晓得腰部与下肢最容易发生瘙痒,总是用恰到好处的指法使孔雀蓝王妃身心愉快。

  孔雀蓝王妃也有个年龄与血臀相差无几的幼崽,它便像个忠诚的女仆,悉心照料那只名叫黑橄榄的幼猴,有时孔雀蓝王妃懒得喂奶,它就会主动抱起黑橄榄,给小家伙喂一口奶,在黑叶猴群里,即使同胞姐妹间,也不会给对方的幼崽喂奶。每当金腰带猴王临幸孔雀蓝王妃,它便会知趣地退避三舍,绝不去出风头抢镜头,免得惹孔雀蓝王妃不高兴。

  它的这套策略非常有效,没多久它就发现,孔雀蓝王妃喜欢上它了,当然是主子喜欢乖巧奴仆的那种喜欢。半天见不到它,就会用长长的啸叫声呼唤它。有一次,孔雀蓝王妃不知从哪里豕棒,正啃得津津有味,见它过来,突然将玉米递到它嘴边,让它也啃一口尝个新鲜。它很识相,只啃了一小口,便用感恩戴德的表情把玉米棒递了回去。这是一根晒干的老玉米,有点硌牙,味道真的不怎么样,只敢吃一小口,还不够塞牙缝的。但这件事的意义却不同凡响,对于黑叶猴来说,能在一起分享食物,是友谊的象征。这表明,孔雀蓝王妃已对它产生信任感,差不多把它视为贴身女仆了。

 

【第九章:女仆的嫉妒】

       丹顶佛没想到,自己讨好孔雀蓝王妃的行为,会遭到另一只雌猴的强烈嫉恨。
  那是一只绰号叫断趾姨妈的母猴,牙口约十四岁。

  断趾姨妈之所以有这么个怪异的绰号,是因为两年前有一次猴群遭到猎人伏击,它被一颗滚烫的子弹削掉左后爪上拇指、食指和中指三根指头。这虽然不是致命伤,但它毕竟是残疾了。黑叶猴是岩栖动物,主食树叶,整天不是在悬崖上攀爬就是在大树上游荡。黑叶猴四只爪子都长有细长灵巧的指头,都具备抓握功能,以适应岩栖和树栖生活。左后爪断了三根指头,这只猴爪便丧失了大部分抓握功能,肯定会影响爬树攀岩。

  黑叶猴是靠自身实力排序社会地位的,对雌猴而言,两大因素决定其在族群中的地位,首先是受公猴青睐的程度,猴界也搞夫荣妻贵这一套,勾搭上地位显赫的公猴,雌猴的地位便也芝麻开花节节高;其次是看身体状况,年轻一枝花,年老豆腐渣,年轻力壮当然比年老力衰要强得多。

  断趾姨妈年轻时长得不难看,形象还算对得起观众,本来在云雾猴群中,地位排序在中上层。突然断了三根脚趾,怎么说也是轻度残疾,又已经到了猴老珠黄引不起异性兴趣的年龄,直接导致社会地位的迅速滑落。那些过去它瞧不上眼的家伙,纷纷踩到它头上来了。

  有一只名叫驼背的老母猴,已经步入老年行列,加上背有点驼,地位排序排在倒数第二等,通常只能吃些别的黑叶猴漏采的树叶--残羹剩饭充饥。然而,断趾姨妈被猎枪子弹削掉三根脚趾后,就连这只驼背老母猴,竟然也在它面前趾高气昂起来。

  有一次,猴群发现一窝白蚁;白蚁含有高蛋白,是黑叶猴最爱吃的食物之一,黑叶猴吃白蚁很有讲究,折根一尺多长的草棍,伸进白蚁窝去,抖动引诱,让愤怒的白蚁咬住草棍后,然后猴们就像人类吃羊肉串一样将白蚁吃掉,俗称钓蚁。对于黑叶猴来说,吃白蚁好比一场盛宴,当然得排列啄食秩序。白蚁窝洞口不大,必须分几拨进食,第一拨当然是猴王、王妃和少数几只与猴王结成权力联盟的大公猴,第二拨是成年公猴和带崽的母猴,第三拨是成年大公猴,第二拨是成年公猴和带崽的母猴,第三拨是成年雌猴和青春期的雄猴,第四拨是已步人老年却还不到衰老程度半老未老的老猴和半大的幼猴,最后才轮到老弱病残。

  以往碰到钓蚁盛宴,断趾姨妈都是在第三拨进食的,可这一次,当几只带崽母猴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从白蚁窝退下来,它兴冲冲跟着两只青春期雄猴往白蚁窝走去时,驼背母猴突然跳将出来,从背后狠狠掴了它一个脖儿拐,当时它正踩在斜坡上,没有任何防备,摔了个嘴啃泥。被一只谁也瞧不起的老母猴打,它当然怒火万丈,爬起来与驼背厮打,可那时它脚趾上的创口还未痊愈,身体还很虚弱,结果不仅没能教训驼背,反而被对方打得鼻青脸肿。

  更无法容忍的是,第三拨黑叶猴吃完了,第四拔半老的老猴和半大的幼猴要登场了,驼背仍然挡着它的路不让它靠近白蚁窝。把它降低一等还嫌不够,还要把它贬低到老弱病残里去,这也太不讲理了!它发出委屈的啸叫,指望有谁来主持公道。但让它寒心的是,金腰带猴王和有能力来维持秩序的大公猴们,仿佛集体失聪了,任它声嘶力竭地叫,也没谁来理睬它。它明白了,在众猴眼里,它就该是最末等的猴。

  第四拨黑叶猴也吃完了,它才被允许与几只或衰老或残疾的猴一同前往白蚁窝。真是作贱它没商量。白蚁窝里虽然藏着密密麻麻的白蚁,但被四拨黑叶猴扫荡得得差不多了,钓只白蚁与在河里钓鱼一样难。它费了很多手脚,换了七根草棍,才钓起十几只白蚁,刚够塞牙缝的。这不仅仅是吃残羹剩饭的问题,还带着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般刻骨锯心的痛苦。

  这件事给断趾姨妈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可以说是伤了它的心,刺了它的魂。它不愿被生活过早淘汰,成为社会底层受欺负受凌辱的贱民。它痛定思痛,考虑再三,决定转变角色,成为孔雀蓝王妃最忠实的女仆,为孔雀蓝王妃整饰皮毛,帮孔雀蓝王妃抚养幼崽。猴界也刮裙带风,孔雀蓝是雌猴中地位最高的王妃,断趾姨妈成了孔雀蓝王妃关系最密切的女仆,社会地位便获得相应提升。那些踩到它头上来的家伙,那些欺负它的坏蛋,不得不见风使舵,在它面前夹起尾巴做猴了。

  突然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丹顶佛拼命巴结讨好孔雀蓝王妃。
  开始时,断趾姨妈还不是十分介意,新来投靠的雌猴,做一两次客串女仆,给孔雀蓝王妃整饰皮毛或递送食物什么的,借此与孔雀蓝王妃拉拢关系,以求平安,这也是很正常的事。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越来越让断趾姨妈担忧,那个头顶长着一片丹红冠毛的家伙,简直就像蚂蟥似的叮在了孔雀蓝王妃身上,几乎形影不离地跟随在孔雀蓝王妃身后,这已经不是客串女仆,而是职业女仆了。更让断趾姨妈五内如焚的是,孔雀蓝王妃似乎对冠毛丹红的家伙也有了好感,和颜悦色,很愿意让这个名叫丹顶佛的家伙替自己整饰皮毛。有一次它还亲眼看见,孔雀蓝王妃竟然将一根玉米棒让丹顶佛啃一口。它断趾姨妈忠心耿耿做了这么长时间女仆,还从没享受过与孔雀蓝王妃同食的殊荣呢。

  与此相对应的是,孔雀蓝王妃对它断趾姨妈的态度日趋冷淡。

  有一次老天爷突然下起冰雹,当时云雾猴群聚在一座光秃秃的山顶上,找不到足够的可供躲避的地方。冰雹有鹌鹑蛋这么大,噼里啪啦铺天盖地,砸得大家四散奔逃。

  这种非常时期,当然也讲阶级秩序。山顶左侧有几块突兀的岩石,岩石底部微微向里凹陷,勉强可以遮挡冰雹,理所当然归地位高的大公猴和雌猴所有。孔雀蓝是王妃,占据一处凹陷。这处岩石底下的凹陷容积很小,孔雀蓝王妃抱着宝贝幼崽黑橄榄躲进去后,就没剩多少空间了,断趾姨妈站在口口,就把整个凹陷挤得满满当当。断趾姨妈觉得自己虽然是站在凹陷的最外边,被山风吹斜的冰雹不时砸到身上,但比起在旷野抱头鼠窜的其他黑叶猴来,不知强多少倍了。哦,这就是做孔雀蓝王妃贴身女仆的好处啊,它得意地想。

  就在这时,那只冠毛红艳名叫丹顶佛的雌猴,怀抱一只红屁股幼猴,失魂落魄地呦呦叫着跑过来了,密集的冰雹砸下来,把它那片蓬松如云霞的冠毛砸得像片扁扁的枫叶。断趾姨妈正津津有味看热闹,突然,孔雀蓝王妃一只爪子在它背部拼命推搡,嘴里还发出咄咄的驱赶声。意思很明显,是要它离开凹陷,把能遮挡冰雹的位置让给丹顶佛。

  此时此刻,倘若是金腰带猴王大驾光临,喝令它滚蛋,它会心甘情愿让出来的。可要让给一只落魄潦倒前来投奔的外族雌猴,贵贱颠倒,阶级秩序颠倒,它觉得这简直就是对它的侮辱。这关乎地位的升降和名誉的兴衰,它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服从的。它委屈地啸叫,挣扎着,抗拒着,不愿退出去。孔雀蓝王妃似乎真的生气了,在它后腰上猛地踹了一脚,它站立不稳,-下从岩石底下的凹陷里跌冲出去。丹顶佛抱着那只红屁股幼猴,吱溜一声就钻进空缺的位置去。

  反客为主,鸠占鹊巢,气煞猴也。

  在众目睽睽下,被孔雀蓝王妃一脚踢出来,也实在太丢面子了啊!

  更让断趾姨妈心理无法平衡的是,孔雀蓝王妃不仅发出欢迎的啸叫,还朝里挤了挤,给丹顶佛让出更多的空间。

  断趾姨妈站在无遮无拦的旷野里,狂风呼啸,冰雹肆虐,噼里啪啦砸在它身上,就像冷毒的蛇在咬它,痛到骨头,冷到心里。

  这世界,总有猴欢欣鼓舞,也就有猴垂头丧气。

  它不敢去恨孔雀蓝王妃,人家是金腰带猴王的爱妃,自己只是个卑贱的女仆,它是没有资格去恨孔雀蓝王妃的。它把自己的所有委屈都归罪于丹顶佛。它只能迁怒到丹顶佛身上。要是没有丹顶佛善于讨巧卖乖,孔雀蓝王妃就不会对它断趾姨妈如此恩断,要是没有丹顶佛存心来挤对它,它可一辈子稳稳当当做孔雀蓝王妃的贴身女仆。

  做孔雀蓝王妃贴身女仆,看起来挺辛苦,却有许多隐形利益。老实讲,像它这把年龄,又断了三根脚趾,对于它来说,做孔雀蓝王妃的贴身女仆,应该说是最理想的工作岗位了。丹顶佛是制造苦难的罪魁祸首,是让它下岗的直接动因。它不恨丹顶佛还能恨谁呀?

  它的地位岌岌可危,它不能束手待毙,它要设法扭转乾坤。

  它捍卫自己的女仆地位,其实也就是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利。

 

【第十章:女仆暗下毒手】

  丹顶佛不是泥塑木雕,当然能感觉到来自断趾姨妈的敌意。
  连做女仆也要竞争,竞争就像空气一样无孔不人,这真是个充满竞争的世界。

  说心里话,它不想树敌。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这条规律在猴界同样适用。它初来乍到,当然是希望朋友越多越好,而敌人越少越好。开始时,面对剑拔弩张的断趾姨妈,它采取了忍让的策略。每当断趾姨妈凶狠地盯视它,它总是用温和的眼光来应答对方,绝不睚眦必报闹摩擦。有几次,它与断趾姨妈在树枝上相遇,断趾姨妈像个疯子一样,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啸叫,一副恨不得一口生吞了它的模样,它却强压下怒火,做出微笑的表情。微笑并非人类所独有,人类确实是面部表情最丰富的动物,但许多灵长类动物也具备喜怒哀乐的面部表情,黑叶猴也是面部表情能随着心情变化的灵长类动物。黑叶猴的微笑虽不如人类那般灿烂,但嘴唇上翘,眼睛微眯,鼻翼轻轻翕动,颊肌勾勒出和谐的线条,基本形态与人类大同小异,所传递的信息也并无二致,都是表达友善,表达无敌意。

  遗憾的是,断趾姨妈根本就不把它的微笑当回事,仍做出种种挑衅行为来。有一次,丹顶佛抱着血臀在悬崖上攀爬。这是一条险象环生的牛毛细路,有百把米长,中间仅一条宽不足一尺断断续续的石缝相连接,黑叶猴虽然是攀援高手,行走时却也要提心吊胆。

  它刚走到一半,迎面碰到断趾姨妈。按规矩,两只黑叶猴在如此险峻的窄道上相遇,如果其中一只黑叶猴地位高,另一只黑叶猴地位低,地位低的黑叶猴就必须往后退却,退到安全地段,让地位高的黑叶猴先过;如果是两只地位相近的黑叶猴,交汇时,双方就像跳交谊舞似的面对面搂肩搭背,各自小心翼翼地交错旋转,在最小的空间用最小的动作互换位置。

  丹顶佛与断趾姨妈,一个是前来投靠的外族雌猴,一个是年老色衰的女仆,半斤八两,彼此彼此,地位应当说是相等的。相距还有五六米远,丹顶佛就送去友好的微笑,并做出要跳交谊舞的姿势。但让它愕然的是,断趾姨妈嘴里呼呼喷出恫吓的粗气,冠毛,和体毛恣张开来,加快了步伐,凶神恶煞般地冲撞过来。下面就是刀劈斧斫般陡峭的百丈悬崖,真要猛烈冲撞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眼瞅着来者不善,丹顶佛赶紧往后退缩。虽说彼此地位相等,面对对方的蛮横无理,自己往后退缩,未免会有一种屈辱感,但丹顶佛还是急急忙忙往后退缩。它怀里抱着血臀,为了血臀能活下去,它什么样的屈辱都能忍受。

  这段石缝特别狭窄,它抱着血臀很难转身,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倒走,速度当然很慢。断趾姨妈却越走越快简直可以用横冲直闯来形容,朝它压过来。它急得哇哇直叫:我已经在往后退缩了,我见你害怕,我给你让路了,你还想怎么样呀!断趾姨妈仿佛聋了似的,仍疯疯癫癫直冲过来。

  眼看断趾姨妈就要撞到身上来了,丹顶佛抬头一看,天无绝猴之路,就在它所处的头顶上方约半米高的位置、石缝内侧的岩壁上,挂着一丛草丝,它立刻纵身一跃抓住草丝,像壁虎似的紧紧贴在岩壁上。断趾姨妈从它身后蹿跃而过,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断趾姨妈的胳膊撞在它腰眼上,把它撞得像荡秋千似的摇晃。

  不幸中的万幸,那丛名叫雀雀草的草丝还算坚韧,没有被它折断,不然的话,极有可能发生坠岩惨剧。

  断趾姨妈这么做,不说是蓄意谋害,也起码是用心不良啊。

  这件事发生后,丹顶佛算是彻底清醒了。除非它停止巴结讨好孔雀蓝王妃,与孔雀蓝王妃疏远关系,把贴身女仆的岗位还给断趾姨妈,否则的话,它与断趾姨妈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巴结讨好孔雀蓝王妃,这是它拯救血臀唯一可行的办法,不可能放弃的。因此,斗争是不会停止的。它采取忍让的策略,希望和平竞争,希望化干戈为玉帛,但事实证明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是鸵鸟式的愚蠢和犯傻。树欲静而风不止,它必须面对无情的挑衅,面对残酷的现实。

  仅仅过了三天,又发生了一件让丹顶佛毛骨悚然的事情。
  这天中午,云雾猴群到一个名叫“一线天”的地方去采食黑木耳。所谓“一线天”,是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就的一道奇绝风景。一座高耸人云的大山,好像被天斧从中间劈开,从山顶到山脚,齐崭崭一条宽不足两米的裂缝。站在山脚往上看,天空变成一条明亮的丝线,便有了“一线天”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地名。山脚下阴暗潮湿,枯木遍地,每到春末夏初季节,在腐烂的树干上,便一骨朵一骨朵冒出肥厚的黑木耳来。新鲜的黑木耳甜嫩爽口,是黑叶猴的传统美食。

  吃饱后,猴们便爬上山顶,在杂树林里休闲消食。孔雀蓝王妃四仰八叉躺在岩石上,扭动身体惬意地蹭痒。丹顶佛已十分熟悉孔雀蓝王妃的肢体语言,晓得这表示需要整饰皮毛,于是将已经在打瞌睡的血臀放在身旁的石旮旯里,自己乖巧地跳到岩石上,灵巧的手指梳理并翻拣孔雀蓝王妃身上的毛丛。

  一座大山,被大自然这把天斧劈成南北两半,裂缝南面或许可以称为南半山,裂缝北面或许可以称为北半山。丹顶佛在北半山上给孑L雀蓝王妃整饰皮毛,它看得很清楚,金腰带猴王和那几只凶悍的大公猴正在南半山那片杂树林里睡午觉,相隔起码有两百来米。吃饱鲜美的黑木耳,远离饥寒,族群没了喧嚣与吵闹。雀鸟啁啾,白云朵朵,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和平安宁的中午。丹顶佛绷紧的心弦稍稍放松了些,认真而细致地替孑L雀蓝王妃整饰皮毛,将躲藏在毛丛深处的扁虱和跳蚤一个个捉拿干净。

  腹部整饰完毕,孔雀蓝王妃舒服地翻了个身,露出有点脏乱的背部。完全出于一种习惯,丹顶佛在继续为孔雀蓝王妃整饰背部皮毛前,探出头去朝岩石下的石旮旯张望。无论在做什么事,它都会时时刻刻牵挂小宝贝。它想看看血臀是否睡得香,会不会有蜈蚣或蝎子爬到它身上去?

  它的眼光落到石旮旯里,石旮旯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只淘气的小松鼠在落叶堆里捡食坚果。它的心陡地悬了起来,立刻欧啊欧啊发出联络的啸叫。右侧那片草始上,吱呀吱呀传来血臀应答的叫声。那叫声欢快热烈,还透出几分兴奋。哦,小家伙趁它在给孔雀蓝王妃整饰皮毛的机会溜出去玩耍了。它松了一口气,声音也是一种形象,从应答的叫声判断,小家伙正在愉快地做游戏呢。可小家伙走出它的视线以外,它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还是把小家伙抱回自己身边来玩比较好。它歉意地吻吻孔雀蓝王妃脚爪,便朝传来叫声的方向跳跃过去。

  绕过几块裸岩,便望见血臀了。一瞬间,丹顶佛一颗猴心剧烈跳动起来,嘣嘣嘣嘣嘣,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血臀倒是在高高兴兴玩耍,却不知什么原因,正蹦蹦跳跳往那条不足两米宽的裂缝而去。裂缝边缘,杂草丛生,两侧的草叶差不多长拢了,把这条裂缝遮盖起来。成年黑叶猴当然晓得翠绿的草叶下是一条可怕的裂缝,而不懂事的幼崽却懵懂无知,还以为是可以在上面踩踏行走的草地呢。

  别过去,危险,快回来!丹顶佛大声叫唤。

  按理说,幼崽听到母猴叫唤,会停止玩耍,奔回母猴怀里来的。可是,这一次血臀却一反常态,听到叫唤后,它停止蹦跳,扭头看看丹顶佛,但仅仅停顿了一秒钟,又兴冲冲地往裂缝方向跳跃。好像魂被勾走了,根本听不进劝阻。

  血臀离那条裂纭缝只有五六米远了,丹顶佛把声音压粗,从牙缝间发出嗬呀嗬呀严厉的呵斥声,那是在动用母亲的权威,喝令血臀立即滚回来!以往这个时候,小家伙无论干什么,都会竝刻转身屁颠屁颠地跳回它身边来。可这一次真是见了鬼了,小家伙仅仅回头瞥了它一眼,便又兴高采烈往前冲去。

  不顾一切,忘乎所以,直冲危险的裂缝,这也太邪门了啊!

  血臀离那条深不可测的裂缝只有一两米了,丹顶佛四只猴爪用力在石头上一蹬,就像在两棵树之间飙飞一样,飞也似的跃到血臀身边,牢牢将小家伙抓住。好险哪,再往前走两步,就有可能一脚踩空掉进裂缝去,一失足成千古恨。

  让丹顶佛颇觉蹊跷的是,血臀还眼睛盯着前方,踢蹬挣动,嚷嚷着要蹿跃过去呢。丹顶佛顺着血臀的视线望去,这才看清,绿草地上,有一根紫色的长春藤,正在像蛇一样瑟瑟游动,顶端那簇蓝色花叶,似乎涂了厚厚一层金黄色液体,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耸耸鼻尖,闻到一股蜂蜜香甜的气味。黑叶猴天生嗅觉灵敏,它还闻出这是用栀子花酿成的蜜,扑鼻清香,令猴垂涎三尺。
  难怪血臀会鬼迷心窍不顾一切地追上去,对黑叶猴而言,世界上最心仪的美食,就是蜂蜜了,尤其是用栀子花酿成的蜂蜜,在黑叶猴眼里,就是美食中的极品。尝一口舌头生津,尝两口甜到心里,尝三口心旷神怡。在人类社会,有拼死吃河豚鱼的说法,在黑叶猴社会,就是拼死吃栀子花蜂蜜。对于馋嘴幼猴来说,这是挡不住的诱惑,无法抗拒的勾引。丹顶佛还发现,小家伙的嘴唇上,也挂着几丝蜂蜜,看来是尝到过甜头了。

  血臀为何对它的呼唤置若罔闻,这个谜底算是揭开了。但另一串疑问随即涌上心头:这里不见嗡嗡飞舞的蜜蜂,也不见垂挂在树枝或岩壁上椭圆形的蜂巢,何来散发栀子花清香的蜂蜜呢?更让它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蜂蜜怎么会涂抹在长春藤顶端那簇蓝色花叶上?而那长春藤又怎么会像蛇一样瑟瑟抖动?

  丹顶佛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那根长春藤又蛇一般地曲扭,并一点一点往那条天斧劈开的大裂缝移动。蜂蜜的香甜气味随风飘散,血臀流着口水,估计肚子里的蛔虫都快被勾引出来了,又开始伸胳膊抻腿想去追赶那根长春藤。

  丹顶佛瞅准机会,冷不防跳过去,一把揪住长春藤,猛烈拉扯。它一定要弄清楚,这根蘸满蜂蜜的长春藤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它的猛烈拉扯下,长春藤从草地上跳了起来,像棍子一样绷得笔直。丹顶佛又有了新发现,原来这根长春藤的另一端在裂缝对面的南半山上。它又猛烈拉了两下,长春藤的另一端伸进南半山裂缝边缘一片茂密的羊花丛中,似乎被什么东西牵绊着,怎么也拉不动。它很纳闷,便松开爪子。绷紧的长春藤突然松弛。没想到,这个无意中做出的举动,揭穿了一个可怕的阴谋。

  随着长春藤突然松弛,对面南半山上那丛羊蹄甲花剧烈晃动,似有什么东西在打滚。几秒钟后,一个黑色的背影从羊蹄甲花丛中蹿出来,慌慌张张往杂树林跳跃。丹顶佛冲着那背影喔欧喔欧发出几声询问式啸叫,但那黑影头也不回,反而加快了跳跃速度,钻进杂树林不见了。虽然丹顶佛没正面看清那个黑影,但黑叶猴视力极佳,不像人类会患近视眼什么的,它的眼睛是雪亮的,它已经看得非常清楚,那神秘的黑影不是别人,正是断趾姨妈!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这是断趾姨妈精心策划的一个圈套。不难推测,断趾姨妈在森林里找到一只岩蜂窝,忍着被岩蜂蜇得鼻青脸肿的痛苦,掏得一些用栀子花酿成的蜂蜜,藏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秘密角落。当云雾猴群来到“一线天”采食黑木耳时,断趾姨妈觉得机会来了,便在灌木丛里找了根长长的长春藤,将蜂蜜涂抹在顶端那簇蓝色花叶上,像使用诱饵钓鱼一样,在它丹顶佛专心为孔雀蓝妃整饰皮毛时,将蜂蜜制作的甜蜜诱饵用来引诱血臀;长春藤那簇蓝色花叶,在血臀面前轻轻晃动,栀子花的清香和蜂蜜的甜润,丝丝缕缕钻进血臀的鼻孔,小家伙心痒嘴馋,无法抵御这巨大的诱惑,便伸手来抓蜂蜜吃;那簇蓝色花叶像个幽灵,总是保持在一个恰当的距离内,似乎只要往前再走一步,就能抓住蓝色花叶吃到可口的蜂蜜了,可当血臀往前跨出一步,那簇蓝色花叶便往后退缩一步,永远只差那么一步,可望而不可及;蓝色花叶上的蜂蜜,洒落在地上,点点滴滴,血臀贪婪地舔食,满口溢香,沁入心脾,更勾起无限欲望,狂热地追赶几次从它爪掌间逃逸的那簇蓝色花叶;血臀年幼无知,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被牵着鼻子一步一步走向危险的深渊。

  断趾姨妈之所以要对血臀下如此毒手,丹顶佛心里很明白,目的是要摧毁它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断趾姨妈没办法直接伤害它,便在血臀身上动坏脑筋;这一招确实歹毒,假如断趾姨妈的阴谋得逞,宝贝血臀真的掉进裂缝去,它丹顶佛肯定悲痛欲绝,不仅丧失努力奋斗的信念,也会丧失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当然也就不会再有心思去争抢孔雀蓝王妃贴身女仆的岗位;这样的话,断趾姨妈也就扫除了最大的生存障碍,可以重新回到孔雀蓝王妃身边去。

  事关生存利益,便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你不仁,休怪我不义。丹顶佛咬牙切齿地想。事实证明,和平竞争这条路根本是行不通的,在大林莽,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它不能永远被动地接受挑衅,它不能再傻乎乎地等待灾难临头,它不能无所作为坐以待毙。它要主动出击,为了宝贝血臀能存活下去,它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第十一章:皮厚的叛徒】

  有这么厚颜无耻的猴,丹顶佛快要被气得吐血了。
  那只名叫药妞的雌猴,竟然又鬼头鬼脑来到它的身边,满脸谄媚的表情,伸手做乞讨状。丹顶佛当然知道药妞想乞讨什么,这家伙一定又在思念被金腰带猴王残害的幼子毛毛,想来搂抱血臀,借别人的幼猴填补落寞的母爱,以排遣失子的悲痛。

  别说事情仅仅过去半个多月,即使事情过去十年,丹顶佛也不会忘记那个恐怖的镜头:药妞两只前爪托举着血臀,站立在那座驼峰状磐石顶上,让穷凶极恶的大公猴们前来抓捕!一想到当时的情景,它就会浑身战栗,血一个劲儿往上涌,脑袋嗡嗡作响。

  这个歹毒如蛇蝎的家伙,竟然还有脸来乞求抱血臀!

  一只碧绿如翡翠的纺织娘在草叶上飞来跳去,丹顶佛假装自己的注意力被这只漂亮的纺织娘吸引住了,背过身去举爪拍打。这是一种怂恿,一种诱惑,让想要偷盗的贼大胆行窃。药妞果然上当,伸爪来搂抱血臀。当药妞黑黢黢肮脏的爪子快要触碰到血臀的一瞬间,丹顶佛就像背后也长着眼睛,突然转过身来,一把揪住药妞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你再敢偷偷摸摸来打血臀的主意,看我不咬断你的手臂!

  这一口咬得不轻,丹顶佛上腭两枚獠牙在药妞手臂上戳出两个血洞,把周围的猴毛染红了一大片。药妞发出一声惨嚎,疼得在地上打滚。

  丹顶佛一点也不担心有谁会站出来打抱不平。在众猴眼里,药妞是鼻涕虫,是扫帚星,是散播灾祸的瘟神,即使它像拆零件一样咬掉药妞整条手臂,也没有谁会来指责它的。

  你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打了也白打!

  丹顶佛以为,药妞被咬得皮开肉绽,一定会知难而退逃得远远的。可它想错了,药妞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趴在一棵枯倒的大树后面,神情凄楚,哀哀号叫:

  --可怜可怜我吧,让我来帮你照料你的宝贝血臀吧!过去的事是我做错了,我向你磕头认罪行不行?你打我骂我都可以,我是猪猡,我是斑蝥,我是狗屎堆!你就行行好吧,让我抱一抱血臀!

  药妞的模样比过去更邋遢了,头顶的冠毛乱得像鸡窝,身上的体毛被树汁草浆粘成一坨坨一绺绺,脸上和四肢伤痕累累,血污和汗污遍布全身,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恶臭,用乞丐这个词来形容恰如其分。

  丹顶佛过去曾对药妞不幸的遭遇产生过同情和怜悯。但现在,所有的同情和怜悯早就像太阳下的雾一样蒸发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咬牙切齿的恨。恶有恶报,活该落得如此下场。过去,云雾猴群所有的母猴都把药妞视为不受欢迎的猴,就它丹顶佛以平等姿态对待药妞,将其视为同病相怜的难友,结果怎么样?关键时刻药妞从背后捅了它一刀,险些置血臀于死地。好心没有好报,它干吗还要好心呀!药妞是犹大,是汉奸,要不是药妞的无耻出卖,独眼老丑也不会死得这么惨啊。再没有比忘恩负义更让人也更让猴痛恨的事了。它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不然的话,它真想拔掉药妞身上所有的猴毛,使其变成一只像人类一样丑陋的裸猴,为独眼老丑报仇雪恨!

  丹顶佛理所当然对药妞的哀号充耳不闻。我不需要你忏悔,我也不需要你求饶。我只希望你立刻从我面前消失,滚得越远越好。

  丹顶佛龇牙咧嘴扑跃上去,做驱赶状,药妞吓得屁滚尿流逃掉了。可过了一会儿,药妞又贼头贼脑来到它面前,躲在那棵枯树背后,呀呀凄厉地叫着,还捶胸顿足做号啕状,好像在痛悔以往的过失。哀号也罢,哭泣也罢,喊冤叫屈也罢,无非是在制造噪音,丹顶佛的心绝不会被打动的。

  这一招不灵,药妞又换了一招。它突然用头去撞树干,咚咚咚咚,好像在擂动木鼓。不像是在假撞,确实是在真撞,撞得树皮进溅树叶纷飞,撞得头破血流脑袋鼓起一只只鸽蛋似的青包。药妞一面撞还一面啸叫,仿佛在说:你要是不肯原谅我,我就撞死在你面前!

  你吓唬谁呀?真是个十足的无赖!你就是撞成脑震荡,撞成植物猴,也休想得到宽恕。拜托了,你最好将脑袋往石头上撞,脑袋瓜开瓢,流出白花花的脑浆,这样我们才看得过瘾呢。

  药妞似乎还不死心,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张牙舞爪,原地蹦跳,好像要拼个你死我活。丹顶佛毫无惧色扑跃上去,先发制猴,在药妞大腿上狠狠撕了一爪。两只雌猴扭成一团。无论体力还是意志,药妞根本就不是丹顶佛的对手,两三个回合,丹顶佛又在药妞肩头咬了一口,咬出一条两寸长的创口,药妞支撑不住,欧欧呜咽着狼狈溃逃。

  你再敢来胡搅蛮缠,我就把你撕咬成碎片!

  这以后,药妞倒是不敢再跑到丹顶佛跟前来了,只是躲在远远的地方,用混杂着哀怨、乞求、告饶、内疚、自责和悔恨的眼光,偷窥丹顶佛和血臀。

  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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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黑叶猴》沈石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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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暗杀女仆】

  望着色彩斑斓的虎皮和血盆大口,望着坐在悬崖边缘的断趾姨妈,丹顶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特的假设:倘若此时此刻断趾姨妈一脚踩滑,断趾姨妈断了三根脚趾是有可能脚掌打滑的,从这二十多米的陡岩上滑落下去……丹顶佛为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这想法也实在太大胆了,简直是异想天开。黑叶猴属于岩栖灵长类动物,习惯在悬崖峭壁上生活,猴爪的抓握能力极强,不大可能出现一脚踩滑的现象。况且,断趾姨妈虽然断了三根脚趾,也照样攀岩爬树,从来没从陡崖上掉下去过。
  唉,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别去想了,根本不可能实现。

  可是……可是断趾姨妈少了三根脚趾,确确实实是有可能脚掌打滑的啊,丹顶佛忍不住这么想。

  这是在罗梭江畔一个名叫饮马渡的地方,每年盛夏季节,成千上万小米虾从四面八方麇集到这里产卵,在潮水作用下,许多小米虾被冲上沙滩。小米虾味道鲜美,尤其是抱子的雌米虾,透明的身体底下挂着满满一窝金黄色的虾子,吃起来是一种特别的享受。每年这个季节,云雾猴群都要来饮马渡捡食被潮水冲上岸的小米虾,欢天喜地饱餐一顿,就像过节一样,或许可称得上是黑叶猴传统的米虾节。

  云雾猴群是太阳当顶时来到饮马渡的,正是涨潮时,一层层雪白的水浪席卷金沙滩,排浪过后,被洗涮得格外平整的沙滩上,搁浅的小米虾在金色的沙滩上拼命蹦弹,阳光照射在透明的小米虾身上,宝石般闪闪发亮。赶了半天路的黑叶猴正饥渴难忍,立刻拥上沙滩,有的用猴爪扑抓小米虾,有的干脆趴在沙滩上张大嘴,让小米虾自动跳进嘴巴里来--这叫请君入口,自投胃囊。

  全体黑叶猴正在大快朵颐,突然,站在一座礁石顶端担任哨猴的白胡子公猴啊瞰啊啾发出报警的啸叫,叫声短促而尖锐,预告发生重大险情。猴们在金腰带猴王的率领下,一阵风似的逃到江边一座陡岩上。陡岩离地面约二十多米,坡度接近九十度,左右两边都是高山峻岭,地势极为险要,是黑叶猴躲避天敌最理想最安全的藏身之地。

  只有短短几分钟时间,所有黑叶猴就一只不剩地撤退到陡岩上。刚才还吵嚷喧闹的沙滩,变得一片寂静。约五六分钟后,江隈青灰色的礁石间,赫然出现一只孟加拉虎,沿着沙滩漫步走来。

  全体黑叶猴,在大约两百米长的陡岩上,呈一字形排开,用敬畏的眼光注视越来越近的老虎。

  不仅人类谈虎色变,黑叶猴也谈虎色变。虎是森林之王,尤其是孟加拉虎,毛色浓艳,体格健壮,性情暴烈,是包括其自身以及东北虎、华南虎、爪哇虎、印度虎、高加索虎的全世界六个老虎亚种中最威猛的虎种,敢单独闯进象群捕捉乳象,敢冲散野牛群扑杀牛犊,是热带雨林名副其实的霸主。

  幸亏黑叶猴有严格而完善的站岗放哨制度,幸亏担任哨猴的白胡子公猴及时闻到老虎身上那股腥臭的体味,并及时发出预警,不然的话,倘若在平坦的沙滩上遭到孟加拉虎偷袭,起码有好几只黑叶猴会葬身虎腹。

  孟加拉虎来到陡岩下。虽然彼此相距仅二十多米,但没有一只黑叶猴因恐惧而逃跑。地势太陡峭了,别说老虎了,就是以灵巧著称的金钱豹,也无法攀爬上来。每一只黑叶猴心里都清楚,自己待如此险峻的陡岩上,是十分安全的。

  孟加拉虎停了下来,抬起那张额头上饰有黑色王字形斑纹的虎脸,瞪起一双铜铃大眼,凝望排列在陡岩上的黑叶猴。

  丹顶佛这才看清,这是一只母虎,腹部吊着四只圆鼓鼓的**,虎须略显焦黄,面带三分憔悴。不难猜测,这是一只刚分娩不久的母虎,在离此地不远的某个草丛或树墩里,有嗷嗷待哺的虎宝宝。母虎望着陡岩上的黑叶猴,虎眼闪动饥馑的寒光,腹部不停抽搐,虎舌不断舔理唇吻两侧的胡须。看得出来,它正处于饥饿状态,迫不及待想捕获猎物。

  人类社会有雌老虎最凶的说法,这是有科学根据的。老虎本来就凶猛,无论雌雄,都是让其他兽类闻风丧胆的超级杀手。凡哺乳期的母兽,出于保护幼崽的母爱本能,性情都会变得更凶猛。譬如母鸡,平时看到黄鼠狼立刻会魂飞魄散唯恐逃得不快,但要是带着刚出壳的鸡雏的母鸡,面对穷凶极恶的黄鼠狼,也会娶勇敢地张开翅膀将小鸡庇护在自己翼羽下,并用嘴喙去啄黄鼠狼的眼窝。

  大林莽曾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只性格温顺的雌山羊,产下羊羔后,有一天三只豺狗突然闯进羊群来。豺狗残忍狡诈,会用爪子捅进羊的**里掏挖羊肠,是山羊最可怕的天敌。所有的山羊都争先恐后逃跑了,那只雌山羊和它出生才几天的羊羔被三只豺围住。那只平日里胆子很小的雌山羊,这时候变得极其勇敢,用头顶的犄角与豺狗顽强搏杀。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雌山羊耳朵被咬掉一只,羊尾巴被咬掉半截,全身多处挂彩,却仍守护在羊羔面前不肯退却,最后三只豺狗只好放弃这场狩猎,灰溜溜地撤走了。母爱就像钢刀淬火,使雌兽变得无比坚韧勇敢。
  雌老虎本来就有老虎百兽之王的神勇,又有带崽雌兽舍生忘死的献身精神,当然会格外凶猛。

  这只孟加拉母虎果然厉害,快速奔到陡岩下,纵身一跃,跳上岩壁,四只虎爪抠住凹凸不平的石头,嗖嗖嗖往上蹿跃。好几只年轻猴吓得失声尖叫,急忙往更高的山崖逃窜:还有几只幼猴吓得小便失禁,滴滴答答顺着岩壁往下淌,也不晓得会不会碰巧流进虎嘴去。金腰带猴王虽然也吓得冠毛耸立,但却仍端坐在岩石上没有逃,绝大多数成年猴也只是做出转身欲逃的架势而已。并非猴们吃了豹子胆不怕老虎了,而是依照经验推断,再优秀的虎也不可能顺着笔陡的岩壁蹿上二十多米的山崖上来。

  果真如此,孟加拉母虎仅仅蹿上五六公尺高,便无力再往上攀爬,不得不停顿下来。老虎不是壁虎,老虎沉重的躯体无法在绝壁上停留,虎爪在岩石上又抓了两把,抓落一些尘土和碎石,身体便无可奈何地往下滑落,只得跳回地面去。

  金腰带猴王耸立的冠毛渐渐谢落,其他成年猴纷纷收敛起转身欲逃的架势,那些狼狈逃窜的年轻猴也带着羞赧的表情返回到陡岩边缘来。危险即将过去,没必要再这么紧张了。

  孟加拉母虎跳回地面后,使劲摇晃硕大的虎头,好像要把刚才所遭受的挫折--那不愉快的经历--从记忆库里甩出去,然后在左右两侧来回走了一遍,似乎在观察是否有别的途径可捉到这些看起来近在咫尺的黑叶猴。结果却令它失望。它发出一声地动山摇的虎啸,像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然后自嘲地甩动虎尾,在原地转了两圈。

  既然不可能捉到这些高踞陡岩的黑叶猴,再待下去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放弃是最明智的选择。食肉动物大多是机会主义者,不会为虚无缥缈的希望或理想而白自消耗宝贵的体力和时间。

  显然,孟加拉母虎想离开此地,到别处去碰碰运气。

  就在这时,丹顶佛冒出-个把自己都吓了一大跳的念头:此时此刻断趾姨妈如果不慎摔落下去,将会出现怎样的情景呢?绝对是个让所有黑叶猴都目瞪口呆的爆炸性新闻!假如真发生这样的事,它就不必再日夜提防来自断趾姨妈的暗算。它的宝贝血臀就减少了一分生存危机。指望断趾姨妈自己失足摔下去,那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倘若有谁在断趾姨妈背后猛推一把,断趾姨妈就难保不会摔落下去。

  想到这里,它一颗猴心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此时此刻把断趾姨妈从陡岩上推下去,无疑是一种卑鄙的谋杀。而黑叶猴社会,同一个族群内,是严禁谋杀的。禁止同族杀戮,是每一只猴都必须遵守的禁忌。假如罪行暴露,它必将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会被金腰带猴王和那几只凶悍大公猴活活撕成碎片。再说了,做这样的事,还免不了会遭受良心的谴责。罢罢罢,还是放弃这个可怕的念头吧。

  可是,这绝对是天赐良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将来恐怕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么好的能彻底消除隐患的机会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啊!它觉得自己不应该存在道德顾虑,它不是阴谋诡计的始作俑者,是断趾姨妈先突破道德底线,想要谋害它的宝贝血臀,那次在“一线天”那条可怕的裂缝前,要不是它发现及时的话,血臀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在动物界,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它不过是以其猴之道还治其猴之身而已。

  应该说采取行动最主要的心理障碍是害怕罪行暴露会受到惩罚,但暴露的风险其实并,不大,它想,整个云雾猴群呈一字形在陡岩上排列,它和断趾姨妈刚巧是在最靠边位置,面对处在大自然食物链最顶端的孟加拉虎,所有黑叶猴的神经都高度紧张,所有的视线都聚焦在老虎身上,没有谁会注意其他事情,虽然是大白天,只要它动作迅猛,干净利落,是完全有可能蒙过其他黑叶猴眼睛的。当然,要成功地将断趾姨妈推下陡岩,必须完成潜伏、蹿跃、撞击等一系列动作,还要在发出响声前撤离现场,在这个过程中,它无法确保自己百分之百的不暴露。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掉的。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除非你什么也不做。狠狠心咬咬牙冒冒险,-劳永逸解决问题,永远不再担惊受怕,还是值的。

  可是……可是一旦事情败露,它和血臀将死无葬身之地……
  这时,孟加拉母虎已转过身去,怀着失望的心情,拖着疲惫的身体,迈步往远处江边一条草木葳蕤的沟壑走去。

  机会转瞬即逝,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

  丹顶佛不再犹豫,迅速移到断趾姨妈身后。这个时候,眼瞅着老虎就要撤离,断趾姨妈与其他黑叶猴一样,绷紧的心弦悄然放松,身体微微前倾,虽然屁股还坐在石头上,但上半身其实已越出陡岩边缘,半悬在空中。丹顶佛闭紧嘴巴不发出任何声音,突然蹿跃出去,两只前爪抓住石头,两只后爪蹬踏地面,对准断趾姨妈的后腰,用肩膀猛烈抵撞。它动作快如闪电,用足全部力气,断趾姨妈来不及回头看,身体就像鸟一样从陡岩边缘飞了出去。在同一个瞬间,丹顶佛就地一滚闪到石头背后,抱起血臀躲进乱石堆去。

  断趾姨妈到了空中,才发出凄厉的啸叫。它似乎不愿意掉下陡岩去,像鸟似的扇动四肢,遗憾的是它毕竟不是鸟,不可能飞得起来,身体无可奈何地往下坠落。

  欧啊--救命啊!

  黑叶猴们全都傻了眼,就像在看亦真亦幻的魔术表演,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孟加拉母虎本来已迈步准备撤离了,听到凄厉的猴啸,好奇地回头张望,啊哈,一只黑叶猴像枚大果子一样从陡岩上掉下来了。天上掉馅饼,真让它喜出望外,铜铃大眼眯成一条缝。喜上眉梢了。

  断趾姨妈掉下去约十来公尺,落在陡坡上,身体像只球似的又咕咚咕咚往下滚,快滚进沙滩才停下来。陡岩上的黑叶猴们咿里哇啦叫唤,那是在提醒断趾姨妈赶紧逃离虎口。断趾姨妈虽说在云雾猴群中属于无足轻重的人物,但毕竟是同类,又是同一个族群的成员,大家当然会为它的生命危险捏一把汗。丹顶佛也绕到另一侧,挤进一字形队列,跟着其他黑叶猴一起朝陡岩底下的断趾姨妈大呼小叫。

  --快爬上来,老虎要咬你屁股啦!

  孟加拉母虎大步流星朝断趾姨妈赶去。

  断趾姨妈大概是摔晕了,四肢似乎也摔伤了,摇摇晃晃地挣扎着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奔逃,却糊里糊涂走错了方向,不是往陡岩上攀爬,而是往老虎所在的江边走去。

  咿里哇啦,咿里哇啦,黑叶猴们高声尖叫,提醒断趾姨妈别犯方向路线的错误。

  断趾姨妈这才发现自己是在往虎嘴里送,吓得魂飞魄散,立刻转身欲往陡岩上攀爬,但已经晚了。孟加拉母虎已以泰山压顶之势扑蹿上来。饿虎扑食,雷霆万钧,一下就把断趾姨妈扑倒在地,张开血盆大口咬住趾姨妈的后脖颈。这是虎克敌制胜的撒手锏,别说瘦弱的黑叶猴了,就是强壮的野牛,一旦被虎咬住后脖颈,强有力的颌骨也能将野牛颈椎拧断。老虎杀黑叶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像人掐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只见孟加拉母虎硕大的虎头轻轻一拧,断趾姨妈四肢踢蹬了几下,就呜呼哀哉了。

  孟加拉母虎叼起断趾姨妈--这一顿不算太丰盛的午餐--匆匆回虎巢去了。

  黑叶猴们用哀戚的眼光目送老虎离去,也算是对断趾姨妈的一种吊唁。很快,孟加拉母虎魁梧的身躯隐没在澜沧江畔一条荒草掩映的小山沟里。断趾姨妈就这样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断趾姨妈在云雾猴群中地位卑微,无足轻重,用不了几天就会被遗忘干净。

  谁也没有看见丹顶佛从背后撞击断趾姨妈,丹顶佛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动作又干净利索,恐怕连断趾姨妈到死也弄不清是谁把它撞下陡岩去的。神不知鬼不觉,大家都蒙在鼓里,都以为是断趾姨妈因为爪掌残疾的缘故,没抓稳而不小心摔下去的。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被揭穿的秘密。奇怪的是,丹顶佛却体会不到成功的喜悦。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得的却是女仆的地位,这种低层次竞争,说出来很丢脸的啊。但不管怎么说,它搬掉了压在心上的一块石头,可以松口气了。

 

【第十三章:寻找保护伞】

  丹顶佛的女仆策略,取得了一定效果。
  那天上午,它正在悬崖的一块平台上替孔雀蓝王妃舔理掉沾在尾巴上的树浆,它的宝贝儿子血臀和孔雀蓝王妃的宝贝儿子黑橄榄在一旁玩耍。就在这个时候,金腰带猴王突然从旁边一棵小树跳到平台上来,这块凌空伸展的大青石平台面积很小,三只成年猴加两只幼猴,差不多就把整个空间挤满了。丹顶佛一向避免与金腰带猴王正面接触,特别是要想方设法让爱子血臀避开金腰带猴王的视线,恨不得金腰带猴王从记忆中忘掉有这么一只来自外族的名叫血臀的幼猴才好。现在突然间面对面碰到了,丹顶佛吓得心跳加快,一把抱起血臀,想夺路逃窜,但已经来不及了,金腰带猴王堵住了去路,阴沉沉的目光盯着它怀里的血臀,露出一副贪婪狰狞的嘴脸,嘴角似乎还溢出了一线口涎。

  风吹霜打,日晒雨淋,独眼老丑涂抹在血臀身上的鲜血,早就颜色褪尽气味飘散,连一点痕迹都找不到了,对于金腰带猴王来说,等于解除了杀戮的禁忌,又可以随心所欲处置血臀了。

  丹顶佛惊得头皮发麻,血臀似乎也感受到了危险,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脑袋在它胸口乱撞,恨不得钻到它肚子去躲起来。

  金腰带猴王那根油光水滑又粗又长的尾巴硬得像根木棍,直直刺向天空,头顶那片冠毛也霸气地耸立起来,种种迹象表明,行凶虐杀已进入倒计时。

  丹顶佛唯一的求生希望,就是孔雀蓝王妃这顶保护伞了。它立即抱着血臀躲到孔雀蓝王妃背后,匍匐在地,连连亲吻孔雀蓝王妃肮脏的爪子,做出一个弱者在一个强者面前所能做得出来的最卑微最下贱的哀求姿势,嘴里嗫嚅有声:

  求求您,救救我的孩子,我会报答您,永远做您最忠诚的奴仆!

  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其实,猴心也是肉长的。丹顶佛尽心竭力服侍孔雀蓝王妃,时间长了,肯定会建立起主仆情谊。孔雀蓝王妃望望凶相毕露的金腰带猴王,又望望惊恐万状的丹顶佛,似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沉思了几秒钟,突然伸手将血臀从丹顶佛怀里接了过去,温柔地抱进自己怀里,亲吻抚摸,梳理皮毛,好像极疼爱的样子。金腰带猴王诧异地瞪大眼睛,似乎心里藏着一个大大的问号。孔雀蓝王妃把血臀贴到自己的心窝上,把**塞进血臀柔软的小嘴,做出喂奶的姿势。当然这只是象征性的动作,没等血臀咂动嘴唇吮吸,孔雀蓝王妃就把**抽回去了。但尽管是象征性的动作,却内涵丰富意义非凡。在黑叶猴社会,母猴一般是不会给别人家的孩子喂奶的,还在哺乳期的幼猴,一旦生母惨遭意外,通常就会活活饿死。孔雀蓝王妃给血臀做出喂奶的姿势,是在用肢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金腰带猴王,它已经把血臀当做养子看待,伤害了小家伙,就等于伤害了它!

  丹顶佛注意观察金腰带猴王的反应,这家伙满脸惊诧,使劲用爪掌拍打自己的脑壳,好像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敲打自己的脑壳要把自己打醒。孔雀蓝王妃又重复了一遍象征性的喂奶动作,金腰带猴王这才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爱妃的面子总是要给的,金腰带猴王不好再发作了,翘起来的杀气腾腾的猴尾渐渐变软,恢复正常状态,但一张猴脸依然严峻,表示心里并不高兴。

  孔雀蓝王妃扭动柔曼的腰肢,娉娉婷婷贴到金坠腰带猴王身上,纤纤细手触摸对方身上强健的肌肉,施展雌性魅力,进行猴式撒娇。用黑叶猴的审美标准来衡量,孔雀蓝王妃具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美感,金腰带猴王似乎无法抵挡爱妃的美丽,严峻的脸色渐渐舒缓,展开前肢想要拥抱孔雀蓝王妃。孔雀蓝王妃突然一转身,将怀里的血臀送到金腰带猴王面前,用意很明显,是想让金腰带猴王抱一抱血臀。

  丹顶佛在一旁看得真切,兴奋地期待着。金腰带猴王真要是肯抱抱血臀,意义不同凡响,表明已同意接纳血臀为本族群的正式成员,死囚犯被改判成无罪释放,小家伙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遗憾的是,金腰带猴王四肢着地,没改变蹲站的姿势,还把脑袋扭了过去。

  这套形体动作表明,金腰带猴王拒绝抱血臀。
  孔雀蓝王妃无可奈何地缩回手臂,转身把血臀交还给丹顶佛。

  丹顶佛有点失望,但并不绝望。它相信孔雀蓝王妃的本领,今天可以让金腰带猴王放弃杀戮,明天就可以让金腰带猴王当众搂抱血臀。它相信很快就会等到这一天的。

  它想得太简单了,也想得太天真了。

  半个月后,那天早晨,丹顶佛抱着血臀跟随云雾猴群到箐沟采食野草莓。正是野草莓成熟的季节,绿叶好似轻云,红艳艳的草莓像无数只小太阳。野草莓是真正的绿色食品,汁水如蜜,咬一口甜透心。-血臀虽然还在吃奶,但已到了哺乳期的末尾,早就开始跟着妈妈学吃各种树叶和浆果。小家伙还是第一次吃到野草莓,味道确实美,它贪心地抢食,吃得满脸都是草莓汁。

  母子俩正吃得高兴,突然,传来一声怪啸。丹顶佛心头一紧,抬眼看去,白胡子公猴正骑在前面不远一棵小树上,冲着它挤眉弄眼欧欧啸叫。

  白胡子公猴曾与丹顶佛交配过,至今仍还断断续续保持着这种暧昧关系。对于具备感情能量的黑叶猴来说,雌雄间的交配绝非单纯的生理现象,这种复制基因繁衍生命的行为,伴随复杂的情感活动。建立起这种特殊关系的雌性与雄性,会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精神上的交流与沟通。

  虽然当着金腰带猴王与其他几只大公猴的面,白胡子公猴也会参与到追捕杀戮血臀的行列里来,但背着金腰带猴王与其他几只大公猴,白胡子公猴却对丹顶佛表现出种种友善行为。为了讨好丹顶佛,有时也会对血臀做出称得上慈爱的举动。

  例如有一次,云雾猴群渡河去觅食,去的时候河面还不足三米宽,河水清浅见底,淙淙流淌,很容易就过去了,随即老天爷下了一场暴雨,回来时河面变成十几米宽,河水暴涨,泥沙混浊,激浪翻滚。黑叶猴虽然会泅水,但水性很一般,面对如此凶险的河水,成年猴还勉强能渡过河去,幼猴就非常危险了。云雾猴群中其他几只带崽的母猴,在大公猴们的簇拥下,母子平安渡过河去。丹顶佛膝下的血臀,是外族雄性幼猴,属于不受欢迎的角色,当然不在被保护之列。整个云雾猴群通通渡过河去,只有丹顶佛孤独地在河岸徘徊。浪涛汹涌,它抱着血臀泅水,恐怕游不到对岸就会被旋涡卷入河底喂鱼啊。但假如不泅水渡河,它独自抱着血臀滞留在猛兽出没的河对岸,也极有可能会身遭不测。它无依无靠,一筹莫展。

  就在这时,身旁墓丛宪寒窄率一阵响,它以为遇到食肉猛兽,吓得心惊肉跳,刚想逃跑,灌木丛嗖地蹦出一只黑叶猴来,它定睛一看,哦,是白胡子大公猴。原来趁着云雾猴群渡河的混乱之际,白胡子公猴悄悄藏了起来,目的就是留下来陪伴它一起渡河。在白胡子公猴的保驾护航下,它与血臀终于安全渡过河去。

  还有一次,老天爷下起雷阵雨。云雾猴群所有黑叶猴都钻进溶洞躲雨去了,丹顶佛害怕,金腰带猴王和另外几只凶悍的大公猴会趁机攻击血臀,关起门来打狗堵住笼子抓鸡,在溶洞里连回旋逃命的余地也没有,所以只能待在溶洞外的树林里。闪电小青蛇似的在黑压压的乌云间游窜,霹雳震得山摇地动,豆大的雨粒将芭蕉叶都撕碎了。丹顶佛浑身淋得像落汤鸡,冷得瑟瑟发抖,每一响惊雷,血臀都会吓得尖叫起来。不仅如此,随之而来的还有离群的落寞、被遗忘的恼怒和孤立无援的痛苦。正当它情绪最低落时,白胡子公猴偷偷从溶洞里溜出来,冒着瓢泼大雨来到它身边,默默陪伴它,还将自己的身体弓成伞状罩在血臀身上,使小家伙免受雨浇之苦。虽然仍是风狂雨骤,电闪雷鸣,但丹顶佛似乎有了依靠,感觉好多了。

  此时此刻,白胡子公猴躲藏在树上,朝丹顶佛挤眉弄眼啸叫。心有灵犀一点通,丹顶佛意识到白胡子公猴是在给它通风报信,是在用一种特殊形式给它传递警报。它这才意识到,自己吃野草莓吃得太高兴了,忘乎所以,竟然走进云雾猴群觅食阵容的中央位置来了,这是十分危险的。它抱起血臀就想逃跑,但为时已晚,云雾猴群统治集团成员--那三只大公猴已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向它围拢过来,各个吊眉瞪眼,摩拳擦掌,完全是屠夫的嘴脸。

  这三只大公猴的身份值得铺开说一说。

  云雾猴群像所有其他黑叶猴群一样,实行的是雄性权力联盟。阶级秩序呈金字塔结构。塔尖当然是金腰带猴王,塔基是芸芸众生。统治集团共有五只大公猴。金腰带猴王当然是排第一位的,俗称猴王;白胡子公猴排在第二位,俗称副帅;那只前爪特别大、名字就叫大手雄的排在第三位,俗称三王;那只儿时爱打架、脸上有好几道伤疤、名字叫花面雄的排在第四位,俗称四王;那只肚脐眼鼓出一大坨来,形状极像葡萄,因此起名叫葡萄肚的排在第五位,俗称五王。

  将丹顶佛围住的就是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这三只大公猴。

  大手雄凶悍的目光盯着丹顶佛怀里的血臀,猴爪不由自主地做出攫抓动作;花面雄嘴角滴着口涎,一副跃跃欲扑的姿势;葡萄肚那坨突凸出来的肚脐眼变成紫红色,显示其内心的噬杀冲动。

  形势对丹顶佛极其不利。它身陷重围,无路可逃。三只身手矫健的大公猴把它围在中间,就算它能逃,也逃不出它们的魔爪。这一带都是低矮的野草莓树,即使能侥幸逃出包围圈,也无处躲藏。当然它也不能指望白胡子公猴前来救援,白胡子公猴只有在背着大家时,才敢偷偷摸摸对它好,根本就不敢公开站出来帮它的。陷入绝境,如何才能逃生呀?

  让丹顶佛颇觉奇怪的是,这三只大公猴虽然将它围在中间,并步步紧逼,但却迟迟没进行攻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大手雄频频往左侧张望,花面雄欧欧往左侧啸叫。丹顶佛顺着这两只大公猴的视线望去,左侧约三十米远,一丛特别茂盛的野草莓树下,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正在采撷野草莓。它这才恍然大悟,三只大公猴之所以迟迟不动手,是在等待金腰带猴王表态。在猴群,凡重要决策或非常行动,如外出觅食、转移宿营地、进攻其他猴群、惩罚触犯了某种戒律的罪猴、处置外族雄性幼猴等等,必须要由猴王首肯才能进行,在这一点上猴王的权威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谁要是违反这个规矩,自作主张采取行动,就会被视为犯上作乱的篡权者,必定会受到猴王最严厉的报复。显然,此时此刻,只要金腰带猴王做个同意的姿势,或者使个同意的眼色,这三只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的大公猴立刻就会冲上来从丹顶佛怀里抢走血臀撕成碎片。

  金腰带猴王眯起眼睛朝这边张望,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似乎对三只大公猴的行为想要表示赞许。
  丹顶佛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闷头朝挡在自己正面的葡萄肚撞过去,葡萄肚完全没提防,摔了个四仰八叉,它趁机冲开包围,以最快的速度奔到那丛特别茂盛的野草莓树下,匍匐在孔雀蓝面前,俯首帖耳哀哀轻啸,做出乞求保护的姿势。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尾随追捕,在这丛特别茂盛的野草莓树下,又把丹顶佛给围住了。

  在这紧要关头,孔雀蓝王妃从廾琐佛手里接过血臀,让小家伙骑坐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给它清理身上的扁虱。孔雀蓝王妃的动作轻柔温婉,透露出母性的慈爱。毫无疑问,孔雀蓝王妃是在用清晰的肢体语言告诉三只虎视眈眈的大公猴:我把这只雄性幼猴当自己的儿子看待,我在它身上寄托了母亲的情怀,我不允许你们伤害它!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面面相觑。惊讶、沮丧、愤慨,表情急遽变幻。突然,它们齐刷刷将脑袋转向金腰带猴王,咿里哇啦发出一通啸叫,那是一种责问,也是一种抗议:

  --明明是必须清除的死囚猴,怎么会变成王妃怀里的小娇客?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这也变得太快了点吧!

  --黑叶猴社会也兴玩魔术吗?

  --撕食外族雄性幼猴,符合云雾猴群的根本利益,您身为猴王,不该带头违背族群的禁忌!

  金腰带猴王在孔雀蓝王妃面前跳来蹿去,不时摊开爪掌做出索讨的姿势。丹顶佛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它明白金腰带猴王的用意,是要让孔雀蓝王妃交出血臀来。这是和平索讨,虽然不含强迫意味,但猴王出面索讨,王者威严本身就带有强迫性质,丹顶佛担心孔雀蓝王妃会屈服某种压力,把血臀递交出去。倘若果真这样,血臀小命休矣。

  让它颇感欣慰的是,孔雀蓝王妃不仅没将血臀交出去,反而嘟起嘴皱起眉露出不高兴的样子,继而又扭动腰肢娇嗔地朝金腰带猴王叫了几声。无论人类还是动物,妩媚都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美眉魅力无穷,英雄难过美人关。金腰带猴王到底舍不得惹孔雀蓝王妃生气,他举起前爪拍拍肚皮,抹抹嘴皮,这套肢体语言,明确地告诉跃跃欲扑的三只大公猴,它已经吃饱,没什么食欲,当然也就没兴趣进行一场残酷的杀戮。

  徇私枉法,包庇死囚猴,你也做得太过分了啊!大手雄捶胸顿足号叫。

  重色轻友,肆意妄为,也太伤弟兄们的心了!花面雄愤愤地吼着。

  天下不公,猴心不服。葡萄肚也跟着起哄。

  金腰带猴王发怒了,头而那从冠毛竖立起来,身上的猴毛也恣张开来,龇牙咧嘴咆哮。猴王的英明决策岂容质疑?你们再敢胡言乱语,小心我扒了你们的皮!

  金腰带猴王毕竟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三只大公猴无可奈何地悻悻退却。

  虽然凭借智慧又一次度过生存危机,但丹顶佛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它很明白,血臀的处境并未根本改变,仍是随时可以被处置的死囚猴;把命运寄托在孔雀蓝王妃的仁慈上,那是很不牢靠的;要是金腰带猴王哪天情绪烦躁,或者另有新宠了,或者与孔雀蓝王妃发生龃龉了,或者哪天食物短缺发生饥荒了,血臀照样会遭杀害。它不能老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它不能让自己的宝贝头上老悬着一把利刀。它一定要设法彻底改变这种局面。


【第十四章:拼死一搏】

  这是条狡猾的黑尾蟒,缠绕在树枝上,黑褐色花斑蛇皮与斑驳树皮的颜色非常接近,这叫迷彩伪装,很容易骗过其他鸟兽的眼睛。丹顶佛在树枝上攀爬,离那条卷在树叶间黑黢黢如泥鳅的蛇尾仅有半米时,这才发现黑尾蟒的存在。幸亏它在树冠上行走的路线由西向东先接近蛇尾,要是路线相反由东向西先接近蛇头的话,今天可就惨了。流星锤似的蛇头会突然从叶簇间刺探出来,一口咬住它的身体,然后蛇身脱离树枝,叼着它一起摔落地面,在落地的一刹那,蛇长长的身体会绞得像一根大麻花,将它五花大绑似的团团裹住,再迅速收紧,捆得它无法动弹,缠得它喘不过气来,勒得它窒息而死,最后将它囫囵吞进肚去,若干天后,它会变成一堆臭烘烘的蛇粪被排泄出去。
  虽然处在蛇尾方向,但丹顶佛还是吓出一身冷汗。黑尾蟒虽然是无毒蛇,但巨大的蛇嘴能活吞黑叶猴,是黑叶猴最害怕的天敌之一。惹不起躲得起,还是快点离开为妙。

  丹顶佛想摇动树枝,利用树枝的弹力,弹跳眺到另一棵树上去。

  就在这时,它发现一个让它心惊肉跳的镜头:孔雀蓝王妃的爱子,那只名叫黑橄榄的幼猴,被前面一簇翡翠般鲜亮的嫩叶所吸引,正顺着一根横杈蹒跚爬去,这恰恰是黑尾蟒蛇头潜伏的位置,黑尾蟒玻璃珠子似的眼睛盯着越爬越近的黑橄榄,具有敏锐热感应功能的叉形舌须在蛇嘴外快速伸缩颤动,脖子已弓成可怕的S状,这是蛇即将发动攻击的信号。

  顶多还有一两秒钟,黑尾蟒就会闪电般飞蹿出去,黑橄榄就算活到尽头了。

  这时候,孔雀蓝王妃和金腰带猴王正尾随在黑橄榄身后,相距约五六公尺远,一面在树干上懒散地行走,一面采食枝丫上的嫩叶,对黑橄榄所面临的危险毫无觉察。

  对于丹顶佛来讲,此时此刻,摇动树枝弹跳到另一棵树上去,与此同时尖叫报警,是明哲保身最安全的做法。当然这么一来,黑橄榄必死无疑。它只要摇动树枝,必然惊动黑尾蟒,引发提前攻击;尖叫报警,只能是提前为黑橄榄敲响了丧钟。当然,它没有什么责任,遇见难以抵抗的天敌,转身逃跑是天经地义的事,尖叫报警更是无可非议的行为。金腰带猴王与孔雀蓝王妃没有任何理由怪罪它,要恨也只能恨蟒蛇太狠毒,怪也只能怪黑橄榄命太薄。老实说,黑橄榄夭折,对于它丹顶佛来讲,甚至还能产生一种复仇的快感。黑橄榄是金腰带猴王的亲生儿子,好你个金腰带猴王,你把别人家的心肝宝贝当做死囚猴,必欲除之而后快,还要嘬其血啖其肉敲其骨吸其髓,老天有眼,也让你尝尝失子的悲痛!

  然而,另一种想法瞬间出现在它脑子里,或许这就叫灵感闪现吧。

  黑尾蟒正缠绕在丹顶佛底下约一米半一根横杈上,因为准备对黑橄榄实施攻击,所以仅是尾部在树枝上缠绕了一个圈,缠得很稀松。这个细节非常重要,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丹顶佛想,倘若自己出其不意地从上层树枝跳下去,刚好就可以落到蟒蛇的尾部,黑尾蟒毫无防备,身体在树枝上缠绕得不紧,它完全有可能揪住蛇尾与黑尾蟒一起从几丈高的树上摔下去,如果这样的话,黑橄榄就能蟒口脱险了。

  不能用舍己救人来理解丹顶佛的想法。舍己救人属于高尚情怀,只有人类身上才具有如此伟大的品质。动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与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利他行为说到底是一种投资行为,今天的付出是为了将来成倍的获得。

  黑橄榄长得特别像金腰带猴王,腰间也有一圈金黄色的毛带,不仅五官和体形惟妙惟肖,连神态和脾性也活脱活像,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无非一个是大模型另一个是小模型而已。或许就是因为长相酷似的缘故,金腰带猴王特别喜欢黑橄榄,其他幼猴想要爬到它身上玩耍,它会不耐烦地一巴掌将幼猴打出一丈远,但黑橄榄无论怎样爬在它身上淘气,拔毛揪尾,拧耳捏鼻,它都不会生气;闲来无事,它还会主动找到黑橄榄,逗小家伙玩耍。这种溺爱的行为对于公猴来说是十分罕见的,在黑叶猴社会,通常父爱都是很淡薄的。

  丹顶佛的算盘是这么打的:自己如果能当着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面从黑尾蟒口中救出黑橄榄,这肯定会博得金腰带猴王的好感,肯定会让孔雀蓝王妃感激涕零,这或许就能让金腰带猴王放弃谋害血臀。倘若真能这样的话,也算是一桩公平的交易。
  可是,风险太大太大。蛇是反应极其敏感的动物,完全有这种可能,它从半米高的树枝上跳下去,猴爪刚揪住蛇尾,黑尾蟒就在刹那间蛇头反蹿,一口将它吞噬;就算它能成功将黑尾蟒拽下树去,在掉地的一瞬间,黑尾蟒也有可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长长的身体将它捆绑住,然后就像实施绞刑一样将它绞死。它倘若死了,血臀也绝无存活的可能。金腰带猴王也罢,孔雀蓝王妃也罢,决不会因为它救了黑橄榄而在它死后承担起养育血臀的责任,至多是改变血臀死囚猴的身份,不再将血臀当做必须处死的外族雄性幼猴。而血臀尚小,离开它的照料,是不可能活下去的。它之所以要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救黑橄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要给自己的宝贝血臀创造生存机会,但如果最终结果却是它自己先葬身蛇腹,继而血臀也因为失去它的保护和照料而命丧黄泉,那就是蚀光老本的赔钱生意了。

  与黑尾蟒搏杀,力量相差太悬殊,没有多少胜算,稍有疏忽自己就会遭殃,不值得去冒这么大的险,丹顶佛想。它想打退堂鼓。可是,另一种想法也非常顽强,要想驱散笼罩在血臀头上的死亡阴影,扭转死囚猴的悲惨命运,彻底改变血臀的处境,似乎这是最佳机遇了。过了这个村恐怕就永远没有这个店了。天天提心吊胆,时时惊魂不定,这样的日子真的该结束了。

  就在丹顶佛犹豫之际,黑尾蟒那条漆黑如大泥鳅的尾巴,神经质地弹跳了几下,这无疑是种信号,表明黑尾蟒即将对目标发动攻击。它没时间再迟疑了,与其让机会流逝,不如与命运赌一把。它嗖地从上层树枝跳了下去。

  丹顶佛与黑尾蟒仅相距一米半的高度,刹那间,它的爪子便落到滑腻腻的蛇尾上。与此同时,它发出尖厉的号叫。这样做是为了引起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注意,让它们看见它冒险救黑橄榄的行为。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才不愿做了好事不留姓名甘当无名英雄呢。让它欣慰的是,随着它的号叫,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视线被吸引过来了,不仅看到它从上层树枝往下跳,还看到正虎视眈眈盯着黑橄榄的黑尾蟒。金腰带猴王露出惊恐的表情,孔雀蓝王妃头顶的冠毛竖得笔直--吓得头皮都发麻了。

  如有天助,丹顶佛出击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它的猴爪抓住蛇尾时,黑尾蟒正张开巨大的嘴巴欲朝黑橄榄咬下去,黑尾蟒全神贯注准备偷袭目标,所有力量都集中在上半身,尾巴处于麻痹松懈状态,当猴爪揪住蛇尾后,丹顶佛用足力气顺势在黑尾蟒尾部咬了一口。黑叶猴的牙齿极有特色,上腭门齿两侧各有一枚长约一寸半的獠牙,尖锐如弯钩,一口咬下去,噗的一声轻响,刺穿蛇皮深深扎进蛇肉里去。

  就像荡秋千一样,丹顶佛悬吊在黑尾蟒尾巴上。

  黑尾蟒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尾巴会遭攻击,本来张大蛇嘴是要朝黑橄榄咬下去的,在最后一秒钟不得不停止偷袭。它似乎不相信会有这么大胆的黑叶猴敢跳到它尾巴上来,惊愕地瞪起玻璃珠子似的蛇眼,竭力想弄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一米半的高度坠落下来,惯性的冲力,再加上丹顶佛身体的重量,黑尾蟒就像坐滑梯一样,哧溜溜从树枝上倒滑下去。

  黑尾蟒因为要蹿跃噬咬黑橄榄,长长的身体仅有尾部在树枝上缠了一个松散的结,被丹顶佛在蛇尾上又抓又咬的,那唯一一个松散的结也解开了,整个身体就像一条长绳子晾在树枝上。

  身体从树枝上滑下去三分之二了,黑尾蟒才如梦初醒,拧动脖子,蛇头反蹿,想要攻击吊在尾巴上的丹顶佛,却已经晚了,蛇的身体己从树枝整个滑落下去。

  哗啦一声响,丹顶佛和黑尾蟒同时从几丈高的树冠上坠落掉地。

  树下铺着厚厚一层落叶和青草,掉地时丹顶佛又刚好是压在蛇尾上,虽然是重重摔在地上,却是毫发无损。在落地的一瞬间,丹顶佛立刻蹦跳起来,心急火燎地扑向那棵大树,想重新爬到树上去。它半秒钟都不敢耽误,它明白,此时此刻是生死攸关的节骨眼儿,它必须抢在黑尾蟒反扑前重新爬到树上去,不然的话,一旦黑尾蟒清醒过来,长长的身体刷啦旋转,很方便就能将它捆绑起来。

  它想它是能抢在黑尾蟒反扑前重新爬到树上去的,黑尾蟒身体比碗口还粗,少说也有三四米长,起码有一两百斤重,从这么高的树上摔下来,不说受伤吧,至少也会摔得晕头转向,短时间内失去判断能力和反扑意识,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让它重新爬到树上去;还有一个有利条件,丹顶佛身为黑叶猴,个从小在悬崖峭壁上摸爬滚打,爬树是拿手好戏,特别是在危险逼近的紧急关头,嗖嗖嗖嗖,一眨眼就能蹿到树顶上去。完全有这种可能,等它钻进树冠骑在枝丫上采食嫩叶了,黑尾蟒还躺在树下没能从迷糊状态中清醒过来呢。
  它想得太简单了。它太低估黑尾蟒的能耐了。

  啪的一声,黑尾蟒沉重的身体砸在地上;嗖的一声,丹顶佛蹦跳起来扑向那棵大树。就在这同一瞬间,黑尾蟒的身体突然像施了魔法似的舞动起来,扭转翻挺,蹦跳弹跳,深褐色的蟒背和淡黄色的蟒腹在碧绿的草地上格外显眼,变幻着不同的颜色,令猴眼花缭乱。这是蟒蛇特有的捕猎技巧,俗称蟒打花,就是身体舞动得像朵菊花,利用弹跳的身体和炫目的色彩,形成一个活动陷阱,或者说组合成一张变形猎网,专门用来对付机敏善逃的猎物。

  丹顶佛没料到黑尾蟒会清醒得这么快,不不,它没料到黑尾蟒从这么高的树上摔下来竟然没有出现短暂的昏厥,立刻就能进行快速反扑,它也从没遭遇过蟒打花这样的阵势,缺乏这方面的应对经验。一刹那,它自己反倒有点懵了。弹跳如泥鳅的蛇尾扫中它的腿,它绊了一跤,混沌的脑子这才清醒过来。它必须快点爬上树,才能摆脱恐怖的蟒打花。

  此时此刻,它离树干约有两米左右。它竭尽全力往前蹿跃,但蟒打花厉害程度远远超出它的想象,它才往前跨出一步,蟒蛇粗壮的筒形身体又撞到它的后腰,把它撞翻在地。它刚爬起来,变幻莫测的蛇的身体,又像一根结实的橡皮棍子,嗵的一声击中它的前胸和头部。它顿觉胸口发闷,恶心反胃,想要呕吐。它挣扎着又朝前蹿了一步,谢天谢地,总算爪子搂着树干了。它跳起来指爪抠住粗糙的树皮往上攀爬,黑叶猴身体轻盈灵巧,爬这样的树应该说如履平地,可是,它感觉自己的四肢仿佛是用柳絮搓成的,软绵绵没有一丝力气,才爬上去-米就乘滑梯似的滑下来了。胸口火烧似的疼,脑袋里像装着一架纺车,嗡嗡嗡转个没完。那条该死的黑尾蟒玩了一把蟒打花,竖起脖子,身体波浪形摆动,朝大树游蹿过来。丹顶佛又试着往树干上爬,无济于事,才爬上去两步又虚软地滑落下来。

  黑尾蟒已游得很近了,鲜红的舌须不断吞吐,嘴巴也已张开,露出弯钩似的尖利的蛇牙。这是攻击的前兆,恼羞成怒的黑尾蟒就要进行致命的噬咬了。丹顶佛虚脱的感觉在变本加厉,不仅胸口堵得快要窒息,四肢也发麻发颤,别说爬到树上去了,连迈步走动都几乎不可能了。它很快就会被吞进黑咕隆咚蛇腹了,它绝望地想,怪只能怪自己太愚蠢,不仅断送自己的性命,还要断送宝贝血臀的性命。唉--
  就在这时,树冠上传来呀啊呀啊的叫声,它抬眼望去,原来是血臀,正用后肢抱着一根树枝,细细的尾巴也卷在树枝上,小小的身体呈倒悬状,两只前爪向它伸下来,用意很明显,是急切地想把它拉到树上去。这个举动很幼稚,上下之间起码还有两三丈远的距离,即使长臂猿也够不着的。再说了,血臀还是个刚刚断奶的幼猴,就算够得着也没有力气把它拉上树去的。然而这个可笑的举动,却让丹顶佛感动得想哭。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血臀真正关心它死活,血臀离不开它,它也离不开血臀,母子相依,母子情深,它死了,血臀也活不成。为了血臀,它不该有绝望的想法,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退一万步说,今天即使它在劫难逃,它也要爬到树上去待在血臀身边,要死母子死在一起。

  动物也有感情世界,动物也有精神力量。霎时间,一股激流在它心中涌动,晕眩的脑袋似乎清醒了些,胸口火烧般的灼痛也缓解了很多,四肢感觉有了点力气,它再次搂着树干往上攀爬。一米、两米、三米……刚刚爬上去一截,黑尾蟒就游到树下了,身体贴着树干刷地蹿挺竖直,就朝它那根拖在身体底下的猴尾咬来,它立刻将猴尾竖起来,黑尾蟒咬了个空,弓起脖子身体往下缩了约一米,那是准备进行第二波攻击。也许是因为用力过度,丹顶佛胸口火烧火燎般疼痛起来,四肢也不停地颤抖起来,摇摇欲坠快支撑不住了。它晓得,现在是生死转换的紧要关头,情形万分危急,别说从树干上掉下去了,就是待在原地不动,黑尾蟒发起第二波攻击,蛇头吱吱贴着树干上蹿,也能咬住它的后肢将它从树干上拽下来。它必须抓住这个短暂的瞬间再往上爬几步,爬到那根横杈上去,才有可能蟒口余生。可是,它的力气已经耗尽,已无力再往上挪动一寸了。

  呀啊呀啊,在这节骨眼上,血臀又叫唤起来。那叫声仿佛施过魔法,每一声叫唤就好比一支强效兴奋剂,丹顶佛一颗猴心狂烈跳动,又奇迹般地恢复了些力气,往上爬了几步,前爪攀住那根横杈。黑尾蟒真的发起第二波攻击,身体贴着树干嗖地蹿了上来。好险啊,蛇嘴触碰到丹顶佛的脚掌,蛇牙却咬了个空。假如它的动作再慢半拍,它生命的历史就要改写了。

  黑尾蟒再次失利,身体萎缩下去,像盘草绳晾在地上。

  丹顶佛咬紧牙关,总算爬到横杈上,来到血臀身边。它已耗尽所有力气,再挪动半步也非常困难了。它把血臀搂进怀里,母子相依骑在树枝上。这个时候,如果黑尾蟒再次爬上树来,它是不可能再有力气逃窜的,只能是束手就擒。唉,母子死在一起,总比分开死要好一些。

  黑尾蟒盘在树下,脑袋昂起半米高,鲜红的蛇芯子有节奏地吞吐,用脑袋中的热感应器探测猎物的去向。丹顶佛的身体在颤抖,心也在颤抖,感觉自己就像寒风中一片孤零零的枯叶,风再猛烈一点就会被吹落了。

  也许是从树冠上摔下来受了点伤,也许是饥饿感还不太强烈,也许是经过一番搏杀感觉有点累了,也许是受习惯思维的支配认为已逃上树去的黑叶猴蹿跳如风根本是抓不到的,半分钟后,黑尾蟒昂立的脑袋气馁地耷拉下去,慢腾腾游离大树,钻进草丛,消失在一片乱石滩里。

  呦欧--丹顶佛发出哽咽的鸣叫。蟒口余生,它没有死,它成功了,它激动得直想哭。

 

【第十五章:赦免死囚猴】

  一切如丹顶佛所预料的那样,血臀被摘掉了死囚猴的帽子,成为云雾猴群的正式成员。
  接纳仪式在一片桃树林里举行。族群所有黑叶猴刚刚饱餐过一顿野山桃,仲秋的野山桃甜脆爽口,是黑叶猴顶爱吃的美食之一。蓝天白云,艳阳高照,金风送爽,好食物加好天气等于好心情。老猴们惬意地躺在枝丫上闭目养神,成年猴用灵巧的爪子互相整饰皮毛,幼猴们则树上树下追逐打闹。蟒蛇事件过去已好几天了,丹顶佛身体己基本康复,它也带着血臀爬到桃树上痛痛快快吃了个饱,然后在树下草坪上与血臀玩捉迷藏的游戏,以消化肚子里塞得满满的野山桃。就在这时,孔雀蓝王妃和金腰带猴王从一棵桃树上跳了下来,径直来到丹顶佛和血臀身边。

  啊欧--啊欧--金腰带猴王发出雄浑嘹亮的吼叫。

  王者自有威势,老猴睁开眼,成年猴停止整饰皮毛,幼猴也不再追逐打闹,所有黑叶猴的视线都集中到金腰带猴王身上。

  孔雀蓝王妃抱起血臀,先将小家伙搂进自己的怀里,爱抚地捋顺小家伙的背毛,然后一转身,将小家伙送至金腰带猴王面前。

  丹顶佛的心噗噗乱跳,等待这激动猴心的时刻。

  .金腰带猴王接过血臀,让小家伙吊在自己的脖子上,在草坪上兜了一小圈,还在小家伙的额头做了个亲吻的动作。让小家伙吊在自己脖颈上兜一小圈,犹如舞台上的亮相,不容置疑地告诉全体黑叶猴,这只幼猴是我们云雾猴群的正式成员;在小家伙的额头上亲吻一下,犹如皇帝加盖玉玺或领导加盖印鉴,表明接纳小家伙成为族群正式成员是合法有效的。程序虽然简单,动作也有点潦草,但对于丹顶佛来说,这却是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瞬间。从此,它不用再整天为血臀的安全提心吊胆了,也不用再东躲西藏像贼似的生活了。它可以堂堂正正做猴,正正常常过日子了。更重要的是,血臀有权活下去了,在云雾猴群中可以像其他幼猴一样,享有生存权和受保护权。

  对于金腰带猴王来说,赦免一只未成年的死囚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丹顶佛舍生忘死从黑尾蟒的口中救出它最宠爱的幼猴黑橄榄,作为回报,它利用猴王的权势接纳血臀为云雾猴群正式成员,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应该说是一笔公平的交易。

  按公平原则办事,不仅是人类社会做人的准则,也是猴类社会做猴的准则。

  金腰带猴王将血臀放在草地上,然后朝在族群中结成权力联盟的那几只大公猴发出召唤的叫声。这是接纳仪式的最后一道程序,让这些大公猴也来表示认同。

  白胡子公猴态度最为积极,兴冲冲地蹿跳过来,先围着丹顶佛舞兮蹈兮兜了两圈,以示祝贺,随后去到血臀身边,四肢着地将小家伙罩在自己身体底下,这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动作,表示愿意成为小家伙的保护伞。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虽然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但还是依次跑拢来,撇开腿在血臀身上做了个骑跨的动作,摆出认同姿态来。

  丹顶佛激动得想哭,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受了多少委屈,遭了多少活罪,今天总算大功告成,彻彻底底使宝贝血臀摆脱了死亡的阴影。

 

【第十六章:厄运再次降临】

  大概有三个月时间,丹顶佛的日子确实过得很舒心。它可以大大方方带着血臀出入大溶洞,坦然地与别的黑叶猴争抢食物,放心地让血臀与族群中其他幼猴扎堆玩耍。危险离得十分遥远,恐惧不再像影子似的追随它。由于它是孔雀蓝王妃的贴身女仆,又与云雾猴群中的二王白胡子公猴有着一层特殊关系,因此它在族群中的地位比普通母猴要高一些,没有谁会无缘无故来找它麻烦,生活可以说无忧无虑。它以为自己的生活从此步人了正常轨道,永远可以享受这份平静与安宁。
  它大错特错了,应了句好景不长的俗话,这段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冬天还没有过完,事情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段时间,按黑叶猴的生命成长史,血臀由童年阶段跨入少年阶段。对于这个阶段的黑叶猴来说,生理上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皮毛换色。刚出生的黑叶猴通常都是浅灰色,俗称胎毛,族群差异并不明显,随着年龄的增长,毛色渐渐变深,到了少年期,胎毛褪尽,换上一身黑色皮毛。虽然都是黑叶猴,都是一身黑毛,但不同族群毛色会有显著差异。云雾猴群的毛色,属于焦黑型,就像遭雷击烧焦的树桩。而丹顶佛原先所在的布朗猴群,毛尖黑里透紫,闪烁紫金光芒。还在童年期时,血臀一身深灰色胎毛,与云雾猴群的幼猴站在一起,还看不出有多大区别。进入少年期,血臀身上的皮毛逐渐变得紫黑,又粗又亮,就像涂了一层釉,泛动金属光泽。与云雾猴群烧焦的枯草般颜色的幼猴站在一起,反差十分明显,用与众不同光彩夺目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只要不是近视眼,谁都能一眼就看出,血臀属于云雾猴群中的“杂种”。而黑叶猴里是没有近视眼的。血臀身上与众不同的皮毛,等于在时时提醒所有的黑叶猴,这是一只与云雾猴群没有血缘关系的外族小公猴!

  有好几次,金腰带猴王瞪大一双迷惑的眼睛,望着与其他幼猴在一起玩耍的血臀,显得很不高兴。有一次,丹顶佛亲眼看见,血臀从金腰带猴王面前经过时,金腰带猴王突然抓住血臀的胳膊,先是用爪掌在血臀背部使劲搓揉,像是要把血臀皮毛上与众不同的色彩揩拭掉,这当然是徒劳的,于是它就粗鲁地拔血臀身上的毛,血臀哇哇乱叫,金腰带猴王这才松手放了血臀。

  对于动物来说,兽毛的粗细疏密,色泽的暗亮浓淡,其实是身体素质强与弱的外在表现。一般来说,身体素质强的个体,皮毛光鲜明亮,身体素质弱的个体,皮毛暗淡无光。兽类是这样,鸟类也是如此。人类进化成无毛的裸猿,虽然不再直接适用皮毛明暗定律,但还是将皮毛明暗定律套用到服饰上:强者所穿的衣裳更鲜亮华丽,弱者所穿的衣裳更陈旧简朴。

  毫无疑问,血臀这身鹤立鸡群般的亮闪闪的皮毛,老是在金腰带猴王面前晃来晃去,刺痛了金腰带猴王的眼睛,也刺伤了金腰带猴王的自尊心,引起了难以抑制的嫉恨。

  丹顶佛当然不愿看到这种局面。它希望血臀能完全融入云雾猴群,希望所有的黑叶猴都忘记血臀的出身。它试图能改变或减弱血臀与其他幼猴毛色上的差异。它让血臀在泥地里打滚,让污浊的泥灰遮盖皮毛上耀眼的光泽;它故意让血臀沾上树浆草汁,把皮毛弄得邋里邋遢;它不再一日三遍替血臀整饰皮毛,任由扁虱和跳蚤蔓延滋生;它甚至用牙咬折血臀身上的毛尖,掐灭毛尖上那层太过嚣张的紫金色……它用尽一只母猴所能想到的办法,结果却收效甚微。血臀在泥地里打了滚,转身蹦蹦跳跳,便把污浊的泥灰抖落干净;皮毛上仿佛涂了油,那沾上去的树浆草汁,很快就会掉得一干二净;健康的肌肤好像对寄生虫有天然免疫力,尽管很少整饰皮毛,扁虱和跳蚤也不敢在血臀身上肆虐:少年猴新陈代谢十分旺盛,那掐断的毛尖没几天就又蓬蓬勃勃长出来了……

  人类可以随心所欲将头发染红染黄染黑染白,黑叶猴社会没有美容美发,不可能去超市买一包染发膏来把血臀的皮毛染成焦黑色。

  更让丹顶佛忧心如焚的事还在后头呢。

  就像人类有强国和弱国之分,黑叶猴也有强势族群和弱势族群之分。布朗猴群种气强盛,相对来说,云雾猴群的种气偏弱些。云雾猴群里有好几只与血臀同龄的幼猴,在童年期,血臀与它们站起来一般高,躺下去一般长,看不出有多少差别。进入少年期后,种气强弱开始发挥作用,血臀的身体明显比它们强壮,个头比它们高半寸,肩膀也比它们宽半寸,爬树攀岩的本领也要比它们高强些。
  一只身体出类拔萃的雄性猴,即使是同一族群的成员,都会被猴王视为潜在的竞争对手,借故驱逐出猴群。更何况血臀是只与云雾猴群没有血缘关系的外族雄猴,金腰带猴王当然就更不会容忍了。

  丹顶佛很快发现,自己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当血臀与其他幼猴站在一起因身体强壮而显得格外出众时,金腰带猴王就会眯起阴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打量血臀。有一次,血臀和几只年龄相仿的幼猴在一起玩耍,一条约半尺长墨绿色的四脚蛇突然从一条石缝里蹿出来,其他幼猴都吓得哇哇乱叫,四散奔逃,血臀却没有跟着大家一起逃。只见它全身紫黑色的猴毛刷地恣张开来,毛尖闪烁一片紫金光芒,发出一声稚嫩的啸叫,勇敢地蹿上前去,一把将四脚蛇捉住,将蛇头塞进嘴里咔嚓一咬,就开始活吃蛇肉了。其他逃散的幼猴慢慢聚拢来,血臀就吐出一些碎蛇肉分给它们吃。这件事发生时,金腰带猴王就在旁边,用一种诧异而又憎恶的眼光久久盯着血臀,嘴腔里两颗獠牙神经质地叩动,好像恨不得一**吞了血臀。丹顶佛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为了防患于未然,丹顶佛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血臀:你身体比别的幼猴强壮,这一点本来就已经惹得大家不开心了,你还这么张狂,这么爱出风头,拼命表现自己,不是吓唬你,你这是在白讨苦吃,不不,比自讨苦吃要严重得多,是在自寻死路,一步步走向毁灭的深渊啊!你要夹着尾巴做猴,生活中保持低调,是最好的护身符!

  然而,血臀把丹顶佛的告诫当耳边风,仍我行我素。

  唔,你走路的时候头不要昂得太高,别神气活现好像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对对,把头再低一点,脖子再往里缩一点,丹顶佛使劲将血臀的脑袋往下按。你那根尾巴也有问题,尾巴是黑叶猴情绪的晴雨表,你尾巴翘到天上去干什么呀?在其他猴子面前,你一定要做出谦恭的姿态,要露出卑贱者的嘴脸,生活是个舞台,你要学会演戏嘛!它将血臀竖得笔直的尾巴使劲压下去,塞到两胯之间,强迫小家伙做出夹紧尾巴做猴的姿态。

  可恼的是,血臀在它面前低头缩颈夹紧尾巴,一转身,刚刚离开它的视线,那倔犟的脑袋便昂立起来,那根桀骜不驯的尾巴又翘到天上去了。

  血臀还是一只刚拍满周岁的少年猴,开不谙世事,不晓得心险恶,不懂得在生活舞台上应当戴着假面具演戏。它率真而又任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最最可怕的还是血臀与黑橄榄之间你争我斗的紧张关系。

  黑橄榄是金腰带猴王与孔雀蓝王妃的爱子,与血臀同龄,也是一只少年猴。在大自然,每一个物种都有自己独特的成长发育时间表。就黑叶猴来说,雄猴跨入少年阶段,便意味着吵闹和争纷。当然,这是以游戏形式表现出来的吵闹和争纷。少年猴们整天聚在一起,吵吵闹闹,打打杀杀。一会儿你扑过来咬我一口,一会儿它又蹿上来撕我一爪,一会儿这只幼猴喊爹哭娘,一会儿那只幼猴尖叫狂号,闹得乌烟瘴气。雄性少年猴们更是如此,除了进食睡觉,就是扎堆打闹玩耍。一方面,少年猴身体开始发育,荷尔蒙增加,打打闹闹可以发泄剩余的精力。另一方面,打闹虽为游戏,但游戏是生活的预演,在这种无休止的打闹中,比较强弱,决出输赢,角逐地位,排列秩序,增强竞争意识,适应丛林法则,为将来跨入成年猴社会做好准备。

  黑橄榄是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所生的爱子,从小食物充盈营养丰富,长得比一般幼猴要高大一些,皮毛也较一般幼猴要光滑油亮些。黑叶猴社会虽然没有“王子”的概念,但由于它出身显赫,血统高贵,特别受金腰带猴王的宠爱,从小养成了一种唯我独尊的王者风范,事实上就是云雾猴群的“王子”。

  与同龄幼猴在一起玩耍时,黑橄榄毫无例外地扮演领袖角色,它到树林采撷鸡素果,其他幼猴就不敢到河边去捉螃蟹;玩起追逐打闹的游戏来,如果把追逐者比喻为官兵,把逃亡者比喻为强盗,黑橄榄永远是战无不胜的官兵,每一次都会威风凛凛地将对手打得屁滚尿流。

  事实上,黑橄榄体质比绝大多数同龄幼猴要棒,打闹起来自然不是它的对手,即使有个别幼猴体力上能与黑橄榄媲美,但精神上也无法与黑橄榄匹敌,黑橄榄身后有孔雀蓝王妃和金腰带猴王两座强有力的靠山,谁惹得起呀?

  有一次,一只名叫草木灰的幼猴,在一条小河边捉到一只翡翠般透明的小青蛙,刚巧被黑橄榄撞见。黑橄榄伸手向草木灰索要那只小青蛙,也不知草木灰是肚子太饿了还是看不惯黑橄榄的恶霸作风,突然就把小青蛙塞进自己嘴里,然后撒胧就往母猴浮漂漂身边逃。母猴浮漂漂是幼猴草木灰的生母,很明显,草木灰往浮漂漂身边逃,是想寻求妈妈的庇护。黑橄榄追了上来,压在草木灰身上,一只猴爪掐住草木灰的脖子,另一只猴爪掴打草木灰的嘴,强迫草木灰把已经吃进嘴的小青蛙吐出来。

  草木灰哼哼唧唧呻吟,扭头向母猴浮漂漂投去求救的目光。母猴浮漂漂看见儿子被殴,自然很心疼,脸部猴毛和头顶冠毛恣张开来,两只猴爪在地上拼命拍打,嘴里发出哇啦哇啦的怪叫,企图吓唬住黑橄榄。但它的企图落空了,黑橄榄对母猴浮飘飘的恫吓置若罔闻,仍穷凶极恶地殴打草木灰。母猴浮漂漂气得浑身发抖,冲到扭成一团的两只幼猴跟前,龇牙咧嘴啸叫,似乎在威胁黑橄榄:你若再不放开我儿子,我就要咬掉你的爪子了!

  黑橄榄根本不买母猴浮漂漂的账,反而掐脖子掐得更紧了,掴嘴巴也掴得更狠了。母猴浮漂漂忍无可忍,朝正在逞凶的黑橄榄举起了爪子……欧,欧欧,传来一串威严的猴啸,呜,呜呜,传来一串愤怒的猴叫,哦,是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赶过来了,母猴浮漂漂立刻就像漏气的皮球,冠毛闭谢尾巴耷拉萎瘪下去,哀号了一声,躲闪开去。黑橄榄更加有恃无恐,打冤家似的拼命殴打草木灰,草木灰的嘴肿得像只血蘑菇。终于,草木灰忍受不了疼痛,张开了嘴,黑橄榄从草木灰血肉模糊的嘴腔里掏出那只小青蛙,塞进自己的嘴……

  在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娇惯纵容下,黑橄榄气指颐使,目空一切,普通的成年猴都不放在眼里,俨然一副恶少的嘴脸。

  现在的恶少,将来的猴王。恶者为王,大自然就是如此。
  偏偏血臀会与黑橄榄闹起摩擦来。

  认真说起来,从一开始丹顶佛就担心血臀会与黑橄榄闹矛盾。血臀还在童年期时,丹顶佛就注意让血臀摆正自己的位置,别去招惹黑橄榄。当两只幼猴碰面时,丹顶佛总要伸出爪子,压低血臀的身体,让血臀感觉自己比黑橄榄低一等,让黑橄榄感觉自己比血臀高一等,这样彼此就能相安无事了。

  有一次,血臀和黑橄榄骑在一根树枝的两头,同时伸手去采撷中间那枚金黄的蛋黄果,两只小手几乎同时抓住了蛋黄果。呵呦,黑橄榄蛮横地叫唤,松开你的爪子,这枚好吃的蛋黄果归我了;呦欧,血臀急切地呼喊,是我先发现这枚蛋黄果的,松开爪子的应当是你。两只幼猴像两只好斗的小公鸡一样,大眼瞪小眼,眼瞅着就要厮打起来。这时,丹顶佛刚巧路过那根树枝,它急忙蹿上去,啪地在血臀手背上打了一掌:小祖宗哟,叫你在它面前要谦让些,你怎么当耳边风呀?争什么争,把蛋黄果让给它,听到没有!血臀还梗着脖子不愿松手,丹顶佛狠狠赏了血臀一耳光,血臀这才被迫松开爪子,让黑橄榄将那枚蛋黄果摘走。黑橄榄扬扬得意地吞吃掉那枚可口的蛋黄果,而血臀则抚摸着被丹顶佛打疼的脸颊,哭丧着脸蜷缩在树旮旯里。

  等黑橄榄走远后,丹顶佛跳到血臀身边,紧紧将血臀搂进怀里。唉,别怪妈妈心狠,妈妈不想这么做,妈妈舍不得让你受委屈,妈妈是没办法才出手揍你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猴在屋檐下也不得不低头。谦让是一种生存策略。忍一忍吧,忍字头上一把刀。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丹顶佛的教诲初始还起点作用,与黑橄榄在一起玩耍时,血臀便尽量躲着黑橄榄,当黑橄榄走到它身边时,它便匍匐身体,让自己显得矮小些,尾巴也会知趣地耷拉下来。碰到黑橄榄来抢夺它手中食物,它也不再与之争吵,而是扔下食物掉头逃跑。惹不起躲得起,双方的矛盾自然就平息了。

  然而,随着身体逐渐发育,由童年期跨入少年期,血臀的老毛病又渐渐犯了,在黑橄榄走近它身边时,不肯再把身体匍匐下来,而是神气活现地挺胸昂首,那根尾巴也骄傲地竖在空中。在黑叶猴社会,身体姿势很重要,姿势就是态度,一个犟头倔脑的姿势,表明一种不肯服输的态度。

  嗨嗨,你怎么忘记了我的叮嘱了,把身体给我匍匐下来,把尾巴给我耷拉下来,小祖宗唉,你别再给我惹事生非了,我想过几天太平日子!丹顶佛不断向血臀灌输顺民意识,然而,它的教诲越来越不管用了,血臀爱理不理,把它的教诲当耳边风。唉,儿大不由娘啊!

  终于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起因是血臀那只红屁齤股。

  血臀这个名字,顾名思义,就是屁齤股血红,或者说屁齤股红得像在滴血。对于人类而言,这肯定是一种含有贬损的绰号,人类都是白屁齤股,冷不丁冒出个红屁齤股来,说不准就是生理缺陷。但对黑叶猴来说就是另一回事了。大多数猴类的屁齤股都是红的,刚好与人类相反,猴子红屁齤股是正常态,白屁齤股就是生理缺陷了。在黑叶猴社会,屁齤股红是成熟的标志,也是健康的标志。刚出生的幼猴,屁齤股是粉红色的,随着年龄增长,屁齤股的颜色会渐渐加深。身体越强壮,生命力越旺盛,屁齤股就越红。倘若屁齤股突然由红转白,那肯定是健康出了问题。年老体衰时,屁齤股就变成淡紫色了。红屁齤股颜色浓淡,通常是与地位成正比的。地位越高,屁齤股越红,猴王的屁齤股红彤彤的像只硕大的红萝卜,一旦被从王位上赶下台,红萝卜便会变成白萝卜。

  血臀出生时就与众不同,小屁齤股红艳艳的就像一轮红太阳,故而起了血臀这么个别致的名字。跨入少年期,随着身体蹿高骨骼变粗,屁齤股越来越红,就像戴着一朵永不凋谢的大红花。或许是因为妒忌,或许是因为血臀屁齤股红得太扎眼,有一次少年猴们聚在一起玩耍,刚巧旁边有个烂泥塘,黑橄榄突然从背后将血臀扑倒,顺手从泥塘里捞起一把污泥,涂抹在血臀屁齤股上。红屁齤股霎时间变成黑屁齤股。黑橄榄高兴得手舞足蹈,呦呦乱嚷,好像在说:你这个讨厌的家伙,你只配有烂泥似的黑屁齤股!

  就像乌云遮不住太阳的光辉一样,污泥也无法改变血臀屁齤股的颜色,才过了半天,血臀屁齤股上的污泥就掉得干干净净,;又露出红艳艳的耀眼光彩。但从此以后,黑橄榄就像吃错了药似的,一有机会就拿血臀的屁齤股胡闹,或者用树叶盖住血臀的屁齤股,或者用鸟粪掷扔血臀的屁齤股,或者用爪子撕抓血臀的屁齤股。就像一个偏执狂,没完没了地折腾血臀的屁齤股。
  开始时,血臀还能忍气吞声,但连续多次受到骚扰,血臀似乎失去了耐心,冲着黑橄榄龇牙咧嘴尖叫,摆出斗殴的架势,要不是丹顶佛及时制止,两只少年猴肯定就打起来了。

  真正爆发冲突,是在人类种植的苞谷地里。

  那天傍晚,云雾猴群到瑶寨背后的山坡上去偷吃已成熟的苞谷。热带雨林肥沃的土地上,一年四季都可以种庄稼。虽是冬天,饱满的苞谷挂在茎秆上,散发出香甜的气息,令猴馋涎欲滴。

  黑叶猴专门有一套偷吃苞谷的技巧,身手矫健的成年公猴顺着茎秆爬到植物顶端,猛烈摇晃,借着身体的重量,哗的一声将苞谷秆压断,其他黑叶猴便一拥而上摘取挂在茎秆上的苞谷棒。看守苞谷地的人不在,黑叶猴们大吃一顿,各个吃得肚儿溜圆,直打饱嗝。

  饱餐一顿后猴们还意犹未尽,拥进苞谷地看守人居住的窝棚,舞瓢敲锅,扯被抱枕,闹腾取乐。几只少年猴去到火塘边,饶有兴趣地玩弄那只烧水用的铜壶。火塘里架着柴火,柴火上盖着火灰,虽然没有明火,但并没完全熄灭,厚厚的火灰下仍藏有微弱的暗火。血臀正撅着屁齤股在掀铜壶盖,黑橄榄突然从火塘里抽出一根柴火,去打血臀的屁齤股。柴火的一端烧成焦炭,冒着缕缕青烟。也许黑橄榄并没想用火炭去烧血臀的屁齤股,而只是想用烧焦的柴火涂黑血臀的屁齤股,但那是带火的柴火呀,焦炭落到血臀屁齤股上,血臀哇地惊叫起来,蹦出一尺高,小脸痛苦地扭曲了。空气中弥散开一股皮肉被烧灼的焦糊味。黑叶猴的屁齤股上没有毛,带火的柴火落到屁齤股上,当然会灼伤皮肤。血臀两眼冒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号叫着扑过去。

  当时,丹顶佛就在旁边,想出面制止的,但转念一想,黑橄榄实在也做得太过分了,用燃着的柴火烧血臀的屁齤股,早已超出淘气范围,已经不是什么孩子气的恶作剧,而是赤裸裸的“人”身侵害,老拿血臀的屁齤股做文章,不仅伤害血臀的身体,也践踏了血臀的自尊,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来一味谦让也不是个办法,该出手时还得出手,就让血臀与黑橄榄打一架好了,也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恶少领教一下血臀的厉害,也许黑橄榄以后就会有所收敛,不敢再肆无忌惮地欺负血臀了。更重要的是,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都不在窝棚里,此刻是个难得的教训黑橄榄的机会。想到这里,丹顶佛装着什么也没看见,退出窝棚,到苞谷地散步去了。

  血臀扭住黑橄榄厮打起来。两只少年猴你拧我的胳膊,我扭你的大腿,互相搂抱着在地上打滚,碰翻了铜壶,推倒了油瓶,砸碎了碗盏,又从窝棚滚进苞谷地,压倒了好一片苞谷秆。

  黑橄榄虽然与云雾猴群其他同龄幼猴相比,身坯要粗壮些,但与来自布朗猴群的血臀比,就没了身材上的优势。布朗猴群的种气比云雾猴群要强盛些,比较起来,血臀也比黑橄榄显得高大一些。身大力不亏,再说了,血臀被压抑在心底的怒火爆发出来,变得勇不可挡。很快,血臀就骑在黑橄榄身上,占据了上风。。黑橄榄呦呦怪叫,拼命挣扎,却难以翻过身来。或许是出于以牙还牙的念头,血臀压住黑橄榄的背,啊呜在黑橄榄屁股上咬了一口。少年猴虽然牙齿还不够锋利,但在无毛的屁股上狠狠咬一口,也难免会皮开肉绽。

  你用火烫我的屁股,我就用牙咬你的屁股,这是公平合理的,丹顶佛想。

  黑橄榄杀猪似的哭号起来,狂颠乱跳,从血臀的身体底下挣脱出来,狼狈逃窜。

  血臀似乎还嫌教训得不够,拔腿要去追赶,被丹顶佛拉住了。够了,这么教训它一顿已经足够了。人类社会是得饶人处且饶人,黑叶猴社会是得饶猴处且饶猴。你明白吗?

  这时,孔雀蓝王妃听到黑橄榄的哭号,急急忙忙从苞谷地钻出来,见黑橄榄捂着屁股蹦跳,便让黑橄榄趴在它膝盖上,检查黑橄榄的屁股。黑橄榄的屁股上,有一排齿痕和几粒血珠。孔雀蓝王妃谴责的目光射向血臀,愤怒地啸叫起来。
  丹顶佛赶紧也让血臀趴在它膝盖上,亮出那只红彤彤与众不同的屁股,细嫩的红皮肤上,被火炭燎出好几只血泡。哦,两个淘气包互相打架,两只小屁股都受了点伤,谁也没吃亏,谁也没占便宜。

  孔雀蓝王妃脸上的怒容这才稍稍平缓了些。

  按丹顶佛的意思,血臀出手教训过黑橄榄一次,给了黑橄榄颜色看,恩怨就可告一段落了。各自退回到原先生活中的老位置上去,黑橄榄继续扮演同龄少年猴领袖的角色,血臀还是继续当顺民,各自相安无事。之所以被迫进行自卫还击,就是为了维持永久的和平秩序。只要从此以后,黑橄榄不再无缘无故欺负血臀,血臀不再身心遭凌辱,就算功德圆满,达到了最终目的。

  丹顶佛很快发现,自己的想法是一相情愿,根本行不通。而不愿回到原先生活中老位置上去的,不是黑橄榄,恰恰是血臀。

  自打苞谷地窝棚打过架后,血臀就仿佛变了只猴,不管何时何地“人”前“人”后,再也不肯匍匐在地压低身体,那尾巴也不再肯耷拉下来,尤其是和黑橄榄待在一起时,总是昂首挺胸摆出胜利者的傲慢姿势,那根尾巴也骄傲地竖得笔直,好像在提醒对方:你神气什么呀,你曾经是我的手下败将,你如果不服气,我们再打一架如何?

  黑橄榄当然咽不下这口气,曾经有过的失败记录就好比是心灵上一块疮疤,一次又一次被揭开疮疤,当然会恼羞成怒,于是它便不顾一切地扑上来与血臀厮打。两只少年猴变成冤家对头,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打得不亦乐乎。虽然黑橄榄不乏拼命三郎的劲头,但相比之下身体素质毕竟要逊色一些,每一次打架,几乎最后都是黑橄榄吃亏,或者被血臀揿在地上翻不过身来,或者被头上捶个青包来,或者身上被拔掉几绺猴毛。

  每当这个时候,孔雀蓝王妃的脸上便会露出咬牙切齿愤怒的表情。

  丹顶佛知道,孔雀蓝王妃之所以会特别恼怒,除了母亲看到儿子挨打所产生的心疼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觉得血臀忘恩负义。血臀本来命中注定是个死囚猴,好几次命悬一线,靠孔雀蓝王妃的怜悯与同情,血臀才得以死里逃生。现在,血臀竟然想爬到它儿子的头上去了,当然会燃起双倍的怒火,产生双倍的怨恨。

  丹顶佛自然要动用母亲的权威来劝告血臀。小祖宗哟,你活得不耐烦了吗?人家不找我们的麻烦,就该念阿弥陀佛了,你倒好,偏要与黑橄榄针尖对麦芒斗来斗去。人家要整我们,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你懂吗?胳膊是扭不过大腿的,你必须摆正自己龟的位置,别再惹火烧身了!

  然而,血臀对它的劝告一句也听不进去了。血臀犯了年轻生命最易犯的错误,自视过高,对公平与公正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它太年轻了,弄不懂黑叶猴社会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它只知道自己比黑橄榄强大,根据强者为尊的丛林法则,理应黑橄榄对它俯首称臣,而不是倒过来它向黑橄榄俯首称臣。

  就算你确实比那个恶少要强一些,你也没必要锋芒毕露嘛。你身份特殊,过早争强好胜会招来祸端的。你要学会韬光养晦,哦,就是把出人头地的想法藏在心中,表面上做出谦恭的姿态。

  血臀根本就不懂什么叫韬光养晦,少年猴率真的天性,就是要努力表现自己。终于闯下滔天大祸。

  这天中午,少年猴们聚在一起玩耍,从岩隙里突然蹿出一只金背小松鼠,七八只少年猴兴高采烈地尾随追撵。金背小松鼠蹦蹦跳跳逃到山崖上去,少年猴们也跟着从陡坡攀爬上去。好不容易将金背小松鼠包围起来了,调皮的金背小松鼠吱溜钻进一条窄窄的石缝,倏地不见了。虽然猎物逃逸,但少年猴们玩兴并未受到影响,仍在山崖上你追我赶地闹腾。
  那是一座峻峭的山峰,四周都是绝壁,站在山崖上,一览众山小。在山崖一块一米多高两米见方的磐石下,少年猴们玩起了争夺王位的游戏。游戏规则是这样的:那块磐石象征王位,大家都想坐到那块磐石上去,于是你挤对我,我推搡你,比谁的力气更大,比谁的摔跤技巧更高,最终的胜利者独霸王位--眉飞色舞地蹲坐在磐石上,其余少年猴愁眉苦脸围绕在磐石下。延者高高在上,民者匍匐在地,这符合生活常识。

  这当然只是一种游戏,一种地位角逐的游戏。游戏是生活的预演。对于黑叶猴来说,在群体中的地位高低,其实在少年期的游戏中就已排序好了;游戏绝非单纯的玩,闹着玩里头有大名堂,比出谁强谁弱谁高谁低,名分一经排定,一生都很难逆转。

  应了一句老话:一切雄性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少年猴们对玩争夺王位的游戏乐此不疲,一会儿甲与乙组成联军推翻了丙,一会儿丙与丁又结成同盟颠覆了甲乙联军,你方唱罢我登场,玩得昏天黑地。闹了一阵后,突然,黑橄榄大叫一声跳上磐石,奋力将那只名叫草木灰的少年猴一脚从磐石顶上踹下去,然后拼命恣张开身上的猴毛,尽量让自己的身躯变得高大,龇牙咧嘴朝磐石下围成一圈的少年猴们欧欧怪啸。这等于在当众宣告:游戏到此结束,王位归我所有,你们谁也不准来抢了!

  磐石下的少年猴们,有的立刻匍匐身体做出谄媚的姿态,有的敢怒不敢言用手掌啪啪使劲拍打石头,有的惹不起躲得起悻悻溜下山崖……

  没有哪只少年猴胆敢再跳上磐石去与黑橄榄厮打。

  黑橄榄有特殊的家庭背景,身体也较之普通少年猴要强壮些,从来就是这群少年猴的小领袖,玩争夺王位这种游戏,最终让黑橄榄独霸王位,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黑橄榄尾巴翘到天上,独自在磐石顶上舞兮蹈兮,体验未来猴王的幸福感觉。

  这时候,血臀跳将出来了。游戏还没做完呢,凭什么你就该独霸王位?别“人”怕你,我偏不买你的账,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它啸叫一声,纵身一跃,嗖地蹿上磐石去。

  磐石顶上,黑橄榄冠毛怒竖,张牙舞爪准备迎战。

  血臀刚跳上磐石,落地未稳,黑橄榄就扑到血臀身上,在血臀大腿上狠狠咬了一口。

  这完全不符合游戏规则。每项游戏都有约定俗成的独特规则。争夺王位这项游戏,在打斗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双方是不可使用指爪和牙齿的,只能互相推搡或搂抱着扭打,形式有点像日本的相扑,主要是比谁的力气大,能把对方从磐石顶上推下去就算胜利。

  血臀没料到黑橄榄会张嘴咬它,明目张胆违反游戏规则。这一口咬得结结实实,两颗獠牙刺穿皮肉,在血臀大腿上钻出两个血洞。血臀疼得咝咝倒抽冷气,差一点就从磐石顶上滚落下来。黑橄榄变得像个小疯子,用指爪撕,用獠牙咬,毒招频出,早已不是在做游戏了,而是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流血冲突。

  血臀愤慨了。是你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它抱住黑橄榄的腿,把黑橄榄撂倒在地,使劲掐黑橄榄的脖子。黑橄榄发出呀呀啊啊的呻吟。双方扭成一团,滚到磐石边缘,又各自站立起来,前掌对前掌,额头抵额头,展开顶牛,都想把对方顶下磐石去。

  虽然血臀身体略壮些,力气也略大些,但大腿刚刚被咬破,勉强保持势均力敌。一会儿黑橄榄把血臀顶到磐石边缘,一会儿血臀又把黑橄榄推到磐石边缘,来回拉锯,相持不下。

  这一次,又是黑橄榄把血臀顶到磐石边缘,黑橄榄发狠地用额头连续叩击血臀的额头,咚咚咚咚,似乎下决心要把血臀撞出脑震荡来。血臀想不到黑橄榄会出这种怪招,脑袋被叩得嗡嗡响,移动额头想躲避,额头倒是躲过了叩击,鼻梁却被叩个正着,顿时眼冒金星,两腿发软,一下被顶到边线位置。它的一条后肢已经腾空,眼瞅着就要被黑橄榄甩下磐石,突然,它猛地侧转身体,将正面让了出来,在侧转身体的同时,前爪捏住对方的手腕,顺势往前猛拉。黑橄榄哇的惊叫一声,像鸟似的从磐石上飞了出去。

  这叫顺势借力,以四两拨千斤。
  让所有在场的少年猴们目瞪口呆的是,黑橄榄仿佛真的变成一只大黑鸟了,竟然在空中足足滑翔了一米多,飞出山崖,跌落下陡坡去了。

  呦呀,呦呀,少年猴们吓得高声尖叫。

  假如正常地从磐石上滚下来,哪怕是正常地从磐石上跳下来,也不可能从山崖上摔下去的。山崖上的平台面积虽然不大,但从磐石到陡坡最窄处也有一米宽,足够黑叶猴打好几个滚。

  咕咚,咕咚,黑橄榄真的像只圆滚滚的大橄榄,从陡坡上滚落下去,足足滚下去十多米,才被山腰上一棵小松树给拦截住。

  黑叶猴们从四面八方聚拢到山腰那棵小松树。黑橄榄浑身是血,已失去知觉,静静地躺在小松树下。孔雀蓝王妃将黑橄榄抱在怀里,轻轻摇晃,哀哀啸叫。好半天,黑橄榄才睁开眼睛,又过了好一阵,小家伙才四肢舞动啊地发出一声哭号。孔雀蓝王妃试探着将黑橄榄放在地上,小家伙抖抖索索爬了几步,不幸中的万幸,四肢完好无损,没有落下什么残疾。但小家伙的模样可怕极了,额头跌破一个洞,鲜血顺着眼角滴滴答答往下淌,胳膊、大腿、背脊和屁股上都有明显擦伤,称得上是伤痕累累。

  丹顶佛在第一时间就赶到出事现场,一颗猴心剧烈跳动,紧张得喘不过气来,直到看见黑橄榄还能站起来走路,绷紧的心弦这才稍稍松弛一点。

  公平地说,血臀这么做,并非故意要谋害黑橄榄,而是自己在快被顶下磐石去时的应急举措。一只巴掌拍不响,黑橄榄也是有责任的。要不是黑橄榄穷凶极恶使出吃奶的力气与它顶牛,血臀侧转身体后黑橄榄也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冲力,像鸟似的飞出山崖去。

  然而,黑橄榄不会这么去想,孔雀蓝王妃也不会这么去想,金腰带猴王更不会这么去想。

  黑橄榄在地上抖抖索索走了几步,一抬头,望见吊在松枝上的血臀,脸上浮现惊恐万状的表情,就像撞见吃猴不吐骨头的生番一样,扑进孔雀蓝王妃的怀抱,小脑袋在孔雀蓝王妃胸口挤呀钻呀撞呀,恨不得进到孔雀蓝王妃肚子去才感觉安全。这无疑是在指认凶手。孔雀蓝王妃气得七窍冒烟,咬牙切齿地冲着血臀呦呦怒啸,瞧这模样,恨不得将血臀一口吞吃了。

  幸运的是,黑叶猴社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未成年幼猴互相打架斗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成年猴是不允许介入进去的。同宗同族,皆为兄弟姐妹,是不允许以大帮小以大欺小的。

  丹顶佛希望能平息孔雀蓝王妃的怒火,它匍匐在地,小心翼翼地爬到孔雀蓝王妃面前,撮起嘴讨好地去嗅闻孔雀蓝王妃的脚掌,发出委婉的叫声,那是在喃喃低语,温温劝慰:我的血臀失手摔伤您的黑橄榄,我向您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大人不记小人过,大猴不记小猴过,您大猴有大量,就宽恕血臀这一次吧。我向您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哦,您的黑橄榄真了不起,从这么高的地方滚下来,居然没有伤筋动骨。从小骨头硬,长大成猴精。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历经磨难,百炼成钢。将来它必定大富大贵,拜相封候,必成为国之栋梁、猴中豪杰、社会精英,前程无量。恭喜了,恭喜了。

  孔雀蓝王妃冷不防伸出爪子在丹顶佛肩上撕了一把,并发出厌恶的呵斥声:你给我滚远点,不然我就拔光你身上的猴毛!丹顶佛明白了,自己是马屁拍在马脚上,孔雀蓝王妃已对血臀恨之入骨,恨不得立刻把血臀打人十八层地狱,无论它怎么去哀求,也不会改变立场了。

  那壁厢,金腰带猴王的表情更加可怕,一双充满杀机的眼睛死死盯着血臀,它从地上捡起一根松枝,塞在嘴里狠命嚼咬,咔嚓喇,咔嚓喇,树皮进碎,木屑飞溅。这个举动无疑含有可怕的象征意味。这时候,那只名叫浮漂漂的母猴跑拢过来,伸手想替金腰带猴王整饰皮毛。在黑叶猴社会,这是最友好的安慰方式。金腰带猴王突然甩动脖颈,毫不领情地朝浮漂漂咬去。浮漂漂扭头想躲闪,却慢了半拍,金腰带猴王咬住了它背上的猴毛。浮漂漂大声讨饶,金腰带猴王却残忍地咬住不放。噗,金腰带猴王从浮漂漂背上咬下一大口猴毛。

  谁劝解,谁讨打。这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浮漂漂逃到一个石洞里,委屈地呜咽哭泣。

  丹顶佛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它明白,金腰带猴王把好心当做驴肝肺,咬了浮漂漂一口,其实是在用一种借代的方法,发泄心头之恨。浮漂漂无非是在替血臀受过而已。

  丹顶佛想,现在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肯定后悔极了,悔不该当初在众目睽睽之下接纳血臀为云雾猴群正式成员,悔不该心太软。要是血臀身份未变。还是前来投靠的外族雄性幼猴,还是法定的死囚猴,金腰带猴王就不用受黑叶猴社会“不得残害同一族群内未成年幼猴”这条禁忌的束缚,早就扑上来把血臀咬烂嚼碎了。

  看来,前段时间厄运只是暂时隐退,现在又粉墨登场。又要暗无天日了,又要度日如年了。

 

 【第十七章:猴王的诡计】

  果然如丹顶佛所预测的那样,灾祸接踵而来。
  在金腰带猴王的率领下,云雾猴群翻过九十九座大山,渡过九十九条大河,去往一个名叫羊角湾的地方采食红菱角。羊角湾是热带雨林里的水乡泽国,河汊纵横交错,水塘星罗棋布。正是红菱角成熟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云雾猴群都会到羊角湾来采食鲜嫩美味的红菱角。堪称一年一度的红菱角节。黑叶猴们跋山涉水,紧走慢赶,整整走了两天时间,第三天黄昏这才来到目的地。饱餐一顿后,它们在附近找了个小山包,权当宿营地。

  长途跋涉,累得腰酸背痛,肚子里又塞饱了红菱角,丹顶佛眼皮就像涂了树肢,一躺下去就睡着了,血臀靠在它的怀里,也睡得呼噜呼噜像只小猪。

  一觉醒来,已是翌日清晨,鸟语花香,安静得有点反常。丹顶佛环顾四周,顿时傻了眼,昨夜黑压压睡了一地的黑叶猴,猴去山空,一只都不见了。它心头陡地一紧,在小山包顶上直立远眺,水塘边小河旁,晨岚袅绕,有几只黄麂在悠闲地散步,根本看不见黑叶猴的身影。它引颈高吭,发出联络的长啸,只有空谷回声,听不到同伴的应答。

  云雾猴群不可能是遭到食肉兽的偷袭或人类的屠杀,猴群有严格的哨猴制度,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发出响亮的报警声。退一万步说,就算哨猴失职,半夜睡着了,确实遭受食肉兽偷袭或人类屠杀,应当会有野兽的吼叫、猎狗的吠叫和猎枪的轰鸣,理应将它从睡梦中惊醒。哪怕退一万步说,就算它睡得特别死,惊天动地的声响也未能将它从睡梦中弄醒,四周应该有断肢残骸和斑斑血迹,但小山包上干干净净,看不到任何大屠杀的痕迹。

  一夜之间,整个云雾猴群突然失踪了,从这个世界蒸发了,这可能吗?

