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博物馆系列——青岛海关博物馆(山东地区海关历史)
山东地区海关历史:山东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自古以来水陆交通便利,港口贸易兴盛。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山东各诸侯国之间就设立关卡征收商税;宋朝在密州设立市舶司,明、清时在临清、济宁设立运河钞关,1862年在烟台设立东海关,1899年在青岛设立胶海关,开启了近代山东地区海关历尽劫难、饱受屈辱的发展历程。1945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人民海关在胶东解放区诞生。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受了胶海关。1950年2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自1951年1月起始辖山东全省。改革开放以来,青岛海关坚持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积极支持和服务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推动了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
本陈列共分为“往事千年”、“风云变幻”、“峥嵘岁月”、“万象更新”、“激流勇进”5个单元,以历史沿革为线,分别展示了齐鲁古关、近代海关(东海关、胶海关)、解放区海关、现代青岛海关的发展历史。从海关发展沿革中,展现出山东省、青岛市经济的崛起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历程。
![]()
第一单元 往事千年......
![]()
齐鲁古关(公元前8世纪-1862年):“关”的历史,在山东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在边境设立的长城关卡,其功能除军事防御外,又有商贸经济作用。唐朝,登州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北宋于1088年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上对外贸易;明代于1429年在京杭运河山东段设立了临清、济宁钞关;清代于1859年在登州、莱州和胶州湾一带(今青岛地区塔埠头和金家口)水陆通商要道设立了6处厘税局,征收厘税。
第一单元 往事千年......
齐鲁古关(公元前8世纪-1862年):“关”的历史,在山东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在边境设立的长城关卡,其功能除军事防御外,又有商贸经济作用。唐朝,登州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北宋于1088年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上对外贸易;明代于1429年在京杭运河山东段设立了临清、济宁钞关;清代于1859年在登州、莱州和胶州湾一带(今青岛地区塔埠头和金家口)水陆通商要道设立了6处厘税局,征收厘税。
古关起源
齐长城(The Great Wall of
qi):始建于春秋时期,完成于战国时期,历时170多年筑成,迄今已有2600多年的历史。是目前中国现存有准确遗迹可考、保存状况较好、年代最早的古代长城,被誉为“长城之父”。
齐长城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所筑长城中现遗迹保护较多的一处,它建筑在起伏连绵的泰沂山脉的山岭、平谷之中,西起平阴,经肥城、济南、莱芜、博山、临朐、沂水、安丘、莒县、五莲至胶州入海,全长达1200余里。凝聚着二千五百年前我国劳动人民勤劳与智慧,也体现了春秋首霸和战国七雄的东方泱泱大国的强盛雄风。1987年齐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齐长城为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在边境修筑的军事防御设施。它西起今济南长清县孝里镇广里北村(古平阴防门关),东至今青岛市黄岛区东于家河村北,沿途设立16处关卡,全长1238华里,史称“千里齐长城”。其中穆棱关(位于今潍坊、临沂市交界处古大岘山山口)为齐长城沿线最重要的关隘。
黄岛徐山齐长城遗址......
