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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沈石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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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
沈石溪著

  大公羊绕花鼎站在大霸岙的一座奎小山顶上,使劲耸动鼻翼,西北角方向随风飘来一股让羊一闻到就会厌恶得想呕吐的腥臊味,它本能地抬起起起前蹄,“橐橐橐橐”猛烈叩击石头。这是奥古斯盘羊群表示危险正在逼近的警报系统。霎时间,正在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的一百多头羊撒开四蹄跟着绕花鼎旋风似的冲下山坡向对面的山崖逃去。
  无数只羊蹄在于燥的山坡上踩踏出一团团尘土,遮天蔽日,羊们争先恐后地奔逃着,你踩我,我挤你,母羊呼唤着小羊,小羊找寻着母羊,一片混乱。
  好不容易逃到对面的山崖上,大公羊绕花鼎气喘吁吁,惊魂甫定,听听背后没什么动静,便停下来想歇口气,顺便观察敌害此刻所在的位置。
  头羊一停,整个羊群也都停了下来。
  绕花鼎身体还朝着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四肢弯曲还摆着一副随时准备起跳窜逃的姿势,只是把头颈做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向后观望。
  对面开阔的大霸岙,暂时还不见食肉兽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有一头羊还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
  这是一头还没成年的小公羊,体毛浅灰,像清晨一片薄云;头顶刚刚长出两支半尺来长的琥珀色的羊角,还没盘成弯形,色泽透明,稚嫩得就像刚从地下冒出来的竹笋;身体只及那些成熟的公羊三分之二大,矮出整整一个肩胛,与母羊差不多。大霸岙是个地名,位置处在日曲卡雪山的半山腰,是块山间平地,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其他动物,只有地上长着一层齐腰高的狗尾巴草,小公羊站在那儿,特别显眼。
  这家伙,也许是想心事想入了迷,也许是吓破了胆吓软了腿,也许是儿时那段悲惨的遭遇使它心灵麻木,反应迟钝了,才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的,绕花鼎想。
  “咩——”绕花鼎长长地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催促,是招呼那头还傻站在对面大霸岙里的小公羊趁食肉兽还没扑到羊背上来赶快跟着群体一起逃命。
  ——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让自己变成食肉兽的晚餐吗?
  小公羊听到绕花鼎的呼叫了,抬起头来朝在岫脊线上站成一排的羊群望了一眼。但它并没有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从麻木状态中幡然猛醒,惊咩一声跳起来,像所有的羊一样,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长几条腿,转身奔逃;恰恰相反,它不仅没逃,好像还嫌自己不够暴露,怕食肉兽瞧不见它,竟从狗尾巴草丛里走了出来,攀上旁边一块突兀的岩石,站在岩石顶上,“咩咩”叫着。
  这纯粹是在引诱食肉兽去吃掉它嘛。
  自杀还需要做广告吗?
  大霸岙东边那片狗尾巴草无风自动,一条恐怖的黑影朝站在岩石上的小公羊逼近。
  大公羊绕花鼎心里一阵绞痛。一个无辜的生命又要遭到血腥屠宰了。真让它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它想收回视线,它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臣民被凶残的食肉兽大卸八块。羊是素食主义者,羊眼善良温柔,也看不惯血淋淋的屠宰场面。但还没等它来得及将视线收回,对面的大霸岙里又发生了新情况,小公羊跳下岩石,迎面朝正在狗尾巴草丛里钻行的那条恐怖的黑影走去。
  大公羊绕花鼎现在所在的山崖和对面的大霸岙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一条又窄又浅的小山谷,连小公羊脸上的表情也看得一清二楚。它惊讶地发现,小公羊完全没有大祸临头的惊悸与恐惧,也不是存心要去送死的悲哀与无奈,更不是反应迟钝者的麻木不仁,而是一种奥古斯盘羊群十分罕见的神态:两只羊眼睁得滚圆,像太阳一样闪烁着光芒;羊角摇晃,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步子轻盈明快,不像是要去赴难,倒像是要去赴宴;全身皮毛兴奋得闪闪发光。
  疯了,大公羊绕花鼎想,只有疯子才会有如此怪异反常的表情和举止。正常的羊绝不可能会把自己往食肉兽的嘴里送的。
  其实,绕花鼎早就怀疑这头小公羊是个小疯子。这家伙自从生下来后,行为举止就与众不同,从来不跟同龄伙伴在一起玩耍,性情孤僻,除了吃草和睡觉,整天里呆呆望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峰。雪峰有什么可看的嘛,形如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常的羊看着就心里不舒服,再说雪峰上终年不化的积雪白得刺眼,一般的羊眼看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有一种被白色恶魔缠身的恐惧,只有雪豹的眼睛才适应长时间凝视惨白的积雪,羊眼爱看青翠的树林和碧绿的草地。你说,不是因为神经不正常,谁会这样傻不看青草看积雪?
  唉,可怜的小疯子,绕花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怜悯与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才活了八个月,还没有尝到生活的甜滋味呢,就要追随母羊猴戏去黄泉路了。
  隐没在狗尾巴草丛里的那条黑影突然加速,向小公羊蹿去。绕花鼎一颗心陡地跳到嗓子眼。它想,血案顷刻之间就要发生了,毫无疑问,食肉兽会一路狂飙跃上小公羊的脊背,噬咬脆弱的羊脖子。
  又一个绕花鼎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那条黑影蹿出了狗尾巴草丛,并没穷凶极恶地朝小公羊扑咬,而是一转身绕开小公羊穿过小溪流走了。
  小溪流周围是沙砾地,没长狗尾巴草,绕花鼎很快看清楚,那恐怖的黑影原来是一只狐狸。
  狐狸虽说也是食肉兽,但狐狸相对来说体态较小,对体重达两三百斤的盘羊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一般来说,狐狸不敢招惹成群的盘羊,也不敢袭击健康的成年盘羊,只对年老体弱行将倒毙的老羊或头上还没长角身边又没有母羊照看的羊羔下毒手。当然,盘羊也绝不会没事找事主动去和狐狸纠缠不清的。
  狐狸和盘羊之间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那只狐狸经过小公羊的身边,只是漫不经心地瞅了它一眼,大概觉得对方头上已经长着两支尖角,厮打起来自己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所以连停顿都没停顿,就钻到小溪流后面的乱石沟里去了。
  倒是小公羊还不依不饶,冲着狐狸的背务影示威似的摇晃着头顶两支羊角,“咩咩”叫着。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子。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食肉兽是一只狐狸而改变对小公羊的看法。它觉得小公羊这次没遭杀害,纯属侥幸。设想一下,假如那条恐怖的黑影不是狐狸,而是狼或雪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呢?恐怕现在已经是在食肉兽的肚子里了。小公羊绝不是因为嗅出走过来的那条黑影是狐狸而不是狼或雪豹才大胆地待在原地不逃跑的,羊的嗅觉没那么灵,连它这样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头羊都只能嗅出一个模糊的概念,分辨出是有害的食肉兽还是无害的食草兽,更不用说像小公羊这样乳臭未干的羊了,是绝没有可能在随风飘来的淡淡的腥臊味中准确地识别来犯的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食肉兽。由此推理,小公羊虽然幸免于难,但疯子的性质并没改变。
  众羊隔着山沟也都看见闯进大霸岙来的只是只狐狸.惊慌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散开,到草地上吃食去了。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那恐怖的黑影是狐狸,自己冒冒失失转身逃跑,惊扰了众羊宁静的生活,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而有任何内疚和羞惭。对羊来说,小心谨慎永远也不算过分,羊的座右铭就是,宁肯错逃千次,也决不能失误一次。
  它刚刚闻到丁点儿食肉兽的腥臊味就闻风而逃,说明它嗅觉灵敏,反应极快,动作迅速,处置果断,不愧为奥古斯盘羊群的一代明主。
  倒是那头小疯羊,再这样疯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到狼嘴豹口的。

 

