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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青岛老街——德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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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青岛老街——德县路


  德县路上个世纪初叫霍亨洛厄街( HohenloheWeg),是为了纪念当时的德国首相霍亨洛厄。霍亨洛厄的名气没有俾斯麦这么响亮,但他在德国出兵胶州湾一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日益强盛的德国也想效仿英法,主动制造事端,强占胶州湾。这时候,霍亨洛厄提出,德国唯一可行的途径是等待中国人先给出报复的理由,占领海港,再以此为抵押,向中国提出割让主张。他还说,根据过去两年的经验,利用在华传教士的问题,不久就能找到这样的机会,这个报告得到威廉的赞许。不久,德国就等到了“巨野教案”。如果当时德国强攻,相信章高元的部队还是会奋力抵抗的,这样对德军付出的代价显然要比死掉两个传教士大的许多。霍亨洛厄的意见,让德国更加理性地去谋划对外侵略扩张,凭借这份功绩,他在青岛的道路命名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德县路其实也是条蜿蜒的道路,它和沂水路恰好一东一西,环绕着总督山、观海山的南麓。这条道路穿过圣米厄尔教堂的后部,最终与中山路会合。。德国侵占青岛后,以胶州路为界划分为市区与郊区;在市区内,又以德县路为界划分出极具殖民性质的两个居住区。德县路以南为外国人居住的青岛区,德县路以北为华人居住区。站在德县路与中山路交汇口向南北两个方向观看,想那旧时华丽的欧式建筑和中国的棚户区分立两旁,仿佛上演着一部“双城记”。
       德县路与沂水路是两条很有意思的小路。首先,它俩犬牙交错,不分彼此。沂水路11号总督府衙门的斜对面是德县路的2号帝国法院。其次,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德县路就像是沂水路的延长线,直行向前。两条马路都短短的,加起来也没有几十个门牌号码,但每座建筑都是那么特色鲜明,让人过目不忘。
  在德县路,你随处可见欧式风格的房子,有一些不乏是大师的手笔。德县路2号的胶澳帝国法院旧址就是最具代表性的,红瓦、黄墙、粗砌的原色花岗石,拱形大门,面朝东,门楣上有一处雕刻精致的纹饰,除了装饰的作用外,也许还带有某种深刻的寓意。
       德县路2号(胶澳帝国法院旧址):位于原胶澳总督府前广场右侧,主入口亦朝向广场。该建筑建于1912年春至1914年4月,为青岛德占时期的最后一批公共建筑之一,设计者为汉斯·费特考尔,采用德式三段式,具有德国建筑厚重粗犷的特点。
    帝国法院大楼所在的区域正处于督署广场(Gouvnerments Platz)与伊伦娜大街(Irene Strasse)、霍恩洛厄街(Hohenlohe weg)的三面合围之中,由于在大楼建造之前,其南面和西面的区域已建成了许多公寓建筑和私人的别墅式住宅,留给法院的只剩这片东西稍宽,南北略窄的狭长地块。为了适应这一复杂的城建布局,建筑师卡尔·施特拉塞尔(Karl Strassel)和设计师汉斯·费特考(Hans Fittkau)采用了几组不同的建筑体艺术化地组合成了这座面积约为3126.53平方米的大楼。
       建筑为两层,呈E形平面,水平视觉上明显低于总督官署。砖石木结构的建筑面积为3126.53平方米,主要包括厅堂建筑体与侧翼办公楼两部分,这一数字也远不及官署的一半。建筑内部共有大小房间31处,并有地下室和阁楼。
       法院的主入口设于立面的南半边,为一拱形大门。主立面与北侧面转角处有一设计独特的角便门,以供特殊用途。北侧面延续有一大坡面屋顶的两层建筑,与建筑南部构成完整的E形平面。一如同期的许多建筑,使用花岗岩砌基和粗蘑菇石勒脚,折坡屋面上覆红牛舌瓦,为红瓦蒙莎屋顶,黄色拉毛墙面饰浅壁柱,建筑的东向正立面开敞,开三联长窗,立面的窗体深入墙体50公分左右,并用花岗石做走向,间或亦做横向分割,构成良好的遮阳设施。
       这栋建筑的建造试图标志着一种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建立,但其完成时间却已近青岛德占时期的尾声。1922年中国收回青岛后改为胶澳商埠青岛地方审判厅,后改称青岛地方法院,1935年分为山东高等法院第二法院和青岛地方法院(包括各检察处)。
  德国人当年建造屋顶时使用的牛舌瓦都是在当时大窑沟的窑里烧制而成的,先用青岛当地的粘土制成泥坯,风干后再放进窑里烧,一般15至20天的时间才能成瓦。德国人为什么选用牛舌瓦作为屋顶的主要瓦片?没有防水材料覆盖,屋顶怎么做到不漏雨?陈其旭解释,德国人当时除了考虑到建筑的耐用性外,还格外注重建筑的美观性,牛舌瓦虽然生产工艺难度不大,但挂在屋顶却有一种特有的美观。屋顶之所以能不漏水,主要是靠双层瓦片相互叠挂来实现。据了解,每平方米屋顶要用70片牛舌瓦,而普通的建筑每平方米用瓦不到30片。
       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德国殖民者早在1897年12月13日就在租借地内设立了法院。大法官保尔·戈尔皮克博士(Dr. Paul Gelpcke)也在1899年春来到青岛,参与这一重要机构的建设。按照帝国法令的有关规定,租借地的法院机构实行“华洋分治”。欧洲法院分为高等法庭和地方法庭两级,为充分体现司法的独立与公正性,高等法院的帝国法官由德皇亲自任命,并且不受殖民地总督的管辖。地方法庭的法官则由总督任命。在1914年法院大楼落成之前,高等法院曾一直设立于原总兵衙门内,地方法庭则一度与警察公署合署办公。1898-1899年的《胶澳发展备忘录》曾对德国在青岛所行使的法律这样描述到:租借地内的所有居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也均受德国法律条文与规定的制约。诉讼由帝国法官或帝国法庭进行审理,帝国法院一般由一名帝国法官和2~4名陪审法官组成,陪审法官由法院任命,一般为具有一定地位和声望的商人或文官。
       管理中国人的法院机构设立于1898年7月,亦分两级,初级法庭由所在地的行政管理机构代行职权,地方法庭则分设李村和青岛,由通晓中文的法官受理诉讼,民事案件一般以当地法律为依据审理,而刑事诉讼则采用德国法律,但同时也尽量兼顾中国的法律观念,比如,对男人进行体罚的惩戒方式被保留,而中国法律中那些极其残忍的惩罚和死刑则予以废除。
       当年盖尔普克来到青岛创建德国式司法体系的时候,还没有这座建筑,直到德国人即将失势的1914年,这座建筑才正式竣工。帝国法院是德国在青岛的最高法院,内设欧洲人法庭和华人法庭,分开审理案件,判决的结果自然也是相差很大,服刑的场所差别就更大了,欧洲犯人可以住在常州路的欧洲人监狱里,而中国犯人则要发配到“远郊”的李村监狱。
       1914年11月,日本占领青岛后,废除了实施了十余年的德国法律,并在法院旧址设立青岛军政署,实施军事占领性质的统治管理。1916年日本占领当局设立守备军法院。审理青岛的刑事、民事案件,并实行一审终审制。1917年1月,军政署撤销,设立以秋山雅之介为民政长的青岛民政署,但刑事案件和较大的民事案件仍由日本守备军法院审理,较小的民事纠纷则概由各区宪兵派出所处理。
    1922年12月,中国接收青岛主权后,成立胶澳商埠青岛地方审判厅,并设厅长和推事等职务。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审判庭改称青岛地方法院。1935年7月,青岛地方法院分为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于12月成立青岛地方法院和青岛高等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
  日本战败投降后。南京国民政府在1946年1月恢复了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48年1月,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改为山东高等法院青岛分院。
    1950年7月11日,青岛市人民法院宣布正式成立。1956年1月,改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又改为市南区法院,现为青岛市南区检察院。 