  只有一种解释,在它熟睡时,云雾猴群静悄悄离开了羊角湾。

  黑叶猴是一种昼行夜伏的动物,没有特殊情况,夜晚是不会转移宿营地的。即使哨猴发现远处有绿灯笼似的兽眼在晃动,害怕遭到猛兽袭击,需要半夜转移,按照惯例,也会叫醒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集体行动,以躲避风险。整个云雾猴群就它和血臀没被叫醒,几十只黑叶猴通通走光了,就剩它们母子俩,这绝不可能是一种无意的疏漏,而一定是有意的遗弃,而且是有预谋有计划的遗弃。

  毫无疑问,只有金腰带猴王有权力也有能力做这件事。完全可以想象昨天半夜发生的情景,夜阑更深,启明星升起来后,早有准备的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蹑手蹑脚爬起来,分头弄醒沉睡中的黑叶猴。金腰带动用猴王权威,凶神恶煞般进行威胁,禁止黑叶猴们发出任何声响。或许有那么一两只黑叶猴,发出轻微的梦呓,立即遭到金腰带猴王的恫吓。没有谁胆敢违令,各个紧闭嘴唇,噤若寒蝉。就这样,在它和血臀熟睡之际,整个猴群无声无息地离去了。

  金腰带猴王之所以要这么做,意图很明显,就是要甩掉它们母子俩。

  丹顶佛想寻找猴群留下的足迹,跟踪追撵,回到族群中去。遗憾的是,河流太多,水塘太多,零乱的足迹每每被河流阻断,被水塘淹没,它像走进迷魂阵,辛辛苦苦兜了一大圈又回到起点。丹顶佛投靠云雾猴群后,还是第一次到羊角湾来。就像多数雌猴一样,去某一个地方觅食,它只是盲目地追随金腰带猴王,猴王往东它就跟着往东,猴王往西它就跟着往西,从不费心去辨识路线和方向。它要回云雾猴群去,却完全摸不着方向。它在三岔路口徘徊。东南西北,糊里糊涂;山高水长,无法回家。

  正在它焦急万分一筹莫展时,突然,前面一棵小树赤褐色的树干上,有几丝白色在随风飘荡。霞光照射在那儿丝白色上,闪闪发亮。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壤应,它的情绪莫名其妙地亢奋起来。趋步上前一看,哇哈,是一绺约两寸长的白色猴毛!虽然每一只成年黑叶猴脸上都有两条白色绒毛,俗称“白鬓”,但普通“白鬓”都很短,最多有半寸长。整个云雾猴群,只有白胡子公猴身上有这么长的白色猴毛;白胡子公士猴除了脸颊上两道“白鬓”外,嘴唇和下巴长有一圈两寸多长的与众不同的白胡子,故而叫白胡子公猴。它将脸凑上去,耸动鼻翼仔细嗅闻,果然闻到白胡子身上那股特殊的体味。再研究那绺白毛,卡在树皮的缝隙里,插得很牢哩。这不像是无意间蹭掉的猴毛,倘若是无意间蹭掉的猴毛,绝不可能牢牢种植在树皮缝隙里的。再说了,两寸长的白毛长在白胡子公猴嘴唇和下巴上,再怎么弄,也不可能会蹭掉在树干上的。只有一种可能,白胡子公猴是有意将脸上的白毛挂贴在树干上的。

  它顺着猴毛挂贴的方向,又朝前走了百把米,啧啧,在一棵被霹雳击倒的大树上,烧焦的树皮间,又发现了几根银光闪烁的白色猴毛。再往前蹬过一条小河,水塘边一块醒目的大卵石上,又发现了一小撮白得耀眼的猴毛……
  一股暖流五在丹顶佛胸中激荡,它明白了,白胡子公猴是在用粘贴白毛这样一种方法,给它指引方向,这是特殊的路标,聪明绝顶的路标。

  丹顶佛想象着当时发生的情景:半夜三更,白胡子公猴正睡得香,突然被粗鲁地推醒。借着皎洁的月光,白胡子公猴看见,几乎所有的黑叶猴都被从睡梦中拉了起来,正摸索着走下小山包,踏上归途。它懵懵懂懂跟在金腰带猴王身后,才走了几步,它就发现丹顶佛正搂着血臀在角落里酣睡。既然是集体转移宿营地,那就该把这对母子叫醒啊。它刚想跳过去,金腰带猴王面目狰狞地拦住了它,龇牙咧嘴发出无声的警告。在猴群,一切都要听猴王的。没办法,它只好放弃叫醒丹顶佛母子的念头。

  走着走着,它的步履越来越沉重,总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牵拉它的心。它晓得,遭到遗弃的丹顶佛母子,假如长时间归不了群的话,将意味着什么。它晓得金腰带猴王是故意要遗弃丹顶佛母子。它没有胆量反抗金腰带猴王的淫威,可又不忍心看着丹顶佛陷入绝境。它忧心姆焚,却又不得不一步三回头地渐渐远离丹顶佛母子。它想找到既不得罪金腰带猴王,又能解救丹顶佛母子的两全之策。它绞尽脑汁地想啊想。

  走下小山包后,突然它灵机一动,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假如一路上留下醒目的标记,明早丹顶佛醒来后,不就可以顺着标记找到回家的路了吗?拿定主意后,它就拔下嘴唇和下巴上的白毛,挂贴到小树赤褐色的树皮上去。为了不让轻柔的猴毛被风吹走,它用指甲将猴毛掐进树皮缝隙。每走一段路,它都要用同样的方式,在合适的地方留下别致的标记。

  有了路标,就有了正确的方方向。丹顶佛领着血臀,一路寻找白胡子公猴留下的标记,走了两天半,第三天下午,才回到云雾猴群的大本营--那个紫气氤氲的大溶漏。

  当丹顶佛跨进溶洞,发出“我回来了”的啸叫时,它注意观察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反应。金腰带猴王惊诧的眼睛瞪得像大泡眼金鱼,全身猴毛迅速恣张又迅速闭谢,显示其内心的愤懑与气馁。孔雀蓝王妃则像看见一棵树突然会走路了一样,吃惊得几乎要晕倒。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把它和血臀遗弃在羊角湾,绝非无意的疏忽,而是蓄意的谋害。

  再看白胡子公猴,本来鬓角和下巴长满一圈浓密的白毛,此刻“白鬓”还在,但嘴唇四周大半圈白毛不见了,露出难看的粉红皮肉,似乎还有残留的殷殷血丝;一张白毛飘逸的银白色脸,变得半边白半边黑,色彩极不和谐,白胡子公猴应当改名叫阴阳脸公猴了,实在有碍观瞻。但丹顶佛却打心眼里喜欢这张怪诞的猴脸。为了能让它顺利回到云雾猴群,自胡子公猴拔掉了嘴唇四周大半圈白毛,给它沿途做标记,每每想到这一点,它心里就像灌了蜜似的甜。

  灾祸只是刚刚拉开了序幕。

  仅仅隔了半个个月,又一场阴谋降临血臀头上。那天清晨,云雾猴群到罗梭江边捞青苔。罗梭江清澈见底,早春时节,江底卵石间,丝丝缕缕碧绿透明的青苔,随着波浪在水底飘荡。青苔糯滑鲜美,营养丰富,是地道的绿色食品,也是黑叶猴的传统美食。捞青苔,对于黑叶猴来说称得上是个节庆。猴群来到江边的悬崖绝壁上,寻找合适的大树,爬到伸向江心的树干上,成年猴我搂着你的腰、你搂着它的腰,头向下脚朝上,一只接一只倒悬在树枝上。吊梯似的形成一条长长的猴串,从树枝一直垂挂到水面,随着猴串轻轻摆动,最下面那只猴子,突然半个身体扑进江去,伸手捞出一块青苔,升回到水面后,将青苔像传递接力棒那样沿着猴串传到树上去,晾晒到树枝上,等捞到足够多的青苔后,全体黑叶猴便聚在树冠上美餐一顿。热热闹闹,欢天喜地,好玩极了。

  云雾猴群找到一棵长在悬崖上的樱桃树。如华盖般的树冠上,黑叶猴上蹿下跳,啸叫喧闹,欢度青苔节。

  柳丝绿,青苔肥,正是捞青苔的最佳时机。清晨开始采捞,太阳升上树梢后,偌大的一棵樱桃树上,已经挂满翠绿的青苔,就像挂满了绿色旗帜。足够云雾猴群全体黑叶猴饱餐一顿了。于是,少年猴采捞训练开始了。

  在成年猴捞青苔的过程中,未成年的少年猴们淘气地将猴串当猴梯,爬上爬下玩耍,观摩成年猴捞青苔的精湛技艺,当成年猴们丰收在望时,便会让少年猴们依次爬到猴串末端,就像实习生们在实习期间被允许上岗操作一样,让它们模仿成年猴的动作,上半身扑到水里去采捞青苔。实践出真知,也算是一种零距离学习方式。
  少年猴们兴趣盎然,争先恐后爬到猴串上去参加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按照地位排序,第一个当然是黑橄榄。而垂挂在猴串最末端,紧贴在水面上的,就是金腰带猴王。只见金腰带猴王让黑橄榄两条腿绞缠在自己脖颈上,它的胳膊搂住黑橄榄的腰,随着身体摆动,猴串荡荡悠悠,哗啦一声,黑橄榄扑进江去,水花四溅,当升回到水面时,黑橄榄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捞到,鼻子里却呛进水去,啊啾啊啾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再试了一次,右爪总算捞起半块青苔,勉强过关了。

  接着又有几只少年猴在金腰带猴王的指导下,下到江里采捞青苔。它们有的不敢在水里睁眼,结果捞上来一把泥沙;有的不懂得在水里应当屏住呼吸,结果青苔没吃到,却灌了一肚子江水。少年猴的狼狈相,逗得成年猴们哈哈直乐,营造出浓厚的生活情趣……

  终于轮到血臀了,小家伙与众不同,显得特别自信,在空中张开双臂,做好攫抓准备,身体落水时,就像鱼鹰似的直直钻进江里,动作轻盈,姿势优美,噗的一声,水花压得很低,一点不比经验丰富的成年猴差。一眨眼,血臀从江中升上水面,让成年猴们惊讶的事发生了,只见血臀左手捞起一块碧绿的青苔,右手握着一尾两三寸长的小鱼,鱼儿还在拼命挣扎,银白色鱼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只乳臭未干的少年猴,第一次下水捞青苔,就捞起一整块青苔来,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了,竟然同时还捞起一条鲜活的小鱼来,实在不可思议。这事要是发生在成年猴身上,也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也许,这是一条笨鱼,智商极低,属于痴呆一类,正巧让血臀碰上,不费吹灰之力就捡了个便宜。也许,血臀下水的一瞬间,那鱼儿受了惊吓,没了方向感,胡钻乱游,刚好就撞到血臀的右爪间来,不捡白不捡,来了个顺手牵“羊”,抓住了倒霉的鱼儿。不管怎么说,那鱼儿被血臀逮出水面了。

  血臀得意之极,挥舞着左爪上的青苔和右爪上的小鱼,哇哇骄傲地啸叫。

  应了句乐极生悲的俗话。

  金腰带猴王松开搂住血臀腰的两条胳膊,似乎是要去接血臀手中的青苔和鱼,突然,可怕的事发生了,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血臀从金腰带猴王脖颈上脱落出来,扑通掉进江里去了。

  黑叶猴虽然会游泳,但水性很一般,风平浪静时勉强能泅渡二三十米宽的小河,根本无法在大江大河劈波斩浪。正因为如此,黑叶猴才采用在树枝上倒悬猴串的办法来采捞青苔,以避免直接到江里捞青苔时被汹涌的江水卷走。

  罗梭江水流湍急,江风猎猎,涛声阵阵。

  血臀还是只少年猴,不谙水性,不会泅水,在波浪间胡乱挣扎,脑袋浮出水面后,嗷嗷呼救,才叫了两声,一排涌浪压过来,又把它打入江底,过一会儿又冒出头来被江水迅速冲向下游。

  最幸运的是那条银白色的小鱼,死里逃生,重回罗梭江。

  风大浪猛,这一带又是激流险滩,没有谁胆敢跳下江去救血臀。明摆着的,即使有谁跳下江去,非但救不了血臀,反而会白赔一条性命。

  金腰带猴王顺着猴梯蹿上树冠,紧张而又激烈地啸叫,上蹿下跳,似乎为自己的意外失手深感痛心,还夸张地一手攀住树枝,一手伸向罗梭江做打捞状,这当然是徒劳的,别说是胳膊长度有限的黑叶猴了,就是长臂猿,也不可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把在激流中挣扎的血臀打捞上来。

  当时丹顶佛正骑在樱桃树枝丫上,目睹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它绝不相信金腰带猴王是因为疏忽大意而使皿臀掉落江去的,毫无疑问,那是故意使坏,目的是要血臀掉进湍急的江里淹死。

  丹顶佛肝肠寸断,已处于半昏厥状态。黑叶猴们,攀爬在樱桃树冠上,齐声啸叫,大约是在提醒血臀往岸边游,

  血臀被一股激流裹挟着,根本无法靠岸,反而更往江心漂去。看得出来,血臀已筋疲力尽,并且惊慌失措,已支撑不了多久了,要不了几秒钟,就会被无情的江水吞噬。
  就在这性命攸关的危急时刻,突然,江心氽来一根碗口粗的树枝,随着波涛起伏颠动,氽到血臀身边。完全出于捞救命稻草的本能,血臀抓住了树枝。对于溺水的动物来说,抓住了氽在江面上的树枝,就等于抓住了救生圈。血臀总算可以自由呼吸了,它抓住那根救命的树枝,向下游漂去。

  丹顶佛从绝望中回过神来,立刻跳下樱桃树,沿着崎岖的江岸,去追撵血臀。全体黑叶猴,也都跟在丹顶佛后面,在江畔陡峭的岩壁上,追逐顺江而下的血臀。

  追出两干多米,在一个U字形江湾,血臀抱着那根树枝,终于冲出激流,冲到岸边来了。

  丹顶佛赶到时,血臀瘫倒在沙滩上,肚子鼓得像个孕妇,已经昏迷过去。它将血臀倒提起来,血臀哇哇吐出许多江水,这才苏醒过来。

  黑叶猴们陆续赶到,兴奋地啸叫着,为血臀死里逃生表示庆贺。金腰带猴王也不例外,蹦躂跳跃,还伸出爪子梳理血臀身上湿漉漉的猴毛,好像为血臀的遇难呈祥感到由衷高兴。丹顶佛仔细观察,金腰带猴王虽然肢体动作很热烈也很奔放,但眼光始终冷冰冰的,嘴角也明显下沉,透露出一丝遗憾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金腰带猴王去到那根碗口粗的树枝前,树枝有三米多长,一半浸在江里一半搁在岸上,金腰带猴王狠狠踹了那根树枝一脚,树枝又被踹进江去,顺着水流漂走了。要是没有这根碗口粗的树枝,血臀此时此刻恐怕已经沉入江底喂鱼了。金腰带猴王如此仇视这根碗口粗的树枝,将其阴暗的内心暴露无遗。

  又过了七天,血臀头上再次灾星高照。

  这天中午,云雾猴群来到山脚一片野木瓜树林里采食成熟的木瓜,突然,爬在一棵榕树上担当哨猴的白胡子公猴咿呀啾咿呀啾发出尖锐的报警声,全体黑叶猴举目眺望,数百米开外的乱石岗上,赫然出现一群大青猴,正气势汹汹地往野木瓜树林赶来。金腰带猴王立即发出撤退指令,霎时间,所有黑叶猴从木瓜树上跳下来,往云雾袅绕的山峰奔逃。

  大青猴也叫猕猴,学名叫恒河猴,体魄壮硕,生性凶猛,是猴类中的大哥大。大青猴是猴,黑叶猴也是猴,按理说大家都是猴兄猴弟,不说相亲相爱吧,起码彼此也该和睦相处。事实却恰恰相反。大青猴是杂食主义者,也就是说,像人类一样,素的也吃,荤的也吃。人类把黑叶猴称作乌猿,用乌猿骨头泡的酒称作乌猿酒,属于名贵补酒,所以人类千方百计捕杀黑叶猴。也不晓得是不是受了人类的教唆,大青猴也像人类一样,对黑叶猴垂涎三尺,把黑叶猴当做滋补的山珍海味,只要一见到黑叶猴就穷追猛撵,做梦也想吃一顿乌猿大餐。

  豺狼虎豹固然凶猛,是吃猴不眨眼的恶魔,但这些食肉猛兽大多不会爬树,有个别猛兽如山豹之类虽然也会爬树,但不会从一棵树上腾跃到另一棵树上去,黑叶猴遭遇这些食肉猛兽,较容易提防也较容易逃生。大青猴就不一样了,大青猴具备猴类爬树攀岩等技能,身手矫健与黑叶猴不差上下,非常了解黑叶猴的习性,黑叶猴逃到树上去,大青猴便追到树上去,黑叶猴逃到悬崖峭壁上去,大青猴便追到悬崖峭壁上去,幽灵似的很难摆脱,更有甚者,大青猴还有一套围追堵截的战略战术,会用穿插分割的办法,将一群有序奔逃的黑叶猴冲得七零八落,变成一群无头苍蝇,以利各个击破,或者对某一只落单的黑叶猴实施重重包围,假如落单的黑叶猴逃到一棵树上,大青猴便会以这棵树为轴心,东西南北好几棵树上都有一只大青猴把守,让你插翅难逃。

  据统计,黑叶猴群每遭遇十次大青猴,就有九次会损兵折将,换句话说,遭遇大青猴袭击,黑叶猴群只有百分之十的可能全体胜利大逃亡。因此,在黑叶猴的生存词典里,大青猴是仅次于人类的第二号天敌。

  黑叶猴们惊骇地尖叫着,向大本营--云雾袅绕的溶洞逃去。

  大青猴群兴奋地啸叫着,像一阵青灰色的飓风,朝黑叶猴刮过来。

  从物种进化角度说,大青猴的进化节拍比黑叶猴要快半拍,尾巴已经有了明显的退化倾向,身体变得粗壮,更能适应在地面生活。也就是说,大青猴在地面的奔跑能力要超过黑叶猴。

  彼此的距离在一点一点缩短,很快,相距仅有七八十米了。

  就在这时,云雾猴群已逃到山峰下,开始攀爬陡岩。山峰高耸入云,紫气氤氲的山顶,就是云雾猴群的大本营--溶洞。逃生有望,胜利在望,所有黑叶猴都暗暗松了口气。

  黑叶猴虽然在地面上三奔跑的速度不如大青猴,但攀岩的本领却远远超过大青猴。相对来说,黑叶猴身体轻盈,尾巴发达而灵巧有力,既能卷握树枝,也能钩拉岩角,必要时还能立在地上支撑一部分身体重量,更能适应在悬崖峭壁间生存。眼前这座挺拔陡峭的山峰,称得上是上苍赐给黑叶猴们的护身符。从山脚到山腰,坡度就很陡,除了猴类,其他动物很难立足。山腰有一圈高约四五米俗称佛跳墙的石坎,越过这道石坎,地势更为险峻。四周皆为高几十丈直立的陡壁,陡壁上很少有树,光秃秃的陡壁上长满了苍翠的苔藓,除了鸟类以外,只有黑叶猴能在上面攀爬跳跃。过去云雾猴群也曾遭到大青猴袭击,当黑叶猴们在平地奔逃时,是大青猴占上风,彼此距离越缩越短,一旦黑叶猴逃上山峰,形势立刻发生逆转,黑叶猴明显就占上风,彼此距离越拉越长。到了山腰,翻过佛跳墙陡坎,黑叶猴就不用再惊慌奔逃了,大青猴面对几十丈高难以攀登的绝壁,会望而却步,明智地放弃追撵。

  全体黑叶猴都顺利踏上山峰,在陡岩上敏捷地跳跃,向山腰攀爬。大青猴们气喘吁吁地尾随追击。彼此距离又拉长到两百米开外了。黑叶猴们终于登上山腰,开始翻爬佛跳墙石坎。石坎虽然又高又陡,却难不倒黑叶猴,逃命的时间也还充裕,用不着慌慌张张互相挤对倾轧。大家都能逃生,逃生机会也是一种资源,资源很丰富,那就不用你死我活残酷竞争了。有几只成年黑叶猴率先翻上石坎,然后从上面伸出手来,拉年老体衰的黑叶猴一把。还有一些成年黑叶猴志愿殿后,怀抱幼猴的母猴们翻越石坎有点吃力,那些殿后的志愿者就在下面帮忙托一把。

  遵守秩序,讲究礼貌,扶老携幼,共渡难关。
  这个时候,丹顶佛抱着血臀来到佛跳墙石坎前,准备翻爬。血臀虽然已由童年期跨入少年期,但毕竟还是只末成年的幼猴,丹顶佛担心宝贝儿子在逃亡路上会有什么闪失,所以一路上都让血臀吊在自己身上,母子合二为一一起逃命。子吊母怀,这是猴类惯用的育儿方式。猴子一生下来四只爪子就有抓握功能,母猴让子猴面对面贴在自己胸口上,小猴两只前爪揪住母猴颈毛,两只后爪揪住母猴腰间体毛,这样母猴就能正常地爬树攀岩,无论怎么颠簸,小猴都不会从母猴身上摔落下来。这种子吊母怀的育儿方式,对于黑叶猴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生存技能。

  血臀在一天天长大,身体变得越来越重,从野木瓜树林逃到山腰石坎下,丹顶佛已累得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丹顶佛正要咬紧牙关往佛跳墙石坎上攀爬,血臀突然松开爪子从丹顶佛身上跳了下来,自己往上攀爬。丹顶佛回头望了一眼,大青猴还在两百米开外的山坡下,危险离得尚远,有足够的时间让血臀学学怎么翻越这道佛跳墙石坎,它想,血臀已经是少年猴了,少年猴就意味着要开始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小家伙多锻炼锻炼,是有好处的,再说了,它也确实累得快要虚脱,也好趁此机会喘口气。于是,丹顶佛没有出面干涉。就让血臀自己攀爬佛跳墙石坎,而它则紧随在血臀身后,保驾护航,以防万一。

  这个时候,金腰带猴王正护送孔雀蓝王妃和它们的爱子黑橄榄,翻越佛跳墙石坎。孔雀蓝王妃和黑橄榄已经顺利到达石坎顶端,金腰带猴王也只差两三步,即可翻上佛跳墙石坎去。

  石坎下的血臀与石坎上的金腰带猴王,正好处在一条垂直线上。

  血臀虽然年纪还小,攀岩能力却已经很了不得,它果断地抓住岩壁上的棱角和缝隙,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往上攀爬,丝毫也没有因为后面有大青猴在追赶而心虚胆怯。很快,小家伙已往上爬了两米多,只要再有几秒钟时间,就能成功登顶。

  尾随追撵而来的大青猴,大概意识到再怎么努力也无法逮到黑叶猴了,士气一下降到冰点,纷纷放慢脚步,有的索性停了下来,找一片树荫乘凉去了。

  就在这时,祸从天降。只听得头顶一声,陈叫,金腰带猴王似乎是一脚踩空了,像坐滑梯一样从石坎上滑落下来,不偏不倚,刚巧砸在血臀身上,就像台球桌上母球击打子球,母球停了下来,子球飞快往前滚去,金腰带猴王在佛跳墙石坎上站稳了,而血臀却像接力滑梯一样接着往下滑。丹顶佛虽然处在血臀下方,但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它还来不及反应,血臀就随着一声尖叫刷地擦着它的身边滑下去了。这股撞击力很大,血臀滑到石坎底后,又接着往斜坡滚,滚了三个前空翻,摔出两三米远,这才刹住车。

  出事时,追赶在最前面的几只大青猴,离佛跳墙石坎仅有二十几米。那几只大青猴本来已经对捕捉黑叶猴不抱什么希望,追赶的脚步懒散而缓慢,突然看见一只少年猴从石坎上滑落下来,希望之火又重新点燃,追赶的脚步轻快而急促,欧欧叫着,扑蹿上来。

  石坎上,黑叶猴们放声齐啸,催促血臀赶快逃到石坎上来。

  血臀这一跤摔得不轻,也看见大青猴正加快步伐朝自己赶来,想站起来再次逃到石坎上来,可才站起来走了两步,又跌倒了。

  啪啪啪啪,金腰带猴王拼命用爪掌掴自己的脑壳,好像为自己失足滑落深深自责。

  最前面那只大青猴,离血臀只有十来米了。血臀还跌跌冲冲像在表演舞蹈。

  丹顶佛双足在石坎上用力一蹬,没有任何犹豫,纵身跳下佛跳墙石坎。它不能眼睁睁看着心肝宝贝被凶悍的大青猴掳走。它晓得,自己这么做是非常危险的,完全有这种可能,它未能把血臀救上石坎,自己反倒成了陪葬品,也遭大青猴捕杀。用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来形容它的行为一点也不过分。可它还是毫不迟疑地跳下石坎,只要还有一线希望能救出血臀,上刀山下火海它都在所不惜。

  丹顶佛落到斜坡上打了两个滚,来到血臀身边,立刻做出子吊母怀的动作,半秒钟都不敢耽误,迅速回到石坎下,拼命往上攀爬。
  这时,追在最前面那只大青猴,离仓皇奔逃的母子黑叶猴仅有几步之遥了。丹顶佛清晰地听到大青猴浊重的喘息声,闻到一股陌生的汗酸味。它心急火燎,壁虎似的贴在石坎上,嗖嗖往上蹿跃。那只大青猴也跟着蹿上石坎,继续追击。丹顶佛听到石坎顶上传来熟悉的啸叫,抬头瞥了一眼,哦,是白胡子公猴,身体倒挂在石头上,向下伸长手臂,做出接应的姿态。这给了它信心,也给它指明了方向,它向自胡子公猴所在的位置匆匆攀爬。

  按理说,在绝壁似的石坎上,大青猴是无法追上黑叶猴的。但出了点八纰漏,丹顶佛或许是因为太慌张了,或许是因为怀中吊着一只半大不小的少年猴负担太重了,快爬到白胡子公猴身边时,一脚踩在一块活动的石片上,哗啦一声,身体梭下去半米。虽然只是小小的失误,但短暂的停顿,却有可能是生与死转换的契机。它发出求救的尖叫。倒悬在它头顶的白胡子公猴敏捷地一把抓住它的手腕。与此同时,它觉得尾巴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低头瞄了一眼,心脏病都要急出来了,那只大青猴,右爪揪住了它的尾尖!

  白胡子公猴抓住它的手臂在往上拔,大青猴揪住它的尾巴往下拉,就像在玩拔河比赛。

  那只可恶的大青猴,一面紧紧揪住丹顶佛的尾巴,一面大呼小叫,通知同伴快来帮忙。又有两三只大青猴赶到了石坎下,正快速向上攀爬,意图很明显,是要赶来帮先前那只大青猴的忙。而石坎顶上,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等几只云雾猴群中的大公猴,也都来到白胡子公猴身边,学着白胡子公猴的样,倒悬下身体来,想救援丹顶佛。

  丹顶佛明白,自己与宝贝儿子的性命正处在命悬一线的危急关头。大青猴援兵一到,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被拉下石坎去,变成大青猴宴席上的美味佳肴,要么自己的身体被活活撕成两半,一半江落到大青猴们手中,一半落到黑叶猴们手中。怎么办?怎么办?它脑子变得一片空白,想不出逃生的办法来。

  尾巴遭到拉扯,肚子有一种胀痛的感觉。丹顶佛在野木瓜树林里塞了一肚子的木瓜,肚子本来就胀鼓鼓的难受。尾巴被粗鲁地拽拉,绷得比弓弦还紧,**不断抽搐,有一种忍不住想排便的感觉。噗的一声,一泡热腾腾臭烘烘连屎带尿的粪便,从它尾根喷泻而出,浇到揪住它尾巴的大青猴头上。大青猴是仰着脸的,粪便灌进它的鼻孔和嘴巴,还洒得它睁不开眼来。它被突如其来的新式武器吓了一大跳,也有可能是被粪便那股浓烈的味道熏晕了,刹那间松开了爪子。丹顶佛的尾巴从猴爪问解放出来,刷的一声抡向半空,身体也在白胡子公猴的提拔下迅即跃上石坎顶。

  就在这时,好几只大公猴已经赶到粪浇猴头的那只大青猴身边。好险哪,只差一秒钟,丹顶佛和血臀就要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云雾猴群翻越石坎后,呼啸一声,登上百来米高长满苔藓的陡壁。

  大青猴是无法在如此陡峭险峻的绝壁上活动的,大势已去,只好垂头丧气撤走了。

  虽然化险为夷,但丹顶佛心情丝毫没有轻松。金腰带猴王身强力壮,在云雾猴群中属于攀岩顶级高手,没有这点本领也不可能当上猴王。一向技压群芳的猴王,怎么可能在遭到大青猴袭击的节骨眼上,失足从石坎上像坐滑梯似的滑下来呢?毫无疑问,这又是一次蓄意谋害。从羊角湾的遗弃,到罗梭江的溺水,再到今日的借刀杀人,短短两个月所发生的一连串不幸,足以说明金腰带猴王把血臀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心腹大患,必欲除之而后快。

  歹毒用心,昭然若揭。

  丹顶佛明白,血臀各方面都比黑橄榄强,仅凭这一点,血臀所犯的就是死罪。黑橄榄是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最宠爱的王子,一颗掌上明珠。黑叶猴社会虽然不搞王位世袭制,但金腰带猴王皂与孔雀蓝王妃事实上是把黑橄榄当王储在培养。从年龄上推算,等若干年后,金腰带猴王年老体衰生命的峰值走向谷底,刚好就是黑橄榄年轻力壮生命的峰值进入高潮,黑橄榄是完全有可能接金腰带猴王的班成为云雾猴群新一任猴王的。

  金腰带猴王已当众搂抱过血臀,正式接纳为族群成员,已不好再公开带着大公猴来杀害血臀,就换了一种方式,搞阴谋诡计来除掉血臀。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领导要给你小鞋穿,那是易如反掌的事。它和血臀不可能每次都这么幸运,不可能每次都化险为夷。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血臀随时都有可能遭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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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黑叶猴》沈石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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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挑拨离间】

  日思夜想,丹顶佛算是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金腰带占据猴王宝座,血臀就很难真正摘掉死囚猴的帽子,它和血臀就休想太太平平地过日子。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那是你死我活的矛盾,不可能有调和的余地。

  一个念头在丹顶佛脑子里渐渐成熟:将金腰带从猴王宝座上拉下来!

  这并非异想天开,也不是白日做梦。

  来云雾猴群已有大半年了,丹顶佛有个突出的感受,在云雾猴群中,金腰稀猴王的群众基础并不好,不是个受众猴爱戴的好君王。黑叶猴的生活词典里没有民主这个词,所有的猴王都是独裁者。但同样是独裁者,也有好坏之分。毫无疑问,金腰带猴王属于坏独裁者。这家伙独断专横,冷酷无情,脾气暴躁,常常表现出一种病态的残忍。

  有好几次,某只年轻的黑叶猴犯了错误,或者破坏啄食秩序争抢食物,或者在统治者面前桀骜不驯,金腰带猴王便会扑上去痛殴对方一顿,这倒没什么稀奇的,再仁慈的猴王也会体罚不听话的捣蛋鬼,问题是,金腰带猴王除了痛殴外,还横蛮地抓起它自己屙出来的大便,塞到犯错误的黑叶猴嘴里,强迫捣蛋鬼吃它的大便,这种体罚方式闻所未闻,在黑叶猴社会也算是个发明创造了。心理变态,令猴发指。

  有一次,一只二十多岁龄的老年猴生病了,不知道是哮喘还是肺炎,不停地咳嗽,到了晚上更是喘咳得厉害,在深秋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也许是受了风寒,吭哧吭哧哧,毫不停顿地越咳越猛烈,溶洞里回声很大,那喘咳声当然吵得大家都难以人眠。风烛残年,又疾病缠身,侧隐之心,猴皆有之,睡不着就忍一忍嘛。可金腰带猴王却大发雷霆,拳打脚踢,毫不留情地将那只老年猴赶出溶洞去。洞外寒风料峭,冷雨滴答,漆黑一团。翌日晨,在一块冰冷的岩石下,:大家发现了缩成一团的老年猴,早已气绝身亡了。

  即使对阶级秩序较高的成员,那几只结成权力同盟的大公猴,金腰带猴王也缺乏盟友间的互相尊重,独断专行,飞扬跋扈,颐指气使,不可一世。有一次,那只名叫大手雄的公猴,喜欢上了一只名叫黑牡丹的雌猴,便用一只树蛙做诱饵,想把黑牡丹拐出云雾猴群,就像人类度蜜月一离开猴群到外面小住一段时间,体验两“人”世界的乐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本来是挺正常的事。不料这对野鸳鸯行事不秘,还没来得及私奔,就被金腰带猴王发现,揪住大手雄一顿暴打,把大手雄头顶那片冠毛都扯断了。大手雄本来看上去挺高大雄壮的,冠毛被扯断后,顿时矮了三分,雄性光辉形象大打折扣。更高甚者,金腰带猴王还强迫大手雄匍匐在地,而它像骑马似的骑在大手雄身上,游街批斗似的在猴群中转了一圈。这种别出心裁的惩罚,极大地伤害了大手雄的自尊心,很长一段时间大手雄委靡不振,像断了脊梁的癞皮狗。

  丹顶佛不止一次看见,有黑叶猴朝金腰带猴王的背影吐口水。有一次,金腰带猴王在钻灌木林时,左臂不小心被有毒的荆棘划出一条半尺长的伤口,感染发烧,精神变得有点恍惚,那几日大手雄和其他好几只黑叶猴心情格外舒畅,奔奔跳跳热闹得就像在过节一样。遗憾的是,金腰带猴王身体的抵抗力很强。几天后左臂上的伤口就不治而愈了……

  如果可以套用人民这个概念的话,在云雾猴群,金腰带猴王是君主,普通黑叶猴就是人民。金腰带猴王不明白君轻民贵的道理,如此残暴统治,最终是要自食恶果的。民如水,君如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与猴类社会是通用的。

  丹顶佛从很多迹象判断出,金腰带猴王貌似强大,其实很脆弱,改朝换代并非毫无希望。

  如果它丹顶佛有选举权的话,它最愿意选独眼老丑来当猴王。独眼老丑心地善良,宽厚仁慈,对血臀充满父爱。在黑叶猴社会,母爱随处可见,但父爱却是稀缺资源。独眼老丑天生具有父爱,仅凭这一条,就完全有资格做猴王。可惜,独眼老丑灵魂早已升天。就算独眼老丑还活着,也不可能当猴王的。黑叶猴社会,衡量一只公猴有没有本事,不是看它有多少爱心,而是看它有多少力气。

  客观冷静地分析,白胡子公猴是有可能接替金腰带当猴王的。白胡子公猴年富力强,比金腰带猴王小两三岁,在猴群中地位仅次子金腰带猴王,排行第二,俗称第二把手,讲得好听一点就是副统帅。一旦金腰带猴王倒台,论资排辈,也该由白胡子公猴执掌权柄。
  丹顶佛对白胡子公猴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很满意,白胡子公猴不敢公开站出来保护它,只敢偷偷通风报信。曾经最让它伤心的是,它把爱情奉献给了白胡子公猴,但当金腰带猴王围攻它和血臀时,白胡子公猴非但不敢阻拦,还积极参与围攻。当然,白胡子公猴并非一无是处,背着金腰带猴王,也多次偷偷摸摸帮助和接济过它。尤其让它感动的是,那次它和血臀被金腰带猴王遗弃在遥远的羊角湾,是白胡子公猴拔光自己嘴唇四周大半圈白毛做路标,才使它顺利回到习云雾猴群。还有这次遭遇大青猴袭击,危急关头也是白胡子公猴伸出手来拉了它一把。除了已亡故的独眼老丑,在云雾猴群里,打心眼里待它好的也只有白胡子公猴了。纵然白胡子公猴有很多缺点,但不管怎么说,白胡子公猴是喜欢它的,爱屋及乌,对它的心肝宝贝血臀也较为友善,起码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要加害血臀。在不知道文明为何物的黑叶猴社会,既勇敢又温存、既善良又有正义感这样十全十美的雄性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它只能矮中挑长,它只能在一堆烂苹果里挑一只不太烂的苹果,它必须正视现实。

  比较而言,白胡子公猴是取代金腰带猴王最合适的人选。

  在黑叶猴群社会,猴王没有终身制,王位更替,政权颠覆,是经常的事情。通常情况下,现任猴王露出年老体衰的征兆,种群内某只年轻力壮的大公猴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超过了猴王,便会犟头倔脑,桀骜不驯,或与猴王争食,或与猴王争偶,经常闹点地震。猴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不得不进行教训,i成为势不两立的仇敌,最后终于演变为一场改朝换代的战争。

  丹顶佛懂得这一规律,决心利用这一规律。

  问题是,金腰带猴王不算老,远未到离退休年龄,离自然淘汰还早得很哪。更加不利的是,金腰带猴王与白胡子公猴之间年龄仅差两三岁,等金腰带猴王露出年老体衰的征兆时,白胡子公猴也差不多要夕阳西下了。再说,它丹顶佛也不可能等那么长时间,血臀的性命吊在刀尖上,随时都有可能遭到金腰带猴王的暗算,这王位更替越快越好,早一天发生政变,血臀就能早一天获得解放。

  在黑叶猴社会,除了年轻的野心家借助年龄和体力上的优势将年老的猴王从王位宝座上驱赶出去外,还有另外一种政变形式,那就是同一年龄段两只大公猴,彼此旗鼓相当实力均衡,或为了配偶问题彼此闹起摩擦,或为了食物问题互相产生矛盾,地位较低者咽不下这口窝囊气,而身居王位者也疑心对方有篡位野心,互相猜疑,互不信任,矛盾越积越深,并逐渐激化,终于升级为王位争夺战。一般来讲,同一年龄层之间发生的王位争夺战,由于猴王体力上并没有衰败迹象,且猴王是卫冕之战,挑战者是谋反之战,一个是镇压叛逆,一个是弑君夺位,猴王心理上就占上风,成功的概率极小,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猴王残酷地镇压了叛逆。

  虽说只有百分之十的希望,丹顶佛仍决心策动白胡子公猴铤而走险。它不能坐以待毙,它必须采取行动,驱散笼罩在血臀头顶的死亡阴影。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舍得一身剐,敢把猴王踩脚下。

  白胡子公猴无论体力还是智慧。都还差金腰带猴王一截,虽然在云雾猴群种排号第二,但在金腰带猴王面前从来低眉顺眼,也不知道是谦虚谨慎还是奴性十足,要想让白胡子公猴主动招惹或挑衅金腰带猴王,那是不现实的。唯一可行的是,在金腰带猴王和白胡子公猴之间“人”为制造出摩擦和矛盾来。

  首先是设法膨胀白匈胡子公猴的虚荣心,激发它的竞争意识,煽动它的权力欲望。

  一切雄性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丹顶佛知道,除了低能、弱智和残疾外,凡正常大公猴,特别是有点能耐的雄猴,在潜意识里都有当猴王的野心或雄心。当猴王好啊,妻妾成群,锦衣玉食,一呼百诺,耀武扬威,白痴才不想当猴王呢。丹顶佛不相信盲白胡子公猴是个例外。白胡子公猴也肯定想当猴王的,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力量不占优势,把权力欲望压抑在心底罢了。丹顶佛想,对症下药,就是要设法将白胡子公猴压抑在心底的那份欲望充分展现出来。

  办法当然是有的。在溶洞口左侧,有一块奇特的汉白玉,形如蟠桃,俗称蟠桃石,镶嵌在一面绝壁上,十分醒目,四周垂吊着几株兰花,绽放淡紫和粉红的花朵,庄严而又华丽。蟠桃石的位置略高于溶洞口,坐在上面,俯瞰四周,自有傲视一切的王者气势。因此,在云雾猴群,这块蟠桃石就成了王位的象征,只有猴王可以坐在上面,其他黑叶猴是严禁爬上去的。有一次,一只名叫亚冬的两岁龄青年猴,出于好奇,爬到那块蟠桃石上玩耍,刚好被金腰带猴王看见,扭住亚冬一顿暴打,打掉亚冬一颗门牙,还把亚冬赶出云雾猴群,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猴。
  丹顶佛想利用蟠桃石来做文章。这天中午,金腰带猴王带着孔雀蓝王妃和其他几只黑叶猴,下山到脊沟饮水去了,丹顶佛觉得机会来了,便领着白胡子公猴绕到溶洞口左侧的绝壁上,来到那块意义非凡的蟠桃石下。哦,多么漂亮的石头啊,你怎么不上去坐坐呀?它轻轻叫着,示意白胡子公猴跳到蜡桃石上去。白胡子公猴用羡慕的眼光仰望蟠桃石,却迟迟没有往上跳。它不是不想往上跳,而是心里有顾虑,不敢往上跳,丹顶佛想。

  丹顶佛绕到一个可以攀爬的位置,纵身一跃,登上蟠桃石。白胡子公猴惊骇得叫了一声,扭头往山下张望。山腰云带缠绕,连金腰带猴王的影子也看不见呢。丹顶佛轻松地在蟠桃石上打了个滚。哦,上来吧,我知道你不是胆小如鼠的猴。黑叶猴脸上长满毛,所以没有脸红的概念,但不管怎么说,怯懦毕竟是一件难为情的事,尤其是在一只自己喜欢的雌猴面前表现出怯懦来,更让雄性羞愧难当。

  白胡子公猴再次往山下瞥了一眼,证实危险确实离得还很远,就挺英勇地咧开嘴嚎了一声,嗖地蹿上蟠桃石来。怪不得云雾猴群列任猴王都把这块蟠桃石视作禁脔,不允许其他黑叶猴染指,这块蟠桃石确实大有讲究,上面光滑柔润,色如羊脂,呈半透明状,坐在上面顿彰时有一种身价倍增的感觉。更特别的是,由于光线折射作用,坐在蟠桃石中间,身上立刻就笼罩一层金色光线,不仅形象变得辉煌,身材也自变得魁伟起来。

  山风猎猎,兰花幽香,高高在上,既是自然美景,又是权力宝座,当然令猴陶醉。白胡子公猴得意起来,在蟠桃石上这里坐坐,那里躺躺,一会儿凝砷哺坐,一会儿雄视左右,做出种种自尊自大的举动来。

  丹顶佛看看时机已经成熟,就跳下蟠桃石,带着血臀,在蟠桃石下舞兮蹈兮,一会儿磕头作揖,一会儿跪伏在地,一会儿又蹿上蟠桃石亲吻白胡子公猴的脚,做出臣民觐见猴王的种种阿谀逢迎来。

  哦,亲爱的白胡子,你坐在这个位子上真是好极了,光彩夺目,威风凛凛,一点儿也不比金腰带猴王差。江山轮流坐,今天到我家。不是我要给你戴高帽子,确确实实,你坐在这个位置上比金腰带猴王坐在这个位置上要合适多了。你不用谦虚,你是有实力去竞争这个位子的。

  白胡子公猴陶陶然沉浸在幸福的幻想之中……
  呦欧,突然,山脚下传来一声悠长的猴啸,啸叫声耳熟能详,一听就知道是金腰带猴王在叫。不难推测,金腰带猴王带着数只黑叶猴,饮饱山泉后原路返回了。丹顶佛注意到,金腰带猴王啸叫声传来的一瞬间,白胡子公猴脸色骤变,刚才还眉飞色舞的脸,一下子变得惊恐万状,就好像蟠桃石上突然长出毒刺来了一样,猴子屁股再也坐不住了,心急火燎地蹦跳起来,吱溜从蟠桃石上滑下来,四只猴爪刚刚落地,又一溜烟逃进旁边的一丛灌木去。

  丹顶佛朝山下望了一眼,山腰那条乳白色的云带遮断视线,连金腰带猴王王的影子都还看不见呢。

  看来,想要借用权力宝座--蟠桃石来激发白胡子公猴的竞争意识,根本是行不通的。

  此计不成再来一计,丹顶佛设法让白胡子公猴吃醋。俗话说,色胆包天,通常情况下,当一个雄性醋缸打翻后,胆小如鼠会变得气壮如牛,怕死鬼会变成拼命郎。但愿这条规律能在白胡子公猴身上起作用。

  对于丹顶佛来说,做起这种事来得心应手。动物界有一句名言,漂亮的雌性都是谈情说爱的能手。丹顶佛当然也不例外。它当着白胡子公猴的面,百般讨好金腰带猴王,不停地向金腰带猴王抛飞媚眼,不仅暗送秋波还明送秋波,只要一有机会,就热情地为金腰带猴王整饰皮毛。为了能达到献媚邀宠的最佳效果,它忍着被蔓延而生的荆棘划伤皮肤的危险,在香茅草丛里打滚,让草汁涂抹身体,遍体散发馥郁的馨香,就像人类美眉用玫瑰精油熏体美容一样,体香四溢,对异性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当然,做这一切时,丹顶佛都巧妙地避开孔雀蓝王妃的眼睛。

  丹顶佛本来就是黑叶猴中的大美女,又曾经羟当过布朗猴群的第一夫人,气质高雅,雍容华贵,又经过一番梳妆打扮,勾魂摄魄,谁看了都会怦然心动,金腰带猴王自然去抵挡丹顶佛温柔的攻势。漂亮的美眉投怀送抱谁不喜欢呀,只要孔雀蓝王妃不在场,金腰带猴王便黏黏糊糊靠到丹顶佛身边来想占便宜。

  狗改不了吃屎,猫改不了沾腥,雄性都是这个德行,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恨不得占尽天下美女。金腰带猴王是云雾猴群的最高领导,更有一种广收并蓄的贪婪,毫无顾忌地对丹顶佛表现出占有欲望。

  丹顶佛注意观察白胡子公猴的反应,每当金腰带猴王到它身边肆无忌惮地调笑时,白胡子公猴便尾巴耷拉嘴吻撮起,显得十分痛苦,有几次还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胸脯,痛不欲生的样子。这说明白胡子公猴心里充满了雄性的嫉妒。让它伤心的是,白胡子公猴只敢在背地里对金腰带猴王侧目而视,当着面连一点愠怒的表情都不敢流露出来。有一次,丹顶佛正在给金腰带猴王整饰皮毛,孔雀蓝王妃突然跑过来了,丹顶佛知趣地跳闪开去,钻进一个僻静的角落。这时,白胡子公猴跟过来了,全身猴毛恣张,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咬牙切齿地从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咒骂声,仿佛在说:

  --看到你与金腰带猴王调笑,我的心就像在油锅里煎,你再敢这样背叛我,我要把你撕成碎片!

  丹顶佛眼角吊起,嘴角弯翘,露出嘲弄的表情,咿咿呀呀委屈地叫,似乎在说:

  --你只敢对我乱发脾气,你还算个雄猴吗?你有本事你找金腰带猴王算账去呀!你若打败金腰带猴王,当上云雾猴群新一任猴王,我就一辈子寸步不离地守候在你身边!

  在动物界,争偶战争频频发生,是很正常的事情。雄性争偶,其实就是争夺生命的延续权。

  这时候,角落外面响起金腰带猴王的呼叫声,哦,孔雀蓝王妃离开了,金腰带猴王又在寻找丹顶佛了。假如想报夺妻之仇,现在正是时候。丹顶佛希望白胡子公猴能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为了爱情舍生忘死,跳出去与金腰带猴王玩一场争偶决斗。遗憾的是,白胡子公猴身上的猴毛像含羞草一样闭谢下来,逃也似的从丹顶佛身边离开了。
  这以后,白胡子公猴索性采取鸵鸟政策,见到丹顶佛在为金腰带猴王整饰皮毛,干脆就扭过头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也许,白胡子公猴天生就不是一个勇敢的雄性,没有勇气嫉妒,只好自认倒霉,将嫉妒掐死在自己心里。也许,白胡子公猴是个特别有自知之明的黑叶猴,知道凭借自己的实力,跳出来与金腰带猴王展开一场争偶决战,赢的可能非常渺茫,一旦打输,不仅无法将丹顶佛拉回到自己身边,自己的地位也要受到威胁,说不定还会危及生存权。犯不着为了一只雌猴去冒这么大的风险。

  旱鸭子赶不上树,稀泥巴糊不上墙,刺激白胡子公猴雄性妒忌的这个办法毫不灵验,丹顶佛不得不停止了这种危险的感情游戏,主动疏远了金腰带猴王。

  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了,那就是离间金腰带猴王与白胡子公猴的关系,让金腰带猴王对白胡子公猴产生厌恶感,粗暴狠毒,昏君似的压缩白胡子公猴的生存空间,暴君似的剥夺白胡子公猴的生存权利,看白胡子公猴还能不能继续忍让下去。

  想要挑拨离间,总能找到合适机会的。有一次,云雾猴群到溪流边采食水蕨芨,回来的路上,遇到一棵蛋黄果树。蛋黄果是美味的热带水果。遗憾的是,刚刚遭到别的猴群的采撷,树枝上的累累果实已被扫荡一空,仅在树冠顶端茂密的叶簇间还挂着一串金金黄色的蛋黄果。毋庸置疑,最好的食物归猴王所有。金腰带猴王肚子里已塞满了水蕨芨,便将那串蛋黄果带回溶洞,准备留着晚上当夜宵或明晨当早餐。

  半夜,丹顶佛悄悄爬到正在熟睡的金腰带猴王身边,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串蛋黄果偷出来,然后又蹑手蹑脚去到正在酣睡的白胡子公猴身边,把那串蛋黄果塞到白胡子公猴身体底下。黎明时分,白胡子公猴一觉醒来,闻到蛋黄果香甜的气息,用手一摸就抓到蛋黄果了,哈,真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老天气爷恩赐的丰盛早餐,喜得它眉开眼笑。不吃白不吃,它抓起来就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白胡子公猴吃到最后一只蛋黄果时,金腰带猴王醒了,发现自己的蛋黄果不只见飞了,又闻见溶洞内飘散着一股蛋黄果特有的香味,便顺着气味流寻找过去,借着微弱的晨光,看到白胡子公猴嘴角滴看着果涎汁,地上是一堆蛋黄果的果皮和果核。偷东西偷到猴王的头上来了,这还了得?这可不是简单的几枚蛋黄果的问题,而是猴王的绝对权威受到挑战。今天可以偷猴王的蛋黄果,明天就有胆量偷猴王宝座。是可忍,孰不可忍。金腰带猴珏勃然大怒,不由分说扭住自胡子公猴就拼命厮打。

  白胡子抱住脑袋,委屈地哎唷哎唷叫。金腰带猴王更是怒火高万丈,抓了了个现行,“人”赃俱获,竟然还敢抵赖,你当我是弱智猴王呀!拳打脚踢,比打冤家还打得狠。白胡子公猴当然觉得冤枉,平白无故受到毒打,谁咽得下这口窝囊气呀。它好歹也是云雾猴群的第二把手,副统帅什么的,就算真的犯有过错,也不该像惩罚小瘪三一样,出手这么狠毒,一点面子也不给呀。就这么忍气吞声,以后还有什么脸去做副统帅呀!白胡子公猴只有出手还击,以维护自己的面子。这么一来,金腰带猴王更是穷凶极恶,压在白胡子公猴身上发狠地噬咬。白胡子公猴的体力和智力毕竟不如金腰带猴王几个回合下来,肩胛和大腿便被咬出两个血洞,不得不委屈地号叫着逃出溶洞去。

  让窃贼付出了血的代价,金腰带猴王出了这口恶气,这场风波也就平息下来。

  但一把手与二把手之间的裂痕已经出现,激化矛盾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白胡子公猴身上的伤口刚刚痊愈,丹顶佛又找到了挑拨离间的好机会。这天下午,白胡子公猴在溶洞外的石旮旯里屙屎,大概是有点便秘吧,它一面用力撅屁股,一面体在石头上磨蹭,蹭下一绺绺黑色的猴毛。

  白胡子公猴终于将秽污排出,立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丹顶佛从另一个方向跑拢去,忍着恶心,屏住呼吸,像捧宝贝似的捧起那泡还在冒着热气的粪便,攀爬到溶洞左侧那块汉白玉蟠桃石上,将粪便在上面胡涂乱抹,为了提供更有力的犯罪证据,丹顶佛还将白胡子公猴蹭掉在石头上的几绺猴毛也收集起来,粘挂在蟠桃石上。
  白胡子公猴屙出来的屎也实在太臭了,丹顶佛用香茅草搓揉两只前掌,搓揉了好几遍,仍能闻出令猴作呕的气味。唉,为了达到目的,总要付出代价的啊。

  隔了一会儿,夕阳西下时,金腰带猴王便爬到蟠桃石上去了。在落日余晖中登临宝座,俯视臣民,这是金腰带猴王每天都要履行的权力,以展示王者威仪。它当然闻到那股令猴掩鼻的臭味。而且百分之百是黑叶猴屙的粪便。竟然将猴王的至尊宝座当做肮脏的厕所!金腰带猴王气得像个怒目金刚,龇牙咧嘴地咆哮。众猴惴惴不安,但没有谁站出来宣布对讨这件事情负责。

  金腰带猴王的嗅觉十分灵敏,眼光也很老辣,它忍着屎臭在蟠桃石上找了一遍,没费多少周折就找到几绺猴毛。每一只黑叶猴身上的气味都是不一样的,一一百只黑叶猴就有一百种不同的气味。金腰带猴王将犯罪现场遗留的那几绺猴毛放在鼻尖上闻了闻,又举起来对着落日余晖照了照。案情大白于天下--原来是白胡子公猴做的龌龊勾当!

  大自然鬼斧神工雕刻出来的这块汉白玉蟠桃石,是王权的象征,是威严的禁地,就像人类社会皇帝的金銮殿。竟然敢在蟠桃石上屙屎,这无疑是亵渎神圣,蔑视权威,嘲弄尊严,触犯禁忌,犯了大不敬之罪,是极其严重的挑衅行为,是十恶不赦的罪孽!

  金腰带猴王从蟠桃石上跳了下来,凶神恶煞般扑向白胡子公猴。白胡子公猴惊慌逃窜。金腰带猴王吼叫着紧追不舍。

  呦欧,呦欧,你无缘无故地又追着我打,我怎么惹你了呀,我又做错了什么呀?

  你这个无赖,有胆量犯罪却没有胆量承认,真是无耻到了极点,我要活剥了你的皮,让你像两足行走的人那样成为无毛裸猴!金腰带猴王欧欧叫着,穷追猛打。

  请你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你说我犯罪,请你拿出证据来!白胡子公猴委屈地啸叫,疲于奔命。

  你要证据?好哇,我让你死个明白。金腰带猴王逼迫白胡子公猴往蟠桃石上逃。你这个流氓,你这个卑鄙的小人,你做出这等下流的事情,难道还不该受到惩罚吗?

  白胡子公猴蹿上蟠桃石。洁白如玉的宝座上,涂着肮脏的猴屎。无法否认,这是它屙出来的新鲜粪便,还撒落着它身上的猴毛。它完全懵了。刚才它在石旮旯里屙了一泡屎,鬼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蟠桃石上的。难道大便也会长出翅膀飞来飞去吗!可蟠桃石上胡涂乱抹的粪便确确实实是它的啊。唉,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猴子倒起霉来,盐巴也生蛆啊。它只得打躬作揖,还匍匐在地,脸贴在地上,做出一副甘愿受罚请求宽恕的姿态来。大王大王请息怒,千错万错错在我。

  金腰带猴王仍不依不饶地大吼大叫。你大逆不道,罪该万死。除非你把这些屎都吃下去,用舌头把蟠桃石舔干净,不然今天你休想过关!

  说实话,白胡子公猴不想吃屎?黑叶猴没有吃屎的习惯,只有狗才喜欢吃屎。但金腰带猴王暴跳如雷,除非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这屎是非吃不可了。如果搏杀起来有三成胜算,它也会咬咬牙蹿上去与暴萨一决雌雄。问题是,它连一成的胜算也没有,获胜的希望十分渺茫,真要厮杀起来,它极有可能会白白送命。

  对于黑叶猴来说,不存在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气节。送死还是吃屎,两害取其轻,选后者较为明智。好在是吃自己屙的屎,怎么说心里也好受些。罢罢罢,就横下一条心吃屎吧。大丈夫能伸能屈。它闭起眼,抓了一把屎,想象中抓的是香甜的蜂蜜,往嘴里塞。从逻辑上说,吃自己的屎,就是把本来就在肚子里的东西重新装进肚子里去,应该不难吞咽。事实却并非如此。出口转内销,味道大变样。有点酸有点涩有点苦,臭烘烘倒胃口,很难咽得下去。更让它难堪的是,所有的黑叶猴都聚在蟠桃石下瞧热闹。它这才意识到,吃屎所替带来的人格贬损,似乎比将难以下咽的大便强吞进肚要严重得多。它想到这一层时,它已经吃掉两把屎了,吃一日也是吃,吃十口也是吃,那就只有继续吃了。

  不仅要吞咽,还要舔扫干净……
  真的有点恶心,好几只母猴都忍不住呕吐了。

  丹顶佛也挤在围观的猴群中,目睹白胡子公猴吃屎,它心里隐隐作痛。大王逼迫二王吃屎,在黑叶猴社会,当属空前绝后的奇警观。它发现,好几只母猴都对金腰带猴王侧目而视。丧心病狂总是不得猴心的。这为将来自胡子公猴奋起推翻金腰带猴王的统治埋下了一个道德伏笔。当然,当众吃屎,白胡子公猴的声誉也受到了极大损害。但它相信,这已经到了白胡子公猴所能忍耐的极限了,只要再找个机会,让摩擦再升次级,让矛盾再升点温,不愁白胡子公猴不会萌生弑君夺位的念头。

  数日后,丹顶佛又找到一个火上浇油的机会。溶洞左侧靠近山顶的石壁上,有一对斑鸠在上头筑巢。那天中午,它带着血臀,跟随白胡子公猴爬到山顶去,想掏两只鸟蛋解解馋。不料吃力地登上山顶,猴爪伸进鸟巢捣鼓了半天只掏出一卷草丝,鸟巢里根本就没有蛋。这多少让丹顶佛感到失望,刚想离开鸟巢,无意中低头一看,看到金腰带猴王正坐在山腰那块蟠桃石上打瞌睡;山顶到山腰的直线距离约五六十米,巧的是,鸟巢与那块蟠桃石刚好形成一条直线,丹顶佛突然就有了灵感。

  它左右环视一圈,哦,鸟巢所在的石缝前,有两片巴掌大的石片。它突然假装一脚没踩稳,眼瞅着就要失足摔倒了,白胡子公猴当然义不容辞地伸手来扶它。它们都站在难以立足的绝壁上,它靠在白胡子公猴身上,白胡子免不了会闪个趔趄什么的。丹顶佛是有心,白胡子公猴是无意。丹顶佛巧妙地将白胡子公猴引领到那两块巴掌大的石片上,白胡子公猴一脚踩了上去,将那两块石片蹬下山去--石片咕咚咕咚朝金腰带猴王所在的蟠桃石滚落下去……

  在石片掉落下去的一瞬间,丹顶佛早有准备,抱着血臀迅速撤离山顶,从是非之地抽身而退。

  白胡子公猴懵懵懂懂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还从山顶探出头去,瞧瞧石片到底掉哪儿了。

  第一块石片正砸在蟠桃石上,砰的一声响,在汉白玉上砸出一个浅坑。第二块石片砸在蟠桃石旁边的土坡上,啪的一声,尘土飞溅,像引爆了一颗小炸弹。金腰带猴王正在打瞌睡,猛然被惊醒,虽然石片没有砸到它,却也被吓出一身冷汗来。它很自然地抬头去看是怎么回事,一抬头便清楚地看到白胡子公猴的脸。好啊,又是白胡子公猴在使坏,又被它抓了个现行!

  暗算猴王,心肠何其毒也!

  金腰带猴王气极败地吼叫着。窜到山顶缉拿凶手,但白胡子公猴见势不妙,早已慌慌张张逃到对面山上,藏进灌木丛去了。

  金腰带猴王站在山顶,朝着白胡子公猴逃跑的方向刻毒地吼叫,那是在朗读复仇的誓言:

  --在云雾猴群,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从今以后你休想过太平日子!

  联想到半夜偷窃蛋黄果和在蟠桃石上屙屎这两件事,金腰带猴王断定,两块石片从天而降,决不会是偶然的意外,肯定是白胡子公猴精心策划的阴谋,趁它在蟠桃石上打瞌睡之际,故意在山顶瞄准它扔下石片。这两块石片,要是砸中它脑袋,它早就变成冤死鬼了;要是砸中它的腰,它此刻就成了断腰猴;要是砸中它的腿,它此刻就成了断腿猴。倘若它被石片击中当场毙命了,猴王不幸驾崩,白胡子公猴是二王,顺理成章就该由白胡子公猴登基称王;倘若它被石片砸断了腰或腿,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残疾猴是无法在猴王宝座上坐稳的,王冠也同样要落到白胡子公猴头上。白胡子公猴有作案动机,有犯罪前科,可以说铁案如山。算它命大福大造化大,阿弥陀佛,石片没有能砸中它。那是谋杀未遂。

  三番五次发生犯上作乱的事,金腰带猴王理所当然把白胡子公猴视作睡在身边的野心家和阴谋家。本来嘛,一个群体中,地位越相近,关系就越紧张。金腰带猴王是老大,白胡子公猴是老二,彼此只差着一个等级,倘若发生谋反,白胡子公猴的可能性最大。

  金腰带猴王当然不能听之任之,出于要保住自己王位的考虑,千方百计寻找机会打击白胡子公猴。或者在大庭广众下侮辱白胡子公猴,或者找碴贬低白胡子公猴,或者无缘无故追打白胡子公猴,或者将白胡子公猴驱逐出云雾猴群,或者将白胡子公猴贬为地位最低的贱猴。金腰带猴王下决心要铲除祸根,以绝后患,绝不会心慈手软的。

  在丹顶佛有效的推波助澜下,金腰带猴王与白胡子公猴,一把手与二把手,关系越来越恶化,云雾猴群形势陡然紧张,大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阵势,搅得猴心惶惶。

 

【第十九章:地位不保】

  白胡子公猴感觉到了生存危机,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惧。
  扪心自问,它并没有篡位的野心。苍天可鉴,它连这样的念头都不敢有。它有自知之明,无论体力还是智商,它都比不过金腰带猴王,那又何必鸡蛋去碰石头,自找麻烦呢?是的,它对金腰带猴王飞扬跋扈的做法有看法,但也只敢在背后嘀咕,暗地里发点牢骚而已。它晓得,第一把手有点架子有点脾气,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老大嘛,难免会耍耍威风。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猴王。它已经不年轻了,用黑叶猴生命周期来衡量,它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它阅历丰富,懂得生活甘苦,锐气渐渐消褪,不切实际的雄心壮志也早已放弃,已不再像年轻雄猴那样爱想入非非。对生活它已没有什么奢求,它很满意现在的地位,一猴之下,众猴之上,比上之不足,比下有余,干吗要冒险犯上作乱呢?

  事实上,它处处维护金腰带猴王的威信,金腰带猴王说往东走它绝不会往西去,是金腰带猴王最忠实的追随者。遗憾的是,金腰带猴王将它视为篡权夺位的野心家,必欲除之而后快。

  它觉得自己倒霉透了,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会一次又一次得罪金腰带猴王?开始是那串蛋黄果,半夜莫名其妙就跑到它身边来了,也怪它自己嘴馋,稀里糊涂就把那串蛋黄果给吞吃了,要是早知道吃下这串蛋黄果会与金腰带猴王结下冤仇,即使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送到它嘴边它都不敢吃的啊!第二桩事情就更离奇了,它在石旮旯屙的屎,竟然飞到蟠桃石上去了,害得它只有当众吃屎,并将蟠桃石舔扫干净。谁料一波未平又起一波,一不小心,又将两块石片从山顶踢了下去……

  毫无疑问,金腰带猴王把它看成弑君篡位的野心家,它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它一肚子委屈,却找不到地方倾诉。误会越积越深,疙瘩已经很难解开了。

  现在,金腰带猴王把它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只要一看到它影子,就会号叫着冲过来与它扭打。它只有躲,远远看见金腰带猴王的影子就急忙逃窜,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白天云雾猴群外出觅食,它孤零零地落在最后面,等其他猴子吃饱了离开了,它才敢走拢采食场,去吃别的猴吃剩的残羹剩饭;夜晚睡觉,它害怕会被金腰带猴王关门打狗,只有在溶洞外独自找个地方休息。

  最让它恼火的是,许多黑叶猴都是势利鬼,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看到它失势了,落魄潦倒了,墙倒众人推,也跟着起哄。

  那只名叫葡萄肚的大公猴,在云雾猴群雄性权力联盟中排行第五,过去每天早晨第一次见到它时,立刻就会匍匐在地,让它跨上一条腿去,做出骑马的姿势,用黑叶猴特殊的请安方式,以示对它恭敬与服帖;但现在,葡萄肚与它迎面相遇,眼睛就像移到天灵盖上去了一样,昂着头翘着尾,大摇大摆从它面前走过去,都不屑用正眼瞧它了。

  更让它难堪的是,原先跟它挺要好的几只母猴,怕受到牵连,也对它骤然冷淡起来。那只名叫国玺的雌猴,以往曾对它多次暗送秋波,主动替它整饰皮毛。有一次国玺逮到一只刚孵出来的小野鸡,还含情脉脉地邀请它同食呢。可现在,国玺的态度来飞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见到它好像不认识一样。有一次它无意中靠近国玺,也就是尾尖不小心碰到了国玺的左耳,国玺竟然杀猪般地号叫起来,像躲避瘟神一样撒腿就跑。

  那些个淘气的半大猴子,也骑到它脖子上来拉屎拉尿了。让它气得七窍生烟的是,有一只半大猴子见到它时,赶紧撅起屁股屙出一坨屎,挤眉弄眼地朝它大呼小叫,那是请它去享用粪便大餐……

  唯有母猴丹顶佛,还一如既往地尊重它,晚上避得开金腰带猴王的视线,还会从溶洞溜出来陪伴它,使得它在凄风苦雨的日子里,仍能有一丝慰藉。

  白胡子公猴心里很清楚,照这样下去的话,要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沦落为云雾猴群中的贱猴。

  黑叶猴社会有贱猴制度,所谓贱猴,顾名思义,就是地位最卑贱的猴,类似于人类社会中的贱民或奴隶。贱猴通常由两类猴子组成,一种是由于年丰老体衰被废黜的老猴王,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下台的猴王是垃圾,便成为贱猴;另一类是觊觎猴王宝座却在猴王争夺战中败北的倒霉大公猴,失意的政客,失败的野心家,通常都会身负重伤,变成人人唾弃的贱猴。

  凡贱猴者,就像坠入十八层地狱,吃的是残羹剩饭,睡的是荒郊野外,没有哪只猴子会为其整饰皮毛,更没有谁会嘘寒问暖,谁都有权利朝其吐口水。如此悲惨度日,少则几天,多则数月,便会郁悒而亡。
  可以这么说,贱猴就意味着死亡。

  白胡子公猴明白,自己的地位摇摇欲坠,离贱猴仅有半步之遥了。

  白胡子公猴最大的希望,就是低头认罪,求得金腰带猴王的宽恕。它不想失去已经拥有的一切,但它晓得,这种希望早已化为泡影。为了能求得金腰带猴王的原谅,它不顾自己的“人格”会受到严重损害,当众吃屎,结果怎么样呢?当它不小心将两块巴掌大的石片从山顶踢下来后,金腰带猴王变本加厉地迫害它。连当众吃屎这样自轻自贱的方法都不能让金腰带猴王放它一马,那么,可以断定,它无论用其他什么方法,无法改变金腰带猴王对它的憎恶与仇视。

  摆在白胡子公猴面前的有两种选择,要么自甘沦落,从云雾猴群的二把手沦落为贱猴,要么离开云雾猴群,去做孤独的流浪汉。假如成为贱猴,那就必死无疑。离开云雾猴群,它是有把年纪的老公猴,不可能去投靠别的黑叶猴群,只能离群索居,最后也难免变成孤魂野鬼。这两条都是死路。除了这两种选择外,还有最后一条路,那就是孤注一掷,拿自己的性命去赌一把,向金腰带猴王发起王位争夺战。

  它能打赢金腰带猴王吗?

  也难怪它犹豫不决,体力上它就比金腰带猴王差上一截,每次发生冲突,金腰带猴王都占上风,虽然不是压倒的优势,虽然双方都会负伤,但金腰带猴王的伤要轻些,它负的伤要重些。除了体力上的差异外,精神上的优劣和心理上的落差就更大了。金腰带猴王站在卫冕立场,似乎师出有名,要镇压乱臣贼子,得道多助,顺天意,顺猴心,打起架来理直气壮;而它站在叛逆的立场,似乎是在搞阴谋诡计,要兴风作浪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失道寡助,违天意,违猴心,打起架来理歪气瘪。假如不发生奇迹在王位争夺战中,它取胜的希望是很渺茫的。

  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它就不会去和金腰带猴王争夺王位。它已没有其他出路,它只能铤而走险。

  它可以让出地位,让出名誉,甚至让出配偶,但它不可能让出生存权。

  兔子被逼急了还要咬人呢。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所以造反有理。

 

【第二十章:叛徒濒死】

  这一天,云雾猴群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猴群在金腰带猴王率领下,到罗梭江边捡食被潮水冲上沙滩的小螃蟹。刚刚孵化出来不久的半透明的小螃蟹,壳脆汁浓,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是黑叶猴的传统美食。那只名叫药妞的雌猴,也不晓得是头昏眼花还是怎么回事,在卵石间跳跃时一脚踩滑,跌进冰凉的江里,虽然爬上岸来,却湿得像只落汤鸡。回到溶洞,药妞就病倒了,额头滚烫,浑身哆嗦,喘咳不已。金腰带猴王大约是怕传染,粗暴地将药妞驱逐出溶洞。
  第二天猴们发现,药妞盘腿蹲坐在罗梭江一块莲花状矶石上,凝望浩浩荡荡流淌的江水,不吃不喝也不睡,就像一尊雕像。

  已进入冬季,罗梭江江风料峭,药妞已经病魔缠身,孤苦伶仃地待在这块莲花状矶石上,哪里还经得起江风寒露的侵袭!顶多还有一两天,药妞就会变成一具尸体,或者晾在莲花状矶石上,被成群结队的大嘴乌鸦啄食得只剩一堆枯骨半个皮囊;或者跌进波涛汹涌的罗梭江,成为鱼儿的饲料。

  大家心里都明白,药妞为何在生命垂危时要跑到罗梭江那块莲花状矾石上等死。一年前,就是在这块莲花状矶石上,药妞的心肝宝贝,那只名叫毛毛的外族幼猴,被金腰带猴王和几只大公猴撕碎吞吃了。

  当时的场面特别恐怖。猴群刚刚从山顶下到江畔,金腰带猴王和几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猴突然就号叫着攻击正在吃奶的毛毛。药妞抱着毛毛无路可逃,便踩着齐腰深的江水逃到这块莲花状矾石上。金腰带猴王和几只大公猴也跟着跳进罗梭江,团团将莲花状矾石围了起来。

  金腰带猴王发一声威,几只大公猴从四面八方拥上莲花状矶石。药妞插翅难逃,束手被擒。一共有五只大公猴参与这场屠杀。大手雄和花面雄揪住药妞两条后肢,白胡子公猴和葡萄肚揪住药妞两只前肢,金腰带猴王就像摘果子一样将毛毛从药妞怀里摘了下来。其他四只大公猴一二三一齐用力,扑通一声将药妞抛进江去。

  药妞呛了一口水,挣扎着浮出水面,游回到莲花状矾石旁,奋力向上攀爬,仍希望能从大公猴们的魔爪下抢回自己的心肝宝贝。就在这时,大手雄、花面雄、葡萄肚和白胡子公猴,分别抓住毛毛的四肢,金腰带猴王抓住毛毛的小脑袋,分别从五个不同的方向用力撕扯,标准的五马分尸。只听得毛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号,小小的身体刹那间四分五裂,热血飞溅,映红了滔滔江水。

  药妞只觉得天旋地转,趴在莲花状矶石上晕死过去。它的下半身还泡在江里,江风吹打它的脸,冰冷的江水冲刷它的身体,它很快又苏醒过来,抬头望去,五只大公猴就是五个恶魔,各自捧着毛毛一块身体,正在津津有味地啃吃。

  药妞身体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却仍艰难地往莲花状矶石上攀爬,那是母亲的信念,要阻止恶魔糟蹋它的孩子。这时,金腰带猴王恶作剧地抓起毛毛的小脑袋,去击打药妞的脑袋。金腰带猴王不愿让药妞上来扰乱大公猴们血腥的盛宴,想把药妞再次推到冰冷的罗梭江里去。毛毛血淋淋的脑袋落到药妞的脸上,药妞看见,小家伙两只眼睛还睁着,从眼眶里一滴滴流淌出鲜红的血泪。小家伙的背后,是金腰带猴王狰狞丑陋的脸,它再次晕死过去……

  毫无疑问,药妞在生命烛火行将被噩运吹熄的时候,来到罗梭江这块莲花状矶石上,不仅仅是为了追忆悲惨的往事,心肝宝贝是在这里结束生命的,它也愿意在这里结束生命,母子死在同一个地方,对母亲来说或许也是一种安慰,一个永远也无法再拆散的团圆。

  云雾猴群大多数成员对药妞带病蹲坐在罗梭江莲花状矶石上这件事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对于云雾猴群来说,这是生活中一段小插曲。药妞是从别的黑叶猴群投奔来的雌猴,既无显赫门庭,亦无高贵血统,更无花容月貌,属于不起眼的小角色。一个无足轻重的生命,死了还是活着,对群体并没有多大影响。药妞不在了,生活照样进行,地球照样转。相反,那些带崽的母猴还暗暗松了口气。药妞自打宝贝儿子毛毛被大公猴们撕碎吞食后,就开始疯疯癫癫,总是趁其他母猴不注意时偷窃幼猴,虽然从未虐待和伤害过幼猴,只是对幼猴亲亲抱抱或整饰皮毛,但偷窃本身总归会让带崽的母猴们担惊受怕,搅得四邻不安。疯猴终于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母猴们自然不会投反对票的。

  丹顶佛的心情与那些带崽的母猴一样,也为这只喜欢偷偷摸摸搂抱幼猴的疯母猴即将死亡而松了口气,所不同的是,它更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它曾经很同情药妞的遭遇,曾经很信任药妞,结果在关键时刻,药妞却出卖了它,它的宝贝血臀差点就葬送在药妞手里。回想起那件事情,丹顶佛至今心有余悸。药妞奔赴黄泉,那是罪有应得。

  罗梭江就在山脚下,像条哈达铺在蜿蜒的山谷间。天气晴朗,能见度很高。丹顶佛站在山顶俯瞰,哦,药妞仍蹲坐在莲花状矶石上,像个凝固的小黑点。它突然打了个寒噤,药妞的今天,会不会就是它的明天呢?不不,它决不能让药妞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为了不步药妞的后尘,为了不蹈药妞的覆辙,它一定要策动白胡子公猴起来造反,推翻金腰带猴王的统治。

 

【第二十一章:猴王夺位战揭幕】

  当天下午,白胡子公猴和金腰带猴王之间就爆发了王位争夺战。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只从西伯利亚飞来云南昆明越冬的红嘴鸥,冬天过完后,又飞回西伯利亚去,途中被猎枪击伤,勉强在空中飞了一段距离,实在飞不动了,便歪歪扭扭掉下来,刚好掉在云雾猴群居住的溶洞口。美食归猴王所有,那只倒霉的红嘴鸥落到金腰带猴王手里。

  黑叶猴是一种以吃植物为主,偶尔也吃些昆虫、鸟类等小动物的杂食性猴类,按照猴群不成文的规矩,吃肉算得上是一种喜宴,由地位最高的几只大公猴集体分享,也算是雄性权力联盟的一种特权。金腰带猴王抓住红嘴鸥的腿,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围拢过去,伸出爪子活拔鸟毛。可怜的红嘴鸥,唧唧嘀嘀发出垂死的哀鸣。男女老少所有的黑叶猴都聚在周围瞧热闹。

  这时,白胡子公猴从一个隐秘的角落钻出来,悄悄凑上前去,尽量避开金腰带猴王的视线,绕到大手雄背后,伸出一只爪子,穿过大手雄的胳肢窝,也去拔红嘴鸥身上的羽毛。

  说实话,白胡子公猴此时肚子并不饿,并不在意这么一点鸟肉。区区一只与鸽子差不多大的红嘴鸥,由五只大公猴瓜分,而金腰带猴王又必定要多吃多占,真正能分到白胡子公猴手里的,也就是丁点儿鸟肉,刚够塞牙缝的。如果仅仅这点鸟肉而言,要不要并无多大关系。但鸟肉虽少,意义却十分重大,是地位与权力的象征,好比政治家在政治舞台上登台亮相。它想向全体黑叶猴证明,自己仍在领导核心圈里,仍是雄性权力联盟的成员。醉翁之意不在酒,白胡子公猴之意不在鸟肉,而在显示和确认二把手的社会地位。

  突然,金腰带猴王嘎啊怪啸一声,伸出猴爪,恶狠狠地在白胡子公猴手臂上抓了一把。白胡子公猴手臂上立刻暴出几条红蚯蚓似的血痕。紧接着,金腰带猴王蹿到白胡子公猴面前,龇牙咧嘴咆哮,挥舞手中的红嘴鸥,做驱赶状。更为恶劣的是,还拔下几根鸟羽,掷在白胡子公猴的脸上。

  --你已经没有资格来分享鸟肉了,你只配吃几根鸟毛!

  这段时间,白胡子公猴虽然也遭到金腰带猴王的呵斥、訾骂甚至追打,但可以理解为领导与领导之间发生争执。地位虽摇摇欲坠,但还没完全坠落。此时此刻,众目暌暌下,拒绝让白胡子公猴参与吃肉喜宴,还将鸟羽劈头盖脸砸在白胡子公猴身上,等于当众宣布,白胡子公猴已被开除出雄性权力联盟了,已被驱逐出领导核心了,已不再是云雾猴群的二把手了,打入另册,贬为庶民,不不,比庶民还要降三格,是钦定的贱猴!

  白胡子公猴明白,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可以说是性命攸关的事情,等于公然将它排挤在权力联盟之外。假如忍气吞声,地位必然一落千丈,而且恐怕会永无翻身之日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抗,白胡子公猴明白这个道理,于是突然扑上前去抢夺金腰带猴王手中的红嘴鸥。金腰带猴王没防备,红嘴鸥被白胡子公猴抢了过去。白胡子公猴发狠地一口咬下红嘴鸥脑袋,将血淋淋的无头红嘴鸥掷还在金腰带猴王的脸上。

  黑叶猴社会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逮到雀鸟,举办吃肉喜宴,鸟头必须归猴王所有。鸟头骨多肉少,啃起来也不太方便,但吃鸟头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是马虎不得的。一群猴只有一个猴王,一只鸟也只有一只鸟头;猴王是猴群最重要的角色,鸟头是鸟身体最重要的部位,因此,猴王吃鸟头是天经地义的事,象征至高无上的权威。

  白胡子公猴公然抢夺猴王手中的红嘴鸥,并咬下鸟头,毫无疑问是对王权公开的挑衅,是赤裸裸的造反,是罪该万死的忤逆行为。

  一场王位争夺战拉开了序幕。

  金腰带猴王咬牙切齿地叫着,凶蛮地扑上来扭住白胡子公猴厮打。

  丹顶佛心里暗暗高兴,它精心策划的王位争夺战终于爆发了,苦日子有希望熬出头了。按它的心愿,它很想跳出去帮白胡子公猴一起对付金腰带猴王,同仇敌忾,并肩战斗,赢得胜利。但它只是想想而已。按黑叶猴社会的潜规则,爆发王位争夺战时,挑战者与卫冕者一对一较量,其他黑叶猴都在一旁观战,等决出胜负,或者挑战成功,或者卫冕成功,众猴便一拥而上,对获胜者呐喊助威,对败北者拳脚相加,对胜利者大唱赞歌,对失败者大唱挽歌。丹顶佛只能像其他黑叶猴一样,坐山观虎斗,忐忑不安地等待最终结果。

  金腰带猴王一开始就占上风,频频将白胡子公猴打翻在地。白胡子公猴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张嘴朝金腰带猴王肩头咬去,脚下却踩着一片枯叶,跌了个嘴啃泥。体力不行,运气也不行,白胡子公猴很快变得只有招架之力了,且战且退,勉强支撑。金腰带猴王扯住白胡子公猴一条胳膊,突然转身借力,玩了个漂亮的搭肩摔,白胡子公猴像鸟似的飞出一丈多远,重重砸在石板上,似乎摔晕了,没能立即翻跳起来。金腰带猴王趁机压在白胡子公猴身上,朝白胡子公猴的脖子咬去。这一招非常毒辣,堪称夺命咬,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山豹扑羊中学到的技巧,一旦白胡子公猴脖子被咬破,鲜血进溅出来,就算不立刻断气,反抗意志也崩溃了。幸好白胡子公猴及时苏醒过来,一只爪掌托住金腰带猴王的下巴,竭力不让尖利的犬牙探进自己的颈窝来。
  金腰带猴王在上,白胡子公猴在下,一个是脑袋拼命往下压企图噬咬对手的脖颈,一个是猴爪拼命往上举不让对方咬到自己,双方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僵持不下。

  白胡子公猴的力气到底要弱些,又摔晕了一次,四肢发虚心里也发虚,几分钟后,那条托住金腰带猴王下巴的手臂开始抖颤,就像被寒风吹刮的草茎,瑟瑟抖个不停,并一点一点往下缩。金腰带猴王尖利的犬牙离白胡子公猴的脖颈越来越近。金腰带猴王的脸已露出胜者的狞笑,白胡子公猴的脸已露出失败者的颓丧。看得出来,白胡子公猴快支撑不住了,最多还有与几分钟,它的手臂便会被压弯并垂落,金腰带猴王噬喉的毒招就会得逞。

  丹顶佛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原地不停地转圈,可又不敢贸然跳出来助战,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好几只黑叶猴看出白胡子公猴快不行了,便朝白胡子公猴发出愤怒的嘘嘘声,以示对犯上作乱者的声讨与谴责,也是在对金腰带猴王做出的一种政治表态:我与谋反没有任何瓜葛,我再次与白胡子公猴划清界线!

  猴心一杆秤,白胡子公猴大势已去,被咬伤、咬残或咬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突然,冷风嗖嗖,丹顶佛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变天了,乌云遮天蔽日,狂风呼啸,地上飞沙走石,紧接着,下起冰雹来。这场冰雹来势凶猛,比鸽蛋还大的冰坨子铺天盖地,噼噼啪啪,砸得树枝折断,茅草倒伏。有一只黑尾鸢,来不及回巢躲避,在空中吃力地飞翔,就像在枪林弹雨中穿行一样,密密麻麻的冰雹敲打鸟背和鸟翼,打得黑尾鸢就像驾失去控制的飞机,剧烈沉浮旋转,飞出约一两百米远,终于被冰雹打晕,像颗流星一样笔直坠落在地。

  猴群暴露在空旷的山梁上,附近没有可供遮蔽的树林,一颗冰雹正砸在少年猴草木灰的额头上,咚的一声,就像被弹弓射中,额头立刻鼓起一个青包,哭号着扎进母猴浮漂漂怀里。母猴浮漂漂再也没有兴趣观摩王位争夺战,抱起草木灰就往溶洞逃窜。其他黑叶猴,也被冰雹砸得喊爹哭娘,乱作一团,抱头鼠窜。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山梁上,一转眼变得冷冷清清。

  围观者里,只有丹顶佛和孔雀蓝王妃还留在原地。对于丹顶佛来说,眼前这场王位争夺战,关系到它的命运,关系到血臀的生死,它当然不会离开;对于孔雀蓝王妃来说,同样的道理,眼前这场王位争夺战,关系到它王妃的地位是否稳固,关系到黑橄榄将来的前途,它当然也不会轻易离开。

  两只母猴,都用一条胳膊把宝贝儿子搂在怀里,一条胳膊护住自己的脑壳,身体弯成伞状,将自己的脊背当做屏障,不让肆虐的冰雹伤到孩子。叮叮咚咚,冰雹落在两只母猴背上,就像在敲猴皮鼓。

  那壁厢,金腰带猴王仍压在白胡子公上,一个拼命想往脖颈咬下去,一个拼命想把猴嘴推开去。老天爷大发淫威,冰雹越下越猛。金腰带猴王在上,白胡子公猴在下,冰雹全砸在金腰带猴王身上。鸽蛋大小的冰坨子从高空砸下来,力量大得惊人,乒乒乓乓比石头砸在身上还疼。尤其厉害的是,不时有冰雹砸在它后脑勺上,像连珠炮在轰击脑壳,若不赶快采取防护措施,怕很快会被砸出脑震荡来。最不合算的是,金腰带猴王等于像罩子罩在白胡子猴身上,使白胡子公猴免遭冰雹袭击。

  我免费给你当罩子,让冷毒的冰雹全砸在我身上,我是神经病呀!金腰带猴王想。

  又一颗比鸽蛋还大的冰雹砸中金腰带猴王的天灵盖,咚的一声,砸得金腰带猴王两眼发黑四肢发麻。它再也无法坚持了,腾地从白胡子公猴身上跳起来,恨恨不已地号叫着,朝溶洞奔逃。

  孔雀蓝王妃当然跟着金腰带猴王一路而去。

  白胡子公猴也一溜烟抱头鼠窜,当然不敢往溶洞去,而是连滚带爬下山去了。

  对于白胡子公猴来讲,这是一场救命的冰雹。

 

【第二十二章:扫除失败阴影】

  冰雹刚停,丹顶佛就带着血臀溜出溶洞,下山寻找白胡子公猴。
  在山脚一条暗沟里,丹顶佛找到了白胡子公猴。那是一条狭窄肮脏的暗沟,估计是穿山甲遗弃的旧巢,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腥臭。白胡子公猴蜷缩在暗沟底端,身体在不停地颤抖。冰雹还未融化,地上铺满冰粒子,漫山遍野白茫茫,气温确实有点低,可丹顶佛明白,白胡子公猴绝不仅仅是因寒冷而发抖。

  它拽住白胡子的胳膊,费了好大劲,才把白胡子公猴从暗沟里拉了出来。

  乌云已经散去,红艳艳的夕阳悬挂在湛蓝的天空。跨出暗沟,来到阳光下,白胡子公猴颤抖得更厉害了,就像害了帕金森病一样。它瞪起一双惊恐不安的眼睛,四下张望,做出随时准备逃窜的姿势。

  哦,别紧张,我陪伴在你身边,危险离我们很远很远。

  明摆着的,刚才这场恶战,在白胡子公猴心里蒙上了失败的阴影,信心已经丧尽,意志已经崩溃,假如顺其自然,夜幕降临后,便会带着沮丧的心情,逃离云雾猴群地界,从此销声匿迹,成为大林莽里落魄潦倒的流浪汉,用不了多久,要么被孤独和疾病夺去生命,要么成为食肉兽果腹的美餐。

  从情感上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它舍不得白胡子公猴走向绝望和苦难的深渊。

  从利害关系上说,它的性命和血臀的性命都维系在白胡子公猴身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是白胡子公猴离开云雾猴群,它的希望便彻底破灭,要不了多长时间,血臀就会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死于非命,而它也会陷入失子的悲痛而无法自拔,最终被生活无情淘汰。

  一定要帮助白胡子公猴像蛇蜕皮那样,把失败阴影从心灵剥离出去。

  一定不能让白胡子公猴趴下来。

  一定要让白胡子公猴昂首挺胸站立起来。

  拯救白胡子公猴,就是拯救血臀,也就是拯救它自己。

  白胡子公猴的情绪已经低落到极点,丹顶佛明白,这时候白胡子公猴的自尊心已经非常脆弱,任何指责和抱怨,哪怕一个轻视的眼神,或者一声轻微的叹息,或者一个懊丧的表情,都有可能将其雄性的自尊彻底摧毁,都有可能使其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

  非常时刻要用非常手段。

  丹顶佛闭起眼睛酝酿了三秒钟感情,突然睁开眼来,眉眼间忧伤的神情就像被大扫除过一样,清洗得干干净净,变得眉飞色舞,喜气洋洋。它嘴里发出悦耳的啸叫,直立起来,两条前肢举过头顶柔曼地舞动,两条后肢在地上有节奏地踢蹬,它不仅自己这么做,还强迫血臀学它的样,在它后面笨拙地比画着,在白胡子公猴面前歌兮吟兮舞兮蹈兮。

  这是黑叶猴社会特有的欢庆仪式。

  在黑叶猴群里,凡大公猴在宅争夺领地的战斗中获胜,或成功地驱赶走讨厌的天敌,或在饥饿时找到甜美可口的食物,母猴和幼猴便会欢快地呀呦呀呦叫,并蹦蹦跳跳围着大公猴旋转。这是世界上最原始的歌曲和最原始的舞蹈,构成了最原始的欢庆仪式。这种欢庆仪式很重要,充分表达母猴与幼猴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以增强族群的凝聚力,同时也是一种颇为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大公猴更积极更卖力地抗击外寇保卫家园提供充盈的食物。

  白胡子公猴惊讶地望着丹顶佛,好像在问:尔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呀?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黑叶猴都看得很清楚,刚才在山梁上爆发的那场王位争夺战,要是没有那场突如其来的冰雹,白胡子公猴早就输得一塌糊涂了,或者被咬断脖颈当场毙命,或者被咬伤脖颈落荒而逃。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白胡子公猴都没有获胜的可能。凭什么要载歌载舞举行欢庆仪式呢?

  丹顶佛把身体压得很低很低,脸上挂满谄媚的笑,围着白胡子公猴蹦蹦跳跳。这是一种刻意的恭维、巧妙的烘托,等于人类在歌功颂德。

  --你是世界上最勇敢的黑叶猴,你从该死的金腰带猴王手里抢到红嘴鸥鸟头,你的英雄壮举惊天地泣鬼神将永远载人黑叶猴的史册。

  白胡子公猴羞赧地垂下脑袋。虽说是抢到了红嘴鸥鸟头,却挨了一顿毒打,被金腰带猴王压在底下翻不过身来,即使将标准降得很低很低,也算不上是值得庆贺的胜利啊,你不会是在讽刺和挖苦我吧!
  雄性外形看上去强悍,其实内心都很脆弱,经不起打击,经不起挫折,心理缺乏韧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雄性是一种有缺陷的性别。

  丹顶佛拉着血臀,执著地继续那套欢庆仪式。它要用这种办法来激发白胡子公猴的勇气,促使其扫荡自卑与气馁,将猴王争夺战进行到底。

  --金腰带猴王虽然凶恶,可你并没被它吓倒,我在一旁看得很清楚,你一脚踹在它的肚子上,把它踹得像乌龟朝天摔那样半天才翻过身来。哦,你的指爪还抓破了它的下巴,它的下巴都流血了呢!我为你的英勇善战而感到骄傲。

  白胡子公猴黯然神伤的脸渐渐变得明朗起来,但接受胜利的祝贺,似乎还有一点心理障碍。唉,多亏了那场冰雹,我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要是没有那场冰雹,我恐怕……

  雄性应当以鼓励为主,雄性都渴望虚荣,你还必须找出理由来满足它们的虚荣心,这是雄性的通病,没法子的事情。

  暗沟旁那片山坡上,正好有一棵蜡梅。早春二月,红艳艳的蜡梅花正在吐每顶佛跳到树上,折下一根花团锦簇的枝条,在白胡子公猴面前挥舞摇曳。蝴蝶般的花瓣纷纷扬扬洒在白胡子公猴身上。

  --梅花为英雄而五开,你有权享受这美丽的花瓣雨。你晓得吗?刚才那场来势凶猛的冰雹,是老天爷在为你助战!冰雹全砸在金腰带猴王身上,砸得它眼冒金星,那是老天爷在严厉惩罚它!在你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天上突降冰雹;老天有眼,老天有情,老天向着你,老天同情你,老天帮着你,老天成全你。连老天爷都站在你一边,你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呀?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你顺天意,你必然夺位成功;金腰带猴王逆天意,它必然卫冕失败。

  这也叫赞美教育法,用赞美代替埋怨,敦促被教育者产生荣誉感和上进心。

  丹顶佛不停地欢呼,不停地舞蹈,持续不断地为白胡子公猴举行隆重而又热烈的欢庆仪式。

  终于,白胡子公猴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弯曲的背挺直了,颤抖的腿站稳了,凄苦的心甜润了,兴奋地手舞足蹈,自豪地高声啸叫,似乎真的赢得了一场辉煌的胜利,面无愧色地接受丹顶佛和血臀为它举行的欢庆仪式。

  丹顶佛在白胡子公猴脸上重重亲了一下,哦,表达美眉对英雄的崇敬与爱慕;血臀也在白胡子公猴另一侧的脸上重重亲了一下,哦,表达少年对英雄的崇拜与仰慕。

  白胡子公猴的自信心神奇地恢复了,它直立起来,抬头怒视山梁,两只前掌有力拍打胸部,身体有节奏地上下起伏,摆出一副跃跃欲扑的架势,在用形体语言告知丹顶佛和血臀,它真恨不得立即冲上山去与金腰带猴王拼个你死我活。

  特殊情况下,指鹿为马,黑白颠倒,还是能起正面效用的。

  丹顶佛靠拢上去,用卑躬屈膝的姿态动手替白胡子公猴整饰皮毛。哦,天快黑了,好好休息一夜,明天再找金腰带猴王算账也不迟啊!来吧,我用最温柔的指法给你整饰皮毛,把你身上的每一根猴毛擦得闪闪发亮,让你享受帝王的快乐。

  月亮升起来了,像只大银盘,照亮山野大地。白胡子公猴靠在丹顶佛的怀里睡着了,呼吸均匀,睡得很踏实。长夜漫漫,丹顶佛几乎一夜没合眼。它默默祈祷着,但愿老天爷真的有慈悲心肠,能可怜可怜它和血臀,帮助白胡子公猴在明天的王位争夺战中一举击败金腰带猴王。

 

【第二十三章:夺取王位】

  这场恶斗,用打得天昏地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丹顶佛的欢庆仪式果然有奇效,翌日晨,白胡子公猴睡醒后,立刻就嚷嚷着冲上山去。刚巧金腰带猴王率领众猴下山觅食,彼此在山腰相遇,仇敌相见分外眼红,二话不说便乒乒乓乓打了起来。

  公平地说,这一次白胡子公猴表现得相当勇敢,欧欧怪啸着,奋不顾身地扑到金腰带猴王身上,狂撕乱咬。开始时,金腰带猴王似乎抵挡不住白胡子公猴凌厉的攻势,胳膊被抓破了,肩胛被咬伤了,节节败退。丹顶佛心花怒放。可它高兴得太早了。金腰带猴王毕竟在猴王宝座上坐了多年,曾扑灭过好多次反叛野火,积累了镇压叛逆的丰富经验。它一面竭力抵挡白胡子公猴的勇猛扑咬,一面朝陡坡退却。突然,它搂住白胡子公猴的腰,猛烈朝前冲撞,跌倒在地后,又双腿踢蹬拼命打滚,从陡坡滚落下去。两只雄猴搂作一团,就像一只大泥球,咕咚咕咚往下滚。

  这是一座石山,陡坡上全是坚硬的花岗岩。金腰带猴王是有准备的,也是有“滚坡”的实战经验的。它在翻滚中巧妙地调整姿势,躲开锋利的尖角和石片,而且每当白胡子公猴背部着地时,金腰带猴王都会使用鲤鱼打挺的技巧,加重叩击力度,使白胡子公猴重重砸在石头上或重重摩擦尖角和石片。从山腰到谷底,约百十米距离。滚到谷底时,双方身上都挂彩了,但金腰带猴王伤势明显要轻得多,几乎在落到谷底的一瞬间,便轻盈地弹跳起来,而白胡子公猴背部和四肢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可以说是遍体鳞伤,似乎脑袋瓜也摔晕了,落到谷底后,跌跌撞撞,挣扎了好一阵才勉强站起来。金腰带猴王手段老辣,不给白胡子公猴任何喘息的机会,立即扑蹿上来,连续发起攻击。

  形势发生了可怕的逆转。

  啪的一个脖儿拐,白胡子公猴像片枯叶似的被扫倒在地。嗵的一个掏心拳,白胡子公猴一屁股坐在烂泥塘里。刷的一个侧踢腿,白胡子公猴跌了个驴打滚。

  白胡子公猴虽然仍龇牙咧嘴厉声啸叫,表现出不服输的劲头和殊死抗争的决心,但精神不是万能的,它的抗打击能力毕竟有限,步履踉跄,头晕眼花,只能且战且退。

  正应了一句诗,无可奈何花落去。

  金腰带猴王越战越勇,渐渐把白胡子公猴逼到罗梭江边。

  江水浩荡,晨岚飘舞,白色的江鸥在水面飞翔。

  突然,丹顶佛惊奇地发现,离江岸不远的那座莲花状矶石上,赫然竖立着一只黑叶猴。晨曦从江对岸照射过来,勾勒出矶石上那只黑叶猴清晰的剪影。衰败的冠毛,塌陷的鼻梁,枯井似的眼窝,不就是药妞吗?其他黑叶猴也都注意到了矶石上的药妞,纷纷投去惊讶的目光。已经整整三天三夜了,药妞仍然像座雕像似的蹲坐在矶石顶上,仍然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浩荡东去的江水。一群大嘴乌鸦,呱呱唱着“祝你快死”的“死亡颂歌”,像块黑色尸布,在药妞头顶飞舞,却迟迟疑疑不敢落下去。大嘴乌鸦是森林殡工,有预感死亡的本领。大嘴乌鸦聚集在莲花状矶石上空,说明药妞的生命快走到尽头了;大嘴乌鸦迟迟没降落下去,说明药妞苟延残喘,还吊着一口气,还没被死神收容去。

  罗梭江畔,鏖战正急。金腰带猴王拳打脚踢,一次又一次将白胡子公猴推入江去。姿旁观猴为了取悦即将卫冕成功的金腰带猴王,已经在摩拳擦掌准备打冷拳踢冷脚咬冷口来收拾白胡子公猴了。形势对白胡子公猴越来越不利了,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失败已成定局。扑通,白胡子公猴再次被粗暴地推下江去,金腰带猴王在沙滩上奔跑追逐,阻止白胡子公猴登岸。白胡子公猴不习惯长时间泡在江里,便改变方向往莲花状矾石游去。老奸巨猾的金腰带猴王在几块礁石间蹿来跳去,从另一条路线抢先去到莲花状矶石,以逸待劳,躲在石头后面。

  白胡子公猴吃力地在江里游了一圈,好不容易游拢莲花状矶石,刚攀住石头从水里撑出脑袋来,金腰带猴王嗖地蹿出来,在白胡子公猴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白胡子公猴惨嚎一声,又跌进江里,不幸被一个大旋涡卷了进去。过了好几秒钟,白胡子公猴才从旋涡里冲了出来,估计是呛了好几口水,手忙脚乱在水里扑腾,游拢莲花状矶石后,吭哧吭哧喘咳不已。金腰带猴王不失时机地赶过来,痛打落水猴。

  这一切就发生在药妞身边,药妞仍像雕像似的纹丝不动,那群呱呱乱叫的大嘴乌鸦,仍像块黑色尸布一般,盖在矾石上空。
  莲花状矶石四周的江水很深,江面激流涌动旋涡环套。黑叶猴并非动物界的游泳健将,白胡子公猴已经筋疲力尽,身上又多处挂彩,假如再次被推进江去,极有可能就会变成淹死鬼。

  金腰带猴王在白胡子公猴脖子上抓了一把,白胡子公猴惨叫一声,但身体却没有往后退缩,仍顽强地往矶石上攀爬;金腰带猴王又在白胡子公猴腰眼踹了一脚,白胡子公猴哀号一声,拼命抓住石头,不顾一切地要登上矶石。

  对于白胡子公猴来讲,跌进江去,必定喂鱼;爬上矶石,尚有一线生的希望。

  形势严重恶化,被动挨打,毫无还手之力。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三只大公猴,原先混在旁观的猴群里,此时不约而同地跳将出来,互相望了一眼,心有灵犀一点通,立刻达成默契,齐声啸叫,并争先恐后往莲花状矶石赶去。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对黑叶猴来说是铁的真理。毫无疑问,这三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猴赶往莲花状矾石,是要对付快成为败寇的白胡子公猴。金腰带猴王凶残狠毒飞扬跋扈,或许,从感情上说,这三只大公猴并不希望金腰带猴王卫冕成功,但既然胜败已定,按照黑叶猴社会的游戏规则,它们只能与胜利者沆瀣一气,将失败者绳之以法。照目前的情形,三只大公猴去到莲花状矶石后,为了对卫冕成功的金腰带猴王表达忠心,为了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一定会用犀利的爪尖利的牙,将白胡子公猴赶进江去,并在礁石和沙滩严密布防,不让白胡子公猴靠岸,直到白胡子公猴游得筋疲力尽沉入江底……

  败寇嘛,死无葬身之地,扔在江里喂鱼,是应得的下场。

  王位之战,历来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挑战者一旦失利,卫冕成功的老猴王必定要用野心家的性命来杀一儆百以绝后患;反过来也一样,假如是老猴王失利,新猴王就要用老猴王的血来为自己加冕登基,用老猴王的性命来威慑天巩固新政权。

  赢了就通吃,输了就包赔,历史就是这样写的。

  丹顶佛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心急如焚。如果听任事态发展,要不了几分钟,白胡子公猴就会惨遭杀害,变成罗梭江里的鱼食。它精心策划的计谋,就要化成泡影了。更可悲的是,白胡子一死,要不了多长时间,它和血臀也会步白胡子公猴的后尘,被金腰带猴王害死。不不,它绝不能坐以待毙。突然间,它产生一种冲动,抢在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前面去到莲花状矶石,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金腰带猴王撞进罗梭江去,把白胡子公猴拉上岸来。它觉得这样做,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在黑叶猴社会,当两只雄猴间爆发王位争夺战,按规矩,雌猴只能作壁上观,大家做梦也不会想到,它丹顶佛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跳出来帮助白胡子公猴谋反,这给它创造了突然袭击的机会;再者,此时此刻,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所处的位置比它远,换句话说,它现在的位置离莲花状矶石要更近些,是能够抢在三只大公猴之前赶到鏖战现场的;最重要的是,金腰带猴王正面对江而背对岸,拼命殴打企图爬上岸来的白胡子公猴,金腰带猴王后脑勺不长眼睛,看不见背后的动静,它出奇不意地蹿过去,狠命一撞,一定能将没有防备的金腰带猴疆下江去。一旦金腰带猴王落水,白胡子公猴登岸,角色互换后,形势立刻就会发生逆转。毛莲花状矾石四周水深岸陡,易守难攻,只要盯牢金腰带猴王的身影,勤于防范,是能阻止金腰带猴王登岸的。只要坚持一段时间,金腰带猴王露出疲态,露出失败的征兆,相信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会转变立场,参加到讨伐昏君的队伍里来,同仇敌忾痛打落水猴。

  当然,它若这么做,风险也是很大的。它打破雌猴只许观战不许介入雄猴王位之争的禁忌,必然会受到众猴的谴责。万一救援失败,它属于大逆不道的行为,杀无赦,必死无疑,血臀也肯定活不成,会被金腰带猴王当场扔进江去,成为白胡子公猴的殉葬品。

  怎么办,到底该不该出手?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欧欧叫着,已快到达丹顶佛所在的位置了。

  它已没有时间再犹豫,抱起血臀,撒腿往莲花状矶石奔去。不出手救援是必死无疑,出手救援或许还有最后一线生机,那就只有横下一条心去拼一拼了。它不能眼睁睁看着最后一线生机从自己面前溜走。拼个鱼死网破也比束手待毙强。

  就像它预想的那样,它抢先一步来到莲花状矾石,所有黑叶猴的视线都集中在金腰带猴王和白胡子公猴身上,谁也没在意它丹顶佛的出现。。来到莲花状矶石后,它将血臀塞进一个角落里,然后蹿到金腰带猴王身后,用尽力气冲撞过去……

  突然,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它冲撞出去的一瞬间,后腰被谁抱住了,冲撞动作被迫中断,扭头一看,原来是孔雀蓝王妃!

  孔雀蓝王妃脸上浮现出一丝狞笑,将丹顶佛摔倒在地,撕扯啃咬。

  显然,孔雀蓝王妃早就看穿丹顶佛的企图,在暗中窥视丹顶佛的举动,见丹顶佛果真触犯禁忌介入王位争夺战,便及时跳出来加以制止。

  两只母猴,在莲花状矶石翻滚扭打。

  金腰带猴王变得更加凶暴,连续不断朝白胡子公猴扑咬。白胡子公猴本来半个身体在江里半个身体在岸上,但由于抵挡不住金腰带猴王疯狂的噬咬,身体一点点往江里滑下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死死抓着矾石,脑袋勉强露在水面上。金腰带猴王集中力量攻击白胡子公猴攀拉住矶石的两只前爪,狂撕乱抓,意图很明显,是要迫使白胡子公猴松开前爪,掉进江去。金腰带猴王尖利的指甲,雨点般落在白胡子公猴的前爪上。白胡子公猴手腕上的毛被拔光了,手背被撕烂了,指甲也被折断了,两只前爪血肉模糊,却仍抱住矾石不肯松手。

  谁心里都清楚,白胡子公猴已经筋疲力尽,已经遍体鳞伤,这次如果松开平爪子掉进江去,今生今世休想再活着爬上岸来了。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已经来到莲花状矶石,正摩拳擦掌准备痛打落水猴呢。

  金腰带猴王又咬中自胡子公猴左爪,白胡子公猴疼痛难忍,左爪从矶石上松开了,只有那只右爪还攀住岸上的石头。命悬一线,回天乏术,白胡子公猴性命休矣。

  丹顶佛被孔雀蓝王妃纠缠住,根本无法去帮助白胡子公猴。它彻底绝望了。早知道白胡子公猴这么不中用,就不该策动这场王位争夺战。现在好了,不仅白胡子公猴即将葬身鱼腹,它和血臀也将踏上不归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它觉得自己真是愚蠢透顶。
  白胡子公猴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它和血臀的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顶多再有一两分钟,在金腰带猴王穷凶极恶的撕咬下,白胡子公猴会无可奈何地沉入江底;处置完白胡子公猴后,金腰带猴王肯定会转过身来处置篡权夺位野心家的帮凶--它丹顶佛。金腰带猴王决不会轻饶了它,失败的叛逆者是没有好下场的。金腰带猴王在处置它时不用担心会背上虐杀同类的罪名,也不用担心会因为欺负一只雌猴而遭到众猴的谴责。它触犯禁忌公然跳出来帮助白胡子公猴谋反,怎么处置也是罪有应得。最大的可能是,金腰带猴王把它咬得遍体鳞伤后,一脚将它踹进罗梭江,也让它葬身鱼腹。血臀虽然不会被当场处死,但血臀本来就是外族血统的雄性,又是叛逆者的遗孤,双料坏分子,双重贱骨头,免不了会招来凌辱和虐待,就像生活在十八层地狱,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被死神收容去。

  老天爷啊,你为什么总是漠视弱者而偏袒强者?

  突然,嘎啊--矶石上传来一声嘶哑的猴啸,声音虽然不高,却凄凉哀怨,撕心裂肺,有一种很强的穿透力和震撼力。莲花状矶石上大概有十来只黑叶猴,都惊讶地循声望去,看到了一个谁都不敢相信的镜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犹如一尊雕像般蹲坐在莲花状矶石上的母猴药妞,竟然站立起来了!更不可思议的是,药妞还高擎双臂,托举着一只少年猴!

  丹顶佛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急晕过去,被药妞托举起来的少年猴是血臀!

  丹顶佛记得很清楚,来到莲花状矶石后,它把血臀塞在隐秘的角落里,弄不懂血臀是怎么去到药妞身边的。或许,是血臀自己淘气,不肯安安分分待在角落里,成年猴之间的激烈打斗吸引了小家伙的注意力,便从角落里爬出来瞧热闹,刚巧就去到药妞身边;或许,是药妞发现了角落里的血臀,出于某种不成可告人的目的,趁着矶石上一片混乱,悄悄去到角落把血臀抱走了。

  此时此刻药妞托举血臀,绝不会是一种善意的行为。丹顶佛脑子里闪现出一串镜头:半年前金腰带猴王带领几只大公猴追杀它和血臀,它把血臀暗中托付给药妞,指望能用瞒天过海的办法躲过劫难,殊料药妞突然从躲藏的角落里站出之来,站在骆驼状磐石上,高擎双臂将血臀托举在头顶,无耻地把血臀出卖了;事后不久,药妞又偷偷摸摸想来搂抱血臀,被它咬伤手臂撕破大腿,药妞失魂落魄地逃走了;说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夜幕降临,它怀抱血臀准备睡眠时,总觉得背后有麦芒在刺它,蓦然回首,便看见绿莹莹的眼光和药妞鬼魂似的身影……

  以往的恩恩怨怨表明,药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把血臀托举起来,毫无疑问,是再一次要把血臀出卖给金腰带猴王!

  不愿意孤独死去,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让灵魂有个伴。

  丹顶佛心如刀割,要不是被孔雀蓝王妃紧紧扭住,它会飞扑过去像咬断一支玉米棒那样咬断药妞的脖子!

  就在众猴发愣的当儿,药妞两支高擎的手臂訇然垂落,血臀也就贴着药妞的胸滑落下来。哦,药妞已经气息奄奄,生命烛火就要燃尽,已没有力气长时间将血臀托举在头顶,所以两支手臂才会訇然垂落的,丹顶佛想。当血臀由头顶滑落,与药妞脸对脸时,药妞在血臀脸上轻轻啃了一口。哦,药妞其实是想亲自咬断血臀喉咙的,但生命已经衰竭,力不从心,已无法夺命噬咬了,丹顶佛想。

  血臀落地了,依偎在药妞脚边。

  让众猴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药妞突然往前一扑,从矶石顶上扑飞下来。矶石顶离江面约有一米多高,药妞不偏不倚,扑到金腰带猴王身上,两条前肢圈住金腰带猴王的腰和一条胳膊,便再也不肯松开。

  所有在场的黑叶猴,都被惊呆了,嘴巴张成O形,却发不出声来。就连金腰带猴王也被药妞反常的行为弄得不知所措,站在哪儿发愣。
  药妞双脚在石头上踢蹬,抱着金腰带猴王,拼命将其往罗梭江推搡。

  金腰带猴王本来就站在江边,只要往前跨出三步,就会掉到江里去。

  在药妞推搡下,金腰带猴王朝前踉跄了两步半,两只猴摇摇欲坠,眼瞅着就要栽进江去了。金腰带猴王这才如梦初醒,愤怒地狂啸一声,拼命往岸的方向挣扎。一个往江里去,一个往岸里靠,形成顶牛之势。药妞重病缠身,在矶石上蹲坐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日晒雨淋,生命虚脱得只剩一具空壳。金腰带猴王一发力,吭唷嗨,便又往岸上跨回来一大步。药妞突然躺倒在地,两只脚掌抓住一条石缝,坚决要把金腰带猴王拽往江里去。猴脚与人脚大不一样,人脚只能站立而没有抓握功能,猴脚却像手一样具备抓握功能。药妞的两只脚抠住石缝,等于找到了强有力的支撑点,金腰带猴王虽然强壮有力,却也一时难以再往岸上移动了。金腰带猴王勃然大怒,一条胳膊被药妞圈住,另一条胳膊却是自由的,它抓住药妞一根手指用力往外扳,想把药妞的手扳开,叭,药妞那根手指被扳断了,可药妞仍没松手。金腰带猴王低头咬药妞的胳膊,咬得无比狠毒,咔嚓咔嚓,咬破皮肉,又啃咬白森森的肱骨,可药妞两条胳膊依然如铁箍似的圈得紧。

  金腰带猴王扯开喉咙欧欧叫唤:你们还愣着干吗?快来帮我把这疯母猴收拾掉!

  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这才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啸叫着前来救驾。

  但已经晚了。就在药妞从矶石顶飞扑到金腰带猴王身上时,白胡子公猴吃力均地爬上岸来。它浑身上下湿漉漉像只落汤鸡,已累得连站都站不稳了,摇摇晃晃去到金腰带猴王身旁,狠狠踹了一脚。

  金腰带猴王身不由己朝前滚去,才滚了一个跟头,便与药妞一起跌进江去。

  扑通,罗梭江绽开一朵巨大的水花。

  白胡子公猴这一脚踹得太猛了,把金腰带猴王连同药妞踹下江去的同时,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力气已经耗尽,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白胡子公猴这一脚踹得非常重要,众猴都看在眼里,关键时刻,是它成功地将金腰带猴王踢进江去,赢得王位争夺战的辉煌胜利。

  丹顶佛和孔雀蓝王妃不约而同停止打斗,丹顶佛搂着血臀,孔雀蓝王妃搂着黑橄榄,趴在矾石上,观看江里的动静。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t也伸长脖子朝江里张望。其他黑叶猴也都纷纷蹿跳到莲花状矶石上,赶来看热闹。

  冬季的罗梭江,江水清澈,碧波涌动,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金腰带猴王和药妞跌下去的地方,河道弯曲,水很深,且旋涡密布。在云雾猴群中,金腰带猴王的水性算是不错的,可药妞圈住它的腰和一条胳膊,它只能用两条腿踩水,用一条胳膊划水,勉强将脑袋露出水面。药妞吊在金腰带猴王身上,只求同归于尽,身体像秤砣似的往水底沉。它们所在的位置,离莲花状矶石最多只有一米,但金腰带猴王挣扎好一阵,也未能靠岸。

  突然,一个螺纹状的大旋涡,由西向东慢慢移了过来,金腰带猴王瞪着恐惧的眼睛,一条胳膊大幅度摆动,把水搅得哗啦哗啦响,拼命想躲开旋涡,但它身体被药妞缠住,无法施展游泳技能。旋涡终于逼近了,它们身不由己被卷进旋涡,开始顺着旋涡外延转大圆圈,然后渐渐被卷进旋涡中心,圆圈越转越小,在螺纹状水流作用下,它们就像跳起了疯狂的华尔兹,越转越快,终于进到旋涡中心那个圆洞,倏地被吸人江底。
  过了一分多钟,旋涡消散,它们又从水底浮了出来,金腰带猴王两眼通红,鼻洞、嘴洞和耳洞哗哗往外淌水,拼命呼吸。看的出来,它在水底灌进好几口水,已乱了方寸。药妞以不变应万变,仍死死圈住金腰带猴王的腰。突然,金腰带猴王那只能自由活动的爪子,照准药妞的眼窝抓下去。药妞无处躲闪,似乎也不想躲闪。尖利的指爪刺进眼窝,把一只眼球活活抠出来了,一汪鲜血从药妞眼窝喷涌而出,把碧绿的江水染红了……

  丹顶佛向药妞投去深深的敬意。现在它明白了,几分钟前药妞将血臀托举起来,并非是无耻的出卖,而是深情的告别,当药妞与血臀脸对脸时,药妞朝血臀伸出嘴去,并非是要噬咬血臀的喉咙,而是母性的亲吻。丹顶佛相信,药妞之所以要和金腰带猴王同归于尽,也是出于伟大的母爱。就在这座莲花状矾石上,药妞的心肝宝贝毛毛,就是被金腰带猴王它们杀害的。这些凶残狠毒的大公猴,当着药妞的面将毛毛撕成几块,更有甚者,金腰带猴王还用毛毛血淋淋的小脑袋当武器,敲打药妞的脸……母亲的尊严遭到最残酷的蹂躏。这份刻骨铭心的痛压抑在心底,老天有眼,在药妞快要踏上奈何桥之际,却意外出现复仇的机会,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把金腰带猴王一起拉上奈何桥,

  这是一个可悲的生命,也是一个可敬的生命。

  更令猴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药妞嘴巴已停止翕动,江水漫过头顶,脑袋也不再企图伸出水面来呼吸,所有迹象表明,它已经魂归西天了,然而,它搂抱住金腰带猴王的两条胳膊,仍像铁箍似的圈得紧。最稀奇的是,它的两条后肢,夹住金腰带猴王一条腿,麻花似的扭在一起。金腰带猴王又挣扎了两下,终于筋疲力尽,在水中吐出一串串气泡,慢慢沉了下去。

  欧欧,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在莲花状矶石上一字儿排开,冲着被江水淹没的金腰带猴王,气势汹汹发出讨伐的吼叫。

  见风使舵,那是人之常情,也是猴之常情。

  金腰带猴王和药妞紧紧搂抱在一起,随着浩荡江水,往东漂流。几条一米长的竿鱼围拢过来,你一口我一嘴,迫不及待地开始噬咬啄食。那群大嘴乌鸦,呱呱呱愤怒地鸣叫着,在江面盘旋。它们等了三天三夜,满以为能吃到一顿丰盛的猴肉大餐,没想到快到嘴边的肉却掉进江里漂走了,当然要气得发疯。乌鸦聒噪的叫声,就像在吟唱一支安魂曲。

  很快,金腰带猴王和药妞越漂越远,再也看不见了。

  孔雀蓝王妃黯然神伤,抱起黑橄榄,悄悄离开莲花状矶石。

  丹顶佛欣喜若狂,将瘫倒在地的白胡子公猴拉了起来,我们成功了!你知道吗?你夺取了王位,你已经是云雾猴群新猴王啦!

 

【第二十四章:摆脱死囚猴命运】

  白云袅绕,晚霞给大地铺上一层瑰丽的色彩。
  云雾猴群刚在山下的榕树林里饱餐了一顿甜蜜的鸡素果,三三两两散落在溶洞外的草坪上,幼猴互相追逐打闹,成年猴互相整饰皮毛,老猴坐在石头上闭目养神,各目选择喜爱的休闲方式,享受这恬静祥和的时光。

  白胡子公猴登上溶洞左侧那块汉白玉蟠桃石,发出一声威严的长啸。那是在向众猴宣告:我今天心情不错,登基仪式现在正式开始!

  云雾猴群所有黑叶猴,向那块象征猴王宝座的蟠桃石聚拢过来。

  人类社会的皇帝有登基大典,黑叶猴社会的猴王也有登基大典。猴王登基当然不如人王登基那么隆重庄严,有那么多繁文褥节。云雾猴群的登基仪式大致是这样的:猴王高高在上,端坐在汉白玉蟠桃石中央,猴们依照地位高低,依次爬到蟠桃石上,俯首翘臀,匍匐在地,由猴王跨到其背上,做出骑的动作,这个骑的动作非常重要,骑者象征征服,被骑者象征臣服,做完这个骑的动作后就算完成了拜谒觐见的主要程序,然后众猴聚集在蟠桃石下,仰视猴王,咿里哇啦叫嚷一通,犹如人类山呼万岁,整个登基大典就算结束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猴逢喜事也精神爽。与几天前当二大王时相比,白胡子公猴面貌焕然一新,体毛乌黑油亮,双目炯炯有神,尾巴美丽异常,连走路的姿势也大不一样了,过去是小心谨慎夹着尾巴做猴,如今是大摇大摆气宇轩昂目空一切,仿佛天生就是做猴王的料。与金腰带猴王殊死搏杀时它身体多处负伤,现在伤势基本痊愈,对于雄性黑叶猴来讲,伤疤就是生命的勋章。尤其左眉上方那块月牙形伤疤,显出深重的沧桑感,眉宇间平添了几分君王的威严。

  来吧,鲜花和掌声理应属于胜利者。

  猴们按照地位排序,规规矩矩地爬上蟠桃石,向新猴王顶礼膜拜。

  在黑叶猴社会,篡权夺位是家常便饭,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就会发生王位更替,就会举行登基大典。众猴对这套猴王登基仪式早就耳熟能详,没费什么周折,就顺顺利利完成匍匐、翘臀、骑背、欢呼等全部程序。

  按理说,这个时候,荣登宝座的新猴王,应当心满意足,喜气洋洋。对于一只猴子来说,再也没有比当上猴王更值得高兴的事了。事业达到了顶峰,地位达到了顶峰,权力达到了顶峰,此乃生命的最高境界,当然要乐不可支,当然要心花怒放。可不知为什么,白胡子公猴总觉得胸口堵得慌,总觉得有一桩心事放不下来,总觉得债主讨不回欠款般恨得咬牙切齿。

  它是凭自己的实力登上猴王宝座的,它想,云雾猴群所有的猴子都看见了,它与金腰带猴王经过一场天昏地暗的厮杀,最终将金腰带猴王踢下罗梭江去喂鱼,金腰带猴王的血染红了它头上的王冠,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它都是货真价实无可置疑的新猴王。

  它蹲在蟠桃石上,俯视臣民,云雾猴群所有的黑叶猴都来参加它的登基大典了,没有哪个缺席。众猴恭恭敬敬趴伏在蟠桃石下,没有出现任何冒犯它的举动。整个登基仪式完成得无可挑剔,每一只黑叶猴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规定的动作,没有谁敷衍了事,也没有谁偷工减料。山呼万岁时,它还特意观察,不分男女老幼,每一只黑叶猴都张大嘴声嘶力竭吼叫,欢呼声响彻云霄。

  在举行登基大典前,它唯一有点担心的是那只名叫大手雄的公猴,大手雄在金腰带猴王当政时,是云雾猴群的三把手,地位排序与它仅仅差了一个等级,大手雄年龄比它轻,身上肌肉与它的一样发达,智商情商也与它不差上下,它担心大手雄会恃才傲物,不甘屈居二大王的位置,在登基大典上惹是生非,与它分庭抗礼。事实证明它的担心纯属多余。大手雄在翘起屁股给它骑背时,用脸颊摩挲它的脚背,用清晰的肢体告诉它,心悦诚服拥戴它当猴王,愿意忠心耿耿做它最好的帮手。黑叶猴社会二把手用脸颊摩挲一把手的脚背,犹如人类社会二把手给一把手写效忠信,那是很令一把手赏心悦目的事。

  还有孔雀蓝王妃,匍匐在地给它骑的时候,柔曼的腰肢深深凹塌下去,身体明显成U字形,显然是想让它骑得更舒服些。更特别的是,在它骑上去后,孔雀蓝王妃的尾巴很艺术地弯成钩状,在它背部抚摸玩弄,弄得它心里痒酥酥的。那是一种它读得懂的暗示,是在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只要它愿意,随时准备奉献一片爱。孔雀蓝王妃是前任猴王金腰带的遗孀,过去多清高呀,多牛气呀,别说偷偷摸摸去占点便宜了,就是凑近些色迷迷地多看几眼,便会遭到恶声恶气的訾骂。如今,骄傲的王妃自动前来投怀送抱,当然是令它陶醉惬意的事。
  它有一千个理由应当高兴,它没有半条理由可以生气。

  可是,理智很难控制住感情。它应当眉开眼笑,它想,却依然是愁眉紧锁;它应当和颜悦色,它想,却依然是怒目金刚。

  它龇牙咧嘴,从喉咙深处发出呵呵呵低沉的啸叫。对黑叶猴而言,声音是内心独自。那发自喉咙深处低沉的啸叫,无疑是在倾吐不满、失望和惆怅的情绪。

  蟠桃石下众黑叶猴瞪起惶惑的眼睛,你望我我望你,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

  大手雄站立起来,钩起两只前爪,脸上堆起谦恭的神情,嘬起嘴唇,发出悦耳的叫声,那是在小心翼翼地请示:尊敬的王啊,究竟我们做错了什么惹您生气,请您告诉我们,我们会知错就改的。

  白胡子公猴头顶的冠毛竖立起来,全身的猴毛也恣张开来,欧欧发出凶猛的咆哮。它要是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它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心里窝着一团无名火,火焰在烤炙它的灵魂,它实在受不了了。它用拳头猛烈捶打自己的胸脯,咚咚咚,发泄无端的悲伤和愤懑。

  它是猴王,猴王愤慨,那叫雷霆震怒。

  众猴也都冠毛竖立体毛恣张,发出撕心裂肺般悲愤的啸叫,也都捏紧拳头捶打自己的胸脯。

  猴王痛苦,臣民当然要跟着号啕。

  栖栖惶惶,心惊肉跳,却又查找不到原因。

  那只名叫浮漂漂的母猴,在捶打自己胸脯时,不小心一拳抡在花面雄身上,花面雄勃然大怒,揪住浮漂漂的冠毛使劲往地上撞。那只名叫黑珍珠的雌猴,长长的尾巴甩摆时,一不留神掴到葡萄肚脸上了,葡萄肚趁机将黑珍珠光滑如缎的尾巴含进嘴里,轻薄了一回,黑珍珠像被大马蜂蜇了一般惊跳起来。又有好几只黑叶猴互相殴打。整个云雾猴群乱成一锅粥,好像患了集体癔症,活脱脱一群疯猴。

  好几只幼猴都被吓哭了。

  突然,丹顶佛嗖地蹿上蟠桃石,发出一串短促而又尖厉的啸叫。谁都晓得,白胡子公猴能登上猴王宝座,与丹顶佛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白胡子公猴成了云雾猴群的新猴王,丹顶佛就是云雾猴群的新王妃。丹顶佛享有崇高的地位,自然具有威慑力。随着它的啸叫,嘈杂的打闹声戛然而止,众猴的视线都集中到它身上。它轻盈地跳到白胡子公猴身边,高高撅起屁股。

  在云雾猴群中,唯有丹顶佛心明如镜,知道白胡子公猴究竟想要什么。它与白胡子公猴朝夕相处一年多,它太了解白胡子公猴了。白胡子公猴是要寻找失落的尊严,是要修补破损的人格,是要洗净被玷污的名誉,是要粘贴被撕碎的脸面,是要健全被扭曲的心灵。

  曾几何时,在大庭广众面前,众目睽睽之下,迫于金腰带猴王的淫威,白胡子公猴吃过自己屙出来的粪便,这是人格的污点,精神的创痛,心灵的病灶。这是刻骨铭心的耻辱一个永远的笑柄。难说不会有这样的黑叶猴,背地里朝白胡子公猴投去鄙夷的眼光,啧啧,你神气什么呀,你威风个屁呀,你别忘了你吃过屎,你是个吃屎猴王!就算没有黑叶猴敢在背后讥笑,对于白胡子公猴来说,这段不堪回首的惨痛的经历,也是一个永远走不出的梦魇,它无法面对臣民,更无法面对自己,一辈子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生活在自责和怨恨中,受尽心灵的折磨。

  一个心理扭曲的猴王,一个精神有缺陷的猴王,很有可能会将整个猴群引向毁灭。

  黑叶猴没有吃屎的嗜好,吃屎确实是十分严重的对光辉形象极具杀伤力的丑陋行为。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全体黑叶猴彻底忘却白胡子公猴曾经吃过屎这段不光彩的历史。但丹顶佛晓得,历史是无法改写的,白胡子公猴吃过屎这是无法抹杀的事实,它不可能劈开所有黑叶猴的脑壳抽掉那段记忆。人类社会有洗脑的说法,黑叶猴没有这种本事。

  只有一个办法能驱散压在白胡子公猴灵魂上那层厚厚的阴霾,那就是陪吃。

  丹顶佛高高撅起屁股,用意念收缩和舒张括约肌,噗地屙出一泡屎来,在众猴惊诧的目光中,抓起屎来塞进自己的嘴巴。屎确实难吃,臭不可闻就不说了,还有点酸有点涩,味道差极了,恶心得直想呕吐。可它强忍痛苦,咽了下去。为了白胡子公猴能坐稳江山,为了云雾猴群的长治久安,最终也是为了它的血臀能永远摆脱死囚猴的厄运,它必须把这泡粪便吞咽进去。

  很别致的登基大典,或许可称为吃屎大典。

  说也奇怪,随着丹顶佛吃屎,白胡子公猴感觉堵塞的胸口被疏通了,心头那团无名火也迅速冷熄下来,它混沌的脑袋豁然清醒,它之所以在“人生”最得意的登基大典上也高兴不起来,它之所以无端地悲伤和愤懑,终结原因就是因为自己曾经被迫吃过屎。它吃过屎,这是历史污点,这个问题不解决,无论它怎么表现,也建立不起真正的王权,永远是暗中被嘲笑的对象。被臣民暗中讥笑的猴王,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当个没有威信的猴王,还有什么意思?它不再焦躁不安地蹦来跳去,不再发疯般地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胸脯,它用冷酷的目光扫视蟠桃石下的黑叶猴们,那是无声的威逼:

  --丹顶佛已经为你们做出了表率,你们还犹豫什么呀!