  在头羊绕花鼎用前蹄叩击岩石发出食肉兽正在朝羊群逼近的报警信号时,唯一没跟着众羊一起仓皇奔逃的小公羊名叫血顶儿。
  血顶儿,奇特而又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羊社会不像人类社会那么文明进步,人类社会中个体的名字很复杂,有姓还有名,有的还用笔名、化名、乳名、小名、官名、缢号和字,还有一些民族女子出嫁后还时兴夫姓什么的。羊社会的名字相对来说就瑰要简单得多,取名根据四种来源:一是出生地点,例如母羊烂泥,妈妈生它时正好在一块烂泥塘里,故起名就叫烂泥,小公羊滚雪窝是因为它从母羊肚子里一出来就刚好掉在一个浅浅的雪窝里;二是出生时间,有一头老公羊当年出生时,刚好太阳从日曲卡雪峰那个马鞍型的山凹落下去,由此而得到了一个吞日的名字,另一头年轻的母羊出生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就叫启明星了;三是根据某种显著的生理特征,例如美丽的母羊金蔷蔷薇,那根短短的羊尾与众不同,其他羊的尾巴都呈灰褐色,茸毛芜杂,缺乏美感,而它的短尾却蓬松如云,柔软如柳丝,尾尖有一撮金色的长毛,摇甩起来如蔷薇开花,而头羊绕花鼎之所以叫绕花鼎,关键就是头顶那对羊角比普通的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显得格外威武雄壮;四是出生前后刚巧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大事,就围绕这件事直接取名,比如蛇咬,是一头九岁龄的公羊,之所以会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是因为它还在慢慢从母羊产道往外滑的时候,旁边羊群里有一头老母羊在草丛中不慎踩着一条眼镜蛇,被眼镜蛇咬了一口,没走几步路就倒地抽搐而死,老母羊咽气的时候正是它落地的时候,于是就只好叫蛇咬了,还有一头已故的母羊名叫猴戏,这名字和它妩媚的体态完全对不上号,这名字的来源是它出生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一只调皮的小金丝猴跃上它的背把它当马骑了一会儿。
  血顶儿,属于第四种取名类型。
  血顶儿这名字本身就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的母亲就是猴戏,八个月前的一天清晨,猴戏五月怀胎,就要一朝分娩了。它在离大霸岙不远的地兔方找了一块背风的石旮旯,用嘴衔来一堆干草,铺在身体底下,开始生小羊羔。
  羊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的分娩过程简直就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一次又一次做产前检查,产妇临盆前还要送进专门的产科医院,由医生和护土来协助完成分娩过程。产后还要坐月休息一个月。而羊的分娩过程就非常简单了,羊没有产科医院,也不像大象那样,别的象能用灵巧的长鼻给正在生产的母象当合格的助产士——用鼻尖轻轻钩住小家伙的脖子或腿把它从母亲的身体里拉出来。羊天生没这等福气,母羊分娩全过程都是依靠自己来完成的。分娩前的几分钟母羊还必须跟上羊群一起行动,该奔跑还要奔跑,该跳跃还要跳跃,直到肚子一阵阵痉挛,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想出世了,这才随便找个角落完成做母亲的过程。分娩、咬断脐带、剥掉小宝贝身上的胎衣、舔净小宝贝身上的血污,整个过程大约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简捷迅速,不存在产后虚弱躺在地上不能动的事。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母盘羊的这套本领,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被险恶的丛林环境逼出来的一种高超的生存技能。
  众所周知,作为牛科的一属——羊,处在大自然那条食物链的下端,是豺狼虎豹最感兴趣的食物,也是两足直立的人垂涎三尺的猎物,经常处在食肉兽和猎人的追逐捕杀之中。盘羊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机敏迅疾地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误。假如母盘羊也像人那样娇嫩,在分娩前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跑不能跳只能躺卧休息,那么,每一头分娩期的母盘羊都将成为食肉兽最容易捕杀的对象;分娩时那股浓烈的血腥昧,会很快招来嗅觉十分灵敏的食肉兽的。真要这样的话,盘羊这个物种恐怕早就从地球上灭绝了。于是,在悠悠岁月里,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这就是适者生存。
  与母盘羊这套高超的分娩本领相适应,或者说是相配套的是,小羊羔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奔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
  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做幼稚态缩短。
  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哺乳类动物,刚生下来时到能独立生活,其间都有一个幼稚期,就是要依靠父母悉心照料和保护才能活下去,自己毫无防卫能力和觅食能力,最微小的敌害都可以将其置于死地,这种状况也叫生命的幼稚态。但不同种类的哺乳动物幼稚态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要延续许多年,有的却只需要极短的瞬间。
    人的幼稚态在所有的动物中是最长的,也是最脆弱的,婴儿刚生下来,连老鼠都可以把它撕成碎片。幼儿直到一岁左右才开始蹒跚学步,三岁以后才能短距离奔跑,十五六岁以后才能独立生活。现在的独生子女更是幼稚期延长得让动物界瞠目结舌,十三四岁了还不会自己洗衣叠被,十五六岁了还不会自己买菜做饭,二十好几了还要父母替他安排工作操心前途。人的这种幼稚期越来越长的状况,叫做幼稚态延伸。
  一般来说,肉食动物的幼稚态比草食动物要长,豺狼虎豹产下的崽,比猪崽更没用,要一至两岁后才能离开母亲单独在丛林闯荡。同样是草食类,穴居动物的幼稚态就要比在野外生活的动物长得多。例如兔子,生下来时活像一只剥皮老鼠,要两个月后才绒毛长齐开始吃点嫩草。这说明,生存压力较轻的动物,如食肉兽们,如两足行走的人,幼稚态就长;有洞穴可钻,保护措施较好的动物,幼稚态也要长一些。环境塑造人,也塑造动物;生存环境决定物种的品格。怪不得人类社会有句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指的就是穷人家的生存压力大,只好尽量缩短幼稚态以求能活下去。
  在所有的哺乳动物中,羊羔的幼稚态是最短的。羊是典型的草食类动物,没有尖爪利齿,天生没有防卫武器,也不像兔子那样有洞穴可钻,在防御工事里躲避敌害的侵袭,求得平安;羊习惯在地表生活,完全暴露在食肉兽的爪牙下,倘若也像人那样幼稚期要持续好几年的话,小羊羔就会毫无例外地还不等长大就被食肉兽吞吃干净了。于是,在千万年艰难的进化道路上,凡幼稚期长的羊羔都被严酷的丛林法则淘汰掉了,筛选下来的都是幼稚态短的羊羔。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
  小羊羔大约是太性急了,迫不及待地迈步朝前走,但它的幼稚态还没结束,才走了一步,腿骨一软,栽倒在地。猴戏急忙走拢来,用柔软的唇吻在羊羔的额头亲了一下,唔,宝贝,别着急,先静静地站一会儿,让阳光穿透你的皮肤,给你的身体注入生命的热能,给你的筋骨输入无穷的力量,你就能行走了。
  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匹身上毛色漆黑两只耳朵却是黄颜色的母狼突然嗥叫一声从雪线上顺着山坡冲下来,真是平地起波澜,立刻,散在大霸岙四周灌木丛里采食嫩叶的羊群像炸了窝似的惊跳窜逃,跟着头羊绕花鼎顺着山沟逃跑了。
  在听到母狼嗥叫的一瞬间,母盘羊猴戏下意识地跳起来,掉头拔腿就跑,可刚逃出两丈远,又紧急刹住步子。它想起自己刚生下来的小宝贝还要过几分钟才会走路,它如果就这样独自逃走了,就等于把小羊羔奉送给黑母狼当饭了。它要带着小宝贝一起逃跑。它在草地上绕了个小圆圈,从潮水似的迎面溃退而来的羊群中挤开一条路,又回到小羊羔的身边,不断地用颈窝摩挲羊羔的后脖颈,“咩咩咩”催促着:“宝贝,快快让绵软的四肢坚挺起来,快快让柔弱;的身体硬朗起来,跟着鲁一起逃跑,躲避可以与魔鬼画等号的狼!”
  母羊带崽,既不能像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那样在必要的时候把幼崽叼在嘴里一起奔跑,也不能像有袋类动物那样把幼崽放在口袋里带着走,更不能像灵长类动物那样刚出生的小猴子用前爪抓牢母猴肚皮上的毛,安全地随着妈妈转移;母羊嘴不能叼,背不能驮,也不能牵着走,要带走小羊羔,只有等小羊羔自己能奔跑了,才能让羊羔贴在自己身边跑。这种带崽方式,安全性能自然要差一些。大约是出于一种功能弥补吧,小羊羔从母体落地后,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能站起来奔跑了。
  黑母狼刺鼻的腥臊味越来越浓,母羊猴戏心急如焚,用脑袋抵住羊羔的屁股,往前推搡,试图让羊羔能提前迈步。羊羔抖抖索索往前走了两步,毕竟生下来的时间太短了,“扑通”,四膝一软,又跪倒在地。
  唉,拔苗助长的悲剧。
  羊羔好不容易挣扎着重新站了起来,恶狼已像股黑色的旋风刮到了猴戏和羊羔的面前。羊羔身上的茸毛还没晒干,地上铺着的那层树叶间有许多猴戏生产时滴下的污血。那股血腥味对狼来说,犹如人闻到了麝兰之香,神经高度兴奋起来,鲜红的狼舌伸出嘴外,一双狼眼绿莹莹闪烁着饥馑贪婪的光,一步步朝羊羔走去。
        黑母狼没有通常狩猎时的紧张和急躁,对它来说,扑倒一头刚刚出生还不会行走的羊羔,真比吃豆腐还要容易,鲜美肥嫩的羊羔肉,对狼来说,是难得的珍馐佳肴。
  小羊羔又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比刚才好多了,虽然还摇摇摆摆,但坚持着没有摔倒。能迈步走路,说明幼稚态很快就要结束,顶多再有两分钟,就能扬起四蹄在草地上奔跑了。
  两分钟,假如是在和平状态下,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羊天性娴静,吃饱后喜欢卧在草地上晒太阳,眺望蓝天白云,消磨时间,有时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两分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危急关头,两分钟却成了生与死的界线。倘若小羊羔马上能站起来奔跑,一秒钟也不耽搁,兴许还能逃出恶狼的魔爪,而两分钟待在原地不动,恶瑰狼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小羊羔撕成碎片。
  黑母狼从容不迫地伸出两只前爪,去搂小羊羔的脖子。这是死神的亲昵,黑色的搂抱。
  猴戏来不及多想,“刷”的一下从羊羔身后转出来,拦在黑母狼和小宝贝之间,勾起脑袋,亮出羊角,摆出一副殊死拼斗的架势。
  黑母狼尖尖的嘴吻两侧的皮肤向上翘起来,这是狼表示欣喜的表情,相当于人的笑容。对黑母狼来说,猴戏跳出来阻拦,无疑是一种送死。假如前来拦截的是一群健康的成年公羊,或许它会心虚胆怯,因为成年公羊头上有巨大的羊角,身强力壮,不太容易对付。但一只刚刚产下羊羔的母羊,就是另一码事了。
  盘羊本来就身体瘦小,比起公盘羊来,体格差不多小了三分之一,虽然头上也长角,但比起虽公羊那两支巨角来,母盘羊的角只是一种摆设和修饰,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再说,眼前这只母盘羊才产下羊羔不久,身体虚弱,屠宰起来比一般的母羊更寝容易些。它完全可以先扑到母羊的身上,咬断母羊的喉管,然后再回过头来收拾小羊羔。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它嘴角润看口涎朝母羊扑去。
  眼看恶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母羊猴戏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吓得浑身觳觫。出于一种羊孱弱的本性,它想转身逃命,这还来得及,黑母狼在崎岖的山道上未必能追得上它;可它如果一跑,毫无疑问,转眼间恶狼就会把小宝贝的脖子咬断。留下来,意味着死亡,逃跑意味着违背母性的天职。它是母亲,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女就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与公羊结合的喜悦,怀孕的甜蜜,分娩的艰辛,铸就了一种母性的信念:母亲的生命和儿女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不,对母亲来说,儿女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它宁肯牺牲自己,也绝不能让刚刚出生的小宝贝给恶狼当甜点心!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淌。很快,黑母狼就扑到它身上,它想用羊角去捅黑母狼的肚子,但力气有限,脖颈的左侧被狼嘴咬住,动弹不得。脖颈一阵刺痛,那是狼牙嵌进颈皮,快撕裂那股动脉血管了。它明白,自己已落入狼口,不可能逃生了。它现在唯一的希望是能尽量争取时间,让小宝贝逃出狼爪。它狂颠颈乱跳,延长自己的生命,不让黑母狼很麻利地咬断自己的脖子。
  小羊羔大概是被激烈的厮杀场面吓坏了,虽即将过去,幼稚态也行将结束,但四条小腿儿歪歪颤颤,摇摇欲倒的样子。
  猴戏的喉咙已被狼牙掐紧,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它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咩咕噜咩”的声音,提示小羊羔赶快逃跑。
  小羊羔仍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站在原地不动。
  猴戏心急如焚,倘若小羊羔不能逃出狼爪,它不等于白白送死了吗?损了夫人又折兵,对人类来说,是很愚蠢的事,对动物来说,也是很愚蠢的事。狼牙已刺破它的动脉血管,正在扭动颌骨企图撕裂它的动脉血管。它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秒钟了。假如再不能将小羊羔从因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唤醒,它只能带着巨大的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不不,它无论如何也要用最后一点残余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小宝贝。本来它是竭力顺着黑母狼撕扯的方向转动脖颈的——这样就不易被迅速咬断脖颈那根动脉血管,可以苟延残喘,多活一点时间——此刻它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小羊羔站立的方向,两条后腿蹬地,两条前腿竖直,猛地拉扯自己的脖子——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快速求死法。狼牙像排锋利的钩子钩住它的喉咙和动脉血管,在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场短暂的死亡拔河,只听“嘣”的一声闷回响,它的半根脖子连同那根粗粗的动脉血管被突然间拉开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突然间被绷断了,一片殷红的血花迸溅出来,不偏不倚飞到小羊羔的额头上,那浓浓的血浆,像一块红布,紧紧贴在小羊羔的前额。
  小羊羔正如猴戏所想的那样,确实被眼前这场野蛮的屠杀吓坏了。它刚刚从母亲的肚子降临人间,虽说羊这类哺乳动物从母体钻出来时就已经智力发育完成了75%左右,但大脑皮层就像一卷刚刚拆封的新录像带,突然录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镜头,呆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它逃跑的意识就好像被一把生锈的锁锁住了。
  突然,母羊猴戏脖子里一团浓浓的血喷到它的额头。母亲的血有一种灵性,霎时间,它混沌的脑子开窍了,麻痹的神经复苏了,母子之间产生了神秘的心灵感应。它感受到了母亲用最后的生命所做的无声呼唤,四条颤抖的小腿神奇地被灌注了一股力量,幼稚态刹那间结束,思维产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成熟了,理智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它的屁股上猛拍了一掌,它轻盈地跳跃起来,撒开四蹄,一溜烟逃进山沟,钻进草丛。
        黑母狼没料到在最后一秒钟小羊羔还能逃跑,愣了愣神,等到清醒过来,小羊羔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它想追,又唯恐已咬在嘴里但还在拼命挣扎的母羊猴戏趁机逃跑,变成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只好眼睁睁看着小羊羔消逝在荒草沟里。
  母羊猴戏虽已奄奄一息了,但仍睁大着眼,望着小羊羔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小羊羔隐没在荒草丛中后,这才吐出最后一日血沫,唇吻间漾起一条宁静欣慰的皱纹,阖上了眼皮。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羊羔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顶上就涂了一块母羊猴戏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

 

