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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课堂的“三个问题五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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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课堂的“三个问题五个元素”

袁建国

    每位教师在备课、上课时必须回答三个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还包括五个元素。

    第一问题:本节课我想让学生学会什么知识,得到什么能力?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目标问题。教师如果不知道该让学生掌握什么,那这节课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只是教师自己知道,而学生不知道,其结果与教师自己不知道基本一样。

    一位专家曾经讲过这样一个例子:在大街上走路,迎面一位美女骑车而过,如果问你“这位女士穿的是什么颜色的鞋子”,绝大多数人肯定回答不上来——有谁会关心鞋子呢?即便是女鞋设计专家,也未必把注意力放在鞋子上。但如果事先告诉你“请注意一下对面这位女士鞋子的颜色”,事后再问,那答对率肯定是百分之百。

    例子非常通俗,似乎与课堂教学风马牛不相及,但就“目标定位”这一问题来说,非常贴切。课堂没有目标,学生的注意力便容易分散,有可能把精力放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知识上,肯定会影响学生对本节课重点难点的理解和把握,肯定会影响课堂教学效率。

    教师应该把教学目标变成学生的目标,以通俗的形式或问题告诉学生。学习目标要适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达到学生看到目标就知道怎么做、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的目的。

    教师应该切忌机械的套用三维模式,可尝试着把教学目标问题化,在问题中包含三维目标;问题解决了,学生也就达标了。

    第二个问题:如何让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

    这个问题是过程、方法等形式上的问题,更是课堂教学理念的问题。新课程改革要求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这就要求每一个教师一定要用新的教学理念设计、组织课堂。

    高效课堂一般包含以下几个元素:

    一、自主学习(独学)

    传统的课堂,是以学生的起点为零开始的。但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知识基础,都不应该为零。因此,教师应该给学生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尝试着自学,以自主学习的形式,调动学生原有的知识储备,通过“温故”达到“知新”。教师要进行科学的学前指导,自学指导要明确时间、内容、方法、要求。常见的形式是导学案,也可以运用多媒体。

    学生自学的内容要有相对的完整性。常见一些教师,处理教材的时候采用问答式、填空式,教师问,学生答,表面非常热闹,但内容零散,没有任何思维含量。

    学生自学一定要有相对的独立性。教师进行学前指导应一步到位,不要在学生自学、思考的时候打断学生。

    创造了高考神话的衡水中学,课堂上的秘诀便是教师“放手”。他们在课堂上提倡“三转五让”。所谓“三转”,指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变学生被动听课为主动参与,变单纯传授知识为知能并重。所谓“五让”,指在课堂教学中能让学生观察的要让学生观察,能让学生思考的要让学生思考,能让学生表述的要让学生表述,能让学生自己动手的要让学生自己动手,能让学生自己总结的要让学生自己总结。它体现在课堂教学实践上的具体行为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极大限度地进行了自主探索,把吸收新知识的过程变成了一种“内化”行为,把知识真正汇聚到学生自身固有的知识流中去,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提高了能力。

    二、合作探究(对学、群学)

    学生在自学中不会的问题,教师不要急于解答,应先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来解决。对学,指同桌之间的学习、商讨。群学,指4-8人小组或全班同学的互助学习和探讨。实践证明,两人小组的合作,密度最大,效果最好。对于老师布置的学习内容,两个人首先是互相检查,然后是互相帮助。两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再通过大组解决。大组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全班讨论。

    在学生检查、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巡回检查,及时了解学生的自学情况,为下一步的“点拨”作准备。

     三、展示点拨

展示,是学生以小组或个体为单位汇报学习成果,贵在“暴露问题”。在这个环节,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调动、激励学生展示;二是给每个同学展示的机会,不要让展示成为优等生的专利;三是对学生提出展示的基本要求,开始可以放低门槛,但随着学生展示水平的提高,教师应该进一步提高标准;四是有展有评,师生互动,提高展示的参与度,在人数上不留死角。

关于点拨,是学生在遇到困难时教师的“拨云见日”。从理论上讲,只要全班有一个学生能解答的问题,教师也不要急于讲出来。在实际课堂教学中,老师们往往以“怕学生耽误时间”为由,急于自己说出答案。这样做虽然能“节省”时间,但往往使学生养成依赖心理,久而久之,这样的课堂就变成了没有思维的课堂。从另一方面说,第一次放手让学生讲,可能会耽误时间,但学生养成积极思考、勇于表达自己观点的习惯后,就不可能耽误时间了。当你第一百次放手让学生讲的时候,你的课堂就是精彩的课堂了。因为这样的课堂有思维的碰撞;这样的碰撞,会让你的课堂熠熠生辉。

    教师点拨,应该非常准确且精炼,抓住主要矛盾,一步到位,让学生有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感觉。

    教师点拨,应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解答学生的疑难,二是规范学生的语言,三是扩展学生思路,四是引领学生总结内在规律。

    四、建构提升

    新课程标准下的教材编写,变过去的线性结构模式为模块结构,每个模块就是一个主题,一个整体。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的时候要改变只备一节课的习惯,要把一节课融于整个单元之中。在讲课的时候,也不要只着眼于表面的“知识碎片”,而应该引领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一个单元,使知识在头脑中形成网络。模块式的课本编写,打破了学科自身的逻辑线索,教师应该把它理出来。

    在帮助学生知识建构的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归纳学习方法,寻找学习规律。我们的课堂,不应该只是知识的课堂,更应该是方法的课堂。有了方法,学生便可以自主学习课堂以外的许多知识,不仅有助于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而且会使学生终身受益。

    五、当堂练习

    对于学生学习的知识、培养的能力、归纳的方法、总结的规律及形成的知识网络,要在练习中巩固和提升,实现“通过例题找规律,变式练习验规律,联系实际用规律”。

    练习题的设计,应该注重梯度。第一个层次,是基础中的基础。第二个层次,是稍有难度的题目。第三个层次,是具有挑战性的题目。

    在这一环节,教师的语言应发挥积极的作用,应激励学生挑战自我,挑战满分。有一个成语叫“蓄势待发”,在这个环节,教师要善于蓄势,要让学生乐于迎接挑战,在挑战中品尝收获的喜悦。

    教师应该在练习形式上多创新,通过形式的变化,调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课堂活起来。

    学生完成训练题目后,订正答案应该是必有的环节。在这一环节,教师切忌从头讲到尾,面面俱到。首先,学生进行练习的时候,教师应进行巡视,发现练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归纳分类。其次,还是按照“教师退到最后一步”的原则,能让学生做的,教师坚决不做。

    这一环节,同上面提到的“点拨”和“建构提升”一样,均需要教师深厚的功力。

    第三个问题:知识掌握了吗?能力提升了吗?

不管教师运用哪种教学策略,最终目的都是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如果教学目标适度合理,在下课前就应该达标。衡量是否达标有多种方式。一是下课前用测试卷,让学生独立完成;二是上课过程中教师通过观察,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三是通过个别检查进行测试;四是运用小组进行测试等等。如果本节课内容过多,没有完成检测,也可以放到下一节课完成。当然,方式方法还有许多,不一一列举。教师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反馈信息。教师通过准确的信息,确定下一步的教学任务。对于出现的问题,教师一定要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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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好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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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好课堂

任永生

    我总是在寻找这样的课堂,这里是学习真正发生的地方,在这里能够给学生的自我构建提供合适的条件,在这里师生度过生命的最美好的时光,同时又为师生的生命发展奠定基础。这样的课堂应该承载这样的教育理念:以生为本,以学为本,以素质为本。

    师生情感有温度。好课堂是充满真情与激情的课堂,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课堂,是知识的课堂更是生命的课堂,因为生命的体验与发展是一个美好的过程,生命的每一次狂欢都具有特殊性,因此,好课堂是不可以复制的课堂。

    学生参与有广度。好课堂是精神流失率很低的课堂,是动静结合的课堂,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堂。在这里没有人不喜欢学习,也没有人不参与学习。好课堂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关注,而不是少数学生表演的舞台,更不是教师一言堂的课堂。

    自主学习有强度。自主学习是好课堂的一个鲜明特征,好课堂是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自主学习的课堂,自主学习程度体现在课前预习上,还体现在课上利用各种学习资源自主构建知识体系、能力体系和道德体系等方面。

    学生合作有效度。好课堂学生是通过合作完成自己不会的问题,这种合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性,包括同质合作和异质合作,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在合作过程中都有收获,学会的同学通过帮助不会同学,自己对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深刻和系统。

    学生探究有深度。好课堂一定有生成,即生成问题也生成亮点,问题和亮点都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资源,这些资源就是学生进一步探究的起点,通过探究实现对事物从感知到感悟,通过探究实现对知识的拓展与提升,通过探究实现思想和情感的内化和升华,。

    教师点拨有尺度。好课堂上教师一定有点拨,但点拨一定要掌握好时机,更要把握好尺度。不应该点拨的时候点拨就会影响学生的思维,更会造成学生的懒惰与依赖。点拨不是给学生现成的答案,课堂的点拨往往是靠追问完成的,追问可以激发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的积极性,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课堂文化有高度。好课堂一定是具有课堂文化的课堂,这里既有“学”的文化也有“教”的文化,展示与质疑是“学”的文化,没有课堂展示的课堂就没有生成,没有学生质疑的课堂就没有提升。追问与反思是“教”的文化,没有追问就等于没有点拨,没有反思就没有改进与发展。

    具有上述特点的课堂,一定是一切从学生出发,符合人性的课堂,一定是能够让学生的好奇心和展示欲充分体现的课堂,一定是能够实现生生相长,师生相长的课堂,也一定是具有预习展示反馈流程的课堂。这样的课堂才能真正做到相信学生,解放学生,利用学生,发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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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应该怎样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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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应该怎样上课

黄解放

    教师主要应具备三种能力,即更新自我的能力、教会学生学习的能力和科学评价学生的能力。这三种能力都会集中表现在课堂教学中。今天,我们教师应该怎样上课?应该怎样使教师的能力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地发挥出来?应该怎样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下面,我从教学管理的角度,谈谈我的认识,供教育管理者评价教师课堂教学工作时参考。

    一、课堂教学要有“三声”

    课堂是教师工作、学生学习的主阵地,怎样构建高效课堂,怎样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每一名教师所追求的基本目标。有一次,我问一位很优秀的教师:“你上课成功的最大秘诀是什么?”那位教师告诉我:“课堂教学中,当我的心与学生的心融在了一起,教学肯定成功!”这位教师的话对我们很有启发,课堂教学的效率,实际上就表现在教师“用心”教和学生“用心”学上。师生之心相融,才能实实在在地获得教学的成功。

     在课堂教学中,怎样做到师生心心相融呢?我提倡,课堂教学要有“三声”:

    1、课堂教学中要有“笑声”

    我们有些教师上课,严肃有余,活泼不够。课堂“火药”味太浓。课堂上教师老绷着脸,想用严厉来镇住学生。有时课堂上会出现斥责声、挖苦声,甚至出现哭声(不是感动)。可想而知,这样的课堂,教学活动只会停滞或低效。课堂教学中要有“笑声”,我们要懂得,师生之笑能舒缓紧张情绪,激发师生教学的积极心态,形成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要树立欢乐课堂的观念,使课堂有教学内容引发的笑声;有教学情境设置引发的笑声;有教师幽默语言引发的笑声;有学生机敏语言动作引发的笑声……有笑声的课堂,师生关系和谐,学生注意力集中,学生学习参与度更大。我认为,每一节课,教师至少要让学生笑一次。心理学研究证明,人在快乐中学习,学习更主动,接受知识更快。有笑声的课堂教学,教学效率会更高。

    2、课堂教学中要有“赞美声”

    我们有些教师上课,习惯于做“纠错”的工作(这也是必要的),教学中经常出现“批评声”、“叹息声”,这样容易造成学生“无声”。其实,课堂就是学生出错的地方,教师要允许学生出错,如果没有错,那就不需要教学了。教学中,我们要改变那种一味批评纠错的方式,用激励赞扬之声来促使师生进入教学的积极兴奋状态。课堂教学中要有“赞美声”,教学中要有师生对教学内容的赞美;要有教师对学生学习进步和取得成绩的赞美;要有学生对教师精湛教学技艺的赞美;要有学生对学生学习创新的赞美......这些“赞美”,催发师生学习进取精神,激活师生沉淀的潜力,提高师生的美感品位。这样教学,使教学的内涵更加丰富,师生教学互动更为融洽,必将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3、课堂教学中要有“惊讶声”

    我们有些教师上课,比较注重教学任务按部就班地完成,但教学没有特点,少有亮点。有的教师只强调学生的机械记忆(对某些知识是必需的),容易使学生产生学习上的“枯燥感”,学习缺乏激情。课堂教学中要有“惊讶声”,我们要明白,每一教学内容必有令学生“惊讶之处”。这要看教师是否能够挖掘教学内容并巧妙设置情景。教师本身也能呈现“惊讶之举”,这要看教师是否具有较高的素质并拿出教学绝活。“好奇”是孩子们的天性,课堂教学要激发学生的惊奇感,要引发学生的惊讶声。这样的教学,能够引导学生学习自觉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启迪学生的创新意识。有惊讶声的课堂,教学质量一定很高。

    课堂教学中的“三声”,能够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使教师与学生心心相通,心心相融。这时的教学定能迸发出成功的火花!

    二、课堂教学要体现“六个度”

    随着我们对课堂教学认识的提高,教师们正在改变过去那种“选择适合教育的儿童”的做法,正在创造“适合于儿童”的教育。教学怎样面对全体学生,怎样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全面提高,已成为教育管理者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有教师对我说:“现在的课越来越难教、越来越不会教了!”这是一种教学观念还未更新的现象。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更新自我,用现代教学理念来构建高效课堂。

    一节课上得好不好,课堂教学质量高不高,用什么来衡量呢?我提出,课堂教学要体现六个“度”。

    1、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主体的参与度

    教师上课面向全体学生,教学要以学生为本,以全体学生为本,这首先体现在学生主体的参与度上。第一,要看学生参与学习的广度。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用符合学生特点的、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来吸引全体学生集中注意力学习,而不是只领着少数几个“优”生围着教师的教学“转”。课上得好不好,先要看学生动手、动口、动脑的学生有多不多,要看有没有被遗忘的“角落”,有没有“差生”发言和参与教学活动。第二,要看学生参与学习的深度。教学中,教师要逐步引导学生进入主动学习的状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教学中,要看学生能不能向教师提问题,同学之间能不能争论问题。如果一节课上下来,学生都“懂”了(经常有教师在下课前一分钟问学生:“同学们都懂了没有?”学生齐答:“懂了”),这要么呈现出的是教学的假象,要么就是教学没有深度。

    2、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心理的调适度

    教师上课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学生学习的心理状态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教学中,有时会出现“教师精心准备的课,教下来效果不好”的现象。有的教师常找的原因是“学生不配合”。其实,任何一次教学的不成功,原因都应在教师自身上找。教师备课,要“备学生”,要备知识技能以外的东西。其中,怎样对学生课堂学习进行心理调适,是教师重点备课的内容之一。课堂上,教师是否激发学生饱满的情绪;是否引领学生形成积极紧张的心境;是否帮助学生消除心理的干扰因素等,是教师教学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当一名学生回答问题错误,如教师一句“就你笨!”那么这名学生这节课的学习便会就此停滞。相反,如果教师引导激励恰当,学生心境会出现积极兴奋状态,这时,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都会增强。

    3、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思维的有效度

    课堂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要调动学生的思维,通过教学过程,使学生的思维得到有效得训练,从而产生思维共鸣。因此,教师要根据一定的学习目标,精心设计问题,适时提出问题,以激活学生的思维。教学中,教师要少提“是什么”的问题(许多事物一见便知,用不着去探讨它的概念);要多提“为什么”的问题,引起学生的积极思考;要精提“做什么”的问题,通过学生学习实践活动,引领学生把思维过程转化为智能的积淀和学习方法的运用。这样的思维才有效度。

    4、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情感的内化度

   “情感、态度、价值观”是新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三维目标之一,课堂教学不仅是知识技能的传授,不能忽视学生情感的培植和内化。专家研究证明:学习的成功,情感因素占80%,智力因素只占20%。这充分表明情感因素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教学中,学生热爱学习,对学习知识的迷恋,被教学内容所感动,为探索真知而追求……这是学生情感内化的表现。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积极采用创设情境、启迪心智等方式,不失时机地促进学生情感的迸发和内化。没有情感推动认知的教学、不是真情实感的教学、不能引起师生心灵共鸣的教学,是不成功的教学。

    5、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语言的鲜活度

    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课堂教学的智能信息的传递,主要是通过语言来进行的。因此,培养学生语言表达的鲜活度,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课堂上,有的教师只注意学生答问的对、错,而不太注意学生答问语言的流畅性和表达方式的鲜活性。这样的教学,是 “应试”的教学方式,是不完整的教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评价学生答问知识的正确性,而且要评价学生语言表达逻辑性、规范性、流畅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化语言,倡导学生发言、说话:大声、大方,敢说、敢问、敢争。中小学正是学生语言发展的最佳时期,课堂教学千万不能忽视学生语言训练这一重要内容。

     6、课堂教学要体现学生能力的形成度

     教学的最终目的在于学生形成学习能力,学生能力形成的程度是教学检测的终结指标。学生学习能力的形成是教师长期科学施教、求实训练、充分落实上述五个“度”的结果。教学中,教师能够紧扣知识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看准疑点、突出特点、展示亮点,把知识技能的学习训练有机地转换成学生能持续学习的能力。要努力消除学生只能“纸上谈兵”、“高分低能”、成为“考试机器”的现象。我们不排除学生考试能力的培养,如学生考试心理素质、记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抓住要点言简意赅表达的能力、书写规范卷面整洁的习惯等,但更重要的是要把应试能力的培养与学生终生发展能力的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学生终生发展能力的培养,是教育的根本目标。

    课堂教学的“六度”应成为教育管理者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的基本标准。

    三、课堂教学要做到“三实”

    课堂教学是落实教育内容、落实教育思想、落实教育目标的主阵地。既要“落实”,就不能做“虚功”。我常对校长和教师们说:“教育千万不能搞形象工程,贻误学生,几乎无法挽救。”课堂教学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做实。一次,我问一位获竞赛课一等奖的教师:“你平时都能像这样上课吗?”这位教师回答说:“平时教学很难做到这样。”这位教师得回答是真实的。今天,课堂教学要坚持改革的方向,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但是,课堂教学的“实”不能丢。

    怎样使课堂教学有实效,怎样的课堂教学能使广大教师都能实施呢?我强调,课堂教学要做到“三实”。

    1、课堂教学要做到真实

    课堂教学是育人的重要过程,由教育本质所决定,教学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教学中,教师要做到信息源(教材、教辅、音像、补充案例等)的真实,教学过程的真实,检测考评的真实。教师要真实地了解班情、学情,教师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学生、备自己,使教学符合教学规律,符合学生学习实际,这样才能真实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有些课堂教学,特别是公开课、展示课、竞赛课,只是为了使教学“好看”,上课成为了一种“表演”,这就失去了教学的真正意义,容易产生对教师的误导。我听过一些特别“精彩”,特别“顺利”的课,课后,一些教师就提出质疑,这个班的学生怎么这么聪明?”。教育要强化真实,只有真实,才有真知。教师要用自己的真知灼见,去启迪学生的真情实感。这样才能做到陶行知先生所说的“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2、课堂教学要做到朴实

    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的主渠道和基本形式,是广大教师和学生必须长期坚持的双边活动。课堂教学的朴实,更能体现教学的规律和教学的真实;更能被广大师生所接受;更能体现教学的实效。我不提倡上“豪华”课。“豪华”课多半只能“看”,不能“用”。特别是在公开课、竞赛课上。一是多种现代化手段都用上,如录像、录音、课件演示、图片道具、师生表演等等,课堂教学使人眼花瞭乱(当然,必要的、能够突破教学重难点的现代技术手段,要恰到好处地用),这样的教学反而给人“哗”而不实的感觉。另外,这样的教学成本过高,不利于推广,学校教师也只能是个别课点缀一下。二是在展示课、竞赛课中,教师往往将一课书(一节内容)的最精彩部分都集中在40分钟里拿出来,这样的课平时常规教学不能复制,同样给人不实的感觉。难怪许多教师在观摩学习课后感叹,“课上得很精彩,但我们上不起,学不了。” 因此,我认为,课堂教学以实效为根本,还是朴实为好。我们要倡导课堂教学现代化手段的运用,但不要“画蛇添足”;我们要倡导课堂教学的不断创新,但不要“买椟还珠”。

    3、课堂教学要做到扎实

    课堂教学的目的,是要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掌握学习方法,激发思维活力,提高认知感悟水平,形成再学习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教学,来不得半点虚、空。课堂教学强调全部教学内容,所有教学过程,面向全体学生的“落实”,因此,教学既要以“扎实”为出发点,又要以“扎实”为收获点。我们发现,有的教师课讲得很好,“有看头”,“有听头”,但学生最后学习成绩不好(当然这里面还有应试的原因);有的教师上公开课、竞赛课“花样”很多,但落实知识、技能、方法不够,课上完后,教师还要给学生重讲一次。这种做法,有违教学规律,容易贻误学生。我们要坚持课堂教学的“扎实”,这种扎实不是死记硬背,不是照搬照抄,不是单纯的复制知识。这种“扎实”应该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要有知识技能学习的扎实,要有过程方法训练的扎实,更要有情感、态度、价值观培育的扎实。扎实课堂教学,能使学生不断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扎实课堂,必能真正获得教学的实效。

    教育管理者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要倡立“三实”导向,注重课堂教学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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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老师讲授《灰姑娘》看教育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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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老师讲授《灰姑娘》看教育差异

    中国和美国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有着很多的差异,并不一定美国的教育方法事事处处比我们高明,不过在有些时候,他们的教育方式也的确有令我们借鉴的地方。

  以讲一个故事为例,我们可曾试过让孩子从多种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们可曾试过将虚幻的童话和现实中的种种行动联系起来,我们可曾试过鼓励孩子超过文章的作者成为更伟大的人?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不仅仅给老师,也给中国千千万万的家长们。

  美国老师是如何讲灰姑娘的故事的:

  上课铃响了,孩子们跑进教室,这节课老师要讲的是《灰姑娘》的故事。

  老师先请一个孩子上台给同学讲一讲这个故事。

  孩子很快讲完了,老师对他表示了感谢,然后开始向全班提问。

  * 1. 最喜欢谁和最不喜欢谁

  老师: 你们喜欢故事里面的哪一个?不喜欢哪一个?为什么?

  学生:喜欢辛黛瑞拉(灰姑娘),还有王子,不喜欢她的后妈和后妈带来的姐姐。辛黛瑞拉善良、可爱、漂亮。后妈和姐姐对辛黛瑞拉不好。

  * 2. 一定要做一个守时的人

  老师: 如果在午夜12点的时候,辛黛瑞拉没有来得及跳上她的南瓜马车,你们想一想,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

  学生: 辛黛瑞拉会变成原来脏脏的样子,穿着破旧的衣服。哎呀,那就惨啦。

  老师: 所以,你们一定要做一个守时的人,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另外,你们看,你们每个人平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千万不要突然邋里邋遢地出现在别人面前,不然你们的朋友要吓着了。女孩子们,你们更要注意,将来你们长大和男孩子约会,要是你不注意,被你的男朋友看到你很难看的样子,他们可能就吓昏了。

  (全班大笑)

  * 3. 继母和姐姐自私但不是坏人

  老师: 好,下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辛黛瑞拉的后妈,你会不会阻止辛黛瑞拉去参加王子的舞会?你们一定要诚实哟!

  学生: (过了一会儿,有孩子举手回答)是的,如果我辛黛瑞拉的后妈,我也会阻止她去参加王子的舞会。

  老师: 为什么?

  学生: 因为,因为我爱自己的女儿,我希望自己的女儿当上王后。

  老师:是的,所以,我们看到的后妈好像都是不好的人,她们只是对别人不够好,可是她们对自己的孩子却很好,你们明白了吗?她们不是坏人,只是她们还不能够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爱其它的孩子。

  * 4. 我们需要很多的朋友

  老师:孩子们,下一个问题:辛黛瑞拉的后妈不让她去参加王子的舞会,甚至把门锁起来,她为什么能够去,而且成为舞会上最美丽的姑娘呢?

  学生: 因为有仙女帮助她,给她漂亮的衣服,还把南瓜变成马车,把狗和老鼠变成仆人。

  老师: 对,你们说得很好!想一想,如果辛黛瑞拉没有得到仙女的帮助,她是不可能去参加舞会的,是不是?

  学生: 是的!

  老师: 如果狗、老鼠都不愿意帮助她,她可能在最后的时刻成功地跑回家吗?

  学生: 不会,那样她就可以成功地吓到王子了。(全班再次大笑)

  老师:虽然辛黛瑞拉有仙女帮助她,但是,光有仙女的帮助还不够。所以,孩子们,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是需要朋友的。我们的朋友不一定是仙女,但是,我们需要他们,我也希望你们有很多很多的朋友。

  * 5. 要爱自己,给自己机会

  老师: 下面,请你们想一想,如果辛黛瑞拉因为后妈不愿意她参加舞会就放弃了机会,她可能成为王子的新娘吗?

  学生: 不会!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到舞会上,不会被王子遇到,认识和爱上她了。

  老师:对极了!如果辛黛瑞拉不想参加舞会,就是她的后妈没有阻止,甚至支持她去,也是没有用的,是谁决定她要去参加王子的舞会?

  学生: 她自己。

  老师:所以,孩子们,就是辛黛瑞拉没有妈妈爱她,她的后妈不爱她,这也不能够让她不爱自己。就是因为她爱自己,她才可能去寻找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如果你们当中有人觉得没有人爱,或者像辛黛瑞拉一样有一个不爱她的后妈,你们要怎么样?

  学生: 要爱自己!

  老师:对,没有一个人可以阻止你爱自己,如果你觉得别人不够爱你,你要加倍地爱自己;如果别人没有给你机会,你应该加倍地给自己机会;如果你们真的爱自己,就会为自己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没有人可以阻止辛黛瑞拉参加王子的舞会,没有人可以阻止辛黛瑞拉当上王后,除了她自己。对不对?

  学生: 是的!!!

  * 6. 你们会比伟大的作家更棒

  老师: 最后一个问题,这个故事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学生: (过了好一会)午夜12点以后所有的东西都要变回原样,可是,辛黛瑞拉的水晶鞋没有变回去。

  老师:天哪,你们太棒了!你们看,就是伟大的作家也有出错的时候,所以,出错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我担保,如果你们当中谁将来要当作家,一定比这个作家更棒!你们相信吗?

  孩子们欢呼雀跃。

  真棒的老师!我们是几岁的时候才想到这些层面的呢!?


启示:
  一个看似普通简单的而熟悉的童话故事,美国教师能设计了12个问题,给学生传授了许多人文的东西,提出了要守时、要注重仪表、人们都需要朋友、继母也是有爱心的、要爱自己、出错并不可怕等六个观点,将品德教育融入课堂,教人做一个懂得礼仪、诚实守时的人,体会父母的爱和朋友的帮助,更要学会爱自己,可谓润物细无声,比泛泛的说教更容易让学生接受,效果更为明显。

  中国的教育目前还是一种应试教育,除了让学生取得好的成绩,我们还应当注重加强哪些方面的教育呢?

  从美国老师讲授灰姑娘的方式来看,我觉得如下几点需要中国的老师加强。

  一是教育学生要博爱与宽容。博爱,即泛爱-切人。作为一种爱人和济世的思想,其实在我国己有了几千年的历史。墨子提出"兼爱"口号,要求人们"爱无差等"、"远施周遍",这就是博爱;《论语》中也有"汜(泛)爱众而亲仁"之说,泛爱,也就是博爱之义;三国时曹植诗中有"长者能博爱,天下寄其身"的话,就直接说出了博爱这个词儿。博爱,又是一种宽容。她用理解、尊重、关心来对待别人、看待万物,她体现了人道主义的人文精神。人与人之间应该求同存异,尽可能多地为别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尽可能地理解对方、体谅对方,消除人为的隔阂。

  对后妈的理解,我们一般都是对后妈以批评的态度,几乎从没有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美国教师引导孩子发现后妈还有她美好的一面,这正是一种博爱,一种宽容,一种站在对方角度去思考问题的方式。而经历了文革的中国人,在博士爱与宽容方面与老祖宗们提倡的已经欲来欲远了,对于观点、利益与自己有冲突的对方,千方百计去寻找对方的错误,恨不能一棍子打死,再踏上一只脚。当前在社会上一些尖锐的对立,新浪博客中许多激烈的辩论(比如某位白领MM对北京老人的指责),大概也缘于国人的这种心态吧?

  什么时候,国人把老祖宗"博爱与宽容"的告诫重新拾起来,建设和谐社会才不能成为一种空话。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爱自己!近年来,经常看到这样一些报道:为了一些小事、小小的挫折,许多孩子竟然自杀,告别人世,惋惜之余,不禁感叹,现在小孩子的心理也太脆弱了。美国教师关于"没有一个人可以阻止你爱自己,如果你觉得别人不够爱你,你要加倍地爱自己;如果别人没有给你机会,你应该加倍地给自己机会;如果你们真的爱自己,就会为自己找到需要的东西--没有人能够阻止辛黛瑞拉参加王子的舞会,没有人可以阻止辛黛瑞拉当上王后,除了她自己。"的观点,正是需要我们来告诉中国的孩子的,要爱自己!不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三是要敢于挑战权威。作为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灰姑娘的故事在中国也已经讲述了有几代人了,有谁去发现故事中的错误,肯定有人想到过,但没有人讲出来。原因还是在于国人缺乏挑战权威的勇气,对专家我们从来都是仰视,不敢去平视,缺乏疑问的眼光。老师们对于灰姑娘千篇一律讲授方式,其实也是一种不敢打破框框的表现,讲课时,先读教学参考书,看看别人是怎么讲的,按照前人的走下去,缺乏自己的独特感悟,即使有自己的观点,也不敢越雷池(教参)一步。社会价值观的转变与生活节奏的加快,使许多人变得浮躁,很难安下心来作深入的思考,什么时候,中国的教师能够静下心来,先自己来深入读上几遍,读出自己的理解、情感,读出了文章的妙处,以自己的理解、自己的方式去讲授,引导学生去领悟教参上所没有的东西,则中国的教育甚幸,中国的学生甚幸,中国的未来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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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年轻父母们的20条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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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年轻父母们的20条忠告

    1、上帝是公平的。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对孩子小时候付出的越多、教育的越理性、越科学,孩子大的时候你付出的就会越小,你将越省心,越有成就感。
    2、“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一条真理。对孩子的教育要有科学的计划、正确的指导、理性的措施,父母要做好表率。孩子的生活习惯、处事方式、思维方式、世界观价值观都将带有你们的影子,因为孩子小时候学习的重要方式是无意识或有意识的模仿。
    3、父母不要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否则孩子长大后很可能会毁掉你的事业。不要为了自己的休息娱乐而忽视与孩子的交流,否则孩子长大后你将无快乐可言,你将拥有更多的愁苦、恼怒和无奈。
    4、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是非观。孩子年幼无知,动手打父母、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娘时,我们千万不要高兴,更不能认为孩子长本事了,这时要严肃地告诉孩子这是不对的,要尊敬老人。否则,孩子会认为打人是赢得家长高兴的方式,是自己获得价值感的途径,这样是非观念就混乱了,长大后他就很可能动手打你了。诸如此类。我们都应引起高度重视。
    5、千万不要动不动就打孩子。“棍棒底下出孝子”已经过时,更不能无缘无故地把自己的不愉快倾泻到孩子身上。否则你的暴力倾向会在孩子身上发扬光大。
    (注意:这里强调的不要“动不动”,但并非是不能打,关键要把握住什么时候打?打得目的是什么?如何打?对于有些极端的错误,不用极端的举措,孩子容易忘记。必要的惩戒是必须的。有些出了很大问题的孩子,家长还在强调“我从小就没动过他一指头”,显然是犯了纵容的错误。)
    6、千万不要打击孩子的好奇心、想象力,不要随意挫伤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孩子越小,你的话越有可信度,他们会自觉不自觉的把你的话奉为圭臬。否则你的孩子将失去自信和活力,将会失去应对未来挫折的勇气,失去许多成功的机会,甚至产生心理障碍。
    7、千万不要过分一味迁就孩子,溺爱孩子。不要认为孩子小时候我对他好,他长大后就会对我好,这是极大错误。因为你过分溺爱孩子,孩子会形成这样的观念:父母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他将缺乏感恩之心。长大后,你一旦能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你的痛苦就开始了。
    8、从小就要培养孩子坐得住的习惯。不要带着孩子不停地乱串,否则孩子上学后将面临困难。因为学习首先要坐得住。
    9、抓住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几个关键时段。第一,三岁以前,这是孩子语言、思维、行为方式、是非观念形成的关键期。第二、小学一、二年级,这是学习品质、学习习惯和自我意识养成的关键期。第三,青春期。这个时段,孩子的变化十分巨大,如果引导不好,很容易在这一时段变得让你无措手足,他(她)可能会做出很多傻事,甚至变坏。
    10、年轻夫妻不要动不动吵架,至少不能在孩子面前吵架,更不能打架。否则,家庭这个安全的港湾将使孩子产生不安全感,而这会使孩子产生一系列心理问题。有不安全感的孩子必然要到外面寻找安全感,很容易产生加入不良小团体、早恋等问题。
    11、从小要培养孩子的性别角色观念。小女孩就要穿小女孩的衣服,就要有女孩子的特点,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否则,将导致你的孩子女孩男性化或男孩女性化。甚至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
    12、永远不要把孩子看的一无是处。发掘孩子身上的优点,任何孩子都有自己的闪光点。这个闪光点也许就是他将来成功的密钥。否则,你有可能抹杀孩子的潜能,甚至成为葬送孩子一切的罪魁祸首。
    (也永远不要把孩子看的一无错处,理性地看自己的孩子,对父母而言最重要。有些家长爱孩子到了“错误也是美丽的”,有的小孩子在大骂家长时,有些家长竟然表现出欣然接受,这明显是溺爱了。)
    13、永远不要把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孩子优劣的唯一标准。孩子的做人品质、应对挫折的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水平,是获得成功幸福的更重要的条件。
    (能全面评价孩子的家长就是教育理念先进的家长,然而由于家长的学识、境况等方面的不同,能有此观念的极少。)
    14、永远不要把孩子当孩子。善于和孩子平等交流,善于倾听孩子的意见和观点,尊重孩子的看法,不要一味否定孩子的想法,这样孩子才能与你消除隔阂,遇到困难才会愿意与你协商,亲子关系才会和谐。
    (在这里,我要说:永远不要把孩子当大人。“不把孩子当孩子”,强调的是和谐关系的营造;“不把孩子当大人”,是提醒家长不要以大人的思维方式、处事哲学、行为准则来与孩子交流。)
    15、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能力。适当把握零花钱数量,过分放松会引发孩子乱花钱、假大方、纨绔阔绰等一系列问题;把握过紧会让孩子对孔方兄斤斤计较,影响孩子日后的人际交往和创造财富的能力。
    16、培养孩子劳而有获的观念。这样会提高孩子的进取心、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17、不要把老师当外人。对孩子而言,老师和家长一样都是教育者,两者形成合力,对孩子的教育才会事半功倍。尤其是孩子犯错误时。
    18、不要把孩子的怪异当做个性来培养。适应社会是孩子成长、发展以及未来生活幸福、事业成功的前提。
    19、不要把你们的压力和想法随意转嫁到孩子身上。你们有你们的历史,孩子有孩子的未来;你们有你们的情况,孩子有孩子的想法。最好的做法是,给孩子宏观指导,在与孩子充分交流的基础上,让孩子自己做主吧。
    20、不要谈“孩子早恋”就色变。这个事情家长有时很难控制,一旦发现孩子有这方面的问题,不要紧张,也不要责备孩子,与孩子平等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然后给孩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婚恋方面的知识咨询。否则,只会适得其反,他们会为了所谓的“爱情”做出任何事情,因为这个时期孩子并不成熟,冲动和偏激是他们的典型特点。
    编后语:最后,我想说,我们都爱孩子,都希望他们将来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么请家长先从提高自身做起,要知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看在眼里,身教更甚于言教,而且在教育孩子的同时,我们也能不断的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其实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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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博文:父母20个危害孩子的坏习惯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c25bca01017t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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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太太”一词的由来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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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太太”一词的由来溯源

   “太太”一词,源自“周朝三太”:太姜、太任、太姒。这三位妻子都非常伟大,分别是周朝八百年江山开基创业的前三位君王——太王、季历、文王的妻子。“三太”母仪天下,施化家国,为天下女子所效法。后世便尊自己妻子为太太,表示自家妻子的贤德可比这三位国母。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之开国,以仁德治天下,除了太王、季历、文王、武王、周公等圣人,还有三位女圣人,史称“周朝三太”,即太姜、太任、太姒,她们分别是太王、季历、文王的妻子。婆媳三代,个个诚庄恭敬,行为处处合于道德规范。“三太兴周”,中国人便把妻子称为太太。太太一词,即源于“周朝三太”。
    古公亶父(谥为太王)之妻太姜,她端庄美丽,性情贞静柔顺。太姜生了太伯、仲雍和季历三个儿子,她能够以身作则教导儿子,使他们从小到大,在品德行为上都没有过失。太王谋事,必与太姜商量。随便太王要迁徙到什么地方,太姜都不辞劳怨,顺从追随。太王年老欲以三子季历继其位,两位兄长太伯、仲雍知之,为成全父亲传位于季历,皆逃行于荆蛮而不归。这成为了历史上兄弟礼让友爱的千秋佳话,而这一切与母亲太姜对儿子的良好的教育分不开。?
    季历之妻太任,生性端正严谨、庄重诚敬,凡事合乎仁义道德才会去做。太任怀孕的时候,注重胎教,坐立必正,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食物割不正不食,一切举止规规矩矩。文王在母胎中,就受到了最好的胎教。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孩子出生后,要保持儿童纯真纯善的天性,需要给他们创造良好的自然成长氛围。在太任的教诲下,文王终成一代圣贤。
    周文王之妻太姒,仁爱和顺,贤德而深明大义。在娘家时生活俭朴,对老师恭恭敬敬。文王十分仰慕太姒美德,正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成亲之日,文王亲自到渭水迎娶,渭水没有桥,文王把舟连结起来,造了一座浮桥,把太姒接到了彼岸。太姒成为文王夫人之后,性情仍然贤淑。她非常仰慕祖母太姜和婆婆太任的贤德,早晚勤勤勉勉,极尽妇道,从未有过失礼和过失。太姒能够以妇礼妇道教化天下,被人们尊称为“文母”,文王治外,文母治内。太姒共生了十个儿子,包括讨伐商纣王的周武王姬发,以及巩固了周朝基业的周公旦姬旦。太姒教育孩子十分成功,她的孩子从小到大,没有做过邪僻不正的事情。儿子长大之后,文王继续教导他们,从而成就了武王、周公的圣德。
    周室由古公亶父(太王)到季历、文王三代,都有贤妻良母助兴周室,所以能形成姬周八百年的社稷,这都是由其先辈“齐家、治国”的德育教化而来,并非偶然的提三尺剑,一战功成而得的天下。因此,后世尊称妻子为“太太”,便是由“三太”母仪可风的典故而来,并非是随随便便的口头语。
    周朝三太之后,还有孔母颜氏、孟母仉氏等也都是历史上的贤母。孔母授学、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等故事成为千古传颂的童蒙教育佳话。纵观人类教育史,古今中外,一切成功的教育都包容在道德、伦理、因果教育之中。这是最基础的教育,然后才是知识、技能的教育。所谓是先成人,后成才。不成人,就成不了大才、英才、栋梁之才。最多也只能是歪才、蠢才。因为世界上真正的大学问与假、恶、丑、邪背道而驰,却只能建立在真、善、美的沃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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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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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九子

    九龙子即汉族神话传说中龙生的九个儿子,每个都不成龙的形态,而且各有所长。汉族传统文化中,以九来表示极多,有至高无上地位,九是个虚数,也是贵数,所以用来描述龙子。所以固有“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龙的九子分别是赑屃、螭吻、蒲牢、狴犴、饕餮、蚣蝮、睚眦、狻猊、椒图。当然,不同的传说,龙九子也不尽相同。也有人认为貔貅、囚牛等是龙子。龙九子的形象多饰于古代汉族建筑或器物上,用作辟邪驱魔,以保安宁,寄托了汉族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

    龙之九子的一种说法:据说一次明孝宗朱祐樘曾经心血来潮,问以博学著称的礼部尚书李东阳:“朕闻龙生九子,九子各是何等名目?”李东阳竟也不能回答,退朝后七拼八凑,拉出了一张清单。按李东阳的清单,龙的九子是(李东阳的《怀麓堂集》):
    赑屃(音bì xì)( 老大)
    鸱吻(音chī wěn)( 老二)
    蒲牢(音pú láo)( 老三)
    睚眦(音yá zì)( 老四)
    饕餮(音tāo tiè)( 老五)
    蚣蝮(读音:bā xià)( 老六)
    狴犴(音bì àn)( 老七)
    狻猊(音suān ní)( 老八)
    椒图(音jiāo tú)( 老九)
    不过在汉族民间传说中的龙子却远远不止这几个,饕餮等等都被传说是龙的儿子。其实所谓龙生九子,并非龙恰好生九子。古代汉族传统文化中,往往以九来表示极多,而且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九是个虚数,又是个贵数,所以用来描述龙子。如果非要选出九子来的话,也应该选出其中在民间影响最大的九个。李东阳也是一时急于交差,所提之名单并不具代表性。
    流传:俗谓龙生九子各有所好。徐应秋《玉芝堂谈荟,龙生九子》引东阳《怀麓堂集》:“龙生九子不成龙,各有所好,囚牛,平生好音乐,今胡琴头上刻是其遗像。睚眦,平生好杀,金刀柄上龙吞口是其遗像。嘲风,平生好险,今殿角走兽是其遗像。蒲牢,生平好鸣,今钟上兽钮是其遗像。狻猊,平生好坐,今佛座狮子是其遗像。霸下,平生好负重,今碑座兽是遗像。狴犴,平生好讼,今狱门上狮子是其遗像。负屃,平生好文,今碑两旁文龙是其遗像。螭吻,平生好吞,今殿脊兽是其遗像。”《天禄识余·龙种》:“俗传龙子九种,各有所好,一曰吧赑屃,形似龟,好负重,今石碑下龟趺是也;二曰螭吻,形似曾,性好望,今屋上兽头是也;三曰蒲牢,形似龙而小,性好叫吼,今钟上级星也;四曰狴犴,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五曰饕餮好饮食,故立于鼎盖;六曰蚣蝮,性好水,故立于桥柱;七曰睚眦,性好杀,故立于刀环;八曰金猊,形似狮,似好烟火,故立于香炉;九曰椒图,形似螺蚌,性好闭,故立于门铺。”
    其它说法:

    一说: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猊|赑屃|狴犴|负屃|螭吻
    另说:赑屃|螭吻|蒲牢|狴犴|饕餮|蚣蝮(或蚆螛)|睚眦|狻猊|椒图其他:螭|麒麟|犼|貔貅
    简介:(因龙之九子有不同的版本流传,故顺序不分先后。)
    囚牛:平生爱好音乐,常蹲在琴头上欣赏弹拨弦拉的音乐。
    蚣蝮:(bā xià)喜好水,其形象常饰于石桥栏杆顶端。被雕成桥柱、建筑上滴水的兽形,是古桥的守护神
    睚眦(yá zì):平生好杀,喜血腥之气,其形为刀柄上所刻之兽像;
    嘲风:平生好险又好望,其形象常饰于殿台角。
    蒲牢:受击就大声吼叫,充作洪钟提梁的兽钮,助其鸣声远扬。另说好鸣且好乐。
    饕餮: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其形象常纹饰于青铜器上。
    狻猊(suān ní):喜欢蹲坐,好烟火,佛像座下的狮子是其造型。
    椒图:(jiāo tú)形状似螺蚌,性好闭,铺首衔环是其形象;
    螭吻(chī wěn):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
    狴犴:(bì àn)又名宪章,形似虎,平生好讼,
    赑屃:(bì xì)又名霸下。形似龟,好负重,长年累月地驮载着石碑。
    螭:或螭首,肚子能容纳很多水,在建筑中多用于排水口的装饰
    麒麟:简称“麟”,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是神的坐骑,被人当做仁兽﹑瑞兽
    犼:俗称为望天吼,朝天吼,有守望习惯。华表柱顶之蹬龙,为观音坐骑。
    貔貅:能吞万物而从不泄,故有纳食四方之财的寓意。

    普遍说法:

    长子囚牛,平生爱好音乐,它常常蹲在琴头上欣赏弹拨弦拉的音乐,因此琴头上便刻上它的遗像。这个装饰一直沿用下来,一些贵重的胡琴头部至今仍刻有龙头的形象,称其为“龙头胡琴”。

    次子睚眦,平生好斗喜杀,刀环、刀柄、龙吞口便是它的遗像。这些武器装饰了龙的形象后,更增添了慑人的力量。它不仅装饰在沙场名将的兵器上,更大量地用在仪仗和宫殿守卫者武器上,从而更显得威严庄重。龙首豺身,性格刚烈,好勇擅斗,嗜杀好斗,总是嘴衔宝剑,怒目而视,刻镂于刀环、剑柄吞口,以增加自身的强大威力。俗语说: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睚眦便成了克煞一切邪恶的化身。

    三子嘲风,形似兽,平生好险又好望,今狱门上狮子头是其遗像,殿台角上的走兽是它的遗像。这些走兽排列着单行队,挺立在垂脊的前端,走兽的领头是一位骑禽的“仙人”,后面依次为:龙、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和行什。它们的安放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只有北京故宫的太和殿才能十样俱全,次要的殿堂则要相应减少。嘲风,不仅象征着吉祥、美观和威严,而且还具有威慑妖魔、清除灾祸的含义。嘲风的安置,使整个宫殿的造型既规格严整又富于变化,达到庄重与生动的和谐,宏伟与精巧的统一,它使高耸的殿堂平添一层神秘气氛。

    四子蒲牢,形似盘曲的龙但比龙小,平生好鸣好吼,洪钟上的龙形兽钮是它的遗像。原来蒲牢居住在海边,虽为龙子,却一向害怕庞然大物的鲸鱼。当鲸鱼一发起攻击,它就吓得大声吼叫。人们根据其“性好鸣”的特点,“凡钟欲令声大音”,即把蒲牢铸为钟纽,而把敲钟的木杵作成鲸鱼形状。敲钟时,让鲸鱼一下又一下撞击蒲牢,使之“响入云霄”且“专声独远”。
    五子狻猊,又称金猊、灵猊。狻猊本是狮子的别名,所以形状似狮,平生喜静不喜动,喜烟好坐,倚立于香炉足上,佛座上和香炉上的脚部装饰就是它的遗像,是随着佛教传入中国的。由于佛祖释迦牟尼有"无畏的狮子"之喻,人们便顺理成章地将其安排成佛的座席,或者雕在香炉上让其款款地享用香火。另外,狻猊还是文殊菩萨的座骑,在文殊菩萨的道场五台山上还建有供奉狻猊的庙宇。因狻猊为龙的五子,所以庙名为五爷庙,在当地影响颇大。至南北朝时期,我国的佛教艺术上已普遍使用,这种造型经过我国民间艺人的创造,使其具有中国的传统气派,后来成了龙子的老五,它布置的地方多是在结跏趺坐或交脚而坐的佛菩萨像前。明清之际的石狮或铜狮颈下项圈中间的龙形装饰物也是狻猊的形象,它使守卫大门的中国传统门狮更为睁崃威武。
    六子赑屃,又名霸下,形似龟,平生好负重,力大无穷,碑座下的龟趺是其遗像。相传上古时它常背起三山五岳来兴风作浪。后被夏禹收服,它服从大禹的指挥,推山挖沟,疏遍河道,为夏禹立下不少汗马功劳。治水成功后,大禹担心霸下又到处撒野,便搬来顶天立地的特大石碑,上面刻上霸下治水的功迹,叫霸下驮着,沉重的石碑压得它不能随便行走。故中国的石碑多由它背起的。霸下和龟十分相似,但细看却有差异,霸下有一排牙齿,而龟类却没有,霸下和龟类在背甲上甲片的数目和形状也有差异。霸下又称石龟,是长寿和吉祥的象征。它总是吃力地向前昂着头,四只脚拼命地撑着,挣扎着向前走,但总是移不开步。我国一些显赫石碑的基座都由霸下驮着,在碑林和一些古迹胜地中都可以看到。
    七子狴犴,又名宪章,样子像虎,有威力,好狱讼,却又有威力,人们便将其刻铸在监狱门上,故民间有虎头牢的说法。狱门上部那虎头形的装饰便是其遗像。又相传它主持正义,能明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的形象威风凛凛,因此它也被安在衙门大堂两则以及官员出巡回避的牌上端,以维护公堂的肃然之气。
    八子负屃,平生好文,身似龙,雅好斯文,盘绕在石碑头顶或两侧,石碑两旁的文龙是其遗像。我国碑碣的历史久远,内容丰富,它们有的造型古朴,碑体细滑、明亮,光可鉴人;有的刻制精致,字字有姿,笔笔生动;也有的是名家诗文石刻,脍炙人口,千古称绝。而负屃十分爱好这种闪耀着艺术光彩的碑文,它甘愿化做图案文龙去衬托这些传世的文学珍品,把碑座装饰得更为典雅秀美。它们互相盘绕着,看去似在慢慢蠕动,和底座的霸下相配在一起,更觉壮观。
    幼子螭吻,又名鸱尾或鸱吻,鱼形的龙(也有说像剪了尾巴的蜥蜴),龙形的吞脊兽,口阔噪粗,平生好吞,殿脊两端的卷尾龙头是其遗像,即殿脊的兽头之形。在佛经中,螭吻是雨神座下之物,能够灭火。所以把它安在屋脊两头也有作消灾灭火的功效。相传是大约在南北朝时,由印度‘摩竭鱼’随佛教传入的。它是佛经中,雨神座下之物,能够灭火。故此,螭吻由此变化出来,所以它多安在屋脊两头,作消灾灭火的功效。《太平御览》有如下记述:“唐会要目,汉相梁殿灾后,越巫言,‘海中有鱼虬,尾似鸱,激浪即降雨’遂作其像于尾,以厌火祥。”文中所说的“巫”是方士之流,“鱼虬”则是螭吻的前身。螭吻属水性,用它作镇邪之物以避火。
    【可以发现这种说法中,长子囚牛和四子蒲牢都喜音乐,三子嘲风和末子螭吻都位于屋顶,六子赑屃和八子负屃都围着石碑,有重复之嫌。如果把他们二取一,再补进其他一些常见说法,会比较好一些】
    再一说法:

 

 

 












    另一说法(杨慎):

    长子赑屃
    次子螭吻
    三子蒲牢
    四子狴犴
    五子饕餮,古书《山海经》介绍其特点是:羊身,眼睛在腋下,虎齿人爪,有一个大头和一张大嘴。据民间传说,这种怪兽贪吃无厌,把能吃的都吃光了以后,最后竟然吃了自己的身体,到最后吃得只剩一个头部,所以落下个“有首无身”的名声。
    六子趴蝮,又名蚣蝮,样子似鱼非鱼,善水性,体态优美,饰于石桥栏杆顶端。位于桥边的最喜欢水,常饰于石桥栏杆顶端。被雕成桥柱、建筑上滴水的兽形,是古桥的守护神。
    七子睚眦
    八子狻猊
    九子椒图,形状像螺蚌,性好闭,最反感别人进入它的巢穴,铺首衔环为其形象。因而人们常将其形象雕在大门的铺首上,或刻画在门板上。螺蚌遇到外物侵犯,总是将壳口紧合。人们将其用于门上,大概就是取其可以紧闭之意,以求安全吧。
    其它:

    貔貅,貔貅能吞万物而从不泄,故有纳食四方之财的寓意。中国传统是有“貔貅”的习俗,和龙狮一样,有将这地方的邪气赶走、带来欢乐及好运的作用。古时候人们常也用貔貅来作为军队的称呼。传说貔貅触犯天条,玉皇大帝罚他只以四面八方之财为食,吞万物而不泻,可招财聚宝,只进不出,神通特异。
    螭:一种没有角的龙。古建筑或器物、工艺品上常用它的形状作装饰嘴大,肚子能容纳很多水,在建筑中多用于排水口的装饰,称为螭首散水。
    麒麟:亦作“骐麟”,简称“麟”,是中国古籍中记载的一种动物,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是神的坐骑,古人把麒麟当作仁兽﹑瑞兽。雄性称麒,雌性称麟,明代郑和下西洋带来了长颈鹿后,又用来代指长颈鹿(在日本依然如此)。常用来比喻杰出的人。麒麟是天上的神物,不是地上的,常伴神灵出现,是神的座骑,属火系属天仙。一般不会飞,不过成年的麒麟是会飞的。成年的麒麟能大能小,平时较慈祥,发怒时异常凶猛
    犼:俗称为望天吼,朝天吼,有守望习惯。华表柱顶之蹬龙,为观音坐骑。
    【“虎父无犬子”,龙那么神通广大,可以吞云吐雾,兴风作浪,成为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的偶像,它的儿子自然也非等闲之辈。龙也有女儿,但不那么出名。龙的儿女都是千奇百怪,这和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儿女倒颇相像。不过欧洲人的思想毕竟比中国人开放,在他们的神话里,天神宙斯就是风流甚至滥交的典型,一会儿变成马一会儿变成牛的去调戏良家妇女,咱国家的龙可是规规矩矩,顶多也就来个“二龙戏珠”。在中国人眼里,龙是权威与尊严的象征,我们说自己是“炎黄子孙”,也说自己是“龙的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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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王子》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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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王子

沈石溪 著

【一戈壁解围】

  我和藏族向导强巴在日曲卡雪山北麓古驿道上搭了一座牛皮帐篷,还在一棵云杉树上设了一个瞭望台,算是野生动物观察站。
  早已废弃的古驿道,断断续续由东向西蜿蜒,就像一条阴阳分割线。古驿道的左边,是一片黄沙与砾石组合的荒漠,地图上把这儿叫做戈壁沙洲,当地山民称它为死海。古驿道的右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是被称为生命之舟尕玛尔草原。
  怒江峡谷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立体气候,使这里的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既有亚卝热带的孔雀与蟒蛇,又有温带的山猫与水獭,还有终年生活在雪线以上的雪豹和生活在帕米尔高原的孟加拉虎。对像我这样从事动物行为学研究的动物学家来说,算得上是一块风水宝地。
  残阳如血,给戈壁沙洲添了几分苍凉与恐怖;几丛衰草,在薄暮中瑟瑟发卝抖;夕阳如虹,给尕玛尔草原涂了一层胭脂,几株花树,姹紫嫣红,美得无法形容。
  我站在云杉树的瞭望台上,欣赏大自然如画美景。
  突然,寂静无声的戈壁沙洲传来野兽的吼叫,由远而近,一阵紧似一阵。我举起望远镜观察,哦,是一雄一雌两只雪豹正在追撵一小群野骆驼。
  雄豹体格魁伟,银白色的体卝毛间镶嵌着一圈圈红褐毛色的环斑,显得华丽富贵;雌豹身材略为苗条,长长的尾巴像梅里雪山终年不化的冰雪,白得耀眼,十分醒目。
  被雪豹追赶的野骆驼共有五匹,四匹成年骆驼外加一匹半大的骆驼。那匹半大的骆驼一条后腿被豹爪抓伤了,受了惊吓,体力不支,步履踉跄,嘴角泛着白沫,快跑不动了。
  两只雪豹从左右两侧向野骆驼发起攻击,雌豹发出恫卝吓的吼叫以吸引成年野骆驼的注意力,雄豹则借灌木的掩护企图将那匹半大的骆驼从骆驼群中分离出来。两只雪豹配合默契,一看就晓得是具有丰富狩猎经验的一对豹夫卝妻。
  很明显,四匹成年骆驼只要继续闷着头往前跑,很快就能摆脱雪豹的追杀。两只雪豹已经将攻击目标选定在那匹半大的骆驼,只要它一落单,素有雪域杀手之称的雪豹就会立刻将其扑倒。而雪豹一旦狩猎成功,得到了可以裹腹的食物,便会停止追捕其他猎物。
  舍弃某个个体,换回整个族群的安全,这是最佳生存策略。
  一匹前驼峰歪耷的雄骆驼和另一匹毛色如秋天枯草似的母骆驼已经蹿到前面去了,那匹负了伤的半大骆驼左侧出现了缺口,雄豹扭卝腰急拐弯,想绕到左侧对目标实施扑咬。就在这时,一匹胸卝部和脖子的驼毛已经脱落、眼睑间皱纹纵横的老骆驼扬起脸“吭”地发出一声叫唤。就像得到了什么指令一样,已经逃到前头去的歪峰雄骆驼和秋草母骆驼立刻停止奔逃,迅速返身跑回到半大骆驼身边,封住了缺口。四匹成年骆驼放慢脚步,前后左右将那匹受了伤的未成年骆驼拱围在中间。
  我很自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是一个彼此有着血缘关系的野骆驼群。在自然界,动物种群遭遇到猛兽袭卝击,大难临头各自逃,个体间一般不会互相救援或互相掩护,只有血缘近亲才会在奔逃的途中互相救助,只有父母对子女才会发生这种舍己救人的利他主卝义行为。
  这群骆驼逃到离我藏身的云杉树约五六十米远时,那匹半大骆驼腿部的伤口大概疼得厉害,瘸瘸颠颠,跑几步停顿一下,完全可以用举步维艰来形容,又勉强走了一段,精疲力竭,再也走不动了。四匹成年骆驼尾朝内头朝外,形成一个保护圈,将那匹半大骆驼围在中间,吭吭叫着,朝雪豹示卝威地扬起蹄子,并张嘴做啃卝咬状。
  两只雪豹也停了下来,蹲坐在离骆驼群十几米远的沙砾上喘息。
  我晓得,这种对峙的局面维持不了多久,用不了几分钟,这两只雪豹就会缓过劲来,凶猛地扑向这群骆驼。虽然这四只成年骆驼围成一个圆圈,布下一个奇特的阵势,但这种防御体卝系对付金猫猞猁这样的中型猛兽也许还管点用,对付两只雪豹就显得脆弱了。
  骆驼属于大型食草兽,若论体积,一匹成年骆驼相当于两三只成年雪豹大;若论耐力,雪豹更是望尘莫及,野骆驼能一口气在荒漠奔走五六十里不会累倒,雪豹最多连续奔跑一二十里就会瘫倒在地。但骆驼却无法与雪豹抗衡。面对像雪豹这样的猛兽,野骆驼还不如野牛、野驴或野猪有反抗能力。野牛头上有犀利的犄角,数头野牛尾朝内头朝外围成圈布成阵,尖刀似的牛角在天敌眼前晃动,确能让雪豹望而生畏。野驴体小灵活,善于尥蹶子,能连续不断用后蹄蹬踢来犯之敌,那驴蹄如铁锤般厉害,要是不幸被踢着一下,轻则脑震荡,重则伤筋断骨,所以当一大群野驴头朝内尾朝外围成圈布成阵,驴蹄如战鼓般咚咚咚叩击地面,雪豹往往会知难而退。野猪嘴里有可怕的獠牙,尤其是公野猪,不乏拼命三郎精神,敢与强敌殊死搏杀,獠牙能掘开冻土食取树根,所以雪豹虽然对野猪垂涎三尺,也会三思而后行。野骆驼既无可当武卝器使用的犄角,也没令人胆寒的獠牙;虽说骆驼的蹄子很大,脚底板也长着厚厚一层坚卝硬的角质,能踢能蹬,但野骆驼身卝体笨重,不会尥蹶子,当然也就无法将蹄子当做有效的自卫武卝器。可以这么说,野骆驼遭遇到大型猛兽,除非发生奇迹,很难逃脱被扑倒咬死吃掉的厄运。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短暂的喘息后,两只雪豹便开始对野骆驼扑咬袭卝击。雪豹不愧是高山雪域最聪明最有谋略的猎手,它们采取骚扰战术,突然蹿到野骆驼跟前,在歪峰雄骆驼脖子上猛掴一掌,不等对方张嘴来啃卝咬,也不等旁边的野骆驼来增援,立刻就急旋豹腰玩了个金蝉脱壳溜走了。过了一会儿,它又如法法炮制,袭卝击秋草母骆驼。在身手矫健的雪豹面前,笨拙的野骆驼被动挨打,毫无还手之力。一会儿工夫,四匹成年野骆驼有三匹负了伤,有的脖子被抓伤,有的胸毛被拔掉,有的脸被撕破。
  摆在这群野骆驼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抛弃那匹半大骆驼,四匹成年骆驼现在逃命还来得及;要么被雪豹折磨得遍体鳞伤,四匹成年骆驼外加那匹半大骆驼一起死于非命。

 

【二月夜疗伤】

  那对雪豹夫妻被枪声吓跑后,四匹野骆驼簇拥着那匹半大骆驼向戈壁沙洲跑去。它们也害怕枪声,畏惧人类。我在云杉树的瞭望台上,透过薄薄的暮霭,用望远镜跟踪观察。
  那匹半大骆驼年幼体弱,腿部又负了伤,走得极慢,走到离我们牛皮帐篷不远古驿道上一处断垣残壁时,再也走不动了,四膝一屈卧倒在地,四匹成年骆驼也只好停了下来,在此栖息过夜。
  野骆驼是昼行夜伏的动物,习惯白天活动晚上睡觉。
  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浓浓的月光洒在日曲卡雪山上,白皑皑的积雪反射出水银似的光芒,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
  寂静的夜,不时传来骆驼的叫声,声调嘶哑低沉,透出痛苦和哀伤。我猜想,是伤痛折磨得它们无法入眠。我和强巴商量了一下,决定设法利用这个机会去接近这群骆驼,最好能与它们交上朋友,这对我以后考察野骆驼生态习性大有好处。
  一般来说,野骆驼胆小机警,天生对两足行走的人类抱有成见和敌意,远远望见人便会撒腿逃遁。但我想,这一次,或许情况会有所不同。是我们开枪将两只雪豹赶走的,等于替它们赶走了狰狞凶恶的死神,它们理应对我们抱有一种感激之情;那匹半大骆驼负伤走不动了,它们就是想躲开我们也难以办得到。
  我用泉水拌了一些糌粑,还放了少许盐,这是野骆驼最喜爱的食物。强巴跑到尕玛儿草原采撷了半篮子积雪草,这是当地最常见的一种草药,有止血镇痛功效,他用石碓将积雪草捣成药泥,装在一个塑料袋里,带在身边,准备必要时给受伤的野骆驼敷疗伤口。
  我俩踏着碎银似的月光,朝古驿道断垣残壁走去。
  我一面走一面用具有夜视功能的红外线望远镜观察,我看到了让我十分感动的镜头:那匹半大骆驼侧身躺卧在断垣残壁间,露出被豹爪抓伤的后腿,四匹成年骆驼以那匹半大骆驼为轴心,缓慢地转着圈,转到半大骆驼伤腿前,便低下头来,噗地朝血淋淋的伤口喷进出一小口唾沫,然后抬起头来沿着圆形的轨线往前走,下一匹成年骆驼又走了过来,以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神态朝半大骆驼后腿的伤口喷一小口唾沫。
  一位法国动物学家曾撰文介绍过野骆驼有喷唾沫互相治疗创伤的习惯,没想到我也亲眼目睹了这一奇特的行为。
  猫狗狮虎狼等许多食肉猛兽受了伤或长了痈疽,都会用舌头一遍又一遍舔咂创口;唾沫有消炎止疼的作用,一层一层涂抹唾沫,还能起到一定的隔绝作用,阻止苍蝇和其他寄i生虫进到创口繁殖细菌,促使创口很快愈合,称得上是动物界最原始的治疗方式。但牛羊兔马象鹿等草食动物,却不会用唾沫替自己或同伴疗伤,它们负了伤或患了痈疽,听之任之,让伤口暴露在空气中,苍蝇叮咬,寄生虫乱爬,有许多草食动物受了一点轻伤,创口溃疡糜烂,越来越厉害,最后被败血症夺走了生命。草食动物为何就不会用唾沫自我疗伤或替同伴疗伤呢?有一种观点是这样解释的:草食动物舌头普遍较短,无法将老长一截伸出嘴腔完成复杂的舔疗伤口的动作;再则,草食动物对血腥味有厌恶感,不愿意用舌头接触肮脏的脓血。
  野骆驼是世界上少数几种会用唾液疗伤的草食动物之一。
  野骆驼是典型的草食动物,跟其他种类的草食动物一样,舌头较短而笨拙,无法像食肉兽那样将舌头伸出嘴腔自如地翻卷舔动,但野骆驼有一种其他草食动物所不具备的本领,那就是会喷吐唾沫。野骆驼在分类学上属于偶蹄目反刍亚目骆驼科,在骆驼科大家族里还有美洲驼、羊驼、原驼、驼马等几种动物。凡属骆驼科动物,皆有喷吐唾沫的技巧。肉感很强的驼嘴微微开启,噗的一声,一片晶莹透明的黏液便从口腔和鼻洞飞射出来,能喷三四米远。过去人们总以为野骆驼喷唾沫属于攻击行为,就像人类讨厌谁或想羞辱谁便朝其脸上吐口水一样,最近才发现这一奇特的行为其实还是种群内的一种疗伤手段。
  那匹半大骆驼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似乎已已经睡着了。

  四匹成年骆驼也都在与雪豹夫妻的搏斗中挂了了彩,有的眼皮被撕破,有的脖子被抓伤,有的胸毛被咬掉,有的脸上出现一条条血痕,但它们没顾得上治疗自己身上的伤口,而是首先集体为那匹半大骆驼疗伤,这种关爱后代胜过关心自己的行为,在动物界并不多见。
  我和强巴走到离断垣残壁约二十来米远时,野骆驼发现了我们。“吭——”那匹光脖子老骆驼仰起脖子叫了一声,立刻,其他三匹成年骆驼停止给半大骆驼喷唾沫疗伤,排成一字横队,有的朝我们张嘴做啃咬状,有的使劲用蹄子踢蹬地上的砂砾,有的瞪起眼珠朝我们吭吭吼叫,摆出一副不让我们靠近的姿态。
  那匹半大骆驼挣扎着站起来,想离开断垣残壁,退到戈壁沙洲去。可惜,它伤得不轻,才走了数步,便又软绵绵躺卧下来。
  我抓起用水和盐巴搅拌过的糌粑,朝野骆驼抛去。投放食物,不仅仅是要喂饱它们的肚皮,还表达一种亲善和友谊。在动物界,彼此分享食物,意味着没有敌意,象征着和平共处。
  一团团糌粑落在野骆驼身边,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歪峰骆驼闻闻掉在地上的糌粑,又抬头望望光脖子老骆驼,吭欧吭欧轻叫两声,似乎在征求首领的意见:我肚子饿极了,请问,我能否享用这天上掉下来的美食呀?光脖子老骆驼也低头闻了闻糌粑,扭头跳开去,吭地怪叫一声,好像在提醒它的臣民:这食物来得蹊跷,小心是个圈套,还是不吃为妙。歪峰骆驼只好走开去,但它的嘴腭左右磨动着,也许口水也流了出来,走出去好几步,仍恋恋不舍地扭头瞄地上那坨糌粑。
  拒绝享用我们投放的食物,也就是说不愿接受我们的亲善和友谊。
  我想了想,将捏成球状的糌粑对准半大骆驼抛掷过去。我想,半大骆驼年纪小,耐不得饥饿,嘴巴最馋,最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可以试试从它身上打开缺口。有两坨糌粑就掉在半大骆驼的嘴边,正像我预料的那样,半大骆驼抵挡不住香喷喷的食物的诱惑,贪婪地嚼吞糌粑。半大骆驼这一吃,等于给另三匹成年骆驼做出了榜样,它们不再理会光脖子老骆驼的禁令,闷着头寻找地上的糌粑吃。终于,饥肠辘辘的光脖子老骆驼也无法独善其身了,与其他野骆驼同流合污,大嚼我扔过去的美味糌粑。
  四匹成年野骆驼忙着找吃地上的糌粑,阻拦我们接近的阵线无形之中瓦解了。我和强巴趁机走拢去,一直走到半大骆驼身边。
  我伸出手去摸半大骆驼的脖子,按照我的经验,许多哺乳类动物柔软的脖颈属于身体中的情感区域,母兽会用舔吻幼兽脖子以表达爱意,地位较低者以亮出最易受伤害的脖子向地位较高者证明自己的忠诚,异性之间用交颈厮磨来传递情愫,动物如果能让你抚抚摸它的脖子,便能证实它对你的好感,还能证实它对你的信赖。
  我的手指刚刚触摸到半大骆驼的脖子,这家伙突然抻直脖子吭吭惊叫起来,好像我的手是锋利的刀剑要斫砍它的脖子似的。立刻,光脖子老骆驼停止嚼食美味糌粑,凶猛地朝我们冲撞过来。我和强巴急忙忙后撤,想退出断垣残壁,但已经迟了,另三匹成年野骆驼已将我们团团围住。光脖子老骆驼冲到我面前,张嘴就来咬我,我来不及躲闪,被它咬住肩膀,它的头一拧,我站立不稳,扑通摔了个嘴啃泥。强巴“哗啦”拉动枪栓,枪口对准光脖子老骆驼。我急忙叫道:“等等,别开枪!”
  我绝非认为这些野骆驼的生命比我的生命还要值钱,我也不会傻乎乎听任这些野骆驼把我咬死或踩死。我之所以在紧要关头阻止强巴开枪,是感觉到这匹光脖子老骆驼虽然看起来气势汹汹好像要我的命,其实只是虚张声势在对我进行恫吓而已。它叼住我的肩膀,并没用力咬下去,只是衔住我的坎肩把我拽倒在地。
  骆驼虽为草食动物,一口臼牙只善于碾磨粗纤维的植物,不像食肉兽尖利的犬牙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但咬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它真要认真咬我的话,不说咬断肩膀,起码也能咬透我的衣裳咬烂我的皮肉。再者,我被它拽倒在地后,它完全可以趁势用蹄子踢我或踩我,骆驼蹄子虽然不像象蹄或犀牛蹄那般可以一蹄子把人踩扁,但如果狠狠一蹄子踩到我的胸脯,起码也会被踩断几根肋骨。它没这样做,证明它还记得是我和强巴在云杉树上开枪帮它们将两只穷凶极恶的雪豹赶走的,证明它晓得是我和强巴在给它们抛掷投放食物,不忍心或者说不好意思置我于死地,只是不想让我待在它们身边,更不愿意让我去抚摸半大骆驼的脖颈。

  我的判断是对的,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后,四匹成年野骆驼围成半圆形向我们吭吭叫着压了过来,但并没有冲过来咬我们。它们的目的很清楚,是要将我和强巴像押俘虏一样从断垣残壁间押走。
  我想赖着不走,我不愿错过这么一个能和野骆驼交上朋友的干载难逢的良机。它们逼上前来,我就微笑着往后退两步。我转着圈后退,退来退去又退到半大骆驼身边。我朝它们微笑,是想用和善的面部表情向这些野骆驼传递友好信息,用怀柔政策来消除它们的敌意;我转着圈后退,是要用人类的谋略让它们中计,看起来我挺顺从挺屈服的,被它们驱赶得连连后退,退来退去却仍在它们身边转悠。
  我和强巴以半大骆驼为轴心,转了五圈,还是转到了老地方。嘿嘿,这叫推磨战术,你推磨,我转圈,赶到天亮也休想把我们从这儿赶走!
  我太低估野骆驼的智慧了,大概转到第八圈时,光脖子老骆驼突然停了下来,瞪起惊愕的眼睛,望望我们,互又扭头望望躺在地上的半大骆驼,仰起脖子吭地长旺吼一声,好像在向苍天发问:老天爷啊,怎么赶了半天也没能将这两个讨厌的人赶走,这是怎么回事呀?其他三匹成年骆驼也跟着吭吭叫起来,大概也在表达心中的疑虑和愤懑。
  这时,光脖子老骆驼一个箭步蹿到我面前,嘴突然伸到我耳边,吭地大叫一声。我的耳膜被震得嗡嗡发疼,它嘴里的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那股特殊的腥味熏得我忍不住想呕吐。我本能地用手捂住耳朵,那张骆驼嘴就在离我鼻子约几寸远的地方一闭一合做噬咬状,分明是在用身体语言警告我:快走,别耍阴谋诡计,不然的话我就咬掉你的鼻子,让你做无鼻丑八怪!
  “算啦,我们还是走吧,野骆驼脾气暴躁,说不定真会咬伤我们的!”强巴拉拉我的袖管,担心地说。
  我也害怕自己的五官受到损坏,可又不甘心就这样功亏一篑被它们驱赶走。我知道,现在一旦离开断垣残壁,以后就再也别想接近这群野骆驼了。野骆驼是有灵性的动物,具有很强的记忆力,能重复成功经验,这一次它们使用威胁的手段驱赶我们,若是让它们得逞了,在它们的大脑皮质就会形成一个敏感点,以后我们再次出现在它们面前,便会触动这个敏感点,产生条件反射,立刻就会使用相同的办法来对付我们。可假如继续耍赖,万一它们真的翻脸,来咬我们或来踢我们,我们要么开枪自卫,要么被它们撞倒咬伤,这两种后果都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怎么办?怎么办?
  我一面后退一面想着对策。我的脚后跟绊在半大骆驼的腿上,也许是震着它的伤口了,它吭地呻吟了一声。突然间,一个灵感在我脑子里诞生了,这匹匹半大骆驼腿部负了伤,刚才看见四匹成年骆驼围着它喷吐唾沫治疗伤口,我们带着治疗伤痛用的积雪草,为何不能学学它们的做法,也用同样的方式替半大骆驼疗伤呢?对许多动物来说,同样的行为方式会产生认同感,有利于减弱被认为是异己分子的不良印象。这主意不错,值得一试。
  我抢过强巴手中的装草药的塑料袋,抓起一把已捣成糨糊状的积雪草,塞进自己的嘴里,这种药辛辣苦涩,还有一种酸不啦唧的怪味,比吃黄连还难受,但我已顾不上那么多了,像骆驼似的四肢着地,将药泥含在舌尖,撮起嘴唇,呸地朝半大骆驼腿部的伤口吐去,浓绿色的药汁均匀地喷在创口上。
  我做完这套奇特的动作,注意看野骆驼们的反应。皎洁的月光下,那匹光脖子老骆驼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态,停止朝我们冲撞,另三匹成年骆驼也都怔怔地望着我发呆。
  这办法起作用了,我心里暗自高兴,急忙指着半大骆驼对藏族向导强巴说:“快跟我学,哦,将药含在嘴里后再吐到它伤口上去。”
  强巴两条蚕眉皱成了疙瘩,苦着脸说:“你是要我乱吃药呀?啧啧,我们有必要受这份罪吗?”
  “拜托了,帮帮忙。”我说,“请相信我,这样做意义重大,对我的野生动物考察工作很有好处。”
  强巴无奈地笑笑,按我的吩咐做。
  积雪草捣成的药浆,比起野骆驼的唾沫来,消炎止血镇痛的功效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我和强巴一人一口药浆喷下去,半大骆驼立刻就感觉伤口火烧火燎般疼痛明显缓解,用感激的目光注视着我们,吭吭惬意地轻声叫唤,还瑟瑟抖动那条受伤的后腿,意思不难猜测,是要我们继续在它创口喷吐药浆。
  我不但自己四肢着地爬行,还让强巴也四肢着地爬行,向半大骆驼伤口喷吐一口药浆后,顺时针方向缓慢绕着圈。我这样做是要向首领光脖子老骆驼表明,我虽然是两足行走的人,但对它们没有敌意,我模仿它们的行为特征,等于尊重它们的风俗习惯,愿意同它们建立一种超越物种的友谊。
  光脖子老骆驼不再向我们凶猛叫嚷,也不再对我们威胁冲撞,而是跟着我们一起转圈,其他三匹成年野骆驼当然也停止发怒动武,挤进我们的圆圈来,大家步调一致用奇特的喷吐唾沫的方法给半大骆驼治疗伤痛。
  半夜,给那匹半大骆驼治疗完伤痛,我和强巴又对四匹成年野骆驼身上的伤痛喷吐药浆,它们平静地接受了我们的好意。
  融融月光下,融融人兽情。
  翌日清晨,我和强巴才离开古驿道的断垣残壁。我俩的嘴给苦涩的积雪草泡酥麻了,丧失了味觉功能,吃盐感觉不到咸味,吃糖感觉不到甜味,好几天才慢慢恢复过来。可我心里却无比欣喜,野骆驼们能容忍我和强巴待在它们身边,已属荣幸,能让我们参与到它们集体活动中来,更是特殊礼遇了。我想,它们已差不多把我和强巴当做同类来看待了,起码已把我们看成是可信赖的朋友。我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贴近观察野骆驼的生态习性,了解野骆驼的行为特征,为破译野骆驼的生存奥秘而搜集尽可能多的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三深受宠爱的骆驼王子】

  野骆驼是一种善于积累经验的动物,脾气耿直,感情真挚。自打那天晚上我和强巴用奇特的喷吐口沫的方式替它们,治疗伤痛后,它们就把我和强巴当朋友看待,每次见到我们,使吭吭发出友好的叫声。
  那天晚上我趁它们不注意,把一个微型电子脉冲信号发射器悄悄绑在半大骆驼凹背的毛丛里,我用一个半导体接收器便能随时掌握这群野骆驼所处的方位,不管它们跑进荒凉的戈壁沙洲还是来到牧草丰盛的草甸子,只要需要,我什么时侯都可以准确地找到它们。
  一段时间后,我和这群野骆驼关系越来越密切,我来到它们身边,它们不会惊慌,也不再有戒备心理,吃草饮水休息,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有时侯我会连续一两天跟随在它们后面,它们也不介意。
  为了方便观察和记录,我给这五匹野骆驼都起了名字,首领就叫光脖子,驼毛如秋天枯草的母骆驼就叫秋草母,前峰歪耷的雄骆驼就叫歪峰雄,另一匹眼圆如杏、睫毛特别长而密的雌骆驼就叫杏眼雌,那匹半大骆驼我叫它骆驼王子。
  我之所以给半大骆驼起名叫骆驼王子,是有原因的。我发现,野骆驼似乎是最疼爱最关怀幼兽的一种哺乳类动物,那匹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当它腿部的伤痛还没痊愈时,走不快,也不能奔跑,这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的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当它的腿伤好转后,四匹成年骆驼便采取轮流值班制,不管是在旷野行进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头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身跟随着它,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
  有一次,这群野骆驼路过古戛纳河,正是凌汛季节,融化的冰块在齐脖儿深的河水里汹涌冲撞,发出咔嚓咔嚓可怕的声响。从上游冲下一只死獐子,四肢僵硬,被锋利的冰块割破了肚皮,五脏六腑漫流出来,惨不忍睹,一群大嘴乌鸦在铅灰色的天空盘旋,洒下一串串黑色咒语般的鸣叫。骆驼王子在河边野渡口踯躅不前,不敢下水,四匹成年骆驼便一起跳进水里,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来势凶猛的冰块,在野渡口筑起一道奇特的堤坝。水势顿时减弱,骆驼王子平平安安涉过河去,四匹成年骆驼在冰凉的激流里泡了十多分钟,快被冻僵了,上得岸来,驼毛上结了一层薄冰,瑟瑟发抖,直打喷嚏。
  在哺乳类动物中,整个群体都来关心未成年幼崽,这种现象并不多见。一般来说,母兽承担起养育和保护后代的责任,公兽或其他成年兽通常对幼兽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据我所知,肉食动物中只有豺狗对未成年幼崽采取集体喂养的生存模式,大型草食动物中,只有大象会共同照顾象群里的小象。有些动物,常发生遗弃幼兽的现象,特别是面临生存危机时,成年兽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往往会很残忍地将幼兽抛置荒野。生活在非洲稀树草原上的狮群,一旦发生饥荒,大雄狮便有可能将幼狮杀死以充当裹腹的食物。我曾亲眼目睹一群野牦牛,在沿着陡峭的山坡下山时,一头半岁龄的小牦牛一脚踩滑扭伤了脚,疼得站不起来。一头面容憔悴的母牦牛在受伤的小牦牛身旁转着圈,不用猜也晓得,母牦牛是这头不幸的小牦牛的妈妈。可怜的母牦牛朝每一头经过自己身边的成年野牦牛哞哞哀叫,用意很明显,是请求它们给予同情和帮助。遗憾的是,几十头成年牦牛一头接一头从它们身旁走过,却没有哪一头停下来用怜悯的眼光看受伤的小牦牛一眼,更不用说守护在小牦牛身旁了。浩浩荡荡的牦牛群越走越远,天色昏暗,那头母牦牛害怕黑夜和孤独,也没有能力让自己受伤的幼崽重新站起来,无可奈何地长哞一声,撒开四蹄追赶牦牛群去了。夜幕降临时,几条野狗路过此地,把那头被群体抛弃的小牦牛撕碎吞食了。这类弃幼现象在荒原丛林里并非绝无仅有。
  我很想弄清楚这五匹野骆驼彼此的关系,可我除了知道光脖子是这群野骆驼的首领外,却始终未能判断出秋草母和杏眼雌谁是骆驼王子的生母,当然也就更难断定光脖子和歪雄这两匹雄骆驼究竟谁是骆驼王子的生父了。
  过去我跟踪观察野生动物,最容易判断的就是母子关系了,不管是愚笨的动物还是聪明的动物,也不管这些动物聚集在一起数量有多少,只要需要,很快就能准确地辨识出哪只幼兽是哪一只母兽所生。哺乳期自不必说,幼兽吃谁的奶谁就是幼兽亲生的妈妈;过了哺乳期,母与子也天生有一种特殊的亲情联系,母兽看自己幼兽时,目光温柔如水,母兽舔自己幼兽时,神情无比慈祥,母兽叫唤自己幼兽时,声音委婉动听,而幼兽总是更愿意待在妈妈身边,在妈妈身边时无拘无束显得更活泼可爱。可是,在这群野骆驼里,我过去的观察经验失效了。骆驼王子已过了哺乳期,自然没法从喂奶和吃奶的动作来判断秋草母和杏眼雌谁是它的生母。而想从这两匹母骆驼的行为举止来判断谁是生母却非常困难,它们对待骆驼王子都非常好,一样热情,同等亲呢,很难区分孰优孰劣。骆驼王子对待秋草母和杏眼雌也一样亲密,同等爱戴,很难区分出亲疏来。有时候,秋草母和杏眼雌一左一右把骆驼王子夹在中间,深情地嗅吻骆驼王子的背部和驼峰,你嗅个不休,我更是吻个没完,淋漓尽致地表达着舔犊之情,真让我怀疑骆驼王子是不是它俩共同产下的幼崽。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任何动物都一样,只能有一个生母。至于两匹成年雄骆驼,也不分彼此,尽心尽力照顾骆驼王子。有时走在草甸子上,远远发现一个可疑的黑影,或者闻到食肉猛兽的气味,光脖子便会抢前一步,用身体挡住骆驼王子,竖直脖子警戒观望,而歪峰雄则用小小的脑袋顶着骆驼王子的屁股,催促小家伙赶紧离开。两匹成年雄骆驼就像两个训练有素的警卫,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以确保骆驼王子的安全。

  我走过的地方不算少,天南海北,从神农架到大兴安林,从西双版纳到五指山,都曾留下过我的足迹;我野外考察的时间也不算短,从事动物行为学研究已有十多年,跟踪观察过许多野生动物种群,但像这群野骆驼那样对后代如此负责如此无微不至关怀的实在不多见。可以这么说,这群野骆驼是我迄今为止所研究过的动物中最具爱心最疼子女的动物之一。
  我是个动物行为学家,我当然晓得,对动物而言,纯粹的爱是不存在的,任何感情倾向或任何感情方式都是生存的辅助手段。换句话说,感情是生存的附生物,一个种群之所以选择某种感情形式,而非选择另一种感情形式,肯定是因为这种感情形式更有利于种群的繁衍与壮大,而另一种感情形式会削弱减低种群的生存能力。
  根据这一逻辑,我推想野骆驼如此这般关爱后代,视幼崽的生命超过自己的生命,这一在动物界罕见的护幼现象,其背后所蕴藏着的生存利益。这或许与明朝末年青海巴颜喀拉山发生大地震,野骆驼成功地迁徙到云南有关,我猜想。据史书记载,当时有高鼻羚羊、鹅喉羚、藏羚、牦牛、野马、野驴等十来个种类的高寒大型草食动物成群结队经四川往云南迁移,形成一支浩浩荡荡的迁徙大军,场面蔚为壮观,称得上是一次野生动物长征,沿途爬雪山、过沼泽、渡江河,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环境恶劣,凶悍的食肉兽围追堵截,猎人猎狗大肆捕杀,绝大多数种类的动物经受不起命运严峻的考验,纷纷减员,走到一半就溃不成军,有一些无可奈何地滞留在四川阿坝地区,有一些继续前行,刚进入云南境内就整个种群倒毙殆尽了,唯有一支野骆驼克服了重重困难,顺利地到达日曲卡雪山。
  四十年代末,当时的西南联大组织了一支生物考察队,着明朝末年高寒大型草食动物迁徙的路线,从青海的巴颜.喀拉山脉到云南的怒江峡谷走了一遍,实地调查当年十来种高寒大型草食动物集体迁徙这一历史奇观。虽然事隔三百来年,沿途仍能见到大量动物骨骸,一路不断,越靠近云南骨骸越多,有时在一个砂砾坑里,能找到上百具已经半风化的各种动物的骷髅。当时负责考察工作的是一位名叫约翰的英国博物学家,他是个有心人,详细描述了动物骨骸在沿途的分布情况。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我记得很牢,说是牦牛、野马、野驴、藏羚等动物,沿途留下的骨骸,在青海境内多为体弱的幼崽,到了四川境内,多为不够强壮的雌性,最后才是身强力壮的雄性,而野骆驼骨骸的分布情况却有所不同,开始时多为年老体衰者,其后是成年雄性,很少有未成年小骆驼的骨骸。约翰得出的结论说,之所以众多种类的大型食草兽在那次悲壮的大迁移中只有野骆驼走到了终点,是因为野骆驼是所有大型食草兽中最能吃苦耐劳最适应环境变化的动物,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小骆驼,生命力旺盛,适应能力极强,死亡率明显要比其他种类食草兽低得多。
  我对约翰博士细致的调查工作十分赞赏,但对他的结论却不敢苟同。我觉得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为什么十余种大型食草兽集体大迁移,最后只有野骆驼能成功地到达目的地。
  是的,从生理结构来分析,野骆驼确实称得上是一种能高度吃苦耐劳的动物。骆驼有“沙漠之舟 ”的美称,能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驼眼有双重睫毛;驼耳驼鼻就像装了自动门那样,遇到风沙能紧闭耳孔和鼻孔,遮挡风沙侵入毫又大又厚的骆驼蹄子,既能在流动的沙丘上奔跑,又能在崎岖的山道上行走;高耸的驼峰积存全身五分之一以上的脂肪,就像粮仓一样,一旦找不到食物发生饥荒,可动用积存的脂肪来维持生命;耐渴的本领更是大得惊人,胃内有很多贮存水的水脬,可以持续不饮水而生存二十一天,并且还能赶几百公里路;由于常年在干旱的荒漠生活,天生一套极经济的耗水办法,排尿量很少,一天最多只排一升左右;汗腺不发达,即使在烈焰似的骄阳下奔驰,出汗也不多;更奇妙的是,鼻腔还有吸收空气中水分的功能,不仅如此,极度干渴时,鼻腔甚至能过滤出呼吸气体中的水分,将体内水分的散发量降到几近零的程度;在丧失肌体含水量四分之一时仍能保持血液量和血液浓度而不会死亡;一旦遇到水源,野骆驼则能在十分钟之内一口气喝下九十五升水。
  即便如此,我仍认为,三百年前野骆驼之所以能从青海长途跋涉顺利到达云南,特殊的生理结构只是重要原因之—,而不是唯一的原因,也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说到吃苦耐劳的本领,应该说野生动物各有各的高招。野驴的耐力较之野骆驼来毫不逊色,野马的速度是野骆驼所望尘莫及的,藏羚的机敏非野骆驼所能比拟,牦牛比野骆驼更加耐寒也更有吃苦精神,而大迁移里有一种名叫疣猪的野猪,对环境的适应性更是强得惊人,不畏高温严寒,既能在赤道附近的热带雨林生活,也能在靠近南极的寒带针叶林看见它们的踪影,但这些动物却都在那次大迁移中,一路走一路减员,未能像野骆驼那样进入云南境内。对像我这样的动物行为学家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秘密。
  我的兴趣越来越浓,想象力就像羽翼刚刚丰满的鸟,漫无边际腾飞,海阔天空翱翔,脑子里像播放电视连续剧那样不断出现明朝末年大型食草兽从青海到云南集体大迁移的场景。

 

【四悲壮的大迁移】

  那是一场可怕的大地震,巴颜喀拉山像个喝醉酒的巨人,山脉摇晃,大地颤动,厚厚的积雪崩塌而下,盖没了山谷,盖没了树林。地震和雪灾刚过,又一场更大的灾难接踵而至。已沉寂了数百年的查玛亚火山口被惊醒了,轻轻打了个喷嚏——火山爆发了,熔化的岩浆喷出几百米高,烈焰坠落雪地,积雪被烧得吱吱响,融化的雪水和冷却的岩石搅和在一起,变成可怕的泥石流,顺着山坡汹涌而下,就像一头从地狱逃出来的怪兽,吞噬一切生灵。野生动物的家园遭到毁灭,大型食草兽赖以生存的植被被破坏殆尽。万般无奈之下,它们只好背井离乡,进行史无前例的集体大迁移。
  成群的野驴,成群的野马,成群的藏羚,成群的牦牛,成群的疣猪,汇聚在一起,浩浩荡荡,向南行进。
  漫漫征程,重重艰险。
  一路上,多为荒凉的不毛之地,食物资源极其匮乏,每一个生命都感受到了饥饿的威胁。为了能多吃上一口青草,为了能多喝上一口水,种群内部不断发生流血争斗。
  哦,一群牦牛在寸草不长的戈壁滩走了整整一天,饿得眼冒金星,快走不动了,老天爷慈悲,黄昏时分,遇到一片灌木丛。这是典型的戈壁绿洲,仅有几十亩大,满地是无法食用的刺槐红柳,偶尔有些可充饥的青草。牛群就像飞蛾扑火—样扑向戈壁绿洲。绿地这么小,可食的青草又那么少,身强力壮的公牦牛想,要是还像平时那样,所有的牦牛都拥进这片巴掌大的绿洲,每头牦牛吃几口青草,很快就会把这片绿洲吃得一千二净,自己体格大,消耗也大,平均分配的话,这点草还不够塞牙缝的呢。茫茫戈壁,还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才能走得出去。能多吃一口青草,就多一份活命的希望。群体间的友谊,对母牛和牛犊的关爱,与自己的生命相比较,都显得无足轻重了。生命都是自私的,能活下去是最最重要的。这么一想,公牦牛抢先一步跨进绿洲,霸占住青草茂盛的地方,摇晃长长的犄角,发出如雷的吼叫,警告后来者:这块生长牧草的地方,已经归我所有,任何牦牛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入内,不然就休怪我无礼了。胆小的母牛和牛犊吓得不敢越雷池一步,也有一些年轻的牦牛饿红了眼,不顾一切地冲进绿洲,抢一丛丛碧绿的青草。身强力壮的公牦牛钩着头撅着禾杈似的犄角,恶狠狠撞过来,将年轻的牦牛打得皮开肉绽。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身强力壮的公牦牛霸占最茂盛的草地,年轻的牦牛霸占次等茂盛的草地,老牦牛和母牦牛霸占牧草疏疏落落的地界,失去母牦牛庇护的小牦牛被挤出绿洲,什么也吃不到。翌日晨,牦牛群继续赶路,在戈壁艰难跋涉,腹中空空的小牦牛走着走着,脑袋一阵晕眩,四膝一软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哦,一群野驴在山坡上奔跑,烈日悬挂在头顶,烤焦了树叶,烤焦了草地,烤得卵石火炭似的发烫,就像在火焰山上行走。最要命的是,这一路上找不到水源,干得嘴唇开裂,五脏六腑就像快要自焚的易燃物品,渴得嗓子都哑了,连叫都叫不出声音来。就在这时,转过一道山岬,随风飘来淡淡的水的清香。这是一个盆形石槽,也就两丈见方,没有活水源头,显然是积存的雨水,薄薄一层,僧多粥少,驴多水少,根本就不够全体野驴喝的,要是平均分配的话,每匹驴大概只能喝两三口水,石槽就会被喝干见底。一路望过去,都是荒凉的山丘,再走一天也未必就能遇到水源。公驴露出贪婪的本性,撞开母驴、老驴和小驴,驴嘴伸进水里稀里呼噜拼命喝起来,一面喝一面还尥蹶子,踢蹬那些试图挤进来抢水喝的母驴、老驴和小驴。石槽成了内讧的战场。体小力弱的母驴被踢瘸了腿,动作迟缓的老驴被踢断肋骨,年幼无知的小驴被踢歪了嘴。成年公驴饱饮一通后,石槽里积存的水已经所剩无几,母驴、老驴和小驴又是一场混战,强悍者饮到一口半口救命水,孱弱者只能舔舔石头上若有若无的水蒸气。石槽里积存的雨水喝干了,野驴群继续顶着烈日往前赶路。又是火焰山似的炙热的山路,别说水了,连水蒸气都吸不上一口,刚才在石槽边未能抢到水喝的孱弱的幼驴一匹接一匹中暑倒毙。
  哦,一群疣猪正在穿越风雪垭口,两边是白雪皑皑的山峰。疣猪们踩着终年不化的积雪,顶着凛冽寒风,在凄迷的雪花中艰难行进。狂风呼啸,与冰峰摩擦,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尖厉的响声。疣猪们心惊胆战,比被孟加拉虎追赶还要害怕,闷着头往前蹿跃。越接近风雪垭口,气温越低,路旁出现被冻僵的岩羊、马鹿、野驴、骆驼等动物尸骸,还摆着行进的姿势,双眼睁得溜圆,神态栩栩如生,却已变成了硬邦邦的冰柱。疣猪更加被吓得魂飞魄散,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好不容易登上风雪垭口,跟随在队伍后面十多只半大的小猪冷得骨头都麻木了,实在走不动了,发出哀哀号叫,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母猪心疼自己的宝贝,朝走在前头的公猪哼哼叫着,希望那些膘肥体壮的公猪能体恤后代,围到那些快冻僵的小猪身边来,施舍一点爱心,施舍一点温暖,鼓励小猪们勇敢地闯过风雪垭口这道鬼门关。那些小猪还没有冻坏,只要用体温暖一暖它们,它们能恢复体力鼓起勇气走完最后那段路程的。风雪垭口并不很长,直线距离仅有三百余米,最多还有一百米就能穿越风雪垭口下山去,往坡下走气温越来越暖和,山腰一片明媚的阳光。然而,成年公猪们就好像集体患了耳聋症,谁也不停下来,仍急匆匆奔跑而去。它们不愿为拯救这些小猪而危及自己的性命,它们身上厚厚的脂肪层虽然起到保暖的作用,但寒风刮在身上就像锋利的刀子在割肉一样,疼得钻心,冷得彻骨,很有可能一停下来,血液就会被冻得凝固,肌肉就会被冻得僵硬,骨头就会被冻得开裂,再也无法行走了。母猪们望着隐没在风雪中的公猪,伤透了心,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用长长的嘴吻拱动小猪的屁股,噗噗朝小猪身上喷吐有限的热气,催促小猪们快走。又一阵锥子似的山风刮过来,一只最瘦弱的小疣猪闪了个趔趄,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就像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小猪们一只接一只栽倒下去,倒在离风雪垭口出口不远的雪地里。
 哦,一群藏羚正穿行在一望无垠的沼泽地。黑色的淤泥冒着一串串浑浊的气泡,散发着腐烂的气息。淤泥深不见底,要是不小心一脚踩下去,身体就会慢慢地陷落下去,越挣扎陷落得越快,无法自拔,遭到灭顶之灾。沼泽地里,散布着一些草墩,可以踩在这些草墩上跳跃行进。
  刚开始过沼泽时,可供踩脚的草墩还比较密,分布也比较均匀,两只草墩之间的跨距不大,小藏羚勉强可跟在成年公藏羚后面,蹦挞跳跃朝前赶路。来到沼泽中央腹地,可供踩脚的草墩越来越少,分布得也越来越不规则,有些草墩淹没在水下,水面只望得见稀稀疏疏几株草茎,有的地方两个草墩问相距五六米,差不多到了藏羚的跳跃极限。成年公藏羚凭借着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和高超的跳跃技巧,从这个草墩跳到那个草墩,避开深不可测的泥潭。苦了那些四肢还十分稚嫩的小藏羚,它们跳不远也跳不准,站在草墩上呦呦鸣叫,希望那些身手矫健跳起来轻盈如飞的成年公藏羚能给它们指引一条更安全更易行的捷径。然而,那些个成年公藏羚都想着尽快从危险的境地脱身,哪有心肠去管小藏羚的死活。母藏羚虽然心疼这些可爱的小家伙,但自顾不暇,只能站在对面的草墩上,用叫声催促小藏羚快跳。有的小藏羚为了不掉队,不顾一切地跳将起来,两个草墩之间的距离超出了它们的跳跃能力,扑通,掉进没有一点浮力的泥潭,徒劳地挣扎了几下,身体渐渐沉没了下去,几分钟后,黑色的污泥漫过它们的嘴吻,像被魔鬼吞噬了一般,消失在神秘的沼泽地里。更年幼的小藏羚不敢在跨度很长的草墩间起跳,急得在原地团团转,眼巴巴望着藏羚群远去,两三天后,把脚底下那个草墩上有限的青草啃食光后,变成一具饿殍。那群藏羚走出那片沼泽后,减员近一半,幼藏羚几乎都死光了,变成一个没有幼崽的老化的群体。
  哦,一群野马在山间小道上奔驰,路两边都是高高矮矮的灌木丛。草深林密,是贪婪的食肉兽出没的地方。当大型草食动物集体大迁移时,老虎、豹子、豺狼、野狗、巨蜥、金雕、秃鹫等各种食肉猛兽猛禽就从四面八方向会聚而来,就好像赶赴一个巨大的盛宴。这群野马一路上被狼群追撵,被豹子扑咬,损失惨重,许多野马都在猛兽袭击时挂彩负伤。突然间,路旁一片灌木丛无风自动,枝丫摇曳,发出咔嚓咔嚓可怕的响声。走在马群最前面几匹领头的公马惊慌地嘶鸣一声,扭头朝另一个山沟跑去。这些野马早已被食肉猛兽一次又一次的袭击吓破了胆,风声鹤唳,一有风吹草动就条件反射般地加快奔逃的速度,都不敢朝发出响动的地方看一眼。
  一群讨厌的野狗从灌木丛后面钻出来,望着溃逃的野马群,领头的独眼大黑狗犹豫了一下,发出一声嘹亮的吠叫,野狗群狂吠着,冲进野马群,追逐小马驹。独眼大黑狗之所以站在野马群面前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扑上去撕咬,那是因为,野马身高力大,不像兔子或羚羊那般好对付,遇到像野狗这样的小型食肉兽,会奋起反击,或者尥蹶子,或者用前蹄踩踏,要是不幸被马蹄踢着一下,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呜呼哀哉。野狗群从野马群中穿插进去,拦住一灰一红两匹小马驹。小马驹东奔西突,引颈嘶鸣,向成年野马呼救。这个时候,要是领头那几匹公野马停下来,扬起长鬃喷着响鼻,杀野狗一个回马枪,野狗肯定会吓得屁滚尿流,放弃这场屠杀。遗憾的是,两匹小马驹嘶叫得脖子都哑了,领头的公野马仍没有停下来回身救援。它们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完全丧失了反抗意志。那条独眼大黑狗喜出望外,率领野狗们很快将两匹倒霉的小马驹从野马群中分割开来,然后一拥而上。美美地享用了一顿马肉大餐。
  野狗群尝到甜头后,索性跟随在野马群后面,就好像这群野马是它们饲养的家畜一样,就好像这群野马是归它们所有的活动的肉食仓库,肚子饿了便追撵上来宰一匹小马驹吃。野马虽然善奔跑,但野狗也是一种很有耐力习惯长途追逐的猛兽,嗅觉、视觉和听觉十分灵敏,跟在野马群后面,幽灵似的甩也甩不掉。
  这群野马从青海的巴颜喀拉山脉刚进到四川境内,所有未成年的马驹便被这群贪得无厌的野狗杀吃殆尽。这群野狗捕捉野马的本领越练越高强,甚至养成了挑食的毛病,非野马肉不食,专门靠捕食野马为生。庞大的野马群日日减员天天缩水,不到两个月时间,便只剩下十几匹光棍公野马了。
  牦牛、野驴、疣猪、藏羚和野马,由于在危险来临时成年兽只顾自己逃命,未能履行其护幼的职责,致使幼兽大量夭折,群体内没有了慈爱和关怀,各个都变成了只晓得保全自己的自私鬼,种群逐渐衰亡,在漫漫征途中被淘汰出局,未能走到云南境内。
  在浩浩荡荡的草食动物迁移大军中,有了一个种类与众不同,它们在灾难面前,更体贴更关心更照顾群体内的幼兽,强化护幼的本能,把生的希望留给后代。虽然在漫漫征途中,这个种类也遭受了九九八十一磨难,有许多成员死于非难,种群不断减员渐渐变小,但因为大部分幼兽都活了下来,群体仍充满生机。由于所有的成年兽都责无旁贷地保护幼兽,都甘愿为后代无私地奉献一份爱,群体内爱意绵绵,产生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凝聚力,同心同德勇往直前,战胜难以想象的困难,到达目的地——云南日曲卡雪山。
  这就是野骆驼。
  我振动想象的翅膀,在时间的隧道中遨游。

 

【五历经磨难的征途】

  火山爆发,大地向天空射出一朵蘑菇状浓烟。刚才还是明亮的白昼,突然间变得一片漆黑。野骆驼们像其他大型食草类动物一样,在不可抗拒的天灾面前,聚集在一起,向南迁移。数以百计的野骆驼,顺着巴颜喀拉山脉狭长的山谷奔跑。领头的是一匹中年雄骆驼,身坯高大健壮,背上一双驼峰小山似的耸立,头顶那片驼毛蓬松弯曲,就像戴着一顶天然皇冠,姑且给它起名叫大皇冠。
  为了躲开从天空落下来的炙热的火山灰,这群骆驼马不停蹄地连续行走一天一夜,累得四肢发软,饿得眼睛发绿。就在这时,山谷乱石滩后面出现一片野苜蓿,油绿的叶子在阳光下闪动,紫色的小花在微风中摇摆。苜蓿草是野骆驼最喜爱的一种食物,糯滑爽口,营养丰富。可惜,这片苜蓿草太小了,仅有两亩半大,根本不够几百匹骆驼饱餐一顿。身强力壮的公骆驼就像苍蝇见到了血一样,心急火燎朝野苜蓿地扑去,一面奔跑还一面欧欧吼叫,那是在警告其他骆驼:美味可口的苜蓿草非我莫属,谁也别来同我争抢,不然我就要动粗啦!显然,饥饿使得生命中自私黑暗这一面暴露无遗。公骆驼们进到野苜蓿地,立刻掉转头来,摆开打架的姿势,阻拦母骆驼和小骆驼进入。饥饿难忍的母骆驼和小骆驼不顾一切地冲进苜蓿地,一场争斗眼看就要发生了。
  这时,大皇冠张大嘴发出一声气势磅礴的吼叫。它身体最魁梧,智慧最出众,打架最勇敢,是种群的领袖,其他公骆驼都怕它。随着它的吼叫,所有的骆驼都安静下来,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它缓步走到那些蛮横不讲理的公骆驼跟前,一甩脑袋,啪地将一匹长脖子公骆驼推开,又用额头抵住一匹红鼻子公骆驼的腰将其搡出老远,在公骆驼形成的封锁线上强行撞开一条通道。然后它跨着大步来到那些嗷嗷待哺的小骆驼身边,将它们领进野苜蓿地。公骆驼们慑于首领的威势,敢怒不敢言,只能伫立在一旁眼巴巴望着小骆驼们啃食鲜嫩的苜蓿草。
  一匹眉心上长着一颗黑痣的小骆驼钻到长脖子公骆驼脖颈底下啃吃一丛苜蓿,长脖子公骆驼本来心里就窝着一团火,这下更是怒从心底起恶向胆边生,一口咬住黑痣小骆驼的前驼峰,黑痣小骆驼疼得哇哇直叫,斜刺一蹿,“刷”的一声,前驼峰上那撮驼毛被拔了下来。长脖子公骆驼满嘴都是驼毛,“噗”地吐了一口,金色的驼毛在空中飞扬。小骆驼们吓坏了,停止啃草,纷纷朝后躲让。大皇冠喷了个响鼻,迅速赶过来,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后肢踮立,前蹄高举,去踩踏长脖子公骆驼。长脖子公骆驼举起前肢蹦挞迎战,可它身坯明显比大皇冠要矮小一圈,力气不济,格斗经验也差,一交手,就被大皇冠踩了好几蹄子,才两三个回合,就败下阵去,转身欲逃。大皇冠大步流星追赶上来,一口咬住长脖子公骆驼的后驼峰,连皮带血啃下一嘴驼毛来。长脖子公骆驼欧欧怪叫了两声,逃出野苜蓿地。大皇冠仍不罢休,穷追猛撵,把长脖公骆驼驱逐出了骆驼群。谁心里都明白,在如此险恶的环里,离开群体,存活下去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
  对长脖子公骆驼实施惩罚后,大皇冠又瞪起血红的眼珠子,朝几匹平时桀傲不驯的公骆驼大吼数声,那是严厉的警告、最后的通牒,公骆驼们识相地退到两边去了。它们害怕惹恼首领,害怕受皮肉之苦,更害怕被驱逐出群体成为孤独的浪者,没办法,只好被迫将生命中自私黑暗的那一面收藏起来。大皇冠自己也忍着饥饿,不吃苜蓿草。在大皇冠严密监护下,群体内二三十匹小骆驼放放心心地啃食起来。待小骆驼们吃得差不多了,大皇冠这才解除警戒状态,让其他骆驼进到野苜蓿地啃吃草料。本来就面积不大的野苜蓿地,被几十匹小骆驼放开肚皮大吃大嚼了一顿,差不多吃掉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食料,当然不够几百匹成年骆驼食用,每匹成年骆驼仅吃了几口,那片野苜蓿地就被剃了光头。
  很难解释大皇冠为何要在食物匮乏时不惜动用武力压服那些公骆驼坚持要让小骆驼们先进食,也许,大皇冠天生是匹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好骆驼,特别有舔犊之情,眷恋那些活泼可爱的小骆驼,不愿意看到小骆驼们挨饿;也许,大皇冠是匹生活阅历丰富的骆驼,晓得小骆驼们筋骨稚嫩,生命力脆弱,更抗不住饥饿,也没有能力同成年骆驼争抢食物,属于弱势群体,假如不采取特别手段加以特殊保护,任其在生存竞争的旋涡中漂流,很容易就会被生活无情地淘汰掉,所以在食物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先满足小骆驼的需要;也许,大皇冠是匹智慧登峰造极的骆驼,能高瞻远瞩,晓得眼前这场草食动物大迁移艰苦卓绝凶吉难料,只有确保生命延续的链条不断裂,才有可能免遭种群灭绝的大灾难,而那些小骆驼,是初升的太阳,是生命延续的火种,是种群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它们,就是保护种群的未来。

  不管怎么说,在食草类动物大迁移的初始阶段,大皇冠凭借至高无上的首领地位,凭借高大的身躯强健的体魄,压制了某些公骆驼自私贪婪的本性,在群体中造成这样一种价值观念:这二三十匹小骆驼是群体最宝贵的财富,照顾好它们,让它们平平安安活下去,是每一匹成年骆驼义不容辞的责任。
  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值得称道的明智之举。
  哦,骆驼群顺着巴颜喀拉山脉西侧一片浩瀚的沙漠向南跋涉。正值盛夏,阳光曝晒,沙漠热得就像一只大火炉。它们已经在沙漠连续行走十几天,没遇到一处水源。骆驼虽然有沙漠之舟的美称,是世界上最耐渴的动物,但连续十几天不喝一滴水,也渴得受不了了。好多骆驼已经两三天没解小便了,排泄系统干得排不出液体来,即便抖排尿,也浓得像盐汤,稠得像胶水,排的时候身体疼得像刀割。本来,骆驼鼻腔有一层特殊黏膳膜,可以在呼吸时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以缓解体内渴。可这片绵延千里的大沙漠,年降雨量只有几毫米,空气干燥得不含一丝水分,所以骆驼们虽有用鼻腔吸收空气中水分的本领,也丝毫发挥不了作用。
  一匹年老体迈的骆驼,渴得晕晕眩眩,大概发生了海市蜃楼的幻觉,把一块卵石滩看成是清波荡漾的水塘,紧走几步,弯曲后腿,趴开两条前肢,低下脑袋做出喝水状,它当然喝不到水,反而吸了一嘴巴干燥的黄沙,哼哧哼哧大口喘咳起来,嘴里没有唾液,喷吐出一团团掺了不少黄沙的血沫,越咳越厉害,最后吐出两口黑血,两眼一闭卧倒在地,再也没能爬得起来。其他骆驼经过这匹老骆驼身边时,都显得忧心忡忡,大家心里明白,骆驼耐渴是有极限的,现在的干渴程度差不多已到了极限,要多是再找不到水,整个骆驼群就有**死的危险。
  太阳偏西时,老天保佑,渴极了的骆驼群总算遇到一个水塘。水塘里积着薄薄一层清水,有几只青蛙在浮萍上跳跃。骆驼们都晓得,只有喝到这水,才有希望活着走出这无垠的沙漠。大家争先恐后往水塘边跑,骆驼饮水的本领也很大,能在十分钟之内一口气喝下九十五升水,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水塘,就这么一层薄薄的清水,根本就不够几百匹骆驼喝的。就在这时,大皇冠又仰天长吼了数声。霎时间,混乱的骆驼群安静下来,许多骆驼已经快跑到水塘边了,又面带羞赧的表情踅转回来。是的,这宝贵的水,理应先让小骆驼们喝。围在水塘边的成年骆驼们闪出一条道来,让二三十匹小骆驼先去到水塘边喝水。
  那匹红鼻子公骆驼大概实在渴得受不了了,弯曲四膝压低身体,乔装成未成年小骆驼的模样,混在这群小骆驼中间,蹒跚往前走,企图享受未成年小骆驼的待遇,先喝到水。可它才走了几步,便被几匹眼尖的雌骆驼瞧出破绽,这几匹雌骆驼一拥而上,你一嘴我一嘴咬得红鼻子公骆驼狼狈不堪落荒而逃。
  这一次又像在野苜蓿地那样,待二三十匹小骆驼饮完水后,其他骆驼才蜂拥而上到水塘里抢水喝。有许多成年骆驼仅喝到一两口水,只能算是润了润冒烟的喉咙罢了。有好几匹骆驼由于没能及时补充体内过度消耗的水分,第二天没能走出沙漠,倒在大迁移的途中。
  这以后,爱护和照顾小骆驼,把生的希望留给小骆驼,变成了这群骆驼的行为规范,变成了绝大多数成年骆驼的自觉行动。
  哦,这群野骆驼来到了风雪垭口。正是暴风雪猖獗的季节,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彻骨寒冷加上高山缺氧,小骆驼们走到一半就精疲力竭,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成年骆驼围了上来,有的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肆虐的暴风雪,有的贴在小骆驼边朝小家伙身上喷洒热气,有的在后面用热烘烘的嘴抵住小骆驼的屁股,推搡着小家伙往前走。成年骆驼组合成奇特的“挡风墙”,保护着小骆驼在白茫茫的风雪垭口上穿行。空旷的风雪垭口,疣猪、野驴、藏羚等动物的尸骸星罗棋布,被雪覆盖,变成一个个尖锥形的小雪冢,风雪垭口看上去就像一块墓地。那些动物尸骸,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的幼兽。幼兽细皮嫩肉,抵抗力弱,更抗不住暴风雪的侵袭。料峭寒风刮倒了一匹走在最外围的母骆驼,“挡风墙” 被寒流撞开了缺口,立刻就有另一匹成年骆驼奔上来,补上了这块缺口。穿越风雪垭口,不少骆驼被暴风雪夺走了生命,但二三十匹小骆驼却都活着走出了风雪垭口。

  哦,这群野骆驼踏进那片广袤的沼泽地。黑色的淤泥黑泡是名副其实的黑色死亡陷阱。沼泽地里散布着一些草墩,踩在上面勉强可以通行。骆驼不是速度型的动物,骆驼身体相对笨重,不如藏羚那般轻盈,纵身一跃就可以跳出数米远,骆驼虽然也能跳跃,但跳而不远,使出吃奶的力气最多也就能跳出一两步远的距离。沼泽边缘,草墩间距不大,成年骆驼一步就能跨过去,小骆驼使劲一跳也能跳得过去。进到沼泽腹地,草墩间距逐渐拉开,成年骆驼要使劲一跳才能跳得过去,小骆驼们踩着成年骆驼的足迹拼命往前蹿跳,大部分都勉强跳过去了。
  有一匹灰毛小骆驼不知是因为腿力不济还是心里发慌,没能跳够距离,落到泥潭,身体渐渐沉了下去。灰毛小骆驼急得哇哇乱叫,污泥浊水淹到它脖子了。成年骆驼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数百双眼睛望着大皇冠,等着首领出主意。大皇冠仰天吼了一声,扑通跳进泥潭去,黑色的泥浆漫过它的肚皮漫过它的前胸漫过它的脊背……就在所有的骆驼都紧张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大皇冠的身体停止下沉,这片淤泥不算太深,它的蹄子踩到了坚硬的地面。这片淤泥虽然只淹到大皇冠的脊背,却足以淹没灰毛小骆驼的头顶。好险哪,泥浆已淹到灰毛小骆驼的嘴吻,再迟一点的话,灰毛小骆驼就要被沼泽吞噬掉了。大皇冠在泥浆里站稳后,将脑袋闷进淤泥里,伸进灰毛小骆驼的肚皮底下,用力把小家伙顶出泥潭。灰毛小骆驼踩着大皇冠的脖子和头颅,爬出了泥淖。大皇冠慢慢移到草墩边,也顺斜坡跃出了险境。
  骆驼群又继续往前走,到了沼泽中央,行走越来越困难,可供踩脚的草墩越来越稀少,大皇冠带着骆驼群在迷宫似的芦苇丛里转来绕去,尽量避开那些需要冒险跳跃的草墩。可是,要完全绕开这些深不可测的泥潭是不可能的。七拐八弯,一块蛤蟆形的泥潭挡住了骆驼群的去路,五六米开外才有可供踩脚的草墩。弹跳力最强的几匹公骆驼纵身拼命蹿跳,勉勉强强跳过去了。明摆着的,除非发生奇迹,小骆驼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越过这块蛤蟆形泥潭的。四周皆是泱泱沼泽,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这时,一匹年纪较大的母骆驼跨了出来,毫不犹豫地朝前一跳,它当然跳不到对面的草墩,“扑通” ,掉在蛤蟆形泥潭里;另一匹老骆驼也学母骆驼的样,跳到沼泽里。这一母一公两匹骆驼迅速往下沉,又黏又稠的黑色泥浆漫过它们的肚皮,漫过它们的脊背,漫过它们的脖子,黑色的水面只露出两张痛苦的驼脸和四只尖尖的驼峰,就像浮着几片枯黄的荷叶,驼嘴翕动着,朝小骆驼们发出嘶哑的叫声。好比搭起了一座浮桥,好比设置了一块跳板,二三十匹小骆驼两级跳远,踩着被沼泽淹没的两匹成年骆驼的身体,跳越蛤蟆形泥潭的对面去了。在小骆驼的踩踏下,这自愿当浮桥当跳板的两匹骆驼越陷越深,被泥浆淹没了头顶,淹没了驼峰,再也没能从沼泽地里爬出来。这以后,凡是遇到跨度太大的泥潭,便会有成年骆驼自告奋勇投身到稀泥浆里给小骆驼们当垫脚石。走出这片广袤无垠的沼泽地,成年骆驼死亡不少,二三十匹小骆驼却都活了下来。
  哦,骆驼群拐进山箐,突然,草丛中蹿出五只老虎来。为首的是只雌老虎,毛色浓艳,身躯高大,身后跟着四只半大不小的老虎,显然,这是一家子老虎。骆驼们见虎色变,吓得欧欧直叫。要是遇到其他食肉兽,野骆驼也许还有办法对付,可以用嘴咬,可以用身体撞,可以用蹄子踢,可碰到老虎,骆驼毫无反抗能力。老虎太厉害了,一个扑蹿可以跃出十来米,轻而易举就能追上奔逃的骆驼,匕首似的虎爪一把就可以撕裂骆驼皮,血盆大口一下就可以将骆驼的颈椎拧断,毫不夸张地说,骆驼在老虎面前,是一堆待宰割的肉。雌老虎带着四只虎儿虎女蹿进骆驼群,对近在咫尺的成年骆驼看也不看,直奔驼队中央那些扎堆挤在一起的小骆驼。很明显,雌老虎的攻击目标选定为这些小骆驼。虽然害怕得要命,但所有的成年骆驼都跟着大皇冠,里三层外三层将小骆驼们团团包裹起来,缓慢地朝前移动。雌老虎扑到一匹黑驼峰公骆驼身上,虎爪一扫,黑驼峰公骆驼皮开肉绽,驼峰上血流如注,黑驼峰变成了红驼峰。

  照理说,老虎闻到血腥味,犹如酒鬼闻到酒香,会兴奋得忘乎所以,刺激起猎杀的冲动,一次又一次扑蹿上去,直到把受伤的猎物扑倒为止。可这一次,雌老虎却对黑驼峰公骆驼不屑一顾,仍带着四只虎儿虎女往骆驼群中央闯去。一匹蓝尾母骆驼企图把老虎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斜刺跳过去,用蹄子去踩踏一只半大不小的约老虎。骆驼面对面与老虎格杀,好比飞蛾扑火,含有英雄就义的味道。笨拙的骆驼蹄子踩了七八下,都踩空了,一蹄子踩在石板的青苔上,一脚踩滑,用力过猛,左前腿崴伤了,一瘸一拐,在原地滴溜溜打转。蓝尾母骆驼就在几只老虎中间,脚又崴伤了,对老虎来讲,完全可以像吃豆腐一样轻轻松松把蓝尾母骆驼扑倒吃掉。从心理学角度讲,一匹欲逃不能欧欧哀叫的骆驼,那挣扎的姿态惊厥的眼神凄凉的音调,对嗜杀成性的老虎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四只半大不小的老虎已把蓝尾母骆驼围了起来,跃跃欲扑。雌老虎黑黄相间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抡了一个圈,仿佛发出了某种不可违抗的指令,四只半大不小的老虎收敛了扑咬的姿势,从蓝尾母骆驼身边退了出来,专心致志地跟着雌老虎往驼队中央冲。看来,雌老虎今天已下决心扑翻几匹小骆驼不肯罢休了。
  雌老虎只对小骆驼感兴趣,是有原因的。小骆驼细皮嫩肉,吃在嘴里口感好,就像人类喜欢吃烤乳猪一样,挑精拣肥是动物的本性:更重要的考虑是,雌老虎膝下的四个儿女,已经长大了,按照虎的习性,正处在狩猎实习阶段,跟着母老虎习觅食这一最重要的课程,学完这一课,虎儿虎女就要离开母虎独立生活;母虎在儿女生命历程的关键阶段,除了教会它们如何设伏如何突袭如何撕扯如何咬颈外,只要条件允许,会捉一两只活的幼兽,就像买玩具枪让儿童玩打仗的游戏一样,让虎儿虎女一次又一次扑倒还在奔逃还在喘息的幼兽,实践如何厮杀,自己则在一旁观看,随时纠正虎儿虎女的动作。游戏是生活的预演,不仅人类的童年要做游戏,许多动物的童年也是在游戏中度过的。
  所有的成年骆驼都紧紧贴在小骆驼身边,整个骆驼群就像庞大的线团,把二三十匹小骆驼裹在核心,裹得水泄不通,坚决不让老虎接近小骆驼。雌老虎发出让骆驼心惊胆寒的虎啸,血盆大口里喷出一团团让骆驼恶心窒息的血腥气流,一扑二掀三剪,大耍虎的威风,要在密匝匝的成年骆驼中杀开一条血路,直取圆圈中央的小骆驼。一匹成年骆驼的嘴巴给虎掌掴裂了,发出痛苦的呻吟;另一匹成年骆驼的眼珠被虎牙拧断了,跪在地上连叫都叫不出声音来……野蛮的屠杀,疯狂的暴行,成年骆驼一匹又一匹负伤,一匹接一匹倒地,然而,没有一匹往后退缩,也没有一匹离开群体顾自己逃命。当一匹成年骆驼被雌老虎扑翻或搡开后,保护圈出现了缺口,不等雌老虎钻进去,另一匹成年骆驼立刻急奔而至,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身体堵住缺口,不让雌老虎有机可乘。成年骆驼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成一座无法攻克的坚强堡垒,保护着那些小骆驼,走出山凹,逃进荒漠。终于,雌老虎扑累了咬累了,悻悻吼了两声,放弃了徒劳的追杀。山凹里,遗留下几十匹奄奄一息垂死挣扎的成年骆驼……
  这些情节虽然是我杜撰的,但我想,与三百多年前所真实发生的情景相去不会太远,唯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在大迁移途中,其他大型草食动物都被淘汰出局,而野骆驼却一枝独秀,经过若干年的艰难跋涉,胜利到达目的地——云日曲卡雪山。

