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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王子》沈石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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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大美人” 失之交臂】

  光阴荏苒,转眼又大半年过去了。
  这天下午,我通过无线电接收器,得知野骆驼群在离我们野外观察站约七公里左右的戈壁滩。已经有半个月没见到它们,心里还是挺挂念的,便骑着摩托车和强巴一起前去探望。怕惊吓它们,我俩在老远便熄了火,将摩托车藏进草丛,徒步来到它们身边。这儿遍地砂砾,寸草不长,也没有水源,除了骆驼,其他动物都难以立足生存,这群野骆驼在尕玛尔草原吃饱喝足后,爱跑到这片戈壁滩来栖息,这儿很安全,很清静,不用担心会遭到食肉兽的侵扰。
  五匹骆驼都在,它们很高兴能见到我们,光脖子首领欧欧叫了两声,围着我们兜了一圈,以示欢迎,骆驼王子踏着碎步跑到我面前,脑袋埋在我的胸口摩挲揉动,表现得极亲昵友好。我和强巴将随身携带的拌过盐水的糌粑扔给它们,它们很满意我们带来的礼物,吃得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风吹来一丝细微的骆驼叫声,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其他四匹骆驼根本没在意这丝叫声,仍埋头咀嚼糌粑,并没把远方骆驼的吼叫当回事情。但骆驼王子却像听到了天籁之声,眼睛倏地发亮,盖在毛丛下的耳朵竖直起来,傻乎乎地侧耳谛听。
  “欧呦——欧呦——”远方仍传来丝丝缕缕骆驼神秘的叫声。
  我举起望远镜,似乎是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朦朦胧胧有一幅骆驼的剪影,镶着一圈阳光金边,显得很美。
  突然,骆驼王子停止进食它平时最爱吃的糌粑,急走几步,登上一块高地,临风而立,头颈像鹅似的伸得老长,鼻吻使劲耸动,脸上露出痴迷的表情,贪婪地嗅闻着,就像闻到了麝兰之香。
  我迷惑不解地望着强巴问:“它这是怎么啦?”
  “想老婆了呗。”强巴淡淡地说,“你瞧它的模样,眼也直了,鼻也红了,嘴也歪了,口水也流出来了,八成是闻到了雌骆驼的气味,听到了雌骆驼的叫声,看到了雌骆驼的身影啊。”
  强巴是土生土长的猎人,业余动物行为学家,我相信他的判断。
  屈指一算,骆驼王子已经两岁半龄,对骆驼而言,已进入性成熟期,换句话说,已到了求偶年龄。这个时期的雄骆驼,看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身影,听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叫声,闻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气味,会表现出痴痴迷迷的醉态来。
  俗话说,爱情是杯美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借用在骆驼身上,那就是酒不醉骆驼骆驼自醉。
  瞧着骆驼王子嗅闻得这般如痴如醉,我也动心了,登上高地临风而立,耸动鼻翼做深呼吸状,嗅闻了半天,什么特别的气味也没闻到。人的嗅觉太迟钝了,远不如骆驼那般灵敏,我不是雄骆驼,对雌骆驼的气味反应不敏感,引不起任何联想与冲动。
  骆驼王子嗅闻了一阵,噔噔噔从高地上蹿下来,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骆驼群里奔过来跑过去,一会儿受惊似的大呼小叫,一会儿受难似的长吁短叹,显得很激动很焦躁。我拿起一坨糌粑,糊在它嘴上,想让它安静下来,它根本不领我的情,噗的一声,将那坨糌粑一股脑儿全喷还我的脸上。真应了一句人类社会的成语:秀色可餐。有了秀色,山珍海味都不稀罕都咽不下去了。可见人类和其他动物在求偶问题上有许多相同之处。
  秋草母和杏眼雌使出老办法,温婉地靠拢来,想安抚骆驼王子。殊不料骆驼王子倏地跳开去,脸上露出厌烦的表情,怪模怪样地叫了两声,好像在说:我现在不需要你们,别来烦我了!
  秋草母和杏眼雌讪讪地走开去。
  自打灰狼事件发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骆驼王子在成年骆驼面前表现出不顺从来。久违了,青春的叛逆。看来,爱情的力量确实惊人,也许,骆驼王子能借助这奇异的爱情力量,冲破精神束缚,铸造独立品性,来补上第二次断乳这门缺漏的课。
  我喜欢骆驼王子,我真诚希望它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正常地健康地成长。
  骆驼王子在群体里磨蹭了一会儿,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与冲动,扬蹄朝远方地平线奔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没办法的事。
  观察动物的求偶行为,是揭示其生存奥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了解其生活习性必不可少的内容。我急忙拉着强巴骑上摩托车尾随跟踪,想看个究竟。我们远远跟在骆驼王子后面,考虑到摩托车的轰鸣声和陌生人的气味有可能会干扰它们谈情说爱,我们在离目标约一公里远的地方就停车熄火,然后绕到下风口,猫着腰蹑手蹑脚往前靠。走到一半,刚好遇到一段早已成为废墟的古城墙,我俩趴在瓦砾堆后面,我取出带望远镜头的相机,窥视和拍摄骆驼王子的求偶过程。这对我来说,是很珍贵的研究资料。
  空气洁净,能见度极高,两三百公尺外的景象看得十分清楚。对方果然是一匹年轻的雌骆驼,头顶和驼峰上盖着一层金色的绒毛,就像穿着凤冠霞帔,四肢细长,腹部紧凑,唇如点朱,眼如点漆,宽宽的鼻梁盖在脑门上,亭亭玉立,用骆驼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是个花容月貌的大美“人”。当骆驼王子气喘吁吁地来到大美人身边,大美人开始还有点羞涩,忸忸怩怩闪开去,却并不躲远,一面避闪一面还用媚眼瞟骆驼王子,应了一句成语叫暗送秋波,细腻地表达了少女骆驼半推半就的微妙心态。骆驼王子激情澎湃地靠拢去,嗅闻大美人的身体,用脖颈摩擦大美人的驼峰,淋漓尽致地表达爱慕之情。大美人终于抵挡不住如火的热情,不再忸怩躲闪,也开始嗅闻骆驼王子的身体,用脖颈摩擦骆驼王子的驼峰。投桃报李,拉开了爱的序幕。
  过了一会儿,它们互相舔理对方的驼毛,在骆驼社会,这是雌雄之间很重要的交谊内容,也是正式婚配前必须经历的恋爱阶段。互相舔理体毛,不仅能帮助对方清除身上讨厌的寄生虫,更重要的是,通过唾液涂抹,将自己的气味像刷油漆一样刷到对方身上去,你身上有我的气味,我身上有你的气味,对习惯用鼻子思想的哺乳类动物来说,彼此气味融合,意味着彼此感情融洽。
  气味融合后,就可以进入婚配了。
  我衷心希望有情骆驼终成眷属。我觉得骆驼王子和大美人是挺理想的一对:骆驼王子尚未娶亲,大美人待字闺中,十分相配;骆驼王子高大健壮,大美人闭月羞花,称得上是郎才女貌;遐迩相遇,一见钟情,浪漫情调,罗曼蒂克,真可谓天造地设。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交颈厮磨,渐入佳境,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就会好得如胶似漆了。
  就在这时,我身后传来嘈杂的吼叫声,回头看去,戈壁滩上滚动一团蘑菇状尘埃,渐渐向这儿移来。风吹散尘埃,飘飘忽忽露出几匹骆驼的身影。哦,是光脖子首领率领歪峰雄、秋草母和杏眼雌,急急忙忙赶过来。秋草母和杏眼雌一面奔跑还一面引颈吼叫,很焦急的样子。不用想我就知道,它们是在追赶骆驼王子。它们舍不得骆驼王子离去,它们要拴住那颗叛逆的心。
  那壁厢,大美人也看到那团滚动的尘埃,听到成年骆驼嘈杂的吼叫声了。它停止了与骆驼王子的缠绵,竖直脖子,朝那团尘埃张望了一会儿,绕到骆驼王子的背后,驼蹄踢踏着地上的砂砾,呦欧呦欧叫着,不难猜测,是在催促骆驼王子快带着它离开这里。
  我十分理解大美人的举动,两情相悦的时候,自然是很讨厌别的骆驼来打扰的。人类谈恋爱时渴望两人世界,骆驼配对时也喜欢两骆驼世界。走吧,天涯海角,只有你和我,建立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大美人的行为,不仅符合感情发展逻辑,也符合骆驼社会传统的结构形式。好几位动物学家野外调查证实,野骆驼是典型的以家庭为核心的群居性动物。除非有大的天灾人祸,野骆驼很少像斑马、牛羚那样成百上千地聚集在一起。这是因为,骆驼生活的环境较恶劣,一般都在半荒漠地带出没,庞大的族群挤在一块难以找到足够的水源和食源。野骆驼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型社会结构,自然而然派生出这样一种生命成长的模式:小骆驼到了一定年龄后,和族群的关系日渐松散,经常游离在族群之外,某一天巧遇自己所中意的异性配偶,双双离群出走,到另一个地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就像细胞分裂一样,大家庭分裂成若干个小家庭,小家庭繁衍壮大后,又再次出现裂变……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八变十六,种群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越来越兴旺发达,疆域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迅速拓宽,生命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逐渐强悍。
  最新动物行为学研究表明,采用家庭为核心社会结构形式的动物,普遍智商较高,更能分散和回避风险,更能适应环境并打开生活空间,更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繁荣。
  我衷心希望骆驼王子能毫不犹豫地带着大美人远走高飞。从动物学家的立场上说,云南日曲卡山麓一带野骆驼已快要绝迹,假如骆驼王子能成功地建立新的族群,使得这一珍稀濒危动物存活并发展起来,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从朋友的立场上说,我我愿意看到骆驼王子成长为一匹勇敢面对生活挑战的顶天立地的雄骆驼。
  骆驼王子在大美人的催促下,将身体转了过去,面朝着巍峨起伏如驼峰般的日曲卡雪山,举蹄欲行。“欧——欧——”传来秋草母和杏眼雌如泣如诉的呜叫声。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绑住了腿脚,骆驼王子放下驼蹄,留恋地回头张望。
  大美人不满地瞅了骆驼王子一眼,用脑袋顶撞骆驼王子的后驼峰,用力推搡。骆驼王子倒是举蹄行走了,却像跳华尔兹似的歪蹄歪腰歪身,走了个小圆圈,在原地画了个零。
  在即将离群出走的时候,骆驼王子有点犹豫不决,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生于斯长于斯,从小受到这几匹成年骆驼的疼爱,有一份沉甸甸的难以割舍的情感,是很正常的。对野骆驼这样的动物而言,青年骆驼一旦携带配偶离群私奔,诀别便是永别,天涯飘零,从此不再回来,别时容易见时难,不大有可能再与群体成员相见了。可我觉得,犹豫归犹豫,骆驼王子最终还是会怀着些许伤感义无反顾地带着大美人远行的。按照野骆驼的习性,它不可能一辈子跟着这几匹成年骆驼过,它总要建立自己的家庭。再说,大美人貌如天仙,考虑到这一带野骆驼的数量已十分稀少,雌性野骆驼难得一见,年轻貌美的雌骆驼更是紧俏商品稀缺资源,这样的求偶机遇可以说是千载难逢,好比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用常理推断,它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弃的,别说只是离群出走,即使上刀山闯火海下油锅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所谓色胆包天,指的是这点牺牲精神。
  爱情能使胆怯的生命变得坚毅勇敢,能使孱弱的生命变得强悍健壮,能使愚笨的生命变得聪明机灵,我衷心希望爱情能发挥魔力,能创造奇迹,使骆驼王子变成一匹主见有责任心的雄骆驼。
  让我担心的是,光脖子首领带着三匹成年骆驼已越来越近,相距骆驼王子和大美人仅有两三百米了。天晓得这些成年骆驼跑到骆驼王子身边后,会采取什么手段阻止骆驼王子出走。
  夜长梦多,为免节外生枝,要走请趁早。
  大美人大概也意识到正在迅速跑拢来的四匹成年骆驼是它和骆驼王子生活道路上的绊脚石,气咻咻地朝骆驼王子打了个响鼻,转身向戈壁深处跑去。它一面跑,一面扭动脖颈望着骆驼王子呦呦叫,用意很明显,是要骆驼王子跟它一起走。
  骆驼王子仍迟疑不决,踏着碎步在原地兜着圈子,抬头望望满脸愠色的大美人,又扭头望望心急如焚奔跑而来的四匹成年骆驼,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大美人跑出一段后,见骆驼王子没有跟上来,拐了个弯又绕回到骆驼王子身边,从它的举动可以看出,它打心眼里是满意骆驼王子的,舍不得错过这个喜结良缘的好机会。它将柔软的嘴吻伺伸到骆驼王子的耳朵旁,先是亲昵地嗅嗅骆驼王子的脸颊,继而幽幽怨怨发出一声长鸣,我猜得不错的话,那是在向骆驼王子表白自己的心迹:我喜欢你,生生死死愿意跟你在一起,请你相信,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我也不会变心,拜托了,快走吧,切莫再迟疑了呀!
  骆驼王子四只驼蹄仿佛被钉子钉在地上了一样,举步维艰,欲走还休,暴露了它内心的极度矛盾。
  那团尘埃,越滚越快,骤然间已快靠拢到骆驼王子身边了。
  大美人欧呦欧呦发出短促的叫声,一步一步往后退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怨恚表情,分明是在向骆驼王子发最后通牒:你若真的喜欢我,就请快点带着我离开此地,不然的话,永远拜拜了,这辈子你休想再见到我了!大美人退出约十几步远,倏地一个转身,头也不回地急奔而去。
  我在望远镜里看得清清楚楚,当大美人急遽转身时,骆驼王子如梦初醒般地吼了一声,条件反射似的举步朝大美人追去。
  毕竟,它是喜欢大美人的,异性相吸,符合天理人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拆散得了的。
  爱情确实神奇,爱情确实伟大,爱情万岁。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目瞪口呆,怀疑这爱情到底有多大能耐,是否真的能催熟生命,是否真的能改变秉性?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刚刚离去,四匹成年骆芽驼便气喘吁吁地赶到了,一字形排开,站在沙丘上,望着骆驼王子渐渐远去的背影,抻直脖子,呦呦欧欧叫魂似的吼叫起来。
  舍不得从小一手抚养长大的子女离去,几多伤心,一腔愁绪,无限牵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该放手时要放手,你不可能把子女永远拴在身边的啊。我也曾几次观察到已经长大的幼狐、幼熊和幼金猫等辞别成年兽时的情景,成年兽一般都表现得很理智,或者用依依不舍的眼光目送幼兽离去,或者朝幼兽渐逝的背影呜咽两声,数分钟后,便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该进食继续进食,该睡觉继续睡觉。生活就是这,辛辛苦苦养大,一拍屁股走“人”,难过也没有用的。
  这几匹成年骆驼,却朝着骆驼王子的背影没完没了地吼,尤其是秋草母和杏眼雌,悲恸欲绝,嗓子都嘶哑了,还叫个不休。
  唉,可悲天下父母心。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越去越远,变成遥远地平线两团模糊的黑影,再过一会儿,黑影就会消融在苍茫的暮霭中。
  突然,我觉得那两团模糊的黑影似乎停止了移动,不仅如此,好像还一点一点逐渐放大。我怀疑是自己的幻觉,赶紧举起望远镜观察,不看不知道,一看要晕倒,遥远的地平线上,骆驼王子已掉转方向,朝四匹成年骆驼奔跑而来了。
  美人跟在骆驼王子后面,衔尾相追,一会儿张嘴啃咬它的驼峰,一会儿用脑袋顶歪它的脸,想让它拐弯。这些细节足以说明,大美人对骆驼王子掉头归群的举动十分恼火,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让它停下来,继续离群出走,走到远离这些成年骆驼的地方去。
  临阵脱逃,火线背叛,恼煞大美人也。
  我不知道骆驼王子干吗在跑出去老长一截路后,又掉转头跑了回来。也许,它跑着跑着,脑子里突然闪现出大半年前遭遇的那只灰狼的身影,顿时心尖抽搐,吓出一身冷汗,它这样冒冒失失出走,再也没有成年骆驼庇护它照顾它为它保驾护航,要是万一再遇到灰狼或比灰狼更厉害的猛兽,那该怎么办哟?也许,它跑着跑着,想起那次误食了有毒的黑楂树叶的情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真的,它各方面的知识都还欠缺,过去进食、饮水、宿营等等问题都是成年骆驼替它考虑为它包办的,现在要它独自面对这一切了,哪几种植物是有毒的,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活命的水源,在哪儿宿营才能避夜行性野兽,这诸多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对它来说都是无法解决的难题,它能行吗?也许,它跑着跑着,猛然意识到,不,它身边还跟着一匹比它还年轻的雌骆驼,一旦结成伴侣,按照骆驼社会雄性当家的习性,它就有责任照顾雌骆驼的生活,将来小宝宝出世后,它就要责无旁贷地挑起家庭的重担,哎哟哟,它连自己管好自己的信心都没有,怎么挑得起这副家庭重担呀?也许,它跑着跑着,听到了四匹成年骆驼撕心裂肺的呼唤,就像哺乳期的幼崽闻到了奶香,克制不住地想回到这些成年兽的身边去,接受安慰,接受爱抚,对它来说,这些成年骆驼是它的精神支柱,是它的保护伞,是它的避风港,离开了它们,它怀疑自己还能活几天?它的决心动摇了,是的,它喜欢大美人,也渴望畅饮爱情这杯美酒,可是,为了得到爱情,却要失去它所依赖的群体,要去冒巨大的风险,为了片刻的欢愉,却要用生命作抵押,究竟是不是值得呀?爱情很美好,可代价太大了,它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接受生活的挑战。忽然问它觉得自己就这样带着大美人远走高飞实在太轻率了,简直就是在把自己的性命当儿戏。这么想着,它出走的脚步变得迟疑起来,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总比将来没有后悔药可吃要好哇。于是,它转过身来,往回奔跑。
  我很了解骆驼王子,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太离谱。
  骆驼世界,雄强雌弱,雄骆驼的体格明显比雌骆驼魁伟,力气也明显比雌骆驼大。大美人虽然竭尽全力想阻拦骆驼王子走回头路,无奈体小理弱,扭转不了局面。
  骆驼王子跑到离成年骆驼们还有一百多米远时,秋草母和杏眼雌兴冲冲迎了上来,两匹母骆驼脸上神色灿烂,一副喜出望外的表情,好像终于等到了浪子回头。跟随在骆驼王子身边的大美人只得收敛脚步,用悲哀的表情眼睁睁看着秋草母和杏眼雌一左一右将骆驼王子夹在中间,接回群体去。四匹成年骆驼簇拥着骆驼王子,身体摩挲,脖颈抚弄,嘴唇亲吻,极尽疼爱之能事。
  “欧—一欧——欧——”大美人愤怒地吼叫一声,掉头急奔而去。
  真是见鬼,看上去挺英俊挺高大的雄骆驼,闹了半天竟然是个离不开爹娘的大孩子!
  骆驼王子朝着大美人的背影呦呦叫,叫得很殷切,还迈动四肢追了几步,但仅仅追了几步就停了下来。它的头脑已经冷静下来,不会再干傻事啦。
  不一会儿,大美人消失在天边铅灰色的薄暮里。
  我在心里摇头叹息,唉,愚蠢的骆驼呀,难道你们永远要让骆驼王子做个孩子不成? 