  头羊绕花鼎越来越无法忍受血顶儿种种荒唐怪诞的行为举止。
  吃饱肚皮后,其他羊都舒适地躺卧在被初夏的阳光晒暖融融的草地上,眯缝着羊眼,或者反刍出一口胃囊里半消化的草料细细咀嚼品尝着食物甘甜的滋味,或者打个盹做个玫瑰色的好梦,尽情享受生活的安逸与恬静。血顶儿却一会儿“咩咩”怪叫,在大霸岙平缓的山坡上急遽地东窜西跃,那紧张万分的神情,真好像遇到了前来偷袭的豺狼虎豹;一会儿勾着头亮出还没完全长硬的那对羊角,迎着风又撞又挑又刺又捅,绕圈、躲闪、奔跑、追击,那套动作,完全是公羊争偶时决斗的动作。那股较真劲儿,那股疯狂劲儿,严重干扰了羊群宁静的生活。
  作为盘羊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的时光都是安安静静的,温顺平和的,只有两个特殊的时间性格才会奔放,性情才会暴烈:一是发现有不怀好意的食肉兽出现在羊群附近,为了生存,羊们会竭尽全力地奔跑跳跃,以躲避敌害;二是每年的十二月至一月期间,盘羊体内的生物钟指向发情与求偶,公羊们热血沸腾,为争夺配偶而吵闹干架。但此时此刻,四周既没有食肉兽的影子,离发情求偶也还相隔好几个月,血顶儿就极不安分地吵闹起来,不能不说是一种背离常规的举动。
  最让绕花鼎无法理解的是,这小子,也不知中了哪门邪,竟然想要改变自己头上羊角的形状。每天除了吃草和撒一通疯劲外,这小子就跑到大霸岙草地中央那块电击石去。那是块长方形的柱石,在一场暴雨中被利斧似的闪电从中间劈开,裂成两半,中间有一道宽约尺余的裂缝;这小子就把自己的两支羊角插进裂缝,睡觉时也不拔出来,就躺卧在电击石前,让羊角嵌在石缝里。这小子正处在发育阶段,按盘羊体内生物钟的规律,羊角日长夜大;把生长期的羊角插在狭窄的石缝里,好比把柔软的熔岩倒进模型;久而久之,血顶儿的那两支羊角不像其他盘羊那样蹿头顶半尺就朝左右两边分叉绕花,在两只羊耳前方的位慢慢形成一个圆圈,角尖朝内,美轮美奂,而是笔直向前长去,不再拐弯绕花,不再盘成圆圈,两支羊角就像一把禾杈一样,角尖朝外,刺向天空。
  众所周知,盘羊之所以称为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那对羊角盘成圆形,这既是物种的特征,也是种族的标志,假如头上的羊角不是盘成圆形,而是直的弯的翘的短的或其他什么形状的,那就不是盘羊而是羚羊山羊岩羊或其他什么羊了。
  从古至今,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衡量一头公羊是否英俊潇洒,是否出类拔萃,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它绕花鼎之所以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那对角比普通公羊盘得更艺术,多绕了个花结。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没谁想到过要去改变形状,天生的也就是合理的嘛。
  倒是隔几年由于遗传变异或由于胚胎期营养不良,奥古斯盘羊群里出现个别角长歪了或到了一定的长度还不朝两边盘绕或虽然盘绕但只打了半个花结就不再弯弯绕的公羊。众羊都把它们看做怪胎,起码也看做是废品可怜虫,到了发情季节,所有的母羊都对邀些长着次等羊角的公羊们嗤之以鼻,谁也不会对羊角有缺陷的家伙敞开爱的心扉。这些倒霉蛋不仅得不到传宗接代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也低普通羊一等,吃草只能吃其他羊挑剩下来的老叶子,饮水只能饮下游被搅浑的泥浆水,可以说是事事不如意,处处要受窝囊气。因此,母羊生了小公羊,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宝贝的羊角会不会歪着长倒着长斜着长直着长。这和人类动物园里关着的那些后肢直立的人(在盘羊看来人类世界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城市犹如动物园,那些高高矮矮的房屋就是圈养的兽笼)忧虑自己的儿子能不能长到一米七以上,会不会变成三等残废将来讨不到老婆的心情如出一辙。公羊自己,角长到一定的长度,还不向左右两边盘绕的话,也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有的甚至将柔软的的嫩角在小树的丫杈里用力扳弯,迫使羊角盘成花结。
  可血顶儿却倒过来了,要把头顶的羊角扳直!这是神经正常的羊做的羊做的事吗?
  绕花鼎既是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又是血顶儿的长辈,说心里话,它还是挺同情这个一生出来就失去母爱的小家伙的,不忍心看着小家伙发着疯劲儿把自己一对羊角弄成谁也瞧不起的禾杈,自己毁掉自己。就在血顶儿刚开始把羊角嵌进电击石想把角扳直的时候,绕花鼎曾好心地出面劝阻过。它把血顶儿从电击石前推开,然后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地摇晃自己头顶那两支巨大对称威武雄壮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摇得五彩缤纷,龙飞凤舞,摇出了磅礴的气势,摇出了雄性的气质与风度。说真格的,它只有在追逐自己特别中意的异性时才如此认真地摇摆过头上的角,可见它确实是真心诚意的想帮助血顶儿的。它摇晃自己的羊角,就是告诉血顶儿,作为盘羊,头上的角长成这等模样,才是最正宗的,最标准的,也是最漂亮的。它还伸出舌头舔血顶儿头顶那两支春笋般的羊角,则等于充满感情地说,唔,小家伙,你的角长得极有有天赋,只要你顺其自然,就会长得和我的角一样出众!
  真正是苦口婆心,真正是仁至义尽。
  没料到,血顶儿非但不卖它的账,还用藐视的眼光瞥了它那对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一眼,轻蔑地打了一个响鼻,好像在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别来多管闲事!转身离开它,兜了个圈,又把还在生长期中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去了。
  它的一片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
  实在想不通血顶儿干吗要把好端端一对正在盘花的羊角弄成谁也看不起的禾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神经系统出了毛病,疯了。
  小家伙这样自己作践自己,结局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等到角定型后,变成不受母羊们青睐的可怜虫,孤独潦倒,很快被大自然淘汰掉。到那时候,后悔也晚了。
  唉,天作孽,犹可挽,自作孽,不可救!

 

  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鹅前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打,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那块血是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的。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粘粘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洗不干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初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只仅仅只是看到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声音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味道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杀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抛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残酷,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颈脖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浆糊般粘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进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了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一年多过去了,每当它睡醒后睁开眼睛,它便会清晰地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红光。这既是苦难的血光,也是激励它复仇的灵光。透过那曾红色光晕,它便看到母羊猴戏在脖颈动脉血管被狼牙撕开后那双凝视它的眼睛;那眼睛清澈圣洁得像从日曲卡雪山上流下来的溪水,烫的就像火塘里的火,充满了殷切的期待,包含着无声的召唤:
  ——儿啊,愿你成为敢于同恶狼拼斗的勇敢的大公羊,为我报仇!
  于是,血顶儿心里便会蓬蓬勃勃燃起一团复仇的火焰,便会升腾起一股为母亲讨还血债的冲动。
  它生下来第一眼就看到众多的公羊被一匹黑母狼吓得仓皇逃命,这情景太深刻了,就像镌刻在心里的一幅木刻画。它想,它倘若像其他大公羊一样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其结果必然也像其他大公羊一样,心里虽然恨狼恨得要死,却一见狼就害怕得拔腿逃命。它要换一种活法。
  它想,要敢于向狼挑战,首先要克服羊孱弱的天性,要敢于面对张牙舞爪的狼,敢于正视血淋淋的现实,由此,它空闲时不再像其他羊那样看碧绿的草地看瓦蓝的溪流,而是长时间凝视巍峨的日曲卡雪峰。峻峭的山峰,惨白的积雪,渐渐洗去了它瞳仁里多余的温柔,目光变得冷峻,变得无所畏惧。
  第二步,它要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变得矫健,有朝一日和万恶的黑母狼交锋时,在体力和耐力上占上风,由此,它不像其他羊那样吃饱了就躺卧在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草地上消磨时间,而是跳跃奔跑,联系羊的格斗技巧。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让头上那对羊角改变形状,它心里十分清楚,要战胜凶恶的狼,光有无所畏惧的精神是不行的,光有出色的体力,耐力和格斗技巧也是不行的;狼有尖利的犬牙和锋利的爪子,羊仅仅用血肉之躯,再勇敢也难免成为狼的美餐;对付狼,必须要有致命的武器。羊是食草动物,老天爷没给羊可以撕扯的爪子,也没给羊可以咬断骨头的牙齿,羊蹄平得像人的鞋底,羊牙连人牙都不如,人牙还能嚼得动煮过的肉,羊牙却只能磨碎树叶草根;羊唯一能与狼牙抗衡的就是头顶那两支尖角。可不知是造物主故意和羊闹别扭,还是老天爷存心和狼一鼻孔出气,那两支又粗又长的尖角长着长着就在头顶盘起花结,长的越长,盘的花结也越大,结果,拉直了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剑的羊角,盘成了一种摆设,盘成了一种不实用的装饰品。