  蟠桃石下,每一只黑叶猴的脸都皱得像根苦瓜。

  谁也没有想到,率先跳出来完成吃屎大典的竟然是孔雀蓝王妃。孔雀蓝王妃是这么想的,自己是金腰带猴王的遗孀,改朝换代了,昔日高贵的王妃,今天成了必须逆来顺受的草民,在黑叶猴社会,已故猴王的遗孀是一种很容易遭到歧视和虐待的身份,为了消灾禳祸,求得平安,它必须识时务,反正迟早是要吃的,与其晚吃,不如早吃;与其消极吃,不如积极吃;与其被动吃,不如主动吃,或许还能因此而讨得新猴王的欢心呢。它依葫芦画瓢,学丹顶佛的样,完成吃屎义务。
  大手雄再也坐不住了,紧跟在孔雀蓝王妃后面,撅起屁股拉屎。说老实话,它是不喜欢吃屎的。可它是云雾猴群的第二把手,它有责任维护新猴王的威信,好多眼睛都望着它呢,它必须做出榜样来。吃屎大典虽然荒唐,但事出有因,还是可以理解的。白胡子公猴曾经当众吃屎,这确实是个很棘手的大问题,总不能身为猴王,人格上比普通黑叶猴更卑劣,精神上比普通黑叶猴更渺小吧。吃就吃吧,权当是为新猴王再写一份特殊的效忠信。

  还有一个不便明说的心理动因,在金腰带猴王统治时期,它曾经因为与黑牡丹相好,被金腰带猴王粗暴地棒打鸳鸯,还拿它游街示众,堂堂云雾猴群第三把手受如此奇耻大辱,至今回想起来还恨得牙痒痒的,白胡子公猴推翻旧王朝建立新王朝,将暴君金腰带推入罗梭江喂鱼,也算是替它报仇雪恨,就算报答金腰带猴王,它也该完成吃屎大典。再说了,投桃报李,它相信白胡子公猴会记住这份情,应允或默许它与黑牡丹结为伉俪。

  吃吧,不就是一泡屎嘛,闭上眼,捂住鼻,囫囵吞进去不就完了。

  大手雄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它是云雾猴群副统帅,位高权重,一猴之下众猴之上,它都吃了,三把手花面雄敢不吃吗?四把手葡萄肚又怎能洁身自好呢?

  黑叶猴社会奉行的是雄性权力联盟,目前的政权结构,是以白胡子公猴为核心,加上大手雄、花面雄和葡萄肚,四只大公猴形成领导集体。领导层带头吃了,整套班子带头吃了,平头老百姓敢不跟着吃吗?大家都吃了,你不吃,你就是叛逆,你就是异类,你就是人民公敌,就会遭到歧视、迫害甚至驱逐。生存还是毁灭,当然选择生存。两害相遇取其轻,吃屎总比大祸临头要好得多。

  吃吧吃吧,男女老幼齐动员,举行史无前例的吃屎大典。

  大家都吃过屎了,彼此彼此,那就谁也没有资格嘲笑谁了。

  如果吃屎是灵魂的污点的话,大家都吃屎了,大家都有污点,污点也就不成其为污点了。

  蒙在白胡子公猴心头那层厚厚的阴霾烟消云散了,天是晴朗的天,阳光格外温暖,白胡子公猴心情也格外舒畅,它在蟠桃石上手舞足蹈,向着青翠的群山,向着山腰间洁白的云带,欧啊欧啊发出畅快的啸叫。本来嘛,登基大典,就该如此兴高采烈,扬眉吐气。

  到了这个时候,登基大典理应圆满结束了。可白胡子公猴总觉得还有一个心愿未了,它的眼光在众猴身上转了一圈,最后在血臀身上定格了。突然,它从蟠桃石上跳下来,一把抱起血臀,又蹿上蟠桃石。它要完成登基大典的最后一项议程,这个议程在传统登基大典中是没有的,是它灵机一动想出来的。它要给丹顶佛一个惊喜。

  没有丹顶佛,就没有它的今天。它能当上新猴王,全靠丹顶佛的鼎力相助。有丹顶佛,它早就抛尸荒野被生活淘汰出局了。尤其让它感动的是,为了消除它灵魂上的污垢,丹顶佛带头吃屎。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容貌俏丽,十全十美。它能得到这么好的一只雌猴,能得到这么一个心心相印的红颜知己,这是它前世修来的福气。

  它当然把丹顶佛立为最尊贵的王妃,但它觉得这样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它与丹顶佛交往一年多了,它知道丹顶佛最想要的是什么。过去,它虽然是云雾猴群的副统帅,但金腰带猴王大权独揽,它只能看金腰带猴王脸色行事,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满足丹顶佛的愿望,现在不同了,它是云雾猴群说一不二的猴王了,它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权力来满足丹顶佛的愿望了。猴心都是肉长的,丹顶佛对它恩重如山,它也应该对丹顶佛仁至义尽。

  白胡子公猴把血臀抱在怀里,然后在自己手背上重重咬了一口。前几天它在与金腰带猴王搏杀时,手背被撕得血肉模糊,创口刚刚结痂,还没痊愈,这么一咬,创口又被咬破,鲜血漫流出来。在众猴注视下,它把一串浓稠的血珠洒在血臀额头。

  这是一个歃血为盟式的誓言,这是一种变相的滴血认亲,白胡子公猴是在庄严地当众宣布,血臀是我的亲骨肉,是我最疼爱的心肝宝贝,为了它能平安长大,我将不惜流尽自己的血!

  血臀死囚猴的命运,算是彻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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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的故事》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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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的故事

沈石溪

  我和藏族向导强巴是在离野外观察站不远的一条小山沟里发现这只熊崽的。

  那天,我俩到高黎贡山南麓观察一群野生藏驴,太阳快落山时,才动身返回观察站,我们踏着落日的余晖,沿着时断时续的古驿道,在杳无人迹的老林子里穿行。黄昏的森林里弥漫着一股野桂花的清香,成双成对的红嘴相思鸟在枝头啁啾喧闹,几只可爱的小金猫在草丛追逐嬉戏,当我们在一棵四个人才合抱得过来的红松旁停下来,准备喝点水歇口气时,突然,树后咿传来一声柔弱的叫声,那声音有点粗,有点涩,不像狐啸豺嚎,也不像是啮齿类动物在叫,我们循声绕到大树背后,哦,树心是空的,形成一个一米高半米宽的树洞,那奇怪的声音就是从黑黢黢的树洞里传出来的。

  “也许是金猫的窝。”我说。

  “不,金猫善爬树,窝一般都搭在树腰的洞里,不会在地面建巢的。”很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强巴摇着头说。

  就在这时,树洞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一个球形的东西,浑身裹满树叶,蠕动着,爬到树洞口来了,强巴用树棍拨去它身上的树叶,我们大吃一惊,原来是只小熊崽!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腰际拔出左轮手枪,刷的一个向后转,做好了射击的准备。强巴的动作比我还快,一眨眼就已经背贴着大树,手端着猎枪,枪口指向茂密的树丛。

  别笑话我们胆子比老鼠还小,要知道,待在棕熊的窝边,那危险性不亚于闯进了龙潭虎穴,都说老虎厉害,其实,世界上真正的食人虎是极少见的。老虎畏惧人,远远闻到人的气味或看到人的影子就会悄悄地溜走,只有年老体弱失去捕食能力的老虎或受了枪伤濒临绝境的老虎才会袭击人,其他猛兽如狮子雪豹、豺狼等,也跟老虎差不多,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来找人的麻烦,但棕熊就不一样了,不知是熊的脾气格外暴烈,还是熊的脑袋比较简单,闻到人的气味后,会不顾一切地朝人扑来,很少有主动撤离的。

  在高黎贡山一带,很难听到有谁遭到过虎豹的扑咬或狼群的追撵,却几乎每一个村寨里都能找到一两个被棕熊抓伤的猎人。尤其是带崽的母熊,攻击性更强,只要发现自己的窝边有其他动物或人走动,非冲出来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伙地质队员在一座小山顶上野炊吃中午饭,突然一头母棕熊从树林里蹿出来,吼叫着一巴掌掴倒一个地质队员,其他人被迫开枪打死了这头疯狂的母棕熊,然后顺着足迹四处寻找,最后在五百米外的一只小山洞里找到了两只还在吃奶的熊崽。换了其他任何一种野兽,相隔那么远,一定会采取不动声色的策略,藏在巢穴里,等这伙地质队员吃饱喝足后自行离去。

  我们侧耳谛听,四周树丛里没有可疑的声响,两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放了下来,看来,母熊还没有回巢,暂时还没有什么危险,我这才敢将视线移到树洞口,打量那只小熊崽。

  这是一只雌性小熊崽,约有篮球那么大,全身金黄,两只小耳朵漆黑如墨,眼睛还没睁开,据此判断,出生还不到四十天,因为棕熊幼崽出生四十天后才睁开眼睛,小家伙显然是饿了,嘴唇咂动着,脑袋在树叶里一拱一拱的,肯定是想寻找母熊的乳头。

  “趁母熊还没回来,我们快走吧!”我提心吊胆地说。

  “也许,母熊发生了意外,回不来了。”强巴望望天边那轮快坠进山峰背后去的红日,若有所思地说。

  “何以见得?”

  “熊的视力不好,俗称熊瞎子。它们一般都是白天外出觅食,太阳落山前赶回巢穴,因为天一黑它们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行走困难,特别是带崽的母熊,心里惦挂着宝宝,决不会拖到太阳快落山了还不回家的。”

  这话说得有道理,根据野外调查资料显示,棕熊实行走婚制婚姻形态,也就是说,公熊和母熊只在发情期聚在一起,其他时间都各自分开生活,母熊单独抚养子女,为了确保安全,母熊临外出觅食前都要把熊崽喂饱,然后用树叶将宝贝紧紧裹起来,熊崽吃饱奶后,倒头大睡,约三四个小时后才会醒来,母熊就利用这段空闲,抓紧时间寻找食物,一般情况下,母熊总是在熊崽醒来前赶回窝巢,母熊的时间掐得很准,就好像脑子里有一架精确的钟,因为一旦错过时间,不懂事的熊崽醒来后就会爬出窝去或发出叫声,母熊不在身边的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熊崽便会遭遇不测。

  现在,这只小熊崽已经醒来,四周却不见母熊,由此看来,母熊可能发生了意外,但什么事情都可能有例外的,万一这头母熊天生玩性大,在树林里这找找蜂蜜,那掏掏鸟卵把时间给耽误了,晚一点才回家呢?

  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母熊在溪流里捉鱼,手气不好,好几次狡猾的鱼儿险些落入它的爪掌,结果又从它的眼皮底下溜走了,争强好胜的天性使它不甘心就这样空着肚子回家,总想着接下去这一扑一定能捉到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遗憾的是,这小小的心愿总无法实现……就这样,时间像流水一样淌走了,直到夕阳西下,它才捉到了一条黑鲩此刻正心急火燎地往家赶呢。

  “还是走吧,万一让母熊撞见,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说。

  这时,夕阳已经落下山去,紫色的暮霭无情地吞噬着光线,老林子里一片幽暗,我和强巴刚要转身离开,突然,十多米开外的一棵银杉树上闪出两道锐利的绿光。天还没完全黑透,我们定睛望去,只间绿叶簇里藏着一张色彩斑斓的金猫脸。

  金猫是一种身手矫健的中型猛兽,体长约一米,是著名的林中杀手,狩猎时颇有心计,常会在暗中窥测野猪,雪豹等大型猛兽的窝巢,趁母兽离巢外出觅食之际,捕食没有防卫能力的幼兽。

  毫无疑问,银杉树上这只不怀好意的大金猫,也发现了在红松树洞口蠕动的小熊崽。它早已垂涎欲滴,只等我们离去,便会箭一般蹿下来捕杀。

  我和强巴同时停下脚步,面面相觑。

  “可别黑猫偷鱼,白猫挨打。”

  “金猫如果往我们身上栽赃,我们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我俩同时想到了一个问题,倘若我们现在走了,那只大金猫必定会肆无忌惮地叼走小熊崽。母熊回窝后,发现宝贝不见了,必定会拼命寻找,棕熊的视力虽然不佳,但嗅觉却十分灵敏,肯定会闻到我们的气味,然后循着我们的足迹和气味跑到野外观察站来同我们算账的,到那时,我们可就吃不了兜着走啦。

  强巴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朝银杉树掷去,咚的一声,石头重重地砸在银杉树干上,那张色彩斑斓的猫脸倏地不见了。

  “没用,猫闻着了腥味,是撵不走的。”我说。

  我弯腰将树洞口的小熊崽塞回树洞深处,并将枯叶堆在它身上。

  “没用,你藏得再好,金猫也能把它搜出来的。”强巴说。

  “要不,就在这儿守着,等母熊回来?”

  “你指望母熊会向你道谢吗?”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强巴沉吟了一会,说:“或许,我们该把小熊崽抱回观察站去,如果母熊没发生意外,回到家,会嗅着我们的气味找上门来的,我们就把小熊崽还给它。”

  也只有这么办了,我脱下外衣,将小熊崽裹得像襁褓中的婴儿。然后,我抱着小熊崽在后面走,强巴则端着猎枪在前面开道,以防母熊突然出现。

  谢天谢地,一路平安无事。

  好几天过去了,母熊没有出现。看来强巴判断得很准确,这只倒霉的母熊肯定是在觅食途中遭难了。
  我们用奶粉和肉粥喂养这只小熊崽。它很贪吃,胃口也大得惊人,一顿要两瓶牛奶外加一大碗肉粥,很快,我们的奶粉和腌肉就告罄了,于是,我让强巴到小镇上去采购副食品。

  就在强巴外出的那天上午,小熊崽睁眼了,当时,我正用竹勺给它喂肉粥,喂完了,想把它抱回纸箱去(我们用大纸箱给它做了个窝,摆在帐篷的角落里)突然,它闭着的眼睛慢慢睁开了,水汪汪的,像两颗晶莹的黑葡萄,好奇地望着我。哦,它出生满四十天了,我很高兴,把它搂进怀里,抚摸它的背,小家伙柔顺地蜷缩在我的怀里,用温润的嘴吻舔着我的手和我的衣裳。

  我压根也想不到,它睁开眼后我同它短短几分钟的爱抚会给它今后的生活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小熊崽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漂亮了,头部的绒毛金黄淡雅,棕色的体毛深浅不一,形成朦胧的图案,胸部与喉咙的毛纯白如银,再配上两只黑耳朵,整个皮毛的颜色花哨艳丽,我们给它起名叫丽丽。

  小丽丽活泼可爱,很讨人喜欢,每天早晨天一亮,它就会来到我的床边,舔我的脸,把我叫醒,然后蹲在我面前,陪着我一起做早饭。我们要外出工作了,它总要把我们送到栅栏边,我们走出很远了,它还趴在栅栏的木桩上,使劲抻长脖子,目送我们离去。傍晚,当我们出现在观察站前时,隔得很远就听见它急切的叫声了,它在栅栏前来回奔跑着,脑袋在木桩间的缝隙拼命拱动,恨不得能冲破栅栏跑出来迎接我们。当我们穿过吊桥跨进门去后,小丽丽就会扑到我身上来,亲吻啃咬,亲热得无法形容,非要我把它抱起来不可。当我们开始忙着做晚饭时,它一会儿躺在地上打滚儿,一会儿在我们膝边绕来绕去,一会儿跌跌撞撞跑去捉飞落在帐篷边的麻雀,一会儿又把我的一只皮鞋叼出来,嘴里呜呜叫着,摆出一副扭头要逃的姿势,引诱我去追它。它最大的愿望,就是晚上能允许它爬到我的床上来,睡在我的脚跟边。我嫌它脏,总是不客气地把它抱回纸箱去。这时,它就会不满地呼呼朝我吹气,等熄灯后,又悄悄地从纸箱爬出来,钻到我的床下睡觉。床底下潮湿阴凉,我怕它生病,只好把它抱到床上来,它高兴得一个劲舔我的手,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它对我的感激之情。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凡需要亲兽照顾抚养才能长大的幼兽,幼年期都会表现出某种可爱来,以吸引亲兽守护在它的身边,不要弃它而去,除了血缘关系外,幼兽强烈的依恋情态,鲜亮娇嫩的皮毛,憨态可掬的模样,天真的撒娇或生气,都会激发起亲兽怜爱的冲动,加固了亲兽与子兽间的情感纽带,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补偿机制,以补偿亲兽在漫长的育幼期间所付出的心血和辛劳,幼兽越活泼可爱,亲兽的责任心就越强;反之,幼兽如果有智力障碍,反应迟钝,或不懂得如何讨取亲兽的欢心,亲兽的责任心就会稀释淡化,有的还会抛弃幼兽。

  我和强巴住在一起,小丽丽对我们两个人亲疏有别,如果我不在场,小丽丽对强巴也很亲热,也愿意让强巴来抱抱它,但只要我一出现,它立刻就会从强巴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把感情倾泻到我的身上来,扑到我怀里。它不大讲卫生,身上经常弄得脏兮兮的。强巴给它洗澡,它哼哼唧唧老大不愿意,但我给它洗澡,它却乖乖的一动不动。强巴不无嫉妒地对:“我说我也喂它东西吃,也逗它玩,它为什么对你特别亲昵?是不是你用什么魔法把它给迷住了?”

  我当然没有什么魔法,当时我还不知道动物有“铸定式记忆”,因此无法解释小丽丽的情感取向为何聚焦在我身上,对我特别依恋顺从。

  母熊出现了。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正梦见自己顺利地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惊涛骇浪中的舢舨一样猛烈摇晃起来。我睁眼一看,发现时强巴站在我床前。他神情紧张地轻声说:“听,好像有熊在吼叫!”我坐起来,竖起耳朵细听。果然,在隆隆的雷声的间歇,清楚地传来熊嗷嗷的吼叫声。熊好像就在附近,声音很响。我们撩起帐篷的布窗,外面风狂雨骤,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等了一会儿,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我们看见,一头大熊,直立着,就站在我们栅栏外的防护沟前,尖尖的嘴吻伸向天空,发出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吼叫。豆大的雨珠打在它的脸上,溅起一片迷蒙的水雾。

  毫无疑问,这是小丽丽的妈妈,野兽都怕闪电和惊雷,也怕狂风和大雨,如果不是为了寻找失散多日的宝贝,没有一只熊会在雷雨之夜跑出来的。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扑通一声巨响。从声音上猜测,是母熊跳进两米深四米宽蓄满雨水的防护沟里去了。果然,一会儿,外面又传来劈啪劈啪熊掌击水的声响。熊是一种善泅水的动物,听起来,像是母熊在横渡防护沟。数分钟后,外面传来拍打和撞击栅栏的声音,乒乒乓乓,十分吓人。我们隔着帐篷的布窗,用手电筒照射过去,并用锅铲敲击脸盆,企图吓退母熊,但收效甚微。一开始,手电筒光照在它脸上,脸盆发出刺耳的声响时,它还晓得要收敛一点,停止了拍打和撞击。可很快它就对光的照射和叮叮当当的声响视若无睹、置若罔闻了。对母熊来说,为了找到并救出自己的孩子,刀山火海也敢闯。

  我将左轮手枪上了膛,强巴也把猎枪端在手里,万一母熊撞开栅栏,我们只好开枪自卫了。

  顺便提一句,在我们照手电筒和敲击脸盆对付母熊的过程中,小丽丽缩在我的被窝里,显得很害怕,它当然听到了母熊的吼叫声,却没表现出任何激动的情绪。看来,它已经忘了自己的妈妈了。

  幸运的是,木桩很粗,栅栏很结实,直到天亮,母熊也未能进到观察站来。

  雨过天晴,梦幻般的霞光照亮了大地,我和强巴壮着胆子钻出帐篷,母熊毕竟有点怕人,见到我们的身影,它气咻咻地游过防护沟去,退到离观察站约四五十米远的一片树林里。

  这时我们才看清楚,这是一头站起来和人差不多高的母熊。这种熊脸形瘦长,酷似马脸,当地山民称为马熊,其实是棕熊的一种。它的肩胛骨支楞着,胯骨也很明显地凸了出来,两只眼睛布满血丝,显得很憔悴。它的身上沾满黑的泥浆红的血,肮脏不堪。最为显眼的是,它的右后腿上裹着一圈生锈的铁链。

  那圈铁链终于帮我们解开了母熊失踪之谜。十二天前,母熊外出觅食时,不幸掉进了猎人布下的陷阱,被生擒活捉。也许是想把它卖给远方的动物园,也许是要留着它导引胆汁,猎人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关在木笼子里。为了保险起见,猎人还用铁链拴住它的一条腿。母熊心里惦记着小熊崽,在笼子里度日如年,恨不得能一巴掌拍碎木笼子,背生双翅飞回自己的巢穴。但猎人看守极严,只要木笼子一发出异常响动,立刻就会过来察看。母熊吃不下睡不着,就像在油锅里一样饱受煎熬。它的身体慢慢消瘦下来,但冲破牢笼的决心却一天比一天坚定。昨天晚上,老天爷下起了雷阵雨,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猎人都躲进屋里去了。

  对母熊来说,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闪电像银蛇似的划破乌云密布的天空,一串串惊雷就要在头顶炸响。母熊猛烈撞击木笼子,“轰嘣”,随着惊雷炸响,木笼子也崩散了。在雷声的掩盖下,母熊又挣断了脚上的铁链,冒着大雨,摸着黑,赶回那棵红松树前,可发现树洞里的小熊崽不见了。凭着灵敏的嗅觉,也凭着母性的一种心灵感应,它终于找到观察站来了。

  这虽然只是一种推理,但我想,这一推理和事实应该不会相差太远的。

  观察站的栅栏有几根木桩已经被母熊撞歪,上面留下许多熊牙啃咬的痕迹。

  整整一个上午,母熊都在观察站前的树林里徘徊,强巴朝天上放了两枪,也未能把它吓走,我们不敢出门,怕遭到母熊的袭击。

  “唉,看样子,只好把小熊崽还给它喽!”强巴瞟了我一眼说。

  说老实话,我舍不得放小丽丽走。养了它十二天,养出感情来了。它很懂得怎么讨人喜欢,强巴曾开玩笑地说,小丽丽就像是我的女。这当然有些言过其实了,但在外面辛苦了一天,回到观察站后,看到小丽丽那股亲热劲,我心里便会涌起莫名的柔情,一天的疲劳仿佛在刹那间烟消云散了。可如果不把小丽丽还给母熊,除非把母熊击毙了,否则它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不是猎人,而是一个到野外来考察的动物学家,我的责任是要保护野生动物,而不是杀害它们。再说,母熊要讨回自己的亲生骨肉,是合情合理、理所当然的。我怎能向一个心都快碎了的母亲举枪射击呢?

  我叹了一口气,用奶粉和肉粥把小丽丽喂了个饱,然后将它抱到观察站外的空地上,自己赶紧奔过吊桥回到栅栏里。

  母熊不顾一切地从树林里奔出来,朝小丽丽跑去。它的嘴里呜噜呜噜地发出一串古怪的嚎叫,大概是激动得声音都哽咽了吧。小丽丽害怕地尖叫着,扭头想跟着我回观察站,但我们已经把吊桥收了起来,它只好顺着防护沟奔逃。这时,母熊已经追上了它,一把将它搂进怀里,身体像只罩子似的严严实实罩住小丽丽,然后挑衅似的瞪大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朝我们发出了一声长嚎。它这是恫吓战术,警告我们不要惹它,不然的话,它会同我们拼老命的。

  显然,小丽丽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妈妈了。它拼命从母熊的身体底下钻出来,拔腿就跑。母熊惊诧地扭头望着小熊崽,追上去嗷呜嗷呜地柔声叫唤,好像在说:宝贝儿,别怕,我是你妈妈!它还伸出舌头来要舔理小熊崽的体毛。小丽丽并不领母熊的情,仍挣扎着要逃跑,母熊不由分说,一把将小丽丽抱起来,直起身,摇摇摆摆朝树林里跑去。

  小丽丽像遭到了绑架似的,呼天抢地,在母熊的怀里拼命朝我舞动四肢。可是,我没法去救它。

  小丽丽不过是被它的亲生母亲领回去罢了,它还在哺乳期,母熊给它喂过几次奶后,它很快就会适应在母熊身边生活的。我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一转眼,小丽丽走了已有两个多月了。我整天在林子里跑,也没再见到它。一天打扫卫生时,强巴拿起帐篷角落小丽丽住过的那只纸箱,准备扔掉。
  “别扔!”我大声说,“放回老地方去!”

  “怎么,你还等着它回来呢?”强巴不无揶揄地说。

  我没做声。

  “算了吧,母熊早带着它远走他乡啦,就算你在林子里见到它,它恐怕也不认识你啦。”强巴笑着说。

  完全有这种可能。小丽丽总共在我身边才待了十二天,它年幼不懂事,不会记住我的,我想。但我还是忍不住会牵挂它,很想知道它是否已习惯在母熊身边生活,是否平平安安地茁壮成长。

  谁也没有想到,两天后,小丽丽竟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和强巴在藏野驴的栖息地--尕玛尔草原待到差不多天黑,回到观察站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钟。月光如水,每一片树叶都像打过蜡似的闪闪发亮,我正在放吊桥上的缆绳时,冷不防从月光里浮出一团黑影,迅速朝我飘来。我吃了一惊,刚要拔枪,那黑影竟嗷呜嗷呜地叫了起来。是小丽丽!我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一眨眼,它已奔到我面前。我赶紧把它抱了起来。唔,好沉啊,我差不多快抱不动了!它摇头晃脑,呜噜呜噜,低声叫唤着,像是在诉说别离的思念,又像在埋怨我为什么抛弃它。它在我的脸颊,脖子和耳朵上一个劲地舔吻,那股急切的亲热劲,就像幼兽终于盼到了日思夜想的亲兽。

  强巴反应很快,见到小丽丽的一瞬间,立刻从肩上卸下猎枪背对着我,面朝着树林,做掩护状,凝神戒备。他在提防那只母熊突然出现。但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夜色多么好,四周静悄悄,没有母熊出现的任何迹象。

  我带着小丽丽进到帐篷里,点亮马灯,这才看清,小丽丽浑身汗津津的,身上挂着树枝泥屑,前腿弯还被荆棘划破了一条口子。我帮它把身上弄干净,还给它伤口处擦了消炎药。强巴煮了一大锅肉粥,它狼吞虎咽地吃了个干净。一切迹象表明,它是背着母熊,长途跋涉,才找到这儿来的。凭借丰富的想象力,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一串画面:小丽丽虽然生活在母熊身边,却一直没有忘记我,想方设法要回到我的身边来。它断奶后,母熊按照棕熊的生活习惯,带着它一起外出,让它观摩如何狩猎觅食。很可能某一天,母熊把它带到离我们观察站不远的山上,它暗暗地将方向和路线记在心里。今天一早,母熊又带它到河里去捉鱼,当母熊全神贯注对付一条大鲵时,它趁机开溜了。它还不会觅取食物,一路上忍饥挨饿。它的爪牙还很稚嫩,别说豺狼虎豹这样的猛兽,就是狗獾和灵猫也会要了它的命。这是一趟冒险的旅行,途中,它可能遇到了残忍的狼獾,也可能被不怀好意的金雕跟踪过,为了躲避危险,它钻进了灌木丛,被荆棘划伤了身体……

  “我实在弄不懂,它怎么会这么留恋你,冒着生命危险来找你?”强巴搔着头皮迷惑不解地望着小丽丽说。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也找不到确切的答案。
  夜深了,小丽丽蜷缩在我的脚跟旁睡熟了。我一方面为小丽丽突然归来而十分兴奋,另一方面脑子里却萦绕着一个大大的问号: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小丽丽不愿待在母熊身边而要回观察站来呢?母熊待它不好吗?这不可能,母熊只有它这么一只小熊崽,肯定视为它掌上明珠,百般疼爱呵护,绝不会虐待它的。小丽丽长得很壮实,胖嘟嘟的,皮毛油光水滑,这证明母熊把它照顾得很好,营养很充足。从时间上算,小丽丽在我们身边总共生活了十二天,而在母熊身边生活了足足三个月,怎么说也应该和母熊更亲近啊,可为什么……我越想越睡不着,越想越觉得有必要解开这个谜,便爬起来,翻出随身携带的参考书,寻找合理的解释。

  在英国动物学家D·莫利斯的一本名叫《人类动物园》的著作里,我看到了有关动物“铸定式记忆”的论述。

  动物行为学家研究结果表明,许多动物出生后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对它们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就像胶卷底片曝光一样,会在它们的记忆深处留下永久的印象。动物行为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铸定式记忆”。动物的这种记忆一生一世都难以忘怀,也难以更改。许多动物幼崽往往把第一眼看到的会动的东西当做自己的母亲,把第一眼看到的周围环境认同时自己的家。

  有人曾做过这么一个实验:在一窝鸡雏即将出壳时,把老母鸡抱走,而将一个大红气球挂在鸡窝旁,气球下装一个微型录放机,播放事先录制的母鸡的叫声。结果,所有鸡雏出壳后,都把那个大红气球当成了老母鸡,白天都追随在气球的后面,晚上也挤在气球下睡觉。这时,再把真正的老母鸡放还鸡窝,尽管它叫哑了嗓子,也没有哪只鸡雏理睬它。那窝鸡雏长大后,仍对那只红气球抱有温馨的回忆和深深的依恋。只要将那个红气球挂出来,并播放母鸡的叫声,那窝长大的鸡雏便会闻声围拢来,在红气球旁咯咯咯地柔声叫唤,点头如啄米,向红气球致以亲切的问候。

  我恍然大悟:小丽丽是在我的怀抱里睁开眼睛的,也就是说它把我的形象和我们的观察站永久铸在它的记忆里了。或者可以这样说:它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把观察站当成了它的家。

  第二天清晨,我们刚刚起床,就听到母熊愤怒的吼声。母熊出于一种保护幼崽的天性,是决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待在观察站里的。我把小丽丽抱出帐篷,母熊立即从树林里冲出来,直立起来,挥舞着两只毛黪黪的熊掌,发出凶狠的咆哮。它的意思很明显:警告我赶快放出小丽丽,不然的话就要对我不客气了!小丽丽则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把头埋进我的胸口,身体在不停地颤抖。我知道,它不愿离开我,它害怕我会重新把它交还给母熊。

  我们昨天在山上采撷到的一只岩蜂窝,才吃掉三分之一,我沥出半碗蜂蜜来喂小丽丽,让强巴把两片蓄满蜂蜜的蜂蜡扔出栅栏,送给母熊吃。我想让母熊亲眼目睹我是如何照顾小丽丽的,让它明白,我虽然也是两足直立身上无毛的裸猿,却跟那班设陷阱害它、用铁链锁住它的腿、把它关在木笼子里准备在它的肚子和胆囊上切个口子引流胆汁的猎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希望它能对我产生好感,能允许小丽丽像走亲戚一样经常到观察站来看看我,而不要对我抱有太深的敌意。

  丢两片蜂蜡给母熊,也含有收买笼络的意思。

  棕熊最喜欢吃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活鱼,二是蜂蜜。为了能吃到鲜美的活鱼,深秋季节棕熊也敢跳进冰凉刺骨的河流里,冷得牙齿咯咯咯打颤,也不退缩,很有点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劲头。为了能吃到香甜的蜂蜜,棕熊会冒着一失足就要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爬上悬崖峭壁,将粘在石头上的岩蜂窝扒下来,回到地面后一只爪子捂住脸,另一只爪子拼命抓蜂蜜,在成千上万愤怒的岩蜂的叮蜇下,贪婪地舔吃粘在熊掌上的蜂蜜。棕熊每吃一次蜂蜜,都要被叮得鼻青脸肿,但从不吸取教训,下一次见到岩蜂窝又忍不住铤而走险。

  母熊走到两块蜂蜡前,低头嗅闻。我想,它绝对会两眼发光迫不及待地捧起蜂蜜来吃的。但我错了,它嗅闻了一阵后,并没伸出舌头去舔吃蜂蜜,而是毅然决然地直起身来,用爪掌抹去嘴角溢流出来的口水,依旧对我凶狠地咆哮。它好像在告诉我,休想用小恩小惠来收买它,再甜的蜂蜜也休想堵住我的嘴。

  该死的母熊,把我们好心好意扔给它的蜂蜜视为毒饵了!

  僵持了半天,母熊仍然不肯妥协。我无计可施,只好心疼地将小丽丽抱出观察站。小丽丽呜呜地抗议着,不愿意跟母熊走。母熊粗暴地用爪掌拍打小丽丽的屁股,像押解俘虏似的把它押往树林。母熊到了树林边缘,突然踅转回来,直奔那两块蜂蜡。我以为它是舍不得浪费香甜的蜂蜜,就像狡猾的鱼儿既不上钩又要吃掉诱饵一样,在讨回了小丽丽后,就要来舔吃蜂蜜了。但这一次我又想错了。母熊狂暴地用爪子掘起沙土,盖在蜂蜡上,然后又使劲在上面踩了踩,这才扬长而去。

  我晓得,母熊是在给我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不管我用什么手段,它都决不会跟我妥协的。

  “我担心会出什么事!”强巴忧心忡忡地说。

  我怎么也没料到,那只看上去笨头笨脑的母熊还会运用计谋,趁我独自洗澡的时候袭击我。
  那天,我和强巴早早结束了野外考察,回来时途经班朗河。在烈日下曝晒了一天,流了好几身汗,衬衣上一大片白花花的汗碱,难受得要命。我见时间尚早,就想要洗个澡。

  强巴说要去打只野雉,好晚上改善伙食,先走了。

  班朗河是典型的高原河,河道深浅不一,落差很大,河床上布满了大型卵石,河水在卵石间奔腾穿行。这里是人迹杳然的原始森林,要洗澡的话,爱怎么洗就怎么洗,我在岸边脱光了衣服,选了一个水流相对平缓的河段,跳了下去。河水清凌凌亮晶晶,带着野花的清香和阳光的温馨,泡着十分惬意。下游约三十米远,有一道几十米高的瀑布,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我头枕着卵石,身体平躺在细沙上,让河水从我身体上翻越而过,冲刷着身上的汗渍和疲乏。

  就在这时,我突然听见一阵哐啷哐啷金属叩击石头的声音。我侧脸看去,差点没吓掉魂--那头母熊正踩着河水,飞快地向我扑来,离我只有十几米远了。瀑布水流发出的轰鸣声掩盖了母熊在水里奔跑的声响,要不是它腿上那圈铁链子在石头上摩擦撞击,恐怕熊掌落到我的头上我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我赶紧跳起来逃命。天知道这头母熊是怎么发现我的,也许,它途经此地,到河边来喝水,无意中看到了我;也许,它一直在暗暗跟踪我,耐心等待最佳攻击机会。

  强巴不在我身边,我的衣服和左轮枪都留在岸上了,赤手空拳,无论如何也不是母熊的对手。棕熊体重约有两百千克,力大无穷,能毫不费力地撞断碗口粗的小树,能一掌就能把斑羚拍翻在地。它们的指爪像锐利的小匕首,轻而易举就能撕开厚韧的牛皮。更为可怕的是,棕熊在争斗中将对手拍翻后,喜欢坐在对手身上,磨盘似的碾压。我若被它拍一掌,肯定拍出脑震荡;我若被它撕一爪,肯定皮开肉绽鲜血淌;我若被它碾磨盘,肋骨肯定会被碾断!

  三十六计,逃为上策。

  我不敢往下游跑,那样的话,湍急的河水会把我卷进瀑布,摔下深渊的。我也不敢往上游跑,水的阻力太大,逆水和母熊赛跑,我肯定输。我只有夺路往岸上跑--只要一踏上岸,取到我的左轮手枪,我就有救了。可恼的是,母熊好像知道我的意图,斜刺着冲过来,封住了我上岸的去路。我只好在齐腰深的水里扭秧歌似的东倒西歪奔逃。体格强壮的母熊在水里奔跑的速度比我快多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很快缩短,我已经能听得见它呼噜呼噜的喘息声了。它运动时搅起的漫天水花也洒落到我头上,我如果不能及时想出脱身的办法,再过两三分钟,犀利的熊掌就会落到我细皮嫩肉的背上。这时,我已逃到几块形如大象的圆石旁,灵机一动,绕着圆石兜圈子。我想,母熊虽然力气和奔跑速度都不差,但灵巧性肯定不如人。我从小爱玩捉迷藏,兜圈子是我的强项,还愁玩不过母熊?我以那些大圆石做掩护,它往左我往右,它往右我往左,躲躲藏藏,藏藏躲躲。谁知,我的判断再次出现误差--看上去笨重迟钝的母熊,在水里却十分灵巧,拐弯、停顿、转身,动作协调快捷,刹那间就能完成。水底下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长着青苔,踩上去滑的就像上面抹了油一样。我三步一个趔趄,站都有点站不稳,可母熊跑起来稳稳当当,如履平地。唉,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棕熊喜欢吃鱼,经常在河里摸爬滚打,早就习惯在鹅卵石上奔跑行走了。再说,熊是四条腿落地,平衡能力比我强一倍;熊腿壮实,熊掌厚实,尖爪如钩,踩在长着青苔的鹅卵石上就像穿着钉鞋似的不易打滑。

  绕来转去,过了好半天,我还是未能摆脱母熊的追逐,我的力气渐渐耗尽,筋疲力尽,而母熊却精神抖擞,越追越快。

  “救命啊--强巴,快来啊!”我顾不得害羞,扯起嗓子拼命喊道。强巴这家伙,也不知钻进哪片林子去打野雉了,我喊哑了嗓子也没有回答。倒是我一面喊叫一面奔逃,稍不留神,一脚踩滑,身体侧歪,扑通一声摔进了水里,咕噜噜灌进一大口混浊的泥浆水。我心慌意乱,挣扎着从水里冒出来,糟糕,母熊离我仅咫尺之遥了。它凶神恶煞般地嗷嗷叫着,杀气腾腾朝我冲来。

  我知道它为什么如此恨我,非要把我置于死地而后快。小丽丽第一次回到它身边后,肯定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对它态度很冷漠,一心想回到我的身边来。开始时,母熊想用温柔的母爱唤回小丽丽那颗迷失的心,它搂着小丽丽喂奶,深情舔理小丽丽的皮毛;下雨时将小丽丽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像把结实的伞,为自己的宝贝遮风挡雨……它做了一个好母亲所能做的一切,遗憾的是,仍未能把小丽丽的心拉回自己身边。它发怒,它咆哮,它打骂,它啃咬,想用暴力挽回小丽丽扭曲的感情,结果却适得其反,不仅未能割断小丽丽对我的依恋,反而促使小丽丽萌生了逆反心理,趁它在河里捉鱼之际跑回我们的观察站。它终于明白,只要我在,就休想让小丽丽回心转意。它是个心胸狭窄爱妒忌的母亲,它无法容忍我来分享小丽丽的爱。再说,它曾有过被人类捕捉的悲惨遭遇,至今脚腕上还留有一圈象征着苦难与屈辱的铁链,这使得它对人类抱有刻骨铭心的仇恨,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和一个两足行走的人亲近友爱。

  它偏执地认为,只有从肉体上把我消灭,才能彻底斩断小丽丽想投奔我们观察站的愚蠢念头。

  死神正在一步步向我逼近,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爬起来晕头转向还没站稳就起跑,等飞溅的水花平息后才发现搞反了方向,竟然飞蛾扑火似的迎着母熊在跑。我赶紧后转,谁知祸不单行,我一脚绊在水底的石头上,身体又歪倒在水里。这一跤摔得很重,等我坐在鹅卵石上把头伸出水面时,母熊离我仅一步之遥。它已直立起身体,高举两条前肢,庞大的身体像座小山似的慢慢朝我倾倒下来,我命休矣!极度恐惧下,我脑子发麻,手脚不听使唤,想动也动不了了。唉,像我这样一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动物学家,竟然会死在一只棕熊手里,这也太匪夷所思了!更可笑的时,我并没有得罪和冒犯这头母熊,恰恰相反,在它最危急的时刻我帮了它的大忙,替它收养了小熊崽--要是没有我的好心帮助,小熊崽早就给金猫叼吃了。我这是好心不得好报啊!要是现在能坐下来和母熊评评理的话,真理肯定在我这一边。遗憾的是,它不会和我讲道理。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当初我就不该多管闲事,把小熊抱回观察站。唉,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气势汹汹的母熊直立的身体慢慢前倾,已呈三十度的斜角。我现在的姿势,母熊可以抓可以拍可以咬可以坐在我身上碾磨盘,一句话,可以为所欲为,我只有任它宰割了。我索性闭起了眼睛,既然难逃一死,不如放弃徒劳的抵抗以求速死。

  突然,一个湿漉漉毛茸茸的东西落到我身上。我心想:这一定是母熊的屁股,它要坐在我身上碾磨盘了。可好像分量不太够,不怎么沉重,也没有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嗷呜,我的耳畔响起小熊的尖叫,我好奇地睁开眼,哦,是小丽丽趴在了我身上!

  我刚才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母熊身上,不知道小丽丽是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身边的。母熊既然想要对我行凶,就不可能带着小丽丽,它肯定把小丽丽安置在了附近的一个树洞或岩穴里,小丽丽大概是听到我的呼叫后赶来的。

  母熊两只小眼珠瞪得溜圆,一副惊诧的表情,身体仍呈三十度的倾斜状,却像木偶似的定格在空中,它当然无法再扑下来了,扑下来的话,凶蛮的熊爪首先会伤着小丽丽!

  数秒钟后,母熊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怒吼一声,熊掌猛地一划拉,将小丽丽从我身上推了下去,又身体倾斜欲朝我扑击。小丽丽动作敏捷地从水里钻出来,拱进母熊的怀里,在母熊的大腿上狠狠咬了一口。

  母熊疼得龇牙咧嘴,被迫暂缓了对我的攻击。

  咬完母熊后,小丽丽还试图再次爬到我的身上来当我的保护伞。

  母熊快气晕了,咬牙切齿地叫着,一掌打在小丽丽屁股上,像打排球似的把小丽丽打翻在水里。当小丽丽挣扎着从水里冒出脑袋,想再次冲上来掩护我时,母熊又一掌推过去,把碍手碍脚的小丽丽推出一丈多远。

  我不是傻瓜,不会等着母熊赶走小丽丽后再来收拾我。趁母熊驱赶小丽丽的当儿,我一骨碌翻身爬起来,拔腿就往岸上跑,母熊扔下小丽丽,转身追来。

  我刚才右脚在石头上重重绊了一下,可能脚指甲踢伤了,脚一沾地就疼得钻心。我本来就不习惯在布满鹅卵石的河里行走,这一来更是一瘸一拐像在跳华尔兹了。母熊很快赶了上来,尖尖的嘴吻快要顶着我的脊背了。小丽丽刚才被母熊粗暴地推搡了几下,灌了几口河水,已精疲力竭,正趴在一块卵石上喘息,离我有二十来米远,想帮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就算它现在跑过来,恐怕也来不及了--不等它赶到,母熊的爪牙就会无情地落到我的身上。

  我机械而艰难地在水里跋涉。离岸边还有三十多米,我心里很清楚,除非发生奇迹,否则我是逃不脱母熊的追逐的,顶多还有半分钟,熊掌就会野蛮地将我拍倒。

  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仅仅是垂死挣扎苟延残喘而已。

  就在我彻底绝望的时候,突然,传来小丽丽惊恐的叫声。我一边逃一边斜眼望去,母熊也是一面追撵一面扭头窥望。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小丽丽已漂在一股激流里。它的两条前肢搂着一块矶石,身体被激流冲得浮在水面上。它年小力弱,看样子快抓不住矶石了,随时有可能被激流冲走,而一旦被激流卷走,下游三十米就是陡峭的瀑布,结局可想而知,它吃力地攀住面前的矶石,朝母熊嚎叫,向母熊紧急求救。

  母熊追撵的速度刹那间放慢了。看得出来,它是想转身去帮小熊崽的,但只是犹豫了一秒钟,便又加快速度朝我扑来。这该死的家伙,不愿放弃解决我的最后机会。它大概觉得先把我扑倒再去救小熊崽也不迟,也有可能怀疑小丽丽是在故意耍把戏分散它的注意力把它吸引过去好让我脱险。反正,它没停顿下来,而是更凶猛更快捷地在我后面紧追不舍。

  它的嘴吻已顶着我的腰了,很快就能喀嚓一口给我开膛剖腹。千钧一发之际,身后又传来小丽丽惊骇的叫声,比刚才叫得更揪心更恐怖,母熊不得不稍稍缩回准备噬咬的嘴,偏着脸望去。

  小丽丽没能抓稳那块矶石,被激流卷裹着,迅速飘向下游。

  母熊触电似的停下了脚步。

  小丽丽在激流里拼命扑腾四肢,试图从这股激流中冲出来,但它体力有限,泅水的技巧也差些,虽几经努力,仍身不由己地被激流胁迫着以极快的速度漂向那道瀑布。

  小丽丽要真要被卷进瀑布的话,从三十多米深的绝壁上摔下去,绝无生还的可能。

  母熊扔下我,嗷嗷叫着,以最快的速度朝小丽丽奔去。对它来说,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东西比小熊崽的生命更宝贵的了。它之所以绞尽脑汁攻击我,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自己的心肝宝贝能平平安安地长大。要是小丽丽被冲下瀑布摔死了,它追上我把我扑倒还有什么意义呢?轻重缓急,母熊心里是很清楚的。

  我抓住这个机会,连奔带跳逃上岸去,我一面匆忙地往身上套衣裤,一面往下游方向望去。好险哪,小丽丽已被激流冲到瀑布边缘,幸亏母熊及时赶到,一把将小丽丽搂住,在离瀑布仅五六米的激流里,母熊一条前肢挽住小丽丽,三条腿艰难地往岸上爬。水流太急,冲得它东倒西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激流卷走。它爬得很慢,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岸边靠拢……

  我已穿好衣服,背起背囊,把左轮手枪的子弹也上了膛。这时,强巴也提着一只野雉从树林里钻了出来。爬上岸的母熊望望我,不敢再贸然向我发动进攻,悻悻地吼了两声,带着小丽丽隐没在一片绿色灌木丛里。

  我明白,小丽丽是绝不会糊里糊涂掉进激流里去的,它肯定是看到我情况危急,便想出这么一个将母熊从我身边调走的办法来。这样做很危险,它差点为此送了命。

  这真是一只聪明勇敢重情义的小熊。

  我决定马上搬家,离开怒江峡谷。
  自从班朗河洗澡时险遭母熊毒手后,我又有两次被母熊盯梢跟踪。一次是我躲在土坎下用望远镜观察藏野驴时,野驴突然炸了窝似的飞奔起来。不一会,望远镜里赫然出现了母熊狰狞的面孔。我朝天空打了好几枪,才把它赶跑。另一次是我在山上解大便,蹲在一棵大树下,正操作到一半时,突然头顶的树枝哗啦啦地响,吓得我提起裤子就跑,跑出老远战战兢兢地回头一看,该死的母熊正骑在那棵大树的树杈上……

  我在明处,母熊在暗处,天天担惊受怕,时时要提防它的突然袭击,小命吊在刀尖上,这日子怎么过呀?母熊已把我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有我没它,有它没我,水火不能相容。我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处在高度戒备中,一天二十四小时,总会有松懈麻痹的时候。已经好多天了,我神经高度紧张,吃饭不香,难以入眠,服了安眠药,好不容易合上眼皮,就会梦见母熊张牙舞爪扑到我身上,吓出一身冷汗……再这样下去,我担心自己会精神崩溃的。小丽丽虽然很可爱且有情有义,但毕竟是熊,我没必要为了它而赔上自己的性命。

  惹不起躲得起,我决定把野外观察站搬迁到一百公里外的虎跳峡去,远远地离开蛮不讲理的母熊。好在我对珍贵的藏野驴已考察了一个多月,收集了不少资料,够我写一篇有分量的博士论文了,搬家不会影响我的工作的。

  搬家需要马匹来驮我们的行李。那天早晨,强巴到附近的村寨借马去了,我则忙着拆卸帆布帐篷。突然,母熊又出现了,它直立着从树林里走出来,两只前掌捂住肚子,慢慢朝观察站走来。看见我后,它不但不躲避,还嗷地发出一声嘶哑的吼叫。我顿时火冒三丈:到现在还纠缠不休,简直就是个无赖,太过分了嘛!再说,大白天的,大摇大摆来袭击我,难不成我是泥捏的纸糊的豆腐做的,你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玩火者必自焚,得意忘形决没有好下场!你把我的忍让看做是软弱好欺,哼,我今天就要让你知道谁更厉害!

  我拔出左轮手枪,子弹上膛,打开保险,愤愤不平地跨出栅栏,穿过吊桥,径直迎着母熊走去。我的枪法虽然很差劲,但近距离射击母熊这么大的目标,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枪膛里的六颗子弹足够它受的了。虽然法律不允许猎杀棕熊,但当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例外,正当防卫无可非议。

  事后,我完全可以这么说,我正在行走时,母熊突然从大树背后扑出来袭击我,我躲不掉也跑不了,朝天射击也未能吓唬住它,眼瞅着熊掌就要落到我的脑袋上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将它击毙。

  我是动物学家,谁也不会怀疑我是在说假话的。

  我站在一丛杜鹃花后面,双手握枪摆开射击的架势。我的位置十分理想,前面是斜坡,我居高临下很便于射击,万一母熊连中数弹后仍顽强地朝我扑来,齐腰高的杜鹃花丛能起到屏障的作用,让我可以从容地退回观察站去。我决定等母熊走到离我五步远的时候再开枪,这样子弹命中的把握要大得多。

  三十步……二十步……十五步……母熊庞大的身体在薄薄的晨雾中越来越清晰。十步……八步……七步……六步……母熊呼哧呼哧的喘息声越来越响亮,我瞄准它的心脏,咬紧牙关正想扣动扳机,突然,母熊停了下来,呜地轻叫了一声,音调委婉含有凄凉的韵味。随即,它低垂下头,神情显得有点萎顿。这很反常,我扣紧扳机的手指不由得放松了。嗷呜,数秒钟后,它又抬起头来冲着我叫了一声。那不像是怒气冲冲的咆哮,也不像是刻毒阴沉的诅咒,倒像是在诉说不幸,再看它的眼睛,没有了狂妄也看不见杀机,眼神散乱,哀戚痛苦,好像在企求着什么。我听不懂棕熊的语言,不知道它要干什么,怔怔地望着它发呆。它见我没反应,有点急了,举起右掌做了个类似招手的动作。就在这时,我看见它的腹部血肉模糊,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随着它的招手,一团白花花的肠子流了出来。怪不得它走路时两只爪掌要捂住肚子,它是受了重伤了!

  我猛然想起小丽丽,眼光在母熊身后搜索了一遍,没发现小丽丽的身影,难道小丽丽它也……

  嗷呜,嗷呜,母熊不断急切地朝我做着“招手”的动作,然后转过身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看我,意思很明白,是要我跟它走。我脑子豁然开窍,它这次到观察站来,不是来找我寻衅报复的,而是遇到了大麻烦,来找我帮忙的。母熊有麻烦,小丽丽肯定也跑不了。我急忙关了左轮手枪的保险,跟在母熊的后面。

  母熊穿过树林,钻进一条荒草沟里。在平地上行走时,它双爪捂腹,直立行走;遇到坎坎坷坷,不得不用前肢撑地时,便只好松开爪掌,顾不得肠子会涌出来;又走到平地上后,它就坐下来,用爪掌将肠子重新塞回肚子里。一路上,它的伤口一直在流着血。也许是失血过多的原因,它走得很慢,一条两公里长的荒草沟足足走了一个小时。

  从荒草沟里出来后,母熊开始爬一个小山坡。山坡的坡度稍稍有点陡,它只能四肢着地才能爬上去。一大团肠子吊在它肚子外面,惨不忍睹。快要爬到山顶时,它的肠子被一丛荆棘钩住,它怎么扯也扯不下来,反而越缠越紧。它痛苦地呻吟着,不顾一切地往前拱,结果就像扯线团一样又把肠子扯出一大截来。我实在不忍心了,看在小丽丽的分上,走过去帮它把肠子解开了。它伸出黏糊糊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背,大概是在表示谢意吧。

  登上小山坡的坡顶后,我发现那里的狗尾巴草被压倒了一大片,有两棵小树也被连根拔起,一头健壮的公雪豹背上被抓得稀烂,脖颈被咬开,倒在血泊中。种种迹象表明,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殊死的搏杀。

  母熊一登上小山顶,就东张西望地寻找着什么,嘴里嗷嗷叫唤着。不一会儿,从一块大石头背后传出小熊应答的叫声。我奔过去一看,果然是小丽丽,藏在大石头背后,缩成一团,浑身发抖。我把它抱起来一看,它的一条后腿被咬伤了,流了一点血,但没伤着骨头。我赶紧脱下衬衣,给它包扎伤口。小家伙躺在我的怀里,舔着我的脸颊,呜呜地叫着,诉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

  可惜,我什么也听不懂。

  但从现场的情况分析,不难推测出事情发生的始末:两个小时前,母熊带着小丽丽外出觅食。刚爬到小山顶,突然,一只饥饿的雪豹从草丛里蹿出来,凶猛地扑向小丽丽。母熊毫不犹豫地和雪豹扭打起来。雪豹是高山猛兽,身手矫健;棕熊力气虽然大,但却不如雪豹灵巧。雪豹左闪右扑,腾跳剪掀,几个回合下来,就占了上风。母熊屁股被豹爪抓伤,累得呼呼直喘粗气。雪豹纵身一跃,掉头扑向小丽丽。对雪豹来说,目标是小丽丽而不是母熊--小熊崽皮薄肉嫩,味道鲜美,而且没有反抗能力,捉起来不用担什么风险,而和母熊纠缠却很难不付出什么代价就占到便宜。

  雪豹奔跑起来快捷如风,转眼间已扑到小丽丽身上,一口咬住了小丽丽的腿。母熊大吼一声,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狂奔而去,压在雪豹的背上,熊掌重击打在雪豹的脊背上,尖利的指爪像小刀似的扎进雪豹的皮肉里。雪豹疼得哀嚎一声,被迫放掉小丽丽,转身来对付母熊。雪豹是标准的食肉猛兽,扑击噬咬的技巧胜过母熊,很快就把母熊压翻在地,用豹牙无情地啃咬母熊柔软的腹部。母熊知道,如果就这样听任雪豹噬咬,用不了两分钟,自己就会被活活开膛剖腹而死。而它如果就地打个滚,就能摆脱雪豹致命的噬咬,但是那样一来,雪豹就会趁机扑到小丽丽身上去了。它没有就地打滚,而是死死咬住雪豹的一条前腿,任凭豹牙咬穿了自己的肚皮,也决不松口。只有母亲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把生的希望留给子女,把死的痛苦留给自己。噗,母熊的肚子被撕裂咬穿了,豹爪在扯它的肠子,它仍咬住雪豹的前腿不放。一般的动物,一旦肠子被咬出来,求生的意志便会灰飞烟灭。雪豹有点得意忘形了,也可能是尝到了腥热的血浆后,饥渴难忍,想活吃熊肠,竟侧转脸摸索着要去叼咬母熊溢流出来的肠子,却没有留意自己的豹颈暴露在了母熊的嘴吻下。母熊立刻松开那条豹腿,不失时机地一口咬住雪豹的脖颈。此时的母熊已抱定与雪豹同归于尽的决心,不管雪豹如何噬咬撕扯它的肚肠,就是不松口。雪豹挣扎着暴跳着和母熊滚成一团。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雪豹瘫软下来,渐渐停止了挣扎,母熊掀翻压在自己身上的死雪豹,爬了起来。它看到自己的肠子流了一地,知道自己也受了致命的重伤。

  它并不怕死,只是担心死神把它召唤去后,小丽丽怎么办?小熊崽才四个多月大,还不能独立生活,现在又被雪豹咬伤,虽然伤得不太严重,但若缺乏照料,后果实堪忧虑。它忍着剧痛,咬着牙把肠子塞回肚子里,又把小丽丽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跑到观察站来找我……

  呜--我身后传来母熊叹息般的叫声。我回头望去,母只见熊有气无力地靠坐在大树上,流出来的肠子在它面前堆得像座小山,嘴里涌出一团团血沫。它不行了,生命之烛快要燃尽熄灭了。我刚才只顾着为小丽丽包扎伤口,差不多已把它给忘了。它伤得太重,再好的兽医也无力挽救它的生命了。呜……它又想叫,但刚张开嘴,一坨紫色的半凝固的血块从喉咙里滑了出来,堵住了它的声音。它艰难地举起一只前掌,微微摆了摆,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我赶紧抱着小丽丽跑到它身边。我想,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毫无疑问是想再看一眼再舔一舔它的宝贝孩子。我把小丽丽抱到母熊的嘴吻边,让它做最后的亲吻。它抬起已经有点僵硬的嘴吻,碰了碰小丽丽的脸颊,随即把嘴吻移开,视线又跳回我的身上,死死盯着我。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它刚才做出的招手动作,并不是想要最后看一眼舔一舔小丽丽,而是另有一个遗愿想告诉我。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遗愿呢?我茫然不知所措。

  母熊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逐渐僵冷的四肢不停地颤抖着,预示着残余的生命游丝似的即将绷断,只有两只小眼睛,还瞪得溜圆,执拗地急切地盯着我看,眼光充满期待,被血块封住的嘴唇翕动着,却已发不出什么声音来了。

  我虽然好几次险遭母熊的毒手,但此时此刻,我的怨恨已经冰消雪融。它在肠子被扯出来后,为了能让小丽丽活下去,忍着痛走了那么远的路来找我,仅凭这一点,它就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我心里充满了由衷的敬意。作为一个母亲,在临终时刻心里所牵挂的肯定是它的小宝贝。它想让我为它的宝贝熊崽做些什么呢?我开动脑筋,拼命地想,有什么事情让它放心不下?蓦地,一个灵感在我脑中闪过。它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跑到观察站来找我,将小熊崽托付给我,它知道小丽丽依恋我,我也喜欢小丽丽。但我毕竟是两足行走的人,它不可能完全信任我,它曾经遭到过人类的捕捉,吃过人类的苦头,它害怕我是个背信弃义的人,对待动物想玩的时候玩个痛快,玩腻了就毫不可惜地随手扔掉,或者更糟糕,为了获得珍贵的熊掌和熊胆,黑起心肠进行屠宰。这样的话,它死也不会瞑目的啊。

  我恍然大悟:它是在等着我做出某种承诺。

  我如果赌咒发誓,母熊是听不懂的。我把小丽丽轻轻放在地上,然后手脚撑地,就像一头熊一样趴着,将小丽丽罩在我的身体底下--这是母熊常用的保护熊崽的方式,接着,我伸出舌头,认真地舔理小丽丽的体毛,舔去粘在它身上的草叶泥屑,把它的绒毛舔得油光水亮。我在用棕熊的身体语言告诉母熊:从今以后,我就是小丽丽的母亲,我会尽心尽力把它抚养长大的。

  母熊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四肢抽搐了两下,便停止了呼吸。

  我找来一些树枝,盖在母熊身上。虽然熊掌很名贵,熊胆也很值钱,但我是不会在这头母熊身上捞便宜的,因为我不能亵渎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我抱起小丽丽,往观察站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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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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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

沈石溪

【1  走在前面的母豺,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

  山峁的一片野金盏花丛中,钻出大大小小七八十只豺,朝我和藏族向导强巴搭建在树丫的观察所走来。看见这些高黎贡山特有的金背豺,我喜出望外,连忙举起新型的摄像机对它们进行拍摄。豺属犬科,故又称豺狗,是一种中型食肉兽。普通山豺皮毛为褐红色,被称为红毛狗或红狼。北美洲有一种银背豺,脊背上覆盖着一层银白色的毛。几十年前,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时,发现了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将之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通常只在人迹罕至的雪线一带活动,云南省动物研究所屡次派人进山寻找都未果。
  我太幸运了,居然碰到了如此珍贵的金背豺。
  金背豺确实与众不同:脊背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眼和耳廓之间勾勒出两条粗粗的黑线;威严的脸颊轮廓分明,足踵间生有白色毛丛,走路时就像踩着冰雪。据福桑介绍,其他种类的豺都以小家庭为单位生活,一般由年富力强的雄性豺担任家长,而金背豺是以一只年长的雌性豺为首领的群居动物,就像人类的母系社会。这里肯定藏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奥秘,是一项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透过摄像机的变焦镜头,我看见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果真是一只母豺,其身材比其他母豺细长些,腹部吊着的十几只乳头,随着走路的姿势像小风铃似的晃来荡去。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下颏和脖颈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了黑色,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从耳根拖到嘴角,使这张豺脸显得格外苍凉、悲苦。
  我给它起名叫刀疤豺母。豺母者,女中豪杰、粉黛魁首也。
  刀疤豺母走到离我们躲藏的大树约一百米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扬起脖子呦地叫了一声。所有的豺,包括那几只幼豺,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得到长官的命令一般,全都停了下来,齐刷刷地望着刀疤豺母,等候它的指令。它耸动鼻翼,转动耳廓,捕捉可疑的气味和声音。我以为它听到摄像机马达轻微的旋转声了,立刻关掉了摄像机。此时,背后传来一阵粗重的呼吸声。我扭头一看,大吃一惊,强巴青筋暴跳,牙齿咬得咯咯响,胸脯猛烈起伏,活像一头发怒的山豹。他手里端着一支老式猎枪,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豺群……
  我是个动物学家,不能任由他猎杀珍贵明金背豺。来不及多想,我一把抓住枪管,砰的一声巨响,霰弹打到了树冠上。刀疤豺母长啸一声,带着豺群逃进小树林,不一会儿就消失了。
  我生气地指责强巴乱开枪,他却眼含热泪,咬牙切齿地咒骂着这群恶豺。
  当天夜里,强巴大口喝着青稞酒,悲愤地述说起他和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的那次殊死搏斗。

 

【2  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

  “我有一只猎狗,它一身白毛,亮得就像高黎贡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所以我给它起名为雪娇。它是一只纯种藏獒。嗨,你晓得什么是藏獒吗?藏獒就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猎犬。雪娇跟随我闯荡山林七八年了。有一次,我喝醉了酒,躺在木屋里,房子突然着了火,而我仍烂醉如泥地躺在床上,是雪娇冲进火海,叼着我的衣裳,把我拖出木屋的。我没有孩子,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三年前,在青稞扬花、雄鹿长茸的季节,我带着雪娇进山打猎。当我们走到冰雪还没有融化的半山腰时,两只豺突然从前面的乱石滩蹿了出来。我开了一枪,炸飞了母豺的半个脑袋。而雪娇则闪电般冲上去,咬掉了公豺的尾巴。断尾公豺哀嚎着逃走了。我将母豺挑在猎枪上,把公豺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围在脖子上,继续往有梅花鹿出没的云杉坪走去。
  “我们刚进入一片灌木丛,一大群豺就从四面八方把我和雪娇包围了。显然,断尾公豺带着豺群前来报仇了。
  “雪娇很勇敢,冲进豺群东咬西扑,驱赶恶豺。但豺数量太多,我怕雪娇寡不敌众,就吹了声呼哨把它唤回我的身边。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只要一枪击毙了豺王,豺群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不然的话,即便你打倒再多的豺,豺群也不会退却。
  “我很快发现,率领这群豺的竟然是一只母豺!嗯,就是你白天看到的那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那时候,它脸上还没有刀疤,看上去比现在年轻些。它在灌木丛里一会儿长啸,一会儿短嚎,指挥豺群向我扑咬。它十分狡猾,东躲西藏,我朝它连开了好几枪,它仍毫发未损。
  “我带的火药不多,很快就用得差不多了。没办法,我只好朝200米开外的一棵罗汉松转移。豺虽然凶猛,但不会爬树,我只要爬到树上就安全了。而雪娇在我爬上树后,可以跑回卡扎寨去找人来帮我。藏獒身强力壮,奔跑的速度比豺快,能摆脱豺群。
  “我一边向灌木丛里隐约可见的豺群射击,一边跑向罗汉松。几分钟后,我就来到了树下。我将猎枪斜挎在肩上,用绳子把被炸掉半个脑袋的母豺绑在背上,然后手脚并用地往上爬。雪娇则朝豺群狂吠乱吼,以防恶豺趁我爬树之际偷袭我。
  “雪娇是一只忠诚的猎狗,在我没有脱险时,它是不会离开我的。
  “那棵罗汉松有一围粗。我肩上背着十几斤重的猎枪和二三十斤重的母豺,爬得很吃力,很缓慢。
  “豺们大概也知道,一旦我爬上树去,它们就奈何不了我了,所以许多豺都呦呦地哀啸起来,声音难听得像一群饿鬼在哭嚎。
  “就在这时,领头的母豺和那只断尾的公豺从一个土坎下蹿了出来,直奔罗汉松。雪娇扑上去拦截,断尾公豺缠住它撕咬,母豺则绕了个弯儿,蹿到树下,拼命扑跳,想咬住我的脚,把我从树上拽下来。我急忙用一只手抱紧树,另一只手抽出腰刀,朝下乱砍,正好有一刀砍在母豺的脸上,于是,它就变成现在的这副模样了。
  “刀疤豺母负了伤,哀啸一声退了下去。我趁机又往上爬了几步,翻上树杈,骑坐在一根树枝上。
  “这时,我听到雪娇在嚎叫。原来那只断尾公豺咬住了雪娇的脖颈。要是一对一的较量,雪娇决不会输给断尾公豺,一只藏獒可以同时对付两只豺。可是,当时有五六只豺把雪娇团团围住,有的咬它的腿,有的咬它的尾巴,雪娇无法动弹。断尾公豺像个刽子手一样,用尖利的牙齿紧紧咬住雪娇的颈侧,并用力撕扯。雪娇虽然是狗族中的英雄豪杰,但也是寡不敌众啊!豺一旦咬住猎物的致命部位,死也不会松口,所以连山豹和老虎都对它们有几分畏惧。
  “我想开枪打死那群恶豺,把雪娇救出来。可我一摇火药葫芦,才发现火药已经用光了。光凭一把两米长的腰刀,即使有三头六臂,我也对付不了这群恶豺。
  “我在树上,眼睁睁地看着我的雪娇被断尾公豺撕裂了颈侧的动脉,倒在血泊中。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雪娇求救的眼光和哀切的叫声。我坐在树权上,心如刀割,却又无可奈何。
  “几分钟后,我的雪娇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三年来,我到处寻找这群豺。但它们很狡猾,四处搬家、挪窝,我一直没能找到它们。今天总算让我碰上了!
  “刚才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只该死的断尾公豺还在豺群里。我以猎手的名义起誓,非砍下它的脑袋不可!不,我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用它们来祭我的雪娇!
  强巴说这番话时,指关节捏得咯咯响,眼睛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3  豺群惶惶然无所适从,刀疤豺母长啸数声】

  强巴回卡扎寨取来了那条豺尾。豺尾长约两尺,僵硬畸形,断茬儿处的豺毛被硝烟烧得焦黑,上面布满了灰白色的霉斑,看上去就像一根搅屎棍。
  强巴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他顺着豺的足迹来到一条荒山沟,把那条豺尾挂在山道边的一棵歪脖子树上。从湿地上留下的豺的脚印看,豺群经常在这条山沟里出没。那条豺尾吊在树枝上,离地面约三米,豺一眼就能看到,而且这个高度超过了豺蹿跳的极限,豺尾不会被豺拉扯下来叼走。
  “我要让这些恶豺知道‘冤有头,债有主’。它们要偿还三年前欠下的那笔血债!”强巴用一种冷酷的语气说到。
  我无法阻止强巴。没有与猎手一起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猎手和猎狗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厚。猎手完全把猎狗看成自己的家庭成员。猎狗年老体衰时,猎手决不会用一根绳子吊死猎狗,剥下狗皮做褥子或则碎狗肉做饺子,也不会遗弃它们,让它们流浪街头,而是一如既往地善待它们,给它们养老送终。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个老猎人豢养的爱犬病死了,他由于悲伤过度,一病不起,临终时留下遗言,要和自己的爱犬葬在同一个墓穴里。强巴是看着自己的爱犬雪娇被豺群撕成碎片的。对一个自尊心很强的血性汉子来说,这情景就像一条毒蛇时刻噬咬着强巴的心;对一个视荣誉为生命的猎人来说,失犬之痛刻骨铭心,强巴一辈子也不会淡忘。
  豺、狼、虎、豹中,豺是公认的巨恶。那次,它们残忍地撕碎了强巴的爱犬雪娇,还差一点儿伤害到强巴。即使受到报复和严惩,它们也是咎由自取。
  当然,假如换一个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一对豺夫妻在山野散步,突然一声巨响,飞来横祸,妻子被猎枪飞掀去半个脑袋,丈夫被猎狗咬掉一条尾巴,冤不冤?惨不惨?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也在情理之中,谈不上什么过分。
  可我是人类的一分子,不能站在豺的立场上想问题。但是自古以来,人类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就是不公正的。只许人类血腥猎杀,不许动物丝毫反抗。如果动物胆敢反击人类,就会被冠以“食人兽”的恶名,遭到毫不留情的围剿、诛杀。
  那天下午,强巴回卡扎寨去拉大米,我独自到山溪采集一种名叫红蛙的两栖动物的标本。正忙着,突然听到从荒山沟里隐隐约约传来豺的啸声,我赶紧跑过去,趴在一块磐石背后,用高倍望远镜往下看。嚯!刀疤豺母正率领着一群金背豺,聚集在那棵吊着豺尾的歪脖子树下。刀疤豺母凝望着那条被山风吹得晃晃悠悠的豺尾,眼睛里充满了忧虑和恐惧;其他的豺在树下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断尾公豺则像个苦练本领的跳高运动员,一次又一次地向上跳蹿,想把那条尾巴从树上叼下来。可它不是什么“超豺”“飞豺”,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达到目的。
  显然,豺们已经认出吊在树上的豺尾就是三年前被猎狗咬下来的断尾公豺的尾巴。在动物界,豺的智商是比较高的,它们一定知道这条豺尾突然出现在它们经常行走的荒山沟里,并且像招魂幡似的吊在树上,将意味着什么。
  这是大祸临头的预兆,是围剿、追杀的密令。
  按照常规,当受到威胁时,动物的第一反应就是转移、逃离,特别是在和人类发生冲突时,逃离往往是动物们的第一选择。但我知道,这群金背豺在一两个月内是不会离开这条荒山沟的。原因很简单,此时正值春夏之交,是豺的繁殖季节,豺群中肯定有一些母豺已产下幼崽。犬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那样能叼起幼崽转移窝巢。根据野外观察的记录,豺在隐秘的地穴或山洞里产下幼崽后,便不再挪窝。等幼豺长到三四个月,能跟着成年豺外出观摩打猎时,豺群才会离开原先的领地。
  此时的豺群惶惶然无所适从,刀疤豺母长啸数声,守昆乱的豺群才镇定下来。它们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那棵对它们来说很不吉利的歪脖子树。

 

【4  被关押在柳条筐里的幼豺们不断地抓吱柳条,呜呜地叫着】

  天快黑了,强巴离开营地,要去树林里打山雉来改善伙食。翌日清晨,强巴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羊皮袋,踩着露珠回来了。刚跨进帐篷,他便将羊皮袋往地上一扔,疲倦的国字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说:
  “嘿嘿嘿,看我弄到了什么!”
  羊皮袋里有活的东西在蠕动。我拉开绳扣一看,嚯,八只还在吃奶的幼豺。小家伙们身上已长出浓密的绒毛,呈现出一片柔和的金黄色,足踵间还有一些白毛。毫无疑问,这是一群小金背豺。
  “这些豺真狡猾,藏得好严实。我摸黑儿找了整整一夜。天还没亮,刀疤豺母就带着豺群出去猎食了。我在洞穴外开了一枪,撵走了留在窝里照看幼豺的两只老豺。我摸进洞里,然后像捡蘑菇一样把幼豺捡了回来。”强巴简要地述说了他捕捉幼豺的过程。
  只身夜闯豺窝,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胆量啊!
  “你把这些幼豺弄来,想干什么呀?”我问。
  “有它们在手里,就不愁刀疤豺母和断尾公豺不前来送死!”强巴说这话时,目光凛然,坚毅的下巴扭向一边,透出一股杀气。
  我明白了,强巴想以这些幼豺为诱饵,给刀疤豺母和断尾公豺设圈套,实施可怕的复仇计划。这手段很高明,也很卑鄙。
  出于一个动物学家的良知和责任心,我坚决地劝阻,“不行,金背豺是国家的保护动物,你不能这么做。”
  “什么?要保护恶豺?”强巴眉毛上挑,显出很惊讶的样子,“你到尕玛尔草原的牧民家去问一问,谁会同意保护恶豺!”
  “金背豺是野生动物,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伤害它们。”我搬出法律武器,希望能有效地制止强巴的行为。
  “嗬,蚊子、苍蝇、蟑螂、老鼠都是野生动物,是不是都要保护呀?”强巴嘴角微撇,满脸鄙夷地反问我。
  “这是不同性质的事,蚊子、苍蝇、蟑螂、老鼠危害人类,属于‘四害’,理应消灭,但金背豺属于濒临绝种的珍稀动物,喜食啮劫齿类动物,哦,就是喜欢捕捉老鼠、野兔。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益兽,人类不该对它们滥捕滥杀。”我站在动物学家的立场上据理力争。
  “什么?豺狗还是益兽?哈哈!真要叫人笑掉大牙喽!”强巴吃惊得就像听到一棵树张口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你这话要是让卡扎寨的父老乡亲听见,他们非朝你身上吐口水不可。我们卡扎寨人都把这些恶豺看作是同老鼠一样可恶的东西,恨不得把它们统统消灭。”
  “这种看法肯定是错误的。”我说。
  “放屁!哦,对不起,请原谅我的粗鲁。”强巴的脸涨得通红,手挠着自己的头。看得出来,他在竭力克制着愤怒,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可说出来的话仍然像硬邦邦的石头,“我们卡扎寨人有句谚语:朋友来了敬美酒,豺狼来了握刀枪。豺狼,豺狼,豺排在狼的前面,比狼更坏、更可恶。”
  我明白,豺狼作为坏蛋的代名词,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的习惯用语,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两种动物就是十恶不赦的害兽,这里有人类的偏见。可惜我嘴笨,一时半会儿无法说服强巴,只能保持沉默。
  “唉,你没当过牧民,不晓得恶豺的厉害!”过了一会儿,激愤的强巴稍微平和了一些,缓了口气说,“那些恶豺残暴狡猾。它们将牯牛团团围住,跳到牛背上,用牙齿咬住牛尾巴,强迫牛尾巴翘起来,然后用尖利的爪子向牛的肛门捅去,将血淋淋的牛肠子拉出来。再健壮的牯牛,—旦肠子被拉出来,也就一命呜呼了。恶豺还会搞阴谋诡计。它们吃完羊后,将羊头和羊皮完整地保留下来,披在自己身上,伪装成一只羊,趴在草丛中。当不明真相的羊走近时,豺就突然从羊皮底下蹿出来将羊扑倒。更为可恶的是,豺的脑袋瓜比巫师转得还快,即使你把陷阱设置得再巧妙,浮土上布满了图章似的羊蹄印,它们也不会踩上去;即使你用猪油把捕兽铁夹擦七遍,它们的鼻子也能闻出破绽来;即使你将猎网安装在茂密的树枝上,树底下拴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羊羔,它们也不会像其他野兽那样因为抓小羊羔而被猎网捕获。我们卡扎寨的乡亲都认为,豺是恶魔转世,野鬼再生,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
  “豺是食肉兽,当然会捕捉包括牛羊在内的食草兽。用豺爪捅肛门、抠肠子也好,披着羊皮乔装打扮也好,这些都是它们的觅食技能,就像我们人类用弓箭射杀飞鸟,用渔钩钓鱼一样。这不能证明它们就是该杀的恶兽。”我竭力反驳强巴的观点,“它们不踩陷阱,绕开捕兽铁夹,不去捕捉网下的诱饵,这更证明了豺是一种具有较高智慧的动物。它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在凶险的环境里生存下去。这难道谈得上是罪孽吗?”
  “哎,你怎么老是帮豺说话呀!你是豺的亲戚?豺的朋友?豺请的律师?豺的保护神?”强巴用一种诧异的眼光望着我,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你怎么能将人和豺相提并论?”
  “人也好,豺也好,都是大地上的生命,都有生存的权利。”我说。
  “生命和生命是不一样的,就像森林里的菌子,有鲜美可口的牛肝菌和青头菌,也有人吃了就会被毒死的毒伞菌和毒红菇。”强巴说。
  我说:“根据科学工作者野外考察得出的结论,尕玛尔草原上的金背豺的数量已经很少了。金背豺偷盗牧民牛羊的事,也是极个别现象,不会对牧业产生严重的危害。通过对死豺进行解剖,科学工作者发现,金背豺的主要食源是红毛雪兔——一种野生的啮齿类动物。”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也不能说明恶豺就不该被剿灭!”强巴不服气地说,“红毛雪兔肉质鲜美,兔皮还可以卖钱。要是恶豺都死光光,红毛雪兔的数量就会增加,我们就可以组织狩猎队到尕玛尔草原打兔子,这肯定是一项很赚钱的副业。说不定,从此我们卡扎寨就步入小康了。”
  强巴就像一头犟脾气的牛,认了死理。我很难说服他,只能在一旁静观其变,看他如何对付这群金背豺。
  幼豺们差不多有半个月大,已经会行走了。它们从羊皮袋里钻出来,瞪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我和强巴。刚开始,它们还有点儿害怕,挤在一起,但过了—会儿,它们就抑制不住淘气好动的天性,在帐篷里蹦蹦跳跳,打闹嬉戏。我用奶粉调了一盆牛奶喂它们。强巴用柔韧的柳条编了个大箩筐,像关押犯人似的把它们关抨了起来。
  当天晚上,从营地四周的树林中,不时传来豺凄厉的啸叫声,声音尖厉,尾音颤抖,难听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无月的夜晚,一片漆黑,人们可以看见豺眼绿莹莹的光点,那些光点像鬼火一样,在黑夜里流动。不用猜也知道,这群金背豺狩猎结束后,回到洞穴,发现幼豺们不见了,便靠灵敏的嗅觉找到这儿来了。
  为了防止野兽侵袭,我们在营地挖了一条3米宽、2米深的防护沟,还用碗口粗的树桩扎成一道高达3米的结实的栅栏。豺群再凶猛,也无法闯进来。
  下半夜,几只胆大的豺竟然越过防护沟,扑到栅栏上,尖尖的嘴从树桩之间的缝隙里伸进来,恶毒地向我们啸叫。被关押在柳条筐里的幼豺们听到成年豺的叫声,便用稚嫩的爪牙不断地抓咬柳条,呜呜地叫着。幼豺们发出的声响,更加刺激了成年豺。成年豺竟然用脑袋撞击树桩,咚咚咚,就像擂鼓一般。
  强巴隔着栅栏开了一枪,豺们仓皇逃窜,但半小时后,它们又卷土重来,围着营地喧嚣吵闹。
  “顶多再让它们嚣张两天,我就会把它们统统选进地狱!”强巴宣誓般地说道。
  直到东边的山顶上浮出一片玫瑰色的晨曦,这群救子心切的金背豺才不得不退回荒山沟。

 

【5  断尾公豺接受了豺群的制裁,愿意为换取幼豺的生命而牺牲自己】

  听说有一群野驴在高黎贡山的南麓一带活动,但我们转了一天半,都没能找到它们的踪影。夕阳西下,我们踏着小径晚归。路过荒山沟时,我们又见到了那群金背豺。它们围成一个大圆圈,聚集在那棵悬吊着豺尾的歪脖子树下。圆圈中心是那只被咬掉尾巴的断尾公豺。围成圆圈的豺们表情严肃,视线集中在断尾公豺身上,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低啸声。被围在圈内的断尾公豺则大声咆哮着,龇牙咧嘴。看得出来,它很紧张,也很恐惧。夕阳在树林里投下一片恐怖的血光。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豺群表现出如此怪异的行为。多豺把一只豺围在中间,这情景像是在开公审大会:围成圆圈的豺扮演着审判员的角色,被围在中间的断断尾公豺则像个等待判决的嫌疑犯。如果我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豺群那稀奇古怪的低啸声就是在控诉嫌疑犯的罪行,而断尾公豺的咆哮则是在为自己大声辩护。
  作为一个动物学家,我对这一鲜为人知的现象兴趣盎然,用望远镜目不转睛地观察。
  这时,刀疤豺母仰起脖颈,发出一声长啸。扮演审判员的豺群和扮演审判员的豺群和扮演嫌疑犯的断尾公豺全都安静下来,凝神屏息,就像在等待法官宣读最后的判决。
  呦欧——呦欧——呦欧——刀疤豺母发出三声尖厉的啸叫。
  刚刚还挺立着的断尾公豺现在则四腿一软,跪卧在地,像囚犯听到了死刑的判决;而围成圆圈的豺,个个都垂下了头,表情似乎很难过。
  突然,断尾公豺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跳了起来,背上金色的豺毛散开,眼睛里凶光毕露。它像一头困兽,朝围着它的豺群狂啸。一只母豺恐惧地往后退了一步,豺圈出现了一个缺口,断尾公豺趁机蹿了出去,啸叫着朝荒野飞奔。
  显然,断尾公豺不服刀疤豺母的判决,用武力进行抗诉。它蹿出豺圈飞奔而去的行为,其性质属于越狱潜逃。
  我以为,刀疤豺母一定会率领众豺追赶断尾公豺,就像追捕在逃的通缉犯。但我想错了,刀疤豺母只是扭头望着远去的断尾公豺,发出一声如泣如诉的长啸,然后其他豺也都学着刀疤豺母的样子,遥望着断尾公豺的背影,哀啸起来。
  我被弄得莫名其妙,不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将望远镜转向了那只逃窜的断尾公豺。断尾公豺逐渐放慢了脚步,最后停了下来。它回头朝身后的豺群张望,不转身返回,也不继续前行,只是扭着脖子在原地转着圈。
  刀疤豺母和其他豺仍仰着脖子,不停地哀啸。
  终于,断尾公豺举步往回走了,但走得很慢,好像每走一步都要耗费很大的力气。它眼角下垂,嘴巴微张,舌头耷拉着,一副要去受刑的痛苦模样。我很奇怪,断尾公豺现在并未受到羁押,它不愿回豺群,尽可以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世界很大,去留任意,何必违心地往回走呢?
  当断尾公豺回到那棵歪脖子树下时,众豺又将它围了起来。刀疤豺母舔着断尾公豺的脑门儿和耳廓,其他几只母豺舔着断尾公豺的身体和四肢,好像在嘉奖一个凯旋而归的英雄。但断尾公豺并没有丝毫的得意,其神情反而更加痛苦。
  过了一会儿,刀疤豺母将脸贴在断尾公豺的脸上,磨蹭抚慰。在我的印象里,豺这种动物表达感情的方式比较粗糙,即使雌雄相恋,也没有如此亲昵的举动,只有刚刚做母亲的雌豺,才会用这种动作抚慰还没睁开眼睛的小宝贝。这还是我头一次看到成年豺之间的缠绵悱。与此同时,另外的四只母豺像事先约好了一样,分别舔着断尾公豺的一条腿,而且所舔的部位都是膝盖。
  又过了一会儿,刀疤豺母将断尾公豺的脑袋埋进自己的下巴颏儿。然后,刀疤豺母抬起头,望了一眼那条悬吊在树上的豺尾,直起脖子短促地叫了一声。随着那声啸叫,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罕见的行刑场面:那四只正在舔着断尾公豺膝盖的母豺,突然咬住了了断尾公豺的腿。
  断尾公豺本能地想从四只母豺的口中逃脱出来,但它的四条腿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法动弹。它痛苦地啸叫起来,扭头甩颈,瞪眼张嘴,露出满口尖利的牙齿。但奇怪的是,它没有反抗,没有去反咬那些母豺。
  母豺们狠命啃咬。我虽然听不到声音,但能感觉到豺牙在锯磨骨头,膝盖在断裂。断尾公豺的身体猛烈地颤抖着。
  刀疤豺母又发出一声啸叫,四只行刑的母豺一起松开嘴,从断尾公豺身边跳开。这时,断尾公豺就像被锯邮行的木头,一下栽倒在地。断尾公豺的四条腿都断了,这辈子甭想再站起来了。它哀啸着,在地上打着滚。
  所有的豺肃立在断尾公豺面前,低首垂尾,神情悲怆。
  我真弄不懂,既然如此悲痛,为何又要把它咬伤致残呢?
  山峰上的最后一抹晚霞正在消退。刀疤豺母走到断尾公豺面前,一伸脖子,吐出一些糊状物,其他母豺也学着刀疤豺母的样子,吐出一些东西来。我懂得,这是豺特殊的哺养方式。母豺在外面获得猎物后,尽量将肉块吞咽进肚子里,回到洞穴,再将半消化的肉块吐出来喂自己的幼豺,这也叫假性反刍。断尾公豺闻了闻那些糊状物,把头扭开了。它已经被毁了,怎么还吃得下东西?
  几只暮归的乌鸦停栖在歪脖子树上,呱呱地叫着。刀疤豺母抬头望着树上的那条豺尾,凄凉地长啸一声,带领豺群钻进了灌木丛。
  悬吊的豺尾、被关押的幼豺、残酷的私刑,突然,我脑子里豁然一亮,找到了这几件事情之间的因果链。悬吊在歪脖子树上的豺尾向豺群显示,有人要为三年前那只被它们撕成碎片的藏獒报仇雪恨。紧接着,八只幼豺被掳掠。豺群虽然找到了关押幼豺的地方,但无力将幼豺营救出来。那条挂在树上的豺尾就是闪着寒光的复仇利剑。饱经沧桑的刀疤豺母很清楚,它们不是人类的对手,无法与人类抗衡。对于它们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妥协让步。既然复仇者将那条豺尾高挂在树上,刀疤豺母它们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复仇者主要是冲着惹事生祸的断尾公豺来的。为了救出那八只幼豺,为了整个豺群的生存,刀疤豺母决定牺牲断尾公豺。刀疤豺母不忍心这样做,却不得不这样做。因此,在咬断断尾公豺的腿后,刀疤豺母发出凄厉的啸叫,像对待自己的幼豺豺那样,吐出糊状食物抚慰断尾公豺。
  豺群走远了。我和强巴从山腰来到那棵树下。暮色苍茫,乌鸦的聒噪和断尾公豺的呻吟组合成世界上最难听的二重奏。观到我们的身影,断尾公豺就咬紧牙关,停止了呻吟。断尾公豺虽然站不起来,但仍昂首挺胸,艰难地保持着猛兽的尊严。它的眼里没有畏惧,也没有悔恨,只有悲凉和无奈。
  强巴拉动枪栓,把枪口对准断尾公豺的脑袋,骂道:“恶豺,你也有今天,我要用你的豺头祭我的雪娇!”
  断尾公豺仍倔强地抬着头。我想,当豺群将它围在圆圈中间,像开公审大会似的朝它啸叫时,它就料到自己将面对猎人黑洞洞的枪口。它曾冲开豺的包围,有机会逃之夭夭,但最后还是回到了要将它置于死地的豺群中间。种群的利益战胜了求生的本能。在片刻的动摇后,它接受了豺群的制裁,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整个豺群的安全。
  顿时,我心里对断尾公豺产生了一种敬意。
  砰的一声枪响,一团青蓝色的硝烟将断尾公豺包裹起来……
  歪脖子树上的乌鸦惊叫着飞走了,就像一支送葬的小乐队。
  “强巴,你也瞧见了,豺群替你惩罚了断尾公豺。刀疤豺母在为三年前的事向你赔罪!”我拍拍强巴的肩膀说,“冤家宜解不宜结,雪娇的仇已经报了,把八只幼豺还给它们算啦。”
  强巴浓眉紧锁,思忖了一会儿,摇摇头说:“不!我在埋葬雪娇时发过誓,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不错,断尾公豺是杀害雪娇的罪魁祸首,但其他豺也罪责难逃。我是看着我的雪娇被这群恶豺你一口我一口地咬死的。这是一群十恶不赦的豺,千刀万剐也难解我的心头之恨。”
  “冤冤相报何时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再想了。”我劝慰道。
  强巴缄默不语,执拗地摇摇头。过了好一阵,他才耳语般地轻轻说了一句:“这八只幼豺没参与杀害我的雪娇,报完仇后,我负责把它们养大,放归山林。”

 

【6  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着,求我放它们一条生路】

  荒山沟的尽头是被祢为一线天的狭长山谷,仅有五六米宽,上面布满了蒿草,两边是悬崖峭壁,连猿猴都难以攀登。出了一线天,有一座铁索桥,悬挂在两山之间;桥底下是水流湍急的怒江,桥面上铺着木板,人畜勉强可以通行。
  强巴捕豺的具体步骤是:在山谷口的蒿草丛里撒些硫磺,将装着八只幼豺的柳条筐放在山谷中段;豺群听到幼豺的叫声后,会毫不迟疑地赶来营救;它们钻进一线天,就等于钻进了圈套。此时正值旱季,天干物燥,强巴只需在山崖朝撒着硫磺的蒿草丛扔下火把,枯黄的蒿草一点就着,霎时间便会蔓延成一道火墙。峡谷的劲风吹向怒江,豺群必然往江边逃;江边是几十丈深的峭壁,唯一的生路就是铁索桥。而我早就守候在桥上了;当浓烟升起,我便抽掉桥面上的两块木板。豺爪不比猴爪,无法抓住滑溜溜的铁链攀援而行。最后,豺群不是被背后的野火烧焦,就是从桥上跌下怒江,被浪涛吞噬。
  从狩猎角度看,这称得上是个绝妙的办法,不仅能把这群金背豺一网打尽,而且我和强巴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我们开始行动了。
  强巴把一根长长的麻绳系在柳条筐上后,将蒿草点着火。浓浓的烟柱腾空而起,那只装着幼豺的柳条筐像乘电梯一样被拉上山崖,接着,便听到豺群一阵阵的啸叫声。
  我站在铁索桥中央,动手将桥面上的两块木板抽掉。
  几分钟后,刀疤豺母便带着惊慌失措的豺群涌到桥头。看见我站在桥中央,刀疤豺母停住了脚步,四下张望。显然,它在寻找第二条可以逃生的路。但它很快明白,除了这条铁索桥,它们没有其他的路了。刀疤豺母龇牙咧嘴,眼睛瞪得溜圆,背毛耸立,脸上的那道刀疤红得发紫,露出一副恶魔般的凶相。看得出来,它想把我吓走,然后率领豺群过桥。但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前面有一段三米长的桥面已变成了空心桥面,上面横着两条拇指粗的铁链。除非它是豺类中的跳远冠军,否则绝不可能在晃晃悠悠的桥上跳出这么远的距离;除非它是会演杂技的马戏演员,否则也绝不可能像走钢丝那样稳稳地踩着细细的铁链,越过这段空心桥面。
  果然,刀疤豺母冲到空心桥面前,哀嚎一声,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桥底下望了一眼,然后又吓得缩了回去。这一段怒江十分险急,江心矗立着矾石,汹涌而至的江水如野马奔腾,撞击着暗礁,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其他豺跑到这儿,也都吓得扭头往后退。
  豺群挤在桥头,退退不得,进进不得,乱成一团。
  烈焰腾空,枯枝败叶烧得噼噼啪啪地啊,此时的一线天变成了一片火海。风助火势,火扬风威,张牙舞爪的火龙渐渐逼近桥头。好几只豺都绝望了,神经质地互相撕咬起来。有一只胸毛已掉光的老豺,闭着眼睛,沿着桥面一步步地往前走,想在不知不觉中一脚踩空,掉下江去,以减少临死前的恐惧和痛苦。
  呦哦——刀疤豺母仰天长啸,混乱的豺群这才稍稍安静些。互相打斗的豺停止了撕咬,胸毛己掉光的老豺也收住了脚步,几十只豺盯着刀疤豺母,等着刀疤豺母拿出逃生的办法。
  刀疤豺母踏着碎步跑到桥中央,伫立在被我抽空了桥面的铁索前,镇定地望着我。这一次,它没有龇牙咧嘴,露出扑咬的凶相来威胁我。它缩着脖子,显出很温顺的样子。突然,它躺了下来,四条腿往外趴开,下巴贴着桥面,嘴向上翘,耳廓下垂,露出柔软、易受伤害的脖颈,摇着豺尾,发出轻柔而又凄惨的啸叫。
  我研究过豺的行为。当两只豺发生争执或撕咬时,斗败的一方就会做出刀疤豺母现在的这种姿势,表示放弃抵抗、认输服输、无条件投降。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方做出了这种屈服的姿态,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停止扑咬。在同类相争中,对认输者的扑咬,是豺族的一项不能触犯的重要禁忌。
  这真是一只智慧超群的母豺。它晓得豺群已陷入绝境,只有我才能让它们绝处逢生。
  看到刀疤豺母的样子,所有的豺也都匍匐在地,朝我亮出易受伤害的脖颈,呦呦地哀嚎。
  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为了一只猎狗,就要把这群珍贵的金背豺全部消灭,这实在太过分了。保护珍奇稀少的野生动物是动物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与这群金背豺无冤无仇,不应该帮着强巴对付它们。
  野火蹿上桥头。几团枯草被野火点燃,随风飘荡,像一群火鸟一样飞落到桥上。一团燃烧的枯草滚到刀疤豺母的背上,金色的背毛吱吱地被烧焦了。刀疤豺母被烫得嘴都歪了,可还是匍匐在地,向我哀求。
  豺群已经火烧眉毛了,要是我不帮它们,它们很快就会在火焰的驱赶下,像煮饺子似的从空心桥面跌进波涛翻滚的怒江。
  我不再犹豫,立刻将一块木板伸过去,搭在被我抽空的桥面上。
  我还没放稳木板,豺们就一只接一只地飞跃而过了。
  当豺群过桥时,刀疤豺母仍趴在桥面上,保持着向我乞求宽恕的姿势,嘴里还呦呦地啸叫着。
  当七八十只豺全部从木板上蹿跃而过,安全地跑进对岸的树林后,刀疤豺母才站起来,踩着木板通过那段空心桥面,来到我身边,小心翼翼地将嘴伸过来,在我裤腿上轻轻磨蹭了几下,呦呦地叫了几声,好像是在对我表示感激。之后,它便一溜烟地越过铁索桥,追赶豺群去了。
  火龙蹿出一线天,蔓延到铁索桥头,点燃了木板铺设的桥面,但金背豺群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事后,我对强巴撒了个谎,说木板上的铁丝拧得太紧,我解了半天才抽掉一块木板,那时,豺群己到了桥上。强巴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7  我朝坡顶的豺群大喊救命,刀疤豺母率领豺群冲了下来】

  没想到,被激怒的野驴那么可怕,简直像一群群亡命徒,盯着我和强巴不放。
  我们是在山南一块平坦的牧场上找到这群野驴的。在我国,野驴被列为濒危动物。高黎贡山一带已有二十多年未发现它们的踪影。刚见到它们时,我格外兴奋,举着摄像机一个劲儿地拍摄。野驴是一种机敏胆小的动物,因此,我根本没想到要对它们有所防范。
  这群野驴共有一百多头。此时正值它们的交配季节,几头年轻的公驴为争夺配偶互相扑咬,吭吭地鸣叫,斗得不亦乐乎。我拍摄了许多珍贵的镜头。一头黑脖子母驴啃着青草慢悠悠地走过来,一直走到我和强巴藏身的灌木丛前,好像故意来抢镜头似的。强巴从羊皮袋里掏出一根尼龙绳,绳子的一头系着一块月牙形铅巴——高黎贡山一带的牧民特有的绊马索。逮马时,将绳索用力朝马腿扔去,铅巴会将绳索缠绕在马腿上,马就会被绊倒在地。强巴朝我眨眨眼,做了个抛扔绳索的手势。我明白,他想绊倒那头黑脖子母驴。这主意不错,活捉一头野驴,对我的研究大有帮助。
  强巴站起来,啊地大叫了一声;看到从平地里突然冒出一个人来,黑脖子母驴大惊失色,身体竖立,前蹄扬起;强巴一扬手,用绊马索缠住了母驴的后蹄。
  野驴只有普通马的三分之二那么大,但力气却不比马小。那头母驴跳跃着,顽强地朝前奔去。强巴拽不住它,被它牵出灌木丛,跟着它在草坡上踉踉跄跄地奔走着。驴群惊慌地嘶鸣,跑到远远的地方观望起来。
  “来,快来帮帮我!”强巴费劲地攥着绳头,朝我喊叫。
  我放下摄像机,冲出灌木丛,飞奔过去。黑脖子母驴往下坡跑,速度很快。等我赶到强巴身边时,它已经快跑到坡脚下了。我和强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拽住了它,并将它按翻在地。我抱住驴脖子,压在驴身上,强巴动手绑住四只驴蹄。黑脖子母驴躺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叫着。
  这时,四面八方传来吭吭的驴叫声。我抬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气:不知什么时候,驴群已经将我们团团包围了。一头身强力壮的白脸公驴鸣叫着,来回奔跑,指挥驴群慢慢地缩小包围圈。
  也许,发情期的公驴胆子格外大,脾气也格外暴躁。它们见我们粗暴地捆绑黑脖子母驴,误把我们当作情敌,要与我们拼斗一场。
  糟糕的是,强巴的猎枪、藏刀以及我防身用的左轮手枪,全都放在了坡顶的灌木丛中,离我们现在的位置至少有三四百米远。我们手无寸铁,草坡上连可以当作武器使用的石头都没有。
  强巴将母驴的四只蹄子捆扎结实,站起来挥舞双手,青蛙似的蹦跳着,扯开喉咙大叫。我知道,这是猎人惯用的手段。当与野兽不期而遇时,猎人用这种最原始的示威方式,能将野兽吓退。但这一次,此招失效了。野驴们纷纷扬起前蹄,吭吭高叫,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把强巴的叫喊声压了下去。
  白脸公驴低着头,朝我冲过来,举起两只锤子似的前蹄,来敲我的脑袋。若让它得逞,我的脑袋不是开花,就是成了重度脑震荡。强巴眼疾手快,一扔绊马索,那月牙形的铅巴不偏不倚地砸在它的嘴上。不知道是否敲掉了一颗门牙,白脸公驴放弃了对我的攻击,转身跑回驴群中去了。
  白脸公驴的攻击行为具有示范效应,其他几头公驴也都想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驴蹄咚咚咚地敲击着地面,像擂鼓似的。
  我一看势头不对,忙对强巴说:“把那头母驴放掉算了,别惹麻烦。”
  强巴也意识到我们的处境危险,只好无奈地解开了绳索。黑脖子母驴翻身站了起来,委屈地吭吭叫着,跑回驴群。
  我们以为,放了黑脖子母驴,驴群就不会攻击我们了。但我们错了,驴群依然围着我们不放。我和强巴朝坡顶移动,打算回到灌木丛拿枪。朝天空开上几枪,一定能把这些狂热的野驴吓得屁滚尿流。
  强巴挥舞着绊马索,大叫着;我也像练武一样挥拳踢腿,企图冲出野驴的包围。
  当野驴离我们还有十几米远时,白脸公驴突然转了个身,其他野驴也跟着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将屁股对着我们。它们决不是要开屁股展览会——驴屁股没什么美感,也不是要集体放屁熏死我们或集体喷粪臭死我们,而是准备施展野驴最具威力的尥蹶子战术。
  马科动物在遇到敌害时,除了奔逃,还有两种自卫方式:一是用前蹄蹬踢敌人,二是尥蹶子。所谓尥蹶子,就是跳起来,后腿猛烈朝后蹬踢。马科动物的腿部肌肉非常发达,蹄子坚硬,尥蹶子具有很大的杀伤力。我曾在一篇报道中看到,一只金钱豹想猎杀一匹小马驹,愤怒的母马拼命尥蹶子,正好踢中金钱豹的脑袋,金钱豹当场昏死过去。据介绍,野驴在荒野遭遇狼群,来不及躲避时,就会布下圆圈阵,一个个尾朝内、头朝外,集体尥蹶子,以对付狼的扑咬。
  此时,一百多头野驴跳着尥蹶子,草叶纷飞,尘土漫卷。别说逃出包围圈了,我们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
  白脸公驴被砸伤的嘴唇肿起好大一块。它一面蹬踢后腿,一面吭吭地高叫,气焰嚣张。野驴们步步进逼,包围圈越缩越小,半径只剩下五六米了。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铁锤似的驴蹄就会无情地落到我们身上,我们便会像足球似的被踢来踹去,最后被野驴踢进死亡的地狱之门。
  此时,我脊梁发麻,两腿发软;强巴的额头上也沁出一层冷汗。一个动物学家和他雇的向导,死在野驴蹄下,这真是让人笑掉大牙的事啊。
  就在这危急关头,坡顶传来一声尖厉的豺啸,大部分野驴像听到了敲响的丧钟,立刻停止了尥蹶子,惊慌地抬头张望。我循声望去,哦,是那群金背豺,它们正从坡顶穿越而过。据野外考察记录,野驴最惧怕的天敌不是老虎,也不是狼群,而是豺群。当野驴遇到老虎或狼群时,可以围成圆圈,用尥蹶子的办法顽强抵抗。但这招对豺群却丝毫不起作用。豺有一个其他猛兽所不具备的绝招——跳到猎物的臀部上,用尖利的豺爪捅进猎物的肛门,将猎物的肠子掏出来。如果野驴撅着屁股尥蹶子,那无疑为豺施展绝招提供了方便。
  豺的这种怪异的猎杀方式很龌龊,很下流,也很残忍,这大概是豺的名声很坏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不管怎么说,野驴怕豺,就像老鼠怕猫。只要豺群从坡顶冲下来,这群该死的野驴就会闻风丧胆,撒腿奔逃,这样,我们就能解围了。
  这时,好几头胆小的母驴已经摆开了逃跑的架势。
  但几十秒钟过去了,豺群只是站在坡顶遥相观望,并没有朝驴群扑过来。我再次望去,不由得心凉了半截。原来,许多豺的嘴里都叼着肉块和骨头,肚子圆鼓鼓的,这表明它们刚刚享用完一顿丰盛的大餐。豺与很多食肉兽一样,并非喜好杀戮的屠夫,也没有为了消闲娱乐而打猎的癖好;它们捕捉其他动物,只是生存的需要;一旦填饱了肚子,它们就没有兴趣去追逐猎杀了。这就是说,这群豺此时并没有扑咬野驴的冲动和欲望。
  领头的刀疤豺母摇了摇叼在嘴里的半只红毛雪兔,发出一声轻啸,转身欲走。对于荒原上各种动物的打斗厮杀,刀疤豺母早已司空见惯。对它来说,我们和野驴的争斗毫无新鲜感,不值得它停留观赏。
  白脸公驴显然明白这群路过的豺不会前来干预,于是,低落的士气重新膨胀起来;其他野驴也抛却了胆怯,振作精神来对付我们。
  一头母驴在离我仅两米的位置尥蹶子,虽没踢着我,但带起的泥沙却飞射到我的眼睛里。白脸公驴趁我揉眼睛的时候,绕到我身后,一跃而起,两只后蹄狠狠朝我踢来。我要是被它踢着,轻则腰杆断裂,重则一命呜呼。这时,强巴一个箭步蹿上来,猛地把我推开,他自己却躲闪不及,被驴蹄蹭了一下小腿,疼得他倒吸冷气,站也站不稳了。
  我朝着坡顶的豺群大喊救命。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到向豺群呼救的,也许是出于溺水之人想抓住救命稻草的心理,也许是潜意识里觉得刀疤豺母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不管怎么说,眼下只有这群豺能将我和强巴从这群疯驴中解救出来,我不能放弃最后的希望。
  转身欲走的刀疤豺母又转了回来,面朝着驴群,三角形的耳廓竖得笔直,一副凝神谛听的模样。驴群围着我们,驴蹄扬起的尘土遮挡了它的视线。我使劲跳着,拼命挥舞双手,好让它能看见我。
  我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刀疤豺母吐掉口中那半只红毛雪兔,背上金色的绒毛陡然张开来。它直起脖子长啸一声,发出了准备采取行动的指令。豺们纷纷吐掉叼在嘴里的兔肉和骨头,慵懒的身体刹那间绷得紧紧的,张牙舞爪地啸叫起来。
  野驴们停止了尥蹶子,心惊胆战地望着坡顶。
  刀疤豺母率领豺群顺着缓坡冲了下来。夕阳西下,豺群金色的背毛上映着艳红的晚霞,像一片流动的火焰。驴群纷纷夺路而逃,包围圈一下子溃散了。只有白脸公驴和另外两头年轻的公驴还不服输,打着响鼻,将屁股对着冲在最前面的刀疤豺母,大概想让刀疤豺母尝尝驴蹄的厉害。白脸公驴尥蹶子了,眼瞅着驴蹄就要踢中刀疤豺母的下巴,刀疤豺母却敏捷地一闪,躲到了两条驴腿之间。不等驴蹄落地,它便纵身一跃,扑到驴屁股上。白脸公驴大概知道豺有掏肠子的绝技,吓得魂飞魄散,像踩着火炭似的胡蹦乱跳,竭力吼叫。刀疤豺母从驴屁股上被颠了下来。白脸公驴不敢恋战,带着屁股上几道被豺爪抓出来的血痕,飞也似的落荒而逃。那两头年轻的公驴也狂奔而去。
  豺群冲着野驴的背影啸叫了一阵,便不再追赶。它们本来就吃饱了肚子,没必要耗费体力追捕那些逃走的野驴了。

 

【刀疤豺母重新面对我和强巴,眼神中只有深深的无奈和无尽的悲苦】

  我们得救了!我快要绷断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顿觉极度疲惫,身体瘫软得就像稀泥似的,趴在山丘上喘息。强巴坐在地上,揩去额角的冷汗,揉搓着被驴蹄蹭伤的小腿。他的腿上有一大块淤血,已经肿了起来。
  刀疤豺母来到离我五六米远的地方,友好地摇晃着尾巴,慢慢地伏下身体。显然,它是认出我后才率领豺群撵走野驴的,它没忘记两天前我解救豺群的那份恩情。
  我朝它挥挥手,示意它带着豺群离去。它们毕竟是茹毛饮血的猛兽,呆在我们身边,总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
  刀疤豺母知趣地站起来,啸叫一声,将四散的豺召集一起,准备撤回坡顶。
  那只胸毛已掉光的老豺,经过我身边时,用温和的眼神注视着我,像在对我行注目礼。当目光移向强巴时,它神经质地蹦跳起来,发出一声惨叫,声音恐怖得像被一支利剑穿透了心脏。所有的豺都如临大敌,一条条尾巴翘起来,—片片背毛竖起,一张张豺脸顿时变得凶暴残忍。
  我一下子蒙了,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只见老豺跑到刀疤豺母跟前,叽叽哦哦了一阵。刀疤豺母眼角上吊,嘴歪扭着,刚才还挺温柔的脸霎时间像涂了一层冰霜,透出掠食者的冷酷。刀疤豺母冷冷地盯着强巴,压低身体,小心翼翼地走来,就像在检测布满疑点的危险物品。
  原来,老豺认出了强巴:是他将一条豺尾悬吊在歪脖子树上;是他摸进豺窝,掳走了八只幼豺;是他用幼豺做诱饵放火烧荒,差点儿把整个豺群都赶进怒江里喂鱼。刀疤豺母瞪大眼睛,一步步走近,用敏锐的视觉和嗅觉来进一步确认这个事实。
  这都怪我疏忽大意。我只顾着让这些金背豺来对付那群疯驴,却忘了我的向导强巴和这些金背豺有着血海深仇。
  强巴好像也从豺群的喧嚣与骚动中明白了什么,腾地站起来,攥紧拳头,双目圆睁,像一头发怒的狮子。
  呦哦呜——刀疤豺母仰天发出一声悲愤的长啸。
  这是确认,也是指控。
  随着这声长啸,豺们全都围了上来,龇牙咧嘴,朝着强巴啸叫。
  强巴拔腿冲向坡顶,想到灌木丛取回猎枪。只要有枪在手,他就能对付这些杀气腾腾的豺。可是他被驴蹄蹭伤了小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他还没跑出多远,就有几只豺蹿到了前头堵截他。那只老豺和一只歪嘴巴母豺也蹿跃过来,扑到强巴背上,把强巴压倒在地。
  豺群蜂拥而上,有的咬强巴的胳膊,有的咬强巴的腿。老豺咬着强巴的后脖颈,歪嘴巴母豺用尖利的爪子在强巴屁股上鼓捣着,想活掏强巴的肠子。
  强巴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拳打脚踢,甩掉了趴在身上的豺。我赶紧跑过去,帮着他对付这些豺。
  哗——我的衣袖被一只公豺咬下来了;咝——我的裤腿被一只母豺撕破了。我们手无寸铁,根本不是这些豺的对手,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被豺们的尖牙利爪撕成碎片。
  呦哦——刀疤豺母威严地叫了一声,混战的豺纷纷从我们身上跳开,将我们团团围了起来。
  强巴的衣裳被撕破了,肩头还被豺爪抓出数道血痕。
  呦呜——刀疤豺母的视线落到我的身上,蓬松的尾巴摇摆着,发出柔和的叫声。
  呦呜——呦呜——呦呜——其他豺也都朝我摆出和平的姿势,急切地啸叫着。
  我懂了,刀疤豺母之所以发出指令让缠住我们的豺退出来,是想让我离开,不想伤害我。它虽然是豺,懂得恩怨分明。强巴似乎也看出了蹊跷,推着我说:“你快走,它们好像不想为难你。你走,快走啊!”
  “不,我不走。”我坚决地说。
  我不会抛下强巴的。强巴不仅是一个热心的向导,而且在野外考察中,还多次救过我的命。有一次,我被一群马蜂追逐,无处躲藏,强巴挥舞树枝拼命抽打,将蜂群引开,我才得以顺利脱险,但他却被马蜂蜇了十几个包。就在刚才,他还把我从白脸公驴的蹄下解救出来,而他自己却被驴蹄蹭伤了腿。我决不能为了自己活命,屈服于豺,出卖自己的朋友。
  呦呦呜呜——豺群一个劲儿地朝我叫看,好像在催促我离开。
  “你快走吧,我要跟它们结算三年前的血债,跟你没关系。”强巴将那根绊马索结成一个活套,咬着牙说,“你不用为我担心,我要勒断这些恶豺的脖子!”说着,他就准备用那个活套去套离他最近的歪嘴巴母豺。
  我知道,强巴是条硬汉子,不愿意连累我。
  “强巴,你是我请来的向导,你要听我的。”我一把夺过强巴手中的绊马索,扔在地上,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对他说,“来,趴下,跟着我做。”
  我趴在地上,手脚伸开,将身体摆成一个“大”字,扭着脖颈,露出最易受伤害的颈侧动脉血管。
  “你这是在干什么呀?是让这些恶豺更方便地咬死我们,还是向这些恶豺下跪求饶?”强巴满脸诧异地问,他仍站得笔直,大有一种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气概。强巴就是这样的人,宁愿死,也不做软骨头。
  “强巴,就算我求你了,快趴下来。我以后再跟你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抱住他的脚用力一拖,把他拽倒在我身边。
  想起了刀疤豺母在铁索桥上乞求我的情景,我才决定采用同样的方法渡过难关。我知道,身体平趴在地上,在豺的世界里,表示屈服和放弃抵抗;朝对方暴露出最易受伤害的颈侧,其实是要平息对方的怒火,使对方不触犯豺族的重要禁忌——攻击诚心诚意的求和者。
  在铁索桥上,刀疤豺母用这种姿势让我产生了恻隐之心;我希望现在这个姿势也能使刀疤豺母大发慈悲。
  刀疤豺母望着趴在地上的我和强巴,若有所思地垂下脑袋。
  哦——哦——歪嘴巴母豺和另外几只母豺恶狠狠地咆哮起来。我猜想,它们应该是被强巴掳走的八只幼豺的母亲。对它们来说,失子之痛难以磨灭,劫子之仇是一定要报的。它们不满刀疤豺母的犹豫,催促刀疤豺母对我们,不,准确地说是对强巴,实施报复行动。
  其他豺也跟着这几只失子的母豺咆哮起来,真是群情激昂,同仇敌忾啊。
  刀疤豺母虽然是这群豺的首领,恐怕也不能完全不理会众豺的意愿。我担心刀疤豺母会顶不住这种压力,向豺群发出攻击我们的指令。果然,刀巴豺母眼角上挑,鲜红的舌头来回磨着白森森的豺牙,似乎产生了扑咬之意。我赶紧学着豺的样子,将嘴巴往上翘,吊着嗓子说:“你千万别干蠢事,今天你要是伤害了强巴,我发誓,明天我就会带着狩猎队来,把你们统统消灭。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你若肯放我们一马,我保证,一定设法把你们丢失的八只幼豺还给你们……”
  刀疤豺母肯定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它似乎从我真诚的表情和严肃的语调中领会到了某种东西。于是,它上挑的眼角又平放下来,嘴巴重新闭拢。
  歪嘴巴母豺狂啸一声,不顾一切地蹿上来。刀疤豺母纵身一跃,扑了过去,一头撞在歪嘴巴母豺的腰上,把歪嘴巴母豺撞到一边。
  呦——刀疤豺母冲着在地上翻滚的歪嘴巴母豺吼了一嗓子,那是严正的警告:“没有我的同意,谁也不准胡来,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歪嘴巴母豺爬起来,抖抖身上的草屑、泥沙,呦呦地叫唤起来。我虽然听不懂豺的语言,但从歪嘴巴母豺愤怒的表情和委屈的声调中不难猜测,它是在向众豺倾诉自己的失子之痛,控诉刀疤豺母袒护仇敌。
  好几只豺朝刀疤豺母投去不满和疑惑的目光。有两只母豺噼噼啪啪地甩打自己的尾巴,以发泄心中的怨气;有两只公豺不怀好意地绕到刀疤豺母背后,摆开扑咬的架势。
  也许是报仇心切,也许是觉得自己得到了众豺的支持,歪嘴巴母豺再一次像疾风似的蹿上来,张嘴去咬强巴的后脖颈。刀疤豺母怒啸一声,迎面拦截,举起一只爪子朝歪嘴巴母豺的脸上撕抓,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将歪嘴巴母豺的右耳咬了下来。
  歪嘴巴母豺惨叫一声,落荒奔逃。
  刀疤豺母威风凛凛地仰天长啸,那只咬掉的耳朵还在它的犬齿间弹跳,给它的嘴上涂抹了一层殷红的血。
  众豺都被震住了。那两只心怀不满的母豺识相地停止甩打尾巴,那两只不怀好意的公豺也知趣地收敛起扑咬的架势。
  也许,在桀骜不驯、野性十足的豺的世界里,只有采用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才能保持首领的权威。
  刀疤豺母重新面对我和强巴,静静地站着。它的眼神中没有敌意,也没有仇恨,只有深深的无奈和无尽的悲苦。终于,它叹息般地轻啸一声,扭头朝坡顶走去。
  豺群也乖乖地跟着它撤离了。
  我目送豺群远去。暮色苍茫,刀疤豺母脊梁弯塌,脑袋低垂,尾巴拖地,行走缓慢,一副身心交瘁的模样。


【9  茫茫雪山,漫漫旅途,偌大的地球,竟容不下一窝金背豺】

  当天晚上,我们回到营地,洗了澡,换了衣服。强巴开始喝闷酒。他将一瓶习水大曲全灌进了肚里,喝得酩酊大醉,胡说醉话,一会儿说要去金沙江淘金,赚了钱买一百只凶猛的藏獒,专门训练它们对付恶豺,要把天底下所有的恶豺一只不剩地统统消灭;一会儿又说要去买一架机关枪,嘟嘟嘟嘟地横扫豺群,把它们全部射倒……
  第二天中午,强巴从醉梦中醒来,闷着头抽了一袋烟,然后,扛起那只装着八只幼豺的柳条筐,朝山里走去。我问他到哪里去,去干什么,他也不搭理我,只顾往前走。
  来到那棵歪脖子树下,强巴放下柳条筐,朝那条悬吊在树枝上的豺尾瞄了一眼,便抽出腰刀,一刀砍断了绳索。象征着复仇的豺尾掉了下来。然后,他又打开柳条筐,将八只幼豺放了出来。
  获得自由的幼豺们呦呦咿咿地叫着,在树下奔跑嬉闹。
  强巴拉着我,往山顶一片杂树丛中跑去。
  我们刚躲进杂树丛,便听到山沟中传来豺嘻杂的喧嚣声。我用望远镜一看,嚯,原来是那群金背豺聚集在歪脖子树下。八只母豺将失散多日的小宝贝搂进怀里,一遍又一遍地深情舔吻。幼豺们在母豺的膝下钻进钻出,撒欢撒娇,一幅母子团聚的动人画面。
  我慢慢移动望远镜,寻找刀疤豺母。哦,它正蹲在一块圆形石头的旁边,守着一只幼豺。那只幼豺并没有因为回到豺群而高兴,而是蜷着身体躲在一边,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刀疤豺母伸出舌头去舔它,它竟然扭头躲开了。刀疤豺母伤感地抬起头,望着天空出神。
  就在这时,山岬传来一声豺啸,只见一团金色的影子飞似的从山沟蹿出来,转眼间奔到了歪脖子树下。我仔细一看,哦,是昨日被刀疤豺母咬掉右耳的歪嘴巴母豺。歪嘴巴母豺在树下焦急地东张西望。刀疤豺母看到歪嘴巴母豺后,眉眼宽慰地舒展开,呦呦地叫了两声,退到一边。歪嘴巴母豺急忙蹿到圆形石头旁,见到那只蜷缩在落叶里的幼豺,激动得连声音都变了。歪嘴巴母豺把那只幼豺严严实实地罩在自己身下,又舔又亲,吐出一些糊状物,嘴对嘴地给幼豺喂食。那只幼豺也变得活泼起来,在歪嘴巴母豺的腿上亲昵地磨蹭。
  过了一会儿,歪嘴巴母豺平静下来,带着那只幼豺,来到刀疤豺母面前,用一种羞愧的表情,替刀疤豺母整理背毛,好像在为自己昨日的唐突与冒犯请罪。刀疤豺母则小心地舔了舔歪嘴巴母豺缺损的右耳,好像在为自己昨日过于严厉的惩罚表示歉意。
  另外几只母豺也都来到刀疤豺母的身边,有的舔吻它的脖子,有的梳理它足踵间的丛毛,有的依偎在它身上,看得出来,它们都很敬重刀疤豺母。
  豺群走了。当其他豺簇拥着八只幼豺,快要拐出山沟时,刀疤豺母站在歪脖子树下,朝着山顶的杂树丛长啸了三声后,才撒腿奔跑,追赶它的豺群。我想,它一定是在用豺的特殊方式向我们致谢。
  就在这时,强巴突然掏出插在腰带上的牛角号,呜呜地吹了起来,腮帮鼓得像只皮球。随着牛角号低沉声音的响起,从我们身后约百米远的一道石坎里,忽然冒出一排人头来,有的戴着毡帽,有的扎着头巾,有的缠着兽皮,—看就知道是在山林里摸爬滚打的猎手。强巴刷地举起了猎枪,像发出了某种事先约定的指令,接着,那排猎手齐刷刷地举起了长筒猎枪。
  我大吃一惊,原来强巴背着我暗中组织了卡扎寨的猎手,埋伏在那道石坎里。他们一个个手持猎枪,想利用豺群解救八只幼豺之际,将这群金背豺一网打尽!这手段太卑鄙、太阴险了!我不敢冒充英雄,用胸膛堵住那排黑洞洞的枪口。为保护金背豺用自己的身体去堵枪口,算不上明智之举。我只能有气无力地喊出一个字:“不——”
  但没人听我的,强巴甚至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便扣动了扳机。砰!清脆的枪声在我耳边响起。紧接着,一阵震耳欲聋的枪声在山谷里回荡开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完了,我想,这群金背豺完蛋了。豺群还没有拐出山沟,还在猎手们长筒猎枪的射击范围之内。二三十支猎枪齐射,就像镰刀割麦穗那样,豺群起码死伤90%以上。
  我站起来,朝豺群望去。豺群没有像麦穗那样纷纷倒下,而是仍好端端地站在那儿,瞪着惊诧的眼睛,扭头朝身后张望。我当然不相信金背豺有刀枪不入的本领,我也不相信那帮闯荡山林的猎手突然间都变成了近视眼或斜视眼。我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如坠云里雾里。这时,刀疤豺母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那是奔逃藏匿的命令。顿时,公豺和母豺分成若干个小群体,簇拥着自家的宝贝幼豺,四下逃窜。砰!砰砰!站在我身边的强巴又扣动了扳机,石坎里的猎手们也跟着打出了第二排霰弹。我这才看清,猎手们的枪口都指向天空,霰弹打在树梢上,叶子纷纷扬扬地飘落,就像下了一场翠绿的叶子雨。
  “你这是干什么呀?”我迷惑不解地问强巴。
  “我要用枪声告诉这些豺,我们不欢迎它们,我们讨厌它们,希望它们从尕玛尔草原搬走,从这块土地上消失!”,强巴脖子上青筋暴突,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
  “这群豺帮了我们大忙,要不是刀疤豺母出手相救,我俩早就被驴蹄踩得粉身碎骨了,你却……”我伤心得说不下去了。
  “要不是看在这点儿情分上,我早就送它们去阎王爷那儿报到了!”强巴说,“它们救过我一次,我也饶了它们一命,谁也不欠谁了。豺是恶兽,是灾星,是魔鬼,必须把它们撵走。”
  我懂了,虽然刀疤豺母阻止了狂怒的野驴扑咬强巴,可那并没有使强巴消除对豺的偏见。强巴是条血性汉子,信奉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处世原则。这群金背豺救过强巴,他记住了这份情义,所以抬高枪口,朝天开枪,放这群金背豺一条生路。但在强巴心里,金背豺曾虐杀他的爱犬的仇恨,并未泯灭,牧民对豺的成见也没有消除。
  在这里,传统势力非常顽固,惯性思维十分强大。
  不一会儿,金背豺逃得无影无踪了,可强巴和那帮猎手仍砰砰地朝天开枪。那是在用武力威胁、恫吓豺群,传达人类对豺不友好的态度。
  “要是这群金背豺拒绝迁徙他乡,继续留在尕玛尔草原,你们要怎么样呢?”我忧心忡忡地问。
  “我已经不欠它们的了。我们是先礼后兵。”强巴遥望着高黎贡山的白皑皑的雪峰,一字一顿地说,“要是它们还赖在这儿不走,为了草原的和平与安宁,我们将组织狩猎队,无情地消灭这些恶豺!”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为这群金背豺未来的命运担忧,真不知道如何才能消弭当地牧民与金背豺之间的仇恨。
  “它们毕竟帮过我们,尤其是刀疤豺母,表现得还不算太坏。”强巴大概瞧出了我的心思,俯在我耳畔轻声说道,“我也不愿意用猎枪瞄准刀疤豺母的胸膛。可只要有恶豺在尕玛尔草原,牛羊就会遭殃,牧民就过不上太平日子。即使天神下凡,也洗刷不了恶豺的坏名声。我们牧民和豺是水火不容的。”
  我低头不语,只能用沉默来表示抗议。
  “你不用太为它们担心。”强巴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这些豺的脑袋瓜机灵得很,它们会揣摩人的心思,知道我们朝天放枪的用意,也许今天晚上就会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了。”
  但愿如此,这也许是避免当地牧民与金背豺发生流血冲突的最好办法了。
  那天晚上,我借宿在强巴家的毡房里。躺在暖融融的氆氇床垫上,我格外清醒,为人类强加在金背豺身上的坏名声深感不平,为当地牧民对豺的误解和偏见深感遗憾,为金背豺今后的命运深感忧虑。就这样,我胡思乱想,辗转难眠。凌晨两点时,鸡叫了头一遍,睡意才袭来。我迷迷糊糊地刚要睡着,突然,寨子里的狗像过狂欢节一样集体吠叫起来,我的睡意像露水似的蒸发了。过了一会儿,黑夜里亮起了松脂火把,外面响起了人的脚步声和呐喊声。我听见有人在毡房外大声喊道:“快来看哟,恶豺搬家喽!”我急忙从床垫上爬起来,掀开厚厚的牦牛皮门帘,冲出门去。
  月亮像个大银盘,高高地悬挂在墨蓝的天空上,将大地照得如同白昼。寨子正对面就是高黎贡山的日曲卡雪峰,—片薄云像银腰带似的,缠扎在山腰上。峰顶终年不化的积雪在月色中银光四射,闪耀着璀璨的光华。全寨的男女老少都出来了,朝日曲卡雪峰的方向翘首张望。在一条通往雪山垭口的山脊线上,几十个黑影正在缓慢移动。在白雪的映衬和月光的照耀下,虽然隔着宽阔的山谷,那黑色的剪影依旧清晰可见:尖尖的嘴巴,蓬松的尾巴,粗短的四肢,三角形耳廓,尤其是背部那条厚密的毛带,泛着碎金似的光亮,一看就知道是一群金背豺在行进。
  “恶豺搬家喽!牛羊平安喽!”
  人在欢呼,狗在汪汪地叫,寨子里热闹得就像在开庆祝会。
  白雪覆盖的山脊线上,正在缓慢移动的剪影突然停了下来。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只豺扭转脑袋,伸直脖子,朝着山脚下那片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草原长啸起来。虽然看不清那只豺的模样,但我可以肯定,那是刀疤豺母。随着刀疤豺母做出啸叫的姿势,所有的豺也都摆出引颈高叫的姿势。
  呦哦——呦——哦——呦呦——哦哦——
  雪山垭口吹来的寒风,将豺的叫声传得很远。
  豺的嗓音本来就刺耳,叫声更是难听,就像群鬼在哭泣,有说不出的悲凉、凄惨、哀戚。
  刀疤豺母和它的臣民们世世代代居住在尕玛尔草原。这块土地滋养了它们,记录了它们的快乐与烦恼。豺是一种有领地意识的动物,同其他依附在大地上的生命一样,难合热土,眷恋故乡。如今,在人类的威逼下,它们被迫离开这块土地,其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茫茫雪山,漫漫旅途,偌大的地球,竟容不下一窝金背豺!它们哭泣,它们哀叹,它们有理由向人类怒吼,有理由向苍天发出严厉的责问。
  在豺群的啸叫声中,我分辨出一个苍老的声音,特别哀婉、凄惨,我确信那是刀疤豺母的叫声。这个不太和谐的苍老声音,像是在乞求人类的饶恕和原谅,像是在呼唤人类的理解和宽容。刀疤豺母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母豺,它宽厚仁慈,与人为善。在翻越雪山垭口的最后时刻,它仍抱着一丝希望,希望人类能丢掉对豺的成见,改变主意,同意它和它的臣民们继续留在这里生活。
  谁愿意流落异乡为异客呢?
  卡扎寨牧民从自家的毡房里取来了猎枪、铜鼓、响弩和牛角号,有的朝天放枪,有的擂响铜鼓,有的发射响弩,有的吹奏牛角号。牛厩里的牦牛哞哞直吼,羊圈里的山羊咩咩叫唤,马扬鬃嘶鸣,狗狂吠咆哮,整个寨子喧嚣得快要沸腾了。
  我知道,这绝非友好的欢送,而是声势浩大的驱赶,是毫不留情的驱逐,含有用武力押解出境的意味。
  我的视线一直在刀疤豺母身上。刀疤豺母好像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那剪影一下子缩小了许多。不难猜想,它泄气了,绝望了,也许难过得趴到了地上。过了几分钟,剪影又慢慢升起,朝雪山垭口走去。
  豺群跟随着刀疤豺母向雪山垭口移动。
  茫茫的雪坡上,几十个黑影在缓缓移动。高原缺氧,积雪深厚,它们步履沉重缓慢,远远望去,就像蜗牛在爬。枪声、鼓声、弩箭声、牛角号声和狗吠声持续不断地响着,催促它们快走。人类无情地粉碎了它们的最后一丝希望。
  半个小时后,豺群消失在风雪弥漫的雪山垭口。

  日曲卡雪峰北边的这道垭口,是出入尕玛尔草原的门户。对豺群来说,走出雪山垭口,等于被扫地出门。那里终年积雪,—年四季中,秋、冬、春三季大雪纷飞,两边陡峭的山峰上经常发生雪崩,肆虐的暴风雪像把加密的巨锁,牢牢锁住了这道门户,连最耐寒的雪豹都无法穿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有夏末才能通行。毫不夸张地说,垭口难行,难于上青天。豺群这一去,怕是永远也回不来了。
  村民们欣喜若狂,放起鞭炮,抬出酒坛,饮酒作乐,举杯相庆。
  我知道,物种的多样性对于保持生态平衡十分重要。大自然存在着一条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地打破,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我心里沉甸甸的,躲进毡房,暗暗叹气。
  强巴端着满满一碗青稞酒,冲进毡房,喜气洋洋地冲着我嚷道:“没有豺狼的日子,就是牧民的盛大节日。来,为恶豺永远从尕玛尔草原消失,干了这一杯!”
  我摇摇头,没去接他的酒碗:“你别高兴得太早了。我问你,藏语里的‘尕玛尔草原’,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有豺狗出没的草原。”强巴答道。
  “这就对了!”我说,“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人类、金背豺和其他动物共同生活的地方,你们现在赶走了金背豺,打破了生态平衡,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乱子呢!”
  “你别老摆出一副动物学家的嘴脸教训人、吓唬人!”强巴不悦地说,“没了豺狗,只会是草更绿、羊更肥、牛更壮、牧民更富裕。这喜庆的酒你不肯喝就算了,你跟我们牧民不是一条心。”
  说着,强巴就将碗里的酒泼在地上,气鼓鼓地跑了出去。
  无论是藏族人还是汉族人,牧民的性格都是憨厚耿直,说话直来直去。我对强巴唐突的举动毫不介意,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金背豺搬迁后,这里万象更新,更绿、羊更肥、牛更壮、牧民更富裕,我心甘情愿受他的责骂。
  唉,只怕适得其反啊!