 

【十水远长不大的孩子】

  很长时间了,一个沉甸甸的问号萦绕在我心头,找不到能让我满意的答案。明末清初,当一支野骆驼历经干辛万苦,终于从青海的巴颜喀拉山脉来到云南的日曲卡雪山,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兴旺发达的种群突然走向衰亡,数量骤减,濒临灭绝?我翻阅地方志,那段时间里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没有发生过瘟疫,也没有发生过地震、洪涝、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几十年时间,对一个物种来说,只能说说是生命历史长河中的短暂瞬间,正常的情况下,不可能衰亡得如此迅速。这确实很神秘,颇让人费解。采访当地的老人,是这样解释野骆驼衰亡现象的:明朝降将吴三桂,因出卖山海关有功,被清庭封为定西王,坐镇云南,为取宠新主,保住自己的花翎顶戴,大兵压境逼缅王交出明朝流亡君主,用弓箭勒杀于昆明城外;卖主求荣,天地难容,吴三桂前世是骆驼投胎,玉皇大帝龙颜大怒,遂派遣神犬下凡,咬死所有在云南境内的野骆驼,以示警告,也是给定西王一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预兆。
  我当然不会相信这类迷信色彩很浓的民间野史。一些动物学家对这一现象有另外一种解释,认定是人为造成的灾祸,即当地山民大肆捕杀,遂造成野骆驼数量骤减。这种解释听起来蛮有道理的,可我觉得仍有商榷的余地,起码不是野骆驼在短时间里衰亡的唯一原因。不错,据当地史籍记载,明末清初时,日曲卡山麓一带出现了许多以捕捉野骆驼为生的猎户,用现在的话来讲,抓野骆驼已成为当地山民发家致富的支柱产业。人类毫无节制的狂捕滥杀,必然导致野生动物数量减少,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仍有两个疑问无法解释清楚。第一,当时火器还不发达,属于冷兵器时代,边陲山野的猎户,装备肯定在很原始,无非就是刀叉弓箭,最多还有捕兽铁夹和大呼小叫的猎犬,凭这些东西,很难想象就能把一个兴旺发达的物种剿灭干净;第二,日曲卡山麓一带自然环境特别适宜野骆驼生长,尕玛尔草原牧草茂盛,水源丰沛,没有饮食之虞,更有利于野骆驼的是,享有生命之舟美誉的尕玛尔草原往西去,就是有死海之称的戈壁沙洲,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对其他物种而言是名副其实的生命禁区,对野骆驼而言却是理想的栖身之地。骆驼是沙漠之舟,可在戈壁沙洲自由出没,遇到猎人追撵,逃进浩瀚的戈壁滩去就没事了,没有哪个猎人吃了豹子胆敢闯入神秘莫测的戈壁沙洲去捕捉野骆驼的。
  非说是由于人类的狂捕滥杀导致野骆驼绝迹,在明末清初还不具备现代化狩猎工具的年代,在日曲卡雪山这块特别适宜野骆驼生存的土地,恐怕是言过其实了。肯定还有其他鲜为人知的原因,我要找到更科学的解释。
  我翻阅资料,查看远古时代的恐龙、中古时代的剑齿虎现代的大熊猫,为什么会灭绝或走向衰亡。
  关于恐龙的灭绝,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认为是白垩纪宇宙一颗行星与地球相撞,发生大爆炸,包括恐龙在内的许多物种都在那场大爆炸中死亡殆尽;有的认为是地球进入冰川期,气温骤降,大片植物冷死,恐龙饥寒交迫,也成批倒毙;有的认为是一种很厉害的瘟疫在地球蔓延,反反复复流行,夺走了恐龙等许多动物的生命;也有几位动物行为学家持这样的观点,认为恐龙的灭绝是跟恐龙行为方式密切相关的。恐龙属于爬行动物,大凡爬行动物,采用卵生方式繁殖后代,鸟类也产卵,但需要亲鸟抱窝孵化,雏鸟会出壳,而爬行动物的卵生方式要简单得多,将卵产在土坑里后,母兽便扬长而去,靠自然温度孵化这些卵,母兽也不承担养育或保护幼兽的责任,幼兽出壳后自生自灭。爬行动物选择这种繁殖机制的好处是,母兽免去了育儿的艰辛与麻烦,也避免了育儿期易遭袭击的风险,还能腾出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下一茬繁殖。但是这种繁殖机制的最大害处是,幼兽得不到母兽的庇护,也得不到母兽传授的觅食饮水躲避敌害的生存知识,完全凭本能挣扎求生,完全靠运气获得存活机会。刚开始时,东产一窝蛋,西产一窝蛋,又不必劳心费神地去孵化去养育,好不快哉。爬行动物这一繁殖机制使恐龙这个族群数量猛增,兴旺昌盛。
  但随着地球上物种越来越多生存竞争趋于白热化,爬行动物这一繁殖机制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无人看守的上面仅盖着薄薄一层浮土的恐龙卵成了许多动物觊觎的食物。硕大饱满的恐龙蛋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一枚蛋就够一只中型兽类饱餐一顿的。发现一窝恐龙蛋就好比发现了一座粮食仓库,可以坐吃好长时间。恐龙蛋里有小生命在孵育,因此不会腐烂变质,这顿吃不了可以留着下顿吃,今天吃不了可以留着明天吃。要是小恐龙破壳而出,那更好了,稚嫩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家伙更受掠食者们的青睐,就像今日人类餐桌上的烤乳猪一样,是大开胃口的珍馐佳肴呢。于是,饥肠辘辘的掠食者钻头觅缝寻找恐龙卵,肯定有不少胆子特别大的家伙冒着被成年恐龙吃掉的危险,悄悄跟随在这些临近产卵期的巨无霸后面,以期捷足先登。利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高利益要冒高风险,高风险能带来高利益,险恶的丛林本来就是冒险家的乐园。就像今日人类社会里的毒贩,明知一旦被抓住就会绑赴刑场,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一样。法国有一位名叫詹姆斯专门研究恐龙的动物学家甚至断言,发展到后来,每一条临近产卵的恐龙身后,都麇集了一大群居心叵测的掠食者。在我的想象中,此番情景,很像今日歌星、影星和球星身后跟着一大群追星族一样,当然,不能叫追星族,而应当叫追蛋族。许多恐龙体形庞大,动作笨拙,目标显眼,无法藏匿,也无法钻进隐秘的地洞去产卵,也就甩不掉粘在身后的掠食者。乍看起来优点不少的繁殖机制变成物种衰亡的祸根。久而久之,恐龙繁殖成功的概率越来越小,能顺利孵化并长大的幼兽越来越少,最终被无情的大自然彻底淘汰了。
  当年在地球上盛极一时的称王称霸的种类繁多的爬行动物中,只有龟类、蛇类、鳄类和蜥蜴四大家族存活至今。它们没被大自然淘汰的原因,除了体形相对较小,动作较灵活,较易躲藏外,最根本的一条,是对爬行类繁殖机制作了必要的补充或修正。龟类总是在夜深人静时,蹑手蹑脚悄悄爬到水边的沙地去产卵;蛇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抛弃了爪子,细长的身体便于钻进隐蔽的洞穴繁殖后代;鳄类怕产在草丛或浮土下的卵被掠食者窃取吃掉,不吃不喝守候在产房旁,直到小鳄鱼孵化出壳;蜥蜴临产前会用强有力的爪子在土坡上挖掘可供藏身的洞,在土洞产下卵后,不会立即离去,而是在产房四周巡游数日,确信没有想伺机作案的盗贼后,这才一步三回地离开这些宝贝蛋。
  关于剑齿虎的灭绝,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因为剑齿虎传统的食物——猛犸象随着地球进入冰河期而大批死亡,剑齿虎巨大的门齿只适合猎杀大型草食动物,而对付不了行动敏捷的小动物,食物链断裂,因此剑齿虎也就被大自然淘汰了。可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中古时期大型食草兽并非猛犸象一种,还有暹逻牛、原种马、巨蜥和大鳄等等,一般来说食肉兽都是机会主义者,逮着什么吃什么,剑齿虎不可能如此偏食挑食,只吃猛犸象而不吃其他东西。再者,剑齿虎在面对中小型猎物时,过分发达的门齿虽然是个累赘,但其虎爪也很厉害,尖利的指爪就像小匕首,不用张嘴噬咬,狠狠一爪扫过去,就能把中小型猎物扫得灵魂出窍,因逮不着东西吃而遭致整个物种灭绝的理由显然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
  我倒宁愿相信日本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古生物学家所做的解释:剑齿虎的灭绝与其繁殖方式有密切关系。虎作为大型猫科动物,脾气怪戾,性格孤僻,单身独居,雌雄仅在发情期短暂相聚,观察现代老虎生活习性可以发现,交配时,雄虎动作粗暴,常表现出雄性的征服欲来,雌虎则亮出爪牙挣扎反抗,虽然这时候的扭打不会像对付猎物那般出手狠毒一招一式都要置对方子死地,半真半假,真真假假,但猛兽的粗狂往往使老虎不晓得轻重,交配结束,雌虎身上总会留下伤痕。现代老虎尚且如此,体形更大脾气更暴躁的剑齿虎可想而知了,交配时,雄虎那两支伸出嘴腔锋利如剑的长牙有意无意会刺痛或划伤雌虎,雌虎挣动时,如剑的长牙也常不小心碰伤雄虎,雄虎暴跳如雷,以牙还牙,更霸道更残酷地伤害雌虎。那个时候的剑齿虎,为了更高效地猎捕大型食草兽,在种内竞争的压力下,那对可怕的门齿进化得越来越长磨砺得越来越尖利。发展到后来,雌雄虎一旦交配,力气相对较弱的雌虎轻则遍体鳞伤,重则伤残致死,绝无幸免。为了繁衍后代,要冒生命的危险,当然是很不划算的事情。再说,雌虎一旦身亡,后代也化为泡影。久而久之,许多雌虎拒绝交配,拒绝生养后代。即便有雌虎受本能驱使,勉强与雄虎交配,又侥幸保全了性命,但因受了伤,影响了捕食,产下虎崽后,弄不到足够的食物,虎崽的夭折率也极高。老天爷破坏了剑齿虎的繁殖机制,粗暴的具有很大伤害性的交配行为抑制了雌虎的生育本能,这一中古时期在地球上横行一时让其他兽类闻风丧胆的物种终于慢慢消失了。
  于国宝大熊猫的衰亡,较普遍的解释是,三百万年前地球气候温暖,遍地都是茂盛的箭竹林,大熊猫以箭竹叶、箭竹茎和箭竹笋为食,箭竹成了大熊猫的传统食物。发展到后来,变成特化动物,食谱单一,非箭竹不食。冰河期来临,地球气温骤降,箭竹大批死亡,殃及大熊猫,分布范围也迅速缩小;到了现代,人口几何级数膨胀,人类与野生动物争夺生存空间,致使全世界大熊猫仅剩一千余只,局限在四川、陕西、甘肃少数地区。
  而我在花了大半年时间深入川西跟踪观察大熊猫生态习性后,对学术界上述解释持怀疑态度,得出一个虽不是很成熟却是全新的结论,我认为大熊猫衰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养育后代的行为太怪异太冷僻,阻碍了种群的发展。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不晓得是什么原因,大熊猫的幼崽生出来时非常小,仅一百克左右,像只粉红色的疏毛大老鼠,与成年兽体重的比例超过1:1000,这在所有兽类中极其罕见。过于弱小的幼崽,毫无疑问抚养起来难度极高,就像超薄型玻璃器皿,稍有不慎就会破碎。虽然大熊猫十分疼爱自己的孩子,舔干净后焐在怀里舍不得放下,走动时就夹在颏下,只露出幼崽摆动的小尾巴,保护措施很严密,但大熊猫肢短体胖,素食主义者,性格温顺,行动迟缓,易受猛兽袭击;还有各种寄生虫和传染病的侵害,幼崽在头半年里夭折率超过50%。雌大熊猫在漫长的哺乳和育幼期间不会发情,要等幼崽满三周岁能独立生活后才会考虑生育第二茬幼崽,而且还不是马上就找异***,一般有半年以上的单身期,生育周期拉得很长,这在动物界也是绝无仅有的。最糟糕的是,虽有三成左右的雌大熊猫一胎产一崽,七成左右的雌大熊猫一胎产二崽,但凡产下双胞胎的大熊猫,妈妈只会抱走一个,另一个毫无例外地遗弃在荒野任其死掉。熊猫妈妈一只手臂要支地走路,只能用另一只抱孩子,所以无法同时抚养两只幼崽,只能采取弃一保一的育幼策略。也就是说,雌大熊猫每生育一茬最多只能存活一只幼崽,再扣除天灾人祸等因素,实际能活下来的不足30%,繁殖率低得接近零,有的甚至是负数。因而这个物种必然走向衰亡。
  远古恐龙、中古剑齿虎和现代大熊猫,虽然灭绝和衰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养育后代这个生命最重要的环节出了问题。对一个物种来说,饥饿、干渴、天敌、地震、荒火、疾病、寄生虫等会剥夺某些个体的生命,灾害严重时,甚至会使整个物种数量减少,可一旦笼罩在它们头上的灾难云消雾散,种群很快就能重获生机,迅速繁衍壮大,唯有当繁殖和育幼机制出了毛病,那才真正无药可救,必然没落而衰亡,衰亡而灭绝。
  顺着这条思路,我认真思考日曲卡雪山一带野骆驼在数十年间由繁荣昌盛而走向没落衰亡的内在原因。很可能也是繁殖和育幼机制出了毛病。我觉得骆驼王子是开启秘密的一把钥匙,使我隐约瞧见了问题的症结。我再次升腾起想象的双翼,在脑子里模拟三百多年前尕玛尔草原上所发生的有关野骆驼的故事。
  大皇冠率领野骆驼群从青海巴颜喀拉山脉出发,历经千辛万苦,来到滇西北日曲卡雪山。种群内的中老年骆驼大半都倒在漫漫征途上了,留下的多为青少年骆驼,虽然消瘦憔悴,但健旺的血脉成长期的生命,恰如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活力。辽阔肥沃的尕玛尔草原,浩瀚的戈壁沙洲,永不干涸的古戛纳河,为这些劫后余生的野骆驼提供了绝佳的生存环境。没过多长时间,这些野骆驼养得膘肥体壮,毛光水滑。整个种群生机勃勃,欣欣向荣。
  大皇冠老了,万里征途,率领骆驼群闯过无数生死关口,心力交瘁,在某个早晨,老死在一块碧绿的草滩上。首领一死,众骆驼便四分五裂,按照物种与生俱来的习性,以血缘为纽带,分为若干小群,散落在广袤的草原戈壁。
  虽然大皇冠已死,虽然已经到达了迁移的终点,但是杰出的首领大皇冠创立的爱幼传统却原封不动保留了下来,悉心照料,严密保护,无微不至关怀,就像人类形容某些父母溺爱孩子那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在艰难困苦的迁移途中,为了保存种族的血脉,是完全必要的,但到了鸟语花香的和平环境,仍这么个爱法,显然不利于小骆驼的成长,太多的爱变成了精神枷锁,太多的爱变成了精神牢狱。小骆驼们在成年骆驼的百般呵护下,就像是栽在温室里的花朵,美丽而脆弱,娇嫩而百易折。更可叹的是,到了该产生逆反心理萌发独立意识的年龄,却仍浸泡在脉脉温情中,使得这些后代外表看上去又高又大像成年骆驼,其实还是个缺乏主见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小骆驼,不敢离群出走,不敢追求异性,不敢开创属于自己的新生活。数代之后,种气衰微,生命的质量一代不如一代,整个族群由辉煌的顶点急转直下,越来越孱弱,加上人类的大肆捕捉,不可避免地走人衰亡。我想,我这个观点应该是站得住脚的。  骆驼王子长大了,一眼望去,五匹野骆驼里,它长得最挺胸抬头时,比光脖子首领还高出一寸余,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表象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它自己似乎也没把自自己视为一匹顶天立地的雄骆驼,仍保留着未成年小骆驼的行为特点,跟随在四匹成年骆驼屁股后面,时不时地还会依偎在秋草母和杏眼雌的身边,接受母性的爱抚。最糟糕的是,它连离群出走要建立自己的生活的念头也没有了,连轻微的抵触情绪也荡然无存,青春的骚动,青春的反叛,青春的炽热,青春的激情,就像被烈日蒸发的雾气,消逝得无影无踪。
  任何一个生命,体内都有一个生物钟,生物钟的指针转到哪里,便会发生相应的行为特点。举个例子,小狐狸刚出生时,双眼紧闭,体毛稀疏,也不会吃奶;数小时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该吃奶的位置上,小嘴便会做出咂吮的动作,小鼻子就会翕动嗅闻,顺着奶香钻到母狐狸的怀里去吃奶;几天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该睁开眼睛认识这个陌生的世界了,那眼皮便会自动弹开,茶褐色的清亮的小眼珠子便便骨碌碌转动好奇地打量四周;两三个月后,体内生物钟的指针转到性别差异的时刻,雄性小狐狸之间便会频繁发生游戏式争斗,扭滚噬咬追逐戏闹,雌性小狐狸则相对比较安静,更愿意陪伴在母狐狸身边,观摩学习做妈妈的经验;再过若干个月,体内生物钟指向青春期,雄性小狐狸便会在外出觅食时常常开小差溜到外面去玩,有的就此离开母狐狸的巢穴到个陌生的地方自立门户去了,而雌性小狐狸却会再在母狐狸身边继续待一段时间,帮助母狐狸养育下一茬弟妹,同时学习如何分娩如何喂奶如何保护幼崽等一整套育幼课程,为将来自己做母亲做好准备……
  体内生物钟是生命在每个阶段表现出各种各样行为的生理基础,所谓生物钟,其实也是物种从孕育、成长到衰亡各个环节的生命程序表。体内生物钟有个特点,假如因为种种原因该生命未能表现出指针所指示示的这一时刻理应表现的行为特征来,错过了生物钟的时间表,那么,某种行为特征便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换句话说,体内生物钟的指针不可能倒过来拨,是无法逆转的。关在动物园铁笼子里的幼狐,吃的是管理员投放的肉块,不用操心觅食问题,错过了青少年学习狩猎技艺最佳时机;长大后,将它放归山林,面对老鼠和野兔它会束手无策,怎么努力也抓不住猎物,到头来活活饿死。
  我晓得,骆驼王子体内的生物钟指到青春期时,未能表现出摩擦、反叛、孤独、出走等行为特征,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已经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已无法再纠正了。换一种说法,它体内的生物钟走到幼年期就停了,所以,它虽然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像匹气宇轩昂的成年骆驼,但它的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如何面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哟!

  