古代山东的对外贸易:自春秋战国时期,山东地区便与朝鲜半岛、日本有人员和商贸往来,齐都临淄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青州等地的陶瓷、纺织品、丝绸等具有良好的商品优势,山东半岛很早就成为中国东部通向东北亚的交通要道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东线首航地。
左关三量:1857年(清咸丰七年),山东胶县灵山卫(现属青岛市黄岛区)出土了三件带有铭文的战国青铜器,当时的学者根据铭文命名为子禾子釜、陈纯釜和左关金禾,统称“左关三量”(又称陈氏三量、齐量三器)。这三件青铜器形状不一,子禾子釜和陈纯釜为带耳的铜罐,左关金禾象带流的水瓢,三铜器器外皆刻有文字,铭文说明了使用准则并指明了三量器的制造使用地,即左关。据考证左关为齐长城入海处一座关隘的的名称。
子禾子釜(又称左关釜)铭文:子禾子命某某往告陈得,左关釜以仓廪之釜之标准,左关金禾以廪(半)为标准。关人如舞弊,加大或减少其量,均当制止;如不从命,则论事之轻重施以相应的处罚。
陈纯釜铭文:陈犹莅事之年的某月戊寅,命左关师督造左关所用之釜,以仓廪之标准釜校量。治器人陈纯。
齐国关赋制度的发展历程:古代的关主要是用于军事,《孟子.尽心》上记载:“古之为关者,将以御暴”,可见防御是当时设关的主要功能。西周开始,关渐渐具备了征收“关赋”的经济功能。《周礼·天官·大宰》记载:“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余之赋。”文中的九赋指国家的九项税收,第七项“关市之赋”,是“关”具有经济功能的有力证明。
姜太公建国时期关几而不征:齐国的历史始于姜太公受封齐地,由于齐国属地人口稀少、土地泻卤,一时形不成农业经济体系,而滨海擅鱼盐之利,盛产丝麻,海上交通发达,于是太公因地制宜,
“因其俗,简其礼,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采取了通商惠工、尊贤尚功的建国方针。当时诸侯国边境已有关卡设置,但并未起征关赋。据史籍记载:
周朝“商品交换发生在诸侯国内, 当时称之为‘市’;发生在诸侯国之间, 或发生在诸侯国与边境外少数民族之间,
称之为‘关’”。《礼记·王制》曰: “古者......市廛而不税,
关几而不征。”这说明官府虽设置关卡,但主要目的只是稽查有无违禁品,过境而不征税,设关在于御敌,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只有政治和军事目的。到了春秋时代,工商业逐渐发达,诸候国之间贸易往来、行旅交通逐渐频繁,行商通关渐多,关赋应时而起。《周礼正义·司关疏》曰:
“注云‘征廛者, 货贿之税与所止邸舍也’者, 《大司徒》注云: ‘征, 税也’凡商贾及民之赍百物过关者, 皆有税。”
管仲相齐时期轻赋重商:管仲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公元前685年始任齐相,达四十年之久。期间辅佐齐桓公建立霸业,“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除了依靠军事力量外,管仲的关贸思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管子.轻重甲》言:“为国不能为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管仲认为,实行对外贸易,是吸引天下之财,实现富国强兵的重大措施,
“重商通货”成为其活跃经济的重要指导思想。管仲治下,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为外来商旅提供便利条件。如下令为诸候商贾建立客舍,外商来车一乘者免费供应伙食,来车三乘者外加供应草料,来车五乘者,另外服役人员照顾等。甚至开官妓之滥觞,可见管仲为鼓励进出口贸易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轻关市之赋成为管仲重商的一个重要手段。《管子.幼官》载:“三会诸侯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管子.大匡》记载:“乃轻税,驰关市之征,为赋禄之制”,“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低税率的同时,还有相应的免税政策,《管子.小匡》载:“通齐国之盐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廛而不税,以为诸侯之利,诸侯称宽焉”。同时避免重复征税,《管子.问篇》载:“征于关者,勿征于市;征于市者,勿征于关。虚车勿索,徒负勿入,以来远人”。不重复征收市赋与关赋,减少商人的负担。管仲推行这些轻赋措施,便利了商人来往贸易,同时为本国商品向诸侯国倾销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创造了条件。