 

【10  金背豺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

  金背豺搬迁后的一段时间里,尕玛尔草原果然如强巴所说的那样,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金背豺离开后,草原上除了鹞鹰,就没有其他食肉兽了,而鹞鹰也只是偶尔捕食刚出生的羊羔,不会猎杀牦牛和成年羊;羊群不再需要牧羊人照看,牧羊犬都下岗待业了;牦牛自由自在地溜达着,不用担心会遭遇不测。天敌逃遁,危机解除,生存压力消失了,羊肥得都能从身上掐出油来,牦牛也壮得油光水滑,皮囊被绷得紧紧的。卡扎寨一位汉族牧民家的母羊产下了一对双胞胎,成为尕玛尔草原破天荒的大喜事,全寨男女老少都上门去祝贺;另一位名叫亚钟的藏族牧民养的一头牦牛,体重超过800千克,被评为卡扎寨的牦牛冠军。
  最令卡扎寨牧民欢心鼓舞的还是红毛雪兔数量的日益增多。金背豺在这儿时,牧民带着训练有素的猎狗到草原狩猎,辛苦大半天,都逮不到一只红毛雪兔。金背豺搬迁后,仅仅过了三个多月,过去难得一见的红毛雪兔随即成了尕玛尔草原一道亮丽的风景。牧民们清晨来到草原,扯一把草,绾成一个草帽,戴在头上,稍事伪装,不到几分钟,便能看到碧绿的草丛中,一只只红色的身影精灵般地跳动着。即使枪法生疏的猎手,也能捕获到一两只红毛雪兔。红毛雪兔的肉虽不及牛肉、羊肉鲜美,但红毛雪兔毕竟属于野物,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不仅兔肉可以食用,兔皮也能在晾干后,拿到集市上去卖,虽不如水獭、冬狐、金猫等皮子贵重,但换点油盐酱醋还是绰绰有余的。
  卡扎寨好几户牧民将羊群交给牧羊犬管理,自己则腾出时间和精力,专门捕猎红毛雪兔,将其当作一项贴补家用的副业。
  强巴不无讽刺地对我说:“你说恶豺走了会破坏生态平衡,可事实上我们牧民的日子越过越滋润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确实无话可说,但愿我的预言永远不会变成现实。
  然而,科学终归是科学,科学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该发生的事情迟早会发生的。
  四个多月后,红毛雪兔的数量迅速增长。过去,在红毛雪兔活动最频繁的清晨,人们要用草编帽,伪装起来,蹲在草丛里,静静等待,过了好久,才能看到红毛雪兔的身影;如今,人们不必伪装,边走边唱,就算是深度近视,也能立刻发现红毛雪兔在绿草丛中晃动。过去,猎人牵着猎狗在草原奔波半天,只能靠运气捕捉红毛雪兔;如今,猎人无需亲自出马,只要将猎狗放进草原,一两个小时后,猎狗就会叼回一只半死咒不活的红毛雪兔。某日早晨,几个村民到尕玛尔草原寻找走散的牦牛,毫无目标地朝一片灌木丛乱放了一排枪,结果,竟然有两只红毛雪兔撞在了枪口上。即使是到草原玩耍的少年,也能用弩箭射倒几只红毛雪兔。
  面对红毛雪兔迅猛发展的势头,刚开始,人们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灾难的预兆。恰恰相反,许多人还认为这是天大的好事,因为大家可以靠红毛雪兔发财致富了。但我建议在红毛雪兔还没泛滥成灾时,尽早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红毛雪兔数量的急剧膨胀。强巴瞪大眼睛,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说:“你是怕钱多了会咬手吗?你是存心不想让我们牧民过上富裕的好日子吗?红毛雪兔多了,是大好事嘛!我们可以组织专业狩猎队,捕猎红毛雪兔,然后办一家肉食加工厂,把新鲜的兔肉腌制成腊肉,运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去出售。我们还可以办一个皮毛加工厂,将兔皮进行精加工,制成具有高附加值的裘皮时装,然后与外贸公司联系,出到国外去,赚大把大把的外汇。总之,红毛雪兔多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我耐心地说:“任何事情都得有个限度。一般来说,红毛雪兔数量多一些,是好事,能给卡扎寨牧民带来额外收入,但也不是越多越好。超出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我好歹是个动物学家,专门干这一行的,这方面的书读了近20年,你应当相信我的话,我不会平白无故地害你们。”
  “红毛雪兔的皮可以剥下来卖钱,兔肉可以食用,兔骨碾成骨粉可以做饲料,你说,这红毛雪兔多了有什么不好?”
  “红毛雪兔属于啮齿类动物,繁殖率极高,一年能生三胎,每胎可产6~12只幼兔。幼兔长到半年后,又可交配繁殖。从理论上说,—对成年红毛雪兔两年内可繁殖到一万多只。凡是啮齿类动物一生都在不断地长牙,它们靠啃咬草根、树皮来磨短两颗门齿,这就对植被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要是对红毛雪兔的繁殖不加限制,任其发展,尕玛尔草原迟早有一天会被糟蹋光的。还有,如果大量红毛雪兔暴尸野外的话,很有可能会发生可怕的瘟疫……”
  “行了,你不用说这些话来吓唬我!”强巴不满地打断我的话,“我们卡扎寨牧民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从来没听说过尕玛尔草原会被一群兔子吃光。嘻嘻,你的牛皮也吹得太大了。你说你读过20年书,哦,你总该知道这两句古诗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尕玛尔草原的草从来没有枯竭的时侯,再多的牛群和羊群也养得活。好几次,眼瞅着冬季的大火把草原烧干净了,谁知一场春雨,草原一夜之间又变成了一片葱绿。尕玛尔草原是天神赐给我们牧民的聚宝盆,没有谁能够糟蹋它、破坏它,更不用说小小的红毛雪兔了。”
  唉,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我无能为力了。
  又过了两个多月,红毛雪兔的数量成倍地增长,很快发展到令村民担忧的程度。
  我见过尕玛尔草原冬天的景色:牧草一片金黄,在一望无际的草海里,镶嵌着一株株苍绿的云杉树,点缀着一片片洁白的薄雪,间或有星星点点艳红的狼毒花,色彩绚丽,美不胜收。可眼下的尕玛尔草原,金黄的牧草被无数的兔子连根啃断,变成了一片枯黄;云杉树的树皮也被兔子啃剥干净,使云杉树难看得就像下肢溃烂的麻风病人。此时正值冬季,牧草进入蛰伏期,停止了生长。红毛雪兔形成了庞大的食草军团,不停地吃呀吃。冬季才过了一半,它们就已经把大半个草原像剃光头一样吃得光秃秃的,草原像患了牛皮癣(xuan),露出一大片一大片的泥土。每当黄昏时分,成千上万只饥饿的红毛雪兔从地缝、洞穴中涌出来,蚕食牧草,整个草原布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恐怖。灾难已露端倪,再这样发展下去,过完这个冬天,尕玛尔草原就有可能变成一片不毛之地。
  卡扎寨的人们要求组织狩猎队,准备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捕猎红毛雪兔的群众运动。冬天是农闲季节,青壮年劳力赋闲在家,打猎是最好的消遣。捕获那些红毛雪兔,既保护了草原的牧草资源,又是一项有利可图的副业,何乐而不为呢?寨里的狗全体出动了,大呼小叫地跟着主人,到草原捕猎红毛雪兔。
  狩猎队早出巴晚归,有时天晚了,干脆就烧堆篝火住在草原上;狗也挺卖力,见到红毛雪兔的影子就穷追不舍,累得口吐白沫也在所不惜。凶猛的狗吠声和刺耳的枪声从早晨响到晚上,整个草原像个血腥味儿甚浓的巨大屠宰场。
  强巴亲自出马,担任狩猎队队长。这家伙剽悍英武,有百步穿杨的功夫,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神枪手,在狩猎这方面也很有谋略。他将狩猎队分为四个小组,分别从东西西北四个方向进行地毯式伸缩,全方位围剿。然而,战绩并不理想。狩猎队辛苦一天,只捕捉到几十只红毛雪兔。
  尕玛尔草原在白垩纪时代是一片汪洋大海,新生代时由于欧亚大陆板块碰撞挤压,发生地壳运动,尕玛尔冒出海平面,变成了一块平坦而又丰腴的草原。因为尕玛尔是海洋升高后形成的陆地,所以尕玛尔草原的地表具有很明显的海洋地质特征。在尕玛尔草原,随处可见大片大片的珊瑚礁,有的隆出地面一二十米;有的陷落土层几十米深;有的风化变形,如断壁残垣;有的还保留着旧时模样,如蜂巢,如蚁穴。珊瑚礁是由珊瑚、虫的尸骸堆积而成,其形状怪异,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气孔、洞穴,孔连孔、洞通洞、穴套穴,窟窿穿窟窿。
  红毛雪兔是一种穴兔。所谓穴兔,是指那种自己不挖洞,而居住在天然的地缝和洞穴里,习惯在地底下生活的兔子。尕玛尔草原具有特殊的地质结构,那些布满洞窟的珊瑚礁,是红毛雪兔理想的栖身之地。红毛雪兔的听觉和嗅觉都十分灵敏,—听到猎狗的吠叫,一闻到猎枪的硝烟味,它们就立刻顺着洞穴的窟窿,从地面钻进地下。猎人和猎狗无法跟着它们钻进狭窄的洞穴,而身体娇小的土狗,虽然能勉强挤进窟窿里,但缺乏在黑暗的地下追捕的胆量与勇气,往往是钻进洞窟,追不了几米深,便抽身退了出来,蹲在洞口悻悻地吠叫。有一只身材细长、胆量出众、名叫阿龙的猎狗,在追逐一只红毛雪兔时,不顾一切地跟着逃犯钻入地下,结果在迷宫似的洞穴中迷了路,怎么也回不到地面上来了。它的主人把耳朵贴在地面的洞穴口,能隐隐听到爱犬那如泣如诉的吠叫。两天后,地下的狗吠声才逐渐衰竭……
  这里理应是猎狗驰骋的战场,却成了活埋猎狗的坟场。
  其他的狗目睹阿龙被活埋的惨状,更不敢追进洞穴里去了。
  狡黠的红毛雪兔把远古珊瑚礁形成的地下迷宫当作避风港和防空洞,开展神出鬼没的游击战,同猎人和猎狗进行巧妙的周旋。
  “我就不信这个邪!我到附近的村寨找人来帮忙,多借些猎狗,看这些该死的红毛雪兔还能猖狂多久!”强巴用拳头擂着桌子说。
  当天夜里,强巴就骑了一匹骏马,到附近几个村寨联络。两天后,几个狩猎队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村子,还牵来许多猎狗,准备再次对红毛雪兔进行围剿。尕玛尔草原到处都是猎人和猎狗,可谓声势雄壮、气魄宏伟。
  但战绩仍谈不上辉煌,每天最多只能捕猎到百十只红毛雪兔。
  猎人太多,而且来自不同的村寨,强巴很难协调指挥,古老的牛角号也难以保持联络畅通,因此发生混乱在所难免。比如,卡扎寨的一位牧民开枪误伤了纳珐寨的一位猎手的腿,松甸村的一位猎人将躲在草丛里想守株待兔的庆迪寨牧民的胳膊打断了。各个村寨的猎狗更是难以调教,公狗打架斗殴,母狗争风吃醋,闹得乌烟瘴气。
  大规模围剿仅持续了一个星期,“各路诸侯”便不不草草收兵。
  整整一个冬季,狩猎队天天出征,虽然战绩不尽如人意,但累积起来数量也不算少了,大约有七八千只。可红毛雪兔的总体数量并未明显减少,金黄的牧草仍像理发似的被一片片剃掉;日落时分,成千上万只红毛雪兔形成的庞大军团,依然像红潮似的在草原上涌动。
  卡扎寨坐落在日曲卡雪峰脚下,过去从未发现过红毛雪兔的活动踪迹。可冬末这几日,也不知是因为觅食的压力,还是基于扩大生存地盘的打算,红毛雪兔渐渐向卡扎寨靠拢。寨子四周的树林里,许多大树的树皮都被兔牙啃得一片斑驳了。
  “这是怎么回事?”强巴望着打谷场上被打死的红毛雪兔,迷惑不解地搔着头皮问我,“它们怎么会越杀越多呢?”
  我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两句古诗用到红毛雪兔身上倒是挺恰当的。”
  “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我都快愁死了。”强巴不满地说。
  “我没跟你开玩笑。”我说,“红毛雪兔之所以越杀越多,道理很简单。一红毛雪兔倒下去了,千万只红毛雪兔站起来了。”
  “这话怎么讲?”
  “你们狩猎队虽然捕杀了不少红毛雪兔,但并未破坏红毛雪兔的繁殖机制。它们的繁殖速度远远超过你们的捕杀速度,当然只能是越杀越多喽!”我认真地说。


【11  红毛雪兔泛滥成灾,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槛褛的叫花婆】

  冬天过去了,阳光越来越温暖,树枝绽出新绿的嫩芽,怒江的冰层咔咔开裂,融化的冰水叮叮咚咚地唱着春天的赞歌,欢快地流向远方。到南方过冬的大雁和黑天鹅,成群结队地飞回尕玛尔草原。
  以往这个时节,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位参加时装表演的女郎,那淅淅沥沥的春雨就像为表演奏响的乐曲。第一场春雨过后,灰黄的草原冒出星星点点的嫩绿草芽;第二场春雨过后,密密的小草铺满大地,草原像穿了一件薄如蝉翼的绿纱裙;第三场春雨过后,草原像一位身穿翡翠绿紧身衣裤的美女,十分妩媚;第四场春雨过后,浓绿的青草间绽放着姹紫嫣红的野花,艳丽得像穿着盛装的贵妇人……
  可今年春天,这儿却丑陋得惨不忍睹。草芽刚刚冒出地面,便被贪婪的红毛雪兔洗劫一空。融化的雪水过后刚刚泛起的一片绿意,就被数以万计的红毛雪兔糟蹋殆尽。
  红毛雪兔啃食青草的特点与牦牛、山羊迥然不同。牦牛和山羊只吃冒出地面的草叶,不会伤害草根。草叶被啃食后,春雨一浇,暖阳一照,又会蓬勃地长起来。而红毛雪兔吃起草来像强盗掠夺一般,不仅将冒出地面的草叶啃光,还要扒开泥土,将草根咬断、嚼烂。根系遭到破坏,青草当然也就不再长出新叶了。
  四五场春雨后,明媚的阳光温柔地照耀着大地,而尕玛尔草原仍显得支离破碎、萎靡不振。东边枯黄西边绿,大片大片的黑色泥土裸露着,野花也开得有气无力。放眼望去,整个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每年秋天,卡扎寨的牧民将青稞的秸秆晾晒在木架子上,在大雪纷飞、牧草匮乏时,将其切碎了喂养牛群、羊群。春雷隆隆时,架上的饲料基本吃完了,牲畜则被赶往尕玛尔草原,改食茂盛的春草。
  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对牧民而言,尤其是这样。牛羊冬季吃的是干饲料,口感和营养都不太理想,不过是维持生命而已。春草肥,牛羊壮,冬天掉膘春天补,牧民所有的希望都在春季。春天,牛羊晒着暖暖的阳光,大口大口地啃食着口感甚佳、营养颇丰的春草,没几天,冬天熬瘦的身体就变得油光水滑,憔悴的容貌就变得青春焕发,懒懒散散的生命就变得激情澎湃了。
  可今年春天,对卡扎寨牧民来说,却成了一道鬼门关。
  尕玛尔草茸原上稀稀落落的春草,根本无法满足整个卡扎寨的牦牛、山羊的需要。牧民储存的越冬饲料早已吃光了,牛羊饿得饥肠辘辘。本应是长膘的季节,可怜的牛羊却因为吃不饱肚子而迅速消瘦下来。不少牦牛瘦得肩胛突出,许多山羊瘦得肋骨凸与显。饥饿使牛羊丧失了生命的活力。
  牧民望着骨瘦如柴的牛羊,眉头紧锁,表情凄苦,整日唉声叹气。
  虽然能捕到一些红毛雪兔,得到一些兔肉和兔皮,但比起因草原受到破坏、牛羊饲料不足而遭受的损失,这些兔肉和兔皮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人们占了小便宜,却吃了大亏呀!
  更让牧民担心的是,春季也是红毛雪兔繁殖的高峰期,它们的数量迅猛增长。红毛雪兔属于育幼期极短的哺乳兽类,也就是说,幼兔在娘胎里就长齐了一身绒毛,刚出生就能睁开眼睛,绒毛被母兔一舔干就能蹒跚奔跑,吃上十来天奶,就能长出门齿,啃食嫩草。进入春季才半个多月,新一茬的红毛雪兔就已经活跃起来,在草原上蹦跳嬉闹。放眼望去,整个草原涌动着一片让人头皮发麻的红潮。
  现在,尕玛尔草原上的牧草还不够这些红毛雪兔糟蹋的呢!
  终于发生了让牧民目瞪口呆的事。一天夜晚,饥饿的红毛雪兔袭击了村民李某搭建在寨门边的一座粮仓,将一千多斤青稞,连同那座用芦席盖起来的小粮仓,吃了个干净。紧接着,好几家坐落在寨子边缘的菜地和果园都被红毛雪兔洗劫一空了。有两只看家狗,半夜听到动静,冲进菜地,想把正在行窃的红毛雪兔缉拿归案,结果寡不敌众,其中一只黄狗被愤怒的红毛雪兔活活咬死,另一只黑狗身上的毛则被红毛雪兔啃了个干净。
  整个寨子人心惶惶,有人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们的房子恐怕也会给红毛雪兔吃掉了呀!”还有人说:“草原上的牧草被吃得精光后,这红毛雪兔就会变得像豺狼一样可怕,不仅要吃牛羊,说不定还要吃人呢!”
  强巴像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将藏袍往腰上一系,裸露着一只臂膀,高举火把,声嘶力竭地叫道:“我就不信没办法治这些红毛雪兔了!用火烧!烧死这些该死的家伙!”
  牧民们紧急动员,有的捡干牛粪,有的割芦苇,有的砍柴火,准备在尕玛尔草原实施火攻战术。火堆在四面八方点起了来。但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燎原之势。不见火势蔓延,只见浓烟滚滚,而红毛雪兔又能随时钻进地下的洞穴里躲藏。结果,折腾了数日,效果甚微,大家不得不放弃了愚蠢的火攻战术。
  “投毒!毒死这些讨厌的红毛雪兔!”强巴咬牙切齿地说。
  于是,人们又买来了五花八门的老鼠药,什么磷化锌、灭鼠灵、鼠魂散、鼠必倒……将这些药与食物搅拌在一起,投放到尕玛尔草原。为了方便红毛雪兔就近食毒送死,人们还将毒饵扔进珊瑚礁的洞穴里去。
  刚开始,投毒战术的效果还不错,仅两三天,尕玛尔草原上涌动的红潮就消退了许多。山旮旯儿、树角落、水塘边和石头底下,红毛雪兔横七竖八的尸体随处可见。牧民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凄风苦雨的脸也逐渐由阴转晴了。可谁也没有想到,投毒的战果仅仅辉煌了几天,便形势陡转,朝坏的方向发展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同类中毒身亡的惨状,很快就明白人类在有意陷害它们。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它们拒绝了牧民们投放的毒饵。红毛雪兔的嗅觉非常灵敏,以生命为代价总结出来的经验又记得非常牢固,大概它们还有一种快速传播信息的渠道,不管牧民怎么翻新花样地投放老鼠药,不管红毛雪兔饿得是饥肠辘辘还是眼睛发绿,所有的红毛雪兔步调一致地回避那些五颜六色、还有一股柠檬或巧克力香味儿的老鼠药。红毛雪兔不是笨蛋,不会前仆后继地送死。
  投毒战术流产了,而且造成了意想不到的恶果。
  实施投毒战术前,强巴曾告诫家家户户,要紧紧盯住自己的牛羊,在投毒期间别让牛羊跑到尕玛尔草原上去,以免发生误伤现象。这就像颁布了戒严令,划定了不准擅自闯入的禁区。可牛羊太多,卡扎寨的牧民又不习惯圈养牲畜,没有足够的牛厩、羊栏来安顿顿这些自由散漫惯了的牛羊,有些牛羊就趁主人一时疏忽,溜出残缺破陋的厩栏,跑到尕玛尔草原,误食了老鼠药,糊里糊涂地踏上了黄泉路。
  那些先前被老鼠药毒死的红毛雪兔,有的死在地穴里,有的死在树洞里,有的死在隐秘的旮旯儿角落。春天潮湿温暖,细菌繁殖得快,没几天,红毛雪兔的尸体便腐烂变质,方圆百里的尕玛尔草原恶臭熏天,连惯食腐尸的大嘴乌鸦也吓得搬家了。可怕的瘟疫到来了。牦牛和山羊本来就因为食物短缺而瘦弱不堪,再加上抵抗力下降,死亡的数量更是不断攀升。
  猎狗当起了搬运工,搬运红毛雪兔的尸体,但由于嘴里叼过中毒的尸体,许多猎狗也中毒身亡了。
  灾难频频,雪上加霜,几户牧民不堪忍受这种生活,动身迁移他乡了。一户汉族村民,家境本来就很贫寒,仅有四头牦牛、七只山羊,这次的瘟疫一传播,他们家的牛羊死得一头不剩,最后,他们只好到城里乞讨求生去了。在卡扎寨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外出逃荒。老人终日唉声叹气,女人终日哭哭啼啼,男人终日借酒浇愁,更有一些迷信思想严重的牧民,烧香拜佛,祈求神灵保佑。
  强巴走投无路了,不得不来找我。他满脸羞红,嗫嚅着说:“沈老师,都怪我,不懂科学,没……没想到会……会闹到这个地步……过去我不尊重您的意见,您千万别往心里去。您是动物学家,您一定要想想办法,消灭这些该死的红毛雪兔,救救我们卡扎寨!”
  强巴说这番话的时侯,眼圈红红的,似有悔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强巴心里实在太难受了。卡扎寨牧民遭受的灾难,是他引起的,他的压力很大,思想负担也很重。
  对于卡扎寨发生的灾难,我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我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因为强巴曾经没听我的劝告并嘲讽过我,我便耿耿于怀,在他遭难之际,躲在暗处看他的笑话。再说,我是个动物学家,有责任来帮助卡扎寨牧民摆脱困境。
  “办法是有的。”我说,“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只要能让尕玛尔重新绿起来,要我做什么都行。”
  “把金背豺重新请回尕玛尔草原。”我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
  “这……”强巴像患牙痛似的苦起脸来。
  我晓得他语塞的原因。豺在当地牧民心心中等同同于恶魔。大半年前,牧民好不容易才将它们赶走,现在要把它们请回来,这思想很难一下子转变过来。
  “沈老师,能不能想想其他的办法,除了豺之外,寻找红毛雪兔的另一类天敌。”强巴眼巴巴地望着我说。
  我摇了摇头。
  其实,红毛雪兔灾祸初露端倪时,我就在着手试验用生物学的方式来解决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的问题。一个物种泛滥成灾,对人类生活造成威胁,有许多解决之道,如猎杀、投毒、放避孕药等等,但其中最自然、经济、科学的方法就是培养天敌。自然界相生相克,几乎每一种动物都有天敌、克星。利用天敌、克星来抑制某种动物的数量,不仅理论上行得通,而且还有不少成功的案例。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大片果园发生虫害。那是一种专吃果树花蕾的青体蚜虫。人们施放大量农药,青体蚜虫不仅没被消灭,反而产生了抗药性,发生基因突变,身体比原先膨胀了一倍,胃口也比原先扩大了一倍,吃了果树的花蕾又吃果树的叶子,果农的损失更加惨重。后来,一位名叫约翰·布次的昆虫学家从墨西哥引进一种名叫绿眼蜂的食肉蜂。仅三个月时间,被青体蚜虫啃得光秃秃的果树又恢复了一片浓绿。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南部一种名叫豆雀的小鸟繁殖过量,庞大的鸟群遮天蔽日,糟蹋农作物,鸟粪污染城市街道。人们用猎枪射杀、撒毒饵诱杀、用超声波驱赶,都无济于事。后来当地科学家从尼泊尔引进几十对高原隼——一种专门捕捉小鸟的鹞鹰。很快,豆雀就销声匿迹了。20世纪80年代,日本冲绳岛附近的海域有一种名叫弹涂鱼的鱼类繁殖迅猛。这种鱼经济价值不高,身上附有吸盘,善于捕捉黄花鱼、带鱼、马哈鱼等维持当地渔民生活的鱼种;同时,它们还会成群结队地粘附在渔船上,影响渔民正常作业。当地渔民先是大肆捕捞,希望能把弹涂鱼的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但这种仅十厘米长的弹涂鱼繁殖速度极快,从们的努力毫无效果。渔民又雇了十多名潜水员,带着声光武器潜入海底,用刺眼的光束、刺耳的声波及电击枪将弹涂鱼群驱散,结果仍不尽如人意。后来,科学家从北海道海洋生物馆运来了数十条名叫狼牙鳝的鳗鱼。狼牙鳝喜食弹涂鱼,游弋迅速,食量又大,很快就把麇集在一起的弹涂鱼群驱散了……

  我借鉴这些国外的成功经验,尝试着用生物学的方式来遏制红毛雪兔数量的恶性膨胀。我查阅了资料,挑选紫貂、锦蛇和白尾鹞作为实验品种。紫貂身体细长,动作敏捷,善于在狭小的洞穴、窟窿里穿行,只要发现穴兔的踪影,便会钻头觅缝地去寻找捕捉。锦蛇擅长在地底下活动,只要红毛雪兔能去的地方,锦蛇也一定能去。通过解剖发现,锦蛇特别爱吃还裹在胞衣里的刚刚出生的幼兔,就像人类吃汤包一样,一口一只,一顿要吃掉一窝,它算是红毛雪兔名副其实的天敌。白尾鹞是一种体形较大的老鹰,视力极佳,能从千米高空发现躲藏在草丛中的兔子,然后它会像枯叶飘落一样无声地从高空俯冲下来,用尖利的鹰爪一把攫住兔背,将兔子擒上天空。许多地方都把白尾鹞训练成猎鹰,专门捕捉野兔。
  我用自己的科研基金购得三对紫貂、十几条锦蛇和七只白尾鹞,将这些动物千里迢迢地运到尕玛尔草原。让我伤心的是,从东北大兴安岭运来的紫貂水土不服,不停地上吐下泻,没几天就魂归西天了;从湖北神农架运来的锦蛇不习惯日曲卡雪峰一带较为寒冷的气候,发生了高原反应,终日盘着身体缩在岩石底下,无精打采的;从新疆博斯腾湖引进的白尾鹞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突然改变了饮食习惯,对满地乱蹿的红毛雪兔没有任何兴趣,倒是家养的茶花鸡引起了它们的注意。
  我并非对金背豺有什么特殊感情,但要救尔玛尔草原确实需要金背豺啊!
  “你能保证,只要把金背豺请回来,就一定能让红毛雪兔变少,让尕玛尔草原变绿?”强巴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间我。
  “我不敢说绝对行,但有90%以上的可能。”我说。
  “这么多的猎人和猎狗,拉网似的围剿、投毒、放火,都没法对付这些该死的红毛雪兔,就那么几十只豺,就能将红毛雪兔镇住?”强巴用怀疑的口吻追问我。
  对于这个问题我进行过调查,做过一个实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金背豺虽数量不多,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能有效地遏制红毛雪兔的过量繁殖。我到县档案局查阅了地方志,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因红毛雪兔数量激增而引发草原荒芜的情况。这就证明,金背豺确实起到了保护尕玛尔草原的作用。我逮了八对红毛雪兔,带回昆明,将其养在实验室的铁丝笼内。铁丝笼里面模拟尕玛尔草原的生态环境:地底下用珊瑚礁布置了一座曲径通幽的地下迷宫,地面上种植茂盛的牧草。通过观察发现,这些红毛雪兔吃得好、睡得好、性情活跃、交配频繁,母兔很容易怀孕,接着如期分娩,幼兔存活率达到100%。我又进行了第二项实验:从圆通山动物园借一对金背豺,养在与兔笼毗邻的兽笼内,中间隔着一道铁栅栏。金背豺通过栅栏一看见红毛雪兔,眼睛就像电灯泡似的放射绿光。它们扑在铁栅栏上,发出威胁的叫声。说也奇怪,自从金背豺出现,红毛雪兔就像遭了灭顶之灾,发呆、发痴、发瘟、发傻、发戆、发憨、发愣,活动量明显减少了。它们白天蜷缩在洞穴深处,夜深人静时才敢偷偷摸摸地跑出来找食吃。它们一面吃草一面竖起两只大耳朵谛听四周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便撒腿逃进洞穴去。它们食量锐减,身体迅速消瘦,有几只母兔似乎得了忧郁症、遗忘症,耷拉着脑袋,忘记给刚出生不久的宝贝喂奶,结果不少幼兔饿死。到了发情期,兔笼里像落了一层霜,没有喧嚣,没有激情,氛围冷到了冰点,结果仅有三对雪兔交配,仅有两只母兔怀孕、繁殖。那次实验有力地证明,金背豺确实是红毛雪兔的克星,是维护尕玛尔草原生态平衡的忠诚卫土。
  我将实验的过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强巴。强巴是个聪明人,听完后,叹了口气说:“我承认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好吧,就听你的,把金背豺请回来。不过该怎么对乡亲们解释呢?”
  这确实是个难题,寨子里无论是藏族人还是汉族人都对金背豺抱有成见,将豺视为十恶不赦的害兽。赶走金背豺时,大家敲铜鼓、放鞭炮、吹牛角号,高兴得就像过节。现在要去把金背豺请回来,大家的思想能转变过来吗?这里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相当一部分村民还很迷信,如果只讲科学道理,恐怕很难说服他们。
  强巴低着脑袋连续抽了七袋烟,弄得帐篷里烟雾弥漫。突然,他从呛人的烟雾中抬起头来,兴奋地说:“我有主意了!”
  这是一个让我这个动物学家哭笑不得的主意,却是唯一行得通的绝妙主意。

 

【12  山神托梦,把金背豺重新请回来】

  第二天清晨,强巴腰上围着一张豹皮,裸露的上身用树汁和泥浆涂上五颜六色的线条。面对着巍峨壮丽的日曲卡雪峰,强巴跪在打谷场上,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虔诚地祈祷着什么。这个怪诞的举动,自然吸引了过路村民的注意。爱热闹的孩子们很快将消息传遍全寨。不多会儿,全寨的男女老少都跑了出采,聚集在打谷场上,交头接耳,小声议论。
  这时,一轮红日从日曲卡雪峰背后冉冉升起。清亮的阳光穿透雪雾晨岚,像一条玫瑰色的纱巾一样,披落在卡扎寨。强巴朝我使了个眼色,暗示我可以开始了。我举起手中的马鞭,在强巴的背上抽了几下。我不敢用力,这是在演戏,做样子的。
  噗噗噗——马鞭落在强巴背上,扫落了一些颜料粉尘。
  “你是没吃饱饭还是怎么回事?”强巴扭头不满地对我嘀咕,“别给我挠痒痒,要动真格的!”
  周瑜打黄盖,他要我假戏真做哪!那好吧,我就过一把用马鞭抽人的瘾。我一抖手腕,将马鞭舞得像毒性十足的小黑蛇。
  叭叭叭——强巴裸露的脊背上立刻出现一道道清晰的血痕。
  人群一片哗然。大家看不惯这般毒辣的鞭笞,纷纷指责我太狠心。
  村长被惊动了,冲过来粗鲁地将我推开,要搀扶强巴站起来。强巴像一头犟脾气的牦牛,拧着脖子,坚持跪在地上。
  “强巴,你疯了吗,这是怎么回事?”村长问。
  “会不会是马魂附体,只有抽鞭子才能将藏在他身体里的马魂赶走?”人群中有个长着一张马脸的汉族老汉清测。
  “这都是前世作的孽呀!”一位藏族老大妈抹着眼泪说。
  “我有罪。”强巴跪在地上,郑重其事地给日曲卡雪峰磕了几个响头,“昨晚山神托梦给我说,尕玛尔草原上的金背豺本是山神用来看家护院的,是山神派遣到人间为黎民百姓消灾解难的。我们对待金背豺就像对待苍蝇蚊子一样,又是猎杀又是驱赶,犯了对山神的不敬之罪。红毛雪兔的泛滥就是山神对我们的惩罚。哦,是我坚持要把金背豺赶走的,我的罪孽最深,我要用我的血向山神赎罪。”
  听罢此言,众人面面相觑。几位迷信思想严重的老人,当场就跪了下来,面对着日曲卡雪峰,磕头如捣蒜。
  在当地牧民的心中,高黎贡山的日曲卡雪峰是神山,是各路神灵居住的地方,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山神在托梦时对我说了,只有一个办法能消除灾难,那就是把金背豺重新请回尕玛尔草原。”强巴斩钉截铁地说。
  为了慎重章瞳起见,村长提议让全体村民进行表决。门口那座用来给朝圣者转经用的玛尼堆旁,摆起了一黑一红两个土陶罐。全体村民,不分男女老幼,每人手里司,一粒黄粒,按照顺时针方向,围着玛尼堆转圈诵经,然后将手中的黄豆扔进土陶罐,同意请回金背豺的将黄豆扔进红陶罐,不同意的将黄豆扔进黑陶罐。完事后一数,红陶罐有170多粒黄豆,黑陶罐仅有13粒黄豆。经过民主表决,大家一致决定,让我和强巴溯江而上,请回流落他乡的金背豺。
  这件事虽然弄得神神鬼鬼,蒙上了一层浓厚的迷信色彩,但结果却是令人满意的。
  我和强巴收拾行装,当天下午就出发了。
  在我们简单的行李里,有两只风干的红毛雪兔,这是我们带给豺群的礼物。我相信,这别致的礼物能清楚地表达我们的心愿。

 

【13  我和强巴翻越高黎贡山,走了七天七夜,终于见到就金背豺的踪影】

  我和强巴翻越高黎贡山,走了七天七夜,终于在怒江上游白龙峡附近的一个山洼里见到了金背豺的踪影。
  我们先发现了豺的粪便,接着又在灌木丛中找到了几绺金黄色的豺毛,于是我们断定金背豺就在附近。出于觅食的需要,食肉兽流动性很大,方圆一百公里之内都是它们的活动范围,大海捞针式的寻找自然是不行的。根据豺的活动规律,我和强巴来到箐沟的一条溪流旁,在一块湿地里看到了豺的凌乱足迹,于是我们就在附近住了下来,等待豺的出现。
  豺有个习惯——流动觅食、固定饮水。也就是说,豺会在百里的范围内追逐、捕杀猎物,但饮水却有固定的水源,一旦在某处水源喝水解渴,它们便不会轻易放弃,每隔两三天就会光顾一次。
  水是生命之源,动物对水都有依赖性。有领地意识的哺乳动物,一般都以水源为中心,以此来圈定自己的狩猎范围。
  第二天傍晚,我和强巴躲在溪流边的草窝子里,观察四周的动静。不一会儿,一只浣熊从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洞里爬出来,骑在枝丫上,骨碌碌地转动眼珠,机警地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事情后,它便甩出一条黑色环纹的大尾巴,从高高的树冠上蹿下来,将肥胖的身体隐没在草丛中,露出黑褐色的脊背,像条大鱼似的爬到溪流边,然后紧贴在一块石头旁,一动不动。这时,一条一米多长的大鲵,从溪流边一个幽暗的石洞里钻出来,到水边的湿地挖蚯蚓或捉青蛙。大鲵刚爬到那块石头旁,浣熊突然闪电般地扑了上去。可怜的大鲵,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脖子就被咬断了。浣熊叼着大鲵,浸到水里漂洗,哗啦——哗啦——搅得水花四溅。洗完后,浣熊将大鲵按在石板上,撕下一块鱼肉,又放到水里去洗,然后再塞进嘴里咀嚼。吃了一阵,浣熊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它身体直挺,脑袋左右转动,圆圆的耳朵扭动谛听,尖尖的鼻子耸动嗅闻,目光显得惊恐不安,好像可怕的天敌正在逼近。半分钟后,浣熊叼起吃剩的大鲵,用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溪流边,跑到那棵大树上去了。
  我了解动物的习性,从浣熊叼着食物惊恐地逃窜这一点来分析,此时一定有凶猛的食肉兽正在靠近溪流。
  “安静,别动!”我把强巴的头按进草丛里,低声吩咐。
  一会儿,只听见沙沙地一阵响,从溪流边的灌木丛里钻出一只鬼头鬼脑的老公豺。老公豺跳到一个小土丘上,东张西望。这是豺群派遣的哨豺,类似于人类军队的尖兵、探子或开路先锋,是走在队伍前面打探情况的。溪流四周静悄悄的。老公豺观察了几分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便扭头朝灌木丛长啸了数声。很快,大大小小七八十只豺从灌木丛里涌出来,跑到溪流边喝水。
  淡黄色的体毛,背部一条厚密的金黄色毛带,哈,果然就是那群从尕玛尔草原流亡来的金背豺。瞧,这是少一只耳朵的歪嘴巴母豺;那是胸毛已掉光的老豺,哦,它显得比一年前更苍老了,连脖子上的豺毛也差不多掉光了;还有这只背脊上有紫色毛斑的公豺,我记得很清楚,它就是一年前强巴擒获的八只幼豺中的一只,当时的“紫金娃娃”如今已变成一只八面威风的大公豺了……
  咦,怎么不见刀疤豺母?
  我用望远镜在豺群里搜索了一圈儿,没见到刀疤豺母。我正在疑惑,突然,岸边的灌木丛里又钻出一小群豺。我仔细一看,领头的那只豺正是刀疤豺母。刀疤豺母身边是一只眉额上长着两丛绿毛的母豺和两只三个月左右的幼豺。看来,刀疤豺母是因为照顾落在后面的绿眉母豺和幼豺,所以才来迟了一步。
  我对刀疤豺母印象不错。它是一只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只要它还在豺群里当首领,我们就有希望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
  刀疤豺母护送绿眉母豺和两只幼豺到溪流边饮水。强巴小声地问我该怎么办,我对着他的耳朵说:“我就这样走出去,想法子让刀疤豺母了解我们善良美好的心愿。哦,你暂时别动,呆在这里。它们对你有看法,对。我比较友善。我一个人先出去试试。”
  “这太危险了,万一……”强巴为我的安全担心。
  我当然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做无谓的冒险。我翻阅过国内外许多关于豺的资料。按文献记载,豺是所有大中型食肉兽中最敬畏人类的一种动物。它们从不主动攻击人类。迄今为止,在全世界范围内还找不到一个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豺主动攻击过人。豺攻击人类的概率比家犬伤害主人的概率还要低。再者,我曾与这群金背豺打过交道,我救过它们,它们也救过我,怎么说我们也是朋友了,我相信它们不会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只要它们还能认得出我,就绝不会攻击我。虽然人类认为豺是恶的化身,但在豺的世界里,还没有“恩将仇报”这个成语。
  “我还担心,你这样突然走出去,会不会吓着它们。”强巴说。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我突然出现在豺群面前,会不会吓着它们,使它们一阵风似的逃之夭夭。两条腿行走的人是越个上四条腿奔跑的豺的。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再寻找它们就困难了。可我觉得它们不会因为看见我就立刻逃走的。别说豺是凶猛的食肉兽,即使是一般的食草动物,也不会一有动静就不问青红皂白地撒腿逃窜。对突如其来的异常动静的反应,不同种类的动物虽然有不同的行为特征,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会因惊吓而摆出逃窜的姿势,然后回眸张望、竖耳谛听、耸鼻嗅闻,进行观察判断,最后再决定采取逃遁或迎战的策略。这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因动物而异,有的十分短暂,只有几秒钟,有的稍长些,延续好几分钟。一般来说,凶猛的食肉兽观察判断的过程要长一些,孱弱的食草兽观察判断的过程会短一些。此外,观察判断的时间长短还取决于距离的远近。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的警戒距离,如野兔的警戒距离是70米左右,白鹭的警戒距离是50米左右,老虎的警戒距离是200米左右。假如突如其来的异常动静是在警戒距离之内,动物的心理压力会陡然增大,情绪会高度紧张,它们会这样想:“这奇怪的动静离我太近了,假若是天敌的话,一转眼就能扑到我面前,我不能麻痹大意,逃吧,三十六计逃为上策,宁可错逃千次,也不可冒险一次啊!”这样,它们就会把观察判断的过程压缩到最短。假如突如其来的异常动静是在警戒距离之外,在动物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它们就能从容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并想:“这奇怪的动静虽然要提防,但也不必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距离还远着呢!就算真是危险的天敌,我也有足够的时间逃命,用不着太害怕,等看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再作决定也不迟。”这样,它们就会把观察判断的过程适当延长。我既然了解这个规律,何不利用这个规律呢?
  于是,我提着一只风干的红毛雪兔,沿着一条裂沟,绕到豺群的上风口。经过目测,我所在的位置与豺群相距百米左右。动物行为学教科书上介绍说,豺所能承受的警戒距离约80米,也就是说,现在,我与豺群之间的距离正合适,既能让豺群看见我,又不至于使豺群因受到惊吓而逃走。
  这时候,大部分的豺都已喝饱了水,有的躺在野花丛中小憩,有的在打闹玩耍;母豺梳理着幼豺的体毛,公豺扒开草丛寻找青蛙……
  我从岩石后面钻出来,跳到一片无遮拦的开阔空地上,然后一边高举双手,一边发出哦哦的柔和叫声。
  我是有意绕到上风口的,这里的风能把我身上的气味吹送到豺的鼻子里。在人类社会,两个阔别多年的朋友偶然相遇,甲认出了乙,而乙一时想不起甲是谁,甲会用埋怨的口吻提醒乙:“哎哟,你老兄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某某某呀,你不记得了吗?”这自报家门唤醒了乙沉睡的记忆。乙恍然大悟,连连抱拳作揖说“对不起”。二友遂到小酒馆里,喝一壶小酒,共叙友情。这群金背豺对人类使用的语言符号一窍不通,自然听不懂我的话。虽然不晓得我姓甚名谁,但它们仍可以通过气味分辨熟悉者与生疏者。豺的嗅觉比人的嗅觉灵敏数十倍,而且豺具有非常牢的气味记忆,因此,豺习惯用气味来认知世界。我让风把我的气味吹送过去,其实就是在自报家门,提醒它们,我是它们熟悉的朋友。
  我发出的叫声,是模拟豺高兴时候的啸叫声,表达我见到它们的喜悦心情。
  我双手高举,这动作在人类社会意味着弱者向强者投降,乞求强者不要伤害自己。在豺的世界,这动作则意味着我向它们证明,我手里没有刀枪弓箭,我是和平使者,带着善良的愿望,为友谊而来。
  诚如我所料,当我从岩石背后钻出来的一瞬间,所有的豺都停止了活动,扭颈瞪眼,紧绷四肢肌肉,摆出一副准备随时撒腿奔逃的姿势。
  这时,如果我做出朝前奔跑或弯腰等姿势,豺们极有可能会转身逃掉。
  我们双方僵持了一会儿。这时,刀疤豺母抬起下巴,翘起鼻子,做嗅闻状。我希望风再刮得大一些,能有效地把我的气味传送到刀疤豺母的鼻子里去。
  歪嘴巴母豺、胸毛已掉光的老豺和那只年轻的紫金公豺,也都学着刀疤豺母,抬起下巴,翘起鼻子,做嗅闻状;而其他的豺则静候首领刀疤豺母的指示。
  刀疤豺母认真地嗅闻着,偶尔发出一声短促的叫声,好像在揣测这气味究竟是什么来头。它腿肌紧绷,尾巴平举,保持准备随时逃离的姿势,这说明刀疤豺母还没认出我。
  我与刀疤豺母仅打过两三次照面,且分别已经快一年了。虽然豺有气味记忆,但时间一长,气味记忆也会被冲淡的。再说,我离刀疤豺母有百米之远,虽说是在上风口,但风不大,途中免不了会损耗掉一些气味,豺的嗅觉尽管灵敏,恐怕也难以分辨得确切。要是刀疤豺母认不出我的气味,带领豺群一走了之,该如伺是好?我急出一身汗来,浑身燥热得喘不过气。突然,我想起,一年前在尕玛尔草原与豺群周旋时,我穿的也是这身劳动布牛仔装,这几日我跋山涉水流了不少汗,牛仔装上浸透了浓浓的气味,这有助于刀疤豺母回忆往事。接着,我赶紧脱下牛仔装,裹住一块石头,然后用力朝豺群扔去。这是我的“气味名片”,请“验明正身”。牛仔装像只灰色的大鸟,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50米开外的草坪上,刚好是我与豺群的中间位置。
  刀疤豺母的眼睛警惕地瞄着我,小心翼翼地朝前走来,显然是要检验我的气味名片。我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静候裁决。刀疤豺母往前走了50米,叼起我的牛仔装,一溜烟地又跑回溪流边,与歪嘴巴母豺和胸毛已掉光的老豺一起检验我的牛仔装。它们一会儿将嘴拱进牛仔装,翕动鼻翼,做深呼吸,深入调查是否是假冒或伪装的气味;一会儿用爪子扒抓或用嘴巴拉扯,翻来覆去地鼓捣我的牛仔装,里里外外地搜查,比海关工作人员搜查走私物品还要认真、严谨。
  折腾了老半天,终于,刀疤豺母扬起脸,朝天发出一声长啸,声音悠扬柔和,就像发出了警报解除的信号。只见豺们四肢紧绷的肌肉松弛开了,平举的尾巴也软软地耷拉在地。几只豺重新躺在野花丛中,捕捉低空飞行的红蜻蜒。
  刀疤豺母侧身对着我,尾巴垫在后腿弯,蹲坐在地上。
  即使外行人也能看得出来,它们认出了我这个朋友,了解到我没有恶意,所以解除了警戒。
  谢天谢地,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14  刀疤豺母发出凄凉的长啸,像是在诉说过去的悲惨遭遇】

  我高举双手,面带微笑,模仿豺的声音轻柔地叫着。我缓慢地朝前移动,渐渐接近溪流边的豺群。我不敢走得太急,以免它们起疑心。我知道,野生豺因为经常遭到人类的捕杀,所以对两足行走的人类抱有戒备之心,即使面对曾经帮助过它们的人,它们也不会像狗遇见主人那般表现出亲密无间的样子。对豺来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我离豺群越来越近时,刀疤豺母不时地用眼睛瞟我,我每向前跨出一步,它的耳朵就剧烈地颤动,显示出内心的不安。
  当我离豺群还有七八米远时,刀疤豺母倏地站起来,冲着我发出一声尖厉的啸叫,两眼露出敌意。我明白,它是在警告我别靠得太近。动物除了警戒距离之外,还有一个规避距离。所谓规避距离,就是为规避潜在风险而设定的恰当距离。动物行为学家解释说,动物之所以要保持规避距离,是出于以防万一的心理。警戒距离是针对可疑动静而言的,换句话说,是针对天敌的;规避距离是针对同类中的竞争对手或友善型异类的,换句话说,是针对不太会伤害自己的对象的。例如,山羊在山坡上吃草,发现黄牛走过来了,山羊知道黄牛不会伤害自己,所以不会介意;但如果黄牛靠得太近,离山羊只有三四米远时,山羊便会掉头跑开,不会跟黄牛头挨着头吃草的。山羊始终与黄牛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就叫规避距离。据说,金背豺的规避距离大约是七米。这时,我已经闯入它们的规避距离了,刀疤豺母自然会觉得紧张。
  刀疤豺母一叫,我立刻趴在地上,扭转脖子,露出颈侧的动脉血管。这姿势在豺群中表示服输。之后刀疤豺母眼睛中的敌意才慢慢消散,重新蹲了下来。刀疤母豺和胸毛已掉光的老豺也认出了我,它们站在十步开外的地方,友好地朝我甩动尾巴。
  我坐在草地上,看着四周的豺。与一年前相比,它们明显瘦了,肚子瘪瘪的,眼里闪动着饥馑的光。整个豺群只有绿眉母豺身边带着两只幼豺。此时正值繁殖季节,豺群中有不少到达育龄的母豺,但竟然没有一只有怀孕征兆的。再看看刀疤豺母,它背毛灰灰的,体毛色泽黯然,胡须焦黄卷曲,脸颊上的皱纹更深了,那道刀疤变得像僵死的蚯蚓一样难看。它憔悴、苍老了许多。这儿土地贫瘠,食物资源匮乏,北臂高山峻岭,南有江河天堑,可以猜想,这群釜肯豺的日子过得很艰难。我心中暗暗高兴,因为我们有希望将这群金背豺重新请回尕玛尔草原去了。假如它们迁徙到的地方,有冬暖夏凉的岩洞可供栖身,有广袤的草原可供狩猎,有永不枯竭的山泉溪流可以畅饮,它们还会愿意返回尕玛尔草原吗?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对豺同样适用。任何生命都在不断地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
  我掏出那只风干的红毛雪兔,朝豺们扬了扬。就像铁屑遇到了磁石一样,所有的豺立刻被我手中的红毛雪兔吸引住了。紫金公豺的眼睛里进出贪婪的光亮;胸毛已掉光的老豺伸出长长的舌头,做乞讨状;歪嘴巴母豺合不拢的嘴角滴滴嗒嗒地流出口水来……哦,这是你们最爱吃的来自家乡的土特产,也是故乡在深情地向你们召唤的礼物!我一扬手臂,将红毛雪兔扔了出去。
  送礼好办事,这是人类社会的特点。小恩小惠,笼络豺心嘛!
  几十只豺全都冲上去争抢那只红毛雪兔,只有刀疤豺母仍蹲在原地,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就在这时,强巴也从岩石背后出来,跑到我身旁,将另一只红毛雪兔抛到刀疤豺母面前。强巴指着刀疤豺母俏皮地说:“应该重点贿赂当领导的,如今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它是豺群的一把手,只有它积极配合,我们才能将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
  刀疤豺母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瞄瞄我和强巴,又望望躺在面前的红毛雪兔,视线急速移了几个来回。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天色渐渐灰暗,刀疤豺母的眼里忽闪起幽蓝的光。我突然想起一本介绍豺的生活习性的小册子有过这样的描述:豺有眯眼的习惯,这并非视力不佳造成的;豺心中疑虑重重而又拿不定主意时,便会将眼睛眯成一条缝,这预示着它不久就会采取行动。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担心会出现麻烦。
  果然,数秒钟后,刀疤豺母突然跳了起来,发出一阵刺耳的叫声。顿时,围成圆圈抢食的豺们,哄的一声,像潮水似的往后退却。那只风干的红毛雪兔躺在草地上,兔皮已被撕破,兔毛也被拔掉了许多,但还没有被分解成肉块。那些豺馋涎欲滴地望着红毛雪兔,却不敢再去抢夺了。
  显然,刀疤豺母发出了不准吃红毛雪兔的命令。
  但豺毕竟是豺,改不了茹毛饮血的嗜好,不能去吃在嘴边的美味佳肴,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好几只豺都流露出渴望的神情,在红毛雪兔的身边跳来跳去,舍不得离开。
  刀疤豺母蹿进豺群兜了一圈儿,一边小跑着,一边发出抑扬顿挫的啸叫声。听到刀疤豺母的叫声,有的豺若有所悟地收敛起死盯着红毛雪兔的视线,有的豺脸上浮现出茅塞顿开的表情,它们都远远跳离那只充满诱惑的红毛雪兔。我听不懂刀疤豺母的啸叫声所表达的确切含义,但不难猜想,那是在向它的臣民解释为何不能去吃红毛雪兔。看它那副苦口婆心的模样,很像是在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绝大部分的豺相继离开红毛雪兔,往灌木丛撤退。只有年轻的紫金公豺,仍舍不得放弃这顿丰盛的晚餐。于是,紫金公豺趁着混乱闪进溪流边的一片格桑花里,借格桑花作掩护,匍匐爬行,偷偷咬住红毛雪兔的一条腿,打算将其拖到僻静的地方。
  紫金公豺刚咬住红毛雪兔,刀疤豺母便倏地一转身,闪电般地蹿过去,一口咬住紫金公豺的肩胛。紫金公豺痛得惨叫一声,吐掉口中的红毛雪兔,逃回豺群去了。
  刀疤豺母执法如山,没有一只豺胆敢再偷偷摸摸地靠近红毛雪兔了。
  暮色苍茫,豺群渐渐地隐没在稀稀落落的灌木丛中。
  刀疤豺母最后一个离去。它退到灌木丛边缘时,稍稍地停留了一下,用怨恨的眼光望着强巴,发出几声凄凉的长啸,像是发泄郁结在心中的愤恨,又像在诉说过去的悲惨遭遇。
  很快,刀疤豺母也消失在薄薄的夜幕中了。
  我和强巴站在空荡荡的溪流边,面面相觑。
  “这刀疤豺母真可恶,它自己不吃红毛雪兔,还不让其他的豺来吃,太霸道了!”强巴愤愤不平地说。
  “都怪你,说好不让你露面的,你跑出来干什么?”我没好气地说,“刀疤豺母就是因为看见了你,想起被你和其他牧民驱赶出尕玛尔草原的往事,才拒绝接受我的馈赠。”
  “我看见豺群冲上来抢吃红毛雪兔,以为你已经把事情搞定了。我想,一只红毛雪兔不够这么多豺吃,所以才跑出来帮你忙的。我把整只红毛雪兔都给了刀疤豺母,不就是在为过去的事向它赔礼道歉吗?它不领我的情,我有什么办法。”强巴委屈地说。
  唉,我深深地叹了口气。人类对豺一向很刻薄,造谣中伤,污蔑陷害,猎杀驱赶。豺对两足行走的人类早已不信任了,何况人类和豺使用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信息系统。在这样的条件下,刀疤豺母当然不会轻易地相信我们。豺与人之间世世代代形成的隔阂,绝不是一两只红毛雪兔就能消除的。
  “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呢?”强巴问。
  “继续找呗,但愿我们的精神能感动刀疤豺母。”我说。

 

【15  刀疤豺母拒绝邀请,不愿跟我们回尕玛尔草原】

  我和强巴顺着豺的足迹寻找,三天后在怒江边一块荒芜的沙洲半岛上见到了这群金背豺。但这次的情况比上一次更糟。我刚把手中的红毛雪兔抛过去,刀疤豺母便长啸一声,带领豺群疾弛而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沙洲半岛。在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们找到过豺群好几次,但刀疤豺母的态度十分坚决,只要看见我们抛掷红毛雪兔,便喝令豺群躲避,就像躲避有毒的诱饵一样。
  刀疤豺母对我的态度还算和善,只是不愿接受我的礼物罢了。但对强巴就不一样了,它总是用怨恨的目光注视着强巴,不允许强巴走到规避距离。有一次,我在树阴下午睡,强巴独自一人带着红毛雪兔摸到山沟去找豺群。强巴刚走到规避距离,便被哨豺发现了。哨豺发出一声警报式的长啸后,豺群便兵分两路,把强巴包围起来,龇牙咧嘴地咆哮。幸亏我及时醒来,冲下山沟朝刀疤豺母大喊大叫,刀疤豺母才看在我的面子上,撤销了包围,带着豺群走了,总算没出什么事。
  显然,刀疤豺母了解我们的用意。它不让豺群吃红毛雪兔,是怕豺们吃了家乡的食物后,害起思乡病,糊里糊涂地被我们引回尕玛尔草原。
  我想,刀疤豺母之所以拒绝邀请,不愿跟着我们回尕玛尔草原,大概有两个原因:一年前被驱赶出尕玛尔草原的惨痛经历至今记忆犹新,对人类的粗暴、残忍铭记在心,不想再跟人类有任何瓜葛;刀疤豺母领教过人类的狡猾本领,怀疑我们用红毛雪兔作诱饵将豺群引回尕玛尔草原后,再用圈套、陷阱把豺群一网打尽。
  在人类统治的地球上,野生动物是被统治者。它们与人类打交道就好比平民百姓与暴君独裁者打交道,随时都有可能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抄家灭门、株连九族,所以它们不得不格外小心。
  “刀疤豺母真是个不识抬举的家伙!”强巴咬牙切齿地说,“刘备三顾茅庐,也就是去了三趟,就把诸葛亮请出山了,我俩已经八顾豺群了,它们还死赖在这里,不肯跟我们回尕玛尔草原,它们比诸葛亮还难请,真是岂有此理!”
  “积怨太深,要让它们忘记过去不愉快的经历,总得要有个过程,你别太着急了。”我劝慰道。
  “尕玛尔草原的灾荒一天比一天严重,红毛雪兔一天比一天多,我们有这么多时间来等吗?”强巴很不耐烦地说。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问。
  这样吧!”强巴思忖了一会儿,“我俩悄悄地尾随在豺群后面,找到它们的宿营地。我们半夜摸进豺窝,开枪将成年豺吓唬走,将两只幼豺抓来关进竹篓里,然后,我们背着竹篓回尕玛尔草原。成年豺不会丢下幼豺不管,肯定会在暗中跟踪追击,找机会救出这两只幼豺。这样,我们不就像牵住了牛鼻绳一样,让它们乖乖地回尕玛尔草原了吗?等到了目的地,我们再把幼豺给放了。”
  我连连摇头,觉得这办法很荒唐。半夜闯进豺群的宿营地,黑灯瞎火的,豺看不清是谁,也无从分辨来者是善意还是恶意,慌乱中容易引起误会。豺们会出于自卫而攻击我们。特别是当我们捉幼豺时,出于护犊的本能,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完全有可能不顾一切地扑上来与我们拼命。我们或者被咬伤,或者开枪射击它们,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后果都很严重,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
  强巴又提议说:“沈老师,你曾经救过刀疤豺母,刀疤豺母对你也挺友善的。下次见到豺群时,你带着捕兽猎网,到了规避距离后,假装生病了,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刀疤豺母肯定会心疼你,跑到你身边来看你,你趁机掏出捕兽猎网将刀疤豺母罩住。我们捉住了首领,就好比扣押了人质,或者说捏着一张王牌,不怕豺群不就范。”
  “不行。”我断然拒绝,“我怎么能利用刀疤豺母对我的信任和友善,设计去陷害它呢,这也太卑鄙了呀!”
  “啧啧,我们是在与豺打交道,不是在与人打交道,谈得上卑鄙不卑鄙吗?强巴不悦地说,“请你不要把牛粪糊在自己的嘴巴上。再说了,我们的目的不是要陷害它们,而是要把它们引回尕玛尔草原。你也看到了,这里与尕玛尔草原相比,就像地狱与天堂的差别,让它们回家乡过好日子,有什么错嘛!”
  我无言以对。人类遵循的处世原则是:只要目的正确,就不计较使用什么手段。可我总觉得与动物斗心眼儿、耍手腕,不怎么厚道。以装病来博取刀疤豺母的同情和关怀,然后趁机用捕兽猎网将它捉住,可以解释为用智慧取胜,可这种智慧与阴谋诡计究竟有多大区别呢?
  “沈老师,你不要太书生气了。”强巴接着说,“你别忘了,卡扎寨的父老乡亲正在等着我们回去呢。我们在里多耽搁一天,尕玛尔草原就多蒙受一天的损失。不错,你是个动物学家,可你也不能光为动物考虑而不为人着想呀!’
  我被他说得脸上发烫。也许,我真该转变立场,运用人类高度发达的大脑,不择手段地来对付这群金背豺,维护人类的利益。可再仔细想想,我仍觉得不妥。强巴的主意听起来像黑社会策划的一宗绑架案。就算把道德撇在一边不谈,按强巴所说的施行起来,结果恐怕也会适得其反。首先,豺们一看首领被擒,出于恐惧,有可能奔散逃命,那么我们要把金背豺请回尕玛尔草原的计划就彻底流产了。就算豺们不炸窝似的逃散,我们原先就与它们结下了仇怨,现在又用卑劣的手段劫持它们的首领,要挟它们,这不是仇上加仇、恨上加恨吗?
  我把我的顾虑一说,强巴也哑口无言了。
  “唉,要是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它们捕猎时,遇到困难了,比如碰到鬃毛如披风、獠牙翻卷的野猪,或者遇到很难对付的狗熊,或者与狼群争夺地盘什么的,我们突然出现,帮它们解了围。之后,它们对我俩感激涕零,自然也就乐意与我们亲密接触。这样,我们就可以设法让它们跟我们一起回尕玛尔草原了。”强巴说。
  “这主意当然不错,但愿机会别让我们等得太久。”我说。

 

【16  黄蜂像无数疯狂的小精灵,紧紧追赶溃逃的豺群】

  没想到,果真等来了帮豺群解围的机会。
  这天下午,我和强巴在离怒江边不远的一片老林子里又看见了这群金背豺。当豺群走到一棵有“活化石”之称的银杏树下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歪嘴巴母豺,突然两条前肢腾空,身体笔直地站了起来,嘴巴伸向空中,呜哦呜哦地发出一串啸叫。歪嘴巴母豺的嘴歪得合不拢,叫声就像破喇叭,嘶哑难听。听见它的叫声,跟随在后面的刀疤豺母蹲坐下来,侧着脸、乜斜眼睛、朝向天空,突然,屁股上就像装了弹簧似的跳了起来,龇牙咧嘴地咆哮着,在空中做撕咬状,好像天空中有个隐形的怪物在威胁豺群。
  我急忙掏出望远镜,朝银杏树的树冠望去。哦,树冠上有两只淘气的长臂猿,正在用树棍鼓捣悬挂在枝丫间的一个蜂巢。这是云南西北部特有的白掌长臂猿。它们有金黄的体毛和雪白的手掌,善于在大树上攀跳,动作轻盈优美,疾如飞鸟。此时在银杏树上的两只长臂猿,估计是一对小夫妻,正亲昵地玩耍着。其中一只长臂猿用脚爪勾住一根柔软、有弹性的树枝,用长长的手臂用力摇晃树冠,银杏树翠绿的枝叶哗哗地颤抖;另一只长臂猿手握一根手腕粗细的树棍,敲打那个深褐色的硕大蜂巢。从蜂巢的颜色和形状判断,这是黄蜂巢。黄蜂会酿蜜,蜜汁金黄透明,芬芳香甜。这对长臂猿想将蜂巢打落在地,然后吃里头的蜂蜜。
  刀疤豺母在树下咆哮,用意很明显,想要阻止长臂猿胡闹。
  黄蜂是一种报复性很强的昆虫。一旦巢穴遭到破坏,黄蜂会全部出动,用有毒的尾刺去蜇侵犯者。豺群正从银杏树下穿过,假如这个时候长臂猿将蜂巢打落下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的藏族向导强巴告诉过我,他父亲年轻时喜欢打猎。有一次,他父亲带着猎狗,到高黎贡山西麓的一个名叫石篮子的地方去打野鸭,不幸遇到了狼群。他父亲在猎狗的掩护下匆忙爬上一棵大树,可怜的猎狗被狼群撕成了碎片。他父亲在树上开枪射击,击毙了七匹野狼。但狼群仍不肯退却,将那棵大树团团围住。他父亲的子弹打光了,孤身一人被围困在荒山野岭,情形万分急。就在这时,他发现树杈上吊着一只黄蜂巢。于是,他拔出长刀,奋力砍去,蜂巢像炸弹一样从树上落下去,在狼群中间炸开。顿时,数以万计的黄蜂奋不顾身地扑向狼群。狼奔跑的速度不如黄蜂飞行的速度快,狼被黄蜂蜇得浑身是包,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半个小时后,一群狼和一窝蜂便同归于尽了。这样,强巴的父亲不仅救了自己的性命,还得到几十张狼皮和几十千克上等的蜂蜜。
  此时,刀疤豺母气势汹汹地朝上面扑咬、啸叫,豺群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便加快脚步从银杏树下穿过。
  长臂猿属于猿类动物,是人类的近亲。相比于其他动物的大脑,长臂猿的大脑要发达得多。它们会察言观色,进行判断分析。攀在树枝上的两只长臂猿听到豺啸声,低头朝树下瞥了一眼,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它们不仅没有被刀疤豺母的咆哮吓到,反而更用劲地去捅蜂巢。两只长臂猿肯定知道,豺不会爬树,也不是什么跳高健将,不可能蹿到树冠上来伤害自己,所以它们有恃无恐,“哼,你不叫老子捅蜂巢,老子偏要捅,看你能把老子怎么样!”
  嗬,动物界也有地痞无赖,也有捣蛋鬼。
  硕大的蜂巢摇摇欲坠,一些黄蜂从巢内飞了出来,嘤嘤嗡嗡地漫天起舞。刀疤豺母一面继续踮着两条后腿朝树冠啸叫,一面向豺群发出逃命的指令。豺们急急忙忙地向江边奔去,想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但为时己晚。树冠上的长臂猿将树棍用力一戳,深褐色的蜂巢就像熟透的浆果,从枝丫间掉了下来。不等蜂巢着地,两只长臂猿便荡秋千似的抓住柔软的树枝,后腿在树干上猛力一蹬,流星似的弹了出去,一眨眼便落到对面那棵大树。然后,它们三蹿两跳,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两只长臂猿,先逃离黄蜂的追击,躲在某个安全的角落,等蜂豺大战结束,硝烟散尽后,才会回到这里,捡食飘散着花香的蜂蜜。
  那个蜂巢在一团黄蜂的簇拥下,从树梢掉了下来。刀疤豺母负伤似的惨啸一声,逃离了银杏树。而蜂巢不偏不倚地砸在银杏树下的一块大青石上,像引爆了一颗微型原子弹,碎土、泥屑爆出蘑菇状的尘团。数不清的黄蜂从蘑菇状的尘团中升腾开来,像无数疯狂的小精灵,寻找着毁家灭族的仇敌。豺群在树丛间奔蹿,弄得藤蔓、草茎摇曳作响,活像一群作案在逃的罪犯。
  愤怒的黄蜂紧紧地追赶着溃逃的豺群。
  一般来说,会飞的动物要比靠四条腿奔走的动物速度快,就像飞得再慢的飞机也要比汽车的速度快一样。蜂群很快追上了豺群。每只豺的头顶上都有黑压压的一群黄蜂。黄蜂称得上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昆虫。它们的尾刺一旦刺入仇敌的身体,过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死去。可以这么说,黄蜂的每一次攻击都是名副其实的自杀行为,即便这样,它们仍争先恐后地叮蜇疲于奔命的豺。
  金背豺虽然是尖爪利牙的凶猛食肉兽,但面对黄蜂这样的小小昆虫,却像高射炮打跳蚤——英雄无用武之地,它们完全处在被动挨打的悲惨境地。歪嘴巴母豺大概被看得见却摸不着的幽灵似的黄蜂惹恼了,愤怒地朝空中胡乱咬着。它还真咬着了几只黄蜂。可这些黄蜂即使遭到豺牙的腰斩,也忘不了临终前将有毒的尾刺刺进豺的嘴唇和舌头里。歪嘴巴母豺的嘴歪得更厉害了,它只好放弃徒劳的搏斗,逃跑了。紫金公豺举起豺爪,拍打眼前飞来飞去的黄蜂,结果,不仅没拍死这些讨厌的黄蜂,反而引来更多的黄蜂围着它团团飞舞,吓得它赶紧往灌木丛里钻。胸毛已掉光的老豺逃到乱石滩,一头钻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以为钻进石缝就没事了,谁知即使再小的缝,黄蜂也能钻进去,并且轮番朝石缝进攻;活动靶变成固定靶,两分钟后,胸毛已掉光的老豺便惨叫一声,跌跌撞撞地退出了石缝……
  我用望远镜在溃逃的豺群中寻找刀疤豺母。哦,它正和绿眉母豺一起掩护两只幼豺。黄蜂凶时,它们就将自己的身体罩在幼豺身上;黄蜂怠惰时,它们就将幼豺夹在中间奔逃。
  豺群就像被赶进了屠宰场,哀伤地嚎叫着,凄凄惨惨、悲悲戚戚。
  这群金背豺不仅身体备受折磨,精神也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它们并没有招惹这些黄蜂,相反,它们还企图阻止长臂猿捣毁蜂巢。可好心却没有好报,它们被黄蜂视为了毁巢仇敌。
  自然界没有主持公道的法庭。白猫偷鱼、黑猫挨打的事,在自然界里经常发生。动物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
  黄蜂军团好像还挺懂战争艺术的。大军团分成若干个小群体,穿插分割,将豺群打乱了。黄蜂或迎头痛击、或尾随追撵、或集群拦截,将晕头转向的豺围困在离江边约二百米左右的老林子里。豺群溃不成军,像群无头苍蝇,到处乱撞,一会儿被黄蜂撵到东,一会儿又被黄蜂赶到西。
  强巴低声说:“这样下去,这群金背豺都会被黄蜂叮死的。
  在各类野蜂中,黄蜂并不是最厉害的。有一种黑胡蜂和另一种大黄蜂,它们的尾刺的坚硬度和毒性都要比黄蜂强好几倍。黑胡蜂的尾刺有半寸长,能穿透坚韧的老熊皮;大黄蜂的尾刺能将健壮的牦牛蜇得四肢痉挛,倒地身亡。而黄蜂毒性较弱,因此动物被黄蜂叮蜇后,皮肤会肿胀疼痒,不至于送命,但若被叮蜇得多了,也会出现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中毒症状。
  豺群被黄蜂叮蜇得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即使这群豺头脑清醒,也很难躲避蜂群的追逐。对许多兽类来说,各类野蜂是最不好惹的对手。
  人若遭遇黄蜂,可以逃进房屋,关闭门窗,以求平安。倘若在野外,人可以摘一根空心芦苇杆,将身体浸泡到水里,口含芦苇杆呼吸,从而逃避被蜇的危险。要是附近没有水塘也没有江河,人还可以找个树洞或山洞钻进去,脱下衣服堵住洞口,也能保住性命。假如连树洞或山洞都找不到的话,人干脆生一堆火,火可抵挡蜂群的攻击。如果身边连火也没有,还可折一根树枝,狂舞乱拍,阻止蜂群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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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心云羽翼
狐听之声8
快点炸弹!!


收起回复100楼2013-11-09 16:42举报 |来自iPhone客户端


Happy心云羽翼
狐听之声8
直播!?


回复101楼2013-11-09 16:43举报 |来自iPhone客户端

year你好啊朋友
猿猴取月11

 

回复102楼2013-11-09 16:56举报 |

超级炸弹之王
猿猴取月11
  人的种种防御措施,豺都不会。因此,在蜂群面前,豺毫无招架之力。
  “快想想办法,我们要救金背豺!”我对强巴说。
  “这……挺危险的……思,这些小东西可不好惹啊。”强巴犹犹豫豫地嘟囔着。
  “我们现在出手相救,刀疤豺母一定会感激我们。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将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我说。
  我说的是实话。假如我们见死不救,金背豺极有可能被黄蜂叮蜇得无处逃生,纷纷中毒倒毙。这样,我们自然不可能将豺群引回尕玛尔草原,可怕的兔灾也就没办法扑灭。从这个意义上说,拯救这群金背豺,就是在拯救尕玛尔草原,就是在拯救卡扎寨的牧民。但这是极具风险的任务。因为我们躲藏在隐秘的树丛中,蜂群没有发现我们;如果我们站起来活动,复仇心切的黄蜂就会不问青红皂白地朝我们扑过来。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个争取豺群信任的绝好机会!
  强巴拧起眉心,闭目沉思了几秒钟,然后睁开眼扫视了一下四周的地形,指着200米开外的怒江,咬着牙说:“把豺群带到我们住的地窝子里去,我们在地窝子前烧一堆火,这样就不怕黄蜂了。”
  为了方便跟踪这群金背豺,我和强巴在怒江边的沙壁上挖了个洞,俗称地窝子,我们晚上就钻进沙洞里过夜。虽然是夏季,但由于海拔高,夜晚仍是寒风阵阵。我俩昨天捡了不少枯枝、干柴,堆放在地窝子前,用来烤火取暖,生火做饭。这堆柴火可是现存的唯一火源啊。
  强巴不愧是闯荡山林的猎手,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这主意不错。我说:“好的,就按你说的办。嗯,我俩分分工。你先去江边的地窝子点火,我设法将豺群引过去。”
  到江边的地窝子需要经过嚣张猖狂的蜂群和正在受苦受难的豺群。我和强巴将外衣脱下来包住脑袋,从隐秘的树旮旯儿里跳出来。诚如我所料,我俩刚刚起身,便有黄蜂劈头盖脸地扑上来。我和强巴用外衣裹紧脑袋,一路飞奔。强巴径直往江边的地窝子奔去;我拐了个弯儿,冲着刀疤豺母跑去。
  金背豺是一种群居性动物,纪律性很强,一切行动都服从首领的指挥。只有刀疤豺母先去江边,其他豺才会跟过来。
  由于护卫着两只幼豺,刀疤豺母跑跑停停,前进缓慢。我很快就追上了它。我一面用小树枝驱赶在它头顶飞舞的黄蜂,一面在它耳畔大声喊道:“快跟我走,到江边去!”可惜,它是豺,听不懂我的话,也无法领会我的意图。它仍闷着头在树丛里乱蹿,只是对我替它挥扫头顶的黄蜂投来感激的一瞥。我抓它的后颈皮,想把它强行拖到江边去,可它仍未丧失警惕。我的手刚触碰到它的脖颈,它就敏捷地跳开了,还扭头朝我啸叫两声,好像在说:“我已经够倒霉的了,你可别趁火打劫呀!”
  我的手背和脚后跟已遭到了黄蜂的蜇咬。我坚持不了多久了,不能再和刀疤豺母打哑谜、捉迷藏了。我必须尽快将它和它的臣民们引往江边的地窝子。
  这时,我的视线落在了两只幼豺身上。一只幼豺是公的,鼻间有一撮棕毛,就像留着的仁丹胡子,姑且称它为仁丹公豺;另一只幼豺是母的,眼睛特别清亮,就像两泓秋水,姑且称它为秋水姑娘。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宁肯自己被黄蜂狂蜇乱叮,也要竭尽全力保护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所以,这两只幼豺可能是绿眉母豺的儿女,也就是刀疤豺母的外孙子和外孙女。这时,我灵机一动,被黄蜂搅得稀里糊涂的脑袋瓜闪出一道智慧的光亮:要是我抱走这对幼豺,刀疤豺母肯定不会撒手不管,它放心不下这对幼豺,必然会追随在我身后,这样,整个豺群就会跟随我去江边的地窝子了。当然,当着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的面去抢两只幼豺,好比拔老虎的胡子,是极危险的举动。可是,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此时,我就像赌徒输急了会孤注一掷一样,决心就这么赌一把了。
  当黄蜂进攻节奏放慢时,刀疤豺母试探着想拐进一条石沟,我趁此机会扔掉拍打黄蜂的树枝,一伸手,抱起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江边狂奔。接着,我的背后传来了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气急败坏的啸叫声。
  我就像马路上抢小孩的歹徒,绿眉母豺和刀疤豺母就像在后面紧紧追赶的母亲和外祖母。
  当快跑出树林时,我突然感觉到肩上有一件东西沉甸甸地压下来。不用回头,我也知道,肯定是绿眉母豺从背后扑到我身上来了。我不敢扭头,扭头的话,臭乎乎的豺嘴肯定会咬破我的喉管。我将两只幼豺往肩上一搭,像女孩子裹围巾似的包住后脑勺和脖颈。你要咬,就咬你的亲生儿女好了。绿眉母豺当然舍不得咬自己的孩子,但它也不肯从我背上跳下来,只是在我耳边不停地啸叫着,叫得我脑袋嗡嗡发晕。我抱着两只幼豺,肩上还搭着一只绿眉母豺,如此负重,使我的两条腿像灌满了铅一样沉重。这时候,刀疤豺母从我胯下蹿过,用脖子绊住了我的左腿,用豺尾勾住了我的右腿。我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而我背上的绿眉母豺则顺着惯性从我头顶腾空翻出去,像表演艺术体操似的做了个180度的大回转,最后稳稳地落在我的面前。它的眼睛里透出一股杀气,血红的舌头舔着尖利的豺牙。我想用抱在手里的两只幼豺作抵挡,可刀疤豺母一口咬住我的胳膊,使我的手没法动弹。绿眉母豺将白森森的豺牙对准我颈侧的动脉血管……
  我吓出一身冷汗。我的脖颈哪能经得起锯齿般的豺牙的啃咬。绿眉母豺只要轻轻一咬,我就可以去阎王爷那儿报到了。躲是躲不开了,我还是以牙还牙吧,但人的牙齿哪有豺牙尖利啊!绿眉母豺咬一口,我则小命休矣;而我咬它十口,它最多掉几撮豺毛罢了。我要真是被这只不讲道理的豺咬断了脖子,那可就成了一桩世界上最悲惨、最滑稽的冤案了。我再一次趴在地上,将柔嫩的脖颈暴露出来。这个模仿豺乞降的动作我已做过多次,每次都能有效地化解豺的攻击,可以说是屡试不爽了。在这次危急关头,我又当作保命绝招使了出来。嘿,还真管用,绿眉母豺突然不动了,眼睛里透出一片迷惘,刀疤豺母则松开咬住我胳膊的嘴。
  虽说我的脖颈避免了豺牙啃咬,但屁股却遭了殃。我穿着厚厚的牛仔裤,奔跑时裤腿飘荡,整个腿部和屁股没被黄蜂叮蜇;而当我趴在地上模仿豺的乞降动作时,屁股撅得老高,裤裆绷得像鼓面似的,黄蜂的尾刺便穿透牛仔裤,叮进屁股了。那感觉就像好几根针头同时在给我做肌肉注射,我忍不住大叫一声。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被我突然爆发出的惨叫声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半步,我赶紧爬起来。刀疤豺母大概以为我又想趁机拐走两只幼豺,它便倏地蹿了上来,一面声嘶力竭地啸叫着,一面用爪子扒我怀里的幼豺。它的意思很明确:我缴出两只幼豺,就可享有不被咬断脖子的权利。我快急哭了,用哀求的声调对刀疤豺母说:“行行好吧,请相信我,我不会像人贩子拐骗小孩那样拐走你们的宝贝的。我是来救你们的,快跟我走吧,我求求你们了。”
  为了进一步表明诚意,我忍着痛苦,伸出舌头去舔吻两只幼豺的脸。在豺的世界里,舔吻是最高的礼仪,象征着尊敬、慈爱、关怀和持久的友谊。我尽量舔得深情,以证明自己是如何疼爱两只幼豺的。与豺亲吻真是活受罪。豺脸毛茸茸的,亲上去就像在亲鞋刷。秋水姑娘的鼻子上有黏液,也不晓得是不是鼻涕,被我不小心咽到肚子里去了;仁丹公豺的嘴腔有一股酸腐的气味,熏得我想呕吐。
  或许是我杜鹃泣血般的苦苦哀求触动了它们,或许是我情侣般地舔吻感动了它们,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不再穷凶极恶地冲我啸叫了,充满杀机的眼神中也似乎有了一丝温柔。我趁机拔腿往江边跑,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生怕幼豺丢失,寸步不离地紧跟在我身后。我估计它们已领会了我的好意。因为我一路朝江边奔跑时,它们不再从背后扑到我的身上,也不再用豺尾绊我的腿了。
  接着,其他的豺也都跟着首领刀疤豺母赶来。
  我终于把豺群引到了怒江边。这儿靠近白龙峡,地势陡峭,水流湍急,涛声如雷。强巴已在地窝子前燃起了一堆篝火。浓烟滚滚,冷风朝我和豺群吹过来。有一句俗话说,汤浇蚁穴,火燎蜂房。黄蜂最怕的就是火。浓烟迎面熏烤,蜂群嚣张的气焰便有所收敛,不再肆无忌惮地俯冲下来叮咬了。我一头钻进浓烟,将两只幼豺抱进地窝子,转身又跑出来,一面招手一面喊道:“快进来,我们用火烧,黄蜂就不敢再蜇你们了!”
  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面面相觑,不仅没跟我跨进地窝子,而且还向后退了数步。刀疤豺母凝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浑身豺毛竖立,发出惊叫。所有的豺脸上都露出恐惧的表情。我明白,所有的野兽都怕火,金背豺也不例外。在山野闯荡的猎人都有这样的经验,遭遇豺狼虎豹时,只要点起一堆火,野兽就会逃之夭夭。


回复103楼2013-11-09 16:57举报 |

Happy心云羽翼
狐听之声8
怎么可以在这时候停。。。


回复104楼2013-11-09 17:08举报 |来自iPhone客户端

超级炸弹之王
猿猴取月11
  这时候,风势小了,风向也有点变化,弥漫在豺群头顶上空的浓烟渐渐飘散。黄蜂又聚拢过来,大概因为它们刚才被烟熏得恼羞成怒了,所以现在变本加厉地盯着豺群蜇咬。豺群无奈,只好又往前移动,靠近火堆。而豺一靠近火堆,黄蜂的攻势就立刻减弱了许多。这么几个来回后,我相信,聪明的豺一定能明白我和强巴之所以要燃起一堆火,不是为了吓唬它们,而是为了帮它们躲过眼前的这场蜂灾。
  然而,我的嗓子都叫哑了,刀疤豺母还是不肯穿过浓烟,从火堆旁跨进地窝子。豺对熊熊燃烧的火有一种天生的恐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克服。没办法,我只好一个箭步蹿过去,迅速抱住刀疤豺母的腰,把它往地窝子里拖。只要把刀疤豺母拖进地窝子,豺群就会跟着鱼贯而入的。但刀疤豺母拼命往后挣扎。它的力气比我想象的大许多。我使出吃奶的劲,也拖不动它。不过刀疤豺母没朝我咆哮,也没张嘴咬我。这表明,它知道我的动机是好的,只是它无法克服对火的恐惧,不敢接近燃烧的火焰。这时,我突然想起孩提时与小伙伴打架,用足力气也无法将对方摔倒时,往往会使用杀手锏——抓挠对方的胳肢窝,俗称挠痒痒。对方被挠痒后,则哈哈一笑,力气顿消,我便可以轻松地将对方摔倒了。不知道豺怕不怕痒,我先试试再说。我扳住刀疤豺母的前腿,腾出两根手指,在它胳肢窝里轻挠数下。想不到这孩子气的办法还挺管用。顿时,刀疤豺母扭颈、缩腰、甩尾,一副痒得受不了的神态,身体变得软绵绵的。我趁机一用力,将它拖到地窝子口了,眼看大功即将告成。突然,一根正在燃烧的柴火不知什么原因爆裂开来,噗的一声,迸溅出几片橘红色的火焰,落到我和刀疤豺母的身上。吱吱——我的衣裳被烧破两个洞;咝咝——刀疤豺母的背毛被灼焦了一块。刀疤豺母惊啸一声,从我手中挣脱出去,又逃回地窝子外的豺群中去了。
  就在这时,被我先前抱进地窝子的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从里面爬到窝口,探头探脑地叫着。绿眉母豺透过浓烟看见自己的心肝宝贝,也呦哦呦哦地叫着。它往前冲三步,又往后退两步,在火堆前徘徊犹豫。显然,它想冲进地窝子到两只幼豺身边,却又没有胆量穿过浓烟。
  这时,我想到了一个逼迫绿眉母豺钻进地窝子的好办法!
  我穿过浓烟,进到地窝子,举起巴掌,不轻不重地掴两只幼豺的耳光。两只幼豺被我打得嗷嗷直叫,好像在油锅里受煎熬。我与绿眉母豺相距不过十来步,虽有浓烟遮挡,但它还是能看得一清二楚。子女受酷刑,母亲当观众,这滋味绝对不好受。俗话说,打在儿身,疼在娘心。绿眉母豺在火堆前上蹿下跳,恶声恶气地啸叫着,眼里闪烁着仇恨的火焰,恨不得立即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我知道,绿眉母豺出于对火的恐惧,不敢钻进地窝子,但它又很想扑进地窝子解救幼豺。保命的本能与强烈的母爱正在发生激烈的冲突。
  接着,我在仁丹公豺的背上拔萝卜般拔下一撮毛来,又在秋水姑娘的颈上揪葡萄般揪下一绺毛来,这些毛足以制作一支豺毫大楷笔了。两只幼豺疼得在地上打滚。绿眉母豺脸上的表情急剧变化着,然后怪叫一声,朝我扑了过来。救子心切,母性终于战胜了对火的恐惧。许多育儿期的母兽,在子女遭遇危险时,都会表现出为子女上刀山下火海的伟大母爱。
  其实,绿眉母豺所冒的风险并不大。虽然熊熊燃烧的火堆看起来挺吓人,但火堆与沙壁间有一个宽约三米的豁口,是专门留给豺群进入地窝子的安全通道。豺只要贴着沙壁,快速蹿过,是不会被火焰灼伤的。对豺来说,最重要的是克服对火的畏惧心理。
  绿眉母豺猛地一下蹿进地窝子,连豺毛都没烧焦一根。
  我赶紧将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塞到绿眉母豺怀里。绿眉母豺忙着安抚自己的宝贝,我则趁机跑出地窝子,以免遭到它的撕咬。
  地窝子十分安全,没有黄蜂,没有火焰,也没有浓烟,是目前最佳的避难所。聪明的绿眉母豺很快明白了这一点,冲着地窝子外的刀疤豺母不断发出柔和的叫声。我想,它是在告诉刀疤豺母,进地窝子来躲避黄蜂的袭击。刀疤豺母听到绿眉母豺的叫声后,几次试探着往火堆前靠近,想要带领豺群钻进地窝子。
  就在这时,发生了意外。那只歪嘴巴母豺被黄蜂蜇得受不了了,不断地往火堆前靠。火堆里飞出一些火炭,散落在四周的沙地里。歪嘴巴母豺笨头笨脑地踩在一块通红的火炭上,大叫一声,转身往后奔蹿,远远逃离了豺群,逃离浓烟遮蔽的地带。一群愤怒的黄蜂抓住这个好机会,铺天盖地从空中俯冲下来。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歪嘴巴母豺的身上就落满了蠕动的黄蜂,连两只眼都被黄蜂罩住了。歪嘴巴母豺凄厉地叫着,眼睛看不见东西,无从分辨方向。盲目的跳蹿招惹了更多的黄蜂朝它发起攻击。很快,蜂群就像一条厚厚的棉毯,把它紧紧裹了起来。豺群发出啸叫,我和强巴也大声呼喊,想用声音引导歪嘴巴母豺往火堆靠拢,这样或许还有获救的希望。可歪嘴巴母豺两只耳朵里灌满了黄蜂,听不见我们的喊叫声。它拼命朝前跑,想摆脱黄蜂疯狂的蜇咬,但它跑错了方向,来到了陡峭的江堤上,一脚踩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怒江。江面溅起一朵小小的浪花,歪嘴巴母豺和叮在它身上的黄蜂立刻被汹涌的浪涛吞没了……
  豺们面面相觑,发出悲惨的长啸。
  刀疤豺母朝天空黑鸦鸦的蜂群扫了一眼,又望望惊涛拍岸的怒江,发出三声短促的啸叫。接着,它纵身一跃,穿过浓烟,跳过火堆,钻进地窝子里去了。在豺的世界,首领的示范作用是最具权威性的。这时,根本用不着我再去催促,所有的豺争先恐后地跟着刀疤豺母蹿进地窝子里去了。胸毛已掉光的老豺在穿越火堆时被其他豺挤了一下,尾巴横进火焰,被烤焦了一半,好在其他豺都安然进到地窝子里了。
  我和强巴挖的地窝子还算宽敞,能容纳下这群豺。
  等到豺群全部进了地窝子,我和强巴则立刻将火堆加宽,并不断往里添加柴火。烈焰腾空,蜂群被阻隔在火墙之外。可这些勇敢的小精灵仍不肯罢休,在空中盘旋着。当火势稍弱些时,它们便扑飞过来,企图撞破火墙蜇咬避难的豺群。我和强巴拼命往火堆里扔枯枝败叶。火苗蹿出十几丈商,点燃了黄蜂透明的翅膀,翅膀雨点似的纷纷掉落下来,黄蜂也就葬身火海了。到了傍晚,蜂群损失大半,剩下的一些黄蜂带着壮志未酬的遗恨,被迫偃旗息鼓,飞离了怒江。
  一场惨烈的蜂豺大战终于结束了。

 

【17  刀疤豺母嗒的一声卷了一口药汤,眼睛鼻子立刻皱成一团】

  蜂群飞走后,我和强巴将火堆熄灭,扑灭了那堵火墙。
  每只豺都遭到了黄蜂的叮蜇。有的被蜇肿了眼皮,有的被蜇跛了腿,有的被蜇歪了嘴,有的被浓烟熏得漆黑,有的被荆棘划得鲜血淋漓,有的趴在地上站不起来,有的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它们活像一群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
  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的伤势最严重。虽然它们有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左右护卫着,但它们由于细皮嫩肉,所以成了蜂群叮蜇的最佳目标。仁丹公豺的头部被黄蜂叮出七个包,秋水姑娘的身上也被黄蜂蜇了十几口。
  刀疤豺母和绿眉母豺守护在两只幼豺身边,不断地用舌头舔幼豺身上被黄蜂蜇咬的肿块。唾液有消炎止痛的功能,这是豺的传统疗伤手段。但如此严重的蜂毒,光涂抹唾液显然是不行的。过了好久,两只幼豺的蜂毒症状不仅没减轻,反而恶化了。秋水姑娘总是想咬自己的尾巴,扭颈转腰,在原地像陀螺似的转着圈;仁丹公豺浑身抽搐着,眼睛一会儿闭着,一会儿又惊恐地睁开,它伸着柔弱的脖颈,朝空中连连咬着。两只幼豺都是典型的蜂毒发作症状,必须及时救治。
  刀疤豺母目光凄迷,眺望着远处渐渐西沉的红日,哀哀地啸叫着。
  我的屁股、脚后跟、手背和脸上也鼓起了十多个包,疼得要命。强巴钻进树林,采摘了一大把粉红色的绿绒蒿。它是一种罂粟科高原花卉,又叫雪参,内服外用皆宜,具有消炎、镇痛、止血的独特功效。强巴用绿绒蒿的根茎熬成药汤,用鹅卵石将花朵和叶片碾成药浆。
  接下来,就是给豺群治疗了。只有让刀疤豺母作示范,其他豺才有可能服从我们。一般来说,兽医比人医难当。动物不明白事理,不肯服用苦药,也不会积极与医生配合。动物园的兽医给动物治病时,都要采取非常措施,或将动物四肢捆绑起来,强行灌药打针;或用麻醉枪将动物射倒,在动物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进行治疗。我和强巴不可能把这群金背豺一个个捆绑起来,也不可能用麻醉枪向它们一一扫射。能否顺利地为这群豺进行治疗,我和强巴都没有把握。
  “要是它们不肯配合,起码有一半豺活不到明天。”强巴说。
  “先给它们涂抹药浆,这好像容易些。”我说。
  强巴跑到刀疤豺母跟前,想伸手揪住它的后颈皮,往它身上涂药。但刀疤豺母大叫一声,倏地一下跳开了。它不客气地瞪了强巴一眼,似乎在警告强巴:“别动我的歪脑筋!”
  “怎么办?要不要用捕兽网将它罩起来?”强巴问。
  “不行,其他豺都会吓跑的。”我断然地摇了摇头。
  “难道就看着它们被毒死?”强巴说。
  “你先给我涂药,做个样子给它们看看。”我说。
  我学着豺的姿势,趴在地上,脱下裤子,光着屁股,让强巴往肿块上涂抹绿绒蒿药浆。强巴给我涂药时,刀疤豺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还耸动鼻翼嗅闻药浆的气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强巴在我的患处涂完药后,我改为侧躺,同时缩紧脖子,在地上蹭着,嘴里还发出柔和的哼哼声,即兴表演解除痛苦后的舒适与愉快。
  刀疤豺母看得饶有兴味。它眼角吊起,鼻子耸动着,脸上浮现出羡慕的表情。
  我在手掌上抹了一些药浆,手肘着地,爬到刀疤豺母面前,伸出舌头,做出舔吻的姿势。在豺的世界里,为了讨好首领,豺经常会主动舔吻首领的体毛,以示尊重,当然也含有拍马屁的意思。我的这套动作,就是请求刀疤豺母能允许我替它舔吻、梳理体毛。
  刀疤豺母后肢斜躺,前肢曲蹲,头搁在臂弯间,做出半躺半蹲的姿势,这表明它同意让我替它舔吻、梳理体毛。
  我趁机扒开豺毛,将药浆涂在它被黄蜂叮蜇的肿块上。
  绿绒蒿的疗效极佳,涂抹在身上,患者会有清凉的感觉,胀痛缓解,非常舒服。
  刀疤豺母勾起四肢,缩紧脑袋,惬意地在地上蹭动。
  这时,被蜂毒折磨得痛苦不堪的豺们热切地望着我,想让我用同样的办法替它们舔吻、梳理体毛,解除黄蜂蜇咬的痛苦。胸毛已掉光的老豺黏黏糊糊地贴到我身上,想抢先接受治疗。
  哦,别着急,个个都有份。对了,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中毒的症状最严重,理应最先接受治疗。
  就这样,我和强巴忙碌到天黑,总算给七八十只豺的身上都涂抹了药浆。
  被黄蜂叮蜇得这么厉害,光涂抹一层药浆是不够的,要想保住性命,还必须喝下浓浓的绿绒蒿药汤。
  我用竹勺舀了一点儿药汤尝了尝,味道辛辣苦涩,比黄连汤好喝不了多少。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懂得良药苦口的道理。可豺是非理性的动物,愿不愿意喝这药汤呢?跟豺讲道理是肯定不行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争取刀疤豺母的理解与支持,然后利用刀疤豺母的绝对权威,逼迫豺们咽下这苦涩的药汤。
  不知道为什么,我固执地相信,刀疤豺母与其他的豺不一样,它具有丰富的阅历和出众的智慧,也具有低层次的理性思维。
  我端着斟满药汤的竹碗,爬到刀疤豺母面前,将碗支在中间,人嘴和豺嘴从两个方向顶在碗沿上。在豺的世界里,一只豺将食物拖到另一只豺的嘴边,意味着热情邀请对方同自己分享。我做出这一姿态,是向刀疤豺母表明,欢迎它与我一起吞下碗里的东西。刀疤豺母的嘴轻轻碰了碰碗沿,表示接受我的邀请。我喝了一大口药汤,皱着眉头咽下去。刀疤豺母的舌头伸进碗里,嗒的一声卷了一口药汤,眼睛鼻子立刻皱成一团,整张豺脸像只榨瘪的脱水柠檬。刀疤豺母呼呼地吹着气,使劲甩着脑袋,用哀怨的眼光瞪着我,似乎在责问:“你为什么请我喝这么苦的东西呀?”然后,它一甩豺尾,想转身离去。我急了,赶快揪住它的后颈皮,也不管它是否听得懂,大声说:“求求你,把药喝了。哦,这药是很苦,可这药能治疗蜂毒,你要不带头喝的话,你的豺群就要完蛋了!”我一面说一面扳着它的脸,让它看着我,又表演性地端起竹碗喝了一大口,然后将碗递到它的嘴边。刀疤豺母紧闭着嘴,没有挣扎,而是怔怔地站着,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和竹碗里的药汤。
  我想,刀疤豺母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不然的话,它可以使劲一蹦,把竹碗掀翻,冲我咆哮一声,然后逃之夭夭。可它没这样做,这证明它在考虑是不是要学我的样子,喝下这又苦又涩的药汤。
  我松开它的后颈皮,将手背上被黄蜂蜇咬的肿块举到它面前,然后指指竹碗里的药汤。然后,将我脸上被黄蜂蜇咬的肿块亮给它看,又指指竹碗里的药汤。
  它的目光在肿块与竹碗之间来回穿梭,脑子里也形成了一条连贯的思路。
  我继续倾斜着竹碗,药汁滴滴嗒嗒地顺着它的嘴角淌下来。突然,它张开嘴,用舌尖卷着药汤,一口一口地吞咽起来。
  这药的味道绝对不好。豺的味觉器官很发达,能分辨出酸甜苦辣咸等各种味道。刀疤豺母每喝一小口药汤,身体就颤抖一下。喝了小半碗后,它再也忍不住了,退后一步,四肢趴开,哦哦地呕吐起来,吐出一堆糊状的黄色秽物。好不容易吐完了,它抬起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喉咙深处发出一串低嚎,似乎在咒骂我:“你这狠毒的裸猴,是不是想害死我呀?”
  除了让它们喝下这又苦又涩的绿绒蒿药汤,我没有更好的办法帮助这群金背豺了。每一只豺都或多或少地遭到了黄蜂的蜇咬,假如不能及时排毒清火,极有可能像强巴所说的那样,到了明后天,它们就会接二连三地踏上不归路。我没有能耐将苦药变成甜药,也没有力气和胆量将它们按翻后强行灌药。如果刀疤豺母拒绝吃药,我就无力拯救这群金背豺的性命了。
  我正在担忧,突然,刀疤豺母走到我面前,用柔软的脖颈在我肩头轻轻地磨蹭着,呦呜呦呜地发出细“语”。我研究过豺的叫声,能分辨出其情绪的变化。它似乎在对我说:“虽然这药很苦,但我不怪你,我知道,你是出于好心才让我喝这么苦的药。”然后,它又踱到竹碗前,吧嗒吧嗒地用舌头喝起了药汤。
  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刀疤豺母具有如此明辨事理的能力,其理性判断能力不亚于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
  刀疤豺母喝了两口药,就抬起头来朝围观的豺群扫视一圈儿,然后发出一声威严的叫声,好像在进行某种示范教学。
  很快,半碗的药汤被喝完了。刀疤豺母退后一步,站在我身边,朝豺群啸叫着。
  豺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一个个郁伥犹豫。胸毛已掉光的老豺第一个走出来,学看刀疤豺母的样子,到我跟前喝竹碗里的药汤。然后,绿眉母豺也走到了我的面前……
  所有的成年豺都自觉地跑过来喝药汤了。那只紫金毛斑的年轻公豺大概觉得自己被黄蜂叮蜇得不重,中毒症状也不明显,不愿喝这苦涩的药汤,于是,它悄悄往后退缩,钻进江边的一条沟坎,打算溜走。刀疤豺母看到了它,啸叫一声扑了过去,咬住紫金公豺的尾巴,强行将紫金公豺拖拽到我身边,逼迫紫金公豺喝掉了半碗药汤。
  写到这里,聪明的读者也许会提出疑问:豺会主动配合服用药汤吗?作者是不是为了小说情节的需要在胡编乱造,就像童话作家将人类社会的生活凭空移植到动物世界里一样?在这里,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读者,我所写的都是大森林里真实发生的故事,没有任何杜撰。
  根据专家介绍,金背豺具有原始意义上的医药保健知识,这种知识是通过长辈传授给晚辈的,较年长的豺能识别几种可当药材的植物。豺通常生两类疾病:一是消化不良,如吃了腐烂的食物而闹肚子;二是外伤,如在狩猎时被反抗的猎物弄伤。年长的豺会带着患者到密林里寻找可当药材的植物,帮助患者治愈疾病。
  由于刀疤豺母积极的配合,所有的金背豺都顺利地服用了绿绒蒿药汤,只有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喝药时出了点问题。两个小家伙尝了一下药汤,便紧咬牙关,再也不肯张嘴了。我和强巴只能扒开它们的嘴强行灌药。幼豺不懂事,拼命尖叫,就好像在遭受酷刑。绿眉母豺心疼自己的儿女,冲着我和强巴龇牙咧嘴地咆哮,其他的豺也朝我俩做出意欲扑咬的姿态。我俩只好胡乱地往两只幼豺嘴里灌了两勺药汤,就将它们放了。
  这时,夜已深,豺疲惫不堪,我和强巴也累得半死。之后,人和豺挤成一堆,在地窝子里睡了起来。

 

【18  刀疤豺母舔着强巴的手掌,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

  翌日清晨,我被呦呦的豺叫声吵醒了。豺群聚集在地窝子外的沙滩上,有的眺望天边水红色的朝霞,有的围成圆圈不安地叫唤,好像出了什么事。我赶紧推醒强巴,钻出地窝子去看个究竟。
  哦,豺群在围着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
  我扒开围观的豺一看,两只幼豺正躺在绿眉母豺怀里,眼睛半睁半闭,显得无精打采。仁丹公豺的身体软绵绵的,细弱的脖子似乎已无力支撑头颅,脑袋一垂一垂的,好像在打瞌睡。秋水姑娘神志恍惚,两眼翻白,口吐白沫,脊椎动物发生这种情况,表明已进入昏迷状态,离休克和死亡不远了。
  两只幼豺的抵抗力本来就弱,被黄蜂蜇咬得最厉害,昨晚又没有喝绿绒蒿药汤,所以蜂毒严重地发作了。
  我注意观察了一下豺群,除了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其他豺的蜂毒症状郡有所减轻,身上肿块消下去了不少,精神也好多了。
  豺们吵吵嚷嚷,不时地朝树林啸叫。刀疤豺母站在绿眉母豺身边,一会儿舔舔两只幼豺,一会儿望望躁动不安的豺群,显得左右为难。
  我明白豺群发生了什么事。天色熹微时,刀疤豺母想带领豺群到森林里找吃的东西,但刚走出地窝子,两只幼豺就病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豺们已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遭到蜂群袭击时,它们疲于奔命,耗尽了体力;蜂毒发作时,它们抑制了饥饿感,而当蜂毒症状减轻后,饥饿感变得空前强烈,一个个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急于到森林里捕捉食草兽来充饥。可刀疤豺母非常疼爱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舍不得扔下它们,而其他饥饿的豺又滋生出了不满的情绪。
  对金背豺来说,一日之计在于晨。狩猎的黄金时间就是天刚蒙蒙亮的时侯,羚羊、牦牛、獐子或野兔睡眼惺忪地从树丛里走出来,到开阔的草甸子啃食沾满露珠的青草。这个时候能见度较低,食草兽警惕性不高,反应迟缓,豺群容易发现并捕获。过了这个时间,天亮起来,能见度大大提高,豺猎食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
  “要不要把我们带来的两只红毛雪兔拿出来给它们充饥?”强巴问我,“现在喂它们红毛雪兔,它们肯定不会拒绝的。”
  我想了想,摇摇头。现在,豺群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时候拿出红毛雪兔,似乎为时过早。红毛雪兔是我们手中的一张王牌,王牌应当留在最后出,不用着急。
  有几只豺大概是实在太饿了,跑到怒江边潮湿的沙地里,捡食烂鱼、烂虾。但现在正是涨潮的时候,搁浅的烂鱼、烂虾都被波浪卷走了。
  刀疤豺母围着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转起圈来。看得出来,它十分担心两只幼豺的伤势,内心充满了忧虑。
  豺是一种集体观念很强的动物,狩猎时都是由首领带队集体出征。而现在,刀疤豺母放弃清晨猎食的最佳时机,这意味着整个豺群都要继续挨饿。
  我决定为刀疤豺母分忧解难。我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两只幼豺从绿眉母豺怀里抱出来,学着豺的样子,用下巴和颈窝轻轻磨蹭着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的脑门儿。这是豺常见的动作,母豺经常用这个动作来安抚受惊的幼豺。据野外观察者记载,母豺对幼豺做这个颇为别致的动作通常是在两种情况下:一是母豺要外出觅食时,幼豺害怕单独留在窝巢,焦躁不安地抱住母豺的腿,这时候母豺便会用下巴磨蹭幼豺的脑门儿;二是在暴风雨来临之际,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幼豺吓得拼命地往母豺怀里拱,母豺便会将自己的颈窝紧贴在幼豺的脑门儿。说也奇怪,母豺用这个姿势磨蹭一阵后,惊悸不安的幼豺便会很快地安静下来。心理学家认为,母豺用下巴和颈窝磨蹭幼豺的脑门儿,就像人类的母亲将惊哭的婴儿贴在左胸口哄睡一样,婴儿谛听母亲心房有节奏的跳动,会产生心心相印的共鸣。母豺的颈窝有一根气管,呼吸时,气流回旋气管会发出轻微的振动,幼豺能听到咕噜咕噜的有节律的声响,算是母子之间交流爱的心声。我做出这个姿势,是要告诉刀疤豺母:你就放心地带领豺群觅食吧,别耽误狩猎的好时机,我会像有爱心的母豺那样照看这两只幼豺的。
  刀疤豺母对我已相当信任,明白了我的心意后,便威严地长啸一声,集合起散落在江边的豺群,踏着残夜的阴影,向远方一片茂密的森林疾驰而去。
  绿眉母豺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它显然不太放心将两只幼豺交给我和强巴照看。它瞪起一双充满疑虑的豺眼,冲我发出几声短促尖锐的啸叫,似乎在警告我:“别耍什么鬼花样,要是我回来后,发现我的宝贝不见了,我跟你们没完!”
  我始终用下巴和颈窝磨蹭着两只幼豺的脑门儿。我知道,这是最有力的语言,好比人类在用鲜血书写誓言一样。
  绿眉母豺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我们,一步三回头地追赶豺群去了。
  在豺的世界里,哪怕是刚产下幼豺的母豺,也要跟随群体一起外出狩猎。它们没有产假的概念,也没有吃白食的习惯。
  豺群一离开,我就立刻准备给两只幼豺动手术。我们搞动物研究的,长年累月在野外工作,必须懂点医学,必要时可给自己或动物治病。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的疮口肿得像烂桃子,病情恶劣,现在唯一能救它们的办法,就是切口引流,将蜂毒从疮口挤出去,然后服用抗菌素,防止进一步感染。
  我和强巴用捕兽网将两只幼豺包裹起来,使它们无法动弹,然后用小手术刀切开被黄蜂蜇咬的肿块。
  没有麻醉药,手术肯定很疼,小家伙惨烈地叫着,连嗓子都叫哑了。幸亏豺群已经走远,要不然的话,绿眉母豺肯定以为我们在谋害它的小宝贝,然后不问青红皂白地扑上来与我们拼命。
  “你这样做太冒险了。”强巴一面按我的吩咐挤掉幼豺疮口里的脓血,一面担心地说,“万一手术失败,两只幼豺死了,等豺群回来我们如何向它们交待呀?”
  “别担心,我有把握救活这两只幼豺。”我说,“哦,你去打只野鸽或斑鸠什么的,熬点肉粥给它们吃。”
  强巴钻进林子,很快提着一只斑鸠回来了。当香喷喷的肉粥熬好后,我也顺利完成了手术。
  豺的生命力十分顽强。手术后,仅半个小时,两只幼豺就能站起来蹒跚走路了。
  这时,已近中午,仍不见豺群回来。我、强巴和两只幼豺一起分享一小锅肉粥。两个小家伙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喝下了半锅肉粥。
  下午,豺群依然没有回来。这时,天气转阴,江风吹来,有点凉意。强巴在地窝子里燃起一堆篝火,我俩坐在地上烤火。也许是气温偏低的缘故,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一个劲儿地往火堆前靠。强巴担心火苗烫伤它们的皮毛,又不忍心看着它们被风吹得瑟瑟发抖,于是就干脆将它们抱起来,裹在羊皮藏袍里,贴在自己的心窝上。两只幼豺被蜂毒折磨了整整一夜,估计整夜都没有睡好,手术时又被折腾得精疲力尽,现在病痛解除,肚子又吃得饱饱的,于是它们钻进强巴温暖的怀里,打了两个哈欠,便呼呼地酣睡起来。
  我和强巴也昏昏欲睡,靠在沙壁上渐入梦境。
  突然,我被凶猛的豺叫声吓醒了。我睁眼一看,绿眉母豺、刀疤豺母和胸毛已掉光的老豺在地窝子口朝我和强巴龇牙咧嘴地咆哮着。哦,豺群回来了。瞧它们气势汹汹的样子,肯定是没找到两只幼豺,在责问我们,向我们索要。
  强巴也被吵醒了,见势不妙,赶紧解开羊皮藏袍,将两只幼豺抱出来,放在地上。
  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在柔软温暖的藏袍里睡了一大觉,养足了精神,身体恢复得很好,打了个甜甜的哈欠,揉了揉眼皮,瞪起清亮的眼珠子,欢叫一声,扑到了绿眉母豺的怀里。
  豺群清晨离去时,两只幼豺已被蜂毒折磨得奄奄一息;而它们傍晚回来时,两只幼豺已变得生气勃勃。我想,每一只豺都能感受到发生在两只幼豺身上的显著的变化,能感受到我和强巴的好意与善心。
  绿眉母豺激动地呜咽一声,不断舔吻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从耳朵一直舔到尾尖。浓浓的母爱,仿佛要融化在两只幼豺身上。
  刀疤豺母平举的尾巴耷落在地,收回充满敌意的目光,四膝一曲,趴了下来,朝我和强巴发出柔和平缓的叫声。这时,它的眼睛里似乎有一种晶亮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泪水。说不清为什么,我心里一阵感动,觉得刀疤豺母的这个姿势、这副表情、这种声调,是在向我和强巴表达它的内疚与羞愧,是在向我们道歉,是在乞求我们的谅解。
  刀疤豺母用膝部支撑着地,慢慢地向强巴靠拢。它将长长的豺舌伸了出来,盖住下颚尖利的豺牙,表明此时此刻没有歹意。
  强巴缺乏动物行为学的知识,见刀疤豺母向自己逼近,一下坐直了,一手捏紧拳头护卫在胸口,另一只手去摸佩挂在腰间的藏刀,摆出准备应付扑咬的姿势来。
  我正想对强巴解释,刀疤豺母突然侧转身体,斜躺在地,扭挺脖颈,露出颈侧的动脉血管。这是我和强巴都非常熟悉的姿势,这意味着弱者向强者乞降,含有任凭处置的意思。
  “这是怎么回事?它想干吗?”强巴瞪着充满疑惑的眼睛问我。
  “我想,它这是在向你表明它对你没有敌意。”我又微笑着说,“它刚才误会你了,以为你伤害了两只幼豺,现在却发现你把两只幼豺捂在心窝上,它知道错怪了你,在向你赔礼道歉呢!”
  “该我向它们赔礼道歉,是我嫌弃、憎恶它们,把它们赶出尕玛尔草原的,该请它们原谅我才对啊。”强巴捏着刀柄的手松开了,青筋暴突的拳头也松开了。他说的是肺腑之言,血性汉子也动了感情。强巴伸出手掌,抚摸刀疤豺母的脑门儿。
  刀疤豺母没有躲避,用舌头迎接强巴的手掌,虔诚地舔吻着,同时还用柔软的颈窝磨蹭强巴的手臂,如同一只对主人表示忠心的狗。
  绿眉母豺和胸毛已掉光的老豺也走上前来,舔吻强巴的裤腿和鞋。
  “嘿嘿!”强巴憨憨地笑着,脸红得像喝多了酒。
  哦,人与豺形成的隔阂终于烟消云散了。
  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就在这时,地窝子外传来了豺急切的叫声,好像出了什么事。刀疤豺母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倏地蹿了出去。我和强巴也赶紧跑出去。只见许多豺聚集在怒江边,朝着波涛汹涌的江面啸叫。我和强巴跑过去一看,那只年轻的紫金公豺,正在浪花间挣扎,拼命想游上岸来。现在正值退潮,紫金公豺好不容易登上了岸,但紧接着又被一排浪头卷下水去。它显得精疲力尽,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声。假如得不到援救,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被潮水推到江心,然后被无情的漩涡吞噬掉。