  沿路上行,你可以看到路德公寓,这是一栋风格严谨又不失变化的建筑,凹廊和两侧前凸的外墙,在光影下形成强烈的虚实对比。

       德县路4号(路德公寓旧址):路德公寓,也译作鲁铁尔公寓、路德家庭旅馆,是一座舒适,美观的公寓式旅店。始建于1905年,由设计师库尔特·罗克格打造,当时的业主是海伦·路德女士。路德公寓是德国三段式公共建筑,按照公寓式旅馆设计,采用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其黄色外墙具有较高的识别度。花岗岩墙基,牛舌瓦折坡屋面。公寓高二层,一层为木制拱形窗户.北立面以木制阳台及露木架构装饰,阁楼上有老虎窗。立面简洁而富于变化,这种变化由中间虚空的外廊和两端触目的实墙共同完成,而巨大的红色坡顶成为其最明显的标志。居中的主人口和开设在坡顶中部的阁楼窗洞,构成了主立面的核心部分。公寓的一楼有四间带敞廊的客房,北面是客厅和餐厅,其下方的地窖里设有厨房。宽敞的主楼梯通向二楼,上设两间套房和五个军人间。除了一间军人房外,其余军人间内均无浴室和厕所。公寓的南面有一座网球场,西边则设有车房。