齐国与诸侯各国均降低关赋,对于经济优势的齐国自然获益最多,这和当今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降低关税实无本质区别。管仲在对外贸易中还善于通过经济战,运用开闭“关”的调节作用,对敌国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管子曰:“战衡,战准,战流,战权,战势。此所谓五战而至于兵者也。”这里的“五战”,就是指市场供求物价战争、金融货币战争、流通渠道交通运输线路战争、规则制定权主导权战争、文化造势舆论攻心的战争,即所谓“先兵伐道”。《管子.轻重》中讲了许多“经济战”的例子,其中用纺织品贸易战降服鲁、梁两国较有代表性。《管子.轻重戊》载,鲁、梁之民俗为绨,为鼓励两国织绨,齐国大量采购绨制衣,齐桓公带头穿绨做的衣服,结果绨价大涨,鲁、梁之民纷纷弃农织绨,齐国则大力发展农业。一年多后,齐桓公带领百姓不再穿绨做的衣服,同时关闭关卡,既不用鲁、梁之绨,也不卖给其五谷。齐国内实行粮食大减价,鲁、梁之民在短期内生产不出粮食,无谷可食,只好大量投奔齐国,鲁、梁的国君也都请求归顺齐国。类似的经济战,管仲多次导演,相似的例子还有“求鹿于楚”、“买狐降代”等。
后管仲时期从轻关到暴敛:春秋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旺盛,自由商人大量兴起。然而管仲死后,齐国的关卡却越开越多,税率也越来越高。到齐景公时期,甚至连都城临淄附近也增设了关卡。齐国的政治日趋腐败,统治者生活日益奢侈,财政经济也日益恶化,《左传》所载:“逼介之关,暴征其私”,郑玄注:“古者境上为关”,“礼之正法,国之境界之上乃有关耳,自境至国更无关也。齐于境内吏复置关,不与常礼同”,即指不合法的关卡。更有甚者:“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内庞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娇夺于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年》)。即官府不但肆意苛征过往商旅,而且还苛索过往百姓的私人财产。一贯倡导轻关的齐国,在春秋后期也走上了重征关税、暴敛无常的歧途。此时有远见的政治家归晏婴意识到关赋之征对于政治局势的影响力,劝诫齐景公“毁关”,以挽救姜氏齐国的命运,齐景公表面采纳,但所“毁”的只是一个“逼介之关”(靠近都城之关),而非当时齐国境内的所有关卡。
田氏代齐时期整肃关制:齐国公室的政治统治摇摇欲坠之时,蛰伏齐国的新兴贵族田氏,已经开始在经济上收买人心。《史记》载: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公,景公弗听。已而使於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卒归於田氏矣。”前481年,田乞之子田恒(田成子)杀齐简公与诸多公族,另立齐平公,进一步把持政权,又以“修公行赏”争取民心。前386年,田和放逐齐康公于海上,自立为国君,同年为周安王册命为齐侯。《史记》载:“康公之十九,田和立为齐侯,列於周室,纪元年”。田氏终于取代了姜氏的公室地位,成为了齐国政治新的主人。田和得以代表田氏代齐上位,不仅依靠田氏几代人的人脉、声望和政治资本的不断积累,也与田和本人极高的政治远见有很大关系。田和在任大夫时敏锐地察觉到稳定合理的关赋制度对于政治格局的导向性作用,对齐国的关赋制度进行了改革,在税制上更加宽松,让商人和民众获得实惠。同时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对于负责关赋征收的关人和征收的器物都有了严格的规定,任何徇私舞弊者都会受到重罚。“左关三量”就是明证,铭文中
“子禾子”即是田和为大夫时之称。“禾”、“和”古通,这批器物是田和未立诸侯时所作,其年代当在公元前404~前385年之间。田氏这样做自然是为了积累政治资本,收买人心,但是合理又严明的关赋制度对齐国工商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
《新唐书·地理志》记载的登州至高丽航道:据记载,唐代中国与周边各国交流的主要交通路线有七条,而海路只有两条,其中一条就是由登州出发,联系新罗和渤海国的“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即从蓬莱出发,通过长岛岛链,连接辽东半岛,转至朝鲜半岛的航线。这条航线被后世称之为“登州水道”。据资料表明,隋唐时,日本曾6次、朝鲜曾30余次派遣隋使、遣唐使沿此路在登州登陆,与我国进行友好往来。而另一条则是“广州通海夷道”。
唐代四大港口:登州、扬州、明州、泉州。
北齐青州傅家村画像石:青州傅家村出土的九方线刻画像石,内容刻画了与胡人进行丝绸贸易的场面,反映了古代山东作为当时丝绸的主要原产地与西域之间贸易往来的历史。
展柜里是齐国刀币、关字瓦当和陶罐......