  强巴脱了鞋,踩着没过膝盖的水,将紫金公豺拉上岸来。
  紫金公豺躺在江边的沙滩上,吐出几口浊黄的江水。
  围观的豺呦呦地叫着,叫得很伤心,很凄凉。
  豺是典型的陆地猛兽,虽然会游泳,但水性一般,它们不会像水獭、水牛、水豚或河马那样跳到水里去玩耍。紫金公豺之所以泡在怒江里,一定是有原因的。我注意观察四周的豺,肚子比清晨离开时更瘪了,眼睛比清晨离开时更绿了,换句话说,它们比清晨离开时更饥饿了。紫金公豺肯定是发现江边漂浮着一条死鱼,想捞上来充饥,但因那死鱼被浪花推搡着,它抓了两次也没抓到,不慎失足滑进了深水区。唉,死鱼没吃到,却灌了一肚子江水。
  毋庸置疑,豺群外出狩猎一无所获,白白忙乎了大半天。
  豺群没能捕获猎物,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它们遭受了黄蜂的袭击,虽然经过我和强巴敷药、灌汤,蜂毒症状有所减轻,但并没有痊愈,这严重影响了它们狞猎技能的发挥。眼皮被蜇肿了,视力必定不佳,难以发现猎物。即使发现了目标,不少豺的腿被蜇跛,奔跑的速度必定迟缓,难以追上奔逃的猎物。最关键的是,它们在遭到黄蜂袭击时,出于自卫的本能,用嘴去咬自己身上的黄蜂,从而被蜇伤了嘴,所以现在即使追上了猎物,它们也无法将猎物咬倒或咬死。
  豺们散落在沙滩上,有的用爪子刨刨抓沙砾,寻找蚯蚓或地狗子充饥;有的凝视江水泛起的白浪,期盼有条鱼搁浅在沙滩上;有的朝对面山峰上那轮火红的夕阳呦呦地啸叫着,大概是希望太阳变成一只大馅饼掉下来给它们充饥。
  许多迹象表明,这群金背豺已经饿到极限。假如今天晚上仍吃不到东西,一些年老体弱的豺明早起来很可能就变成了荒原饿殍。
  “我看,该是喂它们红毛雪兔的时候了。”强巴说。
  我也觉得时机已经成熟,该亮出我们手上的王牌了。
  强巴从地窝子里取出两只风干的红毛雪兔,高高地举在手中,就像举着光芒四射的宝石,所有豺的视线都立即聚集在红毛雪兔身上,眼睛里闪烁着惊喜、贪婪的光。
  这不仅仅是救命的食物,还是来自家乡的礼物!
  强巴将红毛雪兔抛进豺群。豺们馋涎欲滴,个个摆出扑蹿的姿势,却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一动不动,望着刀疤豺母。
  我明白,豺是一种记性不错的动物,它们还记得半个月前我和强巴给它们抛掷红毛雪兔时,遭到首领的阻止,它们害怕刀疤豺母会像上次那样禁止它们抢食这两只红毛雪兔。
  我也有类似的担心,所以就特别注意刀疤豺母的反应。
  不知强巴是有意还是无意,红毛雪兔刚好落在刀疤豺母身旁。刀疤豺母本能地向后退一步,随即紧紧地盯住红毛雪兔。红毛雪兔肯定勾起了它的回忆。它的眼神中有惊讶和迷惘,脸上的表情也变化不定,好像拿不定主意该如何处置我们馈赠的特殊礼品。
  沙滩上一片寂静,只有排浪冲刷沙岸的声音。
  紫金公豺呜咽一声,大概是在诉说专自己已经饥饿难忍。
  刀疤豺母望望面前的红工毛雪兔,又扭头看看馋涎欲滴的众豺,接着,抬头看着我和强巴,负伤似的哀叫一声,斜着蹿了出去。
  这无疑是默许豺群可以撕食的信号。
  众豺发出一阵欢叫,蜂拥而上,抢夺撕扯红毛雪兔。
  仅三分钟的时间,两只红毛雪兔便被撕成碎片。绿眉母豺抢得一只兔头,叼到刀疤豺母面前,意欲同食。刀疤豺母嗅了几遍兔头,终于忍受不了饥饿的折磨和美食的诱惑,大口地啃咬起来。
  我和强巴相视而笑。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这句话在动物界也同样适用。刀疤豺母既然吃了我们馈赠的红毛雪兔,便不会拒绝跟我们回尕玛尔草原。
  五分钟后,两只红毛雪兔被豺群吃得干干净净,连皮和骨头都没剩。轻盈的兔毛,像蒲公英一样,在晚风中飘散。
  僧多粥少,豺多肉少。区区两只红毛雪兔,当然不够七八十只金背豺食用,只够它们勉强充饥。
  豺们蹲坐在沙滩上,意犹未尽地舔着嘴角。也不知是谁带的头,它们向着怒江的下游,向着遥远的日曲卡雪峰,齐声啸叫。
  呦欧——呦欧——豺啸声在峡谷中发出阵阵回响。
  那是对过去美好时光的回忆,也是发自内心的向往。
  强巴收拾好简单的行囊,抱起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向高黎贡山的方向走去。刀疤豺母率领豺群紧跟在我们身后。
  这儿土地贫瘠,食源短缺,本来就不适合金背豺生活,强巴用自己的行动向豺群表明,居住在尕玛尔草原的人类消除了对豺的误解与憎恶,欢迎它们重返家园。既然如此,豺群当然就义无反顾地随我们踏上了回乡之跆。
  离乡背井的苦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豺们兴奋地一路引吭高歌。

 

【19  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就魂飞魄散】

  渡江河、翻雪山、过荒原,五天后,我和强巴将豺群平安地带回了日曲卡雪峰。翻过雪山垭口后,豺群飞快地扑向山脚下的尕玛尔草原,就像游子扑向日思夜想的母亲的怀抱。
  诚如我所料,金背豺一出现在尕玛尔草原,红毛雪兔嚣张的气焰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金背豺确确实实是红毛雪兔的克星。闻到豺的气味,看到豺的身影,听到豺的啸叫,红毛雪兔便心,心惊肉跳,魂飞魄散,繁殖速度也明显降低了。迷宫似的珊瑚礁洞穴也帮不了红毛雪兔的忙,红毛雪兔能钻进去的地方,金背豺也能追撵进去。金背豺特别爱吃刚出生的兔仔,常钻进地下的洞穴将整窝兔仔洗劫一空,这就直接破坏了红毛雪兔恶性膨胀的繁殖机制。仅仅三个月,红毛雪兔的数量便骤减了2/3,尕玛尔草原的生态逐渐恢复平衡。
  已荒芜一年多的尕玛尔草原泛起了一片久违的绿意。夏末,一场大雨过后,干枯的土地得到雨露滋润,草茎拔节,野花绽放,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位久病初愈的姑娘,变得丰盈美丽。放眼望去,一片片浓浓的绿草,一朵朵姹紫嫣红的花,大地恢复了生机。
  瘦骨嶙峋的牛羊逐渐变得膘肥体壮,卡扎寨牧民的脸上又漾起了笑容。
  现在,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村民们把金背豺视为神兽,每逢初一或十五,便烧香拜佛,朝着日曲卡雪峰跪拜,感谢苍天神山的厚爱,派神兽下凡为黎民百姓消灾祛祸。在草原遭遇豺时,人们不仅不敢开枪猎杀,而且还双手合十,诵经念佛,恭敬地给豺让路。有一次,紫金公豺同几只胆大妄为的公豺袭击了一只落单的山羊。山羊的主人看见了,不仅没有上前阻止,还说这是神兽看得起他,所以才叼食了他的羊。于是一种荒谬的说法便在村子里流传开来:用羊祭祀神兽,会得到神的保佑,天神和山神会赐福给他。
  这种迷信的说法一经流传,便有村民在祭神的日子牵一只羊去到尕玛尔草原,将羊绑在树桩上,有意让豺来撕食,说这是敬神的贡品。
  牧羊人害怕狗追撵觊觎羊群的豺,得罪了神,纷纷将牧羊犬拴在家里当看家狗。
  羊群没了牧羊犬的保护,便成了可供野兽肆意掠夺的猎物。
  野兽中不乏得意忘形之徒,紫金公豺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于人们对它敬之若神,这家伙的贼胆就变得越来越大,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冲进羊群叼食可怜的羊羔。羊的主人气愤地吆喝了几声,它竟然冲着人咆哮,简直如人无人之境。
  紫金公豺猖狂到了极点。
  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刀疤豺母始终没参与过猎杀家畜的活动。我曾躲在茂密的草丛中用望远镜观察过,刀疤豺母不仅自己不去伤害牧民饲养的山羊和牦牛,还利用首领的权威,禁止手下的豺胡作非为。有一次,豺群刚好与羊群迎面相遇。豺群中有几个年轻的好事之徒跃跃欲试,刀疤豺母季威严地长啸数声,劝制止止了这些豺的胡闹。还有一次,紫金公豺趁豺群在溪流边饮水之际,带着几只年龄相仿的豺溜出豺群,跑到尕玛尔草原,闯进牦牛群,围攻一头牦牛犊。母牦牛在一旁愤怒地眸叫,刀疤豺母听到叫声后,火速赶到草原,但已经迟了,紫金公豺已跳到牛背上,将牛肠子扯了出来。牦牛犊瘫倒在地,成了一堆等待宰割的牛肉。紫金公豺得意地叫着,撕吃还在哞哞哀叫的牦牛犊。刀疤豺母冲上去,跳到紫金公豺背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将紫金公豺连同那几只年轻豺从牦牛犊身旁赶走了。
  然而,紫金公豺并没因为受到刀疤豺母的惩罚而有所收敛,仍一意孤行,与七八只年龄相仿的年轻脱离刀疤豺母率领的大豺群,组成了一个小豺群,自立为王,专门袭击牧民的羊群和牛群。
  牧民的损失一天天加重,但出于对神的敬畏,大家敢怒而不敢言。
  我很难过。当初为了能得到牧民的支持,请回豺群,扑灭兔灾,我与强巴才不得已谎称山神托梦,说金背豺是神兽。把豺视为十恶不赦的害兽是不对的,但现在人们把豺视为应顶礼膜拜的神兽,同样是荒唐的。我想,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帮助当地牧民消除迷信,让大家用科学合理的态度对待豺。
  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与强巴商量,决定擒贼先擒——将紫金公豺捕获,这样可以一箭双雕,既能使广大牧民重新认识金背豺,还能驱散作恶多端的小豺群。我想,刀疤豺母假如知道我们的意图,一定会投赞成票的。它肯定也痛恨紫金公豺拉帮结伙的分裂行为,也不会愿看到豺袭击伤害人类饲养的家畜。
  我从省动物研究所借来一支麻醉枪,和强巴一起,赶着一群羊到尕玛尔草原放牧。羊群里有好几只活蹦乱跳的羊羔,是引诱紫金公豺的绝好食饵。太阳爬上山坡时,紫金公豺果然带着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豺,从地下的洞窟里钻了出来。当紫金公豺扑到羊背上时,强巴瞄准紫金公豺的屁股,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带着针头的麻醉药瓶像飞镖一样刺进紫金公豺的体内。紫金公豺哀嚎一声,仓皇逃命。它才蹿出去十多米,药性便发作了,它像喝醉了酒似的摇摇晃晃又走了几步,便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其他几只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我相信,这几只年轻豺一定会从紫金公豺的身上吸取教训,这辈子再也不敢袭击家畜了。首领被擒,小团体土崩瓦解。那几只年轻豺躲藏几日后,一定会改邪归正,重新回到由刀疤豺母率领的大豺群里去的。
  我和强巴将紫金公豺关进事先准备好的铁笼子里,把它拖回卡扎寨,放在打谷场上展览。村民都围上来看热闹。几位须眉花白的老人对我们冒犯神兽的行为颇有微词,说山神会惩罚我们的。这时,紫金公豺已经苏醒过来,在铁笼子里上蹿下跳。强巴用竹棍捅它的屁股,这是为了打破笼罩在金背豺身上的神兽的光环。紫金公豺呦呦地哀叫着,在铁笼子里打滚。神兽不神,和一条普通的狼狗差不了多少。一位吃斋念佛的老太太掐着佛珠说:“罪过,罪过!”强巴登上土台,勇敢地向乡亲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说当时为了消除红毛雪兔过量繁殖引发的灾害,才编出山神托梦说豺是神兽这套鬼话,希望能得到乡亲们的原谅。强巴讲完后,我也跳上土台,宣传科学知识,讲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讲金背豺在生态平衡中的地位及作用,讲保护生物多样性从本质上说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我讲得深入浅出,乡亲们听得津津有味。
  生动别致的科普教育,使卡扎寨的牧民们提高了科学意识,不再把金背豺当作神兽顶礼膜拜,也不再把金背豺当作害兽狂捕滥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尕玛尔草原变得越来越丰饶,越来越美丽。
  至于紫金公豺,我要把它送到昆明市动物园,作为珍禽异兽供游人观看。它将在动物园的大铁笼里终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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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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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

沈石溪

序言\母性的力量

  20世纪90年代初,我写了一部长篇动物小说《狼王梦》,主要内容是讲一只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当上顶天立地的狼王,含辛茹苦,与命运展开的不屈不挠的抗争。出版初始,市场反响平平,销了两万多册,便不再重印了。三年后,此在台湾出版了繁体字版,受到了台湾读者的欢迎,成为台湾童书市场的旺销书。没想到又过了十五年,此书竟然在大陆市场也开始热销起来,屡屡登上开卷童书排行榜前十名,累计发行两百多万册,成为一本畅销书。于是,嗅觉灵敏的出版社编辑纷纷找到我,希望我能写《狼王梦》续集,我一概婉言谢绝,因为我知道写续集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管是续写别人的作品还是续写自己的作品,大多都是狗尾续貂,很少有人能做成功的。
  去年阳春三月,我、阳光姐姐伍美珍和辫子姐姐郁雨君,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邀请,前往英国参加伦敦书展。童趣老总侯明亮,既是一位有经验的出版家,又是一位有经验的旅行家,他设计了一条英伦文化游线路,由北至南,贯穿整个英国,饱览秀丽山水,还参观了包括莎士比亚故居在内的许多文化名胜。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来,英国的文化血脉从未被人为地、粗暴地折断过,优秀的文化历史,代代传承,触手可及,似乎就在眼前。
  应该说,这是一次快乐有趣而且让人获益匪浅的旅行。
  旅行途中,童趣宋总和几位编辑,数次要求我给童趣写一部新的动物小说,并暗示最好写《狼王梦》的续集。如此豪华舒适的欧洲行,如此细心周到的一路照顾,我不写一本新的动物小说,似乎也说不过去。但我仍不愿写《狼王梦》续集,我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我说,我可以写一本关于狼的小说,也是写狼王的故事,那就写一本女狼王的故事好了,可以算作《狼王梦》的姊妹篇。当旅游大巴驶过泰晤士河时,我已定好书名为《狼国女王》。
  虽然是在旅游途中答应写女狼王的故事,给人一种很随意、且带有一点儿应付的感觉,但我想写动物女王的念头却由来已久,并且对“女王”这个特定角色进行过细致的考察。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自然界的一个动物群落里,王者往往都是雄性:当然也有雌性为王的,但主要集中在昆虫世界里,如蚁王或蜂王都是雌性;在某些爬行类动物中,也有雌壮雄弱的现象,因而也有雌性为王的。但绝大多数动物,尤其是哺乳类动物,称王称霸的基本都是雄性。只有极个别动物,如非洲野犬、喜马拉雅野犬等,偶尔会组成雌性为王的犬群。雄性为王似乎是大自然的一种惯例,最典型的莫过于狮群社会了,在非洲的稀树草原,狮群中的狮王无一例外都是雄狮。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凡灵长类动物,如猩猩、狒狒、猴子等,也是清一色的雄性为王。
  动物界中雄者为王,原因不难理解,因为在绝大多数动物中,雄性的身体比雌性大,体质比雌性强壮,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下,雄性为王符合强者独尊、强者为王这样一条自然规律。
  不仅在动物界如此,在自称高级动物的人类中也大体如此。中国历朝历代史籍记载显示,真正坐上龙椅的女性仅武则天一人,就算加上虽没皇帝名分,实际上却掌控朝政的吕后和慈禧,漫长的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中,也不过区区三位女皇。
  我曾多次深入滇北高原的崇山峻岭中观察狼群的生活,凡我看到、听到、了解到的狼群,也都是公狼为王。我曾亲手解剖过滇北高原狼,从解剖学角度看,成年狼公母之间在体型大小和身体强弱方面的差别并不明显,总体说来,公狼比母狼个头稍大些,但也常有一些母狼,外形比普通公狼看起来更威猛。然而,我从未听说有哪群狼,领头的狼王是一只母狼。
  看来,雄性为王,并不完全是因为雄性的身体比雌性强壮,也许还有别的原因,如雄性的性格更粗野、更暴躁、更桀骜、更好斗、更残忍、更霸道、更凶狠、更狡诈以及更醉心于地位角逐,这些雄性的性格特征,也助推雄性更容易地登上权力的顶峰。而雌性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平和、舒缓、宽容、谨慎、率真、满足、驯服、本分、轻信、盲从、绵软、柔弱、慈悲、忍耐、坚守以及谦让等性格特征,再加上情感至上的生活态度,也会使雌性在权力角逐的过程中屡屡败北。
  为什么身体大小与公狼相差无几的母狼不能当狼王呢?牝鸡司晨,真的会国无宁日、天下大乱吗?假如真的有一只母狼当上了狼王,会是怎样的情景呢?狼群会因为雌性的缺乏进取和感情用事而日渐衰微,从而一步步退化直至走向毁灭吗?还是会因雌性的以柔克刚以及神圣的母爱而产生新的凝聚力,狼群从而创造新的辉煌?可能是第一种结局,也可能是第二种结局。但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结局,狼国女王肯定会给狼群带来酸甜苦辣、别有一番滋味的新生活,肯定是雪域荒原一道百年不遇、别致而亮丽的新风景。
  我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中。我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培养一只女狼王,并让它去管理一群狼,我只能在我所钟爱的动物小说领域,来做这样一个小小的实验。我创造了一只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女狼王,让它带着我对两性差异的分析和判断,带着我对生命本质的观察与透视,带着我对丛林生活的理解及感悟,去驾驭部属,去驰骋猎场,去顽强生存,去创造奇迹。
  我笔下的女狼王是否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生活的逻辑,有待读者评判。但有一点我坚信不移:雄性魁梧的身体、饱满的肌肉、结实的拳头是力量,雌性美丽的容颜、温婉的表情、高贵的气质也是一种力量。英国著名动物学家、《裸猿三部曲》的作者德斯蒙德·莫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女性偏爱双手撑在地上走路的男人,那么我们将看到满街都是倒立行走的男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却掌握着性选择的强大力量,她们能左右一个物种的进化方向。其实我觉得,女性身上还有一种比性选择更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是为序。

2013年8月3日写于上海梅陇寓所

 

【第一章  悲惨的虎口夺食】

  “呦——呦——”紫葡萄发出凄厉的嗥叫,拼命用舌头舔吻盔盔的眼皮,试图让它睁开眼睛,重新站立起来。
  盔盔是一只大公狼,帕雅丁狼群现任狼王。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狼头十分结实——某些地区的人将铁锤唤作“榔头”,就是从结实的“狼头”演化而来的。
  这只大公狼之所以叫盔盔,是因为它的脑袋特别大,也特别坚硬,就像戴着一顶青铜头盔。然而,青铜头盔般的狼头也未能抵挡住孟加拉虎锐利的虎牙——狼王盔盔的脑壳上被咬出两个深深的洞,鲜红的血和白色的脑浆汩汩而出。狼王盔盔还在呼吸,胸脯一起一伏,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含混不清的声音,但它的两只眼睛已经闭上了,生命体征越来越微弱。
  假如不是饿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狼是不可能去招惹孟加拉虎的啊!这是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肆虐的暴风雪连续下了四天四夜,帕雅丁狼群里的每一只狼都饿得恨不能咬下自己的尾巴充饥。狼王盔盔也曾带着几只公狼,顶风冒雪外出狩猎,无奈风雪迷漫,所有的猎物都不知躲到哪里去了。狼王盔盔它们辛劳了大半日,身体都快冻僵了,却连一只老鼠也没找到。
  好不容易等到大雪初霁,狼群可以外出正常狩猎了,它们却依然时运不济,踩着厚厚的积雪跑遍了日曲卡雪山南麓,也没能找到可以围捕的食草动物。
  也许是因为饥寒交迫,也许是因为年幼体弱,紫葡萄膝下那只名叫白燕燕的小雌狼开始走起醉步了,东倒西歪,摇摇晃晃,走两步滑一跤,越走越慢。紫葡萄从小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具备雪山生存经验,它明白,小雌狼白燕燕已经饿得体力不支,倘若再吃不到食物,顶多再坚持一两个小时,便会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变成茫茫雪野一具冰冷的尸体。
  就在这个时候,寒风送来血肉的香味。对极度饥饿的狼群来说,这是难以抵挡的诱惑。狼群循着肉香兴冲冲的钻进一片针叶树林。一进去,它们就像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一样,顿时从头冷到了脚——在一棵苍劲的老松树下,一只色彩斑斓的孟加拉虎正在啃食一只羚羊。老虎习惯从猎物的腿部吃起,此时,羚羊的一条腿刚刚被咬开,羊血漫流,冒着阵阵热气。孟加拉虎一面大口喘息,一面伸出粗糙的虎舌,津津有味地舔食滚烫的羊血。洁白的雪地上,虎爪印和羊蹄印向山麓尽头延伸开去。
  看得出来,这只孟加拉虎是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刚刚将这只羚羊捕获的。加入正在啃食羚羊的是一头熊或者一只山豹帕雅丁狼群还有勇气从熊嘴或豹嘴里夺去宝贵的食物,但眼下是一只孟加拉虎,狼群夺食的勇气早已烟消云散了。虎是百兽之王,尤其是孟加拉虎,体格魁伟,性情暴烈,勇不可挡。所以,狼群只好在距老虎两三百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心虚胆怯、忐忑不安地驻足观望。
  孟加拉虎也发现了狼群,它停止啃食羚羊,抬起额头饰有王字纹的脑袋,向这边瞭望。这个时候,如果这只孟加拉虎用藐视的眼神横扫狼群一眼,张开血盆大口发出汹汹低吼,或者弯曲四肢,平举尾巴,摆出跃跃欲扑的架势来,紫葡萄相信,狼王盔盔绝不敢冒险去抢夺老虎爪下的羚羊。
  这个时候,假如那只名叫白燕燕的小雌狼,没有再次饿晕倒地,紫葡萄相信,狼王盔盔也绝不会随随便便冒犯虎威、去虎口夺食的。
  狼与虎,属于两个等级的猛兽。狼是中型食肉兽,虎是大型食肉兽,狼牙没有虎牙锐利,狼爪也不及虎爪尖利,狼的爆发力更远逊于虎。而孟加拉虎在现今地球上八个虎的亚种里,体格仅次于东北虎,凶猛程度却排在第一,所以,狼遭遇孟加拉虎,第一个念头就是惹不起躲得起,脚底抹油,离得远远的,免得惹虎生气。
  偏偏那只孟加拉虎瞭望狼群后,既没有汹汹低吼,更没有跃跃欲扑,而是凝神沉思了半分钟,突然做出了一个让狼群颇感意外的举动——叼起羚羊的脖子,沿着山坡上那条小路,向树林深处转移。这只羚羊少说也有六七十斤,孟加拉虎负重而行,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虎步一高一低,显得有点儿吃力,每走三四十步,便要将羚羊搁在地上,喘一口气,再叼起猎物前行。
  天晓得这只孟加拉虎干嘛要转移撤离。也许,它因为肆虐的暴风雪而几天未能进食了,早已饥肠辘辘,捕捉羚羊时又耗尽了体力,没兴趣再与一群饿狼周旋,只想赶紧找个清静的地方,享用这顿羚羊大餐;也许,这只孟加拉虎有基本的数量概念,帕雅丁狼群二十余只狼,散落在雪地里,黑压压一片,让它有了恐惧心理,不愿以寡敌众,所以明智地决定带着猎物撤离;也许,这是一只上了年纪的老虎,生命的锋芒早已被岁月磨钝,本来就体虚力弱,此时更是筋疲力尽,没有力气、没有信心,也没有能耐再与一群饿狼搏杀,不得不采取转移策略,以求太平……
  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当帕雅丁狼群出现时,这只孟加拉虎一声不吭,带着猎物扭头走了。
  偏偏这个时候,那只名叫白燕燕的小雌狼,饥寒交迫,两眼一黑,软绵绵地栽倒在地,竟然饿晕过去了。紫葡萄是做母亲的,天底下哪有亲娘不疼自己儿女的,它惊嗥一声,立即窜到小雌狼白燕燕身旁,将它搂在自己腹下,把身体里的热量传导给它,又伸出温热的舌头,塞进小雌狼白燕燕的嘴里——这是一种特别的“渡食”动作,狼崽年幼时,成年狼会以舌对舌、口对口的方式将半消化的食物喂给自己的孩子,这种喂食方式就叫“渡食”。但遗憾的是,紫葡萄早已饥肠辘辘,腹中空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渡给小雌狼白燕燕,只能将一点点温热的唾液塞进它的嘴巴里。小雌狼白燕燕的生命力还算顽强,咽了几口妈妈的唾液后便清醒过来,哆哆嗦嗦地挣扎着走了几步,可怜巴巴地望着狼王盔盔,翕动嘴唇,发出轻微的呜咽声,似乎在求救:我好饿,救救我!我真的好饿,请救救我吧!
  狼王盔盔脊背上的狼毛顿时竖立起来,它目光坚毅,抬起尖尖的嘴吻,“哟——”发出一声悠长的嗥叫,踩着冰冷的积雪,朝孟加拉虎尾随而去。
  盔盔是狼王,在帕雅丁狼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狼群内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狼王的行为对族群内所有的狼都有示范效应。于是,除了紫葡萄慢慢跟在后面照顾五只幼狼外,其余的狼都跟随狼王盔盔快速向孟加拉虎逼近。
  一场虎口夺食,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紫葡萄无法确定是何种原因又是何种力量,促使狼王盔盔甘冒九死一生的风险扑向那只孟加拉虎。
  也许,是饿晕的小雌狼白燕燕刺激了狼王盔盔的父爱神经——狼是大自然里为数不多的具有父爱意识的动物之一。公狼与母狼结成夫妻后,会厮守在一起,共同抚养子女,狼的家庭里自然而然就有了父亲这个角色,也就有了父爱这种感情——狼王盔盔不忍心看到爱女在自己面前活活饿死,强烈的护崽本能让它忘记了危险;也许,狼王盔盔掂量了一下彼此的实力——孟加拉虎虽然凶猛,却孤身一虎,狼在虎面前虽然弱小,却狼多势众,帕雅丁狼群有大大小小二十余只狼,数量上占压倒性优势,镇定应对,巧妙周旋,是有可能从虎嘴里夺得救命的食物的;也许,狼王盔盔对自己强健的体魄和聪慧的头脑太过自信了——狼王盔盔曾多次从山豹、猞猁和狗熊口中夺得过食物。最辉煌的一次是狼王盔盔与两只公狼联手,在雪线附近的一个山坳里,从一对雪豹夫妻口中夺得一只梅花鹿。成功让狼王盔盔陶醉,胜利让狼王盔盔骄傲,曾经的辉煌让狼王盔盔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孟加拉虎携带一只羚羊,根本跑不快,很快,狼群便与它相距二三十米远了。狼王盔盔、歪歪脖、斜斜眼等几只大公狼,在孟加拉虎背后呲牙咧嘴地嗥叫,跃跃欲扑,做出进攻的姿态来——狼王盔盔当然不会真的去扑咬孟加拉虎,狼咬老虎,那是鸡蛋碰石头,自找死路。它使用的是一种扰敌战术,用虚张声势的办法,激怒或惹恼对方,让对方扔下食物来追逐自己,这样,其他狼就可以趁机将那只羚羊盗走了。半个月前,帕雅丁狼群就曾用这样的扰敌战术,成功地从一头棕熊怀里抢走了一只野猪崽子。
  故技重施,希望能屡试不爽。
  但孟加拉虎的智商显然比棕熊高出许多,它好像知道狼群的意图,对狼王盔盔、歪歪脖和斜斜眼等几只大公狼的嗥叫和恫吓不屑一顾,仍不紧不慢的叼着羚羊往树林深处钻。只是当狼群靠的太近时,孟加拉虎才会放下羚羊转身汹汹扑蹿两步,想赶苍蝇似的将靠的太近的狼赶远些,再立即回到那只死羚羊旁,不给狼群任何盗走食物的机会。狼群尾随在孟加拉虎身后走了好几公里,和它周旋了大半个小时,不仅没能夺得食物,反而白白消耗了宝贵的体力,对处在极度饥饿状态下的狼群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大公狼歪歪脖率先抬起下巴发出两声悻悻的嗥叫,那是在埋怨狼王盔盔决策失误,不该冒冒失失地向威风八面的孟加拉虎挑衅夺食。执意去啃根本就啃不动的硬骨头,是不是太傻了啊?
  也许是被公狼们的埋怨激怒了,也许是太想挽回狼王的面子,也许是对事物的渴望让它丧失了理智,在尾随孟加拉虎走到一个陡峭的雪坡时,狼王盔盔突然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它闪电般向前猛蹿,一口气蹿到老虎屁股后面,张嘴去咬那条黑黄相间的、又粗又长的虎尾巴。
  狼王盔盔或许是这样想的:冷不防扑过去,把孟加拉虎咬个措手不及,就算不能将虎尾咬断,也一定会让它勃然大怒,虎遭狼咬,不气得发疯才怪呢。这时候,它必然会扔下猎物,不顾一切地咆哮着向狼王盔盔追逐扑咬,而狼王盔盔便连滚带爬地向山坡下逃窜。老虎虽然扑蹿速度极快,但体格魁伟,不可能像狼一样从雪坡上滑下去,在铺满积雪的陡坡上,身手矫健的狼王盔盔无疑能在老虎的追逐下安全逃生。这个过程中,歪歪脖、斜斜眼和另两只大公狼就可以趁机将那只羚羊拖走,钻进灌木丛与接应的狼群会合,再以极快的速度将羚羊撕碎并吞进肚去,这次虎口夺食就算取得圆满成功了。狼王盔盔或许还这样想:狼群尾随恫吓了大半个小时,很有可能会给这只孟加拉虎造成这样一种错觉——狼群色厉内荏,只敢在背后嗥叫吓唬,没胆量、没魄力、也没本事真的扑上来撕咬。就在这只孟加拉虎漫不经心、丧失警惕时,它突然蹿上去扑咬虎尾,攻其不备,是有成功的把握的。
  然而,狼王盔盔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它低估了孟加拉虎的智商,也低估了老虎的反应能力。百兽之王并非浪得虚名,紫葡萄在百米开外的雪地里看得十分真切,就在狼王盔盔闪电般地扑窜到孟加拉虎屁股后面时,那条平举的虎尾突然如灵蛇般舞动起来,不仅躲过了狼嘴的噬咬,还像鞭子一样重重打在狼王盔盔的脖子上。虎尾的力量不容小觑,就像抽了个脖儿拐,将狼王盔盔抽的横倒在地。没等它翻爬过来,孟加拉虎又轻旋虎腰,玩了个虎式回马枪,带有王字的虎头和斑斓的虎身旋风般扭转过来,两只强有力的虎爪野蛮地揪住狼王盔盔的脊背,张开血盆大口,在它的脑袋上狠狠咬了一口......
  悲剧就这样酿成了,羊肉没吃到,反惹了一身羊膻味,不不,是反惹来了杀身之祸!

  孟加拉虎将狼王盔盔咬倒后,抬起那张黑黄白三种毛色勾画的恐怖虎脸,“嗷——”朝尾随在它身后的狼群发出威风凛凛的吼叫。虎啸具有很强的穿透力,随风而至,清晰地灌进每一只狼的耳朵里,那是在用虎的威严无情地驱赶狼群:滚开,滚远点儿,谁再敢靠近,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带着浓重血腥味的虎啸把好几只狼都吓坏了,它们发出惊恐的嗥叫,扭转狼头,在雪坡上四散奔逃。
  紫葡萄脑子里一片空白,它傻傻地站在雪地里,傻傻地望着孟加拉虎那张恐怖的虎脸,连逃跑都忘了。它只看清楚了一个细节:这只咬倒狼王盔盔的孟加拉虎,虎须焦黄,上颚左侧那枚尖利的獠牙折断了半根,虎鼻上长了一个鸡蛋大小的红色血瘤,让那张虎脸显得格外丑陋和狰狞。
  血瘤虎,断牙的血瘤虎,这一幕在紫葡萄脑子里留下了滚烫的烙印。孟加拉虎叼起那只羚羊,大踏步钻进树林,很快消失在树林深处。对这只孟加拉虎来说,摆脱狼群的纠缠,躲到一个隐藏的地方清清静静的饱餐一顿羚羊肉,就是最大的胜利。生活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一带的孟加拉虎,最喜欢吃的就是羚羊肉了,狼肉老韧酸涩,还有一股骚臭味,除非饿极了,否则老虎对狼肉是不屑一顾的。
  等孟加拉虎走远了,紫葡萄和其他狼这才敢聚拢到狼王盔盔身边,可怜一代狼王,再也站不起来了。
  “呦——呦——”你不能扔下我不管!
  “呦——呦——”睁开眼,看看你的儿女,你的儿女离不开你啊!在紫葡萄呼天抢地的悲嗥声中,狼王盔盔眼皮翕动,狼眼缓缓睁开一条缝,恋恋不舍地望着紫葡萄。它的眼越睁越大,身体却慢慢停止了痉挛,微弱的呼吸也没有了,只有那双狼眼还流光溢彩,还瞪得溜圆。
  这叫死不瞑目。
  紫葡萄仍不相信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狼王盔盔就这样永远离开它了。俗话说,狗有七条命,狼有九条命。它守候在狼王盔盔身边,幻想着再过一会儿,狼王盔盔就像睡醒了似的,打个哈欠伸个懒腰,站起来抖掉身上的雪花,精神抖擞地率领狼群继续巡山狩猎。
  众狼也都围聚在狼王盔盔身边,哀悼不幸罹难的狼王。
  时间一点点流逝,天渐渐暗了下来,日曲卡雪山冬季的日头本来就短,寒冷难熬的长夜很快就要来临。
  老母狼朵朵菊来到紫葡萄身边,用嘴吻轻轻摩挲紫葡萄的额头,不断发出哽咽的轻嗥,那是在劝慰紫葡萄:狼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你瞧瞧你膝下的儿女,个个都在打哆嗦,再不赶紧找到食物,死神恐怕会再次光临我们帕雅丁狼群啊!走吧,活着的比死去的更重要,勇敢地活下去,把儿女抚养长大,才是对死者最好的祭奠!
  朵朵菊是帕雅丁狼群辈分最高的母狼,是躺在血泊中的狼王盔盔的妈妈的妈妈,在人类社会就叫“外婆”。老母狼朵朵菊一生出来,头顶的茸毛就格外茂盛,像盛开的野菊花,所以起了这么一个带点儿诗意的名字。时过境迁,岁月无情,如今它年岁大了,头顶如花般茂盛的绒毛早已秃谢殆尽,那诗意的名字却沿用至今。老母狼朵朵菊牙口十四,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狼,活到十五岁的就已经是风毛麟角了,它算得上是帕雅丁狼群一个小小的奇迹。
  岁数大,经历的事情就多,阅历广泛,经验丰富,加上狼群里多数狼都是与它有血缘亲情的晚辈,老母狼朵朵菊自然而然便受到尊重,在帕雅丁狼群也算有一定的威望。
  紫葡萄抬头望望布满阴霾的天空,又扭头望忘挤在雪窝子里瑟瑟发抖的五只幼狼,再用嘴唇触摸已冻得硬梆梆的狼王盔盔,脑子总算清醒过来。它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和狼王盔盔做了最后的诀别,然后带着一颗破碎的心,迈着沉重的步伐、引领着五只幼狼向荒野走去。
  紫葡萄刚走出去二三十步,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咔嚓咔嚓的轻微声响,好像有狼在啃咬什么东西。说不清为什么,那轻微的咔嚓声响,就像惊雷般在它心头炸响。它突然转身狂奔,以最快的速度奔到狼王盔盔的遗体跟前,果然看到了它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大公狼歪歪脖正在噬咬狼王盔盔的身体,狼牙咬在冰冻肉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那只名叫斜斜眼的大公狼,也垂涎欲滴、不怀好意地向狼王盔盔的遗体靠近。
  还有好几只狼散落在四周,狼眼里闪动着贪婪的绿光,焦躁不安地奔来跳去,大有涌上来分一杯羹的架势。
  太恶心了,恶心得令狼发指;太无耻了,无耻得让狼也会觉得脸红!紫葡萄怒嚎一声,扑向大公狼歪歪脖,恨不得狼牙见红,咬他个皮开肉绽。大公狼歪歪脖似乎有所准备,敏捷地跳闪开去,发出一串不满的嚎叫:
  ——抛尸荒野,还不让吃,也太浪费了吧!
  不错,狼社会确实发生过同类相食的惨剧,但那都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行为,譬如母狼产下一窝狼崽,其中一只狼崽死了,而母狼恰巧又因饥饿而奶水不足,便会狠狠心将已死的狼崽吞吃了以拯救其它狼崽;还有就是整个狼群遭到猎人与猎狗的围剿,众狼浴血奋战,这时候如果有一只狼不幸中弹,倒在血泊中,饥肠辘辘的其他狼便会蜂拥而上将中弹倒地的同伴撕碎啃食,以求得更充沛的体力和更旺盛的斗志,在猎人与猎狗的包围网中冲开一个求生的缺口......事实上,狼并没有啃食同类尸体的嗜好,正常光景下,即使在野外遇见其他种群的死狼,它们也不会有什么食欲。同类不食,早已成为狼共同遵守的准则,假如没有这条准则,你吃我,我吃你,毫无顾忌地相互为食,世界上恐怕早就没有狼了。
  紫葡萄浑身狼毛竖立,狂嗥乱吼:
  ——你们的心肠也太歹毒了!它是狼王,帕雅丁狼群的首领。它活着的时候,你们阿谀奉承,唯恐拍马屁拍得不好;它一死,尸骨未寒你们就要将它大卸八块吃掉,这也太过分了吧!
  大公狼歪歪脖并没有脸红,更没有心虚胆怯,还在理直气壮地嚎叫:
  ——不管什么狼,不管生前有多伟大、地位有多高,死了也是一块没有知觉的肉!大公狼斜斜眼也在一旁怪声怪调地嗥叫:
  ——尸骨未寒,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冻得都像一坨冰了啊!
  紫葡萄气得浑身发抖,龇牙咧嘴地咆哮:
  ——它为了大家有东西吃,才冒险虎口夺食,死于非命。它的死,说轻了是殉职,说轻了是牺牲。对帕雅丁狼群来说,它就算不是英雄,也起码是烈士。你们好意思把它吃掉?天理何在?真是丧尽天良啊!
  大公狼歪歪脖是一只油盐不进的恶狼,对紫葡萄的指责充耳不闻,仍一意孤行地嗥叫:
  ——一坨冰肉,我们不吃,秃鹫也会啄食干净的。我们都要饿死了,你是存心想让我们也变成冰冻死狼吗?
  紫葡萄挡在狼王盔盔的遗体前,蹿跳嗥叫,坚决不让大公狼歪歪脖靠近。盔盔不仅是叱咤风云的狼王,也是它心爱的夫君,更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父亲。狼王看看强健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让它着迷,夫妻间曾经的恩恩爱爱,绝不会因为狼王盔盔的突然暴毙而烟消云散,感情这种东西,缠缠绵绵,比生命更久远。更让紫葡萄难以忘怀的,是狼王盔盔对儿女那份无私的挚爱。在幼狼尚小还不能跟随狼群外出打猎时,每次狩猎归来,狼王盔盔都会将吞进肚里的肉块悉数吐出来哺育膝下的五只幼狼。要知道,食物来之不易,一般的大公狼面对嗷嗷待哺的儿女,只愿意将一半的肉块吐出来给它们。就在刚才,紫葡萄在一旁看得非常清楚,就因为小雌狼白燕燕饿晕倒地了,狼王盔盔才铤而走险去虎口夺食。如此优秀的狼王,如此称职的父亲,打着灯笼也难找啊。紫葡萄觉得,把光荣牺牲的狼王盔盔当作一顿晚餐撕碎啃食,是对已故狼王的一种亵渎,是对生命价值的一种践踏,更是对它感情的一种蹂躏,它是决不会答应的。
  可是,狼心隔肚皮,紫葡萄这么想,其他狼可不会这么想。这时,苍茫的天空中响起凄厉的鸣叫声,几只秃鹫在狼群头顶盘旋。秃鹫又叫座山雕,嗜食腐尸,是大自然的殡葬工。
  那只名叫斜斜眼的大公狼,将嘴稳伸进积雪,发出冰凉而阴毒的嚎叫,似乎在说:
  ——进秃鹫肚子和进我们的肚子,有差别吗?我们都快饿死了,难道你的感受和所谓的感情,比我们大家的性命更重要吗?
  这是一种挑拨,更是一种煽动,果然,好几只狼呦呦呜呜的朝着紫葡萄发出不满的低嚎。强烈的饥饿感让狼心变得更加邪恶,同类不食的准则变得十分脆弱。
  紫葡萄觉得,秃鹫来收拾尸体,也算是万般无奈下的一种天葬,与同类相食进到狼的肚子里,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但此时,别的狼似乎都在觊觎狼王盔盔的尸体。紫葡萄把求援的目光投向老母狼朵朵菊:你是狼王盔盔的外祖母,难道你也忍心看着自己的亲外孙被撕成碎片?老母狼朵朵菊刚好抬头看紫葡萄,两只母狼的目光短暂交接,老母狼朵朵菊立刻移开了目光,身体也趴卧下来,这个动作清楚地表明,老母狼朵朵菊在关键时刻拒绝了紫葡萄的求援。
  朵朵菊饱经风霜,是一只阅历丰富的老母狼。它知道狼心叵测,欲壑难填。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大部分狼也是这副德行。为了获得活命的食物,许多狼是什么残忍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作为狼王盔盔的外祖母,它当然不愿看到刚刚咽气的亲外孙被狼群分而食之,但它又明白,狼群饥肠辘辘,想要获得救命食物的欲望是很难压下去的,事实上,好几只公狼已经凶相毕露,假如执意不让它们罪恶的企图得逞,必然会引发一场严重的窝里斗。为了保护一具冰冷的尸体而引发种群内部的血腥冲突、引发帕雅丁狼群的互相杀戮,实在有点儿得不偿失啊。所以,它虽然同情和理解紫葡萄,却无奈地选择了旁观。
  大公狼歪歪脖的气焰更加嚣张了,它使劲张开嘴唇,露出满嘴尖利的犬牙,“噜——噜——”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诅咒,快让开,我绝不是吓唬你,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要再横加阻拦,休怪我爪牙无情!
  紫葡萄固执的挡在狼王盔盔面前,狼尾平举,全身狼毛耸立,不断用舌头舔牙齿。狼在对手面前做出这副姿态,是在向对方表明:我决不后退,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
  是的,狼王盔盔确实已经变成一具没有知觉的冰冻尸体,但在紫葡萄心目中,无论狼王盔盔是生是死,它身上永远凝聚着自己的感情,凝聚着自己的温暖,也凝聚着自己对生活的美好记忆。它宁肯自己粉身碎骨,也绝不会向大公狼歪歪脖和其他饿狼屈服。
  此时此刻,只要能马上获得食物——哪怕是一只野兔或一条冻僵的蛇——这些饿疯了的狼也会立即放弃同类相食的罪恶念头,但极目远眺,茫茫雪山,连一个活物也看不到,天空上倒是有秃鹫在盘旋,秃鹫倒也可以充饥,但它们是一群活在现实世界里的、真实的野狼,而非童话世界里长着翅膀的天狼,就算再进化一万年,也无法飞上天空去抓秃鹫吃。
  大公狼歪歪脖终于失去了耐心,扑蹿上来,张嘴咬向紫葡萄的侧颈,紫葡萄扭腰躲闪,但咝的一声,颈部还是被咬掉了一撮狼毛。紫葡萄立即毫不含糊地反击,狼头猛撞大公狼歪歪脖的下巴,就像打了一记漂亮的左勾拳。大公狼歪歪脖斜倒在地,紫葡萄扑上去,以牙还牙,照准对方的脖颈咬去,大公狼歪歪脖就地打滚儿,惊险地躲过了致命的噬咬......
  就在紫葡萄与大公狼歪歪搏搏杀之际,大公狼斜斜眼在雪地绕了个圈,贼头贼脑地绕到紫葡萄背后,匍匐爬过来,抻长脖子,咬住狼王盔盔的一条腿,悄悄往后拖拽。狼王盔盔的尸体摩擦着积雪,发出沙沙的声音,紫葡萄警觉地回头张望,立刻勃然大怒,扭身回蹿,扑向大公狼斜斜眼......
  一场血腥的窝里斗看来已不可避免。老母狼朵朵菊难过地垂下眼帘,伏卧在地,将脸埋进腿弯,发出悲伤的低嗥。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这个谁也没有料到的情况,不仅帮紫葡萄解了围,也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

 

【第二章  命运的转折点】

  一只梅花鹿,准确地说,是一只头上还没长角的、约一岁龄的幼鹿,正沿着狭长的山谷奔跑,跑一小段便停下来,伸长细嫩的脖子,焦虑地四下瞅瞅,还不断发出急切的鸣叫。山谷铺满积雪,白皑皑一片,毛色暗红的幼鹿格外显眼,山野一片静谧,响亮的鹿鸣声十分刺耳。不难判断,这是一只缺乏生存经验的幼鹿,在暴风雪中迷了路,与鹿群失去了联系,正心惊胆颤、焦急万分地找寻赖以生存的鹿群。
  狼的听觉和视觉都很敏锐,当这只幼鹿从山谷尽头钻出来时,散落在半山腰上的狼群便立刻发现了它的踪迹。大公狼歪歪脖、斜斜眼与紫葡萄自觉地停止互相扑咬,把注意力转移到幼鹿身上。所有的狼都不约而同地将贪婪的目光投向山谷,投向在雪地里彳亍而行的幼鹿。
  呦呦鹿鸣,在狼耳听来不啻是天籁之音。一只细皮嫩肉的幼鹿,在闪动着饥饿之光的狼眼里,无疑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一顿难得的珍馐佳肴。
  然而,想要捕捉这只幼鹿却并非易事。
  这里是一片崇山峻岭,山上覆盖着厚厚的雪层,崎岖难行。现在帕雅丁狼群所在的位置,刚好就在一座陡峭山峰的半山腰。从半山腰到山顶还能称得上是一个缓坡,从半山腰到山谷却陡得要命,尤其是挨近半山腰那一段,几乎就是垂直的悬崖。这段悬崖约有三十多米高,接下去是一段覆盖着厚厚积雪的缓坡,再往下才是山谷。
  狼没有翅膀,更不可能使用降落伞,当然也没有受过蹦极训练,它们是不敢从这么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的。按照常规,狼群在这个位置发现山谷有合适的猎物,必须去山腰绕个弯,绕过这道笔直的悬崖,找个平缓的山坡,才能跑到山谷里去。眼前这悬崖有一公里宽,绕的话,至少会多绕出两三公里路来。这样虽然舍近求远,却是最稳妥的办法。
  但此时此刻,紫葡萄瞄了一眼在山谷彳亍而行的幼鹿,又左右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地形,立刻打消了绕道缓坡然后再冲进山谷追捕幼鹿的念头。鹿天生就是自然界的赛跑能手,奔跑速度很快,特别是日曲卡雪山的梅花鹿,世世代代在雪线附近生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鹿蹄变得大而圆,比狼爪更适合在积雪中行走。山谷里的那只鹿虽然年幼,但摆开架势赛跑的话,狼群不一定就能追上这只幼鹿,如果再绕道两三公里,等狼群跑到幽深的山谷时,幼鹿早就逃出山谷钻进茂密的树林里去了。
  要想成功捕捉幼鹿,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抄近路,直接从悬崖上跳下去。
  这样做当然风险极大。首先,三十多米高的悬崖,不可能让它像走楼梯一样找到合适的落脚点一步一步跳下去,况且,光滑的悬崖上也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落脚点。就算能找到合适的落脚点,在毫无遮拦的悬崖上慢慢跳跃,不可能不暴露目标,这样就会让受惊的幼鹿很快逃得无影无踪。所以,要想追上幼鹿,必须凌空跳跃下去。
  其次,从三十多米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绝对不是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假如落在石头上,肯定会摔成八瓣;假如落到树枝上,轻则折腰断腿,重则一命呜呼;就算运气特别特别好,落到厚厚的积雪上,积雪下又是柔软的草窝子,没有伤筋动骨,也依然存在巨大的危险:悬崖下那片缓坡上的积雪,厚实臃肿,就像一头正在沉睡的北极熊,狼从高高的山顶跌落到积雪上,巨大的冲击和强烈的震动极有可能会惊醒“沉睡中的北极熊”——引发雪崩,任你是再厉害的野兽,遭遇雪崩也绝无幸免的可能,冰雪铺天盖地,如巨澜狂涛,顺着陡峭的山坡滚滚而下,刹那间便可将一切生灵覆盖埋葬。
  毫不夸张地说,直接从悬崖上跳下去捕捉那只幼鹿,就是一场九死一生的赌局。
  但紫葡萄站在悬崖边仅仅犹豫了两秒钟,便心一横、眼一闭、紧收腰、猛蹬腿,发出一声决绝的嗥叫后,扑蹿了出去。
  紫葡萄已没有退路。如果放弃追捕山谷里的那只幼鹿,就意味着狼王盔盔未寒的遗体会被饿得发狂的狼群大卸八块,当它奋不顾身地冲上去阻止这种残忍的暴行时,一定也会被愤怒的狼群撕成碎片。如果它死了,它与狼王盔盔所生的五只幼狼就会失去庇护,最终也将坠人苦难与死亡的深渊。为了已故夫君的尊严,为了它自己,也为了膝下五只幼狼能够活下去,它只能赌一把,与三十多米高的悬崖绝壁赌一把,与悬挂在山坡上厚实如北极熊的积雪赌一把,与随时可能爆发的雪崩赌一把,与命运赌一把!
  狼这种动物,天生就有赌徒心理。
  紫葡萄蹿出三四米远,在空中划出一道弯曲的弧线,然后就像颗紫色的彗星一样坠落下去。它竭力撑开四肢,将身体摆成蝙蝠滑翔时的姿势,以降低坠落的速度。它觉得尖锐的风在耳边呼啸,脑袋一阵眩晕。它睁大眼睛,努力保持清醒,也就短短两三秒的时间,它便跌落到积雪里。谢天谢地,积雪下并没有藏着会让它粉身碎骨的石头,柔软的积雪下,依然是柔软的积雪,就像一层厚厚的棉絮。它安然无恙地落在积雪上,深深陷进积雪里,又被一股猛烈的惯性带着,沿着,雪坡往山谷里翻滚。它拼命舞动四肢,指望能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一根树枝或一团草根什么的,但积雪太深,别说树枝了,就连杂草也抓不到一根。它就像坐在滑速最快的滑梯上,飞速向山谷里滑行。一连串碰撞下,山上的积雪就像一条湍急的河,纷纷扬扬往下倾泻——这是雪崩的前兆,倾泻的积雪互相撞击,会产生巨大的连锁反应,很快就会滚动出惊涛骇浪一般的雪!到时候,它一只小小的母狼,绝无能力与大自然抗衡。现在,它只能听凭命运的摆布,万一雪崩降临,那倾泻的积雪就是它洁白的坟茔。
  紫葡萄裹挟着冰粒雪片从陡峭的山坡上翻滚而下,就像一团硕大的雪球。命运似乎对这只刚刚丧夫的母狼特别垂怜,如此剧烈的翻滚竟然没有引发雪崩,紫葡萄平安地顺着雪坡滑进了山谷。尤其应该感谢命运的是,它滑进山谷的落点,不偏不倚,刚巧就在那只幼鹿跟前,离那只幼鹿柔软的脖颈仅有一步之遥。
  这个时候,倘若幼鹿鸣叫一声、撒腿奔逃,还是能逃过紫葡萄的捕杀的,因为紫葡萄虽然碰巧滚落到幼鹿面前,但它毕竟是从几十米高的悬崖上坠落下来的,此时有一种失重的感觉,脑袋眩晕,四肢僵硬得像没有知觉的木头,身体都听使唤了,起码要喘息二三十秒,才有可能站立起来扑杀猎物。
  但那只幼鹿没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逃命机会。
  年幼的梅花鹿缺乏生活经验,好奇心又特别强,突然有个紫色的物体从悬崖上落下来,重重地砸在积雪上,爆起一团蘑菇状的雪尘,接着又像个皮球似的沿着陡峭的山坡滚下来,这景象挺稀罕也挺有趣的,幼鹿忍不住停下脚步,凑过来看热闹,看着高兴了,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全然忘了危险。直到这个东西滚落到它跟前,露出一副狼的嘴脸时,它才一下子傻了眼,怀疑自己正在做噩梦,脑子转不过来了,怔怔地站在原地望着紫葡萄发呆。
  不懂事的幼鹿,白白浪费了这短暂却极其宝贵的二三十秒。
  紫葡萄很快从眩晕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抖抖身上的雪尘,站了起来。
  这时,幼鹿才如梦初醒,惊叫一声,拔腿想逃。但已经迟了,紫葡萄一个箭步蹿跃上去,一口咬住幼鹿脆嫩的脖颈。幼鹿蹦挞跳跃,竭力想挣脱狼的噬咬。这只幼鹿有一岁多了,虽然还未成年,但也算得上上是只少年鹿了,身体有两只狼那么大,力气自然不小,在强烈的求生欲望的支配下,它用力拖拽着紫葡萄往沟壑深处奔逃。
  幼鹿在雪地上蹦跳蹿逃,紫葡萄半骑在幼鹿身上,就像坐在剧烈颠簸的轮船上,恶心反胃,浑身乏力。但它晓得,自己的身家性命,包括自己儿女的身家性命,都押在这幼鹿身上。今天,不是幼鹿死,就是它亡,所以它一口叼住幼鹿的脖颈后,便用尽力气咬住,死也不放开。它知道,狼群里的其他狼,不可能在美味的鹿肉大餐面前袖手旁观,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来增援。只要它咬住不放,坚持吊在幼鹿身上,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它们。
  紫葡萄猜想得完全正确。它从悬崖上跳下去后,帕雅丁狼群里所有的狼都涌到悬崖边,默默注视着下方。等它像坐滑梯般沿着雪坡滑进山谷,又成功咬住幼鹿脖颈后,伫立在悬崖边的狼齐声发出赞叹的嗥叫。好几只狼也想学着紫葡萄的样子直接跳进山谷,但悬崖实在太高太陡,且随时可能诱发雪崩,众狼你望我、我望你,还是没有谁敢向前一步。
  老母狼朵朵菊最有经验,它见紫葡萄顽强地吊在幼鹿身上,便四下一望,拔腿向前飞奔,绕到一处缓坡后,立刻冲刺而下。整个狼群都追随着老母狼朵朵菊,绕道奔向山谷。
  幼鹿的力气是有限的,身上吊着一只沉重的狼,不可能跑得很快,跑出数百米后,幼鹿的力气便渐渐耗尽,越跑越慢,在雪地上艰难地跋涉。
  十多分钟后,狼群便赶到山谷,出现在幼鹿身旁。紫葡萄绷紧的心弦终于松弛下来,狼嘴一松,软绵绵的身体滑落在地。
  幼鹿还想奔逃,但已经不可能了,几饿的狼群将它团团围住,寂静的日曲卡山麓上,展开了一场毫无悬念的血腥捕杀。
  洁白的雪地被鹿血染红了。
  极度紧张和高度劳累让紫葡萄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但它还是挤进正在争抢食物的狼群,从幼鹿身上撕下一大块肉来,喂养膝下一群儿女。在给小狼喂食时,它发现自己的五只小狼,现在只有四只了,小雌狼白燕燕不见了。
  紫葡萄顺着狼群留在雪地里的足迹回头寻找,最终在一块风化的岩石下找到了蜷缩成一团的小雌狼白燕燕。这个脆弱的小家伙未能经受得住暴风雪的考验,已魂归西天,变成了一具尸体。紫葡萄轻轻叹了口气,却并不特别伤心。对狼这样的动物来说,生死都是寻常事,尤其是对母狼而言,死亡的阴影总是伴随着整个育幼阶段,生下一窝儿女,能有三分之一存活下来就算是不错的了。存活下来的这些幼崽里,能有一半长大成狼,便是值得额手称庆的大喜事了。它一胎。生了五只幼狼,如今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只少了白燕燕一只小雌狼,这对饱经风霜的紫葡萄来说,并不算一件值得悲伤的事情。或许,这是命运之神的一次巧妙安排,让小雌狼白燕燕陪伴父狼同赴黄泉路,让狼王盔盔在另一个世界不那么孤单与寂寞。紫葡萄这么想着,平静地接受了孩子夭折的事实,叼起瘦骨嶙峋的小雌狼白燕燕,吃力地爬上雪坡,来到狼王盔盔的尸骸旁。
  已经有几只秃鹫降落到狼王盔盔身旁,准备啄食它的遗体了。紫葡萄轻轻放下小雌狼白燕燕,嗥叫一声扑了上去,把讨厌的秃鹫赶回天上。但秃鹫并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家伙,它撵到东,东边的秃鹫拍扇翅膀飞上天空去了,但西边的秃鹫又降落下来;它赶到西,西边的秃鹫飞升到空中去了,但东边的秃鹫又钻空子落了下来。
  与会飞的鸟类玩追捕游戏,地上的走兽永远处于劣势。
  就在紫葡萄东蹿西扑疲于奔命之际,突然,旁边响起一声狼嗥,东边那只企图降落的秃鹫立刻像踩了火炭似的,急忙将鹫爪收了回去,摇摇翅膀回到空中。紫葡萄扭身一看,原来是老母狼朵朵菊来了。
  老母狼朵朵菊一直暗中关注着紫葡萄,当紫葡萄离开狼群去找寻小雌狼白燕燕时,老母狼朵朵菊便一路尾随着跟了过来。它看到紫葡萄同时对付几只秃鹫显得有点儿力不从心,便立刻跳出来助紫葡萄一臂之力。
  两只狼,你守住东边,我守住西边,成功地将秃鹫驱赶到空中。
  紫葡萄叼起狼王盔盔,朵朵菊叼起小雌狼白燕燕,攀爬到附近的一条冰川,找了一道深不见底的冰沟,将两只狼的遗体抛了进去。这回,无论是饿得发狂的狼还是饿得发狂的秃鹫,再也不可能撕食狼王盔盔和小雌狼白燕燕的遗体了。
  世界上有许多种葬法,土葬、火葬、水葬、天葬等等,紫葡萄别出心裁地发明了冰葬。
  紫葡萄在冰沟前徘徊了几圈,发出几声如泣如诉的长嗥,随后便拔腿往狼群所在地赶。它心里惦记着膝下的另四只幼狼,它们不在它身边,它心里总是忐忑不安。

 

【第三章  朵朵菊的荒唐举动】

  山谷雪地里,那只倒霉的幼鹿早已被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众狼散落在四周,有的蜷缩在树根下,有的蹲坐在岩石旁,有的站立在积雪中,有的伸出舌头舔理唇吻和爪子,有的伸懒腰打哈欠,有的卧在地上将脸埋进腿弯做瞌睡状。
  绕道奔袭、扑杀幼鹿、争抢食物,让所有的狼都十分疲倦,吃饱喝足后,是该休息一下了。
  表面上看,帕雅丁狼群风平浪静,大家似乎都沉浸在饱餐后的惬意与舒适中。但是,俗话说,于无声处听惊雷,仔细观察后不难发现,狼群表面的平静下正酝酿着一场暴风雨。
  蜷缩在树根下的大公狼歪歪脖,两只前爪交替抠抓石头,唰唰唰,嚓嚓嚓,听上去就像在磨刀;蹲坐在岩石旁的大公狼斜斜眼,瞪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阴沉地打量着周围的同伴;站立在积雪中的两只年轻公狼,颈部与背部的狼毛已悄悄竖了起来,狼眼里闪烁着渴望厮杀的光芒;那只正在舔理唇吻和爪子的雌狼羊踢踢,狼眼中蓄满恐惧,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另一只成年雌狼伸着懒腰打着哈欠,四肢的肌却绷得极紧,好像随时准备跳起来奔逃;老母狼朵朵菊虽然将脸埋进腿弯作瞌睡状,但两只尖尖的狼耳竖得笔直,耳郭不断地左右扭动,谛听四周的动静……
  野心与恐惧正在帕雅丁狼群中迅速蔓延,原因很简单:狼王宝座的争夺战即将爆发。
  在人类社会中,国不可一司无君,在狼社会中,狼群也不可一日无王。现任狼王盔盔不幸被孟加拉虎咬杀,帕雅丁狼群出现权力真空,狼王宝座虚位以待,必须尽快产生一位新狼王,以恢复或重建狼群的秩序。
  动物学上有句名言:每个雄性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这句话套用在狼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可以这么说,每一只公狼从小就有一个理想——长大了当狼王,所以,从本质上说,每一只公狼都是野心狼!狼社会没有选举法,也不存在世袭制,更不会有禅让之说。在狼社会,政权绝不会和平过渡,改朝换代必然伴随一场流血冲突。登上王位的唯一途径就是争斗,就是抢夺,就是血腥的厮杀。
  区别在于,同样是改朝换代,同样是流血冲突,有时冲突较小,血流得少一些;有时冲突剧烈,血流成河。
  狼王宝座的争夺,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挑战型和混战型。所谓挑战型,就是到了某一个时间节点,—只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向年老体衰的老狼王发起挑战,夺取狼王宝座;所谓混战型,就是出现突发事件,现任狼王意外死亡,野心勃勃的公狼谁也不服谁,都想趁机占据空缺的王位,从而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混战,最后力压群雄的大公狼便会登上狼王宝座。
  通常情况下,挑战型是一对一噬咬,冲突相对来说小一些,血也流得少一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盔盔夺取王位的经历。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盔盔还是只普通的大公狼,牙口五岁,正处在狼的黄金年龄,本力与智力飙升到巅峰状态。当时执掌帕雅丁狼群统治大权的是一只名叫哈锅的老公狼,牙口十一岁,对于在荒野挣扎求生的狼来说,这个年龄已步入生命的夕阳阶段了。
  有一天,狼群追捕一只雪兔,走投无路的雪兔钻进了荆棘丛。荆棘上长满尖刺,一不小心就会划伤皮肤。其他狼束手无策,在荆棘丛外踟蹰徘徊,大公狼盔盔却平卧在地,将身体压到最低,贴着泥土匍匐爬行,最终避开了枝条上的尖刺,钻进荆棘丛,成功地将狡猾的雪兔捕获。当大公狼盔盔叼着雪兔艰难地爬出荆棘丛时,它的背上已被荆棘划出好几道血痕,伤口肿胀隆起,就像几条触目的红蚯蚓。这时,老狼王哈锅突然蹿上来,蛮横地夺走了雪兔。当时也是冬季,食物匮乏,所有狼的肚皮都是空瘪瘪的,大家围上去试图分一杯羹,但老狼王哈锅却咆哮扑咬,驱赶着像苍蝇般围上来的乞食者。小小一只雪兔,根本不够众狼分食,老狼王哈锅根本就是想独吞。
  大公狼盔盔也饿得慌,它想,自己冒着被荆棘划伤的风险捕到猎物,于情于理,自己也应该有权享用这只雪兔,于是便跑过去与老狼王哈锅共食。没想到,老狼王哈锅根本不买账,龇牙咧嘴地嗥叫,跃跃欲扑,作驱赶状,那是在说:我是狼王,我有享用食物的优先权,识相点儿快滚吧,不然休怪我不给你面子!大公狼盔盔气不打一处来,嗥叫一声,猛扑上去,一场王位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朝阳生命与夕阳生命对决,结果可想而知。几个回合下来,大公狼盔盔身上虽然挂了几处彩,但老狼王哈锅的一条腿也被咬瘸了。在众狼的哄闹声中,老狼王哈锅落荒而逃。半个月后,路过一个山坳时,帕雅丁狼群发现了老狼王哈锅的尸体。一个被废黜的、负伤的、落单的老狼王,很快便会被饥饿、孤单和忧伤夺去性命。但不管怎么说,这次王位更替只死了一只老狼,算是代价极小。
  混战型的王位争夺,却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西西尼狼群覆灭的悲剧了。
  以日曲卡雪山南麓那条绵延的山脊线为界,西西尼狼群与帕雅丁狼群毗邻而居。西西尼狼群也有二十余只狼,在日曲卡雪山一带,也算是狼社会中的名门望族了。
  大约一年半前,西西尼狼群那只年富力强的狼王坨坨罗,在一次外出狩猎中,被一条盘踞在草丛里的尖吻蝮蛇咬了一口。尖吻蝮蛇也称五步蛇,据说,如果被它咬一口,走到第五步就会中毒倒地。狼王坨坨罗还算坚强的,腿上被尖吻蝮蛇咬了一口后,还坚持走了五十步,可惜最后仍然毒性发作,死于非命。
  狼王猝死,一场王位争夺战随即展开。谁都想当狼王,所有的成年公狼都像注射了兴奋剂,你咬我,我咬你,咬成一团。经过三天的鏖战,有一只名叫凸凸的大公狼战胜了七个竞争对手,总算力压群雄,踏着同类的血迹,带着累累伤痕,光荣地登上王位。但两天后,狼王凸凸却因伤口感染发炎,也被死神收走了。最终,西西尼狼群总共八只成年大公狼,在短短五天时间里无一幸免,都倒在了血泊中。没有成年大公狼的狼群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很快,西西尼狼群崩溃了,年轻的母狼投奔其他狼群,拖儿带女的母狼流落荒野,自生自灭,它们猎物丰盛的领地也被其他狼群瓜分掉了。
  此时此刻,帕雅丁狼群就面临着混战的局面。
  混战型的王位争夺,关乎每一只狼的生死存亡,关乎帕雅丁狼群的前途命运,所以,虽然狼群表面平静,但每一只狼都紧张得快要窒息,空气仿佛都要凝固了。
  大公狼歪歪脖蜷缩在树根下,树梢上有个大嘴乌鸦的窝。乌鸦是一种聪明的鸟,很讲究卫生,排泄时一定会将屁股伸出鸟巢外,直接将粪便喷到树下去。大公狼歪歪脖今天运气不好,一泡乌鸦粪从天而降,啪地落到它头上。大公狼歪歪脖不太喜欢乌鸦粪便的味道,它站起来甩甩脑壳,想甩掉满头满脸的污秽,再挪个位置。
  谁知,大公狼歪歪脖刚站起来,原本蹲在岩石旁的大公狼斜斜眼突然嗖地腾跳起来,“嗷嗷——”发出一串猛烈的咆哮。紧接着,另外两只站在雪地里的年轻公狼也噌地跳了起来,浑身狼毛耸立,露出满口尖利的犬牙,摆开格斗的架势。还有那只名叫番茄的大公狼,也冲动地扑到一棵小树前,咔嚓咔嚓使劲儿啃咬树皮,也不知是在炫耀武力,还是在用一种特别的方法缓解内心的紧张。
  此时,帕雅丁狼群已变成一个火药桶,只要有一点儿微弱的火星,就会引发一场剧烈的冲突。
  几只公狼嗥叫着对峙了一阵,似乎谁都没把握将其他公狼咬败斗垮,谁也没想好该用什么办法压倒众多竞争对手,嗥叫威胁一通后,便又安静下来,瞪着阴毒的狼眼相互打量。
  此时的狼群一片平静,但每一只狼都很明白,这不过是大战爆发前的沉默,帕雅丁狼群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场血雨腥风。
  王位只有一个,野心狼少说也有七八只,和平根本就没有指望。
  紫葡萄领着膝下的四只幼狼,找了一个土拨鼠遗留的地洞。将四只幼狼塞进狭窄的洞里后,紫葡萄堵在洞口,严阵以待,以防杀红了眼的大公狼伤害到幼狼。
  这时,那只站在雪地上的年轻公狼尿急了,便撇翘起左后腿想方便一下。它刚一动弹,便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样,再次引起一只又一只公狼的疯狂咆哮。
  那些大公狼,个个剑拔弩张,摩拳擦掌,争斗一触即发。
  突然,老母狼朵朵菊站了起来,迈着沉稳的步子走到狼圈中央。所有的狼,不管是公狼还是母狼,都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老母狼朵朵菊。
  也难怪它们会惊讶。在狼社会中,性别差异非常明显,公狼无论在体格、力量还是胆魄上都胜过母狼,因此,王位是雄性的专属品,王位争夺也是在公狼之间展开的。一般情况下,母狼不会参与这种争夺,只会作壁上观,在一旁看着公狼们打得头破血流。等到某一只体格特别健硕、胆魄特别出众的大公狼登上王位,母狼们就会围着胜利者,举行一个拥戴仪式。
  可以这么说,每一次狼群发生王位争斗,母狼只能旁观,只能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毫无发言权,更没有干涉权。
  在众狼惊讶的目光中,老母狼朵朵菊抬起下巴,抻直脖颈,朝着布满阴霾的天空,朝着巍峨的日曲卡雪山,“呜——呜——”发出一串婉转而悠长的嗥叫。
  人们通常都认为,狼嗥粗俗刺耳,阴森恐怖,其实这是因无知而造成的偏见。狼是狗的近亲,狼的声带构造与狗的声带构造大致相同,狗吠与狼嗥在本质上并无不同,狼也会在表达不同的情绪时发出不一样的叫声。捕食时,它们用高亢的嗥叫提升士气;走散后,它们用尖锐的叫声相互联络;求偶时,它们用绵绵轻嗥诉说情怀;争偶或争霸时,它们用粗野的嗥声威胁对方;心情沮丧时,它们的叫声嘶哑难听;喜悦时,它们的叫声轻柔悦耳。
  对狼来说,声音是表达感情的工具,嗥叫具备初级的语言功能。据美国动物学家研究,生活在洛杉矶的野狼,会发出四十七种不同的声音。
  老母狼朵朵菊那串婉转而悠长的嗥叫,清晰地表达出这只老母狼此时此刻的心情:惬意、喜悦、欣慰……它抬起下巴,嘴吻翘向天空,翘向日曲卡雪山。这个形体动作也在明白无误地告诉每一只狼——一个值得庆贺的时刻来到了!

  帕雅丁狼群的每一只狼都知道,凝望天空和雪山的形体动作以及婉转悠长的嗥叫意味着什么。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狼才会以这样的姿势、以这样的嗥叫进行庆贺:一是群体里有母狼成功产下狼崽,族群添丁增口;二是王位争斗有了结果,新一代狼王产生。
  对狼群来说,这是两件头等大事。产下狼崽,标志着种族兴旺发达;产生新狼王,则标志着王位争战平息,动荡不安的生活已经过去,狼群又能过上一段相对平静稳定的日子,这些当然都值得对主宰命运的苍天和雪山神灵表示感谢。
  可让它们惊讶的是,此时此刻,帕雅丁狼群并没有哪只母狼产下狼崽——不仅没有母狼分娩,连怀孕的母狼也没有!
  狼的繁殖是有季节性的,通常春秋两季发情并繁衍后代,阳春交配,暮春产仔,或立秋交配,仲秋产仔。春天与秋天食物丰盛,有利于养育后代。夏天虽然食物也丰盛,但天气炎热,寄生虫肆虐,对新生狼崽不利。冬天就更不行了,天寒地冻,食物匮乏,成年狼尚且饱腹不易,脆弱的新生狼崽更是很难存活。所以,在适者生存这条规律的支配下,狼是不可能在大冬天里产崽的。
  眼下正是暴风雪多发的隆冬时节,决不会有添丁增口这样的喜事发生。可是,若说诞生了新狼王,那更是无稽之谈!不错,现任狼王盔盔罹难,帕雅丁狼群的确急需一位新狼王,但王位争夺战还未正式拉开序幕,大公狼们只是乌眼鸡一样地你瞪我、我瞪你,血腥的厮杀还未开始呢,新狼王是谁还是个谜呢,怎么可能要为新狼王的产生而举行庆典仪式呢?
  非老母狼朵朵菊年老昏聩,因过度紧张而神经失常了?
  紫葡萄忍不住这么想,在场的其他狼也都这么想。
  就在这个时候,老母狼朵朵菊又做出了一个让所有狼目瞪口呆的事情:它伸出舌头仔细梳理自己的体毛,又挥动狼尾,将沾在臀部与后腰上的雪尘、草屑清扫干净,好像是在为出席重要场合而刻意梳洗打扮一样。然后,它神情庄重地来到紫葡萄面前,优雅地侧躺下来,露出最易受到攻击的脖颈。
  狼是大自然的优秀猎手,拥有尖牙利齿,但狼的颌骨远不如狮、虎、豹的颌骨有力量。换句话说,狼面对大中型猎物时,不可能像狮、虎、豹那样扑到猎物身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住猎物的颈椎,猛烈一拧,将猎物的脖颈拧断。狼没有那样的本领,狼扑到猎物身上,首选是叼咬猎物的颈侧,将其动脉血管咬断,这对猎物来说也是致命的噬咬。由于具备这样的打猎本领和噬咬习惯,狼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脖颈。与其他犬科动物相比,狼脖子上的毛丛特别厚密,就像套着狼毛项圈。同类之间发生争斗时,狼总是正面相向,绝不轻易暴露自己的颈侧。即便同伴之间扑打嬉闹,它们也会小心翼翼地避免将自己的颈侧袒露在同伴的尖牙利齿前。
  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浪会放松警惕,将自己脆弱的颈侧暴露在同伴面前。
  第一种情况是狼发情时,无论是公狼还是母狼,在自己中意的异性面前,都会袒露出自己的颈侧,以示自己不设防,也是向对方表达友善与真诚的情感;第二种情况是育幼期的母狼和它的狼崽,双方生死相依,绝对信任,当然也就不会在意是否暴露了致命的颈侧;第三种情况就是当狼群产生新的首领,群体成员会依次来到新狼王面前,侧躺下来,暴露最易受到攻击的脖颈,以示对新狼王的信赖和臣服。
  事实上,侧躺下来暴露脖颈,让新首领伸出舌头在自己的颈窝舔两下,已成为新狼王的登基仪式,类似于人类社会皇帝的加冕大典。
  此时此刻,老母狼朵朵菊在紫葡萄面前做出这样的姿态,没有其他可能,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在向新狼王表达自己的信赖与臣服。
  所有的狼都像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凝望着老母狼朵朵菊,简直比看到一棵会走路的树还震惊。
  紫葡萄更是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明白老母狼朵朵菊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老母狼朵朵菊是在跟自己开封笑吗?不像!看它神情严肃,举止沉稳,不像是在开玩笑。再说了,谁会拿新狼王登基这种关乎整个狼群前途命运的大事来开玩笑?那么,老母狼朵朵菊是突然得了狂犬病,脑子短路了?也不像。它目光坚毅,表情庄重,丝毫看不出精神有什么问题。
  紫葡萄怔怔地望着老母狼朵朵菊,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老母狼朵朵菊拼命朝紫葡萄眨眼睛、咂嘴唇、甩尾巴,明确地用形体语言催促紫葡萄:赶快跨前一步,伸出你的舌头,在我脆弱的颈侧来回舔两下!
  凡是成年狼都晓得,一只狼伸出舌头在另一只狼最易受到攻击的颈侧舔几下意味着什么。这是地位排序的标志,也是身份确认的仪式。伸舌舔者用这样一个动作告诉被舔者:我认同你是我麾下的臣民,我有权支配你的一切!
  假如狼群里所有的狼都完成了这个仪式,新首领就算是获得了所有狼的拥戴,就算是正式登上狼王宝座。
  “呦——呦——”不不。紫葡萄惊恐地往后退了两步。
  它是一只雌狼,让雌狼当狼王,堤不是太荒唐了啊?说真的,它从来就没有当狼王的野心,这样的念头在脑袋里闪都没闪过一下。作为一只四岁的年轻雌狼,它最大的愿望就是跟随在年富力强的狼王后面,该打猎时就外出打猎,该进食时就快乐进食,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用在相夫教子上,经营一个幸福的家庭。它才不稀罕做什么狼王呢!
  老母狼朵朵菊执拗地往前爬了两步,再次将易受攻击的颈侧袒露在紫葡萄面前。
  “呦——呦——”老母狼朵朵菊发出两声轻嗥,眼睛里流露出恐惧、期待和恳求。

 

【第四章  紫葡萄临危受命】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也是心灵对话的通道。紫葡萄与老母狼朵朵菊四目相对,彼此都读懂了对方的心声。
  ——孩子,狼王盔盔已经死了,你也知道,现在帕雅丁狼群里,没有哪只公狼能顺顺利利接替它成为新狼王,血腥的狼王争夺战即将爆发。帕雅丁狼群本来就丁口不旺,本来就没几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狼王争夺战一旦爆发,极有可能所有的大公狼都会死于非命,西西尼狼群崩溃的悲剧很可能在帕雅丁狼群中重演。孩子,救救帕雅丁狼群吧!
  ——我不想当狼王。我没有当狼王的资本,也没有当狼王的本事。人贵有自知之明,狼也贵有自知之明。亲爱的外婆,请你不要逼我。
  ——你有当狼王的资本。你宁可自己被撕碎咬死,也要守护在狼王盔盔的遗体面前,坚决不让饿疯的公狼啃食它的遗体,所有的狼都把这件事看在眼里,都暗暗佩服你的忠贞和勇气;你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猎杀幼鹿,使帕雅丁狼群绝境逢生,你高超的狩猎技艺和勇猛的狩猎风格,深深刻进了每一只狼的脑海里。孩子,你完全有资本做狼王。谁也不是天生就是狼王,每一只狼王都是在实践中慢慢学会怎么做狼王的。我这把老骨头,会竭尽全力来帮你的。
  ——不不,我害怕。那些醉心于狼王地位的大公狼绝对不会服我管的。我……
  ——孩子,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你膝下的儿女想想。一旦帕雅丁狼群因自相残杀而崩溃,你的四个孩子能熬过漫长的冬天吗?就算帕雅丁狼群侥幸没有崩溃,某只公狼力压群雄,顺利登上狼王宝座,你一只前狼王的遗孀,又有什么办法让四只小狼崽健康长大?
  老母狼朵朵菊最后这番话深深触动了紫葡萄的心弦,使它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是的,假如帕雅丁狼群因为自相残杀而崩溃了,单身母狼可以去投靠其他狼群。按照狼社会的习俗,狼群通常都会接纳有生育能力的单身母狼,而它拖儿带女,毫无疑问会被其他狼群拒之门外。冰天雪地,靠它单个的力量,怎么养活嗷嗷待哺的四张嘴啊?就算帕雅丁狼群侥幸渡过狼王争夺这个难关,但新狼王与它膝下的四个儿女没有直系的血缘关系,又怎能指望新狼王像已故夫君狼王盔盔那样尽心尽力地为四只小狼崽提供食物和保护呢?它处在育幼期,是不可能有兴趣去巴结引诱新狼王的。大公狼都很现实,比人类社会的商人还要势利,得不到温存,便绝不会对它和它膝下的四只狼崽给予特别的关照。说得明白一点儿,就是在争食的时候,它很难能抢到足够的肉来喂饱四张饥饿的小嘴,四个小狼崽的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难以预测的风险。
  然而,假如它成了帕雅丁狼群新任狼王,所有的生存难题便迎刃而解了。
  这么一想,登上狼王宝座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紫葡萄跨前一步,想了想却又后退了半步。它伸出舌头想去舔理老母狼朵朵菊袒露的颈侧,但刚刚触碰到老母狼朵朵菊的皮肤,它又赶紧将舌头缩了回来。紫葡萄很犹豫,内心十分矛盾。它知道老母狼朵朵菊是出于一片好意,正竭力推举它成为新一代狼王,但这行得通吗?其他狼,尤其是那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会同意它做狼王吗?它心里没底,脑子也乱得像盆浆糊,理不出个头绪来。
  “呦呜——呦呜——”老母狼朵朵菊侧躺在雪地上,冲着紫葡萄连续不断地轻声嗥叫,叫声凄婉,像是在哀泣。
  紫葡萄心一横,闭着眼睛跨前两步,伸出舌舌头,在老母狼朵朵菊脆弱的颈侧舔理了几下,算是完成了对老母狼朵朵菊的身份认同仪式,算是接受了第一位臣民的朝拜与祝贺。
  老母狼朵朵菊站起来,抖抖身上的雪尘,抬起嘴吻,“呦嗬——”仰天发出一声长嗥,那是在欢呼:帕雅丁狼群年轻勇敢的新狼王诞生了!
  接着,老母狼朵朵菊又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散落在四周的狼,无声地催促它们前来朝拜,完成新狼王的登基大典。
  朵朵菊不愧是阅历丰富的老母狼,正如它估计的那样,紫葡萄阻止饿疯了的大公狼啃咬狼王盔盔的遗体的行为,还有从高高的悬崖上飞扑而下猎取幼鹿的壮举,在帕雅丁狼群每只狼的脑子里趋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为它当上新狼王积聚了丰厚的资本。加上老母狼朵朵菊年高德劭,在帕雅丁狼群具有一定的威望,它率先向紫葡萄俯首称臣,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很快,雌狼羊踢踢便站了起来,走到紫葡萄面前,恭顺地侧卧在地,袒露出颈侧脆弱的动脉血管。
  雌狼羊踢踢是帕雅丁狼群中一只普通的母狼,牙口八岁。它之所以有这么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母狼冬娘在怀孕两个月时,跟随狼群去捕杀一只成年岩羊。混乱中,羊蹄踢中了母狼冬娘的肚子,这一踢,让它的肚子一阵阵痉挛,疼得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儿。最终,母狼冬娘早产,一胎生下四只狼崽,有两只生下来就死了,还有一只生下来三天后也一命归西,只存活了一只小雌狼,便给它起名羊踢踢,意思是被羊蹄从狼妈妈肚子里踢出来的。
  紫葡萄是狼王盔盔的妻子,在母狼中地位最高,相当于人类社会中母仪天下的王后,而雌狼羊踢踢不过是一只年龄偏大、地位偏低、很平常也很普通的母狼。此前,紫葡萄与雌狼羊踢踢之间并没什么特别的关系,也没有特殊的友谊。紫葡萄没想到,在狼王更替的节骨眼儿上,雌狼羊踢踢会紧跟在老母狼朵朵菊后面,主动站出来投它一票,这有点儿出乎它的意料。紫葡萄朝雌狼羊踢踢投去感激的一瞥,顺势在它的颈侧温柔地舔了几下,完成了彼此间的身份认同仪式。
  接着,又有几只母狼依次走上前来,向紫葡萄袒露出它们颈侧的动脉血管。
  对母狼们来说,推举紫葡萄做新狼王,起码可以避免因大公狼相互争斗而致使种群崩溃的情况发生,至少可以不用担心会失去目前这个还算温馨的家。
  随后,又有几只一岁龄左右的幼狼跑了过来,用狼特有的姿势向紫葡萄顶礼膜拜。
  这几只幼狼虽然外表看起来与成年狼相差无几,但还没真正长大,它们身心稚嫩,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一旦帕雅丁狼群崩溃,它们将不可避免地成为雪域荒原孤独的小流浪狼,很难存活下来。当然,这几只一岁龄左右的幼狼之所以站出来拥戴紫葡萄为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目睹了紫葡萄从高高的悬崖上一跃而下捕捉幼鹿的全过程,在狼社会,这无疑是种英雄壮举。这几只幼狼正处在崇拜英雄的年龄,当然也就心甘情愿地成为紫葡萄的臣民。
  现在就剩下最后六只大公狼还没有表态承认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的新领袖。
  这些大公狼虽然数量还不到整个狼群的三分之一,却是帕雅丁狼群的精华,它们的态度对整个局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倘若它们投了赞成票,紫葡萄就能成功登上狼王宝座;倘若它们投了反对票,那先前的狼王登基仪式就只能算一场没有结果的闹剧。
  老母狼朵朵菊紧张地望着那六只大公狼,不知道该如何动员它们加入到新狼王的加冕大典中来。紫葡萄伫立在原地,它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命运的裁决。
  整个狼群静默了五六分钟。
  突然,那只名叫番茄的大公狼迈动轻快的步伐,向紫葡萄走来。
  大公狼番茄长得眉清目秀,脖颈间狼毛蜷曲成团,就像缀挂枝头的番茄。它今年牙口四岁半,算得上是帕雅丁狼群的美男子。
  大公狼番茄之所以在六只大公狼里第一个站出来,是有着特殊考虑的。它比紫葡萄大几个月,一起长大的那些年,它与紫葡萄有过一段美妙的时光:找到好吃的,它乐意与紫葡萄分享;紫葡萄遭到别的狼崽欺负时,它会冲上来帮紫葡萄解围。它总是扮演着哥哥的角色,保护和照顾紫葡萄,而紫葡萄总是扮演着妹妹的角色,信任和依赖番茄。两只幼狼慢慢长大,很快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按理说,它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有情狼难成眷属,就在这个时候,刚登上狼王宝座的盔盔相中了紫葡萄。在狼社会,狼王有优先交配权,而紫葡萄也情窦初开,美女爱英雄,于是也就心甘情愿地投入到新狼王盔盔的怀抱。大公狼番茄非常失落,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把对紫葡萄的爱慕埋藏在心底。如今骤然间,狼王盔盔死了,大公狼番茄心里燃起了新的希望。它知道,紫葡萄现在最渴望得到大公狼们的支持,它在关键时候站出来帮紫葡萄一把,无疑是最有价值的感情投资,日后一定能获得丰厚的感情回报。
  很快,大公狼番茄在紫葡萄面前完成了膜拜仪式。
  紧接着,一只名叫黑三的大公狼也缓慢地站了起来,向紫葡萄一步步靠近。
  黑三是只九岁龄的大公狼。一般超过十岁的公狼,就该叫老公狼了,黑三九岁,勉强还算是大公狼。它额顶有一撮黑毛,脊背有一片黑毛,尾尖有一点儿黑毛,故而起名黑三。三岁那年,它不小心踩着了猎人的捕兽夹,不幸中的万幸,它反应还算敏捷,听到弹簧清脆的响声后立刻后跳躲闪,但铁杆还是夹住了它的左前爪。它拼命挣脱,最终把指爪和约两厘米长的一小截爪掌留在了捕兽铁夹上,这才算侥幸逃脱。尽管伤得不重,但还是带了点儿残疾,走路时微微有点儿瘸。
  说实话,大公狼黑三并不认为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新狼王的合适人选。凡是身强力壮的大公狼,都不会发自内心地拥戴一只母狼成为狼群首领。如果由大公狼黑三说了算,它毫无疑问会选自己做狼王。可恼的是,除了它自己,不会再有第二只狼同意由它黑三来做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它想也是白想,是痴心妄想,毫无意义。
  它已经老了,再过一年,就要步入老公狼的行列了。它身上还带着残疾,左前爪短了一小截,虽然不影响奔跑和捕猎,但如果与其他年轻力壮的大公狼争夺王位,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狼王盔盔死了,帕雅丁狼群必然会产生新狼王。最有实力竞争狼王宝座的,是大公狼斜斜眼和歪歪脖。这两个家伙牙口五岁,身强力壮,正处在狼的黄金年龄,不出意外的话,新狼王一定是大公狼斜斜眼和歪歪脖中的一只。然而,不管是大公狼斜斜眼还是歪歪脖,它都不喜欢。
  大公狼斜斜眼阴险狡诈。有一次下山途中,坡有点儿陡,黑三因为左前爪断了一小截,上坡仍可健步如飞,下坡就有点儿吃力,重心较难把握精准,一瘸一拐走得有些别扭。谁知,那个短命的大公狼斜斜眼突然从后面蹿过来,仿佛不小心蹭了它一下,害得它像只皮球似的滚下坡去,别提有多狼狈了。大公狼斜斜眼还装模作样地呦呜呦呜嗥了几声,似乎在向它赔礼道歉。可它心里明白,这家伙绝对是存心捉弄它,让它当众出丑。
  大公狼歪歪脖就更坏了,仗着自己体格壮硕,凶蛮霸道。就在刚才,当紫葡萄勇敢地从悬崖上一跃而下捕获幼鹿,众狼一拥而上争抢猎物时,它黑三从幼鹿身上撕下大半条鹿腿,正要找个清静的地方享用美食时,公狼歪歪脖突然从背后蹿过来,猛地一扑,将它扑倒在地,一口抢走了它好不容易撕下来的大半条鹿腿。更可气的是,这家伙不仅抢走它的食物,嘴里还呦呜呦呜发出恶毒的咒骂:你个老杂种,敢跟我争食,小心我咬烂你的鼻子!还没当上狼王就如此凶暴,真要当上狼王了,它黑三还有活路吗?与其让大公狼斜斜眼或歪歪脖当狼王,倒不如将紫葡萄推上狼王宝座,不管怎么说,妇道人家,心肠总归要软一些,不会穷凶极恶地来欺凌它这样的带点儿残疾的候补老公狼。所以,大公狼黑三紧跟在大公狼番茄后面站了出来,认可紫葡萄做帕雅丁狼群的新狼王。
  冷杉树下,两只年轻的公狼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站起来向紫葡萄走去。
  这是一对孪生兄弟,哥哥叫大嚏,弟弟叫小嚏。母狼生,兄弟俩时不太顺利,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仍迟迟生不出来。就在这时,迎面刮来一股凉风,母狼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阿嚏——”产下一只狼崽,又打了个小一点儿的喷嚏,“阿嚏——”又产下一只狼崽,所以,大喷嚏打出来的狼崽叫大嚏,小喷嚏打出来的狼崽叫小嚏。

  这是一对孪生兄弟,哥哥叫大嚏,弟弟叫小嚏。母狼生兄弟俩时不太顺利,折腾了两个多小时仍迟迟生不出来。就在这时,迎面刮来一股凉风,母狼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阿嚏——”产下一只狼崽,又打了个小一点儿的喷嚏,“阿嚏——”又产下一只狼崽,所以,大喷嚏打出来的狼崽叫大嚏,小喷嚏打出来的狼崽叫小嚏。
  这对孪生兄弟牙口两岁半,刚刚跨进大公狼的行列,身体还不够强壮,意志还不够坚定,狩猎技艺还不够出众,一句话,目前还不具备与其他大公狼争夺王位的资本。所以,面对狼王盔盔死后帕雅丁狼群出现的权力真空,面对多只大公狼咄咄逼人的争权欲望,这对孪生兄弟采取的策略是:静观其变,服从强者。也就是在别的大公狼为狼王宝座大打出手时,它们会保持中立,坐山观虎斗,哪只大公狼击败群雄夺得王位,它们就臣服于哪只大公狼。这是一种高明的生存策略:暂且做个顺民,争取时间磨砺胆魄意志,锤炼狩猎技艺,锻炼个一年半载,等自己更成熟更坚强了,再寻找机会争夺狼王宝座。
  现在,帕雅丁狼群里所有的母狼和幼狼都认可紫葡萄了,就连大公狼番茄和黑三都向紫葡萄俯首称臣,形势已经明朗,紫葡萄即将成为帕雅丁狼群新一代狼王。于是,这对孪生兄弟便互相使了个眼色,克制住雄性的野心,完成了对新狼王的效忠仪式。
  很快,雪山深沟小树林里,帕雅丁狼群的二十余只狼,只剩下斜斜眼和歪歪脖两只大公狼还没有向紫葡萄俯首称臣。
  斜斜眼和歪歪脖是帕雅丁狼群中最强壮的大公狼,也是最有实力争夺狼王宝座的大公狼。
  大公狼斜斜眼之所以叫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并非因为它有一双难看的斜视眼或弱视眼,恰恰相反,它眼睛很大,算得上是只大眼狼。但狼天生瞳仁较小,眼白面积大,所以有白眼狼一说。大公狼斜斜眼从小智力超群,在它五个月大时,有一次,外出狩猎的成年狼带回一只活兔子来,就像人类社会给幼童玩玩具一样,成年狼将活兔扔给几只年龄相仿的幼狼玩。这种残忍的游戏,是从小培养幼狼狩猎技艺的鲜活而上佳的教材。几只幼狼兴奋得哇哇乱叫,一拥而上,追撵扑咬这只可怜的兔子。兔子跑得很快,幼狼的扑咬技巧还十分稚嫩,它们忙乱了好一阵,也未能将兔子扑倒。这时,在跃过一条石坎时,幼狼斜斜眼不知怎的被绊了一跤,跌得不轻,似乎扭伤了腿,于是就哀哀嗥叫,趴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其他幼狼也不理它,仍兴高采烈地追逐兔子。又忙了好一阵,双方都累得筋疲力尽,幼狼都跑不动了,呼哧呼哧喘气,兔子也跳不动了,把脑袋埋进草窝,像坨稀泥巴一样瘫软在地。就在这个时候,幼狼斜斜眼突然从地上蹦起来,生龙活虎地扑向兔子,三下五除二就成功咬断了兔子的脖子,最终把扑杀活兔的荣誉抢到了自己手里。原来,它并没有因绊倒而受伤,只是使了个小小的计谋,养精蓄锐,以逸待劳,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五月龄就会动脑筋,也算得上是个小天才了。它在动脑子时,习惯乜斜着眼睛,本来就不大的两颗瞳仁,一半都被挤进眼角里去了,活脱脱一个标准的白眼狼,所以帕雅丁狼群上上下下都管它叫斜斜眼。
  可以说,斜斜眼是帕雅丁狼群中头脑最灵活的大公狼。
  大公狼歪歪脖之所以叫歪歪脖,不是因为它脖颈畸形或受伤扭曲,而是因为它的颈部肌肉特别发达,脖颈粗而壮。每当向猎物发起攻击,或在狼群里与同伴发生争执时,它都习惯歪曲脖颈,脑袋与身体形成C字形,显得特别强悍霸道,所以大家叫它歪歪脖。
  大公狼歪歪脖不仅体格壮硕,胆量也大得惊人,敢只身冲进洞穴从母野猪身边叼走小野猪崽子。有一次,帕雅丁狼群在一个名叫铜锣滩的地方圈住一头落单的牦牛。那是一头成年牦牛,长着两只琥珀色犄角,体重足有三百公斤,力大无穷。牦牛发现自己被一群饿狼盯上时,气得七窍生烟,不但不逃跑,还亮出两只足有半米长、如短剑般的犄角,左冲右撞,主动向狼群发起进攻。狼群被冲得七零八落,根本想不出有效的扑杀办法来。这时,牦牛突然正面向大公狼歪歪脖撞了过去。要是其他狼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立刻斜窜避闪,大公狼歪歪脖却尖嗥一声,奋力起跳,跃过两只犀利的牛角,跳到了牦牛背上。它无法咬断牦牛的脖子,却死咬着牦牛背不放,像蚂蟥一样叮在牦牛背上,任牦牛怎么蹦挞颠跳也不松口。一个多小时后,牦牛终于力竭气衰,站在那里跳不动了,狼群一拥而上,享用了一顿难得的牛肉大餐。
  可以说,歪歪脖是帕雅丁狼群里肌肉最发达的大公狼。
  此时此刻,老母狼朵朵菊弓腰缩颈,背上的狼毛高高耸立,目光冷峻地盯着蹲坐在岩石旁的大公狼斜斜眼和蜷缩在树根下的大公狼歪歪脖,发出嗷嗷嗥叫。
  弓腰、缩颈、竖背毛,是狼表达愤怒的形体语言,也是最严厉的警告。
  所有的母狼和已经完成称臣仪式的公狼也都跟着老母狼朵朵菊,摆出愤怒的姿势,发出严厉的警告。
  狼群有这样的规矩:新狼王登基时,倘若最后有一两只狼不愿向新狼王俯首称臣,狼群就会在新狼王的带领下,将忤逆者赶出族群。
  大公狼歪歪脖从树根下站了起来,龇牙咧嘴嗥叫了两声,悻悻地甩了甩尾巴,转身向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小跑而去。
  大公狼歪歪脖无法接受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新狼王。它是最强壮的大公狼,自然也有最强的雄性自尊。公狼和母狼的形体差别虽然不如雄狮与雌狮的形体差别那么巨大,但公狼和母狼在力量上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公狼显然比母狼身材高大些,肌肉也更发达些。在弱肉强食的荒野丛林,一切都靠力量说话,所以公狼的地位自然要高于母狼。突然间要接受一只母狼的领导,歪歪脖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大公狼的架子。

  就像所有的大公狼一样,歪歪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做一只顶天立地的狼王。狼的社会里有这样一句谚语:不想做狼王的公狼,不是一只好公狼。狼王盔盔活着的时候,大公狼歪歪脖把狼王梦想压抑在心底,因为狼王盔盔太强大了,它只能默默忍受。如今,狼王盔盔被老虎咬死了,大公狼歪歪脖的梦想也随之苏醒,它第一次觉得狼王宝座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可出乎它的意料,所有的狼,除了它和大公狼斜斜眼,居然都向紫葡萄亮出了最易受攻击的颈侧。众望所归,木已成舟,大公狼歪歪脖明白,紫葡萄荣登狼王宝座已成了不可逆转的事实。
  它当然可以用暴力抗拒紫葡萄成为新狼王,但众狼都已认可紫葡萄,它面对的已不仅仅是紫葡萄,而是整个帕雅丁狼群,纵然它歪歪脖有三头六臂,也无法与整个帕雅丁狼群为敌。此外,大公狼歪歪脖之所以断绝对紫葡萄动粗的念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狼社会有一条不成文的禁忌:雄不跟雌斗。公狼通常不会与母狼发生正面冲突,所有的地位竞争、种内纷争,基本上都是在同性之间展开的。这种异性非斗的规矩,与人类社会的绅士准则有一比。
  大公狼歪歪脖不能与紫葡萄暴力相争,又不甘在一只母狼麾下生活,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它有强壮的体魄,有出类拔萃的捕食能力,在广袤的雪域荒原自由觅食、自由生存,一定会比窝窝囊囊地待在一个由母狼领导的狼群里生活得更好!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有本事的人会这么想,有本事的狼也会这么想。
  此时大公狼歪歪脖身后传来了紫葡萄的嗥叫声。
  这不奇怪,在新狼王登基之际,凡不愿向新狼王表示臣服的狼,不管是主动离群还是被驱赶出群,新狼王都会冲着忤逆者的背影发出一通嗥叫,愤怒驱逐,高声恫吓,这是行使新狼王的职责,也是借此树立新狼王的权威。一般情况下,此时新狼王的嗥叫应该嘶哑干涩,刺耳难听,充满敌意。但奇怪的是,大公狼歪歪脖背后传来的紫葡萄的嗥叫声,却圆润悠长,余音绵绵,流露出无尽的忧伤和惆伥。
  紫葡萄的嗥叫声源源不断地涌进大公狼歪歪脖的耳朵里,在冰天雪地中,大公狼歪歪脖的心头无端冒起丝丝暖意。但它没有回头,它去意已决,就这样离开了帕雅丁狼群。
  现在,只剩下大公狼斜斜眼还没在紫葡萄面前完成身份认同仪式了。
  所有狼的目光都聚焦在大公狼斜斜眼身上。
  大公狼斜斜眼乜斜眼珠,想了想,突然跳起来朝紫葡萄跑去,蓬松的狼尾柔顺地垂挂在两胯之间。来到紫葡萄身边后,它唰地趴伏在地上,舒适地侧躺下来,露出颈侧脆弱的动脉血管,向紫葡萄表达自己的信赖与顺从
  紫葡萄眼皮一阵颤跳,它本以为大公狼斜斜眼最难对付,是它成为帕雅丁狼群狼王的最大障碍。没想到,大公狼斜斜眼的立场会转变得这么快,刚才还横眉冷眼的,突然间就换了一副嘴脸,跑来向它臣服膜拜了。这完全出乎它的意料,它忍不住一阵心悸,搞不清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头脑灵活的大公狼斜斜眼当然有自己的想法。对于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新一代狼王的事,大公狼斜斜眼与歪歪脖的心态并无二致。母狼当王,牝鸡司晨,简直荒唐透顶!它希望大公狼歪歪脖率先发飙,向紫葡萄发起王位争夺战,双方最好能咬得头破血流,然后它再上演一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戏,不费吹灰之力地登上狼王宝座。但让它始料不及的是,大公狼歪歪脖竟然离群出走,去雪域荒原做流浪狼了。鹬与蚌不争斗了,渔翁得利的计谋也就破产了。现在除了它,所有的公狼、母狼和幼狼都向紫葡萄俯首称臣了,大势所趋,单凭它一只狼的力量,恐怕已经很难改变这种局面了。如今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势而为,拥戴紫葡萄当狼王。它相信,丛林险恶,暴风雪、食物短缺、群内争纷、边界摩擦……这些数不清的生存难题会接踵而来,把紫葡萄搞得筋疲力尽。到了那个时候,它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就有可能从紫葡萄手里接过头狼的权力,成为帕雅丁狼群名副其实的新狼王。
  尤其是大公狼歪歪脖已经离群出走,它少了一个最有力的竞争者。这样,在帕雅丁狼群里,它已经是身体最强壮、智慧最出众的大公狼了,假如紫葡萄无法胜任狼王,那么,铁定就是它斜斜眼来挑起这副重担了。
  大公狼斜斜眼的如意算盘确实打得不错。
  紫葡萄照例跨前一步,伸出舌头,打算在大公狼斜斜眼的颈侧来回舔两下,完成新狼王必须要完成的对臣民的身份认同仪式。这时,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当紫葡萄的舌尖刚刚触碰到大公狼斜斜眼颈侧跳动的动脉血管时,大公狼斜斜眼突然像被大马蜂蜇咬了似的,身体颤动了一下,枕在地上的脑袋倏地竖直起来,狼嘴钻进紫葡萄的颈窝,两个狼脖交颈厮磨般贴到一起。这哪是什么膜拜,分明就是在调戏嘛!紫葡萄赶紧退后一步,潦草地完成了对大公狼斜斜眼的身份认同。
  冰天雪地里,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大马蜂,紫葡萄生气地想,这绝对是故意冒犯!但它刚当上狼王,不好发作,只装糊涂,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长嗥数声后,紫葡萄便率领帕雅丁狼群返回了鹦鹉嘴大溶洞。
  就这样,以一只大公狼离群出走为代价,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母狼王产生了。

 

【第五章  出师不利】

  今年的冬季,特别寒冷也特别漫长,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新狼王已有半个多月了。这些日子几乎天天都下雪,许多食草动物,像狍子、马鹿、野羊、野驴等,深秋季节就已迁往温暖的南方去了。还留在日曲卡雪山的食草动物也不见踪影,层层积雪掩盖了它们的气味,也掩盖了它们的足迹。老鼠、穴兔、青蛙等小动物,也都钻进了深深的地洞,不再轻易露面。
  帕雅丁狼群食物严重短缺,有时它们外出奔波一天,扒雪掘洞,累得要死,也只能逮到三两只老鼠,刚够塞牙缝的。所有的狼都瘦得肩胛骨支棱着,尤其是紫葡萄膝下的四只幼狼,个个皮包骨头。紫葡萄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紫葡萄记得当自己还是一只普通的母狼时,帕雅丁狼群也会遇到食物匮乏的局面。那个时候,它虽然忍饥挨饿,却没有什么精神压力,一切听从狼王的指挥,在狼王的带领下卖力地觅食就行了,其他都不用操心。现在不同了,它是狼王,整个帕雅丁狼群的食物问题沉甸甸地压在它身上,压得它喘不过气来。不论走到哪里,都有绿莹莹的、饥饿的目光投射到它身上,似乎在无言地责问:你是狼王,快想想办法弄些食物吧,我们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
  紫葡萄明白,它是狼王,它必须想出解决食物危机的办法。
  可在这茫茫雪山,到哪里去寻找果腹的食物啊!
  偏偏这个时候,在狩猎场上,帕雅丁狼群又遭遇了一场惨痛的失败。
  那是傍晚时分,帕雅丁狼群在日曲卡雪山北麓寻找猎物。突然,平缓的山坡上出现了一群野牦牛。牦牛属于大型食草动物,成年野牦牛的体重可达五六百公斤,身大力不亏,特别是数十头野牦牛组成的野牦牛群,极难对付,连孟加拉虎都会退避三舍。众狼望肉兴叹,紫葡萄也打算下令撤离了。这时,它望见野牦牛群里有一头小牛犊。这是一头秋天才出生的小牛犊,还没断奶,在雪地里每走一段,就会钻进一头母牦牛怀里吮吸一会儿乳汁,以抵御严寒。紫葡萄眼睛一亮,狼群对付成年野牦牛力不从心,但对付一头刚出生几个月的牛犊还是绰绰有余的。假如能把这头小牛犊弄到手,不仅可以解决帕雅丁狼群的燃眉之急,让每一只狼都饱餐一顿,还能将吃剩的牛肉储藏在积雪下,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紫葡萄的目光就像被磁石吸引了似的,紧紧盯在了小牛犊的身上。
  紫葡萄站在六十多米外的一丛衰草背后观察。它明白,在野牦牛群中猎杀小牛犊,对帕雅丁狼群来说是一次很冒险的行动。野牦牛是群居性动物,一旦危险逼近,母牦牛会舍生忘死保护自己的牛犊,其他野牦牛也绝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迎头痛击狼群。虽然野牦牛是食草动物,狼是食肉猛兽,但这两种动物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一头野牦牛的体重抵得上十几只狼,再加上野牦牛头上有令狼心惊胆寒的尖利牛角,正面交锋的话,三只狼也打不过一头成年野牦牛。更可怕的是,野牦牛脾气极大,充满野性,一定会战斗到最后一口气。在野牦牛群中捕捉小牛犊,犹如火中取栗,确实危险极大,弄不好小牛犊没吃到,反而会赔上几只狼的性命。但尽管如此,紫葡萄贪婪的目光仍紧紧跟着小牛犊,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紫葡萄太想猎杀这头小牛犊了!不仅仅为了糊口,不仅仅为了解决食物的问题。
  它当狼王半月有余了,酸甜苦辣,不不,是酸涩苦辣,各种滋味都尝到了,唯独没有甜的滋味。食物压力就不说了,精神上的郁闷更是让它难以承受。母狼当王,历史上没有先例。想当年盔盔当狼王时,所有的狼都是用尊重、信赖和敬畏的眼光看它的。但它现在却明显感觉到,除了老母狼朵朵菊,所有狼都在心里对它能否当好这个狼王打了个问号,尤其是那些大公狼,总用一种怀疑的眼光打量着它。让它特别恶心的是,大公狼斜斜眼那白多黑少的眼睛里,除了怀疑,还充满讥讽与调笑,油滑轻浮得就像一个情场老手在戏弄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说心里话,它是母狼,并不像大公狼那样看重权力,当不当狼王是无所谓的。但既然命运将它推到了狼王的位置,它就想努力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狼王。它无法忍受怀疑的目光,更无法忍受轻佻的目光。它希望自己像个真正的王者,能受到全体臣民的爱戴与敬重。
  它明白,由于母狼身体不如公狼强壮,再加上根深蒂固的传统偏见,帕雅丁狼群里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狼对它当狼王并不真正服气。是的,它的确曾冒着被雪崩埋葬的危险,从高高的悬崖上一跃而下抓住一只幼鹿,给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这似乎并不足以服众,也不能证明它有能力掌控局面,更不能证明它有能力领导帕雅丁狼群。
  假如它可以指挥狼群成功猎杀眼前这头令所有狼都垂涎三尺的小牛犊,它相信,它作为狼王的威信肯定会迅速上升。帕雅丁狼群还从未有过在野牦牛群里猎取牛犊的记录。狼群喜欢吃野牦牛,但它们通常只敢攻击因生病、负伤或衰老而落单的野牦牛,或者捡食野牦牛的尸骸。如果今天它能让饥饿的狼群吃到鲜嫩可口的小牛犊,就能有力地证明,它紫葡萄不仅勇敢顽强,还智慧出众,具有毫不逊色于优秀大公狼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才能。
  它太需要用这头小牛犊证明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威望了。
  它觉得,只要巧用计谋,是完全有可能猎杀眼前这头小牛犊的。野牦牛魁梧壮硕,比力气,狼自然不是它们的对手,但比智慧,野牦牛肯定不及狼。紫葡萄伫立在雪地里,眺望六十米外那群缓慢行进的野牦牛群,紧张地思考着捕捉小牛犊的办法。
  紫葡萄不愧是只聪明的母狼,观察完四周的地形后,它很快想出了一个周密的捕捉方案。
  前方两公里左右是一片低洼地,长着许多灌木丛。灌木丛上落满积雪,就像一只只巨大的白蘑菇,也像一顶顶白色帐篷,十分便于隐蔽伏击。它们可以到那片布满灌木的低洼地去,再分成两拨,母狼和幼狼为一拨,作为佯攻队伍,埋伏在低洼地左侧的灌木丛里。五只大公狼为一拨,作为主攻队伍,埋伏在低洼地右侧的灌木丛中。
  从地形与野牦牛群的行进路线判断,那片低洼地是野牦牛群的必经之路。当野牦牛群踏进那片低洼地后,母狼和幼狼组合的佯攻队伍率先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扑向野牦牛群。野牦牛虽然魁梧壮硕,但毕竟是食草动物,面对突然出现的狼群,肯定会惊慌失措,溃散奔逃。小牛犊年幼体弱,在奔逃中必然会落到后面,这时候,母狼和幼狼便设法将野牦牛群与小牛犊分隔开来。由于狼群的佯攻队伍是从低洼地左侧的灌木丛扑向野牦牛群的,到时候,野牦牛群必然会向低洼地右侧奔逃。埋伏在低洼地右侧灌木丛的大公狼们,此时便凝神屏息,纹丝不动,将跑在前面的成年野牦牛放过去,等到小牛犊进入伏击圈后,五只大公狼一跃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小牛犊身上狂撕烂咬。等在前面奔逃的野牦牛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想要回身救援时,已经来不及了,五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扑咬一头毫无反抗能力的小牛犊,那还不是小菜一碟。用不了一两分钟,小牛犊就会遍体鳞伤,即使没被当场咬死,起码也受了重伤,就算成年野牦牛及时赶来救援,成功将小牛犊救回野牦牛群,要不了多长时间,小牛犊也会因流血过多或伤口感染而死。到那个时候,帕雅丁狼群只需待在远处耐心等待,等到小牛犊咽气、野牦牛群悲愤地哞叫几声离去后,狼群就可以围着小牛犊大快朵颐了。
  紫葡萄越想越觉得自己设计的捕捉方案切实可行,很值得一试。于是,它引领狼群绕了一个小圈子,借着小山包和雨裂沟的掩护,迅速赶到两公里开外的那片低洼地,按照预先设想的那样分成两拨,分别埋伏在左右两侧的灌木丛里。
  紫葡萄虽然是母狼,但它是狼王,理应冲杀在第一线,于是,它便与五只大公狼一起埋伏在右侧灌木丛中,准备向小牛犊实施致命攻击。老母狼朵朵菊则担任佯攻队伍的临时指挥,带着其他母狼和幼狼埋伏在左侧灌木丛里。
  野牦牛视力很差,此时又值黄昏,天色有点儿灰暗,能见度很低,野牦牛根本没发现奔跑移动的狼群。谢天谢地,现在刮的又是西北风,那片低洼地刚好在下风口,野牦牛虽然嗅觉灵敏,却无法闻到狼的气味。
  大约半个小时后,野牦牛群毫无防备地慢吞吞地走进那片低洼地。
  一切跟预想的一样,当野牦牛群离左侧灌木丛还有十来米时,老母狼朵朵菊带着其他母狼和幼狼突然扑了出来。朵朵菊不愧是有经验的老母狼,不停地大声嗥叫,还在雪地左冲右蹿,龇牙咧嘴地咆哮,把狼所有的威慑手段都淋漓尽致地使了出来。
  野牦牛群果然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蒙了,惊恐万状,哞哞哀叫,扭头逃窜。
  跟事先设想的完全一样,野牦牛群向低洼地右侧逃来。成年野牦牛跑得快,小牛犊跑得慢,于是很快就落到后面了。
  老母狼朵朵菊越过小牛犊,在溃逃的成年野牦牛后面衔尾猛追。为了制造恐怖气氛,让成年野牦牛逃得更快些,老母狼朵朵菊还不顾一切地跳到一头白色野牦牛的背上,张嘴去咬高耸的牛瘤——野牦牛肩上有明显的瘤状突起,俗称牛瘤——白色野牦牛惊叫一声,拼命蹦挞,老母狼朵朵菊骑不稳,被甩下了牛背。虽然没能咬伤白色野牦牛,但老母狼朵朵菊跳到牛背上噬咬牛瘤的动作,让这头白色野牦牛失魂落魄,也让看见这一幕的其他野牦牛心惊胆战。

  成年野牦牛逃窜得更快了,落在后面的小牛犊与它们的距离越拉越大。狼群佯攻队伍成功完成了恐吓任务,将小牛犊与成年野牦牛分隔开来。此时,只有一头毛色黑白相间的成年花母牛陪伴在小牛犊身边。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毫无疑问,这头花母牛是小牛犊的妈妈,也只有妈妈会在遭遇危险的时候,寸步不离地守护在自己孩子身边。
  紫葡萄也已经想好了如何对付这头花母牛。它与五只大公狼将分成两队,它、大公狼黑三和番茄组成一队,围攻花母牛,让花母牛无暇顾及小牛犊。大公狼斜斜眼、大嚏和小嚏两兄弟组成另一队,负责扑杀小牛犊。
  很快,花母牛和小牛犊逃进了低洼地右侧的灌木丛,进入紫葡萄与五只大公狼的伏击圈。
  紫葡萄带着大公狼黑三和番茄,突然从灌木丛里蹿出来,将花母牛围住。
  与此同时,大公狼斜斜眼、大嚏和小嚏也从灌木丛里蹿出来,直奔小牛犊。
  只要能给大公狼斜斜眼、大嚏和小嚏两三分钟时间,紫葡萄相信,它们绝对能成功猎杀这头小牛犊,或者至少给小牛犊造成无可挽救的创伤。
  为了赢得这宝贵的两三分钟时间,紫葡萄带着大公狼黑三和番茄,向花母牛发起了猛烈进攻。
  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野牦牛,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浑身披挂一层长毛,尤其到了冬季,长毛又厚又密,还结着冰棱,宛如一件特制的盔甲。狼牙很难咬穿成年野牦牛厚密的长毛和厚韧的牛皮,紫葡萄拼命噬咬,也只能咬下一嘴毛而已,根本无法对花母牛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它还是咬住长长的牛毛用力拉扯,它不指望能咬伤这头花母牛,它只是希望自己凌厉的扑咬能让这头花母牛在短时间内惊慌失措,神志混乱,忘了做母亲的职责,疏忽了对小牛犊的保护。它希望用这样的方法为其他狼猎杀小牛犊争取时间。
  大公狼黑三和番茄也都勇敢地扑了上去,叼咬花母牛黑白混杂的长毛。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按照紫葡萄预想的那样进行着。花母牛在三只狼凶猛的扑咬下,果然魂飞魄散,只顾抵挡进攻的狼,忘了跟在身后的小牛犊。
  另一边,大公狼大嚏和小嚏分别咬住小牛犊的两条后腿,大公狼斜斜眼已紧紧搂住小牛犊的脖子,尖尖的狼嘴伸进了小牛犊的颈窝……
  眼瞅着就要大功告成了,突然,小牛犊扬起嘴吻,“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唤。它一定是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出于强烈的求生本能,向花母牛叫喊求救。
  紫葡萄看得十分清楚,就在小牛犊的求救声灌进花母牛耳朵的瞬间,花母牛浑身像触电似的颤抖了一下,静默了约两秒钟,它突然怒吼一声,不顾一切地撞开试图拦截它的大公狼黑三和番茄,向小牛犊奔蹿过去。
  紫葡萄心里咯噔一下,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它明白,小牛犊撕心裂肺的求救声唤醒了花母牛的母爱,唤醒了它强烈的护犊本能,促使它奔回小牛犊的身边。
  假如让花母牛和小牛犊会合,帕雅丁狼群就有可能前功尽弃。紫葡萄意识到情况危急,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快地扑蹿上去,咬住那条甩动的牛尾,像拔河比赛一样拼命往后拉。这样做很危险,花母牛只要做个马尥蹶子的后踢动作,铁锤似的牛蹄就可能当场踢断狼腰;或者胡乱踩踏,也有可能把紫葡萄踩成重伤。但紫葡萄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要尽一切可能延缓花母牛的救援行动,哪怕自己被踢伤或踩伤也在所不惜,它要为正在噬咬小牛犊脖子的大公狼斜斜眼争取时间。
  然而,花母牛并没有理会咬住自己尾巴的紫葡萄,它一门心思要去救自己的孩子,任何干扰都无法让它分心。它没有做马尥蹶子的后踢动作,也没有停下来胡踩乱踏,而是任由紫葡萄咬着自己的尾巴,丝毫也不减速,拖拽着紫葡萄,向小牛犊奔跑而去。
  拔河比赛,十只狼也未必是一头成年野牦牛的对手,紫葡萄身不由己地被花母牛拖着往前走,只咬下一嘴花母牛的尾毛。
  大公狼大嚏与小嚏也意识到情况紧急,本来这两兄弟正分别咬着小牛犊的两条后腿,这个时候也都冲了过来,龇牙咧嘴,连声嗥叫,希望能迎面拦住花母牛。
  花母牛毫无惧色,闷着牛头,亮出两根笔直如剑的犄角,冲撞过来。
  眼看花母牛像一座小山似的压了过来,大公狼大嚏和小嚏哪里阻挡得了,见势不妙,赶紧跳闪开去。
  此时此刻,除了死亡,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花母牛回到小牛犊的身边了。
  一眨眼的工夫,花母牛已来到小牛犊的近旁。它瞪着血红的牛眼,挺着两只犄角,上去刺挑搂着小牛犊脖颈的大公狼斜斜眼。大公狼斜斜眼哪里抵挡得住花母牛的撞击,不得不放弃噬咬,从小牛犊身上撤下来,仓皇逃窜。
  紫葡萄看见小牛犊脖颈上似乎有一片血迹,要是它已被大公狼斜斜眼咬成重伤就好了!紫葡萄暗自祈祷。
  花母牛眼睛通红地守护在小牛犊身边,喷着粗气,摇晃着头顶的犄角,向紫葡萄和五只大公狼示威:谁敢靠近我的孩子,我一定用牛角捅它个透心凉!
  现在,任何力量都无法将花母牛与小牛犊拆散了。
  花母牛当然想带着小牛犊回到野牦牛群去。对这对母子来说,只有回到野牦牛群里才是最安全的。
  紫葡萄当然不能让花母牛带着小牛犊回去,这对母子牛一旦回归野牦牛群,就意味着帕雅丁狼群捕捉小牛犊的计划可悲地流产了。
  于是,紫葡萄和五只大公狼将花母牛和小牛犊围了起来。紫葡萄此时寄希望于老母狼朵朵菊,希望它带着那帮母狼和幼狼,能一鼓作气把野牦牛群赶得远一些、再远一些,将花母牛与野牦牛群彻底隔离开来。等到野牦牛群逃得无影无踪后,帕雅丁狼群两股力量会合起来,不信就想不出办法从花母牛身边夺走小牛犊!
  花母牛刺、挑、撞、踩,竭力驱赶围拢在小牛犊身边的狼。但狼身手敏捷,灵活机智,腾、跳、挪、闪,成功地避开了花母牛的攻击。
  双方僵持着,一时难分胜负。
  突然,花母牛抬头瞭望远处正在奔跑的野牦牛群,鼓起肚皮,张大嘴巴,“哞——哞——”发出响亮的吼叫。
  花母牛凄凉而焦急的叫声在寂静的旷野传得很远很远。
  毫无疑问,它意识到自己处境危险,正在向野牦牛群呼救。
  花母牛的呼救声传到正在奔逃的野牦牛群里,突然,一头浑身漆黑的野牦牛停了下来,侧转耳朵,抖动耳郭,作谛听状。这是一头雄牦牛,体型魁梧,起码有六七百公斤重,背上的牛瘤特别大,牛瘤顶端还耸立着一簇长毛,就像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
  凡群居动物,都会有一个首领,野牦牛也不例外。这头体格魁梧的雄牦牛就是这群野牦牛的首领,或许可以叫它旗帜牛王。
  旗帜牛王一停下来,所有正在奔逃的野牦牛就都停了下来。旗帜牛王掉转牛头,怒吼一声,拔腿向花母牛奔去。所有野牦牛也都跟随在旗帜牛王后面,向花母牛奔去。一时间雪尘飞扬,势不可当。
  很难猜测旗帜牛王在听到花母牛的呼救后,为何会停止溃逃赶去救援。也许,这是一头特别有责任感的牛王,不愿看到自己的臣民落人狼口;也许,这是一头特别骠悍的雄牦牛,刚才被狼群的突然袭击搅乱了方寸,如今从惊慌中回过神来,勇气回升,来了牛脾气,想跟狼群决一雌雄;也许,这头落难的花母牛是旗帜牛王的妻子,这头小牛犊又是旗帜牛王的亲生骨肉,所以它义不容辞地要赶去援救自己的妻儿。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之,旗帜牛王率领着野牦牛群,火速赶往花母牛身边。
  群牛奔腾,别说是狼,就算老虎也抵挡不住啊。
  很快,野牦牛群就跑到了花母牛身边。旗帜牛王径直来到花母牛面前,热烘烘的牛嘴在花母牛的脖颈上温柔磨蹭,似乎在安慰它:别怕,有我在你身边,你和你的小宝贝再也不会受到伤害了!
  随后,旗帜牛王指挥成年野牦牛围成一个圈,把花母牛和小牛犊围在圆圈中央,所有成年野牦牛一律头朝外,尾朝内,亮出头顶犀利的犄角。旗帜牛王和另一头身强力壮的白色雄牦牛站在圆圈最外侧,严密关注狼群动向。狼群往左侧移动,旗帜牛王就领着白色雄牦牛去左侧增援;狼群往右侧移动,旗帜牛王就领着白色雄牦牛去右侧增援,总之,不给狼群任何接近小牛犊的机会。
  这是野牦牛群奇特的生存本领——为了应付凶猛的掠食者,野牦牛群具备布阵的能力,危急时刻,众多成年野牦牛可以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和锋利的牛角,围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圆形牛阵,组合成一座无法攻克的坚固堡垒,保护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牛犊。

 