 

【六青囘春囘期的叛逆】

  三个月过去,骆驼王子个头蹿高了许多,驼峰差不多与身材jiāo囘小的秋cǎo母一般高了,四肢bào出一块块腱子肉,喉结突凸,叫囘声变得cū哑沉郁,显然,它已逐渐发囘育成熟,正在向青春的门槛迈进,少年骆驼正在向青年骆驼过渡,或许可以称为青少年骆驼。
  在我的印象里,骆驼王子是匹很乖囘巧很听话的小骆驼,总是跟随在成年骆驼后面,成年骆驼往东它往东,成年骆驼往西它往西,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偶尔也会淘气地离开驼队,跑到小河边将蹒跚爬行的wū龟翻得背朝天,或跑到树丛里追逐惊飞的野雉,但从不敢跑得太远,从不拖离成年骆驼的视线,一听到成年骆驼叫唤,拔tuǐ就会跑回成年骆驼身边去;有时候,它正在河边沙滩上捉nòng老实巴交的wū龟,突然蹿出一只野兔来,把它吓了一大跳,本能地扭转身撒tuǐ就往成年骆驼身边跑;成年骆驼嗅wěn它的额头和驼峰,它会闭着眼睛,很陶醉很惬意的样子;时时处处表现出幼兽依赖群囘体离不开成年兽照顾的心理特征。
  但是我观察发现,随着身囘体发囘育蹿高,骆驼王子的依赖性越来越弱化,脾气变得越来倔强,频繁地从驼队跑出去,不再顾虑是否会拖离成年骆驼的视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专门七拐八弯跑到成年骆驼看不到的地方,光脖子首领和其他几匹骆驼大声叫唤,它明明听到了也装着没有听到,不予理睬。有好几次,驼队行进到十字路口,光脖子首领朝北坡去,骆驼王子偏要往南沟走,全体成年骆驼站在三岔路口,朝它欧欧叫唤,请它别闹别扭,它置若罔闻,好像突然间患了失聪症,仍闷着头往南沟走。光脖子首领和其他几匹成年骆驼对视了一下,掉转头来,不往北坡去了,跟着骆驼王子朝南沟走。不料它们刚刚走进南沟,才赶到骆驼王子身边,骆驼王子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返身又朝北坡去了,光脖子首领和其他成年骆驼惊愕万分,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木偶似的又掉转头来,跟着骆驼王子再往北坡去。骆驼王子对成年骆驼的妥协与迁就非但不领情,还è声è气地朝它们噗噗噗打响鼻,就像在说:烦sǐ了,干吗老跟着我!
  夕阳西下,野骆驼它们吃饱cǎo饮饱水,在cǎo地上洗洗曰光浴,休闲消食,秋cǎo母和杏眼雌出于母性的xí惯,走拢骆驼王子身边,qīn囘昵地伸出舌囘头要来tiǎn囘wěn骆驼王子的身囘体,捋顺驼máo,清扫寄生虫,表达长辈的关切和爱意。这是shì犊之情,也是天伦之乐,是骆驼群常见的镜头,对骆驼王子来说,应该是xí以为常的事情。可这一次,两匹雌骆驼短短的舌囘头刚刚触囘碰到骆驼王子的背脊,骆驼王子突然跳起来,脸上露囘出厌烦的神态,就好像害怕接囘触传染病患者,躲闪开去。秋cǎo母和杏眼雌怔怔地望着骆驼王子,看不懂是怎么回事,以为是自己的关切和爱意还表达得不够完美,便柔声叫了几下,半吐着舌囘头,眼眶蓄满慈祥,又朝骆驼王子走拢来。骆驼王子蹦跳起来,跺脚踢tuǐ,欧欧怪叫,好像在提抗囘议:干吗老缠着我?拜托了,请离我远一点!秋cǎo母抢前一步,嗖地将粘在骆驼王子后驼峰上一片树叶tiǎn囘了下来,顶在舌囘尖上,送到骆驼王子面前,似乎在告诉骆驼王子:心肝宝贝,你身上脏了,让我来替你tiǎn理梳洗。骆驼王子突然躺倒在地,侧身打了几个滚,滚得满身都是枯枝败叶,然后站起来,用一种挑衅的神态望着秋cǎo母和杏眼雌,似乎在说:我就爱脏,不要你管!显然,骆驼王子把秋cǎo母和杏眼雌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故意在惹它们生气。我当时就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秋cǎo母就像当头挨了一棒,原本枣红sè的驼脸变成铁青sè,身囘体在瑟瑟发囘抖,杏眼雌更是难受得像害了心脏囘病,遭受巨大的心理打击,站都站不稳了,软囘绵绵躺卧下来。
  所有的成年骆驼都用迷惑不解的眼神看着骆驼王子,唉声叹息,实在无fǎ囘理解它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就连我雇请的向导、zàng族猎手强巴也颇为不满地说:“真是奇怪,骆驼王子本来很听话的,这段时间怎么像吃错了yào一样,脾气越来越臭了?”
  我是个动物行为学家,当然明白骆驼王子之所以举止会变得怪戾的内在原因。这是哺rǔ动物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种十分普遍的心理现象,用行话讲就是青囘春囘期叛逆,或者叫第二次断rǔ。
  哺rǔ动物在童年期必须依赖母兽或其他成年兽的悉心照料才能存活,所以这期间幼兽对母兽或成年兽非常依恋,依偎在母兽怀里,影子似的跟随在成年兽身后,百依百顺,须臾不敢离开。随着年岁增长,随着一天天长大,幼兽对母兽和其他成年兽的依恋渐渐淡化,但表现得尚不明显,还处于量的积累阶段。到了青春发囘育期,随着个头蹿高,四肢变得强壮,独囘立意识突然间觉囘醒了,产生质的飞跃,开始萌生出想要摆拖母兽或其他成年兽束缚的念头,表现为不愿再顺从听话地待在母兽或成年兽身边,频繁地离群出走,讨厌再让母兽或其他成年兽qīn囘昵tiǎn囘wěn,更有甚者,产生莫名其妙的逆反心理,母兽或其他成年兽无论做什么都不满意,你苦口婆心劝它要这样,它拧着脖子偏偏要那样,就像正负电极,强烈排斥,一碰到就要冒火huā。
  这种青囘春囘期反叛行为,听起来好像挺残酷挺不近人情的,有违伦囘理道囘德,其实不然,从动物心理学的角度讲,有利于身心发囘育,是生命历程中不可缺少的枢纽。
  假如一个生命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甜腻腻的qīn情中,都受到疼爱和关怀,自始至终都对母兽或其他成年兽充满依恋之情,就好比捆bǎng着精神绳索,虽然身囘体发囘育长大,精神却仍然锁定在幼年时期,不会跟着身囘体同步成长,即使到了壮年,精神世界仍依附在母兽或其他成年兽身上,不会有独囘立的品格和鲜明的个性。对雄性动物来说,尤其如此,只有经过青囘春囘期叛逆这个阶段,生命才会成熟,才具备独囘立生存的能力。囯外动物行为学家野外观察统计数据表明,越早进行第二次断rǔ的雄性动物,成年后抵御疾病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越强,在群囘体中的地位也越高,较容易得到配囘偶,其后代也较易存活。可以这么讲,青囘春囘期叛逆是生命由幼稚走向成熟必修的课程。

  不仅仅哺乳动物有这样的现象,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也存在类似的情景。那些迈进青春门槛的少年,总显得与父母格格不入,常与父母顶撞,不再愿意跟随父母上街,动辄离家出走,惹父母心烦,惹别人生厌,在某些城里被称为半截头小子,在某些乡村被称为男人老狗。人是有理性的动物,针对青少年这一心理特征,采取相应对策,或因势利导,或循循善诱,让男孩平安健康地度过这个年龄阶段。动物没有多少理智,母兽或其付他成年兽一般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青春期的幼兽想离群出走,就让它离群出走,回来欢迎,要走不留,也不再去摩挲舔吻这些快长大的幼兽,它身上爱脏不脏,邋里邋遢得像叫花子也悉听尊便。亲情渐渐淡化,爱意渐渐稀稀释,营造出一种漠不关心的氛围,让这些半大不小处在青春期的幼兽踏着生命固有的节拍和旋律成长。许多动物幼凭着一种本能知道,老是粘在母兽或其他成年兽身边,挣不脱情感的锁链,这样的幼兽,长大后是不会有出息的,被严酷的丛林法则淘汰的几率极高。自然界更有一些高智商的动物,如狐狸、金猫、狮子等,在自己的幼崽尚处于童年期时,百般呵护疼爱,一旦幼兽跨进青春期,会毫不留情地将它们逐出家门,从自己身边赶走,成全它们的反叛精神与独立意识,让它们在生命最可塑的年龄段,独自面对纷纷攘攘的丛林世界,不失时机地铸造健全的品格。
  我想,这群野骆驼中的成年骆驼,尤其是秋草母和杏眼雌这两匹母骆驼,应该明白这个道理,面对骆驼王子在青春发育期所表现出来的反叛情绪,克制那份伤感,隐忍那份失落,像其他种类动物所表现的那样,听之任之,放飞一个自由的生命。
  可我压根儿就想错了。骆驼王子青春期的叛逆性格初露端倪后,光脖子首领和另三匹成年骆驼并没有采取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的态度,恰恰相反,一连许多日子,它们都显得忧心忡忡。两匹雄骆驼长吁短叹,坐卧不安,好像大艰准临头了一般;两匹母骆驼食量锐减,满脸憔悴,用句不恰当的比喻,如丧考妣。它们采取的态度,很像是思想工作者在挽救失足年,耐心细致地、首折不挠地、全力以赴地对骆驼王子进行爱的感化,试图将骆驼王子的离心力瓦解掉。
  清晨,野骆驼群到河边的草滩上进早餐,走到一半,骆驼王子拐了个弯,朝相反方向的一块草坡跑去。四匹成年骆驼马上停了下来,朝骆驼王子的背影欧欧呼叫,声音柔柔,调子绵绵,那意思很清楚:孩子啊,你不跟我们走在一起,我们好伤心哟。没有你,这个家哪里还像个家呀?回来吧,全家团团圆圆吃早餐多好!这既是劝告,又是央求。好比甩出了一根在爱汁里浸泡过的软绳,骆驼王子忍不住放慢了脚步,迟迟疑疑起来兼。这时,四匹成年骆驼叫得愈加恳切,简直就像在集体请愿似的。有时候骆驼王子心一软,掉头跑回群体中来。有时候骆驼王子没理这个茬,硬起心肠继续我行我素;每每这个时候,四匹成年骆驼便伫立在原地,不去河边饮水,也不去草滩吃草,暴晒在太阳底下,用自虐的方式来排遣心中的郁闷和痛苦;骆驼王子跑出去远了,回头看看,它们还在眼巴巴望着它,还在翘首以待等它回去,便不好意思再任性胡闹下去,只好打道回府——回成年骆驼的身边来。
  这叫以柔克刚,效果很显著。我猜想,光脖子首领和其他三匹成年骆驼,内心是很得意的。明摆着的,假如它们采取强硬阻拦手段,不让骆驼王子离开群体,只会适得其反,助长骆驼王子白的逆反心理;骆驼王子会这么想,我爱到哪里去是我的自由,你们凭什么来横加干涉?你们越是不想让我脱离这个令我窒息的家,我就越要离开,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它会更频繁地离群出走,更长时间地待在外头;假如采取不闻不问的冷漠态度,那么骆驼王子就会按照生命固有的轨迹变化,青春期个体和群体的感情趋向疏远和隔膜;唯有这种以柔克刚的方式,才有可能磨灭骆驼王子的离心力,不动声色地将其粘留拴绑在成年骆驼身边。
  一段时间下来,骆驼王子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有时候,当它被四匹成年骆驼用以柔克刚的方式从出走路上拉回来,它会发疯般地用头去撞大树,或者身体泡在齐肩深的冰凉的河水里,冷得嘴唇发白鼻子发青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战;有时候,当它对四匹成年骆驼恳切的呼叫不予理睬,仍躲离群体,独自跑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时,或者发呆,或者像撞见鬼似的惊跳起来,像害了癫痫病般的蹦挞得大汗淋漓,或者莫名其妙地在地上连续打滚,使劲在石头砂砾上摩擦自己的身体,摩得驼毛纷飞,好几次把皮肤都擦破了。可我注意观察了一下,四周静悄悄的,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根本没有理由心神不宁的。
  我当然晓得,骆驼王子正在左右为难的矛盾中受煎熬。
  心理学家之所以把青春期反叛比喻成第二次断乳,包含这么几层意思:第一,表明在进入青春期前,幼兽靠吮吸成年兽精神乳汁生活着,这种精神上的哺育关系和生理上的哺乳关系十分相似,在养育的过程中产生依赖性;第二,生命一旦对某种东西养成依赖性,便舍不得放弃,割舍起来很痛苦,决心常常会动摇;第三,哺乳动物断奶时要靠母兽和幼兽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一般来讲幼兽在断奶时已经能咀嚼吞咽其他食物,不吃奶也能活得下去了,但却不愿放弃芬芳香甜的乳汁,哭闹着寻觅母兽的**,母兽竭力躲闪,有时还会粗鲁地将幼兽推搡开。要是没有母兽的明智与决心,幼兽恐怕永远也改不了吃奶的习惯。
  骆驼王子虽然随着身体进入青春发育期,内心涌动独立渴望,但同时受习惯的驱使,仍相当程度地迷恋过去在成年骆驼身边的日子。毕竟,受到无微不至的呵护和照料,让它到既安全又舒适,动物在很大程度上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毕竟,谁也不理睬它谁也不把它当回事,让它感到既冷漠又凄凉,它的内心并不踏实,追求独立的决心也相当脆弱。青春期的冲动使得它对成年骆驼产生了离心力,长久的依恋甜蜜的关怀又使得它保留了对成年骆驼的向心力;两种力量旗鼓相当,从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争夺它撕扯它,它于是就有了身心被撕裂的矛盾和痛苦。
  青春期叛逆,无异于挣脱精神锁链,这锁链是用蜂蜜、奶油和巧克力制作的,比任何金属制作的锁链更难挣脱。
  更何况这四匹成年骆驼还在不断强化和加固这条锁链。

 

【七误食中毒】

  这天早晨,我同往常一样,驾驶着摩托车,带着藏族向导强巴,在红囘外跟囘踪仪的指引下,找到这群野骆驼。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最常见的情景,五匹骆驼排成一路纵队,从戈壁沙洲出来,往尕玛尔草原走去,寻找草肥水清的好去处。走着走着,骆驼王子的逆反心理又上来了,斜刺里蹿出队列,撒腿往荒野奔驰。照例,四匹成年骆驼停了下来,用一种担惊受怕的眼光望着骆驼王子的背影,欧欧欧不停地柔声叫唤。这一次,骆驼王子大概脑子里追求独囘立的想法占了上风,没有回头,反而加快步伐拼命跑起来。
  我和强巴驾驶摩托远远跟在它后面。
  骆驼王子跑到成年骆驼视线所看不到的地方,这才放缓速度,钻进一片杂树林,它很高兴摆脱了成年骆驼的纠缠,一会儿在树干上蹭蹭痒,一会儿在溪流边伸伸腰,悠闲地溜达漫步,享受难得的拘清静,拥有一份好心情。依稀传来成年骆驼焦急的呼叫,但骆驼王子只当没有听见,仍兴致勃勃地在白桦树林里晃来转去。
  过了一会儿,它大概肚子饿了,卷食一根嫩枝上的树叶。我调整望远镜的焦距,景象变得清晰,不好,它正在吃黑楂树的叶子!黑楂树的叶子与骆驼最爱吃的香椿树形状相似,也是细细长长柔柔的,翠绿间夹杂着几点红,但黑楂树的叶子含有某种生物碱,是有毒的,误食后会恶心呕吐,严重的还会四肢抽囘搐麻痹中枢神囘经。骆驼王子过去都是跟随成年骆驼生活,成年骆驼吃什么它吃什么,缺乏觅食经验,误将黑楂树的叶子当做香椿树的叶子了。我离得尚远,已不可能阻拦。骆驼王子舌囘头一卷,把一大簇黑楂树叶塞囘进嘴里。年轻动物吃东西喜欢狼吞虎咽,它也一样,胡乱嚼了几下,便囫囵吞咽,等到发现味道不对,怎么满嘴苦涩辛辣,想吐,已经来不及了,那一大把黑楂树叶已落到胃里去了。
  骆驼的胃分三室,在分类上属偶蹄目反反刍亚臼骆驼科,能像牛一样反刍食物。它立即运用反刍功能,将黑楂树叶吐了出来,可是,不可能吐得很彻底很干净,总有一些还残留在胃室里。黑楂树叶是一种毒性很大的植物,发作极快。数分钟后,骆驼王子便眼球暴凸口吐白沫脖子一扬一弓变得浑身不自在起来。毒性刚开始发作时,它还缄默其口,不叫唤,不呻囘吟,不愿让成年骆驼们晓得,英雄好汉似的想独自对付困难与不幸,但毒性发作得越来越厉害,浑身发囘抖,左侧两条腿就像关节生锈了一样,走路的姿囘势变了形,像木偶在跳舞,狐步高狐步低,终于支撑不住,“咕咚”躺倒在地,难受得大口大口呕吐起来。
  四周是灌木和野草,山风刮过,呜呜作响,有点恐怖。一个生命在患病时最容易产生孤立无援的感觉,也最渴望亲情和安慰。骆驼王子抬起僵硬的脖子,朝成年骆驼所在的方向张望,灌木丛割断了视线,只能隐约听到它们的吼叫。它突然张大嘴欧地叫了一声,呜呜咽咽,凄凄凉凉,如怨如悔,如泣如诉。毫无疑问,那是在向成年骆驼们发出求救的信息。山风将它的叫囘声送出杂树林。
  我将望远镜移向杂树林外,我看见,当骆驼王子求救的叫囘声传进四匹成年骆驼的耳膜,它们就像消防队员听到了火警消息,一秒钟也没有耽误,拔腿就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骆驼王子身边。每一匹成年骆驼脸色都很沉重,围在骆驼王子身边,关切地欧欧叫着。光脖子首领凶猛地用身囘体撞击那棵树,撞得树皮碎裂树叶飘零,好像在替骆驼王子报仇雪恨;歪峰雄则跪卧在地,将自己马鞍形的驼峰枕头似的垫在骆驼王子的脖子底下,这样骆驼王子喘气和呕吐起来方便多了;秋草母用唇吻轻轻摩挲骆驼王子的胃部,进行按囘摩疗法;杏眼雌则不停地舔囘吻骆驼王子的额头,疼爱有加。骆驼王子又吐了几口,把胃囊里最后一点有毒的汁囘液也吐了出来,脑袋靠在歪峰雄身上,疲倦地闭起眼睛。
  我注意看了一下,它的身囘体不再发囘抖,膝关节也不再发锈似的僵硬,能伸缩活动了。种种迹象表明,骆驼王子已吐尽体囘内毒素,脱离了危险期,不会再有什么事了。毕竟,骆驼是反刍动物,天生具备将吃进胃囊去的东西悉数倾吐出来的本领,不会造成重度中毒,即使误食了像黑楂树叶这类有毒物,只要发现及时,是不会对生命构成威胁的。当然,头有点昏,胃部有点不适,四肢绵囘软乏力,轻微的中毒症状还会持续几天。
  在这段眨时间里,四匹成年骆驼无微不至地关怀照顾骆驼王子,日夜守护在它身边,晓得它脚力不支无法远行,晓得它需要经常饮水反刍洗涤胃囊,就待在附近的溪流边,即使出现食肉兽的踪影也不转移。进食时,总有一匹以上的成年骆驼与它并排而立,提防它再次误食有毒的东西。到了夜晚,四匹成年骆驼便把它拱围在中间,秋草母和杏眼雌就像疼爱一位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一遍又一遍地舔理它的驼毛,嘴里还发出喃喃声响,似乎在哼娓娓动听的摇篮曲……骆驼王子不再像前段时间那样讨厌两匹成年母骆驼的舔囘吻,不再像躲避传染病似的逃离亲情,它依偎在两匹成年母骆驼身边,享受着家庭的温馨。
  病痛与灾囘难,很容易滋生难分难舍的情感,很容易让一个想要跨出门槛独囘立生活的生命掉转头又走了回来。
  一个星期后,骆驼王子中毒的症状完全消失,青春体健,活活泼泼,似乎跟中毒前没什么两样了。可我发现,它离群出走的次数明显减少,即使出走,距离和时间也大大缩短,很少再跑出成年骆驼的视界,也不再独自在外过夜。
  我知道,这些成年骆驼之所以如此关怀和照顾骆驼王子,完完全全是出于发自内心的爱。可是,任何事情都这样,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尤其是在青春发囘育期,假如双亲不能理智地去稀释那份溺爱,有可能会造就一个精神有缺陷的生命。
  唉,这些个不懂事的骆驼啊。

 

【八灰狼事件的负面效应】

  骆驼王子独自在山腰一条羊肠小道上漫步,秋天的早晨,清风送爽,山花烂漫,驼蹄踏碎一颗颗硕大晶莹的露珠。走到一个弯道口,左边是绝壁,右边是悬崖,道路仅有两米多宽,它小心翼翼地举步向前,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弯道拐出一只灰狼,与它不期而遇了。
  说老实话,我并不认为骆驼王子遭遇到了什么危险。动物分食草和食肉两大类,一个草食动物活在这个世界上,要想一辈子不碰上肉食动物,那是不现实的。事实是,天上有鹰雕,地上有豺狼,地下有蛇蝎,水里有鲨鳄,肉食动物海陆空立体存在,草食动物除非躲到人类动物园的囚笼里去,是不可能不同形形色色的肉食动物打交道的。再说,并非草食动物就一定害怕肉食动物,大象是草食动物,别说豺狼这等中型肉食动物不敢招惹大象,就是虎豹这等大型食肉猛兽也会在愤怒的象群面前望而却步。因此,当我看见骆驼王子与那只灰狼在山道上相遇,我并没觉得它生命受到威胁,只是觉得它将玩一场带风险的游戏。狼虽然残忍,虽然杀生不眨眼,虽然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大坏蛋,但毕竟体形瘦小,只有骆驼的十分之一大,据我所知,除非是冬季纠集成群的狼,一般是不敢攻击野骆驼这样的庞然大物的。
  果然,灰狼在拐过弯突然间撞见骆驼王子,白多黑少的狼眼狡黠地转了转,立刻明白自己孤身一狼难以对付这么大一匹骆驼,便知趣地停了下来,狼尾拖耷在地上,舌头半伸在嘴腔外,这个姿势表明,它此时此刻没有攻击冲动。
  假如这个时候,骆驼王子保持必要的镇静,一面摆出高度戒备的姿态,一面哼哼打几声响鼻,谨慎而又缓慢地朝后退却两步,让出一条通道来,我相信,这只灰狼会一面滴着口水一面唉声叹气地从骆驼王子面前走过去的。食肉兽与食草兽互不打扰擦肩而过的事在荒野丛林并不罕见,没有压倒的优势,往往就有短暂的和平。
  我之所以说灰狼会一面滴着口水一面唉声叹气,当然是有依据的。灰狼肚皮空瘪瘪的,狼眼闪动着饥馑的绿光,很想尝尝新鲜的骆驼肉,喝喝新鲜的骆驼血,馋涎欲滴是可以理解的;遗憾的是运气不佳,碰到的是高高大大身体已经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骆驼王子,而不是体形娇小没有防卫能力的小骆驼,没法随心所欲猎杀屠宰,只有唉声叹气了。
  我当时正跟在骆驼王子后面,相距约两百米,透过高清晰度的望远镜,把弯道上发生的事情看得清清楚楚。
  骆驼王子在发现灰狼的一瞬间,头顶和驼峰上的长毛“嗖”地竖立起来,驼眼瞪得溜圆,闪出一片惊骇的光。这是可以理解的,野骆驼虽然身体比狼大十倍,但毕竟是草食动物,天生畏惧狼这样的猛兽,突然遭遇,难免会吓得心儿怦怦乱跳。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当灰狼已经停了下来,骆驼王子突然抻直脖子,左望望,右瞧瞧,像在寻找可以躲避危险的安全去处。我想它是在寻找那些能保护它的成年骆驼,因为当它的眼光在四周瞄了一圈,没看见成年骆驼的影子,它愈加慌乱,连连往后退却,欧欧急叫,那眼光那神态那姿势那模样,完全像一匹刚出生不久还在吃奶的幼骆驼,遇到一点点麻烦就想跑回骆驼妈妈身边寻求庇护。弱者的惊慌失措,往往会刺激起掠食者的攻击冲动。用灰狼的眼光来解读骆驼王子此时脸上的表情,肯定读出这样一层意思:我软弱可欺,我毫无反抗能力,你若扑上来咬我,我能往哪里逃呀?事实果真如此,当骆驼王子惊慌失措地连连往后退却,灰狼那条尾巴弹性十足地平举起来,眼角吊向额际,半截舌头缩了回去,露出一嘴尖利的犬牙,四条狼腿微微弯曲后蹲,摆开一副扑咬的姿势。
  可我知道,到目前为止,灰狼还不会使用尖爪利齿扑上来噬咬。狼是一种狡猾的动物,没有十分把握是不会冒险的。虽然骆驼王子表现得像个还在吃奶的婴幼儿,虽然骆驼王子已吓得灵魂出窍,但骆驼王子的体格已接近成年骆驼,体大力不亏,就算不敢反抗,垂死挣扎总是免不了的。而且地形太险恶,夹在绝壁与悬崖中间,难以施展拳脚与犬牙,撕扭起来,万一被驼蹄蹬着一下,或者被沉重的骆驼身体碾压一下,断条腿或伤着脊梁什么的,那就糟了;如果不幸被撞下悬崖去,摔成一只遍体鳞伤的血狼,那就更不划算了。在一般人的观念里,总以为肉食动物很勇敢,不怕流血负伤,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事实上肉食动物比起草食动物来更害怕负伤:肉食动物靠捕食其他动物为生,一旦负伤,影响奔跑追撵,捉不到猎物,只有活活饿死;草食动物靠啃食植物为生,植物是不会移动的,负伤后只要伤口不感染,只要还有点力气爬到有食物的地方去,就有可能转危为安养好伤,起码不会活活饿死掉。

  同样负了伤,肉食动物活下去的几率比草食动物要小得多。
  骆驼王子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它见灰狼杀气腾腾地摆开扑咬的架势,更加害怕,倒退着往后挪动。羊肠小道本来就很窄,退了几步便退到了悬崖边缘,一只后蹄踩在松软的沙土上,“哗啦”,小道边缘的沙土崩塌,骆驼王子闪了个趔趄,摇摇晃晃差点摔下深渊,吓得腿都软了,“扑通”跪倒在地。好比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端到了饕餮者面前,并盛情邀请其举箸动叉。既然如此,那就别讲客气啦。灰狼嗥了一声,收腹缩腰,眼瞅着就要扑跳了。就在这节骨眼上,“欧——”响起成年骆驼的吼声,哦,听到骆驼王子的呼救后,光脖子首领率领歪峰雄、秋草母和杏眼雌火速赶来增援。援军即刻赶到,侵略者未免胆寒。灰狼不得不收敛起扑咬的架势,搁下了吃驼肉大餐的念头。骆驼王子总算抖抖索索站了起来,与灰狼又恢复了刚开始相遇时的对峙局面。我想,骆驼王子怎么说也是跨进青春门槛的骆驼了,不至于胆小如鼠连一点面对危险的勇气也没有,刚才是没有思想准备,突然与灰狼打了个照面,被吓懵了。现在好了,它应该看清自己面对的只是一只普通的灰狼,而不是无法抗拒的凶暴的狼群,更主要的是,四匹成年骆驼正火速往这儿赶来,数分钟后,它骆驼王子就会占压倒的优势,别说是只普通灰狼,就是三头六臂的狼精,也奈何它不得了。它理应恢复自信,大吼一声什么的,壮壮自己的胆气,吓唬吓唬那只灰狼。可我很快又失望了,它站起来后,没等站稳,就急忙转过身,失魂落魄地奔逃,当然是逃向四匹成年骆驼。
  这很要不得,从心理学来说,这件事有可能会成为它精神上的一个病灶,影响它的一生。
  无论肉食动物还是草食动物,在其成长过程中,第一次,独立面对生活,更准确地说是第一次独立面对困境,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就食肉兽而言,第一次单独狩猎,面对殊死反抗的猎物,如果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勇敢地与之搏杀,终于获得成功,那么,脑子里就会储存光明记忆,形成胜利利敏感点,变得十分自信,一辈子受益无穷;第一次单独狩猎,面对殊死反抗的猎物,如果瞻前顾后畏畏缩缩,不敢拿出拼命三郎的劲头与之搏杀,最后让猎物逃走了,那么,脑子里就会储存黑暗记忆,形成失败敏感点,变得十分自卑,一辈子受害无穷。食草兽也是同样的道理,第一次单独遭遇危险,面对穷凶极恶的天敌,如果能保持必要的镇定,临危不乱,或者机智地与之周旋,或者利用地形地貌成功地躲匿起来,终于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度过危机求得生路,那么,脑子里就会储存光明记忆,变得乐观而又自信;第一次单独遭遇危险,面对穷凶极恶的天敌,如果魂飞魄散四肢发软,要么当场变成食肉兽爪牙下的牺牲品,就算侥幸不死,脑子里也会储存黑暗记忆,一辈子笼罩在失败的阴影中。

  对年轻的生命来说,这第一次独立面对困境,意义重大,就好比是命运发给你一份须用生命来答题的考卷,及格者生存,不及格者淘汰;又好比是生死台阶,跨上去前景灿烂,跨不上去命运多舛。
  灰狠本来已经收敛扑咬的架势了,这会儿见骆驼王子如此不堪一吓,又被刺激起难以遏止的攻击冲动,嗥叫着追撵上来。狼的短跑速度胜过骆驼,很快贪婪的狼嘴离那条短短的骆驼尾巴仅有一步之遥了。空中画过一道灰色弧线,灰狼扑了上来,狼爪搭在后驼峰上,狼牙在骆驼屁股上啃了一口。
  比较起来,屁股是骆驼身上非致命部位,抓破了咬伤了,有点疼痛而已,不会危及生命,也不会落下残疾。当灰狼爪子抓住后驼峰的一瞬间,骆驼王子本能地拼命往前蹿跃,高速运动中灰狼的噬咬功能大打折扣,尖利的犬牙只咬破了一层皮。剧烈的颠簸中,灰狼被从后驼峰上甩了下来。照理说,这个时候,骆驼王子可以趁这个机会加快奔逃速度,拉大彼此的距离,加大逃生的可能。可是,实际发生的事情恰恰与我想象的相反,骆驼王子挣脱灰狼的扑咬后,扭转脖颈朝滴着血的后驼峰瞄了一眼,身体立刻就吓软了,变得像踩在棉花上行走一样,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蹒跚,一副马上要倒下去的样子。
  我晓得,骆驼王子根本没受什么伤,而是被吓成这副样子的。很多时候,精神垮了,身体也就跟着垮了。
  幸亏这个时候,光脖子首领和其他三匹成年骆驼已经赶到,出现在骆驼王子和灰狼面前。灰狼被迫停了下来,蹲在路边一块岩石上,长长的舌头舔咂唇齿间的驼毛和血丝。
  一个跨人青春门槛的生命,第一次单独面对困境,有时会靠拢就在附近的成年兽,希冀能得到帮助。每每这个时,明智的成年兽,不会大包大揽,不会越俎代庖,当然也不会袖手旁观,而是有节制有分寸有限度地伸出援助之手,既帮助青年兽摆脱困境,又不让具产生依赖思想。我曾在西双版纳密林里亲眼目睹母云豹是如何帮助陷入困境的青年云豹完成第一次单独狩猎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一只黄褐色母云豹和一只灰黄色青年云豹钻在大青树茂密的叶子间,等待猎物从树下经过。一头马鹿从竹林里钻出来,摇晃着头上新长出来的鹿角,慢慢朝大青树走来。青年云豹用前爪推搡母云豹,传递猎物出现的信号。让青年云豹颇感意外的是,母云豹睡着了,豹眼紧闭,胸脯有节奏地起伏,身体软绵绵地晾在树枝上,睡得好香啊,嘴角溢出一线唾液。青年云豹已经一天没吃到东西,早就饥肠辘辘饿得眼睛都发绿了。它伸过嘴去在母云豹的臂弯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希望母云豹能及时惊醒。奇怪的是,平时稍有响声就会惊醒的母云豹,此时却睡得像只死猫,怎么也叫不醒。青年云豹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响动来,马鹿生性机警,很容易给吓跑的。马鹿走到大青树下,与埋伏在枝丫上的云豹形成一条垂直线。母云豹过去曾多次给青年云豹做过示范,当自己与猎物处于上下垂直线时,是最佳扑击时机,这时候照准猎物从高高的枝丫上出其不意地扑下去,既能把猎物压趴在地,又能把猎物吓得灵魂出窍,在猎物清醒埋过来之前咬住其脖子或喉管,就能将猎物置于于此地。青年云豹从未单独狩猎过,心里空落落的没底,犹犹豫豫想扑又不敢扑。马鹿一步步从大青树下走过,垂直线变成斜线,再耽误几秒钟,就要走出云豹的有效扑击范围了。云豹体重只有十五公斤左右,虽沾着豹字,却只能算是中小型食肉兽,力气与速度都有限,假如不能采用树上埋伏突然袭击的办法,是无法制伏马鹿这样强健善跑的食草动物的。机会转瞬即逝,过了这个村,再没这个店了。
  青年云豹太饿了,饥饿的滋味实在不好受,只有横下一条心扑了下去。它或许想,它与马鹿乒乒乓乓搏杀起来,母云豹一定会从睡梦中惊醒,跳下树来帮它共同对付这头马鹿的。青年云豹下定决心扑跳时,时间已延误了几秒钟,扑蹿的技艺也欠点点火候,落点本来应该选择腰部中央的,结果却落在马鹿的屁股上。“扑通”,由于落点不准确,马鹿并没被完全压趴在地上,只是两条后腿被压得跪了下来。青年云豹张嘴噬咬,咬不到脖子或喉管,只咬得到鹿腰,马鹿腰浑圆硕壮,咬不深咬不透更咬不穿,只是啃破一点皮留下几个齿痕而已。
  马鹿遭受自天而降的打击,呦地狂叫一声,惊跳起来,后肢起立,前肢腾空。青年云豹在马鹿背上无法抓稳,像坐滑梯似的滑了下来。马鹿抖掉了压在背上的重负,放下前肢,就想夺路逃命。要是听任这头马鹿撒腿奔逃,青年云豹想吃鹿肉美梦便成泡影。它的豹爪从马鹿屁股上滑落下来时,不管三七二十一,搂抱住一条鹿腿,啊呜咬住,再也不松口。马鹿力气大,拖着青年云豹拼命往前蹿跳。青年云豹就像受刑似的闭起眼睛,任凭锋利的树枝拔脱豹毛划破豹皮,死也不松口。

  马鹿朝前跑了二三十米,豹牙像钉子似的钉在肉里,疼得慌,负重跋涉,也累得慌,绊在一根藤蔓上,咕咚摔倒在地。青年云豹一面仍紧紧衔住鹿腿,一面从嘴里发出呜噜呜噜的叫声,呼叫母云豹快来帮忙。它叫得嗓子都快哑了,母云豹仍未出现。双方僵持了一会儿,那马鹿似乎精疲力竭了,身体软绵地卧在地上,脖颈无力地歪耷下来,嘴里涌出白沫,眼睛也绝望地闭了起来。青年云豹咬着鹿腿须臾不敢松开,咬得久了,未免颊肌酸疼,颌骨发麻,难受得要死。长时间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它想换个姿势,哦,如果再往前蹿一步,咬住细长的鹿脖子,很快就能将马鹿咬得窒息。瞧马鹿现在这个样子,瘫软得就像一堆稀泥,大概已经丧失了求生意志,此时松开嘴换个部位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它这么想着,松开咬住鹿腿的嘴,豹腰一弓准备往前蹿耸。其实这正是马鹿的金蝉脱壳之计,佯装着半死不活无力反抗了,却暗中积蓄力量,只等天敌麻痹疏忽,便趁机逃之夭夭。青年云豹松开牙齿的一刹那,垂死的马鹿瞬间活转过来,呦地吼了一声,腾空蹿起来,朝密林奔逃。青年云豹怔怔望着马鹿的背影,呜欧哀嚎了一声,那是上当受骗的无穷悔恨,又是食物得而复失的无奈叹息。
  就在这时,一道光影从大青树上罩下来,稳稳落在马鹿的背上,将马鹿扑翻在地。哦,母云豹及时地“醒”了,将逃遁的马鹿重新擒获。其实,母云豹一直都是醒着的,之所以装睡,是要青年云豹经受独立猎食的锻炼。母云豹扑咬技艺十分娴熟,前爪按住鹿肩,后爪钩住鹿腹,借着一股冲击力很轻巧地将马鹿侧身翻转在地,马鹿抬起脖子想挣扎,刚好那根薄脆的喉管自动送到母云豹嘴边来了,不费吹灰之力,母云豹就能将马鹿收拾掉。可是,母云豹只是亲吻似的用牙齿在马鹿喉管上碰了碰,不仅没有咬下去,一旋豹腰,还从马鹿身上跳开去。马鹿爬了起来,母云豹绕到马鹿面前,龇牙咧嘴地嚎了一声,马鹿吓得屁滚尿流,掉转头夺路而逃,嘿,刚好是在往青年云豹站立的位置逃去呢。显然,母云豹用威吓的手段将晕头转向的马鹿驱赶回青年云豹身边,一定要让青年云豹独立完成这场狩猎。
  青年云豹再次扑到马鹿身上,双方撕扭在一起,青年云豹咬住了马鹿的脖子,可惜它牙齿还不够锋利,力气也不够大,咬了好一阵也未能将马鹿的颈椎咬断。马鹿驮着青年云豹,不顾一切地钻进一丛灌木。“咔嚓喇”,“咔嚓喇”,荆棘树枝划伤了马鹿,也把青年云豹从马鹿背上拉扯了下来。马鹿艰难地钻出灌木丛,刚想撒腿奔逃,母云豹已扑了上来,情人拥抱似的搂住马鹿脖子,将马鹿扳倒在地,当看到青年云豹从灌木丛退出来,母云豹又松开马鹿,跳到一边去,蹲在一块石头上,作壁上观。母云豹将马鹿两擒两纵,等于非常明确地告诉青年云豹:孩子,妈妈只能帮你不让马鹿逃脱,其余的事情要靠你自己去解决啦!青年云豹没有其他选择,只有继续缠住马鹿扑咬,又一番紧张激烈的搏杀,青年云豹终于咬住马鹿最脆弱最致命的喉管,马鹿四肢抽搐,渐渐停止了挣扎。青年云豹站了起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豹毛,威风凛凛地发出一声嗥叫。
  我发现,这一刻,青年云豹脸上的稚气消褪得干干净净,眼光变得深沉。我相信,这场惊险的狩猎,对这只青年云豹说,意义非同寻常,不仅获得了美味食物,锻炼了扑咬技艺,最重要的是,克服了依赖性和恐惧感,明显感觉到自己长大了,充满自信,为以后独立生活奠定了牢固的心理基础。果然,半个月后,青年云豹便离开母云豹独自闯荡世界去了。
  我当然不会愚蠢地认为,四匹成年骆驼应当像那只母云豹一样,迫使骆驼王子独自对付灰狼,把灰狼踢翻或赶走什么的。食草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帮助子女摆脱困境。我曾在西双版纳密林里看到过如下情景:
  一群白肢野牛在河沟草滩上吃草,树丛里突然蹿出两条豺来,豺又名豺狗、红狼,也是一种凶猛残忍的食肉兽。饥饿的豺不怀好意地接近一头约一岁半龄的正在埋头吃草的青年野牛。青年野牛咀嚼着草叶抬起头来,猛然发现两条红毛豺一前一后围拢过来,吓得哞哞惊叫,好几头成年野牛就在四五十米远的树荫下,抬起头来望了望,并没有奔过来救援,只是朝两条胆大妄为的豺吼了几嗓子,示威声援而已。两条红豺想咬没胆量,想撤又不甘心,在那儿徘徊。
  青年野牛害怕极了,撒腿就跑,逃进成年野牛群里。成年野牛并没有对青年野牛毫毛未损地逃回来表示赞赏,恰恰相反,两头肩高体壮的公野牛用鄙夷的神态斜了青年野牛一眼,哼哼打出一串响鼻,分明是在说,你已经老大不小了,两条癞皮狗似的红毛豺也会把你吓得半死,你也太不中用了啊!只有一头眉心有块紫斑的母牛,看起来像是青年野牛的妈妈,靠拢青年野牛的身边,用自己的脸颊摩蹭青年野牛的脸颊,以示安抚。但这个溺爱动作时间并不长,几秒钟便结束了,接下来紫斑母牛伸出舌头舔青年野牛头上的犄角,一岁半龄的公野牛头上已经长出两支约一尺长的犄角了,呈半透明琥珀色,角尖向前挺展,犹如两柄短刀。紫斑母牛一遍又一遍地舔着,把青年野牛头上两支牛角舔得锃亮,角尖滴着寒光。紫斑母牛神情肃穆,给我的感觉,绝非一种普通的溺爱,倒像是在帮助青年野牛擦拭武器,虽然牛嘴里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但沉默是金,肢体动作和脸部表情分明是在说,宝贝啊,你快长大了,你的肩胛差不多和我一般高了,你头上的犄角已经能洞穿豹皮了,你不能永远在妈妈的庇护下过日子,挺起你的胸膛,亮出你的牛角,那两条红毛豺不敢把你怎么样的!青年野牛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羞愧地摇晃着头上的犄角。

  牛群一面啃食青草,一面慢慢往河沟外移动。不晓得是故意还是巧合,走着走着,青年野牛落到牛群的最后头又处在放单的境地。这时,两条不知好歹的红毛豺在树丛里绕了几个圈,又贼头贼脑尾随在牛群后面,还贼心不死地想捞点便宜。青年野牛索性停了下来,脑袋埋进草丛,好像在寻觅草根上的嫩芽。两条红毛豺绕到青年野牛后面,从左右两侧悄悄向青年野牛逼近。青年野牛好像一点都没察觉,仍专心啃食草丛里的嫩芽。那条酱红毛色的公豺,走到离青年野牛约二十多米的时候,突然加速,飞也似的冲了过来,那条金红毛色的母豺,也摆出一副跃跃欲扑的姿势。酱红毛色公豺飞奔到青年野牛身边,纵身蹿跳,企图跳到牛背上施展豺掏猎物**的绝招,尖利的豺爪欲扯出牛肠置青年野牛于死地。眼瞅着豺爪就要落到牛背上了,青年野牛突然转过身来,拧着脖子,尖利的牛角直指半空中的酱红毛色公豺。青年野牛到底阅历浅经验不够丰富,转身迎敌的动作稍稍快了一点,要是再慢零点几秒的话,酱红毛色公豺便躲闪不开一头撞在牛角上,不挑瞎眼也起码挑釜嘴。这这个短暂的时间差,救了酱红毛色公豺的命,它在半空中急遽扭腰蹬腿,在离牛角还有一寸时栽落下来,虽然侥幸没有撞在牛角上,却心慌意乱姿势变形挥了个嘴啃泥,呦欧呦欧哀嚎起来。青年野牛信心大增,挺着犄角奔上去,用牛蹄踩,用角尖挑,痛打落水狗似的痛打酱红毛色公豺。豺怎么说也比野牛要灵巧得多,酱红毛色公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躲开青年野牛的攻击,跳起来狼狈不堪地落荒而逃。青年竽野牛主动向酱红毛色公豺发起攻击时,金红毛色母豺粘在青年野牛脚后跟,龇牙咧嘴呦呦嚣叫,大约是想分散青年野牛的注意力,减轻酱红毛色公豺的压力。酱红毛色公豺逃开后,青年野牛回过头来,轻蔑地打了个响鼻,勾着脑袋朝金红毛色母豺冲去,金红毛色母豺心急火地逃进树林去,。
  我注意观察了一下,在青年野牛勇斗恶豺的过程中,那几头成年野牛都站在四五十米远的地方驻足观望。紫斑母牛腿部肌肉绷得很紧,身体还微微后倾,可以推想,一旦青年野牛处于下风要吃亏时,紫斑母牛和其他几头成年野牛一定会奔过去帮它解围的。远处一片密林里,传来豺悻悻的啸叫声,牛肉没吃着,反被一头还未成年的半大野牛追得屁滚尿流,恼煞豺也。青年野牛则大步流星在草坪上来回奔跑,向苍天向荒野气势磅礴地哞叫,似乎在像全世界庄严宣告,我长大了,我已经有力量迎接生活的挑战!
  我希望野骆驼们也像白肢野牛一样,能不失时机地利用灰狼这个反面角色,扫除骆驼王子身上的依赖思想,培养起独立面对困境的生存能力。我想,假如我是这群野骆驼的首领,看到骆驼王子在一只灰狼面前如此丧魂落魄,会阴沉着脸喷它两个响鼻,以示驯斥。如此胆小懦弱,将来怎么挑得起生活重担?要是遭遇的是孟加拉虎、棕熊或雪豹这类大型食肉兽,如此慌张也许还情有可原;不就区区一匹灰狼嘛,你站着不动,它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扑上来的呀!就算我平时特别宠爱后代,舍不得驯斥它,也不愿给它脸色看,那我也会采取这种办法,当骆驼王子跌跌撞撞屁滚尿流奔逃而来时,我和其他成年骆驼镇定自如地站着不动,如果灰狼靠拢过来,我会噗地朝那张丑陋的狗狼脸喷吐口水,以示轻蔑。这样做,等于在婉言进行批评教育,骆驼王子肯定会从中悟出点道理来,把无端的惧怕抛置脑后。一旦骆驼王子从惊厥状态中回过神来,我会率领其余三匹成年骆驼,散成一个半圆形,拱围在骆驼王子的身后,鼓励骆驼王子迎着灰狼邪恶的目光走过去。有四匹成年骆驼在后面压阵,灰狼不得不退却,骆驼子必定信心倍增,说不定也会学首领的样轻蔑地朝灰狼喷口水。
  遗憾的是,我不是这群野骆驼的首领,我无法让它们按我的意愿去行事。
  真实发生的事情是,当骆驼王子丧魂落魄地逃进野骆驼群,秋草母和杏眼雌就像消防队员手忙脚乱扑灭燃烧的火一样,用脖颈摩挲骆驼王子的额头,用舌头舔吻骆驼王子的脸颊,雨点般的亲吻,急不可耐的疼爱,毫无节制地一股脑儿地倾泄在骆驼王子身上。两匹母骆驼眼里闪着泪花,嘴里还呜呜有声,似乎在说:心肝宝贝,别怕,妈妈就在你身边。假如骆驼王子还是一匹处在哺乳期或刚断奶不久的儿童骆驼,我会被两匹母骆驼如此表现所感动的。护幼是一种美德,这举动闪耀着母性的光辉。但骆驼王子已经老大不小了,个头不比两匹母骆驼矮,身上的肌肉比两匹母骆驼还更结实些,这爱的举动就未免太小儿科了些,显得不伦不类,显得别别扭扭。骆驼王子软绵绵躺卧下来,秋草母和杏眼雌索性脑袋顶着脑袋,用自己的身体搭成一个伞状保护罩,将骆驼王子紧紧罩了起来。
  骆驼王子躺在成年骆驼的保护伞下,仍惊魂甫定,欧欧叫着。
  那壁厢里,光脖子首领和歪峰雄急跨几步,用身体挡在骆驼王子和灰狼之间,好像要给行凶作恶的灰狼筑起一道不可穿越的壁垒。其实这样做纯属多余,因为当骆驼王子一头扎进成年骆驼堆里,灰狼就自动停止了追撵,站在土墩上悻悻嗥了几声,尾巴一甩拐进陡坡下一条穿山甲或巨蜥爬出来的甬道,灰色的身影在茅草里闪了闪,便不见了。对灰狼来说,连一匹成年骆驼都不容易对付,面对一群骆驼,那就更别想占到什么便宜了。狼都是机会主义者,既然没什么希望,那就别浪费时间泡在这里了,还是到别处去碰碰运气吧。
  灰狼撤退后,光脖子首领和歪峰雄来到骆驼王子跟前,也加入了溺爱大合唱。
  唉,在这种香软的家庭氛围里,在一片浓得化不开的脉脉温情中,骆驼王子的第二次断乳怕是永远也断不掉了。
  灰狼事件,带给骆驼王子的完全是负面效应,它的反叛精神彻底泯灭,独立意识愈来愈弱,很少再离群出走,也不敢再跑到成年骆驼看不见的地方去玩耍;当两匹母骆驼像对待儿童骆驼一样,拥着它亲吻,舔理它的体毛,它也不再躲闪避让,脸上也不再露出厌烦的表情,心安理得地接受这很小儿科的爱抚,给我的感觉,骆驼王子不是越长越大,而是越长越小了。
  是的,这几匹成年骆驼现在还有精力来保护和照顾骆驼王子,但受新陈代谢规律的支配,它们总归是要老的,迟早有一天是要走到不归路上去的,我无法想象,到了那个时候,骆驼王子该怎么办?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骆驼王子》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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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大美人” 失之交臂】

  光阴荏苒,转眼又大半年过去了。
  这天下午,我通过无线电接收器,得知野骆驼群在离我们野外观察站约七公里左右的戈壁滩。已经有半个月没见到它们,心里还是挺挂念的,便骑着摩托车和强巴一起前去探望。怕惊吓它们,我俩在老远便熄了火,将摩托车藏进草丛,徒步来到它们身边。这儿遍地砂砾,寸草不长,也没有水源,除了骆驼,其他动物都难以立足生存,这群野骆驼在尕玛尔草原吃饱喝足后,爱跑到这片戈壁滩来栖息,这儿很安全,很清静,不用担心会遭到食肉兽的侵扰。
  五匹骆驼都在,它们很高兴能见到我们,光脖子首领欧欧叫了两声,围着我们兜了一圈,以示欢迎,骆驼王子踏着碎步跑到我面前,脑袋埋在我的胸口摩挲揉动,表现得极亲昵友好。我和强巴将随身携带的拌过盐水的糌粑扔给它们,它们很满意我们带来的礼物,吃得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风吹来一丝细微的骆驼叫声,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其他四匹骆驼根本没在意这丝叫声,仍埋头咀嚼糌粑,并没把远方骆驼的吼叫当回事情。但骆驼王子却像听到了天籁之声,眼睛倏地发亮,盖在毛丛下的耳朵竖直起来,傻乎乎地侧耳谛听。
  “欧呦——欧呦——”远方仍传来丝丝缕缕骆驼神秘的叫声。
  我举起望远镜,似乎是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朦朦胧胧有一幅骆驼的剪影,镶着一圈阳光金边,显得很美。
  突然,骆驼王子停止进食它平时最爱吃的糌粑,急走几步,登上一块高地,临风而立,头颈像鹅似的伸得老长,鼻吻使劲耸动,脸上露出痴迷的表情,贪婪地嗅闻着,就像闻到了麝兰之香。
  我迷惑不解地望着强巴问:“它这是怎么啦?”
  “想老婆了呗。”强巴淡淡地说,“你瞧它的模样,眼也直了,鼻也红了,嘴也歪了,口水也流出来了,八成是闻到了雌骆驼的气味,听到了雌骆驼的叫声,看到了雌骆驼的身影啊。”
  强巴是土生土长的猎人,业余动物行为学家,我相信他的判断。
  屈指一算,骆驼王子已经两岁半龄,对骆驼而言,已进入性成熟期,换句话说,已到了求偶年龄。这个时期的雄骆驼,看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身影,听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叫声,闻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气味,会表现出痴痴迷迷的醉态来。
  俗话说,爱情是杯美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借用在骆驼身上,那就是酒不醉骆驼骆驼自醉。
  瞧着骆驼王子嗅闻得这般如痴如醉,我也动心了,登上高地临风而立,耸动鼻翼做深呼吸状,嗅闻了半天,什么特别的气味也没闻到。人的嗅觉太迟钝了,远不如骆驼那般灵敏,我不是雄骆驼,对雌骆驼的气味反应不敏感,引不起任何联想与冲动。
  骆驼王子嗅闻了一阵,噔噔噔从高地上蹿下来,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骆驼群里奔过来跑过去,一会儿受惊似的大呼小叫,一会儿受难似的长吁短叹,显得很激动很焦躁。我拿起一坨糌粑,糊在它嘴上,想让它安静下来,它根本不领我的情,噗的一声,将那坨糌粑一股脑儿全喷还我的脸上。真应了一句人类社会的成语:秀色可餐。有了秀色,山珍海味都不稀罕都咽不下去了。可见人类和其他动物在求偶问题上有许多相同之处。
  秋草母和杏眼雌使出老办法,温婉地靠拢来,想安抚骆驼王子。殊不料骆驼王子倏地跳开去,脸上露出厌烦的表情,怪模怪样地叫了两声,好像在说:我现在不需要你们,别来烦我了!
  秋草母和杏眼雌讪讪地走开去。
  自打灰狼事件发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骆驼王子在成年骆驼面前表现出不顺从来。久违了,青春的叛逆。看来,爱情的力量确实惊人,也许,骆驼王子能借助这奇异的爱情力量,冲破精神束缚,铸造独立品性,来补上第二次断乳这门缺漏的课。
  我喜欢骆驼王子,我真诚希望它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正常地健康地成长。
  骆驼王子在群体里磨蹭了一会儿,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与冲动,扬蹄朝远方地平线奔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没办法的事。
  观察动物的求偶行为,是揭示其生存奥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了解其生活习性必不可少的内容。我急忙拉着强巴骑上摩托车尾随跟踪,想看个究竟。我们远远跟在骆驼王子后面,考虑到摩托车的轰鸣声和陌生人的气味有可能会干扰它们谈情说爱,我们在离目标约一公里远的地方就停车熄火,然后绕到下风口,猫着腰蹑手蹑脚往前靠。走到一半,刚好遇到一段早已成为废墟的古城墙,我俩趴在瓦砾堆后面,我取出带望远镜头的相机,窥视和拍摄骆驼王子的求偶过程。这对我来说,是很珍贵的研究资料。
  空气洁净,能见度极高,两三百公尺外的景象看得十分清楚。对方果然是一匹年轻的雌骆驼,头顶和驼峰上盖着一层金色的绒毛,就像穿着凤冠霞帔,四肢细长,腹部紧凑,唇如点朱,眼如点漆,宽宽的鼻梁盖在脑门上,亭亭玉立,用骆驼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是个花容月貌的大美“人”。当骆驼王子气喘吁吁地来到大美人身边,大美人开始还有点羞涩,忸忸怩怩闪开去,却并不躲远,一面避闪一面还用媚眼瞟骆驼王子,应了一句成语叫暗送秋波,细腻地表达了少女骆驼半推半就的微妙心态。骆驼王子激情澎湃地靠拢去,嗅闻大美人的身体,用脖颈摩擦大美人的驼峰,淋漓尽致地表达爱慕之情。大美人终于抵挡不住如火的热情,不再忸怩躲闪,也开始嗅闻骆驼王子的身体,用脖颈摩擦骆驼王子的驼峰。投桃报李,拉开了爱的序幕。
  过了一会儿,它们互相舔理对方的驼毛,在骆驼社会,这是雌雄之间很重要的交谊内容,也是正式婚配前必须经历的恋爱阶段。互相舔理体毛,不仅能帮助对方清除身上讨厌的寄生虫,更重要的是,通过唾液涂抹,将自己的气味像刷油漆一样刷到对方身上去,你身上有我的气味,我身上有你的气味,对习惯用鼻子思想的哺乳类动物来说,彼此气味融合,意味着彼此感情融洽。
  气味融合后,就可以进入婚配了。
  我衷心希望有情骆驼终成眷属。我觉得骆驼王子和大美人是挺理想的一对:骆驼王子尚未娶亲,大美人待字闺中,十分相配;骆驼王子高大健壮,大美人闭月羞花,称得上是郎才女貌;遐迩相遇,一见钟情,浪漫情调,罗曼蒂克,真可谓天造地设。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交颈厮磨,渐入佳境,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就会好得如胶似漆了。
  就在这时,我身后传来嘈杂的吼叫声,回头看去,戈壁滩上滚动一团蘑菇状尘埃,渐渐向这儿移来。风吹散尘埃,飘飘忽忽露出几匹骆驼的身影。哦,是光脖子首领率领歪峰雄、秋草母和杏眼雌,急急忙忙赶过来。秋草母和杏眼雌一面奔跑还一面引颈吼叫,很焦急的样子。不用想我就知道,它们是在追赶骆驼王子。它们舍不得骆驼王子离去,它们要拴住那颗叛逆的心。
  那壁厢,大美人也看到那团滚动的尘埃,听到成年骆驼嘈杂的吼叫声了。它停止了与骆驼王子的缠绵,竖直脖子,朝那团尘埃张望了一会儿,绕到骆驼王子的背后,驼蹄踢踏着地上的砂砾,呦欧呦欧叫着,不难猜测,是在催促骆驼王子快带着它离开这里。
  我十分理解大美人的举动,两情相悦的时候,自然是很讨厌别的骆驼来打扰的。人类谈恋爱时渴望两人世界,骆驼配对时也喜欢两骆驼世界。走吧,天涯海角,只有你和我,建立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大美人的行为,不仅符合感情发展逻辑,也符合骆驼社会传统的结构形式。好几位动物学家野外调查证实,野骆驼是典型的以家庭为核心的群居性动物。除非有大的天灾人祸,野骆驼很少像斑马、牛羚那样成百上千地聚集在一起。这是因为,骆驼生活的环境较恶劣,一般都在半荒漠地带出没,庞大的族群挤在一块难以找到足够的水源和食源。野骆驼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型社会结构,自然而然派生出这样一种生命成长的模式:小骆驼到了一定年龄后,和族群的关系日渐松散,经常游离在族群之外,某一天巧遇自己所中意的异性配偶,双双离群出走,到另一个地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就像细胞分裂一样,大家庭分裂成若干个小家庭,小家庭繁衍壮大后,又再次出现裂变……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八变十六,种群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越来越兴旺发达,疆域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迅速拓宽,生命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逐渐强悍。
  最新动物行为学研究表明,采用家庭为核心社会结构形式的动物,普遍智商较高,更能分散和回避风险,更能适应环境并打开生活空间,更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繁荣。
  我衷心希望骆驼王子能毫不犹豫地带着大美人远走高飞。从动物学家的立场上说,云南日曲卡山麓一带野骆驼已快要绝迹,假如骆驼王子能成功地建立新的族群,使得这一珍稀濒危动物存活并发展起来,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从朋友的立场上说,我我愿意看到骆驼王子成长为一匹勇敢面对生活挑战的顶天立地的雄骆驼。
  骆驼王子在大美人的催促下,将身体转了过去,面朝着巍峨起伏如驼峰般的日曲卡雪山,举蹄欲行。“欧——欧——”传来秋草母和杏眼雌如泣如诉的呜叫声。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绑住了腿脚,骆驼王子放下驼蹄,留恋地回头张望。
  大美人不满地瞅了骆驼王子一眼,用脑袋顶撞骆驼王子的后驼峰,用力推搡。骆驼王子倒是举蹄行走了,却像跳华尔兹似的歪蹄歪腰歪身,走了个小圆圈,在原地画了个零。
  在即将离群出走的时候,骆驼王子有点犹豫不决,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生于斯长于斯,从小受到这几匹成年骆驼的疼爱,有一份沉甸甸的难以割舍的情感,是很正常的。对野骆驼这样的动物而言,青年骆驼一旦携带配偶离群私奔,诀别便是永别,天涯飘零,从此不再回来,别时容易见时难,不大有可能再与群体成员相见了。可我觉得,犹豫归犹豫,骆驼王子最终还是会怀着些许伤感义无反顾地带着大美人远行的。按照野骆驼的习性,它不可能一辈子跟着这几匹成年骆驼过,它总要建立自己的家庭。再说,大美人貌如天仙,考虑到这一带野骆驼的数量已十分稀少,雌性野骆驼难得一见,年轻貌美的雌骆驼更是紧俏商品稀缺资源,这样的求偶机遇可以说是千载难逢,好比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用常理推断,它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弃的,别说只是离群出走,即使上刀山闯火海下油锅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所谓色胆包天,指的是这点牺牲精神。
  爱情能使胆怯的生命变得坚毅勇敢,能使孱弱的生命变得强悍健壮,能使愚笨的生命变得聪明机灵,我衷心希望爱情能发挥魔力,能创造奇迹,使骆驼王子变成一匹主见有责任心的雄骆驼。
  让我担心的是,光脖子首领带着三匹成年骆驼已越来越近,相距骆驼王子和大美人仅有两三百米了。天晓得这些成年骆驼跑到骆驼王子身边后,会采取什么手段阻止骆驼王子出走。
  夜长梦多,为免节外生枝,要走请趁早。
  大美人大概也意识到正在迅速跑拢来的四匹成年骆驼是它和骆驼王子生活道路上的绊脚石,气咻咻地朝骆驼王子打了个响鼻,转身向戈壁深处跑去。它一面跑,一面扭动脖颈望着骆驼王子呦呦叫,用意很明显,是要骆驼王子跟它一起走。
  骆驼王子仍迟疑不决,踏着碎步在原地兜着圈子,抬头望望满脸愠色的大美人,又扭头望望心急如焚奔跑而来的四匹成年骆驼,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大美人跑出一段后,见骆驼王子没有跟上来,拐了个弯又绕回到骆驼王子身边,从它的举动可以看出,它打心眼里是满意骆驼王子的,舍不得错过这个喜结良缘的好机会。它将柔软的嘴吻伺伸到骆驼王子的耳朵旁,先是亲昵地嗅嗅骆驼王子的脸颊,继而幽幽怨怨发出一声长鸣,我猜得不错的话,那是在向骆驼王子表白自己的心迹:我喜欢你,生生死死愿意跟你在一起,请你相信,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我也不会变心,拜托了,快走吧,切莫再迟疑了呀!
  骆驼王子四只驼蹄仿佛被钉子钉在地上了一样,举步维艰,欲走还休,暴露了它内心的极度矛盾。
  那团尘埃,越滚越快,骤然间已快靠拢到骆驼王子身边了。
  大美人欧呦欧呦发出短促的叫声,一步一步往后退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怨恚表情,分明是在向骆驼王子发最后通牒:你若真的喜欢我,就请快点带着我离开此地,不然的话,永远拜拜了,这辈子你休想再见到我了!大美人退出约十几步远,倏地一个转身,头也不回地急奔而去。
  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当大美人急遽转身时,骆驼王子如梦初醒般地吼了一声,条件反射似的举步朝大美人追去。
  毕竟,它是喜欢大美人的,异性相吸,符合天理人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拆散得了的。
  爱情确实神奇,爱情确实伟大,爱情万岁。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目瞪口呆,怀疑这爱情到底有多大能耐,是否真的能催熟生命,是否真的能改变秉性?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刚刚离去,四匹成年骆芽驼便气喘吁吁地赶到了,一字形排开,站在沙丘上,望着骆驼王子渐渐远去的背影,抻直脖子,呦呦欧欧叫魂似的吼叫起来。
  舍不得从小一手抚养长大的子女离去,几多伤心,一腔愁绪,无限牵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该放手时要放手,你不可能把子女永远拴在身边的啊。我也曾几次观察到已经长大的幼狐、幼熊和幼金猫等辞别成年兽时的情景,成年兽一般都表现得很理智,或者用依依不舍的眼光目送幼兽离去,或者朝幼兽渐逝的背影呜咽两声,数分钟后,便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该进食继续进食,该睡觉继续睡觉。生活就是这,辛辛苦苦养大,一拍屁股走“人”,难过也没有用的。
  这几匹成年骆驼,却朝着骆驼王子的背影没完没了地吼,尤其是秋草母和杏眼雌,悲恸欲绝,嗓子都嘶哑了,还叫个不休。
  唉,可悲天下父母心。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越去越远,变成遥远地平线两团模糊的黑影,再过一会儿,黑影就会消融在苍茫的暮霭中。
  突然,我觉得那两团模糊的黑影似乎停止了移动,不仅如此,好像还一点一点逐渐放大。我怀疑是自己的幻觉,赶紧举起望远镜观察,不看不知道,一看要晕倒,遥远的地平线上,骆驼王子已掉转方向,朝四匹成年骆驼奔跑而来了。
  美人跟在骆驼王子后面,衔尾相追,一会儿张嘴啃咬它的驼峰,一会儿用脑袋顶歪它的脸,想让它拐弯。这些细节足以说明,大美人对骆驼王子掉头归群的举动十分恼火,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让它停下来,继续离群出走,走到远离这些成年骆驼的地方去。
  临阵脱逃,火线背叛,恼煞大美人也。
  我不知道骆驼王子干吗在跑出去老长一截路后,又掉转头跑了回来。也许,它跑着跑着,脑子里突然闪现出大半年前遭遇的那只灰狼的身影,顿时心尖抽搐,吓出一身冷汗,它这样冒冒失失出走,再也没有成年骆驼庇护它照顾它为它保驾护航,要是万一再遇到灰狼或比灰狼更厉害的猛兽,那该怎么办哟?也许,它跑着跑着,想起那次误食了有毒的黑楂树叶的情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真的,它各方面的知识都还欠缺,过去进食、饮水、宿营等等问题都是成年骆驼替它考虑为它包办的,现在要它独自面对这一切了,哪几种植物是有毒的,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活命的水源,在哪儿宿营才能避夜行性野兽,这诸多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对它来说都是无法解决的难题,它能行吗?也许,它跑着跑着,猛然意识到,不,它身边还跟着一匹比它还年轻的雌骆驼,一旦结成伴侣,按照骆驼社会雄性当家的习性,它就有责任照顾雌骆驼的生活,将来小宝宝出世后,它就要责无旁贷地挑起家庭的重担,哎哟哟,它连自己管好自己的信心都没有,怎么挑得起这副家庭重担呀?也许,它跑着跑着,听到了四匹成年骆驼撕心裂肺的呼唤,就像哺乳期的幼崽闻到了奶香,克制不住地想回到这些成年兽的身边去,接受安慰,接受爱抚,对它来说,这些成年骆驼是它的精神支柱,是它的保护伞,是它的避风港,离开了它们,它怀疑自己还能活几天?它的决心动摇了,是的,它喜欢大美人,也渴望畅饮爱情这杯美酒,可是,为了得到爱情,却要失去它所依赖的群体,要去冒巨大的风险,为了片刻的欢愉,却要用生命作抵押,究竟是不是值得呀?爱情很美好,可代价太大了,它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接受生活的挑战。忽然问它觉得自己就这样带着大美人远走高飞实在太轻率了,简直就是在把自己的性命当儿戏。这么想着,它出走的脚步变得迟疑起来,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总比将来没有后悔药可吃要好哇。于是,它转过身来,往回奔跑。
  我很了解骆驼王子,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太离谱。
  骆驼世界,雄强雌弱,雄骆驼的体格明显比雌骆驼魁伟,力气也明显比雌骆驼大。大美人虽然竭尽全力想阻拦骆驼王子走回头路,无奈体小理弱,扭转不了局面。
  骆驼王子跑到离成年骆驼们还有一百多米远时,秋草母和杏眼雌兴冲冲迎了上来,两匹母骆驼脸上神色灿烂,一副喜出望外的表情,好像终于等到了浪子回头。跟随在骆驼王子身边的大美人只得收敛脚步,用悲哀的表情眼睁睁看着秋草母和杏眼雌一左一右将骆驼王子夹在中间,接回群体去。四匹成年骆驼簇拥着骆驼王子,身体摩挲,脖颈抚弄,嘴唇亲吻,极尽疼爱之能事。
  “欧—一欧——欧——”大美人愤怒地吼叫一声,掉头急奔而去。
  真是见鬼,看上去挺英俊挺高大的雄骆驼,闹了半天竟然是个离不开爹娘的大孩子!
  骆驼王子朝着大美人的背影呦呦叫,叫得很殷切,还迈动四肢追了几步,但仅仅追了几步就停了下来。它的头脑已经冷静下来,不会再干傻事啦。
  不一会儿,大美人消失在天边铅灰色的薄暮里。
  我在心里摇头叹息,唉,愚蠢的骆驼呀,难道你们永远要让骆驼王子做个孩子不成? 

 

【十水远长不大的孩子】

  很长时间了,一个沉甸甸的问号萦绕在我心头,找不到能让我满意的答案。明末清初,当一支野骆驼历经干辛万苦,终于从青海的巴颜喀拉山脉来到云南的日曲卡雪山,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兴旺发达的种群突然走向衰亡,数量骤减,濒临灭绝?我翻阅地方志,那段时间里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没有发生过瘟疫,也没有发生过地震、洪涝、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几十年时间,对一个物种来说,只能说说是生命历史长河中的短暂瞬间,正常的情况下,不可能衰亡得如此迅速。这确实很神秘,颇让人费解。采访当地的老人,是这样解释野骆驼衰亡现象的:明朝降将吴三桂,因出卖山海关有功,被清庭封为定西王,坐镇云南,为取宠新主,保住自己的花翎顶戴,大兵压境逼缅王交出明朝流亡君主,用弓箭勒杀于昆明城外;卖主求荣,天地难容,吴三桂前世是骆驼投胎,玉皇大帝龙颜大怒,遂派遣神犬下凡,咬死所有在云南境内的野骆驼,以示警告,也是给定西王一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预兆。
  我当然不会相信这类迷信色彩很浓的民间野史。一些动物学家对这一现象有另外一种解释,认定是人为造成的灾祸,即当地山民大肆捕杀,遂造成野骆驼数量骤减。这种解释听起来蛮有道理的,可我觉得仍有商榷的余地,起码不是野骆驼在短时间里衰亡的唯一原因。不错,据当地史籍记载,明末清初时,日曲卡山麓一带出现了许多以捕捉野骆驼为生的猎户,用现在的话来讲,抓野骆驼已成为当地山民发家致富的支柱产业。人类毫无节制的狂捕滥杀,必然导致野生动物数量减少,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仍有两个疑问无法解释清楚。第一,当时火器还不发达,属于冷兵器时代,边陲山野的猎户,装备肯定在很原始,无非就是刀叉弓箭,最多还有捕兽铁夹和大呼小叫的猎犬,凭这些东西,很难想象就能把一个兴旺发达的物种剿灭干净;第二,日曲卡山麓一带自然环境特别适宜野骆驼生长,尕玛尔草原牧草茂盛,水源丰沛,没有饮食之虞,更有利于野骆驼的是,享有生命之舟美誉的尕玛尔草原往西去,就是有死海之称的戈壁沙洲,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对其他物种而言是名副其实的生命禁区,对野骆驼而言却是理想的栖身之地。骆驼是沙漠之舟,可在戈壁沙洲自由出没,遇到猎人追撵,逃进浩瀚的戈壁滩去就没事了,没有哪个猎人吃了豹子胆敢闯入神秘莫测的戈壁沙洲去捕捉野骆驼的。
  非说是由于人类的狂捕滥杀导致野骆驼绝迹,在明末清初还不具备现代化狩猎工具的年代,在日曲卡雪山这块特别适宜野骆驼生存的土地,恐怕是言过其实了。肯定还有其他鲜为人知的原因,我要找到更科学的解释。
  我翻阅资料,查看远古时代的恐龙、中古时代的剑齿虎现代的大熊猫,为什么会灭绝或走向衰亡。
  关于恐龙的灭绝,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认为是白垩纪宇宙一颗行星与地球相撞,发生大爆炸,包括恐龙在内的许多物种都在那场大爆炸中死亡殆尽;有的认为是地球进入冰川期,气温骤降,大片植物冷死,恐龙饥寒交迫,也成批倒毙;有的认为是一种很厉害的瘟疫在地球蔓延,反反复复流行,夺走了恐龙等许多动物的生命;也有几位动物行为学家持这样的观点,认为恐龙的灭绝是跟恐龙行为方式密切相关的。恐龙属于爬行动物,大凡爬行动物,采用卵生方式繁殖后代,鸟类也产卵,但需要亲鸟抱窝孵化,雏鸟会出壳,而爬行动物的卵生方式要简单得多,将卵产在土坑里后,母兽便扬长而去,靠自然温度孵化这些卵,母兽也不承担养育或保护幼兽的责任,幼兽出壳后自生自灭。爬行动物选择这种繁殖机制的好处是,母兽免去了育儿的艰辛与麻烦,也避免了育儿期易遭袭击的风险,还能腾出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下一茬繁殖。但是这种繁殖机制的最大害处是,幼兽得不到母兽的庇护,也得不到母兽传授的觅食饮水躲避敌害的生存知识,完全凭本能挣扎求生,完全靠运气获得存活机会。刚开始时,东产一窝蛋,西产一窝蛋,又不必劳心费神地去孵化去养育,好不快哉。爬行动物这一繁殖机制使恐龙这个族群数量猛增,兴旺昌盛。
  但随着地球上物种越来越多生存竞争趋于白热化,爬行动物这一繁殖机制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无人看守的上面仅盖着薄薄一层浮土的恐龙卵成了许多动物觊觎的食物。硕大饱满的恐龙蛋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一枚蛋就够一只中型兽类饱餐一顿的。发现一窝恐龙蛋就好比发现了一座粮食仓库,可以坐吃好长时间。恐龙蛋里有小生命在孵育,因此不会腐烂变质,这顿吃不了可以留着下顿吃,今天吃不了可以留着明天吃。要是小恐龙破壳而出,那更好了,稚嫩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家伙更受掠食者们的青睐,就像今日人类餐桌上的烤乳猪一样,是大开胃口的珍馐佳肴呢。于是,饥肠辘辘的掠食者钻头觅缝寻找恐龙卵,肯定有不少胆子特别大的家伙冒着被成年恐龙吃掉的危险,悄悄跟随在这些临近产卵期的巨无霸后面,以期捷足先登。利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高利益要冒高风险,高风险能带来高利益,险恶的丛林本来就是冒险家的乐园。就像今日人类社会里的毒贩,明知一旦被抓住就会绑赴刑场,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一样。法国有一位名叫詹姆斯专门研究恐龙的动物学家甚至断言,发展到后来,每一条临近产卵的恐龙身后,都麇集了一大群居心叵测的掠食者。在我的想象中,此番情景,很像今日歌星、影星和球星身后跟着一大群追星族一样,当然,不能叫追星族,而应当叫追蛋族。许多恐龙体形庞大,动作笨拙,目标显眼,无法藏匿,也无法钻进隐秘的地洞去产卵,也就甩不掉粘在身后的掠食者。乍看起来优点不少的繁殖机制变成物种衰亡的祸根。久而久之,恐龙繁殖成功的概率越来越小,能顺利孵化并长大的幼兽越来越少,最终被无情的大自然彻底淘汰了。
  当年在地球上盛极一时的称王称霸的种类繁多的爬行动物中,只有龟类、蛇类、鳄类和蜥蜴四大家族存活至今。它们没被大自然淘汰的原因,除了体形相对较小,动作较灵活,较易躲藏外,最根本的一条,是对爬行类繁殖机制作了必要的补充或修正。龟类总是在夜深人静时,蹑手蹑脚悄悄爬到水边的沙地去产卵;蛇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抛弃了爪子,细长的身体便于钻进隐蔽的洞穴繁殖后代;鳄类怕产在草丛或浮土下的卵被掠食者窃取吃掉,不吃不喝守候在产房旁,直到小鳄鱼孵化出壳;蜥蜴临产前会用强有力的爪子在土坡上挖掘可供藏身的洞,在土洞产下卵后,不会立即离去,而是在产房四周巡游数日,确信没有想伺机作案的盗贼后,这才一步三回地离开这些宝贝蛋。
  关于剑齿虎的灭绝,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因为剑齿虎传统的食物——猛犸象随着地球进入冰河期而大批死亡,剑齿虎巨大的门齿只适合猎杀大型草食动物,而对付不了行动敏捷的小动物,食物链断裂,因此剑齿虎也就被大自然淘汰了。可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中古时期大型食草兽并非猛犸象一种,还有暹逻牛、原种马、巨蜥和大鳄等等,一般来说食肉兽都是机会主义者,逮着什么吃什么,剑齿虎不可能如此偏食挑食,只吃猛犸象而不吃其他东西。再者,剑齿虎在面对中小型猎物时,过分发达的门齿虽然是个累赘,但其虎爪也很厉害,尖利的指爪就像小匕首,不用张嘴噬咬,狠狠一爪扫过去,就能把中小型猎物扫得灵魂出窍,因逮不着东西吃而遭致整个物种灭绝的理由显然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
  我倒宁愿相信日本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古生物学家所做的解释:剑齿虎的灭绝与其繁殖方式有密切关系。虎作为大型猫科动物,脾气怪戾,性格孤僻,单身独居,雌雄仅在发情期短暂相聚,观察现代老虎生活习性可以发现,交配时,雄虎动作粗暴,常表现出雄性的征服欲来,雌虎则亮出爪牙挣扎反抗,虽然这时候的扭打不会像对付猎物那般出手狠毒一招一式都要置对方子死地,半真半假,真真假假,但猛兽的粗狂往往使老虎不晓得轻重,交配结束,雌虎身上总会留下伤痕。现代老虎尚且如此,体形更大脾气更暴躁的剑齿虎可想而知了,交配时,雄虎那两支伸出嘴腔锋利如剑的长牙有意无意会刺痛或划伤雌虎,雌虎挣动时,如剑的长牙也常不小心碰伤雄虎,雄虎暴跳如雷,以牙还牙,更霸道更残酷地伤害雌虎。那个时候的剑齿虎,为了更高效地猎捕大型食草兽,在种内竞争的压力下,那对可怕的门齿进化得越来越长磨砺得越来越尖利。发展到后来,雌雄虎一旦交配,力气相对较弱的雌虎轻则遍体鳞伤,重则伤残致死,绝无幸免。为了繁衍后代,要冒生命的危险,当然是很不划算的事情。再说,雌虎一旦身亡,后代也化为泡影。久而久之,许多雌虎拒绝交配,拒绝生养后代。即便有雌虎受本能驱使,勉强与雄虎交配,又侥幸保全了性命,但因受了伤,影响了捕食,产下虎崽后,弄不到足够的食物,虎崽的夭折率也极高。老天爷破坏了剑齿虎的繁殖机制,粗暴的具有很大伤害性的交配行为抑制了雌虎的生育本能,这一中古时期在地球上横行一时让其他兽类闻风丧胆的物种终于慢慢消失了。
  于国宝大熊猫的衰亡,较普遍的解释是,三百万年前地球气候温暖,遍地都是茂盛的箭竹林,大熊猫以箭竹叶、箭竹茎和箭竹笋为食,箭竹成了大熊猫的传统食物。发展到后来,变成特化动物,食谱单一,非箭竹不食。冰河期来临,地球气温骤降,箭竹大批死亡,殃及大熊猫,分布范围也迅速缩小;到了现代,人口几何级数膨胀,人类与野生动物争夺生存空间,致使全世界大熊猫仅剩一千余只,局限在四川、陕西、甘肃少数地区。
  而我在花了大半年时间深入川西跟踪观察大熊猫生态习性后,对学术界上述解释持怀疑态度,得出一个虽不是很成熟却是全新的结论,我认为大熊猫衰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养育后代的行为太怪异太冷僻,阻碍了种群的发展。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不晓得是什么原因,大熊猫的幼崽生出来时非常小,仅一百克左右,像只粉红色的疏毛大老鼠,与成年兽体重的比例超过1:1000,这在所有兽类中极其罕见。过于弱小的幼崽,毫无疑问抚养起来难度极高,就像超薄型玻璃器皿,稍有不慎就会破碎。虽然大熊猫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舔干净后焐在怀里舍不得放下,走动时就夹在颏下,只露出幼崽摆动的小尾巴,保护措施很严密,但大熊猫肢短体胖,素食主义者,性格温顺,行动迟缓,易受猛兽袭击;还有各种寄生虫和传染病的侵害,幼崽在头半年里夭折率超过50%。雌大熊猫在漫长的哺乳和育幼期间不会发情,要等幼崽满三周岁能独立生活后才会考虑生育第二茬幼崽,而且还不是马上就找异***,一般有半年以上的单身期,生育周期拉得很长,这在动物界也是绝无仅有的。最糟糕的是,虽有三成左右的雌大熊猫一胎产一崽,七成左右的雌大熊猫一胎产二崽,但凡产下双胞胎的大熊猫,妈妈只会抱走一个,另一个毫无例外地遗弃在荒野任其死掉。熊猫妈妈一只手臂要支地走路,只能用另一只抱孩子,所以无法同时抚养两只幼崽,只能采取弃一保一的育幼策略。也就是说,雌大熊猫每生育一茬最多只能存活一只幼崽,再扣除天灾人祸等因素,实际能活下来的不足30%,繁殖率低得接近零,有的甚至是负数。因而这个物种必然走向衰亡。
  远古恐龙、中古剑齿虎和现代大熊猫,虽然灭绝和衰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养育后代这个生命最重要的环节出了问题。对一个物种来说,饥饿、干渴、天敌、地震、荒火、疾病、寄生虫等会剥夺某些个体的生命,灾害严重时,甚至会使整个物种数量减少,可一旦笼罩在它们头上的灾难云消雾散,种群很快就能重获生机,迅速繁衍壮大,唯有当繁殖和育幼机制出了毛病,那才真正无药可救,必然没落而衰亡,衰亡而灭绝。
  顺着这条思路,我认真思考日曲卡雪山一带野骆驼在数十年间由繁荣昌盛而走向没落衰亡的内在原因。很可能也是繁殖和育幼机制出了毛病。我觉得骆驼王子是开启秘密的一把钥匙,使我隐约瞧见了问题的症结。我再次升腾起想象的双翼,在脑子里模拟三百多年前尕玛尔草原上所发生的有关野骆驼的故事。
  大皇冠率领野骆驼群从青海巴颜喀拉山脉出发,历经千辛万苦,来到滇西北日曲卡雪山。种群内的中老年骆驼大半都倒在漫漫征途上了,留下的多为青少年骆驼,虽然消瘦憔悴,但健旺的血脉成长期的生命,恰如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活力。辽阔肥沃的尕玛尔草原,浩瀚的戈壁沙洲,永不干涸的古戛纳河,为这些劫后余生的野骆驼提供了绝佳的生存环境。没过多长时间,这些野骆驼养得膘肥体壮,毛光水滑。整个种群生机勃勃,欣欣向荣。
  大皇冠老了,万里征途,率领骆驼群闯过无数生死关口,心力交瘁,在某个早晨,老死在一块碧绿的草滩上。首领一死,众骆驼便四分五裂,按照物种与生俱来的习性,以血缘为纽带,分为若干小群,散落在广袤的草原戈壁。
  虽然大皇冠已死,虽然已经到达了迁移的终点,但是杰出的首领大皇冠创立的爱幼传统却原封不动保留了下来,悉心照料,严密保护,无微不至关怀,就像人类形容某些父母溺爱孩子那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在艰难困苦的迁移途中,为了保存种族的血脉,是完全必要的,但到了鸟语花香的和平环境,仍这么个爱法,显然不利于小骆驼的成长,太多的爱变成了精神枷锁,太多的爱变成了精神牢狱。小骆驼们在成年骆驼的百般呵护下,就像是栽在温室里的花朵,美丽而脆弱,娇嫩而百易折。更可叹的是,到了该产生逆反心理萌发独立意识的年龄,却仍浸泡在脉脉温情中,使得这些后代外表看上去又高又大像成年骆驼,其实还是个缺乏主见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小骆驼,不敢离群出走,不敢追求异性,不敢开创属于自己的新生活。数代之后,种气衰微,生命的质量一代不如一代,整个族群由辉煌的顶点急转直下,越来越孱弱,加上人类的大肆捕捉,不可避免地走人衰亡。我想,我这个观点应该是站得住脚的。  骆驼王子长大了,一眼望去,五匹野骆驼里,它长得最挺胸抬头时,比光脖子首领还高出一寸余,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表象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它自己似乎也没把自自己视为一匹顶天立地的雄骆驼,仍保留着未成年小骆驼的行为特点,跟随在四匹成年骆驼屁股后面,时不时地还会依偎在秋草母和杏眼雌的身边,接受母性的爱抚。最糟糕的是,它连离群出走要建立自己的生活的念头也没有了,连轻微的抵触情绪也荡然无存,青春的骚动,青春的反叛,青春的炽热,青春的激情,就像被烈日蒸发的雾气,消逝得无影无踪。
  任何一个生命,体内都有一个生物钟,生物钟的指针转到哪里,便会发生相应的行为特点。举个例子,小狐狸刚出生时,双眼紧闭,体毛稀疏,也不会吃奶;数小时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该吃奶的位置上,小嘴便会做出咂吮的动作,小鼻子就会翕动嗅闻,顺着奶香钻到母狐狸的怀里去吃奶;几天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该睁开眼睛认识这个陌生的世界了,那眼皮便会自动弹开,茶褐色的清亮的小眼珠子便便骨碌碌转动好奇地打量四周;两三个月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性别差异的时刻,雄性小狐狸之间便会频繁发生游戏式争斗,扭滚噬咬追逐戏闹,雌性小狐狸则相对比较安静,更愿意陪伴在母狐狸身边,观摩学习做妈妈的经验;再过若干个月,体内生物钟指向青春期,雄性小狐狸便会在外出觅食时常常开小差溜到外面去玩,有的就此离开母狐狸的巢穴到个陌生的地方自立门户去了,而雌性小狐狸却会再在母狐狸身边继续待一段时间,帮助母狐狸养育下一茬弟妹,同时学习如何分娩如何喂奶如何保护幼崽等一整套育幼课程,为将来自己做母亲做好准备……
  体内生物钟是生命在每个阶段表现出各种各样行为的生理基础,所谓生物钟,其实也是物种从孕育、成长到衰亡各个环节的生命程序表。体内生物钟有个特点,假如因为种种原因该生命未能表现出指针所指示示的这一时刻理应表现的行为特征来,错过了生物钟的时间表,那么,某种行为特征便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换句话说,体内生物钟的指针不可能倒过来拨,是无法逆转的。关在动物园铁笼子里的幼狐,吃的是管理员投放的肉块,不用操心觅食问题,错过了青少年学习狩猎技艺最佳时机;长大后,将它放归山林,面对老鼠和野兔它会束手无策,怎么努力也抓不住猎物,到头来活活饿死。
  我晓得,骆驼王子体内的生物钟指到青春期时,未能表现出摩擦、反叛、孤独、出走等行为特征,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已经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已无法再纠正了。换一种说法,它体内的生物钟走到幼年期就停了,所以,它虽然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像匹气宇轩昂的成年骆驼,但它的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如何面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哟!

  

【十一首领不幸遇囘难】

  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我和藏族向导强巴坐在牛皮帐篷里的火塘边,一面喝醇酽的青稞酒一面天南海北闲聊。突然,呼啸的北风夹杂着野兽的吼叫,传进牛皮帐篷来。强巴耳朵比我灵,倏地站起来说:“是那群野骆驼在叫,哦,还有豹子的吼声!”我俩赶紧抓起猎囘枪和望远镜,奔出帐篷,顺着软梯爬上高高的云杉树,登上瞭望台。
  我们跟踪观察这群野骆驼已有一年多时间,当然很关心它们的命运,很想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
  透过纷迷的雪花,我看见戈壁雪地里,正展开一场酷烈的搏杀。
  一对雪豹夫妻,外加三只半大的小雪豹,凶猛地攻击野骆驼群。从外形看,这对雪豹夫妻很像是一年多前我们初次见到这群野骆驼时被强巴用猎囘枪吓唬走的那对雪豹,所不同的是,多了一窝已经能跟在成年豹后面呐喊助威并充当助手的小豹。五只雪豹对五匹骆驼,形势对野骆驼极其不利。成年雄雪豹已扑到光脖子首领的背上,两只豹爪紧紧攫抓囘住高耸的驼峰,企图将光脖子首领压趴下来。光脖子首领强壮的身躯拼命支撑着,不停地颠跃蹦挞,想把背上的成年雄雪豹甩掉。那只成年雌雪豹扑腾着想绕到光脖子首领的正面去,用意很明显,趁着成年雄雪豹已压在猎物背上猎物行动不便之际,跳到猎物的脖颈上去,咬住猎物的喉管。要是成年雌雪豹的企图得逞的话,光脖子首领身体再强壮,也难以承受两只雪豹的重量,必将四肢发软被压趴在地,紧接着就会被强有力的豹嘴咬住喉管窒息而亡。幸亏歪峰雄勇敢地蹿上来,冷不防用后蹄踢了成年雌雪豹一脚,虽然只是蹬掉了豹背上几片雪花,对成年雌雪豹造不成任何伤害,却把成年雌雪豹吓了一大跳,被迫放弃扑咬光脖子首领,转而来对付歪峰雄。
  不难猜测这家子雪豹是如何袭囘击这群野骆驼的,事情的经过可能是这样的:风雪凄迷,野骆驼在雪地艰难跋涉,寻找可以充饥的树皮草根。那家子雪豹肯定埋伏在灌木丛里,白底褐斑的豹皮本来就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加上飘舞的雪花,更是不容易被发现。当野骆驼们踏进雪豹的埋伏圈,宁静的雪地轰地爆起一朵蘑菇状雪尘,成年雄雪豹率先蹿了出来,朝走在最前面的光脖子首领扑来。光脖子首领没有防备,直到成年雄雪豹快扑到身边了,这才如梦初醒,转身欲逃,可在冰天雪地里行走得久了,驼蹄冻得有点麻木,动作变得有点迟钝,刚刚跑出两步,便被成年雄雪豹扑到背上。野骆驼们声嘶力竭吼叫,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就此展开。
  三只半大雪豹分站三个位置,朝秋草母、杏眼雌和骆驼王子龇牙咧嘴地咆哮威胁,不让它们接近正遭杀戮的光脖子首领。
  野骆驼社会实行家长制领导,首领是群体的灵魂和核心,一旦首领遭遇不幸,群体很有可能会变成一盘散沙。我不忍心看着与我有朋友情谊的光脖子首领变成荒原的一堆白骨,也舍不得我跟踪观察了一年多的野骆驼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让强巴朝天放了两枪,想把那家子雪豹吓唬走。也不知是呼啸的北风掩盖了枪声,还是距离太远起不到威慑作用,雪豹毫不理会猎囘枪的轰鸣,仍穷凶极恶地朝野骆驼扑咬。我目测了一下距离,从我和强巴所在的云杉树瞭望台到雪豹与骆驼搏杀的地方,约有一千五百米左右,我们现在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也来不及替这群野骆驼解围了。就算我们想开开杀戒射倒一只雪豹,以解救被困的野骆驼,猎囘枪的射程也够不到这么远的距离。再说,我也不能为了保护国家一类动物野骆驼而去杀害同样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的雪豹。是家科学家,感情不能代替理智。
  我和强巴束手无策,只能在心里祈祷苍天保佑野骆驼们能逃过这场浩囘劫。
  我从望远镜里看到,秋草母和杏眼雌并没有被两只张牙舞爪的半大雪豹吓唬住,驼嘴啃咬着,驼蹄踢蹬着,顽页强地与自己面前的半大雪豹周旋。半大雪豹到底爪牙还很稚囘嫩,不敢靠得野骆驼太近,节节后退。秋草母和璃杏眼雌抓囘住机会往光脖子首领身边靠拢,这两匹母骆驼的用意很明显,是要去帮助岌岌可危的光脖子首领。
  骆驼王子虽然个头不小,胆子却没有秋草母和杏眼雌大,在一只半大雪豹的威逼下,吓得魂不守舍,东躲西闪,退到一座馒头状的沙丘下,一时无路可退,那只半大雪豹也不敢冒然扑咬,双方大眼瞪小眼形成僵峙局面。
  眼瞅着秋草母和杏眼雌就要挨近光脖子首领了,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的成年雄雪豹气急败坏地呜噜呜噜吹气,呼唤增援——成年雄雪豹虽然厉害,但无法同时对付三匹野骆驼——随着成年雄雪豹的呼唤,监守骆驼王子的那只半大雪豹丢开骆驼王子不管了,转身加入到另两只半大雪豹的行列,嗥叫着从背后攻击两匹母骆驼。秋草母和杏眼雌被迫掉转方向,来应付三只半大雪豹的纠缠。
  成年雄雪豹压在驼背上,疯狂啃咬鼓鼓囊囊的驼峰。雪豹的爆发力极强,能在瞬间扳倒一头牯子牛,但耐力却不行,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心跳气喘,力量减弱大半。所以雪豹捕猎时通常采用速战速决的战术,埋伏奇袭,闪电般冲刺,闪电般扑击,闪电般噬咬,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将猎物制伏。可眼下,已搏杀了一段时间,却未能让光脖子首领就范,成年雄雪豹未免焦急,使出浑身解数加紧撕咬,恨不得立刻将自己爪牙下这匹骆驼咬翻在地。
  光脖子首领不愧是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雄骆驼,凭借强囘健的体魄,不停地跳跃颠簸,这样做,是希望能把成年雄雪豹从背上颠簸下来,即使不能达到目的,也增加成年雄雪豹的撕咬难度,使其无法随心所欲。豹爪嵌进反肉,豹牙啃得驼峰血肉模糊,幸亏驼峰不是致命的部位。它忍住疼痛,忍着背上的重压,顽强地站立着,不让自己倒下来。它心里肯定明白,自己如果倒下去,今生今世就别想再站起来了。
  那壁厢,成年雌雪豹朝歪峰雄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左—巴掌在歪峰雄胸侧掴出几条血痕,右一巴掌在歪峰雄屁囘股上撕开一道血口,一个蹿跃在歪峰雄的后腿上咬了一口,一个扑跳在歪峰雄的驼峰上咬下一嘴驼毛。
  光脖子首领当然清楚,大自然食物链上,雪豹是掠食者,骆驼是被食者,虽然野骆驼因为身高力大在雪豹面前能抵挡一阵子,而不像雪兔岩羊那样遇到雪豹只有束手就擒,但仅仅是抵挡一阵而已,即使是超级野骆驼也绝不可能战胜雪豹的。歪峰雄身上挂了彩,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在成年雌雪豹越来越猛烈的进攻下,很快就会败退逃亡。歪峰雄一走,成年雌雪豹腾出身来,不必费太大的周章就能吊到它的脖子上来噬咬它的喉管。对光脖子首领来说,形势越来越危急,可以说是危在旦夕,也可以说是处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
  我从望远镜上看到,光脖子首领驮着成年雄雪豹,拼命往骆驼王子所在的沙丘方向靠拢。
  骆驼王子缩在馒头状沙丘下,惊慌地左顾右盼,也许是希望成年骆驼跑过来保护它,也有可能想落荒逃窜,可又不敢独自逃走,害怕落单后成为雪豹的追逐目标,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挺为难。
  不难猜测光脖子首领的用意,驮着成年雄雪豹往骆驼王子身边靠拢,是要骆驼王子帮它把压在背上的恶豹踩落下来。其他骆驼都在搏斗,唯独骆驼王子闲着,有条件来帮它共同对付背上的恶豹。我想,光脖子首领这样做,并没有要嫁祸于骆驼王子的意思。从大处讲,野骆驼之所以形成种群,就是要在生死关头互帮互助,骆驼王子作为种群一员,目睹首领遭遇不幸,义不容辞该出手救援。从亲情角度讲,光脖子首领作为一个尽职的父辈,对骆驼王子百般珍爱关怀,倾注了很多心血,曾数次冒着生命危险救过骆驼王子,尽孝也罢报恩也罢,骆驼王子也不能袖手旁观的。从危险性考虑,成年雄雪豹正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狠命撕咬,无暇顾及其他,也没长两张豹嘴,不可能在啃咬光脖子首领驼峰的同时又来咬骆驼王子,出手相帮而引火烧身的可能性不大。
  我曾在新疆亲眼见过一头野驴是怎样对付一只高加索母虎的。那是在北疆风景秀丽的赛里木湖畔,一只毛色艳丽的高加索母虎扑到一头雌野驴背上,雌野驴受了惊吓,也难以承受老虎的重量,眼看就要被压倒,就在这时,一头强壮的雄野驴冲上来,扬鬃挺胸嘶鸣一声,身体笔直竖立起来,一双驴蹄照准虎头狠狠踩下去,“咚咚”,就像在敲榔头一样。高加索母虎被从雌野驴背上踩了下来,也不知是脑袋被敲晕了还是被来自背后的袭击搞懵了,高加索母虎落地后怔怔地望着雄野驴发呆,雄野驴趁此机会紧贴在雌野驴身边四蹄生风朝远方的草原奔逃。等高加索母虎清醒过来想要追赶时,那两野驴已逃出很远,无法追得上了。
  我希望我的眼前能再现新疆赛里木湖畔的情景。我觉得骆驼王子是有能力将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的成年雄雪豹踩落下来的,野骆驼身躯比野驴要大两倍左右,而日曲卡山麓雪豹比新疆高加索母虎要小得多,野驴尚且能将高加索母虎从驴背上踩下来,野骆当然也应该能将雪豹从驼背上踩下来的。
  雪下得小了些,山风把布满天穹的乌云撕裂开一条口子,透出一条亮灿灿的光带,能见度提高了许多,我调准望远镜焦距,野骆驼与雪豹搏杀的场面看得更清晰了。
  光脖子首领一面驮着成年雄雪豹往沙丘方向移动,一面扬着脖子在叫。我虽然看不清它的神态,但直觉告诉我,它在用眼神恳求骆驼王子,在用叫声鼓励骆驼王子。我把望远镜移向骆驼王子,它瞪起一双惊愕的眼睛,望着越靠越近的光脖子首领,似乎已经明白了自己应该怎么做,两只前蹄踮弹跃动,好像做好了竖直身体踩踏的准备。
  那壁厢,歪峰雄在成年雌雪豹连续不断的扑咬下,浑身是血,假如不想被活活咬死的话,最多再坚持半分钟,便只有转身逃命了。
  光脖子首领驮着成年雌雪豹,来到骆驼王子身边,突然发出一声石破天惊的吼叫,两只前蹄腾驽空而起,整个身体朝后倾斜。这是一着险棋,其惊险程度不亚于走钢丝绳。它的背上驮着一只雪豹,两条后腿受力很大,已经抖抖索索难以支撑了,现在前蹄腾空竖直身体,自身的重量又全部压到后肢上,就好比举重运动员不顾一切地要举起远超过自己能力的重量,很有可能会被压倒压趴压垮的。它的后腿在颤抖,它圆睁的眼珠快要从眼眶进出来了,它后腿的肌肉鼓得像石头一样坚硬,勉勉强强支撑起超载的重压,没使自己倒下来。
  光脖子首领这么做,当然不会是为了好玩而表演惊险动作,我理解它之所以要冒风险竖直自己的身体,其目的是要方便骆驼王子踩踏,把骆驼王子因救援它而可能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按我对野骆驼的了解,此时此刻光脖子首领竖直身体,对骆驼王子而言,有两个好处。第一,光脖子首领突然竖直身体,成年雄雪豹在驼背上失去平衡,稳固性必然减弱,骆驼王子不必费太大的力气,轻轻一踩就可以把成年雄雪豹从驼背上踩落下来;第二,成年雄雪豹一旦被踩掉在地,光脖子首领只要稍稍侧转身来,在成年雄雪豹晕头转向之际,顺势将一双腾空的前蹄践踏下去,百分之百可以踩中成年雄雪豹,就算不能呈踩它个骨裂筋断,也起码可踩得它屁滚尿流,三分钟回不过神来,骆驼王子不用担心会受到报复,可从从容容地撒腿逃命。
  光脖子首领虽然身处险境,却仍为骆驼王子考虑得如此周全,处处为后辈着想的精神,真让我感动。
  风险几乎已降到了零,就看骆驼王子的表现了。
  光脖子首领尾朝着沙丘,将压在背上的成年雄雪豹送到离骆驼王子前蹄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位置合适,角度恰好,距离贴近,而成年雄雪豹害怕被突然起立的光脖子首领从背上抖落下来,嘴叼着驼峰爪抠着驼背,根本没意识到要防备来自背后的袭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骆驼王子举起双蹄去踩踏了。
  我的眼睛透过望远镜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骆驼王子。它果真把两只前蹄举了起来,虽然动作显得有点迟疑,仄转半张脸不敢看面前的成年雄雪豹,但毕竟两只前蹄已经腾空,并已举到与豹头平行位置。它还不够成熟,面对近在咫尺的穷凶极恶的雪豹,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影响了身体的协调能力,使动作看起来有点别扭,这是可以理解的。没有谁是天生的英雄,在生与死的考验关头有点恐惧那是很自然的事。再说,我了解骆驼王子,从小受成年骆驼太多的宠爱,在一片香软甜蜜的亲情中长大,性格有点软弱,节骨眼上上表现得不够勇敢,也是正常的。只要它将前蹄再举高一尺,不管践踏的动作是否规范标准,不管搏杀的意志是否坚毅果断,只要对准豹头踩踏下去,哪怕落点踩歪,只踩到豹肩、豹背或豹向腰,也能像踩落一只烂果子那样把成年雄雪豹从光脖子首领驼背上踩掉下去。当成年雄雪豹掉地后,光脖子首领肯定会不失时机地在成年雄雪豹身上补上两蹄子,趁成年雄雪豹躲闪逃窜之际,奔过去增援正在苦苦挣扎的歪峰雄,成年雌雪豹无法同时对付两匹骆驼,一定会跳开躲让,而那三只纠缠着秋草母杏眼雌的半大雪豹也会传染上失败情绪,惊慌退却,这样的话,光脖子首领就可以率领四匹野骆驼夺路逃命。
  骆驼王子高抬贵蹄,狠狠踩踏下去,不仅救了光脖子首领的命,也等于力挽狂涛,使整个野骆驼群豹口余生转危为安,度过这场劫难。更重要的是,它两只前蹄踩踏到成年雄雪豹身上的一瞬间,性格便产生了质的飞跃,心灵注入了独立、成熟、坚强、勇敢的品质,重铸灵魂,重塑形象,成为顶天立地的真正意义上的雄骆驼。
  我看见,骆驼王子两只腾空的前蹄又往上提升了一尺,高度已经够了,无须刻意用力,只要身体往前倾倒,身体的重量再加上自由落体的重量,就够正在驼背上撒野的成年雄雪豹喝一壶的了。
  就在这时,那只成年雌雪豹跳到侧面,一口咬住歪峰雄的尾巴,欧地发一声威,冒着被驼蹄尥蹶子踢伤的危险,将歪峰雄的尾巴齐根咬了下来。歪峰雄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很有可能,成年雌雪豹已觉察出光脖子首领的意图,发现情况不妙,所以加快了进攻节奏,争取时间腾出身来帮成年雄雪豹一把。
  随着歪峰雄那声惨烈的吼叫,我看见,骆驼王子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施了定身法一样,欲踩未踩的动作刹那间定格了,双眼刷地睁得溜圆,一副惊骇恐怖的表情;紧接着,两只悬在半空中的前蹄像害怕踩着火焰一样缩了回去,扭动了一下腰,身体旋转半圈,竖起的身体朝旁边落了下去,驼蹄自然不可能再落到成年雄雪豹的身上,而是落到地上,身体恢复平衡后,惊叫一声,头也不回地朝荒野逃窜。
  事后冷静下来想想,假如在这节骨眼上,成年雌雪豹没有齐根咬断歪峰雄的尾巴,歪峰雄没有发出那声惨烈的吼叫,骆驼王子是否就真的会用驼蹄踩踏成年雄雪豹呢?我觉得答案也是个未知数。我了解骆驼王子,虽然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像匹敢作敢为的雄骆驼,其实骨子里还是未成年幼崽,在群体中一向扮演被保护者角色,很难设想在关键时刻就能克服恐惧心理,勇敢地去踩踏凶恶的雪豹。我觉得骆驼王子在节骨眼上临阵脱逃,歪峰雄惨烈的吼叫不过是个诱发因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它精神发育不健全导致的心理幼稚与孱弱。
  骆驼王子这一逃,等于把光脖子首领送给了死神。
  光脖子首领的身体在空中竖得笔直,这姿势对身躯高大且有两座驼峰的双峰野骆驼来说无疑属于高难度动作,坚持不了几秒钟。原本以为骆驼王子会把成年雄雪豹从它背上踩落掉,这样的话,往后拽拉的力量消失,它身体的重心自然往前倾斜,很容易就能恢复平衡,绝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可现在,骆驼王子丧魂落魄逃走了,成年雄雪豹攫抓住驼峰往后拽拉的力量不仅没有消失,还因为光脖子首领身体竖得笔直而大大增加了。当骆驼王子逃窜开去,光脖子首领大概明白自己死期已到,哀吼一声,求生意志崩溃,筋骨就像融化的雪变得软绵绵,在成年雄雪豹的猛烈拽拉下,直挺挺朝后栽倒,这一跤摔得很厉害,笨重的身体重重砸在地上,訇的一声,飞沙走石,尘土飞扬,沙砾地上砸出一个浅坑来。
  歪峰雄看看大势已去,短促地吼了一声,斜刺一蹿,落荒而逃。秋草母和杏眼雌也赶紧从三只半大雪豹的包围圈里跳出来,跟着歪峰雄仓皇而去。
  成年雌雪豹并未长追赶,优雅地甩动豹尾,迅速扑向光脖子首领。对这家子雪豹来说,野骆驼只是一种普通食物,它们与野骆驼没有深仇大恨,没必要赶尽杀绝,猎杀一匹骆驼已足够它们吃两天的了。
  光脖子首领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脚杆僵硬地划动着,脖子一伸一缩,想叫却叫不出来。成年雄雪豹在光脖子首领朝后栽倒时,已敏捷地跳闪开,然后不等尘沙散尽,就又扑压到驼背上疯狂啃咬。成年雌雪豹蹿上来,一口叼住光脖子首领的喉管,往死里狠咬。三只半大雪豹则兴奋得呜噜呜噜嗥叫,将四只举在半空踢蹬划动的骆驼腿当做自己的攻击目标,你一口我一爪玩起了残酷的猎杀游戏。
  唉,就算这家子雪豹不来扑咬,光脖子首领今生今世恐怕也爬不起来了。据我观察,它在直挺挺仰面栽倒时,已砸断了好几根肋骨。
  我放下望远镜。光脖子首领是我结识了一年多的老朋友,我不忍心看它被一家子雪豹活宰活吃的残忍镜头。

  

【十二家族四分五裂】

  我和强巴带着行囊去追赶寻找逃王的野骆驼,路过光脖子首领殉丩难的地方,我停下脚步朝已被雪豹大卸八块的光脖子首领shī骸行了个注目礼,以示凭吊和哀悼。
  我没去惊扰那家子雪豹的进餐。这世界,弱肉强食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无fǎ改变的现实。
  砂砾地上,歪峰雄尾根滴淌的xuè,是指示方向可靠的路标。
  在荒凉的戈壁沙洲跋涉了三个半小时,傍晚时分,我们终于在支离破碎的古河道追上了野骆驼群。除光脖子首领已经升丩天了外,其他四匹骆驼都在。歪峰雄躺在衰cǎo丛中,那条短而cū的尾巴早已不知去向,尾根xuè肉模糊,眼睛dāi滞,瞳仁蒙着一层sǐ王阴影,身丩体虚弱得就像踩瘪的租niào脬,皱眨巴巴地缩成一团,大口喘着气,嘴角蟹似的泛着白沫。显然,它liú囘xuè过多,已快走到黄囘泉路上去了。秋cǎo母和杏眼雌不停地朝歪峰雄尾根烹吐口沫,可惜,这野骆驼传统的医丩疗手段疗效有限,并不能止住创口不断涌liú的鲜xuè。让我略感奇怪的是,骆驼王子独自站立一隅,没有谁理睬它,显得很孤单。
  我和强巴走拢去,歪峰雄抬了抬软囘绵绵的脖子,朝我们点点头,算是跟我们打了招呼。秋cǎo母和杏眼雌则朝我们哀哀地叫了两声,便继续那奇特的治疗。骆驼王子讪讪地来到我身边,叼叼我的肩头,咬咬我的衣袖,咿哦哟咿哦哟,嘴里发出一串hán混不清的叫丩声,表情很苦恼,好像急切地在向我诉说满肚子的委屈。我一时捉mō不透它的心思,不知道它想干什么,只好伸出手来抚丩mō它的脖子与面孔,以示安抚和慰问,好一会儿它才渐渐冷静下来。
  我和强巴模仿野骆驼传统疗伤手段,往歪峰雄滴xuè的尾根烹吐口沫。我晓得这无济于事,救欢不了歪峰雄的生命,但至少可以表达我们一片好心。骆驼王子dāidāi地站在一边,看着我们给歪峰雄疗伤。我觉得它也太袖手旁观了,也太缺少点人情味了,便拍拍它的背,把它推到歪峰雄身边,撮起嘴唇做了个烹吐口沫的动作,对它说:“哦,你小时候,它疼爱你照顾你保护你,现在它快要sǐ了,你应当尽点孝心的!”它很聪慧,很快从我的动作和语调中领会了我的意思,望望我,又望望躺在地上的歪峰雄,迟疑了几秒钟,绕到歪峰雄背后,噗的一声,烹丩出一大口唾沫来。它烹吐口沫的动作麻利娴熟,瞄得很准,唾液的量又很大,像一片透丩明的百合huā瓣,覆盖住了伤口,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xuè被丩封住,停止滴淌。
  孺子可教,骆驼王子做得不错,我觉得歪峰雄理当露丩出欣慰的表情,而秋cǎo母和杏眼雌理当投来赞许的目光。
  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当骆驼王子将一大口晶莹透丩明的唾液烹吐到歪峰雄尾根后,歪峰雄无神的眼睛骤然间闪出骇人的光亮,松丩弛的脸部肌肉囘紧紧皱了起来,模样变得狰狞,吃力地抬起软囘绵绵的脖颈,发出一声cū哑的呜叫,xuè沫从它的嘴角溢liú丩出来,它弓耸喉丩咙,呸的一声,将一口xuè沫烹溅到骆驼王子的脸上。
  我晓得,野骆驼烹吐口沫具有双重功能,如果是往对方伤口烹吐口沫,那是在帮助疗侈伤,如果是往对方脸上烹吐口沫,那是在发丩xiè愤怒与不满,hán有羞辱的意味,属于一种轻微的攻击行为。
  骆驼王子负伤般地嚎了一声,羞愧难当地垂下头去,往后退了几步,躲到我身后去了。
  我恍然大悟,为什么秋cǎo母和杏眼雌驻在替歪峰雄烹吐口沫疗伤时,骆驼王子会在一旁无所事事地袖手旁观,为什十么骆驼王子一见到我,要叼我的肩头咬我的衣袖急欲诉说心中的委屈。敢情在我来到之前,骆驼王子曾跟在秋cǎo母和杏眼雌后面朝歪峰雄尾根烹吐口沫,好心好意替歪峰雄治疗伤口,但却遭到了歪峰雄cū丩bào的拒绝。
  “是该朝它脸上吐口水。”强巴用鄙夷的眼光瞅了躲在我身后的骆驼王子一眼,愤愤地说,“要不是它太软弹太熊包,光脖子首领不会变成雪豹爪牙下的冤囘魂,歪峰雄也不至于会这么重的伤。”
  我理解歪峰雄的心情,也同意zàng族向导强巴的说fǎ。是的,由于骆驼王子的软弱无丩能,致使野骆驼群遭到重大损失,它的行为理应受到唾弃和责骂。可是,想过没有,是什么原因造成它如此稚囘nèn孱弱的性格?为何它会变成体格上的伟丈夫而精神上的侏儒?为什么它生理年龄已进入成年而心理年龄仍停留在哺rǔ期阶段?谁该对它的心理缺陷负责呢?两三年不间断的跟丩踪观察,可以说我是看着骆驼王子长大的,它并非天生的胆小丩鬼和低丩能丩儿,它在青丩春丩期也曾表现出正常的独丩立精神和反叛心理,也曾在内心苦苦挣扎以qiú完成生命的第二次断rǔ,可是四匹成年骆驼太多的宠爱和关怀使得它没能完成青丩春丩期心理蜕变。纵观骆驼王子的成长史不难发现,它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软弱无丩能而又缺乏责任心,包括光脖子首领和歪峰雄在内的四匹成年骆驼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味责怪骆驼王子,把造成眼前这场灾丩难的账通通算到骆驼王子的头上,是不公平的。
  歪峰雄本来就气息奄奄了,抬起脖颈喷了骆驼王子一脸血沫,这一折腾,仅剩的一点元气也消耗尽了,脑袋无力地枕在一块大石头上,眼皮合拢,四肢缓慢抽搐,鼻腔里也涌出两股污血来,差不多只有出的气而没有进的气了。秋草母和杏眼雌好像知道歪峰雄已经无药可救了,停止往它尾根的伤口喷吐口沫,垂头默立在它面前,完全是送终者的姿势和表情。
  过了一会儿,歪峰雄睁开眼来,先看看秋草母,又望望杏眼雌,然后眼光转到骆驼王子身上,长时间地凝视,那眼光忽而黯然,忽而闪亮,忽而茫然,忽而警醒,忽而怨恚,忽而慈爱,忽而柔情似水,忽而犀利如针。它的嘴唇翕动着,喉管蠕动着,似乎想张嘴叫唤,也许是想用野骆驼的语言说几句临终嘱托吧,可它灯枯油尽了,喉咙咕噜噜咕噜噜一阵响,嘴里涌出一大团血沫,脖颈一梗,身体便僵然不动了;只有那双眼睛仍睁得溜圆,聚焦在骆驼王子身上,表情惊讶;似乎在责问:我们疼你爱你,可你不但不成器,反而害了我们,天哪,这是为什么呀?
  一只花翅膀苍蝇停在歪峰雄浊黄的眼球上。
  杏眼雌突然凶狠地吼叫起来,气势汹汹地冲到骆驼王子面前,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张嘴啃咬,举蹄蹬踏。我跟踪观察这群野骆驼已有两三年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成年骆驼如此粗暴地对待骆驼王子。骆驼王子没有防备,脖子上被扯下一嘴驼毛来,后腿被蹬了两蹄子,疼得哇哇直叫。它先往秋草母身上靠,企盼能得到保护,可秋草母仿佛耳聋了眼瞎了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骆驼王子转而朝我靠来,大概希冀我能帮它一把,我吓得赶紧往后躲,我也害怕沉重坚硬的驼蹄敲碎我的脑壳啊。幸亏我没多管闲事,我刚从骆驼王子身边跳开去,杏眼雌便又旋风般地冲撞过来,身体倏地竖直,两只前蹄自上而下重重踩在骆驼王子的背脊上,也许是从小娇生惯养受不了如此严厉的体罚,也许是被踩用筋脉穴道什么的四肢酸麻无力,也许是想用躺倒耍赖的办法逃避惩罚,骆驼王子咕咚跪卧在地。杏眼雌愣了愣,抬起头来凄凉地长吼一声,撒开四蹄朝日曲卡山麓急奔而去。
  秋草母朝杏眼雌的背影叫了几声,似乎在进行挽留。我也、大声呼喊杏眼雌的名字,希望它别离开灾难深重的群体,可它头也不回,在大漠旷野狂奔不已,背影越来越小,很快隐没在苍茫的暮色中看不见了。我知道,野骆驼是雄性统治的社会,成年雄骆驼是群体的核心、支柱和灵魂,没了成年雄骆驼,整个群体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杏眼雌将去寻找愿意接纳它的另一个野骆驼群,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只有秋草母还陪伴在骆驼王子身边,没有要离去的意思。我现在算是弄明白了,秋草母才是骆驼王子的生母。
  天黑了,远方传来猫头鹰尖厉的嚣叫。骆驼王子大概是饿了,站起来贴到秋草母身边,嘴唇磨动做出要进食的姿势。秋草母显得十分冷漠,没理睬它,照旧默默伫立在歪峰雄尸体旁边。
  失望的父母,都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其实做父母的应当扪心自问,在儿女成长过程中,是否科学合理坚持不懈地督促他们锻炼成钢。
  按工作计划,我明早还要到尕玛尔草原去追踪观察一群疣鼻天鹅,只好与秋草母和骆驼王子暂且告别了。

 
【十三组建新家庭】

  五天后,我又在俗称死海的戈壁沙洲见到了秋草母和骆驼王子。
  这是日曲卡雪山冬季难得的一个艳阳天,蓝天、白雪、黄沙,整个戈壁沙洲就像一幅色彩明快的巨大的油画。
  相隔很远,我是在望远镜里看见秋草母和骆驼王子的。它们站在一丛枯黄的红柳树前,脖子伸得老长,正目不转睛地在朝左侧张望,看得津津有味,好像发生了什么新鲜事。顺着它们视线,我移动望远镜,哦,在离它们左侧不远的两座窝窝头状沙丘中间,站着一匹年轻的雌骆驼和一匹小骆驼。我调整焦距,清晰地观察这两位不速之客。这匹陌生的雌骆驼两座驼峰小巧结实,背上画出一条M形迷你曲线,前峰那撮驼毛呈罕见的青蓝色,特别柔软,在微风中摇曳生姿,姑且称其为蓝毛女;小骆驼还没断奶,一身乳黄色的绒毛,模梆羊与非洲鸵鸟有几分相像,正屈着腿钻在蓝毛雌腹下吮吸乳汁,就叫它奶骆驼好了。
  我又用望远镜朝沙漠纵深眺望,没发现有其他野骆驼的身影,也就是说,蓝毛女和奶骆驼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寡母。
  据国外同行撰文介绍,野骆驼是一种群居性动物,雌性骆驼天生具有家庭观念,尤其是哺乳育幼期的姆骆驼,对群体有极强的依赖性,生怕失去群体的庇护后小骆驼会意外夭折,因此总是紧紧跟随着自己的族群,绝不会平白无故离群出走的。此时此刻蓝毛女带着它的小宝贝孤零零出现在荒凉的沙丘间,身后见不到骆驼群的影子,可以这么推断,这匹蓝毛女曾经所归属的群体,或者说曾经生活过的骆驼家庭,发生了不幸,也许是惨遭食肉兽的袭击,也许是遭到瘟疫的侵害,许是遭到人类的捕杀……总之,这个群体分崩离析不复存在了。
  我看见,秋草母眼光。己从蓝毛女和奶骆驼身上收了回来,用柔软的脖颈摩挲骆驼王子的背脊,嘴唇翕动着,呢呢喃喃在说些什么。我注意观察,骆驼王子情绪波动得很厉害,一会儿脖子拾得老高,双眼炯炯有神地注视着蓝毛女,一会儿又将脖颈耷拉在胸前,自卑得好像要找个地洞躲起来,一会儿又原地转圈,好像左右为难不晓得该怎么做才好。秋草母脑袋顶在骆驼王子的后驼峰上,推搡着,叫唤着,很明显,是要骆驼王子向蓝毛女和奶骆驼靠近。
  骆驼王子进三步退两步,犹豫不决,踯躅不前。
  蓝毛女抬头望望骆驼王子,脸上露出淡淡的忧伤,也许还有点失望的表情,垂下头来轻轻舔吻奶骆驼的额头,侧转半个身体,举起一只前蹄刨了刨沙地,做出就要离去的姿势。
  此处不留我们孤儿寡母,那我们只好到别处去找愿意收留我们的骆驼群!
  秋草母急了眼,发狠地用脑袋撞击骆驼王子的后驼峰,还直立起身体用前蹄踩踏骆驼王子的屁股。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秋草母发这么大的火,也是第一次看见秋草母如此大动干戈体罚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给逼得没办法了,迈动四肢向蓝毛女和奶骆驼走了过去。
  强巴同我站在一起观察,他感慨地说:“秋草母真不愧是匹好心肠的母骆驼,见蓝毛女拖着奶骆驼无家可归,便生了同情心,想让骆驼王子去收留它们。”
  我只能部分同意强巴的观点。确实,秋草母是匹不错的母骆驼,责任性强,也挺善良的,看到蓝毛女带着奶骆驼流浪漂泊,同病相怜,出于同情想帮助它们,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我是动物学家,不是理想主义者,不能滥用人类的道德标准来评判动物行为。从动物行为学角度讲,动物的同情性是极其有限的,动物许多行为从根本上讲是受利益的驱动,是为了能使自己和有血缘关系的同类能更好地生存下去。从严意义上说,动物界不存在乐善好施的菩萨。我觉得,秋草母之所以不惜动用武力一定要骆驼王子去接纳蓝毛女和奶骆驼,同情的因素即使有,也只占很小一部分,而其他方面的考虑则应该占大部分。
  我认为,秋草母之所以要让骆驼王子去接纳蓝毛女和奶骆驼,大致基于这样的考虑:复兴种群,壮大队伍,扶持骆驼王子成为新种群的首领,重建兴旺发达的野骆驼群!
  野骆驼传统的社会结构,必须五六匹以上生活在一起,必须有一匹高大健壮勇猛的雄骆驼担当首领,负起保卫领地和抵御天敌的责任,才能形成牢固的种群。旧种群因为光脖子和歪峰雄惨遭雪豹杀害、杏眼雌又远走高飞而不复存在了,只剩下秋草母和骆驼王子,是称不上什么种群的。母子虽然可以相依为命在一起生活,但孤儿寡母势单力薄,很难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长久生存下去,就像一条小舢舨,在大海行驶,难免会被狂风恶浪吞没掉的。要想生存下去,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投奔到别的野骆驼群去,变成别的族群的臣民,要么骆驼王子担当起族群首领的角色,设法招募一两匹流浪的公骆驼,再娶回一两匹年轻的雌骆驼,养儿育女重建新的种群。第一种选择虽然较省事,但有个无法逾越的障碍,那就是骆驼王子起码外表上已经是发育成熟的雄骆驼了,属于不受欢迎的角色;骆驼群同狮群、猴群、羊群、牛群等许多动物群一样,由雄性掌权,对外来投靠者,以性别作为去舍标准,对前来投奔的雌性一概欢迎,对已长大的雄性一概排斥;除非草母愿意抛下骆驼王子不管,第一种选择显然是行不通的。
  蓝毛女和奶骆驼的出现,为第二种选择创造了最佳良机。秋草母心里肯定很清楚,只要骆驼王子出面能把蓝毛女留下来,重建新种群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一大半。蓝毛女年轻貌美,接纳进家庭来,就像家里栽了一盆鲜花便会有蜜蜂蝴蝶飞来一样,自然而然就会吸引流浪的雄骆驼前来要求入伙,届时在申请者中间挑选一匹忠厚老实愿意听从骆驼王子调遣的公骆驼来当助手,新种群就算组建完成了。
  哦,骆驼王子来到蓝毛女身边了,蓝毛女没有走开,也没有躲闪,只是将脸偏转开去,露出几分羞涩,还有几分矜持。我明白,它是在等待骆驼王子去邀请,雌性嘛,一般来说不会自动投怀送抱,总要搭搭架子的。骆驼王子看看蓝毛女,又瞧瞧绕膝撒娇的奶骆驼,像木桩一样冷淡地站在哪儿,好像缺乏必要的热情,或许是缺乏必要的勇气。
  “吭——吭——”秋草母一个劲用叫声催促骆驼王子赶快采取行动。
  这确实是个难得的机遇,对骆驼王子来说。这一带野骆驼本来就十分稀少,最乐观的估计,戈壁沙洲和尕玛尔草原恐怕也就五六群不足百匹的数量。有生育能力的雌骆驼更是稀缺资源,是雄骆驼追逐和争夺的对象。蓝毛女虽然带着奶骆驼,人类社会或许称之谓“拖油瓶”,但我已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奶骆驼也是雌性,未来的稀缺资源,把母亲和女儿一起接纳进族群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理应应受到加倍的欢迎。
  从生理上说,骆驼王子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驼峰挺拔,四肢强健,已经是匹相貌堂堂的成年雄骆驼了,完全具备领一个族群的条件,再说,还有秋草母在一旁帮衬,是不会有多大问题的。
  天赐良缘,天赐良机,失去了岂不可惜?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失之交臂,悔之晚矣。
  我和强巴也非常希望骆驼王子能鼓起勇气来将蓝毛女和奶骆驼留在身边,组建新的族群,开创新的生活。我觉得,骆驼王子一旦成为新族群的首领,身上的压力大了,肩上的担子重了,会迫使它很快成熟起来,性格也会磨砺得坚毅勇敢。
  在秋草母的一再催促足下,骆驼王子终于贴到蓝毛女身边,嗅闻它的驼峰和身体,这姿势无疑是在盛情邀请它入伙,成为这个骆驼家庭的成员。
  蓝毛女抬起明亮的眸子,上下打量了一番骆驼王子,伸出柔软的脖颈,在骆驼王子肩上轻轻摩挲,这表明,它愿意接受邀请,留在这儿生活了。
  对雌骆驼来说,身边有匹身强体壮的雄骆驼陪伴,就算有了依靠,就算有了主心骨,日子也就过得甜美。骆驼王子身上的驼毛油光水滑,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用骆驼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是个美男子,蓝毛女对它一见钟情,也是在情理中的事。
  这时候,秋草母走了过去,用嘴吻亲昵地触碰奶骆驼的额头,还用前胸部的驼毛轻轻摆动,像刷子似的替奶骆驼梳理驼峰上的绒毛。显然,秋草母做为族群的长辈,想表现出对奶骆驼的慈爱与关怀,营造一种温馨的家庭气氛。
  照理说,骆驼王子也要对奶骆驼表示出疼爱来,以显示群体首领的厚道与仁爱,同时也可以取悦蓝毛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可我发现,骆驼王子非但没有对奶骆驼表示出丝毫的好感来,好像还挺讨厌奶骆驼的,连正眼也不瞧它一下。
  骆驼王子从小被宠坏了,不懂得如何去关心别“人”,也不懂得“人”情世故。
  不管怎么说,四匹苦命的骆驼走到一起来了,组合成一个新家庭,建立起一个新族群,骆驼王子是唯一的成年雄性,理所当然成为新族群的首领。
  但愿它能很快适应这个角色,我在心里衷心为它祝福。