【十一首领不幸遇囘难】

  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我和藏族向导强巴坐在牛皮帐篷里的火塘边,一面喝醇酽的青稞酒一面天南海北闲聊。突然,呼啸的北风夹杂着野兽的吼叫,传进牛皮帐篷来。强巴耳朵比我灵,倏地站起来说:“是那群野骆驼在叫,哦,还有豹子的吼声!”我俩赶紧抓起猎囘枪和望远镜,奔出帐篷,顺着软梯爬上高高的云杉树,登上瞭望台。
  我们跟踪观察这群野骆驼已有一年多时间,当然很关心它们的命运,很想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
  透过纷迷的雪花,我看见戈壁雪地里,正展开一场酷烈的搏杀。
  一对雪豹夫妻,外加三只半大的小雪豹,凶猛地攻击野骆驼群。从外形看,这对雪豹夫妻很像是一年多前我们初次见到这群野骆驼时被强巴用猎囘枪吓唬走的那对雪豹,所不同的是,多了一窝已经能跟在成年豹后面呐喊助威并充当助手的小豹。五只雪豹对五匹骆驼,形势对野骆驼极其不利。成年雄雪豹已扑到光脖子首领的背上,两只豹爪紧紧攫抓囘住高耸的驼峰,企图将光脖子首领压趴下来。光脖子首领强壮的身躯拼命支撑着,不停地颠跃蹦挞,想把背上的成年雄雪豹甩掉。那只成年雌雪豹扑腾着想绕到光脖子首领的正面去,用意很明显,趁着成年雄雪豹已压在猎物背上猎物行动不便之际,跳到猎物的脖颈上去,咬住猎物的喉管。要是成年雌雪豹的企图得逞的话,光脖子首领身体再强壮,也难以承受两只雪豹的重量,必将四肢发软被压趴在地,紧接着就会被强有力的豹嘴咬住喉管窒息而亡。幸亏歪峰雄勇敢地蹿上来,冷不防用后蹄踢了成年雌雪豹一脚,虽然只是蹬掉了豹背上几片雪花,对成年雌雪豹造不成任何伤害,却把成年雌雪豹吓了一大跳,被迫放弃扑咬光脖子首领,转而来对付歪峰雄。
  不难猜测这家子雪豹是如何袭囘击这群野骆驼的,事情的经过可能是这样的:风雪凄迷,野骆驼在雪地艰难跋涉,寻找可以充饥的树皮草根。那家子雪豹肯定埋伏在灌木丛里,白底褐斑的豹皮本来就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加上飘舞的雪花,更是不容易被发现。当野骆驼们踏进雪豹的埋伏圈,宁静的雪地轰地爆起一朵蘑菇状雪尘,成年雄雪豹率先蹿了出来,朝走在最前面的光脖子首领扑来。光脖子首领没有防备,直到成年雄雪豹快扑到身边了,这才如梦初醒,转身欲逃,可在冰天雪地里行走得久了,驼蹄冻得有点麻木,动作变得有点迟钝,刚刚跑出两步,便被成年雄雪豹扑到背上。野骆驼们声嘶力竭吼叫,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就此展开。
  三只半大雪豹分站三个位置,朝秋草母、杏眼雌和骆驼王子龇牙咧嘴地咆哮威胁,不让它们接近正遭杀戮的光脖子首领。
  野骆驼社会实行家长制领导,首领是群体的灵魂和核心,一旦首领遭遇不幸,群体很有可能会变成一盘散沙。我不忍心看着与我有朋友情谊的光脖子首领变成荒原的一堆白骨,也舍不得我跟踪观察了一年多的野骆驼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让强巴朝天放了两枪,想把那家子雪豹吓唬走。也不知是呼啸的北风掩盖了枪声,还是距离太远起不到威慑作用,雪豹毫不理会猎囘枪的轰鸣,仍穷凶极恶地朝野骆驼扑咬。我目测了一下距离,从我和强巴所在的云杉树瞭望台到雪豹与骆驼搏杀的地方,约有一千五百米左右,我们现在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也来不及替这群野骆驼解围了。就算我们想开开杀戒射倒一只雪豹,以解救被困的野骆驼,猎囘枪的射程也够不到这么远的距离。再说,我也不能为了保护国家一类动物野骆驼而去杀害同样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的雪豹。是家科学家,感情不能代替理智。
  我和强巴束手无策,只能在心里祈祷苍天保佑野骆驼们能逃过这场浩囘劫。
  我从望远镜里看到,秋草母和杏眼雌并没有被两只张牙舞爪的半大雪豹吓唬住,驼嘴啃咬着,驼蹄踢蹬着,顽页强地与自己面前的半大雪豹周旋。半大雪豹到底爪牙还很稚囘嫩,不敢靠得野骆驼太近,节节后退。秋草母和璃杏眼雌抓囘住机会往光脖子首领身边靠拢,这两匹母骆驼的用意很明显,是要去帮助岌岌可危的光脖子首领。
  骆驼王子虽然个头不小,胆子却没有秋草母和杏眼雌大,在一只半大雪豹的威逼下,吓得魂不守舍,东躲西闪,退到一座馒头状的沙丘下,一时无路可退,那只半大雪豹也不敢冒然扑咬,双方大眼瞪小眼形成僵峙局面。
  眼瞅着秋草母和杏眼雌就要挨近光脖子首领了,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的成年雄雪豹气急败坏地呜噜呜噜吹气,呼唤增援——成年雄雪豹虽然厉害,但无法同时对付三匹野骆驼——随着成年雄雪豹的呼唤,监守骆驼王子的那只半大雪豹丢开骆驼王子不管了,转身加入到另两只半大雪豹的行列,嗥叫着从背后攻击两匹母骆驼。秋草母和杏眼雌被迫掉转方向,来应付三只半大雪豹的纠缠。
  成年雄雪豹压在驼背上,疯狂啃咬鼓鼓囊囊的驼峰。雪豹的爆发力极强,能在瞬间扳倒一头牯子牛,但耐力却不行,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心跳气喘,力量减弱大半。所以雪豹捕猎时通常采用速战速决的战术,埋伏奇袭,闪电般冲刺,闪电般扑击,闪电般噬咬,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将猎物制伏。可眼下,已搏杀了一段时间,却未能让光脖子首领就范,成年雄雪豹未免焦急,使出浑身解数加紧撕咬,恨不得立刻将自己爪牙下这匹骆驼咬翻在地。
  光脖子首领不愧是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雄骆驼,凭借强囘健的体魄,不停地跳跃颠簸,这样做,是希望能把成年雄雪豹从背上颠簸下来,即使不能达到目的,也增加成年雄雪豹的撕咬难度,使其无法随心所欲。豹爪嵌进反肉,豹牙啃得驼峰血肉模糊,幸亏驼峰不是致命的部位。它忍住疼痛,忍着背上的重压,顽强地站立着,不让自己倒下来。它心里肯定明白,自己如果倒下去,今生今世就别想再站起来了。
  那壁厢,成年雌雪豹朝歪峰雄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左—巴掌在歪峰雄胸侧掴出几条血痕,右一巴掌在歪峰雄屁囘股上撕开一道血口,一个蹿跃在歪峰雄的后腿上咬了一口,一个扑跳在歪峰雄的驼峰上咬下一嘴驼毛。
  光脖子首领当然清楚,大自然食物链上,雪豹是掠食者,骆驼是被食者,虽然野骆驼因为身高力大在雪豹面前能抵挡一阵子,而不像雪兔岩羊那样遇到雪豹只有束手就擒,但仅仅是抵挡一阵而已,即使是超级野骆驼也绝不可能战胜雪豹的。歪峰雄身上挂了彩,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在成年雌雪豹越来越猛烈的进攻下,很快就会败退逃亡。歪峰雄一走,成年雌雪豹腾出身来,不必费太大的周章就能吊到它的脖子上来噬咬它的喉管。对光脖子首领来说,形势越来越危急,可以说是危在旦夕,也可以说是处在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
  我从望远镜上看到,光脖子首领驮着成年雄雪豹,拼命往骆驼王子所在的沙丘方向靠拢。
  骆驼王子缩在馒头状沙丘下,惊慌地左顾右盼,也许是希望成年骆驼跑过来保护它,也有可能想落荒逃窜,可又不敢独自逃走,害怕落单后成为雪豹的追逐目标,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挺为难。
  不难猜测光脖子首领的用意,驮着成年雄雪豹往骆驼王子身边靠拢,是要骆驼王子帮它把压在背上的恶豹踩落下来。其他骆驼都在搏斗,唯独骆驼王子闲着,有条件来帮它共同对付背上的恶豹。我想,光脖子首领这样做,并没有要嫁祸于骆驼王子的意思。从大处讲,野骆驼之所以形成种群,就是要在生死关头互帮互助,骆驼王子作为种群一员,目睹首领遭遇不幸,义不容辞该出手救援。从亲情角度讲,光脖子首领作为一个尽职的父辈,对骆驼王子百般珍爱关怀,倾注了很多心血,曾数次冒着生命危险救过骆驼王子,尽孝也罢报恩也罢,骆驼王子也不能袖手旁观的。从危险性考虑,成年雄雪豹正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狠命撕咬,无暇顾及其他,也没长两张豹嘴,不可能在啃咬光脖子首领驼峰的同时又来咬骆驼王子,出手相帮而引火烧身的可能性不大。
  我曾在新疆亲眼见过一头野驴是怎样对付一只高加索母虎的。那是在北疆风景秀丽的赛里木湖畔,一只毛色艳丽的高加索母虎扑到一头雌野驴背上,雌野驴受了惊吓,也难以承受老虎的重量,眼看就要被压倒,就在这时,一头强壮的雄野驴冲上来,扬鬃挺胸嘶鸣一声,身体笔直竖立起来,一双驴蹄照准虎头狠狠踩下去,“咚咚”,就像在敲榔头一样。高加索母虎被从雌野驴背上踩了下来,也不知是脑袋被敲晕了还是被来自背后的袭击搞懵了,高加索母虎落地后怔怔地望着雄野驴发呆,雄野驴趁此机会紧贴在雌野驴身边四蹄生风朝远方的草原奔逃。等高加索母虎清醒过来想要追赶时,那两野驴已逃出很远,无法追得上了。