【第六章  野牦牛群——无法攻克的堡垒】

  天渐渐黑了,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皓月当空,把铺满积雪的山野照得如同白昼。
  虽然没有下雪,但朔风凛冽,卷起一阵阵雪尘,迎面刮来,冷得像刀子钻心。老母狼朵朵菊来到紫葡萄面前,用嘴吻轻顶紫葡萄的腰,嘴里呦呦呜呜轻嗥,用意很明显,是要紫葡萄发出撤离指令。
  这个时候,如果是经验丰富的狼王,面对眼前无懈可击的牛阵,会明智地选择放弃。
  紫葡萄却舍不得就这样撤退。
  狼群饥饿难忍,此时太需要这头小牛犊了。是它决定要捕捉这头小牛犊的,忙碌了半天,只啃到几口无法下咽的牛毛就灰溜溜地撤走了,它今后还有何颜面指挥帕雅丁狼群?紫葡萄想,面对严阵以待的野牦牛群,狼群自然是无计可施,但野牦牛群不可能永远围成一圈,把小牛犊藏在保护圈里。天寒地冻,饥饿难忍,野牦牛群不可能坚持很长时间,也许一两个小时,也许三四个小时,肯定会有哪只野牦牛忍受不了紧张、焦虑、饥饿和寒冷,就会信心动摇,意志崩溃,拔腿离开。到了那个时候,堡垒不攻自破,狼群就能找到猎杀小牛犊的机会了。
  此外,紫葡萄还抱着一个幻想:它亲眼目睹大公狼斜斜眼在小牛犊的脖颈撕咬了一阵,说不定已把小牛犊咬成重伤,可能再过一会儿,小牛犊就会因流血过多而死亡。一旦小牛犊倒毙身亡,野牦牛群就失去了滞留在这里的理由,等它们对着小牛犊的尸体悲伤地哞叫一阵并离去后,帕雅丁狼群就能白捡一顿丰盛的牛肉大餐。
  很值得等待,很值得坚持,坚持就是胜利。紫葡萄打定了主意。
  紫葡萄轻轻一跳,脱离与老母狼朵朵菊的身体接触,坚毅的目光直视着围成圆圈的野牦牛群,“嗷呜——”发出汹汹嗥叫,以显示自己坚守到底不会动摇的决心。
  夜深了,气温越来越低,北风卷起雪尘,像涂抹油画颜料似的将雪尘涂抹在野牦牛身上,雪尘沾着牛毛,把每一头野牦牛都变得雪白雪白的。但野牦牛仍静静伫立在雪地里,圆圈牛阵纹丝不动。
  狼一次又一次冲到牛阵跟前,张牙舞爪,厉声咆哮,恫吓威胁。
  ——这么冷的天,你们还傻站在这里干吗呢?想变成冰冻牛肉吗?狼可是吃牛不吐骨头的哟!快撒开你们的牛蹄逃跑吧!
  大公狼黑三甚至冲到一头成年野牦牛面前,用狼爪撕抓坚硬的牛角。但野牦牛仍纹丝不动,只在狼靠得太近时猛烈摇晃硕大的牛头,用尖利的牛角狠狠还击,迫使狼跳闪躲避。
  百密一疏,我就不相信野牦牛会不犯错误。紫葡萄耐心等待机会。
  启明星升起来了。长时间伫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免不了会犯困,一头年轻的雄牦牛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
  紫葡萄与大公狼斜斜眼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公狼斜斜眼立刻带着大嚏和小嚏蹿上去,扑到打瞌睡的雄牦牛身上胡撕乱咬,企图攻破圆圈牛阵。
  被扑咬的雄牦牛从梦中惊醒,哀哞着斜窜出去逃命,这也影响了邻近的两头野牦牛,它们瞪着惺忪的睡眼,慌忙避让躲闪,圆圈牛阵果真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缺口!
  机会难得,紫葡萄立即带着大公狼黑三和番茄蹿进缺口,直扑圆圈牛阵中央,寻找那头已被咬伤的小牛犊。
  在圆圈牛阵中央,那头花母牛侧身躺卧在地,小牛犊大半个身体都枕在花母牛的肚皮上,那模样,就像花母牛将小牛犊搂在自己的怀里,用体温来温暖小牛犊的身体一样。
  雪光明亮,紫葡萄看得很清楚,小牛犊颈侧血迹斑斑,很明显受了伤,花母牛不时地用舌头舔舐小牛犊颈侧的伤口。唾液有消炎止痛的功效,花母牛是在替小牛犊疗伤。
  紫葡萄直奔小牛犊。它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小牛犊从花母牛身边掳走,但它想,花母牛看到狼冲到面前来了,免不了会惊慌,会立刻站起来,一面护着小牛犊,一面慌乱地躲闪。花母牛处在圆圈牛阵的中央,周围的野牦牛都头朝外、尾朝内,花母牛护着小牛犊惊慌躲闪,不可避免地会撞到其他野牦牛的屁股,我冲撞你,你挤到他,他推搡我,就会引起一片混乱,圆圈牛阵就有可能崩溃。只要圆圈牛阵崩溃了,帕雅丁狼群就有机会捕杀这头让狼垂涎三尺的小牛犊了。
  紫葡萄冲着花母牛龇牙咧嘴地咆哮,冒着被牛角捅伤的危险,伸出狼爪试探着去撕抓小牛犊。可出乎它的意料,花母牛并没有站起来惊慌地躲闪,而是翻了个身,由侧躺变为俯卧,不不,花母牛是用四只膝盖着地,跪趴在雪地上,如同一个罩子罩在了小牛犊的身上。狼爪落在毛长皮厚的花母牛身上,如同搔痒。
  野牦牛群中并没有出现紫葡萄希望的混乱,只是有一阵小小的骚动而已。
  这时,旗帜牛王和那头白色雄牦牛已火速赶了过来,旗帜牛王的鼻子里喷着粗气,侧转过脸用牛角去挑紫葡萄,白色雄牦牛也蹦跳着用牛蹄来踩踏它。
  紫葡萄哪里是两头雄牦牛的对手,只好哀嗥一声逃出圆圈牛阵。
  紫葡萄一撤,大公狼黑三和番茄也跟着撤退了。
  刚才那头打瞌睡的年轻雄牦牛已从最初的惊吓中回过神来,也许是因为被狼群钻了空子而颇感内疚,也许是太想在同伴面前挽回面子,总之,它吼叫着飞奔而来,小山似的身体不顾一切地撞向大公狼斜斜眼。大公狼斜斜眼见势不妙,立刻来了个急转弯,躲过年轻雄牦牛的撞击,头也不回地逃进树林去了。
  年轻雄牦牛撞了个空,心有不甘,又转过身来攻击大公狼大嚏和小嚏。年轻雄牦牛憋着一肚子火,追上大公狼大嚏和小嚏后,拼命蹦跳,牛蹄疾风暴雨般落下来,想把可恶的狼都踩扁。大公狼大嚏还算机灵,在雪地上打了一串滚儿,躲过了牛蹄凌厉的踩踏。大公狼小嚏就没那么幸运了,它虽然也在牛蹄下跳跃避闪,但还是冷不防被一只牛蹄踩中了后腰,这就犹如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大公狼小嚏哀嗥一声,趴在地上不能动了。年轻雄牦牛得意地哞叫一声,高高举起牛蹄,照准大公狼小嚏的脖子再次踩踏下来。
  紫葡萄正在离大公狼小嚏不远的地方,见状急忙飞奔过来,在年轻雄牦牛面前大呼小叫,拼命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大公狼大嚏见状也回转身来,奋不顾身地扑到年轻雄牦牛屁股上胡乱撕咬。年轻雄牦牛不得不放过大公狼小嚏,转而对付紫葡萄和大公狼大嚏。
  大公狼小嚏趁机撑起两条前腿在雪地上慢慢爬行,爬离危险的圆圈牛阵,在一棵冷杉树下躺了下来。
  紫葡萄和大公狼大嚏也迅速找了个机会,从年轻雄牦牛身边撤了回来。
  年轻雄牦牛气咻咻地回到原来的位置,补牢了缺口,圆圈牛阵又变得坚不可摧了。
  这之后,野牦牛吸取了教训,再也没有谁敢打瞌睡了,每一头野牦牛都精神亢奋,瞪大牛眼,密切注视狼群的一举一动。
  帕雅丁狼群再也找不到冲破圆圈牛阵、偷袭小牛犊的机会了。
  漫漫长夜总算熬过去了,天亮了。
  紫葡萄去冷杉树下查看大公狼小嚏的伤情,它身上没有血迹,看不到伤口,但两条后腿已失去知觉,不能动弹了。
  紫葡萄还怀着最后一个希望,就是被咬伤的小牛犊没能熬过漫长的黑夜,已变成一具冰凉的尸体。它透过两头野牦牛之间的缝隙朝里张望,隐隐约约看见小牛犊仍枕在花母牛的肚皮上睡觉,这让它心里有些宽慰。哦,再等等,它想,天亮了,旗帜牛王很快就会发现野牦牛群竭尽全力保护的小牛犊已气绝身亡,它会悲愤地吼叫一声,领着野牦牛群黯然离去。
  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照顾紫葡萄的情绪。突然,紫葡萄看见,在圆圈牛阵中央,枕在花母牛肚皮上的小牛犊竟然四肢划动着站了起来。花母牛也随即站了起来。小牛犊扭动脖颈,将嘴伸到花母牛怀里,开始吮吸乳汁。
  紫葡萄的心一阵抽搐,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惧。
  好几只狼都发出了凄凉的嗥叫,显然,它们也看见那头被咬伤的小牛犊站起来喝奶了,这意味着帕雅丁狼群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这时,眼前的情景再次让紫葡萄目瞪口呆:随着天色大亮,野牦牛纷纷用牛蹄抓刨地上的积雪,很快将厚厚的积雪挖出个洞来。积雪下埋着一层枯草,虽然是秋天的枯草,且草上结满白花花的冰棱,但仍可被野牦牛用来充饥。牛嘴咀嚼着冰冻的草料,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把面前积雪下的干草吃完后,牛群开始缓慢地向树林移动,每一头野牦牛都保持着头朝外、尾朝内的站姿,保持着圆圈牛阵,保持着高度警惕。它们步调一致,一步一步地移向前面的树林,就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移到一块新的地面后,野牦牛便再次用牛蹄刨开积雪寻觅埋在雪下的干草,有的野牦牛还就近啃食着树皮。
  固定堡垒变成了活动堡垒,且能就地取食,不给帕雅丁狼群任何可乘之机。
  看来,狼有狼的捕猎技巧,牛有牛的生存智慧。
  所有的狼,此时都惊恐万状地看着缓慢移动并巧妙进食的野牦牛群。形势变得对狼极其不利,狼腹中空空,饥寒交迫,几近崩溃,而野牦牛群有吃有喝,精神抖擞,以逸待劳。对帕雅丁狼群来说,再这样耗下去只能是自取灭亡。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咳咳咳!”远处传来一阵猛烈的喘咳声。狼们循声望去,只见躺在冷杉树下的大公狼小嚏,正用两只前腿艰难地撑起上半身。噗的一声,它嘴里喷出一口鲜血,殷红的血落在洁白的积雪上,红得耀眼。不难判断,大公狼小嚏被牛蹄踩伤了内脏,伤得很重,不但后肢站不起来,还开始吐血了。
  “咳咳咳!”喘咳声持续不断,鲜血从大公狼小嚏的口腔里喷涌而出,把它面前的一大片白雪都染红了。
  浓重的血腥味,在清新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所有狼的视线都被雪地上那片殷红的热血吸引住了,紫葡萄心里打了个寒噤。大公狼小嚏的同胞哥哥,那只名叫大嚏的大公狼则全身狼毛耸立,狼眼鼓突,变得惊恐万状。
  突然,大公狼斜斜眼在雪地上绕了个小弯,绕向大公狼小嚏背后。除了紫葡萄、大公狼大嚏和老母狼朵朵菊,其他的狼都蹑手蹑脚地绕向大公狼小嚏身后。
  紫葡萄明白狼群想干什么,它深深地厌恶这样的事情,却没有出面干涉。除非它有本事立刻冲破圆圈牛阵将那头小牛犊弄到手,否则,它实在无力阻挡饥饿的狼群扑向奄奄一息的大公狼小嚏。
  大公狼大嚏发出一声凄凉的长嗥,转身奔跑,跑得失魂落魄。
  紫葡萄和老母狼朵朵菊也跟着大公狼大嚏转身奔跑,它们都不愿看见这血淋淋的自相残杀的场面。
  背后,传来大公狼小嚏短促而凄凉的哀嗥和狼争抢食物的打斗声。
  跑出一段后,大公狼大嚏瘫倒在雪地上,将自己尖尖的嘴吻插进积雪里,浑身颤抖,发出哽咽的嗥叫。兄弟情深,大公狼大嚏心里当然难过。紫葡萄贴在大公狼大嚏身边,用柔软的下巴摩挲大公狼大嚏的额头。大公狼大嚏将脑袋埋选紫葡萄的怀里,它的身体抖得很厉害,呦呜呦呜地呻吟着,像个无助的孩子。紫葡萄一遍又一遍舔吻大公狼大嚏的脊背,它只能用这样的方法,给痛失兄弟的大公狼大嚏些许安慰。
  老母狼朵朵菊伫立在一块高台上,抬头凝望乱云飞渡的苍穹。
  渐渐地,大公狼大嚏平静了下来。紫葡萄走到老母狼朵朵菊身边,用求助的目光望着这只帕雅丁狼群中辈分最高的老母狼。现在紫葡萄知道了,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野牦牛群和它们的圆圈牛阵,是一座攻不破的堡垒。由于它的无知,由于它决策失误,帕雅丁狼群不仅没能吃到牛肉大餐,还上演了一出狼食狼的悲剧。
  ——唉,我好悔,早知道野牦牛群这么难对付,我就不该盯着那头该死的小牛犊不放!
  ——大错已经铸成,后悔也没有用了。孩子,无论发生什么事,日子总还得过下去。
  ——我有罪,我是个不称职的狼王。
  ——没有谁天生就是狼王,也没有哪只狼王从来不犯错。你要振作起来,尽快从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
  ——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领导帕雅丁狼群,或许,该换只大公狼来做狼王……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你必须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我相信,吸取失败的教训后,你一定能做一只顶天立地的好狼王。
  紫葡萄和老母狼朵朵菊四目相对,用狼独特的语言交流内心的想法。
  此时,冷杉树下争夺食物的打斗声渐渐平息下来。狼们三三两两,边舔着唇吻间的血丝,一边向紫葡萄所在的位置聚拢过来。出于一种微妙的心理,它们都绕了个弯,都尽量离大公狼大嚏远一点儿,经过紫葡萄身边时也都低着头,垂下眼帘,加快步伐。
  毕竟,同类相食,是一件谁也不愿意发生的惨事。

 

【第七章  可怕的北斗沼泽】

  紫葡萄犹豫了好几天,实在是山穷水尽了,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这才决定铤而走险去北斗沼泽捕捉野猪。
  北斗沼泽,顾名思义,就是由七块如北斗星般不规则的水潭组成的一片大沼泽。沼泽地里植被茂盛,长满水草、芦苇、苜蓿、野木薯,称得上是野猪的天堂。
  野猪是狼的传统美食,尤其是野猪崽子,细皮嫩肉,入口即化,鲜美无比,是狼食谱中的上等佳肴。但是,帕雅丁狼群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跑到北斗沼泽去猎杀野猪的。因为北斗沼泽地形复杂,野草或水面下隐藏着深不可测的泥潭,稍有不慎,便会陷进沼泽,无力自拔。
  帕雅丁狼群曾经去北斗沼泽猎杀过野猪,结果却吃了大亏。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时的狼王还是哈锅。一天夜里,帕雅丁狼群追逐一群野驴,追了大半夜,连续奔跑了一百多里,追到日曲卡雪山南麓的山脚下时,那群野驴却突然消失不见了,出现在众狼眼前的是一块狭长的绿洲,紫气氤氲,草木葳蕤,有野猪在其间快活地奔跑着。
  捉不到野驴,能弄只野猪倒也不错,算是没跑了大半夜的冤枉路。于是,狼群冲进那块狭长的绿洲,选准一只獠牙还没翻出嘴唇的年轻母野猪进行围捕。年轻母野猪向绿洲深处奔逃,狼群呼啸追撵。年轻母野猪三拐两拐,来到一块水塘附近,在水塘边的草墩上蹿来跳去。狼群不管三七二十一,纷纷扑蹿上去,眼瞅着狼爪就要落到年轻母野猪的背上了,突然,冲在最前面的那只名叫圈圈的大公狼,在一块草墩上跳跃时,那草墩骤然沉进水底,大公狼圈圈毫无防备,也跟着沉入了水塘。
  那水塘看起来像水塘,其实只是表面有一层薄薄的清水,底下全是深不可测的稀泥浆。大公狼圈圈在泥浆里挣扎着想爬上岸来,但泥浆没有浮力,越挣扎便沉得越快。短短一两分钟,黏稠的泥浆就淹到大公狼圈圈的脖颈了。灰公狼圈圈发出撕心裂肺的嗥叫,希望能得到同伴的救援,但没有一只狼敢跳进泥潭里救它。又过了大概几十秒,泥浆慢慢灌进了大公狼圈圈的嘴巴、鼻子和眼睛,大公狼圈圈沉人泥潭不见了,只在水面上留下一串混浊的气泡……
  狼群傻了眼,站在原地再也不敢乱动,生怕一脚没踩结实,步了大公狼圈圈的后尘。那只混账母野猪站在狼群前方约十米远的地方,悠闲地啃食落叶下的橡果,还不时抬起丑陋的猪脸,挤眉弄眼,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仿佛在嘲笑狼群:有本事就来抓我呀!让你们一个个都沉到沼泽里喂鱼!
  狼群最终无计可施,只好提心吊胆地一步一步挪动,原路返回,花了好长时间,才从迷宫般的北斗沼泽里走了出来。野猪没吃到,反而损失了一只优秀的大公狼,实在太不划算了。从那以后,帕雅丁狼群就把北斗沼泽视为狩猎禁区,哪怕遭遇饥荒,也不敢再跑到北斗沼泽去捕猎野猪了。
  紫葡萄的这个决定都是被饥饿给逼出来的。
  今年是日曲卡雪山百年不遇的寒冬,暴风雪一场接着一场,帕雅丁狼群连续几天都没能捕到猎物,每一只狼都饿得肚皮贴着脊梁骨。在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鹦鹉嘴大溶洞里,四处都闪动着一双双饿得发绿的狼眼,就像跳动的鬼火,给本来就阴森森的鹦鹉嘴大溶洞增添了许多恐怖气氛。
  好几只狼都蹲在潮湿的角落里,爪刨牙啃,挖掘蚯蚓和甲虫充饥。现在虽是冬季,但鹦鹉嘴大溶洞较为暖和,土层里还能找到蠕动的蚯蚓和甲虫。
  大公狼番茄大约是运气好,挖到了一条蚯蚓,可它还没来得及把蚯蚓吞下肚,就被大公狼斜斜眼抢去了半条,双方立刻嗥叫争斗个不停。
  蚯蚓和甲虫,并非狼的食物。在食物丰盈的季节,即使蚯蚓和甲虫爬到嘴边来了,狼也不屑一顾。只有饿到了一定程度,狼才会吃蚯蚓和甲虫。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狼吃蚯蝎和甲虫,就好像人类吃树皮草根,那是不得已而食之。
  如今,堂堂两只大公狼为了区区一条蚯蚓还要吵骂打斗,可见狼群中饥荒之惨烈。
  这时候,鹦鹉嘴大溶洞深处传来“呦吭——呦吭——”的喘咳声,溶洞有回声,把喘咳声放大了好几倍。借着洞口射进来的光亮,紫葡萄看见大公狼斜斜眼就像听到了天籁之音一样,兴奋得眼角吊向耳际,蹑手蹑脚地向喘咳声传来的方向挪动,那副模样,就好像意外发现了猎物的动静。大公狼番茄也兴奋起来,口水从嘴角一串串地流下来,也朝着溶洞深处贼也似的溜过去。
  紫葡萄脑袋里嗡的一声,紧张得眼冒金星,脑子里浮现出受了重伤的大公狼小嚏的模样,当时它的喘咳喷血引来了狼群残忍的扑咬,紫葡萄实在不希望悲惨的一幕再次上演。
  好几只狼都向喘咳声传来的方向悄悄移动,紫葡萄也跟了过去。哦,在鹦鹉嘴大溶洞底端的是那只名叫羊踢踢的雌狼,它发现洞壁一眼岩洞里藏着一条壁虎,便踮起后腿趴在洞壁上挖壁虎,指爪抠挖岩洞,扬起呛鼻的灰尘,从而引发了一阵喘咳。
  谢天谢地,那只是正常的喘咳而已,并没有出现让饿狼神经紊乱的血腥味。
  大公狼斜斜眼和番茄在雌狼羊踢踢身边闻了闻,没闻到能引起强烈食欲的血腥味,只得悻悻作罢,嗥了两声,垂头丧气地溜走了。
  虽然狼食狼的悲剧没有重演,但紫葡萄仍是心惊肉跳,被吓出一舌头冷汗——狼与狗一样,身上没有汗腺,都要靠舌头来散热,故而不可能吓出一身冷汗,只能吓出一舌头冷汗。如今的形势很明显,要是再不尽快弄到食物,帕雅丁狼群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出现令狼发指的狼食狼的悲剧。
  权衡再三,紫葡萄决定深入北斗沼泽捕捉野猪。
  这一次,帕雅丁狼群运气不错,刚顺着日曲卡雪山南坡平坦的谷地来到北斗沼泽边缘,就发现一块椭圆形烂泥塘的对面,有一只母野猪正领着一群小野猪啃食植物茎块。
  日曲卡雪山南坡海拔落差很大,气候也变幻莫测。山上风雪弥漫,积雪盈尺,谷地的植被上却仅有一层薄薄的霜雪。那块椭圆形烂泥塘四周靠岸的地方结了一层薄冰,中央仍是—片稀泥浆,泥鳅在里头搅动,不时咕嘟咕嘟地冒出一个个混浊的气泡。
  紫葡萄隔着那块椭圆形烂泥塘,冷静地观察那窝野猪。
  母野猪身躯高大,后脑至脊背处盖着一层短而密的鬃毛,嘴角露出短而尖的獠牙;那窝小野猪约有六七只,在茂密的草丛里钻来绕去,约有两三个月大,胖嘟嘟的,每只都有三十来斤重。小野猪肉质鲜嫩且无自卫能力,最适宜狼群捕捉。哪怕不能将这窝小野猪一网打尽,只要能咬翻三四只,也够帕雅丁狼群度过寒冬饥荒、熬到春暖花开了。
  这是救命的食物,但愿能顺顺利利弄到手。
  那只母野猪也发现了狼群,它瞪着一双阴沉的眼睛打量着椭圆形烂泥塘对岸的狼群。母野猪并不特别害怕,因为它熟悉北斗沼泽里的每一片水域、每一条小路,它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知道哪块草墩结实可踩,哪块草墩底下是深不可测的泥潭。它有恃无恐,它现在是在北斗沼泽的边缘,只要再往里退七八十米,就是迷魂阵般的沼泽腹地,到了那里,它就可以和凶恶的狼群玩一场精彩的捉迷藏游戏,将狼群引到举步维艰的沼泽深处,让饿狼尝尝身陷沼泽的滋味。
  紫葡萄发出攻击指令,狼群迅速扑向椭圆形烂泥塘对岸的那窝野猪。
  母野猪显得很镇静,发出吭吭两声嚎叫后,所有的小野猪都撒腿往北斗沼泽的腹地奔逃,母野猪却迎着狼群奔了过来,最后停在椭圆形烂泥塘右侧的那条小道上。
  一般来讲,野猪怕狼,尤其怕纠集在一起的狼群,再凶悍的野猪也难以抵挡嗜杀成性的狼群。所以,野猪一旦发现狼群,本能的反应就是转身奔逃。可这只母野猪看着狼群扑杀过来,不但没有转身逃窜,反而迎面奔了过来,这实在出乎紫葡萄的意料。
  但紫葡萄转念一想,就明白母野猪这么做的用意了。
  这块椭圆形烂泥塘的地形有点儿特殊,右侧是满塘的稀泥浆,谁也不晓得烂泥有多深;左侧是密不透风的灌木丛,缠绕着长满毒刺的荆棘。两侧都无法通行,仅剩中间那条弯曲的小路可以通过。椭圆形烂泥塘对岸则是一片平坦的开阔地,一旦狼群到了对岸,那母野猪就陷入了被动。因此,它只能利用这条小路拦截汹汹而来的狼群,为几只小野猪争取时间,让它们顺利逃进迷宫似的北斗沼泽腹地。
  椭圆形烂泥塘中间那条弯曲的小路,细得像条扭曲的小蛇,勉强能容得下两只狼并排行走。母野猪站在那儿,壮硕的身躯将小路堵得严严实实。它龇牙咧嘴,露出满口结实的牙齿,朝飞奔过来的狼群发出威吓的嚎叫:
  ——谁也休想伤害我的孩子!谁敢靠近,我就咬烂谁的脑袋!把它撞进烂泥塘里喂鱼!
  紫葡萄和大公狼黑三走在最前面,离母野猪仅有五六米远了。母野猪嚎叫着,唾沫飞溅,喷在紫葡萄和大公狼黑三的脸上。
  几只小野猪正在母野猪身后的开阔地奔跑,向北斗沼泽腹地逃窜。
  紫葡萄明白,帕雅丁狼群又面临着生死抉择。小路右侧是无法行走的烂泥塘,假如要避开母野猪的锋芒,从左侧去追撵奔逃的小野猪,就必须绕个弯,还要在布满荆棘的灌木丛中钻行,很容易被毒刺划伤身体不说,还会浪费很多时间,没等狼钻出灌木丛,小野猪就已经逃进北斗沼泽腹地了。捕捉小野猪的机会转瞬即逝,如今没有第二种选择,只能撞开挡路的母野猪,才有可能赶在小野猪逃进北斗沼泽腹地之前将它们咬翻。
  然而,要想撞开母野猪谈何容易。

  母野猪肥胖壮硕,起码有三百来斤,相当于四五只狼的重量。俗话说,身大力不亏,母野猪的力气比狼的力气要大得多。而且带崽的母野猪天生就有护崽本能,比平常凶悍百倍。如今,母野猪占据地理优势,堵在小路上正对着狼,狼不可能绕到侧面或背面去扑击母野猪,只能从正面强攻。母野猪可不是好惹的,一张大嘴能掘开结成板块的泥土,啃食埋在土壤深处的植物茎块,当然也能轻易将狼腿咬断。正面进攻的话,想要成功避开母野猪的噬咬,很难很难。
  紫葡萄一面奔跑一面想,但很快就要来不及了,开阔地上的那几只小野猪已跑完了一半的路程,再不抓紧时间,它们就要错过这次捕捉机会了。帕雅丁狼群已断食多日,几乎快到了崩溃边缘,捕捉到这几只小野猪,是拯救帕雅丁狼群的最后机会。它是狼王,又与大公狼黑三并肩奔跑在最前列,在关乎狼群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它绝不能退却,它必须义不容辞地率先扑向母野猪,为狼群捕捉小野猪撞开一条通道。
  这时,紫葡萄离母野猪已不足两米远了。它咬咬牙,收紧腰,准备猛蹬后腿,迎头向母野猪扑去。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突然,紫葡萄身旁跃起一条黑黄相间的身影,比紫葡萄快了一秒钟,闪电般的扑到了母野猪身上。
  紫葡萄不用看也知道,那是大公狼黑三。
  紫葡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它不知道大公狼黑三为何会抢在它前面扑蹿出去。也许,它是出于一种雄性的本能,在狼社会,无论是狩猎还是面对危险时,公狼总是冲在最前列,承担比母狼更大的风险;也许,它是出于一种雄性的虚荣,面对凶猛的母野猪,不愿意落在母狼的后面,不愿意给其他狼留下贪生怕死的印象;也许,它是出于一种怜香惜玉的微妙心理,有意想帮紫葡萄一把。
  不管怎么说,大公狼黑三抢在紫葡萄前头扑了过去。大公狼黑三动作非常敏捷,在狼嘴与猪嘴碰撞的一瞬间,抬起狼爪像剑一样刺向母野猪的眼珠。母野猪本能地扭头躲闪,大公狼黑三顺势-口咬住母野猪的耳朵,整个身体都骑在母野猪的背上,疯狂地踩踏踢蹬,母野猪痛苦地嚎叫挣扎,和大公狼黑三扭成一团。突然,猪蹄不小心踩在路旁的薄冰上,哧溜一滑,母野猪瞬间滑进了烂泥塘里。大公狼黑三来不及从它身上跳下来,也被一起带进了烂泥塘。
  烂泥塘里爆起一团巨大的泥花,狼嗥猪吼,在稀泥浆里翻滚沉浮。
  紫葡萄来不及细看大公狼黑三与母野猪在烂泥塘里打斗的情景,而是飞一般蹿过小路,扑向惊慌逃窜的小野猪。
  这是大公狼黑三冒着巨大的风险为帕雅丁狼群创造的捕捉机会,只有成功捕捉到小野猪,才对得起掉进烂泥塘里生死未卜的大公狼黑三。
  整个帕雅丁狼群,像狂飙,像飓风,卷向那窝小野猪。
  野猪的奔跑速度本来就不如狼,未成年的小野猪就更跑不过狼了。转眼间,狼群就追上小野猪,三五一伙,将小野猪团团围住。帕雅丁狼群成功捕获了四只小野猪,剩下的三只小野猪福大命大,逃进了迷宫似的北斗沼泽。
  自打紫葡萄当上狼王,帕雅丁狼群还是第一次获得如此丰盛的食物。
  好险哪,要是再延误几秒钟,那些小野猪便会消失在错综复杂的沼泽地了。紫葡萄悄悄松了口气。
  狼们早就饿得眼睛发绿,扑倒小野猪后,立刻开始迫不及待地撕咬啃食。北斗沼泽上空,弥漫起一股甜甜的、浓重的血腥昧。
  紫葡萄也饿坏了,撕下一只小野猪的后腿,狼吞虎咽地吃下肚去。
  “呦呜——”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凄凉的狼嗥。紫葡萄心里猛地一震——是大公狼黑三在嗥叫!它忙着捕捉小野猪,又忙着撕食猪肉,竟然把跟母野猪一起掉进烂泥塘的大公狼黑三忘了!紫葡萄深感内疚,急忙拔腿跑回烂泥塘,看见了一幅惨不忍睹的画面:
  烂泥塘里一片狼藉,薄冰破碎,泥浆翻滚。母野猪陷在烂泥塘中央,整个身体都包裹在泥浆里,只露出半张猪嘴和一双猪眼。母野猪想张嘴嚎叫,但一动嘴巴,稀泥浆便灌了进去,使它无法叫出声来。它的身体正在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下沉,已逃脱不了被稀泥浆吞噬的命运。
  大公狼黑三吊在烂泥塘的边缘,身体泡在稀泥浆里,狼嘴咬着岸边一根倒长的小树枝,勉强使自己的脑袋露在稀泥浆的上面。它浑身是泥,除了白的狼牙和黑的狼眼,其他部位都裹了一层厚厚的云贵高原特有的红泥巴,变成了一只标准的泥狼。
  当时,大公狼黑三和母野猪一起掉进了烂泥塘,母野猪的身体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下沉。开始,大公狼黑三还紧紧咬住猪耳,骑在母野猪背上,希望这烂泥塘不要太深,最好刚刚没过母野猪的脊背,这样它就可将母野猪当成垫脚石,安全地待在母野猪背上,再设法找机会脱险。可没想到,烂泥塘深不可测,稀泥浆很快就没过了母野猪的脊背。脚下是又黏又稠深不可测的泥浆,背上是凶蛮狠毒、拧咬猪耳的狼,母野猪惊恐万状,出于求生的本能开始拼命地挣扎,但越挣扎,它的身体就沉得越快。很快,稀泥浆没到了母野猪的脖颈,大公狼黑三的半个身体也泡在了泥浆里。大公狼黑三知道,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母野猪便会被稀泥浆吞噬,自己也将性命不保。
  大公狼黑三朝岸上瞄了一眼,发现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都去追撵小野猪了,有谁回来救它,它只能自己想办法脱离险境。它目测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位置离岸约有两米半远,狼的跳跃能力很强,在平地能跳四米多远。于是,它气沉丹田,两条后腿猛蹬母野猪的背,把母野猪的背当成跳板,向岸上用力蹿跳。不幸的是,它是由下往上跳,不可能跳得很远,而母野猪身上涂满了稀泥浆,跳板变成了滑板。最终,它倒是蹿出两米多远,两只前爪也搭在岸上了,可数九寒冬,塘沿挂满了冰棱,它没能抓稳,沿着塘壁滑落下来,再次掉进泥浆里,身体迅速下沉。幸好岸边长着一丛灌木,有一根小树枝倒挂在烂泥塘边上,它一口咬住小树枝,这才让身体暂时停止沉落。它的两只前爪在塘沿拼命抠抓,竭力想爬上岸去,但塘沿陡峭,约有半米多高,它的左前爪被人类的捕兽铁夹夹掉过一截指爪,有些残疾,它的两条后腿又陷在泥浆里,踩不着地,无法蹿跳,所以努力了半天也是白搭。大公狼黑三无计可施,绝望地发出含混不清的哀嗥。
  不一会儿,紫葡萄出现在大公狼黑三头顶的岸上。
  大公狼黑三把求救的目光投向紫葡萄,呦呦呜呜地哀叫着。
  紫葡萄在岸边来回踱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寻思着将大公狼黑三从烂泥塘里解救出来的办法。它想跳进烂泥塘去,让大公狼黑三踩着它的肩爬上岸来。但这似乎不是个好办法,烂泥塘深不可测,稀泥浆没有一点儿浮力,它跳下去容易,再想爬上来就难了,极有可能不仅救不出大公狼黑三,连自己也会被可怕的沼泽吞噬,救援最终将变成愚蠢的殉葬。它想趴在岸边,先稳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将嘴伸下去,叼住大公狼黑三的颈皮,把它从烂泥塘里拉上来。但岸并不平整,还结着一层薄冰,路面往烂泥塘里倾斜,它试了几次,身体根本就没法趴稳,老有一种滑滑梯的感觉,别说将大公狼黑三从烂泥塘里拉出来了,稍不留神自己都会滑进去。看来,这个法子也行不通啊。
  大公狼黑三已经有点儿支撑不住了,长时间咬着小树枝,嘴也发麻,牙也发麻,它想松开嘴缓缓劲儿,谁知,刚把嘴松开一点儿,它的身体便猛地往下一沉,没办法,它只好再次咬紧牙关,咬住救命的小树枝。
  紫葡萄发出召唤的嗥叫,它是狼王,它一召唤,所有的狼都聚拢了过来。
  大公狼斜斜眼、番茄和大嚏在黑三头顶的岸边来回奔走了几圈,也像紫葡萄刚才所做的那样,试探着趴下身来,想咬住大公狼黑三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帮助它爬上岸来,但地势倾斜,路面太滑,趴都趴不稳,更别说实施救援了。
  老母狼朵朵菊也拖着吃剩的半只小野猪赶来了,一看见陷在稀泥浆里的大公狼黑三,它立即扔下半只小野猪,扑到烂泥塘旁,企图用叼咬的办法把大公狼黑三救上来。不知是年老体衰的缘故,还是动作太快、地上太湿的原因,它的前爪突然打滑,身体不由自主地往烂泥塘里滑落下去。“呜呦呜呦!”老母狼朵朵菊惊嗥着,拼命踢动四肢,想阻止身体下滑,退回到平坦的岸边来。无奈地面上结了一层薄冰,刚刚又被猪蹄狼爪踩得湿漉漉的,实在是太滑了,老母狼朵朵菊不可逆转地一点点往烂泥塘滑落……眼瞅着半个身体已从岸边滑了下去,“呜——”老母狼朵朵菊发出绝望的嗥叫。所有狼都惊呆了,怔怔地望着滑向烂泥塘的老母狼朵朵菊,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谁都明白,滑进烂泥塘,就是滑向毁灭,滑向死亡。
  紫葡萄此时就在老母狼朵朵菊身边,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灵感,它突然张开嘴朝老母狼朵朵菊咬去。老母狼朵朵菊大半个身体已经滑出了岸边,头朝下,屁股朝上,那条因衰老而有点儿秃谢的尾巴仍翘挺在岸上。紫葡萄闪电般的猛一咬,准确地咬住了老母狼朵朵菊的尾巴,这样就产生了一股向上的拉力。老母狼朵朵菊借着这股拉力,捌动四肢奋力后退,总算止住了滑落的惯性,成功退回到岸上来了。
  所有的狼都松了飞老母狼朵朵菊因惊吓过度而瘫倒在地,浑身发抖,半天没能爬起来。
  而大公狼黑三仍吊在烂泥塘边缘,呦呦呜呜地哀嗥,乞求救援。
  岸上的狼面面相觑。突然,大公狼斜斜眼眨巴着白多黑少的眼睛,小心翼翼地走到塘沿,用怜悯的目光凝视着吊在塘沿的大公狼黑三。紧接着,大公狼斜斜眼抬起下巴,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山,“呦——呦——”发出悠长的如泣如诉的嗥叫。
  凡成年狼,都知道大公狼斜斜眼这样的姿势、这样的眼神和这样的叫声意味着什么。每当狼群因狩猎、遭遇天敌或与其他狼群争夺地盘而致使群内有狼不幸罹难时,狼们出于对逝者的尊重,会来到逝者的遗体旁,用这样的姿势、眼神和叫声,来表达自己沉痛的缅怀之情,有点儿类似于人类社会的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毫无疑问,大公狼斜斜眼现在就是在表达这个意思。
  问题是,吊在塘沿的大公狼黑三还没有死,还在呼吸,还在苦苦挣扎求生!
  让紫葡萄略感宽慰的是,其他狼没有一只跟着大公狼斜斜眼这么做。它们都用期待的眼光望着自己,等待自己的最后决定。的确,施救还是撤离,放弃还是坚持,这么重大的问题理应由紫葡萄做出最终决定。它是狼王,狼命关天的大事,当然该由它来做决断。
  紫葡萄又探出头去看了一眼大公狼黑三,大公狼黑三的两只眼睛里充满恐惧和绝望。它死死盯着紫葡萄,紫葡萄发现,在恐惧和绝望的深处,大公狼黑三的目光中仍有对生命的无限眷恋和渴求。
  雌性的心肠总是软的。救,用尽了法子也没法救;撤,又硬不起心肠就这么走。紫葡萄陷入两难境地,怔怔地望着命悬一线的大公狼黑三,许久没有动作。
  老母狼朵朵菊走拢来,饱经风霜的脸异常凝重,它用唇吻抵住紫葡萄的肩胛轻轻推搡,嘴里发出咿咿呜呜的轻嗥:
  ——放弃吧,孩子。你已经尽力了,大家也都已经尽力了。沼泽就是魔鬼,狼是斗不过魔鬼的。狼群继续待在这里,于事无补啊。别忘了,鹦鹉嘴大溶洞里,你膝下的四只狼崽正等着你去喂食呢!
  ——我……大公狼黑三在向我求救,我能狠心走吗?
  ——黑三差不多是只老狼了,牺牲自己换来四只小野猪,为帕雅丁狼群解了断炊之苦,它这条命也算值了。我们留在这里,救不了它,只能让它徒生伤悲啊。我们一走,它断了生的念想,也可以早点儿解脱。听我一句劝,走吧,一了百了。
  ——我若现在走了,良心一辈子都不会安宁的!
  ——孩子,对狼来说,生死都是寻常事。拿得起,放得下,该坚持要坚持,该割舍要割舍,这才是狼王该有的品质。婆婆妈妈,黏黏糊糊,柔寡断,是狼王必须要摈弃的性格弱点。大家都在看着你,你必须表现得冷静果敢!当断不断,后患无穷啊。

  紫葡萄明白,此时此刻,站在岸边的帕雅丁狼群里所有的狼,都希望它发出撤离的指令。毛狼的价值观很简单,有利于生存的行为就是值得称道的好行为,反之,不利于生存的行为就是应该被唾弃的坏行为:天寒地冻,狼群经过长途跋涉和紧张搏杀,终于捕获四只小野猪,解了帕雅丁狼群的燃眉之急,这已经是最大的成功。牺牲一只即将步入衰老期的公狼,对整个帕雅丁狼群来说算不上什么大损失。北斗沼泽地形复杂,潮湿的草地上有各种野兽的足迹和粪便,帕雅丁狼群还携带着吃剩下的小野猪,实在不宜在此久留。时间一长,血腥味极有可能会引来大麻烦,天上的秃鹫、苍鹰,地上的雪豹、野犬,都有可能把帕雅丁狼群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劫走。到时候就算真的后悔也来不及了。反正是没法救大公狼黑三出来了,不如早点儿带着吃剩的小野猪返回鹦鹉嘴大溶洞。鹦鹉嘴大溶洞是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紫葡萄的四只狼崽都留在那里,由雌狼羊踢踢留守照顾,时间长了,大本营里的狼崽也有可能遭遇不测。从方方面面考虑,放弃救援,撤离北斗沼泽,是最明智的选择。
  然而,紫葡萄内心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它迟迟下不了决心带着帕雅丁狼群离开。明摆着的,要是没有大公狼黑三冒着生命危险撞开挡在小路上的母野猪,帕雅丁狼群是不可能这么顺利地逮住四只肥肥胖胖的小野猪的。如果这场狩猎失败,帕雅丁狼群中不可避免地会重演狼食狼的惨剧。从这个角度看,正是大公狼黑三扑向母野猪的壮举拯救了帕雅丁狼群。黑三是一只功勋卓著的大公狼,它们怎么可以在它命悬一线的危难关头,对它弃而不顾呢?更让紫葡萄揪心的是,它明白,当时大公狼黑三与它并肩而行,它是狼王,关键时刻理应由它带头扑向目标,是大公狼黑三抢在它前面跳到了母野猪身上。要不是大公狼黑三代替它率先扑向母野猪,现在在烂泥塘里挣扎的就不是大公狼黑三,而是它紫葡萄了。从这个角度看,大公狼黑三是替它冒险,是替它受难,它又怎能对大公狼黑三见死不救呢!
  决不能撤离,一定要把大公狼黑三救出来!
  大公狼黑三的力气已快耗尽,那深不可测的稀泥浆仿佛有一股吸力,正将它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下拽。那根被它衔在嘴里的小树枝,经过长时间的拉扯后,似乎也难以承受一只狼的重量,树皮已经崩落,颤颤抖抖,有要被拉断的迹象。
  紫葡萄心急如焚。应了那句急中生智的俗话,它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两个镜头:一个是大公狼黑三用嘴叼咬小树枝,一个是它咬住老母狼朵朵菊的尾巴以阻止其滑落进烂泥塘。两个镜头重叠、组合,给了它一个大大的灵感。它立即原地转身,尾朝烂泥塘,然后一口咬住岸边那丛灌木,稳住自己的身体后,便将尾巴送到了大公狼黑三的嘴边。
  此时的狼尾巴,变成了一根救命的绳索。
  老母狼朵朵菊惊嗥起来,背上的狼毛因紧张而竖立。所有站在岸边的狼都惴惴不安地望着紫葡萄。
  紫葡萄将尾巴伸向大公狼黑三,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实际上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尾巴毕竟不是绳索,咬轻了容易脱落,咬重了有可能会把尾骨咬断。就算紫葡萄运气好,尾巴没有被咬断,但仅仅凭借一条尾巴的力量,能不能将大公狼黑三从烂泥塘里拉上来也是个问号。弄不好,大公狼黑三没被拉上来,紫葡萄倒被拉进烂泥塘里去了。
  大公狼黑三望着紫葡萄垂下来的尾巴,出于一种捞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心理,它松开快要断裂的小树枝,一口咬住了紫葡萄的尾巴。
  紫葡萄使劲拔啊拔,像拔萝卜一样,想把大公狼黑三从烂泥塘里拔出来。
  但大公狼黑三陷在烂泥塘里的时间太长了,它被紧紧地裹在烂泥里,很难拔得出来。加上它已经挣扎了老半天,体力差不多耗尽,仅剩的一点儿力气也用来死死咬住救命稻草——紫葡萄的尾巴了,根本没有多余的力气往上攀爬,所以此时大公狼黑三的身体沉得就像一块石头。
  紫葡萄感觉尾巴一阵刺痛,身体不由自主地往烂泥塘里滑落。它死死咬住那丛灌木,四肢在地上拼命抠抓,才算勉强趴稳,没掉下烂泥塘去。
  然而,那丛灌木根本无法承受两只狼的重量,灌木根部的泥土窸窸窣窣往下掉,再这样下去,灌木极有可能会被连根拔起。
  紫葡萄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上拉,大公狼黑三却只上升了十几厘米,下巴倒是勉强露出岸了,身体却仍旧陷在烂泥塘里。紫葡萄的尾巴一阵剧痛一阵麻木,嘴唇也被灌木枝条勒出血来,血肉模糊,简直比拔牙还痛苦。
  短暂的僵持中,双方都已筋疲力尽。
  一丝悔意涌上紫葡萄的心头:唉,刚才要是狠狠心果断率狼群撤离,就不会有现在的麻烦了。如今后悔已经晚了,大公狼黑三出于强烈的求生意愿,绝不可能松开咬住它尾巴的嘴。它不但不能将大公狼黑三拔出烂泥塘,还会赔上自己的性命。唉,为一只带着残疾、陷入绝境的大公狼殉葬,实在不是一种明智的行为。但现在也没有其他法子,它只能继续咬住这丛灌木不放。它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摇摇欲坠的灌木丛就会被连根拔起,它会和大公狼黑三一起落入烂泥塘,被稀泥浆无情地吞噬。它死了也就算了,可它的孩子该怎么办呢?它不仅是狼王,还是四只狼崽的母亲,四只狼崽还未成年,还离不开它的照顾和庇护。想到自己的孩子将孤苦伶仃地面对危机重重的生活,紫葡萄的心就一阵阵绞痛。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岸上所有的狼都焦急万分地嗥叫着,在紫葡萄身边蹿来绕去。它们想帮帮紫葡萄,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
  大公狼斜斜眼眨巴眨巴眼睛,突然蹿到紫葡萄身边,一口咬住紫葡萄的前腿弯,使劲往上拉扯,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嗥叫声,呼唤其他狼都来帮忙。
  大公狼斜斜眼不愧是高智商的狼,想出这么个帮助紫葡萄的好办法。老母狼朵朵菊、大公狼大嚏和番茄立刻依葫芦画瓢,也学着大公狼斜斜眼的样子,有的叼咬紫葡萄的前腿,有的叼咬紫葡萄的肩胛,有的叼咬紫葡萄的后颈,像拔河比赛似的拼命拽着紫葡萄往岸上拔。
  紫葡萄的尾巴快被拉断了,身上也被好几张狼嘴咬得疼痛难忍,但它只能硬挺着。
  终于,大公狼黑三慢慢地从烂泥塘里一点儿一点儿地升了上来。
  对狼来说,用狼尾做救生绳,依靠集体的力量,将一只深陷泥淖里的狼救出来,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也是一个伟大的胜利。
  上岸后,大公狼黑三的力气已经彻底耗竭,它浑身是泥,颤抖着躺在地上,好半天都没能站起来。紫葡萄的两条前腿都被咬伤了,后颈也被咬出一排带血的牙印,这些伤不算重,也就破了点儿皮而已。伤得最厉害的是它那条尾巴,就好像不是长在自己身上了,没法摇转也没法甩动,火辣辣地疼。
  紫葡萄强忍着伤痛,领着帕雅丁狼群,带着吃剩的野猪肉,返回了鹦鹉嘴大溶洞。把留守的雌狼羊踢踢和四只小狼崽喂饱后,还剩下差不多两只小野猪。狼有储存食物的习惯,紫葡萄指挥众狼将剩余的野猪肉拖到一个隐秘的山旮旯儿里,刨开厚厚的积雪,把肉埋了起来,这样既保鲜,又安全。
  一切收拾停当,天已擦黑。这时,夜幕中的日曲卡雪山背后隐隐传来了惊蛰的雷声。惊蛰雷声一响,顶多还有十来天时间,积雪就会融化,山坡上就会泛起绿意。哦,漫长的冬季即将过去,明媚的阳光照耀大地,食物丰盈的春天即将到来:储存在天然冰窖里的几大块野猪肉,足够帕雅丁狼群维持到春天来临了。紫葡萄心头一阵轻松。它登上狼王宝座已经一个多月了,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像压着一块大石头。此时此刻,它心中的石头不翼而飞,第一次感觉这么轻松、这么舒坦。
  还要谢天谢地的是,紫葡萄没有伤着尾骨,十多天后,红肿消退,疼痛消失,它被大公狼黑三咬伤的尾巴渐渐痊愈,又能挥动自如了。

 

【第八章  歪歪脖归队】

  早春季节,乍暖还寒,日曲卡山麓仍铺着一层残雪。再过几天,那些到南方过冬的飞禽走兽就要陆续返回日曲卡雪山了。饥荒的日子就要熬到头了。
  这天早晨,紫葡萄带着帕雅丁狼群到储藏野猪肉的地方,刨开积雪,将野猪肉挖出来,准备饱餐一顿;养精蓄锐后,再去归来的飞禽走兽必经的路线上捕捉猎物。
  冷藏的野猪肉还不少,足够帕雅丁狼群全体成员吃个饱。只是埋在积雪下的野猪肉冻得像石头一样,啃起来咔嚓咔嚓响,就像在吃猪肉棒冰。
  紫葡萄正费劲地从冻成冰块的猪排上撕下肉来,吐给身边的四只小狼崽吃。突然,远处传来大公狼斜斜眼穷凶极恶的嗥叫声:“嗷——嗷——”只有在两雄争偶或遭遇天敌时,大公狼才会发出如此严厉的叫声。紫葡萄立即跑过去看,哦,原来有一只狼正蜷缩在二十多米开外的一棵大树下,露出一双饥饿贪婪的眼睛,盯着帕雅丁狼群正在啃食的野猪肉。
  毫无疑问,这只狼是雪域荒原的流浪狼,找不到食物充饥,饥肠辘辘,闻到肉香后,受食物吸引,跑来企图分一杯羹。
  这种情形在日曲卡雪山屡见不鲜,不值得如此大惊小怪,紫葡萄想。
  的确,广袤的日曲卡雪山分布着许多狼群。一般情况下,狼是群居性动物。但出于种种原因,有的狼在狼群里待不下去了,或者主动离开狼群,或者被狼王逐出狼群,因此成了流浪狼。狼群对陌生的同类抱有戒心,是绝不会向流浪狼施舍食物的,尤其在食物匮乏的季节,更不允许陌生的狼靠近自己的食物,一定会对它进行无情的驱逐,而一只孤独的流浪狼根本不可能与一群狼打斗,只能夹着尾巴逃跑。
  将这只讨厌的流浪狼赶走就行了嘛,犯得着大呼小叫、如临大敌吗?紫葡萄不满地瞅了大公狼斜斜眼一眼,将注意力从流浪狼身上收回,准备回到四只狼崽身边,替它们撕开冻得像石头一样的冰冻野猪肉。
  “嗷——嗷——”大公狼斜斜眼再次汹汹嗥叫。
  大公狼黑三、番茄和大嚏也都竖立背毛,磨牙砺爪,做出一副扑咬的架势来。
  这有点儿反常。紫葡萄重新将注意力投向远处大树背后那只躲躲闪闪的狼。这时,老母狼朵朵菊叼着半条冰冻野猪腿走了过来。也许是太饥饿了,也许是被食物刺激得有点儿癫狂了,大树背后那只流浪狼突然冲动地蹿了出来,冲着老母狼朵朵菊龇牙咧嘴地嗥叫,企图实施抢夺。
  当这只流浪狼将整个身体暴露在阳光下时,紫葡萄这才恍然大悟:这只孤狼之所以会使帕雅丁狼群骚动不安,是有特殊原因的,因为这不是陌生的流浪狼,而是一个多月前主动离群出走的大公狼歪歪脖!
  分别才一个多月,大公狼歪歪脖就变得让紫葡萄有点儿认不出来了:原本厚密光滑的狼毛变得肮脏杂乱;背上有一条半尺长的伤口,污血已经结痂,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肩胛支棱出来,比离群出走前瘦了整整一圈。唯有那根脖颈仍粗壮有力,仍桀骜不驯地扭挺着,脑袋与身体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夹角。
  命运捉弄人,也捉弄狼,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原先出类拔萃的大公狼歪歪脖竟然落魄得像个乞丐了。看来,公狼歪歪脖遇到了不少麻烦,紫葡萄想。
  确实如紫葡萄猜测的那样,大公狼歪歪脖遇到了麻烦。
  自从大公狼歪歪脖离群出走后,日子便越过越艰难。狼靠集体力量捕捉大型猎物,一只离群索居的孤狼只能靠捉老鼠和捡食动物腐尸充饥。除了觅食困难,孤身一狼在野外生存,形单影只,孤独和寂寞更让它难以忍受。投靠其他狼群吧,像它这样身强体壮的大公狼,无一例外地被其他狼群的狼王视为潜在的威胁,理所当然被拒之门外。靠自己的力量打拼吧,也常常遭遇误解与欺侮。
  有一次,它在日曲卡雪山西麓寻找食物,突然发现雪窝里藏着一只雪兔。它兴奋地衔尾猛追,却误闯进一个名叫宛莫沙的狼群的领地。该狼群的几只大公狼不分青红皂白就扑上来撕打大公狼歪歪脖。大公狼歪歪脖虽然勇猛,却不是一群大公狼的对手,躲闪不及,背上被咬出一条十几厘米长的伤口,血流不止。它狂嗥乱跳,好不容易从几只大公狼的围攻中逃窜出来,在一个山洞里躺了两天两夜,背上的伤口才止住血。因为流血过多,它的身体更虚弱了,连老鼠也逮不到。它走投无路,鬼使神差地跑到帕雅丁狼群的领地来,刚好闻到了肉香,便循着香味来到这里,与帕雅丁狼群相遇了。
  强烈的饥饿感促使大公狼歪歪脖跳出来,与老母狼朵朵菊抢夺这半条野猪腿。
  然而,大公狼斜斜眼、番茄、黑三和大嚏却立刻形成一个扇面队形压了过去,迫使大公狼歪歪脖缩回到大树背后。
  紫葡萄走了过去,用眼神警告四只形成扇面队形的大公狼不要鲁莽行事,接着跳到老母狼朵朵菊跟前,将它衔在嘴里的半条野猪腿夺了下来,向大公狼歪歪脖走过去。
  “呦——”大公狼斜斜眼愤懑地嗥叫起来。
  “呦呜——呦呜——”大公狼番茄、黑三和大嚏也都愤愤不平地嗥叫起来。
  这几只大公狼之所以群起抗议,是有道理的。明摆着,紫葡萄夺了老母狼朵朵菊衔在嘴里的半条野猪腿,是要将食物施舍给大公狼歪歪脖。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已经离群出走的狼,便是与狼群毫无瓜葛的陌生狼,是没有调和余地的竞争对手,怎么可以将帕雅丁狼群历经千辛万苦、冒着极大风险猎获的食物无偿地施舍给对方呢?
  老母狼朵朵菊奔到紫葡萄面前,急切地呦呦低嗥,善意地提醒紫葡萄:你可别忘了,一个多月前,在你成为狼王的节骨眼儿上,就是这只歪歪脖大公狼不愿向你臣服,头也不回地弃你而去!
  紫葡萄其实很清楚,自己身为狼王,面对曾经背叛过自己的大公狼歪歪脖,不仅不能施舍食物,还应该咆哮嗥叫,率领手下那几只义愤填膺的大公狼,用铁石心肠、用最严厉的手段,将大公狼歪歪脖赶得远远的。你饥饿难耐,你潦倒落魄,那是你自找的,那叫活该!这是你背叛狼王、离开帕雅丁狼群应得的报应!
  假如紫葡萄这么做了,那是顺应民心,不仅会得到众狼的拥护,还将提高它作为狼王的威信。大公狼歪歪脖相当于一份生动的活教材,是对其他狼最有效的警示和教育:瞧瞧吧,背叛狼王,离群出走,就是这样的下场!在外面混不好了,想获得昔日同伴的接济,想再回到帕雅丁狼群来,没门!对背叛者不给予丝毫的同情和怜悯,对背叛者永远关闭回家的大门,这不仅是一种惩罚,还可以杜绝类似的背叛再次发生,何乐而不为?
  况且,大公狼歪歪脖虽然身强力壮,但它此刻饥寒交迫,身上还带着伤,又单枪匹马,根本就不是帕雅丁狼群的对手。只要它紫葡萄一声令下,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大公狼斜斜眼、番茄、黑三和大嚏就会旋风般的扑上去,要不了几分钟,就能将大公狼歪歪脖咬得失魂落魄。
  紫葡萄也明白,假如自己不理会背后那几只大公狼的集体抗议,也不理会老母狼朵朵菊的善意提醒,而是一意孤行,将叼在嘴里的半条野猪腿施舍给大公狼歪歪脖的话,不仅会严重损害它作为狼王的威信,还会给帕雅丁狼群的其他狼造成一个很坏的暗示:背叛也没关系,离群出走也不会有严重的后果,在外头混不好了,还能回到原先生活过的狼群里来,还能得到食物的接济。
  如此一来,背叛和出走就有可能像瘟疫一样传染开来。
  对狼群来说,仁慈不是凝聚力,铁血手腕才是凝聚力。
  理智告诉紫葡萄,此时此刻,它应该用冷冰冰的、鄙夷的眼神瞅大公狼歪歪脖一眼,然后咆哮嗥叫,指挥身后的四只大公狼围攻这个背叛者。然而,却有另一种更为强大的情感力量,促使它将叼在嘴里的这半条野猪腿送到大公狼歪歪脖跟前去。
  大公狼歪歪脖曾经是帕雅丁狼群中地位仅次于狼王盔盔的大公狼,勇猛善战,出类拔萃,是紫葡萄少女时代崇拜的偶象。它不会忘记,有一次,帕雅丁狼群遇到一头落单的成年野牦牛,围攻了半天,成年野牦牛殊死反抗,狼群筋疲力尽。正当狼群准备放弃时,大公狼歪歪脖突然大嗥一声飙飞起来,径直跳到成年野牦牛的背上,一口咬住它高耸的牛瘤,再也不松口。成年野牦牛狂哞乱吼,蹦跳跳跃,但大公狼歪歪脖始终稳稳地骑在牛背上,直到成年野牦牛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这一幕给紫葡萄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紫葡萄之所以对大公狼歪歪脖抱有特殊的好感,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公狼歪歪脖曾经救过它的命。
  那是两三年前的事了,那时,紫葡萄还是一只半大的小雌狼。一天中午,它在一条小溪边玩耍,发现一只青蛙,便蹿过去捕捉。青蛙蹦蹦跳跳地逃进草丛,它也跟着追进草丛。突然,草丛里蹿出一条比酒盅还粗的短尾蝮蛇,三角形的蛇头高高直立,血红的舌芯咝咝吞吐,离它仅有一米多远。短尾蝮蛇是一种剧毒蛇,被咬一口的话,几分钟后就会全身抽搐、倒地身亡。紫葡萄晓得,只要它一动弹,这条肚子空瘪的短尾蝮蛇就会飞蹿而至,以闪电般的速度在它身上咬一口,将毒液注入它的体内,然后用长长的身体将它裹住,把它勒死并吞进肚去。它被吓坏了,两腿发软,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大声嗥叫,只能从喉咙深处发出呦呜呦呜恐惧的哽咽声。巧的是,大公狼歪歪脖刚好在溪边饮水,听到它的哽咽声,大公狼歪歪脖立刻飞奔而至,毫不迟疑地扑过来,一口咬住短尾蝮蛇的脖子。短尾蝮蛇紧紧地缠住大公狼歪歪脖的身体,双方扭成一团,满地打滚儿。紫葡萄吓得躲到一边不知所措。短尾蝮蛇把大公狼歪歪脖勒得双眼鼓突,大公狼歪歪脖则狠命咬住蛇脖子不放。过了十来分钟,蛇头被活活咬断,咕咚滚落在地,缠紧大公狼歪歪脖的蛇身体这才慢慢松弛开来。当时紫葡萄还小,但大公狼歪歪脖咬住蛇头与短尾蝮蛇扭成一团的情景,却深深地烙在它的脑海里,变成永不磨灭的温馨记忆。说得再直白一点儿,大公狼歪歪脖曾经是紫葡萄心目中理想的白马王子。即便它最终选择狼王盔盔做自己的夫君,但少女时代这份隐秘的好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彻底消失。
  对雌性动物来说,永远是情感第一,理智第二。
  紫葡萄在众狼的一片质疑声中,将那半条野猪腿叼到大公狼歪歪脖面前,轻轻吐在地上,然后朝后退了几步。它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是要让饥饿的大公狼歪歪脖享用猪肉大餐。
  可出乎紫葡萄的意料,大公狼歪歪脖并没有扑过来撕食那半条野猪腿,而是龇牙咧嘴地向它咆哮起来。
  紫葡萄委屈得全身发抖。它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众狼都对它侧目而视,它是顶着多大的压力才把那半条野猪腿送到大公狼歪歪脖面前的呀!它不指望对方会感恩戴德,可也不能恩将仇报,对它一个劲地咆哮呀!
  大公狼斜斜眼看到了这一幕,发出幸灾乐祸的嗥叫。另外几只狼则冲着大公狼歪歪脖嗥叫,为紫葡萄鸣冤叫屈。
  不愿吃拉倒,你就等着做饿死鬼吧!紫葡萄一边生气地想,一边紧蹿两步,打算把那半条野猪腿拖回来。这时,它与大公狼歪歪脖的目光相撞,突然间,它觉得大公狼歪歪脖有点儿异样。虽然大公狼歪歪脖看起来龇牙咧嘴气势汹汹的,表情却显得很凄凉,狼脸皱得像根苦瓜,每一层褶皱都充满苦涩和悲哀,尤其是那双眼睛,丝毫没有咆哮者通常有的刻毒与凶暴,反而闪烁着渴盼与乞求。这种明显的心口不一,说明大公狼歪歪脖表面做出来的龇牙咧嘴和汹汹咆哮并非其内心想法的真实表达。它为什么要这样呢?紫葡萄一时间有点儿捉摸不透了。
  大公狼歪歪脖继续咆哮着,咆哮声嘶嘶哑哑,好似心在哭泣。它那双充满渴盼和乞求的眼睛,在紫葡萄与那半条野猪腿之间来来回回移动,嘴角还不由自主地滴淌出口水。
  紫葡萄突然醒悟过来,明白了大公狼歪歪脖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心口不一。
  这家伙实在太饿了,走投无路,生活陷入绝境,当然极想获得面前这半条野猪腿,但雄性的自尊让它不能叼食这份送到嘴边的美食。

  狼跟狗不一样,狗喜欢吃嗟来之食。据说,远古时代曾有一场饥荒,狗饿得肚子咕咕叫,望见大快朵颐的人类先祖,狗便滴淌着口水,摇尾乞怜。人类先祖出于怜悯,扔了几块吃剩的骨头给狗,狗满心欢喜,更是拼命朝人类先祖摇尾巴,以示感激。久而久之,狗便成为人类的奴仆,替人类看家护院,撵山狩猎。狼却完全不同。狼天性孤傲,肚子饿了,宁愿去争去抢去夺去偷,靠自己的力量获得食物,也从来不吃人类的嗟来之食。因此,两足行走的人类不喜欢狼,讨厌狼,狼与人类世代为仇,永不能和解。
  狼不仅不吃人类的嗟来之食,在狼群内部,也没有施舍食物的习惯。狼会给未成年的幼狼喂食,在一个狼家庭里,当母狼怀孕临近分娩,或在产下狼崽的最初几天,大公狼也会给行动不便的母狼喂食,但除此以外,无论年老体衰还是受伤生病,狼与狼之间极少有馈赠或施舍食物的行为。对狼而言,尤其对大公狼而言,接受施舍、吃嗟来之食,无疑是一种屈辱,有损大公狼的尊严。
  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个大公狼的架子舍不得放下来?这也太虚伪了吧!紫葡萄感到又好气又好笑,但气过笑过之后,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哪怕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哪怕饿得眼冒金星,也不愿意接受施舍,也不吃嗟来之食,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这对狼而言是一种优秀品质,这让紫葡萄油然生出一股对大公狼歪歪脖的敬意。
  紫葡萄蹿了上去,一口叼起那半条野猪腿做出想要奔逃的姿势。大公狼歪歪脖见状,狂嗥一声,蹿扑过来,一口咬住野猪腿的另一端,双方激烈撕扯争夺。紫葡萄假装气力不支,松开嘴,半条野猪腿就被大公狼歪歪脖抢了去。不吃嗟来之食,却喜欢吃抢来的东西,狼就是这个德性。大公狼歪歪脖叼着野猪腿跑进树丛,找了个清静的角落,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它实在是饿极了,如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就将半条野猪腿吃了个干净。
  冷藏的野猪肉吃完了,狼们也吃饱了,紫葡萄发出撤离指令,帕雅丁狼群开始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脊线返回鹦鹉嘴大溶洞。
  大公狼歪歪脖一直跟随在帕雅丁狼群的后面。
  紫葡萄回头冲着大公狼歪歪脖发出一串嗥叫:你早已脱离了帕雅丁狼群,已经不是帕雅丁狼群的成员了,请别跟在我们后面。我们让你夺走了半条野猪腿,也算是对得起你了。从此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们过我们的独木桥,你好生走自己的路吧。
  然而,大公狼歪歪脖对紫葡萄的嗥叫置若罔闻,仍跟在帕雅丁狼群的后面。
  大公狼斜斜眼、大嚏和黑三回身扑咬,打算动用武力驱逐它,但大公狼歪歪脖不等几只大公狼靠近便撒腿奔窜。大公狼斜斜眼、大嚏和黑三追了一段,看大公狼歪歪脖跑远了,便停止追撵,冲着它的背影嗥叫一通后,就返回到帕雅丁狼群的队伍中来。
  可是没过多久,大公狼歪歪脖又幽灵般的出现在弯曲的山脊线上,跟在帕雅丁狼群后面。
  大公狼歪歪脖的行为表明,它想重新回到帕雅丁狼群中生活。
  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狼本来就生存不易,孤身一狼,活得就更艰难了。大公狼歪歪脖离群出走一个多月,饱经磨难,想重返帕雅丁狼群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说实话,紫葡萄还是愿意接纳大公狼歪歪脖重回帕雅丁狼群的。严酷的冬天过去了,美丽的春天就在眼前,春天是食物丰盈的季节,帕雅丁狼群并不会因为多了一张嘴而变得食物紧张。而且,大公狼歪歪脖的身体壮硕得像一头小牛犊,等它背上的伤口痊愈之后,肯定还是狩猎场上的一把好手。况且,大公狼歪歪脖本来就是帕雅丁狼群的成员,血缘亲情,打断骨头连着筋,回归也是正常的事情。
  但紫葡萄不能随随便便地让大公狼歪歪脖重返帕雅丁狼群。它要返回狼群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承认紫葡萄这个狼王,要有俯首称臣的诚意。说白了,就是要恭顺地来到紫葡萄面前,侧卧在地,暴露出最易受攻击的脖颈,以示对狼王的绝对信赖和服从。
  然而,大公狼歪脖脖始终都没有这样做。
  所以,紫葡萄不得不一次次地拒绝它返回帕雅丁狼群,不得不一次次地对它进行驱逐。
  回到鹦鹉嘴大溶洞后,紫葡萄、老母狼朵朵菊和几只大公狼堵在洞口,坚决不让大公狼歪歪脖进入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大公狼歪歪脖在离洞口三四十米远外的一片灌木林里蹿来绕去,发出委屈的嗥叫。
  老母狼朵朵菊似乎猜出了紫葡萄的心思,突然侧卧下来,袒露脆弱的脖颈,同样的动作反复做了五六遍。紫葡萄感激地望着老母狼朵朵菊,希望大公狼歪歪脖能幡然醒悟,恭恭敬敬地跑过来,做出老母狼朵朵菊所示范的动作来。这样,它就能动用狼王的权威,接纳大公狼歪歪脖重返帕雅丁狼群了。
  遗憾的是,大公狼歪歪脖不知是犯了糊涂不开窍,还是死抱着陈腐的观念不愿向它这个雌性狼王俯首称臣,总之,它就是对老母狼朵朵菊示意的动作视而不见,没有如紫葡萄所期待的那样跑到它面前,袒露最易受到攻击的脖颈。
  紫葡萄非常失望,却也无可奈何。
  就这样,大公狼歪歪脖想要重返帕雅丁狼群的那扇大门,不得不关了起来。
  怪异的是,大公狼歪歪脖虽然不肯向紫葡萄俯首称臣,却也不愿离开,终日在鹦鹉嘴大溶洞附近徘徊,幽灵似地跟随在帕雅丁狼群后面,怎么赶也赶不走。
  到第四天的时候,帕雅丁狼群在通往尕玛尔草原的狭长的山谷里,擒获了一只刚从南方迁徙回来的梅花鹿。众狼放开肚子吃了个饱,回到鹦鹉嘴大溶洞时,太阳刚刚落山。
  劳累了一天,有的狼待在溶洞里,有的狼在洞口四周枕着夕阳余辉憩息打盹儿。晚霞映照着雪山,天空一片瑰丽。
  紫葡萄突然觉得有点儿口渴,便顺着一条荒草丛中的牛毛细路,下到箐沟去饮水。它来到小溪边,小溪里是日曲卡雪山上流淌下来的融化的雪水,清凉甘甜。它卷起舌尖,勾起一串串水珠,喝了个痛快。这时,雪峰背后火红的晚霞渐渐消退,暮色苍茫,一群大嘴乌鸦呀呀叫着,飞向小溪对岸的树林里去了。紫葡萄正准备回鹦鹉嘴大溶洞,突然,它感觉从左边的灌木丛里蹿出一条黑影,闷声不响地向它扑来。它急忙瞪眼望去,天色昏暗,距离尚远,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等黑影快扑到跟前时,它才看清,竟然是大公狼歪歪脖!
  紫葡萄被吓了一大跳。黄昏时分,它独自在溪边,大公狼歪歪脖突然出现,究竟想干什么呀?
  大公狼歪歪脖的奔蹿速度极快,三蹿两跳间,就来到了它面前。紫葡萄这才看清楚;大公狼歪歪脖的眼睛红红的,里面布满了血丝,一条血红的舌头拖在嘴外,紫红色的晚霞涂抹在大公狼歪歪脖的嘴脸上,把它狭长的狼脸衬得凶蛮而狰狞。
  紫葡萄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恐惧:它饮水的小溪离鹦鹉嘴大溶洞足有几百米远,使它扯开嗓子呼救,鹦鹉嘴大溶洞里的帕雅丁狼群也很难听到它的叫声。会不会因为它一再拒绝大公狼歪歪脖重返帕雅丁狼群,使大公狼歪歪脖动了报复的念头,所以才暗中窥视它的行动,见它踏着暮色独自前来箐沟,觉得这是个报复的绝佳机会,便悄悄尾随而至,打算趁它不备,实施突然袭击?
  大公狼歪歪脖似乎有充分的理由对它痛下杀手:大公狼歪歪脖本来就是帕雅丁狼群中出类拔萃的大公狼,地位仅次于前狼王盔盔。前狼王盔盔不幸被老虎咬死后,正常情况下,大公狼歪歪脖理应成为帕雅丁狼群新一代狼王,现在却由它紫葡萄当了新狼王,大公狼歪歪脖能咽得下这口气吗?能心甘情愿成为它的臣民吗?每一只大公狼,一生中最大的理想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狼群,成为叱咤风云的狼王,尤其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更是野心勃勃,做梦都想削尖脑袋爬到权力的顶峰。毫无疑问,它紫葡萄现在成了大公狼歪歪脖实现理想的障碍。狼心叵测,大公狼歪歪脖更有理由置它于死地了。
  紫葡萄是母狼,母狼的体力本来就不如公狼,大公狼歪歪脖又是特别强壮、特别凶悍的大公狼,此时此刻,大公狼歪歪脖只要扑倒并咬杀了它,便既可以回到帕雅丁狼群,又能荣登狼王宝座,一箭双雕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想到这里,紫葡萄急出一舌头冷汗。它想跑,却因极度恐惧而双腿发软,几步一趔趄,跑也跑不快。它想嗥叫报警,但因急火攻心而失声,一时竟叫也叫不出声来。
  大公狼歪歪脖仍闷声不响,快速向它奔来。奔到它面前后,大公狼歪歪脖嗖地来了个紧急刹车,停在它跟前约一米远的地方,突然侧躺下来,头枕着地,袒露出最易受攻击的脖颈。
  这个形体动作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大公狼歪歪脖在向它紫葡萄俯首称臣。
  紫葡萄顿时转悲为喜。它以为大公狼歪歪脖暗中窥视它、跟踪它是想谋害它,可它完全想错了,狼心没那么坏,狼心也是肉长的,大公狼歪歪脖其实是想找机会来完成对新狼王的臣服仪式。
  不难理解大公狼歪歪脖为何要这么做。
  歪歪脖是只出类拔萃的大公狼,出于雄性的自尊,它不愿当众向紫葡萄俯首称臣,便趁着紫葡萄独自跑来箐沟饮水的机会,悄悄尾随着它,完成这样一个对新狼王表示绝对信赖、绝对服从的仪式。
  紫葡萄怀着错怪大公狼歪歪脖的内疚,伸出舌头在它粗壮的脖颈上来回舔了几下,表示接纳大公狼歪歪脖重新返回帕雅丁狼群。

 

【第九章  流血的领地之争】

  初夏季节,宛莫沙狼群挑起领地争端,越过古戛纳河,跑到诺洛沙洲来打猎了。
  整个日曲卡雪山大约生活着七八群野狼,宛莫沙狼群和帕雅丁狼群毗邻而居,双方以古戛纳河为界,河北岸,也就是日曲卡雪山的北麓,属于宛莫沙狼群的地界;河南岸,就是日曲卡雪山的南麓,属于帕雅丁狼群的地界。
  本来,日曲卡雪山无论南麓还是北麓,山顶都有皑皑积雪,山腰都有茂密的树林,山脚都有广袤的草原,除了严酷的冬季,大家都能获得足够维持生计的食物,而且以河为界,边界线十分清晰,所以,两个狼群虽然谈不上和睦相处,但彼此并无大的矛盾冲突。
  但古戛纳河中游,由于河道特别开阔,中央河沙淤积,渐渐形成了一个狭长的小岛,宽约四五百米,绵延十多公里,名叫诺洛沙洲。
  荒凉的诺洛沙洲原本遍地都是芦苇和灌木,除了田螺和蚂蚁,并无其他动物。去诺洛沙洲要涉水而行。枯水季节,水深至狼的脊背,狼尚能踩着水底的鹅卵石走到诺洛沙洲去;到了丰水季节,水深不见底,浊浪翻滚,狼要游泳过河才能登上诺洛沙洲。狼生性不喜水,泳技又一般,只会几下狗刨式,所以很长时间以来,狼对于只产田螺和蚂蚁的诺洛沙洲毫无兴趣。
  然而,不知从哪一年开始,每年阳春三月,一大群绿头野鸭都会从南方飞来,成百上千,在这片诺洛沙洲上筑巢产卵。一直到九月刮起秋风,雏鸭翅膀长硬、学会飞翔了,绿头野鸭才会离开诺洛沙洲,飞往遥远的南方越冬。绿头野鸭勇敢好斗,对接近鸟巢的掠食者会群起而攻之,但它们毕竟只是一种体型与家鸭差不多大的飞禽,哪里是狼的对手。狼群饥饿时,常常会去诺洛沙洲,或者捡食鸭蛋,或者寻觅雏鸭,或者捕捉成年绿头野鸭。也就是说,每年整整有半年的时间,都可以随时在诺洛沙洲找到果腹的食物。昔日的荒凉之地,变成了食物充盈的粮仓。帕雅丁狼群对这片富饶的诺洛沙洲当然感兴趣,因此便将其视为自己的觅食领地;宛莫沙狼群也对这片食物丰盛的诺洛沙洲感兴趣,也将其划进自己的势力范围。
  狼是具有领地意识的的动物,对狼而言,领地就是食物源,领地就是生存圈。
  你到诺洛沙洲来觅食,我也到诺洛沙洲来狩猎;你把诺洛沙洲当做你的食物源,我也把诺洛沙洲当做我的生存圈。于是,两个狼群之间就有了竞争,就有了摩擦,就有了纠纷,就有了争执,就有战争。
  本来相安无事的两个狼群,迅速变成了不共戴天、誓不两立的竞争对手。
  有一次,帕雅丁狼群捕获了一只瘦弱的山羊。三只半大的小狼因为年小力弱,争抢食物时只捡到些许皮囊骨渣,肚子还是饿得慌。正值春季,是绿头野鸭产卵的季节,于是,三只半大的小狼相约一起去古戛纳河,到诺洛沙洲上找几窝鸭蛋来充饥。
  三只半大的小狼运气还算不错,刚踏上诺洛沙洲,就看见几片油绿的芦苇叶后面,一只母鸭刚产下一窝蛋,正小心翼翼地叼着一些芦苇叶往鸭蛋上盖,以防贼来偷窃。三只半大的小狼立刻扑过去,粗暴地将母鸭子赶走,掀开盖在鸭巢上的芦苇叶。啊哈,巢里静静躺着八枚粉白透青的鸭蛋。三只半大的小狼立刻咬碎蛋壳,贪婪地吃了起来。就在这时,宛莫沙狼群的七八只成年狼也恰巧跑到诺洛沙洲来觅食。看见这三只半大的小狼,宛莫沙狼群嗥叫着冲过来,疯狂噬咬,帕雅丁狼群三只半大的小狼哪里抵挡得住,哀嗥着拼命奔逃。最终,一只半大的小狼被咬得非常严重,没等逃回鹦鹉嘴大溶洞就在半路上咽了气,另两只半大的小狼也都被咬伤了。
  半个多月后,帕雅丁狼群在捕杀一头公野猪时运气不济,嘴唇外翻卷着长长獠牙的公野猪拼命反抗,竟然冲破帕雅丁狼群的包围逃之夭夭了。帕雅丁狼群忙碌了半天,竹篮打水一场空,又饿又累,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找到新的猎物,于是便前往诺洛沙洲,想弄些鸭蛋来充饥。刚踏上诺洛沙洲,便看见宛莫沙狼群一只上了年纪的狼正在芦苇丛里钻来钻去,寻找绿头野鸭的窝巢。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帕雅丁狼群一拥而上,狂撕乱咬,那只倒霉的老狼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当时帕雅丁狼群的头狼是哈锅,为了有效捍卫自己的神圣领地,狼王哈锅还将那只老狼的尸体拖过河去,搁在属于宛莫沙狼群领地的古戛纳河岸上,含有暴尸示众的意味,以此警告宛莫沙狼群:诺洛沙洲是我帕雅丁狼群的神圣领地,胆敢越界到诺洛沙洲来觅食者,格杀毋论,就此下场!
  从此,帕雅丁狼群与宛莫沙狼群变成了水火不相容的冤家对头,今天我伺机攻击你,明天使你找机会袭击我,数年下来,双方各有死伤、有胜败,彼此的仇恨越积越深。
  而那片荒草和芦苇掩映下的诺洛沙洲,就是矛盾的焦点,就是仇恨的根源。
  现在,宛莫沙狼群又出现在诺洛沙洲,捕食刚刚出壳的雏鸭。
  宛莫沙狼群的规模与帕雅丁狼群差不多,也是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二十来只狼。与帕雅丁狼群一样,宛莫沙狼群也把诺洛沙洲视为自己神圣的领地。本来嘛,大自然的力量造就了这片沙洲,既没表明它属于宛莫沙狼群,也没表明它属于帕雅丁狼群。见者有份,大家都有权到诺洛沙洲来觅食。这几天,宛莫沙狼群的运气不太好。第一天,到尕玛尔草原打猎,奔走了整整一天也没找到合适的猎物。第二天,狼群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只香獐,追了半天,谁知那只可恶的香獐就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疯狂逃窜,竟然从它们眼皮底下逃走了。狼群垂头丧气,饥饿难忍,于是,便涉水登上诺洛沙洲,想去抓一些雏鸭来充饥。
  这个季节,刚好是绿头野鸭雏鸭出壳的时候。阳春三月,母绿头野鸭从遥远的南方回到日曲卡雪山,筑巢产卵,经过二十四天的抱窝,雏鸭就出壳了。绿头野鸭属于早成鸟,所谓早成鸟,就是孵出来的雏鸟过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就会站立走路,就能跟着母绿头野鸭走出窝巢、到古戛纳河游泳觅食。
  对狼来说,刚刚出壳的雏鸭就像一道精美可口的小点心。
  宛莫沙狼群登上诺洛沙洲,在芦苇和灌木丛里寻找。狼眼锐利,很快就透过芦苇叶的缝隙,看到一只头部羽毛呈金绿色的母野鸭领着约八九只小鸭子,沿着芦苇丛中一条被野鸭蹼掌踩踏出来的小路往河边走去。另一只体型壮硕的公野鸭走在小鸭子后面担当警戒,一面走一面警惕地四下张望。
  看得出来,这群小鸭子刚出壳不久,嘴壳嫩黄,金色的绒毛轻柔得就像一朵朵蒲公英。它们应该是第一次离开窝巢,所以显得有点儿害怕,互相挤在一起,走几步便呀呀叫唤。每每这个时候,头上羽毛呈金绿色的母鸭子便会停下来,扭转细长的脖颈,用慈爱的眼光望着它的小宝贝,嘎嘎柔声叫唤,让雏鸭跟着自己往前走。于是,小鸭子们你啄啄我的嘴,我咬咬你的脸,互相鼓励着朝古戛纳河前进。
  荒凉的诺洛沙洲上,一派暖融融的生命景象。
  狼的到来,破坏了这幅美丽的图景。狼是掠食者,靠掠夺别的生命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宛莫沙狼群残忍地扑向这一家绿头野鸭。母野鸭嘎嘎惊叫起来,公野鸭张开翅膀、亮出坚硬的嘴壳,摇摇摆摆、连跑带飞地企图迎战狼群。但它毕竟只是一只绿头野鸭,哪里是狼的对手?野鸭战狼群,犹如飞蛾扑火,只能是自取灭亡啊。一只黑尾巴大公狼急蹿几步来咬公野鸭,眼瞅着狼嘴就要咬到鸭脖子了,公野鸭这才“嘎”地惊叫一声,狠命扇动翅膀飞了起来,黑尾巴大公狼也跟着蹿跳起来扑咬。狼嘴咬住了公野鸭的两根尾羽,公野鸭两只蹼掌胡蹬乱踢,正好掴在黑尾巴大公狼的脸上,借着这股蹬力,咝的一声轻响,公野鸭的两根尾羽被生生拔了下来,它终于挣脱了狼的叼咬,歪歪扭扭地飞到天上去了。
  力量对比太悬殊,再勇敢也是白搭。
  母野鸭在狼群扑到自己面前时,也无奈地鸣叫一声,拍扇翅膀飞到天上去了。
  可怜的小鸭子,刚来到这个世界,就成了饿狼的点心。
  就在宛莫沙狼群将刚刚出壳的小鸭子当做点心一一吞食时,帕雅丁狼群也从南岸泅水而至,登上诺洛沙洲。
  看见宛莫沙狼群,帕雅丁狼群的每一只狼都义愤填膺。在它们看来,这块过去一片荒凉、现在食物丰饶的诺洛沙洲,理当属于帕雅丁狼群。何谓领地?在狼看来,谁先发现了这块土地,并以撒尿的形式布置了气味边界,这就该是谁的领地。若论先后,帕雅丁狼群肯定比宛莫沙狼群更早发现诺洛沙洲,所以,帕雅丁狼群绝对要将诺洛沙洲视为自己不可侵犯的神圣的领地。
  它们当然无法容忍宛莫沙狼群在诺洛沙洲觅食,无法容忍对方这种赤裸裸的侵略行径。
  紫葡萄是只聪慧的母狼,当它看见宛莫沙狼群兴高采烈地忙着追逐四散奔逃的小鸭子时,立刻计上心头,想出了应对办法。
  它与大公狼歪歪脖、斜斜眼互相对视了一下,两只颇有经验的大公狼心领神会,兵分两路,从两翼包抄了过去,紫葡萄则带着众狼从中央直冲而去。
  宛莫沙狼群还沉浸在享用小鸭子这道精美点心的喜悦中。鸭少狼多,小鸭子不够一狼一只,所以难免会有争抢。你咬住小鸭子的头,我咬住小鸭子的脚,就像五马分尸一样,在小鸭子痛苦的尖叫声中,将可怜的小鸭子活活撕成两半。宛莫沙狼群里所有的狼都吵闹嗥叫着,兴奋异常,根本就没注意到危险正悄然逼近。
  紫葡萄率领狼群突然出现在毫无准备的宛莫沙狼群面前,狂撕乱咬。宛莫沙狼群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有两只年轻的公狼和一只成年母狼被咬伤,整个宛莫沙狼群乱作一团,四散溃逃。
  “嗷——嗷——”就在这时,那只黑尾巴大公狼厉声嗥叫起来。刹那间,宛莫沙狼群所有的狼都停下溃逃的脚步,像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蹿跳扑咬,与帕雅丁狼群厮杀起来。
  黑尾巴大公狼就是宛莫沙狼群的现任狼王,也是宛莫沙狼群的主心骨。它名叫发冲,最大的本事就是发威时,全身毛发冲天而竖,身体一下子膨胀了一倍多,变成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看起来十分可怕。
  “嗷——嗷——”伴随着一声接一声的厉声嗥叫,狼王发冲从头顶至尾尖的狼毛都竖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一头壮实的熊。它龇牙咧嘴,冲在最前面,直奔紫葡萄而来。
  帕雅丁狼群几只年轻的狼被狼王发冲膨胀的躯体吓坏了,尖嗥一声,转身就想逃跑。眼瞅着形势就要逆转,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帕雅丁狼群的大公狼歪歪脖和斜斜眼从左右两个方向疾奔而至。歪歪脖和斜斜眼都是经验丰富的大公狼,它们没有嗥叫,也没有停顿,直接扑到狼王发冲身上撕咬。狼王发冲是靠全身毛发直竖而使自己的身体膨胀开来的,看起来壮得像头熊,其实是假相。它哪里是歪歪脖和斜斜眼两只大公狼的对手啊,只一个回合,狼王发冲的肩胛和屁股就被咬出两个口子,血流不止。身体负伤,气焰自然一落千丈,它竖直的毛发顿时像凋谢的花瓣一样闭合起来,一下子就恢复到了原来的体型。大公狼歪歪脖和斜斜眼再接再厉,不给狼王发冲任何喘息的机会,又跳起来进行第二回合的撕咬。狼王发冲无力抵挡,只好哀嗥一声转身逃窜。它不愧是狼王,虽然负伤,却逃得比兔子还快,扑通跳进古戛纳河,向北岸疾游而去。
  狼王是一个狼群的精神支柱,狼王一旦退却,狼群也即刻败北。狼王发冲跳进古戛纳河后,宛莫沙狼群里其他的狼也都哀哀嗥叫着,夺路奔逃。
  帕雅丁狼群衔尾猛追,不一会儿工夫,就将宛莫沙狼群中的大部分狼赶出了诺洛沙洲。
  宛莫沙狼群里一只双耳镶着一圈红毛的母狼和四只两个多月的小狼,不知是晕头转向跑错了方向,还是因为小狼年幼力弱跑不快,落到了溃逃队伍的最后面。
  红耳圈母狼带着四只小狼刚逃到河边,还没来得及跳进河里,帕雅丁狼群就已经赶到,堵住了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涉水逃往北岸的路,将它们团团包围了起来。

  四只惊恐不安的小狼拼命往红耳圈母狼身上挤,红耳圈母狼则退到一个沙坑的凹部,将四只小狼藏在自己的身后,然后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模样,“呦呜——呦呜——”声嘶力竭地嗥叫。
  红耳圈母狼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嗥叫声,一方面是一种威吓手段,警告围在身边的帕雅丁狼群:别靠近我,不然的话,我会跟你们拼命的!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求救信号,呼喊隔河相望的宛莫沙狼群:快来救救我们吧!
  已经逃到北岸的宛莫沙狼群站立在河岸边,望着陷入绝境的红耳圈母狼和它膝下的四只小狼。
  河道不太宽,也就百米左右,风风和日丽,能见度颇佳,对宛莫沙狼群而言,对岸的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狼王发冲身上的狼毛被河水打湿,已无法蓬松竖直,它发疯般的在河边奔来跑去,显得异常焦急,甚至好几次都冲动地跳进河里,嗥叫着向诺洛沙洲奔来,但奔了一半,又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哀哀嗥叫一声,转身跑回北岸去了。
  显然,宛莫沙狼王发冲很想将被帕雅丁狼群团团围住的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救出来,但它身体负伤,又被失败的阴影笼罩,已经力不从心,不敢冲回诺洛沙洲实施救援。如今,它急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简直要疯掉了。
  不难判断,这只被帕雅丁狼群围住的红耳圈母狼就是狼王发冲的妻子,那四只小狼,就是它们爱情的结晶。
  紫葡萄想到了这一层,善出鬼点子的大公狼斜斜眼也想到了这一层。
  大公狼斜斜眼眯起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尖尖的嘴吻龇咧开来,露出满口交错的犬牙。它盯着红耳圈母狼和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四只小狼,脸上浮现出残忍的表情,喉咙深处发出嗷嗷低嗥。
  好几只狼也都学着大公狼斜斜眼的样子,摆出一副跃跃欲扑的架势来。
  紫葡萄明白,它们都急不可耐地想冲上去扑咬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
  对帕雅丁狼群来说,这或许是解决领地纠纷的天赐良机。为了这块狭长的诺洛沙洲,帕雅丁狼群与宛莫沙狼群已结下几代血仇。在帕雅丁狼群所有狼的心目中,诺洛沙洲是神圣领地,宛莫沙狼群越过古戛纳河登上诺洛沙洲,是彻头彻尾的侵略行径,必须予以迎头痛击。而宛莫沙狼群之所以屡屡登上诺洛沙洲,屡屡制造侵略事端,则是因为双方实力相差无几,帕雅丁狼群一直找不到机会给侵略者以毁灭性的打击。
  现在好了,进行毁灭性打击的机会送上门来了。只要它紫葡萄发出攻击的嗥叫,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大公狼斜斜眼和帕雅丁狼群里其他的成年狼就会一拥而上,展开一场血腥的屠杀。是的,这肯定是一场血腥的屠杀。眼前这只红耳圈母狼虽然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架势,但双方力量对比太悬殊了。区区一只年轻的母狼,绝不会是一群大公狼的对手,在来自四面八方的凶猛的扑咬下,红耳圈母狼很快就会倒在血泊中,四只失去母狼庇护的小狼也很快就会魂归西天。
  宛莫沙狼群所有的狼都在河畔观望,这是一个绝佳的时机。当着众狼的面将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咬死,无疑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会震慑宛莫沙狼群里的每一只狼,这就犹如在狼王发冲的心脏里插进一把尖刀,会让它精神崩溃,永远记住这次失败的惨痛教训,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上诺洛沙洲。
  更值得期待的是,狼王发冲亲眼目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被活活咬死,或许会悲痛至极,精神恍惚,加上它身体又受了伤,说不定其他野心勃勃的大公狼会趁机犯上作乱。要是宛莫沙狼群为争夺王位爆发一场血腥的窝里斗,那用不了多久,宛莫沙狼群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从此再也无力与帕雅丁狼群抗衡了。或者,也有这样的可能,狼王发冲遭到妻子与子女惨遭杀害的沉重打击后,从此一蹶不振,惶惶然犹如一条丧家之犬,不愿再留在这伤心之地,率领宛莫沙狼群远走他乡也不一定……
  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对帕雅丁狼群来说都是伟大而辉煌的胜利,不仅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棘手的领地争端,还有可能趁势夺得古戛纳河北岸宛莫沙狼群的地盘,有百利而无一害,何乐而不为?
  扩大领地,扩充队伍,扩展势力,是狼王的神圣职责。
  紫葡萄缓慢地磨动尖利的犬牙,就要发出下令扑咬的嗥叫了。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紫葡萄的目光与那只陷入绝境的红耳圈母狼的目光无意间碰撞了一下。突然,紫葡萄心里好像被添加了特效柔软剂,那副狼王必备的铁石心肠刹那间软了下来,一种无端的柔情涌上心头。
  红耳圈母狼的目光里燃烧着仇恨的毒焰,一双眼珠子就像两粒太阳的碎片,进射出骇人的光芒,那是母性的光辉,神圣而不容亵渎,又是无声的誓言:即使粉身碎骨,我也要保护我的孩子!
  紫葡萄也是母亲,它完全能体会一个母亲的心情: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孩子是母亲的全部希望;母亲总是把孩子的生命等同于自己的生命,不不,母亲总是把孩子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面对危险,母亲会毫不犹豫地以自己的死来换取孩子的生。
  它能狠下心当着一个母亲的面残忍地咬碎它的孩子吗?
  为了一块小小的诺洛沙洲,两个狼群值得大动干戈,酿成血海深仇吗?
  是鲜活的生命重要,还是小小的诺洛沙洲重要?
  在野心勃勃的大公狼面前,当然是领地重要,为了捍卫神圣的领地,不惜争勇斗狠,不惜血流成河。但在一只母狼面前,答案恰好是倒过来的。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是母亲的孩子,母亲是生命的缔造者和哺育者,当然也是生命的捍卫者和守护神。在母亲眼里,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如孩子的生命重要!
  “呦呜——”大公狼番茄四腿曲蹲,做出要扑蹿的姿势。
  “喀嚓!喀嚓!”大公狼斜斜眼做出噬咬的动作,满口尖利的犬牙发出可怕的声响,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紧盯着紫葡萄,进行无声的威逼。
  紫葡萄心里明白,自己身边的那些大公狼正焦急地等待它发出扑咬指令,它们迫不及待地想冲上去,残忍地咬杀红耳圈母狼与它的四只小狼,它们想在捍卫神圣领地的战斗中建功立业,赢得辉煌荣誉,以抬高自己在狼社会中的地位。
  是的,几乎所有的大公狼都醉心于领地之争,但每一次,争夺领地时,最后的受害者都是母狼、幼狼和老弱病残者。
  无辜者的鲜血,染红了大公狼的荣誉。
  这不公平,这太血腥,这太残忍。
  紫葡萄突然萌生一个想法:放过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一种友善的姿态,向宛莫沙狼群传递这样一个信号——结束杀戮与仇恨,帕雅丁狼群愿意与宛莫沙狼群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领地纠纷。
  因为这个新奇的想法,紫葡萄激动得浑身颤抖,凶狠的目光变得柔和,耸立的狼毛变得柔顺,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安详起来,己涌到唇齿间的扑咬的命令被咽下肚去。
  “呦嗷——”突然,愤怒的嗥叫声在紫葡萄的耳畔炸响,大公狼斜斜眼正冲着它怒嗥。大公狼斜斜眼眼眶里那粒小小的黑色瞳仁闪烁着冷毒的光,血红的舌头残忍地摩挲着交错的犬牙,它是在用形体语言警告紫葡萄:别犯傻,你若动什么宽恕的歪脑筋,休怪我翻脸不认狼!
  再看身边的其他大公狼:黑三虎着一张脸,肚子气得鼓鼓的;番茄的狼尾旗杆似的竖得笔直,显示出内心的极度不满;大嚏则一个劲地打喷嚏,好像有满肚子的愤懑需要发泄;就连大公狼歪歪脖,也把脖子扭得更歪了,表明对它有意见。
  这些大公狼眼睛真毒,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太可怕了。紫葡萄心想。
  初夏季节,刮的是和煦的东南风,但紫葡萄只感觉到钻心的寒意。它突然清醒过来,攻击对方是狼心所向,所有的大公狼都巴不得立刻扑上去撕碎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一劳永逸地解决领地争端。它虽然是现任狼王,但也不能一意孤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它违背大公狼们的集体意愿,便随时都有可能被它们从狼王宝座上赶下来。它不能犯傻,不能因为无端的怜悯而得罪身边这帮大公狼。狼群为了争夺领地,打得头破血流,杀得血流成河,那是常有的事,不足为怪,不足为奇,十分正常。它虽然厌恶同类相残,却无力改变这个现实。
  平心而论,大公狼们催促它发出扑咬指令是有道理的。为了脚下这块诺洛沙洲,帕雅丁狼群与宛莫沙狼群已争斗数载,双方都付出了血的代价。血海深仇,不是说抹掉就能抹得掉的。更关键的是,此时此刻,帕雅丁狼群已拥有压倒性的优势,只要它一声令下,就能给宛莫沙狼群以毁灭性的打击,就能彻底解决彼此间的领土争端。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转瞬即逝。
  要是它这次动了恻隐之心,就此放过了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那么,等宛莫沙狼群恢复实力,再次挑起争端时,它紫葡萄岂不就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的罪狼了?它何必去冒这个险?它何必去犯这个傻?只要它轻轻发出一声嗥叫,根本不用它自己动手,身边这些大公狼就会像秋风扫落叶般扑过去,用不了几分钟时间,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就会倒在血泊中。这样一来,困扰帕雅丁狼群多年的领地争端便彻底解决了,而且是在它当狼王期间彻底解决的,这个英明而伟大的胜利将载入帕雅丁狼群史册,何乐而不为?它还在犹豫。什么呀?
  如今的形势,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紫葡萄狠下心来,气沉丹田,扯紧喉咙,准备发出扑咬的指令。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让紫葡萄始料未及的事。
  红耳圈母狼,一秒钟之前还龇牙咧嘴地作困兽犹斗状,此时却突然松弛下来,侧躺在地,伸长脖颈,亮出颈侧脆弱的动脉血管,呜呜发出阵阵哀嗥。只要是狼都知道,红耳圈母狼的这个动作表明它已放弃抵抗,束手就擒,任狼宰割。
  红耳圈母狼此时死死盯着紫葡萄,眼光凄迷而绝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紫葡萄在红耳圈母狼的眼光深处,读到了一种心声:看在我们都是同类的分上,放过我的孩子吧!你咬杀我吧,把我撕成碎片我也决不反抗,只求你能放过我的孩子,九泉之下,我一定会感谢你的大恩大德!
  紫葡萄的心脏就像被捏了一把,隐隐作疼。好聪明的红耳圈母狼!知道自己与膝下的四个孩子已陷入绝境,绝没有突围的可能,便索性放弃了抵抗,以卑躬屈膝的姿态乞求它网开一面,为自己的孩子求得一线生机。
  此时此刻,要是它紫葡萄处于红耳圈母狼的境地,它又会怎么做呢?恐怕也会像红耳圈母狼一样,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的孩子争取生的希望。
  刹那间,紫葡萄刚刚绷紧的铁石心肠又变得柔软下来。
  为什么血债一定要用血来偿?冤冤相报何时了,冤家宜解不宜结,为什么就不能化干戈为玉帛,结束绵延了几代的血仇,彼此和睦相处呢?
  “呦——呦——”大公狼斜斜眼又发出狠毒的催逼声。这家伙,鬼精鬼精的,一双眼睛真毒,随便瞄一眼即可洞穿紫葡萄的心思,即可精确捕捉到它微妙的情绪变化。

  “呦——嗷——”大公狼斜斜眼的嗥叫声又提高了八度,脖颈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宛若戴了一个奇特的项圈。
  紫葡萄明白,一肚子坏水的大公狼斜斜眼是在向它发出最后通牒:你再迟迟不发出扑咬的指令,就休怪我无礼了!大不了我就擅自行动,用我的尖爪利牙,把入侵我帕雅丁狼群领地的这几个家伙处理掉!
  假如这只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在得到它的扑咬指令前就冲上去咬杀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无疑是对它狼王权力的一种蔑视,是对它狼王威信的一种践踏,也是对它狼王地位的一种挑战。
  紫葡萄紧张地思忖着应对大公狼斜斜眼的办法。
  它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大公狼歪歪脖。
  歪歪脖是帕雅丁狼群里身体最强壮的大公狼,也是唯一能与大公狼斜斜眼抗衡并让它有所畏惧的大公狼。自打大公狼歪歪脖回到帕雅丁狼群后,紫葡萄就明显感觉到,足要它有需要,大公狼歪歪脖便会毫不犹豫地前来帮它。雌性的直觉告诉它,大公狼歪歪脖对自己己抱有一种好感。也许是感激它力排众议,让出走的大公狼歪歪脖重新回到帕雅丁狼群,也许是出于一种雄性对雌性天然的爱慕,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不管怎么说,大公狼歪歪脖是靠得住的,是值得信赖的。
  果然,看到紫葡萄求助的目光,大公狼歪歪脖心领神会,立马跳到大公狼斜斜眼面前,连续发出低嗥,警告大公狼斜斜眼:不准胡闹!谁敢挑战狼王权威,我就咬它个灵魂出窍!
  大公狼斜斜眼这才不得不有所收敛,往后退了两步,愤懑地嗥叫。
  趁这个机会,紫葡萄朝左侧跳闪开去,让包围圈露出一个缺口。
  红耳圈母狼先是愣了一下,似乎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但它很快便清醒过来,侧躺的身体噌地翻爬起来,扭头向身后挤成一团的四只小狼召唤一声,便从缺口蹿了出去。四只小狼也紧跟在红耳圈母狼身后蹿出缺口,往古戛纳河畔跑去。
  “呦嗷——呦嗷——”
  大公狼斜斜眼、番茄、大嚏、黑三都朝着紫葡萄嗥叫起来,表达着惊讶、诧异、愤怒、责问……各种复杂的情绪。就连大公狼歪歪脖也将长而尖的狼嘴插进潮湿的沙土,发出闷声闷气的嗥叫,以示内心的惶恐与不安。
  所有的大公狼都无法理解紫葡萄为何要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
  紫葡萄也明白,自己是在一意孤行,是在拿狼王的权威去冒险。
  很快,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就逃到古戛纳河边,扑通扑通跳进河去,四只小狼在前,红耳圈母狼殿后,匆忙向北岸游去。
  几分钟后,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成功登上北岸。狼王冲与红耳圈母狼嘴对着嘴咿咿呜呜低嗥,交流着死里逃生的惊恐与庆幸。然后,狼王发冲带着宛莫沙狼群拐向北岸一片茂密的芦苇丛。在撤离河岸时,狼王发冲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朝着诺洛沙洲翘起下巴,嘴吻伸向天空,发出悠长的嗥叫,声音圆润而平缓,持续有半分钟之久。
  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都站立在诺洛沙洲沙滩上,目睹北岸的宛莫沙狼群离去。
  很快,宛莫沙狼群就消失在芦苇丛深处。
  “呦——呦——”大公狼斜斜眼朝宛莫沙狼群远去的方向愤怒地嗥叫,又跳到紫葡萄身边,怪模怪样地嗥了两声,然后一甩尾巴跑开了。
  大公狼斜斜眼是在用形体语言向紫葡萄表达这样一个意思:你太让我失望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领地争端的大好机会让你给白白放走了。你是我见过的最软弱无能、最优柔寡断、最缺乏进取精神的狼王!我为有你这样的狼王感到羞耻!你以为你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宛莫沙狼群就会放弃与我们争抢诺洛沙洲吗?你这是一厢情愿。你也太幼稚了,你也太天真了。你等着吧,帕雅丁狼群会因为你愚蠢的仁慈而付出沉重代价的!
  大公狼番茄也用不满的眼光瞅了紫葡萄一眼,然后就钻进灌木丛去找寻食物了。
  大公狼黑三和大嚏也都无精打采地从紫葡萄的身边走开了。
  就连大公狼歪歪脖也扔下紫葡萄,躲进一个沙坑,无聊地挖掘一个废弃的鼠洞。
  紫葡萄明白,自己一意孤行,放走了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使得帕雅丁狼群所有的大公狼都对它深感失望,它作为狼王的威信直线下降,快要降到冰点了。
  紫葡萄独自站在沙滩上,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和无助。
  一只狼缓慢地走了过来,径直走到紫葡萄身边,静静地将身体贴在紫葡萄的身体上。紫葡萄闻到了一股熟悉的体味,哦,是老母狼朵朵菊。两个身体轻轻贴在一起,彼此感觉着对方的心跳,这是一种无言的体贴。也许,只有饱经风霜的雌狼,只有怀着慈爱与母性的雌狼,才能真正理解紫葡萄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的良苦用心。
  这件事之后,紫葡萄忐忑不安了很长时间。
  它无法确定自己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它最担心的是,过了一段时间后,狼王发冲养好伤,便会再度率领宛莫沙狼群大举入侵诺洛沙洲,寻衅滋事,报仇雪恨。到时候,那就证明了它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是一个愚蠢的错误。然而,过了好几个星期,帕雅丁狼群隔三差五去诺洛沙洲时,一直没发现宛莫沙狼群来诺洛沙洲觅食的痕迹。紫葡萄悬着的心这才慢慢放了下来。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帕雅丁狼群在追捕一只香獐时,包围圈没能及时收紧,让那只香獐侥幸逃脱了。狼群筋疲力尽又饥饿难忍,便泅渡古戛纳河前往诺洛沙洲找寻其他的觅食机会。紫葡萄是狼王,理所当然地走在最前面。
  快游到诺洛沙洲时,突然,它隐约看见有一群狼在沙洲上穿梭奔跑。当时刮的正好是偏北风,它翕动鼻翼嗅了嗅,闻到一股宛莫沙狼群的气味。它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偏偏就这么发生了。
  它怒火中烧,呦嗷呦嗷地嗥叫,拼命划动四肢,恨不得立刻冲上沙洲把狼王发冲和整个宛莫沙狼群咬个落花流水。
  歪歪脖、斜斜眼等帕雅丁狼群的几只大公狼也都义愤填膺,跟随在紫葡萄身后,快速向诺洛沙洲游去。
  紫葡萄带着帕雅丁狼群刚刚踏上浅水湾,还没登上诺洛沙洲呢,让它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等到紫葡萄率领帕雅丁狼群登上诺洛沙洲时,宛莫沙狼群早已全部撤离到北岸了。
  帕雅丁狼群在诺洛沙洲滩涂上一字排开,尾南首北,冲着北岸的宛莫沙狼群齐声嗥叫,是谩骂,是挑衅,也是挑战,但宛莫沙狼群仿佛突然间集体失聪,竟然没有任何回应,而是行色匆匆地钻进茂密的芦苇丛,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以后,又发生过几起类似的事件,或者是帕雅丁狼群欲登岛觅食,却发现宛莫沙狼群正在诺洛沙洲捕猎野鸭,或者是帕雅丁狼群正在诺洛沙洲找寻食物,却发现宛莫沙狼群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与诺洛沙洲隔水相望的古戛纳河北岸。无论是哪种情况,宛莫沙狼群都一律扭头就跑,就像条件反射一样。
  用闻风而逃来形容这时的宛莫沙狼群,应该说是比较贴切的。
  紫葡萄心里明白,宛莫沙狼群其实并没有放弃对诺洛沙洲的领地要求,或许是出于对帕雅丁狼群实力的畏惧,或许是出于对放走红耳圈母狼和四只小狼的酬谢与礼让,总之,它们选择主动撤离的策略,以避免与帕雅丁狼群发生正面冲突。
  但是,只要有机可乘,宛莫沙狼群还是会偷偷摸摸地登上诺洛沙洲,捕捉胖嘟嘟的绿头野鸭。
  从这个角度看,两个狼群以诺洛沙洲为焦点的领地争端并没有真正彻底地解决。
  但不管怎么说,两个狼群互相杀戮的时代已成为过去,和平共处已渐渐变成现实。这一点,让紫葡萄深感欣慰。

 

【第十章  斜斜眼的公然挑衅】

  屈指算来,紫葡萄登上狼王宝座已有大半年了,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当狼王的日子并不舒心。最让紫葡萄感到窝火的是,当狼王这么长时间了,它却似乎并没有真正拥有狼王的权威,甚至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表现最差劲的,就数大公狼斜斜眼了。
  狼群外出狩猎,去哪个方向找寻猎物当然该由狼王决断。但来到三岔路口时,紫葡萄往左拐进一片小树林,大公狼斜斜眼便会紧跑几步,挡在狼群面前,冲着紫葡萄发出质疑的嗥叫,意思是说:你怎么走这条路呀?在这条路上是不可能找到有价值的猎物的!然后,大公狼斜斜眼便会蹿到右边的小山沟里,兴奋地大叫大嚷,用形体语言告诉众狼:走这条路更好!我闻到了猎物的气味,跟着我往这条路走,我保证一定能让你们吃到鲜美的岩羊和肥胖的野猪,绝对大有收获!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狼王权威的严重挑衅。
  这也让紫葡萄想起一件往事。
  那是狼王盔盔还活着的时候。有一次,它率领狼群去日曲卡雪山西麓巡猎,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左侧的路通往灌木丛,雪地上有凌乱的牛蹄印,还有几坨新鲜牛粪;右侧的路通往一条乱石沟,路上有凌乱的羊蹄印,还有许多颗被冻成冰粒的羊粪。狼王盔盔在三岔路口徘徊了一阵,闻了闻新鲜牛粪,又闻了闻冰冻羊粪,最终决定往左拐进灌木丛去追赶牛群。往左走的理由很充分,牛粪新鲜,说明牛群刚经过此地不久,容易追赶。就在狼群打算遵照狼王盔盔的旨意往左拐进灌木丛时,大公狼斜斜眼突然跳了出来,扑到被冻成冰粒的羊粪前,呦呦嗥叫起来,意思很明显,是说应该往右拐,钻进乱石沟去追赶羊群。
  狼王盔盔没理这个茬儿,仍领头拐进左侧灌木丛。大公狼斜斜眼大概想吃羊肉想疯了,竟然疾蹿几步,跑到狼群前面,“呦嗷——呦嗷——”一个劲儿地嗥叫,想竭力劝阻狼群不要拐到灌木丛去。这家伙还蹦跳、栽倒,再蹦跳、再栽倒,做出一连串滑稽而夸张的动作,其实是在用形体语言告知众狼:去灌木丛追赶牛群,绝对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极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相信我的感觉,跟随我去乱石沟追赶羊群吧,保证你们个个都能吃得满嘴流油!
  狼王盔盔见此情形,勃然大怒,狂嗥一声,凌空跃起,扑到大公狼斜斜眼身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大公狼斜斜眼的肩胛处狠狠咬了一口,尖利的狼牙咬穿了狼皮和狼肉,在它的肩胛处咬出好几个血洞。大公狼斜斜眼忍不住哀嗥一声,逃窜出去。
  扫清障碍后,狼王盔盔带领狼群继续拐进灌木丛追赶牛群。帕雅丁狼群追赶了半个小时,在一个名叫风雪垭口的地方追上了牛群。这是一群牦牛,约有十多头,还有一头额头上只有两只蘑菇似的小犄角的半大小牛犊,这确实是狼群理想的攻击目标。可倒霉的是,这群牦牛由两名荷枪实弹的牧民看守着。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狼都知道,两足行走的人不好惹,人是狼最大的天敌,除非愿意白白送死,否则没有哪只狼有胆量去扑咬有猎枪保护的家牦牛。狼王盔盔只得作罢,悄悄带领帕雅丁狼群原路返回。这时,再想回过头去乱石沟找寻羊群,肯定也找不到了。大公狼斜斜眼幸灾乐祸地发出声怪气的嗥叫,似乎在说:不听我的劝阻,一意孤行追赶牛群,尝到苦果了吧!狼王盔盔根本没有丁点儿内疚或自责,咆哮一声扑到大公狼斜斜眼的身上,毫不留情地对它一顿撕咬,把大公狼斜斜眼咬得皮开肉绽。大公狼斜斜眼只能委屈地哀嗥两声,夹着尾巴逃跑。
  本来嘛,狩猎途中何去何从,就该由狼王独自决断,这既是狼王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狼王不容侵犯的权力。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对与错,只有权威与顺从。哪怕狼王指挥错了,其他狼也必须无条件服从。
  然而,自从紫葡萄当上狼王后,每当来到三岔路口,大公狼斜斜眼都会跳出来打乱紫葡萄的思路,不愿按照紫葡萄指定的路线行进。每当这个时候,紫葡萄就气不打一处来。它很想学着已故狼王盔盔的样子,扑到大公狼斜斜眼身上一顿狂撕乱咬,给这个忤逆者以血的教训!但它仅仅是想想而已,它没能力也没胆量这么做。母狼的力气不如公狼,真的撕咬起来,紫葡萄胜利的概率极小,不但不能给大公狼斜斜眼以血的教训,恐怕自己还会被对方咬伤。狼王与属下发生争执,如果狼王没能制服属下,反而被属下咬得落花流水,那后果会相当严重,轻则自己负伤,重则王位动摇。因此,面对大公狼斜斜眼的忤逆行为,它只能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爱往右边小山沟里钻,那你就去钻好了,我仍带领狼群往左拐进小树林去寻找猎物。让紫葡萄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很少有狼会听信大公狼斜斜眼的空口许诺,追随它钻进右边的小山沟里去。
  大公狼斜斜眼无视狼王权威的恶劣行径,还露骨地表现在其他方面。
  狼一般习惯在清晨或黄昏觅食,夜晚的日曲卡雪山寒风料峭,帕雅丁狼群都会回到鹦鹉嘴大溶洞休息。鹦鹉嘴大溶洞冬暖夏凉,是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也算是能遮风挡雨的家。狼群休息也是讲究规矩的。一般来说,狼群到达休息地后,狼王会挑选地势较高的中央位置躺卧休息。地势高,象征狼王至高无上的地位,卧得高,望得远,每只狼的一举一动都在狼王的视线内,也便于监视和控制整个狼群;处于中央位置,象征狼王在整个狼群中的核心作用和中枢地位,当然,中央位置也是整个休息地中最安全的位置。
  由狼王占据休息地地势较高的中央位置后,其他狼再按照地位排序,地位高的靠近狼王,地位低的逐次向外延伸,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圈。
  狼群历来都是这样生活的,整个休息地尊卑有序,秩序井然。
  然而,大公狼斜斜眼却肆无忌惮地打破了这个规矩。
  鹦鹉嘴大溶洞的中央,有一群奇形怪状的钟乳石。其中一块长条形的钟乳石,状如弯弯牙床,俗称牙床石,就镶嵌在光滑的洞壁上,是整个鹦鹉嘴大溶洞的制高点。这块牙床石六七十厘米宽、一米来长,一只狼躺卧在上面,宽敞而舒适。帕雅丁狼群很多年以来都以鹦鹉嘴大溶洞为大本营,历经好几代狼王,每一代狼王都毫无例外地将牙床石占为己有。这是名副其实的狼王宝座,躺在上面,高贵而威严。
  紫葡萄当上狼王后,仿照前几任狼王的做法,也把牙床石当做自己的寝宫。每当狼群回到鹦鹉嘴大溶洞后,它便三蹿两跳登上牙床石,躺卧憩息,享受难得的清静。这样做合情合理,谁也不会有异议。可恼的是,大公狼斜斜眼偏偏要跳出来捣乱。
  有好几次,半夜时分,紫葡萄在牙床石上睡得迷迷糊糊,猛然听到有爪子落地的轻微声响。狼生性谨慎,睡觉时也睁只眼闭一只眼,以应对不测,所以任何轻微的声响都能将狼从睡梦中惊醒。紫葡萄睁眼望去,—片漆黑中,有一个模糊的身影跳到牙床石上来了。狼的嗅觉十分灵敏,它一闻便晓得是讨厌的大公狼斜斜眼,牙床石是狼王的专利,也是狼王地位的象征,岂容他狼染指!眼下的情形又让它想起一件事来。
  那也是已故狼王盔盔还活着的时候。有天下午,帕雅丁狼群运气不错,捕获了一头半大的野猪,每只狼都吃得打饱嗝儿。回到鹦鹉嘴大溶洞后,天色尚早,大部分狼都分散在洞口四周的草坪或岩石上,享受温暖的阳光,梳理皮毛,休闲消食,两三只狼钻进鹦鹉嘴大溶洞,蹿跳嬉闹。这时,大公狼小嚏不知是出于好奇心还是想过一把当狼王的瘾,看看周围没有狼注意它,便纵身一跃,跳到牙床石上,打了两个滚儿,趴卧昂首,摆出一副君临天下的姿态来。也活该大公狼小嚏倒霉,就当它趴卧在牙床石上想入非非时,狼王盔盔突然钻进鹦鹉嘴大溶洞来,眼就看见了在牙床石上玩耍的大公狼小嚏。狼王盔盔勃然大怒,向牙床石飞奔而去。大公狼小嚏正玩得高兴,等发现狼王盔盔满面怒容地向自己扑来时,想溜已经来不及了,狼王盔盔已扑到了它的身上。盔盔还不算是最狠毒的狼王,没咬大公狼小嚏的致命部位,只是照准它的屁股重重咬了几口。可怜的大公狼小嚏,屁股上的毛几乎全被咬掉,皮开肉绽,狼屁股变得像红彤彤的猴屁股。整整一个月,大公狼小嚏都没法安安静静地排便,一拉屎便疼得龇牙咧嘴。从此以后,不管狼王盔盔是否在场,大公狼小嚏也再没胆量跳到牙床石上玩耍了。这件事也等于杀鸡给猴看,其他狼也都被震慑住了,谁也不敢冒犯狼王的权威跳到专属于狼王的牙床石上去。
  紫葡萄也很想像狼王盔盔那样,一脚将大公狼斜斜眼从牙床石上踢下去,然后愤怒地咆哮一声,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到它身上,把它的屁股咬成红彤彤的猴屁股,顺便对其他狼产生震慑作用,以维护自己狼王的尊严。但它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它无力与大公狼斜斜眼搏杀,也不想半夜时分闹得整个帕雅丁狼群惶惶不安。没办法,它只好从牙床石上悄悄溜下来,溜到鹦鹉嘴大溶洞底端一个偏僻的角落去睡觉。
  还好,夜深狼静,溶洞里一片漆黑,谁也没看见它在大公狼斜斜眼的逼迫下无奈退却的狼狈模样。
  紫葡萄不知道,退却并非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
  紫葡萄的一味退让,反而助长了大公狼斜斜眼的嚣张气焰。
  就在前几天,黎明时分,帕雅丁狼群外出狩猎。它们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刚走到雪线附近便遇到一头被棕熊咬伤的野驴,伤口就在驴腿上。这头野驴一脚高一脚低,根本跑不快,狼群一拥而上,不费吹灰之力就宰杀了这头倒霉的野驴,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刚刚享受完驴肉大餐,老天爷突然下起雨来,狼群便撤回鹦鹉嘴大溶洞。溶洞不仅遮风避雨,还温暖如春,狼们各自找到合适的位置躺卧休息。肚子饱饱的,不用为了糊口而顶风冒雨去外面奔波,这样的日子对狼来说,真比神仙还惬意。按照惯例,紫葡萄跳到牙床石上憩息。可就在这时,大公狼斜斜眼轻车熟路,也一抖尾巴,嗖地蹿到牙床石上来了。
  过去,大公狼斜斜眼都是半夜三更偷偷跳到牙床石上来的,没有其他狼看见,紫葡萄为了避免争斗,也是悄悄溜下牙床石的。可现在是白天,虽然外面风雨交加,洞里的光线不是很亮,但毕竟是白天,所有动静都一目了然。
  帕雅丁狼群中所有的狼都看见大公狼斜斜眼蹿跳到牙床石上来了,有的狼都用惊讶的目光望着胆大妄为的大公狼斜斜眼,也都用迷惑不解的目光望着紫葡萄。
  紫葡萄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众目睽睽之下,它若还像半夜那样扭头溜下牙床石,它作为狼王的威望便会一落千丈,狼王的尊严便会荡然无存。只要它还是狼王,它便无路可退。它已被逼进了死角,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狼社会就是这样,强者为王。今天它遭到大公狼斜斜眼的挑衅和欺凌,如果它忍下来了,众狼就会觉得它软弱可欺,那么明天或后天,就会有更多的狼跳到牙床石上来,它的狼王生涯也就自动结束了。
  紫葡萄不得不朝着大公狼斜斜眼龇牙咧嘴地咆哮,摆开要用武力驱赶的架势。
  大公狼斜斜眼表现得很怪异,它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撕咬状,反倒用谦和的目光瞟了紫葡萄一眼,仿佛自己是个讲礼貌的绅士,然后往边上挪了一步,用形体语言告诉紫葡萄:牙床石够宽敞了,我就躺在边上,只占一点点地方,不会影响你躺卧的!
  是的,如果挤一挤的话,牙床石足够两只成年狼并排躺卧,但目前绝非空间够不够的问题,对一贯唯我独尊的狼王来说,卧榻之旁岂容他狼酣睡?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狼群,有千千万万只狼王,绝不会有哪只狼王允许另一只狼与自己平分狼王的尊严的。
  对紫葡萄来说,还有另一种忌讳:它是母狼,让一只公狼随意躺卧在自己身边,这也是一件让它颇为尴尬的事情。
  紫葡萄不能光嗥叫不撕咬,光打雷不下雨,这是会被众狼耻笑的,它只能硬着头皮朝大公狼斜斜眼咬去。大公狼斜斜眼身手敏捷,轻轻一跳便躲闪开去。紫葡萄又接连扑咬了三次,但大公狼斜斜眼就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左躲右闪,总能避开紫葡萄凌厉的扑咬,还嬉皮笑脸地摆出一副雄不跟雌斗的高姿态来。
  紫葡萄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个时候,又一只狼快速蹿上牙床石,小小的牙床石上,突然间登上了三只狼,所有的空间都被占据,大公狼斜斜眼就算变成一条泥鳅也无法躲闪了。最后蹿上牙床石的是老母狼朵朵菊,它既不嗥叫,也不撕咬,而是一头撞在大公狼斜斜眼的腰上,大公狼斜斜眼本能地搂抱住老母狼朵朵菊,结果两只狼一起从牙床石上滚了下来。这一跤跌得可不轻,老母狼朵朵菊的左肩被擦伤,掉了许多狼毛,大公狼斜斜眼的一条后腿扭伤了,走起来一瘸一拐。