![]()
丝绸之路主源图
![]()
![]()
![]()
![]()
宋代海上丝绸之路路线示意图
![]()
临清钞关:钞关是明代在长江、运河水运商道要冲之地设立的税收机构,职责是征收商船通过税。因所征船税全部收大明宝钞,故以钞名关。明代先后开征了钞关税、工关税及门税、过坝税和船税等税种。清朝沿袭明代钞关、船税及其管理制度,在水陆交通要道设有榷关,晚清时改称“常关”,因隶属户部管辖,故又称“户关”。明清时期,临沂、济宁设有运河钞关。
丝绸之路主源图
密州市舶司:
宋代市舶制度逐渐成熟:市舶司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肇始于唐,发展完善于两宋,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近代海关的前身。市舶,是中国历史上中外贸易船舶的通称,始于汉武帝建元时(公元前140-135年)。唐、宋、元时,对中外商人在海上互市的商船,通称“市舶”。“市舶司”由“市舶使”发展而成。唐代,由于经济文化蓬勃发展,航海和造船技术不断提高,促进了海上贸易的空前繁荣,唐高宗时期首先在广州设立了市舶使(又称押蕃舶使、结好使),一般由兼职的官吏担任,除掌管海外贸易事宜外,还涉及外交事务,因而有“环水而国以百数,则统于押蕃舶使”之说,可证其职位之重。到了宋代,始设“市舶司”,即由市舶官吏进而发展为市舶机构,更建立起完善的市舶制度。元丰三年(1080年),作为“王安石变法”的举措之一,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管理海外贸易的专门法规《广州市舶条》修定并正式推行,标志着市舶制度逐渐成熟,向规范化、法典化过渡。
密州板桥镇日益兴盛:密州(隋代设州,州府在今山东诸城)板桥镇位于山东半岛胶莱平原南部、胶州湾西北岸。板桥镇的名称最早出现于唐代,唐高祖武德六年(623年),胶西县并入高密县,“以县东鄙置板桥镇”,当时在此设镇多出于征伐高句丽的军事考虑,《胶澳志》有“唐设板桥镇而诘戎重”的论述。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唐代板桥镇的海运贸易已初具规模,并逐渐成为与高丽、日本海上交流的重要港口之一。日本僧人圆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曾记录一批船人自称“从密州来,船里载炭往楚州去,本是新罗人,人数十有余”,民国《增修胶志》曾有“板桥久为海舶孔道,朝臣与高丽往来由此”的描述。唐朝、五代至北宋前期,板桥镇口岸逐渐发展,但在北方海港中的地位尚不及登州和莱州。至北宋中期,因宋辽对峙,北宋政府明令禁止海船入登、莱州,《庆历编敕》记载:“客旅于海路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熙宁编敕》载:“往北界高丽新罗并登莱界者,徙两年”,人为切断了山东半岛的北部航线。两处曾经的商贸要港进入了封闭状态,也给半岛南侧的密州板桥镇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相比广州、明州等南方港口,密州板桥镇作为京东东路的唯一口岸,往京都和中原地区的交通更加便利,引来商贾齐聚,不久后便跃升为南北海上贸易的重要枢纽和对外交往的北方最大港口。港口的繁盛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文学家苏轼任职密州知州正逢其时,除留下《江城子.密州出猎》等千古佳句外,在经济数据上也留下了漂亮的一笔。《宋会要辑稿》中记载,他任前密州在京东路十七州(约为今山东全部和江苏、安徽、河南一部分)财税收入仅排在第九位,在他离任后的熙宁十年(1077年),则一跃而居首位,曾经繁荣的登州和莱州,商贸税收总和只相当于密州的三分之一。
密州市舶司设置始末:
市舶制度推行对密州口岸的影响:熙宁七年(1074年),北宋朝廷将明州(今宁波市)设为对高丽的官方口岸,因并无实际约束力,密州板桥镇的对外贸易和中心区域位置并未削弱。但元丰三年(1880年)市舶制度施行,其中限定海商对外贸易只能从明州和广州(后加入杭州)这些设置市舶司的港口签办文书发舶,“诸非广州市舶司,辄发过南蕃纲舶舡,非明州市舶司,而发过日本、高丽者,以违制论,不以赦降下去官原减”,并对此进行了严格监管和处罚。这无疑给其它港口和地区的商人带上了“紧箍咒”,也严重影响到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对此影响最大的当属南方的泉州和北方的密州,泉州知州陈偁于北宋元丰五年(1082年)向朝廷提出奏议,提出“若欲船泛外国买卖,自泉州就可放洋”,要求设立泉州市舶司,却未见朝廷回应。
首次上奏未获批准:时任密州知州的范锷在做了广泛调研后,于元丰六年(1083年)十一月十七日上书宋神宗,奏请在密州设立市舶司,在板桥镇设置抽解务(负责国内外商货贸易的实物税收)。对此《宋会要辑稿》有着详细记录:“密州范锷言,欲于本州岛置市舶司,于板桥镇置抽解务,笼贾人专利之权归之公上”,“其利有六:使商贾入粟塞下以佐边费,于本州岛请香药杂物,与免路税,必有奔走应募者,一也。凡抽买犀角、象牙、乳香及诸宝货,每岁上供者,既无道涂劳费之役,又无舟行侵盗倾覆之弊,二也。抽解香药、杂物,每遇大礼,内可以助京师,外可以助京东、河北数路赏给之费,三也。有余则以时变易,不数月坐有倍称之息,四也。商旅乐于负贩,往来不绝,则京东、河北数路郡县税额增倍,五也。海道既通,则诸蕃宝货源源而来,上供必数倍于明、广,六也。有是六利而官无横费难集之功,庶可必行而无疑”。范锷的奏疏不仅言辞恳切,列出了设立市舶的种种趋利避害的理由,也提出了具体方案,即以“本州岛及四县常平库钱”数十万缗,“乞借为官本,限五年拨还”。宋廷下诏让都转运使吴居厚“悉意斟酌,条息以闻”,吴居厚也认为设立密州市舶司,其“取予轻重之权,较然可见,于今无不可推行之理”,并请自次年三月推行。但不久,吴居厚又改变了主张,担心“板桥市舶之设,必牵制明、广二州已成之法,非浙、广、江、淮数路公私之便”,设立密州市舶司被搁置。元丰七年(1084年)三月,北宋政府在板桥镇设置了榷易务,市易务和榷易务是王安石推行市易法的地方机构,主要职责是参与市场买卖,稳定市场和物价,并无市舶司的发舶、抽解、缉查等职能,对密州的海上贸易也并未起到显著作用。
密州市舶司获准设置:元丰八年神宗去世,哲宗即位,也宣告着王安石变法失败,推行变法的重臣吴居厚亦遭弹劾,增设市舶司的阻力也化于无形。元祐二年(1087年)十月,泉州再次奏请设立市舶司获准。此时原知州范锷已调离密州,赴京城升任金部员外郎(负责全国财税征收和颁布度量衡政令等事务的官员),但仍对未竟之事牢记于心。元祐三年初春,他约请京东转运使等官员赴密州板桥镇实地考察,并再次奏请设置密州市舶司。《续资治通鉴长编》对奏请内容有详细记载,范锷首先描述板桥镇贸易发达,“本镇自来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贩到香药诸杂税物,乃至京东、河北、河东等路商客般运见钱、丝绵、绫绢往来交易,买卖极为繁盛”。然后直陈无市舶之弊,“然海商之来,凡乳香、犀、象、珍宝之物,虽于法一切禁榷,缘小人逐利,梯山航海,巧计百端,必不能无欺隐透漏之弊。积弊既久,而严刑重赏所不能禁者,亦其势然也。故上下议论,皆以为与其禁榷,用倖隐匿,归之于私室,莫若公然设法招诱,俾乐输于官司,则公私两便”。再列数设置市舶司的好处和美好远景,“板桥市舶之法,使他日就绪,则海外之物积于府库者,必倍多于明、杭二州。何则?明、杭贸易止于一路,而板桥有西北数路商贾之交易,其丝绵、缣帛又蕃商所欲之货,此南北之所以交驰而奔辏者,从可知矣”,
“商舶通行,既无冒禁枉陷刑辟之苦,而其赀财亦免有籍没穷悴之忧”,“三省每岁市舶抽买物货及诸蕃珍宝应上供者,即无数千里道途辇运之费,江、淮风水沉溺之虞。其本镇变转有馀者,亦可以就便移拨于他路,擘画发洩,或充折支赏给之用。凡此皆利源所出,莫非自然,无所侵扰,实为经久百世之利”。如此一篇有理有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了朝廷认可,密州设立市舶司很快获得批准。元祐三年(1088年)三月十八日,密州市舶司在板桥镇设立,成为全国当时的五处市舶司之一,也成为北方唯一的市舶机构,循其它市舶司例,也被称为京东东路市舶司。范锷同时被任命兼任京东东路副转运使之职,根据当时的官制,范锷作为首任行政长官,主持了密州市舶司的开办事宜。同年复置板桥镇为胶西县,监领临海军使,该地区的经济和军事地位都得到显著提高。