  我希望我的眼前能再现新疆赛里木湖畔的情景。我觉得骆驼王子是有能力将压在光脖子首领背上的成年雄雪豹踩落下来的,野骆驼身躯比野驴要大两倍左右,而日曲卡山麓雪豹比新疆高加索母虎要小得多,野驴尚且能将高加索母虎从驴背上踩下来,野骆当然也应该能将雪豹从驼背上踩下来的。
  雪下得小了些,山风把布满天穹的乌云撕裂开一条口子,透出一条亮灿灿的光带,能见度提高了许多,我调准望远镜焦距,野骆驼与雪豹搏杀的场面看得更清晰了。
  光脖子首领一面驮着成年雄雪豹往沙丘方向移动,一面扬着脖子在叫。我虽然看不清它的神态,但直觉告诉我,它在用眼神恳求骆驼王子,在用叫声鼓励骆驼王子。我把望远镜移向骆驼王子,它瞪起一双惊愕的眼睛,望着越靠越近的光脖子首领,似乎已经明白了自己应该怎么做,两只前蹄踮弹跃动,好像做好了竖直身体踩踏的准备。
  那壁厢,歪峰雄在成年雌雪豹连续不断的扑咬下,浑身是血,假如不想被活活咬死的话,最多再坚持半分钟,便只有转身逃命了。
  光脖子首领驮着成年雌雪豹,来到骆驼王子身边,突然发出一声石破天惊的吼叫,两只前蹄腾驽空而起,整个身体朝后倾斜。这是一着险棋,其惊险程度不亚于走钢丝绳。它的背上驮着一只雪豹,两条后腿受力很大,已经抖抖索索难以支撑了,现在前蹄腾空竖直身体,自身的重量又全部压到后肢上,就好比举重运动员不顾一切地要举起远超过自己能力的重量,很有可能会被压倒压趴压垮的。它的后腿在颤抖,它圆睁的眼珠快要从眼眶进出来了,它后腿的肌肉鼓得像石头一样坚硬,勉勉强强支撑起超载的重压,没使自己倒下来。
  光脖子首领这么做,当然不会是为了好玩而表演惊险动作,我理解它之所以要冒风险竖直自己的身体,其目的是要方便骆驼王子踩踏,把骆驼王子因救援它而可能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按我对野骆驼的了解,此时此刻光脖子首领竖直身体,对骆驼王子而言,有两个好处。第一,光脖子首领突然竖直身体,成年雄雪豹在驼背上失去平衡,稳固性必然减弱,骆驼王子不必费太大的力气,轻轻一踩就可以把成年雄雪豹从驼背上踩落下来;第二,成年雄雪豹一旦被踩掉在地,光脖子首领只要稍稍侧转身来,在成年雄雪豹晕头转向之际,顺势将一双腾空的前蹄践踏下去,百分之百可以踩中成年雄雪豹,就算不能呈踩它个骨裂筋断,也起码可踩得它屁滚尿流,三分钟回不过神来,骆驼王子不用担心会受到报复,可从从容容地撒腿逃命。
  光脖子首领虽然身处险境,却仍为骆驼王子考虑得如此周全,处处为后辈着想的精神,真让我感动。
  风险几乎已降到了零,就看骆驼王子的表现了。
  光脖子首领尾朝着沙丘,将压在背上的成年雄雪豹送到离骆驼王子前蹄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位置合适,角度恰好,距离贴近,而成年雄雪豹害怕被突然起立的光脖子首领从背上抖落下来,嘴叼着驼峰爪抠着驼背,根本没意识到要防备来自背后的袭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骆驼王子举起双蹄去踩踏了。
  我的眼睛透过望远镜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骆驼王子。它果真把两只前蹄举了起来,虽然动作显得有点迟疑,仄转半张脸不敢看面前的成年雄雪豹,但毕竟两只前蹄已经腾空,并已举到与豹头平行位置。它还不够成熟,面对近在咫尺的穷凶极恶的雪豹,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影响了身体的协调能力,使动作看起来有点别扭,这是可以理解的。没有谁是天生的英雄,在生与死的考验关头有点恐惧那是很自然的事。再说,我了解骆驼王子,从小受成年骆驼太多的宠爱,在一片香软甜蜜的亲情中长大,性格有点软弱,节骨眼上上表现得不够勇敢,也是正常的。只要它将前蹄再举高一尺,不管践踏的动作是否规范标准,不管搏杀的意志是否坚毅果断,只要对准豹头踩踏下去,哪怕落点踩歪,只踩到豹肩、豹背或豹向腰,也能像踩落一只烂果子那样把成年雄雪豹从光脖子首领驼背上踩掉下去。当成年雄雪豹掉地后,光脖子首领肯定会不失时机地在成年雄雪豹身上补上两蹄子,趁成年雄雪豹躲闪逃窜之际,奔过去增援正在苦苦挣扎的歪峰雄,成年雌雪豹无法同时对付两匹骆驼,一定会跳开躲让,而那三只纠缠着秋草母杏眼雌的半大雪豹也会传染上失败情绪,惊慌退却,这样的话,光脖子首领就可以率领四匹野骆驼夺路逃命。
  骆驼王子高抬贵蹄,狠狠踩踏下去,不仅救了光脖子首领的命,也等于力挽狂涛,使整个野骆驼群豹口余生转危为安,度过这场劫难。更重要的是,它两只前蹄踩踏到成年雄雪豹身上的一瞬间,性格便产生了质的飞跃,心灵注入了独立、成熟、坚强、勇敢的品质,重铸灵魂,重塑形象,成为顶天立地的真正意义上的雄骆驼。
  我看见,骆驼王子两只腾空的前蹄又往上提升了一尺,高度已经够了,无须刻意用力,只要身体往前倾倒,身体的重量再加上自由落体的重量,就够正在驼背上撒野的成年雄雪豹喝一壶的了。
  就在这时,那只成年雌雪豹跳到侧面,一口咬住歪峰雄的尾巴,欧地发一声威,冒着被驼蹄尥蹶子踢伤的危险,将歪峰雄的尾巴齐根咬了下来。歪峰雄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很有可能,成年雌雪豹已觉察出光脖子首领的意图,发现情况不妙,所以加快了进攻节奏,争取时间腾出身来帮成年雄雪豹一把。
  随着歪峰雄那声惨烈的吼叫,我看见,骆驼王子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施了定身法一样,欲踩未踩的动作刹那间定格了,双眼刷地睁得溜圆,一副惊骇恐怖的表情;紧接着,两只悬在半空中的前蹄像害怕踩着火焰一样缩了回去,扭动了一下腰,身体旋转半圈,竖起的身体朝旁边落了下去,驼蹄自然不可能再落到成年雄雪豹的身上,而是落到地上,身体恢复平衡后,惊叫一声,头也不回地朝荒野逃窜。
  事后冷静下来想想,假如在这节骨眼上,成年雌雪豹没有齐根咬断歪峰雄的尾巴,歪峰雄没有发出那声惨烈的吼叫,骆驼王子是否就真的会用驼蹄踩踏成年雄雪豹呢?我觉得答案也是个未知数。我了解骆驼王子,虽然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像匹敢作敢为的雄骆驼,其实骨子里还是未成年幼崽,在群体中一向扮演被保护者角色,很难设想在关键时刻就能克服恐惧心理,勇敢地去踩踏凶恶的雪豹。我觉得骆驼王子在节骨眼上临阵脱逃,歪峰雄惨烈的吼叫不过是个诱发因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它精神发育不健全导致的心理幼稚与孱弱。
  骆驼王子这一逃,等于把光脖子首领送给了死神。
  光脖子首领的身体在空中竖得笔直,这姿势对身躯高大且有两座驼峰的双峰野骆驼来说无疑属于高难度动作,坚持不了几秒钟。原本以为骆驼王子会把成年雄雪豹从它背上踩落掉,这样的话,往后拽拉的力量消失,它身体的重心自然往前倾斜,很容易就能恢复平衡,绝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可现在,骆驼王子丧魂落魄逃走了,成年雄雪豹攫抓住驼峰往后拽拉的力量不仅没有消失,还因为光脖子首领身体竖得笔直而大大增加了。当骆驼王子逃窜开去,光脖子首领大概明白自己死期已到,哀吼一声,求生意志崩溃,筋骨就像融化的雪变得软绵绵,在成年雄雪豹的猛烈拽拉下,直挺挺朝后栽倒,这一跤摔得很厉害,笨重的身体重重砸在地上,訇的一声,飞沙走石,尘土飞扬,沙砾地上砸出一个浅坑来。
  歪峰雄看看大势已去,短促地吼了一声,斜刺一蹿,落荒而逃。秋草母和杏眼雌也赶紧从三只半大雪豹的包围圈里跳出来,跟着歪峰雄仓皇而去。
  成年雌雪豹并未长追赶,优雅地甩动豹尾,迅速扑向光脖子首领。对这家子雪豹来说,野骆驼只是一种普通食物,它们与野骆驼没有深仇大恨,没必要赶尽杀绝,猎杀一匹骆驼已足够它们吃两天的了。
  光脖子首领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脚杆僵硬地划动着,脖子一伸一缩,想叫却叫不出来。成年雄雪豹在光脖子首领朝后栽倒时,已敏捷地跳闪开,然后不等尘沙散尽,就又扑压到驼背上疯狂啃咬。成年雌雪豹蹿上来,一口叼住光脖子首领的喉管,往死里狠咬。三只半大雪豹则兴奋得呜噜呜噜嗥叫,将四只举在半空踢蹬划动的骆驼腿当做自己的攻击目标,你一口我一爪玩起了残酷的猎杀游戏。
  唉,就算这家子雪豹不来扑咬,光脖子首领今生今世恐怕也爬不起来了。据我观察,它在直挺挺仰面栽倒时,已砸断了好几根肋骨。
  我放下望远镜。光脖子首领是我结识了一年多的老朋友,我不忍心看它被一家子雪豹活宰活吃的残忍镜头。