 
【十四不欢而散】

  疣鼻天鹅的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我有了充足的时间来关野骆驼群。
  连续三天,我和强巴都尾随在这群野骆驼后面,跟踪观察它们的动向。我发现,骆驼王之子似乎并不喜欢群体首领这个新角色,并没有因为蓝毛女投奔到它麾下而变得振奋起来,也没有因为自己统领一个族群而激发起蓬勃向上的生命活力。
  照理说,它已经是名正言顺的族群首领了,自当负起相应的责任来,行进时走在最前面,做出去哪儿觅食的决定,遭遇危险挺身而出。可它依然像还没长大的需要照顾的未成年骆驼那样,黏黏糊糊跟在秋草母后面。后驼峰挂着一根树枝,也要秋草母替它清理;远处传来食肉兽的吼声,也会不由自主地躲到秋草母的身后去。连我和强巴都看不过去了,这算么首领呀,也太丢脸了嘛!每当骆驼王子表现出软弱无能,蓝毛女便瞪大惊讶的眼睛,迷惑不解地看着它,好像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秋草母大约也觉得骆驼三王子种种表现太有失王者风范了,竭力想扭转骆驼王子性格上的缺陷,态度骤然间变得十分生硬:当骆驼王子粘到自己身边,想让它帮清理挂在身上的树枝,它没好气地瞪了骆驼王子一眼,走开去;当骆驼王子听到远方传来食肉兽的吼声,胆战心惊地想躲到秋草母身后去时,秋草母厌恶地跳闪开去,嘴里还噗噗喷着粗气,把骆驼王子驱赶走;当外出觅食在荒原古道行进时,骆驼王子磨磨蹭蹭想滞留在后面,秋草母便像忠于职守的督战队员一样,毫不留情地啃咬骆驼王子的屁股;当走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骆驼王子茫然四顾不知道该往何处去而将求助的眼光射同秋草母时,秋草母断然将头扭开,不予理睬。
  我能理解秋草母的良苦用心,骆驼王子已不再是需要百般呵护的幼童了,而是族群的首领,顶天立地的雄骆驼,理应学会独立支撑局面,独立面对风风雨雨,自信而有主见,再也不能躲在父母的羽翼下享清福了!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秋草母百般疼爱那匹奶骆驼,形影不离地跟随在小家伙身边,翻沟越坎时,总是小心翼翼地在护卫,还会把树尖尖鲜嫩的叶子咬下来喂小家伙吃,刮风下雨时,便和蓝毛女一起,头顶着头将身体搭成伞状,为小家伙遮风挡雨。
  强巴说,秋草母具有溺爱后代的天性,所以才会如此关怀照顾奶骆驼的。
  我觉得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解释秋草母的行为。由于骆驼王子经常表现出与当首领的雄骆驼这种身份完全不相吻合的行为来,蓝毛女已由最初的惊诧迷惘,逐步发展到失望叹息。有一次还独自登上一座小山似的锄沙丘,极目远眺,寻寻觅觅,临风悲吼,倾吐忧伤,给人的一种感觉是,不太满意现在的处境,并没有把这儿当做自己永恒亘的归宿,一旦有了更好的去处,便会跳槽离去的。秋草母肯定猜测出蓝毛女的心思,希望能通过关怀照顾奶骆驼,来增强群体的凝聚力,来化解蓝毛女的失望情绪,来打消蓝毛女红杏出墙另觅高枝的企图,来维护这个刚刚组建起来的新族群和新家庭。
  说到底,骆驼王子才是秋草母五月怀胎生下来的亲骨肉,是它的血脉承传和生命延续,当然也是它的最爱,从情感逻辑上分析,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骆驼王子。
  可在我的细心观察下,我发现,骆驼王子根本就不理解秋草母的良苦用心。它见秋草母不肯替它清理挂在背上的树枝,不肯在食肉兽的吼叫声中让它躲藏获得安全感,不肯在行进时让它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夹在队伍中间,也不肯在面临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时帮它出主意想办法并指点它究竟该往哪儿走,大概以为秋草母已不再爱它,不再喜欢它,不再宝贝它,便觉得自己成了感情的弃儿,悲伤愤慨,常常无缘无故地瞪着充满委屈的勘眼光,朝着秋草母吭欧吭欧吼叫,好像在责问:你为什么不像过去那么关心我了?
  秋草母摇头叹息,大概不晓得该如何回答才好。
  我还发现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骆驼王子对奶骆驼的态度越来越不友好,简直可以用恶劣这两个字来形容。每当奶骆驼蹦蹦跳跳来到它身边时,它就会厌恶地跳闪开去,好像对方是传染病者。长途跋涉时,奶骆驼年幼力弱,有时候走不动了,便会躺下来歇歇,秋草母和蓝毛女当然也就停下来了,守护在小家伙身边。秋草母温柔地用下巴颌摩挲小家伙的脸,好像在说:唔,宝贝,别着急,走不动就多歇歇,我们会等你的。蓝毛女则从胃囊和水脬里反刍出半消化的营养糊,嘴对嘴渡食给小家伙充饥。而骆驼王子则好像眼瞎了耳聋了一样,闷着头仍然自顾自往前走,都不愿回头去看奶骆驼一眼。有好几次,秋草母或者用身体为奶骆驼遮风挡雨,或者从树尖尖采下鲜嫩的叶子喂奶骆驼,表现出关怀和疼爱时,骆驼王子脸上总是露出不悦的神色,眼睑紧皱,用一种生硬冷漠的眼光瞅着奶骆驼,还会神经质地颠蹦跳跃,朝透明的空气踢踏啃咬。
 强巴分析说:“骆驼王子从小扮演被爱的角色,只晓得接受别人对它的关心爱护,而不懂得如何去关心爱护别人。”
  假如仅仅是不懂得关心爱护别人,这倒也罢了,无非是性格冷漠,对一切漠不关心,不至于对群体产生什么危害。可我觉得,骆驼王子在奶骆驼面前的表现,还不单纯是个性格冷漠的问题,似乎含有某种嫉恨的成分,我担心会闹出大乱子来。
  很快,我的担心得到了事实的验证。
  这天下午,我和强巴跟随野骆驼群前往尕玛尔草原,观察它们偏爱哪几种植物。哦,它们对一种名叫香椿树的树皮情有独钟,只要有香椿树皮可啃,其他牧草和树叶再也不去碰了。我很兴奋,这绝对是个新发现,对研究野骆驼的食谱构成和营养成分具有重要意义。太阳偏西时,这群野骆驼启程返回戈壁沙洲,我和强巴怕惊吓陌生的蓝毛女和奶骆驼,不敢像以往那样太接近这些野骆驼,只能远远跟在它们后面。
  骆驼王子无精打采地领着两大一小三匹雌骆驼到了一条溪流边。初冬天气寒冷,溪流水面大半结冰,只有中间一条细细的水线还在缓慢流动。骆驼虽然是耐寒动物,但蹄子有一层厚厚的肉垫,里头是神经和血管的末梢,只习惯在沙砾上行走,而不习惯在碎冰中行走,彻骨寒冷不说,还容易打。骆驼王子在溪流边踱了几个来回,犹豫不敢下水。第一个下水者,要踩碎冰块,要测试水的深浅,难度和风险当然要大一些。它抬头望了望跟在身后的秋草母,发出求援的叫声,指望秋草母能替代它来开路。秋草母毫不客气地从嘴腔里喷出一口粗气,横眉冷对骆驼王子,意思很明确:你是雄骆驼,你有责任为大家开路探险!
  骆驼王子没有法子,只好提心吊胆地跨下水去。冰层很薄,沉重的驼蹄踩上去,冰块进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它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不知是冰水太冷使脚抽筋的缘故,还是冰碴儿硌疼了蹄子的肉垫,它突然滑了一下,跪倒在水里,水并不深,跪下去也只淹及半个肚皮,它惊叫一声,又扭头向秋草母投去求助的眼光。秋草母照例不予理睬。你是个成年雄骆驼了,遇到困难应当自己设法克服,怎么好意思向妈妈求助?骆驼王子等了一会儿,见没谁肯来帮它,只好挣扎着自己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并不严重,无非是将腹部和腿部的毛浸湿了。它终于跨上岸去,肚皮上的驼毛挂满碎冰,风很大,吹得它瑟瑟发抖。
  这时,轮到三匹雌骆驼下水了。秋草母走在前头,蓝毛女后面押阵,将奶骆驼拱围在中间,沿着骆驼王子开辟出来的通道,小心翼翼涉水前行。奶骆驼大概脚杆被冰水扎得生疼,咝咝倒吸着冷气,走了几步有点受不了了,裹足不前,还想往后退缩。秋草母转过身来,吭吭柔声叫着,一步步往后倒退,用鼓励的叫声牵引小家伙往前走,蓝毛女则在后面用脑袋扶住小家伙东倒西歪的身体。我发现,骆驼王子用一种酸溜溜的眼光看着奶骆驼,给我的感觉是妒嫉得牙龈流酸水了。
  虽然有秋草母和蓝毛女前后照料,但奶骆驼身体矮小,大半个身体仍浸泡在冰水中,摇摇摆摆好不容易走完了十几米宽的水湎,登上岸来,下半身全是白花花的冰凌,山风吹荡,它冷得缩成一团,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秋草母和蓝毛女赶紧将它夹在中间,张大嘴,哈出大口大口热气,融化挂在小家伙身上的冰凌,尽自己的所能给小家伙一些暖意。
  骆驼王子眼睛里像是在冒火,狠狠打了一个响鼻,掉转头去,屁股对着它们。
  老天爷好像故意在与这群野骆驼作对,太阳迅速坠下山去,最后一缕夕阳从天空隐退了,冰凉的暮霭席卷大地,刀子似的北风从高黎贡山西侧的怒江峡谷呼啸而来,连以耐寒著称的冷杉树都垂下枝蔓抱头缩颈。
  骆驼王子四下环视了一遍,朝左前方一座磐石走去。我用望远镜仔细看那座磐石,哦,算得上是个理想的避风港。磐石隆出地面约三米高,刚好够遮蔽身坯高大的骆驼,抵挡寒风的侵袭;磐石背风的一面,底下有一个土坑,有一定深度,面积可容纳一匹骆驼,钻到里头,温暖的地气可将被冰水浸泡后冻僵的四肢和腹部焐热。它钻进磐石下的土坑,享受造物主提供的免费暖房,惬意地用身体在石壁上擦痒。
  我注意看了一下,四周都是平坦的草原,目力所及,唯有这么一座可遮挡寒风的磐石。
  这时候,秋草母也发现了这座磐石,领着蓝毛女和奶骆驼走了过去,绕到背风的一面,站立在磐石下,躲避刺骨寒风。
  也许是受土坑里蒸腾起的一缕缕乳白热气的吸引,也许是觉得在土坑里钻进钻出挺好玩的,奶骆驼也想下到温热的土坑去。土坑狭窄,被骆驼王子庞大的身体塞得满满的,已没有什么空隙。奶骆驼钻头觅缝试图钻进去,骆驼王子移动四肢封锁住进口。奶骆驼欲进不能,便转身朝秋草母和蓝毛女发出求助的叫声。蓝毛女不满地甩了甩脑壳,朝土坑吐出一口鄙夷的唾沫;秋草母狠狠剜了骆驼王子一眼,用前蹄踢蹬沙土,那是无声的警告:你再不让奶骆驼钻进土坑去避寒,休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了!
  骆驼王子非但不叉开四肢让奶骆驼进去,反而就地跪蹲下来,把进土坑的空隙全封闭了。它大概觉得这是自己寻找到的理想避风港,凭什么就要它谦让呢?
  奶骆驼得到秋草母和蓝毛女的声援,变得有恃无恐,拼命往土坑里挤,见骆驼王子跪蹲下来,竞将两条前腿跨到骆驼王子驼峰凹形里,就像玩体操器械鞍马一样翻越到里头去,可它年小腿短,跨了两次未能跨上去,急红眼了,张开嘴巴,咬住骆驼王子前驼峰上的绒毛,借力攀登……
  在奶骆驼将前腿跨上骆驼王子驼峰凹形里时,我就发现,骆驼王子神色骤变,眼珠子鼓得仿佛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闪烁一片愤怒的光芒,嘴巴半张,上下颚大幅度翁动,用咬牙切齿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我的心一阵抽紧,意识到可能会出事,可我相距它们尚有一百米左右,无法赶去帮它们调解矛盾,再说,我似乎也没有权利去干涉野骆驼群的内部事务。
  当奶骆驼咬住骆驼王子前驼峰上的绒毛时,骆驼王子大吼一声,猫地站了起来。奶骆驼没有提防,突然升高,一下从高高的驼背上跌滚下来。这一跤跌得很惨,它横倒在地,挣扎半天才勉强站了起来。
  草母看得目瞪口呆。蓝毛女惊得脑子一片空白。
  骆驼王子嗖地从土坑里蹿出来,整张脸可怕地扭曲,快步来到刚刚站立起来的奶骆驼身旁,弓挺细长的脖颈,狠狠在奶骆驼的后驼峰上咬了一**生生咬下一嘴驼毛——你刚才咬我的后驼峰,我用同样的办法回敬你,也咬你的后驼峰!
  奶骆驼杀猪般地哭嚎起来,逃向蓝毛女。
  骆驼王子好像疯了一样,追上去想咬第二口;这时候,蓝毛女从极度震惊中回过神来,急跨两步,身体像挡箭牌一样挡住了骆驼王子。
  我将望远镜转向躲在蓝毛女屁股后面的奶骆驼,这一口被咬得不轻,后驼峰像进过理发店一样被剃得光秃秃,渗出血丝。细皮嫩肉的,哪经得起这般残暴的啃咬呀。
  秋草母也像做了个噩梦一样被吓醒了,冲到骆驼王子身边,扬起两只前蹄,要去踩踏不懂事的逆子。蓝毛女则张大嘴巴要去啃咬以大欺小的流氓。骆驼王子摆开一副决斗的架势,磨牙喷沫,面目狰狞可怖得就像刚刚从地狱放出来的魔鬼,凶狠地吭吭吼叫。秋草母胆怯地往后退了半步,蓝毛女也害怕地闭起嘴放弃攻击意图。
  雄骆驼身体明显比雌骆驼高大健壮,彼此争勇斗狠,雌骆驼显然不是雄骆驼的对手。
  蓝毛女悲愤地长吼一声,带着奶骆驼向戈壁沙洲疾奔而去。“吭欧——吭欧——”秋草母冲着蓝毛女的背影大声呼唤,大概是想进行挽留,但蓝毛女头也不回,去意已决。
  谁心里都很清楚,蓝毛女这一去,这辈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是一个短命的族群,这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家庭。
  “唉,要是不过这条溪流就好了,这家子骆驼就不会闹得不欢而散了。”强巴不无惋惜地说。
  我想,就是今天不过这条溪流,矛盾迟早也是会爆发的,蓝毛女最终还是免不了要携带奶骆驼离群出走的。种种迹象表明,骆驼王子早就对奶骆驼心怀嫉恨,积怨已久,火药早就埋在心底,今天过溪流这件事不过是根将矛盾引爆的导火索罢了。
  骆驼王子也太不懂事了,怎么就不晓得该让让还在吃奶的小骆驼呢?”强巴眉心拧成疙瘩,自言自语地问道。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用不懂事来解释骆驼王子的行为,它之所以嫉恨年幼的奶骆驼,是因为自从来了奶骆驼,秋草母的关怀和疼爱都转移到了奶骆驼身上,奶骆驼成了太阳,两匹母骆驼星星般地围着奶骆驼转;而过去,它在群体中一直是受宠爱和照顾韵对象,它一直像骄傲的太阳那样,享受着被星星环绕的欢乐。它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它的心态严重失衡,它理所当然会将这一切都迁怒到奶骆驼身上。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它没有经历少年向青年转型期的精神断乳,独立意识刚刚萌芽就被爱的潮水淹死了,虽然身坯高大健壮,外表与发育成熟的雄骆驼毫无差别,心理却还停留在童稚阶段,根本就不具备当家做主的素质,当然也就不会像一匹真正成熟的雄骆驼那样对还在吃奶的小骆驼表现出宽容和慈爱来。
  秋草母朝天发出一声声断断续续皂的嘶哑的吼叫,凄凉悲怆,犹如杜鹃泣血。它想要让骆驼王子变成顶天立地雄骆驼的希望成了泡影;它为重建兴旺发达的新族群而付出的心血化为了灰烬。
  骆驼王子抖抖身上的驼毛,踢踢地上的沙石,很自在很潇洒很得意。它脸上早就恢复了平静,并没有为蓝毛女的离去和新族群的崩溃有丝毫的懊恼。也许,它还为不当这个劳什子的族群首领而暗自庆幸呢,就像成功地甩掉了压在它身的沉重的包袱。
  它虽然体格高大健壮,外表看上去不乏雄性丰采,但其实精神还未断乳,性格软弱,非常幼稚,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魄力组建和管理一个新族群。
  我怀疑骆驼王子在精神上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幼童,或若是精神侏儒。

 
【十五令人遗憾的归顺】

  大约两个星期后的中午,饱餐了一顿野兔煮竹笋,我躺在牛皮帐篷的行军床上,准备午睡。我有个坏毛病,临睡前必须读一两页书,就像其他人临睡前要吞安眠药或听催眠曲一样,不然就很难入睡。我从背囊里胡乱抓出一本书来,哦,是本从县图书馆借来的地方志。这是一本古籍,宣纸泛黄,散发出一股陈旧的霉味,记载明末清初日曲卡山麓一带所发生的事情。蝇头小楷间,历史透出一条缝。地方志很大一部分记录当时官宦、士绅和富豪的生辰八字及婚丧嫁娶,我对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毫无兴趣,匆匆翻过去,寻找与野生动物考察有关的资料。在书的最后一页,有一段话磁石般地吸引了我的注意:  “……乡民手执硬弩毒箭,埋伏于石墩沙丘,晨曦初照,驼群由荒漠死海列队而出,乡民瞄准驼酋放箭,驼酋应声而倒后,驼群必作鸟兽散,乡民不再追撵,三五日后,牵一匹家骆驼,满载食料,进荒漠遛达,走散之野骆驼闻声聚拢,乡民不费吹灰之力,将辔嚼套至头颈,获活牲口也,得利甚丰……”   用一匹家骆驼和一点食料做诱饵,就能像钓鱼似的把溃散的野骆驼活擒当牲口使唤,这可能吗?我很怀疑这段史料的真实性,中国古代地方志,由于执笔编撰者的思想局限,不乏封建糟粕,有许多宣扬迷信的东西,还有不少无稽之谈,例如有名有姓言之凿凿地宣称某某人遇到狐仙什么的,这种水分很多的史料,应去芜存箐去伪存真,是不可以轻信的。
  倦意袭来,眼睛有点涩,我扔开书,刚想合起眼皮打个盹,突然,“欧——”传来骆驼的叫声。那叫声离牛皮帐篷很近,好像就在布窗帘外面,震得我耳膜都有点发疼了。正在火塘边吸水烟筒的强巴跳起来,抓起猎枪掀开门帘冲了出去,我也一骨碌从床上翻爬起来,跟随强巴蹿出牛皮帐篷。
  哦,是骆驼王子!它就站在离牛皮帐篷约两公尺远的土墩上,一见到我们,立刻扭动脖子磨动嘴巴做出乞食的姿态来。我朝它身后望去,空荡荡的,不见秋草母的影子。我让强巴提一桶清泉水,我则舀了一大盆青稞面。骆驼王子急不可耐地抢上前来,喝一口清泉水,嚼一嘴青稞面,埋头吃起来。
  我趁机仔细打量它。两个星期不见,它模样变化大得出乎我的想象,驼毛杂乱无光,身上粘了许多草浆树叶,前后双驼峰缩小了一圈,皱巴巴的就像两座长浦蒲荒草的小坟冢,脖颈和胸侧有横竖好几道划痕,看得出来是被荆棘或刺窠划伤的,眼神闪烁不定。牛皮帐篷背后有一小片灌木丛,也不知是松鼠还是穿山甲在走动,发出稀里哗啦声响,它立刻吓得摆开—副转身逃命的姿套态,邋遢肮脏而又惊魂不定的样子,活像刚刚从地狱逃出来的叫花子。
  我在骆驼王子吃食时,举起望远镜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搜寻了一遍,仍不见秋草母的身影。我不晓得秋草母是怎么踪的,也许,遭受了食肉兽的袭击,葬身虎腹豹腹或狼腹了,也许,是步杏眼雌的后尘,以极端失望的心情离骆驼王子而去,到茫茫戈壁找寻能接纳它的其他野骆驼群了。我觉得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些。秋草母累积了太多的失望,变成了绝望,对骆驼王子已彻底丧失信心了,待在身边憋气,生活在一起怄气,看在眼里生气,倒不如一走了之,眼不见为净的好。
  不难想象骆驼王子之所以跑到牛皮帐篷来找我的原因。
  某天清晨,骆驼王子一觉醒来,陪伴在它身边的秋草母不见了。它拼命喊叫,嗓子喊哑了,也听不到秋草母的应答。漠风吹动的流沙早已把秋草母的蹄印与气味遮盖得干干净净已没法找寻了。它从小到大都有成年骆驼日夜陪伴和守护在身边,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和能力,茫然不知所措。它伤心地叫着,毫无目的地走着,斜阳将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太阳落下去了,月亮升起来了,戈壁滩的黑夜像只巨大的怪兽,仿佛随时都会将它一口吞噬掉。恐惧折磨得它无法入睡。肚子饿得慌,嘴也渴得快冒烟了。它只有动用贮存在胃囊水脬里的水来救燃眉之急,只有动用贮存在驼峰里的脂肪来维持生命。它的身体迅速消瘦,双驼峰也因为脂肪消耗过猛而萎缩变小。
  骆驼虽然有极强的的面耐饿耐渴的本领,但这种本领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永远不吃不喝活下去。十天后,它便有些支持不住了,站起来头晕眼花,走起路来步履蹒跚。要想不变成一具饿殍,只有麻着胆子走出荒凉的戈壁滩到尕玛尔草原找食物和水源。它毕竟四岁龄了,过去跟着成年骆驼常出没在戈壁沙洲和尕玛尔草原之间,还是认得路的。来到尕玛尔草原,钻进一片桑树林,刚要卷食肥嫩的桑树叶,突然,树丛里钻出几只毛色酱红的土豺,瞪着居心叵测的豺眼,向它压了过来,它吓得全身驼毛都倒竖起来,掉转头没命地拔腿就逃,一直逃回戈壁沙洲里才松了口气。
  躲到半夜,嘴实在渴得连尿也挤不出一滴来了,只好硬着头皮摸黑去到水塘边。银盘似的月亮高悬在空中,草深林密,树影婆裟,也不知是否躲藏着凶恶的食肉兽,它害怕得浑身发抖,压低身体放轻脚步,总算踩到清凉的水了,闷着头才喝了两口,平静的像铺了一层碎银似的水面“哗啦”一声巨响,爆起朵蘑菇状大水花,水花似乎裹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怪兽。它想起来了,许多食肉兽都是夜行性动物,月黑好杀戮,风高好追捕,吓得它心脏狂跳不已仿佛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也来不及细看究竟是大鱼在打挺还是恶兽在逞凶,立刻夺路奔逃。
  饥饿、干渴、孤独、恐惧折磨得它死去活来,死亡的阴影幽灵似的伴随着它,即使睡梦也无法摆脱,总觉得自己渺小得就像粪坑边一条柔软的蛆虫,一片树叶掉下来都有可能将砸成肉酱……又坚持了数日,境况并无好转,身体反而越来越虚弱了。它走投无路,想起了我和强巴,想起了我们搭在云杉树下的牛皮帐篷,于是就跑来找我们了。
  骆驼王子一口气喝下三大桶清泉水,吃下两大盆青稞面,空瘪瘪的肚皮渐渐鼓了起来。我找出一把大梳子,替它梳理凌乱的驼毛,清理掉粘在驼毛上的草汁树浆,刷掉躲藏在毛丛深处的扁虱与跳蚤,还往它划伤的血痕涂抹消炎药粉。它舒服得直哼哼,脖子在我肩头缠来绕去,表现出无限依恋的样子。吃饱喝足,收拾完毕,我扳转它的脖子,让它面向浩瀚的戈壁洲,拍拍它的屁股,对它说:“骆驼王子,行啦,这里不是你的家,也不是你的久留之地,去吧,到荒原密林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生活。”我和它相处很长一段时间,它应当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它拧着脖子不服从我的调度,一步一步往后退却,一直退到牛皮帐篷旁,四膝一屈躺卧下来,脑袋枕在木桩上,眼睛一闭睡起觉来。强巴用脚踢它,我也在它耳畔大声喊叫,可它毫不理会我们的驱赶,惬意地伸了伸四肢,很快便进入酣睡状态。我和强巴面面相觑,没办法可想,只好由着它了。
  许是连日奔波太劳累了,也许是半个多月以来担惊受怕从未睡过一个囫囵觉,也许是因为有我和强巴在它身边它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了,骆驼王子这一觉从下午一直睡到翌日晨,火红的朝阳在地平线喷薄而出,这才姗姗醒来。
  这当儿,我和强巴正在收拾行囊,准备将野生动物观察站搬迁到日曲卡雪山的雪线一带去,那儿有藏羚在活动。藏羚是一种罕见的高山珍稀动物,是我此行的主要考察对象。搬家并非易事,光牛皮帐篷折叠起来就有好几十斤重,还有锅盆瓢碗、书籍资料、铺盖垫褥什么的,加起来有三大捆,少说也有一两百斤。事先我已经让强巴到附近的村寨雇好了两匹骡马,来帮我们驮运这些行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两匹骡马说好是早晨六点钟赶到了,现在七点半了,却迟迟不见赶马人和骡马的身影。
  我望着地上一大堆行李正犯愁呢,骆驼王子瞪着惺忪睡眼走过来,在那堆行囊间嗅嗅闻闻,还轻轻地啃咬。我以为它是饿了,在寻找可吃的东西呢,就往云杉树下撒了些青稞面,喊它的名字让它过来吃,它跑过来了,可只是看了一眼,并没伸出舌头来舔食,又回到那堆行囊问绕来绕去,不晓得它想干吗。
  “去去,别来添麻烦,这里不是你玩的地方!”我因为迟迟等不到雇请的赶马人和骡马,心里烦躁,便在骆驼王子臀部使劲抽了一掌,粗声粗气地呵斥驱赶。
  “走开,回你的戈壁沙洲去!”强巴揪住它驼峰上飘拂的驼毛,粗鲁地往外推搡。
  “欧”骆驼王子委屈地叫了一声,扭头来咬强巴的手,吓得强巴赶紧跳蹿开去。它又固执地回到那堆行囊间,叼住已扎成一捆的牛皮帐篷,甩动拉扯。我以为它淘气,捡起一块土坷垃砸在它脖子上,强巴也抄起一根树枝,揍它的屁股。它艺不躲闪,也不反抗,一个劲呦欧呦欧叫,叫得很悲切,叫得很凄凉,好像有无限心事被压抑在心底无法倾诉。我好生奇怪,忍不住转到它前面,仔细打量它的脸:它的嘴吻痛苦地扭曲;宽宽的鼻翼快速翕动,透出不被理解的焦虑;淡褐色的眼睛里,水汪汪的,好像蒙着一层泪光。我的心一阵震颤,感觉到我和强巴错怪它了,它之所以在那堆行囊间绕来绕去不肯离去,并非饥饿在寻觅食物,也不是淘气玩耍,而是别有所图。
  “它到底想干什么?”强巴也看出些蹊跷来,搔着头皮自言自语,“莫不是它想帮我们驮运这些行囊?”
  强巴这句话提醒了我,我突然想起曾在地方志上读到的在明末清初时期,当地乡民用一匹家骆驼和一点食料做诱饵,像钓鱼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将溃散的野骆驼活擒的描述,难道这不是胡说八道,而是确确实实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难道骆鸵王子就像当年野骆驼的祖先那样想归顺人类?
  “来,试试看,它愿不愿意帮我们驮东西?”我想证实自己的猜想,我想印证古籍上那段看起来荒诞不经的描述,我想揭开骆驼王子在那堆行囊间绕来绕去打也打不走骂也骂不去的离奇行为的谜底,我给强巴做了个搬运行囊的手势。
  强巴对我的意图心领神会,搂着骆驼王子的脖颈,弯下腰拍拍堆在地上的行囊,又用力压了压两座驼峰间的凹部,用形体语言表达要让它驼运东西的意思。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强巴一压两座驼蝤峰间的凹部,骆驼王子便像一匹训练有素的家骆驼一样四肢弯曲跪卧下来,摆出准备负重的姿势来。我和强巴将三大捆行囊搬到骆驼王子身上,用绳索固定好,强巴还现时用麻绳扎了副简易辔缰,套在它的头上,在我们忙碌这些事情时,它一动不动,表现得极其顺从。
  一切都收拾停当,强巴抖抖缰绳,喝一声:“起!”骆驼王子一挺脖子,奋力站诂了起来。它第一次当脚力,不太习惯驮运货物,走得摇摇晃晃,腰有点陷脖有点扭,挺难受的样子。我担心行囊捆扎得不牢会因摇晃而倾倒,抢上一步伸出手想去扶一把,殊不料它噌地蹿出去,瞪起眼睛欧欧朝我叫了两声,好像害怕我会解雇它似的。
  太阳升得老高了,我和强巴商量了一下,决定不再等不守信用的赶马人和骡马了,就让骆驼王子当我们的脚力,替我们驮运行囊前往日曲卡雪线一带的山麓。
  我们在蜿蜒崎岖的山道上行进,强巴走在前面引路,骆驼王子驮着行囊居中,我在后晤面压阵。骆驼王子很快就适应了负重行走,四腿微微义开,步子均匀沉稳,身体保持高度平衡,就像一匹被人类豢养多年已十分老练的牲口。
  登上一道陡坡,它喘了一口气,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和白皑皑的雪峰,愉悦地甩甩脑袋,欢快地吼了数声,好像在告诉我们,它十分高兴能充当我们的脚力,非常满意目前的处境。
  它不再孤独,它有了依靠。
  强巴往前走时,一只手还紧紧攥住缰绳。我让他松手,不,费劲地手执缰绳牵着它走。强巴说:“这样行吗?万一它驮着我们的行囊跑到戈壁沙洲去,我们可就惨了啊!”我笑了笑,说:“放心吧,你现在就是用鞭子抽它,恐怕也不能把它从我们身边赶走了。”强巴将信将疑地松开缰绳,果然就像我所预料的那样,骆驼王子并没因为少了缰绳的牵拉而偷懒不走企图逃逸,它仍紧紧跟随在强巴身后,走得稳稳妥妥,走得规规矩矩。
  “嘿,白捡了一匹牲口,真不赖!”强巴高兴得嚷道。
  的,我们白捡了一匹牲口,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是个动物学家,我知道,无论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还是从生命进化的角度讲,一匹野骆驼的价值远远莴于一匹家骆驼。我们失去的是罕见的珍贵的野骆驼,得到的却是一匹在某些牲口集市上可以花钱买到的家骆驼。我心里沉甸甸的,边走一边回想着骆驼王子的成长历程,这或许就是日曲卡山一带野骆驼灭绝的原因,心里真是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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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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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
沈石溪著

  大公羊绕花鼎站在大霸岙的一座奎小山顶上,使劲耸动鼻翼,西北角方向随风飘来一股让羊一闻到就会厌恶得想呕吐的腥臊味,它本能地抬起起起前蹄,“橐橐橐橐”猛烈叩击石头。这是奥古斯盘羊群表示危险正在逼近的警报系统。霎时间,正在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的一百多头羊撒开四蹄跟着绕花鼎旋风似的冲下山坡向对面的山崖逃去。
  无数只羊蹄在于燥的山坡上踩踏出一团团尘土,遮天蔽日,羊们争先恐后地奔逃着,你踩我,我挤你,母羊呼唤着小羊,小羊找寻着母羊,一片混乱。
  好不容易逃到对面的山崖上,大公羊绕花鼎气喘吁吁,惊魂甫定,听听背后没什么动静,便停下来想歇口气,顺便观察敌害此刻所在的位置。
  头羊一停,整个羊群也都停了下来。
  绕花鼎身体还朝着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四肢弯曲还摆着一副随时准备起跳窜逃的姿势,只是把头颈做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向后观望。
  对面开阔的大霸岙,暂时还不见食肉兽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有一头羊还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
  这是一头还没成年的小公羊,体毛浅灰,像清晨一片薄云;头顶刚刚长出两支半尺来长的琥珀色的羊角,还没盘成弯形,色泽透明,稚嫩得就像刚从地下冒出来的竹笋;身体只及那些成熟的公羊三分之二大,矮出整整一个肩胛,与母羊差不多。大霸岙是个地名,位置处在日曲卡雪山的半山腰,是块山间平地,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其他动物,只有地上长着一层齐腰高的狗尾巴草,小公羊站在那儿,特别显眼。
  这家伙,也许是想心事想入了迷,也许是吓破了胆吓软了腿,也许是儿时那段悲惨的遭遇使它心灵麻木,反应迟钝了,才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的,绕花鼎想。
  “咩——”绕花鼎长长地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催促,是招呼那头还傻站在对面大霸岙里的小公羊趁食肉兽还没扑到羊背上来赶快跟着群体一起逃命。
  ——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让自己变成食肉兽的晚餐吗?
  小公羊听到绕花鼎的呼叫了,抬起头来朝在岫脊线上站成一排的羊群望了一眼。但它并没有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从麻木状态中幡然猛醒,惊咩一声跳起来,像所有的羊一样,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长几条腿,转身奔逃;恰恰相反,它不仅没逃,好像还嫌自己不够暴露,怕食肉兽瞧不见它,竟从狗尾巴草丛里走了出来,攀上旁边一块突兀的岩石,站在岩石顶上,“咩咩”叫着。
  这纯粹是在引诱食肉兽去吃掉它嘛。
  自杀还需要做广告吗?
  大霸岙东边那片狗尾巴草无风自动,一条恐怖的黑影朝站在岩石上的小公羊逼近。
  大公羊绕花鼎心里一阵绞痛。一个无辜的生命又要遭到血腥屠宰了。真让它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它想收回视线,它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臣民被凶残的食肉兽大卸八块。羊是素食主义者,羊眼善良温柔,也看不惯血淋淋的屠宰场面。但还没等它来得及将视线收回,对面的大霸岙里又发生了新情况,小公羊跳下岩石,迎面朝正在狗尾巴草丛里钻行的那条恐怖的黑影走去。
  大公羊绕花鼎现在所在的山崖和对面的大霸岙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一条又窄又浅的小山谷,连小公羊脸上的表情也看得一清二楚。它惊讶地发现,小公羊完全没有大祸临头的惊悸与恐惧,也不是存心要去送死的悲哀与无奈,更不是反应迟钝者的麻木不仁,而是一种奥古斯盘羊群十分罕见的神态:两只羊眼睁得滚圆,像太阳一样闪烁着光芒;羊角摇晃,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步子轻盈明快,不像是要去赴难,倒像是要去赴宴;全身皮毛兴奋得闪闪发光。
  疯了,大公羊绕花鼎想,只有疯子才会有如此怪异反常的表情和举止。正常的羊绝不可能会把自己往食肉兽的嘴里送的。
  其实,绕花鼎早就怀疑这头小公羊是个小疯子。这家伙自从生下来后,行为举止就与众不同,从来不跟同龄伙伴在一起玩耍,性情孤僻,除了吃草和睡觉,整天里呆呆望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峰。雪峰有什么可看的嘛,形如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常的羊看着就心里不舒服,再说雪峰上终年不化的积雪白得刺眼,一般的羊眼看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有一种被白色恶魔缠身的恐惧,只有雪豹的眼睛才适应长时间凝视惨白的积雪,羊眼爱看青翠的树林和碧绿的草地。你说,不是因为神经不正常,谁会这样傻不看青草看积雪?
  唉,可怜的小疯子,绕花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怜悯与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才活了八个月,还没有尝到生活的甜滋味呢,就要追随母羊猴戏去黄泉路了。
  隐没在狗尾巴草丛里的那条黑影突然加速,向小公羊蹿去。绕花鼎一颗心陡地跳到嗓子眼。它想,血案顷刻之间就要发生了,毫无疑问,食肉兽会一路狂飙跃上小公羊的脊背,噬咬脆弱的羊脖子。
  又一个绕花鼎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那条黑影蹿出了狗尾巴草丛,并没穷凶极恶地朝小公羊扑咬,而是一转身绕开小公羊穿过小溪流走了。
  小溪流周围是沙砾地,没长狗尾巴草,绕花鼎很快看清楚,那恐怖的黑影原来是一只狐狸。
  狐狸虽说也是食肉兽,但狐狸相对来说体态较小,对体重达两三百斤的盘羊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一般来说,狐狸不敢招惹成群的盘羊,也不敢袭击健康的成年盘羊,只对年老体弱行将倒毙的老羊或头上还没长角身边又没有母羊照看的羊羔下毒手。当然,盘羊也绝不会没事找事主动去和狐狸纠缠不清的。
  狐狸和盘羊之间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那只狐狸经过小公羊的身边,只是漫不经心地瞅了它一眼,大概觉得对方头上已经长着两支尖角,厮打起来自己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所以连停顿都没停顿,就钻到小溪流后面的乱石沟里去了。
  倒是小公羊还不依不饶,冲着狐狸的背务影示威似的摇晃着头顶两支羊角,“咩咩”叫着。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子。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食肉兽是一只狐狸而改变对小公羊的看法。它觉得小公羊这次没遭杀害,纯属侥幸。设想一下,假如那条恐怖的黑影不是狐狸,而是狼或雪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呢?恐怕现在已经是在食肉兽的肚子里了。小公羊绝不是因为嗅出走过来的那条黑影是狐狸而不是狼或雪豹才大胆地待在原地不逃跑的,羊的嗅觉没那么灵,连它这样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头羊都只能嗅出一个模糊的概念,分辨出是有害的食肉兽还是无害的食草兽,更不用说像小公羊这样乳臭未干的羊了,是绝没有可能在随风飘来的淡淡的腥臊味中准确地识别来犯的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食肉兽。由此推理,小公羊虽然幸免于难,但疯子的性质并没改变。
  众羊隔着山沟也都看见闯进大霸岙来的只是只狐狸.惊慌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散开,到草地上吃食去了。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那恐怖的黑影是狐狸,自己冒冒失失转身逃跑,惊扰了众羊宁静的生活,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而有任何内疚和羞惭。对羊来说,小心谨慎永远也不算过分,羊的座右铭就是,宁肯错逃千次,也决不能失误一次。
  它刚刚闻到丁点儿食肉兽的腥臊味就闻风而逃,说明它嗅觉灵敏,反应极快,动作迅速,处置果断,不愧为奥古斯盘羊群的一代明主。
  倒是那头小疯羊,再这样疯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到狼嘴豹口的。

 

  在头羊绕花鼎用前蹄叩击岩石发出食肉兽正在朝羊群逼近的报警信号时,唯一没跟着众羊一起仓皇奔逃的小公羊名叫血顶儿。
  血顶儿,奇特而又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羊社会不像人类社会那么文明进步,人类社会中个体的名字很复杂,有姓还有名,有的还用笔名、化名、乳名、小名、官名、缢号和字,还有一些民族女子出嫁后还时兴夫姓什么的。羊社会的名字相对来说就瑰要简单得多,取名根据四种来源:一是出生地点,例如母羊烂泥,妈妈生它时正好在一块烂泥塘里,故起名就叫烂泥,小公羊滚雪窝是因为它从母羊肚子里一出来就刚好掉在一个浅浅的雪窝里;二是出生时间,有一头老公羊当年出生时,刚好太阳从日曲卡雪峰那个马鞍型的山凹落下去,由此而得到了一个吞日的名字,另一头年轻的母羊出生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就叫启明星了;三是根据某种显著的生理特征,例如美丽的母羊金蔷蔷薇,那根短短的羊尾与众不同,其他羊的尾巴都呈灰褐色,茸毛芜杂,缺乏美感,而它的短尾却蓬松如云,柔软如柳丝,尾尖有一撮金色的长毛,摇甩起来如蔷薇开花,而头羊绕花鼎之所以叫绕花鼎,关键就是头顶那对羊角比普通的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显得格外威武雄壮;四是出生前后刚巧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大事,就围绕这件事直接取名,比如蛇咬,是一头九岁龄的公羊,之所以会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是因为它还在慢慢从母羊产道往外滑的时候,旁边羊群里有一头老母羊在草丛中不慎踩着一条眼镜蛇,被眼镜蛇咬了一口,没走几步路就倒地抽搐而死,老母羊咽气的时候正是它落地的时候,于是就只好叫蛇咬了,还有一头已故的母羊名叫猴戏,这名字和它妩媚的体态完全对不上号,这名字的来源是它出生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一只调皮的小金丝猴跃上它的背把它当马骑了一会儿。
  血顶儿,属于第四种取名类型。
  血顶儿这名字本身就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的母亲就是猴戏,八个月前的一天清晨,猴戏五月怀胎,就要一朝分娩了。它在离大霸岙不远的地兔方找了一块背风的石旮旯,用嘴衔来一堆干草,铺在身体底下,开始生小羊羔。
  羊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的分娩过程简直就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一次又一次做产前检查,产妇临盆前还要送进专门的产科医院,由医生和护土来协助完成分娩过程。产后还要坐月休息一个月。而羊的分娩过程就非常简单了,羊没有产科医院,也不像大象那样,别的象能用灵巧的长鼻给正在生产的母象当合格的助产士——用鼻尖轻轻钩住小家伙的脖子或腿把它从母亲的身体里拉出来。羊天生没这等福气,母羊分娩全过程都是依靠自己来完成的。分娩前的几分钟母羊还必须跟上羊群一起行动,该奔跑还要奔跑,该跳跃还要跳跃,直到肚子一阵阵痉挛,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想出世了,这才随便找个角落完成做母亲的过程。分娩、咬断脐带、剥掉小宝贝身上的胎衣、舔净小宝贝身上的血污,整个过程大约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简捷迅速,不存在产后虚弱躺在地上不能动的事。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母盘羊的这套本领,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被险恶的丛林环境逼出来的一种高超的生存技能。
  众所周知,作为牛科的一属——羊,处在大自然那条食物链的下端,是豺狼虎豹最感兴趣的食物,也是两足直立的人垂涎三尺的猎物,经常处在食肉兽和猎人的追逐捕杀之中。盘羊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机敏迅疾地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误。假如母盘羊也像人那样娇嫩,在分娩前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跑不能跳只能躺卧休息,那么,每一头分娩期的母盘羊都将成为食肉兽最容易捕杀的对象;分娩时那股浓烈的血腥昧,会很快招来嗅觉十分灵敏的食肉兽的。真要这样的话,盘羊这个物种恐怕早就从地球上灭绝了。于是,在悠悠岁月里,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这就是适者生存。
  与母盘羊这套高超的分娩本领相适应,或者说是相配套的是,小羊羔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奔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
  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做幼稚态缩短。
  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哺乳类动物,刚生下来时到能独立生活,其间都有一个幼稚期,就是要依靠父母悉心照料和保护才能活下去,自己毫无防卫能力和觅食能力,最微小的敌害都可以将其置于死地,这种状况也叫生命的幼稚态。但不同种类的哺乳动物幼稚态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要延续许多年,有的却只需要极短的瞬间。
    人的幼稚态在所有的动物中是最长的,也是最脆弱的,婴儿刚生下来,连老鼠都可以把它撕成碎片。幼儿直到一岁左右才开始蹒跚学步,三岁以后才能短距离奔跑,十五六岁以后才能独立生活。现在的独生子女更是幼稚期延长得让动物界瞠目结舌,十三四岁了还不会自己洗衣叠被,十五六岁了还不会自己买菜做饭,二十好几了还要父母替他安排工作操心前途。人的这种幼稚期越来越长的状况,叫做幼稚态延伸。
  一般来说,肉食动物的幼稚态比草食动物要长,豺狼虎豹产下的崽,比猪崽更没用,要一至两岁后才能离开母亲单独在丛林闯荡。同样是草食类,穴居动物的幼稚态就要比在野外生活的动物长得多。例如兔子,生下来时活像一只剥皮老鼠,要两个月后才绒毛长齐开始吃点嫩草。这说明,生存压力较轻的动物,如食肉兽们,如两足行走的人,幼稚态就长;有洞穴可钻,保护措施较好的动物,幼稚态也要长一些。环境塑造人,也塑造动物;生存环境决定物种的品格。怪不得人类社会有句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指的就是穷人家的生存压力大,只好尽量缩短幼稚态以求能活下去。
  在所有的哺乳动物中,羊羔的幼稚态是最短的。羊是典型的草食类动物,没有尖爪利齿,天生没有防卫武器,也不像兔子那样有洞穴可钻,在防御工事里躲避敌害的侵袭,求得平安;羊习惯在地表生活,完全暴露在食肉兽的爪牙下,倘若也像人那样幼稚期要持续好几年的话,小羊羔就会毫无例外地还不等长大就被食肉兽吞吃干净了。于是,在千万年艰难的进化道路上,凡幼稚期长的羊羔都被严酷的丛林法则淘汰掉了,筛选下来的都是幼稚态短的羊羔。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
  小羊羔大约是太性急了,迫不及待地迈步朝前走,但它的幼稚态还没结束,才走了一步,腿骨一软,栽倒在地。猴戏急忙走拢来,用柔软的唇吻在羊羔的额头亲了一下,唔,宝贝,别着急,先静静地站一会儿,让阳光穿透你的皮肤,给你的身体注入生命的热能,给你的筋骨输入无穷的力量,你就能行走了。
  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匹身上毛色漆黑两只耳朵却是黄颜色的母狼突然嗥叫一声从雪线上顺着山坡冲下来,真是平地起波澜,立刻,散在大霸岙四周灌木丛里采食嫩叶的羊群像炸了窝似的惊跳窜逃,跟着头羊绕花鼎顺着山沟逃跑了。
  在听到母狼嗥叫的一瞬间,母盘羊猴戏下意识地跳起来,掉头拔腿就跑,可刚逃出两丈远,又紧急刹住步子。它想起自己刚生下来的小宝贝还要过几分钟才会走路,它如果就这样独自逃走了,就等于把小羊羔奉送给黑母狼当饭了。它要带着小宝贝一起逃跑。它在草地上绕了个小圆圈,从潮水似的迎面溃退而来的羊群中挤开一条路,又回到小羊羔的身边,不断地用颈窝摩挲羊羔的后脖颈,“咩咩咩”催促着:“宝贝,快快让绵软的四肢坚挺起来,快快让柔弱;的身体硬朗起来,跟着鲁一起逃跑,躲避可以与魔鬼画等号的狼!”
  母羊带崽,既不能像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那样在必要的时候把幼崽叼在嘴里一起奔跑,也不能像有袋类动物那样把幼崽放在口袋里带着走,更不能像灵长类动物那样刚出生的小猴子用前爪抓牢母猴肚皮上的毛,安全地随着妈妈转移;母羊嘴不能叼,背不能驮,也不能牵着走,要带走小羊羔,只有等小羊羔自己能奔跑了,才能让羊羔贴在自己身边跑。这种带崽方式,安全性能自然要差一些。大约是出于一种功能弥补吧,小羊羔从母体落地后,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能站起来奔跑了。
  黑母狼刺鼻的腥臊味越来越浓,母羊猴戏心急如焚,用脑袋抵住羊羔的屁股,往前推搡,试图让羊羔能提前迈步。羊羔抖抖索索往前走了两步,毕竟生下来的时间太短了,“扑通”,四膝一软,又跪倒在地。
  唉,拔苗助长的悲剧。
  羊羔好不容易挣扎着重新站了起来,恶狼已像股黑色的旋风刮到了猴戏和羊羔的面前。羊羔身上的茸毛还没晒干,地上铺着的那层树叶间有许多猴戏生产时滴下的污血。那股血腥味对狼来说,犹如人闻到了麝兰之香,神经高度兴奋起来,鲜红的狼舌伸出嘴外,一双狼眼绿莹莹闪烁着饥馑贪婪的光,一步步朝羊羔走去。
        黑母狼没有通常狩猎时的紧张和急躁,对它来说,扑倒一头刚刚出生还不会行走的羊羔,真比吃豆腐还要容易,鲜美肥嫩的羊羔肉,对狼来说,是难得的珍馐佳肴。
  小羊羔又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比刚才好多了,虽然还摇摇摆摆,但坚持着没有摔倒。能迈步走路,说明幼稚态很快就要结束,顶多再有两分钟,就能扬起四蹄在草地上奔跑了。
  两分钟,假如是在和平状态下,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羊天性娴静,吃饱后喜欢卧在草地上晒太阳,眺望蓝天白云,消磨时间,有时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两分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危急关头,两分钟却成了生与死的界线。倘若小羊羔马上能站起来奔跑,一秒钟也不耽搁,兴许还能逃出恶狼的魔爪,而两分钟待在原地不动,恶瑰狼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小羊羔撕成碎片。
  黑母狼从容不迫地伸出两只前爪,去搂小羊羔的脖子。这是死神的亲昵,黑色的搂抱。
  猴戏来不及多想,“刷”的一下从羊羔身后转出来,拦在黑母狼和小宝贝之间,勾起脑袋,亮出羊角,摆出一副殊死拼斗的架势。
  黑母狼尖尖的嘴吻两侧的皮肤向上翘起来,这是狼表示欣喜的表情,相当于人的笑容。对黑母狼来说,猴戏跳出来阻拦,无疑是一种送死。假如前来拦截的是一群健康的成年公羊,或许它会心虚胆怯,因为成年公羊头上有巨大的羊角,身强力壮,不太容易对付。但一只刚刚产下羊羔的母羊,就是另一码事了。
  盘羊本来就身体瘦小,比起公盘羊来,体格差不多小了三分之一,虽然头上也长角,但比起虽公羊那两支巨角来,母盘羊的角只是一种摆设和修饰,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再说,眼前这只母盘羊才产下羊羔不久,身体虚弱,屠宰起来比一般的母羊更寝容易些。它完全可以先扑到母羊的身上,咬断母羊的喉管,然后再回过头来收拾小羊羔。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它嘴角润看口涎朝母羊扑去。
  眼看恶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母羊猴戏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吓得浑身觳觫。出于一种羊孱弱的本性,它想转身逃命,这还来得及,黑母狼在崎岖的山道上未必能追得上它;可它如果一跑,毫无疑问,转眼间恶狼就会把小宝贝的脖子咬断。留下来,意味着死亡,逃跑意味着违背母性的天职。它是母亲,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女就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与公羊结合的喜悦,怀孕的甜蜜,分娩的艰辛,铸就了一种母性的信念:母亲的生命和儿女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不,对母亲来说,儿女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它宁肯牺牲自己,也绝不能让刚刚出生的小宝贝给恶狼当甜点心!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淌。很快,黑母狼就扑到它身上,它想用羊角去捅黑母狼的肚子,但力气有限,脖颈的左侧被狼嘴咬住,动弹不得。脖颈一阵刺痛,那是狼牙嵌进颈皮,快撕裂那股动脉血管了。它明白,自己已落入狼口,不可能逃生了。它现在唯一的希望是能尽量争取时间,让小宝贝逃出狼爪。它狂颠颈乱跳,延长自己的生命,不让黑母狼很麻利地咬断自己的脖子。
  小羊羔大概是被激烈的厮杀场面吓坏了,虽即将过去,幼稚态也行将结束,但四条小腿儿歪歪颤颤,摇摇欲倒的样子。
  猴戏的喉咙已被狼牙掐紧,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它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咩咕噜咩”的声音,提示小羊羔赶快逃跑。
  小羊羔仍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站在原地不动。
  猴戏心急如焚,倘若小羊羔不能逃出狼爪,它不等于白白送死了吗?损了夫人又折兵,对人类来说,是很愚蠢的事,对动物来说,也是很愚蠢的事。狼牙已刺破它的动脉血管,正在扭动颌骨企图撕裂它的动脉血管。它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秒钟了。假如再不能将小羊羔从因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唤醒,它只能带着巨大的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不不,它无论如何也要用最后一点残余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小宝贝。本来它是竭力顺着黑母狼撕扯的方向转动脖颈的——这样就不易被迅速咬断脖颈那根动脉血管,可以苟延残喘,多活一点时间——此刻它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小羊羔站立的方向,两条后腿蹬地,两条前腿竖直,猛地拉扯自己的脖子——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快速求死法。狼牙像排锋利的钩子钩住它的喉咙和动脉血管,在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场短暂的死亡拔河,只听“嘣”的一声闷回响,它的半根脖子连同那根粗粗的动脉血管被突然间拉开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突然间被绷断了,一片殷红的血花迸溅出来,不偏不倚飞到小羊羔的额头上,那浓浓的血浆,像一块红布,紧紧贴在小羊羔的前额。
  小羊羔正如猴戏所想的那样,确实被眼前这场野蛮的屠杀吓坏了。它刚刚从母亲的肚子降临人间,虽说羊这类哺乳动物从母体钻出来时就已经智力发育完成了75%左右,但大脑皮层就像一卷刚刚拆封的新录像带,突然录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镜头,呆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它逃跑的意识就好像被一把生锈的锁锁住了。
  突然,母羊猴戏脖子里一团浓浓的血喷到它的额头。母亲的血有一种灵性,霎时间,它混沌的脑子开窍了,麻痹的神经复苏了,母子之间产生了神秘的心灵感应。它感受到了母亲用最后的生命所做的无声呼唤,四条颤抖的小腿神奇地被灌注了一股力量,幼稚态刹那间结束,思维产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成熟了,理智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它的屁股上猛拍了一掌,它轻盈地跳跃起来,撒开四蹄,一溜烟逃进山沟,钻进草丛。
        黑母狼没料到在最后一秒钟小羊羔还能逃跑,愣了愣神,等到清醒过来,小羊羔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它想追,又唯恐已咬在嘴里但还在拼命挣扎的母羊猴戏趁机逃跑,变成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只好眼睁睁看着小羊羔消逝在荒草沟里。
  母羊猴戏虽已奄奄一息了,但仍睁大着眼,望着小羊羔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小羊羔隐没在荒草丛中后,这才吐出最后一日血沫,唇吻间漾起一条宁静欣慰的皱纹,阖上了眼皮。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羊羔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顶上就涂了一块母羊猴戏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

 

  头羊绕花鼎越来越无法忍受血顶儿种种荒唐怪诞的行为举止。
  吃饱肚皮后,其他羊都舒适地躺卧在被初夏的阳光晒暖融融的草地上,眯缝着羊眼,或者反刍出一口胃囊里半消化的草料细细咀嚼品尝着食物甘甜的滋味,或者打个盹做个玫瑰色的好梦,尽情享受生活的安逸与恬静。血顶儿却一会儿“咩咩”怪叫,在大霸岙平缓的山坡上急遽地东窜西跃,那紧张万分的神情,真好像遇到了前来偷袭的豺狼虎豹;一会儿勾着头亮出还没完全长硬的那对羊角,迎着风又撞又挑又刺又捅,绕圈、躲闪、奔跑、追击,那套动作,完全是公羊争偶时决斗的动作。那股较真劲儿,那股疯狂劲儿,严重干扰了羊群宁静的生活。
  作为盘羊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的时光都是安安静静的,温顺平和的,只有两个特殊的时间性格才会奔放,性情才会暴烈:一是发现有不怀好意的食肉兽出现在羊群附近,为了生存,羊们会竭尽全力地奔跑跳跃,以躲避敌害;二是每年的十二月至一月期间,盘羊体内的生物钟指向发情与求偶,公羊们热血沸腾,为争夺配偶而吵闹干架。但此时此刻,四周既没有食肉兽的影子,离发情求偶也还相隔好几个月,血顶儿就极不安分地吵闹起来,不能不说是一种背离常规的举动。
  最让绕花鼎无法理解的是,这小子,也不知中了哪门邪,竟然想要改变自己头上羊角的形状。每天除了吃草和撒一通疯劲外,这小子就跑到大霸岙草地中央那块电击石去。那是块长方形的柱石,在一场暴雨中被利斧似的闪电从中间劈开,裂成两半,中间有一道宽约尺余的裂缝;这小子就把自己的两支羊角插进裂缝,睡觉时也不拔出来,就躺卧在电击石前,让羊角嵌在石缝里。这小子正处在发育阶段,按盘羊体内生物钟的规律,羊角日长夜大;把生长期的羊角插在狭窄的石缝里,好比把柔软的熔岩倒进模型;久而久之,血顶儿的那两支羊角不像其他盘羊那样蹿头顶半尺就朝左右两边分叉绕花,在两只羊耳前方的位慢慢形成一个圆圈,角尖朝内,美轮美奂,而是笔直向前长去,不再拐弯绕花,不再盘成圆圈,两支羊角就像一把禾杈一样,角尖朝外,刺向天空。
  众所周知,盘羊之所以称为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那对羊角盘成圆形,这既是物种的特征,也是种族的标志,假如头上的羊角不是盘成圆形,而是直的弯的翘的短的或其他什么形状的,那就不是盘羊而是羚羊山羊岩羊或其他什么羊了。
  从古至今,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衡量一头公羊是否英俊潇洒,是否出类拔萃,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它绕花鼎之所以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那对角比普通公羊盘得更艺术,多绕了个花结。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没谁想到过要去改变形状,天生的也就是合理的嘛。
  倒是隔几年由于遗传变异或由于胚胎期营养不良,奥古斯盘羊群里出现个别角长歪了或到了一定的长度还不朝两边盘绕或虽然盘绕但只打了半个花结就不再弯弯绕的公羊。众羊都把它们看做怪胎,起码也看做是废品可怜虫,到了发情季节,所有的母羊都对邀些长着次等羊角的公羊们嗤之以鼻,谁也不会对羊角有缺陷的家伙敞开爱的心扉。这些倒霉蛋不仅得不到传宗接代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也低普通羊一等,吃草只能吃其他羊挑剩下来的老叶子,饮水只能饮下游被搅浑的泥浆水,可以说是事事不如意,处处要受窝囊气。因此,母羊生了小公羊,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宝贝的羊角会不会歪着长倒着长斜着长直着长。这和人类动物园里关着的那些后肢直立的人(在盘羊看来人类世界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城市犹如动物园,那些高高矮矮的房屋就是圈养的兽笼)忧虑自己的儿子能不能长到一米七以上,会不会变成三等残废将来讨不到老婆的心情如出一辙。公羊自己,角长到一定的长度,还不向左右两边盘绕的话,也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有的甚至将柔软的的嫩角在小树的丫杈里用力扳弯,迫使羊角盘成花结。
  可血顶儿却倒过来了,要把头顶的羊角扳直!这是神经正常的羊做的羊做的事吗?
  绕花鼎既是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又是血顶儿的长辈,说心里话,它还是挺同情这个一生出来就失去母爱的小家伙的,不忍心看着小家伙发着疯劲儿把自己一对羊角弄成谁也瞧不起的禾杈,自己毁掉自己。就在血顶儿刚开始把羊角嵌进电击石想把角扳直的时候,绕花鼎曾好心地出面劝阻过。它把血顶儿从电击石前推开,然后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地摇晃自己头顶那两支巨大对称威武雄壮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摇得五彩缤纷,龙飞凤舞,摇出了磅礴的气势,摇出了雄性的气质与风度。说真格的,它只有在追逐自己特别中意的异性时才如此认真地摇摆过头上的角,可见它确实是真心诚意的想帮助血顶儿的。它摇晃自己的羊角,就是告诉血顶儿,作为盘羊,头上的角长成这等模样,才是最正宗的,最标准的,也是最漂亮的。它还伸出舌头舔血顶儿头顶那两支春笋般的羊角,则等于充满感情地说,唔,小家伙,你的角长得极有有天赋,只要你顺其自然,就会长得和我的角一样出众!
  真正是苦口婆心,真正是仁至义尽。
  没料到,血顶儿非但不卖它的账,还用藐视的眼光瞥了它那对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一眼,轻蔑地打了一个响鼻,好像在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别来多管闲事!转身离开它,兜了个圈,又把还在生长期中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去了。
  它的一片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
  实在想不通血顶儿干吗要把好端端一对正在盘花的羊角弄成谁也看不起的禾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神经系统出了毛病,疯了。
  小家伙这样自己作践自己,结局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等到角定型后,变成不受母羊们青睐的可怜虫,孤独潦倒,很快被大自然淘汰掉。到那时候,后悔也晚了。
  唉,天作孽,犹可挽,自作孽,不可救!

 

  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鹅前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打,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那块血是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的。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粘粘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洗不干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初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只仅仅只是看到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声音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味道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杀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抛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残酷,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颈脖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浆糊般粘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进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了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一年多过去了,每当它睡醒后睁开眼睛,它便会清晰地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红光。这既是苦难的血光,也是激励它复仇的灵光。透过那曾红色光晕,它便看到母羊猴戏在脖颈动脉血管被狼牙撕开后那双凝视它的眼睛;那眼睛清澈圣洁得像从日曲卡雪山上流下来的溪水,烫的就像火塘里的火,充满了殷切的期待,包含着无声的召唤:
  ——儿啊,愿你成为敢于同恶狼拼斗的勇敢的大公羊,为我报仇!
  于是,血顶儿心里便会蓬蓬勃勃燃起一团复仇的火焰,便会升腾起一股为母亲讨还血债的冲动。
  它生下来第一眼就看到众多的公羊被一匹黑母狼吓得仓皇逃命,这情景太深刻了,就像镌刻在心里的一幅木刻画。它想,它倘若像其他大公羊一样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其结果必然也像其他大公羊一样,心里虽然恨狼恨得要死,却一见狼就害怕得拔腿逃命。它要换一种活法。
  它想,要敢于向狼挑战,首先要克服羊孱弱的天性,要敢于面对张牙舞爪的狼,敢于正视血淋淋的现实,由此,它空闲时不再像其他羊那样看碧绿的草地看瓦蓝的溪流,而是长时间凝视巍峨的日曲卡雪峰。峻峭的山峰,惨白的积雪,渐渐洗去了它瞳仁里多余的温柔,目光变得冷峻,变得无所畏惧。
  第二步,它要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变得矫健,有朝一日和万恶的黑母狼交锋时,在体力和耐力上占上风,由此,它不像其他羊那样吃饱了就躺卧在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草地上消磨时间,而是跳跃奔跑,联系羊的格斗技巧。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让头上那对羊角改变形状,它心里十分清楚,要战胜凶恶的狼,光有无所畏惧的精神是不行的,光有出色的体力,耐力和格斗技巧也是不行的;狼有尖利的犬牙和锋利的爪子,羊仅仅用血肉之躯,再勇敢也难免成为狼的美餐;对付狼,必须要有致命的武器。羊是食草动物,老天爷没给羊可以撕扯的爪子,也没给羊可以咬断骨头的牙齿,羊蹄平得像人的鞋底,羊牙连人牙都不如,人牙还能嚼得动煮过的肉,羊牙却只能磨碎树叶草根;羊唯一能与狼牙抗衡的就是头顶那两支尖角。可不知是造物主故意和羊闹别扭,还是老天爷存心和狼一鼻孔出气,那两支又粗又长的尖角长着长着就在头顶盘起花结,长的越长,盘的花结也越大,结果,拉直了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剑的羊角,盘成了一种摆设,盘成了一种不实用的装饰品。
  血顶儿不愿意自己正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他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电击石里,让角笔直地朝前生长。它头上长羊角的地方正好是母羊猴戏那块热血喷溅过的地方,也许是因为被沃血浇灌过,也许是因为被母性永恒的灵光照射着,这两支羊角日长夜大,完全按着血顶儿的心愿,笔直挺拔,如刀如剑!

 

  小溪边发生的事,使头羊绕花鼎终于明白血顶儿为啥要把自己的羊角扳直。
  那是金秋一个美丽的黄昏,夕阳坐在山顶上,像只硕大无朋的金橘。满山的枫叶像片火烧云,把整个大霸岙都映红了。绕花鼎率领奥古斯盘羊群到小溪边饮水。正当羊们敞开肚皮喝个痛快时,担任哨羊的老公羊吞日突然抻直脖子朝溪流对岸“咩咩”叫了两声,声音短促尖厉,一听就知道是在报警。所有站在溪边饮水的盘羊刹那间都停止饮水,扬起脖子,挺直前腿,弯曲后腿,做好跳起来逃窜的准备。绕花鼎一面举起前蹄,一面翘首向对岸望去,只要它的蹄子一落到溪边的卵石上,发出敲击声,整个羊群就会像一阵风似的逃进地形复杂的山沟沟去。
  首先映入它眼帘的是一匹黑狼的剪影。那匹黑狼在距离小溪对岸约两百码的一条小路上穿行,夕阳把黑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说真的,它的前蹄差不多就要叩击下去了,可就在这时,它又看见黑狼嘴里叼着一件很大的东西,仔细望去,原来是一头小獐子,这使得绕花鼎改变了主意,没立即将举起的前蹄叩击下去;它是阅历丰富的头羊,它晓得一匹狼在正常的情况下,获得了猎物,就不会再没完没了地进行猎杀,也就是说,狼只有在饥饿状态下才对羊群感兴趣。这匹黑狼刚刚逮到一头小獐子,一般来说是不可能放下小獐子来追逐奥古斯盘羊群的。
  接着,绕花鼎又发现了一件更能让它放心的事,那匹黑母狼不知怎么搞的,叼着小獐子走十几步,就要停一停,把小獐子放下来,张着嘴,拖出鲜红的舌头,大口大口喘气,这表明这匹黑狼已经筋疲力尽了,绕花鼎好生奇怪,狼是以凶悍顽强著称的猛兽,善于长途奔袭,逮一只小獐子,就算很累很辛苦,也不至于会疲惫到这种程度。它再用心朝黑狼打量,哦,黑狼的腰粗得像节佛肚竹,腹部鼓起一大坨,像塞着一只南瓜,原来是匹怀孕的母狼,而且是临近分娩的母狼,行动不便,又怕伤了胎气,不敢剧烈运动,所以才叼着小獐子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它知道,临近分娩的母狼只要有死耗子可吃,就不会大动干戈来追撵善于奔跑的盘羊群。
  又是叼着一头足够吃两三天的小獐子,又是腆着肚子临近分娩的母狼,等于双重保险,是不会足对奥古斯盘羊群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的。
  绕花鼎轻轻将那只举起的前蹄放落下来。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黑母狼走到羊群的正对面,连看一眼羊群的兴趣都没有,嗥都不向羊群嗥一声,默默走它自己的路。
  到底面对着的是羊的宿敌,虽说按目前的情形是不会有危险,但绕花鼎仍不敢太大意,目不转睛地望着正在河对岸穿行的黑母狼,其他羊也学着头羊的样,目送着黑母狼离去。
  眼瞅着一场危机就要化解为有惊无险的游戏了。突然,寂静的小溪边“咩——”爆响起一声愤怒的吼叫,一头羊冲出群体,撒开四蹄向小溪对岸奔去。溪水很浅,最深的地方才浸没盘羊的肚皮,四只羊蹄踢起大片大片的水花,犹如一条大鱼在拼命甩动尾巴。绕花鼎吃了一惊,举目望去,唉,又是血顶儿!
  这家伙真是吃了豹子胆,疯得没边没沿了。狼不来欺负羊,羊理当暗自庆幸,它倒好,还主动冲上去挑衅,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绕花鼎想阻挠,但已经来不及了。转眼间,血顶儿冲过小溪,粘在黑狼那根蓬松的大尾巴后面了。
  黑母狼不可能听不到血顶儿在后面追逐的动静,可它既不朝后面张望,也没慌张地加快步子,仍不紧不慢叼着小香獐走它自己的咯。狼不愧是山林猛兽,镇定自如,风度翩翩。
  血顶儿快踩着狼尾巴了,勾下脑袋,亮出禾杈似的一对羊角,四蹄生风,猛力朝前撞去。这家伙,大概是想将又长又尖的羊角从狼的屁眼里捅进去,捅它个透心凉吧。想得倒挺浪漫的。可没等它角尖沾着狼毛,黑母狼嗖的一下旋过身来,叼在嘴里的小香獐像件威力极大的武器,猛拍在血顶儿的羊角上,血顶儿身子一仄,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它年轻,腿脚灵便,像跳芭蕾似的颠了两颠,扭头蹿开了。黑母狼从脖子里威严地低嗥了一声,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聪明的黑母狼,一定也看出血顶儿是头疯羊,所以不屑理睬,绕花鼎想。
  绕花鼎朝小溪对岸“咩咩”叫了数声:“算了吧,孩子,别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羊根本就不是狼的对手。第一个回合,你就输得屁滚尿流,疯劲儿也该醒醒了吧。趁那匹该死的狼还没被你惹火,趁狼还没对你动杀机,你快回到小溪的这边来吧。”
  遗憾的是,血顶儿把它的劝慰当做耳边风,在对岸那条小路上兜了个圈,又吼叫一声,撅着羊角追赶黑母狼。绕花鼎看得很清楚,血顶儿神色悲壮,双眼通红,鼻孔里喷出一股股粗气,完全是一种玩命的架势。这家伙一路跑还一路“咩咩”叫唤,大概是在发表什么义正词严的战斗檄文吧。只有复仇者才会这样疯狂地不自量力。
  突然问,绕花鼎算解开了心里的一个疙瘩,破译了一个谜:血顶儿为什么会发疯。原来是对母羊猴戏的死耿耿于怀,钻进牛角尖出不来了,才弄得精神失常的!没错,瞧那匹匹黑母狼,眼角上吊,眼光绿莹莹,浑身毛色漆黑,却奇怪地长着两只尖尖的黄耳朵,确确实实就是一年前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狼!
  为母复仇,这发疯的原因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却不值得赞赏,更不值得鼓励。是的,狼吃羊,很残忍,很不“人”道,所有的羊都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死光光,可这现实吗?
  翻开奥古斯盘羊群的历史,其实就是一本狼吃羊的血泪史,可以说每一头羊都有亲“人”葬身狼腹,不是母亲被吃,就是儿女被咬,再不就是兄弟姐妹惨遭毒害。说得再透彻一点,羊的最后归宿就是狼的肚子(包括老虎豹子的血盆大口和猎人的火药枪);你打着灯笼去找,恐怕也找不到一头正常老死的羊来,甚至很难找到病死的羊。羊的生存字典里,就没有正常死亡这一说,都是被猛兽和人吃掉的。例如小公羊滚雪窝的姐姐就是被一窝小狼崽你一口我一口凌迟咬死的,小母羊金蔷薇的外婆几个月前就是被这匹黑母狼追到一座悬崖上一脚踩空摔成肉泥的……毫不夸张地说,奥古斯盘羊群每一头羊都苦大仇深,都和狼有着血海深仇。假如大家都像血顶儿那样,发着疯劲儿要找狼复仇,还怎么活下去啊?
  试想一下,一头羊,只要亲“人”被害,就见到狼的影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去,与狼拼命,被狼咬死,结果会是什么样呢?奥古斯盘羊群早就灭种灭群,死得一个不剩了。退一万步说,就算不被狼咬死,整天揣着复仇的心事,整天愁眉苦脸盒,活得有多累呀!对狼造不成任何伤害,反倒自己浸泡在精神的苦水里,吃吃不香,睡睡不安,该欢乐的时候没法欢乐,该享受生活甘美时不能尽情享受,纯粹是在作贱自己。
        事实上,千百年来,羊对狼的残暴肆虐早就司空见惯了,并进化出一套有效的策略,那就是心胸豁达,泰然处之。狼总是要吃羊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那就看做是一种不可更改的命运好了,逆来顺受,化被动为主动;你吃你的,我活我的,看你胃口有多大;你把我们都吃光了,你也得饿死,你只好省着点吃,有节制地吃。盘羊早就学会了把不正常的暴毙狼腹看做是正常的寿终正寝,你还能耐何我什么?亲“人”遇害,把悲痛缩短到最低限度和最短时间,哀咩数声,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这也是一种讲究时效嘛;羊一走,茶就凉,过后不思量,活着的羊该欢乐还是欢乐,该享受照样享受,该发情的痛快发情,活得有滋有味;这才是正统的也是传统的盘羊的处世哲学。
  背离了这个哲学,不是疯就是傻!
  血顶儿很快又赶上黑母狼了,这家伙,举着羊角从侧面向黑母狼进攻,大概是想造就一匹断腰狼吧。黑母狼扔下小香獐,纵身一跃,避开了羊角的锋芒,反而绕到血顶儿后面,朝肥墩墩的羊屁股蛋扑去。这一扑扑了个正着,两只狼爪搭在羊腰上,张嘴就朝羊屁股咬去。对狼来说,羊屁股上那坨肉味道好极了。绕花鼎隔着河看得很清楚,那副尖利的狼牙已经啃到血顶儿的皮肉了,唉,血顶儿这辈子算是玩完了,因为狼的这个扑咬位置对狼极为有利,通常情况下,凡狼咬着了羊的屁股,羊就很难逃出狼的魔爪;羊屁股上火烧火燎般疼,求生的意志减了一半,狼的整个身体压在羊的下半身,两条羊腿儿支撑不起,抖抖索索勉强走几步,就会后腿一屈,跪倒在地,狼就会趁机朝前一拱,咬住羊最致命的脖子,活羊就变成一堆任狼宰割的肉了。这情景,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看来今天又要重复一次了,绕花鼎想。白白送死,傻也不傻?疯也不疯?
  血顶儿在原地拼命蹦跳着,接连踢起两条后腿,学着野马野驴的样,尥蹶子。绕花鼎悲哀地摇着头,唉,别说尥蹶子了,现在就是翻筋斗也没用了;就算你有一身力气,你又能一口气尥多少蹶子呢?狼爪像钉子一样嵌进羊的皮肉,狼的身体像蚂蟥似的钉在羊的背上,随着羊尥蹶子的幅度上下起伏,羊蹄根本无法踢到狼,也就奈何不了狼。当你筋疲力尽的时候,狼就轻轻松松的把你收拾掉了。
  绕花鼎觉得已经可以把血顶儿的户籍从奥古斯盘羊群里划掉了。
  绕花鼎疏忽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黑母狼正临近分娩,肚子里的小生命成了它的累赘和负担。血顶儿一口气尥了二三十个蹶子,开始,黑母狼还能趴在羊腰上勉强不掉下来,但正在尥蹶子的羊背颠簸得犹如十二级台风中的小舢板,黑母狼头晕目眩,身体很难保持平衡了;在剧烈的颠动下,肚子里的小家伙大概也感觉到难受,在里头拳打脚踢,疼得黑母狼嗞嗞嗞往肚子里灌冷气。一般的羊,背着一匹狼,连续尥二三十个蹶子,差不多就要累得口吐白沫了,可血顶儿那股疯劲儿惊人的大,毫不停顿地又尥出一十八个蹶子,一十八,幺八,要发,果然是个很吉利的数字,一面尥蹶子还一面在原地像陀螺似的旋着圈,黑母狼支持不住,嘴皮儿发麻,狼爪儿发颤,“咕咚”一声从羊背上栽了下来。算它运气,在它滑落时,血顶儿刚巧前一个尥蹶子结束,后一个尥蹶子还没开始,不然的话,一对羊后蹄踢在它鼓鼓的肚皮上,绝对会踢出一匹流产狼来。
  黑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跃上羊背,但已经迟了,血顶儿嗖的一下转过身来,两支禾杈似的羊角像威力无比的防御系统,挡住了狼牙狼爪。
  狼眼和羊眼四目相对,黑母狼那根鲜红的舌头伸得老长,吭哧吭哧喘着粗气,血顶儿闭着嘴,嘴角像蟹似出一些白色的泡沫。
  黑母狼低嗥着,“嗥”一声就往往后退一步,退到那头小香獐跟前,谨慎地叼起小香獐,脸朝着血顶儿,又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山岬口,一转身,消失在莽莽的山林里。
  刚才还威严地站立着的血顶儿在狼影消失的刹那间,四腿一屈,跪倒在地,嘴里涌出一大团白沫来。
  它太累了,神经紧张到了极限,体力也消耗到了极限。
  这个疯子,运气倒还不错,总能够逢凶化吉,死里逃生,绕花鼎想。

 

  绕花鼎没想到,小溪边与黑母狼的不期而遇,那场不分胜负的搏斗,竟然会给奥古斯盘羊群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在这之前,羊群对血顶儿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觉得它是头神经短路了的疯羊,母羊们不屑理睬它,同龄伙伴也不愿同它扎堆玩。它本来就是个孤儿,显得很孤独,犯上了疯病,更变得孤苦伶。
  有一次,羊群早晨到与大霸岙毗邻的一片芦苇荡去吃嫩芦苇,那儿是一片沼泽地,血顶儿不知怎么走岔了道,两条前腿陷进深不可测的泥淖,似乎还被乱麻似的水草根缠住了,怎么也拔不出来,失踪了整整一天,谁也不知道。直到傍晚羊们肚子吃饱了,在芦苇荡里也耍够了,打道回府,半路上听到微弱的呼叫声。它岔进一条小路,看见血顶儿正狼狈不堪地在泥淖中挣扎,这才把它给救上来。要是换了头其他羊走岔了路掉进泥淖,失踪一会儿,羊群就会觉察到的,母子亲情,要好的伙伴,彼此都十分留意十分牵挂的。这说明血顶儿是个让大家讨嫌的角色,有了它觉得烦,没有它不觉得少。
  但自从小溪边那件事后,情况就变化了,对血顶儿的看法发生了分歧。上了点年纪的羊们,准确的说是生育过羊羔的母羊和头上羊角已经盘成花结的成年公羊们,仍保留着过去的看法,对血顶儿与黑母狼的那场交锋不表示赞赏,投向血顶儿身上的眼光仍是冷漠的讨厌的鄙夷的。但那些与血顶儿年龄差不多的羊,准确地说是尚未生育过小母羊和头上两支羊角还未盘成花结的小公羊们,对血顶儿似乎有了新的看法,无论吃草还是宿营,不再把血顶儿孤零零地抛在一边,而是很欢迎它加入到它们的行列。那些过去像躲避瘟疫似的躲避着血顶儿的小母羊们,如今投向血顶儿身上的眼光发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温柔微妙。那些过去对血顶儿不屑一顾的小公羊们,都用一种钦佩的神态来奉迎血顶儿。
  在这些不懂事的淘气鬼里,有两头表现得特别过分,一头是名叫金蔷薇的小母羊,一见到血顶儿就摇着它那条软如柳丝的尾巴,含情脉脉地靠上去,大抛媚眼,大送秋波,纯粹是一种不健康的早恋;另一头是名叫滚雪窝的小公羊,比血顶儿小半岁,正是头顶羊角开始盘花的年龄段,对血顶儿佩服得五体投地,用羊舌去舔血顶儿屁股上被黑母狼撕咬的伤口口,不仅帮血顶儿疗伤,竟然还学着血顶儿的样子,将两支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想让自己的角也长成一对直直的禾杈。
  若不及时设法防治,疯病大有传染和蔓延的趋势。
  一颗老鼠屎,会坏了一锅汤哩。
  唉,真是些头脑容易发热的娃娃啊。你们看到血顶儿毫不畏惧地冲向黑母狼,不仅没被黑母狼吃掉,还与黑母狼打了个平手,就觉得它很了不起,是吗?你们错了!有时候,眼睛也会欺骗自己呢。是的,一头还没完全成年的公羊,在与狼的搏斗中,没被吃掉,只受了点轻伤,已属奇迹,狼最后主动退却,更是一种罕见的辉煌。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嘛!本质是什么呢?是血顶儿所碰到的狼刚巧猎获了一头小香獐,更主要的是,这是一匹临近分娩的母狼,行动不便,不愿纠缠。看不到这两点,光看到血顶儿与狼打了个平手,岂不是被表面现象蒙骗住了?年轻羊;见识少,经验少,觉悟低,很容易犯错误哩。你们想想,倘若在小河边遇到的是一匹没负担的饥馑的狼,血顶儿还能活命吗?从这个意义上说,疯子仍然是疯子,不能因为一次成功的疯狂与莽撞,而把疯子疯狂的举动视作英雄的壮举。
  主动冲向狼,对羊来说,犹如飞蛾扑火,是彻头彻尾的自杀行为。
  绕花鼎觉得自己身为头羊,不能眼睁睁看着下一代往火坑里跳,不能让年轻的羊都染上疯病,各个都变成疯子。
  它很想能把血顶儿送进疯人院去,隔离起来,免得把其他小羊都带疯,遗憾的是,盘羊社会没有精神病院。它好像也找不到充足的理由把血顶儿驱逐出群体。它觉得血顶儿已疯得很厉害,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但小母羊金蔷薇和小公羊滚雪窝才刚刚染上疯病,属于有希望教育好的下一代。它要挽救失足青年了。
  挽救小母羊金蔷薇,绕花鼎用的是移情法。现在是九月,虽然离盘羊的发情期还有四个月,但春情已开始酝酿,尤其是母羊,心田爱的苗苗已开始破土萌芽。它想,金蔷薇情窦初开,感情就像胶水一样总要粘在一头公羊身上,一味指责早恋,只能引起反感,这种事禁是禁不住的,只能因势利导;要是一颗芳心另有所属,名花有主,情有所归,就不会再对疯羊血顶儿感兴趣了。
  移情法的关键是要有个能让金蔷薇寄托情感的载体,或者说是有个能让金蔷薇芳心跳动的对象。绕花鼎一开始选中的是公羊十五月。十五月年龄比血顶儿稍小一点,又比金蔷薇稍大一点,青春年少,体格强壮,尤其是头顶那对羊角,盘出的花结特别大特别圆,像十五的月亮,按照盘羊传统的审美观观,就凭这对羊角,很容易赢得异性的青睐。绕花鼎觉得让十五月配金蔷薇,绝不委屈金蔷薇的;你有蔷薇花似的羊尾,人家有月亮似的漂亮羊角,年龄相仿,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现在是最佳情侣,四个月月后就是最佳配偶,将来就是五好家庭。它不惜余力地创造条件让这对小冤家建立感情,走在山道上,它有意让十五月跟在金蔷薇身后,保驾护航,增进好感;吃草睡觉,它有意让十五月陪伴在金蔷薇身旁,同吃同睡,亲密无间。可七天过去了,金蔷薇并没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把感情移到十五月身上来,仍然钻头觅缝地去接近血顶儿。对十五月所献的殷勤,金蔷薇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用一种轻蔑的神态予以拒绝。绕花鼎老于世故,知道这种事情要是雌的瞧不起雄的,那就没戏可唱了。只好另起炉灶,另打锣鼓另开张。
        绕花鼎想,金蔷薇或许像为数不少的小母羊一样,不喜欢同龄异性,觉得它们幼稚不懂事,而喜欢年龄比自己大的异性,认为它们经历曲折,阅历广博,成熟懂事,会体贴“人”。好吧,那就配你一个你所喜欢的。绕花鼎又把大公羊蛇咬往金蔷薇怀里推。蛇咬九岁,按盘羊寿限十五年计,公羊九岁,相当于人类社会男子四十岁;男人四十一朵花,盘羊九岁花一朵。蛇咬的经历可谓曲折,曾经两次遭到金钱豹的袭击,都被它用跳进山涧狂奔一气的办法逃脱了,至今身上还留有豹爪的伤疤;蛇咬的阅历可谓广博,曾独自翻越雪山到日曲卡南麓去吃过野灵芝。在绕花鼎看来,大公羊蛇咬比起疯子血顶儿来,不知要强多少倍呢。可金蔷薇不知中了什么邪,对蛇咬满脸不屑一顾的表情,只要蛇咬一走到它身边,它便厌恶地转过头去,急忙避开,就好像蛇咬身上涂着难闻的狗屎一样,又七八天过去了,小母羊金蔷薇不但没移情,反而对疯子血顶儿的感情与日俱增,形影不离地跟在血顶儿后面,再不挽救,恐怕也会疯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绕花鼎没其他办法了,只好亲自出马,把金蔷薇“号”到自己名下。奥古斯盘羊群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发情期前几个月,头羊有权“号”一头自己中意的雌羊。所谓“号”性质有点像单方面定亲:被头羊“号”过的雌羊,其他公羊不能再觊觎染指,雌羊自己也不能感情跳槽。这是头羊的特权,为的是在发情期公羊之间不可避免会展开的争偶格斗中,头羊能成为超脱的仲裁者。
  “号”的仪式很简单,绕花鼎挑了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当全体羊们散在一丛木蝴蝶里啃吃清凉的叶子时,它突然跳到金蔷薇身上,两只前蹄踩在金蔷薇的腰部,一使劲,把金蔷薇踩得跪卧在地,然后它抻直脖子“咩咩咩”朝天欢叫三声,就算“号”完了。这套仪式象征着占有,或者说是一种私有化的过程。
  在众目睽睽下这样做,当然含有一种当众宣布的意思。
  别以为头羊这样做很残忍,像强盗抢亲,其实对一般的母羊来说,被头羊“号”中正是求之不得的事哩。雌性嘛,都有攀高枝的倾向,头羊在整个奥古斯盘羊群里地位最高,身体最强壮,对待字闺中的母羊来说,当然有极大的诱惑力。被头羊“号”着的母羊通常脸上会出现羞涩、惊喜、激动的混合表情,站起来后,情不自禁地贴到头羊身旁,用舌头梳理头羊的颈毛,感谢头羊的恩宠。
  但金蔷薇的表现却与众不同,被绕花鼎踩倒在地后,那张秀丽的羊脸像突然被浆了一层松脂,惊愕、麻木、呆滞,好像落在背上的不是头羊,而是一个罪恶的雷霆。绕花鼎完成了“号”的仪式后,很快从金蔷薇的背上跳了下来,按理说,金蔷薇该站起来了,可它不,它仍呆呆地跪卧在那里,像块没有生命的石头凝然不动,许久许久,两只失神的羊眼静悄悄地浮出一层晶莹的泪光。
  你现在痛苦一阵子,总比发了疯后悔一辈子要好,绕花鼎想。
  对付小公羊滚雪窝的办法就简单得多了,用武力解决。绕花鼎就守在那块电击石旁边,一看到滚雪球要将两支生长期的羊角嵌进石缝去,就横蛮地用头上的角抵撞滚雪窝的屁股,撞得滚雪窝变成了滚皮球:开始,滚雪窝还犟头倔脑地不服气哩,绕花鼎在这个位置把它撞开。它绕个圈又跑到另一个位置把羊角嵌进石缝:绕花鼎气得眼睛要冒血,紧迫不舍,撞击的部位也由无关紧要的屁股改成头部和胸部,直撞得滚雪窝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咩咩’哀叫,仿佛在说:我摆弄我自己的羊角,关你什么事嘛。难道我对我自己的身体器官都没有自由权了吗?
  你只有正常生活的自由,你没有做疯子的自由!
  怎么说它绕花鼎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还是有绝对权威的,其他想学着金蔷薇和滚雪窝的样,与血顶儿套近乎的羊,看到它这么严厉地处罚滚雪窝,吓得都从血顶儿身旁散开了。血顶儿又变成孤零零的疯羊。独自撒着疯劲。
  只要这疯病不传染开,绕花鼎就算是达到目的了。

 

  三只小狼崽一字儿蹲在土坎上,像检阅队伍似的,望着从它们面前鱼贯穿行的奥古斯盘羊群。
  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绒毛刚刚长齐,嘴里的乳牙还小得像米粒,顶多出生才两三个月吧,却已经秉承了父母恶的天性,用尖细的小嗓子冲着羊群“呦呦”咆哮。真是老子反动儿浑蛋,恶棍只能生出孽种来。
  四周不见大狼的影子,显然,母狼外出觅食去了。
  奥古斯盘羊群离三只小狼崽越来越近,相距只有五六十米了,小狼崽不但不回避。躲进身后那个黑黢黢的石洞——狼窝去,反而叫得更凶。竟然还从土坎上跳下来,端出一副要扑进羊群噬咬的架势。小不点儿,胆子倒不小,虽说是狼,但小得活像三枚松球果,就是听凭它们咬,也咬不破羊皮的:倒是无论哪头成年羊,都能像踩猪尿泡一样,一蹄子把小狼崽踩爆掉。真是不知好歹的小东西。绕花鼎朝四周望望,确认闻不到大狼的气味也看不到大狼的影子。就回转身“咩”地大叫一声。想把讨厌的小狼崽吓唬走。
  一只小狼崽果然屁滚尿流地掉头就逃。逃吧,逃吧,绕花鼎想,最好慌不择路一个撞在石壁上撞出只脑震荡狼,一个脚卡在石缝里卡出一只跛脚狼,一个脖颈扭脱了臼变成一只歪脖子狼,刚好成立一个残疾狼协会。可是。三只可恶的小狼崽才回头逃出几步,又转身朝羊群奔来。
  这些小恶棍,或许娘胎里就带着吃羊的本性,或许母狼曾捉过一只活羊羔作为礼物送给它们让它们肆意蹂躏屠宰过,使得它们幼小的心灵里就镌刻了这样一条狼的真理:再高大的羊,也是狼活的粮食仓库。
  “呦呦呦呦,”三只小狼崽一路高歌,仿佛在说:“见到你们真高兴啊,你们是我们的仓库,有你们在我们就不会饿肚子了。”
  奶奶的,真正是要把羊的肺都气炸。
  绕花鼎闷着头加快了步伐。它决定对三只小狼崽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三只小狼崽虽然不堪一击。但它们的背后是穷凶极恶的母狼;母狼什么时候都有可能赶回窝夹的;羊惹得起小狼崽,可惹不起母狼啊,它想。何必与这三只乳臭未干的小狼崽一般见识呢,就让它们高歌让它们嘲笑好了,权当被淘气的干儿子骂了。它觉得今天没撞上母狼,算奥古斯盘羊群的运气;赶快率领羊群离开这个充满血腥味的是非之地,才是上策,不然的话,在这里磨磨蹭蹭,耽误了时间,万一母狼正好赶回来,岂不是自找没趣吗。要记住,这条路上有狼窝,以后再也不能走了。
  其他羊都顺从它的意思,学它的样,闷着头匆匆赶路,对三只小狼崽的叫声充耳不闻;你叫什么我都没听到,你这不等于白叫?
  血顶儿却放慢了脚步,落到队伍的最后头。最后干脆站定不动了。
  这家伙,疯病又要犯了,绕花鼎想:它已对血顶儿丧失了教育的信心,懒得再回头去规劝,仍带着羊群闷头朝前跑:才跑出几十米,背后“呦欧——”传来一声急叫,叫声虽然很细,但尖厉嘶哑,余音颤抖,一听就知道是某个生命遭到危险后绝望的悲叹。它赶紧回头望去,“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血顶儿一只前蹄正踩在一只黑色的小狼崽的腰间,这一蹄子踩得不轻,蹄下的小狼崽中间凹陷两头翘起。身体造型像一弯上弦月牙;狼嘴张得像只喇叭,那刺耳的绝望的叫声就是从那只“喇叭”里吹出来的:血顶儿似乎还不解气,另一只前蹄又举起来像锤子似的敲下去,只一下,蹄下那只小狼崽的脑袋就像开瓢的葫芦,溅出红的狼血和白的脑浆来。
  “咩——”血顶儿畅快地长叫一声。
  剩下的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像被施了定身法,愣愣地望着血顶儿,一动也不动、它们一定没想通,它们活的“粮食仓库”怎么可以像踩猪尿泡似的踩它们呢?
  血顶儿冲上去,亮出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朝并排站立呆如木鸡的两只小狼崽用力刺去,轻松得就像在用竹签子捅两片半透明的嫩叶子。捅了个正着,两支尖利的羊角一下子从两只小狼崽柔软的腹部穿透过去。血顶儿随即抬起头来,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就像串冰糖葫芦。
  羊杀狼,还杀得那么利索那么痛快,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的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第一次,所有的羊都看得津津有味。年轻的羊们看得热血沸腾,有的朝血顶儿引吭高歌,有的朝血顶儿频频叩击前蹄,含有敲战鼓的意思。小公羊滚雪窝和小母羊金蔷薇还奔跳着要回转身朝血顶儿跑去呢。
  “咩”、“咩”、“咩”、“咩”、“咩”;绕花鼎立刻动用头羊的权威,及时阻止滚雪窝和金蔷薇跑回血顶质儿身边去。
        它当然不反对杀小狼崽,要是可以举手表决的话,它会举双手赞成把迎世界上所有的公狼母狼大狼小狼通通消灭掉。两三个月大的狼崽子虽然毛茸茸的模样挺天真可爱,但已经有一副狼心狼肺,很快就会长成吃羊不吐骨头的大恶狼;宅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除掉一只小狼崽等于将来为奥古斯盘羊群减轻一份灾难:这里也不存在什么大欺小的问题,大恶狼吃小羊羔的事比比皆是,狼欺得小,羊为啥不能用其狼之道还治其狼之身呢:问题在于到现在为止还没露面的那匹母狼,三只小狼崽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肯定是从母狼肚子里生下来的;从三只小狼崽长得胖嘟嘟圆滚滚营养很充足这一点来看,母狼肯定身强力壮,头脑机敏,性情残暴,很有点本事,不然的话,不可能把三只小狼崽养得那么好的。你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母狼岂肯善罢甘休?这不是在引火烧身吗?
  狼没来找羊,羊能远远地躲开狼,对羊来说,应该念阿弥陀佛了,可这疯子,竞主动去招惹狼,还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呢!
  记得前年冬天一个雪霁天晴的黄昏,奥古斯盘羊群经过日曲卡雪山半山腰一条隐蔽的小石沟,刚巧小石沟里住着一匹才生下两只豹崽的母雪豹:羊群丝毫也没有要跟那对像剥皮老鼠似的小豹崽过不去,可母雪豹却误以为自己刚生下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豹崽受到了羊群的威胁,怒吼一声冲出来,见谁咬谁。羊群丧魂落魄,没命奔逃。母雪豹一直追到日曲卡山脚下,这才告一段落。这场冤枉官司,奥古斯盘羊群有一头母羊尾巴被咬掉,一头公羊屁股被豹爪撕裂,一头老羊在跳涧时摔伤,一只羊羔葬身豹口:这还是母雪豹感觉到自己小豹崽受到威胁,倘若当时两只小豹崽确实被羊蹄踩死被羊角挑死,羊群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母雪豹也会咬到天涯海角来的。
  一般的食肉兽羊群惹不起,带崽的食肉兽羊群更惹不起。
  血顶儿竟然一口气杀了三只小狼崽!绕花鼎确实有一种天塌地陷的恐怖感觉,世界末日或许真的来临了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里,逃得越快越好,逃得越远越好。
  它抬起前蹄,想在石头上重重叩击十三下;这是一个带着凶兆的黑色数位,意味着危险带三个加号再带三个惊叹号,让羊群跟着它拔腿逃跑。可它才叩了一下,那边的土坎上赫然冒出一匹大狼的剪影:毛色漆黑,眼角上吊,额际长着两只黄颜色的尖耳朵。哦,就是三个月前在小河边遇到的那匹怀孕的黑母狼,也就是曾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母狼!所不同的是,和三个月前相比,这匹黑母狼身段不再臃肿,腹部缩紧。显得很精干。绕花花鼎觉得自己的判断和预感都是很灵的,三只小狼崽背后果然有一匹身强力壮的母狼。母狼果然很快就赶回到狼窝来了。
  要是自己再早一分钟用羊蹄叩击石头就好了,绕花鼎想,那么黑母狼从土坎冒出来时,它已带着羊群安全转移,避免这种尴尬的会面。不过,现在这场面,让黑母狼亲眼目睹一下也好,绕花鼎转念又想,它带着奥古斯盘羊群离土坎有相当一段距离,土坎前只有疯羊血顶儿孤零零地站在那儿;血顶儿浑身都是狼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上还像串冰糖葫芦似以的串着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两只小狼崽还没死绝。四爪抽搐。嘴角翕动,尾巴抖颤:这场景很说明问题,唔,杀死小狼崽的纯属个别羊的个别行为,与奥古斯盘羊群无关,请狼女士明鉴,千万别张冠李戴:瞧,我们和这个疯子保持着这么远的距离,说明我们是不赞成这种疯狂的举动的。
  看来黑母狼是理解了绕花鼎的苦衷,它看都没朝羊群看一眼,长嗥一声。像黑色的闪电。冒高临下扑向土坎下的血顶儿。它犯了一个母性在这种情景下必然会犯的致命的错误,没有对准血顶儿的脖子扑下去,而是对着血顶儿禾杈似的羊角扑下去;它看到串在羊角上的两个小宝贝还在动弹。它出于一种母性的强烈本能,要先把小宝贝救出来。它不知道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的道理,它不知道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
        它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点极其准确,两只爪子刚好抓住两只小狼崽。一扒拉,就把两只小狼崽从羊角上扒拉下来了。就像把冰糖葫芦从小竹棍上拔了出来似的。它和两个小宝贝同时落到地面。这时,它又犯了一个错误,它仿佛忘了血顶儿的存在,在落地的一瞬间,急忙用前爪把两只小狼崽搂进怀里,拼命舔它们闭紧的眼睛,大概是指望它们能重新睁开眼睛奇迹般地活转来,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时,因羊角把窟窿封住了,血流得不多,所以还能垂死挣扎两下子,现在突然被从羊角拔出来,窟窿没了堵塞,血汩汩冒出来。生命之气也从洞里钻出去飘升天空,很快就气绝身亡。它仍然没完没了地舔着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唉,对一个母亲来说,天下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救活自己的孩子了。
  话说血顶儿,是侧身站在土坎下的,与土坎的角度有点偏斜,头顶串着两只小狼崽,也阻挡了它的视线。再加上轻而易举取得的胜利陶醉了它的注意力。黑母狼登上土坎时,它竟然没发觉,直到黑母狼扑到它的羊角把两只小狼崽捋了下来、它才如梦初醒,哦。自己的面前蹲着一匹身强力壮的黑母狼;它两只羊眼聚焦,只一眼。就认出这匹黑母狼就是在它刚出生时咬死它妈妈猴戏的刽子手。
  不是冤家不聚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血顶儿还不仅仅是眼红的问题,它立刻觉得自己的前额湿漉漉的,像贴着一层浓浓的血浆,热得发烫;在它的感觉上,母羊猴戏将生命炸碎而飞溅到它额顶的那片血从来也没有干涸过,也从来没有冷却过;它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血光,一片灵光,在血光和灵光中,母羊猴戏被狼牙撕碎的特写镜头再次映显在它眼前:羊的胆怯和懦弱,羊畏惧狼的天性,都被迭现的血光、灵光和那个特写镜头压盖住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复仇冲动从心底蹿向脑门,像两级跳远似的又从脑门蹿向角尖。它低下头,平举着禾杈似的羊角,朝离自己几步之遥的黑母狼刺去。
  这时,黑母狼在两只小狼崽眼皮上舔了又舔,未能把心爱的小宝贝舔“醒”,终于明白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一窝后代都被眼前这头臭羊给毁了。假如是豹子或豺狗趁它外出猎食之际戕害了三只小狼崽,它当然也会伤心,也会愤怒,但起码神志还能保持清醒。还能找出一点理由使自己保持心理平衡。不管怎么说,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总会碰到飞来横祸的。别说狼生下的崽子可能会被其他食肉兽吃掉,就是百兽之王老虎生下的崽子,母虎稍不留心,也会被胆大妄为的其他野兽偷吃掉:但眼前把它三个小宝贝送去见阎王的不是让狼见着发憷的豹子和豺狗,而是狼的传统美食——盘羊。这就使它的心理严重失衡,不仅伤心、愤怒,还有一种奴隶主眼瞅着奴隶造反的暴跳如雷,悲恸欲绝。
  它早就习惯了蔑视羊,瞧不起羊,觉得羊的代名词就是任意宰割,因此,根本想不到要小心谨慎。它已气得快晕过去了,整个脑子都想着赶快扑倒眼前这头臭羊并将其凌迟成碎片,也没法再沉着冷静。
  它停止舔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后,抬起头来的同时,两条后腿用力一蹬.身体就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它四肢离地,身体腾空后,才看清对面那头奇怪地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的臭盘羊也正平举着尖角向它迎面冲撞过来;青灰色的羊角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角尖滴着寒光,咄咄逼狼。
  黑母狼猛然想起两只小狼崽就是被这两支羊角串成冰糖葫芦的,自己虽然皮肉比小狼崽粗糙厚韧些。恐怕也很难抵挡得住这两支尖尖的羊角正面猛捅,就算不被像串冰糖葫芦那样串得顺溜串得彻底串成透心凉,但难免被在身体上钻两个洞。现在它和臭盘羊在空中连成一条直线,角尖正对着脑门,也许两个洞就刚好钻在眼窝上,变成瞎眼狼,也许两个洞就钻在鼻子旁,变成四只鼻孔。它舌头上急出一层冷汗,头脑刹那间清醒过来,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狼也应该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伸能屈,黑母狼也应该能屈能伸。它急旋狼腰。想改变空中路线。避开羊角的锋芒;它的的脑袋在极短的瞬间扭向左侧,大尾巴“刷”地一甩,身体便成功地横了过来;但彼此的距离实在靠得太近,头和身体躲过去了,屁股猛地一震。有什么东西戳了进去,没感觉到疼,只是胀得难受,忍不住想排便,“扑哧”一声轻响,一泡稀薄的狼屎从肛门喷泄出来;奶奶的,叫羊给打出屎来了,这也太丢狼的脸了嘛,好难为情哟。
  其实黑母狼真该感谢肚子里那泡稀屎。要没有那连泡稀屎,它很有可能被两支羊角叉住,抵在土坎上,就像被钉子钉牢了屁股。无法动弹,听凭羊来处置,那才真正叫丢狼现眼呢。
  却说血顶儿带着为母羊猴戏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平举着羊角朝黑母狼撞去,只一个回合,就刺中了天敌,虽然没击中要害,只刺着狼屁股,但屁股也是肉,也是狼身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只要坚持住不让黑母狼的屁股从自己的角尖滑脱出来,再往前挺进几步。就能将对手抵到土坎上了;它刚要向土坎蹿跃,突然,一泡狼屎喷在它脸上,那狼屎稀薄如粥,黏稠如咬,狼是肉食动物,茹毛饮血,排泄物恶臭难闻.羊睑被喷了个正着,还有两小坨钻进鼻孔,还有一大块糊进羊嘴。犹如遭受刑罚。其难受程度可以与人类的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钉竹签子、搔脚底板媲美。它立刻恶心反胃,脑袋被熏成一盆糨糊,四蹄被熏麻了,身体也被熏软了,急忙摇头甩脸想把脸上的狼屎甩掉一点,这一摇,脸上的狼屎倒没甩撞多少,只觉得沉重的角尖忽然变得轻飘飘,这才觉悟到自己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把好不容易叉住的黑母狼给摇掉了,想补救,已经迟了,黑母狼已咕咚落地,打了个滚,站了起来。血顶儿不敢大意,急忙强忍住快要熏得它窒息的臭气,半蹲着身子探出那对禾杈似的羊角,防备黑母狼扑过来。
  黑母狼这一跤跌得很惨。犬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有极好的平衡能力,猫科动物无论什么姿势什么高度跌下来,都能四爪先落地,稳稳地站在地上,犬科动物如果下跌时姿势别扭,角度不理想,就会摔个嘴啃泥什么的。黑母狼是被从羊角摇甩下来的,姿势歪仄,角度偏斜,再加上屁股从羊角上拔出来后,两个血窟窿疼得钻心,似乎还伤着了筋骨,一条后腿不那么听使唤了,想在空中调整身体的姿势,也力不从心了,结果背脊先着地,砸得骨头都快散了架。要不是害怕血顶儿趁机再用羊角来叉它,它恨不得就这样四仰八叉躺着休息一会儿,养养精神。但那两支羊角在太阳下闪耀的光芒太刺眼了,角尖涂了三遍狼血,红得像刚刚从火炉里拔出来。黑母狼已领教了这两支羊角的厉害,不敢再像对待普通盘羊那样等闲视之,忍着浑身骨头的酸麻,忍着屁股一阵阵剧痛,翻爬起来。
  哦,自己歪打正着,那泡很丢脸的稀屎,把羊糊成个大花脸,瞧那头臭羊又擤鼻子又吐口水的样子,快熏晕了吧,这倒是个反败为胜的好机会:它想抬起腿儿敏捷地兜半个圈,绕到血顶儿的侧面,去叼颈侧那根动脉血管。这是狼宰羊的拿手好戏,一经叼住。任你是盘羊山羊羚羊绵羊。都拐不了羊头,都得乖乖送命:这头臭羊起码有一半的心思都分散到脸上那泡稀屎上土去了,很难再有效地进行全方位防御,它有把握偷袭成功的。
        它刚挪动了一步,不行,一条后腿根本无法落地,一落地就牵扯到屁股,再由屁股牵扯到全身。疼得浑身直打哆嗦,更要命的是,屁股上被羊角捅出来的那两个洞洞,就像两只拧不紧的水龙头,滴滴答答直往下淌,听着心疼,看着心寒;这已经不是节约每一滴水的问题了,而是要节约每一滴血!它想,自己身位受了重伤。很难再继续进行有效的扑咬了,倘若再纠缠下去。伤口的血不断往外流,很快就会虚脱,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趁着自己的血还没流干,趁着那头臭羊还没把脸上的稀屎处理干净,走吧,三十六计走为上;识时务者为俊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留得老命在。秋后算总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母狼报仇,十月不晚。
  黑母狼主意既定,便使出全身力气,朝血顶儿的耳根狂嗥数声,气势汹汹,仿佛马上就要扑上来进行殊死搏杀了。这叫色厉内荏,也叫虚晃一枪,目的是要夹着尾巴逃跑,却给对方造成一种大举进攻的假象。
  也不知道是狼跟军事家学的,还是军事家跟狼学的。
  血顶儿果然上当,使劲摇晃着羊角,连连后退。黑母狼突然一个转身,钻进灌木丛,吊着一条后腿,用三只腿一颠一颠小跑着向荒草掩遮的小山沟逃去。
  等黑母狼逃进小山沟,血顶儿才发现自己中了狼的金蝉脱壳之计。它追了几步,灌木太密,盘羊的身体钻起来挺费劲,再说脸上那泡稀屎糊得它实在不好受。用一句如坐针毡的成语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再不赶紧揩洗掉,怕会被活活臭死掉的。唉,只好眼睁睁看着黑母狼逃跑了。
  这时,几百米外站着观战的羊群“咩咩咩咩”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羊把狼斗成重伤,迫使狼夹起尾巴逃之夭夭,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创举;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都是狼吃羊,现在却是羊打狼,怎不叫羊欢欣鼓舞?公羊滚雪窝和母羊金蔷薇率先向血顶儿奔去。很快,年轻的羊们都朝血顶儿蜂拥而去,那蹦蹦跳跳欢快的神情,那发自心底的“咩咩”叫声,都表明它们是在迎向一位凯旋的英雄。
  只有绕花鼎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羊还站在原地没动。这场让羊看得眼花缭乱的狼羊搏斗才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却让绕花鼎看得目瞪口呆: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匹年轻健壮的大母狼竟然会输给公羊血顶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不懂啦,老羊们。

 

  现在,奥古斯盘羊群的观念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几乎所有的羊都把直的角视为时髦,视为潇洒,视为力量,而把盘成花结的角视为落伍,视为丑陋,视为懦弱,美与丑互相交换了位置。凡是头上的角还没长齐长硬的年轻公羊,都急急忙忙跟着血顶儿学,将正处在生长期的柔嫩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强迫羊角改变形状,企望能像血顶儿那样拥有一对禾杈。年轻的母羊们为这种违背常理的不健康的现象推波助澜,用鼓励的眼光望着那些想改变羊角形状的公羊,朝它们抛媚眼,送秋波,毫不隐讳地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公羊能否将自己的角弄直,是数月后发情期雌性重要的择偶标准。这使得年轻公羊改变羊角形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不仅仅年轻的羊们把血顶儿视为楷模,当做英雄,滥施崇拜,连成年羊也卷进了这股旋涡,对待血顶儿不再当疯子看待,眼光里没了鄙视与唾弃,而是一种羡慕与嫉妒的表情;就连一向老成持重的上了年纪的老羊们,也一反因循守旧的常态,把血顶儿当做群体的骄傲,闲来没事,就会走到血顶儿跟前,用舌头舔舔那两支禾杈似的羊角,表明自己赞赏的态度。
  它绕花顶虽然身为头羊,但也不能太违背众羊的意愿,也不能公然站在臣民的对立面;在奥古斯盘羊群,头羊的统治是建立在力量与威信上的,它是靠众羊的拥戴才登上头羊宝座的,也是靠众羊的支持才坐稳头羊这把交椅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得罪了大多数,弄不好就会被众羊废黜罢免掉。它也只能顺着潮流走,反潮流是有可能被潮流淹死的。
  在大庭广众面前,它不得不违心地对血顶儿表示钦佩,血顶儿和自己并排站在一起,以示宠爱,甚至在进食时,找到一块鲜嫩的草地,也让血顶儿和自己共同啃吃,以示优惠。但在内心里,它并没改变对血顶儿一贯的看法:一头神经错乱的疯羊。是的,血顶儿一口气消灭了三只小狼崽,还把黑母狼打成重伤,似乎长了羊的志气,灭了狼的威风。但它总觉得这纯属偶然,不足为训。羊是斗不过狼的,这就像太阳不可能从西边出来一样确凿无疑。倘若真像众羊现在所认为的那样,盘羊只要拉直了头上的两支羊角,就能打败狼,那么,整个盘羊的历史就要重新写了。
  可惜,奥古斯盘羊群整体头脑发热,缺少明白羊。
       将拉直的羊角视为革新与荣耀,将盘成花结的羊角视为保守和耻辱,毫无疑问是把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作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调整,受害最深的当然是它绕花鼎。它绕花鼎之所以能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当上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头上的羊角比普通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
  普通公羊是一个花结,而它是两个花结,花花绕,绕花花,一只鼎,也就是最美最好最大的意思。它也一直把自己那两支羊角能绕得如此圆溜如此艺术而深感自豪,可突然间,绕成花结的羊角不再是一种美,而变成丑,不就是否定了它的存在价值了吗?不就是从根本上动摇它的统治地位吗?
  其实,从血顶儿斗垮黑母狼数分钟后,它就感觉到自己正面临一场深刻的政治危机,这绝不是神经过敏,而是有充分的事实作依据的。当黑母狼夹着尾巴,瘸着一条腿,拖着一只被戳出两只血洞的屁股,逃进灌木丛后,母羊金蔷薇第一个欢呼雀跃,第一个撒开四蹄朝血顶儿奔去。它很注意金蔷薇的举动,它看到金蔷薇跑到血顶儿面前,一点犹豫也没有,一点停顿也没有,立刻将柔软的脖颈伸进血顶儿的颈窝,交颈厮磨,这叫什么动作嘛,完全超出了雌雄之间正常交往的界限,明目张胆地在调情。
  金蔷薇是它“号”过的母羊,按照尊卑有序的传统习俗,它头羊“号”文过的母羊,已没有权利再跟别的公羊谈情说爱,别的公羊除非活得不耐烦了,也不敢再对被头羊“号”过的母羊存非分之想,这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羊羊皆知的禁令。但事实上,自从血顶儿斗败了黑母狼,这条禁令就被彻底打破了。金蔷薇黏黏糊糊的就是跟随在血顶儿的身后,对它绕花鼎反倒不理不睬了,很明显,金蔷薇感情跳槽,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
  给头羊戴绿帽子,真是大逆不道,理应受到众羊的谴责,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可是,绝大部分的羊不仅对这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予谴责,反而用欣赏和羡慕的眼光望着血顶儿和金蔷薇,好像英雄加美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奶奶的,全体臣民都同意给头羊戴绿帽子,这头羊还当得有什么意思。戴绿帽子的头羊,还奢谈什么威信与尊严。现在是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接下来会不会在王位上炒它的鱿鱼呢?
  这种担心也是有来由的。
  以往它绕花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跟着许多羊,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它。它是核心,它是领导,它是群体的灵魂,有崇拜者围在身边,说明它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一个领导来说,崇拜还是要搞一点的。可现在它身边的羊越来越少,廖如晨星,都跑到血顶儿身边去了。瞧瞧血顶儿,无论走到哪里,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就像一面很有号召力的旗帜,会聚拢一批年轻的羊,身后会跟着许多忠诚的追随者。这不是在拉帮结伙吗?这不是在搞第二核心吗?居心何在?
  扪心自问,它绕花鼎并非妒贤嫉能心胸狭隘的羊,倘若有一头大公羊确实羊角盘得比它花结更多更大,更圆润更漂亮,身体也比它更魁梧更雄壮,智慧比它更发达更出众,能更好地率领奥古斯盘羊群走向兴盛与繁荣,它可以让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长江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这是不以羊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退居二线,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能想得通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取而代之把它顶下台的是血顶儿,这家伙身体没它雄壮,智慧没它出众,就凭着那对拉直的羊角,就凭着那股疯劲儿,就要顶替它头羊的位置,这就使得它不仅有一种失落感,还有一种被嘲弄的愤懑,更有一种为奥古斯盘羊群前途担心的忧患意识。
  盘羊之所以叫盘羊,就是因为头上那对羊角朝两边盘绕,形成花结。它绕花鼎虽然不知道当初造物主为啥要把盘羊的羊角绕成花结,但既然是造物主的安排与设计,必然有其深刻的道理;肆意违背造物主的意旨,能不受到惩罚吗?
  狼吃羊,羊被狼吃,是从亘古沿袭至今的丛林生活规律,而奥古斯盘羊群年轻一代的羊们被血顶儿偶然取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整日里摇晃着角,对飞过的金雕路过的狐狸大声咩叫,仿佛食肉的飞禽走兽已经不在话下。唉,且不说世界上还有比狼更凶猛得多的野兽,就是那匹黑母狼,也狼还在心未死,反攻倒算的危险依然存在庄。无视弱肉强食这条规律的存在,不顺应客观规律去生存,终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制裁的。
       疯子的本质,就是在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的驱使下,践踏正常的生活秩序,颠倒正常的命运轨迹,造成一种虚假的伟大,最后不仅葬送自己,还要危及群体的生存。
  感谢上帝,那些个染上了疯病的年轻公羊们,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是从小就把羊角嵌进电击石里磨砺,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在羊角才冒尖尖的时候就开始操练,所以它们尽管疯狂地日以继夜地在电击石在树杈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缝缝里苦苦修炼,一心想改造旧角,造就一对像血顶儿那样禾杈似的直角,但效果却并不理想;那些个羊角虽说还没完全长够,也没完全定型,但毕竟已弯成圆圈,有的已开始盘花结,且大部分羊角都已硬化,想把长弯的羊角扳直,谈何容李易。结果,疯狂了一两个月,只有小公羊滚雪窝的角在朝左右两侧弯成半圆后,改变方向,朝前伸去,伸出一尺余长。还有一头名叫短腿的公羊和一头名叫火鼻的公羊的角绕了半个花结被强迫改变方向朝前探出半尺角尖尖,其他年轻公羊的角,白费了许多力气,白吃了许多苦头,两支羊角依然弯弯绕,绕弯弯,无非本来应该盘得很紧凑的花结在它们的瞎折腾下盘得松松垮垮,角尖稍稍有点向前刺探的意思而已。
  假如那些头脑发热的母羊们从下一代羊羔抓起,情况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了。
  不过,绕花鼎觉得奥古斯盘羊群这股疯狂劲儿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它有一种强烈的预感,灾难即将降临,羊们终究会明白疯子就是疯子,只会给群体添乱,不可能给群体带来生存意义上的利益和好处。

 