密州市舶司的职能:密州市舶司的职能与广州、明州、杭州、泉州等地相同,就是“掌蕃货、海泊、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宋史.职官志》),日本学者藤田丰八先生在其著作《宋代之市舶司与市舶条例》中,对此进行了归纳“一、入口海舶的检查抽解与抽解所得货物的保管解送;二、为禁榷货物即专卖品及其他舶货的收买、出卖、保管与解送;三、为海泊出港许可证的颁发与违禁物品出港的取谛;四、为舶货贩卖许可证的颁发;五、为蕃国与蕃舶的招徕,欢送及蕃坊事务的处理等”。关于第三条“许可证”的功用,时任杭州知州的苏轼在元祐五年八月十五日给宋哲宗的《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中就提到“至今年七月十七日,杭州市舶司准密州关报,据临海军状申…有客商王应升等,冒请往高丽国公凭,却发舡往大辽国买卖”,而这公凭便是在密州市舶司领取的。由此可见,密州市舶司已经具备了监管、征税、缉私等海关职能,同时具有外交、买办等其他功能。
设置市舶司后密州口岸的发展与衰落:随着密州市舶司的设立,密州口岸成为北方对外贸易唯一合法的港口,密州市舶司在贸易活动中行使经济和行政职能,为规范贸易市场,保证贸易正常进行,保障蕃商正当利益提供基本保证,不仅使海上贸易更加繁荣,也极大地带动了山东及京东地区工商业的发展。当时的对外贸易以对高丽、日本为主,宋人徐兢撰《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就有高丽“不善蚕丝,其丝线织纴,皆仰贾人,自山东、闽、浙来”的记载。阿拉伯和南海、印度洋沿岸诸国的海船蕃舶也辗转到这里贸易,《宋史.食货志》载:“大食诸国亦通入他州及京东贸易”,京东路的口岸便是密州。当时的出口货物以传统手工业、农业产品为主,如丝、绵、帛、绫、绢、陶瓷和铁器、铜器、金银器皿、钱币、漆器等物品。进口大宗商品主要是香货珍宝,如乳香、乌香、檀香、占城香、犀角、象牙、珍珠、珊瑚、玳瑁、琥珀、玛瑙、宝玉、珍贝、棉布、番布等奢侈品。此外,国外经济作物也在进口货物之中,如胡椒、茴香、雄黄、苏合油、硫磺、五味子等。进口物品经过市舶司阅货、抽解、禁榷、和买后,部分货物流入民间市场。密州市舶司设立后,地位稳固,没有时罢时复的现象,直至北宋后期都在海上贸易都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金兵入侵,海道受到极大限制,曾经的北方第一大港也繁华渐逝。宋徽宗治下的政和四年(1114年),《宋会要辑稿》载:“密州近登、莱州界,系南北商贾所会之所,理合禁止蕃贩及海南舟船到彼,今添修下条…若海南州县船到密州界同,徙两年”,与登、莱两州一样面临封港的命运,而密州市舶司也名存实亡,自设置到此时仅活跃了26年。宋南渡后,就在宋高宗(赵构)即位的当年当月,即金太宗天会五年(1127年)五月,金朝“挞懒循地山东,下密州”,密州被金人占领,金皇统二年(1142年),在胶西县置榷场,成为金宋通过海道实现交流的唯一互市市场。此后曾经繁盛的港口历经断断续续的兴废无常,直至淤塞消失。
宋代海上丝绸之路路线示意图
临清钞关:钞关是明代在长江、运河水运商道要冲之地设立的税收机构,职责是征收商船通过税。因所征船税全部收大明宝钞,故以钞名关。明代先后开征了钞关税、工关税及门税、过坝税和船税等税种。清朝沿袭明代钞关、船税及其管理制度,在水陆交通要道设有榷关,晚清时改称“常关”,因隶属户部管辖,故又称“户关”。明清时期,临沂、济宁设有运河钞关。
临清运河钞关始设于明宣德四年(1429),宣德十年(1435),临清钞关升为户部榷税分司,由户部直控督理关税,下设五处分关,直控督理关税。万历年间征收税银八万三千余两,多于京师崇文门税关,居全国八大钞关之首,占全国税收的四分之一。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运河漕运停止,钞关署治遂废。
墙上挂着临清运河图和明代钞关分布图......
大明宝钞和大清宝钞......
运河沿线出土的瓷器残片(清)......
康熙皇帝朱批奏折(复制品)......