  血顶儿不愿意自己正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他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电击石里,让角笔直地朝前生长。它头上长羊角的地方正好是母羊猴戏那块热血喷溅过的地方,也许是因为被沃血浇灌过,也许是因为被母性永恒的灵光照射着,这两支羊角日长夜大,完全按着血顶儿的心愿,笔直挺拔,如刀如剑!

 

  小溪边发生的事,使头羊绕花鼎终于明白血顶儿为啥要把自己的羊角扳直。
  那是金秋一个美丽的黄昏,夕阳坐在山顶上,像只硕大无朋的金橘。满山的枫叶像片火烧云,把整个大霸岙都映红了。绕花鼎率领奥古斯盘羊群到小溪边饮水。正当羊们敞开肚皮喝个痛快时,担任哨羊的老公羊吞日突然抻直脖子朝溪流对岸“咩咩”叫了两声,声音短促尖厉,一听就知道是在报警。所有站在溪边饮水的盘羊刹那间都停止饮水,扬起脖子,挺直前腿,弯曲后腿,做好跳起来逃窜的准备。绕花鼎一面举起前蹄,一面翘首向对岸望去,只要它的蹄子一落到溪边的卵石上,发出敲击声,整个羊群就会像一阵风似的逃进地形复杂的山沟沟去。
  首先映入它眼帘的是一匹黑狼的剪影。那匹黑狼在距离小溪对岸约两百码的一条小路上穿行,夕阳把黑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说真的,它的前蹄差不多就要叩击下去了,可就在这时,它又看见黑狼嘴里叼着一件很大的东西,仔细望去,原来是一头小獐子,这使得绕花鼎改变了主意,没立即将举起的前蹄叩击下去;它是阅历丰富的头羊,它晓得一匹狼在正常的情况下,获得了猎物,就不会再没完没了地进行猎杀,也就是说,狼只有在饥饿状态下才对羊群感兴趣。这匹黑狼刚刚逮到一头小獐子,一般来说是不可能放下小獐子来追逐奥古斯盘羊群的。
  接着,绕花鼎又发现了一件更能让它放心的事,那匹黑母狼不知怎么搞的,叼着小獐子走十几步,就要停一停,把小獐子放下来,张着嘴,拖出鲜红的舌头,大口大口喘气,这表明这匹黑狼已经筋疲力尽了,绕花鼎好生奇怪,狼是以凶悍顽强著称的猛兽,善于长途奔袭,逮一只小獐子,就算很累很辛苦,也不至于会疲惫到这种程度。它再用心朝黑狼打量,哦,黑狼的腰粗得像节佛肚竹,腹部鼓起一大坨,像塞着一只南瓜,原来是匹怀孕的母狼,而且是临近分娩的母狼,行动不便,又怕伤了胎气,不敢剧烈运动,所以才叼着小獐子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它知道,临近分娩的母狼只要有死耗子可吃,就不会大动干戈来追撵善于奔跑的盘羊群。
  又是叼着一头足够吃两三天的小獐子,又是腆着肚子临近分娩的母狼,等于双重保险,是不会足对奥古斯盘羊群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的。
  绕花鼎轻轻将那只举起的前蹄放落下来。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黑母狼走到羊群的正对面,连看一眼羊群的兴趣都没有,嗥都不向羊群嗥一声,默默走它自己的路。
  到底面对着的是羊的宿敌,虽说按目前的情形是不会有危险,但绕花鼎仍不敢太大意,目不转睛地望着正在河对岸穿行的黑母狼,其他羊也学着头羊的样,目送着黑母狼离去。
  眼瞅着一场危机就要化解为有惊无险的游戏了。突然,寂静的小溪边“咩——”爆响起一声愤怒的吼叫,一头羊冲出群体,撒开四蹄向小溪对岸奔去。溪水很浅,最深的地方才浸没盘羊的肚皮,四只羊蹄踢起大片大片的水花,犹如一条大鱼在拼命甩动尾巴。绕花鼎吃了一惊,举目望去,唉,又是血顶儿!
  这家伙真是吃了豹子胆,疯得没边没沿了。狼不来欺负羊,羊理当暗自庆幸,它倒好,还主动冲上去挑衅,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绕花鼎想阻挠,但已经来不及了。转眼间,血顶儿冲过小溪,粘在黑狼那根蓬松的大尾巴后面了。
  黑母狼不可能听不到血顶儿在后面追逐的动静,可它既不朝后面张望,也没慌张地加快步子,仍不紧不慢叼着小香獐走它自己的咯。狼不愧是山林猛兽,镇定自如,风度翩翩。
  血顶儿快踩着狼尾巴了,勾下脑袋,亮出禾杈似的一对羊角,四蹄生风,猛力朝前撞去。这家伙,大概是想将又长又尖的羊角从狼的屁眼里捅进去,捅它个透心凉吧。想得倒挺浪漫的。可没等它角尖沾着狼毛,黑母狼嗖的一下旋过身来,叼在嘴里的小香獐像件威力极大的武器,猛拍在血顶儿的羊角上,血顶儿身子一仄,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它年轻,腿脚灵便,像跳芭蕾似的颠了两颠,扭头蹿开了。黑母狼从脖子里威严地低嗥了一声,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聪明的黑母狼,一定也看出血顶儿是头疯羊,所以不屑理睬,绕花鼎想。
  绕花鼎朝小溪对岸“咩咩”叫了数声:“算了吧,孩子,别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羊根本就不是狼的对手。第一个回合,你就输得屁滚尿流,疯劲儿也该醒醒了吧。趁那匹该死的狼还没被你惹火,趁狼还没对你动杀机,你快回到小溪的这边来吧。”
  遗憾的是,血顶儿把它的劝慰当做耳边风,在对岸那条小路上兜了个圈,又吼叫一声,撅着羊角追赶黑母狼。绕花鼎看得很清楚,血顶儿神色悲壮,双眼通红,鼻孔里喷出一股股粗气,完全是一种玩命的架势。这家伙一路跑还一路“咩咩”叫唤,大概是在发表什么义正词严的战斗檄文吧。只有复仇者才会这样疯狂地不自量力。
  突然问,绕花鼎算解开了心里的一个疙瘩,破译了一个谜:血顶儿为什么会发疯。原来是对母羊猴戏的死耿耿于怀,钻进牛角尖出不来了,才弄得精神失常的!没错,瞧那匹匹黑母狼,眼角上吊,眼光绿莹莹,浑身毛色漆黑,却奇怪地长着两只尖尖的黄耳朵,确确实实就是一年前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狼!
  为母复仇,这发疯的原因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却不值得赞赏,更不值得鼓励。是的,狼吃羊,很残忍,很不“人”道,所有的羊都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死光光,可这现实吗?
  翻开奥古斯盘羊群的历史,其实就是一本狼吃羊的血泪史,可以说每一头羊都有亲“人”葬身狼腹,不是母亲被吃,就是儿女被咬,再不就是兄弟姐妹惨遭毒害。说得再透彻一点,羊的最后归宿就是狼的肚子(包括老虎豹子的血盆大口和猎人的火药枪);你打着灯笼去找,恐怕也找不到一头正常老死的羊来,甚至很难找到病死的羊。羊的生存字典里,就没有正常死亡这一说,都是被猛兽和人吃掉的。例如小公羊滚雪窝的姐姐就是被一窝小狼崽你一口我一口凌迟咬死的,小母羊金蔷薇的外婆几个月前就是被这匹黑母狼追到一座悬崖上一脚踩空摔成肉泥的……毫不夸张地说,奥古斯盘羊群每一头羊都苦大仇深,都和狼有着血海深仇。假如大家都像血顶儿那样,发着疯劲儿要找狼复仇,还怎么活下去啊?
  试想一下,一头羊,只要亲“人”被害,就见到狼的影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去,与狼拼命,被狼咬死,结果会是什么样呢?奥古斯盘羊群早就灭种灭群,死得一个不剩了。退一万步说,就算不被狼咬死,整天揣着复仇的心事,整天愁眉苦脸盒,活得有多累呀!对狼造不成任何伤害,反倒自己浸泡在精神的苦水里,吃吃不香,睡睡不安,该欢乐的时候没法欢乐,该享受生活甘美时不能尽情享受,纯粹是在作贱自己。
        事实上,千百年来,羊对狼的残暴肆虐早就司空见惯了,并进化出一套有效的策略,那就是心胸豁达,泰然处之。狼总是要吃羊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那就看做是一种不可更改的命运好了,逆来顺受,化被动为主动;你吃你的,我活我的,看你胃口有多大;你把我们都吃光了,你也得饿死,你只好省着点吃,有节制地吃。盘羊早就学会了把不正常的暴毙狼腹看做是正常的寿终正寝,你还能耐何我什么?亲“人”遇害,把悲痛缩短到最低限度和最短时间,哀咩数声,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这也是一种讲究时效嘛;羊一走,茶就凉,过后不思量,活着的羊该欢乐还是欢乐,该享受照样享受,该发情的痛快发情,活得有滋有味;这才是正统的也是传统的盘羊的处世哲学。
  背离了这个哲学,不是疯就是傻!
  血顶儿很快又赶上黑母狼了,这家伙,举着羊角从侧面向黑母狼进攻,大概是想造就一匹断腰狼吧。黑母狼扔下小香獐,纵身一跃,避开了羊角的锋芒,反而绕到血顶儿后面,朝肥墩墩的羊屁股蛋扑去。这一扑扑了个正着,两只狼爪搭在羊腰上,张嘴就朝羊屁股咬去。对狼来说,羊屁股上那坨肉味道好极了。绕花鼎隔着河看得很清楚,那副尖利的狼牙已经啃到血顶儿的皮肉了,唉,血顶儿这辈子算是玩完了,因为狼的这个扑咬位置对狼极为有利,通常情况下,凡狼咬着了羊的屁股,羊就很难逃出狼的魔爪;羊屁股上火烧火燎般疼,求生的意志减了一半,狼的整个身体压在羊的下半身,两条羊腿儿支撑不起,抖抖索索勉强走几步,就会后腿一屈,跪倒在地,狼就会趁机朝前一拱,咬住羊最致命的脖子,活羊就变成一堆任狼宰割的肉了。这情景,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看来今天又要重复一次了,绕花鼎想。白白送死,傻也不傻?疯也不疯?
  血顶儿在原地拼命蹦跳着,接连踢起两条后腿,学着野马野驴的样,尥蹶子。绕花鼎悲哀地摇着头,唉,别说尥蹶子了,现在就是翻筋斗也没用了;就算你有一身力气,你又能一口气尥多少蹶子呢?狼爪像钉子一样嵌进羊的皮肉,狼的身体像蚂蟥似的钉在羊的背上,随着羊尥蹶子的幅度上下起伏,羊蹄根本无法踢到狼,也就奈何不了狼。当你筋疲力尽的时候,狼就轻轻松松的把你收拾掉了。
  绕花鼎觉得已经可以把血顶儿的户籍从奥古斯盘羊群里划掉了。
  绕花鼎疏忽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黑母狼正临近分娩,肚子里的小生命成了它的累赘和负担。血顶儿一口气尥了二三十个蹶子,开始,黑母狼还能趴在羊腰上勉强不掉下来,但正在尥蹶子的羊背颠簸得犹如十二级台风中的小舢板,黑母狼头晕目眩,身体很难保持平衡了;在剧烈的颠动下,肚子里的小家伙大概也感觉到难受,在里头拳打脚踢,疼得黑母狼嗞嗞嗞往肚子里灌冷气。一般的羊,背着一匹狼,连续尥二三十个蹶子,差不多就要累得口吐白沫了,可血顶儿那股疯劲儿惊人的大,毫不停顿地又尥出一十八个蹶子,一十八,幺八,要发,果然是个很吉利的数字,一面尥蹶子还一面在原地像陀螺似的旋着圈,黑母狼支持不住,嘴皮儿发麻,狼爪儿发颤,“咕咚”一声从羊背上栽了下来。算它运气,在它滑落时,血顶儿刚巧前一个尥蹶子结束,后一个尥蹶子还没开始,不然的话,一对羊后蹄踢在它鼓鼓的肚皮上,绝对会踢出一匹流产狼来。
  黑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跃上羊背,但已经迟了,血顶儿嗖的一下转过身来,两支禾杈似的羊角像威力无比的防御系统,挡住了狼牙狼爪。
  狼眼和羊眼四目相对,黑母狼那根鲜红的舌头伸得老长,吭哧吭哧喘着粗气,血顶儿闭着嘴,嘴角像蟹似出一些白色的泡沫。
  黑母狼低嗥着,“嗥”一声就往往后退一步,退到那头小香獐跟前,谨慎地叼起小香獐,脸朝着血顶儿,又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山岬口,一转身,消失在莽莽的山林里。
  刚才还威严地站立着的血顶儿在狼影消失的刹那间,四腿一屈,跪倒在地,嘴里涌出一大团白沫来。
  它太累了,神经紧张到了极限,体力也消耗到了极限。
  这个疯子,运气倒还不错,总能够逢凶化吉,死里逃生,绕花鼎想。