  日曲卡山脚的积雪开始融化,草籽在湿润的泥土深处开始绽芽,早春二月,生活在大霸岙的奥古斯盘羊群进入了发情期。
  在我们生存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凡高级生命,都有争偶的现象。人也不例外,所谓追求异性,所谓情场角逐,其实就含有一种竞争的意味。在动物界,各种不同的动物在争偶时的表现各不相同,可说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但大致可分为和平型与战争型两大流派。
  和平型的争偶,通常是在发情期由雄性嗅着雌性的气味,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住似的,跑到雌性的居住地,或用嘹亮的叫声,或用绚丽的皮毛使自己引起雌性的注目,以求得到青睐;倘若这时有另一个雄性也同时被雌性的气味所吸引跑了来,两个雄性之间便会展开一场公平的竞赛,或者比谁的叫声更雄壮更威风更有“男子汉”的气概,或者比谁的皮毛更倩更亮更能体现“男子汉”的风度,一方被比下去后,便会知趣地离开,到别处去寻找艳遇。
  战争型的争偶,一般就是两个以上的雄性同时出现在雌性面前,不问青红皂白,凭着体力和智慧,大打出手,非得把对方打败赶走,才能占有异性。当然,有时习惯于和平争偶的动物在一种特殊的情景下也会动真格地打起来,但一般来说,习惯很牢固,不太容易打破。而习惯于用战争手段来争偶的动物,到了发情期,是看不到和平景象的。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都以为食肉的猛禽猛兽,如鹰、雕、豺、狼、虎、豹等等,平时凶残狠毒,到了发情期,肯定都是好战分子,为了爱情不惜诉诸武力,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而食草的飞禽走兽,如鸽、鹊、牛、羊、兔、猴等等,平时温顺善良,到了发情期,肯定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属于和平型的争偶动物。
  事实刚好相反。越是长着尖爪利牙,越是能很容易把求偶时的竞争对手置于死地的猛兽,越是恪守和平竞赛的规则,例如豺狼虎豹中排榜第一的豺,在春秋两季的发情期里,有两只单身公豺同时看中一只母豺,它们会小心翼翼地避免挤在一起向母豺求爱,而是彼此之间相隔一段距离,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向母豺嚣叫;即使两只公豺不小心走到一起了,多半也是用叫声进行威胁恫吓,很少真的动手打起来;即使出于爱的狂热真的动手打了起来,也绝不会进行致命的厮杀,只要有一方停止了噬咬,朝比自己更强壮的另一方袒露自己最易受伤害的脖子,另一方便会立刻松开爪牙,很绅士地结束战斗。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猛禽猛兽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一种除非神经错乱不会被轻易打破的禁忌,求偶期也绝不例外,不然的话,所有的猛禽猛兽恐怕早就因自相残杀而灭绝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越是没有杀伤能力的草食动物,越是爱争勇斗狠,例如长期以来一直被人类视为和平象征的鸽子,两个雄性为了获得交配权,不由分说就会厮打起来,不打得头破血流精疲力竭不会罢休;就算其中有一只雄鸽被打得吃不消了想投降,胜利者也绝不会优待俘虏,非穷追猛打把对手远远赶走才行。
  曾经有动物学家做过这样的实验,将两只雄鸽和一只雌鸽一起关进一间小鸽棚。几秒钟后,两只雄鸽便打得难分难舍;半个小时后,其中的一只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已不会动弹,另一只跳到倒霉蛋的背上,“咕咕”叫着,用喙嘴从垂死的对手身上把羽毛一根根拔下来,甚至啄咬对方头上的伤口,不知道是要扩大战果还是嫌血流得不够多。显然,在杀伤力弱的动物身上,没有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它们没有在自相残杀中灭绝掉,这是因为这些动物虽然好斗但不能很快把对手杀死,在野外失败的一方较容易逃之夭夭。
  盘羊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
  盘羊的发情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公羊争偶期,第二个阶段为雌雄结对期。如果可以套用人类的婚姻形态,那就是恋爱阶段和结婚阶段。但盘羊的恋爱与人类的恋爱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人类的恋爱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亲亲昵呢,甜甜蜜蜜,男的不时给女的送些鲜花、蜜饯、漂亮的服装、金光闪闪的戒指项链,用礼物博取欢心;盘羊的恋爱可没人类那么文明美好,盘羊的恋爱其实就是公羊之间一场场激烈的争偶搏斗。公羊唯一能送给异性的礼物,就是当着自己中意的母羊的面,把另一头公羊打得落花流水,狼狈逃窜。
       盘羊的恋爱很像是一场擂台赛。
  一到发情期,母盘羊就会一反娴静的天性,粗声粗气地咩叫着,用挑剔的眼光望着处于饥渴状的公羊,三三两两散落在山顶或山腰相对平坦的树丛草地里等待着公羊们用特殊的方法来恋爱。每一处有母羊的地方就好比是一座擂台,先有一头公羊走进擂台,流连忘返,围着母羊绕圈子,试图接近母羊;但这时候的母羊,一个个心如坚冰,爱的心扉关闭得严严实实;公羊晓得自己必须拿出足够的“聘礼”才能赢得一颗芳心,于是,这头公羊便会瞪着血红的眼睛,摇晃着硕大的羊角,抻直脖子,运足底气,“咩咩咩”高叫一通。那叫声的大意是:
  ——我有野牛的体魄,我有野猪的胆量,我有老虎的凶猛,我有山豹的残忍,不怕死的尽管上来好喽,我正愁没有“聘礼”呢。
  也有可能那通叫声表达的是这样一层意思:
  ——是我先看中这头可爱的母羊的,请遵守先来后到的次序,谁胆敢加塞抢先,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要誓死捍卫我的权益。
  总有求偶心切色胆包天的公羊不怕威胁,也不理会先来后到的次序,跑进“擂台”来,于是,争偶之战拉开了序幕。
  母盘羊的这种择偶手段,这种恋爱方式,乍看起来似乎有点虐待狂,其实是一种在生存压力下演化出来的最佳婚姻模式。盘羊不像豺狗和野狼那样在一个大群落里还有小家庭,盘羊是群婚群居,没有父亲的概念,公羊也不承担任何父亲的义务和责任,母盘羊择偶的唯一标准,就是强壮机敏;与强壮机敏的公羊交配后产下的后代才有可能是强壮机敏的,在险恶的丛林里,越强壮的小羊羔存活率也就越高。
  这符合汰劣留良的生存法则。
  公羊之间一场场猛烈的格斗,就是一把无情的筛子,一遍遍筛去幼稚的生命和衰微的生命,筛去不够强壮也不够机敏的公羊,有效地优选出旺盛的生命和充满活力的生命,优选出最成熟最强壮最机敏的公羊,保证种族的繁荣昌盛和一代胜过一代。
  只对强者动情,是母盘羊的恋爱信条。
  大霸岙里,到处传来“乒乒乓乓”羊角的碰击声和公羊气势汹汹的吼叫声,热闹得就像人类冷兵器时代的古战场。有的“擂台”走马灯似的更换一头头不同面孔的公羊,有的“擂台”一头公羊高居霸主地位,一次又一次地击败层出不穷的竞争对手。
  毫不夸张地说,盘羊发情期的第一阶段,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战争。
  灾难恰恰发生在盘羊发情期的第一阶段。

 

  短腿把蛇咬打死了。
  那是奥古斯盘羊群进入发情期的第二天黄昏,太阳像个被猎枪洞穿的伤口,阳光浓得就像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天被染红了,山被染红了,树被染红了,水被染红了,天地间一片触目惊心的红。不知是因为夕阳渲染出的红色恐怖的气氛刺激了盘羊的神经,还是盘羊体内的生物钟刚好走到了情绪最烦躁的时刻,几乎所有的公羊眼睛里都布满血丝,神态焦虑,神经质地跑来蹿去,寻找着中意的伴侣,寻找着可以大显身手的擂台。昔日宁静的大霸岙,此刻沸沸扬扬。
  就在这时,短腿来到大霸岙西边那片小小的黄麻地里。
  那块黄麻地是母羊启明星设的爱情“擂台”。启明星年方四岁,才生育过一胎,青春胴体,又有少妇成熟妩媚的风韵,在这种时候身边是不可能没有公羊的。此时雄赳赳站在黄麻地中央,守候在“擂台”上的,是大公羊蛇咬。蛇咬身体健壮,牛菖力强,头上的羊角盘的花结只比头羊绕花鼎稍稍小了半圈,但比普通的公羊却要大半圈,因此在奥古斯盘羊群里地位很高,仅次于头羊,属于优秀大公羊阶层。
  从昨天走进启明星的爱情“擂台”直到现在,蛇咬已经击败了两头前来挑战的公羊,此刻正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第三个情敌。就在这时,短腿跑进黄麻地来。蛇咬的眼睛一亮,悬吊的心稳稳地放了下来。别以为发情期的公羊都是豪迈气概,希望前来竞争的对手越强越好,战胜了强大的对手,就能反衬自己更强大;事实刚好相反,占据爱情“擂台”的公羊,其实都希望前来挑战的是比自己逊色的公羊,自己不用费多大的力气,也小用承担什么风险,就能取得胜利,这是再好也不过的事了。假如此刻跑进黄麻地来的不是短腿,而是与它蛇咬同一阶层的优秀大公羊,那它心里会捏着一把汗,紧张得连喘气都不均匀了。
  对付短腿,真是小菜一碟。短腿刚满两岁,刚刚开始性成熟,第一次参加争偶活动,初出茅庐,嫩得就像一块豆腐;而它蛇咬已满九岁,已连续七年在爱情的擂台上大显身手,老辣得就像一块在碱水里泡过的石头,用石头撞豆腐,哪个易碎,还用问吗?短腿即使在同龄伙伴里,也属于那种不起眼的角色,和它蛇咬相比,身躯小了整整一圈,好比重量级选手与轻量级选手对垒,胜败不是明摆着的吗。在蛇咬的眼里,短腿是一份价廉物美的聘礼。因此,当短腿撅着羊角朝它冲过来时,它轻松得好像不是去进行拼搏,而是应邀参加交谊舞会。它半低着头,漫不经心地亮出那对硕大的羊角,用七分力气来迎战短腿,七分力气也足够把短腿打得落花流水了,它想,它有一种稳操胜券的把握。
        两副羊角叩碰在一起,“嘎啦嘎啦”发出可怕的声响。短腿果然太小太嫩太缺乏经验,才两个回合,就节节败退,差不多要被推出黄麻地了。蛇咬觉得这胜利似乎也来得太容易了些,就像礼物太便宜了有点拿不出手,想玩点儿新鲜的,来点儿刺激的;它突然后退了一步,猛地偏仄脑袋,目的是要让短腿猝不及防,一头撞在它的脖颈上,重心失去平衡,它趁机扭挺脖子,斜刺往前冲两步,它想,年小力弱的短腿一定会被推得原地做一百八十度旋转,滑稽得就像在跳舞,它再瞅准短腿的屁股蛋用羊角顶一家伙,嘿,创造个盘羊求偶史上的奇迹,让短腿不是逃而是“飞”出爱情“擂台”。母羊启明星一定会觉得挺好玩,欣赏它的勇敢与幽默,说不定立刻就会把爱的红绣球扔给它了。
  这里需要郑重地说明一点,一般情况下,两头公羊在争偶的格斗中,都自始至终用正面的羊角对着对方,羊角根部又宽又硬,就像质地优良的盾牌,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免遭伤害;两雄争斗时,最忌讳的就是把自己侧面的脖颈暴露出来,盘羊的颈侧长着一根动脉血管和一根静脉血管,内靠咽喉,下通心脏,颈皮薄脆,是全身的薄弱环节。蛇咬历经九年的风风雨雨,当然知道这一点,但它觉得短腿正在败退,勇气和力气都快耗尽,自己的颈侧被撞一下,料想也撞不出什么问题来的。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短腿因崇拜血顶儿曾学着血顶儿的样将羊角嵌进电击石企图造就一对禾杈似的羊角,虽说短腿修炼时因头上的角已经盘绕并已经硬化,没能如愿以偿,但角尖还是被扭向前方,伸出半尺来长,是一对经过改良了的羊角。
  血的灾难就这样酿成了。
  开始,情况确实像蛇咬所设想的那样,短腿一个趔趄,与其说是撞还不如说是跌在它的脖颈上。它朝前扭挺脖子想让短腿舞蹈旋转,可突然间司,它觉得脖颈一阵钻心的刺疼,一般黏糊糊的液体汹涌流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流出来的是浓浓的血浆啊!它脑袋一阵眩晕,身体软得像条蛇,不知不觉就躺了下来。斗性正浓的短腿不管三七二十一又用羊角把蛇咬修理了几下。
  蛇咬的颈侧被短腿尖利的羊角捅出好几个很深的洞,像只蜂窝煤。
  蛇咬四条羊腿踢蹬了几下,便僵然不动了。
  一只绿头苍蝇停在蛇咬大睁着的玻璃珠似的眼球上。
  可怜的蛇咬,死了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短腿“咩咩咩”发出胜利的欢呼。叫声惊动了羊群,羊们从四面八方聚拢到黄麻地,一双双惊诧的羊眼望着趾高气扬的短腿和倒在血泊中的蛇咬,全都懵了。
  谁心里都清楚,像短腿这样刚刚跨进成年羊门槛的小年轻,一般是不可能在爱情“擂台”上取胜的;它们参加争偶活动,好比是一种实习;尤其像短腿这样并不出色的年轻公羊,实习期会拖得很长,大概要到六七岁生命力达到顶峰时,才有可能获得配偶。
  短腿,顾名思义,腿比一般的公羊要短了一截,腿短不仅在和其他公羊格斗中处于劣势,在逃避食肉兽的追捕中也处于劣势,步子小跑得慢,较腿长的羊更容易被食肉兽追上吃掉,如此质量不过关的生命,理应较少获得繁衍后代复制生命的机会。可现在,短腿竟然斗死了优秀大公羊蛇咬,汰劣留良的法则被颠倒了!难怪众羊们都会愤愤不平呢。就连在黄麻地摆爱情“擂台”的母羊启明星,也一反常规,不仅没朝短腿投去欣喜、温柔、赞赏的眼光,反而用迷惘、疑惑、厌弃、憎恶的眼光盯着短腿。
  头羊绕花鼎也闻讯赶到了黄麻地,它望着短腿那两支被强行扭曲朝前刺出半尺长的羊角,望着被蛇咬的血染红了的角尖,一个藏在心底很长时间没法解开的谜团,刹那获得破译。造物主为什么要把盘羊那两支巨角盘成花结?为什么在奥古斯盘羊群会形成谁的羊角盘得越圆润越滑溜花结绕得越多越艺术就越有地位越能得到异性青睐的传统审美观和价值观?哦,答案就在短腿被改造得不伦不类的羊角上。
  亘古时代,或许盘羊的角有弯的也有直的,长着直角的盘羊,确实也能在危急时刻用角当做武器与豺狼周旋一番,长着弯角的盘羊没有可以和食肉兽抗衡的天然武器,在群体里没有地位,活得很窝囊也很憋气。那个时候,审美观和价值观也许和现在刚好相反,以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直角为荣耀。然而,造物主和盘羊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并没像塑造豺狼时那样既给了豺狼尖牙利爪又同时给了豺狼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造物主在给一部分盘羊禾杈似的尖利的羊角时,忘了给一条不准自相残杀的禁忌,于是,那真直羊角具备了双重功能,既是可以同豺狼抗衡周旋的有效武器,同时也是能很方便地送同类上西天的锐利凶器。
  豺狼不是天天碰得到的,而羊和羊是天天在一起的;羊角作为武器使用的机会和时间都很少,羊角作为凶器使用的频率却很高,起码在发情期是如此。于是,一头又一头长着禾杈似的笔直羊角的盘羊都在互相争斗中倒毙了,几句口角,一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点微小足道的摩擦,都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流血的悲剧。
  多少代以后,凡长着一对直直羊角的盘羊都英年早逝,数量越来越少,羊们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真理: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就意味着死亡。与此相反,长着一对朝里弯曲,盘成花结的盘羊,由于知道自己是无法和长着禾杈似的羊角的公羊争狠斗勇的,处处退让,委曲求全;羊角盘得越圆润越艺术,也就获得了更多的生存机会,久而久之,这个品系生机勃勃,一片繁荣景象,成为正宗盘羊。审美观和价值观也随之而发生了异化与裂变,先前认为只有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才是美的,后来变成花结向后面盘得大而圆才是美的;先前认为一对禾杈似的羊角才能实现盘羊的自我价值,后来变成弯弯绕才是有价值的羊角。
  到底,生存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任何审美观和价值观只能附丽于生存利益上。有利于个体的存活,有利于种族的生存,美才是真美;能使一个物种生生不息,永不衰败,才具有真正的价值。
  绕花完鼎觉得,亘古时代的灾难复活了。
        就在羊们惊恐不安地望着躺在地上渐渐冷却了的蛇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突然,围观的羊群里蹿出一头健壮的大公羊,引颈长咩一声,朝站在黄麻地中央得意忘形的短腿冲了过去。那头打破沉默的大公羊名叫泥石流.它出生时刚好遇上一场可怕的泥石流因而得名。泥石流和蛇咬属于同一档次,都是优秀大公羊阶层,和蛇咬一样,头上也长着一对盘绕一个半花结的羊角,平时与蛇咬私交甚密,称得上是哥们。
  也不知泥石流是出于一种为朋友报仇的冲动,还是看不惯像短腿这样不入流的小公羊在爱情“擂台”上耀武扬威,反正,气势汹汹地冲进黄麻地,跑到短腿面前,一个跳跃,高高跳到短腿头顶,然后盘成花结的羊角重重往下一叩,玩了个泰山压顶的狠招,想一下子就把短腿压趴在地。它跳跃了一米多高,动作完成得极其漂亮,确实形成了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也确实把短腿压得像滩稀泥似的趴了下来。仅仅一个回合,优劣便见分晓,旁观的羊们各个脸露喜色,正准备给泥石流喝彩呢,突然,威风凛凛挺立着的泥石流身体颤抖起来,越抖越厉害,像吊在树梢上被凛冽的秋风吹刮着的一张很快就会凋零飘落的枯叶,随即,泥石流颈窝流出两条血浆搓成的红线,红线越来越粗,越来越浓,轰隆一声,泥石流栽倒在地,像只被掀翻的凳子,四条羊腿直直伸向天空。
  短腿站了起来,甩甩被扭疼的腿,抖抖沾在生身上的泥星草屑,没事儿一样。
  泥石流玩泰山压顶,把自己柔软的颈窝压到团短腿那两支朝前翘挺的犀利的羊角上去了。
  倒霉的泥石流,比蛇咬还死得利索。
  众羊们面面相觑,突然一起惊跳起来,四下溃逃,仿佛黄麻地藏着什么吃羊的魔鬼。连母羊启明星也抛弃了自己精心设置的爱情“擂台”,“咩咩咩”哀伤地叫着,跟着众羊逃进了小树林。
  灾难才开了个头呢,绕花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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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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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奥古斯盘羊群。
  公羊滚雪窝一天之间挑死了三头大公羊。滚雪窝的羊角比起短腿来,更长更尖,朝前翘挺得更厉害,因此作为凶器的威力也就更大,第一次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老公羊大丫口的脖子刺断了,第二次又在几分钟之内把一头名叫十五月的公羊刺了个透心凉,第三次它在公羊枯水的前腿弯捅了两个洞,可怜的枯水,躺在地上,“咩咩咩”凄厉地叫着,从黄昏一直叫到黎明,这才咽气。
  还有那头名叫火鼻的年轻公羊,头上的羊角也是经过改造了的,和短腿一样,角尖朝前翘挺出半尺来长,也大施淫威,把两头大公羊送上了西天。
  短短三天的时间,奥古斯盘羊群就有七头身强力壮的公羊死于非命。
  唉,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是公羊的坟墓。
  以往,奥古斯盘羊群进入发情期,每一头公羊也都会火暴地变成好斗的武士,整个大霸岙也都变成沸沸扬扬的战场,但是,极少有死亡,连重伤也很少;两头公羊瞪着血红的眼睛像对生死冤家似的用羊角互相叩碰撞击,“空咚空咚”,声音很吓“人”,震天的响,样子也挺可怕,面目狰狞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吃了,气氛紧张激烈,斗得如火如荼,实际上彼此的角都向后绕成花结,圆润撞圆润,很难将对手置于死地;表面仿佛是生与死的搏斗,内涵其实是一场比蛮力比耐力的选拔赛。
  磕磕碰碰当然免不了会有流血受伤,但绝大多数无非是让对方的角磨破了眼皮,或者被对方的角撞破了鼻子.或者被对方的角撞掉了门牙,流点血受点轻伤罢了,养个十天半月的,很快就会痊愈。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也出现过死亡,譬如一头生命的烛火快要燃尽的老公羊,渴望老树发新芽,不自量力,与生命的烛火正烧得炽热的年轻公羊争强斗胜,力气用过了头,又被撞得七荤八素,衰竭而亡;还有一种情况是两头公羊在地势险要的绝壁上或光溜溜的悬崖上打起架来,其中一头体小力弱,被顶得连连后退,一不小心从绝壁或悬崖上失足摔了下去。但就连这样的死亡事件,也十分罕见,在奥古斯盘羊群大概平均两三年才发生一次。可现在,三天就死了七头公羊,爱情“擂台”变成名副其实的屠宰场了!
  绕花鼎为一连串的死亡事件深感悲哀,那些死掉的大公羊,都是奥古斯盘羊群的精华,是群体的栋梁,是羊群繁荣兴旺的标志,它身为头羊,当然忧心如焚。可它无法阻止这种杀戮,说心里话,它也不是很想阻止这种杀戮;是的,优秀的大公羊一头接一头倒毙,严重损耗了群体的力量,对奥古斯盘羊群来说是个可怕的灾难,是个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但是,坏事在一定的条件下会转变为好事,血的教训,大概能让羊们清醒过来,意识到把本来应该向后盘绕的羊角强扭成直角,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疯狂,是一种亡群亡种的祸害,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孽!而始作俑者,就是被大家捧为英雄的血顶儿!撕下英雄的面纱,揭穿疯子的本质,坏事也就变成好事了嘛。
  它细心观察,倒下一头大公羊,就会有三五头羊醒悟过来,不再用崇敬的眼光去看血顶儿,而改用一种鄙夷和唾弃的眼光去看血顶儿,这很好,看疯子就是这样看法的嘛。唔,按这样的比率来计算,再死七头大公羊的话,奥古斯盘羊群所有的羊,不分老幼雌雄,通通都能提高觉悟认清血顶儿疯子的真面目了。

十二
  话说血顶儿,由于它曾把黑母狼打得抱头鼠窜,为奥古斯盘羊群赢得了羊打狼的史无前例的辉煌,因此,到了发情期,享受着与头羊绕花鼎同等的特权,没有哪头公羊前来争夺它身边的母羊金蔷薇。其实,就算众羊不给它头羊的特权,也没哪头公羊吃了豹子胆敢来同它一决雌雄的。它连黑母狼都不放在眼里,还会斗不败一头普通的公羊吗?
  其他公羊互相斗得天昏地暗,独独血顶儿在金蔷薇的陪伴下,过着宁静的日子。
  然而,这种超脱与安逸仅仅维持了一天,发情期的第二天开始,随着蛇咬被短腿挑死,血顶儿就感觉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这以后,每死一头大公羊就会给它增加一份压力。它明显地感觉到,众羊对它的态度正在逆转,尊敬变成了畏惧,羡慕变成了鄙视,尤其是对它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眼光里透露出憎恶。它是头聪明羊,当然明白其中的缘故,短腿、火鼻和滚雪窝依仗着它们朝前翘挺的羊角,在爱情“擂台”上称王称霸,连连挑死优秀大公羊,羊们看得心惊胆寒,理所当然要把朝前翘挺得直直的羊角为罪恶的渊薮。
  血顶儿十分苦恼,它当初之所以要把自己的羊角拉直磨尖,完全是受母羊猴戏喷在它额顶那层罢血光和灵光的启示,完全是出于要打败黑母狼替羊群除害替母羊猴戏报仇这样一种信念和目的,它做梦也没想到,改造羊角这样一个举动会给奥古斯盘羊群带来灾难。生命力最旺盛的大公羊一头接一头死去,不仅群体数量锐减,质量也大大下降,无疑是一场上等级的灾难。
  诚然,它血顶儿没直接参与被死神染指的爱情擂台赛,它的两支羊角到目前为止还没沾过一滴羊血,是清白无辜的,但是,它总觉得这场灾难与自己有着某种联系,有着一种因果关系。假如它从未改造过自己的角,短腿、火鼻和滚雪窝也绝不会改造它们的角的,当它们以它为榜样,将羊角嵌进电击石时,它还表示过赞赏并给予过鼓励,从这个角度看,它血顶儿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当滚雪窝在一天之内挑死了三头大公羊,它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它曾走到短腿、火鼻和滚雪窝三头公羊面前,苦口婆心地劝说过,尖利的羊角不应成为窝里斗的凶器,而应该把角尖一致朝外,对准万恶的黑母狼。遗憾的是,盘羊的天性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发情期同性之间争斗的冲动,也非劝一劝就能劝得掉的。短腿、火鼻和滚雪窝照样我行我素,继续制造流血事端。
  发情期的第五天早晨,短腿和火鼻来了个“开门红”,分别把一头名叫暴雨和一头名叫山洪的公羊给挑得肠子都流了出来,惨不忍睹。滚雪窝更是胆大妄为,竟然看上了头羊绕花鼎“号”准的母羊芊芊,跑到绕花鼎面前,摇晃羊角,进行挑衅。
  谁都知道,奥古斯盘羊群有一条明文规定,其他公羊是不能与头羊争夺配偶的;滚雪窝公开这样做,等于在蔑视头羊的权威。绕花鼎开始还怒气冲冲地摇着两架盘成花结的羊角,似乎要同滚雪窝斗个你死我活,但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刚刚和滚雪窝羊角对羊角摩擦了一下,突然掉头就走,远远跑到对面的山梁上,像躲避瘟疫似的躲开了。母羊芊芊朝滚雪窝打了个厌烦的响鼻,钻进一条狭窄的石缝,任凭滚雪窝千呼万唤,再也不肯出来。头羊的行为无疑是具有示范性的,大多数公羊都学着绕花鼎的样,四处跑散,大多数母羊也好像不再有兴致等待公羊来追求,纷纷从爱情“擂台”逃了出来。
  对人类而言,生命诚或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盘羊可没这么高的思想境界,对盘羊来说,生命最可贵,爱情价不高;若为争偶死,实在划不着。
  发情期的公羊停止了激情澎湃的追求,发情期的母羊关闭了春情洋溢的心扉,对奥古斯盘羊群来说,等于处在种群崩溃的边缘;丧魂落魄的公羊丧失了求偶的信心,会四散飘零,一个个成为森林里孤独的流浪汉,而母羊们会离开这个冷酷的缺乏温情的集体,跑到其他盘羊群去,为其他盘羊群生儿育女。假如真这样的话,奥古斯盘羊群就不复存在,从地球上抹掉了。
  血顶儿忧心如焚,无论如何,它不能看着奥古斯盘羊群崩溃,它不能成为历史的罪羊。它想,它或许能用非常手段制止短腿、火鼻和滚雪窝的杀戮行为。但它一对羊角能同时对付三对羊角吗?它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万一它非但没能制止住短腿、火鼻和滚雪窝,反而被它们刺倒,它要为母羊猴戏报仇的誓言就付诸东流了,更恼火的是,它死也是白死,奥古斯盘羊群照样会崩溃溃。怎么办?好为难!它烦躁得像走进了蚂蚁窝,浑身难受。
       这时,母羊金蔷薇温情脉脉地走拢来,靠在血顶儿身上,伸出柔软的脖颈,想与血顶儿交颈厮磨,用自己火热的情怀来熨平血顶儿紊乱的心境。金蔷薇是头聪慧的母羊,几天来,随着爱情“擂台”上一幕幕惨剧的发生,那些糊涂的羊们,都用责备的眼光看着血顶儿,仿佛血顶儿是这一起起血案的罪魁祸首,它明显地感觉到血顶儿的情绪越来越坏,食不甘,寝不安,身体消瘦,干什么都没有兴趣,它知道,血顶儿是陷进了深深的自责之中。它觉得这实在太不公平了,血顶儿既没怂恿短腿、火鼻和滚雪窝去杀羊,自己也没有戕害过一头公羊,何罪之有?血顶儿头上那对禾杈似的角,两次把凶恶的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为奥古斯盘羊群立下了了历史的功勋,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血顶儿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羊角!遗憾的是,它金蔷薇只是一头普通的母羊,“人”轻言微,它的看法丝毫也影响不了其他羊,其他羊照样用一种看疯子似的憎恶鄙夷的眼光看血顶儿头上那两支羊角。它法子可想,它只能在血顶儿面前更加温婉更加缠绵,以期能消化一些血顶儿心中的烦躁。
  它的情意绵绵的颈窝刚刚贴到血顶儿的后脖颈上,突然,血顶儿一甩脑袋,把它的颈窝弹开了,动作粗鲁生硬,很明显,是讨厌这种亲昵。它好委屈,恨不得朝血顶儿脸上喷个响鼻,也还它一个尴尬,可又于心不忍,便用嗔怪的眼光定定地望着血顶儿。
  这一望,望得金蔷薇心如针扎。它看见,血顶儿憔悴得仿佛老了好几岁,满脸愤怒而又无奈的表情,眼光死死盯住山顶上正得意忘形的短腿、火鼻和滚雪窝,身体在微微颤抖。哦,血顶儿的情绪已经激动到了极点,当然没有心思再同它亲亲密密;它金蔷薇刚才也看见短腿和和火鼻是怎样把暴雨和山洪的肠子给挑出来的,也看见滚雪窝是怎样傲慢无理地要和头羊绕花鼎争夺配偶,也看见绕花鼎还有许多公羊母羊已经四散溃逃了,当然也知道如果再不断然处置短腿、火鼻和滚雪窝,奥古斯盘羊群就会有崩溃的危险。它猜出来了,群体崩溃的危险像一座大山似的压在皿顶儿心坎上,这种巨大的精神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会把血顶儿压垮的。
  它不愿意群体崩溃,更不愿意血顶儿被压垮。它明白了,光用雌性的温存,是无法熨平血顶儿紊乱的心境的,它应该实实在在地帮助血顶儿减轻身上的压力。它爱血顶儿,为了血顶儿,它愿意献出自己的一切,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它从血顶儿死死盯着短腿、火鼻和滚雪窝的愤怒而又无奈的眼光里,已经读懂了血顶儿的心声,那就是想除掉这三个危害群体的家伙,可又觉得一对三有点力不从心,或许,它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助血顶儿一臂之力的。它拔腿朝对面小石山的山顶走去。
  这是日曲卡雪山山腰间一座孤零零的小石山,山顶是块平地,大小约能容纳十几头羊,光秃秃的,没有树,只有石缝间长着疏疏朗朗几丛野草。小石山地势很险,四周都是悬崖峭壁,只有一条窄窄的山脊线,把小石山的山顶连通到大霸岙。
  此时此刻,短腿和火鼻就站在小石山的山顶上,一个在东,一个在西。
  金蔷薇来到山顶中央,使劲摇晃那条与众不同的羊尾,宛如一条金色的丝带在阳光下飘舞,只要是发情期的公羊,谁见了都会心旌摇曳,把持不住;羊尾还像把扇子似的把它身上雌性的气味扇开出去,这等于像撒传单似的在散发请柬;它先朝东边的短腿抛去一串媚眼,似乎在说:哦,你真是一头英勇无双的公羊,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然后,它扭过身来,朝西边的火鼻送去一片妩媚,似乎在说:嘿,你是盘羊世界里举世无双的英雄,我梦寐以求的好伴侣!
  短腿和火鼻同时兴冲冲地向金蔷薇跑过来。对它们来说,虽然闯荡了一个又一个爱情擂台,斗死了一头又一头大公羊,但却没赢得任何一头母羊的青睬,感情还挂在空当上,正求偶心切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呢,突然间年轻貌美的金蔷薇主动向自己召唤,还摇着那条令羊眼花缭乱的金色尾巴,好比天上掉下个大馅饼,这等诱惑,哪里抗拒得了,生怕自己跑慢了半步,错过了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还有不打起来的道理?
  好一场恶斗,羊角与羊角的每一次撞击,都使对方皮开肉绽,可说是“针针见血,弹无虚发”。七八个回合下来,两头公羊头部、颈部、肩胛和前腿弯都鲜血淋漓,像头红羊了。突然,短腿后退了几步,猛地向前跃进,这一招叫秋风扫落叶,后退几步是在助跑,形成一种锐不可当的气势,想把对方像落叶似的横扫在地。巧极了,火鼻也是这么个想法,也退了几步后举着朝前翘挺的羊角猛地向前跃进,都把自己当强劲的秋风,都把对方当无足轻重的落叶,你也扫,我也扫,你也用尖尖的羊角对着我的脸捅,我也用尖尖的羊角对着你的脸捅,只听嚓的一声,短腿两支羊角不偏不倚刺进了火鼻的一对眼球,与此同时,火鼻的一对羊角也准准地钻进短腿的两只眼窝。
  “咩——”短腿和火鼻同时惨叫一声,又同时往后退了一步,各自从对方的眼眶里拔出自己的羊角,同时觉得世界变得一片漆黑,痛得狂奔乱跳,花样滑冰似的在小小的山顶溜来滑去,终于,短腿一个箭步冲出悬崖,火鼻疼得在地上打滚时,也滚下了峭壁,两头公羊像两片落叶,落进万丈深渊。
  剩下一头滚雪窝,就容易对付得多了。血顶儿按正常的公羊争偶程序,找到滚雪窝。它心里沉重得像压了一块石头,苦涩得像含着一把黄连,它想起在它还没有斗败黑母狼前,滚雪窝就开始崇拜它,追随它,而它却要把滚雪窝送到另一个世界去,这也未免太残忍太不讲哥们义气了。倘若有其他办法能让濒临崩溃的奥古斯羊群恢复常态,它绝不会用这样极端的办法来解决滚雪窝的。是母羊猴戏用生命和鲜血铸就了它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它一向认为这对锋利的羊角只有一个神圣的使命,那就是对付该死的狼,它从来没有想过要用这对羊角去对付自己的同类;它实在是出于无奈才这样做的,它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动作尽量干净利索,让滚雪窝临死前少受些痛苦。
       滚雪窝挺着两支朝前翘挺一尺有余的羊角冲过来了,血顶儿举起羊角迎了过去,几个回合后,它觑了个空,将两支禾杈似的羊角贴地伸到滚雪窝的身体底下,然后用力抬头,锋利的羊角穿透了滚雪窝的咽喉,滚雪窝蹦跳起来,像只笨拙的大鸟,飞上天空,又掉在地上,再也没爬起来。
  散在山崖四周的公羊和母羊们,亲眼看见三头血债累累的公羊受到了血的惩罚,情绪这才平静下来,又纷纷回拢到大霸岙来。一场崩溃的危机总算克服了。然而,在血顶儿心灵里,却刻下了永远也无法愈合的创伤。它无法忘记,当它两支锋利的羊角穿透滚雪窝的咽喉,一片滚烫的血浆不知怎的飞溅到它的额顶上,事后,它跑到雪线上,将额头浸泡在积雪里擦了又擦,可总觉得擦不干净。过去它抬头凝望日曲卡白雪皑皑的山顶时,额顶就会浮显出一层光晕,那是母羊猴戏的血光,也是激励它向凶恶的黑母狼挑战的灵光,如今,血光褪色了,灵光也变得黯淡,神圣的光晕被涂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头羊绕花鼎当然也看见血顶儿是怎样结果滚雪窝的,它对这件事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它认为这是疯子与疯子在自相残杀。它相信,有一定生活阅历的成年羊们是会同意它的看法的,而年轻一代的羊,虽说现在还没彻底觉悟过来,但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用不了多久,它们也会看透疯子的本质的。
  疯子的本质,就是从根本上危害种群的生存利益。
  实践出真知,实践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十三
  灾难接踵而来。
  五月,春暖花开,坐落在日曲卡雪山南麓的大霸岙,开满姹紫嫣红的野杜鹃,远远望去,就像一片杜鹃花的海洋,蔚为壮观。五月的阳光像个热心的接生婆,奥古斯盘羊群的母羊们开始产羊羔,把羊羔产在杜鹃花丛里,小家伙身上就会永远有一股芬芳的花香。
  灾难恰恰在最美好的时候降临了。
  那天,羊们正在杜鹃花丛里享受着五月温暖的阳光和鸟语花香,突然,从一块磐石背后蹿出一条黑影,轻盈地跃上磐石,挑逗似的朝血顶儿“欧欧”嗥叫。
  羊们这才看清,那黑影就是几个月前被血顶儿刺伤屁股狼狈逃窜的黑母狼!和几个月前相比,黑母狼长胖了些,漆黑的皮毛油光闪亮,浑身裹着一层厚厚的脂肪,屁股上有两块圆形的伤疤,伤疤是白色的,在漆黑的毛丛里格外显眼,就像一条裤子上补着两块难看的补丁。它的身手依然矫健,显然,没落下什么残疾。它的眼睛冷得像冻土层挖出来冰粒子,燃烧着复仇的冷焰,看来,它是在受了伤后跑到哪个山旮旯里养了几个月,养好了伤,回大霸岙来报仇雪恨的。
  头羊绕花鼎打了个寒噤,它预感到一场巨大的灾难拉开了序幕。
  血顶儿冲到磐石前,它的直直的羊角虽然很长,却够不到磐石上的黑母狼,便摇晃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拉开搏斗的架势,朝磐石顶上的黑母狼“咩咩”叫:
  ——你不是来找我报仇的吗,下来吧,我和你来一场生死大决战!
  黑母狼好像耳朵聋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血顶儿后退了几步,一阵快跑,到了磐石前纵身一跃,想跳到磐石顶上去,与黑母狼决一死战,可惜磐石有一丈来高,很陡,羊蹄平滑,一踩上去就像坐滑梯似的滑下来,险些儿摔个四仰八叉。盘羊跳远还行,不在狼之下,但跳高就很差劲,只跳得到狼的一半高。而狼就不同了,狼爪有尖利的指甲,磐石虽然陡,却能抠住粗糙隧的碧磐石表面往,上攀爬,狼的蹿高能力也很强,轻而易举就能登上一丈来高的磐石。
  看来,还得用羞辱的办法把黑母狼激怒,让它从磐石上跳下来才行。
  ——“咩咩”,你这匹不值钱的纸狼,有种的你就下来呀,“咩咩”,我要把你的眼珠子挑出来当玻璃球玩,我要把你的狼皮剥下来做鼓面!
  黑母狼蹲在磐石上,慢条斯理地舔着嘴唇和爪子。
  本来应当躲得远远的羊们,见血顶儿把黑母狼逼到磐石顶上不敢下来,想起几个月前黑母狼曾被血顶儿斗得屁滚尿流,以为这一次又会好戏重演,逃出几十米远,就不再逃了,纷纷绕到血顶儿的身后,想再免费观赏一场羊斗狼的精彩剧目呢。
  ——“咩咩”,你这头胆小如鼠的母狼,你枉披了一张狼皮,你只配给我们盘羊当尿壶呢,“咩咩”,不信你就下来,看我不尿你一嘴羊尿!
  黑母狼在磐石顶上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干脆躺卧下来。
血顶儿骂得更响亮,骂得更狠毒,辱骂和恐吓也是一种战斗;别说是以凶猛著称的狼了,就是稍微有点血性的狐或獾,受了这顿连珠炮似的骂,也早就暴跳如雷下来拼老命了,可这匹黑母狼的修养似乎特别好,不,这匹黑母狼简直就是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无赖,任凭血顶儿笑骂,不予理睬:这好比在骂一块没有反应的石头,骂着还有什么意思嘛。虽说是骂街,也要消耗能量的,又骂了一会儿,血顶儿口干舌燥,有点骂累了,骂兴大减,神情怠惰,骂声渐渐稀薄清淡。
  就在这时,黑母狼“欧”的嗥一声,身体向后一紧,做出要朝血顶儿扑下来的姿势,血顶儿急忙亮出禾杈似的羊角,对准黑母狼扑下来的路线,憋足劲儿一跳;它这是事先设计好的应对招式,在黑母狼下扑时,它朝上刺去,它的羊角比黑母狼尖尖的嘴吻要长得多,不等黑母狼咬到它,它的羊角已经刺破黑母狼的肚子了;一个下扑,一个上跳,力量大得足够把黑母狼的肚子穿两个窟窿,弄不好还能刺得羊角尖尖从狼脊脊背上透出来呢!这设想绝对漂亮。它跳得很猛,可奇怪的是,羊角没戳着柔软的狼皮狼肉,只听“咚”的一声,撞在坚硬的磐石上,用力过猛,又没心理准备,只撞得崴了脖子,松了牙齿,震得脑袋一阵阵发涨。羊角再硬,也硬不过花岗岩的嘛。血顶儿以为自己方向跳偏了呢,抬头一看,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黑母狼压根儿就没扑下来,还稳稳地蹲任磐石顶上呢。
  黑母狼在磐石顶上优雅地理了理胡须,突然间又狂嗥一声,两条后腿屈蹲,两条前腿抬起,分明是要扑下来了,血顶儿条件反射般地又迎头跳上去,又撞在磐石上,差点撞出个脑震荡来。
  可恶的黑母狼,朝血顶儿嘲弄地眨眨眼皮。
  俗话说,再蠢的人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两跤,套用到盘羊身上,再蠢的羊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三跤;血顶儿上了两次当,学乖了,当黑母狼第三次做出下扑的姿势时,血顶儿只是梗着脖子将两支羊角对准黑母狼可能会下扑的路线,不再往上跳;果然又是一个骗局,嗨,骗术不灵光了吧;黑母狼第四次、第五次嗥叫一声做出下扑的假动作后,血顶儿干脆动也不动了,它心想,黑母狼拙劣的骗术无非是要它神经高度紧张,体力大量消耗,然后再真的扑下来,把它咬翻,它才没那么傻呢;它来个针锋相对,静静地站在磐石底下,养精蓄力,以逸待劳。它想,它的两支羊角笔直伸向天空,不管黑母狼从哪个角度往下扑,要完全避开它的羊角而扑到它身上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就算让黑母狼扑个冷不防,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它实施不了在空中就把黑母狼刺个透心凉的战术,等黑母狼落到地面后双方摆开架势来场恶斗;黑母狼曾经两度是它的手下败将,它怕个逑!
  黑母狼第六次做了个下扑的假动作。
  这真是一头蠢狼,明明是失效的骗术,还在不厌其烦地做,吃饱了撑的!
  血顶儿正这样轻蔑地想着呢,突然觉得头顶好像飘过一阵黑烟,它以为眼花了呢,眨了一下眼皮抬头望去,噫,磐石顶上空空如也,黑母狼不见了!它猛然一惊,这才明白飘过头顶那阵黑烟就是黑母狼。奶奶的,黑母狼果然在一连串的假动作后,不声不响来了个真动作,从磐石顶上扑下来了;不过,请别高兴得太早。以为这样一来你的突然袭击咬我个猝不及防的阴谋诡计就能得逞,我心里早就有防备呢;你从我头顶飘过,很明显,是要落到我的屁股后面去,石间差,在我还来不及转身用羊角对着你时,你就跃上我的背,噬咬我的脊椎;狼子野心,昭然如揭,我是不会轻易上当的!
  血顶儿刹那间看透了黑母狼的伎俩,它没像一般的羊那样一旦发现恶狼跳到自己背后去了,立刻原地旋转,尽快把羊角转过去;它晓得黑母狼十分狡猾,既然已经跳到它身后去了,决不会让它有转身喘息的机会,极有可能黑母狼使用的是连环计:先趁它麻痹时跳到它身后,然后张大着狼嘴等着它原地转身,在它转了三分之二还没转到预定的位置时,斜刺里蹿上来,从侧面咬住它的脖颈,这样的话,它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就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你别以为羊都是低智商的傻瓜。血顶儿灵机一动,没有原地旋转,而是朝前蹿跃了两步,蹿到磐石底下,然后再扭动羊腰,突然旋转身体;它觉得自己这样做准能打乱黑母狼的计划,你不是张大着狼嘴等候在我的侧面吗,嘿嘿,你最多只能咬到一股羊膻味,你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往前蹿跃,等到你醒悟过来,我那两支叫你心惊胆战的羊角已经对准你丑陋的狼脸了。
  为了万无一失,血顶儿在急速转身的同时,将两支羊角贴着地面,上可挑,下可刺,左可劈,右可扫,做好了积极防御的准备。它沉着地等待着,可是……可是……眼前数公尺的范围里一片葱绿,没有黑色的身影。黑母狼呢?难道化作一阵风吹走了?它正在奇怪,忽然听得几十公尺外的羊群一片喧闹,本来挤在一堆的羊们像炸了窝似的四下逃散。它急忙抬头望去,不好了,黑母狼已经闯进了站在它身后观望的羊群,并已叼住了一头刚刚出生两天的小羊羔。血顶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该死的黑母狼不厌其烦地重复下扑的假动作,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要对付它血顶儿,而是冲着羊群去的,它中计了!它急忙吼叫一声,撒开四蹄冲过去,但已经晚了,没等它赶到,黑母狼就吐掉口中的小羊羔,顺着陡岩三蹿两跳逃进深山去。可怜的小羊羔被狼嘴吐出来后,傻乎乎地站了几秒钟,小脑袋一仄,摔倒在地,见上帝去了。
  血顶儿气得七窍生烟,沿着狼的足迹拼命追,遗憾的是山道太崎岖,追了一程,很快连黑母狼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等血顶儿垂头丧气地回到磐石前,逃散的羊群也都聚拢到遭殃的小羊羔身边。小羊羔的母亲——那头名叫启明星的母羊,不断地舔着小羊羔光洁的额头,目光凄楚,柔肠寸断,“咩咩”哀叫,叫得每一头羊心里都像灌了铅似的沉重。头羊绕花鼎用角挤开围观的羊,走到血顶儿面前,失望地叹了口气,用一种不信任的眼神打量着它,所有的羊都跟着绕花鼎,用责备的眼光望着血顶儿,似乎在说:我们把你视为坚强的屏障,当做可靠的保护伞,没想到,你让黑母狼轻易地从你的禾杈似的羊角上跳了过去,咬死小羊羔,你太让我们失望了。
  血顶儿难过地垂下头,心里油然生出一种愧对众羊的歉疚感。
  好了,羊打狼的神话总算破灭了,英雄的桂冠总算摘了,绕花鼎想。

十四
  头羊绕花鼎决定率领众羊离开大霸岙,离开大霸岙的目的是要离开血顶儿。
  自从磐石事件发生后,黑母狼就像一个幽灵,在奥古斯盘羊群四周徘徊。这家伙简直是狡诈、凶狠、残忍、贪婪的集大成者,是恶魔的化身,是地地道道的刽子手,总是不声不响突然就出现羊群周围,没有嗥叫,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宣战,转眼间扑进羊群。它好像事先侦察好了似的,总是选准血顶儿不在场的地方作为攻击的突破口,例如血顶儿正在山坡的北面和金蔷薇待在一起,黑母狼冷不丁就从山坡的南面蹿进羊群,当血顶儿听到动静,急忙从北坡赶到南坡,黑母狼已罪恶得逞后跑得无影无踪。
  最让羊群受不了的是,黑母狼偷袭的目标总是选定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羔,像个最狠毒的黑色女妖,跃上一只小羊羔的背,毫不留情地把小羊羔的脖子拧断。开始羊们还以为黑母狼之所以爱咬小羊羔,是因为刚出生不久的羊羔体力弱,腿脚软,容易捕捉,可有一次,当黑母狼从草窠里突然跳出来扑向一头名叫狼不食的小羊羔,(狼不食是个辛酸的名字,意思是这个小羊羔命很贱,连狼都不喜欢吃,想以此来保佑这只小羊羔逃过狼灾,平安长大。)狼不食的母亲,那头名叫薸薸的母羊,一看血顶儿离得尚远,要想等血顶儿赶来援救,怕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狼不食早就让狼食了,无奈何,就装着一脚踩在青苔上滑倒了的样子,一瘸一拐落到狼不食后面,想代替小宝贝让黑母狼扑咬。可黑母狼却偏偏放过送到嘴边的不咬,绕了个弯死命追上狼不食,唉,狼不食的名字最终也没能保佑小家伙不被狼食。
  羊们终于明白了,黑母狼之所以盯着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羔咬,完全是出于一种残忍的报复心理,出于一种变态的疯狂。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被血顶儿像串冰糖葫芦似的串在羊角上,它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专门杀小羊羔祭莫三只小狼崽的亡灵。
  黑母狼在暗处,奥古斯盘羊群在明处,黑母狼神出鬼没,羊群防不胜防。
  奥古斯盘羊群的母羊们正处在生育的高峰期,已经出生的五只羊羔,无一例外都被黑母狼咬死了,还有十几头母羊肚子圆鼓鼓沉甸甸,都快临盆了,可看看前面五只小羊羔横遭蹂蹂躏的惨状,谁还敢生呀?生出来就是黑母狼的扑咬目标,倒还不如藏在肚子里头保险呢。要命的是,那玩意儿不是银行存单,不想取出来尽可以在里头多放些日子;瓜熟蒂落,小羊羔在肚子里长成了形,憋不住了,巴得早点能钻出来呢。愁得那些大肚子母羊们各个像掉进火坑。
  绕花鼎想来想去,觉得只有离开血顶儿,才能让十几头孕羊平安分娩,才是奥古斯盘羊群唯一的生路。说到底,这场巨大灾难的祸根是疯羊血顶儿,疯子疯狂的行为导致了黑母狼疯狂的报复,奥古斯盘羊群没必要为疯子牺牲,为疯子殉葬。它觉得现在离开血顶儿的时机已经成熟,自从磐石事件发生后,羊们已经认识到血顶儿已由一颗耀眼的明星变成了一颗令羊头疼的灾星。远离灾星,当然是一个明智的决策,相信会得到众羊的拥护。
       离开血顶儿,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把血顶儿赶出奥古斯盘羊群的居住地大霸岙,二是让血顶儿留下而羊群撒出大霸岙。它左思右想,觉得第一种方案可行性很小,后遗症却很多:首先血顶儿愿不愿意离开大霸岙就是个问题,它若赖着不走,你有力量去驱逐吗?就算血顶儿愿意离开,黑母狼会及时知道并跟着血顶儿一起离开吗?盘羊社会又没有报纸电视可做广告,说曾经与黑母狼女士结下杀子之仇的羊先生血顶儿日前已迁出大霸岙乔居某某密林;不登广告,万一血顶儿倒是离开了,黑母狼却还蒙在鼓里,仍滞留在大霸岙为非作歹,岂不是叫酿成灾难的疯羊血顶儿逍遥自在,而让无辜的羊们替它背黑锅?没办法,只有选择第二方案,羊群主动撤出大霸岙,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果然不出绕花鼎的所料,当它把要离开大霸岙离开血顶儿的信息在羊群中传递开后,几乎所有的羊都露出欣喜的表情,对饱受狼患之苦的羊来说,这等于是离开火坑,离开油锅,离开死神。
  那天早晨,绕花鼎率领羊群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向日曲卡山麓腹地迁徙,走到大霸岙的边界地带,绕花鼎爽突然就用身体挡住血顶儿,哦,先生,我们不能带你一起走的,你请回吧。
  血顶儿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冲到绕花鼎面前,昂着头,“咩咩”高声叫着,似乎在责问:羊群迁徙,为什么要独独放下我呢?
  绕花鼎也扬着脖子“咩咩”叫唤,叫得理直气壮:
  ——你还嫌奥古斯盘羊群的羊羔死得不够多吗?你想想吧,你给羊群带来了多少麻烦!先是发情期有九头年轻力壮的大公羊死于非命,不不,我算错了,是十二头公羊死于非命,短腿、火鼻和滚雪窝也应该包括在内,现在又是五只羊羔惨遭屠杀,不都是因为你,异想天开地要改变头上羊角的形状?你是害群之马,是罪魁祸首,我要是你啊,早就自己一头撞在岩石上死掉算啦。你还有什么脸要求羊群带你一起走?
  绕花鼎觉得自己义正词严,就像大法官在审判证据确凿的罪犯。遗憾的是,血顶儿对它正义的审判置若罔闻,不但没羞愧地往后退却,还用身体挤撞着它绕花鼎,想冲破阻挡挤到羊群里去。
  对血顶儿来说,当然不愿离开奥古斯盘羊群。盘羊是一种群体意识很强的动物,不习惯孤独的生活。在盘羊的观念里,只有那些做错了事的淘气鬼邑,才会被群体抛弃,流浪森林。血顶儿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该遭到群体遗弃的,更重要的是,它从小生活在奥古斯盘羊群,对它来说,群体就是难以割舍的家,它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它有权利待在这个大家庭里的。它愤慨地“咩咩”叫:
  ——黑母狼咬小羊羔,这也能怪罪在我身上吗?狼是羊的宿敌,这个世界上自从有了羊并有了狼,也就有了狼吃羊的罪恶,都怪我吗?
  绕花鼎轻蔑地打了个响鼻,朝血顶儿送去一副不屑答辩的神态。
  诚然,奥古斯盘羊群过去也经常遭到狼的袭击,也经常会遇到狼害,但和眼下黑母狼穷凶极恶的扑咬相比,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过去羊群碰到狼,也会惊慌奔逃,也总有倒霉的羊被狼扑倒,但一般情况下,一匹狼只要追上其中一头羊,就会停止追击,就会放过其他的羊,对正常的狼来说,扑咬羊无非是要塞饱饥饿的肚子,一旦有一头羊倒在了它的爪牙下,有羊肉可吃了,暴行便自动终止。对狼来说,羊不是不共戴天的仇敌,用不着赶尽杀绝;羊不过是味道鲜美的食物,食物嘛,既要享用,又要爱惜,所谓的爱惜当然不是不吃,而是够吃了就不要再去狂捕滥杀,以免浪费。因此,奥古斯盘羊群过去遇到的每一场狼害,都只牺牲一头羊,极少有例外。
  还有,对羊不抱特殊成见的狼,冲进羊群后,不会犯挑食的毛病,也就是说,不会只咬某种类型的羊而不咬其他类型的羊,狼总是一口气猛追,哪头羊逃得慢,就逮哪头羊,狼害中,遇害的往往是体力衰弱的老羊或身患残疾的病羊或先天不足的羊羔,没有特殊的意外,健康的成年羊和健壮的羊羔是不会落人狼口的。因此,羊遭遇到狼后,虽然也惊恐不安,虽然也慌里慌张,但并不会产生窒息般的极度恐惧和世界末日来临似的绝望感,尤其是对那些身强力壮的羊来说,只要发挥正常的奔跑水平,只要注意别被藤子绊住腿别踩青苔滑了蹄,是不会有性命之虞的。说得极端一点,对奥古斯盘羊群大多数羊来说,狼害其实就是一场赛跑,只要不落到最后,就算跑赢了。过去任何一场狼害,从未对奥古斯盘羊群构成生存意义上的大威胁,淘汰极个别的老弱病残,对群体的损害微乎其微。
       而眼下的黑母狼,早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狼吃羊了,黑母狼冲进羊群后,咬翻一只羊羔,根本不肯罢休,转身又盯着另一只羊羔咬,五只羊羔全让它咬死后,仍嫌不够,又盯着大肚子母羊扑咬,这哪里还是肚子饿了想吃羊肉,分明是在进行一场灭种灭族的集体大屠杀嘛!在黑母狼的眼里,羊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鲜美食物,而是发泄仇恨的对象,不共戴天的死敌。即使是奥古斯盘羊群最强壮的优秀大公羊,狼害也不再是一场轻松的赛跑,而变成与死神在玩捉迷藏;每一头羊都惶惶不可终日,脑袋提在裤腰上,小命吊在刀尖上,这日子还怎么过呀?
  是谁惹得黑母狼这般穷凶极恶的?这还用得着解释吗!
  血顶儿根本不管这一套,仍一个劲地挤过来,用胸脯顶着绕花鼎的背,用力推搡着。疯子不仅脸皮厚,力气也很大,绕花鼎抵挡不住,连连后退。
  “咩——”绕花鼎不得不发出让其他大公羊过来帮忙的命令。
  五六头大公羊赶过来,堵在羊肠小道上,羊角对着血顶儿,筑起了一道封锁线。
  血顶儿根本不买账,吼了一声,头一低,亮出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跃跃欲冲。它的羊角尖尖上,闪耀着冷凝的光泽。
  赶来助战的大公羊们你望我,我望你,面面相觑,突然,一齐朝山道两旁的草丛和树林溃逃了。封锁线不攻自破,就像用沙子垒成的墙,被激流一冲就冲垮了。血顶儿那对禾杈似的羊角让黑母狼见了都害怕,普通大公羊怎能不胆怯呢。
  连头羊绕花鼎也不得不跳到路边去,避开血顶儿羊角的锋芒。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看谁还敢遗弃我,血顶儿冷笑一声,大摇大摆地朝前面的羊群走去。
  羊群之所以要从熟悉的大霸岙迁到陌生的地方去,就是为了远离祸水,若让祸水跟着羊群一起流,何必还要顶着路途的辛劳去迁徙呢。
  绕花鼎目瞪口呆,不知该怎么大办才好。
  就在这时,母羊群里不知是谁“咩”地高叫一声,霎时间,十几头大肚子母羊一起拥上羊肠小道,腆着圆鼓鼓的肚皮,排着队,迎着血顶儿,一步步走过来。
  绕花鼎仔细看了一下,除了金蔷薇,奥古斯盘羊群所有怀着羊羔还没有分娩的母羊全都出动了。金蔷薇在发期是血顶儿的配偶,肚子里怀的是血顶儿的种,对血顶儿有一种依恋亲情,当然不会参与阻挡血顶儿的行动。这无碍大局,绕花鼎想,有十几头母羊已经足够称得上声势浩大了。
  血顶儿的面前,重新筑起了一道封锁线。若单纯衡量实力,这道封锁线比刚才五六头大公羊组合的封锁线要脆弱得多;母盘羊比起公盘羊来,身体小了整整一圈,头顶的羊角也细短得多,只盘一个花结,性情温顺,体小力弱,不善打架;肚子里怀着羊羔的母盘羊,身体负担加重,心理负担也加重,比平时更虚软更懦弱。这样的封锁线,别说只有一道,即使有三道,血顶儿也能轻易冲破的。瞧走在最前面的两头母羊,肚子坠得都差不多擦着地面了,最多还有两三天就要临盆,虚弱得不堪一击。可是,血顶儿的感觉里,眼前这道由怀孕的母羊组成的封锁线,却比刚才大公羊们组合的封锁线要厉害十倍,不,要厉害千百倍,就像决堤的山洪,倾泻的雪崩,蔓延的野火,奔腾的泥石流,它根本无力阻挡,更不用说鼓起勇气去冲破了。它只能一步步往后退。
  母羊们受到鼓舞,变得嚣张起来。有几头母羊撒开腿径直朝血顶儿冲去,撞在血顶儿身上,还想用羊角去敲血顶儿的脑壳。
  血顶儿连滚带爬向后退却,避免自己的身体碰撞着母羊们,还将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收向脑后,紧紧贴在脊背上,唯恐不小心会伤着那些母羊。对盘羊这类动物来说,公羊身上天生有一个禁忌,就是不对母羊动粗,在这方面,公盘羊称得上是合格的绅士。血顶儿面对着的又是怀孕的母羊,那圆鼓鼓的肚子里有小生命在跃动,它自己也曾经是从母羊的肚子里生出来的,那是一柙伟大而又神圣的现象。假如它现在亮出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去冲撞面前的母羊,不仅杀死了一个母亲,还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小生命。除非它现在立刻蜕化成一匹恶狼,它是决不会这么去做的。
  那些母羊一面逼着血顶儿往后退,一面朝血顶儿“咩咩”乱叫:
  ——你要跟着我们走,你就是存心不让我们平平安安把肚子里的伯小羊羔生下来!
  ——你知不知道你是个扫帚星,你知不知道你会把黑母狼给引来的,你知不知道黑母狼会把我们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小宝贝啊呜一口咬死的?你还要跟我们走,我们真怀疑你跟黑母狼是不是穿一条裤子的同党,一鼻孔出气的帮凶!
  ——你一定要跟我们走的话,请你现在就用你锋利的羊角把我们母子挑死算啦,反正有你在奥古斯盘羊群,我们母子的性命迟早要送给黑母狼的!
  ——你怎么还要赖在奥古斯盘羊群里,你不知道天下还有羞耻两个字吗?
       血顶儿迷惘、困惑,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要遭到全体羊的唾弃。是的,这几天黑母狼咬死了几只羊羔,给奥古斯盘羊群造成了很大损失,它心里也很难过的;它不是没尽力,每每一次黑母狼出现,它都不顾一切地朝黑母狼冲去,恨不得立刻扭住黑母狼拼它个你死我活;黑母狼十分狡猾,总是避实就虚,不跟它打照面,它有什么办法呢?
  母羊们继续用身体,用羊角,用厌恶的神情,用鄙夷的眼光,一个劲地挤对着血顶儿,血顶儿无法抵挡,节节败退,更严重的是,它的自信心遭到了残酷的打击;几乎所有的羊都讨厌它,都像赶苍蝇似的驱赶它,它还有什么脸赖在奥古斯盘羊群里?罢罢罢,就让它独自留在大霸岙对付黑母狼吧。
  它悲哀地“咩咩”叫着,退到很远很远的一座小山包上,目送着羊群远去。
  总算甩掉了一个大包袱,总算清除了一颗会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绕花鼎松了一口气,乐颠颠地带着羊群走出大霸岙地界。
  刚刚走出大霸岙地界,突然,金蔷薇从闷头赶路的羊群里蹿出来,掉转头,奔回大霸岙去,一路奔,还一路朝远处的血顶儿发出离别重逢的热情叫声。这头情迷心窍的母羊,愿意留下来陪着疯子去送死,那就请便吧。各羊的前途自己选择,各羊的命运自己掌握。

十五
  奥古斯盘羊群走了三天三夜,一路跋山涉水,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来到日曲卡雪山北麓一个名叫螺丝湾的小山冲。路途上,有一头上了岁数的老羊在过河时被激流卷走,有一头大肚子母羊在半山腰绝壁的石缝间穿行时羊蹄打滑摔下山去。螺丝湾比起大霸岙来,地域狭窄,土地贫瘠,没有树林,植被稀薄,牧草寡淡,海拔似乎也比大霸岙高,气候要比大霸岙寒冷得多。尽管路上吃了那么多苦,尽管牺牲了两头羊,尽管这里各方面条件都不够理想,但羊们i还是体验到了一种脱离苦海的喜悦和舒畅。恶魔似的黑母;狼被留在了遥远的大霸岙,仅此一条,所有付出的代价都得到了补偿。穷山恶水怕什么,无非是勒紧裤带过穷日子嘛,对羊来说,没有狼的地方就是天堂。
  羊群是上午到达螺丝湾的,中午就有四头母羊分娩了;这四只小羊羔其实早几天就该生下来了,母羊们畏惧黑母狼,拖延了临盆的时间;一到螺丝湾,厄机感解除,紧张的情绪松弛下来,就迫不及待地生产羊羔了。
  再不分娩,小羊羔怕是要活活憋死在肚子里了。
  羊群散落在灌木丛里,啃吃着不算丰盛的树叶和青草,四只刚刚出生的小羊羔像泡在雾里的四只小太阳,钻到母羊的肚子底下,贪婪地吮吸着芬芳的乳汁。
  总算有了个休养生息的和平虾境,头羊绕花鼎美滋滋地想。
  微风吹拂,阳光普照,山野一片静谧。
  突然,绕花鼎觉得灌进鼻孔的风好像有点异样,山野清新的气息里似乎掺杂着一丝令羊战栗的腥臊味,这种腥臊味似乎还挺熟悉的。它打厂个寒噤,全身的羊毛都紧张得竖了起来。这不可能,它想,一定是自己的鼻子有毛病,或者说是神经产生了某种幻觉;黑母狼明明已经被留在了遥远的大霸岙,大霸岙里还有被黑母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酌疯羊血顶儿,黑母狼怎么可能弃杀子的仇敌不顾而尾随着奥古斯羊群跑到螺丝湾来呢?
  不愿意发生的事偏偏就发生了。
  一条黑色的身影从一条隐蔽的雨裂沟里蹿出玛来,眨眼间蹿进毫无戒备的羊群,还没等羊群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两只刚刚出生的小羊羔已倒在血泊中。
  就是那匹丧心病狂的黑母狼!它两只尖尖的黄耳朵高高竖起,沾满羊血的嘴残忍地往上翘挺,一双狼眼闪烁着奸佞邪恶的光,屁股上那两块圆形伤疤兴奋得变成水红色。
  头羊绕花鼎惊愕得差点晕死过去。看来,这匹黑母狼发现大霸岙只剩下血顶儿和金蔷薇,不敢正面与血顶儿那对禾杈似的羊角交锋,便嗅着气味追赶奥古斯盘羊群,一直追赶到螺丝湾来了。
  ——自古道,冤有头,债有主,是疯羊血顶儿捅死了你的三只小狼崽,你该留在大霸岙找它报仇才对呀!
  ——我们奥古斯盘羊群全体羊主动撤出大霸岙,其实已经表明了我们的态度,我们是不赞成捅死你三只小狼崽的,疯子血顶儿的行为概由它自己负责,与我们羊群没有关系,我们已经和它彻底划清界线了。
  ——请别张冠李戴好不好!世界上的冤假错案已经够多的了,亲爱的黑母狼女士,请别再继续制造冤假错案了好不好!
  ——狼不是最有血性的森林猛兽吗,我以为只有人才会柿子专拣软的捏,想不到你也是欺软怕硬的家伙!
       虽然绕花鼎道理十分充足,假如有道德法庭的话,官司准能打赢,可羊有羊的法律,狼有狼的法律,羊的法律管不了狼,狼的行为不受羊的法律束缚。要活命,只有逃。唉,绕花鼎在心里感叹,天底下到底还有没有真理?
  刚刚安宁了几个小时的羊群又失魂落魄仓皇逃跑。在大霸岙的时候,羊群有血顶儿在,不管怎么说,对黑母狼总是一种威慑力量,使它不敢太猖狂;现在血顶儿不在了,黑母狼变得肆无忌惮,一路猛追,一路疯咬,咬开了一头羊的脖子,还不等那头受了致命伤的羊倒下去呢,就又撒开腿追其他羊了;被咬开了脖子的羊耷拉着脑袋在山坡上跳起狐步舞来,狐步高,狐步低,步步向死神,跳着跳着,像根朽木似的一头栽了下去。混账黑母狼,竟玩起新式屠宰法,让羊自动倒毙。从日头当顶一直追咬到夕阳西下,黑母狼仍没有要歇手的意思。你怎么不累呢?真是头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狼。有两头超期临盆的大肚子母羊,跑着跑着,肚子里的小羊羔被颠得不舒服也不耐烦了,不顾一切地想钻出来。母盘羊没有在飞速奔跑中分娩的本领,这个地球上恐怕只有某些鱼类才具备流动分娩的技能。母盘羊没办法,只好“咩咩”哀叫着停了下来,小羊羔半只身体刚刚钻出产道,黑母狼赶到,挺方便地在精疲力竭的母盘羊脖子上来那么一口,这可苦了小羊羔,退退不回去,出出不来,卡在半道上,让死神白捡了便宜。
  螺丝湾小山冲里,东一具羊的尸体,西一具羊的尸体,真正是尸横遍野,血流漂杵。
  ——你咬死那么多羊,吃又不吃,这不是浪费吗?你要知道,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你不为我们奥古斯盘羊群考虑,你总得为你自己想想吧,你把我们都咬死了,以后你肚子饿了,想吃羊肉了,到哪儿找去?
  黑母狼却连这点最起码的理智也没有,仍进行着灭绝“人”寰的屠杀。黑母狼是生命不止,夺命不止,盘羊只好生命不止,逃命不止。
  直到太阳下山,螺丝湾拉上厚厚的夜幕,黑母狼的追咬才算告一段落。
  下半夜,跑散的羊群慢慢又聚拢在一起。借着日曲卡山峰积雪的反光,绕花鼎清点了一下“人”数,奥古斯盘群已由原来的五十多头减少到了三十多头,仅仅半天时间,非正常减员就达三分之一。种群安危迫在眉睫。黑母狼既然不辞劳苦尾随着奥古斯盘羊群追到螺丝湾,决不会咬半天就算了,屠宰还刚刚演完上半场呢,屠刀还高高挂在奥古斯盘羊群的头顶。
  完全可以预料,明天天一亮,黑母狼一觉睡醒后,伸个懒腰,立刻又会冲进羊群来进行一场更为凶猛更为残酷的屠杀。黑母狼一个下午就咬死了十几只羊,照这个速度咬下去,至多还有三个半天,就可以把奥古斯盘羊群杀个精光。
  它是头羊,它不能束手待毙,不能眼睁睁看着羊群毁,它一定要想个能救羊于水火之中的办法来,起码也要找个能把灾难减低到最低限度的办法。
  把公羊们动员起来与黑母狼决一死战?不,不行,除了疯羊血顶儿,没有哪头羊敢同狼正面交锋,叫正常的盘羊和狼去战斗,好比鸡蛋碰石头,再说,发情期有七头大公羊死于非命,现在羊群里优秀大公羊已经所剩无几,再牺牲几头,怕奥古斯盘羊群得改名叫寡妇盘羊群了。
  再往遥远的地方迁移?恐怕也行不适了,凡盘羊能去的地方,狼也能去,羊群哪怕逃到天涯海角,黑母狼也会像最忠贞的“情人””一样追到天涯海角来的。
  看来,只能再回大霸岙去,绕花鼎想,黑母狼在大霸岙也袭击奥古斯盘羊群,但黑母狼对血顶儿畏惧三分,在磐石事件发生后的七天时间里,奥古斯盘羊群损失了五只羊羔和两头成年羊,平均是一天死亡一头;这其实是一道并不复杂的数学题,很容易就算出答案来,在大霸岙羊群伤亡的速度,或者说种群灭绝的速度,比在螺丝湾要慢得多。动物对无法抵御的灾难,都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在螺丝湾损失重,在大霸岙损失轻,那就回大霸岙去。
  祸是血顶儿惹出来的,现在血顶儿倒轻松自在地待在大霸岙,让无辜的羊群替它承担恶果,替它背黑锅,也太便宜这个疯子了,绕花鼎愤愤不平地想。
  前几天才把血顶儿排挤出奥古斯盘羊群,现在又要回到血顶儿身边去,绕花鼎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羊嘛,历来都是实用主义者。
  东边的山峦刚刚出现一片鱼肚白,天还麻麻亮,绕花鼎就率领奥古斯盘羊群从原路折回大霸岙。

十六
  大霸岙东侧的地势十分险峻,两边都是千仞绝壁,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脊线通向一座小石山。那儿就是几个月前公羊短腿和火鼻互相刺瞎眼睛后双双坠岩而亡的地方。
  在大霸岙,离山脊线十几米远的一块洼地里,生长着一片灌木,那是一种名叫大血藤的藤本植物,指头粗细的茎茎蔓蔓盘地而生,重重叠叠,堆砌得有半头羊那么高,深褐色的柔软的藤子上长满了坚硬的鱼钩状的倒刺,这些刺有毒,刺破皮肤后,会疼痛红肿,发炎溃烂;在盘羊的眼里,这片灌木仿佛是无数条蛇纠缠成的一个巨大蛇窝,又像是巨型蜘蛛编织的一张大网。平时,羊们路过这块洼,总是小心翼异地躲开这片灌木,宁肯多走几步,也要绕道而行,唯恐被那些毒刺刺着。其他动物当然和盘羊一,也不愿接近这片灌木。
  血顶儿想了好几天,决定利用这片灌木来对付黑母狼。
  自从奥古斯盘羊群从螺丝湾迂回大霸岙,在短短三天的时间里,黑母狼又两度偷袭羊群,咬死了一头公羊和一头母羊。黑母狼实在太歹毒也太狡猾了,总是趁它不在场的当儿,突然从隐蔽的角落里蹿出来,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一头羊身上,一口咬断羊的脖子,一秒钟也不耽搁,立刻跳下羊背跑进山沟沟里去。等它听到羊们的呼救声,飞奔到出事地点,黑母狼早就销声匿迹,无从追寻。这匹黑母狼,也玩起神出鬼没的游击战来了。
  血顶儿变成了素质极差的消防队,得到火灾报警,匆匆赶到现场,已是一片灰烬,迎接它的是众羊埋怨和指责的目光。
  它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做劳而无功的消防队了,奥古斯盘羊群已由六十多头减少到了三十多头,死伤了整整一半,倘若再不能想出有效的办法对付该死的黑母狼,要不了多久,奥古斯盘羊群真的会被黑母狼复仇的毒焰烧个精光的。
  它在树干上岩石上不断磨砺自己头顶那对禾杈似的羊角,角尖寒光四射,像出鞘的宝剑,恨不得能立刻和黑母狼面对面拼个你死我活,但黑母狼不同它正面接触,羊角磨得再尖又有什么用呢?必须想个能把黑母狼吸引到自己身边来的办法。
  或许,这片灌木能帮它的忙,血顶儿想,黑母狼之所以不敢和它正面交锋,主要是害怕它头顶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倘若它整个身体被藤蔓缠住了,动弹不了,羊角自然也就丧失了威力,黑母狼看见后,一定会欣喜如狂,奔过来咬它的脖子,到了那个时候……
  它知道,钻进那片布满大血藤的灌木去意味着什么,全身将被那些倒刺划破,遍体鳞伤,比被蝎子蜇了还疼;奥古斯盘羊群曾经有一头名叫澄澄的母羊,小时候与另一头羊玩耍时不小心被大血藤的毒刺刺了一下屁股,结果烂了半只屁股,半年才愈合,伤口虽然结疤,却丧失了再生羊毛的功能,光秃秃,红亮亮,像只猴子屁股。它心里很清楚,它的结局比澄澄肯定更悲惨,那些毒刺刺进身体,必定会发炎溃烂,即使不活活疼死,不活活烂死,恐怕也;难免变成一头全身光溜溜的赤膊羊。可是,不流点血,不吃点苦,不走极端,不使用苦肉计,又怎能把狡猾的黑母狼引诱到自己身边来呢?
  它想,它一旦陷进那片灌木里,黑母狼除非能掐会算有特异功能,是不可能不过来“关心”它一下的。是它像踩猪尿泡似的踩死了黑母狼的一只小狼崽,又像串冰糖葫芦似的串死了黑母狼另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最想咬死的就是它了,可以说朝思暮想要剥它的羊皮抽它的羊筋喝它的羊血挖它的羊心,是绝不会放过一个能咬断它脖子的机会的。
  它要送个这样的机会给黑母狼。
  打定主意后,它穿过狭窄的山脊线,离开羊群,也离开心爱的母羊金蔷薇,独自到小石山上盘桓。
  翌日早晨,黑母狼又蹿进羊群来骚扰,羊群一面溃逃面“咩咩”哀叫,它立刻从小石山沿着那条狭窄的山脊线,飞奔回大霸岙去救援。为了能吸引黑母狼的视线,它路奔一路“咩咩咩咩”狂吼乱叫。奔回到到大霸岙,它笔直朝百米外的黑母狼冲击,路过那片灌木时,它没像往常那样拐个弯绕路而行,而是一下子奔进灌木去,看起来是救羊心切想走直路从灌木中间穿过去以节省时间。蜘蛛网似的藤蔓理所当然会缠住它龋的四条羊腿,会捆绑住它的身体;它狂奔乱跳,竭力要摆脱藤蔓的纠缠,从那片灌木中跳出去;灌木被搅得“稀里哗啦”响,尘土飞扬,甚是热闹;在乱麻似的藤蔓间越挣扎,就越被缠得紧,很快,它自肩胛到屁股那段身体,横七竖八绕满了藤子,捆得像只粽子。
  黑母狼果然在血顶儿被藤蔓缠住后,就停止追击其他羊,跃上一座磐石,饶有兴趣地观察动静。当血顶儿身上横七竖八缠满藤子时,黑母狼兴奋得跳下磐石,飞快向灌跑来,一面跑一面用血红的狼舌残忍地磨动尖利的狼牙,大有一种恨不得立刻扑到血顶儿身上来噬咬的架势。
       血顶儿忍着身上被荆棘划破的疼痛,暗暗屈起两条后腿,压低羊角的位置,做好一旦黑母狼冲到离自己脖颈还有一米远的时候,立刻拐过羊头出其不意地朝前挺进一步,将两支羊角捅进黑母狼的肚子里去的准备。它是事先经过周密的观察,才跑进那片灌木的,它挑选的是底下藤子很稀,表面藤子很密的地方,而且它只让自己的后半个身体被藤子缠住,脖悖子、脑袋和两支羊角很巧妙地避开了乱麻似的藤蔓;它挣扎的动作虽然看起来挺激烈,其实是一套假动作,并没有真的被藤蔓捆结实;从外面看,它身上横七竖八缠满了藤子,好像很难动弹了,其实是外紧内松,四条腿还是自由的;它掂量过,只要拼足全身的力气猛地往前一蹿,是能够从乱麻似的藤蔓中抽身出来的。
  玩它个金蝉脱壳,也蛮有意思的,它想。
  黑母狼报仇心切,足下生风,越跑越快,离灌木只有一二十米了。
  黑母狼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莫停留,用不着再走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要再走九米九,你就算走到了世界的尽头!
  黑母狼飞奔到离血顶儿约十来米远的地方,突然身体后仰,四只狼爪和那条狼尾呈梅花形支撑在地上,这是狼中止快速运动的典型动作,犹如灵敏的刹车装置,来了个紧急刹车,停下来了,蹲在地上,用审慎的眼光打量着血顶儿。
  ——哦,别担心藤蔓会缠住你的狼腿,别害怕荆棘会划破你的狼皮,瞧,那些乱麻似的藤子都缠在我身上了,你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扑上来!
  ——哦,你不是做梦也想为你的三只宝贝狼崽报仇雪恨吗,我现在被藤子捆住动弹不了,任你扑,任你咬,机会转瞬即逝,你要抓住机遇啊!
  但黑母狼还是围着灌木小心翼翼地兜着圈子,两只绿莹莹的狼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它瞧,磨磨蹭蹭的,就是不扑过来。
  难道黑母狼突然发起善心不想咬死它了?不,狼不可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是黑母狼瞧出了什么破绽认定它演戏?不,它身上被荆棘划出道道伤痕,鲜血淋漓,效果逼真,别说是狼了,就是精明的猎人,也不可能一眼就识破真伪。
  为什么不扑过来?为什么不扑过来?
  黑母狼的眼光在它身上滴溜溜转了几圈,最后在它头顶的羊角上定格了;那眼光贪婪、畏惧、凶残、疑虑,显得很复杂。
  血顶儿恍然大悟,黑母狼之所以迟迟不扑上来,是看到它的身体虽然被藤子缠住了,但两支禾杈似的羊角却没被藤子捆牢,还能自由地晃动;黑母狼几次吃过这对羊角的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心有余悸,不敢贸然进攻。
  狡猾狡猾的。大大的狡猾。狡猾的有。
  血顶儿可以让藤子缠住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却不能让藤子捆住自己头顶那对羊角;羊角是对付恶狼的有效武器,羊角被捆住,等于缴械投降。可是,倘若不让羊角被藤子捆起来,黑母狼就是赖在灌木外不靠到它身边来,它的苦肉计就蔓要泡汤,白白让荆棘划破身体,自讨苦吃。看来,只好冒险让藤子把羊角也缠住,它想,只要别让藤子在羊角上打死结,等黑母狼靠近了,再临时将羊角从藤蔓间抽出来,就像将宝剑从剑鞘里抽出来,也许来得及的。
  它装着因为黑母狼近在咫尺,自己急于要从藤蔓的纠缠中挣脱出来,发怒地吼叫着,拼命用两支羊角去挑藤蔓,企图把捆住身体的藤子挑断,但大血藤柔韧无比,不仅没能把捆住身体的藤子挑断,反而两支羊角也给缠住了;它拼命挣扎,“咩咩”哀叫,却无济于事,羊角上的藤子越缠越多,很快,就被裹得连羊角都看不见了。
  黑母狼下巴狰狞地扭动着,绕到血顶儿的左侧,“嗖”地蹿了上来,那张臭烘烘的狼嘴,急不可耐地伸向血顶儿颈侧的动脉血管。
  血顶儿按照事先设想好的那样,脊背上拱,猛烈蹦跳,想金蝉脱壳似的从藤蔓间脱身出来,然后急旋羊腰,羊角顺势朝黑母狼扫过去,来它个横扫干军如卷席。但它原先只想着挣脱自己己身上的藤子,没考虑还要同时挣脱缠住羊角的藤子,力量似乎还差着那么一点,只听“嘣”的一声,它的身体倒是在刹那间就金蝉脱壳成功了,可那对羊角却没能从乱麻似的藤蔓间拔出来。
       血顶儿金蝉脱壳的一瞬间,黑母狼愣了愣,狼眼里闪过一丝惊恐,大概是意识到自己中了羊的圈套;这时候要是血顶儿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横扫过来,绝对能把正在发呆的黑母狼扫个四仰八叉,不扫断两根肋骨,也起码扫掉狼的全部威风;然后血顶儿只要将羊角对准黑母狼柔软的肚皮用力捅下去,黑母狼同奥古斯盘羊群的恩恩怨怨就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黑母狼也看出自己的处境极其不妙,绝望地嗥叫一声。
  关键时刻,血顶儿禾杈似的羊角却仍缠在藤蔓里,就像宝剑被锈在了剑鞘里,好难拔哟。
  黑母狼反应特快,立刻明白由于血顶儿犯了一个计算上的错误,它不仅转危为安,还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噬咬羊脖儿的机会。它在血顶儿第二次用力拔羊角的时候,闪电般地蹿上去,一口叼住了血顶儿的脖子。这时候,血顶儿才把禾杈似的羊角从乱麻似的藤蔓里拔出来。
  老伙计,你晚喽,我一经叼住了你的脖子,我就占了绝对的上风;我的脑袋拱在你的脖子底下,那是一个死角,别说你只长着两支羊角,就是头上插满羊角,也奈何我不得了;你跳吧,你跳得越凶,脖颈就越容易被我的利牙撕开,血管里的羊血刚好流进我的嘴,你就是自动送血机,让我喝个痛快。
  黑母狼得意得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也难怪黑母狼要得意,在狼吃羊的漫长历史中,只要狼嘴叼住了羊的脖子,尤其是叼住了颈侧那根动脉血管,羊的小命就算给阎王爷从生死簿上钩掉了,从来没有哪头羊能被狼嘴咬住脖子后死里逃生的。狼呢,一经咬住羊的脖子,就算大功告成,比到保险公司去保过险了还要保险,甚至用不着再费什么力气去宰杀,只要咬紧牙关别松口,嘴里的羊会自动宰杀自己,猛烈蹦挞,猛烈挣扎,越猛烈就越死得快。
  黑母狼忘了血顶儿在两年多前刚刚生下来的时候,曾目睹了狼牙撕裂羊脖儿的全过程,母羊猴戏用生命传递给了血顶儿一个其他羊所不具备的重要经验。
  血顶儿刚把禾杈似的羊角从藤蔓间拔出来,还来不及横扫,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阵刺痛,狼嘴里那股腐臭味直往它的羊鼻里钻,自己身体一侧的重心在偏仄,羊眼一瞄,黑母狼像情侣似的紧紧依偎在自己身边呢。它明白黑母狼已经咬住了它的脖子,它本能地想蹦挞,想挣扎,刚抬起羊腿,突然,它觉得自己额顶闪起一片血红色的亮光,那是一层生命的灵光,朦胧的光晕中,映现出母羊猴戏猛烈挣扎时脖颈被狼牙撕裂的镜头,又叠显出一双殷切期望的羊眼……霎时间,它冷静下来,放下羊腿。
  它晓得,它现在若猛烈蹦跳,无疑是快速自杀;当然,停止挣扎,也不等于说就能免去一死,狼牙还是会一点一点咬破它的脖子的;它心里明白,现在这个样子,要想活着逃出狼口,那是不可能的了;它不怕死,从它下决心要为母羊猴戏报仇那一刻起,它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善良的羊要同凶恶的狼斗,没有不怕死的精神,想都不要去想的;但它觉得就这样死,也未免死得太冤枉了;它是设圈套想让黑母狼前来送死的,结果弄巧成拙反而把自己给赔上去了,冤也不冤?惨也不惨?都快成了要笑掉大牙的大笑话了!
  更重要的是,它一旦被黑母狼咬死,母羊猴戏的仇永远也甭想报了,狼害继续猖獗,奥古斯盘羊群也免不了会种群灭绝;不不,它说什么也不能便宜了黑母狼,它是肯定要死的,但它要拉黑母狼垫背,与黑母狼同归于尽!
  它一面尽量朝黑母狼扭过脖子去,以迟缓自己的脖子被狼牙撕咬开,一面四下观望,寻求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的办法和机遇;它的眼光落在几十米开外的那条通往小石山的山脊线,一个灵感诞生了:假若它能在被狼牙咬断脖子前跑到山脊线,山脊线十分狭窄,两边都是千仞绝壁,随便往哪边跳下去,不就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了吗?
  这不是天方夜谭,黑母狼既然已经咬住了羊脖儿,是轻易不会松口的,那么,它往山脊线走,黑母狼即使一百个不愿意,也只好跟着它走。关键的关键是不能在半途上被狼牙咬断颈侧的动脉血管。
  这似乎还可以要点小手腕的。
  血顶儿看准方向,突然像蟹似的横着走,当然是推搡着黑母狼肢一起走;给黑母狼的印象,似乎是它怕脖子被狼牙撕开,不敢朝相反的方向用力,所以想紧紧地和黑母狼粘在一起,使得黑母狼也使不上劲,不能很利索地把它的脖子咬开。
       黑母狼当然不会被血顶儿牵着鼻子走,它气哼哼地加快步子,这样就能形成一股撕扯的力量。黑母狼运动的方向,正是血顶儿想去的山脊线,因此,血顶儿十分顺从地跟着黑母狼跑。
  三下五除二,就走出灌木,走到大霸岙边缘,离山脊线只有几步之遥了。
  山脊线因为两侧都是悬崖,空谷来风,那风特别凉爽,也特别有劲道。一阵山风吹来,拂过黑母狼的眉际,把它混沌的头脑给吹醒了,它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乜斜着那双吊在额际的长长的狼眼,瞥了一眼前面的山脊线,突然一扭狼腰,强行改变了方向,叼着血顶儿的脖子,拼命朝后拖拽。
  血顶儿晓得,现在再耍手腕已经不灵了,它的意图已经暴露,现在只有强行把黑母狼带进山脊线去。这是生命的最后冲刺,这是成败的关键时刻,它憋足吃奶的劲,朝山脊线奔去。一个朝前奔,一个朝后拉,展开了一场用生命做赌注的紧张激烈的拔河比赛。
  狼虽然有尖牙利爪,凶猛残忍,但身体较之公盘羊,瘦小了许多,因此若单纯地论力气,狼比公盘羊要逊色得多。拔河比赛,血顶儿当然赢,很快,就踏进了山脊线。黑母狼也不是吃素的,张开四只狼爪,用力抠住地上的草根和石头,以增加阻力,并狠命甩动脑袋,想尽快把叼在口中的羊脖子咬断。
  双方都在争时间,抢速度。
  血顶儿觉得脖颈越来越疼,也被狼牙掐得越来越紧,几乎要窒息。“咝”,它突然听到自己颈侧传来一声轻微的声响,一股热乎乎的液体顺着胸脯往下淌。它知道自己的颈皮已经被尖利的狼牙撕开,用不了多长时间,那根动脉血管就会被咬断的。它闷着头,拼命朝山脊线上冲。
  黑母狼这时候已经完全清楚血顶儿之所以要把它带到山脊线来的目的,形势非常凶险,这时候它只要松开狼嘴,就没事了,但它舍不得放血顶儿一条生路;血顶儿不仅是它不共戴天的杀子仇敌,还是个它平生所看见过的最难对付的盘羊,费了多少周折才好不容易叼住了这头臭羊的脖子,一旦松开,将来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再咬住这头羊的脖子呢;它的狼舌已舔到了咸津津的羊血,羊的颈皮已被它咬开,羊的动脉血管正在它的狼牙间碾磨,现在放弃,也委实太可惜了;它指望能在血顶儿纵身往悬崖下跳之前,能“噗”的一声听到动脉血管爆炸;动脉血管一断,再壮实的盘羊,也立刻会像稀泥巴似的瘫软在地。
  请给我几秒钟,让我能坚持到带着黑母狼跳下山脊线去,血顶儿暗暗祈祷。
  请给我几秒钟,让我能在悬崖边上将这头臭羊结果掉,黑母狼也暗暗祈祷。
  “咝”,血顶儿的颈皮又撕开了一个口子,但是,它己奔进了那条狭窄的山脊线,瞄准一个最陡的地段,奋力冲过去。
  ——停下来,快停下来,你这头疯羊,你要把自己做成羊肉酱吗?
  ——死了还要拉我垫背,把我也做成狼肉酱吗?
  ——世界上只有最傻的傻狼才会陪着一头羊一起去死!
  就在血顶儿冲到悬崖边缘的一瞬间,黑母狼无可奈伺地松开了嘴。
  黑母狼从血顶儿身边分开后,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往前跌出好几米远。
  血顶儿突然觉得脖子一阵轻松,立刻机敏地收敛住腿;它的脑袋和胸脯以及一只前腿都已跨出悬崖,身体在悬边晃了几晃,总算站稳了;好险哪,只要再往前跨半步,只要再多用一分力,它就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了。
  现在,血顶儿和黑母狼面对面站在山脊线上,血顶儿站在靠大霸岙的一侧,黑母狼因为被惯性冲出去好几米,所以站的位置是靠小石山的一侧。
  这个地理方位非常非常的重要。
  黑母狼惊魂甫定地站在哪儿,满脸懊恼,唉,到嘴的羊儿又让自己给吐掉了,功亏一篑啊!它实在有点搞不懂,世界上怎么会有不怕狼的羊,会有敢杀狼的羊,会有不怕死的羊?只有一种解释,站在自己面前的是头标准疯羊。现在和不怕死的疯羊面对面站着,干起架来,自己怕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还是先吞下这口窝囊气,赶紧走吧,以后有机会再报仇。
  它四下望望,准备找退路,突然,它舌头上吓出一层冷汗,自己站立的位置十分不利,背后是一座三面绝壁的小石山,没有退路,唯一的出路就是脚下这条山脊线;山脊线狭窄得像条细细的羊肠,那头疯羊站立的路段更窄,只有两米来宽,疯羊的身体几乎把路全给堵满了,即使疯羊很有礼貌地给它让路,双方也要小心翼翼地互相侧着身体才能安全通过,而疯羊是绝对不会给它让路的,更别说有礼貌地让路了;它必须要越过疯羊,越过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才能出得去;且不说它能不能对付得了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即使它能成功地避开羊角的锋芒,再次咬住羊脖子,疯羊只消轻轻往旁边一跳,就能带着它跳下悬崖去;疯羊绝对敢跳的,疯羊刚才已经跳过半次了,看来是不会舍不得再跳一次的。

十七
  黑母狼第七次走到离血顶儿两米远的地方,“欧欧”嗥叫着,张牙舞爪似乎马上要扑过来,可突然间又粗又馒的狼尾像舵似的一摆,身体一百八十度急旋,往小石山奔跑,一面跑还一面慌张地扭头朝后瞄着,活像屁股后面有十八支猎枪在追它,心虚气喘,模样儿狼狈极了。跑着跑着,两条前腿似乎被草根绊了一下,扑通摔了一跤,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爬起来,一条前腿瘸了,吊在半空中,成了可怜兮兮的跛腿狼,“欧欧”哀嗥着,艰难地走进小石山,不知怎的,又一下撞在一块石头上,大概把狼腰撞断了,身体弯得像只虾球,很滑稽地在原地转着圈,变成了断腰狼……
  血顶儿羊鼻朝黑母狼哼了一声,仍站在山脊线咽喉似钓狭窄路段上,钢浇铁铸般地纹丝不动。它知道跛腿狼也好,断腰狼也好,都是假的,目的是要引诱它离开狭窄的路段,离开山脊线,追进小石山;小石山面积虽然也不大,但足够黑母狼周旋的;只要它一追进小石山,黑母狼就会腿也不瘸了,腰也不断了,比兔子还灵活,从山脊线夺路而逃。
  别痴心妄想了,我是绝不会离开这里半步的,血顶儿在心里说。别说黑母狼只是乔装成跛腿狼和断腰狼,即使口吐白沫变成一匹癫痫狼,或者翻起白眼变成一匹死狼,它也不会挪动半步前去看热闹的,除非它亲眼看见专门清扫腐尸的秃鹫把那对狼眼给啄了去,除非它亲眼看见红蚂蚁像块毯子似的盖满黑母狼的全身,它才会离开这条山脊线。
  ——我是一扇上了锁的门,你休想敲得开,骗得开!
  ——我以不变应万变,你有什么招术尽管使出来好了,全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老天有眼,在它要为母羊猴戏报仇的希望行将破灭的时候,事情突然有了新的转机,把黑母狼关在了这座小小的三面都是绝壁的小石山里;它心里很清楚,黑母狼已陷入绝境,除非突然长出翅膀来,是无法从小石山上逃走的,而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飞狼的;小石山上没有树,也没有水,连老鼠都见不着,看你怎么活?
  要么渴死,要么饿死,要么走过来和我扭成一团咱俩起摔进万丈深渊,来个羊肉酱拌狼肉酱,你喜欢怎么个死法,任你挑任你选好了,怎么样,够意思了吧。
  血顶儿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守在山脊线上。它的脖颈被狼牙撕裂了一个大口子,虽然没伤着颈椎,也没被咬破动脉血管,但偌大的一块颈皮耷拉下来,气管、血管、喉管开展览会似的陈列出来,即使侥幸不得破伤风,也免不了会发炎溃烂;它的下半个身体被大血藤上的刺撕得稀烂,许多毒刺还留在皮肤里,即使能保住小命,也会变成一头体毛芜杂的瘌痢头羊。这样活着,和死又有多少差别呢。更重要的是,再也不能让黑母狼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危害奥古斯盘羊群了;黑母狼咬死了母羊猴戏,又咬死了奥古斯盘羊群一半的羊,新仇旧恨,血海深仇,必须偿还!
  它知道,假如这一次让黑母狼得以逃脱,它再要让黑母狼上当,再要造成能和黑母狼决一死战或同归于尽的局面,是不可能的了;黑母狼一旦脱险,必然会用更狡猾更残忍的手段,以十倍的疯狂十倍的仇恨,对奥古斯盘羊群实施报复,奥古斯盘羊群真的会面临种族灭绝的危险;为了群体能生存下去,它这一次要万无一失地同黑母狼拼个鱼死网破。
  它已设想好了对付黑母狼的办法,无论黑母狼怎么引诱它,它都不会离开现在的位置一步,无论黑母狼在它面前怎么个扑咬法,它都不予理睬,它一定要等黑母狼扑到它的身上,它把禾杈似的羊角捅进黑母狼的身体,同时向旁边用力一蹿,带着黑母狼一起跳进万丈深渊!
  同归于尽,确保能消灭黑母狼。
  时间在一点一点流失,明丽的太阳变成了玫瑰红的晚霞,又变成了厚重的夜幕,日曲卡山麓沉浸在一片黑暗中,也不知过了多久,血顶儿觉得有谁在舔它背脊上的伤痕,扭头兰看,哦,是母羊金蔷薇。金蔷薇腆着大肚子,就快分娩了。妄为了它心爱的金蔷薇能平安生产,为了金蔷薇肚子里的小宝贝能平安长大,它这次也绝不能让黑母狼再活着逃出小石山。
  金蔷薇湿润的唾液涂在它的伤口上,唾液有消炎清毒的功效,是盘羊一种传统医疗手段,很快,血顶儿就觉得身上火烧火燎般的疼痛缓解了,舒适与疲倦的感觉弥漫全身。
  背后又有了响动,哦,奥古斯盘羊群所有的羊都来了,它们当然知道它已经把黑母狼“锁”在了小石山,所以放心地回到大霸岙。
  是的,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你们从今以后不用再过小命吊在刀尖上的恐怖日子了,黑母狼必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
  一头公羊衔来一把青草,塞到血顶儿的面前;有一头母羊含着一口泉水,灌进血顶儿快干得冒烟的嘴;还有两头老羊自动地站到血顶儿身后,抻直脖子,警惕地瞭望对面黑黢黢的小石山,担当起哨羊的责任来。
  血顶儿绷紧的心弦松弛了,吃了草,喝了水,饥渴的感觉也消失了,忍不住打了两个哈欠,眼皮上像涂了树脂,粘得睁不开;它太累了,与黑母狼搏斗了很长时间,又在山脊线上守了大半天,早已精疲力竭。它望望小石山,看不到黑母狼的影子,也听不到任何响动,兴许黑母狼也在睡觉呢,狼是习惯于白天活动的动物。现在离天亮还早,它想,它可以抓紧时间睡一觉的,养精蓄锐,明天就能精力充沛地对付黑母狼。羊群聚集在它的身后,奥古斯盘羊群不分白天黑夜都有哨羊制度,也用不着担心黑母狼会趁它睡熟的时候来偷袭它。羊的视觉、嗅觉和听觉都十分灵敏,只要小石山有一点动静,哨羊就会使劲用羊蹄叩击石头,并发出报警的咩叫声,它就会醒过来的。
  金蔷薇还在用舌头温柔地舔它伤痕累累的身体,它歪着头昏昏沉沉睡着了。

十八
  绕花鼎决定率领羊群悄悄地离开山脊线,离开正在熟睡的血顶儿。
  它是头羊,它要为整个奥古斯盘羊群的生存负责,它不能把种群的命运当做赌注压在血顶儿身上的。它觉得血顶儿与黑母狼此刻就像两个赌红了眼的赌徒,正在作最后的较量,谁输谁赢还是个未知数。是的,看起来,血顶儿守在山脊线上,黑母狼被锁死在小石山里,形势对血顶儿有利,但是,谁知道最后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狼的狡诈,不是羊可以想象的,黑母狼完全有可能再度化险为夷,冲出小石山,到了那个时候。奥古斯盘羊群就会被彻底葬送掉。
  尽管血顶儿头上长着禾杈似的一对羊角,尽管血顶儿身上没有普通盘羊对狼的天生的畏惧与怯懦,但自从血顶儿对黑母狼挑战以来,好几个月过去了,非但血顶儿没把黑母狼消灭,反而使奥古斯盘羊群受到连累,遭到黑母狼毁灭性的报复。实践再次验证了这样一个真理:羊是没有办法与狼对抗的。
  它不能孤注一掷,把宝押在血顶儿身上,绕花鼎想,退一万步说,就算血顶儿这次能侥幸把黑母狼收拾掉,奥古斯盘羊群仍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濒临灭绝的境地;偶然的胜利会刺激血顶儿的虚荣心,会使疯劲儿加倍膨胀,会再次不自量力地去向豺狼虎豹挑衅,惹是生非,会再次给羊群带来灭顶的灾祸。
  它身为头羊,必须找到一种能妥善了结奥古斯盘羊群与黑母狼之间恩怨是非的办法,把羊群带进正常的生存轨道。
  不能再继续动乱下去了,奥古斯盘羊群只剩下三十几头羊,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它觉得,而今形势下,悄悄撤走哨羊,悄悄离玛开大霸岙,是为奥古斯盘羊群创造一个和平环境的最佳选择。
  黑母狼最恨的就是头顶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的血顶儿,现在羊群把血顶儿当做礼物送给了黑母狼,黑母狼自然就令平息怒火,化干戈为玉帛。
  冤家宜解不宜结。
  这不等于在出卖同类,它想,这是一种十分明智的丢卒保车的策略。牺牲一个疯子,挽救整个种群,这无论如是一笔利润丰厚的交易。从道义上说,也不存在什么障碍;是血顶儿导致了灾难,再用血顶儿来消除灾难,不过是两相扯平罢了。再说,一个疯子留在群体里,有害无益,干脆去掉,一了百了。就算这样做从感情上说有点……有点欠妥,也没关系,不管怎么说,种群的生存是头等大事,种群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
  它把准备悄悄撤走的信息用身体摩擦的办法,传递给了羊群,所有的羊都默默垂下头,之表示服从。这完全在它的意料之中,对它们来说,只要能脱离每天被黑母狼追杀的苦海,怎么都行。
  它感到唯一棘手的是,母羊金蔷薇是否能顾全大局.割舍私情,跟着羊群一起悄悄离开。金蔷薇是血顶儿忠贞的伴侣,肚子里怀着的是血顶儿的骨肉,上次羊群撤出大霸岙迁移到螺丝湾去时,金蔷薇就独自留下来陪伴血顶儿,这一次,倘若金蔷薇仍违背众羊的意愿,不跟大伙一起走,或者更糟糕,在羊群开溜之际叫醒血顶儿,那么,它的计划就会流产。它绞尽脑汁,想出个有可能让金蔷薇忍痛割爱的办法来;这个办法是不是真的能行程得通,它没有绝对把握,但不能再拖了,它想,时间一长,血顶儿从睡梦中醒过来,一切就都晚了;成事在天,谋事在羊,有时候,是要靠运气的;但愿金蔷薇是头有理智有觉悟的羊。
  绕花鼎摇晃着头顶那架硕大无朋的绕有两个大花结的羊角,在日曲卡雪山朦胧的雪光映照下,山脊线凝固的夜色中,画出一串白色的圆圈;这是绕花鼎在向它的臣民发布撤离的命令;正在站岗的两头老羊静悄悄地离开了哨位,散卧在山脊线四周的其他羊也默默地站起身来,无声地聚拢到绕花鼎的身后;绕花鼎则用期待的眼光望着正在给血顶儿舔理伤口的金蔷薇。
  金蔷薇与其说是听到了羊群的动静,还不如说是凭着第六感感觉到了羊群的动静。它抬起头来,立刻发现左右两侧的哨羊不见了,它吃了一惊,扭头看去,所有的羊都垂着头站在大霸岙与山脊线交界的那片平地上,面对着它。
  它茫然地瞪大羊眼,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绕花鼎再次用盘成花结的羊角在雪光中画出一串惨白的圆圈。
  金蔷薇恍然大悟,原来羊群想趁着血顶儿熟睡之际悄悄撤走,它很清楚,这将意味着什么,是要把血顶儿拱手送交给黑母狼。刹那间,一股热血涌上它叫心头,卑鄙,实在太卑鄙了!悲愤的火焰浓缩在它的眼睛里,它目光如炬,直射绕花鼎无耻的嘴脸,要拷问对方肮脏的灵魂。
  ——血顶儿为了替羊群除害,已经身负重伤,还坚守在山脊线上,而你,竟然要把它出卖给黑母狼,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绕花鼎用一种阴骘冷沉的眼光回敬金蔷薇。
  ——别说得那么难听嘛,你心里也明白,只有这样,才能使奥古斯盘羊群免遭灭绝。希望你能做一头识大体顾大局的羊。
  ——呸,你这是在向万恶的黑母狼摇尾乞怜。
  ——死了,一切都不存在了;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你简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羞耻这两个字!
  ——只要目的是高尚的,就可以不择手段。
  ——你休想让我和你同流合污!
  金蔷薇高高举起一只前蹄,就要用力往石头上叩下去,它要发出报警声,唤醒正在熟睡中的血顶儿,让绕花鼎罪恶的企图落空。
  绕花鼎不动声色地将大花角往飞下沉了沉。
  金蔷薇的前蹄快落到石面上了,突然,它的心颤抖了一下,仿佛有一股神秘的力量绑住了它哪只正往下叩的前蹄;它看见,奥古斯盘羊群所有的公羊母羊,包括头羊绕花鼎在内,都腿膝弯曲,一起跪倒在它面前。跪拜是一种在许多哺乳类动物中都通用的形体语言,用降低自己身体的高度,来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屈服,是卑贱者乞求得到宽恕的一种惯用手段。
  所有的羊,不分性别,不分老幼,不分地位高低,通通跪倒在地,金蔷薇立刻感觉到一座大山压到了自己身上;不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不是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一个群体能向一个个体集体下跪吗?它惶恐地看看羊群,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所有的羊分明都把它看成是可以拯救群体也可以毁灭群体的关键“人物”,这不等于把它放到火上烤,把它推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吗?
  ——不不,你们快起来,你们别逼我,你们快起来呀!
  羊群顽强地跪着,仿佛在说,你不答应我们,我们就永远不起来。
  ——天哪,你们这不是要逼我做同谋犯一起去杀害血顶儿吗?
  七八头大肚子母羊,跪着用膝盖爬,爬到金蔷薇面前,雪光下,母羊们的眼里泪光闪闪,一片晶莹;有几头母羊还垂下头,费劲地舔自己隆起的腹部。
  山野一片寂静,静得让羊揪心。于无声中听惊雷,金蔷薇清晰地听到了母羊们的心在嘤嘤哭泣,在向它哀乞:
  ——请看在还没出世的小羊羔的分上,发发慈悲吧,别叫醒疯羊血顶儿。
  ——请成全我想做个母亲的心愿,求求您,高抬贵手,放我们一码吧。
  ——你也是一头快要做母亲的羊了,你难道就愿意你的小宝贝贝刚刚出世就遭受黑母狼的凶猛追咬吗?
  金蔷薇高高举起的那只前蹄虚弱地放了下来。它可以不听绕花鼎的,可以不理睬哪些头上盘有大花结的公羊,但它却无力抗拒身怀羊羔的母羊们的哀求;它也是母羊,它也肚子里怀着小宝贝,它理解这些母羊的心情,对它们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为肚子里的小宝贝争取到一个宽松安宁的生存环境;假如此时此刻它一意孤行,把血顶儿从睡梦中叫醒,万一这次血顶儿仍不能将黑母狼置于死地,明摆着的,这些母羊们产下的羊羔,又会成为黑母狼暴虐的牺牲品;这段时间,奥古斯盘羊群一共产下了九头羊羔,无一例外都被黑母狼残忍地杀害了。
  可是,它又怎能把自己心爱的血顶儿白白送给黑母狼呢?
  难道你想成为灭种灭族的罪魁祸首?
  它最了解血顶儿,血顶儿绝不是什么疯子,而是一头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可是,奥古斯盘羊群几个月来确实由原来的六十多头锐减到了三十多头。
  谁之错?谁之过?谁之罪?
  天哪,它该怎么办?它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它的腹部一阵绞痛,肚子里的小家伙大概在黑暗中憋得难受极了,踢蹬着小腿,想出来了呢。它的预产期早到了,也有过两三次临盆的兆头,但世道艰难,天天被黑母狼穷追猛咬,它有意识地把分娩期往后拖延;与其让小宝贝一生出来就惨遭杀戮,还不如在它肚子里多待些时日,这样更安全些。母盘羊天生就具备调节分娩时间的功能,但是,调节的范围是有限度的,超出了限度,调节功能也就自动失效。它知道,最迟明天傍晚,它肚子里的小羊羔就要出来了,也挡不住。它也想要一个宽松安宁的环境。为了奥百斯盘羊群能生存下去,为了七八头大肚子母羊能平安生产,也为了它自己肚子里的小宝贝不要一落下地就落入狼口,或许,它该割舍掉最珍贵的感情?
  它肝胆欲裂,它欲哭无泪,它缓慢地举起羊腿,麻木地机械地一步步离开了山脊线。羊们都松了一口气,纷纷站起来,静静地跟在金蔷薇身后。
  用集体下跪软性威逼,效果还是蛮不错的,绕花鼎得意地想,但愿黑母狼能体会到奥古斯盘羊群的良苦用心。
  金蔷薇犹如走在黏性极强的泥淖里,每一步都沉重而又艰涩。
  山野静悄悄,一列羊群,在无声地移动,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十九
  黑母狼睁开惺忪睡眼,抬头望望天,启明星刚刚升起,它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它对自己能否活着逃出牢笼似的小石山,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头疯羊像钉子似的钉在山脊线狭窄的咽喉路段,它已无计可施。本来,它还指望挨到深夜,疯羊会因极度困乏而打瞌睡,它好趁机溜走,但它刚这样想,奥古斯盘羊群就摸黑回到了大霸岙,山脊线两侧,布满了哨羊,它只要一出现在羊的视界内,哨羊就会“咩咩”吼叫,无论那头疯羊是醒着还是睡着,它都没不有可能悄悄接近疯羊的。它心里很清楚,这一次它是在劫难逃了。这没什么,它想,它杀死了九只小羊羔,血祭自己的三个小狼崽,它还咬死了十几头成年盘羊,也差不多够本了。它饥渴难忍,心想,反正免不了要和疯羊一起坠进深渊的,早晚都得死,还不如少受点活罪,早点把事情了结掉。它死,也一定要拉着疯羊垫背。它不能等饥饿把自己折磨得狼不像狼鬼不像鬼,浑身虚脱乏力,再去扑疯羊;真要这样的话,万一自己因为极度虚弱没能咬住疯羊与疯羊一起坠下深渊,而是被疯羊用禾杈似的羊角捅下深渊,让杀子仇敌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那它死也不会瞑目的。它决定等明天早晨旭日东升时,就迎着火红的太阳,披一身灿烂的朝霞,昂首阔步走向疯羊,大气磅礴地朝疯羊扑过去;反正是活不成了,还不如挑个能衬托它光辉形象的好时辰,死它个轰轰烈烈,死它个光彩夺目。
  主意已定,它卧在草丛里睡着了,
  它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这一觉,竟然把悲剧睡成了喜剧。
  醒来一看,天色尚早,太阳还躲在大山背后睡懒觉呢,肚子倒咕咕饿得慌,差不多快饿得眼冒金星了;小石山上连只老鼠也找不到,真是座名副其实的死牢。穿过那条百把米长的山脊线,倒是有许多美味可口的盘羊,遗憾的是让那头羊角比刀剑还锋利的疯羊把守着路口,它过不去,自然也就吃不到。那就看看吧,看虽然看不饱,但望梅止渴,多少总能缓解一些饥饿感。
  它睁大眼睛朝山脊绒望去,老天爷,它看不懂啦,山脊线两侧的哨羊,不见了,站在山脊线后面那块空地上的奥古斯盘羊群,也看不到了,只有那头疯羊还孤零零地躺卧在山脊线上。这怎么可能呢,深更半夜,羊群就是要到其他地方去吃草,也应该等到天亮再走哇。它怀疑是自己饿昏了头,看花了眼,使劲眨巴眨巴眼睛再看,启明星和雪光的双重映照下,山野一片银白,能视度很高,确实看不到一只羊的影子,它唯恐自己的眼睛会骗它,便抬起鼻子耸动鼻头做了几个深呼吸,它正好处在顶风的位置,风把对面的气味源源不断地送进它灵敏的鼻孔,它闻了又闻,除了疯羊,没有任何别的盘羊的气味。
  莫非是那头疯羊死了,死牢的门自动敞开,羊群这才离去的?这不太可能,疯羊虽然被它咬破了颈皮,但并没受致命伤啊。它轻轻走到山脊线,又轻轻沿着山脊线径直走到离疯羊十几米远的正前方,疯羊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声,仔细听听,声调均匀有力,平稳起伏,是熟睡状态发出的鼾声,这家伙正睡得香呢!
  莫非奥古斯盘羊群在唱空城计?不不,疯羊已经把它关进死牢了,唱空城计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完全没有必要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奥古斯盘羊群要趁着疯羊熟睡之际全体离去呢?难道盘羊们是有意要救它这匹狼?不不,羊救狼,千古奇闻,它才不会那么天真呢;再说它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里杀死了那么多的羊,假如意念可以杀狼的话,它早就被这些羊碎尸万段的。
  这事怪得不能再怪了,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但再怪的事情,也应该能找到合理的解释的。天底下的事情都贯穿着一条因果链,不存在没有原因的结果。它想,只有这样解释才符合逻辑:羊群被它无休止的追咬吓破了胆,也像它一样,把头上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的公羊看做是招惹灾祸的罪羊和疯羊,要铲除祸根,把熟睡中的疯羊当做媾和的礼物送给了它。
  这是它梦寐以求的最喜欢的礼物,不要白不要。
  它要抓紧时间以最佳方式来接受这笔“礼物”,不然等到疯羊醒了,“礼物”就会变成可怕的“战神”。它略一思索,疾步走到疯羊面前,将尖尖的狼嘴照准疯羊的喉管和颈侧的动脉血管,用足所有的力气,狠狠咬了下去。
  这很容易,疯羊歪仄着脑袋睡得很熟,被撕咬开颈皮受了伤的一侧正好暴露在外面,好像老天爷故意要让它咬方便。
       血顶儿正做着一个好梦,黑母狼被它尖利的羊角捅了个正着,狼心狼肺狼肝狼肠流了一地,然后一失足从悬崖上摔了下去,摔成一摊狼肉酱。天空飘来一朵祥云,它举目望去,母羊猴戏站在五彩云霞里,用亲切的眼光凝望着它,“咩咩咩”,用柔和的叫声呼唤着它,它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变轻,像云一样升腾起来,投进母羊猴戏的怀抱……
  突然,它觉得自己的脖颈一阵刺痛,像被大黄蜂蜇了一下,不不,比被大黄蜂蜇要疼得多,还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脖子,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它被疼醒,睁开眼,黑母狼凶神恶煞地站在它面前,那张臭烘烘的狼嘴像把铁钳;卡住了它的脖子,不不,这绝对不可能的,它想,黑母狼又不是什么隐身狼,能瞒过哨羊的眼睛走到它身边来,四周静悄悄,没听到羊群报警,也没听到羊群喧哗,哦,它知道了,它此刻正在做梦,一个很可怕的噩梦。醒醒吧,它不愿噩梦缠身;醒醒吧,噩梦醒来是早晨。
  它闭起眼,让噩梦从脑子里溜走,然后又怦地睁开眼,它想,它该从梦境中回到现实了,它该看到站岗的老羊忠诚地守在哨位上,看到众羊站在它身后的空地上,看到母羊金蔷薇正用温热的舌身头舔它背脊上的伤口;遗憾的是,它仍旧只看到黑母狼那双燃烧着复仇毒焰的绿莹莹的眼睛,脖颈仍然疼得要窒息,它吃力地睁圆眼,朝四面张望,除了面目狰狞的黑母狼,一只羊也见不到。假如这不是梦,它要按照照既定方针,带着黑母狼一起从悬崖上跳下去的,它想,它挣扎着要站起来,它的羊蹄在地上踢蹬了几下,突然,它觉得被卡得死死的脖颈一阵松快,有一种解脱了的轻松,一种绷紧的身心突然松弛的惬意,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感,浑身软得没有一丝力气,不想动弹,像全身叮满了瞌睡虫似的,有一种嗜睡的感觉;一股红色的液体从它的颈侧像条小溪似的往外流,脑袋软耷耷地落在地上,怎么也抬不起来。它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很像是被黑母狼咬断了脖子,不不,这绝对不可能的,它想,即使其他羊弃它而去,它心爱的母羊金蔷薇也一定会忠心耿耿地守护在它的身边的,与它同生死,共患难;它这一定是噩梦还没有醒来,它想,这一定是梦中的恐怖。它再次闭起眼,想让自己从噩梦中醒来,可它的眼皮,再也没能睁开来。
  黑母狼不断地用爪子撕扯着血顶儿那两支禾杈似的羊角,它恨透了这对羊角,曾经像穿冰糖葫芦似的挑死了了它的一窝小宝贝,它索性把羊头给咬了下来,连同那两支羊角,一起扔进万丈深渊,但愿这世界上,再也不要有长着这等羊角的疯盘羊。然后,它开膛剖腹,大口嚼咬那颗鲜红的羊心,味道好极了,不仅满足了它肚子的饥渴,还满足了它复仇的欲望。
  吃饱喝足后,它伸出长长的狼舌舔着沾在嘴角的脸上的血丝,阴森森的狼眼遥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峦,虽然看不见什么,但它知道,奥古斯盘羊群肯定就躲在某座山峦的树林里,它只要嗅闻着草叶上的羊膻味,跟踪而去,就能找到羊群,但它放弃了前去追杀的念头,它吃饱了,还剩大半只羊,够它吃两天的,没必要那么着急地现在就去猎食。大仇已报,它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了。留着活羊比留着死羊好,死羊时间放长了会腐烂,活羊时间放长了不仅不会腐烂,还会生下小羊羔,使羊肉增值。舆古斯盘羊群是它活的粮食仓库,它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去取就行了,活杀活吃,鲜美无比。
  要不是这头疯羊杀了它的小狼崽,它是舍不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将奥古斯盘羊群一半的羊都宰杀掉的,它这是在糟蹋自己的财产呢,好心疼啊;现在,仓库只有过去的半大了,该适当地节俭些,不能再挥霍浪费了。它衷心希望奥古斯盘羊群能多多繁殖,粮食仓库总是越大越好的。
  希望奥古斯盘羊群兴旺发达,在这一点上,黑母狼和绕花鼎的心愿是一致的。

二十
  奥古斯盘羊群终于摆脱了种群灭绝的危机,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大肚子母羊们平安地生下了小羊羔,羊们再也不月整天提心吊胆地疲于奔命,羊群的数量很快由三十多头上升到四十多头。一派和平安宁欣欣向荣的景象。
  当然,并不是说从此就不再有狼的骚扰和侵袭,隔一段时间,黑母狼还是会光顾奥古斯羊群一次,狼嘛,总改不了吃羊的本性的,但比起血顶儿在世时黑母狼不分白天黑夜没完没了的追杀来,羊的生存压力毕竟要小得多,羊的日子过得也毕竟要轻松得多。
  尤其重要的是,黑母狼完全遵守传统的狩猎规则,一次只逮一只羊,一旦得手,便很自觉地停止追咬,这使得狼害对绝大多数的羊来说,无非是一场比体力比耐力的赛跑而已,只要不是生命衰微得跑不动的老羊,只要不是病残的羊羔,一般来讲是不会落入狼口的。这种赛跑是一种淘汰赛,汰劣留良,对羊群整体利益而言,损失是微乎其微的。
  最让绕花鼎感到欣慰的是,经过这么一场巨大的动乱,羊们道德回归,价值回归,重新把艺术型的圆润的盘出花结的羊角视为雄性美的象征,不言而喻,把违背盘羊天性的拉直的羊角视为丑的标志,它绕花鼎的威信越来越高,地位也越来越稳固。再也没有疯子把好端端的弯角塞进电击石去故意弄直了,相反,那些角形弯得不够圆花结编得不够大的公羊,都找一些歪脖子小树,努力把自己的羊角弯得更潇洒漂亮些。盘羊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再也没有羊疯疯癫癫地去向食肉兽挑衅了,那天黄昏,羊群在从牧场归来的半路上,又遇到了一窝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崽。巧极了,母狼刚巧又不在,那窝小狼崽出于它们的反动本性,跟在羊群后面嘲笑谩骂。羊们都像耳聋了似的不予理睬,闷着头加快步子走自己的路,充分表现出了羊善于忍耐的传统美德。
  只有一件事,绕花鼎心里不怎么舒服。母羊金蔷薇生下两只羊羔,断奶后,一天早晨,金蔷薇突然离开羊群,离开刚刚能独立生活的两只小羊,跑到那条山脊线去,站在疯羊血顶儿被咬死的地方,不吃不喝,站了整整三天三夜,然后悲怆地长咩数声,纵身跳进万丈深渊。如此轻生,怕也染上疯病喽。
  金蔷薇的死,不过是大动乱后的一个小余波,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朵小浪花,很快就被羊们忘掉了。
  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也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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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牝狼》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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牝狼