       路德公寓建于1905年,是德国占领青岛后的代表性建筑之一。据资料记载,路德公寓的建造者为德国人海伦·路德女士,建筑用途是宾馆。而设计者则是近代德国著名的建筑师库尔特•罗克格,其作品遍布北京、天津、青岛、厦门等地,很多成为标志性建筑,如北京国际俱乐部、青岛基督教堂等。库尔特•罗克格在青岛留下了大量作品,有人这样评价:他在设计中表现出的激情和创造精神,不仅为这座年轻的殖民城市注入了一股蓬勃的朝气,而且能触摸到中国建筑在西方文化的冲击、碰撞下所产生的特殊形式和内涵。
       1914年,日本占领青岛后,路德公寓成了医院,如今还保留着日本人改造的痕迹,最典型的是门窗上方“旭日光芒”的图案。抗战胜利后,这里为市教育局用房,解放后曾改建为卫生局办公用房,路德公寓2005年被国务院被列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现为青岛市税务机关办公楼。

 
 

 
     路德公寓斜对面的总督牧师旧宅虽然不起眼,但却能从它的细节中看到它的奢华,例如:顶部直线和曲线的相互组合;墙面仿木结构的处理;一层宽敞的转角阳台……

       德县路3号(总督牧师宅第旧址):德占时期总督牧师宅第旧址建于1901年,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宅第旧址以一个很大的敞开式外廊为标志,立面富于变化。托尔斯顿华纳在《德国建筑艺术在中国》中分析说,这栋小小的楼房运用了大量德国文艺复兴复古风格的建筑形式。一楼巨大的老虎窗和敞廊,与二楼造型别致的装饰山墙竞相争辉。

       日据时期,这里是一家私人诊所。解放后,青岛市劳动局曾在这里办公。劳动局搬迁之后,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还充当过一所民办小学的教室,现为民居。
  
  
 
 
 

 


       德县路7号:曾经是沈鸿烈的住宅,沈鸿烈曾在这普通的日式小楼里住过数年。这是一座极为普通甚至简陋的日式小楼,上下两层,每层各有4个房间,日本人爱洗澡,设计的上下楼各有一个独立的浴室和独立的卫生间,另有壁橱和储藏室,没有暖气,青岛的冬天还是挺冷的,总不能每个房间都生炉子,恐沈鸿烈冬天和他的家人也要挨点冻。院不大,院里还有一座上下两层的小副楼,估计是秘书的住处,石头台阶上的两间房估计是警卫室,院里的两间平房估计是佣人的住处。
       德县路7号还曾是国民党中统局青岛区室所在地,内设有地下室、牢房,曾有许多革命志士在这里惨遭迫害致死,我们必须永远记住这屈辱历史!  







  

       德县路14号(青岛德县路小学):始建于1900年。解放前是教会管辖学校,取名明德小学。1900年,作为天主教会的附属事业,德藉神父白明德在斯泰尔修会圣言会馆的东边创办了德华学校,两栋楼房,三间平房,一个礼堂,这就是今天德县路小学的前身。学校坐落于青岛市中心,毗邻蔚蓝的大海,背依亚洲首屈一指的哥特式建筑——天主教堂,是一座具有近百年历史的老校。解放后,更名为“青岛市德县路小学”。



       曾经的“双城记”分界线:德县路自西北至东南先后与潍县路、浙江路、曲阜路、安徽路交汇,是欧式建筑比较集中的街道。德县路在青岛的老街道中有特殊的意义。德国侵占青岛后,以胶州路为界划分为市区与郊区;在市区内,又以德县路为界划分出极具殖民性质两个居住区;德县路以南为外国人居住的青岛区,德县路以北为华人居住区。青岛区内建筑豪华,道路宽敞,上下水道齐全,绿地较多;华人区内房屋矮小,街道狭窄,水不入户,几无绿地。当时,德县路为哈楼威路,日本侵占时期叫治德町,我国接收青岛以后才正式命名为德县路。至今,当您站在德县路与中山路交汇口向南北两个方向观看,仍然可看出旧时的差距,这就是当年殖民统治的烙印。清朝覆灭以后,一大批王公贵族、高官大吏来到青岛,德占当局于1914年修改户籍管理办法,特准他们进住青岛区,满清末任广西巡抚李家驹在德县路上建了第一幢中国人的住宅。  






       德县路23号(福玛·蒂瑞森·杰森旧宅):1905年由德国人建。中部高大的山墙,做仿木构式装饰线条,构成构图中心。使用大量华丽繁琐的装饰,属欧洲古典田园式风格。





 

 

       青岛天主教堂本名圣弥厄尔教堂,由德国设计师毕娄哈依据哥德式和罗马式建筑风格而设计。拟建教堂应高百米,适逢二战爆发,希特勒严禁德国本土资金外流,该教堂不得不修改图纸,即建成现在规模。教堂始建于1932年,于1934年竣工。塔身高56米,是建国前山东省最高的建筑。是中国唯一的祝圣教堂。
 