 

  绕花鼎没想到,小溪边与黑母狼的不期而遇,那场不分胜负的搏斗,竟然会给奥古斯盘羊群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在这之前,羊群对血顶儿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觉得它是头神经短路了的疯羊,母羊们不屑理睬它,同龄伙伴也不愿同它扎堆玩。它本来就是个孤儿,显得很孤独,犯上了疯病,更变得孤苦伶。
  有一次,羊群早晨到与大霸岙毗邻的一片芦苇荡去吃嫩芦苇,那儿是一片沼泽地,血顶儿不知怎么走岔了道,两条前腿陷进深不可测的泥淖,似乎还被乱麻似的水草根缠住了,怎么也拔不出来,失踪了整整一天,谁也不知道。直到傍晚羊们肚子吃饱了,在芦苇荡里也耍够了,打道回府,半路上听到微弱的呼叫声。它岔进一条小路,看见血顶儿正狼狈不堪地在泥淖中挣扎,这才把它给救上来。要是换了头其他羊走岔了路掉进泥淖,失踪一会儿,羊群就会觉察到的,母子亲情,要好的伙伴,彼此都十分留意十分牵挂的。这说明血顶儿是个让大家讨嫌的角色,有了它觉得烦,没有它不觉得少。
  但自从小溪边那件事后,情况就变化了,对血顶儿的看法发生了分歧。上了点年纪的羊们,准确的说是生育过羊羔的母羊和头上羊角已经盘成花结的成年公羊们,仍保留着过去的看法,对血顶儿与黑母狼的那场交锋不表示赞赏,投向血顶儿身上的眼光仍是冷漠的讨厌的鄙夷的。但那些与血顶儿年龄差不多的羊,准确地说是尚未生育过小母羊和头上两支羊角还未盘成花结的小公羊们,对血顶儿似乎有了新的看法,无论吃草还是宿营,不再把血顶儿孤零零地抛在一边,而是很欢迎它加入到它们的行列。那些过去像躲避瘟疫似的躲避着血顶儿的小母羊们,如今投向血顶儿身上的眼光发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温柔微妙。那些过去对血顶儿不屑一顾的小公羊们,都用一种钦佩的神态来奉迎血顶儿。
  在这些不懂事的淘气鬼里,有两头表现得特别过分,一头是名叫金蔷薇的小母羊,一见到血顶儿就摇着它那条软如柳丝的尾巴,含情脉脉地靠上去,大抛媚眼,大送秋波,纯粹是一种不健康的早恋;另一头是名叫滚雪窝的小公羊,比血顶儿小半岁,正是头顶羊角开始盘花的年龄段,对血顶儿佩服得五体投地,用羊舌去舔血顶儿屁股上被黑母狼撕咬的伤口口,不仅帮血顶儿疗伤,竟然还学着血顶儿的样子,将两支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想让自己的角也长成一对直直的禾杈。
  若不及时设法防治,疯病大有传染和蔓延的趋势。
  一颗老鼠屎,会坏了一锅汤哩。
  唉,真是些头脑容易发热的娃娃啊。你们看到血顶儿毫不畏惧地冲向黑母狼,不仅没被黑母狼吃掉,还与黑母狼打了个平手,就觉得它很了不起,是吗?你们错了!有时候,眼睛也会欺骗自己呢。是的,一头还没完全成年的公羊,在与狼的搏斗中,没被吃掉,只受了点轻伤,已属奇迹,狼最后主动退却,更是一种罕见的辉煌。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嘛!本质是什么呢?是血顶儿所碰到的狼刚巧猎获了一头小香獐,更主要的是,这是一匹临近分娩的母狼,行动不便,不愿纠缠。看不到这两点,光看到血顶儿与狼打了个平手,岂不是被表面现象蒙骗住了?年轻羊;见识少,经验少,觉悟低,很容易犯错误哩。你们想想,倘若在小河边遇到的是一匹没负担的饥馑的狼,血顶儿还能活命吗?从这个意义上说,疯子仍然是疯子,不能因为一次成功的疯狂与莽撞,而把疯子疯狂的举动视作英雄的壮举。
  主动冲向狼,对羊来说,犹如飞蛾扑火,是彻头彻尾的自杀行为。
  绕花鼎觉得自己身为头羊,不能眼睁睁看着下一代往火坑里跳,不能让年轻的羊都染上疯病,各个都变成疯子。
  它很想能把血顶儿送进疯人院去,隔离起来,免得把其他小羊都带疯,遗憾的是,盘羊社会没有精神病院。它好像也找不到充足的理由把血顶儿驱逐出群体。它觉得血顶儿已疯得很厉害,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但小母羊金蔷薇和小公羊滚雪窝才刚刚染上疯病,属于有希望教育好的下一代。它要挽救失足青年了。
  挽救小母羊金蔷薇,绕花鼎用的是移情法。现在是九月,虽然离盘羊的发情期还有四个月,但春情已开始酝酿,尤其是母羊,心田爱的苗苗已开始破土萌芽。它想,金蔷薇情窦初开,感情就像胶水一样总要粘在一头公羊身上,一味指责早恋,只能引起反感,这种事禁是禁不住的,只能因势利导;要是一颗芳心另有所属,名花有主,情有所归,就不会再对疯羊血顶儿感兴趣了。
  移情法的关键是要有个能让金蔷薇寄托情感的载体,或者说是有个能让金蔷薇芳心跳动的对象。绕花鼎一开始选中的是公羊十五月。十五月年龄比血顶儿稍小一点,又比金蔷薇稍大一点,青春年少,体格强壮,尤其是头顶那对羊角,盘出的花结特别大特别圆,像十五的月亮,按照盘羊传统的审美观观,就凭这对羊角,很容易赢得异性的青睐。绕花鼎觉得让十五月配金蔷薇,绝不委屈金蔷薇的;你有蔷薇花似的羊尾,人家有月亮似的漂亮羊角,年龄相仿,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现在是最佳情侣,四个月月后就是最佳配偶,将来就是五好家庭。它不惜余力地创造条件让这对小冤家建立感情,走在山道上,它有意让十五月跟在金蔷薇身后,保驾护航,增进好感;吃草睡觉,它有意让十五月陪伴在金蔷薇身旁,同吃同睡,亲密无间。可七天过去了,金蔷薇并没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把感情移到十五月身上来,仍然钻头觅缝地去接近血顶儿。对十五月所献的殷勤,金蔷薇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用一种轻蔑的神态予以拒绝。绕花鼎老于世故,知道这种事情要是雌的瞧不起雄的,那就没戏可唱了。只好另起炉灶,另打锣鼓另开张。
        绕花鼎想,金蔷薇或许像为数不少的小母羊一样,不喜欢同龄异性,觉得它们幼稚不懂事,而喜欢年龄比自己大的异性,认为它们经历曲折,阅历广博,成熟懂事,会体贴“人”。好吧,那就配你一个你所喜欢的。绕花鼎又把大公羊蛇咬往金蔷薇怀里推。蛇咬九岁,按盘羊寿限十五年计,公羊九岁,相当于人类社会男子四十岁;男人四十一朵花,盘羊九岁花一朵。蛇咬的经历可谓曲折,曾经两次遭到金钱豹的袭击,都被它用跳进山涧狂奔一气的办法逃脱了,至今身上还留有豹爪的伤疤;蛇咬的阅历可谓广博,曾独自翻越雪山到日曲卡南麓去吃过野灵芝。在绕花鼎看来,大公羊蛇咬比起疯子血顶儿来,不知要强多少倍呢。可金蔷薇不知中了什么邪,对蛇咬满脸不屑一顾的表情,只要蛇咬一走到它身边,它便厌恶地转过头去,急忙避开,就好像蛇咬身上涂着难闻的狗屎一样,又七八天过去了,小母羊金蔷薇不但没移情,反而对疯子血顶儿的感情与日俱增,形影不离地跟在血顶儿后面,再不挽救,恐怕也会疯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绕花鼎没其他办法了,只好亲自出马,把金蔷薇“号”到自己名下。奥古斯盘羊群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发情期前几个月,头羊有权“号”一头自己中意的雌羊。所谓“号”性质有点像单方面定亲:被头羊“号”过的雌羊,其他公羊不能再觊觎染指,雌羊自己也不能感情跳槽。这是头羊的特权,为的是在发情期公羊之间不可避免会展开的争偶格斗中,头羊能成为超脱的仲裁者。
  “号”的仪式很简单,绕花鼎挑了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当全体羊们散在一丛木蝴蝶里啃吃清凉的叶子时,它突然跳到金蔷薇身上,两只前蹄踩在金蔷薇的腰部,一使劲,把金蔷薇踩得跪卧在地,然后它抻直脖子“咩咩咩”朝天欢叫三声,就算“号”完了。这套仪式象征着占有,或者说是一种私有化的过程。
  在众目睽睽下这样做,当然含有一种当众宣布的意思。
  别以为头羊这样做很残忍,像强盗抢亲,其实对一般的母羊来说,被头羊“号”中正是求之不得的事哩。雌性嘛,都有攀高枝的倾向,头羊在整个奥古斯盘羊群里地位最高,身体最强壮,对待字闺中的母羊来说,当然有极大的诱惑力。被头羊“号”着的母羊通常脸上会出现羞涩、惊喜、激动的混合表情,站起来后,情不自禁地贴到头羊身旁,用舌头梳理头羊的颈毛,感谢头羊的恩宠。
  但金蔷薇的表现却与众不同,被绕花鼎踩倒在地后,那张秀丽的羊脸像突然被浆了一层松脂,惊愕、麻木、呆滞,好像落在背上的不是头羊,而是一个罪恶的雷霆。绕花鼎完成了“号”的仪式后,很快从金蔷薇的背上跳了下来,按理说,金蔷薇该站起来了,可它不,它仍呆呆地跪卧在那里,像块没有生命的石头凝然不动,许久许久,两只失神的羊眼静悄悄地浮出一层晶莹的泪光。
  你现在痛苦一阵子,总比发了疯后悔一辈子要好,绕花鼎想。
  对付小公羊滚雪窝的办法就简单得多了,用武力解决。绕花鼎就守在那块电击石旁边,一看到滚雪球要将两支生长期的羊角嵌进石缝去,就横蛮地用头上的角抵撞滚雪窝的屁股,撞得滚雪窝变成了滚皮球:开始,滚雪窝还犟头倔脑地不服气哩,绕花鼎在这个位置把它撞开。它绕个圈又跑到另一个位置把羊角嵌进石缝:绕花鼎气得眼睛要冒血,紧迫不舍,撞击的部位也由无关紧要的屁股改成头部和胸部,直撞得滚雪窝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咩咩’哀叫,仿佛在说:我摆弄我自己的羊角,关你什么事嘛。难道我对我自己的身体器官都没有自由权了吗?
  你只有正常生活的自由,你没有做疯子的自由!
  怎么说它绕花鼎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还是有绝对权威的,其他想学着金蔷薇和滚雪窝的样,与血顶儿套近乎的羊,看到它这么严厉地处罚滚雪窝,吓得都从血顶儿身旁散开了。血顶儿又变成孤零零的疯羊。独自撒着疯劲。
  只要这疯病不传染开,绕花鼎就算是达到目的了。