沈石溪

1

    它绝望了,彻底绝望了。凶猛的洪流使江面拓宽,浑浊的锈红色的江水翻卷着一尺多高的浪头,在浪与浪之间稍微平静的水面,激流回转,形成一个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洞的旋涡。它虽然会几下爬泳,但毕竟是陆地上的猛兽,水性很一般,在这样险恶的江水里,跳下去无疑是条死路,不被旋涡吞掉,也一定会被急流冲得粉身碎骨。它只好紧紧抱住树干,任凭命运摆布。澜沧江里,常常能见到从上游飘浮下来的被洪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篷。有时,几棵树或竹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地顺江而下,像座绿色的浮岛。此刻,它就被困居在这样的浮岛上,对它来说,与其说是座浮岛,还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坟墓。
    湍急的江水把它栖身的这座浮岛飞速冲向下游。唉,都怪那头肚脐眼下长着麝香腺的香獐,竟然拼命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逃到澜沧江边,它尾追不舍,好不容易将猎物赶进乌伊基峡谷延伸进江心的葫芦半岛,赶进一条绝路。突然,那头该死的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飘过的这座浮岛上。
    它不能眼看着到口的猎物在它鼻子底下逃遁,也跟着跃上浮岛。它在高耸出水面的迷宫似的树冠间困难地钻行,逼向惊惶失措的香獐。它看见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那根弯曲成S形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已没有退路,眼睛里流露出惊骇、凄凉、绝望的神情。这是弱小而又善良的动物遭受劫难濒临死亡的神情,在狼的观念中,这无疑是胜利的镜子。它贪婪地一步步逼近香獐;它想先用尖利的犬齿和爪子将香獐胸膛撕开,美美饱餐一顿;它天性喜爱血腥的内脏。就在它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那只愚蠢而又顽固的香獐,掉头一蹿,噗通,江里冒起一股水柱。它趴在S形树杈上,流着口涎,眼睁睁望着香獐在浪谷中升沉挣扎。几条模样丑陋的江豚得意地摆动着尾鳍,在肥嫩的香獐四周游弋。它恨不得跳下江去把江豚也一口咬成两段,可惜,它没这本事。一个浪头盖过来,把香獐压入江底。它等了一会儿,再也不见香獐黄白两色毛相杂的橄榄形的脑壳露出来。便宜了那些该死的江豚,它恨得牙龈流酸水。它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头香獐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被它咬断喉管喝血啖肉,而要往江里跳;任何喝澜沧江水长大的动物都知道,洪水季节的澜沧江,比两只脚行走的人还要厉害得多;被江水溺死,被江豚吃掉,难道比被它白莎吃掉滋味更好受些吗?愚蠢而又可恶的香獐,它狠狠地诅咒道。
    也许,这是头衰老而又患病的香獐;它缩紧空瘪的肚子,悻悻地想;血是苦的,肉是酸的。它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回头钻进树冠,想回岸上去。但走到浮岛的另一端,它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被一股洪流挟裹着,已远远离开江岸。也许,是它和香獐跃跳时产生一股冲力,才将浮岛推离江岸的,也许是潮水把浮岛牵拉离江岸的;鬼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浮岛氽在江心,向下游疾行。它大声嚎叫起来,向它的同类,横断山脉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儿,江隈黄沙滩上,出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黑点,小黑点渐渐显大,它看清楚了,是它朝夕相处的伙伴。领头的是大公狼匹克。狼群沿着江岸狂奔,大公狼匹克甚至冲进江来,溅起满天水花,但立刻又被凶猛的浪头击退。
    它趴在浮岛的树冠上不断地哀嚎,满心希望狼群能把它救出险境。但叫它伤心的是,狼群在江岸与浮岛并行地撵追了一阵后,攀上一座峭岩,不再追赶,一起蹲在地上,朝着澜沧江凄厉长嚎,声音刺耳得就像在出殡送葬。
白莎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天空的映衬下,蹲在峭岩上的狼群像散落在蓝缎子上的几粒黑芝麻。嚎叫声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隆隆轰响的浪涛声中了。它孤独地呆在浮岛上。
    开始,它还存有一线希望,也许,神秘的江流会突然将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只要浮岛飘进浅水区,它就能跳下江去,泅水回岸;溯江而上,能走回日曲卡山麓,回到狼群中去。可是,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有那么一两次,在河道曲拐处,浮岛蹒蹒跚跚似乎朝江岸飘去了,但一眨眼,又被潮水裹回江心来了。命运似乎在跟它白莎开着恶意的玩笑。希望像水中的泡沫般一次又一次破灭。它栖身的浮岛变得越来越脆弱。本来,几棵树只是靠枝桠纠缠才联结在一起,结构松散,说是浮岛,还不如说是漂浮物更确切些。在凶猛的浪头的冲击下,浮岛嘎嘎作响,仿佛骨头架子就要被咬碎了。翌日黎明时分,飘过独龙峡,两岸万仞峭壁,浮岛从陡立的河床飞速冲向山涧,头晕目眩,像跌入万丈深渊,轰的一声巨响,浮岛猛烈撞在一根竖立在江心的礁石上,好多根碗口大的树枝被撞得断裂,木屑飞进,浮岛东摇西晃,发出痛苦的呻吟。它被震得眼冒金星,虽说是铁石心肠的狼,它也心惊胆颤。完了,它想,浮岛立刻会四分五裂,它会跟着碎片沉入江底,成为丑陋的江豚可口的点心。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幸运的是,浮岛奇迹般地避开了礁石,闯过了独龙峡。又一个夜晚。它觉得饿,饿得想把高悬在宝石蓝夜空中的月亮当馅饼吞吃掉。浪花不时卷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去,一会儿就肚子疼得慌,呕出一大堆绿色的秽物。这样受折磨,还不如死去的好,它想,往江里一跳,一切惊恐和痛苦就都无影无踪了。它完全是凭着动物的求生本能才没自杀。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沉下去了;月亮沉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它已记不清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然顽强地在江心漂流。离日曲卡山麓越来越远了,真的,太遥远了,它悲伤地想,现在即使浮岛靠岸,它也无法再回到伙伴中间去了。它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全身的筋骨已变得麻木;它已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嚎叫的气力也没有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得像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跑来舔它的脊背了?哦,不幸被大公鹿琥珀色犄色挑通肚肠的格格儿也来了……砰,一声巨响把它从半昏迷状态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面前竟然是一片藤萝交错大树参天的林莽。原来,浮岛漂进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之字形的陡急的江湾,浮岛被一股激流冲出江心,撞到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靠岸了!获救的兴奋使它生出些力气来,它颤颤抖抖地爬下浮岛,踩着没过膝盖的浅水,走上岸来。金沙滩上,躺着一具野牛的尸骸,只留有一张皮囊和一副白骨,大约是几天前被老虎吃剩的,散发着一股恶臭。它走过去,驱散叮在野牛皮囊上的一大群嘤嘤嗡嗡的绿头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然后,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金色的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一行清晰的狼的足印,不过,很快被潮水洗净了。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下来了。狼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不懂人类的地理概念。它只觉得自己现在生活的土地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儿离太阳更近些。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弯曲的雪线。这儿中午简直没法在沙滩上走,烫得像踩着火。这儿植物疯长,芭蕉树一天就可以长半尺高;野兔、沙雉、田鼠……各种动物繁殖比死亡快得多。这儿没有饥馑,也没有寒冷。只要它愿意,什么时候都能吃得饱饱的。日曲卡山麓就不同了。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匮乏,特别在冬天,白雪盖住了整个山麓,许多动物都冬眠了,有时会一连几天都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在那种时候,要是狼群中有一头老狼病死了,或者谁中了猎人的铅弹倒毙了,饿极了的狼群便会一拥而上,把同伴的尸体抢吃净。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正是死了,与其遗弃在雪地里送给雪豹当晚餐,还不如自家享用。对狼来说,道德观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生存竞争确实是很严酷的。人是逼出来的。狼也是逼出来的。尽管如此,它却更喜欢日曲卡山麓的生活。饥馑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为了获得有限的食物,迫使它将爪子磨砺得更锋利些,筋骨更坚硬些,行动更敏捷些,噬咬更残忍些,和猛兽争食表现得更勇敢些。这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猎获食物,虽然再也尝不到肚皮贴着脊梁的饥饿滋味,但它很快觉得自己筋骨在软化,肌肉在松弛,甚至连听觉和嗅觉都在退化,整天处于一种懒散慵倦的状态中。自然界充满了辩证法。
    日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号。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狼是冰雪精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在亘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荫的山崖里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才出来觅食。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 它太孤独了。
    在山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是个大家庭。虽然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大家庭中也免不了会发生吵架、斗殴、角逐甚至自相残杀,但毕竟是内部矛盾,总比孤独好受些。再说,在狼群中,没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它白莎是大公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匹克是头狼;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皇帝;它白莎就是皇后。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白莎确实长得漂亮。蜂腰宽肩,四条腿修长美丽,毛色金黄,狼牙雪白,爪子尖利,尾巴蓬松,胸脯富有弹性。与众不同的是,在挺拔的鼻梁和饱满的额角间,有一道白斑,像一弯银月,使它显得妩媚。如今,妩媚失去了对象。山洞里,只有冷冰冰的石壁和它作伴。那时候,匹克每天都要用还粘着血腥的舌头把它全身舔个遍,野蛮而又深情。其它母狼都用充满嫉妒的眼光看着它,这使它感到快活。这种惊心动魄的快活今生今世恐怕不会再有了。生活中剩下的唯一消遣,就是猎取食物。为了增加乐趣,那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一条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不紧不慢地追撵,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还有一次,它逮到只黄麂,拖进山洞,看着黄麂在惊恐与绝望中倒毙。 这似乎多少能减轻点寂寞。但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它想起日曲卡山麓猎食时狼群你争我夺的紧张场面,围攻大型动物那种殊死的拼搏。野猪凭着犀利的獠牙,非要和狼群咬个你死我活。熊瞎子厚实的巴掌,扇得风快,几乎每只熊瞎子在临死前都能把一两只狼嘴巴掴歪,头皮撕掉。
    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特别使它难以忘怀的,是攻击牦牛群。牦牛皮厚,狼牙也很难咬穿。牦牛锐利的禾杈似的那双牛角,轻轻一下就可以捅破狼的肚皮。牦牛也是成群结队,而且一遇到狼群,公牦牛便尾朝内角朝外,在雪地里围成个圆圈,把母牦毛和牦牛崽围在圈内。很难攻破用锐利的牛角形成的坚实的围墙。每逢这种时候,狼的血液便沸腾了。强攻,双方都会斗得头破血流。智取才是上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收益。多亏智慧出众的大公狼匹克,把狼群分为两队,匹克率领一队强壮的公狼埋在东隅那条枯竭的河床里;而它白莎则带领妇孺老弱,在西路佯攻。西路的狼队嚎得天昏地暗,虚张声势地盯着一头年老的公牦牛穷扑猛咬,似乎立刻就要将圆圈撕开口子了。母牦牛在圈内不安地呜呜叫唤,牦牛崽惊慌地在母牦牛肚皮底下穿来钻去。狼就是要造成这样的恐怖气氛。 终于,圆圈东端有三五头年轻气盛的牦牛被西路狼队嚣张的气焰激怒了,冒冒失失离开自己的岗位跑到西端来助战。圆圈东端暴露出豁口。于是,它白莎把嘴拱进土里,发出人类婴儿啼哭般的唿哨声。立刻,匹克率领强壮的公狼从枯竭的河床里箭一般飞奔过来,那些冒冒失失离开岗位的公牦牛发现上当,想赶回去补救,但已经晚了,匹克带着公狼已旋风般地冲进豁口。于是,雪地里展开一场血腥的屠杀。于是,随着牦牛崽的惨叫,一串串殷红的热血滴落在冰凉的白雪上。哦,那才叫生活。而今,它形单影只,茕茕孑立,无法去攻击大型的成群的动物。它只能捕食草兔、麂子、田鼠这类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动物。混饱肚子罢了。生活失去了兴奋、激动、颤栗、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2

    太阳西坠。白莎又在回忆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回忆往事成了它唯一的乐趣。该觅食了,虽然觅食变成枯燥的例行公事。它钻出洞,在莽莽的草地里行走,夕阳把它孤寂的身影拉很又细又长。它早就看见它了,只不过装着没发现罢了。你不应该顺风朝我走来的,早在二里之外,风就把你的腥臊味送到我鼻子里来了;你应该顶风朝我走来,这样,你的气味就会被风刮散,即使离我咫尺,我也嗅不到你的味道。它很想去教教那个愚蠢的家伙。但它没有动弹,仍然静静地卧在山洞口那块蛙形的石岩上,头耷拉着,佯装睡着了,眼睛眯开一条缝,想看看这愚蠢的家伙究竟想干什么。它早就看出它是条狗,瞧这尾巴,卷得像朵菊花。它断定,这愚蠢的狗家伙绝对还没看出它是条狼来。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吠乱叫,招引来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来没见过狼,它想,这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起码可以打发掉些无聊的时光。这狗家伙终于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离它三步远时,三角形的尖尖的耳朵机警地竖起,后腿微曲,前腿收紧,龇牙咧嘴,突然汪汪汪朝它吠叫起来。它觉得好笑,何必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来吓唬呢?真要打架,你就该趁对方麻痹的机会,不声不响地猛扑上来,朝致命的喉咙咬!真是一条狗绅士!白莎仍然懒洋洋地躺卧着。别看这条大公狗个头跟狼差不多,但它白莎丝毫不觉得紧张。你在雪线徘徊过吗?你咬开过雪豹的肚皮吗?你挨过狗熊的巴掌吗?你筋骨早就被人类的火塘烤酥软了;你犬牙早就被人类的残羹剩饭腐蚀得失去了锋利;你的爪子早就退化了,只差没像人类那样穿上鞋。这狗家伙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它想,只要这狗家伙再走近一步,它就扑上去从狗脊梁上叼口狗毛,让狗家伙夹紧这条软绵绵的尾巴滚蛋。大公狗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便不再叫唤,摇动尾巴,伸长鼻子,在地上嗅嗅闻闻,围着白莎兜圈子,白莎晓得,狗摇动尾巴是表示友谊和亲近,这怪好玩的,它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型跟狼差不多,也是长长的嘴吻,尖尖的竖得笔直的耳朵;腹部以下的毛色呈土黄,腹部以上是黑毛……大公狼匹克也是半黑半黄的……不知怎么搞的,白莎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它本想跳起来咆哮一声把大公狗吓得屁滚尿流的,现在竟温柔地躺着不动。可能是天气太热了,感情也会自动加温。大公狗终于站定在它面前,一双火热的狗眼直视着它。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这玩笑开得怪有趣的。大公狗眼睛越来越明亮,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沉重。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转身离开山洼,在那条被猎人和野兽践踏出来的山野小径猛跑,不一会儿又顺着原路跑回来,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重新回到它白莎跟前,把肉骨头吐在它面前。白莎一闻就知道,这是一根家猪的肋骨,被火烧熟过,被人类的牙齿噬啃过,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半圈乳白色的软骨。还不够塞牙缝呢。再说,它刚吃掉一只红腹角雉,肚子饱饱的。但是,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 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奉献的殷勤。大公狗变得越来越激动,伸长湿淋淋的舌头,试探着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它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就好了,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山麓。狗,狼最看不起的狗呀。但它忍住了,没躲闪。大公狗试探成功,变得越来越癫狂,舔它的腹部,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终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狗皮下那根突凸的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有狗血在滑动。它天性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那声脆响,喜欢又烫又粘又腻的血浆喷射到自己的脸颊并顺着凹塌的鼻翼漫流,喜欢闻那股浓烈的血腥味,喜欢欣赏被咬断喉管的猎物在地上翻滚挣扎,这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它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大嘴,将狼牙准确地瞄向大公狗的喉管。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种野蛮的企图。它太寂寞了。它是一头年轻的母狼,和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雌性动物一样,更不能忍受孤独,更需要伴侣,更需要爱抚。大公狗得寸进尺,尾随着它进入山洞,与它缠缠绵绵。 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亘古时代,毕竟是同宗。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从此以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和它幽会。大公狗名叫帕帕,是勐罕大森森小凤山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豢养的家狗。狗是狼的退化,这绝对没错。光狗的谄媚,就让它腻歪得要命。看见它,帕帕老远就拼命地摇动尾巴;每次来山洞,都要衔只鱼头或一块肉骨,用小礼物来巴结讨好它。日曲卡山麓的公狼们可没有这样迂腐,即便是和宠爱的母狼在一起,争起食来也毫不相让。温顺的狗脾气也叫它反胃,只要它一生气,帕帕就乖乖地让到一边。有时它野性冲动,咬掉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它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们粗野的举止了,对狗的文质彬彬的行为很反感。狗长期和人类厮混在一起,在人类的长期熏陶下,也沾染了人性。这就是人类的文明吗?就是人类的爱情吗?它是狼,还不习惯这一套。它喜欢在征服和反征服中被公狼咬得遍体鳞伤。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屈。但没有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渐渐地,它习惯了狗的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吃剩下的麂子腿或角雉翅膀留给帕帕尝个新鲜。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纤细的腰围变粗了,腹部迅速膨胀,连**都鼓得难受。小宝贝淘气地在它肚子里伸腰蹬腿。它心里产生了一种头一次即将做母亲的喜悦和兴奋。它不再是孤独的了,它想,它将有狼儿狼女们陪伴;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没有狼的历史结束了,它将繁衍出狼的子孙,形成狼群,在勐罕森林里驰骋、闯荡、称霸。它相信它将生出标准的狼崽来,它自己就是一条顶呱呱的母狼嘛。
    帕帕衔着一条缅瓜鱼跑来了。这家伙,准是偷了主人晾在院子里的鱼。自它怀孕后,帕帕怕它撵山追猎发生意外,禁止它走出山洞,一切食物都由帕帕供给。帕帕含情脉脉地瞧着它吃完缅瓜鱼,就极其温柔的舔它隆起的腹部。这在日曲卡山麓狼群中是无法想象的。只有狗,只有受人类文明熏陶的狗才会如此温存,才具有这样忠贞的品性,这样强烈的责任感。它很感激帕帕。可是,当帕帕的舌头舔着它隆起的腹部的一瞬间,它心里既感到甜蜜,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帕帕温良的脾性和可悲的绅士风度会像瘟疫一样传染给它的狼儿狼女;它害怕由于帕帕的影响,它的狼儿狼女们最终会蜷伏在人类脚跟前摇尾乞怜;它害怕狗父亲会把它的狼崽教养演化成狗。它是狼。它要的是狼种。它要的是能征服这块土地,能在森林里称王称霸的狼的子孙,狼的家族。它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狼群。虽然它在感情上有点喜欢帕帕了,但是,在心底里,它仍然鄙视狗。人类喋喋不休地颂扬狗,夸奖狗,把狗喻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白莎却固执地认为,狗是人类的奴仆。人类需要狗的时候,随便扔给几块啃过的肉骨头,便要狗付出沉重的劳役,甚至卖命;不需要了,便宰杀了吃狗肉,红烧、清炖、宫爆、粉蒸……花样翻新,吃得满嘴流油。狗浑浑噩噩,永远不会觉醒,死到临头也不会反抗。在狼的眼睛里,狗是可怜虫,是悲剧角色,是野性的叛逆,是森林的败类,是食肉动物的耻辱。它憎恶狗,无法容忍狗的种种弱点。为了快要出世的狼崽,它要摆脱帕帕。也许,可以跑到远远的荒山野岭躲匿起来,它想,但不行,狗的嗅觉十分灵敏,会找到气味跟踪而来的。也许,可以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吵一架,从此一刀两断,但也不行,狗是弹簧性格,你越压,它越软。唉,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搬家,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去就好了;要是帕帕来山洞的途中碰到土豹子就好了;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想吃狗肉,把它塞进汤镬就好了……但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帕帕仍然每天落日后准时到山洞来陪伴它。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阴影。 它想得头都快炸裂了,仍然想不出一个绝妙的主意来解决这道难题。帕帕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柔软的狗的颈窝抵住了它的狼的尖嘴。它听到喉管里狗血的奔流声。蓦地,一个念头跳进脑袋。咬死帕帕!这虽然很残忍,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难题的好办法。要么让它生出来的狼崽退化成狗;要么咬死帕帕,它没有其它选择。但它总觉得下不了口。好几次,它尖利的狼牙已叼住了帕帕在狗皮下滑动的富有弹性的喉管,只要再用点力,喉管便会发出断裂的脆响;就在这关键的一瞬间,一种不祥的温情像电流似的击中了它的心灵,它立刻全身瘫软,觉得自己已虚弱得连脆嫩的狗的喉管也咬不断了。
    帕帕善良得对它没有一点提防。帕帕待它那么好,那么忠贞,帕帕叼来的肉骨头虽说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软骨,但毕竟体现了一种关怀和爱护;帕帕曾解除它的孤独,慰藉它的寂寞;帕帕舔它隆起的腹部,那么深情,那么柔软……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帕帕。它恶毒诅咒人类。它恨狗从人类那儿熏陶来的人性,简直比魔鬼更可怕!它觉得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快要分离。它痛苦得快要发疯了。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变得如此伤感。 犹犹豫豫的,一晃就是两个月。那天,它腹的小宝贝比往常更剧烈地躁动起来。凭着一种动物本能,它预感到自己快要临盆了。它已没有时间再动摇彷徨了。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全身的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它要让帕帕死得没有痛苦。 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它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迹,然后,拖着帕帕僵硬的尸体,找到个猎人挖竹鼠后废弃的土洞,把帕帕塞进洞去,然后用土结结实实掩埋起来。它第一次没有将咬死的动物撕开胸膛,掏出内脏。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虽说帕帕已经死了。它觉得自己慈悲得简直像狗绅士??不不??是像狗淑女了。掩埋了帕帕,它已累得精疲力竭,只觉得腹部一阵阵抽搐。它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身子,刚回到山洞,就开始宫缩,腹部阵痛得厉害。出来吧,小宝贝,这里已经没有狗了。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舔干第一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金黄的茸毛,黄色象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舔干第二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象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舔干第三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黑白斑斓的绒毛。它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不是狼,全世界所有的狼都是黑黄两种毛色,只有狗为了取悦于人类,才玩出花花色来。它不知道花花是怎么钻进它肚子里来的?帕帕虽说是狗,但毛色与狼一样的呀。其实,帕帕的祖母是条大花狗,帕帕的身上有四分之一花狗的基因;在帕帕身上这花花毛色是隐性的,由于奇妙的隔代和交叉遗传的规律,到第三代就有可能变成显性的了。白莎自然不懂科学奥妙,它只是愤慨。它要的是狼种,它不要狗崽子。瞧这讨厌的花花,不但毛色是狗的,连耳朵都肥肥大大,像晒蔫的蒲葵叶,上半片耷拉在脑门上,肉感很强的耳皮盖住了耳孔,主人任何厉声訾骂都会过滤成甜言蜜语。这绝对是哈巴狗的耳朵。狼的耳朵都是又尖又细的,像剑麻那样挺得笔直,俗称立耳,站在树林里,能听得出任何可疑的细微的动静。还有花花的尾巴,虽然刚刚生下来,却已像小花蛇那样曲蜷成团了。恶心。它为自己生下只狗崽子感到羞耻。不能让花花与黑黑、黄黄厮混在一起。狗的德性会软化狼的意志。狼毕竟也是有母性的,作为母亲,它还是挺可怜花花的。但是,为了黑黑和黄黄健康成长,成为真正的狼种,它不得不狠起心肠一口咬碎花花的脑壳。可怜的花花,在这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只来得及像被蛇咬住腿的鸟似的急叫一声。它三口两口便把花花吞进肚去。花花是从它肚子里出来的,又回到它的肚子里去,这没什么不道德的,对狼来说。

 

3

    它对黑黑和黄黄倾注了全部的母爱。每天清晨,它便到树林里去觅食,专门捕捉活蹦乱跳的麂子,麂子血补奶,麂子肉补神。它的乳汁又白又稠,即使小青蛙喝了也会长出狼的力气。没多久,黑黑和黄黄长出几颗乳牙,两个小家伙贪婪而淘气。吮奶时咬得它**滴出血来。它不气也不恼,为了抚养出真正的狼种,它甘愿忍受任何痛苦和牺牲。两个月过去了,黑黑和黄黄被它丰盛的乳汁喂得毛色油亮,壮壮实实,爪子已长出尖利的爪尖,嘴里已长出锋利的狼牙。它们已能跑出山洞,在草坪上捉青蛙,捕蝴蝶,追蜻蜓。这是小狗的玩意。小狼需要的是另一种残忍的游戏。那天,它闯进鹿群,叼起一头脐带那儿还滴着粘液的小马鹿,跑回山洞。小马鹿没有死,瑟瑟缩缩挤在洞旮旯发抖,呦呦呻吟。黑黑和黄黄围着小马鹿转来转去,嗅嗅闻闻,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咬呀,宝贝,狠狠地咬,用你们狼的尖爪和狼的利牙,咬断小马鹿的喉管,喝温热的鹿血;撕开小马鹿的胸膛,吃还在跳动的鹿心。它不断地催促着。黑黑和黄黄仿佛傻了似的,只顾围着瞧稀奇。黑黑的胆子还稍大些,举起前爪轻轻触碰了一下小马鹿的尼股,但随即便跳开了。黄黄简直像只宠坏了的小狗崽,小马鹿稍一动弹,它便惊慌地扭身逃窜。唔,小宝贝,你们还不习惯血腥的杀戮,瞧吧,我给你们做个示范。它腾空一跃,稳稳地扑到小马鹿身上,一口咬断喉管,然后麻利地扒开小马鹿的胸膛……它发现在它表演的过程中,黑黑瞪着好奇的眼光,自始至终观看着。黄黄则在它咬断小马鹿喉管的一瞬间,突然垂下眼睑,不敢看。狗的恻隐,狗的怜悯,狗的假正经。它心里掠过一道不祥的阴影。在日曲卡山麓的狼群里,小狼崽出生没几日,便钻进被母狼撕咬开的动物的胸膛里鼓捣,弄得满身血污。狼是伴着血腥味成长起来的。它一定要给黑黑和黄黄造成一种血腥的氛围,一个带着强烈血腥味的生态环境。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的夜晚,它潜进后山的槟榔寨,捉来一只吱吱乱叫的猪娃。狼捉活猪简直是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它潜进猪圈,不知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还是出于一种天性的怯懦,满圈的猪都缩在栅栏下瑟瑟发抖,不吭一声;它不慌不忙走上去,咬住一只猪娃的耳朵,猪娃就像中了魔法似的,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它离开猪圈,一路上,它那根像扫帚似的狼尾无情地抽打着猪屁股,猪娃顺着它的意志紧赶慢跑,走向死亡深渊。早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竹篷的缝隙,千丝万缕涌进山洞。黑黑和黄黄醒了,饿得嗷嗷叫。它把猪娃放出洞去,猪娃在开满野花的草坪上东奔西突。上吧,宝贝,让你们经历一次血的洗礼。黑黑和黄黄兴奋地追撵着猪娃,截拦着猪娃的逃路。有两次黑黑把猪娃撞翻了,但又跳开让猪娃起来。这是在玩捉迷藏。这不是生死拼搏。白莎将细长的狼眼高高吊起,威严地嚎叫了一声。黑黑怔了怔,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笨拙地将嘴伸向猪娃的喉咙。猪娃侧身躺在草地上,胡乱踢蹬着腿,吱吱怪叫,一口啃咬在黑黑的肩胛上,咬下一撮狼毛。黑黑怪模怪样地吼了一声,仍然死死按住猪娃。好样的,不愧是狼种,它在心里由衷地赞叹道。别说给敌手咬掉几根毛,即使被咬破狼皮,咬掉狼肉,咬出狼血,也要和敌手周旋到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狼的本色。黄黄瞪着一双说不清是惊讶还是兴奋的眼睛,蹲在一旁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没出息!白莎暗暗伤心。你应当扑上去帮助黑黑的,你应当扑上去和黑黑争夺,看谁的牙齿能咬断猪娃的喉管。黑黑已经将稚嫩的狼嘴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用力咬,狠劲地咬呀;温热的猪血将洗净你身上虚伪的仁慈。黑黑显露出狼的暴躁凶猛的性子,不顾一切地用狼脑壳抵住猪娃的下巴颏……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是的,是狗吠的“汪”,而不是狼嚎的“欧”,它不会听错。它愣住了,黄黄竟然叫出了狗的声音。狗的吠声圆润而嘹亮,带着对人类的谄媚;狼的嚎声干涩而嘶哑,带着对人类的仇恨。这是有原则差别的。这汪的一声狗叫,把黑黑也镇住了。黑黑脑壳从猪娃颈窝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白莎愤慨地呜呜低吼着,龇牙咧嘴威胁着黄黄。但愿能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黄黄根本没觉察到,仍然像条讨厌的狗崽子似的汪汪乱叫,黄黄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哀怨凄婉的神情,像个大慈大悲的狗菩萨。***的!不,明明是它自己生出来的。坏了,黄黄竟然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摇动尾巴,像是在乞求,对,是乞求黑黑放弃猪娃。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狼是不摇尾巴的,狼的尾巴永远像扫帚那样拖在地上。 谁也没有教过黄黄,黄黄是无师自通。
    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黑黑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猪娃撒开四蹄,像阵烟似的朝山洼左侧一片葛藤密缠的灌木林钻去。白莎赶紧追上去,重新叼住猪娃的耳朵,狼尾巴像鞭子似的驱赶着,把猪娃赶回黑黑面前。黑黑望着黄黄,踟蹰着不敢扑咬。黄黄一个劲摇尾巴,一个劲汪汪汪学狗叫。黑黑一定是受到了感染,好奇地模仿着黄黄的样子,也开始摇尾巴。黑黑尾巴摇得极不自然,扑腾扑腾,像条快僵死的蛇。汪??欧,汪??欧;黑黑也模仿着学狗叫,叫得拙劣,很难听。白莎气得差点没晕过去。它凶猛地窜到黄黄背后,咔嚓一声将黄黄的尾巴咬了下来。 宁肯没有尾巴,也不能要一条狗尾巴!这一招真绝,黑黑的尾巴立刻停止摇动,像正正的狼尾巴那样耷拉在地上。 黄黄尾根那儿鲜血淋漓,委屈地汪汪乱叫。它毫无怜悯之心,又在黄黄脊梁上狠狠咬了一口,威逼黄黄朝猪娃扑去。黄黄惊骇地连连后退。 脓包,没出息的狗崽子!它撇下黄黄,嚎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往黄黄身上靠。仿佛是要靠到狗性上去。猪娃趁机从包围圈里脱逃出去,钻进高高的斑茅草丛,一会儿便无影无踪了。白莎伫立在山洞口一块岩石上,怒心中烧。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假如任其发展下去,黄黄会把黑黑也演化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压抑狗的意识。与其两只狗崽子,还不如要一个狼种。黄黄还在惟妙惟肖地模拟着狗的叫声和动作。白莎再也无法忍受了,猛扑上去,一口咬断黄黄的喉管。 黄黄倒在血泊中翻滚挣扎。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慌。 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记住这血的教训,你永远应当是条狼。你想演化成狗吗?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到同样下场,那你就应当扑上去!突然,黑黑疯了似的扑到黄黄身上,用锐利的爪子,用锋利的牙齿,狠命地扒开刚刚断气的黄黄的胸膛,大口大口吞吃着温热的狗心狗肝狗肺,弄得满身都是血污。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睛里的泪水早已烧干,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阴沉着脸,用干涩的嘶哑的嗓子发出悲泣苍凉的狼嚎。黑黑经历了这次血腥洗礼,变成一条狼了。 黑黑走到它面前,神态严峻,冰凉的眼光盯着它柔软的腹部,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目光。假如有可能,黑黑会把它的胸膛也撕开的!它心里不禁打了个寒噤。但立刻,它又感到一种狼母亲特有的自豪。敢于吃掉母亲,敢于咬死父亲,这才是真正的狼。它历尽千辛万苦,它咬死帕帕,吃掉花花,现在又牺牲黄黄,不就是为了培养出这样的狼种吗?是的,它生了三个狼崽,如今只剩下一个了。数量是减少了,但质量提高了。它消灭了狗的幽灵,它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狼的灵魂。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还值得的。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哦,这块炎热的从来没有狼的土地,今天,真正的纯种的狼诞生了。
    从此,白莎就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那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上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被死亡逼疯了的岩羊凌空一跃,带着黑黑滚下悬崖。悬崖有数十丈深,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林涛。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急忙转身沿着山脊绕到悬崖下面去。这是一座雄浑巍峨的大山,从山顶到山箐,少说要绕道十多里,等白莎赶到悬崖下那片树林时,只见绿草地上有几摊殷红的血迹,黑黑和岩羊不见了。它顺着残留的气味向山垭寻找,不料遇到一场暴雨,把仅剩的那点气味洗刷得干干净净。
    芭蕉寨梭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农炳亨刚考上初中,是个半大小伙子,对打猎简直入了迷。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西沉了,梭罕老爹提议回家,但农炳亨央求道:“爷爷,再转道山梁吧,兴许能碰到头马鹿什么的,猎人空着手回去,多丢人哪。” 转到小凤山主峰下,农炳亨眼尖,一眼看见绿茵茵的草地上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动物,他奔过去,尖叫起来:“爷爷,快来看哪,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岩羊!” 岩羊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开花,已经撞死了;那只小狗从悬崖上摔下来时,正巧落在凤凰树柔软的树冠上,弹了一下,落到地上,伤得不轻,但还有口气。 “多勇敢的小狗,它奋不顾身地扑向岩羊,宁肯冒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也不放过猎物,这才是真正的猎手呢!”农炳亨抬起头望望高耸在紫气祥云中的悬崖顶,赞叹道:“爷爷,我要这条小狗。” 梭罕老爹含笑点了点头。 于是,这一老一少扛着死岩羊,抱着负了伤的黑黑,回寨子去了。 半路上,一场暴雨把他们的踪迹洗刷得干干净净。黑黑是在农炳亨的怀抱里苏醒过来的。它想起母亲白莎曾告诫过它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的死敌,人捉到狼后,要剥皮抽筋的。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一跃,从农炳亨的怀里挣扎出来。它想逃离人类。它刚落到地上,左前爪和右后腿钻心似的疼,才跑了两步,浑身便软得像棉花,瘫倒在地。农炳亨赶紧奔过来,重新把它抱起,疼爱地说:“别害怕,小宝贝,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农炳亨温柔的语调,在它背上抚摸的深情的手,使它明白眼前这位少年对它没有敌意。 “爷爷,小狗醒了。”农炳亨欣喜地朝竹楼上叫,“快拿稀饭来呀,我来喂。” 它确实饿了,已一天没吃东西,饿得肚皮贴在脊梁上。农炳亨把它抱在大腿上,然后用竹勺一勺一勺将稀饭喂进它嘴里。热乎乎的稀饭吞进肚去,身上立刻有一种热酥的快感。它从来没有吃过用火烧热的熟食。狼怕火。想不到火还有如此奇妙的好处,热的熟食毕竟比生肉生血可口,而且会使吃者产生一种宁静的心绪。它一口气吞下半盆稀饭。 肚子饱了,它呜呜叫了两声,身上和腿上的伤口仍然疼得厉害。农炳亨把从山上采撷来的金钱子、接骨风等伤药放在石碓里舂成浆糊状,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它的左前爪和右后腿上,再用夹板夹住,用白纱布缠牢。奇怪,伤口的疼感立刻减轻了许多。它冰冷的残忍的狼眼里闪过一道热光,就像冻土下的地热,冰层下的暖流。它感激地望着农炳亨,明白眼前这位少年是它的救命恩人。 “好了,该睡觉了。”农炳亨轻轻把它抱进房柱下用砖砌起来的小狗窝,“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见!” 狗窝里铺着一层柔软的稻草,散着着馥郁香味。又暖和又舒服,它简直要陶醉了。 它成了梭罕老爹大家庭中的成员。梭罕老爹家是芭蕉寨西头一幢金色茅草盖顶的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着猪牛鸡鸭;比人还高的带刺的仙人掌筑成一道密匝匝的绿色的围墙。围墙内的动物和人都互不侵犯,和睦相处,气氛和谐。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农炳亨便会把它从狗窝里抱出来,抚摸它,脸蛋贴脸蛋地亲它,给它换药,还给它端来盛着热菜热饭的瓦钵。它早已习惯了农炳亨身上那股气味,远远闻到,就会条件反射似的产生一种亲切感,高兴得呜呜叫起来。在农炳亨的悉心照料下,它伤好得很快,那天,它终于除掉腿上的夹板了,它兴奋得一溜小跑,在围墙内转了好几圈。“哎呀,爷爷,快来瞧吧,我的小宝贝伤好啦!”农炳亨高兴得大叫起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它撒开腿向站在屋檐下的农炳亨跑来,一边跑还一边摇起了尾巴;它不想摇尾巴,但控制不了自己,好像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流露,是激动的情绪达到白热化的表现,是向主人表示感激、尊重、顺服,对主人讨好、献媚、邀宠最好的礼节。这是地道的狗性。 它甚至学会了狗吠,汪汪汪。

 

4

    它身上本来就有二分之一狗的血统,只不过在白莎的威逼下,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着的被压抑了的狗性。从此,每天下午,它都要跑到寨口去接放学回家的农炳亨,老远一看见主人,它的尾巴就不由自主地摇晃起来,越摇越娴熟,越摇越漂亮,像朵美丽的矢车菊。 “爷爷,我们给狗起个名字吧。”农炳亨提议道。 “行啊。你念书识字,你给取一个吧。” “瞧它的毛色,又黑又亮,就叫黑黑吧。” “黑黑,不错嘛。”梭罕老爹说。 农炳亨一把楼住它的脖颈:“好宝贝,你有名字了,黑黑,记住没有,黑黑。” 它狼的名字叫黑黑,它狗的名字也叫黑黑。也许,这只是一种偶然。从灵魂到体魄,它都有一半是属于狼的。所以,当它完全像一条狗那样生活时,它总觉得有点拘束。譬如说吃饭吧,瓦钵里装的是主人的残羹剩饭,里面只有白米饭和烂菜帮子,偶尔才有两根已啃光了肉的骨头。虽然熟食比生食吃起来有滋味,吃惯了还会产生一种温柔的情怀。但它是食肉兽,它不是吃素斋的和尚。它想扑食在院子里嬉闹的鸡群,但它明白主人是不会允许它这样干的。它很想能饱餐一顿肉食,还有被咬断的喉管里汩汩泉涌出来的带着浓烈咸腥味的血。未泯的野性引诱它干出了一件荒唐事。它选择了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有午憩习惯,院子里静悄悄,没有人影。它守在瓦钵边等待机会。一只五彩尾翎的茶花鸡蹁跹着肥胖的身子,贪婪地瞅瞅瓦钵里的狗食,又胆怯地望望它,不敢靠近,也舍不得离开。它卧在离瓦钵两步远的沙土上,装出一副慵懒憨厚的神态,闭起眼睛,但比雷达还灵敏的耳朵却高高竖起,捕捉微弱的声息。鸡爪子踩着土屑逼近了;鸡喙试探性地磨蹭了两下钵沿;终于传来了啄食饭粒的声音了……它知道又愚蠢又狡猾的茶花鸡仍紧张地瞅着它的眼睛,它只要一睁开眼,就会把茶花鸡吓走的;它仍然闭着眼,凭声音传导,选准方向,然后暗暗曲腿用力,猛地窜上去,喝,准确地扑到茶花鸡身上,然后,敏捷地一口咬断鸡脖子,好极了,茶花鸡来不及发出一声哀鸣,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它津津有味地吮吸着鸡脖子里泉涌出来的血。都怪那些饶舌的母鸡,看见茶花鸡扑棱着翅膀倒下了,竟一起骚乱惊叫起来。真是少见多怪。它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地道的狼的凶相,企图吓唬它们别吭声,但这些被人类宠坏了的家伙,反而嚷嚷得更凶了。终于,被吵醒的梭罕老爹走下楼来。终于,梭罕老爹在一丛金竹背后找到了正在对茶花鸡开膛剖腹的黑黑。一把明晃晃的钢叉毫不留情地止住它脖子,卡得它眼冒金星,然后,被一条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房柱上。叭地一声,它脊梁像被火烙了似的疼,惊跳开去一看,梭罕老爹手持一根牛皮鞭,气势汹汹地叱骂道:“该死的畜生,竟敢到家里来撒野!” 梭罕老爹的妻子,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也拖着哭腔嚷道:“赔我的宝贝茶花鸡,赔我的宝贝茶花鸡。” “不教训教训它,怕会把牯子牛也咬死哩。” 鞭子雨点般落在它身上,脖颈上的铁链子使它无法躲闪;鞭子在空中尖啸,狼毛飞旋,皮开肉绽。它蜷伏在地上呜咽。 母鸡们都幸灾乐祸地望着它。还取消了它的午食。 它像被关在囚笼里,失去了自由,又饥又痛。下午,农炳亨放学回家,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身上的鞭伤,流着泪,伤心地说:“疼吗?很疼的。唔,把你揍成这样,坏爷爷!不,不是坏爷爷,爷爷是为你好。唉,你干吗要去咬茶花鸡呢?你晓得自己做错了,是吗?老师说的,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是好狗。” 黑黑拼命摇动尾巴。它不希望爱它的主人伤心,它不希望自己挨饿,它不希望再被鞭笞一顿。 “你认错了,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农炳亨抹净眼泪,高兴地笑了。随即,他端来热腾腾散发着火的温馨的米饭,米饭里还有好几块肉呢。它懂得了,和人类在一起生活,必须遵守严谨的生活秩序,不然就要受到惩罚。对狗来说,人类手中的锁链和鞭子就是法律。也许在亘古时代,人类也是这样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美食,调教和驯化了包括狗在内的许多野生动物的。从此,它把野性收敛起来,变成一条很驯顺的狗。
    半年后,黑黑长成一条健壮的好狗,细腰、长腿、尖耳,那副牙齿,连铁块都能咬也印痕来。真是人人见了人人夸。看家护院,撵山打猎,远远超出一般的草狗。它成了和农炳亨形影不离的伙伴。渐渐地,黑黑把白莎遗忘了,有时候夜静更深时回想起来,也觉得像个遥远的梦。不料那天中午在澜沧江边,白莎突然出现在它面前。
    白莎满世界寻找黑黑的踪迹。要是没有那场可恶的暴雨,凭着它狼的灵敏的嗅觉,即使黑黑藏到天涯海角,它也会找到的。唔,这绝对是人类干的。它想,要是豹子拖走了,总会留下一副皮囊和骨骸。它不愿意自己用三条生命换来的狼种就这样在世界上神秘地消失了。狗有七条命,狼有九条命;它不相信黑黑会死。不,一定还活着,被人类捉走了。黑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黑黑。一连两个月,它天天在山道转悠守候,夜里还悄悄摸进小凤山周围好几个村寨,但都没找到。白莎也曾到过芭蕉寨,但恰巧那天黑黑被农炳亨带到区政府舅舅那儿过夜了,阴错阳差,没碰着。白莎把满腔怨恨都发泄到人类身上。当然,它对付不了人类本身,于是就迁怒于人类豢美的家猪身上。它一个寨子一个寨子进行扫荡,深夜悄悄潜进猪圈,用嘴拨开竹门的插销,钻进去,专门扑向养得满身膘肉的大肥猪,用尖利的狼牙咬断猪喉管,咬死一头再扑一头,直到满圈的肥猪骚动嚎叫,引来报警的芒锣和螺号,引来无数通红的火把,引来狺狺狂吠的狗群,它这才怀着报复后的暂时的满足撤离现场。没多久,小凤山传开一个恐怖的流言,说深山密林里出现了一条狗精,专门残杀家畜。人心恐慌,猪心恐慌,牛心恐慌,马心恐慌。好出风头的猎手则摩拳擦掌,入山围剿,设伏保寨,遗憾的是两个月下来连狗精的毛也没捉到一根。梭罕老爹富有狩猎经验,在芭蕉寨西头的荒草滩上埋设了一只祖传的捕兽铁夹。冤家路窄,那天半夜,白莎想偷袭芭蕉寨,途经荒草滩,不幸踩上了铁夹子,一条后腿被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得皮开骨裂。它拼命挣扎,无奈铁夹子结实得就像生了根,怎么也拔不脱。它用狼牙啃咬铁夹,狼牙咬断了两颗,仍无济于事。这种铁夹子厉害得能逮住金钱豹呢! 四足行走的兽最终还是斗不赢两足行走的人。启明星无情地升上来了。东方冷酷地出现了鱼肚白。白莎晓得,猎人很快就要来察看捕兽铁夹,很快就要来收拾它这条倒霉的狼。果然,梭罕老爹背着猎枪,提着一根沉重的铁力木棍,踏着洒满露珠的青草,走来了。白莎急中生智,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它翻起白眼,口吐白沫,屏住呼吸,四腿蹬直,浑身僵硬,像死了似的。这是狼最拿手的逃生伎俩。要是在日曲卡山麓,人们经常和狼打交道,已熟悉狼的装死把戏,一般是不会轻易上当的。但西双版纳历史上没有过狼,所以,像梭罕老爹这样富有狩猎经验的老猎人也被白莎的假象迷住了。 “嚯,逮着狗精啦!”梭罕老爹老远就高兴地大声嚷起来,走到铁夹前,他朝白莎身上啐了一口,“死啦,活该!看你还敢不敢来寨子捣乱!”但他毕竟是老猎人了,谨慎地摘片草叶放在白莎鼻翼下试探;白莎尽管憋得差一点就要胀破狼肺了,仍顽强地不吐一丝气息。草叶纹丝不动,梭罕老爹自言自语道:“没气啦,死绝啦!”但他仍不太放心,顺手挥起那根铁力木棍,一棍敲在白莎腰眼上。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铁力木沉得丢进水里浮不起。这一棍结实有力,它觉得腰断裂了,疼得直想在地上打滚。要是没有找回狼种这个坚强的信念支持着它,它会发疯般地一跃而起,咬住梭罕老爹的手腕,同归于尽。但它忍住了,浑身的肌肉没有一丝颤动,面部没流露出半点痛苦的表情。咚,仿佛打在一堆没有生命的肉体上。为了后代,兽的忍耐力并不亚于人类。梭罕老爹终于放心了,松开铁夹子上的插销。就在弹簧收缩的一瞬间,白莎闪电般蹦起来,拖着那条鲜血淋漓的伤腿,仓皇钻进草丛,逃入深山。梭罕老爹被突然复活的白莎惊得跌坐在地上,半天合不拢嘴,唾液从嘴角溢出,像条米线挂在下巴。 “狗精,真是一条狗精啊!” 直到白莎在对面山梁变成小黄点消失在树林里,梭罕老爹才如梦初醒地赞叹了一句。梭罕老爹这一根打得很厉害,白莎腰椎下陷,本来挺直的脊梁凹得像驼峰,还破了一条后腿。捕食不方便了,它只好靠捉田鼠、青蛙这样的小动物充饥。没多久,也就变成一条形容枯槁举止猥琐的跛腿狼。它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威严,但它昔日的理想并没有泯灭,反而被伤残的身躯和痛苦的经历煽动得更加炽热。它仍然四处流浪,寻找宝贝黑黑,寻找能实现它理想的狼种。
    皇天不负苦心人,也不负苦心狼。那天,它在沿着澜沧江边被太阳晒得灼烫的沙滩盲目而又孤寂地走着,猛然瞥见前面有一群少年脱衣裳准备游泳,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对带来的一条健壮的黑狗柔声说:“黑黑,替我们看着衣裳。”它定睛一看,这不是它朝思暮想的黑黑吗?虽然阔别半年多,黑黑已长成一条雄壮漂亮的大公狼了,但它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皱起鼻子嗅嗅,顺风送来亲切的狼儿的气息。它恨不得立刻奔上去和它的宝贝狼种拥抱亲吻。但那群少年使它发怵,它明白自己半残的身体绝不是他们的对手。它克制住冲动,潜伏在一块礁石后面等待最佳时机。少年们脱光衣裳,呐喊着冲进江去。黑黑蹲在隆得像小山似的一堆衣裳后边,忠诚地尽着自己的职责。少年们游远了,还分成两个阵营,打起了水仗,江面涌起一堆堆喧嚣的浪花。白莎从礁石后面钻出来,踬蹼着朝黑黑奔去。它流着泪,呜呜欢呼着。 黑黑竟然朝它凶猛地咆哮起来。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呀,你认不出来了吗?你妈妈衰老了,残缺了,丑陋了,但我确确实实是你的妈妈呀!黑黑像飓风似的把它扑倒在地,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最后一秒钟,才认出它来。立刻,黑黑孝顺地跳开了,跪卧在它面前,将脑袋伸到它腹下,呜呜叫着,表示久别重逢的激动。白莎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泡在澜沧江里的农炳亨发现了白莎,高呼起来:“狗精来啦,狗精来啦!”那群少年齐声呐喊,奋臂划水,向岸上赶来。白莎用狼头顶着黑黑的臀部,催促黑黑跟着自己回森林去。走吧,我是来救你出火坑的;对狼来说,人类社会就是火坑。黑黑表现得比大姑娘上轿还忸忸怩怩,留恋地频频回首朝江中的农炳亨张望。 “黑黑,回来!快,狗精要把我的黑黑拐跑啦!”农炳亨哭丧着叫道。黑黑发疯般地在沙滩上兜圈子。它心里矛盾极了。一边是含辛茹苦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边是恩重如山的主人,它不知该跟谁走。没时间再磨蹭了。白莎叼着黑黑的肩胛,像押解逃犯似的把黑黑拖离沙滩,跑进森林。它终于找回了心爱的狼种,但黑黑在澜沧江边犹犹豫豫的表现,却在它心里刻下了一道很难抹去的阴影。

 

5

    黑黑特别乖巧,一回到白莎身边,狼的气味立刻唤醒了沉睡半年多的记忆。它想起弟弟黄黄血淋淋的教训,不敢摇尾巴,不敢像狗那样汪汪吠叫,不敢流露出具有人性的温柔的情怀。它似乎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狼,像狼那样尾巴僵直得像把破扫帚,像狼那样发出凄厉的长嚎,像狼那样咬断猎物的喉管,撕开猎物的胸脯。它觉得已把狗性严严实实地伪装起来了。 它觉得自己已变成一条地地道道的狼。但白莎的感觉却并不尽然。虽然白莎经过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出黑黑暴露出半点狗的破绽,但不知为什么,它总觉得黑黑身上有一种可怕的狗性,它相信一定有的,不过是潜藏得很深罢了。唔,黑黑那双眼睛,乍一看,是狼眼,冰冷冰冷,没有半丝怜悯和温情,像十年冻土层。但它总觉得在冻土层下面,有一股炽热的火。它害怕什么时候火焰喷射,会融化冻土。它只剩下黑黑这条宝贝狼种,它别无选择。它只有带着黑黑拼命走村串寨,去扑咬人类豢养的家畜。这种野蛮的袭击,早已超越了觅食充饥的性质,变成一种流血的戏谑,一种变态的快感,一种恶毒的报仇。它要使黑黑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彻底斩断黑黑与人类情感上的联系;它要用鲜血洗净黑黑狼的灵魂。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它相信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由于白莎疯狂地厮杀家畜,小凤山四周人类的村寨简直像蒙受了一场浩劫。十几个寨子的猎手联合起来。进山大规模围剿狗精。那天傍晚,白莎正在洞里睡觉,猛听得洞外灌木林里传来砰砰的声响,随即,人类所特有的一股温馨的体味飘进洞来。它急忙轻轻咬黑黑的耳朵,把黑黑从半睡眠状态中咬醒。母子两条狼躲在一块扇形的熔岩后面,紧张观望。不一会儿,明亮的洞口出现一个两足直立的人,下巴光溜溜的显得很年轻,手里端着一支猎枪。白莎知道猎枪的威力,会闪电喷火,会发出霹雷似的轰响;人类就是凭借猎枪,降服其它野生动物的。白莎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就在洞口,皱起眉头,使颈耸动鼻子。这位不高明的猎手,直到现在才嗅出洞内的气味有些异样么?白莎鄙夷地想,要换成狼,离洞口半里就嗅出洞里住着什么野兽、此刻在不在窝里。人类在嗅觉方面真是笨得可以。那人耸动了很久鼻子,这才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嚯,一股野狗臊味,说不定我运气好,摸到狗精窝来了。”说着,他一手端枪,一手按亮电棒,猫着腰小心翼翼朝洞内搜索。
电棒明亮的光柱刺得白莎睁不开眼来。看来,这位猎手一定是有意进山捕猎所谓狗精的。令白莎费解的是,他没有伙伴,也没有猎狗,也许,这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猎手,想独占鳌头,所以才只身闯荡山林的;也有可能他本来有条猎狗,不幸被蟒蛇吞吃了,或者正在生病……阿弥陀佛!狼如果会像人类那样面对无法避免的灾祸突然出现一线转机而祈祷冥冥之神的话,它白莎绝对会双手合十诵出这么一句来的。多亏是碰上了单人猎手,不然的话,它白莎还有宝贝狼种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两条狼,对付一个不高明的猎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关键是要弄掉他手中的猎枪和腰中的长刀。 寂静的山洞里叩响跫然足音。走近了,那位该死的猎手走近了。白莎精确地从声音中判断出那位猎手离扇形的熔岩只有两步远了。便猛地从熔岩后面窜出来,以迅雷之势,扑向那支让狼心惊胆颤的猎枪。他本来应该立即扣动扳机的,但黑暗中猛然出现的一对狼眼像绿荫荫的灯笼,把他吓懵了。仅仅是迟了半秒钟,手中的枪和电棒被一股飓风一般的力量撞得飞起来,砰地一声不知掉到哪个石旮旯里了。白莎是用脑袋去撞猎枪的,上颚被枪筒上的准星豁出一个口子,弄得满嘴鲜血。那位猎手惊叫了一声,转身想退出山洞,但白莎又一次凶猛地窜上去,把他扑倒在地。那位猎人一手捂住喉咙,一手去抓腰间佩带的长刀。白莎急忙叼住那位猎手的手腕,长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那位猎手趁机抓住白莎两条前腿,把它扒开,仓皇逃出洞去。白莎知道,倘若让那位猎人活着逃走,很快便会引来狗群或人群。现在,必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狼的生存权利。于是,它颠着一条跛腿,紧跟着窜出洞去。终于在洞外那块开着五彩缤纷野花的草坪上追上猎人。这真是一场殊死的搏斗。白莎被铁力木砸断过腰,被捕兽铁夹夹断过腿,力气锐减。猎人赤手空拳,缺乏肉搏的经验。一人一狼打了个平手。猎人的衣裳裤子被白莎撕得稀烂,浑身皮开肉绽;白莎一只眼珠子被猎人抠瞎了,一条前腿被猎人掰断了,一只耳朵被猎人咬掉了。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会使用牙齿这个动物最原始的武器。它和他拥抱着在草坪打滚。野花被碾碎了,翠绿的草味上涂着斑斑驳驳的血迹。要是黑黑此刻能扑上来帮它一把,白莎想,立刻会打破力量均衡,立刻就能把这位不高明的猎人置于死地。从洞中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那一瞬间起,它就盼望黑黑来帮忙。黑黑是它的狼儿,儿子和母亲是血脉相连的天然同盟者,黑黑来帮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它不断地呼唤、乞求,奇怪的是,黑黑竟然没扑上来帮它。黑黑的表现太令它惊诧了,从山洞里跟出来,在它和他的身边腾跳扑跃,又撕又咬,但撕咬的是风,动作逼真,仿佛是在与一个无色透明的强敌厮杀。一会儿,黑黑又像受了致命伤,哀嚎呻吟,在草地上打滚。
    它很担心黑黑会变成一条疯狼。黑黑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跟着母亲从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一瞬间,它就认出那位不高明的猎手就是它的主人农炳亨。农炳亨在与白莎拥抱翻滚时,突然叫起:“黑黑!黑黑!”主人认出它来了吗?不,主人忙着搏斗,无暇左顾右盼。主人一定是在危急关头思念起忠诚勇猛的它来了。人类在潜意识中是渴望出现奇迹的。 白莎也在急切地叫唤着它。母亲拖着伤残的身体,一定快支持不住了,希望它能去助战。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结束农炳亨的生命。它是白莎的狼儿,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脑子里跳出农炳亨给它包扎伤口,把它搂在怀里,喂它用火烧过的热食的情景。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农炳亨救出困境。它是农炳亨精心豢养的猎狗,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能咬断自己母亲的喉管吗?白莎含辛茹苦把它养大,那芬芳的乳汁,那血脉亲情,还有为了寻找它而塌陷的腰,被铁夹子夹瘸的腿。它无法既扮演一条忠诚的狗,同时又扮演一条孝顺的狼。它本来就是狗和狼的结合,血液里有一半狗性,一半狼性。此刻狗性和狼性在互相搏斗,在互相噬咬。狗性和狼性把它灵魂给撕裂了。它变成一条精神分裂的狼。为了排遣那难以言状的痛苦和巨大的矛盾,它只能跟风、跟空气、跟臆想的无形的对手拼杀。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白莎和农炳亨谁也没法占上风,谁也没法把对方置于死地。夕阳西坠,如血的残阳给草地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终于,它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又僵持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松了手。它卧在地上,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农炳亨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向山垭走去,他的腿软得像棉花,走几步便咕咚屈膝跪倒在地。挣扎着站起来再走。他被一个强烈的求生念头支配着,要逃离这座陌生的、恐怖的、死亡的、属于狗精的山崖。要是让他走出山崖,便会引来成群的猎人和成群的猎狗。要是它白莎还有一点力气,它会不顾一切与他纠缠到死的。可惜……它呜呜哀号起来,并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黑黑。狼儿,求你了,追上去,扑上去,你能轻而易举把他咬死的。你刚才的一切软弱便能得到宽宥和原谅,你便超越血统和遗传成为真正的狼种。追上去,为了你,为了我,为了那个黑色的幽灵般的狼的理想,追上去,扑上去!黑黑追上去了。不,这不像是在追。追击应当全身肌肉绷紧,腹部收缩,步履沉稳有力,快速加飞,尖利的狼牙冲射出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可此时的黑黑,步子轻快,粉红色的舌头拖得老长,浑身肌肉松弛,腹部下坠,好像是在为消食而散步溜达。黑黑追到那位猎人身后,没有扑,也没有咬,而是突然摇起了尾巴;那条蓬松而僵直的狼尾巴,玩魔术似的突然变成狗尾巴了,摇得那么娴熟,那么麻利,绝不亚于哈巴狗的尾巴,要不是它白莎亲眼看见,是绝不会相信的。“汪!”黑黑发出一声地道的狗吠声。那位猎人神志恍惚,也许没听见狗叫,也许听见了还以为是一种幻觉,他没回头望一眼,走出山洼,走进一片野芭蕉林。黑黑紧跟在那人的脚后,不住地摇尾,不住地柔声吠叫,像是在欢送一位英雄。 这是对狼的嘲弄,对狼的亵渎。暮霭垂临,山林一片灰暗,天的尽头,刚才还有几抹红霞,此刻也消褪了,露了一片虚幻的苍白。白莎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木然凝视着北方,凝视着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它的视线仿佛穿透重重山峦,望见了强大的狼群在皑皑雪野奔驰;不,没有狼群,只有弥漫着死亡气息的白雪。白得真干净。奇怪的是,此刻白莎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平静。狂怒已冷却,像一座冰山压在灵魂上。它狼的理想幻灭了,一颗火热的狼心沉沦了,破碎了。过去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黑黑终于停止了狗的把戏,恢复了狼的面目,尾巴又变得像扫帚似的拖在地上,来到它面前,像狼那样呜咽着,眼睛里明亮的热情也隐匿起来了,泛出一片狼的残忍和冰凉。现在,白莎再也不会相信黑黑是条狼了。其实,它早就看出黑黑狼的外表下流露出来的狗的破绽,它是爱子心切,看见了当作没看见,自己欺骗了自己。唔,自食其果,一枚苦涩的果子。黑黑讨好地在它身边兜着圈。 它凛然地卧在草丛中。一只眼珠被猎人抠了出来,悬吊在眼眶外。狼血已凝固,痛感已消失,变得麻木。天空变成铅灰色,沉重的夜色压得山峰扭曲变形,像巨大的狰狞的怪兽。 漫长的黑夜又要开始了。也许是要表示一种慰问,也许是要表示一点依恋,黑黑依偎在它身边,下巴在它额眉间摩挲着,毛茸茸的脖颈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黑黑那根突凸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血液在滑动,那不是狼血,那纯粹是狗血!猛然间,白莎狠劲一合狼嘴,黑黑的喉管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腥热的血浆喷射出来。黑黑痛苦地呻吟一声,踢蹬翻滚,垂死挣扎;白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咬住黑黑的喉管不放,直到黑黑四肢僵冷……小凤山静谧的夜里,响起了凄厉的狼嚎,一声比一声悠长,一声比一声哀怨,整整嚎了一夜,嚎得整个森林凄凄惶惶。黎明前,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才逐渐衰竭。

    翌日清晨,农炳亨引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和一群威风凛凛的猎狗,来到勐罕森林那个隐秘的山洞前,只见一条黑狗被咬断喉管倒在一片早已凝固的血泊中;那条戕害了无数生灵的狗精则面朝北方,卧在草丛中,仅有的那只狼眼瞪得溜圆,神情凄凉而绝望。农炳亨害怕有诈,朝狗精的脑袋上开了一枪,半个脑壳被炸飞了,但没淌一滴血。它一腔狼血早已停止了流动。狗精就是狼。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块炎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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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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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

沈石溪

 

    大白牙之所以成为萨蛮猴群的兵猴,是与他特殊的身世分不开的。

    他刚刚断奶时,一天半夜,母猴媚娘被一只金猫给叼走了,他成了孤儿。失去母亲的照顾和庇护,大白牙的日子自然过得苦涩凄凉。到了寒冷的冬天,树上不结果了,也不长翠绿的嫩叶了,食物变得短缺,他的日子就过得更苦了,饥一顿饱一顿,常常饿得头晕眼花;有时实在饿极了,便动手从与他年龄相仿或比他年龄小的幼猴手中抢东西吃。这么野蛮的小强盗免不了会受到成年猴子的教训,他常常被打得猴毛飞旋伤痕累累。可他并不吸取教训,惩罚使他变得更加顽劣,更频繁地偷窃抢劫,当然也招来更厉害的訾骂毒打。

    童年虽然悲惨,但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或许是靠抢夺吃到了更多的食物,或许是为躲避追打在奔逃中锻炼了筋骨,他竟然长得壮壮实实,练就了打架斗殴的好身手。他劣性难改,仗着身体棒,肆无忌惮地抢夺母猴和幼猴手中的食物。他成了猴群中最不受欢迎的猴子,猴们像躲瘟疫似的躲着他,对他侧目而视,把他视为族群中的败类。他索性破罐子破摔,闹得萨蛮猴群鸡犬不宁。终于惹出大祸来了。

    那天中午,他看见王子白项圈正骑在树杈上剥吃一串野枇杷,这是一只半岁龄的小公猴,灰黑色脖颈上长着一圈洁白的绒毛,就像戴着一根白金项链,故而叫白项圈。黄澄澄的野枇杷汁多肉厚又酸又甜,是金丝猴最喜爱的美食,他刚巧肚子饿了,闻到野枇杷那股醉人的清香,嘴里的口水就像山涧的泉水汩汩往外冒,瞅瞅旁边没有其他猴子,便跳过去抢夺野枇杷。白项圈也不是省油的灯,抱着野枇杷不肯撒手,还呦呦哟哟喊救命,他急了,朝白项圈头上抽了一巴掌。半岁龄的幼猴皮薄肉嫩,他这一掌下去,白项圈额头被撕开一条两寸长的口子,鲜血滴淌。白项圈身为王子,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发出惨烈的哭嚎,引来了猴王金氅。

    白项圈是猴王金氅所生,大白牙不仅抢夺白项圈的食物,还胆大包天地打伤了白项圈,当然是罪不可恕的。猴王、二王、三王、四王、五王,萨蛮猴群最厉害的五只雄猴将他围了起来。群猴激愤,呦呦呐喊,为猴王金氅助威。他的群众基础实在太差,失道寡助,危难时刻没有谁会站出来帮他。他左冲右突,东躲西闪,非但没能摆脱追逐,反而被五只雄猴逼到一棵孤零零的璎珞松上,他逃到树冠上,再无路可逃。五只雄猴占据树腰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像张网一样向他罩来。呦,猴王金氅发出尖锐短促的啸叫,杀气腾腾,令大白牙不寒而栗。他晓得自己在劫难逃了,冒犯猴王钟爱的王子,等于冒犯了猴王本人,是严重的犯上作乱,轻则被驱逐出猴群,重则被当场打死。他绝望地呦呦啸叫,等待厄运降临。就在这时,多朗猴群在其猴王油橄榄率领下顺着茂密的树冠冲杀过来。

 

    多朗猴群是与萨蛮猴群毗邻的金丝猴群。与大多数哺乳类动物一样,金丝猴具有强烈的领地意识,同类之间常为领土发生摩擦。这一次,多朗猴群是为占领这片富饶的树林而发起了进攻的。入侵者来得很突然,形势危急,猴王金氅不得不放掉大白牙转而去对付入侵者。战斗异常激烈,多朗猴群猴数比萨蛮猴群的多三分之一,猴多势众,又是有备而来,萨蛮猴群很快就被打得落花流水,好几只雄猴身上挂了彩。猴王金氅被对方三只雄猴盯着追咬,已快支撑不住了。萨蛮猴群面临溃败。大白牙本来是躲在璎珞松茂密的树冠上看热闹的,正巧这个时候,王后蓝蝴蝶为躲避猴王油橄榄的追逐,慌不择路也逃到这棵璎珞松上。油橄榄呦呦怪叫着,顺着璎珞松树干往上攀爬;大白牙透过枝叶缝隙看得很清楚,油橄榄眼睛盯着蓝蝴蝶彤红的屁股,满脸淫笑,一步一步向蓝蝴蝶靠近。大白牙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突然从树冠上跳下来,落到油橄榄身上,又抱着油橄榄一起从十几米高的璎珞松上跌落到地面。
    促使大白牙对油橄榄发起偷袭的原因有三个:首先,王后蓝蝴蝶在往璎珞松树冠上逃,油橄榄尾随追撵,很快就会在树冠上发现他,他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与其被动挨打,倒不如先发制于猴主动出击,打油橄榄个措手不及;第二,作为萨蛮猴群一只雄猴,目睹自己族群里最美丽的王后遭异族欺凌,自然就会愤懑并产生英雄救美的冲动;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因打伤王子白项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与其作为罪犯被自家猴处死,倒不如死在反击入侵者的战场上,怎么说也要有意义些。
    他与油橄榄一起跌落到地面,他压在油橄榄身上,顺势狠狠地在油橄榄肩头上咬了一口。他的牙齿洁白而锋利,所以起名叫大白牙。这一口下去,油橄榄肩头皮开肉绽,发出凄厉的嚎叫。立刻就有多朗猴群两只雄猴赶来救驾,扭住他凶狠厮打。换一只普通猴,早就喊爹哭娘逃走了。他从小经常遭到毒打,对疼痛已经麻木了,抗击打能力特强,又抱有必死的决心,所以毫不理会两只雄猴的厮打,继续压在油橄榄身上啃咬。咔嚓,他把油橄榄锁骨给咬断了,油橄榄撕心裂肺地哀叫一声,狂颠乱跳,从他身体底下挣脱出来,落荒而逃。
    猴王一逃,群龙无首,军心动摇,多朗猴群一哄而散。
    萨蛮猴群反败为胜,猴王金氅特别高兴,不仅赦免了大白牙的罪,还奖励他一串鲜红的野樱桃。他四肢被咬伤,头皮也被抓出好几道血痕,幸运的是没伤着筋骨。好几只雌猴围着他,用钦佩的眼光望着他。有一只名叫半半的雌猴还主动替他整饰皮毛。对金丝猴来说,整饰皮毛是非常重要的交际形式,雌猴替雄猴整饰皮毛,不仅可将凌乱的皮毛梳理整齐,捉掉躲藏在毛丛里的跳蚤扁虱,还表达了好感、信任和微妙的情愫。自出娘胎来他还是第一次享受到来自异性的温情,虽说半半长相很一般,且年纪不轻,但他还是体会到了被信任受关怀的巨大快乐和幸福。

 

    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
    在猴王金氅率领下,萨蛮猴群借着月光在树冠间飞梭跳跃。茂密的森林里,一棵大树与另一棵大树之间,无声地掠过一道道优美的剪影。金丝猴通常都是白天活动夜晚睡觉的,只有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猴群才会摸黑行进。虽然月光很亮,但再亮的月夜也是黑夜,能见度是无法与白天比的。金丝猴夜里视力偏弱,有一只老猴老眼昏花,从一棵树跳跃到另一棵树时,失手从树上摔了下来,跌得鼻青脸肿。
    大白牙不知道猴王金氅要带着他们前往何处,其他猴也都蒙在鼓里。或许是要趁着夜色占领多朗猴群赖以生存的大片森林,或许是要夜袭帕寨猴群掳掠如花似玉的雌猴,或许是要到山脚人类种植的玉米地去偷摘甜津津的青苞谷……不管往何处去,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需要他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他很高兴去打仗,一有战事他就成为众猴关注的焦点,他喜欢被重视或被仰视的感觉,他喜欢被其他猴子众星捧月围在中间的感觉。
    但愿这是一场能充分展示他勇猛顽强风采的激烈鏖战。
    穿越莽莽密林,来到日曲卡雪峰下。终年积雪的日曲卡雪峰,像柄利剑矗立于天地之间,在月光下泛动着冷峻的寒光。

    这里是森林的边缘,再往前,就没有树了,而是一片低矮的灌木,灌木丛后面就是寸草不生的雪线。
    猴王金氅吱溜一声顺着树干滑到地面,徒步走出森林,钻进灌木丛。
    猴们个个面色惊讶,你望我,我望你,不知该如何是好。
    金丝猴属于完全树营性动物。所谓完全树营性,就是完全生活在树上的动物,饿了吃树叶或树上结的浆果,渴了喝叶面上凝结的露珠,困了睡在茂密的叶丛里,除非万不得已,极少下到地面来活动,有些金丝猴从出生到老死,从未下到过地面来。生活在高高的树冠上,不用担心虎豹豺狼的侵袭,远离喧嚣嘈杂的地面世界,对金丝猴来说是一种最安全舒适的生活方式。毫不夸张地说,金丝猴是森林的精灵,大树是金丝猴的守护神。
    突然间,要离开森林离开大树下到地面行走,猴子们都感到忐忑不安。但猴王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猴群犹豫了一两分钟,便鱼贯滑下树来,跟着猴王金氅钻进灌木走向雪线。
    金丝猴在树上身手异常敏捷,但到了地面,就显得有点笨拙。雪线密布着大大小小的卵石,铺着一层半融化的泥状积雪,猴们高一脚低一脚,蹒跚而行,走得苦不堪言。一只老公猴脚底板被石片划伤,呦呦呻吟;一只幼猴本来是骑在母猴背上的,母猴踩在一块长有苔藓的卵石上闪了个趔趄,幼猴从妈妈背上掉下来,掉进冰凉刺骨的泥浆里,发出惨叫。呦,猴王金氅威严地低吼一声,那是在喝令猴群保持安静,刹那间猴们个个噤若寒蝉,悄然无声地紧跟着猴王前行。
    沿着雪线走了约一公里,拐进一条乱石沟又走了半公里,来到一座名叫猛犸崖的石山前。猛犸崖,顾名思义,就是山势状如古兽猛犸象,山顶如猛犸硕大的脑袋,悬崖细长而隆起,仿佛猛犸象垂挂的长鼻,峭壁中端有一块突兀的岩石,酷似猛犸象翘挺的鼻尖。
    萨蛮猴群静悄悄地散落在乱石沟里,猴王金氅跳到一块磐石上,手搭凉篷久久凝望峭壁中端那块状如猛犸象翘挺鼻尖的突兀岩石。猴王神色冷峻凝重,山风袭来,背部如金色大氅似的长毛迎风飘动,如一面猎猎飞舞的旌旗。
    大白牙站在磐石下也好奇地手搭凉篷顺着猴王金氅的视线望去,月亮悬挂在猛犸崖上,把峭壁照得通亮,他看见峭壁中端那块状如猛犸象鼻尖的突兀的岩石上,横七竖八搭着一些树枝,看起来有点像是鸟巢。对面山梁传来几声狼嗥。突然,横七竖八的树枝间出现了一只大鸟的身影,警觉地朝对面山梁张望。狼嗥声停止了,大鸟便蹲伏进鸟巢去。虽然大鸟仅仅显身了几秒钟,大白牙却看得清清楚楚,这只大鸟就是这段时间让萨蛮猴群闻风丧胆的绿头乌雕!
    一瞬间,他恐惧得浑身发抖。

 

    猴王金氅是在万般无奈下才半夜三更率领猴群冒险跑到猛犸崖来的。他必须对付这只吃猴成性的恶雕。
    金丝猴生活在高高的树冠上,在地面活动的食肉猛兽想吃猴也吃不到,只能是望猴兴叹。即使善爬树的山豹、猞猁、金猫、大蛇之类,也很难爬到树冠顶部来打猎,且猴群有哨猴制度,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哨兵站岗,发现敌害立刻就会啸叫报警,享有飞猴美誉的金丝猴们刹那间就会逃得无影无踪,捕食者只能无功而返。萨蛮猴群好几年都活得太太平平。
    没想到风云突变,灾难从天而降。
    这是一只乌雕,当地山民称之为黑鹰,也不知从哪里搬迁过来的,四个月前突然就出现在日曲卡雪山的天空。这只乌雕全身乌黑,脚爪和嘴喙金黄,脑袋却与众不同地呈墨绿色,所以叫绿头乌雕。乌雕属于大型猛禽,身长有一米,双翼展开有两米,尖喙利爪,凶猛异常。不知道是偏食的原因还是前世与金丝猴有仇,这只绿头乌雕把魔爪伸向萨蛮猴群。它总是在高空巡飞几圈,突然半敛翅膀照准猴群俯冲下来。金丝猴对乌雕的袭击防不胜防,就算哨猴能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金丝猴也无法逃脱乌雕的捕捉。金丝猴号称飞猴而已,其实并不会飞,速度是无法与乌雕匹敌的,金丝猴另一个御敌方法是躲进茂密树冠藏身于绿色海洋,这个对付其他敌害十分有效的办法用来对付乌雕却完全无效,不管萨蛮猴群藏在多么茂密的树冠里,乌雕锐利的眼睛很快就能发现目标,一旦乌雕俯冲下来,再枝桠繁茂的树冠也难以成为金丝猴的保护屏障。这只绿头乌雕飞行本领特别高强,侧飞、斜飞、翻飞、倒飞、旋飞等各种特异飞行技巧无所不能,总能矫健自如地从密林间疾飞而过,并将强有力的长长的雕爪伸进树冠里,像摘果子似的将金丝猴抓走。从力量上讲,金丝猴更不是乌雕对手,锋利如匕首的雕爪一下就可刺穿金丝猴的身体,霎时间就失去任何反抗能力。
    绿头乌雕捕捉金丝猴狩猎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这大概也是绿头乌雕喜食金丝猴的重要原因。
    开始时,绿头乌雕大约每隔十来天来捕捉一只金丝猴,这对萨蛮猴群来说虽然也是惨重的损失,但尚在可容忍可承受范围之内。对野生动物来说,天灾人祸,非正常减员,总是免不了的。但两个月后,恶雕的猎猴频率越来越高,七天一次、五天一次、三天一次……发展到最近半个月,每两天就要发生一起猴入雕口的惨剧。天空中没有第二只乌雕,每一次绿头乌雕得手后,立刻就抓住金丝猴头也不回地往日曲卡雪峰飞去。从这些现象不难判断,绿头乌雕是只正在哺养雏雕的母乌雕,四个月前把窝建在日曲卡雪峰某个悬崖上,按乌雕的习性产下两枚雕卵,经过两个月的抱窝,孵出一对雏雕。随着雏雕日渐长大,胃口越来越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所以绿头乌雕捕捉金丝猴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黑色恐怖笼罩在萨蛮猴群头上,猴们个个成了惊弓之鸟,天空中只要出现绿头乌雕的影子,无论男女老幼都会吓得屁滚尿流,伏在树枝上一动也不敢动,连大气也不敢喘。有天黄昏,萨蛮猴群来到一棵枝繁叶茂的野酸茭树前采撷野酸茭吃,惊动了在这棵野酸茭树上抱窝的一只大嘴乌鸦,它扑棱棱地拍扇着黑色翅膀从鸟巢里飞冲出来,神经极度紧张的猴们看到黑鸟飞临,还以为绿头乌雕来了,吓得魂飞魄散,夺路奔逃。慌乱中,雌猴半半失足从大树上摔下来,摔断了手脚,被豺狗捡了便宜。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再这样下去,非吓出几只精神病猴来不可。
    萨蛮猴群陷入了巨大的生存危机。猴王金氅原有臣民八十多个,自打出现绿头乌雕,已有二十二只金丝猴葬身雕腹,减员达四分之一。猴王金氅最宠爱的王子白项圈也被绿头乌雕抓走了。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个月,整个萨蛮猴群就会被杀尽吃绝。金氅身为猴王,对种群生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必须设法扭转种群灭绝的局面。他无力与绿头乌雕抗衡,只有另辟蹊径。他为了观察绿头乌雕的飞行路线,已经带着两名亲信悄悄潜行到日曲卡雪峰侦察过,摸清了雕巢的具体方位,也看清雕巢里确实有两只半大的雏雕,绞尽脑汁想了两天,终于想出个主意来,那就是趁绿头乌雕不在家的时候深入雕巢,消灭这两只正日长夜大的雏雕。这么做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3-2=1,能有效减少绿头乌雕的食物需求量,让它不必再每隔一天就来捉一只金丝猴了。
    这是猴王金氅所能想到的缓解萨蛮猴群生存危机的最好办法了。

 

    银盘似的月亮顺着山脊线慢慢往下滑落。
    大白牙真想拿枚钉子将月亮钉牢在山峰上,让时间凝固,让黑夜永远,这样他就可避免去送死了。
    是的,这绝对是去送死。在强大的绿头乌雕面前,金丝猴虚弱得不堪一击,强劲的雕爪狠狠一捏就能捏得金丝猴骨碎魂断。金丝猴与乌雕拼斗,实在是以卵击石。不错,猴王金氅会等到绿头乌雕飞远后才命令他袭击雕巢,他的任务只是杀死两只雏雕而并非要去与强大的绿头乌雕搏杀,但是,肩负着育雏重担的绿头乌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远离雕巢去觅食的,乌雕会在自己视力能及的范围内寻找猎物,并随时准备飞回雕巢应对任何构成威胁的异常情况。他不可能变成只隐身猴,也不可能在处理两只雏雕时不弄出点动静来。雕眼锐利,乌雕能在几百米的高空一眼就看到在落叶间奔突的小老鼠。要想躲开绿头乌雕的眼光神不知鬼不觉将雕巢里两只雏雕处理掉,简直是比登天还难!想到这里,大白牙四下瞄了瞄,想看看有没有谁在注意自己。猴们三五成群散落在乱石沟里,有的昏昏欲睡,有的在剥食石头上的苔藓,有的在互相梳理皮毛,似乎没有谁在注意他。他吱溜躲进一片浓荫,悄悄地向沟外移动。谁愿意飞蛾扑火让绿头乌雕吃掉呀?他宁愿做一只四处漂泊的流浪猴,也不愿去执行这样一个凶多吉少、九死一生的危险任务。
    他在山峰和岩石形成的阴影里跳闪移动,很快就要钻出乱石沟了,突然,正前方一座巉岩后面闪出一个黑影来,他定睛一看,啧啧,正是猴王金氅。他想从左侧溜走,左前方一块磐石背后又闪出个黑影来,哦哦,是二王刀疤脸;他想改走右侧,右前方乱石间倏地站起一只猴,哟哟,是三王红鼻洞;身后似乎也有动静,回头望去,四王尖脑壳和五王大肚皮鬼鬼祟祟跟在他身后。他明白了,自己想临阵脱逃,是痴心妄想。
    奇怪的是,猴王金氅明明已发现他想逃跑,却并没暴跳如雷对他进行恫吓,其他几只大雄猴也没拳脚相加对他进行肉体惩罚;他们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他,封锁了他想逃走的路线而已。他无计可施,只好退回乱石沟。
    月亮滑落到山峰背后去了,启明星升起来了,大地星光朦胧。残夜即将过去,黎明就要来临。大白牙整夜都没合眼,恐惧使他无法入睡。他害怕天亮,天亮就意味着他要去赴汤蹈火。乱石沟就在雪线附近,气温本来就低,夜风料峭,许多金丝猴都冷得瑟瑟发抖,但大白牙却像心里窝着一团火,浑身燠热难受,尤其是背部,就像有一群山蚂蚁在爬,奇痒难忍。他找了块石头,背靠在粗糙的石面上磨蹭,自己替自己搔痒。
    突然,他闻到一股同类异性的气息正一阵阵向他飘来,他扭头望去,虽然夜色正浓,他凭感觉还是认出来了,是王后蓝蝴蝶正娉娉婷婷朝他走来。
    蓝蝴蝶来到他背后,伸出纤纤玉指,替他整饰皮毛。他既紧张又兴奋,想躲闪又想靠得更拢。在萨蛮猴群,蓝蝴蝶是第一夫人,不仅姿色出众,整饰皮毛的技艺也是一流的。许多雄猴都对蓝蝴蝶垂涎三尺,暗暗渴望能得到蓝蝴蝶的青睐,享受第一夫人为自己整饰皮毛的无上荣光。食色性也,凡雄猴都有难以克制的爱美天性,大白牙也跟其他雄猴一样,暗恋蓝蝴蝶久矣,害单相思久矣。他做梦也没想到,蓝蝴蝶会在这浓浓夜色里,纡尊降贵来到他身旁。蓝蝴蝶靠他很近,他闻到一股非常好闻的气味,这是蓝蝴蝶的体味,温馨、成熟、甜美,带着一股淡淡的汗味,如兰似麝,他翕动鼻翼贪婪地嗅闻着。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气味在金丝猴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突然觉得自己无比幸运,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金丝猴了。蓝蝴蝶整饰皮毛的技艺比他想象的更美妙,十根指头温柔而灵巧,在他背部毛丛里轻抓慢搔。这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享受,摄猴心魄,如沐春风,如饮甘霖,舒服得他直打哼哼。就在这时,突然,他感觉到左侧有一道锐利的目光划过他的脸,扭头望去,借着启明星微弱的光亮,他看见,就在五六步开外的一块大石头旁,有一双绿莹莹的猴眼正盯着他,虽然是黑夜,但他明显地感觉到,那眼光冰凉冰凉,就像日曲卡雪山上终年不化的冰粒,冻得他忍不住连打几个寒噤;又像是锋利的剑光,刺得他睁不开眼,刺得他心惊肉跳。不用再仔细去看了,确凿无疑,是猴王金氅在注视他!

    一瞬间,他有一种失足从万丈悬崖摔下去的恐惧,脑子一片空白。
    在金丝猴群里,猴王占有众多妻妾,但只有一只雌猴特别受宠爱,俗称王后。其他雄猴倘若勾搭王后以外的猴王妻妾,猴王有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绝对不允许别的雄猴来染指王后。王后只属于猴王所有,王后只能给猴王整饰皮毛。一切企图靠近王后的行为,都被视为大逆不道,与篡夺王位同等罪行,必然会受到血的惩处。萨蛮猴群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因觊觎王后美色而引发的流血事件。三个月前,一只名叫独眼的七岁龄公猴,色胆包天对王后蓝蝴蝶欲行非礼,被猴王金氅扭住一顿暴打,独眼遍体鳞伤逃出猴群。金丝猴是群居性动物,离群索居的孤猴是很难生存的,更何况独眼还受了重伤,几天后猴群到附近的戛纳森林觅食,看到独眼僵卧在林间一块岩石上,被大嘴乌鸦啄食得只剩一具空壳了。
    看来,他今天是要步独眼后尘了。他紧张得浑身觳觫。他感觉到,蓝蝴蝶也发现猴王金氅正躲在黑暗里窥视他们,因为蓝蝴蝶正在他背上游走弹跳的手指突然停顿下来了。蓝蝴蝶会立即转身溜走的,他想,猴王金氅很霸道,任谁都会害怕的。他待在原地没有动弹,等待猴王金氅扑上来噬咬,他是雄猴,这种时候他理当承担一切责任掩护蓝蝴蝶溜走。让他颇为惊讶的是,蓝蝴蝶并没溜走,只是停顿了两秒钟,便又继续替他整饰皮毛。更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猴王金氅并没扑过来厮打,两道锋利如剑寒冷如冰的目光也倏地从他脸上移走了,竟然装着没看见一样,钻到那块大石头后面去了。
    也许,猴王金氅是想换个攻击角度,绕到他的背后或侧面向他发起突然袭击,这样能更有效地置他于死地,他紧张地等待着,时间在一分一秒流失,也不知等了多长时间,始终没见猴王金氅跳将出来。
    启明星在夜空中闪烁着冷冷的幽暗的光。
    蓝蝴蝶继续用魅力无穷的手指为大白牙整饰皮毛,直到漆黑的天边泛起一道水红色的霞光。

 

    一切如猴王金氅所料,当太阳从日曲卡雪峰冉冉升起,绿头乌雕跨出鸟巢,站在峭壁中端状如猛犸象鼻尖那块突兀的岩石上,气势恢宏地摇了摇翅膀,让洁白的晨岚擦洗羽翼间夜的残留,然后稳重地蹬动双腿,飞上蓝天,在雕巢上空盘旋数圈,观察有无对雕巢构成威胁的可疑迹象。萨蛮猴群藏身的乱石沟在猛犸崖背面隐秘的山脚下,对在天空盘旋的绿头乌雕来说正好是个盲点,乌雕什么也没发现,舒展着巨大的翅膀,飞往森林觅食去了。
当绿头乌雕矫健的身影消失在被霞光染红的白云里,猴王金氅立即率领猴群从山的背面攀爬到状如猛犸象脑袋的山顶上。从山顶到雕巢,有十多米长一段笔陡的峭壁,但这难不倒金丝猴,所有的成年雄猴倒悬身体,我抱着你的腰,你抱着我的腰,形成了一条奇特的“猴梯”,沿着状如猛犸象鼻梁的峭壁,从山顶一直垂挂到离鼻尖状岩石还有约两米高度的地方。
    大白牙是兵猴,踏着长长的猴梯,轻盈一跳,扑进雕巢。
    船形雕巢里,果然有两只半大的雏雕。乌雕,顾名思义,就是羽毛乌黑的雕类,但刚孵化出来的雏雕绒毛金黄,随着身体长大,羽毛的颜色逐渐变深。此时雕巢里的两只雏雕,一只红嘴壳,一只黄嘴壳,全身呈紫黛色,翅膀上已长出几片硬羽,顶多还有个把月时间,它们就能翱翔在蓝天成为捕食金丝猴的恶魔。
    大白牙迅猛地朝红嘴壳扑去。只要他能在惊动绿头乌雕前将两只可恶的幼雕处理掉,他就有活下去的希望。长长的猴梯还挂在峭壁上,猴梯的末端是猴王金氅,悬挂在离雕巢约两米的高度,张开双臂随时准备接应他。他完事后跳起来抓住猴王金氅的手,就可顺着长长的猴梯爬回到猛犸崖山顶去。
    事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般简单。两只雏雕虽然羽翼未丰,却不乏猛禽的凶悍,当他捏住红嘴壳的脖颈,红嘴壳扇动双翼抽打他的脸,还抬起一只雕爪来抓他的胸;而另一只幼雕黄嘴壳则一面高声鸣叫,一面用嘴喙猛啄他的后脑勺。两只雏雕的喙和爪虽还稚嫩,却已具备一定杀伤力。他后脑勺被黄嘴壳啄得一阵阵发晕,胸口也被红嘴壳划开好几道血口,空气中弥散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毕竟是还不会飞的幼雕,他到底还是占上风的,两只猴爪使劲一拧,咔嚓一声轻微脆响,红嘴壳成了一只断脖子雕。
    他回过身来对付黄嘴壳。黄嘴壳比他想象的更顽强,尖声啸叫,频频啄咬,拼命拍打翅膀,不让他靠近。
    这时,呀———静谧的天空传来一声短促的啸叫,他抬头一看,远方洁白的云朵间,有一个黑点正在迅速放大,开始像粒芝麻,瞬间变成豌豆,他吓出一身冷汗,毫无疑问,正在觅食的绿头乌雕听到黄嘴壳的叫声,正十万火急往猛犸崖赶来。时间就是生命,他不再理会是否会被啄伤或抓伤,不顾一切地搂着黄嘴壳,在雕脖和雕翅上胡啃乱咬。终于,黄嘴壳停止反抗,发出绝望的哀鸣。他用力一推,将半死不活的黄嘴壳从船形雕巢里摔落下去。
    任务已经完成了,他可以撤离雕巢了。天空传来绿头乌雕悲愤的啸叫,他瞥了一眼,绿头乌雕还像只大甲虫在远处的白云间疾飞。他有把握能抢在绿头乌雕飞临头顶前顺着长长的猴梯逃到猛犸崖山顶去的。他准备跳起来去攀爬猴梯时,却惊骇地发现,绝壁上空空如也,那条可让他逃生的长长的猴梯不见了!
    一定是猴王金氅看见绿头乌雕正在飞返猛犸崖,害怕遭到血腥的报复,扔下他带着猴群逃走了。
    他被出卖了!被猴王金氅出卖了!被萨蛮猴群出卖了!
    他为他们消灭了两只雏雕,而他们却将他扔给了死神!
    是的,他陷入了绝境,必死无疑。没了长长的猴梯,他是不可能顺着笔陡的峭壁攀爬到山顶上去的,雕巢四面皆悬崖,无处躲藏。绿头乌雕已越来越近,并由高空向下俯冲。他蜷缩在船形雕巢里,放弃了求生的想法,他是无法与凶猛的绿头乌雕抗衡的,他杀死了两只雏雕,血海深仇,绿头乌雕是决不会轻饶他的。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一切反抗与挣扎都是徒劳的,那他就乖乖等死好了,早一点让锋利的雕爪刺穿胸膛,也算是一种解脱。
    呀啊———天空响起锥心泣血般凄厉的雕啸,巨大的雕翼像张恐怖的网,正迅速朝大白牙罩下来。
    他闭起眼睛,等待最后时刻的来临。
    呦欧,突然,头顶传来一声猴啸。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大白牙睁开眼睛抬头望去,惊讶地发现,有一只金丝猴,趴在猛犸崖山顶上,小半个身体伸在悬崖外面,正急切地朝他吼叫,呦欧、呦欧,那是金丝猴特有的报警式啸叫,是在提醒他危险正在逼近!他看得很清楚,趴在猛犸山顶上的那只金丝猴,额顶高耸的黑毛间嵌有两条金色毛带,就像戴着顶凤冠,正是萨蛮猴群的王后蓝蝴蝶!刹那间,大白牙的自尊心被激活了。他不是普通金丝猴,他是顶天立地的兵猴,萨蛮猴群最美丽的雌猴正在注视着他,他决不能这样无所作为窝窝囊囊地等着让绿头乌雕把自己吃掉。虽然与绿头乌雕搏杀,对金丝猴来说,无疑是以卵击石,但石有石的坚硬,卵有卵的自尊,他也要努力表现出粉身碎骨的勇气来。绿头乌雕已飞临雕巢上空,挟带着一股令大白牙窒息的腥风,两只遒劲的爪子朝大白牙抓来。他无处躲闪,他也不想躲闪,迎着这致命的攫抓,他猛地往上蹿跳,雕爪抓住了他的腿,在这同一瞬间,他两条胳膊圈住了雕颈。绿头乌雕受了惊,摇扇着翅膀飞上天空。大白牙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响,身体不由自主地腾空升高。绿头乌雕愤怒地呀呀叫着,用嘴喙来啄咬大白牙的脸。大白牙搂住雕脖拼命噬咬雕的肩胛。弯如铁钩的嘴喙在他后脑勺啄出好几个血洞。他痛得天旋地转,仍顽强地啃咬雕的肩胛。雕的肩胛骨十分坚硬,他咬了好几口,满嘴都是雕羽和咸津津的雕血,但雕翅仍稳健地扇动着。绿头乌雕用另一只雕爪来撕扯他的腿,他感觉到,自己的两条腿就像拆零件一样,脚掌、小腿、大腿,迅速被撕烂了。天空像在下红雨,点点滴滴洒下鲜艳的血。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他的血快流干了。他已筋疲力尽,疼痛感早已麻木,产生极度的疲倦感,想闭起眼睛睡觉。他想,绿头乌雕太强大了,他太渺小了,无论如何也达不到同归于尽的目的了。他气馁了,绝望了,想放弃了。就在这时,他无意中看见蓝蝴蝶趴在猛犸崖山顶上,正抬头望着他,他被绿头乌雕攫抓在空中,从空中俯瞰下去,他看得清清楚楚,空空荡荡的猛犸崖山顶,只有蓝蝴蝶一只猴子,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幸福感,他并没被萨蛮猴群彻底抛弃,有最美丽的王后蓝蝴蝶陪伴着他,他永远也不会孤独。他迸发出一派豪情,将残剩的生命都凝聚在牙齿上,狠命噬咬绿头乌雕肩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崩断,他仍发疯般地噬咬着。他的大号就叫大白牙,长着一副在金丝猴群里罕见的结实的牙齿,锋利无比,威力无穷。咔咔,传来雕骨碎裂的声响,他发现,绿头乌雕失去平衡,一只翅膀拼命摇扇,另一只翅膀却软绵绵耷落下来,在空中陀螺似地旋转,并直线坠落下去……让大白牙感到欣慰的是,蓝蝴蝶看到他是怎样咬断恶雕翅膀的。他喜欢出风头,喜欢被重视、被仰视或被钦佩的感觉。

    高黎贡山的萨蛮猴群里,历史上曾先后有过5只兵猴,这五只兵猴最后的结局与大白牙是一的,无一例外都牺牲在战场上。而大白牙牺牲得最为壮烈,给萨蛮猴群带来的利益也最为显著。

    蓝蝴蝶将大白牙的尸体带回森林,在一棵参天大树上找了一个树洞,将大白牙给塞了进去,长长的尾巴挂在树洞外,像是一块墓碑。这是金丝猴独特的树葬,只有猴王驾崩了才能享受的崇高哀荣,萨蛮猴群用特殊葬礼以纪念这位杰出的兵猴。蓝蝴蝶在做这件事时,猴王金氅始终板着脸在一旁默默观看,既没有出面制止,也没有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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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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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

沈石溪


    它叫大灰,是阳光大马戏团动物特型演员,在舞台上专门扮演大灰狼。在人类演艺圈,要拍政治家、军事家或文化名人的影视剧,挑一个长相酷似的人来出演主角,这就叫特型演员。

    大灰来阳光大马戏团之前,是黑土凹警犬学校一条即将毕业的警犬。

    大灰刚生下来时,毛色就让人看着不顺眼。通体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难看的草木灰。警犬学校的狗都是从国外引进的名贵犬种,大致分两种颜色,要么通体金黄,要么黑与黄组合成的花色,从未有过灰毛狗。长相似乎也与正常的狗崽子差异。正常的狗崽嘴吻圆润,耳廓柔软如花瓣,半只耳朵皮盖在额头上,显示出狗顺从的品性。大灰的嘴吻又尖又长,三角形耳廓坚挺耸立,透出一股让人感觉不舒服的倔强神情。(大灰的形像)不能以貌取人,当然也不能以皮毛的颜色和五官的美丑来取狗。三个月大后,大灰和其它小狗一起接受严格的警犬训练。大灰在训练场上表现出色,但随着身体发育成熟,相貌却越来越离谱。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像一条狗,倒像是一只狼。在动物分类学上,狼和狗虽然同为犬科犬属,血缘近亲,体貌相似,但仔细鉴别狼和狗的五官和身体外形,就会发现它们之间还是有明显区别的。从体态上说,狼和狗显著的差异在胸部,狼的胸部较狭窄,狗的胸部较开阔。不用尺子来量,一眼就能看出大灰比其它警犬胸部窄了约一寸多。从五官上说,狼吻部尖长嘴巴特别阔大,这便于在野外噬咬猎物,狼眼比狗眼更细长些,瞳仁却比狗的瞳仁明显要小,狼眼是白多黑少,所以民间有白眼狼的说法。用这标准来衡量,大灰活脱脱长着一副狼的尊容。从尾巴上说,狗尾巴紧凑光滑,当主人抚摸它们时,会像蛇一样活泼地曲蜷摇动,而大灰的尾巴却蓬松如扫帚,僵硬得像根棍子,或者平举或者耷落,最多能左右笨拙地甩动两下,典型的狼尾巴。要说狼和狗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叫声,狗会吠叫,汪汪汪声音短促嘹亮,富有音乐的节奏感,而狼不会吠只会嗥叫,叫声绵长中间没有间隔,音质尖厉缺乏变化,大灰怎么努力也叫不出清晰的狗吠声,只能发出凄厉难听的狼嗥。警犬学校每一条狗都有完整的档案资料,细细查阅后发现,大灰的祖母是一条法国狼犬,有十六分之一狼的血统,大灰的母亲是一条德国杜宾犬,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一般来讲,只要低于十六分之一狼的血统,狼的基因就是隐性;换句话说,母狗身上只要狼的血统少于十六分之一,狗的基因就呈显性。大灰的母亲身上只有六十分四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只有六十分之一的可能会生小狼崽,概率是极小的。但遗传密码排序极为复杂,在某种因素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成显性,这就是返祖现像。毫无疑问,大灰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像。

    一年零七个月的学习生涯结束了,大灰完成全部警犬训练课目,蹿跳、奔袭、游泳、嗅闻、追踪、潜伏、捕捉、格斗,考核成绩门门都是优秀。

    阳光大马戏团高导演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来到警犬学校,酒席间听说了大灰的事。开始高导演并没要招个狗演员的想法,马戏团狗演员阵容最为强大,已经有十二条聪明伶俐的卷毛哈巴狗,没必要再新添狗演员。可当他站到大灰面前时,出于职业的敏感,出于排演新节目的考虑,立马就决定把大灰带回马戏团去。马戏团有许多种类动物演员,狮虎豹像熊狗猫马羊,还有海狮海豹海像等等,唯独没有狼。谁也没有规定说,狼不能上台演出,可全世界所有马戏团,找不到一个狼演员。有人说,是因为狼和狗长得相似,能表演的形体动作也大致相同,各马戏团都豢养着一大群狗演员,没必要再耗费人力财力去培训狼演员了。也有人解释说,之所以全世界马戏团都将狼拒之门外,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对狼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和憎恨。同样是猛兽,可狮子老虎毛色华丽,形像威武,人类对它们抱有敬畏心理,常用雄狮来比喻刚强的男子汉或骁勇善战的军队,用醒狮来比喻新兴的国家或翻身民族,更有一大串成语用来赞美老虎,什么虎踞龙蟠、龙腾虎跃、虎虎生威、将门虎子等等,因此狮子老虎登上马戏团舞台,体现力量的壮美,观众会产生崇拜认同,别有一番审美情趣。狼就不同了,翻遍字典也找不到一句褒奖的话,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豺狼当道、色狼肆虐等等,清一色贬义词,在人们心目中,狼是十恶不赦的坏蛋,狼是恶魔的代名词。再说,狼毛色单调,嘴脸丑陋,缺乏美感,形像也不适合登台演出。人类社会有人种歧视的现像,动物世界难免也有物种歧视的现像。

    可高导演是个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他觉得时代在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在变,对狼的认识已不像过去那样极端了,现在观众应该是能接受一只狼登台演出的。大灰酷似桀骜不驯的狼,对外就宣称它是狼,估计没有人会怀疑。阳光大马戏团提的口号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世界马戏团没有一个狼演员,如果他能成功地让一只狼登上舞台,本身就很新奇有趣,无疑具有广告效应。高导演决定招收大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刚好能配合他的改革方案,排演从内容到形式都叫绝的新节目。这几年,人们对马戏表演的热情早就衰退,说得刻薄一点,马戏已变成一门夕阳艺术,光顾马戏团的人越来越少。他晓得,除社会环境变化这个外部因素外,节目老化,也是阳光大马戏团一年比一年不景气很重要的原因。马走舞步、羊拉三轮、虎钻火圈、熊舞飞叉……就这么一、二十个节目翻来覆去的演,天天都是老一套,谁还稀罕来看呀!要想振兴阳光大马戏团,把流失的观众重新拉回剧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根据青少年追求刺激的心理特点,编排出惊险新奇的节目来。他有个大胆的设想,将几种不同的动物串联起来,动物演员相互配戏,编出有故事情节的马戏短剧。迄今为止,舞台上只有杂技剧,还没有几种动物联袂演出的马戏剧。要想出既有思想教育意义,又能充分发挥各种动物演员技巧特长,又有相当艺术吸引力的故事情节,并非易事。他苦思冥想了好几个月,脑子里仍一片混沌。说也奇怪,高导演站在大灰面前,突然就来了灵感。哦,一只凶残狡猾的大灰狼,要去吃美丽可爱的小白羊,鹦鹉、哈巴狗和黑熊齐心协力斗败了大灰狼,这肯定很有意思,在善良的众动物与恶狼斗智斗勇过程中,可以穿插许多精彩的杂技动作。剧名就叫“智斗大灰狼”,孩子们肯定喜欢看。警官学校正为如何处置大灰发愁呢,高导演不费吹灰之力,也没化一分钱,就把大灰带回了阳光大马戏团。它在警犬学校叫大灰,到了阳光大马戏团后,大家仍叫它大灰,这虽然不是一个很响亮的艺名,但很贴切,符合它的容貌特征。大灰者,又是大灰狼的简称,含有某种隐喻。阳光大马戏团有个很大的狗棚,里头有用棉毡铺垫的睡窝,有色彩鲜艳的食盆,有触碰式自动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塑料肉骨头等玩具,对狗而言,算得上是功能齐全的豪华型别墅了。十二只哈巴狗就住在里头。管理员老费没让大灰住进舒适的狗棚,而是在狗棚边靠近阴沟的一块空地用钢筋焊了一只铁笼子。笼子阴暗潮湿,有一股腐烂的霉味,低矮狭窄,大灰在里头站直了,额头就会顶着天花板,转身时尾巴也会蹭着铁杆,活像在蹲监狱。 “白眼大灰狼,只配住这种地方。”老费说。狼在任何地方都属于不受欢迎的角色。负责训练大灰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她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灰的任务的。她对团里要好的姐妹说:“看见它我就会想起小时候读过的童话里的狼外婆,脊梁就冷嗖嗖的,心里发毛,头皮也会发麻。” 不情愿去做的事情,态度自然很恶劣。

    “跳,快跳!”川妮柳眉高挑杏眼圆睁,手中的棍子指着两米高的铁圈,大声呵斥。大灰腾空起跳,稳稳当当从直径约半米的铁圈穿了过去。 “站起来,狼爪子举高些!走,快走!”川妮手中的驯兽棍直逼大灰的脑门,模样很像是粗暴的老师在指责一看就让她心烦的顽劣学生。其实川妮是个挺有爱心的女人,蛮喜欢小狗小猫的。 “别害怕,乖乖,勇敢些,来,跳呀!”她和颜悦色地对哈巴狗们说。十二只哈巴狗全身披挂白色的长毛,蓝眼睛,塌鼻子,大耳朵,四条腿很短,胖嘟嘟迷你身材,奔跑起来就像一团团滚动的雪球,又滑稽又可爱。当一只名叫杰克的哈巴狗勉勉强强从铁圈穿越过去,她会温柔地抚摸它的颈毛,亲昵地拧它肉感很强的耳垂,夸奖道:“好样的,真聪明!” 训练告一段落,便要给受驯的动物喂点东西吃,有奖赏才有干劲,食物引诱是马戏团培训动物演员最佳方法。十二只哈巴狗轰地一下把川妮团团围住,拼命往她怀里钻,汪恩,汪恩,发出撒娇的哼哼声,伸出粉红色细腻的狗舌,争先恐后来舔吻她的脸。她咯咯笑着,没法拒绝这多余的热情。她抱抱这个,又亲亲哪个,将香喷喷的牛肉干塞进哈巴狗的嘴。每每这个时候,大灰总是站在幽暗的墙角,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群幸福的哈巴狗看,狭长的狼脸上浮起羡慕的神情。

    川妮也给大灰喂牛肉干。团里有规定,凡参训的动物演员,无大的过错,中间休息时都要喂一点食物,以形成激励机制。大灰是从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难度再大的训练课目也是小菜一碟,钻圈、蹿高、叼碟、直立、拖物……无论什么动作都完成得精确漂亮,根本挑不出毛病来,是最应该得到牛肉干犒赏的。川妮总是蹙着眉尖,抓一把牛肉干走到大灰面前,板着脸恩一声,当大灰抻长脖子张开尖尖的嘴吻想要叼食时,她一撒手,将牛肉干扔在地上,任由大灰捡食。那模样,像是护士在尽量避免接触烈性传染病患者。这天上午,与往常一样,训练间歇,哈巴狗们围着川妮,摇尾撒欢,献媚邀宠。大灰不停地伸出血红的舔吻自己的鼻子,瞳仁透出艳羡的光,一副神往已久的表情。它沿着墙线,压低身体,悄悄绕到川妮身后。它虽然外貌像狼,本质上仍是狗,而且是狗类中品性最忠诚的警犬。像所有的狗一样,它渴望能得到主人的搂抱和抚摸,渴望能得到主人的宠爱。

    它似乎知道这位漂亮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它,所以不敢像哈巴狗们那样放肆地钻到川妮怀里去撒欢,只是躲在背后蜻蜓点水般地用舌尖轻轻亲吻她的衣领。川妮与哈巴狗们嬉闹着,没有察觉大灰已绕到自己背后来了。杰克正趴在川妮的肩头享受主人温馨的爱呢,当然看见大灰做贼似的举动。哈巴狗擅长察言观色,它早就看出女主人讨厌这非狼非狗的家伙。它立刻汪汪汪在主人耳畔吠叫报警:亲爱的主人,背后有紧急情况!川妮猛地回头去看,人眼和白多黑少的狼眼四目相对,她白皙细嫩的脖颈刚好撞在大灰尖尖的嘴吻上。她没思想准备,吓一大跳,失声尖叫起来。美丽的女孩子见到一条毛毛虫爬到身上,或者一只老鼠冷不防从面前蹿过,都会惊骇地大叫起来,一副立刻就要晕倒的表情。大灰噼啪左右甩动扫帚般笨拙的尾巴,将半条舌头从唇齿间伸出来,眼珠子尽量睁大,并将自己最易受伤害的颈侧暴露在外,用犬科动物特有的形体语言表白自己的心迹:请相信我,我没有恶意。在川妮眼里,那条左右甩动的大尾巴,是扑咬的信号,拧着脖颈,那是行凶的前奏,眼珠子瞪得这么大,那是饿狼馋涎欲滴,这么长半截血红的舌头伸在嘴外,是不是想尝尝人肉的滋味呀,嘴腔内尖利的犬牙闪着寒光,预示着吃人不吐骨头啊。她粉红的小脸恐怖地扭曲了,用手护住自己的脖子,颤抖的声音高喊道:“你想干什么?滚……滚……快滚开!” 大灰胆怯地望着她,后退了两步。川妮倏地站起来,抄起那根驯兽棍,戳着大灰的肩胛,用力推搡,咬牙切齿地喝道:“滚,滚到墙角去,离我远点!” 哈巴狗们也呲牙咧嘴咆哮,跃跃欲扑,凶猛地驱赶大灰。哈巴狗历来看主人的脸色行事,爱主人所爱,恨主人所恨。大灰将扫帚似的大尾巴紧紧夹在胯间,脊背高耸,脑袋缩进颈窝,这是犬科动物被打败后的姿态,呦呦发出刺耳的哀嗥,就像负了重伤一样,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被迫往幽暗的墙角退却。那根八十公分长闪闪发亮的金属驯兽棍并没戳疼大灰,哈巴狗们也只是朝它狺狺狂吠没扑上来撕咬。做为狗,被主人嫌弃,遭主人厌恶,受主人憎恨,是最大的悲哀。它的心在受伤,它的心在滴血,这精神创伤,比皮肉受到鞭笞厉害多了。大灰蜷缩在幽暗的墙角,身体像害了一场大病似的瑟瑟发抖,头埋进臂弯,发出如泣如诉的嗥叫。

     川妮平静下来,大概意识到自己态度过于粗暴,做得有点太过分了,便抓了一把牛肉干,扔在大灰面前,也算是一种缓和吧。大灰虽然肚皮空瘪瘪,却没有去动这些浓香美味的牛肉干。人伤心时吃不下东西,狗伤心时也吃不下东西。

    经过三个月紧张排练,《智斗大灰狼》节目终于搬上舞台。高导演不愧是马戏艺术的行家里手,节目编排得热闹而有趣。帷幕拉开,两只五彩缤纷的金刚鹦鹉在道具树上互相梳理羽毛,一只可爱的小白羊迈着悠闲的步伐从树下经过,音乐优美抒情,一派和平安宁的景像。大灰从草丛里钻出来,音乐骤然间变得粗野,青紫色的灯光打在它身上,模样更显得狰狞,吐着血红的狼舌,露出白森森的犬牙,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长嗥。大灰身体躲进树洞,尾巴翘得老高,通过一个魔术装置,尾尖冒出一朵红花,晃动摇曳,试图引诱金刚鹦鹉来叼食。雄鹦鹉展翅飞翔欲去啄咬那朵小红花,雌鹦鹉口齿伶俐地说:“大灰狼,别上当!”快俯冲到地面的雄鹦鹉振翅飞回树冠。两只鹦鹉从树冠垂下一只钩子,勾住那朵红花,用嘴喙衔着打结的绳索,一点一点将那朵红花钓上树来。大灰感觉到尾尖有动静,以为猎物上钩了,猛地从树洞蹿出来,却只咬到一团空气。

    小白羊又出现了,大灰馋涎欲滴,踩着音乐节拍,悄悄向目标逼近。两只鹦鹉用小铁皮桶齐心协力从树下吊起一桶水。大灰来到正埋头吃草的小白羊身后,张牙舞爪刚要行凶,冷不防一桶凉水从树上浇下来,变成一只落汤狼。小白羊惊醒逃匿。大灰钻进一只看似透明的魔术箱,倏地一转,出来后身上披了一张羊皮,变成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再次向小白羊摸去。雄鹦鹉高叫:“狼来了!”雌鹦鹉大喊:“要当心!” 小白羊抬头看了看披着羊皮的大灰,误认为是自己的同伴,没有在意。哈巴狗杰克从魔术箱里蹿了出来,咬住羊皮猛烈拉扯,大灰暴露出大灰狼的本来面目。小白羊咩叫着逃逸。恼羞成怒的大灰转身追咬杰克。体态娇小的杰克无法与身躯是它三倍的大灰匹敌,逃向正靠在大石磨上睡觉的狗熊,寻求帮助。杰克扑到狗熊身上汪汪吠叫,狗熊却酣睡不醒。杰克从狗熊的背上爬过去,紧跟其后的大灰也爬到狗熊背上。狗熊被弄醒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大灰从熊背上跌落下来。狗熊勃然大怒,追打大灰。大灰身手矫健,笨拙的狗熊追不上。小白羊和杰克拉着一辆微型黄包车,狗熊爬到车上,坐车追赶大灰。眼瞅着大灰就要被狗熊逮着,它“狗”急跳墙,蹿上两米高的大石磨。哈巴狗杰克跳不上去,狗熊也爬不上去,望着大石磨想主意。狗熊似乎想出好办法,发挥大力士的特长,去推沉重的石磨。石磨转动,大灰在上面站立不稳,踉踉跄跄,要倒要倒。狗熊更来劲,更卖力地推石磨,磨出许多五颜六色的纸屑,纷纷扬扬像下了一场彩雪。大灰在石磨上做出许多滑稽动作,一会儿直立,一会儿跌倒,一会儿打滚,可就是没从上面摔下来。狗熊吭哧吭哧喘着粗气,飞转的石磨越来越慢,终于停了下来。狗熊累得口吐白沫,爬到微型黄包车上,头一歪睡着了。大灰轻盈地从石磨上跳下来,穷凶极恶捕捉小白羊。

    哈巴狗杰克勇敢地引火烧身,掩护小白羊撤退。狼嘴快咬住狗尾了,杰克急中生智窜进四面都是玻璃墙的魔术房。大灰刚要跟着钻进去,魔术房一只接一只蹦出哈巴狗来。同样娇小玲珑的体态,同样雪白卷曲的长毛,共蹦跳出十二只哈巴狗。大灰寡不敌众,只有夹着尾巴逃跑了。狗群衔尾猛追。雄鹦鹉叫:“大坏蛋,逃不掉!”雌鹦鹉喊:“狠狠咬,不轻饶!” 大灰走过独木桥,哈巴狗圆胖的身体难以掌握好平衡,就排成队,后面的咬住前面的尾巴,互相搀扶走完狭窄的独木桥。大灰穿越铁圈,哈巴狗短粗的四肢跳不到这个高度,小白羊就用微型黄包车拉着狗熊来当垫脚石。哈巴狗们先跃上狗熊背,再起跳穿越铁圈。狗熊仍在沉睡,每当一只哈巴狗蹬着它的背起跳时,它就会发出粗俗的呼噜声,嘴腔里就会冒出一串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大灰精疲力尽逃到树下,长长的狼舌伸在嘴外。雄鹦鹉叫:“天罗地网!”雌鹦鹉喊:“插翅难逃!” 十二只哈巴狗玩起叠罗汉的游戏,杰克踩着其它哈巴狗的身体,咬住树枝上垂挂下来的一只吊环。哗啦,树上落下一张网,正好罩在大灰身上。大灰越挣扎网缠得越紧,就像包粽子一样将它团团裹了起来。哈巴狗们发出胜利的吠叫,大灰发出绝望的哀嗥。哈巴狗们咬着尼龙网像押解俘虏一样把大灰拖到后台去。节目将马戏、杂技和魔术熔为一炉,无论思想性还是艺术性都是无可挑剔的,当地好几家媒体劈出专版予以推介,认为这是“马戏艺术有益的尝试和崭新的突破。” 每次演出结束,热情的掌声经久不衰。高导演就让十二只哈巴狗、两只金刚鹦鹉和那头狗熊出来谢幕。为了提高观众的参与度,为了舞台上和舞台下有更多的沟通与交流,高导演还设计了别开生面的谢幕仪式:

    --雄鹦鹉叫:“谢谢你们!”雌鹦鹉喊:“多多光临!”

    --狗熊直立在舞台上,挥舞毛茸茸的熊掌向观众致意。

    --小白羊举起前蹄敲打斜放在地上的爵士鼓。

    --每只哈巴狗嘴里叼一束鲜花,摇着尾巴奔向观众席。

    这些机智、勇敢而又可爱的小家伙,自然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白色的狗毛梳洗得很干净,脚掌上也没什么灰尘,于是人们就把它们抱进怀里。它们是演员,受过专业训练,晓得自己是在演戏,所以并不在乎让陌生人抱抱。它们乖巧地舔吻男人的胡子和女人的辫梢,逗得人们心花怒放。

    欢乐的谢幕仪式没有大灰的份。它是反派角色,一只贪婪、狠毒、狡诈而又愚蠢的白眼大灰狼,可怜、可恶、可恨的小丑,肮脏丑陋的大坏蛋,当然是没有资格站在舞台上向观众致意的。它被哈巴狗们拖进后台,由川妮替它解开裹在身上的网,然后就蹲在黑黢黢的廊柱背后,透过大幕的缝隙,窥视剧场内热闹欢快的谢幕仪式。

    有一天,一只名叫婻婻的哈巴狗被大黄蜂蛰肿了眼睛,暂时上不了舞台了。少一只或多一只哈巴狗无所谓,演出照常进行。谢幕时,原准备好的十二束鲜花,十一只参加演出的哈巴狗叼走了十一束,还剩下一束搁在道具箱上。观众席上,许多人都张开双臂抢着接受鲜花和拥抱哈巴狗。有一个扎红蝴蝶结的小女孩,没能抢到鲜花,扑到爸爸怀里伤心地哭了。大灰叼起道具箱上剩下的那束鲜花,钻出帷幕,向哭泣的小女孩走去。很难猜测大灰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也许,它觉得扎红蝴蝶结小女孩怪可怜的,出于同情,想把那束多余的鲜花送给她;也许,它独自蹲在廊柱背后,寂寞冷清,想跑出去凑个热闹;也许,它觉得精彩的演出也有它的功劳,也想分享观众的掌声和欢笑声。大家都在忙碌,谁也没有发现它溜出了帷幕。它知道自己形像不佳,生怕吓着小女孩,在距离两米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脖子尽量往前抻直,从嘴角两边吹出呜呜声。小女孩扭过头来,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惊讶地望着它。它轻轻摇晃衔在嘴里的鲜花,快拿去吧,愿你今晚有个甜美的好梦!小女孩眼里噙着泪花笑了,脸上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从爸爸怀里挣脱下来,朝大灰奔来,伸手欲取它嘴上那束鲜花。

    年轻的爸爸本来是在往台上看狗熊挥手和小白羊敲爵士鼓的,现在视线跟着宝贝女儿转动,当然就看见小牛犊似的大灰了。他的眼睛鼓得就像大泡眼金鱼,嘴张成O型,突然奋不顾身地扑过来,迅猛地将小女孩抢了回去,紧紧焐在怀里,用颤抖的声音喊道:“快来人哪,大灰狼跑出来啦!” 喧闹的笑声戛然而止,所有的眼光都集中在大灰身上。 雄鹦鹉叫:“狼来了!”雌鹦鹉说:“要当心!” 剧场一片寂静,鹦鹉模仿人发出的叫声格外响亮刺耳。人们潮水般地向出口处涌去,你争我夺,互相挤撞,小孩哭,大人喊,一片混乱。大灰感觉到事情不太妙,赶紧将那束鲜花搁在座椅上,转身想溜回后台去,但已经迟了,高导演和川妮已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来,迅速在它脖子套上铁链,然后忙不迭地向受了惊吓的观众打躬作揖赔礼道歉。高导演狠狠在它身上抽了几巴掌,脸色铁青训斥道:“混账东西,都是你惹的祸!” 闹腾了好一阵,风波才算平息下来。

    “随随便便让野兽跑出来,真要伤了人,你们要负法律责任的啊。”一位戴眼镜的老先生忿忿地说。

    “这么大一只狼,啊呜一口就可以咬掉人的手,魂也给它吓出来了呀!”一位珠光宝气的太太,用手绢擦拭额头冷汗,板着面孔数落。

    “是是是,我们一定加强管理,请大家放心,今后决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川妮拼命向惊魂甫定的观众赔笑脸。

    “爸爸,你不用怕的,它不是坏蛋,它是来送花给我的呀。”小女孩认真地对她的爸爸说。

    “小孩子,懂什么呀。它是大灰狼,要吃人的。”那位爸爸说。

    从此以后,演出一结束,川妮便会给大灰脖颈戴上皮圈,用一根小手指粗的铁链子将它拴在后台的廊柱上。白眼大灰狼,只配做失去自由的囚徒。川妮是从大灰异常的嗥叫声中发现问题的。正常情况下,大灰被自天而降的猎网罩住,由十二只哈巴狗拖拽时,会发出凄凉的嗥叫,好比穷途末路的强盗,在仰天长叹。声音应当阴沉绵长,属于绝望的哀鸣一类。而这一次,大灰在裹成一团的猎网中,拼命蹦跶,发出凶狠刻毒的嗥叫,声音短促而锐利,忽而嘶哑,忽而高亢,就像一个不屈的灵魂在油锅里煎熬,听得人心里发慌,属于困兽犹斗式的叫声。

    当十二只哈巴狗将裹成一团的猎网拖拽到后台,川妮将乱麻似的网解开,立刻就发觉不大对头,大灰双眼布满血丝,白眼大灰狼变成了红眼大灰狼,怒视着哈巴狗们,呲牙咧嘴咆哮着,大有血腥撕斗的架势。哈巴狗们都躲到川妮背后来了。川妮用驯兽棍点着大灰的鼻子,喝令:不许撒野!毕竟是训练有素的警犬,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立刻规规矩矩蹲坐在地上,只是胸脯猛烈起伏,扫帚似的大尾巴不停颤抖,充满杀机的眼睛死死盯着哈巴狗们,喉咙深处传出咕噜咕噜恶毒的诅咒声,还不时响起一、两声委屈的嗥叫。气难平,仇难报,恨难解,冤难消。

    反常的举动自然引起川妮的注意,她绕着大灰转了一圈仔细查验,哦,臀部的毛特别凌乱,颜色也变了,有一坨浅灰色的狼毛变成紫酱色了。她用手摸了摸,湿漉漉的,手伸到灯光下一看,三个指头上涂着殷殷血丝。原来如此,大灰受了伤,毫无疑问,是被哈巴狗们咬伤的。伤口不长,就半寸左右,咬得也不算深,狼皮开裂,渗出些许血水而已,伤口四周还有几个深浅不一的牙齿印。川妮认为,这也许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故,一群哈巴狗你争我夺用嘴叼住裹成一团的猎网,拖拽时某只哈巴狗咬歪或咬错,咬到大灰身上来了。 “哦,好了,它们是不小心咬着你的,别这么穷凶极恶。来,我给你涂点药。”川妮将一瓶专治跌打损伤的云南白药撒在大灰的创口上。大灰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没想到的是,大灰臀部的伤口还没痊愈,第四天,同样性质的事又发生了。这一次是咬在背上,被咬掉甲虫大一块皮毛,疼得大灰咝咝倒抽冷气。又过了数日,大灰身上又平白无故添了新伤痕。川妮终于明白,这不是什么意外事故,而是哈巴狗存心在恶作剧。她虽然不喜欢大灰,但也不能听任哈巴狗胡作非为。不管怎么说,打冷拳,放冷枪,咬冷口,总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她有责任制止这种无端的伤害。

    她把十二只哈巴狗召集拢来,一个个扳开狗嘴来检查,看看有无灰色狼毛和殷红血丝,想找到肇事者。可是,所有哈巴狗唇齿间干干净净,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这些淘气的小精灵,还晓得要掩盖作案的痕迹。查不到肇事者,当然不能胡乱惩罚,不疼不痒训斥几句就算完结。

    这事让高导演知道了,大发脾气,把川妮叫到办公室狠狠骂了一顿:“你是不是故意要拆马戏团的台?这样下去,要是大灰被咬坏了怎么办?还要不要演《智斗大灰狼》了?” “它身体挺棒的,敷点药,两、三天就没事了。 “放屁。经常遭哈巴狗暗算,它要是罢演怎么办?换了你,配戏的搭档隔三差五给你使坏,你还愿意与他同台演出吗?” “……” “你必须对哈巴狗重重惩罚,杜绝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我查不出究竟是谁咬了大灰。债无头冤无主,怎么惩罚呀?” “那就把所有哈巴狗都揍一顿。每只狗三棍子,外加两个大嘴巴。看它们还敢不敢在舞台上捣乱破坏!”