  

【十二家族四分五裂】

  我和强巴带着行囊去追赶寻找逃王的野骆驼,路过光脖子首领殉丩难的地方,我停下脚步朝已被雪豹大卸八块的光脖子首领shī骸行了个注目礼,以示凭吊和哀悼。
  我没去惊扰那家子雪豹的进餐。这世界,弱肉强食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无fǎ改变的现实。
  砂砾地上,歪峰雄尾根滴淌的xuè,是指示方向可靠的路标。
  在荒凉的戈壁沙洲跋涉了三个半小时,傍晚时分,我们终于在支离破碎的古河道追上了野骆驼群。除光脖子首领已经升丩天了外,其他四匹骆驼都在。歪峰雄躺在衰cǎo丛中,那条短而cū的尾巴早已不知去向,尾根xuè肉模糊,眼睛dāi滞,瞳仁蒙着一层sǐ王阴影,身丩体虚弱得就像踩瘪的租niào脬,皱眨巴巴地缩成一团,大口喘着气,嘴角蟹似的泛着白沫。显然,它liú囘xuè过多,已快走到黄囘泉路上去了。秋cǎo母和杏眼雌不停地朝歪峰雄尾根烹吐口沫,可惜,这野骆驼传统的医丩疗手段疗效有限,并不能止住创口不断涌liú的鲜xuè。让我略感奇怪的是,骆驼王子独自站立一隅,没有谁理睬它,显得很孤单。
  我和强巴走拢去,歪峰雄抬了抬软囘绵绵的脖子,朝我们点点头,算是跟我们打了招呼。秋cǎo母和杏眼雌则朝我们哀哀地叫了两声,便继续那奇特的治疗。骆驼王子讪讪地来到我身边,叼叼我的肩头,咬咬我的衣袖,咿哦哟咿哦哟,嘴里发出一串hán混不清的叫丩声,表情很苦恼,好像急切地在向我诉说满肚子的委屈。我一时捉mō不透它的心思,不知道它想干什么,只好伸出手来抚丩mō它的脖子与面孔,以示安抚和慰问,好一会儿它才渐渐冷静下来。
  我和强巴模仿野骆驼传统疗伤手段,往歪峰雄滴xuè的尾根烹吐口沫。我晓得这无济于事,救欢不了歪峰雄的生命,但至少可以表达我们一片好心。骆驼王子dāidāi地站在一边,看着我们给歪峰雄疗伤。我觉得它也太袖手旁观了,也太缺少点人情味了,便拍拍它的背,把它推到歪峰雄身边,撮起嘴唇做了个烹吐口沫的动作,对它说:“哦,你小时候,它疼爱你照顾你保护你,现在它快要sǐ了,你应当尽点孝心的!”它很聪慧,很快从我的动作和语调中领会了我的意思,望望我,又望望躺在地上的歪峰雄,迟疑了几秒钟,绕到歪峰雄背后,噗的一声,烹丩出一大口唾沫来。它烹吐口沫的动作麻利娴熟,瞄得很准,唾液的量又很大,像一片透丩明的百合huā瓣,覆盖住了伤口,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xuè被丩封住,停止滴淌。
  孺子可教,骆驼王子做得不错,我觉得歪峰雄理当露丩出欣慰的表情,而秋cǎo母和杏眼雌理当投来赞许的目光。
  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当骆驼王子将一大口晶莹透丩明的唾液烹吐到歪峰雄尾根后,歪峰雄无神的眼睛骤然间闪出骇人的光亮,松丩弛的脸部肌肉囘紧紧皱了起来,模样变得狰狞,吃力地抬起软囘绵绵的脖颈,发出一声cū哑的呜叫,xuè沫从它的嘴角溢liú丩出来,它弓耸喉丩咙,呸的一声,将一口xuè沫烹溅到骆驼王子的脸上。
  我晓得,野骆驼烹吐口沫具有双重功能,如果是往对方伤口烹吐口沫,那是在帮助疗侈伤,如果是往对方脸上烹吐口沫,那是在发丩xiè愤怒与不满,hán有羞辱的意味,属于一种轻微的攻击行为。
  骆驼王子负伤般地嚎了一声,羞愧难当地垂下头去,往后退了几步,躲到我身后去了。
  我恍然大悟,为什么秋cǎo母和杏眼雌驻在替歪峰雄烹吐口沫疗伤时,骆驼王子会在一旁无所事事地袖手旁观,为什十么骆驼王子一见到我,要叼我的肩头咬我的衣袖急欲诉说心中的委屈。敢情在我来到之前,骆驼王子曾跟在秋cǎo母和杏眼雌后面朝歪峰雄尾根烹吐口沫,好心好意替歪峰雄治疗伤口,但却遭到了歪峰雄cū丩bào的拒绝。
  “是该朝它脸上吐口水。”强巴用鄙夷的眼光瞅了躲在我身后的骆驼王子一眼,愤愤地说,“要不是它太软弹太熊包,光脖子首领不会变成雪豹爪牙下的冤囘魂,歪峰雄也不至于会这么重的伤。”
  我理解歪峰雄的心情,也同意zàng族向导强巴的说fǎ。是的,由于骆驼王子的软弱无丩能,致使野骆驼群遭到重大损失,它的行为理应受到唾弃和责骂。可是,想过没有,是什么原因造成它如此稚囘nèn孱弱的性格?为何它会变成体格上的伟丈夫而精神上的侏儒?为什么它生理年龄已进入成年而心理年龄仍停留在哺rǔ期阶段?谁该对它的心理缺陷负责呢?两三年不间断的跟丩踪观察,可以说我是看着骆驼王子长大的,它并非天生的胆小丩鬼和低丩能丩儿,它在青丩春丩期也曾表现出正常的独丩立精神和反叛心理,也曾在内心苦苦挣扎以qiú完成生命的第二次断rǔ,可是四匹成年骆驼太多的宠爱和关怀使得它没能完成青丩春丩期心理蜕变。纵观骆驼王子的成长史不难发现,它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软弱无丩能而又缺乏责任心,包括光脖子首领和歪峰雄在内的四匹成年骆驼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味责怪骆驼王子,把造成眼前这场灾丩难的账通通算到骆驼王子的头上,是不公平的。
  歪峰雄本来就气息奄奄了,抬起脖颈喷了骆驼王子一脸血沫,这一折腾,仅剩的一点元气也消耗尽了,脑袋无力地枕在一块大石头上,眼皮合拢,四肢缓慢抽搐,鼻腔里也涌出两股污血来,差不多只有出的气而没有进的气了。秋草母和杏眼雌好像知道歪峰雄已经无药可救了,停止往它尾根的伤口喷吐口沫,垂头默立在它面前,完全是送终者的姿势和表情。
  过了一会儿,歪峰雄睁开眼来,先看看秋草母,又望望杏眼雌,然后眼光转到骆驼王子身上,长时间地凝视,那眼光忽而黯然,忽而闪亮,忽而茫然,忽而警醒,忽而怨恚,忽而慈爱,忽而柔情似水,忽而犀利如针。它的嘴唇翕动着,喉管蠕动着,似乎想张嘴叫唤,也许是想用野骆驼的语言说几句临终嘱托吧,可它灯枯油尽了,喉咙咕噜噜咕噜噜一阵响,嘴里涌出一大团血沫,脖颈一梗,身体便僵然不动了;只有那双眼睛仍睁得溜圆,聚焦在骆驼王子身上,表情惊讶;似乎在责问:我们疼你爱你,可你不但不成器,反而害了我们,天哪,这是为什么呀?
  一只花翅膀苍蝇停在歪峰雄浊黄的眼球上。
  杏眼雌突然凶狠地吼叫起来,气势汹汹地冲到骆驼王子面前,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张嘴啃咬,举蹄蹬踏。我跟踪观察这群野骆驼已有两三年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成年骆驼如此粗暴地对待骆驼王子。骆驼王子没有防备,脖子上被扯下一嘴驼毛来,后腿被蹬了两蹄子,疼得哇哇直叫。它先往秋草母身上靠,企盼能得到保护,可秋草母仿佛耳聋了眼瞎了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骆驼王子转而朝我靠来,大概希冀我能帮它一把,我吓得赶紧往后躲,我也害怕沉重坚硬的驼蹄敲碎我的脑壳啊。幸亏我没多管闲事,我刚从骆驼王子身边跳开去,杏眼雌便又旋风般地冲撞过来,身体倏地竖直,两只前蹄自上而下重重踩在骆驼王子的背脊上,也许是从小娇生惯养受不了如此严厉的体罚,也许是被踩用筋脉穴道什么的四肢酸麻无力,也许是想用躺倒耍赖的办法逃避惩罚,骆驼王子咕咚跪卧在地。杏眼雌愣了愣,抬起头来凄凉地长吼一声,撒开四蹄朝日曲卡山麓急奔而去。
  秋草母朝杏眼雌的背影叫了几声,似乎在进行挽留。我也、大声呼喊杏眼雌的名字,希望它别离开灾难深重的群体,可它头也不回,在大漠旷野狂奔不已,背影越来越小,很快隐没在苍茫的暮色中看不见了。我知道,野骆驼是雄性统治的社会,成年雄骆驼是群体的核心、支柱和灵魂,没了成年雄骆驼,整个群体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杏眼雌将去寻找愿意接纳它的另一个野骆驼群,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只有秋草母还陪伴在骆驼王子身边,没有要离去的意思。我现在算是弄明白了,秋草母才是骆驼王子的生母。
  天黑了,远方传来猫头鹰尖厉的嚣叫。骆驼王子大概是饿了,站起来贴到秋草母身边,嘴唇磨动做出要进食的姿势。秋草母显得十分冷漠,没理睬它,照旧默默伫立在歪峰雄尸体旁边。
  失望的父母,都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其实做父母的应当扪心自问,在儿女成长过程中,是否科学合理坚持不懈地督促他们锻炼成钢。
  按工作计划,我明早还要到尕玛尔草原去追踪观察一群疣鼻天鹅,只好与秋草母和骆驼王子暂且告别了。