 

  三只小狼崽一字儿蹲在土坎上,像检阅队伍似的,望着从它们面前鱼贯穿行的奥古斯盘羊群。
  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绒毛刚刚长齐,嘴里的乳牙还小得像米粒,顶多出生才两三个月吧,却已经秉承了父母恶的天性,用尖细的小嗓子冲着羊群“呦呦”咆哮。真是老子反动儿浑蛋,恶棍只能生出孽种来。
  四周不见大狼的影子,显然,母狼外出觅食去了。
  奥古斯盘羊群离三只小狼崽越来越近,相距只有五六十米了,小狼崽不但不回避。躲进身后那个黑黢黢的石洞——狼窝去,反而叫得更凶。竟然还从土坎上跳下来,端出一副要扑进羊群噬咬的架势。小不点儿,胆子倒不小,虽说是狼,但小得活像三枚松球果,就是听凭它们咬,也咬不破羊皮的:倒是无论哪头成年羊,都能像踩猪尿泡一样,一蹄子把小狼崽踩爆掉。真是不知好歹的小东西。绕花鼎朝四周望望,确认闻不到大狼的气味也看不到大狼的影子。就回转身“咩”地大叫一声。想把讨厌的小狼崽吓唬走。
  一只小狼崽果然屁滚尿流地掉头就逃。逃吧,逃吧,绕花鼎想,最好慌不择路一个撞在石壁上撞出只脑震荡狼,一个脚卡在石缝里卡出一只跛脚狼,一个脖颈扭脱了臼变成一只歪脖子狼,刚好成立一个残疾狼协会。可是。三只可恶的小狼崽才回头逃出几步,又转身朝羊群奔来。
  这些小恶棍,或许娘胎里就带着吃羊的本性,或许母狼曾捉过一只活羊羔作为礼物送给它们让它们肆意蹂躏屠宰过,使得它们幼小的心灵里就镌刻了这样一条狼的真理:再高大的羊,也是狼活的粮食仓库。
  “呦呦呦呦,”三只小狼崽一路高歌,仿佛在说:“见到你们真高兴啊,你们是我们的仓库,有你们在我们就不会饿肚子了。”
  奶奶的,真正是要把羊的肺都气炸。
  绕花鼎闷着头加快了步伐。它决定对三只小狼崽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三只小狼崽虽然不堪一击。但它们的背后是穷凶极恶的母狼;母狼什么时候都有可能赶回窝夹的;羊惹得起小狼崽,可惹不起母狼啊,它想。何必与这三只乳臭未干的小狼崽一般见识呢,就让它们高歌让它们嘲笑好了,权当被淘气的干儿子骂了。它觉得今天没撞上母狼,算奥古斯盘羊群的运气;赶快率领羊群离开这个充满血腥味的是非之地,才是上策,不然的话,在这里磨磨蹭蹭,耽误了时间,万一母狼正好赶回来,岂不是自找没趣吗。要记住,这条路上有狼窝,以后再也不能走了。
  其他羊都顺从它的意思,学它的样,闷着头匆匆赶路,对三只小狼崽的叫声充耳不闻;你叫什么我都没听到,你这不等于白叫?
  血顶儿却放慢了脚步,落到队伍的最后头。最后干脆站定不动了。
  这家伙,疯病又要犯了,绕花鼎想:它已对血顶儿丧失了教育的信心,懒得再回头去规劝,仍带着羊群闷头朝前跑:才跑出几十米,背后“呦欧——”传来一声急叫,叫声虽然很细,但尖厉嘶哑,余音颤抖,一听就知道是某个生命遭到危险后绝望的悲叹。它赶紧回头望去,“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血顶儿一只前蹄正踩在一只黑色的小狼崽的腰间,这一蹄子踩得不轻,蹄下的小狼崽中间凹陷两头翘起。身体造型像一弯上弦月牙;狼嘴张得像只喇叭,那刺耳的绝望的叫声就是从那只“喇叭”里吹出来的:血顶儿似乎还不解气,另一只前蹄又举起来像锤子似的敲下去,只一下,蹄下那只小狼崽的脑袋就像开瓢的葫芦,溅出红的狼血和白的脑浆来。
  “咩——”血顶儿畅快地长叫一声。
  剩下的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像被施了定身法,愣愣地望着血顶儿,一动也不动、它们一定没想通,它们活的“粮食仓库”怎么可以像踩猪尿泡似的踩它们呢?
  血顶儿冲上去,亮出头上那对禾杈似的羊角。朝并排站立呆如木鸡的两只小狼崽用力刺去,轻松得就像在用竹签子捅两片半透明的嫩叶子。捅了个正着,两支尖利的羊角一下子从两只小狼崽柔软的腹部穿透过去。血顶儿随即抬起头来,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就像串冰糖葫芦。
  羊杀狼,还杀得那么利索那么痛快,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的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第一次,所有的羊都看得津津有味。年轻的羊们看得热血沸腾,有的朝血顶儿引吭高歌,有的朝血顶儿频频叩击前蹄,含有敲战鼓的意思。小公羊滚雪窝和小母羊金蔷薇还奔跳着要回转身朝血顶儿跑去呢。
  “咩”、“咩”、“咩”、“咩”、“咩”;绕花鼎立刻动用头羊的权威,及时阻止滚雪窝和金蔷薇跑回血顶质儿身边去。
        它当然不反对杀小狼崽,要是可以举手表决的话,它会举双手赞成把迎世界上所有的公狼母狼大狼小狼通通消灭掉。两三个月大的狼崽子虽然毛茸茸的模样挺天真可爱,但已经有一副狼心狼肺,很快就会长成吃羊不吐骨头的大恶狼;宅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除掉一只小狼崽等于将来为奥古斯盘羊群减轻一份灾难:这里也不存在什么大欺小的问题,大恶狼吃小羊羔的事比比皆是,狼欺得小,羊为啥不能用其狼之道还治其狼之身呢:问题在于到现在为止还没露面的那匹母狼,三只小狼崽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肯定是从母狼肚子里生下来的;从三只小狼崽长得胖嘟嘟圆滚滚营养很充足这一点来看,母狼肯定身强力壮,头脑机敏,性情残暴,很有点本事,不然的话,不可能把三只小狼崽养得那么好的。你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母狼岂肯善罢甘休?这不是在引火烧身吗?
  狼没来找羊,羊能远远地躲开狼,对羊来说,应该念阿弥陀佛了,可这疯子,竞主动去招惹狼,还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呢!
  记得前年冬天一个雪霁天晴的黄昏,奥古斯盘羊群经过日曲卡雪山半山腰一条隐蔽的小石沟,刚巧小石沟里住着一匹才生下两只豹崽的母雪豹:羊群丝毫也没有要跟那对像剥皮老鼠似的小豹崽过不去,可母雪豹却误以为自己刚生下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豹崽受到了羊群的威胁,怒吼一声冲出来,见谁咬谁。羊群丧魂落魄,没命奔逃。母雪豹一直追到日曲卡山脚下,这才告一段落。这场冤枉官司,奥古斯盘羊群有一头母羊尾巴被咬掉,一头公羊屁股被豹爪撕裂,一头老羊在跳涧时摔伤,一只羊羔葬身豹口:这还是母雪豹感觉到自己小豹崽受到威胁,倘若当时两只小豹崽确实被羊蹄踩死被羊角挑死,羊群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母雪豹也会咬到天涯海角来的。
  一般的食肉兽羊群惹不起,带崽的食肉兽羊群更惹不起。
  血顶儿竟然一口气杀了三只小狼崽!绕花鼎确实有一种天塌地陷的恐怖感觉,世界末日或许真的来临了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里,逃得越快越好,逃得越远越好。
  它抬起前蹄,想在石头上重重叩击十三下;这是一个带着凶兆的黑色数位,意味着危险带三个加号再带三个惊叹号,让羊群跟着它拔腿逃跑。可它才叩了一下,那边的土坎上赫然冒出一匹大狼的剪影:毛色漆黑,眼角上吊,额际长着两只黄颜色的尖耳朵。哦,就是三个月前在小河边遇到的那匹怀孕的黑母狼,也就是曾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母狼!所不同的是,和三个月前相比,这匹黑母狼身段不再臃肿,腹部缩紧。显得很精干。绕花花鼎觉得自己的判断和预感都是很灵的,三只小狼崽背后果然有一匹身强力壮的母狼。母狼果然很快就赶回到狼窝来了。
  要是自己再早一分钟用羊蹄叩击石头就好了,绕花鼎想,那么黑母狼从土坎冒出来时,它已带着羊群安全转移,避免这种尴尬的会面。不过,现在这场面,让黑母狼亲眼目睹一下也好,绕花鼎转念又想,它带着奥古斯盘羊群离土坎有相当一段距离,土坎前只有疯羊血顶儿孤零零地站在那儿;血顶儿浑身都是狼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上还像串冰糖葫芦似以的串着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两只小狼崽还没死绝。四爪抽搐。嘴角翕动,尾巴抖颤:这场景很说明问题,唔,杀死小狼崽的纯属个别羊的个别行为,与奥古斯盘羊群无关,请狼女士明鉴,千万别张冠李戴:瞧,我们和这个疯子保持着这么远的距离,说明我们是不赞成这种疯狂的举动的。
  看来黑母狼是理解了绕花鼎的苦衷,它看都没朝羊群看一眼,长嗥一声。像黑色的闪电。冒高临下扑向土坎下的血顶儿。它犯了一个母性在这种情景下必然会犯的致命的错误,没有对准血顶儿的脖子扑下去,而是对着血顶儿禾杈似的羊角扑下去;它看到串在羊角上的两个小宝贝还在动弹。它出于一种母性的强烈本能,要先把小宝贝救出来。它不知道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的道理,它不知道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
        它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点极其准确,两只爪子刚好抓住两只小狼崽。一扒拉,就把两只小狼崽从羊角上扒拉下来了。就像把冰糖葫芦从小竹棍上拔了出来似的。它和两个小宝贝同时落到地面。这时,它又犯了一个错误,它仿佛忘了血顶儿的存在,在落地的一瞬间,急忙用前爪把两只小狼崽搂进怀里,拼命舔它们闭紧的眼睛,大概是指望它们能重新睁开眼睛奇迹般地活转来,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时,因羊角把窟窿封住了,血流得不多,所以还能垂死挣扎两下子,现在突然被从羊角拔出来,窟窿没了堵塞,血汩汩冒出来。生命之气也从洞里钻出去飘升天空,很快就气绝身亡。它仍然没完没了地舔着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唉,对一个母亲来说,天下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救活自己的孩子了。
  话说血顶儿,是侧身站在土坎下的,与土坎的角度有点偏斜,头顶串着两只小狼崽,也阻挡了它的视线。再加上轻而易举取得的胜利陶醉了它的注意力。黑母狼登上土坎时,它竟然没发觉,直到黑母狼扑到它的羊角把两只小狼崽捋了下来、它才如梦初醒,哦。自己的面前蹲着一匹身强力壮的黑母狼;它两只羊眼聚焦,只一眼。就认出这匹黑母狼就是在它刚出生时咬死它妈妈猴戏的刽子手。
  不是冤家不聚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血顶儿还不仅仅是眼红的问题,它立刻觉得自己的前额湿漉漉的,像贴着一层浓浓的血浆,热得发烫;在它的感觉上,母羊猴戏将生命炸碎而飞溅到它额顶的那片血从来也没有干涸过,也从来没有冷却过;它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血光,一片灵光,在血光和灵光中,母羊猴戏被狼牙撕碎的特写镜头再次映显在它眼前:羊的胆怯和懦弱,羊畏惧狼的天性,都被迭现的血光、灵光和那个特写镜头压盖住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复仇冲动从心底蹿向脑门,像两级跳远似的又从脑门蹿向角尖。它低下头,平举着禾杈似的羊角,朝离自己几步之遥的黑母狼刺去。
  这时,黑母狼在两只小狼崽眼皮上舔了又舔,未能把心爱的小宝贝舔“醒”,终于明白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一窝后代都被眼前这头臭羊给毁了。假如是豹子或豺狗趁它外出猎食之际戕害了三只小狼崽,它当然也会伤心,也会愤怒,但起码神志还能保持清醒。还能找出一点理由使自己保持心理平衡。不管怎么说,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总会碰到飞来横祸的。别说狼生下的崽子可能会被其他食肉兽吃掉,就是百兽之王老虎生下的崽子,母虎稍不留心,也会被胆大妄为的其他野兽偷吃掉:但眼前把它三个小宝贝送去见阎王的不是让狼见着发憷的豹子和豺狗,而是狼的传统美食——盘羊。这就使它的心理严重失衡,不仅伤心、愤怒,还有一种奴隶主眼瞅着奴隶造反的暴跳如雷,悲恸欲绝。
  它早就习惯了蔑视羊,瞧不起羊,觉得羊的代名词就是任意宰割,因此,根本想不到要小心谨慎。它已气得快晕过去了,整个脑子都想着赶快扑倒眼前这头臭羊并将其凌迟成碎片,也没法再沉着冷静。
  它停止舔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后,抬起头来的同时,两条后腿用力一蹬.身体就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它四肢离地,身体腾空后,才看清对面那头奇怪地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的臭盘羊也正平举着尖角向它迎面冲撞过来;青灰色的羊角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角尖滴着寒光,咄咄逼狼。
  黑母狼猛然想起两只小狼崽就是被这两支羊角串成冰糖葫芦的,自己虽然皮肉比小狼崽粗糙厚韧些。恐怕也很难抵挡得住这两支尖尖的羊角正面猛捅,就算不被像串冰糖葫芦那样串得顺溜串得彻底串成透心凉,但难免被在身体上钻两个洞。现在它和臭盘羊在空中连成一条直线,角尖正对着脑门,也许两个洞就刚好钻在眼窝上,变成瞎眼狼,也许两个洞就钻在鼻子旁,变成四只鼻孔。它舌头上急出一层冷汗,头脑刹那间清醒过来,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狼也应该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伸能屈,黑母狼也应该能屈能伸。它急旋狼腰。想改变空中路线。避开羊角的锋芒;它的的脑袋在极短的瞬间扭向左侧,大尾巴“刷”地一甩,身体便成功地横了过来;但彼此的距离实在靠得太近,头和身体躲过去了,屁股猛地一震。有什么东西戳了进去,没感觉到疼,只是胀得难受,忍不住想排便,“扑哧”一声轻响,一泡稀薄的狼屎从肛门喷泄出来;奶奶的,叫羊给打出屎来了,这也太丢狼的脸了嘛,好难为情哟。
  其实黑母狼真该感谢肚子里那泡稀屎。要没有那连泡稀屎,它很有可能被两支羊角叉住,抵在土坎上,就像被钉子钉牢了屁股。无法动弹,听凭羊来处置,那才真正叫丢狼现眼呢。
  却说血顶儿带着为母羊猴戏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平举着羊角朝黑母狼撞去,只一个回合,就刺中了天敌,虽然没击中要害,只刺着狼屁股,但屁股也是肉,也是狼身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只要坚持住不让黑母狼的屁股从自己的角尖滑脱出来,再往前挺进几步。就能将对手抵到土坎上了;它刚要向土坎蹿跃,突然,一泡狼屎喷在它脸上,那狼屎稀薄如粥,黏稠如咬,狼是肉食动物,茹毛饮血,排泄物恶臭难闻.羊睑被喷了个正着,还有两小坨钻进鼻孔,还有一大块糊进羊嘴。犹如遭受刑罚。其难受程度可以与人类的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钉竹签子、搔脚底板媲美。它立刻恶心反胃,脑袋被熏成一盆糨糊,四蹄被熏麻了,身体也被熏软了,急忙摇头甩脸想把脸上的狼屎甩掉一点,这一摇,脸上的狼屎倒没甩撞多少,只觉得沉重的角尖忽然变得轻飘飘,这才觉悟到自己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把好不容易叉住的黑母狼给摇掉了,想补救,已经迟了,黑母狼已咕咚落地,打了个滚,站了起来。血顶儿不敢大意,急忙强忍住快要熏得它窒息的臭气,半蹲着身子探出那对禾杈似的羊角,防备黑母狼扑过来。
  黑母狼这一跤跌得很惨。犬科动物不像猫科动物有极好的平衡能力,猫科动物无论什么姿势什么高度跌下来,都能四爪先落地,稳稳地站在地上,犬科动物如果下跌时姿势别扭,角度不理想,就会摔个嘴啃泥什么的。黑母狼是被从羊角摇甩下来的,姿势歪仄,角度偏斜,再加上屁股从羊角上拔出来后,两个血窟窿疼得钻心,似乎还伤着了筋骨,一条后腿不那么听使唤了,想在空中调整身体的姿势,也力不从心了,结果背脊先着地,砸得骨头都快散了架。要不是害怕血顶儿趁机再用羊角来叉它,它恨不得就这样四仰八叉躺着休息一会儿,养养精神。但那两支羊角在太阳下闪耀的光芒太刺眼了,角尖涂了三遍狼血,红得像刚刚从火炉里拔出来。黑母狼已领教了这两支羊角的厉害,不敢再像对待普通盘羊那样等闲视之,忍着浑身骨头的酸麻,忍着屁股一阵阵剧痛,翻爬起来。
  哦,自己歪打正着,那泡很丢脸的稀屎,把羊糊成个大花脸,瞧那头臭羊又擤鼻子又吐口水的样子,快熏晕了吧,这倒是个反败为胜的好机会:它想抬起腿儿敏捷地兜半个圈,绕到血顶儿的侧面,去叼颈侧那根动脉血管。这是狼宰羊的拿手好戏,一经叼住。任你是盘羊山羊羚羊绵羊。都拐不了羊头,都得乖乖送命:这头臭羊起码有一半的心思都分散到脸上那泡稀屎上土去了,很难再有效地进行全方位防御,它有把握偷袭成功的。
        它刚挪动了一步,不行,一条后腿根本无法落地,一落地就牵扯到屁股,再由屁股牵扯到全身。疼得浑身直打哆嗦,更要命的是,屁股上被羊角捅出来的那两个洞洞,就像两只拧不紧的水龙头,滴滴答答直往下淌,听着心疼,看着心寒;这已经不是节约每一滴水的问题了,而是要节约每一滴血!它想,自己身位受了重伤。很难再继续进行有效的扑咬了,倘若再纠缠下去。伤口的血不断往外流,很快就会虚脱,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趁着自己的血还没流干,趁着那头臭羊还没把脸上的稀屎处理干净,走吧,三十六计走为上;识时务者为俊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留得老命在。秋后算总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母狼报仇,十月不晚。
  黑母狼主意既定,便使出全身力气,朝血顶儿的耳根狂嗥数声,气势汹汹,仿佛马上就要扑上来进行殊死搏杀了。这叫色厉内荏,也叫虚晃一枪,目的是要夹着尾巴逃跑,却给对方造成一种大举进攻的假象。
  也不知道是狼跟军事家学的,还是军事家跟狼学的。
  血顶儿果然上当,使劲摇晃着羊角,连连后退。黑母狼突然一个转身,钻进灌木丛,吊着一条后腿,用三只腿一颠一颠小跑着向荒草掩遮的小山沟逃去。
  等黑母狼逃进小山沟,血顶儿才发现自己中了狼的金蝉脱壳之计。它追了几步,灌木太密,盘羊的身体钻起来挺费劲,再说脸上那泡稀屎糊得它实在不好受。用一句如坐针毡的成语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再不赶紧揩洗掉,怕会被活活臭死掉的。唉,只好眼睁睁看着黑母狼逃跑了。
  这时,几百米外站着观战的羊群“咩咩咩咩”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羊把狼斗成重伤,迫使狼夹起尾巴逃之夭夭,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创举;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都是狼吃羊,现在却是羊打狼,怎不叫羊欢欣鼓舞?公羊滚雪窝和母羊金蔷薇率先向血顶儿奔去。很快,年轻的羊们都朝血顶儿蜂拥而去,那蹦蹦跳跳欢快的神情,那发自心底的“咩咩”叫声,都表明它们是在迎向一位凯旋的英雄。
  只有绕花鼎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羊还站在原地没动。这场让羊看得眼花缭乱的狼羊搏斗才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却让绕花鼎看得目瞪口呆: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匹年轻健壮的大母狼竟然会输给公羊血顶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不懂啦,老羊们。

 