    在马戏团,对待动物演员,除了食物引诱和爱的教育外,还设有体罚制度。玉不磨不成器,动物演员不挨棍棒难以成为好演员。恩威并重,才能有效改造生命的灵魂。川妮再次把全体哈巴狗**起来,围成个圆圈,手中的驯兽棍指着大灰后腿上新添的月牙形伤口,然后又将冰凉的金属驯兽棍点在哈巴狗的鼻子上,态度颇为严厉地吼了几声。哈巴狗都是些绝顶聪明的家伙,一看川妮这套身体语言,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缩头缩脑,耷拉着耳朵,跪卧在地上,嘴里呦呦呜呜发出悲伤的叫声,显得很无辜的样子。川妮揪住名叫杰克的哈巴狗,使劲将狗头摁到大灰被咬伤的腿部,再一次让其明白是什么原因要对它实施体罚,然后气势汹汹抡起了驯兽棍。杰克害怕得浑身发抖,狗眼亮晶晶似蒙着一层泪水,仿佛遭受了天大的冤枉,却丝毫也没有责怪主人的意思,而是伸出柔润的舌头,深情舔吻川妮那只揪住它颈皮的手,像是弱小生命在乞求饶恕。川妮忍不住就心软了,这般华丽的狗毛,这般细嫩的皮肉,这般娇弱的身体,怎经得起金属驯兽棍重重打击哟,打坏了怎么办?它们是她的宠物,给她带来欢笑,给她带来温暖,她打心眼里就舍不得打它们。再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杰克就是暗地作祟咬伤大灰的凶手,冤枉一只不会说话的可爱的小狗,造成黑猫偷鱼白猫挨打式冤假错案,又怎能让她心安呢?她不但心软了,手也软了,驯兽棍软绵绵落下来,拍灰似的拍在杰克盖满长毛的屁股上,又雷声大雨点小地掴了它一个嘴巴,动作轻柔得就像在给它洗脸。十二只哈巴狗,依次来一遍,便算惩罚完毕。没有血与泪的教训,哪有刻骨铭心的牢记。仍然不时发生大灰被哈巴狗偷偷咬伤的事件。不多久,大灰背脊、腰际、臀部和大腿上,旧创未愈又添新伤,伤连伤,创叠创,疤套疤,用遍体鳞伤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了。幸亏大灰是身体素质极佳的良种警犬,就像抗击打能力极强的拳击选手,虽屡屡受到攻击受到创伤,却始终未能被打垮。

    川妮最担心大灰会罢演,就像人类演员会闹情绪一样,动物演员也会闹情绪,音乐响起后偏赖在后台不上场,或者上了场后不按规定的程序去演,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她注意观察,当演到十二只哈巴狗叠罗汉,去咬吊在树枝上的圆环,猎网即将从天而降时,大灰浑身抖颤,眼光惊悸不安,那根蓬松的尾巴像木棍一样僵硬地竖在空中。很明显,它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猎网无情地罩住它身体,哈巴狗们一拥而上,混乱中某一只或某几只狠毒的狗嘴咬得它皮开肉绽。让川妮颇感意外的是,大灰从未企图跳闪或逃离。它总是用哀戚的神态,殉难者肃穆的表情,等待厄运的降临。遭到的暗算再多,身上的伤情再严重,它也丝毫没表现出消极怠工倾向,仍按照剧情要求,认认真真演戏,一丝不苟完成规定动作。也许,狼这种动物天生就是贱骨头和硬骨头,对痛苦和委屈不那么敏感,对伤痛的忍受能力特别强。既然不影响演出,那就没必要再继续追究是谁恶作剧咬伤大灰的。大灰是条接受过严格训练的警犬,恪守的信条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视荣誉为第一生命,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即使赴汤蹈火,也会毫不犹豫奋勇向前。大灰与哈巴狗之间,差点酿成流血惨案,起因是为了一根肉骨头。这天早晨,管理员老费将一根棒子骨扔进低矮潮湿的铁笼子,算是给大灰当早餐了。有人喊老费去开会,临行时,老费将一只皮球扔进狗棚,让哈巴狗们玩。哈巴狗们天天玩皮球,早就玩腻了。名叫杰克的哈巴狗无精打采地将滚到面前的皮球扑踢开,然后无聊地踱到关押大灰的铁笼子前,朝里窥探。大灰正趴在铁门后面,埋头啃食那根棒子骨。棒子骨就是猪的大腿骨,骨头上没有多少肉,须仔细剔削啃挖,犬牙嚼咬骨头,发出喀嚓喀嚓响声。杰克看得心痒眼馋,口涎嘀嗒。其实它才吃完早餐,肚子并不饿。哈巴狗吃的是精美的罐头食品,营养和味道比棒子骨强多了,可它仍迫切想得到大灰正在啃食的棒子骨。就像富人吃腻了山珍海味鸡鸭鱼肉,想吃窝窝头换换口味一样,哈巴狗杰克吃腻了罐头狗食,也想换换口味啃食这根棒子骨。小孩子都是隔锅香,总觉得别家的饭比自家的饭好吃,狗也有这个毛病,总觉得别的狗正在啃食的东西是天底下最鲜美的食物。就像男孩喜欢玩枪女孩喜欢玩布娃娃,凡犬科动物,都爱玩追逐争抢棒子骨的游戏。强烈的占有欲,也是促使杰克偷窃棒子骨的原因。哈巴狗虽然身材娇小,脑容量却不比普通犬类少,反应灵敏,极善模仿。管理员老费一天数次开启铁笼子的门,杰克对开门的动作早就熟记于心。铁笼子的门是朝里开的,没有挂锁,只插着一根活动门栓,只要把门栓抬高,小铁门就会自动开开。杰克踮起后肢,两只前爪搭在门框上,用嘴咬住门栓用力一拔,哐啷一声,小铁门开启了。朝里摆动的铁门磕碰在大灰身上,大灰毫无心理准备,惊跳起来,本能地往后躲闪,嗖地蹿到角隅去了。

    棒子骨遗落在门口,杰克一口叼起,在狗棚里得意地来回奔跑。其它哈巴狗也正闲得无聊,立刻围了过来,你吠我叫玩起了狗抢肉骨头的游戏。大灰很快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站立在铁门口,脑袋伸出门外,冲着哈巴狗猛烈咆哮,那是最严厉的警告:把棒子骨还给我,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哈巴狗们对大灰的警告置若罔闻。它们受主人宠爱,生活待遇比大灰优越,在舞台上扮演的又是智斗大灰狼的英雄形像,自我感觉比大灰尊贵得多,所以根本不把大灰放在眼里。狗抢肉骨头,而且还是从高大健壮的狼狗嘴里抢来的肉骨头,比玩电子兔和塑料骨头有意思多了,好玩好玩真好玩。哈巴狗们欢天喜地,就像在庆祝盛大的节日。大灰举起一只前爪,往前伸了伸,极想跨出铁门,夺回被抢去的肉骨头。它是条身强力壮的猛犬,血气方刚的狼种,被一群玩具似的哈巴狗抢走口中美餐,怎咽得下这种窝囊气?它的爪掌落在铁门外的水泥地上,就像踩着火炭一样迅速收了回来。主人有过明确指令,不准它随意跨出铁笼子。它是警犬,令行禁止就是它生命的戒律。尽管主人不在身边,它也不能违抗主人的意志。它的前爪跨出去又缩回来,不甘凌辱的天性和警犬的天职激烈冲突。杰克叼着棒子骨,沿着墙根快速奔跑,以躲避其它哈巴狗的追抢。路过铁笼子时,它嘲弄的眼光投向大灰,嘴角呜呜发出轻佻的叫声,似乎在说:我抢走了你的口中餐,你又能把我怎么样?我谅你也没胆量跨出铁笼子来!大灰发出悲愤的吼叫,怒火在心头熊熊燃烧。杰克似乎觉得这般奚落挖苦还不过瘾,竟然臀部撅起,转身时尾巴用力摇甩,啪的一声,尾稍掴了大灰一个耳光。犬科动物的形体语言中,夹紧尾巴表示服输,翘起尾巴表示傲慢,用尾巴抽打对方的脸,是很严重的侮辱和挑衅行为。客观的说,哈巴狗体小力弱,尾稍掴耳光犹如毛刷掸灰尘,皮肉不会有任何疼痛的感觉。但尊严遭到蹂躏,心灵的伤害是巨大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大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它是有尊严有品格的警犬,它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癞皮狗、丧家犬!它唿地蹿出铁笼子,狂怒地嗥叫着扑向哈巴狗。哈巴狗们没料到大灰真敢违抗主人指令冲出铁笼子来,狗心大乱,惊慌地四散奔逃。大灰没费多少力气就夺回了本属于它的棒子骨。

    夺回了棒子骨也就是夺回了尊严,夺回了荣誉。大灰用爪子按住肉骨头,犀利的目光望着退缩到墙角的哈巴狗,发出一串嘹亮的吠叫,然后叼起肉骨头准备重新钻回铁笼子去。它是一条有理智的警犬,虽然它憎恨哈巴狗无赖嘴脸,可它晓得,女主人川妮非常宠爱这些会撒娇卖乖的家伙,它不想惹主人生气,更不愿让主人对自己产生敌意。夺回了肉骨头也就算了,它不想扩大和激化矛盾。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它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它是警犬,它必须看主人的脸色行事,必须学会克制和忍耐。大灰的前腿跨进铁笼子,哈巴狗们闷声不响蹿了上来,一顿胡撕乱咬。它们把忍耐看作是退缩,把克制看成是懦弱可欺。它们狗多势众,在数量上占有压倒优势,所以很猖狂。大灰上半身已经钻进铁笼子,腰部卡在狭窄的铁门间,后半身受到攻击,本能地扭头来迎战,咚地一声脑袋撞在铁门框上,撞得眼冒金星。免费看大灰狼出洋相,哈巴狗们高兴得忘乎所以。大灰好不容易从铁门退了出来,耳根磕出了血,颈毛也扯掉了一片,模样很狼狈,眼睛喷着火星,喉咙深处发出低沉的吼叫。哈巴狗们并没有知趣地退却,它们早就知道,不管与这条灰毛大狼狗发生什么争执,川妮是永远站在它们一边的,有主人替它们撑腰,它们当然有恃无恐。大灰跃跃欲扑,哈巴狗们也气势汹汹,嗥叫声和吠叫声响成一片。

    一只年轻哈巴狗溜到大灰背后,企图偷袭,大灰倏地急旋狼腰,一口咬住这家伙长长的狗毛,年轻哈巴狗竭力挣扎,噗地一声,活生生被拔下一撮狗毛来。年轻哈巴狗欧欧呜咽着,逃到食盆后面躲了起来。一只蓝眼睛哈巴狗从侧面扑蹿上来,大灰勾紧脑袋迎头撞上去,咚地一声,狼头与狗头猛烈碰撞,蓝眼睛哈巴狗被撞得眼冒金星,像扭秧歌似的歪歪斜斜逃到房柱背后去了。这个时候,哈巴狗们如果一哄而散,或者用圆润的嗓音发出求饶的吠叫,或者将尾巴夹在两胯间作出屈服的姿势,大灰也许会抑制怒火停止攻击。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演员,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没必要闹得太僵。哈巴狗们并没有做出明智的乞降动作,它们在舞台上一次又一次把大灰狼打得落花流水,这已形成思维定势,很有信心把大灰斗败。舞台小世界,世界大舞台。杰克和另一只红鼻子哈巴狗从左右两面包抄过来,其它哈巴狗则从正面一拥而上,企图重演舞台上的情景,用群体的优势制服大灰。舞台上大灰被困在猎网里时,隔三差五被暗算咬伤,虽然因后台灯光昏暗且一片混乱它始终未能看清究竟是谁在咬它,但凶手就在这群哈巴狗里头,这是确凿无疑的。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大灰只觉得一股热血冲上脑门,狗眼红得像玛瑙,一瞬间忘却了警犬的禁忌,长时间所受的委屈、苦痛和磨难,火山般爆发出来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复仇。大灰狂嗥一声,两只前爪扑到红鼻子哈巴狗身上,狠狠撕扯。它身上有狼的基因,爪子较普通狗尖利得多,咝地一声,红鼻子哈巴狗背脊上被划出三道长长的血痕,就像缠着三条红丝线。红鼻子哈巴狗喊爹哭娘,疼得在地上打滚。这时,杰克已跃到大灰身上,张嘴欲咬那根蓬松如扫帚的狼尾巴。大灰急遽转身,凌厉扑击,把杰克压翻在地,一口咬住杰克的大腿。狼牙如利刃,杰克大腿皮开肉绽。牛犊似的大狼狗对付玩具似的哈巴狗,那还不是小菜一碟。杰克发出凄厉的惨叫,就像被狗贩子牵进了屠宰场。其它哈巴狗吓得魂飞魄散,四散逃往墙角和墙根,声嘶力竭地吠叫。大灰舌头尝到了咸津津的狗血,蛰伏的野性被唤醒了,变成狂热而残忍的复仇者。它锐利的狼牙深深刺进杰克腿部肌肉,狼牙如锯齿,咔嚓咔嚓切割杰克大腿骨。就在这时,兽舍大门砰地被推开了,川妮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进来。她刚巧路过此地,是被哈巴狗们悲惨的吠叫声引来的。她的脸气得铁青,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飞起一脚踢在大灰脖子上,厉声喝道:“住口,你这条疯狼,你在干什么呀!”这一脚把大灰踢醒了,立刻松开嘴巴,从杰克身上跳下来,规规矩矩地蹲在旁边。它是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杰克拖着受伤的腿,爬到川妮跟前哀嗥不止。蓝眼睛、红鼻子和其它哈巴狗也都围在川妮身边,呦呦呜呜哭诉大灰的罪行。川妮举起驯兽棍,指着大灰的脑门咬牙切齿地咒骂:“你这条恶狼,你这个混蛋,滚,滚回你的铁笼子去!” 大灰拖着尾巴,神情沮丧地钻回铁笼子。

    川妮把杰克送到宠物医院,还算好,她最喜欢的哈巴狗杰克没伤着骨头,只是被咬开一条两寸长的伤口,缝了七针。红鼻子也伤得不轻,被狼爪抓破了狗皮,红肿发炎,伤口四周脱落许多狗毛,难看得就像患了牛皮癣。这场狗咬狗打架,使得杰克和红鼻子整整一个月不能上台演出。川妮找到高导演,强烈要求拔掉大灰的犬牙,剪掉大灰的指爪。在马戏团,对付性格暴躁桀骜不驯的猛兽演员,有时会施行外科手术将其尖爪利牙除掉,以防其撕咬驯兽员或伤害其它动物演员。高导演连连摇头:“不行,拔掉了它的犬牙,它就不是凶恶残暴的大灰狼,舞台形像受到损害,还要不要演《智斗大灰狼》节目了?” “这副狼牙太厉害了,轻轻一口就差点咬断杰克的腿。别说这些哈巴狗,我看着也心里发怵。我不可能分分秒秒待在狗棚监视这只恶狼,万一它再撒野,会把这些哈巴狗统统咬死的。在狼牙狼爪面前,我觉得我自己的生命都没有保障。”川妮据理力争。 “想想其它办法吧,反正不能拔它的牙。”高导演说,“狼的威风就在上下腭四枚尖牙上,拔了牙就不是狼了,比狗还不如,窝窝囊囊的样子,谁还稀罕来看它表演呀。” “在你眼里,是不是我的命还不如一只恶狼重要呀!” “别夸大事实,大灰咬过你吗?” “难道你要等狼牙咬穿我的喉咙,你才相信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 “……” 争吵的结果,川妮和高导演各自退让了半步,达成一个妥协意见:修剪大灰的指爪,保留狼牙,但除了演出和进食外,其余时间戴上嘴罩。

    狼爪藏在足掌下,不引人注目,修剪掉丝毫不会减弱大灰狰狞恐怖的反面形像。嘴罩是马戏团特有的用具,类似于马的辔嚼,也有点像空心口罩,用坚韧的牛皮条制作,套在野兽嘴巴上,不影响呼吸,却无法再张嘴噬咬。戴嘴罩当然比拔牙要仁慈多了。川妮特意从桑拿中心请了一位修脚师傅,把大灰锐利弯曲如鱼钩的指爪剪平了,还用锉刀将棱角磨光。看你还怎么撒野,看你还怎么撕咬可爱的哈巴狗!一辆卡车沿着盘山公路行驶。货厢前半截装的是演出的道具,后半截装的是大小几只兽笼。川妮坐在驾驶室里。应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阳光大马戏团派出“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前往西双版纳首府允景洪参加傣族泼水节,圆满完成任务后,驱车返回昆明。横断山脉重峦叠嶂,公路像条白色蟒蛇,在翠绿的山腰蜿蜒盘旋。翌日下午四时,卡车穿过澜沧江大桥,进入草深林密的河谷地带,发动机突然熄火了。司机打开车盖检查,发现是喷油活塞烧坏了。故障不大,却没带备用零件。司机在这条路上跑过,说前方六公里处有个小镇,有汽车修理铺,可以买到喷油活塞。

    “我快去快回,最多两个小时,天黑前准能赶回来。你一个人在这里不会害怕吧?”司机系紧鞋带,问川妮。说实话,川妮心里忐忑不安。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挨店,一个女人当然会感到害怕。可必须有人去买零件,也必须有人守在卡车旁,她别无选择。卡车跑长途,出点故障是免不了的,也不好埋怨责怪司机。她硬着头皮说:“坐了一天车,腰酸背疼,我正想躺在草地上歇歇呢。哦,你帮我把几只兽笼卸下来,也该给它们喂食饮水了。” 司机帮忙把兽笼卸下车,拖到公路边约两百米远的小树林里。川妮打开兽笼,将鹦鹉架挂在树梢,将小白羊放牧在茂盛的青草地,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是从小就生活在阳光大马戏团的老演员,不会开小差溜逃,就让它们在小树林里自由活动,而大灰,则是重点监控对象,用细铁链拴住脖子,铁链的另一头固定在树干上。 “有它们陪伴我,你就放心去吧。”川妮说。 司机笑呵呵说:“你有一大堆警卫,绝对安全。”

    司机走后,川妮取出随车携带的食物,依次给这群动物演员投喂。随后又用帆布水桶从澜沧江里取水给它们饮用。她没有忘记,当大灰进食进水后,便将嘴罩重新套在它尖尖的嘴吻上。夕阳斜照,给小树林涂抹一层橘黄色的光斑。四周望不见人影,空谷鸟鸣,显得格外幽静。两只金刚鹦鹉在架子上互相梳理羽毛。狗熊在一篷凤尾竹下饶有兴味地用强有力的熊掌挖掘一支刚刚出土的竹笋。哈巴狗们在草丛里发现一只绿毛龟,兴奋地追逐嬉弄。大灰在细铁链允许的范围内来回奔跑,享受有限的空间和有限的自由。川妮手枕着脑袋仰躺在小白羊身边。小白羊性格娴静,优雅地啃食着青草。草地厚密柔软,被太阳晒得暖融融,散发淡淡的馨香,比躺在席梦思床上舒服多了。在卡车上颠簸了一天,挺累人的,躺在山清水秀的大自然怀抱,倦意袭来,她迷迷糊糊打起瞌睡。突然,她听到呜噜呜噜吵闹声,声音很刺耳,搅了她的清梦。她睁眼循声望去,传播噪声的是大灰。这家伙瞪起一双白眼,望着山谷深处一片灌木丛,身体一冲一冲做出扑跃的姿态。她朝灌木丛望去,翠绿的枝叶在微风中有节奏地摇曳,一只鹭鸶在灌木丛上空悠闲地盘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异常动静。 “别闹,太烦人了!”川妮皱着眉头呵斥。

    奇怪的是,平时对她指令绝对服从的大灰,此时此刻却像森林里刚刚逮着的野狼一样,蛮横而又粗暴,变本加厉地癫狂扑蹿,把细铁链拉扯得哗啦啦响,嘴角发出断断续续如婴孩啼哭般的声音。她去看狗熊和哈巴狗,狗熊仍在竹篷下专心致志挖掘竹笋,哈巴狗们仍在翻转拨弄那只四肢和脑袋已缩进龟壳去的绿毛龟,两只金刚鹦鹉仍在用大嘴壳互相卿卿我我。她不再理会大灰的反常举动,假如真有异常动静的话,狗熊、哈巴狗和金刚鹦鹉也是应该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的。兴许,这条大灰狼想挣脱细铁链的束缚,皈依山林,不不,是叛逃人类吧?她对狼有很深的偏见,习惯往坏的方面去想。幸亏嘴罩套住它嘴,嘴巴仅能启开一条缝,发音受到限制,不然的话,肯定是一长串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嗥。她重新躺下,闭起眼睛继续瞌睡,约十几分钟后,突然,头顶上的鹦鹉发出尖锐的叫声:“有情况,请注意!”“猫来了,要当心!” 她赶紧坐起来,不好了,灌木丛里一前一后蹿出两只云豹,正飞快地朝她和小白羊扑过来。云豹属于猫科动物,外形很像大猫,鹦鹉误把云豹当做大猫了。她的心陡地悬吊起来,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

    她在大学里学的是动物学,了解云豹的习性。云豹又名乌云豹、龟壳豹、龟纹豹、荷叶豹,虽然身体仅有刚出生的黄牛犊那般大,属于最小型豹类,却身手矫健,生性凶猛,能突然从茂密的树冠间扑下来,将路过树下的黄牛咬死,是亚热带丛林著名的杀手。迎面扑来的这两只云豹,一大一小,黄褐色的云斑状豹皮一浓一淡。云豹雌雄体型差异很大,雌兽比雄兽要小得多,雌兽皮毛的色泽也要比雄兽淡雅一些。云豹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雌雄相伴,共同养育后代。不难判断,这是一对携手捕猎的夫妻云豹。无论冲在前面的雄云豹还是跟在后面的雌云豹,肚皮都是空瘪瘪的,眼睛里闪烁饥馑贪婪的绿光。毫无疑问,它们是在饥饿催逼下铤而走险的。云豹冲击速度很快,转眼间便跃过河滩那片茅草地,冲进小树林来了。川妮本能地想跑,腿却软得像是用棉花搓成的,才走了两步便让草茎绊了一跤跌坐在地上。这时候,哈巴狗们也已觉察到异常动静,紧张地吠叫着,扔下那只缩头绿毛乌龟,朝川妮身边涌来。川妮急切地大叫:“杰克,红鼻子,蓝眼睛,快,堵住这两只云豹!” 她想,十二只哈巴狗,算得上一个小型狗军团,虽说未必能将两只云豹擒捉或咬杀,但遏止云豹的进攻应该是没问题的,只要哈巴狗们能纠缠住云豹五、六分钟,她就可以跑到公路上去,钻进卡车驾驶室,那就安全了。

    开始时,哈巴狗们还表现得挺勇敢,吠叫着潮水般向两只云豹涌过去。雌雄云豹突然双双纵身跳跃,蹿到一棵麻栗树上,嗖嗖嗖一眨眼便爬到离地约三、四米高的树腰上。云豹是热带雨林著名的爬树高手,能在树上捕杀营树栖居的大青猴。哈巴狗们以为云豹是胆小鬼,吓得上树逃跑了,兴奋地涌到树底下,抬头瞭望树杆,狺狺狂吠,就像胜利者在通缉逃犯。接下来发生的情景,却让川妮失望透了。两只云豹在树腰突然甩动长长的尾巴,迅速掉转头来,四肢一蹬,从三、四米高的树杆扑了下来。这是云豹克敌制胜的绝招,也称得上是杀手锏,常常用这种办法把比自己身体大得多的猎物置于死地。哈巴狗们想扭身躲避,已经来不及了,雄云豹整个身体压住杰克,雌云豹两只犀利的爪子按住了红鼻子的屁股。两只云豹野蛮撕咬,杰克和红鼻子惨烈哀嗥。杰克和红鼻子好不容易从云豹爪牙下挣脱出来,杰克颈皮被咬掉了一大块,血流如注,红鼻子屁股被撕烂了,下半身都是污血。它们失去搏杀的勇气,丧魂落魄,拔腿就逃。恐惧是会传染的,刹那间,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哈巴狗们,只只变得像断了脊梁的癞皮狗,夹紧尾巴,四散奔逃,很快就隐匿在树丛草棚里不见了。川妮还没有跑出小树林呢,离公路起码还有一百米。两只云豹没有去追赶溃逃的哈巴狗,而是飞快朝她扑了过来。巧的是,她刚好逃到狗熊身边。出于强烈的求生欲望,她不假思索地绕到狗熊背后,拍着狗熊的肩膀气喘吁吁地叫道:“快,用你的熊爪,把该死的云豹撵走!” 狗熊早已停止挖掘竹笋,傻乎乎站在哪里,看两只云豹把一群哈巴狗打得屁滚尿流,被川妮一吆喝,惊醒过来,像人一样直立起来,挥舞两只毛茸茸的熊掌,迎战云豹夫妻。两只云豹加起来,也没有狗熊重,可它们在欧欧吼叫的狗熊面前并没退缩,雄云豹在正面腾跳扑跃,吸引狗熊视线,雌云豹则绕到狗熊背后,冷不防在狗熊腰部咬了一口。狗熊怒吼着转身来找雌云豹算账。熊腰粗壮,扭动得稍有点笨拙。还没等狗熊回过身来,体态轻盈的雌云豹早就一抡豹尾敏捷地跳到圈外去了。机灵的雄云豹抓住这个机会,又跃到狗熊背上,狠狠撕抓了一把。

    狗熊腹背受敌,顾了前顾不了后,仅仅三个回合,便虚晃两下熊掌,撒腿跑出了格斗圈。客观地说,狗熊身强力壮,熊皮厚韧,肌肉与脂肪饱满,被云豹咬几口抓几把,绝不会伤筋动骨危及生命,甚至熊皮也不大可能被咬破撕裂,最多烙下几条抓痕留下几个齿洞而已。可是,狗熊的拼搏意志已经崩溃了。它奔到凤尾竹下,狠劲将一棵棵竹子扳弯撇断,冲着云豹夫妻欧欧吼叫,似乎在说:有种的你们就过来和我比试比试,看谁的力气更大!愚蠢的恫吓,空洞的威胁,无用的挑衅。川妮哭笑不得,却也无可奈何。云豹夫妻用鄙夷的目光扫了狗熊一眼,色彩斑斓的豹脸上露出一丝讥诮的表情,不再理睬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继续朝川妮扑蹿过来。这时候,川妮已经快逃到公路边了,云豹夫妻飞快斜蹿过来,挡住了她的退路,迫使她不得不掉转头又逃回小树林来。她奔逃的路线,刚巧经过大灰身旁。大灰脖子上拴着细铁链,在那棵小树下心急如焚地转着圈,被嘴罩套住的狼嘴发出呜呜嗥叫。看来,刚才大灰之所以又叫又跳发出响动,是在向她报警。狼的嗅觉和听觉特别灵敏,大灰肯定早就闻到了云豹的气味,听到灌木丛细微而异常的响声,晓得危险的食肉兽正躲在暗处窥探,提醒她要提高警惕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假如当时她信任大灰的话,她是有足够的时间带着这群动物演员安全撤回到卡车上去的。她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竟然怀疑大灰是想挣脱锁链逃亡山林当野狼。她冤枉了大灰,也痛失化险为夷的良机。现在,后悔也晚了。一眨眼的工夫,雄云豹已冲到她面前,两只残忍的豹眼盯着她身边的小白羊,呲牙咧嘴发出凶猛的吼叫。自始至终,那只小白羊都贴在她身边跟着她一起在奔逃。

    雌云豹也从侧面跳到她和小白羊跟前,贪婪的目光直射细嫩的羊脖子,血红的舌头沙沙舔动尖利的牙齿,就像屠夫在磨刀霍霍。川妮突然意识到,这对云豹夫妻其实是对羊肉更感兴趣,主要攻击目标是小白羊。教科书上也说过,云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袭击人的。云豹之所以紧盯着她不放,主要是因为小白羊跟在她身边。假如能让小白羊从她身边跑开,也就能把云豹夫妻从她身边吸引走了。作为马戏团的驯兽员,她当然有责任保护和照顾这些动物演员,可生死攸关的危急关头,她已顾不了这么多了。不管怎么说,人的生命总要比小白羊的生命珍贵。她使劲推搡小白羊,厉声呵斥:“去,离我远一点!” 小白羊仍粘在她的身边舍不得离去。 “走开,走开!”她咬咬牙踹了小白羊一脚。小白羊被踹倒在地,抬起秀气的羊眼惊愕地望着她,突然又蹦跳起来,一头拱进她的怀里,咩咩发出可怜兮兮的哀叫。对小白羊来说,自小生活在马戏团里,比牧民饲养的羊更软弱无能,因此也就更依恋人类,大祸临头,它理所当然会寸步不离地紧贴在主人身边,寻求庇护。川妮又推了几次,徒劳的努力,怎么也无法把小白羊从自己身边推开。雄云豹弓起背,这是猫科动物准备扑咬的前奏。雌云豹吹胡子瞪眼,也摆开厮杀的架势。她和小白羊粘贴在一块,毫无疑问将与小白羊共同遭受云豹夫妻凌厉而残酷的攻击。大灰就拴在三、四公尺外那棵结实的小树下,挣扎得更猛烈,嘴角边发出的呜呜声也更急促,用困兽犹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这时,川妮的脑子里才闪出这样的念头:解开大灰脖子上的细铁链,让大灰来对付穷凶极恶的云豹夫妻!她朝大灰靠拢,可已经来不及了,雄云豹已扑到羊背上撒野,小白羊惨咩一声钻到她胯下来避难,雌云豹照着她的脸扑蹿上来,她本能地举起胳膊抵挡,豹嘴咬在她手臂上,幸亏是冬天,衣裳穿得厚,咝地一声,袖子被撕破一个大口子。云豹力气很大,她站立不稳,被拽倒在地。就在跌倒的瞬间,她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大灰!”

    事后回想,她当时发出喊叫,完全是一种下意识行为。就像在水里快要溺毙的人,不顾一切去捞救命稻草一样。她其实并没指望大灰真的能救她,她心里明白,大灰脖子上拴着细铁链,就像囚犯戴上了脚镣手铐,是无法跑过来同云豹夫妻搏杀的。可奇迹发生了,她喊叫声刚落,大灰退后几步,突然狠命朝前冲撞。细铁链勒得它狼眼暴突,颈毛纷飞,颈皮开裂,活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疯狼。它仍憋足劲往前蹦跶。嘣地一声,细铁链崩断了。云豹夫妻满脸惊诧,川妮也看得目瞪口呆。大灰脖子拖着半截细铁链,像股灰色狂飙,毫不犹豫地扑向云豹夫妻。大灰个头比云豹高大威猛,不愧是训练有素的警犬,奔跑如疾风劲吹,扑击如电闪雷鸣,一下就把雄云豹扑翻在地,两只狼爪抠向豹腹,尖尖的狼嘴直刺豹颈。这个扑击动作完成的非常漂亮,力度、角度和落点都恰到好处。假如大灰没有被修剪过指爪,假如大灰的嘴没有被嘴罩套住,雄云豹就算不被一口咬死,也起码被撕咬得皮开肉绽,威风顿失了。大灰爪子抠住豹腹,便感觉不大对劲,云豹变得像滑溜溜的鱼,怎么抓也抓不牢,嘴吻刺入豹颈张口欲咬,却怎么也无法把嘴张开。哦,它的爪子被修剪磨平了,它的嘴还套着嘴罩,既无法撕也无法咬。雄云豹挣扎颠动,很容易就从大灰爪牙下脱逃出来。大灰举起一只前爪拼命抠抓嘴巴上的嘴罩,无论算它是狗还是算它是狼,它身上仅有两种克敌制胜的武器,尖厉的牙和锐利的爪,爪子被修剪钝化,嘴巴封闭套牢,两种武器全部失效,它用什么来对付这对张牙舞爪的豹夫妻啊?马戏团专用嘴罩设计得很巧妙,从嘴吻连接到脖颈,搭扣系在后脑勺,类似飞机上的保险带,任你是狗熊、鳄鱼还是狼,凭动物演员自己的能耐休想把嘴罩脱得下来。大灰痛苦地呜呜叫,扭头将求助的眼光投向身后的川妮。每次进食或饮水,川妮在它后脑勺轻轻一拨弄,嘴罩就会自动解开。川妮明白大灰的心思,刚要过去帮它解开嘴罩,云豹夫妻已从左右两个角度朝大灰发起攻击。狼与豹扭滚在一起,尘土飞扬,令人眼花缭乱。川妮吓得赶紧后退,她没有本事也没有胆量在猛兽打斗的混乱中前去给大灰解开套在嘴上的嘴罩。

    虽然是二对一,大灰在数量上处于劣势,但它勇猛善战,屡屡将云豹夫妻压倒在地。可是,它无法噬咬和撕抓,形不成杀伤力。云豹夫妻虽然在气势和格斗技巧上略有逊色,但豹牙和豹爪犀利无比,只要落到大灰身上,立刻就血花四溅。几个回合下来,大灰腹部、颈侧和背上横七竖八布满血痕,耳朵也被咬掉了半只,鲜血像根红丝线挂在脸上。云豹夫妻身上无一伤痕,只是蘸满草屑泥尘而已。云豹夫妻大概有点累了,倏地跳出格斗圈,舌头拖出嘴腔喘着粗气,抖掉身上的草屑泥尘,呦~欧~呦~欧,朝大灰发出威胁的吼叫,仿佛在说:你是一只爪子失灵嘴巴也张不开的怪狼,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走开吧,我们放你一条生路。云豹夫妻本来是一左一右形成夹攻态势,雄云豹突然间从左侧跑到右侧来,与雌云豹并排站在一起,用意很明显,网开一面,让大灰有机会逃入茂密的灌木丛去。对云豹夫妻来说,想要得到的是美味可口的小白羊,或许还有比小白羊更细皮嫩肉的川妮,它们对狼不感兴趣,也不愿耗费宝贵的精力与顽强的狼纠缠不休。假如大灰是只普通猎犬,也许会趁机溜走了。是豢养它的主人修剪它的指爪,把它的嘴给套上嘴罩,这等于剥夺了它的战斗权。它已多处负伤,很对得起主人了。并非它缺乏忠诚,在节骨眼上背弃主人。它一只耳朵已被云豹咬了下来,再继续撕斗,赢的可能性等于零,生的可能性也很渺茫,何必要白白殉葬呢?它这个时候离去,应该说是心安理得的事,用不着感到内疚和羞愧。可大灰毫无退缩之意,用血迹斑斑的躯体护卫着川妮和小白羊。它是警犬,狗类中的精英,它唯一的信念就是:绝对服从主人的指令,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云豹夫妻看看劝降无效,恼羞成怒,呦欧呦欧叫着又扑了上来。这一次,云豹夫妻改变了策略,不再左右夹击,而是一前一后分两个梯次进攻。雄云豹率先扑到大灰身上,任凭大灰怎么踢蹬,像拥抱情侣一样紧紧抱住大灰不放。雌云豹则寻找大灰的脖子,进行致命的噬咬。白森森的豹牙逼近大灰柔软的颈窝。大灰感觉到雌云豹居心叵测的眼光正瞄准自己的颈窝,也看到了杀气腾腾的豹嘴正贴近自己的喉管。它当然不会束手待毙。它虽然爪不能撕嘴不能咬,但四条狼腿能遒劲踢蹬。它完全有能力化解雌云豹夺命的毒招。它将左前腿勾紧,脑袋翘挺起来,暗中做好准备。它要等雌云豹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一瞬间,左前腿朝雌云豹心窝猛烈踢蹬,与此同时,脑壳也狠狠朝豹脸撞击。踢它个透心凉,撞它个鼻出血。虽然无法给雌云豹造成致命伤,也至少能挫败这对云豹夫妻的嚣张气焰。来吧,狼爪硬如棍,狼头坚如铁,你休想占到什么便宜。

    雌云豹泛动着寒光的利牙已探进它的颈窝,它蜷缩的左前腿刚要踢蹬出去,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何不趁这个机会,让雌云豹帮自己脱掉嘴罩呢?雌云豹想要噬咬的颈窝,与它戴在嘴巴上的嘴罩相隔很近,它只要在豹嘴咬拢时稍稍偏仄脑袋,就能让雌云豹衔住嘴罩的皮带。豹牙锋利如刀刃,是能割断用牛皮带编织的嘴罩的。这当然要冒很大风险,万一豹牙透过嘴罩直接衔住它颈窝的喉管,它今天就死定了。可这是解开嘴罩的唯一机会,它只有张开嘴才能对付云豹夫妻,权衡利弊,这个险还是值得冒的。大灰不再犹豫,把准备踢蹬出去的左前腿又收缩回来。雌云豹照准它的脖颈咬下来了,它微微拧动脑袋,喀嚓一声,豹牙咬住它下腭与颈窝交汇的部位,同时也衔住了嘴罩的皮带。尖利的牙齿戳穿它的皮肉,直往它喉管钻。它忍着巨大的疼痛,拼命用前腿踢蹬雌云豹的心窝,还扭头作反咬状,那是逼迫雌云豹竭尽全力啃咬。咬啊,用力咬,不然我就要反咬你一口啦!雌云豹弓背缩颈狠命拧动强有力的颌骨,噗地一声,它的下腭被撕裂,咸津津的血倒灌进它的嘴里,与此同时,嘣地一声,嘴罩的皮带也被咬断了,狼嘴重获自由。呦--大灰张大嘴巴发出一声响亮的嗥叫,它不再是被动挨打的窝囊废了,它可以对凶恶的云豹进行有效的反击了。雄云豹正在噬咬它的腹部,它扭头咬住那只肥嘟嘟的豹耳。你咬烂我一只耳朵,我也咬烂你一只耳朵,这叫有来无往非礼也。雄云豹猛烈挣扎,丢下半只耳朵,哀嗥着往灌木丛蹿逃。大灰转身扑向雌云豹,一阵扭打,咬下半截豹尾,雌云豹也丧魂落魄地逃走了。大灰乘胜追击,可它脖子上还缠着一大截细铁链,一会儿绕在草茎上,一会儿挂在葛藤间,拉拉扯扯,磕磕绊绊,根本跑不快。很快,云豹夫妻隐没在亚热带雨林茂密的植物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大灰满身是血,大灰狼变成了大红狼,它追出几十米远后,再也支撑不住,四肢像是用湿泥巴糊的,踉踉跄跄又朝前迈了几步,咕咚栽倒在地。川妮急急忙忙跑过来,脱下衣裳撕成布条,想给大灰包扎伤口,可她很快就放弃了这种努力,大灰遍体鳞伤,除了耳朵被撕掉半块外,下腭破裂,四条腿有三条皮开肉绽,脊背上的狼毛几乎被拔掉了一半,肚皮也被咬穿一个洞,漏出黑糊糊一截肠子。如此伤势,除非像裹粽子一样把全身都包裹起来,是没法包扎的。她想把缠在大灰脖子上那半截细铁链解下来,可铁链已深深嵌进狼皮里去,被冷却的血凝结在皮肉间,稍用力拉铁链,就会撕裂伤口渗出一大片血水,她不得不打消解开铁链的念头。大灰本来脑袋枕在地上斜躺着的,见川妮过来,吃力地抬起头,从满嘴血沫间吐出一声叫唤,像是在告诉她:危险已经过去,现在没事了。狗熊停止扳凤尾竹,耷拉着脑袋爬拢来。哈巴狗们从不同的旮旯角落走出来,也向川妮围了过来。杰克和红鼻子身上挂了彩,呦欧呦欧呜咽,希望能得到主人的关怀。川妮不耐烦地挥挥手,很不客气地把它们轰走了。她坐在大灰身边,不在乎狼血是否会弄脏自己的衣服,把大灰搂进自己的怀抱。她还是头一次这么亲近地拥抱大灰,她的眼角涌出一滴内疚的泪。两只金刚鹦鹉在树梢惟妙惟肖地学人说话,雄鹦鹉高叫:“狼来了!”雌鹦鹉大喊:“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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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王冠》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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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王冠
沈石溪


    我是因为看不惯残忍的杀戮,才出手救了麻子猴王。

    那天清晨,我和藏族向导强巴划着一条独木舟,在怒江边游弋,想找几只江鸥蛋改善生活。突然,江边一座名叫猿岭的山崖上,传来呦呦呀呀的猴子的惊叫尖啸声,透出让人心悸的恐怖,一听就知道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我赶紧让强巴将独木舟停下来,举起随身携带的望远镜,哦,就是我已经跟踪观察了半个月的那群滇金丝猴,聚集在陡岩上。 一只我给它起名叫黑披风的雄猴,正搂住褐尾巴雌猴的腰,强行调笑。褐尾巴雌猴拼命挣扎,发出凄厉的呼救声。坐在二十米开外一块巨大的蛤蟆形磐石上的猴王毛发竖起,龇牙咧嘴,大声咆哮。

    滇金丝猴俗称反鼻猴、仰鼻猴、黑猴,生活在高黎贡山靠近雪线的针叶林带,是我国特有的珍稀动物,喜群居,每群百只左右。我野外考察的重点科研项目之一,就是想揭开金丝猴社会结构之谜。我几乎每天都用望远镜对这群金丝猴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对猴群的生活习性、权力构成及几只头面“人物”的基本情况已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 统治这群金丝猴的是一只颈下长着灰白毛丛的老年雄猴,脸上布满紫色魔点,我给它起了个诨名叫麻子猴王。褐尾巴雌猴臀毛油亮,年轻风骚,是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黑披风雄猴背毛厚密,就像披了一件黑色的大氅,是这群金丝猴的“二王”,地位仅次于麻子猴王。

    我早就注意到,黑披风雄猴已经不把麻子猴王放在眼里了。这家伙正年富力强,头顶的毛发高高耸起,就像戴着一顶漂亮的皇冠,好像天生就是当猴王的料。五天前我在望远镜里看见这一幕:黑披风雄猴在一棵树上找到一只蜂窝。按照惯例,猴群里无论是谁找到了香甜可口的蜂蜜,都应当首先进贡给麻子猴王,这是臣民的义务,也是猴王的特权。但黑披风雄猴非但没把蜂蜜献给麻子猴王,也不躲进茂密的树冠里偷偷享用,而是抱着蜂蜜跳到麻子猴王对面的那棵树上,嘎叽嘎叽毫不忌讳地大嚼大咬。照理说,遇上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猴王必定要抢夺蜂蜜,并给予严厉惩处的。但我发现,麻子猴王在看到黑披风雄猴嚼咬蜂蜜的一瞬间,颈毛倏地一下竖立起来.像要发作,但一秒钟后,颈皮又松弛下来,脸上换成无可奈何的表情,眼神一派悲伤。黑披风雄猴越发张狂,吃得手舞足蹈,还吸引了好几只嘴馋的雌猴,围在它身边伸手乞讨,这等于是在和猴王争面子抢风头唱对台戏。可猴王把头转过去,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过了一会儿,索性垂头弯腰缩肩打起瞌睡。只是每隔几秒钟,身体便颤抖一阵,表明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懑和悲哀。可能它感到自己已年老力衰了。

    但此时此刻在猿岭上当面调戏猴王的宠妃,已经不是一般的冒犯,而是明目张胆的挑衅了。恐怕猴王不会止于口头抗议的吧? 果然,麻子猴王咆哮着从岩石上跳了下来,一场生死搏斗爆发了。

    “唉,这两只雄猴,今天肯定有一只要死掉了!”藏族向导强巴叹了口气说。他还说,据附近年长的山民讲,猴群争夺王位之战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而每一次王位更替,都免不了有一场残酷的杀戮。

    这时,黑披风雄猴放掉褐尾巴雌猴,狞笑着迎战麻子猴王。其它的猴子,都默不作声地散坐在四周观看。 大概麻子猴王和黑披风雄猴心里都清楚,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搏斗,因此,一开始,双方就使出了浑身解数,扭打、厮咬、撕扯、踢蹬、揪抓、撞击,一时间,战尘滚滚,吼声连天,猴毛四散,血肉横飞。黑披风雄猴到底年轻,几个回合下来,便占了上风,把麻子猴王压在底下,一口一口将麻子猴王的腹毛拔下来,也不晓得是不是存心想制造一只裸猴。麻子猴王体力虽然不济,胆魄却不比黑披风雄猴差,搂着黑披风雄猴从陡峭的山崖上滚落下来。它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互相啃咬,一直滚落在江边的沙滩上,仍不息战。但麻子猴王毕竟不如黑披风年轻,这时动作已显得迟钝了。而黑披风雄猴却愈战愈勇,凶猛凌厉地连连出击。麻子猴王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哀哀叫着,且战且退。

    看来大局已定,胜负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当黑披风雄猴再一次把麻子猴王打翻在地后,它扭头朝山崖发出一声长啸。 呦呦——呦呦——呦呦—— 蹲在岩石上观战的群猴也齐声啸叫着,争先恐后地从山崖上冲下来,加盟到黑披风雄猴一边,扑向刚才还是首领的麻子猴王。 麻子猴王只得落荒而逃。它血迹斑斑,毛发零乱,浑身沾满草茎泥屑,狼狈不堪。

    而这时,已有几只雌猴簇拥着黑披风,用舌头舔着黑披风身上的血迹,含情脉脉地为黑披风整饰梳理毛发。黑披风挺胸昂首,冠毛高耸,一派王者风范,指挥众猴追赶围攻逃亡者。 真应了人类的一句俗话:成则为王败则寇。 现在,除了褐尾巴雌猴外,所有的成年猴子,都义愤填膺地呐喊,咬牙切齿地追杀,仿佛正在仓皇逃窜的麻子猴王与每一只猴子都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麻子猴王逃到江边一块矶石上,想喘一口气。可还没等它坐下来,一只屁股红得像贴着一块大红布的雄猴嗖地蹿上去,穷凶极恶地在麻子猴王的大腿上咬了一口,还摆了个武术中和尚撞钟的架势,一头撞在麻子猴王的怀里,把早已丧失了斗志的麻子猴王从矶石上撞落下来。就是这只大红布雄猴,三天前的中午我在望远镜里看见,它把一只刚刚逮着的小鸟,用牙齿拔掉羽毛,毕恭毕敬地送到麻子猴王嘴边,那神态是多么的谄媚! 麻子猴王七拐八弯逃到一块礁石背后,把身体挤进石缝,想躲过众猴的围追。不幸的是,一只耳毛乳白色的雌猴恰巧站在礁石上,看见了麻子猴王,呦呦报警。众猴闻讯赶来,麻子猴王又挨了一顿好打。我见过这只白耳朵雌猴,就在昨天,它还趁褐尾巴雌猴不在跟前,向麻子猴王献媚求爱哩。

    包围圈越缩越小,麻子猴王无处可逃,只好跳进怒江。这段江面地势险峻,水流湍急,名叫葬王滩。金丝猴虽然会泅水,但游泳的本领很一般,无法游过江去。麻子猴王现在力气大耗,在水里泡了几分钟后,便支持不住,想爬上岸来。众猴沿着江边的礁石追撵,麻子猴王游到哪里,它们追到哪里。麻子猴王刚上一块礁石,身上的水还没有沥干,黑披风雄猴便带着一帮猴子赶到了,连撕带咬,迫使麻子猴王重新跳进水里。 麻子猴王靠不得岸,也游不过江,在水里泡了半个多小时后,渐渐游不动了,脑袋一沉一沉,快要不行了。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葬王滩吗?”强巴问道,可不待我开口,他又自己回答了,“这个王指的是猴群里的猴王。猴王没有退休制度,年纪一大,就会被其它年轻强壮的雄猴推翻。被赶下王位后还要被众猴推下怒江淹死,所以叫葬王滩。”

    我的心顿时怦怦猛跳。可不,黑披风雄猴还带着猴群在江边监视,那架势,必欲置麻子猴王于死地而后快。 上百只大大小小的金丝猴中,唯有那只褐尾巴雌猴没加入这场集体行凶。它孤零零地待在江边一座礁石上,不断揪自己身上的毛发,用头撞石头,一副柔肠寸断的痛苦样子。 排浪打来,把麻子猴王盖没了。过了好一会儿,它的脑袋才在离我们独木舟不远的江面露出来。它的唇吻勉强抬到水面上,艰难地呼吸着,四爪费力地划拉,失神的眼睛茫然四顾。 它漂过一块鱼嘴形的礁石,突然就看见了我们的独木舟。当时我们的独木舟离它约五十米远,它扭头看看站在鱼嘴形礁石上严阵以待的猴群,顺着江水慢慢向我们游来。 麻子猴王游到离我们独木舟还有三、四米远的地方,力气耗尽了,四肢再也划拉不动,脑袋沉进水里,咕噜灌了一口水,好不容易又浮了起来,用一种凄楚的眼光望着我,一只爪子伸出水面,无力地朝我招了招。我们人也是从灵长类动物演化而来的,许多身体语言与猴子大同小异。麻子猴王的招手——不,应该说是招爪,我一看就明白是在向我求救。 “不能理它,不然的话,我们别想安宁了!”藏族向导强巴劝我说。 “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我一把夺过强巴手里长长的篙竿,朝麻子猴王伸去。

    呦——噢——呦——噢——猴群在鱼嘴形礁石上恶狠狠地吼叫起来。黑披风雄猴朝我龇牙咧嘴地咆哮,仿佛在警告我:别管我们猴子的闲事,不然的话,我跟你没完! 我不由得犹豫起来。我早就听当地猎人介绍过,滇金丝猴是一种很难缠的动物,谁得罪了它们,会遭到哭笑不得的报复。曾有一个山民用尼龙捕兽网逮住一只小猴,卖给了动物园,结果,他种的二十亩包谷地年年到抽穗灌浆的时候,猴群便不请自来,将秸秆连根拔起,将刚刚长成形的玉米棒掰下来扔得到处都是。又曾有一个驾驶员用鸟枪打瞎了一只雌猴的眼睛,结果他每次开车经过这段路,总会被山上扔下来的石块砸坏汽车。 我想,我不能卷入猴子们的纷争中去。我是个动物学家,我应纯客观地观察和研究野生动物的生活形态,而不应当随意干涉野生动物的生存规律,就好比我们人类一个国家不应当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内政一样。 我试着抽回伸出的竹篙,可竹篙仿佛有千斤重。眼前这横遭噩运的老猴王着实让人同情!我虽然是个动物学家,但我首先是个人。我的是非观念、道德标准、感情投射和价值取向是与我的生命融为一体的原配软件,不可能像电脑一样敲击某个键盘就能把这一套系统从内存中卸掉或取消的。

    我承认我的脑子有点发热了,我将竹篙送到麻子猴王的怀里,它抓住竹篙,借着浮力,整个脑袋从水里抬了起来。 我想,历史可以重写,规律可以更改,葬王滩以后要改名叫救王滩了!
    在黑披风雄猴歇斯底里的啸叫声中,我把奄奄一息的麻子猴王拉上了独木舟,飞快向下游驶去。 黑披风雄猴果然对我们进行了猛烈的报复。

    我在怒江下游离猿岭约两华里的山脚下,支了一顶帐篷,作为我的野外考察工作站。麻子猴王伤得不算重,我把它抱回工作站后,喂了点米汤,烤了烤火,便逐渐恢复过来。 翌日晨,我和强巴要到高黎贡山主峰去观察一种名叫黑耳鸢的山鹰。为了防止万一,临出门时我把麻子猴王锁在一只结实的铁笼子里。傍晚,我和强巴回到工作站还有一两百米远的地方,就听见咿哩哇啦群猴的吵嚷声。我们赶紧奔过去一看,差点没晕倒,黑披风带着猴群把我们的工作站洗劫一空。帐篷被掀翻了,锅盆瓢碗油盐酱醋瓶瓶罐罐被砸得稀巴烂,我的书籍和资料本也被撕碎了,被褥被踩得一塌糊涂,还在上面撒了许多猴尿猴粪。以黑披风为首的一群雄猴围在铁笼子前啸叫,不断地将爪子从缝隙伸进去,撕打麻子猴王,大红布雄猴还用一根树枝拼命往铁笼子里捅。可怜的麻子猴王,抱着脑袋,蜷伏在笼子中央,忍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凌辱和殴打。 我气极了,抽出左轮手枪,哗啦一声把子弹推上膛,朝天开了两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和强烈的火药味总算把黑披风雄猴的嚣张气焰给压下去了,它惊恐地看了我一眼,一声呼啸,带着猴群逃之夭夭。 我把麻子猴王从铁笼子里放出来,它遍体鳞伤,尤其是背部,横一道竖一道血痕,惨不忍睹。 我也大出血了,花了好几百块钱重新添置生活必需品。为了防备猴群的再次侵袭,我还雇了当地的农民在帐篷四周挖了一道宽两米深三米的堑壕,在堑壕前用碗口粗的圆木扎了一道结实的篱笆,还在篱笆上挂了一道铁丝网和铁蒺藜。 在以后的几天里,猴群又多次光顾我的工作站,被铁丝网和铁蒺藜扎得哇哇乱叫,吃了几次亏后,终于明白了它们是无法冲破障碍接近麻子猴王的,这才放弃了捣乱行凶的企图。 但报复却远远没有结束。

    我和强巴进山考察,躲在树上的猴子冷不防会扔下雨点般的树枝和坚果,砸在我们头上,或者居高临下向我们拉屎撒尿,淋在我们身上。有一次,我趴在高黎贡山主峰一块平台上,用望远镜观察母鹰给雏鹰喂食的情景。跟往常一样,我顺手把随身携带的那只黄帆布挎包挂在身旁一棵小树的枝丫上。鹰巢里,母鹰正叼着一条蜥蝎,让三只黄嘴雏鹰扑上来争抢,这既是一种喂食,又是一种技能训练。我正看得入迷,突然,身旁的小树嚓喇喇一阵响,我举目望去,又是讨厌的黑披风雄猴,从岩壁跳到小树上,飞快地跳下来,伸手去摘我挂在枝丫上的黄帆布挎包。我惊得目瞪口呆,强巴反应比我快,跳起来想阻拦,但已经迟了,黑披风雄猴双脚钩在树冠上,身体仰翻,一个倒挂,玩了一个精彩绝伦的仙人摘桃动作,我的黄帆布挎包就到了它的手里。它身体一点没停顿,转个圈,收腹上蹿,一眨眼工夫就跃上树冠,轻盈地一跳,落回岩壁,很快就逃得无影无踪了 我的黄帆布挎包里除了干粮和水壶外,还有一架价值上千元的理光相机,最珍贵的是那本厚厚的观察日记,里头记载了我好几个月的心血和努力。我顿足叫苦,却又无可奈何。

    傍晚,我刚刚吃好晚饭放下碗筷,便听到外头有猴子的吵闹声,走出帐篷一看,又是该死的黑披风雄猴,头颈上挂着我的黄帆布挎包,在离工作站约二三十米远的草丛里蹿来跃去。开头我还以为它是在对我炫耀或示威呢,但仔细望去,发现我的判断有误。它脸上没有轻浮的得意,没有廉价的骄傲,没有挑衅的张狂,恰恰相反,脸上愁绪万端,神情萎顿,眼光哀哀地盯着我,像向我乞求什么。这时,麻子猴王也听到了同类的叫声,从帐篷钻出来张望。黑披风雄猴一看见麻子猴王,全身的毛发一下张开来,从脖子上摘下黄帆布挎包,高高举起,朝我抖动挥舞,嘴里发出咿哩哇啦的声音。麻子猴王看到黑披风雄猴如此动作,突然扑到我身上,紧紧地抱着我的腿,觳觫不已,好像生怕被黑披风雄猴抢了去似的。 我的脑子一亮,哦,黑披风雄猴是要同我作交易,用黄帆布挎包换麻子猴王! “换了吧,麻子猴王活不长了,迟早都要死的。”强巴低声劝我。 我晓得麻子猴王生命不会太长久了,它被我从怒江里救起来差不多已两个星期,身体的伤虽然治好了,但心灵的伤是无法愈合的。它萎靡不振,整天缩在帐篷阴暗的角落里,一动不动。它吃得极少,瘦得肩胛都支楞出来了,皮毛光泽消褪,颈毛变得灰白,生命就像滑滑梯似的迅速滑向衰老。昔日叱咤风云的猴王风采荡然无存,倒像是一只无依无靠生命烛光行将熄灭的老年乞丐猴。

    我打心底里对黑披风憎恶痛恨,干吗非要挖空心思置麻子猴王于死地呢?你想当新猴王,你的野心已经实现,难道就不能表现一点胜利者慈悲为怀的胸襟,放麻子猴王一条生路吗?现在就是最愚蠢的猴子也应该看得出来,麻子猴王从肉体到意志都差不多崩溃了,是不可能再卷土重来复辟王位的。 尽管我很想要回黄帆布挎包里的照相机和日记本,可为了表示我不同流合污的决心,我大吼一声,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狠狠地朝黑披风雄猴扔去。我虽然未能掷中它,但我的用意已经表露无遗。石头落在黑披风前面约五六公尺远的地方,连它的毫毛也没碰着一点,它却奇怪地惨叫一声,身体缩了下去,重新把黄帆布挎包挂在脖子上,转身离去。它步履滞重,垂头丧气,好像受到了什么致命的打击。 “我总担心会出什么大乱子。”强巴忧心忡忡地说。 “会出什么乱子?我们这儿坚固得就像碉堡!以后外出,我们多加小心就是了。” “我不是指黑披风雄猴会对我们怎么样,我是说这群金丝猴可能会遇到什么麻烦。”强巴眉头紧蹙,望着暮霭沉沉的苍穹,低声说道。

    不幸被我的藏族向导强巴言中了。当天夜里,寂静的森林里,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金丝猴嘈杂的啸叫声,尖厉嘶哑,令人头皮发麻。这恐怖的啸叫声持续了整整一夜,我和强巴躺在床上辗转难眠。麻子猴王的反应也令我们吃惊,它激动得浑身发抖,呦呦低声叫着,在帐篷里蹿来蹿去,两只瞳仁绿莹莹地闪亮。有两次,它还跑到床边来摇晃我的腿,呜哩呜噜叫唤,看来它是知道猴群究竟发生了什么,想要告诉我,可惜我听不懂金丝猴的语言。 东方的天际出现了第一道鱼肚白,我和强巴就起来了,在晶亮的小溪边匆匆漱洗完毕,立刻就赶往猿岭。这是一个没有雾岚的早晨,空气清新透明,能见度极高,我们悄悄钻进山顶一片小树林里,不用望远镜,就能把五六十米外猴群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看得出来,所有的金丝猴都一夜未寐,只只猴眼布满血丝,神经处于高度的亢奋状态。我注意到,猴群里好几只雄猴已经挂了彩,有的头皮被抓破了,有的颈毛被拔脱了,有的脚爪被打跛了……毫无疑问,昨天夜里猴群发生了一场混战。 和我往常所看到的不同,众猴不再以黑披风雄猴为轴心,而是三五只猴子一伙,五六只猴子一群,散落在四周。黑披风虽然还占据着崖顶那块巨大的蛤蟆形的磐石,但身边只有白耳朵雌猴和另一只在猴群中地位很低的老年雄猴,给人一种没落君王众叛亲离的印象。 呦呜——呦呜——黑披风雄猴朝众猴连声叫唤,声音低沉,凄凉哀伤,那神态已完全没有君临天下的威仪。群猴对黑披风的叫唤却无动于衷,没听见似的。

    突然,从一棵小松树上跳下一只猴子,蹦蹦跳跳来到黑披风雄猴占据的那块磐石前,怪模怪样的啸叫一声,一个转身,亮出红彤彤的屁股,对着黑披风雄猴摇晃。哦,原来是大红布雄猴!这无疑是表示一种轻慢,一种嘲弄,一种侮辱。 黑披风雄猴愤怒地长啸一声,从磐石上跳跃下来,扑向大红布雄猴,两只雄猴扭成一团。看来它们曾经打斗过,双方都显得精疲力竭,厮打一阵后,竟抱在一起大口喘息。 接着,又有一只面目狰狞丑陋、头上毛发已一块块脱落的瘌痢头雄猴嗥叫着冲过来,抓了黑披风雄猴一把,又踢了大红布雄猴一脚。 紧跟着再拥上来七八只雄猴,加入这场打斗。奇怪的是,参与进来的这些雄猴,既非大红布的盟友,也不是黑披风雄猴的支持者,它们谁也不帮,而是独立作战,一会儿你跟我厮扭,一会儿我跟它踢打,一会儿黑披风雄猴伙同大红布雄猴把瘌痢头雄猴掀翻在地,一会儿瘌痢头雄猴又与大红布雄猴联手把黑披风雄猴追得奔逃。追着追着,瘌痢头雄猴又与大红布雄猴火并起来…… “这群金丝猴像是全都发疯了。”我疑惑地说。 “听说,五年前这群猴子也发生过类似的混斗。”强巴若有所思地低声说道,“那一次,猴王被一伙偷猎者一枪打死,群猴无首,谁也不服谁。每一只身强力壮的雄猴都想自立为王,结果引发一场长达半年的混战,不少雄猴死于非命,许多雌猴携带着幼猴离群出走,猴群的数量从一百多只一下子减到了四五十只。后来麻子猴王经过十几场苦战,终于摆平了所有的雄猴,混乱才算了结,这群猴子才又慢慢发展起来。” 我不禁不寒而栗。可我无法理解的是,黑披风雄猴已经当上了新猴王,猴群并没出现权力真空的现象,怎么会无端爆发争权的混战呢? 只有一种解释,黑披风雄猴虽然当政才短短几天,但出于某种原因,威信扫地,指挥失灵,地位不稳,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诱发了其它雄猴的勃勃野心。

    眼下混乱的打斗愈演愈烈,瘌痢头雄猴的一只眼睛不知给谁抠了一下,血汪汪的,眼珠似乎也被抠出来了,疼得它惨嚎一声,拼命踢蹬。不知是血模糊了它的视线,还是剧痛使它丧失了理智,它重重一爪子蹬在一只在旁边看热闹的不满半岁的小猴身上,小猴呀地叫了一声,从两三丈高的陡崖上仰面摔下去,刚巧后脑勺砸在石头上,一下就摔死了。小猴的母亲——一只眉心间有一粒红色疣痣的母猴,发疯般地扑上去,揪住瘌痢头雄猴,厮打啃咬。另两只单身雌猴大概也非常憎恨虐杀幼猴的残暴行径,跑上来帮眉痣母猴的忙,你抓一把,我蹋一脚,瘌痢头雄猴的另一只眼睛也被抓瞎了,跌跌撞撞地奔逃,一脚踩空,从几十丈高的笔陡的悬崖摔了下去。立时从半空中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数秒钟后,悬崖下响起物体砸地的訇然声音。 所有携带幼猴的母猴,都紧紧地把自己的小宝贝搂在怀里,惊恐不安地蜷缩在石旮旯里。 那些混斗的雄猴,也许是被突如其来的死亡镇住了,也许是力气耗尽再也打不动了,各自散开,回到自己的小团体里去。但看得出来,彼此的仇恨并没有消弭,气咻咻地你瞪着我我瞅着你,不时发出一两声威胁的啸叫。 眉痣母猴爬下陡崖,抱起已僵冷的小猴的尸体,用一种冰凉的眼光打量了猴群一眼,向远方的树林走去。显然,它对混乱的大家庭厌倦了绝望了,情愿去过孤独寂寞的流浪生活。 猴群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峻的分裂局面?怎样才能使这群珍贵的金丝猴重新过上安宁的生活?我是动物学家,我有责任找到答案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有午睡的习惯,放下碗筷,正准备倒在床上,突然,传来篱笆墙喀啦喀啦的摇晃声。我撩起帐篷的门帘,看见篱笆墙外站着一只金丝猴。乌黑闪亮的皮毛,与众不同的褐色尾巴。哦,是褐尾巴雌猴!它已经是第四次光临我们工作站了,它是来看望丧失了地位、权势的老猴王的。我想,这肯定要冒极大风险,一旦被黑披风雄猴知道,轻则会被驱逐出猴群,重则要被处死。我每每为它这种甘冒杀身之祸的行为所感动,觉得这称得上是一种伟大的爱情。别说动物界,就是人类社会,又能找出多少这种至死不渝的爱情呢? 褐尾巴雌猴前三次来这里都特别小心,挑的都是恶劣的坏天气。第一次正下着倾盆大雨,第二次是没有月亮和星星的漆黑深夜,第三次是浓雾弥漫的黎明。而每次都是躲在我们工作站后面那片灌木林里,诡秘地发出一两声低啸。麻子猴王听到它的叫声,死气沉沉的脸部立刻变得异常生动,吼叫着蹿出我拉开的栅栏,通过吊桥,到了防护沟外。 而这一次,褐尾巴雌猴却大白天跑来,不仅不隐蔽自己,还径直来摇晃工作站的篱笆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反常。别说我,就是麻子猴王,也瞪起一双惊诧的眼睛呆呆地望着褐尾巴雌猴出神。我拉开栅栏,放下吊桥,它还没回过神来,仍站在我身边发呆呢。我拍拍它的肩头说:“老伙计,去吧,别辜负人家的一片深情!”它这才发出一声含混的啸叫,从吊桥上走了过去。 两只猴子一前一后钻进工作站后面那片灌木丛,隐没在一片被阳光照亮的翠绿间。 我当然不会去窥视它们甜蜜的幽会。

    按前几次的经验,麻子猴王这一去,起码要两个时辰才会回来。我躺在床上,随手翻开一本最近翻译出版的一位美国动物学家写的《灵长目动物的权力构成》看起来。突然,我被这样一段文字吸引住了:“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浸染过,那么可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我不由一阵心悸,朦朦胧胧有一种感觉,我快找到金丝猴群为什么会发生分裂和混战的答案了。 就在这时,我听见篱笆墙外传来麻子猴王呦呦噢噢的啸叫声,我翻身起床走出帐篷一看,麻子猴王正在防护沟外朝我舞动前爪,显然,它想进来。可它出去才十分钟都不到啊 我一面放吊桥开栅栏,一面朝灌木林张望,哦,褐尾巴雌猴站在草丛里,目不转睛地望着麻子猴王呢。 这也是过去它们几次相会从未出现过的情景。以往几次,当幽会不得不结束时,麻子猴王都要把褐尾巴雌猴送到离我们工作站两百米远的小土岗上,恋恋不舍地举目相送,一直要到褐尾巴雌猴走得看不见了,它才会回工作站来。 麻子猴王踩着吊桥跨过防护沟和栅栏,它神情沮丧,缩着肩勾着头,像株被霜冻打蔫的小草,眼睛红红的,似乎还蒙着一层泪光。它吱溜从我脚边蹿过去,头也不回地钻进了帐篷。

    整个下午,麻子猴王缩在帐篷我们堆放杂物的角落里,喊它出来它也不出来,喂它东西它也不肯吃。到了晚上,江边的树林里又传来猴群的尖啸吵嚷声,麻子猴王竖起耳朵谛听,也不时发出一两声低嚎,喑哑粗浊,像是呜咽,像是呻吟,身体一阵阵颤栗。我真以为它病了,想天亮后带它到镇上的兽医站替它看看。 我和强巴被麻子猴王如泣如诉的低嚎吵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在麻子猴王的脖颈上套了一根细铁链,准备带它到镇上去找兽医。 到镇上去的方向和去猿岭的方向刚好相反。我们出了工作站,才走了一百多米,麻子猴王突然抱住路边的一棵小树,死活不肯再走了。我以为它是病得走不动了,想抱它,它却死死抱住小树不撒手,还发疯般地拉扯脖子上的细铁链,直拉得皮开肉绽,拉不断,又拼命用牙齿咬,咬得满嘴是血。它怎么了?这会把自己折磨死的啊。我没办法,只好替它解开铁链子。 它这才松开搂抱小树的爪子,捋了一把草叶的露珠,洗掉嘴唇上的血丝,先跳到强巴跟前。抱着他的腿轻轻一跳,一伸爪子,把沾在他衣襟上的一根草叶打掉了,又跳到我跟前,用嘴吻舔净我皮鞋上沾着的一块泥斑。这是从没有过的亲昵,从没有过的感情流露。 “它要干什么呀?” “不晓得,它的神态好像不大对头。”

    突然,麻子猴王奔到一棵大树前,动作有点迟钝地爬上树冠,在它向另一棵树飞跃的时候,停顿了一下,扭头朝我们望了一眼,那眼光,充满了一种依恋。然后,它攀住柔嫩的树枝用力一晃,四爪一蹬,身体弹射出去,落到几丈外的另一棵树上,就像多级跳远一样,很快消失在葱郁的树林里。 “它好像是要回金丝猴群去。” “快,我们乘独木舟到葬王滩去看看。” 我们划着独木舟顺流而下,到了葬王滩,我让强巴把船停在浅水湾里,举起望远镜朝猿岭观察。只见雄猴们瞪着血红的眼睛,情绪亢奋,在岩石间上蹿下跳,不时朝其它雄猴发出威胁的啸叫,雌猴们抱着幼猴,抖抖索索地躲在一边,满脸惊恐;黑披风雄猴在那块蛤蟆形的巨大磐石上焦躁不安地踱来踱去,在半山腰的一棵树上,蹲着一只受了重伤的雄猴,满脸是血,发出一声声可怖的哀号。

    显然,分裂和内讧在加剧,情况比昨天更糟糕。 突然,大红布雄猴趁黑披风雄猴不注意,蹿上磐石,从背后猛地一推,把黑披风雄猴从磐石上推了下去。黑披风雄猴勃然大怒,落地后转了个圈重新蹿回磐石,一阵厮打又把大红布赶了下去。 好几只雄猴磨拳擦掌,跃跃欲试。又一场混战拉开了序幕。 就在这时,突然,麻子猴王从山腰一片小树林里跳了出来。它用一种木然的表情望着猴群,呦——发出一声平静的啸叫,好像在向猴群通报:我来了。 刹那间,吵吵嚷嚷的猴群安静下来,个个变得像泥塑木雕一般,纹丝不动,望着麻子猴王发呆。我调整焦距,将视线集中到黑披风雄猴身上,见这家伙大张着嘴,惊愕得就像看见了鬼魂一样。流亡的君主又回来了,这自然会引起新猴王的震惊。 呦呀——寂然无声的猴群里突然传出一声幽幽的哀啸。我赶紧将望远镜移过去一看,原来是褐尾巴雌猴,蹲在石头上,双爪捂住脸,一副悲伤欲绝的样子。 麻子猴王径直走向黑披风雄猴,走向那块历来由猴王享用的蛤蟆磐石。它这是干什么?要夺回失去了的王位? 这无疑是一场鸡蛋碰石头式的较量。果然,仅仅两个回合,麻子猴王就被黑披风雄猴一个大背飞摔了出去,从高高的陡崖上滚落到江隈的沙滩上。黑披风雄猴连奔带跳地向那里扑去,半途还扭头朝观战的众猴长啸了一声。众猴兴奋地呐喊着,跟随着冲了下去。在这短暂的两三分钟的过程中,黑披风雄猴又奇迹般地成了一呼百诺的君王。

    麻子猴王似乎抵挡不住众猴凶猛的攻击,一下从礁石上跃入怒江。 历史画了一个小圆圈,又回到了半个月前的起点。 麻子猴子艰难地沿着江岸游动,黑披风雄猴率领猴群沿江追逐。 黑披风雄猴神气地站在岸边的礁石上,吆喝着猴群封锁水域,防备麻子猴王登岸。 整个猴群中,只有褐尾巴雌猴孤零零地抱住肩,用一种凄凉的眼神注视着这一切。 一切都跟半个月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次麻子猴王不似上一次那样惊恐万状,屡屡试图登上礁石,而是相当平静,目光安详,没向近在咫尺的礁石强行攀爬。
    我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麻子猴王这无异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它为什么要这样?

    才游了五六分钟,麻子猴王就精疲力竭了,身体一点点往下沉。在水流的冲击下,它一点一点朝我们的独木舟漂来,很快,就漂到离我们只有两三米远的地方了。它毕竟同我们在一个帐篷里共同生活了半个月,我不忍心看着它就这样淹死,便将长长的竹篙朝它伸去。 呦呦——呦呦——黑披风雄猴丧魂落魄地啸叫起来。 竹篙伸到麻子猴王的面前,它伸出了一只前爪。可当爪子触碰到竹篙后,却没有抓捏的意向,而是用掌心将竹篙推开去。随着推篙的动作,它龇着牙,对我轻轻叫了一声。啊,这是表示谢绝救援! 大概麻子猴王已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它的身体猛地往下一沉,咕噜,灌了两口江水。它挣扎着又浮出水面,举目向岸边的猴群张望,视线在褐尾巴身上定格了。它久久凝视着它,眼光温柔,蕴含着惜别之情。它的身体一寸一寸地往下沉,江水漫过了它的下巴,漫过了它的嘴唇……

    突然,岸边的陡崖上传来一声凄厉的长啸,是褐尾巴雌猴。它高昂着头,向着冉冉升起的太阳做了个拥抱的姿势,后爪在岩石上用力一蹬,从几丈高的悬崖上跳下。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猴子跳水,姿态优雅,技艺高超,在空中连翻了七八个斤斗,唰地钻入水中,水面只冒起一朵小小的水花,赛过任何一位奥林匹克跳水冠军。一会儿,它从我们独木舟旁的水面露出头来,有节奏地划动双臂,奋力向麻子猴王游去。岸边的猴群几十双眼睛都注视着这一场面,只见它游过去一把托住麻子猴王,搀扶着搂抱着原猴王,随着波浪一沉一浮。麻子猴王把头靠在它的宠妃肩上,闭着眼睛喘息。呦呦,噢噢,呀呀,它们互相叫着,倾吐着柔情。 麻子猴王忽地睁开眼睛,用力从褐尾巴雌猴的手臂间挣脱出来,恶狠狠地啸叫一声,粗暴地把爱侣从自己身边推开,显然它不愿意让雌猴陪着自己一块儿死。麻子猴王最后留恋地望了褐尾巴雌猴一眼,四爪停止划动,身体像秤砣似的沉了下去,只露出头顶乌黑的长毛顺着水波飘荡。 这时候,被推开的褐尾巴雌猴离岸边仅有十来米远。黑披风雄猴带着猴群伫立在岸边,望了望水中的褐尾巴雌猴,收敛起龇牙咧嘴的恫吓,扭身往后退了七八米,众猴也跟着它后退,腾出一块空地来。再明显不过了,黑披风雄猴做出了一种宽恕的姿态,同意褐尾巴雌猴游回岸来。 可褐尾巴雌猴却并没有朝岸边游去,它毫不犹豫地单臂划水,旋转身体,坚定地朝麻子猴王游去,又一把抱住了麻子猴王。麻子猴王的脸最后一次露出水面,仍想把缠在它身上的褐尾巴雌猴推开,但它力气已全部牦尽,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动手臂……
呦噢,呦噢。黑披风朝褐尾巴雌猴连声哀啸,后者全不理会。

    这是一种超越权势超越功利超越生命的伟大的爱情!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动物界也有如此钟情的雌性! 我没有再把竹篙伸过去,我断定,它们是不会接收我的援救的。 褐尾巴雌猴紧紧地抱住麻子猴王,双腿停止了踩水,两只猴子一起沉了下去。咕噜噜,咕噜噜,水面冒起一串珍珠似的气泡。 群猴伫立着,沉默着,凝视着……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钻出帐篷,一眼就看见篱笆墙上挂着一只黄帆布挎包,哦,就是我那只被黑披风雄猴抢去的挎包。我摘下来一看,照相机、日记本和水壶完全无损,只是干粮被吃掉了。 下午我和强巴进山采集白垩纪剑齿虎的化石,路过猴岭,看见那群金丝猴正在橡树林里觅食。黑披风雄猴威严地坐在最大的一棵橡树的枝桠上,不时有雄猴或雌猴跑过来,贡上最好的坚果,替它整饰毛发。猴们专心采撷树上的果子,没有争吵,也没有打斗,整个猴群秩序井然,一派祥和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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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摔死的“鹰”》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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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摔死的“鹰”

沈石溪

 

    在离我住的茅草房约两百公尺远,有一棵高耸入云的大青树,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老鹰的学名叫黑耳鸢,棕褐色的体羽间镶嵌着一条条黑色斑纹,翼间杂有几根白毛,是一种常年留居的鸟。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这期间,不知是因为巢里的宝贝牵扯它的心使它不敢远离大青树,还是因为肚子哺育后代心力交瘁无法到山林猎取食物,它频繁地光临我的院子,捉我养的鸡。它总是像片枯叶似的悄无声息地在我的屋顶盘旋,我由此而给它起了个诨名叫“大枯叶”。鹰是鸡的克星,也是鸡的死神,只要大枯叶恐怖的投影从天而降,母鸡就停止生蛋,小鸡就一只只失踪。当地的山民把鹰视为神鸟,严禁射杀,不然的话,我早就送大枯叶到阴曹地府去了。春天匆匆过去,又快到大枯叶孵卵的季节了。我苦思冥想了好几天,终于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个整治大枯叶的绝妙的办法。那天早晨,我瞅准大枯叶飞离鸟巢到老林子里觅食去了,就挑了两只莱亨鸡下的蛋,揣在怀里,然后爬上大青树的树梢,从树丫一个宽敞的树洞里,把两只老鹰蛋给换了出来。莱亨鸡下的蛋大小和鹰蛋相差无几。蛋壳也是粗糙灰白,很容易混淆。我还用鹰粪将鸡蛋仔细擦了一遍,抹掉鸡的气味。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用望远镜观察。见大枯叶先是忙进忙出地用树枝修筑鸟巢,后来除了到附近捕食,长时间地待在巢里不出来,再后来它形容憔悴,一次次将捉到的老鼠、兔子和小鸡送进巢去,种种迹象表明,大枯叶中了我的掉包计。古时候是狸猫换太子,今天我是小鸡换老鹰。鸡雏和鹰雏在行为举止上有很大的差异。鸡是早成鸟,鹰是晚成鸟;鸡雏一出壳全身毛茸茸的,就会走路,就会啄食;鹰雏出壳时身上光溜溜的,不仅不会走,眼睛也睁不开,只会张大嘴“叽叽呀呀”讨食吃。按理说,大枯叶是有理由怀疑自己孵出来的是不是鹰。或许,它真的怀疑过,但二十多天含辛茹苦地抱窝,可爱的鸡雏在它胸脯间磨蹭所磨出来的一片母性温柔,蒙蔽了它锐利的鹰眼,或者说它没有勇气正视现实。反正,它按照鹰的正常哺育程序,将两只小鸡慢慢养大了。日出日落,春去冬来,转眼就到了小鹰该展翅飞翔的日子了。那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我看见大枯叶没像往常那样外出觅食,料想它是要让它的“小鹰”第一次试飞了,便带着一副借来的军用高倍望远镜,兴致勃勃地躲进大青树下的一丛芭蕉林里,想亲眼看看自己的恶作剧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喜剧效果。大枯叶像过去训练真正的小鹰那样,朝树洞里发出几声威严的低啸,把两只宝贝——鱼目混珠的鸡,叫唤到树洞前,停栖在那根树枝上。阳光照耀,我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两只黑鸡,毛色油亮,鸡冠火红,胖乎乎的,比我养的鸡还肥。

    大枯叶迎着冉冉升起的太阳,舒展翅膀,飞了起来,它的姿势极其优美,长长的双翼像金色的绸缎,波浪似的摇曳起伏。它一头扎进太阳的怀抱,疾飞而去,仿佛是要向太阳请安问好。转眼间它变成一个金色的小圆点,融化在炫目的阳光中。过了一会儿,仿佛一支金箭射过蔚蓝的天幕,它又飞了回来。它被阳光染得通体透亮,风把它的双翼鼓得像帆,它的翅膀几乎静止不动,顺着气流滑翔,飞得轻松潇洒。回到大青树前,它在空中不停地兜着圈子,“呦——呦——”柔声叫着。我知道,它是在召唤和鼓励它的一双宝贝像它那样展翅飞起来。要是此刻停栖在横枝上的是真正的鹰,很快就会壮着胆子,在征服天空的欲望驱动下,勇敢地扇动翅膀跟随母鹰飞起来的。但鸡就完全不同了。鸡就是鸡,永远也不可能像鹰那样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里翱翔。鸡其实是一种退化的鸟,或者说是一种劣质鸟,虽然也有一双翅膀,但只能贴着地面做短距离飞行。我在望远镜里看见,两只黑鸡胆怯地蹲在横枝上,双翅微微撑开,以保持身体平衡避免从树上摔下来。一阵风刮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在它的两只宝贝(活宝?)面前表演飞行技巧,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它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飞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地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我猜想它的本意绝非要残害自己抚养长大的宝贝,而是要帮助它们迈出艰难的第一步。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

    两只黑鸡喊爹哭娘地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去,“砰”地一声,砸在草地上。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得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断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了伤,趴在地上起不来。扬起脖子“咯欧咯欧“呻吟。大枯叶一敛翅膀从大青树上俯冲下来,两只强壮的鹰爪楼抱起期中一只黑鸡,迅速升高。我以为它动了恻隐之心,要将受了伤的宝贝送回窝去疗养了,没想到它升到大青树树梢后,仍扶摇直上,钻进乳白色的云层,又穿透云层飞上蓝天,高得我用望远镜都快看不清了,然后突然松开了鹰爪,那只黑鸡像颗流星似的从高空坠落下来。它又用同样的方式,把另一只黑鸡也送入云霄,又仍回大地。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我看得惊心动魄。也许,大枯叶是发疯了,为自己的宝贝竟然像鸡一样不会飞翔而绝望得发疯了。也许,它是用这种残忍的办法来检验它们到底是鸡还是鹰。也许,母鹰生来就是这样的脾气,宁肯要一只死鹰,也不愿要一直草鸡!终于,两只黑鸡被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它,它搬家了,再也不愿回到不吉利的会让它孵出飞不起来的“鹰”的大青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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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妻》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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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妻

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铗夹住了一只大公狼。沉重的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我们把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我在省动物研究所工作,专门从事动物行为学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作准备。强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呜——呜——的狼嗥声,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来。“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传得远。”强巴轻描淡写地说。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像在叫魂哭丧,很不中听。我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嗥,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声音。”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说着,他瞟了一眼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经死啦。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很多研究资料表明,雌性犬科动物在分娩期和哺乳期,是无法像雌性猫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猫科动物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长途追击捕捉猎物。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酒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不会的。”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动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对狼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我身材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左轮手枪,“对付一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在青稞酒的助兴下,我的荒诞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我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裙似地套在身上。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我突然清醒过来,妈的,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的。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上呼吸道感染鼻子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三十六计走为上。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公尺远的一块岩石背后,出现两点闪闪绿光,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现在,想不干也不行了。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呜——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飘也似的向我靠近。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面伸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翼,做出一副嗅闻状。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我拼命才怪呢。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打。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冒险重要多了,不到最后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近我并作势要扑向我时,我才能开枪。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我想起我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我看不清它的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我稍稍放宽了心,接着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我们研究所里专门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察,我曾像唱卡拉OK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我叫得平缓舒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但愿这录音带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更绿得可怕。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我虽然跟着录音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爱好者怎么操练卡拉OK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肯定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别扭难听。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果然,它的尾巴唰地平举起来,教课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信号,它的喉咙深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我正要扣动扳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拉下来,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呜——噢——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一种轻微的埋怨。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哩哗啦,风卷残云。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才落地。我知道,狼是一种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我扔给它的东西的。从情理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我是它的“丈夫”了。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前跑,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忙焦急。我手脚并用,跟在它后面爬,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黑母狼窜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进一个石洞去。随即从黑黪黪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身体猛烈的扭动声。不多一会儿,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才看清,石洞不大,约四个平方米,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哦,它生产了。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钻进洞去。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臊臭味,说心里话,我是不愿意进去的。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呦——呜,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迎我进洞。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夫陪伴在身边。我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子可以少受点罪。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势,直往石洞里灌。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肯定全部落在黑母狼身上,那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狼崽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威胁。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我蹲在洞口,任凭风吹雨打。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汤狼。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架。我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着我的背。唔,它是感激我替它遮挡了风雨。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天亮时,雨才停住。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干净净。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它的身体显得很虚弱,软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贪婪地吮吸着乳汁。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体呈半透明状,茸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绝大多数种类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间才跟雌性待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地弃雌性而去。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课题。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而我,却亲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食。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让我感慨的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盼望我早点归来。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一个信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跑回石洞。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洞蹿出来迎接我。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食。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漾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的亲情。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我想,如果我是一只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睡了两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黑母狼照例蹿出来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迎仪式。回到石洞里后,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的。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而它此时此刻正饿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它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叫我别为它担心。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不渝地待在母狼身边。

    是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狼崽捉去当点心吃。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型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唰唰唰飞也似的爬上孔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的讥诮的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我较量呀!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惹不起,躲得起嘛。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防范。它整天待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便。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小狼崽一天天长大,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小狼崽天性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待在窝里,稍不注意,它们就爬出洞去。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唉,日子变味了,发霉了。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会神经分裂的。这天早晨,阳光明媚。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狼崽的心吸引住了。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滚带爬到洞外玩耍。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黄狼崽追逐一只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来。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拦截。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里的两只黑狼崽。黑母狼火速右转,跳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来到黄狼崽头顶。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黑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黄狼崽。黑母狼呦呜——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我正趴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走,对我的吼叫并不予理睬,在横杈上屈膝耸肩翘尾,瞄准树底下的黄狼崽,眼看就要像张金色的网罩下来了。听任它扑下来,压也要把黄狼崽压死。我来不及多想,掏出左轮手枪,朝树上开了一枪。砰,清脆的枪声在山谷震起一片回响,空气中弥漫开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子弹刚好撞在金猫那条漂亮的长尾巴上,半条猫尾和几片树叶一齐掉落下来。负了伤的金猫惨嚎一声,扭头钻进树冠,又跳到山崖上,很快逃得无影无踪了。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黄狼崽,但我仍后悔不该贸然开枪的。除了童话,世界上不可能有会开枪的狼。我虽然及时把枪藏回腰间,但枪声和火药味是藏不住的。要是因此而引起黑母狼对我的怀疑,被它识破我的真实身份,那就前功尽弃得不偿失了。黑母狼带着两只黑狼崽,跑过来了,我忐忑不安地注视着它。它沉浸在危机终于彻底解除的巨大喜悦中,似乎对枪声和火药味并不在意,它叼起半条猫尾,深情地凝望着我,在我身边舞兮蹈兮,嘴里呦呦呜呜说着许多我听不懂的狼话,我想,它肯定是在赞美我和感激我。看来,它已习惯把我当它的大公狼了,连陌生的枪声和刺鼻的火药味也不会让它生疑了,我想。两个月一晃过去了,三只狼崽健康成长,已经变成半大的小狼了。黑母狼也恢复得很好,油光水滑,精神焕发。昨天下午,它还独自外出,叼回一只小羊羔,这证明它又有能力在荒野狩猎了。

    天气已逐渐转凉,树叶飘零,草地泛黄,早晨起来,大地一片亮晶晶白茫茫,铺了一层清霜。从前天开始,每当皓月升空,黑母狼就会爬到山顶,对着月亮兴奋地发出一声声长嗥,传递着对同类的思念,声音高亢嘹亮,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在旷野传得很远很远。书上记载过孤狼嗥月,那是一种呼朋引类式的呐喊。按照狼的生存习惯,一到深秋,分散在各处的狼就要纠集成群,许多个小家庭合并成一个大家庭,依靠群体的力量度过严酷的冬天。半大的小狼向父兄们学习并掌握狩猎技艺,在冰天雪地中磨练筋骨和意志,在群体的庇护下,长成大狼。来年春暖花开后,狼群又自动化整为零,寻找配偶,组成一个个小家庭。一年一个轮回,这就是狼的生命历程。今天下午,黑母狼又先我外出觅食了,我在家留守。天气干燥晴朗,石洞里暖融融的,三只半大的小狼在外面玩累了玩够了,此刻缩在角隅正睡得香。那半条被当作战利品拖回洞来的猫尾,搭在它们的脖颈间,就像缠了一条花围巾。我靠在石壁上,寻思着该不该进一步混进狼群去。我想,黑母狼已经把我当做铁定的大公狼了,证明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个论断,确实是真理。既然我能成功地瞒过黑母狼,那么也完全有可能瞒过其它狼的。要是我能成为狼群的一员,我就能揭开狼群神秘的面纱,破译狼的全部生活密码,写出一部轰动世界的著作…… 我这几天夜里没睡好,困得要命,想着想着,眼皮发粘,睡着了。突然,我觉得身上发冷,好像有谁在粗鲁地剥我的衣裳,我睁开惺忪睡眼,见黑母狼正叼着我裹在身上的那张狼皮,猛烈拉扯。我这是在做噩梦哩,我想。可是,我伪装用的狼皮眨眼间已被它剥了下来,叼在它的嘴角。我吓出一身冷汗,翻身想起来,可已经晚了,它吐掉狼皮,闪电般地扑到我身上。狼的力气比我想像的还要大,动作也快疾麻利,一下就把我仰面压倒在地,布满血丝的瞳仁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从胸腔里发出呜呜的低嗥,白森森的尖利的狼牙直逼我的喉管,完全变成了一只兽性大发的恶狼,仿佛在对我说:两个月的游戏该结束了,旧帐该算一算了!我彻底清醒了,我真愚蠢,一直以为自己成功地扮演了大公狼的角色,殊不知,什么也没能瞒过它。毫无疑问,它从一开始就看出或者说闻出我是个乔装打扮的假狼,它之所以容忍到现在,是因为它无法单独承担起养育狼崽的重担,需要我为它提供食物,保全三只小狼崽的生命。它装得多像啊,恋恋不舍地目送我外出觅食,兴高采烈地欢迎我狩猎归来,进食前还搞什么感恩仪式,把我蒙在了鼓里。我真以为我骗过了它,闹了半天,是它耍弄了我。这真是一只狡猾透顶的母狼,一个忍辱负重、委屈求全的母亲,一个天才的演员。它成功地利用了我,渡过了难关,它的三只小狼崽已经长大了,它自己也能够单独猎食了,它不再需要我,就像冬天过去后不再需要一件破棉衣一样。它压在心底两个月的仇恨终于爆发出来了,在它的眼里,我是一个用心险恶乔装打扮混进狼窝的敌人,也许更糟糕,它把我看成了杀夫的仇人。它想咬断我的喉管,把我置于死地,为被我剥了皮的大公狼报仇雪恨。它一脸杀机,两只狼眼闪烁着刻毒的光,狼舌已舔到我的脖子,我一只手奋力顶住它的下巴,一只手伸到腰间摸枪。生死搏斗,我只有动枪了。我的手在腰间摸索了一遍,左轮手枪不翼而飞了,只剩下一只空枪套。我脑子嗡的一声,完了,它知道我有枪,我曾为了救黄狼崽,朝金猫开过一枪,它听到过枪声,闻到过火药味,目睹了猫尾被子弹射断的情景。它晓得枪的厉害,它在剥掉我伪装前,先偷走了我的枪!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个论断,真该好好再推敲推敲:它们既用鼻子思想,也用眼睛思想,更用脑子思想。我内心极度虚弱,极度慌乱,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我胡乱踢蹬挣扎,两只手想去掐狼脖子。黑母狼徒手格斗的水平显然比我高得多,狼头一甩,避开我的手,长长的嘴吻又巧妙地探进我的颈窝。我想抓块石头劈它的脑袋,遗憾的是,近旁没有石头,倒摸着了半条猫尾。这时,黑母狼的牙齿已叼住了我的喉管,危急之中,我抓起猫尾朝狼嘴塞去。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猫尾砸到它脸上的一瞬间,它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停止了噬咬,强有力的爪子也威风锐减,绷得紧紧的身体松软下来。我趁机把它推开,翻身爬了起来。黑母狼站在洞口,怔怔地望着我。它的眼光在我、猫尾和三只受到惊吓后缩在角落的小狼之间来回移动,一片迷惘,一声接一声凄然哀嗥,显得内心十分矛盾。哦,那半条猫尾勾起了它对往事的怀念,我毕竟帮过它,要是没有我,它的三个小宝贝早喂了金猫了。仿佛受到良心的谴责,它不忍心对我下毒手。

    我觉得,我不能指望它的良心发现。狼的本性是残忍的,不然不会有狼心狗肺的成语。我想,它只是一时被矛盾的感情所困扰,很快就会从迷惘中回过神来,再度向我进行致命的扑咬。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里等死,我要设法逃出洞去。我慢慢地移到洞底,抱起黑母狼最宠爱的那只黄毛小狼,这是唯一可以使用的武器了,我抓住黄毛小狼的后腿,准备朝黑母狼抡打,打碎它母亲的心,打得它灵魂出窍,然后,趁机夺路逃命。就在这时,洞外传来了嘈杂的狼嗥声。一群狼,准确的说,是七八只大狼,十几只小狼,嗥叫着,欢跃着,顺着乱石沟奔了过来。我吓得魂飞魄散,身体软得像被雨浇了的泥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黄毛小狼从我手中逃脱出来,委屈地呜咽着,逃到黑母狼身边去了。我最后一点求生的希望也破灭了。我连一只黑母狼也对付不了,面对一群狼,还能逃生吗?别说我现在赤手空拳,就是左轮枪没掉,也无法与凶猛的狼群匹敌的。高黎贡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十几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到深山去执行一项任务,结果碰上了狼群,变成了十几具白骨森森的骷髅。唉,谁叫我异想天开要混进狼窝里来呢? 黑母狼带着三只小狼,钻出洞去。石洞外的草坪上,传来狼群久别重逢的热闹与惊喜。大狼和小狼互相亲昵地嗥叫着,嗅闻对方的身体,这是群体成员间相互认可的一种仪式。天还没有黑,山川大地涂了一层玫瑰色的晚霞。洞里洞外有很大的光线落差,洞外的情景我看得一清二楚,除非钻进洞来,它们是看不见我的。但我想,黑母狼很快就会带几只大公狼进洞来收拾我的。我一筹莫展地坐在石洞里,像已被判了死刑的囚犯,等着狼群来把我撕成碎片。

    可等了好几分钟,也不见黑母狼踅回洞来。它好像为狼群的到来高兴得忘乎所以,压根儿就把我遗忘了。谢天谢地,但愿是这样。可就在这时,一只独眼大公狼不知是出于无聊还是出于好奇,走到石洞口来,鬼头鬼脑地向洞内窥望。洞里一团黑,它只有一只眼,当然什么也看不见。它低下头,鼻吻贴着地,作嗅闻状。我心里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虽然我在狼窝里待了两个月,但身上肯定仍有对狼来说属于异类的气味,更可怕的是,我刚才跟黑母狼搏斗,手臂和大腿上被划出了好几道血痕,脖子也被狼牙轻度咬伤,血腥味很难瞒过灵敏的狼鼻子果然,独眼狼身上的狼毛陡地竖立起来,鼻翼快速翕动,那只独眼里闪烁起惊疑的表情。它微微抬起脸来,张开嘴,马上就要发出报警的嗥叫了。我的心脏差不多快停止跳动了,就在这时,黑母狼唰地蹿了过来,脑袋用力一顶,把独眼狼顶离了石洞口。独眼狼绕了个圈,又想从另一侧走进洞口,黑母狼旋身用身体挡住它,阻止它接近洞口。独眼狼并不是盏省油的灯,它好像非要钻到石洞来看个明白,换了个角度,铆足劲要往石洞里冲。黑母狼龇牙咧嘴,凶狠地嗥了一声,朝它发出最严厉的警告:你再敢胡来,我就要对你不客气了!独眼狼这才无可奈何地退了下去。黑母狼像个卫兵似的站在洞口。过了一会,一只特别健壮的黑公狼仰天长嗥一声,狼群开始向深沟里开进。等狼群走远后,黑母狼这才钻进洞来,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光最后看了我一眼,叼起在我身上裹了两个月的那张狼皮,冲出洞,追赶它的伙伴们去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黑母狼和它的三只小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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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蟒边的雪兔》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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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蟒边的雪兔

沈石溪


 

1

    动物园里饲养的野生动物,并非个个都象大象、犀牛那样属于珍稀种类,也并非每种动物都象老虎、豹子那样身价金贵。就像股票市场,既有价格很高的蓝筹等,也有相当便宜的粪草股。例如雪兔,购进时价格低廉,观赏性差,得不到员工的重视,被看做是一种点缀和可有可无的展览品种。昆明圆通山动物园大前年用一只雌白鹇鸟从北京动物园换回四对雪兔,养在一间十几平米的笼舍内。雪兔的夏毛为浅棕色,冬毛变换为白色,耳尖镶了一圈黑毛,除此之外,其它特征与家兔大同小异。雪兔是一种繁殖率很高的动物,一年产3-4窝,每窝3只兔崽,幼兔长到8个月后又可以生产下一代。在动物园里,既没有天敌袭扰,又没有疾病侵害,雪兔家族呈几何级数地膨胀着,滚雪球般地壮大。仅仅2年时间,就发展到一百多只,小小的笼舍兔满为患,十分拥挤。雪兔虽然也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但价值不大,养多了,纯粹浪费饲料,扩大动物园财政赤字。于是,动物园便挑一些年老体弱的雪兔,投喂其它肉食动物,一来可以减轻兔舍拥挤不堪的状况,二来也能降低其它肉食动物的喂养成本。离兔舍约五六十米远,有一间三十多平米的玻璃笼舍,里头养了一条蟒蛇。这是一条黑尾蟒,身上有黑色云状斑纹,腹围足有六十厘米,身长达六米。蟒蛇天生是聋子,靠鲜红的叉形蛇信子一伸一缩来嗅闻气味和感觉四周的动静。它们爱吃活物,不然就会拒绝进食。正好,用多余的雪兔来喂这条珍贵的黑尾蟒。成年雪兔每只约七八斤,刚好够这条蟒蛇饱餐一顿。

    动物进食的规律各有不相同,蚕短暂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吃桑叶,老鼠一天要吃十几顿,大部分灵长类动物一天至少要进食2-3次,豺狼虎豹一天吃一次差不多就够了。而蟒蛇却很特别,饱餐一顿后,可以十天左右不吃不喝,缠绕在树枝或盘踞在草地上睡大觉。也就是说,它十天左右才吃一顿饭。动物园管理员为了省事,一般都事先将雪兔扔进蟒舍,等黑尾蟒睡醒后觉得肚子饿了,好随时吞食。这样,被扔进蟒舍的雪兔,多则十天,少则三五天,要在睡蟒身边生活。

 

2

    陆陆续续已经有二十来只雪兔葬身蟒腹了。大部分雪兔被扔进蟒舍后,一闻到蟒蛇的腥味,一看到没有眼睑因此睡觉也不会闭拢的两只冷冷的蛇眼,便吓得魂飞魄散。它们先是乱蹦乱跳,继而沿着玻璃墙壁撒腿狂奔,企图逃离危险。这当然是徒劳的。不一会儿,这些倒霉的雪兔就筋疲力尽,口吐白沫瘫倒在地。它们终于明白,自己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从这透明的玻璃蟒舍逃出去。它们往往蜷缩在离睡蟒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一双惊恐不安的兔眼紧盯着睡蟒。睡蟒伸个懒腰或调整一下姿势,它们就把脑袋拼命往草丛里钻,浑身颤抖着。它们几乎不吃不喝,也不睡觉,两三天后,便饿得有气无力,奄奄一息。有的雪兔还没等睡蟒醒来去吃它们,便已衰竭倒毙。因此黑尾蟒进食时,根本不用追捕,也不必象在野外那样劳心费神地先用长长的蛇身子将猎物缠住勒死,它只要甩动尾巴、打着哈欠悠闲地游过去,就可以很轻松地将雪兔咬住,吞到肚子里。

    这是死囚犯普遍的精神状态。当黑色的死亡压迫着灵魂,便会产生一种沮丧和绝望的情绪,整个脑袋塞满了恐惧,已经不知道饥饿和瞌睡。不愿意死却又不得不死,那滋味确实不好受。求生的意志一旦冷却到冰点,精神必然处于一种麻木状态,除了等死,无所作为。也有几只雪兔被扔进蟒舍后,一反常态,整天埋头吃东西。吃完了管理员喂的饲料,又吃草地上的青草,再啃蟒舍中央那根供黑尾蟒攀爬的一人高的树桩,嘴巴一刻也不停,好象饥饿了一百年,恨不得把全世界都吃到肚子里去。再注意看这些反常雪兔的眼睛,呆滞迟钝,黯然无光,死气沉沉,不会转动。这也是死囚犯典型的心理反应。看起来挺坚强,被判处了死刑,还大吃特吃,显得很无所谓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在用饕餮的吃相掩盖其空虚的心灵,是彻底绝望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抓住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尽情享受生活。然而,等死的心情早已窒息了味觉器官,即使咽得下去,也味同嚼蜡。试想一下,面对最后的晚餐,就算摆满了山珍海味,又有谁真的有食欲呢?还有一只雪兔,进了蟒舍后,萎靡了两天,突然变得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在笼舍里捉蝴蝶。哦,那也许是因为高度的紧张和极度的恐惧导致精神崩溃了。蟒蛇醒来后,刚刚朝它张开巨嘴,它就稀里糊涂地跳过去,一头扎进黑洞洞的蟒嘴。我想,生命是脆弱的,弱小的生灵尤其如此,当面对死亡,它们惧怕的心态就会暴露无遗。

    可有一天,当一只耳朵特别大的母兔被扔进蟒舍后(姑且称它为大耳朵母兔),却出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让我终生难忘的情景,扭转了我对弱小生灵的看法,改变了我对生命的理解。大耳朵母兔刚被关进蟒舍时,同其他雪兔一样,惊慌失措,胡乱窜逃,寝食不安,缩在角落簌簌发抖。
    但第二天,它就显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它小心翼翼地围着睡蟒转了两圈,凝思了片刻,便在水池边选了一块湿地,开始挖洞。它用前爪掘起湿土,用后爪将土甩到身后,动作协调,有条不紊,一看就知道,它已从最初的惊恐中恢复过来了。雪兔有挖洞的本领,但并不高强,在野外时,雪兔一般都找寻现成的洞穴,或者借用穿山甲废弃的窝,修建改造一番,就算自己的兔巢。但要在坚硬的山土上挖一个能躲避蟒蛇袭击的洞,谈何容易啊!大耳朵母兔除了进食睡觉,整天挖呀挖的,两天以后,才挖了三四十厘米深,刚刚能钻得进半个身体。这时,睡蟒频频蠕动,发出即将醒来的信号。睡蟒醒了,它昂起头,吞吐着鲜红的信子,左顾右盼。哦,它饿了,在寻找可口的食物呢。

    这时,大耳朵母兔站在还没有竣工的土洞旁,呆呆地望着慢慢向它游来的黑尾蟒,一动也不动。也许十吓傻了吧。黑尾蟒扁扁的脑袋游到大耳朵母兔面前,懒洋洋地张开血腥味很浓的巨嘴,露出一寸多长的獠牙,扑咬过来。眼看着蟒嘴就要罩住兔头了。突然,大耳朵母兔用力一跳,窜逃到黑尾蟒的背后去了。黑尾蟒咬了个空,露出一副惊异的表情,怔怔地望着逃开的大耳朵母兔。对它来说,每次把嘴伸向雪兔,雪兔都早已吓得半死不活,不会动弹,吃起来十分轻松愉快,今天怎么搞的?它又扭头朝大耳朵母兔游去,这一次,它认真对待,爬到离目标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就停下来,脖颈竖仰,尾巴猛地一甩,长方形的硕大的脑袋就像流星锤一样砸向目标。大耳朵母兔敏捷地一跃,又躲过了噬咬。蟒是无毒蛇,捕食时,噬咬的威力有限,用又长又粗的身体去缠绕才是它的强项。按理说,黑尾蟒应该改噬咬为缠绕绞杀,但这家伙已经习惯直接吞咽雪兔,仍固执地昂着脑袋追撵着、噬咬着大耳朵母兔。大耳朵母兔总是在蟒嘴即将落到自己身上的一瞬间,及时起跳,躲避逃开。黑尾蟒频频咬空,勃然大怒,这时才想起要改变战术。它把碗口粗的身体在地上扭得像麻花,绳索似的朝目标套过去。大耳朵母兔在第一个圈圈套过来时,用力蹦跶,侥幸躲了过去,但还没等它站稳,蟒体缠绕的第二个圈圈又甩了过来,它的身体一下子就被捆绑住了。蟒蛇的力量能把马鹿活活绞死,更别说小小的雪兔了。大耳朵母兔双眼暴突,呼吸困难。

    突然,大耳朵母兔低头用门齿在蟒身上猛啃了几口。雪兔的门齿虽比不上狼牙、虎牙厉害,但习惯在野外啃树皮、啃冻结在石头上的苔藓,还是很锐利的。蟒皮破裂了,露出雪白的蟒肉和鲜红的血丝。黑尾蟒遭到突然打击,绷紧的身体刹那间松弛,大耳朵母兔趁机从绞索似的蛇身体间腾空跃起,逃到蟒舍的另一端去了。黑尾蟒遭到打击后,谨慎多了,不再用身体扭成圈圈去套雪兔,而是改为用结实的蟒尾连续地抽打,企图先将大耳朵母兔击倒击晕,然后从容吞咽。大耳朵母兔异常灵活,没等黑尾蟒靠近,就撒腿奔逃,使得蟒尾屡屡抽空。大耳朵母兔每逃过黑尾蟒一次袭击,便要啃几口草,快速咀嚼吞咽,哦,它是想补充体力,更好地蹦跳闪躲。或许是因为肚子太饿精力不济,或许是因为缺少锻炼捕食技艺生疏了,或许是因为几次失败严重挫伤了自信心,半个小时后,黑尾蟒完全气馁了。它放弃追杀,松松垮垮地盘成一个大圆圈瘫在那根树桩下。管理员惟恐饿着这条珍贵的黑尾蟒,更害怕它因为过度沮丧而生病,便临时又从兔笼里捉了一只雄兔,扔进蟒舍。那只雄兔一见黑尾蟒,便吓出一泡尿来,路也走不动了,被黑尾蟒像吃泡面一样很方便地吃进肚去。黑尾蟒一弓一弓地吞咽着食物,腹部鼓起了一个大包。然后它爬到小水池边,喝了一些水,便像绳子似的一圈圈盘起来,头缩在中央,睡起觉来。按照蟒蛇的生活习性,要到十天后肚子里的食物消化掉,它才会再次醒来觅食。黑尾蟒一入睡,大耳朵母兔就来到水池边继续挖它的洞。它挖洞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用嘴啃、用爪刨,日以继夜,渴了喝一口水,饿了吃一口料,困了就在洞旁打个盹。

    三天后,大耳朵母兔的洞穴终于挖成,有一尺多深,刚够它藏身。第二天早上,我在蟒舍外观察,看见大耳朵母兔拖着疲乏的身体在水边觅食。我无意中瞥见那个浅浅的洞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晃动,用手电筒照进去一看,哦,是三只刚产下不久的仔兔!雪兔崽和家兔崽有明显不同,家兔崽生下时,全身光溜溜的,眼睛也睁不开。雪兔崽一生下来,身上就披着一层密密的绒毛,眼睛也已经睁开了。三只仔兔被手电筒的光吓着了,在洞底挤成一堆,发出细弱的叫声。大耳朵母兔立刻停止饮水,奔回洞穴,保护自己的宝贝。我明白了,大耳朵母兔之所以能表现出超常的勇敢,临危不惧,死里求生,原因就是它肚子里怀着兔崽,并已临近分娩。对一只母兔来说,再也没有比产崽更重要的事情了,要让自己的后代平安出世的强烈愿望,使它战胜了怯懦的天性,超越了物种的局限,以大无畏的精神与蟒蛇周旋,终于争取到时间,并在死神随时会降临的巨大压力下,在坚硬的土层掘出一个洞穴,顽强地将仔兔生了下来。可惜,它只是暂时逃脱了黑尾蟒的戕害而已。洞穴能躲过其他野兽的追咬,却难逃蛇类的袭击,蟒蛇细长的滑溜溜的身体很适合在地下钻行。可以这么说,凡是雪兔进得去的洞穴,蟒蛇都能进得去。在狭窄的洞里,雪兔不能蹦跶跳跃,被蟒蛇一咬一个准。再过一个星期左右,黑尾蟒醒来,大耳朵母兔如果逃离洞穴,就等于将三只仔兔送给蟒蛇当点心,如果留在洞穴看护仔兔,全家老少都免不了会被黑尾蟒一口一口全吃掉。大耳朵母兔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了。

    第五天早晨,我看见它从洞穴里钻出来,站在那根树桩下,歪着脑袋长时间盯着面前的睡蟒,兔眼红得像玛瑙,鼻子深深地皱了起来,现得心事重重。几分钟后,大耳朵母兔一步步向睡蟒靠近。它走得很慢,四条腿好像灌满了铅,离睡蟒越近,它的身体颤抖得就越厉害。到了睡蟒身边,它张开嘴作噬咬状,好像又缺乏胆量、魄力和自信,犹豫着不敢下口。

    水池边的洞**露出仔兔毛茸茸的小脑袋,大耳朵母兔回头望了一眼,刹那间,它的目光变得坚定勇敢,鼻吻间映出一层圣洁的光辉,好像找到了力量的源泉。它镇定下来,两只尖利前爪用力抠住蟒腰,飞快地在黑尾蟒的身上啃了两口。睡梦中的黑尾蟒疼醒了,倏地滑动身体,昂起脑袋,可还没等它完全清醒过来,大耳朵母兔早已一溜烟地逃到树桩背后去了。弱小的雪兔平时见着蟒蛇惟恐避之不及,从来没听说过有敢于主动袭击蟒蛇的雪兔。因为它们的力量对比太悬殊了,雪兔与蟒蛇斗,好比是以卵击石啊。尽管大耳朵母兔在采取行动前,紧张得浑身颤栗,但仍算得上是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惊醒过来的黑尾蟒气势汹汹地追赶大耳朵母兔。大耳朵母兔故伎重演,灵巧地躲闪。几个回合下来,黑尾蟒占不到什么便宜,再加上肚子不饿,也没有急着要捕食的欲望,便盘在笼舍中央的草地上,高高竖起脑袋,由进攻转入防御。大耳朵母兔耐心地等待着。一个多小时后,当黑尾蟒疲乏地垂下脑袋打瞌睡时,它又绕到黑尾蟒的背后,出其不意地啃咬蟒尾。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几次,最后,黑尾蟒不得不爬到那根一人高的树桩上,躲避大耳朵母兔的骚扰。一条凶蛮的大蟒蛇竟然害怕一只小小的雪兔,这真是闻所未闻的奇观。我在心里忍不住为大耳朵母兔助威叫好。黑尾蟒虽然盘踞在树桩顶端,但树桩不高,它的身体又太长,腹部和尾巴免不了会垂下来,大耳朵母兔瞅准机会,奔到树桩底下突然蹿高,进行抓咬。对大耳朵母兔来说,要么赶走死神,要么葬身蟒腹。为了三只仔兔的生存,它没有退路,也没有更多的选择,只有一往无前,鏖战到底!黑尾蟒肯定是平生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雪兔,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它一会儿从树桩窜下来,一会儿又尾巴朝天头朝下缠绕在树桩上,焦躁不安,显得异常难受。动物园的管理员担心再这样下去,黑尾蟒会因为过度焦虑而发生不测。而且,让一只分娩不久的母兔和三只刚刚出生不久的仔兔当蟒蛇的饲料,也确实让人于心不忍。于是管理员决定将大耳朵母兔连同三只仔兔一起搬出蟒舍,迁回兔笼。

    大耳朵母兔胜利了!当看到大耳朵母兔带着仔兔欢天喜地地回到离开半个月的雪兔笼舍,回到伙伴中间时,我不由得想:当生命陷入绝境时,绝望只能是束手待毙。鼓起勇气与命运抗争,才有可能赢得转机,闯开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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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上梁山的豺》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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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上梁山的豺

沈石溪


    当我扛着猎枪啃着鸡腿绕过一道山弯,一眼就看到有一只小豺孤零零站在路旁的一棵小树下。这是一只还在哺乳期的豺崽子,绒毛细的像蒲公英的花丝。 我急忙扔了才啃过两口的鸡腿,卸下猎枪,哗啦啦开枪栓。我知道,豺是一种母子亲情极浓的动物,母犲总是警惕地守护在幼犲的身边,一旦发现自己的宝贝受到威胁,会穷凶极恶地扑过来伤人。 我端着猎枪等了半天,也没见母豺的影子。倒是这只小豺闻到了烤鸡腿的香味,不断的耸动鼻翼,咋把舌头,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瞧瞧我,慢慢朝地上的鸡腿走过来。这是,我才看清,小家伙骨瘦嶙峋,肚子瘪的快贴到脊梁骨了,绒毛上粘了好几坨树浆草汁,邋遢肮脏。看来,这是一只失去了母豺屁护的孤儿。

    也许母豺被埋在荒草丛中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也许母豺被挂在树梢上的捕兽天网罩住了,也许躲在岩石背后的猎人将一颗滚烫的子弹击碎了母豺的头颅,也许老虎、豹子把母豺当点心吞吃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只幼豺变成了孤儿,我不得而知。 鸡腿上粘了很多土,我是吃不成了。我收起抢,将鸡腿撕成肉丝,摊在手掌上。小家伙爬过来,用信任感激的眼光看着我,它的眼睛天真无邪,清亮的没有一丝杂质。它先用舌头在我手背上舔了舔,然后贪婪地卷起我手上的肉丝,吞食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涌起一股无端的柔情,突然决定要收养这只小豺。 豺在分类学上和狗同属犬科,当地山民习惯上把豺唤作豺狗。豺和狗不仅形体相似,血缘也很近,过去村子里就曾发生过被主人遗弃的狗跑进犲群生活的事。我想,只要训导有方,是有可能把这只小豺改造成猎狗的。 我把小豺抱回家,开始按豺狗的方式标准饲养。我给它起名叫汪汪,一个狗气十足的名字;狗是吃熟食的,为了奠定它的狗性,我从不让它吃生食;狗善于收敛食肉兽的野性,与其他家禽家畜和平共处,我让汪汪整天在院子里和牛呀羊呀鸡呀鸭呀厮混在一起,以磨灭它豺的残暴的天性;狗喜欢睡在主人的屋檐下,我就在寝室的门口替它搭了一个狗窝……汪汪很快就习惯了过标准的狗日子,甚至学会了像狗那样汪汪汪叫。

    十个月后,往往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四肢细长,身材窈窕,脊梁挺直,腰间到胯部形成一条温柔的弧线,头尾和背部毛色金黄,胸腹部洁白如雪,唇吻黑如墨玉,泛着一片青春的湿润。它会扑进我的怀里热烈地舔我的脸颊,他会像狗似的发出轻吠或咆哮,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它会在我做家务活的时候耐心地在门口蹲两个小时使我不好意思不带他到野外散步。 我打心眼里相信,汪汪已被我训练成真正的猎狗了,除了尾巴之外,它的各方各面与一条猎狗没有任何差别。 豺**狗尾要粗大的多,也比狗尾要长得多,绒毛蓬松,犹如一条瀑布似的从脊背上流泻下来。或许就是因为这条尾巴太粗太长太沉,豺只能将尾巴竖起或耷拉,至多能像堕似的朝两边甩摆,而无法像狗尾那样多角度全方位摇得天花乱坠摇得色彩缤纷摇出友好与亲密的情怀。当地山民识别是狗还是豺,主要就是看尾巴。 就因为这条显眼的犲尾,寨子里谁都不承认汪汪已被我驯养成一条猎狗了。它走进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有时汪汪看见一帮小孩在玩捉迷藏,兴致勃勃地跑过去想凑个热闹,没等到它赶到,孩子们便紧张的一哄而散,还高声喊叫:“大尾巴豺来啦,大尾巴豺来啦!”胆子小一点的逃回家添油加醋地向大人哭诉,胆子大一点的爬到树上用弹弓向汪汪猛烈开火。

    有一次寨子里举行规模盛大的祭山神活动,全寨子男女老少和狗倾巢出动。拜祭仪式结束后,就是野炊聚餐,一口大铁锅煮熟了满满一大锅酸笋牛肉,先是每人一大碗,然后是每条狗一大勺。轮到汪汪时,掌勺的岩松举起空勺子在汪汪的脑壳上重重敲了一下,粗鲁地喝道:“大尾巴豺,滚开!没剥你的豺皮抽你的豺筋吃你的豺肉算是便宜你了,你还想分牛肉吃,没门!” 在狗群里,汪汪的境遇就更惨了。没有一条狗愿意和它交朋友,虽然它妩媚风骚,还待字闺中,但即使在发情期,也没有哪条公狗对它献殷勤或表示好感。所有的狗似乎都讨厌它,准确地说是讨厌它那条蓬松的大尾巴。

    有一次,狗们在水磨房发现一条黄鼠狼,群起而攻之,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汪汪看的心热眼馋,也吠叫着加入了猎狗的队伍,去追黄鼠狼。狗们发现汪汪后,竟然丢下黄鼠狼不追了,调换攻击目标,转身来咬汪汪的尾巴。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汪汪肯定变成无尾豺了。 发展到后来,汪汪只有一跨出门,就会遭来狗群的攻击。 我很苦恼,汪汪也很苦恼,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天,我在院子里铡牛草,锋利的铡刀有节奏地将长长的稻草铡成一寸长的草料。汪汪蹲在我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铡刀看,似乎对一下子就可以把一扎稻草齐崭崭切断特别感兴趣。 我捏着柴刀柄,手臂机械地一上一下运动着,突然,汪汪兴奋地轻叫了一声,两眼放光,好像遇到了什么喜事似的,我朝四周看看,并没什么值得我注意的异常动静。我在朝四周观看的时候,两只手并没有停止动作,还在机械地铡着草。 突然,我眼睛的虚光瞄见一条金黄的东西一闪,有什么东西塞进了铡刀。我想停止铡草但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手腕感觉到刀锋咯着坚硬物体的震颤。汪汪那条绒毛蓬松的大尾巴,掉到地上,在草料间活蹦乱跳;我哎呦惊叫一声,为自己误伤了爱犬感到内疚和心疼。 我想,汪汪一定会痛的跳起来,朝我咆哮的。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汪汪看着被铡断的尾巴,眼睛里没有痛苦和悲伤,对我也没有任何责备与怨恨;它眼里噙着泪,但耳廓朝前,显得很高兴的样子。见我张皇失措地捡起那条断尾,它过来温柔地舔舔我的手,然后叼住尾巴,很坚决地把尾巴从我手里抽出来,扔到院子一隅的垃圾堆里。 我的心一阵战栗,我明白了,它是自己要铡断尾巴的!它知道它这条不会摇甩的蓬松的大尾巴讨人嫌,也是狗群追它咬它的根本原因,它铡断自己的尾巴,决心做一条人见人爱的好狗。 多聪明的动物啊,我的眼睛湿润了,把它搂进怀里,用颤抖的手梳理它脊背上的毛。它伸出舌头,不断添我的眼睑,唔,它还安慰我呢。 我采来专治跌打损伤的积雪草,捣成药泥,敷在汪汪的尾根,半个月后,它的伤口就愈合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汪汪养好伤后第一次出门的情景。它颠跳着扑进我的怀里,后肢直立,前肢搭在我的裤腰上,舌头伸出半尺来长,拼命想添我的脸。我摸摸它的额头,发现它因激动而抖得厉害。它理所当然地觉得,它铡断了自己的尾巴,脱胎换骨变成一条真正的狗了,再也不会遭到人们的唾弃,再也不会受到狗群的追咬。我也为它感到高兴,它用自戕的办法接受命运的挑战,它的尾巴断了,虽然形象受到损害,变得丑陋了,但要重新塑造一个自我的坚定的信念,是十分美丽的。我兴致勃勃地带着它走到寨子中央的打谷场上。一群狗正在抢夺一根肉骨头,汪汪兴奋地吠叫一声,蹿进狗群,想加入这场抢骨头的游戏。它刚挨近狗群,抢得热火朝天的狗们突然像撞见了鬼似的都停止了奔跑嬉闹,瞪着眼,呲牙咧嘴,凶相毕露。汪汪并没退却,它不慌不忙地朝狗们转过身体,将屁股对着狗群,并使劲扭动胯部,汪汪汪汪地叫起来。它昂着头,叫声嘹亮,充满了骄傲和自信。它的这套身体语言,再明白不过了,这是归顺的声明,是皈依的宣言,它在用狗的语言告诉那些对它还抱着敌对情绪的狗们:请你们不要再用老眼光来看我了,瞧瞧我的屁股吧,那条让你们讨厌的尾巴已经没有了!我已变成一条真正的狗了,是你们的同类了,请你们别再把我当成异类! 那群狗所有的视线都聚集在汪汪的尾根,没有谁吠叫,也没有谁动弹,活像一群泥塑木雕。领头的是村长家的那条名叫乌龙的大黑狗,过了一会,乌龙小心翼翼地靠近汪汪,耸动鼻翼,嗅闻起来。我在一旁注意观察,我看到乌龙脸上的表情急遽变幻,惊奇、疑惑、愤怒。突然间,乌龙颈上的狗毛像针一样竖直起来,汪汪汪汪发出一串咆哮,这等于在告诉狗群,它已验明正身,它前面那个铡断了尾巴的家伙,不是狗,是豺!霎时间,狗群如梦初醒,只只狗眼喷射出憎恶的光,咆哮着朝我的汪汪冲过来。 汪汪像跳迪斯科一样拼命扭动胯部,试图扭转局面,但无济于事。狗们蜂拥而上,对它又撕又咬,它寡不敌众,呜咽着逃回我的身边,朝我委屈地叫着。唉,我也无能为力啊。 我好不容易驱散了气势汹汹的狗群,带着汪汪离开打谷场,转到寨子那口名叫仙跺脚的大水井旁,正好遇见几个猎人在井旁宰割一头刚刚捕获的马鹿,人的吆喝狗的喧闹连成一片。汪汪朝猎人们走去,它的步履沉重,像在泥浆里跋涉,走得很艰难,看得出来,它心里发虚,害怕再遭到打击;它迟疑着,慢慢走到那伙猎人跟前,轻轻地叹息般地叫了一声,“汪——”声音凄凉,透出无限悲哀。 一个名叫岩松的中年汉子抬头看看汪汪,不耐烦地挥手驱赶:“滚开,滚开,你这豺模狗样的东西,看见你我心里就不舒服。”

    汪汪又朝猎人们转过身,将无尾的臀部亮出来。这一次,它已没有了骄傲和自信,崣萎缩缩,像做贼一样;它的叫声也不再嘹亮,嘶哑的像患了重感冒;它眼里闪着泪花,在高高翘起屁股的同时,脑袋低垂在膝盖旁,朝后望去,眼光里有一种哀求和乞怜。 它在哀求那些猎人能看到在它铡断自己尾巴的份上,能宽恕它的出身,能施舍给它一点友情。 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似的,一阵隐痛。 猎人们都像看稀罕似的抬头看看汪汪。岩松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呸,他朝汪汪啐了一口,骂道:“短命的豺,以为少了根尾巴别人就认不出你的真面目了,真是只蠢豺。别说你只是掉了根尾巴,就是剥掉层皮,你还是只讨厌的豺!” 岩松边骂边检起一块土坷垃,朝汪汪砸去,不偏不倚正砸在汪汪的尾根上。公平地说,这一砸对汪汪身体的伤害是微乎其微的,土块松软,连皮都不会擦破。但往往却像遭了电击一样,双眼发呆,浑身觳觫,趴在地上,半天没有动弹。