  就在这个时候,又一只狼快速蹿上牙床石,小小的牙床石上,突然间登上了三只狼,所有的空间都被占据,大公狼斜斜眼就算变成一条泥鳅也无法躲闪了。最后蹿上牙床石的是老母狼朵朵菊,它既不嗥叫,也不撕咬,而是一头撞在大公狼斜斜眼的腰上,大公狼斜斜眼本能地搂抱住老母狼朵朵菊,结果两只狼一起从牙床石上滚了下来。这一跤跌得可不轻,老母狼朵朵菊的左肩被擦伤,掉了许多狼毛,大公狼斜斜眼的一条后腿扭伤了,走起来一瘸一拐。
  也许是受了伤的缘故,大公狼斜斜眼总算有所收敛,不敢再随意登上牙床石了。
  十余天后,大公狼斜斜眼扭伤的后腿慢慢痊愈,好了伤疤忘了疼,老毛病又开始犯了。但它毕竟遭受过老母狼朵朵菊的打击,有其他狼在场时不敢跳到牙床石上来,只在深更半夜,其他狼熟睡时,或白天没其他狼在场时,偷偷地跳上来。
  然而,大公狼斜斜眼最露骨的挑衅,既不是狩猎途中走另一条路线的问题,也不是偷偷摸摸跳到牙床石上的问题,而是肆无忌惮地与紫葡萄争夺优先进食权。
  有一次,狼群在一条偏僻的乱石沟里好不容易逮到一只雪兔。雪兔是高山雪域一种啮齿类动物,喜欢在雪地觅食,大小与草兔差不多,也就十几斤重吧。僧多粥少,狼多肉少,免不了发生争抢。按规矩,狼群集体狩猎捕获猎物,狼王有优先进食权。岫卡雪山所有的狼群都是这么做的。狼群有等级观念,有地位秩序。狼王先食,体现了狼王的权威,谁打破狼王先食的规矩,谁就是在挑战狼王的权威,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记得盔盔刚当上狼王时,有天下午,大公狼歪歪脖捡到一条冻僵的小青蛇,便想叼着小青蛇找个隐秘的旮旯儿角落独自享用。不巧刚好被狼王盔盔撞见,狼王盔盔也饿了,于是就动用狼王的权威,低声咆哮,喝令大公狼歪歪脖交出小青蛇来。这个时候,如果大公狼歪歪脖知趣,将冻僵的小青蛇交出来,盔盔就会行使狼王的特权,吃掉三分之一条小青蛇,然后将另三分之一条小青蛇留给大公狼歪歪脖吃。毕竟小青蛇是大公狼歪歪脖弄到手的,论功行赏,也会有大公狼歪歪脖该得的一份,最后剩下三分之一条小青蛇,则留给其他狼争抢。这种食物分配制度照顾了各方利益,已成为帕雅丁狼群不成文的规矩。可是,大公狼歪歪脖大概是太饿了,好不容易捡到一条冻僵的小青蛇,舍不得贡给狼王先食,也舍不得让其他狼分享,于是就不理睬狼王盔盔的咆哮,拼命奔蹿,一面奔蹿还一面大口咀嚼,试图以最快的速度将小青蛇吃到肚子里去,造成独吞食物的既成事实。狼王盔盔勃然大怒,猛蹿上去,扑到大公狼歪歪脖身上狂撕乱咬。大公狼歪歪脖虽然身强力壮,但与狼王盔盔相比,还是略微逊色一些。几个回合下来,大公狼歪歪脖的腿上被咬出两个血洞,耳朵也被撕破了,只得扔下小青蛇逃之夭夭。作为惩罚,狼王盔盔吃掉了半条小青蛇,把剩下的半条小青蛇让其他狼争抢分食了。从那以后,帕雅丁狼群便再也没有谁敢挑战狼王先食这条规矩了。
  想到这里,紫葡萄望着你争我夺乱成一团的狼群,气沉丹田,耸立背毛,瞪圆双眼,让自己看起来更高大更威猛些,然后“呦嗷——”发出咆哮声,以狼王的身份喝令众狼停止争抢,恢复秩序,以尊卑为序依次进食。
  紫葡萄已经想好了,它是狼王,它当然要行使狼王先食的特权,但它不会像其他雄性狼王那样把猎物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都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它知道,此时大家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只有这么一只雪兔,每只狼也只能分到一口两口,雪兔是狼群集体狩猎捕获的,大家一起分享比较公平。所以,它只是想象征性地行使狼王先食的特权,先吃两口,决不会多吃多占的。没想到,它的咆哮声并没能阻止众狼争抢雪兔,只有老母狼朵朵菊、雌狼羊踢踢和几只半大的幼狼从混乱争抢的狼群中退了出来,其他狼仍肆无忌惮地抢夺雪兔。尤其是大公狼斜斜眼,把它的咆哮声当成耳边风,依然发疯般的嗥叫,蚂蚱似的蹦跳,咬住雪兔的一只腿拼命撕扯。
  这已经不仅仅是抢夺食物的问题了,这是对它紫葡萄狼王权威的公然挑衅,是彻头彻尾的忤逆行为!
  紫葡萄气得脑袋一阵阵发晕。这个时候,如果它听之任之,不加以制止的话,它将会威信扫地,狼王的尊严将不复存在!进食秩序就是尊卑秩序,就是阶级秩序,就是地位秩序。如果集体狩猎捕获了食物,其他狼可以抢在狼王前面进食,尊卑颠倒,这狼王还怎么当下去啊!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猛扑上去,以暴力手段严惩领头哄抢的大公狼斜斜眼,对于犯上作乱的行为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重拾狼王的尊严。
  于是,紫葡萄怒嗥一声扑了上去,想给大公狼斜斜眼一点儿颜色看。但大公狼斜斜眼似乎早有准备,轻轻一跳躲闪开去。它又扑上去,这一次大公狼斜斜眼没有躲避,而是突然高高蹿起,跳到它紫葡萄的头顶,自上而下压在它身上,将它压翻在地,没等它做出反应,旋即跳闪开去,又加入到哄抢队伍里,拼命撕扯那只雪兔。
  紫葡萄翻爬起来,抖抖沾在身上的积雪,不知该如何是好。
  很快,那只雪兔就被撕成碎片,那些大公狼凭借强壮的身体把雪兔瓜分得干干净净,母狼和幼狼只分得一点儿骨渣和皮囊。
  大公狼番茄还算不错,抢得一块兔排骨,叼到紫葡萄面前让它品尝。紫葡萄嚼咬着兔排骨,却吃不出半点儿新鲜兔肉的鲜美滋味,反倒吃出许多苦涩来。它心里很清楚,大公狼番茄送来兔排骨,不是臣民对狼王的孝敬,而是异性间的一种殷勤。
  也许是争抢雪兔让大公狼斜斜眼尝到了甜头,也许是紫葡萄的忍让助长了它的嚣张气焰,从此以后,大公狼斜斜眼不仅肆无忌惮地破坏狼王先食的进食秩序,还变本加厉,公然抢夺紫葡萄已经吃到嘴里的食物。
  这天早晨,帕雅丁狼群去日曲卡雪山山脚一片野苜蓿地觅食。这片面积约半平方公里的野苜蓿地里,碗口大小的鼠洞星罗棋布,还有许多一粒一粒像黑豆豆一样的老鼠屎。不难判断,这片野苜蓿地底下藏匿着许多老鼠,少说也有几百只。
  狼是食肉动物,老鼠是狼的食谱里一道不可缺少的食物。老鼠虽然体小肉少,通体还有一股难闻的臊臭,但老鼠数量庞大,只要是长草的地方就有老鼠,可以这么说,老鼠无处不在,容易寻找。岩羊、马鹿、野猪虽然体大肉多,美味可口,却数量稀少,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找得到的。捕捉老鼠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安全。哪怕以谨小慎微而著称的野兔,逼急了还会反咬捕猎者一口呢!岩羊、马鹿和野猪那些个短命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总不肯乖乖地束手就擒,只要有一口气就拼命挣扎反抗,狼稍不留神就会受伤挂彩。但弱小的老鼠不一样,在强悍的狼面前,它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狼丝毫不用担心会受伤挂彩。所以,狼在饥饿时并不排斥捉老鼠充饥。
  狼是机会主义者,逮着啥就吃啥,从不挑食。
  这会儿,帕雅丁狼群已有两天没逮着任何猎物,正饿得心慌呢,是就在野苜蓿地散开,准备捕捉老鼠。
  老鼠身体娇小灵巧,躲藏在地洞里,不易捕捉。俗话说:猫捉老鼠。猫是老鼠的天敌,是老鼠的克星。猫身手敏捷,凭借高超的偷袭本领,可以将老鼠玩弄于股掌之间。而狼是犬科动物,犬科动物偷袭伏击的本领远逊于猫科动物。但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在巨大的食物压力下,动物能学会许多非凡的本领。生活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的狼,便练就了一套捕捉老鼠的本领。
  当发现地面有鼠洞时,狼无法像蛇那样将细长的身体钻进迷宫似的鼠洞追逐老鼠,也无法像狗獾那样用铲刀似的指爪掘开洞穴直接攻击鼠窝,但聪明的狼还是想出了将躲在地洞里的老鼠驱赶出来的办法。狼会往黑黢黢的鼠洞里灌几滴狼尿,留下浓烈的狼尿气味,然后再用狼爪刨一些浮土,将鼠洞口封堵踩实,最后只留下少数几个鼠洞,既不撒尿也不封堵。都说狗鼻子灵,其实老鼠的嗅觉并不亚于狗。躲在洞穴里的老鼠很快就能闻到狼的气味。动物行为学上有句名言:很多时候,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来思考的。老鼠属于哺乳类动物,很多时候也会像其他哺乳类动物那样用鼻子来思考。如果到处都是狼的气味,很多洞口又被堵死了,老鼠们就会惊恐不安,它们会本能地躲避狼的气味,在迷宫似的地洞里慌慌张张地四处寻找,等找到仅剩的几个闻不到狼的气味且未被封堵的洞口后,老鼠也不会傻乎乎地马上钻出去,而是会先派一只年老体衰的鼠去试探洞外是否安全。那只被选中充当“炮灰”的鼠,来到洞口,先耸动鼻吻作嗅闻状,再探出半个身体四处张望,竖起耳朵仔细谛听,寻找任何可疑的迹象。这个时候,狼就埋伏在鼠洞旁,每一只狼守一个洞口,机敏地待在下风口,躲藏在密匝匝的野苜蓿里,纹丝不动,耐心等待。“炮灰鼠”试探一阵后,没发现可疑的迹象,便战战兢兢地从鼠洞里钻了出来。说那迟,那时快,埋伏在近旁的狼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咬住这只倒霉的老鼠……
  每一只狼都守在一个鼠洞口,谁也不晓得老鼠会从哪只洞口钻出来,这完全就是碰运气。运气好的狼,蹲守的洞口会接二连三地蹿出老鼠来,运气不好的狼,蹲守的洞口会毫无动静,可能辛苦大半天,最终一无所获。
  这就像是赌博,能不能吃到老鼠,全凭天意。这又像是钓鱼,撒下去许多鱼钩,鱼会咬哪只鱼钩,就得凭运气了。
  紫葡萄守在一个结着蜘蛛网的鼠洞口,耐心等待。它左侧约三四十米远的地方是雌狼羊踢踢,它右侧三四十米远的地方是大公狼斜斜眼。狼们各就各位,各自守住一个鼠洞口,心里暗暗祈祷好运降临到自己头上来。
  大约十几分钟后,紫葡萄看见雌狼羊踢踢的狼毛噌地竖立起来,有经验的狼都晓得,这意味着雌狼羊踢踢守着的鼠洞有了动静。紫葡萄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它的肚子也饿了,作为狼王,它有优先进食权。
  它的印象很深刻,当年狼王盔盔还活着时,也有几次带着帕雅丁狼群在鼠洞密集的草地捕捉老鼠。当自己身旁的狼捕捉到老鼠,而自己守着的鼠洞还没有动静时,狼王盔盔便会表现出狼王骄横霸道的一面,嗖地蹿跃过去,用武力将别的狼捕获到手的老鼠抢夺过来。狼王先食,狼王有这个特权。
  果然,如紫葡萄预测的那样,雌狼羊踢踢闪电般的扑蹿上去,踩踏噬咬,很快,一只老鼠被雌狼羊踢踢咬住,发出吱吱的尖叫声。紫葡萄也想像狼王盔盔那样蛮横霸道地冲上去,将雌狼羊踢踢叼在嘴里的老鼠抢夺过来。但这个念头在它的脑子里仅仅闪了闪,就被它断然放弃了。抢夺别人的东西,在人类社会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犯罪,但在狼社会,抢夺别的狼已经到嘴的食物,却是司空见惯、很正常也很平常的事情。狼没有道德观念,也没有法律约束,狼遵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我比你更强壮,我比你地位高,就可以从你口中夺食。紫葡萄是狼王,地位显然比雌狼羊踢要高得多,体格也比雌狼羊踢踢强壮一些,它之所以放弃抢夺雌狼羊踢踢叼在唇齿间的老鼠,并非因为道德顾虑,也不是抹不开情面,而是因为雌狼羊踢踢病体初愈,太需要这顿营养餐了。
  俗话说,人吃五谷,哪有不生病的。狼虽然不吃五谷只吃肉,却也免不了会生病。
  前段时间,不知是吃了腐败食物,还是因为寄生虫肆虐导致体质下降,总之,雌狼羊踢踢突然病倒了,上吐下泻,两只狼眼烧得通红。狼不怕冷只怕热,夏天是狼最容易生病的季节。狼社会没有医生,生病只能自己扛着,生死祸福,听天由命。短短几天时间,雌狼羊踢踢就瘦得像脱水的柠檬,连鼻子都干瘪了,显出一条条皱纹来,走路东倒西歪,走几步就会打个趔趄。帕雅丁狼群外出狩猎时,雌狼羊踢踢总是掉队,无法参加围捕猎物,当然就更不可能分得食物。有那么一两次,紫葡萄经过奄奄一息的雌狼羊踢踢身边时,动了恻隐之心,吐出一两口肉糜反哺给雌狼羊踢踢。谁都以为雌狼羊踢踢很快就会被病魔夺去性命,但出乎众狼的意料,雌狼羊踢踢竟然挺了过来,十多天后,雌狼羊踢踢上吐下泻的症状消失了,狼眼里的血丝也渐渐消退,但它毕竟大病一场,身体十分虚弱,如今正急需补充食物以恢复体力。唉,看着雌狼羊踢踢这么可怜,紫葡萄也就放弃了要抢夺的念头。

  倒是守在紫葡萄右侧鼠洞口的大公狼斜斜眼,瞪着一双白多黑少的贪婪的眼睛,向雌狼羊踢踢扑蹿过来,意图再明显不过了,是要抢夺雌狼羊踢踢口中的食物。但大公狼斜斜眼所处的位置离雌狼羊踢踢尚有一段距离,大公狼斜斜眼刚一拔腿,警觉的雌狼羊踢踢立刻狼吞虎咽,粗粗嚼了几下,以最快的速度将捕获的老鼠咽下肚去。对体格偏弱、地位偏低的狼来说,将到口的食物尽快吞进肚去是最稳妥也是最保险的做法。大公狼斜斜眼才奔到一半路程,雌狼羊踢踢就已经把老鼠吃掉了。大公狼斜斜眼只好悻悻地嗥了一声,不得不退回到原来的位置,蹲守在鼠洞口,等待幸运之星降临到自己头上。
  十多分钟后,幸运之星果然再次降临,只不过这次是降临到了紫葡萄的头上。
  紫葡萄蹲守的鼠洞口草叶颤动,一只惊慌失措的老鼠从洞穴里蹿出来,拼命朝河沟乱石滩奔逃。紫葡萄早有准备,在老鼠现身的一瞬间,便竭尽全力飞扑上去,身体像罩子一样罩在仓皇逃窜的老鼠身上,接着便像跳踢踏舞一样,噼里啪啦一顿狂踩猛踏。老鼠被踩得吱吱乱叫,紫葡萄一口咬住了老鼠尾巴,老鼠吊在它的嘴角扭动挣扎,发出吱吱的急叫声。
  哈,半顿美餐已经到口,该找个清静的角落好好享受一番了。
  紫葡萄还没来得及转身,左侧突然掠过一道飞影,大公狼斜斜眼飞跃到它身旁,臭烘烘的狼嘴闪电般伸过来,—口咬紧了老鼠。
  紫葡萄咬住的是鼠尾,大公狼斜斜眼咬住的是鼠腰,两方争夺,细细的鼠尾最终被拉断了,紫葡萄嘴里只剩半截鼠尾,整只老鼠都被大公狼斜斜眼夺去了。
  紫葡萄原本就饥肠辘辘,如今到嘴的食物又被抢了去,好不恼火!
  这还不仅仅是食物的问题。狼社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争抢食物,通常都是地位高的狼去抢地位低的狼。尤其是对方已经叼在嘴里的食物,要抢夺的话,一定是弱肉强食的丛休法则起作用了。口中夺食,必须是地位排序高的狼对地位排序低的狼下手,否则,一定会引发一场血肉横飞的窝里斗。假如是两只地位平等的狼,甲狼对乙狼实施了口中夺食,乙狼绝不会善罢干休,必定使出浑身解数,与甲狼拼个你死我活;假如是一只地位低的狼吃了豹子胆对地位高的狼实施了口中夺食,后果会更加严重,那只地位高的狼会雷霆大怒,不依不饶,穷追猛打,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即便不把犯上作乱者活活咬死,起码也得把对方咬成少了一只耳或瞎了一只眼的残疾狼。
  紫葡萄朝大公狼斜斜眼扑了过去。它横下心,就算今天会被大公狼斜斜眼活活咬死,它也决不会轻饶了大公狼斜斜眼。众目睽睽之下,大公狼斜斜眼居然抢了它已咬在嘴里的老鼠,它若继续忍气吞声,还算什么狼王?它还有什么资格称王?它若再不给大公狼斜斜眼一点儿颜色瞧瞧,它将威风扫地,狼王的威信将一落千丈,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哪只狼害怕它、敬重它、服从它了。帕雅丁狼群诞生至今,少说也有十几代狼王了吧,从没听说过哪只狼王被属下抢夺了口中之食的。你连自己咬在嘴里的食物都保护不了,还怎么保护其他狼?怎么保护整个帕雅丁狼群?这真是奇耻大辱,空前绝后,闻所未闻。紫葡萄明白,自己已被逼到了绝境,已被逼进了死胡同,已没有了退路。要么黯然滚下狼王宝座,要么与大公狼斜斜眼拼个你死我活。
  紫葡萄选择了与大公狼斜斜眼拼死一搏。
  但大公狼斜斜眼似乎并不打算与紫葡萄展开殊死搏杀,它见紫葡萄气势汹汹地扑过来,便轻旋狼腰,倏地蹿跳开去。紫葡萄又咬牙切齿地冲撞过去,恨不得一下撞断大公狼斜斜眼的腰,但大公狼斜斜眼滑得就像一条泥鳅,哧溜又斜蹿出去。紫葡萄撞了个空,因为用力过猛,身体没能及时刹住,竟然一头撞在了一棵小树的树干上,咚的一声,撞得眼冒金星。可恶的大公狼斜斜眼将咬在嘴里半死不活的老鼠吐在地上,呦呦发出怪里怪气的嗥叫,脸上还露出讥讽的表情,似乎在奚落它:拿自己的狼头撞树干,亏你想得出来,撞出一个大包了吧?要不要我帮你揉揉呀!
  紫葡萄快气疯了,它狂嗥一声,拼出吃奶的力气,两只前爪对准大公狼斜斜眼的眼窝抓去。我要抓瞎你的眼珠,让你改名叫瞎了眼!但大公狼斜斜眼身手比紫葡萄矫健,一个凌空反蹿,轻松地躲过了它凌厉的扑抓……
  就这样,攻击——避让——再攻击——再避让……数十个回合下来,紫葡萄累得气喘吁吁,进攻频率越来越慢,力气也渐渐耗尽,杀伤力明显减弱。大公狼斜斜眼却仍体力充沛,弹跳躲闪十分敏捷。
  你柔柔地追来,我款款地躲闪。到最后,双方已不像是在殊死搏杀,倒像是在玩打仗的游戏。
  终于,紫葡萄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再也追不动了。
  大公狼斜斜眼叼着那只老鼠跑过来,站在离紫葡萄一步之遥的地方,将老鼠咬起来又吐到地上,又咬起来又吐到地上,一面反复做着同样的动作一面用流里流气的眼光瞄着紫葡萄,呦呦发出柔和的轻嗥。这套形体语言其实是在说:亲爱的,我盛情邀请你过来与我共享这只老鼠!
  大公狼斜斜眼简直厚颜无耻到了令狼发指的地步!
  紫葡萄心里很清楚,此时此刻,佳雄共食意味着什么。它宁肯饿死,也不会中了大公狼斜斜眼的圈套,跑过去和这个浑蛋共享那只老鼠。
  唉,它算什么狼王啊!被夺了口中之食不说,还要被讥讽、被蔑视、被调笑。它连一只普通的母狼都不如啊。普通母狼倘若受到欺负,还会有相好的公狼跳出来撑腰,但它现在是狼王,只能独自面对各种挑衅和危机。
  怎么办?怎么办?紫葡萄真的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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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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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苦肉计确立狼王权威】

  紫葡萄领着狼群在溪边行走,总共二十几只狼,队伍却稀稀落落地拉了两三百米长。前面就是有红岩羊出没的山崖了,紫葡萄蹿到一块大石头上,“呦——呦——”嗥叫,让落在后面的狼赶紧靠拢过来。让它没有想到的是,它的嗥叫声刚落,一块大石头底下就冷不
防地钻出一条娃娃鱼来。只见这条娃娃鱼迈动四只短短的蹼掌,急急忙忙地向近在咫尺的溪流奔逃。
  娃娃鱼又叫大鲵,是一种两栖动物,生活在山涧溪流的石缝或洞穴里,会发出婴儿啼哭般的叫声,所以也被称为娃娃鱼。
  成年娃娃鱼最大的有一米多长,且性情凶猛,遭到攻击时会张开长满细密牙齿的大嘴顽强反抗,辅且娃娃鱼身上有一层厚厚的黏液,这让它比泥鳅还滑,很不容易捕捉。
  此时从大石头底下钻出来的娃娃鱼仅有三十多厘米长,唇吻上乳白色的胡须呈透明状,据此可以推断,这是条约半岁龄左右的幼鱼。
  显然,这条小娃娃鱼刚刚正好躲在大石头底下,突然有狼群从大石头边经过,这让它的神经高度紧张。随后又听到头顶上传来凄厉的狼嗥,缺乏经验的小娃娃鱼吓坏了,还以为自己已被贪婪的狼群发现,便从大石头底下蹿出来,想跳进溪流潜水逃跑。
  在陆地上,洼娃鱼靠四只短脚爬行,动作比较笨拙,行动比较迟缓。它逃跑的路线又刚好经过紫葡萄跟前,紫葡萄站在大石头上,与底下的小娃娃鱼恰好形成一条垂直线。紫葡萄立刻从大石头上飞扑下来,刚好踩在小娃娃鱼的背上。小娃娃鱼太滑了,狼爪不小心滑
脱了,但紫葡萄的身体却压在了小娃娃鱼身上,狼嘴刚好伸到了小娃娃鱼的后脑勺上。紫葡萄狠狠咬下去,半岁龄左右的幼鱼骨骼还有点儿嫩,喀嚓一声,小娃娃鱼的脑骨碎裂,变成了任狼宰割的美味佳肴。
  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娃娃鱼肉多刺少,肉质鲜嫩,狼难得有机会品尝。
  紫葡萄立刻叼起这条还在扭动的小娃娃鱼,向身后的四只幼狼跑去。这四只幼狼是它的孩子,它原本一窝生了五只小狼崽,小雌狼白燕燕饿死了,现在只剩四只了。这四只幼狼有九个月龄大,外表与成年狼已无多大区别,但仍需依赖紫葡萄提供食物。一般来说,小
狼要满周岁以后才能完全独立谋生。
  紫葡萄想与孩子们分享这条小娃娃鱼。四只小狼的肚子早饿了,它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急需补充营养。
  有了上次被大公狼斜斜眼口中夺食的教训,这一次,紫葡萄早有防范,故意绕道而行,避开大公狼斜斜眼的视线,跑向四只饥饿的小狼。
  它一面跑一面扭转脖颈窥探身后大公狼斜斜眼的动静,以防口中之食再次遭到斜斜眼的劫掠。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大公狼斜斜眼身上,根本没想到,还有另外一只大公狼也在暗中打它口中小娃娃鱼的主意。就在它快要跑到四只幼狼身边时,一个矫健的身影突然从
侧面飞跃而至,动作麻利,一口就夺走了它叼在嘴里的小娃娃鱼。紫葡萄抬眼望去,夺走它口中之食的竟然是大公狼歪歪脖!
  紫葡萄的脑袋嗡的一声,忽然感到一种坠落深渊的无助与恐惧。
  它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上一次,当大公狼斜斜眼夺走了它叼在嘴里的老鼠时,它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帕雅丁狼群里的其他狼看到大公狼斜斜眼胆敢从狼王嘴里夺食,且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会不会群起效尤,也学着大公狼斜斜眼的样子从它口中夺食呢?狼欺软怕硬,抢走别的狼叼在
嘴里的食物,不但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还能展示自己的力量、满足自己的优越感,何乐而不为?
  毫无疑问,大公狼歪歪脖这么做肯定是受到了大公狼斜斜眼的启发。
  紫葡萄怔怔地望着抢走自己口中之食的大公狼歪歪脖,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它当然应该愤怒地咆哮一声,扑过去用狼牙和狼爪撕咬大公狼歪歪脖,如果可能的话,把那根歪脖子咬断了才解恨呢。可是,这么想有用吗?歪歪脖是目前帕雅丁狼群里身体最强壮、
格斗技艺最高超的大公狼,比大公狼斜斜眼还要厉害得多。它连大公狼斜斜眼都对付不了,怎能奈何得了大公狼歪歪脖?就算它愤怒地扑上去,可如果大公狼歪歪脖奔逃的话,它根本追赶不上;万一再被大公狼歪歪脖反咬一口,它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倘若大公狼歪歪脖
再用小娃娃鱼做道具,流里流气地与它玩捉迷藏的游戏,它岂不更是自取其辱?
  无论如何,它都不是大公狼歪歪脖的对手啊!
  这时,帕雅丁狼群的其他狼已三三两两地聚拢过来,想看紫葡萄如何应对这个局面。
  紫葡萄愤懑地望着大公狼歪歪脖。众目睽睽之下,先是大公狼斜斜眼蛮横地抢走了它叼在嘴里的老鼠,再是大公狼歪歪脖粗暴地夺去了它叼在嘴里的小娃娃鱼,再这样下去,只要是力气比它大的狼,都将会毫无忌惮地抢走它的口中之食。谁都可以欺负的狼王,还算
什么狼王啊!
  都怪大公狼歪歪脖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这家伙曾经负气离群,在外头混得穷困潦倒,是它紫葡萄网开一面,才让这家伙重新回到帕雅丁狼群的。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以大公狼斜斜眼为坏榜样,仗着自己身强力壮,也从它口中夺食了。早知道有今天,当初就不该同
意让这家伙重返帕雅丁狼群。唉,现在后悔也晚了。
  然而,奇怪的是,大公狼歪歪脖从紫葡萄嘴里夺得这条小娃娃鱼后,并没有跑远,而是站在离紫葡萄仅两三米远的一根树桩前,喀嚓喀嚓地开始啃食。
  一般来说,一只狼抢了另一只狼的口中之食后,总会有点儿心虚,害怕已经抢到手的食物再被夺回去,或者遭到对方猛烈的报复,往往会叼着抢来的食物迅速离开,尽量离被抢的那只狼远一点儿,然后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安安心心地享用美餐。
  大公狼歪歪脖却一反常态,在被抢者——紫葡萄面前,毫无愧色也毫无惧色地啃吃起小娃娃鱼来。
  紫葡萄的自尊心被深深地伤害了。这也太嚣张了吧?这也太目中无狼了吧?就算你是帕雅丁狼群中最厉害的大公狼,也不能如此羞辱我吧!的确,我力气没你大,我咬不过你,可我就算被你撕成碎片,也要咬你几口解解恨!
  紫葡萄龇牙咧嘴地扑了过去。
  按照以往的经验,当一只狼向另一只狼发起攻击时,被攻击的狼要么以牙还牙正面迎战,要么弹跳躲闪以避锋芒。但令紫葡萄纳闷儿的是,它的狼爪快要落到大公狼歪歪脖的肩胛、狼牙快要触碰到大公狼歪歪脖的脖颈时,大公狼歪歪脖却既没有以牙还牙摆出迎战姿
势,也没有旋转狼腰跳跃躲闪,而是听任紫葡萄扑到它身上去。
  这家伙,大概以为自己太强大了,完全不把它紫葡萄放在眼里。好啊,你等着,定会要你为你的傲慢、轻敌和愚蠢付出血的代价!
  紫葡萄嗖地扑到大公狼歪歪脖身上,毫不迟疑地在大公狼歪歪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歪歪脖之所以叫歪歪脖,就是因为它的脖颈特别粗壮,长着蟒蛇般扭曲的肌肉,堪比牛脖子。就算紫葡萄狠狠咬下去,也不可能将这么粗壮的脖子咬断。但是,狼牙毕竟锋利如刃,
大公狼歪歪脖又毫不挣扎和反抗,所以它的脖子上仍被连皮带肉地撕开了一个口子,虽然口子不大,却也流出血来了。
  大公狼歪歪脖受到这样的攻击,必定会恼羞成怒,疯狂反扑,紫葡萄已经横下心了,它今天一定要把大公狼歪歪脖咬个皮开肉绽!反正它也不想当这个狼王了,破罐子破摔,就与这个抢它口中之食的家伙拼个你死我活吧!
  佛争一炷香,狼也要争一口气。
  然而,再次出乎紫葡萄的意料,大公狼歪歪脖并没有进行穷凶极恶的反扑,而是将口中的小娃娃鱼吐在地上,张大狼嘴发出汹汹嗥叫。这很奇怪,紫葡萄弄不懂大公狼歪歪脖为何只嗥不咬。可它没有多想,管他三七二十一,你不咬我咬,你客气我当福气,紫葡萄又
张嘴在大公狼歪歪脖的肩胛处重重咬了一口。
  大公狼歪歪脖的肩胛上被咬出几个血洞,称得上是皮开肉绽了,殷红的鲜血顺着狼毛滴答流淌。虽然两次负伤,但大公狼歪歪脖依然只是张嘴嗥叫,光打雷不下雨,并没有对紫葡萄进行凶猛反扑。
  这时,又一件让紫葡萄颇感困惑的事情发生了:它咬住大公狼歪歪脖的肩胛时,一不留神,竟将自己的一只前腿送进了大公狼歪歪脖的嘴里。等它的前腿膝关节触碰到大公狼歪歪脖的狼牙时,它才意识到这一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大公狼歪歪脖的身
体不需要做出任何调整,只要一闭嘴,一咬牙,它的膝盖就会咔嚓一声断裂,变成一只今生今世都只能靠三条腿行走的跛脚狼。然而,大公狼歪歪脖张大的嘴却始终没有咬下来,它竟然狼口脱险,将那只前腿毫发无损地缩了回来。
  刚才的意外让紫葡萄惊出一舌头冷汗。它实在不敢相信,大公狼歪歪脖的反应会如此迟钝,它的前腿已经送进狼嘴了,居然还能成功地缩回来,这只能用侥幸两个字来解释。可是,它真的有这么幸运吗?大公狼歪歪脖真的有这么迟钝吗?
  这时,紫葡萄想起一件事来。
  那是大前天,帕雅丁狼群在一片草甸子附近觅食,经过一蓬密匝匝的草窠时,从里面突然飞出一只拖着长长尾羽的野雉来。野雉又名野鸡,雄野雉羽色艳丽,尾羽黑白相间,比身体还长,它们飞不高也飞不快,通常是在灌草丛里筑窝。这只长尾雄野雉之前肯定一直
闷声不响地躲在草窠里,看见狼群走过来,开始还心存侥幸,以为狼群不会发现自己,但当狼群越走越近,凌乱的狼爪马上就要踩到草窠时,雄野雉便再也沉不住气了,惊啼一声飞了起来。
  雄野雉拖着一蓬大尾巴,着急忙慌地飞着,离地面约有两米高,几乎就是贴着狼群的头顶,长长的尾羽都快要扫到狼的额头了。但它是突然起飞的,众狼没一点儿思想准备,等发现有异常动静、抬头看时,雄野雉已拍扇翅膀一掠而过,眼看就要飞离狼群的攻击范围
了。就在这个时候,大公狼歪歪脖突然做了个优美的竖蹿动作,身体笔直跃起,像海豚跃出水面一样,跃到半空,与飞过来的雄野雉交会,然后闪电般的一咬,咬住了那蓬长长的尾羽……雄野雉发出一串凄厉的哀鸣,从空中被拖落到地面,众狼这才如梦初醒,纷纷向大
公狼歪歪脖投去钦佩的目光。
  大公狼歪歪脖当时的身姿是何等矫健、何等潇洒!相隔仅几天,怎么可能变得如此迟钝,被紫葡萄狠狠咬了两口不说,就连紫葡萄的前腿误入大公狼歪歪脖的狼嘴了,竟然也能毫发无损地缩回来。
  这也太蹊跷、太反常、太奇怪、太不可思议了!
  紫葡萄不由得瞅了大公狼歪歪脖一眼。四目相对,它突然有一种被灼伤的感觉。大公狼歪歪脖的双眼就像两粒火炭一样闪动着热情的光芒。那双眼睛正注视着它,明亮的瞳仁里没有一丝一毫争抢食物的霸气,也没有一丝一毫打架斗狠的杀气,倒有几分豪情与帅气,
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让紫葡萄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大公狼歪歪脖是故意听凭它扑咬,是心甘情愿被它咬得皮开肉绽的。

  紫葡萄真的猜不透大公狼歪歪脖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现在,那条被抢去的小娃娃鱼就搁在地上,就在它伸手可及的眼前,它之前扑咬大公狼歪歪脖就是为了夺回食物,如今目的已经达到,它还狠狠地咬了大公狼歪歪脖两口,获得的胜利已大大超出它的预期。见好就收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得饶狼处也且饶狼,紫葡萄想
松开按住大公狼歪歪脖的狼爪,叼起小娃娃鱼,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又一件让它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它想抽身而退时,大公狼歪歪脖闪电般的一跳,忽地咬住它的脖颈,不不,准确地说,是咬住它脖颈上细密的狼毛。它不得不重新扭过头去,与大公狼歪歪脖四目相对。大公狼歪歪脖的眼光显得异常焦虑,它呼吸急促,狼脸紧皱,似乎在迫切地恳求紫葡萄做什
么事。紫葡萄傻傻地望着大公狼歪歪脖发呆,不明白大公狼歪歪脖的用意。大公狼歪歪脖显得更焦急了,它斜着眼望了望四周逐渐围拢过来的狼,突然一甩强有力的脖颈,咝的一声轻响,紫葡萄脖颈上一片细密的狼毛被生生拔了下来。它一阵疼痛,条件反射般地张嘴向
大公狼歪歪脖反咬过去。大公狼歪歪脖没有闪躲,任由紫葡萄咬住了自己的一只耳朵。狼耳薄脆,尖利的狼牙像钢钉一样瞬间在上面扎出几个血洞来。这时,紫葡萄看见大公狼歪歪脖脸上并没有露出被咬后的愤慨和痛苦,恰恰相反,它紧皱的狼脸舒展开来,带着一种明
显的宽慰与欣喜。它不断地朝紫葡萄眨眼睛,似乎在鼓励紫葡萄:咬得不错,再接再厉,继续咬!再咬重一点儿也没事儿,我能挺得住!
  难道大公狼歪歪脖突然变成受虐狂了?
  好啊,我成全你!紫葡萄狠狠地在大公狼歪歪脖背上抓了两下。狼爪虽然没有虎爪和狮爪那般锐利,却也不是纸糊的、泥捏的,两爪下去,大公狼歪歪脖的背上顿时狼毛飞旋,隆起数道血痕。
  让紫葡萄更加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大公狼歪歪脖突然侧躺下来,指爪收缩,狼毛闭谢,将最脆弱的颈侧动脉血管暴露在它的面前。
  凡狼都知道,两只狼打斗时,一只狼突然在另一只狼面前侧躺下来,暴露出颈侧最易受到致命攻击的动脉血管,意思是说:我冒犯您了,您大人有大量,请饶恕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做了!这也就表明,这只狼认输了,服帖了,缴械投降了,放弃抵抗了,俯首
称臣了。
  看着这样的大公狼歪歪脖,紫葡萄犹如醍醐灌顶,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大公狼歪歪脖之所以抢夺它的口中之食,之所以在它面前啃食小娃娃鱼,之所以在它攻击时不躲闪不避让,之所以在被它咬穿耳骨后露出宽慰与欣喜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帮它演一出戏,一出演给众狼看的戏:狼王绝不是好惹的,狼王的能耐超出所有狼
的想象,狼王的权威不容挑衅,胆敢抢夺狼王的口中之食,必定会遭到狼王最严厉的惩罚!在狼王面前,唯有俯首帖耳,唯有乞求宽恕,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
  大公狼歪歪脖甘愿被它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就是为了告诉四周聚拢过来的狼:帕雅丁狼群里最强壮的大公狼,在狼王面前尚且如此不堪一击,其他的狼又有什么资格对狼王不敬、不恭、不顺、不从呢?
  一股暖流在紫葡萄胸中激荡。它明白,这场戏是专门为它而演的。它太需要这样一场戏了。大公狼歪歪脖用心良苦,忠诚可嘉。想当初它力排众议让大公狼歪歪脖重返帕雅丁狼群,看来它没有看错,大公狼歪歪脖是值得信赖和依靠的。
  既然已经明白了大公狼歪歪脖这么做的原因,紫葡萄当然不会再像刚才那样对大公狼歪歪脖撕咬攻击了,它的态度不由自主地缓和下来,嗥叫声也不再那么刻毒、那么杀气腾腾了。
  “呦呜——呦呜——”大公狼歪歪脖突然从喉咙深处发出痛苦的哀嗥,如泣如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它,似乎在恳求着什么、企盼着什么。
  紫葡萄读懂了大公狼歪歪脖的心声:
  —一此时此刻,假戏必须真做,做得越逼真越好!千万不能露出破绽,不然的话,这戏就演砸了!
  紫葡萄含着泪,狠狠心,又跳到大公狼歪歪脖的身上一顿撕咬。
  ——我是心狠手辣的狼王,有铁的手腕和铁的心肠,请你们都记住这血的教训,谁再胆敢犯上作乱,大公狼歪歪脖就是你们的下场!
  大公狼歪歪脖似乎真的被打得趴下了,不停地哀哀嗥叫,不敢反抗也无力反抗,任凭紫葡萄狂撕烂咬,只坚持做这样一个动作:把最易受到致命攻击的颈侧袒露在紫葡萄面前。
  最后,大公狼歪歪脖身上好几处负伤,背部和臀部的狼毛都被血染红了。戏终于演完了,可以落下帷幕了。紫葡萄气势磅礴地狂嗥两声,喝令对方滚蛋!
  大公狼歪歪脖战战兢兢地爬起来,耷拉着尾巴,身上沾满了血污、泥土和草屑,狼狈得就像一条丧家犬,垂头丧气,瘸瘸拐拐,向灌木丛生的山旮旯儿里退却,走了几步后,还惊恐不安地回望一眼,生怕余怒未消的紫葡萄会追上来继续撕咬自己。
  紫葡萄叼起那条小娃娃鱼,招呼自己的四个孩子过来享用。以往,当它和孩子们进食时,总会有几只狂妄贪婪的狼悄悄靠拢过来,趁它不备之际,偷窃或哄抢孩子们的食物。在狼社会,想要安安静静地进食,真的很难很难。
  可这一次,却与以往大不相同了。
  就在紫葡萄与膝下四只小狼撕食小娃娃鱼时,好几只狼都滴答着口水,幽灵似的在四周徘徊,却没有哪只狼胆敢靠近过来行窃或抢夺了。那只名叫黑三的残疾大公狼刚刚绕到紫葡萄背后,妄图寻找捡漏或行窃的机会,紫葡萄突然转身,威严的目光一扫射过去,大公
狼黑三就像挨了当头一棒,急忙缩紧脖子,耷拉尾巴,惨嗥两声,失魂落魄地逃走了。
  紫葡萄第一次觉得,自己终于成为货真价实的狼王了。

 

【第十二章  狼的繁殖季节】

  盛夏过去了,牧草金黄,枫树叶就像涂了一层胭脂,透出鲜艳的红。秋天来了。
  秋风送爽,艳阳高照,果树飘香,对狼来说,金秋是个繁殖的好季节。
  所有动物生命的终极目标都只有两个,一是生存,二是繁殖。动物的择偶方式、发情时间、交配形式、育幼办法等一系列问题,可以统称为繁殖策略。
  不同的动物采取不同的繁殖策略。譬如蚯蚓,雌雄同体,用不着找对象,自己就可以繁衍后代;譬如马哈鱼,一生只繁殖一次,鱼群历经干辛万苦溯流而上,到达河的上游后,雌鱼产下成千上万枚卵,雄鱼为卵授精,之后雌鱼和雄鱼双双死去;譬如名叫黑寡妇的蜘蛛,交配后就把新郎吃掉,以补充营养,养育更健壮的后代;譬如海龟,爬上海滩挖个沙坑,产下一堆卵后,母海龟就扬长而去,任由这些卵自生自灭;譬如杜鹃,将苇莺等小鸟的蛋移走,将自己的蛋产在宿主的窝里,让其他鸟替自己抱窝并哺养后代;譬如猫头鹰,会根据某个区域里老鼠的数量来调整自己后代的数量,区域里老鼠的密度高,它就会多产卵、多繁衍后代,区域里老鼠的密度低,它就会少产卵、少繁衍后代,以求丁口数量与食物数量之间达到一个平衡。
  动物界的繁殖策略纷纭繁杂,五花八门,奥秘无穷。
  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狼群采取的是“高层垄断”的繁殖策略。
  所谓“高层垄断”,是在一个狼群里,唯有狼王和地位最高的少数一两只母狼有生育权,其他成年狼,没有资格谈情说爱,没有资格谈婚论嫁,更没有资格养儿育女。狼群之所以采取“高层垄断”的繁殖策略,跟日曲卡雪山严酷的自然环境和狼的身体素质有密切关系。
  日曲卡雪山气候寒冷,冬季漫长,环境恶劣。狼虽为凶猛的食肉兽,但跟狮、虎、豹、熊这样的顶级掠食相比,狼的体型不够大,力量也相对有限,必须靠集体力量才能捕获岩羊、野猪、狍子、驯鹿、野驴等大型猎物,以此维持生计。一夫一妻的狼家庭,是很难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
  狼一胎可产三到八只狼崽,假如所有的成年狼都有权生育,表面看起来,后代的数量是多了,但狼群里就会有一大堆嗷嗷待哺的狼崽,打猎的狼少,吃饭的狼多,狼群根本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食物压力,大多数狼崽活不到三个月就会被活活饿死。再说,如果每只成年狼都有自己的亲骨肉,它们便会生出私心来。捕获猎物后,只想给自己亲生的孩子喂食;遭遇到危险时,也都只想着保护自己的亲生孩子。结果就会使狼群变成一盘散沙,被大自然无情地淘汰。
  采取“高层垄断”的繁殖策略,每一季只产下一窝狼崽,表面看来后代的数量是少了,但其他成年狼,特别是得不到生育权的其他成年母狼,出于天生的母性,会把澎湃的、泛滥的母爱转移到狼群仅有的那窝狼崽身上来,心甘情愿地帮助狼王和地位最高的母狼抚养这窝狼崽。因此,这窝狼崽的成活率会大大提高,整个狼群的后代数量反而会稳步增加。
  在这样的繁殖策略下,狼群里一些地位偏低的公狼,一辈子都得不到交配的机会,一些地位偏低的母狼,也一辈子都得不到生育的机会。
  这很自私,也很残忍。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无孔不入,在生育后代这件大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狼发情的时间节点,是春秋两季。这也是与它们的生存环境紧密相关的。
  狼的孕期约两个多月,春天发情,夏天产崽。夏天食物丰盈,母狼奶水丰沛,狼崽存活的概率就大。但夏季产崽的缺点是:气温升高导致寄生虫大量繁殖,狼崽比较容易生病,夭折率很高。狼还有一个发情季节,那就是秋天。秋天交配,冬天产崽,寄生虫早被严寒冻死了,狼崽可免受寄生虫袭扰之苦。但冬天产崽的缺点是:食物匮乏,难以给狼崽提供足够的食物。但是,只要解决了食物问题,狼崽的夭折率就很低。
  对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狼来说,狼崽最大的天敌不是漫天飞舞的大雪,而是会把它们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各种寄生虫。
  所以,帕雅丁狼群通常选择秋天发情、冬天产崽。
  夏天食物丰盛,狼几乎天天都能吃饱肚子,过了一段神仙般的日子后,个个养得膘肥体壮。温饱问题解决了,繁衍后代就成了帕雅丁狼群面对的焦点问题。
  每一只公狼身上的皮毛都像被刷过油漆一样,闪闪发亮。受体内荷尔蒙的影响,它们变得特别亢奋,经常无缘无故地尖啸长嗥,进入猎场后,更是精神抖擞,奋勇当先,抢着当英雄。
  有一次,狼群遇到一只长耳朵灰兔,大公狼歪歪脖、斜斜眼、番茄、黑三和大嚏一起扑了过去,几乎同时咬住了长耳朵灰兔。有的叼住兔头,有的叼住兔耳,有的叼住兔尾,有的叼住兔脚,它们都想展示自己雄性的魅力,都想展示自己精湛的狩猎技艺。可怜的长耳朵灰兔瞬间就成了公狼们婚配擂台上的牺牲品。
  公狼们求偶心切,都希望获得异性的青睐。
  每一只母狼也都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芳心,春情荡漾,情绪起伏不定,忽而搔首弄姿不断抛飞媚眼,想方设法把异性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来,忽而横眉竖眼,冲着企图靠近自己的公狼发出一通怒嗥,拒狼于千里之外。母狼们都很矜持,都很善于玩欲擒故纵的把戏,它们会用各种办法考验公狼们的忠诚度和觅食本领,以求找到理想中的白马王子。
  哪只母狼不怀春啊,谁都希望能有幸获得做母亲的机会。
  想做新郎的公狼很多,想做妈妈的母狼也很多,但机会只有一个,所以这个机会便显得特别珍贵。
  帕雅丁狼群过去的狼王是这么做的:狼王垄断交配权。一进入发情期,狼王的神经就高度紧张,它会密切关注狼群里其他公狼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某只公狼对哪只母狼产生了暧昧之情,狼王就会主动出击,扑到那只色令智昏的公狼身上又撕又咬,强迫那只公狼放弃做新郎的幻想;与此同时,狼王的配偶,也就是狼群里地位最高的那只母狼,也会对狼群里其他母狼虎视眈眈。一旦发现哪只母狼对狼王或其他公狼产生非分之想,便会动用王后的权威,同样使用暴力手段,强迫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母狼放弃做母亲的愿望。
  对狼群来说,爱欲之火是不能随便点燃的,刚看见火苗就要动手扑灭,不然的话,爱欲之火一旦熊熊燃烧起来,就会形成燎原之势,最终使整个狼群分崩离析,毁于一旦!
  当然,总有个别色胆包天的公狼和个别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母狼,私底下眉来眼去,结为夫妻的。不过,一旦它们被发现,无论母狼是否怀上狼崽,狼王和王后都会联手出击,将这对破坏“高层垄断”繁殖策略的狼鸳鸯绳之以法——或者活活咬死,或者驱赶出狼群。
  一旦失去狼群的庇护,失去了赖以活命的狩猎领地,一对狼夫妻要想在日曲卡雪山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养活一窝小狼崽,简直比登天还难。
  但此时此刻,紫葡萄面临的问题似乎与历届狼王都有所不同。它是母狼,狼国第一位女王,它又该如何来行使繁衍后代的决断权呢?
  紫葡萄首先想到的是,像那些雄性狼王一样,自己垄断生育权。
  狼王有权垄断生育,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生养后代,舍我其谁?不管是雄狼王还是雌狼王,出于一种生存本能,都想多多留下自己的后代。它还年轻,还有生育能力。它上一茬生养的狼崽已经半岁多了,幼狼的成长期是一年,假如它现在发情,等产下下一窝狼崽时,上一茬生养的五只狼崽就已经满一周岁,可以独立生活了。若由它来交配产崽,可以说是上合天意,下顺民心,名正言顺,顺理成章,谁也阻拦不得。
  但紫葡萄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自己垄断生育权的念头。
  它爱已故的狼王盔盔。狼虽然没有从一而终的道德观念,也远不像犀鸟、天鹅那样对爱情忠贞不贰,但紫葡萄心里明白,狼王盔盔是为了救它们饿得奄奄一息的儿女,才铤而走险去虎口夺食的。它不能忘记这份情。如今狼王盔盔才离世不久,它心里还装着狼王盔盔,感情上实在无法接受另一只大公狼。再者,它膝下的四个儿女年纪尚小,虽说等它产下下一窝狼崽时,四个儿女已满一周岁,可以独立生活了,但刚满一周岁的小狼,身心都还很稚嫩,还会遭遇各种风险,在生活的道路上免不了会磕磕绊绊。它希望能延长照顾四个儿女的时间,等它们身体再强壮些、心理再成熟些时,再考虑生下一窝狼崽的事。此外,它放弃垄断生育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它登上狼王宝座只有大半年时间,可说是初登大位,刚刚建立起一点儿狼王的权威。如果这个时候它怀孕了,腆着个大肚子,势必会分散精力,也会影响它的威望。对任何一只母狼来说,繁衍后代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怀孕、分娩、哺养,需要全神贯注,需要耗尽心血。它精力有限,不可能既做一只合格的狼王,又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它只能二选一。
  紫葡萄决定在当下这个发情季节,放弃生育垄断权,全心全意做一只合格的狼王,率领帕雅丁狼群走向复兴与强盛。
  但是,繁衍后代关乎帕雅丁狼群的未来,每一个发情季节诞生一窝狼崽,既是帕雅丁狼群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标志,也能为种群内部带来不可替代的强大凝聚力。换句话说,紫葡萄可以放弃生育权,却不能让帕雅丁狼群错过这次繁衍后代的机会。它必须让狼群里某一只母狼和某一只公狼结成伉俪,产下一窝狼崽,以确保帕雅丁狼群传宗接代、生命永续。
  为此,紫葡萄做的第一件事是:一进入发情季节,便不允许任何公狼靠近自己。无论哪只大公狼,只要走到离它两三米远的地方,它就会发出粗野的咆哮,龇牙咧嘴,汹汹作扑咬状。与此同时,它整日阴沉着脸,不再像往常那样悉心整饰皮毛,任由自己蓬头垢面。对母狼来说,不整饰皮毛就相当于人类女性不梳妆打扮,这就最大程度地降低了雌性的魅力。
  紫葡萄做的第二件事是:无论走路还是跑动,随时都将那条粗大、漂亮、性感的尾巴垂挂下来。对母狼来说,发情期夹紧尾巴就如同关闭了爱的心扉,这是在向所有追逐自己的异性宣布——我已心如枯井,无论你们往这口枯井里扔多少爱的石头,我心里也不会荡起丝毫涟漪。
  紫葡萄做的第三件事是:将审视的目光投向那几只处于生育期的成年母狼,打算从它们中间选出一只最适合做母亲的母狼来,承担这一茬繁殖季节繁衍后代的重任。
  这三件事一做,连傻瓜都明白了紫葡萄的心思。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争夺生育权的战争在几只母狼之间爆发了。它们想尽办法,拼命巴结讨好紫葡萄,因为这几只母狼都知道,在决定谁有资格做妈妈的问题上,紫葡萄身为狼王,一言九鼎,具有最高决断权。
  那只名叫爱丽丝的母狼,好不容易在溪流里逮着一条细鳞鱼,自己舍不得吃,赶紧送到紫葡萄面前;那只名叫娜古古的母狼,一次又一次执意要为紫葡萄舔理皮毛,就像讨厌的苍蝇一样,怎么赶也赶不走;那只名叫蝶恋花的母狼,总会无缘无故地突然来到紫葡萄面前,像坨稀泥巴一样软绵绵地侧躺下来,露出颈侧最易受到攻击的动脉血管,一再向紫葡萄表达自己的忠诚;还有那只名叫大妞妞的母狼,都已经五岁龄了,比紫葡萄还大一岁呢,却做出一副小儿女的姿态来,忸忸怩怩撒娇,咿咿呜呜发嗲,还像哺乳期的狼崽那样吮吸紫葡萄的脚爪。

  紫葡萄是一只母狼,它完全能理解母狼们此时此刻的心情。想做母亲,是每一只母狼的本能。从它内心来讲,它希望满足每一只母狼的愿望,让它们都产下狼崽来。添丁增口,狼丁兴旺,狼多势众,这是多么令狼向往啊。但理智告诉它,这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奢望。日曲卡雪山严酷的地理环境和有限的食物资源,最多只能保证狼群供养一窝狼崽。假如让每一只母狼都拥有生育权,要不了多长时间,狼群中就会爆发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这会不可避免地将帕雅丁狼群推向毁灭的深渊。
  紫葡萄只能硬起心肠,用狼爪和狼牙做几道很血腥、很残忍却必须要做的减法。
  第一个被剔除出候选名单的是母狼蝶恋花。
  母狼蝶恋花牙口三岁半,正处于生育的黄金年龄。它阅历丰富,狩猎技艺娴熟,似乎很适合担起繁衍后代的重任。但是,母狼蝶恋花在生育问题上曾犯过错误,属于有过前科的母狼。
  那是一年半前,日曲卡雪山出现了一只流浪公狼,幽灵似的在帕雅丁狼群领地周围徘徊。当时正值春天,每到夜深人静,那只流浪公狼便登上鹦鹉嘴大溶洞对面那座雪峰,朝着夜空那轮银盘似的月亮发出悠扬绵长的嗥叫,吟唱凄凉的情歌。没过几天,母狼蝶恋花就跟那只善唱情歌的流浪公狼私奔了。浪漫的爱情大多以悲剧结尾。三个月后,母狼蝶恋花在尕玛尔草原一棵大树的树洞里产下一窝狼崽,看似建立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但好景不长,有天早晨,那只善唱情歌的流浪公狼独自外出觅食,从此便音讯全无,也不知是跑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向单身母狼唱情歌了,还是在狩猎时发生了意外,反正就再也没有回来。母狼蝶恋花不得不独自吞下这杯生活的苦酒,既要给狼崽喂奶,又要外出觅食。半个月后,它膝下的六只狼崽一只接一只相继饿死,它孤苦伶仃,不得已又回到帕雅丁狼群。
  这么一个糊涂而又任性的母狼,理所当然应从候选名单中删除。起码在这一茬发情季节,不该把宝贵的生育机会给它。紫葡萄想到这里时,母狼蝶恋花刚巧又一次来到它面前,侧躺下来,露出颈侧的动脉血管。紫葡萄生气地咆哮一声,照准母狼蝶恋花的颈侧恶狠狠地咬了下去。当然,它的扑咬速度稍稍慢了半拍,母狼蝶恋花躲闪得快,紫葡萄只咬到了它的颈毛。咝的一声,母狼蝶恋花的颈侧就像被剃刀剃过似的秃了一大块,露出青白色的难看的皮肤。
  母狼蝶恋花吓得惊叫一声,失魂落魄地逃窜而去。
  这份惊吓,这份教训,应该足以让风流成性的母狼蝶恋花打消做妈妈的念头了。
  接着,紫葡萄毫不留情地将母狼大妞妞从候选名单中删除。
  母狼大妞妞虽然成熟且健康,年龄也合适,但它在做妈妈的历史上曾有过污点。
  大概是三年前吧,母狼大妞妞曾产下一窝狼崽,养到一个多月大时,有一次,狼群集体外出觅食,留下大妞妞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是,傍晚狼群回来之后,发现四只狼崽都不见了。所有狼追循气味寻找了半天,最终在一处灌丛里找到了狼崽的皮囊和骨骸,四周还有雪豹凌乱的足迹。不难判断,有一对雪豹夫妻趁狼群外出觅食的空当,袭击了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鹦鹉嘴大溶洞。倘若大妞妞无法在两只雪豹的进攻下保护四只狼崽,那大家也无可奈何。但问题是,母狼大妞妞身上连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到,别说流血负伤,连狼毛也没掉落一根。所有的狼心里都明白,当雪豹夫妻闯进鹦鹉嘴大溶洞时,母狼大妞妞肯定未作丝毫抵抗,直接扔下狼崽自己逃命去了。作为一个母亲,这真是天大的耻辱,也是不可原谅的罪孽。这样的母狼,根本不配养育后代!
  所以,当母狼大妞妞再次来吮吸紫葡萄的脚爪时,紫葡萄狠狠蹬了它一脚,将它踢得在地上直打滚儿。因此,母狼大妞妞不得不终止做妈妈的幻想。
  第三个被剔除出去的是母狼娜古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母狼娜古古身上特别容易滋生寄生虫。天气刚刚转热,别的狼都平安无事,它就已经被寄生虫盯上了:扁虱、跳蚤、螨虫,争先恐后地爬到它身上来做窝。等到天气转凉,别的狼身上的寄生虫差不多都被冻死了,母狼娜古古身上却仍是寄生虫肆虐。为了对付寄生虫,它不得不经常跑到尕玛尔草原,找一棵桉树,身体在桉树皮上蹭来蹭去。桉树的汁液有消炎止痒的功效,这样一来,虽然能缓解寄生虫给它带来的痛苦,但也将它身上的狼毛蹭得斑斑驳驳,有时还会一块块脱落,难看得就像生了牛皮癣。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有这么一个容易招寄生虫的娘,它的儿女也有可能成为各种寄生虫最喜欢的宿主,还来不及长大,就会被可恶的寄生虫夺去性命。这样的母狼,似乎天生就不适合养育儿女。
  于是,当母狼娜古古带着一副甜腻腻的表情,凑过来要为紫葡萄整饰皮毛时,紫葡萄猛地将它扑出一丈远,还在它耳畔咬牙切齿地狂嗥一通,彻底粉碎了它的痴心妄想。
  紫葡萄把目光投向了母狼爱丽丝。这是一只年轻的母狼,体态丰腴,四肢细长,似乎挺适合生儿育女。更难得的是,母狼爱丽丝身上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它的狩猎技艺十分娴熟,在帕雅丁狼群的母狼中不是数一,也是数二,仅次于它紫葡萄;而且母狼爱丽丝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也懂得尊卑有序,对它这个狼国第一位女王一直恭恭敬敬。将宝贵的生育权赐给母狼爱丽丝,似乎是妥当的。但屈指一算,母狼爱丽丝才一岁零八个月,对母狼来说,这个岁数虽已到了婚育年龄,但年纪轻,筋骨就稚嫩,加上缺乏丛林生活经验,如果把宝贵的生育机会给了它,它能不能成功地将一窝狼崽抚养长大,还是个大大的问号。算了,干脆再磨炼个两三年,等母狼爱丽丝筋骨更强健了、丛林生活经验更丰富了,再把繁衍后代的生命接力棒递交给它,到时候也不晚。
  紫葡萄又把遴选的目光投向雌狼羊踢踢。
  这些日子,帕雅丁狼群中几乎所有处于生育年龄的母狼,都竞相施展各种手段向它示好,渴望好运能降临到自己头上,唯独雌狼羊踢踢是个例外。它非但不来讨好紫葡萄,甚至也不来凑这份热闹,总是跑得远远的,避开它的视线,孤独地蜷缩在角落里,把脸埋进腿弯,蒙头睡觉。
  雌狼羊踢踢似乎是觉得事不关己,所以就置身局外,任凭风云变幻。
  但紫葡萄敏锐的狼眼几次扫过雌狼羊踢踢的身体时,都捕捉到了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细节:虽然雌狼羊踢踢看起来是在埋着脸酣睡,但它那两只三角形的耳朵却旗帜般的高高竖起,耳郭瑟瑟抖动,分明是在用心偷听有关繁衍后代的一切细微动静。
  看来,在争夺生育权的关节点上,凡育龄期的母狼,没有哪个能真正置身事外,没有哪个能真正无动于衷。
  紫葡萄心里清楚,雌狼羊踢踢之所以要掩饰自己内心的渴望,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它觉得在众多强有力的竞争者面前,无论怎么努力,这唯一的幸运也不会落到自己头上,于是便藏起了心中的欲望,知趣地退到一边去了。
  尽全力跳起来也摘不到的桃子,还是别去想它了。
  确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雌狼羊踢踢都不是最佳人选。它牙口八岁,对母狼来说,这个年龄已过了最佳生育期,假如要产崽的话,算得上是高龄产妇了。况且,雌狼羊踢踢之所以叫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就是因为母狼冬娘在分娩前夕被羊踢了一脚,引起了早产,因此,它先天就没发育好,从小就瘦弱,成年后也不够强壮。它在帕雅丁狼群的母狼中,算是相貌普通、地位也很普通的狼。
  然而,有三个特殊的理由,促使紫葡萄想在这个发情季节,把繁衍生命的接力棒交到雌狼羊踢踢手里。
  第一个理由:去年冬季,前任狼王盔盔不幸命丧虎口,老母狼朵朵菊率先站出来拥立紫葡萄当狼王。帕雅丁狼群的.历史上从未有过雌狼王,所有的狼都惊呆了,都用诧异的目光望着老母狼朵朵菊。时间好像凝固了,空气也好像凝同了。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雌狼羊踢踢站了出来,亮出了颈侧的动脉血管,表达了对紫葡萄的支持与拥戴:这份沉甸甸的情谊一直珍藏在紫葡萄的心里,紫葡萄总想找机会回报它。

  第二个理由:雌狼羊踢踢曾经有过一次生育机会,却被它紫葡萄给搅黄了。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当时盔盔刚成为帕雅丁狼群的狼王。进入桃红柳绿的春天后,新狼王盔盔突然对雌狼羊踢踢大献殷勤——有了食物,总乐意与雌狼羊踢踢共享;去山上巡猎时,也喜欢让雌狼羊踢踢陪伴在身边。对狼而言,春天也是个发情的季节,谁都看出来了,狼王盔盔对雌狼羊踢踢感兴兴趣,准备与雌狼羊踢踢交配产崽了。那时的雌狼羊踢踢芳龄六岁,虽不算年轻,但因为它生得娇小柔媚,皮毛光滑如水,还是很让公狼着迷的。当时紫葡萄刚满两岁,正是情窦初巧开的时候,做梦都想成为新狼王最宠爱的妻子,它看到狼王盔盔对雌狼羊踢踢有兴趣,心里悄悄生出了几分嫉恨。
  刚巧这一天,狼王盔盔领着帕雅丁狼群前往尕玛尔草原温泉谷一带觅食。温泉谷在一条山谷的尽头,那里有一眼热泉从地底下汩汩冒出来,日夜不息,终年不断。那泉水温度极高,人类社会的马帮路过此地时,赶马人若将生鸡蛋丢进滚烫的泉水里,鸡蛋不一会儿就被煮熟。早春季节,乍暖还寒,众狼站在热泉边,蒸汽滚滚而来,就像在洗免费的桑拿浴。沸腾的热水塘里不断冒出乳白色的蒸汽,浓得就像牛奶,即便是近在咫尺,也看不清身边的狼的面目。这时,紫葡萄发现,雌狼羊踢踢正与狼王盔盔并肩而立,双双站在热水塘边一块滑溜溜的岩石上,这让它嫉妒得牙龈直流酸水。恰巧这个时候,一大团乳白色的蒸汽飘荡过来,把狼王盔盔和雌狼羊踢踢包裹了起来。它们看不见紫葡萄,紫葡萄却知道它们的确切位置。突然,紫葡萄一阵冲动,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在雌狼羊踢踢的腰眼上不轻不重地撞了一下后,立刻躲进了乳白色的蒸汽里。雌狼羊踢踢毫无提防,惊嗥一声,身不由己地朝前跨出一大步,眼瞅着就要跌进滚烫的热水塘里去了。雌狼羊踢踢本能地急转狼腰,想跳回到岩石上来,无奈滑溜溜的岩石根本无法站稳,最终它还是滑进了热水塘。俗话说,死猪不怕开水烫,活狼却是很怕开水烫的,只听得雌狼羊踢踢惨嗥一声,用尽全身力气从热水塘里蹿了出来,但它的屁股、尾巴和两条后腿已被高温泉水烫伤了。很快,雌狼羊踢踢屁股、尾巴和后腿上的毛就相继脱落,皮肤也出现了溃烂,一直过了半个多月,被烫伤的地方才长出新皮,又过了两个多月,新皮上才长出狼毛。
  当时,乳白色的蒸汽挡住了众狼的视线,谁也不知道雌狼羊踢踢是怎么滑进热水塘的,连它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次的意外烫伤虽未让雌狼羊踢踢落下残疾,却过早地结束了它那刚刚拉开的爱情序幕。在雌狼羊踢踢被烫伤的第三天,狼王盔盔就移情别恋,把兴趣转移到了紫葡萄身上。就这样,紫葡萄心想事成,当上了狼王盔盔的妻子。但紫葡萄心里清它害了雌狼羊踢踢,要不是它从中作梗,雌狼羊踢踢早就当上妈妈了。所以,每次看到雌狼羊踢踢孤苦伶仃的样子,它心里都会有一种内疚感,总觉得亏欠了雌狼羊踢踢,总想设法补偿它。

  第三个理由,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是:雌狼羊踢踢天生就怀有比其他母狼更浓烈的母爱。
  当时,紫葡萄产下一窝儿女后,按照狼群的规矩,大公狼们帮着狼王保护狼崽的安全,母狼们则帮着紫葡萄喂养这些狼崽。当狼崽还在吃奶时,狼群外出狩猎,哺乳期的母狼留在家里照看狼崽;等狼群觅食归来,便由其他母狼收缩胃囊,吐出还没消化的肉块供留守的母狼食用。紫葡萄发现,每当这个时候,其他母狼都只是吐一两口肉块意思一下,心意到了,也就不再反哺肉块了,毕竟食物来之不易,谁也不是傻瓜,会愿意将已经吃进去的食物都吐出来。但雌狼羊踢踢是个例外。每次外出狩猎归来,它都会一口接一口地吐出肉块,大有倾囊相助的意思。
  更让紫葡萄感动的是,一个多月后狼崽断奶,改吃成年狼反哺出来的肉糜。此时狼崽尚小,还不能跟随狼群一起外出狩猎,但它们的胃口却一天比一天大,光靠夫妻狼反哺的肉糜是无法喂饱一窝贪得无厌的狼崽的,还需依靠狩猎归来的母狼们集体反哺肉糜。这个时候,其他母狼能把肚子里半消化的肉糜吐出一半来,都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毕竟,这些小狼崽不是它们的亲骨肉,匀出一半食物已经能称得上无私奉献了。但雌狼羊踢踢不一样,每次都把肚子里的肉糜吐完了才罢休。
  开始时,紫葡萄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界上真有这么傻的母狼吗?它怎么会如此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喂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狼崽?这会不会是一种假相呢?会不会是在做表面文章呢?会不会是为了讨好它和狼王盔盔,刻意做出这种对狼崽百般慈爱的举动呢?于是,紫葡萄多了个心眼儿,在其他母狼给狼崽反哺食物时,紫葡萄故意离得远远的,暗中仔细观察。结果,它发现,萨论是否当着它和狼王盔盔的面,雌狼羊踢踢都会尽心尽力地喂养这窝狼崽。
  有一次,帕雅丁狼群在雪山上奔波了整整一天,最后才找到一具已被秃鹫啄食掉一大半的羚羊尸体。僧多粥少,狼多肉少,每只狼才吃了几口冰冻的羊肉,食物就已告罄。本来就没吃饱,返回时又赶了二十几里山路,等回到鹦鹉嘴大溶洞时,所有狼肚子里的羊肉都快消化光了。见到狼群归来,嗷嗷待哺的五只狼崽一拥而上,呦呦叫着,迫不及待地向成年狼乞讨食物。紫葡萄注意到,好几只母狼勉强吐出了半口或一口肉糜后,便再也不理睬狼崽了。母狼大妞妞最差劲,抻直脖子干呕了两下,假装做出反哺的动作来,实际却没吐出一丁点儿肉糜。唉,自己都还饿着肚子呢,哪里还有心思帮紫葡萄喂养一窝狼崽啊。
  就在这时,雌狼羊踢踢出现了。
  五只狼崽涌到雌狼羊踢踢面前,蹦跳跳跃,争先恐后地用自己柔嫩的小嘴去触碰雌狼羊踢踢的嘴唇,以刺激它反哺出肉糜来。紫葡萄在一旁看得很清楚,雌狼羊踢踢依次给五只狼崽反哺食物,每只狼崽一小口肉糜,轮到最后一只狼崽时,雌狼羊踢踢肚子里本来就不多的肉糜已经吐完了。它坚持抻了好几下脖子,可肚子里空空如也,再也吐不出肉糜来了。第五只狼崽气急败坏,一次又一次蹦跳着去咬雌狼羊踢踢的嘴,还一个劲地呦呦尖嗥,似乎在抗议:我的兄弟姐妹你都喂了,怎么唯独不喂我呀?这也太不公平了吧!雌狼羊踢踢的表情显得有点儿忧伤,沉思了几秒钟后,它突然弓起背来,身体猛烈抽搐,腹部一阵痉挛,然后抻直了脖子剧烈呕吐,终于吐出了一小口东西来,也不晓得那到底是鲜血、胃液还是肉糜,总之把它塞进了第五只狼崽的嘴里。之后,雌狼羊踢踢便像被掏空了似的,虚软地趴躺在地上,过了约半小时,才有力气爬起来行走。
  这绝对是掏心掏肺的爱。
  紫葡萄一向认为,这种不计代价、不计后果、完全彻底、毫无保留的掏心掏肺的爱,唯有在母亲与自己的亲生孩子之间才会存在。它没想到的是,雌狼羊踢踢却对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窝狼崽付出了如此浓烈、如此深厚的母爱。对此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雌狼羊踢踢身上蕴藏着最丰富、最旺盛的母爱,倘若有机会产下一窝儿女,它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母亲。如今雌狼羊踢踢已有八岁,可以说是搭上了生育的末班车,倘若再没机会繁育后代,以后恐怕想生也生不出来了。

  想到这里,紫葡萄走到雌狼羊踢踢的面前,轻轻叼起它那条垂挂在地上的尾巴,慢慢摇晃了几下。雌狼羊踢踢相貌很平常,年龄也已偏大,身上唯一出彩的地方就是那条尾巴了。仿佛是老天爷的刻意补偿,那条尾巴蓬松如拂尘,丝丝缕缕,柔滑飘逸,毛尖还闪耀着一层淡淡的金红色。接着,紫葡萄便伸出舌头帮雌狼羊踢踢梳理皮毛,清理出躲在毛丛里的寄生虫,将它凌乱的皮毛梳理得油油亮亮、柔柔顺顺。老母狼朵朵菊看到紫葡萄的举动后,立刻就明白了它的用意,马上跑了过来,帮着紫葡萄一起给雌狼羊踢踢梳理皮毛,表明自己无条件支持紫葡萄在繁衍后代这个问题上的英明决断。
  此时此刻,悉心为雌狼羊踢踢梳理皮毛,就相当于在帮新娘梳妆,雌狼羊踢踢激动得浑身发抖,不断发出感激涕零的轻嗥。其他几只母狼则躲在角落里,有的发出怨恨的嗥叫,有的用嫉妒的眼光死死盯着雌狼羊踢踢,有的狠狠地啃咬树皮,咯嚓咯嚓,把树皮咬成粉末,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紫葡萄也是母狼,它能体谅其他母狼的心情。一只母狼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养育一窝狼崽。这是母狼一生的愿望,也是母狼神圣的天职,更是上天赋予母狼的权利!
  紫葡萄向其他几只母狼跑了过去,在每只母狼身边逗留了一会儿,还用舌尖抚弄它们的耳朵,它用狼特有的形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帕雅丁狼群中的每一只母狼:只要它紫葡萄还是狼王,它一定会让每一只母狼都梦想成真,将来都有机会繁衍自己的后代。
  其他母狼的不满和愤懑,这才慢慢平息下来。
  紫葡萄暗暗下定决心,要打破狼社会“高层垄断”的繁殖策略,要让每一只母狼都能享受做母亲的快乐,要在繁衍后代这个大问题上努力做到公平与公正。它觉得,公平与公正,应该是每一位统治者永远的座右铭。
  确定由雌狼羊踢踢担负繁育后代的重任后,接下来就要选择一只合适的大公狼来做雌狼羊踢踢的配偶。这事不难,紫葡萄想,那些公狼恐怕做梦都想做新郎呢。
  它首先想到的是大公狼歪歪歪脖,这家伙年富力强,狩猎技艺精湛,在帕雅丁狼群的公狼里排名第一,属于优秀品种。父强子壮,生存概率也高。所以,大公狼歪歪脖绝对是做爸爸的最佳人选。于是,紫葡萄立刻领着焕然一新的雌狼羊踢踢朝大公狼歪歪脖走去。
  紫葡萄想,大公狼歪歪脖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做新郎,还不得乐死呀!但出乎它意料的是,大公狼歪歪脖原本是站在一块磐石下的,见它领着雌狼羊踢踢过来,不仅没表现出任何的欣喜与激动,还索性躺了下来,将脸埋进腿弯,做出一副不理不睬的模样。紫葡萄不相信大公狼歪歪脖一点儿都不动心,它顶着雌狼羊踢踢的腰,将梳妆完毕的雌狼羊踢踢推到大公狼歪歪脖的面前。大公狼歪歪脖转动身体,将脊背对着雌狼羊踢踢,一副拒狼于千里之外的样子。紫葡萄不死心,让雌狼羊踢踢也躺卧下来,与大公狼歪歪脖头靠头、肩并肩地躺卧在一起。可雌狼羊踢踢还没来得及躺下呢,大公狼歪歪脖就腾地跳了起来,像躲避毒蛇一样跳闪开来,然后眯起一双幽怨的眼睛,死死盯着紫葡萄,“呦呜——呦呜——”嗥个不停,那嗥叫声如泣如诉,像在倾吐郁结在心中的委屈,又像在倾诉刻骨铭心的相思情愫。
  紫葡萄不是傻瓜,当然明白大公狼歪歪脖的心思,不由得又气恼又感动。气恼的是,它好心好意想成全大公狼歪歪脖,对方却如此不领情,把它的好心当成驴肝肺;感动的是,这家伙对感情倒是挺专一的,实在难得。

  没办法,这种事情勉强不来,紫葡萄只好另打算盘,将挑选的目光投向帕雅丁狼群中另外几只大公狼。
  大公狼斜斜眼倒是挺乐意做新郎的,眼睛不停地在雌狼羊踢踢身上扫来扫去,口涎也从嘴角滴了下来,但紫葡萄毫不犹豫地将挑选的目光从大公狼斜斜眼身上跳了过去。它对大公狼斜斜眼印象不佳,大公狼斜斜眼流里流气不说,还屡次挑战它的狼王尊严,如此德性,要是生下一窝狼崽来,恐怕野心会成倍膨胀。繁衍后代是件大事,关系到帕雅丁狼群的未来,绝不能草率马虎,一定要优中择优,在几只大公狼中选出最合适的来。
  紫葡萄审视着大公狼番茄。这倒是一只帅哥级的大公狼,颈项的狼毛一大缕一大缕的,既威风又好看。无奈番茄早就知道好好利用自己俊俏的相貌,年纪轻轻便风流成性。之前有过两次,大公狼番茄突然就失踪了,两三个月后才又回到帕雅丁狼群。不难猜测,它肯定是跑出去找别的狼群的母狼了。要是它与雌狼羊踢踢结为夫妻,产下一窝狼崽后,又犯了老毛病,再玩起失踪来,那该如何是好?虽然狼崽一旦出生,种群内所有的成年狼都会参与到养育狼崽的行动中来,但大家庭的温暖毕竟不能代替小家庭的温馨,母狼需要一个真心实意的丈夫陪伴在自己身边,共同度过怀孕、分娩、哺乳、训导等一系列漫长而艰辛的育幼过程。帅哥大公狼番茄似乎很难有这样的耐心和毅力。
  紫葡萄又将目光投向大公狼大嚏,它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也没犯过风流病,但它的年龄似乎小了点儿,牙口两岁多,和雌狼羊踢踢年龄相差太大,将来的日子恐怕也过不好。
  没有可供挑选的了,只剩下大公狼黑三了。大公狼黑三身强体壮,忠厚老实,年龄也与雌狼羊踢踢相仿。此前从未有母狼走进过大公狼黑三的生活,这回,天上突然掉下个狼妹妹来,大公狼黑三必定喜出望外,倍加珍惜。老来得子,也必定会疼爱有加。大公狼黑三唯一的缺憾是身带残疾,左前爪被猎人的捕兽铁夹夹掉了一小截,四条腿长短不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看起来不大美观。但是,紫葡萄已找不到更合适的狼了,大公狼黑三虽身带残疾,却不影响奔跑,也不影响狩猎,应该能够承担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帮雌狼羊踢踢养大一窝小狼,做一个优秀的丈夫和父亲。
  于是,紫葡萄将雌狼羊踢踢带到了大公狼黑三面前。水到渠成,两只狼顺理成章地结为连理。
  有播种就有收获,一个多月后,雌狼羊踢踢的肚皮变得圆鼓鼓的,里头有小生命在跃动。

 

【第十三章  宰杀白马】

  日曲卡雪山的秋季很短,未到冬至,天空就飘起了鹅毛大雪,严寒的季节又到了。对生活在日曲卡山麓的帕雅丁狼群来说,食物丰盈的好日子已经过去,又要面对吃了上顿愁下顿的艰难日子了。
  整整五天,帕雅丁狼群都未能捕获到可供众狼填饱肚子的大型猎物,只能靠找寻来不及躲到地下去的、被突然降临的鹅毛大雪冻僵的昆虫、鼠或蛇来充饥。
  每只狼都饿得眼睛发绿,肚皮贴到了脊梁骨上。
  就在这个时候,帕雅丁狼群遇到了那匹白马。
  那是一个黄昏,纷纷扬扬的雪下个不停。帕雅丁狼群顶风冒雪巡山狩猎,翻过一道驼峰状的小山包后,它们看见山坡上有一匹白马,正用蹄子刨开积雪,啃食雪层下的青草。这匹白马肯定是饿坏了,它专心地啃食草料,没发现山包上出现的狼群。
  二十多双饿得发绿的狼眼都聚焦在这匹白马身上,只等紫葡萄一声令下,所有的狼就会像飓风一样居高临下地扑向猎物。
  然而,紫葡萄却迟疑着不敢贸然发出攻击指令。它并非害怕捕猎马,虽然马身强力壮,马嘴可以啃咬,马蹄可以踢踏,甚至还能使出马的杀手锏——尥蹶子,但马毕竟是食草动物,孤零零一匹马是无论如何也敌不过一群狼的。马善于长途奔跑,狼也善于长途奔袭,只要狼群穷追不舍,马迟早会筋疲力尽,被狼群团团围住,最后成为狼果腹的食物。更何况,这匹白马此时此刻并没有发现狼群在窥视它,这样的话,帕雅丁狼群还能玩个突然袭击,以增大获胜的概率。可以有把握地说,只要它紫葡萄现在发出攻击指令,这匹白马很快就会变成帕雅丁狼群一顿丰盛的大餐。
  紫葡萄之所以迟迟下不了决心,是因为它一眼就认出来,这匹白马不是野马。
  瞧这匹马,头上套着笼头,背上驮着皮鞍,无疑是人类豢养的家马。狼当然不怕家马,说实话,捕杀家马比捕杀野马容易多了,但问题是,家马是和人联系在一起的。
  狼天生对人类就有一种畏惧感。在千百年的进化道路上,狼被人类憎恨,并多次遭人类围剿。多少次血的教训证明,再凶悍、再聪明的狼也是斗不过人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最危险的天敌。
  此时此刻,直觉告诉紫葡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放弃。这是一匹家马,有家马的地方就会有人,这个道理不容置疑。虽然放眼望去,在狼的视力所及的范围内,白马的周围既没有人影,也没有人的气味,更听不到人的声音,但这并不等于说周围就一定没人。人是比狼更狡猾的高级动物,完全有可能藏起来了,躲在一个狼不易发现的旮旯儿角落里,举着黑洞洞的枪正等着狼去送死呢。
  犯不着去冒这个险,犯不着去冲撞人类。退一万步讲,就算这周围没有人,捕杀家马也需慎之又慎。俗话说,打狗要看主人的面,对狼而言,觅食要看人的脸色。对付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离他们远一点儿,惹不起躲得起。所以,狼不到山穷水尽,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不不——是不敢去捕杀家马的。食物很急需,但安全更重要。为帕雅丁狼群的安全着想,还是不碰这匹白马为妙。
  马肉是酸的,没准儿还有毒,不吃也罢。啧啧,把流出来的口水咽回去。就当没看见过这匹白马,走吧,找被冻僵的蛇去。
  紫葡萄左思右想,还是决定放弃捕杀,沿着山脊线到远方的北斗沼泽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交上好运,一到北斗沼泽就能逮到一窝还在吃奶的小野猪。
  走吧,肥嫩的乳猪不知道要比粗糙的马肉好吃多少倍!
  就在紫葡萄犹犹豫豫转身欲走时,突然,狼群里闪出一条身影,飞也似的向山坡上正在刨雪食草的白马冲了过去。
  谁这么大胆?没有狼王的许可私自出猎,是要受到惩罚!
  可当它抬眼望去,看清私自出猎者是谁时,满腔的愤怒就被满心的担忧所替代,因为扑向白马的不是别的狼,正是它最宠爱的儿子黑狮鬃。
  紫葡萄一胎生下了五只狼崽,被饥饿夺走了一只,还剩下四只。这四只狼崽分别是长女红毛绒、儿子黑狮鬃、二女蓝格格和三女黄旗旗。被饥饿夺走的幺女名叫白燕燕。之所以用红黑蓝黄白五种颜色给五个儿女起名,是因为这五只小狼崽一生下来,就秉承了狼王盔盔的身体特征,脑袋部位的绒毛特别茂盛。长女颈毛蓬松,颈窝还有一撮水红色的绒毛,—所以起名红毛绒;儿子背颈部的毛特别多,还有点儿鬈曲,就像雄狮的狮鬃,便叫黑狮鬃;二女头部绒毛有几条蓝色线格,所以起名蓝格格;三女耳毛特别丰富,黄色的耳朵就像两面迎风招展的小黄旗,便叫黄旗旗;幺女颈侧的两片绒毛就像燕子的翅膀,呈灰白色,故而叫白燕燕。五只狼崽,四雌一雄。
  毫无疑问,紫葡萄偏爱小公狼黑狮鬃。除了因为小公狼黑狮鬃是它唯一的儿子,还因为小公狼黑狮鬃与它已故的夫君狼王盔盔长得极像,就像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狼崽还在吃奶时,每次喂奶,紫葡萄总要将最饱满的一只乳房塞进小公狼黑狮鬃贪婪的小嘴里。断奶后,狼崽改吃成年狼嘴里吐出来的肉糜,每次喂食时,紫葡萄也会给小公狼黑狮鬃多喂一口。痕的体格本来就比母狼大一些,紫葡萄又一直给小公狼黑狮鬃开小灶,所以,在存活下来的四个儿女中,小公狼黑狮鬃的身体明显最为强壮,性格也最为强悍。

  也许是在一窝狼崽中最得宠的缘故,也许是具有性别优势的缘故,也许是强壮的身体给心灵注入更多自信的缘故,总之,小公狼黑狮鬃从小就表现得有点儿霸道:今天把姐姐红毛绒咬得嗷嗷直叫,明天把妹妹蓝格格追得屁滚尿流,后天把妹妹黄旗旗吓得躲进树洞不敢出来。当然,这是孩子气的打斗玩耍,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如今,四只小狼已一岁龄了,身体已发育成熟,外表与成年狼几乎没有差别。一岁龄的狼正处于学习的黄金年龄,会跟随狼群外出狩猎。紫葡萄发现,小公狼黑狮鬃在猎场的表现也不同凡响。它天生就具有一种领袖风范,追撵猎物,总是奔跑在最前面,围歼猎物,也总是奋不顾身地第一个扑上去撕咬,表现得十分勇敢。
  然而,优缺点总是伴随着生命一起成长的。小公狼黑狮鬃身上也有让紫葡萄担心的毛病,譬如有点儿鲁莽,有点儿轻率,有点儿骄傲,有点儿犟头犟脑。但紫葡萄觉得,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毛病。金无足赤,狼无完狼。谁身上没有小毛病啊?紫葡萄坚定地认为,与那些可爱的优点相比,小公狼黑狮鬃身上的这些小毛病是瑕不掩瑜。这个孩子天资极佳,是块璞玉,好好雕琢,必成大器。紫葡萄相信,只要再锻炼一年左右,小公狼黑狮鬃一定能成为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这不,小公狼黑狮鬃的小毛病又犯了,鲁莽轻率,还没等它紫葡萄发出捕猎的信号,就自顾自地扑向那匹白马了。要是别的狼这么做,紫葡萄会感到无比愤懑,因为自己的狼王尊严被挑衅了,但小公狼黑狮鬃这么做,紫葡萄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孩子还小,容易冲动,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误。就算是错误,小公狼黑狮鬃年纪轻轻,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因此,紫葡萄并没有狼王尊严遭到挑衅的感觉,而是满心担忧与惧怕。
  这个时候,假如是别的狼自顾自地冲向白马,紫葡萄会立在原地不动,同时用最严厉的目光和嗥叫制止其他狼追随那个冒失鬼冲向白马。它要以此捍卫狼王的权威,绝不能让另一只狼牵着鼻子走。更重要的问题是,人类极有可能就埋伏在暗处,等着狼冲过去送死呢!人手握明晃晃的长刀,肩扛会喷火的猎枪,还有弓弩、铁夹、捕兽网,狼跟人斗,就是鸡蛋碰石头!
  但现在,向白马冲过去的是小公狼黑狮鬃,紫葡萄的一切行为与对策都颠倒过来了。
  毕竟,它首先是一个母亲,然后才是一只狼王。面对还未完全成年的儿女,它首先体验到的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感受,行为与对策当然也是出于一个普通母亲的立场和判断。
  紫葡萄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迟疑,立即纵身一跃,紧跟在小公狼黑狮鬃后面向那匹白马冲了过去。它是母亲,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独自承担风险。孩子,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妈妈也陪你一起闯,即使前面是万丈深渊,妈妈也陪你一起跳!
  狼王就是一面旗帜,狼王一动,众狼唯狼王马首是瞻,也立刻向前奔腾。毛狼群像一张恐怖的网,撒向山坡上刨雪啃草的白马。
  狼群自上而下冲刺,速度极快,等白马发现危险逼近,欲扬蹄奔驰时,已经来不及了,小公狼黑狮鬃已赶到白马身边,一个蹿扑跳上马背,骑在了马上。白马还想反抗,捌步、蹦挞、直立、尥蹶子,企图将小公狼黑狮鬃从背上甩下来,但小公狼黑狮鬃紧紧咬住马鬃不松口。这时,紫葡萄也飞奔而至,冲到马头前,一把搂住长长的马脖子,整个身体都吊在了上面。白马想逃,却怎么也跑不快。狼群很快陆续赶到,将白马团团包围起来,你一口,我一口,没过多久,白马就变成了红马,瘫倒在雪地上,变成了一堆任狼宰割的新鲜马肉。
  紫葡萄所惧怕的人类始终没有出现。看来,这是一匹从马群或马厩逃出来的流浪马,并没有人跟着,紫葡萄的担心实在是多余了。
  按照惯例,紫葡萄应该最先啃食马肉。它是狼王,狼群获得猎物后,狼王有先食的特权。紫葡萄在白马后腿上撕下一块最好的肉来,叼到雌狼羊踢踢面前。雌狼羊踢踢怀孕已近两个月,快要分娩了。紫葡萄是生过狼崽的母狼,它知道母狼在临近分娩的时候胃口很大,急需补充营养,倘若这个时候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肚子里的小宝宝就会先天不足,生下来后也是瘦小羸弱,将来存活的概率就很低。雌狼羊踢踢在帕雅丁狼群里的地位不高,其配偶黑三也是一只普通的大公狼,如果按照既有的进食秩序,这对狼夫妻恐怕很难吃到足够的优质食物。紫葡萄也有一颗做母亲的心,最能体谅此时此刻雌狼羊踢踢的心情,所以,在雌狼羊踢踢怀上小宝宝后,凡是狼群捕捉到的猎物,紫葡萄都要动用狼王的权威,将可口而优质的肉块留给雌狼羊踢踢享用。
  雌狼羊踢踢朝紫葡萄投去感激的一瞥,然后就开始埋头大口嚼咬马肉。
  其他狼这才一拥而上争抢起来。
  马肉有点儿粗糙,还尔微微有点儿酸味,但狼肚子饿了,吃什么都香。最后,每只狼都吃得直打饱嗝儿。狼有储藏食物的习惯,尤其到了食物匮乏的秋冬季节,狼一旦捕获了大型猎物,吃不了就会兜着走,将剩下的食物埋进雪堆,以备饥荒之需。紫葡萄是只母狼,雌性天生就比雄性会过日子,也更懂得勤俭持家的道理。于是,它带着众狼将剩余的半匹马大卸八块,除了难啃的马头和大骨头外,将其余的肉都拖到一个隐秘的山坳,埋进了厚厚的积雪里。
  一切收拾停当后,紫葡萄走到小公狼黑狮鬃身边,慈爱地舔理它凌乱的皮毛。按理说,小公狼黑狮鬃私自出猎,怎么说也应该受到责备,但紫葡萄此时满心喜悦,早把责备这档子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实践证明,白马身边并没有可怕的两足行走的人,是它过于谨慎了。要不是小公狼黑狮鬃果断地扑向白马并勇敢地跳到马背上死死咬住马鬃,帕雅丁狼群就会与这顿热腾腾的马肉大餐失之交臂了,极有可能现在还饥寒交迫地四处找寻猎物,当然更不可能有宝贵的储备粮了。从这个角度看,小公狼黑狮鬃为帕雅丁狼群顺利度过这个严寒的秋冬季节立下了汗马功劳。孩子比它强、比它果断、比它勇敢,多棒啊!当别的狼还在犹犹豫豫时,小公狼黑狮鬃就率先扑向猎物。小小年纪就表现得如此果敢、如此有主见,长大后前途不可估量!
  紫葡萄喜不自胜,感到无限的荣耀与骄傲。的确,在孩子的优点与成功面前,妈妈的眼睛永远是放大镜,放大了再放大;在孩子的缺点与失误面前,妈妈的眼睛永远是缩小镜,缩小了再缩小。
  这是人之常情,恐怕也是狼之常情。
  但紫葡萄毕竟是有头脑的狼王,欣喜过后,它心里也隐隐担忧:狼群咬杀了这匹白马,聪明的人类决不会善罢甘休,很有可能会来找帕雅丁狼群算账。于是,紫葡萄又多一个心眼儿。它不再带着狼群到宰杀白马的地方打猎,就算刚巧要路过那个地方,它也宁肯多爬两座山,绕道而行。
  谨慎无大错,对狼而言,这是金科玉律。
  一周过去了,风平浪静,没有人的丝毫踪迹。
  二十天过去了,一切都很正常,没人来找帕雅丁狼群的麻烦。
  紫葡萄忐忑不安的心这才慢慢平静下来,绷紧的心弦也慢慢放松了。又过了几天,它渐渐将宰杀白马这件事淡忘了。

 

【第十四章  羊羔带来的血光之灾】

  这是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羊羔,最多有一个月大,肯定还在吃奶,相隔三十多米远,狼鼻就能闻到小羊羔身上那股芬芳的奶香味。狼喜欢吃羊,尤其喜欢吃小羊羔,小羊羔头上没有犄角,宰杀起来既安全又方便;而且小羊羔皮薄肉嫩,入口即化,在狼的食谱里是排名第一的美食,属于珍馐佳肴。所以,当巡山狩猎的帕雅丁狼群钻进这条狭长的山谷,突然看见这只黑羊羔时,所有狼的眼睛里都闪出一片贪婪的光亮,所有狼的嘴里都开始滴淌口水,所有狼的脸上都馋相毕露。
  冬天来了,今年的冬天来得格外早。从深秋开始,日曲卡雪山就开始不停地下雪,积雪盈尺,天地一片白茫茫。冬天觅食不易,虽然一个多月前帕雅丁狼群曾捕获一匹白马,当狼群实在找不到东西吃时,便会将储藏在雪地里的马肉挖一点儿出来充饥,但坐吃山空,前天,狼群已经把最后一块冰冻马肉挖出来吃掉了。储备粮告罄,帕雅丁狼群又面临着断炊之虞。起码有一半的狼已整整两天没吃到一点儿东西了,还有一半的狼,靠捡食别的食肉动物吃剩的动物残骸,也是勉强混个半饥半饱而已。
  饥肠辘辘的狼,见到咩咩叫唤的羊羔,当然会生出难以抑制的猎杀冲动。
  但紫葡萄迟迟不敢发出扑咬的指令。
  这只黑羊羔出现得也太蹊跷了,羊羔还在吃奶,母羊去了哪里呢?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的母羊是不会扔下自己的羊羔不管的,还在吃奶的羊羔也不会离开母羊的。冰天雪地,突然出现一只孤零零的羊羔,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黑羊羔的行为也令狼生疑。黑羊羔跪在一座峭壁下,三面都是笔陡的山峰,狼群前方有一条十来米宽的窄窄的通道,黑羊羔就在通道的尽头。狼群拐进山谷后,与黑羊羔的直线距离也就三十来米,黑羊羔眼不瞎耳不聋,肯定早已发现狼群正垂涎欲滴地注视着自己。狼是羊的天敌,羊的基因里就带着对狼的恐惧,黑羊羔见到狼群后理应惊慌失措,夺路奔逃,但奇怪的是,它却跪在原地不动,只是害怕得浑身发抖,“咩——咩——”发出可怜的叫声。
  不得不说,这只黑羊羔身上迷雾重重、疑点重重。
  紫葡萄首先想到的是:这会不会是人类设下的诱饵,专门引狼上钩的?想到这里,它立刻翕动鼻翼,上下左右,天上地下,全方位嗅闻。狼天生嗅觉灵敏,狼鼻子不亚于狗鼻子,再稀薄的可疑气味也休想瞒过狼。但紫葡萄闻了好几遍,草丛、灌木、岩石、雪地和空气都闻了个遍,除了让狼着迷的羊膻味,并没有人的气味。仔细观察,周围的积雪十分光洁,除了两行醒目的羊蹄印,并没有人的脚印。竖起耳朵谛听,除了呼啸的北风和黑羊羔凄凉的咩叫,也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声音。然而,即便是这样,紫葡萄还是觉得不能排除黑羊羔是人类设下的诱饵的可能。人太狡猾了、太能干了,人善于伪装,还有本事把脚印连同气味都抹得干干净净。
  还是小心为妙,进一步观察,探究真伪,然后再做决断。
  就在紫葡萄这么想时,小公狼黑狮鬃已按捺不住捕猎的冲动,两眼放光,跃跃欲扑。
  这个时候,如果紫葡萄执意要阻止小公狼黑狮鬃,凭它既是狼王又是母亲的双重权威,是能压制住小公狼黑狮鬃的盲目冲动的。但它的低嗥声刚涌到喉咙口,脑子里突然一动,又倒卷舌头将低嗥声咽回肚里去了。它想起一个月前宰杀白马那件事。当发现山坡上刨雪啃草的白马时,出于谨慎,它也曾想放弃那场狩猎,但小公狼黑狮鬃勇敢地扑了上去。实践证明,是它错了,它过于谨慎,差点儿就丧失了一次难得的捕杀白马的机会,而小公狼黑狮鬃是对的,该出手时就出手,使饥饿的狼群有了果腹的食物,顺利度过了深秋那场可怕的暴风雪。
  对狼而言,失败的教训会让它们印象深刻,再出现相似的情景时,它们便会多一层疑虑,行事谨慎了再谨慎;同样,成功的经验也会给它们留下深刻的记忆,当出现相似的情景时,它们便多一层兴奋,多一层冒险的勇气和信心,希望能重复上次的成功。
  紫葡萄想,谨慎是对的,但过于谨慎也不足取。帕雅丁狼群已断粮两天,饥寒交迫,太需要获得这只救命的黑羊羔了。该出手时不出手,白白错失捕猎良机,真是愚不可及啊。它既然身为狼王,就有责任不让任何一只狼饿死。多雪的冬天,猎物稀少,怎么才能保证不让任何一只狼饿死呢?那就要抓住一切机会捕捉到猎物!
  这么一想,它就把阻止小公狼黑狮鬃的低嗥声咽回肚里去了。
  只见小公狼黑狮鬃嗖地蹿进窄窄的通道,狂嗥一声,迅速扑向峭壁下的黑羊羔。紫葡萄膝下的另一只小狼——长女红毛绒,紧跟在小公狼黑狮鬃身后,也嗥叫着冲进嵌在绝壁中的窄窄的通道。
  转眼间,小公狼黑狮鬃和小母狼红毛绒一前一后,已扑到离黑羊羔仅有五六米的地方了。完全可以预料,顶多还有两三秒的时间,这两个小家伙就能向狼群展示它们非凡的狩猎天赋,咬住黑羊羔脆弱的脖颈,吞下滚烫的羊血了。
  突然,平地起惊雷,轰的一声巨响,窄窄的通道里骤然爆起一团雪尘,小公狼黑狮鬃瞬间消失了,紧接着,小母狼红毛绒也不见了,远处传来两只小狼惊恐万分的嗥叫。
  紫葡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有一点很清楚:出事了!出大事了!
  经验主义害死狼,这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啊!
  几秒钟后,雪尘散尽,紫葡萄和其他几只狼奔过去一看,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简直都要晕倒了——小公狼黑狮鬃和小母狼红毛绒,双双掉进了猎人的陷阱里!
  怪不得冰天雪地里突然冒出一只孤零零的黑羊羔,怪不得黑羊羔会在三面峭壁围着的通道尽头,原来这是狡猾的猎人设下的圈套、布下的陷阱!
  两只小狼掉进了一个约三米见方的土坑,坑至少有两米半深,四壁如用刀斧削过,平整而笔陡,就像一口大井。坑口用竹竿支撑,上面盖了一层薄薄的竹席,竹席上铺了一层薄薄的积雪。这个陷阱设计得如此巧妙,别说狼了,就是狐狸也难免要落入圈套。
  毫无疑问,小公狼黑狮鬃沿着窄窄的通道奔向黑羊羔,它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猎物身上,渴望尽快喝到滚烫的羊血、吃到皮薄肉嫩的羊羔肉,根本就没料到会有一个巨大的陷阱在等着它。它不小心踩上去了,薄薄的竹席和细细的竹竿瞬间坍塌,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已掉入了陷阱里。紧跟在它身后的小母狼红毛绒突然发现异常,想停下来,但强大的惯性让它身不由己地又往前跨了两步,前脚踩空,于是就跟着小公狼黑狮鬃一起掉入了陷阱。
  黑黢黢的陷阱,就像巨兽的嘴巴,将两只小狼一口吞噬了。
  紫葡萄趴在陷阱口往底下张望,小公狼黑狮鬃和小母狼红毛绒身上沾满了雪花和泥尘,在小小的陷阱里左冲右突,企图找到脱离险境的出口。但四周都是结结实实的土墙,只能撞疼或撞昏自己的头,根本不可能撞开一个逃生的缺口。
  两个小家伙又拼命往上蹿跳,想跳出陷阱。遗憾的是,狼的弹跳能力有限,成年狼原地蹿高的极限是两米,两个小家伙虽然外表与成年狼没什么差别,但毕竟还是一岁龄的小狼,力气有限,蹿跳技能也有限;再说了,小小的陷阱里既无法助跑,也难以施展腰身,脚底下又是柔软的竹席和积雪,根本没有一个结结实实的可以蹬踏起跳的地方,再加上坑壁光溜溜的,也没有落脚的地方,两个小家伙像蚂蚱似的蹦啊蹦,再怎么努力,离坑口也还差着半米多。更糟糕的是,它们蹦了老半天,力气都耗尽了,累得气喘吁吁的,反而一次比一次跳得低了。
  再这样跳下去,就是让它们跳一百年,也跳不出陷阱啊。
  更让紫葡萄害怕得头皮发麻的是,两个小家伙眼瞅着无法跳出可怕的陷阱,出于极端的恐惧和极端的焦虑,便呦呦狂嗥起来。狼的嗥叫声尖锐、响亮,本来就具有极强的穿透力,两个小家伙又是在陷阱底下嗥叫,垂直的陷阱宛如一只大喇叭,立刻把嗥叫声放大了数倍。“呦呦——呦呦——”寂静的山野望,两只小狼的嗥叫声传得很远很远。
  饥寒交迫,心急如焚,乱了方寸。
  “呦呦!”住嘴!快闭上你们的嘴!紫葡萄趴在坑口,朝陷阱里的两个小家伙急切地低嗥,你们是想把猎人、猎狗、猎枪引来还是怎么着?
  “汪——汪汪——”山那边依稀传来狗吠声。唉,不懂事的小家伙们,一个劲地狂嗥乱叫,终于把狗引来了。有狗就有人,有人就有猎枪!紫葡萄的神经紧张到了极限。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焦急愤怒,痛心疾首,怨天尤人,追悔莫及,都于事无补,现在最要紧的是保持冷静,冷静,冷静,再冷静,人有人的狡诈,狼也有狼的智慧,一定要想出可行的解救办法来。
  紫葡萄凝神细听,狗吠声离这里很远,最起码隔了半座山,它还有时间解救陷阱里的两只小狼。陷阱旁边,有一条铺满碎石的小路,直通通道的尽头,那只黑羊羔还跪在那个地方,可怜兮兮地咩咩哀叫。紫葡萄将凶狠的目光投向瑟瑟发抖的黑羊羔,发出扑杀的指令。大公狼歪歪脖和斜斜眼立刻顺着那条碎石小路奔了过去,撕咬黑羊羔。
  帕雅丁狼群已断炊两天,每只狼肚子里都在唱空城计,陷阱里的两只小狼也已饿得没力气蹿跳了。既然已经中了圈套,那就先把诱饵吃掉再说。吃了羊羔,肚子里有了东西,在冰天雪地里,才有力气与铺设陷阱的猎人周旋和抗争,才有力气实施救援行动。
  狼吃羊,犹如猫捉鼠,可以说是手到擒来,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吃奶的小羊羔。半分钟都不到,黑羊羔就被咬断了喉咙,并被大公狼歪歪脖从通道尽头给叼了出来。紫葡萄这才看见,黑羊羔的四只羊蹄被细麻绳捆了个结结实实——果真是一只被捆绑住的诱饵!
  俗话说:舍不得羊羔套不住狼。人类的陷阱布置得如此巧妙,选择的诱饵如此诱人,人类的头脑,岂是狼可以匹敌的啊!
  狼群抓紧时间进食。有一句话叫狼吞虎咽,在紧急情况下或是饿极了的时候,狼的进食速度着实让人惊叹,如同风卷残云般,两三分钟后,肥美的黑羊羔就只剩下几根难啃的骨头了。
  紫葡萄撕了几块羊肉扔进陷阱。吃吧,不管怎么说,做饱死鬼总比做饿死鬼强。
  小公狼黑狮鬃和小母狼红毛绒吃了几块羊羔肉后,身上有了点儿力气,又开始蚂蚱似的蹿跳,但陷阱实在是太深了,再怎么拼命蹦挞,也是徒劳无功。
  紫葡萄将脸埋在积雪里擦了又擦,以此来冰镇发热的头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它的目光在陷阱里巡视了一圈又一圈,忽然,它发现了一个情况:坍塌的竹席和细竹竿落到了陷阱里,陷阱的地面因此被铺高了一点儿,有的地方能高出三十多厘米。两个小家伙在蹿跳时,凡踩着被竹席和竹竿垫高的地方,蹿跳的高度也能相应地提高。这给紫葡萄提供了一个救援思路:假如能向陷阱里扔一些东西,不断将陷阱的地面抬高,足够高以后,两个小家伙不就可以顺利跳出死亡陷阱了吗?
  对人来讲,这或许是个不需要用脑子就可以想出来的办法,但对狼而言,这不啻是个前无古狼、后无来者的奇思妙想,是一个可以载入狼的史册的伟大发明。

  陷阱旁边的小路上有许多碎石,通道里有厚厚的积雪,通道外的山谷里也不难找到枯枝败叶。紫葡萄趴在陷阱旁的小路上,像鼹鼠挖洞一样,用四只狼爪拼命刨挖,然后将碎石刨进陷阱里去。狼王的行为无疑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其他狼立刻照葫芦画瓢,有的刨碎石,有的刨积雪,有的去搬运枯枝败叶,老母狼朵朵菊还将羊头和羊骨也扔进了坑里。
  陷阱很大,不可能把整块地面都抬高,不过,也没必要将整块地面都抬高,只要把一个角抬高,两只小狼就能在被抬高的角落处蹿跳,就有希望获救。
  聪明的紫葡萄指挥众狼,将所有能垫高地面的材料都往东南角倾倒下去。很快,陷阱东南角的地面上便隆起一块来,像个小斜坡,也像块小跳板。遗憾的是,这个小斜坡或者说小跳板还不够高,两个小家伙无论站在最高处蹿跳多少次,也无法跳出陷阱来。黑狮鬃是小公狼,小公狼的弹跳力比小母狼要强一些,有那么两次,小公狼黑狮鬃蹿跳时脑袋差不多与陷阱口齐平了,两只前爪离坑沿仅有几厘米了,似乎只要再多使点儿劲,就能成功地从陷阱里逃出来,但最终还是功亏一篑,无奈地落进了陷阱里。
  地心引力太大,狼的弹跳能力还是有限。
  狼群继续往陷阱的东南角倾倒碎石、积雪和树枝。紫葡萄毫不气馁,它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个小斜坡,或者说那块小跳板,就会达到理想的高度,就能帮助两个小家伙跳离苦海、跳离死亡。
  然而,时间之神太吝啬了,留给紫葡萄的时间委实不多了。
  “汪汪——”狗吠声越来越近,一阵紧似一阵。此外,还能清晰地听到人的吆喝声。
  众狼都用惊恐万分的眼神看着紫葡萄,紫葡萄却装做什么都没听见,仍埋头刨挖碎石和积雪,往陷阱里倾倒一切可以将地面垫高的材料。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它就要做出百倍的努力。哪怕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它,它也不会放弃!
  狗已跑到通道的入口处了,人跑得慢,还在山坡上边吆喝边赶路,离陷阱还有一段距离。不知道是枪走火了,还是人故意开枪向狼群示威,或是要为冲在前面的猎狗壮胆,突然,“砰!”,半山坡上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
  紫葡萄还在闷头刨挖碎石,老母狼朵朵菊一个箭步蹿到紫葡萄面前,不轻不重地在紫葡萄耳朵上咬了一口,“呦呜——”发出一声锥心泣血的哀嗥。紫葡萄明白老母狼朵朵菊的用意,这是在用一种非常手段告诫它,也是在敦促它:停止援救,火速撤离!
  朵朵菊是帕雅丁狼群辈分最高的老母狼,历经沧桑,有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它知道,如果再不赶紧撤离,帕雅丁狼群极有可能会遭到灭种灭族的大屠杀。
  其实,不用老母狼朵朵菊提醒,紫葡萄也明白帕雅丁狼群此时此刻面临的巨大危险:所有的狼都聚集在这条三十多米长的窄窄的通道里,通道三面都是刀劈斧凿般的峭壁,这是最典型的口袋阵,整个帕雅丁狼群都被装在了口袋里。一旦猎人封锁通道的入口,就等于扎紧了袋口,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狼莫开,到时候,狼群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绝对插翅难逃。
  一条白狗、一条黑狗,还有一条黑白相间的花狗,已来到通道入口处,贼头贼脑地往通道里窥探。三十多米长的通道上全是积雪,寸草不长,无遮无拦,一眼就可望到尽头。
  那只白狗的胆子似乎特别大,曲腿沉腰,贴地匍匐,鬼鬼祟祟地溜进通道来,但在通道里没跑几步,便惊吠一声,急旋狗腰又逃出去了。这当儿,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都忙着往陷阱里倾倒东西,谁也没顾得上去吓唬、驱赶这只白狗。
  狗与狼虽然同为犬科动物,但在远古时代,狗是所有犬科动物中胆子最小、狩猎技艺最差的一个支脉。正因为胆子小、狩猎技艺差,狗为了生存才投靠人类、依附人类,为人类看家护院,跟随人类巡山狩猎,成为两足行走的人类的忠实走狗。狗一直都是这副德性,欺软怕硬,见到狼群只会吠叫报警,却没有魄力单独与狼群厮杀。人类是狗的主人,也是狗的靠山和后盾,离开了人,狗就没了灵魂、没了方向、没了胆魄,根本就不是狼的对手。
  狗仗人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白狗逃出通道,与黑狗和花狗一字排开,共同守在通追入口处,狂吠乱叫。它们在守望,在监视,在向身后的人类通风报信,在等待手握猎枪的猎人的到来。
  紫葡萄侧耳细听,猎人的吆喝声确实越来越近了。狼的听觉甚佳,能根据声音大小准确计算出彼此之间的距离。从猎人的吆喝声判断,此时猎人距离此地已不足五百米,顶多再过几分钟,猎人就会出现在通道入口。
  援救的希望其实已经破灭了,要抢在猎人到来之前把陷阱垫得足够高,让两个小家伙顺利逃出陷阱,这种可能性几乎是零了。
  假如紫葡萄是一只纯粹的狼王,或者说,假如紫葡萄是斗只雄性狼王,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头,它一定会审时度势,果断下令撤离的。面对现实,权衡利弊,理智决策,这是一个成熟的狼王应有的素质。危险正在迫近,舍小保大,为了整个帕雅丁狼群免遭屠杀,火速撤离是最明智的选择。时间不等人,时间也不等狼。继续徒劳无功地往陷阱里倾倒东西,只会耽误宝贵的撤离时间,最终,非但不能将困在陷阱里的两只小狼解救出来,狼群也要惨遭灭顶之灾。让整个帕雅丁狼群为两只小狼殉葬,这是最不明智,不不,是最愚蠢的做法啊!
  但紫葡萄不仅仅是狼王,它还是母亲,困在陷阱里的是两只还未完全成年的小狼,是它的心头肉。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它什么都愿意付出,哪怕付出生命,哪怕付出血的代价!
  紫葡萄仍埋头往陷阱里刨抓碎石和积雪。
  陷阱里的小家伙或许听到了猎狗的吠叫声,感到危险正在迫近,或许还凭着丰富的第六感,知道狼群正酝酿着放弃救援,总之,它们蹦挞得更猛烈了,你争我夺,拼命往上蹿跳。这是一场性命攸关的跳高比赛,谁赢了谁就能活命。
  也不知是小公狼黑狮鬃先想出来的歪点子,还是小母狼红毛绒先琢磨出来的损招,两个小家伙突然互相挤对起来,你踩我的背,想把我当垫脚石跳出陷阱,我踩你的脑袋,要把你当跳板跳出苦海。这不,互相争斗的混乱当儿,小公狼黑狮鬃奔到小斜坡上往上蹿跳,跟前几次一样,前爪离坑沿还有几厘米时,身体就坠落下去。等它刚刚落到地上时,小母狼红毛绒便嗖地蹿了过去,踏在小公狼黑狮鬃的背上,把它当成垫脚石拼命往上蹿跳。有垫脚石跟没垫脚石就是不一样,这一次,小母狼红毛绒一只前爪已经伸出陷阱、搭在坑沿上了。可惜的是,它的前爪勾住的地方恰巧土质松软,在狼爪的挠抓下,泥沙坍塌下泻,它又无可奈何地跌了下去。
  这种情况至少说明:两个小家伙,无论是谁,只要踩住对方的身体,把对方当成垫脚石,自己就有逃生的希望。然而,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谁都不愿意自己做垫脚石让对方逃生,谁都希望对方当垫脚石让自己逃生。于是,两个小家伙你扑我咬,危急关头竟爆发了一场窝里斗!
  两个小家伙在陷阱里争抢逃生机会的情景,紫葡萄看得明明白白。
  “舍不得羊羔套不住狼,我们舍得了一只羊羔,果然就套住狼了!哈哈!”
  “哼,可恶的狼,居然敢咬杀我心爱的白马,我要剥下你们的狼皮做大衣!”
  猎人的吆喝声越来越清晰,从声音判断,他们离通道入口已不足百米了
  再不走,帕雅丁狼群真要给猎人和猎狗做包饺子的肉馅了啊!
  突然,紫葡萄趴在坑沿,头伸进陷阱,两道如炬的目光逼视着小母狼红毛绒,龇牙咧嘴,用最严厉的表情和最严厉的声调,“呦呜!呦呜!”发出刺耳的嗥叫。毫无疑问,这是在用狼王和母亲的双重权威喝令小母狼红毛绒:
  ——你跪下来!就是你!你必须跪下来!
  小母狼红毛绒哀哀嗥叫,心里纵然一百个不愿意,但狼王毕竟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母亲在她心中也有着根深蒂固的威严,想得通要服从,想不通也要服从。最终,小母狼红毛绒还是乖乖地跪在了陷阱东南角的小斜坡上。
  望着无比委屈的小母狼红毛绒,紫葡萄心里有一种撕裂般的痛苦。
  小公狼黑狮鬃是它身上掉下来的肉,小母狼红毛绒也是它身上掉下来的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它一个都舍不得放弃。但它心里明白,时间紧迫,想要将两个孩子都从陷阱里救出来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能舍一保一。这是一道让它痛彻心肺,却必须要做的算术题,而且只能做减法。弃谁救谁,这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但它已没有时间去纠结、去伤感了,它必须立即做出决断。
  须臾间,它便决定弃小母狼红毛绒,救小公狼黑狮鬃。
  它一胎生了五只狼崽,一雄四雌,黑狮鬃是唯一的公狼。虽然狼群社会没有男尊女卑的说法,但狼崽中雄少雌多,少的无疑就金贵。小公狼黑狮鬃虽有些鲁莽,但它体格健壮,勇猛顽强,是块好料。紫葡萄暗地里甚至有个心愿,或者说,有个很私密的想法——若干年后,当自己体力不济了,当小公狼黑狮鬃成长为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了,就把狼王的宝座让给它。所以,当紫葡萄发现困在陷阱里的两个小家伙只有一个有获救的希望时,更不假思索地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小公狼黑狮鬃。
  小母狼红毛绒跪倒在小斜坡上的一瞬间,小公狼黑狮鬃就毫不含糊地跳过去,踩在它背上猛地一蹿。在强烈的求生欲望的支配下,身体的潜力会发挥到极致。小公狼黑狮鬃的身体笔直上扬,嗖的一下,谢天谢地,它的两只前爪和脑袋成功地伸出陷阱。紫葡萄早有准备,一口叼住小公狼黑狮鬃的后颈,将它从陷阱里拖拽了出来。
  “快快,堵住通道,扎紧口袋,别让一只狼跑掉!”
  远处传来人杂沓的脚步声和响亮的吆喝声,根据声音判断,匆匆赶来的猎人离通道入口仅有几十米远了,再不走就真的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紫葡萄立刻发出一声短促的狂嗥,然后向通道外飞奔,甚至来不及看一眼还困在陷阱里的小母狼红毛绒。
  撤离指令一下,所有的狼都跟随在狼王身后,像一股出闸的洪流,浩浩荡荡,冲向三十米开外的通道入口。
  身后,传来小母狼红毛绒呼天抢地的嗥叫。
  紫葡萄的心一阵抽搐,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捏了一把,但它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脚步。孩子,妈妈对不起你!它只能在心里默默流泪。
  狼群奔到通道入口,不幸中的万幸,猎人的身影还在三四十米开外的灌木丛中闪动,但那三条猎狗已在窄窄的通道口一字排开,龇牙咧嘴,狺狺咆哮,企图阻拦撤离的狼群。
  按理说,狗色厉内荏,应当没有勇气正面阻挡呼啸而来的狼群。果不其然,当狼群扑到离猎狗还有两三米远的地方时,胆子最小的花狗哀嗥一声,夹起尾巴就想掉头开溜。

  哦,溜吧,溜吧,别不好意思,三条狗怎么打得过一群狼呀!溜吧,溜吧,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狗也不吃眼前亏!再不溜,就休怪我不客气了,狼群要吃狗肉了啊!
  紫葡萄龇牙咧嘴地嗥叫,希望三条猎狗能马上掉头逃窜。猎人正在逼近,它没时间与猎狗周旋,只希望能在猎人到来前顺利跑出窄窄的通道,逃进山谷东侧茂密的灌木丛中。
  黑狗也被杀气腾腾的狼群吓唬住了,耷拉狗尾想转身逃命。
  偏偏这个时候,远处响起了猎人洪亮的喊叫声:
  “小白,不许逃,给老子把通道堵住!”
  “阿黑,咬啊,别让恶狼跑了!”
  “花花,胆小鬼,你要是敢躲,老子就一脚踢死你!”
  猎人的身影离通道入口还有三四十米,但猎人愤怒的喊叫声已钻进了三条猎狗的耳朵里。
  狗仗人势,主人在背后督战,狗就会气势汹汹,变得格外勇猛。
  刹那间,就像变戏法似的,三条猎狗耷拉的尾巴又笔直地竖了起来,吠叫声又变得气壮如牛,狗眼里又重新燃起战斗的激情,顽强地守候在通道入口。
  如果没有奇迹发生,几秒钟后,手握猎枪的猎人就会赶到通道口,整个帕雅丁狼群将死无葬身之地。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某一只狼不顾一切地正面冲向三条猎狗,与三条猎狗咬成一团,为帕雅丁狼群撞开一个缺口,也为帕雅丁狼群赢得宝贵的逃命时间。
  牺牲一只狼,换取整个帕雅丁狼群的生存,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紫葡萄心一横,瞄准那条离自己最近也叫得最狂妄的白狗,准备冲撞过去。它当然明白,一只狼扑向三条气势汹汹的猎狗,绝无赢的可能。狼再厉害,也无法同时对付三条猎狗,更何况这三条猎狗背后还有猎人撑腰。这样的情形,用刀山火海、龙潭虎穴来形容也不算过分。
  但紫葡萄必须这么做。
  它是狼王,它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整个帕雅丁狼群惨遭灭绝。面对危险,狼王理应冲在最前面,尤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容不得半点儿犹豫和半点儿动摇。再说了,是它纵容小公狼黑狮鬃去捕杀黑羊羔,这才导致小公狼黑狮鬃掉进了猎人设好的陷阱里;又是它一意孤行,坚持要解救困在陷阱里的两只小狼,这才让帕雅丁狼群陷入关门打狼、九死一生的境地。它惹下的祸,理应由它自食恶果,算是殉职,也算是赎罪。只要帕雅丁狼群能安然脱险,它就死而无憾了。
  紫葡萄后腿曲蹲,准备向那条体格最健壮的白狗飙飞过去。它要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倒白狗,狠狠咬住白狗的颈窝,白狗的惨烈嚎叫和垂死挣扎,必定会将黑狗和花狗吸引过来,一起扑到它身上撕咬,造成一狼三狗扭打成团的局面。这样,通道入口就被撕开了一个逃生用的口子,狼群就能抢在猎人到来之前顺利涌出通道,转危为安。
  紫葡萄的身体像离弦的箭一样飙飞了起来。突然,它感觉有个沉重的物体压在了它的胯部,把刚蹿跳起来的它又压回了地面。还没等它看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便有一道身影在它眼前一掠而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丰卜到白狗身上,一口叼住了白狗的颈侧!
  紫葡萄这才看清,阻止它飙飞并代替它扑向白狗的,是老母狼朵朵菊!
  一缕金色的阳光恰巧洒在老母狼朵朵菊的身上,它脊背和脑壳上的狼毛因衰老而秃谢了,露出青灰色的皮肤,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闪动着青铜器般深邃的光泽。朵朵菊是帕雅丁狼群中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老母狼,坎坎坷坷、风风雨雨,十五年漫长的岁月凝聚成丰富的生活阅历,也凝聚成丰厚的生活智慧。什么事情都瞒不住老母狼朵朵菊,它心里就像明镜似的,不可能看不出扑向白狗意味着什么,但它还是代替紫葡萄向猎狗飙飞而去。
  毫无疑问,老母狼朵朵菊决定代替它赎罪,代替它殉职,代替它赴难,代替它迈向死亡的深渊!
  老母狼朵朵菊咬住白狗的脖颈后,死也不松口,白狗发出惨烈的嚎叫,黑狗和花狗急忙扑了过去,跳到老母狼朵朵菊身上狂撕乱咬。一只狼和三条狗,咬成一团。
  窄窄的通道上,赫然出现一个可供逃生的缺口。
  紫葡萄丝毫不敢耽搁,立刻冲出通道,飞也似的向山谷东侧茂密的灌木丛中奔逃。
  狼群跟随着紫葡萄,也涌出通道,向灌木丛飞奔。
  紫葡萄相信,此时此刻,老母狼朵朵菊最愿意看到的事情,就是它带领狼群顺利摆脱进退维谷的绝境。老母狼朵朵菊用生命为帕雅丁狼群赢得了宝贵的逃生时间,它只有紧紧抓住这个机会,才对得起老母狼朵朵菊的一腔忠勇,才是对老母狼朵朵菊最好的报答、最好的告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任何迟疑、任何伤感、任何其他做法,都是白白浪费时间,都是对老母狼朵朵菊的悖逆与伤害。
  狼群刚刚钻进山谷东侧茂密的灌木丛中,猎人就赶到了通道口。“砰——砰——”枪响了,黑森森的枪管喷出火来,嗖嗖,呼啸的子弹贴着狼的头皮飞过,将灌木丛打得枝断叶落。谢天谢地,子弹没长眼睛,都打到天上或地上去了。
  最终,狼群回到了鹦鹉嘴大溶洞,但老母狼朵朵菊永远回不来了,小母狼红毛绒也永远回不来了。帕雅丁狼群一下子损失了两只狼,众狼心里都很难过。小公狼黑狮鬃蜷缩在一块笋状钟乳石后面,闷声不响,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副无脸见狼的羞惭表情。
  失去老母狼朵朵菊和小母狼红毛绒,最难过的当属紫葡萄。
  老母狼朵朵菊曾帮过它不少忙:是老母狼朵朵菊力挺它登上狼王宝座;当它遭受大公狼斜斜眼的欺凌时,又是老母狼朵朵菊替它排忧解难;自打它当上狼王,这一路走来,全靠老母狼朵朵菊的扶持和保全。老母狼朵朵菊是它的依靠,也是它的臂膀,可以这么说,没有老母狼朵朵菊,就没有它紫葡萄的今天。老母狼朵朵菊牙口十五,虽说这个年龄对狼来说已是风烛残年了,但它的身体还很硬朗,再活个两三年也没什么问题,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最后竟然被凶暴的猎狗撕成碎片,葬身在狗肚子里,实在令狼晞嘘。
  而小母狼红毛绒是它的爱女,此时此刻,它肯定已做了猎人和猎狗的俘虏。人类恨狼,猎狗也恨狼,因此是绝不会优待狼俘虏的。小母狼红毛绒要么被活剥了狼皮,要么就要被关进铁笼子、送到动物园做终生囚徒了。最令紫葡萄感到内疚的是,在面临一生一死的两难选择时,它毫不迟疑地喝令小母狼红毛绒跪倒在地,将生的希望让给小公狼黑狮鬃,现在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想想,那一刻,小母狼红毛绒该有多伤心、多绝望啊,不仅承受着死亡的恐惧,还承受着被母亲无情抛弃的悲痛……
  “呦呜——呦呜——”
  紫葡萄正在默默伤感时,突然听到粗鲁的低嗥声,循声望去,原来是大公狼斜斜眼。大公狼斜斜眼此时正蹲在左侧的一块石头上,瞪着一双阴森森的眼睛,一会儿盯着它紫葡萄看,一会儿又盯着蜷缩在笋状钟乳石背后的小公狼黑狮鬃看,视线来来往往,划出一道道连接线。
  大公狼番茄、黑三和大嚏,也不时地瞟小公狼黑狮鬃一眼,发出埋怨的低嗥。
  紫葡萄明白这些大公狼的用意,它们是在催促,不不,是在威逼它将小公狼黑狮鬃逐出帕雅丁狼群。
  狼社会和人类社会一样,也有奖惩制度,不同的是,人类的奖惩制度是印刻在纸上,而狼的奖惩制度是镌刻在每只狼的心里。世世代代的狼都遵循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擅自行动而给狼群带来重大损失的狼,都将被视为不可饶恕的罪狼,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则逐出狼群,重则群起而攻之,将其活活咬死。
  毫无疑问,这一次帕雅丁狼群之所以差点儿全军覆没,老母狼朵朵菊和小雌狼红毛绒之所以命丧黄泉,就是因为小公狼黑狮鬃擅自行动。它必须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代价!
  说心里话,紫葡萄舍不得将小公狼黑狮鬃逐出狼群,小公狼黑狮鬃是它的心肝宝贝,母子连心,就算儿子犯了再大的错,做娘的也不愿将惩罚之剑指向自己的儿子。何况小公狼黑狮鬃刚满一岁龄,筋骨还很稚嫩,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此时严寒刚刚拉开序幕,一只尚未成年的孤狼是很难熬过漫长而严酷的冬季的啊!紫葡萄当然希望群狼能对小公狼黑狮鬃网开一面。它觉得,小公狼黑狮鬃之所以铸下大错,它这个做娘的有很大的责任,正是因为它一再姑息纵容,才使得小公狼黑狮鬃骄横妄为,差点儿给帕雅丁狼群带来灭顶之灾。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子不教,父之过,父亲没了,就是母之过。如果可以的话,它真愿意代替小公狼黑狮鬃接受惩罚。
  遗憾的是,狼社会没有母代十过的做法,一狼做事一狼担,谁铸成大错,谁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呦呜——呦呜——”又有好几只狼发出埋怨的低嗥。
  紫葡萄不得不站了起来,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串低沉的咆哮,举步向小公狼黑狮鬃逼近。在狼社会,赏罚一概由狼王亲自执行,它是狼王,惩罚小公狼黑狮鬃,它责无旁贷。