  现在,奥古斯盘羊群的观念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几乎所有的羊都把直的角视为时髦,视为潇洒,视为力量,而把盘成花结的角视为落伍,视为丑陋,视为懦弱,美与丑互相交换了位置。凡是头上的角还没长齐长硬的年轻公羊,都急急忙忙跟着血顶儿学,将正处在生长期的柔嫩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强迫羊角改变形状,企望能像血顶儿那样拥有一对禾杈。年轻的母羊们为这种违背常理的不健康的现象推波助澜,用鼓励的眼光望着那些想改变羊角形状的公羊,朝它们抛媚眼,送秋波,毫不隐讳地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公羊能否将自己的角弄直,是数月后发情期雌性重要的择偶标准。这使得年轻公羊改变羊角形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不仅仅年轻的羊们把血顶儿视为楷模,当做英雄,滥施崇拜,连成年羊也卷进了这股旋涡,对待血顶儿不再当疯子看待,眼光里没了鄙视与唾弃,而是一种羡慕与嫉妒的表情;就连一向老成持重的上了年纪的老羊们,也一反因循守旧的常态,把血顶儿当做群体的骄傲,闲来没事,就会走到血顶儿跟前,用舌头舔舔那两支禾杈似的羊角,表明自己赞赏的态度。
  它绕花顶虽然身为头羊,但也不能太违背众羊的意愿,也不能公然站在臣民的对立面;在奥古斯盘羊群,头羊的统治是建立在力量与威信上的,它是靠众羊的拥戴才登上头羊宝座的,也是靠众羊的支持才坐稳头羊这把交椅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得罪了大多数,弄不好就会被众羊废黜罢免掉。它也只能顺着潮流走,反潮流是有可能被潮流淹死的。
  在大庭广众面前,它不得不违心地对血顶儿表示钦佩,血顶儿和自己并排站在一起,以示宠爱,甚至在进食时,找到一块鲜嫩的草地,也让血顶儿和自己共同啃吃,以示优惠。但在内心里,它并没改变对血顶儿一贯的看法:一头神经错乱的疯羊。是的,血顶儿一口气消灭了三只小狼崽,还把黑母狼打成重伤,似乎长了羊的志气,灭了狼的威风。但它总觉得这纯属偶然,不足为训。羊是斗不过狼的,这就像太阳不可能从西边出来一样确凿无疑。倘若真像众羊现在所认为的那样,盘羊只要拉直了头上的两支羊角,就能打败狼,那么,整个盘羊的历史就要重新写了。
  可惜,奥古斯盘羊群整体头脑发热,缺少明白羊。
       将拉直的羊角视为革新与荣耀,将盘成花结的羊角视为保守和耻辱,毫无疑问是把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作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调整,受害最深的当然是它绕花鼎。它绕花鼎之所以能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当上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头上的羊角比普通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
  普通公羊是一个花结,而它是两个花结,花花绕,绕花花,一只鼎,也就是最美最好最大的意思。它也一直把自己那两支羊角能绕得如此圆溜如此艺术而深感自豪,可突然间,绕成花结的羊角不再是一种美,而变成丑,不就是否定了它的存在价值了吗?不就是从根本上动摇它的统治地位吗?
  其实,从血顶儿斗垮黑母狼数分钟后,它就感觉到自己正面临一场深刻的政治危机,这绝不是神经过敏,而是有充分的事实作依据的。当黑母狼夹着尾巴,瘸着一条腿,拖着一只被戳出两只血洞的屁股,逃进灌木丛后,母羊金蔷薇第一个欢呼雀跃,第一个撒开四蹄朝血顶儿奔去。它很注意金蔷薇的举动,它看到金蔷薇跑到血顶儿面前,一点犹豫也没有,一点停顿也没有,立刻将柔软的脖颈伸进血顶儿的颈窝,交颈厮磨,这叫什么动作嘛,完全超出了雌雄之间正常交往的界限,明目张胆地在调情。
  金蔷薇是它“号”过的母羊,按照尊卑有序的传统习俗,它头羊“号”文过的母羊,已没有权利再跟别的公羊谈情说爱,别的公羊除非活得不耐烦了,也不敢再对被头羊“号”过的母羊存非分之想,这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羊羊皆知的禁令。但事实上,自从血顶儿斗败了黑母狼,这条禁令就被彻底打破了。金蔷薇黏黏糊糊的就是跟随在血顶儿的身后,对它绕花鼎反倒不理不睬了,很明显,金蔷薇感情跳槽,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
  给头羊戴绿帽子,真是大逆不道,理应受到众羊的谴责,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可是,绝大部分的羊不仅对这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予谴责,反而用欣赏和羡慕的眼光望着血顶儿和金蔷薇,好像英雄加美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奶奶的,全体臣民都同意给头羊戴绿帽子,这头羊还当得有什么意思。戴绿帽子的头羊,还奢谈什么威信与尊严。现在是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接下来会不会在王位上炒它的鱿鱼呢?
  这种担心也是有来由的。
  以往它绕花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跟着许多羊,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它。它是核心,它是领导,它是群体的灵魂,有崇拜者围在身边,说明它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一个领导来说,崇拜还是要搞一点的。可现在它身边的羊越来越少,廖如晨星,都跑到血顶儿身边去了。瞧瞧血顶儿,无论走到哪里,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就像一面很有号召力的旗帜,会聚拢一批年轻的羊,身后会跟着许多忠诚的追随者。这不是在拉帮结伙吗?这不是在搞第二核心吗?居心何在?
  扪心自问,它绕花鼎并非妒贤嫉能心胸狭隘的羊,倘若有一头大公羊确实羊角盘得比它花结更多更大,更圆润更漂亮,身体也比它更魁梧更雄壮,智慧比它更发达更出众,能更好地率领奥古斯盘羊群走向兴盛与繁荣,它可以让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长江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这是不以羊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退居二线,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能想得通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取而代之把它顶下台的是血顶儿,这家伙身体没它雄壮,智慧没它出众,就凭着那对拉直的羊角,就凭着那股疯劲儿,就要顶替它头羊的位置,这就使得它不仅有一种失落感,还有一种被嘲弄的愤懑,更有一种为奥古斯盘羊群前途担心的忧患意识。
  盘羊之所以叫盘羊,就是因为头上那对羊角朝两边盘绕,形成花结。它绕花鼎虽然不知道当初造物主为啥要把盘羊的羊角绕成花结,但既然是造物主的安排与设计,必然有其深刻的道理;肆意违背造物主的意旨,能不受到惩罚吗?
  狼吃羊,羊被狼吃,是从亘古沿袭至今的丛林生活规律,而奥古斯盘羊群年轻一代的羊们被血顶儿偶然取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整日里摇晃着角,对飞过的金雕路过的狐狸大声咩叫,仿佛食肉的飞禽走兽已经不在话下。唉,且不说世界上还有比狼更凶猛得多的野兽,就是那匹黑母狼,也狼还在心未死,反攻倒算的危险依然存在庄。无视弱肉强食这条规律的存在,不顺应客观规律去生存,终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制裁的。
       疯子的本质,就是在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的驱使下,践踏正常的生活秩序,颠倒正常的命运轨迹,造成一种虚假的伟大,最后不仅葬送自己,还要危及群体的生存。
  感谢上帝,那些个染上了疯病的年轻公羊们,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是从小就把羊角嵌进电击石里磨砺,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在羊角才冒尖尖的时候就开始操练,所以它们尽管疯狂地日以继夜地在电击石在树杈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缝缝里苦苦修炼,一心想改造旧角,造就一对像血顶儿那样禾杈似的直角,但效果却并不理想;那些个羊角虽说还没完全长够,也没完全定型,但毕竟已弯成圆圈,有的已开始盘花结,且大部分羊角都已硬化,想把长弯的羊角扳直,谈何容李易。结果,疯狂了一两个月,只有小公羊滚雪窝的角在朝左右两侧弯成半圆后,改变方向,朝前伸去,伸出一尺余长。还有一头名叫短腿的公羊和一头名叫火鼻的公羊的角绕了半个花结被强迫改变方向朝前探出半尺角尖尖,其他年轻公羊的角,白费了许多力气,白吃了许多苦头,两支羊角依然弯弯绕,绕弯弯,无非本来应该盘得很紧凑的花结在它们的瞎折腾下盘得松松垮垮,角尖稍稍有点向前刺探的意思而已。
  假如那些头脑发热的母羊们从下一代羊羔抓起,情况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了。
  不过,绕花鼎觉得奥古斯盘羊群这股疯狂劲儿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它有一种强烈的预感,灾难即将降临,羊们终究会明白疯子就是疯子,只会给群体添乱,不可能给群体带来生存意义上的利益和好处。

 

  日曲卡山脚的积雪开始融化,草籽在湿润的泥土深处开始绽芽,早春二月,生活在大霸岙的奥古斯盘羊群进入了发情期。
  在我们生存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凡高级生命,都有争偶的现象。人也不例外,所谓追求异性,所谓情场角逐,其实就含有一种竞争的意味。在动物界,各种不同的动物在争偶时的表现各不相同,可说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但大致可分为和平型与战争型两大流派。
  和平型的争偶,通常是在发情期由雄性嗅着雌性的气味,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住似的,跑到雌性的居住地,或用嘹亮的叫声,或用绚丽的皮毛使自己引起雌性的注目,以求得到青睐;倘若这时有另一个雄性也同时被雌性的气味所吸引跑了来,两个雄性之间便会展开一场公平的竞赛,或者比谁的叫声更雄壮更威风更有“男子汉”的气概,或者比谁的皮毛更倩更亮更能体现“男子汉”的风度,一方被比下去后,便会知趣地离开,到别处去寻找艳遇。
  战争型的争偶,一般就是两个以上的雄性同时出现在雌性面前,不问青红皂白,凭着体力和智慧,大打出手,非得把对方打败赶走,才能占有异性。当然,有时习惯于和平争偶的动物在一种特殊的情景下也会动真格地打起来,但一般来说,习惯很牢固,不太容易打破。而习惯于用战争手段来争偶的动物,到了发情期,是看不到和平景象的。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都以为食肉的猛禽猛兽,如鹰、雕、豺、狼、虎、豹等等,平时凶残狠毒,到了发情期,肯定都是好战分子,为了爱情不惜诉诸武力,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而食草的飞禽走兽,如鸽、鹊、牛、羊、兔、猴等等,平时温顺善良,到了发情期,肯定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属于和平型的争偶动物。
  事实刚好相反。越是长着尖爪利牙,越是能很容易把求偶时的竞争对手置于死地的猛兽,越是恪守和平竞赛的规则,例如豺狼虎豹中排榜第一的豺,在春秋两季的发情期里,有两只单身公豺同时看中一只母豺,它们会小心翼翼地避免挤在一起向母豺求爱,而是彼此之间相隔一段距离,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向母豺嚣叫;即使两只公豺不小心走到一起了,多半也是用叫声进行威胁恫吓,很少真的动手打起来;即使出于爱的狂热真的动手打了起来,也绝不会进行致命的厮杀,只要有一方停止了噬咬,朝比自己更强壮的另一方袒露自己最易受伤害的脖子,另一方便会立刻松开爪牙,很绅士地结束战斗。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猛禽猛兽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一种除非神经错乱不会被轻易打破的禁忌,求偶期也绝不例外,不然的话,所有的猛禽猛兽恐怕早就因自相残杀而灭绝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越是没有杀伤能力的草食动物,越是爱争勇斗狠,例如长期以来一直被人类视为和平象征的鸽子,两个雄性为了获得交配权,不由分说就会厮打起来,不打得头破血流精疲力竭不会罢休;就算其中有一只雄鸽被打得吃不消了想投降,胜利者也绝不会优待俘虏,非穷追猛打把对手远远赶走才行。
  曾经有动物学家做过这样的实验,将两只雄鸽和一只雌鸽一起关进一间小鸽棚。几秒钟后,两只雄鸽便打得难分难舍;半个小时后,其中的一只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已不会动弹,另一只跳到倒霉蛋的背上,“咕咕”叫着,用喙嘴从垂死的对手身上把羽毛一根根拔下来,甚至啄咬对方头上的伤口,不知道是要扩大战果还是嫌血流得不够多。显然,在杀伤力弱的动物身上,没有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它们没有在自相残杀中灭绝掉,这是因为这些动物虽然好斗但不能很快把对手杀死,在野外失败的一方较容易逃之夭夭。
  盘羊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
  盘羊的发情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公羊争偶期,第二个阶段为雌雄结对期。如果可以套用人类的婚姻形态,那就是恋爱阶段和结婚阶段。但盘羊的恋爱与人类的恋爱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人类的恋爱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亲亲昵呢,甜甜蜜蜜,男的不时给女的送些鲜花、蜜饯、漂亮的服装、金光闪闪的戒指项链,用礼物博取欢心;盘羊的恋爱可没人类那么文明美好,盘羊的恋爱其实就是公羊之间一场场激烈的争偶搏斗。公羊唯一能送给异性的礼物,就是当着自己中意的母羊的面,把另一头公羊打得落花流水,狼狈逃窜。
       盘羊的恋爱很像是一场擂台赛。
  一到发情期,母盘羊就会一反娴静的天性,粗声粗气地咩叫着,用挑剔的眼光望着处于饥渴状的公羊,三三两两散落在山顶或山腰相对平坦的树丛草地里等待着公羊们用特殊的方法来恋爱。每一处有母羊的地方就好比是一座擂台,先有一头公羊走进擂台,流连忘返,围着母羊绕圈子,试图接近母羊;但这时候的母羊,一个个心如坚冰,爱的心扉关闭得严严实实;公羊晓得自己必须拿出足够的“聘礼”才能赢得一颗芳心,于是,这头公羊便会瞪着血红的眼睛,摇晃着硕大的羊角,抻直脖子,运足底气,“咩咩咩”高叫一通。那叫声的大意是:
  ——我有野牛的体魄,我有野猪的胆量,我有老虎的凶猛,我有山豹的残忍,不怕死的尽管上来好喽,我正愁没有“聘礼”呢。
  也有可能那通叫声表达的是这样一层意思:
  ——是我先看中这头可爱的母羊的,请遵守先来后到的次序,谁胆敢加塞抢先,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要誓死捍卫我的权益。
  总有求偶心切色胆包天的公羊不怕威胁,也不理会先来后到的次序,跑进“擂台”来,于是,争偶之战拉开了序幕。
  母盘羊的这种择偶手段,这种恋爱方式,乍看起来似乎有点虐待狂,其实是一种在生存压力下演化出来的最佳婚姻模式。盘羊不像豺狗和野狼那样在一个大群落里还有小家庭,盘羊是群婚群居,没有父亲的概念,公羊也不承担任何父亲的义务和责任,母盘羊择偶的唯一标准,就是强壮机敏;与强壮机敏的公羊交配后产下的后代才有可能是强壮机敏的,在险恶的丛林里,越强壮的小羊羔存活率也就越高。
  这符合汰劣留良的生存法则。
  公羊之间一场场猛烈的格斗,就是一把无情的筛子,一遍遍筛去幼稚的生命和衰微的生命,筛去不够强壮也不够机敏的公羊,有效地优选出旺盛的生命和充满活力的生命,优选出最成熟最强壮最机敏的公羊,保证种族的繁荣昌盛和一代胜过一代。
  只对强者动情,是母盘羊的恋爱信条。
  大霸岙里,到处传来“乒乒乓乓”羊角的碰击声和公羊气势汹汹的吼叫声,热闹得就像人类冷兵器时代的古战场。有的“擂台”走马灯似的更换一头头不同面孔的公羊,有的“擂台”一头公羊高居霸主地位,一次又一次地击败层出不穷的竞争对手。
  毫不夸张地说,盘羊发情期的第一阶段,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战争。
  灾难恰恰发生在盘羊发情期的第一阶段。