      德县路10号(圣心修道院旧址):圣心修道院也称爱道院、圣神院、圣灵女修道院,天主教圣方济教会1886年开始到中国传教,1901年,德籍神甫白明德在不来梅路购地46.2亩,就是现在的浙江路与肥城路交汇处,德县路10号,修建了一座圣神院。修道院由慕尼黑建筑工程师贝尔纳茨设计,1902年建成。
       初时建筑为二层,东南角为青岛早期建筑中常见的阶形山花装饰墙,左右是对称的巴洛克式塔楼。1928年加盖为3层,将塔楼拆除,今年塔楼复建,完成了再现了当年德国建的风韵。占地面积20968.1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砖石结构,平面呈马蹄形,内侧为封闭长廊,大拱形窗。花岗岩墙基,斜坡屋面。室内木板地,高3.8米,门窗皆为初建时期所遗。屋面为红牛舌瓦,梁柱均采用美国红松制作,具有典型的德国南部建筑风格。东南转角处大的阶梯山花和两个对称的巴洛克风格角楼,使得这个转角的立面变得丰富多彩。修道院内有小教堂,名为天主圣心堂,另有教室、餐厅、厨房和大小寝室。二楼设有20扇窗户的走廊,既宽敞又明亮,楼内设有壁炉,冬天时可以将热气送到房间里每个角落。
       虽说这里是修女院,其实也是一处欧洲人寄宿学院,附设幼儿园,教学受德国总督府监督,由修女任教。初期只招收德国女孩,总督府给予补助。1914年以后完全由天主教会出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包括英美等国。自1922年开始招收中国富家女学生。课程设宗教、德语、法语、英语、汉语言文学、算术、地理、历史、自然科学、制图、绘画、家政、女子手工艺、音乐、雕塑等,用德语教学,注重宗教知识和语言教育以及上层社会女子应有的知识技能的培养。
       抗战胜利以后,学校虽然继续开办,但学生已经很少,多为美国海军军官的女子。1950年该学校停办。这里长期作为山东省仪表研究所,那座小教堂也成为职工开会联欢用的礼堂。

       德县路27号(圣功女子中学):该建筑是美国设计师设计,虽然吸收了欧洲教会中学的风格,但依然能感受到美式建筑的简洁和粗犷。
       徳县路事件:1937年8月14日下午2时许,一小队日本海军陆战队擅自进入青岛市区,来到德县路圣功女子中学(现青岛市七中)门口附近,其中两名日本兵突遭日本浪人枪击,造成一死一伤,制造震惊中外的“德县路事件”。枪击事件发生不多时,胶州湾内的十几艘日本军舰立即包围了青岛的前、后海;日本驻青总领事大鹰正次朗也赶到青岛市政府,提交一份抗议书,声称“德县路事件”为中国便衣队所为,并限期交出凶手,否则日本各舰要立即登陆“保护日侨”。这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他国的惯用伎俩。由于国民党青岛市长沈鸿烈坚决抵制与周旋,以及日军制造“虹桥事件”挑起“八一三事变”后,兵力不足、鞭长莫及,遂实行了推迟占领山东、青岛,暂时撤回日侨的退却策略,才平息了“德县路事件”风波。 

  在小巷里搜索历史的痕迹,青岛街道的西部老城是最有味道的,几乎所有的街巷都是蜿蜒曲折的。有的道路过于陡峭,干脆被青岛人换成了台阶,或是一种叫“菠萝油子”的路面。“菠萝油子”路其实就是用很小的块石铺成的马路,远看就像菠萝皮一般,遂得其名,“油子”是说长年累月,被磨得锃亮。德县路几经休整,路面大多是平整的“柏油”,剩下的“菠萝油子”就只有靠近中山路的这一段了。





 
       德县路上的“馅饼粥”创建于1926年。这家岛城历史最为悠久的清真饭店经营着北京风味的清真饭菜。传统清真小吃羊肉馅饼和粥饭别具特色,手抓羊肉、烤羊腿、清炖羔羊肉、烤羊肉串等清真特色菜品别具特色,味道比较纯正。馅饼粥是传统清真小吃,馅饼皮薄馅大、汁浓味鲜。羊肉馅饼选用内蒙古黑头羊肉,牛肉馅饼选用鲁西南黄牛肉,以传统配方、特殊工艺精心制作而成。趁热吃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咬开薄皮,轻轻地把里面的汤汁吸出来,再慢慢用筷子把里面的肉馅挑出来。如果急着咬一口的话,热的汤汁很可能就会溅出来,万一烫着就麻烦了。很多市民来了以后,不用看菜单,直接告诉服务员:手抓羊排一份,羊肉馅饼和杂粮粥若干,然后再点其他菜。

       德县路的终点就是和中山路交界的馅饼粥了。往回走,德县路上的几座双号小楼也别具特色......








 (部分文字资料整理于网络)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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