 
【十三组建新家庭】

  五天后,我又在俗称死海的戈壁沙洲见到了秋草母和骆驼王子。
  这是日曲卡雪山冬季难得的一个艳阳天,蓝天、白雪、黄沙,整个戈壁沙洲就像一幅色彩明快的巨大的油画。
  相隔很远,我是在望远镜里看见秋草母和骆驼王子的。它们站在一丛枯黄的红柳树前,脖子伸得老长,正目不转睛地在朝左侧张望,看得津津有味,好像发生了什么新鲜事。顺着它们视线,我移动望远镜,哦,在离它们左侧不远的两座窝窝头状沙丘中间,站着一匹年轻的雌骆驼和一匹小骆驼。我调整焦距,清晰地观察这两位不速之客。这匹陌生的雌骆驼两座驼峰小巧结实,背上画出一条M形迷你曲线,前峰那撮驼毛呈罕见的青蓝色,特别柔软,在微风中摇曳生姿,姑且称其为蓝毛女;小骆驼还没断奶,一身乳黄色的绒毛,模梆羊与非洲鸵鸟有几分相像,正屈着腿钻在蓝毛雌腹下吮吸乳汁,就叫它奶骆驼好了。
  我又用望远镜朝沙漠纵深眺望,没发现有其他野骆驼的身影,也就是说,蓝毛女和奶骆驼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寡母。
  据国外同行撰文介绍,野骆驼是一种群居性动物,雌性骆驼天生具有家庭观念,尤其是哺乳育幼期的姆骆驼,对群体有极强的依赖性,生怕失去群体的庇护后小骆驼会意外夭折,因此总是紧紧跟随着自己的族群,绝不会平白无故离群出走的。此时此刻蓝毛女带着它的小宝贝孤零零出现在荒凉的沙丘间,身后见不到骆驼群的影子,可以这么推断,这匹蓝毛女曾经所归属的群体,或者说曾经生活过的骆驼家庭,发生了不幸,也许是惨遭食肉兽的袭击,也许是遭到瘟疫的侵害,许是遭到人类的捕杀……总之,这个群体分崩离析不复存在了。
  我看见,秋草母眼光。己从蓝毛女和奶骆驼身上收了回来,用柔软的脖颈摩挲骆驼王子的背脊,嘴唇翕动着,呢呢喃喃在说些什么。我注意观察,骆驼王子情绪波动得很厉害,一会儿脖子拾得老高,双眼炯炯有神地注视着蓝毛女,一会儿又将脖颈耷拉在胸前,自卑得好像要找个地洞躲起来,一会儿又原地转圈,好像左右为难不晓得该怎么做才好。秋草母脑袋顶在骆驼王子的后驼峰上,推搡着,叫唤着,很明显,是要骆驼王子向蓝毛女和奶骆驼靠近。
  骆驼王子进三步退两步,犹豫不决,踯躅不前。
  蓝毛女抬头望望骆驼王子,脸上露出淡淡的忧伤,也许还有点失望的表情,垂下头来轻轻舔吻奶骆驼的额头,侧转半个身体,举起一只前蹄刨了刨沙地,做出就要离去的姿势。
  此处不留我们孤儿寡母,那我们只好到别处去找愿意收留我们的骆驼群!
  秋草母急了眼,发狠地用脑袋撞击骆驼王子的后驼峰,还直立起身体用前蹄踩踏骆驼王子的屁股。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秋草母发这么大的火,也是第一次看见秋草母如此大动干戈体罚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给逼得没办法了,迈动四肢向蓝毛女和奶骆驼走了过去。
  强巴同我站在一起观察,他感慨地说:“秋草母真不愧是匹好心肠的母骆驼,见蓝毛女拖着奶骆驼无家可归,便生了同情心,想让骆驼王子去收留它们。”
  我只能部分同意强巴的观点。确实,秋草母是匹不错的母骆驼,责任性强,也挺善良的,看到蓝毛女带着奶骆驼流浪漂泊,同病相怜,出于同情想帮助它们,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我是动物学家,不是理想主义者,不能滥用人类的道德标准来评判动物行为。从动物行为学角度讲,动物的同情性是极其有限的,动物许多行为从根本上讲是受利益的驱动,是为了能使自己和有血缘关系的同类能更好地生存下去。从严意义上说,动物界不存在乐善好施的菩萨。我觉得,秋草母之所以不惜动用武力一定要骆驼王子去接纳蓝毛女和奶骆驼,同情的因素即使有,也只占很小一部分,而其他方面的考虑则应该占大部分。
  我认为,秋草母之所以要让骆驼王子去接纳蓝毛女和奶骆驼,大致基于这样的考虑:复兴种群,壮大队伍,扶持骆驼王子成为新种群的首领,重建兴旺发达的野骆驼群!
  野骆驼传统的社会结构,必须五六匹以上生活在一起,必须有一匹高大健壮勇猛的雄骆驼担当首领,负起保卫领地和抵御天敌的责任,才能形成牢固的种群。旧种群因为光脖子和歪峰雄惨遭雪豹杀害、杏眼雌又远走高飞而不复存在了,只剩下秋草母和骆驼王子,是称不上什么种群的。母子虽然可以相依为命在一起生活,但孤儿寡母势单力薄,很难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长久生存下去,就像一条小舢舨,在大海行驶,难免会被狂风恶浪吞没掉的。要想生存下去,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投奔到别的野骆驼群去,变成别的族群的臣民,要么骆驼王子担当起族群首领的角色,设法招募一两匹流浪的公骆驼,再娶回一两匹年轻的雌骆驼,养儿育女重建新的种群。第一种选择虽然较省事,但有个无法逾越的障碍,那就是骆驼王子起码外表上已经是发育成熟的雄骆驼了,属于不受欢迎的角色;骆驼群同狮群、猴群、羊群、牛群等许多动物群一样,由雄性掌权,对外来投靠者,以性别作为去舍标准,对前来投奔的雌性一概欢迎,对已长大的雄性一概排斥;除非草母愿意抛下骆驼王子不管,第一种选择显然是行不通的。
  蓝毛女和奶骆驼的出现,为第二种选择创造了最佳良机。秋草母心里肯定很清楚,只要骆驼王子出面能把蓝毛女留下来,重建新种群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一大半。蓝毛女年轻貌美,接纳进家庭来,就像家里栽了一盆鲜花便会有蜜蜂蝴蝶飞来一样,自然而然就会吸引流浪的雄骆驼前来要求入伙,届时在申请者中间挑选一匹忠厚老实愿意听从骆驼王子调遣的公骆驼来当助手,新种群就算组建完成了。
  哦,骆驼王子来到蓝毛女身边了,蓝毛女没有走开,也没有躲闪,只是将脸偏转开去,露出几分羞涩,还有几分矜持。我明白,它是在等待骆驼王子去邀请,雌性嘛,一般来说不会自动投怀送抱,总要搭搭架子的。骆驼王子看看蓝毛女,又瞧瞧绕膝撒娇的奶骆驼,像木桩一样冷淡地站在哪儿,好像缺乏必要的热情,或许是缺乏必要的勇气。
  “吭——吭——”秋草母一个劲用叫声催促骆驼王子赶快采取行动。
  这确实是个难得的机遇,对骆驼王子来说。这一带野骆驼本来就十分稀少,最乐观的估计,戈壁沙洲和尕玛尔草原恐怕也就五六群不足百匹的数量。有生育能力的雌骆驼更是稀缺资源,是雄骆驼追逐和争夺的对象。蓝毛女虽然带着奶骆驼,人类社会或许称之谓“拖油瓶”,但我已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奶骆驼也是雌性,未来的稀缺资源,把母亲和女儿一起接纳进族群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理应应受到加倍的欢迎。
  从生理上说,骆驼王子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驼峰挺拔,四肢强健,已经是匹相貌堂堂的成年雄骆驼了,完全具备领一个族群的条件,再说,还有秋草母在一旁帮衬,是不会有多大问题的。
  天赐良缘,天赐良机,失去了岂不可惜?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失之交臂,悔之晚矣。
  我和强巴也非常希望骆驼王子能鼓起勇气来将蓝毛女和奶骆驼留在身边,组建新的族群,开创新的生活。我觉得,骆驼王子一旦成为新族群的首领,身上的压力大了,肩上的担子重了,会迫使它很快成熟起来,性格也会磨砺得坚毅勇敢。
  在秋草母的一再催促足下,骆驼王子终于贴到蓝毛女身边,嗅闻它的驼峰和身体,这姿势无疑是在盛情邀请它入伙,成为这个骆驼家庭的成员。
  蓝毛女抬起明亮的眸子,上下打量了一番骆驼王子,伸出柔软的脖颈,在骆驼王子肩上轻轻摩挲,这表明,它愿意接受邀请,留在这儿生活了。
  对雌骆驼来说,身边有匹身强体壮的雄骆驼陪伴,就算有了依靠,就算有了主心骨,日子也就过得甜美。骆驼王子身上的驼毛油光水滑,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用骆驼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是个美男子,蓝毛女对它一见钟情,也是在情理中的事。
  这时候,秋草母走了过去,用嘴吻亲昵地触碰奶骆驼的额头,还用前胸部的驼毛轻轻摆动,像刷子似的替奶骆驼梳理驼峰上的绒毛。显然,秋草母做为族群的长辈,想表现出对奶骆驼的慈爱与关怀,营造一种温馨的家庭气氛。
  照理说,骆驼王子也要对奶骆驼表示出疼爱来,以显示群体首领的厚道与仁爱,同时也可以取悦蓝毛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可我发现,骆驼王子非但没有对奶骆驼表示出丝毫的好感来,好像还挺讨厌奶骆驼的,连正眼也不瞧它一下。
  骆驼王子从小被宠坏了,不懂得如何去关心别“人”,也不懂得“人”情世故。
  不管怎么说,四匹苦命的骆驼走到一起来了,组合成一个新家庭,建立起一个新族群,骆驼王子是唯一的成年雄性,理所当然成为新族群的首领。
  但愿它能很快适应这个角色,我在心里衷心为它祝福。