    突然,它仰起头,“呦——”朝蓝天漂浮的白云发出一声长嗥,听起来好像婴儿在啼哭,令人毛骨悚然。我养了它快一年了,还是头一次听到它发出这样尖厉嘶哑的叫声。这是地地道道的豺嗥。我想抱它回家,但它拼命从我怀里挣脱出来,发疯般地撒腿跑出了寨子,跑进茫茫山野。 我找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汪汪。 两个月后,曼广弄寨发生豺灾,一群恶豺袭击在山上放牧的牛和羊,还咬伤了好几只牧羊犬。有一次,这群胆大妄为的豺还大白天闯进寨子,把岩松家二十多只鸡扫荡干净。寨子里的猎人组织了好几次伏击、围剿和撵山狩猎,但这群豺诡计多端,总能躲过猎人的追捕。 奇怪的是,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只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我的到处都是窟窿眼的破草房,也从未有豺光临。 一天,村长在寨子后面的荒山沟里与这群豺面对面相遇,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这群恶豺领头的那只豺,没有尾巴。 消息传开后,寨子里家家户户都拉我去吃饭,拼命灌我鸡汤,然后让我把尿撒在主人的篱笆墙上。整整半个月,我的尿大受欢迎,我也成了撒尿机器,到处散布我尿的气味。 说也奇怪,这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雪豹悲歌》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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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悲歌

沈石溪 著

 

写在前面

  云南哀牢山下有个“野生动物救护站”,是我的创作生活基地,无论工作有多忙,每年我都要抽一两个月时间去那里体验生活、收集创作素材。救护站的主要工作,就是救治附近村民从山上捡回来的、受了伤的野生动物或失去双亲的动物孤儿。凡是救护站工作人员都有这样一个深切的体会——治疗野生动物身上的创伤并不难,养大动物孤儿也很容易,难的是当这些野生动物身上的伤口愈合,当动物孤儿终于长大,再要将它们放归山林,让它们回到野生动物世界,即使花费很大力气,也往往以失败告终。它们习惯了依赖人类生存,习惯了救护站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自食其力的生活,更无法适应弱肉强食、充满竞争的丛林环境。

 

【一野化训练】

    一只在人类身边长大的小雪豹,要被送回山林去了。

  我接到一项很特殊的任务,要把一只牙口一岁半龄的雪豹放归山林。
  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前,当地一位猎户在高黎贡山雪线附近挖了一个三米多深的捕兽陷阱,本意是要诱捕野山羊,不料事与愿违,野山羊没捉到,却抓到一只出生约半年的小雪豹。猎户把它抱回家,用牛奶将它喂大。
  雪豹属于猫科动物,幼豹看上去像只白色波斯猫,挺可爱也挺招人喜欢的。猎户就将小雪豹当猫养,倒也能吓唬老鼠,还会同主人嬉闹逗趣。但养了一年后,小雪豹长得像牛犊般大了,不仅吓唬老鼠,还撵羊追猪,吓唬家禽家畜,闹得寨子鸡犬不宁。平日与那位猎户有芥蒂的村民便将此事报告了当地警署。
  雪豹因为皮毛珍贵,遭到人类大肆捕杀,数量非常稀少,据调查,仅在高黎贡山南麓雪线附近还能见到它们的踪迹,总数不会超过两百只,属于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也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严禁捕捉。那位猎户将雪豹捉回家来当猫养,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必须纠正。一队手执警棍的森林警察开进那位猎户居住的氆氇毡房,将小雪豹连同铁笼子一起收缴了。
  按规定,非法从野外捕捉的受国家保护的珍禽异兽,一律应放归山林。我是省动物研究所的副研究员,正在高黎贡山一带考察野生动物,于是,当地警署就把这个很特别的差事交给我办了。
  我很乐意做这件事,我对有高山霸主之称的雪豹兴趣浓厚,正想搜集这方面的素材呢。但我知道,要圆满做好这件事,难度肯定不小,时间可能会拉得很长。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把一只捕捉的野兽放归山林,就像把一条钓起来的鱼放回水里,那是最简单不过的事了,只要将其带到山上,打开笼子,解开束缚,就万事大吉了。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不是放掉这只雪豹,而是放生这只雪豹。放掉和放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性质和意义却有天壤之别:放掉就是随便找片林子,打开笼子,把它放出来就算完事了,何去何从,悉听尊便,生死祸福,听天由命;放生就不一样了,不仅要将它带到山野.还要找一个适合它生活的环境,不仅要打开笼子还它自由。还要想方设法使它在野外存活下来。
  假如当地警署现在交到我手里的是野禽,鹞鹰也罢,金雕也罢,丹顶鹤也罢,让我将其放生大自然,我不会有任何畏难情绪。野禽有翅膀,有很强的方向感,只要背着鸟笼来到此种野禽出没的地域,找到一个大概的方位,打开笼子,野禽就会摇动双翼升上天空,迅速找到并飞回自己熟悉的生存环境。
  假如当地警署现在交到我手里的是爬行类动物,蟒蛇也罢,鳄鱼也罢,巨蜥也罢,让我将其放生大自然,我也不会有任何忐忑不安的感觉。爬行类动物属于冷血动物,母兽产下卵后,一般不抱窝,也不负责抚养幼兽,受精卵靠自然温度变化而孵化。许多爬行动物的幼崽出壳后从未见过自己的亲兽,好像也不需要认识自己的亲兽,因为它们不需要向亲兽学习什么,它们的基因里拷贝着一套该物种特有的生存密码,随着时间推移身体慢慢长大,密码会一个个自动破译,使它们无师自通地做出生存所必须的行为来。换句话说,爬行类动物与生俱来地具备觅食、筑巢、择偶、生育等本领。不管放生的是幼兽还是成年兽,只要帮它找到一个气候适宜、有水源有食源的环境,它就肯定能生存下来。
  雪豹就不一样了。雪豹属于哺乳动物,哺乳动物是整个地球生物序列中最高级的生命形式。哺乳动物与其他纲目动物最显著的差别之一,就是先天具备的生存本领很有限,大部分生存本领都必须通过后天学习获得。哺乳动物幼崽在出生后一段时间里,要依赖母亲的乳汁才能活下来;断奶以后,也必须跟着母兽学习采食、筑巢、交际等生存技能,才能健康平安地长大。尤其是大中型食肉猛兽,断乳后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待在母亲身边学习复杂的狩猎课程,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研究资料表明,小雪豹通常在半岁后断奶,但要到两岁左右才会离开母雪豹单独生活。
  教科书上说,雪豹在三十年漫长的生命旅程中,最关键的是半岁至一岁半这段时间,这是学习生存技能的黄金年龄段。这期间幼雪豹学习兴趣浓厚,模仿能力最强,母雪豹也开始对幼崽进行启蒙教育,带着幼崽一起外出觅食,让幼崽通过观摩学习狩猎知识。这期间,凡母雪豹无灾无难,并悉心教诲自己的宝贝,而幼雪豹也勤奋刻苦地学习的话,便为一生的幸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长大独立生活后,较易获得生存领地,较易觅取丰盛食物,较易得到可心伴侣,所生育的后代存活概率也大大高出平均水准。反之,这期间,母雪豹要是遭遇天灾人祸,或者做母亲的责任心不强,懒得施教或对课程偷工减料,而幼雪豹也因懒惰不好好努力学习,便为一生的苦难埋下了不幸的种子。长大独立生活后,较不易获得理想的生存领地,难以猎获足够的食物,也不易寻找到合适的配偶,即使产下幼崽,存活的概率也很低。
  我要放生的那只雪豹,半岁龄时掉进猎人的捕兽陷阱,距今已有一年整。也就是说,还没来得及接受启蒙教育它便成了人类的阶下囚,错过了学习的黄金年龄段,无法想象一只从未跟着母雪豹学习过丛林生存技能的幼雪豹一回到雪山密林就能适应野外生活,除非它是神童式的神豹。它在野外才待了半年,在人类身边却已生活了整整一年,对野外生活的印象肯定已非常淡薄,愿不愿意回到大自然去做一只野生雪豹还大成问题:就算它内心向往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生雪豹,能否适应野外生活也是个未知数。不管怎么说,假如就这样把它放归山林,它在高山雪域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必须根据所要放生的雪豹的特殊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进行野化训练,使其从半豢养家猫宠物状态转变成真正意义上的高山猛兽。可我对雪豹知之甚少,只是从书本上看到过一些有关雪豹的介绍文章,一鳞半爪,缺乏实践经验,能否达到预想目的,心里根本就没有底。

  我虽然很乐意受领这个特别任务,心里却沉甸甸得像压了一块石头。
  雪豹与普通豹迥然不同,普通山豹的皮毛是土黄或酱红色,饰有深褐色的金钱状或环状斑纹,虽然也美丽,但与雪豹一比,便显得斑驳杂乱了;雪豹的皮毛呈银白色,腹部和四肢为雪白,背部的毛细密整齐,饰有一圈圈浅黄色的花纹,淡雅清丽,配上一条蓬松的大尾巴,令人赏心悦目,称得上是豹类中的珍品。
  我们要放生的是一只雌雪豹,抱养它的猎户给它起名叫雪妖,这名字不错,很贴切也很响亮,我决定不更改它的名字,仍叫它雪妖。
  很巧,我和雇请的藏族向导强巴在高黎贡山南麓雪线附近设有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离那位猎户捉住雪妖所挖的陷阱相隔仅一条山沟,很适合作为雪妖的野化基地,或者说是雪妖由人类社会迈向丛林世界的一个中继站。
  高黎贡山南麓是个模糊的地理概念,泛指整条山脉和一百多公里长的一段怒江峡谷,面积少说也有五百平方公里。山顶是终年不化的积雪,平缓的山坡一半白雪皑皑,一半牧草覆盖。山下河谷地带沟深林密,还有广袤无边的尕玛尔草原,生活着岩羊、藏羚、马鹿、野兔等许多雪豹爱吃的食草动物。这里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方圆百里没有村寨也没有人烟,是雪豹最理想的栖息地。
  当地警署帮我雇了六个民工和一副狗拉雪橇,把雪妖连同铁笼子一起运到野生动物观察站。我们观察站坐落在背风的绝壁下,两边是笔陡的断崖,另两边用碗口粗的圆木筑起一道结实的栅栏,里头支着一顶墨绿色军用帐篷,远远望去就像一座小城堡。我们将铁笼子摆在帐篷后面陡岩底下的旮旯角落,上面铺了一层桦树皮,算是雪妖的临时窝巢。
  我的具体设想是,先让雪妖在野生动物观察站住一段时间,以适应这里的气候与环境,逐渐向野生状态过渡,最终返回山林。
  雪妖一岁半龄,个头比成年雪豹小了一圈,还没完全发育成熟,套用人类的成长阶段,应该算是少女雪豹。它模样长得很讨人喜欢,圆耳短脸,鼻吻如墨玉,眼睛如蓝宝石,背部厚密的长毛碎银般地闪闪发亮,身体细长呈流线型。
  开头两天,雪妖对我和强巴还有点陌生感,躲在铁笼子里不出来,喂它食物,非要等我们离开铁笼子回到帐篷去后才肯吃。但一个星期后,它就同我们厮混得很熟了,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摇动那条蓬松的豹尾跑过来用脸摩蹭我们的裤腿;喂它东西吃时,它会友好地朝我们呜呜吹气;吃饱后,用手抚摸它的背,它会在地上撒娇打滚,将尖利的指爪缩进爪鞘,用柔软的爪掌来拍抓我们的腿,与我们戏耍打闹。
  也许是野外生活太枯燥观察站太寂寞的缘故,强巴没事总爱逗雪妖玩,将一块牛肉放在炭炉上烤得喷喷香,引诱得雪妖馋涎欲滴,然后手执牛肉训练雪妖做出直立、翻滚、平躺、旋转等动作来。强巴是个闯荡山林多年的猎人,喜欢跟动物打交道,据他自己吹嘘,再窝囊的土狗,经他的手调教,也会变成驰骋猎场叱咤风云的好猎犬,俨然是个天才驯兽员。说也奇怪,才几天工夫,雪妖就学会了好几个杂技动作,强巴一吆喝,它就会按强巴的示意兴趣盎然地表演起来。
  “怎么样?”强巴得意地对我说,“不是吹牛,就是最凶暴的孟加拉虎到了我的手里,也要它圆就圆,要它扁就扁,变成一只听话的乖猫咪。”
  他若不说这番话,我还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一说这话,我顿时警觉起来,想了想,很严肃地对他说:“强巴,从现在开始,你再也不要训练它做这些没名堂的动作了。唔,请你也不要再跟它嬉闹,对它的态度也不要太亲密太和蔼。”
  你……”强巴惊愕地瞪大眼睛,“你这是为什么呀?”
  “很简单,我们不是在养一只猫眯,也不是要为马戏团训练一个优秀动物演员。我们的目的是要让它变成一只正常的野生雪豹。”我说,“你见过世界上有哪只野生雪豹与人这般亲密的吗?野生雪豹理应畏惧人,躲避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骂它揍它疏远它?”
  “骂它揍它倒不必了,但态度一定要冷淡,要让它明白,它要是离开我们的话,日子会过得更快活:你说对了,要疏远它,使它养成独立的精神品格。相信我,这对它有好处,能促使它尽快返回丛林,适应野外生活。”
  “你说得也许真有道理。”强巴哭丧着脸说,“好吧,我听你的。”
  这以后,我和强巴对雪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再同它玩耍,也不再亲昵地抚摸它的脊背。喂它东西时,把肉块扔进食盆,便冷冷地转身离去,不在乎它是不是感激地朝我们甩动蓬松的豹尾。它黏黏糊糊地想用毛茸茸的豹脸摩蹭我们的裤腿,我们就粗暴地将它推开。它要是不知趣,还想凑到我们身边来,我们就板起脸来大声呵斥,用脚不轻不重地将其踹开。
  我这样做的时候,因为有科学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晓得自己的行为虽然有悖情理,但出发点并不坏,所以做。起来很坦然,并无愧疚的感觉。强巴就不同了,他是一位血性的藏族汉子,谁对他好,他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对方。雪妖前几日与他处得极融洽,突然间要他翻脸不认“人”,冷若冰霜地对待雪妖,就像在要他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一样,心理障碍大得不得了,该呵斥的时候,脸涨得通红骂不出口来,该用脚踹的时候,好像患了肌无力病似的脚杆软绵绵地踹不出一点威风来。
  我不满地对他说:“强巴,你这是在指责它訾骂它呢,还是在唱情歌给它听哟?假如你这种声调也算是在骂它,它骨头都会被你骂酥的;你这是在用脚踹它踢它呢,还是在用你的后爪子给它捋毛搔痒?假如你这种动作也算是在踹它踢它,它的心会被你越踹越近的。”
  强巴嘴里好像被塞了一大把黄连,整张脸皱得像枚晒瘪的苦瓜,喃喃地说:“它没做错什么,我……我觉得人心都是肉长的,无缘无故的我实在不忍心去伤害它。”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说实话,做个不近情理的恶人我也很痛苦,可是你要明白,雪妖已经一岁半了,它现在如果生活在母雪豹身边,母雪豹也不会再像对待刚出生的幼崽那样溺爱它了。也到了冷淡和疏远它的时候了。”
  我说这话是有科学依据的。据野外考察资料介绍,猫科动物母子间的情感随时间推移而逐渐淡化,大致分五个阶段。幼崽刚出生时,母兽爱得最深,搂在怀里不断舔吻,须臾舍不得离开,称为疼爱期;断乳后,悉心照料,千方百计猎取最好的食物喂养自己的小宝贝,一有空闲就用舌头替幼兽梳理皮毛,称为溺爱期;幼兽满周岁后,开始跟着母兽外出学习打猎,一路上母兽瞻前顾后,一有风吹草动便急急忙忙将宝贝隐匿起来,夜晚睡觉仍将小家伙搂在自己温暖的怀里,但不再一日数遍地替它们舔理皮毛,称为挚爱期;幼崽一岁半龄左右,具备一定防卫能力,母兽便放任幼兽自己玩耍,不再一会儿见不到它们就急得六神无主团团去找,晚上睡觉也与幼兽分铺而眠,称为爱的松弛期;幼豹长到两岁时,母兽除了将猎获的食物与幼豹分享外,其他时间不再与幼豹待在一起,倘若幼崽黏黏糊糊靠到母兽身边来撒娇嬉闹,母兽会很不耐烦地吼一声,挥掌将幼豹赶开,称为爱的废止期。
  这五个阶段都很重要,缺一不可,是生命从幼稚走向成熟不能省略的情感历程。倘若没有疼爱期,幼兽无法存活;倘若没有溺爱期,幼兽无法获得健全心智;倘若没有挚爱期,幼兽无法茁壮成长;倘若没有爱的松弛期,幼兽无法摆脱幼稚逐步走向成熟;倘若没有爱的废止期,幼兽无法养成独立无羁的品性,当然也就无法立足弱肉强食的荒原丛林。
  从年龄判断,雪妖已经过了爱的松弛期进入爱的废止期了,所以我觉得不合适再与它戏闹玩耍。
  “但愿你说的都是对的。”强巴说,“我以后骂得凶一点踹得狠一点就是了。”
  由于我们采用生疏的态度,数天后,雪妖也就与我们冷淡下来,吃饱后,不再跑到我们跟前来同我们撒欢疯闹,而是静静地蹲在木栅栏前,眺望树林、山峦、雪地和草原,眼睛里有一种跳出樊篱向往自由的光芒。
  这与野生雪豹的行为特征是完全吻合的。据书本介绍,自然状态下,当小雪豹长到一岁半龄后,不再留恋与母雪豹共同居住的巢穴,会渐渐萌发离家出走的念头。

 

【二初次狩猎】

    第一次打猎,雪妖乱吼乱叫,把猎物都吓跑了。

  我决定带雪妖一起外出狩猎,看看它是否有能力自己找到并捕获食物,这是它能否自力能否野化的关键。对野生动物来说,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谋取能维持生命的食物。民以食为天,动物更是以食为天。
  假如雪妖从未离开过雪域丛林,是只地地道道的野生雪豹的话,目前这个阶段,它理应成为母雪豹猎食时的得力助手了,就像快毕业的学生,差不多将老师传授的知识都学到手了,虽然狩猎技艺还不如成年雪豹这般炉火纯青,但已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获得猎物。据书本介绍,有些成熟得快的雪豹,两岁龄不到就已离开母豹自立门户了。
  刚跨出观察站的木栅栏,雪妖兴奋得吼叫一声,一甩那条蓬松漂亮的尾巴,倏地蹿进树丛不见了。强巴不无担忧地问:“它会不会一去不回来了?”我笑着说:“它若真的从此不回来了。倒是我俩应该喝一杯的喜事了,可以省掉我们很多麻烦。你不用为它担心,它暂时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离开我们它还活不了,它不会跑远的。”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在野外,小雪豹要学会如何寻找安全巢穴,学会如何觅食,并在丛林里实习数次,确认自己在没有母雪豹的帮助下能猎获食物,这才会与母雪豹分道扬镳。生存依赖是最强大的吸引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如我所料,过了约十分钟,树丛东南角传来雪妖欧欧的叫声,我和强巴走过去一看,它缩在树根下,瞪着茫然惊恐的眼睛,身体瑟瑟发抖。我摸摸它的脑袋,说了声:“别淘气,跟我们走!”它便爬起来,与我们拉开约十多米距离,跟着我们向云杉坪走去。
  猫科动物与犬科动物有个显著区别,跟随豢养它们的主人外出,假如是狗的话,会像影子似的紧跟在主人身后,即使路旁有什么异常动静吸引了它的注意力,跑出去瞧热闹了,但只要主人一声吆喝,便会迅速跑拢主人身边来。猫科动物就不一样了,无论是猫还是山豹或老虎,外出时都会与主人保持一段距离,呼叫它,它也不会应声而至。
  我们把云杉坪作为雪妖猎食的训练场,具备一个有利条件:那儿是典型的高山草原,牧草丰盛,我和强巴早就侦察好,有一群马鹿每天要到这儿来吃草;四周是茂密的云杉林,便于雪妖发挥猫科动物隐秘接近猎物的特长;草原呈带状形,南北长约七公里,平坦开阔,便于雪妖追撵奔逃的鹿群。
  运气不错,刚来到云杉林,便听到呦呦鹿鸣。我举起望远镜一看,一群约七八头马鹿正在草原上进食,离我们所在的位置约三百米。这三百米距离分为两段,前两百米是树林,后一百米是草原。只要我们注意隐蔽,不发出响动,不惊动鹿群,悄悄穿过两百米树林,到了草原后,雪妖突然发起进攻,是有可能扑到一头马鹿的。
  听到鹿鸣声,雪妖紧跑几步赶到我们身边,从未见它如此兴奋过,豹耳不断颤动,两眼像通了电似的闪闪发光,尾巴尖活泼得像条小泥鳅,在地上颠跳。我心头一阵欣喜,这说明,在雪妖身上潜藏着掠食者的本能,有强烈的猎食冲动。我想,对雪豹这种动物而言,这是健康正常的心理表现,也是它将来返回山林最基本的心理素质。
  我和强巴猫着腰,准备带着雪妖悄悄向这群马鹿摸过去,就在这时,雪妖突然脖子一挺,张口欲吼。相隔这么远的距离,发出吼叫声,等于在给这些马鹿义务报警:有凶猛的雪豹要来抓你们啦,快逃跑吧!
  强巴眼疾手快,一只手揪住雪妖的后颈皮,另一只手抓起随身携带的挎包,猛地堵住张开的豹嘴。雪妖挣扎着,嘴角发出轻微的鸣噜,总算迫使它把吼叫咽回肚去。它大概觉得强巴抓它后颈皮并用挎包堵它的嘴属于不友好的冒犯行为,往后退了一步,扭头来咬强巴的手腕,吓得强巴赶紧撒手,松开它的后颈皮。它铜铃大眼生气地望着强巴,喉咙深处发出一串咕噜咕噜的低吼,仿佛在抗议强巴的无礼。
  “嘿,我不是故意要弄疼你,”强巴指指草原上正在吃草的鹿群,压低声音和颜悦色地说,“你不能吼叫,马鹿听觉灵得很,会给你的叫声吓跑的。你要悄悄走过去,脚步放得越轻越好,这样你才能逮着马鹿。”为了能让雪妖领会他的意思,他还四肢着地模仿雪豹的姿势。鬼头鬼脑地窥探,蹑手蹑脚地爬行。
  我注意观察雪妖的反应,它好像并没领会强巴的好意,仍龇牙咧嘴很凶的样子。突然,它嗖的一声蹿出去,毫无顾忌地迈开大步,朝草原上的马鹿群冲过去。树林很密,大树之间还蔓生灌木丛。它的身体撞弯树枝,扯断藤子,乒乒乓乓响,顺风的话三里外都能听得见。更糟糕的是,它好像还生怕鹿群不知道它来了,一面跑还一面发出欧欧吼叫。马鹿是一种机警胆小的动物,听觉十分灵敏,还没等雪妖冲出树林,鹿群便转身飞快奔逃。等雪妖跑进草原,鹿群已逃出一公里多远,只望得见一团尘埃迅速往远方的河谷移动。雪妖又追了一程,很快,鹿群钻进草深林密的河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和强巴赶到云杉坪,在一片杜鹃花丛里找到了雪妖,它大概第一次这样剧烈运动,侧躺在地上,胸脯猛烈起伏着,大口喘息。
  雪豹爆发力极强,在大型猛兽中,奔跑的速度仅次于非洲猎豹,每小时可达七十公里,但耐力有限,是名副其实的短跑选手,最佳追击距离约一公里。也就是说,在一公里的距离内,雪豹能以时速七十公里追逐猎物,超过这个距离,它就心跳气喘,速度明显放慢。所以,雪豹通常采用奇袭的办法猎取食物,发现感兴趣的猎物后,利用地形地物悄悄接近目标,尽量靠近,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惊慌失措的猎物,争取以最短的时间将猎物扑倒。过早暴露自己,惊吓了猎物,是雪豹的狩猎大忌。
  “多好的机会呀,都让它给糟蹋了。”强巴不无惋惜地说,“它要是听我的话,轻手轻脚跑出树林,不要吼叫,也不会累得半死白忙一场的。”
  “它能听懂你的话吗?”我揶揄道,“你这是标准的对牛弹琴啊。”
  “那你说该怎么办?”
  “只有让它多试几次,失败是成功之母,它也许会从中吸取教训,摸索出一点经验来,学会该如何用隐蔽的方式接近猎物。”我想了想说道。
  我和强巴又连续试了几次,到神羊岭去捕猎岩羊,到怒江边去伏击野猪,到雪山丫口附近去追逐藏羚,遗憾的是,雪妖似乎缺乏总结经验的能力,每次仍然在距离猎物还很远时就鲁莽地开始冲击,还发出毫无必要的吼叫,威风倒是威风了,却等于在关键时刻给猎物通风报信,猎物逃之夭夭,我们和它一无所获。最要命的是,经过数次流产的狩猎,雪妖似乎对追逐食草兽这种游戏的兴趣越来越淡,也有可能是对自己能否抓住这些机敏的食草兽越来越没有信心。带它去到猎场,远远望见猎物,它不再两眼放光耳朵颤动尾尖泥鳅似的乱跳表现出急不可耐的神态,而是平平淡淡地眺望,眼睛里没有激情也没有冲动。让它出猎,它追了几步,一旦猎物撒腿奔逃,便收敛脚步不愿再追。
  “它知道追不上这些羚羊,再卖力也是白搭,不想花冤枉力气了。”望着懒洋洋躺卧在地上的雪妖,强巴苦笑着说。
  我心情很沉重。从动物心理学角度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刺激,会堆积成失败心理定势,会在大脑皮质形成一个病灶,以后凡遇见类似的草食动物,便会出现心理暗示,便会形成条件反射,我没办法追上它们,我也没办法抓住它们。发展下去,信心丧尽,自卑骤升,变成心理疾病,会对将来的生活造成非常有害的影响。必须趁现在这种失败心理定势刚露出端倪时,及时加以扭转;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设法让雪妖成功猎杀一次,胜利的光辉能有效驱散笼罩在心头的失败的阴霾,当它成功地将一只藏羚扑倒,其他藏羚惊慌逃散,它吮吸着滚烫的羊血,撕食着新鲜的羊肉,心里一定会升腾起掠食者的喜悦和骄傲,自信心陡然倍增,就能把失败的记忆荡涤得干干净净。
  我把自己的想法一说,强巴立刻表示赞同:“要得。被狼咬伤过几次的狗,见到晾开的狼皮都会吓得发抖;曾经咬翻过恶狼的狗,见到狼的影子就会勇敢地冲上去同狼搏斗。是该让雪妖体会成功的滋味,哪怕只有一次,对它也是很有好处的。”
  问题是,该如何让雪妖扑倒行动敏捷的草食动物?
  强巴提议,用猎枪射击猎物的腿,猎物负伤后自然跑不快,这样雪妖就能追上猎物并将其扑倒了。我想了想,觉得这办法不妥:首先,雪豹感兴趣的猎物,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的保护对象,雪妖因为它本身就是野生动物,所以不受这条法律的限制,不管是一类保护动物藏羚还是二类保护动物岩羊,它怎么捕杀也不算犯法;我们就不一样了,我们是人,开枪射击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无疑是一种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我,身为动物学家,明知故犯,罪加一等:第二,枪声一响,雪妖也必定受到惊吓,说不定中止追撵,或者逃到某个地方躲了起来,岂不是羊肉没吃着反惹了一身腥膻?第三,就算我们能找出理由来掩饰犯罪感,枪声响后雪妖也没有受太大惊吓,把猎物扑倒了,这种越俎代庖的方式也很成问题:它会不会由此产生依赖思想,反正山穷水尽时,总有贵人相助,忽然柳岸花明,而不肯再竭尽全力去拼搏了呢?要知道,它将来返回丛林,决不可能再有人帮它射伤猎物,供它宰割的啊。
  强巴又出了个主意,说到牧羊人那儿去买一只活羊回来,给雪妖做活靶子,让雪妖练习如何杀戮和撕碎猎物。强巴说,他家的母猫带崽期间,捉到老鼠后,并不立刻咬死,而是带回窝,给小猫玩,训练小猫捉老鼠的本领,非常有效。
  我去年在西双版纳野外调查时,曾目睹一只华南母虎,咬着一只黄麂的腿,将可怜的小黄麂拖到虎穴,让它的宝贝虎崽在小黄麂身上练习狩猎技艺。我知道,这办法虽然很残忍,却能保证雪妖获得猎杀活物的宝贵经验。再说,买只山羊回来宰杀,属于正常商品贸易,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家羊养大了,总归是要被宰杀的,被人类用锋利的刀子割断喉咙和被雪豹尖利的牙齿咬断脖颈,本质上并无多大差异,所以也用不着有太多道德上的顾虑。

  可我思忖良久,还是断然摇头。这办法听起来完美无缺,但仔细深想,怕会带来不良后遗症。迄今为止,雪妖还是一只尚未开过杀戒的雪豹。人们爱把从未发生过或第一次经历的事情用处女来比喻,例如作家第一次发表作品称为处女作,没被开垦过的土地称为处女地,借用这个传统比喻,雪妖称得上是处女兽,第一次杀戮活物也可算得上是处女杀。我晓得,对食肉动物来说,第一次猎食非常关键,捉什么样的猎物,怎么个捉法,滋味如何,这些新鲜的感受,会强烈地刺激大脑皮层,在大脑的某个记忆区域镌刻下深深的印痕,一辈子都难以忘怀。买只羊来做活靶子,家羊与岩羊、藏羚等野羊不仅体貌上差异很大,脾气性格也迥然不同,家羊性情温和,在遭遇暴力时不会反抗,奔逃速度更是无法同野羊相比,往往大型猛兽一声吼吓,便会四肢发颤瘫倒在地,变成一堆任其摆布任其宰割的羊肉;杀戮家羊较之猎杀野羊,不用担心会被犄角捅破肚皮,也不用费很大的力气穷追不休,省心省力得多,家羊肉也比野羊肉更细腻肥嫩。完全有这种可能,雪妖因第一次猎杀就杀了家羊而无法忘记轻松愉快的感觉,在以后猎取野羊时,备感艰辛,从而得了偏食毛病,走出高黎贡山南麓自然保护区,频频光顾有牧羊人和牧羊狗看守的羊群,由野生雪豹变成一只盗贼雪豹,并非人人都像我这样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它最终难免死在猎人的枪口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想个好办法出来嘛!”强巴说。
  我搔了半天脑壳,也没想出什么锦囊妙计来,无奈,只好继续请强巴献计献策:“强巴你别泄气,再动动脑子想一想。哦,不能用家羊代替野羊来当活靶子,这会害了它的;也不能开枪将猎物的腿射伤,这帮忙帮得太明显了。最理想的是,既帮它追上并捕获猎物,又不让它发觉是我们在帮它的忙。我的意思你明白吗?帮忙要帮在暗处,让它感觉是靠它自己的努力和运气捉住猎物的,这样对它将来独自面对生活有好处。”
  强巴不愧是闯荡山林几十年的老猎手,这方面经验很丰富,皱起眉头思索了一阵,缓缓说道:“要不这样,发现猎物后,我先测算出它的逃跑路线,然后在半路上系一根绳索,将它绊倒,雪妖就能追上并扑倒它了。”
  我一听就觉得这主意不错,用绳索绊倒一头岩羊或藏羚,最多算是跟野生动物开个恶毒的玩笑,与开枪猎杀野生动物性质完全不同,没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猎物发觉危险后仓皇奔逃,心急火燎时完全有可能被盘踞在草丛中的藤蔓树枝绊一跤的,虽是偶然发生的事故,却属于正常范畴,可以理解是雪妖的运气好;强巴躲在暗处,只消在猎物临近时拉紧绳子就行了,动作小,不发出声响,隐蔽性强,不露破绽。雪妖做梦也不会想到是因为我们在帮它的忙,所以它才获得猎物。它会觉得完全是靠它自己的不懈努力才狩猎成功的,这对它摆脱依赖增强自信大有裨益。
  我点头称好,就按这个方案实施。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耀高黎贡山雪峰时,我们便在雪线下尕玛尔草原发现了一群盘羊。强巴绕道去到草原正北方的一片杂树林,将结实的牛皮绳索一头扎紧在一棵红松树上,另一头攥在自己手里,隐蔽在灌木丛背后。长长的牛皮绳像条冬眠的蛇蜷伏在荒草中。当我从望远镜里看到强巴挥舞小红旗向我发出一切已准备妥当的信号后,我便带着雪妖沿着一条雪水冲刷出来的土沟,朝那群盘羊摸过去。
  同前几次一样,还相距三百米,雪妖就按捺不住猎食的兴奋与冲动,嗖地从土沟里跃出来,吼叫着冲向正在低头啃草的盘羊。强巴测算得很准确,受惊的盘羊果然朝他埋伏的方位奔逃而去。雪妖奋力追击。雪豹不愧是短跑健将,爆发力确实惊人。开始时捕猎方与被捕猎方距离迅速缩短,但由于雪妖过早暴露自己过早出击,起跑时双方的绝对距离过长,追出一公里后,双方仍相距五十米左右。又追了一程后,雪妖耐力不足的弱点显现出来,速度逐渐放慢,而盘羊却凭借着极强的耐力和逃命的狂热,仍保持着起始时的高速度。不一会儿,双方的差距又拉大到三百米。雪妖可能觉得大势已去,再追也是望尘莫及了,也有可能失败阴影作祟,丧失了再继续追下去的信心,它平举的豹尾耷落下来,收紧的腰肢也开始舒展,这表明,它己有放弃这场追捕的念头,顶多再追一二十步,就要收敛脚步停下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盘羊群刚好逃到强巴埋伏的位置,健壮的头羊率领羊群飞驰而过,一头老盘羊脚力不济,落在最后面。当老盘羊跑到与强巴埋伏的灌木丛平行线时,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两只正待跳跃的羊蹄被钩了一下,身体失去重心,像被猛踢了一脚的足球凌空弹射出去,重重摔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虽因灌木遮挡我未能亲眼看见强巴是如何操作牛皮绳索的,但完全可以猜得出来,当这只落单的老盘羊跳跃奔驰,来到牛皮绳索前,后蹄落地前蹄举扬的一瞬间,他及时拉紧攥在手里的绳头,牛皮绳噌的一下从草丛里蹿出来,把老盘羊绊倒了。这一跤摔得很厉害,老盘羊咩咩哀叫着,挣扎了几次都未能站起来,估计是崴着了脚杆或扭伤了大腿。那壁厢,雪妖眼尖,一望见老盘羊摔倒,就像喝了兴奋剂一样,豹尾重新平举,腰肢重新收紧,亢奋地呼啸一声,加快速度朝老盘羊奔去。
  其他盘羊都已逃得无影无踪,远方草原上滚动一片褐黄色烟尘。
  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有便宜不捡,那才叫傻瓜呢。
  一眨眼工夫,雪妖已逼近老盘羊,双方仅剩下约五六十米了。老盘羊肯定晓得,假如自己再不能跳起来逃窜的话,要不了数秒钟时间,气势汹汹的雪豹就会扑到自己身上,那就意味着丧钟敲响,末日来临,自己要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它在草地上蹦挞着,羊脖子扭得像麻花,努力想让自己站起来。顽强的求生意志能创造生命的奇迹,两三秒钟后,老盘羊突然恢复过来,可以撒腿奔跑了,但已经迟了,就在老盘羊闷头想窜逃的一瞬间,雪妖已赶到老盘羊身边,轻盈扑蹿,一家伙跃上羊背,两只前爪搂住羊腰,张嘴噬咬。
  我暗自高兴,不愧是有高山霸主之称的雪豹,血管里流淌的是猛兽的血,晓得该如何捕捉那些草食动物。只要雪妖能成功地咬断这头老盘羊的脖子,就算是经受了血的洗礼,在野化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以后所要走的路就平坦多了。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失望透了。雪妖有一半身体压在老盘羊背上,这是一个极其良好的开端,我曾许多次目睹大型猫科动物的捕猎情景,凡捕猎者扑到猎物背上,这场狩猎就差不多可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了。这个姿态,对捕猎者十分有利,有两种顺势而为的方式能毫无困难地让猎物束手就擒:捕猎者后腿还站在地上,爪掌在地面用力一蹬,身体再往猎物背上往前蹿半尺,血盆大口就能衔住猎物的后颈,咬紧后用力一拧,就能将猎物置于死地;或者举起两条后腿,将尖利如匕首的指甲从爪鞘里伸出来,钉进猎物腿部肌肉,将整个身体重量压在猎物两条后腿上,猎物难以支撑,跑不了几步就会腿儿打战被压垮在地。雪妖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能有效地制伏老盘羊。
  可惜的是,雪妖似乎不知道后脖颈是老盘羊的致命部位,没有再往前蹿一蹿去噬咬老盘羊的后脖颈,也不懂得该举起后肢利用自己身体的重量压垮对方,而是张开嘴胡乱啃咬老盘羊的屁股。在盘羊的身体结构中,除了羊角,屁股是最不致命的地方,或者说是非要害处,除非将羊屁股整个剜下来,是不能将盘羊击倒的。雪妖将老盘羊的屁股啃得血肉模糊,看起来挺血腥挺激烈的,却是没有实效的花架子,不仅未能将老盘羊弄翻在地,反而刺激得老盘羊更疯狂地挣扎,蹦跳跳跃,旋转蹿跑,企图将雪妖从羊背上甩下来。我虽然很不满意雪妖的表现,倒也不担心老盘羊会把雪妖从羊背上颠簸下来,然后逃之夭夭。豹爪犀利,爪尖弯曲如鱼钩,嵌进羊皮后,犹如鱼钩钩住了鱼嘴,是不易滑脱的;雪妖虽没整个身体压在老盘羊身上,但也有半个身体骑在羊背上;老盘羊虽说是动物界著名的长跑选手,耐力很足,但负重奔跑,体能消耗极大,蹦跳不了多久的;雪妖虽说是动物界的短跑名将,耐力相对不足,但以逸待劳,半骑在羊背上跟着老盘羊颠跳,不仅不损耗体力,还能得到喘息的机会;雪妖就这样坚持下去,最终也能把老盘羊拖垮累垮;事实上。我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老盘羊口吻已像蟹似的泛起白沫,表明快精疲力竭了。成功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老盘羊半驮着雪妖又往前蹿出几十米远,突然,它猛拐羊头,拧动脖子,用羊角来抵撞雪妖的胸部。雪妖跳跃躲闪,羊和豹扭成一团。外行看见如此情景,免不了会为雪妖捏一把汗。其实,老盘羊这么做对雪妖构不成实质性威胁: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头上的犄角盘成大花结,角尖藏在花结里头。这类形状的羊角,即使站立不动给它撞几下,也撞不出什么大问题来,最多肋骨会被撞疼,身体绝不会被捅出血窟窿,当然也就不会危及生命。胸部被又宽又厚的盘羊角撞疼,却换来一头足够饱餐两三天的盘羊,这是很划算的买卖。老盘羊之所以敢用羊角来撞击雪妖,其实是一种孤注一掷的赌博行为,它体力严重透支,已无法再坚持,索性以攻为守来拼一拼了,横竖一条命,拼输了也是死,万一拼赢了就能捡回一条小命。说句欠公道的话,这是一种带有自杀色彩的转守为攻。我可以断言,老盘羊这种扭转身来用羊角向雪妖撞击的行为属于最后一搏,只要雪妖能挺住,老盘羊就再无任何逃生术可施展,求生意志必然崩溃,体力也必定消耗殆尽,瘫倒在地任雪妖摆布。
  此时此刻,雪妖有两种选择,胆子大一点魄力足一点技巧高一点的话,面对撞击而来的羊角,正好借势发挥,弃羊屁股而改抓送到面前的羊头,啊呜一口咬住羊脖子,干净利索地结束这场猎杀;也可以这么处理,继续半骑在羊背上,侧身跳挪腾跃,躲避羊角的撞击,等老盘羊反攻势头减弱后,再伺机收拾老盘羊。无论采用哪一种应对策略,结局都很完美。

  令人遗憾的是,雪妖在被羊角撞击了一下后,受惊似的从羊背上跳了下来,躲闪开去。这正中老盘羊的下怀,急遽转身,夺路奔逃。这个时候,倘若雪妖醒悟到自己失策,仍有补救办法,趁老盘羊欲逃未逃之际,再次扑蹿到羊背上去。这是完全有可能做得到的,如果它愿意这样做的话。老盘羊刚刚转过身去,前蹄扬起后蹄屈蹲,摆开跳跃姿势,这期间有零点几秒的停顿,雪妖离老盘羊仅有一步之遥,是能抢在老盘羊起跳前扑上去的。但是,我又一次地失望了,雪妖定定地望着老盘羊发愣,好像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机会转瞬即逝,零点几秒钟后,老盘羊后蹄猛烈一蹬,飞蹿出去,往荒野奔逃。雪妖没有去追赶,只是朝着老盘羊的背影悻悻地吼了几嗓子。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到嘴的食物逃走了,白忙乎一场,白高兴一场。
  我和强巴来到雪妖身边,它躺卧在地上,用长长的舌头清洗着唇齿间的血丝与羊毛,我端详它的脸部表情,轻轻松松,就像刚玩了一场游戏,玩累了,想休息休息。我心里极不舒服。我也曾目睹过食肉兽费了很大劲结果却让猎物逃脱的事,无一例外脸上会浮现出沮丧的表情,举目瞭望逃遁的猎物,眼睛蓄满懊恼、悔恨、自责,情绪低落,步履沉重,有的还会发出一声声凄凉的哀叫,惶恐惊悸,就像遭遇了灾难。对肉食动物来说,捕食不易,运气不佳时,一连几天都发现不了猎物,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处在饥馑状态,因此格外珍惜每一次狩猎机会。一旦发现猎物,便会尽自己所能,使出浑身解数,与猎物周旋搏杀,力求将猎物擒拿咬毙。因为它们晓得,一场狩猎失败,很有可能是性命攸关的不幸事件,意味着灾难的阴影笼罩头顶,意味着死神正在向自己逼近。当食肉兽饿得眼睛发绿时,狩猎成功,也就抓住了生存机遇,狩猎失败,就丧失了继续生活下去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食肉兽捕捉猎物,不仅对被捕猎者来说是一场生死搏杀,对捕猎者来说,也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生死搏杀,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只要还有一丝力气,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是绝不肯放弃的。然而,雪妖却似乎并不在乎老盘羊从自己爪牙下逃走。
  “唉,没有吃过饥荒的苦,哪里懂得要珍惜食物哟。”强巴摇头叹惜道。
  这句话,电光火石般照亮了我混沌的脑子,我突然间清醒地意识到,我和强巴都犯了一个错误,我们总以为雪妖返回山林的最大障碍是从小没学习过狩猎技艺,缺乏丛林生活经验,其实不然,它的最大问题是不懂得生活的甘苦。它从小被猎户抱养,按时有人给它喂食,从无饥饿之虞,可以说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出于食肉猛兽最原始的冲动,它见到食草兽会追逐扑咬,可并没意识到捕猎是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最最重要的内容,并没意识到一旦狩猎失败会对自己生命造成灾难性后果,它没有饥饿感,当然也就不会把狩猎视为维系生命之必须;它把追逐猎物看成是一场很好玩很刺激很过瘾的游戏,成功了当然好,失败了也无所谓,本来就是游戏嘛,何必太认真,何必太计较;正是出于这样的心态,它在关键时刻放弃了搏杀,老盘羊逃之夭夭后,也不懊恼不悔恨,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它抓着抓不着老盘羊,对它的生活不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反正到时间会有人给它投放肉块,绝对饿不着它的。对野生动物来说,没有压力也就没有动力,没有生存危机,也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是的,雪妖缺乏狩猎技艺,扑到老盘羊身上后胡乱啃羊屁股,而没能去噬咬致命的羊脖子,也不会踮起后腿利用自身的力量将老盘羊压倒压垮……等等等等,表现出许多幼稚和无知来。但这些毛病,比起它不懂甘苦游戏人生的精神状态来,显然属于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了,套用哲学概念,属于次要矛盾。我觉得它的主要问题或者说主要矛盾是没有生存压力缺乏必要的危机感。我学过一点辩证法,当遇到诸多矛盾时,要善于发现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了。我想,我和强巴费了许多力气一次又一次将雪雪妖带到狩猎场,结果却收效甚微,就是因为抓了次要矛盾而丢了主要矛盾。主次不分,吃了大亏。我决定改变计划,从抓主要矛盾入手,对雪妖进行野化训练。

 

【三  好逸恶劳】

    动物的本性都是好逸恶劳的,懒人有懒办法,懒动物也有懒动物的办法。

  我们大幅度减少投喂的食物,让饥饿逼迫雪妖恢复野性。
  我不能一开始就完全停止给雪妖喂食,它还没学会如何发现并捕捉猎物,现在就停止给它喂食,会使它走投无路,闹不好活活饿死的。我只能对雪妖采用逐步减食的政策,分步骤递减,最终过渡到让它自食其力。我的具体做法是,原先每天早晚给它喂两次食,现在改为每天黄昏喂一次食;原先食物敞开供应,它想吃多少就给它多少,它胃口好的时候,一顿要吃掉十七八磅净肉,现在改为定量供给制,每顿给它六磅左右的肉。我计算过,一天六磅肉所产生的卡路里,能维持它捕猎活动所必须的体力,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饥饿感,却不会把它给饿坏了。过一段时间,当它能自筹部分食物后,再将每天喂一次食改为隔天喂一次食,将一顿六磅肉减为一顿三磅肉,从为地给它制造一点危机感,迫使它更努力地自己到荒野雪域去觅食。最后,当它猎取的食物基本能满足需求后,便完全停止给它喂食。
  人和雪豹属于两个物种,彼此间很难进行情感、语言和行为上的交流沟通。我们没有办法像母雪豹那样教会雪妖如何捕猎,我们只能采用减少喂食的方式逼迫它自己到丛林里觅取所需的食物。
  我记得一本从国外翻译进来的有关动物行为学的书上有这么一句话:对动物而言,饥饿是最好的老师,能教会它生存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我觉得这句话说得精辟极了,你不想成为雪地上的一具饿殍,你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你就得刻苦地学习狩猎技艺,不断实践,努力进取,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完善和丰富自己的捕猎本领。
  我相信自己找到了能让雪妖顺利返回山林的金钥匙。
  减食的第一天,雪妖狼吞虎咽地将六磅肉吃进肚去,意犹来尽,肚皮还没塞饱,瞪起一双充满疑问号的眼睛望着我和强巴,欧呦欧呦吼叫着,似乎在提醒我们:今天的肉怎么这么少呀,我还没吃饱呢,快给我添肉来!
  我用竹棍敲敲已经倒空的脸盆,示意它已经没有肉了。强巴踹了它一脚说:“就这么多了,快进笼子睡觉去!”它委屈地嚎了两声,很不情愿地钻进铁笼子去。
  这天夜里,它一会儿在笼子里东蹿西突,撞得铁笼子哐啷哐啷响,一会儿欧欧叫唤,吵得我和强巴睡不着觉。我晓得,它是在用雪豹特有的方式,向我们提抗议,为何要克扣它的食物?就好像它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一样。我们没有理睬它。
  翌日清晨,我们刚钻出帐篷,雪妖就扑到笼门上,脑袋撞得铁栏杆乒乒乓乓响。强巴刚拔掉插销,它就急不可耐地蹿了出来,跑到平时专门给它盛肉块的那只破脸盆前,以往这个时候脸盆里已经装满新鲜的肉块了,但今天早上破脸盆却空空如也,连一点血丝肉屑都没有,它生气地拍打破脸盆,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昨晚我们只喂了它六磅肉,量减了一半还多,吃得个半饥半饱,现在它肯定饿得肚子咕噜咕噜叫,急不可耐地想吃到东西呢。我当然不会再喂它东西。强巴拉开观察站的栅栏门,先指指雪妖的鼻子,再指指栅栏外的树林,厉声呵斥:“去,出去!”
  雪妖毕竟与人厮混了一年,虽听不懂人话,却能从人的声调和表情猜测出大概意思来。它显然已经明白我们不打算喂它早餐了,不仅如此,还要让它空着肚子到森林去。它吹胡子瞪眼,鼻吻皱紧,绿莹莹的眼光逼视着我和强巴,嚯呵嚯呵,从喉咙深处发出刻毒的诅咒声,就好像脾气乖戾的小姐在怒斥怠慢她的老妈子:早餐怎么不给我准备好?我要对你不客气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将一把破扫帚掷到它面前,哦,你实在饿的话,就请啃破扫帚好了,也可以充饥的。它真以为丢好东西给它吃了,迅猛扑住破扫帚,耸动鼻翼闻了闻,立刻明白我是在戏弄它,勃然大怒,朝我龇牙咧嘴做出扑咬状。强巴火了,抄起一根竹棍,噼里啪啦在它背上猛抽了几棍。雪妖从小由人豢养,怎么说也对人存有畏惧之心,挨了揍,呜呜哀叫两声,夹起尾巴,低着头蹿出木栅栏去。它一路小跑着,很快钻进冷杉树林,隐没在深秋色彩斑斓的山坡,依稀能听到它悲愤的吼叫声。
  对不起了,现在让你受点委屈,是为了你将来能像只正常的野生雪豹那样在山林里生活!去吧,你如果觉得肚子饿得难受,你就去寻找并捕捉岩羊、马鹿或野猪,你靠自己的努力获取的食物,你就有权随意支配和处置,想吃多少吃多少,吃得肚儿溜圆嘴角流油也没人来管你。
  去吧,不管是人类社会还是动物界,嗟来之食都不是好吃的,吃嗟来之食等于吃软饭,脸上无光不说,还得向施舍者典押你的自尊,吃在嘴里是苦的,咽进肚去是酸的,只有吃用自己辛勤汗水换来的食物,吃起来才从嘴里到心里都是甜的。
  去吧,带着我们衷心的祝福,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懂憬,勇敢地走进山林,开创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我和强巴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观察站等到下午,晚霞满天时,雪妖沿着山坡弯弯曲曲的雪线回来了:我一看,心里就凉了半截。它身上溅满泥浆草屑,邋遏得像个叫花子,满脸尘垢,一双眼睛慌恐不安地四下张望,一副缩头缩脑的样子,很像一只放大的偎灶猫。再看它的腹部,空瘪瘪的,差不多肚皮都快贴到脊梁骨了。毫无疑问,它一整天在山林里游荡,一无所获,连一只野雉也没有抓到。走到观察站木栅栏前,望见我和强巴,它嘴里发出呜噜呜噜柔和的叫声,也不知道是在向我们表示问候还是在向我们索要食物。
  我让强巴割了六磅牛肉喂它,肉块刚扔进破脸盆,它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将肉块连同脸盆一起紧紧搂在怀里,生怕被人抢去似的,钻进帐篷背后的角落里,最多两分钟时间,就把六磅牛肉吞进肚去,还把沾在脸盆上的肉屑与血丝舔得干干净净。然后,它蹲坐在我和强巴面前,抬着头眼巴巴地望着我们,企盼的神情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它还想吃,希望我们能再扔些肉块给它。
  它昨晚上就吃得半饥半饱,今天在山林里奔波了一天,可以说已经饿得饥肠辘辘,区区六磅牛肉,当然是不够吃的,饥饿感还未消失,大半只胃还空着呢。
  我和强巴自然不会迁就它。
  我以为它又要像昨晚上那样,龇牙咧嘴恐吓威胁我们。出乎我的意料,它并没任何不礼貌的举动,见我们半天没理它,它伸了个懒腰,使劲甩了甩脑袋,好像要把不痛快通通甩掉,换了副和颜悦色的脸,摇动那条蓬松的豹尾,走到我俩跟前,伸出舌头来舔吻我和强巴的鞋。它舔得专凸致志,热烈而虔诚,好像奴仆在对慷慨施舍的主人感恩戴德。动物的小把戏当然瞒不过人的慧眼,我心里明白,它是在用雪豹的特有方式讨好和取悦我们,目的十分明显,是希望我们能再添些肉块给它。生命都是这样,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为了能满足需要,不惜耍尽各种手段。
  “瞧它这副熊样,怪可怜的,要不,再给它六磅牛肉吧?”强巴动了侧隐之心,向我建议道。
  我使劲摇了摇头,坚决表示反对。
  我有一种感觉,雪妖好比是人类社会的失业者,当然要给予适当的救济,但救济金发得不宜高,只能画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救济金过高的话,会使被救济者产生惰性,滋生依赖思想,既然不干活躺在政府的怀里吃救济也能活得不错,干吗还要去找工作呢?救济金只能满足最低生活需要,说句不太中听的话,就是吃不饱饿不死,唯有这样,才能促使被救济者发愤学习新的谋生技能,最终走出困境。
  生命是有弹性的,生命是有韧劲的,生命是可以重新塑造的。
  我相信,在一定条件下,压力就是动力,或者说有压力才有动力。
  雪妖表演了半天,白费了许多力气,也没得到它所需要的牛肉,一甩尾巴,走出观察站,钻进树林去了。
  暮色苍茫,天上还纷纷扬扬下着一点小雪,强巴望着渐渐远去的雪妖的背影担心地说:“它会不会一去不回来了呀?它还没学会捕食,要是真的现在就离开我们,恐怕是活不了的啊。”
  我说:“它不会离开我们的。这一带有许多山洞,估计它会找个山洞做它的窝,但它不会跑远,明天傍晚肯定会到观察站来的。”
  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一个生命,当它还没有找到更好的生存环境,或者说当它还没找到更好的觅食方式,是绝不会轻易放弃原有的生存环境和觅食方式的。我们虽然每天只喂它六磅肉,不够它吃饱,但却能维持它的生命。就目前来说,这六磅肉是它活下去的可靠的保障,比什么也没有要强多了,它心里再怨恨我们,也不会赌气不要这六磅肉的。动物没自尊心可言,一切都是为了活命。除非雪妖明早突然茅塞顿开,学会了如何捕捉猎物,否则的话,它必定会按我们制订的时间表准时出现在观察站的木栅栏前,对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
  果然,第二天夕阳西下,我和强巴忙碌了一个下午刚把一具疣鼻天鹅的标本做完,就听见雪妖的吼叫声。走出帐篷一看,它前爪趴在木栅栏上,正急切地呼唤我们去为它开门呢。我把栅栏门打开,它也不进来,就蹲在门口,冲着我们阴阳怪气地呦欧呦欧叫唤,显然是向我们索要那六磅肉块。我扳开它的嘴查验了一下,唇齿间干净得就像刚刷过牙,一点骨渣肉屑都找不到。闻闻它嘴腔里的气味,寡淡得就像吃素的和尚吐出的气息。唉,又是一个不走运的日子,对雪妖来说。
  强巴从我们储存食品的冰窖里秤了六磅野猪肉,想到篝火边将冻得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的肉块烤软后再喂它,可强巴刚刚将火焰吹燃,它突然像贼猫子一样蹿上来,一口将那坨冰冻野猪肉叼走了。一面走一面就啃咬起来,咔嚓咔嚓,就像在嚼冰一样,走出木栅栏不到二十米,六磅野猪肉就被它统统吞进肚去,也不怕胃会被冻坏。
  这以后,连续一个半月情形都跟开头两天差不多。黄昏时分,饥肠辘辘的雪妖就准时出现在观察站木栅栏前,等着我们给它六磅肉块,就像走投无路的穷人在救济站前等待别人布施的一碗稀粥。只有一次例外,我查看它嘴时,发现有细碎的蛇骨,估计是在山箐里侥幸捡到了一条冻僵的蛇。
  由于没有能力捕捉到猎物来补充营养,光靠我们喂投的六磅肉块,雪妖的日子无疑过得紧巴巴。它明显消瘦了,肩胛骨支棱出来,铜铃大眼深深凹了进去,过去光滑如锦缎的皮毛也变得灰扑扑的缺乏光泽,脸上永远是一副饥饿的神态。
  “再给它添六磅肉吧,不然的话,怕会饿出病来的啊。”强巴再次建议道。
  我仍然摇头,制度不能随意破坏,规矩不能随便更改。再说,我每天喂它六磅肉的做法,绝非没有根据的心血来潮,而是与野生雪豹育幼习性相吻合的措施。
  在野外,母雪豹产下幼崽,养到一岁半左右,便带着小雪豹一起出去觅食,教会它们如何猎取食物,然后便开始减少喂食的次数与数量,迫使它们动脑筋自己外出寻食,就像现在有些家长让大学生子女做家教搞推销做点短工赚零花钱一样。数月后,母雪豹每天只带回少量食物,或一块牛排,或半只梅花鹿,仅够小家伙糊口。此时的小雪豹,为了能混饱肚皮,天刚蒙蒙亮就走出巢穴,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猎物,有时能幸运地捉到小斑羚或小野猪什么的,有时一无所获,到了黄昏垂头丧气地回到母雪豹身边,享用那份有限的晚餐。
  据动物学家野外观察发现,这期间母雪豹即使捕捉到野牦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兽,自己一顿吃不了这么多,也不会多带一些肉块回巢穴。在这件事情上,母雪豹似乎天生具备计数能力,从牦牛身上撕扯下不多不少刚够小雪豹维持生命的肉块,而将剩余的猎物或者扔掉或者掩埋在雪地里。
  有人解释说,母雪豹之所以不愿多带食物回巢穴,主要是幼豹长大了,母爱慢慢松弛,感觉上这些幼豹不再是可爱的小宝宝,渐生嫌弃之心,舍不得再将自己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捕获的猎物全部拿出来与幼豹们共享。持这种观点的人的依据是,母雪豹对幼豹越来越漠不关心,这期间有的幼豹移居附近别的洞穴,有的幼豹在单独猎食时受了伤回不了家,母雪豹都不问不闻,听之任之,不再焦急地四处去寻找。
  也有人解释说,母雪豹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明智的考虑,迫使幼豹丢掉因长时间哺养而形成的对母兽的依赖,培养它们独立生活的能力。依据是,母雪豹虽然只带有限的食物回家,却每天必带,除非自己也吃不到东西,不会遗漏,以保证运气不佳一无所获的幼豹不会活活饿死。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把幼豹们青春期必然会碰到的挨饿阶段,称之为“生活的实习期”或“性格的磨砺期”。
  我当然倾向于后一种解释。不管怎么说吧,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母雪豹只带少量食物回巢穴,这期间是幼豹发生意外最高的阶段,它们身心都还稚嫩,没有了母雪豹的庇护和照顾,有的在与顽抗的猎物搏杀时负了重伤,有的在追撵猎物时不小心跌入深不可攀的冰沟,有的饥不择食吞吃了腐烂变质的东西导致严重腹泻……据统计,约有三分之一的幼豹跨不过青春迈向成年这道门槛而不幸夭折。但同时,这也是幼豹身心成熟得最快的时期,狩猎技艺日臻精湛,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壮,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坚毅勇猛。

  我想,我不过是在模仿母雪豹必然要做的事情,应该是行得通的。
  又过了一个星期,情形有了变化,黄昏时分雪妖来到观察站,似乎不再像以往那样表现出强烈的饥饿感了。给它冰冻的肉块,它会耐心地蹲在篝火旁,看着强巴将肉块在火焰上炙烤,等待冰冻融化,这才开始嚼食。倘若给它的是新鲜肉,它也不急不慌地叼起六磅重的肉块,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离开观察站,回自己的巢穴去食用。我认为这是一个信号,表明它想要得到我们食物的紧迫性正在减弱。
  “这是个好兆头,”我兴奋地对强巴说,“它不是那么迫切地要得到这六磅肉块了,它已经不是很在乎这份数量有限质量也挺一般的食物了,我觉得这意味着有可能它已学会了如何隐蔽及接近猎物,如何追捕和杀死猎物。”
  “不见得。”强巴审视的眼光在雪妖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瞧它多瘦呀,都快瘦得皮包骨头了,要是它真的已经学会捕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几顿饱饭一吃,立马就应该身上长肉的。”
  “它是只雌豹,说不定它嫌身上脂肪太多,故意在减肥呢。”我笑着说。
  “你再瞧它的肚皮,瘪得像漏气的车胎,像是饱食过东西的样子吗?”
  “它身材向来苗条,细腰宽臀,可能吃饱后肚皮也不会鼓出来的。”我说。
  “我们刚才不是扳开它的嘴检查过了吗,它嘴里很干净,没有吃过东西的痕迹。”强巴仍然坚持他的意见。
  “也许是早上捕获的猎物,下午饮水时把嘴洗干净了,就像人刷过牙一样,口腔清洁卫生,看不出吃东西的痕迹了。”我说。
  “胡扯,没听说过动物还兴漱口的。”
  “那你说,雪妖为啥对我们投放的六磅肉块兴趣不那么浓厚了呢?”
  “这……”强巴沉吟了好一阵,也想不出符合逻辑的原因来,只好用假设来应付我的提问,“兴许,它得了肠胃病,消化不良,所以肚子不饿;兴许,它被骨头卡住了喉咙,难以吞咽,不想多吃东西;兴许,它牙疼什么的,嚼起来费劲,不得不减少饭量。”
  “你别老往坏的方面想,自己吓唬自己。”
  “你别老往好的方面想,自己骗自己。”
  我俩这么抬杠斗嘴,当然是吵不出任何结果来的。要弄清雪妖为什么不像前几日那般急迫地想得到我们定时定量喂它的六磅肉,唯一的办法就是跟踪观察,看看它究竟是怎么解决饥饿问题的。
  翌日晨,我和强巴钻进冷杉树林,找到雪妖留在雪地上的足迹,用望远镜四处搜寻,很快在雪线附近一个月牙状岩洞里看到了雪妖的身影。它蹲在洞口,凝望着东方的天空,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太阳被雾岚遮绕,云层深处闪现耀眼的白光,阳光很快就要穿透雾岚,给大地涂抹了一层明媚与温暖。它也许是在等阳光驱散雾岚后,才动身前往山下的尕玛尔草原猎食,我想。它不够勤奋,按雪豹的活动规律,理应在天色蒙蒙亮时就起身前往猎场捕猎的,这样猎食成功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了。老练的雪豹,到了太阳穿透雾岚时,已经带着猎物返回巢穴了。
  我和强巴在树丛里等了约半个小时,雾岚消散,明晃晃的太阳露出来了,雪妖也迈动四肢跨出岩洞。我们以为它会顺着山坡往有食草动物出没的尕玛尔草原去,没想到,它走出七八十米远,来到一块牛背状的磐石前,便停了下来,嗖地蹿上磐石去,躺卧在石头上。
  我和强巴面面相觑,不知道它为啥要躺在石头上。
  “它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呀?”我小声嘟嚷道,“一跨出巢穴就睡懒觉,天底下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懒虫了!”
  “可能岩洞里潮湿阴冷,它想先晒晒太阳暖暖身体再去觅食。”强巴说。
  我俩在树丛里耐心等待,足足等了一个上午,雪妖好像在比赛谁最会睡懒觉似的,软绵绵地趴在被太阳晒得温热的石头上,脑袋枕在臂弯里,呼呼大睡。中午时分,它才醒来,也不挪窝,就蹲坐在磐石上,慢条斯理地梳洗爪掌,还不断用舌尖舔理嘴唇和胡须。我熟悉猫科动物,梳洗爪掌舔理唇须,一般来说是在饱餐过后的行为,犹如人吃饱后剔剔牙洗洗手抹抹嘴什么的。雪妖从清晨到中午,一点东西都没有吃过,有什么必要做这套餐后动作呢?真是奇怪!
  这时候,山坡下灌木丛里,无风自动,传来枝蔓磕碰的声响,哦,是一头青羊正穿越灌木往山下的草场去。这是捕猎的好机会,对雪妖而言。我在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雪妖灵敏的听觉已经发现山坡下灌木丛里的异常动静,倏地站了起来,举目朝灌木丛张望,耸动鼻翼做嗅闻状,豹眼圆瞪唇须翘挺,脸部表情浮现出猎前的紧张与兴奋。它就要拔腿追撵青羊了,我想,一场血腥残酷的杀戮也许就要拉开序幕了。
  出乎我的意料,雪妖并没从磐石上跳下来,更谈不上拔腿去追撵了,它只是饶有兴味地注视着青羊,嘴角不由自主地滴出口水,却没采取任何行动。真让人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摇身一变成了信奉不杀生戒律的佛教徒了。青羊沿着灌木丛走下山去,消失在深秋金黄的草甸子里。一个绝佳的狩猎机会白白流失了。我注意观察雪妖的反应,好像没有什么遗憾或懊恼,随着青羊远去,它又慢慢躺卧下来,舔了舔嘴唇,又打起了瞌睡。我和强巴只有继续耐心地等待,想看看最终的结果。
  太阳渐渐西坠,高黎贡山的深秋,白昼短,夜晚长,到了下午四时,太阳座落在雪山顶,已近黄昏了。雪妖这一觉睡得够长的,足足睡了三个半小时。澹淡的阳光失去了暖意,寒风刮来,冷得我和强巴直打哆嗦。这时候,雪妖醒了,打了个哈欠,眯起眼睛瞄了瞄偏西的日头,好像在估量时辰是不是到了,四肢抻开伸了个长长的猫式懒腰,站了起来,往我们野外观察站方向走去。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刚好四点十分,从这儿走到我们观察站的帐篷,大约需要二十分钟,平时雪妖也是在四点半来到我们观察站索要六磅肉块的。
  它时间计算得很准确,令人佩服。
  以后几天,我们仍暗中关注雪妖,与我们第一天看到的情形大同小异,太阳出来后走到那块牛背状磐石上睡懒觉,睡到下午四点左右打打哈欠伸伸懒腰爬起来到我们观察站来吃那份不怎么丰盛的晚餐。
  我觉得我们已经揭开了雪妖不像过去那么急迫地想得到六磅肉块的反常行为的谜底。它用晒太阳睡懒觉的办法,使身体里的热量消耗降到最低限度,使饥饿感姗姗来迟,以适应我们每天喂一顿每顿只给六磅肉块的喂食标准。没有奢望,无所追求,得过且过,勒紧裤带过穷日子。
  我猜想它之所以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与它拙劣的狩猎技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当我们开始实行紧缩的喂食标准时,它受饥饿的催逼,肯定也曾卖力地去觅食过,想靠自己的努力混饱肚皮,使生活质量上一个台阶。遗憾的是,捕猎屡屡落空,努力均告失败,自信心一次又一次受到挫伤。不仅如此,追捕猎物耗费大量体力,本来肚子就吃不饱,这一来,更是雪上加霜,非但得不到新的补充,还白白赔掉许多热量,剧烈运动使新陈代谢加快,饥饿感愈发强烈,简直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估计它是这么想的,与其在没有成功希望的狩猎中浪费体力,还不如放弃觅食,减少新陈代谢,起码可以减缓饥饿感。动物的本性都是好逸恶劳的,懒人有懒办法,懒动物也有懒动物的办法。它用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办法来对付我们的定量供食。它整天除了到我们野外观察站来索要六磅肉块外,没有任何其他活动,晒晒太阳还能增加身体的热量,消耗如此之少,自然六磅肉块也就够维持它的生活了。好比一个领救济金的失业者,没本事重新就业,也没信心去适应竞争社会,便节衣缩食,靠微薄的救济金苟活。唉,我们减少喂食次数和数量的本意是要使它在饥饿的催逼下奋发图强,闯出一条生路来,结果却适得其反,不仅没能促使它向好的方面转化,反而使它更堕落更潦倒了。
  我认为,之所以造成目前这种颇为尴尬的局面,主要原因是我们施加的压力还不够大,还没到迫使它置死地而后生的地步,好比煮饭,火候不够,变成一锅难以下咽的夹生饭。纠正的办法,当然是加大压力,使它勒紧裤带也无法过日子,要想活命必须出大力流大汗去拼命追捕猎物。
  “把肉块再减少些,唔,每天喂它三磅肉,看它还能不能靠晒太阳睡懒觉来混日子!”我发狠地说。
  “再减食,万一饿坏它怎么办呢?弓拉得太紧,弦会绷断的啊。”强巴不无忧虑地说。
  “不会的,这一带草食动物活动频繁,对雪豹来说生活在这里就像生活在丰盛的大食盆里,它不可能守着大食盆却活活饿死的。”我用肯定的口吻说,“再添一把火,就能把夹生饭煮熟了。”
  “火加得太大太猛,也会把饭煮糊煮焦的啊。”强巴说。
  “我们总不能让它永远靠晒太阳睡懒觉来解决肚皮问题吧。试试看,再减少一半食物,假如不行的话,我们再另想办法嘛。”我说。
  我是动物学家,负责放生雪妖,该怎么处置雪妖的决定权在我手上,强巴虽然有不同意见,也只好服从我的安排。
  说干就干,第二天开始,我们就把投放的肉块由六磅削减到三磅。为了防治雪妖因心生不满而撒野,我们不再让它进观察站,关闭木栅栏的门,隔着栅栏将少得可怜的肉块扔给它,还用厌恶的表情和声调朝它发出嘘嘘声,以示驱赶。
  雪妖的反应比我们预料的还要激烈,龇牙咧嘴咆哮,扑在木栅栏上,猛烈摇晃,用碗口粗的圆木编扎的木栅栏被摇得咯吱咯吱响,那阵势有点恐怖,就好像要是没有木栅栏的阻挡,它会把我俩当食物撕碎吞吃了。
  我们当然不会被它的嚣张气焰吓倒,就这么点肉,你爱要不要!
  雪妖发了一通脾气,脖子都吼哑了,力气也用尽了,见我们没有丝毫妥协让步的意思,只得衔着三磅肉恨恨离去。它一面走,一面从嘴角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号,在旷野传得很远很远。
  自从我们将喂投的肉块由六磅减至三磅后,雪妖对我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简直就把我们当做仇敌看待。它每天还是在太阳落山时来到我们观察站前,但不再像以往那样趴到木栅栏上来同我们见面,也不再向我们摇动尾巴表示好意。它改变了向我们索讨食物的方式,不声不响悄悄地接近观察站,躲在左前方那片灌木丛里,整个身体隐匿在茂密的枝蔓间,只露出两只绿莹莹的豹眼,密切注视着军用帐篷里的动静。当我或强巴的身影出现在木栅栏边,它便从喉咙深处发出几声低吼,犹如讨债者在骂骂咧咧。等我们将三磅肉块扔出木栅栏去,它立即从灌木丛里蹿出来,一口叼起肉块,一秒钟也不停留,转身奔向雪山荒原。
  白天偶尔在山上遇到它,喊它的名字,它看都懒得朝我们看一眼,拔腿跑进草丛或石沟,不愿再让我们靠近它。
  我们当然不跟它计较这些,怎么说它也是动物,不值得跟它怄气。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它成为自食其力称霸高山雪域的野生雪豹,而非交个雪豹朋友,所以并不在乎它对待我们的态度。我真正关心的问题是,我们再度减少喂食后,它是靠什么维持生活的?从研究资料上得知,一只成年雪豹每天至少需要五到七磅新鲜肉食才能存活。雪妖虽然牙口两岁还不到,但身体与成年雪豹已差不多大,食量消耗应与成年雪豹基本持平;过去我们每天投放六磅肉块,它能用尽量减少活动尽量多晒太阳尽量减低消耗的办法勉强度日;现在我们每天只给它三磅肉块了,这点食物,对体形如牛犊般的雪豹来说,连顿像样的点心都算不上,塞塞牙缝而已;除非它练过印度的瑜伽术或中国的辟谷功,否则绝对不可能仅靠这三磅肉维持生命的;即使它天天躺在太阳下睡懒觉,一动也不动,一步也不走,也会饿得头昏眼花一阵阵冒虚汗,顶多能坚持三五天时间,便会饿得虚脱饿得爬不起来了。
  怕它真的会饿出问题来,我每天黄昏给它喂投三磅肉块时,都非常注意观察它的动作,万一真的出现眼冒金星步履蹒跚候补饿死鬼症状,我当然会及时添加食物,以免它真的活活饿死。八天过去了,我惊讶地发现,它的豹眼里虽然闪动着饥馑的绿光,但身体并没有明显瘦弱下来,从灌木丛蹿出来叼取肉块的动作跟先前一样矫健快疾,吼叫声依然洪亮有力,未出现我所担心的快要饿毙的症兆。

  这至少可以说明,它除了每天傍晚到我们观察站来领取三磅肉块外,还获得其他食物补充。
  这八天里,我和强巴好几次跑去雪线附近那个月牙状山洞,都没看见雪妖躺卧在那块牛背状磐石上头懒洋洋晒太阳睡大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它有可能闯荡山林猎取食物了。
  到底是年轻的生命,到底是可塑的青春,增大生存压力后,由消极等待变成积极进取,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我很高兴,得意地对强巴说:“怎么样,我把食物再减掉一半的方法挺管用的吧?瞧,逼得它走投无路,只好自己去打猎了。”
  “你怎么就断定它是靠打猎来获得必需的食物的呢?”强巴问。
  “不靠打猎靠什么?你难道认为它会花钱到超级市场买肉吃吗?”我揶揄道。
  “有可能它是到森林里捡腐肉充饥。”强巴说,快到冬天了,气候寒冷,总有病死老死的动物。动物没有殡仪馆,习惯暴尸荒野,容易找到。”
  “你说得轻巧,有那么容易捡到食物的吗?”我不无讥讽地说,“我给你一天时间,你替我去捡一头死马鹿回来。”
  “我也非常希望雪妖能学会狩猎,成为自食其力的正常野生雪豹,可我觉得不太像。哦,要是它真的像你估计的那样已经在森林里寻觅并猎获食物了,那它干吗还要每天黄昏跑到我们观察站来索讨那三磅肉块呀?”强巴认真地说,“得到这三磅肉块,要看我们的脸色,要遭我们的白眼,要挨我们的斥骂,它若真的能自己猎杀食草动物了,还会在乎我们这点少得可怜的肉块吗?早就应该和我们拜拜了。”
  我想了想说:“它狩猎技艺还不高,有时候能捕获猎物,有时候却会落空,食源不稳定,靠的是运气,心里自然不踏实,所以舍不得放弃我们这点虽少却很稳定的食物。”
  “但愿你的分析是对的,我的判断是错的。”强巴宽厚地笑笑,结束了争论。
  就在我和强巴发生争执的当天下午,雪妖跑来观察站索讨三磅肉块。我清楚地看见,它胯部有碗口大一块豹毛被拔掉了,露出灰白的皮肤,还渗出一片血迹,毫无疑问,是在同其他兽类搏斗中被咬伤的。我很兴奋,立刻拉着强巴让他看:“你瞧,它胯部有伤口,晤,肯定是在和猎物搏杀时不小心被啃伤的。怎么样,这总可以证明它正在努力猎取可供它填饱肚皮的食物了吧。”
  强巴来不及细看,雪妖已经叼起肉块三蹿两跳隐没在灌木从背后了。
  “我没看清楚,”强巴遗憾地说,“这样吧,明天一早我们带着望远镜爬到仙鹤峰去,守候在哪儿,这样不就可以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了吗?”
  我非常想亲眼目睹雪妖捕捉猎物的情景,哪怕一次也好,便能证明我所采取的一系列野化措施是正确有效的,拍下几张雪妖正在捕猎的照片来,也好对交给我这个任务的当地警署有个交代。这段时间我几乎天天跑去山麓雪线一带,试图跟踪雪妖,但它对我们已有芥蒂,远远望见我们的影子闻到我们的气味,便扭头躲藏或奔跑。捉迷藏又称躲猫猫,是所有猫科动物的拿手好戏,我们当然玩不过它;它有四条腿,我们只有两条腿,也追不上它,所以白白浪费了好几天时间,仍未遂了心愿。
  强巴不愧是当地土生土长的猎人,这主意出得不错,仙鹤峰是座秀丽的小石山,就座落在雪线附近,突兀挺拔,约四五十米高,我曾爬上去过,好似一个方位和角度双佳的天然瞭望塔,可监视方圆几十里范围的山峦草原,雪妖只要出猎,绝逃不过我们的视线。
  天边露出鱼肚白,我和强巴就启程前往仙鹤峰。没有路,山坡陡峭,好几处要像壁虎一样手脚并用攀岩而上。朝阳升起时,总算登上山顶。
  我们运气不错,刚好碰上一个没有雾的好天气。登高望远,大半个尕玛尔草原尽收眼底,雪线附近的沟沟壑壑也看得一清二楚。橘红色的阳光铺洒在白皑皑的雪坡和苍翠的杉树林,一群羽毛艳丽的红嘴蓝鹊在低空盘旋。
  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发现雪妖了,它不紧不慢地小跑着,从雪线左侧一条乱石沟出米,从路线判断,是要往山下的尕玛尔草原去。
  我用望远镜紧紧追踪它的身影。
  它果真下了山坡去到尕玛尔草原,蹲在一座小山包上,四下观望,似在等待什么。
  “我判断得不错吧,饥饿迫使它认真学习谋生之道,瞧,它在等待猎物出现呢。”我自我炫耀地对强巴说。
  “谢天谢地,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强巴说。
  早晨是各类夜伏昼行动物外出活动最频繁的时段,也是大型食肉兽狩猎的最佳时机。约十来分钟后,草原东隅出现一些小黑点,逐渐向雪妖所在的位置移动。不一会儿,小黑点慢慢放大,哦,是一群马麝,正瞪着睡眼惺忪的眼睛,懒洋洋地走着,一面走一面啃食着青里泛黄的牧草。马麝是高黎贡山特有的一种鹿科动物,皮毛灰黑,肉质细腻,是雪豹酷爱的美食,无论雌雄头上都没有角,捕捉起来没有风险,在雪豹的食谱中排在第一位。这家伙挺有口福的,一出猎就碰上珍馐佳肴,我暗暗为雪妖感到高兴。

  这群马麝距离雪妖只有两三百米了,正常情况下,雪妖应该趁马麝还未发现自己,不声不响地隐蔽起来,借着荒草与灌木的掩护,悄悄向目标靠近。可雪妖却仍然蹲在毫无遮蔽的小山包上,脑袋伸得老长,望着渐渐走近的马麝,泥塑木雕般的一动不动。这也太沉得住气了嘛!马麝生性机警,嗅觉灵敏,信奉宁可错逃干次不可疏忽半次的处世哲学,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转身逃窜。你现在不隐蔽,等会后悔就来不及啦。让我想不通的是,雪妖仍然无所作为,既不隐蔽,更没有出击的冲动。
  数分钟后,山垭刮来一阵西北风,走在队伍最前面嘴角边露出两枚獠牙的老马麝迎风耸动鼻翼,似乎闻到了食肉兽可怕的气味,神情陡地变得紧张,登上一棵枯倒的大树,用目光向西北方向搜索。雪妖就蹲在不到两百米远的小山包上,背景是一片苍绿的杉树林,将它白的身体衬托得格外显眼,别说是视觉功能颇佳的马麝了,就是患有近视症的兔子,也一眼能看清楚。老马麝咴咴啸叫发出急促的报警声。一瞬间,所有的马麝跳了起来,掉头向尕玛尔草原深处飞奔而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珍馐佳肴化成泡影。
  “我看,它不像是来打猎的。”强巴皱着眉头说,“安闲得像个观光旅游客。”
  “也许,它晓得马麝行动敏捷,奔跑速度极快,也晓得自己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无论如何也追撵不到马麝的,免得白化力气,就明智地放弃了这个机会。”我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尽量为它怪异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
  “看着马麝不追,那它到底要捉什么样的猎物呀?”
  “也许,它是在等待动作不那么敏捷、奔跑不那么快速的猎物,譬如野猪、蜥蜴、小狗熊什么的,这样成功的把握就要大得多。”
  好像是故意要印证我的话是否正确,我刚说完这句话,草甸子一块烂泥塘里,钻出一头野猪来。这是高黎贡山白鼻野猪,长着一身漆黑的猪鬃,鼻吻处有块醒目的白斑。我微调望远镜焦距,看得更清晰了,是头还没完全发育成熟的小公猪,身长约一米半,鬃毛细短,只盖到脖颈,丑陋的嘴唇刚刚翻卷,爆出两根半尺长的獠牙。小公猪显然还没看见蹲在小山包上的雪妖,正忙着将一串水葫芦从烂泥塘里拖出来,使劲抖掉粘在枝叶间的污泥石渣,兴致勃勃地准备享用早餐呢。
  对雪妖来说,这算得上是千载难逢的狩猎良机了。野猪体胖肚圆,四肢较短,相对山羊马鹿这些动物来,奔跑的速度较慢,反应也较迟钝,较容易擒捉。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雪豹擒捉还没发育成熟的野猪,就好像人类吃豆腐,绝非难事。雪妖已经看见小公猪了,小公猪却还蒙在鼓里。雪妖在暗处,小公猪在明处;雪妖在高处,小公猪在低处。这对雪妖来说十分有利,就这么一点距离,不用借荒草岩石掩护将自己隐蔽起来悄悄接近猎物,就一个猛扑从小山包上蹿下去,估计也能追上并扑倒小公猪。
  雪妖两只铜铃大眼盯着烂泥塘边的小公猪,血红的舌头伸出嘴腔,一滴晶莹的唾液从舌尖流淌下来,标准的馋涎欲滴。显然,它饥饿难忍,心里涌起猎杀的冲动。
  那就请赶快采取行动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要做生活的强者就应当善于抓住机遇。
  小公猪弄干净那串水葫芦,一面吃一面往左侧灌木丛走去,大概是觉得空旷的烂泥塘不太安全,想钻到灌木丛里安安静静吃早餐。
  雪妖腾地站了起来,在小山包上踱来踱去,显得焦躁不安。
  “想吃猪肉就赶快冲上去,没有绳子拴着你,没有火墙挡着你,磨蹭个啥呀?”强巴皱着眉头小声嘟囔。
  真的,没有什么东西阻碍雪妖去猎取小公猪,可它就是不冲下小山包去,老在原地踱来踱去兜圈子,闹不清它是怎么想的。
  小公猪拖着那串水葫芦,钻进灌木丛,从我们的视界消失了。
  雪妖甩动脑袋,好像要把不愉快的感觉从脑子里甩掉,四膝一屈又躺卧下来,头枕在臂弯,眼睛一眨一眨开始睡懒觉。
  “也许,它真是跑到这里来旅游观光呢,这里有雪山有草地还有水塘,风景挺美的啊。”强巴说。
  “别胡扯了,你听说过动物也兴旅游吗?”我没好气地说。
  “那你说,它刚才见到马麝不去追撵,现在又放跑了小公猪,它究竟想干什么呀?哦,你是不是要说它想再等等,等到来了比小公猪更容易擒捉的猎物,它就会扑上去撕咬了,是吗?尊敬的动物学家,你能告诉我,对雪豹这样的动物来说,还有比小公猪更容易捕杀的猎物吗?”强巴用一种讪笑的表情望着我问。
  “……”我无言以对,脸热热的,有点惭愧。
  “我来告诉你吧,确实还有比小公猪更容易摆平的猎物。哦,来一只瘸腿赤斑羚,走一步晃三晃,连站都站不稳了,只消举起豹爪轻轻一拍,就能将其拍得四蹄朝天,岂不比小公猪更容易捕杀?哦,再来一头正在拉稀的野牛犊,已经拉了三天三夜,都快拉得虚脱了,走路就像扭秧歌,吹一口气都能将其吹倒,当然也比小公猪更容易逮到。”
  “行啦,”我说,“别挖苦人了,就算我刚才判断失误,那你说说,它假如不是为了打猎,干吗大老远地跑到这里来呢?”
  “……”强巴也是一副懵然无知的神态。
  我是具有硕士学位的动物学家,强巴是闯荡山林和野生动物打了几十年交道的土专家,可不管是我的书本知识还是强巴的实践经验,都无法解释雪妖反常的行为。我们只知道两点:第一,雪妖靠每天三磅肉块是无法维持生命的,它能坚持八天,活得好好的,肯定还有其他食物来源;第二,动物没有游山玩水的闲情逸趣,它大老远从雪山附近的巢穴跑到尕玛尔草原来,肯定是为了觅取食物。但既然它是空着肚子来觅食的,为什么见到较易猎取的小公猪仍无动于衷呢?莫非还有更方便更省力更唾手可得的获取食物的办法?难道它在等着天上掉肉块下来?
  我决定继续待在仙鹤峰,一定要揭开雪妖反常行为的谜底。

 

【四 劫食谋生】

    雪妖把从豺群口中抢夺食物当做自己的最佳觅食方式。

  初冬明媚阳光铺满雪山草地,几只红嘴蓝鹊在天空盘旋,一群金丝猴在树丛跳跃。
  突然,尕玛尔草原烂泥塘背后,出现几十个小红点,我用望远镜看去,哦,是一群豺,狩猎归来,正向一条乱石沟走去。
  豺又叫豺狗,皮毛为土红色,当地山民又称其为红狼,是一种群居性中型猛兽。
  看得出来,这群豺在某个地方猎获了一头野猪,好几匹豺有的嘴里叼着猪脚,有的嘴里叼着猪排,还有的叼着猪头。这只被豺群大卸八块的倒霉的野猪,很有可能就是刚才在烂泥塘拖起一串水葫芦当早餐的小公猪,因为我从望远镜里看见,那只叼在豺嘴上的猪头,鼻吻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嘴唇两侧还翻卷两根半尺长的獠牙。唉,这也太可惜了。我不是指小公猪年纪轻轻便断送了性命而觉得可惜,野猪嘛,处在大自然食物链下端,一不留神就会成为食肉兽的美餐,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我是为雪妖感到可惜,这只小公猪本来应该成为它的猎物,现在却白白便宜了这群豺。
  豺群进食有个习惯,捕捉到猎物后,将大部分猎物当场吃掉,然后将一部分猎物带回巢穴,喂养留在巢穴的幼豺和看家的老豺。
  “快看,雪妖起来了!”强巴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说。
  我赶紧将望远镜移向小山包,刚才还在蒙头呼呼大睡的雪妖,已经醒了,俯瞰正从小山包下经过的豺群,四肢弯曲,豹尾平举,摆出一副跃跃欲扑的架势。
  这家伙八成是害了红眼病,看见本该属于自己的小公猪成了豺群的美味佳肴,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来场雪崩把这些豺通通活埋了。
  动物也有嫉妒心,看见别“人”活得很快乐,自己却活得很倒霉,心里就不是滋味。
  但我断定,雪妖不过是摆个样子发泄心中怨气吓唬吓唬豺群而已,不会真的去袭击豺群抢夺食物的,理由很简单,它连送到眼鼻底下的小公猪都放弃捕捉,怎么可能冒犯“人”多势众的豺群呢!
  我很快发现,自己判断失误。雪妖一个扑跃,从小山包上蹿了下来,盯着一匹腹部吊着一排乳头的母豺,吼叫着追上去。
  我和强巴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高黎贡山上的豺,可不是好惹的角色。不错,雪豹属于大型猛兽,豺属于中型走兽,一只雪豹体积相当于五匹豺。假如一对一单练的话,雪豹无疑占据绝对优势,再窝囊再不中用的雪豹也能轻而易举地打败最强壮最凶悍的豺。可豺是一种群居性动物,少则十几匹多则几十匹生活在一起。豺由于体格相对瘦小,单只豺力量有限,难与其他食肉兽竞争,因此更注重群体合力。豺本性贪婪,比狼更凶残,各个都像敢死队员,饿极了时,碰到什么攻击什么。曾有报道说,一群豺当着母虎的面,吃掉两只刚出生不久的虎崽。身强力壮的狗熊,也常是豺群的攻击对象。而狼一般来说是不敢袭击老虎狗熊这类庞然大物的。雪豹虽有高山雪域霸主的美称,却很少有雪豹敢招惹豺群的。
  雪妖冒冒失失蹿进豺群,只怕是凶多吉少啊。
  被雪妖追赶的那匹母豺,嘴里叼着一只硕大的猪头,负重奔逃,自然是逃不快的,不一会儿,就被雪妖追上了。
  我和强巴在仙鹤峰观望,居高临下,距离不太远,又有望远镜辅助,尕玛尔草原上所发生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雪妖像影子似的粘在那匹母豺后面,汹汹吼叫,虽然豹爪已经够得上母豺,只消脚下生风再抢前一步,便能掴打在母豺背上将其拍翻在地,但它并没举爪撕打,而是一味地紧贴在母豺身后奔跑,好像在与母豺进行一场田径友谊赛。
  据我所知,雪豹是一种沉默寡言的动物,通常只在求偶或与同类争夺领地时才会频繁吼叫,捕食时一般不会发出叫声,而此时,雪妖却一面追撵一面连续不断地吼叫,这是很反常的现象。给我的感觉,雪妖是在用吼叫声向那匹母豺传递这么一个信息:我不想撕抓你,只要你丢下那只猪头,我就放你一马,绝不伤害你!
  也不晓得是一种威胁呢,还是一种变相哀求。
  当雪妖追撵那匹母豺时,其他豺都停了下来。豺们没有因为突然出现一只雪豹而四散溃逃,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慌失措来。当雪妖在追撵过程中与别的豺擦肩而过,那些豺并不躲闪,反而朝雪妖龇牙咧嘴做恫吓状。几匹大公豺挺身而出增援那匹母豺,有的朝雪妖投去鄙夷的目光,有的朝雪妖发出嘲讽的嚣叫,有的朝雪妖怨恨咆哮,有的跑到雪妖面前来回晃动,干扰雪妖追撵那匹母豺。
  种种迹象表明,豺群对雪妖并不陌生,好像雪妖的出现早就在它们的意料之中。
  那匹母豺奔逃时,猪头在草地上拖拽,一只猪耳朵被草茎树枝拉扯下来,掉在地上,雪妖大概是饿极了,饿虎扑食般地抓住那只猪耳朵,迫不及待地吞进嘴里。
  谜题算是解开了,我们每天投喂三磅肉块,雪妖之所以能活下来,就是靠这种半掠夺半乞讨的方式从豺群中获得补充食物。
  我想象着雪妖第一次从豺群口中获得食物的情景。那是八天前,饥肠辘辘的雪妖来到尕玛尔草原,想捕捉赤斑羚或野猪什么的饱餐一顿,遗憾的是,它虽然发现了目标,也努力去追逐扑咬,却屡屡落空,白费了许多力气。它退而求其次,希冀能交好运,找到一条被冻僵的蛇或找到一只病死的兔子。茫茫草原,要找到可以充饥的动物尸体,谈何容易。不错,新陈代谢是大自然的规律,高黎贡山上每天都有动物淘汰死亡,但素有殡葬工之称的兀鹫早就从空中发现死神踪影,还没等那些倒毙的动物完全冷却,就已经将它们啄食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堆白骨了。雪妖在草原兜了一圈,连只死耗子都没找到,饿得恨不得啃自己的大腿。
  就在这时候,一群豺猎食归来,路过这个地方。豺群捕获一头藏羚,各个吃得肚儿溜圆,好几匹豺还叼着吃剩的肉块。雪妖闻到香甜的血腥味,馋涎欲滴,从草丛望蹿出来,吼叫着冲进豺群。豺们毫无心理准备,突然看见一只威风凛凛的雪豹出现在面前,着实吓了一大跳,顿时乱作一团。有一匹豺胆子大概特别小,扔下嘴里的一大块藏羚肉仓皇奔逃。雪妖立刻扑到肉块上,紧紧搂抱住生的希望,大口咀嚼吞咽,不费吹灰之力自得了一顿午餐。豺群刚刚经历了一场艰苦的狩猎,疲惫不堪,又因为肚子吃得很饱,没必要为一点吃剩的食物斤斤计较大动干戈,就算是一次不太心甘情愿的赞助吧,老豺酋咽下了这口窝囊气,带领豺群离开了。雪妖捡得便宜,舒舒服服就解决了肚子问题。
  过了一天,当饥饿再次袭来时,当捕猎失败却又寻觅不到可以充饥的动物尸体,它又一次在尕玛尔草原与豺群遭遇,豺群仍然是带着吃剩的食物满载而归,它故技重演,从隐蔽的树丛跳将出来,大吼大叫冲进豺群,从一匹被吓得晕头转向的雌豺口中夺得一块肉排……
  动物也有总结经验的能力,两次得手后,雪妖使把从豺群口中抢夺食物当做自己的最佳觅食方式。它没有能耐自己捕捉活奔乱跳的草食动物,也很难寻觅到可以裹腹的动物尸体,而从我们野外观察站只能获得少得可怜的三磅肉块,要想活命,唯有从豺群口中掏食了。
  对雪妖来说,眼下的觅食方式有四个好处:第一,豺群每天都要外出狩猎,捕获猎物后都会带一部分回巢穴,这是稳定可靠的食物来源;第二,豺群来回都有固定的路线,它只消按时守候在这里,就能得到所需的食物,免除了四处奔波寻找猎物的辛劳;第三,豺群携带的食物,都是活宰活杀血淋淋的新鲜肉块,比腐烂的动物尸体好吃得多,营养也丰富得多;第四,从豺群口中得到的都是立即可以撕食的肉块,既不需要冒狩猎的风险,也不必对付一头完整的猎物那样费劲地去撕扯宰割。可以这么说,这种觅食方式省心省力,安逸舒适,付出的很少很少,得到的却非常实惠,称得上是享受型觅食方式,这么愉快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行事的,本质上都愿意过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生活。这以后,雪妖就每天按时到尕玛尔草原等侯豺群出现。
  “没想到,雪妖是靠拦路抢劫活着的。”强巴摇头叹息道。
  “它胯部那块碗口大的伤痕,也许就是在豺群抢夺食物时被豺咬伤的。”我说。
  “快看,草墩上是豺王,它好像要组织进攻了!”强巴叫道。
  我用望远镜顺着强巴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一匹体毛呈紫铜色的老公豺站在草墩上,嘴吻朝天发出一声长啸,刹那间,所有的豺眼睛放光尾巴三十度上翘凶相毕露。这匹紫铜色体毛老公豺个头较其他豺要大一些,毫无疑问,它是这群豺的首领,要是给它起名的话,叫紫铜老豺酋挺合适。酋,首领头儿的意思;豺酋,即豺群中地位最高者。不难判断,紫铜豺酋向属下发出了准备厮杀的命令。
  冲突在所难免,谁愿意自己辛辛苦苦捕获的食物拱手相让呢。
  可以肯定,当雪妖一次又一次从豺群抢夺食物,紫铜老豺酋的愤慨便与日俱增。偶尔一两次,你来占点便宜,勉强还能容忍。大自然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雪豹属于大型猛兽,豺属于中型走兽,雪豹以大欺小,像剪径强盗那样掠抢豺的食物,也是挺正常的事。但天天如此,顿顿都要到豺群来吃白食,把豺群当傻瓜当奴仆当冤大头当免费餐厅当运输大队长,这也实在太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再说,每天都要遭受拦路抢劫,弄得豺心惶惶,弄得天怨豺怨,长此以往,还有豺的太平日子过吗?更让紫铜老豺酋担心的是,到了食物短缺的隆冬季节,豺群完全有可能在外奔波一天却一无所获,归途中没有什么多余的食物可供这只厚脸皮雪豹掠抢,换句话说豺群没东西可当做买路钱留下来,饿坏了的雪豹完全有可能动歪脑筋攻击防卫能力极弱的幼豺,对负有保卫豺群安全职责的紫铜老豺酋来说,必须采取断然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是很正常的反应。

  雪妖还跟在母豺屁股后头追撵,紫铜豺酋带着几匹大公豺向雪妖围了过来。豺们从侧面和背后进攻,一匹独耳公豺用脑袋在雪妖后胯猛撞了一家伙,一匹残尾公豺扑到雪妖屁股上张嘴咬那条豹尾。
  雪妖毕竟是有高山霸主之称的雪豹,天生尖牙利爪,不会像孱弱的草食动物那般在豺群的攻击中束手就擒。独耳公豺撞它后胯,它扬起前爪反击,独耳公豺在地上打了个滚逃开去;残尾公豺扑到它屁股上,它扭头噬咬,残尾公豺知趣地跳到地下吱溜斜蹿出去。
  我发现,雪妖虽亮出豹爪豹牙抵挡豺的攻击,却只限消极防御,丝毫没有趁机反扑边消极防御为积极防御的打算。独耳公豺撞它后胯被它拍打在地打滚时,它只消再伸出另一只豹爪即可将胆大妄为的独耳公豺攫捉住,可它没这样做,白白丢失了反守为攻的好时机;残尾公豺扑到它屁股上时,它完全可以顺势用豹尾卷住豺腰,然后转过身来噬咬,不说一口咬断残尾公豺的脊梁骨,起码也能咬得残尾公豺灵魂出窍,可它却未认真咬下去,白白丧失了反咬一口的有利战机。我的望远镜移向脖颈被豹爪掴了一掌的独耳公豺,脖颈上没有皮开肉绽;望远镜又移向背脊被豹嘴啃了一口的残尾公豺,背脊上不见鲜血淋漓。雪妖虽然初出茅庐,缺乏格斗厮杀经验,但怎么说也是大型食肉猛兽雪豹,豹爪和豹牙不是纸糊的也不是泥捏的,抓一下咬一口,非死即伤,不可能什么伤痕也不留下的。我猜想,雪妖在掴打独耳公豺时,没有将尖利的指爪从爪鞘里伸出来,只是用爪掌柔软的肉垫进行打击;雪妖在啃咬残尾公豺时,豹牙并没有用力阖拢,不过是做了一个啃咬的样子而已。
  只有一种解释,雪妖不愿与豺群之间发生流血争斗,不愿扩大事端激化矛盾,它仅仅是想得到一点豺群吃剩的食物,它丝毫也没有要和豺群为敌的意思。
  雪妖软弱的反抗,低质量的消极防御,反而刺激得豺群更加疯狂嚣张,又有几匹豺加入战斗,张牙舞爪横冲直撞围攻雪妖。
  起初,雪妖倚仗着自己身高力大,不把豺们放在眼里,抖擞精神与大公豺们周旋,但它低估了这些身体瘦小的豺。这些豺虽然力量有限,但异常机灵异常勇猛,而且非常团结,互相配合得很好,它顾得了头顾不了尾,刚剐赶走左边进攻的豺,右边又遭到另一只豺的偷袭。许多豺轮番扑上来,走马灯似的在它面前蹿跃啸叫,搅得它头昏眼花不知该如何应付。十几个回合下来,它不仅没占到什么便宜,还被紫铜老豺酋在脚杆上狠狠咬了一口,皮开肉绽,疼得咝咝倒吸冷气,雪豹的威风顿时倒地。豺们却斗志昂扬,逼得更紧咬得更凶。
  更让我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雪妖将扑到身上来的豺驱赶开后,便蜷缩身体侧躺下来。扭转脖子朝紫铜老豺酋呦欧叫唤一声,叫声悠扬绵长,似乎有一种谄媚讨好的意味,目光凄楚迷茫,似乎有一种诉苦诉难的含义。
  我和强巴都熟悉雪妖这个特别的姿势,在豢养期间,它调皮捣蛋或耍泼撒野时,我们扬起皮鞭大声呵斥,它害怕遭到体罚,便会乖巧地蜷缩身体侧躺下来,用悠扬绵长的声调朝我们呦欧呦欧叫唤,用意很明显,是在乞求我们宽恕。每每这个时候,我们也就垂下皮鞭停止呵斥,原谅它的过错。
  没想到,雪妖在豺群面前也做出这个乞降的姿势来。
  我设想雪妖这样做的心理动因:它从小被人类豢养,接受人类的嗟来之食,当然要看人类的脸色行事,稍有差池,主人就要训斥,弄不好还会不给饭吃用饥饿来惩罚它,久而久之,它得出经验,提供食物的人类是得罪不起的,要想免遭训斥鞭笞,要想不饿肚子,只有降低自己的姿态,做出乞求饶恕的举动来。豺群虽然不是人类,但同样提供它必须的食物,也含有被豢养的性质,也可以把豺群的围攻看成是与人类训斥鞭笞意义相同的一种惩罚,它想逃避这种惩罚,它想平息豺群的愤怒,于是灵机一动,就做出乞降动作来。这是它自幼养成的习惯,大概已经变成条件反射了。
  紫铜老豺酋愣了愣,被雪妖奇特的举动吓了一跳。动物都会对反常现象抱有必要的警觉,对任何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谨慎对待多长一个心眼。它往后退了一步,两只豺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紧张地思索,这只正在和豺群搏斗的雪豹为啥突然身体缩成一团躺下来了,这家伙并没受到致命伤也没累得口吐白沫呀,葫芦里究竟卖的啥子药哟?
  其他大公豺也都停止噬咬,用惊愕的眼光打量雪妖。
  雪妖趁机跳将起来,拔腿继续追撵那匹腹部吊着一排乳头的母豺,那母豺逃得精疲力竭,迫不得已只好扔下叼在嘴里的那只猪头。雪妖一口叼起猪头,往铺着积雪的山坡仓皇逃窜。紫铜老豺酋如梦初醒,率领豺群追赶,但已经迟了,雪妖叼着猪头狂奔飞跑,已经登上雪坡,银白色豹皮与白皑皑冰雪融为一色。
  豺群追到雪线,便停了下来。豺虽然也适应高山寒冷的气候,但豺皮保暖性比豹皮差远了,豺在冰天雪地待久了会冻僵身体;豺脚掌面积也比雪豹脚掌要小得多,细细的豺脚杆和小小的豺脚掌容易陷进积雪,在雪坡上行走起来很困难;因此豺群通常都在雪线以下的山谷草原活动,不会越过雪线到终年不化的雪山上去。
  豺群站在雪线外,朝逐渐远去的雪妖发出嘶哑难听的长啸。我虽然听不懂豺的语言,但从它们厌恶的表情和尖锐的声调中,不难感觉到,它们是在发狠谩骂和刻毒诅咒。
  ——抢食我们的野猪头,你会被骨头卡破喉咙,什么东西都咽不下去,活活饿死的!
  ——我们迟早会和你算账,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啖你的肉,嚼你的骨!
  老半天,愤怒的豺群才恢复平静,钻进一片灌木丛去。
  “雪妖是在玩火,危险的游戏。”强巴忧心仲忡地说。
  “是啊,”我心情沉重地说,“它正在一步一步走向危险的深渊。”

  我和强巴都为雪妖的安危担心。
  强巴的比喻非常准确,雪妖确实是在玩火,假如我们听之任之,它逃脱不了玩火者必自焚的悲惨结局。明摆着的,豺群绝不会姑息它的拦路抢劫行为,虽然它的抢劫行为含有某种乞讨的成分,但豺绝不会对一只雪豹产生怜悯同情,对不同物种的动物来说,食物之争就是生死之争,水火是不能相容的。这一次,雪妖在关键时刻蜷缩身体侧躺下来做出乞降的姿势,靠出乎意料的反常举动把紫铜老豺酋吓了一大跳,从而逃脱了豺群的围攻。但这种办法只能奏效一时,不是长久之计。当下一次雪妖仍做出乞降动作试图为自己解围,紫铜老豺酋决不会再发愣发傻,让雪妖得以脱逃;豺是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紫铜老豺酋不仅不会再被吓一跳,反而会利用雪妖蜷缩身体侧躺在地放弃抵抗斗志松懈的机会,率领豺群汹涌而与上,狠命噬咬,其结果,雪妖的乞降行为只能是让自己吃大亏遭大难。
  那天晚上,我还做了一个噩梦,梦见雪妖葬身豺群的惨烈景象。
  某天中午,雪妖在饥饿的催逼下,同往常一样来到尕玛尔草原等待狩猎归来的豺群。这天豺群打猎运气不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围住一头雄马鹿,殊不知这头雄马鹿脾气特别暴烈,像个吃了豹子胆的拼命三郎,用鹿角挑翻一匹母豺,用鹿蹄蹬伤一匹公豺,冲出包围圈逃之夭夭。后来豺群在一块草坡上地毯式搜寻,总算发现一只藏在乱石堆里的穴兔。狡猾的穴兔一会儿钻进地洞一会儿躲进草丛,豺群追了老半天才将那只穴兔擒获。
  就在这时,雪妖从树林里蹿出来拦截豺群抢夺那只穴兔。紫铜老豺酋本来就因为狩猎失利窝了一肚子火,看见企图拦路抢劫的雪妖,更是气得七窍冒烟。当雪妖将穴兔抢到手时,紫铜老豺酋率领豺群团团将它围了起来。雪妖又蜷缩身体侧躺下来摆出乞降的姿势,指望能像上次那样躲过惩罚。紫铜老豺酋鼻吻耸动丑陋的豺脸浮起一丝阴笑,闷声不响地绕到雪妖背后,突然发出一声怪啸。一瞬间,十多匹大公豺旋风般地一起扑跃上来,两匹一组分成若干个小组,四个小组分别咬住雪妖四条豹腿,其他小组有的跳到雪妖背上,有的按住雪妖的肚皮,有的抓咬那条长长的豹尾;就在同一瞬间,紫铜老豺酋闪电般蹿到雪妖屁股底下。施展豺最恶毒最下流也是最厉害最具杀伤力的格斗手段——活掏猎物的肠子;雪妖这才幡然猛醒,意识到乞降方法失灵,豺群要对自己下毒手了,想奋起反击,但已经迟了,四条腿被八匹豺死死咬住,就像被绳子捆绑住了一样,动弹不得;紫铜老豺酋肮脏的豺爪捅进雪妖的肛门,鱼钩状尖利的指爪在雪妖肚子里乱抠乱抓;豺们配合得非常默契,就像一群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雪妖肚子一阵绞疼,拼命挣扎,殊死反抗,一口咬住一匹大公豺的脖子;大公豺被咬得双眼暴突四肢痉挛颈椎断裂,却仍死死咬使住它的豹腿不肯松嘴;噗的一声,紫铜老豺酋残忍地将雪妖热腾腾的肠子给掏了出来,雪妖像一堆淋了雨的泥巴瘫软下来;豺早已饿得眼睛发绿,蜂拥而上,撕食尚未断气的雪妖……
  我被噩梦吓醒,额头上湿漉漉的,沁出一层冷汗。
  虽然只是个噩梦,但我相信,如果我们不设法改变雪妖现在这种觅食模式,不久的将来,我的预示凶兆的噩梦就会变成惨不忍睹的现实,雪妖必定成为豺群裹腹的食物,继而变成豺排泄出来的臭烘烘的粪便。
  怎么才能让雪妖改变现有的觅食模式呢?说服教育显然是行不通的,和雪豹讲道理等于对牛弹琴。它已习惯了拦截狩猎归来的豺群,获得必需的食物,只要产生饥饿感,就必然会重蹈覆辙,除非我们增加喂投的食物,将每天三磅肉块增加到十磅以上,它在我们这儿能混饱肚子,或许就不会降尊迂贵向豺群去乞讨了。可我们的目的是要把雪妖野化成真正的雪豹,好不容易才使它的性格开始向野生动物方向转化,如果给它增加食物,它又会从野化状态回到豢养状态,变成一只离不开人类的大家猫,我们也就前功尽弃了。
  强巴提议,我们每天在雪妖从雪线附近月牙状山洞去尕玛尔草原的路上放置一些食物,让它捡食。它能轻轻松松获得维持生命的食物,就不会冒被恶豺噬咬的风险去拦截豺群了。
  这显然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在路上放置食物与增加喂投食物,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一种豢养关系。可我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既不能增加喂食数量以避免它在野化过程中走回头路,又不能撒手不管眼睁睁看着它往火坑里跳——拦路抢劫狩猎归来的豺群,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两全之策。比较之下,强巴的这个提议似乎还算是勉强可以行得通的应急办法。在雪妖经过的路上放置食物,虽然也是喂养关系,但它不知道是我们放置的食物,不会产生依赖心理,同时又能阻止它去拦截危险的豺群,不至于白白送掉性命。我同意按强巴的提议先试一段时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得已而为之啊。
  第一天,我们在路边的小树上拴了一只大阉鸡,雪妖不费吹灰之力吃了一顿美味鸡肉,果然不再去尕玛尔草原等侯豺群出现了。
  第二天,我们在树叶下藏了半只羊羔,雪妖嗅到血腥味扒开树叶吃得嘴角流油,吃饱后就返回雪线附近的山洞睡觉去了。
  第三天,我们又到数公里外的集市上割了十公斤牛肉,挂在雪妖往返路线的岩石上,它轻轻一跃就把那坨牛肉给拽下来了……
  一段时间下来,雪妖果然如我们预料的那样,能混饱肚皮,便不再去尕玛尔草原拦截豺群。它倒是得救了,但我经济上的压力却越来越大。我的科研经费十分有限,要添置必要的设备、要支付强巴的工资、要维持我和强巴两个人的日常生活,本来就紧巴巴的有点捉襟见肘,现在天天要给雪妖购买新鲜肉食,一天两天可以,时间一长,便入不敷出了。总不能为了拯救一只雪豹而把自己给活活饿死吧。两个多月下来,我已囊中羞涩,科研经费所剩无几,最多还能坚持两三天,便再也买不起雪妖所需的肉食了。我晓得,一旦我们停止在路上放置食物,雪妖饥饿难忍,便又会旧病复发,跑到尕玛尔草原等候狩猎归来的豺群,用半是抢夺半是乞讨的办法从豺们口中获得食物。
  辛苦了半年,野化毫无成效,雪妖满两岁了,仍然是依附在我们身上的“特殊家畜”,何年何月它才能成为自食其力的野生雪豹呢?
  这么下去,该怎么办哟?