  它不得不这么做。小公狼黑狮鬃的鲁莽已引起了众怒,假如不予惩罚,狼心不平,难以服众。徇私枉法,会让狼王的威信一落干丈。更可怕的是,如果犯错后不会受到惩罚,就好比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必将给帕雅丁狼群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
  紫葡萄来到小公狼黑狮鬃面前,龇牙咧嘴,跃跃欲扑。
  ——赶快离开鹦鹉嘴大溶洞!赶快离开帕雅丁狼群!你必须为你的鲁莽付出代价!
  紫葡萄不想真的扑到小公狼黑狮鬃身上撕咬,儿是娘的心头肉,它哪里舍得咬啊。它希望小公狼黑狮鬃能体察它的难处,体谅它的苦心,知趣一点儿,识相一点儿,赶紧夹紧尾巴窜出鹦鹉嘴大溶洞,赶紧离开帕雅丁狼群。
  在紫葡萄的威逼之下,小公狼黑狮鬃站了起来,全身狼毛耸立,哀哀嗥叫,一步一步往后退。快退到洞口时,它突然就玩起小把戏来,悄悄扭动身体转了个弯,紫葡萄逼近一步,它后退一步,但是转着圆圈退却,在鹦鹉嘴大溶洞靠近洞口的一块空地上兜起圈子来,就是不肯退出洞去。
  小公狼黑狮鬃当然不愿离开帕雅丁狼群,帕雅丁狼群是它的家,它才一岁龄,还是一只对生活似懂非懂的小狼,它对帕雅丁狼群、对生它养它的紫葡萄,有着无法割舍的依赖和依恋。
  就这样,紫葡萄声声咆哮步步紧逼,小公狼黑狮鬃声声哀嗥步步退却,但两只狼转了一圈又一圈,驱赶了半天,小公狼黑狮鬃还赖在鹦鹉嘴大溶洞里。
  “嗷呜!嗷呜!”大公狼斜斜眼发出愤怒的咆哮。“嗷呜!嗷呜!”好几只狼也跟着大声嗥叫。
  ——这是在惩罚罪狼呀,还是在玩捉迷藏呀?
  ——如此徇私舞弊,算什么狼王呀!
  紫葡萄心一横,嗖地飞扑上去,在小公狼黑狮鬃的后颈咬了一口,咝的一声,一片狼毛被生生撕扯下来。它当然口下留情,只咬住小公狼黑狮鬃颈部那片茂密的狼毛,尖利的狼牙并没触碰到它的皮肉。“呦嗷——”紫葡萄发出最严厉的、杀气腾腾的嗥叫:
  ——你再不离开,我就不得不痛下杀手了啊!
  小公狼黑狮鬃愣了愣,突然侧躺下来,露出颈侧最易受到致命攻击的动脉血管。这是地位低的狼向地位高的狼表示认输和臣服,也是一种求饶的表现。
  小公狼黑狮鬃从小受到紫葡萄的宠爱。在它的记忆里,无论它犯了什么错,咬伤了姊妹也罢,偷吃了埋在雪地里的存粮也罢,冒冒失失嗥叫惊吓了猎物也罢,母亲最多呵斥它几声,从没有用暴力惩罚过它。它相信母亲不会真舍得咬它,至多就咬掉它几缕狼毛,吓唬吓唬它而已。
  果然,紫葡萄望着侧躺在地上的小公狼黑狮鬃,心立刻软了下来,站在原地光打雷不下雨,光怒嗥却迟迟下不了口。
  小公狼黑狮鬃在地上打起滚儿来,竭力将脑袋拱进紫葡萄的怀中,说到底,它还是个孩子,想靠耍赖撒娇的办法来取悦妈妈,逃避被赶出帕雅丁狼群的厄运。
  紫葡萄狠下心,张口朝小公狼黑狮鬃咬了下去。当然,它没咬小公狼黑狮鬃颈侧致命的动脉血管,只是咬在了它肌肉隆起的肩胛处。狼牙尖利,它咬得也不算轻,一口下去,皮开肉绽,小公狼黑狮鬃惨嗥一声从地上蹦起来。还没等它站稳,紫葡萄就再次扑了上去,狼爪无情地在它的屁股上划出几道深深的血痕。
  “呜嗷——”小公狼黑狮鬃发出一声惨烈的嗥叫,窜出鹦鹉嘴大溶洞,逃进风雪迷漫的荒野中。
  紫葡萄站立在溶洞口,目送小公狼黑狮鬃远去。咬在儿的身上,疼在娘的心上,紫葡萄的心一阵阵绞痛。
  接下来的几天,紫葡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小公狼黑狮鬃。它一胎生下五只狼崽,最宠爱的就是小公狼黑狮鬃了。它晓得独狼生存不易,怕小公狼黑狮鬃饿着,获得猎物后都会悄悄藏匿一些肉块,夜深人静时,就叼着肉块寻找小公狼黑狮鬃的气味,替肉块放到小公狼黑狮鬃经常出没的路上。它衷心希望,小公狼黑狮鬃能平安度过艰难的独狼生涯,磨砺意志,茁壮成长,将来组建属于自己的狼群,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成为独霸一方的狼王。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帕雅丁狼群还发生了一件值得一提的大事:雌狼羊踢踢一胎生下了六只小狼崽。帕雅丁狼群中了猎人的圈套,损失了三只狼,现在增添了六只狼崽,对身为狼王的紫葡萄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了。

 

【第十五章  灾星血瘤虎】

  雪霁天晴,夕阳斜斜照进鹦鹉嘴大溶洞,给灰白的岩石涂抹上了一层浓艳的红色。
  鹦鹉嘴大溶洞里静悄悄的,帕雅丁狼群打猎还没归来。
  大公狼黑三趴在溶洞口的一道石坎下,脑袋伸出石坎,一双警惕的眼睛四处张望。对面山坡上,一只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灵巧地爬到一根光秃秃的树枝上,将一个残剩的坚果咬了下来,树枝上的积雪和冰棱扑簌簌落下松鼠哧溜又蹿回树洞去了。两只大嘴乌鸦呀呀叫着,飞进搭建在枝丫上的鸟巢里。一切都很正常,没发现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大公狼黑三疲倦地打了个哈欠,狼头枕在条石上,短暂地闭目养神。它的两只眼睛虽然闭拢了,但尖尖的耳郭却竖得笔直,这是在用灵敏的听觉继续监视四周的动静。
  大公狼黑三不敢有丝毫马虎,因为在它身后的溶洞里,有它的妻子雌狼羊踢踢和六只刚刚满月的小狼崽。
  大公狼黑三闭目养神还不到三分钟,身后便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它立刻惊醒,扭头望去,哦,是雌狼羊踢踢走了过来。大公狼黑三立刻伸出舌头,殷勤地想去舔吻妻子的脸颊,可雌狼羊踢踢却一扭腰躲闪开去。
  雌狼羊踢踢根本没心思与大公狼黑三亲热,它正处在哺乳期,饭量很大,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饿着肚子,就分泌不出乳汁来,六只小狼崽也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它现在只盼着帕雅丁狼群狩猎归来,带回可口的食物,能让它饱餐一顿。它吃饱了,才能分泌出芬芳的乳汁,喂饱六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
  雌狼羊踢踢将充满期待的目光投向鹦鹉嘴大溶洞左侧那条通往深山老林的乱石沟。
  沟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麻雀在乱石间觅食。
  雌狼羊踢踢失望地叹了口气,又钻进洞去,回到那窝狼崽身边。
  艳红的夕阳变换着色彩,颜色渐渐变深,变成紫红,变成紫黛。
  突然,大公狼黑三听到从乱石沟方向传来轻微的声响,窸窸窣窣,好像是脚步声。它心头一喜,啧啧,总算是把外出狩猎的帕雅丁狼群给盼回来了。大公狼黑三在石坎边站了起来,曲蹲后肢,准备跃上石坎,到乱石沟迎候狼群的归来。
  就在这时,一股凛冽的北风迎面呼啸而来,大公狼黑三闻到了一特别的气味,虽然那气味很淡很淡,但它灵敏的鼻子还是捕捉到了。狼所有的感觉器官里,鼻子是最厉害的,狼鼻腔里的嗅觉细胞多达一亿五千万个,而人的嗅觉细胞仅有五百万个,狼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的三十倍。很多时候,狼不是靠头脑来思考,而是靠鼻子来思考的。
  一种不安和恐惧涌上大公狼黑三的心头。它赶紧停止跳跃到石坎上的动作,重新卧伏到石坎后面,脸朝着乱石沟,翕动鼻翼仔细嗅闻。一股腥臊味,准确地说,是一股让狼心惊胆寒的腥臊味,正一点点由淡变浓,一点点由远而近。黑三是一只生活经验丰富的大公狼,从迎面刮来的气味判断,一只老虎正朝着鹦鹉嘴大溶洞走来!
  担心出现老虎,偏偏就出现了老虎!
  一般来讲,小狼崽要满三个月才能跟随狼群外出觅食,在猎场上观摩和学习狩猎本领。天寒地冻,刚满月的小狼崽只能待在家里。通常情况下,在这个阶段,只有哺乳期的母狼才能留在家里陪伴和照看狼崽,狼崽的父亲,也就是大公狼黑三,必须参加狼群狩猎。但前几日,狼群在巡查领地边界线时,在一块泥泞的洼地里发现了几枚新鲜的老虎脚印,在四周仔细嗅闻,也闻到了老虎残留的气味。这说明,最近有老虎在帕雅丁狼群领地边界一带活动。为了确保新生狼崽的安全,今天早上帕雅丁狼群外出狩猎时,紫葡萄便让大公狼黑三留了下来,以防不测。没想到,果真出现了老虎!
  狼畏惧虎,正常情况下,狼不等虎靠近,就会脚底抹油立即开溜。
  但现在是非常情况,大公狼黑三背后还有一窝小狼崽。狼是自然界少数几种具有父爱行为的动物之一,所以,虽然大公狼黑三明明知道有一只老虎正在向自己走来,它也决不会悄悄开溜。
  大公狼黑三用爪子抓划岩石,还大幅度摇甩尾巴,向洞内的雌狼羊踢踢报警。
  雌狼羊踢踢来到了洞口,与大公狼黑三并排而立,也翕动鼻翼作嗅闻状,竖起耳朵作谛听状。虎的腥臊味越来越浓重,虎的脚步声也越来越清晰。
  老虎似乎是小跑着逼近鹦鹉嘴大溶洞的。虽然乱石沟里有磐石和灌木丛的遮挡,它们暂时还看不见老虎的身影,但从气味与脚步声判断,老虎离鹦鹉嘴大溶洞已不足两百米。
  对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来说,时间极其紧迫,形势万分危急,何去何从,必须立即决定。
  此时此刻,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在老虎赶到之前,悄悄将六只小狼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但大公狼黑三与雌狼羊踢踢交换了一下眼色,立刻放弃了这个想法。狼崽刚刚满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腿脚还很稚嫩,连跨出鹦鹉嘴大溶洞都很困难,更别说撒腿奔跑了,必须由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叼在嘴里才能转移出去。一个月大的狼崽有两三斤重,咬轻了咬不牢,咬重了会咬伤,要不轻不重地衔在狼嘴里,并且瞒过正在逼近的老虎,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了,两只成年狼,一次仅能运送两只狼崽,要来回奔波三次才能将六只狼崽全部转移出去,时间根本不够。更何况,一旦它们离开易守难攻的鹦鹉嘴大溶洞,来到旷野,就更方便老虎的捕捉与屠杀了。所以,要把六只一月龄的狼崽在老虎的眼皮底下转移出去,是万万行不通的。
  只有耐心等待,只有寄希望于发生奇迹。
  雌狼羊踢踢轻轻退回溶洞底端,将六只小狼崽聚拢到自己身边,做出喂奶的姿势,让狼崽们用小嘴含住乳头,这样,它们就不会发出声响了。
  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凝神屏息,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还抱有这样的幻想:正向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来的老虎,不过是偶然路过这里,中午那场雪早已把狼的脚印和狼的气味掩盖得干干净净,老虎并未发现附近有狼存在,也没发现鹦鹉嘴大溶洞。只要它们和六只小狼崽不发出任何声响,老虎就会与鹦鹉嘴大溶洞擦肩而过,顺着乱石沟拐个弯跑进森林里去。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是目前最佳的应对之策。
  但愿真的是一只过路虎,但愿真的是虚惊一场。
  很快,老虎的身影就出现在乱石沟里。这是一只高大威猛的孟加拉虎,毛色浓艳,气宇轩昂,在夕阳的余晖中大步流星地朝鹦鹉嘴大溶洞走来。
  拜托了,拐个弯好不好!拜托了,到别的地方玩去吧!
  大公狼黑三睁大眼,从石头缝里观察老虎,心里暗暗抱着这种希望。
  但它很快就明白过来,自己刚刚的想法绝对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那只老虎是偶然路过,通常会东瞧瞧西看看,身心松弛,漫不经心。但乱石沟里的这只老虎,全身肌肉紧绷,目不斜视,心无旁骛,笔直小跑而来,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冲着鹦鹉嘴大溶洞。大公狼黑三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只老虎肚子空瘪瘪的,嘴角滴淌着口水,看来是一只垂涎欲滴的饿虎。不难判断,老虎的来意十分明显,就是冲着一窝小狼崽来的。
  老虎很少会主动攻击成年狼,虽然老虎的个头比成年狼大得多,能轻易将成年狼杀死,但狼绝非是可以被任意屠宰的食草动物。狼也是食肉猛兽,狼也有尖爪利牙,成年狼会殊死相拼,虽然最终免不了会被老虎咬杀,但也极有可能在搏杀过程中将老虎咬伤。对生性喜欢独来独往的老虎来说,没有同伴帮衬,没有群体依靠,受点儿小伤也极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但面对一窝狼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猎杀没有反抗能力的狼崽,就像人吃豆腐一样,没有任何风险。所以,老虎要是碰巧能找到一窝狼崽,而狼崽身旁又恰巧没有强大的狼群保护,只有一只处于哺乳期的母狼的话,老虎倒是很乐意赶走母狼,再把小狼崽当做可口的点心吞进肚子里去的。
  鬼知道这只老虎是如何知道鹦鹉嘴大溶洞里藏着一窝狼崽的,鬼知道这只老虎又是如何知道强大的帕雅丁狼群已外出狩猎,家里只有一只母狼在看护狼崽的。
  这肯定是一只狡猾的老虎,想要乘虚而入,偷袭没有防备的狼窝。
  幸亏大公狼黑三留在家里和雌狼羊踢踢共同照看狼崽,不然的话,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
  老虎越来越近,离鹦鹉嘴大溶洞仅有百米远了。
  大公狼黑三回过头去,朝溶洞内的雌狼羊踢踢和六只狼崽投去温存的一瞥,然后嗖地蹿出洞去,哀哀嗥叫着,埋头逃窜。
  它是想用假装受伤的办法,将老虎从鹦鹉嘴大溶洞前引开。
  这是狼应付危机的惯用办法,也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存策略。不仅狼会使用这种办法,其他许多动物也会。譬如在灌丛里筑巢的鹌鹑,当有狐狸经过时,亲鸟就会垂下一只翅膀,装成受伤的样子,贴着地面连飞带奔,嘴里发出痛苦的尖叫,给狐狸造成一种假象,以为这是一只唾手可得的受伤鹌鹑,便不再去寻找鸟巢里的小鹌鹑,转而追撵亲鸟。等到成功将狐狸引开后,假装受伤的亲鸟就拍拍翅膀飞到空中,让狐狸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这是目前情况下,大公狼黑三能想出来的唯一可行的办法。
  大公狼黑三是迎着老虎跑过去的。看到从溶洞里冷不防窜出一只狼来,这只老虎吃了一惊,慌忙停下来,用炯炯有神的虎眼注视着前方的狼。这时,大公狼黑三仿佛突然意识到自己跑错了方向,怎么可以往虎口里跑呢?于是它急忙拐了个弯,做出惊恐万状的样子,落荒而逃。它将一条腿勾吊起来,用三条腿奔跑,瘸瘸拐拐,艰难逃窜。本来它的一条腿就短了一截,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扮个瘸子那是极容易的事,根本不用刻意假装。
  老虎的视线终于被它吸引过来了,一只跛脚狼,不抓白不抓,于是老虎就转身向大公狼黑三追了过来。大公狼黑三心中暗喜,为了更有效地吸引老虎的注意力,它还装作被地面一块隆起的石头绊了饺,摔了一个大跟斗,故意将狼脸在粗糙的石头上重重擦了一下,脸皮被擦破了,满脸是血,更像是一只受了伤的残疾狼。它衷心希望自己脸上的血腥味能吊起老虎的胃口,引起老虎的兴趣,然后诱使老虎撒开腿拼命向自己追来。
  老虎虽然爆发力强,短跑速度能超过狼,但老虎的耐力差,跑不远,而狼习惯长途奔袭,是食肉猛兽中的长跑冠军。大公狼黑三相信自己一定能跑赢老虎,成功将老虎从鹦鹉嘴大溶洞引开。就算最终不幸被老虎追上,命丧虎口,但只要六只小狼崽安然无恙,它这条命也就值了。
  大公狼黑三采取这样的策略:老虎追得紧,它就四条腿狂奔,逃得快;老虎追得慢,它就三条腿奔逃,逃得慢。它努力将双方的距离控制在三四十米这样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安全范围内。
  一只满脸是血的狼在奔逃,一只饥肠辘辘的虎在追撵。跑出两三百米远后,双方的距离仍保持在三四十米远。突然,老虎停止了追撵,回头望望远处的鹦鹉嘴大溶洞,又望望气喘吁吁的大公狼黑三,虎脸上浮现出疑惑的表情,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老虎停下来,大公狼黑三也停了下来。老虎开始皱眉头,大公狼黑三的心里也忍不住开始打鼓。可恶的老虎,该不会瞧出什么破绽来了吧?
  老虎思考了几秒钟,突然扭转身去,不再理会大公狼黑三,又往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去。

  大公狼黑三将身体蜷成球状,脸上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不停地在地上打滚儿,哼哼唧唧地大声呻吟,好像跑着跑着肚子开始痛了,痛得厉害,痛得连腰也直不起来了。
  唉唉,虎爷爷,快来追我吧,我都瘫在地上动不了了,你肯定能捡个大便宜的!
  老虎回过头来,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扫了大公狼黑三一眼,似乎在说:你玩的这套假装受伤的把戏,骗不了我的!然后,老虎便扔下大公狼黑三,不管它怎么大声呻吟,也不管它怎么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儿,照样自顾自地朝鹦鹉嘴大溶洞跑去。
  这是一只老奸巨滑的老虎,识破了它的计谋。
  大公狼黑三立刻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尾随那只老虎,“呦呜——呦呜——”汹汹嗥叫,企图激怒老虎,让老虎气得发昏,忘了鹦鹉嘴大溶洞,重新撒开虎腿来追赶自己。
  遗憾的是,老虎对大公狼黑三挑衅式的嗥叫置若罔闻,丝毫也不停顿,仍往鹦鹉嘴大溶洞跑去。一眨眼的工夫,老虎离鹦鹉嘴大溶洞仅有三四十米远了。大公狼黑三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它真切地感觉到了鹦鹉嘴大溶洞里,雌狼羊踢踢肯定心急火燎,张得喘不过气来,一颗心剧烈地跳动,都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它紧紧地将六只小狼崽拥在怀里,六只小狼崽也感觉到了危险,一声不吭,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
  一想到这六只小狼崽,无端的柔情便在大公狼黑三心中激荡,它就像吃了豹子胆似的,飞快地扑了上去,瞄准那条拖在老虎身后的黑黄相间的虎尾,张开狼嘴咬去。我汹汹嗥叫,你置若罔闻,我咬断你的虎尾,看你还敢不敢如此傲慢轻敌?老虎闷着头往鹦鹉嘴大溶洞的方向奔跑,似乎并没有想到大公狼黑三会从背后袭击自己。眼看大公狼黑三的两只前爪就要搭在老虎屁股上了,狼嘴就要触碰到那条虎尾了,老虎却骤然轻旋虎腰,身体陀螺似的转了一百八十度,刚才还是虎尾对着大公狼黑三,刹那间就是虎脸对着它了。虎脸转过来的同时,一只强有力的虎爪也横扫过来,想请大公狼黑三吃一记耳光。还好大公狼黑三反应快,在老虎转身的瞬间及时斜蹿出去,在地上摔了个跟斗,狼狈不堪地逃到一边。好险哪,就差那么几厘米,结实的虎掌就要掴在自己的脸上了。大公狼黑三吓得魂飞魄散,出了一舌头冷汗。
  老虎懒得理它,也不追赶,只是朝着大公狼黑三的背影吼了一声,好像是在警告它滚远点儿,接着又转过身去,朝着既定的目标——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去。
  大公狼黑三已经黔驴技穷,什么招数都用过了,还是没能引开荖虎。
  很快,可恶的老虎就跑到了鹦鹉嘴大溶洞那里,探头探脑地准备跨进黑黢黢的溶洞去。
  大公狼黑三尾随在老虎身后,不敢靠得太近,在离老虎约三四米远的地方,一个劲地嗥叫,不晓得该怎样阻止老虎进洞。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突然,溶洞里爆发出一串猛烈的狼嗥,一只狼从溶洞里扑了出来。哦,是雌狼羊踢踢,它龇牙咧嘴作扑咬状,毫无惧色地向老虎冲了过来。
  老虎没料到溶洞里还藏着另外一只成年狼。按照惯例,狼群外出狩猎,只会留下一只成年狼看护狼崽,所以,当雌狼羊踢踢从溶洞里窜出来时,老虎吃了一惊,本能地往后退了数步,瞪起铜铃似的虎眼望着雌狼羊踢踢,寻思应对之策。
  趁这个机会,大公狼黑三敏捷地三蹿两跳,去到雌狼羊踢踢身边,一对夫妻狼并排而立,将全身狼毛耸立起来,使自己的身体从视觉上变得更大一些,以吓退面前的敌人。
  老虎想了约半分钟,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四只虎爪在原地捌动徘徊,似乎在犹豫——面对两只成年狼,自己还要不要发起进攻,强行闯进鹦鹉嘴大溶洞去?
  这时,大公狼黑三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它看出老虎在犹豫,看出老虎在掂量彼此的实力,它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时候,如果自己表现出非凡的胆魄和搏杀技巧,老虎或许就会知难而退,一场危机就会被轻易地化解。于是,它狂嗥一声,直立起来,原地蹿高,打算在半空中弓腰曲背,然后在落地的瞬间做出攫抓和噬咬的动作来。对狼而言,这是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只有体格最强健的大公狼才能完成。这个动作能完美地表现出泰山压顶的气势,非常具有震慑作用。大公狼黑三确实完成了直立蹿高和弓腰砸地的动作,但它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细节——它的一只左前脚短了一小截,正常行走都很难走得平稳,弓腰砸地时,四条腿长短不一,很容易便失去了平衡,身体猛地向左歪栽,还向左前方摔了个跟头,别提有多狼狈了。
  唉,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心想着要好好表现自己,结果却适得其反,暴露出自己的缺陷和短处。
  就在大公狼黑三尴尬地往左前方翻滚时,老虎抖了抖嘴吻间焦黄的胡须,脸上露出讪笑的表情,发出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准备进攻了。
  一只孟加拉虎对付两只成年狼,本来就有取胜的把握,更何况面前一只是脚有残疾的公狼,一只是正处在哺乳期的母狼,对这只孟加拉虎来说,赢的把握就更大了。
  老虎带着一股腥风,呼地扑了过来,先冲着雌狼羊踢踢玩了个饿虎扑食,雌狼羊踢踢早有防备,快速跳闪,躲了过去。然后,老虎又伸出两只虎爪,像拍手鼓掌一样来拍大公狼黑三的脑壳,幸亏大公狼黑三也早有准备,飞快地躺倒翻滚,躲过了两只虎爪的左右夹击。

  老虎噗地打了个响鼻,颈部的虎毛也竖立开来,腾挪跳跃,左右出击,紧紧迫杀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面对老虎如此凶猛的扑咬,这对夫妻狼根本无力招架,唯有节节败退。
  老虎倒也不来追撵,只是一声接一声地狂啸,企图用威胁战术将两只狼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老虎对成年狼粗糙的狼肉不感兴趣,只对藏在鹦鹉嘴大溶洞里细皮嫩肉的狼崽感兴趣。对这只老虎来说,面对两只成年狼,如果能不战而胜,那将是最好的结果,既可避免自己受伤,又能达到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大公狼黑三与雌狼羊踢踢对视了一眼,这是表达心声的目光,也是含意深刻的对视。它们心里十分清楚,就凭它们两只狼,是不可能阻止这只老虎跨进鹦鹉嘴大溶洞的。倘若这只老虎认真与它们夫妻搏杀的话,要不了几个回合,它们就会倒在血泊里。一旦它们被咬死,毫无疑问,鹦鹉嘴大溶洞里的六只小狼崽也会葬身虎腹。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的两条命绝不可能换来小狼崽的六条命。换句话说,它们死了也是白死,是无谓的牺牲而已。此时此刻,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这很残忍,却是最好的选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它们能虎口余生,不久的将来肯定还会孕育出新的小狼崽。或许世界上大多数夫妻狼,在面对眼前这种情景时,都会忍着锥心刺骨的悲痛,撕心裂肺地哀嗥数声后,从鹦鹉嘴大溶洞洞口撤走。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互相对视了一下后,反而连续蹿跳几步,双狼并立,严严实实地堵在溶洞口,用一种毋庸置疑的身体语言告诉老虎:有我们在,你就休想伤害我们的孩子,你就休想跨进鹦鹉嘴大溶洞一步!
  老虎被惹恼了,又威风凛凛地扑了过来,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分别从左右两侧朝老虎嗥叫扑咬,企图遏制老虎的攻势。但老虎的身形异常敏捷,一个箭步蹿过来,先是一巴掌将大公狼黑三扫出几米远,紧接着又嗖地一个旋身,伸出虎头撞向雌狼羊踢踢的狼头,雌狼羊踢踢只好斜蹿出去。老虎并不恋战,把两只狼赶开后,便径直往鹦鹉嘴大溶洞里蹿。虎狼本来就在洞口鏖战,老虎离洞口仅咫尺之遥,转眼间虎头就伸进溶洞去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立刻疾蹿过来,紧跟在老虎尾后拼命嗥叫,但老虎对尾后的两只狼不屑一顾,头也不回,仍径直往溶洞里钻。
  雌狼羊踢踢不顾一切地蹿了上去,照准老虎的一条后腿咬了过去。老虎似乎早就料到狼会来这一手,就在狼牙触碰到虎毛的一瞬间,突然力挺虎腰,屁股和两条后腿高高掀起,就像马尥蹶子一样,玩了个虎尥蹶子,一只虎腿刚好踢在雌狼羊踢踢身体的左侧,雌狼羊踢踢受到重击,像只笨重的鸟一样飞了出去,竟飞出三四米远,重重地摔到地上。
  就在老虎玩尥蹶子的把戏时,大公狼黑三从侧面扑上来,朝老虎的颈侧狠狠咬去。咬对手的颈侧,是狼的看家本领,狼属于中型猛兽,力量远不如狮、虎、豹、熊等大型猛兽。面对大型猎物,狮、虎、豹、熊可以凭借强大的力量将猎物扑倒,再凭借强大的咬合力,或咬住猎物的嘴巴,或咬住猎物的气管,使猎物窒息而死。也有更厉害的,譬如老虎,能凭借无比凶悍的咬合力一口咬断猎物的颈椎,让猎物刹那间失去反抗能力。狼没有这么大的力量,狼的看家本领是用尖利的狼牙切断猎物颈侧的动脉血管,让猎物因大量失血而休克。
  此时,大公狼黑三如愿以偿咬到老虎颈侧了,老虎意识到了危险,突然就地仰躺下来,虎颈收缩。狼牙没能咬到镶嵌在虎皮下的动脉血管,只咬到了虎颈上浓密的虎毛。大公狼黑三还没反应过来,一只犀利的虎爪便猛地在它脸上掴了一掌,咝的一声,大公狼黑三只觉得脸上又凉又麻,它的半张狼脸竟被撕开了,一只狼眼什么也看不见了。它忍住疼痛,仍然用嘴死死咬住虎颈,拼命挣扎,狼腿在老虎身上猛踢了几脚,噗的一声,咬下满满一嘴虎毛来。
  老虎虽然没受什么伤,却也被两只苦苦纠缠的狼弄得心烦意乱,唯恐再次遭到偷袭,于是被迫回过头来先对付这两只成年狼。
  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并排伫立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不管老虎如何咆哮,不管老虎如何吹胡子瞪眼,也决不后退半步。它们朝老虎露出满嘴尖利交错的犬牙,用身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老虎:我们已不指望活下去了,我们已抱定与你同归于尽的决心了。你当然能咬杀我们,但在你咬杀我们的同时,我们也会在你身上咬出几个口子来,让你尝尝狼牙的厉害!
  同归于尽,对老虎来说,肯定是不划算的事情。哪怕是身上被狼牙咬开两个口子,对老虎来说,也是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如今,它的虎颈上已被大公狼黑三咬掉了一大片虎毛,只要狼牙稍稍再往里咬一寸,恐怕它现在就已经站不起来了。看来,面前这对狼夫妻,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老虎心里有点儿发虚,也有所顾虑,没有立即冲上来与两只狼展开殊死搏杀,而是不断咆哮威吓,摆开扑咬架势,希望这两只受了伤的成年狼能畏惧虎的威猛,知难而退,逃之夭夭。此外,老虎还有另外一个打算:这对夫妻狼已受了重伤,浑身是血,变成了一对血狼,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再耐心等等,或许再过一会儿,它们就会因流血过多而瘫软或昏厥,这样,自己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达到目的。
  老虎是机会主义者,尽量避免风险,尽量白捡便宜。
  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仍毫不动摇地守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对它们来说,如今已没有任何退路了。如果它们还年轻,如果它们是帕雅丁狼群地位很高的狼,在强大威猛的老虎面前,它们或许会选择放弃。年轻是资本,地位高是一种资本,放弃这一窝小狼崽,将来还有机会繁殖另一窝小狼崽。但它们已经不年轻了,在帕雅丁狼群,它们属于地位很普通的狼,要不是紫葡萄当上狼王,要不是狼王慈悲为怀,它们这辈子也休想获得繁衍后代的机会。大公狼黑三好不容易当上了爸爸,雌狼羊踢踢好不容易当上了妈妈,它们知道,这是它们这辈子里第一次或者说是最后一次得到繁衍后代的机会。因此,它们对这次机会格外珍惜,把身后这窝小狼崽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决不让老虎钻进鹦鹉嘴大溶洞。
  只要它们还活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它们就是一把无法撬开的坚固的锁!
  最后一抹夕阳消失了,暮霭弥漫山谷,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一只孟加拉虎和一对夫妻狼,在日曲卡雪山荒凉的山谷里,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虎啸狼嗥,紧张地对峙着。

 

【第十五章  灾星血瘤虎】

  雪霁天晴,夕阳斜斜照进鹦鹉嘴大溶洞,给灰白的岩石涂抹上了一层浓艳的红色。
  鹦鹉嘴大溶洞里静悄悄的,帕雅丁狼群打猎还没归来。
  大公狼黑三趴在溶洞口的一道石坎下,脑袋伸出石坎,一双警惕的眼睛四处张望。对面山坡上,一只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灵巧地爬到一根光秃秃的树枝上,将一个残剩的坚果咬了下来,树枝上的积雪和冰棱扑簌簌落下松鼠哧溜又蹿回树洞去了。两只大嘴乌鸦呀呀叫着,飞进搭建在枝丫上的鸟巢里。一切都很正常,没发现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大公狼黑三疲倦地打了个哈欠,狼头枕在条石上,短暂地闭目养神。它的两只眼睛虽然闭拢了,但尖尖的耳郭却竖得笔直,这是在用灵敏的听觉继续监视四周的动静。
  大公狼黑三不敢有丝毫马虎,因为在它身后的溶洞里,有它的妻子雌狼羊踢踢和六只刚刚满月的小狼崽。
  大公狼黑三闭目养神还不到三分钟,身后便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它立刻惊醒,扭头望去,哦,是雌狼羊踢踢走了过来。大公狼黑三立刻伸出舌头,殷勤地想去舔吻妻子的脸颊,可雌狼羊踢踢却一扭腰躲闪开去。
  雌狼羊踢踢根本没心思与大公狼黑三亲热,它正处在哺乳期,饭量很大,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饿着肚子,就分泌不出乳汁来,六只小狼崽也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它现在只盼着帕雅丁狼群狩猎归来,带回可口的食物,能让它饱餐一顿。它吃饱了,才能分泌出芬芳的乳汁,喂饱六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
  雌狼羊踢踢将充满期待的目光投向鹦鹉嘴大溶洞左侧那条通往深山老林的乱石沟。
  沟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麻雀在乱石间觅食。
  雌狼羊踢踢失望地叹了口气,又钻进洞去,回到那窝狼崽身边。
  艳红的夕阳变换着色彩,颜色渐渐变深,变成紫红,变成紫黛。
  突然,大公狼黑三听到从乱石沟方向传来轻微的声响,窸窸窣窣,好像是脚步声。它心头一喜,啧啧,总算是把外出狩猎的帕雅丁狼群给盼回来了。大公狼黑三在石坎边站了起来,曲蹲后肢,准备跃上石坎,到乱石沟迎候狼群的归来。
  就在这时,一股凛冽的北风迎面呼啸而来,大公狼黑三闻到了一特别的气味,虽然那气味很淡很淡,但它灵敏的鼻子还是捕捉到了。狼所有的感觉器官里,鼻子是最厉害的,狼鼻腔里的嗅觉细胞多达一亿五千万个,而人的嗅觉细胞仅有五百万个,狼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的三十倍。很多时候,狼不是靠头脑来思考,而是靠鼻子来思考的。
  一种不安和恐惧涌上大公狼黑三的心头。它赶紧停止跳跃到石坎上的动作,重新卧伏到石坎后面,脸朝着乱石沟,翕动鼻翼仔细嗅闻。一股腥臊味,准确地说,是一股让狼心惊胆寒的腥臊味,正一点点由淡变浓,一点点由远而近。黑三是一只生活经验丰富的大公狼,从迎面刮来的气味判断,一只老虎正朝着鹦鹉嘴大溶洞走来!
  担心出现老虎,偏偏就出现了老虎!
  一般来讲,小狼崽要满三个月才能跟随狼群外出觅食,在猎场上观摩和学习狩猎本领。天寒地冻,刚满月的小狼崽只能待在家里。通常情况下,在这个阶段,只有哺乳期的母狼才能留在家里陪伴和照看狼崽,狼崽的父亲,也就是大公狼黑三,必须参加狼群狩猎。但前几日,狼群在巡查领地边界线时,在一块泥泞的洼地里发现了几枚新鲜的老虎脚印,在四周仔细嗅闻,也闻到了老虎残留的气味。这说明,最近有老虎在帕雅丁狼群领地边界一带活动。为了确保新生狼崽的安全,今天早上帕雅丁狼群外出狩猎时,紫葡萄便让大公狼黑三留了下来,以防不测。没想到,果真出现了老虎!
  狼畏惧虎,正常情况下,狼不等虎靠近,就会脚底抹油立即开溜。
  但现在是非常情况,大公狼黑三背后还有一窝小狼崽。狼是自然界少数几种具有父爱行为的动物之一,所以,虽然大公狼黑三明明知道有一只老虎正在向自己走来,它也决不会悄悄开溜。
  大公狼黑三用爪子抓划岩石,还大幅度摇甩尾巴,向洞内的雌狼羊踢踢报警。
  雌狼羊踢踢来到了洞口,与大公狼黑三并排而立,也翕动鼻翼作嗅闻状,竖起耳朵作谛听状。虎的腥臊味越来越浓重,虎的脚步声也越来越清晰。
  老虎似乎是小跑着逼近鹦鹉嘴大溶洞的。虽然乱石沟里有磐石和灌木丛的遮挡,它们暂时还看不见老虎的身影,但从气味与脚步声判断,老虎离鹦鹉嘴大溶洞已不足两百米。
  对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来说,时间极其紧迫,形势万分危急,何去何从,必须立即决定。
  此时此刻,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在老虎赶到之前,悄悄将六只小狼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去。但大公狼黑三与雌狼羊踢踢交换了一下眼色,立刻放弃了这个想法。狼崽刚刚满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腿脚还很稚嫩,连跨出鹦鹉嘴大溶洞都很困难,更别说撒腿奔跑了,必须由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叼在嘴里才能转移出去。一个月大的狼崽有两三斤重,咬轻了咬不牢,咬重了会咬伤,要不轻不重地衔在狼嘴里,并且瞒过正在逼近的老虎,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了,两只成年狼,一次仅能运送两只狼崽,要来回奔波三次才能将六只狼崽全部转移出去,时间根本不够。更何况,一旦它们离开易守难攻的鹦鹉嘴大溶洞,来到旷野,就更方便老虎的捕捉与屠杀了。所以,要把六只一月龄的狼崽在老虎的眼皮底下转移出去,是万万行不通的。
  只有耐心等待,只有寄希望于发生奇迹。
  雌狼羊踢踢轻轻退回溶洞底端,将六只小狼崽聚拢到自己身边,做出喂奶的姿势,让狼崽们用小嘴含住乳头,这样,它们就不会发出声响了。
  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凝神屏息,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还抱有这样的幻想:正向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来的老虎,不过是偶然路过这里,中午那场雪早已把狼的脚印和狼的气味掩盖得干干净净,老虎并未发现附近有狼存在,也没发现鹦鹉嘴大溶洞。只要它们和六只小狼崽不发出任何声响,老虎就会与鹦鹉嘴大溶洞擦肩而过,顺着乱石沟拐个弯跑进森林里去。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是目前最佳的应对之策。
  但愿真的是一只过路虎,但愿真的是虚惊一场。
  很快,老虎的身影就出现在乱石沟里。这是一只高大威猛的孟加拉虎,毛色浓艳,气宇轩昂,在夕阳的余晖中大步流星地朝鹦鹉嘴大溶洞走来。
  拜托了,拐个弯好不好!拜托了,到别的地方玩去吧!
  大公狼黑三睁大眼,从石头缝里观察老虎,心里暗暗抱着这种希望。
  但它很快就明白过来,自己刚刚的想法绝对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那只老虎是偶然路过,通常会东瞧瞧西看看,身心松弛,漫不经心。但乱石沟里的这只老虎,全身肌肉紧绷,目不斜视,心无旁骛,笔直小跑而来,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冲着鹦鹉嘴大溶洞。大公狼黑三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只老虎肚子空瘪瘪的,嘴角滴淌着口水,看来是一只垂涎欲滴的饿虎。不难判断,老虎的来意十分明显,就是冲着一窝小狼崽来的。
  老虎很少会主动攻击成年狼,虽然老虎的个头比成年狼大得多,能轻易将成年狼杀死,但狼绝非是可以被任意屠宰的食草动物。狼也是食肉猛兽,狼也有尖爪利牙,成年狼会殊死相拼,虽然最终免不了会被老虎咬杀,但也极有可能在搏杀过程中将老虎咬伤。对生性喜欢独来独往的老虎来说,没有同伴帮衬,没有群体依靠,受点儿小伤也极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但面对一窝狼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猎杀没有反抗能力的狼崽,就像人吃豆腐一样,没有任何风险。所以,老虎要是碰巧能找到一窝狼崽,而狼崽身旁又恰巧没有强大的狼群保护,只有一只处于哺乳期的母狼的话,老虎倒是很乐意赶走母狼,再把小狼崽当做可口的点心吞进肚子里去的。
  鬼知道这只老虎是如何知道鹦鹉嘴大溶洞里藏着一窝狼崽的,鬼知道这只老虎又是如何知道强大的帕雅丁狼群已外出狩猎,家里只有一只母狼在看护狼崽的。
  这肯定是一只狡猾的老虎,想要乘虚而入,偷袭没有防备的狼窝。
  幸亏大公狼黑三留在家里和雌狼羊踢踢共同照看狼崽,不然的话,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
  老虎越来越近,离鹦鹉嘴大溶洞仅有百米远了。
  大公狼黑三回过头去,朝溶洞内的雌狼羊踢踢和六只狼崽投去温存的一瞥,然后嗖地蹿出洞去,哀哀嗥叫着,埋头逃窜。
  它是想用假装受伤的办法,将老虎从鹦鹉嘴大溶洞前引开。
  这是狼应付危机的惯用办法,也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存策略。不仅狼会使用这种办法,其他许多动物也会。譬如在灌丛里筑巢的鹌鹑,当有狐狸经过时,亲鸟就会垂下一只翅膀,装成受伤的样子,贴着地面连飞带奔,嘴里发出痛苦的尖叫,给狐狸造成一种假象,以为这是一只唾手可得的受伤鹌鹑,便不再去寻找鸟巢里的小鹌鹑,转而追撵亲鸟。等到成功将狐狸引开后,假装受伤的亲鸟就拍拍翅膀飞到空中,让狐狸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这是目前情况下,大公狼黑三能想出来的唯一可行的办法。
  大公狼黑三是迎着老虎跑过去的。看到从溶洞里冷不防窜出一只狼来,这只老虎吃了一惊,慌忙停下来,用炯炯有神的虎眼注视着前方的狼。这时,大公狼黑三仿佛突然意识到自己跑错了方向,怎么可以往虎口里跑呢?于是它急忙拐了个弯,做出惊恐万状的样子,落荒而逃。它将一条腿勾吊起来,用三条腿奔跑,瘸瘸拐拐,艰难逃窜。本来它的一条腿就短了一截,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扮个瘸子那是极容易的事,根本不用刻意假装。
  老虎的视线终于被它吸引过来了,一只跛脚狼,不抓白不抓,于是老虎就转身向大公狼黑三追了过来。大公狼黑三心中暗喜,为了更有效地吸引老虎的注意力,它还装作被地面一块隆起的石头绊了饺,摔了一个大跟斗,故意将狼脸在粗糙的石头上重重擦了一下,脸皮被擦破了,满脸是血,更像是一只受了伤的残疾狼。它衷心希望自己脸上的血腥味能吊起老虎的胃口,引起老虎的兴趣,然后诱使老虎撒开腿拼命向自己追来。
  老虎虽然爆发力强,短跑速度能超过狼,但老虎的耐力差,跑不远,而狼习惯长途奔袭,是食肉猛兽中的长跑冠军。大公狼黑三相信自己一定能跑赢老虎,成功将老虎从鹦鹉嘴大溶洞引开。就算最终不幸被老虎追上,命丧虎口,但只要六只小狼崽安然无恙,它这条命也就值了。
  大公狼黑三采取这样的策略:老虎追得紧,它就四条腿狂奔,逃得快;老虎追得慢,它就三条腿奔逃,逃得慢。它努力将双方的距离控制在三四十米这样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安全范围内。
  一只满脸是血的狼在奔逃,一只饥肠辘辘的虎在追撵。跑出两三百米远后,双方的距离仍保持在三四十米远。突然,老虎停止了追撵,回头望望远处的鹦鹉嘴大溶洞,又望望气喘吁吁的大公狼黑三,虎脸上浮现出疑惑的表情,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老虎停下来,大公狼黑三也停了下来。老虎开始皱眉头,大公狼黑三的心里也忍不住开始打鼓。可恶的老虎,该不会瞧出什么破绽来了吧?
  老虎思考了几秒钟,突然扭转身去,不再理会大公狼黑三,又往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去。

  大公狼黑三将身体蜷成球状,脸上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不停地在地上打滚儿,哼哼唧唧地大声呻吟,好像跑着跑着肚子开始痛了,痛得厉害,痛得连腰也直不起来了。
  唉唉,虎爷爷,快来追我吧,我都瘫在地上动不了了,你肯定能捡个大便宜的!
  老虎回过头来,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扫了大公狼黑三一眼,似乎在说:你玩的这套假装受伤的把戏,骗不了我的!然后,老虎便扔下大公狼黑三,不管它怎么大声呻吟,也不管它怎么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儿,照样自顾自地朝鹦鹉嘴大溶洞跑去。
  这是一只老奸巨滑的老虎,识破了它的计谋。
  大公狼黑三立刻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尾随那只老虎,“呦呜——呦呜——”汹汹嗥叫,企图激怒老虎,让老虎气得发昏,忘了鹦鹉嘴大溶洞,重新撒开虎腿来追赶自己。
  遗憾的是,老虎对大公狼黑三挑衅式的嗥叫置若罔闻,丝毫也不停顿,仍往鹦鹉嘴大溶洞跑去。一眨眼的工夫,老虎离鹦鹉嘴大溶洞仅有三四十米远了。大公狼黑三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它真切地感觉到了鹦鹉嘴大溶洞里,雌狼羊踢踢肯定心急火燎,张得喘不过气来,一颗心剧烈地跳动,都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它紧紧地将六只小狼崽拥在怀里,六只小狼崽也感觉到了危险,一声不吭,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
  一想到这六只小狼崽,无端的柔情便在大公狼黑三心中激荡,它就像吃了豹子胆似的,飞快地扑了上去,瞄准那条拖在老虎身后的黑黄相间的虎尾,张开狼嘴咬去。我汹汹嗥叫,你置若罔闻,我咬断你的虎尾,看你还敢不敢如此傲慢轻敌?老虎闷着头往鹦鹉嘴大溶洞的方向奔跑,似乎并没有想到大公狼黑三会从背后袭击自己。眼看大公狼黑三的两只前爪就要搭在老虎屁股上了,狼嘴就要触碰到那条虎尾了,老虎却骤然轻旋虎腰,身体陀螺似的转了一百八十度,刚才还是虎尾对着大公狼黑三,刹那间就是虎脸对着它了。虎脸转过来的同时,一只强有力的虎爪也横扫过来,想请大公狼黑三吃一记耳光。还好大公狼黑三反应快,在老虎转身的瞬间及时斜蹿出去,在地上摔了个跟斗,狼狈不堪地逃到一边。好险哪,就差那么几厘米,结实的虎掌就要掴在自己的脸上了。大公狼黑三吓得魂飞魄散,出了一舌头冷汗。
  老虎懒得理它,也不追赶,只是朝着大公狼黑三的背影吼了一声,好像是在警告它滚远点儿,接着又转过身去,朝着既定的目标——鹦鹉嘴大溶洞小跑而去。
  大公狼黑三已经黔驴技穷,什么招数都用过了,还是没能引开荖虎。
  很快,可恶的老虎就跑到了鹦鹉嘴大溶洞那里,探头探脑地准备跨进黑黢黢的溶洞去。
  大公狼黑三尾随在老虎身后,不敢靠得太近,在离老虎约三四米远的地方,一个劲地嗥叫,不晓得该怎样阻止老虎进洞。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突然,溶洞里爆发出一串猛烈的狼嗥,一只狼从溶洞里扑了出来。哦,是雌狼羊踢踢,它龇牙咧嘴作扑咬状,毫无惧色地向老虎冲了过来。
  老虎没料到溶洞里还藏着另外一只成年狼。按照惯例,狼群外出狩猎,只会留下一只成年狼看护狼崽,所以,当雌狼羊踢踢从溶洞里窜出来时,老虎吃了一惊,本能地往后退了数步,瞪起铜铃似的虎眼望着雌狼羊踢踢,寻思应对之策。
  趁这个机会,大公狼黑三敏捷地三蹿两跳,去到雌狼羊踢踢身边,一对夫妻狼并排而立,将全身狼毛耸立起来,使自己的身体从视觉上变得更大一些,以吓退面前的敌人。
  老虎想了约半分钟,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四只虎爪在原地捌动徘徊,似乎在犹豫——面对两只成年狼,自己还要不要发起进攻,强行闯进鹦鹉嘴大溶洞去?
  这时,大公狼黑三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它看出老虎在犹豫,看出老虎在掂量彼此的实力,它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时候,如果自己表现出非凡的胆魄和搏杀技巧,老虎或许就会知难而退,一场危机就会被轻易地化解。于是,它狂嗥一声,直立起来,原地蹿高,打算在半空中弓腰曲背,然后在落地的瞬间做出攫抓和噬咬的动作来。对狼而言,这是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只有体格最强健的大公狼才能完成。这个动作能完美地表现出泰山压顶的气势,非常具有震慑作用。大公狼黑三确实完成了直立蹿高和弓腰砸地的动作,但它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细节——它的一只左前脚短了一小截,正常行走都很难走得平稳,弓腰砸地时,四条腿长短不一,很容易便失去了平衡,身体猛地向左歪栽,还向左前方摔了个跟头,别提有多狼狈了。
  唉,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心想着要好好表现自己,结果却适得其反,暴露出自己的缺陷和短处。
  就在大公狼黑三尴尬地往左前方翻滚时,老虎抖了抖嘴吻间焦黄的胡须,脸上露出讪笑的表情,发出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准备进攻了。
  一只孟加拉虎对付两只成年狼,本来就有取胜的把握,更何况面前一只是脚有残疾的公狼,一只是正处在哺乳期的母狼,对这只孟加拉虎来说,赢的把握就更大了。
  老虎带着一股腥风,呼地扑了过来,先冲着雌狼羊踢踢玩了个饿虎扑食,雌狼羊踢踢早有防备,快速跳闪,躲了过去。然后,老虎又伸出两只虎爪,像拍手鼓掌一样来拍大公狼黑三的脑壳,幸亏大公狼黑三也早有准备,飞快地躺倒翻滚,躲过了两只虎爪的左右夹击。

       老虎噗地打了个响鼻,颈部的虎毛也竖立开来,腾挪跳跃,左右出击,紧紧迫杀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面对老虎如此凶猛的扑咬,这对夫妻狼根本无力招架,唯有节节败退。
  老虎倒也不来追撵,只是一声接一声地狂啸,企图用威胁战术将两只狼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老虎对成年狼粗糙的狼肉不感兴趣,只对藏在鹦鹉嘴大溶洞里细皮嫩肉的狼崽感兴趣。对这只老虎来说,面对两只成年狼,如果能不战而胜,那将是最好的结果,既可避免自己受伤,又能达到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大公狼黑三与雌狼羊踢踢对视了一眼,这是表达心声的目光,也是含意深刻的对视。它们心里十分清楚,就凭它们两只狼,是不可能阻止这只老虎跨进鹦鹉嘴大溶洞的。倘若这只老虎认真与它们夫妻搏杀的话,要不了几个回合,它们就会倒在血泊里。一旦它们被咬死,毫无疑问,鹦鹉嘴大溶洞里的六只小狼崽也会葬身虎腹。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的两条命绝不可能换来小狼崽的六条命。换句话说,它们死了也是白死,是无谓的牺牲而已。此时此刻,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这很残忍,却是最好的选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它们能虎口余生,不久的将来肯定还会孕育出新的小狼崽。或许世界上大多数夫妻狼,在面对眼前这种情景时,都会忍着锥心刺骨的悲痛,撕心裂肺地哀嗥数声后,从鹦鹉嘴大溶洞洞口撤走。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互相对视了一下后,反而连续蹿跳几步,双狼并立,严严实实地堵在溶洞口,用一种毋庸置疑的身体语言告诉老虎:有我们在,你就休想伤害我们的孩子,你就休想跨进鹦鹉嘴大溶洞一步!
  老虎被惹恼了,又威风凛凛地扑了过来,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分别从左右两侧朝老虎嗥叫扑咬,企图遏制老虎的攻势。但老虎的身形异常敏捷,一个箭步蹿过来,先是一巴掌将大公狼黑三扫出几米远,紧接着又嗖地一个旋身,伸出虎头撞向雌狼羊踢踢的狼头,雌狼羊踢踢只好斜蹿出去。老虎并不恋战,把两只狼赶开后,便径直往鹦鹉嘴大溶洞里蹿。虎狼本来就在洞口鏖战,老虎离洞口仅咫尺之遥,转眼间虎头就伸进溶洞去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立刻疾蹿过来,紧跟在老虎尾后拼命嗥叫,但老虎对尾后的两只狼不屑一顾,头也不回,仍径直往溶洞里钻。
  雌狼羊踢踢不顾一切地蹿了上去,照准老虎的一条后腿咬了过去。老虎似乎早就料到狼会来这一手,就在狼牙触碰到虎毛的一瞬间,突然力挺虎腰,屁股和两条后腿高高掀起,就像马尥蹶子一样,玩了个虎尥蹶子,一只虎腿刚好踢在雌狼羊踢踢身体的左侧,雌狼羊踢踢受到重击,像只笨重的鸟一样飞了出去,竟飞出三四米远,重重地摔到地上。
  就在老虎玩尥蹶子的把戏时,大公狼黑三从侧面扑上来,朝老虎的颈侧狠狠咬去。咬对手的颈侧,是狼的看家本领,狼属于中型猛兽,力量远不如狮、虎、豹、熊等大型猛兽。面对大型猎物,狮、虎、豹、熊可以凭借强大的力量将猎物扑倒,再凭借强大的咬合力,或咬住猎物的嘴巴,或咬住猎物的气管,使猎物窒息而死。也有更厉害的,譬如老虎,能凭借无比凶悍的咬合力一口咬断猎物的颈椎,让猎物刹那间失去反抗能力。狼没有这么大的力量,狼的看家本领是用尖利的狼牙切断猎物颈侧的动脉血管,让猎物因大量失血而休克。
  此时,大公狼黑三如愿以偿咬到老虎颈侧了,老虎意识到了危险,突然就地仰躺下来,虎颈收缩。狼牙没能咬到镶嵌在虎皮下的动脉血管,只咬到了虎颈上浓密的虎毛。大公狼黑三还没反应过来,一只犀利的虎爪便猛地在它脸上掴了一掌,咝的一声,大公狼黑三只觉得脸上又凉又麻,它的半张狼脸竟被撕开了,一只狼眼什么也看不见了。它忍住疼痛,仍然用嘴死死咬住虎颈,拼命挣扎,狼腿在老虎身上猛踢了几脚,噗的一声,咬下满满一嘴虎毛来。
  老虎虽然没受什么伤,却也被两只苦苦纠缠的狼弄得心烦意乱,唯恐再次遭到偷袭,于是被迫回过头来先对付这两只成年狼。
  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并排伫立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不管老虎如何咆哮,不管老虎如何吹胡子瞪眼,也决不后退半步。它们朝老虎露出满嘴尖利交错的犬牙,用身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老虎:我们已不指望活下去了,我们已抱定与你同归于尽的决心了。你当然能咬杀我们,但在你咬杀我们的同时,我们也会在你身上咬出几个口子来,让你尝尝狼牙的厉害!
  同归于尽,对老虎来说,肯定是不划算的事情。哪怕是身上被狼牙咬开两个口子,对老虎来说,也是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如今,它的虎颈上已被大公狼黑三咬掉了一大片虎毛,只要狼牙稍稍再往里咬一寸,恐怕它现在就已经站不起来了。看来,面前这对狼夫妻,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老虎心里有点儿发虚,也有所顾虑,没有立即冲上来与两只狼展开殊死搏杀,而是不断咆哮威吓,摆开扑咬架势,希望这两只受了伤的成年狼能畏惧虎的威猛,知难而退,逃之夭夭。此外,老虎还有另外一个打算:这对夫妻狼已受了重伤,浑身是血,变成了一对血狼,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再耐心等等,或许再过一会儿,它们就会因流血过多而瘫软或昏厥,这样,自己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达到目的。
  老虎是机会主义者,尽量避免风险,尽量白捡便宜。
  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仍毫不动摇地守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对它们来说,如今已没有任何退路了。如果它们还年轻,如果它们是帕雅丁狼群地位很高的狼,在强大威猛的老虎面前,它们或许会选择放弃。年轻是资本,地位高是一种资本,放弃这一窝小狼崽,将来还有机会繁殖另一窝小狼崽。但它们已经不年轻了,在帕雅丁狼群,它们属于地位很普通的狼,要不是紫葡萄当上狼王,要不是狼王慈悲为怀,它们这辈子也休想获得繁衍后代的机会。大公狼黑三好不容易当上了爸爸,雌狼羊踢踢好不容易当上了妈妈,它们知道,这是它们这辈子里第一次或者说是最后一次得到繁衍后代的机会。因此,它们对这次机会格外珍惜,把身后这窝小狼崽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决不让老虎钻进鹦鹉嘴大溶洞。
  只要它们还活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它们就是一把无法撬开的坚固的锁!
  最后一抹夕阳消失了,暮霭弥漫山谷,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一只孟加拉虎和一对夫妻狼,在日曲卡雪山荒凉的山谷里,在鹦鹉嘴大溶洞洞口,虎啸狼嗥,紧张地对峙着。

 

【第十六章  奇特的领养仪式】

  帕雅丁狼群踏着暮色,冒着凛冽的北风,狩猎归来。
  今天运气不佳,帕雅丁狼群清早外出打猎,在尕玛尔草原奔波了整整一天,却一无所获。夕阳西下,才好不容易看到一大群秃鹫正在啄食一只被冻死的老岩羊,狼群呼啸而上,赶走吵吵嚷嚷的秃鹫。唉,来迟了一步,大部分羊肉都已被秃鹫吃掉了,不过好歹还剩了一些,狼们你争我夺,从骨头上艰难地撕下残剩的羊肉来,总算吃了个半饱。看看天色已晚,紫葡萄便下令返回巢穴。
  翻越一座雪山,转过一道山岬,紫葡萄突然隐约听到虎啸狼嗥的声音,它警觉地竖起耳朵,顺风谛听,“嗷呜——呦呜——”果真是虎啸狼嗥的声音,而且声音是从鹦鹉嘴大溶洞的方向传过来的!紫葡萄心头一惊,立刻撒腿狂奔,率领帕雅丁狼群疾速向鹦鹉嘴大溶洞赶去。
  鹦鹉嘴大溶洞是帕雅丁狼群的大本营,也是帕雅丁狼群的家。家里出事了,作为一家之主的紫葡萄,当然心急火燎,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回去看个究竟。
  紫葡萄记得很清楚,早上它率领帕雅丁狼群外出狩猎时,特意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留在鹦鹉嘴大溶洞里,以防那只在帕雅丁狼群领地边界线上活动的老虎来捣乱。
  没想到,果真就发生了虎患。
  紫葡萄率领众狼赶到鹦鹉嘴大溶洞时,惨剧已经发生了。洞口前那块平地上,一只头上饰有醒目王字斑纹的老虎,正咆哮着要往溶洞里冲,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挡在老虎面前。大公狼黑三的半张脸已被撕开了,一只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从眼眶里掉了出来,模样十分恐怖,雌狼羊踢踢也浑身是血,差不多快变成一只血狼了。
  虎啸狼嗥,双方咬成一团。
  不难判断,老虎闻到了狼崽的气息,便想闯进溶洞叼食细皮嫩肉的狼崽。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奋起抵抗,但两只狼显然不是老虎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身带残疾的大公狼黑三躲闪不及,被虎爪撕下半张脸,雌狼羊踢踢也被老虎咬伤。而那只老虎,只是颈侧被咬掉了一片虎毛,稍微撕破了一点儿皮,流出少许血。
  紫葡萄一赶到鹦鹉嘴大溶洞前,便立刻发出一声长嗥,指挥众狼将那只老虎团团围了起来,众狼你嗥我叫,跃跃欲扑,摆开一副围攻的架势。
  那只老虎不得不扔下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转而对付狼群。
  狼与虎不是一个级别的食肉兽,狼属于中型食肉兽,虎属于大型食肉兽,力量相差悬殊,假如一对一单挑,再强壮的狼也不是虎的对手,就算有两三只狼,也不会被一只猛虎放在眼里。但一群狼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狼多势众,前后左右都有龇牙咧嘴的狼,老虎顾得了前面顾不了身后,顾得了左侧顾不了右侧,难免会顾此失彼。所以,当紫葡萄指挥帕雅丁狼群将老虎团团围住后,老虎便咆哮着且战且退,打算离开鹦鹉嘴大溶洞,往山谷退却。
  所有的食肉兽,包括老虎在内,都是机会主义者,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
  在老虎缓缓退却时,紫葡萄终于看清楚了,这只企图闯进鹦鹉嘴大溶洞的老虎,虎须焦黄,上颚左侧那枚尖利的獠牙折断了半根,鼻上长了一个鸡蛋大小的红色血瘤,虎脸丑陋而狰狞。这不是别的老虎,正是一年前咬杀前任狼王,也就是它的夫君狼王盔盔的断牙血瘤虎!
  仇敌相见,分外眼红。
  紫葡萄恨不得扑到断牙血瘤虎身上,渴饮老虎血,饥餐老虎肉,撕下虎皮当褥垫,但它只能是想想而已。狼杀老虎,那是不现实的,世界上只有老虎杀狼,能成功将老虎赶走,已经是大大吉了。事实也是如此,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都畏惧虎,都不敢靠这只恶虎太近,只敢站在距离老虎四五米远的地方,气势汹汹地恐吓和骚扰。
  断牙血瘤虎刚刚与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恶斗了一场,现在又面对一大群狼,难免有点儿心虚,退到山谷后,突然怒吼一声,张牙舞爪地向尾随在它身后的狼群扑了过来。众狼以为恶虎要反击了,立刻夹起尾巴四散奔逃。岂料恶虎并非是真的反击,它不过是虚晃一枪,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趁狼群溃散之际,它迅速扭身钻进茂密的灌木丛,飞奔而去,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雪地里只留下一串清晰的梅花形脚印。
  狼群只能冲着雪地上老虎的脚印嗥叫一通。
  老虎离开了,危险过去了,帕雅丁狼群这才返回了鹦鹉嘴大溶洞。
  紫葡萄最关心的就是那窝刚刚满月的狼崽的安危,它们是日曲卡雪山的花朵,是帕雅丁狼群的未来,所以,一赶走老虎,它立刻回到鹦鹉嘴大溶洞,钻进洞去查看。天还没完全黑下来,洞里还有些微光,谢天谢地,狼崽们都蜷缩在洞底一个旮旯儿里,虽然个个害怕得瑟瑟发抖,但都安然无恙。一、二、三、四、五、六……它仔细数了三遍,六只小狼崽,一个都不少。它这才松了口气,又蹿出洞去查看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的伤势。

  但出乎紫葡萄的意料,在它舔吻了小狼崽的额头,又给小狼崽反哺了食物后,雌狼羊踢踢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依然死死盯着它,似乎仍有满腹的心事和未了的心愿。
  紫葡萄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它能做的似乎都已经做了啊!
  雌狼羊踢踢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身体也开始瑟瑟发抖,看样子,它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可它那双眼睛仍执拗地盯着紫葡萄,仿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紫葡萄感到,此时此刻,倘若它猜不到雌狼羊踢踢的心事,满足不了雌狼羊踢踢最后的心愿,即使雌狼羊踢踢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那眼睛也一定是睁着的,绝对会死不瞑目。
  紫葡萄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做点儿什么,生活就是一道道谜,人生就是不断地解开一道道谜的过程,可面对一道道难解的人生之谜,人会费解,狼也会费解。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尾尖有一点儿黑毛的小狼崽,不知怎么搞的;在紫葡萄身边玩耍时,突然从紫葡萄的两条前肢中间钻了进去,又淘气地从紫葡萄的两条后肢间钻了出来。
  黑毛小狼崽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就像一粒火星,倏地点燃了雌狼羊踢踢渐渐黯淡的目光,它的眼里重新闪动出骇人韵光亮。雌狼羊踢踢的目光从紫葡萄身上移到黑毛小狼崽身上,又从黑毛小狼崽身上移回到紫葡萄身上,哀求与恳切的目光移来移去,移了好几个来回。
  紫葡萄混沌的脑子刹那间清晰了,它终于猜到了雌狼羊踢踢未了的心愿。雌狼羊踢踢知道自己不行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它想替六只刚刚满月的小狼崽找个新母亲,不是找狼王,不是找保姆,不是找代理妈妈,而是要找一个真正的母亲,一个把狼崽视为自己的亲生儿女、毫无保留地爱它们、把它们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的真正的母亲!
  紫葡萄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它把六只小狼崽召唤到自己身边,让小家伙们依次排好队,然后一个接一个地从自己的两条前肢间钻进去,然后贴着它的肚皮往它尾根处爬行。紫葡萄的脸上充满了紧张与焦虑,身体痛苦地扭动颤抖,嘴里发出呜呜的低嗥声。当小家伙们缓慢地从它两条后肢间钻出来时,它立刻扭过头去,伸出舌头深情地舔吻它们的身体,仿佛是在迎接小生命的诞生,仿佛是要舔干粘在小家伙们身上的羊水和血污……
  紫葡萄逼真地模拟艰难的分娩过程,是要毫不含糊地告诉雌狼羊踢踢:我向你发誓,我一定把这六只小狼崽视若己出,不不,它们就是我亲生的宝宝,就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雌狼羊踢踢注视着紫葡萄的举动,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舒畅地吐出最后一口气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紫葡萄将六只小狼崽聚拢到自己身边,从此以后,它就是它们的妈妈了。小家伙们已一个月大,勉强可以断奶,改吃肉糜了。从今天开始,只要有它吃的,就决不会饿着这些小家伙;只要它还活着,就会竭尽全力保护它们,喂养它们,把它们抚养长大。这是一个母亲临终前的嘱托,它将用生命来实现自己的承诺。

 

【第十七章  虎狼大战】

  紫葡萄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威胁和巨大压力。
  那只孟加拉虎,哦,就是那只丑陋的断牙血瘤虎,总是幽灵似的在帕雅丁狼群领地四周徘徊。
  一天早晨,大雪初霁,紫葡萄准备带着狼群外出狩猎。刚跨出溶洞,它就发现,在距离洞口约三四十米远的一片雪地里,有两行清晰的老虎脚印。不难判断,有只老虎刚刚从鹦鹉嘴大溶洞前经过。又有一天半夜,溶洞外突然传来可怕的虎啸声,紫葡萄从睡梦中惊醒,蹿到洞口一看,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的夜色里,有两粒绿莹莹的、鬼火似的光斑,正在飘荡移动,只有炯炯有神的虎眼才会在黑夜中发出如此耀眼的绿光。还有一次,帕雅丁狼群狩猎归来,刚拐进乱石沟,就看见可恶的断牙血瘤虎躺卧在乱石沟中央的一块巨石上,虎眼圆睁,虎视眈眈,望着行进中的帕雅丁狼群。紫葡萄没办法,只好绕了一大圈,避开老虎,从另一条小路返回了鹦鹉嘴大溶洞。
  刚开始时,紫葡萄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避免与这只可恶的断牙血瘤虎发生正面冲突。从情感上说,它当然恨透这只恶虎了。这只恶虎杀死了它的夫君——帕雅丁狼群前任狼王盔盔,又致使它的爱女小雌狼白燕燕死于非命,前几日又咬杀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可以说是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它恨不得饥餐老虎肉,渴饮老虎血。但理智地想想,狼天生就不是虎的对手,狼被虎欺,天经地义,没什么可抱怨的。紫葡萄只希望这是一只流浪虎,这几天碰巧来到了帕雅丁狼群的领地,逗留一段时间后,它就会离开日曲卡雪山,继续到天涯海角流浪去了。
  但遗憾的是,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老虎并没有消失,仍幽灵似的在帕雅丁狼群四周出没。
  为了确保六只小狼崽免遭老虎伤害,每次外出狩猎,紫葡萄都要留下四五只成年狼看守鹦鹉嘴大溶洞。帕雅丁狼群在最近一年里遭遇了一系列变故,狼王盔盔、大公狼小嚏、老母狼朵朵菊、小雌狼红毛绒、大公狼黑三、雌狼羊踢踢等都已先后离开这个世界,本来就劳动力不足,能驰骋猎场的成年狼也就八九只而已,如今还得留一半看守狼窝,只能靠剩下的四五只成年狼和几只半大的小狼去打猎。打猎的狼少,吃饭的狼多,而且又是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帕雅丁狼群立刻就有了断炊之虞。有好几次,狼群围捕藏羚羊,好不容易追上了,却因为狼的数量太少,藏羚羊以众敌寡,伸出头上又长又尖的角殊死反抗。狼群无计可施,最终只能让藏羚羊从眼皮底下逃跑了。
  毫无疑问,倘若没有那只可恶的老虎,倘若不留下四五只成年狼看守鹦鹉嘴大溶洞,狼群一定能运用穿插分割的战术,成功地将某一只藏羚羊从羚羊群里驱赶出来,然后扑倒宰杀,享用一顿美味的羚羊大餐。
  几次围捕藏羚羊都以失败而告终,归根结底,都怪那只断牙血瘤虎。
  尽管如此,紫葡萄还是下不了决心与这只可恶的老虎一决生死。老虎太强大了,百兽之王,绝非浪得虚名。狼与虎斗,虽不能说是鸡蛋碰石头,但最多也是核桃碰石头——核桃虽然也有点儿硬,但跟石头去硬碰硬,再硬的核桃也会被石头砸碎的啊。
  忍耐,忍耐,再忍耐,也许是解决危机最好的办法。
  然而,一味的退让并没给帕雅丁狼群带来安宁,恰恰相反,老虎变得越来越猖狂,越来越霸道,而且出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不断给帕雅丁狼群制造各种麻烦。
  那天早晨,帕雅丁狼群前往尕玛尔草原寻找猎物。运气不错,快到中午时,狼群在古戛纳河边看到了一头野驴。这是一头落单的野驴,它满口黄牙,正在河边用驴蹄扒开积雪,啃食草根。成年野驴的体重达三四百斤,驴肉香甜。俗话说,上有龙肉,下有驴肉,野驴肉不仅是人类餐桌上的佳肴,也是狼最爱的食物之一。倘若能捕获一头野驴,不仅可以让饥肠辘辘的狼群饱餐一顿,还能剩下一半驴肉来,埋在积雪下,帮助狼群在困难时度过饥荒。
  所以,一发现黄牙野驴,紫葡萄便指挥狼群穷追猛撵。黄牙野驴顺着古戛纳河仓皇奔逃,狼群紧迫不舍。
  野驴四肢发达,极善奔跑,是大自然中的长跑健将。狼四肢细长,善于长途奔袭,也是大自然中的长跑健将。
  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马拉松赛跑。黄牙野驴一口气跑了二十多里,狼群咬紧牙关追了二十多里。这时,地形帮了帕雅丁狼群的大忙。古戛纳河流到这里时,刚好经过一座悬崖,河岸上已没有路,黄牙野驴只好跑进古戛纳河来。河面早已结冰,结了冰的古戛纳河就像一个天然滑冰场。黄牙野驴跑着跑着,突然就唰的一下滑倒了,四条驴腿都跪倒在地弛。紧其后的众狼立刻扑了上去,压在黄牙野驴身上。这个时候,双方都已筋疲力尽,黄牙野驴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得就像在拉风箱;众狼也是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得也像在拉风箱。黄牙野驴身上压着七八只狼,已无力再爬起来,众狼也已累得无法进行致命的噬咬了。双方僵持着,都在积蓄力量,都在.恢复体力。大概僵持了约十分钟后,黄牙野驴突然吭地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驴叫,噌地站了起来,压在驴身上的几只半大小狼没有抓稳,像落叶一样从驴身上落了下来。还好成年狼有经验,大公狼歪歪脖、斜斜眼、大嚏、番茄还顽强地骑在驴背上。紫葡萄则搂着驴脖子,吊在驴头上,拼命噬咬野驴颈侧的动脉血管。但驴脖子肌肉发达,紫葡萄咬了半天,也没能咬断它的血管。

  就这样,黄牙野驴身上挂着五只狼,继续在冰面上奔跑。
  野驴不仅善于奔跑,也善于驮东西,黄牙野驴一步一个趔趄,竟然“驮”着五只狼,越过结了冰的宽阔的古戛纳河,跑到对岸来了。
  岸边有一块矶石,不规则的石棱和石角像刀一样锋利。黄牙野驴跑到矶石前,突然向矶石撞了过去。黄牙野驴当然不是想撞石自尽,它的用意十分明显:它是要借助锋利的石棱和石角,将吊在它脖子上的紫葡萄撞成碎片。
  黄牙野驴并不傻,知道正在噬咬它颈侧的紫葡萄是它最大的威胁,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办法。
  紫葡萄只得无奈地松开狼牙和狼爪,从驴身上跌落下来。
  黄牙野驴最大的威胁解除了,身上少了一只狼,负担也减轻不少,于是就抬起前腿,想要跨上岸去。这样一来,黄牙野驴身体直立,大公狼大嚏抓咬不牢,也从驴背上滚落下来。大公狼大嚏本来是骑在驴屁股上的,掉下来后,一下子就跌倒在黄牙野驴的两条后腿之间。
  黄牙野驴更轻松了,后腿曲蹲,眼瞅着就要登上岸去了。大公狼大嚏担心已经到手的野驴会跑掉,便顺势一口咬住了驴的一条后腿。
  河岸有点儿陡,一条驴腿又被狼咬住,黄牙野驴登岸失败,又滑回到结冰的河面上来了。
  黄牙野驴突然开始尥蹶子,这是马科动物的杀手锏。浑圆的驴屁股高高撅起,强有力的驴蹄猛烈往后踢蹬。按理说,结冰的河面滑得就像溜冰场,不适宜做尥蹶子的动作,但黄牙野驴逃命心切,对关键时刻咬住它后腿的大公狼大嚏恨得要命,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尥起蹶子来。一只驴蹄正中大公狼大嚏的胸口,随着一声重锤击鼓般的闷响,大公狼大嚏像只大鸟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了结冰的河面上。
  黄牙野驴也不好过:结冰的河面太滑了,它尥蹶子尥得太猛烈,驴身上还压着三只狼呢。于是,一个重心不稳,黄牙野驴再次驴失前蹄,啪地跌倒在冰面上。
  这一跌,两条驴腿都跌断了,黄牙野驴再也无法站立起来了。
  狼群一拥而上,你咬我啃,共同宰杀黄牙野驴。
  紫葡萄跑到大公狼大嚏跌落的地方看了一眼,大公狼大嚏平卧在冰面上,嘴巴和鼻腔里涌出一团团血沫,看样子是伤到了内脏,再也无力站起来了。
  马科动物尥蹶子时,蹄子就像流星锤,不幸被踢中的话,就算是身强力壮的山豹,也会被踢断肋骨,一命呜呼的。
  紫葡萄很伤心,一只大公狼换来一顿驴肉大餐,对帕雅丁狼群来说,无疑是一笔蚀本的买卖。唉,流年不利,倒霉的事接踵而来。
  突然,空旷静谧的河谷里,“嗷呜——”传来一声威风凛凛的虎啸,紧接着,从河边的灌丛里蹿出一只老虎,獠牙断了半枚,鼻子上有个显眼的血瘤,旋风般扑了过来,把正要享用驴肉大餐的狼群赶得四散溃逃。这只老虎趴在黄牙野驴身上,冲着溃散的狼群吼了几声,向它们宣告:这头野驴归我所有了,讨厌的狼,滚远点儿,不然把你们也一块吃了!
  众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刚把黄牙野驴扑倒,还没来得及好好吃上一口呢,断牙血瘤虎就不请自到了。这难道是一种巧合吗?极有可能的一种解释是,这只狡猾的老虎早就看见狼群在追逐黄牙野驴,便悄悄尾随其后,暗中窥视,等狼群把猎物咬杀后,再跳出来享用现成的美食。
  这也太强盗了吧!
  紫葡萄恨得牙龈直流酸水。狼群忙碌了半天,还损失了一只大公狼,好不容易捕获一头野驴,却让这只该死的断牙血瘤虎给抢了去。白白给他人做嫁衣裳,冤不冤哪!
  断牙血瘤虎趴在黄牙野驴身上,大口撕啃驴腿。紫葡萄在相距十多米远的地方盯着老虎看。突然,老虎身上的一个细节让它心头微微一颤——这只老虎下腹部鼓鼓囊囊的,一看便知,这是一只已经怀孕的母虎,而且临近分娩,快要生虎崽了。
  紫葡萄心头的疑团刹那间解开了。为什么这只老虎在受到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两只成年狼的阻拦后,还要强行闯进鹦鹉嘴大溶洞去?为什么这只老虎要像幽灵似的在鹦鹉嘴大溶洞四周徘徊?为什么这只老虎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跟帕雅丁狼群过不去?原因就在于,这是一只快要分娩的母虎!
  自然界有条规律,两种动物彼此习性越相近,其关系紧张度也就越高。虎与狼都是山野丛林中的顶级杀手,都喜欢猎食马鹿、羚羊、野猪、狍子等大中型食草动物,可以说,虎爱吃的东西狼也十分爱吃,同样,狼感兴趣的猎物虎也十分感兴趣,彼此的食谱非常相似。所以,虎与狼天生就是仇敌,虎讨厌狼,狼畏惧虎,虎将狼视为自己最具威胁的竞争者,必欲置狼于死地而后快,狼把虎看做最危险的天敌,望风而逃,唯恐避之不及。俗话说,一山容不下二虎。其实,有狼没虎,有虎没狼,狼和虎也无法同时生活在一座山里。
  更何况,这是一只快要生崽的母虎。谁都知道,母虎生产后,体质虚弱,猎食能力下降,而虎又生性孤僻,雌雄分居,母虎没有帮手,必须独自熬过分娩、哺乳、育幼等一系列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所以,怀孕后的母虎迫切希望能得到食物丰盈的狩猎领地。再者,幼虎在出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母虎外出觅食时,幼虎便十分危险,所以,母虎在生产前,安想尽一切办法将虎穴四周几十平方公里内的食肉兽都驱除干净,为幼虎的生长清除障碍。

  毫无疑问,这只断牙血瘤虎看中了帕雅丁狼群富饶的狩猎领地,看中了安全隐蔽、冬暖夏凉的鹦鹉嘴大溶洞。
  要这只老虎存在一天,帕雅丁狼群就会永无宁日。
  这是无法调和的矛盾,也是无法解开的死结。
  身为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紫葡萄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鹦鹉嘴大溶洞和狩猎领地,惹不起躲得起,带领帕雅丁狼群远走高飞,离开日曲卡雪山;要么与这只断牙血瘤虎展开一场生死搏杀,将可恶的老虎赶出日曲卡山麓。
  紫葡萄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狼是领地意识很强的动物,对狼而言,领地就是生存圈,失去领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基础,这是万万不行的。而鹦鹉嘴大溶洞是帕雅丁狼群世世代代居住的大本营,也绝不可放弃。
  还有一个理由:眼前这只恶虎,先是扑杀了帕雅丁狼群前任狼王盔盔,又咬杀了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屈指算来,帕雅丁狼群前后已有三只狼命丧虎口了。血债累累,血海深仇,假如它紫葡萄再一味忍让,它就不是狼,而是一只兔子了!
  这么想着,紫葡萄胸中突然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为了替夫君狼王盔盔报仇雪恨,为了替大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讨回公道,为了狼窝里的六只小狼崽能平安长大,为了给帕雅丁狼群赢得安宁的生存环境,它别无选择,只能下决心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一场生死搏杀。
  “呦呜——呦呜——”紫葡萄向帕雅丁狼群下达了扑咬指令。
  狼群从四面八方围住老虎,在离老虎十多米远的地方龇牙咧嘴地嗥叫,做出跃跃欲扑的姿势。虎是百兽之王,狼不敢靠得太近,只能汹汹嗥叫,以干扰老虎进食,等待进攻的机会。
  狼嗥声实在太刺耳了,老虎的进食被打断,它怒吼一声,向正面的两只狼扑了过去。从正面围攻老虎的是大公狼歪歪脖和斜斜眼,这是两只很有经验的大公狼,早就做好了准备,老虎刚发出怒吼,它们就扭头逃窜,而且是分头从左右两侧逃窜。
  老虎扑了个空。
  就在老虎起身时,紫葡萄已带着大公狼番茄和另外几只半大的狼,从侧后冲了上来,嗥叫着抢食驴肉。
  老虎担心食物被抢,赶紧跑了回来,众狼又从黄牙野驴身边逃窜开去。
  就这样,老虎守在黄牙野驴身旁,狼围在老虎四周。老虎低头撕啃驴肉,狼就蹿上来嗥叫。老虎向狼群扑来,狼群就拔腿逃窜。老虎停止进攻,狼群又迅速围了上来。
  狼靠集体力量捕获猎物,狼群就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懂得互相配合,懂得协同作战,懂得战术运用。
  紫葡萄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不让老虎吃到东西。它明白,这只老虎此时饥肠辘辘,肚子里有即将出生的虎崽,急需补充营养,所以,必须首先阻止老虎进食,才有战胜老虎的希望。
  老虎多次出击,都没能将讨厌的狼从身边赶走。守着一整只野驴,却始终无法撕开厚厚的驴皮,吃一口又香又甜的驴肉,这让老虎又气又急,精神都快要崩溃了。
  突然,老虎叼住驴脖子,往河岸上拖。它无法赶走狼群,就想带着猎物转移,把猎物拖到一个安静隐蔽的地方慢慢享用。
  老虎不愧是山林之王,力气大得惊人,三四百斤重的野驴拖起来就走。但河岸有点儿陡,老虎在跨上河岸时,遇到了点儿麻烦,它无法像在平地上那样轻轻松松地把黄牙野驴拖上岸去,负重登高,即使对力大无穷的老虎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度。于是,老虎就将“拖”改成“搬”,先把野驴斜靠在河堤上,然后一个虎步跳上岸去,伸下虎头咬住驴嘴,像拔萝卜一样将黄牙野驴往岸上拔。
  黄牙野驴一点儿一点儿往上升,眼瞅着就要升上河岸了。紫葡萄一声嗥叫,大公狼歪歪脖、斜斜眼和番茄一起冲上去,你咬驴腿,我叼驴尾,拼命往下拽。
  三四百斤重的猎物,加上三只成年狼的重量,再加上三只狼拼命往下拽的力量,老虎力气再大也吃不消。咕咚一声,黄牙野驴又滚回到河床上来。
  气急败坏的老虎吼叫着扑向三只大公狼,三只大公狼早有提防,立即扭头逃窜。
  就这样试了好几次,老虎也未能将猎物转移到河岸上去。
  于是,老虎改变策略,叼起黄牙野驴顺着河床走,想躲开狼群的骚扰。
  但狼群始终跟在老虎后面,与它相距一二十米,不停地嗥叫,不停地摆出扑咬架势。
  开始时,老虎还精神抖擞,叼着黄牙野驴,一口气走上两三百米,才放下猎物喘口气,休息几秒钟后,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叼起猎物继续往前走。但走了两三公里后,情况慢慢发生了变化。隆冬季节,冰天雪地,气温很低,被咬杀的黄牙野驴慢慢结冰了,变成了冰冻野驴。因为身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野驴的分量变得更重了。在日曲卡山麓,冬天日头很短,很快,夕阳西下,进入黄昏,天空中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虎爪下虽然有厚厚一层肉垫,能起到一定的防滑作用,但结冰的河面实在太滑了,在如此滑溜溜的冰面上行走,比平常要消耗更多的体力。老虎虽然还在往前走,但已步履蹒跚,东滑西溜,速度越来越慢,走不了一百米便要停下来歇一歇,喘气喘上一两分钟,再叼起猎物继续走。
  天渐渐黑了,河面上泛起一片惨白的雪光,风也大了起来。凛冽的北风,凄迷的雪花,再加上虎啸狼嗥,把古戛纳河的气氛搅得凄凄惶惶的。
  老虎越走越慢,喘气的间隔也越来越短,到了最后,勉强走出七八步便不得不扔下猎物,趴在地上喘息一阵。
  紫葡萄暗暗高兴,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消耗对方的体力,直至榨干对方的体力,这是狼最拿手的战术。狼体型不大,捕捉野牛、野马等大型猎物时,通常就会采用这个战术,用各种办法骚扰和激怒对方,惹得对方大动肝火,让对方筋疲力尽后,再一举发起进攻,这样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它就是用这个战术来对付这只孟加拉虎。
  老虎又挣扎着走了几百米,实在是累坏了,于是就趴在地上喘息,半天站不起来。
  狼群以逸待劳,等待最佳的攻击时机。
  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折腾,老虎其实已经晓得,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无法甩掉狼群,无法将猎物转移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守着一整只野驴,却无法痛快地吃上一口,这让它十分郁闷令以说是沮丧到了极点。天这么冷,还下着写,它的体力严重透支,虎毛上挂满冰棱,风一吹,冷得直钻心。它明白自己是中了狼的奸计。现在它可以选择放弃,不要这头冰冻驴了,扔掉食物走“人”。这样一来,它便是轻装上阵,立马就能摆脱狼的纠缠。但虎是百兽之王,心高气傲,从来只有它把别的动物吓得屁滚尿流,现在却被狼戏弄,迫使它弃食而去,这实在有损虎的尊严,它根本咽不下这口恶气。更重要的是,它饿了,肚子里有崽的母虎太需要补充营养了。冰天雪地,放弃了这头野驴,它到哪里找寻食物?
  老虎也是智慧型的动物,皱了皱眉头后,终于想出一个摆脱困境的办法来,那就是排除一切干扰,集中心思,先饱餐一顿驴肉再说。肚子填饱了,就有力气与狼周旋;实在不行,吃一顿饱饭,再扔掉食物一走了之也不迟啊。
  打定主意后,老虎便吃力地将猎物拖到一个背风的地方,把自己的身体压在猎物身上,阻止狼来抢夺食物,然后,它便开始啃咬身下的黄牙野驴。
  黄牙野驴早已冻成了冰,驴皮本来就厚韧难啃,变成冰冻野驴后就更难啃了。虎爪撕起来,沙嚓沙嚓,就像在抓刨冰层,虎牙啃上去,咔啦咔啦,就像在嚼冰块。
  狼们故技重施,又从四面围了上去,嗥叫、跳跃、扑蹿,极尽骚扰之能事,想迫使老虎继续当一名搬运工,再叼起三四百斤重的猎物在冰河上行走。
  最好能累得吐血,最好能累得气绝身亡。
  但这一次,任凭风起云涌,任凭狼怎么捣乱,老虎就像听不见一样,你嗥你的,我吃我的,你嗥得再凶,我只当是在音乐餐厅一面欣赏摇滚、一面进餐。
  坚决不能让老虎啃食驴肉!紫葡萄心里很清楚,现在狼群面对的是一只饥寒交迫、筋疲力尽的饿虎,如果把生命比作一只火炉的话,这只老虎生命火炉的燃料就快耗尽了,一旦让老虎吃到驴肉,饿虎变成了饱虎,就如生命之火添足了燃料,火焰会熊熊燃烧,到时候,狼群就要前功尽弃了。
  只能动真格的了,只能放手一搏了。
  紫葡萄用短促的嗥叫声,果断发出攻击指令。
  众狼紧紧围了上去。每只狼都义愤填膺,每只狼都杀气腾腾,但扑到离老虎还有两三米远时,每只狼都踟蹰不前,干打雷,不下雨,光嗥叫,不扑咬。歪歪脖算是帕雅丁狼群的首席大公狼了,体魄最强健,它此时处在老虎的侧后位置,眼闪着绿光,一个蹿跃,就要朝老虎的大腿咬去。但恰巧这个时候,老虎因用力撕咬坚硬的驴皮,无意识地蹬了蹬两条虎腿,大公狼歪歪脖就像被火焰烫了一下似的,闪电般的将狼嘴缩了回去,嗥叫着倒退了好几步。

  狼群面对的毕竟是一只老虎,虽然是一只累得筋疲力尽的老虎,但也是老虎啊。俗话说,虎死威不倒,老虎死了都还有威风呢,更何况这只老虎还活着。再勇敢的狼,在面对一只斑斓猛虎时,都免不了会缩头缩脑,免不了会战战兢兢,免不了会心惊胆寒。
  沙嚓沙嚓,咔啦咔啦,老虎撕啃冰冻野驴的节奏越来越快。虎爪虎牙确实厉害,虽然黄牙野驴冻得像石头一样硬,但老虎竟然撕开了驴皮,闷着头,用臼齿咬住一块驴肉,拧动硕大的虎头狠命撕拉。若无有效干预,半分钟后,老虎就如愿蚕以偿地吞下第一块驴肉了。
  紫葡萄急红眼了,来不及多想便猛蹬后腿,向老虎飙飞而去。紫葡萄也处在老虎的侧后位置,攻击目标当然是老虎的后腿。老虎的后腿突然蹬动了一下,紫葡萄心头一紧,却没有退缩,仍义无反顾地扑向虎腿。它是狼王,无论什么时候,狼王都是狼群的核心和灵魂,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候,它若退缩,整个狼群的信心和意志便垮了,便再也没有谁敢跟老虎动真格的了。很快,紫葡萄成功地扑到虎腿上,顺势在虎腿上狠狠咬了一口。
  虎遭狼咬,恼煞虎也。老虎惊嚎一声,旋过身来,恶狠狠地朝紫葡萄压了下来。这是名副其实的饿虎扑食,来势异常凶猛,带着一股腥风,带着一团雪尘,刹那间,血盆大口就要像罩子一样落到紫葡萄身上了。
  紫葡萄在虎腿上狠狠咬了一口后,本来想立即斜蹿出去,躲避老虎的反扑。但它没想到,老虎的反应能力远远超出它的想象,老虎的搏杀技巧也远远超出它的想象。老虎在转身的同时,把那条又粗又长的虎尾嗖地抡甩过来,棍子似的扫在它身上,掐灭了它斜蹿躲闪的企图。
  紫葡萄脊梁发麻,身体僵硬地倒在雪地上。老虎就要压到它身上了,它咬伤了虎腿,老虎决不会轻饶了它,肯定会一口咬掉它半个脑袋。它死了不要紧,可这样一来,整个帕雅丁狼群也会跟着完蛋。狼王是狼群的核心和灵魂,狼王葬身虎口,狼群必定崩溃,那鹦鹉嘴大溶洞里的六只小狼崽也绝无存活的可能了啊!它突然后悔了,不该那么冲动地要跟这只断牙血瘤虎进行生死搏杀。虎是百兽之王,狼是永远斗不过虎的,狼跟虎斗,只能是自取灭亡。唉,现在后悔也晚了……
  就在紫葡萄万念俱灰,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突然,惨白的雪地里跃起一条黑影,迎着斑斓的虎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了上去……
  身边传来激烈的噬咬扭打声,传来虎的咆哮和狼的怒嗥。
  紫葡萄趁机斜蹿出去,回头一看,原来是大公狼歪歪脖,它从正面冲撞到老虎脸上,一口咬住了虎鼻上那只鸡蛋大的血瘤。老虎不是肉包子,可以随随便便给狼咬一口的。此时,老虎的血盆大口无情地咬住了大公狼歪歪脖的胸脯,虎牙匕首般的刺进大公狼歪歪脖的身体。老虎这一口,已经把大公狼歪歪脖送去阎王殿了,但大公狼歪歪脖仍死死咬住虎鼻上的血瘤不放,四条狼腿还拼命地在老虎身上踢蹬。噗的一声轻响,如同引爆了一颗鲜血炸弹般,虎鼻上那鸡蛋大的血瘤被咬破了,鲜血喷射开来,把虎脸涂成了一张血脸,把狼脸也涂成了一张血脸。
  受了血腥味的刺激,狼的神经高度亢奋,像敢死队似的接连往上冲。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有丰富的协同作战经验,两三只狼在老虎前面佯攻,吸引老虎的注意,其他狼便从侧面或背后进行偷袭,扑到老虎身上撕咬。
  撕一爪就走,咬一口就跑,不让老虎有反扑的机会。
  老虎勃然大怒,叼住已经气绝身亡的大公狼歪歪脖,就像在挥舞一件兵器一样,左甩右打,抵挡狼的扑咬。突然,老虎停下来,前爪踩住大公狼歪歪脖的身体,虎口咬住大公狼歪歪脖的脑壳,猛烈撕扯,硬生生将大公狼歪歪脖的脑袋给拧了下来。老虎将血淋淋的狼头抛掷在雪地上,用虎爪拍打,就像拍皮球一样,让狼头在雪地上来回滚动。这是动物界的恐怖主义,几只半大的狼吓坏了,尾巴耷落下来,哀哀嗥叫,落荒而逃。
  让紫葡萄感到安慰的是,大公狼斜斜眼和番茄并没有被吓倒,仍和它一起,从三个方向围住老虎,与老虎拼死搏杀。
  大公狼斜斜眼最是诡计多端,在狩猎场上应称为足智多谋,此时,大公狼斜斜眼用眼神向紫葡萄打了个暗号。
  紫葡萄心领神会,冲到老虎面前,似乎又要跳起来扑咬虎鼻了,老虎张牙舞爪地准备迎战紫葡萄。突然,大公狼斜斜眼闷声不响地从背后蹿上来,一口咬住了虎尾。老虎想转身扑咬大公狼斜斜眼,但大公狼斜斜眼咬住了虎尾靠近尾根那一段,老虎的身体都扭成了半圆,也无法咬到它。大公狼斜斜眼很聪明,跟着老虎转圈,老虎顺时针转,它也顺时针转,老虎逆时针转,它也逆时针转。双方就像跳华尔兹似的顺转逆转转了很多圈,头都要转晕了。这时,紫葡萄和大公狼番茄便从侧翼配合大公狼斜斜眼,趁老虎不停转圈之际,老虎身上撕咬,你一口我一口,虽然咬了好几口,但遗憾的是一直未能咬到老虎的要害。
  突然,老虎就地玩起了横滚翻,也就是侧身翻滚,一个滚儿接一个滚儿,看样子,是要用壮硕的身体来碾压咬住它尾根的大公狼斜斜眼。这一滚,虎尾就像拧麻花一样被拧紧了,侧滚翻越多,虎尾处的麻花就被拧得越紧。大公狼斜斜眼死死咬住虎尾不放。哦,它想要把虎尾当麻花吃,狼吃虎肉,那才叫爽啊。你是杀狼虎,我是吃虎狼,谁怕谁呀!这时,咔的一声轻响,那条虎尾竟然被大公狼斜斜眼咬断了,或者说是被拧麻花似的拧断了。三分之二的虎尾被叼在斜斜眼嘴里,剩下的三分之一虎尾还留在老虎身上。虎尾一断,大公狼斜斜眼便脱离老虎的身体,顺着惯性在地上打滚儿。老虎停止了侧滚翻,气急败坏地翻爬起来,望着叼在大公狼斜斜眼嘴里的大半截虎尾,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虎啸,然后嗖的一声,以泰山压顶的气势,恶狠狠地朝大公狼斜斜眼扑来。大公狼斜斜眼何等聪明,知道老虎来者不善,急忙撒腿逃窜。但它犯了一个错误:没有及时吐掉那大半截虎尾。
  作为一只大公狼,斜斜眼总想在狼群中,特别是在异性面前好好表现自己,炫耀自己的本事,抬高自己的身价,提高自己的地位。大公狼斜斜眼觉得再也没有比咬断虎尾更伟大的事情了,自打世界上有了狼,狼咬虎尾,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前无古狼、后无来者,自己可以说是天下第一狼了。如此登峰造极的荣耀,如此惊天动地的伟业,它它岂能随便将战利品吐掉!所以,大公狼斜斜眼是叼着虎尾撒腿逃窜的。虎尾可跟兔尾什么的不一样,虎尾又粗又长,是老虎重要的身体器官,一根虎尾少说也有二十来斤。大公狼斜斜眼叼的是大半截虎尾,起码有十五六斤,负重逃窜,速度当然大受影响。转眼间,老虎就扑到大公狼斜斜眼跟前,啪的一下,虎掌掴在大公狼斜斜眼的肚皮上,大公狼斜斜眼就像大鸟一样飞了出去,飞出三米多远,重重地砸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紫葡萄心头一阵凄凉。现在,只剩下它和大公狼番茄,还有几只半大的小狼了。老虎虽然满脸是血,身上好几处被咬伤,虎尾也被咬断了,但仍精神抖擞,啸叫扑蹿。而狼这边,几只半大的小狼都被老虎的气势吓到了,根本不敢靠近,只在百米开外的地方哀哀嗥叫。就凭它和大公狼番茄,要想扑倒老虎,几乎是不可能的。紫葡萄很后悔,真不该这么莽莽撞撞地与虎交战,现在就是想撤退也不可能了。现在撤退,不仅不会让老虎善罢甘休,反倒会助长老虎的气焰,老虎肯定会一鼓作气,穷追不舍,直到把所有的狼都扑杀干净。它已没有退路,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与这只恶虎血战到底。

  紫葡萄疯狂嗥叫,朝老虎扑了上去。它已不指望能成功咬杀这只恶虎,只希望能与这只恶虎同归于尽,用自己的生命为帕雅丁狼群扫除生存障碍。
  老虎也张开血盆大口,准备作最后的搏杀。
  就在这时,突然,四周响起汹汹的狼嗥声,东南西北,此起彼伏,响成一片。紧接着,黑暗中闪动着一粒粒绿光,那萤火虫般的绿光迅速逼近,转眼就对老虎形成了合围之势。
  借着冰雪的反光,紫葡萄看见,十几只狼正围在老虎四周,龇牙咧嘴地作扑咬状。一只体格健壮的狼在黑暗中来到了紫葡萄身边,用强健的身体轻轻磨蹭紫葡萄的身体,似乎是在告诉紫葡萄:别害怕,我们帮你一起对付这只可恶的老虎!
  紫葡萄仔细一看,站在自己身边的,竟然是宛莫沙狼群的狼王发冲。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毗邻而居,两个狼群常为领地问题发生摩擦和争斗,所以彼此都能认出对方来。
  宛莫沙狼群之所以在关键时刻出现,是因为帕雅丁狼群沿着结冰的古戛纳河跟踪这只孟加拉虎时,已经越过了边界线,进入到宛莫沙狼群的领地了。宛莫沙狼群本来在河畔的一个岩洞里睡觉,刚刚被虎啸狼嗥的搏杀声吵醒了。狼王发冲便率领众狼冒着风雪来看个究竟,正好看到帕雅丁狼群在与断牙血瘤虎鏖战。
  这段时间以来,宛莫沙狼群也频频遭到这只孟加拉虎的祸害。虎的觅食范围比狼的觅食范围大得多。通常一只虎的领地面积是二百平方公里左右,而一群狼的领地面积大概在一百平方公里左右,虎的觅食范围刚好是狼的觅食范围的两倍。因此,这只老虎不仅觊觎帕雅丁狼群的领地,也觊觎宛莫沙狼群的领地,它想把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通通赶走,独霸日曲卡山麓这块富饶丰腴的土地。
  一瞧见断牙血瘤虎,狼王发冲便恨得牙痒痒。宛莫沙狼群的遭遇比帕雅丁狼群更悲惨。就在狼群外出狩猎时,留守的一只母狼和五只狼崽被这只恶虎一锅端了。老虎并没有吃掉母狼和狼崽,而是将它们咬杀后,把尸体散布在狼窝四周,刻意制造白色恐怖,企图把宛莫沙狼群吓跑。还有一次,宛莫沙狼群外出狩猎,从一棵树下下经过,老虎躲在树杈间,当狼群队伍中最后一只狼经过时,老虎突然扑下来,压在那只倒霉的狼身上,倒霉狼立刻七窍流血,一命呜呼。狼王发冲几次都想率领宛莫沙狼群与这只断牙血瘤虎拼个鱼死网破,但慑于虎的威势,畏惧虎的凶蛮,想了好几次,最终还是不敢与虎搏杀。此时此刻,看到这只恶虎鼻子上的血瘤被咬破,虎尾被咬断,身上也负了伤,浑身都是血,已是气衰力竭,穷途末路,正是千载难逢的复仇好机会。于是,狼王发冲便率领狼群冲进古戛纳河,嗥叫着将恶虎围了起来。
  又来了一群狼,好比是添了一支生力军,力量的天平一下子向狼倾斜了。
  老虎色厉内荏地狂啸一声,朝前猛扑,围在老虎正面的两只狼无法阻挡老虎凌厉的扑击,立刻左右斜蹿躲避。老虎趁机逃出狼的包围圈,也顾不上冰冻野驴了,沿着结冰的古戛纳河一路奔逃,逃进风雪迷漫的夜,逃向黑咕隆咚的山。
  老虎毕竟不是什么战斗英雄,见到狼多势众,自己身上又多处负伤,再这样僵持下去,极有可能会被愤怒的狼群撕成碎片,所以只能选择逃跑。
  紫葡萄没有追赶,宛莫沙狼群也没有追赶。紫葡萄和狼王发冲心里都很清楚,这只恶虎受了这么重的伤,再加上饥肠辘辘、临近分娩,在风雪迷漫的夜晚是很难活下去的。即使它侥幸没被饥饿和寒冷夺去性命,即使它侥幸没有伤口溃烂、发炎而亡,这次血的教训也够它记一辈子了,它绝对会亡命天涯,再也没有胆量回到日曲卡山麓来。不管是对帕雅丁狼群,还是对宛莫沙狼群来说,断牙血瘤虎所带来的生存危机,算是彻底解除了。
  恶虎逃亡后,狼群围着那只冰冻黄牙野驴,竟相撕食起来。两个狼群的狼混杂在一起,它们战胜了共同的敌人,共享胜利的喜悦,共享丰盛的庆功宴。
  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还是第一次和平共处,共同进食。
  有一句成语叫狼吞虎咽,若论进食速度,狼排在老虎前面。不到半个小时,这头黄牙野驴就被吃得只剩一半了。
  驴肉香甜,但紫葡萄却难以下咽。为了这头野驴,大公狼大嚏不幸被驴蹄踢死。为了夺回这顿驴肉大餐,大公狼歪歪脖与虎相争,最终惨死虎口,大公狼斜斜眼也受了重伤,帕雅丁狼群的精华差不多损失殆尽了,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这时,古戛纳河结冰的河面上传来狼浊重的喘息声,紫葡萄小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公狼斜斜眼在大口喘气。大公狼斜斜眼的肚皮被匕首似的虎爪剖开了,血把四周的冰都染红了。大公狼斜斜眼已经没救了,它大口喘息着,血顺着呼吸从唇齿间溢流出来。那大半截虎尾,被大公狼斜斜眼压在身体底下。大公狼斜斜眼果然歪点子多,把虎尾当褥垫,也亏它想得出来。
  紫葡萄感觉到大公狼斜斜眼的身体在颤动,好像是冷得发抖,就像萧瑟秋风中一片摇摇欲坠的枯叶。紫葡萄将自己的身体小心翼翼地贴到大公狼斜斜眼的身体上,希望能将热量传递给它一些。
  大公狼斜斜眼白多黑少的眼珠吃力地转了转,似乎想起什么来了,突然伸出长长的舌头,舔吻紫葡萄的脸颊。只有关系最亲密的公狼和母狼之间,才会有如此亲昵的举动。紫葡萄本能地想往后退缩,可是……它站着没动,它感觉到,大公狼斜斜眼那条长长的舌头,刚才还微微有些温热,此时正在渐渐冷却。
  几分钟后,大公狼斜斜眼停止了颤动,脑袋还枕在那大半截虎尾上。紫葡萄没有移动大公狼斜斜眼的遗体,就让大公狼斜斜眼枕着虎尾离开这个世界吧!对一只勇敢的大公狼来说,那大半截虎尾就是最好的墓碑。
  而大公狼歪歪脖刚刚被狂怒的老虎当做武器使劲甩打,差不多已经被老虎撕成碎片了,残骸散落一地,惨不忍睹。紫葡萄环顾四周,靠近河岸的地方有一丛枯黄的芦苇,折断的芦苇杆和倒伏的芦苇叶与积雪混搭在一起,形成一个鸟巢似的浅坑。紫葡萄将大公狼歪歪脖的遗骸收拢起来,归并到鸟巢似的浅坑里,也算是把它掩埋了。
  做完这一切,天边露出鱼肚白,天快要亮了。

 

【第十八章  狼国选举,女王连任】

  天亮了,紫葡萄拖着疲乏的身体,带着大公狼番茄和几只半大小狼,回到了鹦鹉嘴大溶洞。钻进洞内,给六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喂了食后,紫葡萄累得浑身骨头都快要散架了,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它正准备跳到牙床石上睡一觉,突然,光亮的洞口处出现了好几只狼的身影,它们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想钻进溶洞里来。紫葡萄立刻嗥叫一声,蹿到洞口去查看究竟。
  哦,原来是宛莫沙狼群,以狼王发冲为首的十来只狼,都聚集在了溶洞口。
  紫葡萄没有想到,宛莫沙狼群会跟随帕雅丁狼群一起回到鹦鹉嘴大溶洞来。它记得很清楚,当两群狼在古戛纳河饱餐一顿驴肉大餐后,天色微微亮,两群狼便分道扬镳,各回各的巢穴了。它是很感谢宛莫沙狼群在关键时刻帮了帕雅丁狼群的大忙,但它并没有邀请它们来鹦鹉嘴大溶洞做客啊。
  紫葡萄冲着狼王发冲厉声嗥叫:
  ——越过边界线,偷偷跑到这里来,你想干什么呀?究竟是何居心呀?是不是狼子野心呀?是不是包藏祸心呀?
  除了六只小狼崽外,帕雅丁狼群所有的狼也都蹿到洞口,堵住宛莫沙狼群,龇牙咧嘴地嗥叫:
  ——你们是不速之客,你们是不受欢迎的狼,你们耳聋了吗?我们已经下了逐客令了,你们干吗还赖在这里不走呀?
  紫葡萄做好了恶斗一场的准备,帕雅丁狼群里所有的狼也做好了恶斗一场的准备。狼社会里没有串门做客这一说,也没有友好访问的习俗,一群狼跑到另一群狼的巢穴来,绝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最大的可能,就是狼王发冲看到帕雅丁狼群在与断牙血瘤虎的搏杀中损失惨重,丁口锐减,便动了吞并的野心,想趁火打劫,抢夺帕雅丁狼群的领地,把冬暖夏凉特别适宜狼居住的鹦鹉嘴大溶洞据为已有。
  狼天生野心勃勃,狼王更是最大的野心家,紫葡萄认准狼王发冲心里一定是这么盘算的。
  紫葡萄尾巴平举,喉咙深处发出低沉的嗥叫,翻动嘴唇,露出交错尖利的犬牙,用一只狼所能表现出的最大威慑动作,与来犯的狼王发冲对峙着。那是在警告狼王发冲:我们绝不是好欺负的,请你离开,请你滚蛋!你要是胆敢往前走一步,我发誓,一定跟你血战到底!
  帕雅丁狼群里所有的狼,也都用狼爪在地上抓刨着,舌头舔磨狼牙,准备与宛莫沙狼群展开一场生死搏杀。
  然而,让紫葡萄感到困惑的是,面对它咄咄逼人的扑咬架势,狼王发冲并没有摆出相应的搏击姿态。发冲是一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它之所以叫发冲,就是因为它发起威时,全身毛发会冲天而竖,身体一下子比平时膨胀一倍,变成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看起来十分可怕。但此时此刻,狼王发冲却并未竖立毛发,全身的狼毛都柔顺地贴在身上,脸上也没有紧张和愤怒,倒显得很平静。紫葡萄气势汹汹地逼近一步,狼王发冲就缓慢而镇定地往后退一步,似乎是在有意谦让。
  真搞不懂这家伙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紫葡萄觉得自己理应冲上去撕咬,老这么嗥叫,老这么打嘴仗,算怎么回事啊?面对侵犯帕雅丁狼群领地的侵略者,应该毫不客气,毫不心慈手软,坚决地予以迎头痛击。可对方一味谦让的态度,让它实在有点儿下不了手。尤其是对方刚刚帮过自己的大忙,要是狼王发冲没有率领宛莫沙狼群赶来增援,它和其他狼恐怕早已经命丧虎口了。狼王发冲怎么说也算是它的救命恩狼吧,一转身就要互相搏杀,似乎是有点儿过意不去。再说了,它已经与断牙血瘤虎鏖战了一夜,帕雅丁狼群中好几只能征善战的大公狼都死于非命,剩下的狼也已筋疲力尽,与宛莫沙狼群相比,帕雅丁狼群的力量明显不足,数量和士气都处于下风。虽然一旦开战,帕雅丁狼群是保卫领土、保卫家园的正义战争,对方是卑鄙无耻的、非正义的侵略行径,但狼社会并不在乎正义还是非正义,在乎的是实力较量,真要殊死搏杀起来,帕雅丁狼群恐怕很难占到便宜。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不进不退,不战不和,不晓得在搞什么名堂。
  天空中还飘洒着雪花,一阵劲风刮来,无数雪花灌进洞口。宛莫沙狼群站在洞口的外侧,霎时间身上盖满了一层雪花。狼王发冲打了个寒噤,又打了个喷嚏,下意识地往洞内跨了一步,像是在躲避凛冽的风雪。宛莫沙狼群中的其他狼,也都冷得有点儿受不了了,缩头缩脑地往洞里挤了挤。
  紫葡萄突然想到,宛莫沙狼群之所以出现在鹦鹉嘴大溶洞,会不会是因为雪下得太大,风刮得太紧,它们在旷野行走,实在冷得受不了了,便想找个地方避避风雪,所以才无意中走到了鹦鹉嘴大溶洞。毗邻而居,也就是邻居嘛,邻居来家里避避风雪,也是正常的啊。再说了,这个邻居刚刚还帮了帕雅丁狼群的大忙,如果现在就翻脸不认狼,拒狼于千里之外,似乎也太不讲狼情了啊。想到这一层,紫葡萄便转身退到溶洞里来了。它是狼王,狼王一退,帕雅丁狼群中的其他狼也就跟着退到溶洞里来了,这样就把洞口那块空间让给了宛莫沙狼群。
  鹦鹉嘴大溶洞里恢复了平静。
  紫葡萄太累了,紧张的情绪一旦松弛下来,眼皮就像涂了胶水似的睁也睁不开。它纵身蹿上牙床石,脑袋埋进腿弯,进入梦乡。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雪停了,大雪初霁,云破天开,红艳艳的太阳就像一只红灯笼,高高挂在空中。紫葡萄踏出洞口一看,所有的狼,不管是帕雅丁狼群的狼,还是宛莫沙,狼群的狼,都已钻出溶洞,聚集在洞外那片空旷的平地上。
  日曲卡雪山的冬天,白昼短,黑夜长,阴霾而多雪,难得见到阳光。因此,日曲卡雪山冬季的阳光珍贵而罕见。只要有云破天开,狼便会来到阳光下,躺卧在岩石上,享受温暖的阳光。
  按道理说,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属于两个不同的阵营,凑在一起,即便不吵不闹,也应该是狼以群分,泾渭分明,阵线清晰。但让紫葡萄感到惊讶的是,此时此刻,帕雅丁狼群的狼和宛莫沙狼群的狼竟然混杂在一起,你躺卧在我的身旁,我扎堆在你的中间。不仔细辨认的话,一下子很难分清哪只是帕雅丁狼群的狼,哪只是宛莫沙狼群的狼。
  本来嘛,无论是帕雅丁狼群的狼,还是宛莫沙狼群的狼,都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高原狼,同宗同族,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体貌特征没有什么区别,的确很难区分开来。
  帕雅丁狼群那六只一个多月大的狼崽,也钻出溶洞来晒太阳了。一只母狼正在逗狼崽玩,它平卧在地上,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左右灵巧地甩动,尾尖弹跳闪晃,宛如一只活蹦乱跳的小松鼠,狼崽们咿呀咿呀地叫着,兴奋地追逐母狼的尾尖。
  一个多月龄的小狼崽,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游戏是生活的预演,小家伙们通过这种追捕游戏,学习如何追逐捕杀猎物。
  紫葡萄仔细一看,逗六只小狼崽玩的母狼,耳郭上有一圈红毛,哦,原来是宛莫沙狼群的王后——红耳圈母狼。
  一股暖流在紫葡萄胸中激荡。它想起来了,在它刚当上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时,有一次在诺洛沙洲捕捉绿头野鸭,帕雅丁狼群将红耳圈母狼和几只狼崽围了起来。它出于母性的怜悯,放了红耳圈母狼和几只小狼崽一条生路。毫无疑问,红耳圈母狼记着这份情,所以才会如此温情脉脉地逗帕雅丁狼群这六只小狼崽玩耍。

  播种的是仁慈,收获的是情意。
  两群狼,起码在这个时候,相处得很融洽、很和睦。
  紫葡萄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合二为一,把两群狼合并成一群狼!
  它承认,这个想法有点儿荒唐。狼虽然是合群的动物,但狼天生也有很强的排斥心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个狼群通常不会接受别的狼群中的狼,就算接受,也只接受成年母狼,而不会接受成年公狼和未成年的小狼。因为在狼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狼王都是雄性,同性相斥,狼王怎么可能让一只有可能与自己争抢王位的外来公狼走进自己掌控的狼群?此外,狼群也会拒绝未成年小狼,因为小狼还不能驰骋猎场,只会吃不会干,添了许多只会吃饭的嘴巴,必定会增加狼群的生存压力,没有哪只雄性狼王愿意白白养活非自己血脉的未成年小狼。尤其是毗邻而居的两群狼,曾经为争夺诺洛沙洲而大打出手的两群狼,曾经为领地纠纷而结下血仇的两群狼,而且是各自狼王都还活着的两群狼,要合并成一群狼,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呀,是不是太荒诞离奇了呀?
  紫葡萄找了块干燥的岩石,平卧在岩石上晒太阳。它看着散落在四周的帕雅丁狼群,目光最后落在了正与红耳圈母狼玩得兴高采烈的六只小狼崽身上,沉思了片刻,把两群狼合二为一的想法渐渐变得清晰而坚定起来。
  站在帕雅丁狼群的立场上,将两群狼合并成一群狼起码有三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昨天晚上,在猎杀黄牙野驴时,大公狼大嚏被驴蹄踢死了,在与断牙血瘤虎的搏杀中,大公狼歪歪脖和斜斜眼也死于非命,帕雅丁狼群优秀的大公狼差不多损失殆尽了。成年大公狼只剩下番茄,其余都是母狼和半大的小狼,丁口下降,实力更是大幅下降。寒冬才刚刚开始,日曲卡山麓的冬季多雪而漫长,就凭帕雅丁狼群剩下的这点儿力量,要想度过这漫长而多雪的冬季,要想将六只狼崽拉扯长大,难度可想而知。对帕雅丁狼群来说,只有与宛莫沙狼群合二为一,才能捕捉到大型猎物,才能获得充足的食物,从而化解眼前的生存危机。
  第二个理由,帕雅丁狼群与宛莫沙狼群虽然曾经为争夺领地而摩擦不断,但冤家宜解不宜结,特别是昨天夜里,两群狼并肩奋战,勇斗恶虎,战胜了共同的敌人,谱写了一曲团结胜利的凯歌。这是用鲜血凝结的、牢不可破的战斗友谊,这友谊一定能天长地久,万古长青,这是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的最重要的政治基础。什么同性相斥,什么拒收只会吃不会干、非亲生血缘的小狼,等等等等,任何障碍都能克服,任何困难都不在话下。
  第三个理由,一般来说,两群狼合并,最大的问题就是谁当狼王。现在它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发冲是宛莫沙狼群的狼王,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合并成一群狼后,不可能二王并立,总得去掉一个狼王。但这个最严峻、最棘手的问题,在它紫葡萄看来,根本不是个问题,它愿意走下王位,做一只普通的母狼。并非是它觉悟高,能上能下,能官能民,而是它心力交瘁,早就不想做这个狼王了。屈指算算,它登上王位已一年有余,经历了多少风雨坎坷,回想起来,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大公狼小嚏、黑三、大嚏、歪歪脖、斜斜眼都相继走上了黄泉路,雌狼羊踢踢、老母狼朵朵菊和爱女小雌狼红毛绒及白燕燕也前后踏上了奈何桥,爱子小公狼黑狮鬃被迫离群出走,生死未卜。如果把帕雅丁狼群比喻成一棵树,这棵树原先枝繁叶茂,现在却已枝叶凋零。它不得不承认,它不是一个称职的狼王。怪不得狼社会世世代代都没有母狼王,看来母狼天生就不适合做狼王。民间有一种说法,牝鸡司晨,女性当政,那是败国凶兆。现在看来,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很多事情,要不是因为它太柔弱、太感情用事、太患得患失、太优柔寡断,帕雅丁狼群也许不会走到今天这样衰败的地步。或许,真的只有铁石心肠的大公狼,使用铁的手腕,实施铁血统治,才能管理好一群狼。它甚至有一种感觉:自己就像是一颗灾星,给帕雅丁狼群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它累了,它对自己失望透了,它对王位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雌性不像雄性那般醉心于权势和地位,当不当狼王,它真的不在乎,只要膝下的六只小狼崽能平平安安长大,只要帕雅丁狼群从此能走向兴旺繁荣,它就心满意足了,它心甘情愿让出狼王的宝座。
  想到这里,紫葡萄站了起来,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宛莫沙狼群的狼王发冲走了过去。它要走到狼王发冲面前,柔顺地垂下狼尾,匍匐在地,将自己的身体压低,以表明自己的地位比对方低,表明自己放弃了王位。当走到狼王发冲面前时,它便侧躺下来,暴露自己颈侧最易受到攻击的动脉血管,完成对新狼王发冲的臣服仪式。
  紫葡萄已经走出去十几步远了。突然,它发现,趴在对面晒太阳的狼王发冲也迎着它走了过来。它不晓得狼王发冲向它走来是何用意,但它注意到了一个细节:狼王发冲那条又黑又粗的狼尾谦逊地垂挂在胯下,从头至尾那条长长的毛带也平顺地贴在身上。更让它感到惊讶的是,当彼此相距约十来步时,狼王发冲竟然四腿弯曲,做出匍匐的姿态,半跪半爬地向它靠拢。
  两个狼王,终于在洁白的雪地上相遇了。
  还没等紫葡萄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狼王发冲已在它面前侧躺下来,暴露出颈侧最易受到攻击的动脉血管。
  原来,昨天夜里战胜断牙血瘤虎后,宛莫沙狼群的狼王发冲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想要把它率领的宛莫沙狼群归并到帕雅丁狼群来。它的想法与紫葡萄的想法大致相同。跟帕雅丁狼群一样,宛莫沙狼群也遭遇虎患,遭受重创,只剩下十来只狼了,而且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残的残,没几只能驰骋猎场了。为了免遭大自然的无情淘汰,为了能在这多雪的冬季生存下去,唯一的出路就是投奔到紫葡萄麾下。作为雄性,走下王位,放弃权力,确实会有失落感。但是它信赖紫葡萄,它曾亲眼目睹紫葡萄率领帕雅丁狼群与断牙血瘤虎殊死搏杀,紫葡萄的胆识与魄力给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也曾亲眼看到帕雅丁狼群明明已经把红耳圈母狼和几只小狼团团围住了,但紫葡萄却力排众议,放了红耳圈母狼和几只小狼一条生路,紫葡萄的仁慈与宽容也给它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它没有任何顾虑,很乐意成为紫葡萄的臣民,成为帕雅丁狼群中普通的一员。
  面对做出臣服姿态的狼王发冲,紫葡萄有点儿发蒙,感觉眼前这一幕有点儿不真实,如在做梦。它僵立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呦——呦——”狼王发冲嗥叫催促。
  “呦——呦——”好多狼也在嗥叫催促。
  紫葡萄不想违背众狼的意愿,便伸出舌头,机械地在狠王发冲颈侧来回舔吻了几下,算是完成了认同仪式。
  红耳圈母狼也跑了过来,在紫葡萄面前侧躺下来,摆出臣服的姿态,暴露出颈侧最易受到攻击的动脉血管。紧接着,除了六只小狼崽外,所有的狼,不管是帕雅丁狼群的狼还是宛莫沙狼群的狼,都依次跑过来,用狼特有的方式,表示对紫葡萄的拥戴和臣服。
  紫葡萄不明白,两群狼合并,大家为何还要推举它做新狼群的狼王。当狼王当了一年多,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一连串的失败、沉重的生活压力,都快让它崩溃了啊,它真的很想卸下狼王这副担子。可是,面对这么多双期待的眼睛,它又怎能辜负它们的信任呢?它唯有再次挑起狼王这副重担,咬紧牙关,鞠躬尽瘁,迎接命运新的挑战。
  完成认同仪式后,群狼翘起尖尖的嘴吻,脸朝着红艳艳的太阳,朝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山,朝着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呦——呦——”发出悠扬而绵长的嗥叫。这是新狼王登基仪式的最后一个高潮,也是欢庆活动的华彩乐章,群狼长嗥,向山川大地、日月星空、宇宙苍穹庄严地宣告:
  新狼群诞生了,新狼王产生了,新生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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