 
【十四不欢而散】

  疣鼻天鹅的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我有了充足的时间来关野骆驼群。
  连续三天,我和强巴都尾随在这群野骆驼后面,跟踪观察它们的动向。我发现,骆驼王之子似乎并不喜欢群体首领这个新角色,并没有因为蓝毛女投奔到它麾下而变得振奋起来,也没有因为自己统领一个族群而激发起蓬勃向上的生命活力。
  照理说,它已经是名正言顺的族群首领了,自当负起相应的责任来,行进时走在最前面,做出去哪儿觅食的决定,遭遇危险挺身而出。可它依然像还没长大的需要照顾的未成年骆驼那样,黏黏糊糊跟在秋草母后面。后驼峰挂着一根树枝,也要秋草母替它清理;远处传来食肉兽的吼声,也会不由自主地躲到秋草母的身后去。连我和强巴都看不过去了,这算么首领呀,也太丢脸了嘛!每当骆驼王子表现出软弱无能,蓝毛女便瞪大惊讶的眼睛,迷惑不解地看着它,好像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秋草母大约也觉得骆驼三王子种种表现太有失王者风范了,竭力想扭转骆驼王子性格上的缺陷,态度骤然间变得十分生硬:当骆驼王子粘到自己身边,想让它帮清理挂在身上的树枝,它没好气地瞪了骆驼王子一眼,走开去;当骆驼王子听到远方传来食肉兽的吼声,胆战心惊地想躲到秋草母身后去时,秋草母厌恶地跳闪开去,嘴里还噗噗喷着粗气,把骆驼王子驱赶走;当外出觅食在荒原古道行进时,骆驼王子磨磨蹭蹭想滞留在后面,秋草母便像忠于职守的督战队员一样,毫不留情地啃咬骆驼王子的屁股;当走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骆驼王子茫然四顾不知道该往何处去而将求助的眼光射同秋草母时,秋草母断然将头扭开,不予理睬。
  我能理解秋草母的良苦用心,骆驼王子已不再是需要百般呵护的幼童了,而是族群的首领,顶天立地的雄骆驼,理应学会独立支撑局面,独立面对风风雨雨,自信而有主见,再也不能躲在父母的羽翼下享清福了!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秋草母百般疼爱那匹奶骆驼,形影不离地跟随在小家伙身边,翻沟越坎时,总是小心翼翼地在护卫,还会把树尖尖鲜嫩的叶子咬下来喂小家伙吃,刮风下雨时,便和蓝毛女一起,头顶着头将身体搭成伞状,为小家伙遮风挡雨。
  强巴说,秋草母具有溺爱后代的天性,所以才会如此关怀照顾奶骆驼的。
  我觉得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解释秋草母的行为。由于骆驼王子经常表现出与当首领的雄骆驼这种身份完全不相吻合的行为来,蓝毛女已由最初的惊诧迷惘,逐步发展到失望叹息。有一次还独自登上一座小山似的锄沙丘,极目远眺,寻寻觅觅,临风悲吼,倾吐忧伤,给人的一种感觉是,不太满意现在的处境,并没有把这儿当做自己永恒亘的归宿,一旦有了更好的去处,便会跳槽离去的。秋草母肯定猜测出蓝毛女的心思,希望能通过关怀照顾奶骆驼,来增强群体的凝聚力,来化解蓝毛女的失望情绪,来打消蓝毛女红杏出墙另觅高枝的企图,来维护这个刚刚组建起来的新族群和新家庭。
  说到底,骆驼王子才是秋草母五月怀胎生下来的亲骨肉,是它的血脉承传和生命延续,当然也是它的最爱,从情感逻辑上分析,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骆驼王子。
  可在我的细心观察下,我发现,骆驼王子根本就不理解秋草母的良苦用心。它见秋草母不肯替它清理挂在背上的树枝,不肯在食肉兽的吼叫声中让它躲藏获得安全感,不肯在行进时让它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夹在队伍中间,也不肯在面临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时帮它出主意想办法并指点它究竟该往哪儿走,大概以为秋草母已不再爱它,不再喜欢它,不再宝贝它,便觉得自己成了感情的弃儿,悲伤愤慨,常常无缘无故地瞪着充满委屈的勘眼光,朝着秋草母吭欧吭欧吼叫,好像在责问:你为什么不像过去那么关心我了?
  秋草母摇头叹息,大概不晓得该如何回答才好。
  我还发现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骆驼王子对奶骆驼的态度越来越不友好,简直可以用恶劣这两个字来形容。每当奶骆驼蹦蹦跳跳来到它身边时,它就会厌恶地跳闪开去,好像对方是传染病者。长途跋涉时,奶骆驼年幼力弱,有时候走不动了,便会躺下来歇歇,秋草母和蓝毛女当然也就停下来了,守护在小家伙身边。秋草母温柔地用下巴颌摩挲小家伙的脸,好像在说:唔,宝贝,别着急,走不动就多歇歇,我们会等你的。蓝毛女则从胃囊和水脬里反刍出半消化的营养糊,嘴对嘴渡食给小家伙充饥。而骆驼王子则好像眼瞎了耳聋了一样,闷着头仍然自顾自往前走,都不愿回头去看奶骆驼一眼。有好几次,秋草母或者用身体为奶骆驼遮风挡雨,或者从树尖尖采下鲜嫩的叶子喂奶骆驼,表现出关怀和疼爱时,骆驼王子脸上总是露出不悦的神色,眼睑紧皱,用一种生硬冷漠的眼光瞅着奶骆驼,还会神经质地颠蹦跳跃,朝透明的空气踢踏啃咬。
 强巴分析说:“骆驼王子从小扮演被爱的角色,只晓得接受别人对它的关心爱护,而不懂得如何去关心爱护别人。”
  假如仅仅是不懂得关心爱护别人,这倒也罢了,无非是性格冷漠,对一切漠不关心,不至于对群体产生什么危害。可我觉得,骆驼王子在奶骆驼面前的表现,还不单纯是个性格冷漠的问题,似乎含有某种嫉恨的成分,我担心会闹出大乱子来。
  很快,我的担心得到了事实的验证。
  这天下午,我和强巴跟随野骆驼群前往尕玛尔草原,观察它们偏爱哪几种植物。哦,它们对一种名叫香椿树的树皮情有独钟,只要有香椿树皮可啃,其他牧草和树叶再也不去碰了。我很兴奋,这绝对是个新发现,对研究野骆驼的食谱构成和营养成分具有重要意义。太阳偏西时,这群野骆驼启程返回戈壁沙洲,我和强巴怕惊吓陌生的蓝毛女和奶骆驼,不敢像以往那样太接近这些野骆驼,只能远远跟在它们后面。
  骆驼王子无精打采地领着两大一小三匹雌骆驼到了一条溪流边。初冬天气寒冷,溪流水面大半结冰,只有中间一条细细的水线还在缓慢流动。骆驼虽然是耐寒动物,但蹄子有一层厚厚的肉垫,里头是神经和血管的末梢,只习惯在沙砾上行走,而不习惯在碎冰中行走,彻骨寒冷不说,还容易打。骆驼王子在溪流边踱了几个来回,犹豫不敢下水。第一个下水者,要踩碎冰块,要测试水的深浅,难度和风险当然要大一些。它抬头望了望跟在身后的秋草母,发出求援的叫声,指望秋草母能替代它来开路。秋草母毫不客气地从嘴腔里喷出一口粗气,横眉冷对骆驼王子,意思很明确:你是雄骆驼,你有责任为大家开路探险!
  骆驼王子没有法子,只好提心吊胆地跨下水去。冰层很薄,沉重的驼蹄踩上去,冰块进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它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不知是冰水太冷使脚抽筋的缘故,还是冰碴儿硌疼了蹄子的肉垫,它突然滑了一下,跪倒在水里,水并不深,跪下去也只淹及半个肚皮,它惊叫一声,又扭头向秋草母投去求助的眼光。秋草母照例不予理睬。你是个成年雄骆驼了,遇到困难应当自己设法克服,怎么好意思向妈妈求助?骆驼王子等了一会儿,见没谁肯来帮它,只好挣扎着自己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并不严重,无非是将腹部和腿部的毛浸湿了。它终于跨上岸去,肚皮上的驼毛挂满碎冰,风很大,吹得它瑟瑟发抖。
  这时,轮到三匹雌骆驼下水了。秋草母走在前头,蓝毛女后面押阵,将奶骆驼拱围在中间,沿着骆驼王子开辟出来的通道,小心翼翼涉水前行。奶骆驼大概脚杆被冰水扎得生疼,咝咝倒吸着冷气,走了几步有点受不了了,裹足不前,还想往后退缩。秋草母转过身来,吭吭柔声叫着,一步步往后倒退,用鼓励的叫声牵引小家伙往前走,蓝毛女则在后面用脑袋扶住小家伙东倒西歪的身体。我发现,骆驼王子用一种酸溜溜的眼光看着奶骆驼,给我的感觉是妒嫉得牙龈流酸水了。
  虽然有秋草母和蓝毛女前后照料,但奶骆驼身体矮小,大半个身体仍浸泡在冰水中,摇摇摆摆好不容易走完了十几米宽的水湎,登上岸来,下半身全是白花花的冰凌,山风吹荡,它冷得缩成一团,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秋草母和蓝毛女赶紧将它夹在中间,张大嘴,哈出大口大口热气,融化挂在小家伙身上的冰凌,尽自己的所能给小家伙一些暖意。
  骆驼王子眼睛里像是在冒火,狠狠打了一个响鼻,掉转头去,屁股对着它们。
  老天爷好像故意在与这群野骆驼作对,太阳迅速坠下山去,最后一缕夕阳从天空隐退了,冰凉的暮霭席卷大地,刀子似的北风从高黎贡山西侧的怒江峡谷呼啸而来,连以耐寒著称的冷杉树都垂下枝蔓抱头缩颈。
  骆驼王子四下环视了一遍,朝左前方一座磐石走去。我用望远镜仔细看那座磐石,哦,算得上是个理想的避风港。磐石隆出地面约三米高,刚好够遮蔽身坯高大的骆驼,抵挡寒风的侵袭;磐石背风的一面,底下有一个土坑,有一定深度,面积可容纳一匹骆驼,钻到里头,温暖的地气可将被冰水浸泡后冻僵的四肢和腹部焐热。它钻进磐石下的土坑,享受造物主提供的免费暖房,惬意地用身体在石壁上擦痒。
  我注意看了一下,四周都是平坦的草原,目力所及,唯有这么一座可遮挡寒风的磐石。
  这时候,秋草母也发现了这座磐石,领着蓝毛女和奶骆驼走了过去,绕到背风的一面,站立在磐石下,躲避刺骨寒风。
  也许是受土坑里蒸腾起的一缕缕乳白热气的吸引,也许是觉得在土坑里钻进钻出挺好玩的,奶骆驼也想下到温热的土坑去。土坑狭窄,被骆驼王子庞大的身体塞得满满的,已没有什么空隙。奶骆驼钻头觅缝试图钻进去,骆驼王子移动四肢封锁住进口。奶骆驼欲进不能,便转身朝秋草母和蓝毛女发出求助的叫声。蓝毛女不满地甩了甩脑壳,朝土坑吐出一口鄙夷的唾沫;秋草母狠狠剜了骆驼王子一眼,用前蹄踢蹬沙土,那是无声的警告:你再不让奶骆驼钻进土坑去避寒,休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了!
  骆驼王子非但不叉开四肢让奶骆驼进去,反而就地跪蹲下来,把进土坑的空隙全封闭了。它大概觉得这是自己寻找到的理想避风港,凭什么就要它谦让呢?
  奶骆驼得到秋草母和蓝毛女的声援,变得有恃无恐,拼命往土坑里挤,见骆驼王子跪蹲下来,竞将两条前腿跨到骆驼王子驼峰凹形里,就像玩体操器械鞍马一样翻越到里头去,可它年小腿短,跨了两次未能跨上去,急红眼了,张开嘴巴,咬住骆驼王子前驼峰上的绒毛,借力攀登……
  在奶骆驼将前腿跨上骆驼王子驼峰凹形里时,我就发现,骆驼王子神色骤变,眼珠子鼓得仿佛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闪烁一片愤怒的光芒,嘴巴半张,上下颚大幅度翁动,用咬牙切齿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我的心一阵抽紧,意识到可能会出事,可我相距它们尚有一百米左右,无法赶去帮它们调解矛盾,再说,我似乎也没有权利去干涉野骆驼群的内部事务。
  当奶骆驼咬住骆驼王子前驼峰上的绒毛时,骆驼王子大吼一声,猫地站了起来。奶骆驼没有提防,突然升高,一下从高高的驼背上跌滚下来。这一跤跌得很惨,它横倒在地,挣扎半天才勉强站了起来。
  草母看得目瞪口呆。蓝毛女惊得脑子一片空白。
  骆驼王子嗖地从土坑里蹿出来,整张脸可怕地扭曲,快步来到刚刚站立起来的奶骆驼身旁,弓挺细长的脖颈,狠狠在奶骆驼的后驼峰上咬了一**生生咬下一嘴驼毛——你刚才咬我的后驼峰,我用同样的办法回敬你,也咬你的后驼峰!
  奶骆驼杀猪般地哭嚎起来,逃向蓝毛女。
  骆驼王子好像疯了一样,追上去想咬第二口;这时候,蓝毛女从极度震惊中回过神来,急跨两步,身体像挡箭牌一样挡住了骆驼王子。
  我将望远镜转向躲在蓝毛女屁股后面的奶骆驼,这一口被咬得不轻,后驼峰像进过理发店一样被剃得光秃秃,渗出血丝。细皮嫩肉的,哪经得起这般残暴的啃咬呀。
  秋草母也像做了个噩梦一样被吓醒了,冲到骆驼王子身边,扬起两只前蹄,要去踩踏不懂事的逆子。蓝毛女则张大嘴巴要去啃咬以大欺小的流氓。骆驼王子摆开一副决斗的架势,磨牙喷沫,面目狰狞可怖得就像刚刚从地狱放出来的魔鬼,凶狠地吭吭吼叫。秋草母胆怯地往后退了半步,蓝毛女也害怕地闭起嘴放弃攻击意图。
  雄骆驼身体明显比雌骆驼高大健壮,彼此争勇斗狠,雌骆驼显然不是雄骆驼的对手。
  蓝毛女悲愤地长吼一声,带着奶骆驼向戈壁沙洲疾奔而去。“吭欧——吭欧——”秋草母冲着蓝毛女的背影大声呼唤,大概是想进行挽留,但蓝毛女头也不回,去意已决。
  谁心里都很清楚,蓝毛女这一去,这辈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是一个短命的族群,这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家庭。
  “唉,要是不过这条溪流就好了,这家子骆驼就不会闹得不欢而散了。”强巴不无惋惜地说。
  我想,就是今天不过这条溪流,矛盾迟早也是会爆发的,蓝毛女最终还是免不了要携带奶骆驼离群出走的。种种迹象表明,骆驼王子早就对奶骆驼心怀嫉恨,积怨已久,火药早就埋在心底,今天过溪流这件事不过是根将矛盾引爆的导火索罢了。
  骆驼王子也太不懂事了,怎么就不晓得该让让还在吃奶的小骆驼呢?”强巴眉心拧成疙瘩,自言自语地问道。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用不懂事来解释骆驼王子的行为,它之所以嫉恨年幼的奶骆驼,是因为自从来了奶骆驼,秋草母的关怀和疼爱都转移到了奶骆驼身上,奶骆驼成了太阳,两匹母骆驼星星般地围着奶骆驼转;而过去,它在群体中一直是受宠爱和照顾韵对象,它一直像骄傲的太阳那样,享受着被星星环绕的欢乐。它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它的心态严重失衡,它理所当然会将这一切都迁怒到奶骆驼身上。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它没有经历少年向青年转型期的精神断乳,独立意识刚刚萌芽就被爱的潮水淹死了,虽然身坯高大健壮,外表与发育成熟的雄骆驼毫无差别,心理却还停留在童稚阶段,根本就不具备当家做主的素质,当然也就不会像一匹真正成熟的雄骆驼那样对还在吃奶的小骆驼表现出宽容和慈爱来。
  秋草母朝天发出一声声断断续续皂的嘶哑的吼叫,凄凉悲怆,犹如杜鹃泣血。它想要让骆驼王子变成顶天立地雄骆驼的希望成了泡影;它为重建兴旺发达的新族群而付出的心血化为了灰烬。
  骆驼王子抖抖身上的驼毛,踢踢地上的沙石,很自在很潇洒很得意。它脸上早就恢复了平静,并没有为蓝毛女的离去和新族群的崩溃有丝毫的懊恼。也许,它还为不当这个劳什子的族群首领而暗自庆幸呢,就像成功地甩掉了压在它身的沉重的包袱。
  它虽然体格高大健壮,外表看上去不乏雄性丰采,但其实精神还未断乳,性格软弱,非常幼稚,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魄力组建和管理一个新族群。
  我怀疑骆驼王子在精神上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幼童,或若是精神侏儒。