 

【五 母女重逢】

    我们已经对雪妖能否回归山林感到绝望,突然,出现了北斗母豹。
  就在我焦头烂额之际,事情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这天上午,我和强巴在怒江边钓鱼,以改善生活。我们的伙食费都节省下来给雪妖买肉吃了,这片自然保护区除了怒江里的鱼,其他飞禽走兽都属于禁猎动物,我们只有靠钓鱼来补充身体所必需的蛋白质。
  突然,寂静的怒江边,呦嗬——呦嗬——欧嗬——欧嗬——传来几声高亢嘹亮的豹吼,方向就在雪妖栖身的月牙状山洞附近。强巴是位有经验的猎手,侧耳听了一会,很肯定地说:“除了雪妖在叫,还有另一只雪豹也在吼叫。”我也竖起耳朵谛听,果然,是两种不同频率的豹吼声。一种是呦嗬呦嗬,声音稚嫩单薄,听着很熟悉,毫无疑问是雪妖在叫;另一种是欧嗬欧嗬,声音成熟饱满,听着很陌生,可以肯定是另一只我们从未见过的雪豹在吼。
  我立即收起钓竿,拉着强巴往雪山上爬。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雪线山洞,藏在山包雪窝子里,用望远镜搜索观察。
  白皑皑雪坡上,只有稀稀疏疏几丛瘦弱枯黄的针叶植物,视界开阔,一览无余。
  在紧挨着雪线一块椭圆形草甸子里,雪妖和另一只雪豹相隔约二三十米,互相凝视,时不时冲着对方吼叫两声。
  我在望远镜里上上下下打量那只陌生雪豹,哦,是只成年母豹,身体比雪妖大一圈,皮毛闪耀白银光泽,毛丛中饰有浅黑色小圆圈环形斑纹,两只眼睛橘黄色,就像琥珀一样流动着幽暗的光,张嘴吼叫时,露出寒光闪闪尖利的犬牙,与众不同的是,前额有七块黑斑,排列得就像北斗星,应当给它起名叫北斗母豹。北斗母豹腹部的乳房鼓鼓囊囊,就像吊着两排秋天饱满的香柚,毫无疑问,它正在哺乳期,高黎贡山雪线上方某个旮旯角落里有一窝小雪豹,正望眼欲穿盼着它早点回去喂奶呢。
  “它们好像是在争食。”强巴小声说。
  我移动望远镜,哦,北斗母豹前面果真躺着一只野山羊,野山羊的脖颈已经拧断,但还没有完全死绝,四蹄抽搐踢蹬。
  可以断定,这只野山羊是北斗母豹捕获的,雪妖还没有能力擒捉奔跑如飞的野山羊。
  我脑子自然而然出现这样的情景:北斗母豹在雪线溜达寻找合适的猎物,发现一群野山羊正在山坳用羊蹄扒开雪层啃食草根,它凭借迷彩服般一身银白的皮毛,伪装得极其巧妙,悄悄接近猎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去,咬翻了一只反应迟钝的野山羊,其他野山羊咩咩惊叫,潮水似的往山下逃窜。羊群的奔跑声和咩叫声惊动了正在太阳底下打瞌睡的雪妖,出于好奇它跑来看热闹,瞧见北斗母豹咬断野山羊的脖子,它肚子正好有点饿了,便冲着北斗母豹大呼小叫,企图能分一杯羹。北斗母豹不乐意,彼此就争吵起来。
  我相信自己的判断符合常理,这两只雪豹隔着一段不远的距离面对面大眼瞪小眼凝视吼叫,那架势分明就是互相在攻讦谩骂威胁恫吓嘛!可我总觉得还有两个小疑点,似乎与我的判断有点相左。小疑点之一:如果真是雪妖看见北斗母豹擒获了美味野山羊犯了红眼病企图跑来分一杯羹,北斗母豹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与其他雪豹分享,双方为此斗嘴怄气,作为北斗母豹来说,完全没必要君子动口不动手,完全没必要如此温良恭俭让。它是只成熟的母雪豹,力量上占据压倒的优势,只消凶神恶煞般扑将上来,几个回合就能把雪妖咬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何必浪费口沬打嘴仗呢?大自然奉行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北斗母豹干吗这么文明礼貌呢?小疑点之二:雪妖在力量上处于弱势,即使真的犯了红眼病,觊觎那只脖颈被咬断的野山羊,企图分一杯羹,也应当保持必要的警觉,预防对方突然蹿上来扑咬,彼此的距离应当拉大到七八十米。这是两个缺乏信任的猛兽相遇时最低限度警戒距离,以防不测,可雪妖此时与北斗母豹的距离仅有二三十米,对雪豹这样动作敏捷的大型猛兽来说,是个缺乏安全感十分危险的距离。更让我迷惑的是,雪妖在这么近的危险距离内与北斗母豹互相凝视吼叫,却没有摆出一副扭头屈腿胆战心惊随时准备逃窜的姿势,反而蹲坐下来,显得从容镇定。它不怕对方突然扑过来咬它?它就这么有把握对方不会猛烈攻击?
  这两个小疑点让人费猜,我颇感困惑。
  过了一会儿,北斗母豹围着野山羊慢慢转起圈来,我注意观察它的表情,它眉心皱成疙瘩,嘴角耷拉下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虽然是围着野山羊在旋转,但那双豹眼却始终盯着雪妖。我更糊涂了,它不叼着猎物一走了之,也不向雪妖龇牙咧嘴咆哮,在这里磨磨蹭蹭的究竟想干什么呀?它围着猎物转了七八圈后,张嘴咬住野山羊的脖子,朝雪妖所在的方向拖拽,走两步,停一停,从嘴角发出一声含义模糊的叫声,一点一点向雪妖靠近。
  我使劲搔脑袋,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它看见雪妖肚皮空瘪瘪的,晓得雪妖是只缺乏狩猎经验的初出茅庐的少女雪豹,生活窘迫,日子难熬,出于同类间的关怀和爱护,想让雪妖分享这只野山羊?
  不不,这绝对不可能。动物界不可能有乐善好施的菩萨。据我所知,高黎贡山雪豹是一种性情孤僻的动物,平时不合群,独来独往,雌雄仅交配期间短暂相聚,其他时间成年雪豹都是独自生活,孤僻性格导致温情稀缺,独来独往造成互相猜忌。雪豹同类间基本不存在友谊,所有的成年雪豹都在自己的栖息地四周用尿液、粪便和残毛布置气味边界线,禁止同类入内,一旦有同类闯入领地,不可避免地会爆发一场恶战。
  那么,北斗母豹为啥要拖拽猎物往雪妖靠拢呢?
  强巴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两条浓眉紧紧锁了起来。
  再看雪妖,并没因为北斗母豹在一点点朝它移动而惊慌失措,仍然蹲坐在原地,紧一声慢一声长一声短一声向北斗母豹吼叫,表情很严肃,可以肯定是在用雪豹特殊的语言与北斗母豹进行某种对话。可惜我们对雪豹语言一窍不通,不知道它吼叫声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北斗母豹将野山羊拖拽了约十三四米,刚好是彼此刚才对峙距离的一半,松开嘴,慢慢往后退却,退出五六步后,不知什么缘故,身体一百八十度旋转,本来是头朝着雪妖的,现在变成尾朝着雪妖了。
  雪妖抻直脖颈,朝晾在裸岩上的野山羊做嗅闻状,好像经不起食物的诱惑,由蹲坐倏地站立起来,犹犹豫豫向前跨去。
  我们看得很清楚,北斗母豹虽然尾对着雪妖,但一双眼睛却在偷偷朝后窥视,两只耳朵不停地颤动,全神贯注身后的动静。
  “它像是在设圈套,引雪妖上钩。”强巴说。
  我心头一紧,这不是不可能的事。雪豹是一种善于动脑筋的动物,捕食时,会利用地形地物隐蔽自己,还懂得要绕到下风口,以避免被猎物嗅闻到可疑的气味。曾有一篇报道,一只雪豹吃完一头野驴后,将驴皮剥了下来,披在自己身上,乔装打扮成披着驴皮的豹,趁着黑夜混进野驴群,用这样的办法,在一个月之内将全部十二头野驴宰杀殆尽。喜欢雪豹的人说,雪豹是智慧超群的动物;不喜欢雪豹的人说,雪豹是阴险狡猾的动物。智慧超群也罢,阴险狡猾也罢,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雪豹会动脑子耍手腕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动物界称得上是出色的谋略家。北斗母豹将野山羊拖拽到雪妖面前,跑开去背对着雪妖,神情诡异,弄不好就是一个阴谋诡计:把野山羊当做鱼饵,引诱雪妖来啃吃,趁雪妖埋头撕食猎物警惕性放松之际,突然杀个回马枪,置雪妖于死地。
  我这么想是有根据的。一般来说,雪豹在捕食时遇到觊觎猎物的同类,吹胡子瞪眼发出威胁的吼叫,把对方吓唬走,也就算了,不会萌生杀机把对方咬死。生死搏斗有很多未知因素,完全有可能在咬杀对方的同时,自己也受到创伤,因此,在雪豹社会为食物而同类相残的事并不多见。但哺乳期的母雪豹就不同了,因为担心自己的小豹崽会遭到掳掠,脾气更暴躁,性情更残忍,杀戮也更频繁,为了防患于未然,常在自己巢穴四周巡视扫荡,发现土狼、豺狗、毒蛇、猞猁、山豹之类的食肉猛兽,或咬杀消灭,或驱赶得无影无踪,要是遇到同类,也绝不会心慈手软,同样会像欢萨其他食肉兽一样驱逐追咬。
  雪妖来到猎物跟前,趴在野山羊身上,撕开羊皮,啃咬羊腿。
  我觉得雪妖的处境非常危险,它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只羊腿上,啃得不亦乐乎,似乎忘了旁边有一只陌生雪豹存在,警惕性松懈到了零。这时候北斗母豹要是突然回转身来,猛烈扑咬,后果不堪设想;我掏出随身携带的左轮手枪,将保险拉开,我对雪妖的安全是负有责任的,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它葬身同类间的互相残杀。万一北斗母豹果真要杀回马枪,我就往天上开枪,用震耳欲聋的枪声来制止北斗母豹动粗行凶。
  倏的一下,北斗母豹蓬松的长尾巴一甩,果然身体做了个一百八十度旋转,我不假思索立刻枪口朝天扣动扳机,橐,撞针发出轻微响声,是颗臭子儿,枪没有打响。我怔了怔,接着想扣第二枪,我的食指已经按在扳机上开始用力了,就在这时,我看见北斗母豹身体虽然转了过去,但并没朝雪妖扑过去,它微微眯起双眼,豹脸看不出凶狠毒辣的杀气,倒似乎蒙着一层亲善慈祥。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我心里突然间冒出一个问号,我这样不问青红皂白冒冒失失就开枪,是不是太鲁莽了一点?这么一想,我压在左轮手枪扳机上的右手食指松开了,决定先不忙开枪,继续观察一下再说,等北斗母豹爪牙落到雪妖身上时,再扣动扳机估计为时也不晚。
  雪妖似乎对北斗母豹倏地转过身来并不怎么在意,只是抬起脑袋漫不经心瞟了北斗母豹一眼,便埋头继续啃那只羊腿。
  “我看不懂了,雪妖好像不害怕北斗母豹,北斗母豹也不像设圈套要咬杀雪妖,它们到底在搞啥子名堂嘛?”强巴脸上云遮雾罩表情十分困惑。
  好像故意要把疑团滚得更大,北斗母豹脖子伸得老长,绕到雪妖背后,不断做深呼吸,就好像雪妖身上的气味让它着迷。嗅闻了一阵,它竞缓慢迈动四肢,摸到雪妖身后来了,伸出粗糙的长舌头,舔吻雪妖那根豹尾。我的心又陡地紧张起来,唯恐北斗母豹这个舔吻动作包藏祸心,舔着舔着突然啊呜一口把雪妖的尾巴咬下来,继而再抢前一步去咬雪妖的后脖颈。我又做好开枪的准备,但我很快发现,自己的担忧纯属多余,北斗母豹的舔吻动作自始至终非常温柔,实在看不出有突然翻脸行凶的迹象。倒是雪妖态度不够友善,尾巴左甩右摇,躲避北斗母豹的舔吻。啪,雪妖长长的豹尾卷成个花结,尾根使劲蹦弹,尾尖像鞭梢重重在北斗母豹脸上抽了一下,好比不客气地打了对方一个响亮的耳光。奇怪的是,北斗母豹并未生气,只是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脖子,表情仍然亲善慈祥,又黏黏糊糊舔吻雪妖的尾巴。过了一会儿,北斗母豹跨前半步,去舔吻雪妖的腿、胸侧、脊背和脖颈。当北斗母豹舔理雪妖颈毛时,雪妖突然跳起来,凶狠地咆哮,张嘴去咬北斗母豹。北斗母豹往后逃了几步,躲闪开雪妖的噬咬,却并没有以牙还牙进行反击,豹脸上也看不出愤怒,相反,眼角低垂耳朵闭阖嘴吻紧皱,显得很伤感。

  我和强巴面面相觑,真让人不可思议。
  雪妖咬了个空,气咻咻地返回野山羊旁,继续撕啃羊腿。
  北斗母豹好像挺舍不得离开雪妖,又小心翼翼靠拢过来,竟然伸出舌头来舔吻雪妖的额头。雪妖勃然大怒,回过身来凶猛地扑向北斗母豹。这一次,北斗母豹躲闪不及,被雪妖扑了个正着,压在地上。雪妖张嘴咬住北斗母豹肩胛,让我们惊愕的是,北斗母豹明明可以反咬一口的,却放弃抵抗,甚至没有挣扎,侧躺在地,闭起眼睛,完全是一副听凭宰割的模样。它身体比雪妖强壮,爪牙比雪妖锋利,经验比雪妖老到,却在雪妖面前束手待毙,也太有悖常理了啊。雪妖虽然咬在非要害的肩胛,但雪豹的下颚孔武有力,能毫不费力地撕裂厚韧的水牛皮。雪妖这一口下去,完全可以预见,北斗母豹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连皮带肉撕下一块来,在缺医少药的动物界,也会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和北斗母豹虽无冤无仇,但也没有任何情感瓜葛,它愿意白白送掉性命,那就请便吧。我们采取袖手旁观坐山观豹斗的态度。
  哦,雪妖已经在用力阖拢嘴巴了,北斗母豹肩胛上的一大块肌腱已被叼得鼓起丘包,雪妖再狠劲一拧,马上就会造成很难愈合的撕裂伤。让我们不敢相信的是,北斗母豹仍直挺挺躺着,无怨无悔甘愿受刑的样子。就在这最后一秒钟,雪妖不知拨动了哪根神经,突然中止了用力,若有所思地望着北斗母豹,慢慢松开嘴。还算好,北斗母豹的肩胛没有出现血肉模糊的撕裂伤,也许留下了一排齿痕,但我从望远镜里看不清楚。
  雪妖松开嘴后,北斗母豹便睁开眼,又伸出舌头舔吻雪妖柔软的颈窝。雪妖似乎不太领北斗母豹的情,仍然骑在北斗母豹身上,仍然是扑咬对手的战斗姿势,扭头躲避北斗母豹的舔吻,抬头仰望湛蓝天空那轮金灿灿的太阳,不知是何缘故,欧呦——欧呦——发出绵长的吼叫,声音哀惋凄凉,好像在向苍天倾诉无尽的委屈。北斗母豹也扬起脖子,同样的神态同样的姿势,欧嗬——欧嗬——向太阳号叫,声音悲怆苦涩,好像在向苍天哭陈内心的楚痛。
  我和强巴对视了一眼,仿佛有一种心灵感应,我们同时意识到北斗母豹和雪妖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我激动得心跳加快,强巴也兴奋得脸上流光溢彩,我们彼此会心地微笑,心和心短促地交流,便又目不转睛用望远镜观察两只雪豹的动静。
  它们朝太阳吼叫了一通。北斗母豹又软绵绵地侧躺下来,脑袋枕在草丘上。雪妖一头扎进北斗母豹怀里,脑袋有节奏地拱动着,相隔有一段距离,看不清它是在干什么。说它是在噬咬吧,北斗母豹脸色安详,没有任何痛苦;说它是在玩耍吧,北斗母豹肚子底下能有什么好玩的呢?
  雪妖很快为我们揭开了谜底,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来,伸出长长的舌头梳理自己的唇吻。我们看见,它的嘴角滴淌洁白的乳汁,很快,它又将脑袋钻进北斗母豹的怀里。这一次,它的身子稍稍偏仄,我们看得很清楚,它的嘴含住北斗母豹的乳头,肩膀一弓一缩,确确实实在吮吸奶水。
  “雪妖是北斗母豹的女儿!”我和强巴异口同声地叫起来。雪妖找到了阔别一载半的妈妈,北斗母豹找到了失散一年多的女儿,母女俩丛林团聚,对它们来说是个意外的惊喜,对我们来说,也是个天大的喜讯。我和强巴太高兴了,有点忘乎所以,嗓门提得很高。我们的话声顺风传播开去,把听觉灵敏的北斗母豹吓了一跳,竖起耳朵瞪大警觉的眼睛四处张望。在这节骨眼上,我偏偏咧嘴嘻笑时又吸了一口冷风,脖子痒丝丝的想咳嗽,怎么憋也憋不住,蹲在地上闷声闷气地咳了几声。虽然我捂嘴蒙头并将脸埋进草丛,竭力减弱这要命的喘咳声,但不幸的是噪音还是给北斗母豹捕捉到了,它受惊地跳了起来,叼起那只野山羊,钻进茂密的灌木丛,雪妖紧跟在它身后。
  灌木的枝枝蔓蔓遮挡了我们的视线,无从观察它们的去向,这一带地形有点复杂,也不易跟踪,失去了继续观察母女俩相认团聚精彩镜头的机会,我很遗憾。幸运的是,我们亲眼目睹了雪妖吃北斗母豹的奶,对哺乳动物而言,尤其是对生性孤僻的雪豹来说,哺乳行为确凿无疑证明雪妖和北斗母豹之间存在着最亲密的血缘关系,这一点是绝不会弄错的。
  “雪妖有救了。”强巴颇内行地说,“有北斗母豹带它,它很快能学会如何捕食如何与其他动物打交道,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生雪豹的。”
  “是啊,对雪豹这样的动物来说,只有亲妈妈才是生命旅程合格的教师,能教会幼雪豹独立生活所必需的一切知识。”我由衷地说。
  “差一点你就开枪把北斗母豹吓唬走了。”强巴笑着数落我。
  事后想想,幸亏碰到颗受潮发霉的子弹,不然的话,我会后悔死的。我这一枪真要是打响了,北斗母豹肯定吓得魂飞魄散,很长时间都不敢在这一带露面,雪妖也就丧失了与妈妈团聚的机会,这将是我这辈子犯的最荒唐也是最不可饶恕的罪过。这也许是天意,老天爷不忍心看着我在节骨眼上出错,故意让我的左轮手枪打不响。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喜欢追求完美,我只看见雪妖和北斗母豹母女相认团聚整个过程中的一个片段,我无法忍受这么精彩这么重要的事件竟然留下许多空白与缺憾,我无法让时间倒流,更不能让这对豹母女在我面前表演或重现它们是怎么在雪域荒原不期而遇,又是怎么克服陌生感交流神秘信息认出对方是自己的至亲骨肉,我只能凭借无拘无束的想象力,来描摹我所没有看到的情景,填补空白弥补缺憾,再现这一事件的全貌。
  过去几个月我们从未发现北斗母豹的踪影,由此可以推断,北斗母豹原先可能住在高黎贡山西麓某个岩洞里,新近才搬迁到这一带来的。育幼期的母豹经常搬家,小雪豹在巢穴屙屎撒尿,时间一长,巢穴散发一股刺鼻的味道,容易招来不怀好意的其他食肉兽,所以母雪豹隔一段时间就要叼起幼豹转移地方建立新巢穴。正如我在前一章节已经提到的那样,北斗母豹安顿好新家后,肚子饿了,便跑出来觅食。它扑倒了一头野山羊,惊咩声和打斗声吵醒了正在睡懒觉的雪妖。出于好奇,雪妖从月牙状山洞跑出来瞧热闹。开始,北斗母豹对突然出现的雪妖抱有敌意,附近某个岩洞有一窝正在吃奶的小雪豹,它出于母性的谨慎,对周围包括同类在内所有食肉兽都本能地深深戒备,只要可能,就将它们消灭或远远赶走,以消除隐患。它打量一眼雪妖,哦,一个乳臭刚干的小丫头,明显不是自己的对手。它不想把驱逐雪妖的过程拉得很长,不想纠缠不休浪费自己的体力,它想速战速决,一个回合就决出胜负,这样,它就可以早点带着猎物回巢穴,陪伴并照顾小雪豹。
  处在哺乳期的母雪豹,奉行三个“尽可能”原则。首先,尽可能缩短外出狩猎的时间,延长待在自己巢穴的时间,以减少小雪豹遭遇不测的危险,增加小雪豹存活的机率;第二,尽可能节省自己的体力,频繁使用埋伏奇袭的手段对付猎物,避免长途追击,更愿意挑选猎物群中的老弱病残者,作为自己攻击的首选目标,使自己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体力,以求更有效地保护和哺育小雪豹;第三,尽可能地珍爱自己的生命,十倍谨慎百倍小心,不去无谓冒险,不管狩猎还是与同类争斗,有十分把握才肯出手,出手时力求先发制人快速取胜,晓得自己一旦失手受伤或惨遭意外,对小宝贝来说,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都将是灭顶之灾。
  北斗母豹假装没发现雪妖,把野山羊挂在岩角上,扭头跑到一边去啃食积雪,就好像它捕捉猎物累得口干舌燥,想吞几口雪水歇歇气;这当然是个圈套,把野山羊当诱饵,引诱雪妖来偷窃,它便可凭借有利地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居高临下扑蹿上去,不等雪妖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便在雪妖身上猛咬一口,即使不能将雪妖置于死地,也一定能咬得雪妖灵魂出窍,一溜烟逃跑,只恨爹娘少生了四条腿,这辈子再也不敢到这一带露面了。
  一切都按北斗母豹设想的那样在进行,雪妖饥饿难忍,馋得口水一个劲往外淌,终于经不起美食的诱惑,压低身子爬向那只颈椎被拧断但还没死绝的野山羊。刚刚张嘴欲啃,北斗母豹旋风般地扑了过来,雪妖躲闪不及,被扑翻在地。北斗母豹照准雪妖的脖子咬下去。它尖利的犬牙已经衔住雪妖的颈皮和颈毛,上下颚颠正要用力闭阖,突然,它闻到了一股隐藏在毛丛深处特殊气味,既陌生又熟悉,既遥远又贴近,既荒疏又亲密,有效刺激了它中枢神经上的情感穴位。刹那间,它冷酷如冻土捏成的心像被温暖的阳光穿透了,涌起热泉般的柔情,杀气腾腾的豹牙和豹爪也似乎在瞬间摆脱了它意志的控制,变得像食草兽爪和牙般绵软温宛,灵魂里有个神秘的声音在急促地提醒它:禁止撕抓,禁止噬咬,禁止杀戮!对任何生命都一样,灵魂是至高无上的,肢体与五官服从心灵的调度。北斗母豹不由自主地松开嘴,松开豹爪,负伤般地号叫着,从雪妖身上跳下来,往后退出好几步远,怔怔地望着雪妖发呆。对动物来说,气味是身份证,气味是户口簿,气味是打开记忆的钥匙。北斗母豹脑子里浮现出一年前丢失幼豹那段悲惨的往事。
  那是一个灰色的下午,天空布满铅一样沉重的阴霾,狂风卷起密密的沙尘笼罩高黎贡山,一只灰色鹞鹰在高空盘旋,一群土灰色野狗在石灰岩山坡上钻头觅缝找寻可以充饥的食物。北斗母豹的巢穴设在半坡一个临风的岩洞里,岩洞很浅,洞口也太大,强劲的山风夹带着沙尘直往岩洞里灌,吹得四只还不满半岁龄的幼豹睁不开眼。它是只有经验的母豹,从越聚越厚的云层和昏天黑地的风沙中得知,一场罕见的倒春寒暴风雪即将来临。不难判断,鹅毛雪片一定会顺风刮进岩洞,用不了半天,这个又浅又小的岩洞就会被雪花塞满,变成雪冢,把它的四只幼豹活活埋葬。要躲开这场天灾,唯一的办法就是搬家,搬到山湾背风的石洞里去。
  四只幼豹不足半岁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搬家很费劲。要是幼豹再小一些,北斗母豹便会使出猫科动物的绝技,用又长又尖的犬牙将小家伙轻轻钩钓起来,衔在唇齿间,就像一个高效稳妥的搬运工,一次一个很快就能将一窝幼豹运送到新家去;要是幼豹再大些,已有足够的力量能自己在山坡奔跑,北斗母豹倒也省心了,只消在前面开路,注意警戒别让其他食肉兽靠近,也就能平安迅速完成搬家过程。它们现在的模样,重约二十来斤。体大如灵猫,已无法再将它们衔在唇齿间奔走,而它们自己筋骨稚嫩腿力不济,在平地上尚能平稳行走。崎岖的山道就会磕磕绊绊,走不快也走不远,挺麻烦的,再麻烦也得搬家,这是无法选择的,也是不能犹豫的。
  北斗母豹领着四只幼豹在高原雪坡艰难行走。它一会儿蹿到前面,在灌木和矮树丛中用自己的身体为幼豹蹚出一条安全通道;一会儿奔到后面,在碎石和积雪铺就的羊肠小径将跌倒的幼豹扶起来。才走了一半路程,便遇到了麻烦,那只灰色鹞鹰从高空俯冲下来,不怀好意地在幼豹头顶盘桓,那群土灰色野狗也来凑热闹,隔着百米左右的距离汪汪吠叫,搅得北斗母豹心烦意乱。风刮得更紧,夹带着细细的雪尘,预示着暴风雪即将拉开序幕。它不断用尾巴拍打,用嘴吻推搡,用叫声牵引,催促幼豹快走。在路上多耽误一秒钟,就多一份危险,只有赶快去到新家,安全才有保障。
  就在这时,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只最小的雌幼豹,哦,就是现在我们想方设法要放生野化的雪妖,体力不支,走着走着走不动了,蹲在一棵树桩旁喘息。北斗母豹带着其余三只幼豹已朝前走出二三十米,可怜的雪妖成了孤零零的落单者。灰色鹞鹰翅膀偏仄像片枯叶一样无声滑落下来,伸出犀利的爪子攫抓雪妖的背脊。雪妖惊叫一声,北斗母豹掉头飞也似的奔蹿过来,将灰色鹞鹰赶回天空。灰色鹞鹰在空中盘了一圈,又拍扇翅膀瞄准前头三只小雪豹试图俯冲下来。北斗母豹顾此失彼,情绪未免急躁,一面冲着天空欧欧咆哮,威胁恫吓,阻止灰色鹞鹰行凶作恶,一面用长长的尾巴抽打雪妖的屁股,催促它快走。或许是北斗母豹心急火燎尾巴抽打得太重太猛,或许是雪妖刚才被灰色鹞鹰的攻击吓得腿儿发颤心儿发抖,或许是北斗母豹尾巴钩住了雪妖的脖子使雪妖闪了个趔趄,或许是雪妖踩在一块冰轮上滑了一跤,总之,雪妖踩上猎人挖掘的捕兽陷阱,訇的一声响,盖在陷阱上薄薄的草皮塌落了,雪妖跌进三米多深的土坑。
  灾难就此形成,野生动物遭遇天灾人祸,那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雪妖掉落陷阱的响动,把灰色鹞鹰吓了一大跳,扇动长翼逃之夭夭了。
  尘埃落定,雪妖抖掉身上的沙土草屑,不幸中的万幸,身体完好无损,四肢也没有受伤。它想爬出陷阱,但坑壁笔陡,无法攀爬,它想跳出土坑,但土坑有三米多深。它试了试,连一半的高度都还达不到,它只能呜欧呜欧哀叫,呼唤北斗母豹来相救。
  话说北斗母豹,眼瞅着雪妖变魔术似的从地面消失了,訇的一声响过之后,地上出现一个大洞,扬起一团灰尘,着实吓了一大跳,本能地跳蹿出去,奔到前头三只幼豹身边,将小家伙罩在自己的怀里,瞪起两只惊恐不安的眼睛,注视那块将雪妖吞噬的魔幻地面。一会儿,传来雪妖闷声闷气的呼救声。它带着三只幼豹爬到土坑边一看,雪妖在坑底急得团团转。看到北斗母豹的脸出现在坑沿,雪妖像盼到了救星,呜欧呜欧叫得更伤心更急切,恨不得妈妈立刻跳到土坑里来把它给救出去。
  北斗母豹几次试探着伸出前爪想跳进陷阱去,犹豫了一阵,又把前爪缩了回来,它是只有经验的母豹,具备分析判断的能力。土坑狭窄,刚刚能容得下它的身体,无法助跑起跳,它若跳下去后,只能站在坑底原地蹿高。雪豹的原地蹿高极限也就是三米半左右,它要叼起一只二十来斤重的幼豹从这么深这么小的陷阱蹿跳出来,成功的希望实在太渺茫了,弄不好不仅不能将雪妖救出来,还有可能连自己也被困在这该死的陷阱里头。它若被困在陷阱里,身边的另外三只幼豹必死无疑。它不能做全家同归于尽的傻事,它不能冒这个险。
  雪妖在坑底撕心裂肺地叫,害怕妈妈不肯下来救它。
  北斗母豹围着土坑急遽转圈,希望能找到一个不用冒太大风险就能把雪妖从陷阱救出来的好办法。也许,可以用爪子将沙土刨进土坑去,沙土一寸寸填高,雪妖也就一寸寸升高,土坑填满了,雪妖也就脱险了。它赶紧掉转头趴在坑沿四爪拼命扒拉,结果却令它沮丧,这一带是砂砾地,已临近冻土层,土地被冰雪冻得硬邦邦,爪子都磨麻磨秃了,却只刨出几十粒指甲大的碎石,照这样的速度刨下去,刨到明天指甲刨断爪掌刨出血,也无法用沙土将陷阱灌满啊,它不得不放弃这徒劳的努力。也许,可以用钓鱼的办法把雪妖钓出死亡陷阱,钓竿当然就是它那条两米长的尾巴,将尾尖探进土坑,雪妖蹿跳起来咬住它的尾尖,它就能将小家伙从土坑里拔出来。小家伙的牙齿已经长齐,它赖以在运动中保持平衡并能有效驱赶蚊蝇漂亮的长尾巴可能会被咬伤致残,这没什么,只要能把心肝宝贝从陷阱里救出来,它愿意做出必要的牺牲。它屁股坐在坑沿,尾巴垂落下去,耐心地试了好几次,哦,宝贝,能不能获救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跳起来,再跳高一点,咬住,唉,别灰心,再来一次,把我的尾巴当做食草兽的喉咙,咬住咬准咬狠,千万别客气……遗憾的是,小家伙蹿高能力实在太差,跳了好几次,都没能咬住它的尾尖,而且一次比一次蹿得低,没什么指望了。
  山风越刮越猛,细密的雪花曼天飞舞,三只幼豹身上盖了一层雪,缩成一团,冷得瑟瑟发抖。那群胆大妄为的土灰色野狗渐渐从山坡上逼拢来,绿莹莹的眼睛盯着三只幼豹,怪模怪样地吠叫。北斗母豹咆哮着冲向野狗群。野狗四散奔逃,但不一会儿,这些讨厌的野犬又聚拢来,就像一群难以驱散的苍蝇,在三只幼豹周围发疯般地蹿跳吠叫。北斗母豹心里很明白,土灰色野狗饥寒交迫,极有可能会铤而走险,倚仗狗多势众,围攻它和三只幼豹。再继续待在这里,危险越来越大,三只幼豹即使不被贪婪的野狗群吃掉,也免不了要被肆虐的暴风雪冻成冰棍。它不能为了救陷阱里一只幼豹,而牺牲另外三只幼豹。它虽然只是一只普通母雪豹,不是什么数学家,但一小于三、三大于一这个粗浅的数学道理还是懂的。它不是个糊涂的母亲,晓得生活是十分严酷的,丢卒保车也罢,顾全大局也罢,牺牲局部利益换取整体利益也罢,说的都是一个道理。该忍痛割爱的时候就要忍痛割爱,婆婆妈妈患得患失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只能使自己陷入更大的困境造成更大的危机。赶快离开这里,趁暴风雪还不是刮得太猛,趁土灰色野狗群还没有太猖狂,弃陷阱里的雪妖不顾,带着三只幼豹去到新家,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北斗母豹趴在坑沿,脑袋探进土坑,向困在里头的雪妖发出悲凉的吼叫,它心里明白,这是最后的诀别,它带着三只幼豹一走,陷阱里的雪妖必死无疑了。
  雪妖当时虽然还不满半岁,但已会察颜观色,抬头仰望北斗母豹凄苦的脸,侧耳细听北斗母豹悲凉的吼叫,捕捉到这么一个令它恐惧的信息:妈妈不再设法救它了,妈妈要离它而去了,妈妈要遗弃它了!它感觉到死亡的阴影已经笼罩头顶,恐怖得浑身觳觫,泪汪汪的眼珠死死盯着北斗母豹,用最伤感的表情最凄凉的声调,呜欧呜欧拼命叫唤。
  出于求生的本能,雪妖当然希望北斗母豹能继续设法救它,即使无法将它从深深的土坑里救出去,也要待在这里陪伴它,给它一点安慰,给它一份温暖。
  毫无疑问,雪妖撕心裂肺的叫唤,像一把尖刀在北斗母豹心里绞动。它愿意代替雪妖去死,如果这样做能确保雪妖和其余三只幼豹都能平安活下来,赴汤蹈火它也在所不惜。遗憾的是它做不到这一点,它一死,全家完蛋,绝不会有另一种结果。它仰天发出一声锥心泣血的长吼,恋恋不舍最后看了一眼雪妖,咬咬牙,一跺脚,转身带着三只幼豹离开了陷阱。

  北斗母豹的脸倏地从坑沿消失,坑底下的雪妖呼天抢地哀叫起来,那叫声倘若有办法翻译成人类语言,大意是:
  ——妈妈,求求你,别抛弃我,快来救救我!
  北斗母豹强忍着悲恸,迈动灌满铅一样沉重的腿,护卫着三只幼豹,朝山洼新家走去,一面走一面发出呜咽声:
  ——孩子,原谅妈妈的狠心,不是妈妈铁石心肠,妈妈实在是没有办法啊!
  脚步声渐渐远去,北斗母豹的呜咽声渐渐远去,土灰色野狗怪模怪样的吠叫声也渐渐远去了。雪妖最后一线求生的希望也破灭了,发出怨恨的叫声:
  ——你是没有爱心的坏妈妈,我恨你!
  就在北斗母豹带着三只小雪豹平安抵达新家,就在雪妖身上覆盖厚厚雪层快要被冻僵时,陷阱的主人——一对猎人父子正巧路过这儿,将雪妖从陷阱救出来,焐在大皮袄里抱回了家。
  雪妖获救过程,北斗母豹当然是不知道的。
  两天后,雪霁春回,大地一派明媚的春光,北斗母豹外出猎食,路过陷阱,哦,雪已经将土坑填满,它在陷阱上嗅闻,已闻不到雪妖的气味。它想,积雪埋葬了雪妖的身体,也埋葬了雪妖的气味。可怜的孩子,苦命的孩子。虽然它是被迫抛弃雪妖的,虽然它的抉择完全正确,但它仍然觉得愧疚痛心。它是母豹,它有责任保护幼豹的安全,幼豹小小年纪不幸夭折,它难辞其咎啊。面对埋葬在土坑白雪下的幼小亡灵,北斗母豹有一种深深的歉意,不管怎么说,抛弃亲生儿女,即使有一千个理由,也难逃良心的谴责。它蹲在陷阱边默默凭吊了好一阵,这才怀着一颗苦痛破碎的心,动身前往尕玛尔草原追捕猎物。
  毕竟,活着的比死去的更重要。
  过了好几个月,北斗母豹才慢慢淡忘这段悲惨的往事,心灵的创伤也才慢慢愈合。
  突然间,掉落陷阱的幼豹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对毫无思想准备的北斗母豹来说,犹如看见一棵树会走路一块石头会开口吼叫一样,受到极大震惊。做梦耶?幻觉耶?它咬咬自己的尾巴,疼得惊心,证明不是在做梦;它闭紧眼睛,滋润眼球,再睁眼看去,雪妖和那只野山羊都还在几步外的地方,证明不是什么幻觉。
  它瞪起疑惑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雪妖,与一年半前掉落陷阱时相比,形貌已变得认不出来了。它还清晰地记得雪妖当时的模样,身长不足半米,体毛蓬松芜杂,尾巴上绒毛还没长齐,光溜溜像根老鼠尾巴,还是只没有断奶的豹崽子;如今站在它面前的,却是身长超过一米半皮毛光亮尾巴又粗又长即将成年的雌雪豹了,与它记忆中的形象差距甚大。哦,从雪妖饱满的前额、蓝色的眼珠和轮廓分明的嘴吻间,依稀还能看出它幼时的影子,婀娜身姿和华丽皮毛有点像是它的遗传优点,那条优美绝伦的长尾巴则像是继承了与它交配的名叫大冰山的公雪豹的优秀基因。再辨识声音吧,声音也是一种形象。它冲着雪妖叫了两声,雪妖也回敬了两声。声音也变得很陌生了啊。记得那时候,雪妖在四只幼豹中排名老四,最晚出生,身体最小,叫声也最弱,不知道是嗓门太细还是中气不足,叫起来奶声奶气。快半岁了,其他三只幼豹都已经开始变音,圆润的童声中透出粗犷,显示食肉兽威猛的韵味,就这个小家伙还是清纯的童嗓子,叫声清脆悦耳,就像一只大鸟在唱歌。现在听听吼叫声,已彻底变了样,尖锐粗犷,完全是成年雪豹的嗓门和风格,只是在尾声中,仍保留着一星半点婉转童声袅袅余音。虽然雪妖的形貌和声音都变得让它无法准确辨认,但北斗母豹仍确信,雪妖就是自己分离了一年的亲骨肉,因为,它在雪妖身上闻到了熟悉的气味。
  容貌易改,声音多变,但气味恒久;容貌可以乔装打扮,声音可以模仿伪造,唯独气味是很难做假隐瞒的。
  眼睛会骗它,耳朵会骗它,但鼻子永远不会骗它。
  有一句名言,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可见气味在动物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迎面刮来一股山风,北斗母豹耸动鼻翼仔细嗅闻,它又闻到了那股让它心醉的气息。这是一种自己心肝宝贝身上特有的气味,闻一闻,心旷神怡,闻两闻,烦恼尽消,闻三闻,柔情似水,它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
  虽然雪妖被人类抱养近一年半,身上不可避免地沾染了人类社会难闻的怪味,但它在母体由胚胎发育成婴孩,血液里浸透着与母亲一脉传承的共同气味,它出生后,又在北斗母豹身边生活了将近半年,日日夜夜,北斗母豹无数次用舌头舔吻梳理它的身体,就像一个勤奋的油漆匠在一遍又一遍给一件珍贵的器皿刷漆。母豹唾液中所含的特殊体味,浸染幼豹每一根毫毛,渗透幼豹身上每一个细胞,这是气味的底色,随着时间推移,这层由母亲用心血涂抹的气味或许会淡化会褪色会稀释,但不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鼻子这个反应灵敏的嗅觉器官准确无误地告诉北斗母豹,眼前的雪妖就是一年半前掉落陷阱那只幼豹。
  却说雪妖,也从北斗母豹身上闻到了自己所熟悉的气味,虽然那时候它还不满半岁龄,懵懵懂懂很幼稚,但天天钻在母亲肚皮下吃奶,夜夜枕在母亲怀里取暖,母亲身上所特有的母性甜美的气息镌刻在它心上,是不会忘记的。再说,一年来北斗母豹容貌变化不大,叫声也与一年前没什么两样,视觉与听觉也都帮它认出眼前这只利用野山羊做诱饵差点咬伤它的母雪豹就是分离一年多的亲妈妈。
  于是,这对阔别一载的母女雪豹在高黎贡山雪线附近草甸子里正式相认,隔开一段距离,彼此冲着对方吼叫,用雪豹的特殊语汇,诉说离别的思念,表达重逢的惊喜。
  ——女儿啊,真的是你吗?你真的还活着?
  ——你是我的妈妈,我不会认错,我天天做梦都梦见你!
  ——女儿啊,妈妈想死你了,快到妈妈身边来,让妈妈好好亲吻你!
  ——不不,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狠心抛弃了我,我不想再认你这个坏妈妈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和强巴听到两只雪豹的吼声,从怒江边赶到它们邂逅相遇的现场,亲眼目睹了以后所发生的事情。
  以上这一大段情节,虽然是我凭想象杜撰的,但我认为与事实相差不会太大,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雪妖用尾巴重重掴了北斗母豹一个耳光,北斗母豹没有生气,为什么雪妖会张嘴咬住北斗母豹的肩胛,而北斗母豹没有以牙还牙予以反击,为什么面对早已过了哺乳期的雪妖,北斗母豹还要敞开怀让它吃奶。
  逻辑推理使这一系列看似反常的行为变得合情合理。
  可以肯定,当认出眼前的雪妖就是一年前离散的心肝宝贝,北斗母豹既为骨肉团聚感到惊喜激动,同时心里也觉得羞惭难当。往事历历在目,可以说每一个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雪妖在土坑里哭泣哀求,而它却硬着心肠带着三只幼豹扬长而去。是的,它已经尽力了,当时形势严峻情形危急,它唯有丢一保三这步棋可走。但不管怎么说,小家伙还活着,在陷阱里撕心裂肺地呼喊妈妈,它这么做无疑是一种残忍的遗弃。面对奇迹般死而复生的小宝贝,它心里充满了难以诉说的内疚感。
  可以肯定,当认出眼前这头母豹就是生它养它的亲生母亲,雪妖既为母女巧遇感到无比高兴,同时在心底埋藏一年多的委屈与怨恨也发酵般地膨胀开来。它心里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妈妈,一个是慈祥的妈妈,疼它爱它,饿了喂它奶吃,困了搂着它睡觉,不厌其烦地用舌头舔理擦洗它的皮毛,无微不至照顾它;另一个是冷酷的妈妈,在它掉进陷阱后,在它苦苦哀求声中,头也不回地弃它而去,毫不怜惜地将它留给孤独、绝望和死亡。假如是和第一个妈妈久别重逢,它应当一头扎进妈妈的怀抱,忘情地撒欢撒娇;假如是和第二个妈妈邂逅相遇,它应当报以白眼和咒骂,躲避瘟神似的掉头就走。让它无所适从的是,这两个妈妈其实就是一个妈妈。它心里矛盾极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北斗母豹叼着那只野山羊往雪妖身边拖拽,用意很明显,是把美味可口的野山羊当做礼物送给女儿,它已经看出雪妖肚皮空瘪瘪的正处于饥饿状态,此时馈赠食物,好比雪中送炭,既能解决女儿的实际问题,又能表达自己的一片爱心。
  当雪妖抡起尾巴重重掴了北斗母豹一个耳光,北斗母豹没有发作,它已从雪妖不悦的神态怨恨的叫声中得知,女儿还在为一年前陷阱边发生的事生它的气。女儿用尾巴掴妈妈的耳光虽然属于小辈动手打长辈的忤逆行为,但只要能使女儿消气,能消除母女间的隔阂与芥蒂,它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惩罚。
  当雪妖咬住北斗母豹的肩胛,北斗母豹没有挣扎反抗,它晓得自己的遗弃行为在女儿心灵留下了巨大创伤,它晓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女儿要咬那就咬吧,它愿意用血来治疗女儿心灵的创伤,它愿意用血来弥补自己的罪过。
  毕竟是生它养它的亲妈妈,雪妖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噬咬。北斗母豹让雪妖吮吸自己芬芳的乳汁,中断了一年多的母女关系因喂奶和吃奶这个哺乳过程重新粘接上了。
  我看过一份有关雪豹生活形态的野外调查报告,母雪豹有严格的生育周期,一般都在幼豹两岁左右离家出走后,再度发情交配,生育下一胎幼豹,从时间上分析,雪妖现在两岁出头了,北斗母豹生产第二茬幼豹,是符合生育规律的。
  我们为雪妖的野化问题绞尽脑汁,结果却收效甚微。就在我们焦头烂额之际,雪妖的亲妈妈北斗母豹出现了,我相信,放生雪妖的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六重享亲情】

    北斗母豹努力做个好妈妈,加倍补偿雪妖曾经丢失的母爱。

  当天傍晚,雪妖没来我们观察站索要那份食物。它有了北斗母豹馈赠的那只野山羊,不再稀罕我们投喂的区区三磅肉块了;它找到了妈妈这座坚强的靠山,它拥有完整的母爱,就不愿再同我们这些两足行走的裸猿有什么瓜葛了。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动物也一样,不断追求更完美更幸福的生活。
  我和强巴多少有点失落感,但不管怎么说,雪妖找到了亲生母亲,我们不用再为如何教会它自食其力而费脑筋了,好比压在肩上的重担卸掉了,也有一种轻松感。
  我对动物行为学颇有兴趣,非常想知道一只被人类抱养了一年的雪豹,回到母豹身边后,会发生什么精彩故事。翌日晨,我便拉着强巴,摸到雪线附近月牙形岩洞前,藏在一个树洞里,想观察母女豹的生活。
  月牙形岩洞晨岚袅绕,几只麻雀在洞口的枯枝败叶间叽喳跳跃,这儿的黎明静悄悄。
  “我猜,这只月牙状岩洞可能是空的,雪妖已经搬到北斗母豹的巢穴去住了,母女团聚,一家子了嘛,当然是要住在一起的。”强巴小声说。
  “不见得。”我说,“北斗母豹奶子肿胀得像香柚,正喂养一窝幼豹呢,恐怕不会轻易让雪妖搬过去住的。”
  据我了解,雪豹性格孤僻,谨慎多疑,母雪豹生产幼豹前,会把与它交配并让它受孕的公豹从自己巢穴中驱赶出去。这时候,假如它的前一茬已经自立谋生的幼豹不小心走进它的领地来,它也会像对付入侵者一样粗暴地将它们撵走,绝不会允许已经长大的儿女滞留在自己身边。西方一位动物行为学家解释这种现象时说,母雪豹因为脆弱的小生命即将出世,必须腾出安全的生存空间和足够的情感位置,以保证新生幼豹平平安安长大。
  果然如我猜测的那样,过了约十多分钟,无雪的荒山沟里闪出北斗母豹的身影,小跑着来到月牙形岩洞前,欧嗬欧嗬轻柔地叫唤两声。北斗母豹的叫声,就像是闹钟上催促起床的闹铃响了。很快,黑黢黢的月牙状岩洞里映现出雪妖色彩斑斓的脑袋。它睁着惺忪睡眼走出洞口,伸了个猫式懒腰,看样子还没完全睡醒。
  北斗母豹嗖地蹿到雪妖身边,伸出舌头开始舔理雪妖的皮毛。它舔得非常认真,先从头部开始,耳廓内外,额头脸颊,鼻梁下巴,眼睑嘴吻,都仔细舔理了一遍,随后又舔脖颈、四肢、脊背、胸部、肚皮、尾巴,将雪妖全身各个部位擦洗得闪闪发亮。宛如一位富有爱心的母亲正在给自己的娇娇女精心梳洗打扮。
  舔理皮毛在雪豹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尤其是母豹舔吻幼豹,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生命护理,毫不夸张地说,假如抽去舔理皮毛功能,雪豹这一物种可能早就被严酷的大自然淘汰了。幼豹刚滑出产道,需要母豹用舌尖小心翼翼地将包裹在幼豹身上那层胎胞剥掉;咬断脐带后,母豹要用舌头将唾液封住肚脐上的创口,以免发炎溃烂;刚出生的幼豹身上沾满羊水和污血,要靠母豹用舌头一点点擦洗干净;幼豹出生头几天,不会自己排便,大小便憋在肚子里,母豹用舌头舔动刺激幼豹的排泄腔,幼豹才能排出大小便来;幼豹半岁前,母豹除了觅食饮水睡觉,余下的时间全用在舔理幼豹皮毛的工作上,舔吻能传递爱意,促进皮肤血液循环,刺激豹毛生长;幼豹受到惊吓,母豹的舔吻是最有效的安慰,能使幼豹迅速恢复平静;幼豹被岩石或荆棘划伤,母豹的舔吻,具有消炎化淤的奇特功效。
  具我了解,母雪豹舔吻幼雪豹的次数正好与幼雪豹的岁数成反比,也就是说,幼豹刚出生时,母豹舔吻得最勤,随着幼豹逐渐长大,母豹也逐渐减少舔吻,到幼豹满周岁后,进入爱的松弛期,若非特殊情况,母豹不再舔吻幼豹。
  雪妖早就过了周岁,已两岁龄多了,不仅过了爱的松弛期,也已过了爱的废止期了,正常情况下,北斗母豹不该再如此亲呢如此疼爱地舔吻雪妖了。我想,北斗母豹心目中,雪妖仍是一年半前掉落陷阱时那只不满半岁龄的幼豹,彼此分离的这一年半时间,只是情感的瞬间空白,一个不真实的幻觉,北斗母豹的心理时间,那张未完成的育幼时刻表,在雪妖掉落陷阱时便自动停顿了,母女再次相遇时,心理时间才又开始启动,育幼时刻表也才开始运作。也就是说,在北斗母豹心中,雪妖仍是只半岁龄的需要悉心照料的小幼豹。
  这非常好,与正常生活在野外的雪豹相比,雪妖各种生活技能确实还停留在半岁龄阶段,一切都需要从头做起。
  过了一会儿,北斗母豹替雪妖舔理梳洗完毕,然后示意雪妖跟它一起去猎场。
  雪妖皮毛鲜亮,容光焕发,英姿飒爽。有没有妈妈照料到底不一样,要是没有北斗母豹来催促它起床,它现在肯定还缩在阴暗的岩洞里睡懒觉,一直要睡到太阳挂上树梢,这才会迈着慵懒的步子走出岩洞,找一块被太阳烤热的岩石,打个哈欠再睡个回笼觉,就像是一条永远也睡不够的懒虫。我曾观察过雪妖晨起后是怎么自己给自己梳理皮毛和进行猫式洗脸的,蹲在地上,扭头胡乱在自己颈侧舔几口,就算梳理完了,举起前爪随便在脸上划拉几下,就算洗完脸了,很多时候眼角都还粘着眼屎,蓬头垢面,皮毛邋遢,外表就给人一种对自己没有信心对生活也没有信心混混日子得过且过倒霉蛋的感觉。
  把外表修饰得光洁整齐,虽然只是生活小节,但却反映生活姿态和精神面貌。进行过野外观察的人都知道,不论是鸟类还是哺乳类动物,对生活抱有积极进取姿态精神面貌蓬勃向上的个体,羽毛或皮毛都光亮整洁面容都清爽干净。
  北斗母豹顺着蜿蜒而下的山脊线,朝尕玛尔草原走去。雪妖紧跟在后面。我和强巴则相隔一段距离,蹑手蹑脚跟踪观察这对母女豹。
  穿过箐沟,蹬过溪流,来到尕玛尔草原入口处。这是一片曾被泥石流浸漫的缓坡,长满昌蒲、绒蒿、野山楂和狗尾巴草。这里虽然海拔不太高,但时令已进入初冬,有些草本植物枝叶已经枯黄,有些耐寒的灌木仍顽强延伸着绿意,形成色彩斑驳的植物群落。对雪豹而言,这是最好的隐蔽地。钻进这些灌木草丛,斑斓豹皮与斑驳植被融为一色,就像钻进了云海雾幛,十几米开外就很难看得清它们的身影。
  远处有一群藏羚在一片湿润的草滩啃食蔓地而生的野豆荚,北斗母豹抬头看了一眼,立刻弯曲四膝蹲伏下来,身体隐没在草丛中。一旦发现猎物就在附近活动,便要利用地形地物迅速隐蔽自己,这是猫科动物最基本的狩猎要领。雪妖不懂得这一点,看见远处那群藏羚,反而将脖子伸得老长,整只脑袋从枝叶间冒了出去,意识不到这么做会过早暴露自己,使猎物受惊逃逸。啪,北斗母豹竖起尾巴在雪妖头顶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雪妖倏地将脑袋缩了下去,吃惊地望着北斗母豹。北斗母豹从胡须、脊背到尾尖,形成一条水平线,两眼紧盯前方,耳廓轻微转动,抬起一条弯曲的前腿欲跨未跨,在原地停顿了好几秒钟。
  我将望远镜移到远处藏羚群,它们正在专心啃食野豆荚,那只担任警戒任务的大弯角哨羊,站在一棵枯倒的大树上,神态安详地瞭望四周,并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再看雪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北斗母豹的一举一动。我明白了,北斗母豹之所以摆出猫科动物猎食前的典型姿势,反复抬起弯曲的前腿做出潜行动作,是在为雪妖做示范演练。它已经知道,雪妖虽然外表看上去与成年雪豹差不多大了,但狩猎水平处于零的状态,谋生技艺也还停留在初级阶段,需要扫盲工作,需要启蒙教育,需要ABC一点一滴从头开始教起。

  几分钟后,北斗母豹大概认为上课上得差不多了,可以转入课目实习阶段了,便迈开步子轻手轻脚在草丛穿行。雪妖似乎有点掌握在灌木草丛潜行的动作要领,学着北斗母豹的样,四膝弯曲将身体压低,胡须、脊背和尾尖形成一条水平线,向前运动。北斗母豹显然是狩猎高手,技巧娴熟,绕过灌木的枝枝蔓蔓,寻找两蓬草之间的空隙穿越,柔软的脚掌避开那些容易折断容易弄出响声来的枯枝败叶,像鱼在水里一样无声无息地向前游动,只看得见草叶和树枝在轻微摇动。雪妖显然是新手和外行,一会儿身体撞在灌木上,一会儿压倒了一片蒿草,脚掌不时踩断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草叶和树枝摇晃得厉害。假如在茂密的植物中悄悄潜行是雪豹必修的课目,那么雪妖就像是小学生完成的作业,潦草且纰漏百出。
  虽然相隔还很远,但藏羚是一种非常机敏的动物,视觉和听觉在动物界堪称第一流的。那头大弯角哨羊似乎已听到雪妖行走所发出的异常响动,不安地竖起脖子,朝母女豹方向张望。偏偏在这个时候,雪妖肩胛蹭在一蓬野杜鹃花上,把一只草丝编织的鸟窝蹭掉了,哗啦一声,两只正在树窠抱窝的大嘴乌鸦惊飞起来,呱呱发出刺耳的鸣叫。乌鸦嘴,谁见了都讨厌。那头大弯角哨羊从两只大嘴乌鸦的惊飞与呜叫声中觉察到情况不妙,咩地发出一声短促的叫声,一只羊蹄举了起来。我曾研究过藏羚的行为特征,大弯角哨羊短促的咩叫,是一种预警,通告正在埋头进食的藏羚群:发现可疑动静,但还不能确定就是可怕的敌情,请大家做好思想准备!我在望远镜里看到,藏羚们都停止吃食,几十双羊眼齐刷刷望着大弯角哨羊,只要大弯角哨羊那只举起的羊蹄重重叩击那棵枯倒的大树,它们就会朝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北斗母豹立即停止走动,轻轻躺卧下来。雪妖依葫芦画瓢,也跟着蹲伏在草丛里。
  我晓得,雪豹不仅是高山猛兽,还是智慧型动物,懂得因势利导,在狩猎时非常有耐心,有时为了能麻痹猎物,会一动不动在树丛里藏一两个小时。对雪豹这样以伏击为主要猎食手段的动物,耐心地等待,既是意志的磨炼,更是一门必修的狞猎课目。
  耐心地等待,等待最佳捕击时间,等待猎物麻痹大意,等待事情出现转机。
  好一阵过去了,那头大弯角哨羊仍举着那只前蹄,眼珠子瞪得老大,死死盯着母女豹隐藏的那片草丛灌木,好像不看出个名堂来绝不罢休。我想,这头大弯角哨羊肯定是个责任心特别强的家伙,也许曾经吃过食肉猛兽偷袭的亏,吃一堑长一智,变得格外小心谨慎,心中的疑虑没有完全排除前,是不会解除警报的。
  雪妖变得不耐烦起来,几次挣动想站起来。估计它是这么想的,我们是雪豹,干吗见了藏羚要躲藏起来,好像我们害怕这些膻腥味很浓的高原羊似的,多窝囊多憋气呀!北斗母豹赶紧用爪掌按住蠢蠢欲动的雪妖,并且吹胡子瞪眼用严厉的表情制止雪妖胡来。
  雪妖不得不乖乖地重新躺下,但显得极不自在,身体扭来扭去,就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叮咬它。
  北斗母豹用匍匐姿态往左爬了几步,贴在雪妖身边,不断将脑袋伸过去,用柔软的下巴摩挲雪妖的额头,用舌头舔吻雪妖的耳根和脖颈,这套肢体语言,无疑是在安抚雪妖:孩子,不要浮躁,你要成为高山雪域优秀的猎手,你就必须学会忍耐,学会等待,学会沉着镇定,学会与你所感兴趣的猎物巧妙周旋。
  雪妖慢慢平静下来,学着北斗母豹的样,泥塑木雕般地一动不动,只有两只眼睛透过草叶缝隙监视远方藏羚群。
  过了约十多分钟,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动静,那头大弯角哨羊这才放下那只举起的羊蹄,解除了警报。藏羚纷纷朝大弯角哨羊投去埋怨的眼光,乱发警报,搅得大伙心惊肉跳,严重影响了食欲,该当何罪嘛!
  北斗母豹领着雪妖继续向那群藏羚摸去。雪妖似乎比刚才有所进步,踩着北斗母豹的脚印,亦步亦趋地跟着往前走,小心避开那些容易发出响声的枯枝败叶,不再将灌木撞得哗啦哗啦猛烈摇晃了。
  母女豹无声无息地运动到离藏羚群约一百米远的正前方,北斗母豹停了下来,扬起脸,抖动银白色的胡须,变换不同的方位,似乎在测试着什么。
  “哦,它在测试风向,避免自己的气味被风吹进藏羚的鼻子去,被嗅觉灵敏的藏羚闻出破绽。”熟悉动物秉性的强巴附在我耳畔说。
  我抬头望望树叶,自东向西在微微飘动,哦,刮的是东风,风力很小,大约一到两级。母女豹位置在东面,藏羚群位置在西面,猎手和猎物刚好与风向连成一条直线,假如不变换方向,仍然径直往前去,距离再近一些的话,它们身上那股食肉兽刺鼻的腥骚味很有可能会让它们暴露目标的。
  强巴分析是对的,北斗母豹确实是在用敏感的胡须测试风向,然后,朝南拐了个弯,显然是想绕到下风口去,起码也要避开连成一条直线的上风口位置,寻找一个能蒙蔽藏羚鼻子的气味死角。雪妖不懂得这一点,诧异地瞪了北斗母豹一眼,好像不明白为啥直线不走却要绕远路,竟然没跟着北斗母豹朝南拐弯,而是继续笔直往前走。北斗母豹不得不回转身来,拦住雪妖,不停地扬起脸抖动长长的胡须,用无声的语言一遍又一遍解释为什么不能走直线为什么要兜圈子为什么要舍近求远。笨学生在循循善诱下终于有所领悟,雪妖掉转了方向,跟着北斗母豹朝南拐弯了。
  约摸一刻钟后,母女豹绕过草丛灌木,来到南面那块乱石岗,离那群藏羚约有七八十米远,再出去就是齐膝深的草滩——没有遮蔽的开阔地了。这段距离,虽然对付跳蹿速度飞快的藏羚稍嫌远了一点,但还是在雪豹有效追捕范围之内,闷声不响突然发起攻击,惊愕的藏羚会吓得一愣,至少停顿两秒钟才会如梦初醒撒腿奔逃,这样彼此的距离就会缩短到五十米左右。雪豹是有名的短跑健将,在一千米内能跑出时速七十公里的好成绩,而藏羚奔逃时的最高时速是六十公里,雪豹盯住藏羚群中的老弱病残者一鼓作气猛追,是有把握在一千米距离内将目标擒获的。
  大弯角哨羊大概闻出点蹊跷来了,神情陡地又变得紧张起来,翕动鼻翼做嗅闻状,捕捉空气中可疑的气味,羊嘴欲叫未叫,那只前蹄想举起来却又不敢举起来,显得犹豫不决很矛盾的样子:我猜想,大弯角哨羊刚才因为发出错误警报。受到众藏羚埋怨,怕再一次报警失误,那可疑的气味若有若无,心不是太有底,所以变得优柔寡断起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北斗母豹朝藏羚群疾奔而去。
  雪豹也立刻跟随北斗母豹出征,它太兴奋了,也不懂得早一秒暴露自己晚一秒暴露自己对能否狩猎成功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刚跨出去第一步,就欧欧吼叫起来,好像发布战斗宣言似的,威风倒是威风了,但却白送藏羚宝贵的逃生机会。
  就在雪妖吼叫的同一瞬间,大弯角哨羊惊咩一声发出一级警报,举起前蹄,就像舞动鼓槌,拼命叩击树干,被蚂蚁蛀空的树干就像一架巨大的木鼓,被羊蹄擂得咚隆咚隆响。刹那间,藏羚群炸了窝似的飞奔而逃,山坡上扬起一条轻烟似的尘带,迅速向尕玛尔草原腹地延伸—北斗母豹刚刚跑出乱石岗,猎手与猎物间至少还有七十来米。
  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生死角逐,藏羚们为了求生竭尽全力蹿跃,母女豹也为了生存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冲刺。
  北斗母豹瞄准大弯角哨羊猛追。大弯角哨羊因为忙着向藏羚群发布警报,比其他藏羚晚逃一两秒钟,落在最后头,理所当然成为母女豹捕猎的主要目标。
  刚捕猎时,猎手和猎物之间的距离在迅速缩小,五十米……三十米……十米……我在望远镜里看见,北斗母豹差不多脑袋已贴住大弯角哨羊的屁股了,只差两三米就可以扑到羊背上去,豹嘴张开,似乎再紧跨—步就能咬到羊腿了。这时候,双方都已跑出约一千五百米远,到了雪豹保持最高时速的极限,北斗母豹速度开始减缓,而藏羚属于耐力型长跑选手,大弯角哨羊仍保持原先的飞奔速度,双方的差距又一点点拉大,五米……十米……十五米……二十米……双方又跑出去约三百米远,北斗母豹眼瞅着胜利无望,停了下来,放弃了徒劳的追逐,慢慢往回走了几步,躺在草窝里喘息:
  多好的狩猎机会,要不是雪妖大呼小叫过早暴露自己,此时此刻大弯角哨羊肯定已经躺在地上变成一堆任豹宰割的羊肉了,我和强巴都为北斗母豹深感惋惜。
  跑得气咻咻的雪妖从后面赶了上来,望着大弯角哨羊逃遁的背影,狠狠地咆哮起来,一会儿又扑腾翻滚撕址噬咬,做出一连串猎杀动作,估计是在发泄杀戮的冲动,也有可能是在用幻想减轻失利的痛苦。过了一会儿。它又原地转圈,拼命追咬自己的尾巴,大概在表达自己懊恼的心情,悔恨自己为啥要在不该叫的时候吼叫起来,吓跑了那些本该成为美味佳肴的藏羚群。
  北斗母豹抬起头来朝着雪妖呦嗬叫了一声,声音平缓有力。雪妖听到叫声后,停止毫无意义的闹腾和咆哮,走到北斗母豹身边。北斗母豹翻了个身,四仰八又躺在地上,闭起眼睛,摆出轻松休闲的姿态。雪妖在北斗母豹身边踱了两圈,也四腿弯曲躺卧下来,但它好像仍念念不忘那头逃之夭夭的大弯角哨羊,刚躺下去又倏地站起来,冲着藏羚群逃逸的方向吼了两嗓子。北斗母豹翻了个身,微微张开嘴,唇齿间吐出悠扬柔和的叫声,我的理解,它是在用雪豹的语汇劝慰雪妖别再为狞猎失利而烦恼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了,重要的是抓紧时间休息,尽快恢复体力,养精蓄锐以备下一场狩猎。雪妖似乎明白了北斗母豹的良苦用心,焦躁不安的情绪逐渐恢复宁静,挨着北斗母豹躺了下来。
  根据我对雪豹的了解,我以为正确对待狩猎的成与败得与失,也是雪妖必须学会的重要生存课目。雪豹虽然有高山霸主的美誉,属于高黎贡山最优秀的猎手,但也不是每次出猎都会有收获。野外调查所提供的数据,健壮的成年雪豹,狩猎能达到百分之四十的成功率,已经算是最好的成绩了。换句话说,经验再丰富的雪豹,也只有不到一半的成功几率,狩猎失败是家常便饭。平静地面对失利,克服白忙一场所带来的沮丧,保持一份平常心,才能使自己快乐地活下去。
  太阳已经当顶,我看看表,快十一点了。
  母女豹躺了约一个小时,又开始活动,登上一座小山包,侦察有没有感兴趣的猎物,也许是因为刚才那场流产的狩猎把附近草食动物都吓跑了,也许因为临近中午食草兽都钻进隐蔽的角落休息去了,它们没发现可以捕捉的目标。
  又过了约半小时,北斗母豹带着雪妖回到雪线一带,来到我和强巴藏身的树洞前,探头探脑好像在找寻什么。我有点紧张,小声问强巴:“它们会不会发现我俩了?唔,它们没逮到藏羚,肚子正饿得慌哩,会不会把我俩当点心呀?”强巴安慰我说:“别担心,我活了四十多岁,还没听说过雪豹攻击人,哦,它们不像是已经发现了我们,瞧,它们好像在找另外的东西。”
  我再望过去,果然,北斗母豹走到离我们藏身的树洞约三十米远的地方,突然拐了个弯。朝一座积满白雪的陡崖走去。我松了一口气,静下心来继续观察。
  北斗母豹蹿到陡崖底下,咯吱咯吱踩着积雪,鼻子贴在雪地上嗅闻。雪妖也学着北斗母豹的样子,这里刨刨那里抓抓,在雪地上鼓捣:过了一会儿,母女豹好像确认了某个地点,趴在雪地上飞快刨雪,冰渣四溅,出现一个雪坑。北斗母豹费力地用嘴从雪坑里拖出一样东西来。我调整焦距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小半只野山羊。

  毫无疑问,这是母女豹昨天吃剩下的。成年雪豹敞开肚子吃,一顿可以吃掉三十磅左右肉,而野山羊约有八九十磅重,显然它们昨天一顿没有吃完,就在这隐秘的陡崖下挖了一个雪坑,把吃剩下的小半只野山羊冷藏了起来。凡猫科动物,无论是狮、虎、豹、猫还是猞猁,都有将吃不完的猎物藏起来以备下一顿再吃的习惯。这是一种生存策略,对掠食型野生动物来说,命运叵测,世事难料,饱一顿饥一顿很难均匀得到食物。经常出现这样情况,运气好的时候,擒获大型食草兽,吃得肚儿溜圆不停地打饱呃还是撑不下去;运气差的时候,一连几天外出狩猎都会一无所获。饿得恨不得能咬下自己的尾巴来充饥。只有学会储藏食物,才能避免自己被严酷的生活淘汰掉。
  我曾看过这么一份资料,一位长期在大兴安岭研究野生雪豹的俄国科学家经过多年观察,报告了这么一个鲜为人知的现象:母雪豹比公雪豹更懂得如何储藏多余的食物。几乎所有的母雪豹都会叼着吃剩的猎物,攀爬或跳跃到其他动物无法到达的雪山上,将食物深深埋藏在雪地里,做好只有它们自己才能辨识的标记,然后远远离开,需要时会准确找到掩埋食物的地点。而公雪豹中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会如此巧妙地储藏多余的猎物:更不可思议的是,不少母雪豹在不止一个地方掩埋食物。那位俄国科学家亲眼目睹一只母雪豹最多时在八个不同的地点掩埋食物。进一步调查发现,掩埋食物多寡,与母雪豹生存能力成正比,更与幼豹的存活率密切相关。可以这么说,掩埋吃剩的猎物以备不时之需,是雌性雪豹必须掌握的求生本领。这一重要求生本领不是通过遗传密码与生具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
  雪山是台天然大冰箱,食物掩埋在雪堆下,防腐、防盗、防变质。北斗母豹将小半只野山羊拖到太阳底下,借太阳的光和热,将食物烤软乎些,母女俩津津有味啃食起来。
  在我的记忆中,雪妖从未把吃剩的食物冷藏掩埋,要是没有北斗母豹,它这辈子可能也学不会如何储藏食物精打细算过日子。
  对雪豹这样的动物来说,妈妈是唯一的优秀教师,只有依赖豹妈妈不辞劳苦的言传身教,幼豹才能获得赖以生存的生活经验。
  很快,小半只野山羊变成几根横七竖八的白骨。
  北斗母豹梳洗一番唇吻、胡须和爪掌,又用柔软的下巴在雪妖额头摩挲了一阵,朝雪线右边那条无雪的荒山沟奔跑而去。欧呦,雪妖挺不乐意地叫了一声,拔腿想追,北斗母豹回过头来,呦嗬——威严地吼了一声,雪妖不得不停了下来。
  北斗母豹钻进无雪荒山沟,三蹿两跳便无影无踪了。
  可以肯定,北斗母豹是急急忙忙赶回巢穴给嗷嗷待哺的幼豹喂奶去了。
  我又看了一下表,正午十二点。从清晨看见北斗母豹来到月牙形岩洞到现在,已有五个小时了。对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雪豹来说,离家的时间已经太久太久了。
  雪妖面朝着北斗母豹消失的方向,站着发愣,过了很长时间,它才发出几声哀怨的叫声,垂头丧气地回月牙形岩洞去了。
  显然,雪妖不愿北斗母豹离开自己,但北斗母豹却不愿把雪妖带回家去。
  从母女俩在雪山邂逅相遇这天起,北斗母豹坚持每天都到月牙状岩洞来,刮风下雪从不间断,少则两个小时,多则半天,像个忠诚的保姆兼教师,照料雪妖的饮食起居,带着雪妖外出觅食,让雪妖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辅导雪妖学习狩猎,决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小雪豹学习狩猎技艺的黄金年龄段是半岁至一岁半,雪妖已满两周岁,体内生物钟已错过了接受能力最强、模仿能力也最强这一时间刻度。
  就像我们所担心的那样,雪妖表现得很差劲,与半岁龄至一岁半龄小雪豹相比,学习进度明显偏慢,就像一个低智商的留级生,老师辛辛苦苦替他补课,效果却不怎么理想。
  比如扬起脸用银白色胡须测试风向,每一次向猎物悄悄逼近,北斗母豹都要做出这个特别姿势,不厌其烦地演示给雪妖看,雪妖在一旁认真观摩不下几十次,可就是难以领会其中奥妙,总也搞不清哪儿是容易让猎物嗅觉生疑的上风口哪儿是能让猎物嗅觉失灵的下风口。
  又比如,雪豹爱捕食各类羚羊,绝大多数羚羊头上有角,既要吃到鲜美的羊肉,又要提防被尖利的羊角扎伤,最重要的猎杀技巧是,追上目标后,从背后扑跃上去搂抱羊脖子将羚羊掀翻的同一瞬间,豹嘴探进羚羊柔软的颈窝,死死咬住喉管,在很短的时间内使羚羊失去反抗窒息死亡。我好几次看见北斗母豹捕杀羚羊了,动作快疾如风,咬点又狠又准,堪称一流的职业杀手,但示范教学作用甚微,雪妖要么搂住羊脖子后不能一下就将猎物掀翻,要么豹牙咬偏咬到颈侧肌肉上去了,总是不能干净利索制伏猎物。拖泥带水,猎物被咬伤后拼命挣扎,有两次要不是北斗母豹出口相帮,及时张开血盆大口咬住羚羊的嘴吻,雪妖极有可能被羚羊犄角捅破胸膛。
  更糟糕的是,雪妖好像很难做到沉着镇定走向狩猎场,平心静气地对待失败。它的情绪波动极大,一见到猎物,就兴奋得豹毛耸立;朝猎物发起攻击时,抑制不住地发出昂奋的吼叫声,好几次,都因为它不合时宜的吼叫声而将猎物吓跑;一旦猎物逃逸,它又伤心地呜呜乱叫,没名堂地又蹿又跳,表现得很狂躁。
  我说:“雪妖可能患有轻度狂躁型精神分裂症,哦,狩猎是诱发因素,一见到猎物精神就高度亢奋,进入病态,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强巴朝我撇撇嘴:“我从没听说过动物也会得精神病。”
  强巴想了想说:“这可能与它小时候的经历有关系。它在寨子里生活了一年,听说吃过狗奶,睡过狗棚,长期和狗厮混在一起。哦,狗就是这个德性,见到陌生人或猎物,便狂吠乱嚎,生怕人家不知道,要是被人踢了一脚,或者与猪打架时被猪咬了一口,挨打吃亏,也不肯安静下来,夹着尾巴到处乱蹿,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哀嚎。”
  我佩服地点点头。强巴讲得有道理。雪妖从小和寨子里的狗打交道,在它半岁至一岁半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耳濡目染皆为狗的行为习性,由此养成了非狗非豹怪异的习惯与秉性,犹如一块已定型的砖,要想改变形状是非常困难的。
  幸运的是,北斗母豹是位尽心尽责的好母亲,极有耐心,一趟又一趟带着雪妖到尕玛尔草原找寻猎物,一遍又一遍给雪妖示范各种捕杀动作。当雪妖表现得冥顽不灵,教了多少遍后仍然改不掉攻击时乱吼乱叫惊吓猎物的毛病,北斗母豹从不露出厌烦失望的表情,也从不朝雪妖发怒呵斥,仍然一副关怀体贴的慈母面孔,轻轻用身体撞击雪妖的身体,或者用嘴吻抵住雪妖的嘴吻,温柔地提醒雪妖关键时刻应该保持沉默。有时候,雪妖混沌的脑袋忽然间开窍,发现猎物后不用提醒就晓得压低身子隐蔽自己,翘起胡须准确测试出下风口方向,北斗母豹便高兴得在雪妖脸上舔吻一阵,以示嘉奖和鼓励。
  有天上午,我和强巴到尕玛尔草原采集一种名叫松茸的野生食用菌,刚巧看见母女豹正在合力追杀一匹野驴。肯定是为了使雪妖积累更多的实战经验,北斗母豹绕到野驴侧后当第二梯队,让雪妖担当主攻手;雪妖跳到野驴身上后,搂着驴脖子胡咬一气,咬了好几口也没咬到要害处;野驴疼得嗷嗷叫,大发驴脾气,蹦迹跳蹿,一会儿后腿踮立直直竖起身体,一会儿屁股一抬一弓尥蹶子;雪妖倒吊在驴脖子上,不知道是因为爪子不够犀利没能像钉子一样钉进厚韧的驴皮,还是因为野驴颠簸得太厉害颠得它脑袋晕晕乎乎了,它两只后爪从驴脖根上脱落,屁股和尾巴拖在地上。野驴仍在狂奔,这非常危险,如果继续这么倒吊着,岩石会将它的屁股磨烂,豹尾也可能被锋利的刺窠削断;如果不幸从驴脖子上掉下来,那就更悲惨了,假如就掉在驴蹄下,绝对会被驴蹄踩个正着,轻则踩断肋骨,重则踩破肚皮。这时候,跟着野驴奔跑以备策应的北斗母豹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野驴的一条后腿;这是一着险棋,野驴头上无角,牙齿也不能当杀戮的利器,与敌害拼斗唯一的武器就是四只驴蹄了,角质蹄掌又硬又重,宛如四只铁锤,野驴脾气暴烈,力气很大,踢、蹬、尥、踩、踏,招招摄魂夺魄;因此,雪豹遇到野驴,都会尽量避开讨厌的驴蹄,从没有哪只雪豹敢张口咬驴腿的。显然,为了避免雪妖受伤,北斗母豹已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了。
  野驴脖子仁吊着一只雪豹,后腿又拖着一只雪豹,磕磕绊绊走了几步,被迫停了下来。形势对母女豹还是有利的,这时候雪妖只要坚持吊在驴脖子上不松口,使野驴无法尥蹶子,北斗母豹咬住驴腿拼命扳扯,野驴支撑不了多久就会摔倒在地变成一堆待宰的驴肉。就在这节骨眼上,雪妖见野驴停了下来,觉得是自己摆脱困境的好机会,也可能是倒吊在驴脖子上吊得筋骨酸麻四肢乏力再也吊不住了,竟然松开豹牙和豹爪,咕咚从驴脖子上滚落下来,又打了一个横滚,与野驴脱离了接触。野驴重负顿释,呼吸也变得顺畅,便集中力量来对付身后的北斗母豹,一钩驴脸一弓驴腰,嗖地抬起另一条后腿照准北斗母豹的脸狠狠踢去——倘若踢着眼睛,北斗母豹就变成瞎眼豹;倘若踢着鼻梁,北斗母豹就变成塌鼻子豹;倘若踢着嘴巴,北斗母豹就变成歪嘴巴豹;倘若踢着额头,北斗母豹就变成脑震荡豹。北斗母豹没有选择,赶紧松开嘴扭头躲闪,却还是迟了半拍,流星锤似的驴蹄擦过北斗母豹的耳根,蹭破皮肉,擦掉一大块豹毛,滴淌着鲜血。野驴趁机撒开四蹄向荒野狂奔,不一会儿便逃得不知去向。到口的驴肉飞走了。
  实事求是地说,责任全在雪妖,要不是它咬了半天没咬到野驴喉管,要不是它在节骨眼上从驴脖子滚落下来,北斗母豹决不会受伤,还可免费享用一顿驴肉大餐,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雪妖自己都觉得犯了错误,胆怯地望望北斗母豹耳根旁血渍斑斑的伤口,缩在一块石头下面,摆出害怕受到惩罚的模样。我和强巴都以为,北斗母豹不说要动用豹爪豹牙严厉教训雪妖吧,起码也会板起脸从喉咙深处发出粗鲁的吼声数落埋怨雪妖一顿。可我们想错了,北斗母豹从地上翻爬起来,摇了摇受伤的耳朵,遗憾的眼光朝野驴奔逃的方向望了望,很快收回视线,踱到雪妖面前,温柔地叫了两声,伸出舌头舔吻雪妖的背脊,慈祥的神态温婉的动作分明是在说:别介意,狩猎场上谁都免不了会失手,捕杀大型食草兽本来就困难多多,受点伤是很正常的事,我不过是擦破点皮而已,你不用这么难过的!
  这种教学态度,评个特级教师也绰绰有余了。
  北斗母豹既要哺育一窝还在吃奶的幼豹,又要照顾毫无生活经验的雪妖,两头奔忙,两头操心,承担双份做母亲的责任,承受双份做母亲的压力,可以想象,身心疲惫,活得相当累。才三个多月时间,它身体就瘦了一大圈,胸肋一根根突凸出来,肯定是因为太辛苦的原因,腹部和脸颊上脱落许多毛,银白色的胡须也变得焦黄,模样憔悴了许多。

  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雪妖瘦削的身材变得圆润丰满,豹眼神采飞扬,皮毛油光闪亮,浑身上下充满青春风韵。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雌豹也是长大十八变,雪妖变得越来越健壮越来越漂亮了。
  藏族有句民谚,只要用心血去浇灌,沙漠也会盛开娇艳的玫瑰。雪妖是只被人类擒获豢养过的雪豹,错过了学习的黄金年龄段,某些天性也遭到扭曲,但在北斗母豹呕心沥血的关怀教育下,猎食技艺和生存本领有了明显提高。三个多月下来,它已学会不声不响悄悄逼近猎物,学会从众多猎物中挑选老弱病残者作为攻击目标,学会咬住猎物的脖子使猎物迅速窒息失去反抗能力等一些狩猎基础课目。虽然它进步非常缓慢,就像蜗牛在爬,但好歹总是在进步,在一天天走向成熟。
  那天中午,我和强巴路过雪线附近一片孔雀杉树林,正巧看见北斗母豹带着雪妖从雪坡冲下来,捕捉一群到地面来捡食松子和浆果的金丝猴。滇金丝猴是一种树栖性动物,在树上攀援跳跃快捷如飞,下到地面就显得笨头笨脑,走也走不快跳也跳不远。母女豹从侧面进攻,用意很明显,是想把金丝猴群从树林边缘赶进空旷的雪坡,这样捉起来就方便多了。
  金丝猴们发现两只雪豹正朝自己扑来,吓得魂飞魄散,想往树林深处蹿,退路已被堵死,等于自投罗网,逃往雪坡吧,那也是死路一条啊,只有一个保命办法——立刻爬到身边的大树上去。金丝猴上了树,安全就有了保障,再厉害的雪豹也只有望猴兴叹了。
  金丝猴群在树林边缘觅食,树林边缘树木稀少,跳跃几步就伸手能触摸到的范围内,仅有三四棵高大挺拔的乔木,其他都是低矮的灌木和歪脖子小树。雪豹会爬树,虽然本领比云豹和金钱豹差远了,但爬到这些歪脖子小树上是不成问题的。留给几十只金丝猴的安全通道就这么三四棵乔木。每只金丝猴都想抢先一步爬到大树上去,抢先一步就等于抢到生的希望,落后一步就等于落到死神怀里。猴群秩序大乱,扑到为大树上争先恐后往上爬,你争我夺,挤成一团。年轻力壮的大公猴蹬翻体格弱小的母猴踩在年老体衰的老猴头顶嗖嗖嗖率先爬上树去,单身雌猴揪住老猴的尾巴咬翻挡路的年轻猴也跟着蹿上树去,老猴与年轻猴将带崽的母猴当做跳板踩着它们的背也尖啸着逃上树去,这可苦了那些怀抱幼猴的母金丝猴了,害怕怀里的幼猴被挤伤,不敢像其他猴子那样不顾一切地打斗倾轧,身上有负担也影响逃命的速度,落在最后头。北斗母豹快冲到大树下了,还有一只带崽的红头发母猴滞留在大树下。
  其实,当金丝猴群发现母女豹时,彼此间距离还有至少两百米,留给金丝猴群逃命的时间并非想象中那么仓促那么紧张,假如大家不要拥挤,排好队讲秩序守纪律一个一个来,凭着金丝猴矫健的身姿超一流的爬树技巧,所有大大小小的金丝猴都能从容不迫地逃到树梢上去。但生死关头,都慌了神乱了套,生命自私的本质暴露无遗。
  北斗母豹当然不肯错过这个猎食机会,旋风般扑向红头发母猴。红头发母猴心急火燎,搂住树干拼命往上爬,刚爬上去三米左右,北斗母豹已赶到树下,像比赛跳高似的一个飞跃向上蹿,身体腾空而起,蹿出三米来高,右前爪准确抓住红头发母猴的后腿。也许是因为又蹿高又扑抓分散了力量,也许是因为红头发母猴求生意志强烈死也不松开自己的爪子,北斗母豹没能将红头发母猴从树上拽下来,只是将红头发母猴抓得从树干上滑落一截,本来离地有三米高,现在离地只有两米高。红头发母猴的后腿皮开肉绽,剧痛难忍,虽然仍奋力往上爬,但受伤的后腿使不上劲,爬得比狗熊还笨。北斗母豹落到地面后,退后几步,又准备下一轮的飞跃蹿高了。
  红头发母猴大概知道自己已无力在短暂的瞬间爬上树梢,就将怀中的幼猴从身上扯下来放在树干上,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幼猴逃过这场劫难。幼猴还太小,稚嫩的爪子抓牢母猴身上的毛不成问题,要抓牢大树的树干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颤颤巍巍地要掉下去。红头发母猴一面用爪掌托住幼猴屁股往树上送,一面龇牙咧嘴朝树梢发出尖锐的叫声。
  我将望远镜移到这棵大树的树冠,哦,其他猴子都逃得无影无踪了,唯独还有一只背毛灰褐宽肩膀大公猴还待在树梢,在枝丫间紧张地翻腾。我猜想,这只宽肩膀大公猴是红头发母猴的配偶,很有可能还是那只在树腰进退维艰苦苦挣扎的幼猴的生身父亲。因为据我了解,除人类以外的灵长类动物,只有直系血亲才会在大祸来临时互相救援。听到红头发母猴呼叫,宽肩膀大公猴迅速从树梢跳到树冠最下层横权,后肢钩住树枝,身体倒挂下来,垂下双臂,一把抱住幼猴,荡秋千似的晃荡了一下身体,倏地翻到树冠上去了。这一切都是在极短的瞬间完成的,几乎在同时,北斗母豹已再次助跑到大树底下纵身蹿高,这一次两只豹爪重重落在红头发母猴的背上。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红头发母猴被从树干上拉扯下来时,那双猴眼里的恐惧已经消失,慈爱地凝望升上树冠已获救的幼猴,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北斗母豹和红头发母猴同时从三米来高的树干掉在地上,不知是红头发母猴殊死反抗不肯束手就擒,还是北斗母豹有意要让个锻炼机会给雪妖,落地后红头发母猴突然从北斗母豹爪子下挣脱出来,再要上树已经不可能了,逃往树林深处的路也已给封死,唯有朝光秃秃的雪坡逃窜。这时候,气喘吁吁的雪妖也已追到树林边缘,吼叫一声向红头发母猴扑去。金丝猴在地上行走本来就是弱项,在雪地行走更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更何况红头发母猴一条后腿受了伤,鲜血淋漓,瘸瘸拐拐,当然难逃在高山雪域称王称霸的雪豹的追击。一眨眼的工夫,雪妖就追上红头发母猴,扑上去胡撕乱咬,有一口正好咬在脑壳上,可怜的红头发母猴,一缕香魂随风去。
  音妖按着已经气绝身亡的红头发母猴,扬起头颅朝碧蓝如洗的天穹发出数声威猛的吼叫,很得意很自豪的样子。那壁厢,北斗母豹也欧嗬欧嗬为雪妖喝彩叫好,眉眼舒展胡须高翘,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欢愉。虽说是北斗母豹将红头发母猴从树干上拉扯下来,虽说红头发母猴腿部负伤已丧失反抗能力,虽说金丝猴离开树林进入平坦雪坡犹如瓮中之鳖,但不管怎么说,最后是由雪妖追上并扑倒红头发母猴,独立完成了猎杀。
  这是雪妖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力量在野外擒获猎物,实现了零的突破,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无数次。这是它生命成长史重要的里程碑,由人类豢养的大家猫变成野生雪豹重要的转折点,幼稚走向成熟重要的标志。我和强巴也为雪妖的进步感到由衷地高兴。
  虽然雪妖离成为真正野生雪豹尚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与那些从小野生野长的同龄雪豹相比,无论狩猎技艺还是生活经验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性格中也还有某种欠缺须修补打磨。但我和强巴一致认为,有北斗母豹这样的好母亲,再有三四个月的时间,雪妖一定会脱胎换骨,从外貌到秉性,从狩猎技艺到生活态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野生雪豹。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朽木也可以雕成美丽的工艺品。
  但愿这段时间不要发生什么意外,让雪妖顺顺利利完成它的学业。

 

【七手足相残】

    妒忌使雪妖变得疯狂,残忍地杀害了弟弟妹妹。

  雪妖渴望拥有更多的母爱,北斗母豹却要分出时间和精力来抚养另一窝幼豹,雪妖为此深感痛苦。
  没想到一向温柔慈祥的北斗母豹,会大发雷霆,张口咬伤雪妖。
  事情是这样的,这天早晨,同往常一样,北斗母豹踏着玫瑰红晨曦来到月牙状岩洞,母女俩漫山遍野地找寻猎物。临近中午时,终于在高黎贡山西坡一片野杜鹃花丛中发现一群野牦牛。经过一番殊死搏杀,母女俩齐心协力咬倒了一头约半岁龄牦牛犊。在格斗中,雪妖动作太鲁莽了一点,不知怎么弄的,额头被牛角撞了一下。半岁龄的牦牛犊,犄角还不算锋利,力气也不算太大,又是在牛头摆动时不经意撞着的,所以撞得并不厉害,只是额头中央划出一道两寸余长的血痕,像被剃刀刮了一下似的剃掉一撮豹毛,渗出几粒血珠。事实上,在被牛角划伤的当时,雪妖紧张格斗,没察觉到疼,啃食牛肉大餐时,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也没发现自己受了伤,只是肚皮塞饱兴奋消褪静下来后,这才觉得额头隐隐作疼,喉咙里发出呜呜哀号。北斗母豹赶紧跑过去,蹲伏下来,施展猫科动物传统医疗手段,用舌尖将唾液小心翼翼涂抹在雪妖伤口上。雪妖依偎在北斗母豹怀里,闭着眼睛一副娇弱无力的模样,享受浓浓的母爱亲情。
  过了约几分钟,北斗母豹忽然间停止舔疗动作,倏地抬起头来,眯起眼睛仰望当顶的太阳,似乎想起了什么,挣动身体想爬起来。雪妖不乐意妈妈的温情被中断,两只前爪抱住北斗母豹的腰,撒娇耍赖,不让北斗母豹起来。北斗母豹鼻吻皱拢得像枚苦瓜,脸上浮现出焦虑的表情。
  我当然晓得北斗母豹情绪变化的原因,已是中午十二点;体内的生物钟正在提醒它,该回巢穴去给那窝小宝贝喂奶了。它离开家至少已有三个小时,把一窝还在吃奶的幼豹扔在凉冰冰的山洞里,时间一长,它实在放心不下,担心小家伙会饿着,担心小家伙会冻着,还要担心小家伙会被毒蛇猛兽伤着。
  北斗母豹低头舔吻雪妖的爪子,意思是在说:妈妈对不起你,妈妈真的要走了,妈妈时间来不及了,好孩子,乖孩子,松松你的爪子,妈妈明早再来陪你!
  雪妖不仅没松开爪子,反而钩抱得更紧了,使劲吊在北斗母豹身上,喉咙里还发出咕噜咕噜声响,明显是在嗔怪:不嘛,我就不让你走,我要你在这里陪我!
  我也能理解雪妖的举动,它半岁失去母爱,半岁龄是幼豹对母豹最依恋的时期,情感因分离而冻结,两岁以后才重新和妈妈团聚,情感才开始解冻,蛰伏的爱才开始苏醒。现在雪妖虽然已两岁零三个半月,但生理年龄和情感年龄是错位的,它的情感年龄仍处在幼年期,对母爱的渴求仍停留在九个多月年龄阶段,多多益善,永远不嫌多,永远不会满足。此时此刻,它额头又被牛角挑伤,一切有情感的高等生命都是这样,生病伤痛时,更希望得到关怀爱护,更希望亲情陪伴在自己身边,更舍不得妈妈离去。
  北斗母豹热烈亲吻雪妖的面庞,刻意表达自己舍不得离去的心情。
  我想,假如北斗母豹有分身术的话,会乐意将自己分成两半,一半留在自己的巢穴照顾那窝吃奶的幼豹,另一半到月牙状岩洞陪伴雪妖。可惜它分身乏术,没办法做到这一点。
  过了半分钟,北斗母豹用力扳开雪妖的爪子,坚决站了起来,不顾雪妖的哀求,毅然向荒山沟走去。雪妖是它的亲骨肉,那窝吃奶的幼豹也是它的亲骨肉,手心手背都是肉;雪妖需要它,那窝吃奶的幼豹更需要它,它无论如何也要走了。
  雪妖不满地嚎着,跟在北斗母豹后面。北斗母豹拐进荒山沟,雪妖也跟进荒山沟。在山沟人口处那座黑熊状磐石前,北斗母豹回转身来,朝雪妖威严地吼了两嗓子,喝令雪妖止步。我曾许多次目睹母女豹告别时的情景,就像电脑程序这般准确,雪妖不愿意北斗母豹离去,总是黏黏糊糊跟在北斗母豹身后,进到荒山沟来到这座黑熊状磐石,照例会用吼叫迫使雪妖止步。黑熊状磐石就像一扇禁入的大门,不允许雪妖进去。以往这个时候,雪妖伫立在黑熊状磐石前,伤心地呜咽,无可奈何目送北斗母豹远去。这一次,情形却不一样了,北斗母豹威严地吼了两嗓子后,雪妖在黑熊状磐石前犹豫了一下,等北斗母豹转身往前走时,竟然不顾禁令一步跨过黑熊状磐石,仍跟随在北斗母豹后面。
  北斗母豹听到后面的脚步声,又回转身来,用更严厉的声调吼了两嗓子:
  ——你聋了吗,叫你别跟着我,怎么不听话呀?
  雪妖停了下来,站立在原地,所在的位置当然已经超越了那座黑熊状磐石。
  北斗母豹接着又转过身去往前面走,雪妖也跟着迈动四肢紧随其后。
  你停我也停,你走我也走,跟你跟到底,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如此这般四五个回合后,雪妖已越过黑熊状磐石三五十米。
  北斗母豹再度回转身来,雪妖也再度停顿下来。这一次,北斗母豹不再发出严厉的吼叫,而是眯起眼睛直愣愣望着雪妖,橘黄色眸子里流露一抹阴沉的光,前额那七块排列得像北斗星似的黑斑扭成大疙瘩,似乎在紧张思索该如何采用非常手段来对付不肯听话的雪妖。突然,它胡须张扬,血口半开,龇牙咧嘴,四肢微蹲,摆出跃跃欲扑状,并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嘶哑粗暴的低吼。与雪豹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雪豹这种表情这种姿势这种叫声,意味着进入发怒状态,已到了动武厮杀的临界点。
  很明显,北斗母豹发出最后警告:别再跟着我,退回黑熊状磐石外面去,不然的话,休怪我无情了!
  雪妖仍置若罔闻,站着不动,没有一点想要后退的意思。
  我猜想,雪妖之所以对北斗母豹的最后警告不予理会,大概出于两点考虑,首先它觉得自己受伤挂彩,理应得到妈妈更细心照顾更温柔关怀,这并不是什么过分要求;再者,三个多月接触下来,妈妈和蔼可亲,不管它做错了什么,从没抓咬过它。它以为北斗母豹最后警告无非是吓唬吓唬它而已,不相信真的会对它暴力惩罚。
  北斗母豹嗖地朝雪妖扑了过去,动作幅度很大,跳蹿一米多高,形成泰山压顶之势,又吼又叫,声势极大,显得颇夸张,但落到雪妖面前后,就像在长句子中间打了个逗号一样,停顿了一下,并没立刻蹿上去扑咬。真应了一句俗话,雷声大雨点小,用意再明显不过了,让出时间给雪妖退却,假如雪妖觉察大势不妙,明智地拔腿退出荒山沟退到黑熊状磐石外面去,我想,北斗母豹则会就此打住,不会再施展暴力了。说到底,北斗母豹打心跟里是不愿用豹牙豹爪粗暴对待雪妖的。
  雪妖不知道是被北斗母豹气势汹汹的样子吓懵了,还是压根儿就不信北斗母豹真舍得拳脚相加让它受皮肉之苦,并没知趣地跳闪后撤,只是扭转脖颈摆出一副想要逃跑的姿势,身体却仍待在原地没有挪动。
  嗖,北斗母豹终于扑将上来,一只前爪钩住雪妖的脖子,一只前爪搭在雪妖的腰肢,猛烈将雪妖掀翻在地,张嘴在雪妖脊背上啃了一口。雪妖惨嚎一声,拼命扭滚,从北斗母豹爪牙下挣脱出来,屁滚尿流地逃出荒山沟。
  我从望远镜里看,北斗母豹这一口咬得不算轻也不算重,嘴角挂着豹毛,唇齿问似乎还有殷红的血丝。再看雪妖,背毛乱蓬蓬的,倒还看不出皮开肉绽的惨状,估计北斗母豹口下留情,只在雪妖的脊背上咬出一排深深的牙齿印。
  雪妖一口气逃出百十米,远离黑熊状磐石,这才惊魂甫定地停了下来,大口喘气,用充满恐惧的眼光定定望着北斗母豹,发出凄厉的哀叫。
  北斗母豹汹汹地嚎着,似乎觉得如此惩罚还不够解恨,踱到黑熊状磐石前,将身体在粗糙的岩石上磨蹭,蹭下几绺残毛,趴开后腿,往石头上浇半泡尿液,冲着雪妖咆哮数声。我很熟悉雪豹的这套动作,这是圈划领地布置疆域的典型做法,用残毛和气味筑起一道气味边界线,告诫路过的同类,这里已经有一只年轻力壮的母雪豹居住,有足够的力量和勇气保卫自己的领地,请识相一点绕道走开,私自闯入的话,你就是卑鄙的侵略者,我会叫你吃不了兜着走的!就目前所发生的事情而言,很明显,北斗母豹是借用这个特殊的办法,用残毛和气味筑起一道警戒线,明确无误地告诉雪妖:不准跨入气味警戒线一步,不然的话,我会像对待入侵者那样毫不留情的!
  做完这一切,北斗母豹急促小跑,钻进荒山沟,闪进荒草丛,倏地消失了。
  雪妖一声接一声哀嚎,目光凄迷,满脸苦涩,悲凉的叫声如泣如诉,好像遭受了天大委屈,有一肚子苦水要向苍天大地倾倒。北斗母豹已经走了好几分钟了,它还哀嚎不休。它用身体撞一棵碗口粗的银杏树,树冠哗哗颤抖,初春刚刚绽出的扇形银杏树叶被震得纷纷飘零;它还发疯般地啃咬石头,像嚼炒蚕豆一样咬得嘎嘣脆响,满嘴都是砂土石屑,似乎在用轻微自戕的方式缓解内心的痛苦。它被咬得不算厉害,与其说是伤痛,还不如说是心痛,它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一贯慈祥的妈妈真的会翻脸无情咬伤它这个爱女,心理受的伤害比身体受的伤害不晓得要大多少倍。
  我很心疼雪妖,不管怎么说,我们曾豢养过雪妖很长一段时间,感情上比起北斗母豹来要近得多,当然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雪妖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我觉得北斗母豹做得有点太过分了,就算雪妖没听它的话,越过那座黑熊状磐石,赖在它身后想跟它回巢穴去,这错误犯得也是情有可原,罪不当咬嘛,要知道,雪妖心理年龄还处在幼豹期,打猎时受了伤,舍不得离开妈妈,想待在妈妈身边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关怀,这是很正常的事,与情与理都说得通,何罪之有?你干吗这么凶,干吗这么恶,干吗这么狠毒,干吗把女儿当仇敌咬?我晓得,北斗母豹不让雪妖去它的巢穴,是出于母性的谨慎,因为巢穴有一窝还在吃奶的幼豹。可我觉得任何事情都应当适可而止,不能做得太过火了,真理和谬误之间只有一步之差,为保证幼豹安全,谨慎当然是必要的,但过度谨慎就变成神经过敏,不足取了。就算把雪妖带回巢穴,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那窝还在吃奶的幼豹是你的亲骨肉;雪妖也是你的亲骨肉,骨肉至亲生活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呀!

  有许多群居性动物,都是祖孙几代生活在一起的,例如大象、金丝猴、长臂猿、非洲狮群等。有些以小家庭为核心的动物,母兽也有将上一茬幼兽与下一茬幼兽共同混养的现象。例如北极狐,因为生活在靠近北极的寒冷地带,幼狐生长发育缓慢,母狐再度发情交配时,上一茬幼狐还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只有将上下两茬幼狐都留在巢穴里。即便那些习惯等上一茬幼兽养大成才并离家出走后,再接着生养下一茬幼兽的动物,在非常时期,也会采用变通办法,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帮手豺”了。生活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的银背豺,母豺在气候异常猎物减少日子过得拮据的年份,当上一茬幼豺长大后,不会将它们全部从家里赶走,而会挑选一只最懂事最健壮最听话的雌豺,留下来,帮助自己抚养下一茬幼豺,或者母女联手捕获食物,或者在母亲外出狩猎时留雌豺在巢穴照看弟弟妹妹。据科学家统计,有帮手豺的银背豺家庭,幼豺的存活率明显高于其他银背豺家庭。曾经在母豺身边做过帮手豺的年轻雌豺,实习如何为妻为母,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经验,自立门户后,较之那些没做过帮手豺的年轻雌豺,更容易找到如意郎君,也更容易养活自己的后代。双方都能得到好处,双方都能得到实惠,套用一个现代企业家经常挂在嘴上的时髦词汇,就是双赢,既然如此,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我也晓得,雪豹这种动物没有“帮手豹”概念,似乎从未有人发现母雪豹有将上一茬幼豹和下一茬幼豹在一起混养的现象。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在这方面开个先例又有何妨呢。天下既然有“帮手豺”,干吗就不可以有“帮手豹”?
  我对北斗母豹无端咬伤雪妖的过激行为很有意见,小声对身边的强巴说:“北斗母豹也实在太不通情达理了,干吗这么固执,坚决不许雪妖靠近它的巢穴?”
  “我想它是担心雪妖去到巢穴后会伤害那窝还在吃奶的幼豹。”强巴说。
  “这不可能,”我说,“这种担忧是毫无道理的。”
  我是个动物学家,我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只要是血缘至亲,动物彼此间就一定相亲相爱,不会发生欺凌虐杀现象。事实上,绝大多数动物种类,都存在血亲间相互残杀的现象,同胞手足也不例外。曾有人亲眼目睹,一只白头鹰巢里,孵出三只雏鹰,当它们长到一个月大时,个头最健壮的那只小鹰,便趁父母外出觅食之际,将最瘦弱的那只小鹰顶出巢去,过了几天又用同样的办法将另一只小鹰推下树去摔死。
  北美一位专门研究美洲虎的学者,用摄像机拍摄下这么一段骇人听闻的镜头:美洲虎巢穴内,四只半大美洲虎崽,翘首盼望母虎带食物回来,左等右等不见母虎的影子,天色渐渐暗下来,料峭寒风直往巢穴里灌,四只虎崽冷得瑟瑟发抖。就在这时候,其中一只毛色寡淡身体瘦小的虎崽,虚弱地趴了下来,其余三只虎崽竟然一拥而上,将没有力气反抗也没有力气逃跑的小兄弟(也有可能是小妹妹)活活撕食了。等天黑母虎回来时,四只虎崽变成三只虎崽和一具血淋淋的残骸。
  虽然我深知动物界即使家庭内部也不可避免会发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悲惨故事,但我还是认为,北斗母豹带雪妖回巢穴,不可能会导致流血残案。动物界手足相残,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食物紧缺,为争夺有限的食物资源,受生存意志本能的驱使,而互相残杀。据观察,同样是白头鹰,当风调雨顺食物富裕时,每只小鹰都能得到母鹰投喂的足够的食物,鹰巢内的小鹰便不再兄弟阋墙互相倾轧,关系变得较融洽,几只小鹰最终都能翅膀长硬搏击长空。也是北美这位美洲虎专家,跟踪另一窝美洲虎时,当地山林有许多野猪,母虎能定时带回充足的食物,结果发现,四只虎崽和睦相处,彼此间还齐心协力捕捉小猎物,互相玩得挺友善。
  我有足够的例证支持这么一种观点:只要不遇到饥荒,雪豹家庭内部就会是一派和平景象。据这段时间观察,北斗母豹牙口约七八岁,正处在生命力巅峰时期,狩猎能力很强,成功率也很高,又懂甘苦勤于储藏吃剩的食物以备不时之需,三个多月了,还没见它挨过饿,也从没见它为食物犯过愁,雪妖跟着它享福,也天天都能吃饱肚皮。时令已开春,天气逐渐转暖,各种猎物也一天比一天多起来,食物匮乏的冬天都没有饥饿之虞,食物丰饶的春天那就更不用担心会饿肚子了。既然没有食物压力,何来生存危机?既然没有生存危机,何虑骨肉反目?所以我认为,北斗母豹害怕把雪妖带回家后,雪妖会伤害那窝吃奶的幼豹,这种担忧纯属多余,很有可能它脑子有毛病,患有轻度偏执狂臆想症什么的,真该去找心理医生治治,假如动物界也有精神病院和心理医生的话。
  “唉,动物间有些怪事,我们人是很难琢磨透的。”强巴沉默了一会儿又说。
  “唉,雪妖太可怜了,平白无故被咬了一口。”我叹息道。
  “我想,北斗母豹这么做,肯定有它的理由。”强巴说。
  “能有什么理由?”我没好气地说,“心胸狭隘,对自己的女儿缺乏最基本的信任呗。”
  我们正在胡乱猜测议论,雪妖不再撞树嚼石头折磨自己,站起来,缓慢走到黑熊状磐石跟前,望望北斗母豹挂在岩角的残毛,嗅嗅北斗母豹洒在地上的尿液,探头探脑往荒山沟里张望,好像生怕北斗母豹会突然跳出来似的。过了一会儿,它壮起胆,抖抖索索跨过气味边界线。突然,荒山沟一蓬狗尾巴草里,咔哧喇一阵响,蹿出一样东西来,雪妖惊叫一声扭头逃出荒山沟。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拖着长长的尾翼飞上天空。虚惊一场,雪妖将血红的舌头伸出嘴腔来散热,大概吓得够戗,吓出一身汗来了。看来,北斗母豹用残毛和尿液布置的警戒线,对雪妖起到了威慑作用。雪妖目送野雉飞向远方,又小心翼翼跨过黑熊状磐石,进到荒山沟,一路嗅嗅闻闻,向纵深摸索而去。
  “它肯定是去找北斗母豹的巢穴。”争强巴推测道。
  “要是被北斗母豹发现,麻烦就大了。”我说。
  “是啊,北斗母豹一定会像对付入侵者那样往死里咬的。”强巴说。
  我们为雪妖的安全担忧,决定悄悄跟在雪妖后面,必要时也许能给予雪妖一些帮助。

  北斗母豹的巢穴就在荒山沟底端一个喇叭状小山洞里,离雪妖居住的月牙状岩洞约两公里左右。下午两点零五分,雪妖到达喇叭状小山洞对面的山坡,藏在一片齐腰深的野黄麻里。雪妖的藏身之地与北斗母豹的巢穴隔着那条山沟,直线距离不足百米,雪妖不用站起来,就能透过野黄麻叶的缝隙,把北斗母豹巢穴内发生的事看得清清楚楚。
  我和强巴躲在山顶一座藏族朝圣者用石头堆砌起来的玛尼堆后面,居高临下,用高倍望远镜观察雪妖和北斗母豹的动静。我和强巴藏身的玛尼堆、雪妖藏匿的野黄麻地和北斗母豹的巢穴,三方位置刚好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喇叭状小山洞里,果然有一窝幼豹,一共三只,约六七十厘米长,绒毛已经长齐,活蹦乱跳,簇拥着北斗母豹,争抢妈妈嘴里反刍出来的肉糜。据资料介绍,雪豹出生头三个月,完全靠母豹的乳汁喂养;三个月后,幼豹胃口增大,光靠母乳营养跟不上了,而这时候幼豹牙齿还不够锋利,还无法直接啃嚼生肉,母豹便吐出半消化的肉糜来喂幼豹;半岁左右,幼豹牙齿长齐,这才开始学着母豹的样,直接从猎物身上撕食鲜肉。从这一点上来判断,这三只幼豹牙口三个月出头半岁还不到。三只幼豹看起来都很健康,油光水滑,胖头胖脑,一面贪婪地吃着北斗母豹吐出来的肉糜营养羹,一面还互相扑过来撞过去地闹腾游戏,
  为了方便观察叙述,我给那只闹得最凶的幼豹临时起名叫闹闹,给那只叫声最响的幼豹临时起名叫吵吵,给另一只性格相对较文静的幼豹临时起名叫静静。
  过了一阵,北斗母豹肚子里的肉糜吐得差不多了,便在喇叭状小山洞口侧躺下来,给三个小家伙喂奶。温暖的阳光斜照在北斗母豹身上,它频频舔吻怀里的三只小宝贝,色彩斑斓的脸上蒙了一层母性圣洁的光辉。
  再看雪妖,刨开几株野黄麻,在松软的沙土里打了几个滚,大概是怕被对面山坡的北斗母豹发现,翻滚时动作幅度很小,沾了一身泥灰后,便躺卧在野黄麻丛中,闭目养神。我知道,食肉猛兽洗泥浴,无非是两个目的,一是用泥沙来清除跳蚤扁虱之类寄生虫,二是用泥沙来掩盖身上的气味。我想,雪妖现在洗泥浴,大概是不想让北斗母豹闻到它的体味。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已近黄昏,北斗母豹还在喇叭状小山洞守着三只幼豹,雪妖还在野黄麻丛中打瞌睡,什么事也没发生。我眼睛疲倦了,放下望远镜。强巴掏出干粮来充饥,一面吃一面问我:“你说,雪妖干吗要跑到这儿来?”
  “哦,它有恋母情结,希望时时刻刻都能待在北斗母豹身边。”我说。
  “可它现在离北斗母豹还有一百米,藏在黄麻地里,样子挺诡秘的。”强巴说。
  “这有什么奇怪的,北斗母豹不允许它靠近巢穴,它只有躲起来。”我不假思索地说,“它躺在黄麻地,至少眼睛还能看得见北斗母豹,比起待在月牙状岩洞来,物理距离缩短了,心理距离也贴近了,感觉自然要好得多。”
  “但愿你的分析是对的。”强巴冲我笑了笑,笑得很勉强,笑得很沉重,“ 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你到底担心什么呀?”我问。
  “我总觉得,雪妖到这儿来,不单纯是为了离北斗母豹近一些,而是另有企图。”
  “别胡思乱想,”我说,“雪妖还小,无非是不习惯孤独,想和北斗母豹生活在一起。不信你等着瞧,天一黑,它看不见北斗母豹了,就会回它自己的月牙状岩洞的。”
  一个小时后,紫色的暮霭漫进荒山沟,夕阳落到山背后,天渐渐黑了下来,北斗母豹起身从删口移到洞内,喇叭状小山洞一片黑黢黢,什么也看不见了。雪妖虽说视力比我们人类要强得多,但我想,最多也就能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可它不知怎么想的,还不动身回它的月牙状岩洞去。没办法,我和强巴也只好舍命陪君子,蜷缩在玛尼堆下过夜。
  在山里奔走了一天,挺疲倦的,我迷迷糊糊睡着了。
  虽说时令已是春天,但高黎贡山雪线附近夜晚气温仍很低,春天雾水很重,半夜又刮起风,吹拂山顶终年不化的积雪,洒下阵阵细密的雪尘。我被冻醒,身上湿漉漉的,冷得感冒了,鼻子痒痒的想打喷嚏,又怕万籁俱寂的夜晚响亮的喷嚏声会惊动北斗母豹和雪妖,只好捏紧鼻子强行忍住,比便秘还要难受。强巴是土生土长的山里汉子,似乎已习惯野外宿营,睡得正香,发出轻微鼾声
  反正睡不着了,我在望远镜上安装红外线夜视仪,去看雪妖,它正在舔自己的前腿。显然,雪尘和露水把它身上的皮毛打得精湿,冷得瑟瑟发抖,也是被冻醒了。何苦要守在这里遭罪呢,北斗母豹搂着三只幼豹已经熟睡了,漆黑的夜伸手不见五指,你什么也看不见,干吗还不回你的月牙状岩洞去?回月牙状岩洞后,虽然形单影只,孤独寂寞,但起码不再被雪尘和露水淋湿,可以睡个温暖的好觉,也许还可以做个甜蜜的美梦。真不知道它葫芦里究竞卖的是什么药。
  凌晨四点左右,寒冷不敌瞌睡,我又进入睡眠状态。
  突然,我觉得头发疼得厉害,把我给疼醒了,睁眼一看,强巴在扯我头发。
  “啧,快松手,你要让我变成秃驴呀!”我倒抽着冷气咬牙切齿地嚷道。
  “嘘——”他食指压住嘴唇,做了一个要我别出声的手势,附在我耳畔说, “你看看雪妖,脸色好像不大对劲。”
  我一骨碌翻爬起来,揉揉惺忪睡眼,天已经透亮,晨曦刺穿乳白色的山岚,照出一片朦胧的霞光。我抓起望远镜朝野黄麻地看,哦,雪妖身上蒙了一层亮晶晶露水,半蹲半伏在黄麻丛中,四肢肌肉绷紧,耳廓向前翻转,银针般胡须串着露珠,嘴微微张开,露出尖利的牙齿,眼睛瞪得溜圆,注视前方,前爪在地上下意识抓刨,肩胛骨支棱出来,忽高忽低,完全是一副猎物已进入伏击圈跃跃欲扑的姿势。
  我将望远镜往前移动,雪妖正前方山坡上,都是拳头大的砾石和低矮的荒草,不见任何动物,哦,一株草茎上有一只翠绿的螳螂正在缓慢爬动,像雪豹这类大型猛兽,即使肚子空空如也,也不会对小螳螂感兴趣的。
  我又将望远镜向前延伸,这才发现,雪妖所高度注视的对象,原来是北斗母豹!北斗母豹侧身躺卧在洞口,正一边给三只幼豹喂奶,一边舔吻梳理着小家伙身上的绒毛。正如强巴所提醒的那样,雪妖神色确实有点不大对劲。按理说,它看到北斗母豹在给弟妹们喂奶,在疼爱地替弟妹们梳理绒毛,应该持一种平和的心境,应该投去祝福的眼光,或者投去羡慕的眼光。退一步说,就算它心理不太平衡,嫉妒三只正在北斗母豹怀里撒娇的幼豹,那也应该是一种比羡慕程度稍深一点的嫉妒,或者说是适度的嫉妒,无毒无副作用的嫉妒,而不应当像现在那样,双眼进射毒辣的凶光,暗中磨“爪”霍霍做好扑咬准备,仿佛前面喇叭状小山洞里不是生它养它的妈妈和年幼的同胞弟妹,而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它究竟想干什么呀,是不是给嫉妒的毒焰烧昏头了呀?
  这时候,晨岚消退,明媚的阳光铺满山沟,北斗母豹给三只幼豹喂完奶,将它们赶进喇叭状小山洞,然后在小山洞两侧走了几个来回,就像忠于职守的巡逻哨,搜索每一窝草丛每一块岩石,一面走还一面耸动鼻翼,仔细嗅闻有无可疑的气味。可怜天下父母心,北斗母豹要出门了,为了确保三只幼豺的安全,出门前先要检查巢穴四周有无暗藏的天敌。一只浑身漆黑的过路狗獾从山梁上经过,狗獾属于中型食肉兽,体形和一条狼狗差不多大,对三个月龄以上的幼豹构不成太大威胁,何况离喇叭状小山洞还有七八十米,不在特别警戒范围之内,但北斗母豹还是咆哮一声扑蹿上去,将狗獾撵出荒山沟,这才罢休。忙碌了好一阵,确信巢穴四周太平无事,北斗母豹这才甩动尾巴,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乱石间一条若隐若现的牛毛细路,向荒山沟外跑去。
  毫无疑问,北斗母豹是要去履行作为母亲的另一项义务,到月牙状岩洞去与雪妖见面,带领雪妖狩猎,传授丛林生活的知识和经验。
  北斗母豹从雪妖藏匿的野黄麻地下方经过,我注意看了一下,雪妖身体蹲伏得更低了些,脑袋也缩进茂密的黄麻丛,好像很担心被北斗母豹发觉。这不奇怪,它是违背北斗母豹的禁令,私闯北斗母豹设置的气味警戒线,偷偷摸摸跑到这里来的,自然要藏藏掖掖;不能被北斗母豹发现。
  很快,北斗母豹在弯弯曲曲的荒山沟走远了,身影闪进残雾和怪石间,再也看不见了。雪妖从野黄麻丛中腾地站了起来,抖掉身上的沙土,伸了个懒腰。现在不需要再藏匿了,可以舒展筋骨自由活动了。
  我想,雪妖肯定晓得北斗母豹是到月牙状岩洞找它去了,从逻辑上推测,它应当蹿上山脊用最快的速度从另一条路回它的月牙状岩洞去,尽量赶在北斗母豹前面到达月牙状岩洞,这样就不会露出破绽。它是能做到这一点的,如果它想做的话。
  雪妖果然迈开大步走起来,但却不是往荒山沟外的月牙状岩洞去,而是直奔北斗母豹的巢穴——喇叭状小山洞。它动作诡异,一边跑还一边扭头朝荒山沟外张望,好像怕北斗母豹会突然出现似的,用贼头贼脑这四个字来形容,一点也不冤枉它。
  “坏了,雪妖要杀害这窝幼豹!”强巴焦急地说。
  “这……这可能吗?”我被强巴可怕的判断吓了一大跳,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它……它没理由这么做……做的呀。也许……也许它只是……只是想认识一下这窝幼豹,哦,它……它从没见过这三只幼豹。”
  我语无伦次刚说完这番话,雪妖已蹿到喇叭状小山洞前,龇牙咧嘴,后肢微微蹲屈,尖利的指爪从爪鞘伸张开来,完完全全面对猎物急欲杀戮的姿态。再看三只幼豹,已从雪妖凶神恶煞般的面部表情和杀气腾腾的眼光中意识到死神正在向它们逼近,吓得灵魂出窍,想逃跑吧,洞口被雪妖堵死,无处可逃,闹闹和吵吵挤成一团,闭着眼睛相互抱着对方的头,好像这样就可以减轻死亡的恐惧,静静用稚嫩的爪牙拼命抓咬洞壁,大概是想临时在坚硬的花岗岩上挖条可以藏身和逃生的地道,那当然是徒劳的。
  雪妖脸颊两侧的毛恣张开来,血盆大口瞄准闹闹的脖子……
  再也没什么可怀疑的了,雪妖确实是在趁北斗母豹离巢之际行凶作案。
  情况紧急,我来不及多思考,完全是受下意识支配,一下从玛尼堆后面跳出来,挥舞双手大叫:“雪妖,不能啊——”
  “啊嗬——啊嗬——”强巴也用手卷成喇叭状,高声喊叫起来。
  虽然作为一个动物学家,面对野生动物内部的冲突争纷,应严格保持中立态度,不该粗暴干涉雪豹内政,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制止眼前这场杀戮。有四点理由使我无法对雪妖这种行为采取容忍或放纵的态度:第一,这并非由饥饿引起的杀生,完全是由狭隘的嫉妒心引发的疯狂报复,赤裸裸的谋杀,触犯了血亲间不得互相杀戮这条动物界普遍适用的禁忌;第二,北斗母豹在育幼期间,在抚养三只幼豹的同时,腾出时间和精力辅导雪妖狩猎技艺,即使用人类的标准和要求来衡量,也称得上是个负责任的好母亲,雪妖不思报答,反而背着北斗母豹杀害年幼的弟妹,残忍狠毒令人发指,也违背了凡生命都应遵循的最起码的道德;第三,北斗母豹不是傻瓜,到月牙状岩洞没找到雪妖,回家一看三只幼豹惨遭杀害,前因后果联系起来一想,第一个怀疑对象就是雪妖,如此一来,后果将不堪设想;第四,雪豹是一种数量稀少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我是动物学家,有责任尽量避免这一珍贵物种非正常减员。
  听到我们的喊叫,雪妖吃了一惊,往后跳闪一步,脑袋从小山洞里抽出来,朝我们张望。我们喂养过它半年,它当然应该认得出来,似乎也应该能理解我们扯开嗓子喊叫的用意。它在洞口迟疑了一阵,看看我和强巴,又扭头望望山洞里那三只幼豹,给我的感觉是,心里很矛盾,不晓得该继续还是该中止这场卑鄙的阴谋。

  我和强巴快步向喇叭状小山洞奔去,趁雪妖还在犹豫不决,阻止它行凶,这样对它对北斗母豹对我们人类保护野生动物都有好处。
  我们是从山顶往下冲,速度很快,数秒钟时间,便已跑完一半路程。突然,雪妖弓起腰,嗖地蹿进洞去。这家伙,眼瞅着我们快速逼近,没时间容它多想了,横下一条心要把阴谋进行到底。喇叭状小山洞里,传来幼豹撕心裂肺的尖叫。我和强巴心头一紧,罪恶已经发生了。紧接着,名叫闹闹的幼豹和名叫吵吵的幼豹贴着洞壁慌忙地蹿出小山洞,夺路逃命。雪妖急旋豹腰,啊呜一口,咬住吵吵的脖颈,可怜的吵吵,身体痛苦地扭动几下,便瘫软下来。幼豹闹闹趁机蹿出小山洞,使出吃奶的力气奔逃。闹闹虽只有几个月龄大,倒也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有一种强烈的求生本能。也许是光秃秃的山坡无处躲藏,也许是慌不择路的缘故,闹闹竟然朝我和强巴迎面逃来,一面逃还一面呦呦叫唤,不知道是否在向我们呼救要我们帮帮它。当时我和强巴离幼豹闹闹约三十米,我俩不约而同张开手臂朝小家伙迎去,想抢在雪妖追上来之前把小家伙抱起来,能保住最后一只幼豹也是好的。
  雪妖收拾掉幼豹吵吵,又蹿跃上来追幼豹闹闹,心狠手辣,想斩草除根呢。
  幼豹闹闹离我们只有几米了,强巴抢在我前头,伸手想去抱它,可它惊恐不安的眼睛瞥了我俩一眼,扭身跳闪开去,吱溜从我的胯下蹿过去,逃到我们身后去了。它自出娘胎以来大概从未看见过人,当然不会随便就信任我们的。
  这样也好,雪妖在我们俩前面,幼豹闹闹在我们身后,我们处在中间位置,荒山沟狭窄,我们的身体就是一道屏障,可以阻挡雪妖继续施暴。
  强巴抬起猎枪,哗啦子弹上膛。我则大声喊叫雪妖的名字,企图唤醒它的良知。
  转眼间,雪妖已冲到我们面前,相距仅四五米远。我和强巴像堵墙,迫使它不得不停下来。
  “去,不准胡闹!”强巴厉声呵斥道。
  “雪妖,听话,快离开这里!”我也大声说道。
  雪妖耸动鼻翼恶狠狠喷出一口粗气,张牙舞爪跃跃欲扑,尖利的牙齿上沾着殷殷血丝,呦欧,朝我们发出短促的吼叫,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少管闲事,快让开,不然的话,我会像对付那窝幼豹那样毫不留情地对付你们的!
  我的腿开始发抖,脊梁一股冷气往上蹿,我们虽然豢养它半年,它虽然还认识我们,但我晓得,当初因为我们一再克扣它食物,彼此感情早就疏远,或者说彼此感情早就出现裂痕,它对我们早就心怀不满憋了一肚子怨气,绝不会舍不得咬我们的。它已杀红了眼,再不是盘绕在我们膝下乖巧的大猫咪了,而是嗜血成性的猛兽,尖牙利爪既不是纸糊的也不是吃素的,真要动了杀心扑将上来,我这条小命恐怕难保。强巴到底是打猎出身,胆子比我大得多,腿没发抖,额头也没沁出豆大的冷汗,但脸如灰土,也已紧张得快崩溃了。
  “怎么样,我开枪吧?”强巴枪口指着雪妖的脑袋,焦急地问我。
  为了救一只还在吃奶的幼豹,打死一只两岁半龄已快成熟的雌豹,从保护珍稀动物这个角度说,不是一件合算的事。我们受领的任务是放生雪妖,我们只对雪妖负责,而不必对那只名叫闹闹的幼豹负责,为保护不必由我们负责的闹闹而开枪射杀该由我们负责的雪妖,岂非咄咄怪事?荒野丛林天天都有阴谋和屠杀,我们又不是动物警察,管得了这么宽吗!
  思考三秒钟,我斩钉截铁地说:“不准开枪!”
  雪妖已经扑过来了,既然我们不准备开枪,那就只有闪开,乖乖让出路来。
  雪妖从我们身边经过,我憎恨它的野蛮,朝它屁股踢了一脚,强巴也朝它身上吐了一口浓痰,你这种行为本应挨枪子的,踢你一脚啐你一口算是从轻处理!它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只逃逸的闹闹幼豹身上,无暇跟我们计较,一溜烟跑过去了。
  闹闹幼豹还在仓皇奔逃,年幼力弱根本逃不快,这一段山沟又没有洞穴可以钻进去躲藏,很快就被雪妖追上,一阵轻微的厮打,又响起幼豹垂死的尖叫。
  这家伙,捕捉羚羊很笨拙,屠杀幼豹倒挺麻利的。
  惨案已经发生,悲剧已经上演,我和强巴再待在这里已没什么意思,也担心雪妖再回过头来找我们的麻烦,便迅速撤离荒山沟,回到山顶的玛尼堆。
  继续用望远镜观察,雪妖正从喇叭状小山洞叼出静静幼豹尸体,吃力地爬着陡坡,爬上山脊,来到悬崖旁,嘴一松,将静静的尸体甩下深渊。
  接着,它又蹿下荒山沟,去搬运吵吵幼豹的尸体。
  它想得很周到,毁尸灭迹,让三只幼豹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难猜测雪妖这么做的心理动因,它需要北斗母豹,它希望北斗母豹分分秒秒都陪伴在自己身边,它无法容忍三个弟妹分享这份爱。它所受的苦难和冤屈太多,它曾经被母亲抛弃,它饱受离别和思念之苦,好不容易重新找到了妈妈,可妈妈却心有所系,只能吝啬地给它一半的爱,每天仅能陪伴它几个小时。它失去的太多太多,按照力学原理,它想得到的也太多太多,它希望得到母亲完整的爱,按照超量恢复原理,它对母爱的渴求膨胀数倍。当它想跟随北斗母豹回巢穴时,遭到了拒绝,这使得它嫉妒心迅速膨胀,萌发歹毒的念头,寻找机会将毫无反抗能力的弟妹杀死,这样,妈妈的心没有其他牵挂,妈妈的爱就全部归它所有了。
  它从小失去母爱,不仅狩猎技艺是空白,心灵也已扭曲变形,灾祸与苦难滋养自私的天性,一切都为自己着想。对雪豹这种动物来说,健全的母爱,铸就完满的品格,破损的母爱,造成残缺的德行。
  我算是明白了这么一个道理,食物匮乏,极度饥饿,会发生骨肉相食的惨剧,同样,母爱缺乏,爱的饥渴,也难免会演绎手足相残的悲剧。

 

【八众叛亲离】

    北斗母豹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离开了雪妖。

  就在雪妖叼着吵吵幼豹的尸体第二次爬上山梁时,突然,荒山沟尽头出现一团白光,就像一只飞快滚动的雪球,转眼间便来到喇叭状小山洞前。
  “北斗母豹回来飞了!”强巴眼尖,低声说道。
  我用望远镜一看,果然是北斗母豹。它豹尾高翘,脊梁弓耸,显得非常紧张,大口喘着粗气,脑袋探进小山洞,就像被火焰烫伤了似的迅疾将脑袋缩了回来。它肯定看到了它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幼豹还未凝固的鲜血和挣扎时被咬掉的绒毛。它嗅闻地上的气味,很快又找到躺在乱石间的闹闹幼豹的尸体,悲愤地长吼一声,抬头寻觅凶手。它一眼就看到正在悬崖边抛尸的雪妖,咆哮一声,三步并作两步朝山梁蹿跃。
  早晨,北斗母豹去到月牙状岩洞,发现雪妖并不在洞内,它在岩洞附近转了一圈,呼喊几声,也不见雪妖应答,预感到事情不妙,立刻拔腿往自己巢穴赶,一路狂奔,比追撵猎物跑得还快,不幸还是迟了一步。
  我想我的判断不会有误,北斗母豹和雪妖邂逅相遇至今已三个多月,从未将雪妖带回自己的巢穴。当昨天雪妖黏在它身后耍赖非要跟它回家,它不惜动用尖爪利牙将雪妖阻挡在黑熊状磐石外,还用残毛和尿液布置气味警戒线,态度异常严厉,禁止雪妖靠近喇叭状小山洞。这有力地证明,北斗母豹打心眼里并不信任雪妖,虽然它恪尽母亲的职守,毫无保留地向雪妖传授狩猎本领,全力以赴培养雪妖独立生活的能力,以弥补自己的过失,但它始终对雪妖抱有警惕,心头有一片无法驱散的阴影,就是担心雪妖会出于自私的动机伤害三只还在吃奶的幼豹。它早就有这种不祥的预感,它早就对此有所提防,但最终还是防不胜防。
  我曾经对北斗母豹坚决不许雪妖靠近它的巢穴这一点很有意见,认为它是心胸狭隘神经过敏,现在看来,是我错了。知女莫如娘,北斗母豹比我更了解雪妖,比我更了解灾祸与苦难给生命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比我更了解生命贪婪自私的本质。
  我将望远镜移向雪妖,雪妖已将吵吵幼豹的尸体扔进深渊,听到北斗母豹咆哮声,惊恐万分,环视四周,三面都是绝壁,唯有从原路下到荒山沟才能逃命,只好硬着头皮从山梁蹿下来。雪豹这种动物。爪子是朝后弯钩的,在陡峭的山坡上,上山容易下山难。雪妖笨拙地蹿跳蹦挞,没等它下到沟底,北斗母豹就已扑到它身上来了。双方吼叫厮咬,扭成一团,从山坡滚到沟底,沙尘迷漫,犹如烽火战场。
  雪妖到底年轻,缺少格斗经验,或许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心里发虚,缺乏殊死搏杀的劲头,仅仅两个回合,便被北斗母豹仰面朝天压在底下,拼命挣扎也翻不起身来。它们打斗的位置离我们不远,不用望远镜也看得清清楚楚,北斗母豹用额头抵住雪妖的下巴,豹嘴探进雪妖柔软的颈窝,肩胛和前腿弯的肌肉拧动颤抖,毫无疑问,豹牙已叼住雪妖的喉咙,正在用力噬咬。这是致命的狠招,即使体格魁梧的牦牛,一旦被雪豹如此这般抵住下巴叼着喉咙,也很快就会窒息死亡的。雪妖张着嘴,却叫不出声来,一双豹眼越瞪越大,就像两只玻璃球,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挣扎动作也越来越微弱,已经用不出力气来。
  “要不要朝天开枪?”强巴问我。
  我沉默不语,不说要开枪,也不说不要开枪。我晓得,雪妖快完蛋了,假如我们朝天开枪,震耳欲聋的枪声会把北斗母豹吓跑,帮助雪妖捡回一条小命。我对雪妖的生命负有一定责任,这大半年来,我在高黎贡山雪线一带像野人一样生活,吃苦受累,目的就是要让雪妖变成一只真正的雪豹,回归大自然,更好地生存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应该朝天开枪救它一命。可是,它咬杀无辜的弟妹,套用人类的道德与法律,犯下十恶不赦之罪,刚才没枪毙它,我心里已有包庇罪犯的负疚感,再要用枪声替它解围,是不是也太丧失做人的原则了呀?
  “不开枪也罢,反正不是我们害死它的,是它自己找死的,与我们不相干。 ”强巴大概同我抱有同样的心情,放下猎枪嘟嚷道。
  雪妖嘴角溢出一丝血沫,四肢抽搐,还有半步就踏进阎王殿了,突然,我们发现,北斗母豹肩胛和前腿弯的肌肉停止拧动颤抖,这表明它的牙齿停止了噬咬。它似乎刚刚从梦中惊醒,眨眨眼睛,慢慢松开嘴,从雪妖身上退了下来,去到闹闹幼豹尸体旁,舔了舔已经僵硬的小家伙,扒了一些碎石盖在闹闹幼豹身体上,然后头也不回地向荒山沟外走去。它走得很慢,仿佛力气已经耗尽,仿佛身心已疲惫到极点,一面走还一面发出令人心碎的呜咽声。
  我能理解北斗母豹为什么在最后一秒钟放弃了咬死雪妖的念头,它是母亲,雪妖和三只还在吃奶的幼豹都是它身上掉下来的肉,三只还在吃奶的幼豹已经惨遭不幸,生活已经酿出了一杯苦酒,咬死雪妖,于事无补,无非是酿第二杯苦酒而已。
  一杯苦酒已经够它受的了,没必要接着喝第二杯苦酒。
  雪妖躺在地上扭滚喘息,过了约二十分钟,才翻过身来,又过了约二十分钟,这才抖抖索索地站起来,吐掉嘴角的血沫,凄凉地叫了一声,举步维艰地朝前走去。
  这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过北斗母豹,我想,它带着心灵永不愈合的创伤,带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离开高黎贡山了。
  我们也很少再见到雪妖,它也从月牙状岩洞搬家了,我们找不到它新的巢穴。有一次,我和强巴在一棵大树上设置捕捉绣眼鸟的金丝活扣,突然看见雪妖从旁边另一棵大树下钻出来,它皮毛邋遢,两眼暗淡无光,尾巴挂着烂泥衰草。肚皮也空瘪瘪的,瘦得胸部两侧的肋骨一根根突凸出来,看得出来,它日子过得很不顺。它跟着北斗母豹学习狩猎技艺,虽然学了三个多月,但年龄偏大,基础又差,没能将独立生存的本领学到家。一般成年雪豹十次出猎仅有两次成功,凭它的本事,我想,十次出猎最多能有一次成功。食物不足,当然就显得落魄潦倒,精神委靡不振。
  当它来到我们工作那棵大树底下时,强巴冷不丁叫了它一声。它抬头看了我们一眼,目光冷冰冰的,就好像在看一样它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然后便摇着那条肮脏的尾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它不想再理我们,不想再同我们有任何瓜葛了。
  我想,它把我们阻止它屠杀三只还在吃奶的幼豹,看做是我们存心在跟它过不去,坏了它的好事。它或许以为,假如那次我们不去阻拦它的话,它就能抢在北斗母豹返回来之前,把三只幼豹的尸体扔进深渊,北斗母豹就不会发现是它犯下的罪孽,这样它就能达到目的,独享北斗母豹的关怀和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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