 

  短腿把蛇咬打死了。
  那是奥古斯盘羊群进入发情期的第二天黄昏,太阳像个被猎枪洞穿的伤口,阳光浓得就像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天被染红了,山被染红了,树被染红了,水被染红了,天地间一片触目惊心的红。不知是因为夕阳渲染出的红色恐怖的气氛刺激了盘羊的神经,还是盘羊体内的生物钟刚好走到了情绪最烦躁的时刻,几乎所有的公羊眼睛里都布满血丝,神态焦虑,神经质地跑来蹿去,寻找着中意的伴侣,寻找着可以大显身手的擂台。昔日宁静的大霸岙,此刻沸沸扬扬。
  就在这时,短腿来到大霸岙西边那片小小的黄麻地里。
  那块黄麻地是母羊启明星设的爱情“擂台”。启明星年方四岁,才生育过一胎,青春胴体,又有少妇成熟妩媚的风韵,在这种时候身边是不可能没有公羊的。此时雄赳赳站在黄麻地中央,守候在“擂台”上的,是大公羊蛇咬。蛇咬身体健壮,牛菖力强,头上的羊角盘的花结只比头羊绕花鼎稍稍小了半圈,但比普通的公羊却要大半圈,因此在奥古斯盘羊群里地位很高,仅次于头羊,属于优秀大公羊阶层。
  从昨天走进启明星的爱情“擂台”直到现在,蛇咬已经击败了两头前来挑战的公羊,此刻正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第三个情敌。就在这时,短腿跑进黄麻地来。蛇咬的眼睛一亮,悬吊的心稳稳地放了下来。别以为发情期的公羊都是豪迈气概,希望前来竞争的对手越强越好,战胜了强大的对手,就能反衬自己更强大;事实刚好相反,占据爱情“擂台”的公羊,其实都希望前来挑战的是比自己逊色的公羊,自己不用费多大的力气,也小用承担什么风险,就能取得胜利,这是再好也不过的事了。假如此刻跑进黄麻地来的不是短腿,而是与它蛇咬同一阶层的优秀大公羊,那它心里会捏着一把汗,紧张得连喘气都不均匀了。
  对付短腿,真是小菜一碟。短腿刚满两岁,刚刚开始性成熟,第一次参加争偶活动,初出茅庐,嫩得就像一块豆腐;而它蛇咬已满九岁,已连续七年在爱情的擂台上大显身手,老辣得就像一块在碱水里泡过的石头,用石头撞豆腐,哪个易碎,还用问吗?短腿即使在同龄伙伴里,也属于那种不起眼的角色,和它蛇咬相比,身躯小了整整一圈,好比重量级选手与轻量级选手对垒,胜败不是明摆着的吗。在蛇咬的眼里,短腿是一份价廉物美的聘礼。因此,当短腿撅着羊角朝它冲过来时,它轻松得好像不是去进行拼搏,而是应邀参加交谊舞会。它半低着头,漫不经心地亮出那对硕大的羊角,用七分力气来迎战短腿,七分力气也足够把短腿打得落花流水了,它想,它有一种稳操胜券的把握。
        两副羊角叩碰在一起,“嘎啦嘎啦”发出可怕的声响。短腿果然太小太嫩太缺乏经验,才两个回合,就节节败退,差不多要被推出黄麻地了。蛇咬觉得这胜利似乎也来得太容易了些,就像礼物太便宜了有点拿不出手,想玩点儿新鲜的,来点儿刺激的;它突然后退了一步,猛地偏仄脑袋,目的是要让短腿猝不及防,一头撞在它的脖颈上,重心失去平衡,它趁机扭挺脖子,斜刺往前冲两步,它想,年小力弱的短腿一定会被推得原地做一百八十度旋转,滑稽得就像在跳舞,它再瞅准短腿的屁股蛋用羊角顶一家伙,嘿,创造个盘羊求偶史上的奇迹,让短腿不是逃而是“飞”出爱情“擂台”。母羊启明星一定会觉得挺好玩,欣赏它的勇敢与幽默,说不定立刻就会把爱的红绣球扔给它了。
  这里需要郑重地说明一点,一般情况下,两头公羊在争偶的格斗中,都自始至终用正面的羊角对着对方,羊角根部又宽又硬,就像质地优良的盾牌,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免遭伤害;两雄争斗时,最忌讳的就是把自己侧面的脖颈暴露出来,盘羊的颈侧长着一根动脉血管和一根静脉血管,内靠咽喉,下通心脏,颈皮薄脆,是全身的薄弱环节。蛇咬历经九年的风风雨雨,当然知道这一点,但它觉得短腿正在败退,勇气和力气都快耗尽,自己的颈侧被撞一下,料想也撞不出什么问题来的。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短腿因崇拜血顶儿曾学着血顶儿的样将羊角嵌进电击石企图造就一对禾杈似的羊角,虽说短腿修炼时因头上的角已经盘绕并已经硬化,没能如愿以偿,但角尖还是被扭向前方,伸出半尺来长,是一对经过改良了的羊角。
  血的灾难就这样酿成了。
  开始,情况确实像蛇咬所设想的那样,短腿一个趔趄,与其说是撞还不如说是跌在它的脖颈上。它朝前扭挺脖子想让短腿舞蹈旋转,可突然间司,它觉得脖颈一阵钻心的刺疼,一般黏糊糊的液体汹涌流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流出来的是浓浓的血浆啊!它脑袋一阵眩晕,身体软得像条蛇,不知不觉就躺了下来。斗性正浓的短腿不管三七二十一又用羊角把蛇咬修理了几下。
  蛇咬的颈侧被短腿尖利的羊角捅出好几个很深的洞,像只蜂窝煤。
  蛇咬四条羊腿踢蹬了几下,便僵然不动了。
  一只绿头苍蝇停在蛇咬大睁着的玻璃珠似的眼球上。
  可怜的蛇咬,死了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短腿“咩咩咩”发出胜利的欢呼。叫声惊动了羊群,羊们从四面八方聚拢到黄麻地,一双双惊诧的羊眼望着趾高气扬的短腿和倒在血泊中的蛇咬,全都懵了。
  谁心里都清楚,像短腿这样刚刚跨进成年羊门槛的小年轻,一般是不可能在爱情“擂台”上取胜的;它们参加争偶活动,好比是一种实习;尤其像短腿这样并不出色的年轻公羊,实习期会拖得很长,大概要到六七岁生命力达到顶峰时,才有可能获得配偶。
  短腿,顾名思义,腿比一般的公羊要短了一截,腿短不仅在和其他公羊格斗中处于劣势,在逃避食肉兽的追捕中也处于劣势,步子小跑得慢,较腿长的羊更容易被食肉兽追上吃掉,如此质量不过关的生命,理应较少获得繁衍后代复制生命的机会。可现在,短腿竟然斗死了优秀大公羊蛇咬,汰劣留良的法则被颠倒了!难怪众羊们都会愤愤不平呢。就连在黄麻地摆爱情“擂台”的母羊启明星,也一反常规,不仅没朝短腿投去欣喜、温柔、赞赏的眼光,反而用迷惘、疑惑、厌弃、憎恶的眼光盯着短腿。
  头羊绕花鼎也闻讯赶到了黄麻地,它望着短腿那两支被强行扭曲朝前刺出半尺长的羊角,望着被蛇咬的血染红了的角尖,一个藏在心底很长时间没法解开的谜团,刹那获得破译。造物主为什么要把盘羊那两支巨角盘成花结?为什么在奥古斯盘羊群会形成谁的羊角盘得越圆润越滑溜花结绕得越多越艺术就越有地位越能得到异性青睐的传统审美观和价值观?哦,答案就在短腿被改造得不伦不类的羊角上。
  亘古时代,或许盘羊的角有弯的也有直的,长着直角的盘羊,确实也能在危急时刻用角当做武器与豺狼周旋一番,长着弯角的盘羊没有可以和食肉兽抗衡的天然武器,在群体里没有地位,活得很窝囊也很憋气。那个时候,审美观和价值观也许和现在刚好相反,以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直角为荣耀。然而,造物主和盘羊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并没像塑造豺狼时那样既给了豺狼尖牙利爪又同时给了豺狼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造物主在给一部分盘羊禾杈似的尖利的羊角时,忘了给一条不准自相残杀的禁忌,于是,那真直羊角具备了双重功能,既是可以同豺狼抗衡周旋的有效武器,同时也是能很方便地送同类上西天的锐利凶器。
  豺狼不是天天碰得到的,而羊和羊是天天在一起的;羊角作为武器使用的机会和时间都很少,羊角作为凶器使用的频率却很高,起码在发情期是如此。于是,一头又一头长着禾杈似的笔直羊角的盘羊都在互相争斗中倒毙了,几句口角,一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点微小足道的摩擦,都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流血的悲剧。
  多少代以后,凡长着一对直直羊角的盘羊都英年早逝,数量越来越少,羊们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真理: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就意味着死亡。与此相反,长着一对朝里弯曲,盘成花结的盘羊,由于知道自己是无法和长着禾杈似的羊角的公羊争狠斗勇的,处处退让,委曲求全;羊角盘得越圆润越艺术,也就获得了更多的生存机会,久而久之,这个品系生机勃勃,一片繁荣景象,成为正宗盘羊。审美观和价值观也随之而发生了异化与裂变,先前认为只有长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才是美的,后来变成花结向后面盘得大而圆才是美的;先前认为一对禾杈似的羊角才能实现盘羊的自我价值,后来变成弯弯绕才是有价值的羊角。
  到底,生存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任何审美观和价值观只能附丽于生存利益上。有利于个体的存活,有利于种族的生存,美才是真美;能使一个物种生生不息,永不衰败,才具有真正的价值。
  绕花完鼎觉得,亘古时代的灾难复活了。
        就在羊们惊恐不安地望着躺在地上渐渐冷却了的蛇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突然,围观的羊群里蹿出一头健壮的大公羊,引颈长咩一声,朝站在黄麻地中央得意忘形的短腿冲了过去。那头打破沉默的大公羊名叫泥石流.它出生时刚好遇上一场可怕的泥石流因而得名。泥石流和蛇咬属于同一档次,都是优秀大公羊阶层,和蛇咬一样,头上也长着一对盘绕一个半花结的羊角,平时与蛇咬私交甚密,称得上是哥们。
  也不知泥石流是出于一种为朋友报仇的冲动,还是看不惯像短腿这样不入流的小公羊在爱情“擂台”上耀武扬威,反正,气势汹汹地冲进黄麻地,跑到短腿面前,一个跳跃,高高跳到短腿头顶,然后盘成花结的羊角重重往下一叩,玩了个泰山压顶的狠招,想一下子就把短腿压趴在地。它跳跃了一米多高,动作完成得极其漂亮,确实形成了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也确实把短腿压得像滩稀泥似的趴了下来。仅仅一个回合,优劣便见分晓,旁观的羊们各个脸露喜色,正准备给泥石流喝彩呢,突然,威风凛凛挺立着的泥石流身体颤抖起来,越抖越厉害,像吊在树梢上被凛冽的秋风吹刮着的一张很快就会凋零飘落的枯叶,随即,泥石流颈窝流出两条血浆搓成的红线,红线越来越粗,越来越浓,轰隆一声,泥石流栽倒在地,像只被掀翻的凳子,四条羊腿直直伸向天空。
  短腿站了起来,甩甩被扭疼的腿,抖抖沾在生身上的泥星草屑,没事儿一样。
  泥石流玩泰山压顶,把自己柔软的颈窝压到团短腿那两支朝前翘挺的犀利的羊角上去了。
  倒霉的泥石流,比蛇咬还死得利索。
  众羊们面面相觑,突然一起惊跳起来,四下溃逃,仿佛黄麻地藏着什么吃羊的魔鬼。连母羊启明星也抛弃了自己精心设置的爱情“擂台”,“咩咩咩”哀伤地叫着,跟着众羊逃进了小树林。
  灾难才开了个头呢,绕花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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