 
【十五令人遗憾的归顺】

  大约两个星期后的中午,饱餐了一顿野兔煮竹笋,我躺在牛皮帐篷的行军床上,准备午睡。我有个坏毛病,临睡前必须读一两页书,就像其他人临睡前要吞安眠药或听催眠曲一样,不然就很难入睡。我从背囊里胡乱抓出一本书来,哦,是本从县图书馆借来的地方志。这是一本古籍,宣纸泛黄,散发出一股陈旧的霉味,记载明末清初日曲卡山麓一带所发生的事情。蝇头小楷间,历史透出一条缝。地方志很大一部分记录当时官宦、士绅和富豪的生辰八字及婚丧嫁娶,我对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毫无兴趣,匆匆翻过去,寻找与野生动物考察有关的资料。在书的最后一页,有一段话磁石般地吸引了我的注意:  “……乡民手执硬弩毒箭,埋伏于石墩沙丘,晨曦初照,驼群由荒漠死海列队而出,乡民瞄准驼酋放箭,驼酋应声而倒后,驼群必作鸟兽散,乡民不再追撵,三五日后,牵一匹家骆驼,满载食料,进荒漠遛达,走散之野骆驼闻声聚拢,乡民不费吹灰之力,将辔嚼套至头颈,获活牲口也,得利甚丰……”   用一匹家骆驼和一点食料做诱饵,就能像钓鱼似的把溃散的野骆驼活擒当牲口使唤,这可能吗?我很怀疑这段史料的真实性,中国古代地方志,由于执笔编撰者的思想局限,不乏封建糟粕,有许多宣扬迷信的东西,还有不少无稽之谈,例如有名有姓言之凿凿地宣称某某人遇到狐仙什么的,这种水分很多的史料,应去芜存箐去伪存真,是不可以轻信的。
  倦意袭来,眼睛有点涩,我扔开书,刚想合起眼皮打个盹,突然,“欧——”传来骆驼的叫声。那叫声离牛皮帐篷很近,好像就在布窗帘外面,震得我耳膜都有点发疼了。正在火塘边吸水烟筒的强巴跳起来,抓起猎枪掀开门帘冲了出去,我也一骨碌从床上翻爬起来,跟随强巴蹿出牛皮帐篷。
  哦,是骆驼王子!它就站在离牛皮帐篷约两公尺远的土墩上,一见到我们,立刻扭动脖子磨动嘴巴做出乞食的姿态来。我朝它身后望去,空荡荡的,不见秋草母的影子。我让强巴提一桶清泉水,我则舀了一大盆青稞面。骆驼王子急不可耐地抢上前来,喝一口清泉水,嚼一嘴青稞面,埋头吃起来。
  我趁机仔细打量它。两个星期不见,它模样变化大得出乎我的想象,驼毛杂乱无光,身上粘了许多草浆树叶,前后双驼峰缩小了一圈,皱巴巴的就像两座长浦蒲荒草的小坟冢,脖颈和胸侧有横竖好几道划痕,看得出来是被荆棘或刺窠划伤的,眼神闪烁不定。牛皮帐篷背后有一小片灌木丛,也不知是松鼠还是穿山甲在走动,发出稀里哗啦声响,它立刻吓得摆开—副转身逃命的姿套态,邋遢肮脏而又惊魂不定的样子,活像刚刚从地狱逃出来的叫花子。
  我在骆驼王子吃食时,举起望远镜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搜寻了一遍,仍不见秋草母的身影。我不晓得秋草母是怎么踪的,也许,遭受了食肉兽的袭击,葬身虎腹豹腹或狼腹了,也许,是步杏眼雌的后尘,以极端失望的心情离骆驼王子而去,到茫茫戈壁找寻能接纳它的其他野骆驼群了。我觉得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些。秋草母累积了太多的失望,变成了绝望,对骆驼王子已彻底丧失信心了,待在身边憋气,生活在一起怄气,看在眼里生气,倒不如一走了之,眼不见为净的好。
  不难想象骆驼王子之所以跑到牛皮帐篷来找我的原因。
  某天清晨,骆驼王子一觉醒来,陪伴在它身边的秋草母不见了。它拼命喊叫,嗓子喊哑了,也听不到秋草母的应答。漠风吹动的流沙早已把秋草母的蹄印与气味遮盖得干干净净已没法找寻了。它从小到大都有成年骆驼日夜陪伴和守护在身边,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和能力,茫然不知所措。它伤心地叫着,毫无目的地走着,斜阳将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太阳落下去了,月亮升起来了,戈壁滩的黑夜像只巨大的怪兽,仿佛随时都会将它一口吞噬掉。恐惧折磨得它无法入睡。肚子饿得慌,嘴也渴得快冒烟了。它只有动用贮存在胃囊水脬里的水来救燃眉之急,只有动用贮存在驼峰里的脂肪来维持生命。它的身体迅速消瘦,双驼峰也因为脂肪消耗过猛而萎缩变小。
  骆驼虽然有极强的的面耐饿耐渴的本领,但这种本领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永远不吃不喝活下去。十天后,它便有些支持不住了,站起来头晕眼花,走起路来步履蹒跚。要想不变成一具饿殍,只有麻着胆子走出荒凉的戈壁滩到尕玛尔草原找食物和水源。它毕竟四岁龄了,过去跟着成年骆驼常出没在戈壁沙洲和尕玛尔草原之间,还是认得路的。来到尕玛尔草原,钻进一片桑树林,刚要卷食肥嫩的桑树叶,突然,树丛里钻出几只毛色酱红的土豺,瞪着居心叵测的豺眼,向它压了过来,它吓得全身驼毛都倒竖起来,掉转头没命地拔腿就逃,一直逃回戈壁沙洲里才松了口气。
  躲到半夜,嘴实在渴得连尿也挤不出一滴来了,只好硬着头皮摸黑去到水塘边。银盘似的月亮高悬在空中,草深林密,树影婆裟,也不知是否躲藏着凶恶的食肉兽,它害怕得浑身发抖,压低身体放轻脚步,总算踩到清凉的水了,闷着头才喝了两口,平静的像铺了一层碎银似的水面“哗啦”一声巨响,爆起朵蘑菇状大水花,水花似乎裹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怪兽。它想起来了,许多食肉兽都是夜行性动物,月黑好杀戮,风高好追捕,吓得它心脏狂跳不已仿佛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也来不及细看究竟是大鱼在打挺还是恶兽在逞凶,立刻夺路奔逃。
  饥饿、干渴、孤独、恐惧折磨得它死去活来,死亡的阴影幽灵似的伴随着它,即使睡梦也无法摆脱,总觉得自己渺小得就像粪坑边一条柔软的蛆虫,一片树叶掉下来都有可能将砸成肉酱……又坚持了数日,境况并无好转,身体反而越来越虚弱了。它走投无路,想起了我和强巴,想起了我们搭在云杉树下的牛皮帐篷,于是就跑来找我们了。
  骆驼王子一口气喝下三大桶清泉水,吃下两大盆青稞面,空瘪瘪的肚皮渐渐鼓了起来。我找出一把大梳子,替它梳理凌乱的驼毛,清理掉粘在驼毛上的草汁树浆,刷掉躲藏在毛丛深处的扁虱与跳蚤,还往它划伤的血痕涂抹消炎药粉。它舒服得直哼哼,脖子在我肩头缠来绕去,表现出无限依恋的样子。吃饱喝足,收拾完毕,我扳转它的脖子,让它面向浩瀚的戈壁洲,拍拍它的屁股,对它说:“骆驼王子,行啦,这里不是你的家,也不是你的久留之地,去吧,到荒原密林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生活。”我和它相处很长一段时间,它应当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它拧着脖子不服从我的调度,一步一步往后退却,一直退到牛皮帐篷旁,四膝一屈躺卧下来,脑袋枕在木桩上,眼睛一闭睡起觉来。强巴用脚踢它,我也在它耳畔大声喊叫,可它毫不理会我们的驱赶,惬意地伸了伸四肢,很快便进入酣睡状态。我和强巴面面相觑,没办法可想,只好由着它了。
  许是连日奔波太劳累了,也许是半个多月以来担惊受怕从未睡过一个囫囵觉,也许是因为有我和强巴在它身边它觉得可以高枕无忧了,骆驼王子这一觉从下午一直睡到翌日晨,火红的朝阳在地平线喷薄而出,这才姗姗醒来。
  这当儿,我和强巴正在收拾行囊,准备将野生动物观察站搬迁到日曲卡雪山的雪线一带去,那儿有藏羚在活动。藏羚是一种罕见的高山珍稀动物,是我此行的主要考察对象。搬家并非易事,光牛皮帐篷折叠起来就有好几十斤重,还有锅盆瓢碗、书籍资料、铺盖垫褥什么的,加起来有三大捆,少说也有一两百斤。事先我已经让强巴到附近的村寨雇好了两匹骡马,来帮我们驮运这些行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两匹骡马说好是早晨六点钟赶到了,现在七点半了,却迟迟不见赶马人和骡马的身影。
  我望着地上一大堆行李正犯愁呢,骆驼王子瞪着惺忪睡眼走过来,在那堆行囊间嗅嗅闻闻,还轻轻地啃咬。我以为它是饿了,在寻找可吃的东西呢,就往云杉树下撒了些青稞面,喊它的名字让它过来吃,它跑过来了,可只是看了一眼,并没伸出舌头来舔食,又回到那堆行囊问绕来绕去,不晓得它想干吗。
  “去去,别来添麻烦,这里不是你玩的地方!”我因为迟迟等不到雇请的赶马人和骡马,心里烦躁,便在骆驼王子臀部使劲抽了一掌,粗声粗气地呵斥驱赶。
  “走开,回你的戈壁沙洲去!”强巴揪住它驼峰上飘拂的驼毛,粗鲁地往外推搡。
  “欧”骆驼王子委屈地叫了一声,扭头来咬强巴的手,吓得强巴赶紧跳蹿开去。它又固执地回到那堆行囊间,叼住已扎成一捆的牛皮帐篷,甩动拉扯。我以为它淘气,捡起一块土坷垃砸在它脖子上,强巴也抄起一根树枝,揍它的屁股。它艺不躲闪,也不反抗,一个劲呦欧呦欧叫,叫得很悲切,叫得很凄凉,好像有无限心事被压抑在心底无法倾诉。我好生奇怪,忍不住转到它前面,仔细打量它的脸:它的嘴吻痛苦地扭曲;宽宽的鼻翼快速翕动,透出不被理解的焦虑;淡褐色的眼睛里,水汪汪的,好像蒙着一层泪光。我的心一阵震颤,感觉到我和强巴错怪它了,它之所以在那堆行囊间绕来绕去不肯离去,并非饥饿在寻觅食物,也不是淘气玩耍,而是别有所图。
  “它到底想干什么?”强巴也看出些蹊跷来,搔着头皮自言自语,“莫不是它想帮我们驮运这些行囊?”
  强巴这句话提醒了我,我突然想起曾在地方志上读到的在明末清初时期,当地乡民用一匹家骆驼和一点食料做诱饵,像钓鱼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将溃散的野骆驼活擒的描述,难道这不是胡说八道,而是确确实实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难道骆鸵王子就像当年野骆驼的祖先那样想归顺人类?
  “来,试试看,它愿不愿意帮我们驮东西?”我想证实自己的猜想,我想印证古籍上那段看起来荒诞不经的描述,我想揭开骆驼王子在那堆行囊间绕来绕去打也打不走骂也骂不去的离奇行为的谜底,我给强巴做了个搬运行囊的手势。
  强巴对我的意图心领神会,搂着骆驼王子的脖颈,弯下腰拍拍堆在地上的行囊,又用力压了压两座驼峰间的凹部,用形体语言表达要让它驼运东西的意思。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强巴一压两座驼蝤峰间的凹部,骆驼王子便像一匹训练有素的家骆驼一样四肢弯曲跪卧下来,摆出准备负重的姿势来。我和强巴将三大捆行囊搬到骆驼王子身上,用绳索固定好,强巴还现时用麻绳扎了副简易辔缰,套在它的头上,在我们忙碌这些事情时,它一动不动,表现得极其顺从。
  一切都收拾停当,强巴抖抖缰绳,喝一声:“起!”骆驼王子一挺脖子,奋力站诂了起来。它第一次当脚力,不太习惯驮运货物,走得摇摇晃晃,腰有点陷脖有点扭,挺难受的样子。我担心行囊捆扎得不牢会因摇晃而倾倒,抢上一步伸出手想去扶一把,殊不料它噌地蹿出去,瞪起眼睛欧欧朝我叫了两声,好像害怕我会解雇它似的。
  太阳升得老高了,我和强巴商量了一下,决定不再等不守信用的赶马人和骡马了,就让骆驼王子当我们的脚力,替我们驮运行囊前往日曲卡雪线一带的山麓。
  我们在蜿蜒崎岖的山道上行进,强巴走在前面引路,骆驼王子驮着行囊居中,我在后晤面压阵。骆驼王子很快就适应了负重行走,四腿微微义开,步子均匀沉稳,身体保持高度平衡,就像一匹被人类豢养多年已十分老练的牲口。
  登上一道陡坡,它喘了一口气,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和白皑皑的雪峰,愉悦地甩甩脑袋,欢快地吼了数声,好像在告诉我们,它十分高兴能充当我们的脚力,非常满意目前的处境。
  它不再孤独,它有了依靠。
  强巴往前走时,一只手还紧紧攥住缰绳。我让他松手,不,费劲地手执缰绳牵着它走。强巴说:“这样行吗?万一它驮着我们的行囊跑到戈壁沙洲去,我们可就惨了啊!”我笑了笑,说:“放心吧,你现在就是用鞭子抽它,恐怕也不能把它从我们身边赶走了。”强巴将信将疑地松开缰绳,果然就像我所预料的那样,骆驼王子并没因为少了缰绳的牵拉而偷懒不走企图逃逸,它仍紧紧跟随在强巴身后,走得稳稳妥妥,走得规规矩矩。
  “嘿,白捡了一匹牲口,真不赖!”强巴高兴得嚷道。
  的,我们白捡了一匹牲口,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是个动物学家,我知道,无论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还是从生命进化的角度讲,一匹野骆驼的价值远远莴于一匹家骆驼。我们失去的是罕见的珍贵的野骆驼,得到的却是一匹在某些牲口集市上可以花钱买到的家骆驼。我心里沉甸甸的,边走一边回想着骆驼王子的成长历程,这或许就是日曲卡山一带野骆驼灭绝的原因,心里真是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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